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罚规章制度 (菁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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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罚规章制度1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2

  1、值班员应按规定时间到岗,值班时应认真校对每组探空数据。班前严禁酗酒,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由于探空班的疏忽施放不合格仪器,测角班未能及时发现造成的重放球各罚款100元,如从头到尾未被发现者罚款300元。

  3、由于个人在放球瞬间未能及时的发现仪器温、压、湿变性造成的重放球罚款100元。

  4、放球前一切正常,放球后电池或探空仪质量问题造成的突失引起的重放球不罚款。

  5、放球前探空班应做好准备工作:提前检查对讲机使用电量情况(一进办公室先打开对讲机看是否能正常使用,如缺电应及时充电)

  6、放球时测角应认真听取对方口令,如听不清者可再询问。如果由于听错对方口令造成早测应追究过错方的责任。在正点前放球的罚款50元(测角听错口令者罚测角,探空提前放球者罚探空),人为迟测者罚50元(探空造成迟测罚探空,测角造成罚测角)。

  7、放球过程中,测角班应熟练掌握气球在空中的仰角、方位。能准确、快速的使雷达跟踪气球。如因测角未能指挥正确导致的丢球或重放球、错情等相关责任由测角班负责(沙尘天气除外)。主班不承担由于测角指挥不当造成的错情。同时,探空班应能及时的按测角指挥操控天线,如果测角指挥正确,探空不听指挥造成的错情由探空班承担。

  8、原则上500百帕前的错情由两人共同承担,由于第7条造成错情由各过错人承担(值班员应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值班,不要为了逃避错情而相互推诿,*于发现错误,及时提高自己的业务水*。一经发现有由于自身过错而推诿者罚款50元)

  9、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更正报,一份ttaa罚款50元,其它更正报每份30元。

  10、未能及时制作月报表,并未能及时上传月报者,造成迟发月报者罚款100元。

  11、未及时上传档案文件者,罚款30元。上级通报者罚款100元。上传者应认真统计档案文件张数,敷衍了事上传有错者,组长检查时有错者罚20元。

  12、制作月报表者应每月10日前上传G文件及U文件,未按规定上传者罚30元,上级通报者罚100元。

  13、办公室应保持干净、整洁。未能按规定值日(包括扫地、擦桌子)的探空班一次罚款5元,局领导指出者罚10元。两次或以上未值班者每次罚10元。

  14、器材保管员应保证气球、探空仪的使用量。如因无气球、器材造成迟测等事故发生者扣除50元。

  15、雷达机务员应按规定对雷达进行维护、清理。每月应清洗一次汇流环。如未按规定进行护理的上级部门发现并通报的追究责任的由机务员负责。上级通报的罚款100元。

  16、值班员应认真对待每月的对比观测,应保证读数的准确。对比观测应提早进行。对比观测人员应形成正确的电子对比档。未及时在月底前做对比者罚50元,未及时做对比档的罚20元。

  17、未及时传送数据文件、ttaa及其他报文,缺一份报罚100元。

  18、由于测角未能及时到岗造成迟测者罚测角100元。探空班在6点50及18点50分测角未到岗时电话叫岗。测角未按时到岗时,为了正点放球,探空应就*叫人。放球时测角仍未到岗者罚测角50元。

  19、探空班未能按时到岗造成迟测者罚款50元,探空、测角旷工者罚款300元。

  20、每月的1日、11日、21日的下午测角班应更换湿球纱布,未及时更换者罚20元,沙尘等天气过后也应及时的更换湿球纱布。

  21、组内劳动、学*未按时参加者迟到10分钟以上者罚10元,30分钟以上者罚30元,无故不参加者罚100元。如确有事者可向组长请假。

  22、在上探空班期间不得听音乐、玩游戏。如发现罚款30元。

  23、全年无错情者单位给予100元的奖励。百班,250班通过者,单位按同样的数额给予奖励。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3

  一个企业为使生产更加顺利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同样,为了制约和激励员工的工作,也会制定出一些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以下为相关资料,可供参考。

  1、目的

  为了强化“谁管理,谁负责”的全员安全管理制度,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施工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奖惩工作。

  3、引用文件(无)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5.2公司安全*负责违章罚款及事故惩处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

  5.3公司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5.4各级安全*门是安全奖惩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

  6、具体内容

  6.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a)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b)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c)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d)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e)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6.2对于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项目部和专业公司,公司应给予其领导班子一定的奖励。

  6.3按照公司要求,分包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督管理,全年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且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公司应给予一定奖励。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6.5公司及项目部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建帐,公司安全*直接控制使用。

  6.6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公司应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

  6.7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6.8安全施工具有一票否决权。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6.9对发生人身、机械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给予单位(部门)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以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4

  一、奖罚原则:

  奖罚结合,确保预结算准确性,为公司节约成本。

  二、参与奖罚项目:

  对于预算部参与过并签定合同的项目。

  三、奖励:

  1、凡在合同签订、审查、履行以及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做出下列成绩之一的,对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在订立、审查、绿合同过程中,工作认真负责,为本单位争取较大的利益、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

  3、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绩,被有关部门评先进的;

  4、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本企业增加较大的利益,节约较大的资金,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

  5.在施工图会审之前提出合理的设计优化并经采纳为公司节约投资成本的情况(节约额在10万元以上),对个人进行100-300元的奖励。

  6.在施工图会审之前审核施工图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的情况(15条以上问题),对个人进行100-300元的奖励。

  7.在审核施工方上报进度款和结算申请中,核实发现有多报、虚报的情况,由分公司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罚款,预算部从罚款额的50%提作为奖励。

  8.根据确认的施工进度和目标合同要求制定相应的年度进度计划资金安排和纠偏措施,使项目工程顺利进展的情况,对预算部进行500-1000元的奖励。

  9.对积极配合各部门回复提出的问题,便于审核和确认的个人进行100-300元的奖励。

  四、奖罚方法:

  由分管领导根据实施情况报批。

  五、奖罚时间

  按当月实施奖罚确认,次月结算。

  六、处罚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形式责任:

  1、盲目签订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

  2、为经授权、擅自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

  3、工作不负责,不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进行验收、查询、反馈信息,导致企业丧失撤销权、代立权、胜诉权的;

  4、工作不负责,对违约不汇报、不追求、暗里向对方提供内情。受贿赂,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

  5、有缔过失责任,订立合同无效;因重大误解和恶意串通二订立的合同损失国家个集体利益的;严重不负责被欺诈的。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5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获得社会、*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即时奖金;

  c)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奖励性旅游;

  e)参加外部培训;

  f)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说脏话、粗话者。

  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参会人员迟到者。

  12)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工作时间酗酒者。

  3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培训无故旷考者。

  3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携带*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者。

  75)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 (菁华5篇)(扩展1)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实用五篇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 1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公司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本着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管理、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管理、标准化管理、组织化管理原则,以制度管理人和事;坚持以人为本,应尽力做到公*、公正、公开,保障公司高效、协调运行;以制度为依据,制度有明文规定则可受奖受罚,否则免之。奖惩原则是: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一条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

  成、业务水*、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1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2

  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违纪罚款的缴纳: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 2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奖惩目的 为严明纪律,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创造优质服务品牌,本着公*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员工十不准、达到员工互相督促、提高,以及会所发展、进步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奖惩管理 提倡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方式,以实际考核为依据,依据员工对会所贡献的大小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对违反规定,给会所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员工视情节给予严厉处罚。

  第二节 奖 励

  第三条 奖项

  1、满勤奖:全月满勤(串班除外),无事、病假,奖励50元;

  2、合理建议奖:对会所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奖励100―500元;

  3、特殊贡献奖:奖励100―500元。

  a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事故、*息重大顾客投诉事件者;

  b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拾金不昧等为会所争得重大荣誉者;

  c个人业务、经营业绩情况优异、完成任务突出者;

  d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热诚服务,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受到顾客表扬;

  e顾全大局、团结互助、廉洁奉公、挖潜增效贡献较大者;

  4、优秀员工奖:提供优质、感动式服务,综合评定,年评选一次;

  5、优秀团队奖:每季度评选出两个优秀楼层,设立流动红旗;

  6、星级护理奖:每月每楼层评选2名星级护理,进行张贴公示。

  第四条 奖励方式

  1、精神奖励:通报表扬,评选为年度优秀员工;

  2、即时奖金:根据贡献程度,给予50-500元奖金鼓励;

  3、奖励性假期:给予1至10天带薪休假;

  4、奖励性旅游:给予国内外旅游支持;

  5、参加外部学*培训:安排国内月子中心、高校学*培训。

  第五条 奖励程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所在部门提名;

  2、院长审核;

  3、院会议通过;

  4、办公室、财务部门执行。

  第三节 惩 罚

  第六条 惩罚办法 对于员工违反会所规章制度、违反员工十不准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者,会所将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及悔改态度等进行处罚。

  员工处罚分为取消绩效工资、辞退、开除。

  第七条 取消绩效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造成损失的,依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1、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引发纠纷或经济损失者;

  2、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不假外出、不戴名牌者;

  3、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出现设备损坏、物品丢失、责任事故者;

  4、不服从领导安排、不参加培训或缺*会议者;

  5、违反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受到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6、违反员工十不准者;

  7、不遵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职业道德规范等,给正常工作及顾客造成不利影响、给会所造成损失者。

  第八条 辞退处罚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予以辞退,对会所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工作中发生意外却隐瞒实情不及时报告,造成损失或影响者;

  2、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谩骂吵闹影响工作者;

  3、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使会所受到重大经济损失者;

  4、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侵害会所利益者,在职期间从事其他工作者;

  5、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对会所造成重大损害者。

  第九条 开除处理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国家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的,除依法接受国家处理外,会 2

  所予以其开除处理。

  1、虚报冒领、假公济私者;

  2、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与制度,损害会所利益者;

  3、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者;

  4、泄露会所秘密或客户信息,影响会所信誉者;

  5、旷工2天以上(不含2天)者;

  第十条 惩罚程序

  1、员工举报,客人投诉,考核发现;

  2、院长审核;

  3、院会议通过;

  4、办公室、财务部门执行。

  第四节 附 则

  第十一条 员工对会所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当日向院长申诉一次,申诉应重视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院长负责解释,全体员工负责监督。

  第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会所全体员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 3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 4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所有员工;(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具有管理职能的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各部门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 5

  一、目的: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

  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 (菁华5篇)(扩展2)

——公司工厂奖罚规章制度(精选五篇)

  公司工厂奖罚规章制度 1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x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不正当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三、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公司工厂奖罚规章制度 2

  1、组织各临床学科参照国内外本学科进展及我省“三甲”医院制定的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制定我院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全面启动以诊疗指南为指导的规范化医疗活动。

  2、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3、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5、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6、特别警惕重点医疗场所、重点环节、重点病人群体的医疗安全规范,要采取督导检查、落实制度等多种方式保障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重点病人群医疗质量安全。抓好急诊、手术、医技与病历质量的提高四个重要环节。

  7、资产、后勤保障部门切实保证医疗物资特别是急救物品的供应及保障工作。

  公司工厂奖罚规章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4-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4-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5条(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6条(处罚细则)

  6-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

  直接损失价值处分种类

  100元-500元书面警告

  500元-1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损失金额处分种类

  100元-1000元书面警告

  1000元-2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2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3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6-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5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第7条(处分)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门)向人事部申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经人事部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8条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装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员工的依据。

  公司工厂奖罚规章制度 4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惩罚"三违",公司制定奖罚条款如下:

  一、奖励:

  1、凡创双标、单标的项目,都必须是目标管理内工程项目,其建筑面积在2500M2以上,建筑结构层次不限。

  2、确定创标项目,发包与承包双方必须签订创标奖罚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3、创标项目确定后,分级上报主管部门,有分级主管部门分期到现场验收考核,一般分基础设施初建阶段、主体工程验收阶段、拆架子前期阶段,有施工单位向分级主管部门报告联系验收考核。

  4、奖贴金兑现,凭主管验收部门发证为依据(文件)由总公司年终表彰大会上兑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分期预付合同规定的部分金额。

  5、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奖励2000元。

  6、奖贴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确定的金额极大部份是补贴施工单位增设现场设施的,也可以从奖额中抽出一部分奖给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以鼓励大家创标的积极性,奖额有项目承包者自行决定。

  7、奖贴金由公司负责兑现,公司、办事处预付。

  8、对创标的施工单位,在今后业务分配上建议从优。

  9、公司组织质安大检查中的奖罚,由检查组临时决定。

  10、合同创标,经主管部门验评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处罚条款处罚,有发包方负责收取,此款全部上交总公司,年终清交汇算时结清,同时对承包者将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二、处罚:

  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地其项目经理给予行政上降级及在一年内给予少分业务或不给业务的处分,情节恶劣清退,经济处罚依据签具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签具的工程管理目标责任承诺的有关条款处理。

  2、在省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10000元,在市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5000元,在总公司例行的大检查中按《标准》打分不满75分者罚,缺一分罚100元。

  3、安全职能部门出具的整改单,必须按规定日期整改好,然后回执报出具部门复查验收,若不送回执又不如整改者处50元-200元的罚款(奖罚款由安全部门开收付凭证,收付款由财务科负责办理)。

  附:违章处罚细则

  公司工厂奖罚规章制度 5

  一、提成制度:

  1、设计师每个月每人指定任务8万(必须接待上门客户七个)

  每个月每人完成公司指定任务的按工程量3.5 %提成,在公司任务的基础超出3万按3.8%提成,在公司任务的基础超出6万按4.3%提成,在公司任务的

  基础超出12万以上按4.8%提成,未完成公司任务量的按3%提成。(以上提成含设计师负责做好估算跟精算提成)

  2、给客户优惠制度:

  首*设计师以下(含首度设计师)权限:9.5折,如低于9.5成交必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原因,经审批签字认可。

  部门经理权限:9折,如低于9折成交必须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说明原因,经审批签字认可。

  在低于公司规定折扣范围内,9折以下8.8折以上成交设计师和业务员提成扣0.5%,8.8折以下扣1%(某些特殊的单除外,如某些重点开发楼盘的第1户,公司搞策划活动期间)

  二、奖金制度:

  月奖:每个月完成公司指定任务的前提下:超出任务3万奖200元,超出任务6万奖400元,超出任务12万奖800元

  三、处罚制度:

  1、设计师对电脑要做到人走机关,谁的机子谁负责,除加班以外,若有违反者,将处以罚5元/次(由公司抽查)。

  2、设计师所出方案,必须经客户签字存档后方可实施,因图纸未签字和设计失误造成损失由设计师按损失的100%赔偿(由公司抽查)。

  3、设计师图纸所标明的村料必须与预算书所示材料相同,否则由此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设计师承担100%(工程部统计)

  4、拖延出图处罚:由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前台,业务部经理及业务员分配到每个设计师手上的单,客户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必须在48个小时内出*面图及估算,联系客户,一旦发现设计师拖延时间,每一次罚20元。

  签完设计合同后,客户没有特需要求的情况下,设计师五天内必须出所有设计详图,提前一天传CAD文件到部分经理手上审定(合格),才可打印出图,凡拖延时间,自作主张打印出图,每发现一次罚30元。

