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合集五篇

首页 / 方案 /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1

  为进一步搞好我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强化我镇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测工作承担单位

  镇农林水办公室负责全镇农产品生产环节检测监管工作;清溪工商分局负责全镇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检测监管工作;镇兽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和清溪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具体承担全镇蔬菜生产基地、水果种植基地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生猪养殖场和镇食品公司屠宰场的畜禽兽药残留的检测工作和对全镇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抽检工作;全镇各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及超市应建立蔬菜、水果农残检测室(点),负责对入场销售的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

  二、检测对象、品种和范围

  1、对全镇范围内生产基地上市前和市场上销售的蔬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定性检测。检测品种以叶菜类蔬菜为主,适当抽取豆类、根茎类、瓜果类及其他品种。检测范围包括全镇范围内的生产基地、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超市等。

  2、对全镇范围内生猪的例行抽检工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检测工作。检测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检测范围包括全镇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含非法养殖场)及镇食品公司屠宰场。

  三、检测的任务和要求

  (一)生猪的检测任务和要求

  1、基本任务

  外调的生猪必须是供莞基地的生猪,每日进行抽样工作,并按任务要求均匀分配每日检测数量。生猪药物残留检测实行天天检、车车检、批批检。生猪药物残留检测样本数为(试纸法检测):

  盐酸克伦特罗:屠宰场每天15份,全年不少于5500份。

  莱克多巴胺:屠宰场每天7份,全年不少于2560份。

  2、抽检结果的报送

  生猪速测结果应在次日上午10时前通过检测监控信息系统完成数据录入并上传至农检所。同时,化验员应将结果及时向兽医站(副)站长汇报,并出示化验结果报告书。

  对检测结果合格的,由兽医站(副)站长会同食品公司当班的负责人,对被抽检的该批次生猪准以屠宰。

  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准屠宰,同时兽医站(副)站长应迅速将抽检不合格猪只的数量、来源产地、生猪商贩名单向农林水办汇报。

  农林水办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召集农林水办工作人员、兽医站工作人员和食品公司负责人到屠宰场现场处理不合格生猪或生猪产品。

  3、检测不合格的生猪来源的追查

  对检测不合格的生猪,应核查耳标号码、检疫合格证明的号码及发证单位、签发检疫证的检疫员姓名、畜主(生猪商贩)的姓名,向畜主(生猪商贩)询问生猪购入来源,并将这些资料报告市兽药与饲料监察所。对来自本镇的生猪,由农林水办会同兽医站并实施跟踪检查,待复检合格方允许出栏。

  对来自本市其他镇区或外市的生猪,由兽医站向市兽药与饲料监察所报告,交由市兽监所做出处理。

  4、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的处理

  对经检测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应予以无害化处理,不准屠宰、销售,也不准让畜主自行拉走,确保不合格的生猪及其产品不流入市场。对抽检不合格的同群猪(来自同一个养殖场)也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处理前,应提醒畜主可提出对同群猪进行全面检测的请求,但有关费用由畜主承担;检测合格的可予以屠宰,检测不合格的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可在农林水办和兽医站人员监督下,由畜主自行进行,也可由畜主委托兽医站代为处理,但畜主应签立书面委托处理书。若畜主既不同意自行处理又不同意委托处理时,由农林水办和兽医站2名以上执法人员依官方取样程序取样后,交由市兽医饲料监察所对猪只进行强行无害化处理。

  (二)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任务和要求

  1、基本任务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任务:

  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检测数量,确保本地生产蔬菜的安全;加强对全镇辖区内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有经营蔬菜水果的超市等的抽检力度,杜绝不合格蔬菜、水果流入市场,走入餐桌;加强对全镇辖区内的重点酒楼(昌明、天天渔村、怡香阁、怡香食府等),以及机关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办的饭堂所购买的蔬菜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应将结果抄送被抽检单位的主管部门。

  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超市的任务:

  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样本数每单位每月不少于250个,全年不少于3000个。

  2、工作职责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镇范围内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测,对检测不合格样品要发出延期上市通知,追查用药情况,对生产者进行宣传教育,并监督整改。

  负责全镇范围内蔬菜生产者安全生产宣传指导及监督,确保不出现因食用残留农药蔬菜中毒事件。

  检测结果要及时存档,按时报送检测报表。

  每月一次到全镇范围内销售农药的农药店检查,如有发现销售违禁农药、假冒农药、过期农药,马上通知镇农林水办及有关部门处理。

  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超市农药残留检测室(点)的工作职责:

  对检测不合格的蔬菜水果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应自行销毁,该单位负责人要马上将不合格的蔬菜或水果的货主(或种植者)的姓名、来源地、数量报告镇兽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

  3、检测结果的报送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每日将检测结果通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信息系统上报市农检所。其中,蔬菜使用RP410联机检测的,检测结果实时上传;使用PR3000、酶标仪等仪器进行检测的,应在当天下午15时前通过检测监控信息系统完成数据录入并上传至市农检所。

  经营农产品的农贸市场、超市的检测室应在每天上午12时前,将当天的检测结果传真或电邮至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办公室。

  4、检测不合格的蔬菜、水果来源的追查及处理

  本镇大田检测含有禁用农药的蔬菜、水果,必须进行销毁处理;对检测出农药残留量超标的蔬菜、水果,要发出延期上市的通知,并实施跟踪检查。

  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检测出农药残留量超标的蔬菜、水果,各检测单位应当场予以销毁,所有销毁费用由货主承担同时各检测单位要追问货主本批次蔬菜水果的产地来源,并报告镇兽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

  镇兽医站(副)站长将检测不合格的蔬菜、水果的产地来源报告农林水办。产地属本镇的,由农林水办会同镇农产品检测组按第一款处理,产地属本镇以外地区的,由农林水办报告市农业局,交由市农业局处理。

  四、工作要求

  1、为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比性,各检测单位应按照有关抽样程序和检测标准严格开展检测工作,抽样地点及品种应具代表性,采样地点、采样时间应相对固定,采样品种及数量应相对稳定。

  2、被确定的抽样单位不得拒绝抽样,否则其产品视同不合格产品处理。

  3、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应逐步推行使用酶标仪等检测容量大、准确度更高的检测设备,进一步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效能。同时,要注意加强对各类检测设备和仪器的维护,按规定做好仪器检定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2

  根据《xx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市委、市**《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重全会精神 进一步推进三农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均提高2个百分点,保持在95% 以上,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加强限用农药管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有效遏制农产品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制售5种高毒农药以及擅自更改配方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测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成份;加强农药生产、销售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违规制售高剧毒农药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三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模式;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底以前)

  启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县区农业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增加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植物检疫、农资打假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质量保证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生产记录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3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号)及省、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自20**年7月1日起开展检测工作,为规范管理、落实职责、区镇协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由区农业局统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具体实施。

  涉及农贸市场、屠宰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各级工商、经贸部门要积极协助农业部门及检测机构。

  二、监测职责

  (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全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屠宰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等检测项目,重点检测上市农产品。并对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及日常监督。

  (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农产品的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上市产品。

  三、监测方法

  (一)实施例行检测和随机抽检制度

  各镇(街道)自行确定辖区范围内的例行监测点。每个镇(街道)确定1个以上的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以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超市(以下统称为市场)和1个生猪屠宰场(无屠宰场的镇、街道不用)作为例行监测点。各监测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蔬菜生产、销售的基本状况和质量安全水*。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定期对各镇(街道)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进行随机抽检,原则上每周抽检1至2个镇(街道),每个镇(街道)抽检3至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市场(不限于例行监测点)。

  (二)监测项目

  1.农残检测:依据季节选择主要时令蔬菜品种作为监测对象,以当地当家品种或主要销售品种为主,同时对最主要的3-5个品种进行全年跟踪监测。原则上,瓜果类(茄果类、瓜类)、叶菜类(甘蓝类、白菜类、芥菜类、绿叶菜类)、豆类为每次监测的必检种类,分别占抽检总数的30%、40%和20%左右,根茎类等其它蔬菜占10%左右。监测的蔬菜品种如因季节等原因,抽检比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兽残检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全区的生猪屠宰场不定期抽样检测。

  3.水产品检测:主要开展氯霉素、孔雀石绿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三)监测数量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每周随机抽检:蔬菜样2次、每次88个样品,猪尿样(或组织样)1次,每次42个样品。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必须每天对辖区内农产品进行监测,对例行监测点每周抽检1至2次。每次抽样监测的样品总数不得低于50个,其中生产基地抽样监测数量约占60%,市场抽样监测数量约占40%。

  (四)判定依据和原则

  区、镇两级检测机构以定性速测为主,检测结果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兽药残留等检测标准进行判定。需要定量检测的,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送佛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

  四、结果报送与发布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例行监测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汇总后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原则上每周报送2次,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经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审定后,市场的监测结果可在市场公告栏发布,生产基地的例行监测结果可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及时将随机抽检及镇(街道)例行监测结果报送区农业局。经区农业局审定后,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全区和各地的例行监测结果。

  未经区农业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落实专人负责。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机构。各镇(街道)要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建设,配备3至5名专职检测员,并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检测室要按100*方米的标准建设,仪器设备须按要求配置(详见附件)。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镇(街道)须在20**年10月1日前建立。检测站建立前,其职责由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

  (三)搞好试点。从7月份起,以桂城街道、里水镇为试点先行开展检测工作。试点工作由区农业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协助桂城街道、里水镇具体落实。

  (四)强化培训。承担监测工作的具体检测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选配认真负责、有一定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同时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做到持证上岗。区农业局负责组织镇(街道)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五)保障投入。各镇(街道)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

  (六)规范管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各镇(街道)检测站进行监测能力考核和监测结果集中审定,以确保监测工作科学、准确、公正。同时通过签订监测工作计划任务书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4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确保农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503号令)和《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运用出口标准对生产源头的倒逼机制,从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入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环翠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前,完成组织领导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测监控体系,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制定推进区域化管理发展规划、推进时间表及考核制度,全面启动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并建成一定规模的标准化基地。

  到20xx年,达到 “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产品无公害、出口无障碍”目标,建设一批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区域全覆盖、农产品品种全覆盖、从陆地到海上空间全覆盖,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到20xx年,达到四个100%,即:全区农产品100%达到无公害标准,出口农产品100%达到目标市场要求,大宗农产品100%建立市场可追溯体系,优势农产品100%使用统一标识代码。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制定并完善农业化学投入品准许名单、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专供管理规定、销售管理规定和使用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制度,加快完善化学投入品区专营、镇(办事处)配送、村直供的三级配送体系,确保农户购买方便、使用放心。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安监等部门要建立质量审核备案制度和稽查制度,严格控制农业化学品供给,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安监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登记备案,严把准入关;工商、农业、商贸等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实行专营专供,严禁剧毒、违禁农业化学品流入市场;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部门要对使用环节加强指导检查,规范用药,科学用药。各镇(办事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和标准化基地做好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进货、销售、使用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记录,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按生产经营环节依次追溯质量责任。

  (二)健全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根据产业特点,引导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目标市场技术标准、规程,按照国际市场要求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制定出口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以及收获、运输、贮藏、包装、标识等标准。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ISO)、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

  (三)建立建全检测监控体系。农业、海洋与渔业、环保、检验检疫部门要对农产品产前土壤、水质、环境的本底进行抽样检测、评估;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产中适时进行田间、养殖场采样检测、分析;检验检疫部门要对产后的储存、加工、包装、出口等过程进行抽样检测、监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测协作,完善检验检测条件,加大仪器设备投入力度,整合各部门、企业及社会检验检测资源,加快农产品公共检测*台建设,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检测监控体系。

  (四)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部门要联合对各农业企业、种养基地和“三品”(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单位的产品进行统一包装标识和编码。各农业投入品销售单位、种植养殖业者都要建立完善的记录体系,包括进销货台帐、生产日志、包装标识、检测报告等;对于发生问题的区域和企业,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产日期,确定种植养殖基地、代码编号,通过查阅田间或养殖场管理日志、台帐、检测报告等分析原因,坚决做到 “六不放过”,即查不清原因不放过、查不出责任人不放过、不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放过、对有关事故产品不处理不放过、对事故责任人不追究处理不放过,逐步建立以生产、贮存、包装、流通、销售为链条的农产品可追溯制度。

  (五)壮大农产品龙头企业。要提高农产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目标市场消费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口;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区域性检测中心,在做好企业自身产品质量检测的同时,为周边地区中小企业提供检测服务;大力引进外资,充分发挥外资企业在农产品质量控制、检验监测、追溯制度方面的优势,发展现代农业。

  (六)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在加强对“三品”认证单位监管基础上,要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并对每个基地建档立卡。健全完善企业与基地、农户及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推进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推广国际通用的 “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按照进口国的质量安全标准选用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化学投入品,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用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对基地实行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收购销售 “五统一”,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实现基地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和产品的无害化、优质化。

  (七)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要加快地方特色品牌培育,积极开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品牌注册;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和生产基地开展国际认证;综合运用市场开拓资金、品牌建设扶持资金等多种政策手段,加大对优质农产品品牌的扶持力度。

  (八)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要根据区域产业特点,搞好出口农产品的市场定位,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提高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在巩固日韩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努力拓展欧美等重点市场,积极开拓东盟、中*东、独联体、南美等新兴市场。同时,以培育地理标志品牌为抓手,以提供无公害农产品为目的,大力开拓国内市场。

  (九)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按照以企业为主体、以基地为依托、以标准为核心、以品牌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逐步形成 “公司+基地+标准+品牌+市场” 五位一体的区域化管理模式,积极争创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主导、国检指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模式,成立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组织实施。各镇(办事处)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各自农产品生产、加工特点,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注重调动村委会、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建立以镇(办事处)为功能区域,以村和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为基本单位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网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领导体系建设,配套相关基础设施;支持检验监控体系建设,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支持农业化学投入品追溯制度建设,对化学投入品配送体系建设给予扶持;支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编码制度;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加大以奖代补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对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给予一定扶持;支持出口品牌建设,对获得国家、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给予相应奖励。

  (三)加强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建设。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监控计划,对农兽药残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并及时对质量安全体系进行完善。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进口国采取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措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相互提供出口技术规范、国内外市场动态、生产经营者诚信状况、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状况等信息。

  (四)扎实搞好服务指导。农业局负责农作物病虫害测报预报和防治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组织编写实用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农民发放 “明白纸”;畜牧局负责养殖动物的预防免疫、疫情测报和防疫工作,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养殖户发放 “明白纸”;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养殖水生动物疫情测报,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普及宣传资料,向水产养殖业者发放 “明白纸”;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搞好出口品种种植养殖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标准培训、发放 “明白纸”等;力争多引导外地企业来我区建立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出口企业向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区农安办申报出口农产品基地材料;各镇(办事处)要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的指导服务措施,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要积极配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积极投入,探索建立农产品规范化、产业化发展模式。

  (五)认真搞好督查考核工作。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定期督导,强化考核。区农安办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每月对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出成效。

  (六)切实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采取举办实用技术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涉农人员加强自律,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层次的专业培训,重点抓好部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和农户培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基础,切实提高区域化管理工作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5

  一、目标任务

  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把握好农资供应、规模化服务、基地建设、品牌培育、产销对接等关键环节,打造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模式,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真正成为各级党委、**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依托和抓手。

  二、重点工作

  (一)通过创新农资经营服务方式,打造安全放心农资经营品牌

  1.提升农资配送效能。进一步完善提升各大农资公司配送服务功能,适时开工建设农资配送中心二期等工程。要用足用活政策,借助各级对农资经营配送网络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尤其是配送服务中心和信息化建设、农资农家店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借势发展,借力提升。

  2.规范农资经营服务网络。按照总社《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规范》和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农家店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配送中心、农资店等经营网络,农资连锁店保持在600家左右,“十二五”期间市场占有率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

  3.增强品牌影响力。培育壮大农资、农资、农资、农资、农资、三农物资等农资经营骨干企业,提高整体竞争力和市场话语权。抓住农业生产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资惠农活动,叫响“供销农资无假货”,打造“诚信供销、合作兴农”品牌。

  4.开展联采直供。整合系统资源,以资本为纽带,加强市县两级农资公司、基层社之间的联合合作,形成区域品牌优势,扩大联采直供规模。

  5.加强农资经营监管。进一步抓好农资采购、销售、运输和库存各环节规章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企业进销货台账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对农资商品从进货、入库、配送、运输、销售全过程的有效、无缝监管,建立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杜绝违禁和假冒伪劣商品通过供销社经营渠道进入市场。要特别加强对挂靠网点和挂靠企业的清理整顿,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靠前监管,确保不出现问题。要规范使用供销社标识,不得私自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借与其它企业使用或以供销社标识谋取私利。

  (二)通过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

  1.认真贯彻落实省供销社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要求和市委、市**《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威办发〔20xx〕14号),按照《全市供销社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服务的规模化促进农业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

  2.结合我市实际,从花生、果品、西洋参、大姜等大宗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关键环节入手,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规模化服务方式。重点打造紫薯、花生,文登苹果、西洋参,大姜、苹果,市直花生、玫瑰花等规模化服务亮点。20xx年服务面积达到8万亩,到20xx年突破15万亩。

  3.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依托农资公司、基层社、专业合作社,整合农资、农机等资源,成立专业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测土配方、化肥农药直供直施、种肥同播、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

