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通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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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 1

  埃米尔的确是一个好孩子,他乖巧懂事、机智勇敢,经常帮妈妈打理理发店生意,给妈妈做饭、擦地板等;这次妈妈安排给他一个特殊的旅行任务,要到柏林去,带给外婆120马克的钱。

  柏林的旅程真是惊心动魄,埃米尔怀揣着140马克,在火车上睡着了,醒来后发现钱被偷了。整整一个礼拜,他和朋友古斯塔夫、教授、小礼拜二、彼得等二十几个孩子,临危不惧、群策群力,与小偷斗智斗勇,终将大盗“基斯林”就是火车上埃米尔旁边戴硬边帽的那个家伙擒获,还获得了警局的奖励。

  故事中几位小朋友的擒贼过程,描述的生动刺激,仿佛看电影一般。埃米尔机智勇敢,在钱被偷走后,保持清醒的头脑,全力追捕,终于使小偷落网就范。古斯塔夫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他有一只喇叭从不离身,遇到意外的事情,他只要一按喇叭,马上就可以召来好多孩子。教授聪明伶俐,遇事不慌,有组织能力,像个小诸葛亮;小礼拜二顾全大局,虽然他很想和大家一起,但是他的任务却是回家去看守电话,他乐于接受这个任务,并且始终坚守自己的岗位……他们为了一个目标,分工合理、配合积极,终于成功。还有小帽子、记者凯斯特纳,随着阅读得而深入,每个人物都活灵活现,能够想象出他们的长相,说话的样子。

  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我在以下三个方面收获很多:

  一、要有勇敢和智慧。埃米尔是勇敢的,丢了140马克的他,没有像其他孩子一样哭鼻子,而是精心分析,想尽办法盯住小偷,决心把钱找回来。

  二、团结的力量是巨大的。乐于助人的古斯塔夫有一大帮朋友,他们能够齐心协力,可以群策群力,团结一致对付小偷。

  三、做好一件事,还要注意分工合理。在擒贼过程中,教授的贡献也很大,他足智多谋,遇事沉着冷静,分工合理,使整个团队的能力得到了提升。

  勇者无敌、智者无惧。故事中的小朋友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只要我们手中掌握着正义,凭借我们的勇敢和智慧,一定能够战胜一切困难,取得胜利。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 2

  几天前,我无意间翻到一本书,这本书令我非常的着迷。这就是家喻户晓的德国大作家埃里希凯斯特纳所著的《埃米尔擒贼记》。

  书中的埃米尔本来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小男孩,他从新城坐火车到柏林的姥姥家去玩,在火车途中却被小偷格龙德偷走了整整一百四十马克!他没有惊慌失措,而是蹑手蹑脚地跟踪着小偷,好心的柏林朋友古斯塔夫、教授,还有表妹波尼等人召集了一大帮儿童围攻格龙德,最终帮助埃米尔夺回了一百四十马克,惩治了这个可恶的小偷。

  读完整本书,我的感触非常深。我佩服埃米尔的机智,佩服埃米尔和柏林朋友的真挚友情,更佩服他们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的精神。假若是我随身携带着一百四十马克,钱被人偷了或是弄丢了,我不知会慌成什么样子呢!就更加不用说什么跟踪小偷和抢回钱了,我可能就会白白的让钱全部给小偷偷走。

  我觉得更值得我赞赏的是柏林朋友的热情,古斯塔夫和埃米尔只不过是在报亭旁偶然相遇,但听到埃米尔说出事情的前后,二话不说就叫来了许多附*的朋友们,大家虽然跟埃米尔只是一面之交,但却胜似最要好的伙伴,在几天的破案里,大家都没喊过一声累,这让我更加明白了友情的可贵和团结协作的重要性。

  这本书的情节一波三折,不论是捉贼时还是欢庆时,都被凯斯特纳描写得栩栩如生,似乎我也身临其境!希望大家也能来看看这本优秀的书!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 3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埃米尔擒贼记》,是德国著名作家凯斯特纳的第一部儿童小说。这部小说主要是描写一个叫埃米尔的少年智擒小偷的故事。

  埃米尔是居住在德国新城的一个小男孩,他五岁时失去了爸爸,和妈妈相依为命,过着十分简朴的生活。这一天,住在柏林的姨妈写信邀请埃米尔去度假,妈妈把辛苦攒下的140马克别在埃米尔的上衣内口袋里,让他捎给也住在柏林的外婆。没想到,在火车上,一个可恶的小偷趁他熟睡的时候偷走了这笔钱。埃米尔在追踪小偷的过程中结识了柏林一大批男孩子,他们迅速的成为了好朋友,上演了一出惊心动魄的追捕大戏……最终,埃米尔在朋友们的帮助下,用他的机智和勇敢抓住了窃贼,找回了自己的140马克。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中,当我们遇见困难的时候,不要轻易地放弃。要像埃米尔一样,开动脑筋,积极的想办法,并且多结交一些好朋友,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问题一定会迎刃而解的。通过读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团队的力量是巨大的,在一个团结的集体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分工虽然不一样但都非常重要,就像小说中的人物“小礼拜二”一样,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抓小偷,但他在电话机旁待了两天,尽管他不乐意,但他还是履行了他的职责直到完成任务,最后受到了大家的表扬。通过读这本书我们也学到了一些常识,那就是钱不要放到小朋友的身上,通过邮局寄才是最安全的;还有就是面对危险小朋友不能蛮干,应该像埃米尔一样做一个胆大心细的人。要借助大家的力量或寻求大人的帮助,只有这样才能既达到目的又不会发生无谓的牺牲。

  一本好书,可以教给我们好多宝贵的知识,也可以让我们从中感悟到许多道理,让我们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中不断的进步。同学们,让我们来一起读书吧!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 4

  《埃米尔擒贼记》主要讲述了埃米尔在一次单独看望外婆时,丢掉生活贫困的母亲努力赚取的给外婆的100多马克,身在异乡没有依靠和朋友的埃米尔没有就此罢休,而是在帕林的街头认识了朋友,在他们的帮助下,将小偷人赃并获的送到警察局,并拿回那100马克。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慨是埃米尔在帕林的街头和伙伴们一起追击小偷的那一部分,他与古斯拉夫,博士等一起组织了一起"军队",并分配好了工作,而且里面还有"机动队"(买东西给队员吃的),侦查员,预备队伍,联络员,增援部队等等,这是我感到耳目一新,感觉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在小偷入出了一家旅馆之后,有上百个小孩一起去抓这个小偷。另外,最令我震惊的就是那些“小侦查员”们的团结合作,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们各守其职,各自为战,但是实际上有一张无形的网早已把他们联系了起来。他们谁也离不开谁,每个人都是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就像一个环链,哪一环脱落了,就全盘皆输。看了这本书,合上书本,我仍感到心神未定,那一百个追小偷的孩子好像正想我跑过来,好像广阔的疆域上的马,好像突破笼子飞向天空的鸿鹄。

  然后我再深刻的琢磨了小说描述的的丰富的有冒险性的生活――"在这一星期里我仿佛过了一个月",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感到它离我们生活很远,感到这一冒险不会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我在*时读这类小说时也会有这样的感想,我想是因为我们的读死书时间太多了而导致自己的时间太少了吗?是因为我没合理的运用时间而虚度了青春吗……应该是因为作者也向往这样的生活而想象的吧。我找到了一个可以安慰我的答案。

  看了这一文章,我知道了虽然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可团体的力量是无限的。而且也提醒了我要丰富自己的生活,不应一心只读圣贤书。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 5

  埃米尔擒贼记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埃米尔要去柏林外婆家,他的妈妈就把280马克给他,让他到了以后给外婆120马克,20马克当作来回的车票,剩下的140马克就给他零花。可是事情不妙,埃米尔坐上了开往柏林的火车,在他坐的那节车厢里有一个名副其实的小偷,可他并不知道,这时这位男子给他一个巧克力,埃米尔就收下了。当火车过了几个车站时,车厢里就剩下他和那位男子了,他十分紧张,因为他也意识到了不妙。埃米尔擒贼的事情就从这里开始了。很快埃米尔就想睡觉,可他也不放心。可是他还是克制不住困的感觉,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果然,他一醒来就发现自己的钱不见了。他顿时十分愤怒,就开始盘算着如何去跟踪这个小偷,他下了车,路上遇到了一个孩子王,只要他一按喇叭,就会有许多的小孩来了。最终他抓到了那个小偷,并且得到了1000马克的奖励。

  除了这些精彩的内容,人物也不赖,所有的人物都个性鲜明,让我印象最深的就名为教授的小孩,当我一看到这个名字就知道这个小孩肯定是博览群书、知识渊博。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可以说是在小孩子中担任副司令兼参谋长的职位。当然他也会亲自分配任务,还记得书中这样写到教授说:“没有分到任务的人留在尼克尔斯堡。你们轮流回家去,告诉家人今天也许要很晚才能回家,甚至有些人还可以说今天晚上住在朋友家里。如果这一行动明天才能结束的话,那我们也有预备队员和增援部队。”从这短话中可以充分的看出,教授不但足智多谋,而且也十分关心别的小孩,怕他们家里人会担心他们。这就是教授的为人,我觉得他有许多让我学*的地方。当然我最想当一个孩子王。

  这就是教授—我最喜欢的人物。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 6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书,这本书是《埃米尔擒贼记》,这本书是埃里希・凯斯特纳写的,他是位德国小说家、剧作家、电影脚本和广播剧作家、儿童文学作家。1899年出生,1929年他的第一本儿童书《埃米尔擒贼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埃米尔,他和妈妈相依为命,埃米尔其实也是一个好孩子,只不过有点淘气,有点顽皮。放假了他准备去柏林的外婆家度假,顺便带给外婆一些钱,在去往外婆家的火车上,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埃米尔的钱被小偷偷走了!为了抓住小偷,于是一百多名柏林小朋友和埃米尔经过跟踪、侦察,终于追捕了小偷,通过这个激动人心的侦破故事,他们总结出了一条经验:钱,最好不要带在身上,通过邮局汇寄就行了。

  我从中知道了,当我们遇到危险是要沉着冷静地去面对,怎么样,这本书很有意义吧,推荐给大家看看。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 7

  十一国庆休息8天,是个看书的好时间。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好玩的书叫《埃米尔擒贼记》,你看这个书名,意思大概就明白不少了。

  这是凯斯特纳的第一部儿童小说。埃米尔是一个居住在德国新城的小男孩。他五岁时失去了爸爸,和妈妈相依为命,过着十分简朴的生活。这一天,住在柏林的姨妈写信邀请埃米尔去度假。妈妈把辛苦攒下的120马克用别针别在了埃米尔的上衣口袋里,让他捎给住在格林的外婆。没想到,在火车上,一个可恶的小偷趁他熟睡的时候,偷走这笔钱。埃米尔在跟踪小偷的过程中,结识了柏林的一大批男孩子,他们迅速成了好朋友,上演了一场追捕大戏······我就不多说了,留着让你们自己去看吧!

  我认为埃米尔是一个勇敢的好孩子,他十分孝顺,为了妈妈不再辛苦的工作。他就不顾危险去抓小偷。一路上,他和伙伴们遇到了好多困难,比如没钱了;没地方睡觉了;小偷跑了;到警察局小偷不说实话······

  总而言之,埃米尔是个好孩子,一个勇敢的好孩子,也是一个孝顺妈妈的好孩子。他的种种精神都值得我们学*。

  希望大家去看看这本书,在十一长假浅见,解解闷!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 8

  前一段时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埃米尔擒贼记》一书。我读过之后,有些感想,与大家一起分享。

  《埃米尔擒贼记》是德国作家埃・克斯特纳的作品。书中的主人公是德国的一个小学生,叫埃米尔。一次,他乘火车去柏林看望他的姥姥,结果在车上睡着了,醒来后发现身上所带的140马克被人偷了。他非常沉着,偷偷地对小偷进行跟踪,最后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抓住了小偷。

  埃米尔在追小偷的过程中机智勇敢,不怕困难,勇往直前,这一点我们要向他学*。现在许多家长过于溺爱孩子,要知道:温室里生长的花朵是没有强大的生命力的。我们只有经历风雨、多吃苦,才能健康成长。经历逆境,会让一个人变得更加成熟,遇事不慌、更冷静。

  埃米尔和他的朋友们非常团结,要是没有朋友们的帮助,仅靠埃米尔一人,是无法抓住小偷的。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只要大家团结一致,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埃米尔还是个非常孝顺懂事的好孩子。他的父亲早亡,妈妈是个理发师,家境不好,但他懂得用自己的爱心来回报他的妈妈,当他得到1000马克奖金时,他并没有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而且坚持给妈妈买礼物,剩下的钱让妈妈存起来。现在许多小朋友都随身带着零花钱,经常到小卖部买这买那,根本不去想父母挣钱的不易。过年时大家都收了不少压岁钱,我觉着我们应该存起来,或者用到有意义的地方,而不是随随便便把他花了。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 9

  这本书以一个有趣天真的故事给我们呈现了一个英勇的少年,故事情节富有童趣,给我们刻画了一个天真活泼的阳光少年。

  故事情节讲述了埃米尔因妈妈要外出所以给了埃米尔140马克,叫他去柏林拜访外婆,其中120马克交给外婆,剩下的20马克当作来回车票费,不料在车上埃米尔的钱竟然被偷,气急败坏的埃米尔在柏林认识了一位带喇叭的少年——古斯塔夫,而且找来了20余名少年去追捕坏蛋格龙德艾斯而引发的一连串生动有趣的故事。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团结力量大,一个人的力量也许只能掰断一根铅笔,而一百人的力量则可以掰断一捆铅笔,如果上千或者上万的话,那就是几十捆了,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群人的力量就非常强大了,大家只要团结一心,无论什么困难都能解决。

  所以说团结是至关重要的,举一个例子,假如有一个封闭的地方,里面有一头非常凶猛的狮子和一群人,如果所有人都逃跑的话,那终究还是死,但是只要所有人团结一致,所有人都冲过去的话,我想还没有冲到狮子面前,它就已经被气势给吓跑了。又例如运动会上的过河拆桥,这项运动讲究的是集体的团结,一个人强没有用,要是大家强,因为大家的力量胜过一个人的极限力量,所以说最后的成功,离不开大家的努力,更离不开的是,大家互相配合的团结。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更让我进一步地知道了团结就是力量!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 10

  今天,我读了《埃米尔擒贼记》这本书,它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现在我就来给大家讲讲吧。主人公埃米尔在去外婆家的火车上,身上带的钱被一个戴硬边帽的人给偷了,他发现后,打算去追踪小偷。他又怕他的姐姐和外婆着急,便寄了一封信回去报*安,让家人们不再担心自己。然后,他勇敢的追着小偷,坐上了177路电车。到了柏林,遇见了带喇叭的孩子王,孩子王招来了上百个小朋友帮忙,他们一路和埃米尔经过跟踪、侦察,终于,在一家银行里捉到了小偷。埃米尔拿回了自己的钱,并且把小偷送到了警察局,警察处长还奖励了他1000元的故事。

  看完后我深有感触,他们这种勇敢和团队合作的精神值得我学*。学校举行运动会时,我参加了我们班的团体接力赛。看到前面位同学跑得很好,我在后面很紧张,怕自己跑不快,会拖累成绩,快轮到我接棒时,紧张得不知所措,边上的同学一直对我说“你行的,加油!”我突然想到了《埃米尔擒贼记》这本书,埃米尔和孩子们捉小偷时,遇到挫折勇敢面对,团结一心。我一下子就充满了信心,交棒的同学很快来到了我面前,交棒给我,并对我说“加油!”我飞快的接过棒开跑,然后,安全快速地把棒又交到了下一个同学。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队获得了好成绩。

  我知道,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坚持不懈,要学会团队合作。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群人的力量就很强大了,大家团结一心,无论什么困难都能战胜。

  这本书很有趣,大家都来读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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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通用十篇(扩展1)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 (菁华3篇)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1

  埃米尔擒贼记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埃米尔要去柏林外婆家,他的妈妈就把280马克给他,让他到了以后给外婆120马克,20马克当作来回的车票,剩下的140马克就给他零花。可是事情不妙,埃米尔坐上了开往柏林的火车,在他坐的那节车厢里有一个名副其实的小偷,可他并不知道,这时这位男子给他一个巧克力,埃米尔就收下了。当火车过了几个车站时,车厢里就剩下他和那位男子了,他十分紧张,因为他也意识到了不妙。埃米尔擒贼的事情就从这里开始了。很快埃米尔就想睡觉,可他也不放心。可是他还是克制不住困的感觉,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果然,他一醒来就发现自己的钱不见了。他顿时十分愤怒,就开始盘算着如何去跟踪这个小偷,他下了车,路上遇到了一个孩子王,只要他一按喇叭,就会有许多的小孩来了。最终他抓到了那个小偷,并且得到了1000马克的奖励。

  除了这些精彩的内容,人物也不赖,所有的人物都个性鲜明,让我印象最深的就名为教授的小孩,当我一看到这个名字就知道这个小孩肯定是博览群书、知识渊博。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可以说是在小孩子中担任副司令兼参谋长的职位。当然他也会亲自分配任务,还记得书中这样写到教授说:“没有分到任务的人留在尼克尔斯堡。你们轮流回家去,告诉家人今天也许要很晚才能回家,甚至有些人还可以说今天晚上住在朋友家里。如果这一行动明天才能结束的话,那我们也有预备队员和增援部队。”从这短话中可以充分的看出,教授不但足智多谋,而且也十分关心别的小孩,怕他们家里人会担心他们。这就是教授的为人,我觉得他有许多让我学*的`地方。当然我最想当一个孩子王。

  这就是教授—我最喜欢的人物。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2

  埃米尔擒贼记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埃米尔要去柏林外婆家,他的妈妈就把280马克给他,让他到了以后给外婆120马克,20马克当作来回的车票,剩下的140马克就给他零花。可是事情不妙,埃米尔坐上了开往柏林的火车,在他坐的那节车厢里有一个名副其实的小偷,可他并不知道,这时这位男子给他一个巧克力,埃米尔就收下了。当火车过了几个车站时,车厢里就剩下他和那位男子了,他十分紧张,因为他也意识到了不妙。埃米尔擒贼的事情就从这里开始了。很快埃米尔就想睡觉,可他也不放心。可是他还是克制不住困的感觉,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果然,他一醒来就发现自己的钱不见了。他顿时十分愤怒,就开始盘算着如何去跟踪这个小偷,他下了车,路上遇到了一个孩子王,只要他一按喇叭,就会有许多的小孩来了。最终他抓到了那个小偷,并且得到了1000马克的奖励。

  除了这些精彩的内容,人物也不赖,所有的人物都个性鲜明,让我印象最深的就名为教授的小孩,当我一看到这个名字就知道这个小孩肯定是博览群书、知识渊博。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可以说是在小孩子中担任副司令兼参谋长的职位。当然他也会亲自分配任务,还记得书中这样写到教授说:“没有分到任务的人留在尼克尔斯堡。你们轮流回家去,告诉家人今天也许要很晚才能回家,甚至有些人还可以说今天晚上住在朋友家里。如果这一行动明天才能结束的话,那我们也有预备队员和增援部队。”从这短话中可以充分的看出,教授不但足智多谋,而且也十分关心别的小孩,怕他们家里人会担心他们。这就是教授的为人,我觉得他有许多让我学*的地方。当然我最想当一个孩子王。

