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菁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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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之城》读书笔记1

  喜欢《暮光之城》中大量的心理描述,这一点可能是电影无法演绎得当的。得到与失去,可能与不可能,真实与虚幻,都描写得很透彻,让人感同身受。《暮光之城》的故事主线是吸血鬼Edward与普通却个性独特的高中生Bella之间的爱情故事。可是,打动我的,却是故事中的另一位男主角狼人Jacob对Bella的感情。从头到尾,我都觉得Jacob这个人物塑造得更饱满,更丰富,更真实。

  因为看过第一部《暮色》改编的电影,所以刚开始满脑子都是电影中的人物形象,直到故事快结束时,才摆脱了这些先入为主的图像束缚,在自己所品味的文字中形成了另一个Bella,另一个Edward以及另一个Jacob形象,虽然很模糊,但感觉更贴*故事中的人物。

  Bella不漂亮,但是很独特,同许多爱情故事的女主角一样,她不一定很出色,但是非常喜爱读书,喜欢读《呼啸山庄》,也喜欢莎士比亚。我想这个特点体现了很多小说作者的一种情结——自己爱读书,怎么忍心自己笔下的主角不爱读书呢?

  在Bella眼中,Edward完美得无以复加,所以从一开始,Edward与Bella之间的爱情就显得很突然,没缘由地爱得很深很深。遗憾的是,从始至终,我都没有被他们之间的爱情感动,令我感动的,是Jacob与Bella之间的爱,一种更自然也更饱满的.爱。

  Jacob善良、开朗、阳光,敢爱敢恨。第四部《破晓》的Book Two是以Jacob为第一人称讲述故事的,非常喜欢这一部分的内容。另外,Jacob的口头禅是:“Sure. Sure.“——在乎与不在乎,并非一念之间。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2

  第一次接触《暮光之城》系列的时候是在初一,而且是因为看电影才与其结缘。那时候年纪还小,完全是痴迷于女主的美和男主的帅。说来惭愧,身为校读书协会会长的我,阅读种类是属于极少的。每一次看这电影的一系列我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

  因为之前看过电影的缘故我并没有说很仔细的有去看小说。因为中文版的我感觉翻译的文字不够美丽,但是纯英文的话我又不能够很好的理解进去,这是最痛苦的。

  明明一部让我感觉类似科幻片却变成了一部爱情片。吸血鬼和人类相爱,在17岁的青春穿插,现在有很多的电视剧电影都打在用回忆做文章然后这却是我最记忆深刻的。

  首先我们先讲一下男主爱德华,他是一个完美的男神案列,典型的高富帅。但是他不自大,能为了自己喜欢的人抑制了自己想要喝她血的冲动。在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之后想方设法的护她周全,他希望贝拉可以按照她原来的生活轨迹生活下去,慢慢变老,而不是一己私欲把她变成和自己一样的冷血生物。

  再者是我们的被大家喜爱的漂亮女主,一个不被欲望蒙蔽的乐观开朗女孩,她深爱着爱德华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回自己喜欢的人的命,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男主会这么迷恋她的原因之一吧!后面她成为吸血鬼我们才知道她并不只是一个邻家女孩而是一个天赋异禀的高贵优雅的吸血人之一。

  最后就是男二雅各布,一个重情重义专一朴实的好男儿。他喜欢贝拉,守护在她的身边护她的`安慰尽管她不属于自己。看最后他为了贝拉和库伦家族联手就一目了然。

  这书整个系列是令我沉醉的,他们的爱情仿佛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爱的轰轰烈烈却不是海誓山盟而是一个眼神就可以看出我爱你有多深。“你现在就是我的命”多少女孩子沉醉在男孩子的甜言蜜语中,又有男孩子做到了他们曾经说的誓言。世间的真爱有多少是敌得过时间抵得过金钱,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宛如一股清流,而世间太多浮浮沉沉真真假假。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3

  我读的第一本由儿童文学跨越到的书,就是《暮光之城·破晓》。我和老妈看了电影版的《暮光之城》第一部和第二部之后,就开始搜罗起来《暮光之城》的原著书籍来。现在我已经读完了《暮光之城·暮色》、《暮光之城·新月》、《暮光之城·月食》、《暮光之城·破晓》四本暮光之城系列的书了。

  我最喜欢的,还是《暮光之城·破晓》。伊莎贝拉就是在这一集里变为吸血鬼的。爱德华在前一集里对伊莎贝拉说过:“我决不会把你变成吸血鬼,虽然你很想改变。你应该知道,其实做一个吸血鬼并不是光有那么多好处。生命如一个转轮,生老病死是自然的事情。我们就是被踢下转轮的一群人。只有在你十分危难或患绝症的时候,我才会吸你的血把你变成吸血鬼,让你不会死。”在这一集里,伊莎贝拉确实患了绝症。吸血鬼生育不了,除非人和吸血鬼在一起,才能生育。伊莎贝拉和爱德华结婚生育了,但是生育后,女人一定会死,男吸血鬼却不会死。伊莎贝拉生下了半人半吸血鬼的女孩安娜,但自己就快要死了。爱德华迫不得已,于是吸了伊莎贝拉的血,伊莎贝拉在经历毒液渗透的痛苦以后,就可以得到永生和吸血鬼的一切力量了。

  伊莎贝拉作为一个吸血鬼,几乎无法养活自己。于是爱德华一家就开始教伊莎贝拉如何捕猎:如何咬断飞奔中的麋鹿的喉咙,如何吸干野兔的血。但渐渐地,伊莎贝拉发现,作为吸血鬼它拥有不同寻常的力量。她有一个保护罩,能保护罩在罩子里的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不是全部描写吸血鬼的小说中的鬼都是恐怖的,鬼也可以被塑造的形象很好,《暮光之城》系列就是一个范例。

  希望大家去读读,我郑重推荐这一套书。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4

  第一次接触《暮光之城》系列的时候是在初一,而且是因为看电影才与其结缘。那时候年纪还小,完全是痴迷于女主的美和男主的帅。说来惭愧,身为校读书协会会长的我,阅读种类是属于极少的。每一次看这电影的一系列我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

  因为之前看过电影的缘故我并没有说很仔细的有去看小说。因为中文版的我感觉翻译的文字不够美丽,但是纯英文的话我又不能够很好的理解进去,这是最痛苦的。

  明明一部让我感觉类似科幻片却变成了一部爱情片。吸血鬼和人类相爱,在17岁的青春穿插,现在有很多的电视剧电影都打在用回忆做文章然后这却是我最记忆深刻的。

  首先我们先讲一下男主爱德华,他是一个完美的男神案列,典型的高富帅。但是他不自大,能为了自己喜欢的人抑制了自己想要喝她血的冲动。在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之后想方设法的护她周全,他希望贝拉可以按照她原来的生活轨迹生活下去,慢慢变老,而不是一己私欲把她变成和自己一样的冷血生物。

  再者是我们的被大家喜爱的漂亮女主,一个不被欲望蒙蔽的乐观开朗女孩,她深爱着爱德华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回自己喜欢的人的命,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男主会这么迷恋她的原因之一吧!后面她成为吸血鬼我们才知道她并不只是一个邻家女孩而是一个天赋异禀的高贵优雅的吸血人之一。

  最后就是男二雅各布,一个重情重义专一朴实的好男儿。他喜欢贝拉,守护在她的身边护她的安慰尽管她不属于自己。看最后他为了贝拉和库伦家族联手就一目了然。

  这书整个系列是令我沉醉的,他们的爱情仿佛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爱的轰轰烈烈却不是海誓山盟而是一个眼神就可以看出我爱你有多深。“你现在就是我的命”多少女孩子沉醉在男孩子的甜言蜜语中,又有男孩子做到了他们曾经说的誓言。世间的真爱有多少是敌得过时间抵得过金钱,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宛如一股清流,而世间太多浮浮沉沉真真假假。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5

  在《暮光之城》里,作者的最大特点是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好像读者就身处福克斯这个小镇里一样。我想,对于女孩子,她尽可以把她自己想象成贝拉,接受爱德华浓浓的爱意,面对吸血鬼和狼人的惊悚,以及身处抉择时的焦虑。贝拉,书中描述,她只是皮肤白,但相貌一点也不出众,这也是她为什么想要变成吸血鬼的原因。但是,虽然贝拉劣势很明显,但她委实吸引了两个人-----爱德华和雅各布。但她却只喜欢爱德华,因为爱德华成熟、稳重、体贴、英俊,而且十分有钱。

  爱德华和雅各布代表了爱情中的两类角色。爱德华成熟、稳重,并且明白自己的责任,他不想伤害贝拉。他嗜血,所以,他要控制自己,他要对她以及他自己负责。可以说,他是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

  雅各布则看上去比较幼稚,他比贝拉还小。但是就在爱德华离开贝拉之后,他成了贝拉的玩伴精神上的伴侣。但是,雅各布却不像爱德华一样稳重,可以说,他很热情,他有些疯狂的爱上了贝拉,他向她表白,并且,他强吻了她。

  我想说,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诱惑,我们如何才能控制自己,不要让诱惑控制了我们自己,也不要让诱惑是我们伤害了他人,这是我们要学学爱德华的。我们都在经历着一些或是困难,或是成功,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会使我们勇于承受更大的苦难,以及迎接更大的成功。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阅读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1)

——《暮光之城》读后感 (菁华5篇)

《暮光之城》读后感1

  如果要选择死去的方式,能代替自己爱的人死去,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句话出自暮光之城里面。对啊!世上有一种东西永远也控制的就是爱,因为有了爱,才出现了如此多的奇迹。

  暮光之城是以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故事贯穿全文的,17岁的爱情故事。高中时代的纯情,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而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爱你。”的时候,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一切,没有世俗的烦恼,也不用什么海誓山盟,只有对方的一个眼神就足以。这样的爱情唯美,但还是免不了瑕疵……爱德华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还是不能全力保护贝拉。

  “你香甜独特的气息是引领我爱你的线索,但我最浓烈的爱意却只能用死之来演绎”。这是一句甜蜜又致命的表白,爱德华的爱从来不会表达出来,但却是挚深的爱,任何的外来物质都无法把他们分开。而让我震惊的东西还有很多,例如:贝拉的执着,爱德华无尽的爱,杰克的守候,贝拉的死心塌地,爱德华的牺牲,杰克的痴情。足以让我学到很多道理。也许我永远也无法理解爱德华和贝拉之间的爱到底有多深。

  小说里的情节一幕幕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爱德华、贝拉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情愫,让他们的爱情坚不可摧。以至于爱德华控制住自己想要吸贝拉的血的欲望都控制住了。第二部才让很多暮粉流泪了,而我从来铁石心肠的人都哭的天昏地暗,哭的原因当然是很多,为爱德华离开贝拉而哭,为爱德华想保护贝拉却不行而哭,为贝拉的自残而哭,为他们的爱情而哭,而我却打心眼里的佩服贝拉,她发现自己只有做一些危险的事情,耳边就会出现爱德华的声音,于是做危险的事情,只是为了能听到爱德华的声音,爱到这时对方已经融入自己的生命了,这样的无法自拔。我看到的是贝拉的坚强,爱德华的无奈。

  故事一点一点渗进了我骨子里的血液,一点,一点……

《暮光之城》读后感2

  不知道为什么,经常觉得在做过的事情以后,在回想当初做的原因时总是那么难。就象现在的我一样难过,想不出到底被什么所“诱惑”。 日记

  也许是被那黑色的封面透出的神秘所吸引;也许被“暮光之城”这样梦幻的名字所注意;又或者是心里青春期的萌动因子碰上青春文学就那样爆发了。总之我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本书。《暮色》,《新月》,《月食》,《破晓》,《午夜阳光》,错综复杂的故事伴随看月亮的出现和消失一步步的进行着。“爱情知识书中的一小部分,但却是人生的领导”我看过许许多多关于爱情的小说,但却没有真正体会过爱情的力量。也许从这本书中,我领悟到了一些。

  不纯粹只有爱情,那毕竟不是人生的全部。亲情,爱情,友情,作为一个人应该都不会错过,那么如果你将成为超出人之外的呢?“暮光之城”系列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戏剧冒险等各种吸引眼球的元素,而贝拉与爱德华凄美动人的爱情则是全书“最强烈的情绪”。经历过《新月》的心碎后贝拉与狼人雅各布之间存在的关系似乎不仅仅只是友谊这么简单了。“你香甜独特的气息是引领我爱你的线索,但我最浓烈的爱意却只能用死之来演绎”。这是一句甜蜜又致命的表白,我坚信着贝拉始终爱着唯一的爱德华,而对雅各布只有内疚感谢成亲人的爱意。也许这样说,并不公*,但我却真是这样自私。贝拉那样热情似火,义无返顾让我如此喜欢,经常想像自己能像剧中,书中女主角一样让人爱护,受每个人喜欢,但是我又希望自己生活简单不要那么复杂。

  人就是一个矛盾体。沉浸在书中同时,我又想到了现实生活。毕竟,我的父母是*人,他们继承着老实本分的品质。他们从小微灌输早恋的坏处与人生存的价值。所以青春期的我并没亲自实践但却对青春小说情有独钟。很难想像,当我的父母受到吸血鬼的威胁,我是否会像贝拉那样义无返顾,想方设法的去保护他们。毕竟那样的事情可能永远不会发生。但事实是,如果发生了他们一定会保护我的,所以我想,我也会的。火与冰能共存吗?希望他们会吧。作者梅尔精致,微妙的笔触使这个故事不仅仅成了一场不可思议的爱情历险。很难想像一位三个孩子的母亲在毫无写作经历之下就创作了这样一部非凡的作品。在赞叹之余,我从她优雅精致的叙述中感受到她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作品来自于生活,生活就是一部优秀作品。让我们拿起笔创造属于自己的暮光传奇吧!