  (三)通过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

  1.制定完善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与全国供销总社科技推广中心和青岛农业大学的技术合作,按照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和标准化生产要求,根据农产品不同品种和市场定位,制定完善相应的生产操作规程。

  2.发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基层社或专业合作社,围绕花生、小麦、玉米、苹果、地瓜、西洋参、大姜等农业优势或主导产业,每个市区社都要采取自建、共建等方式,发展一批单个面积不少于50亩的标准化示范基地,使用统一标识,确保生产操作规程落到实处。

  3.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在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健全生产台账制度,全程记录化学投入品使用时间、数量和方式方法等信息,并与信息化手段结合起来,为形成产品质量可追溯机制奠定基础。

  (四)通过搞活农产品流通、培育农产品品牌,形成优质优价的农业生产和市场消费导向

  1.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以骨干龙头企业为载体,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按照“一种产品进入多个渠道、一个渠道融入多种产品”的思路,主动与大型超市、采购商、批发市场、厂矿企业、部队学校等各类终端市场对接,不断扩大网络辐射带动力。要重点借助“中国特色农产品博览会”、“中国海峡**海洋食品展销会”等展会,运作好市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海洋食品展销中心、三农物流配送中心等产销对接*台,培育好中国海洋食品集散基地、中国(文登)名优特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打造集展示展销、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功能于一体,特色鲜明、品种齐全、辐射力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台。

  2.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加大投入,升级技术,扩大规模,拓展市场,重点培育壮大副食品、泓达食品、瑞昌食品、国香斋食品,供销社农产品、文登汇润果品,春江源食品等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条。

  3.加大品牌培育力度。以质量安全为前提,积极申报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农产品“三品”认证、GAP认证、地理标志保护认证,重点培育“圣农”、“创新”、“绿源丰收”、“国香斋”、“汇润”、“大姜”等农产品品牌,加强宣传推介,提高品牌辐射带动力,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到2015年,每年取得质量认证的农产品不少于2个,纳入供销社经营服务体系的注册商标总数不少于20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系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农资、农产品经营各个环节的监控和管理,打造良好形象,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城市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各市区社要根据市社总体部署和要求,统筹规划,落实责任,加强调度,推进落实,确保实效。

  (二)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履行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各生产经营企业和网点的监督管理,在参与中融入,在融入中发展,在创新中体现供销社价值。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列入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相应的奖惩机制,定期调度,严格督导,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和基层社,在项目资金申报时要给予倾斜。系统上下要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坚定发展目标,加快联合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合集五篇扩展阅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合集五篇(扩展1)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实用五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1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的大幅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积极探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为加快提高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和水*积累经验,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经研究决定,在接山乡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程监管、源头治理的原则,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为目标,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主线,强化措施,健全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培养新典型,打造新亮点,探索新举措,总结新经验,努力把示范区打造成制度健全、管理一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品牌效益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样板区。

  二、示范区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选择在接山乡建设10万亩绿色小麦生产基地、8万亩无公害玉米生产基地、3万亩有机蔬菜生产基地。

  (二)建设内容。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服务网络。在接山乡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农技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技站全体技术人员为监管成员,设立速测室,购置配备速测仪等设备,建立一套管理制度,集中做好本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工作。示范区所在的行政村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小组”,依托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委负责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负责做好本村标准化生产、农药等投入品监管、产品自检、“三品”认证、包装标识、开具产地证明等工作。

  2、规范管理农业标准化基地。按照全程监管和质量追溯的要求,所建立的标准化基地有生产技术规程,有完整的生产档案、有基地管理责任人、有技术负责人,对各类农业标准化基地,设置明显标志牌(名称、面积、范围、基地负责人、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小麦、玉米、瓜菜等标准化基地,大力推行“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物资供应,统一配备检测仪器,统一制度规范,统一注册商标。

  3、开展品牌或名牌农产品认证。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基地产品进行“三品”认证,使10万亩小麦获得省级以上绿色产品认证,8万亩玉米获得省级以上无公害产品认证,3万亩蔬菜获得省级以上有机蔬菜产品认证,同时,对以上农产品积极申报认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争创XX省和国家名牌农产品。

  4、农业产业化水*高。在示范区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标准化”或“公司+合作社+农户+标准化”管理模式,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业主导产品和特色产业以及经营农户,纳入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依托龙头带动,加快提高产业化和标准化水*。

  5、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健全。依托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的技术力量和先进设备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并在接山乡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同时在基地村设立检测点,达到有场所、有法人、有人员、有设备、有台帐、有制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支撑。以此为基础,推行农药残留例行检测制度,做好检测记录,建立检测档案,为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提供科学依据。

  6、积极推行农资专供。建立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积极推行农资专供,在乡驻地和基地村建立放心农资专供点、专卖店,加快发展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直供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严禁假冒伪劣农资和违禁农药流入生产管理环节。示范区内所有农资经营店必须签订农资经营责任承诺书,达到“放心店”标准。建立健全“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积极推行农药经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管责任制,禁止销售假劣农药、国家禁用农药和标签不合格农药。

  7、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等配套管理制度。突出有机瓜菜等重点产品,在严格自检和抽检基础上,逐步建立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基地、进市场,凡无质量合格证明、产地证明的不得入市销售。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积极引导和督促农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商品备案、质量安全保证等制度。逐步实行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标识计划”的要求,凡进入市场、超市、专卖店的瓜菜产品,获得“三品”认证的产品都要做到有包装、有标识,无包装、标识的原则上不得上市。

  8、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村规民约”进村入户。在示范区内各村,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村规民约”进村入户步伐,使之成为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并采取印发明白纸、编制顺口溜、墙报宣传栏、质量安全科普进中小学课堂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大力推广农产品质量 “五户联保”、“十户联保”保证书等形式,以及设立箱、举报电话,加强对农户使用农药的田间巡回检查等监督机制,落实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十佳农户”、“十佳标兵”、“星级农户”等评选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提高村民自律意识,增强积极性、自觉性,积极营造浓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氛围。

  三、强化措施,把示范区建设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重如泰山。接山乡及县农业局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加强地方优势农产品的保护,做到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把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作为开展“深入学*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以此为突破口和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机制、新办法。

  (二)层层落实责任。县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科),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接山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层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扎扎实实抓好落实。接山乡尽快制定和落实具体《实施方案》,为示范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南。

  (三)加强宣传培训。县局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在东*农业信息网开办专题栏目,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宣传。结合农业科技入户、现代农业项目、高产创建、标准粮田、新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等项目建设,积极组织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定期到接山乡及其基地村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用技术培训,大力提高农民标准化种植水*。

  (四)加大扶持力度。在政策保障上,把示范区建设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各类项目资金扶持相挂钩,全力扶持,调动接山乡及其相关村抓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同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支持,安排落实专项资金,用于示范区建设。

  (五)搞好督导考核。县局、接山乡把此项工作列为对农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落实考核办法,年终,认真搞好总结评比和检查验收,不断深化创建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2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3号)及省、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自20xx年7月1日起开展检测工作,为规范管理、落实职责、区镇协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由区农业局统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具体实施。

  涉及农贸市场、屠宰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各级工商、经贸部门要积极协助农业部门及检测机构。

  二、监测职责

  (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全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屠宰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等检测项目,重点检测上市农产品。并对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及日常监督。

  (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农产品的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上市产品。

  三、监测方法

  (一)实施例行检测和随机抽检制度

  各镇(街道)自行确定辖区范围内的例行监测点。每个镇(街道)确定1个以上的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以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超市(以下统称为市场)和1个生猪屠宰场(无屠宰场的镇、街道不用)作为例行监测点。各监测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蔬菜生产、销售的基本状况和质量安全水*。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定期对各镇(街道)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进行随机抽检,原则上每周抽检1至2个镇(街道),每个镇(街道)抽检3至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市场(不限于例行监测点)。

  (二)监测项目

  1.农残检测:依据季节选择主要时令蔬菜品种作为监测对象,以当地当家品种或主要销售品种为主,同时对最主要的3-5个品种进行全年跟踪监测。原则上,瓜果类(茄果类、瓜类)、叶菜类(甘蓝类、白菜类、芥菜类、绿叶菜类)、豆类为每次监测的必检种类,分别占抽检总数的30%、40%和20%左右,根茎类等其它蔬菜占10%左右。监测的蔬菜品种如因季节等原因,抽检比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兽残检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全区的生猪屠宰场不定期抽样检测。

  3.水产品检测:主要开展氯霉素、孔雀石绿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三)监测数量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每周随机抽检:蔬菜样2次、每次88个样品,猪尿样(或组织样)1次,每次42个样品。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必须每天对辖区内农产品进行监测,对例行监测点每周抽检1至2次。每次抽样监测的样品总数不得低于50个,其中生产基地抽样监测数量约占60%,市场抽样监测数量约占40%。

  (四)判定依据和原则

  区、镇两级检测机构以定性速测为主,检测结果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兽药残留等检测标准进行判定。需要定量检测的,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送佛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

  四、结果报送与发布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例行监测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汇总后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原则上每周报送2次,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经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审定后,市场的监测结果可在市场公告栏发布,生产基地的例行监测结果可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及时将随机抽检及镇(街道)例行监测结果报送区农业局。经区农业局审定后,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全区和各地的例行监测结果。

  未经区农业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落实专人负责。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机构。各镇(街道)要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建设,配备3至5名专职检测员,并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检测室要按100*方米的标准建设,仪器设备须按要求配置(详见附件)。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镇(街道)须在20xx年10月1日前建立。检测站建立前,其职责由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

  (三)搞好试点。从7月份起,以桂城街道、里水镇为试点先行开展检测工作。试点工作由区农业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协助桂城街道、里水镇具体落实。

  (四)强化培训。承担监测工作的具体检测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选配认真负责、有一定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同时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做到持证上岗。区农业局负责组织镇(街道)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五)保障投入。各镇(街道)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

  (六)规范管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各镇(街道)检测站进行监测能力考核和监测结果集中审定,以确保监测工作科学、准确、公正。同时通过签订监测工作计划任务书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省**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和《广安市人民**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广安府发〔20xx〕34号)精神,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四个最严”,扎实推进“质量兴农,质量强市”战略,强化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是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的需要,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为核心,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复查验收、“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为载体,以监管示范创建为抓手,坚持“预防为主、长效监管、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工作原则,强化**、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与监管能力建设,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积极打造“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落实、条件保障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整体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实现农产品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及机制进一步完善,成功创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绿色农业示范县,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率达100%,申报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50个(其中:种植业30个、畜产品16个、水产品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100%,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对辖区内所有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储运主体进行监管,建立监管记录。加强信息报送和舆情监管工作。若发生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事故、信息,严格按《武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理,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绿色农业产地环境。

  1.强化产地环境治理。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环保责任红线。开展产地环境质量动态监控,依法划定农产品适宜生产区,特别是绿色农业适宜区。全面推动水、土、污“三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提升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85%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规模池塘类水产养殖场废水生态净化率达5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秸秆养分还田率达60%以上;农田残膜回收率达80%以上,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试点。充分发挥种养殖业和林业互补优势,推广“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林—草(沼)—畜(禽)”、“林下种养殖”等循环发展模式和技术。

  2.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广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和健康养殖技术,实现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开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动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和实名购买,严格实施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市级化肥农药等农资储备管理办法。强化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快建立假劣农资安全储存场所,探索假劣农资分类处置、无害化处理、集中销毁、资源利用途径。

  (二)发展标准化生产体系。

  1.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围绕“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加强培育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经营形式,大力推进良种苗繁育、水稻集中育插秧、农机承包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养殖业粪污专业化处理等服务,提高科学种养水*和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发挥大中型企业在资金、人才、科技、营销、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生产经营者发展新业态,培育新动能,树立集约集聚发展的典型标杆。

  2.强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支撑。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围绕粮油基础产业,晚熟柑桔、优质生猪主导产业,优质蚕桑、生态水产、优质蔬菜、生态土鸡、花卉、中药材等特色产业,进一步完善生产、加工、储运、包装等技术标准体系,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和基地制订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生产行为。加大农业标准宣传推广,将生产技术规程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明白纸,在主要基地上墙公布,提高农业标准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3.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引导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新增一批在消费者中有质量信誉、有市场优势的拳头产品。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传承和保护,建设1个以上核心示范区。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国家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基地”创建。加强认证产品续展和复查换证,扩大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4.打造标准化示范园区。围绕“111”环线和宝箴塞产业发展核心区,持续推进优势主导产业规模化发展,建成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集中连片、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区。配套完善基地田网、渠网、管网、路网和电网、物联网,大力推进农业技术装备现代化。推动优势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化示范,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示范。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积极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推进优势主导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严格日常监管执法。督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建立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加强对高风险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日常检查覆盖所有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农产品质量控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产销售档案记录等情况。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查处,并纳入诚信红黑榜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

  2.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及大宗水产品为重点,突出监测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违禁物质等风险因子。协助完成省、市两级例行抽检任务,排查风险隐患;重点开展监督抽检,查处违法行为,每年定量检测样品不少于100个。乡镇做好产地准出服务检测,监控生产活动,各乡镇每年快速检测样品不少于120个。加强监测信息报送,依法依规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

  3.全面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农业、食药监等部门要做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机衔接。强化产地准出监督管理,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出具产地准出证明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市场主体严格查验产地准出证明或购货凭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0xx年12月底前,县城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建立快速检测室,鼓励零售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大型超市建立快速检测室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快速抽检,并公告快检结果。

  4.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持续深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20xx年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农业示范县”、“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创建,加快构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落实、条件保障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创建,符合创建要求的乡镇由市**授予“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称号。

  (四)健全监管工作机制。

  1.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事权,形成事权清晰、力量统筹、上下协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盘棋”格局。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工作力量。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要落实1—2名专(兼)职监管员,确保其专业能力符合岗位需求;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兼职协管员,落实工作补助。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个人,在职级职称评定、晋升上优先考虑或破格提升。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系统、农资条码销售管理系统、视频监管系统等,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

  2.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农(畜、水)产品综合检测能力,按照国家建设标准逐步配齐检验检测人员,落实检验检测和监管人员有毒有害津贴。20xx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双认证”,乡镇全部建立农产品农残快速检测室;村级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逐步建立农产品快速检测点。积极应用风险监测协作系统,确保监测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3.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按照“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手段现代化、管理正规化”要求,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提升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加强农业执法装备建设,配齐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电脑、打印一体机,快速检疫检验箱等设备。积极建设县级农业执法机构、执法审理、听证等专业场所、罚没物品储存及处理设施场所。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执法人员专职化。健全农业执法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完善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四、监管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乡(镇)人民**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落实行政首长统筹、分管领导主抓、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农业局:负责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业投入品监管;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食品药品***:负责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

  工商质监局:负责农产品包装材料、容器、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的监管;负责农产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农产品市场交易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市场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制度;负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和监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农业投入品监管,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的监管。

  ***:负责严厉打击农产品、农用药品和物资等犯罪行为,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及农业投入品监管。

  商务局:负责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监管。

  交通运输局:负责农产品运输企业的监管,建立绿色通道。

  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农业投入品监管。

  环境保护局: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做好产地环境监测。

  (三)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全面建立生产经营责任制和承诺制。生产经营主体对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内控制度,配备质量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质量控制措施,设立质量检测室,开展自律性检测或委托开展质量检测;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和营销经纪人,对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健全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规范分散农户生产经营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县人民**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食药监局、环保局、工质局、交运局、经信局、商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武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目标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日常事务。

  (二)保障工作经费。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所需经费,财政予以保障。

  (三)健全制度机制。建立部门会商、信息通报、隐患排查、事故应急处置、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等长效工作机制,健全例行监测、质量追溯、举报奖励、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考核办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和实用技术培训,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严格绩效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县**对乡(镇)**年终绩效考核,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村级协管员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责任追究制,对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4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县情。

  全县幅员面积2165.35*方公里,辖12个乡镇、145个行政村(其中,磨西镇、新兴乡由海螺沟景区管辖),7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约8.8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7467人),总耕地面积71925亩。2014年农业生产总值4.6172亿元(其中:重点农产品(蔬菜)种植面积40012亩,年产量100552吨,年产值3.0165亿元),农业在县域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1、体系建设情况。

  我县建立完善了县、乡(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充实县农牧和科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人员力量,配齐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2人,动物卫生检疫人员8人;将10个乡镇(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管辖的磨西镇、新兴乡除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设在“农技综合服务站”内,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兼农残快检员1名、农残快速检测仪器1套。

  同时,我县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体系正加快建设,仪器设备已完成**采购,业务用房正进行装修。

  2、品牌培育情况。

  一是我县已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工作;二是培育无公害农产品22个、绿色食品1个、地理标志产品1个。

  3、畜禽屠宰情况。

  一是在制度上加以规范。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完善了“生猪进厂验收制度、产品进销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三制度。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上述制度,未有“屠宰注水猪、病死猪,无检疫证章、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的肉品出厂销售”的情况发生。对有害肉品全面实行无害化处理,实现了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

  二是在责任上加以约束。我县与生猪屠宰场承包商签订了《猪肉质量安全责任书》,对屠宰厂生产条件不能满足《条例》第七条要求的;在屠宰厂内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质的;屠宰病死猪、注水猪的;生猪进场未验收检疫、猪肉出厂未检验的和有其它违法行为被举报查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从源头上保证猪肉品质。