  这就是教授—我最喜欢的人物。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3

  昨天,我读完了这本《埃米尔擒贼记》。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居住在德国新城的小男孩,他叫埃米尔。一天,他的妈妈把他送到了车站,并千叮咛万嘱咐他千万别把给外婆的140马克弄丢了。埃米尔点点头,就上了火车。后来,一个小偷趁他熟睡之际,偷走了埃米尔的140马克。埃米尔醒来之后发现并跟踪了他。后来,埃米尔在柏林的一站下了车,开始一路地跟踪他。埃米尔在跟踪的时候,结识一了一些好朋友。在他们的帮助下,埃米尔成功地抓到了小偷,拿回了自己的140马克,另外还收到了柏林警局奖励的1000马克。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还觉得意犹未尽。喇叭男孩古斯塔夫,教授,小礼拜二和一些可爱的“侦查员”们都令我感到吃惊。没想到柏林的男孩们都这么勇敢,这么有智慧,这么团结。我也明白了,团结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没水喝。他们之所以没有水喝了就是因为他们不团结。你如果只想靠自己一个人成功的话,那根本就不可能。

  现实社会是残酷的,它弊病丛生,什么样的人都有。就像文中的那个小偷一样,他为了140马克,为了欺骗一个小孩子,光是姓名就有三个,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如果没有教授他们的帮忙,恐怕那个小偷早就逃之夭夭了。我很是佩服柏林的小孩,尤其是教授。他不但机智、聪明而且非常冷静,在这支队伍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人,为一个团体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让自己的团体团结起来,共同迈向成功之门。我相信,团结是可以越过一切障碍的。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通用十篇(扩展2)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 (菁华3篇)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1

  埃米尔擒贼记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埃米尔要去柏林外婆家,他的妈妈就把280马克给他,让他到了以后给外婆120马克,20马克当作来回的车票,剩下的140马克就给他零花。可是事情不妙,埃米尔坐上了开往柏林的火车,在他坐的那节车厢里有一个名副其实的小偷,可他并不知道,这时这位男子给他一个巧克力,埃米尔就收下了。当火车过了几个车站时,车厢里就剩下他和那位男子了,他十分紧张,因为他也意识到了不妙。埃米尔擒贼的'事情就从这里开始了。很快埃米尔就想睡觉,可他也不放心。可是他还是克制不住困的感觉,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果然,他一醒来就发现自己的钱不见了。他顿时十分愤怒,就开始盘算着如何去跟踪这个小偷,他下了车,路上遇到了一个孩子王,只要他一按喇叭,就会有许多的小孩来了。最终他抓到了那个小偷,并且得到了1000马克的奖励。

  除了这些精彩的内容,人物也不赖,所有的人物都个性鲜明,让我印象最深的就名为教授的小孩,当我一看到这个名字就知道这个小孩肯定是博览群书、知识渊博。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可以说是在小孩子中担任副司令兼参谋长的职位。当然他也会亲自分配任务,还记得书中这样写到教授说:没有分到任务的人留在尼克尔斯堡。你们轮流回家去,告诉家人今天也许要很晚才能回家,甚至有些人还可以说今天晚上住在朋友家里。如果这一行动明天才能结束的话,那我们也有预备队员和增援部队。从这短话中可以充分的看出,教授不但足智多谋,而且也十分关心别的小孩,怕他们家里人会担心他们。这就是教授的为人,我觉得他有许多让我学*的地方。当然我最想当一个孩子王。

  这就是教授—我最喜欢的人物。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2

  这本书以一个有趣天真的故事给我们呈现了一个英勇的少年,故事情节富有童趣,给我们刻画了一个天真活泼的阳光少年。

  故事情节讲述了埃米尔因妈妈要外出所以给了埃米尔140马克,叫他去柏林拜访外婆,其中120马克交给外婆,剩下的20马克当作来回车票费,不料在车上埃米尔的钱竟然被偷,气急败坏的埃米尔在柏林认识了一位带喇叭的少年——古斯塔夫,而且找来了20余名少年去追捕坏蛋格龙德艾斯而引发的一连串生动有趣的故事。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团结力量大,一个人的力量也许只能掰断一根铅笔,而一百人的力量则可以掰断一捆铅笔,如果上千或者上万的话,那就是几十捆了,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群人的力量就非常强大了,大家只要团结一心,无论什么困难都能解决。

  所以说团结是至关重要的,举一个例子,假如有一个封闭的地方,里面有一头非常凶猛的狮子和一群人,如果所有人都逃跑的话,那终究还是死,但是只要所有人团结一致,所有人都冲过去的话,我想还没有冲到狮子面前,它就已经被气势给吓跑了。又例如运动会上的过河拆桥,这项运动讲究的是集体的团结,一个人强没有用,要是大家强,因为大家的力量胜过一个人的极限力量,所以说最后的成功,离不开大家的努力,更离不开的是,大家互相配合的团结。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更让我进一步地知道了团结就是力量!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3

  刚开始看到李老师网页上的这本书,我以为是林格伦写的那一套的续集。当买到之后才发现被骗,没办法,只能开始读。读过埃米尔擒贼记之后,发现,这真的是一本值得我去品味的书,书的内容,再简单不过了。无非是埃米尔,抓他一个偷了他一百四十马克的贼,而这钱是他要给外婆的。最后他抓到了贼,并且和所有故事一样,有了一个大团圆结局。

  我这篇文章,主要说的是埃米尔,埃米尔在大多数人眼中是十分聪明而又勇敢的,它可以一个人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坚持追一个比他的大很多很多的贼,然后追成功了,因此他十分伟大,而在我看来并不是这样一回事,埃米尔,对于我来说太鲁莽了,追那个戴硬边帽的先生追了一天出头。这种做法是不明智的,对我来说,应该在当时就报警,虽然自己也干了一些坏事,但是在当时的法律中是可以将功补过的,因此不仅不会被抓,反倒会被表扬,因为他是一个抢了银行的大盗。这是上策。这是一个丢掉钱而惊慌失措的小孩想不到的,这我能理解,而在火车站内,迅速揪出他来,找工作人员来和这个小偷辩论,和在银行找那群职员来和小偷辩论,效果是完全一样的,这样不仅快速,而且风险要小很多,因为火车站的人,远远比一个银行的分行的人多得多。而且长时间的追逐,容易被发现,刚偷东西的小偷也是很警觉的。

  经过以上的,种种观点,我认为埃米尔是一个处事鲁莽的人。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通用十篇(扩展3)

——《埃米尔擒贼记》读后感 (菁华6篇)

《埃米尔擒贼记》读后感1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埃米尔擒贼记》,是德国著名作家凯斯特纳的第一部儿童小说。这部小说主要是描写一个叫埃米尔的少年智擒小偷的故事。

  埃米尔是居住在德国新城的一个小男孩,他五岁时失去了爸爸,和妈妈相依为命,过着十分简朴的生活。这一天,住在柏林的姨妈写信邀请埃米尔去度假,妈妈把辛苦攒下的140马克别在埃米尔的上衣内口袋里,让他捎给也住在柏林的外婆。没想到,在火车上,一个可恶的小偷趁他熟睡的时候偷走了这笔钱。埃米尔在追踪小偷的过程中结识了柏林一大批男孩子,他们迅速的成为了好朋友,上演了一出惊心动魄的追捕大戏……最终,埃米尔在朋友们的帮助下,用他的机智和勇敢抓住了窃贼,找回了自己的140马克。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中,当我们遇见困难的时候,不要轻易地放弃。要像埃米尔一样,开动脑筋,积极的想办法,并且多结交一些好朋友,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问题一定会迎刃而解的。通过读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团队的力量是巨大的,在一个团结的集体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分工虽然不一样但都非常重要,就像小说中的人物“小礼拜二”一样,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抓小偷,但他在电话机旁待了两天,尽管他不乐意,但他还是履行了他的职责直到完成任务,最后受到了大家的表扬。通过读这本书我们也学到了一些常识,那就是钱不要放到小朋友的身上,通过邮局寄才是最安全的;还有就是面对危险小朋友不能蛮干,应该像埃米尔一样做一个胆大心细的人。要借助大家的力量或寻求大人的帮助,只有这样才能既达到目的又不会发生无谓的牺牲。

  一本好书,可以教给我们好多宝贵的知识,也可以让我们从中感悟到许多道理,让我们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中不断的进步。同学们,让我们来一起读书吧!

《埃米尔擒贼记》读后感2

  我读了凯斯特纳的第一部儿童小说——《埃米尔擒贼记》。

  里面讲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埃米尔是一个居住在德国新城的男孩,他五岁时,他爸爸——白铁匠师傅帝施拜先生去世了,和妈妈相依为命过着十分简朴的生活。这一天,住在德国柏林的姨妈写信来邀请埃米尔去柏林度假,妈妈把辛苦攒下的'140马克别在埃米尔上衣的内口袋里,让他带给住在柏林的外婆。没想到,在火车上一个可恶的小偷趁他沉睡的时候偷走了那140马克。埃米尔在追踪小偷的过程中认识了柏林的一大批男孩子,男孩子们愿意帮助埃米尔一起去追捕小偷,开始了一次动人心弦的追捕大战……

  埃米尔最后通过警局拿回了140马克,我觉得埃米尔和柏林的男孩子们都很机灵,很聪明。当埃米尔提出那140马克有个别针订过的小孔,那个时候,小偷才如实招来。真为他们高兴。这时候,我懂得别针也有它的用处。不管东西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不引人注目,但是它也有它的优点。他们的语言表达都很风趣幽默,像:“如果你一定要这么办的话,你这个‘小富翁’!”、“你还像个猴子呢!”小帽子大嚷,“你再乱碰我车子,我们就断交,懂吗?”。风趣幽默的句子让我读的很开心,而抓小偷的情节让我觉得很刺激。看这本书,就像是在看电影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情形、模样。

  深圳市福田区全海小学三年级:林于渲

《埃米尔擒贼记》读后感3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书,这本书是《埃米尔擒贼记》,这本书是埃里希·凯斯特纳写的,他是位德国小说家、剧作家、电影脚本和广播剧作家、儿童文学作家。1899年出生,1929年他的第一本儿童书《埃米尔擒贼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埃米尔,他和妈妈相依为命,埃米尔其实也是一个好孩子,只不过有点淘气,有点顽皮。放假了他准备去柏林的外婆家度假,顺便带给外婆一些钱,在去往外婆家的火车上,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埃米尔的钱被小偷偷走了!为了抓住小偷,于是一百多名柏林小朋友和埃米尔经过跟踪、侦察,终于追捕了小偷,通过这个激动人心的侦破故事,他们总结出了一条经验:钱,最好不要带在身上,通过邮局汇寄就行了。

  我从中知道了,当我们遇到危险是要沉着冷静地去面对。

《埃米尔擒贼记》读后感4

  我读了凯斯特纳的第一部儿童小说——《埃米尔擒贼记》。

  里面讲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埃米尔是一个居住在德国新城的男孩,他五岁时,他爸爸——白铁匠师傅帝施拜先生去世了,和妈妈相依为命过着十分简朴的生活。这一天,住在德国柏林的姨妈写信来邀请埃米尔去柏林度假,妈妈把辛苦攒下的140马克别在埃米尔上衣的内口袋里,让他带给住在柏林的外婆。没想到,在火车上一个可恶的小偷趁他沉睡的时候偷走了那140马克。埃米尔在追踪小偷的过程中认识了柏林的一大批男孩子,男孩子们愿意帮助埃米尔一起去追捕小偷,开始了一次动人心弦的追捕大战……

  埃米尔最后通过警局拿回了140马克,我觉得埃米尔和柏林的男孩子们都很机灵,很聪明。当埃米尔提出那140马克有个别针订过的小孔,那个时候,小偷才如实招来。真为他们高兴。这时候,我懂得别针也有它的用处。不管东西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不引人注目,但是它也有它的优点。他们的语言表达都很风趣幽默,像:“如果你一定要这么办的话,你这个‘小富翁’!”“你还像个猴子呢!”小帽子大嚷,“你再乱碰我车子,我们就断交,懂吗?”。风趣幽默的句子让我读的很开心,而抓小偷的情节让我觉得很刺激。看这本书,就像是在看电影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情形、模样。

《埃米尔擒贼记》读后感5

  埃米尔擒贼记》是德国著名作家埃里希·凯斯特勒的巨作,也是他的第一部儿童小说。

  《埃米尔擒贼记》主要写了一个居住在德国新城的小男孩埃米尔被住在柏林的姨妈邀请去柏林度假,于是妈妈把辛苦攒下的140马克别在埃米尔的上衣内口袋里,让他捎给也住在柏林的外婆。没想到,在火车上,一个可恶的小偷趁他熟睡的时候偷走了这笔钱。埃米尔在追踪小偷的过程中结识了柏林的一大群男孩子,他们迅速成为好朋友,上演了一出惊心动魄的大戏。最终从小偷手里夺回140马克,还意外获得了一笔赏金。

  在这么多角色中,我最敬佩的是那三个男孩:埃米尔、古斯塔夫和教授。首先埃米尔发现身上的钱被小偷偷走后,自己十分镇定的去想办法,并勇敢地跟踪小偷。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中,埃米尔并不畏惧,敢于与陌生人交流,正是如此,他才得到了古斯塔夫的援助。再说古斯塔夫,拥有一副热心肠,乐于帮助别人。对于一个陌生人的请求,竟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并叫来了许多男孩帮助埃米尔。教授是整个男孩军团中的“军师”。他面对一些突发的.情况镇定自若,并派“侦察兵”去侦察小偷。我觉得他更多时间是人群中的“领导者”。还有……

  这些男孩们身上拥有许多值得我们去学*的品质,他们身上散发出热心、乐于助人、无私等等的气质。难道这些都不知道我们去学*吗?现在的我们是在温室中成长的花朵,成长历程中没有经历过多大的挫折,在父母的保护下成长,一旦经历到风雨,就会摇摇欲坠。我们不能这样,我们应该脱开父母的怀抱,去挑战风雨的袭击,让自己成长起来。不再害怕挫折与困难的挑战。

《埃米尔擒贼记》读后感6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另外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埃米尔擒贼记》,是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新城男孩埃米尔在开往柏林的火车上被人偷走了140马克。埃米尔非常着急,那可是妈妈几个月的收入啊!于是在柏林,他与新结识的教授、古斯塔夫一起召集了整个柏林的小朋友,共同追捕这个嫌犯。最后,由于偷钱的嫌犯是著名的银行抢劫犯,埃米尔因此获得了1000马克,整整4843.9人民币。

  现在我给大家推荐几个我认为比较好玩儿的片段。

  第15章埃米尔去警察总局

  昨天下午,你在从新城开往柏林的火车上,偷了小学生埃米尔蒂施拜的140马克,基斯林,是这样吗?(太丢人了,竟然偷小学生的钱。)

  第14章别针自有它的用处

  “哎呀!”埃米尔突然喊了起来,激动地跳到半空,“在车上,我用一枚别针把钱牢牢地别在上衣口袋里,因此三张钞票准有针孔。”

  第9章侦探员们聚集在一起

  “彼得,这是纸和笔,你把它分成20张纸条,写上小礼拜二家的电话号码,要写清楚然后发给每人一张。大家随时打电话,总机必须了解侦查员们的动向和发生的情况。如果谁想了解情况的话,可以直接打电话问小礼拜二。”

  这本书像《菲斯的秘密》一样,也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东西丢了,财物丢了,不用怕,找警察叔叔。实在不行就像书中的埃米尔一样自己想办法。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通用十篇(扩展4)

——读《埃米尔擒贼记》有感 (菁华6篇)

读《埃米尔擒贼记》有感1

  寒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埃米尔擒贼记》,看完这本书,我有很深的感受。

  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埃米尔的小男孩,带着140马克坐火车去柏林。但是埃米尔在火车上睡着了,醒来后发现钱不见了。埃米尔便下车跟踪小偷,后来埃米尔便联合很多孩子跟踪小偷,最后终于在银行抓住了这个小偷。警长告诉埃米尔,这个小偷是外地流窜来的,并给了埃米尔1000马克的奖金。埃米尔的妈妈也从新城赶来与他庆祝。最后,埃米尔的妈妈说:“以后不能让孩子一个人旅游了”。埃米尔的外婆说:“钱还是邮寄比较安全。”

  通过读这本书,我明白了两个道理:第一,就是不要粗心大意,像埃米尔稀里糊涂的睡着了。有时候,一时的粗心大意,所造成的后果非常非常严重。比如说,蒋介石和阎锡山的中原大战时,阎军的作战参谋把“沁阳”写成“泌阳”,这一笔之差,让阎军完完全全的失败了。

  第二,我们要学*埃米尔坚持不懈的精神。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埃米尔都不放弃对小偷的跟踪。否则,根本不可能找回被偷的.钱。所以说,我们做任何事都要坚持到底。

  通过读书,我又明白了这两个道理,希望大家以后要多读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埃米尔擒贼记》有感2

  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但有时生活也会跟你开个小玩笑,冷不丁地给你来个意外。比如《埃米尔擒贼记》中的埃米尔,他是个德国的小男孩,五岁时就失去了爸爸,和妈妈相依为命,好不容易有机会去柏林的姨妈家度假。出门前,妈妈把辛辛苦苦攒下来的140马克别在埃米尔的口袋上,让他捎给他外婆。想不到意外发生了。火车上,一个带硬边帽的先生趁他熟睡时偷走了这一笔钱。

  埃米尔不想就这样空手回去,于是他仔细地观察每一个带硬边帽的人,“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他找到了那个小偷。虽然埃米尔人小,但凭着对母亲和外婆负责的一股劲,他一边提着行李箱,一边捧着花,小心翼翼地尾随着这个小偷。他碰到了“吹喇叭”的小男孩——古斯塔夫。好奇心与正义感让古斯塔夫也参与到捉小偷的“追捕”活动中,并找来了二十来个小男孩。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小偷被盯得“天衣无缝”,追捕者们也果断地提出了“合力包围”的计策。

  可惜小偷太狡滑了,一不留神让他溜到了银行里。埃米尔并没有紧张无措,而是查找蛛丝马迹,终于想起关键的证据——钱上面有别针别过的小针眼。他们得到了警察的协助,并很幸运地成为“悬赏案”的英雄!

  故事的结局皆大欢喜,由此告诉我们:生活会有许多小意外,但只要我们开动脑筋,借助一定的外界力量,相信一定会征服一切!

读《埃米尔擒贼记》有感3

  最*,我把老师推荐的《埃米尔擒贼记》读完了。读完后第一感觉就是作者凯斯特纳非常有童趣,如果让一名非常出色的作家来看书里的各种角色,他看到的是一定是幼稚。而凯斯特纳看到的则是我们的世界里面的人物,他觉得这并不是幼稚,而是孩子眼中的快乐。

  说这本书好,还是要拿出证据来。我认为这本书有几点最吸引我的地方:首先,书名起得非常好,埃米尔是怎么擒贼的呢,会引起读者的想象,所以,读者会看一看这本书的导读,埃米尔是一个小男孩儿,孩子怎么会抓住一个老练的小偷呢?自然,这么多的疑问,当然都要从书中解决了。开始看正文了,我看到一半儿的时候,凯斯特纳又开始吊读者的胃口了,他开始转着弯儿的引着读者往下看,到这时候,故事开始转变成有悬疑、困惑,也有一点隐隐约约的明白了,埃米尔应经快抓住小偷了。但是,这时候,凯斯特纳不是像普通人那样直接点出埃米尔抓住小偷了,他又拐了个弯,让小偷逃跑了,这样又会吸引着读者往下看。

  总之,书中的情节没有一个是无聊的,好好看一看吧!

