涉外合同 (菁华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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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1

  _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同,乙方同意为甲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项目提供劳务,为此与甲方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_________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保证甲方项目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二)人员派遣

  1.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两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_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_________。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_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以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

  5.如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代表商定后实施。

  (三)准备费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_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

  (四)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线时尽可能取最短路线,缩短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_________。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25%。

  4.根据_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应增长15%。

  (五)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一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

  (3)节目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行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七)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项目所在国的法定节日。

  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_________个月后,应享受20天的回国探亲假,其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构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6.乙方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本国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八)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九)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十)社会保险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员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险费。

  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的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

  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的60%;超过90天者则不发工资。

  (十一)医疗

  1.乙方所有人员在_________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

  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员在200人之内,配备医生_________名,护士_________名。超过200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代表研究确定。

  (十二)劳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等。

  (十三)支付办法

  1.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80%美元与20%_________国_________(币种)的比例支付,如需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资和应付乙方的机票费应于休假当月之初支付。

  3.乙方现场会计每月末编制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等项,经甲方审查和批准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电汇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银行汇费由甲方承担。20%的_________在现场支付。

  4._________(币种)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币种)的兑换率,按支付日当天_________国*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5.乙方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后,甲方同意预支每人一个月的伙食费,如需预支其他费用,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

  (十四)住房和办公用房

  1.甲方将按下列标准免费提供乙方人员的住房:_________。

  2.住房内包括空调和卫生设备,家俱和卧具等备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员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如打字机、计算器、复印机等)、洗涤设备和用品。

  (十五)工伤、人员替换

  1.乙方负责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合格人员到_________国现场工作,如甲方认为派遣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双方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替换,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_________国*的法令和尊重当地的风俗*惯。如违反当地法令和风俗*惯而必须送回国的,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负责送回,机票费由乙方负担。如需另派人员替代时,则乙方应负责_________机场至现场的旅费。

  3.乙方人员因疾病和公伤,经甲乙双方指定的医生证明确实不能继续工作者,应送回其原居住国的,其旅费由乙方负担。如身体状况不合格者,经双方医生检查证实,是因乙方体检疏忽,必须送回其本国的,其旅费应由乙方负担。

  4.在合同期间内,乙方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按_________(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十六)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灾、战争、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力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人员送回(其原居住)国。

  2.如遇上述情况时,甲方人员不撤退,乙方人员亦不撤退,但甲方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

  (十七)争议及仲裁

  1.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机构裁决。

  2.争议一经裁决,双方必须忠实履行,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十八)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乙方人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2.乙方人员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甲方协助乙方出面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九)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所有派遣人员返回(其原居住)国,以及双方未付帐目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与附件及工程内容,不经另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_文、_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2份。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补充,经双方同意的补充条款应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涉外合同2

  涉外合同如何仲裁

  涉外仲裁是对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海事等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活动。与国内仲裁相比,涉外仲裁有很大的不同:

  一、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目前,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常设机构有: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等。我国现有两个常设机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总会均设在北京。

  二、仲裁规则的选定在一定条件下,有限制地允许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规则。如1979年我国同美国缔结的《中美贸易关系协定》规定,仲裁可以采用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也可以在争议双方和仲裁机构同意的情况下,采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仲裁规则或其他国际仲裁规则。

  三、仲裁裁决是否终局不同一般来说,仲裁条款、仲裁规则或仲裁机构所在国法律均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但有的国家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英国可以);有的规定可向法院上诉要求法院重新审判(法国可以)。

  涉外合同仲裁解释

  仲裁机关依法对涉外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所进行的裁决。*涉外合同的仲裁机关是*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的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如海事仲裁委员会。涉外合同仲裁的性质属于民间仲裁。涉外合同仲裁的管辖属约定管辖,当事人可在仲裁协议中选择仲裁机构,享有仲裁管辖的选择权。涉外合同仲裁机关的受案范围主要是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争议。涉外合同仲裁的仲裁员可由当事人在仲裁委员会中自由选定,也可由当事人委托涉外仲裁机构代为指定。涉外合同仲裁的裁决为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起诉。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第二条 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四条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第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第七条 下列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同法所称“交易*惯”:

  (一)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二)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惯做法。

  对于交易*惯,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第八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十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具有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

  第十一条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十三条 被代理人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有效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四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第十五条 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可以将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第三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不得依职权将其列为该合同诉讼案件的被告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第十七条 债权人以境外当事人为被告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第十八条 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十九条 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第二十条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四、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对方当事人请求赔偿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三条 对于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可以抵销的到期债权,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约定有效。

涉外合同3

  甲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_________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 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_________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_____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_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 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 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_____(币种)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_(币种),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_____(币种)结算。

  第七条 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_____(币种)及_________(币种)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_____%和_____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_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_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 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 保 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 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_____%的罚款。

  第十三条 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银行_____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仲 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_________仲裁程序在_________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_________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 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我国*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_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涉外合同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___次划入甲方*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_____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美元帐号:_________;日元帐号:_________;欧元帐号:_________。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_____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或租赁物件出口国*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fob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_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合同法》及《担保法》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_________(略));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理(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业务员(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合同5

  一、《通则》性质之辨析

  ( 一) 学界的不同观点研究

  《通则》的司法适用问题首先必须弄清其性质和法律地位。国内学者对此看法不一: 有的认为《通则》是国际合同示范法,有的认为是国际商事惯例,有的认为是国际标准合同条款,还有的认为《通则》是宣告法律的一种学者意见。应当说,各种观点之间并不完全冲突,它们从不同的角度描绘出《通则》的基本特征。“示范法”是从功能的角度来说的,即《通则》对各国的合同立法有指导作用。“国际商事惯例”是从法律渊源的角度来说的,即探讨《通则》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还是辅助性的法律渊源。“国际标准合同”也是从法律渊源的角度来说的,只不过它从根本上否定《通则》的法律渊源地位。“宣告法律的学者意见”强调《通则》的目的在于宣告法律而非制定法律。然而,每种观点都不足以反映《通则》的全貌,因此有学者试图对不同观点加以调和,并把《通则》放到更为广阔的“现代商人法”的语境下来理解,认为它“以法律重述之形承载现代商人法之实”。

  笔者认为,《通则》既不同于INCOTERMS 和UCP 等传统的国际惯例,也不同于一般的示范法和法律重述,而是具有特殊性质的实体规范。

  ( 二) 《通则》的部分规则构成

  国际惯例国际惯例是在讨论法律渊源时使用的概念。通常认为,国际惯例的构成要件包括物质因素和心理因素。施米托夫指出,“国际商业惯例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常常始于一些有影响的企业的商业活动过程,而后成为建立在*行行为基础上的特定贸易中的一般做法( general practice) ,再发展为贸易*惯性做法( usage) ,最终将取得具有稳定性的惯例( custom) 的地位。”

  尽管《通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际商事交易的实践并广泛吸收国际贸易的*惯性做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全部规则都是对既有国际惯例的记录。《通则》的很多规则都具有超前性和创新性,这其实是起草工作组的有意安排,以此来适应国际商事交易的需要并促进其发展。《通则1994》导言指出: “本通则的大部分规则是很多即便不是所有的法律体系当中的规则的表述。但是本通则旨在提供一个适合国际商事交易需要的规则体系,因而本通则包含一些被认为是最好的规则,即便它们还没有被普遍接受。”例如,在大多数国家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认识还局限于侵权领域的背景下,《通则》就超前地规定了对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事实上,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既未被《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CISG) 认可,也未成为国际惯例。因此,不能认为《通则》的全部规则都是国际惯例,只能说其中那些体现了国际商事交易*惯性做法的规则构成了国际惯例。

  二、《通则》司法适用的现实情况

  从UNILEX 网站收录的案例来看,《通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合同并入条款。目前,很多国家的冲突法理论认为当事人不能选择《通则》等非内国法作为准据法,此种选择只能构成合同的并入条款。例如,在意大利帕多瓦法庭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法院在判决中认为,当事人选择具有超国家或跨国性质的非内国规则,比如现代商人法或《通则》,并不构成有效的法律选择,只能成为合同的并入条款,而此类条款不能同应适用的国内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作为解释国际统一实体法的依据。很多国家将《通则》作为解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依据。例如,在比利时高等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法院指出,根据《公约》第7 条的规定,对《公约》的解释应考虑到《公约》的国际性质并促进其适用的国际统一以及在国际贸易上遵守诚信的需要。法院最终依据《通则》当中的“情势变更”规则对《公约》进行解释,认为《公约》第79 条第1 款之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的规定并不意味着法律对艰难情势或本案卖方声称的重新协商价格等救济方式的绝对排除。

  当事人选择的准据法。一些国家的司法实践允许当事人选择《通则》作为合同准据法。瑞士圣加仑商业法庭在判决的说理部分阐明: 国际足联规则和《通则》均可被合同当事人选择为合同准据法。瑞士最高法院同样在判决的说理部分指出: 即便不是所有的非国家法或超国家法可以作为合同准据法,但至少由独立学术团体制定并得到广泛认可的诸如《通则》之类的规则可以被当事人选择为合同准据法。我国大陆地区法院适用《通则》的案例并不多见,但已经有法院在判决中支持当事人选择《通则》作为准据法。例如“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与米歇尔贸易公司确认仲裁条款效力案”,虽然该案的争点是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并不直接涉及实体法律问题,但法官在判决的说理部分指出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是实体争议的准据法。但在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通则》的情况下,还未见我国大陆法院有直接适用《通则》进行裁判的案例。

  三、《通则》司法适用的法理基础

  《通则》的司法适用问题可以归结为下列理论问题: 《通则》的适用是否需要冲突规范的指引? 当事人能否选择《通则》等非内国规则? 解决法律冲突的三种法律选择方法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理论工具。国际私法中有三种法律选择方法,分别是多边方法、单边方法和实体法方法。多边方法以传统的冲突规范为代表,它通过连接点把案件事实分配到某个特定的法域,这是一种以立法管辖权为导向的法律选择方法,欧洲大陆传统的国际私法就是这种模式。单边方法以美国的冲突法革命为代表,主张废弃“机械”、“僵硬”的冲突规范,代之以灵活的法律选择“方法”( approaches) ,代表学说有柯里的“*利益分析说”、卡弗斯的“结果选择说”、莱弗拉尔的“较好法律说”、麦克道格尔的“最优法”。实体法方法企图彻底消灭法律冲突,实现各国法律的统一,例如统一实体法。

  ( 一) 多边方法下《通则》的适用

  多边方法追求冲突正义,它通过固定的系属公式把民事关系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联系起来,法官的任务是为案件寻找“适当的国家”的法。这种方法产生于民族国家形成之时,曾深受绝对*观念的影响,强调每个国家的法律应该得到*等地适用。因此,它带有明显的“国家本位”的价值倾向。目前,大多数国家仍主要采用这种源于欧洲大陆的传统方法,法官在涉外案件中必须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寻找准据法。就《通则》的适用而言也必须有冲突规范的指引。在上面提到的帕多瓦法庭审理的案件中,由于意大利的冲突规范不允许合同当事人选择非内国规则,因此《通则》不能作为准据法,只能取得合同并入条款的地位。

涉外合同6

  颁布单位:

  合同号: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___签订.甲方为:*___公司

  合同工厂:*___厂(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国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合同内容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1.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1.3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1.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2.1“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略)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入门费为___美元(大写:___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_国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

  3.2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百分之几).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返销产品价格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银行和_国___银行办理.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国___银行和___*银行办理.所有发生在*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美元(大写:__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d)_国*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1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一份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1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美元(大写: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3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1份.

  4.2.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美元(大写: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3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

  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略)规定的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1份.

  4.2.4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美元(大写: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1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天内)支付.

  4.3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出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4份.

  4.3.4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资料支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略)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5.2乙方应在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3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1在合同生效后的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3.2在合同生效后的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4.1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4.2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料.

  5.5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2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2份.

  5.6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4份.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为了适应*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略).

  6.2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

  7.1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略).

  7.2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4份,每方各执2份.

  7.3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

  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5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1.1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公司单独签订.

  8.4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保证

  9.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至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

  迟交__至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

  迟交超过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

  9.5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美元(大写:__美元).

  9.6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3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百分之几)的利息.

  9.8.2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略),本合同生效1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2份.但不给予__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税费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1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

  12.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在仲裁过程当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在__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__个月内不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4.2本合同用_文和中文书写各4份,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_文文本各2份.

  14.3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14.3.1合同期满前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

  14.5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债务.

  14.6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8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国文书写一式2份.

  14.10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11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_国和任何其它国家之间的贸易.

  14.12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美元(大写:__美元).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_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甲方:*__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__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市

  电报挂号:

  乙方:__国__公司

  地址:

  电传: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__签字.

  甲方:__公司代表乙方:__公司代表

  (签字)(签字)

  __工厂代表(签字)

  甲方律师乙方律师

  (签字)

涉外合同7

  随着*加入wto,国际货物的买卖也开始频繁起来。而这种买卖,总是以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方式来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因此,合同法之原理原则,如契约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同样应当适用。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也要求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该一致且不存在瑕疵,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区别于一般合同之处就在于:它是有形货物买卖的合同,货物的买卖要进行跨越国界的流动,其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一定是在不同的国家,而对于当事人的国籍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则不予考虑。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因素,在特定国家看来就是具有涉外的因素,为了保证国际货物买卖的顺利进行,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与法律,以规范合同的形式,以保障交易的公*与安全。

  就合同的形式而言,无论是以非立法的方式统一和协调法律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还是以示范法形式约束当事人行为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有着明确的规定。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目标是要制定一套可以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均衡的规则体系,而不论在它们被适用的国家的法律传统和政治经济条件如何。这一目标在《通则》正式文本中和这些规则所反映出的总的指导方针中都能得到体现。它还可作为国内和国际立法者在一般合同法领域或是针对一些特殊类型的交易起草立法时的范本。就国内立法而言,《通则》对有些国家可能更为有用,尤其是对象我国这样的缺乏完善的合同法规则体系,但又力图使其法律达到现代国际水准的国家,借鉴《通则》的规定可以对我国的法律至少是有关对外经济关系方面的法律更符合国际趋势。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一章总则里的第1。2条 即指明了国际商事合同中的`无形式要求原则。《通则》规定:“通则不要求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或由书面文件证明。合同可通过包括证人在内的任何形式证明。”这也就说明了:

  1.合同作为一种规则不受形式要求的约束

  该条阐述了这样一个原则:作为一种规则,合同的订立不以任何形式方面的要求为条件。虽然该条只提及了书面形式的要求,但这还可延伸到其他的形式要求。该原则不仅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同时还适用于合同订立后经当事人同意所进行的合同的修改或终止。这条原则虽不会被所有的法律体系采纳,但会得到很多法律体系的认可。它似乎特别适合国际贸易关系,这主要是得益于各种现代化的通讯方式,很多交易能非常迅速地进行,并且无纸化。从贸易便利的角度而言,单一的书面合同形式原则由于繁琐而不利于当事人的市场交易的及时性;从各国司法的角度而言本条的第一句考虑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些法律体系把形式要求看作实质要件,而其他的法律体系则仅将之作为证明文件。本条第二句旨在进一步表明:当采用形式自由的原则时,就意味着口头证据在司法程序中的可接受性。当然,这也要求法官在司法技术上的把握。

  2.在适用法中可能出现的例外

  由于《通则》第1。4规定:“通则的任何规定都不得限制根据有关国际私法原则而应适用的强制性规则的适用,无论这些强制性规则是国家的、国际的还是超国家的”,因此,形式自由的原则可以被适用法的强制性规定所取代,因此在商事活动中这种合同形式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

  3.当事人可以商定的形式要求

  由于合同法中契约自由以及意思自治的原则,《通则》也规定了当事人自己可以商定合同订立、修改或终止的特殊形式。因此就国际商事活动而言,大部分的合同应适用无形式要求原则,但这一规定并不是绝对的。

  再从国际货物买卖法的角度来看,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不是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这有不同的立法例。在英国,无论国际或国内的货物买卖合同,都既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还可采用部分书面部分口头的形式。而在美国,则主张用书面形式,但对于口头形式并非完全无效,只是交易金额在500美元以上的买卖合同,如果没有书面证明,在诉讼中法院将不以强制执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完全从英国立法例,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在旧的《涉外合同法》中规定了国际货物的买卖必须要具备书面形式,因此,我国在加入公约时对第11条做了保留。但是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才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说,《合同法》的规定是我国的法律制度向国际接轨的一个标志,它符合了《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是我国合同法规则体系的一大进步。据此,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已经不必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当事人签字,而是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都可以,这也是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需要。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从形式上讲可以适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而对于合同的变更以及根据协议终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二条规定:“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约第九十六条做出了声明的一个缔约国内,各当事人不得减损本条或改变其效力。” 第二十九条规定:“(1)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协议,就可更改或终止。(2)规定任何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必须以书面做出的书面合同,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但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寄以信赖,就不得坚持此项规定。” 第九十六条规定:“本国法律规定销售合同必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的缔约国,可以随时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声明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该缔约国内。”从立法的角度而言,这完全符合《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在示范法的基础上充分的尊重了当事人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就我国的对外贸易而言,作为wto的成员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在涉外货物贸易过程中,应该遵循公约的规定,做到与国际接轨。

涉外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合同工厂:*______________________厂

  第一章合同内容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_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如下所述:

  1.1.1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3技术性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

  1.3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

  1.4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

  1.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

  1.8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2.1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2.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入门费为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这是指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_%。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_____%。

  3.2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_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_______%。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银行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

  (a)由乙方出具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保证偿还_______________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

  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_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副件各一份。

  4.2.3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美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4.3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3.4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_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和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资料支付

  5.1乙方应在_____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_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2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2.1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2.2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3.1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3.2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5.4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_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5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和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___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6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千克)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7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为了适应*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

  6.2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

  7.1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

  7.2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3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

  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则由甲方负担。

  7.5如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1.1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____公司单独签订。