  三是受各种因素影响,我县尚未建成禽类定点屠宰场。对禽类的屠宰监管,我县主要通过派出专业人员对城区及周边两个禽类交易市场进行报检及抽检管理的方式进行。明确要求上市进行销售的活禽必须附带产地检疫合格证,市场内销售的禽类必须具备检疫合格证方能进行销售,坚决杜绝病、死禽类的销售。

  4、开展宣传培训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广域宣传监管示范县建设的要求和举措;二是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举办各类培训,提高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创建思路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为目标,以县级**为建设主体,以落实法律责任为核心,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为重点,以发展“三品一标”农业品牌为抓手,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努力创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基本实现“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监管,确保农产品优质、安全。

  三、创建目标

  (一)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三)构建“**负总责、乡镇有机构、监管到村社、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工作机制;

  (四)主要优势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和品牌化销售。

  四、创建内容

  (一)健全监管服务体系,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二是在县农牧和科技局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配备2名专职监管人员;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配备12名以上的专职执法人员、1套摄像和速测仪等必要的取证设备、1辆有“农业执法”标识的专用执法执勤车和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三是在10个乡镇分别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和农残检测站,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1名专职农残检测员,配置1套农残快速检测仪器;四是在75个涉农村各配备1名专(兼)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严格落实县、乡(镇)、村三级岗位职责、工作经费、监管手段3项保障措施,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二)依法做好产地管理,强化农资监管。

  1、根据产地环境质量现状,做好产地质量监督。

  一是禁止向原产地排放或倾倒废水、废物等有害物质;

  二是引导生产者及时清除农田的.农用残膜及其它投入品包装物;

  三是加强产地环境检查,净化产地环境。

  2、强化农资监管。

  一是强化农资监管,推行诚信经营,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

  二是建立完善进销货台帐,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严厉打击禁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等行为,确保全县农资市场监管面达到100%,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投诉举报回复率达到100%。

  (三)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培育农业品牌。

  一是以我县蔬菜、水果、食用菌和生猪等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改善生产条件。

  二是依托农产品生产企业(园区)、农民专合组织和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制订完善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将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制作成简单实用的操作图(或明白纸),加强技术培训,确保生产技术规程一户一份。

  三是大力开展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规定。

  四是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提升工程,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加强品牌宣传,规范用标行为,推动“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做好源头监管。

  一是积极构建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骨干,乡(镇)检测室为支点、生产基地为基础的监测网络,监测覆盖主要生产基地、企业(园区)、专合组织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类别涵盖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主导主业。

  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检验检测。配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测仪器设备和取样必备交通工具,取得计量和资质“双认证”,提升检测能力,对不合格产品,及时移交农业执法机构(或相关部门)处理;建立乡(镇)农产品农残速测站,配备专职检测人员,开展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支持农业生产企业(园区)、专合组织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检工作。

  三是将全县“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和10个乡(镇)纳入监测范围,年定性抽检样品不低于1500个,确保“三品一标”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农产品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五)推行质量追溯、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

  1、建立完善县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通过规范产地编码规则、生产档案记录、产品包装标识,建立质量追溯信息管理*台,结合良好农业规范的实施,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带动农户建立生产者责任制度、产品准出制度、产品质量信誉制度,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制度,实现“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监管,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能够快速锁定问题环节和责任人,必要时进行产品召回或惩罚措施。

  2、对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的生产记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生产信息真实有效。严格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各乡(镇)根据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对检测合格产品开具《产地证明》;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自检合格产品出具《产地证明》,做到内容真实、编号有序、有据可查;加大“农超”对接力度,设立“三品一标”农产品专柜,严格用标管理。

  (六)健全落实监管制度,做好应急管理。

  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生产巡回检查、监测预警、执法监督、舆情控制、举报奖励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实施办法,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强化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

  五、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主要用于: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主要用于落实县、乡(镇)监管机构、办公场地、工作人员、牌子、印章、制度、资料、人员培训等(共计10万元)。

  (二)检验、检测、监测体系建设。主要用于购置农残速测仪10台(套),支付检测采样费、设备维护费、耗材费、人员培训费;指导各乡(镇)开展日常检测费用,督促指导生产基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工作等费用(共计20万元)。

  (三)追溯管理系统建设。主要用于:一是县级监管*台建设:数据输入处理设备和数据输出设备1套(1.5万元),数据监管设备1台(1万元),视像采集设备1套(1万元)。二是县级终端查询设备购置:追溯终端查询机1台(1万元)。三是企业追溯管理*台建设:数据输入处理设备和数据输出处理设备(二维码打印机)2套(3万元),移动数据采集器和视像采集设备2套(3万元),耗材(碳带、标签纸)2.5万元,搭建*台补助建设费(包含追溯软件购买和三年服务费)5万元。四是追溯体系建设宣传培训、资料印制等费用2万元(以上共计20万元)。

  (四)购置执法取证设备。主要用于购置农业执法取证所需设备及配套设备等。包括笔记本电脑2台、便携式打印机2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1台、扫描仪1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2台、录音笔2台、投影仪1台(共计10万元)。

  (五)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打造。主要用于“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创建、品牌申报奖励、品牌用标补助、品牌营销、品牌专销店建设等(共计20万元)。

  (六)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主要用于制定和发布地方标准2-3个,统一制作和印制技术规程、标牌、操作卡、明白纸、生产档案(三大记录),推广绿色防控等(共计5万元)。

  (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主要用于农业投入品营销配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高毒定点经营专柜销售、任身份证实名购买、索证索票建立营销档案,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与管理等(共计7万元)。

  (八)农产品产地准出、运输环节监管。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农产品生产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等)对合格农产品出具产地准出证明资料设计印制、速检耗村,收、贮、运、保鲜环节监管等(共计5万元)。

  (九)技术宣传培训。主要用于每年组织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学时不低于40小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范围广泛宣传;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核心示范区(店)标识标牌(共计3万元)。

  六、创建进度

  创建期限(20xx年5月-20xx年4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6月)。

  县人民**组织召开全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工作动员会,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xx年2月)。

  1.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成立监管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办公场地、仪器设备;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人员培训;

  4.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三品一标”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

  5.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

  6.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监督执法检查;

  7.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任务。

  (三)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3月)。

  1.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等按照实施方案及建设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将自查材料交至县农牧和科技局。

  2.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面检查。

  (四)申请验收阶段(20xx年4月)。

  1.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2.申请省农业厅考核评定。

  七、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任组长,分管副**任副组长,县**办、发改、财政、农牧、水务、工商、质监、审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同时,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保障资金投入。项目投资100万元(省级下拨,已下达至我县农牧和科技局),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检验、检测、监测体系建设、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执法取证设备、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打造、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农产品产地准出、运输环节监管、技术宣传培训等。

  (三)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监管示范县建设要求和举措。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培训,整体提高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四)强化工作考核。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完善运行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工作监督、考核检查和责任追究,对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做好工作总结。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及时总结建设工作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要加强信息报送,于每月20日前向县农牧和科技局报送工作动态,每季度末报送建设工作小结。20xx年3月20日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5

  为保证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公正、准确,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掌握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状况,并根据监测结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完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同时,通过监测工作及监测信息的发布,进一步加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健康消费。2014年确保实现全区蔬菜、大米、水果农残超标率(定性快速检测法)控制在2%以内。

  二、监测重点

  20xx年在深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的基础上,对蔬菜、水果、大米生产基地进行农药残留与重金属动态监测,对获证“三品”农产品和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抽查,全面掌握全区农产品质量状况。

  三、监测方式

  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采取定期定点抽检与专项抽查相结合的监测方式。对蔬菜、大米、水果、食用菌等大宗农产品以定期定点监测为主;对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农产品、获证“三品”农产品以及食用菌产品采取专项抽查的方式进行跟踪监测。

  被确定为监测点的单位应该积极配合,接受抽检。凡拒绝抽检的,该单位在该次抽检中被定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或经营单位。

  四、监测承担单位

  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承担,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由所在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承担。

  五、监测任务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全年依法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例行(日常)监测工作,在各监测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产品农残抽样检测,全区全年完成抽检任务960个。乡镇农技服务中心负责所在乡镇农产品质量例行(日常)监测工作,全年完成抽检任务480个。

  六、监测种类

  监测的蔬菜种类在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苦瓜、西葫芦、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大白菜、普通白菜、生菜、菜心、蕹菜、芹菜、扁豆、荷兰豆、四季豆和豇豆、食用菌中选择。

  监测的水果种类品种以生产的西瓜、桃子、李子、梨子、葡萄和柑桔为主。

  七、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一)检测项目和方法

  农残快速检测法。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毒情况,执行ny/t448-2001标准。

  (二)判定依据和原则

  根据无公害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八、监测结果报送

  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将开展例行监测工作的结果每月底用电子邮件、传真或规范文件形式报送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合集五篇(扩展2)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合集五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1

  为全面贯彻***、市、区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解决我镇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镇**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

  二、主要任务

  按照区**统一部署,结合本镇工作实际,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四个方面:

  ㈠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的治理;大力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蛋白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2、突出重点区域,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要求农产品的行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已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的重污染农田的后续监管,严肃查处擅自种植食用农产品或接纳工业“三废”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全镇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蔬菜、畜(禽)、水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下降;杜绝***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基本杜绝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的重污染农田擅自种植食用农产品或接纳工业“三废”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防止进一步污染。

  责任单位:农技中心

  配合单位:食监所、质监局所、工商所等

  ㈡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好市场准入关。加快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销售、经营性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全镇40家企业中凡生产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要求产品(初级农产品除外)的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其余企业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推动量化分级监管。全面执行食品企业量化分级管理,推动企业开展达标升级活动,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开展技术攻关,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年底前100%完成镇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量化分级工作,为*年的有序有效监管打下基础。

  3、提高日常监管有效性。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加大监管频次,落实回访,对食品生产企业从原料进货、生产加工过程到产品出厂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重点产品组织开展突击检查、夜间巡查、错时检查,保持食品生产监管高压态势,要求超额完成*年的巡查监管频次。

  4、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突出重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对抽查不合格企业严格开展后处理,加大食品召回工作力度,对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提高抽查工作有效性。

  5、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监管。强化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严格食品添加物质备案管理,监督企业严格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查处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解决企业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6、大力整顿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在区**的统一领导下对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帮扶具备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推进规范化食品加工园区(点)建设试点,整合具有区域特色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强。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一律在区**统一领导下,在工商部门配合下,坚决予以取缔。

  7、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利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原料生产食品、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将触犯刑律的犯罪分子移送**部门依法严惩。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和食品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继续推动食品企业加入电子监管网,健全食品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引导小企业、小作坊向规范化、正规化发展,到今年年底,列入区目录产品的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加工园区(点)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责任单位:质监局所

  配合单位:食监所、工商所等

  ㈢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负责开展辖区内超市卖场、集镇区和农村食杂店等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配合工商行政部门开展食品专业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上市保健食品安全抽检,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2、全面深入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证和监督工作,加大对餐饮卫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食品的监督力度。尤其要加强对集中供餐配送单位、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

  3、配合所部开展猪肉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会同镇农技中心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含有瘦肉精残留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猪肉、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流通消费环节。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全镇大型卖场、超市100%建立进货台账;彻底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行为;村、街道、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记录货物来源;基本消除销售无生产许可证食品的违法行为,基本遏制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和广告发布。

  责任单位:食监所

  配合单位:质监局所、工商所等

  ㈣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全面开展10类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建立企业质量档案。以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电线电缆、人造板、低压电器、家用电器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并实施分级监管;加快推进重点产品中的名优企业加入电子监管网。

  2、开展证后监管。加强对发证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做好监督检查记录,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

  3、严格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对国家、市、区产品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严格执行整改复查和复查情况上报工作。对发现存在区域性严重质量问题的情况,及时汇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

  4、加大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严把原材料、基础元器件、外协件入口关,严格工作纪律,严格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严格产品出厂质量把关。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巩固提高,到今年年底,完成10类产品质量档案建档工作,10类产品无证生产行为基本消除,获证企业生产产品的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上,区域内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得到杜绝。

  责任单位:质监局所

  配合单位:食监所、工商所等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㈠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协调有关重大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研究整治行动方案,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分析舆论动态,研究应对措施等,为镇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各单位应根据本镇行动方案的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目标和整治方案实施细则。

  ㈡健全责任体系

  各单位要切实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并督促检查。对产品生产集中的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区域整治,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区域制假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或是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件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在行动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要坚决严肃查处,依纪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屡教不改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要依法查处。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落实责任。

  ㈢强化行政执法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重拳出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城区联动的综合打击局面和强大的打击合力。各职能部门发现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送其监管部门,有关处理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

  ㈣加快制度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通过**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实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奉献防范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

  ㈤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揭露假冒伪劣的社会危害性,宣传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提高全面质量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形成“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树立**狠抓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形象。

  ㈥全面督查推进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要编制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将工作重心下移,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综合评价方法》,将各单位的工作情况纳入今年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并将适时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区域、重点案件进行检查、抽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各单位每月3日和18日(逢节假日顺延)必须将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汇总后,报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四、时间节点

  ㈠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13日-9月19日)

  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分工,明确责任,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根据辖区、职能范围内的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和认真的工作部署。

  ㈡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月20日-11月30日)

  全面落实整治方案和实施细则,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切实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督查组,现场指导、督查督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㈢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认真总结经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执法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范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3号)及省、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自20XX年7月1日起开展检测工作,为规范管理、落实职责、区镇协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由区农业局统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具体实施。

  涉及农贸市场、屠宰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各级工商、经贸部门要积极协助农业部门及检测机构。

  二、监测职责

  (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全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屠宰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等检测项目,重点检测上市农产品。并对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及日常监督。

  (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农产品的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上市产品。

  三、监测方法

  (一)实施例行检测和随机抽检制度

  各镇(街道)自行确定辖区范围内的例行监测点。每个镇(街道)确定1个以上的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以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超市(以下统称为市场)和1个生猪屠宰场(无屠宰场的镇、街道不用)作为例行监测点。各监测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蔬菜生产、销售的基本状况和质量安全水*。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定期对各镇(街道)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进行随机抽检,原则上每周抽检1至2个镇(街道),每个镇(街道)抽检3至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市场(不限于例行监测点)。

  (二)监测项目

  1、农残检测:依据季节选择主要时令蔬菜品种作为监测对象,以当地当家品种或主要销售品种为主,同时对最主要的3-5个品种进行全年跟踪监测。原则上,瓜果类(茄果类、瓜类)、叶菜类(甘蓝类、白菜类、芥菜类、绿叶菜类)、豆类为每次监测的必检种类,分别占抽检总数的30%、40%和20%左右,根茎类等其它蔬菜占10%左右。监测的蔬菜品种如因季节等原因,抽检比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兽残检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全区的生猪屠宰场不定期抽样检测。

  3、水产品检测:主要开展氯霉素、孔雀石绿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三)监测数量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每周随机抽检:蔬菜样2次、每次88个样品,猪尿样(或组织样)1次,每次42个样品。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必须每天对辖区内农产品进行监测,对例行监测点每周抽检1至2次。每次抽样监测的样品总数不得低于50个,其中生产基地抽样监测数量约占60%,市场抽样监测数量约占40%。

  (四)判定依据和原则

  区、镇两级检测机构以定性速测为主,检测结果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兽药残留等检测标准进行判定。需要定量检测的,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送佛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

  四、结果报送与发布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例行监测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汇总后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原则上每周报送2次,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经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审定后,市场的监测结果可在市场公告栏发布,生产基地的例行监测结果可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及时将随机抽检及镇(街道)例行监测结果报送区农业局。经区农业局审定后,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全区和各地的例行监测结果。

  未经区农业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落实专人负责。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机构。各镇(街道)要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建设,配备3至5名专职检测员,并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检测室要按100*方米的标准建设,仪器设备须按要求配置(详见附件)。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镇(街道)须在20XX年10月1日前建立。检测站建立前,其职责由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

  (三)搞好试点。从7月份起,以桂城街道、里水镇为试点先行开展检测工作。试点工作由区农业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协助桂城街道、里水镇具体落实。

  (四)强化培训。承担监测工作的具体检测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选配认真负责、有一定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同时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做到持证上岗。区农业局负责组织镇(街道)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五)保障投入。各镇(街道)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

  (六)规范管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各镇(街道)检测站进行监测能力考核和监测结果集中审定,以确保监测工作科学、准确、公正。同时通过签订监测工作计划任务书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及***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五放心”工程建设和《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决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为期4个月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通过集中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大经营企业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使我县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食品安全水*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量化的目标主要有4项:即到今年年底,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村级连锁配送占应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达25,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70以上;根本性解决乡镇**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以及进出口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本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六项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包括:

  (一)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专项整治。①严把准入关。要按照《***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要求,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并对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主体,尤其是对前置审批项目以及根据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掌握的后置审批项目,在经济户口软件中予以特别标注,实现对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的特别管理;②进一步全面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的范围包括全县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注册登记机构分别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工商局组织,基层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的办法实施,主要清理、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等,对发现存在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时间安排:9�D10月份。(责任部门:工商局)