  5、成单率不合格处罚:每个设计师对上门客户必须保持在30%的成单率(上门客户三个中必须成一个单),如果未达到要求则罚100元/个。

  某些特需情况下的客户不算成单率(如:1、因单太小公司不做的。2,第一次上门,客户什么都没有留的。)

  6、拒单处罚:一个星期内不给予派单,连续二次拒单的一个月内不给予派单。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 (菁华5篇)(扩展3)

——公司规章制度 (菁华12篇)

公司规章制度1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就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与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与发展总体目标;

  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与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与责任人;

  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

  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与一定范围内适用;

  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与废止权。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就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就是: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与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8、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管理工作;

  9、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审核工作;

  2、负责规章制度的行文规范审核工作;

  九、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与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计划。

  十一、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作出专门说明。

  十二、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组协助。

  十三、 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她企业的相关规定;

  2、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3、撰写草案;

  4、将草案发至集团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5、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十四、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与内容。

  2、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与活动。

  3、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与权限。

  4、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5、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6、支持性文件与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十五、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数字依次表述。

  十六、规章制度草案完成后应送相应职能部门、基层企业与员工代表征求意见。

  十七、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存档备查。

  十八、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并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十九、规章制度草案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核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组审查。

  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1、就是否符合法规的基本原则;

  2、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就是否协调;

  3、草案结构、条款就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与技术规范;

  4、就是否切合企业实际与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二十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组送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组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公司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二十三、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据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公司档案室备案。

  二十五、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十六、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二十七、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及时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组。

  二十八、规章制度的修改与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建议,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二十九、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1、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2、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3、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4、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5、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6、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三十、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1、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2、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4、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5、其它情形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

  三十一、每年一季度,由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企管部对上年度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纂,并印刷成卷。

  三十二、规章制度制定流程见附件二。

  三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规章制度2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 员工出入厂区管理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八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十二章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十三章车间管理

  第十四章宿舍管理

  第十五章饭堂管理

  第十六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厂方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厂方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厂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厂方是指;员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3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厂方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4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厂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5条 厂方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男女*等、民族*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3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4条 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5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厂方。厂方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6条 厂方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7条 厂方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条 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2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4条 厂方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厂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厂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员工招聘和录用条件:(此录用条件仅作参考,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标准)

  A、根据本工厂特点,按工作能力、业务水*、敬业精神择优

  B、所招员工须通过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测试(根据需要选择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例如:造成公司损失达到1000元等)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厂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损失金额达到“严重”的标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厂方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厂方依本条 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厂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厂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提示:厂方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把经过何种培训及调整何种工作岗位记录下来,以便作为一份有力的证据)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厂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条 厂方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厂方下列损失:

  (1)厂方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厂方支付违约金。

  第8条 非厂方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试用期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

  知悉厂方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厂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赔偿厂方的损失。

  第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厂区管理

  第1条 员工出入厂区需凭本人厂牌,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

  第2条 员工上下班时间出入工作场所,须服装整齐,并佩戴厂牌。

  第3条 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有签准有效的放行条 。

  第4条 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请假论处,保安凭签准有效之“外出申请单”放行。

  第5条 员工携带箱包等行李出厂,一律自觉接受保安开包检查,否则不予放行。

  第6条 凡公司财产(无论有无用处)未持经公司指定干部(管理课主管)签核的放行条 均不得带出工厂,违者以偷窃论处。

  第7条 公司车辆外出,须由需求单位填写派车单,经公司指定主管签核后方可放行。

  第8条 员工下班后不得随意在生产区域走动、逗留。

  第9条 来访者,由门卫问清来访单位来访事由后联系被访者,得到被访者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表”,发给其“访客证”(访客证须佩戴于来访者的左胸前)并指引其进入会客室等候。会谈后,来访者出厂时交还“访客证”,门卫并在“访客登记表”上注明出厂时间(访客单位上须有被访人签名)。来访人员除非由总经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记“访管登记表”。上班时间谢绝私访。

  第10条 应聘人员,由门卫通知指定人员,得到同意后,由保安带其至会客室或者指定考试场所面试。

  第11条 未经总经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让外来人员进入参观生产车间、实验室等公司管理区域。

  第12条 车辆应于指定地点停放,送货车于指定地点卸货、点收,装卸货柜时,保安监督,无关人员不得接*。

  第13条 一切违禁品禁止进入厂区,员工摩托车和自行车应于指定地点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条 公司采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总经理特准之人员外,全体在职人员上下班、加班均需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人打卡,否则当事人双方记大过处分。

  第2条 上下班在指定地点打卡,打卡后工卡必须插在指定的卡位,严守秩序,不得插队、拥挤、吵闹。

  第3条 不得提前在打卡处等候打卡,下班时间铃响后方可排队打卡,若有违反,查实后予以处分,领班应负连带责任。

  第4条 打上班卡后不得接着打上班卡(即打连卡),两次打卡时距最低是半小时。

  第5条 不得无故提前上班或延后下班,如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后,须按公司规定进行加班申请,否则总务课在统计加班工时时,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进行核算,严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条 上下班工时均以半小时为单位,未满半小时的不予计算,员工上班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

  第7条 因出差无法正常打卡者,总务部凭“外出申请单”签卡,因其它公务无法正常打卡者,应在公务结束后以“内部联络单”形式呈上级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签卡。

  第8条 因打卡机故障造成无法打卡或打卡出错,由领班或统计员清点人数,送卡交总务部签卡。各部门主管无权签卡。

  第9条 保安监督打卡,上下班时工卡应置于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动工卡,涂改、毁坏或藏匿工卡。

  第10条 上下班认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个月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漏打卡者于当天或第二天上午写内部联系单,员工找主管签,职员找厂长或经理签,人事接单后予以签卡。漏打卡超过连两次的,漏打部分不计考勤,凡打卡时间混乱、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找人事签卡者一律不计工时。

  第11条 自己签卡、涂改工卡视为无效,并给当事人记小过处分。

  第12条 毁坏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乱画、粘贴他人工卡上的工时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第13条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迹,不能折叠变形,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总务部申请补办。

  第六章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1条 厂方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工作时间;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自觉打卡,无故未打卡者按缺勤处理。

  第3条 厂方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4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5条 员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后的法定节假日统一安排休假。

  第6条 工伤假: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在公司所属区域内,因公受伤者,凭医院证明,其治疗休养期间给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体规定参照工伤相关规定)。

  第7条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方可申请婚假,假期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时子女年龄达到23周岁,男子达到25周岁)增加10天。销假时必须附结婚证明,供人事备案,婚假期间工资照付。

  第8条 丧假: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给与3天的丧假,返厂时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供人事备案,假期工资照付。

  第9条 探亲假: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亲假期,此假期不影响年终考绩,假期为生产淡季期间。(探亲假只有国有企业才有硬性规定,一般企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给予探亲假)

  第10条 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第11条 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带薪产假,晚育加15天,难产再加30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再加35天,返厂时提供证明供人事备案,产假工资照付。

  第12条 陪产假:女方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陪产假工资照付。

  第13条 流产假:女员工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

  第14条 事假:有需要先填写请假单经公司指定干部核准后方可离开,年终考绩会参考此项,请假期间不付工资。

  第15条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须治疗休养者,可请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过20天。

  第16条 员工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干咳嗽鼻爰傩胗兄拔翊砣耍厥馇榭鍪潞笮璨骨爰俚ィ蛹僖残璨剐辞爰俚ァ

  第17条 原则上年度内请事假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20天(包括年假天数,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第18条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请者,必须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名批准后,再交至总务课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1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第2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厂方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条 厂方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厂方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条 厂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 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厂方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厂方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厂方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工厂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6条 厂方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依法支付应由厂方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1条 厂方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2条 厂方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条 厂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工厂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条 厂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第5条 用电安全

  (1)普通员工应掌握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操作用电设备的员工除应懂得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外,还要懂得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熟知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懂得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维护、检收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员工违章使用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4)工厂内的电源开关,未经授权,禁止员工随意操作。

  (5)电气设备着火,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第6条 特种作业安全

  (1)特种作业是指可能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目前厂方的特种作业包。

  (2)特种作业工作人员须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规作业。

  第7条 消防安全

  (1)自觉遵守厂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厂方禁烟区内禁止吸烟。

  (3)厂方内禁止私自动用明火。动火作业须得到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5)积极参加厂方组织的消防演*,学会使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扑灭初期火灾技能,了解火灾报**法,认识火场逃生要领,提高灭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

  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2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厂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厂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厂方环境卫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厂方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厂方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厂方,维护厂方形象,敢于同有损厂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厂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厂方的商业秘密。

  第3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厂方;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1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厂方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奖一次,给奖金20元。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3)遇到灾变,勇于负责,措施得当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小功一次,给予奖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灾变,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对于自身事业有重大改善,为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显著利益者;

  (3)如公司发生盗窃事件能提供线索,最后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大功一次,给予奖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避免危险减少者;

  (2)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产品改良有重大贡献或使成本显著降低者;

  (5)确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2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厂方,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3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厂方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厂方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厂方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厂方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厂方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厂方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网络游戏的;

  (6)将厂方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厂方外的人阅读的;

  (7)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8)未经同意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经查证属实,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并报*或相关司法、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直接造成设备损坏、停工、停产,损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负责任,本人经营看管的公共财物被骗、被盗,或由于本人过失生产废品、浪费燃料、原材料,给企业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的;

  (3)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滥用职权,违*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滥发奖金的;

  (5)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贩私、行为的;

  (6)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7)违反厂方保密制度,泄露厂方商业秘密,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核办法

  目的: 为合理评核全厂所有在职人员工作绩效,鼓励表彰先进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达到提升全厂营运绩效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 适用范围:全厂在职人员.

  2. 相关权责:管理部、人事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厂绩效评核,并稽核其执行状况.

  3.1.评核方式 :各单位每月31号前需对在职员工绩效作出评核,以使弹性薪资发放以及岗位调动有所依据,并将评核结果填写于《月绩效评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课。

  3.2.评核方式

  3.2.1评核及核定权限:

  员工:由其组长进行评核,并送交单位及部门主管核定;

  组级干部、技术人员:由单位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部门主管核定;

  课级干部、工程师:由部门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总经理核定;

  (副)经理级(含)以上干部:由总经理、董事长核定。

  3.2.2人事课审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状况、奖惩状况、违规率等,并送交各单位,作为各单位评定级别之依据。

  3.3.评核等级评分标准

  3.3.1.绩效评分标准依据如下:

  (1)绩效成绩评分依据:

  a.年度营业目标中月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b.各立项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c.各项目之达成状况;

  d.各业绩之达成状况;

  e.个人产能、质量及日常表现;

  f.其它能体现具体价值的工作。

  (2)特别管理项目中,按项目或签呈中涉及的绩效考核因素,或依生产会议或经营会议中决议之评分依据。

  6.3.2绩效奖金之评定等级具体办法:

  评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被评定人员进行观察考核,将每项达标情况设定优、良、中、差四个级别,公司将根据员工之评定结果给予发放浮动奖金。每个员工不论职位高低,连续3个月(含)或者一年内累计3个月(含)的评定结果中出现3个“差级”的,视为该员工不适合本工作岗位,公司有权对其作出调岗工资,薪资将按照新岗位标准发放。

  3.4.人事统计:人事课依各单位评核成绩计算需发放奖金并呈总经理核定.

  3.5.总经理核定:由总经理依厂内营运绩效,决定绩效奖金总额,评核部分有问题时,则退回人事重新计算.

  (企业可以使用根据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1条 工厂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厂方秘密的义务

  第2条 以下内容属于厂方的保密范围:

  (一)经营信息

  1、厂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厂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厂方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供销情报及客户档案;

  5、厂方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厂方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厂方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8、厂方内部管理制度。

  (二)技术信息

  1、各类技术资料;

  2、职员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著出的论文、著作、书籍或在工作期间总结、觉察到信息均属厂方。

  (三)其他经厂方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3条 厂方密级的确定

  (一)厂方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厂方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及技术信息资料为绝密级。

  (二)厂方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资料、经营状况、管理

  制度等为机密级。

  (三)厂方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

  秘密级。

  第4条 具体的保密措施:

  (一)属于厂方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经理办专人执行。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开厂方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厂方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厂方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厂方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厂方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厂方秘密。

  (六)厂方工作人员发现厂方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

  第5条 责任与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500元

  1、泄露厂方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2、已泄露厂方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厂方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厂方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6条 知悉本工厂有关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均为厂方的竞业限制的人员,该人员有义务配合厂方签订竞业限制合同,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

  十二章 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1条 办公室员工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不雅服饰上班,上班时间一律戴厂牌。

  第2条 公司电话、传真机、电脑、空调、复印机等严格按说明书及内部规定使用,下班时最后离开人员应确认所有电源均关闭方可离开。

  第3条 上班时间严禁喧哗、闲聊、串岗、看书报、争吵,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同事间遇事应相互协调、配合、沟通,电话办公应长话短说,声音以不影响他人为限,禁止上班时间打接私人电话。

  第4条 办公室随时保持整齐、干净,禁止在办公室吸烟。下班后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均应放入办公桌(柜)内(桌面除电话、笔筒、水杯、台历等不得摆放其它杂物),下班时应将办公椅推至桌下。

  第5条 非办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室内,客人来访应在会客室,上班时间严禁因私会客。

  第6条 维护公司形象,打接电话应礼貌客气,办公时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势。

  第十三章 车间管理

  第1条 上班时间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厂牌,不得着奇装异服或性感服饰,不得浓妆艳抹。

  第2条 对所属主管职权范围内命令不得故意违抗、讨价还价,服从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车间聚众滋事,怠工;不得威胁、恐吓管理人员。

  第3条 爱惜公司,保持车间清洁、整齐,不得有污损或浪费现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归其位,定点摆放。

  第4条 严禁在车间嬉笑、打闹、喧哗、吃零食、随地吐痰。

  第5条 车间内严禁吸烟,禁止把火种带入车间,非公司指定人员开电梯,电梯严禁载人。

  第6条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专人保管、收发,放在指定的地点。遗失或恶意损坏,查实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条 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间宿舍由本室成员共同推荐一人担任宿舍长,直属总务课管理,其职责如下:

  (1)水、电设备及本宿舍人员之管理;

  (2)本宿舍员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洁卫生状况检查,内务整洁之维持;

  (4)节约用水用电之劝导;

  (5)室员纠纷之处理;

  (6)清点本宿舍就寝人员;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况监督;

  (8)宿舍财产设备维修申请;

  (9)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之状况向总务课提报处理;

  (10)宿舍长要尽职尽责,若督导不周,或疏忽管理将取消其职务。

  第2条 宿舍管理相关规定之执行

  (1)住宿人员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寝,未经总务课调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室内布局由总务课统一设计,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爱惜室内公共设施,若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3)节约水电,用水后随手关水龙头,宿舍无人时要关所有电源设备,不得私自接电源线、更改线路或使用煤气灶具。

  (4)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将刀枪等凶器带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墙壁、公物上涂写、张贴或钉挂物件,发现可疑迹象及时向宿舍长反映;

