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菁华5篇)

首页 / 规章制度 / | 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

  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1、服务理念:患者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患者的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用亲情服务,用爱心施术。

  2、仪表、仪容:美观、整洁、大方、得体。

  3、服务语言:

  (1)称谓:按职业、职位、统称。

  (2)要尊重患者和患者家属;吐字准确(讲普通话);要有情感性,快慢适中;要有保护性(注意患者的隐私、缺点)。

  (3)常用的谦语。

  (4)禁忌的语言:推理性的语言,顶撞性语言,伤害性语言。

  4、行为规范: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严于职守,认真工作。

  (3)优质服务,礼貌待人。

  (4)打电话时,要时间适宜,一般不得超过3分钟,语言简练。

  5、劳动纪律:按时上岗,工作时不准干私活,不能串岗、换岗、离岗、聊天。

  6、职业纪律:医务人员书写要符合要求,不能乱开证明文件,不能开展特殊医疗服务,不能随便评价他人的医疗技术,不能私收财物,不能推荐成药、生活用品、保健品、办公用品等。

  7、安全守则:严格遵守诊所各项规章制度。

  二、医师岗位责任制度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带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历等,并对病人作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真写门诊病历,作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待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的适应证、药品理作用、用量、用法、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所,作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工作宣传。

  7、

  8、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公司和有关门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有关新知识、新业力,提高专为技术水*。

  三、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1、人员聘用:

  (1)、公司所聘用的医师应当符合《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即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连续在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公司内诊所可作为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但每个诊所至少有1名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一执业地点。

  (2)、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诊所服务工作,爱岗敬业,服务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熟练掌握医疗技能,胜任诊所服务工作职责。

  2、培训

  (1)、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服务工作需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短期培训、进修等学*,定期进行检查。

  (3)、有计划的选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慢性病管理及康复医疗等业务培训。

  (4)、执行卫生局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

  (5)、每周组织一次的业务学*。

  (6)、每季度对医师进行一次业务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时间为季度末。

  (7)、每年度末,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3、考核与奖惩

  ⑴、考核目的

  为提升诊所管理水*,建立严谨、规范、公*、公正的人才发展与竞争机制,促进诊所人事管理的良好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⑵、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诊所员工。

  ⑶、考核原则

  a、考核工作是以人为本,确保诊所人才培养、管理与使用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的原则,根据考核具体规定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定期化。

  b、考核要素主要包括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组织观念、劳动纪律。

  c、员工的上岗、任职及岗薪调整等均以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

  ⑷、考核工作操作流程:

  a、员工根据《员工考核自我评述表》首先进行自我评价。

  b、诊所负责人按照《员工考核表》、《业务主管考核表》及《员工考核评定标准参照表》的考核内容与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并评

  c、考核结果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存档。

  ⑸、考核组织与实施

  考核工作由门店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⑹、考核时间安排:

  每年度考核二次,时间安排在6月和12月下旬。

  四、技术规范与工作制度

  1、技术规范

  ⑴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医疗服务。

  ⑵疑难病症的转诊。

  ⑶危急重症的识别,现场紧急救护和及时转诊。

  ⑷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2、工作制度

  ⑴应准时开诊,医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诊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

  ⑵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热情耐心,有礼貌,关心体贴患者,耐心地解答问题。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

  ⑶医师对工作应严谨,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认真填写门诊记录,按时统计上报。

  ⑷坚持查对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⑸积极开展慢病管理,按规定建立慢病档案,并规范化管理。

  ⑹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精神与经济负担。

  五、医疗事故防范与报告制度

  为认真执行*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保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诊所对全体员工定期进行医德医风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等部委制定的相关配套文件为行为准则,严格依法行医。以法行医、以德行医作为每位员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2、医务人员严格执行诊疗常规,门店负责人经常深入检查工作,及时纠正问题。对容易发生医疗纠纷和安全问题的科室进行重点管理。

  3、医务人员应充分理解和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及同意权;医师在实施检查治疗方案前,将诊疗计划如实告诉患者,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认可与配合。

  4、办公室对医疗质量实行定期监控,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分析原因,寻找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如确系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过失,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采取整改措施,防止隐患酿成大错。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医院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向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小组汇报。

  5、医院对员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定期组织考核,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六、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诊所的各项工作中。

  2、公司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诊所、职能部门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2)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3)系统管理的思想。

  (4)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5)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6)对新招聘来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

  3、开展全公司性质教育。

  4、各科要定期组织学*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5、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七、药品销售及调配处方管理制度

  1、在醒目位置悬挂企业的合法证照及公布监督电话。

  2、诊所应宽敞、明亮、整洁、用具齐全、完好、卫生;陈列药品的货架、货柜整齐,宣传广告符合要求。

  3、营业时间内,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并挂牌明示:药师不在岗,不可销售处方药。

  4、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在岗执业药师或药师要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和咨询。

  5、营业员应遵守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销售处方药品时,处方应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使用,对有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后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8、发货时应根据取药凭证核对顾客姓名和药剂贴数,有特殊要求的应向顾客说明。

  9、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售,及时填写“药品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组予以处理。

  10、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方式。

  11、注意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的情况,应及时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八、就诊患者登记制度

  1、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3、诊所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治愈率、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等。

  4、公司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门店负责人要督促医师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核后,存档。

  九、财务、收费管理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单位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设备、药品、器械等资产进行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9、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门的规定办理。

  在社区支持部主任领导下,负责全中心的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信息资料、统计等管理工作。

  十、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1、计算机是中心现代科学管理的重要工具,各种统计数据是中心现代科学管理的重要信息,信息资料统计室是中心医疗、财务等数据信息是中心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进行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

  3、编报上级规定的各种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或篡改。

  4、分析各种统计指标,定期给中心领导和有关科室提供医疗、教学、科研、社区卫生服务及经济管理工作所需各种统计数据。

  5、监督各种医疗登记、医疗质量统计等信息资料填写完整、准确,原始记录和字迹清楚,妥善保管并逐步实行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计算机化、规范化。

  6、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2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各医院要常年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有专人、专室、专设备等,达到“七专”要求,医生24小时值班。

  2、科室设臵要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3、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4、腹泻病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5、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做详细病历记录。

  6、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每日按要求上报区疾控部门。

  7、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

  8、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综合医院要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

  2、发现传染病病例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检验标本的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超过国家标准或超过正常值范围等,能够确定为传染病者,检测结果必须有专人保管。

  4、由检验科指派专人每日分两次将检测结果分送开具化验单的医生,或者由检验科指定专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5、对传染病检测阳性结果要用传染病登记本专门登记。

  6、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有漏项、缺项和逻辑错误。卡片填好后报送预防保健科或由疫情管理人员收取。

  7、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开具化验单的医生和预防保健科。

  8、任何个人对传染病病例阳性检验结果及其病人相关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9、检查发现迟报、漏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住院死亡病例登记管理规定

  1、住院部要建立死亡病例登记薄。

  2、住院部死亡病例登记薄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疾病诊断,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基本内容。

  3、住院部要有指定人员负责死亡病例的登记保管和管理。

  4、负责死亡病例登记的人员要认真填写死亡病例登记簿,做到填写完整、准确、及时、无缺项。

  5、死亡病例要及时上报医院网络直报责任科室进行网络直报,七天内网络直报区疾控部门。

  6、登记报告责任人要高度负责,对登记报告中出现迟、误现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医务处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3

  一、购进药品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应商;参加药品集中招标的医疗机构应在中标企业购进药品。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并对供货企业销售人员进行网上核查。

  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七、购进胶囊制剂应按照政策要求向供货企业索取电子版质量检验报告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4

  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调温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二、在柜(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三、二类精神的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应设置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台)(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药品养护人员,每天上下午应对药房、药库各进行一次巡行,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五、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5

  一、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二、拆零药品应设立专门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药勺,药盘、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三、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药柜(架),不能与其它药品混放,拆零药品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四、拆零药品包装袋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五、药品拆零时,如发现拆零药品的内包装及外观质量可疑,应按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处理,不得拆零使用、销售。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菁华5篇)(扩展1)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精选十篇)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1

  各类诊所必须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制度和岗位职责应方便工作人员查阅。以下制度和岗位职责范本仅供参考。

  一、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制定的药品和精神方面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药品和第一类精神方面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六)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九)社会监督制度

  1.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2.诊所标牌含有诊所核准名称、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4.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6.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7.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业务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财务、药品、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的上报等工作。

  (二)医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4.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学*医学新理论、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三)护士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2.协助医师做好诊疗接待工作,认真执行医嘱,做好护理工作记录。

  3.经常观察候诊患者和输液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4.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5.认真学*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

  (四)药剂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做好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药品(材)预算、采购保管、请领、分发、中药材加工炮制、登记、处方调配等工作。

  3.严格按照医嘱调配和发药,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

  4.做好药物盘点和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五)医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掌握各种仪器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特殊描记技术,定期校正仪器,负责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3.努力学*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2

  医院会议制度

  一、会议纪律规定

  1.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到办公室处签到。

  2.参加会议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牌,凡迟到,缺*、早退有事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开会期间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按要求传达会议精神或按保密纪律执行。

  4.保持会议期间安静,手机均应关机或是调至静音,开会期间手机不得响动。

  5.如有违反会议纪律情况,视情况给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会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由院级领导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传达上级指示,医院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布置*期重点工作安排和前期工作总结,听取行政职能部门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汇报,讨论处理医院日常行政、业务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由院办通知并作会议记录。

  2.周例会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由院长主持,院级领导、职能、临床、医技各部门主任、护士长参加。凡参加会议者均应做好记录,会后在各科认真传达。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指示、规定,小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和反映、协调解决各科室问题。

  3.科主任例会

  科主任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长主持,主要内容为总结当月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患者管理、制度落实、服务态度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月任务

  4.护士长例会

  由业务副院长或护理部主任主持,每月一次,各科室护士长参加。总结上月护理工作,研究解决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月护理工作。

  5.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内部办公会议

  有关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建立晨会、周会、月会制度;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以及我院有关决策的落实情况,解决医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征询住院顾客及家属的意见,研究和按排下一步工作。

  6.临时办公会议

  在医院经营和医疗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或院长主持召开现场临时办公会议,组建临时项目工作组,迅速及时地提出解决方案。医院内的各项经营行政、医疗管理具体工作不在会议上讨论。

  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业务查房制度,提高管理水*,及时处理医院存在的问题,特制定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长行政查房每月一次。由院办公室或医务科负责安排,分管院长带队,各职能科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参加。提前通知被查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各级医务人员参加。

  二、查房人员参加科室晨会后,分工分头进行工作。主要检查医疗护理质量、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环境卫生、设备管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协助解决疑难危重病人的诊疗问题,了解科室存在的问题和科室间协作配合情况,听取病员对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建议、意见。

  三、协调科室与部门的关系。

  四、现场办公,就地解决科室提出的'问题、困难。确定部门解决的问题,限期处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处理结果。

  以上工作由办公室督促考核。

  医院执行力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制度,能够使医院管理制度更好的执行,针对医院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确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劣作为的工作作风,加强工作布置检查、督促、考核,特制订了医院执行力管理制度。

  1.医院重要工作(由院办公室确定)采取工作单制,工作单上明确描述工作内容、期望结果、完成时限、可用资源、负责部门、责任人、主要协助部门等,签字生效。

  2.工作的执行过程中,由负责部门的分管领导或委托职能部门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督促工作进度,执行科室或个人定期汇报工作进度。

  3.工作完成后,按照工作内容的分类不同,由分管领导签定验收单及评价结果,结果将纳入年终考评。

  考勤与请假制度

  一、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每年五月一日和十月一日自动调整,院办不做另行通知。冬季作息时间:8:30——12:00,13:30---17:00夏季作息时间:8:00——12:00,14:00---17:30

  1.本院实行一周单休制,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日。各科室主任在每月初1日下班前将本月排班表以及上月考勤表报院办公室。

  2.本院实行一日三次全员打卡制。

  二、考勤内容及处理规定:

  1.凡迟到、早退、脱离岗位、串岗者,给予每次经济处罚5元。

  2.凡旷工者,按下表计扣工资。

  旷 工 处 理 办 法

  旷工天数(天) 0.5 1 1.5 2 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以上

  扣除基本工资 10% 15% 20% 30% 除名

  三、请假制度及管理规定

  1.病假:须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两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超过两天以上需院长签字同意,交办公室核实备案,病假处理办法按照以下计算公式扣发工资:

  病 假 处 理 办 法

  病假天数 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超过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扣发工资及奖金 不扣工资及奖金 扣款金额=全额工资/当月天数×抵消后病假天数×50%+病假期间提成+病假期间奖金

  2.事假:须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两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超过两天需院长签字同意,交办公室主任核实备案,事假处理办法按照以下计算公式扣发工资:

  事 假 处 理 办 法

  事假天数 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超过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扣发工资及奖金 不扣工资及奖金 扣款金额=全额工资/当月天数×抵消后事假天数+事假期间提成+事假期间奖金

  3.年休假:连续工作满一年者,省内人员可享受三天年休假,外省人员可享受五天年休假。年休不得超假,特殊情况报院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休息。员工欲休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逐级向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年休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4.婚假:员工结婚享有三天婚假。

