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卖部承包合同 (菁华9篇)

首页 / 合同 / | 承包合同

小卖部承包合同1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学校研究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商品质量,服务广大师生。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 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小卖部场地 :

  (2)、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3)、甲方严格监督管理乙方的经营范围,超范围商品,甲方有权没收,并做处罚。

  2 、 乙方的权利义务:

  (1)、自觉遵守《食品卫生法》、《工商管理法规》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2)、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学校形象、声誉和利益,关爱学生,服务至上,健康第一,安全保障。如发生与所售商品、饮食品有关的事故,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3)、不得经营“三无”产品、过期、霉变食品,不得经营刀具及其它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严控带皮、带壳的商品,不得影响环境卫生、校容校貌。不得经营、自制食品。

  (4)、承包人应主动办理《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一切有关经营手续。

  (5)、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7)、所有商品价格必须按质按量定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二、经营范围:

  文化用品、小百货、小食品或成品、师生生活用品。 严禁提供自制的任何食品、烟、酒。

  三、合同期限:

  合同期1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经营时间:

  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经营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工商管理法规》 等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2、乙方若超出经营范围,不服从管理,将终止合同。

  3、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承包费不予退还。

  六、承包金额:

  1、第一小卖部每年承包金额为贰仟伍佰元整,第二小卖部每年承包金额为贰仟元整。

  2、签合定合同时交纳承包金,否则视为放弃经营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2

  甲方:xx县xx镇xx学校

  乙方: (承包方)

  经学校研究决定,由学校提供场地和学校原有设施,将学校厨房、小卖部承包给乙方。为确保双方共同利益,特订如下协约:

  1、承包期:

  2、乙方在中标后来年两天内一齐付清 年全部租金方可签定合同,然后经营。

  一年租金xx 元,违约保证金xx元,防食物中毒保证金xx元。

  3、如乙方多次违反规定,学校可单方面中止合同,当年租金和违约保证金归学校所有。乙方擅自停止饭堂或小卖部任意一项,当年租金和违约保证金归学校所有。

  4、学校每学期期末对饭堂经营进行评估,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满意,合同继续生效。如不满意则可解除合约,剩余租金退给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学生或学生家长意见纷纷而影响到学校工作时,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对饭堂进行整改,包括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服从。如乙方单方停止经营,当年租金不退回,违约保证金归学校所有。

  5、厨房经营范围:师生饭菜、早餐、午餐、晚餐、夜餐。学生早餐以自愿为主,每餐每人1.5元,按月收取。每星期早餐规定最多只能供应两餐白粥,另外三餐早餐要变换式样(肉粥、粉皮面条等)。学校严格监督早餐质量,质量不合格每次罚100元。

  6、乙方必须学*和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规。厨房卫生许可证由学校提供但每年年审证费由乙方出。文明经商,厨工上岗要有县级以上的健康证,没证一律不准上岗,否则,取消经营权,厨工每年体检一次,所需的费用由乙方出。如上级*门到厨房抽检食品,所需的检查食品费用由乙方出。每年的培训、学*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上岗时要求仪表美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违者罚款20元/人次。

  7、乙方采购的食品要新鲜且要分别索证、留样(每样不少于100克,存放24小时)、登记,不卖变质腐烂的过夜食品,如查实罚100元/次。师生若因吃了饭堂的肉菜而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切医疗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出现严重事故的则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蔬菜加工时必须按一洗二浸三漂四炒等四个工序进行,发现食物煮不熟,蔬菜洗不净、有虫子、有头发等现象,经查实罚款50元/次,并没收食品。一切用具必须做到四过关,即洗、冲、消毒、保管,生熟食品要分开,生熟食品的用具要分开,生熟食品要设有生熟刀和生熟砧板,以上规定违反者罚款20元/次。

  9、乙方要负责所经营地段的清洁卫生,并要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不得乱丢杂物、残渣剩饭。要求地面四周清洁光亮无污染,操作间要整齐,不要放置与操作间无关的其他杂物及衣物,违者罚款20元/次。

  10、学校将原有厨具借给乙方,不足的由乙方购买,乙方要爱护公物及饭堂内的一切设施,借出的厨具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购买或维修,承包期满后,要如数交还甲方,损坏的照价赔偿。经营期间,甲方需要整改厨房,乙方要无条件服从安排,乙方因需要整改店内设施,需经甲方同意,但所需要费用由乙方负责,承包期满后,可协商解决移交下届承包商。

  11、师生、学校开水由乙方负责(教师不准取开水回房间)。教师的早、午、晚餐可向承包者购买,按市场实价计算。学生放假,老师未放假,要保证开水供应给甲方。如无特殊原因迟供或不供则罚款20元/次。老师另行集中开膳,厨房要无偿供应柴草。

  12、乙方无故停膳的,每餐罚款100元。

  13、甲方供应凉茶给学生,或者教师活动、学生活动需要乙方服务,乙方要无偿提供服务(用料由甲方负责),学生开饭交米钱均可,或交米不开菜也可以。乙方不得无故拒收学生交的米,确因米质不能收的,要经学校总务同意,乙方要保证供给与米数相应的饭量。

  14、自然灾害造成饭堂倒塌,损失及维修由甲方负责。

  15、学生补课期间,乙方要供应学生的饭餐和师生开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假期补贴。

  16、小卖部经营范围:定型包装食品、饮料、文具、部分生活用品等。严禁销售无安全标识(QS),“三无”商品、破损、不卫生商品和过期商品等,当出现销售商品事故时,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承包方的承包权。承包方不得经营与学生学*、生活服务无关的烟酒、焰火、快餐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等。)

  17、小卖部经营地点:只能在学校提供的地点经营,不得在校内其他地点经营。

  18、小卖部经营时间:按学校规定时间经营,不能在上课期间经营,上课期间不能容留学生在小卖部内,学校节假日放假期间要停止营业。

  19、小卖部服务规范:须以“服务学生为主,让利给学生”为原则,明码标价,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应恪守经营项目范围,严禁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经营的各类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保证商品价格公道合理。如发现违规,将扣除保证金,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20、厨房、小卖部水电费、工商税款及卫生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其中水电费先由学校垫支,每学期期末结算给学校。如发现偷水、偷电行为罚款200元/次。

  21、以上违约款在保证金中扣除,违约保证金以及预防食物中毒保证金每年结算,多还少补。

  22、安全责任:承包方须严格按国家*门和市县卫生防疫部门的饮食卫生标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和学校的卫生监管。承包方须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如有上述未作说明但又出现问题,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学校有最终解释权。本合同要有我校教师担保签名方可生效,在经营中出现纠纷,只允许担保人负责与甲方交涉。但教师不得直接参与经营。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乙方以 年总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

  甲方:

  乙方:

  担保人签名:

  二0一三年 月 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开辟勤工俭学创收渠道,改善学校条件,方便师生生活,甲方特与乙方签订如下:

  一、承包方式:暗标竞标;

  二、承包金额:

  三、提供条件:

  四、承包时间:农历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其它说明:

  1、乙方负责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保证物品卫生和场所卫生。

  2、乙方不得出售“三无”产品和伪劣、变质产品,若发现一次,罚币50元。若学生因饮食小卖部的食品而事物中毒或出现其它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不得向学生销售“危禁”物品,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将其没收,若学生因玩“危禁”物品而伤害自己或他人,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4、甲方有购物自由,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

  5、小卖部办证及经营户办健康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只承担一个人的费用)

  6、承包到期,乙方须自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搬出。

  7、乙方在承包期间若因生意问题闹矛盾或提出其它无理条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承包金额不退还。

  8、学校提供设施若有损坏,由乙方赔偿。

  9、乙方不论有多少人参与经营,甲方只承认一人享受前勤三分之一的各项福利待遇。

  10、小卖部不准出售学*资料。

  11、小卖部不得与食堂发生冲突。食堂可以在就餐时间内卖米酒、豆浆、木耳汤、绿豆汤、玉米、鸡蛋、鸡腿等。非就餐时间,食堂不得营业。

  六、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4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承包经营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_________[学校]师生食堂及小卖部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_________[学校]内师生食堂及小卖部交由乙方承包经营。

  第二条乙方承包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经营情况良好并无重大过失,此合同再延_________年。

  第三条乙方可在校园内经营师生伙食、文化用品、饮料、糕点等,乙方要改作其他用途的,须经过甲方同意。

  第四条甲方保证食堂及小卖部的使用符合规定,负责提供食堂必要的设备设施、餐具、水电和员工宿舍。乙方保证经营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乙方承包食堂和小卖部不向甲方交纳租金,但需要在每周的星期一至星期五期间向_________[学校]的教职员工提供价值为_________元的早餐和中餐。(其中早餐_________元,中餐_________元)。甲方另向乙方每月交纳餐费共_________元整。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如果在其他时间需乙方供餐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提供。所需费用按上述早餐和中餐的标准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六条乙方保证向学校师生供餐的质量和安全并经常征求甲方意见不断改进伙食。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房产税、土地使用费、水电费;甲、乙双方互相监督做好节约用水、用电。乙方负责其他费用,如卫生费、管理费、食品检测费、电话费、小卖部执照年审费、税务费等。

  第八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食堂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_________[小写]元),小卖部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_________[小写]元)总共为_________[大写]元整(_________[小写])。甲方收取担保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担保金退还乙方。

  第九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各项设施设备,防止不正常的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及设施设备,如属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十条乙方在使用房屋,设施设备过程中,如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维修。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食堂或小卖部进行改建、扩建、装修,经乙方同意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签书面协议。如乙方进行改建、扩建,须经甲方同意。双方也应就此签定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食堂,小卖部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柜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履行。

  (二)*决定征用地,需拆除使用的房屋。

  (三)上级部门有明文规定不准在校园内办食堂,小卖部。

  第十四条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_________。

  (一)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师生饮食事故。

  (二)乙方无故停业两天以上。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屋用途的。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租给他人。

  (六)经营出现生重大过失,如食物卫生安全和影响危害学校正常秩序等,经上极有关部门认定的。甲方根据上述情况单方解除合同时,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将甲方的房屋,设备设施交回甲方,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担保金无权要求退还。

  第十五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使乙方无法按其用继续费用房屋、设备、设施。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

  (三)未经乙方同意,甲亨将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增食堂,小卖部应与乙方协商。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相当于饭堂的小卖部壹个月的营业额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满,乙方需继续承包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要求。甲方需继续让人承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十八条乙方应按有关法规规章进行经营,执行学校规定,特别是搞好安全、卫生。定期接受上级*门的检查,办好卫生许可证,按照验证。定期进行员工的健康检查。食堂、小卖部员工必须持有合格健康证。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经常教育,保持良好的治安情况及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十九条其它

  双方就本合同末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补充协议。

  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员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开辟勤工俭学创收渠道,改善学校条件,方便师生生活,甲方特与乙方签订如下:

  一、承包方式:暗标竞标;

  二、承包金额:

  三、提供条件:

  四、承包时间:农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其它说明:

  1、乙方负责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保证物品卫生和场所卫生。

  2、乙方不得出售“三无”产品和伪劣、变质产品,若发现一次,罚币50元。若学生因饮食小卖部的食品而事物中毒或出现其它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不得向学生销售“危禁”物品,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将其没收,若学生因玩“危禁”物品而伤害自己或他人,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4、甲方有购物自由,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

  5、小卖部办证及经营户办健康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只承担一个人的费用)

  6、承包到期,乙方须自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搬出。

  7、乙方在承包期间若因生意问题闹矛盾或提出其它无理条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承包金额不退还。

  8、学校提供设施若有损坏,由乙方赔偿。

  9、乙方不论有多少人参与经营,甲方只承认一人享受前勤三分之一的各项福利待遇。

  10、小卖部不准出售学*资料。

  11、小卖部不得与食堂发生冲突。食堂可以在就餐时间内卖米酒、豆浆、木耳汤、绿豆汤、玉米、鸡蛋、鸡腿等。非就餐时间,食堂不得营业。

  六、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学校制定的小卖部承包方案,经双方*等协商同意签订该协议,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甲方现有可作经营的房屋和部分经营设备提供乙方使用,若乙方人为损坏,应按价赔偿。

  二、每年以 个学期为准计收承包租金,年承金: 元(大写: ),电费按市供电局收费标准计取、水费包干: 元/月。

  三、依据承包方案,甲方应收乙方风险金 元(大写: )到期退还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甲方可从风险金中提取50%,作为损失补偿,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四、乙方要做到文明经商,价格合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五、小卖部周边的环境卫生由乙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登记外来人员和拿红绿灯、开门等义务。

  六、乙方的经营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负责办理小卖部的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乙方承担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费用。根据情况税金另定。

  八、该协议从二○○ 年 月 日至二○○ 年 月 日。双方签字有效。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如学校后勤改革发生变化,此协议终止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 六 年 月 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7

  甲方:xx县xx镇xx学校

  乙方: (承包方)

  经学校研究决定,由学校提供场地和学校原有设施,将学校厨房、小卖部承包给乙方。为确保双方共同利益,特订如下协约:

  1、承包期:

  2、乙方在中标后来年两天内一齐付清 年全部租金方可签定合同,然后经营。

  一年租金xx 元,违约保证金xx元,防食物中毒保证金xx元。

  3、如乙方多次违反规定,学校可单方面中止合同,当年租金和违约保证金归学校所有。乙方擅自停止饭堂或小卖部任意一项,当年租金和违约保证金归学校所有。

  4、学校每学期期末对饭堂经营进行评估,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满意,合同继续生效。如不满意则可解除合约,剩余租金退给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学生或学生家长意见纷纷而影响到学校工作时,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对饭堂进行整改,包括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服从。如乙方单方停止经营,当年租金不退回,违约保证金归学校所有。

  5、厨房经营范围:师生饭菜、早餐、午餐、晚餐、夜餐。学生早餐以自愿为主,每餐每人1.5元,按月收取。每星期早餐规定最多只能供应两餐白粥,另外三餐早餐要变换式样(肉粥、粉皮面条等)。学校严格监督早餐质量,质量不合格每次罚100元。

  6、乙方必须学*和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规。厨房卫生许可证由学校提供但每年年审证费由乙方出。文明经商,厨工上岗要有县级以上的健康证,没证一律不准上岗,否则,取消经营权,厨工每年体检一次,所需的费用由乙方出。如上级*门到厨房抽检食品,所需的检查食品费用由乙方出。每年的培训、学*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上岗时要求仪表美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违者罚款20元/人次。

  7、乙方采购的食品要新鲜且要分别索证、留样(每样不少于100克,存放24小时)、登记,不卖变质腐烂的过夜食品,如查实罚100元/次。师生若因吃了饭堂的肉菜而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切医疗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出现严重事故的则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蔬菜加工时必须按一洗二浸三漂四炒等四个工序进行,发现食物煮不熟,蔬菜洗不净、有虫子、有头发等现象,经查实罚款50元/次,并没收食品。一切用具必须做到四过关,即洗、冲、消毒、保管,生熟食品要分开,生熟食品的用具要分开,生熟食品要设有生熟刀和生熟砧板,以上规定违反者罚款20元/次。

  9、乙方要负责所经营地段的清洁卫生,并要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不得乱丢杂物、残渣剩饭。要求地面四周清洁光亮无污染,操作间要整齐,不要放置与操作间无关的其他杂物及衣物,违者罚款20元/次。

  10、学校将原有厨具借给乙方,不足的由乙方购买,乙方要爱护公物及饭堂内的一切设施,借出的厨具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购买或维修,承包期满后,要如数交还甲方,损坏的照价赔偿。经营期间,甲方需要整改厨房,乙方要无条件服从安排,乙方因需要整改店内设施,需经甲方同意,但所需要费用由乙方负责,承包期满后,可协商解决移交下届承包商。

  11、师生、学校开水由乙方负责(教师不准取开水回房间)。教师的早、午、晚餐可向承包者购买,按市场实价计算。学生放假,老师未放假,要保证开水供应给甲方。如无特殊原因迟供或不供则罚款20元/次。老师另行集中开膳,厨房要无偿供应柴草。

  12、乙方无故停膳的,每餐罚款100元。

  13、甲方供应凉茶给学生,或者教师活动、学生活动需要乙方服务,乙方要无偿提供服务(用料由甲方负责),学生开饭交米钱均可,或交米不开菜也可以。乙方不得无故拒收学生交的米,确因米质不能收的,要经学校总务同意,乙方要保证供给与米数相应的'饭量。

  14、自然灾害造成饭堂倒塌,损失及维修由甲方负责。

  15、学生补课期间,乙方要供应学生的饭餐和师生开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假期补贴。

  16、小卖部经营范围:定型包装食品、饮料、文具、部分生活用品等。严禁销售无安全标识(QS),“三无”商品、破损、不卫生商品和过期商品等,当出现销售商品事故时,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承包方的承包权。承包方不得经营与学生学*、生活服务无关的烟酒、焰火、快餐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等。)

  17、小卖部经营地点:只能在学校提供的地点经营,不得在校内其他地点经营。

  18、小卖部经营时间:按学校规定时间经营,不能在上课期间经营,上课期间不能容留学生在小卖部内,学校节假日放假期间要停止营业。

  19、小卖部服务规范:须以“服务学生为主,让利给学生”为原则,明码标价,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应恪守经营项目范围,严禁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经营的各类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保证商品价格公道合理。如发现违规,将扣除保证金,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20、厨房、小卖部水电费、工商税款及卫生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其中水电费先由学校垫支,每学期期末结算给学校。如发现偷水、偷电行为罚款200元/次。

  21、以上违约款在保证金中扣除,违约保证金以及预防食物中毒保证金每年结算,多还少补。

  22、安全责任:承包方须严格按国家*门和市县卫生防疫部门的饮食卫生标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和学校的卫生监管。承包方须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如有上述未作说明但又出现问题,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学校有最终解释权。本合同要有我校教师担保签名方可生效,在经营中出现纠纷,只允许担保人负责与甲方交涉。但教师不得直接参与经营。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乙方以 年总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

  甲方:

  乙方:

  担保人签名:

  二0一三年 月 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据学校制定的小卖部承包方案,经双方*等协商同意签订该协议,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甲方现有可作经营的房屋和部分经营设备提供乙方使用,若乙方人为损坏,应按价赔偿。

  二、每年以?个学期为准计收承包租金,年承金: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电费按市供电局收费标准计取、水费包干:__________元/月。

  三、依据承包方案,甲方应收乙方风险金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到期退还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甲方可从风险金中提取50%,作为损失补偿,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四、乙方要做到文明经商,价格合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五、小卖部周边的环境卫生由乙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登记外来人员和拿红绿灯、开门等义务。

  六、乙方的经营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负责办理小卖部的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乙方承担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费用。根据情况税金另定。

  八、该协议从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双方签字有效。

  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如学校后勤改革发生变化,此协议终止无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据学校制定的小卖部承包方案,经双方*等协商同意签订该协议,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甲方现有可作经营的房屋和部分经营设备提供乙方使用,若乙方人为损坏,应按价赔偿。

  二、每年以个学期为准计收承包租金,年承金:元(大写:),电费按市供电局收费标准计取、水费包干:元/月。

  三、依据承包方案,甲方应收乙方风险金元(大写:)到期退还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甲方可从风险金中提取50%,作为损失补偿,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四、乙方要做到文明经商,价格合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五、小卖部周边的环境卫生由乙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登记外来人员和拿红绿灯、开门等义务。

  六、乙方的经营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负责办理小卖部的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乙方承担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费用。根据情况税金另定。

  八、该协议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有效。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如学校后勤改革发生变化,此协议终止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 (菁华9篇)扩展阅读


小卖部承包合同 (菁华9篇)(扩展1)

——小卖部承包合同 (菁华9篇)

小卖部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学校制定的小卖部承包方案,经双方*等协商同意签订该协议,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甲方现有可作经营的房屋和部分经营设备提供乙方使用,若乙方人为损坏,应按价赔偿。

  二、每年以个学期为准计收承包租金,年承金:元(大写:),电费按市供电局收费标准计取、水费包干:元/月。

  三、依据承包方案,甲方应收乙方风险金元(大写:)到期退还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甲方可从风险金中提取50%,作为损失补偿,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四、乙方要做到文明经商,价格合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五、小卖部周边的环境卫生由乙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登记外来人员和拿红绿灯、开门等义务。

  六、乙方的经营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负责办理小卖部的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乙方承担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费用。根据情况税金另定。

  八、该协议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有效。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如学校后勤改革发生变化,此协议终止无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2

  甲方:xx县xx镇xx学校

  乙方: (承包方)

  经学校研究决定,由学校提供场地和学校原有设施,将学校厨房、小卖部承包给乙方。为确保双方共同利益,特订如下协约:

  1、承包期:

  2、乙方在中标后来年两天内一齐付清 年全部租金方可签定合同,然后经营。

  一年租金xx 元,违约保证金xx元,防食物中毒保证金xx元。

  3、如乙方多次违反规定,学校可单方面中止合同,当年租金和违约保证金归学校所有。乙方擅自停止饭堂或小卖部任意一项,当年租金和违约保证金归学校所有。

  4、学校每学期期末对饭堂经营进行评估,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满意,合同继续生效。如不满意则可解除合约,剩余租金退给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学生或学生家长意见纷纷而影响到学校工作时,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对饭堂进行整改,包括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服从。如乙方单方停止经营,当年租金不退回,违约保证金归学校所有。

  5、厨房经营范围:师生饭菜、早餐、午餐、晚餐、夜餐。学生早餐以自愿为主,每餐每人1.5元,按月收取。每星期早餐规定最多只能供应两餐白粥,另外三餐早餐要变换式样(肉粥、粉皮面条等)。学校严格监督早餐质量,质量不合格每次罚100元。

  6、乙方必须学*和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规。厨房卫生许可证由学校提供但每年年审证费由乙方出。文明经商,厨工上岗要有县级以上的健康证,没证一律不准上岗,否则,取消经营权,厨工每年体检一次,所需的费用由乙方出。如上级*门到厨房抽检食品,所需的检查食品费用由乙方出。每年的培训、学*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上岗时要求仪表美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违者罚款20元/人次。

  7、乙方采购的食品要新鲜且要分别索证、留样(每样不少于100克,存放24小时)、登记,不卖变质腐烂的过夜食品,如查实罚100元/次。师生若因吃了饭堂的肉菜而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切医疗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出现严重事故的则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蔬菜加工时必须按一洗二浸三漂四炒等四个工序进行,发现食物煮不熟,蔬菜洗不净、有虫子、有头发等现象,经查实罚款50元/次,并没收食品。一切用具必须做到四过关,即洗、冲、消毒、保管,生熟食品要分开,生熟食品的用具要分开,生熟食品要设有生熟刀和生熟砧板,以上规定违反者罚款20元/次。

  9、乙方要负责所经营地段的清洁卫生,并要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不得乱丢杂物、残渣剩饭。要求地面四周清洁光亮无污染,操作间要整齐,不要放置与操作间无关的其他杂物及衣物,违者罚款20元/次。

  10、学校将原有厨具借给乙方,不足的由乙方购买,乙方要爱护公物及饭堂内的一切设施,借出的'厨具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购买或维修,承包期满后,要如数交还甲方,损坏的照价赔偿。经营期间,甲方需要整改厨房,乙方要无条件服从安排,乙方因需要整改店内设施,需经甲方同意,但所需要费用由乙方负责,承包期满后,可协商解决移交下届承包商。

  11、师生、学校开水由乙方负责(教师不准取开水回房间)。教师的早、午、晚餐可向承包者购买,按市场实价计算。学生放假,老师未放假,要保证开水供应给甲方。如无特殊原因迟供或不供则罚款20元/次。老师另行集中开膳,厨房要无偿供应柴草。