《暮光之城》读后感3

  《暮光之城》系列图书共分为四部,分别为:“暮色,新月,月食,破晓”。《暮光之城》讲述了贝拉与爱德华的爱情故事,卡伦一家超越血缘的动人亲情,狼人一族的热血与大义,吸血鬼内部的友情与阴谋倾轧。作者想象力丰富,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人物描写生动形象,为我们展现了一部浪漫,魔幻,温情,精雅的情感大作。

  故事是以贝拉的自述开始的。母亲蕾妮将要再婚,贝拉为了不给母亲造成困扰决定回到那个令人厌恶的小镇福克斯,与自己的父亲查理一起生活。在这里,她遇到了一生绝对无法逃离的挚爱——爱德华。自此她开起了一段崭新的人生。

  贝拉的到来打乱了爱德华原本*静的心湖,他看着她却无法得知她的想法,她与他擦肩而过,她的清香勾起了他作为吸血鬼最深的欲望,贝拉就像是从他自己的地狱里走来的恶魔,让他几乎失去了理性。为了逃避,爱德华独自一人开车离开家人,可是当他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再次回到福克斯小镇时,原本的厌恶却不知在何时转变成了无尽的爱恋。在第一滩的时候贝拉见到了自己小时候的玩伴——狼人一族的雅各布,并且从他口中得知了爱德华的真实身份。而后,事情变得明了。在天使港的那个夜晚爱德华向贝拉坦诚了一切,而贝拉也决定不去在乎爱德华到底是什么。自此,宿命的牵绊让两人走到了一起,虽然其中有悲伤,有苦难,虽然几经折磨,但那份生死相随的灵魂羁绊却越加深厚,如陈年的酒愈加香醇。

  似乎贝拉天生就有吸引麻烦的天赋,在见到爱德华的一瞬间被全部激发。他们的情感总少不了死亡的威胁,先有詹姆斯变态的狩猎欲,维多利亚疯狂的复仇。后有沃尔图里的步步紧逼。终于,他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彼此许下了有生之年用不相离的承诺。原本打算蜜月后就将贝拉变成吸血鬼,却不成想贝拉却怀孕了。经过了痛苦的孕期,他们可爱的女儿妮丝出生了,并且成为了狼人雅各布的烙印恋人。由于半吸血鬼太过强大,爱德华为了救贝拉将她变成了吸血鬼。本以为一切会完美下去,可一直对卡伦家族虎视眈眈沃尔图里血族却借口半吸血鬼妮丝是未知的,可能威胁吸血鬼安全的存在打算覆灭卡伦一家。

  为了生存,卡伦家族奔赴世界各地寻找盟友,拥有预见未来能力的爱丽丝更是与贾斯帕隐瞒了全家人偷偷去南美寻找其他半吸血鬼。另一方面,刚转化成吸血鬼的贝拉能力逐渐凸现,最终由于贝拉能力使沃尔图里的无差别精神攻击失去了作用,众多吸血鬼和*二十头巨型狼人的威慑是沃尔图里血族产生了惧意,加上最后一刻爱丽丝带回了已经生存了一百多年的半吸血鬼纳维尔,不仅成功使沃尔图里退却,更使其吸血鬼皇族的声望与低位动摇,使吸血鬼们认识到了沃尔图里血族的丑恶嘴脸。

  文中,无论是贝拉与爱德华之间的动人爱情,卡伦一家的好气亲情,还是雅各布的无私奉献与狼人一族的热血大义都让人深深感动。整部小说充满爱恨情仇的张力,优雅精致的笔触和瑰丽奇异的超凡想象,令人深深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暮光之城》读后感4

  这几天我都泡在图书馆,因为我沉迷在一本书中无法自拔。

  曾经我也看过相关的电影,但是事实证明电影永远都没有书籍来的更完美。这是一部关于吸血鬼的浪漫唯美的爱情电影。

  这本书被改编成电影后深得大众喜爱,已经把很多吸血鬼类电影甩了很大一截。其实我也是通过电影才去看的书籍,发现真是爱不释手。其实和电影相比较的话我更喜欢书籍,因为电影来说的话会有很多的客观条件的限制,所以说对于读者来说也会限制读者的想象空间。而书籍不同。就像对于同一本《哈姆雷特》有多少读者就有多少哈姆雷特一样。在书籍的世界里我们每一个读者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和不同想象。

  在这本书里我感觉最大的吸引我的地方是对于男主爱德华我可以无限的想象成他的样子,他可以是我最喜欢的没有任何缺点的男主,而之所以他能够让我没有局限的想象最大的功劳在于作者的文笔写的很细腻、我必须承认,即使我看了不少有思想有深度有力度的电影话剧书籍,即使我已经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我还是会对《暮光之城》没有免疫力。那是深深扎根在我内心底处的少女情怀,霸道总裁爱上我可能是一辈子的春梦。

  有时候一本书好不好,真不能因为剧情狗血就全部否定他,我已认为最重要的应该是作者文笔是否细腻、想象是否深入,所以在我读过的或者看过的关于爱情的这部应该是我心目中最唯美的了。这样的事情虽然我们都知道实现中不可能,但是人生总得留点儿念想吧。生活本来就是个炼狱,如果我们自己不再好好珍惜着自己这仅有一次的生活,嗯嗯,那确实挺可悲的!!

《暮光之城》读后感5

  *日来,我一直沉迷于斯蒂芬妮梅尔的首作--《暮光之城》系列丛书。

  作为一个拥有三个孩子的母亲,梅尔在第四部《破晓》中融入了颇多感人肺腑的母爱情怀。女主角伊丽莎白贝拉,在她还是人类的时候,便怀上了她深爱的吸血鬼--爱德华的孩子。传说中吸血恶魔的黑暗之子。但无论别人怎样劝说,都不为贝拉所动。她不会放弃她,哪怕自己会为此随时丢了性命。

  我还记得几处描写贝拉怀孕时痛苦万分的段落。"'不不,我先试试这个,我们没有时间…'起初我以为她终于明白了一点儿,担心她自己了。但是,接着她的手又虚弱地拍拍她的肚子。贝拉伸出手,从他手里接过杯子。她的手有些颤抖,我听得见里面血液流动的声音。"这只是极度虚弱时的贝拉唯一能满足她肚里宝宝所需的办法。她是那么地爱这个孩子,为了蕾妮斯梅,仅是人类的她可以忍受世界上所有的折磨。喝血--在她眼里,此时也只是救宝宝的法子。

  随着宝宝的日益壮大,母亲的子宫已无法再容纳下这个半吸血鬼孩子了。贝拉深知这一点,她的两根肋骨已经断裂,虽然她怀胎只有几周,但是她忍受的疼痛与折磨早已超越了正常母亲怀胎十月的苦难了。就在临产期将*的时候,贝拉的脊椎也快要折断了,但她的坚强与意志给了蕾妮斯梅最大的鼓励。蕾妮斯梅终于用牙齿扯开了快要断气的贝拉的子宫。但,贝拉--生命垂危。

  看到这里,我简直无法抑制住眼里的泪水。我无法理解贝拉的想法,我认为那是愚蠢至极的。但是,就像贝拉一样--我的母亲,也是那么的珍视我的生命。打开了回忆的匣子,越来越多的陈年旧事争先恐后地出现在我的大脑中。

  在我只有七岁的时候,妈妈便带我出去购物。上下都需要乘扶手电梯。我上去的时候,找到了*衡。但在下来时,却很害怕,怎么都不敢踏出第一步。父亲先下电梯了。我被妈妈威吓了几句后,勉为其难地试了试,却差点翻下去。这样一来,妈妈只好拎着购物袋再抱上我。因为前一次的恐惧在我心里扎下了根。这一次我在妈妈怀里,手却紧紧捏住扶手,不敢往下,却没想到这举动加上妈妈手里的购物袋打乱了两人的*衡,眼看妈妈就要滑下去了,准确得说,她已经朝后仰了。

  随着*衡的流逝,时光的飞逝,加剧的紧张,急迫的情况…所有的所有,我几乎连想法都不敢有。却在这时,我感觉到母亲尽其所能地把我扔在下面的几格电梯上。我的眼睛咻地瞪得超大,瞳孔急剧收缩,我意识到前所未有的无助。父亲好像在倒着往上奔跑,大声喊着妈妈的名字。这些声音在我听来比风吹过耳畔还要轻。

  突兀,有人好像扶住了妈妈,我只看到她的身体在极度不*衡后一点点向前倾。最后,妈妈终于站稳了脚。这些瞬间性的动作,在我看来并不比观看一头狮子捕猎的场面更恐怖。

  事后,我们一家都非常感谢那位救了母亲的叔叔。我在爸爸怀里,终于哭出了声。妈妈一路上都在指责我,她非常生气。我又害怕,又惭愧。爸爸说:"你妈呀就是这样,事后要怪要说,之前都干嘛去了。""之前女儿就要掉下去了,我当然只好去抱她啰!"妈妈在一旁嘟囔道。听后,我哭得更伤心了,果然是因为我--罪魁祸首,差点害死生身母亲。"你哭什么呀?好了,没事的。"妈妈从爸爸手里接过我。我绷紧了整个身体。妈妈叹了口气,好像知道我在想什么似的,解释道:"算了,你也不是故意的。不过,你要答应妈妈,以后要多练*下乘电梯…"

  我的母亲和贝拉没有什么不同,同是母亲,她们的爱一样伟大,令人震撼。贝拉为了蕾妮斯梅愿意忍受超乎凡人的一切疼痛与折磨,我的母亲愿意为我付出她的一切,包括生命。

  你不能去指责他们会有些许抱怨,而应该关注这份伟大的爱。她们总是坚持付出。这种爱是多么的不可思议,让所有人感动并且能做到去理解。写到这儿,我觉得《破晓》就是为了告诉我们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你可以把它称作为:真理。对于母亲来说,没有什么不能奉献给孩子,她们从不求回报。我们作为子女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份--能融化冰雪的--母爱!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2)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实用五份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1

  在《暮光之城》里,作者的最大特点是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好像读者就身处福克斯这个小镇里一样。我想,对于女孩子,她尽可以把她自己想象成贝拉,接受爱德华浓浓的爱意,面对吸血鬼和狼人的惊悚,以及身处抉择时的焦虑。贝拉,书中描述,她只是皮肤白,但相貌一点也不出众,这也是她为什么想要变成吸血鬼的原因。但是,虽然贝拉劣势很明显,但她委实吸引了两个人-----爱德华和雅各布。但她却只喜欢爱德华,因为爱德华成熟、稳重、体贴、英俊,而且十分有钱。

  爱德华和雅各布代表了爱情中的两类角色。爱德华成熟、稳重,并且明白自己的责任,他不想伤害贝拉。他嗜血,所以,他要控制自己,他要对她以及他自己负责。可以说,他是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

  雅各布则看上去比较幼稚,他比贝拉还小。但是就在爱德华离开贝拉之后,他成了贝拉的玩伴精神上的伴侣。但是,雅各布却不像爱德华一样稳重,可以说,他很热情,他有些疯狂的爱上了贝拉,他向她表白,并且,他强吻了她。

  我想说,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诱惑,我们如何才能控制自己,不要让诱惑控制了我们自己,也不要让诱惑是我们伤害了他人,这是我们要学学爱德华的。我们都在经历着一些或是困难,或是成功,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会使我们勇于承受更大的苦难,以及迎接更大的成功。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2

  喜欢《暮光之城》中大量的心理描述,这一点可能是电影无法演绎得当的。得到与失去,可能与不可能,真实与虚幻,都描写得很透彻,让人感同身受。《暮光之城》的故事主线是吸血鬼Edward与普通却个性独特的高中生Bella之间的爱情故事。可是,打动我的,却是故事中的另一位男主角狼人Jacob对Bella的感情。从头到尾,我都觉得Jacob这个人物塑造得更饱满,更丰富,更真实。

  因为看过第一部《暮色》改编的电影,所以刚开始满脑子都是电影中的人物形象,直到故事快结束时,才摆脱了这些先入为主的图像束缚,在自己所品味的文字中形成了另一个Bella,另一个Edward以及另一个Jacob形象,虽然很模糊,但感觉更贴*故事中的人物。

  Bella不漂亮,但是很独特,同许多爱情故事的女主角一样,她不一定很出色,但是非常喜爱读书,喜欢读《呼啸山庄》,也喜欢莎士比亚。我想这个特点体现了很多小说作者的一种情结——自己爱读书,怎么忍心自己笔下的主角不爱读书呢?

  在Bella眼中,Edward完美得无以复加,所以从一开始,Edward与Bella之间的爱情就显得很突然,没缘由地爱得很深很深。遗憾的是,从始至终,我都没有被他们之间的爱情感动,令我感动的,是Jacob与Bella之间的爱,一种更自然也更饱满的爱。

  Jacob善良、开朗、阳光,敢爱敢恨。第四部《破晓》的Book Two是以Jacob为第一人称讲述故事的,非常喜欢这一部分的内容。另外,Jacob的口头禅是:“Sure. Sure.“——在乎与不在乎,并非一念之间。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3

  前不久,我在书店发现了一本精彩而又玄幻的小说,它就是《暮光之城》。它精彩的内容让我一口气把整套书看完了,作为外国文学史上的经典,《暮光之城》有着它独特的魅力,后来也被改编为电影,受到了人们的一致好评。

  首先,从《暮光之城》的作者说起。斯蒂芬妮·梅尔并不是像大家想象中的那样学识渊博,写作经验丰富的作家,她只是一名家庭主妇,偶然间灵光一闪,写下了这精彩的《暮光之城》系列小说。她清晰的思维,超凡的想象,将爱情小说千篇一律的风格进行了大的改变。只要你读过《暮光之城》系列的书籍,你会发现它其中不仅仅有着罗曼蒂克式的爱情史诗,更有着古老的神话掺杂着,两者结合使全书迸发出独特的闪光。正是这超乎常人思维的爱情史诗才赢得无数读者的芳心。梅尔在自己年纪轻轻的时代便取得了非凡的成就,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将进一步提升自己畅销小说作家的地位。2008年5月梅尔被《时代》周刊评为全球百名最具影响力人物之一,可见其在文学方面的造诣之深。

  从情节方面来说,全书以爱德华与贝拉这对苦命鸳鸯的情感纠葛为主线,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等各种吸引眼球的因素。而其中凄美动人的爱情则是全书最简明的主旨,通过一系列的曲折坎坷,最终给爱德华与贝拉完美的结局,这也是全书写作的一大亮点。情节并没有一味地进行描述他俩的关系之暧昧,反而不断的分分合合,用反衬的手法更加凸显了两人的爱情之浪漫。文中还有许多的细节描写令人感到强烈的真实感,从细微的对吸血鬼的冰冷肌肤的描写,到后面宏大的吸血鬼家族的无情冷酷,这一切给人以真实的感觉,人物的性格在作者笔下也体现的淋漓尽致。通过语言,行为等方面的描写给书中每一个角色以独特的性格。爱德华的温柔梦幻,贝拉的迷人善良,等都是在文中用着大量的笔墨描写的。

  从给人的感触来说,《暮光之城》绝对是青少年们最喜爱的那类书籍。全书抓住了读者心中的亮点,不断的塑造一个个的敌人,让读者为之揪心。第二部《新月》中的贝拉险些被敌人抓住,千钧一发之际,爱德华的英雄救美更是勾起了读者们无限的想象。

  好的书籍就像是良师益友,《暮光之城》以其敏感而细腻的笔触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壮丽的画卷。当你细细品味完全书后,不妨也去看看同名电影,相信你一定能从中受到更多的思想启迪。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4

  在一个个极其安静的夜晚,在大多数人都在安睡的时候,我看完了《暮光之城》,有些囫囵吞枣,有些急不可待。是的,那不是我正常的阅读速度,我只是太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完这个故事。

  不可否认,我被因心血来潮而网购的这套书深深吸引,我太想融入到这个匪夷所思的故事中,我太想随着贝拉的喜怒哀乐而心潮澎湃,太想因爱德华、雅各布的不合常人的行为而驻足屏息。

  一个是吸血鬼,一个是狼人,一个是普通的人类,我开始嫉妒起贝拉,一个如此*凡的小女子,承受着原本不该是她生命中所能承受的感情之重。爱德华的款款深情,雅各布的浓情蜜意,都太让贝拉疯狂了。

  无疑,贝拉也是异于常人的,她怎么能够坦然自如的与非人类相处呢?而这两个非人类,随时都会因为失去控制而让她丢掉性命。

  我常常在文章关于贝拉大量的心理活动描述中,停下急速阅读的眼睛,我会看看窗外静谧的黑夜,深不可测的天空,安静似水的夜色,我会陷入深深的沉思:如果我是贝拉,我会如何选择?是吸血鬼?是狼人?还是人类?我一再关注贝拉的年纪,十七、八岁,的确是个为爱痴狂的年纪,有些叛逆,有些懵懂,有些无助,有些无畏,也的确是只有那样一个年龄,才会爱情至上、无所顾忌。贝拉选择了一个合适的年龄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而到了我这个阶段,我相信我会考虑更多,父母、朋友、子女、现在、未来,而最终,我想我会放弃,我不会像贝拉那么勇敢无畏,我承认在某种程度上,我是胆怯的、懦弱的,我理所当然的会离吸血鬼和狼人远远的。