  (二)集中开展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检查整治。大力宣传***《特别规定》,在经营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引导、指导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举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的各个环节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对辖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乡镇、街道、社区的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数,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对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督促其限期建立。在区域上,要由扩大到农村,在品种上,要由食品扩大到危害消费安全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在城乡和食品、危害消费者安全的重点产品都要实施自律制度。加大对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是否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实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和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严格监督销售者实施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重点检查销售者是否履行法定义务,是否有表面退市实际上继续销售的行为。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和建立并执行自律制度的,要依照《特别规定》依法处理。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时间安排:9月份组织开展准入制度专项检查行动。(责任部门:工商局)

  (三)无照经营整治。结合工商局正在开展的“无照经营整治百日大会战”,加大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围绕食品等重点产品

  进行整治规范,着重整治餐饮行业、行业性区域性的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无照经营行为及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按照“**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和“谁审批、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疏堵结合、惩教并举”。要充分体现***重视民生、倡导和谐社会的基本国策。特别针对一些无照经营户是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情况,要宣传国家税费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指导帮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其走上合法经营的道路,从最大范围实现“取缔一户、教育一批、规范一片”的目的,缓解管理矛盾,构建和谐市场秩序。对无证、照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会同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实行综合整治,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查处和取缔。通过整治,到今年年底,实现在乡镇**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消除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行为。时间安排:10月份组织开展查处取缔小食杂店、小摊点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工商、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

  (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集中开展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商品准入制度、是否开展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帐、实行特殊经销关系和仓储备案等工作;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二是开展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结合县委县**“五放心”工程,与经贸、农业、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对销售猪肉的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严格猪肉市场准入,采取驻场检查、定点检查等方式对猪肉经营户进行重点监管,把好猪肉进货质量关,坚决堵住病死猪肉、注水猪肉进入流通渠道,切实保障猪肉质量。凡发现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举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时间安排:11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工商、经贸、农业、卫生)

  (五)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及重要商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大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质量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切实做好监测的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要以中秋、“十一”、元旦为重点,突出抓好月饼等节日性食品,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消费安全。二是加强对十类重要商品的质量安全整治。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十类重点产品,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明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是否有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以及“傍名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对实施3c认证的产品,重点检查其是否加贴了3c认证标志及是否伪造或者冒用3c标志。三是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检查进口产品的商标、广告、包装和标识。对进口食品,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进口相关手续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依法查处进口产品中的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其它违法行为。时间安排:9�D11月份(责任单位:工商、经贸、质监)

  (六)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整治。根据《广告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结合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药监、***门的沟通和协作,大力整治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加强广告监测,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治愈以及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等违法广告。时间安排:9�D12月份(责任部门:工商、药监、卫生)

  三、行动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8月下旬至年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下旬至9月15日)

  深入学*领会***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印发《特别规定》单行本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行动实施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

  统一组织对全县流通领域从事相关重点产品生产经营的经济主体进行集中普查,并对集中普查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任务确定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制定周密详细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各方力量,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合力攻坚,进行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结合、着力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各工商所及相关单位于12月3日前报县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2月10日前将流通领域整治行动总结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线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县工商局成立由夏浩波局长为组长,江先敏、邵鹏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另行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消保科(12315举报申诉中心)。领导小组将负责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并将根据行动进展情况适时对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

  (二)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各工商所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时进行动员和部署,层层分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工商所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要注意工作方法,一是要把专项整治与既有工作安排相结合,要把专项整治与贯彻《特别规定》相结合,要总结以往各类专项整治的经验,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二是要把握好履行自身法定职责与部门配合的关系,立足流通领域监管重点,界定自身职责;对已经明确由其他部门牵头的,要做好配合和协作。三是要坚持依法办事,明确责任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阶段实施,务求取得实效。以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的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落实片区监管责任制。要充分利用经济户口*台,真正做到户口清、状态明;要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用好现有的业务软件,提高工作效率。

  (三)积极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制度。各工商所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工作。①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制度体系,深化落实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十项制度;②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体系。要继续深入推进万村放心店工程,按照年初制定的克难攻坚,提质扩面,四轮驱动的工作思路,从全覆盖、全建设转入到全监管阶段,在配送和监管环节上下功夫。*期,要利用下发放心店财政补助和统一更换放心店店招的时机,认真全面开展一次放心店回头看,切实落实“六统一”,确保放心店质量不下滑;工商、经贸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在龙头企业普遍推行巡访制度,不断加强企业自律,进一步提高放心店的连锁配送面和商品配送率,村级连锁配送比例应达到25,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70以上;继续推进多层面放心店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放心示范店向城市社区延伸;通过积极培育流动放心店及“无店村”周边的“就*放心店”和采用流动服务、送货下乡等措施,有效解决“无店村”食品安全保障问题;积极推行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增强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③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开展工商进社区、进乡镇、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活动。④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完善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快12315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具有“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提示”五种功能相结合的12315指挥*台和综合执法体系的综合指挥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按照《特别规定》关于发生产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反应的要求,妥善处置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同时,发挥12315预警功能作用,形成全系统上下贯通的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处置食品等产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⑤坚持完善三级通报、信用评价制度,着力构建共管自律长效的广告监管机制。⑥深入推行农副产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失信惩戒制度,建立打假制劣联动机制和信息交流通报制度,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建设。⑦对消费**监督网要进行一次巩固、整合,要以群众监督网为基础,扎实推进“多员合一”试点工作。⑧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切实做好服务“三农”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落实农资市场商品准入工作,深化“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和“种子留样备查公示”制度。加大查办涉农大要案力度,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农资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农资经营行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支持培育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县**提出的“放心农资”的工作目标,做到假冒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农民利益不受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职能,采取定量监测与快速定性检测相结合,部门检测与县检测中心相配合的方法,突出对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集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等重点商品的监测。①加大对食品和十类重点商品的质量监测力度,扩大监测批次。在监测方式上,以采用省、市、县三级联动形式为主,针对同类重点商品,集中系统监测资源,发挥集群作战优势。在监测场所上,除了商场、超市之外,要加强对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流通领域源头的监督抽查。在监测结果运用上,要实现信息共享,提升信息发布层级。②发挥快速定性检测作用,充分运用好检测车、检测箱等检测设备,着重加强农药残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尤其是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经销病死、注水禽、畜制品等违法行为。增加检测频次,加强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等检测力度。农批市场检测批次每日须达20批次以上。农村工商所应配备检测箱,要将日常巡查与快速定性检测相结合,深入农村等偏远地区进行流动检测,增加检测覆盖面。

  (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对通过巡查、检测以及受理举报投诉中发现的各类经销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产品质量案件,要按照“攻大奸、戒小过”的办案理念,集中人力,从快从重处理。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广告监测和检查力度,强化违法广告惩处力度。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六)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效,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书面移交相关部门;对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要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对其他部门移交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要按照职责及时予以查处。

  (七)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要强化领导责任制和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负责,采取抽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要把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以及有其他渎职行为造成后果的,坚决依照《特别规定》予以处理。要充分发挥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对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执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察,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和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八)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随时专题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在专项整治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统计报表和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每周三各工商所要将上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汇总统计表格报送县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2315举报申诉中心),相关科室单位按月上报,各单位于12月3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4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发》等相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省市县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XX〕55号)、《西安市人民**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发〔20XX〕1号)、《周至县人民**关于印发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发〔20XX〕48号)及《周至县人民**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发〔20XX〕132号)相关精神,以条块结合的网格化为载体,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的,完善镇村分级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从而达到xxx镇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目标任务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快为主的原则,根据我镇区域划分,将全镇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实行网格划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面、上下贯通、立体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提升监管水*和效能。

  (一)建立网格体系

  在现有镇、村的基础上,按照“服务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标准,将全镇设立镇村两级网络体系,以行政村为基础网格单元,以镇为属地网格单元,所辖区作为二级网格。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村委会为最基层一级网格管理机构,镇为二级网格管理机构。

  (三)明确各级职责。

  一级网格中,各行政村确定1名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承担本行政村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负责收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

  开展田间地头、种植养户的督导巡查,重点对农药、兽药、种子、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物质流入产生环节;

  监督指导产生经营者建立产生档案记录,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执法等工作。  

  二级网格中,镇负责农产品检测、专项检查、隐患排查及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日常监管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收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

  落实上级**和监管部门布置的具体工作;

  监督指导所属行政村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辖区内农产品产生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资产生经营企业(门店)监管信息档案;

  按照关门前移和重心下沉的要求,确定并配备工作人员进入一级网格,包联到行政村和具体监管对象。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10前)。

  镇**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相关职责,制定相关制定,设计印制工作表格,规范工作流程,积极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氛围。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11日至11月30日)。

  一是镇经发办牵头搭建二级网格,规范制定标准,督促制定一级网格建设。

  二是镇**完善相关组织架构,确定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做到网格成型,人员到位。

  三是以一级网格为基层,全面开展食用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资产生经营企业(门店)等相关单位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建立监管信息档案,并逐级汇总到镇经发办,并上报相关部门。

  四是全面一级、二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检验运行效果,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行常态化。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份)。各村认真总结网格化管理实施过程中经验和教训,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镇经发办对全镇推行网格化管理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初步验收,迎接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村委会为最基层一级网格管理机构,镇为二级网格管理机构。

  (二)分步组织实施。各村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创新管理机制,切实做到一、二网格组织机构、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程序、网格分布及联系领导,监管负责人、突发性事故等信息上墙公示,接受社会。同时各级网格都要确定1名信息员,具体负责网格管理和投诉举报受理和日常工作联系,按时完成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既定任务。

  (三)加强经费保障。

  镇**大力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网格化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及村级监管员工作补贴等经费;

  探索和推行积极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监管与产业发展扶持联动机制,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四) 强化绩效考核

  推行网格化管理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监管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我镇促进我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大日常督促检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的村和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5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临。根据省农委部署,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责任。

  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突出头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三、强化宣传培训,科学引导生产消费。

  “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四、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合集五篇(扩展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通用5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 1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县情。

  全县幅员面积2165.35*方公里,辖12个乡镇、145个行政村(其中,磨西镇、新兴乡由海螺沟景区管辖),7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约8.8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7467人),总耕地面积71925亩。20xx年农业生产总值4.6172亿元(其中:重点农产品(蔬菜)种植面积40012亩,年产量100552吨,年产值3.0165亿元),农业在县域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1、体系建设情况。

  我县建立完善了县、乡(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充实县农牧和科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人员力量,配齐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2人,动物卫生检疫人员8人;将10个乡镇(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管辖的磨西镇、新兴乡除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设在“农技综合服务站”内,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兼农残快检员1名、农残快速检测仪器1套。

  同时,我县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体系正加快建设,仪器设备已完成**采购,业务用房正进行装修。

  2、品牌培育情况。

  一是我县已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工作;二是培育无公害农产品22个、绿色食品1个、地理标志产品1个。

  3、畜禽屠宰情况。

  一是在制度上加以规范。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完善了“生猪进厂验收制度、产品进销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三制度。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上述制度,未有“屠宰注水猪、病死猪,无检疫证章、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的肉品出厂销售”的情况发生。对有害肉品全面实行无害化处理,实现了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

  二是在责任上加以约束。我县与生猪屠宰场承包商签订了《猪肉质量安全责任书》,对屠宰厂生产条件不能满足《条例》第七条要求的;在屠宰厂内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质的;屠宰病死猪、注水猪的;生猪进场未验收检疫、猪肉出厂未检验的和有其它违法行为被举报查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从源头上保证猪肉品质。

  三是受各种因素影响,我县尚未建成禽类定点屠宰场。对禽类的屠宰监管,我县主要通过派出专业人员对城区及周边两个禽类交易市场进行报检及抽检管理的方式进行。明确要求上市进行销售的活禽必须附带产地检疫合格证,市场内销售的禽类必须具备检疫合格证方能进行销售,坚决杜绝病、死禽类的销售。

  4、开展宣传培训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广域宣传监管示范县建设的要求和举措;二是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举办各类培训,提高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创建思路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为目标,以县级**为建设主体,以落实法律责任为核心,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为重点,以发展“三品一标”农业品牌为抓手,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努力创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基本实现“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监管,确保农产品优质、安全。

  三、创建目标

  (一)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三)构建“**负总责、乡镇有机构、监管到村社、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工作机制;

  (四)主要优势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和品牌化销售。

  四、创建内容

  (一)健全监管服务体系,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二是在县农牧和科技局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配备2名专职监管人员;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配备12名以上的专职执法人员、1套摄像和速测仪等必要的取证设备、1辆有“农业执法”标识的专用执法执勤车和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三是在10个乡镇分别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和农残检测站,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1名专职农残检测员,配置1套农残快速检测仪器;四是在75个涉农村各配备1名专(兼)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严格落实县、乡(镇)、村三级岗位职责、工作经费、监管手段3项保障措施,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二)依法做好产地管理,强化农资监管。

  1、根据产地环境质量现状,做好产地质量监督。

  一是禁止向原产地排放或倾倒废水、废物等有害物质;

  二是引导生产者及时清除农田的农用残膜及其它投入品包装物;

  三是加强产地环境检查,净化产地环境。

  2、强化农资监管。

  一是强化农资监管,推行诚信经营,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

  二是建立完善进销货台帐,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严厉打击禁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等行为,确保全县农资市场监管面达到100%,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投诉举报回复率达到100%。

  (三)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培育农业品牌。

  一是以我县蔬菜、水果、食用菌和生猪等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改善生产条件。

  二是依托农产品生产企业(园区)、农民专合组织和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制订完善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将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制作成简单实用的操作图(或明白纸),加强技术培训,确保生产技术规程一户一份。

  三是大力开展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规定。

  四是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提升工程,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加强品牌宣传,规范用标行为,推动“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做好源头监管。

  一是积极构建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骨干,乡(镇)检测室为支点、生产基地为基础的监测网络,监测覆盖主要生产基地、企业(园区)、专合组织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类别涵盖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主导主业。

  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检验检测。配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测仪器设备和取样必备交通工具,取得计量和资质“双认证”,提升检测能力,对不合格产品,及时移交农业执法机构(或相关部门)处理;建立乡(镇)农产品农残速测站,配备专职检测人员,开展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支持农业生产企业(园区)、专合组织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检工作。

  三是将全县“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和10个乡(镇)纳入监测范围,年定性抽检样品不低于1500个,确保“三品一标”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农产品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五)推行质量追溯、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

  1、建立完善县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通过规范产地编码规则、生产档案记录、产品包装标识,建立质量追溯信息管理*台,结合良好农业规范的实施,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带动农户建立生产者责任制度、产品准出制度、产品质量信誉制度,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制度,实现“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监管,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能够快速锁定问题环节和责任人,必要时进行产品召回或惩罚措施。

  2、对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的生产记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生产信息真实有效。严格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各乡(镇)根据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对检测合格产品开具《产地证明》;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自检合格产品出具《产地证明》,做到内容真实、编号有序、有据可查;加大“农超”对接力度,设立“三品一标”农产品专柜,严格用标管理。

  (六)健全落实监管制度,做好应急管理。

  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生产巡回检查、监测预警、执法监督、舆情控制、举报奖励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实施办法,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强化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

  五、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主要用于: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主要用于落实县、乡(镇)监管机构、办公场地、工作人员、牌子、印章、制度、资料、人员培训等(共计10万元)。

  (二)检验、检测、监测体系建设。主要用于购置农残速测仪10台(套),支付检测采样费、设备维护费、耗材费、人员培训费;指导各乡(镇)开展日常检测费用,督促指导生产基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工作等费用(共计20万元)。

  (三)追溯管理系统建设。主要用于:一是县级监管*台建设:数据输入处理设备和数据输出设备1套(1.5万元),数据监管设备1台(1万元),视像采集设备1套(1万元)。二是县级终端查询设备购置:追溯终端查询机1台(1万元)。三是企业追溯管理*台建设:数据输入处理设备和数据输出处理设备(二维码打印机)2套(3万元),移动数据采集器和视像采集设备2套(3万元),耗材(碳带、标签纸)2.5万元,搭建*台补助建设费(包含追溯软件购买和三年服务费)5万元。四是追溯体系建设宣传培训、资料印制等费用2万元(以上共计20万元)。

  (四)购置执法取证设备。主要用于购置农业执法取证所需设备及配套设备等。包括笔记本电脑2台、便携式打印机2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1台、扫描仪1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2台、录音笔2台、投影仪1台(共计10万元)。

  (五)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打造。主要用于“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创建、品牌申报奖励、品牌用标补助、品牌营销、品牌专销店建设等(共计20万元)。

  (六)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主要用于制定和发布地方标准2-3个,统一制作和印制技术规程、标牌、操作卡、明白纸、生产档案(三大记录),推广绿色防控等(共计5万元)。

  (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主要用于农业投入品营销配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高毒定点经营专柜销售、任身份证实名购买、索证索票建立营销档案,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与管理等(共计7万元)。

  (八)农产品产地准出、运输环节监管。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农产品生产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等)对合格农产品出具产地准出证明资料设计印制、速检耗村,收、贮、运、保鲜环节监管等(共计5万元)。

  (九)技术宣传培训。主要用于每年组织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学时不低于40小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范围广泛宣传;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核心示范区(店)标识标牌(共计3万元)。

  六、创建进度

  创建期限(20xx年5月-20xx年4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6月)。

  县人民**组织召开全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工作动员会,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xx年2月)。

  1.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成立监管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办公场地、仪器设备;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人员培训;

  4.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三品一标”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

  5.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

  6.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监督执法检查;

  7.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任务。

  (三)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3月)。

  1.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等按照实施方案及建设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将自查材料交至县农牧和科技局。