  12、乙方无故停膳的,每餐罚款100元。

  13、甲方供应凉茶给学生,或者教师活动、学生活动需要乙方服务,乙方要无偿提供服务(用料由甲方负责),学生开饭交米钱均可,或交米不开菜也可以。乙方不得无故拒收学生交的米,确因米质不能收的,要经学校总务同意,乙方要保证供给与米数相应的饭量。

  14、自然灾害造成饭堂倒塌,损失及维修由甲方负责。

  15、学生补课期间,乙方要供应学生的饭餐和师生开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假期补贴。

  16、小卖部经营范围:定型包装食品、饮料、文具、部分生活用品等。严禁销售无安全标识(QS),“三无”商品、破损、不卫生商品和过期商品等,当出现销售商品事故时,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承包方的承包权。承包方不得经营与学生学*、生活服务无关的烟酒、焰火、快餐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等。)

  17、小卖部经营地点:只能在学校提供的地点经营,不得在校内其他地点经营。

  18、小卖部经营时间:按学校规定时间经营,不能在上课期间经营,上课期间不能容留学生在小卖部内,学校节假日放假期间要停止营业。

  19、小卖部服务规范:须以“服务学生为主,让利给学生”为原则,明码标价,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应恪守经营项目范围,严禁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经营的各类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保证商品价格公道合理。如发现违规,将扣除保证金,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20、厨房、小卖部水电费、工商税款及卫生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其中水电费先由学校垫支,每学期期末结算给学校。如发现偷水、偷电行为罚款200元/次。

  21、以上违约款在保证金中扣除,违约保证金以及预防食物中毒保证金每年结算,多还少补。

  22、安全责任:承包方须严格按国家*门和市县卫生防疫部门的饮食卫生标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和学校的卫生监管。承包方须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如有上述未作说明但又出现问题,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学校有最终解释权。本合同要有我校教师担保签名方可生效,在经营中出现纠纷,只允许担保人负责与甲方交涉。但教师不得直接参与经营。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乙方以 年总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

  甲方:

  乙方:

  担保人签名:

  二0一三年 月 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学校制定的小卖部承包方案,经双方*等协商同意签订该协议,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甲方现有可作经营的房屋和部分经营设备提供乙方使用,若乙方人为损坏,应按价赔偿。

  二、每年以 个学期为准计收承包租金,年承金: 元(大写: ),电费按市供电局收费标准计取、水费包干: 元/月。

  三、依据承包方案,甲方应收乙方风险金 元(大写: )到期退还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甲方可从风险金中提取50%,作为损失补偿,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四、乙方要做到文明经商,价格合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五、小卖部周边的环境卫生由乙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登记外来人员和拿红绿灯、开门等义务。

  六、乙方的'经营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负责办理小卖部的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乙方承担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费用。根据情况税金另定。

  八、该协议从二○○ 年 月 日至二○○ 年 月 日。双方签字有效。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如学校后勤改革发生变化,此协议终止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 六 年 月 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4

  甲方:xx县xx镇xx学校

  乙方: (承包方)

  经学校研究决定,由学校提供场地和学校原有设施,将学校厨房、小卖部承包给乙方。为确保双方共同利益,特订如下协约:

  1、承包期:

  2、乙方在中标后来年两天内一齐付清 年全部租金方可签定合同,然后经营。

  一年租金xx 元,违约保证金xx元,防食物中毒保证金xx元。

  3、如乙方多次违反规定,学校可单方面中止合同,当年租金和违约保证金归学校所有。乙方擅自停止饭堂或小卖部任意一项,当年租金和违约保证金归学校所有。

  4、学校每学期期末对饭堂经营进行评估,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满意,合同继续生效。如不满意则可解除合约,剩余租金退给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学生或学生家长意见纷纷而影响到学校工作时,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对饭堂进行整改,包括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服从。如乙方单方停止经营,当年租金不退回,违约保证金归学校所有。

  5、厨房经营范围:师生饭菜、早餐、午餐、晚餐、夜餐。学生早餐以自愿为主,每餐每人1.5元,按月收取。每星期早餐规定最多只能供应两餐白粥,另外三餐早餐要变换式样(肉粥、粉皮面条等)。学校严格监督早餐质量,质量不合格每次罚100元。

  6、乙方必须学*和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规。厨房卫生许可证由学校提供但每年年审证费由乙方出。文明经商,厨工上岗要有县级以上的健康证,没证一律不准上岗,否则,取消经营权,厨工每年体检一次,所需的费用由乙方出。如上级*门到厨房抽检食品,所需的检查食品费用由乙方出。每年的培训、学*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上岗时要求仪表美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违者罚款20元/人次。

  7、乙方采购的食品要新鲜且要分别索证、留样(每样不少于100克,存放24小时)、登记,不卖变质腐烂的过夜食品,如查实罚100元/次。师生若因吃了饭堂的肉菜而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切医疗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出现严重事故的则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蔬菜加工时必须按一洗二浸三漂四炒等四个工序进行,发现食物煮不熟,蔬菜洗不净、有虫子、有头发等现象,经查实罚款50元/次,并没收食品。一切用具必须做到四过关,即洗、冲、消毒、保管,生熟食品要分开,生熟食品的用具要分开,生熟食品要设有生熟刀和生熟砧板,以上规定违反者罚款20元/次。

  9、乙方要负责所经营地段的'清洁卫生,并要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不得乱丢杂物、残渣剩饭。要求地面四周清洁光亮无污染,操作间要整齐,不要放置与操作间无关的其他杂物及衣物,违者罚款20元/次。

  10、学校将原有厨具借给乙方,不足的由乙方购买,乙方要爱护公物及饭堂内的一切设施,借出的厨具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购买或维修,承包期满后,要如数交还甲方,损坏的照价赔偿。经营期间,甲方需要整改厨房,乙方要无条件服从安排,乙方因需要整改店内设施,需经甲方同意,但所需要费用由乙方负责,承包期满后,可协商解决移交下届承包商。

  11、师生、学校开水由乙方负责(教师不准取开水回房间)。教师的早、午、晚餐可向承包者购买,按市场实价计算。学生放假,老师未放假,要保证开水供应给甲方。如无特殊原因迟供或不供则罚款20元/次。老师另行集中开膳,厨房要无偿供应柴草。

  12、乙方无故停膳的,每餐罚款100元。

  13、甲方供应凉茶给学生,或者教师活动、学生活动需要乙方服务,乙方要无偿提供服务(用料由甲方负责),学生开饭交米钱均可,或交米不开菜也可以。乙方不得无故拒收学生交的米,确因米质不能收的,要经学校总务同意,乙方要保证供给与米数相应的饭量。

  14、自然灾害造成饭堂倒塌,损失及维修由甲方负责。

  15、学生补课期间,乙方要供应学生的饭餐和师生开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假期补贴。

  16、小卖部经营范围:定型包装食品、饮料、文具、部分生活用品等。严禁销售无安全标识(QS),“三无”商品、破损、不卫生商品和过期商品等,当出现销售商品事故时,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承包方的承包权。承包方不得经营与学生学*、生活服务无关的烟酒、焰火、快餐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等。)

  17、小卖部经营地点:只能在学校提供的地点经营,不得在校内其他地点经营。

  18、小卖部经营时间:按学校规定时间经营,不能在上课期间经营,上课期间不能容留学生在小卖部内,学校节假日放假期间要停止营业。

  19、小卖部服务规范:须以“服务学生为主,让利给学生”为原则,明码标价,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应恪守经营项目范围,严禁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经营的各类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保证商品价格公道合理。如发现违规,将扣除保证金,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20、厨房、小卖部水电费、工商税款及卫生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其中水电费先由学校垫支,每学期期末结算给学校。如发现偷水、偷电行为罚款200元/次。

  21、以上违约款在保证金中扣除,违约保证金以及预防食物中毒保证金每年结算,多还少补。

  22、安全责任:承包方须严格按国家*门和市县卫生防疫部门的饮食卫生标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和学校的卫生监管。承包方须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如有上述未作说明但又出现问题,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学校有最终解释权。本合同要有我校教师担保签名方可生效,在经营中出现纠纷,只允许担保人负责与甲方交涉。但教师不得直接参与经营。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乙方以 年总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

  甲方:

  乙方:

  担保人签名:

  二0一三年 月 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学校制定的小卖部承包方案,经双方*等协商同意签订该协议,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甲方现有可作经营的房屋和部分经营设备提供乙方使用,若乙方人为损坏,应按价赔偿。

  二、每年以 个学期为准计收承包租金,年承金: 元(大写: ),电费按市供电局收费标准计取、水费包干: 元/月。

  三、依据承包方案,甲方应收乙方风险金 元(大写: )到期退还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甲方可从风险金中提取50%,作为损失补偿,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四、乙方要做到文明经商,价格合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五、小卖部周边的环境卫生由乙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登记外来人员和拿红绿灯、开门等义务。

  六、乙方的经营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负责办理小卖部的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乙方承担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费用。根据情况税金另定。

  八、该协议从二○○ 年 月 日至二○○ 年 月 日。双方签字有效。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如学校后勤改革发生变化,此协议终止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 六 年 月 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6

  甲方:xx县xx镇xx学校

  乙方: (承包方)

  经学校研究决定,由学校提供场地和学校原有设施,将学校厨房、小卖部承包给乙方。为确保双方共同利益,特订如下协约:

  1、承包期:

  2、乙方在中标后来年两天内一齐付清 年全部租金方可签定合同,然后经营。

  一年租金xx 元,违约保证金xx元,防食物中毒保证金xx元。

  3、如乙方多次违反规定,学校可单方面中止合同,当年租金和违约保证金归学校所有。乙方擅自停止饭堂或小卖部任意一项,当年租金和违约保证金归学校所有。

  4、学校每学期期末对饭堂经营进行评估,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满意,合同继续生效。如不满意则可解除合约,剩余租金退给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学生或学生家长意见纷纷而影响到学校工作时,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对饭堂进行整改,包括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服从。如乙方单方停止经营,当年租金不退回,违约保证金归学校所有。

  5、厨房经营范围:师生饭菜、早餐、午餐、晚餐、夜餐。学生早餐以自愿为主,每餐每人1.5元,按月收取。每星期早餐规定最多只能供应两餐白粥,另外三餐早餐要变换式样(肉粥、粉皮面条等)。学校严格监督早餐质量,质量不合格每次罚100元。

  6、乙方必须学*和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规。厨房卫生许可证由学校提供但每年年审证费由乙方出。文明经商,厨工上岗要有县级以上的健康证,没证一律不准上岗,否则,取消经营权,厨工每年体检一次,所需的费用由乙方出。如上级*门到厨房抽检食品,所需的检查食品费用由乙方出。每年的.培训、学*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上岗时要求仪表美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违者罚款20元/人次。

  7、乙方采购的食品要新鲜且要分别索证、留样(每样不少于100克,存放24小时)、登记,不卖变质腐烂的过夜食品,如查实罚100元/次。师生若因吃了饭堂的肉菜而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一切医疗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出现严重事故的则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蔬菜加工时必须按一洗二浸三漂四炒等四个工序进行,发现食物煮不熟,蔬菜洗不净、有虫子、有头发等现象,经查实罚款50元/次,并没收食品。一切用具必须做到四过关,即洗、冲、消毒、保管,生熟食品要分开,生熟食品的用具要分开,生熟食品要设有生熟刀和生熟砧板,以上规定违反者罚款20元/次。

  9、乙方要负责所经营地段的清洁卫生,并要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不得乱丢杂物、残渣剩饭。要求地面四周清洁光亮无污染,操作间要整齐,不要放置与操作间无关的其他杂物及衣物,违者罚款20元/次。

  10、学校将原有厨具借给乙方,不足的由乙方购买,乙方要爱护公物及饭堂内的一切设施,借出的厨具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购买或维修,承包期满后,要如数交还甲方,损坏的照价赔偿。经营期间,甲方需要整改厨房,乙方要无条件服从安排,乙方因需要整改店内设施,需经甲方同意,但所需要费用由乙方负责,承包期满后,可协商解决移交下届承包商。

  11、师生、学校开水由乙方负责(教师不准取开水回房间)。教师的早、午、晚餐可向承包者购买,按市场实价计算。学生放假,老师未放假,要保证开水供应给甲方。如无特殊原因迟供或不供则罚款20元/次。老师另行集中开膳,厨房要无偿供应柴草。

  12、乙方无故停膳的,每餐罚款100元。

  13、甲方供应凉茶给学生,或者教师活动、学生活动需要乙方服务,乙方要无偿提供服务(用料由甲方负责),学生开饭交米钱均可,或交米不开菜也可以。乙方不得无故拒收学生交的米,确因米质不能收的,要经学校总务同意,乙方要保证供给与米数相应的饭量。

  14、自然灾害造成饭堂倒塌,损失及维修由甲方负责。

  15、学生补课期间,乙方要供应学生的饭餐和师生开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假期补贴。

  16、小卖部经营范围:定型包装食品、饮料、文具、部分生活用品等。严禁销售无安全标识(QS),“三无”商品、破损、不卫生商品和过期商品等,当出现销售商品事故时,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承包方的承包权。承包方不得经营与学生学*、生活服务无关的烟酒、焰火、快餐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等。)

  17、小卖部经营地点:只能在学校提供的地点经营,不得在校内其他地点经营。

  18、小卖部经营时间:按学校规定时间经营,不能在上课期间经营,上课期间不能容留学生在小卖部内,学校节假日放假期间要停止营业。

  19、小卖部服务规范:须以“服务学生为主,让利给学生”为原则,明码标价,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应恪守经营项目范围,严禁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经营的各类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保证商品价格公道合理。如发现违规,将扣除保证金,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20、厨房、小卖部水电费、工商税款及卫生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其中水电费先由学校垫支,每学期期末结算给学校。如发现偷水、偷电行为罚款200元/次。

  21、以上违约款在保证金中扣除,违约保证金以及预防食物中毒保证金每年结算,多还少补。

  22、安全责任:承包方须严格按国家*门和市县卫生防疫部门的饮食卫生标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和学校的卫生监管。承包方须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如有上述未作说明但又出现问题,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学校有最终解释权。本合同要有我校教师担保签名方可生效,在经营中出现纠纷,只允许担保人负责与甲方交涉。但教师不得直接参与经营。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乙方以 年总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

  甲方:

  乙方:

  担保人签名:

  二0一三年 月 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据学校制定的小卖部承包方案,经双方*等协商同意签订该协议,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甲方现有可作经营的房屋和部分经营设备提供乙方使用,若乙方人为损坏,应按价赔偿。

  二、每年以个学期为准计收承包租金,年承金:元(大写:),电费按市供电局收费标准计取、水费包干:元/月。

  三、依据承包方案,甲方应收乙方风险金元(大写:)到期退还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甲方可从风险金中提取50%,作为损失补偿,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四、乙方要做到文明经商,价格合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五、小卖部周边的环境卫生由乙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登记外来人员和拿红绿灯、开门等义务。

  六、乙方的经营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负责办理小卖部的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乙方承担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费用。根据情况税金另定。

  八、该协议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有效。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如学校后勤改革发生变化,此协议终止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据学校制定的小卖部承包方案,经双方*等协商同意签订该协议,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甲方现有可作经营的房屋和部分经营设备提供乙方使用,若乙方人为损坏,应按价赔偿。

  二、每年以 个学期为准计收承包租金,年承金: 元(大写: ),电费按市供电局收费标准计取、水费包干: 元/月。

  三、依据承包方案,甲方应收乙方风险金 元(大写: )到期退还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甲方可从风险金中提取50%,作为损失补偿,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四、乙方要做到文明经商,价格合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五、小卖部周边的环境卫生由乙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登记外来人员和拿红绿灯、开门等义务。

  六、乙方的经营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负责办理小卖部的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乙方承担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费用。根据情况税金另定。

  八、该协议从二○○ 年 月 日至二○○ 年 月 日。双方签字有效。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如学校后勤改革发生变化,此协议终止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据学校制定的小卖部承包方案,经双方*等协商同意签订该协议,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甲方现有可作经营的房屋和部分经营设备提供乙方使用,若乙方人为损坏,应按价赔偿。

  二、每年以 个学期为准计收承包租金,年承金: 元(大写: ),电费按市供电局收费标准计取、水费包干: 元/月。

  三、依据承包方案,甲方应收乙方风险金 元(大写: )到期退还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甲方可从风险金中提取50%,作为损失补偿,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四、乙方要做到文明经商,价格合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五、小卖部周边的环境卫生由乙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登记外来人员和拿红绿灯、开门等义务。

  六、乙方的`经营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负责办理小卖部的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乙方承担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费用。根据情况税金另定。

  八、该协议从二○○ 年 月 日至二○○ 年 月 日。双方签字有效。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如学校后勤改革发生变化,此协议终止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 六 年 月 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 (菁华9篇)(扩展2)

——卫生承包合同 (菁华9篇)

卫生承包合同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进行__________________作业,并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业务对象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作业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作业范围及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清洁工具及部分消耗品

  乙方以承包工的方式承包,作业机械及配套工具等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承包费用及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施工工期

  乙方的开工日期由甲方通知,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六条 合同以外业务的特别费用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此合同以外的业务费用,应事前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外玻璃幕/墙壁。

  2.清洁/粉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期间的水、电、存放器材、清洁剂的库房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4.为协调在工作中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5.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所有作业人员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2.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外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3.如因乙方人员失误造成损失。

  4.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5.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的工伤及人员伤亡事故,属于乙方施工的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变更

  甲方对乙方在作业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违章作业,有权进行处罚。第一次口头警告,如不见效,发警告通知书,如仍不见效,可向乙方发出罚款通知书,每张罚款按作业承包总价的0.5—1%扣除。

  第十条 其他

  对此合同未规定的`事项及对此合同的解释发生异议时,甲乙双方在诚挚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卫生承包合同2

  发包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

  特订立本合同。

  一、清洁卫生承包服务内容

  乙方负责(含场馆门口、花坛、过道、楼梯间、垃圾桶、洗手间等区域)的所有服务范围的日常清洁维护工作(不含外墙的清洗、特殊行业垃圾、化粪池清理、下水道疏通费用和环卫部门收取的垃圾清运及处理费用);生活垃圾的收集并中转到园区所属的.垃圾中转站。

  二、清洁卫生承包形式和要求

  乙方实行包人员工资和福利社保、工具物料、清洁机械设备、清洁剂、垃圾袋,垃圾车(不包括:卫生纸、洗手液、垃圾桶、果皮箱、纸篓、烟灰桶等)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

  基本要求按照ISO9001:20_质量体系标准执行,确保馆内区域无垃圾、污水、蜘蛛网、污迹、积尘等。具体要求如下:

  ①垃圾袋袋袋清,保证日产日清,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垃圾日产日清,玻璃清洁一周一遍。

  ②前台、接待区域及办公室内卫生保证每天早晨清洁一次,并进行维护,做到台面整洁、及时整理烟灰缸等。

  ③公共区域地面、走廊通道:每日循环保洁,每天早晨10点前拖洗通道地面1次。④健身房等区域的镜面区域和共用部位玻璃每日循环清洁,做到窗明几净,无任何印记,。

  ⑤洗手间每天早晨全面清洁1次,保持洗手间内台面、镜面无水痕、地面无积水、墙面无灰尘、厕内便器无污渍,除每天全面清洁1次以外,必须随时保持洗手间内无异味,整体干净。

  ⑥区域内楼梯扶手保持每日清洁。

  ⑦篮球场地面每日早晨清洗一次,实时维护,并在活动后进行清场。

  ⑧馆内地毯1个月全面清洗一次。

  ⑨生活垃圾每天清理并收集垃圾到指定的地方。

  ⑩办公室人员安排的其他细节卫生。

  三、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壹年,合同期从20_年12月23日起至20_年12月22日止;

  四、清洁承包费支付标准和付款方式

  费用标准:月总承包费用为人民币:20_元/月/人,共计人数:5人。每月费用:¥10000.00。

  双方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可根据场馆内实际情况对本合同签订人数进行协商调整(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为依据)。

  付款方式:乙方每月14日前将当月清洁承包费用发票或收据交付甲方,甲方在每月15日将经过双方确认的清洁承包费支付给乙方。

  五、承包卫生的质量检查、评定与违约金约定

  甲方将以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指定位置的每日有效签到与按时按量交付周、月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作为每月工资结算的重要依据。

  清洁日检工作,由乙方主管和甲方保洁负责人分别进行日检查;清洁周检工作,乙方主管和甲方保洁负责人共同检查,评定一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卫生承包合同3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猫儿乡主要街道和道路的环境秩序与卫生管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与期限:

  1、卫生管理范围:

  ①、乡道铅老线从铅厂村的铅老线与花民公路交叉路口经排儿村、团结村、新寨村至老虎冲村的铅老线与花民公路交叉路口道路及道路两边可视范围的卫生保洁与垃圾清运;

  ②、团结集贸市场从乡中心学校大门口至乡卫生院大门口主街道路面及路两边可视范围的卫生保洁与垃圾清运;

  ③、乡信用社大门口经变电站、*大门、乡敬老院至乡卫生院大门口道路及道路两边可视范围的卫生保洁与垃圾清运;

  ④、乡信用社对面巷子往下到河边水井路上及水井周边的卫生保洁与垃圾清运;

  ⑤、抽水泵房到团结村拉麻寨大水井道路及道路两边和大水井及大水井周边的卫生保洁与垃圾清运;

  ⑥、抽水泵房往拉麻寨方向100米处河道往下至排儿大桥往下50米处河段的河道河面及河道两边可视范围的卫生保洁与漂浮物清运。

  2、承包期限:一年,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承包费支付方式与承包费用:

  1、采取费用包干,按月支付的方式,由甲方于每月月末最后一星期内向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承包费用。

  2、承包费用为每人每月600元整。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环境治理的必备工具(推车3台、铲子3把、锄头3把、铁钳3把)及环卫工作制服。工具若在环卫清洁工作过程中损坏,经确定无法修复使用后,由甲方增补。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岗前培训,并管理和监督乙方在所承包区域内开展卫生治理一切工作。

  3、乙方如在环境治理工作中遇到困难和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甲方可指导和配合乙方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4、甲方负责按照环境治理相关规定,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时支付乙方相应的承包款。

  5、乙方在依法进行管理中与群众发生纠纷的,甲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乙方违法实施管理(如粗暴管理,强征强收费,酒后工作发生的纠纷,因个人不遵守相关规定发生的问题等),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乙方如没有达到合同中规定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并服从猫儿乡*的指导和监督,在指定区域内开展并搞好环境秩序、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以及其它有关整脏治乱绿化工作。

  2、乙方必须每天按时上岗,每月上岗不得少于28天。其中从排儿村排儿寨(5、12组)至拉麻路口抽水泵房路段和环*路段的道路和街道及街道两边重点地方每天早上9时以前必须全面清扫卫生一次,对各门面、农户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一天一清运,做到每天8:30至17:30无脏乱现象;属于赶场路段的,在赶场天下午散场后18:00之前必须完成一次清扫;属乙方承包的其它路段、河道和保洁点至少3天清扫和垃圾清运一次;垃圾围内垃圾5天清运一次。垃圾清运到指定垃圾堆放点,保持辖区内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3、乙方对所承包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负全责,及时清扫街道路面、道路两边可视范围、河道、街道、临街的房前屋后的抛杂物、垃圾、堆积物等,清理和清除道路及街道两边可视范围的广告标语和“牛皮癣”,保持路面、街道、房前屋后干净整洁。

  4、乙方对所承包区域内街道及主要交通要道、路口的经营秩序、交通秩序负全责,确保公路及街道两边无乱搭乱建现象,确保道路上无占道经营现象,确保道路及主要交通路口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确保道路及街道上无乱堆乱放现象等。

  5、乙方负责配合村委会及乡*对辖区内居民进行环境卫生宣传、劝解、教育等工作,保持辖区内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对经多次劝阻无效的住户,可及时反映给甲方,由甲方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6、乙方对承包区内的门面、路边经营摊点、赶场摊点、车辆、农户收取的卫生费、垃圾处理费应按乡经管站所规定标准收取。做到合理合法,不得强征强收。收到的费用除购买保洁用具(扫把、口罩、手套等)之外余下部分可自行合理支配。