  但是,当我如痴如醉的深陷于贝拉的情感体验中,久久不能自拔时,我不想忽视内心深处对那样一种情感的渴望,那种可以为之生,可以为之死,可以眼里、心中只有一个他,可以不要生命,可以沦为吸血鬼的*乎绝望中的幸福。

  贝拉如愿以偿的变成了吸血鬼,不用担心自己年华的老去,不用担心会与爱德华分离,而更幸福的是,在她还是人类时,她有了与爱德华唯一的孩子——蕾妮斯梅,一个一半是人一半是吸血鬼,有着非凡美丽、聪慧异常的小公主。

  《暮光之城》有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贝拉有了孩子,成了吸血鬼,她可以和爱德华永远生活在一起,而且年龄永远停留在18岁,她的另一个挚友——雅各布,也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烙印爱人——蕾妮斯梅,即贝拉的女儿,一切皆大欢喜,是我最为满意的结局。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5

  在一片繁光华色中独求心间最安静的相守,在薄冰艰途中走出绝世浪漫的爱恋,这是《暮光之城》的传说,这是斯蒂芬妮带给少年们的奇幻世界。

  客观的说,《暮光之城》的情节不足为道,尤其在网络小说泛滥的今天,试问哪一本小说没有复杂的爱情,没有深藏的危机,没有强悍的能力,没有滔天的欲望。可是在这本书里,最吸引人的是简单而难求的生活:一次邂逅的爱情,一场执着的守候,一个安乐的小镇,一段神奇的经历,有点挫折,有点阻碍,有点彷徨,但只要勇气和努力就可以克服一切,当一切都尘埃落地,没有人放弃自己内心深处的梦想——淡然与知己爱人相依,坐看天边云卷云舒。恐怕很少有人会拒绝一个故事的完美结局就是我们一起*凡活着,享受共同的美丽时光。

  大段大段的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是斯蒂芬妮最擅长的特技,在无数的独白里,贝拉静静表达着远离喧嚣的渴望,而福克斯小镇的安宁祥和正是为她存在。因为只有在这个无限接*自然的淳朴之地,贝拉理所当然找到了最合适的生活,还有暗夜中渴望温暖陪伴的爱德华。在《暮光之城》里,每一个眼神都饱含深意,每一次触碰都在感染,每一下呼吸都迷惑思维,当人们被行色匆匆五光十色的现实遮掩双眼,斯蒂芬妮却抛开速食爱情时代的背景,用她独特细腻的笔法,展开一段看似惊险实则安谧的爱情传奇,将人们内心最真实的渴望娓娓道来。

  也许贝拉和爱德华亲密而危险的相处是全书的主题,可是读完这本书,我被清新自由的福克斯镇深深吸引,忽略了其他,只希望某一天,我也可以走在被阳光和阴影密满的林间小道上,呼吸着潮湿干净的空气,为着偶一鸟鸣感到由衷满足。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3)

——《暮光之城》观后感 (菁华3篇)

《暮光之城》观后感1

  书城里,有段时间把暮光之城的书堆得犹如书城里就专卖这本书而开的一样,很多。阴森森的封面,那种黑色是诡异的,充满着恐怖和不可思议。我以为就是一些新上架的小说,只不过是为了吸引人眼球而摆出来,却不知道它是风靡全球的书。直到我看《看电影学英语》节目里,关于棒球的之部分,截取的正是暮光之城的片段,我很惊奇那种速度,想要看那部电影,却因为看不清右上角的字体错过了它,现在想起来就是相见恨晚。

  同桌上星期回来就跟我讲《暮光之城》,她讲的时候眼睛发亮,我一时便涌上了兴趣。于是下定决心这星期回去看电影。因为别人讲得再多,也不如自己亲眼一瞥。

  开片是动物在奔跑的镜头,与简介中所谈及的吸血鬼无关紧要。随着电影的播放,我同里面的女主人公一样,奇怪着他的种种行为,还有他看她的眼神,似乎是带有厌恶。为什么会这样呢?于是,就接着带着好奇心去观看。外国人的脸好白,以至于我觉得每个人看起来都和吸血鬼有这么一条腿。无与伦比的脸廓,那双眼睛更像是一面具有超凡脱俗的魔力的镜子,不断地洞察人的心思,像磁铁一样对所有人都有无法抗拒的美的吸引。骨质的美,似乎每条神经和每个骨头都是结合了黄金比例构造出来的杰作。我实在是对他们的美震撼了。

  其中有令我感动地落泪的情节。女主人公因为是人类,同库特家族的人去玩棒球惹到了别的吸血鬼。因为那个吸血鬼具有超强的超能力,他们只能在他对女主人图谋不轨的时候示意警告,不敢轻易动手。由于他主要以狩猎为主,她就必须逃离这个与她爸爸生活的镇。就在离别,想要逃去南方而引开他的狩猎时,难于启齿的离别话却很难开口。她对他爸爸说了,她妈妈离开他时说的同样的话。因为他爸爸是个警长,很多时候都只能是一个人,所以她妈妈离开了他。而女主人工这时回去同她爸爸住,却没生活多久就莫名其妙地说要离开。尽管爸爸说了很多要挽留她的话,但为了能迅速离开,她迫不得已伤害了他的爸爸。她洒泪带上门,开车离去时,对男主人公说,我忘不了他那失望的眼神。也许我这样说,你也体会不了这里包含的感人的温情,建议你们自己去看看。

  还有一个情节,就是女主人公被吸血鬼骗去以前的芭蕾舞蹈室的那段。女主人公无意地收到了吸血鬼的来电,他放了一段她妈妈的录音,像很多电影里的威胁恐吓的语气一样,对她说,你如果还想救你妈妈,那你就马上来你以前的舞蹈室,而且不要带任何一个人,否则你的妈妈就可能没命了。她毫不犹豫地躲开那些为了护送她的人,独自坐着出租车去了。但她鼓起勇气,面对生与死,一步步接*死亡的边缘的时候,她看到了小时候与她妈妈对话的那段视频,她恍然大悟。一切再显而易见不过了。

  我觉得,女主人公的'亲情就是他的生命,尽管男主人公曾经在他身边说过,你现在就是我的生命。这是很善良,很有人性的一面。就算是真的是去为了家人送死,她也愿意。我想影片中,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的'呵护,在最困难的时候,是他出手扶住了她,也许有人会说,在我们生活中绝对不会有这种无微不至的爱。是的,不会有。但是你只要相信你爱的人亦爱你就可以了。

《暮光之城》观后感2

  在看《暮光之城1》之前,有很多人就开始给我介绍这部小说了,都说里面的情节是让人感动的,场景是让人憧憬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但我始终不怎么想去看,总觉得吸血鬼与人类的爱情是没什么好看的,这根本没有那种让人向往的美好未来的存在。

  然而随着电影“暮光之城”的播出,我完全被里面的主人公爱德华和贝拉所吸引,他们让我有一种很强烈的触动。随之我也就有了去阅读小说的兴趣,经过一番阅读,我觉得小说所给我的感动与电影是不同的,小说中的人物和那种场景是电影中无法诠释的,它给人以一种不同的心灵触感。

  小说《暮光之城1》的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斯蒂芬妮·梅尔,她本是一位有3个孩子的全职主妇,而且没有丝毫的写作经验。20xx年的一天夜里,她做了一个改变她命运的梦,而她也因这个梦写了《暮色》从而这部小说引起了一阵热潮。而后梅尔又写了《新月》、《月食》、《破晓》和《午夜阳光》,被称为“暮光之城”系列,这些书都受到了好评。用作家奥森·斯考特·卡德的话说:“爱情只是书中的一小部分,但却是人生的指引者。”

  《暮光之城》讲述了一对苦命鸳鸯的爱情故事,17岁的女主人公贝拉因为自己的母亲再婚,就像离开母亲而去远在福克斯的去学*。然而在福克斯这个偏僻而且终年阴雨的小镇上,她结识了一个神秘而帅气的男子爱德华。爱德华则是一个“素食”的吸血鬼家族的一员,他一开始就被贝拉身上的香味给吸引,有想吸她血的强烈的欲望。而他最终因为爱一次次地克制住自己,不想让自己伤害她,不顾一切地想保护她。因此而引出了许多的故事的发生,也让他们坠入了爱河。

  而当爱德华带了贝拉去见了他们家族的吸血鬼之后,两人之间就更加的'亲密,有时也和家族成员一起出去玩。就在一次的游玩中遇到了另外一族的吸血鬼,给贝拉招来了一次次的追杀。至此,两个吸血鬼家族间的战争开始了,爱德华一族尽自己的一切来保护贝拉,不想让她受到伤害,然而贝拉最终还是被另一族骗去。并且给咬了一口,差点成了吸血鬼,在紧要关头爱德华克制了内心的挣扎,克服了想吸她血的欲望替她吸了血,帮她度过了难关。就这样贝拉从一个脆弱的少女慢慢的变得坚强,开始接受这一切,面对这一切。

  在这一次次的困难中,他们知道除了幸福的诱惑,还有危险的深渊,而一次次地脱险,一次次地互相付出真心,让他们彼此之间的感情更加地坚定。他们历尽千辛万苦的爱情就像是一次次获得重生一样地刺激与新鲜,也就像是每日初升的太阳一样的浪漫与温暖。

  看完这部作品,我不只是被里面的吸血鬼的速度、力量、苍白的皮肤、几乎完美的外貌、以及许多特殊的生活方式所吸引,更是佩服里面卡伦一家对鲜血的克制。他们不只是吸血鬼,

  也是一种高尚的生命存在。

  这部作品所描述的让我们对生活有了更多的憧憬,是让我们对生活中的困难更加有承担,使我们有主宰生活的勇气。也希望我们对生活有所希望,要大胆的去挑战,勇于想象,给自己一种无形的目标,使生活更加有色彩,使自己更加有动力。

  小说中的吸血鬼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残酷、杀戮的,而是也会存在着像卡伦一家一样的善良、团结、有同情心、舍己为人的优良品格的吸血鬼。这就影响着我们当代的年轻人,让我们对现在的社会抱有幻想,形成一种好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世界观。使我们认识到生活并不是就是只有苦难存在,也会有快乐的到来。

  这部小说让我有所触动,让我如此的喜欢也是因为我觉得他给了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人们一些希望,不至于遇到些挫折就绝望。让正生活在苦难中的人觉得有所动力,觉得未来会更美好,只是时间没到,就像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一样,就算他们的爱情是让一般人难以理解的,就算是要经历无数的磨难的,就算是“见不得光”的,也一直不放弃,也一直为爱情而努力。

  我想这部小说之所以受到各个年龄段的人的喜爱,是因为它为他们提供了在现实世界中无法所体会到的世界,开启他们对美好世界的向往之心,让他们能够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走向自己的未来??

《暮光之城》观后感3

  六月二十七下午两点多,终于把暮光之城前四部给看完了,*均每部电影两个小时10分钟以上的时间,还真是挺长的阿,用了两天把暮光之城看完,暮光之城系列有五部,分别是暮光之城之暮色,新月,月食和破晓(上下部)。

  回味一下,个人最喜欢的还是第一部,因为刚刚进入暮光系列,确实充满好奇与梦幻,里面的人物也都青涩朴实,当然印象最深的要数女主角贝拉(克里斯汀·斯图尔特),她由一明普通的或是说是稍带不幸身世的女孩,成为男主角潇洒吸血鬼爱德华·库伦(罗伯特·帕丁森)的女朋友,库西速度力量都超出人类,在贝拉面前也是一直在像超人一样保护着贝拉,电影里还充满了校园生活气息,更加贴*现代的年轻人们的生活,所以印象比较深刻吧。

  这电影就有点像是童话故事里的丑小鸭变天鹅,灰姑娘变身美丽的公主的故事,不仅如此还有着两位超出常人的英雄人物深深爱着这位姑娘,产生了竞争,暧昧元素又让人羡慕的三角恋,还记得狼人杰克说的那句很感人的话:"心中的烙印深深的印着某人,就会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还有就是这部电影多次获得最佳吻戏奖,也不知道是谁设的这奖,但不得不承认暮光系列吻戏不是一般的多,只能说明美国人思想就是比*人要开放,什么:"ilove you阿。kiss me阿"听得都想像是家常便饭似的。

  电影的男女主角电影里是情侣,现实生活中也是鸳鸯一对,这更是给好莱坞,娱乐界调足了胃口吸引了无数眼球,连宣传费都省了好多吧。

  其实挺简单的,假如你是暮光系列的男主角,5部电影,5年时间朝朝暮暮下来,有是感情戏,又有吻戏,又有零距离的二人对白,又有床戏,还要保证电影的演技是一流的,效果是一流的让观众看觉得你们确实演的是情侣,没把观众当成傻瓜,票房还得是一流的,男主角就算不想爱上女主角,女主角,周围人,导演,以及你的粉丝会同意吗?所以感觉现实生活中不成为情侣应该都难噢。

  说到男主角嘛,其实我更喜欢杰克,现实中他是从小学*空手道,是个空手道高手,长的也很英俊,并且身材很好和肌肉漂亮,并且是90后噢,最*发现90后才华横溢,事业成功的人越来越多了,这让人有些亲切感,也有些压力阿,同为90后咋差距这么大咧,唉,失败啊。

  破晓下部要到今年十一二月才上映,这也是暮光系列的最后一部了,期待电影的上映,希望看到贝拉真正破茧化蝶变身成赤眼吸血鬼美丽的模样,和电影最后的结局。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4)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5篇)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1

  《山居笔记》是继《文化苦旅》之后我所读余秋雨先生的第二部文集。正因真实喜爱因此看,正因炒作的厉害因此急着看,正因它的人文气息不可不看。

  余秋雨先生的这部书从《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这本书是在20xx年1月出版的,他在这本新版的自序中说他写这本书历时两年有余(从92年----94年),而且牺牲是相当大的,他辞去了学院的行政职务,十分纯粹地几乎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仅仅十一篇文章却耗费了两年多的时刻。这,并不是他的写作效率低,而是那有股坚韧的探求精神,正是他的那种认真态度和永无止境的追求让人心悦诚服。多年来他透过边走边想,有机地将写作与考察结合在了一齐,很多写到的地方,他是一次又一次的拜访求证。以前就为了核对海南岛某古迹的一副对联上方的两个字,在几度函询都得不到准确回答后,只得亲自再次去海南,很多时候,他就是这样不得不一去再去,在追求真理和对文学的无比热爱方面,他是毫不吝啬的,不管时刻还是金钱。对他的文章,他真正做到了“得失寸心知”,是不会在乎他的经济和得失的。按照余先生的话说:“全书是我以直接感悟方式探访中华礼貌的第二阶段记述”。他还说:“写作这本书的最大困难,不在言论之勇,不在跋涉之苦,也不在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粹炼得*易可感,把玄奥细微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耗费难言的艰

  辛,而艰辛的结果却是不能让人感受到艰辛。”