  (6)严禁在宿舍乱扔垃圾、杂物,不得向窗外、楼下扔垃圾、倒水、垃圾应倒于指定地点,个人物品要摆放有序;

  (7)严禁坐在阳台走道栏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为;

  (8)特许除外,正常上班时间宿舍不可开灯,以减轻用电负荷,使用热水时,注意节约,不得无故浪费;

  (9)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按时就寝,禁止在宿舍追赶打闹,高声喧哗,播放高音量音响;

  (10)禁止在宿舍赌博、酗酒闹事或有伤风败俗行为,非因公务,不得进入异性宿舍,严禁在异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员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带至宿舍区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须经各主管签字许可,否则记过处分;未经公司允许,私自留宿者,记大过处分;

  (1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严禁盗窃、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内只可吃水果、干粮,其余一律在餐厅吃;

  (13)各宿舍根据宿舍长排定之值日表轮流打扫,由当天值日生负责室内、室外、走道及阳台卫生。

  第十五章 饭堂管理

  第1条 员工依规定在用膳时间方可进入餐厅就餐;

  第2条 应排队就餐,并注意不得将菜、饭、汤乱倒;

  第3条 米饭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费;

  第4条 每一位员工只能以一张饭卡打一份饭菜,禁止在餐厅以外场所用膳;

  第5条 用膳完毕后,剩饭菜渣应自行带走,倒入指定地区,不得留置桌上或洒落地面;

  第6条 总务课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次月饭卡给员工,妥善保管,丢失或损毁照价补办;

  第7条 请假人员与离职人员须将饭卡交回总务处才算办完手续,请假人员等销假后再将饭卡领回;

  第8条 按指定的餐桌对号入座,不要占用他人座位,或错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则

  《规章制度》为工厂内部管理资料,每个员工进本工厂工作之前必须熟读并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员工的罚款,建议每月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公司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二章、资产

  第十二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十三条、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企业,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3.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跌价准备后的净额,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4.以非货币**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以原材料换入的短期投资,如该项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则换入的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还应当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原材料换入的存货、固定资产等,按同一原则处理。

  (二)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按照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四)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但是,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十七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第十八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带息的应收款项,应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

  (四)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债务人在债务重组时以低于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的,企业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接受多项非现金资产的,应按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如果涉及多项股权的,应按各项股权的公允价值占股权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清偿债务的,应将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则或有收益不应当包括在未来应收金额中。待实际收到或有收益时,计入收到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如果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未来应收金额等于或大于重组前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则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修改债务条件后的应收债权,按本制度规定的一般应收债权进行会计处理。

  本制度所称的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或有收益,是指依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收益,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五)企业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下同)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十九条、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待摊费用应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

  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十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自制的存货,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加工的商品,以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5.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①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②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所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6.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存货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7.以非货币**易换入的存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8.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二)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下同)进行存货核算的企业,对存货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三)须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均法、移动*均法、个别计价法或后进先出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应在领用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或者分次摊销。

  (四)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存货,应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的存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属于非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五)企业的存货应当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按照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二节、长期投资

  第二十一条、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二十二条、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四)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按一定期限*均摊销,计入损益。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企业应当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如承包经营企业支付的承包利润、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按照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作为负债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企业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应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计算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确认投资损益时,应当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

  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

  (五)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当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本制度的规定摊销,计入损益。

  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当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并按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胜利时,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六)企业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应按短期投资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拟处置的长期投资不调整至短期投资,待处置时按处置长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七)处置股权投资时,应将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二十三条、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权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债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易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未到期债券利息和计入初始投资成本的相关税费,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三)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购买以及转换为股份之前,应按一般债券投资进行处理。当企业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投资转换为股份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现金后的余额,作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四)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长期投资应当在期末时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三节、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企业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应当编制成册,并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同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技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外商投资企业因采购国产设备而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本制度所称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企业(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企业(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但是,如果企业(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企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则购买价格也应包括在内。其中,资产余值是指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采用出租人的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均无法知悉,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六)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七)以非货币**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八)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十)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第二十八条、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企业库存材料的,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如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

  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第二十九条、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企业,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第三十条、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业,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第三十一条、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第三十二条、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三条、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第三十四条、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

  (三)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四)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第三十五条、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同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企业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对于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按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第三十七条、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大修理费用可以来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方式的,应当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各期均衡地预提预计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并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均摊销,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第三十九条、由于出售、报废或者毁损等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第四十条、企业对固定资产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如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第四十一条、企业对固定资产的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并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或者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第四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反映。

  第四节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四十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供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企业自创的商誉,以及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其他项目,不能作为无形资产。

  第四十四条、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三)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四)以非货币**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五)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第四十五条、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第四十六条、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第四十七条、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第四十八条、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将所得价款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出租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本制度有关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时,确认出租无形资产的相关费用。

  第四十九条、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项目应当按照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五十条、其他资产,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均摊销。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均摊销。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消的,或者无溢价的,若金额较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金额较大的,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均摊销,计入损益。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第五节、资产减值

  第五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合理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计提秘密准备的,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性质、调整金额,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第五十二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各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短期投资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在运用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时,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较重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

  企业应当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定期检查,并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上,委托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减去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并入短期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项目。

  本制度所称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对于长期投资而言,可收回金额是指投资的出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有和投资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较高者。其中,出售净价是指出售投资所得价款减去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企业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四)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第五十四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一)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二)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三)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四)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第五十五条、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一)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二)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三)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四)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五)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第五十六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项目计提。

  第五十七条、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一)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

  (二)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三)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

  (四)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

  (五)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第五十八条、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一)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

  (二)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三)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

  (四)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九条、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一)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二)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三)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四)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五)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六十条、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一)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二)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三)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第六十一条、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一)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三)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四)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第六十二条、企业计算的当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如果高于已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如果低于已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回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但冲减的资产减值准备,仅限于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冲减已提的减值准备。

  已确认并转销的资产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当相应调整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如果企业滥用会计估计,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即企业因滥用会计估计而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转回的当期,应当遵循原渠道冲回的原则(如原追溯调整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追溯调整至以前各期;原从上期利润中计提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调整上期利润),不得作为增加当期的利润处理。

  第六十三条、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易、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第六十四条、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长期投资等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长期投资等,如债务单位或被投资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资产损失,冲销已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第六十五条、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如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也应当根据上述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三章、负债

  第六十六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第六十七条、企业的负债应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一节、流动负债

  第六十八条、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暂收应付款项、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

  第六十九条、各项流动负债,应按实际发生额入账。短期借款、带息应付票据、短期应付债券应当按照借款本金或债券面值,按照确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

  第七十条、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的,支付的现金小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结转。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与用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者作为损失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三)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股份有限公司,应按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按应付债务账面价值与转作股本的金额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2.其他企业,应按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作为实收资本,按债务账面价值与转作实收资本的金额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四)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未来应付金额小于债务重组前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应将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支出的,应将或有支出包括在未来应付金额中,含或有支出的未来应付金额小于债务重组前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应将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在未来偿还债务期间内未满足债务重组协议所规定的或有支出条件,即或有支出没有发生的,其已记录的或有支出转入资本公积。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未来应付金额等于或大于债务重组前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对于修改债务条件后的应付债务,应按本制度规定的一般应付债务进行会计处理。

  本制度所称的或有支出,是指依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支出。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第二节、长期负债

  第七十一条、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各项长期负债应当分别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列项目反映。将于1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单独反映。

  第七十二条、长期负债应当以实际发生额入账。

  长期负债应当按照负债本金或债券面值,按照规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利息,并按本制度的规定,分别计入工程成本或当期财务费用。

  按照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企业,因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应纳税或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单独核算,作为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第七十三条、发行债券的企业,应当按照实际的发行价格总额,作负债处理;债券发行价格总额与债券面值总额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的`存续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或直线法于计提利息时摊销,并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第七十四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以及转换为股份之前,应按一般公司债券进行处理。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份或资本时,应按其账面价值结转;可转换公司债券账面价值与可转换股份面值的差额,减去支付的现金后的余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企业发行附有赎回选择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在赎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补偿金,即债券约定赎回期届满日应当支付的利息减去应付债券票面利息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发行日至债券约定赎回届满日期间计提应付利息,计提的应付利息,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第七十五条、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较低者,作为

公司规章制度4

  1、忠诚

  忠心者不被解雇

  单位可能开除有能力的员工,但对一个忠心耿耿的人,不会有领导愿意让他走,他会成为单位这个铁打营盘中最长久的战士,而且是最有发展前景的员工。

  1、站在老板的立场上思考问题;

  2、与上级分享你的想法;

  3、时刻维护公司的利益;

  4、琢磨为公司赚钱;

  2、敬业

  每天比老板多做一小时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的知识背景越来越趋同。学历、文凭已不再诗司挑选员工的首要条件。很多公司考察员工的第一条件就是敬业,其次才是专业水*。

  1、工作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报酬;

  2、提供超出报酬的服务与努力;

  3、乐意为工作作出个人牺牲;

  4、模糊上下班概念,完成工作再谈休息;

  5、重视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

  3、自动自发

  不要事事等人交代

  不要事事等人交代,一个人只要能自动自发地做好一切,哪怕起点比别人低,也会有很的发展,自发的人永远受老板欢迎。

  1、从“要我做”到“我要做”;

  2、主动分担一些“分外”事;

  3、先做后说,给上司惊喜;

  4、学会毛遂自荐;

  5、高标准要求:要求一步,做到三步;

  6、拿捏好主动的尺度,不要急于表现、出风头甚至抢别人的工作。

  4、负责

  绝对没有借口,保证完成任务

  用于承担责任的人,对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一个人工作能力可以比别人差,但是一定不能缺乏责任感,凡事推三阻四、找客观原因,而不思自己,一定会失去上级的信任。

  1、责任的核心在于责任心;

  2、把每一件小事都做好;

  3、言必信,行必果;

  4、错就是错,绝对不要找借口;

  5、让问题的皮球至于你;

  6、不因一点疏忽而铸成错。

  5、注重效率

  算算你的使用成本

  高效的工作*惯是每个可望成功的人所必备的,也是每个单位都非常看重的。

  1、跟穷忙、瞎忙说“再见”;

  2、心无旁骛,专心致志;

  3、量化、细化每天的工作;

  4、拖延是最狠毒的职业杀手;

  5、牢记优先,要事第一;

  6、防止完美主义成为效率的敌。

  6、结果导向

  咬定功能,不看苦劳

  “无论黑猫、白猫,抓得到老鼠就是好猫!”,无论苦干、巧干,出成绩的员工才会受到众人的肯定。企业重视的是你有多少“功”,而不是有多少“苦”。

  1、一开始就要想怎样把事情做成;

  2、办法永远要比问题多;

  3、聪明地工作而不仅仅是努力工作;

  4、没有条件,就创造条件;

  5、把任务完成得超出预期。

  7、善于沟通

  当面开口,当场解决

  不好沟通者,即便自己再有才,也只是一个人的才干,既不能传承,又无法进步;好沟通者,哪怕很*庸,也可以边干边学,最终实现自己的价值。

  1、沟通和八卦是两回事;

  2、不说和说得过多都是一种错;

  3、带着方案去提问题,当面沟通,当场解决;

  4、培养接受批评的情商;

  5、胸怀局,既报喜也报忧;

  6、内部可以有矛盾,对外一定要一致。

  8、合作

  团队提前,自我退后

  团队提前,自我退后。不管个人能力多强,只要伤害到团队,公司决不会让你久留不要认为缺了你一个,团队就无法运转!

  1、滴水融入海,个人融入团队;

  2、服从总体安排;

  3、遵守纪律才能保证战斗力;

  4、不做团队的“跺”,如果现在是,就要给自己“增高”;

  5、多为别人、为团队考虑。

  9、积极进取

  永远跟上企业的步伐

  个人永远要跟上企业的步伐,企业永远要跟上市场的步伐;无论是职场还是市场,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参与者都不希望被淘汰。为此就一定要前进,停就意味着放弃,意味着出局!

  1、以空杯心态去学*、去汲取;

  2、不要总生气,而要争气;

  3、不要一年经验重复用十年;

  4、挤时间给自己“增高”、“充电”;

  5、发展自己的“比较优势”;

  6、挑战自我,未雨绸缪。

  10、低调

  才高不必自傲

  才高不必自傲,不要以为自己不说、不宣扬,别人就看不到你的功劳。所以别在同事面前炫耀。

  1、不要邀功请赏;

  2、克服“材小用”的心理;

  3、不要摆架子耍资格;

  4、凡是人,皆须敬;

  5、努力做到名实相符,要配的上自己的位置;

  6、成绩只是开始,荣誉当作动力。

  11、节约

  别把老板的钱不当钱

  节约不是抠门,而是美德。不要把公司的钱不当钱,公司“锅”里有,员工“碗”里才有;同样,“锅”里多,“碗”里也自然就多。而掌勺的,恰恰就是你自己。

  1、报销账目,一定要诚信;

  2、不耍小聪明,不小便宜;

  3、不浪费公司的资源,哪怕是一张纸;

  4、珍惜工作的每一分钟时间;

  5、每付出成本,都要力争最收益;

  6、记住:省下的,就是利润!