  5.产假:女员工,可休产假90天,女员工难产或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只发基本工资。

  6.法定假日:

  1)元旦节,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8)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一、岗位设置:

  中层干部的岗位设置遵循精简高效、有利工作的原则。职能科室、门诊、医技科室、临床科室原则上只设一正,设总护士长一名,各病区设一名副护士长。

  二、任免程序及考核: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3

  医院会议制度

  一、会议纪律规定

  1.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到办公室处签到。

  2.参加会议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牌,凡迟到,缺*、早退有事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开会期间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按要求传达会议精神或按保密纪律执行。

  4.保持会议期间安静,手机均应关机或是调至静音,开会期间手机不得响动。

  5.如有违反会议纪律情况,视情况给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会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由院级领导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传达上级指示,医院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布置*期重点工作安排和前期工作总结,听取行政职能部门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汇报,讨论处理医院日常行政、业务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由院办通知并作会议记录。

  2.周例会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由院长主持,院级领导、职能、临床、医技各部门主任、护士长参加。凡参加会议者均应做好记录,会后在各科认真传达。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指示、规定,小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和反映、协调解决各科室问题。

  3.科主任例会

  科主任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长主持,主要内容为总结当月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患者管理、制度落实、服务态度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月任务

  4.护士长例会

  由业务副院长或护理部主任主持,每月一次,各科室护士长参加。总结上月护理工作,研究解决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月护理工作。

  5.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内部办公会议

  有关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建立晨会、周会、月会制度;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以及我院有关决策的落实情况,解决医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征询住院顾客及家属的意见,研究和按排下一步工作。

  6.临时办公会议

  在医院经营和医疗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或院长主持召开现场临时办公会议,组建临时项目工作组,迅速及时地提出解决方案。医院内的各项经营行政、医疗管理具体工作不在会议上讨论。

  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业务查房制度,提高管理水*,及时处理医院存在的问题,特制定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长行政查房每月一次。由院办公室或医务科负责安排,分管院长带队,各职能科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参加。提前通知被查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各级医务人员参加。

  二、查房人员参加科室晨会后,分工分头进行工作。主要检查医疗护理质量、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环境卫生、设备管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协助解决疑难危重病人的诊疗问题,了解科室存在的问题和科室间协作配合情况,听取病员对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建议、意见。

  三、协调科室与部门的关系。

  四、现场办公,就地解决科室提出的问题、困难。确定部门解决的问题,限期处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处理结果。

  以上工作由办公室督促考核。

  医院执行力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制度,能够使医院管理制度更好的执行,针对医院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确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劣作为的工作作风,加强工作布置检查、督促、考核,特制订了医院执行力管理制度。

  1.医院重要工作(由院办公室确定)采取工作单制,工作单上明确描述工作内容、期望结果、完成时限、可用资源、负责部门、责任人、主要协助部门等,签字生效。

  2.工作的执行过程中,由负责部门的分管领导或委托职能部门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督促工作进度,执行科室或个人定期汇报工作进度。

  3.工作完成后,按照工作内容的分类不同,由分管领导签定验收单及评价结果,结果将纳入年终考评。

  考勤与请假制度

  一、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每年五月一日和十月一日自动调整,院办不做另行通知。冬季作息时间:8:30——12:00,13:30---17:00夏季作息时间:8:00——12:00,14:00---17:30

  1.本院实行一周单休制,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日。各科室主任在每月初1日下班前将本月排班表以及上月考勤表报院办公室。

  2.本院实行一日三次全员打卡制。

  二、考勤内容及处理规定:

  1.凡迟到、早退、脱离岗位、串岗者,给予每次经济处罚5元。

  2.凡旷工者,按下表计扣工资。

  旷 工 处 理 办 法

  旷工天数(天) 0.5 1 1.5 2 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以上

  扣除基本工资 10% 15% 20% 30% 除名

  三、请假制度及管理规定

  1.病假:须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两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超过两天以上需院长签字同意,交办公室核实备案,病假处理办法按照以下计算公式扣发工资:

  病 假 处 理 办 法

  病假天数 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超过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扣发工资及奖金 不扣工资及奖金 扣款金额=全额工资/当月天数×抵消后病假天数×50%+病假期间提成+病假期间奖金

  2.事假:须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两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超过两天需院长签字同意,交办公室主任核实备案,事假处理办法按照以下计算公式扣发工资:

  事 假 处 理 办 法

  事假天数 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超过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扣发工资及奖金 不扣工资及奖金 扣款金额=全额工资/当月天数×抵消后事假天数+事假期间提成+事假期间奖金

  3.年休假:连续工作满一年者,省内人员可享受三天年休假,外省人员可享受五天年休假。年休不得超假,特殊情况报院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休息。员工欲休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逐级向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年休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4.婚假:员工结婚享有三天婚假。

  5.产假:女员工,可休产假90天,女员工难产或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只发基本工资。

  6.法定假日:

  1)元旦节,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8)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一、岗位设置:

  中层干部的岗位设置遵循精简高效、有利工作的原则。职能科室、门诊、医技科室、临床科室原则上只设一正,设总护士长一名,各病区设一名副护士长。

  二、任免程序及考核: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4

  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1、服务理念:患者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患者的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用亲情服务,用爱心施术。

  2、仪表、仪容:美观、整洁、大方、得体。

  3、服务语言:

  (1)称谓:按职业、职位、统称。

  (2)要尊重患者和患者家属;吐字准确(讲普通话);要有情感性,快慢适中;要有保护性(注意患者的隐私、缺点)。

  (3)常用的谦语。

  (4)禁忌的语言:推理性的语言,顶撞性语言,伤害性语言。

  4、行为规范: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严于职守,认真工作。

  (3)优质服务,礼貌待人。

  (4)打电话时,要时间适宜,一般不得超过3分钟,语言简练。

  5、劳动纪律:按时上岗,工作时不准干私活,不能串岗、换岗、离岗、聊天。

  6、职业纪律:医务人员书写要符合要求,不能乱开证明文件,不能开展特殊医疗服务,不能随便评价他人的医疗技术,不能私收财物,不能推荐成药、生活用品、保健品、办公用品等。

  7、安全守则:严格遵守诊所各项规章制度。

  二、医师岗位责任制度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带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历等,并对病人作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真写门诊病历,作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待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的适应证、药品理作用、用量、用法、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所,作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工作宣传。

  7、

  8、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公司和有关门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有关新知识、新业力,提高专为技术水*。

  三、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1、人员聘用:

  (1)、公司所聘用的医师应当符合《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即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连续在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公司内诊所可作为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但每个诊所至少有1名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一执业地点。

  (2)、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诊所服务工作,爱岗敬业,服务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熟练掌握医疗技能,胜任诊所服务工作职责。

  2、培训

  (1)、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服务工作需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短期培训、进修等学*,定期进行检查。

  (3)、有计划的选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慢性病管理及康复医疗等业务培训。

  (4)、执行卫生局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

  (5)、每周组织一次的业务学*。

  (6)、每季度对医师进行一次业务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时间为季度末。

  (7)、每年度末,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3、考核与奖惩

  ⑴、考核目的

  为提升诊所管理水*,建立严谨、规范、公*、公正的人才发展与竞争机制,促进诊所人事管理的良好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⑵、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诊所员工。

  ⑶、考核原则

  a、考核工作是以人为本,确保诊所人才培养、管理与使用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的原则,根据考核具体规定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定期化。

  b、考核要素主要包括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组织观念、劳动纪律。

  c、员工的上岗、任职及岗薪调整等均以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

  ⑷、考核工作操作流程:

  a、员工根据《员工考核自我评述表》首先进行自我评价。

  b、诊所负责人按照《员工考核表》、《业务主管考核表》及《员工考核评定标准参照表》的考核内容与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并评

  c、考核结果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存档。

  ⑸、考核组织与实施

  考核工作由门店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⑹、考核时间安排:

  每年度考核二次,时间安排在6月和12月下旬。

  四、技术规范与工作制度

  1、技术规范

  ⑴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医疗服务。

  ⑵疑难病症的转诊。

  ⑶危急重症的识别,现场紧急救护和及时转诊。

  ⑷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2、工作制度

  ⑴应准时开诊,医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诊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

  ⑵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热情耐心,有礼貌,关心体贴患者,耐心地解答问题。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

  ⑶医师对工作应严谨,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认真填写门诊记录,按时统计上报。

  ⑷坚持查对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⑸积极开展慢病管理,按规定建立慢病档案,并规范化管理。

  ⑹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精神与经济负担。

  五、医疗事故防范与报告制度

  为认真执行***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保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诊所对全体员工定期进行医德医风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等部委制定的相关配套文件为行为准则,严格依法行医。以法行医、以德行医作为每位员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2、医务人员严格执行诊疗常规,门店负责人经常深入检查工作,及时纠正问题。对容易发生医疗纠纷和安全问题的科室进行重点管理。

  3、医务人员应充分理解和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及同意权;医师在实施检查治疗方案前,将诊疗计划如实告诉患者,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认可与配合。

  4、办公室对医疗质量实行定期监控,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分析原因,寻找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如确系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过失,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采取整改措施,防止隐患酿成大错。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医院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向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小组汇报。

  5、医院对员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定期组织考核,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六、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诊所的各项工作中。

  2、公司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诊所、职能部门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2)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3)系统管理的思想。

  (4)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5)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6)对新招聘来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

  3、开展全公司性质教育。

  4、各科要定期组织学*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5、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七、药品销售及调配处方管理制度

  1、在醒目位置悬挂企业的合法证照及公布监督电话。

  2、诊所应宽敞、明亮、整洁、用具齐全、完好、卫生;陈列药品的货架、货柜整齐,宣传广告符合要求。

  3、营业时间内,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并挂牌明示:药师不在岗,不可销售处方药。

  4、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在岗执业药师或药师要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和咨询。

  5、营业员应遵守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销售处方药品时,处方应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使用,对有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后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8、发货时应根据取药凭证核对顾客姓名和药剂贴数,有特殊要求的应向顾客说明。

  9、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售,及时填写“药品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组予以处理。

  10、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方式。

  11、注意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的情况,应及时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八、就诊患者登记制度

  1、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3、诊所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治愈率、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等。

  4、公司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门店负责人要督促医师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核后,存档。

  九、财务、收费管理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单位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设备、药品、器械等资产进行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9、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门的规定办理。

  在社区支持部主任领导下,负责全中心的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信息资料、统计等管理工作。

  十、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1、计算机是中心现代科学管理的重要工具,各种统计数据是中心现代科学管理的重要信息,信息资料统计室是中心医疗、财务等数据信息是中心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进行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

  3、编报上级规定的各种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或篡改。

  4、分析各种统计指标,定期给中心领导和有关科室提供医疗、教学、科研、社区卫生服务及经济管理工作所需各种统计数据。

  5、监督各种医疗登记、医疗质量统计等信息资料填写完整、准确,原始记录和字迹清楚,妥善保管并逐步实行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计算机化、规范化。

  6、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5

  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医生应该加强业务学*,提高业务水*。

  二、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三、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询问患者既往病史和药物过敏情况。

  四、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和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和遗嘱。

  五、对危重、难以确诊的患者及时请上级医疗机构医生会诊或提出转诊意见。

  六、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七、门诊应该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八、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保持室内清,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医生和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带工资帽及口罩。

  四、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五、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必须重新消毒。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七、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八、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九、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需做药敏试验者必须做药敏试验。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十、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患者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

  三、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含有剧毒药品、麻醉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毒、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品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五、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发药。有责任拒绝不规范和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

  六、药房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制度。应经常向医生介绍新药信息,并定期做出购药计划,季度盘点一次。*时做到无过期、失效药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各项登记。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储存地点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两天。

  六、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是,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认真学*《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做到及时诊断治疗和严格隔离,减少传播,认真等级,填报疫情,时间不能延误。

  二、学*和掌握防疫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

  三、按时参加例会,处理好辖区内的计划免疫和各项免疫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单,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薄、卡、册,做的项目齐全,字迹清楚。

  四、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惯。

  五、做好防疫工作的应急准备,如发现疫情,到达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二、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需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三、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或揩檫,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四、体温表应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l/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五、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六、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并有严格记录。

  七、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医师管理制度

  一、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二、值班医师需提前15分钟上岗,做好出车前准备,包括检查药品、氧气、急救器械等。发现器械损坏或丢失,及时报告科长。

  三、值班医师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带工作帽,佩带工作牌,对病人或家属要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四、值班医师在接到出车指令后1分钟内出车。出车时需携带急救箱、氧气及必要的急救器械到现场,在现场进行急救处理后,协助并指导救助员、驾驶员将病人安全搬运上车,必要时通知所送达医院急诊室做好接诊准备。

  五、转送途中医师必须坐在后车厢,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准备抢救,并坚持“就*救急、病人自愿和医院能级”的原则进行分流病人,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六、到达医院后,医师必须护送病人到急诊室并向接诊医生交待病情及现场抢救情况,同时协助驾驶员开具发票,向病人或家属收取费用。

  七、对病人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守急救医疗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处理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八、加强查对制度,不管在现场或在途中救治,医师所实施的各种治疗措施,返回后要及时记入院外急救病历上,并认真填写急救病历。所有药品安瓿及包装均需核对后带回中心处理。