  8.4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_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保证

  9.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_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_______至_____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迟交_________至_____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迟交超过_____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9.5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

  9.6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时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_____%的利息。

  9.8.2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________国

  专利清单列入附件,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_________国专利许可证或应不包括此许可证。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______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税费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2.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若签约的任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或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__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_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_________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_________个月内不能生效,由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4.2本合同用________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______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________文文本各二份

  14.3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________个月。

  14.5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

  14.6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8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________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14.10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11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_________国和任何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

  14.12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_________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________市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工厂(盖章):________

  甲方律师(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师(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涉外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合同工厂:*______________________厂

  第一章合同内容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_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如下所述:

  1.1.1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3技术性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

  1.3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

  1.4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

  1.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

  1.8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2.1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2.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入门费为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这是指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_%。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_____%。

  3.2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_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_______%。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银行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

  (a)由乙方出具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保证偿还_______________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

  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_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副件各一份。

  4.2.3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美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4.3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3.4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_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和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资料支付

  5.1乙方应在_____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_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2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2.1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2.2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3.1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3.2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5.4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_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5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和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___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6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千克)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7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为了适应*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

  6.2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

  7.1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

  7.2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3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

  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则由甲方负担。

  7.5如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1.1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____公司单独签订。

  8.4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_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保证

  9.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_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_______至_____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迟交_________至_____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迟交超过_____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9.5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

  9.6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时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_____%的利息。

  9.8.2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________国

  专利清单列入附件,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_________国专利许可证或应不包括此许可证。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______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税费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2.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若签约的任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或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__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_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_________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_________个月内不能生效,由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4.2本合同用________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______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________文文本各二份

  14.3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________个月。

  14.5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

  14.6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8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________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14.10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11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_________国和任何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

  14.12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_________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________市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工厂(盖章):________

  甲方律师(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师(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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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 (菁华9篇)(扩展1)

——涉外合同 (菁华9篇)

涉外合同1

  甲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_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程、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3日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_________银行总行营业部*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帐户,并按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驻_________国*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___国___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驻_________国*经济参赞处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_________返回_________,由甲方通过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_________(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6日,每日工作8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_________日。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30日。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3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___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俩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俩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俩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俩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俩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_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俩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__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___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____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_____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和骨灰运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_______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_________当地的风俗*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______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______年后,月工资增长1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_________后,______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15日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俩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俩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涉外合同2

  此涉外劳务合同由____(以下简称雇主)和____(以下简称雇员)缔结。根据本协议,雇主将聘用雇员且雇员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所规定的工作提供服务和履行义务。

  a、义务和责任:协议双方同意雇员将受聘从事__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b、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月),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时:雇员每周工作从星期____至星期____,每天从____点至____点,一周共____小时。

  d、报酬:雇主同意就雇员的服务提供以下报酬:

  1、每(小时)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时)____美元,每两周结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报酬(红利、佣金等),数额及计算办法如下:

  e、扣除款:每次发薪时,除从雇员报酬中扣出应缴之(____)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外,雇主不得克扣雇员所得,本条例另有规定以及经工长或工长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项目为(写出扣款目的和数目):

  f、主要工作地:雇员主要工作地为____、但根据雇主业务性质所需,在不违犯劳工政策和规定情况下,雇主也可要求雇员在____地以内其他选区履行职责。

  g、差旅费:在本协议到期或中止(不论中止原因如何)时,雇主将负责雇员返回雇佣地的机票费用。

  h、保险和医疗费:雇主应负责雇员的医疗保险或负担雇员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____地以外的转诊和转院费,如雇员因故死亡,雇主应承担尸体保存及运回原地的费用。

  i、最*的血亲的通知:雇员在出现重病或死亡情况,雇主应立即通知其最*的血亲,雇员最*的血亲的姓名和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j、食宿及其他:雇主必须保证提供以下方便:

  1、(作记号以选择或不选择此项)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费____美元。

  (同上)雇主免费提供住宿。

  (同上)雇员自备住宿(附声明和房租协议)

  2、每日____餐,每月收费____元。

  3、(同上)雇员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雇主指定地下车,免收车费。

  5、(同上)津贴:

  6、(同上)其他:

  k、其他规定:下列附加规定适用于本协议:(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规则,以及雇员行为规范。附加规定的每一页都必须经雇主和雇员签字。)

  l、终止协议:本协议可根据下列规定终止:

  1、无故:由一方当事人提前____天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2、因故:在工长或其代理人力图调解争议失败后,由一方当事人提前____天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a)因故解除协议时,雇主应支付雇员协议解除生效前的薪金,并为雇员购买他(她)返回雇佣地的单程机票。

  (b)下列任何一条均构成协议终止理由:

  a、雇员____次无故旷工和(或)____次无故上班迟到;

  b、雇员行为疏忽鲁莽,或不完成任务;

  c、在____地犯下重罪或两项或两项以上轻罪;

  d、雇员放弃工作职责;

  e、不称职或在资格、技术、身体和精神方面与所填报情况不符,无法履行雇佣规定的职责;

  f、在物质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别虐待;

  g、无故拖延支付雇员的工资;

  h、违犯本协议任何一项规定;

  i、其他规定:

  m、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怨情与争议均应按以下程序解决:

  1、雇员须就雇用而产生的一切怨情或争议向其管理员报告,如管理员不在,可直接报告雇主;

  2、如管理员不能立即解决问题,管理员应将怨情或争议写成书面材料,同时写明被触犯的协议段落,法律或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应在五天内解决怨情或争议,或写出其认为没有违犯规则的理由。

  在实践中我认为涉外劳务合同应特别注意以下十个内容:

  1、劳务人员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住址、联系电话;

  2、劳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诸如遵守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不消极怠工、不得私自另行兼职和求职等;

  3、雇主的义务和责任,诸如为劳务人员办理有关签证、居留许可等手续,负责劳务人员的管理、提供住宿、膳食的手续等等。有义务保障劳工的安全。鉴于以往的经验,须特别注明不能歧视、侮辱、体罚劳工、克扣工资等内容。

  4、劳务人员从事的工种和工作时间。从事的工种要注明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如电机房的值班电工或大厦照明的维修电工(因为工种不同工资差别很大),工作时间包括聘用期限,应注明从何时起至何时止。每周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时。一般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按国际惯例,在节假日,劳务人员应享受所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如所在国国庆、圣诞节等。

  5、工资待遇、津贴、补助,工资标准一般应与所在国等岗位上工作的当地工人持*,通常以时间为基数,按时、按日或按月计算。亦有以工作量为基数,按件计酬。如果是在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或上夜班,雇主应付加班费或夜班津贴。窝工应由雇主发给劳务人员基本工资。

  6、外劳人员休假的安排。一般合同期在一年以上者,可享受一定时间的探亲假期,在假期内,雇主只付工资不付津贴。

  7、劳动保护、劳工人身保险,工作、疾病或死亡处理规定。由于劳务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性质的不同,劳动保护有其专业特点,合同应规定雇主必须按所在国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场所和必须发放劳动保护费用或物品。如安全帽、手套、滤光墨镜等。在所在国工作期间,如果发生疾病或工伤,雇主都应提供必要的医疗和购买必要的药物。雇主应给劳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使劳务人员在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得到及时合理的赔偿,保险费由雇主负担。

  8、对各种原因导致中断合同的处理方法。根据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必须有不能履行劳务合同的确切证据时才能中止合同,中断合同的处理办法应在劳务合同中列明,如雇主原因应补偿劳务人员不少于三个月的工资和负担劳务人员的回国机票等。

  9、违约赔偿。违约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可分为三类,一类是雇主违约;一类是劳工违约;三是双方当事人都违约。违约都将给对方的利益造成损害,在实践中,大多都是雇主违约,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工种安排劳工工作,随意更换工作岗位,不按规定发加班费用,侮辱劳工人格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因此在合同中应注明违约的救济方法和赔偿的方式,一般都是以金钱支付的方式补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10、纠纷的解决,在合同中要注明在劳务纠纷发生后应采取何种方式解决纠纷,如约定某一具体的仲裁机构仲裁和适用的法律。

  另外,如果涉外劳务合同发生争议,因为涉及劳务合同具有涉外因素,因而并不一定处理就一定要以外国法律为准据法或一定要适用我国法律。可以在实践中遵循:自行协商选择适用法律,如适用外国法律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则不能适用,而应适用我国法律,如协商一致,则应把合同纠纷解决适用法律的条款明示在合同中;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一般情况下,涉外劳务合同适用实施合同地的法律。

涉外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同,乙方同意为甲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项目提供劳务,为此与甲方签订本劳务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_________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保证甲方项目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第二条 人员派遣

  1.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_________(时间)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_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_________。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_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以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_________(时间)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

  5.如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代表商定后实施。

  第三条 准备费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_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

  第四条 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线时尽可能取最短路线,缩短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为_________。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_________%。

  4.根据_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状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应增长_________%。

  第五条 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_________小时。

  2.每周休假_________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_________(是/否)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时夜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

  (3)节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_________。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支付日期为_________。

  第六条 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餐饮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行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质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第七条 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项目所在国的'法定节日。

  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_________个月后,应享受20天的回国探亲假,其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的至机场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与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代表商定??庀畈钩挥ι儆?$$$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_________原因,工作满_________(时间),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6.乙方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本国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合同全部工资。

  第八条 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第九条 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 社会保险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员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险费。

  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的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金。

  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的_________%;超过90天者则不发工资。

  第十一条 医疗

  1.乙方所有人员在_________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

  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员在_________人之内,配备医生_________名,护士_________名,超过_________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代表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劳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_________。

  第十三条 支付办法

  1.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_________%美元与_________%的_________国_________(币种)的比例支付,如需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资和应付乙方的机票费应于_________(时间)支付。

  3.乙方会计每月末编制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等项,经甲方审查和批准后于次日10日前支付,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4._________(币种)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币种)的兑换率,按支付日当天_________国*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5.乙方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后,甲方同意预支每人一个月的伙食费,如需预支其他费用,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住房和办公用房

  1.甲方将按下列标准免费提供乙方人员的住房:_________。

  2.住房内包括空调和卫生设备,家具和卧具等物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员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如打字机、计算器、复印机等)、洗涤设备和用品。

  第十五条 工伤、人员替换

  1.乙方负责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合格人员到_________国现场工作,如甲方认为派遣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双方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替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_________国*的法令和尊重当地的风俗*惯。如违反当地法令和风俗*惯必须送回国的,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负责送回,机票费由乙方负担。如需另派人员替代时,则乙方应负责_________机场至现场的旅费。

  3.乙方人员因疾病和工伤,经甲乙双方指定的医生证明确实不能继续工作者,应送回其原居住国的,其旅费由乙方负担,如身体状况不合格者,经双方医生检查证实,是因乙方体检疏忽,必须送回其本国的其旅费由乙方负担。

  4.在合同期间内,乙方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按_________(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或补偿费。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行为等。

  2.因不可抗力使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甲方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_________(时间)内,及时通知乙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详细资料,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人员送回(其原居住国)。

  3.如遇上述情况时,甲、乙双方人员均不撤退,甲方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1.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乙方人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2.乙方人员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甲方协助乙方出面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九条 保密

  1.乙方及其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工程的一切资料及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2.甲方及其任何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提供劳务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保密期限为:_________。

  3.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应当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甲方出现以下情形时构成违约:_________。

  3.乙方出现以下情形时构成违约:_________。

  4.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解释

  1.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2.双方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均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为_________。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补充,经双方同意的补充条款应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所有派遣人员返回其原居住国,以及双方未付帐目结清后失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涉外合同4

  1._________专有技术转让合同

  2._________专利许可证合同

  3.许可证合同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

  1.本许可证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于*_________市。

  三、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

  1.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2.*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分公司和_________厂(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许可证合同。

  四、鉴于条款

  1.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2.鉴于双方合作的愿望,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在*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_________专利的权利(以及使用_________商标的权利)。该专利已是乙方在工业上使用的对象,已制造过_________产品。

  五、合同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的定义是:

  专用技术(knowhow)系指为制造_________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_________年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围与内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利用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_________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_________)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详见附件_________)。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_________)。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___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_________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七、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元,其中:技术使用费_________元;资料费_________元;技术服务费_________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________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八、技术资料的支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_________机常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后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_________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_________小时(或_________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_________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合合同附件×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_________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失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_________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_________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已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_________文(或其他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_______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收货人(*_________公司)、目的地(*_________市机场)、毛重(________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九、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给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符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十、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格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__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如果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果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十一、保证和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_________至_________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_________%;

  (2)拖延_________至_________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_________%;

  (3)拖延_________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_________%;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_________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__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_%的利息。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7.供方保证合同转让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他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十二、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必须按*税法(或按_________国与_________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十三、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如在*则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如在_________国则由_________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规则或裁决书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_________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签字。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取在_________天内获得批准,以最后批准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如签字后_________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如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_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_,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式_________份。

  受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供方(盖章):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涉外合同5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合同号: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___签订。甲方为:*___公司

  合同工厂:*___厂(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国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合同内容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1.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1.3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1.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2.1“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略)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入门费为___美元(大写:___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_国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

  3.2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百分之几)。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返销产品价格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银行和_国___银行办理。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国___银行和___*银行办理。所有发生在*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美元(大写:__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d)_国*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1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一份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1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美元(大写: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3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1份。

  4.2.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美元(大写: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3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略)规定的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1份。

  4.2.4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美元(大写: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1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天内)支付。

  4.3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出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1份。

  (b)商业发票正本1份,副本3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4份。

  4.3.4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资料支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略)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5.2乙方应在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3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1在合同生效后的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3.2在合同生效后的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4.1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4.2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料。

  5.5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2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2份。

  5.6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4份。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为了适应*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略)。

  6.2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

  7.1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略)。

  7.2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4份,每方各执2份。

  7.3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5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1.1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公司单独签订。

  8.4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保证

  9.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至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

  迟交__至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

  迟交超过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

  9.5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美元(大写:__美元)。

  9.6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3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百分之几)的利息。

  9.8.2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略),本合同生效1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2份。但不给予__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税费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1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

  12.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在__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__个月内不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4.2本合同用_文和中文书写各4份,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_文文本各2份。

  14.3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14.3.1合同期满前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个月。

  14.5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债务。

  14.6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8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国文书写一式2份。

  14.10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11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_国和任何其它国家之间的贸易。

  14.12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美元(大写:__美元)。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_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甲方:*__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__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市

  电报挂号:

  乙方:__国__公司

  地址:

  电传: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__签字。

  甲方:__公司代表乙方:__公司代表

  (签字)(签字)

  __工厂代表(签字)

  甲方律师乙方律师

  (签字)(签字)

涉外合同6

  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底版译成_________文版《_________》,并出版该_________的问题,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在_________进行了会谈,双方签字“确认事项”,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继续进行了会谈,双方通过友好会谈同意签订本合同。合同细则如下:

  一、双方确认由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是签订本合同的根据。

  二、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_________》中的_________图底版共_________幅和其他_________的底版_________幅,供乙方译成_________文,并以精装本的形式出版,_________文版_________在_________国内和世界各国均按通常交易式出售。

  三、双方商定,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底版的制作费和租赁使用费的结算方法是:

  制作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_________底版后,应将双方议定的_________元一次付清;

  租赁使用费:第一次在本_________文版正式出版时,由乙方向甲方预付按租赁使用费比例的初版总数的_________%;

  其他各次在每年年终,乙方按实际销售数(本)进行结算支付。

  四、为了促进双方的友好合作,甲方借给乙方的《_________》中的_________幅地形图底版免收租赁使用费,但以发行_________文版_________为限;超过此数时,乙方应按双方议定的其他地图底版支付标准支付。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其他地图底版_________幅,双方议定乙方应按以下标准付给甲方:

  (1)在销售_________文版_________册以内,按每册零售价的_________%支付,但应减去免费借给部分和乙方编排的文字说明及索引部分,即按下列具体公式计算:

  总销售数×每册零售价×(_________%-免费借给部分占本_________的比重_________%-乙方编排的文字说明及索引部分所占本图集的比重_________%)_________%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_____%×_________%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_____%

  (2)从销售_________文版_________册以上,按每册零售价的_________支付,但需减去乙方编排的文字说明和索引部分,即按下列具体公式结算:

  总销售数×每册零售价×(_________%-经双方友好协商确认乙方编排部分占本_________的比重为_________%)_________%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_____%×_________%

  =总销售数的总零售价×_________%

  五、乙方必须在每年年终按本著作_________文版的实际销售数,列出清单,于次年_________月底前送至甲方结算。

  六、乙方同意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在_________个月以内出版本_________的_________文版,并在出版以前书面通知甲方已经确定的出版日期、初版印数和每册的零售定价。

  七、在本_________文版初版出版时,乙方向甲方赠送样本_________册。此后增印或再版时,均应书面征询甲方同意,出版后每次赠送样本_________册。

  八、有关制作_________文版的制版、印刷、装订及其材料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正确翻译该_________,译文应忠于原文;如需改变图名或增删内容,均应以书面取得甲方同意。

  九、甲方提供的本地图底版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除本合同授予乙方的权利外,乙方不得将本地图底版,以任何方式转让他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为期_________年。但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本合同便自动废除。在发生此种情况时,则乙方同意将_________底版退回甲方。

  (1)乙方如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在_________个月内不能出版本_________文版,此时,乙方已付给甲方的`款项,乙方不得索回;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付给费用或乙方在年终未能按实际销售数(本)向甲方支付租赁使用费;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一,在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个月内,乙方仍不予纠正;

  (4)从_________文版初版出版之日起,两年内,乙方如按照成本销售或赔本销售。

  十一、除甲方通知外,乙方应将以上应付款项、清单和通知,同时送至甲方委托在_________的代理人,甲方代理人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上述清单和通知。对此,乙方应作为完全、有效的义务加以执行。