读《埃米尔擒贼记》有感4

  埃米尔是一个懂事、听话、孝顺、并且知道感恩的男孩子。其实我们也应该向埃米尔一样,知道自己的父母生活非常的辛苦,挣钱不容易,应该知道回报自己的父母、家人。

  埃米尔的家并不富裕,他没有了爸爸,所以和他的妈妈生活在一起,他的妈妈是一位理发师,他妈妈给她140芬尼,让埃米尔去外婆家,顺便给外婆120芬尼,剩下的20芬尼自己用,结果在火车上被格龙德艾斯偷走了,埃米尔非常的着急,埃米尔知道为了积蓄这140马克,妈妈辛辛苦苦工作好几个月,而且外婆连一芬尼也没拿到手,他想:我一定要把这些钱追回来!于是,他就开始了冒险之旅。

  他偷偷跟着小偷到柏林,遇到了带喇叭的孩子以及他的伙伴。在他们精心策划下,终于把小偷送进了警察局,把丢了的钱夺了回来,送给了外婆,因为这件事埃米尔上了报纸,他抓了一个警察局追捕的四个星期的银行抢劫犯,警察局还奖励他1000马克,这件事全城的人都知道了,埃米尔的妈妈也知道了,他们为有这样的孩子而骄傲,在最后埃米尔没有忘记帮助过他的小伙伴,他懂得接受别人的帮助要回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旦遇到事情不要慌张,要冷静的想好对策,做一个机智勇敢的孩子!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

读《埃米尔擒贼记》有感5

  《埃米尔擒贼记》写得太好了,我几乎顾不上吃饭一口气看完这本书。书中讲述了:埃米尔是德国新城的男孩,五岁丧父,和妈妈过着简朴的生活。一天,他的姨妈让他去柏林度假,妈妈让他带了140马克去给柏林的外婆。可在火车上,这些辛苦攒下的钱被偷了。他在跟踪小偷时和柏林的所有男孩成为好朋友。最终,小偷被追捕,而他也得到了1000马克奖金。

  埃米尔的胜利一部分归功于柏林男孩们的领袖:带喇叭的男孩——古斯塔夫。他是个体育健将,有一个好心肠和喇叭。正是他按着喇叭跑过院子,召集柏林的所有男孩和自己一起帮助埃米尔。

  当然,那个戴眼镜的男孩“教授”也功不可没。正是他把孩子们分为侦查员、机动队、电话总机、联络员、预备队员、增援部队等,并准备好了资本——5马克7芬尼、食物、水,而且策划了由暗探、跟踪变为明攻、报警的方法去抓小偷。他还阻止了队里的吵闹。

  这不正是团结友好、有勇有谋的表现嘛!书中的情节让我想起和同学踢足球时的经历。刚开始我们踢足球时由于不了解规则,每次我们选出一个守门员、其它人都去踢球,毫无秩序,一片乱哄哄。这样一来后方只有一人,十分空虚。对手每次都一下子踢进球门,结果每次都输得十分惨。

  后来我们就吸取失败的教训,各人进行分工,比赛前我们都会排成阵,每个人负责哪、干什么、地毯式散开、以进攻为主还是以防御为主,我们都会安排好,有分歧就解决。之后我们每次都赢,有一次我们以10:0完胜对方!这说明合理的分工与合作是团结一致的基础。这和这本书中戴眼镜的男孩“教授”的分工方式有异曲同工之处。

  同学们,你们也去读这本书吧!你们一定可以从阅读中收获许多许多!

读《埃米尔擒贼记》有感6

  清朝诗人袁枚说过:“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在我读完《埃米尔擒贼记》一书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埃米尔身上这种“永不放弃”的优秀品质。

  埃米尔是一个居住在德国新城的小男孩,他5岁的时候失去了爸爸,和妈妈相依为命,过着十分简朴的生活。在去姨妈家度假的路上,一个可恶的小偷从埃米尔身上偷走了妈妈辛苦攒下的送给外婆的钱。机智勇敢、不言放弃的埃米尔得知丢钱以后,心里很焦急,而且人地生疏,困难加倍。但他不言放弃,保持头脑清醒,分析环境,根据小偷的特征,全力追捕,一刻也不松懈,征服了一个个的困难,最终成功地抓住了小偷。

  只有永不放弃才能取得成功,这一点我也是深有体会的。我4岁学钢琴,8岁就考取了教委的十级证书,并在山东省教委承办的钢琴大赛中获得了钢琴组的金奖。这个成绩的取得不是一帆风顺的,经历了无数的艰难困苦,挥洒了无数泪水汗水,尝试了无数次的失败,我努力坚持,不言放弃,终于取得了巨大的胜利。

  埃米尔和我们差不多大,遇到的困难是我们无法遇到的,但却能勇敢地面对,永不放弃。但我们有些同学,总是在一些事情上半途而废,一遇到困难就退缩。和他比起来,难道不应该感到羞愧吗?

  让我们以埃米尔为榜样,不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上,遇到困难都不要退缩,只要坚持到底,相信自己,永不放弃,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通用十篇(扩展5)

——《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 (菁华5篇)

《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1

  我是一个比较调皮的孩子,可是《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中的主人翁埃米尔比我还要淘气10倍,甚至100倍。他才是一个十足的淘气包。

  就举一天发生的事来说吧,这天他犯了二次错误。

  第一,它刚刚在黑板上做出了一道十分难的数学题,教师叫他回到座位上的时候,他居然当着大众的面,亲了一下女数学教师的嘴。他的行为是如此的丢脸,所以,这个月伦纳贝亚地区的同学以及教师们都明白了这个超级淘气并且成绩又是超级好的埃米尔(可是他的种.种淘气行为已经在伦纳贝亚出了名)。

  第二件,是一件不是发生真正火灾的事情。这一天,他刚刚蹲完木房(他每次犯错误,都得蹲这间木房,他每一次蹲木房,都要削一个木头人,到他成为社区委员会*以前,他已经一共削了196个木头人。),他妈妈的朋友就来到了他家,跟他妈妈谈一些事情。埃米尔经过请求,拿到了他妈妈的朋友的放大镜。他发现,放大镜能够把阳光聚集到一个点上,于是他把放大镜的光都聚集在他妈妈的朋友的帽子上的羽毛上。悲惨的事情发生了,羽毛烧着了……为此,埃米尔又蹲了一次木房。

  他爸爸死也不肯相信他居然成了伦纳贝亚最有出息的男人。

  《淘气包埃米尔》是由瑞典著名的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这本书写得十分幽默、搞笑,这是一本童话书,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十分的好看。想看的同学能够经过网购、图书馆借阅。

《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2

  最*我看完了《淘气包埃米尔》一书,其中我最喜爱的'人物就是书中最调皮的主人公--埃米尔。他虽然淘气,但在淘气背后,还隐藏着知错能改和善良的一面。

  他有淘气的一面,他的淘气事迹全伦纳贝亚的人都知道,而且都让人哭笑不得。让我们来听一听吧,有一天,卡特胡尔特庄园内要举行盛大宴会,需要升**,**还没升的时候,埃米尔和他的妹妹小伊达来到**架边看。突然间,小伊达的好奇心又犯了:她想看到马利安娜隆德那里。于是埃米尔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把小伊达放到**架上方,再像升**一样把小伊达升起来,一向升到最高空,但是小伊达还是不能看到马利安娜隆德,就这样小伊达一向悬挂在空中。直到客人问起为什么要升**时埃米尔告诉了他们那是小伊达。爸爸听了后十分气愤,把埃米尔放到木工房反省。哈哈哈,看过了以后,我都要笑喷了。是的,把人升到**架上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呢?

  随后,他还拥有知错能改的一面。正因埃米尔从来没有连续犯过同样的错,这就代表了了他知错能改。这点我们能够向他学*。

  最重要一点,埃米尔善良。有一天,埃米尔家的佣人——阿尔弗雷德用刀不留意划破了自己的手,染上了血中毒,明天不好的话就得看医生。但阿尔弗雷德晚上就快不行了,而且外面还下着大雪,期望更渺茫了。但埃米尔下定决心要救阿尔弗雷德,于是他把他家的雪爬犁和他们的马——鲁卡斯带上,在冰天雪地里慢慢地滑行着。快到那里时,埃米尔他们被淹在冰里了。幸好有个从马利安娜隆德犁雪机开来,把他们送到医院,阿尔弗雷德最后得救了。经历过这事后,埃米尔的淘气逐渐被别人遗忘了,在他们心中埃米尔是一个淘气、知错能改和善良的孩子。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我虽然没有像埃米尔那么淘气,但却还有一些小毛病没有改掉,例如:上课会忍不住去跟别人讲话等等,我也要在这个学期里改掉,让老师对我有个好印象。

《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3

  这天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作者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跟以前读过的《长袜子皮皮》、《疯丫头马迪根》几本书一样,资料十分搞笑。

  这本书的主要资料是: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有圆圆的、蓝蓝的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埃米尔把自己的亲妹妹当作**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当然还有很多很多……每做一件坏事,爸爸就把埃米尔关进木工屋里,他觉得无聊,就会削一个木头老头,()等他到上学年龄的时候,竟然削了184个木头老头。

  最感人的一段情节是:埃米尔举办卡特胡尔特报销大宴会,捕狼陷阱里活捉女领班。在埃米尔家的附*,有一个济贫院,里边住着许多可怜的老人,有一个女领班负责管理老人的生活。埃米尔家好心送给老人的食物却被女领班偷吃了,埃米尔明白后很生气,他趁女领班外出的时候,悄悄地把老人们放出来,去自己家的宴会上吃大餐。女领班在回来的路上一不留意掉进了埃米尔的捕狼陷阱,真让人解气!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埃米尔的确是一个淘气的孩子。但他却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是很多小孩远比不上的,我也要向埃米尔学*,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灵,顺便带一点淘气,做一个让人喜欢的可爱孩子!

《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4

  这天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作者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跟以前读过的《长袜子皮皮》、《疯丫头马迪根》几本书一样,资料十分搞笑。

  这本书的主要资料是: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有圆圆的、蓝蓝的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埃米尔把自己的亲妹妹当作**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当然还有很多很多……每做一件坏事,爸爸就把埃米尔关进木工屋里,他觉得无聊,就会削一个木头老头,()等他到上学年龄的时候,竟然削了184个木头老头。

  最感人的一段情节是:埃米尔举办卡特胡尔特报销大宴会,捕狼陷阱里活捉女领班。在埃米尔家的附*,有一个济贫院,里边住着许多可怜的老人,有一个女领班负责管理老人的生活。埃米尔家好心送给老人的食物却被女领班偷吃了,埃米尔明白后很生气,他趁女领班外出的时候,悄悄地把老人们放出来,去自己家的宴会上吃大餐。女领班在回来的路上一不留意掉进了埃米尔的捕狼陷阱,真让人解气!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埃米尔的确是一个淘气的孩子。但他却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是很多小孩远比不上的,我也要向埃米尔学*,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灵,顺便带一点淘气,做一个让人喜欢的可爱孩子!

《淘气包埃米尔》读书笔记5

  我是一个比较调皮的孩子,可是《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中的主人翁埃米尔比我还要淘气10倍,甚至100倍。他才是一个十足的淘气包。

  就举一天发生的事来说吧,这天他犯了二次错误。

  第一,它刚刚在黑板上做出了一道十分难的数学题,教师叫他回到座位上的时候,他居然当着大众的面,亲了一下女数学教师的嘴。他的行为是如此的丢脸,所以,这个月伦纳贝亚地区的同学以及教师们都明白了这个超级淘气并且成绩又是超级好的埃米尔(可是他的种.种淘气行为已经在伦纳贝亚出了名)。

  第二件,是一件不是发生真正火灾的事情。这一天,他刚刚蹲完木房(他每次犯错误,都得蹲这间木房,他每一次蹲木房,都要削一个木头人,到他成为社区委员会*以前,他已经一共削了196个木头人。),他妈妈的朋友就来到了他家,跟他妈妈谈一些事情。埃米尔经过请求,拿到了他妈妈的朋友的放大镜。他发现,放大镜能够把阳光聚集到一个点上,于是他把放大镜的光都聚集在他妈妈的朋友的帽子上的羽毛上。悲惨的事情发生了,羽毛烧着了……为此,埃米尔又蹲了一次木房。

  他爸爸死也不肯相信他居然成了伦纳贝亚最有出息的男人。

  《淘气包埃米尔》是由瑞典著名的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这本书写得十分幽默、搞笑,这是一本童话书,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十分的好看。想看的同学能够经过网购、图书馆借阅。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通用十篇(扩展6)

——《风筝》读书笔记通用十篇

  《风筝》读书笔记 1

  为你,千千万万遍。

  全书中令人最印象深刻的便是这句并没有多华丽但却感人至深的话语了。

  曾经,哈桑愿意为了阿米尔,千千万万遍。

  如今,阿米尔愿意为了索拉博,千千万万遍。

  曾经,阿米尔的胆小懦弱,令哈桑受人欺凌。往后的二十多年,他都背负着深深地罪恶感。

  如今,他却能够为了赎罪,为了变成一个好人,只身一人冒着生命危险救下了哈桑的儿子。

  其实,阿米尔也并不是多么罪大恶极,可能是哈桑的忠诚,哈桑的善良使他更加的无地自容,自惭形秽而已吧。毕竟那时候的他也只是一个千方百计争取父爱的孩子而已。

  哈桑,只是他争取父爱途中的一个牺牲品——他最好的朋友,他同父异母的弟弟。

  对于哈桑而言,阿米尔就是全部。是全部的全部。明知阿米尔见他受人欺凌而不救,他还可以待他如初。明知阿米尔故意刁难才将一个个石榴砸向自己,他竟然能够忍着痛,弄好一个石榴递给阿米尔,问他心里好受了没。明知阿米尔故意陷害自己,竟能忍气吞声毅然决然的顺了阿米尔的心意。

  哈桑,是那个将忠诚演绎的淋漓尽致的人。也正是他的这份忠诚,感动着这无数的读者。

  阿米尔,是那个先知后觉,让人又爱又恨的人。从懦弱到勇敢,从自私到无私。让人喜愤交加愿你评判。

  读完整本书,带给我不仅仅是震撼。还有对于亲情,友情,爱情更深层次的理解。那风筝似乎就是那亲情友情爱情。

  人们拼命追逐着它。

  《风筝》读书笔记 2

  我时常幻想自己是来自未来的,这样,有一天我面对未来某一时刻的突然变化,就会更从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慷慨。但,我更适合*庸,如寻常人一样琐碎繁杂的生活,对时间的细枝末节斤斤计较。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那么人更多的开始依赖回忆,甚至靠那些零星琐碎的回忆支撑往后的日子,有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回忆让人长大,有些回忆让人显得很无知,有些回忆慢慢泛黄,有些回忆仿佛就在昨天。有些故事也总是从儿时的回忆展开。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是可悲的,所以当《追风筝的人》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所有读者不禁感叹,少年时的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很多人说这是哈桑天生的奴性,这种观点我不赞同,我看见他们之间分明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的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所以读者心中所向往的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他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无论是*凡的阿米尔和哈桑,还是高高在上的查希尔国王或者卡尔扎伊,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哈桑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而生性懦弱的阿米尔却选择沉默冷酷的逃避,这样的悲剧性结果并不单单是个性差异所造成的,在这些年少无知的孩子的潜意识里早已被灌输了相应于自身社会地位的“应该”与“不应该”,一个哈扎拉仆人理应为主人尽忠,而高贵的普什图少爷不值得为一个卑贱的哈扎拉仆人冒任何风险。

  “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统治者”,这样的誓言只能是石榴树下的童话,“王子与贫儿”不可能成为兄弟,因为他们命中注定不*等。包括二十年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自我救赎行为,也只不过是在获知自己与哈桑的同父异母兄弟关系之后对身世的无奈认可,也就是说,他仍然没有证明自己已经找到了“重新成为好人的路”。

  我们少年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三五结伴,促膝长谈。那是在我们其乐融融的环境中构建的虚拟场景,属于物理学讲究的理想状态,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微弱的友谊遇到挑战的时刻,只要有一方露出破绽,友谊的桥梁必然坍塌。

  于是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这就是我们对友谊最大的误解,认为它是万能的。

  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在写作中有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这使得整本小说有了37度2的体温,甚至能听到书页里的心跳。如同流水,故事徐徐展开。然后奔腾或是呜咽,越过急滩,冲出峡谷,最后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追风筝的人》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友谊和爱。

  是在困难之中由弱变强的柔韧派还是在权衡利弊之中土崩瓦解的懦弱派。

  谁敢真的站出来举起右手发誓,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任何一段纯粹的友谊,谁敢真的抬头挺胸说自己对朋友忠心不二。

  我们总是太自信,对友谊误解,对自己的爱误解,对不可能的事信以为真。

  《风筝》读书笔记 3

  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阿尔法追着父亲,哈桑追着阿尔法,而一切未必能得偿所愿。这是我*期赚得我最多眼泪的书了,伤心往往是有触动的点。

  阿尔法为了独占父亲的爱,而做的一些事,占有欲谁没有呢,主要看如何对待它。在那个夜晚,我期待着他能挺身而出,可我心里知道不会,就像哈桑离开的那个,我希望他能认错挽留,但我接受他没有做。因为我也曾为我的占有欲挣扎过,或许也做过错事,所幸我能留住底线,一切都不算太糟糕。阿尔法是自私的,我们又何尝不是,至少我是,所以我接受他身上的缺点,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会爱会痛会挣扎会赎罪。后面看到他被阿赛尔打,哈哈大笑起来,为索拉博追风筝,总算没自私到底吧。

  另一个人哈桑,在书上最见不得这种拥有种种美好品质,却缺少好结局的了。旁观者看他或许是不幸的,可他有父亲的疼爱,有追逐的少爷阿尔法,后来遇见妻子,生了个孩子。他以赤子之心活着,接受生活的安排,结局有些惨淡罢了,可是他问心无愧呀。这是我在书上最心疼的一个人了,也是我在生活中最心疼但又敬佩的一类人,人生若只如初见,他们就是这样的呀。抱着自己的一颗热腾腾的心,生活至最后。

  追风筝的人,谁没有心中的风筝呢,谁又能追到自己的风筝呢。

  《风筝》读书笔记 4

  阿米尔的个人小感情在大时代的变迁里颠沛流离,于是有了故事刻骨至深~

  为你,千千万万遍~在你的生命里,可有这样一个“你”?如果有,那么,你真的太幸福了。因为你的拥有着这世界最美好的感情:就像哈桑对阿米尔,就像阿米尔对索拉博。

  哈桑被阿塞夫侮辱的时候,阿米尔没有挺身而出(其实他不挺身而出也没有错),他为此深深自责了许多年~没有为自己的朋友挺身而出(他心底里是认同哈桑这个朋友的)。拉辛对阿米尔的评价是正确的,如果一个人不善良和不拥有美好的品德,他是不会对自己要求很高,为自己没有为哈桑挺身而出感到深深地自责愧疚。