  7、乙方必须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合理化建议,服从甲方以及乡*的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8、日常工作中乙方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不及时的,从承包款中扣除5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乙方因主观因素而非自然灾害造成不清扫不保洁的,每发现一次从承包款中扣除2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的加倍罚款,若连续出现3次以上,甲方可终止合同。

  9、若遇重要活动或上级检查,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全天候做好所承包范围的清洁卫生、秩序维护工作,并全面清扫卫生二至三次。

  10、因乙方工作不到位造成街道脏乱差,乡领导检查不过关的、在县级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明查暗访检查中我乡排名在后三位的',每出现一次甲方扣除乙方承包费用每人壹佰元,若连续出现两次以上甲方可终止合同。

  11、垃圾必须及时归集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做到日产日清。不得将垃圾倾倒到河流、沟渠等其它非指定场所。发现把垃圾倾倒到河流等其它非指定场所的,每次甲方扣除乙方承包费用每人伍拾元。

  12、上岗时着工作制服,规范作业,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劳资纠纷及其他意外事故,有过错方的,由过错方承担所需费用及其他全部法律责任。如是由乙方自身过错导致的,无其他过错方的,由乙方自己承担所需费用及其他全部法律责任。

  13、乙方要做好环卫设施、环卫工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环卫工具只能用于环境治理工作,不得外借不得另作他用。承包期满时完好无损地归还甲方,损坏或丢失的要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14、承包期满,甲方仍需实施发包管理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五、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必须亲自履行本合同,不得转包他人。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备份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

卫生承包合同4

  甲方:

  承包方(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等自愿,诚信合作的原则,甲方现将西丽综合商贸城(原西丽文体中心)市场一至四楼卫生保洁项目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项目:西丽综合商贸城一至四楼(原西丽文体中心)市场的卫生保洁。

  二、承包区域:市场、一楼至四楼通道、卫生间、电梯。

  三、承包期限: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0 日,共计 一 年。

  四、甲、乙双方责任:

  1、承包期内,乙方承包区域的卫生保洁指标要符合甲方规定要求达标。如未能满足甲方规定要求达标时,甲方有权在承包期内单方面中止合同。

  2、承包期内,甲方规定市场乙方雇用卫生保洁工作人员编制为7人,最少不低于6人;乙方负责西丽综合商贸城(原文体中心) 一至四楼市场环境秩序和卫生保洁工作。必须做到;

  A,每天至少在一至四楼通道、电梯至少清扫二次、公共厕所清洗三次。

  B,每天7:30至17:30做到无乱堆放、保持整洁、美观。

  C,肉菜市场每天早上6时以前必须全面清扫卫生一次,晚上七点清洗一次。

  D,肉菜市场摆放商品的台面每天至小冲洗一次,所产生垃圾必须每三小时清走一次。

  C, 肉菜市场排水系统至小每周清洗、疏通一次、消毒一次。 3,若遇特殊情况或上级检查,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全天候做好市场卫生工作,并全面清扫卫生和消毒二至三次。

  4,垃圾必须及时归集清运至垃圾焚烧场或填埋场,做到日产日清。乙方要做好市场设施、街道垃圾桶管理维护工作,承包期满时完好无损地归还甲方,损坏或丢失的要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5、承包期内,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承包费用 贰万元(20xx0.00) 整,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第一的作业原则,如发生受伤等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雇用人员的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

  6、承包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雇用人员进行管理;乙方要配合甲方工作;

  7、乙方雇用员工实行择优聘用制,如不适应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调换岗位或解聘;

  8、承包期内,甲方不再给向乙方提供卫生保洁使用工具;

  9、承包期内,乙方如需转包,必须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转包,否则不予转包;

  10、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后,如乙方无违约现象,此款原数退返。

  五、奖罚条例

  1、甲方为维护市场的清洁环境,对乙方实行扣分制度,甲方在检查和抽查工作中,发现有违反合同标准和工作要求的,将以扣分的形式来约束乙方。甲方每日对乙方进行不低于1次的书面记分考评,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扣0.5分,如拖延时间而末完成工作、违反甲方纪律、制度或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扣1分/次;如因故意违反工作规程,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0分直至解除合同。

  2、甲方于月底统计乙方的'扣分分数,95(含95分)分以上为达标;95分以下,每扣1分折合人民币100元,乙方于月底要求签付服务款时,必须附上每月所扣的分数、内容单据,其累计扣分折币在合同款项内扣除。如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突发性、临时性工作且表现出色、清洁质量和效果明显,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乙方以加分的分式表示奖励。

  3、乙方应确保各项清洁综合服务质量能满足甲方及客户的服务需求。如因乙方服务质量原因,造成5%的客户投诉(经甲方确认为有效投诉)时,按10%的比例从乙方被投诉当月的服务费中扣除违约金;投诉率达15%的比例时,则按50%的比例执行。

  六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内擅自停止服务,撤走雇用人员,甲方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内擅自转包者,甲方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

  七、其他事宜:

  承包期满后,在另行承包时,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八、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请求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卫生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为确保__卫生院设施、设备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由__负责承包水、电的维护与维修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特制定本装修合同模板合同。

  一、乙方负责全医院水、电、空调、电器用品,发电机一台等,维护和维修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二、乙方如果工作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三、乙方应保持24小时电话通畅,出现断电,跳匝要随传随到,其它一般维修应在24小时内回应。

  四、水电维修需配件及材料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由乙方提供,但保证价格合理,如超出市场价格,甲方可自行购买。

  五、维修配件及材料产生费用,必须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核实。

  六、本合同承包费用每月800元整,每月20号后发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用。

  八、本合同从20__年4月1日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至20__年4月1日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卫生承包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实行甲方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和深入后勤工作社会化管理,就甲方的卫生工作承包给乙方管理和服务,为甲方领导职工及就医患者创造一个良好、优美、温馨的工作环境,为共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如下合同,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保洁范围

  1、甲方综合楼1—3楼、防保楼2楼走廊、楼梯、病房、输液大厅、二楼厕所、玻璃(不含办公室室内、医护值班室、治疗室、手术室、产房、及医技科室卫生);

  2、后院院内及厕所卫生;

  3、院门前及中院院落卫生;

  4、全院垃圾清运;

  二、承包费用

  1、每月x元;

  2、清洁物料由卫生院负责,由乙方管理,视情况半年更换一次;固定保洁物品如痰盂、垃圾篓等根据乙方需要由甲方配置,乙方负责清洗保管。

  三、质量验收

  乙方在每天早上8:00前、下午4:00前(夏季为5点前)保洁完毕后,甲方后勤负责人应对当天的保洁质量进行验收,达到走廊、楼梯、地面无痰迹、灰痕、垃圾堆;门及门框无灰尘、卫生间无尿垢、无杂物、手纸篓每天倾倒并冲刷,玻璃无水痕、灰迹。

  四、付款方式

  由甲方每季度将承包费付乙方,(如有承包合同外保洁业务,保洁完毕后由甲方负责人验收后付款)

  五、约定责任

  1、甲方保洁工作一次性承包给乙方;甲方事先告知乙方保洁过程中注意安全,因乙方身体健康方面原因及保洁过程出现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本合同为承包合同,甲乙双方互不干涉对方事务。

  六、在本合同实施期间,甲方保证无偿给乙方提供水、电使用,保证下水道畅通。

  七、本合同暂定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延续或终止,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卫生承包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甲方承包医院_______________科给乙方经营,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医院_______________科租给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法的经营场所。甲方科室移交乙方经营前应保证科室内装置及设备能正常使用,在乙方经营期间如室内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乙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第二条租金及支付: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乙方须按仪表数据缴付电费和水费。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四条:双方权利、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可以聘用具有相关的医学知识人员协助乙方工作,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科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法的经营场所;

  三、乙方使用的器械自己解决与甲方无关,所有权归乙方,

  四、医院应提供一切经营所需的合法的收据、发票,

  五、经营过程中一切工商、卫生、行政系统关系由医院负责,以保证乙方的正常营业

  六、乙方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开展相关联的科室,保证乙方的唯一性

  七、甲方提供余元几法人代表的合法证明及房屋的租赁证明

  八、甲方允许过程中用院方名义做广告宣传推广

  九、乙方承包的_______________科室收支账目独立核算

  十、甲方保证科室聘用及解聘护士不受院方干扰,科室有自*

  十一、乙方承包的_______________科室经营过程中的事故风险由乙方独立承担

  十二、院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十三、乙方在协议期间要遵纪守法和医德规范,必须作好安全医疗.医疗器械严格消毒及一次性卫生用品用后交医院方处理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甲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如果有争议,双方协商不能处理的情况下,交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

  甲方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卫生承包合同8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进行__________________作业,并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业务对象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作业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作业范围及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清洁工具及部分消耗品

  乙方以承包工的方式承包,作业机械及配套工具等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承包费用及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施工工期

  乙方的开工日期由甲方通知,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六条 合同以外业务的特别费用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此合同以外的业务费用,应事前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外玻璃幕/墙壁。

  2.清洁/粉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期间的水、电、存放器材、清洁剂的库房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4.为协调在工作中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5.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所有作业人员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2.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外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3.如因乙方人员失误造成损失。

  4.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5.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的工伤及人员伤亡事故,属于乙方施工的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变更

  甲方对乙方在作业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违章作业,有权进行处罚。第一次口头警告,如不见效,发警告通知书,如仍不见效,可向乙方发出罚款通知书,每张罚款按作业承包总价的0.51%扣除。

  第十条 其他

  对此合同未规定的事项及对此合同的解释发生异议时,甲乙双方在诚挚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卫生承包合同9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猫儿乡主要街道和道路的环境秩序与卫生管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与期限:

  1、卫生管理范围:

  ①、乡道铅老线从铅厂村的铅老线与花民公路交叉路口经排儿村、团结村、新寨村至老虎冲村的铅老线与花民公路交叉路口道路及道路两边可视范围的卫生保洁与垃圾清运;

  ②、团结集贸市场从乡中心学校大门口至乡卫生院大门口主街道路面及路两边可视范围的卫生保洁与垃圾清运;

  ③、乡信用社大门口经变电站、*大门、乡敬老院至乡卫生院大门口道路及道路两边可视范围的卫生保洁与垃圾清运;

  ④、乡信用社对面巷子往下到河边水井路上及水井周边的卫生保洁与垃圾清运;

  ⑤、抽水泵房到团结村拉麻寨大水井道路及道路两边和大水井及大水井周边的卫生保洁与垃圾清运;

  ⑥、抽水泵房往拉麻寨方向100米处河道往下至排儿大桥往下50米处河段的河道河面及河道两边可视范围的卫生保洁与漂浮物清运。

  2、承包期限:一年,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承包费支付方式与承包费用:

  1、采取费用包干,按月支付的方式,由甲方于每月月末最后一星期内向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承包费用。

  2、承包费用为每人每月600元整。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环境治理的必备工具(推车3台、铲子3把、锄头3把、铁钳3把)及环卫工作制服。工具若在环卫清洁工作过程中损坏,经确定无法修复使用后,由甲方增补。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岗前培训,并管理和监督乙方在所承包区域内开展卫生治理一切工作。

  3、乙方如在环境治理工作中遇到困难和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甲方可指导和配合乙方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4、甲方负责按照环境治理相关规定,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时支付乙方相应的承包款。

  5、乙方在依法进行管理中与群众发生纠纷的,甲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乙方违法实施管理(如粗暴管理,强征强收费,酒后工作发生的纠纷,因个人不遵守相关规定发生的问题等),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乙方如没有达到合同中规定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并服从猫儿乡*的指导和监督,在指定区域内开展并搞好环境秩序、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以及其它有关整脏治乱绿化工作。

  2、乙方必须每天按时上岗,每月上岗不得少于28天。其中从排儿村排儿寨(5、12组)至拉麻路口抽水泵房路段和环*路段的道路和街道及街道两边重点地方每天早上9时以前必须全面清扫卫生一次,对各门面、农户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一天一清运,做到每天8:30至17:30无脏乱现象;属于赶场路段的,在赶场天下午散场后18:00之前必须完成一次清扫;属乙方承包的其它路段、河道和保洁点至少3天清扫和垃圾清运一次;垃圾围内垃圾5天清运一次。垃圾清运到指定垃圾堆放点,保持辖区内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3、乙方对所承包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负全责,及时清扫街道路面、道路两边可视范围、河道、街道、临街的房前屋后的抛杂物、垃圾、堆积物等,清理和清除道路及街道两边可视范围的广告标语和“牛皮癣”,保持路面、街道、房前屋后干净整洁。

  4、乙方对所承包区域内街道及主要交通要道、路口的经营秩序、交通秩序负全责,确保公路及街道两边无乱搭乱建现象,确保道路上无占道经营现象,确保道路及主要交通路口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确保道路及街道上无乱堆乱放现象等。

  5、乙方负责配合村委会及乡*对辖区内居民进行环境卫生宣传、劝解、教育等工作,保持辖区内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对经多次劝阻无效的住户,可及时反映给甲方,由甲方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6、乙方对承包区内的门面、路边经营摊点、赶场摊点、车辆、农户收取的卫生费、垃圾处理费应按乡经管站所规定标准收取。做到合理合法,不得强征强收。收到的费用除购买保洁用具(扫把、口罩、手套等)之外余下部分可自行合理支配。

  7、乙方必须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合理化建议,服从甲方以及乡*的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8、日常工作中乙方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不及时的,从承包款中扣除5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乙方因主观因素而非自然灾害造成不清扫不保洁的,每发现一次从承包款中扣除2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的加倍罚款,若连续出现3次以上,甲方可终止合同。

  9、若遇重要活动或上级检查,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全天候做好所承包范围的清洁卫生、秩序维护工作,并全面清扫卫生二至三次。

  10、因乙方工作不到位造成街道脏乱差,乡领导检查不过关的、在县级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明查暗访检查中我乡排名在后三位的,每出现一次甲方扣除乙方承包费用每人壹佰元,若连续出现两次以上甲方可终止合同。

  11、垃圾必须及时归集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做到日产日清。不得将垃圾倾倒到河流、沟渠等其它非指定场所。发现把垃圾倾倒到河流等其它非指定场所的,每次甲方扣除乙方承包费用每人伍拾元。

  12、上岗时着工作制服,规范作业,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劳资纠纷及其他意外事故,有过错方的,由过错方承担所需费用及其他全部法律责任。如是由乙方自身过错导致的,无其他过错方的,由乙方自己承担所需费用及其他全部法律责任。

  13、乙方要做好环卫设施、环卫工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环卫工具只能用于环境治理工作,不得外借不得另作他用。承包期满时完好无损地归还甲方,损坏或丢失的要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14、承包期满,甲方仍需实施发包管理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五、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必须亲自履行本合同,不得转包他人。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备份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卖部承包合同 (菁华9篇)(扩展3)

——总承包合同 (菁华9篇)

总承包合同1

  1 总则

  1.1 为增进顾客满意度,减少工程承包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是依据我国《合同法》、《公司法》、《招投标法》、《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而制定的。

  1.3 本办法所称“合同”均指总承包合同。

  2 管理职责

  2.1 项目经理

  受企业法人代表委托具体履行总承包合同。项目经理要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条款,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建立各项适合本项目具体操作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科学合理组织工程施工,全面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约定,确保顾客满意并争取超越顾客的期望,稳定当地市场并开发新的市场。

  2.2 项目合约部

  1)负责总承包合同在项目部的交底;

  2)及时向业主报送工程计量报表并追踪;

  3)负责与业主办理工程的最终结算;

  4)负责组织项目工程变更索赔的策划工作,根据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并负责追踪及谈判工作;

  5)按要求向公司主管部门报送工程统计报表、工程总承包合同履约情况月报表,变更索赔计划及台帐。

  2.3 项目技术部

  1)主持施工图交底,贯彻施工方案,校核招标图与施工图工程数量、投标方案与实施性施工方案,将不同之处提交合约部;

  2)认真做好施工记录,摘录重要的对索赔有利的记录提交合约部;

  3)根据设计变更,办理变更签证;

  4)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及时上报各类施工组织设计并追踪。

  2.4 项目物资部

  1)落实材料需求计划,保质保量按期供应由承包方供应的材料。

  2)对业主供应材料做好进场记录、登记工作。保证材料质量及施工需要,对业主造成的'材料供应不足或质量性能不符合标准,应及时向合同部提供相关信息。

  2.5 项目财务部

  1)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收取工程款;

  2)发生业主拖欠工程款时,或发生有关工程保险、税金方面的索赔事件时,及时向合约部提供相关信息。

  3 总承包合管理工作程序

  经营开发部组织工程投标和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 经营开发部组织对总部各部门进行合同交底

  项目经理部全面有效履行合同

  合同资料管理

  4 合同交底

  4.1 公司经营开发部编制对项目部的合同交底资料,应特别强调投标中的特殊承诺、合同专用条款及其他特殊条款,并在公司总部交底后10天内,对项目进行书面交底,同时将相关合同资料移交项目部。

  4.2 项目部在开工前期,由合约负责人按公司的合同交底资料,组织项目班子、各部门、作业队/班组进行合同交底,建立合同交底记录并将有关部门需要的合同资料复印发放。

  5 合同履约与监控

  5.1 为顺利履行总承包合同,公司将与施工项目签订“项目经营目标责任书”或“项目经营承包合同”

  5.2 项目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的实施办法,保证总承包合同的有效履行。

  5.3 项目部合约部门必须在每月底前向公司成本核算中心、计划财务部上报“工程总承包合同执行情况月报表”。

  5.4 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项目部应急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若施工要素出现了预警信号,必须按《项目施工风险管理——施工预警与应急管理办法》执行。

  6 工程计量支付及工程结算

  6.1 要熟悉《技术规范》,按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和工程量清单,及时办理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检验和验收签证工作。对于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量,及时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6.2 对于工程变更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的工程,如若超出合同工程范围,要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验收签证和工程价款结算。如需调整单价或另行报价的工程,做好单价调整和计算工作。

  6.3 对于监理工程师指令用计日工支付的工作,应准确地记录所使用的机械(型号、功率等)台数、人员(分工种、等级)数量、材料数量等,并办理签证,按月进行计量结算工作。

  * 每次工程价款结算单,经业主审批后要与所报送的结算单对照检查,是否有未批准的结算项目,搞清原因,进行补救,再次进行报批,避免批多少就是多少,避免漏项。

  6.5 每季度,要将工程计量结算单按分项汇总,与总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量比较,如若单项工程或整个工程计量超出工程量清单数量,已经达到或超出合同规定的比例,要及时进行价格调整或重新进行报价工作。

  6.6 工程竣工后,按合同要求办理竣工结算。

  6.7 每年度,项目要认真总结合同管理工作的经验,撰写工作总结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竣工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可写入“项目管理工作总结”。

  7 变更及索赔

  7.1 变更及索赔领导小组

  7.1.1 小组机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主管合同的副经理

  成员:项目其他班子成员、技术部、物资部、财务部、合约部的部分人员

  7.1.2 小组职责

  1)负责寻找变更及索赔契机,提供相关信息,当变更及索赔事件发生时,协助合约部向业主提交相关报告;

  2)根据监理、业主的反馈信息及时提交相关补充资料,并组织谈判,确保变更及索赔事项的圆满解决;

  3)项目变更及索赔会议应定期召开,至少每季度一次。

  7.2变更及索赔策划

  7.2.1 新中标项目开工前,项目应认真分析总承包合同相关资料,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探讨,编制项目变更及索赔总计划及主要的变更及索赔项目。

总承包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学院二期工程五栋宿舍楼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此作为双方互相信守的依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西安华XX舍楼;

  2、 工程地点:西安户县东大西安华XX内;

  3、 工程规模:五楼宿舍楼,地上六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4000*方米。

  二、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涉及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 。

  三、 工程质量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

  四、工程进度要求:具备施工条件后,经甲方乙方协商确定。

  五、乙方进场施工时间:甲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满足乙方正式进场、能正常施工的条件,如会审后的施工图纸、三通一*等发包方应具备的发包条件。

  六、工程结算方式:按《________年____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和《________年____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进行结算,并做如下调整:

  1、项目直接费中定额基价人工费的计取:按定额工日数量100元工日。

  2、按费用定额中一类工程取费标准进行取费;即设定项目直接费为

  A、其他直接费为

  B、现场经费为

  C、间接费为D,差别利润为E,则,BA3.84%,C A7.38%,D(ABC) 5.85%,E(ABCD)贷款利息根据计费依据,分别按直接工程费的3.02%计取和按人工费的15.39%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补贴按不含税造价的1.6%计取;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费的5%(人工费的20%)的配合费,并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费的8%(人工费的30%)的管理费;甲方借用工按每工日100元100元25%进行结算;养老统筹和四项保险分别按3.55%、0.8%的费率计取费用。

  3、项目直接费中定额基价机械费的计取:按定额机械费150%结算。

  4、定额中有明确价格的材料(含水电、土建安装主材、地材和辅材),按定额基价计入取费后,并按市场采购价采保费(费率为3.2%)装卸费运输费和途耗费用进行价差调整,市场价以双方认质认价为准;若双方认价发生争议,以采购期间____省工程造价信息公布价格为准;定额中没有明确价格的材料(如辅材等),按定额基价150%计入并取费。

  六、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到单位工程主体结构XXX日内,甲方支付0.000以下工程款的80%;以后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次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结算总款的95%,余额5%作为保修金,工程竣工满________年____日,甲方支付3%,满两年____日付清尾款。

  七、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币50万元;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币150万元;乙方进场____日内,甲方返还工程承包定金100万元,单位工程主体结构完成XXX日内,甲方返还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万元,单位工程主体结构三层封顶____日内,甲方返还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万元。

  八、其他约定

  1、因甲方施工手续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缔约过失,致本工程不能按期开工,甲方应支付乙方双倍保证金;

  2、因甲方施工手续、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缔约过失,致本工程施工中发生停工、窝工,甲方按日承担所欠款金额的3%的资金占用费,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

  3、因甲方施工手续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缔约过失,致本工程开工、中间施工、工程竣工不能正常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由甲方承担完全责任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在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丙方承担工程款支付连带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共4页,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经公证部门公证后生效,至双方无债权债务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承包合同3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总承包合同4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点:________市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1.______市卫生局局长______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2._________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经理______先生(20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以下简称乙方)

  出生地:____________(国家)

  国籍:_____________(国家)

  总部:________(国)___________市

  在________国的通讯地址:__________信箱

  鉴于甲方要兴建的__________学校________㎡的教学楼,乙方提交报价已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__市卫生局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____国______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________号决议,双方缔约于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及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__________市对__________学校________㎡的教学楼(该工程为楼房,包括全套家俱、设备、空调)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兑换美元比例为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________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

  (三)工期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__号附件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380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四)移交场地

  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

  (五)查看工地

  乙方承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2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寄存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存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

  有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条规定,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

  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

  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

  (七)图纸和规范完善无缺

  甲方提交的任何技术说明、设计、绘图中的所有错误或疏忽,随时可以更正。乙方应亲自审查规范、设计、图纸的有效程序,并在适当的时候把自己的意见告诉甲方。在甲方接受这些意见的情况下,甲方就要对这些意见负责,就如同是其自己提出来的一样。

  (八)施工进度计划表

  乙方自接收工地起,15天内向甲方递交一份施工计划,阐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安排、运进施工现场的设备,以及建立临时设施等。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和施工进展情况,对自己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

  (九)合同内容的变更

  甲方有权调整合同内容,但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5%。实际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在合同金额的15%之内,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

  上述调整金额,要用业已议

  定的单价计算。如果没有这种单价,则在责成乙方进行调整时的当地市场价格或世界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计算。