  十二、本_________文版,如发生滞销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优先向甲方提供折价购买的。对乙方按照成本或赔本销售的本_________文版,甲方同意乙方免付这一部分租赁使用费。(但乙方不能从_________文版初版出版之日起_________年以内按照成本或赔本销售),如有这种情况,权利归还甲方,不另通知)。

  十三、对本合同内容需加修改或增加新的内容,需甲乙双方另行协议;本合同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延长,需由一方在_________个月以前书面通知,并征得对方的同意。

  十四、本合同分中、_________文本二种,二种文本同样有效。

  十五、本合同受_________法律约束。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涉外合同7

  随着*加入wto,国际货物的买卖也开始频繁起来。而这种买卖,总是以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方式来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因此,合同法之原理原则,如契约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同样应当适用。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也要求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该一致且不存在瑕疵,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区别于一般合同之处就在于:它是有形货物买卖的合同,货物的买卖要进行跨越国界的流动,其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一定是在不同的国家,而对于当事人的国籍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则不予考虑。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因素,在特定国家看来就是具有涉外的因素,为了保证国际货物买卖的顺利进行,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与法律,以规范合同的形式,以保障交易的公*与安全。

  就合同的形式而言,无论是以非立法的方式统一和协调法律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还是以示范法形式约束当事人行为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有着明确的规定。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目标是要制定一套可以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均衡的规则体系,而不论在它们被适用的国家的法律传统和政治经济条件如何。这一目标在《通则》正式文本中和这些规则所反映出的总的指导方针中都能得到体现。它还可作为国内和国际立法者在一般合同法领域或是针对一些特殊类型的交易起草立法时的范本。就国内立法而言,《通则》对有些国家可能更为有用,尤其是对象我国这样的缺乏完善的合同法规则体系,但又力图使其法律达到现代国际水准的国家,借鉴《通则》的规定可以对我国的法律至少是有关对外经济关系方面的法律更符合国际趋势。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一章总则里的第1。2条 即指明了国际商事合同中的`无形式要求原则。《通则》规定:“通则不要求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或由书面文件证明。合同可通过包括证人在内的任何形式证明。”这也就说明了:

  1.合同作为一种规则不受形式要求的约束

  该条阐述了这样一个原则:作为一种规则,合同的订立不以任何形式方面的要求为条件。虽然该条只提及了书面形式的要求,但这还可延伸到其他的形式要求。该原则不仅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同时还适用于合同订立后经当事人同意所进行的合同的修改或终止。这条原则虽不会被所有的法律体系采纳,但会得到很多法律体系的认可。它似乎特别适合国际贸易关系,这主要是得益于各种现代化的通讯方式,很多交易能非常迅速地进行,并且无纸化。从贸易便利的角度而言,单一的书面合同形式原则由于繁琐而不利于当事人的市场交易的及时性;从各国司法的角度而言本条的第一句考虑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些法律体系把形式要求看作实质要件,而其他的法律体系则仅将之作为证明文件。本条第二句旨在进一步表明:当采用形式自由的原则时,就意味着口头证据在司法程序中的可接受性。当然,这也要求法官在司法技术上的把握。

  2.在适用法中可能出现的例外

  由于《通则》第1。4规定:“通则的任何规定都不得限制根据有关国际私法原则而应适用的强制性规则的适用,无论这些强制性规则是国家的、国际的还是超国家的”,因此,形式自由的原则可以被适用法的强制性规定所取代,因此在商事活动中这种合同形式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

  3.当事人可以商定的形式要求

  由于合同法中契约自由以及意思自治的原则,《通则》也规定了当事人自己可以商定合同订立、修改或终止的特殊形式。因此就国际商事活动而言,大部分的合同应适用无形式要求原则,但这一规定并不是绝对的。

  再从国际货物买卖法的角度来看,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不是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这有不同的立法例。在英国,无论国际或国内的货物买卖合同,都既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还可采用部分书面部分口头的形式。而在美国,则主张用书面形式,但对于口头形式并非完全无效,只是交易金额在500美元以上的买卖合同,如果没有书面证明,在诉讼中法院将不以强制执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完全从英国立法例,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在旧的《涉外合同法》中规定了国际货物的买卖必须要具备书面形式,因此,我国在加入公约时对第11条做了保留。但是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才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说,《合同法》的规定是我国的法律制度向国际接轨的一个标志,它符合了《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是我国合同法规则体系的一大进步。据此,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已经不必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当事人签字,而是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都可以,这也是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需要。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从形式上讲可以适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而对于合同的变更以及根据协议终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二条规定:“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约第九十六条做出了声明的一个缔约国内,各当事人不得减损本条或改变其效力。” 第二十九条规定:“(1)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协议,就可更改或终止。(2)规定任何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必须以书面做出的书面合同,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但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寄以信赖,就不得坚持此项规定。” 第九十六条规定:“本国法律规定销售合同必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的缔约国,可以随时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声明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该缔约国内。”从立法的角度而言,这完全符合《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在示范法的基础上充分的尊重了当事人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就我国的对外贸易而言,作为wto的成员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在涉外货物贸易过程中,应该遵循公约的规定,做到与国际接轨。

涉外合同8

  涉外合同如何仲裁

  涉外仲裁是对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海事等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活动。与国内仲裁相比,涉外仲裁有很大的不同:

  一、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目前,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常设机构有: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等。我国现有两个常设机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总会均设在北京。

  二、仲裁规则的选定在一定条件下,有限制地允许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规则。如1979年我国同美国缔结的《中美贸易关系协定》规定,仲裁可以采用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也可以在争议双方和仲裁机构同意的情况下,采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仲裁规则或其他国际仲裁规则。

  三、仲裁裁决是否终局不同一般来说,仲裁条款、仲裁规则或仲裁机构所在国法律均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但有的国家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英国可以);有的规定可向法院上诉要求法院重新审判(法国可以)。

  涉外合同仲裁解释

  仲裁机关依法对涉外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所进行的裁决。*涉外合同的仲裁机关是*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的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如海事仲裁委员会。涉外合同仲裁的性质属于民间仲裁。涉外合同仲裁的管辖属约定管辖,当事人可在仲裁协议中选择仲裁机构,享有仲裁管辖的选择权。涉外合同仲裁机关的受案范围主要是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争议。涉外合同仲裁的仲裁员可由当事人在仲裁委员会中自由选定,也可由当事人委托涉外仲裁机构代为指定。涉外合同仲裁的裁决为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起诉。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第二条 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四条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第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第七条 下列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同法所称“交易*惯”:

  (一)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二)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惯做法。

  对于交易*惯,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第八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十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具有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

  第十一条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十三条 被代理人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有效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四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第十五条 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可以将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第三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不得依职权将其列为该合同诉讼案件的被告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第十七条 债权人以境外当事人为被告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第十八条 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十九条 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第二十条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四、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对方当事人请求赔偿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三条 对于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可以抵销的到期债权,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约定有效。

涉外合同9

  甲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_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程、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3日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_________银行总行营业部*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帐户,并按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驻_________国*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___国___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驻_________国*经济参赞处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_________返回_________,由甲方通过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_________(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6日,每日工作8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_________日。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30日。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3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___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俩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俩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俩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俩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俩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_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俩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__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___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____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_____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和骨灰运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_______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_________当地的风俗*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______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______年后,月工资增长1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_________后,______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15日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俩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俩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合同 (菁华9篇)(扩展2)

——涉外合同 (菁华6篇)

涉外合同1

  [摘 要] 在适用*法律的情况下,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当事人均不能变更合同的价格。

  [关键词]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 固定价格 情事变更 不可抗力 价格变更

  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关于固定价格的约定是否违反了法律对不可抗力和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也就是说,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为了不使合同的履行显失公*,能否援引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规定变更合同价格?本文将对此进行探析。此外,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所适用的法律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既可约定适用*法律,也可约定适用其他国家的法律。本文讨论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以适用*法律为前提。

  一、固定价格作价方法的特点

  所谓固定价格作价是指买卖双方在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中,把货物价格明确约定在合同中,并约定事后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即使订约后市价有重大变化)均按合同确定的价格结算货款的作价方法。采用固定价格作价方法有三个特点:一是价格的确定性,合同标的物的价格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地约定在合同里,这使它区别于订约时不确定价格的暂不固定价格、暂定价格和滑动价格的作价方法;二是价格的不可变更性,订约后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即使订约后市价有重大变化)均按合同确定的价格结算货款,不允许变更合同的价格;三是价格不可变更的明示性,买卖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订约后价格是不能变更的,如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成立后,不得提高价格”、“ 合同成立后,不得调整价格”等等。采用该作价方法,合同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就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更改原定价格,意味着买卖双方要承担从订约到交货付款时价格剧烈变动的风险。但是,上述“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是否包括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如果包括,合同关于固定价格的约定是否违反了法律对不可抗力和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也就是说,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为了不使合同的履行显失公*,能否援引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规定变更合同价格?

  二、不可抗力和情事变更的法律特征

  关于不可抗力的含义,各国解释不尽一致。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释,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其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据此,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所发生的,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对其发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情事变更原则又称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发生了当事人订约时不能预见的情况,导致订立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使合同的履行失去意义或者履行合同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重大失衡,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时,应当允许当事人终止或变更合同的一种合同法律制度。情事变更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运用,目的在于消除合同因情事变更所产生的不公*后果。该原则已经成为当代债法最重要的法律原则之一。

  由于情事变更原则赋予法院自由裁量权,为了防止法官滥用情事变更,各国法律对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规定了严格的条件。第一,必须有情事变更的客观事实。这种客观事实是指合同订立时作为该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异常变动。该变动既可以是经济情况的变化,也可以是非经济事实的变化,如国家经济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货币严重贬值、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第二,情事变更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履行终止前。第三,情事变更是订约时当事人不可预见的。这使它区别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如当事人在订约时应当遇见到的价格在合理幅度内的涨或跌)。第四,情事变更事实的出现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如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全球性或区域性的经济危机或金融动荡等。第五,因情事变更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不可抗力已构成履行不能,即“不能克服”,而情事变更发生后,原合同仍能履行,即“能克服”,只是如果继续按原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将会对当事人显失公*,从而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这是它区别于不可抗力的主要标准之一。如价格暴涨或暴跌(变动幅度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无法遇见到的)只是动摇了合同所依赖的基础,合同仍能够继续履行,只不过是履行代价过高。因此,价格发生剧烈变动(暴涨或暴跌)并非不可抗力,而属情势变更。第六,当事人要援用情事变更原则救济自身利益,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请求法院做出裁判。可见,情事变更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但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三、当事人不能以发生不可抗力为由变更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固定价格

  各国对不可抗力法律后果的规定均为强制性,当事人不能以约定的方式排除不可抗力法律后果的适用。但是,不可抗力引起的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履约责任,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不可抗力所导致的是部分或全部履约不能或不能按时履约,当事人只能要求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并且变更合同也仅限于迟延履行或变更交货数量,而不会涉及变更价格问题。所以当采用固定作价时,如果买卖双方在订约后遭遇了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理由请求变更合同价格,只能要求解除合同或迟延履行或变更交货数量。即固定价格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规定。

  四、当事人不能以发生情事变更为由变更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固定价格

  1.我国法律对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

  (1)国内法的规定。我国虽然在司法判例中出现了关于情事变更原则的内容,但是在现行国内法中一直没有形成明确的法律规范。在学者们努力呼吁下,1993年开始制定的统一合同法草案中规定了情事变更原则。但是因为诸多原因在最后通过合同法时却删掉了此项原则。造成了情事变更原则在我国国内法中的缺位。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着的大量的情事变更问题,只能寄希望于最高人民法院对现行《合同法》进行扩张性司法解释,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事实上,目前我国国内合同纠纷审理过程中对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都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的规定。

  ①我国于1988年1月加入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79条规定:“当事人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许多人认为此规定是对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但也有许多学者认为此规定是对不可抗力的规定。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因为“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克服它或它的后果”的规定是不可抗力的不能克服性,而这正是情事变更区别于不可抗力的主要标准之一。因此,《公约》第79条应属于不可抗力违约免责制度,并不是情事变更原则的依据。

  ②1994年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编撰、20xx年做了大的修订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第6.2.1条~6.2.3条规定了艰难条款。根据《通则》第6.2.1条~6.2.3条的规定,如果履约使一方当事人变得负担加重,在艰难情形下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艰难情形(hardship)是指由于一方当事人履行成本增加,或由于一方当事人所获履约价值减少,而发生了根本改变合同双方均衡的事件,并且,该事件在订立合同后发生或为不利一方当事人所知;在订立合同时,不利一方当事人没有理由考虑到该事件;事件非受不利一方当事人所能控制,且事件的风险不由不利一方当事人承担。可见,《通则》所规定的艰难条款是情事变更原则在私法领域内的国际法渊源。

  2.《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适用

  (1)我国是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成员国,派员参与了《通则》的起草,并已批准加入《通则》。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的规定,我国应自觉遵守《通则》。根据《通则》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其合同由《通则》管辖时,应当适用《通则》;双方当事人约定其合同由“法律的一般原则”,“商人法”或类似法律管辖时,应当适用《通则》;双方当事人未选择任何法律管辖其合同时,应当适用《通则》;当适用法对发生的问题不能提供解决问题的有关规则时,《通则》可以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通则》可用于解释或补充国际统一法的文件。因此,《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既可以被称为示范法、统一规则,也可被称为国际惯例。从实用的角度看,一国在制定或修订合同法时可以把它作为示范法,参考、借鉴其条文;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它作为合同的准据法(适用法),作为解释合同、补充合同、处理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此外,当合同的适用法律不足以解决合同纠纷所涉及的问题时,法院或仲裁庭可以把它的相关条文视为法律的一般原则或商人*惯法,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起到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及适用法律的补充作用。由于我国《合同法》和《公约》中都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原则,因此在我国的涉外合同关系中,经常会适用《通则》中的情事变更原则解决问题。

  (2)《通则》和《公约》一样,是任意性规范。根据《通则》的规定,除《通则》另有规定外,双方当事人可以排除适用《通则》,或部分排除或修改《通则》任何条款的效力。与此同时,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强调情事变更原则具有补充性,也就是说作为一种在当事人自由约定之外对合同关系进行干预的措施,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不能在本质上违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已经对有关情况的发生及其处理方法做了明确约定,就不能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得出相反或不同的结论。因此,在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中采用固定价格方法作价时,当事人实际上已经用约定的方式排除了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综上所述,在适用*法律的情况下,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当事人均不能变更合同的价格。

  参考文献:

  [1]李 雁:情事变更原则初探[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xx(03)

  [2]朱广东:情事变更原则国际法渊源辨析——兼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条的性质[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xx(05)

  [3]贾建华 阚 宏:新编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xx年1月

涉外合同2

  甲方:

  法定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地址:

  电话: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1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1个月工资月的工资=--×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30天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国之日起到离开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3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 公司 帐户,并按 国 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驻 国*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 国 货币支付并汇给中 国驻国*经济参赞处在 银行 帐户。

  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 到 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 返回 ,由甲方通过 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时加班为日工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 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17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30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假期工作天数。30天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3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 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2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2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紧急事假,超过2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2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2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2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1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 的旅费和替换者来 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 XXX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 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 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 服务期间,应遵守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员应尊重 当地的风俗*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 年,从乙方人员到达 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 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 年后,月工资增长1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3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 的人员,不享受从 到 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 至 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2个月的预付款,并在4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 后, 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15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 国 市签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职务: 职务:

  签字 签字:

  见证人:

涉外合同3

  甲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_________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 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_________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_____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_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 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 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_____(币种)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_(币种),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_____(币种)结算。

  第七条 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_____(币种)及_________(币种)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_____%和_____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_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_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 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 保 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 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_____%的罚款。

  第十三条 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银行_____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仲 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_________仲裁程序在_________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_________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 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我国*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_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涉外合同4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

  日期:20 年 月 日

  地点 市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1. 市卫生局局长 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2. 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经理 先生(19 年 月 日由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以下简称乙方)

  出生地: (国家)

  国籍: (国家)

  总部: (国) 市

  在A国的通讯地址: 信箱

  鉴于甲方要兴建的 学校10000m2的教学楼,乙方提交报价已于 年 月 日被 市卫生局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A国 部1983年2月5日第318号决议,双方缔约于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及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 市对 学校10000m2的教学楼(该工程为楼房,包括全套家具、设备、空调)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 第纳尔。兑换美元比例为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A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

  (三)工期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380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四)移交场地

  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

  (五)查看工地

  乙方承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2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寄存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存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

  有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条规定,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

  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

  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

  (七)图纸和规范完善无缺

  甲方提交的任何技术说明、设计、绘图中的所有错误或疏忽,随时可以更正。乙方应亲自审查规范、设计、图纸的有效程度,并在适当的时候把自己的意见告诉甲方。在甲方接受这些意见的情况下,甲方就要对这些意见负责,就如同是其自己提出来的一样。

  (八)施工进度计划表

  乙方自接收工地起,15天内向甲方递交一份施工计划,阐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安排、运进施工现场的设备,以及建立临时设施等。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和施工进展情况,对自己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

  (九)合同内容的变更

  甲方有权调整合同内容,但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5%。实际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在合同金额的15%之内,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

  上述调整金额,要用业已议定的单价计算。如果没有这种单价,则在责成乙方进行调整时的当地市场价格或世界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计算。

  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如果乙方认为提出的调整会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方可以自通知进行调整之日起最多两个星期内向甲方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否则,等于放弃权利。这样,乙方就要在原工期内完成包括调整部分在内的工程,并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呈交的延期要求时,可将工期延长到其认为是适当的时候。

  (十)支付条件

  1. 在乙方接收工地、提交履约保函并办完合同注册登记付税手续之后,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应在乙方提交与预付款等值的保函之后,该保函应该在施工期间始终有效,且应开自一家A国的银行,或是经过这家银行认证,同时不许附加任何条件,也不得被作废。上述银行须承认有一笔与保函等值的款项由甲方支配,并承认可全部支付甲方,无须提醒,无须诉诸司法部门,也无须办理其他手续,同时也不管乙方或第三者提出的异议。预付款应从支付给乙方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按预付款在合同总价中所占的比例扣除,直到扣完为止。保函额度也可以按预付款收回的金额递减。