  12、感恩

  想想是谁成就了今天的你

  为什么我们能允许自己的过失,却对他人、对公司有这么多的抱怨?再有才华的人,也需要别人给你做事的机会,也需要他人对你或或小的助。你现在的幸福不是你一个人就能成就的。

  1、老板给了你饭碗;

  2、工作给你的不仅是报酬,还有学*、成长的机会;

  3、同事给了你工作中的配合;

  4、客户你创造了业绩;

  5、对手让你看到距离和发展空间

  6、批评者让你不断完善自我。

  4、小公司规章制度小企业管理规范制度

  为确保局机关环境卫生整洁优美,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争创“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组织。局成立局领导及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爱国卫会,组织领导全局的爱国卫生工作,各股室均要明确一名卫生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股室的卫生工作。

  二、明确责任。局爱卫会将局机关办公场所划分成若干个卫生责任区,分别明确到股室,并明确第一责任人。各卫生责任区及各自的办公室内的卫生,由各股室用岗位的。责任制的形式,明确到每个同志。不仅负责卫生,而且对责任区的卫和设施负责保管和维护,丢失或损坏*按原样予以赔偿。

  三、卫生洁扫时间、范围。每天上午上班前为打扫室内外卫生时间,下午下班前为室内务整理时间,每周五下午为卫生扫除时间。

  四、卫生标准

  1、办公室内外地面、门窗、玻璃、走廊、墙壁、墙裙、沙发、桌奇、柜上下、灯具、茶具等卫生清洁,无灰尘、无杂物;柜内、抽屉内干部整齐。室内外无随意张贴,悬挂现象存在。室内设施摆放有序,美观方,符合局里统一的标准和要求。

  2、卫生责任区内无垃圾,无瓜果皮核、无烟头纸屑、无杂物草、无污水;清洁桶、痰孟、烟灰缸同污物经常清理,桶、孟外干净、无损坏、无丢失、无移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干净卫生。

  3、卫生责任区的花木栽、剪、摆放整齐,无枯死;花木上下无枯枝败叶;花木适时适量浇水,花盆外观干净,爱护花木,无折枝摘花现象。

  4、院内车辆在规定位置停放整齐,院内无卫生死角。

  五、检查评比。检查评比采取不定时方法进行,每周检查一次,具体安排在周几检查,由主管局长临时确定,并通知有关单位,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分项打分制,按局统一制定的打分标准进行打分。每次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凡本单位卫生区卫生在上午8点30分前尚未清扫的,每次扣5分,并责令其立即打扫干净。为确保我局办公环境清洁卫生,办公室应将每月不定时检查分数相加得出各单位本月的卫生分数,按名次排列予以公布,并记入卫生工作档案。

  六、奖惩措施

  1、设卫生工作流动红旗和黑旗。每次检查评比第一的单位挂红旗,每两个月累计分数最低的挂黑旗。

  2、年终总评:按各股室原始分100分计算,几年内每获一次红旗单位加5分;每两个月得一次排名第一加10分;第得一次黑旗牌扣15分;年终累计总得分排名顺序第一名的加140分,以后每降一个名次较上一次一名减10分,最后根据全年加减分,综合计算年终卫生工作得分排名顺序。

  3、卫生工作纳入年度评先考核条件,年内有二次以上(含二次)月份挂黑牌的单位。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单位第一责任人亦不得参与评先。各股室必须把卫生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进行管理,责任到人,因责任心不强,所负责的卫生区域经常造成在本单位卫生评比中扣分的,年终也得参与评先。对在上级爱卫会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因某项卫生不合格,造成质监局卫生工作不达标的,对该股室罚款500元。

  七、组织领导。局爱卫会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兼管,具体组织全局的卫生工作,*时组织检查评比、公布登记、整理卫生工作档案。年终总结时,负责撰写卫生工作总结,并为全局年终评先提供全年卫生工作评比结果方面的依据。同时负责各级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的申报工作。

公司规章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等、民族*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

  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9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xx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

  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九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70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71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72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73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74条

  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75条

  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条

  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8条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9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80条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81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

  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 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82条

  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83条

  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84条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85条

  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86条

  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

  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8条

  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9条、

  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均匀。

  第90条

  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条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

  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条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95条

  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 附则

  第96条

  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97条

  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98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

  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99条、

  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100条 本规章制度自20xx年3月24日生效。

公司规章制度6

  操作部是快递公司货物包裹、快件等进出、分拣、包装加工、数据统计等的.物流基地是通过货物联络公司各部门及各关联单位的桥梁、是保障货物的安全性、准确性、时效行的重要部门。为了转运部正常、高效、持续的运作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门规章制度

  1、热爱公司、热爱中转部尽忠职守

  2、遵守公司各项章程

  3、爱护公司财物爱护转运部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4、维护公司荣誉维护中转部声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及中转部的行为

  5、准时上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争取高效保质保量不拖延、不积压

  6、待人接物要谦和谨慎保持与公司个部门及关联单位的良好关系

  7、服从上级领导如有不同意见须先执行后反映

  8、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及转运部业务有关联的各种好处及回扣

  9、着装仪表整洁大方勿穿着花俏夸张服饰

  10、须保持作业环境的清洁安全不准在公司转运部吃饭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不准在公司转运部抽烟

  11、工作时须全神贯注、细致认真不做无谓的闲聊

  12、严禁用转运部电话私聊业务电话应简洁明了

  13、需要调班、工休时须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能生效不准擅自离岗

  14、病假休息者在上班前一小时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次日上班后补齐假条同时附上医生证明或病历事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书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请假

  15、职员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上级领导批准且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6、分工合作转运部全体职员须时刻提醒自己的职操职守尽心尽力地完成自身的工作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7、转运部管理人员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领导员工同舟共济增强团队精神建设提高工作情绪

  18、每周例会转运部全体职员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上级。

  二、转运部办公用具管理办法

  1、公司及转运部提倡艰苦创业、勤俭节约员工要爱惜公物、物尽其用反对奢侈和浪费

  2、文具及纸张统一领取按需分配领取责任人明确

  3、公司及转运部公物不得挪作私用不得擅自动用或取用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起用

  4、转运部电话传*要是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所以电话传真不准私用

  5、转运部接电话标准用语为“您好速递”或“您好速递转运部”

  6、记录口信应尽量逐字逐句记录下来记录下来电者姓名、电话号码来电目的及其他信息。不要着急耐心听对方讲话如果对方的话不太理解可以请求对方重复一遍。登记在电话记录笺上写明应接电话人姓名来电者电话号码等最后是记录者的签名

  7、电脑维护、网络维护直接找公司IT部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处理

  8、未经授权人员不得使用转运部电脑及其设备

  9、电脑授权人员须负责电脑及其设备的使用和保养并及时检查和清洁并做好交接记录

  10、文件是公司及转运部的重要计划或决策涉及公司机密的须注意保密工作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文件

  11、文件的传阅及交接须及时做好记录

  12、其他管理办法按公司章程处理

  三、转运部操作流程

  1、提货领取提货计划单----出车----提取动作----卸车快递公司规章制度

  2、操作卸车----进港扫描----分拣----出港扫描----包装----装车

  3、出货装车----领取出港单据----出车----关联单位的签收回执

  四、转运部各岗位工作职责

  一经理

  1、直接向总经理负责

  2、维续转运部的正常运作

  3、研究、制定转运部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等高效的工作方式

  4、与公司关联部门及关联业务单位的沟通联络维护及提升公司和转运部的良好声誉

  5、本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

  6、做好各种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7、合理化人员的分配和管理

  8、转运部办公环境和工作态度的维护监督

  9、本部门单据和员工考勤的审核

  10、保证本部门各种车辆、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11、制定本部门培训计划及培训事宜

  12、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章程

  13、随时跟踪反馈工作事宜

  二协理

  1、直接向经理负责

  2、维续转运部本班的正常运作

  3、指派本班员工的具体工作并督促其按时按质完成

  4、组织协调货物进出港高效作业

  5、本班各种数据及员工考勤的统计记录

  6、本班突发事件的处理

  7、特急件、急件、限时件的特殊处理

  8、本班办公环境、工作态度及各种车辆、设备、设施等的维续

  9、本班与外界的联络沟通

  10、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11、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2、与上、下班协理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三内务

  1、提货通知的处理记录、传达等

  2、公司MIS系统及OA*台的操作收、发邮件等

  3、异常货物的处理

  4、各种数据的入录、上传及保存

  5、转件的处理

  6、特急件、急件、限时件的特殊处理

  7、资料的记录、分类详细、真实

  8、电脑的维护保持电脑的正常运行

  9、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10、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1、与上、下班内务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操作员

  1、进出港货物的扫描准确、快速

  2、不良货物的处理安全

  3、货物的分拣准确、快速、安全4、货物的包装安全、快速

  5、办公用具的使用正确、维护

  6、办公设备、设施的使用正确、安全

  7、工作区域的维护清洁、安全

  8、特急件、急件、限时件的特殊处理

  9、需要协助的相关工作

  10、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11、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搬运工

  1、货物的搬运准确、安全、快速

  2、特急件、急件、限时件的特殊处理

  3、需要协助的相关工作

  4、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5、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六押车员

  1、配合驾驶员做好提货、出货等工作

  2、保证所押车辆中的货物的数量、安全

  3、保存所押车辆中的各种单据

  4、提醒驾驶员行车安全

  5、所押车辆在提货、出货动作中的异常处理

  6、装卸货物须亲自清点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包装等情况必须做到准确、安全

  7、所押车辆在途中如发生故障或堵车等原因应及时向转运部报告并做好应急工作

  8、装卸货物时应注意装卸顺序、数量及装卸地点等-快递公司规章制度

  9、特急件、急件、限时件的特殊处理

  10、货物签收回执的交接

  11、需要协助的相关工作

  12、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13、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驾驶员

  1、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

  3、维护所行驶车辆的良好运行

  4、车辆的日常清洗、加油、保养或报修

  5、保证自身各项证件的有效使用

  6、爱护车辆做到车容整洁、雨后必须马上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出车前做到三查在途中做好例保做好各项维护记录

  7、备好管好随车工具便于出车时应急使用

  8、正常驾驶车辆预防车辆事故

  9、严禁酒后行驶、疲劳驾驶

  10、严禁驾驶员开车回家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11、车辆在工作中的异常处理

  12、各种车辆行驶票据的保存、记录及报销

  13、提货、出货的相关工作

  14、车辆进、出港要及时做好各项记录

  15、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时应迅速排除若自身无法修复时应立即向转运部报告

  16、中途堵车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到达目的地时应立即向转运部报告

  17、装卸货物须亲自清点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包装等情况必须做到准确、安全

  18、对车辆上的人员、货物的安全负责

  19、驶员在所行驶的线路中应控制运输成本注重资源节约

  20、对车辆交接的及时记录

  21、货物签收回执的交接

  22、需要协助的相关工作

  23、上、下班的各项交接事宜

  24、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快递转运部全体职员须遵守公司及转运部各项章程。勤策勤力通力合作以转运部团队为主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发挥自身的最大精力为转运部作出最大的贡献

  某物流公司员工手册

  总经理致辞略

  第一章组织架构略

  第二章聘用制度

  1招募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募。

  1.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1.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1.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2甄选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

  3录用手续

  3.1员工任用由人事课发出录取通知书凭通知到人事单位报到办理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资料

  3.1.1录用通知书

  3.1.2居民身份证

  3.1.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

  3.1.4资历、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3.1.5体检合格证明区以上医院血液肝功能体验证明

  3.1.6非本市户口需携带外出就业证明、未婚证计生证

  3.1.7一寸相片三张。

  3.2填写《人事资料卡》它将记录你在“×××”的成长过程。

  3.3人事单位会告知你有关公司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所属部门的主管上司发给《员工手册》及《安全手册》并与你签订《试用同意书》和《保证书规约》

  4试用办妥以上入职手续后你将接受至少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这期间你会得到主管上司的悉心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试用期内决定你是否适合这份工作。在此期间你的上司会对你作出评估必要时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5正式任用

  5.1员工经试用合格公司将以书面形式与员工确认雇佣关系。

  5.2员工入职提供之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隐瞒将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甚至开除。

  5.3员工如有以下变更事项应在一个月内呈报人事单位。531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及婚姻状况。

  5.3.2遇紧急事故联系人。

  5.3.3现时参加的学*课程学历证明、现时参加的专业性团体。

  第三章工作规则

  1、工作时间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每天的工作时间如下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因生产制造程序之连续性员工担任轮班或特别勤务之上下班及休息时间依实际所需订之。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2超时工作

  2.1员工经批准加班者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2.2员工已领取职务加给者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不另支给加班工资专案核准者例之。

  2.3加班工资按下列情况计算

  2.3.1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150

  2.3.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200

  2.3.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300234小时工资率月基本工资÷21.5÷8 3考勤制度

  3.1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3.2公司实行打卡制度除副处长以上级别和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外必须在上下班打卡人事单位以考勤打卡时间为核定考勤的依据。

  3.3员工应保持卡面清洁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属实者该日以旷职论并予以惩处。

  4员工于上班时间内因公务需处出者应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直属单位主管许可方可外出未按规定擅离岗位者按旷工论。

  3.5公司允许员工按实际需要申请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请假应事先填妥请假卡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报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3.6员工发生漏打、错打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打卡在当天或次日内应由部门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名更正。

  3.7迟到、早退

  3.7.1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三十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于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内提早打卡者为早退。超过上述时间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计算。

  3.7.2员工每月上班迟到十分钟内次数不超过二次者或连续三个月累计次数不超过三次者含不予计算迟到扣薪但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超过者按前款迟到或早退处理。

  3.7.3员工迟到及早退均以三十分钟为扣薪计算单位未满者以三十分钟计算。

  3.8旷工

  3.8.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

  3.8.2旷工以四小时为扣薪计算单位并按日薪三倍扣罚。383年度内旷工累计三天含以上或连续旷工三天者作辞退处理。

  4厂证管理

  4.1厂证是员工进出厂区的证件进入或逗留在厂内必须按规定佩戴在制服左上方规定的位

公司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行为,全面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环境适应能力及市场竞争能力,使公司健康而正高效地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作息安排

  第一条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因季节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时由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第二条

  周日全天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期间如需加班,公司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适时调休。周六上午9:30需要全体员工到公司开会。

  第三条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婚嫁休3天,产假休98天。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实行当日到岗签到制。迟到、请假、旷工后到岗须及时签到并注明报到时间。代签按迟到论处。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签到和考勤统计。第二条

  超过上班时间20分钟内签到按迟到论处;超过上班时间20分钟至2个小时内(含2个小时)签到按旷工半日论处;当日超过2个小时以上按旷工一日论处。

  第三条

  提前20分钟内下班按早退论处;提前20分钟至2个小时内(含2个小时)下班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2个小时以上下班按旷工一日论处。

  第四条

  请假应提前书写《请假条》并当面交上级批复。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应向直接上级致电说明,请假期满报到后须及时补写《请假条》,由上级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第五条

  请假一日内(含一日)由直接上级批准。超过一日,需经直接上级签字后报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六条

  连续长时间加班可由公司安排适当调休。因培训和个人工作延误需要加班不包括在内。

  第七条

  请假、调休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

  第八条

  因公不能按时报到或提前离岗须向直接上级及时说明。

  第四章室内规范

  第一条

  行政人员负责来访客人的接待、引见、服务和送别。

  第二条

  客人来访时应主动起身迎接。接待时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经过简

  单沟通后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具体接待。

  第三条

  客人落座后,应主动递送茶水;客人离开时,应主动送别;客人离开后,应及时收拾整理。

  第四条

  办公电话禁止长时间占用,禁止接打私人电话。第五条

  办公用品要注意经常维护,尽量避免人为损坏。

  第六条

  上班时间禁止上网私自聊天、打游戏、赌博、从事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

  禁止正常工作时间在办公大厅睡觉、大声喧哗、抽烟、吵闹或大声播放音乐;禁止在办公室喝酒、随地吐痰。

  第八条

  办公场所人人都需保持个人工作区域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放垃圾、污垢或碎屑。

  第五章值日规定

  第一条

  公司实行卫生轮流值日制。具体安排详见《卫生值日制度》。

  第二条

  当天值日人员应在下午下班后负责倒垃圾、拖地、擦桌面等清洁整理工作。办公室无人值守时应检查、关闭所有电器、门窗后再离开。第三条

  垃圾、废弃物、污物的清除应按照要求倒在指定位置。

  第四条

  由各部门负责人检查和监督,人力资源部协助检查并记录处置。人资行政部检查时会给所有人一次机会,在第一次出现问题时,仅给予口头提醒。如提醒后还不符合要求者,将罚款10元以示惩戒。