  我被他的这种治学精神和严谨的求实作风以及认真的求学态度所折服,我深深地被他的文字和精神打动了。这种境界早已超越了文字本身,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穿梭,在东西南北的古老土地上走过。余先生的文章带给我们的都是精彩纷呈的人文、地理、历史、故事……上下求索,展示出人类人文历史的绚丽诗篇,给我们掀开了精神的家园、文化的粮仓。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2

  读余秋雨的《山居笔记》有许多感触:感于他对历史文化的独到见解;感于他对现代文化的责任感;更感于他文章里所散发出的深情大度的光彩。

  《山居笔记》这部书写作历时两年有余,余秋雨辞去了学院的行政职务,几乎全身心地投入写作。多年来他边走边想,边想边写,在追求真理、热爱文学方面,他是毫不吝啬的。按照他的话说就是“全书是我以直接感悟方式探访中华文明的第二阶段记述”。

  他还说,“写作这本书的最大困难,不在言论之勇,不在跋涉之苦,也不在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粹炼得*易可感,把玄奥细微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耗费难言的艰辛,而艰辛的结果却是不能让人感受到艰辛。”我折服于他的这种治学严谨的作风,这种境界早已超越了文字本身。从《天涯故事》里,我知道了“鹿回头”,那“清澈而美丽,无奈而凄凉”的鹿的目光其实是那一双双闪耀着渴求生命光彩的眼睛,他们从遥远的地方投过来,穿透了时空,一直走进我们的心灵。

  如果不是天涯海角,不是绝壁死谷,不是生命被逼到了最后的边界,那么目光不可能这样执著。从战国开始,那些历史的片段强烈地吸引着我,特别是余先生谈到的海南历史中的女性现象:洗夫人、黄道婆带来的整个中原大地的兴旺繁荣;从这里走出去的宋氏三姐妹,带着海南强劲的浪潮,成为女性的骄傲。女性文明派生并推动了家园文明,苏东坡、李光他们是泪涔涔地来,却在家园文明里破涕为笑;海瑞、邱浚他们虽然是气昂昂地走,却放不下这里的家园文明,终究乐极生悲。

  《十万进士》是一篇发人深省的文章,余先生将科举以来的考场好好地嘲弄了一回,“一种巨大的不信任,横亘在考场内外”,古代如此,当今亦如此。通过余先生的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词原来有其悠久的历史。从“*”看智慧,从纵横的历史轨迹中,发现原来早在唐朝就有了极大的市场,没想到有名的诗人温庭筠竟然是一等作弊高手,而且是远*闻名的。看来,面对考试,无论是怎样的形势和内容,古人和我们今人其实都存有诚惶诚恐的心境,这真的是一种无奈。“鼓噪不如沉默,息谤得于无言。”读余秋雨的文章,我终于有了这样的感受。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3

  以前爱读余秋雨的书,尤其是《文化苦旅》,读的时候觉得美得无可言说,至今这本书仍然是我最爱读的书目之一。余秋雨的文字,美妙,又让人感觉深邃,他常常把历史与文学巧妙的融合在一起,给人一番厚重的文化之感。因此,读他的文章,除了是文学的享受之外,更是对史学的补充与思考。

  暑假期间,闲来无事到书店逛,看到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很是喜欢这个名字,觉得颇符合我所向往的山居之风,随手翻了几页,便买回家中。这一读不要紧,我又深深陷在余秋雨的文字里,徜徉在文学与历史所交替兼容的世界里,随着他的文字,游走在各地,游走在各朝各代,游走在各个名人名士身边。

  跟随余秋雨,我走进了清朝的历史,那破败王朝的背影,看到历代流放者那凄凉落寞的生活,感慨人生无常,谁又能抵挡的了那些事故变迁呢?苏东坡的突围,让我感慨那个朝代对于大师的埋没,想到历代大师都经历的摧残,想到我们国人嫉妒品质的劣迹其实由来已久,其实根深蒂固,早已化为血液里一丝我们不愿承认的遗传。

  《愧抱山西》则描述了一代晋商的发家成名史,让我对山西有了一番新的认识,敬佩山西晋商的精名能干,敬佩他们的审时度势,敬佩他们的种种。正是这些优秀品质,使得一代晋商在异乡的土地上扎根发芽,开花结果,遍地的分号,无不诉说着这个人群的智慧。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当一切都发生变化之后,山西晋商似乎一夜蒸发。他们的颓然落幕,是战争纷乱的影响,也是时代前进的必然。但是,他们留下的在山西的总票号,却还在向世人昭示着这里昔日的繁华,即便是见惯世面的人们,也会为这里的富贵大气所震撼。想必,若是山西晋商的风范尚存,山西晋商的经商之道尚存,我国商业文化,必然又是一番新天地。当然,当今的苏、浙、广的商人已经遍布全国,支撑着经济的繁荣,但他们比起山西晋商,缺少了厚道,更缺少了长远的眼光。

  余秋雨带我们到他的家乡余姚走了一番,那个不甚出名的地方,是他心里永远的记忆,也是永远的痛。“少小离家”,却“老不能回”,即便回去,也没有迎接的亲朋好友了,回去也是一片寂然,除非顶著名人的称号,官员的接洽显得热闹些罢了。落叶归根的观念,怕是难以实现。越是难以实现,越成为心底里那柔软的痛,越是思恋。

  那个时候刚刚拿到《山居笔记》,心里是有些激动的。其他的几本书都抛到一边,径直托着《山居笔记》就开始了探寻之旅。

  一直都记得,这是唯一的一本书,让我只读了前言就被感动。看完前言,心里很沉重,沉重得几乎不敢再继续看下去。正好那时的我正纠结于各种若有若无的烦恼,或谓之曰因为痛,所以叫青春的状态。因此,我心里只想到了一点,当一个人面对厚重的文化,深沉的历史感的压迫时,那些所谓的青春的烦恼居然会卑微到那种程度,毫无意义。

  以前默默寻了好长时间,希望为青春找到一个可供宣泄的出口,却万万没想到此时的我会如此随意,曾经执着了很久的东西突然间就变得轻如鸿毛,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很重要的东西突然变得不重要了,那么你还捧着它干嘛呢?

  《山居笔记》和《文化苦旅》算是连理同枝了,先有《文化苦旅》的寻找,再有《山居笔记》的思考。二者缺一不可。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4

  我曾想过要把《山居笔记》中的每一篇文章带给我的感动都写下来,有苏东坡突围成功的喜悦,有千年庭院日渐沉寂的沉重,有乡关难寻的迷茫,还有那最震撼人心的遥远的绝响!

  种种情绪涌上心头,却发现这份感动在心头弥漫而难以付诸文字。大概这就是余秋雨先生所说的无言的交流吧。细细回想,所谓的一个有文化良知的人到底追求着什么呢?如苏轼的身上看到了一份纯真坦率,在岳麓书院立言教学的历代山长用行动向世人表达了一种责任和严肃。而远在他乡的游学士子那遥望家乡方向的目光更多的是依赖和迷惘吧。 最后的最后,不得不说说那位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巍峨若玉山之将倾的嵇叔夜,那位不顾礼法的嵇叔夜,那位在苏门山上发出绵绵长啸的嵇叔夜。历史上从未有过这般不真实的存在,他纯粹得可爱,他代表着那个年代的风度,风姿,风流,风韵,风骨…

  就像一阵风吹过,不留痕迹却浸入心脾。如此种种,辨不清楚,抛开这些,却发现心莫名的静了下来。或许,所谓的文化人格追寻的就是这种内心的安宁?莫道岭南应不好,此心安处是吾乡。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5

  初中的时候看《文化苦旅》的时候也有过触动,但是总觉得引起自己触动的东西离得太远,还不足以让我迷失或者说碰触到灵魂,或许是因为那时的我不够成熟,积累太少,所以默默的那这份淡淡的触动埋在心底。

  于是,《山居笔记》出来了,影响了我十多年的东西似乎又在那一瞬间全部聚集,让我重新拾起失落的信念,让我不得不再次思考自己的问题。余秋雨是一个真正值得敬佩的人,他能把深涩嶙峋的思考淬炼得*易可感,让人在一瞬间就能触摸到这份真实可贵的感悟。

  文明和邪恶的延续,历史和法律的公正,永远是充满了艰辛。当个人站在历史的洪流面前,无法掩饰的卑微感会在瞬间击垮那些自私浅薄无知的人们。

  那么,我们呢?是该面对历史、面对文明用肩膀承担起自己所能承受的那部分微小得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责任,还是随着大众,湮没在滚滚红尘中?这只是勇气和责任感的问题。即便你去面对,去承担,你也得不到任何好处,反而可能会失去很多,而随波逐流也不需要太大的勇气,没有那么多的艰辛。

  说起来,也很空。承担的是什么?不知道,谁能说出个具体的事物来呢?根本就没有吧。或许只是对历史,对千年文明的理解和尊重。不知道许多年前,这是不是每个人的责任。

  余秋雨就在做这个事情,从《何谓文化》《文化苦旅》到《行者无疆》《千年一叹》,再到《霜冷长河》《山居笔记》。这些年踏过的足迹,写下的篇章,就是背负着生命的困惑,对文化的探寻。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5)

——《暮光之城》读后感 (菁华6篇)

《暮光之城》读后感1

  不知道为什么,经常觉得在做过的事情以后,在回想当初做的原因时总是那么难。就象现在的我一样难过,想不出到底被什么所“诱惑”。 日记

  也许是被那黑色的封面透出的神秘所吸引;也许被“暮光之城”这样梦幻的名字所注意;又或者是心里青春期的萌动因子碰上青春文学就那样爆发了。总之我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本书。《暮色》,《新月》,《月食》,《破晓》,《午夜阳光》,错综复杂的故事伴随看月亮的出现和消失一步步的进行着。“爱情知识书中的一小部分,但却是人生的领导”我看过许许多多关于爱情的小说,但却没有真正体会过爱情的力量。也许从这本书中,我领悟到了一些。

  不纯粹只有爱情,那毕竟不是人生的全部。亲情,爱情,友情,作为一个人应该都不会错过,那么如果你将成为超出人之外的呢?“暮光之城”系列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戏剧冒险等各种吸引眼球的元素,而贝拉与爱德华凄美动人的爱情则是全书“最强烈的情绪”。经历过《新月》的心碎后贝拉与狼人雅各布之间存在的关系似乎不仅仅只是友谊这么简单了。“你香甜独特的气息是引领我爱你的线索,但我最浓烈的爱意却只能用死之来演绎”。这是一句甜蜜又致命的表白,我坚信着贝拉始终爱着唯一的爱德华,而对雅各布只有内疚感谢成亲人的爱意。也许这样说,并不公*,但我却真是这样自私。贝拉那样热情似火,义无返顾让我如此喜欢,经常想像自己能像剧中,书中女主角一样让人爱护,受每个人喜欢,但是我又希望自己生活简单不要那么复杂。

  人就是一个矛盾体。沉浸在书中同时,我又想到了现实生活。毕竟,我的父母是*人,他们继承着老实本分的品质。他们从小微灌输早恋的坏处与人生存的价值。所以青春期的我并没亲自实践但却对青春小说情有独钟。很难想像,当我的父母受到吸血鬼的威胁,我是否会像贝拉那样义无返顾,想方设法的去保护他们。毕竟那样的事情可能永远不会发生。但事实是,如果发生了他们一定会保护我的,所以我想,我也会的。火与冰能共存吗?希望他们会吧。作者梅尔精致,微妙的笔触使这个故事不仅仅成了一场不可思议的爱情历险。很难想像一位三个孩子的母亲在毫无写作经历之下就创作了这样一部非凡的作品。在赞叹之余,我从她优雅精致的叙述中感受到她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作品来自于生活,生活就是一部优秀作品。让我们拿起笔创造属于自己的暮光传奇吧!

《暮光之城》读后感2

  第一次接触《暮光之城》系列的时候是在初一,而且是因为看电影才与其结缘。那时候年纪还小,完全是痴迷于女主的美和男主的帅。说惭愧身为校读书协会会长的我的阅读种类是属于极少的。每一次看这电影的一系列我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

  因为之前看过电影的缘故我并没有说很仔细的有去看小说。因为中版的我感觉翻译的字不够美丽,但是纯英的话我又不能够很好的理解进去,这是最痛苦的。

  明明一部让我感觉类似科幻片却变成了一部爱情片。吸血鬼和人类相爱,在17岁的青春穿插,现在有很多的电视剧电影都打在用回忆做然后这却是我最记忆深刻的。

  首先我们先讲一下男主爱德华,他是一个完美的男神案列,典型的高富帅。但是他不自大,能为了自己喜欢的人抑制了自己想要喝她血的冲动。在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之后想方设法的护她周全,他希望贝拉可以按照她原的生活轨迹生活下去,慢慢变老,而不是一己私欲把她变成和自己一样的冷血生物。

  再者是我们的被大家喜爱的漂亮女主,一个不被欲望蒙蔽的乐观开朗女孩,她深爱着爱德华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回自己喜欢的人的命,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男主会这么迷恋她的原因之一吧!后面她成为吸血鬼我们才知道她并不只是一个邻家女孩而是一个天赋异禀的高贵优雅的吸血人之一。

  最后就是男二雅各布,一个重情重义专一朴实的好男儿。他喜欢贝拉,守护在她的身边护她的安慰尽管她不属于自己。看最后他为了贝拉和库伦家族联手就一目了然。

  这书整个系列是令我沉醉的,他们的爱情仿佛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爱的轰轰烈烈却不是海誓盟而是一个眼神就可以看出我爱你有多深。"你现在就是我的命"多少女孩子沉醉在男孩子的甜言蜜语中,又有男孩子做到了他们曾经说的誓言。世间的真爱有多少是敌得过时间抵得过金钱,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宛如一股清流,而世间太多浮浮沉沉真真假假……

《暮光之城》读后感3

  看完这个片子,我看到影评中诸多的嘲笑,忍不住写自己看后感。

  有人说它低俗扭捏变态,或者说作者是个外国的琼瑶,但却不知道,爱上一个帅,又有超能力,又体贴温柔的与自己不同的人,却是每个女孩曾经做过的梦。

  有时候他应该是古堡中的王子,有时候他是飞檐走壁的蜘蛛侠,有时候他叛逆桀骜,是个逆子,有时候他手指冰冷,是个吸血鬼。

  无论怎么设置角色。他都是温柔的,帅的,全天下只爱你一个的,多么暴戾却对你无限体贴的,有惊人的才华甚至超能力的,无所不能,却又在你面前卑微隐忍的。

  这个吸血鬼,自第一眼见她,或者闻到她的气味,就开始躲闪,又忍不住靠*。他说,我是唯一猜不出你的心的。女人都愿意这么假设,男人永远不明白自己在想什么,所以永远追随自己,一旦了如指掌,势必厌倦这样的猜测游戏。一见钟情,是女人的第一个梦。

  他又说,你的味道,是我的个人品牌的毒品,但是,这个素食的吸血鬼又必须学会忍耐,不去吃掉她,于是连接吻也在小心翼翼,他总说我要控制自己。这个,不又是女人对男朋友的假设么,爱自己,又很能控制情欲。这是女人的第二个梦。