  2.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面检查。

  (四)申请验收阶段(20xx年4月)。

  1.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2.申请省农业厅考核评定。

  七、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任组长,分管副**任副组长,县**办、发改、财政、农牧、水务、工商、质监、审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同时,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保障资金投入。项目投资100万元(省级下拨,已下达至我县农牧和科技局),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检验、检测、监测体系建设、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执法取证设备、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打造、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农产品产地准出、运输环节监管、技术宣传培训等。

  (三)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监管示范县建设要求和举措。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培训,整体提高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四)强化工作考核。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完善运行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工作监督、考核检查和责任追究,对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做好工作总结。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及时总结建设工作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要加强信息报送,于每月20日前向县农牧和科技局报送工作动态,每季度末报送建设工作小结。20xx年3月20日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 2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确保农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503号令)和《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运用出口标准对生产源头的倒逼机制,从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入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环翠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工作目标

  到2009年底前,完成组织领导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测监控体系,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制定推进区域化管理发展规划、推进时间表及考核制度,全面启动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并建成一定规模的标准化基地。

  到2010年,达到 “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产品无公害、出口无障碍”目标,建设一批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区域全覆盖、农产品品种全覆盖、从陆地到海上空间全覆盖,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到2012年,达到四个100%,即:全区农产品100%达到无公害标准,出口农产品100%达到目标市场要求,大宗农产品100%建立市场可追溯体系,优势农产品100%使用统一标识代码。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制定并完善农业化学投入品准许名单、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专供管理规定、销售管理规定和使用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制度,加快完善化学投入品区专营、镇(办事处)配送、村直供的三级配送体系,确保农户购买方便、使用放心。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安监等部门要建立质量审核备案制度和稽查制度,严格控制农业化学品供给,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安监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登记备案,严把准入关;工商、农业、商贸等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实行专营专供,严禁剧毒、违禁农业化学品流入市场;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部门要对使用环节加强指导检查,规范用药,科学用药。各镇(办事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和标准化基地做好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进货、销售、使用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记录,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按生产经营环节依次追溯质量责任。

  (二)健全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根据产业特点,引导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目标市场技术标准、规程,按照国际市场要求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制定出口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以及收获、运输、贮藏、包装、标识等标准。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ISO)、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

  (三)建立建全检测监控体系。农业、海洋与渔业、环保、检验检疫部门要对农产品产前土壤、水质、环境的本底进行抽样检测、评估;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产中适时进行田间、养殖场采样检测、分析;检验检疫部门要对产后的储存、加工、包装、出口等过程进行抽样检测、监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测协作,完善检验检测条件,加大仪器设备投入力度,整合各部门、企业及社会检验检测资源,加快农产品公共检测*台建设,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检测监控体系。

  (四)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部门要联合对各农业企业、种养基地和“三品”(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单位的产品进行统一包装标识和编码。各农业投入品销售单位、种植养殖业者都要建立完善的记录体系,包括进销货台帐、生产日志、包装标识、检测报告等;对于发生问题的区域和企业,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产日期,确定种植养殖基地、代码编号,通过查阅田间或养殖场管理日志、台帐、检测报告等分析原因,坚决做到 “六不放过”,即查不清原因不放过、查不出责任人不放过、不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放过、对有关事故产品不处理不放过、对事故责任人不追究处理不放过,逐步建立以生产、贮存、包装、流通、销售为链条的农产品可追溯制度。

  (五)壮大农产品龙头企业。要提高农产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目标市场消费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口;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区域性检测中心,在做好企业自身产品质量检测的同时,为周边地区中小企业提供检测服务;大力引进外资,充分发挥外资企业在农产品质量控制、检验监测、追溯制度方面的优势,发展现代农业。

  (六)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在加强对“三品”认证单位监管基础上,要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并对每个基地建档立卡。健全完善企业与基地、农户及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推进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推广国际通用的 “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按照进口国的质量安全标准选用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化学投入品,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用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对基地实行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收购销售 “五统一”,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实现基地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和产品的无害化、优质化。

  (七)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要加快地方特色品牌培育,积极开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品牌注册;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和生产基地开展国际认证;综合运用市场开拓资金、品牌建设扶持资金等多种政策手段,加大对优质农产品品牌的扶持力度。

  (八)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要根据区域产业特点,搞好出口农产品的市场定位,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提高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在巩固日韩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努力拓展欧美等重点市场,积极开拓东盟、中*东、独联体、南美等新兴市场。同时,以培育地理标志品牌为抓手,以提供无公害农产品为目的,大力开拓国内市场。

  (九)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按照以企业为主体、以基地为依托、以标准为核心、以品牌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逐步形成 “公司+基地+标准+品牌+市场” 五位一体的区域化管理模式,积极争创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主导、国检指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模式,成立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组织实施。各镇(办事处)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各自农产品生产、加工特点,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注重调动村委会、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建立以镇(办事处)为功能区域,以村和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为基本单位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网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领导体系建设,配套相关基础设施;支持检验监控体系建设,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支持农业化学投入品追溯制度建设,对化学投入品配送体系建设给予扶持;支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编码制度;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加大以奖代补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对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给予一定扶持;支持出口品牌建设,对获得国家、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给予相应奖励。

  (三)加强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建设。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监控计划,对农兽药残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并及时对质量安全体系进行完善。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进口国采取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措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相互提供出口技术规范、国内外市场动态、生产经营者诚信状况、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状况等信息。

  (四)扎实搞好服务指导。农业局负责农作物病虫害测报预报和防治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组织编写实用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农民发放 “明白纸”;畜牧局负责养殖动物的预防免疫、疫情测报和防疫工作,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养殖户发放 “明白纸”;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养殖水生动物疫情测报,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普及宣传资料,向水产养殖业者发放 “明白纸”;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搞好出口品种种植养殖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标准培训、发放 “明白纸”等;力争多引导外地企业来我区建立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出口企业向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区农安办申报出口农产品基地材料;各镇(办事处)要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的指导服务措施,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要积极配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积极投入,探索建立农产品规范化、产业化发展模式。

  (五)认真搞好督查考核工作。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定期督导,强化考核。区农安办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每月对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出成效。

  (六)切实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采取举办实用技术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涉农人员加强自律,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层次的专业培训,重点抓好部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和农户培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基础,切实提高区域化管理工作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 3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于20xx年5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严打”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抽检一批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全市有针对性地监督抽检不少于50个批次农产品进行定量检测。各镇街道针对辖区内重点品种,开展几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每镇、街道快速检测批次不少于全年50%的任务量。

  (二)深挖一批违法线索。通过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监管排摸、公开征集和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线索。

  (三)约谈一批违规农业生产企业和监管责任人。将违规农产品生产单位列为百日严打行动的重点对象,由局属各职能科站对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生产单位限期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对符合《xx市食品安全行政约谈制度》规定情形的,对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

  (四)整治一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根据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风险监测等掌握的情况,重点整治蔬菜、畜产品、初级水产品、食用菌中添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不法行为。

  (五)查处一批农产品违法案件。由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针对重点整治内容,营造强大声势,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机关。

  (六)公布一批黑名单。对符合《xx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和《xx市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规定情况的,公布一批农产品生产者“黑名单”。

  二、打击重点

  (一)重点行为

  1.重点打击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上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规模种植大户和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等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

  2.重点打击饲料生产销售、畜禽养殖使用违禁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不法行为。一以饲料生产销售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三无”(无许可证、无标签、无产品标准)的生产行为,严厉查处饲料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添加未经批准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二以养殖大户为重点,强化畜禽饲养环节监管,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监督抽检和安全用药监管,严厉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和违规使用原料药、抗菌药物的行为。

  3.重点打击私屠滥宰生猪(羊)、屠宰病死动物和检测不合格生猪(羊)、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未按规定进行瘦肉精检测等行为。以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多发的重点区域为对象,强化巡查检查的密度和力度,严厉打击对生猪注水违法行为,依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机关查处。发现养殖场户和屠宰场出售屠宰、经营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要从重、从严、从快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进场查验和“瘦肉精”等自检制度落实。

  4.重点打击初级水产品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以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标准化、规模化水产养殖基地为重点,排查在苗种生产、养殖、运输过程中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场所

  1.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植大户、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

  2.禽畜养殖场、收购贩运企业、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3.水产养殖基地;

  4.屠宰场所。

  (三)重点品种

  1.蔬菜、水果、畜产品、初级水产品、林产品(食用菌);

  2.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殖大户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里的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

  各地及局属各有关职能科(站)要根据辖区内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摧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农产品的 “黑作坊”、“黑窝点”、“黑农资经营店”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安全事件底线。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局各职能科(站)要充分认识“百日严打”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将责任落到实处。市农业经济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农产品质监科。各镇街道农业经济服务中心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严打”行动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总结提高。

  (二)强化督促检查。对各地“百日严打”行动进展情况,我局将适时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情况将列入今年对各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镇(街道)和局相关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形成打击合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畜牧兽医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管理站、水产工作站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切实用足用好“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武器,加大执法力度,共同形成打击合力。

  (二)规范信息披露。全市已建立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案件情况由市食安办统一把关,不得擅自发布。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指定专人负责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告工作(附件),每月向农经局质监科报送“百日严打”信息,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随时报送。于20xx年8月初将“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总结报市质监科。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 4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的大幅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积极探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为加快提高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和水*积累经验,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经研究决定,在接山乡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程监管、源头治理的原则,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为目标,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主线,强化措施,健全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培养新典型,打造新亮点,探索新举措,总结新经验,努力把示范区打造成制度健全、管理一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品牌效益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样板区。

  二、示范区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选择在接山乡建设10万亩绿色小麦生产基地、8万亩无公害玉米生产基地、3万亩有机蔬菜生产基地。

  (二)建设内容。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服务网络。在接山乡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农技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技站全体技术人员为监管成员,设立速测室,购置配备速测仪等设备,建立一套管理制度,集中做好本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工作。示范区所在的行政村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小组”,依托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委负责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负责做好本村标准化生产、农药等投入品监管、产品自检、“三品”认证、包装标识、开具产地证明等工作。

  2、规范管理农业标准化基地。按照全程监管和质量追溯的要求,所建立的标准化基地有生产技术规程,有完整的生产档案、有基地管理责任人、有技术负责人,对各类农业标准化基地,设置明显标志牌(名称、面积、范围、基地负责人、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小麦、玉米、瓜菜等标准化基地,大力推行“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物资供应,统一配备检测仪器,统一制度规范,统一注册商标。

  3、开展品牌或名牌农产品认证。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基地产品进行“三品”认证,使10万亩小麦获得省级以上绿色产品认证,8万亩玉米获得省级以上无公害产品认证,3万亩蔬菜获得省级以上有机蔬菜产品认证,同时,对以上农产品积极申报认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争创XX省和国家名牌农产品。

  4、农业产业化水*高。在示范区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标准化”或“公司+合作社+农户+标准化”管理模式,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业主导产品和特色产业以及经营农户,纳入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依托龙头带动,加快提高产业化和标准化水*。

  5、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健全。依托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的技术力量和先进设备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并在接山乡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同时在基地村设立检测点,达到有场所、有法人、有人员、有设备、有台帐、有制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支撑。以此为基础,推行农药残留例行检测制度,做好检测记录,建立检测档案,为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提供科学依据。

  6、积极推行农资专供。建立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积极推行农资专供,在乡驻地和基地村建立放心农资专供点、专卖店,加快发展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直供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严禁假冒伪劣农资和违禁农药流入生产管理环节。示范区内所有农资经营店必须签订农资经营责任承诺书,达到“放心店”标准。建立健全“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积极推行农药经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管责任制,禁止销售假劣农药、国家禁用农药和标签不合格农药。

  7、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等配套管理制度。突出有机瓜菜等重点产品,在严格自检和抽检基础上,逐步建立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基地、进市场,凡无质量合格证明、产地证明的不得入市销售。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积极引导和督促农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商品备案、质量安全保证等制度。逐步实行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标识计划”的要求,凡进入市场、超市、专卖店的瓜菜产品,获得“三品”认证的产品都要做到有包装、有标识,无包装、标识的原则上不得上市。

  8、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村规民约”进村入户。在示范区内各村,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村规民约”进村入户步伐,使之成为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并采取印发明白纸、编制顺口溜、墙报宣传栏、质量安全科普进中小学课堂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大力推广农产品质量 “五户联保”、“十户联保”保证书等形式,以及设立箱、举报电话,加强对农户使用农药的田间巡回检查等监督机制,落实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十佳农户”、“十佳标兵”、“星级农户”等评选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提高村民自律意识,增强积极性、自觉性,积极营造浓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氛围。

  三、强化措施,把示范区建设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重如泰山。接山乡及县农业局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加强地方优势农产品的保护,做到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把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作为开展“深入学*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以此为突破口和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机制、新办法。

  (二)层层落实责任。县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科),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接山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层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扎扎实实抓好落实。接山乡尽快制定和落实具体《实施方案》,为示范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南。

  (三)加强宣传培训。县局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在东*农业信息网开办专题栏目,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宣传。结合农业科技入户、现代农业项目、高产创建、标准粮田、新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等项目建设,积极组织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定期到接山乡及其基地村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用技术培训,大力提高农民标准化种植水*。

  (四)加大扶持力度。在政策保障上,把示范区建设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各类项目资金扶持相挂钩,全力扶持,调动接山乡及其相关村抓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同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支持,安排落实专项资金,用于示范区建设。

  (五)搞好督导考核。县局、接山乡把此项工作列为对农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落实考核办法,年终,认真搞好总结评比和检查验收,不断深化创建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 5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掌握动态变化、排查风险隐患、落实监管责任、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技术手段和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着力开展机构考核、技术培训和能力验证,提升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和检测人员技术水*;明确责任,落实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农产品质检机构技术作用,按照省市县联动互补、检打联动的原则,对大宗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进行重点监测,对农产品生产过程及收储运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抽查,对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影响因素进行排查评判,全面掌握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效依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基本完成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和复核工作,完成国家规划建设的54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验收。着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省市县加强分层级的检验检测技术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2800人次;强化市州定量检测和县市区快速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盲样考核合格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品种、范围和频次,监测对象覆盖全省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稻谷等主要农产品,省级监测不少于3000批次;市州监测数量不少于1000批次,其中定量监测不少于400批次;县市区监测数量不少于3000批次;乡镇监测数量不少于500批次。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例行监测制度,科学评判质量安全状况

  省市县三级按照联动互补原则,合理安排,各有侧重,分别对辖区内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例行监测,确保每次监测抽样地点互不重复。省级与农业部例行监测时间、数量和要求基本保持一致,重点监测14个市州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全年按季度开展定量监测,共监测蔬菜1800批次、水果560批次、茶叶172批次、稻谷200批次。市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主要供市生产基地、中小型批发市场、超市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和茶叶等主要农产品,全年监测不少于4次,以定量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县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较大规模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以快速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2000批次,具备定量检测能力的县市区定量检测不少于100批次。

  例行监测信息由各级农业部门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报,同时报送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民**和食安办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导,同时通过农业信息网公开。

  (二)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检打联动解决突出问题

  以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为重点时段,以蔬菜、水果、茶叶、稻谷规模化商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以例行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以禁限用农药及例行监测中检出率较高的农药品种为重点项目,以投诉举报为重点对象,以应对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需要为补充,以集中行动为主要形式,深入农业生产一线,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开展整治,及时处置问题和督促整改。全年省级监测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市县乡监测数量分别不少于600批次、1000批次和500批次。

  监督抽查信息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发布、通报,一般的、涉及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通报同级食安委(办)成员单位,并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同级**机关;对检出国家禁用农药及非法添加物质的,同时报送本级**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涉及外省的信息,逐级上报,由省农业厅统一通报。

  (三)加强风险排查和研判,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省级针对影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子和潜在隐患开展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委托农业部风险评估实验站(室)承担。采取调查研究、随机抽样、资料分析等方式,对影响全省大宗消费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保鲜等环节质量安全因素开展排查和进行动态跟踪,分析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及其影响范围、环节、趋势和程度,建立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素目录,提出防控意见和建议,为科学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风险评估和风险排查信息原则上不对外部公开,必要时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省**、人大、**及相关领导。

  (四)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推进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

  大力提升质检机构能力,督促国家规划的县级质检机构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设备集中采购进程,按照设计批复的期限完成建设验收并尽快发挥效益。年内完成对株洲、湘潭、常德、郴州、衡阳、邵阳、娄底、张家界、湘西自治州等9个市州农产品质检中心和10个一期规划县级质监站的机构考核,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上半年对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和已建成运行的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定量检测能力验证,对其它县市区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快速检测能力验证,检验各级质检机构技术水*,提升质检机构整体能力,为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奠定基础。

  按照“分层负责、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整体提升”原则,以质检机构管理和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为重点,以《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读本》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基础规范》为基本教材,以集中授课和跟班带教为主要方式,分类别、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培训。省厅负责市县质检机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培训,委托基础条件较好、检测水*较高、获得“双认证”的检测机构跟班带教培训技术骨干;各市县负责培训本级和辖区内检验检测人员,完善检测人员职业操守、工作能力、质量意识和法律知识等考评,全部经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合格发证,持证上岗,大力提升检测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地要按照省厅要求和例行监测计划(见附件1),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监测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争取各级**支持,按照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和开展工作需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检验检测工作有序运行。