  第六章值班规定

  第一条

  中午休息时间和下午下班后前台需留人值班,负责来访客人的接待和公司财产的看管、保护。

  第二条

  中午值班时间为12:00到12:40,12:40由前台行政人员交接。

  第三条

  下午值班时间为17:30到18:30,18:30方可离开公司,离开公司前需要检查所有电源、门、窗是否关闭。

  第七章行政规定

  第一条

  一个上级的原则。上级不得越级指挥,可以越级检查、指导、协助和了解情况;下级不得越级汇报,可以越级申诉和上诉。相互间不得跨部门指挥和汇报。

  第二条

  下级必须服从直接上级管理。对上级的安排持有异见可向上级的直接上级投诉。对上级裁决不满可向上级的直接上级申诉。错误指挥或错误判断上级指挥经上级裁决后,有责任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三条

  直接上级缺*或不服从公司统一管理时,由直接上级的上级负责管理指挥和协助。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经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常务执行人。

  第五条

  总经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最高负责人和重大事务的最高决策者,遇重大情况时,总经理有权对公司进行调整。

  第八章会议规定

  第一条

  领导召开会议要改进作风、缩减时间、提高质量、注重实效。员工参加会议要准时到*、禁止吸烟、做好笔记。

  第二条

  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全体员工会议的通知、组织、主持和会议笔记。第三条

  部门和小组会议由部门或小组负责人召集、主持和笔记。第四条

  会议期间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

  第九章安全规定

  第一条

  公司要求所有管理人员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时常提醒员工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和公司财物安全。

  第二条

  员工要自觉遵守*方面的法律法规,遵照公司要求和上级嘱托,时刻注意对个人人身、财产和公司财物安全的防范。

  第三条

  公司交给个人使用的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未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将公司物品外带或外借。

  第四条

  禁止在无技术保障的情况下安装、拆卸、维修公司办公用品,特别是带电产品。第五条

  员工个人财物应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置在集体办公场所。第六条

  公司要求的保密事项未经公司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

  第十章印信管理

  第一条

  财务部负责公司印章和合同管理。印章要严格保管,规范使用,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带。

  第二条

  公司正式文件和合同需经财务部经理最后审核后加盖公章。未经总经理同意,空白合同不得随意盖章。

  第三条

  业务外出可携带空白合同。因业务急需可向总经理申请领取空白盖章合同。个人携带空白盖章合同不超过24小时。

  第四条

  签定空白盖章合同时增订条款,须及时向总经理汇报。第五条

  空白盖章合同签定后,应及时送交财务部进一步核查,无误后交由合规部统一建档。

  第十一章档案管理

  第一条

  人力资源部和合规部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规章制度、行政执行手续、会议笔记、人力资源资料、业务资料、工作报告、计划、客户资料、来函来文、合同、活动影像等各种书面和音像资料。

  第二条

  档案管理要分门别类,统一存放,避免损坏和丢失。第三条

  档案借阅应严格按照阅读权限和保密规定,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随意向公司以外的人员借阅。阅读档案应抓紧时间,当天阅读当天交还保管。

  第十二章财务规定

  第一条

  公司所有财务支出需直接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一般情况下大额款项可安排银行转帐。需要收、支现金时由财务部经理直接安排。

  第三条

  财务部经理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财务执行作出详细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本制度附件颁布执行。

  第十三章用人制度

  第一条

  公司的大门时刻向人才开放是公司人力资源建设的长期方针。公司将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媒体、网络、专业人才推荐机构公开招贤纳士,同时鼓励员工随时通过关系积极发现并引进人才。

  第二条

  新人进入公司后,需进行一周时间(连续七天)的观察。观察期结束后,一经录用,一周观察期计入第一试用月并补发工资。

  第三条

  所有新人一经录用,需进入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进入正式聘用期第四条

  新人试用期间表现突出可提前结束试用。进入正式聘用后,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

  第五条

  公司随时引进新人加盟,通过周期性的培养和选拔,以保证团队竞争优势快速提升。

  第六条

  员工辞职应至少提前十五天向人力资源部经理递交《辞职报告》,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并安排工作交接后方可离职。

  第十四章培训办法

  第一条

  公司要求人人独当一面,重视团队共同成长,通过坚持不断的培训学*,提高每一位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二条

  所有公司员工必须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种培训。新人进入公司至少要接受三天的岗位专业培训,随后的培训由各部门和公司统一安排。培训要讲求实效,长期坚持。

  第十五章业务规范

  第三条

  业务协作:业务区内个人非意向客户资源鼓励相互转让。鼓励业务人员之间友情协助、有偿合作。第四条

  拜访数量:一个月为一个业务周期。公司专职业务人员一周期每工作日*均最低拜访量第一个月每日新客户拜访2家,回访客户1家;第二个月每日新客户拜访3家,回访客户1家;第三个月及以后每月每日新客户拜访3家,每月重要目标客户不低于3家。第五条

  每日业务草记:使用统一样式笔记本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名称、地址、接待人姓名、企业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拜访时间、交谈情况和客户简单分析等内容。业务人员可根据业务需要按此要求进一步完善。业务经理负责业务草记的日常抽查和具体情况询问。

  第六条

  上周业务报告:使用统一样式表格。内容包括上周客户拜访情况(客户名称、地址、电话、接待人、负责人和简要拜访情况)、拜访量统计、回访量统计、本周拜访重点等内容。业务人员可根据业务需要按此要求进一步完善。《上周业务报告》在每周五下午5:10前上交总经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建档。

  第七条

  本月业务计划:使用统一样式表格。内容包括上月客户拜访总量统计、回访量统计、目标客户名单、重要意向客户名单、拜访情况分析、个例分析和本月客户拜访方向、新客户开发计划、目标客户回访计划、意向客户签约计划及培训要求等内容。业务人员可根据业务需要按此要求进一步完善。《本月业务计划》在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00前上交业务经理,当月第二个工作日上午9:00前呈交总经理,后交由办公室统一建档。

  第八条

  形象要求:①员工需要着正装或商务装(公司订制有工装,需着工装)②员工要着装整洁,举止得体,作风干练,诚实守信。

  第九条

  日常业务例会:每工作日上午9:10开全体晨会,每工作日下午5:10后业务碰头会,每周六上午9:30公司周会。公司另有安排时遵照人力资源部通知执行。

  第十条

  业务培训:公司重视员工培训,重视团队共同成长,坚持通过持续不断和形式多样的培训,全面提高团队业务素质和服务水*。人力资源部协助负责业务培训的具体安排。第十一条

  业务合同管理:合同填写后需经业务经理和公司财务联合审查,增加特殊条款需经总经理审查。然后由财务部盖章。签订后交由合规部存档。

  第十二条

  业务资料建档:所有业务拜访资料、客户材料等统一由合规部负责建档保管。总经理有权随时调阅。第十三条

  业务款收取:本人是个人主导业务收款的主要责任人。收取现金必须要由财务部经理委托的人员陪同。私吞业务款或有意致使业务外流,扣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并由本人承担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业务争议裁决:业务裁决要遵循先入为主、深入为重的公*和大局原则。裁决的具体办法是以个人业务报告为依据,同一客户个人最先拜访并连续跟踪回访两次即可判定为个人业务。出现业务争议需首先由直接上级进行裁决。

  第十六章薪酬制度

  第一条

  公司薪酬制度坚持按劳取酬、评功论赏,利润分享、共同受益的原则,在充分保障个人利益的同时,也重视增加行政、后勤等其他服务人员的收入,以充分体现公司每个协作体系的利益*衡与和谐发展,维护团队的团结协作与共同成长。

  第二条

  每月基本工资=基本保底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不同岗位的工资和考核标准不同,具体按照公司书面通知执行。

  第三条

  所有人员达不到当月岗位绩效要求实发基本保底工资。业务岗位绩效考核与其当月基本任务挂钩

  第四条

  津贴:员工试用期间无津贴,进入正式聘用后接受综合考核享受津贴。每月综合考核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颁布执行。

  第五条

  财务部每月20号负责发放上月工资,并遵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详见《薪酬制度》

  第十七章奖罚制度

  第一条

  迟到、早退每次罚款现金20元。

  第二条

  旷工半日罚款50元,旷工一日按其当月实际工资10%罚款。第三条

  每月累计旷工三日或三次立即辞退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第四条

  当月累计请假超过一日,停发请假期间基本工资。

  第五条

  违反本制度中其它任意一项规定,每次至少罚款10元现金。要求罚款在1天内交到前台,未到账的将其罚款翻倍,以此类推,以最高罚金为基数。因违反制度造成个人和公司利益损害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处罚由人力资源部开罚单并当即收取现金

  第七条

  公司定期对优秀和具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每月罚金作为行政奖金,用于奖励当月综合表现优秀员工。

  第八条

  优秀员工享受一月免值日待遇和一日有薪休假。

  第十八章补充说明

  第一条

  本制度是公司20xx年制度建设的过渡版本,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颁布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公司享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

  第二条

  公司每一位员工有权随时借阅,不得损坏、丢失、随意涂改。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本文件复印或转借给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须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逐步制订具体的操作流程,报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作为本制度附件颁布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执行期间,员工如有修改建议,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说明。人力资源部经过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呈报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对建议的适宜性、充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并作为参考资料用于制度修订。第五条总经理因有特殊安排不受本制度考勤约束。其他工作人员因公不能经常按本制度考勤约束,须报由总经理批准。

公司规章制度8

  操作部是快递公司货物包裹、快件等进出、分拣、包装加工、数据统计等的物流基地是通过货物联络公司各部门及各关联单位的桥梁、是保障货物的安全性、准确性、时效行的重要部门。为了转运部正常、高效、持续的运作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门规章制度

  1、热爱公司、热爱中转部尽忠职守

  2、遵守公司各项章程

  3、爱护公司财物爱护转运部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4、维护公司荣誉维护中转部声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及中转部的行为

  5、准时上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争取高效保质保量不拖延、不积压

  6、待人接物要谦和谨慎保持与公司个部门及关联单位的良好关系

  7、服从上级领导如有不同意见须先执行后反映

  8、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及转运部业务有关联的各种好处及回扣

  9、着装仪表整洁大方勿穿着花俏夸张服饰

  10、须保持作业环境的清洁安全不准在公司转运部吃饭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不准在公司转运部抽烟

  11、工作时须全神贯注、细致认真不做无谓的闲聊

  12、严禁用转运部电话私聊业务电话应简洁明了

  13、需要调班、工休时须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能生效不准擅自离岗

  14、病假休息者在上班前一小时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次日上班后补齐假条同时附上医生证明或病历事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书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请假

  15、职员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上级领导批准且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6、分工合作转运部全体职员须时刻提醒自己的职操职守尽心尽力地完成自身的工作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7、转运部管理人员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领导员工同舟共济增强团队精神建设提高工作情绪

  18、每周例会转运部全体职员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上级。

  二、转运部办公用具管理办法

  1、公司及转运部提倡艰苦创业、勤俭节约员工要爱惜公物、物尽其用反对奢侈和浪费

  2、文具及纸张统一领取按需分配领取责任人明确

  3、公司及转运部公物不得挪作私用不得擅自动用或取用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起用

  4、转运部电话传*要是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所以电话传真不准私用

  5、转运部接电话标准用语为“您好速递”或“您好速递转运部”

  6、记录口信应尽量逐字逐句记录下来记录下来电者姓名、电话号码来电目的及其他信息。不要着急耐心听对方讲话如果对方的话不太理解可以请求对方重复一遍。登记在电话记录笺上写明应接电话人姓名来电者电话号码等最后是记录者的签名

  7、电脑维护、网络维护直接找公司IT部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处理

  8、未经授权人员不得使用转运部电脑及其设备

  9、电脑授权人员须负责电脑及其设备的使用和保养并及时检查和清洁并做好交接记录

  10、文件是公司及转运部的重要计划或决策涉及公司机密的须注意保密工作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文件

  11、文件的传阅及交接须及时做好记录

  12、其他管理办法按公司章程处理

  三、转运部操作流程

  1、提货领取提货计划单----出车----提取动作----卸车快递公司规章制度

  2、操作卸车----进港扫描----分拣----出港扫描----包装----装车

  3、出货装车----领取出港单据----出车----关联单位的签收回执

  四、转运部各岗位工作职责

  一经理

  1、直接向总经理负责

  2、维续转运部的正常运作

  3、研究、制定转运部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等高效的工作方式

  4、与公司关联部门及关联业务单位的沟通联络维护及提升公司和转运部的良好声誉

  5、本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

  6、做好各种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7、合理化人员的分配和管理

  8、转运部办公环境和工作态度的维护监督

  9、本部门单据和员工考勤的审核

  10、保证本部门各种车辆、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11、制定本部门培训计划及培训事宜

  12、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章程

  13、随时跟踪反馈工作事宜

  二协理

  1、直接向经理负责

  2、维续转运部本班的正常运作

  3、指派本班员工的具体工作并督促其按时按质完成

  4、组织协调货物进出港高效作业

  5、本班各种数据及员工考勤的统计记录

  6、本班突发事件的处理

  7、特急件、急件、限时件的特殊处理

  8、本班办公环境、工作态度及各种车辆、设备、设施等的维续

  9、本班与外界的联络沟通

  10、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11、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2、与上、下班协理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三内务

  1、提货通知的处理记录、传达等

  2、公司MIS系统及OA*台的操作收、发邮件等

  3、异常货物的处理

  4、各种数据的入录、上传及保存

  5、转件的处理

  6、特急件、急件、限时件的特殊处理

  7、资料的记录、分类详细、真实

  8、电脑的维护保持电脑的正常运行

  9、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10、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1、与上、下班内务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操作员

  1、进出港货物的扫描准确、快速

  2、不良货物的处理安全

  3、货物的分拣准确、快速、安全4、货物的包装安全、快速

  5、办公用具的使用正确、维护

  6、办公设备、设施的使用正确、安全

  7、工作区域的维护清洁、安全

  8、特急件、急件、限时件的特殊处理

  9、需要协助的相关工作

  10、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11、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搬运工

  1、货物的搬运准确、安全、快速

  2、特急件、急件、限时件的特殊处理

  3、需要协助的相关工作

  4、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5、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六押车员

  1、配合驾驶员做好提货、出货等工作

  2、保证所押车辆中的货物的数量、安全

  3、保存所押车辆中的各种单据

  4、提醒驾驶员行车安全

  5、所押车辆在提货、出货动作中的异常处理

  6、装卸货物须亲自清点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包装等情况必须做到准确、安全

  7、所押车辆在途中如发生故障或堵车等原因应及时向转运部报告并做好应急工作

  8、装卸货物时应注意装卸顺序、数量及装卸地点等-快递公司规章制度

  9、特急件、急件、限时件的特殊处理

  10、货物签收回执的交接

  11、需要协助的相关工作

  12、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13、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驾驶员

  1、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

  3、维护所行驶车辆的良好运行

  4、车辆的日常清洗、加油、保养或报修

  5、保证自身各项证件的有效使用

  6、爱护车辆做到车容整洁、雨后必须马上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出车前做到三查在途中做好例保做好各项维护记录