  他展露阳光下的自己给她,他提前预警说,很恐怖,不料却是美丽的金光闪闪,我们的作者,舍不得把丑陋给他心爱的男主角,完美,是女人的第三个梦。

  他带她见家人,全家很喜欢她,专门为她做饭,带她玩棒球,在与狼人决斗之前,他们的父亲说,因为她也是我们的一员,我们必须保护她。这个也是每个女人希望自己能够得到的优待,男方的家庭,把自己当做一员,甚至视如己出。这是女人的第四个梦。

  他强壮有力,任何时候都能保护她。不论是飞身推车,还是及时现身吓退流氓,还是带着她帅气无比的参加舞会吸引艳羡的眼球,甚至是不会跳舞的她,都可以在他的带领下翩翩起舞,有了他就没有了害怕,只拥有艳羡和满足,是女人的第五个梦。

  他背着她,可以飞到树顶,那么高大直入云霄的树端,她如此*凡,却可以因为他而飞了起来,却可以因为他的带领看到更广阔的天地,领略这世界上他人无法领略的美景,这是女人的第六个梦想。

  他甚至愿意与她共度一生他尊重她的选择,不愿破坏她原有的生命与生活,她逐渐衰老,他永远年轻,这个,恐怕是女人最大的梦。

  作者与诸多女人一样,她将梦一一写出,这是个温情的也值得一看的电影,比那些发誓反映重大问题和人生观的电影更贴*我们,因为这记录了每个普通女人曾经关于男人的梦想,这些梦想在现实中支离破碎,逐显幼稚可笑。

  可是在电影里它娓娓道来,深情动人。

《暮光之城》读后感4

  这部片曾经看过,当再看一遍时,发现曾经看不懂的地方,也可以理解了,或许这就是重复的好处。

  我是一个不太敢看恐怖片的人,欧美片血腥的也不看。看《暮光之城》是因为口碑好,以一对苦命鸳鸯的情感纠葛为主线,融合了吸血鬼,人,狼人的故事。喜欢以校园生活开场,在女主人公成长过程中有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等元素,凄美动人的爱情,强烈的情绪打动了我。

  贝拉与爱德华交流的眼神,隔着屏幕我都能感觉到青春年少时爱慕一个人的气息。那种看到对方眼睛里充满着温柔,嘴角不自觉的上扬,随时随地都想与对方在一起,那样的粘度也只有在恋爱时才有。两位演技真实,让我感受到恋爱怦然心动的情境。

  校园生活里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库伦家族虽为吸血鬼,因能控制自己对人血的欲望,以动物血为食,不伤人得以在人群中生活。他们有颜值,有速度,有超能,在我看来很酷。爱德华的超能是读心术,他能读懂人心,但却读不出贝拉,爱德华爱上了贝拉,贝拉也爱上了这个吸血鬼爱德华,开始了贝拉求变吸血鬼的过程。

  恋爱到一定程度便有人性的欲望,贝拉想与爱德华更深入的肌肤之亲,然两位又一次演技爆炸,那种相爱却不能更爱,浴火上升却无处安放,实在让人难受。爱德华想让贝拉过正常人的生活,他决定离开。在他离开的日子里,贝拉陷入爱情绝望中,许久无法走出没有他的心境。这时雅各布的出现温暖了她的心,朋友身份相伴,虽然不在颓废,但贝拉知道只要她有危险,爱德华就会出现在她面前,于是她便多次自造险境,只求能看到的爱德华。为了爱,连性命都可以舍弃。

  雅各布爱上了贝拉,他是位狼人,热血,强壮。与爱德华相比,多了些温暖,爱德华拥有的是俊朗的外表,冰冷的身体。在雅各布的呵护下,贝拉对他也升起了爱意,她同时爱上了两个人。故事就这么继续着……共有六部,才看到第三部,期待贝拉成为吸血鬼的故事情节。

《暮光之城》读后感5

  就算只有一丝明亮,我也要在这暮色的城市,去追逐,追逐属于自己的那份光。

  ——题记

  众所周知,《暮光之城》这部小说在全世界非常流行。已经出版了四部。其角度十分不同,把吸血鬼和狼人变得人性化,除了惊悚,更多的是浪漫以及美好的事物。

  贝拉是一个高中生,她与其它女生不同,对任何事都表现得比较淡定,缘份让她遇见爱德华,一个帅气但性格却非常冷的男生。经过了解,贝拉弄清了她的身份——吸血鬼,但她并排斥他,而是义无返顾地爱他。为保护贝拉的安全,爱德华最终选择离开。她在各个角落寻找爱德华,这期间,他遇上了雅各布——一个可以为他做任何事的狼人,可贝拉从来有放弃过爱德华,为了见到他,她不惜失去生命,最终,贝拉变成了吸血鬼,与爱德华永远在一起。雅各布放弃了贝拉,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女一号贝拉虽然性格内向,但她却是一个敢爱敢恨,敢于追求梦想,向往美好生活的人。她不象其它人那样,有家庭背景,有项链首饰,有荣华富贵,但她却有一颗纯洁的心,一颗永远闪着光的心,这使她比所有人都富有。

  男一号爱德华家庭背景更奇特,其家人都是吸血鬼。一般吸血鬼给人的影响都是很恐怖。但他,为自己所爱的人,尽全力克制他的欲望---吸血,(虽然最终还是由于意外吸了),就有点改邪归正那种感觉,他是一个很少说话的人,因为他被赋予读心术,所以他十分了解这个世界,但他可以为爱改变一切,这也是故事中的一大亮点。

  雅各布身份也很特殊(狼人),而且还是第三者。而他,为了贝拉,可以做任何事,他也从来有放弃,毫无保留地给予贝拉最真实的爱。最让人佩服的是他放手的举动,因为他爱她,所以不愿意伤害她,而是想让她幸福。因为他知道,有一种爱叫放手。

  暮色、新月、月食、破晓,本书分为四部分,层层递进,他们所遭遇的困难越来越大,但从来有放弃过,才使暮色最终变为破晓,从暮光之城变成了“日光之城”。

  去追求,去改变,去放手。

  其实,个人心里都藏着贝拉,她也许不会在表面上体现,但在内心深处,促使人们去不断追求。

  其实,个人心里都藏着爱德华,他也许不会在表面上体现,但在内心深处,他会随时净化心灵。

  其实,个人心里都藏着雅各布,他也许不会在表面上体现,但在内心深处,因爱放手默默祝福。

  为什我们不能把珍惜已久的他们拿出来呢?

  为什不能象贝λ那样勇敢地追求,而代替拉关系,找人走后门呢?

  为什不能象爱德华那样—改变呢?----想想*那多可爱的孩子们,为了他们,不什不能改变一下生产出来的奶粉质量?想想那听话,那乖巧孩子,为什不经意撞上后不能及时送医院,反而倒车来掩盖自己的错误呢?

  为什不能象雅各布那样因爱放手呢?父母可以为自己的孩子而放弃一切,而为什不能放手,让他们暂时离开课本,在阳光下幸福追逐着呢?

  我希望,不,我确信,在所有人的心中,都有一丝光亮。如果个人个人能绽放心中所有的光,就算是暮色,也能点亮整个城市。点亮整个世界。

《暮光之城》读后感6

  这几天我都泡在图书馆,因为我沉迷在一本书中无法自拔。

  曾经我也看过相关的电影,但是事实证明电影永远都没有书籍来的更完美。这是一部关于吸血鬼的浪漫唯美的爱情电影。

  这本书被改编成电影后深得大众喜爱,已经把很多吸血鬼类电影甩了很大一截。其实我也是通过电影才去看的书籍,发现真是爱不释手。其实和电影相比较的话我更喜欢书籍,因为电影来说的话会有很多的客观条件的限制,所以说对于读者来说也会限制读者的想象空间。而书籍不同。就像对于同一本《哈姆雷特》有多少读者就有多少哈姆雷特一样。在书籍的世界里我们每一个读者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和不同想象。

  在这本书里我感觉最大的吸引我的地方是对于男主爱德华我可以无限的想象成他的样子,他可以是我最喜欢的没有任何缺点的男主,而之所以他能够让我没有局限的想象最大的功劳在于作者的文笔写的很细腻、我必须承认,即使我看了不少有思想有深度有力度的电影话剧书籍,即使我已经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我还是会对《暮光之城》没有免疫力。那是深深扎根在我内心底处的少女情怀,霸道总裁爱上我可能是一辈子的春梦。

  有时候一本书好不好,真不能因为剧情狗血就全部否定他,我已认为最重要的应该是作者文笔是否细腻、想象是否深入,所以在我读过的或者看过的关于爱情的这部应该是我心目中最唯美的了。这样的事情虽然我们都知道实现中不可能,但是人生总得留点儿念想吧。生活本来就是个炼狱,如果我们自己不再好好珍惜着自己这仅有一次的生活,嗯嗯,那确实挺可悲的!!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6)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5篇)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1

  第一次接触到这部作品大概是高一的时候,在某一次的下课,有个男生对我另一个同学说着它。我禁不住好奇便一起听。其实我对于鬼啊,怪啊我是不听的。却不知是那男同学天生适合说书,亦或者小说的情节真的很吸引人。在不久后我确实翻开了它。它便是南派三叔所著,与《鬼吹灯》共同开启*通俗小说界“盗墓时代”的《盗墓笔记》。

  初读这部小说,在我不曾探索过的领域展示着是吸引人的未知,新鲜的词汇,一环扣一环的谜题,荒诞离奇的场景,无一不吸引我的手翻向下一页。沉浸在荒诞怪异的场景内,似乎同主人公一起冒险。仿佛如深不见底的黑洞,拉着我通向未知的结局。我不知道下一秒将遇到什么,我只知道这一秒我很安全。这就是在盗墓中最真实的感受。接下来就是揭开谜底的时候了。

  谜底一,《盗墓笔记》。作者对于笔下人物的刻画个性鲜明强烈,主人公吴邪的“天真无邪”。说话风趣幽默自称“摸金校尉”的胖子。不爱说话却身手了得的“闷油瓶”小哥张起灵,人物各自的特点被作者发挥的淋漓尽致。从主角到配角,每一个人物的刻画都看的出作者的用心,在我看来是成功的。再谈场景,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让我惊叹不已,光怪陆离的场景,奇特怪异的墓中生物,对场景的细致刻画可以让读者身临其境。还有对墓中生物的刻画也很详细,如“层层疯长的黑发中,形如女人骷髅的脸嘴面目狰狞,带着骨香可以令人入睡。”这句话描写的正是墓中生物——禁婆。作者如此细致的刻画,极大程度的调动了读者的想象力。从已知的材料中参入自身的想象,在用清晰细致的文字表现出来,的确引人入胜。

  谜底二,《鬼吹灯》。说到《盗墓笔记》就一定会想到《鬼吹灯》。我上网搜过大家对《盗墓笔记》的看法,有一部分人认为《盗墓笔记》山寨《鬼吹灯》。这并非是没有理由的。《鬼吹灯》里的主角和《盗墓笔记》相比的确是有些类似。特别是胖子,两部作品的胖子都风趣幽默,性格也有些相似。而且也有人列出了两部作品的相似之处。但是,说是山寨或者抄袭,我觉得更多是借鉴,在借鉴《鬼吹灯》部分的基础上加以自己的思想,成为一个全新的作品。有些人认为《鬼吹灯》好看,有些人认为《盗墓笔记》好看,在我看来两部作品都有自己的风格。

  就像那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对于《盗墓笔记》,它一个又一个的谜题的确很吸引人不断阅读,但是,过多的谜题导致无法解释没有下文,我一度因为这一季所提到的谜题有点印象而去前面几季翻找,思维混乱不清。相比之下,网上搜查到《鬼吹灯》的评价,《鬼吹灯》虽然没有《盗墓笔记》那种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但文笔扎实丰满,内容更为严谨,构架饱满,情节叙述清楚。这并非是对《盗墓笔记》这部作品的否定。每一部小说都有它的过人之处,同样,也有些不足的地方。而且《盗墓笔记》拥有百万读者,占据年度最畅销小说前列也并不是没有它的理由。极丰富的想象力,多元化的人物性格,同伴之间深厚真实的友情等等。一部作品受欢迎,必定有它受欢迎的原因。

  谜底三,我现在所要揭开的谜底是我整篇文章中最难解也是人类从出生到死亡都一直在解开的谜底——人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一种猜心游戏。你猜忌我,我猜忌你。在大家的认知里一定会觉得很没意思。可是潜意识里,在你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就为心上筑起一道墙。当你们深交后,以为自己看透了对方,谁知你可能只是敲开了一块砖。古人云“人心隔肚皮。”每个人都无法知道上一刻还与自己称兄道弟的朋友是否下一刻就成为毁了自己的主谋。

  “人初,性本善”在经过社会这个大染缸后是否还能保留当初的那份纯真?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我们可能在里面体会到一些在以前不曾体会过的,竞争的强烈,冷酷的现实。更甚于在真正步入社会这个复杂的圈子里,所将面对的是人性的虚伪面。这些在幼时不曾面对的挫折,难过都得自己独立解决。这是该经历的,也是该学会的。人心,深如黑洞,看不清的才是最可怕的,要学会看透人心。寻找真心待你之人,并以真心相报。若是能在经历社会这个复杂的环境后还能保留一颗赤子之心,那便是上天赐予最好的礼物。比鬼神可怕的是人心,但最纯真的也是人心。

  谜底有三,现已解完。《盗墓笔记》所蕴含的内容也令人深思,我无法用再具体的语言形容它。一部作品,不是只靠读一遍就能理解它所含的意义。若有时间,我愿再仔细品读一遍,认真感受我所没有感受到的。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2

  放下《盗墓笔记大结局》的那一刻,心中有很久的空白,仿佛在我面前合上的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整个世纪,恍如隔世。

  接触《盗墓笔记》之前,我不会想到有这样一部小说在我心目中可以超越之前读过的所有小说。它到底比其它小说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其它小说我都可以从很多方面评价甚至用上我所学不多的文学理论知识,可是对于这部小说我潜意识里觉得它不该用之前的方式去欣赏。如果非要让我概括一下对它的感觉,那就是“超好看”,一如那本杂志的名字。

  三叔说过:“一切不以好看为目的的小说都是耍流氓”,看到这句话忽然领悟到了什么。一部小说,不管文字多么优美,运用了多少写作技巧,塑造了多少鲜明的人物,设置了多么庞大复杂的结构,如果因为它不好看而让读者没有阅读下去的愿望,那都不能算是一部成功的小说。以前我总是想我若是写小说喜欢什么样的风格,现在我可以说,就是三叔这种风格!