  九、严禁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遵守职业道德,严禁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收取红包。

  十、保管好急救设备和药品,当班用完,及时补充,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好急救设备的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开。

  十一、值班期间不得自行换班或请人代班,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时,必须经科长同意,在落实好代班人员后才方可离开。

  十二、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应请示科长协助处理。

  十三、值班医师交班时,应将重点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填写值班记录。

  十四、值班医师对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事件应及时上报站长。

  十五、值班时间不得喝酒、打牌、玩游戏、白班不得看电视。

  护理工作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处理医嘱应做到认真查对。

  二、处理医嘱者或查对者,均需签全名。

  三、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

  1.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品、计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备药有无裂痕,有无过期,批号不符合要求和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易致过敏药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4.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四、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诊室每天喷洒消毒液一次,桌椅、诊查台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一次,医疗器械按规定灭菌,防止交叉感染。

  五、门诊护理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对待病员,要讲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待病人如亲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六、下班前要整理好室内物品,关好水电开关及门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门诊护理人员必须做好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科的各种护理技术操作,减少病人痛苦,提高护理质量。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制定的药品和精神方面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药品和第一类精神方面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六)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九)社会监督制度

  1、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2、诊所标牌含有诊所核准名称、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4、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6、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7、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7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各医院要常年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有专人、专室、专设备等,达到“七专”要求,医生24小时值班。

  2、科室设臵要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3、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4、腹泻病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5、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做详细病历记录。

  6、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每日按要求上报区疾控部门。

  7、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

  8、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综合医院要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

  2、发现传染病病例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检验标本的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超过国家标准或超过正常值范围等,能够确定为传染病者,检测结果必须有专人保管。

  4、由检验科指派专人每日分两次将检测结果分送开具化验单的医生,或者由检验科指定专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5、对传染病检测阳性结果要用传染病登记本专门登记。

  6、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有漏项、缺项和逻辑错误。卡片填好后报送预防保健科或由疫情管理人员收取。

  7、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开具化验单的医生和预防保健科。

  8、任何个人对传染病病例阳性检验结果及其病人相关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9、检查发现迟报、漏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住院死亡病例登记管理规定

  1、住院部要建立死亡病例登记薄。

  2、住院部死亡病例登记薄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疾病诊断,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基本内容。

  3、住院部要有指定人员负责死亡病例的登记保管和管理。

  4、负责死亡病例登记的人员要认真填写死亡病例登记簿,做到填写完整、准确、及时、无缺项。

  5、死亡病例要及时上报医院网络直报责任科室进行网络直报,七天内网络直报区疾控部门。

  6、登记报告责任人要高度负责,对登记报告中出现迟、误现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医务处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8

  1、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及行政管理,保证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2、各科应确定一位思想素质好、业务技术过硬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门诊组长,协助科主任做好本科门诊管理工作。

  3、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服从门诊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4、门诊医护工作应由有一定经验的医护人员担任,各科每工作单元应由副高以上人员坐诊,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出门诊量不得少于2个工作单元,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门诊量应占科室门诊量70%以上。

  5、要认真诊查,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各科门诊组长负责本专科门诊医疗质量的.检查、把关;对确诊有困难的疑难重症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凡连续三次门诊后仍不能确诊者,由首诊科室副高以上人员提出门诊疑难病例会诊。

  6、各科门诊不得擅自限号、停诊,若必须取消该专科门诊时,必须书面报告门诊部,说明原因,方可执行。

  7、门诊医师因各种原因需停诊或换诊者,必须在开诊前24小时用“换诊通知单”通知门诊部,通知单要求有科室主任签字,换诊人员原则上要求与停诊者为同级职称。

  8、上午10:30或下午4:00以后,若门诊仍有大量病人时,门诊部应立即通知各科增援,各科主任应积极配合,并及时抽调人员支援。

  9、门诊医师应与病房加强联系,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出院情况,有计划地收入病人。

  10、门诊医师应科学、合理用药,尽可能地减轻病人负担,在病人转入社区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1、毕业三年内的青年医师和进修医师不得单独出门诊,随上级医师出门诊时,门诊组长应负责对其介绍本专科门诊诊疗流程及有关门诊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在业务技术上负责把好关,低职称人员不许看高职称号。

  12、各科派到门诊上班的医师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随意迟到、早退、脱岗等。若兼顾其他工作(如病房工作)时,必须事先安排好,不得影响门诊工作。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9

  一、从业人员

  至少有一名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 至少有 1 名执业护士。从业人员执业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白大挂) ,配戴统一格 式的胸卡。

  (两人均需执业注册)

  二、业务用房

  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 60 *方米,诊室、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处置室五室必须各自相对独立,诊室应位于前排,五室布局合理,并有统一规格的醒目标志牌。五室应与家庭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各室的地面、内墙要硬化防潮、保持卫生,消毒供应室应保持密闭无菌。

  三、基本设备

  1、诊室:至少有检查床 1 张、诊断桌椅 1 套、资料柜 1 个、候诊椅 2 张、听诊器 1 付、血压计 1 台、身高体重计 1 个、出诊箱 1个、有盖污物桶 1 个、紫外线消毒灯 1 台,以及满足需要的体温计、压舌板。

  2、治疗室:至少有紫外线消毒灯 1 台、注射台 1 张、注射凳 1 条、敷料碗 2 只、敷料槽 1 个、敷料镊 2 把、止血钳 1 把、 手术剪 1 把、有盖方盘 2只、有盖污物桶 1 个,及满足需要的冷藏设施、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器械物品。

  3、药房:中、西药品柜(橱)至少 1 个(不得沿街设置透明药柜) 。

  4、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锅 1 台、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 1 个、紫外线消毒灯 1 台。

  5、处置室:有满足需要的有盖医疗垃圾存放桶、紫外线消毒灯 台。

  6、配有灭火器、固定电话,以及其它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四、药品管理

  在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配备药品,进药渠道合法,药品明码标价,无过期、淘汰、变质等假劣药品。

  五、门面装饰

  1、室外: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名称、执业科别,制作风格统一、式样一致,内容规范的个体诊所招牌和灯箱标示。

  2、诊室:配有统一规格的卫生宣传栏和收费公开栏,悬挂高度适中,便于群众查阅;卫生宣传栏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张贴整齐美观,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收费公开栏内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字迹应工整清晰,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统一制作的有关制度牌应上墙,且张贴整齐美观。

  六、规章制度

  市卫协会统一收集制定有各项规章制度、 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汇编形成《石狮市个体诊所规章制度汇编》后,统一下发各诊所。各诊所同时应配有统一格式的处方、门诊日志等医疗及药品管理文书资料。

  (一)基本制度

  1、个体诊所任务

  2、个体诊所医德规范

  3、个体诊所医疗管理制度

  4、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5、个体诊所消防安全制度

  (二)卫生防疫专项制度及表、簿、卡

  1、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流程图。

  2、表、簿、卡: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簿、疫情报告单;健康教育处方、健康宣传栏本底资料。

  (三)医疗管理专项制度及相关资料

  1、制度:门诊登记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查对制度、消毒 工作制度。

  2、技术操作规程:消毒隔离操作规程、清创缝合操作规程、无菌操作规程、常用试敏药物操作规程表、急诊抢救示意图。

  3、相关资料:门诊日志、出诊登记本、门诊病历、处方、 紫外线消毒登记本。

  (四)药品(药械)管理专项制度及相关资料

  1、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制度、重大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报告与处理制度、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员责任、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相关资料:药品购进质量验收登记本、临*有效期药品 验收情况登记本、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验收记录本、 医疗废物处置登记本、 医疗废物消毒记录、 医疗废物回收登记本。

  七、卫生环境

  环境美化,地面*整无垃圾杂物,墙壁清洁无乱贴乱画,门窗洁净无蛛网浮尘,诊具整齐无灰尘,器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所内有卫生间。

  八、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不少于 5 万元。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10

  一、从业人员

  至少有一名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 至少有 1 名执业护士。从业人员执业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白大挂) ,配戴统一格 式的胸卡。 (两人均需执业注册)

  二、业务用房

  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 60 *方米,诊室、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处置室五室必须各自相对独立,诊室应位于前排,五室布局合理,并有统一规格的醒目标志牌。五室应与家庭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各室的地面、内墙要硬化防潮、保持卫生,消毒供应室应保持密闭无菌。

  三、基本设备

  1、诊室:至少有检查床 1 张、诊断桌椅 1 套、资料柜 1 个、候诊椅 2 张、听诊器 1 付、血压计 1 台、身高体重计 1 个、出诊箱 1个、有盖污物桶 1 个、紫外线消毒灯 1 台,以及满足需要的体温计、压舌板。

  2、治疗室:至少有紫外线消毒灯 1 台、注射台 1 张、注射凳 1 条、敷料碗 2 只、敷料槽 1 个、敷料镊 2 把、止血钳 1 把、 手术剪 1 把、有盖方盘 2只、有盖污物桶 1 个,及满足需要的冷藏设施、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器械物品。

  3、药房:中、西药品柜(橱)至少 1 个(不得沿街设置透明药柜) 。

  4、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锅 1 台、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 1 个、紫外线消毒灯 1 台。

  5、处置室:有满足需要的有盖医疗垃圾存放桶、紫外线消毒灯 1 台。

  6、配有灭火器、固定电话,以及其它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四、药品管理

  在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配备药品,进药渠道合法,药品明码标价,无过期、淘汰、变质等假劣药品。

  五、门面装饰

  1、室外: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名称、执业科别,制作风格统一、式样一致,内容规范的个体诊所招牌和灯箱标示。

  2、诊室:配有统一规格的卫生宣传栏和收费公开栏,悬挂高度适中,便于群众查阅;卫生宣传栏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张贴整齐美观,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收费公开栏内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字迹应工整清晰,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统一制作的有关制度牌应上墙,且张贴整齐美观。

  六、规章制度

  市卫协会统一收集制定有各项规章制度、 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汇编形成《石狮市个体诊所规章制度汇编》后,统一下发各诊所。各诊所同时应配有统一格式的处方、门诊日志等医疗及药品管理文书资料。

  (一)基本制度 1、个体诊所任务 2、个体诊所医德规范 3、个体诊所医疗管理制度 4、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5、个体诊所消防安全制度

  (二)卫生防疫专项制度及表、簿、卡 1、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流程图。 2、表、簿、卡: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簿、疫情报告单;健康教育处方、健康宣传栏本底资料。

  (三)医疗管理专项制度及相关资料 1、制度:门诊登记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查对制度、消毒 工作制度。 2、技术操作规程:消毒隔离操作规程、清创缝合操作规程、无菌操作规程、常用试敏药物操作规程表、急诊抢救示意图。 3、相关资料:门诊日志、出诊登记本、门诊病历、处方、 紫外线消毒登记本。

  (四)药品(药械)管理专项制度及相关资料

  1、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制度、重大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报告与处理制度、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员责任、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相关资料:药品购进质量验收登记本、临*有效期药品 验收情况登记本、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验收记录本、 医疗废物处置登记本、 医疗废物消毒记录、 医疗废物回收登记本。

  七、卫生环境

  环境美化,地面*整无垃圾杂物,墙壁清洁无乱贴乱画,门窗洁净无蛛网浮尘,诊具整齐无灰尘,器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所内有卫生间。

  八、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不少于 5 万元。

  诊所规章制度

  各类诊所必须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制度和岗位职责应方便工作人员查阅。以下制度和岗位职责范本仅供参考。

  一、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制定的药品和精神方面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药品和第一类精神方面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 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六)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九)社会监督制度

  1.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2.诊所标牌含有诊所核准名称、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4.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 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6.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7.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业务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财务、药品、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的上报等工作。

  (二)医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4. 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学*医学新理论、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三)护士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2.协助医师做好诊疗接待工作,认真执行医嘱,做好护理工作记录。

  3.经常观察候诊患者和输液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4. 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5.认真学*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

  (四)药剂人员岗位职责

  1.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 做好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药品(材)预算、采购保管、请领、分发、中药材加工炮制、登记、处方调配等工作。

  3. 严格按照医嘱调配和发药,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

  4.做好药物盘点和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五) 医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 掌握各种仪器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特殊描记技术,定期校正仪器,负责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3.努力学*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菁华5篇)(扩展2)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0篇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1

  一、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2

  一、总则:

  医疗设备是医院进行经营活动的物资基础,是构成医院正常经营的重要组成要素。医疗设备管理是在医疗设备维修管理的基础上对医疗设备进行的综合管理。医疗设备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医院经营的进度,效率的提高和效益的提高。

  (一)医疗设备管理的任务

  (1)根据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正确地选购医疗设备,为医院提供优良的技术装备。

  (2)保证医院医疗设备经常处于最佳的技术状态。弄清医疗设备的技术规律,运用先进的检测、维修手段和方法,灵活采取各种维修方式和措施,维修保养现有医疗设备,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3)提高医疗设备管理的经济效益。加强医疗设备的经济、组织管理,降低医疗设备管理各环节的费用。

  (二)医疗设备管理的内容

  (1)实行医疗设备全过程管理

  即从医疗设备进院验收、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查修理到配件购置、医疗设备更新改造,以及日常登记、保管、报废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2)对医疗设备从工程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全面进行综合管理。