  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如果乙方认为提出的调整会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或交工,乙方可以自通知进行调整之日起最多两个星期内向甲方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否则,等于放弃权利。这样,乙方就要在原工期内完成包括调整部分在内的工程,并交付使用。

  甲方在收到乙方呈交的延期要求时,可将工期延长到其认为是适当的时候。

  (十)支付条件

  1.在乙方接收工地、提交履约保函并办完合同注册登记付税手续之后,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的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应在乙方提交与预付款等值的保函之后,该保函应该在施工期间始终有效,且应开自一家________国的银行,或是经过这家银行认证,同时不许附加任何条件,也不得被作废。上述银行须承认有一笔与保函等值的款项由甲方支配,并承认可全部支付甲方,无须提醒,无须诉诸司法部门,也无须办理其他手续,同时也不管乙方或第三者提出的异议。预付款应从支付给乙方的月工程进度款中按预付款在合同总价中占的比例扣除,直到扣完为止。保函额度也可以按预付款收回的金额递减。

  2.乙方运到工地而又是工程实际需要并被甲方接受的材料,其费用中的_%应付给乙方。条件是乙方提供的材料应是优质、适用、符合规定,为甲方工程师所接受,并须妥善储存在仓库里。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乙方运到工地的机器设备,这些机器设备是工程的组成部分,在安装时应是完好无损的,但属乙方所有的机械则不包括在内,因为这些机械并非是工程的组成部分,只不过是为了施工而引进到现场。上述预付款要首先从乙方用库存材料所完成的工程的进度款中扣除,直到全部收回为止。

  3.对符合条件与规范而且是实际上完成了的工程,甲方在双方确定的单价基础上,向乙方支付其造价的_%。这些支付款项的金额应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报表而定。这些款项要在扣除本条第一款所述的预付款比例和先前业已支付的入库材料费后才能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不少于__第纳尔。甲方支付本条规定的月工程进度款,要在工程报表得到甲方认可的45日之内进行。条件是完成的工程应全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

  支付要在审查报表、支付申请单、并证实无误后进行。支付迟于45天时,乙方可按__________银行规定的利息率索取利息。由于乙方对工程量的统计欠及时,或者在制作工程量表时乙方(或其代表)外出,或甲方认定工程的进度差、乙方(或其代表,或其分包人)的表现差,甲方对其逾期支付不负责支付利息。同样,由于报表出现缺陷、疏忽和错误--不管是被甲方发现还是在支付前被________国任何稽核、监督单位发现--甲方对其逾期支付也不承担支付利息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将支付(月进度)款的时限适当推迟,以便对报表进行校正。本文规定的因迟付而享受利息的规定不适用于预付款、合同决算款、过期退回保证金,以及材料款。一言以蔽之,这个规定只适于月工程进度款。

  4.乙方应向________国有关方面支付的款项,可从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的收益中扣除。

  5.甲方从每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5%金额,作为保证施工完好的保留金。在工程竣工的按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后,遂将这个比例金额付还乙方。也可以依据一份符合本规定且与上述比例等值的保函,把这个比例的金额付给乙方,该保函自初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开出有效。

  6.在遵守货币管理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把用于工程而从国外购来的进口材料款、机构设备款汇往国外。也可根据现行规定和状况,把本合同的盈余款额汇往国外。

  (十一)信用证

  为本合同施工而需要从国外进口的材料费、设备费,乙方可以用一家________国银行所开的信用证兑换外汇。

  这个金额的确定要根据乙方开信用证前向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单子总价而定。

  信用证可以分着开。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须进口的每一批施工材料、设备的时间表而确定支付金额和日期。同时根据该表确定信用证的有效期。

  在确定受益人之后,开给乙方的信用证,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给任何其他受益人。上述信用证的每次支付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1.每次装运支付75%金额时,要提供下列凭证:

  (1)五份认证的原始帐单。

  (2)一套货运单据,证实已按正常的海运价付过运费。

  (3)由________国一国保险公司为甲方开的'为之承担一切风险的保险文件,从制造厂到________国项目现场均在保险范围。

  (4)装运清单。

  (5)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由甲方承认和批准的检查证明。

  (6)制造厂家的证明和________国驻国外领事馆或领事馆在原件上认证。

  2.当这些材料和设备根据工艺要求和技术规范安装完善后,甲方通知银行并支付15%比例的信用证金额。

  3.信用

  证金额的10%保存在全部合同工程初步验收结束时为止。上述支付比例,由甲方通知银行支付。

  (十二)甲方有权检查材料及其种类,只有甲方开了证明以后才允许启运。

  海关税收以及所有储存费,运往现场的开支,装卸费,只要没有得到有关方面豁免,都由乙方根据法律交付。

  为办理信用证及付款手续上的需要,乙方负责向其在________国国内外的开户银行提交一份合同副本。

  (十三)完美施工

  乙方应根据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计划及专业技术规定的要求认真地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要使用优质材料、设备、机械,在投入使用之前,要给甲方工程师提供所有样品,并给予充分时间进行认可。

  因材料有瑕疵,或制造粗糙,或施工错误而致使甲方拒收的任何工程部分,需对之进行修理或拆除时,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十四)第三方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对因施工而使第三者及其财产蒙受损失的责任进行保险。不论什么情况,保险金额均为__第纳尔。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工人其他人员伤亡,避免给社会和个人造成损失,乙方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其中包括按交通规定设置白天与夜晚的路标(用标记和指标灯)。由于施工,由于乙方或其代理人,或其承包人,或其职工的不慎而可能造成的死亡、事故、损伤,乙方要负直接责任,并独自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索赔和补偿。

  (十五)工程保险

  乙方应在一家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对现场已完成的工程、材料和器具遭到、破坏失火或被窃进行保险。保险文件要为承包商承担一切风险。根据本合同第五十四条,到工程初步接收时此项保险才可结束。

  (十六)乙方未尽保险义务

  乙方在开工时,要为其前两条所规定的保险义务提出已履行的证据。如对保险未尽义务,或没有支付这笔款项,甲方可以代为保险,承担这笔费用,可将这些费用从乙方应得的款项中扣除。在所有情况下,甲方都应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直到乙方确实已经承担此项保险义务并支付这笔款项。

  (十七)分包合同

  不允许乙方将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分包出,但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允许乙方和那些有能力和经验的专业施工公司,就合同中的部分工程的施工签订分包合同。在所有情况下,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的乙方,始终都要和他的分包人一起对执行本合同共同负责。

  (十八)转让合同

  不允许乙方向他人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如乙方违反这一条规定,合同就被废除,履约保险金就被没收。这无须经过任何法律手续,也不影响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如有必要,甲方还有权向乙方索取因物价上涨所增加的费用。但允许签约人将其应得款的全部或局部转让给________国的一家银行,条件如下:

  1.针对甲方的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成立。

  2.这种转让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权利。

  3.一旦乙方向某银行转让,就不能反悔,除非得到银行的同意。

  (十九)施工监督

  对签约工程的施工监督和对乙方施工的检查,由甲方工程师或管理机构授权的职员承担。如甲方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展缓慢,可以向乙方提出书面警告,要求增加工人,增加机械设备,加班以及采取其他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按时竣工的措施。所有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工程师和他的职员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对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管理、乃至发布旨在使施工顺利进行的命令和指示;这些指令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记入现场记录;乙方和他的工人、分包者应执行这些指令,而且不使用那些甲方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条件或附件进行施工,在甲方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他们有权书面通知停工,或者不接受不符合议定的材料和工程;同时允许在不影响工程造价、不违反合同宗旨的情况下,根据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细小的调整和修改。对于那些需要增加费用的工程应经甲方批准。甲方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做材料试验、材料分析、检查材料强度和提交各工期的照片,这些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只有甲方要求再次对这些材料进行检查和试验,而且两次试验结果都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时,甲方才承担这笔费用。

  为继续施工起见,乙方也可以要求甲方工程师进行任何一项必要的检查。这要由乙方向甲方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交一份书面报告,由后者在报告的复印件上作收讫签字。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工程师应作必要的检查,并尽快提出意见,把检查结果记入工地记录。

  (二十)甲方工程师办公室

  乙方应在现场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办公室。该办公室应完全符合条件,包括全套设备。建立办公室、供电、安装设备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一)乙方现场代表

  乙方应指定现场代表,负责接收并执行甲方工程师的指令,同时应为他设立一个具有同等施工经验、有高度技术水*的技术机构,该机构成员在整个工作期间均应在现场。

  对于现场代表和技术机构成员的选配和更换,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选,这不影响乙方完美施工的责任。

  (二十二)为管理工作和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乙方和

  他所属的工地负责人、代表、职工,要为甲方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到现场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及其他工作,同时还应照顾到其他承包人在现场及其附*地方的施工,并为他们的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二十三)维护工地秩序

  乙方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对那些玩忽职守,拒绝执行工程师指示,或者技术能力差,或有关当局要求解雇的职工,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命令后的24小时内把他们送出现场,对任何扰乱工地治安的行为应马上报警。

  (二十四)合同文件应保存在工地

  乙方现场至少应保存两套合同文本、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及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以便在甲方工程师或他的代表需要时参阅。

  (二十五)已完工程的计算

  每月底在甲方代表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出资对完工部分进行计算,同时应由甲方代表参加。工程计算必须由双方代表签字才有效。如果乙方拖延工程计算,他就要服从甲方的算法并承担计算费用。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一种估算,用上述计算方式计算出来的实际完成的工程,才是实际工程量。

  乙方应保存专门的记录,把由双方签字的月统计表中反映出来的工程量记录在案。

  (二十六)设备处理

  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乙方将他运入现场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临时设施运走和处理,直到工程初步交工时为止。上述材料设备丢失、损坏、被窃等,甲方概不负责。

  (二十七)保护公共设施

  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东西,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或专门机构。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八)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在采取防止损坏、打碎的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告诉甲方、*和警察局,如果这些文物不易搬动,应就地停工,并通知甲方代表和专门机构或警察局。

  (二十九)停工

  只有根据甲方书面命令,才允许乙方停工。在停工期间,乙方负责保护工程。

  如果停工的原因不是属于乙方,那么甲方应向乙方补足相当于停工时间的工期如果停工时间超过6个月而原因又归结于甲方,那么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在这样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索取他已经施工的工程费用和停工期间的实际损失,但不许要求其他方面的赔偿。

  (三十)误期罚款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期限,或在其他业已议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他应承担误期罚款。比例如下:

  如果甲方认为可以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延期工程总价的1%,如果甲方认为不能从已经完成的工程中获得收益的话,每误期一天的罚款占工程总价0.1%。

  在所有的情况下,罚款均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5%。即使未因延误工期而造成损害,误期也罚款,无须提醒,不用警告,不用提交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也不影响甲方因误期使自己蒙受的损失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如果甲方证实乙方误期是由于意外原因所致,那么误期罚款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罚款可以从保证金或者乙方在甲方处的应得款项或者从其在任何其他的公共机构的应得款项中扣除。任何罚款的扣除并不意味着免除乙方承担施工以及完成议定工程的责任。

  在乙方于甲方处还有足够款项偿还延期罚款的情况下,甲方根据自己的全面估计,可以延期索回罚款。但要有乙方提出申请,并阐明延期交纳罚款的详细理由和延迟期限。

  (三十一)废除合同

  在不影响甲方取得误期罚金和赔偿权利的条件下,在遇到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废除合同,没收保证金。

  1.乙方延期开工,或施工很慢,虽然给予书面提醒,甲方仍认为他不可能按期完成合同工程。

  2.如果乙方停工15天以上,停工理由不被甲方接受。

  3.如果乙方撤离工程,或放弃工程,或证明他没有施工,或者他被证实施工混乱,而又指望不着他完美施工。

  4.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期限施工,甲方认为没有必要给他一个宽限期,或者在给他的宽限期之内未能完成施工。

  5.在执行合同或同甲方在施工交往中,如乙方自已或通过他人直接或间接地采用欺骗或营私舞弊的手法。

  6.如果乙方被证实通过自己或他人直接或间接地贿赂甲方的官员或工人,或监工代表,或伙同上述人员相勾结搞有损于甲方和有损于公益的事。

  7.如果乙方破产,或宣布破产,或陷于与债权人调停状态。

  8.如果乙方对合同的执行严重敷衍了事,或者忽视履行合同中实质性义务,而且从书面要求其改正之日起十五日之内仍无动于衷。

  对取消合同和没收保证金,甲方用备忘录形式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司法和采取其他措施。

  (三十二)收回工程由乙方出资施工

  在甲方可以废除合同的情况下,他可以不废除合同,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就可以收回工程,这无须诉诸法院,也无须办理什么手续。甲方可亲自动手施工,也可通过投标议价、缔约方式让任何缔约者对未完工程

  的全部或局部进行施工。其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从乙方存在甲方的保险金或乙方在甲方或其他任何部门的应得款项中扣除合同金额外他花费的一切开支和损失。因工程造价比原议定的价格下降而出现的盈余,乙方无权要求分享。甲方可以查封工地的临时设施,机具设备和材料,以保证自己的权利。上述机具设备、材料,甲方可以无偿用于施工,对其损坏、短缺,甲方对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还可以变卖这些物品,用以补偿自己的权益,由于变卖上述机具、设备,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除了合同金额外,甲方有权索取误期罚款,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收回工程自己所蒙受的损失。

  (三十三)终止合同

  如果出于公益需要,甲方可在乙方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结束合同,条件是在必要时可向乙方赔偿。

  (三十四)工程清点

  特别是在第三十一、第三十二、第三十三条中所指的那些情况下,由甲方确定检查现场的时间,清点已经完成的工程,清点乙方运到现场的机构、材料、设备。甲方至少在7天之前用挂号函件将已确定的时间告诉乙方,让其参加清点并签署纪要。如果乙方或他的代表在规定的时间缺*,那么甲方就在乙方缺*的情况下进行清点,并记入清点纪要,甲方代表在纪要上签字,将该纪要用挂号函件寄一份给乙方,让乙方对纪要发表意见。如果乙方在纪要送去7天当中没有发表意见就说明他承认纪要中的内容正确无误,并接受了清点。

  本条规定的工程量计算和清点费用由乙方负担。

  在因执行法令而结束合同的情况下,本条款有效。

  (三十五)丧失能力

  1.如果乙方丧失能力,那么甲方有权在终止合同和允许乙方的继承人继续施工二者之间作出选择,如果乙方这样要求,甲方也证实乙方的继承人有继续施工的财务和技术能力的话。

  2.如果乙方多于一人,当其中的一人丧失能力,甲方可以在终止合同和委托乙方的其他人继续施工二者之间进行选择。

  3.如果乙方只是拥有人员,或只有资金的公司而且已经散伙,而散伙的目的不是为了重新组合,甲方就结束合同。

  4.在所有可以结束合同的情况下,用挂号函件将甲方的意见通知乙方即可,无须采取任何其他措施或通知诉讼。

  (三十六)乙方遇到不可抗拒的情况

  如果遇到不可抗拒和无法预料的情况,使施工任务繁重,乙方受到重大损失的威胁,而施工并非不可能进行,乙方可以用合理提高合同金额的方法向甲方索取赔偿。如果这种情况继续存在,而又不消除,那就终止合同。如果出现使施工无法进行的不可抗拒的力量,乙方履行施工的义务就被免除。

  (三十七)支付印花税

  乙方应在________国税务局办理合同登记手续,要在签订合同15天内交印花税,对误期交纳此税要承担各种费用和罚款。乙方还应交纳为执行合同应交的其他印花税,并向甲方递交他已交完税收的正式文件。

  (三十八)所得税

  根据________国所得税法和依此法公布的其他条例,乙方应交所得税和本合同利润附加税。

  (三十九)海关税

  根据海关法及有关制度和规定,乙方负责交纳进口货物和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理应交纳的海关税和其他税收。

  (四十)享受临时免税制度

  根据________国海关法及海关制度和规定,对于为了完成合同工程而进口到________国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器具,在提交竣工后将上述机构、设备、器具重新外运的保证书提交后,乙方可享受海关临时免税制度。

  (四十一)当地材料

  只要在________国市场上有建筑材料、设备、机械、器具等国内产品,乙方必须尽可能使用。

  (四十二)组织施工和使用当地工人

  乙方负责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设备、机械、器具及其他与施工、完美施工有关事宜的组织工作,甲方向________国的关当局提交文件,以便在该合同工程需要雇工时,为之提供方便

总承包合同5

  1 总则

  1.1 为增进顾客满意度,减少工程承包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是依据我国《合同法》、《公司法》、《招投标法》、《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而制定的。

  1.3 本办法所称“合同”均指总承包合同。

  2 管理职责

  2.1 项目经理

  受企业法人代表委托具体履行总承包合同。项目经理要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条款,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建立各项适合本项目具体操作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科学合理组织工程施工,全面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约定,确保顾客满意并争取超越顾客的期望,稳定当地市场并开发新的市场。

  2.2 项目合约部

  1)负责总承包合同在项目部的交底;

  2)及时向业主报送工程计量报表并追踪;

  3)负责与业主办理工程的最终结算;

  4)负责组织项目工程变更索赔的策划工作,根据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并负责追踪及谈判工作;

  5)按要求向公司主管部门报送工程统计报表、工程总承包合同履约情况月报表,变更索赔计划及台帐。

  2.3 项目技术部

  1)主持施工图交底,贯彻施工方案,校核招标图与施工图工程数量、投标方案与实施性施工方案,将不同之处提交合约部;

  2)认真做好施工记录,摘录重要的对索赔有利的记录提交合约部;

  3)根据设计变更,办理变更签证;

  4)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及时上报各类施工组织设计并追踪。

  2.4 项目物资部

  1)落实材料需求计划,保质保量按期供应由承包方供应的材料。

  2)对业主供应材料做好进场记录、登记工作。保证材料质量及施工需要,对业主造成的材料供应不足或质量性能不符合标准,应及时向合同部提供相关信息。

  2.5 项目财务部

  1)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收取工程款;

  2)发生业主拖欠工程款时,或发生有关工程保险、税金方面的索赔事件时,及时向合约部提供相关信息。

  3 总承包合管理工作程序

  经营开发部组织工程投标和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 经营开发部组织对总部各部门进行合同交底

  项目经理部全面有效履行合同

  合同资料管理

  4 合同交底

  4.1 公司经营开发部编制对项目部的合同交底资料,应特别强调投标中的特殊承诺、合同专用条款及其他特殊条款,并在公司总部交底后10天内,对项目进行书面交底,同时将相关合同资料移交项目部。

  4.2 项目部在开工前期,由合约负责人按公司的合同交底资料,组织项目班子、各部门、作业队/班组进行合同交底,建立合同交底记录并将有关部门需要的合同资料复印发放。

  5 合同履约与监控

  5.1 为顺利履行总承包合同,公司将与施工项目签订“项目经营目标责任书”或“项目经营承包合同”

  5.2 项目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的实施办法,保证总承包合同的有效履行。

  5.3 项目部合约部门必须在每月底前向公司成本核算中心、计划财务部上报“工程总承包合同执行情况月报表”。

  5.4 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项目部应急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若施工要素出现了预警信号,必须按《项目施工风险管理——施工预警与应急管理办法》执行。

  6 工程计量支付及工程结算

  6.1 要熟悉《技术规范》,按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和工程量清单,及时办理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检验和验收签证工作。对于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量,及时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6.2 对于工程变更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的工程,如若超出合同工程范围,要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验收签证和工程价款结算。如需调整单价或另行报价的工程,做好单价调整和计算工作。

  6.3 对于监理工程师指令用计日工支付的工作,应准确地记录所使用的机械(型号、功率等)台数、人员(分工种、等级)数量、材料数量等,并办理签证,按月进行计量结算工作。

  * 每次工程价款结算单,经业主审批后要与所报送的结算单对照检查,是否有未批准的结算项目,搞清原因,进行补救,再次进行报批,避免批多少就是多少,避免漏项。

  6.5 每季度,要将工程计量结算单按分项汇总,与总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量比较,如若单项工程或整个工程计量超出工程量清单数量,已经达到或超出合同规定的比例,要及时进行价格调整或重新进行报价工作。

  6.6 工程竣工后,按合同要求办理竣工结算。

  6.7 每年度,项目要认真总结合同管理工作的经验,撰写工作总结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竣工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可写入“项目管理工作总结”。

  7 变更及索赔

  7.1 变更及索赔领导小组

  7.1.1 小组机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主管合同的副经理

  成员:项目其他班子成员、技术部、物资部、财务部、合约部的部分人员

  7.1.2 小组职责

  1)负责寻找变更及索赔契机,提供相关信息,当变更及索赔事件发生时,协助合约部向业主提交相关报告;

  2)根据监理、业主的反馈信息及时提交相关补充资料,并组织谈判,确保变更及索赔事项的圆满解决;

  3)项目变更及索赔会议应定期召开,至少每季度一次。

  7.2变更及索赔策划

  7.2.1 新中标项目开工前,项目应认真分析总承包合同相关资料,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探讨,编制项目变更及索赔总计划及主要的变更及索赔项目。

总承包合同6

  建设单位: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XXXXXXX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已经就甲方的XXXXXXXXXXXXXXX项目签订了总承包合同。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在此,就总承包合同内的绿化工程的具体工作内容作出以下约定,双方共同遵守之:

  一. 工程项目内容及范围:绿化、景观,大门前绿化。

  二. 工程图纸设计:由甲方提供设计和设计深化图纸以及施工图纸。

  三.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四. 工程开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或收到甲方的正式图纸之日开始。

  五. 工期:总承包工程工期为xx个月。

  六. 工程造价和结算:

  1. 本工程的合同金额为可调价格,目前暂定人民币XXXX(大写)整;

  2. 工程结算依据XX省最新颁布的园林预算定额上浮XX%公司给予乙方费率XX个点包括税金,同时按照园林工程标准取费,定额人工按照XX省XX市最新颁布的定额人工金额取费,另外人工补差120元/工日;材料价格依据XX省XX市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当月信息价;材料无参考信息价的,由双方依据市场价格自行确定。

  七. 工程款的支付:

  1. 本工程无预付款;

  2. 在每月的25日之前,乙方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上报甲方;甲方在下个月的5日之前支付乙方相当于完成工程量的65%的工程进度款;

  3.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工程款至95%;

  4. 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双方确定的审计价格的5%,在保修期(一年)满后的第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八. 甲方负责的其他事项:

  1. 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青苗补偿等一切外围政策性配套工作,保证乙方能够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施工。如因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乙方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接入点。

  九. 其他:

  本补充协议中的内容与总承包合同内容有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其他的参照总承包合同内容。

  十. 协议生效:

  在总承包合同生效的情况下,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日期:

  乙方(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日期:

总承包合同7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定义与解释

  1.1.1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5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17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19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0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试验。

  1.1.21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2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3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

  1.1.24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5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26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28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0变更,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32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33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1.1.34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35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款,及竣工后试验的服务费等款项。

  1.1.36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

  1.1.3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3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1.1.39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0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1.1.41条款标题不能作为合同解释的依据。

  1.2合同文件

  1.2.1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8)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2.3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1.2.4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3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

  1.4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标准、规范

  1.5.1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或(和)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2发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4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5.5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承包人的设计、实施提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修改和变更。

  1.6遵守法律

  1.6.1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发包人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开工延误、暂停、费用增加、进度延误时,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6.2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遵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设计、采购、加工、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须办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办理的各种许可、执照、批文和手续等,保证发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1.6.3承包人按时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

  1.7保密事项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发包人

  2.1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2.1.1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

  2.1.2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2.1.3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2.1.4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2.1.5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2.1.6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发包人义务。发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发包人代表根据合同约定的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和职责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决定替换其代表时,将新任代表的姓名、职务、职权和任命时间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监理人

  2.3.1发包人对工程实行监理的,监理人的名称、工程总监、监理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监理人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2.3.2工程总监的职权与发包人代表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并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除专用条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工程总监无权改变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3.4发包人更换工程总监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将替换者的姓名、职务、职权、权限和任命时间通知承包人。