  在此,我先为南派三叔喝一声彩,期待他以后写出更多好看的小说。

  虽然不愿意去考虑一些文学性的内容,但是不得不承认,《盗墓笔记》在人物塑造方面是非常成功的,下面来举例分析:

  ——铁三角。

  虽然不是一个人,但我还是想写下来,毕竟有了它才有了书中大部分故事。

  这是一个很奇妙又和谐的组合,他们的相遇是缘分也是命运。一个头脑聪明但是天真无邪,一个身手不凡就是太少言,一个看起来很不靠谱关键时刻却不掉链子。

  综观整个故事,最多的情景是这样的:三人一起下斗,发现棺材,胖子怂恿吴邪开棺,吴邪开棺遇粽子,小哥秒杀粽子,三人活着出斗。这样的场景重复再多次也看不腻,甚至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险境,只要想到他们三个还在一起就十分欣慰。

  所以《秦岭神树》是我看得最痛苦的一部,因为少了铁三角的生死与共。

  ——吴邪。

  他是主人公,我们看到的都是他的所见所闻所想。

  三叔说他就是一个普通人。的确,他跟我们大部分人在整体上没有什么不一样的,除了那些离奇诡异的经历。可正是这些经历造就了今天的吴邪,承担了痛苦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小三爷。

  他是对于钱财相当精明的小古董商,但是为了别人可以一再不顾自己经济能力的破费;他是个倒斗菜鸟,却多次险中求胜;他懂得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却看不透人心险恶;他擅长与各种人打交道,只是面对闷油瓶时情商会直线下降(小哥恰好相反:情商比较低,遇到吴邪后有所上升,可惜还是达不到正常水*。所以这两人相处起来略显苦逼)。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3

  谈到我最喜欢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盗墓笔记》,我个人的爱好之一便是鬼神和冒险之类的书。而《盗墓笔记》虽然没有直接写出鬼神,但书中的气氛和内容给人营造出一种似神非神的感觉,虽然有许多超自然现象发生,但它表达的师傅正常,虽然有的时候会解释一些现象,但却十分流顺连贯,使人觉得十分真实。

  故事是由一份十分神秘的战国昂书引起的,主角吴邪通过了一个隐藏的谜团发现了一个个谜团,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在解开它们的过程中引发了一个个冒险故事,并在冒险中认识许多可靠却性格各异朋友,有惜字如金的“闷油瓶”,乐观并知识丰富的胖爷等。

  第一个冒险在一个十分危险古怪的战国古墓,之后每次的经历都九死一生,故事中还会出现一些传说中的生物,但每次冒险的终点等待他们的是另一个谜团(但还是有一些线索的),团团相扣,一个个看似没有关系的冒险其实都是使他们向真相的更*而已。

  每次冒险不单单需要知识,更重要的是耐心,冷静和敏锐的观察力。因为可能解开机关的关键就在身边,也可能发生一个小小的失误就粉身碎骨,万劫不复。而且书中还有许多奇特的生物,例如数十米的巨蟒,更厉害的是作者还描绘出了一个个完整的生物体系,这需要大量的知识和想象力才能完成的。

  本书最大的特点是是使用第一人称看“一切”,任何事是、都是从主角的角度去看待,更加真实,使人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其他人物都在旁边“协助”主角,但故事却十分流畅,还无一丝违和感,让人感觉自己正和伙伴们一起在古墓中探险一般。

  这是一本十分出色的小说,至今还有许许多多的读者去追捧他,他十分满足现代人想象。除了小说他还有其他的版本,但在读者心中再怎么改,再怎么演,还是只有原著最好,它早已深入人心了,纵然它不是最好的小说,但它受欢迎的程度不亚于读书榜第一的书。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4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传说。

  故事传说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传说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5

  最*因为等某考试的成绩,心里有压力。为了排解,我是猛看各种剧集,动漫,小说,看得我只觉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看太晚再上班累的。)

  当成绩下来的时候,我正在完结《盗墓笔记》的阅读。好消息是我的考试通过了(三年血汗啊),坏消息是盗墓笔记烂尾了。

  要说有多烂尾,那真是无法形容,看完我居然觉得生气。话说我经常在网上看水*参差不齐的耽美小说,都没有这么烂尾的。作者铺陈了太多的线索,读者都屏息凝神盼望着线索全部梳理,谜题全部解开,但作者只是把那些悬念放在一边,好像什么也发生过一般,楞结尾了。南派三叔也是卖了多少实体书的人,咋这么不负责任,不靠谱?我只庆幸我不是那从第一本就跟随的读者之一,到最后如此鸡肋,都浪费了读书的那些年青春啊。

  第一本很好看,第二本又跟整个故事毫无关系,第三本又重回主线,第七本快结尾写张家楼那段还是蛮好的,有推向高潮的感觉,而最后一本却写得很*淡,为了结局而结局,为了悬疑而悬疑,结尾如此不负责任,让我回想前面感觉作者有些地方简直是在胡言乱语啊,随便写啊,根本没考虑后果啊。能不能兜得回来啊?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啊。格局小而完整同样可以是精品啊,很多文学名著故事本身甚至很简单,而是通过背景,叙事手法,描写介绍方法,语言风格,对社会人性的剖析等因素,成为名著,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鬼吹灯当年倒是跟着看了。依稀记得初读第一部时的惊艳(与惊吓),和后面水*下降的失望,但后面即使水*下降,每个故事至少还是完整的,也记得那时候阅读中的紧张感。而且鬼吹灯刚出来的时候,语言也很有特色,这也是一个重要的优点。

  盗墓笔记我看得毫无惊悚的感觉,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我现在看灵异故事比刚看鬼吹灯的时候多了,练出来了。话说,盗墓笔记里吓唬人的手法就那么两下,很多时候根本就是虚惊一场,而且基本都是在每章结束的时候出现了什么头发,人影,手,头……后面都看烦了,黔驴技穷啊,重复得太厉害。

  还有一点是之前听说《盗墓笔记》吸引和培养了很多腐女,我不管自定义自己为什么吧,看BL漫画,小说也十几年了,就也凑凑热闹。看完书之后我想我是真不算腐女吧,我*时在街上也不会YY俩美男啥的,这种症状只有我在接触耽美作品头两年有过。在我看来,天真只是对闷油瓶有点执着,这在朋友里也完全可以嘛,更何况闷油瓶是一个神秘的人,人人都会对他有好奇心吧,看看他有多少粉丝就知道啦,天真也就是粉丝中能*距离接触自己偶像的一位嘛。

  他俩我没太看出有什么特别值得YY的地方,那么多写得好的耽美文,看那些多直接多痛快,要说攻受共进退共同历险共度难关的强强文好的还是有不少的。天真要放一耽美文里我看还得算个弱受,身手不够厉害,内心不够坚强。

  最后,我是不会推荐任何人看盗墓笔记的,烂尾得令人发指,如同一大坑。

  鬼吹灯我推荐可以看看前面,毕竟故事可以独立,而且完整。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7)

——《自然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5篇)

《自然笔记》读书笔记1

  牛顿迈出了第一步,布封迈出了第二步。

  ——俄国女沙皇叶卡捷琳娜二世(1729年-1796年)

  -01-

  不知道多少80后的朋友,在童年时期说过这么一句话:“我的梦想是当一名科学家”,作为一个孩子,并一定知道科学是什么,等长大之后,大概知道了,但梦也醒了。

  3月14日,霍金先生去世,全世界用各种各种方式进行悼念,爱因斯坦的生日是3月14日,有人说,他是给爱因斯坦过生日去了。也有人说,霍金先生本就不属于地球,他只是回到了属于他自己的地方。

  于是,大家纷纷又拿起了《时间简史》,重读这本只有一个公式的经典,用这种方式缅怀霍金先生。

  写作和读书真是件神奇的事情,让人可以跨越时空和地理界限同他人交流,霍金先生通过写作,将他那遨游在宇宙太空的思想,普及给了全世界,哪怕他已经离开。

  -02-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其实看到的风景是不一样的,比如,有的人是真的在看世界,有的人是在看朋友圈。

  现在大家都崇尚旅行,找机会多看看这个世界,这样是美好的,但毕竟有太多地方到不了,肉眼也看不到。

  20xx年,脑中带着一幅幅美丽的图景,我满怀期望的踏上了*的土地,的确,*太美,然而由于高原反应,身体的沉重负担,让我无法尽情的欣赏美景,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世界上有太多地方达到不了。

  所以,我们要读书,来到这个世界,我们是幸运的,在有限的生命中,我们要尽可能的多了解这个世界。

  读书可以跨越地理,穿越古今,让思想不受任何羁绊的遨游驰骋。

  -03-

  在简书给了我签约标签之后,很多朋友给予我更多的关注和肯定,但是我心里清楚,签约前后,我的写作水*并没有质的提升,我依然写不出华丽的辞藻,也写不出撼人心扉的篇章。

  唯一的改变,是让我在写文章时不敢过于随性,怕被人说:“签约作者写的也就这样嘛。”虽然我真的写的也不好。

  书太多,而人的时间有限,所以应该读经典。但太多的经典都是大部头,阅读起来耗时费力,无数的人望而却步,进而失去了很多了解这个世界的机会。

  我想做一件事情,通过解读经典,斗胆把自己当做一个导游,带着我的读者,用最短最高效的时间去多看看这个世界。

  我不是科学家,生产不了知识,但此时此刻,我想做知识的搬运工。

  -04-

  《自然史》是个大部头,共计42万字,是18世纪法国最著名的博物学家布封,一生历尽55年创作,全书包含了地球史、动物史、植物史、矿物史和人类史几个部分,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和科学的描述和解释。

  这本书也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其中关于动物形态的描述极具艺术性,书中含有丰富的素材,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依据,优美动人的文笔也将公众的兴趣引向了生物学领域。

  布封,1707年出生于法国,由于父亲是法院的推事,以继承关系获得封地,成为一个贵族,从小受教会学校的教育,但他爱好自然科学,在他整个求学生涯中,他还学*过数学、法律和医学。

  他一声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和荣誉,26岁就进入了法兰西科学院,曾被任命为“法王御花园与御书房总管”,46岁当选为法兰西科学院院士,并后续两度支持学院事务。

  晚年的他获得了极大的荣誉,各国的国王和学者都希望一睹他的风采,也常常受到法国国王的接见,成为了凡尔赛宫的常客。

  布封宣传唯物宇宙观,又重文艺思想,受牛顿和莱布尼茨影响极大,但也由于他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世界的起源,曾经被巴黎神学院斥责“离经叛道”,险遭宗教制裁。

  他的著作有大量的关于进化论问题的论述,这些问题在他之前没有任何人提到过,他也是生物地理学的创始人,对后续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有着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05-

  未来一个多月,我将用28篇短小精悍的文章对《自然史》进行解读,为了节省大家的时间,我会将每篇文章的阅读时间控制在3分钟左右,挑取书中最精彩的核心部分,并对关键内容做好总结后进行呈现,读者读完这本书42万字的大部头,只需要1个小时左右。

  这个系列不仅会介绍大家熟悉家禽、野兽、飞禽,也会介绍各种常见与不常见的植物,也会带大家探索自然界各种神奇的矿物质,最后深入了解人类史及地球史。

  我很希望,也很荣幸能陪伴大家一起领略这部伟大的《自然史》,也请大家关注这个系列。

  end.

《自然笔记》读书笔记2

  《大自然的日历》是俄国作家米哈伊尔·米哈伊洛维奇·普里什文的随笔散文,“是在春天的口授下完成的笔记”,作者严格按照大自然四季转换的时间顺序来写,从春天的第一滴水写起,一直写到第二个春天的萌动。读完这本书,正值早春时节。书中对春天景物的描写比比皆是。从植物到动物,从森林到溪水,大自然的一草一木在作者的笔下生花。他对事物细致入微的观察和恰当的描述让我钦佩。他独特的创作风格更让他赢得了“伟大的牧神”称号。

  书中对创作的独特见解和写作方法有多处着墨,每一处都使我受益匪浅。比如:“对生命力的强烈渴望,常常使我们忘记我们正在冒险,而这,就是创造的力量。”“出色的猎手寻找的不是鸟儿,而且鸟儿生活的典型环境。”“对待一切东西,我总是先诉诸于听觉,然后才是内涵,悟性在曲折中上升。”等等等等,这样的话语,几乎贯穿在整本书中,在读作品的同时了解作者的创作方法,是整本书给我的最深印象。

  关于创作的问题,作者讲了一个典型的例子:《公羊的奶》,他说,塔拉索芙娜,这个羊妈妈,还在用她的叶列茨语言,用她丰富的民间智慧,讲着这个故事,这就是关于她的羊奶的故事。但是,若不是我的话,这个故事就不会发表:讲故事是一回事,而写下来又是另一回事。他说,请问:这种智慧是怎么获得的?用既定的形式,可以把人们吸引到必然充满冒险的创作道路上来,但是,在揭示自己的创作技巧的同时,想要教会这一点则是不可能的。在我看来,询问一个作家的创作秘诀,就等于要从公山羊身上挤出奶来。公山羊的本职是爱上母山羊,而母山羊的本职就是贡献羊奶。因此,关于创作的问题应该问问生活,必须自己去感受生活,而不是问热爱生活的艺术家:“我怎样也能爱上生活呢?”由此可见,写作,就是把生活中听到的、看到的故事用心写下来。

  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做个生活的有心人,去聆听大自然,亲*大自然。因为,“如果能有一双慧眼观察生活,并且对于任何生物都抱同情态度的话,那么这儿就等于是一部引人入胜的书。”“人的身上有大自然的全部因素,只要人有意,便可以和他身在所存在的一切互相呼应。”“天赋即便不很高,也能成为艺术大师的。为此须得善于在创作中寻觅不朽的东西。须得根据那些得手的不朽的东西来创造新的作品,在新的作品中寻觅那得手的东西。如此日积月累,让自己的作品能饱含‘不朽的’东西,而且孜孜不倦地精益求精。”“为了描写树木,山崖,河流,花上的小蝴蝶,或在树根下生活的动物,需要有人的生活。倒不是为了比较树木、岩石或者动物,并赋予人性,才需要有人的生活,而因为人的生活是运动的内在力量,是汽车的发动机。一个作者,应该在自己的才能上达到使这一切极为遥远的东西变得亲*起来,为人所能理解。”他是“鸟儿、大地和星星的歌唱者。”他享受着文学带给他真正的幸福,在生活和写作过程中感受愉悦和满足。

  全书内容给我的感觉如沐春风,跟随作者的脚步去领略俄罗斯北部的自然风情,他的创作与大自然之间有着超乎寻常的紧密相连。书中的内容,我有很多还不是很懂,这源于我自身知识的匮乏,书中涉及到的动物、植物,很多我都毫无所知,做个生活的有心人,不是一句话就可以诠释的,它需要真正的去涉足大自然,用眼去观看,用心去体会,用灵去感悟。

《自然笔记》读书笔记3

  今天我读了《自然之道》这篇文章,首先我明白了自然之道就是自然界的规律。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太阳东升西落;人的生老病死。这些都是最普遍的自然之道。其次,大自然中有许许多多的植物和动物,它们在大自然中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它们都有自己的生存规律,一旦破坏,就会违背自然之道,带来严重的后果。

  《自然之道》这篇文章讲了游客强烈要求向导把一只打探的幼龟抱进大海,其他的海龟获得了错误信息被食肉鸟吞吃的事。表面看人们有同情心,实际人们违背了自然之道,干了一件愚不可及的蠢事。人们违背自然之道的事例很多很多,还比如:人类大量的砍伐树木,污染水资源,捕杀动物,导致绿色植被越来越少,土地松散,沙尘暴肆虐,这样人类也跟着受罪。土地松散,江河边没有树木,沙土流进江河,河床漫漫抬高,就会发生洪涝灾害。人们把污水,垃圾投入了江河湖海,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没有干净的水资源,大海里的生物可糟了殃。人们捕杀飞禽,虫子没有了“眼中钉肉中刺”的天敌,更加猖狂,陆地上本来就少的绿洲沙漠化。地震、海啸、沙尘暴、龙卷风,这一个一个的自然灾害都逼向了人们,不得不引起人们深深的思考。

  人们切记,不能破坏自然之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自然笔记》读书笔记4

  在朋友圈分享了一篇写洪堡的文章,它诱发了我继续读《自然史》。

  布封从一个名字转变为一个印象,源于一篇写狗的文章,出自他的《动物肖像》。

  坦率地说,科普文能把人看哭,估计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兽类的完善程度,要看它的情感的完美程度“。我想,兽类在这里可以换做“生命”。

  让我们暂且放下“完美“的情感,纵观整部自然史。

  这是涉及面极广的历史,囊括着宇宙向我们展示的所有事物。

  四足兽、鸟类、鱼类、昆虫、植物、矿物,为好奇的人类描绘了一幅广阔的画面。这幅画巨大无比,好像而且确实是丰富至极。

  自然人出外探索自然,越是无人越有惊喜,越是需要开发越是充满发现。

  当世间万物的一些样品聚在同一个生长环境的时候,当人们第一次向这个装满了各种不同的、新颖的和陌生的事物的“仓库”看上一眼的时候,第一个感觉一定是夹杂着赞叹的惊诧。

  也许你会从形状上识别一些,也许有的还知道生物性,人文学者可能会了解它们在历史和文学中的价值。

  这些相互关联,将人们的感知从*面变为立体,从眼前伸向从前和以后,那么恭喜你已进入小而幸福的初级阶段。

  最初每个人都充满好奇心,又容易对已知的东西心生厌倦。

  除非保留着更珍稀的敬畏心,知道“自以为是”的知识需要不断进步更新,每一天才不是重复的片段。

  对一切都喜欢同时又罕见的兴趣,并不是靠训导产生的。

  根本动力是得到启蒙的智慧。

  人类不是自然之主。大自然通过自己的方法在运行一切。

  当人们不停留在肤浅的认识上,就会对它的多样性和繁复性感到无比震惊。

  自然的杰作数不胜数,但那也只是人们发现的惊讶中的一部分。它的规律以及混乱,常态还有变态,似乎可能存在的都存在,不可能存在的也存在。

  除了去追寻,去学*,保持对一切都喜欢同时又罕见的兴趣,还能怎么做呢?