  2. 乙方运到工地而又是工程实际需要并被甲方接受的材料,其费用中的 %应付给乙方。条件是乙方提供的材料应是优质、适用、符合规定,为甲方工程师所接受,并须妥善储存在仓库里。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乙方运到工地的机器设备,这些机器设备是工程的组成部分,在安装时应是完好无损的,但属乙方所有的机械则不包括在内,因为这些机械并非是工程的组成部分,只不过是为了施工而引进到现场。上述预付款要首先从乙方用库存材料所完成的工程的进度款中扣除,直到全部收回为止。

  3. 对符合条件与规范而且是实际上完成了的工程,甲方在双方确定的'单价基础上,向乙方支付其造价的 %。这些支付款项的金额应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报表而定。这些款项要在扣除本条第一款所述的预付款比例和先前业已支付的入库材料费后才能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不少于 第纳尔。甲方支付本条规定的月工程进度款,要在工程报表得到甲方认可的45日之内进行。条件是完成的工程应全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

  支付要在审查报表、支付申请单、并证实无误后进行。支付迟于45天时,乙方可按 银行规定的利息率索取利息。由于乙方对工程量的统计欠及时,或者在制作工程量表时乙方(或其代表)外出,或甲方认定工程的进度差、乙方(或其代表,或其分包人)的表现差,甲方对其逾期支付不负责支付利息。同样,由于报表出现缺陷、疏忽和错误不管是被甲方发现还是在支付前被A国任何稽核、监督单位发现甲方对其逾期支付也不承担支付利息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将支付(月进度)款的时限适当推迟,以便对报表进行校正。本文规定的因迟付而享受利息的规定不适用于预付款、合同决算款、过期退回保证金,以及材料款。一言以蔽之,这个规定只适于月工程进度款。

  4. 乙方应向A国有关方面交的款项,可从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的收益中扣除。

  5. 甲方从每月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5%的金额,作为保证施工完好的保留金。在工程竣工和按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后,遂将这个比例金额付还乙方。也可以依据一份符合本规定且与上述比例等值的保函,把这个比例的金额付给乙方,该保函自初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开出有效。

  6. 在遵守货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把用于工程而从国外购来的进口材料款、机构设备款汇往国外。也可根据现行规定和状况,把本合同的盈余款额汇往国外。

  (十一)信用证

  为本合同施工而需要从国外进口的材料费、设备费,乙方可以用一家A国的银行所开的信用证兑换外汇。

  这个金额的确定要根据乙方开信用证前向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单子总价而定。

  信用证可以分着开。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须进口的每一批施工材料、设备的时间表而确定支付金额和日期。同时根据该表确定信用证的有效期。

  在确定受益人之后,开给乙方的信用证,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给任何其他受益人。上述信用证的每次支付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1. 每次装运支付75%金额时,要提供下列凭证:

  (1)五份认证的原始帐单。

  (2)一套货运单据,证实已按正常的海运价付过运费。

  (3)由A国一国保险公司为甲方开的为之承担一切风险的保险文件,从制造厂到A国项目现场均在保险范围。

  (4)装运清单。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由甲方承认和批准的检查证明。

  (6)制造厂家的证明和A国驻国外领事馆或领事馆在原件上认证。

  2. 当这些材料和设备根据工艺要求和技术规范安装完毕后,甲方通知银行并支付15%比例的信用证金额。

  3. 信用证金额的10%保存在全部合同工程初步验收结束时为止。上述支付比例,由甲方通知银行支付。

  (十二)甲方有权检查材料及其种类,只有甲方开了证明以后才允许启运。

  海关税收以及所有储存费,运往现场的开支,装卸费只要没有得到有关方面豁免,都由乙方根据法律交付。

  为办理信用证及付款手续上的需要,乙方负责向其在A国国内外的开户银行提交一份合同副本。

  (十三)完美施工

  乙方应根据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计划及专业技术规定的要求认真地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要使用优质材料、设备、机械,在投入使用之前,要给甲方工程师提供所有样品,并给予充分时间进行认可。

  因材料有瑕疵,或制造粗糙,或施工错误而致使甲方拒收的任何工程部分,需对之进行修理或拆除时,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十四)第三方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对因施工而使第三者及其财产蒙受损失的责任进行保险。不论什么情况,保险金额均为 第纳尔。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工人和其他人员伤亡,避免给社会和个人造成损失,乙方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其中包括按交通规定设置白天与夜晚的路标(用标记和指示灯)。由于施工,由于乙方或其代理人,或其承包人,或其职工的不慎而可能造成的死亡、事故、损伤,乙方要负直接责任,并独自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索赔和补偿。

  (十五)工程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对现场已完成的工程、材料和器具遭到破坏、失火或被窃进行保险。保险文件要为承包商承担一切风险。根据本合同第五十四条,到工程初步接收时此项保险才可结束。

  (十六)乙方未尽保险义务

  乙方在开工时,要为其前两条所规定的保险义务提出已履行的证据。如对保险未尽义务,或没有支付这笔款项,甲方可以代为保险,承担这笔费用,可将这些费用从乙方应得的款项中扣除。在所有情况下,甲方都应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直至乙方确实已经承担此项保险义务并支付这笔款项。

  (十七)分包合同

  不允许乙方将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分包出去,但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允许乙方和那些有能力和经验的专业施工公司,就合同中的部分工程的施工签订分包合同。在所有情况下,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的乙方,始终都要和他的分包人一起对执行本合同共同负责。

  (十八)转让合同

  不允许乙方向他人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如乙方违反这一条规定,合同就被废除,履约保险金就被没收。这无须经过任何法律手续,也不影响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如有必要,甲方还有权向乙方索取因物价上涨所增加的费用。但允许签约人将其应得款的全部或局部转让给A国的一家银行,条件如下:

  1. 针对甲方的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成立。

  2. 这种转让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权利。

  3. 一旦乙方向某银行转让,就不能反悔,除非得到银行的同意。

  (十九)施工监督

  对签约工程的施工监督和对乙方施工的检查,由甲方工程师或管理机构授权的职员承担。如甲方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展缓慢,可以向乙方提出书面警告,要求增加工人,增加机械设备,加班以及采取其他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按时竣工的措施。所有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工程师和他的职员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对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管理,乃至发布旨在使施工顺利进行的命令和指示;这些指令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记入现场记录;乙方和他的工人、分包者应执行这些指令,而且不使用那些甲方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条件或附件条件的材料。为了保证按技术规范和合同条件进行施工,在甲方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他们有权书面通知停工,或者不接受不符合议定的材料和工程;同时允许在不影响工程造价、不违反合同宗旨的情况下,根据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细小的调整和修改。对于那些需要增加费用的工程应经甲方批准。甲方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做材料试验、材料分析、检查材料强度和提交各工期的照片,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只有甲方要求再次对这些材料进行检查和试验,而且两次试验结果都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时,甲方才承担这笔费用。

  为继续施工起见,乙方也可以要求甲方工程师进行任何一项必要的检查。这要由乙方向甲方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交一份书面报告,由后者在报告的复印件上作收讫签字。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工程师应作必要的检查,并尽快提出意见,把检查结果记入工地记录。

  (二十)甲方工程师办公室

  乙方应在现场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办公室。该办公室应完全符合条件,包括全套设备。建立办公室、供电、安装设备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一)乙方的现场代表

  乙方应指定现场代表,负责接收并执行甲方工程师的指令,同时应为他设立一个具有同等施工经验、有高度技术水*的技术机构,该机构成员在整个工作期间均应在现场。

  对于现场代表和技术机构成员的选配和更换,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选,这不影响乙方完美施工的责任。

  (二十二)为管理工作和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乙方和他所属的工地负责人、代表、职工,要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到现场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及其他工作,同时还应照顾到其他承包人在现场及其附*地方的施工,并为他们的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二十三)维护工地秩序

  乙方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对那些玩忽职守,拒绝执行工程师指示,或者技术能力差,或有关当局要求解雇的职工,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命令后的24小时内把他们送出现场,对任何扰乱工地治安的行为应马上报警。

  (二十四)合同文件应保存在工地

  乙方现场至少应保存两套合同文本、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及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以便在甲方工程师或他的代表需要时参阅。

  (二十五)已完工程的计算

  每月底在甲方代表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出资对完工部分进行计算,同时应由甲方代表参加。工程计算必须由双方代表签字才有效。如果乙方拖延工程计算,他就要服从甲方的算法并承担计算费用。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一种估算,用上述计算方式计算出来的实际完成的工程,才是实际工程量。

  乙方应保存专门的记录,把由双方签字的月统计表中反映出来的工程量记录在案。

  (二十六)设备处理

  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乙方将他运入现场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临时设施运走和处理,直至工程初步交工时为止。上述材料设备丢失、损坏、被窃等,甲方概不负责。

  (二十七)保护公共设施

  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东西,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或专门机构。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八)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在采取防止损坏、打碎的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告诉甲方、*和警察局,如果这些文物不易搬动,应就地停工,并通知甲方代表和专门机构或警察局。

  (二十九)停工

  只有根据甲方的书面命令,才允许乙方停工。在停工期间,乙方负责保护工程。

  如果停工的原因不是属于乙方,那么甲方应向乙方补足相当于停工时间的工程,如果停工时间超过6个月而原因又归结于甲方,那么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在这样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索取他已经施工的工程费用和停工期间的实际损失,但不许要求其他方面的赔偿。

  (三十)误期罚款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期限,或在其他业已议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他应承担误期罚款。比例如下:

  如果甲方认为可以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延期工程总价的1%,如果甲方认为不能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得收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工程总价的0.1%。

  在所有的情况下,罚款均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5%。即使未因延误工期而造成损害,误期也要罚款,无须提醒,不用警告,不用提交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也不影响甲方因误期使自己蒙受的损失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如果甲方证实乙方误期是由于意外原因所致,那么误期罚款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罚款可以从保证金或者乙方在甲方处的应得款项或者从其在任何其他的公共机构的应得款项中扣除。任何罚款的扣除并不意味着免除乙方承担施工以及完成议定工程的责任。

  在乙方于甲方处还有足够款项偿还延期罚款的情况下,甲方根据自己的全面估计,可以延期索回罚款。但要有乙方提出申请,并阐明延期交纳罚款的详细理由和延迟期限。

  (三十一)废除合同

  在不影响甲方取得误期罚金和赔偿权利的条件下,在遇到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废除合同,没收保证金。

  1. 乙方延期开工,或施工很慢,虽然给予书面提醒,甲方仍认为他不可能按期完成合同工程。

  2. 如果乙方停工15天以上,停工理由不被甲方接受。

涉外合同5

  _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同,乙方同意为甲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项目提供劳务,为此与甲方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_________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保证甲方项目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二)人员派遣

  1.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两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_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_________。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_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以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

  5.如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代表商定后实施。

  (三)准备费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_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

  (四)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线时尽可能取最短路线,缩短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_________。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25%。

  4.根据_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应增长15%。

  (五)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一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

  (3)节目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行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七)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项目所在国的法定节日。

  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_________个月后,应享受20天的回国探亲假,其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构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6.乙方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本国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八)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九)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十)社会保险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员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险费。

  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的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

  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的60%;超过90天者则不发工资。

  (十一)医疗

  1.乙方所有人员在_________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

  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员在200人之内,配备医生_________名,护士_________名。超过200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代表研究确定。

  (十二)劳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等。

  (十三)支付办法

  1.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80%美元与20%_________国_________(币种)的比例支付,如需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资和应付乙方的机票费应于休假当月之初支付。

  3.乙方现场会计每月末编制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等项,经甲方审查和批准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电汇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银行汇费由甲方承担。20%的_________在现场支付。

  4._________(币种)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币种)的兑换率,按支付日当天_________国*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5.乙方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后,甲方同意预支每人一个月的伙食费,如需预支其他费用,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

  (十四)住房和办公用房

  1.甲方将按下列标准免费提供乙方人员的住房:_________。

  2.住房内包括空调和卫生设备,家俱和卧具等备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员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如打字机、计算器、复印机等)、洗涤设备和用品。

  (十五)工伤、人员替换

  1.乙方负责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合格人员到_________国现场工作,如甲方认为派遣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双方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替换,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_________国*的法令和尊重当地的风俗*惯。如违反当地法令和风俗*惯而必须送回国的,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负责送回,机票费由乙方负担。如需另派人员替代时,则乙方应负责_________机场至现场的旅费。

  3.乙方人员因疾病和公伤,经甲乙双方指定的医生证明确实不能继续工作者,应送回其原居住国的,其旅费由乙方负担。如身体状况不合格者,经双方医生检查证实,是因乙方体检疏忽,必须送回其本国的,其旅费应由乙方负担。

  4.在合同期间内,乙方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按_________(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十六)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灾、战争、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力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人员送回(其原居住)国。

  2.如遇上述情况时,甲方人员不撤退,乙方人员亦不撤退,但甲方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

  (十七)争议及仲裁

  1.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机构裁决。

  2.争议一经裁决,双方必须忠实履行,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十八)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乙方人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2.乙方人员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甲方协助乙方出面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九)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所有派遣人员返回(其原居住)国,以及双方未付帐目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与附件及工程内容,不经另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_文、_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2份。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补充,经双方同意的补充条款应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涉外合同6

  第一章合同双方

  第1条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第3条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条款。

  第二章出租房屋

  第4条

  4.1甲方同意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赁按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图示”所确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积表;b2:所有楼层的图纸中出租面积用粉红色标明;b3:已批准的扩初设计制作的全套建筑图纸)。该出租房屋与扩初设计一致,其竣工后与竣工图一致,并且与本合同的条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图就向乙方提供。

  4.2如果因为中或建筑技术的要求与扩初设计的图示相比较,甲方对出租房屋的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变,只要这些变更不改变按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应的装修和设备,而且只要这类改变对实际的使用面积不作大的变化的话,双方同意这些更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继续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约束,而且乙方同意不应对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

  4.3出租房屋的建筑的内外装修应根据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筑的承包商之间的施工协议的标准说明(附件c),由甲方自费设计和实施。乙方要求对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变应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5条

  5.1双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筑的建造将以正常的建造速度进行,以便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或者由甲方在缔结中心建筑合同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并交付使用。

  甲方应提前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赁(以及第9条中规定的义务)应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开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称为“开张日期”),但在开张日之前出租房屋应已由甲方从承包商手中接收过来。“开张日期”不应比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或前面所说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于或晚于________个工作日。

  如果“开张日期”超过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应向乙方补偿由于这种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实际费用。

  出租房屋在建筑物基本竣工时便应认为可交付使用。

  5.2在“开张日期”的天后,甲乙双方应签订一个移交议定书,确认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并指明哪些被发现的(如果有的话)应由甲方负责的缺陷。

  5.3当出租房屋已适合于为本5.3条款规定的目的而进入时,乙方在“开张日期”之前的_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为安排可移动设备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装事宜,有权进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条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认可书,确认全面接受乙方认为完好并满意的出租房屋的这一部分;该认可书对乙方应有约束力;(2)甲乙双方应对由他们各自的行为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雇员的这类行为造成的所有损害或损失或人身伤害负完全责任。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责任

  第6条甲方应负责

  6.1按以下规定,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并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筑物的结构;根据附件c中规定的标准说明书,安装内外装修和设备,包括一套预制的可进入式的两种温度的冷库。安装必要的给排水、煤气、电、供暖、空调、电梯、自动扶梯、自动灭火、电讯的设施,以及闭路电视和计算机系统的空管,建筑物的管理系统和有关办公室的必要安装。这类建筑和安装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均由甲方承担。

  6.2提供乙方在安装出租房屋防盗系统时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条件是这种提供的费用只能根据乙方递交的这类开支的合法的发票支付,而且甲方这种支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权安装防盗系统,条件是这类安装不影响出租房屋的结构。

  6.3根据附件c中的规定为出租房屋安装水、电、煤气、供暖和空调的设施及提供电讯设施。

  6.4维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调系统,电梯,自动扶梯,火警,防火系统的机械装置。甲方承担这类维修的费用,甲方具有自己实施这类维修工作的专有权利,亦有委托信誉良好的分包商进行这类维修的权利,无论以何种方式,因为这类维修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应由甲方承担。

  6.5保持出租房屋建筑物和结构及首层的公用区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处于良好维修状态,允许乙方的顾客使用露天停车常

  6.6向乙方收取租金、诚意抵押金及保证抵押金和根据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的其他费用。

  6.7保证不在建筑物内经营也不允许任何第三者经营与乙方性质相类似的商店。

  6.8根据双方同意的条件,在乙方提出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要求时提供其他帮助。

  第7条乙方应负责

  7.1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义务,包括按期向甲方缴纳诚意抵押金、保证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关出租房屋的供热和空调的费用。同时直接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煤气费,如果不行,则仍应向甲方支付这类费用。

  7.2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以及其他中可能征收的与出租房屋相关的公共服务费用(如有的话)。

  7.3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在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应对公众开放,允许中外宾客作为顾客进入出租房屋,采用国际先进的服务方式把出租房屋经营成为一个具备一流服务标准的购物中心。

  7.4布置安装各种可移动的设备和家具,所有由乙方购买的这类设备和家具应属于乙方所有,乙方应自费安排相应的保险。

  7.5保护出租房屋,包括建筑物和设备在良好维护和清洁的条件下正常运转,维护出租房屋的卫生条件,消除扰人的噪音,并修复由乙方的代理人、雇员、顾客、客人或供货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损坏。

  7.6未经与甲方建筑师商议后作出书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张贴、刻划或涂写任何记号,设置灯箱或刊登广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则无需征得事先的书面同意,不过他们的规格和安放位置应与出租房屋的建筑师协商。