  阿米尔在父亲去世时候的感受~能让人想到自己。拥有的时候**淡淡,想到要失去的时候惶恐害怕,失去之后空落的无法填补。

  一个民族一种文化。饮食文化:中东国家的人民吃馕饼和蔬菜汤还有烤肉。他们的

  信仰是***,他们对自己的信仰很忠诚,每天都会做祷告,《可兰经》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忠诚于自己的信仰,其实就是忠诚于自己。信仰,有时候真的可以带给人的心灵一种归属和安全感~比如,阿米尔他爸爸得癌症时,索拉博在自杀被抢救时。

  战争中失去家园的人民,贫困,饥饿,恤孤院中的孩子,弹坑和孔洞。这个世界上到处都在绽放着我们不知道的故事,各种故事。

  这是一部很棒的小说,读的时候我总想起路遥的《*凡的世界》。

  总之,非常值得一读,多读,祝愿生活中也有一个可以: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

  《风筝》读书笔记 5

  《追风筝的人》,这本小书由富家少爷阿米尔和"小伙伴"哈桑童年的快乐追风筝时光讲起,描绘了阿富汗在种族矛盾背景下,人性的毁灭。文中表面强势、权威的父亲却一直生活在愧疚和赎罪中,主人公阿米尔也陷入了类似的轮回,儿时因自己的懦弱伤害了对自己最重要的人而一直受着灵魂的煎熬,等待着救赎。

  民族差异与人性情理。在读这本这本小书时,我想每个人都会不自觉思考,人何以为人?卢梭在《论人类不*等的起源和基础》中曾说"自然人只有两种情感,自我和同情心,自我即保存生命,而同情心即对苦难的同情和不愿无故伤害同类的情感,这两种情感是动物界共通的本能,而不仅是人类。"我也相信,人与人之间作为同类天然的就有一种同情心、怜悯心。但是,究竟是什么可以让一些狂热的种族主义者竟能丢弃这一种本能,而陷入疯狂的对善良无辜同类的伤害呢?我们永远无法感同身受哈桑和索拉博及他们的同族身上发生的一切,民族冲突带给他们的伤害。无法接受在那样的一个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尊重和仰慕不是以人的品德和智慧,而是靠人的出生和种族决定。与哈拉扎人交朋友被视为屈辱,真诚地对待一个哈拉扎仆人被视为难以理解的事情。在新时代出生成长的我们,享受着民族团结和睦的我们真该庆幸,庆幸***人着眼于人性的至高思想境界和团结、自治、共荣的民族政策。伤害与救赎。

  阿米尔的父亲在当地是一个有极高声望的人,在外人眼里,他为人慷慨正直、施德行善,受到所有人尊敬,可他内心深处却一直备受煎熬,他以阿富汗人最不可原谅的方式伤害了甘愿为他牺牲生命的"伙伴"阿里。身处尊重与光明中的他,内心却时时刻刻都活在灰暗和煎熬中。他为自己寻找解脱的出路,选择修建抚恤院、帮助处于困难中的人为自己曾经的错误赎罪,实现心灵的救赎。人生就是如此的奇妙和充满宿命情节。这位强大父亲的孩子阿米尔,却也同样犯了自己一生都难以原谅的错误,因自己的怯懦和袖手旁观使得一直勇敢保护他,甘愿为他千千万万遍追最后的风筝,甘愿为他吃泥土以示忠诚,甘愿为他牺牲自己生命的哈桑,受到了一生不可磨灭的屈辱的身体和心灵伤害。从此,他心里永远住了一个噬人的恶魔,不停地在吞噬着他,折磨着他。但是,心魔却并没有远离他,即使他因战乱而远赴美国,即使他曾因新生活而短暂的将那段记忆搁置。可是,当一纸书信从遥远的阿富汗寄来,一切又回到最初的原点,有些事情不得不去面对,即使多年后再揭起那伤疤仍会鲜血淋漓,生活就是这么公*。他不得不接受父亲曾经的过错,不得不接受被他伤害、抛弃的可爱的哈桑竟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的现实,不得不重新接受良心的拷问,似乎一切都是轮回。虽然有挣扎,但这次他还是选择了去面对,面对一直以来折磨他的心魔。但是,一切都已来不及,哈桑的来信之前他不曾回复过,等到他想回复时,哈桑却因种族矛盾被杀害,再也看不到、听不到他的歉疚。然而,不管何时,生活总会在绝望的深渊中渗透给我们希望的光芒,而孩子永远是希望的承载者。哈桑的孩子,成为阿米尔获得救赎那束光。所以,当一切还有可能有所弥补时,阿米尔愿意拼尽生命拯救这个处于苦难中的孩子。在哈桑受到伤害的那一刻,我甚至觉得在一切恶劣的品格中,懦弱是最不可原谅的一种。可是,人总有犯错的时候,即使有些错误无法让人接受和原谅,但每个人也都有获得自我救赎的权利。如果最终选择阿米尔父子的方式,选择帮助别人,选择新的希望,那又是否可以停止对他们曾经错误的苛责呢?

  《风筝》读书笔记 6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是一本读完之后仍值得细细品味的书。也是一本对人性描写非常深刻的书。

  看到后面部分关于索拉博的不辛遭遇,简直像轮回的噩梦一样,差点儿就不忍心看下去了。因为本身对于阿富汗这个国家里种族的历史渊源也不了解,不懂为什么哈扎拉人会如此遭到歧视,但是无论什么情况战争对于人民的影响都是残忍又沉痛的。“阿富汗有很多儿童,但是没有童年,连父亲也是稀缺品。”看到这里我深深觉得自己生活在和*的年代和*的国家是多么幸福。

  “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少年阿米尔对哈桑直接间接造成的伤害,其实也一直在折磨着阿米尔的内心。在踏上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上,他终于敢于直面过错,像他父亲一样有担当,并且不再懦弱。他勇敢的承担起照顾索拉博的责任,以此来弥补自己过去对哈桑的伤害。

  虽然在最后索拉博也只是闪现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也并没有再开口说话,但是阿米尔也不会放弃,现在他变成了哈桑变成了追风筝的人,来守护着索拉博,相信总有一天,索拉博会再次燃起希望。

  《风筝》读书笔记 7

  在学校的好书推荐中,我偶然间选择了《追风筝的人》这本书,这是我第一次读阿富汗作家写的小说,讲的是两个阿富汗男孩的故事。作者是卡勒德·胡赛。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救赎,他把哈桑的儿子带到美国,在一次聚会上,阿米尔放下心结,敞开心扉,再次放起了风筝。

  曾经,阿米尔和哈桑是多么的情同手足,哈桑为了阿米尔,什么都愿意去做,甚至愿意为了阿米尔牺牲自己。但是,年幼的阿米尔还不懂这些,他需要的,是父爱。正如年少的我们,都渴望自己得到父母亲的宠爱一样。最后他得到了父亲的赞扬,却因此而背叛了一直爱着自己的哈桑,失去了这段珍贵的友谊。读到这里,我不禁为哈桑抱不*。为什么善良的人总是被欺压,为什么付出永远不被放在心里,为什么真诚总是被戏耍嘲笑。就算在地位不*等的时代,人与人的尊严不也是*等的吗?社会的动荡,带来的是无尽的苦难,跟随着来的是人们的私欲;难道在安定的年代,自私也会盛行吗?都说时代决定人的性格,难道在大背景下成长的阿米尔就一定要有着与大背景相同的性格吗?对于心灵的保养,从来就是一件不容易的,更何况在一个民族矛盾深重,渐渐失去自我的国家。看来只有小心翼翼,放低姿态,才能不被吞噬,保全灵魂。

  阴云,泥墙,小巷。阴云密布的天空下,阿米尔躲在快要坍塌的泥墙后,窥视着小巷里,旁边是结冰的小溪。残忍的阿塞夫在巷子中对哈桑施暴,懦弱的阿米尔却没有像哈桑保护他那样为哈桑挺身而出,只是选择默默地看着,任凭心中的罪恶感肆意他的身体。他看到了哈桑奋力地挣扎,看到了哈桑痛苦的表情,看到了哈桑呆滞的眼神,看到了哈桑手里的蓝色风筝,看到了地上的鲜血,看到了阿塞夫享受的神情!哈桑似乎也看到了他,看到了他懦弱的目光,他的背叛。

  我从没想过阿米尔的懦弱会达到这样的地步,更没想到他会因为自己的懦弱而伤害朋友,但是换个角度,对于一个孩子而言这样的懦弱却又显得是那么的有情可原,让人很难抉择孰对孰错。过了许久我终于明白,孩子的心灵是世界上最纯洁的东西,如果连这中间都夹杂了卑劣的人格,那世间还谈什么正义和勇敢呢!对于阿米尔,我摇了无数次头,对于哈桑,我叹了无数口气,这些背后是什么呢——我所憧憬的人的心灵是正义、勇敢、真诚的,没有任何卑劣的人格;我所憧憬的社会是公正、友爱、奉献的,没有丝毫丑恶的现象;我所憧憬的人际关系是公*、真挚、纯洁的,没有一点算计的想法。虽然每个人都会有秘密,但是我们仍然不停地自问:我们是正直的人吗?有时邪恶的念头会在脑海里闪现,正因为有道德底线的约束才使我们不越雷池半步。这就是答案。

  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美丽,令人不忍揭露,战争,逃亡,救赎。作者以恩典与救赎勾勒生命圆满循环的功力展露无遗。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阿米尔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他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阿米尔应该没想过二十六年后,功成名就的他还会再踏上那片带给他噩梦和罪恶的土地,为了救赎,为了父亲,为了哈桑。这时的阿米尔已不再懦弱,他面对事实,他寻找哈桑,他为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与阿塞夫决斗。尽管困难重重,他最终完成了他的救赎,带着过去事情的见证——索拉博,开始了崭新的生活。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谁都会犯错,谁都会曾经伤害过谁。而反过来对自己也有惩罚。因为什么东西都抵不过良心。所以,当你伤害了别人的时候,你的良心一定过意不去。这也正是为什么阿米尔这二三十年来一直背着这么一个沉重心事的原因。当他为了他的良心赎罪的时候,当他愿意勇敢地追一次风筝的时候,我觉得,即使曾经千般错万般错,最起码,心灵解脱了。

  为你,千千万万遍,是我心中期待着的春日的芬芳;为你,千千万万遍,是我心中期待着的冬日的暖阳;为你,我追。读完这本书,心灵如同经历了一条漫长的路,随着主人公将人格升华,我的心也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做一个善良并勇敢的人吧,贫穷并不是耻辱;做一个诚实高贵的人吧,别人尘埃蒙蔽你的本心。作者对阿米尔心灵变化的描写是如此细腻逼真引人入胜,甚至让我想起自己童年的玩伴、谎言与愧疚,又或许这就是他自己对自己的解剖,当一个人可以把自己的一切虚荣、懦弱与以及所有人性上丑陋的一面展现给他人时,他的人格已完成一种升华,那是一种淡泊,是没有任何主观想法的对自己的批判与深深的忏悔,是历经千般磨难后的豁然开朗,超然物外

  生命的价值在阿米尔赎罪的路途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在与悍匪的激烈较量中他找回了当年的勇气;在对哈桑之子开导的同时,他也对生命有了一番新的认识,所有的苦难与痛苦都在哈桑之子放飞风筝的同时得到了原谅和补偿。

  这本书使我得到了一个结论: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无法推卸;应该克服的困难我们无法逃避;应该面对的人生我们无法选择。者就是生命,它要求我们在风风雨雨中勇于前进,敢于承担,在点点滴滴中细细品味每一份苦与甜,慢慢体会每一份情与怨。

  《风筝》读书笔记 8

  这是读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二部作品,当然这本书是他的处女作。《灿烂千阳》和《追风筝的人》的故事都发生在阿富汗,一个多灾多难的国家。前者写两个女人的时代命运及苦难中相爱的故事,后者是讲两个男人的友谊,饱含了忠诚与背叛,自责与救赎。两部小说都有着震撼人心的力量,下面简单表达一下我的读后心得感悟。

  内容简介: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哈桑被坏蛋阿塞夫侮辱,阿米尔目睹了全过程,但是由于内心的懦弱没有上前制止这一悲剧的发生,让他内心自责不已。哈桑一如既往的善良与忠诚让阿米尔更加痛苦,阿米尔选择了以残忍的偷窃罪名强加给哈桑最终逼走了他。不久之后,他和父亲也逃到美国避难。

  成年之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在叔叔拉辛汗的请求下再次返回久违了20多年的故乡,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命运总是捉弄人,阿米尔的到来偏偏晚了那么一步,哈桑和他的妻子已经被人杀害,独留10岁的儿子索拉搏在恤孤院。为了赎罪,阿米尔踏上了寻找索拉搏的路。这条路并没有想象中的容易反而极其坎坷,童年时发生的事情在索拉搏的身上再度重演。索拉搏被阿瑟夫侮辱,失去自由,阿米尔前去交涉被打成重伤,生死关头索拉搏用**射瞎了阿瑟夫的眼,救了阿米尔。也是从这时起,两人的距离变得亲*起来。阿米尔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的真相告诉了索拉搏并决定收养他。回美国的签证却极其困难,阿米尔的失诺让索拉搏陷入绝望而自杀,虽然成功抢救过来但从此变得沉默,一言不发,希望时间能让伤口愈合让索拉搏的心里能够再次充满阳光。

  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是拉辛汗,他是心灵最通达的人,作为阿米尔父亲的朋友,他为他保守秘密,细心的照顾好阿米尔的虚荣心也同时赢得了哈桑的信任,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把真相还给阿米尔,也为阿米尔提供了一条宽恕自己的路。他是善良的人,敏感细心周到地照顾好身边的每一个人。

  阿米尔则是一个普通人,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们就是阿米尔这样的人,或多或少的在童年或者青少年时期犯下一些错误,大的小的,别人知道的或者只有自己知道的,处理好的的或者没有处理好良心不安的。我们没有哈桑那样的绝对忠诚与绝对宽容,我们只有一个普通的心灵,时而勇敢,时而懦弱,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不安和自责,也会在某一天勇敢地承担起责任。成长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父母的教育,个人的修养,生活的阅历都会将我们塑造成独一无二的人,希望那些因为年少无知犯的错都能够得到救赎和宽恕,无论以怎样的形式。

  哈桑和他的儿子索拉搏是我最敬佩的人,他们的善良始终如一,即使是对待伤害自己的人。面对曾经受到的伤害,他们默默承受却表现得云淡风轻,依然怀有希望,依然热爱生活。被迫伤害了曾经伤害自己的人却担心自己是否会下地狱,这般信仰与善良令我肃然起敬。只是最让我感到失望的是:好人并不能得到好报,他们从来不针对任何人,却总是受到莫名的欺侮。难道真的是人善被人欺?

  很多时候我们往往高估了真相的杀伤力,也更是低估了谎言的影响力。也许,坦白并不是一个糟糕的决定,至少,知道真相后做出的选择不会让亲情,友情,爱情因为善意的谎言而失之交臂,反而让彼此的情谊因为懂得而变得更加珍贵。

  《风筝》读书笔记 9

  为你,千千万万遍。――题记。

  落寞、不甘,酿就童年的过错。童年的记忆,良知的谴责,惊人的真相……你回到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好人是否有好报?《追风筝的人》一书中那个老实善良忠诚的兔唇男孩哈桑,他是好人这毋庸置疑,即使遭到了背叛,面对阿米尔少爷的诬陷,他再次选择了包容。这样的好人,最后却落得凄惨的下场。也许有人会说,阿米尔少爷奋不顾身救出哈桑的儿子,正是对哈桑善良的回报。可是哈桑的父亲同样也是对主人忠心耿耿的老实人,他的好报呢?一辈子视若生命的儿子却是别人的,妻子的抛弃,最凄惨的事情都降临到这个好人身上。我不禁深思好人真的都会有好报吗?

  对于文中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时追风筝的场景,起初我并不理解哈桑为什么总是能准确无误地追到风筝,作者想表达给我们的是什么,读完后我才恍然大悟,哈桑追的风筝不仅仅是天空上肉眼可见的风筝,也是阿米尔一直在心中追寻的无形的风筝,童年的哈桑就已经能准确无误地追寻到它。哈桑不是看影子,“他就是知道”因为哈桑早早地就走上了那条成为好人的路,不曾迷茫。反观阿米尔那时还在迷惑,徘徊,内心还在剧烈地挣扎,很久以后他才追寻到那只在他心灵上空飘忽不定的风筝。正如童年哈桑总是能带着阿米尔找到风筝一样,成年后的阿米尔也终在哈桑的带领下找到了那只自己的风筝。我想阿米尔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是透过索拉博对哈桑说的,是替童年的自己说的。

  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和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哈桑的不幸,和阿米尔的蜕变中沉浮,阿米尔负了哈桑,阿米尔的父亲负了阿里,我想阿米尔比他父亲更让人敬佩,阿米尔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努力弥补,而他的`父亲从未把阿里当作朋友。起初,他对仆人儿子和自己儿子一样甚至更多的疼爱,我被他的重情重义感动,那时我以为他是把阿里当做好朋友,才对哈桑视如己出。当阿里提出离开的的时候,他拼命地挽留,原来留的是哈桑,不是阿里。如果他把阿里当作朋友,就不会有哈桑,就不会和阿里的夫人上床,他不如阿米尔。我更喜欢阿米尔,在他心中哈桑是朋友,是独一无二的挚友。

  我常常想追风筝的人到底指谁?他所追逐的仅仅是那只蓝风筝吗?追风筝的既是哈桑也是阿米尔,只不过哈桑追逐的那只断线的蓝风筝,追寻是他心心念的阿米尔少爷的荣耀。而阿米尔去追寻的那只风筝则承载得是良知,是童年一直困扰着他问题的答案,追寻的是内心的无愧与释然,是对哈桑迟来的回馈。我们也是追风筝的人,在不同的路上,追寻着自己的风筝。

  《风筝》读书笔记 10

  这本书的作者是以朴素而富于感情的文字,透过爷爷的八角“巨无霸”风筝来述说起一段又一段的故事,相信在爸妈出生年代的人,一定都会经过养猪、养鹅、养鸡、养鸭等等,渡过这一段快乐的童年时光,虽然很辛苦,但却是充满快乐、怀念的感受,这样生活中美好的一面,真是令人羡慕呀!只可惜现在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幸好,作者写了这些文章,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四十、五十年代发生过的事情,从当年的夜不闭户,到现在需要保全系统,让我发觉以前的治安原来是这么好的。

  所谓“好东西要和大家分享”,作者的好作品,就在你眼前,只要赶快翻开看一看,就能得知到许多四、五十年代的事情,你不妨自己也来看一看呀!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通用十篇(扩展7)

——西厢记读书笔记实用十篇

  西厢记读书笔记 1

  《西厢记》说的是“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一个又俗又滥的故事:张生与崔莺莺一见钟情,而崔母出于家族利益和封建礼法的考虑百般,最后,在红娘的帮助下,经过一系列斗争,崔张终成眷属。作品表达了男女青年追求恋爱、婚姻自主的愿望,显示出一种所谓反封建的主题。

  《西厢记》写出了张生的钟情之美、莺莺的深情之美、红娘的热情之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活着不只是一种物质的存在,而是一种的存在,的美在于率性纵情,而任何这种美的必然是丑恶的。《西厢记》写出了这种美与丑的较量,写出了人性的被和被压抑,更写出了人性终于冲破如惊雷如春笋的勃勃生机。

  我们来看看《西厢记》中“长亭送别”一场。

  “却告了相思回避,破题儿又早别离”的崔莺莺内心十分痛苦,历经苦心刚刚获得的爱情又将面临着严峻的,“听得道一声‘去也’,松了金钏;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此恨谁知?”这是一种什么“恨”呢?在莺莺看来,有情人朝夕相处,耳鬓厮磨,举案齐眉,卿卿我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总之,“但得一个并蒂莲”,比什么都重要,所以她反复张生,“此一行得官不得官,即便回来”,休要说什么“金榜无名誓不归”!这是对爱情和幸福的热烈渴望和执著追求,这种追求突破了封建陈腐观念和传统的,是对“存,灭人欲”的理学信条的,表现出一种叛逆。

  崔莺莺还有一层忧虑:张生一旦高中,会不会另攀高枝?“你休忧文齐福不齐,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所以嘱咐张生:“此一节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莺莺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在那个时代,富易交,贵易妻不但是常事,甚至“始乱终弃”的行为还被认为是“善补过”。在莺莺看来,自己对张生的深情不应该被和,而要得到对等的回报,这实际上是一种捍卫人格和要求*等的思想,这也是对传统的不满和,代表了当时广大妇女的。

  王实甫笔下的张生和崔莺莺冲破封建礼法的,不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鄙弃名教纲常和利禄,自己内心的,纵任性情奔放,勇敢地爱起来了。他们从佛殿相遇、一见钟情,到月下吟诗、互通款曲,发展到传书递简、跳墙赴约,直至西厢幽会、两情缱绻,最后长亭送别、海誓山盟,这一系列情真意切、大胆热烈的行为,不知使多少卫、,也不知使多少在封建婚姻制度下的青年男女为之击节,为之陶醉,为之神魂飞越。即使在今天,《西厢记》仍然让领神会、激动不已,让人认识到人性的美好和的可贵,认识到心灵、人性的是多么的可鄙和可憎,认识到幸福可以,应该和必须去争取——丢弃各种陈腐的观念,摆脱各种心灵的,为人性的**和生命的而斗争!