  (3)实行医疗设备全员管理

  即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做好使用、保养、检查、维修等工作以解决医疗设备分布广、专业性强的问题。

  二、新增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用置的医疗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

  第三条医疗设备项目确定或医疗设备购进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四条施工安装试机后,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

  第五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建立

  三、医疗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医疗设备仪器使用前,医疗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

  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二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医疗设备性能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签发医疗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三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四条为保证医疗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协助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医疗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医疗设备使用者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五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经常性地检查医疗设备壮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四、医疗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一条发生医疗设备事故,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二条发生医疗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医疗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作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

  第四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

  第五条属医疗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医疗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一条医疗设备管理人员编制医疗设备检查保养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呈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使用部门根据批准的检修保养计划,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检修保养人员应及时在

  六、医疗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使用部门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

  第二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

  第四条紧急的医疗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用电话通知,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

  第五条维修部门不能修复的,由使用部门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联系外请尽快修复。

  七、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一条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医疗设备的运行汇况,依据医疗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二条建立健全系统的医疗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医疗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医疗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

  第三条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医疗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负责对重点医疗设备的复检任务。

  第四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医疗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记,并及时传递给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汇总整理,列出重点问题及时输人电脑并将其反馈给使用部门,便于综合管理。

  第五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针对医疗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重要医疗设备的重大缺陷,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同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六条医疗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均属医疗设备薄弱环节:

  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运行中影响医疗质量和效率的医疗设备、部位。

  运行达不到维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医疗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第七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察后,存入医疗设备档案。

  八、医疗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一条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二条岗位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无力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条未能及时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条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九、报废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医疗设备年久陈旧或坏损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二条使用部门将

  第三条报损、报废旧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3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执业活动,促进医疗 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各类医院、妇幼保健院(所)、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室)、急救中心(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护理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其它医疗机构。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健康服务为宗旨。

  医疗机构依法从事医疗执业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侵犯。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和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药品监督、规划、发展计划、物价、**、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医疗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医疗机构实行执业许可制度。

  第七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评审。

  第二章 设置审批

  第八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编制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应报市人民**批准,并纳入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区、县(自治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批准,并纳入当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市和区、县(自治县、市)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九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下列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

  (一)一百张床位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疗养院和康复医院;

  (二)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所)、急救中心(站);

  (三)专科疾病防治院(所)。

  区、县(自治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除前款以外的其它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

  第十条 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按本条例第 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批准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区、县(自治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应同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申请人在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它手续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设置。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有效期分别为:

  (一)设置一百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为三年;

  (二)设置一百张床位以下的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所)、专科疾病防治院(所)为二年;

  (三)设置门诊部、急救站、护理院(站)、卫生院、诊所、卫生所(站、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其它医疗机构为一年。

  超过《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未设置的,应重新申办设置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核准的医疗机构的名称、诊疗科目,应当申办变更审批手续。

  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核准的医疗机构类别、规模、选址、设置申请人,应当重新办理设置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申请设置下列医疗机构,其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县以上城镇设置诊所的个人,应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二)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应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后从事五年以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设置护理站的个人,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从事五年以上护理专业的临床工作。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人员;

  (四)发生责任性医疗事故和二级以上技术性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人员;

  (五)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六)受吊销医师和护士执业证书行政处罚不满二年及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不满二年的医务人员;

  (七)患传染病未愈或其它健康原因不宜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人员。

  有前款第(二)、(三)、(四)、(五)、(六)、(七)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关联法规:

  第十五条 申请设置个体诊所或者个体护理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

  (二)房屋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

  (三)设置申请人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及体检证明。

  第十六条 申请设置除第十五条以外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

  (二)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面图;

  (三)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设置申请人的'资信证明。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拟在执业登记地址以外设置分支机构的,应按本条例的规定另行办理设置审批手续。

  第三章 执业许可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进行审批。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有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的执业场所;

  (四)必须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其最低数额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规模和类别作出规定;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的名称由登记机关审核认定。含有'中心'字样的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除外)的名称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医疗机构原则上只使用一个名称,确需使用两个以上名称者,必须明确第一名称,并经登记机关批准。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需要变更名称、地址、类别、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病床数,必须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核准登记科目之外的诊疗活动。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开展输液业务,应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一)不符合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

  (二)限期整改期间的;

  (三)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不合格的。

  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

  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第二十三条 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许可证者应立即申明,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经登记

  机关核准后,收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迁建、扩建,停业超过一年者视为歇业。

  第四章 执业管理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做到一证一点,定点亮证行医。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污水和废弃物,做到达标排放,防止环境污染。

  第二十八条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将医疗场所租赁、承包或变相租赁承包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从事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符。

  不得出卖或出借本医疗机构的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和票据;不得使用其它医疗机构的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和票据。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在本机构以外的场所开展诊疗活动,应征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但疑难危重病症会诊、急救等除外。

  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非医疗机构不得组织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医学健康宣传及咨询活动。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本人照片、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第三十一条 未经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亲自诊查、调查,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出生或者死亡等有关证明文件。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国家和市物价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诊疗、药品等费用并出具依据。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国家和市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有关药品管理的规定配备和使用药品。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广告管理法律法规,不得发布不真实的医疗广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伪造或被吊销、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开展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 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 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万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非卫生技术人员擅自开展执业的;

  (三)擅自执业的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出卖、出借、转让、涂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冒用其它医疗机构名义从事医疗执业活动;

  (三)出卖、出借本医疗机构的病历、处方、检验报告单和票据;

  (四)使用其它医疗机构的病历、处方、检验报告单和票据;

  (五)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医疗场所租赁、承包或变相租赁承包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从事诊疗活动的。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正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诊疗活动超过登记科目的;

  (二)未经变更登记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地址、类别、床位的;

  (三)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的;

  (四)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单位内部医疗机构向社会开放的;

  (五)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第三十八条 未经批准发布医疗广告或发布不真实医疗广告的,按有关广告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关联法规: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混乱,直接影响医疗安全的,登记机关应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顿期满仍不合格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医疗机构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向医疗机构收取有关费用,应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卫生防疫、医学科研、教学等单位设置的开展诊疗活动的机构以及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适用本条例。经批准向社会开放的驻渝军队医疗机构适用本条例。

  第四十五条 外国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在我市开设医疗机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适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4

一、会议纪律规定

1.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到办公室处签到。

2.参加会议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牌,凡迟到,缺*、早退有事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开会期间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按要求传达会议精神或按保密纪律执行。

4.保持会议期间安静,手机均应关机或是调至静音,开会期间手机不得响动。

5.如有违反会议纪律情况,视情况给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会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由院级领导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传达上级指示,医院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布置*期重点工作安排和前期工作总结,听取行政职能部门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汇报,讨论处理医院日常行政、业务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由院办通知并作会议记录。

2.周例会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由院长主持,院级领导、职能、临床、医技各部门主任、护士长参加。凡参加会议者均应做好记录,会后在各科认真传达。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指示、规定,小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和反映、协调解决各科室问题。

3.科主任例会

科主任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长主持,主要内容为总结当月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患者管理、制度落实、服务态度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月任务

4.护士长例会

由业务副院长或护理部主任主持,每月一次,各科室护士长参加。总结上月护理工作,研究解决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月护理工作。

5.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内部办公会议

有关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建立晨会、周会、月会制度;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以及我院有关决策的落实情况,解决医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征询住院顾客及家属的意见,研究和按排下一步工作。

6.临时办公会议

在医院经营和医疗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或院长主持召开现场临时办公会议,组建临时项目工作组,迅速及时地提出解决方案。医院内的各项经营行政、医疗管理具体工作不在会议上讨论。

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业务查房制度,提高管理水*,及时处理医院存在的问题,特制定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长行政查房每月一次。由院办公室或医务科负责安排,分管院长带队,各职能科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参加。提前通知被查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各级医务人员参加。

二、查房人员参加科室晨会后,分工分头进行工作。主要检查医疗护理质量、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环境卫生、设备管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协助解决疑难危重病人的诊疗问题,了解科室存在的问题和科室间协作配合情况,听取病员对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建议、意见。

三、协调科室与部门的关系。

四、现场办公,就地解决科室提出的问题、困难。确定部门解决的问题,限期处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处理结果。

以上工作由办公室督促考核。

医院执行力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制度,能够使医院管理制度更好的执行,针对医院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确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劣作为的工作作风,加强工作布置检查、督促、考核,特制订了医院执行力管理制度。

1.医院重要工作(由院办公室确定)采取工作单制,工作单上明确描述工作内容、期望结果、完成时限、可用资源、负责部门、责任人、主要协助部门等,签字生效。

2.工作的执行过程中,由负责部门的分管领导或委托职能部门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督促工作进度,执行科室或个人定期汇报工作进度。

3.工作完成后,按照工作内容的分类不同,由分管领导签定验收单及评价结果,结果将纳入年终考评。

考勤与请假制度

一、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每年五月一日和十月一日自动调整,院办不做另行通知。冬季作息时间:8:30——12:00,13:30---17:00夏季作息时间:8:00——12:00,14:00---17:30

1.本院实行一周单休制,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日。各科室主任在每月初1日下班前将本月排班表以及上月考勤表报院办公室。

2.本院实行一日三次全员打卡制。

二、考勤内容及处理规定:

1.凡迟到、早退、脱离岗位、串岗者,给予每次经济处罚5元。

2.凡旷工者,按下表计扣工资。

旷 工 处 理 办 法

旷工天数(天) 0.5 1 1.5 2 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以上

扣除基本工资 10% 15% 20% 30% 除名

三、请假制度及管理规定

1.病假:须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两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超过两天以上需院长签字同意,交办公室核实备案,病假处理办法按照以下计算公式扣发工资:

病 假 处 理 办 法

病假天数 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超过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扣发工资及奖金 不扣工资及奖金 扣款金额=全额工资/当月天数×抵消后病假天数×50%+病假期间提成+病假期间奖金

2.事假:须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两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超过两天需院长签字同意,交办公室主任核实备案,事假处理办法按照以下计算公式扣发工资:

事 假 处 理 办 法

事假天数 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超过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扣发工资及奖金 不扣工资及奖金 扣款金额=全额工资/当月天数×抵消后事假天数+事假期间提成+事假期间奖金

3.年休假:连续工作满一年者,省内人员可享受三天年休假,外省人员可享受五天年休假。年休不得超假,特殊情况报院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休息。员工欲休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逐级向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年休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4.婚假:员工结婚享有三天婚假。

5.产假:女员工,可休产假90天,女员工难产或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只发基本工资。

6.法定假日:

1)元旦节,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8)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一、岗位设置:

中层干部的岗位设置遵循精简高效、有利工作的原则。职能科室、门诊、医技科室、临床科室原则上只设一正,设总护士长一名,各病区设一名副护士长。

二、任免程序及考核: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5

  一、药品不良反应(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

  1.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列入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

  2.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严重、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主要包括药品(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严重的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致畸、致癌或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四、一经发现可疑药品器械不良反应需详细记录、调查,按规定要求对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报告。

  五、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信息,每季度直接向县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严重、罕见的或新的药品、医疗器械(事件)不良反应病例,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各科室、药房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临床用药用械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

  患者使用药品器械出现不良反应情况,经核实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应注意询问患者有无药品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六、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和个体病例,须随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6

  一、验收人员应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1、药品的包装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贮藏条件等。

  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印有或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4、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的'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柜台(货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合格字样,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不得入柜台(货架)。

  四、验收药品应填写药品验收记录。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7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六、医疗机构不得使角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治的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或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时,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及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细列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8

  (一)感染管理的组织机构

  1、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是以降低医院内感染的发生为目标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监督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实施感染控制和管理计划。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业务副院长兼任,其他成员为有关学科的科主任组成。

  2、医院内感染管理办公室:是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直属医务部领导的专职机构。

  3、临床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小组:组长为各科室主任兼任,另外有一名监控医师和监控护士。

  4、医院内感染管理监控员:一般由个科住院总医师和护士长担任,也可指定专人管理。

  (二)各级感染管理组织职责

  科室院内感染管理监控员职责

  ①、在医务部领导下,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本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制度的落实。

  ②、负责医院内感染的日常检测,结合本科室实际采用有效的消毒灭菌方法并对医务人员(包括护士、清洁工)进行有关控制医院内感染的消毒、灭菌、隔离等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本科室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消毒、灭菌、无菌操作和隔离技术等规章制度的落实。

  ③、及时发现患者中发生的医院感染,协助并督促主管医师留取标本,使院内感染病例的病原送检率必须达100%(其他感染的病原送检率须达60%),填写病历首页并向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使院内感染漏报率<20%,采取控制措施。

  ④、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积极向护理部提出关于消毒灭菌、控制院内感染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使院内感染率<10%。

  (三)医院感染管理的控制措施

  1、消毒灭菌与隔离

  ①、医院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所有需要消毒和灭菌的物品都必须彻底清洗干净。污染医疗器材和物品,均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

  ②、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如压力蒸汽灭菌(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干热灭菌(油、粉、膏);不耐热、不耐湿物品可选用化学消毒法,如环氧乙烷灭菌(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内窥镜、人造移植物等)、2%的戊二醛浸泡灭菌等;消毒首选煮沸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才用化学方法。