  (二)加强监测规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全力支持省级例行监测工作,在监测抽样的过程中给予支持和协助。同时,合理部署本级监测抽样点,确保样品真实性和代表性。各任务承担单位要加强质量控制,完善质量手册,严格按照抽样规范和检测标准开展检测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可靠,同时做好检测结果的上报、反馈与保密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已列入**绩效考核指标,明确要求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均达96%以上且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省厅将加强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检查力度,采取发督办函、现场整改等形式,进行跟踪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实施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表见附件2)。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给予表彰和支持;对工作落后、没有达到考评目标的进行通报公示。

  (四)加强结果运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按程序规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同时,加强监测结果综合运用,建立联系和会商制度,查找分析问题及原因,跟踪督办,及时整改;加强检测和执法有效衔接,检打联动,严厉查处。承担监测任务的农产品质检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将检测结果和分析报告按时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测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合集五篇(扩展4)

——农产品质量提升方案 (菁华3篇)

农产品质量提升方案1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县情。

  全县幅员面积2165.35*方公里,辖12个乡镇、145个行政村(其中,磨西镇、新兴乡由海螺沟景区管辖),7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约8.8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7467人),总耕地面积71925亩。2014年农业生产总值4.6172亿元(其中:重点农产品(蔬菜)种植面积40012亩,年产量100552吨,年产值3.0165亿元),农业在县域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1、体系建设情况。

  我县建立完善了县、乡(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充实县农牧和科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人员力量,配齐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2人,动物卫生检疫人员8人;将10个乡镇(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管辖的磨西镇、新兴乡除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设在“农技综合服务站”内,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兼农残快检员1名、农残快速检测仪器1套。

  同时,我县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体系正加快建设,仪器设备已完成*采购,业务用房正进行装修。

  2、品牌培育情况。

  一是我县已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工作;二是培育无公害农产品22个、绿色食品1个、地理标志产品1个。

  3、畜禽屠宰情况。

  一是在制度上加以规范。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完善了“生猪进厂验收制度、产品进销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三制度。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上述制度,未有“屠宰注水猪、病死猪,无检疫证章、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的肉品出厂销售”的情况发生。对有害肉品全面实行无害化处理,实现了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

  二是在责任上加以约束。我县与生猪屠宰场承包商签订了《猪肉质量安全责任书》,对屠宰厂生产条件不能满足《条例》第七条要求的;在屠宰厂内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质的;屠宰病死猪、注水猪的;生猪进场未验收检疫、猪肉出厂未检验的和有其它违法行为被举报查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从源头上保证猪肉品质。

  三是受各种因素影响,我县尚未建成禽类定点屠宰场。对禽类的屠宰监管,我县主要通过派出专业人员对城区及周边两个禽类交易市场进行报检及抽检管理的方式进行。明确要求上市进行销售的活禽必须附带产地检疫合格证,市场内销售的禽类必须具备检疫合格证方能进行销售,坚决杜绝病、死禽类的销售。

  4、开展宣传培训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广域宣传监管示范县建设的要求和举措;二是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举办各类培训,提高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创建思路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为目标,以县级*为建设主体,以落实法律责任为核心,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为重点,以发展“三品一标”农业品牌为抓手,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努力创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基本实现“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监管,确保农产品优质、安全。

  三、创建目标

  (一)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三)构建“*负总责、乡镇有机构、监管到村社、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工作机制;

  (四)主要优势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和品牌化销售。

  四、创建内容

  (一)健全监管服务体系,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二是在县农牧和科技局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配备2名专职监管人员;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配备12名以上的专职执法人员、1套摄像和速测仪等必要的取证设备、1辆有“农业执法”标识的专用执法执勤车和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三是在10个乡镇分别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和农残检测站,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1名专职农残检测员,配置1套农残快速检测仪器;四是在75个涉农村各配备1名专(兼)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严格落实县、乡(镇)、村三级岗位职责、工作经费、监管手段3项保障措施,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二)依法做好产地管理,强化农资监管。

  1、根据产地环境质量现状,做好产地质量监督。

  一是禁止向原产地排放或倾倒废水、废物等有害物质;

  二是引导生产者及时清除农田的农用残膜及其它投入品包装物;

  三是加强产地环境检查,净化产地环境。

  2、强化农资监管。

  一是强化农资监管,推行诚信经营,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

  二是建立完善进销货台帐,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严厉打击禁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等行为,确保全县农资市场监管面达到100%,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投诉举报回复率达到100%。

  (三)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培育农业品牌。

  一是以我县蔬菜、水果、食用菌和生猪等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改善生产条件。

  二是依托农产品生产企业(园区)、农民专合组织和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制订完善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将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制作成简单实用的操作图(或明白纸),加强技术培训,确保生产技术规程一户一份。

  三是大力开展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规定。

  四是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提升工程,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退出机制,加强品牌宣传,规范用标行为,推动“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做好源头监管。

  一是积极构建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骨干,乡(镇)检测室为支点、生产基地为基础的监测网络,监测覆盖主要生产基地、企业(园区)、专合组织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类别涵盖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主导主业。

  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检验检测。配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测仪器设备和取样必备交通工具,取得计量和资质“双认证”,提升检测能力,对不合格产品,及时移交农业执法机构(或相关部门)处理;建立乡(镇)农产品农残速测站,配备专职检测人员,开展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支持农业生产企业(园区)、专合组织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检工作。

  三是将全县“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和10个乡(镇)纳入监测范围,年定性抽检样品不低于1500个,确保“三品一标”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农产品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五)推行质量追溯、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

  1、建立完善县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通过规范产地编码规则、生产档案记录、产品包装标识,建立质量追溯信息管理*台,结合良好农业规范的实施,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带动农户建立生产者责任制度、产品准出制度、产品质量信誉制度,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制度,实现“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监管,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能够快速锁定问题环节和责任人,必要时进行产品召回或惩罚措施。

  2、对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的生产记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生产信息真实有效。严格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各乡(镇)根据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对检测合格产品开具《产地证明》;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自检合格产品出具《产地证明》,做到内容真实、编号有序、有据可查;加大“农超”对接力度,设立“三品一标”农产品专柜,严格用标管理。

  (六)健全落实监管制度,做好应急管理。

  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生产巡回检查、监测预警、执法监督、舆情控制、举报奖励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实施办法,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强化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

  五、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主要用于: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主要用于落实县、乡(镇)监管机构、办公场地、工作人员、牌子、印章、制度、资料、人员培训等(共计10万元)。

  (二)检验、检测、监测体系建设。主要用于购置农残速测仪10台(套),支付检测采样费、设备维护费、耗材费、人员培训费;指导各乡(镇)开展日常检测费用,督促指导生产基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工作等费用(共计20万元)。

  (三)追溯管理系统建设。主要用于:一是县级监管*台建设:数据输入处理设备和数据输出设备1套(1.5万元),数据监管设备1台(1万元),视像采集设备1套(1万元)。二是县级终端查询设备购置:追溯终端查询机1台(1万元)。三是企业追溯管理*台建设:数据输入处理设备和数据输出处理设备(二维码打印机)2套(3万元),移动数据采集器和视像采集设备2套(3万元),耗材(碳带、标签纸)2.5万元,搭建*台补助建设费(包含追溯软件购买和三年服务费)5万元。四是追溯体系建设宣传培训、资料印制等费用2万元(以上共计20万元)。

  (四)购置执法取证设备。主要用于购置农业执法取证所需设备及配套设备等。包括笔记本电脑2台、便携式打印机2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1台、扫描仪1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2台、录音笔2台、投影仪1台(共计10万元)。

  (五)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打造。主要用于“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创建、品牌申报奖励、品牌用标补助、品牌营销、品牌专销店建设等(共计20万元)。

  (六)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主要用于制定和发布地方标准2-3个,统一制作和印制技术规程、标牌、操作卡、明白纸、生产档案(三大记录),推广绿色防控等(共计5万元)。

  (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主要用于农业投入品营销配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高毒定点经营专柜销售、任身份证实名购买、索证索票建立营销档案,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与管理等(共计7万元)。

  (八)农产品产地准出、运输环节监管。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农产品生产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等)对合格农产品出具产地准出证明资料设计印制、速检耗村,收、贮、运、保鲜环节监管等(共计5万元)。

  (九)技术宣传培训。主要用于每年组织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学时不低于40小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范围广泛宣传;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核心示范区(店)标识标牌(共计3万元)。

  六、创建进度

  创建期限(20xx年5月-20xx年4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6月)。

  县人民*组织召开全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工作动员会,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xx年2月)。

  1.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成立监管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办公场地、仪器设备;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人员培训;

  4.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三品一标”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

  5.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

  6.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监督执法检查;

  7.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任务。

  (三)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3月)。

  1.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合组织等按照实施方案及建设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将自查材料交至县农牧和科技局。

  2.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面检查。

  (四)申请验收阶段(20xx年4月)。

  1.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2.申请省农业厅考核评定。

  七、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任组长,分管副*任副组长,县*办、发改、财政、农牧、水务、工商、质监、审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同时,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保障资金投入。项目投资100万元(省级下拨,已下达至我县农牧和科技局),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检验、检测、监测体系建设、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执法取证设备、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打造、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农产品产地准出、运输环节监管、技术宣传培训等。

  (三)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监管示范县建设要求和举措。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培训,整体提高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四)强化工作考核。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完善运行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工作监督、考核检查和责任追究,对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做好工作总结。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及时总结建设工作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要加强信息报送,于每月20日前向县农牧和科技局报送工作动态,每季度末报送建设工作小结。20xx年3月20日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农产品质量提升方案2

  一、抽检品种、数量和检测指标

  (一)抽检品种:以鲤鱼、草鱼、白鲢、花鲢、鲫鱼、斑点叉尾鮰、长吻鮠、黄颡鱼、鲶鱼、丁鱼岁、鲈鱼、云斑鮰等我市大宗养殖品种为主,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养殖情况进行品种选择。

  (二)抽检数量:抽检分日常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检。其中日常监督抽检(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检测)样品80个;风险监测抽检(自行开展检测)样品240个。

  (三)检测指标:主要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喹乙醇等指标。各地可以对一个样品有目的性的选择一个或几个指标进行检测,检验方法和判定限量值参考省局文件。

  二、任务分配

  (一)日常监督抽检

  市、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专门人员,积极与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衔接,结合渔业生产实际,按照要求安排抽样,并及时交接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具体完成样品数为:市水产渔政局10个;区和县水务局各20个;县和县水务局各10个;县和县水务局各5个。

  (二)风险监测抽检

  风险监测抽检主要由已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市水产渔政局和县(区)水务局承担。具体完成样品数为:市水产渔政局和县水务局各40个。

  (三)送市局监测抽检

  送市局监测的样品由区县抽样后送市水务局水产食品检测室进行检测。具体送样数为:区、县各10个,其余县各5个。具体送样时间和品种由市水产渔政局另行通知。

  原则上每次抽样应为不同的基地,防止重复抽样。如上次抽取的样品检测为不合格产品,下次抽样时应对该被抽检单位继续进行抽样。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明确责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是依法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的重要手段。市、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向社会宣传到位,确保水产样品抽样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积极向领导汇报,落实相关经费,做好水产品抽(送)检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明确具体负责抽(送)样的工作部门和人员,确保抽(送)样工作的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确保工作质量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检测资质的水产品检测机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检测机构的标准和规范要求抽(送)样品,确保抽(送)检样品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明确专人、严格手续,认真做好样品交接工作,按时完成样品抽(送)检任务。对承担有风险监测抽检的单位要制定自己的抽检计划,落实人员负责。

  四、阳性样品的处理

  日常监督抽查中出现的阳性样品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风险监督抽查中出现的疑似阳性样品,检测人员应再次进行快检复核,经第二次复检结果仍为阳性的,应立即重新抽样,认真填写抽样单,并将样品送到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确定性检验,如确定为阳性样品按照日常监督抽查的`阳性样品处理。

  五、信息的报送

  各单位于每月26日前将本月抽检情况汇总报市局,并于12月10日前将全年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在抽(送)检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市有关部门联系。

农产品质量提升方案3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稳步提升”为目标,以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不断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产地水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对各类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强力推进质量品牌渔业强市建设步伐。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开展苗种专项执法行动,规范苗种生产秩序。3-5月份,在全市水产苗种监测计划基础上,各地要加强检打联动,及时组织实施水产苗种监督抽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执法检查率达100%,对抽检不合格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查处追溯率达100%,苗种繁育期间现场检查不得少于2次,严肃查处无证生产、“三项记录”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抽检质量不合格的生产单位,做到有案必查、查有结果,督促水产苗种生产单位补充完善苗种生产数据,建立苗种附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销售制度

  2、开展养殖专项执法行动,促进产品养殖安全。6-12月份,以我市养殖主导品种和市场消费大宗品种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内容开展执法检查,补充完善养殖生产单位数据库,对发现的“三项记录”不全、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使用过期或者冒用国家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证书、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对使用有休药期渔药的水产品,严防提早上市,切实保证上市水产品质量的安全。建立立案督办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会同*、食监等部门,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强化执法威慑力。

  3、开展执法示范活动,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进一步加强与生产、质检、推广等机构的协作配合,积极指导生产者科学用药,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渔业职业兽医和建立用药处方方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水产健康养殖。4-10月,各地要结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选取2个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执法示范活动,积极探索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规范化工作模式,促进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执法水*和执法效率。

  (二)、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强化监督抽检。按照市农委《关于开展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淮农发〔20xx〕30号)要求,强化检打联动,确保对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的执法查处率达100%,确保全市产地水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县(区)渔政站负责抽样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严格执行阳性(超标)样品报告和追溯制度,对定量检出的阳性结果,市渔政站会同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处置并件件有结果,同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上报我委渔业处。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通力配合,开展好抽样工作,确保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顺利完成。

  2、全面推进快速检测。洪泽县、金湖县、盱眙县及区等4个重点县(区),要按照《20xx年省水产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渔业生产实际和水产品种特色,科学制定本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合理安排抽检产品和种类、抽样时段和地点,扩大建设快速检测室,加强有关检测人员技术培训,规范仪器设备、实验室制度等方面的档案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快速检测任务。

  (三)、制修订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和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申报工作

  1、加快标准制修订进程。围绕产品安全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制修订各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一批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程和过程质量控制规范,建立健全覆盖水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的渔业质量标准体系,并对制修订的标准规范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推进新标准、新规范的贯彻落实。

  2、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行业协会等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实施各类渔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场创建项目。按照《省水产养殖管理记录(试行)》(苏海渔〔20xx〕64号)格式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生产管理记录,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切实转变渔业发展方式。

  3、做好20xx年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工作。省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办公室将于今年8月和10月分别对新申报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或产品组织认证评审,请各地提前组织申报,按时上报申请材料。5月17、18日,苏北片区内检员培训班也将在我市举办,请各地根据市农委《关于做好20xx年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好人员,淮时参加培训。同时,落实好市农委下达的新增无公害水产品面积分解工作,该任务作为20xx年市对县(区)渔业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四)、推进监管示范县创建,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1、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今年是我省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第一年,条件成熟的渔业重点县(区)要积极开展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探索有效的县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2、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进一步抓好盱眙县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的基础上,洪泽县要积极争取成为今年新增一批可追溯试点。建立健全推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质量追溯与水产品产地准出、包装标识、检验检测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追溯制度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五)、加强机构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

  1、健全市县监管机构。抓住实施《*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体系“十二五”规划》重大机遇,不断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执法体系、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市县(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不断提高监管效率,确保依法承担和履行本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职责。

  2、提升镇村监管水*。建立镇有监管员、重点村有信息员的镇村监管队伍,加强对镇村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必要的工作条件,提升镇村监管工作不*。

  3、加快质检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健全全市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渔业重点地区“本地产品本地检”建设步伐,加强对各级水产品质检机构技术培训与考核管理,提高质检体系检验检测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能,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工作细化到岗、到人,落实年终工作考核。要主动向本级*和有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人员、经费、装备等支持,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宣传监管工作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基层渔业公共服务中心、渔用投入品经营店等*台,采用积极宣传、现场指导、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布举报电话,正确有效引导舆情舆论,引导水产品生产从业者树立诚信理念,签订不使用违禁投入品承诺书,自觉抵制使用禁用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加强与兽医、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探讨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部门联动机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探索不合格苗种等水产品销毁补贴制度和大案要案查办奖励制度;统筹好渔业部门内部力量,明确行政部门和技术、执法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加强区域间渔业部门沟通联系,完善区域协作机制,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提高监管效率。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掌握工作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总统计各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每个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向市农委渔业处和市渔政站报送情况;按照省、市下发的文件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类总结、汇总表的上报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合集五篇(扩展5)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菁华5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1

  为了提高物业整体工作质量,更好地为公司持续发展培养优秀人才,20xx年,品质培训部将在上一年度工作基础上,立足公司发展,创新工作形式,拓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20xx年度工作计划如下所示:

  (一)继续贯彻质量环境管理体系

  组织所有品质管理人员(含物业处办公室主任、管理部长、维修部长、项目经理)参加标准体系培训,深入研究讨论。贯彻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按照ISO9001和ISO14001体系标准,强化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

  (二)创优工作

  抓好物业处创优工作,适时、适宜的提供指导和服务;分批次组织创优项目员工赴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参观学*,提升认识,为创优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有利条件。