  7、备好管好随车工具便于出车时应急使用

  8、正常驾驶车辆预防车辆事故

  9、严禁酒后行驶、疲劳驾驶

  10、严禁驾驶员开车回家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11、车辆在工作中的异常处理

  12、各种车辆行驶票据的保存、记录及报销

  13、提货、出货的相关工作

  14、车辆进、出港要及时做好各项记录

  15、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时应迅速排除若自身无法修复时应立即向转运部报告

  16、中途堵车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到达目的地时应立即向转运部报告

  17、装卸货物须亲自清点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包装等情况必须做到准确、安全

  18、对车辆上的人员、货物的安全负责

  19、驶员在所行驶的线路中应控制运输成本注重资源节约

  20、对车辆交接的及时记录

  21、货物签收回执的交接

  22、需要协助的相关工作

  23、上、下班的各项交接事宜

  24、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快递转运部全体职员须遵守公司及转运部各项章程。勤策勤力通力合作以转运部团队为主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发挥自身的最大精力为转运部作出最大的贡献

  某物流公司员工手册

  总经理致辞略

  第一章组织架构略

  第二章聘用制度

  1招募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募。

  1.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1.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1.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2甄选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

  3录用手续

  3.1员工任用由人事课发出录取通知书凭通知到人事单位报到办理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资料

  3.1.1录用通知书

  3.1.2居民身份证

  3.1.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

  3.1.4资历、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3.1.5体检合格证明区以上医院血液肝功能体验证明

  3.1.6非本市户口需携带外出就业证明、未婚证计生证

  3.1.7一寸相片三张。

  3.2填写《人事资料卡》它将记录你在“×××”的成长过程。

  3.3人事单位会告知你有关公司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所属部门的主管上司发给《员工手册》及《安全手册》并与你签订《试用同意书》和《保证书规约》

  4试用办妥以上入职手续后你将接受至少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这期间你会得到主管上司的悉心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试用期内决定你是否适合这份工作。在此期间你的上司会对你作出评估必要时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5正式任用

  5.1员工经试用合格公司将以书面形式与员工确认雇佣关系。

  5.2员工入职提供之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隐瞒将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甚至开除。

  5.3员工如有以下变更事项应在一个月内呈报人事单位。531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及婚姻状况。

  5.3.2遇紧急事故联系人。

  5.3.3现时参加的'学*课程学历证明、现时参加的专业性团体。

  第三章工作规则

  1、工作时间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每天的工作时间如下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因生产制造程序之连续性员工担任轮班或特别勤务之上下班及休息时间依实际所需订之。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2超时工作

  2.1员工经批准加班者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2.2员工已领取职务加给者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不另支给加班工资专案核准者例之。

  2.3加班工资按下列情况计算

  2.3.1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150

  2.3.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200

  2.3.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300234小时工资率月基本工资÷21.5÷8 3考勤制度

  3.1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3.2公司实行打卡制度除副处长以上级别和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外必须在上下班打卡人事单位以考勤打卡时间为核定考勤的依据。

  3.3员工应保持卡面清洁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属实者该日以旷职论并予以惩处。

  4员工于上班时间内因公务需处出者应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直属单位主管许可方可外出未按规定擅离岗位者按旷工论。

  3.5公司允许员工按实际需要申请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请假应事先填妥请假卡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报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3.6员工发生漏打、错打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打卡在当天或次日内应由部门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名更正。

  3.7迟到、早退

  3.7.1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三十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于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内提早打卡者为早退。超过上述时间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计算。

  3.7.2员工每月上班迟到十分钟内次数不超过二次者或连续三个月累计次数不超过三次者含不予计算迟到扣薪但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超过者按前款迟到或早退处理。

  3.7.3员工迟到及早退均以三十分钟为扣薪计算单位未满者以三十分钟计算。

  3.8旷工

  3.8.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

  3.8.2旷工以四小时为扣薪计算单位并按日薪三倍扣罚。383年度内旷工累计三天含以上或连续旷工三天者作辞退处理。

  4厂证管理

  4.1厂证是员工进出厂区的证件进入或逗留在厂内必须按规定佩戴在制服左上方规定的位

公司规章制度9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一)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三)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感的需要;

  (四)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五)良好的规则制度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二、单位应如何制定规章制度

  在企业的人事行政管理中,规章制度起着重要的作用。规章制度是企业进行员工管理的重要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目前的认识比较混乱,导致了部分企业在操作过程中无所适从。如果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中存在瑕疵,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被逐渐放大,对以后的企业行政管理留下严重隐患。为了增强企业对规章制度制定的认识,特撰此文,仅供交流探讨与参考。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法律规定及实务操作状况。

  《劳动法》的相关内容对规章制度制定作出了规定,但是很不明确,具体条文如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但是究竟应怎样“依法建立”规章制度,却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这导致了在企业的行政运作过程中,规章制度完全由企业单方面制定,进行简单宣传后马上实施。

  为了弥补《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的相关内容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度的规定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依据这条规定,企业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民主制定、不违法、向劳动者公示。“民主程序”是什么程序?对此还是没有一种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解释。

  在审判实践中,只要企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法,并向劳动者公示,其效力都会得到认可。

  (二)《劳动合同法》对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解释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原文如下: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解释:我们可以比较《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可以发现除了个别标点外,是完全一致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解释,补充了规章制度通过和修改的程序,并强调了用人单位要将规章制度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对《劳动法》的补充和完善。该条规定很明确,但是“职工代表”应如何产生,仍然没有相关规定。

  (三)规章制度通过实务操作指引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过以下两个程序才能通过:

  1、经职工*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工会讨论不予认可);

  2、公司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等协商确定制度最终方案(即需要公司代表、工会或职工代表双方均出*);

  实施以上两个程序要解决以下问题:职工代表的产生、会议过程的记录。

  职工代表应如何产生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劳动法规强调的是规章制度的民主通过,所以应由劳动者推举产生。产生的方式可以参照我国选举*大会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对于一些比较大型的企业,也可以采用多级选举的方式。如先选举班组的代表,再班组代表推举出部门代表,由部门代表组成职工*。采用多级选举的方式可以降低职工*的人数,提高规章制度的通过效率。

  职工*的讨论(程序1)以及与工会或职工代表*等协商确定最终方案(程序2)的过程一定要有会议记录,并要求与会人员或参与协商人员的签名确认。

  规章制度通过后,用人单位还需要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公示和告知程序是很重要的环节,一个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果没有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仍然不能作为用工管理的依据。注意,规章制度可以公示,也可以告知。实践中可以通过培训、张贴、向员工发放等方式。在操作中要注意保存向员工公示或告知的证据。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张贴要取得张贴的记录,向员工发放要有员工的签收。最有效的告知方式是向员工发放规章制度并要求员工签收。

  (四)规章制度制定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规章制度要简明。

  对于劳动关系的管理,劳动法规中其实也有相关的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直接按法律法规来执行就可以了,不需要写进规章制度中,以免造成规章制度过于繁杂。

  2、内容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的规定主要强调了规章制度通过的民主程序,但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同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不但不能约束员工,员工还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五)、广东省的操作实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出的《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民主程序,但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民主程序的,原则上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从该条可以看出,该《指导意见》在事实上变通了《劳动合同法》的硬性规定,降低了企业用工管理的难度。使规章制度的审判实践又回到了只要不违法、向员工公示或告知之后就能得到认可的状况。虽然该意见还强调了“劳动者没有异议”的前提条件,但是发生争议时,如果劳动者主张有异议,需要由劳动者提供证据,这对劳动者而言是有很大难度的。

  广东省的《指导意见》在很大程度上变通了法律的规定,是*衡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产物。该《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明确规定“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新规定的,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指导意见终归是指导意见,仅仅是一种审判实践中的倾向性政策,不是法律。如果有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出台,还应按新的规则来处理。

  本律师的观点是,暂时没有条件严格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实施规章制度通过程序的,可以先做到规章制度不违法、并向员工公示或告知后实施。有条件的还必须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因为政策稳定性不如法律,如果目前实行的政策发生变化,肯定会对企业管理造成很大的冲击。严格按照法律来实施的管理,从来都是可以“以不变应万变”的。

  三、公司规章制度模板

  公司规章制度模板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公司规章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专业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招聘制度

  一、招募

  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募。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时。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二、甄选

  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后任用。

  三、录用手续

  1、员工任用由办公室发出录取通知书,凭通知到办公室报到办理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资料:

  (1)录取通知书。

  (2)居民身份证。

  (3)资历、资格证书、上岗证。

  (4)一寸相片三张。

  2、填写《人事资料单》,它将记录你在“韵达快递公司”的成长过程。

  3、招聘人会告知你有关公司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及相关工作和所属部门的主管上司。

  四、试用

  为办妥以上入职手续后,你将接受至少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这期间你会得到主管上司的悉心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试用期内决定你是否适合这份工作。在此期间,你的上司会对你作出评估,必要时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五、正式任用

  1、员工经试用合格,公司将以书面形式与员工确认雇佣关系。

  2、员工入职提供之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隐瞒将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甚至开除。

  3、员工如有以下变更事项应在一个月内呈报办公室。

  (1)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及婚姻状况。

  (2)遇紧急事故联系人。

  (3)现时参加的学*课程(学历证明)现时参加的专业性团体。

  第三章工作规则

  一、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时,每天的工作时间如下: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因工作需要之连续性,员工担任轮班或特别勤务之上下班及休息时间,以实际所需订之。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二、超时工作

  1、员工经批准加班者,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班。

  2、员工已领取职务加给者,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不另支给工资,专案核准者例之。

  3、加班工资按下列情况计算:

  (1)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150%

  (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200%

  (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300%

  (4)小时工资率=月基本工资÷21.5÷8

  三、考勤制度

  1、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2、公司实行打卡制度,除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外,其他人员必须在上下班打卡,办公室以考勤打卡时间为核定考勤的依据。

  3、员工应保持卡面清洁,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属实者,该日以旷工处理,并予以惩处。

  4、员工上班时间内,因公务需外出者,应及时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直属部门经理许可后方可外出,未经规定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5、公司允许员工按实际需要申请病假、事假、婚假、产假等,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应提前向总经理或相关负责人打电话报告,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6、员工发生漏打、错打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打卡,在当天货次日应由部门主管或办公室签名更正。

  7、迟到、早退

  (1)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三十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于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内提早打卡者为早退。超过上述时间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计算。

  (2)员工每月上班迟到十分钟内,次数不超过两次者或连续三个月累计次数不超过三次者(含)不予计算迟到扣薪,但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超过者按前款迟到或早退处理。

  8、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不到岗位者,均以旷工处理。

  (2)旷工以四小时为扣薪计算单位,并按日薪三倍扣罚。

  (3)年度内旷工累计三天(含)以上或连续旷工三天者,根据当事人认错态度的深刻程度,作罚款或辞退处理。

  四、工作制服

  1、每位员工均获发完整的工作制服。

  2、公司制服反映公司的形象,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穿着并保持整洁得体。

  3、如有破损或遗失,必须尽快补领。除制服自然破损外,其他须照价赔偿。

  4、所有公司制服,员工离职时必须全部交回公司。

  五、其他配备

  1、为使员工能顺利和安全完成指派的工作,公司提供实际需要的配备给员工使用,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工具、文具和交通工具等。

  2、员工因不小心令配备物品有所遗失或人为性的损坏,在补领时,公司会要求照价赔偿。

  3、除自然损耗外,员工在离职时必须把所有的配备必须交回公司。

  六、工作守则

  1、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2、工作期间,必须忠于职守,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3、积极主动工作,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怠工、停工。

  4、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5、关心公司,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的利益积极出谋献策,发现有损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为,要敢于批评纠正。

  6、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剩饭、剩菜等。

  7、对来访人员应热情有礼、语言得体,严禁污言秽语。

  8、爱护公物,不得盗窃或故意毁坏公司的财务,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

  9、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人离关电关水,严禁公物私用。

  七、奖励制度(员工奖励分为表扬、记功、记大功三种,但得酌情并用)

  1、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任务者。

  (2)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2、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功。

  (1)对于管理制度或技术等事件,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者。

  (4)举出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者。

  (5)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3、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大功。

  (1)遇有意外时间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4)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八、纪律处分(本公司员工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雇四种)

  1、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2)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者。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7)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8)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工作证者。

  (9)破坏环境卫生者。

  2、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因疏忽导致公共财物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未经允许擅自携带外人如工作区参观者。

  (5)携带危险物品入工作区者。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工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者。

  3、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大过。

  (1)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违反公司规定带出物品者。

  (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者。

  (6)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7)拒绝听从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8)违反安全规定措施导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4、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解雇。

  (1)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5)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6)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7)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者。

  (8)就职期间在外从事同类行业者。

  (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0)在公司内赌博者。

  (1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2)在公司内有伤风败俗行为者。

  (13)值班人员未经管理者擅自不到岗者。

  (14)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16)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7)依合同约定或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8)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19)因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九、员工投诉

  1、员工有投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工作或公司有任何不满之处,可向其直属管理者投诉,如仍不满意答复或不愿由直属管理者处理,可越级向公司有关部门投诉。倘员工选择书面方式,须注明姓名及部门,以示诚意。(所有投诉将保密处理)

  2、如发现本公司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和事,可向公司报告,公司有责任保护揭发人的合法权益。

  十、员工离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合同者应于一周前踢出书面申请。

  2、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直属主管申报核准作辞退处理。

  3、员工合乎退休条件时得自动申请或命令退休。

  4、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依办公室所发《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5、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6、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办公室办理合同终止、退保、结算工资手续。

  7、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8、在通知期内,如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十一、保密规定

  在未得公司书面同意前,员工不得泄漏公司有关策略、研究、财务及其他机密资料予外界人士或与此资料无关的员工。如违反规定立即予以辞退不作任何补偿,并按照有关法律条例予以追究,此项限制在员工离职后任然有效。

  第四章话务员守则

  为了公司更进一步发展,加强公司的管理化,树立韵达快运的良好品牌形象,话务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要有强烈的责任感。

  二、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请假要提前申请,必须经主管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准假;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临时请假。

  三、语言文明礼貌,语气温和,坐姿端庄;对客户或网点等来电,应作耐心细致的解答,做到不厌其烦;不得出口伤人或随意挂电话,摔电话;结束通话时要让对方先挂断电话后,才能放下电话。如因人为造成话机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四、认真学*业务知识,熟悉寄递业务和快递服务的要求,不得随意报价。接客户电话时,要听清楚地址,做好记录,及时通知业务员。并及时下单给该区域的业务员,如遇到问题及时联系该区域的区长,做到每个电话个个有落实,绝不允许搁置不办,一拖了之。

  五、认真查询,及时答复,急客户所急,对客户托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推诿或任意搁置不办。

  六、准确掌握延误件、破损件、遗失件的投诉处理要领;熟知问题件、遗留件、交接件的办理流程。及时处理错发件、疑难件,认真记录,不得马虎,不推诿。

  七、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熟悉公司全面运转方式,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八、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请示负责人或部门主管,绝不能延误。

  九、不准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搅乱秩序,妨碍他人工作。

  十、不准在办公室打私人电话和上私人网,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按50元/次进行处罚。

  十一、上班时间(包括加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客服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接听客户电话,如不接听来电,或者故意按断来电,一经发现,将按照50元/次进行处罚。