  西厢记读书笔记 2

  人们谈起文学中的经典爱情,就不得不说梁祝、罗密欧与茱莉亚、牡丹亭和西厢记了。而《西厢记》作为反封建礼教的代表,更是被人们津津乐道。

  谈起古人的爱情观,今人会不由自主的联想到“古板”“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诚然,封建传统中礼教的力量之大是不容反抗的,我国古代多少痴男怨女的爱情为封建礼教所扼杀,只得饮恨终生含恨而终。但《西厢记》让我们耳目一新,精神一震。张生与崔莺莺相遇,相会,相恋,相爱,一波三折,最终越过那堵封建礼教之墙,步入婚姻的殿堂,有情人终成眷属,让我们现代所谓的“x丝”看到了癞蛤蟆迟到天鹅肉的熹微之光,不得不说《西厢记》是一部很好的励志书籍。

  先来说说张生与崔莺莺的相遇。张生本是西洛人,是礼部尚书之子,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他只身一人赴京城赶考,路过此地,忽然想起他的八拜之交杜确就在蒲关,于是住了下来。听状元店里的小二哥说,这里有座普救寺,是则x后香火院,景致很美,三教九流,过者无不瞻仰。一日,小姐与红娘到殿外玩耍,碰巧遇到书生张生。一段美丽的爱情就从游玩开始了。好的爱情都有一个好的开始,悲剧的爱情是猜中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尾,张生很幸运,猜中了结尾。当然那傻小子的傻气很令今日我辈的羡慕,现在你敢跟街头一不认识的美女要电话号我不奇怪,你要是敢一直跟着人家不被当做变态那我就要拜你为师了。

  再来说说相会到相恋的过程。一天,崔老夫人为亡夫做道场,崔老夫妻人治家很严,道场内外没有一个男子出入,张生傻气又犯了,硬着头皮溜了进去。这时斋供道场都完备好了,夫人和小姐准备进香了。张生想:“小姐是一女子,尚有报父母之心;小生湖海飘零数年,自父母下世之后,并不曾有一陌纸钱相报。”

  张生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夜深人静,月朗风清,僧众都睡着了,张生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莺莺也随即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张生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不得不说古代的女孩太好骗了,一首小诗,夜夜苦读就能让她倾心。当然,这也是由于青年男女间天然的吸引,也是自然的奇妙之处。产生爱慕之后,他们就开始欲拒还迎、羞羞答答的勾搭了。这中间红娘是不二功臣,指望那只有傻劲儿没有计划的张生跟那想越界又过不了自己内心礼教那关的莺莺小姐,我看悬。红娘的敢爱敢恨、直爽率真颇有江湖儿女的风范,这种气质就算是现在的女性也并不是都有。

  再然后就是孙新虎想要抢莺莺,张生找自己哥们救了莺莺,老夫人却反悔自己说出去的话。依我的看法,老妇人反悔的很合情理。老夫人说“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能杀退贼军,扫荡妖氛,就将小姐许配给他”这句话的时候是有一个前提的——崔莺莺想自杀,老夫人说出这句话是在心理上打消崔莺莺自杀的冲动,事后反悔也不是大错。况且,一个趁火打劫的人跟孙新虎本质上也没多大区别吧。老夫人一反悔,张生就受不了了,大嘴的肉掉了,煮熟的鸭子飞了,这想不通嘛。最难过的是丈母娘那关啊。

  这一得一失间,张生就病了。至于病的多重,从他翻墙的姿势来看,估计不轻,莺莺怪他翻墙下流,可见动作不怎么潇洒。不过这个病很值得,张生成功的用憔悴的形容激起了莺莺的同情,“翻墙”成功了!最后连未来的丈母娘也妥协了,只要张生能考个功名,就皆大欢喜了。

  张生跟崔莺莺恋爱成功可以说是占得了天时地利人和,天时——碰巧遇到崔莺莺在普救寺上香,地利——寺庙的墙很矮,曲径通幽实在是幽会圣地,人和——红娘牵红线、绑红线的功夫都是一流啊,其中的一点点小插曲都成了张生的垫脚石,孙新虎成全了张生英雄救美,老夫人的阻拦让叛逆期的崔莺莺逆流而上。

  现代人总是认为古代人迂腐,都是男女授受不亲、父母之命不可违,男子都是诗书仁义,女子都是深藏闺阁、裹小脚绣鸳鸯。可是我从《西厢记》里却看到了古人对爱的真实渴求,他们认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纵有门第之见,父母之命,可仍然去勇敢的跨越过去。其实,残害女子的封建礼教大多是明清时期产生的,我国古风淳朴,不矫揉造作,顺应自然之道,生生不息。孔子曰:诗无邪。那才是我们中华民族最本质的美。

  说古人注重门第之见,现在的人又何尝不是?没有房子车子票子谈什么爱情,情比金坚?过时了吧。人们物质的欲望越来越重,爱情反而成了物质的附属品,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很悲哀的事。

  读西厢,我们赞美张生莺莺翻过封建礼教的束缚,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减轻对物质金钱的欲望,还爱情本来的淳朴,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的纯真。

  这是我读《西厢记》的一些感想,浅浅的谈一些自己对爱情的看法,如有偏激,实在是无心之过。文章最后祝有情人忠臣眷属。

  西厢记读书笔记 3

  《西厢记》,为元代著名的戏曲作家王实甫所著。究其根源,实为“新杂剧,旧传奇”,唐代元稷宋代赵令畤,金董解元,都曾撰写过不同版本的《西厢》,至元代王实甫,终于把《西厢》推举到颠峰,不仅家喻户晓,而且已经变为一种潮流,一种中国封建思想的蜕变,如此寥寥万余字,何以有如此魅力,何以堪如此重任?就此处,我把我的观后之感付之于字,并总结了下面三点世间文章不可兼备的好处,望阅者于其中游幸一翻,感受《西厢记》这一文学珍品为大家带来的视觉的冲击与精神上的享受。

  一为情节。大凡书籍,均以情节为首要之物,叙述*铺还在其次。《西厢》的故事情节,简单明了。崔莺莺与其母老夫人并红娘送父亲灵柩至博陵安葬,路宿于普救寺。恰逢张君瑞游览至此,二人相遇,便萌生爱慕之情,只迟迟未得机遇相见。后因孙飞虎围住普救寺,欲强抢莺莺为妾,老夫人无奈,言道:“谁若能解救我母女二人,便把莺莺许配与他。”张生闻听便投信至其友白马将军处,求其解围,并完此姻缘。后兵至围解,老夫人又悔其前言,并未撮合崔张二人。二人悲苦,想尽万般妙计,互相试探内心,后因红娘于中穿插取事,成就了一段美好的婚姻。故事情节让现代人觉得俗气简单,可实不知于当时的封建社会,这便是一种突破,一种冲击!霎时掀起了一股“西厢热”,竟成为了当时社会的“畅销书”,且不少词曲作家都开始对爱情剧本下了大量的笔墨与精力。到了明清,凡写男女方面的故事、剧本,都是受了《西厢记》的影响,以致于今,按一些言情剧、肥皂剧的情节看来,《西厢》应该算是他们的鼻祖了。其表现的主题思想,即:“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的有情人都成了眷属。”以当时的社会看这种思想,是非常大胆、非常叛逆、非常有冲击力的。

  其次为价值。从古至今,从内由外,都对《西厢》做出了无法比拟的评价。赵景深先生把《西厢记》称为“中国古典文艺中的双壁”之一,那一壁即《红楼梦》。能与《红楼梦》并驾齐驱,它的文学价值与艺术价值可见一斑。陈继儒更是把其称之为“千古第一神物”。另外,更有“《西厢记》天下夺魁”,“化工之作”,“王实甫《西厢》,千古绝词”等艺术等级甚高的评语。乃至于国外,也把《西厢》推举到一个高峰。俄-国柯尔施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纲要》中就说到:“单就剧情的发展来和我们最优秀的歌剧比较,即使在全欧洲恐怕也找不到多少向这样完美的剧本。”这些并不是对《西厢》的推崇和炒作,这是一种信服。

  最不可思议的便为词藻。《西厢》的曲牌、词牌、*铺和旁白,都具有无法超越的魅力,我在前面所言的“视觉冲击”,就是指,当我们的眼睛看到这些文字词曲的时候,它所给我们带来的视觉上的享受。我用八个字来表达一下我阅读的感受,即:以眼游幸,满口余香。口中之香,实为书中之味也。王伯良言:“《西厢》妙处,不当以字句求之,其中联络顾盼,如长河之流,它曲莫及。”在此,我虽不能把整书打录于此,而可举一二句我所记的明了、香浓的曲子,共大家赏玩。张君瑞一出,便有[点绛唇]一篇,篇上云:“游艺中原,脚跟无线,如蓬转。望眼连天,日*长安远。” [小桃红]上言道:“夜深香蔼散空庭,帘幕东风静。拜罢也斜将曲栏凭,长吁了两三声。剔团鸾明月如悬镜,又不是轻云薄雾,都则是香烟人气,两般儿氤氲得不分明。”又一篇【混江龙】上说得好:“落红成阵,风飘万点正愁人;池塘梦晓,阑槛辞春。蝶粉轻沾飞絮雪,燕泥香惹落花尘。系春心情短柳丝长,隔花阴人远天涯*。香消了六朝金粉,清减了三楚精神。”《西厢》中句,巧夺天宫,且篇幅不长,若一气呵成,半日功夫便可览遍,只此书并无读一遍之理,依我看,《西厢》中词句,好似天造地设一般。

  我读《西厢》的感受,也仅此而已。我只以我的观感把《西厢》这部惊世骇俗的`作品介绍给大家,而深而又深的意境,还是需要通过阅读文章去获得、去体味,去享受。

  西厢记读书笔记 4

  人们谈起文学中的经典爱情,就不得不说梁祝、罗密欧与茱莉亚、牡丹亭和西厢记了。而《西厢记》作为反封建礼教的代表,更是被人们津津乐道。

  谈起古人的爱情观,今人会不由自主的联想到“古板”“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诚然,封建传统中礼教的力量之大是不容反抗的,我国古代多少痴男怨女的爱情为封建礼教所扼杀,只得饮恨终生含恨而终。但《西厢记》让我们耳目一新,精神一震。

  张生与崔莺莺相遇,相会,相恋,相爱,一波三折,最终越过那堵封建礼教之墙,步入婚姻的殿堂,有情人终成眷属,让我们现代所谓的“土鳖”看到了癞蛤蟆迟到天鹅肉的熹微之光,不得不说《西厢记》是一部很好的励志书籍。

  先来说说张生与崔莺莺的相遇。张生本是西洛人,是礼部尚书之子,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他只身一人赴京城赶考,路过此地,忽然想起他的八拜之交杜确就在蒲关,于是住了下来。听状元店里的小二哥说,这里有座普救寺,是则君皇后香火院,景致很美,三教九流,过者无不瞻仰。

  一日,小姐与红娘到殿外玩耍,碰巧遇到书生张生。一段美丽的爱情就从游玩开始了。好的爱情都有一个好的开始,悲剧的爱情是猜中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尾,张生很幸运,猜中了结尾。当然那傻小子的傻气很令今日我辈的羡慕,现在你敢跟街头一不认识的美女要电话号我不奇怪,你要是敢一直跟着人家不被当做变态那我就要拜你为师了。

  再来说说相会到相恋的过程。一天,崔老夫人为亡夫做道场,崔老夫妻人治家很严,道场内外没有一个男子出入,张生傻气又犯了,硬着头皮溜了进去。这时斋供道场都完备好了,夫人和小姐准备进香了。张生想:“小姐是一女子,尚有报父母之心;小生湖海飘零数年,自父母下世之后,并不曾有一陌纸钱相报。”

  张生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夜深人静,月朗风清,僧众都睡着了,张生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莺莺也随即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张生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不得不说古代的女孩太好骗了,一首小诗,夜夜苦读就能让她倾心。当然,这也是由于青年男女间天然的吸引,也是自然的奇妙之处。产生爱慕之后,他们就开始欲拒还迎、羞羞答答的勾搭了。这中间红娘是不二功臣,指望那只有傻劲儿没有计划的张生跟那想越界又过不了自己内心礼教那关的莺莺小姐,我看悬。红娘的敢爱敢恨、直爽率真颇有江湖儿女的风范,这种气质就算是现在的女性也并不是都有。

  再然后就是孙新虎想要抢莺莺,张生找自己哥们救了莺莺,老夫人却反悔自己说出去的话。依我的看法,老妇人反悔的很合情理。老夫人说“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能杀退贼军,扫荡妖氛,就将小姐许配给他”这句话的时候是有一个前提的——崔莺莺想自杀,老夫人说出这句话是在心理上打消崔莺莺自杀的冲动,事后反悔也不是大错。况且,一个趁火打劫的人跟孙新虎本质上也没多大区别吧。老夫人一反悔,张生就受不了了,大嘴的肉掉了,煮熟的鸭子飞了,这想不通嘛。最难过的是丈母娘那关啊。

  这一得一失间,张生就病了。至于病的多重,从他爬墙的姿势来看,估计不轻,莺莺怪他爬墙下流,可见动作不怎么潇洒。不过这个病很值得,张生成功的用憔悴的形容激起了莺莺的同情,“爬墙”成功了!最后连未来的丈母娘也妥协了,只要张生能考个功名,就皆大欢喜了。

  张生跟崔莺莺恋爱成功可以说是占得了天时地利人和,天时——碰巧遇到崔莺莺在普救寺上香,地利——寺庙的墙很矮,曲径通幽实在是幽会圣地,人和——红娘牵红线、绑红线的功夫都是一流啊,其中的一点点小插曲都成了张生的垫脚石,孙新虎成全了张生英雄救美,老夫人的阻拦让叛逆期的崔莺莺逆流而上。

  现代人总是认为古代人迂腐,都是男女授受不亲、父母之命不可违,男子都是诗书仁义,女子都是深藏闺阁、裹小脚绣鸳鸯。可是我从《西厢记》里却看到了古人对爱的真实渴求,他们认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纵有门第之见,父母之命,可仍然去勇敢的跨越过去。其实,残害女子的封建礼教大多是明清时期产生的,我国古风淳朴,不矫揉造作,顺应自然之道,生生不息。孔子曰:诗无邪。那才是我们中华民族最本质的美。

  说古人注重门第之见,现在的人又何尝不是?没有房子车子票子谈什么爱情,情比金坚?过时了吧。人们物质的欲望越来越重,爱情反而成了物质的附属品,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很悲哀的事。

  读西厢,我们赞美张生莺莺翻过封建礼教的束缚,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减轻对物质金钱的欲望,还爱情本来的淳朴,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的纯真。这是我读《西厢记》的一些感想,浅浅的谈一些自己对爱情的看法,如有偏激,实在是无心之过。文章最后祝有情人忠臣眷属。

  西厢记读书笔记 5

  王实甫笔下的张生和崔莺莺冲破封建礼法的束缚,不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鄙弃名教纲常和利禄功名,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纵任性情自由奔放,勇敢地爱起来了。他们从佛殿相遇、一见钟情,到月下吟诗、互通款曲,发展到传书递简、跳墙赴约,直至西厢幽会、两情缱绻,最后长亭送别、海誓山盟,这一系列情真意切、大胆热烈的行为,不知使多少卫道士咬牙切齿、胆战心惊,也不知使多少在封建婚姻制度压迫下的青年男女为之击节,为之陶醉,为之神魂飞越。

  即使在今天,《西厢记》仍然让人心领神会、激动不已,让人认识到人性的美好和自由的可贵,认识到束缚心灵、摧残人性的势力是多么的可鄙和可憎,认识到幸福可以,应该和必须去争取——丢弃各种陈腐的观念,摆脱各种心灵的枷锁,为人性的**和生命的尊严而斗争!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写这篇读后感前无法下笔并不是感觉不足以动心动情,亦或是不够深刻,而是感觉满满的,那么的贴切那么唯美,只有去感知无法将它语言话,尽管如此我任然想把这心中诸多感触付之笔杆,一吐为快。

  故事曲折,情趣动人,描写细腻的《西厢记》真乃爱情的美学宣言,何谓爱情的美学宣言呢?在王实甫的笔下,莺莺和张生公然战胜了封建礼教,维护了他们至纯至洁的爱情,重在公然上,这就是宣言。

  “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美好爱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美好的爱情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当生活略显枯燥时,我们不妨试着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爱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西厢记读书笔记 6

  《西厢记》,为元代著名的戏曲作家王实甫所著。究其根源,实为“新杂剧,旧传奇”,唐代元稷宋代赵令畤,金董解元,都曾撰写过不同版本的《西厢》,至元代王实甫,终于把《西厢》推举到颠峰,不仅家喻户晓,而且已经变为一种潮流,一种中国封建思想的蜕变,如此寥寥万余字,何以有如此魅力,何以堪如此重任?就此处,我把我的观后之感付之于字,并总结了下面三点世间文章不可兼备的好处,望阅者于其中游幸一翻,感受《西厢记》这一文学珍品为大家带来的视觉的冲击与精神上的享受。