  ③、化学消毒根据不同情况可分别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杀菌谱、使用方法、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用于盛放消毒剂的'容器应视不同情况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④、甲醛不能用于空气的消毒,甲醛熏箱可用于不耐热、不耐湿物品的消毒,不能用于灭菌,消毒方法不能采用自然挥发熏蒸法。

  ⑤、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及其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周消毒;用毕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氧气湿化液应每日更换无菌水。

  ⑥、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1>用流动水洗手,开关最好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

  2>清洁剂应保持清洁、干燥。

  3>擦手毛巾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消毒。

  2、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管理

  ①、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采购、使用管理及回收处理进行监督,并对购入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测。

  ②、医院所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生产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

  ③、医院采购部门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定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贷款汇寄帐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一批号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及失效期,随机进行产品生物及热原抽检。

  ④、医院采购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定货与到货时间、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失效期、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⑤、严格保管,库房库存,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存放于地板架上,离地面20公分。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部门。

  ⑥、使用科室不得擅自购进、更换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应计划领取,使用前检查单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⑦、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物理性、化学性变化,感染或有关医疗事件,必须留下样本,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类、临床表现、处理结果;所涉及一次性无菌医用器具的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等,及时上报。

  ⑧、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等无菌医用器具用后,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

  ①建立健全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网络,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②根据本院用药特点制定相应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应用的相关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有针对性的培训。

  ④医院应指定一名抗菌药物专家或有抗菌药物应用经验的医师,负责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与咨询。

  ⑤对各级医师、护士、医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要求:

  1>、上述人员应主动学*抗菌药物应用的知识,并接受相关的培训。

  2>、医师应掌握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各种理论知识,用药前应送标本,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和药物经济学等,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用药物。

  3>、护士应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抗菌谱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积极配合医师做好各种细菌培养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提醒医师在应用抗菌药物前,原则上都应送细菌培养标本。

  4>、药房应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菌药物的信息。

  5>、管理部门按照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核查与信息反馈;微生物室要定期公布临床标本分离的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实验结果,以供临床选药参考。

  ⑥医院应对抗菌药物应用率进行统计,应用率应逐年降低,力争低于50%。

  ⑦有条件的单位应开展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科研工作。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9

  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由行政审批部门提供样本,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盖章)

  2、承诺书(行政审批部门提供样本,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申请的须本人签字。)

  3、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申请人自行书写)

  4、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根据变更内容提交相应的材料)

  (1)变更机构类别:还需提交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所需相应材料,经完成设置审批后,再申请执业登记。

  (2)变更单位名称:营利性医疗机构先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核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名称核准证明)、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法定代表人

  ①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任职证明或文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原主要负责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同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材料中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和资格证明);

  ②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原地址医疗机构注销后重新申请。

  (4)变更主要负责人:

  个体诊所变更主要负责人,原地址医疗机构注销后重新申请。除个体诊所外的医疗机构变更主要负责人应提交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由行政审批部门提供样本)、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原主要负责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新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同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材料中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和资格证明)。

  (5)变更医疗机构地址:

  ①在管辖权限范围内迁址:完成新址的设置审批后进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同医疗机构设置中相关材料。)

  ②由管辖区域外向内迁移的,应当取得新址医疗机构的《设置批准书》后,经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后,再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提交材料同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的相关材料。)

  (6)变更诊疗科目(诊疗技术、业务范围):

  ①增设科目(诊疗技术、业务范围)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增诊疗科目申报表;*面图;执业人员花名册,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诊疗设施、设备的清单材料;相关规章制度、诊疗规范、操作规程。如产生污水,还应提交污水处理方案;新增放射科或放射诊疗设备的,还需提供放射科(X光室)的'验收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从业人员上岗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纳入《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管理的,应取得《大型设备购置许可证》及大型医用设备人员上岗证。凡涉及计生、妇科、产科、性病、透析、介入等科目的,应先取得市卫生局的批件;)

  ②取消科目应提交*面图

  (7)变更床位(牙椅):提交拟增床位(牙椅)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或医疗服务需求分析报告;*面图;新增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变更所有制形式:企业改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由两个以上法人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个自然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还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股份制医院还应提交组织章程和决议。

  (9)变更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变更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变更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核准通知书。

  (10)变更注册资金: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其财务部门出具资信证明;无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供由银行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存款证明原件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10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做好消防工作。严格遵守消防条例、法规、防火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制度的行为。

  1、布置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2、对本部门的防火重点要专人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整改。

  3、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4、做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5、发现火险积极扑救并及时准确报警,控制火灾发展。

  6、熟悉本岗位的环境、设备、物品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

  7、对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方或物资库,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各类物品按条例有关规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8、不准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对暂时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及时清理。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罩上烘干或在室内、房间内焚烧物品,下班前要关闭电脑等用电器。

  9、不准使用电器设备加热东西,如因工作和维修使用电烙铁或其他电热工具时要注意防火安全,人离时要切断电源。

  10、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行政部批准。

  11、外来施工人员须在医院内夜间作业时,必须由行政部批准并安排专人实施安全管理。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菁华5篇)(扩展3)

——医疗机构整改报告 (菁华3篇)

医疗机构整改报告1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按照市局要求,2017年9月1号上午,我院医务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院及辖区卫生机构医疗安全隐患进行突击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医疗文书书写欠规范,个别村卫生室存在不及时记录现象。

  2、村卫生室普遍存在消毒感染记录无或不规范现象。

  3、各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分类不规范。

  4、各村卫生室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处置流程不明确,操作性不强。

  5、各村卫生室输液率普遍偏高。

  6、各村卫生室未按规定配备合格消防器材。

  7、光明、中村、蒋山村卫生室室内电路老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8、光明村卫生室房屋结构老化,木结构材质较多,存在安全隐患。

  9、部分口服用药未及时书写病历,与病人沟通较少,病史采集不完整,对病人告知不到位。

  10、中心卫生院医保刷卡时未核实病人身份,导致妇科用药男用、男性用药女用的现象。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医技人员规范化医疗文书书写的知识培训,每季度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做到医疗文书书写及时、规范、准确无误。

  2、对各村卫生室人员加强院感知识培训,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规范化普查。

  3、对村卫生室人员集中进行医疗废物规范化分类处置学*,并每季度进行检查。

  4、加强村卫生室人员安全医疗的知识培训,对村卫生室的医疗质量安全制度、流程作出规范性的指导。

  5、加强对村卫生室三率的定期及不定期检查,督促其规范用药。

  6、组织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消防安全法规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督促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积极整改。

  7、加强与病人的沟通,病史采集完整,必要情况做好与病人或家属告知工作。

  8、医保刷卡时做好身份核实工作,务必每方必对,每方必查。

  9、责令安全条件不足的村卫生室进行必要的环境改造,以适应安全生产的要求。

医疗机构整改报告2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我院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我院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王斌任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昆明汤池医院”,xx性质为民营企业,位于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区管委会汤池镇;法人代表:高凯宏;主要负责人:xx。具有xx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xx,有效期限至xx年xx月xx日。我院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床位xx张,诊疗科目有外科、内科、中医科、妇产科、检验科、影像科;业务用房面积xx*方米。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院从未多范围注册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过《医学证明书》;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所属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在大厅内设立了监督栏对外公开。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

  (四)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有院内交叉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由xx等组成,领导小组人员均取得上岗证。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xx,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院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院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发展的后劲不足。

  二是受编制所限,人员紧张,工作量大,到省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向更高层次提高等。

  四、今后努力方向

  我院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

医疗机构整改报告3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单位的管理水*,保证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根据县药监局的文件要求,为了抓好药房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我们依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院位于xx县xx乡xx村,是一家公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担着全乡6000多人口的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及基本医疗服务,药品使用范围严格按照“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目录”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实施。我院自成立以来即秉承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诚信为本,依法经营优质优价的办院原则,无药品违法经营行为,所经营药品无质量事故发生。药房在岗执业人员一人主要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及日常养护工作。药房使用面积为40*方米布局合理,设备完善达到了药品分类存储的要求。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规范化管理小组,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学*培训,提高了药房管理人员的素质。坚持依法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了药品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了药品质量,为保证患者安全有效用药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实施过程和自查情况

  1、加强管理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药品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制定了规章制度,使我院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做到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3、依据相关要求我院增加了药品货柜,冷藏柜等设施,药房地面*整,门窗严密,阴凉通风,基本符合相关要求。

  4、严把药品购进关,认真执行网上招标采购的相关规定,确保采购药品的合法性,与供货单位签订了质量保证协议书,药品购进凭证完整真实,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附供货企业详细情况表:

  5、认真抓好药品的养护严格按药品的理化性质和存储条件进行存放,确保药品质量完好。

  6、特殊药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严格核对资料后发放。

  7、药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销售活动,认真核对处方和药品的规格,有效期,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患者姓名等必要信息确保药品准确付给,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完整的购销记录。

  8、对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进行跟踪检测,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并及时追回药品对患者进行跟踪服务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三、一直以来在药监局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完善了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自身建设,经过自查认为基本符合药品主管部门的规定条件,但仍有不足之处,在以后的工作中尽量做到完美无缺,尽善尽美,为xx的父老乡亲用上安全药,有效药,放心药而努力奋斗。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菁华5篇)(扩展4)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菁选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1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六、医疗机构不得使角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治的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或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时,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及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细列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第四条国家扶持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第八条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面图。

  第十一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第十三条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第十四条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登记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第4页共47页

  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一)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

  (二)所有制形式;

  (三)诊疗科目、床位;

  (四)注册资金。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及时申明,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第四章执业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第三十二条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第6页共47页

  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第三十九条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

  职权:

  (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 (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

  (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第四十一条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

  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医学教育、医疗、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聘任。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发给评审合格证书;对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没收的财物和罚款全部上交国库。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

  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罚款及没收药品、器械的处罚决定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实施前已经执业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条例实施后的6个月内,按照本条例第三章的规定,补办登记手续,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五十三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设医疗机构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开设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1951年政务院批准发布的《医院诊所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xxxx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病历的管理。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菁华5篇)(扩展5)

——医疗机构年度总结(精选10篇)

  医疗机构年度总结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代表最广大农民利益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将会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早日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我院自定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以来,对这项关乎民生的工程,*年来,为方便参合农民,想方设法为“新农合”工作提供方便,增建设施,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下面就我院新农合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了合作医疗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和兑付窗口,明确了职责,从组织和人员上保证了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建全了我院的合作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按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实行了诊疗服务项目、用药目录、收费标准三公开。对医护人员、有关的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学*和培训,使有关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

  工作人员把“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作为行为准则,本着公开、公*、公正的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把关,同时为使参合农民更多的享受国家的“新农合”优惠政策,我院多次召开会议,把降低次均费用、减少目录外费用、提高兑付率作为医院为农民办实事的目标,完善制度,强化责任。

  三、加强参合人员住院管理,杜绝冒名顶替:

  少数农民由于观念和认识问题没有参合,当有病需要住院时,就出现用他人的合作医疗证冒名住院的现象。为了使合作医疗医疗资金能准确、及时地落实到参合人员手中而不被顶替套取,核实住院人员身份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具体的做法是:住院病人在要求报销合作医疗费用时,经办人首先要求其提供《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及村相关证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按相关标准核兑费用;对有疑患者,则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后方可报销,有效地保证了参合资金的安全使用。

  四、加强药品、诊疗范围管理,杜绝不规范用药及诊疗范围:

  自新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发布以后,我院立即将新目录下发到各临床科室,以保证合理用药,对证施治。规定了住院患者住院期间检查、治疗的规定,有效地减轻了参合人员的住院负担。

  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最大限度降低诊疗费用:

  在价格执行过程中,决不超范围、变通、重复、分解收费。

  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优质服务:

  随着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继续推进,参合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疾病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我们将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严格按照医疗基本操作规程和规范进行医疗活动,为参合人员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对内进一步强化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确保让病人满意,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惠民工程的的确确做好,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的关怀。

  医疗机构年度总结 2

  一、管理活动开展情况

  根据市区局的统一布署和安排,结合医院实际,迅速成立了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以“更新服务观念、改善服务态度、完善规章制度、美化医院环境”为主题,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严格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行为

  认真落实开展“管理”的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的医疗制度,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医院及科室命名规范;各诊疗岗位均由具有法定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病人提供诊疗,不超范围执业;按照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校验及发布医疗广告;有完整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二)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调整医疗质量监控委员会,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管理,明确各区域的划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病人安全。在注重医疗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医院严格按照《重庆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开展了多项新技术、新业务、目前已开展的新技术有外科(骨科)激光、射频治疗,关节镜治疗等,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xx年我院加强三基训练及人才培养,目前我院全院职工共计183人。其中医技护理人员100人。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23人。重点开展徒手心肺复苏的训练及考核,所有医务人员人人考核过关。举办院内学术讲座9次,活跃了学术气氛,通过三基培训及考试考核,提高了医疗技术水*。

  20xx年我院医务科共接待医疗投诉8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全年未发生一级医疗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安全事件和恶性的事件。

  (三)改善就诊环境,满意服务患者

  1.努力改善门诊就诊环境,使五官科门诊、妇科门诊等科室拥有了温馨的候诊环境,标识系统清晰、醒目,为患者就诊带来极大的方便。

  2.在门诊、住院部、后勤部门开展了流动星级评比活动,从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方面每月进行综合考评,并对优秀科室进行表扬和奖励。