  2.4安全保证

  2.4.1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前述某事项的委托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4.2发包人负责工程现场临*正在使用、生产或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要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因发包人的原因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发包人负责。

  2.4.3本合同未作约定,而在工程主体结构或工程主要装置完成后,发包人要求进行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程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设计方案,方能施工。

  发包人自行决定此类装修或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设计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害由发包人负责。

  2.4.4发包人对其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因上述人员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发包人负责。

  2.4.5发包人、发包人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相关约定。

  2.5保安责任

  2.5.1发包人负责与工程当地有关治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实行归口领导。

  2.5.2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工程实施阶段及区域的保安责任划分,并编制各自的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作为合同附件。

  2.5.3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由发包人承担相关保安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

  第3条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3.1.1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是承包人的义务。

  3.1.2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

  3.1.3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1.4发包人通知暂停的,承包人有权根据2.1.5款的约定提出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长。

  3.1.5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或(和)延长竣工日期。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经授权并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经理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离开项目现场须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按照本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2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按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

  3.2.3承包人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继任的项目经理须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3.2.1款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4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换通知后的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此后,发包人仍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时,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后的30日内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姓名、简历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新任的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权限。

  3.3工程质量保证

  3.3.1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保持持续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体系。

  3.3.2实施过程的质量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考核验收的质量。并遵照国家有关质量保修责任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3.4安全保证

  3.4.1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现场安全施工和环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5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3.5.1工程设计。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及职业健康保护设计,保证工程符合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规定。

  3.5.2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6进度保证

  承包人按4.1款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需要的各类资源,采用有效的实施方法和组织方法,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

  3.7现场保安

  承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3.8分包

  3.8.1分包约定。承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分包事项(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及其分包人的长名单中,进行分包招标。

  本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和分包人的长名单,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期提交,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和分包人长名单后的15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工作事项和分包名单后的第16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3.8.2分包人资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的分包人,方能选择为分包人。

  3.8.3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

  3.8.4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设计、施工和货物采购对外转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采购分包中的整装单元设备,电气仪表的成套设备除外)。

  3.8.5对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人进度款。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项。

  3.8.6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过错导致工程质量出现缺陷,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的,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项目进度计划

  4.1.1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的项目进度计划,其中施工期限须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4.1.2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4.1.3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出现下列情况,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并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1)发包人根据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未能按14.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14.3.2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导致4.3.2款约定的设计开工日期延误,或4.4.2款约定的采购开始日期延误,或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

  (2)根据4.2.4款第2项的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某个设计阶段审核会议时间的延误。

  (3)根据4.2.4款第3项的约定,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的。

  (4)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延长竣工日期的情况。

  4.1.4发包人的赶工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书面提出加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的赶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时,承包人提交赶工方案。因赶工引起的费用增加,按13.2.5款的变更约定执行。

  4.2设计进度计划

  4.2.1设计进度计划。承包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4.2.2设计开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14.3.2款的预付款后的第1天,作为设计开工日期。

  4.2.3设计开工日期延误。因发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约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等相关资料,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设计开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4.2.4设计阶段审查日期的延误

  (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时,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依据4.1.2款的约定,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并赶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并给发包人造成审核会议准备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约定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造成某个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3)*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时间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各方带来的费用增加,由各自承担。

  4.3采购进度计划

  4.3.1采购进度计划。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

  4.3.2采购开始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4.3.3采购进度延误。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采购延误,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施工进度计划

  4.4.1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关键单项工程或(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4.2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

  (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3竣工日期

  1、承包范围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单项工程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为该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2、承包范围不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单项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业,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且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为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预留的施工部位、或发包人要求的施工预留部位、不影响发包人实质操作使用的零星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定。

  4.5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4.6暂停

  4.6.1发包人的暂停。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暂停工程实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暂停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执行此项暂停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因复工而增加的合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6.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根据17.1款不可抗力发生的义务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约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暂停时承包人的工作。当4.6.1款发包人的暂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暂停发生时,承包人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在暂停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照料、保护、监管的人员、工程、物资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尽到照料、保护和监管责任,造成损坏、变质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承包人的复工要求。根据4.6.1款发包人通知的暂停,承包人有权在暂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复工。不能复工时,承包人有权根据13.2.5款调减部分工程的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天且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或发包人的暂停超过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有权根据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发包人的复工。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发包人有权组织承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查,承包人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因恢复、修复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4.6.6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7工程暂停时的付款。发生发包人的暂停时,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付款外,发包人须赔偿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经济损失,并按下述约定进行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1)承包人负责采购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但尚未能按采购进度款付款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将该款项单独列入14.6款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的报表中,发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时间安排支付;

  (2)承包人负责采购并运抵现场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尚未验收付款的部分,双方需进行验收交接。对其中有缺陷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人自费修复。修复合格并经发包人验收后,根据14.4.1款工程进度款的约定,支付其中的采购进度款。

  (3)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订购的、尚未运抵现场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相应款项。

  (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已订货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退货时,其供应商、制造厂要求的补偿、赔偿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5条技术与设计

  5.1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5.1.1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承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资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及其结构设计负责。

  承包人对本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根据工程特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

  5.1.2发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发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资料、发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的要求负责。

  发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的生产工艺设计或(和)建筑设计文件,并予以确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

  5.2设计

  5.2.1发包人的义务

  (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资料。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或工艺包,或是独立建筑师提供的建筑艺术造型等,发包人有义务组织专利商或独立建筑师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和资料的交换、协调和交接。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补充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或发包人的计划变更,造成承包人的设计停工、返工或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在设计开始前,提供与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造成的设计停工、返工和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所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的数据、条件和资料的,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

  5.2.2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以书面形式交接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提供的设计项目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的与设计有关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有义务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补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补充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3遵守标准、规范

  (1)1.5款约定的标准、规范,适用于发包人按单项工程接收或(和)整个工程接收。

  (2)在合同实施过程*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皆须遵守,并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及推荐性的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

  (3)依据适用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采购质量、施工质量及竣工试验质量的依据。

  5.2.4操作维修手册。由承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试验,并编制操作维修手册的,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第二段的约定,责令其专利商或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册,并对其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册,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提交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2.5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提交的份数和时间。

  5.3.6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中的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自费修复。使设计进度延误时,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5.3设计阶段审查

  5.3.1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约定。审查会议和发包人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3.2承包人根据5.3.1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设计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规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的深度规定。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5.3.3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根据5.3.2款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相关审查阶段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3.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完整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窝工损失,或发包人组织会议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5发包人有权在5.3.1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

  5.4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另行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5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独立建筑师)的技术专利、建筑艺术造型、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签订有关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6条工程物资

  6.1工程物资的提供

  6.1.1发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1)发包人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和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负责组织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采购的(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结果负责。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因发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延误抵达现场,且给承包人造成窝工、停工增加费用、或导致关键路径延误的,按13条变更和合同价款调整的约定执行。

  (3)发包人请承包人参加国外采购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1.2承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1)承包人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负责组织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的采购的(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结果负责。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因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建筑构件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费修复缺陷,因此造成进度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在专用条款中列出类别或(和)清单。

  6.1.3承包人对供应商的选择。依据3.8.1款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交的并经发包人批准的供应商的名单中,由招标选择相关采购物资的供货商或制造厂。

  承包人不得在设计文件中或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工制造厂,特殊情况或只有唯一厂家的除外。发包人不得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工制造厂。

  6.1.4工程物资所有权。根据6.1.1款和6.1.2款约定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的交货地点后,所有权转为发包人所有。发包人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在发包人接收工程前,承包人有义务对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运出现场。

  6.2检验

  6.2.1工厂检验与报告

  (1)承包人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负责6.1.2款约定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和备品备件,及竣工后试验物资的强制性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关报告。报告内容、报告期和提交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承包人邀请发包人参检时,在进行相关加工制造阶段的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参检的内容、地点和时间。发包人在接到邀请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或不参检。发包人参检时,在接到本款第(1)项承包人发出的报告后5日内通知承包人。

  (3)发包人承担其参检人员在参检期间的工资、补贴、差旅费和住宿费等,承包人负责办理进入相关厂家的许可,并提供方便。

  (4)发包人委托有资格、有经验的第三方代表发包人自费参检的,在接到承包人邀请函或报告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写明受托单位及受托人员的名称、姓名及授予的职权。

  (5)发包人及其委托人的参检,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对其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质量责任。

  6.2.2覆盖和包装的后果。发包人已在6.2.1款约定的日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并依据约定日期提前或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但加工制造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竣工后试验的物资)已经被覆盖、包装或已运抵启运地点时,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将其运回原地、拆除覆盖、包装,重新进行检查或检验或检测或试验及复原,承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2.3未能按时参检。发包人未能按6.2.1款的约定时间参检,承包人可自行组织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质检结果视为是真实的。发包人此后指令重新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或增加试验细节或改变试验地点的,有权以变更指令通知承包人。经质检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经质检不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2.4现场清点与检查

  (1)发包人根据6.1.1款约定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5天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或包括为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与承包人(或包括其分包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厂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发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复,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当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修复缺陷时,另行签订追加合同。因上述情况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承包人根据6.1.2款约定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5天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包括承包人、或为承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或分包人)与发包人(包括发包人、或其代表、或其监理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场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承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复,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6.2.5质量监督部门及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参检。发包人、承包人随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行业等专业检查人员对制造厂、安装及试验过程的现场检查,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此提供方便。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对参检中提出的修改、更换等意见,根据6.1.1款或6.1.2款约定提供的责任方来承担增加的相关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责任方为承包人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责任方为发包人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3进口工程物资和报关、清关

  6.3.1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进口采购责任方,及招标询价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购责任方负责报关、清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6.3.2进口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报关、清关的延误,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承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给予相应延长。

  *运输与超限物资运输

  工程超限物资(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超限运输和特殊措施等全部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格内。因超限物资运输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5重新订货及后果

  6.5.1依据6.1.1款及6.3.1款的约定,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时,经发包人组织修复仍不合格的,由发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停工、窝工,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使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5.2依据6.1.2款及6.3.1款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时,经承包人修复仍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6.6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6.6.1工程物资保管。根据6.1.1款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6.1.2款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的约定,并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其工程物资的类别和估算数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按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进行保管、维护、保养,防止变形、变质、污染和对人身造成伤害。在专用条款约定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方案包括:工程物资分类和保管、保养、保安、领用制度,以及库房、特殊保管库房、堆场、道路、照明、消防、设施、器具等规划。保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格内。由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6.2剩余工程物资的移交。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保管的物资,在竣工试验完成后,剩余的工程物资无偿移交给发包人(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

  第7条施工

  7.1发包人的义务

  7.1.1 提供基准坐标资料。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并按约定时间将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有义务与承包人在现场交验。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的内容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因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资料的延误,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2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根据7.2.2款约定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并在接到后的20日内提出建议、要求和补充要求。发包人的建议和要求,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发包人未能在20日内提出任何建议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按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7.1.3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发包人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7.2.3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交的临时占地资料,与承包人约定进场条件,确定进场日期。发包人完成进场道路、用地许可、拆迁及补偿等工作,保证承包人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的进场时间延误,竣工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因此发生的相关窝工费用。

  7.1.4 提供临时用水电等和节点铺设。发包人按7.2.4款的约定,在承包人进场前将施工临时用水、电等接至约定的节点位置,并保证其需要。上述临时使用的水电等的类别、取费单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按实际计量收费。发包人发包人无法提供的水电等,承包人纳入报价。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的类别和时间完成节点铺设,使开工时间延误,竣工日期顺延。未能按约定的品质和数量提供水、电等,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5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发包人在开工日期前,办妥须要由发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所需的许可、证件和批文等。

  7.1.6施工过程中须由发包人办理的批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根据7.2.6款的约定,通知须由发包人办理的各项批准手续,由发包人申请办理。

  因发包人未能按时办妥上述批准手续,给承包人造成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顺延。

  7.1.7 提供施工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与施工场地相关的地下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坐标位置。发包人根据5.2.1款第(1)项、第(2)项的约定,已经提供的不再提供。承包人对发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供的障碍资料,依据13.2.3款施工变更的约定提交变更申请,发包人给予合理批准。

  因发包人未能提供上述施工障碍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8承包人新发现的施工障碍。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按照7.2.8款的约定发出的通知,与有关单位联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及临*的影响工程实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以及地下文物、化石和坟墓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对于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承包人可依据13.2.4款的约定提交施工变更申请,发包人给予合理批准。施工障碍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9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根据7.8款约定提交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计划后20日内对之进行确认。发包人有权检查其实施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合理建议自费整改。

  7.1.10发包人履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由发包人履行的其他义务。

  7.2承包人的义务

  7.2.1坐标复验和放线。承包人有义务在现场与发包人共同复验基准坐标资料(含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对工程、单项工程、施工部位放线,并对放线的准确性负责。

  承包人有义务提出并纠正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中的差错,因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2.2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在施工开工15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总体施工组织设计。随着施工进展向发包人提交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发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承包人自费修改完善。

  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的份数和时间,及需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7.2.3提交临时占地资料。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

  (1)根据6.6.1款工程物资保管的约定,库房、堆场、道路用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用途说明,并须单列需要由发包人租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和用途说明;

  (2)施工用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用途说明,并须单列要求发包人租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和用途说明;

  (3)进入施工现场道路的入口坐标位置,并指明要求发包人铺设与城乡公共道路相连接的道路走向、长度、路宽、等级、桥涵承重、转弯半径和时间要求。

  因承包人未能按时提交上述资料,导致7.1.3款约定的进场日期延误的,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7.2.4临时用水电等。承包人在开工日期30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前,并按本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发包人能够提供的水电等临时使用的类别,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含永久性工程物资保管)所需的临时用水电等的品质、正常用量、高峰用量、使用时间和节点位置。承包人自费负责计量仪器的购买、安装和维护,并依据7.1.4款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单价向发包人交费(除非另有约定)。

  因承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上述资料,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和竣工日期延误时,由承包人负责。

  7.2.5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承包人在工程开工20天前,通知发包人向有关部门办理须由发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证件、批件等。发包人需要时,承包人有义务提供协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办并被承包人接受时,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2.6施工过程中须通知办理的批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临时增加场外临时用地,临时要求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或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提前20天通知发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批准手续。并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需要承包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证件等,有义务予以配合。

  因承包人未能在20天前通知发包人或未能按时提供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时要求的承包人的相关文件、资料和证件等,造成承包人窝工、停工和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7.2.7 提供施工障碍资料。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在每项地下或地上施工部位开工20天前,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场地的具体范围及其坐标位置,发包人须对上述范围内提供相关的地下和地下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坐标位置(不包括发包人根据5.2.1款第(1)项、第(2)项中已提供的现场障碍资料)。对于发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出的现场障碍资料,按照13.2.3款的施工变更的约定办理。

  发包人已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履行保护义务,造成的损失、损害和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7.2.8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承包人对在施工过程中新发现的场地周围及临*影响施工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以及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文物、化石和坟墓等,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及时通知发包人。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按照13.2.3款的施工变更约定办理。

  7.2.9承包人有义务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周转材料及其他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

  7.2.10承包人有义务在施工前,向施工分包人和监理人说明设计文件的意图,解释设计文件,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7.2.11工程的保护与维护。承包人在开工之日至发包人接收工程或(和)单项工程之日,负责工程的保护、维护和保安责任,保证工程不因承包人的施工而受到任何损失、损害。

  7.2.12清理现场。承包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现场进行清理、分类堆放,将残余物、废弃物、垃圾等运往发包人、或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承包人不再使用的机具、设备、设施和临时工程等撤离现场,或运到发包人指定的场地。

  7.2.13承包人有义务履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应由承包人履行的其他相关义务。

  7.3施工技术方法

  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方法符合有关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质量标准。

  发包人对关键施工技术方法确认时,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该方法后的5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建议,发包人的任何此类确认和建议,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

  7.4人力和机具资源

  7.4.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施工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施工人力资源计划符合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报表格式、内容、份数和报告期,向发包人提供实际进场的人力资源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投入足够工种和人力,导致实际施工进度明显落后于施工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按计划一览表列出的工种和人数,在合理时间内调派人员进入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将某些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另行分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时间由承包人承担。

  7.4.2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向发包人提交主要施工机具资源计划一览表。施工机具资源计划符合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报表格式、内容、份数和报告期,向发包人提供实际进场的主要施工机具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机具资源计划一览表投入足够的机具,导致实际施工进度落后于施工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按该一览表列出的机具数量,在合理时间内调派机具进入现场。否则,发包

总承包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帮甲方拟建一栋三层楼房,面积约为*方米,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沙子、石头、钢材、管道等建筑材料。还要负责路通、水通、电通,水电费由方负责,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2—3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施工及质量要求

  1、本工程为砖混框架结构,按甲方施工图为标准,屋体为三层,第一层高4—4.1米,第二、三层高为3.3米上檐,天面前头缩朵盖瓦,后为*顶,前头缩朵前后左右墙增高为1米,按半层计标面积。

  2、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建房除劳动工具外其他材料由甲方提供。

  3、乙方按图从地串粱以上完成甲方的主体工程,不包括水电、木模、装修。

  4、乙方在施工时,要求墙体*整、垂直、不得放吊口。

  三、其他事项

  1、乙方在施工期间,除开始和结尾外,生活费由乙方负责,每层倒混凝土期间生活费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满足乙方的施工材料,材料经检验后才能使用(架树、架板等),如果违反操作规程,谁违反、谁负责。

  3、施工前,甲方保证三通,即通水通电,道路场地*整。

  4、甲方以每*米陆拾捌(68.00)元的单价发包给乙方,包括钢筋工在内。

  5、收方结标:_________________第一层的总长度加上前后桃子长度,雨棚一半,乘以屋的总宽度,楼梯棚罩按一层计标。

  6、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每层砌好砖后,经检验,付每层的50%,到好楼面后付每层的40%,房屋盖好瓦后,结清余款。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总承包合同9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定义与解释

  1.1.1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5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17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19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0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试验。

  1.1.21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2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3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

  1.1.24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5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26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28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0变更,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32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33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1.1.34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35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款,及竣工后试验的服务费等款项。

  1.1.36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

  1.1.3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3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1.1.39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0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1.1.41条款标题不能作为合同解释的依据。

  1.2合同文件

  1.2.1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8)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2.3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1.2.4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3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

  1.4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标准、规范

  1.5.1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或(和)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2发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4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5.5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承包人的设计、实施提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修改和变更。

  1.6遵守法律

  1.6.1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发包人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开工延误、暂停、费用增加、进度延误时,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6.2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遵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设计、采购、加工、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须办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办理的各种许可、执照、批文和手续等,保证发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1.6.3承包人按时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

  1.7保密事项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发包人

  2.1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2.1.1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

  2.1.2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2.1.3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2.1.4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2.1.5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2.1.6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发包人义务。发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发包人代表根据合同约定的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和职责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决定替换其代表时,将新任代表的姓名、职务、职权和任命时间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监理人

  2.3.1发包人对工程实行监理的,监理人的名称、工程总监、监理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监理人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2.3.2工程总监的职权与发包人代表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并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除专用条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工程总监无权改变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3.4发包人更换工程总监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将替换者的姓名、职务、职权、权限和任命时间通知承包人。

  2.4安全保证

  2.4.1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前述某事项的委托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4.2发包人负责工程现场临*正在使用、生产或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要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因发包人的原因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发包人负责。

  2.4.3本合同未作约定,而在工程主体结构或工程主要装置完成后,发包人要求进行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程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设计方案,方能施工。

  发包人自行决定此类装修或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设计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害由发包人负责。

  2.4.4发包人对其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因上述人员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发包人负责。

  2.4.5发包人、发包人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相关约定。

  2.5保安责任

  2.5.1发包人负责与工程当地有关治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实行归口领导。

  2.5.2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工程实施阶段及区域的保安责任划分,并编制各自的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作为合同附件。

  2.5.3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由发包人承担相关保安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

  第3条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3.1.1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是承包人的义务。

  3.1.2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

  3.1.3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1.4发包人通知暂停的,承包人有权根据2.1.5款的约定提出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长。

  3.1.5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或(和)延长竣工日期。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经授权并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经理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离开项目现场须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按照本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2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按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

  3.2.3承包人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继任的项目经理须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3.2.1款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4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换通知后的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此后,发包人仍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时,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后的30日内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姓名、简历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新任的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权限。

  3.3工程质量保证

  3.3.1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保持持续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体系。

  3.3.2实施过程的质量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考核验收的质量。并遵照国家有关质量保修责任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3.4安全保证

  3.4.1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现场安全施工和环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5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3.5.1工程设计。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及职业健康保护设计,保证工程符合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规定。

  3.5.2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6进度保证

  承包人按4.1款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需要的各类资源,采用有效的实施方法和组织方法,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

  3.7现场保安

  承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3.8分包

  3.8.1分包约定。承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分包事项(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及其分包人的长名单中,进行分包招标。

  本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和分包人的长名单,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期提交,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和分包人长名单后的15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工作事项和分包名单后的第16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3.8.2分包人资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的分包人,方能选择为分包人。

  3.8.3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

  3.8.4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设计、施工和货物采购对外转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采购分包中的整装单元设备,电气仪表的成套设备除外)。

  3.8.5对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人进度款。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项。

  3.8.6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过错导致工程质量出现缺陷,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的,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项目进度计划

  4.1.1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的项目进度计划,其中施工期限须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4.1.2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4.1.3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出现下列情况,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并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1)发包人根据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未能按14.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14.3.2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导致4.3.2款约定的设计开工日期延误,或4.4.2款约定的采购开始日期延误,或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

  (2)根据4.2.4款第2项的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某个设计阶段审核会议时间的延误。

  (3)根据4.2.4款第3项的约定,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的。

  (4)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延长竣工日期的情况。

  4.1.4发包人的赶工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书面提出加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的赶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时,承包人提交赶工方案。因赶工引起的费用增加,按13.2.5款的变更约定执行。

  4.2设计进度计划

  4.2.1设计进度计划。承包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4.2.2设计开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14.3.2款的预付款后的第1天,作为设计开工日期。

  4.2.3设计开工日期延误。因发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约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等相关资料,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设计开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4.2.4设计阶段审查日期的延误

  (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时,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依据4.1.2款的约定,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并赶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并给发包人造成审核会议准备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约定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造成某个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3)*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时间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各方带来的费用增加,由各自承担。

  4.3采购进度计划

  4.3.1采购进度计划。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

  4.3.2采购开始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4.3.3采购进度延误。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采购延误,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施工进度计划

  4.4.1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关键单项工程或(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4.2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

  (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3竣工日期

  1、承包范围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单项工程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为该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2、承包范围不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单项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业,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且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为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预留的施工部位、或发包人要求的施工预留部位、不影响发包人实质操作使用的零星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定。

  4.5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4.6暂停

  4.6.1发包人的暂停。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暂停工程实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暂停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执行此项暂停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因复工而增加的合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6.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根据17.1款不可抗力发生的义务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约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暂停时承包人的工作。当4.6.1款发包人的暂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暂停发生时,承包人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在暂停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照料、保护、监管的人员、工程、物资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尽到照料、保护和监管责任,造成损坏、变质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承包人的复工要求。根据4.6.1款发包人通知的暂停,承包人有权在暂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复工。不能复工时,承包人有权根据13.2.5款调减部分工程的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天且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或发包人的暂停超过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有权根据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发包人的复工。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发包人有权组织承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查,承包人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因恢复、修复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4.6.6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7工程暂停时的付款。发生发包人的暂停时,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付款外,发包人须赔偿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经济损失,并按下述约定进行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1)承包人负责采购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但尚未能按采购进度款付款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将该款项单独列入14.6款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的报表中,发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时间安排支付;