  一为情节。大凡书籍,均以情节为首要之物,叙述*铺还在其次。《西厢》的故事情节,简单明了。崔莺莺与其母老夫人并红娘送父亲灵柩至博陵安葬,路宿于普救寺。恰逢张君瑞游览至此,二人相遇,便萌生爱慕之情,只迟迟未得机遇相见。后因孙飞虎围住普救寺,欲强抢莺莺为妾,老夫人无奈,言道:“谁若能解救我母女二人,便把莺莺许配与他。”张生闻听便投信至其友白马将军处,求其解围,并完此姻缘。后兵至围解,老夫人又悔其前言,并未撮合崔张二人。二人悲苦,想尽万般妙计,互相试探内心,后因红娘于中穿插取事,成就了一段美好的婚姻。故事情节让现代人觉得俗气简单,可实不知于当时的封建社会,这便是一种突破,一种冲击!霎时掀起了一股“西厢热”,竟成为了当时社会的“畅销书”,且不少词曲作家都开始对爱情剧本下了大量的笔墨与精力。到了明清,凡写男女方面的故事、剧本,都是受了《西厢记》的影响,以致于今,按一些言情剧、肥皂剧的情节看来,《西厢》应该算是他们的鼻祖了。其表现的主题思想,即:“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的有情人都成了眷属。”以当时的社会看这种思想,是非常大胆、非常叛逆、非常有冲击力的。

  其次为价值。从古至今,从内由外,都对《西厢》做出了无法比拟的评价。赵景深先生把《西厢记》称为“中国古典文艺中的双壁”之一,那一壁即《红楼梦》。能与《红楼梦》并驾齐驱,它的文学价值与艺术价值可见一斑。陈继儒更是把其称之为“千古第一神物”。另外,更有“《西厢记》天下夺魁”,“化工之作”,“王实甫《西厢》,千古绝词”等艺术等级甚高的评语。乃至于国外,也把《西厢》推举到一个高峰。俄-国柯尔施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纲要》中就说到:“单就剧情的发展来和我们最优秀的歌剧比较,即使在全欧洲恐怕也找不到多少向这样完美的剧本。”这些并不是对《西厢》的推崇和炒作,这是一种信服。

  最不可思议的便为词藻。《西厢》的曲牌、词牌、*铺和旁白,都具有无法超越的魅力,我在前面所言的“视觉冲击”,就是指,当我们的眼睛看到这些文字词曲的时候,它所给我们带来的视觉上的享受。我用八个字来表达一下我阅读的感受,即:以眼游幸,满口余香。口中之香,实为书中之味也。王伯良言:“《西厢》妙处,不当以字句求之,其中联络顾盼,如长河之流,它曲莫及。”在此,我虽不能把整书打录于此,而可举一二句我所记的明了、香浓的曲子,共大家赏玩。张君瑞一出,便有[点绛唇]一篇,篇上云:“游艺中原,脚跟无线,如蓬转。望眼连天,日*长安远。” [小桃红]上言道:“夜深香蔼散空庭,帘幕东风静。拜罢也斜将曲栏凭,长吁了两三声。剔团鸾明月如悬镜,又不是轻云薄雾,都则是香烟人气,两般儿氤氲得不分明。”又一篇【混江龙】上说得好:“落红成阵,风飘万点正愁人;池塘梦晓,阑槛辞春。蝶粉轻沾飞絮雪,燕泥香惹落花尘。系春心情短柳丝长,隔花阴人远天涯*。香消了六朝金粉,清减了三楚精神。”《西厢》中句,巧夺天宫,且篇幅不长,若一气呵成,半日功夫便可览遍,只此书并无读一遍之理,依我看,《西厢》中词句,好似天造地设一般。

  我读《西厢》的感受,也仅此而已。我只以我的观感把《西厢》这部惊世骇俗的作品介绍给大家,而深而又深的意境,还是需要通过阅读文章去获得、去体味,去享受。

  西厢记读书笔记 7

  窃以为每种文字都带有难以言表的美。英文往往华丽细腻,面面俱到,偶缀一小词却能令人心下震撼。读英文的境界以“入”为主,顺着枝枝蔓蔓寻觅下去,也许就在某个分枝处开出一朵玲珑的花来。而中文,朦胧化境,简洁质朴。沉吟数句,必要举眉沉思,回味无穷。放下书卷,或嗔或笑,或怒从中生,或心下戚戚。如此沉醉飘逸之感只有古文才有。今读《西厢记》,只觉曲词华美,诗意氤氲。格调有如花间美人,鲜丽明艳,不愧与红楼合称文学双璧。元曲之妙在于它融音律乐曲,唐诗宋词,传奇小说于一体,天然生成别样情趣。而西厢的语言“以绚丽而又情真意切的文字感人于悄然之间”。时而清幽,时而浓艳,时而缠绵,时而飞扬,真真千般秀丽,万种风情。于此记下佳语数句,以便诵吟: 楔子: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

  初见:尽人调戏,(身单)着香肩,只将花笑拈。

  恰便似呖呖莺声花外啭,行一步可人怜。解舞腰肢娇又软,千般袅娜,万般旖旎,似垂柳晚风前。

  娇羞花解语,温柔玉有香。

  对诗:玉宇无尘,银河泻影,月色横空,花阴满庭;罗袂生寒,芳心自警。

  春愁:落红成阵,风飘万点正愁人,池塘梦晓,阑槛辞春;蝶粉轻沾飞絮雪,燕泥香惹落花尘;系春心情短柳丝长,隔花阴人远天涯*。

  相思:相思恨转添,谩把瑶琴弄。乐事又逢春,芳心尔亦动。此情不可违,芳誉何须奉?莫负月华明,且怜花影重。

  幽会:月移花影,疑是玉人来。意悬悬业眼,急攘攘情怀,身心一片,无处安排; 春意透酥胸,春色横眉黛,贱却人间玉帛。杏脸桃腮,乘着月色,娇滴滴琥显得红白。下香阶,懒步苍苔,动人处弓鞋凤头窄。

  离别: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淋漓襟袖啼红泪,比司马青衫更湿。伯劳东去燕西飞,未登程先问归期。虽然眼底人千里,且尽生前酒一杯。未饮心先醉,眼中流血,心内成灰。

  《西厢记》的情节如今看来不过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若非王实甫文才出众,人物刻画细腻入微,跃然纸上,此类题材极易沦为浓词艳曲,附庸风雅之流。中国人的情感历来含蓄隐忍,决不可能如希腊艺术中“我欲火中烧,如痴如狂”那般纵情恣意。在正统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时代,一曲西厢唱醒了多少对真挚爱情的强烈渴望。提及《西厢记》,必不可不提《莺莺传》。一个团圆美满,一个始乱终弃。虽则人人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毕竟《莺莺传》的结局更趋于真实。《西厢记》的大团圆是中国文人永远的才子佳人梦,它存在于童年时代泛黄的小人书里,在爷爷随口哼唱的古戏里,在敲锣打鼓,纷纷嚷嚷的闹剧里,却偏偏不在多情才子的薄情浅意里。张生是否为元稹,莺莺是否为其“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有情人,我自无暇追问。只是中国文人惯以多情自居,在爱情面前信誓旦旦,激情荡漾,而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做如今的浅斟低唱。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那高楼红袖,碧玉红笺,都果然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而我总以为,只要曾经有情,不论多久多远,总能在记忆中存留一抹,或深或浅,或不甘或释然,或念念不忘,或故作烟消云散,某时某地恍惚追忆,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而已。《莺莺传》中张生一句“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将可怜的爱情贬为淫邪妖魔。而莺莺一纸断肠书哭尽多少绝别之痛“自去秋已来,常忽忽如有所失,于喧哗之下,或勉为语笑,闲宵自处,无不泪零。乃至梦寝之间,亦多感咽……临纸呜咽,情不能申。千万珍重!珍重千万!”人生难得真性情,情切至此,痛断前缘也要清清楚楚,两不相欠。

  转念思之,多情薄意自然不能完全责备才子文人。中国传统观念中男儿志在四方,心怀天下。儿女情长不过是人生一时的华筵。女人只是古代文人墨客失意之时的寄托,爱情并非两个*等个体生命的互补,而是人生一时之需。于是,杜牧自然可以青楼薄幸,元稹自可遗忘当年深情。课上老先生提及古今中外文人情事,众人莫不失笑,心里却是莫名的悲凉。世人除少数大善大恶者外,谁比谁又能善良多少,卑劣多少?又有几个人可以如沈从文那样骄傲地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世事多变故,芸芸众生又惧怕孤苦,有人用名利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已洋洋自得。而有人必要心有所求,爱其所爱才能感觉幸福。望遍红尘,人人都可怜地追寻着,努力着,只是所要之物不同而已。我所理解的爱情应该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彼此明了对方所有的缺点和不完美,却就是那样无法分离,心里的包容和呵护是给属于自己生命的一个人。简简单单,嬉笑怒骂,朝朝暮暮,油盐酱醋。“早晨醒来,亲吻枕边爱人的脸。推开窗户,看到树叶上闪烁的阳光。这是生,再无其他”。在这个纷乱肮脏的世界里,有一个你爱的人,为他(她)甘心历尽所有生计之苦,就这样晃晃悠悠,一起变老。

  任。

  西厢记读书笔记 8

  王实甫笔下的张生和崔莺莺冲破封建礼法的束缚,不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鄙弃名教纲常和利禄功名,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纵任性情自由奔放,勇敢地爱起来了。他们从佛殿相遇、一见钟情,到月下吟诗、互通款曲,发展到传书递简、跳墙赴约,直至西厢幽会、两情缱绻,最后长亭送别、海誓山盟,这一系列情真意切、大胆热烈的行为,不知使多少卫道士咬牙切齿、胆战心惊,也不知使多少在封建婚姻制度压迫下的青年男女为之击节,为之陶醉,为之神魂飞越。

  即使在今天,《西厢记》仍然让人心领神会、激动不已,让人认识到人性的美好和自由的可贵,认识到束缚心灵、摧残人性的势力是多么的可鄙和可憎,认识到幸福可以,应该和必须去争取――丢弃各种陈腐的观念,摆脱各种心灵的枷锁,为人性的**和生命的尊严而斗争!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写这篇读后感前无法下笔并不是感觉不足以动心动情,亦或是不够深刻,而是感觉满满的,那么的贴切那么唯美,只有去感知无法将它语言话,尽管如此我任然想把这心中诸多感触付之笔杆,一吐为快。

  故事曲折,情趣动人,描写细腻的《西厢记》真乃爱情的美学宣言,何谓爱情的美学宣言呢?在王实甫的笔下,莺莺和张生公然战胜了封建礼教,维护了他们至纯至洁的爱情,重在公然上,这就是宣言。

  “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美好爱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美好的爱情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当生活略显枯燥时,我们不妨试着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爱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西厢记读书笔记 9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爱绵绵无绝期…

  一个是闭月羞花貌,一个是恭俭温良相。为何要怪黄莺儿作对,怨粉蝶儿成双,明明是郎有情来妾有意,为何,总有隔天的银河,不做美的蓝桥水呢?

  那一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唱出来容易,做出来又会怎样呢?长亭外,古道边,情绵绵,意切切。你休忧文齐福不齐,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休要一春鱼雁无消息!我那里青鸾有信频须寄,你却休金榜无名誓不归。此一节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息。

  你我不再受那相思苦,只愿真爱无绝期。是月下暗表情意的古琴音,更是那隔墙对吟的动情意:月色溶溶液,花音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

  料想春娇厌拘束,等闲飞出广寒宫。我不惧世俗之言,不喜那蝇头微利,只盼心中的意中人,别把我的真心丢弃在那荒野中…我岂无意,怎奈久居深闺的莺儿振不开那腾云的翅膀…也许该去歆羡那空中的比翼鸟,水里的双鸳鸯。爱自可相爱,莫问,有谁可阻挡。

  弃掷今何在,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来意,怜取眼前人。不要负了这番真情意,待到相逢话别离。淋漓襟袖啼红泪,比司马青衫更湿。伯劳东去燕西飞,未登程先问归期。虽然眼底人千里,且进生前酒一杯。未饮心先醉,眼中流血,心内成灰。留不住的黄昏,赶不去的思念。意似痴,心如醉,昨宵今日,清减了小腰围。合欢未已,离愁相继。想着俺前暮私情,昨夜成亲,今日别离。我谂知,这相思,抵过往日…暖融融玉醅,白泠泠似水,多半是相思泪。两意徘徊,落日山横翠。知他今宵宿在那里?有梦也难寻觅。人生长远别,孰与最关亲?不遇知音者,谁怜长叹人?相思只自知,老天不管人憔悴,泪添九曲黄河溢,恨压三峰化岳低。到晚来闷把西楼倚,见了些夕阳古道,哀柳长堤。

  不是天公不做美,美总是要人去勇敢追逐,不管眼前是什么在阻挡,也要坚信你爱的人还在等待着你。因为有你,所以我坚持,为爱坚持,只是愿天下有情的终成了眷属,就是是非纷扰也无法拆散的鸳鸯,永沐爱的湖中…

  西厢记读书笔记 10

  元代著名戏剧家王实甫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优秀的戏曲作家之一,他的杂剧《西厢记》至到现地仍被认为是中国最优秀的杂剧之一。

  《西厢记》重点刻划了张生,崔莺莺、红娘、老夫人形象,围绕“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展开故事情节,表达了对封建礼节的不满。

  *日,又重读《西厢记》,发现里面有三个问题应会值得重视一下。

  首先,是关于戏剧透露出来的对“佛门“的看法。全剧发生的地点是围绕在普救寺及其周围。张生与莺莺正是在普救寺相遇并相爱的。普救寺是个寺院,是个佛门境地,佛讲究清心寡欲,而作者却把这个感情故事发生地点设在普救寺,这实在是大有意味。另外,这个寺院的名字也取得有意思。普救,就是普救众生,帮忙人生摆脱苦海。可是,当孙飞虎围寺扮亲时,不知是谁在救谁。为何在王实甫笔下,僧俗都成了“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的形象呢据考证,元代统治者为了麻痹人民的斗志,大力提倡佛教,僧俗在政治和经济上都享有特权,所以,僧俗成为统治者手下的工具。王实甫经过这些来讽刺当时的“佛门”,也间接嘲笑当时的统治者,由此可见,王实甫的笔力,在讲述浪漫动人的感情故事,还不断嘲讽当时的政治。

  第二,有关于老夫人的形象。许多评论者都认为老夫人是个反面人物,她是封建制度的代言人。她言而不守,出尔反尔,是张崔感情道路上的绊脚石。这些都是从反封建礼教来讲的。那有没有谁真正试着为老夫人想一想我认为,老夫人是十分疼爱自我的孤女的,她是一个十分具有母爱的人。一开头,老夫人就道出自我丈夫先亡,又只剩下这么一个女儿,她肯定是把自我所有的爱倾注在莺莺身上。来到寺中,怕莺莺闷,异常叫红娘陪小姐去殿上走走,散散心,十分关心女儿。在对待张生的态度的问题,也是建立在自我对女儿莺莺爱的基础上。莺莺本是相国千金,从小就是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虽说张生的父亲以前做过官,但50多岁就早逝了,家里积蓄肯定不多了。莺莺嫁过去后能象之前在家里过得一样吗老夫人肯定会从客观物质方面为莺莺着想。逼张生上京也是为莺莺着想。在当时,张生作为一名读书人,却不上京赶考,在当时能够说是“不务正业”的人。试想想,哪一位母亲愿意把自我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不务正业”的人呢归根到底,老夫人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莺莺,如果不是因为爱她,她何必这么操心呢可能读者会觉得奇怪,老夫人最终不是赖婚吗,她把莺莺嫁给自我的侄子郑恒,这难道也是爱女儿的表现其实,这事也不能全怪老夫人。郑恒为了娶莺莺,谎称张生娶尚书之女,具体时间具体地点,还声称自我是目击见证人。老夫人一方面是气张生,一方面也没想到自我的侄子会吭她。所以,这件事也不能算在老夫人的身子了。

  第三,是关于这部戏剧的喜剧因素问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杂剧是喜剧,因为最终是大团圆结局。可是这部喜剧又有别于其他一般的喜剧。通常喜剧除了大团圆结局外,善的得到好报,恶的受到惩罚,善的战胜恶的。《西厢记》中的冲突主要是张崔与老夫人之间的冲突,老夫人是恶的一面。故事到最终,张崔向老夫人妥协,张生上京赶考,高中后回来娶莺莺,而老夫人也没有受到惩罚,她的愿意“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反而得到满足。也就是说,在这部戏剧中,是善恶两方都得到满足,不一样于一般喜剧的结尾。


《埃米尔擒贼记》读书笔记通用十篇(扩展8)

——小窗幽记读书笔记(精选十篇)

  小窗幽记读书笔记 1

  “醒食中山之酒,一醉千日,今之昏昏逐逐,无一日不醉,无一人不醉。趋名者醉于朝,趋利者醉于野,豪者醉于声色车马,而天下竟为昏迷不醒者天下矣,安得一服清凉散,人人解醒。”这是《小窗幽记》醒篇,讲的是人们为了趋名逐利、为了声色车马而奔逐,好似魔障般沉醉其中。

  《小窗幽记》的作者是陈继儒,这本书与《菜根谭》、《围炉夜话》合称为为人处事三大奇书。《小窗幽记》始于醒篇,终结于倩篇,讲的是做人做事的道理,力求人心态放*、积极向上,不要陷入是非争斗中,这也是古人对美好事物的一种寄托,也是教人如何为人处世的一本指导书。

  每当因为某些事情生闷气的时候,拿起这本书细细品读,你会发现你的心境会慢慢*复,焦躁的情绪也会慢慢被书中的文字安抚。“心苟无事,则息自调,念苟无欲则中自守”。心里没有什么事情,则可以自由调节气息,心念没有欲望,则可以自行坚守。一切的烦恼来自于欲望,来自于自寻烦恼,倘若没有过多的欲望,*常心对待事物,坚定信念,自然也没有什么可烦忧的。

  做人做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准则和行为方式,这个不可置否。不过,莫要因过多的计较而迷失了自己,莫要因途胜的欲念失去自我,也不要因一丝的颓废就放弃梦想。做人做事,以求心安的同时,要和睦友邻,孝顺亲人,在人生旅途中活出精彩的自己。

  最后,带着“轻财足以聚人,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的处事态度,相信未来自有一番天地!

  小窗幽记读书笔记 2

  很久没动笔写点东西,今天看看,上篇文字已是去年金融风暴之前,回首顾之,避风求存,心劳体疲,偶翻书架杂书,见明朝.陈继儒著:小窗幽记。书中文章简且美,言*旨远,深有哲理,对应这几个月的状态,颇合书中所语:“心为形役,尘世马牛”。感而察己!

  【原文】 心为形役,尘世马牛;身被名牵,樊笼鸡鹜。

  意译为:心灵如果被外在的事物所驱使,那么人就如人世间的牛马,形形役役。如果人被名声所束缚,就如同关在笼中的鸡鸭一样,失去自由,为名所缚。

  人们常感到辛苦,老觉得总有忙不完的事情,停不下来的'工作,心烦意燥,自己常在认为是社会的原因,竞争的结果,自己要上进才能适应社会,没有其他选择,没法逃避。其实,这真是全部的原因吗?真的没有其他的选择?我们需要什么?有时间让自己慢下来,静静的思考下吗?