  3.在病区开设了健康园地,并为患者发放健康手册,定期选择经验丰富的护士为病人及家属耐心地进行健康知识宣教、家庭护理知识示范、健康咨询指导先进,每个病区设立“健康咨询台”和“健康沟通日”,增进了护患间的沟通,养活医护患矛盾和医疗纠纷。

  4.加强对门诊、急诊风险科室急救能力的检查力度,时刻做到抢救设备、设施、药品齐备、完好;实现门诊急诊会诊迅速到位,畅通“绿色”通道,提高急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

  (四)规范经济管理,降低医药费用

  1.医院建立了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分清级次,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对于新增或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均及时进行调整,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2.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控制药品收入比例。在临床用药中坚持合理用药,便宜药能治好的决不准用昂贵的,国产药能解决的问题决不准用进口药,能用一种药就不用多种药,医院还成立了合理用药检查小组,不定时检查处方,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对责任医生和相关科室给予处罚。在病区对病人实行发药签字制度,自费药品和贵重药品必须由患者签字同意。

  3.医院规定大型设备的检查,须由病人或其家属签字方可进行。

  (五)狠抓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1.我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院领导与各科主任签订了任务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坚持实行“一书一表”制,即:每位患者入院时,发给承诺书和住院须知,出院时征求患者意见,填写评价表,每月下科室收集、征求意见,汇总后,及时将收集情况及患者意见在院周会上反馈,并责成相关科室加以改进。全年患者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均为98%以上;在门诊和住院大厅公布投诉电话,各楼层设立意见箱,由专人及时接待和处理患者投诉。

  二、狠抓落实,管理活动初见成效

  通过管理活动的开展和一系列有效措施的实施,全院规范了医疗行为,提高了医疗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管理年各项措施的实施和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在90张床位的基础上病床使用率始终保持在91.9%以上,门诊量增长8%,住院人数增长20xx余人,手术例数增长了1000例。

  三、稳步推进,深入持久地开展管理年活动

  深入开展管理活动,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减轻群众医药负担、提升医院管理水*的重大举措,主要工作思路是: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质量管理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各个环节。我们将采取更积极稳妥的经营形式,狠抓医疗质量、管理质量、服务质量,扩展医院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坚信,在市、区各级领导关心下,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兄弟医院的帮助支持下,医院全体职工定会携起手来,鼓足干劲,以对党、对人民、对医疗卫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全面推动医院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迈进,开创出医院工作的崭新局面。

  医疗机构年度总结 3

  为了积极配合基层卫生工作,更好地为乡村居民服务,白云乡鸡鸣桥村卫生室特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将诊所工作总结如下:

  一、 白云乡鸡鸣桥村卫生室位于白云中学边,交通方便,人员往来相对集中。

  砖混结构,墙体刷白,使用面积不少于40*方米,房间宽敞明亮,卫生干净,建设发展空间大,“三室”独立规范分隔。

  二、 人员做到有乡村医生证可以上岗,我村卫生室有乡村医生一人,多年实*和行医,理论联系实践,积累了不少经验,热情为居民服务,深受患者满意。为了病人诊疗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我村卫生室开展内科日常辩论针对病情危重的病人做到及时转到二甲医院,我诊所在防治传染病方面坚决执行上级领导下达的命令以,早发现早报告,做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三、 在***门引导支付下,我村卫生室开展为居民三减免工作,免费测量血压、免费心理咨询和免费健康指导。深受社区居民的信任。本年度诊疗病人比上年度增加了三分之一。

  四、 我诊所对上级政策特别支持,努力宣传,接受管理,不断完善设施,加强软件管理,提高业务水*, 我村卫生室无医疗事故和医疗安全事件。

  五、 本诊所没有卫生行政部门日常管理不良执业扣分情况。积极参加并圆满完成履行法宝义务和各项活动。敬请上级对我诊所进行校验审核,提出宝贵意见,促进我诊所工作改进。

  医疗机构年度总结 4

  作为一名外科医生,我的工作职责是“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系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本草纲目·序》:“夫医之为道,君子用之以卫生,而推之以济世,故称仁术。”因此,虽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特别对于我们从事基层工作的医务工作者来说医生的社会地位并不高,但是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自觉的敬业精神仍然促使我投身医学事业,为人民大众的医疗卫生、健康保健贡献自己毕生精力。参加工作至今的实践工作,我对自己工作有很多的思考和感受,在这里我就*年来本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作风,医疗技术等四个方面作一下简单的陈述:

  一、努力学*,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和素质

  在政治思想方面,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把它作为思想的纲领,行动的指南。

  充分利用电视、电脑、报纸、杂志等媒体关注国内国际形势,努力学*各种科学理论知识,学*各种法律、法规和党政策,领会上级部门重大会议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同党同领导保持一致,保证在实践工作上不偏离正确的轨道,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导思想,坚持改革、发展和不断进取,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政治学*及教育活动。同时,通过认真学*有关国家医疗卫生政策,医疗卫生理论及技能,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并根据工作中实际情况,努力用理论指导实践,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并结合本职工作,解决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恪尽职守,重视自身道德修养

  当20xx年我步入神圣的医学学府的时候,我就曾在学生大会上庄严宣誓过:“我志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医德,尊师守纪,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系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

  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时至今日,我仍牢记在心并不断的努力着。医乃仁术,无德不立。大医有魂,生生不息。医德是医生思想修养的重要内容之一。古人称“医乃仁术”,仁者人也,意思是说医学是一种活人救命的技术。作一个名副其实的医生,除应当具有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外,更要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还应具备一切为病人的品质。自工作以来,本人从不收红包及药品回扣,今年以来拒收红包、药品回扣多次,清楚记得今年月份我收治了一位.而需要住院手术治疗的女性患者,该类手术需要联合脏器切除,手术难度大,并发症多,属手术中难度最大的四类手术。

  在手术的前一天,患者家属担心没有熟人手术医生可能会不负责任及手术不成功带来后遗症等,坚决要送我红包,我当时再三拒绝也无济于事,为打消患者的顾虑,我暂时把红包收下并转交给护士长保管,并嘱咐护士长于手术后送还给患者。拒收红包不仅是医院的规定,更是医生的职业道德,但作为一名外科医生,更懂得那沉甸甸的分量寄托着患者对医生的敬重和以生命相托的信任。

  术后第二天,当护士长将红包送还给患者时,患者及家属感动不已。他们说,没想到自己遇到了不仅技术好、医德也好的医生!治病不计报酬,不计较个人得失,一心为救人疾苦着想,这是历代医家一直提倡的美德。只有做到这样,才不辜负我们身穿的白大衣,才配得上“白衣天使”的称号。

  三、养成严谨、细致、艰苦的工作作风

  在工作中,本人深切的认识到一个合格的医生应具备的素质,要做一名好医生,首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细心刻苦的作风,同时要对病友有高度的同情心,要爱护你的病友,关心你的病友,时时处处替他们着想,对任何疑难或垂危的病人都不应说“你不行了”,而应首先帮助他们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希望经过努力就可能变成现实。

  特别是对于我们外科病人,我有深切体会,术前多与病人沟通,多细致询问病情,详细解说病人对疾病的疑惑甚至了解他的家庭环境、经济困难等家中锁事,术前、术后多察看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如此在你那有如亲人般的照顾下定会取得病人的信任,这样病人及家属对于术后的一些常规并发症就会了解并理解我们医生的工作,也可以杜绝很大一部分医疗纠纷的发生。

  记得年在.时我有个病人是个癌晚期病人,入院时肿瘤已浸润至骶、尾骨,大量流脓,恶臭。这样的病情是世界性难题,但我坚持每天不怕臭、不怕脏为他换药、清创,经半个多月的细心治疗后肿瘤创面有所控制需要进一步行“”,但是这样的情况手术失败率很高,因为手术创面大,肿瘤的根治要求需要切除足够组织,但是植皮需要保留足够多的组织以利成功,我记得当时病人的一句话“医生你大胆做吧,我信任你,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就算失败了也不怪你”,后来手术成功了,可惜病人因经济原因及肿瘤复发最终放弃治疗,出院前对我千恩万谢,每次想起,都会让我感叹“现代医学上还有很多需要攻克的难关啊”。

  另外,在工作时还应经常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感觉,个人觉得这是一种面对病人最宝贵的生命而产生的责任感,我们做手术,出一次意外或手术并发症,你也许认为这只是1%或1‰,但对于具体的病人和家属来说,那就是千真万确的100%,所以我们任何时候也不能掉以轻心、马虎从事,因为你面对的是病人最宝贵的生命。只有我们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才能做到苦尽甘来:“医生是苦尽,病人则是甘来”。

  四、勤学苦练,不断提高专业技术

  工作以来,本人深切的认识到一个合格的外科医生除了应具备的以上的素质外,丰富的理论知识和高超的专业技术是做好外科医生的前提。年受医院领导委派,本人就读于,师从于主任等,并以优异成绩获得。积极参加“'等国内外及省地级组织的学术会议、培训班,聆听著名专家学者的学术讲座,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并通过学*查看订阅的业务杂志及书刊,学*有关卫生知识,即时写下相关的读书笔记,丰富了自己的理论知识,通过不断的学*新的医疗知识和医疗技术及相关学科各项新进展,从而开阔了视野,扩大了知识面,始终坚持用新的理论技术指导业务工作,能熟练掌握诊治及并发症及合并症处理,熟练诊治外,如等。

  工作中严格执行各种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一丝不苟的处理每一位病人,*年以来,本人在诊治过程中从无误诊误治及差错事故的发生,工作成绩得到病人、医院领导、同事的肯定。

  注重临床科研工作,积极参加科内各项科研工作并取得相关成绩,目前仍有相关课题工作,并能坚持理论结合实际,总结临床资料积极撰写论文,目前有数篇论文待发表。同时认真完成各院校实*生及外院进修医生的带教工作,并能以身作则,积极指导下一级医生完成学*诊治工作,并负责教学三基培训、讲课等,进一步提高自身基本理论知识。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我自己及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因此,积极投身临床实践很重要。实践第一,一切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只能从实践中获得。智能和才能就表现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但是为什么在同样实践机会的条件下,成长的速度和程度又大不相同呢?勤奋当然是必需的,要勤于思考和认真学*。

  特别是到新的工作岗位后,注意增强工作和生活的协调能力,向兄弟单位同 道们虚心学*,增强知识,踏实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加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在*凡的工作岗位上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组织上对我的培养和期望。希望,将来回首自己所做的工作时不因碌碌无为而后悔,不因虚度时光而羞愧。

  医疗机构年度总结 5

  时光流逝,转眼间我在成长中又渡过一年。回首这走过的一年,很荣幸能与各位五洲的同事共同进步,我也在大家的身上学到不少的知识。一年以来我心中的感受便是很幸运能成为一名五洲人,很幸运能加入五洲这个大家庭。在我来到五洲工作的这一年里面,感动一直是我体会到的主旋律。

  感谢团队给我的成长空间:

  一直以来我都知道:

  要做一名合格的医疗网络工作者不难,但要做一名优秀的医疗网络工作者就不那么简单了。

  个人认为:

  一名好的医疗网络工作者不仅要做好自己的具体工作,对工作量按时按量完成。还要在医院的整体推广上有一定的把握与思考。而我,虽然做过两年的网络推广相关工作,但是作为一名医疗推广行业里面的“新人”需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很多,而我们的团队给了我充分的学*与进步的空间。

  感谢朋友们的互相帮助与进步:到五洲不到一年的时间,我认识了一大批的新朋友,也送走了几位“老”朋友。见证了同事之间的互帮互助与协同进步,也感受到了大家想要共同做好工作的决心与信心。在五洲,大家都是互相帮助、互相进步的,很少见到职场上的勾心斗角。大家可以互相探讨推广方式,也会互相分享开心与烦恼,我们不只是同事,还是生活中的好朋友。我们能共同完成任务,也能互相分享生活中的快乐与烦恼。这些都充实了我的生活,让刚从外地回来的我更加的有归属感。

  医疗机构年度总结 6

  20xx年,我村卫生室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执业,在各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圆满的完成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并保障了村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做到小病不出村,获得了村民的认可和好评,现将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共卫生服务

  我主要承担黄家源、下栖梧两个行政村的责任医生工作,服务人口1500人,联系村民户数503户,做好责任区内的60岁以上的按季度随访工作,并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随访工作,指导他们用药并对其行为生活方式进行指导,协助做好疾控、妇保、儿保、卫生监督等各条线上的工作,为他们提供面对面的健康教育,把健康带到每家每户。

  二、基本医疗服务

  xxxx年度我卫生室门诊人次达到20xx人次,急诊15人次,出诊150人次,每次人均费用25.00元,基本上解决了当地村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把疾病尽早的控制在萌芽状态,让他们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廉价、便捷的医疗服务。

  20xx年已经过去,在20xx年我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积极的工作态度,做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基本医疗工作,为创卫生强县献上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

  医疗机构年度总结 7

  我县卫生工作在县委、县**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县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战略部署,以“规范化建设年”为主题,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抗震救灾,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城乡卫生均衡发展,圆满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新进展,抗震救灾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胜利。