  (2)承包人负责采购并运抵现场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尚未验收付款的部分,双方需进行验收交接。对其中有缺陷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人自费修复。修复合格并经发包人验收后,根据14.4.1款工程进度款的约定,支付其中的采购进度款。

  (3)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订购的、尚未运抵现场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相应款项。

  (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已订货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退货时,其供应商、制造厂要求的补偿、赔偿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5条技术与设计

  5.1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5.1.1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承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资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及其结构设计负责。

  承包人对本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根据工程特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

  5.1.2发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发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资料、发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的要求负责。

  发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的生产工艺设计或(和)建筑设计文件,并予以确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

  5.2设计

  5.2.1发包人的义务

  (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资料。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或工艺包,或是独立建筑师提供的建筑艺术造型等,发包人有义务组织专利商或独立建筑师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和资料的交换、协调和交接。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补充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或发包人的计划变更,造成承包人的设计停工、返工或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在设计开始前,提供与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造成的设计停工、返工和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所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的数据、条件和资料的,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

  5.2.2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以书面形式交接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提供的设计项目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的与设计有关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有义务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补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补充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3遵守标准、规范

  (1)1.5款约定的标准、规范,适用于发包人按单项工程接收或(和)整个工程接收。

  (2)在合同实施过程*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皆须遵守,并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及推荐性的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

  (3)依据适用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采购质量、施工质量及竣工试验质量的依据。

  5.2.4操作维修手册。由承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试验,并编制操作维修手册的,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第二段的约定,责令其专利商或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册,并对其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册,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提交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2.5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提交的份数和时间。

  5.3.6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中的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自费修复。使设计进度延误时,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5.3设计阶段审查

  5.3.1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约定。审查会议和发包人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3.2承包人根据5.3.1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设计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规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的深度规定。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5.3.3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根据5.3.2款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相关审查阶段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3.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完整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窝工损失,或发包人组织会议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5发包人有权在5.3.1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

  5.4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另行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5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独立建筑师)的技术专利、建筑艺术造型、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签订有关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6条工程物资

  6.1工程物资的提供

  6.1.1发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1)发包人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和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负责组织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采购的(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结果负责。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因发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延误抵达现场,且给承包人造成窝工、停工增加费用、或导致关键路径延误的,按13条变更和合同价款调整的约定执行。

  (3)发包人请承包人参加国外采购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1.2承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1)承包人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负责组织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的采购的(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结果负责。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因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建筑构件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费修复缺陷,因此造成进度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在专用条款中列出类别或(和)清单。

  6.1.3承包人对供应商的选择。依据3.8.1款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交的并经发包人批准的供应商的名单中,由招标选择相关采购物资的供货商或制造厂。

  承包人不得在设计文件中或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工制造厂,特殊情况或只有唯一厂家的除外。发包人不得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工制造厂。

  6.1.4工程物资所有权。根据6.1.1款和6.1.2款约定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的交货地点后,所有权转为发包人所有。发包人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在发包人接收工程前,承包人有义务对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运出现场。

  6.2检验

  6.2.1工厂检验与报告

  (1)承包人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负责6.1.2款约定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和备品备件,及竣工后试验物资的强制性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关报告。报告内容、报告期和提交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承包人邀请发包人参检时,在进行相关加工制造阶段的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参检的内容、地点和时间。发包人在接到邀请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或不参检。发包人参检时,在接到本款第(1)项承包人发出的报告后5日内通知承包人。

  (3)发包人承担其参检人员在参检期间的工资、补贴、差旅费和住宿费等,承包人负责办理进入相关厂家的许可,并提供方便。

  (4)发包人委托有资格、有经验的第三方代表发包人自费参检的,在接到承包人邀请函或报告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写明受托单位及受托人员的名称、姓名及授予的职权。

  (5)发包人及其委托人的参检,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对其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质量责任。

  6.2.2覆盖和包装的后果。发包人已在6.2.1款约定的日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并依据约定日期提前或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但加工制造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竣工后试验的物资)已经被覆盖、包装或已运抵启运地点时,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将其运回原地、拆除覆盖、包装,重新进行检查或检验或检测或试验及复原,承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2.3未能按时参检。发包人未能按6.2.1款的约定时间参检,承包人可自行组织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质检结果视为是真实的。发包人此后指令重新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或增加试验细节或改变试验地点的,有权以变更指令通知承包人。经质检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经质检不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2.4现场清点与检查

  (1)发包人根据6.1.1款约定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5天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或包括为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与承包人(或包括其分包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厂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发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复,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当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修复缺陷时,另行签订追加合同。因上述情况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承包人根据6.1.2款约定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5天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包括承包人、或为承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或分包人)与发包人(包括发包人、或其代表、或其监理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场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承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复,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6.2.5质量监督部门及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参检。发包人、承包人随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行业等专业检查人员对制造厂、安装及试验过程的现场检查,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此提供方便。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对参检中提出的修改、更换等意见,根据6.1.1款或6.1.2款约定提供的责任方来承担增加的相关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责任方为承包人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责任方为发包人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3进口工程物资和报关、清关

  6.3.1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进口采购责任方,及招标询价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购责任方负责报关、清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6.3.2进口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报关、清关的延误,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承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给予相应延长。

  *运输与超限物资运输

  工程超限物资(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超限运输和特殊措施等全部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格内。因超限物资运输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5重新订货及后果

  6.5.1依据6.1.1款及6.3.1款的约定,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时,经发包人组织修复仍不合格的,由发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停工、窝工,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使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5.2依据6.1.2款及6.3.1款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时,经承包人修复仍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6.6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6.6.1工程物资保管。根据6.1.1款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6.1.2款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的约定,并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其工程物资的类别和估算数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按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进行保管、维护、保养,防止变形、变质、污染和对人身造成伤害。在专用条款约定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方案包括:工程物资分类和保管、保养、保安、领用制度,以及库房、特殊保管库房、堆场、道路、照明、消防、设施、器具等规划。保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格内。由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6.2剩余工程物资的移交。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保管的物资,在竣工试验完成后,剩余的工程物资无偿移交给发包人(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

  第7条施工

  7.1发包人的义务

  7.1.1 提供基准坐标资料。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并按约定时间将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有义务与承包人在现场交验。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的内容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因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资料的延误,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2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根据7.2.2款约定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并在接到后的20日内提出建议、要求和补充要求。发包人的建议和要求,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发包人未能在20日内提出任何建议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按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7.1.3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发包人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7.2.3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交的临时占地资料,与承包人约定进场条件,确定进场日期。发包人完成进场道路、用地许可、拆迁及补偿等工作,保证承包人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的进场时间延误,竣工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因此发生的相关窝工费用。

  7.1.4 提供临时用水电等和节点铺设。发包人按7.2.4款的约定,在承包人进场前将施工临时用水、电等接至约定的节点位置,并保证其需要。上述临时使用的水电等的类别、取费单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按实际计量收费。发包人发包人无法提供的水电等,承包人纳入报价。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的类别和时间完成节点铺设,使开工时间延误,竣工日期顺延。未能按约定的品质和数量提供水、电等,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5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发包人在开工日期前,办妥须要由发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所需的许可、证件和批文等。

  7.1.6施工过程中须由发包人办理的批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根据7.2.6款的约定,通知须由发包人办理的各项批准手续,由发包人申请办理。

  因发包人未能按时办妥上述批准手续,给承包人造成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顺延。

  7.1.7 提供施工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与施工场地相关的地下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坐标位置。发包人根据5.2.1款第(1)项、第(2)项的约定,已经提供的不再提供。承包人对发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供的障碍资料,依据13.2.3款施工变更的约定提交变更申请,发包人给予合理批准。

  因发包人未能提供上述施工障碍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8承包人新发现的施工障碍。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按照7.2.8款的约定发出的通知,与有关单位联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及临*的影响工程实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以及地下文物、化石和坟墓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对于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承包人可依据13.2.4款的约定提交施工变更申请,发包人给予合理批准。施工障碍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9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根据7.8款约定提交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计划后20日内对之进行确认。发包人有权检查其实施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合理建议自费整改。

  7.1.10发包人履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由发包人履行的其他义务。

  7.2承包人的义务

  7.2.1坐标复验和放线。承包人有义务在现场与发包人共同复验基准坐标资料(含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对工程、单项工程、施工部位放线,并对放线的准确性负责。

  承包人有义务提出并纠正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中的差错,因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2.2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在施工开工15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总体施工组织设计。随着施工进展向发包人提交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发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承包人自费修改完善。

  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的份数和时间,及需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7.2.3提交临时占地资料。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

  (1)根据6.6.1款工程物资保管的约定,库房、堆场、道路用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用途说明,并须单列需要由发包人租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和用途说明;

  (2)施工用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用途说明,并须单列要求发包人租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和用途说明;

  (3)进入施工现场道路的入口坐标位置,并指明要求发包人铺设与城乡公共道路相连接的道路走向、长度、路宽、等级、桥涵承重、转弯半径和时间要求。

  因承包人未能按时提交上述资料,导致7.1.3款约定的进场日期延误的,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7.2.4临时用水电等。承包人在开工日期30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前,并按本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发包人能够提供的水电等临时使用的类别,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含永久性工程物资保管)所需的临时用水电等的品质、正常用量、高峰用量、使用时间和节点位置。承包人自费负责计量仪器的购买、安装和维护,并依据7.1.4款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单价向发包人交费(除非另有约定)。

  因承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上述资料,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和竣工日期延误时,由承包人负责。

  7.2.5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承包人在工程开工20天前,通知发包人向有关部门办理须由发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证件、批件等。发包人需要时,承包人有义务提供协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办并被承包人接受时,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2.6施工过程中须通知办理的批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临时增加场外临时用地,临时要求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或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提前20天通知发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批准手续。并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需要承包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证件等,有义务予以配合。

  因承包人未能在20天前通知发包人或未能按时提供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时要求的承包人的相关文件、资料和证件等,造成承包人窝工、停工和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7.2.7 提供施工障碍资料。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在每项地下或地上施工部位开工20天前,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场地的具体范围及其坐标位置,发包人须对上述范围内提供相关的地下和地下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坐标位置(不包括发包人根据5.2.1款第(1)项、第(2)项中已提供的现场障碍资料)。对于发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出的现场障碍资料,按照13.2.3款的施工变更的约定办理。

  发包人已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履行保护义务,造成的损失、损害和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7.2.8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承包人对在施工过程中新发现的场地周围及临*影响施工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以及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文物、化石和坟墓等,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及时通知发包人。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按照13.2.3款的施工变更约定办理。

  7.2.9承包人有义务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周转材料及其他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

  7.2.10承包人有义务在施工前,向施工分包人和监理人说明设计文件的意图,解释设计文件,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7.2.11工程的保护与维护。承包人在开工之日至发包人接收工程或(和)单项工程之日,负责工程的保护、维护和保安责任,保证工程不因承包人的施工而受到任何损失、损害。

  7.2.12清理现场。承包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现场进行清理、分类堆放,将残余物、废弃物、垃圾等运往发包人、或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承包人不再使用的机具、设备、设施和临时工程等撤离现场,或运到发包人指定的场地。

  7.2.13承包人有义务履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应由承包人履行的其他相关义务。

  7.3施工技术方法

  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方法符合有关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质量标准。

  发包人对关键施工技术方法确认时,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该方法后的5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建议,发包人的任何此类确认和建议,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

  7.4人力和机具资源

  7.4.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施工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施工人力资源计划符合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报表格式、内容、份数和报告期,向发包人提供实际进场的人力资源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投入足够工种和人力,导致实际施工进度明显落后于施工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按计划一览表列出的工种和人数,在合理时间内调派人员进入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将某些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另行分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时间由承包人承担。

  7.4.2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向发包人提交主要施工机具资源计划一览表。施工机具资源计划符合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报表格式、内容、份数和报告期,向发包人提供实际进场的主要施工机具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机具资源计划一览表投入足够的机具,导致实际施工进度落后于施工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按该一览表列出的机具数量,在合理时间内调派机具进入现场。否则,发包
小卖部承包合同 (菁华9篇)(扩展4)

——水电承包合同 (菁华9篇)

水电承包合同1

  甲方: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表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水电表安装。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承包范围及内容:3楼2、3、4、6、顶层水电表安装(详见工程预算书)。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1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安排。

  四、质量标准

  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如质量未达到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

  1、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包干价为__________。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发生的工程变动,并由甲、乙双方书面签字为工程变更。

  六、工程款及质保金的支付

  1、工程竣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甲方在乙方缴纳5%质保金日起_____日内,支付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_____%。质保金在一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2、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七、争议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已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已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电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承建的 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经双方协商特定如下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乙方以单包工的形式进行承包施工。

  二、承包范围及单价:

  1、工作内容:依据图纸和图纸会审记录的外墙1.5米以内、基础、主体内所有水电项目(单体与总体连接部分单体水电管道施工1.5米以内到第一个井)。本项目中不包括智能化弱电工程以及预埋,建筑物1.5米以外、给排水、消防管网及强电、弱电电管、电缆施工。甲方现场水、电设施设备由甲方采购并派员安装,现场水、电维护工作由乙方以点工方式计算工资。

  2、乙方应自备水电施工各种机具以及安全帽、手套等(本合同第六条),确保安全生产措施。

  3、计价方式含上述1~2条款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和相关责任及费用综合单价为:按招标文件计算,本项目建筑面积为:5398㎡每*方米包干为 元,总价约元。水电技术工每天工资按____元计算,单价中含工人的劳保费,材料场内短途转运费,本项目(水电)不含挖土方工程。单价中含每道工序完成后卫生清理直至工程验收为止。

  4、甲方不提供食堂和住宿,只提供工具仓库一间,乙方领取工资应提供工人工资表给甲方。

  三、工期:

  工期安排以甲方施工进度计划及监理单项施工计划为准,乙方密切配合,合理安排劳动力按时完成每一道工序,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乙方以此类推计算,超过10天不能完成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前期所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并派其他班组施工,由此产生损失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及材料使用:

  1、质量要求乙方要按现行部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2、乙方应在施工员指导下进行施工,挑选精良的施工人员组织施工,轮流作业,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如有不合格,乙方应自行返工至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保修期内,乙方应负责修复所有水电项目的维修。

  4、乙方应及时整改交房中存在的问题,若不配合甲方有权另雇他人,该费用及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提前作好材料计划,节约使用材料。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根据安装工程各部分项目完成状况付款,其中:基础接地焊接、每层卫生间等电位焊接,防雷引上线焊接,屋面避雷焊接没*方米元;楼层电气管路预埋、给排水、消防预埋件、预埋洞每*米桥架安装每*米 元;给排水、消防广东安装含补洞每*米元;楼层穿线、箱内盘线、开关、灯具安装每*米元;强电项目屋电调试、给排水、消防水灌水打压试验每*米 元。

  每月按接点单价付80%工程款。工程通水、通电初检合格付至工程款90%。余下7%工程付验工验收一个月内付清。保修款3%保修期一年满后一次性付清。

  六、生产机具:

  乙方应提供电焊机、切割机、加班灯及电线、雨衣、安全帽、机具电线等水电班组工具,甲方只提供主干线与每层电箱壹个。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所有到场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操作规程。乙方负责人应带领所有工人积极学*安全生产法规,做好每个到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人头上。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2、乙方负责人应负起本班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负责对本班组全体工人进行班前安全交底,施工全过程跟综管理检查与整改。

  3、乙方应指定专人为班组专职安全员(名单报工地项目部)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配合工地安全小组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乙方工人进场施工应持有四证:“暂住证、婚育证、身份证、劳动就业证。”不得使用无身份证人员,如被发现,每人罚款300元。在工地大便者罚款200元,奖给举报者100元。穿拖鞋或不带安全帽罚款20元。任何在工地打架者,不论是否有理,每人次罚款500元后并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工地不准赌博,若有者每人罚款200元。乙方不得使用“老、幼、残”的职工,若有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乙方工人在工地不得烧菜煮饭等,否则罚款每次50元。乙方不得使用童工,否则产生的后果乙方自负。乙方班组人员不得偷盗工地的设备及财物,若有者每次罚款200元并追究乙方负责人的责任。

  5、严禁带家属及小孩等非生产人员进入工地。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完料净、现场整洁,配合工地做好本班组范围的各项文明施工,维护工地文明形象。

  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管理,按标准执行,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包括一切连带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等)。

  八、上述双方达成的付款方式,乙方应优先支付给工人工资,否则若因此引起的劳动工资纠纷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施工员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电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_____元人民币。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XX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XX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_____%,水电完工后支付_____%,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_____%

  2.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____元/*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____天,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____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元违约金。

  第七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协商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____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____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_____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电承包合同4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站大道63号(华麟重型汽车市场)

  2、承包方式:

  3、装修工程内容及范围(以实际施工材料为准)

  4、单价:元/*方米(此单价以电为主,水系统少许)

  5、工程总日期

  第二、工程施工期限: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备注:假若非甲方要求延期,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损失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将采取惩罚措施,除非不得已的原因。

  6.方式:前期工程以付生活费为主,后期全部工种竣工后,待业主、甲方、乙方,三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全部付清。

  7.在施工期间,请遵守施工安全防范工作,若不遵守,安全责任自负。

  甲方:

  乙方:

  日期:

水电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及有关建筑法律、法规条例,遵循双方自愿*等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把 住楼1、2、3、7、8、9、10、11、xx、13、14幢和南面商铺的3、4、5幢水电项目交乙方施工管理,自负盈亏。为了保证质量,保安全。如期完成该工程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明确双方法律责任及各项义务。

  一、 工程概况:

  1、名称:

  2、地点:

  3、承包范围:图纸内水、电包工包料,施工及临时设施水电安装,维修,拆除等施工。

  4、质量等级:合格。

  5、工期: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为准。

  二、 甲方职责:

  甲方负责施工前的有关图纸技术交底,工程进度计划安排,下达本月完成各标段工程任务。每星期召开班组会议,严格监督甲方在材料采购上是否与图纸规定相符。监督乙方在材料使用上,必须先复检。试验报告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乙方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及各工种配合。对乙方在施工中不按图及国家规范施工。对甲方造成损失进行处罚。对所造成返工引起的各班组工期拖延及人工窝工损失进行处罚,处罚单当天签发,由乙方签收。如遇乙方拒签,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处罚单在承包款支付当中扣除,以后每次罚款都在每次支付款中扣除。甲方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未按公司与项目部规定的规章制度要求拒绝入内。进入施工现场未接受三级教育人员严禁上岗。在施工中不按国家规范、项目部制度,野蛮施工的人员进行教育。不听管理人员管理及教育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进入处罚。处罚金也在承包款中扣除。并对此职工清退本项目部。对施工人员与个班组人员和管理人员发生争吵,打群架,无论对与错都按项目部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移送*部门处理。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 乙方职责:

  乙方严格按图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施工。必须服从建设单位,质检,监督人员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对公司项目部下达文件及进度计划要严格执行。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及劳动体验。对身有各种疾病、精神病及60岁以上人员严禁进入场地。所购材料必须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费由乙方承担。所购材料必须有正式发票。所有商住楼,商铺的水电预埋,按装与各工种要相互配合。工地上临时接水接电,晚上加班接水接电,照x灯,电缆回归仓库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计报酬给乙方。乙方要服从管理人员随叫随到。不挡误工程正常施工。图纸由水电项目预(结)算书,资料由乙方承担。工程中间和竣工验收要提前半个月交给甲方水电资料,便于验收前资料归类装订。卫生间厨房预留洞口要正确,洞口墙槽修补由乙方承担,垃圾应工完料清,严禁垃圾向窗外高空抛落,要从吊篮往下运送集中堆放,如发现向窗外高空抛落每次罚款伍佰元,造**员伤害、破坏材料要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如不及时清理,由甲方派人清理,按双倍工资支付,并加以处罚,处罚金在承包款中扣除。水电材料由乙方自行看管,防偷防盗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在施工中,因违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但是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安全事故。

  四、按工程量20xx定额人工费( )乘系数( )加( )机械费用记取。(机械费、脚手架搭拆、除锈刷油)

  以上费用不用乙方提供任何税金及发票。

  五、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每月按完成工程量进度( )支付工程款。

  二)、工程全部施工完毕支付到那到工程人工费的( )剩余质保金( )质保期为二年。

  三)、质保期满十日内将( )的质保金全部一次结不清。

  六、结算与付款方法

  水电项目结算方式,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为依据,编制水电预(决)算书,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水电项目总款中下浮16%给乙方,税金由乙方承担。付款从基础至四层结构完成开始付款,按单幢实际完成量75%,以后按月进度付完成工程量70%,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审计完毕确认一个月内付至总价(下浮后)97%,留3%作保证金,保修期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七、合同生效及担保

  甲方向乙方收取履行合同保证金贰拾万元,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前将履行合同保证金汇入甲方账号。履行保证金不计利息。工程结构全部封顶后,甲方退回履行保证金10万元,剩下10万元等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还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要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场,并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与施工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及劳动合同交项目部统一管理。乙方在施工中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无理取闹、停工、*、*、不按图施工、偷工减料、材料以此充好、严重违章作业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请退出场,给甲方造成损失、名誉损坏。甲方有权追索,并在履行合同保证金和所做承包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向管辖部门申诉要求赔偿。甲方如不按合同条款执行,乙方有权向甲方和建设单位追索水电承包款。

  九、其他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管辖部门申诉。本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履行保证金交付后生效。工程完工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电承包合同6

  工程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马鞍山秀山新区雨山片区一期二组团安置房,15#楼水电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自20xx年3月2日进场施工,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2、付款方式,端午节暂付人民币伍万元整,中秋节暂付人民币伍万元整,完工后扣留人民币一万元维修费,余下工程款一次付清,注:(如年底工程不能完工,按考勤表发放工资)。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规范施工如有前期施工不完善的地方乙方自行免费解决。

  4、卫生间、厨房间下水预留洞H管位置,如不合理甲方出资整改。

  5、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好个人和他人安全工作

  6、乙方在施工中如误工期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因材料未及时送到责任由甲方承担),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电承包合同7

  甲方:(工程方)

  乙方:(承包施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劳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遵循*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按《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将装饰工地部分 安装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则、权、利,经双方协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形式:

  4、施工工期:

  总工期为项目公司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调配足够的技术工人,以工程进度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释,后果自负。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乙方自带所有电工用的,所有用具及安装工具等。由乙方承包者自行调整,甲方不负责费用补偿。

  三、承包范围:

  的建筑装饰工程方(包括: )

  四、工程结算

  1、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2、结算单价:本工程按甲方双方达成的总价计算:总价为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文明方面工程项目部要求及省级安全、不得违章作业。

  4、设计变更,施工前下述的设计变更,则不另增加费用。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完成部分甲方要求变更的事项,甲方应无条件签证补工。

  5、承包范围工作未完成就要求退场或被勒令退场的,预留50%工资不予支付及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的费用自负,工期不变。

  五、工程付款方式:

  按每月完成工程总量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0%,竣工验收后付至工程总量的90%,剩余工程量总价的10%,在验收之后 内付清。

  六、质量标准:

  各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标准,严格按施工图纸、项目规定标准进行施工,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与公司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必须接受甲方的技术交底,操作交底,并施工规范进行操作,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发生其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按合同价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

  文明施工,不得盗窃材料,乱扔乱丢材料,如有按项目规定,处予重罚(1000-5000元),以上条规段双方必须遵守。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付完100%劳务工资终止。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水电承包合同8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东兴建筑公司中标承建的世纪外滩3#楼工程给排水、电器安装、避雷分部分项工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该公项工程由甲方发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对承包方中的一些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承包范围:

  世纪外滩3#楼设计图纸所设计的所有给排水、消防、强电、弱电、避雷的安装施工,办公楼土建施工中的临时用水用电。

  第二条承包形式:

  包工不包料。

  第三条承包价款:

  按世纪外滩3#楼建筑面积每*方米 元。

  第三条付款办法:

  第五条:工程质量:

  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服从建设单位及甲方人员的管理,精心施工,严格各工序的施工程序和施工质量,每道工序完成后,该试验的要进行试验,该检测的要进行检测;建筑电器工程竣工后,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标准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建筑给排水工程按“建筑给排水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避雷扣消防工程必须经质量检测部门验收合格。

  若有质量不合格的生,乙方必须及时返工,其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承担自理。

  若在竣工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自费修理,或因乙方违规施工造成使用中短路、烧坏电器等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第六条施工安全: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必须严格执行*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重视安全生产,若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安全事故及质量引起的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施工工期:

  土建施工阶段,水电预埋、安装进度必须满足总体施工进度,若耽误工期,引响施工进度,按项目部制订的工期奖惩进行奖惩。

  第八条材料供应有关事项

  乙方根据设计图纸,提前计划出各种材料的用量交甲方负责人,并配合甲方材料员采购,以避免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工期。

  后购材料的材质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保留好产品出厂合格证,不合格的材料不得采购进场,更不得使用于工程中。

  第九条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搞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有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存放在指定的位置,随用随收,工完料净,若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材料浪费、材料丢失,由乙方赔偿。

  2、要搞好食堂卫生和职工生活;若有乱倒饭菜、乱解大小便等不卫生行为,一次给予20元及其以上罚款。

  3、若乙方人员在现场打架,一次给予100元及其以上罚款。

  4、搞好各工种之间的配合,搞好洞口预留、埋件预埋。

  第十条:特约事项

  1、甲方在土建、安装施工过程中使用临时用水用电,由乙方派人跟随服务,若不跟随服务,甲方可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服务费。

  2、乙方必须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人持计划生育有关证明进场,杜绝违背国家计划生育现象的发生,若在各级领导检查中查出违规行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责任,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4、由乙方引起的甲方被批评,造成荣誉损失,根据轻重程度乙方赔甲方名誉损失费。在乙方支工程款中扣除。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失效。

  7、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电承包合同9

  发包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承包《荥阳市贾槐林社区、楼李小区》的工程水、电,暖安装施工。为在施工中双方无发生异议。依照《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对本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特定立以下合同条例,以资共同信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

  ①工程名称:_________

  ②工程地点:_________

  ⑧结构质式: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水电暖《包工包料》

  甲方将x1#x2#x3#x4#x楼,水、电,暖安装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安装施工。

  三、承包内容与范围

  ①承包范围:

  x1#x2#x3#x4#x楼按设计图纸及投标清单要求的所有水电项目配套设施。

  ②承包内容:按设计图纸要求及更改文件与投标清单要求的项目均归乙方的承包内容。

  四、工程质量要求:

  ①按水、电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程操作标准进行施工。经甲方监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②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和更改文件要求施工,若不按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标书定立的各种材料、型号规格的材料施工造成返工重做,其所造成的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且所用材料必须有合格产品证书及检验报告。

  ③乙方施工前后要做到完工场清,及时配合甲方做好预埋安装。甲方施工后乙方派人打凿造成修补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料承包款中扣除。且乙方无偿修复,清理公共卫生。

  五、施工工期:

  本工程总施工工期为__日历天,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进度时间内的要求随土建提前20天内完成

  六、承包价格: *方米

  以甲方提供的水、电,暖,安装设计施工图纸为依据,参照更改文件要求及投标工程量清单为标准。

  七、付款办法: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每两层付款,乙方在完成的工程量1天后送施工员审核,经甲方确认后在3日内支付进度款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手续交给甲方后5日内付总价95%余下5%待水电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八、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水、电安装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费用包括在本项目的承包单价之内,乙方在施工中的工人所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费用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并且承担因其它的原因在施工中给他人造成不安全事故责任及任何经济损失。

  九、双方职责:

  甲方:

  ①提供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更改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文件:

  ②提供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及指导。

  乙方:

  ①工人食宿乙方自己负责。

  ②负责一切施工配备所有机具。

  ③自带安全防护用品。

  ④因工期需要夜间加班的任何费用。

  ⑤负责办理水、电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手续应提前10天交付给甲方以备竣工验收。

  ⑥若不能按期完成,除罚款外,甲方有权将部份项目另派他人施工,施工的工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①乙方的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时,应无条件返工到合格,由此造成的工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若乙方施工人员不足,造成工期的延误,每天罚款__人民币,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若甲方不时付款,工程延期乙方不负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款项结清后自行失效。

  十三、签约地点: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日期:


小卖部承包合同 (菁华9篇)(扩展5)

——汽车承包合同 (菁华9篇)

汽车承包合同1

  出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湖南赛格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所在地 。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XXXX汽车维修店,所在地 。

  为了更好地维护甲方与所担保客户的共同利益,同时实现甲、乙双方的共利共赢,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范围

  甲方将本公司名下客户担保借款所购车辆的车损维修服务承包给乙方。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承包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车损事故告知与协助

  当甲方客户发生车损事故并有车辆维修服务需要的,甲方须将车损事故地点和客户联系方式及时通知(通知方式最好确定)乙方,乙方自接到通知起分钟内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到达事故地点并协助甲方客户将需维修的车辆运送至乙方指定维修地点进行维修。若因乙方原因迟延到达而造成甲方或客户损失

  的,甲方有权保留追偿的权利,特殊原因经甲方认可的除外。

  2、车辆维修服务

  乙方根据车损情况对车辆进行查看、定损、维修的整个过程,有乙方与客户及时沟通了解确认进行。甲方有权随时对维修全过程的.具体细节和进度进行咨询了解,乙方须对此积极配合。

  3、车辆的放行与提车

  乙方将车辆维修完毕后,需将车辆维修的有关单据资料移交甲方,由甲方对其结合客户的征信、还贷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甲方开具《车辆放行单》(暂定此名)给客户,客户凭此单前往乙方处提车,乙方凭此单方能放行维修车辆。乙方不得对未持有此单或持续集单据的客户放行车辆,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此次车辆维修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须按照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及时支付车辆维修费用给乙方。甲方迟延履行支付义务的,按照应付款的 %/天计算迟延履行金给乙方。

  2、乙方须尽职尽责并保证车辆维修合格,保证车辆维修后达到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或行业规定的正常使用程度和安全程度。对客户的车辆维修投诉,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并及时解决。

  若因乙方维修不到位等原因而给甲方或客户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此外,乙方还须支付当月车辆维修费用的20%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五条 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应积极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那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章时生效;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年月日

汽车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台州城市出租车客运事业和旅游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自愿、*等、互利的原则,以书面的形式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自觉遵守营运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合同。

  第三条甲方将自有的壹辆营运油车,车辆号牌浙,发动机号,车架号码,营运证台字(椒)号的客运出租汽车承包给乙方经营。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五条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一次**纳“车辆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保证金实行专款专用,仅用于处理安全事故或服务质量给甲方带来的直接损失。本金自承包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乙方。

  若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尚未处理完毕的,待交警部门或者法院执行完毕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六条承包期*均承包费为元,按月支付,每月28日前支付下个月的承包费。其中第一年*均元、第二年元、第三年元、第四年元。

  第七条承包期内,营运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如营业税、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GPS通讯费、公司管理费、车辆年审检测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负,并按发生时间缴清。

  第八条经营范围:台州地区为主及省内、外汽车客运出租服务。驻点经营地:椒江、黄岩、路桥。

  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乙双方是*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承包法律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及其雇佣的驾驶员发生的劳动关系及任何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交付事项: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车辆及相关设施交付乙方;乙方应在承包届满之日17时前将车辆、行业服务设施和随车证件工具(行驶证、营运证、车购税证、车辆技术档案、计价器检定证书等)交还甲方。

  承包期满,乙方还车时,车辆内外观应当符合《台州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标准》,车辆技术状况符合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如不符合,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保证其交还的车辆没有违法、违章行为,如存在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确保其承包车辆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第十一条事故处理:乙方承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予及时处理;涉及承包车辆产生的交通事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保险公司的赔偿或双方的赠与归乙方所有。承包基本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立即向当地交警部门、投保地保险公司和甲方报案,并同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属单方事故也应保留现场,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因乙方未及时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导致受害人向甲方提起赔偿请求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承担责任后,甲方有权向其追偿并据实予以承担包括超过法定赔偿范围部分。

  乙方应当保证交通事故修复后的车辆技术状况达到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验收。

  乙方及其雇佣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灭失或经修复无法行驶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的投保险种为:“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自燃损失险、司乘人员险等险种,保险手续统一由甲方定点代办,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及其聘用的驾驶员与乘客发生的事故或纠纷,在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赔偿后,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因车辆被盗抢所发生引起的各种直间损失(包括盗抢期间的承包费)由乙方承担。车辆(含车购税)折旧计算办法:新车的第一年30%,第二年28%,第三年22%,第四年18%(计算到月)。

  第十三条承包车辆的营运证和车辆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享有承包期间的使用权,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指的车辆承包权转让第三人,如转让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与之签订承包合同;同时乙方不得私下转承包,不得实施其他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甲方转让本车,乙方无条件同意并交还车辆。

  第十四条副班驾驶员管理:在乙方承包期间,如乙方雇佣副班驾驶员协助其经营的,被雇佣驾驶员必须具有有效的驾驶证和服务资格证,确保其承包车辆经营合法安全,被雇佣驾驶员工资由乙方负责发放,与甲方无关。

  第十五条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按规定执行运管部门指定的如外事、抢险、春运等应急运输任务及其他公益活动。承包期间,乙方也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第十六条承包期间,乙方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与甲方无关,如乙方需委托甲方协助办理的,乙方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意,所有费用乙方需在每个月28日前随租金一起上交甲方,甲方须向乙方出具代缴费用收据。承包期满后乙方的各种社会保险甲方不再代办,必须及时迁移,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迁移手续。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若因一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需承担20000元的违约金支付对方(除甲方车辆转让之外)。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车辆、随车证件工具或退还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每逾期一天交付或退还,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按本合同约定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被扣不足,乙方应在5天内补足,每逾期一天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为提升台州市“文明窗口”形象,规范行业管理,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行业品牌参评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台州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办法》做到规范服务、文明经营。

  第二十一条若乙方未按时付清其它各类费用的,应当承担每天50元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若乙方所欠承包费、养路费、违约金总额达到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甲方收回车辆和经营权。当乙方因安全责任事故和服务质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超过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时,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乙方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年检,使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因乙方失修失保或不及时办理年检手续,致使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所造成相关责任(包括交通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乙方若发生本合同第十四条所约定的侵权行为以及利用承包车辆进行犯罪活动,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合同并没收“车辆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

  (1)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特大行车责任事故;

  (2)利用套用车辆牌照,仿造、骗取车辆营运证从事非法营运的;

  (3)违反行业部门规定,不愿意承担抢险救灾及正常使用GPS、POS机等公共服务安全实施,经责令后仍不改进的;

  (4)将车交给无(含无效)服务资格证、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5)带车*或被职能部门认定为无理或非法的越级走访、重大*等。

  附则

  第二十五条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变化或调整,双方必须按变化调整要求执行,任何一方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因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未经过双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意见。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若履行本合同发生诉讼,由合同人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承包合同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台州城市出租车客运事业和旅游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自愿、*等、互利的原则,以书面的形式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自觉遵守营运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合同。

  第三条 甲方将自有的壹辆营运油车,车辆号牌浙,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营运证台字(椒) 号的客运出租汽车承包给乙方经营。

  第四条 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一次**纳“车辆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保证金实行专款专用,仅用于处理安全事故或服务质量给甲方带来的直接损失。本金自承包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乙方。

  若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尚未处理完毕的,待交警部门或者法院执行完毕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六条 承包期*均承包费为 元,按月支付,每月28日前支付下个月的承包费。其中第一年*均 元、第二年 元、第三年 元、第四年 元。

  第七条 承包期内,营运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如营业税、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GPS通讯费、公司管理费、车辆年审检测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负,并按发生时间缴清。

  第八条 经营范围:台州地区为主及省内、外汽车客运出租服务。驻点经营地:椒江、黄岩、路桥。

  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乙双方是*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承包法律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及其雇佣的驾驶员发生的劳动关系及任何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交付事项: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车辆及相关设施交付乙方;乙方应在承包届满之日17时前将车辆、行业服务设施和随车证件工具(行驶证、营运证、车购税证、车辆技术档案、计价器检定证书等)交还甲方。

  承包期满,乙方还车时,车辆内外观应当符合《台州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标准》,车辆技术状况符合GB7258-20xx《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如不符合,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保证其交还的车辆没有违法、违章行为,如存在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确保其承包车辆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第十一条 事故处理:乙方承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予及时处理;涉及承包车辆产生的交通事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保险公司的赔偿或双方的赠与归乙方所有。承包基本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立即向当地交警部门、投保地保险公司和甲方报案,并同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属单方事故也应保留现场,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因乙方未及时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导致受害人向甲方提起赔偿请求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承担责任后,甲方有权向其追偿并据实予以承担包括超过法定赔偿范围部分。

  乙方应当保证交通事故修复后的车辆技术状况达到GB7258-20xx《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验收。

  乙方及其雇佣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灭失或经修复无法行驶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的`投保险种为:“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自燃损失险、司乘人员险等险种,保险手续统一由甲方定点代办,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及其聘用的驾驶员与乘客发生的事故或纠纷,在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赔偿后,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 因车辆被盗抢所发生引起的各种直间损失(包括盗抢期间的承包费)由乙方承担。车辆(含车购税)折旧计算办法:新车的第一年30%,第二年28%,第三年22%,第四年18%(计算到月)。

  第十三条 承包车辆的营运证和车辆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享有承包期间的使用权,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指的车辆承包权转让第三人,如转让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与之签订承包合同;同时乙方不得私下转承包,不得实施其他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甲方转让本车,乙方无条件同意并交还车辆。

  第十四条 副班驾驶员管理:在乙方承包期间,如乙方雇佣副班驾驶员协助其经营的,被雇佣驾驶员必须具有有效的驾驶证和服务资格证,确保其承包车辆经营合法安全,被雇佣驾驶员工资由乙方负责发放,与甲方无关。

  第十五条 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按规定执行运管部门指定的如外事、抢险、春运等应急运输任务及其他公益活动。承包期间,乙方也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第十六条 承包期间,乙方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与甲方无关,如乙方需委托甲方协助办理的,乙方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意,所有费用乙方需在每个月28日前随租金一起上交甲方,甲方须向乙方出具代缴费用收据。承包期满后乙方的各种社会保险甲方不再代办,必须及时迁移,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迁移手续。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若因一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需承担20000元的违约金支付对方(除甲方车辆转让之外)。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车辆、随车证件工具或退还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每逾期一天交付或退还,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按本合同约定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被扣不足,乙方应在5天内补足,每逾期一天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 为提升台州市“文明窗口”形象,规范行业管理,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行业品牌参评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台州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办法》做到规范服务、文明经营。

  第二十一条 若乙方未按时付清其它各类费用的,应当承担每天50元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若乙方所欠承包费、养路费、违约金总额达到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甲方收回车辆和经营权。当乙方因安全责任事故和服务质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超过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时,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乙方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年检,使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因乙方失修失保或不及时办理年检手续,致使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所造成相关责任(包括交通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乙方若发生本合同第十四条所约定的侵权行为以及利用承包车辆进行犯罪活动,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合同并没收“车辆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

  (1)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特大行车责任事故;

  (2)利用套用车辆牌照,仿造、骗取车辆营运证从事非法营运的;

  (3)违反行业部门规定,不愿意承担抢险救灾及正常使用GPS、POS机等公共服务安全实施,经责令后仍不改进的;

  (4)将车交给无(含无效)服务资格证、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5)带车*或被职能部门认定为无理或非法的越级走访、重大*等。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变化或调整,双方必须按变化调整要求执行,任何一方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因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未经过双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意见。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若履行本合同发生诉讼,由合同人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承包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托修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一、车辆型号:

  车种牌照号发动机型号

  车型底盘号发动机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车

  日期方式日期方式

  地点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___(其中工时)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_____天或行驶_____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金________转账________银行汇款________期限________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承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挂:电话:电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说明:

  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承、托修双方各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________份。

  监制:印制:

  文书要点

  汽车维修合同是托修方委托承修方修理汽车,托修方支付维修费用的合同。维修汽车是托修方要完成的特定工作,因此,该合同也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本格式为示范文本(GF20000304)。

  汽车维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送修汽车的型号;车辆交接期;维修类别及项目;预计的维修费用;材料的提供方式;质量保证期限;验收标准及方式;维修费用的.结算及支付方式等。

  特别提示

  汽车维修涉及到汽车运行安全等重要事项,在签订该合同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对汽车的维修项目要写清楚,有的需要经过检查才能确定的故障,在正式签订维修合同前双方要进行检查确认,避免因维修项目不准确而引起纠纷。

  (2)维修材料的提供,包括托修方提供和承修方提供两种方式。不管是哪一方提供,都有对方要验收和确认的问题。如果未经对方确认,另一方提出异议的,则提供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车辆交接。托修方交给承修方时,承修方要对车辆进行验收,确定车辆损坏的项目;承修方在修好后,托修方接受车辆时也要进行验收,确认符合维修标准时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4)承修方的保修责任要明确。

汽车承包合同5

  发包方: ( )

  承包方: ( )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公司 车牌

  号( )、( )、( )、( )车辆承包给乙方。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本着双方互利的原则,签订合同如下:

  一、 承包期限及内容

  1、 承包期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承租 期两年。在此时间内,乙方用甲方租用的车辆为甲方承运土石方工程。 (甲方应保证乙方的运输工程量,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可以将车辆调整到别处运输。)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每月初五日向甲方支付每台车、每个月伍仟伍佰元的租金。也可在工程款中扣除。

  三、车辆担保

  1、 乙方承包车辆属甲方固定资产,乙方愿用自己的厂房房照作为抵押、担保。

  2、 承包终止时,乙方要对所承包的车辆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以保证交回车辆能达到完好车况,甲方收回后,本合同终止。

  3、 承包期内,甲方只收取乙方的每台、每月伍仟伍佰元租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4、 承包期内,乙方要负责对车辆的换季维修、保养、年检及缴纳国家的税收,等有关费用。

  四、手续

  1、 甲方向乙方提交完整的车辆运输手续的`复印件,如需原件,甲方给于提供,有列表备案,(如:营运证、行车证、牌照、保险证等),如有缺少的由甲方负责补办,费用由甲方承担,以后再有乙方续交。

  五、安全

  从合同签订日起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事故造**员伤亡的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余部分有乙方支付。(在承包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汽车承包合同6

  发包方: ( )

  承包方: ( )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公司 车牌

  号( )、( )、( )、( )车辆承包给乙方。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本着双方互利的原则,签订合同如下:

  一、 承包期限及内容

  1、 承包期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承租 期两年。在此时间内,乙方用甲方租用的车辆为甲方承运土石方工程。 (甲方应保证乙方的运输工程量,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可以将车辆调整到别处运输。)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每月初五日向甲方支付每台车、每个月伍仟伍佰元的租金。也可在工程款中扣除。

  三、车辆担保

  1、 乙方承包车辆属甲方固定资产,乙方愿用自己的厂房房照作为抵押、担保。

  2、 承包终止时,乙方要对所承包的车辆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以保证交回车辆能达到完好车况,甲方收回后,本合同终止。

  3、 承包期内,甲方只收取乙方的每台、每月伍仟伍佰元租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4、 承包期内,乙方要负责对车辆的换季维修、保养、年检及缴纳国家的税收,等有关费用。

  四、手续

  1、 甲方向乙方提交完整的车辆运输手续的复印件,如需原件,甲方给于提供,有列表备案,(如:营运证、行车证、牌照、保险证等),如有缺少的由甲方负责补办,费用由甲方承担,以后再有乙方续交。

  五、安全

  从合同签订日起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事故造**员伤亡的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余部分有乙方支付。(在承包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汽车承包合同7

  发包商(甲方):南宁市江南白沙大道14号万隆车城

  承包商(乙方):南宁家惠美保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保洁工作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保洁服务内容

  1. 工作内容: 清洗二手汽车

  2.双方约定合同期限: 20xx 年 4 月 16 至 20xx 年 4月 16 日

  3. 时间为:9:00—11:00。

  4、人员配置: 2名保洁人员

  5休息方式:每逢下雨天视为休息日。或接到甲方通知不用上班的情况下也视为休息日。

  二、保洁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每名保洁员每月服务费用¥ 1800 元,两名保洁员每月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为¥3600元大写金额参仟陆佰元整. 甲方应在每月 20 日前以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

  2. 乙方在休息时的保洁服务费,由甲方照常支付每月规定的两名保洁员每月服 1.乙方服务区域为: 南宁市江南白沙大道14号万隆名车城 务费用共计人民币为¥3600元大写金额参仟陆佰元整。

  乙方账户名称:开户行: 账号: 3 .乙方在收取服务费时,应提前3 日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乙方按时开具收据是甲方按时支付费用的前提条件,如因乙方未能按时提供收据而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支付费用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权就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单方解除合同。

  三、甲方权责

  1.甲方有权对乙方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应责令乙方保洁人员随时进行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将书面通知乙方并视情况扣减服务费,直至终止合同。

  2.甲方无偿为乙方保洁人员提供用水、用电、提供存放保洁工具和更换工作衣的场所。

  3.甲方有权视情况需要提前 24 小时通知乙方保洁员加班,日常加班费按每人每小时40元,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国家规定,给予三倍工资标准。

  四、乙方权责

  1.乙方保洁人员应做到服装干净,仪表整洁,举止大方,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监督管理。

  2. 乙方保洁人员在保洁过程中,须恪守职责,不得干扰甲方的办公遵守甲方的企业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乙方应与保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洁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均由乙方负责。

  4. 保洁人员应遵循乙方的安全生产规定,在保洁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及甲方有重大过失外,所发生的人身事故、责任与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如保洁人员请假,需由乙方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负责顶班,确保每天按排两名保洁员在岗。以确保保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项目款项,因甲方无故拖欠、违约的,应赔偿每天合同总额1%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保洁人员如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人数,甲方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数额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3. 乙方未按约定调换或补足保洁人员,或调换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本合同约定年费用总额的 2 %的违约金。

  4. 因乙方保洁人员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壹年,自乙方保洁人员开始工作之日起计算。任何一方拟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结算费用后合同终止。未按约定单方解除的,需要承担年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执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联系地址 :

  电话:

  乙方联系地址 :

  电话:

  如任何一方联系方式或通讯地址有误或变更而导致另一方无法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负责。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甲方(章) 乙方(章)

汽车承包合同8

  甲方:福建省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汽车技术服务分公司

  乙方:潘志彬(身份证号:350525197909063115)

  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两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

  3、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经营,由甲方纳税,甲方无正当事由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但对其服务质量享有监督权。

  4、承包期间,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二十四万元承包租金,乙方按每季度支付款项。

  5、承包期间,乙方自动行组织车源,扩展业务。

  6、乙方联系的车源时,须严格按照原承修方与被承修方所签定的维修合同办理一切业务,不得使用伪劣汽车配件,不得弄虚作假,保证服务质量,做到价格合理。

  7、甲、乙双方应对承包前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仓库、工房、车间、食堂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非经双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须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外),否则应予赔偿。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8、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此申明的义务。

  9、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双方协商。

  10、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所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11、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3、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4、双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

  15、 本合同自二零壹二年三月一日起至二零壹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止;本合同经双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福建省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汽车技术服务分公司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汽车承包合同9

  发包商(甲方):南宁市江南白沙大道14号万隆车城

  承包商(乙方):南宁家惠美保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保洁工作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保洁服务内容

  1. 工作内容: 清洗二手汽车

  2.双方约定合同期限: 20xx 年 4 月 16 至 20xx 年 4月 16 日

  3. 时间为:9:00—11:00。

  4、人员配置: 2名保洁人员

  5休息方式:每逢下雨天视为休息日。或接到甲方通知不用上班的情况下也视为休息日。

  二、保洁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每名保洁员每月服务费用¥ 1800 元,两名保洁员每月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为¥3600元大写金额参仟陆佰元整. 甲方应在每月 20 日前以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