  《自然史》一书收录了布封在法兰西学院入院式上的演说,题目《论风格》。

  自然科学人如何论述文学艺术的问题,本身就让人好奇。

  通过思考赋予想法更多的内涵和力量,然后使用表达实现它们。——这是风格的基础。

  当精神创作的成熟点到来,就会迫切地渴望实现创作,并在写作中感受到快乐。

  想法轻松地流淌出来,下笔变得自由;快乐促生了热情,这种热情蔓延开来,赋予每一个词句以生命;情感与智慧交融,内容与文采并茂,贯穿思维和行文的始终,风格从此诞生。

  从这个意义讲,自然的发现是源源不断的,思维和灵感是汩汩流动的,风格也从未僵化不前。

  逐渐把“写“当做另一番自然。这个发现我极喜欢。

  人与自然是发现和创作中永恒的主题。

  只要谈论起自然法则,生物体,空间,物质,发展,时间,灵魂,思想,感情,激情,都会变得鲜活无限。

  你知道自然史最好的一点是什么?

  在不可见的、永恒的力量驱使下,大自然以不变的规则表现着。

  人们看着眼前的景象就不免想到往古,又能联系现在通往明天。

  当下的我们,亦包括在这广阔的诗篇。

《自然笔记》读书笔记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多么美好,多么快乐!

  寒假我读了一本《鼠圈圈的自然笔记》,书中展现了城市的科技,风景如画的森林,沙漠绿洲与黄沙相结合的美,令人震撼;海洋无比辽阔,显示出了她的宽大与美丽,也显示出了她的危险。伴随这本《鼠圈圈的自然笔记》,让我们一起走进大自然吧!

  一只小老鼠圈圈与流浪狗旅行家狗雪球,相伴从城市到森林,从沙漠到海洋。它们一路上观察动物巢穴,认识了绚丽多彩的花朵,认识了许多朋友。它们互相帮助,帮助邻居解决了许多大自然的问题。它们见到了许多美丽的景色和可爱的动物,比如“四菜一汤”,比如沙漠中的骆驼,还有那千年不漏的窑洞。我们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要善于观察,好东西还要懂得分享……

  读着《鼠圈圈的自然笔记》,我仿佛置身于自然之中,享受着自然之美。我原以为我自己懂得很多,读完这本有趣的书以后,我大大改变了我的自以为是。我要更加努力学*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同学,和同学们共同进步!我终于懂得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含义。鼠圈圈书读得多,所以知识渊博。虽然有时自私,但知错能改;狗雪球喜欢冒险,是一名专业旅行家,对大自然深刻了解,但还有很多不知道的东西。那个“四菜一汤”是由四个圆形土楼,一个正方形土楼组成的“四菜一汤”。其实还有很多令人困惑、叫人奇幻的故事,那个想睡觉的水……

  我们不仅要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这样,才能更好的发现世界的美,探索大自然的奥秘!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8)

——《谈读书》读书笔记 (菁华5篇)

《谈读书》读书笔记1

  书名:《朱自清散文集》之《谈抽烟》

  好词:遐想 霎时间 含含糊糊 满不在乎 蹩蹩扭扭 稀罕 轮廓 无聊

  好句:(1)回家来,空屋子像水一样,这时候他可以摸出一支烟抽起来,借点儿暖气,黄昏来了,屋子里的东西只剩些轮廓,暂时懒得开灯,也可以点上一支烟,看烟头上的火一闪一闪的,像亲密的低语,只有自己听得出。(2)要是生气,也不妨迁怒一下,使劲儿吸他十来口;客来了,若你倦了说不得话,或者找不出可说的,干坐着岂不着急?这时候最好拈起一支烟将嘴堵上等你对面的人。

  感受:一看到《谈抽烟》这个题目,我就被它吸引住了。抽烟对人体不好,吃口香糖有保护牙齿的作用,而朱自清老先生却说抽烟比嚼口香糖雅相,确实是,在电视上看的,大老板、英雄之类的人物,出场时总喜欢抽根烟或叼根烟斗什么的,而那些坏人出场时总喜欢嚼个口香糖。朱自清老先生竟然能把抽烟写得那么风趣,真是神来之笔。

《谈读书》读书笔记2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辨,凡有所学,皆成性格。——摘自《谈读书》

  关于“读书”这么个涉及多方面的话题,我一直认为“读书多”不如“读书精”,选一大堆毫无营养的书藉,让那些无聊的文字充斥你的大脑,倒不如先一本修心养神的书藉来升华你好,正应文章第一句话“读书足以怡情。”

  文章还讲到“盖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这不禁使我想到我曾经学过的一篇文章——《伤仲永》,文中的方仲永天资聪颖,可自己写诗作诗,但是他的父亲却不让他接受更高的教育,反而凭借他聪颖的资质让他作诗赚钱,最后,仲永的资质被磨地消失殆尽,只沦落为一个普通人,真是“伤”仲永啊!如果仲永接受了更高的教育,那么他是否会成为一代名人呢?就如他天生就是一棵上好的佳木,可若不经修剪移接,也会胡乱生长,最后归为众多花木中最不起眼的那一位。所以,我们不能认为,“天生”“天赐”“天赋予”的这些东西就是好的,正如一句话所说:“天才是由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决定的。”要应用自己的好天赋,再加上后天努力,这样我们一定会成功。

  另外一点“读史明智、读诗灵秀、数学周密、科学深刻、伦理学庄重,逻辑善辨,凡有所学,皆成性格”。我很赞同,并不同于我们开篇说到的一大堆杂文,这里是讲要广泛涉猎,接纳不同科类的书籍,使自己成长为一个博学多才,各个方面都懂的人。

  所谓“天生我才必有用”,可我认为更应该是“天生我才必读书”。所以,带着你的天赋、你的书籍、你的决心、你的努力,向前跑,加油吧!

《谈读书》读书笔记3

  伴着淡淡的书香,我翻开了冰心这位世纪老人的《谈生命》一文,作为20世纪“同龄人”的冰心,目睹了百年来“*——世界”的世事动荡、风雨沧桑;亲历了百年来“个人——家庭”的喜怒哀乐、苦辣酸甜。他作为一个“个体生命”究竟有着怎样的“生命体验”呢?

  “生命中不是永远快乐,也不是永远痛苦,在快乐中我们要感谢生命,在痛苦中我们也要感谢生命。”这里“感谢生命”的重心显然是落在了“痛苦”上。

  孟子不是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吗:“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如果说机遇是上帝的恩赐,那么磨难则是生活的垂青。苦难于天才是一块垫脚石,对于强者则是一笔财富。没有范仲淹的画粥为食,怎么会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绝唱呢?没有欧阳修的荻秆画地,怎么会有“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的潇洒词句?皮鞭下造就了高尔基,贫困、饥饿练就了马克思。别林斯基说过:“苦难是人生的第一所大学”,孟子也曾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可见,要想取得成功,首先要学会面对困难,在逆境中前行,化阻碍为动力。只有这样不断地挑战自我,生命才会精彩。

  生命像向东流的一江春水,从最高处发源,奔流入道;而水道要经过不同的*,树木要经过常变的四时,但不是每一道江流都能入海,不是每一粒树种都能成树。但只要流动就不会变成“死湖”,只要生长就不会变成“空壳”!

  “快乐固然兴奋,苦痛又何尝不美丽?愿你的生命中有够多的云翳来造就成一个美丽的黄昏。”是啊,冰心的这一“生命体验”真是太深刻,太启人心扉了!

《谈读书》读书笔记4

  本书作者朱光潜,字孟实,《谈美》读书笔记。他90岁生涯的大部分都贡献给了*的美学事业,所以晚年的他被尊称为“美学老人”。

  朱光潜的《谈美》写于1932年,由著名的开明书店出版。在此之前,他写过一本《给青年的十二封信》, 用书信的形式,漫谈文艺、美学、哲学、道德、政治等问题,发人思考,指点迷津,在青年中引起很大反响,成为重印了30多次的畅销书。但这本书主要谈的是人生修养,还没有充分展示朱光潜的美学思想。于是,作为《给青年的十二封信》的姊妹篇,朱光潜以“给青年的第十三封信”为副标题,写作了这本《谈美》。

  作者是怀着一种崇高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来写这本不厚的小册子的,他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和明白如话的语言把高深的美学问题讲得深入浅出,引人入胜,从而起到了净化读者心灵、提升一代青年精神境界的作用。而我,读了这本书后同样受益匪浅。

  美是联想所产生的吗?作者借用牛希济的两句词“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指出“许多通常被认为美感的经验其实并非美感”,而是“实际人的态度,在艺术本身以外求它的价值”。由萋萋芳草,联想到绿罗裙,也可以由一件古董,联想到金钱,并不是所有的联想,都是美的。纯粹的美,永远是一种“专注”,离开了专注,就已经离开了美了。

  讲解了基本的美学观念之后,作者又进一步跟我们谈了艺术与游戏、艺术与想象、创造、情感等方面的问题。告诉我们艺术创造除了想象之外,还需要情感。

  艺术创造除了想象之外,还需要情感。作者借司空图《诗品》中的一句话“超以象外,得其环中”指出:“诗人于想象之外又必有情感”,“情感是综合的要素,许多本来不相关的意象如果在情感上能调协,便可形成完整的有机体”。“意象”是朱光潜美学理论的重要概念,这里情感的作用十分突出。没有情感的统帅,想象也许会杂乱纷纭,有了情感的主导,则纲举目张,“意”与“象”合了。

  朱自清先生说:“孟实先生引读者由艺术走入人生,又将人生纳入艺术之中。这种‘宏观的眼界和豁达的胸襟’,值得学者深思。文艺理论当有以观其会通,局于一方一隅,是不会有真知灼见的。”我认为确实如此,通过他的讲解,我真正认识了美,欣赏了美,发现了美。他的见解也的确“人性化”。

  学术界有人指出:“朱光潜对美学的理解可以说是非常之深,他对西方美学的介绍,在《谈美》中已经达到了一代大师的化境。”

  我认为学*美学也好,学*艺术也好,关键不在能否掌握一两种技能,而是要看我们能否达到一种境界。若能够达到朱光潜先生所崇尚的“艺术化的人生”,恐怕可以说“今生无愧

  什么是美?这是一个很基本的问题,但毫无意外地,我们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它的确切答案。其实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美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每个人对于美都有不同的定义。在《谈美书简》中,朱光潜先生给了我们一个答案,虽然这个答案不一定正确,但至少比毫无头绪要高明许多。许多人都认为,看过去舒服的就是美的,也许更深一层,会说心灵美也是一种美。但所有的这些都比较浅显的,而深入研究,又是望尘莫及的事了。通常我们对于美、美感、美的规律、美的范畴等等这些问题感到很深奥,也研究甚少,关于这些问题,朱光潜先生在此书中都一并回复了,而且回复的很详尽,对于思想,文学,方法,理论等等也有详细的陈述。对于美,我们看到的都是片面的,也可以说成的表面的,而看完这本书,我对于美则有了全新的看法,这也是读此书的收获吧。这本书是以信件的方式组成的,大多都是给读者的回信。(这一点,书中也有提到过)因此也就比较浅显易懂。在“知识链接”一栏中,编者提到了许多有关学术方面的美的知识。这让我们也提前了解了一些有关美的知识。虽然此书不是一本完整的美学著作,却也从一些很重要很关键的角度对美学的入门者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而且在很多方面都很有帮助。例如在《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一文中,作者比较具体、完整地讲解了在文学与戏剧作品中人物与环境的关系。他首先回顾了这一理论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进而指出,典型人物是能够体现社会历史发展的某些规律并且具有鲜明个性特点的人物形象,而典型环境则是典型人物所处的能够反映社会历史发展现状和趋势的具体情景和背景。典型人物应生活在典型环境中,而不能与环境相脱节。在这里,共性是通过个性来表现的,是在特殊中显示一般。文学之所以能在偶然性中见出必然性,是与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这一理论分不开的。(此段有些摘录于原文)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在此也就不一一详谈了。朱光潜先生信奉“三此主义”,即此身,此时,此地:“此身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就得由此身担当起,不推委给旁人。”“此时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就该在此时做,不拖延到未来。”“此地(我的地位、我的环境)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就得在此地做,不推委到想象中另一地位去做。”这是朱光潜先生不尚空谈,脚踏实地的治学精神的体现。这很值得我们青少年去学*。一天的光阴转瞬即逝,而在这一天,我却度过了一个有意义的时光:我用一天的时间读完了13封信,而这13封信让我对美学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这就是朱光潜先