  一、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取得了重大成效

  抗震救灾紧急救援和疾病防控受市、县表彰。汶川地震后,局党组迅速研究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启动医疗救护应急预案,局领导靠前指挥,深入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抢险,保证灾前入院病人的安全转移,妥善安置和及时治疗县内地震伤员和绵竹、什邡、德阳、汶川等地318名伤病员,收治的入院伤员无一例死亡。

  组织12支医疗队共369人次奔赴都江堰、龙池、虹口等地抢救转运伤病员464人次。出动疾控和卫生监督人员885人次支援都江堰、彭州灾后疫情防控。在我县灾区群众安置区建立三级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选派6名医护人员为727名灾区群众服务。以饮水卫生监测和环境消毒为重点,扎实抓好灾后疾病防控,确保了大灾之后无大疫。制定灾后重建对口支援方案,对口支援崇州市锦江乡、江源镇卫生院灾后重建,援赠医疗设备价值3万余元。

  汶川地震后,在短时间内完成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灾情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对受灾房屋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和鉴定,及时编制了《xx县卫生系统灾后重建20xx-20xx年规划》,完成了高板等13家卫生院的危房拆除和加固维修改造,对县一医院、县二医院、县疾控中心、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和赵家、五凤、云绣卫生院等单位受损房屋进行了维修加固,杨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正在装修,五凤、赵家、云绣卫生院改造即将完工,清江卫生院已完成招标,高板、三星、栖贤卫生院灾后重建工程即将挂网招标。目前,已上报并正争取6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7个乡镇卫生院和28个村卫生站灾后重建项目。

  通过努力,全年对上争取市**灾后重建资金1000万元,市红十字会灾后维修加固资金200万元,市财政维修加固资金60万元;中国红十字总会和红十字基金会灾后重建援建资金2117万元;中央20xx年新增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62万元,涉及全县灾后重建及加固维修项目33个。截至目前,共争取资金3939万元。

  二、卫生规范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在县级医疗单位和乡镇卫生院实施规范化建设,规范了管理体制、功能定位、财务管理、运行机制和分配制度、药品管理。

  建立了县医院管理中心,负责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财务和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医疗急救指挥调度。经县委、县**审查同意,制定实施了《xx县公立医院和卫生院全面实施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按照基本医疗、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服务模式要求,明确了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两大功能。

  实施“收支两条线”和会计委派制。投资30万元建立卫生财务集中支付中心,对医疗机构财务实行报帐制集中管理,取消原有所有资金帐户,建立统一的收入和支出帐户,纠正和规范开支86项,杜绝不合理开支13万余元,控制了债务增长。制发了《xx县卫生局关于规范物资采购及修缮工作的通知》,规范了修购开支管理。

  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定岗、定责、定薪,全县24家乡镇卫生院确定编制803人。制定实施《xx县医疗卫生单位分配方案指导意见(试行)》,职工工资实施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制度,促使绩效分配向临床一线、优秀人才和重要岗位倾斜。

  县级医疗单位药品坚持阳光采购,乡镇卫生院药品坚持“两网”配送率达100%。实施低利率药品顺加价,乡镇卫生院顺加30%,县级医院顺加15%。制定了药品、医用品采购制度和基本医疗用药目录,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收费公示制度,引导和规范用药,杜绝“乱检查”、“大处方”,将县级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控制在75元/次左右,乡镇卫生院人均门诊费用控制在35元/次左右;县级医疗机构人均住院费用控制在280元/床/日左右,乡镇卫生院人均住院费用控制在120元/床/日左右。

  完善了乡镇建立公共卫生所设施设备,制定了乡镇公共卫生所人员考核制度,规范了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推行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犬伤门诊和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按照医院等级管理要求,推动医疗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提高整体服务功能。建立完善了管理方案,规范了医疗服务流程,完善了《基本医疗诊疗项目》、《基本医疗用药目录》。在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率先推行使用“成都通用门诊病历”。开展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指导临床用药工作,由专门临床药师跟踪查房,看病历记录,看医嘱、处方等,处方合格率明显提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分析、点评、通报。

  开展了以医院感染监控、临床实验室质控、医院核心制度落实为重点的“医疗安全百日行动”。加强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持事情没查清楚不放过、原因没找准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保障了医疗安全,降低了医疗风险。合理调整病员流向和结构,实施了县、乡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双向转诊病员1000余人次。

  现场审验注册医疗机构68家,校验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58个,清理医疗机构注册不符合要求的项目2236项,依法调整有关登记审批事项1688项,依法取消有关登记审批事项548项;组织完成执业医师报名考试356人,受理执业医师注册145人次、执业护士注册136人;委托县二医院考核医师增加执业科目18人次,涉及3个专业。制定了《xx县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20xx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定期考核。经审核筛查,符合简易程序考核1239人,符合一般程序考核784人。启动实施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制订实施了《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统一制作了服务流程标识图和医疗、护理、公共卫生制度标牌,规范了院容院貌,改善了医务人员形象。

  开展了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和应急献血演练,建立了稳定的自愿无偿献血队伍。继续加强了临床用血管理。无偿献血和血液安全管理被成都市评为先进单位。

  撤并非建制卫生院2家。开展规范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试点取得良好成效。隆盛镇实施卫生院与村站松散管理,统一为村医生购买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统一质量管理、对外形象、药品管理、财务管理、目标考核。广兴镇将村卫生站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重新规划村卫生站并由卫生院医生任站长,实施集体办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均由卫生院负责。

  我县卫生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效得到了市卫生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工作经验在我县举行的全市乡镇公立卫生院规范建设座谈会上交流,在全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交流,其中乡镇卫生院财务收支两条线的成功模式在全市郊县推广,并受到《健康报》关注。

  三、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投资50余万元,配制有线通讯、计算机应用技术、车载信息终端gps,依托现有医疗机构实施全县120呼救集中受理,组建xx“120”急救指挥中心,完成了社会急救医疗网络建设。“3g”(gps-gprs-gis)综合技术系统的应用,位居全市郊县领先水*。我县“120”急救指挥体系在抗震救灾医疗应急和日常急诊救治中成功发挥了指挥中枢作用,受到了市、县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

  强化传染病疫情监测与管理,狠抓灾后疾病防控和艾滋病、霍乱、结核病、手足口病防治措施的落实,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20.90/10万,与20xx年同比下降6.19%;全年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疫情。血吸虫病防治基本达到传播阻断,查螺412.5万*方米,灭螺107.2万*方米,查病74165人。狂犬病防制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加强了犬只管理,狠抓了灭犬工作,建立实施了犬伤患者免疫信息反馈制度,强化了防制知识宣传,实现了“0”发病目标。

  努力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9.52%。完成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124880人,接种率达99.53%,如期实现了国家消除麻疹目标。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7.62%。

  确保了大灾之年无大疫。在清江路口、赵杨路口、成野路口、赵官路口设点对从灾区返回车辆进行24小时消毒。出动人员1642人次,消毒灾区返回车辆825辆、都江堰和彭州灾区尸体88具。出动人员752人次,消毒公共场所面积达178.5万*方米。为各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学校、部分单位以及宗教寺庙等地共62家单位分发大卫消毒剂3388公斤、灭菌片102瓶。

  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组建了医疗救治专家组,制定实施了救治应急预案,采取“四定”、“三集中”、“三免费”的强力措施抓好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医疗筛查救治工作:一是定医院、定人员、定场所、定标准。二是集中人员、集中设备、集中指挥。三是免挂号费、免辅助检查费、免治疗费。通过努力,筛查患儿13153人次,诊断233人,收住院28人次。

  20xx年是省、市确定的妇幼保健年,按照省、市要求充实了基层妇幼人员,完善了妇幼卫生、产科工作制度和孕期保健设施。强化了产科质量、母婴保健检查、高危妊娠管理和产科急救训练。加强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对全县18家助产技术单位开展了母婴保健专项执法检查。全面安装使用“妇幼保健一卡通管理系统”,建立起全县妇女儿童健康信息*台。

  在全县实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032项目),完成24544人普查任务,中国扶贫基金会健康扶贫工程组委会对此给予通报嘉奖。通过努力,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5.63/10万以内、10.65‰以内;高危妊娠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分别达100%、85.3%;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82.8%。

  10月中旬在全市郊区县率先正式启动全县范围精神疾病线索调查工作,12月30日完成并通过验收。

  推行卫生执法监督网格化管理。选聘44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网络延伸到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行政村,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餐饮行业和公共场所,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餐饮行业量化分级率达100%,评级率达85%。狠抓农村群宴监管,全年共监督农村群宴8595桌,实现了全年无重大食物中毒和可疑食源性疾病爆发。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了全县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

  同时,狠抓灾后群众安置点、救援食品、灾后饮水卫生监测,完成饮用水监管164户次、食品生产经营1200余户次、学校食堂274户次、医疗机构69家次、灾民安置点35次,确保了灾后群众食品、饮水卫生安全和灾后学校按时复课。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专项整治活动4次,检查医疗机构400余家次、保健品经营场所30余家次,消毒产品经营场所40余家次,取缔无证行医摊点15家。

  医疗机构年度总结 8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卫生法规要求,我院于20xx年2月至11月开展了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校验工作有序开展。

  我院高度重视20xx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成立了我院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医疗机构年度效验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校验工作会,会上明确了各职能科室的在本年度校验工作中的职责,由分管副院长负责医疗机构的资料审查以及医疗质量管理检查,相关人员负责村级医疗机构的现场审查并负责审证及换证工作,各司其职,联合开展医疗机构校验工作。

  我院组织召开了全镇村级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校验工作会,会上传达了卫生局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我院医务人员在20xx年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所有村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年度效验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提供校验资料,严格核对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名称、类别、诊疗科目、执业地点是否和实际相符,并且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自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进行整改。

  二、认真组织现场审查,做好医疗机构再次准入管理。

  现场审查结合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重点审查医疗机构是否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诊疗科目和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是否健全,有无出租、承包卫生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执业行为等。

  三、结合形式审查和现场审查结论,做好审证及换证工作。

  结合前期形式审查和现场审查结论,开始审证工作以及执业期限到期且符合校验要求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换发工作。此次校验工作,我院对所有的村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全部重新核准了医疗机构的名称、诊疗科目;对医疗机构名称与诊疗科目不符的进行了名称更正,对诊疗科目无相关执业资质人员及设施设备的予以取消诊疗科目;为实时掌握医疗机构管理信息,在此次校验工作中,建立好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并且按照要求,建立了分户档案和区域档案,进一步完善了村级医疗机构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通过此次校验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了卫生行政部门的依法监管职能,加强了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更好地促进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医疗机构年度总结 9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快速发展,卫生事业改革不断深入,医疗体制改革正在全面推进,医疗保险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保障体系及药品供应体系都面临巨大变革。医疗费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医院的生存和发展也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环节。

  只有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医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病人为中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医院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医生不顾实际病情需要盲目开大处方,大检查显然是丧失了医生基本的职业道德,对于这种现象,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坚决制止的,医院领导也应采取多种有力措施来制止这种现象。20xx年,药剂科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以及其他各有关科室的协助配合下,以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认真负责的态度,顺利完成了全年药剂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1、截止xx月底,全院共采购药品xx元,比去年同期增加xx%。全年药库共发生药品xxx元,比去年同期增加xx%。在计划药品时做到心中有数,尽量做到既不缺药而又少出现积压过期,从而减少医院损失;在验收药品时,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含量、生产厂家、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品包装有无破损,并按规定贮存养护和摆放;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药品采购计划,认真核对,并由院领导先审批同意采购,然后分批传真计划,货比三家,最后选择一家质量可靠,价格便宜的供应商报财务科审核购进。全年过期和报损药品xx元,比去年同期减少xx%。

  2、一年来,门诊药房调配处方x万多张,由于大家态度好,工作认真,全年调配的处方,没有出现医疗事故。全年门诊药房共发出药品xx元,比去年同期增加xx%,中心药房共发出药品xx元,比去年同期增加xx%。无人为的药品霉烂,变质,过期积压等现象。

  3、在工作中,科室同志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发药时认真耐心的交待病人如何使用,使病人感受到满意。发现药少及时写领药计划补充药品,加强处方核对,很少出现差错,药品出入库使用微机管理并打印单据。药剂科每月将*效期药品和积压药品统计,打印并通知到各临床科室。

  4、工作之余,科室同志加强药品管理,专业知识及医院规章制度的学*,端正服务态度,树立主人翁意识,爱岗敬业精神,一年来没有出现违法乱纪行为,同时积极报考技术资格考试,现已有x人报名参加药师考试,力争使药剂科成为一个高层次、专业化的药剂队伍。

  二、存在的问题

  1、缺乏管理经验,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如:药品积压、过期现象。

  2、临床科室与药剂科的沟通,协调和配合不是很好。

  3、临床医生本着为科室创收而在同类药品中多开贵重药品、新特药和代销药品,从而使积压药品和*效期药品产生过期。

  三、20xx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坚持处方核对,贵重药品、清点管理,登记制度,加强药品购进、验收、出入库管理。

  2、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查和限制新药的购进。

  3、加强药剂科人员的管理,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并且尽量减少药品积压过期。

  医疗机构年度总结 10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我院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