  2. 乙方在休息时的保洁服务费,由甲方照常支付每月规定的两名保洁员每月服 1.乙方服务区域为: 南宁市江南白沙大道14号万隆名车城 务费用共计人民币为¥3600元大写金额参仟陆佰元整。

  乙方账户名称:开户行: 账号: 3 .乙方在收取服务费时,应提前3 日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乙方按时开具收据是甲方按时支付费用的前提条件,如因乙方未能按时提供收据而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支付费用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权就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单方解除合同。

  三、甲方权责

  1.甲方有权对乙方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应责令乙方保洁人员随时进行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将书面通知乙方并视情况扣减服务费,直至终止合同。

  2.甲方无偿为乙方保洁人员提供用水、用电、提供存放保洁工具和更换工作衣的场所。

  3.甲方有权视情况需要提前 24 小时通知乙方保洁员加班,日常加班费按每人每小时40元,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国家规定,给予三倍工资标准。

  四、乙方权责

  1.乙方保洁人员应做到服装干净,仪表整洁,举止大方,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监督管理。

  2. 乙方保洁人员在保洁过程中,须恪守职责,不得干扰甲方的办公遵守甲方的企业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乙方应与保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洁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均由乙方负责。

  4. 保洁人员应遵循乙方的安全生产规定,在保洁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及甲方有重大过失外,所发生的人身事故、责任与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如保洁人员请假,需由乙方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负责顶班,确保每天按排两名保洁员在岗。以确保保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项目款项,因甲方无故拖欠、违约的,应赔偿每天合同总额1%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保洁人员如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人数,甲方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数额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3. 乙方未按约定调换或补足保洁人员,或调换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本合同约定年费用总额的 2 %的违约金。

  4. 因乙方保洁人员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壹年,自乙方保洁人员开始工作之日起计算。任何一方拟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结算费用后合同终止。未按约定单方解除的,需要承担年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执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联系地址 :

  电话:

  乙方联系地址 :

  电话:

  如任何一方联系方式或通讯地址有误或变更而导致另一方无法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负责。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甲方(章) 乙方(章)


小卖部承包合同 (菁华9篇)(扩展6)

——小卖部承包合同 (菁华5篇)

小卖部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学校制定的小卖部承包方案,经双方*等协商同意签订该协议,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甲方现有可作经营的房屋和部分经营设备提供乙方使用,若乙方人为损坏,应按价赔偿。

  二、每年以个学期为准计收承包租金,年承金:元(大写:),电费按市供电局收费标准计取、水费包干:元/月。

  三、依据承包方案,甲方应收乙方风险金元(大写:)到期退还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甲方可从风险金中提取50%,作为损失补偿,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四、乙方要做到文明经商,价格合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五、小卖部周边的环境卫生由乙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登记外来人员和拿红绿灯、开门等义务。

  六、乙方的经营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负责办理小卖部的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乙方承担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费用。根据情况税金另定。

  八、该协议从二○年月日至二○年月日。双方签字有效。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如学校后勤改革发生变化,此协议终止无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开辟勤工俭学创收渠道,改善学校条件,方便师生生活,甲方特与乙方签订如下:

  一、承包方式:暗标竞标;

  二、承包金额:

  三、提供条件:

  四、承包时间:农历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其它说明:

  1、乙方负责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保证物品卫生和场所卫生。

  2、乙方不得出售“三无”产品和伪劣、变质产品,若发现一次,罚币50元。若学生因饮食小卖部的食品而事物中毒或出现其它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不得向学生销售“危禁”物品,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将其没收,若学生因玩“危禁”物品而伤害自己或他人,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4、甲方有购物自由,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

  5、小卖部办证及经营户办健康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只承担一个人的费用)

  6、承包到期,乙方须自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搬出。

  7、乙方在承包期间若因生意问题闹矛盾或提出其它无理条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承包金额不退还。

  8、学校提供设施若有损坏,由乙方赔偿。

  9、乙方不论有多少人参与经营,甲方只承认一人享受前勤三分之一的'各项福利待遇。

  10、小卖部不准出售学*资料。

  11、小卖部不得与食堂发生冲突。食堂可以在就餐时间内卖米酒、豆浆、木耳汤、绿豆汤、玉米、鸡蛋、鸡腿等。非就餐时间,食堂不得营业。

  六、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学校制定的小卖部承包方案,经双方*等协商同意签订该协议,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甲方现有可作经营的房屋和部分经营设备提供乙方使用,若乙方人为损坏,应按价赔偿。

  二、每年以个学期为准计收承包租金,年承金:元(大写:),电费按市供电局收费标准计取、水费包干:元/月。

  三、依据承包方案,甲方应收乙方风险金元(大写:)到期退还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甲方可从风险金中提取50%,作为损失补偿,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四、乙方要做到文明经商,价格合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五、小卖部周边的环境卫生由乙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登记外来人员和拿红绿灯、开门等义务。

  六、乙方的经营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负责办理小卖部的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乙方承担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费用。根据情况税金另定。

  八、该协议从二○○年月日至二○○年月日。双方签字有效。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如学校后勤改革发生变化,此协议终止无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4

  甲 方:岚皋县职教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学校研究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商品质量,服务广大师生。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 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小卖部场地 :

  (2)、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

  (3)、甲方严格监督管理乙方的经营范围,超范围商品,甲方有权没收,并做处罚。

  2 、 乙方的权利义务:

  (1)、自觉遵守《食品卫生法》、《工商管理法规》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2)、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学校形象、声誉和利益,关爱学生,服务至上,健康第一,安全保障。如发生与所售商品、饮食品有关的事故,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3)、不得经营“三无”产品、过期、霉变食品,不得经营刀具及其它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严控带皮、带壳的商品,不得影响环境卫生、校容校貌。不得经营、自制食品。

  (4)、承包人应主动办理《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一切有关经营手续。

  (5)、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7)、所有商品价格必须按质按量定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二、经营范围:

  文化用品、小百货、小食品或成品、师生生活用品。 严禁提供自制的任何食品、烟、酒。

  三、合同期限:

  合同期1年,即从20xx年8月15 日至 20xx 年8月14日止。

  四、经营时间:

  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经营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工商管理法规》 等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2、乙方若超出经营范围,不服从管理,将终止合同。

  3、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承包费不予退还。

  六、承包金额:

  1、第一小卖部每年承包金额为贰仟伍佰元整,第二小卖部每年承包金额为贰仟元整。

  2、签合定合同时交纳承包金,否则视为放弃经营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

小卖部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学校制定的小卖部承包方案,经双方*等协商同意签订该协议,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甲方现有可作经营的房屋和部分经营设备提供乙方使用,若乙方人为损坏,应按价赔偿。

  二、每年以 个学期为准计收承包租金,年承金: 元(大写: ),电费按市供电局收费标准计取、水费包干: 元/月。

  三、依据承包方案,甲方应收乙方风险金 元(大写: )到期退还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甲方可从风险金中提取50%,作为损失补偿,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四、乙方要做到文明经商,价格合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五、小卖部周边的环境卫生由乙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登记外来人员和拿红绿灯、开门等义务。

  六、乙方的`经营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负责办理小卖部的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乙方承担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费用。根据情况税金另定。

  八、该协议从二○○ 年 月 日至二○○ 年 月 日。双方签字有效。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如学校后勤改革发生变化,此协议终止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 六 年 月 日


小卖部承包合同 (菁华9篇)(扩展7)

——承包合同 (菁华9篇)

承包合同1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承包户主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东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__亩,二等地________亩,三等地________亩,四等地________亩,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为________。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为________/亩年。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二次支付,首期不迟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迟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3、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均分担。

  4、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5、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

  6、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

  7、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8、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9、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10、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1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12、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13、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14、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15、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16、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17、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9、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0、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2、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1000元/亩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3、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4、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时,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

  5、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组(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合同2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编号: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状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透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带给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带给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职责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能够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带给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资料。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带给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带给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务必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带给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贴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贴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带给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到达: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务必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理解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务必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到达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到达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三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到达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状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职责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职责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职责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带给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职责方承担。

  三、非乙方职责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职责方承担职责和有关费用。

  第七条、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违约职责

  承包方的职责:

  一、工程质量不贴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职责: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职责,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职责。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取下述第(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贴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能够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____的水果店____年度承包协议如下:

  1、乙方承包甲方的水果店经营水果,承包期为____年上学期开学至____年下学期结束,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 元。竞标成功后当场交清。

  2、乙方经营项目为水果,不能进行水果加工和变相加工经营,不能经营其他项目,一经发现上述不能经营的`情况,罚款壹仟元,并立即取消其经营协议且不予退承包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将合同转让,乙方与外界发生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甲方提供门面一间给乙方作为营业场所(由甲方指定)。

  5、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爱护水电设施,节约水电,水电费按实、按市场价由乙方主动向甲方交纳。

  6、工商、税务、卫生等其他费用甲方可帮乙方协调,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护学生,不经营腐烂、变质水果,遵纪守法,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交费用不退。

  8、乙方在承包期间内不享受学校任何福利待遇。

  ·小区绿化承包合同 ·卫生承包合同 ·广告承包合同 ·土建承包合同

  9、乙方竞标时必须交纳壹仟元的保证金,承包期满没有违约情况时由甲方退还其保证金。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在阳华路南华小区31#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300*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方米伍拾肆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女儿墙按每米壹拾元计算,包括水泥砂浆抹面。楼面混凝土捣制另请施工队伍,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50%。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叁仟元,完成第二层付款叁仟元,完成第三层付款叁仟元,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七、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0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小区绿化承包合同 ·卫生承包合同 ·广告承包合同 ·土建承包合同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园的责任心,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的果园____亩承包给乙方,其中:____树____株;____树____株;____树____株;……。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阳历)止。

  第三条 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__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费__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费人民币________元,……。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阳历)以前。

  (本条内也可采用列表式,见后表。)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共为乙方提供贷款________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拨给乙方上级分配的化肥指标____公斤,农药指标____公斤,……。

  2.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____间(如果有此条件),供给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如果承包期间国家有派购水果任务,乙方必须优先满足国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守护,日夜有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损坏、糟蹋果树的人或畜,由甲方协助处理,损坏或糟蹋一株果树,罚款____元,甲乙双方按____∶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个水果,罚款____元,由甲方协助处理,罚款收入归乙方。

  6.在承包期内,果园范围内的空隙地,乙方新种植的果树,结果收益甲乙双方按____∶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满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新种果树年产价值的____倍(或付给____元)。

  7.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届满,乙方应全部还清贷款并将果园、房屋、工具等物资如数交还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贷款和化肥、农药……指标,不提供看护果园的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俞期____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____%的违约金,并限期____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另包。

  5.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造**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负责。

  6.合同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间,果园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水果减产和绝收,可免交当年承包费;如造成减产,由双方协商,据实递减乙方的承包费。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

  第八条 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组(公章)

  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乡____村____村民____(盖章或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附:

  果园经营承包费数量及上交时间表

承包合同4

  甲方:威宁县赵山村小华砂石建材厂

  乙方:

  自20xx年7月16日赵宗勇与曹华签订《砂石建材厂合作协议》以来,因双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分歧较大,经双方协商同意现砂石厂由赵宗勇全权承包经营,曹华除主合同的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及协调矿区内村民关系只负责矿区内的村民关系,不协调矿区外所发生的一切矛盾及生产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曹华不再参加与砂石厂的生产经营及人员管理,经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从20xx年2月10日起小华砂石厂由赵宗勇全权承包经营,砂石厂产量大小和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与曹华无关,无论砂石厂产量大小,赵宗勇每月付曹华承包费十万零壹仟元(¥101000.00元)整,从20xx年2月10日起赵宗勇开始支付曹华承包费,从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10日,赵宗勇每月的月底按时支付曹华每月8万承包费,若不按时支付,赵宗勇小华砂石厂的股份归曹华所有,剩余的每月2万1仟元共二拾伍万二仟元(252000.00元)在20xx年春节放假前全部支付给曹华,如不支付余款,赵宗勇小华砂石厂的所有股份全部归于曹华所有。

  二、承包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及保险费用

  和安全事故责任均由赵宗勇全权负责,一切责任与曹华无关,曹华不负任何责任,但如因矿山资源国土部门要收取5万元以上税费或罚款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三、赵宗勇在小华砂石建材厂现有设备和有效矿区生产经营,不能擅自改变增加设备,若有改变视为赵宗勇违约,并承担违约金和相应责任,现砂石厂设备五零产车两台,斗山一台,柳公一台,三一(215)挖掘机一台,倒料车三台(归余黎明所有),千风转一台(电机40千瓦),1214的锤破机一台(电机160千瓦),88打砂机一台(电机90千瓦),变压器两台(共300千瓦),小空压机一台(电机15千瓦)。

  四、承包期一年为一周期,时间从20xx年2月10日至20xx年2月10日,在此期间双方不得反悔,若曹华反悔曹华负责赔偿赵宗勇违约金50万,如赵宗勇违约,其名下的小华砂石厂的股份归曹华所有,以此为依据送法院裁决,在承包期间,赵宗勇按时支付曹华承包费及按时交纳应交税费的前提下,曹华不得擅自责令砂石厂停工停产,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曹华承担。

  五、砂石厂所需的炸材由赵宗勇审批、保管、发放、使用,并全权负责,但前一段时间曹华有协助赵宗勇完成审批炸材相关手续,如因炸材原因造成砂石厂停工停产,赵宗勇不付曹华承包费,砂石厂因炸材原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也由赵宗勇全权负责。如因*机关原因所造成的缺

  炸材导致砂石厂无法生产,赵宗勇不付曹华承包费。

  六、砂石厂所有证照由曹华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由赵宗勇提前支付,如赵宗勇不提前支付费用造成砂石厂停产,属于赵宗勇违约,承包资金赵宗勇照样付给曹华,若因*政策或砂石厂证照不齐等原因导致砂石厂不能生产,赵宗勇不付曹华承包费用。

  七、砂石厂所产生废料归陈和*,和余黎明协商处理。

  八、为了双方利益,望大家精诚合作,相互配合。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送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5

  发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

  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

  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质量与验收

  第14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

  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

  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设计变更

  第25条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竣工与结算

  第27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的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九章其它

  第33条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保险(如有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

  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承包合同6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两方友好商量,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两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两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两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两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两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两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商量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两方通过友好商量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包合同7

  _____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统一和提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的店面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

  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

  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 元整。

  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

  本协议一式3 份,甲方2 份,乙方1 份。

  本协议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承包合同8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因工程建设需要,乙方承包 水电施工工程内的建筑安装总承包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施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地地点:

  二、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基础工程、结构主体工程、装饰工程、附属工程的预埋、安装,进出材料装卸等。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所包含的图纸内容。

  ⑴基础及主体工程:避雷、预埋各种管道、预埋洞口(如落水管、空调管落水、室内空调管、厨房、厕所、排气管、热水管等)。

  ⑵装饰工程:各种电箱盒的预埋安装,各种线路安装,洁具安装等!本项目工程的外墙落水管、空调落水及所有管道的安装,各种临时的安装等。

  ⑶附属工程:临时宿舍内的水电安装、下水管道的安装。

  ⑷消防工程:各种管道的预埋、安装及图纸上所涉及到的通风、中央空调的预埋线管、预留洞口的布置。

  三、结算单价及付款方式

  1、承包方式:双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2、承包工程的计价方式:暂按施工图预算价。

  3、承包单价:按实际施工内容和甲方让利结算。其他管理费、税金、让利等同甲方与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

  4、合同价款:本工程进场支付甲方 作为现场施工质量安全保证金。具体收取金额以收条为准。另甲方收取乙方总决算价的3%作为合作费(不包含配套费,配套费另行支付)。

  乙方提供总工程款70%的发票。

  5、付款方式:

  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内的付款方式延迟三至七天按水电完成内容比例付款。中途不付款,每月施工人员生活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职工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经现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负责人、工程负责人签字后有公司财务来现场发放。

  2、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对乙方施工人员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交底、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工程款。

  5、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的指导、监管。

  6、如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可向乙方提供施工中涉及到的各种管理规范、标准、制度。

  五、乙方责任

  (一)质量责任

  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达到约定的要求。

  3、乙方应根据施工不同阶段及工程施工特点,及时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技术交底,提高质量意识教育,实行自检、交接检、专职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规范施工,确保施工符合验收标准。

  4、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甲方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上道工程完成后经自检合格,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专职质检员验收,符合标准后,由甲方出具质量验收证明手续,乙方才能下工施工。下工施工的质量不得低于样板的质量标准。

  5、乙方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按规范要求先施工样板,(不能做的除外),经甲方验收认可后由甲乙双方封样,乙方才能正式施工。正式施工的质量不得低于样板的质量标准。

  (二)工期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期计划,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安排足够的劳动力,每月、每周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计划、周计划、确保工期,确保甲方的关键工序,关键工作,和突出性的检查、验收提出的工作。如乙方经过努力在不增加材料成本的前提下而使工期提前的,适当给予奖励。

  2、在下列情况下,工期可顺延(经签证),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叁个工作日以上的停电,停水、待料。

  (三)安全生产、施工责任:

  1、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为:市级文明示范工地。

  2、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制度、安全防范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并认真执行,严格落实,确保施工安全。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及甲方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乙方在现场各班组长,每天上班前都必须有针对性对各自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甲方安全员。以便适时消除险情或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确保职工生产安全。

  5、乙方施工人员严禁拆除或人为破坏生产安全防护设施,一经发现立即给予严厉处罚,对造成危害的责任人追究其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严禁带家属,小孩及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将外来人员安排住宿,如发生以上情况每人每次罚款200元,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做到日做日清,工完场清,工完料净,不乱扔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如发现工完料不净每次罚款200元,乱扔建筑垃圾每次罚款100元,周转物资和使用工具必须按现场*面布置图要求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放,乱堆乱放每次罚款200元。以上行为除罚款外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整改,整改不到位重新罚款。

  8、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保证生产区、生活区,卫生及良好秩序,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

  9、禁止打架,骂人等不文明现象。如果发生上述行为,每人每次罚款200元-500元,造成后果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10、施工班组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管理,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如因乙方施工不遵循安全规范要求或野蛮施工,造成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逃避,则所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内扣除,所交保证金扣除一半。

  (四)其它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禁止拖欠。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职工工资发放情况,乙方不得对甲方隐满真实情况,如有隐满时甲方可拒付费用。如发生乙方的班组或职工因工资未发放及其纠纷闹到上级有关部门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影响到招投时,甲方将对乙方采取最严厉的罚款措施(1到5万元)

  2、乙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辱骂*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更不得拒绝相关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级代表,现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现场负责人,按合同所授予的权限而发出的工程管理指令。

  五、甲方代表人

  1、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人为负责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及全面管理工作。

  2、甲方代表的职权:A、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检查,监督管理、奖励处罚权力。B、对工地上各施工班组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决定权。C、行使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本控制达到符合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力;D、在不违合同和规范要求前提下,批准本合同要求乙方提报各种材料计划、方案并监督实施的权力。E、有将自己部分职权委托下属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考核其工作的权力。F、有否决其下属作出的违反规范要求或合同约定内容的指令和决定的权力。G、组织召开工程管理例会,制订针对本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处理工程管理中的各种问题的权力。

  六、乙方代表人

  1、乙方代表:为本工程劳务分包责任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中乙方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并派现场负责人 施工员 资料员 。现场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更换乙方班组负责人须征得甲方代表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更换。当甲方代表认为乙方代表或乙方班组长不能按合同继续履行职责时,有随时要求乙方更换班组长或乙方代表的权力,乙方必须在接到书面通知72小时内予以更换。

  3、有对乙方职工行使充分管理的权力;有全力配合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进行管理的义务。

  七、违约责任

  ⑴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工程量、或未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未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尾款时,按同期建设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息,除此以外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三条1,2,3,4条款之约定义务时,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拖延的工期顺延。

  ⑵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工期完成承包工程内容或影响甲方关健工序工期计划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的施工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必须返工至合格,返工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返工损失金额两倍以上的违约金,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1,2,3,4,5条款之约定义务时,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乙方作出(50元/款次)以上的罚款,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并应赔偿甲方信誉损失10000-100000元/款次。

  4、乙方如管理不善,材料损耗超出合同约定(或定额)标准,超出损耗标准的材料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要向甲方支付损耗金额两倍的违约金。

  5、乙方由于劳动力不足,不能保证正常施工,又不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派人员突击抢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同类情形发生三次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解除后48小时内无条件撤离甲方工地,甲方只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分包价款。其付款方式仍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条款执行。

  6、如乙方进场人员违反合同质量约定,三次整改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只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分包价款。乙方必须在合同解除后48小时内无条件撤出甲方工地,付款方式仍同本合同有前述关付款条款执行。

  7、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自动退场的,甲方只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结算款60%的分包工程款。

  8、一旦发现有乙方进场人员偷盗甲方财物,将对乙方处以偷盗物价值三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报*部门处理。

  9、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程管理目标不能实现(如优质结构、文明工地、太湖杯)时,结算单价降低5%至10%,同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如为创优而增加的施工措施费用及其它)。

  10、为确保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如乙方有转包情况,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工程价款50%违约金。

  11、乙方所拖欠的民工工资及其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如因此发生纠纷(或投诉)对甲方信誉或经济造成损失时,其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按纠纷(或投诉)次数每次赔偿甲方的信誉损失1000-5000元,产生严重后果(指连带甲方被行政部门处罚)时,乙方赔偿甲方10000元/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超出合同合约定的付款要求。

  八、其它约定

  1、甲方提供乙方临时宿舍、床铺、食堂等生活设施,乙方如有损坏必须按购买价赔偿,职工生活用品自理。统一发放使用的安全帽、工作服等劳保用品,其费用在乙方劳务承包款中扣除。

  2、甲方及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为乙方办理户口暂住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代表,乙方各班组负责人有事离开工地现场应向甲方代表或其他管理人员请假,特殊情况应向项目部电话请假,并按时回岗,不经批准或不提出书面申请就离岗,一交次罚款200元。

  4、乙方代表的通信工具必须确保24小时畅通,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经济损失。

  5、双方确认,均已充分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的真实含义,十分清楚合同约定相关各自的权力和义务,签订本合同时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被隐满或被欺诈的可能和情形。本合同内容除非双方确认,涂改(或单方面修改)无效。

  九、有关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如有必要可根据情况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的签字(责任人)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并将复印件贴于合同背面。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合同内容履行完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甲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名):乙方法人或授权人(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承包合同9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基本情况

  该土地位于上海市 区(县) 乡(镇)村 组(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 20xx年 1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0 月 31 日。

  三、土地的用途

  该土地以 租赁 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具体项目为: 粮食种植 ,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用途或用于非农建设。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20xx 年 10 月 31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五、流转价款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3 种方式确定。 1.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

  2.第一年流转单价为每亩 元,以后每年递增比例为 %,合计 元。

  3.每年流转单价按每亩 525 斤稻谷的当地*收购指导价进行计算。

  4.其他 。

  六、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流转价款按下列第 2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支付:乙方应在 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转价款,以后每年 月 日前付清下年度流转价款。

  3.其它 。

  七、定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定金,定金在合同终止时返还。乙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双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保证其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真实、有效。 6.乙方不得损害农田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

  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再一次流转。

  8.合同期满后,乙方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双方协商通过折价方式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归甲方所有;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在 日内拆除,恢复原状,甲方不作补偿。

  9.流转土地交还时,双方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约定: 。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乙方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

  (2)乙方从事掠夺性经营,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的.。 (3)乙方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抛荒土地达到 6 月的。 4.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

  十、其他约定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等调解。双方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 松江 区(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 方: 代 表 人: 住 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乙 方:身份证明:身份证 号码: 住 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