  7.7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出租房屋或建筑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毁坏或损坏。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出租房屋作任何改变、增设或改进。到租赁结束时乙方应将出租房屋恢复至开张日期的原状。

  7.8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带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里。

  7.9不得安装任何可能产生超过有关环保法规规定限制标准的震动或噪音,或超过与此出租房屋相关的设计荷载或使出租房屋易于招致火灾或增加建筑物失火的危险,或改变此建筑物保险率的仪器、机器或设备,或安装任何其他对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响其安全的物品。

  7.10不得使用任何负荷超过现有管线的煤气和电器用具。

  7.11不对建筑中的不属于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经营、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对意见或干预。

  7.12在出租房屋内安排并实施防火和安全保卫措施。

  7.13如出租房屋建筑物发生火灾事故或任何其他紧急情况,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装置和设备发现有缺陷时,立即通知甲方。

  7.14遇到甲方提出与出租房屋相关的请求,按双方同意的条件提供帮助。

  第四章租赁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务费用

  第8条

  8.1租赁期从“开张日期”起算为年。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则租赁期限可以延长。希望延长租赁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长期限的意向。

  8.2开张日期年后,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个月的书面通知时,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条款和执行情况以及租赁情况作出评价和讨论。但是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合同修改;没有作出这类修改时,本合同仍对双方有约束力。

  第9条

  9.1出租房屋的租金总金额共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按月支付。每个日历月的租金乙方应在该月的15日付给甲方。(如果该日为星期日或国家规定的假日,则在以后最*的一个工作日支付)。开张日期所在月有关部分的租金应推迟并放入下个月的租金中一并支付。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应根据租金支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率以_____________(币种)的形式支付。根据9.3条和9.4条规定支付的诚意抵押金和保证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计算和支付。

  9.2合同中的租金应按附件中规定的比率调整和增加。

  9.3另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个月租金的诚意抵押金,该笔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笔于开张日期前________个月时支付,以后每个月支付一笔。这笔诚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赁期终止或解除时甲方应退还给乙方。

  9.4另外,乙方还应付给甲方总额为________个月租金的保证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笔于开张日前________个月支付,以后每________个月支付一笔。保证抵押金在整个租赁期保持不动,乙方不得将该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本合同的租赁期终止或解除时保证抵押金应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如根据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对甲方有债务时,可从中扣除实际欠款额。

  9.5所有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均由乙方直接转账付给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开户银行。

  除租金、诚意抵押金和保证抵押金外,乙方根据本合同负责向甲方支付或偿还的款项或费用应以甲方作这类支付或花费时所用的相应币种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规定或未尽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规定的义务时,仍接受乙方缴纳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认为是放弃了对这种违约追究的权利。

  9.6根据这个第9条或本合同规定所有应由乙方付给甲方的款项应如数支付,不应有任何性质的扣除。

  9.7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税务。

  第10条

  10.1第7.1条中所规定的供暖和空调费用将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价格收取,方式为购入价+损耗率+劳务费+其他费用。

  10.2第7.1条中提及的每个月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在下个月的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10.3双方同意,如果因为对任何装置或仪器进行必要的修理和维护,而影响到在第10条前提到的任何服务时(应事先通知乙方)或如果因为火灾、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险恶条件或由于甲方无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气、电、劳动力的短缺,(应尽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顾客、服务员、门卫或其他服务人员的行为、失职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损坏或毁坏,甲方不对乙方负有任何责任;乙方亦不应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五章使用、转租、权利转移

  第11条

  11.1除综合经营商场和批发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为他用,双方明确同意在租赁期间如果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为他用,甲方有权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终止这类未经授权的使用。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这类未经授权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和损害。

  11.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转让或分租给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权作出提高租金为条件的同意的决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数额至少为已定租金与第三者因这种转让,分租或占用,支付给乙方数额之间差额的50%,如果甲方同意这种行为,乙方应承担第三方一切行动或未采取行动的责任,无论是否为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

  11.3如果乙方违反11.2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尽早结束并弥补这类违约,但无论怎样时间不应晚于提出要求后一个月。

  11.4未经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或抵押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12条通知乙方后,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雇员或承包商应有权随时进入出租房屋(紧急情况除外,此时无需通知乙方)对其进行检查和/或改动或修理,或甲方认为对出租房屋的建筑物或设备或装置的运行和维修有必要的事情,并且在租赁期的最后6个月中允许将来的承租者进入出租房屋观看。对以上所提行为,乙方应有权派遣其雇员与甲方合作进行。

  第七章合同的修改

  第13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否则无效。

  第八章合同违约、终止

  第14条

  14.1双方受本合同明确规定的专门条款的约束,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并且不能完全恰当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利用挂号信通知对方已违约。除非违约方在二周内采取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要求补救的另一方应有权对其损失和损害要求索赔。

  14.2根据本合同,应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到期未付时,该方应承担从应付日至结清日全部迟误付款额1%的月息。如果这笔款项超过三个月仍未支付,则未清款额的月息应增至1.5%。

  14.3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雇员,对乙方的财产或其他人的已委托给乙方或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财产的损坏不负责任;也不对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经营或建筑期间所引起的任何损坏或人员伤害负有责任。除非,这类的损害或人员伤害是由于甲方的`过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为所致。

  第15条双方受本合同明确规定的专门条款的约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风暴、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 或公共机关的禁止、劳资纠纷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为不可预防和避免,而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受妨碍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话,应在这类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8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和有关部门签署的证明及一份解释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全部和部分义务的说明书。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因不能履约或延误履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成本增加或损失负责。声称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响的义务。通过协商,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序,决定是否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第16条出现如下情况时,本合同可在其期满前以下列方式终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诚意抵押金或保证抵押金,甲方除有权要求索赔外,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请执行或要对其采取执行破产或其他类似程序或行动时,对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毁坏或严重损坏以致其使用受到严重损害时,如果甲方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对其进行修理或更换,乙方可以提前两周通知甲方终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条中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时,合同可以按该规定终止。

  双方在此同意,除第16条中规定的终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终止本合同。

  第17条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在期满或终止时无需得到通知和要求并不无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还给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装置和设备。这些装置和设备应和租赁开始时一样的良好,自然磨损和自然损坏除外。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由于乙方无理拖延未能按时把出租房屋的占有权交还甲方,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无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损失、损害和费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后继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赔而受到的一切损失或损害。

  第18条在*法律允许和有关部门同意的范围内,如果任何一方认为为了双方的利益应共同经营乙方商店(有或没有第三者加入)或为进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话,该方与另一方应就此事宜进行讨论,除非双方以书面作出,否则双方达成的任何协议无效。

  第九章语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条本合同由中、英文写成,两种语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条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释及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的约束。

  第21条

  21.1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出现争议或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都有权把争议提交北京*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规则进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决都是终审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1.2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的事情外,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章合同的生效

  第22条如下述两项条件都得到满足,则合同应生效:

  ——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

  ——本合同经有关上级部门批准。

  第十一章其他

  第23条

  如下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a1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a2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b1、b2和b3出租房屋的描述

  c标准说明(内外装修)

  出租方(签章):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涉外合同 (菁华9篇)(扩展3)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 (菁华6篇)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1

  合同号: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卖 方:*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买 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 数量 │

  (3) 单价│

  (4) 总值

  卖方有权在 %以内多装或少装 │└────────────────┴────────────────────┘

  (5)装运期限: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的.*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_________天在*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补充条款: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1份为凭。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鉴于买方为_________需要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双方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以实物表示货物质量。包括凭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方法。根据提供样品者的不同可分为: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以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即以文字、图表、照片等方式说明商品质量。

  a.凭规格买卖: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b.凭等级买卖:通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c.凭标准买卖:通过由国家或有关*主管部门、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规定标准作为说明和评定商品品质的依据;

  d.凭说明书买卖: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n商品的具体性能和结构特点,主要适用于机、电、仪等技术密集型产品;

  e.凭品牌或商标买卖:只凭商品的商标或品牌进行买卖,而无须对品质提出详细要求。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约定货物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具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政策、外商资信及市场行情,合理商定。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毛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

  (2)净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

  (3)公量:在计算货物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适用于棉花、羊毛、生丝等具有较强吸湿性的商品。

  (4)理论重量:对某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每件重量大体相同,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

  (5)法定重量:一些国家海关法规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重量为征税的法定重量。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货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目的地。

  2.包装箱内的商品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质量、规格、数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机场;

  (3)收货人;

  (4)货物名称、规格;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4.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资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资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6.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补齐、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______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合同需要。

  7.包装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 运输

  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海洋运输:

  按经营方式不同,又分为以下两种:

  a.租船运输: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以运输货值较低的粮食、煤炭、木材、矿石等大宗货物为主。

  b.班轮运输:适合于运输小批量的货物。

  (2)铁路运输:

  运行速度快、载运量较大、受气候影响小、准确性和连续性强。

  (3)航空运输:

  运送迅速;节省包装、保险和储存费用;可以运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准时。适合于运输易腐、鲜活、季节性强、紧急需要的商品。

  (4)邮政运输:简便、快捷。

  2.运输单据:

  (1)海运提单:

  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买方。

  (2)航空运单:

  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3)航空邮包:

  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4)_________.

  3.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

  卖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买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卖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未经买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卖方负担。

  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买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卖方,以便卖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装运

  1.装运时间:

  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内予以装船。

  2.装运港(地)_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4.分批装运和转运:

  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订立此条款。

  5.装运通知: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_________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_________天,向买方提供_________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_________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_________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_________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滞期和速遣费用:

  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 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________*安险,或_________水渍险,或________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_.

  第七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计价货币:_________;单位价格金额: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证。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

  _________装运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2)信用证-即期付款。

  买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3)信用证-延期付款。

  买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即期________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_____承兑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4)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6)汇付。

  买方应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天内;____提单日后____天内,以____电汇,_____信汇,_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3.有关单据。

  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向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a.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_空白抬头;_________空白背书,并注明_________运费已付或_________运费待付。

  b.签发给卖方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________预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c.多式联运单据

  d.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e.铁路运输单据

  f.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a.商业发票

  b._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_保险凭证

  c.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d.原产地证明_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

  e.装箱单

  f.重量单

  g.______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_装船通知

  (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_______

  4、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_______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第八条 检验

  1.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a.在产地检验,即货物离开生产地点(如工厂、农场或矿山)之前_________天内,由卖方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人员或买方的验收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或验收。在货物离开产地之前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b.在装运港/地检验,即以离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货物在装运港/地装运前_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_________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检验机构对货物检验后,货物运抵目的港/地,买方如对货物进行检验,即使发现质量、重量或数量有问题,也仍然有权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

  2.在进口国检验

  a.在目的港/地检验,即以到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卸货后的_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_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如果检验证书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并确属卖方责任,卖方应予负责。

  b.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对一些需要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卸货口岸开件检验后难以恢复原包装的商品,双方可约定将检验时间和地点延伸和推迟至货物运抵买方营业所或最终用户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_____天内进行,并以该地约定的_________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依据。

  3.检验标准和方法

  (1)根据《商检法》规定,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没在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此外,合同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将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和包装条款作为检验的重要依据。

  (2)商品检验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第九条 索赔

  1.索赔依据:

  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________最终目的地_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向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上述条款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2.索赔期限: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_周内。

  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则买方的索赔要求被视为接受。

  第十条 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_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终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3

  合同号: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5)装运期限: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的*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_________天在*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cif/cf)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甲方:乙方:日期: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鉴于买方为_________需要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双方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以实物表示货物质量。包括凭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方法。根据提供样品者的不同可分为: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以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即以文字、图表、照片等方式说明商品质量。

  a.凭规格买卖: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b.凭等级买卖:通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c.凭标准买卖:通过由国家或有关*主管部门、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规定标准作为说明和评定商品品质的依据;

  d.凭说明书买卖: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n商品的具体性能和结构特点,主要适用于机、电、仪等技术密集型产品;

  e.凭品牌或商标买卖:只凭商品的商标或品牌进行买卖,而无须对品质提出详细要求。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约定货物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具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政策、外商资信及市场行情,合理商定。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毛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

  (2)净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

  (3)公量:在计算货物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适用于棉花、羊毛、生丝等具有较强吸湿性的商品。

  (4)理论重量:对某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每件重量大体相同,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

  (5)法定重量:一些国家海关法规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重量为征税的法定重量。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货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目的地。

  2.包装箱内的商品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质量、规格、数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机场;

  (3)收货人;

  (4)货物名称、规格;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4.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资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资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6.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补齐、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______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合同需要。

  7.包装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 运输

  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海洋运输:

  按经营方式不同,又分为以下两种:

  a.租船运输: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以运输货值较低的粮食、煤炭、木材、矿石等大宗货物为主。

  b.班轮运输:适合于运输小批量的货物。

  (2)铁路运输:

  运行速度快、载运量较大、受气候影响小、准确性和连续性强。

  (3)航空运输:

  运送迅速;节省包装、保险和储存费用;可以运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准时。适合于运输易腐、鲜活、季节性强、紧急需要的商品。

  (4)邮政运输:简便、快捷。

  2.运输单据:

  (1)海运提单:

  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买方。

  (2)航空运单:

  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3)航空邮包:

  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4)_________.

  3.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

  卖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买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卖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未经买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卖方负担。

  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买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卖方,以便卖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装运

  1.装运时间:

  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内予以装船。

  2.装运港(地)_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4.分批装运和转运:

  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订立此条款。

  5.装运通知: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_________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_________天,向买方提供_________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_________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_________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_________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滞期和速遣费用:

  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 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________*安险,或_________水渍险,或________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_.

  第七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计价货币:_________;单位价格金额: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证。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

  _________装运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2)信用证-即期付款。

  买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3)信用证-延期付款。

  买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即期________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_____承兑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4)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6)汇付。

  买方应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天内;____提单日后____天内,以____电汇,_____信汇,_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3.有关单据。

  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向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a.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_空白抬头;_________空白背书,并注明_________运费已付或_________运费待付。

  b.签发给卖方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________预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c.多式联运单据

  d.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e.铁路运输单据

  f.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a.商业发票

  b._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_保险凭证

  c.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d.原产地证明_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

  e.装箱单

  f.重量单

  g.______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_装船通知

  (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_______

  4、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_______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第八条 检验

  1.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a.在产地检验,即货物离开生产地点(如工厂、农场或矿山)之前_________天内,由卖方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人员或买方的验收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或验收。在货物离开产地之前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b.在装运港/地检验,即以离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货物在装运港/地装运前_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_________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检验机构对货物检验后,货物运抵目的港/地,买方如对货物进行检验,即使发现质量、重量或数量有问题,也仍然有权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

  2.在进口国检验

  a.在目的港/地检验,即以到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卸货后的_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_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如果检验证书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并确属卖方责任,卖方应予负责。

  b.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对一些需要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卸货口岸开件检验后难以恢复原包装的商品,双方可约定将检验时间和地点延伸和推迟至货物运抵买方营业所或最终用户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_____天内进行,并以该地约定的_________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依据。

  3.检验标准和方法

  (1)根据《商检法》规定,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没在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此外,合同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将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和包装条款作为检验的重要依据。

  (2)商品检验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第九条 索赔

  1.索赔依据:

  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________最终目的地_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向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上述条款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2.索赔期限: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_周内。

  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则买方的索赔要求被视为接受。

  第十条 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_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终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5

  合同号: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 数量 │ (3) 单价│

  (4) 总值

  (5)装运期限: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的*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_________天在*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cif/c&f)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甲方:乙方:日期: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6

  买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涉外合同 (菁华9篇)(扩展4)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菁选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1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号: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卖 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 数量 │ (3) 单价│ (4) 总值│

  ├────────────────┼──────┼──────┼──────┤

  │ │ │ │ │

  │ │ │ │ │

  │ │ │ │ │

  │ ├──────┴──────┴──────┤

  │ │ 卖方有权在 %以内多装或少装 │

  └────────────────┴────────────────────┘

  (5)装运期限: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_________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cif/c&f)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补充条款: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1份为凭。

  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2

  合同号: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卖 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买 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 数量 │

  (3) 单价│

  (4) 总值

  卖方有权在 %以内多装或少装 │└────────────────┴────────────────────┘

  (5)装运期限: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_________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补充条款: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1份为凭。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3

  [摘 要] 在适用中国法律的情况下,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当事人均不能变更合同的价格。

  [关键词]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 固定价格 情事变更 不可抗力 价格变更

  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关于固定价格的约定是否违反了法律对不可抗力和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也就是说,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为了不使合同的履行显失公*,能否援引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规定变更合同价格?本文将对此进行探析。此外,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所适用的法律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既可约定适用中国法律,也可约定适用其他国家的法律。本文讨论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以适用中国法律为前提。

  一、固定价格作价方法的特点

  所谓固定价格作价是指买卖双方在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中,把货物价格明确约定在合同中,并约定事后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即使订约后市价有重大变化)均按合同确定的价格结算货款的作价方法。采用固定价格作价方法有三个特点:一是价格的确定性,合同标的物的价格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地约定在合同里,这使它区别于订约时不确定价格的暂不固定价格、暂定价格和滑动价格的作价方法;二是价格的不可变更性,订约后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即使订约后市价有重大变化)均按合同确定的价格结算货款,不允许变更合同的价格;三是价格不可变更的明示性,买卖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订约后价格是不能变更的,如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成立后,不得提高价格”、“ 合同成立后,不得调整价格”等等。采用该作价方法,合同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就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更改原定价格,意味着买卖双方要承担从订约到交货付款时价格剧烈变动的风险。但是,上述“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是否包括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如果包括,合同关于固定价格的约定是否违反了法律对不可抗力和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也就是说,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为了不使合同的履行显失公*,能否援引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规定变更合同价格?