  十二、监督业务员派送件与收件情况,发现状况如实、及时上报。

  十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十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得浪费使用。对个人使用的电话电脑等相关公司设备,如因个人原因出现损坏的,个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如故意损坏的按原价的双倍进行赔偿。

  十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

  十六、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十七、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互相爱护的团队精神。

  第五章附则

  对本手册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总经理或办公室,务求公司与大家能有一个共识。公司将根据国家及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随时对本手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并随时通过文件、公告告诉大家所更改的内容。

公司规章制度11

  一、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格式

  管理规范的建立,还应当遵循科学的程序。一般步骤是:

  1、公司领导根据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及企业发展规划的需要,提出建立某项管理规范的目标和要求;

  2、由企业的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业务科室收集资料,调查研究,起草管理规范的初步方案;

  3、由分管的副经理组织公司内外的专家或智囊团讨论和审核,决定最后的方案;

  4、由经理通过一定的决策程序批准颁发。

  二、公司规章制度有什么特点

  1、规范性,它告诉人们应当做什么,应当如何去做。

  2、强制性,它对全体职工都有严格的约束力,任何人不得违反。为此,企业的管理规范要有公开性和权威性。

  3、科学性,管理规范要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它本身就应当准确、齐全、统一、不能模棱两可,更不能相互矛盾。

  4、相对稳定性,管理规范一经批准,在一定的时期内就要保持稳定,不能朝令夕改,使人无所适从。

  5、群众性,管理规范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大家掌握和执行。同时,管理规范要注意以“鼓励”代替“禁止”,以事前防范代替事后责备,以积极奖赏代替消极处罚。

  三、公司规章制度有哪些功能

  1、管理规范是现代化大生产安全运行的基本保证

  现代化大生产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运用机器或机器体系从事生产活动,具有连续性、比例性、均衡性等特点,要求企业员工按照其自身的客观规律组织生产。企业管理规范正是从上述特点和规律出发制定的,在生产中遵循反映大生产客观要求的管理规范,生产就能安全、顺利、高效地进行。

  2、管理规范是提高经营管理活动有效性的基本依据

  一个大型企业,由成千上万人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聚集而成,这就需要通过企业管理规范来确定每个层次、每个环节、每个部门乃至每个人的活动内容、活动方式、活动方法,才能使每个人的活动有所遵循,目标和行动一致,形成一个完整的统一的生产经营系统。

  3、管理规范是实行科学管理,向现代化管理迈进的基本条件

  管理规范是实现挂历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前提条件。要实现科学管理,首先要加强企业的基础工作,包括管理规范工作。同时,它也是推行现代化管理,运用计算机辅助管理的基础条件,没有良好的管理规范,管理现代化只是一句空话。

  4、管理规范是实现科学的组织结构设计的重要保证

  管理的职能设计确定以后,组织机构和联系方式设计完成以后,每个岗位和每个部门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活动,还需要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来提供依据。贯彻执行管理规范,就为合理组织结构的正常运行创造了重要的保证条件。

  5、管理规范是降低消耗、提高质量、促进经济效益增长的基本手段

  加强企业管理是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不可缺少的措施。而加强企业管理,首先是强化基础工作。在生产无定额、工作无标准、管理无依据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是不会有好的经济效益的。

公司规章制度12

  1、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五·一后修改,另行通知)。

  2、不准迟到,需提前5分钟到达办公室(特殊情况必须说明),如果不能遵守,迟到一次扣除5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有特殊情况请假,批准者按无薪假期。

  4、不准在上班时间浏览与业务无关的网页或登录私人QQ,看电影、下载歌曲,以及做其他私事,一旦发现记过一次。

  5、员工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机密、工作方向和客户情况,网站后台用户名和密码,服务器登录密码,如有违反本条者,作立即辞退处理。

  6、员工有义务制止和谢绝外来者动用公司内部的计算机,为防止外来计算机病毒入侵公司计算机系统,非本公司拥有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网络系统内使用。凡公司拥有的书籍、光盘、软件非经登记和同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出借,带出公司办公地点。

  7、员工对待客户应该礼貌、热情、周到、不卑不亢;处处为客户利益着想,对客户所提的问题应该耐心解释。为了保持公司形象,员工外出联系业务需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不得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

  8、员工应该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要有拼搏敬业精神,工作中要不断努力学*,积极开拓进取,不怕吃苦,没有业务和任务的时候要努力学*新的技术,不断加强自身的竞争能力。

  9、员工应该在工作上互帮互助、协调配合,生活上互相关心照顾。员工应该爱护公司财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关心和爱护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10、食堂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外出员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赶到公司就餐,需立即通知公司,以做准备。

  11、本规章制度的考核与员工薪金挂钩。

  12、本规章制度自制定日20xx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和补充权归属通畅天下(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 (菁华5篇)(扩展4)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 (菁华5篇)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1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一次,学*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2

  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特定本制度如下:

  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者,是工程项目的质量法人代表,对承建的项目质量负总责。为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严把质量关,应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不得随意降低质量评定标准。

  二、合理搭配施工技术力量,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特点,落实质量保证体系。

  四、杜绝不符合国家建材标准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外物件要有相应资质的工厂加工,到场后经检验合格方能进行施工,对分包工程纳入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监督管理。

  五、督查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工程技术难点、疑点的技术处理,实行各项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自检、互检.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落实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使技术管理资料归档存查。

  七、组织落实质监站对单住工程的总体质量评定工作。

  八、组织落实竣工移交验收工作将质量好、工期短的建筑产品奉献社会。

  项目经理责任制

  一、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足。

  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交底与实施。

  四、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责任制,承包责任要有安全指标(轻、重伤指标)要求和奖罚措施。

  五、负责组织对本施工区内的主要监建设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及其它重要设施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入厂前的第—级培训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并有记录资料入档。

  七、负责组织每周一次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定人整改。

 八、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发生事故后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困,实施改进措施。

  九、严格按规定提留(取)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主要用于保证和提高劳动安全生产,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执行党和*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上级指示、决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每周**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讨论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有关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四、加强对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五、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经费,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六、必须按上级要求,设置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士管理(检查)人员并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七、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做到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八、凡发生轻伤事故应积极组织调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九、强对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十、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上级指示决议和规章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二、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规定。

  三、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分析和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责成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

  四、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别向工长(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接双方均应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五、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新工人,转换工种的工人和外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凡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和无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安排工作。

  六、以身作责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七、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抢救,并保护好现场,按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参加调查,分析事故,并完善改进措施。

  八、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企业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品的发放工作,同时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丸、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的指令。

  项目技术副经理安全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标准、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在项目管理中,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因而必须把安全技术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施工方法,使用机具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情况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技术依据。

  四、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转换工种工人及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技术指导。

  六、负责对项目生产副经理、施工员(工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双方均需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七、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技术的经验。

  八、对重大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项目支部*、政工、工会于事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规定,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职工安全思想动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牢固树主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贯彻实施。

  三、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遵章守纪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把安士工作纳入竞赛评比内容。

  五、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3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或海底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坚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4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理解安全教育。

  二、认真学*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安全人员指挥,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爱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意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制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四、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搞好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提议。

  五、有权越级报告有关安全生产的一切情景,遇到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保证措施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5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操作。

  二、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及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公司奖罚规章制度 (菁华5篇)(扩展5)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通用10篇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1

  一、奖惩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次(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摊此菜的赔偿金;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4厨房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对有如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一、完成销售计划或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二、对于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效果的。

  三、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四、技术熟练,受到顾客表扬或在有关重在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五、当场抓获或揭发摸、拿、偷、盗商品,销售或其它有价值的凭单,情况属实的。

  六、一贯忠于职守,奉公廉洁,拒收贿赂,谋私利有突出事迹的。

  七、利用业余时间修旧利废,为酒店节约费用开支,有突出贡献的。

  八、其它值得奖励的行为。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有下列行为的应以行政处罚或罚款:

  1、在店内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影响的医药费自理,假期工资,损环的公共财物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罚款。

  2、因工作失误造成火灾、火警、被偷、被盗、被骗或其它事故的,除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之外,还须视情节重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3、员工在店内拿商品不付款或有意少付款的除补付余额外还须观其认错态度和商品金额的.多少,处于倍的罚款。

  4、当班制作人员因自已有事与其它当班人员私搭协议,擅自调换,顶替以致影响出菜速度和产品质量的作旷工论处,并予以罚款XX元。

  5、上班时间不穿戴工作服(帽)或穿戴不整洁或在上岗操作中违反卫生管理条例的予以罚款。

  6、制作人员不按菜肴的质量标准要求做菜,产品粗制滥造,影响产品质量,酒店信誉的除按价赔偿损失外,还应按菜肴同等数量或倍予以罚款。

  7、故意掺和佐料,造成浪费,故意消耗原材料影响酒店经营毛利水*和产品质量的破坏行为。应给予严从重的行政处分和罚款。

  8、制作人员不经服务员传菜,直接给亲友,熟人等顾客配菜、炒菜,份量擅自加多的罚款XX元。

  9、配菜人员不按菜单所列的菜名配菜,以低价菜换实际高价菜,菜单与实际不符的按炒出菜价的倍罚款。

  10、制作人员用餐是私自开设“小灶”,挖酒店“墙角”的,一次罚款XX元。

  11、员工进入厨房。凉菜间偷拿、偷吃食品的罚款XX元,制作人员在场,不予制止的并罚。

  12、酒店组织召开的各种大小会议,员工都应该参加,有急事须向召集人请假,没有请假的,无故缺*的罚款XX元。

  以上条例由厨师长、主管负责实施,罚金额由各种部门用于奖励。如发现各部门对处罚行为没有兑现的,将对各部门负责人罚款XX元。

  总体而言厨房可分类为三个部门:采购、储藏、出品,每个部门做好各自的工作,层层把关,相互监督,才能把厨房搞好。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2

  对有如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一、完成销售计划或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二、对于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效果的。

  三、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四、技术熟练,受到顾客表扬或在有关重在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五、当场抓获或揭发摸、拿、偷、盗商品,销售或其它有价值的凭单,情况属实的。

  六、一贯忠于职守,奉公廉洁,拒收贿赂,谋私利有突出事迹的。

  七、利用业余时间修旧利废,为酒店节约费用开支,有突出贡献的。

  八、其它值得奖励的行为。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有下列行为的应以行政处罚或罚款:

  1、在店内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影响的医药费自理,假期工资,损环的公共财物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罚款。

  2、因工作失误造成火灾、火警、被偷、被盗、被骗或其它事故的,除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之外,还须视情节重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3、员工在店内拿商品不付款或有意少付款的除补付余额外还须观其认错态度和商品金额的多少,处于倍的罚款。

  4、当班制作人员因自已有事与其它当班人员私搭协议,擅自调换,顶替以致影响出菜速度和产品质量的作旷工论处,并予以罚款XX元。

  5、上班时间不穿戴工作服(帽)或穿戴不整洁或在上岗操作中违反卫生管理条例的予以罚款。

  6、制作人员不按菜肴的质量标准要求做菜,产品粗制滥造,影响产品质量,酒店信誉的除按价赔偿损失外,还应按菜肴同等数量或倍予以罚款。

  7、故意掺和佐料,造成浪费,故意消耗原材料影响酒店经营毛利水*和产品质量的破坏行为。应给予严从重的行政处分和罚款。

  8、制作人员不经服务员传菜,直接给亲友,熟人等顾客配菜、炒菜,份量擅自加多的罚款XX元。

  9、配菜人员不按菜单所列的`菜名配菜,以低价菜换实际高价菜,菜单与实际不符的按炒出菜价的倍罚款。

  10、制作人员用餐是私自开设“小灶”,挖酒店“墙角”的,一次罚款XX元。

  11、员工进入厨房。凉菜间偷拿、偷吃食品的罚款XX元,制作人员在场,不予制止的并罚。

  12、酒店组织召开的各种大小会议,员工都应该参加,有急事须向召集人请假,没有请假的,无故缺*的罚款XX元。

  以上条例由厨师长、主管负责实施,罚金额由各种部门用于奖励。如发现各部门对处罚行为没有兑现的,将对各部门负责人罚款XX元。

  总体而言厨房可分类为三个部门:采购、储藏、出品,每个部门做好各自的工作,层层把关,相互监督,才能把厨房搞好。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箭3、记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箭: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过:受到箭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箭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4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5~50元;

  ②警告:罚款 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50~100元;

  ②嘉奖:奖金 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 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 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 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 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 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 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 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 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 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5) 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 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 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惯;

  19) 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 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 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 工作时干私活;

  24) 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 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 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 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 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 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 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钥匙;

  7) 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 浪费酒店财物,如餐具,食品,纸张等;

  9) 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 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 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 不参加酒店或**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4) 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 进出酒店时拒绝警卫检查;

  16) 为其他员工打卡;

  17) 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 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 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 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5) 欺骗或骚扰客人;

  6) 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 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 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 拾遗不交,据为已有,如现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 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3) 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4) 偷窃行为;

  15) 骚扰、欺辱,危害饭店客人或员工;

  16) 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7) 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8) 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9) 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 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 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 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 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 拾金不昧;

  4) 连续三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 积极参加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 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领员工共同进步的;

  7) 为维护社会公德和山庄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 奖

  1) 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山庄的事件的;

  3) 见义勇为且为山庄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 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5) 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6) 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 级

  1) 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山庄挽回重大损失的;

  2) 1年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嘉奖的;

  3) 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4) 本年度得到总公司嘉奖的。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5

  (一)表彰与奖励

  1.表彰与奖励的条件和分值

  (1)对餐厅管理、服务做出重大贡献者,视成绩大小奖励3~20分。

  (2)工作突出,半年内未出差错者,奖励2~5分。

  (3)服务质量高,服务意识强者,奖励2~10分。

  (4)严格控制成本,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奖励2~20分。

  (5)积极处理突发事件且使餐厅免受损失者,奖励2~50分。

  (6)服务周到、热情,并经常获得顾客口头表扬或书面表扬者,奖励1~5分。

  (7)拾金不昧者,奖励2~10分。

  (8)举报跑单、多收顾客的钱财或其他有损餐厅利益的行为并查有实据者,奖励1~10分。

  (9)对餐厅经营提出有价值的建议者,奖励2~20分。

  (10)积极介绍客户且销售成绩突出者,奖励2~10分。

  (11)对保护餐厅人员、财产安全有特殊贡献者,奖励2~10分。

  (12)帮助顾客解决困难,受到顾客表扬者,奖励2~20分。

  (13)能顾全大局,主动加班者,奖励1~5分。

  (14)能妥善处理顾客投诉者,奖励1~2分。

  (15)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者,奖励1~3分。

  2.表彰与奖励方式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10分,给予口头表扬;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20分,给予通报表扬;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30分,颁发奖状和奖品;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40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50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60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70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80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100分,给予奖金并增加工资。

  3.表彰与奖励的程序

  (1)奖励分值由楼面主管和经理视具体情况决定。

  (2)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由主管和经理视具体情况决定并执行。

  (3)颁发奖状、奖品和奖金,由楼面经理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后由楼面部执行。

  (二)处罚细则

  1.一般过失

  (1)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4分。(2)仪容仪表不整,不佩戴工号牌者,扣1~5分。