  我院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xxx任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xxxxx医院”,性质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位于xxx公园路南街xxx号;法人代表:xxx;主要负责人:xxx。具有阆中市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6xxxxxxxxxxxx,有效期限至20xx年12月13日。我院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医院现有床位45张,诊疗科目有骨科、外科、内科、中医科、妇儿科、检验科、影像科;业务用房面积1472*方米。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院现有主治医师6名,住院医师13名,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名;主管药剂师3名,药剂师1名;检验师2名,放射影像师2名;主管护师3名,执业护师6名;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6名。我院从未超注册范围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医学证明书》;也从未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给予处方权与处置权,或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医院所有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设立了监督栏和意见箱对外公开。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医院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医院成立了医疗护理质量管理领导委员会,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

  (四)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了院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均取得上岗证。医院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医院感染培训学*,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有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院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院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xx医疗机构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医院发展的后劲不足;

  二是受到多方面的限制,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大,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向更高层次提高。

  四、改进措施:

  我院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医院的执业行为,按规定办理及定期核查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执业证等各种执业证件,规范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医护人员合法执业。

  对所有的临床、医技人员按照有关的规定资格执业注册工作,对新进的医生、护士实行规范的轮转培训,在考取执业资格并注册后才准予独立上岗。不聘用非专业人员从事医疗业务工作,不安排未取得相应执业证书的医护人员单独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从事放射、消毒供应、妇科、高压氧等岗位人员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菁华5篇)(扩展6)

——深圳《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度范本五份

  深圳《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度 1

  一、卫生管理要求

  1.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门诊、住院诊疗相关应急预案与工作流程,制定院内感染应对预案,储备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

  2.与当地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联络会诊机制;

  精神专科医院设立观察隔离病区,综合医院精神科设置应急隔离病室,新入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在此病区/病室观察14天后再转入普通病区/病室。有条件的机构,设立发热病区,在院感专家的指导下,改造门诊和病房隔离区,科学设置医务人员和患者通道及医疗垃圾转运通道,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3.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全员培训,掌握新冠肺炎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防护措施,及时发现患者并转介到定点医院治疗,为定点医院提供精神科联络会诊工作,做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4.采取严格的门诊和住院限制措施,科学有序开展医疗工作,尽量减少门诊患者复诊次数,并尽量缩短住院时间。减少并严格管理医院出入口,暂停家属探视,限制陪诊人员数量。

  5.各部门密切协作,落实院内感染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所有区域均要注意环境卫生和通风换气,做好做实病区清洁和消毒管理,指定专人进行督导检查。

  二、预防性卫生措施

  1.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换气,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调节;

  或安装排风设备,加强排风;

  也可使用合法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

  2.加强院区和人员管理,在医院入口处设置非接触式测温仪,在门诊大厅、电梯间、候诊室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放置速干手消毒剂。就诊者、陪诊人员及相关人员进入门诊诊疗区域前均须佩戴口罩,同时加强手卫生。

  3.加强住院患者,特别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照护,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降低冲动行为发生的风险。

  4.加强住院患者的饮食管理,病房采用送餐制。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

  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

  或采用有效氯浓度25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5.门(急)诊的医务人员接诊不同患者时应当加强手卫生,严格洗手和/或手消毒。可选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

  醇类过敏者,可选择季铵盐类等有效的非醇类手消毒剂;

  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3%过氧化氢消毒剂、0.5%碘伏或0.05%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浸泡双手,并适当延长消毒作用时间。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

  6.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所有诊疗用品、物体表面和环境等均应当加强日常清洁消毒。尽量选择一次性诊疗用品,非一次性诊疗用品应当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灭菌;

  环境物体表面可选择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等消毒剂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

  7.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对医务人员及后勤人员开展新冠肺炎诊疗、传染病分级防护、手卫生、医疗垃圾处理、环境卫生和消毒隔离等医院感染知识的系统培训。

  8.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包括物业、保安、食堂人员),与相关服务企业建立联防联控责任,严格管理派遣服务人员,规范手卫生、环境保洁和消毒操作流程。

  9.指导基层组织做好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对在封闭管理区居住的患者,采取送药上门、网络诊疗等方式,保障患者居家治疗。对于出现明显精神症状、情绪暴躁、或行为冲动等病情不稳定患者,有条件的要及时收治到隔离病区/病室,没有条件的要及时送至定点医院。

  三、个人防护

  1.隔离病区/病室工作人员应当加强个人防护,严格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等级。穿戴相应的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2.其他工作医护人员需做好标准预防,严格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与患者*距离接触。

  3.严格按照“两前三后”的指征做好手卫生,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先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后再进行手消毒,洗手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操作进行。

  4.科学排班,避免过度劳累,杜绝带病工作;

  密切注意自身健康状况,出现不适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隔离和就医。

  四、疫情防控策略

  1.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领导、组织、协调院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2.细化防控方案,加强就诊患者风险评估,调整常规诊疗服务,按照岗位风险和防护标准,严格细化医务人员分级防护和环境、物表消毒等防控方案。

  3.根据现状,制定应急预案,对病房可能发生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情况,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应急处置方案》,并进行实操演练,确保各环节衔接通畅,及时对可疑病例进行有效研判、处置与转运。

  4.对新入院患者应当进行门诊筛查,详细询问新冠肺炎流行病学接触史,做好相关检查,对新入院患者,设置隔离观察病房,并制定相关工作的制度和规范。

  5.对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有疑似或者确诊新冠肺炎的,应当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将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对暂时无法转出到定点医院的确诊患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设置发热病区,请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派员会诊。同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隔离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和患者医学观察14天,并彻底消毒病房。

  五、疫情防控措施

  1.加强门诊入口管理。设立门诊入口唯一通道,门诊入口和出口分列,工作人员和就诊人员通道分列。就诊者、陪诊人员及相关人员进入门诊诊疗区域前均须佩戴口罩和配合测量体温。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陪同人员,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如有),或建议去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2.严格预检分诊制度。门诊应当设置独立的预检分诊台,就诊患者进行手卫生和打喷嚏的健康宣教,就诊过程要求佩戴口腔,避免人群聚集。预检护士须询问所有就诊者的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同时询问是否有咳嗽、乏力、肌痛、腹泻等临床症状。无发热、临床症状及相关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在合理防护基础上,按门诊常规流程就诊。

  3.设立隔离诊室。疫情期间建议设立隔离诊室,用于满足有发热或流行病学重点监控对象的患者隔离和救治需要,隔离区域及诊室须与其他普通诊室区域相区分,设置从预检至隔离诊室的独立通道,避免穿过人群相对密集的候诊区。完成诊疗后由门诊部按照医院感染要求对隔离诊室及通道进行清洁消毒,医疗废物按规定处理。

  4.设置隔离病区/病室。设置观察隔离病区/病室,有条件的医院建议设置应急隔离病区,用于新入院患者的观察与隔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5.加强病房管理,严格把握患者住院适应症,尽量缩短住院时间。疫情期间暂停现场探视,有条件的医院暂停病房医生出诊,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原则上不设陪护遵守医院规定每日进行健康监测。

  6.复诊、随访可以适当调整时限,或鼓励采用互联网医院等远程诊治途径。对于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处方药物时间,最长可开具3个月药量。

  7.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碍患者须收治在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病医院应当配合提供相应的联络会诊服务。

  8.出现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精神障碍患者所在精神病医院应当进行终末消毒,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进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技术指导。非专业人员开展消毒工作前应当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培训,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

  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水*,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

  1、培训制度

  (1)定期对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2)应对新上岗人员和实*生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岗前培训,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培训内容:本岗位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医院的清洁、消毒与隔离;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与防护;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等。

  (4)医院感染专兼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省级或市级培训一次。

  (5)培训记录,永久保存。

  2、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管理

  (1)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由医疗机构统一采购。

  (2)购入时索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生产企业的销售人员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如销售企业销售应有生产企业给的授权书。

  (4)验看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并索取其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并加盖持有商的印章。

  (5)进行质量验收,建立购入登记账册。

  (6)用前应检查小包装的密封性、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进口产品应有相应的中文标识等,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不得使用。

  (7)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

  (8)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3、消毒药械的管理

  (1)购入时索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

  (2)合法企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生产企业给销售企业的授权书;

  (5)经销企业给销售代表的授权书以及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

  (6)建立进货验收和出入库登记账册;

  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基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医院感染管理方法》、《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消毒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业务副院长领导的医院感染管理三级网络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解决医院感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配备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3、加强对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采取前瞻性与回顾性调查相结合的综合性调查方法,定期汇总、分析监测资料,全面掌握医院感染发病率、常见感染部位、危险因素、高危科室等情况,从而有效地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当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应积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遏制医院感染的流行与爆发。

  4、加强消毒管理工作,按要求定期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和环境卫生学监测。

  5、加强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管理,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

  6、切实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7、抓住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对重点部门(如内窥镜、口腔科、手术室、供应室、产房等)的医院感染管理监控。

  8、加强对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使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化,污水排放符合要求。

  9、定期对医院医务人员、后勤行政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10、将医院感染管理质量纳入医院综合目标分类管理体系中,制定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指标与考核细则。

  深圳《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度 2

  一、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各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

  二、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三、新生儿病房(室)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四、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六、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新生儿出入病房(室)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八、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2人员对某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

  九、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十、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制定诮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十一、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和民政等部门要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果。

  十二、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妥善处理,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深圳《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度 3

  第六条 开办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应事前向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办理执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诊疗活动。

  第七条 筹建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选址、建筑*面图和科室设置*面图。

  第八条 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受理期间统一受理筹建申请,并将筹建申请交医疗机构专家评议委员会对其技术水*、执业条件等方面进行评议。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评议结果和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所在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医疗机构筹建批准书》;不予批准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 取得《医疗机构筹建批准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其筹建医疗机构的工作完毕后,可以向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执业登记申请。

  未取得《医疗机构筹建批准书》的,不予受理。

  第十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当向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并提交《医疗机构筹建批准书》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并提交业务用房的产权证明或者合法的租赁合同;

  (三)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并提交验资报告、设施和设备的质量鉴定及来源的证明和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合伙或者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联合设立各种医疗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各方协商一致的合同和组织章程。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医师以上资格并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第十二条 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的开办、变更、注销、校验,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公告。

  第十四条 门诊部、医院从事计划生育手术、医学整形手术和性病诊治的,必须分别领取《计划生育手术许可证》、《整形手术许可证》、《性病诊治许可证》,方可开展相应业务。

  诊所不得从事性病诊治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医学整形手术。

  《整形手术许可证》、《性病诊治许可证》由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和管理;《计划生育手术许可证》由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发放和管理,具体分工由市**确定。

  深圳《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度 4

  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医生应该加强业务学*,提高业务水*。

  二、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三、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询问患者既往病史和药物过敏情况。

  四、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和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和遗嘱。

  五、对危重、难以确诊的患者及时请上级医疗机构医生会诊或提出转诊意见。

  六、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七、门诊应该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八、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 保持室内清,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

  医生和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二、 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三、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带工资帽及口罩。

  四、 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五、 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必须重新消毒。

  六、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七、 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八、 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九、 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需做药敏试验者必须做药敏试验。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十、 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药房工作制度

  一、 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患者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 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

  三、 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 含有剧毒药品、麻醉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毒、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品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五、 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发药。有责任拒绝不规范和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

  六、 药房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制度。应经常向医生介绍新药信息,并定期做出购药计划,季度盘点一次。*时做到无过期、失效药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 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 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 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各项登记。

  五、 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储存地点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两天。

  六、 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是,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 认真学*《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做到及时诊断治疗和严格隔离,减少传播,认真等级,填报疫情,时间不能延误。

  二、 学*和掌握防疫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

  三、 按时参加例会,处理好辖区内的计划免疫和各项免疫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单,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薄、卡、册,做的项目齐全,字迹清楚。

  四、 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惯。

  五、 做好防疫工作的应急准备,如发现疫情,到达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深圳《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度 5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各医院要常年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有专人、专室、专设备等,达到“七专”要求,医生24小时值班。

  2、科室设臵要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3、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4、腹泻病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5、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做详细病历记录。

  6、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每日按要求上报区疾控部门。

  7、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

  8、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综合医院要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

  2、发现传染病病例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检验标本的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超过国家标准或超过正常值范围等,能够确定为传染病者,检测结果必须有专人保管。

  4、由检验科指派专人每日分两次将检测结果分送开具化验单的医生,或者由检验科指定专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5、对传染病检测阳性结果要用传染病登记本专门登记。

  6、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有漏项、缺项和逻辑错误。卡片填好后报送预防保健科或由疫情管理人员收取。

  7、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开具化验单的医生和预防保健科。

  8、任何个人对传染病病例阳性检验结果及其病人相关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9、检查发现迟报、漏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住院死亡病例登记管理规定

  1、住院部要建立死亡病例登记薄。

  2、住院部死亡病例登记薄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疾病诊断,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基本内容。

  3、住院部要有指定人员负责死亡病例的登记保管和管理。

  4、负责死亡病例登记的人员要认真填写死亡病例登记簿,做到填写完整、准确、及时、无缺项。

  5、死亡病例要及时上报医院网络直报责任科室进行网络直报,七天内网络直报区疾控部门。

  6、登记报告责任人要高度负责,对登记报告中出现迟、误现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医务处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