  二、不可抗力和情事变更的法律特征

  关于不可抗力的含义,各国解释不尽一致。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释,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其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据此,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所发生的,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对其发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情事变更原则又称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发生了当事人订约时不能预见的情况,导致订立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使合同的履行失去意义或者履行合同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重大失衡,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时,应当允许当事人终止或变更合同的一种合同法律制度。情事变更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运用,目的在于消除合同因情事变更所产生的不公*后果。该原则已经成为当代债法最重要的法律原则之一。

  由于情事变更原则赋予法院自由裁量权,为了防止法官滥用情事变更,各国法律对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规定了严格的条件。第一,必须有情事变更的客观事实。这种客观事实是指合同订立时作为该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异常变动。该变动既可以是经济情况的变化,也可以是非经济事实的变化,如国家经济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货币严重贬值、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第二,情事变更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履行终止前。第三,情事变更是订约时当事人不可预见的。这使它区别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如当事人在订约时应当遇见到的价格在合理幅度内的涨或跌)。第四,情事变更事实的出现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如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全球性或区域性的经济危机或金融动荡等。第五,因情事变更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不可抗力已构成履行不能,即“不能克服”,而情事变更发生后,原合同仍能履行,即“能克服”,只是如果继续按原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将会对当事人显失公*,从而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这是它区别于不可抗力的主要标准之一。如价格暴涨或暴跌(变动幅度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无法遇见到的)只是动摇了合同所依赖的基础,合同仍能够继续履行,只不过是履行代价过高。因此,价格发生剧烈变动(暴涨或暴跌)并非不可抗力,而属情势变更。第六,当事人要援用情事变更原则救济自身利益,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请求法院做出裁判。可见,情事变更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但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三、当事人不能以发生不可抗力为由变更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固定价格

  各国对不可抗力法律后果的规定均为强制性,当事人不能以约定的方式排除不可抗力法律后果的适用。但是,不可抗力引起的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履约责任,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不可抗力所导致的是部分或全部履约不能或不能按时履约,当事人只能要求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并且变更合同也仅限于迟延履行或变更交货数量,而不会涉及变更价格问题。所以当采用固定作价时,如果买卖双方在订约后遭遇了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理由请求变更合同价格,只能要求解除合同或迟延履行或变更交货数量。即固定价格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规定。

  四、当事人不能以发生情事变更为由变更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固定价格

  1.我国法律对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

  (1)国内法的规定。我国虽然在司法判例中出现了关于情事变更原则的内容,但是在现行国内法中一直没有形成明确的法律规范。在学者们努力呼吁下,1993年开始制定的统一合同法草案中规定了情事变更原则。但是因为诸多原因在最后通过合同法时却删掉了此项原则。造成了情事变更原则在我国国内法中的缺位。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着的大量的情事变更问题,只能寄希望于最高人民法院对现行《合同法》进行扩张性司法解释,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事实上,目前我国国内合同纠纷审理过程中对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都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的规定。

  ①我国于1988年1月加入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79条规定:“当事人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许多人认为此规定是对情事变更原则的规定。但也有许多学者认为此规定是对不可抗力的规定。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因为“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克服它或它的后果”的规定是不可抗力的不能克服性,而这正是情事变更区别于不可抗力的主要标准之一。因此,《公约》第79条应属于不可抗力违约免责制度,并不是情事变更原则的依据。

  ②1994年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编撰、20xx年做了大的修订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第6.2.1条~6.2.3条规定了艰难条款。根据《通则》第6.2.1条~6.2.3条的规定,如果履约使一方当事人变得负担加重,在艰难情形下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艰难情形(hardship)是指由于一方当事人履行成本增加,或由于一方当事人所获履约价值减少,而发生了根本改变合同双方均衡的事件,并且,该事件在订立合同后发生或为不利一方当事人所知;在订立合同时,不利一方当事人没有理由考虑到该事件;事件非受不利一方当事人所能控制,且事件的风险不由不利一方当事人承担。可见,《通则》所规定的艰难条款是情事变更原则在私法领域内的国际法渊源。

  2.《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适用

  (1)我国是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成员国,派员参与了《通则》的起草,并已批准加入《通则》。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的规定,我国应自觉遵守《通则》。根据《通则》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其合同由《通则》管辖时,应当适用《通则》;双方当事人约定其合同由“法律的一般原则”,“商人法”或类似法律管辖时,应当适用《通则》;双方当事人未选择任何法律管辖其合同时,应当适用《通则》;当适用法对发生的问题不能提供解决问题的有关规则时,《通则》可以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通则》可用于解释或补充国际统一法的文件。因此,《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既可以被称为示范法、统一规则,也可被称为国际惯例。从实用的角度看,一国在制定或修订合同法时可以把它作为示范法,参考、借鉴其条文;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它作为合同的准据法(适用法),作为解释合同、补充合同、处理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此外,当合同的适用法律不足以解决合同纠纷所涉及的问题时,法院或仲裁庭可以把它的相关条文视为法律的一般原则或商人*惯法,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起到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及适用法律的补充作用。由于我国《合同法》和《公约》中都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原则,因此在我国的涉外合同关系中,经常会适用《通则》中的情事变更原则解决问题。

  (2)《通则》和《公约》一样,是任意性规范。根据《通则》的规定,除《通则》另有规定外,双方当事人可以排除适用《通则》,或部分排除或修改《通则》任何条款的效力。与此同时,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强调情事变更原则具有补充性,也就是说作为一种在当事人自由约定之外对合同关系进行干预的措施,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不能在本质上违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已经对有关情况的发生及其处理方法做了明确约定,就不能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得出相反或不同的结论。因此,在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中采用固定价格方法作价时,当事人实际上已经用约定的方式排除了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综上所述,在适用中国法律的情况下,采用固定价格作价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情事变更,当事人均不能变更合同的价格。

  参考文献:

  [1]李 雁:情事变更原则初探[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xx(03)

  [2]朱广东:情事变更原则国际法渊源辨析——兼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条的性质[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xx(05)

  [3]贾建华 阚 宏:新编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xx年1月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买方为_________需要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双方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①以实物表示货物质量。包括凭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方法。根据提供样品者的不同可分为: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②以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即以文字、图表、照片等方式说明商品质量。

  凭规格买卖: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凭等级买卖:通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凭标准买卖:通过由国家或有关**主管部门、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规定标准作为说明和评定商品品质的依据;

  凭说明书买卖: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N商品的具体性能和结构特点,主要适用于机、电、仪等技术密集型产品;

  凭品牌或商标买卖:只凭商品的商标或品牌进行买卖,而无须对品质提出详细要求。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约定货物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具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政策、外商资信及市场行情,合理商定。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①毛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

  ②净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

  ③公量:在计算货物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适用于棉花、羊毛、生丝等具有较强吸湿性的商品。

  ④理论重量:对某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每件重量大体相同,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

  ⑤法定重量:一些国家海关法规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重量为征税的法定重量。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货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目的地。

  2.包装箱内的商品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质量、规格、数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合同号;目的站/码头/机场;收货人;货物名称、规格;箱号/件号;毛重/净重(公斤);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4.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资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资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6.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补齐、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合同需要。

  7.包装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运输

  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海洋运输:按经营方式不同,又分为以下两种:

  A.租船运输: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以运输货值较低的粮食、煤炭、木材、矿石等大宗货物为主。

  __班轮运输:适合于运输小批量的货物。

  (2)铁路运输:运行速度快、载运量较大、受气候影响小、准确性和连续性强。

  (3)航空运输:运送迅速;节省包装、保险和储存费用;可以运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准时。适合于运输易腐、鲜活、季节性强、紧急需要的商品。

  (4)__运输:简便、快捷。

  2.运输单据:

  (1)海运提单: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买方。

  (2)航空运单: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3)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4)_________。

  3.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卖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买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卖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未经买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卖方负担。

  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买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卖方,以便卖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装运

  1.装运时间: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___予以装船。

  2.装运港(地):_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4.分批装运和转运: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订立此条款。

  5.装运通知: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_________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_________天,向买方提供_________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___到达装运港,从第_________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_________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滞期和速遣费用: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________*安险,或_________水渍险,或________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_。

  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计价货币:_________;单位价格金额: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证。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___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__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

  __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_装运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2)信用证-即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__,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3)信用证-延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__,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即期________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_____承兑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4)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__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__)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__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6)__。买方应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天内;____提单日后____天内,以____电汇,_____信汇,_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__的卖方帐户。

  3.有关单据。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向_________(__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A.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_空白抬头;_________空白背书,并注明_________运费已付或_________运费待付。

  __签发给卖方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________预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C.多式联运单据

  D.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E.铁路运输单据

  F.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A.商业发票

  ___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_保险凭证

  C.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D.原产地证明_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

  E.装箱单

  F.重量单

  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_装船通知

  (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_______

  4.__费用。依照根据上述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_______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__行(如以__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__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__费用。

  第八条检验

  1.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在出口国检验:

  A.在产地检验,即货物离开生产地点(如工厂、农场或矿山)之前___,由卖方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人员或买方的验收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或验收。在货物离开产地之前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__在装运港/地检验,即以离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货物在装运港/地装运前___,由双方约定的_________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检验机构对货物检验后,货物运抵目的港/地,买方如对货物进行检验,即使发现质量、重量或数量有问题,也仍然有权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

  在进口国检验:

  A.在目的港/地检验,即以到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卸货后的___,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_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如果检验证书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并确属卖方责任,卖方应予负责。

  __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对一些需要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卸货口岸开件检验后难以恢复原包装的商品,双方可约定将检验时间和地点延伸和推迟至货物运抵买方营业所或最终用户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进行,并以该地约定的_________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依据。

  2.检验标准和方法

  (1)根据《商检法》规定,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没在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此外,合同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将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和包装条款作为检验的重要依据。

  (2)商品检验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第九条索赔

  1.索赔依据: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________最终目的地_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向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上述条款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2.索赔期限: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_周内。

  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则买方的索赔要求被视为接受。

  第十条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_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终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_承担。

  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鉴于买方为_________需要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双方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以实物表示货物质量。包括凭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方法。根据提供样品者的不同可分为: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以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即以文字、图表、照片等方式说明商品质量。

  A.凭规格买卖: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B.凭等级买卖:通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C.凭标准买卖:通过由国家或有关**主管部门、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规定标准作为说明和评定商品品质的依据;

  D.凭说明书买卖: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N商品的具体性能和结构特点,主要适用于机、电、仪等技术密集型产品;

  E.凭品牌或_____买卖:只凭商品的_____或品牌进行买卖,而无须对品质提出详细要求。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约定货物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具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政策、外商资信及市场行情,合理商定。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毛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

  (2)净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

  (3)公量:在计算货物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适用于棉花、羊毛、生丝等具有较强吸湿性的商品。

  (4)理论重量:对某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每件重量大体相同,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

  (5)法定重量:一些国家海关法规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重量为征税的法定重量。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货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目的地。

  2.包装箱内的商品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质量、规格、数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机场;

  (3)收货人;

  (4)货物名称、规格;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以毫米表示)。

  4.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资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资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6.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补齐、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______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_____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合同需要。

  7.包装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 运输

  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海洋运输:按经营方式不同,又分为以下两种:

  A.租船运输: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以运输货值较低的粮食、煤炭、木材、矿石等大宗货物为主。

  B.班轮运输:适合于运输小批量的货物。

  (2)铁路运输:运行速度快、载运量较大、受气候影响小、准确性和连续性强。

  (3)航空运输:运送迅速;节省包装、_____和储存费用;可以运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准时。适合于运输易腐、鲜活、季节性强、紧急需要的商品。

  (4)XX运输:简便、快捷。

  2.运输单据:

  (1)海运提单:_____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买方。

  (2)航空运单: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3)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4)_________。

  3.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卖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买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卖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未经买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卖方负担。

  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买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卖方,以便卖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装运

  1.装运时间: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内予以装船。

  2.装运港(地):_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4.分批装运和转运: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订立此条款。

  5.装运通知: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_________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_________天,向买方提供_________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_________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_________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_____费由买方承担。

  (4)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_________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_____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滞期和速遣费用: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 _____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________*安险,或_________水渍险,或________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_。

  第七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计价货币:_________;单位价格金额: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证。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_装运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2)信用证-即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3)信用证-延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即期________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_____承兑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4)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6)汇付。买方应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天内;____提单日后____天内,以____电汇,_____信汇,_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3.有关单据。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向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A.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的_____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_空白抬头;_________空白背书,并注明_________运费已付或_________运费待付。

  B.签发给卖方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________预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C.多式联运单据

  D.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E.铁路运输单据

  F.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A.商业发票

  B.______________单______________凭证

  C.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D.原产地证明_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

  E.装箱单

  F.重量单

  G.______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_装船通知

  (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_______

  第八条 检验

  1.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A.在产地检验,即货物离开生产地点(如工厂、农场或矿山)之前_________天内,由卖方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人员或买方的验收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或验收。在货物离开产地之前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B.在装运港/地检验,即以离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货物在装运港/地装运前_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_________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检验机构对货物检验后,货物运抵目的港/地,买方如对货物进行检验,即使发现质量、重量或数量有问题,也仍然有权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

  2.在进口国检验

  A.在目的港/地检验,即以到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卸货后的_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_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如果检验证书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并确属卖方责任,卖方应予负责。

  B.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对一些需要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卸货口岸开件检验后难以恢复原包装的商品,双方可约定将检验时间和地点延伸和推迟至货物运抵买方营业所或最终用户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_____天内进行,并以该地约定的_________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依据。

  3.检验标准和方法

  (1)根据《商检法》规定,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没在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此外,合同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将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和包装条款作为检验的重要依据。

  (2)商品检验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第九条 索赔

  2.索赔期限: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_周内。

  第十条 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_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终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一方进入_____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_____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_____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_____裁定。

  _____费用由败方承担。

  _____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_____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_____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鉴于买方为_________需要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双方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以实物表示货物质量。包括凭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方法。根据提供样品者的不同可分为: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以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即以文字、图表、照片等方式说明商品质量。

  a.凭规格买卖: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b.凭等级买卖:通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c.凭标准买卖:通过由国家或有关**主管部门、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规定标准作为说明和评定商品品质的依据;

  d.凭说明书买卖: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n商品的具体性能和结构特点,主要适用于机、电、仪等技术密集型产品;

  e.凭品牌或商标买卖:只凭商品的商标或品牌进行买卖,而无须对品质提出详细要求。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约定货物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具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政策、外商资信及市场行情,合理商定。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毛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

  (2)净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

  (3)公量:在计算货物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适用于棉花、羊毛、生丝等具有较强吸湿性的商品。

  (4)理论重量:对某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每件重量大体相同,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

  (5)法定重量:一些国家海关法规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重量为征税的法定重量。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货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目的地。

  2.包装箱内的商品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质量、规格、数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机场;

  (3)收货人;

  (4)货物名称、规格;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4.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资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资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6.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补齐、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______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合同需要。

  7.包装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 运输

  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海洋运输:

  按经营方式不同,又分为以下两种:

  a.租船运输: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以运输货值较低的粮食、煤炭、木材、矿石等大宗货物为主。

  b.班轮运输:适合于运输小批量的货物。

  (2)铁路运输:

  运行速度快、载运量较大、受气候影响小、准确性和连续性强。

  (3)航空运输:

  运送迅速;节省包装、保险和储存费用;可以运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准时。适合于运输易腐、鲜活、季节性强、紧急需要的商品。

  (4)邮政运输:简便、快捷。

  2.运输单据:

  (1)海运提单:

  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买方。

  (2)航空运单:

  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3)航空邮包:

  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4)_________.

  3.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

  卖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买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卖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未经买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卖方负担。

  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买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卖方,以便卖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装运

  1.装运时间:

  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内予以装船。

  2.装运港(地)_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4.分批装运和转运:

  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订立此条款。

  5.装运通知: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_________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_________天,向买方提供_________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_________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_________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_________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滞期和速遣费用:

  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 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________*安险,或_________水渍险,或________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_.