  (3)上下班不使用员工通道者,扣1分。(4)在酒楼内随地吐痰,乱丢杂物、果皮者,扣1~3分。

  (5)当班时串岗、聊天,擅自调班者,扣1~3分。(6)在餐厅内大声说笑,嬉戏打闹者,扣1~3分。

  (7)不礼貌待客,缺乏热情者,扣1分。(8)非当班时,私自在客用场所逗留、闲逛者,扣1~3分。

  (9)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岗位并逗留者,扣2~5分。

  (10)未经允许使用供给顾客的设备、设施、用品者,扣1~3分。

  (11)工作不积极,怠慢顾客,引起顾客不满者,扣1~3分。(12)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时间内做工作以外的事,视情节轻重扣1~5分。

  (13)违反安全规则和保密守则者,扣1~5分。

  (14)不尊重领导,不服从上级的工作指令和工作调动者,扣2~5分。

  (15)不按手续和制度处理业务者,扣1~5分。

  (16)有严重或重大过失者,按照酒楼相关规定处理。

  2.处理方式

  (1)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10分,给予批评教育。

  (2)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15分,扣发工资50元。

  (3)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20分,扣发工资100元。

  (4)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30分,扣发当月工资,停职检查。

  3.处罚程序

  (1)由领班或发现人报告楼面主管或经理,由楼面主管或经理视情况决定具体扣分。

  (2)批评教育由领班或经理决定并执行。

  (3)普通员工扣发工资、停职检查及解聘等,由楼面经理执行;领班以上者报总经理,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楼面部执行。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6

  1、奖励

  1. 为宾客提供优良服务,受到书面或口头表扬者。

  2.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 为维护国家财产,他人及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4.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确有成效者,根据成效大小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5. 拾金不昧者。

  6. 检举揭发不良行为者。

  7. 爱护公物,节约不浪费。

  8. 团结同事,尊重上司,发扬酒店文化突出者。

  9. 完成本职工作杰出作用,榜样作用(好的方面,并分季度评选)。

  2、客房部处罚制度

  1. 上下班不到服务中心签到、签退,代人签到、签退。

  2. 上下班不穿工衣、工鞋、袜、不戴工牌,仪表不达要求者。

  3. 迟到、早退、以到岗时为准,30分钟内口头警告,超过30分钟作为旷工一天处理并作书面警告。

  4. 上班时间看报、吃零食、写信、聊天、听音乐、打私人电话,干私活者。

  5. 工作不主动,懒散者,重犯双倍处罚。

  6. 无故进入客房(不属于自己清洁范围的)。

  7. 交班不填写工作记录或交班不清。

  8. 上班时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布草车摆放,垃圾袋,吸尘机使用,保养,服务员工作报表不携带、不填写)。

  9. 做房时不打开门或边看电视边听音乐边做房(除正常检查以外)。

  10. 在房间,服务台坐着,谈笑。

  11. 做完房后不锁门,不锁窗。

  12. 因工作入房不敲门,不报明身份。

  13. 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无故推辞。

  14. 上班时间讲家乡话。

  15. 个人卫生差者(女:不化妆,扣当月服务费,长指甲,长发过肩,涂指甲油,浓妆;男:长发,指甲过长,留胡须,有异味)。

  16. 上班时不在指定工作岗位,擅自离岗,下班在酒店营业区内闲游。

  17. 上班时大声说话,喧哗,远距离喊人。

  18. 敲门不用手指,而用其它物品。

  19. 见到客人或上司不主动打招呼,不问候。

  20. 服务中心所有的物品,未经领班或服务中心文员批准,擅自外借。

  21. 公共卫生区没有达到标准(包括楼梯,走廊)有拉圾、污渍、水渍、当班次每人受罚,领班加倍。

  22. 未按要求填写各类表格、报表。

  23. 站立时靠墙,接电话时背向客人或有不雅动作。

  24. 未经领班同意,一律不准入工作间休息,并且进入不关门。

  25. 事假必须24小时前申请并报经理级以上说明原因,批准生效方可,否则当旷工处理,严禁电话、信息请假。

  26. 病假一律要有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病假单,否则作旷工处理。

  27. 被经理、总监查出房间卫生,公共卫生不合格,处罚当班服务员,领班加倍。

  28. 上班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工作消极,顶撞上级给予书面警告。

  29. 未经上级批准,擅自调班,调休,当班者与替班者均作旷工处理。

  30. 休假期满,不按时返回者,三天内作旷工,过三天者自动离职处理。

  31. 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32. 破坏、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以外)书面警告处理。

  33. 未经客人同意,随便翻动客人物品,书面警告处理。

  34. 因工作失误造成客人投诉或与客人发生争吵,根据不同程度而作出不同类别处理。

  35. 处理事情独断专行,不请求汇报给予书面警告。

  36. 服务不主动,不热情,受客人投诉者书面警告。

  37. 私自使用客人用品,将酒店物品擅自拿出酒店外(除有经理级以上批条外)根据价值10倍罚款,并给予书面警告

  38. 拒绝酒店经理授权的有关人员的检查。

  39. 因工作失误造成酒店财物损失,短缺,原价赔偿外并给予书面警告。

  40. 拾到客人物品,不上交或不作正常遗留物品手续者给予书面警告。

  41. 私自兑换外币给予书面警告。

  42. 在酒店惹事生非者,轻者给最后警告,重则开除。

  43. 当值时(通宵睡觉)并给予书面警告。

  44. 变相出售商品给客人给予书面警告。

  45. 消毒间、消毒杯不合格者返工并给予书面警告。

  46. 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他人声誉,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47.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除赔偿外给予书面警告。

  48. 在客房内睡觉,打长途电话,看电视,冲凉等作最后警告。

  49. 利用来记登记,敲诈客人钱财,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50. 侮辱、谩骂、恐吓他人,与客人吵架立即开除。

  51. 偷盗酒店或客人、员工财物者立即开除。

  52. 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立即开除。

  53. 招接嫖客,介绍暗娼者,立即开除。

  54. 组织及煽动**、斗欧、聚众闹事者立即开除。

  55. 传播淫秽收刊或黄色录像带等立即开除。

  56. 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立即开除。

  57. 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立即开除。

  58.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月内累计二次旷工,作自动离职或开除处分。

  以上规章制度如与《员工守则》有冲突时,以《员工守则》为准。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7

  一、惩处条例

  警告

  1、例会或上班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吃零食。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

  4、违反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者。

  5、不走楼梯,非工作需要擅自使用客用电梯。

  6、在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

  7、当班时听音乐、看电视,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8、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不经请示擅带酒店外人员进入酒店。

  9、对上级分派工作迟缓、拖延,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情节轻微者。

  10、在公共场所或当班时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如歪带工牌、头发不整、依靠墙壁等。

  11、在客用场所有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叉腰、高声喧哗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12、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13、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14、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部门规定,情节轻微的。

  15、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不合格者。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处以罚款1元以上;管理者处以3元以上。

  轻度过失

  1、一个月之内受到两次口头警告者。

  2、不服从上级合理命令,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有意怠工,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工作上缺乏协调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响。

  4、当班时间打瞌睡、干私活。

  5、违反各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6、对下属不管理,发现违纪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设施,擅自翻动宾客物品。

  8、语言粗俗,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客人房间或领导办公室。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处以罚款3元以上;管理者处以5元以上。

  小过失

  1、两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轻度过失处理。

  2、工作不认真、不热情受到客人或领导投诉。

  3、私自接受客人小费、物品,或有遗留物品未及时上交

  4、工作时间高声喧哗以至影响客人休息。

  5、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影响对客服务工作。

  6、违反各岗位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隐患。

  7、用不适当的手段干扰他人的工作。

  8、擅自动用宾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经批准私自使用酒店设备。

  9、明知财物受到损失或丢失,而不管不问不汇报。

  10、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报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酒店机密,遗失酒店钥匙、单据等重要物品。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罚款5元以上;管理者处以10元以上。

  大过失

  1、三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记小过失处理。

  2、二个月之内连续两次受到宾客或领导的投诉。

  3、工作时擅离岗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一定恶劣影响。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严重损失。

  5、上班时饮酒或带有醉态。

  6、拒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合理工作,态度恶劣。

  7、工作失职造成停电、停水、停机等重大事故。

  8、其他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不足辞退的。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罚款10元以上;管理者处以15元以上。

  辞退、除名或开除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2、被**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盗窃或私拿酒店物品,私开客房。

  5、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和领导或打架斗殴。

  6、酗酒、赌博造成恶劣影响。

  7、不服从领导指挥,拒绝领导指派的合理工作,经教育无效。

  8、故意损坏公物。

  9、利用公职谋私,挪用公款。

  10、对外界发表有关酒店的污蔑性言论,发表有损酒店声誉的言论,严重损坏酒店形象。

  11、记一次大过失或两次小过失或警告后仍无明显悔改表现。

  12、其他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罚款20元以上;管理者处以30元以上。

  二、奖励条例

  1、在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除班前会上表扬外,可奖励5元以上。

  2、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服务质量或节能降耗做出贡献。除表扬外,可奖励10元以上。

  3、优质服务,受到酒店领导或客人好评。除表扬外,可奖励15元以上。

  4、责任心强,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除表扬外,可奖励20元以上。

  5、拾金不昧,为酒店赢得声誉。除表扬外,可奖励20元以上。

  6、扎实工作、吃苦耐劳、团结同事,受到一致肯定。除表扬外,可奖励30元以上或得到职位提升。

  7、见义勇为,保护集体和宾客财产生命安全。除表扬外,可奖励30元以上。

  8、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除表扬外可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8

  一级警告: 5-20元

  1、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1′)

  2、上岗时仪容仪表达不到酒店规定要求的(1′)

  3、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时常出现差错的(轻微)(1′-4′)

  4、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会客,办私事,接打私人电话(2′)

  5、非工作需要进入其他部门闲聊(2′)

  6、上班时间吃零食,看电视、报纸及杂志(2′)

  7、设备不按规定摆放,下班前未将布草车及公区清理干净(2′)

  8、工作时未做到“三轻”的(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2′)

  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或其他杂物(3′)

  10、在公共场合吸烟,造成不好影响(3′)

  11、擅自不参加例会的(4′)

  12、不按时出早餐者,早餐之前准备不充分(4′)

  13、擅自减少服务程序,投机取巧达不到酒店要求(4′)

  14、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二级警告: 20-50元

  1、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失误(较重)(5′-10′)

  2、没有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的(5′)

  3、未按规定及要求乘坐电梯的(5′)

  4、在宾馆内拒绝接受保安人员及所属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6′)

  5、对客服务不礼貌、与客人争辩(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8、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娱乐性活动(8′)

  9、下班没有将钥匙交至前台保管的(8′)

  10、违反安全规则或乱用其他安全设施(10′)

  11、不爱护宾馆财产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级或同事争吵,谩骂上级领导或不服从上级指令(10′)

  13、未经允许到宾馆客用餐厅用餐及娱乐(10′)

  14、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洗浴的(10′)

  15、擅自离岗而影响工作(10′)

  1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串班、迟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个月之内第二次违反一级警告条例者(10′)

  18、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严重警告: 50-200元

  1、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没有及时上交或告知上级领导的(15′)

  3、拒绝在工作需要时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换床单、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诉的(15′)

  5、宾馆内吵闹、污言秽语,造成不好影响的(20′)

  6、当值时玩忽职守,拒绝接受纪律方面的告诫,从而造成工作失误,引起客人投诉(较重)(20′)

  7、对宾馆、客人或其他成员财产造成损失、毁坏情节较严重,或知情不报(20′)

  8、在房间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9、未经宾馆领导允许私自介绍外人与宾馆客人认识(20′)

  10、拒绝或故意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未达到要求标准的(20′)

  11、违反正常工作流程,滥用权限以及超越权限的(40′)

  11、在宾馆内传播或展示有淫秽内容的物品、照片(40′)

  12、有意损坏宾馆内物品或有意浪费现象的(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将损失部分全部个人承担,外加处罚)(40′)

  1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违规操作乱用职权(情节严重情况可加大惩罚力度)(40′)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尘的(40′)

  15、一个月内重复违反第二条警告条例之规定(40′)

  16、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开除解聘:

  1、 盗窃宾馆或员工的任何物品

  2、 在宾馆内擅自带危险物品、凶器

  3、 向外泄漏宾馆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

  4、 参与卖淫行为

  5、 侮辱客人或伤害客人身体

  6、当值时,使用宾馆物品为自所用

  7、 伪造文件意图行骗或采用涂改记录、账单、单据等手段窃取宾馆钱物

  8、 向客人索取小费

  9、 拒不服从上级行政人员或部门主管、经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图或挑拨打架、殴打他人、互相打斗

  11、当班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宾馆财务损失及人员伤亡

  12、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宾馆钥匙

  13、没有上交客人遗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15、知道自己患传染病或影响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宾馆报告

  16、在酒店内做与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相悖的行为

  17、连续三次有工作严重失误

  18、刑事犯罪

  19、经主管领导认定,并向公司人事部上报的其他严重违纪事项

  注:1′=RMB5元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9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5~50元;

  ②警告:罚款 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50~100元;

  ②嘉奖:奖金 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 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 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 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 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 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 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 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 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 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5) 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 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 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惯;

  19) 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 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 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 工作时干私活;

  24) 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 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 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 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 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 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 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钥匙;

  7) 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 浪费酒店财物,如餐具,食品,纸张等;

  9) 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 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 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 不参加酒店或**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4) 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 进出酒店时拒绝警卫检查;

  16) 为其他员工打卡;

  17) 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 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 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 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5) 欺骗或骚扰客人;

  6) 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 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 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 拾遗不交,据为已有,如现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 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3) 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4) 偷窃行为;

  15) 骚扰、欺辱,危害饭店客人或员工;

  16) 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7) 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8) 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9) 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 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 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 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 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 拾金不昧;

  4) 连续三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 积极参加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 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领员工共同进步的;

  7) 为维护社会公德和山庄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 奖

  1) 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山庄的事件的;

  3) 见义勇为且为山庄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 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5) 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6) 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 级

  1) 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山庄挽回重大损失的;

  2) 1年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嘉奖的;

  3) 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4) 本年度得到总公司嘉奖的。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10

  一,奖励制度

  1.员工过生日时,酒店统一为其提供礼物或活动如统一就餐。

  2.业务技能优秀,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无旷工。

  3.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在区域楼层卫生,连续合格数周。

  6.从公司利益出发,为酒店发展出谋划策,有贡献,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照月.季.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一下规定,每次处罚二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内,(三十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月累计旷工3次无全勤)。

  2.在工作时间.玩手机.闲聊.嬉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浪费公物,视情节处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对客人指手画脚,品头论足,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规定,不标准服务,违规操作。

  (二).违反一下规定按次罚款五十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工作。(多次给予开除)

  2.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随意进入厨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饮料。

  6.上下班拒绝酒店管理人员或授权人员的检查。

  7.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

  8.当班时擅自离岗,闲逛,干私人事情。

  9.不请假,随意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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