  (二)经理绩效考核

  根据各物业处、职能部门不同情况修订完善考核标准和体系,明确考核人员、考核方法、考核时间等,促进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品质检查工作

  每月采用日常检查与不定期暗访、夜查相结合方式,利用作业记录、工作巡查记录等相关记录,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追本溯源,彻底整改,杜绝隐患。

  (四)满意度调查

  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入户满意度调查,据调查数据分析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将业主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整理分类,需要改进的积极整改,有待提升的服务进一步规范。

  (五)经理级外出考察

  组织经理级以上员工外出参观,学*一流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促使经理提高意识、看到差距,主动查找不足,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与管理水*。

  (六)物业全员知识竞赛

  完善物业试题库,并发放至各物业处自行组织学*,拟于下半年举办一次全体员工物业知识竞赛,增强员工的学*意识,普及物业专业相关知识,进而提升物业员工专业素养。工作计划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2

  20xx年外四病区将围绕三级综合医院的评审标准,切实做好护理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本年度的计划如下:

  一、基础护理及特、一级、二级、三级的护理

  1、加强晨晚间病房整理的质量,强化落实基础护理的各项内容,使病房环境持续改进。

  2、加强责任护士对病房的.巡视,要求掌握所管病人的八知道。

  3、加强护理组长对基础护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整改,反馈。

  二、病房、药品管理

  1、加强病区、护士站、库房管理工作,责任到人,高危药品、备用药品班班交接。

  2、冰箱药物专用,严禁放入杂物,每日每班检查冰箱温度并做好记录。

  3、加强日常病房内床头柜,呼叫器,床头,设备带的保洁工作,做好病人的物品放置的宣教。

  三、急救药品、器材方面

  1、急救药品、器材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责任护士每日进行检查,护士长每周大检查一次,确保急救药品、器材随时保持应急状态。

  2、护士熟悉掌握各种急救药品的名称、作用及用法。

  3、杜绝过期药品、物品的存在,加强药品、器材的管理。

  四、优质护理

  1、加强责任护士对病人的健康宣教及疾病相关知识与并发症的宣传。

  2、实施整体责任制护理,责任护士掌握分管病人的病情、心理、治疗等情况。

  3、加强对整体护理落实情况的抽查力度,对检查中问题进行分析、整改。

  4、每日用电话随访、公休座谈、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方法,收集患者在院期间的建议,积极掌握患者的需求,及时解决问题,提高患者满意度。

  五、护理文件书写

  1、加强质控管理小组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责任护士责任心,降低医嘱漏签率,加强护理文件书写的及时、准确性。

  2、加强护理文件书写的培训,提高护理文件书写的内涵质量。

  3、做好病人的健康宣教,将重点、特殊宣教内容在护理文件中充分体现。

  4、护士长严把出科病历质量关,对出科病历及时检查,并就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科室会议,落实改进措施。

  六、安全管理

  1、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强化护理人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患者安全目标管理。

  2、加强压疮、坠床、跌倒管理知识、流程、措施的学*和评估及护理措施的落实,提高护士对病人整体护理的能力。

  3、加强腕带识别制度的学*,加强安全警示牌和温馨提示的应用,落实细节管理,如:坠床和跌倒的安全警示等。

  4、严格执行分级护理管理制度,特别是夜班、节假日病房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强化交接班的内容、模式和严谨性,减少安全隐患的环节。

  6、加强围手术期病人的安全管理,严谨手术交接班,做好皮肤、神志、管道、药物、生命体征等的交接。

  7、加强对危急值项目的质量管理,做到认真登记,及时报告。

  8、完善各种治疗执行单的实名签字工作,落实谁执行谁签字的制度,完成每日小查对,每周护士长大查对的日常工作。

  9、加强病房用氧、用电安全,公共卫生间的用水安全及整个病区的防盗安全意识,做好入院宣教。

  10、加强科室内各种器械如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测。

  11、加强对护理缺陷、护理纠纷的管理,严格督查各项工作环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使护理差错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科室对护理缺陷差错及时进行讨论分析。

  12、加强护患、护技、医护之间的沟通、协作,减少障碍环节,保证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3

  一、总体思路

  cc全面落实农业部、省市有关厅局和市委、市*总体部署,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突出抓两个“一批”:即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集中力量打击违法添加和假冒伪劣问题;树立一批典型示范样板,以标准化示范乡镇建设、“三品一标”认证为抓手,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通过专项整治、安全预警监测、标准化推广、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依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目标

  一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保持在较高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均合格率达到97%以上。

  二是实施xx市级农业标准示化示范项目5个,编制市级各类农产品标准生产模式图4个,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56%以上。

  三是确保全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2个,新增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面积1.0万亩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狠抓责任落实,理顺工作机制

  1.强化监管责任。制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责任考核,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岗双责、全员监管”制度,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良好工作机制。

  2.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主体责任,建立不使用禁用药物的承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率、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落实生产记录档案制度,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突出整治重点。集中力量,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种植业重点查处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使用国家禁用或限用的高毒农药和滥用农药现象,以及保鲜剂、防腐剂等不规范使用行为。畜牧业继续开展“瘦肉精”整治和滥用抗生素专项整治。渔业重点抓好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使用行为的打击。农资打假要突出春耕、“双夏”、秋冬种时期,重点是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2.狠抓隐患排查。结合当地实际,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带有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潜规则”问题绝不能放过。组织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3.加大案件查处。对于整治中发现的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假劣农资等违法案件,要会同*等部门予以严肃查处,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犯罪分子,营造打假*、治劣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开展安全预警监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强化监测机构建设。xx年完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项目竣工验收,初步形成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镇街道监测点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鼓励重点生产企业(合作社、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

  2.加大监测力度。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规范,市级以监督抽检为主,镇街道以快速定性检测为主。各地、各职能部门要按照《xx年xx市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计划》(桐农〔xx〕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监测计划,提高监测覆盖面和监测频次,争取省、市、县三级抽检对法定生产主体实现全覆盖。

  3.加强风险预警。深入分析例行监测、监督抽检、专项抽检、动态监测等结果信息,综合研判各环节风险隐患,提出管控措施,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4.实行检打联动。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实行追溯溯源和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切实发挥检测的震慑和倒逼作用。

  (四)重视农业标准化推广,推行全程质量管控

  1.加强地方农业标准制修订。按照“清理一批、修订一批、制订一批”的要求,对现有的地方农业标准进行梳理和清理,对无应用价值的老标准予以淘汰,对不适应现实要求的加快修订,空缺的标准要加快制定。根据xx特色农产品,制修订农业标准2-3个。

  2.强化标准示范推广。以农业主导产业、精品农业为重点,以两区建设为*台,以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为重点培养对象,组织引导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xx市级农业标准示化示范项目5个,编制市级各类农产品标准生产模式图4个,农业标准化实施面达到56%以上。积极推进省级标准化示范乡镇建设,xx年度力争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乡镇1个。

  3.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步伐。按照“产地安全化、生产程式化、产品标识化”要求,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因地制宜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工作。今年,力争新增无公害农产品5个以上,绿色食品2个以上,无公害产地面积1.0万亩以上。

  4.继续推进产地准出管理。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生产基地“五有一追溯”准出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利用物联网、二维码等技术,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台建设,强化生产主体全程质量管控。

  (五)加强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1.提升监管能力。加强业务指导,落实监管服务职能,明确岗位职责,改善工作条件,促进各项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组织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检测员的法律法规与专业知识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和能力。

  2.强化应急处置。要主动做好各种事件的应急应对工作,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做好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一旦发现问题,要快速反应,准确研判,力争把问题解决在事发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3.加强信息通报。要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难点、典型做法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农产品质监科。进一步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对涉及其他监管部门的,要按规范程序通报。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重点依托电台、报纸、东方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和科技下乡进户、座谈会、培训等途径,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普及质量安全常识、强化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送到田间地头,把对生产主体告知一次、培训一次、承诺一次作为一项监管制度,常抓不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和沟通,密切关注舆论导向,及时发现和化解苗头性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4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20xx年我们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为目标,紧紧围绕全镇农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理念,努力开创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与任务

  20xx年工作的总体目标为:通过加强宣传、推进准入、强化监管、加快认证等一系列措施,使我镇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0xx年工作的基本任务为:

  1.做好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农产品质量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2.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快"三品一标"认证和产地认证工作。

  3.加大对种植、养殖过程的监督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兽药、饲料和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做好巡查记录,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

  4.做好对产地农产品检验监测工作,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送检、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工作。全年完成检测抽检样品450份以上,同时配合市农委质检科做好例行抽检工作。力争使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

  5.开展大型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3次,举办专业培训4次,培训各类技术人员100人次,发放宣传培训资料3000份。

  6.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警和响应机制,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做到迅速反应、有效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党委*和市农委监管科,防治事态扩大和蔓延。

  三、主要工作与措施

  为了确保全年目标的顺利完成,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着力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结合"科技下乡"等多项活动,采取印发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宣传内容上,重点突出对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及生产技术规程等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对市场准入制度等内容的宣传;重点做好对生产者的宣传,提高他们标准化生产能力;对经营者的宣传,增强他们守法经营的意识;对消费者的宣传,倡导安全消费理念。

  2.扎实稳步推进市场准入工作,努力构建安全消费市场

  一是完善蔬菜类市场准入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批发市场和超市的自检行为。

  二是加大对超市和批发市场的日常监督抽检力度,规范检测行为,完善数据上报制度,逐步推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努力构建安全消费市场。

  3.加快认证步伐,强化证后监管,增强我镇农产品的竞争力

  一是充分运用国家在"三品"认证工作方面的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申请资金,鼓励扶持生产基地、协会、龙头企业等进行申报,加快基地和产品的认定认证步伐,年终力争实现新认定无公害产地20xx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个的目标。

  二是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生产档案的管理,包括基地环境质量、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品名、生产厂家、使用量、使用时期等)、生产管理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生产者、质量管理员等方面;

  三是加强对"三品"的例行检查力度,实行年度抽查、检查制度。

  4.积极开展例行监测工作,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一是全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活动,对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农产品,监测样品不少于450个;

  二是配合市农委质管科,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三是对每次例行检测结果及时进行汇总,结合市场准入的日常监测数据,分析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为*决策提供依据。

  5.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塑造一支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需要的管理队伍。一是狠抓政治思想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业务技术学*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辅导、自学、集体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业务技术水*。三是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队伍。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5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和区委、区*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日常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以提升监管能力、推广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活动,用最严谨的标准,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整治农产品生产违法行为,确保全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稳步提升,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目标

  一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保持在较高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是确保农业标准化实施面达到60%以上。

  三是确保全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2个,新增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面积200亩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强化重点环节监管。

  1、加强禁限用农药及添加剂监管。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加大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严查种植业产品种植、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等行为。

  2、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以生猪为重点,梳理查找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和饲料环节存在的畜产品安全隐患和漏洞,强化“瘦肉精”监督抽检;继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对奶畜养殖环节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畜禽养殖环节规范、安全用药的指导;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瘦肉精”自检、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

  3、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建立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机制,重点强化对质量安全隐患风险大的养殖品种、养殖区域的监管。引导督促生产者按标生产,规范“三项记录”和病死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完善从苗种、投入品、基地环境和产品加工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水产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开展辖区内苗种场产地检疫。

  4、强化农业执法检查。以“绿剑”执法行动为抓手,集中突击行动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全年组织三次集中执法行动,中间穿插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加大经常性执法巡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二)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

  5、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加快镇街农产品检测室和基地自检室建设,镇街农产品快速检测室要充分发挥速测筛查作用。继续按照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的要求,镇街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继续免费对社会公众开放。

  6、加大农产品监测力度。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按照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要求,继续以质量安全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为重点,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三品一标”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为主要对象,加大抽检力度,争取省、市、区三级对生产主体抽检实行全覆盖。全镇全年共抽检120批次以上。

  (三)重视农业标准化推广,推行全程质量管控

  7、加强“三品一标”品牌发展。按照“产地安全化、生产程式化、产品标识化”要求,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因地制宜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工作。全年力争新增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2个,新增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面积200亩以上。加强证后监管,以规范标志使用、规范生产主体内部管理为重点,加强对获证生产主体的指导和监管;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和绿色食品市场检查活动,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8、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根据景市镇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实际,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力争新建设可追溯主体3-4家,逐步实现全区农产品生产主体生产过程追溯和监管责任追溯。

  (四)健全监管工作机制,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9、进一步完善落实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生产主体负责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局系统内各部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制度,确保监管到位,责任到位。

  10、加强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加快推进监管机构建设,确保监管人员履职到位。建立村级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内检员队伍,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区、镇两级要分期分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和检测人员培训,增强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和农产品检测水*。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1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周、实验室开放日、果蔬体验、知识培训等活动,依托电台、报纸、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送给广大消费者,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合集五篇(扩展6)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实用十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1

  今年来,北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按照省、市农业执法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抓源头,强监管,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深入开展春季、秋季“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网点的执法巡查,采取检打联动、部门联合等形式,打防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依法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120家次,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执法检查2次,会同贸粮、工商等部门对市场农产品联合检查2次。查处违法案件1起,罚没款1195元。按照《20xx年度宁波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累计抽检各类农业投入品45批次(送检农作物种子样品3批次、农药样品20批次、肥料样品12批次、兽药5批次、饲料与饲料添加剂5批次),经检测有1批次肥料不合格,根据抽检的结果,引导农民正确选用合格放心的农资产品。

  (二)狠抓生产源头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机制,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

  一是加强对111家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及136家未登记注册的种养殖大户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巡查,督促建立生产台帐和使用投入品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

  二是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经营使用的执法检查,实行克百威定点销售,规范销售台帐。三是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年、“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等专项行动和重大节假日前执法检查,排查区域安全隐患,发放宣传告知书,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生产源头监管。累计检查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养殖场等105家次。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提高农产品安全水*。

  年初,制订了《20xx年北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将生产基地农产品的例行监测范围从生产基地向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延伸,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定期、定点监测,具体做到“三个结合”:即定期检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农产品基地检测与农贸市场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测与质量认证相结合。20xx年至今,全区初级农产品共抽检样品2607批次,合格率达99.8%。其中,市级以上抽检57批次,合格率为100%;区级抽检2550批次,合格率99.8%。在市级以上部门监测中,农业部抽检蔬菜样品5批次;市农安办开展例行监测6次,抽检蔬菜样品34批次,林特产品6批次;市执法支队抽取蔬菜样品12批次。在区级例行监测中,定量抽检358批次,其中蔬菜237批次、水产品15批次、畜产品47批次、林特产品57批次,有4批次蔬菜产品不合格,合格率98.9%;定性抽检2192批次,其中生猪尿样1852批次,蔬菜速测340批次,合格率100%。

  (四)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资溯源管理。

  一是深化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制定《北仑区农资监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农资批发企业产品备案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农资监管信息化专项培训。目前全区已完成40家农资经营店信息化设备配备和操作培训工作,初步实现了农资经营“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

  二是推进农资经营单位信用评级工作,促进农资连锁店诚信经营,对全区29家评级对象资料进行审核,按照A、B、C、D四个等级标准实行分类推荐,经农林、工商、供销社三部门盖章评定后提交市有关部门进行最终评定。

  三是开展“绿剑”农产品质量标志专项执法行动,以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以及区域主导农产品规模种植户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冒用、滥用农产品标志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相关企业7家,巡查重点区域3个,发现部分生产单位滥用标识,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围绕“绿剑行动”这根主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微博网络、报纸广播等信息*台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活动,开展农技下乡2次,组织1次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道德提升月活动,配合食安办开展1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行业自律水*。累计出动农技人员4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现场展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展板40余块,悬挂横幅5条。

  二是开展培训。为全面提高我区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和责任意识,倡导自觉守法、诚信道德理念,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法律专项培训1次,培训农民80多人。为深入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长效机制,组织1期农资信息化监管系统操作培训班,培训农资经营者30多人。

  (六)加强安全舆情应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积极探索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针对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重拳出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切实有效解决难题。每季度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严格防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对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迅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散和发酵。今年共接到区食安办抄告单5起,群众举报投诉5起,均妥善处置。

  二、20xx年工作思路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绿剑”系列集中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巡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资行为。积极推动“限用农药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的教育引导,彻底清除限用农药对食用农产品的威胁,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

  2、推进农业执法与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农资批发企业和农资经营店开展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进销货台账,加强农资信息化建设督查和指导力度。深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不断扩大诚信小农资店覆盖面,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3、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种植业产品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检测任务的保质保量完成,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质量检测工作;提高检测结果的利用,加强检测结果分析,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追溯源头,并在依法查处整改上有所突破。

  5、抓好舆情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继续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和媒体报道,积极稳妥、准确发布我区农产品安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协调处置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保护产业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xx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五)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顿市场秩序。

  1.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执法责任制。对农资经营门店分区划片,实行承包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确保责任区内的农资经营者不经营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今年来,累计检查门店116个次,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车辆25辆次,检查种子、农药、化肥850多个品种,通过检查,查处了一批86公斤假种子,不合格肥料350公斤,并对农资产品经营店进行了教育。

  2.加强对农药销售门店的管理。与辖区内32家农药、种子销售门店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不销售***等五种剧毒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并向门店传达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发放《农药安全知识手册》及禁限用农药名单,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查看企业的生产记录、农药品种及库存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我市32个农药、种子销售门店不存在销售***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报导工作。