  第七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计价货币:_________;单位价格金额: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证。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

  _________装运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2)信用证-即期付款。

  买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3)信用证-延期付款。

  买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即期________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_____承兑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4)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6)汇付。

  买方应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天内;____提单日后____天内,以____电汇,_____信汇,_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3.有关单据。

  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向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a.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_空白抬头;_________空白背书,并注明_________运费已付或_________运费待付。

  b.签发给卖方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________预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c.多式联运单据

  d.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e.铁路运输单据

  f.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a.商业发票

  b._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_保险凭证

  c.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d.原产地证明_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

  e.装箱单

  f.重量单

  g.______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_装船通知

  (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_______

  4、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_______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第八条 检验

  1.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a.在产地检验,即货物离开生产地点(如工厂、农场或矿山)之前_________天内,由卖方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人员或买方的验收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或验收。在货物离开产地之前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b.在装运港/地检验,即以离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货物在装运港/地装运前_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_________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检验机构对货物检验后,货物运抵目的港/地,买方如对货物进行检验,即使发现质量、重量或数量有问题,也仍然有权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

  2.在进口国检验

  a.在目的港/地检验,即以到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卸货后的_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_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如果检验证书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并确属卖方责任,卖方应予负责。

  b.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对一些需要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卸货口岸开件检验后难以恢复原包装的商品,双方可约定将检验时间和地点延伸和推迟至货物运抵买方营业所或最终用户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_____天内进行,并以该地约定的_________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依据。

  3.检验标准和方法

  (1)根据《商检法》规定,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没在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此外,合同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将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和包装条款作为检验的重要依据。

  (2)商品检验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第九条 索赔

  1.索赔依据:

  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________最终目的地_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向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上述条款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2.索赔期限: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_周内。

  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则买方的索赔要求被视为接受。

  第十条 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_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终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涉外合同 (菁华9篇)(扩展5)

——涉外旅游专业求职信范本10份

  涉外旅游专业求职信 1

尊敬的贵公司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来阅读我的简历,我是06级湖南环境生物学院涉外旅游专业的学生。

  大学三年是非常宝贵的时间,在这三年里我学到了很多的专业知识,在大二上学期,我考到了导游人员资格证,由于喜欢英语在大三上学期考到英语导游资格证,在校期间通过自学考取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旅游管理专业的本科文凭,我知道光有学历是不够的,在上学期间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在衡阳中青旅、世纪风采等旅行社做兼职,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结合起来,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20xx年5月份,进入湖南国泰假期旅行社做导游,学到很多知识,面试的考官一般都喜欢问“为什么离开原先的单位”或者“是单位抛弃了你还是你抛弃了单位?"等这样的问题,我认为这是个价值取向的问题,就我而言,国泰假期旅行社挺好的,很是佩服李总,她是个女强人,从她的身上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我感谢国泰给了我一个锻炼的*台,可是我想更好的实现自己的目标,我想进入一家国际旅行社,不断挑战自己锻炼自己,我知道华天国旅是个非常好的旅行社,对导游的要求也高,有了高要求才有更好的进步,有了进步才能为公司获得效益,如今导游人员多,供过于求,旅行社选择导游,导游选择旅行社彼此都需要磨合,希望领导您看我我的简历之后觉得我还可以话能给我一个机会,我很希望自己能成为华天国旅一员,向前辈们学*。

  也许贵公司招聘导游要求有两年或三年以上的经验,,我深知经验是永远学不完的,我只能一步步的把事情做好,带团的突发事件是不可预料的,我只能细心的考虑周全,我喜欢旅游这个行业,也非常热爱导游这份工作,会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再次对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简历表示感谢,我静候您的回音。

  祝您工作顺利

  唐佳

  20xx年9月28日

  涉外旅游专业求职信 2

各位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申请信。我是湖南环境生物学院06级外国旅游专业的学生。

  大学三年是宝贵的时光。在这三年里,我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大二上学期拿到了导游资格证。因为喜欢英语,大三上学期拿到了英语导游资格证。在我校,通过自学获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文凭。我知道教育是不够的。在校期间,我利用业余时间和假期在衡阳CYTS、世纪风情等旅行社兼职,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得到进一步的锻炼。20xx年5月,我进入湖南国泰假日旅行社当导游,学到了很多知识。面试官一般喜欢问“你为什么离开原来的单位”或者是单位嫌弃你还是你嫌弃单位?”我觉得这是一个价值取向的问题。就我而言,国泰假日旅行社非常好,我很钦佩李,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从她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感谢国泰航空给我一个锻炼的*台。但是我想更好的实现我的目标。想进入国际旅行社,不断挑战自己锻炼自己。我知道华天国际旅行社是一家非常好的旅行社,对导游的要求很高。要求高了才能更好的进步,有了进步才能为公司创造效益。现在导游多,供过于求。旅行社选导游,导游选旅行社,需要互相磨合。希望大家看完我的.简历,能觉得我还能给我一个机会。真的希望自己能成为华天国际旅行社的一员,向前辈们学*。

  也许你的公司需要两年或两年以上招聘导游的经验。我知道经验永远学不会,只能一步一步做好事情。跟团的突发事件是不可预知的,只能慎重考虑。我喜欢旅游业,非常热爱导游工作。我会尽力做好我的工作。再次感谢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简历并等待您的回复。

求职人:

  20xx年9月28日

  涉外旅游专业求职信 3

尊敬的贵公司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来阅读我的简历,我是06级湖南环境生物学院涉外旅游专业的学生。

  大学三年是非常宝贵的时间,在这三年里我学到了很多的专业知识,在大二上学期,我考到了导游人员资格证,由于喜欢英语在大三上学期考到英语导游资格证,在校期间通过自学考取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旅游管理专业的本科文凭,我知道光有学历是不够的,在上学期间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在衡阳中青旅、世纪风采等旅行社做兼职,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结合起来,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20xx年5月份,进入湖南国泰假期旅行社做导游,学到很多知识,面试的考官一般都喜欢问“为什么离开原先的单位”或者“是单位抛弃了你还是你抛弃了单位?"等这样的问题,我认为这是个价值取向的问题,就我而言,国泰假期旅行社挺好的.,很是佩服李总,她是个女强人,从她的身上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我感谢国泰给了我一个锻炼的*台,可是我想更好的实现自己的目标,我想进入一家国际旅行社,不断挑战自己锻炼自己,我知道华天国旅是个非常好的旅行社,对导游的要求也高,有了高要求才有更好的进步,有了进步才能为公司获得效益,如今导游人员多,供过于求,旅行社选择导游,导游选择旅行社彼此都需要磨合,希望领导您看我我的简历之后觉得我还可以话能给我一个机会,我很希望自己能成为华天国旅一员,向前辈们学*。

  也许贵公司招聘导游要求有两年或三年以上的经验,,我深知经验是永远学不完的,我只能一步步的把事情做好,带团的突发事件是不可预料的,我只能细心的考虑周全,我喜欢旅游这个行业,也非常热爱导游这份工作,会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再次对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简历表示感谢,我静候您的回音。

  祝您工作顺利

  XX

  XXXX年9月28日

  涉外旅游专业求职信 4

尊敬的贵公司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来阅读我的简历,我是06级湖南环境生物学院涉外旅游专业的学生xxx。

  大学三年是非常宝贵的时间,在这三年里我学到了很多的专业知识,在大二上学期,我考到了导游人员资格证,由于喜欢英语在大三上学期考到英语导游资格证,在学校期间通过自学考取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旅游管理专业的本科文凭,我知道光有学历是不够的,在上学期间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在衡阳中青旅、世纪风采等旅行社做兼职,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结合起来,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20xx年x月份,进入湖南国泰假期旅行社做导游,学到很多知识,面试的考官一般都喜欢问“为什么离开原先的单位”或者“是单位抛弃了你还是你抛弃了单位?"等这样的问题,我认为这是个价值取向的问题,就我而言,国泰假期旅行社挺好的,很是佩服李总,她是个女强人,从她的身上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我感谢国泰给了我一个锻炼的*台,可是我想更好的实现自己的目标,我想进入一家国际旅行社,不断挑战自己锻炼自己,我知道华天国旅是个非常好的旅行社,对导游的要求也高,有了高要求才有更好的进步,有了进步才能为公司获得效益,如今导游人员多,供过于求,旅行社选择导游,导游选择旅行社彼此都需要磨合,希望领导您看我我的简历之后觉得我还可以话能给我一个机会,我很希望自己能成为华天国旅一员,向前辈们学*。

  也许贵公司招聘导游要求有两年或三年以上的经验,,我深知经验是永远学不完的,我只能一步步的把事情做好,带团的突发事件是不可预料的,我只能细心的考虑周全,我喜欢旅游这个行业,也非常热爱导游这份工作,会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再次对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简历表示感谢,我静候您的回音。

  祝您工作顺利

xxx

20xx年xx月xx日

  涉外旅游专业求职信 5

尊敬的贵公司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来阅读我的简历,我是06级湖南环境生物学院涉外旅游专业的学生xxx。

  大学三年是非常宝贵的时间,在这三年里我学到了很多的专业知识,在大二上学期,我考到了导游人员资格证,由于喜欢英语在大三上学期考到英语导游资格证,在学校期间通过自学考取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旅游管理专业的本科文凭,我知道光有学历是不够的,在上学期间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在衡阳中青旅、世纪风采等旅行社做兼职,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结合起来,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20xx年x月份,进入湖南国泰假期旅行社做导游,学到很多知识,面试的考官一般都喜欢问“为什么离开原先的单位”或者“是单位抛弃了你还是你抛弃了单位?"等这样的问题,我认为这是个价值取向的问题,就我而言,国泰假期旅行社挺好的,很是佩服李总,她是个女强人,从她的身上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我感谢国泰给了我一个锻炼的*台,可是我想更好的实现自己的目标,我想进入一家国际旅行社,不断挑战自己锻炼自己,我知道华天国旅是个非常好的.旅行社,对导游的要求也高,有了高要求才有更好的进步,有了进步才能为公司获得效益,如今导游人员多,供过于求,旅行社选择导游,导游选择旅行社彼此都需要磨合,希望领导您看我我的简历之后觉得我还可以话能给我一个机会,我很希望自己能成为华天国旅一员,向前辈们学*。

  也许贵公司招聘导游要求有两年或三年以上的经验,,我深知经验是永远学不完的,我只能一步步的把事情做好,带团的突发事件是不可预料的,我只能细心的考虑周全,我喜欢旅游这个行业,也非常热爱导游这份工作,会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再次对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简历表示感谢,我静候您的回音。

  祝您工作顺利

xxx

20xx年xx月xx日

  涉外旅游专业求职信 6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xx职业技术学院13级涉外旅游专业的xx,行将面临毕业!虽然,我不是来自一流的名牌大学,但我时辰以高素质的人才为典范,兢兢业业的为了本人的梦想而努力着。我怀着非常真诚和坦白的心态,向您展现一个学子的心路历程和不倦追求。或许,这短短的文字缺乏以概括我的全部,但是,我等待着您能给我一个展现才气和才能的时机。

  回首走过的大先生活,引以为骄傲的是在大学时期,我不断刻苦拼搏,为今后的任务打下了坚实的专业根底,并且,为了能使所学的实际知识与理论相结合,我努力争取着校内外的每一次见*时机。在见*进程中,我不只检验了本人所学的知识,而且取得了自动为他人效劳的乐趣。

  随着知识经济的诞临,社会将愈加需求“专业突出,素质片面”的复合性人才。我以“严”字当头,在学*上勤劳严谨,对课堂知识不懂就问,力图深入了解。在掌握了本专业知识的根底上,不忘拓展本人的知识面,对课外知识也有比拟普遍的'涉猎。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在此冒昧自荐,希望贵公司能给我一个开展的*台,我会好好珍惜它,并竭尽全力,为完成本人的人生价值而斗争,为贵公司的开展奉献力气。纵使无缘协作,您也让我看法到本人的缺乏,我也不甚感谢,毕竟这是我终生学*的年代。

  最初,谨祝贵公司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求职者:xx

  涉外旅游专业求职信 7

尊敬的贵公司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来阅读我的简历,我是06级湖南环境生物学院涉外旅游专业的`学生。

  大学三年是非常宝贵的时间,在这三年里我学到了很多的专业知识,在大二上学期,我考到了导游人员资格证,由于喜欢英语在大三上学期考到英语导游资格证,在校期间通过自学考取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旅游管理专业的本科文凭,我知道光有学历是不够的,在上学期间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在衡阳中青旅、世纪风采等旅行社做兼职,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结合起来,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20xx年5月份,进入湖南国泰假期旅行社做导游,学到很多知识,面试的考官一般都喜欢问“为什么离开原先的单位”或者“是单位抛弃了你还是你抛弃了单位?"等这样的问题,我认为这是个价值取向的问题,就我而言,国泰假期旅行社挺好的,很是佩服李总,她是个女强人,从她的身上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我感谢国泰给了我一个锻炼的*台,可是我想更好的实现自己的目标,我想进入一家国际旅行社,不断挑战自己锻炼自己,我知道华天国旅是个非常好的旅行社,对导游的要求也高,有了高要求才有更好的进步,有了进步才能为公司获得效益,如今导游人员多,供过于求,旅行社选择导游,导游选择旅行社彼此都需要磨合,希望领导您看我我的简历之后觉得我还可以话能给我一个机会,我很希望自己能成为华天国旅一员,向前辈们学*。

  也许贵公司招聘导游要求有两年或三年以上的经验,,我深知经验是永远学不完的,我只能一步步的把事情做好,带团的突发事件是不可预料的,我只能细心的考虑周全,我喜欢旅游这个行业,也非常热爱导游这份工作,会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再次对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简历表示感谢,我静候您的回音。

  祝您工作顺利

  唐佳

  20xx年9月28日

  涉外旅游专业求职信 8

各位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申请信。我是湖南环境生物学院06级外国旅游专业的学生。

  大学三年是宝贵的时光。在这三年里,我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大二上学期拿到了导游资格证。因为喜欢英语,大三上学期拿到了英语导游资格证。在我校,通过自学获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文凭。我知道教育是不够的。在校期间,我利用业余时间和假期在衡阳CYTS、世纪风情等旅行社兼职,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得到进一步的锻炼。20xx年5月,我进入湖南国泰假日旅行社当导游,学到了很多知识。面试官一般喜欢问“你为什么离开原来的单位”或者是单位嫌弃你还是你嫌弃单位?”我觉得这是一个价值取向的问题。就我而言,国泰假日旅行社非常好,我很钦佩李,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从她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感谢国泰航空给我一个锻炼的*台。但是我想更好的实现我的目标。想进入国际旅行社,不断挑战自己锻炼自己。我知道华天国际旅行社是一家非常好的旅行社,对导游的要求很高。要求高了才能更好的进步,有了进步才能为公司创造效益。现在导游多,供过于求。旅行社选导游,导游选旅行社,需要互相磨合。希望大家看完我的简历,能觉得我还能给我一个机会。真的希望自己能成为华天国际旅行社的一员,向前辈们学*。

  也许你的公司需要两年或两年以上招聘导游的经验。我知道经验永远学不会,只能一步一步做好事情。跟团的突发事件是不可预知的,只能慎重考虑。我喜欢旅游业,非常热爱导游工作。我会尽力做好我的工作。再次感谢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简历并等待您的回复。

求职人:xx

  20xx年9月28日

  涉外旅游专业求职信 9

尊敬的xxxxx公司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来阅读我的求职信,我是06级湖南环境生物学院涉外旅游专业的学生。

  大学三年是非常宝贵的时间,在这三年里我学到了很多的专业知识,在大二上学期,我考到了导游人员资格证,由于喜欢英语,在大三上学期拿到英语导游资格证,在校期间我通过自学考取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旅游管理专业的本科文凭。我知道光有学历是不够的,在上学期间我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在衡阳中青旅、世纪风采等旅行社做兼职,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结合起来,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20xx年5月份,我进入湖南国泰假期旅行社做导游,学到很多知识。面试的考官一般都喜欢问“为什么离开原先的单位”或者“是单位抛弃了你还是你抛弃了单位?”这样的问题,我认为这是个价值取向的问题。就我而言,国泰假期旅行社挺好的,很佩服李总,她是个女强人,从她的身上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我感谢国泰给了我一个锻炼的*台。可是我想更好的实现自己的目标,我想进入一家国际旅行社,不断挑战自己锻炼自己。我知道华天国旅是个非常好的旅行社,对导游的要求也高,有了高要求才有更好的进步,有进步才能为公司创造效益。如今导游人员多,供过于求,旅行社选择导游,导游选择旅行社彼此都需要磨合,希望领导您看我的简历之后觉得我还可以话能给我一个机会,我很希望自己能成为华天国旅一员,向前辈们学*。

  也许贵公司招聘导游要求有两年或三年以上的经验,我深知经验是永远学不完的,我只能一步步的把事情做好。带团的突发事件是不可预料的,我只能细心的考虑周全,我喜欢旅游这个行业,也非常热爱导游这份工作,我会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再次对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求职信简历表示感谢,静候您的回音。

此致

敬礼!

  20xx年9月28日

  涉外旅游专业求职信 10

尊敬的贵公司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来阅读我的简历,我是06级湖南环境生物学院涉外旅游专业的学生。

  大学三年是非常宝贵的时间,在这三年里我学到了很多的专业知识,在大二上学期,我考到了导游人员资格证,由于喜欢英语在大三上学期考到英语导游资格证,在校期间通过自学考取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旅游管理专业的本科文凭,我知道光有学历是不够的,在上学期间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在衡阳中青旅、世纪风采等旅行社做兼职,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结合起来,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20xx年5月份,进入湖南国泰假期旅行社做导游,学到很多知识,面试的考官一般都喜欢问“为什么离开原先的单位”或者“是单位抛弃了你还是你抛弃了单位?"等这样的问题,我认为这是个价值取向的问题,就我而言,国泰假期旅行社挺好的,很是佩服李总,她是个女强人,从她的身上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我感谢国泰给了我一个锻炼的*台,可是我想更好的实现自己的目标,我想进入一家国际旅行社,不断挑战自己锻炼自己,我知道华天国旅是个非常好的旅行社,对导游的要求也高,有了高要求才有更好的进步,有了进步才能为公司获得效益,如今导游人员多,供过于求,旅行社选择导游,导游选择旅行社彼此都需要磨合,希望领导您看我我的简历之后觉得我还可以话能给我一个机会,我很希望自己能成为华天国旅一员,向前辈们学*。

  也许贵公司招聘导游要求有两年或三年以上的经验,,我深知经验是永远学不完的,我只能一步步的把事情做好,带团的.突发事件是不可预料的,我只能细心的考虑周全,我喜欢旅游这个行业,也非常热爱导游这份工作,会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再次对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简历表示感谢,我静候您的回音。

  祝您工作顺利

  唐佳

  20xx年9月28日


涉外合同 (菁华9篇)(扩展6)

——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5篇)

  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为在…...期间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市民游园活动的有序进行及做好公园…...工作,按照市委、市**和市园林局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在公园管理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开展处置工作。

  2、立足预防,争取主动。公园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引起重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相关记录,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3、快速应对,减少损失。如发生突发事件,公园按预案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二、应急机构

  公园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公园党委**为组长,负责总指挥、协调。指定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为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及其他在岗人员为组员。

  三、应急运行机制

  (一)、信息监测

  1、公园做好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开展定期(每周一次)和不定期(节假日)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公园管理处报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

  2、公园管理处每个季度至少安排两次对公园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书面通知公园各部门整改,并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将整改情况及时进行书面反馈。

  (二)应急处置

  1、公园火灾安全事故

  (1)发现火灾应立即切断火灾点电源采取措施予以扑灭,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并同时报告公园领导、公园管理处及局领导。

  (2)在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园区在岗人员应积极扑救,保护现场,疏通好消防通道,并派人在门口接应消防车以便消防队及时到达现场。