  我们都希望快乐,追求幸福,快乐是来源于外在的因素的吗?幸福是一个量化的指标吗?要达到什么程度或标准才能拥有的吗?

  个人感觉:快乐和幸福,属于感性的感觉,不是可以理性分析的量化指标,穷的可以很快乐,清贫的可以很幸福。同样,有钱的未必很快乐,富有的未必很幸福。唯心所感,为认知所碍,我们*惯于将眼光投向远方,未来,常常忽略了当下,目前自己拥有的东西,过度留恋徘徊于过去,易生抑郁,过度的担心未来,焦虑就易产生。现在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现象是:贫而不清,富而不贵。心障繁多,快乐感缺失。

  佛学很多东西很有道理,*常心、无常、常,有时间试试写写、聊聊,静静、证证,希望拥有“般若”。

  小窗幽记读书笔记 3

  与狼共舞,与狼同寝,与狼共食,与狼为友,一切看似奇迹,却在“狼女”李微漪身上一一实现。

  《重返狼群》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草原上的小狼,和一个土生土长的成都姑娘李微漪。她在一次写生中,偶遇影响她一生的小狼――格林。

  小狼一点点长大,高楼上的天台早已拘束不住小狼日益膨胀的野心。没办法,李微漪只好孤身一人陪伴格林到草原的养獒场,野化小狼!

  野化小狼看似简单,实则难如登天,小狼已十几次死里逃生,李微漪也几次生死难料。在死亡威胁下,“狼妈”李微漪却铤而走险,将根据地立在荒无人烟的狼山上!

  历经9个月的野化训练,格林早已长成威风凛凛的大狼,最令我感动的是书中的“狼之柔情”。在“狼妈”生病时,格林把自己珍藏的食物送给了她,还一次次觅食支撑这个“家”。在受到三只藏狗追逐时,格林挺身而出,不惜负伤累累。

  这一首首温情赞歌,让狼的细腻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拍案叫绝。

  出人意料的是,格林野化成功,回归山林。狼妈饱含泪水,望着格林远去的背影……

  图腾仍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

  小窗幽记读书笔记 4

  《小窗幽记》是一部促人警惕,言短旨远的人生哲言小品集,内容涉及了修身、养性、经商、从政、处世等多方面的处世格言。作者以哲人式的冷峻目光,对当时糜烂庸俗的世风作出了辛辣且不失客观的抨击。

  若要细赏其内容,从“醒”篇来看:抒发的是豪情空有、壮志未酬的末世情怀,偾世嫉俗,奇谋妙策,只有寄托于文字之间;从“情”篇来看:则标举美人名花、青山绿水、秘书灵籍为安身立命之场,体现的是方外之致和隐逸幽趣;从“峭”篇来看:警示世人欲成就人生大业,必要有超凡脱俗的心态和志趣高雅的追求,同时也要有积极的入世精神和强烈的忧患意识;从“灵”篇来看:张扬一种淡泊名利的心态和出世的情怀,看透世间人情冷暖,寻求与大自然的山水为伴,享受无尽的生活。

  作者在作品中所言的文字,是对人生的体会,是观世的'真理。这种真理是以一个人所达到的颠峰状态来评定其价值的,而不是将他的颠峰和他的深谷持*来综合他的价值。

  在当今这物欲横流的年代,人们更多的是看重物质利益的追求,而忽略了对自己身心健康的培植,所以精神显得极度匮乏,总是埋怨生活的无聊与苦涩。如果你能在百忙之中抽出一些时间去静心阅览一番此书,可能会给你的生活带去一些欢乐与充实,让你领略美好生活的另一面。佛缘本是前生定,一笑相逢是故人。

  小窗幽记读书笔记 5

  感悟一:常持*常心,正念修自身。

  《小窗幽记》说“有誉于前,不如无毁于后;有乐在身,不如无忧在心。”告诉我们洒脱是养心第一法。古人说:相由心生,境由心造。心乃身之统帅,行之导向,要改善人生际遇,需要我们从“心”做起,常持喜悦心,就会以笑面示人;常持*常心,就会笑对人生。所谓*常心不是看破红尘,更不是消极遁世,而是*和豁达、宽容洒脱,是积极做事、低调做人,是利不能诱、邪不能干,是悲悯众生、利益众人。以*常心看待荣华富贵,就会不嫉人有,也不笑人无;以*常心看待得失成败,就能做到上不负天,下不愧人。一个人只有摆正了心态,才能有正念、正思维,继而才能有正面行为。正念是指积极乐观、与人为善的观念,处人时心存善念,则视对方如佛陀;心存恶念,则视对方如牛粪。处世时持积极乐观之心,则世界生机蓬勃一片光明;持悲观失望之心,则世界满目苍凉了无生气。在现实生活中,常持*常心并不容易做到,世事纷繁无时无刻不考验着每个人的判断抉择能力以及心理承受能力,当天薄我福时能否做到不怨天尤人?当天劳我形时能否做到不退避逃离?当天厄我运时能否做到不沮丧放弃?只有做到心地无尘、心境*和,才能改变我们面对一切的态度,随之改变我们和世界的相处方式,才会让我们和世界越来越默契,越来越和谐。

  感悟二:资性不限人,境遇不困人。

  《小窗幽记》说:“读书不独变气质,且能养精神。”珍惜时光善于学*,不仅腹有诗书气自华,而且能够吸收义理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伏久者,飞必高;开先者,谢独早。”蛰伏日久历炼日深,所以会飞得更高;绽放得早也必凋谢的快,所以一片坦途未必是好事,《小窗幽记》强调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一切;强调后天的努力超过先天的聪颖,困境的磨砺会促进成长;激励后人不要被资性、境遇所限制,告诉我们树立通过学*改变命运的积极态度,这一点特别值得我们借鉴。古往今来,通过读书学*改变命运、提升自己的事例比比皆是。国学经典《大学》是儒家思想的精辟概述,被列为四书五经之首,其作者曾子被称为孔子最愚笨的弟子,可是像曾子这样愚笨的人却能够理解孔子并将孔子的学说阐扬于后世,并因著述《大学》而名垂千古,最终成为孔子最成功的弟子之一。可见限制人成长的不是资质、天性,而是固步自封的心态。心态、心境不仅决定一个人的成败,而且决定一个人是否快乐,像孔子的另一位弟子颜渊那样,以一箪食、一瓢饮为乐,就是因为他的快乐没有依附于外界的环境上,而是由内心滋生的知命而乐天。如果每个人不缘外境,放下万虑,便可感觉到这种快乐,并且因为这种快乐发自于内心,而不是得之于外,所以也不容易改变或者失去。

  感悟三:心不随物转,静使人从容

  “多燥者,必无沉潜之识;多言者,必无笃实之心;多勇者,必无文学之雅。”《小窗幽记》告诉我们,静就是不多言、不浮躁、不妄动、心不随物转。我理解所谓“静”,就是谨言慎行、淡泊宁静的一种境界。有了淡泊之心,才能放得下名利,放得下功过得失,*淡地面对所有的失去和拥有,直至以尊严的方式承受人生的苦难;有了淡泊之心,才能不为物欲所惑,不为权势所屈,不为利害所移。一份淡泊,带给我们安闲自在、波澜不惊的生活,它把莫名的惆怅冲淡,让美好的心情升腾,使人达到闻谤不怒,见誉不喜的高深境界。如果说淡泊可以使人品格高尚,那么心静可使人处事从容。淡泊是*和的,心静则是深邃的,心静给人以不动声色的刚毅与坚韧,给人以面对现实的莫大勇气,还给人静观世事以从容应对的.智慧。心静体现一种从容不迫的沉稳,一种气定神闲的大气。心静时,我们不仅能体味生命的美丽,而且能坦然地面对人生的挑战。我想,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生真正的成功和幸福或许就在于拥有一个“静”字。

  志要高华,趣要淡泊。通过读书我们领悟到,做人要淡泊宁静,处事要安详涵容,工作要积极有序,生活要乐观豁达。当我们置身喧嚣浮华的世界却依然坚守心灵的一方净土,当我们面对世间种种诱惑而心湖不泛起一丝涟漪,当我们*和审视生命的历程而不在意获得与失去,当我们能够做到辛勤耕耘不问收获地默默奉献,那么,我们的人生就进入了一种臻于完美的境地。

  小窗幽记读书笔记 6

  与狼共舞,与狼同寝,与狼共食,与狼为友,一切看似奇迹,却在“狼女”李微漪身上一一实现。

  《重返狼群》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草原上的小狼,和一个土生土长的成都姑娘李微漪。她在一次写生中,偶遇影响她一生的小狼――格林。

  小狼一点点长大,高楼上的天台早已拘束不住小狼日益膨胀的野心。没办法,李微漪只好孤身一人陪伴格林到草原的养獒场,野化小狼!

  野化小狼看似简单,实则难如登天,小狼已十几次死里逃生,李微漪也几次生死难料。在死亡威胁下,“狼妈”李微漪却铤而走险,将根据地立在荒无人烟的狼山上!

  历经9个月的野化训练,格林早已长成威风凛凛的大狼,最令我感动的.是书中的“狼之柔情”。在“狼妈”生病时,格林把自己珍藏的食物送给了她,还一次次觅食支撑这个“家”。在受到三只藏狗追逐时,格林挺身而出,不惜负伤累累。

  这一首首温情赞歌,让狼的细腻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拍案叫绝。

  出人意料的是,格林野化成功,回归山林。狼妈饱含泪水,望着格林远去的背影……

  图腾仍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

  小窗幽记读书笔记 7

  很久没动笔写点东西,今天看看,上篇文字已是去年金融风暴之前,回首顾之,避风求存,心劳体疲,偶翻书架杂书,见明朝.陈继儒著:小窗幽记。书中文章简且美,言*旨远,深有哲理,对应这几个月的状态,颇合书中所语:“心为形役,尘世马牛”。感而察己!

  【原文】 心为形役,尘世马牛;身被名牵,樊笼鸡鹜。

  意译为:心灵如果被外在的事物所驱使,那么人就如人世间的牛马,形形役役。如果人被名声所束缚,就如同关在笼中的鸡鸭一样,失去自由,为名所缚。

  人们常感到辛苦,老觉得总有忙不完的事情,停不下来的工作,心烦意燥,自己常在认为是社会的原因,竞争的结果,自己要上进才能适应社会,没有其他选择,没法逃避。其实,这真是全部的原因吗?真的没有其他的选择?我们需要什么?有时间让自己慢下来,静静的思考下吗?

  我们都希望快乐,追求幸福,快乐是来源于外在的因素的吗?幸福是一个量化的指标吗?要达到什么程度或标准才能拥有的吗?

  个人感觉:快乐和幸福,属于感性的感觉,不是可以理性分析的量化指标,穷的可以很快乐,清贫的.可以很幸福。同样,有钱的未必很快乐,富有的未必很幸福。唯心所感,为认知所碍,我们*惯于将眼光投向远方,未来,常常忽略了当下,目前自己拥有的东西,过度留恋徘徊于过去,易生抑郁,过度的担心未来,焦虑就易产生。现在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现象是:贫而不清,富而不贵。心障繁多,快乐感缺失。

  佛学很多东西很有道理,*常心、无常、常,有时间试试写写、聊聊,静静、证证,希望拥有“般若”。

  小窗幽记读书笔记 8

  世界上所有的道理说出来都很简单,但是真正做起来没有几个简单的。前几天看《小窗幽记》,虽然感觉每一句话都是至理名言,但这句话我读起来印象最深:“使人有乍交之欢,不若使人无久处之厌。”

  在人际交往上使人有乍交之欢几乎所有的人都能做到,可是使人无久处之厌能做到的有几人。我是做不到这一点,当接触一个陌生人时,我总是想方设法地迎合对方,尽力给对方一个美好的第一印象。可是等时间长了待人就有些倦怠,倒不是因为对方人品有问题,而是自己意志力薄弱的缘故。因为人际交往对我来说第一难事,我又是一个遇难而逃的人,所以对待人总是热情了一段时间就换了冰冷面孔,不管对方是否记得自己,我是决心忘记一些人和事的。对一个人持久热情不但需要感情投入,更重要的是精力和毅力的投入,没有持之以恒的决心很难交上知心朋友的。由此可见我的毅力还需努力锻炼,一个人没有朋友并不十分可怕,可怕的是这个人一点儿毅力都没有。

  其实不单单是人际交往要使人无久处之厌,自己做什么事情都需要无久处之厌。如果学*上知难而退,学有所成只是望洋兴叹罢了;如果房子盖一半就停工,一家人照样睡马路;吃饭半途而废还要饿肚子呢何况做事情,如果事事都是三分钟热度,那么自己的一生将一事无成,不要说给家人幸福,只怕自己的生存都成问题。

  故而若使人无久处之厌就需持之以恒,热情加耐力,打拼出一道通天彩虹。

  小窗幽记读书笔记 9

  *一个月里似乎有了许多闲暇的时间,也可以做些闲事。《小窗幽记》也算得上常记心头,起源就是去年暑假时在书院杂志上看到本书的选段,就一句“一勺水,便具四海水味,世法不必尽尝;千江月,总是一轮月光,心珠宜当独朗”,颇合当时处境,似有所感。之后看过电子版之后,觉得还是纸质的舒服,就打算买本书,到书店一看,有倒是有,但翻译、评注太啰嗦了,还是看原本有味道。准备打印下来,但也没有打完,放假时间也多了,就抄写下来吧,也可以边抄边读。这段时间过年回家一趟,看书抄写的时间也被分割开来,加之有时游戏也耽搁了许多,五万余字竟然抄写许久才完成。抄一遍看一遍之后,写点感想。

  首先从体裁上划分,该书属于格言警句类小品文,“小”当真是窗子尺寸小,或者是因为句子短小吧,少则几字,最多百余字,*均就十余二十字。然而积少成多,全文五万多字也成中等篇幅,因此并不小。我是很少读中篇或者长篇小说,还好是小品。“品”则是因为其中滋味需要细细琢磨,不是草草看过就能理解。这也符合闲暇时的读书要求:一字一句的慢慢读,一心一意的仔细品,以此消磨时光,但不至虚度时光。然而纵观抄写读取的过程,其实是相差许多,为了赶进度,句子多是快速看过,至于味道,除极少数有所感触,大多是淡淡的,这也符合常规:越是心动,越是不得到。

  虽然该书分为12卷,每卷都有个题记,但卷题和正文的关**是显得那么的模糊,甚至可用牵强附会形容。这也许是因为我没有理解其内在的联系,或者就是“小品”的特色。为了不使抄写仅仅是抄写,下面勉强对每卷做作个小结和分述。

  卷一集醒

  题记中“趋名者醉于朝,趋利者醉于野,豪者醉于声色车马”也是相当程度的刻画了人的原动力:欲望。大一学管理学讲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也是相当细致描述了人的需求或者说欲望。而以六根六尘六识也很精到。

  该卷中,“费千金而结纳贤豪,孰若倾半瓢之粟以济饥饿;构千楹而招徕宾客,孰若葺数椽之茅以庇孤寒”讲“财”;“仕途虽赫奕,常思林下的风味,则权势之念自轻;世途虽纷华,常思泉下的光景,则利欲之心自淡”讲“权”,“神人之言微,圣人之言简,贤人之言明,众人之言多,小人之言妄”、“会心之语,当以不解解之;无稽之言,是在不听听耳”、“寒山诗云:‘有人来骂我,分明了了知,虽然不应对,却是得便宜。’此言宜深玩味”等句讲“言”;“智者不与命斗,不与法斗,不与理斗,不与势斗”讲“智” ……纷杂的欲望处处是陷阱,人也时常落入其中无法自拔。道教名宿王家佑先生曾有联“酒色财气,有度皆可养生;贪嗔痴慢,无著便是菩提”可以在理论上了却世间的许多痛苦。但是如何“有度”、“无著”却是非常难以把握的问题。个人以为,对于世味太浓的人,多多亲*自然,或者了解不同领域、涉足新的环境,还是很有帮助的。人大多是落在一边,以为那就是全体,因而沉迷其中了。感到困苦时,看看对面的光景,也可有个更宽广的视野吧。当然这也不够彻底啊。如何才是彻底法呢?

  “寒灰内,半星之活火;浊流中,一线之清泉”句,可作集醒的点睛之笔。

  卷二集情

  题记中“既云情矣,此身已为情有,又何忍死耶?然不死终不透彻耳”可是回答了如何透彻的方法?死,难以一遇,而一遇足矣。“韩翃之柳,崔护之花,汉宫之流叶,蜀女之飘梧”可作缩影:景致如山水、风月、云雨、花鸟、草木,人物有李白、蔡文姬、阮籍、费长房、西子,而“世无花月美人,不愿生此世界”,痴情非常,可作该卷的核心思想。花月美人固然可作生此世界的足够理由,但也可成痛苦之源,甚至离此世界的原因。看了电影《太行山上》中日本媒体为其中将战死拟的.新闻标题是“名将之花凋落在太行山上”,我居然联想到“名花凋落”。美,必然是逝去的人,不可及的景,愈是不可得、不可见、不可说,才愈是心神荡漾,这篇小品文本身就是例证啊!山还是那座山,水还是那片水,在亲见山水后能看到该文中山水的意境么?在看文中山水的意境时又可遥想亲临那山水的景致么?

  “当为情死,不当为情怨”,不甚理解。

  卷三集峭

  “峭”,本意是指山又高又陡,表示严峻,也形容诗文立意或语句奇特、挺秀。该卷开篇就感叹“今天下皆妇人矣”,国运衰微,歌舞犹喧,而写书的目的是“一片报国之忱,惟于寸楮尺只字间见之;使天下之须眉而妇人者,亦耸然有起色”,这就是书生的报国方式。须眉与妇人有何差别呢?当今国运昌盛,还是阴盛阳衰。在社会上其实男女已经相当*等了,所谓的不*也是*俗的残留吧,经济的潮流会将其清洗。从微观上看,也就一口“气”的差别。我个人的悲观情绪比较浓吧,阴气也有点重,又自以为有点认识力,在一般的不痛不痒的话失去效用的时候,就需要严峻的语言刺激,达到“耸然有起色”。“宇宙内事,要力担当,又要善摆脱。不担当,则无经世之事业,不摆脱,则无出世之襟期”句中,仅“担当”二字,就有此功效吧。

  卷四集灵

  题记“风雷雨露,天之灵,山川名物,地之灵,语言文字,人之灵”,然而风雷雨露可亲观,山川名物可亲临,语言文字可抒发自如,但谁又感觉到什么在“灵”呢?我在琢磨许久之后,还是没有发现这卷灵在哪里。“胸中有灵丹一粒,方能点化俗情,摆脱世故”,因此,在自己有了慧眼,得了真识之后,才能见得天地人三才的“灵”。又去哪里找慧眼、真识呢?就这卷啥。“半坞白云耕不尽,一潭明月钓无痕”,对仗工整,景色可餐。“闭门即是深山,读书随处净土”也只有心境通达的人才能感受,我呢,按“读书如服药,药多力自行”的规律,继续琢磨吧。“天下可爱的人,都是可怜人;天下可恶的人,都是可惜人”,好绝,故能“百世如见”啊。我常自诩可爱,也就是单纯,痴呆,愚笨的意思,固然可怜。如果上街去,也可伸手说“打发点咯”。可恶的人,首先是因为自己的心不*,所以才会恶他人。如果追溯前世今生,谁又是生来就可恶的呢。孩子的眼睛,确如一潭碧水,荡去许多污浊啊。随着阅历增多,心不那么纯,眼睛也没那么净,更增添了道道伤痕。谁愿意伤人?谁又愿意被人恶?虽然这个身体可以被我称作“我”,但“我”是个傀儡,假的,念头、语言、行动,哪样是我能够控制的呢?曾经的痴语、誓言,此刻都已化作尘埃飞逝。有心重来,无可追寻啊。因此,真人永远是那么高、那么远,trueman都只能翻译成也门了。“万般带不去,唯有业随身”,世界注定了满是悲剧,既然都满是悲剧了,又“灵”在哪里?