  1.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科技周、送法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共计发放《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手册》等宣传手册2000多份,发放识假辨假、质量安全管理及种植技术等宣传材料3600余份,使广大群众增强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在党建网、局大院宣传栏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地址,方便群众的举报,及时对接到的投诉做到了及时处理、答复。

  二、存在问题。

  (一)检测工作人员不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现有12个编制8个工作人员可以正常开展日常检测工作。但12个镇的检测站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而且都不是专业技术员,对电脑操作也不太熟悉,镇级检测工作开展吃力。

  (二)种植户自身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受监主体的客观情况方面看,监管对象的众多性,监管范围存在的点多、量大、面广等特点,客观上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如大部分生产经营户规模不大,数量众多,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较低,而且生产经营方式落后,专业化素质也比较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且规模小、实力弱,市场覆盖率低。在监管工作中,仍发现有部分种植基地质量安全意识差,基础设施薄弱,安全工作不到位,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大的隐患,需要我们职能部门以及各街乡从方位、多角度加强监管。

  (三)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要保证检测费用,同时要增加监管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3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和省州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政策,同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这一年,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0xx年,我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明确职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力度,严抓农资市场的监管,认真做好本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在源头、生产环节和市场等方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横幅标语、印发资料等方式,在全县全方位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全县生产经营者、流通者及消费者要进一步认识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家同心协力抓好菜篮子,建好菜园子,管好菜摊子。

  二是县农业局以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为中心,结合农技、植保、科教、经作等各业务站组成培训队伍赴各个乡镇对农民进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县农业局印发了限禁用农药清单,分发给广大菜农果农,教育他们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自觉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确保生产放心果菜。

  三是对农资经营商进行规范经营农药知识培训,要求农药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营农药尤其是限用农药,对农民负责,对社会负责。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农药专项整治,加强农产品生产的投入品管理,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xx份,出动车辆26台次、执法人员318人次分别对全县64家农药经营户进行了抽查。

  2、做好农产品生产田间指导,要求农户在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农药使用安全剂量、严格安全周期,保证农产品安全进入市场。

  3、对全县取得农业部“三品一标”证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企业加强管理,引导督促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档案,鼓励生产经营散户自觉建立生产档案。

  4、对甘洛县三个大型水果蔬菜农贸市场及新市坝镇、田坝镇、两河乡、坪坝乡、海棠镇等季节性大量上市的蔬菜、水果等进行抽检,全年抽检样品14批次,共计检测样品223个(其中基地检测抽样27个,市场抽检样品195个,无公害产品抽样1个),检测合格率为100%。

  5、为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广大消费者食用农产品安全,20xx年启动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40万元,地方配套6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包括636*方米实验室改扩建和87台套仪器采购。目前实验室改扩建基建工程已基本完工,待验收。

  (二)农资市场监管方面

  1、在大春生产期间由县农业局牵头,联合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县质检局四家单位对县城内的`农资市场进行了为期18天的联合执法大检查,大清理。以种子、农药、肥料等三类农资为重点,集中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查处违反《种子法》规定的不法种子,共检查农药经营户64户次、种子经营户70户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0xx份,保证农资市场的安全。

  2、我局积极组织农业执法队伍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今年以来,累计下乡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市80多个,抽检农药标签70个,发放种子、农药宣传资料1000余份。执法宣传车在县城区和各乡镇开展种子、农药安全宣传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

  1、源头监管和生产过程控制难度大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尚处在起步阶段,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还较薄弱,在生产环节,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大多为分散式的单位和个体,规模化程度还较低,农业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由于长期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缺少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限制,科学施肥、用药及标准化生产规程很难在生产上完全实施。

  2、检测机构基础薄弱

  农业部门检测检验机构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与农业大市的地位不相符合,不能满足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的需要。

  (二)农资市场方面的问题

  1、农资经营环节不规范,虽经多次农资打假整顿,一些不法商贩和生产者仍然违规使用禁药,这种分散农资经营体制问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以及生产过程控制带来极大的困难。同时,农药、种子、兽药等生产资料的标签不规范,商品名多、杂、乱,包装简陋,也很难分辨出其主要成分和用途,农民无所适从,很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2、执法队是农业部门非常重要的农业执法工作单位,随着农业监督执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细化,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的频率越来越高,但都是着便装开展工作,显得随便、管理混乱,不够整洁、整齐,而且缺乏取证设备,最大的尴尬是便装执法有时不被行政相对人认可,没有制服、没有工号,管理相对人很难感受到按章办事的严肃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今年,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一大批隐患得到了有效的整治,确保了今年无农产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然而,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着相当多的薄弱环节,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努力,共同去解决。

  总之,保障农产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保证民生健康的基础性工作。同时,又是以农业部门为主,其它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民参与的安全行动,需要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只有人人重视农产品安全,人人监督农产品安全,人人做到农产品安全,不安全的因素也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和温床。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4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农业生产安全,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两节期间,我局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确保涉农生产工作形式安全稳定,切实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自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我局成立以池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共同抓。我局多次召开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明确到站到人,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深化专项整治

  1.农产品质量安全。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两节”正值冬季,本地出产的农产品种类较少,以西兰花和草莓为主,还有一些大棚蔬菜。为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监管,采取各种措施,一是加大检查力度,我科室共出动7次,共21人次,检查大田街道、杜桥镇、小芝镇、涌泉镇、汛桥镇和邵家渡街道生产主体33户次,二是加大宣传培训,组织了草莓质量安全培训和追溯体系培训这2次培训,共计培训254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58份,三是加大抽检力度,共抽检草莓、西兰花和蔬菜42批次样品,已出结果的样品,合格率100%。

  2.农机安全作业。

  3.畜牧业安全。积极开展生猪屠宰和检疫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经检测,两节期间上市猪肉检疫合格率,检出病猪、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积极组织开展“瘦肉精”、兽药饲料综合治理、生猪屠宰扫雷、生鲜乳、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外来生猪调运和屠宰“严查严管严打”等系列专项行动,确保流入市场的畜禽产品的安全;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更换原先的处理设备,加强了消毒池、清洗、监控等设施的投入,同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相关收集、处理和保险联动机制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监管等工作到位。截止目前,我市养殖环节共收集处理病死猪5.54万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4.消防安全。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两节”期间对局机关办公楼、局属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进行排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和标牌标识,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备。同时加强各类库房的安全检查,开展了建筑物和附属设施、防雷等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三、加大宣传,提高意识,营造安全氛围

  在元旦春节农产品安全保障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手段,并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积极营造全市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5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xx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6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xx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7

  20xx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起步之年。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围绕千方百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这个目标,守住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个底线,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确保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层层落实责任

  (一)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在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的基础上,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以县域为单位,以行政村(屯)或产业发展区域为基本单元,将乡(镇)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均设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或村协管员担任的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管,形成基层监管无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省、市、县、乡四级农业部门以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网格负责人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目标,明确任务,落实监管责任。

  (三)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和督促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安全生产,从源头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各级各类监测、监管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舆情关注的问题及相关部门通报的问题等,经核实应负有责任的,实行问题约谈和情况通报制度。问题较轻的,由当地农业部门约谈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问题较重的`,由上级农业部门负责人约谈当地农业部门负责人或者直接向地方**领导通报。

  二、推进安全县创建,逐步建立产地准出制度

  (一)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1.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核查、授牌。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敦化市、榆树市、公主岭市创建情况进行省核查、农业部抽查。符合要求的,农业部在“两个创建”现场会授牌。

  2.扩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农业部在修改完善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要求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再确定200个县作为创建试点县。省农委牵头组织,按照农业部部署,将优先把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质量安全县以及**重视、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菜篮子”大县(市、区)或市(州)纳入创建范围,组织开展申报和遴选工作。

  3.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依据《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xx-20xx)》,结合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工作实际,参照***县创建模式,省农委牵头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首批试点县确定为11个县(市、区)。创建期限为两年,经考核达到标准的,进行命名和授牌。

  (二)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依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省农委组织,市(州)农业部门协调,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分品种、分类别逐步建立以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与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首批选择8个县(市、区)作为产地准出试点县。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面建立产地准出制度。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一)开展禁限用农药整治行动

  按照农业部部署,省农委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聚焦重点问题蔬菜,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超标和毒死蜱、多菌灵等常规农药超量使用问题,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整治期间,省农委有关单位开展农药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行为。

  (二)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建立监管名录,突出监管重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综合执法三支队伍的作用,结合部、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强化检验检测和监督抽查衔接,实施检打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案件查处工作。

  四、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风险监测

  省农委制定《20xx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组织开展4次例行监测,7次专项监测,结合例行监测开展监督抽查。配合农业部开展4次风险监测。发布并上报农业部例行监测信息。各级农业部门配合并组织开展当地风险监测工作。

  (二)进行风险评估与形势分析会商

  省农委组织利用国家风险评估实验室开展风险评估,摸清风险因子种类、范围和程度,锁定突出问题隐患开展跟踪评估。重点开展3类产品风险评估,举行风险形势分析会商会议,加强风险交流,研究探讨风险变化趋势和问题原因,提高风险排查、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能力。

  (三)加强应急处置管理

  各级农业部门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按照应急预案,建立上下协调、横向合作、跨区联动的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做到一旦发生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提高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化危为机的能力。

  五、完善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实施

  (一)组织标准制(修)定与审定

  省农委按计划组织开展34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制定,完成送审标准的行业初审和审定后报批标准的审核确认和报送? (二)推进农业标准实施

  1.组织编辑制作“三品一标”农产品、蔬菜、食用菌、人参等4个地方标准汇编和标准视频片,为各级农业部门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及推广提供直观的标准宣传品。

  2.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实际工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三园两场”建设为重点,发挥农技推广部门作用,普及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动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安全间隔(休药)期、农业投入品购销凭证等制度,引导广大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

  3.推动“三品一标”产品生产及产业发展,加强认证及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充分发挥“三品一标”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制度优势、体系优势,用品牌化带动农业标准实施。

  六、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全链条监管

  (一)完善追溯体系建设

  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利用世行项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台,完善本级*台建设,开展监管名录征集、信息录入以及应用等工作。未参加世行项目培训的,省农委组织开展培训,研究制定追溯管理办法,启动*台试运行,将*台建设成省市县共用共享的大*台。

  (二)实现全链条监管

  省农委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作,合力解决追溯信息*台对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台与食品药品追溯信息*台有效对接,达到信息共享、资质互认;按照农业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台建设要求,完善省级*台功能,探索省部*台对接机制。逐步实现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全环节、全链条,上下相联、横向相通的可追溯监管。

  七、推动机构建设,提升监管检测队伍能力

  (一)推动机构建设

  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补齐短板,落实监管职责,有效开展监管。县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加大投入,规范运行,健全制度,探索建立乡镇监管员持证上岗和村级协管员制度。省农委有关单位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指导,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推进项目验收。对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加快组织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步伐。

  (二)提升监管检测队伍能力

  各级农业部门加强检测人员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省农委组织开展全省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并组织参加全国第三届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组织已认证的省、市、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举办各类监管、检测和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与先进省份学*交流,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

  八、加强质量安全宣传,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一)加强质量安全宣传

  省农委在《吉林农业》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开展定期宣传;利用12316新农村热线和12582信息*台,发布有关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信息,扩大宣传引导。省农委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宣传,印制宣传挂图,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农药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二)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监管机构加强调研工作,深入基地、企业、市场以及乡镇监管站,听取意见,了解情况,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探讨解决的办法和途径,为推动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打下基础。(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供稿)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8

  *年来,xx市农业农村局以“四个一”(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精准治理模式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一、强监管,完善监管体系

  制定《xx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规范完善监管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更加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更加到位,监管体系信息化水*进一步提升,切实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力、体系运行高效的良好局面。20xx年确定12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到20xx年底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全覆盖。实施农产品生产主体承诺制度,强化生产主体“第一责任人”意识,鼓励生产经营主体设置质量内控员,在醒目位置公示主体基本情况、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质量安全责任人及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农药兽药名录等信息。

  二、强引领,坚持绿色发展

  一是以标准引领,*年来,制定省级农业系列团体标准2个,xx市地方标准1个,xx市级4个,参与制定国家级农业行业标准1个。让标准落地服务农业产业,提升农产品质量。二是以示范引领,在茶叶、铁皮石斛、杨梅、枇杷、葡萄等品种上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标准”模式,带动小农户步入绿色发展轨道,*年培育47家“998工程”示范创建主体,培育省“一品一策”示范基地17家,有效期内“二品一标”产品(绿色优质农产品)77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达56%以上,xx杨梅被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记。

  三、强监测,深化质量管理

  进一步深化农产品定量抽样检测,*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180批次以上,20xx年全年共完成监测量2194批次,监测量达1.5批次/千人以上,20xx年1-9月已完成1588批次。健全基层农产品快速检测网络,于20xx年10月12个沿海镇街全部设立水产品快速检测室,定人定岗,加速了有场地、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有仪器、有记录的“六有”标准的推进,是xx市率先拥有水产品快速检测网络的县市。对监测中发现不合格的产品,由农业综合执法队跟进重点监管,依法依规处置,形成风险监督处置全闭环,一产品一档案的常态化制度。

  四、强追溯,提升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

  大力推广xx市标识标牌管理*台为主的追溯*台,实现入库主体可以正常免费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x农码),xx市标识标牌管理*台共录入877家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x农码)总量41.48万张,开具量居xx第一名。20xx年1-9月年已开具261678张,发放量位于xx榜首。铁枫堂铁皮石斛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入选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典型备选案例,20xx年全市5家主体入选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

  五、强宣传,大力推进社会共治建设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五个一”和"五进"活动为载体,多方面多层次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围绕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畜禽、水产品、粮食等主导产业,分产业举办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开展10期以上,发放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农产品禁限用药清单、水产品安全用药明白纸、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管控需知等资料,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同时不定期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在xx市**网上向全社会公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9

  20xx年上半年靖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较好的完成了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以及农产品检测等各项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20xx年经报县编办批准,我局成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先后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到省、市学*培训并获取检验员资格证,持证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中央投资200万元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已进入扫尾阶段,今年可通过检查验收。

  2、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由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农产品质量检测站配合,开展农产品基地、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农产品标志标识等日常监督检查活动。

  督促湘客隆、福乐多、步步高三个大型农产品销售超市严把进货渠道,严守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进货和销售台帐,定期对农产品包装、标识和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样检测,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督促茯苓协会、四通米业、绿源现代农业对各自生产的茯苓、大米、蔬菜产品建立生产档案,规范生产操作规程,开展质量日常检测工作。20xx年上半年农业局共例行农产品检测82批次,合格率达99%,有力地保障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菜。

  3、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

  ①根据上级农业执法部门

  要求和靖州县20xx年农业执法工作方案,20xx年对全县65家农药经营店、30余家肥料生产经营者销售的350余个农药和30余个肥料品种进行全面检查,共查处不合格化肥产品3个,查获不合格化肥41000公斤,货值金额8.1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7.1万元,并对不合格肥料进行了立案查处。

  ②按照靖政办函20xx52号关于印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六六六”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六六六”粉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张贴《严厉打击非法购销“六六六”粉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告,会同工商局组织县城农药、菌种经营者举办农资经营法制培训班,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守法经营、自觉抵制非法经营“六六六”粉等禁限用农药行为。与通道、会同、绥宁、黎*、锦屏、榕江、剑河等周边茯苓种植县农业局加强信息交流,建立联合打击“六六六”粉非法销售的协查联防机制,增强打击效果。

  ③督促茯苓批发市场和茯苓专业协会加强对“六六六”粉等农药残留检测,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自觉抵制“六六六”粉等农药残留超标产品入市交易。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10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农业生产安全,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两节期间,我局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确保涉农生产工作形式安全稳定,切实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我局成立以池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共同抓。我局多次召开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明确到站到人,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深化专项整治

  1.农产品质量安全。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两节”正值冬季,本地出产的农产品种类较少,以西兰花和草莓为主,还有一些大棚蔬菜。为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监管,采取各种措施,一是加大检查力度,我科室共出动7次,共21人次,检查大田街道、杜桥镇、小芝镇、涌泉镇、汛桥镇和邵家渡街道生产主体33户次,二是加大宣传培训,组织了草莓质量安全培训和追溯体系培训这2次培训,共计培训254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58份,三是加大抽检力度,共抽检草莓、西兰花和蔬菜42批次样品,已出结果的样品,合格率100%。

  2.农机安全作业。

  3.畜牧业安全。积极开展生猪屠宰和检疫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经检测,两节期间上市猪肉检疫合格率,检出病猪、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积极组织开展“瘦肉精”、兽药饲料综合治理、生猪屠宰扫雷、生鲜乳、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外来生猪调运和屠宰“严查严管严打”等系列专项行动,确保流入市场的畜禽产品的安全;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更换原先的处理设备,加强了消毒池、清洗、监控等设施的投入,同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相关收集、处理和保险联动机制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监管等工作到位。截止目前,我市养殖环节共收集处理病死猪5.54万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4.消防安全。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两节”期间对局机关办公楼、局属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进行排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和标牌标识,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备。同时加强各类库房的安全检查,开展了建筑物和附属设施、防雷等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三、加大宣传,提高意识,营造安全氛围

  在元旦春节农产品安全保障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手段,并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积极营造全市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