  (3)火灾扑灭后1小时内,公园管理处将起火原因和灾情书面报告局安办。

  (4)公园干部职工根据有关部门和局要求做好善后工作。

  2、游客意外伤害事故

  (1)事故发生后,报警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公园领导和公园管理处主任报告,并做好游客救助和现场保护。

  (2)公园领导和公园管理处主任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处理,根据事故性质大小,报告局相关科室、局领导。

  (3)所有园区在岗人员在接到救援信息后应主动投入现场救援,并主动做好人员之间的分工协作。

  (4)保安人员应负责保护现场并保管好伤者的随身物品。

  3、防风防汛工作

  (1)公园在台风季节和汛期来临前,应检查人员在位及相关设备和物资准备情况。

  (2)公园应及时启动防汛防风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值班员应主动与局办公室对接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3)公园要按上级指令及时做好闭园和防灾抢险工作。

  (4)在抢险过程中,遇到可能发生的问题应及时与局防风防汛办取得联系,力争快捷、高效地解决问题。

  (5)灾后要及时做好公园恢复开放工作。

  4、其他突发事件

  公园依据事故性质和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理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程度及大小,及时报告公园管理处、局相关科室、局领导。

  (三)应急结束

  公园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已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消除后,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公园管理处和局相关科室。

  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安全、有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盛州、县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化校园安全监管,加强学校的强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安全、有序。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我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对学校可能发生的入校袭扰、校园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以及突发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暴发流行、自然灾害、校园伤害案件等突发事件。

  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做好我校安全保卫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特成立学校安全保卫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对全校保卫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黄秀春、龙春生、姚建华、贾宗友、向世忠、向成杰、孙延操王兴忠、龙海、各年级组、各功能室。

  (1)组长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和反恐工作的组织领导、信息报送以及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理。

  (2)副组长负责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控制、人员救治以及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3)成员负责各系统的安全、法制教育,对多发、易发的安全部位和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

  四、相关责任人任务分工

  (一)以下安全要求由龙春生、龙海、王兴忠老师具体落实,分管领导。

  1、校外周边30米内无乱设摊点,严禁学生在校外购买零食。

  2、禁止学生乘坐摩托车、农用车上学,无证车。

  3、严禁不良青年到学校周边骚扰学生。

  4、门卫管理:上课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必须凭有效证件登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报学校和派出所,学校财物出校门时,必须有一定手续,无手续,值日教师和门卫有权扣。

  5、学生每期的安全、法制、教育。

  6、各班有暴力倾向和心理偏差学生的控制和教育,分解到教师、班主任人头。

  7、有安全隐患区域设置警示牌。

  8、学校出入口设置交通警示牌、减速带。

  9、学生下自*的监管由值周教师负责,组织实施。

  10、加强学生应对火灾、地震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训练。

  11、消除校内乱停放车辆现象,严防校园及周边机动车伤害学生事故的发生,教师机动车指定地点停放。

  12、对校园周边社区精神病人、有严重心理疾并反社会人群的排查。

  13、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治理情况报安全保卫和反恐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以下安全要求由孙老师具体落实

  1、定期检修保养教室及教师办公室电路。开关、插座、电扇等出现破损,必须立即更换。

  2、定期排查校园危房,对教室及公共设施的窗玻璃、钉子进行专门排查。

  3、小卖部食品安全检查与记录。

  4、食堂食品安全(健康证、卫生、餐具消毒、食品采购索证、留样、各种记录等)。

  5、防传染病流行,校园消毒工作。

  6、消防器材设置,防火教育。

  7、检查夜间校内照明设施。

  8、校园、操场及周边道路*整、完好,排水通畅。

  9、化学实验室中的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存放与保管。

  10、加强教师宿舍收费的管理。

  (三)以下安全要求由石安光校长具体落实

  1、教职工中有严重心理疾病教师的排查及管理。

  2、购置警用设备、保卫人员着装。

  3、小卖部食品安全检查与记录。

  4、教师体罚学生、语言暴力。

  5、整个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以下安全要求由班主任具体落实

  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到天天讲,周周小结,并做好记录。班主任要建立每个学生家长的联系档案。各班的班干部增加一名安全委员,协助老师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制止不安全行为。

  1、班内设施(电线、电灯、电器、其他设施等)出现安全隐患上报并及时处置。

  2、学生行为安全:严禁学生打架、玩火、玩烟花爆竹、锐刃钝器、私自下池塘游泳、到池塘边玩耍玩水、与校外不良青年交往、课间追逐疯跑,做好自*课安全管理。

  3、参与住校生安全教育与管理。

  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一、组织管理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经理店长

  副组长:安保组长

  成员:收银组长生鲜组长 副食组长 百货组长 家纺组长 安保人员

  领导小组对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总责,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第二责任人,各成员为具体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拟订突发事件防治方案,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2、指挥处置突发事件。

  3、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情况。

  4、调查或协助调查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等。

  二、日常预防

  1、禁止在仓库、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未经经理允许,不得将非超市人员带入办公室或仓库。

  4、员工应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及经理。

  5、员工应熟悉卖场和仓库灭火装置的位置,应熟悉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6、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

  7、禁止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8、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服从统一调度。

  9、如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汇报。

  三、应急准备

  1、应急预案发布后,经理应组织全体人员学*、培训、签字备查并填写培训记录,确保员工熟悉自身的应急职责和具备应急能力。

  2、应急领导小组应确定所需的应急设施,并保证充足提供。要定期检查、测试这些设施以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应急设施包括:警报设施、应急照明、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通讯设备、消防通道等。

  3、应急领导小组应依据卖场布局合理绘制紧急疏散路线。

  4、应急领导小组应分别针对可能出现的各项突发事件组织一次演练,以检验和评估通信指挥、处理步骤、应急救援步骤、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设备、应急救援人员反应能力与职责等的安全可靠性。

  5、演练结束应对应急演练的结果进行评审,特别是对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急计划实施的效果进行评审,必要时修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记录与评审结果应予归档。

  四、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经理,应急领导小组全部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警应急预案

  1、如出现火警,要迅速判断火警的真假。

  2、在场领导迅速组织人员灭火防止火势蔓延;如果火势较大无法扑灭,要迅速拨打“119”,告知火灾的具**置。

  3、及时通知电工,做好电源的断电和送电准备工作。

  4、当班安保人员要坚守岗位,把好各出入口,阻止顾客入内,防止坏人乘机打劫,并劝说附*的顾客迅速离场。

  5、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本部门内员工和顾客的疏散工作,会计、出纳和收银员要做好所有现金和帐目的转移,对在收银处等待结帐的顾客要劝说其离开。

  6、卖场员工要注意卖场内的顾客,劝说其退场,并要引导顾客从安全通道离开,同时要细心检查每一个角落,以防还有顾客在卖场内。自身也要做好撤退的准备。

  7、安保组要立即疏散卖场的顾客,积极参与现场灭火,客服要保证广播的畅通。

  8、门口安保人员要引导消防车进场。义务消防员要协助消防员做好灭火工作,并有义务协助消防查清火灾原因。

  9、疏散的员工要在门前广场集合,以便清点。

  (二)打架斗殴应急预案

  1、发现打架事件,保安人员要快速、及时制止,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并及时通知值班领导。

  2、如无法迅速控制事态,应拨打“110”,通知**机关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对受伤人员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3、对有内部人员参加的打架事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上一级领导。安保人员及相关员工要保护好服务区财产及其他顾客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要及时疏散顾客。

  4、在员工中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善后工作,避免负面影响的进一步扩大。

  (三)人员受伤的应急预案

  1、超市有人受伤要及时通知在场的部门领导。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

  2、如是超市原因造成顾客受伤,要及时向顾客赔礼道歉,接受顾客的批评,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如不是超市的原因,也要根据人道主义做好各项工作。

  3、如是超市员工受伤,部门要做好受伤人员休息期间的顶岗工作。在员工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防止负面影响扩大。

  (四)漏水、防汛应急预案

  1、发现漏水,在场领导要迅速安排员工做好物资的转移工作。

  2、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排除漏水,疏通下水道切断水源。

  3、汛期来临之前,要做好下水道的检查工作,要加强值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防汛物资的准备。

  (五)偷盗应急预案

  发现偷盗者,员工应及时通知安保人员和部门主管,对情节较重或惯偷人员由安保人员将其扭送派出所。对夜间盗窃或者团伙盗窃要及时通知派出所或拨打“110”, 保护好现场,协助**机关破案。

  (六)停电应急预案

  1、发生突发性停电,要及时通知部门主管。通知电工,排除停电故障,检查备用电源和应急照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2、收银员要保管好现金。安保人员要坚守岗位,防止意外事件。安保人员要劝说想进入超市购物的顾客,向其说明情况。员工要注意来往人员,防止商品被盗,必要时进行清场。

  3、后台负责停电前后电脑的运行,保证来电后收银台的正常运转。

  4、各部门停电时要关掉有关设施的电源开关。

  5、如晚上停电,必要时,要做好提前清场的准备工作。

  6、电工要做好来电前的准备工作,使来电后的各项设施能够正常运转。

  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 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 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 **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的地方人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 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地方人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 **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 **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第十二条 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 预案编制

  第十三条 各级人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 **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 审批、备案和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十七条 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 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审批,以***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审批,以***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人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办公厅(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 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地方人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备案。

  (二)地方人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应急演练

  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 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六章 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 各级**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

  一、突发事件

  1、战争、民族冲突、大型**和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洪水等)等事件;

  2、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

  3、因急性或长期慢性病导致猝死;

  4、导致人员重大伤亡或死亡的生产和交通事故;

  5、人员被打至重伤或死亡事件;

  6、绑架、抢劫、盗窃、勒索和恐吓等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务损失事件;

  7、其他不可抗拒的重大人员和财产受到伤害和损失事件。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1、领导和承诺最高管理者应对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和明确的承诺,并通过以下活动证实:

  a)制定向上级组织汇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b)制定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c)确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现;

  d)确保必要的资源获得。

  组织应建立和维护企业文化,以支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针组织应有一个经过最高管理者批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针:

  a)适合于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风险;

  b)包括对持续改进和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的承诺;

  c)包括对组织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组织接受的其他要求的承诺;

  d)形成文件,实施并保持;

  e)传达到全体员工,使其认识各自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f)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g)定期评审,以确保其与组织相关和适宜。

  组织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战略(总)目标,并应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针相一致,以提供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框架。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

  现场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见下表.

  4、资源

  最高管理者应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基础设施;

  b)人力资源;

  c)专项技能;

  d)技术资源;

  e)财力资源。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体系和主要职责

  1、组织体系

  成立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接受安全委员会领导;

  成立施工队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接受工作小组领导。

  2、主要职责

  处理和实施地震采集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四、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实施程序

  1、应急处理预案的主要内容

  2、应急处理预案的编制和审核

  3、应急处理预案的启动

  4、应急处理预案的终止

  5、应急处理预案的变更

  6、应急报告程序

  7、应急指挥程序

  8、信息披露程序


涉外合同 (菁华9篇)(扩展7)

——涉外协议书优选【五】篇

  涉外协议书 1

  甲方(男方):,男,年月日出生,国籍:埃及,护照号:。

  乙方(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护照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四川省民政厅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二、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共育有一子,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三、本着孩子利益最大化的核心原则,甲乙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以下约定:

  1、离婚后孩子由乙方抚养,随乙方生活,甲方享有探视权。因甲方为埃及人,在埃及工作和生活,故甲方到中国探望时间极为有限。因此,甲方在不影响孩子学*、生活的情况下,有权每半年拥有不低于十天的时间与孩子生活相处。甲方行使探视权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安排探视时间,在甲方不侵犯乙方和儿子权益的情况下,乙方配合甲方行使探视权。

  2、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需承担孩子成年之前的一切抚养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如果乙方缺乏对孩子照顾的责任意识和母爱,甲方有权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3、如乙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儿子共同生活的,甲方有权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4、如乙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甲方有权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5、乙方实施严重家庭暴力侵害孩子的合法权益,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让过错方承担不利后果,甲方有权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6、如乙方将未成年儿子作为控制的私人工具,利用孩子给甲方设置种种障碍,以达到继续控制甲方的目的,完全可以认定该方达不到教育子女的.基本素质要求,阻止、割裂孩子与父亲的正常联系是不人道的,也非常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

  7、因其他原因,儿子确实无法随乙方生活的。

  8、若需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司法途径解决。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结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或存放于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股票、房产、车辆)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1、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无共同债务;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

  六、双方确认对方身体状况健康,无经济帮助的必要。

  七、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没有严重的精神病,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八、甲乙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且甲方通晓中文并委托中国专业律师代理审核本协议,双方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男方):乙方(女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协议书 2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项目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保密信息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

  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

  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第三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四条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_____年内有效。在保密期限内要给保密方保密费用。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效力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协议书 3

  为了促进_________公司向_________国和/或第三国商品的出口,和为了促进_________公司向_________国和/或第三国商品的出口,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和_________等等(以下简称_________)一致同意签订_________本互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该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如果每年实际执行的效果良好,该协议将逐年更新,总有效期为3/4/5年。为达到上述目的,双方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货物和商品目录

  _________公司将向_________公司购买附表ⅰ所列的货物和商品_________公司将向_________公司购买附表ⅱ所列的货物和商品。

  第二条金额

  一、各方每年将购买总金额为_________林吉特或美元等货币单位的货物和商品。

  二、除非具体合同另有规定,从_________公司购买的货物和商品的价格须以fob和/或以c&f计价,同样,公司购买的货物和商品须以fob和/或以c&f计价。

  三、凡与本协议项下交易有关的所有合同、发票和其他单证须以林吉特或美元表示。

  第三条买和卖

  一、进口完成以后,_________公司将从进口商所在国购买货物和商品,并且不得把附表所列的货物和商品_________销售到任何第三国。

  二、尽管有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假如第三国尚未成为附表所列的.货物和商品的市场,或假如出口是为交易的增值做准备,就允许_________公司出口到第三国。

  三、尽管有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_________工贸部将提供一份不准向哪些国家转口附表规定的货物和商品的单子,由工贸部提供的单子是终局性的。

  四、尽管有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_________的货物和商品货单须递交工贸部做详细检查,并必须与由工贸部提供的、终局性的不准转口的单子相一致。

  五、尽管有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经上述双方同意,如有必要和在必要时,可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修改货物和商品货单,经修改的货物和商品货单须递交工贸部批准。

  第四条进出口的规定

  签约双方货物和商品的交换必须按照现行生效的_________的商品进出口规定、程序以及外汇管理规定进行,本协议项下的出口须符合所有的正常出口鼓励措施并能带来目前和将来的利益。

  第五条合同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业务须在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公司之间进行谈判和确定,并且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合同必须具备正常的商业条款和竞争性的国际市场价格。本协议项下进口或出口的货物和商品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和/或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和签约双方可接受的标准。

  第六条清算方式

  按照本协议所签订的全部合同,必须通知_________银行,以便清算方式得到_________银行批准。同时,还必须通知_________工贸部,因为清算方式的批准亦属工贸部的管理范围。

  第七条费用

  开立跟单信用证的费用将由买方承担,跟单信用证的谈判、确认(如果需要的话)及费用将由受益人承担,跟单信用证的展期和修改费用将由负责这种展期/修改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参考字样

  与本协议项下商品进出口有关的所有跟单信用证、发票和其他单证须注有“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互购协议”的字样。

  第九条复审

  尽管本协议项下双方将执行的合同有详细的规定,双方也可同意定期举行会议,复审本协议的执行情况。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合同的任何不执行,或有其他不能预见的问题,将通过协商共同解决。

  第十条仲裁

  一、与本协议有关的、由本协议产生的和/或依照本协议执行合同所产生的、或在某种程度上与本交易有关的所有问题、争议和分歧须通过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假如协商不成,一方或另一方可用挂号信通知另一方,将问题提交仲裁。仲裁必须根据_________的仲裁法,仲裁地点将在吉隆坡。

  二、如发生仲裁,各方承担各自的费用。本协议项下将执行的合同须按本协议的特别优选权解释。

  第十一条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将受_________法律的约束,并将根据_________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二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将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共两份,用_________文书就,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协议书 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竞争业务

  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单位。

  二、竞业的区域

  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乙方的义务

  3、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4、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5、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6、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四、甲方承诺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币____元。

  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7、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公司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8、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六、经济补偿金

  9、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0、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月*均工资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七、违约责任

  1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1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的____倍。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涉外协议书 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竞争业务

  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单位。

  二、竞业的区域

  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乙方的义务

  3、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4、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5、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6、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四、甲方承诺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币____元。

  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7、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公司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8、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六、经济补偿金

  9、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0、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月*均工资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七、违约责任

  1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1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的____倍。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涉外合同 (菁华9篇)(扩展8)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范文五份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 1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_________。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内派遣_____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_________个日历日(包括个旅途日和_________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_________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_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_天通过中国银行和_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_国,由_________(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4.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十)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地震、内乱、封锁、**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暂停履行。如乙方专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回国的,甲方应负担回国旅费。

  (十一)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中_________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单位。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中_________文写成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电传: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 2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

  关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 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 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 个日历日(包括 个旅途日和 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 3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_________。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内派遣_____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_________个日历日(包括个旅途日和_________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_________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_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_天通过中国银行和_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_国,由_________(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4.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十)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地震、内乱、封锁、**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暂停履行。如乙方专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回国的,甲方应负担回国旅费。

  (十一)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中_________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单位。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中_________文写成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电传: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 4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内派遣____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________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________个日历日(包括________个旅途日和________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天通过中国银行和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国,由(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4.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十)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地震、内乱、封锁、**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暂停履行。如乙方专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回国的,甲方应负担回国旅费。

  (十一)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中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单位。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中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附件:技术咨询具体范围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 5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内派遣____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________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________个日历日(包括________个旅途日和________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 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天通过中国银行和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国,由(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4.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十)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地震、内乱、封锁、**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暂停履行。如乙方专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回国的,甲方应负担回国旅费。

  (十一)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中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单位。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中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国____ 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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