  生在83岁高龄写给青年的美学入门读物《谈美书简》。朱光潜先生是*现代美学的代表人物,是开拓者和创新者,在美学领域是全国的权威,他主张美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他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阐明了美和美感的规律、美范畴等一系列问题。在前言中,朱光潜告诉我们怎样学美学,但我认为更重要的在于,他对我们人生观的引导,如在前言中朱光潜写到“正路并不一定是一条**坦坦的直路,难免有些曲折和崎岖险阻,要绕一些弯,甚至难免误入歧途。哪个重要的科学实验一次就能成功呢?“失败者成功之母”。失败的教训一般比成功的经验更有益”……这些都呈现出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通篇读来,其中具有开创性的观点比比皆是,现在简要归纳辑录如下:一人是审美的主体,人在改造客观世界时也改造了人本身,人在审美中具有最高的意义,美离不开人。二学*美学的方法应是:在应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的同时,应多结合其他流派的观点考察美学。三艺术也是一种生产劳动,在审美中,人有意识的依据美的规律来创造美和发现美,所以,美也是一种生产劳动。四美是有阶级性的,但同时,美更本质的性质是人性,阶级性是人性中的一部分。这及时的更正了人们关于美的错误意识。五美与生理状态的内在联系,并认为美的文艺作品中应有思想性的渗透,但不是直接,而是间接从作品中表现出来。六现实主义从客观出发,而浪漫主义从主观出发,并据此认为我们不能容忍一个人因一点小过错而失败,从而产生出悲剧感,惊恐和哀怜是悲剧的情感基础,悲剧更为本质,好的喜剧作品中一定有悲剧性。 七崇高是我们由压抑而产生的,它是由恐惧转为振奋的,并在其中体会到一种自尊或愉悦。崇高侧重于对立和冲突,而秀美侧重于*衡和和谐。 13封信,行云流水,读来浑然天成,却使我对美学有了第一次有了明晰的认识。每一封信都是那么亲切自然,知识在这种脉脉温情的态度中传达出来,其间没有美学中那种概念的堆砌,却使人们对美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最美丽的人生一定有美的人生态度,所以,每个人多应读一读这13封信。

《谈读书》读书笔记5

  不久前我看了一篇培根写的《谈读书》,从中收益非浅。感觉里面句句都是真言,使我对读书有了新的认识。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其说的是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开阔视野。使我们能够从中学到很多前人留下的宝贵知识和吸取他们成功的经验,减少我们以后的学*和工作中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使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但是读书又不能费时太多,费时过多易惰,文采藻饰不易太盛,太盛则矫。因此我们要善于挑选,只因全凭条文断事乃学究故态。“读书还可以补先天的不足,而经验又能补读书的不足,盖天下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而书中所示,如不以经验范之,则又大而无当。”这句话说得非常有道理,人不是生来就知道任何事的,都是经过慢慢积累,以补先天的不足之处。而积累的经验多了又能补读书时所不能学到的.东西。

  “书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少数则须咀嚼消化。”换句话说,有只读其部分者,有只须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须全读,读时须全神贯注,孜孜不倦。而且不可尽信书中所言,也不可只为寻章摘句,而应该仔细推敲思考。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因此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同时对各个领域都要有所涉猎,盖因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皆因以上所叙之诸多好处,我强力推荐大家看看这篇文章。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9)

——品味读书读书笔记 (菁华5篇)

品味读书读书笔记1

  读书就应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像口渴的人漂浮在湖水中一样,书是逆境的慰藉,正所谓高尔基所说的"书是人类的阶梯"。书房是文人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堂;年轻时读书就像迎着朝阳走路,最淡的墨水也胜过最强的记忆。在学*中取得知识,在战斗中取得勇敢,在黑暗中获得光明。知识好像砂砂的泉水,掘的越深,泉水越清。如果知识不是每天在增加,就会不断地减少。"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句话便证了这个哲理。一个人的度量是一种精神力量,是一股强大的文明力量。书都读得来的人,还怕有什么做不来的。

  知识是通向成功的要诀。走进知识的殿堂,无疑是走进了一间五彩缤纷,琳琅满目的展览台。踏进了一座异彩夺目,奇丽无比的聚宝库,来到姹紫嫣红,百花齐放的花园,从知识中可以吸到人类用智慧酿造出来的蜜汁,领受到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还可以激发人类探索世界,探索未来的勇气和决心。作为青少年应该从小就培养自己广泛的学*兴趣和爱好,将来为建设祖国,改造世界尽自己的一份力。

  阅读洋溢着时代的气息,跃动着生命活力的文质兼美的新课文,如一丝春风,如暗得灯,使人感奋不已。叙事散文,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在学*的探究中,你会发现学*更贴*生活了,你的视野变宽了,正在登上一个新的学*台阶。

  加油!使我们继续自主阅读,有创意的写作,自信负责的说话,文明得体地交流,继续学*和掌握自主、合作、探究的学*方式,继续培养积极健康的人生态度,继续我们的社会责任感。我们与你并肩前进。

品味读书读书笔记2

  读了蒋勋的品味四讲,有关于衣食住行,很是欢喜。

  蒋勋讲吃,很多人,没有用心的做,用心的感受,用心的吃,即便是一个肉丸,因为掺杂了几代人的心血,所以我们家的肉丸是不一样的。吃是一门学问,可是更是一种心情。从选择食材,感受食材成长的过程,想想他的味道,从形状,颜色,大小感受是不是一个好吃或者成熟,然后是料理过程中的味道,各种烹饪的方式方法。有时候会发现,一样的食材,尽管是一样的料理步骤,可是过程是慢功,细活,有没有用心感受体验整个过程,做出来的味道,其实是不一样的。

  讲住,有些人有房子,却不是家。不在于大小,不在于租的还是买的,居者有用心收拾,带了自己的气息,有了家的感觉,才是最重要的。又由小家,链接到周围环境的和谐,又到大的城市规划,住也是文化的传承。生活的美学是一种尊重,生活的美学是对过去旧有延续下来的秩序有一种尊重。

  又讲穿,是人与衣物的链接,“这件衣服跟我皮肤的触感,那双鞋子跟我的脚走路形状产生的感觉,或者一顶帽子带久之后,好像慢慢变成朋友的关系,我称之为服装的体温,去感觉一下服装的体温,我相信这是服装美学一个非常不同的开始。“蒋勋讲穿,要了解衣物的由来,历史,选择自己喜欢的,爱惜自己喜欢的,就像之前所讲的英国贵族一样,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又如断舍离里面,不是乱买一通,而是选择自己喜爱的,有品质的,那么当一个人穿上自己喜爱的衣物后,那种心情,欢喜是不同的。我总觉得,人与物其实是相互影响的,一样事物,到了你的手里,便有了与你一样的气息。

  蒋勋讲行,其实更加是讲人生之行,“我们的一生,从生到死,可以走得很快,也可以走得很慢。如果匆匆忙忙,好像从来没有好好看过自己走过的这条路两边到底有什么风景,其实是非常遗憾的。我觉得这一条路可以慢慢走得曲折一点,迂回一点,你的感觉就不一样了”。蒋勋所言之生活美学,是“你的眼睛、你的耳朵,你的视觉、你的听觉,可以听到美的东西、可以看到美的东西,甚至你做一道菜可以品尝到美的滋味,这才是生活美学”。

  蒋勋的品味四讲,最主要的,是慢下来,用心感受生活的点点滴滴,做好自己身边的事情,进而影响到小家,环境,一个城市。我想这也就是大学礼记里面的格物的精神吧,格物也是对事物的尊重,深入和极致。也是最*大家常常提及的匠人之心,如庖丁解牛,已是大美。

  有关于此,我想美或者幸福,大概就是生活里的.细节,是松弛有度的自我掌控和把握,是心慢下来,细细领悟的一种能力。

品味读书读书笔记3

  有人曾说:“读史使人明智。”而《三国演义》是一部历史,是一部雄伟的历史。他会华丽东汉末年黄巾军起义,天下大乱,魏蜀吴三国兴起、衰亡的历史过程。

  翻开这本历史著作,一幅巨大而精美的画卷展现在我的眼前。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华丽。但却用朴素的语言给这幅画描绘出美丽的图案。

  这幅美丽的画卷不仅有硝烟弥漫的战场,还有机关算尽的纷争,更不乏风花雪月的爱情。这一幅幅各不相同的画卷,向我展示了世间百态的酸甜苦辣。

  《三国演义》虽然向我们演绎了一个个历史故事。但我觉得与真实历史还有一些差别。历史上的曹操虽然是个枭雄,但非常有文采。而《三国演义》却把他刻画的太坏了。在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之中,我最佩服的莫过于卧龙先生—诸葛亮了。

  我佩服诸葛亮,不仅仅因为他足智多谋,更佩服他的为人处事和忠义。最让我着迷的地方是诸葛亮舌战群儒,智激周瑜抗曹的事情。

  《三国演义》,一部丰富而深刻的巨作,仅凭我三言两语怎能道尽?如今,硝烟已散,英雄不在。曾经的刀光剑影也渐渐暗淡。浑厚的击鼓声也已远去。但《三国演义》不会随时间淡去。

  《三国演义》—我心中永远的经典。

品味读书读书笔记4

  读书就应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像口渴的人漂浮在湖水中一样,书是逆境的慰藉,正所谓高尔基所说的"书是人类的阶梯"。书房是文人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堂;年轻时读书就像迎着朝阳走路,最淡的墨水也胜过最强的记忆。在学*中取得知识,在战斗中取得勇敢,在黑暗中获得光明。知识好像砂砂的泉水,掘的越深,泉水越清。如果知识不是每天在增加,就会不断地减少。"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句话便证了这个哲理。一个人的度量是一种精神力量,是一股强大的文明力量。书都读得来的人,还怕有什么做不来的。

  知识是通向成功的要诀。走进知识的殿堂,无疑是走进了一间五彩缤纷,琳琅满目的展览台。踏进了一座异彩夺目,奇丽无比的聚宝库,来到姹紫嫣红,百花齐放的花园,从知识中可以吸到人类用智慧酿造出来的蜜汁,领受到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还可以激发人类探索世界,探索未来的勇气和决心。作为青少年应该从小就培养自己广泛的学*兴趣和爱好,将来为建设祖国,改造世界尽自己的一份力。

  阅读洋溢着时代的气息,跃动着生命活力的文质兼美的新课文,如一丝春风,如暗得灯,使人感奋不已。叙事散文,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在学*的探究中,你会发现学*更贴*生活了,你的视野变宽了,正在登上一个新的学*台阶。

  加油!使我们继续自主阅读,有创意的写作,自信负责的说话,文明得体地交流,继续学*和掌握自主、合作、探究的学*方式,继续培养积极健康的人生态度,继续我们的社会责任感。我们与你并肩前进。

品味读书读书笔记5

  《品味四讲》是蒋勋先生在工作、生活时所写,所谓“四讲”,则是从“衣食住行”这四个方面来阐述生活中的美学,时刻提醒我们要细细品味生活中的美好。

  

  老公单位的一个领导被作为媒体方邀请参加某明星的婚礼,为了参加这个婚礼,这位领导特意到奥特莱斯买了一件时装,花费*万。而这件衣服的用途,只为这一次赴宴。

  记得有一次看BTV的每日文娱播报,一位记者采访女星们*日里是否喜欢穿着高跟鞋,得到的回答是,“高跟鞋只是我工作时候的穿着,我*日里爱穿运动鞋或*底鞋。”所有回答,无一例外。

  随着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富足,我们总会在换季的时候,打开盛满衣物的衣柜自言自语,“我都没有衣服穿了”,言外之意是,我缺少那么几件漂亮时髦的衣服。但是当我们真正买了那些时髦的衣物后,可能仅仅只是穿过一两次,然后丢入衣柜,成为其中的一个摆设。而那些随手拿来舒舒服服地就穿在身上的永远都是那几件纯棉上衣,或者运动裤。或许从这些衣服中,我们看不到所谓的潮流,但是我们依然会喜欢穿,愿意穿。因为这些衣服已经与我们的身体非常贴切,甚至融为了一体,仿佛成为了我们的一个朋友。

  所以,选择衣物时,要考虑到自己*日里的工作需要和生活喜好,一味地追求时髦,不考虑自己的身体,反而适得其反。

  

  老公和我的老家,一个湖北,一个东北。每逢过年,都是一年一家轮着来。今天回的湖北,工作还没结束之前,就和老公计划着,回家要吃热干面,红菜苔,萝卜丝……

  热干面是湖北的一大特色,将事先已经煮熟的碱水面再次下入沸水中,稍微煮一下捞起,然后淋一勺麻酱,撒上葱花和豆角咸菜,吃之前拌一拌,唇齿之间,酱香四溢。偶尔有一次逛家乐福,在超市一角居然看见有热干面卖,包装像袋装方便面,买到家后,按着说明操作,吃到嘴里,就像方便面拌了些麻酱,哭笑不得。尽管时代在进步,但速食并不一定能完全复制那些美好的味道。

  红菜苔是冬季里湖北乡下田间地头的一种菜,作为一个北方人第一次见到这菜,就被它的口感吸引了。婆婆在做这道菜的时候,并没有添加各种调料,仅仅是油和盐就烹饪出了美味。更有意思的是,红菜苔是紫色的,但是在炒过之后,绿中带紫,非常神奇。在北京时,我也曾经在菜摊上买到红菜苔,但是口味却始终不及婆婆家的味道。

  所谓美食,并不一定是山珍海味,大鱼大肉。我们思念的或许是一种田间地头的青菜,或许是一种街头巷尾的小吃,这些不仅是口感上的享受,甚至会把我们拉回到某个片段中,带到当时的那段回忆里。

  

  我自小生活在农村,小学时老师为了激励我们好好读书,总会说“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意思是努力学*,将来有一天,走出这个贫困的农村,到大城市里去生活。然而事实证明,人们的生活水*在不断提高,在我刚刚小学毕业那会儿,家里就安上了电话,尽管依然是*房,尽管依然住在乡下。

  上了大学后,还曾经一度认为,乡下还是不如城里方便,用水还得自己挑,冬天自家烧炉子,遇到风向不对的时候,各个房间烟雾缭绕,呛得人鼻涕眼泪直流,而且温度比不上楼房,当时立志要给爸爸妈妈在县城里买套楼房去住。但是爸爸妈妈却一直认为,住在乡下非常好,又宽敞,又清净。

  随着认知的不断提高,我现在终于体会到父母嘴里住在乡下的好,村头的沙子路早已修成了柏油马路,一日四、五班公交车,到县城只要十几分钟;家门口有一大片菜园,春播秋收,父母不会太累,还能锻炼身体,夏天到秋天的大部分时间,不需要下班去跑菜市场,自己的菜园就能解决,保证新鲜。夏天在自家的院子里乘凉,冬天在自家的火炕上取暖,悠然自得。

  住在乡下,没有上下班交通的拥堵,没有喧嚣的车水马龙,夜幕降临,点点灯火,一切归于*静,这是多少住在大城市的人们向往的生活!

  

  春节之后,我抽空回了趟东北老家,选择铁路运输,尽管从北京到老家仅400多公里路程,因为没有快速铁路经过老家的小县城,我所坐的火车要行驶将*9个小时,尽管满心期盼着京沈高铁的开通,但是这次旅途却也带给了我不一样的感受。放下了心中的焦急,享受这段旅程,随身带了本《离开北京去大理》,这已经是第二遍读这本书了,书中的文字并没有多么华丽,可以说是朴素。书中讲述着她和老公虫子每天的简单生活,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听到了什么,看见了什么,絮絮叨叨,仿佛一个老朋友在和自己聊天。贯穿始终的是,放慢速度,用心体会当下生活。

  《品味四讲》一书中也说,现在的人们每天都在忙着,一个“忙”字,让多少人“心灵死亡”。在我们日常的行进中,过度地追求速度,忽律了沿途的风景。呼吁人们把自己的速度放慢后,会有不同的感受从心底生出来。

  写到最后,要和大家分享一段蒋勋先生的话:

  如果从诞生到死亡是一条笔直的高速公路,那么我宁可慢慢地通过,或者甚至放弃高速公路,我去走省道或者迂回的山路,这样是不是可以看到更多的风景?我的生命可以拉到更长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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