  卷五集素

  政治课上反复强调的“一个中心”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所谓的建设在硬件上就是造房子、造公路、铁路、机场,人称“水泥浇大地”,软件上有制度改革,科技创新一类。得益的是社会现代化,受损的是自然生态。在水泥的城市,泥土许多变成了灰尘,而移植的大树都得用架子撑起,甚至打点吊针,怎么看都有点别扭。因此,“松间明月,槛外青山,未常拒人,而人人自拒者何哉?”这样的问题对许多人都已不是问题,或是不存在的问题。

  现实就是这样,以前还念叨着家头有几亩地,成都混不下去了就回家种地吧。说来轻松,因为没有真正的辛苦过,也就感叹下土地的伟大:生发、承载、包容,其实根本不知种子如何埋进去,粮食如何收回来,还有那光、那水、那人的呵护。现在还就得为了那么点钱,感叹“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既名肉就是荤菜了,“素”的又在哪里?这卷描画了许多的场景,以“净几明窗,一轴画,一囊琴,一只鹤,一瓯茶,一炉香,一部法帖;小园幽径,几丛花,几群鸟,几区亭,几拳石,几池水,几片闲云”最为明确。这样的环境在城市定然是相当的奢侈,也不素了。其实更重要的是心境的素。正如“鄙吝一销,白云亦可赠客;渣滓尽化,明月自来照人”,处事上如“逢人不说人间事,便是人间无事人”,则“素”的气质自然流露。

  如果某一天某人送我几片白云,当如何答谢?拿下来看看啥。

  卷六集景

  如题记,美景当前,“可以诗,可以画,而正恐诗不尽言,画不尽意。而高人韵士,能以片言数语尽之”,我读这卷感觉相当的淡啊,想必高人韵士才能会意。

  卷七集韵

  题记,“人生斯世,不能读尽天下秘书灵笈。”然后呢?“有目而昧,有口而哑,有耳而聋”,寻常事。“而面上三斗俗尘,何时扫去?则韵之一字,其世人对症之药乎?”以韵治俗。“虽然,今世且有焚香啜茗,清凉在口,尘俗在心,俨然自附于韵,亦何异三家村老妪,动口念阿弥,便云升天成佛也。”呵,心口不一,无法感应。同样是喝茶,有几人两腋生风?同样念阿弥陀佛,谁又生净土成佛道?其中的滋味应该自知吧,所以,“韵”在此处可解作情趣,有了情趣,陈慥与妻妾的俗事也称作“花媒”。“情因年少,酒因境多”,可多多玩味。“观山水亦如读书,随其见趣高下”,大而无用。“山以虚而受,水以实而流,读书当作如是观”,可是知行合一的含义?“有花皆刺眼,无月便攒眉,当场得无妒我;花归三寸管,月代五更灯,此事何可语人?”情趣之浓。

  卷八集奇

  呵,不仅这卷是“奇文怪说”,全书满是啊。为何?既然“寂处窗下,视一切人世,俱若蠛蠓婴媿,不堪寓目”,那么名利场中人对窗下的你也另眼相待了,或讽刺,或欣赏,或静观,都是一双冷眼。“点破无稽不根之论,只须冷语半言;看透阴阳颠倒之行,惟此冷眼一只”、“一段世情,全凭冷眼觑破;几番幽趣,半从热肠换来”,奇处不胜寒,能够承受外界如此寒冷的人,胸中必定有一口热气。非独行无以冷酷,非痛苦无以深刻。回到社会人事,还得和光同尘,那么又奇在哪里呢?冰炭不言,冷暖自知。

  “花看水影,竹看月影,美人看帘影”,佳人看背影。

  卷九集绮

  “绮”本义是有花纹的丝织品,引申为美妙、美好。与卷七集韵对比,感觉这卷更注重外在的形,而许多句子和卷六集景的相通,当然也有特别处。“花看半开,酒饮微醉”,感觉相当巴适。“武士无刀兵气,书生无寒酸气,女郎无脂粉气,山人无烟霞气,僧家无香火气,换出一番世界,便为世上不可少之人”,也都是通达之人。

  卷十集豪

  题记“宇宙寥寥,求一豪者,安得哉?家徒四壁,一掷千金,豪之胆;兴酣落笔,泼墨千言,豪之才;我才必用,黄金复来,豪之语”读来惊奇,但没有言尽。程子昂“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就足够震撼,这卷又有“不恨我不见古人,惟恨古人不见我”,当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豪气与否,其实不是由胆、才、言决定,而只是豪的表现。我曾听许多人说“天生我材必有用”,但感觉都是大言不惭,我则是从不敢说这句话,因为自知自己是个什么光景。这段时间又对“英雄尚不肯以一身受天公之颠倒,吾辈奈何以一身受世人之提掇?是堪指发,未可低眉”句中的“指发”和“低眉”有了兴趣,可以仔细体会。

  卷十一集法

  “夫迂腐者,既泥于法,而超脱者,又越于法,然则士君子亦不偏不倚,期无所泥越则己矣”中的不偏不倚就是“中”,虽世无定法,但都是要保持在泥越之间的中道,这对我也是理论宣传,还是谨记“志不可无一日坠,心不可无一日放”,在生活中练*世法,待能体会“入心处咫尺玄门,得意时千古快事”,则有所受用了。

  卷十二集倩

  这卷似乎与景、韵、绮三集都有联系,竟不可分。唯一句“心中事,眼中景,意中人”铭记。至于“细烧沉水,毋令见火”,完全不懂,网上还查不到,看来书还是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

  《小窗幽记》的味道有点闲,感觉有点冷,但晒着太阳,抄写几行,还有热茶在旁,感觉还是蛮不错的。末了,可赞句:好书。

  小窗幽记读书笔记 10

  *一个月里似乎有了许多闲暇的时间,也可以做些闲事。《小窗幽记》也算得上常记心头,起源就是去年暑假时在书院杂志上看到本书的选段,就一句“一勺水,便具四海水味,世法不必尽尝;千江月,总是一轮月光,心珠宜当独朗”,颇合当时处境,似有所感。之后看过电子版之后,觉得还是纸质的舒服,就打算买本书,到书店一看,有倒是有,但翻译、评注太啰嗦了,还是看原本有味道。准备打印下来,但也没有打完,放假时间也多了,就抄写下来吧,也可以边抄边读。这段时间过年回家一趟,看书抄写的时间也被分割开来,加之有时游戏也耽搁了许多,五万余字竟然抄写许久才完成。抄一遍看一遍之后,写点感想。

  首先从体裁上划分,该书属于格言警句类小品文,“小”当真是窗子尺寸小,或者是因为句子短小吧,少则几字,最多百余字,*均就十余二十字。然而积少成多,全文五万多字也成中等篇幅,因此并不小。我是很少读中篇或者长篇小说,还好是小品。“品”则是因为其中滋味需要细细琢磨,不是草草看过就能理解。这也符合闲暇时的读书要求:一字一句的慢慢读,一心一意的仔细品,以此消磨时光,但不至虚度时光。然而纵观抄写读取的过程,其实是相差许多,为了赶进度,句子多是快速看过,至于味道,除极少数有所感触,大多是淡淡的,这也符合常规:越是心动,越是不得到。

  虽然该书分为12卷,每卷都有个题记,但卷题和正文的关**是显得那么的模糊,甚至可用牵强附会形容。这也许是因为我没有理解其内在的联系,或者就是“小品”的特色。为了不使抄写仅仅是抄写,下面勉强对每卷做作个小结和分述。

  卷一集醒

  题记中“趋名者醉于朝,趋利者醉于野,豪者醉于声色车马”也是相当程度的刻画了人的原动力:欲望。大一学管理学讲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也是相当细致描述了人的需求或者说欲望。而以六根六尘六识也很精到。

  该卷中,“费千金而结纳贤豪,孰若倾半瓢之粟以济饥饿;构千楹而招徕宾客,孰若葺数椽之茅以庇孤寒”讲“财”;“仕途虽赫奕,常思林下的风味,则权势之念自轻;世途虽纷华,常思泉下的光景,则利欲之心自淡”讲“权”,“神人之言微,圣人之言简,贤人之言明,众人之言多,小人之言妄”、“会心之语,当以不解解之;无稽之言,是在不听听耳”、“寒山诗云:‘有人来骂我,分明了了知,虽然不应对,却是得便宜。’此言宜深玩味”等句讲“言”;“智者不与命斗,不与法斗,不与理斗,不与势斗”讲“智” ……纷杂的欲望处处是陷阱,人也时常落入其中无法自拔。道教名宿王家佑先生曾有联“酒色财气,有度皆可养生;贪嗔痴慢,无著便是菩提”可以在理论上了却世间的许多痛苦。但是如何“有度”、“无著”却是非常难以把握的问题。个人以为,对于世味太浓的人,多多亲*自然,或者了解不同领域、涉足新的环境,还是很有帮助的。人大多是落在一边,以为那就是全体,因而沉迷其中了。感到困苦时,看看对面的光景,也可有个更宽广的视野吧。当然这也不够彻底啊。如何才是彻底法呢?

  “寒灰内,半星之活火;浊流中,一线之清泉”句,可作集醒的点睛之笔。

  卷二集情

  题记中“既云情矣,此身已为情有,又何忍死耶?然不死终不透彻耳”可是回答了如何透彻的方法?死,难以一遇,而一遇足矣。“韩翃之柳,崔护之花,汉宫之流叶,蜀女之飘梧”可作缩影:景致如山水、风月、云雨、花鸟、草木,人物有李白、蔡文姬、阮籍、费长房、西子,而“世无花月美人,不愿生此世界”,痴情非常,可作该卷的核心思想。花月美人固然可作生此世界的足够理由,但也可成痛苦之源,甚至离此世界的原因。看了电影《太行山上》中日本媒体为其中将战死拟的新闻标题是“名将之花凋落在太行山上”,我居然联想到“名花凋落”。美,必然是逝去的人,不可及的景,愈是不可得、不可见、不可说,才愈是心神荡漾,这篇小品文本身就是例证啊!山还是那座山,水还是那片水,在亲见山水后能看到该文中山水的意境么?在看文中山水的意境时又可遥想亲临那山水的景致么?

  “当为情死,不当为情怨”,不甚理解。

  卷三集峭

  “峭”,本意是指山又高又陡,表示严峻,也形容诗文立意或语句奇特、挺秀。该卷开篇就感叹“今天下皆妇人矣”,国运衰微,歌舞犹喧,而写书的.目的是“一片报国之忱,惟于寸楮尺只字间见之;使天下之须眉而妇人者,亦耸然有起色”,这就是书生的报国方式。须眉与妇人有何差别呢?当今国运昌盛,还是阴盛阳衰。在社会上其实男女已经相当*等了,所谓的不*也是*俗的残留吧,经济的潮流会将其清洗。从微观上看,也就一口“气”的差别。我个人的悲观情绪比较浓吧,阴气也有点重,又自以为有点认识力,在一般的不痛不痒的话失去效用的时候,就需要严峻的语言刺激,达到“耸然有起色”。“宇宙内事,要力担当,又要善摆脱。不担当,则无经世之事业,不摆脱,则无出世之襟期”句中,仅“担当”二字,就有此功效吧。

  卷四集灵

  题记“风雷雨露,天之灵,山川名物,地之灵,语言文字,人之灵”,然而风雷雨露可亲观,山川名物可亲临,语言文字可抒发自如,但谁又感觉到什么在“灵”呢?我在琢磨许久之后,还是没有发现这卷灵在哪里。“胸中有灵丹一粒,方能点化俗情,摆脱世故”,因此,在自己有了慧眼,得了真识之后,才能见得天地人三才的“灵”。又去哪里找慧眼、真识呢?就这卷啥。“半坞白云耕不尽,一潭明月钓无痕”,对仗工整,景色可餐。“闭门即是深山,读书随处净土”也只有心境通达的人才能感受,我呢,按“读书如服药,药多力自行”的规律,继续琢磨吧。“天下可爱的人,都是可怜人;天下可恶的人,都是可惜人”,好绝,故能“百世如见”啊。我常自诩可爱,也就是单纯,痴呆,愚笨的意思,固然可怜。如果上街去,也可伸手说“打发点咯”。可恶的人,首先是因为自己的心不*,所以才会恶他人。如果追溯前世今生,谁又是生来就可恶的呢。孩子的眼睛,确如一潭碧水,荡去许多污浊啊。随着阅历增多,心不那么纯,眼睛也没那么净,更增添了道道伤痕。谁愿意伤人?谁又愿意被人恶?虽然这个身体可以被我称作“我”,但“我”是个傀儡,假的,念头、语言、行动,哪样是我能够控制的呢?曾经的痴语、誓言,此刻都已化作尘埃飞逝。有心重来,无可追寻啊。因此,真人永远是那么高、那么远,trueman都只能翻译成也门了。“万般带不去,唯有业随身”,世界注定了满是悲剧,既然都满是悲剧了,又“灵”在哪里?

  卷五集素

  政治课上反复强调的“一个中心”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所谓的建设在硬件上就是造房子、造公路、铁路、机场,人称“水泥浇大地”,软件上有制度改革,科技创新一类。得益的是社会现代化,受损的是自然生态。在水泥的城市,泥土许多变成了灰尘,而移植的大树都得用架子撑起,甚至打点吊针,怎么看都有点别扭。因此,“松间明月,槛外青山,未常拒人,而人人自拒者何哉?”这样的问题对许多人都已不是问题,或是不存在的问题。

  现实就是这样,以前还念叨着家头有几亩地,成都混不下去了就回家种地吧。说来轻松,因为没有真正的辛苦过,也就感叹下土地的伟大:生发、承载、包容,其实根本不知种子如何埋进去,粮食如何收回来,还有那光、那水、那人的呵护。现在还就得为了那么点钱,感叹“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既名肉就是荤菜了,“素”的又在哪里?这卷描画了许多的场景,以“净几明窗,一轴画,一囊琴,一只鹤,一瓯茶,一炉香,一部法帖;小园幽径,几丛花,几群鸟,几区亭,几拳石,几池水,几片闲云”最为明确。这样的环境在城市定然是相当的奢侈,也不素了。其实更重要的是心境的素。正如“鄙吝一销,白云亦可赠客;渣滓尽化,明月自来照人”,处事上如“逢人不说人间事,便是人间无事人”,则“素”的气质自然流露。

  如果某一天某人送我几片白云,当如何答谢?拿下来看看啥。

  卷六集景

  如题记,美景当前,“可以诗,可以画,而正恐诗不尽言,画不尽意。而高人韵士,能以片言数语尽之”,我读这卷感觉相当的淡啊,想必高人韵士才能会意。

  卷七集韵

  题记,“人生斯世,不能读尽天下秘书灵笈。”然后呢?“有目而昧,有口而哑,有耳而聋”,寻常事。“而面上三斗俗尘,何时扫去?则韵之一字,其世人对症之药乎?”以韵治俗。“虽然,今世且有焚香啜茗,清凉在口,尘俗在心,俨然自附于韵,亦何异三家村老妪,动口念阿弥,便云升天成佛也。”呵,心口不一,无法感应。同样是喝茶,有几人两腋生风?同样念阿弥陀佛,谁又生净土成佛道?其中的滋味应该自知吧,所以,“韵”在此处可解作情趣,有了情趣,陈慥与妻妾的俗事也称作“花媒”。“情因年少,酒因境多”,可多多玩味。“观山水亦如读书,随其见趣高下”,大而无用。“山以虚而受,水以实而流,读书当作如是观”,可是知行合一的含义?“有花皆刺眼,无月便攒眉,当场得无妒我;花归三寸管,月代五更灯,此事何可语人?”情趣之浓。

  卷八集奇

  呵,不仅这卷是“奇文怪说”,全书满是啊。为何?既然“寂处窗下,视一切人世,俱若蠛蠓婴媿,不堪寓目”,那么名利场中人对窗下的你也另眼相待了,或讽刺,或欣赏,或静观,都是一双冷眼。“点破无稽不根之论,只须冷语半言;看透阴阳颠倒之行,惟此冷眼一只”、“一段世情,全凭冷眼觑破;几番幽趣,半从热肠换来”,奇处不胜寒,能够承受外界如此寒冷的人,胸中必定有一口热气。非独行无以冷酷,非痛苦无以深刻。回到社会人事,还得和光同尘,那么又奇在哪里呢?冰炭不言,冷暖自知。

  “花看水影,竹看月影,美人看帘影”,佳人看背影。

  卷九集绮

  “绮”本义是有花纹的丝织品,引申为美妙、美好。与卷七集韵对比,感觉这卷更注重外在的形,而许多句子和卷六集景的相通,当然也有特别处。“花看半开,酒饮微醉”,感觉相当巴适。“武士无刀兵气,书生无寒酸气,女郎无脂粉气,山人无烟霞气,僧家无香火气,换出一番世界,便为世上不可少之人”,也都是通达之人。

  卷十集豪

  题记“宇宙寥寥,求一豪者,安得哉?家徒四壁,一掷千金,豪之胆;兴酣落笔,泼墨千言,豪之才;我才必用,黄金复来,豪之语”读来惊奇,但没有言尽。程子昂“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就足够震撼,这卷又有“不恨我不见古人,惟恨古人不见我”,当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豪气与否,其实不是由胆、才、言决定,而只是豪的表现。我曾听许多人说“天生我材必有用”,但感觉都是大言不惭,我则是从不敢说这句话,因为自知自己是个什么光景。这段时间又对“英雄尚不肯以一身受天公之颠倒,吾辈奈何以一身受世人之提掇?是堪指发,未可低眉”句中的“指发”和“低眉”有了兴趣,可以仔细体会。

  卷十一集法

  “夫迂腐者,既泥于法,而超脱者,又越于法,然则士君子亦不偏不倚,期无所泥越则己矣”中的不偏不倚就是“中”,虽世无定法,但都是要保持在泥越之间的中道,这对我也是理论宣传,还是谨记“志不可无一日坠,心不可无一日放”,在生活中练*世法,待能体会“入心处咫尺玄门,得意时千古快事”,则有所受用了。

  卷十二集倩

  这卷似乎与景、韵、绮三集都有联系,竟不可分。唯一句“心中事,眼中景,意中人”铭记。至于“细烧沉水,毋令见火”,完全不懂,网上还查不到,看来书还是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

  《小窗幽记》的味道有点闲,感觉有点冷,但晒着太阳,抄写几行,还有热茶在旁,感觉还是蛮不错的。末了,可赞句: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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