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的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菁华3篇)

首页 / 读书笔记 / | 2022-11-04 00:00:00 读书笔记,初二

初二的孤独之旅读书笔记1

  这篇文章的内容很简单——讲述了一个少年成长的故事。然而越是简单的故事,往往越是深入人心——因为它们的作者抛弃了华丽的笔触与峰回路转的情节,选择了一些更能体现事物本质的东西。

  富家子杜小康,曾过着无忧无虑的小康生活。而当生活的大厦于眼前轰然崩塌,一切化为泡影,他,又该做些什么?

  名为“逆境”的河在眼前翻涌着,奔腾着,卷起层层黑色的浪花。他没有逃避,他无从逃避,他同父亲手挽手,跳了进去。

  他望着远方如浪潮般的芦荡,望着黛色的群山,望着云卷云舒。他望着一天天长大的鸭群,笑了,笑中带着得意。他被迫接受孤独,他开始拥抱孤独,他试着享受孤独。

  但困境接踵而至。鸭群在暴风雨中消散,他没有犹豫,扛起生活的重任,追了上去。

  他找到了鸭群,但在逆境中迷了路。他望着异乡的天空,嗅着鸭身上的羽绒气味,他哭了。泪水洗涤了他的幼稚与自负,他在闪闪泪光中走向成熟——不为别的,只因这是逆境为他铺就的康庄大道。

  要么在逆境中成长,要么在逆境中死亡。而他,成长了。

  每当身处困境时,我便总会想到那个在无边芦荡中追逐鸭群的少年——他孤独的心中盈满希望,稚嫩的脸上透着坚强。他在困境中摸索着,他在孤独中探寻着,但毋庸置疑,他未来的路,一定铺满了光明与希望。

初二的孤独之旅读书笔记2

  说实话,很长时刻都没有和爸爸妈妈读过书了。有一天,我拿着姐姐初中的语文书去和爸爸读亲子共读。

  翻阅着语文书,感觉好枯燥。对爸爸说:“真是的,初中语文书,怎样这么无聊,连一张彩色图片也没有,而且文字还这么多,可想而知,初中生生活这么乏味。”正当我要关上书的时候,一个题目吸引了我,这个题目的名字就是《孤独之旅》。

  一个疑问充斥在我的心中。“为什么旅途是孤独的,是什么样的人经历了这样的旅途?”正当我在想的时候,妈妈说:“是要让你接触这种文章,看看主人公有怎样一段不一样寻常的经历,这样才能更懂事。”伴随着柔和的灯光,我仔细地阅读着,我的情感也时起时伏,虽然有些字不认识,问了妈妈以后继续读。

  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文中主人公杜小康以赶鸭子维生,历经了生死磨难。这位少年在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中锤炼了自己的身心,他被自己的长大了,坚强了而感动。”

  经过我和爸爸妈妈讨论一番后,得出了一份这样的结论:“此刻的我比起杜小康很幸福、很快乐,我比他拥有了更多的`甜蜜,更多的朋友,更多的亲人,我不会像他那样孤独,但我承认,我没有像他那样遇到困难的时的坚强,这一点我要向他学*他那份乐观坚强的心态,他的旅途是孤独的,我的旅途是开心的,因此我更就应好好把握,好好学*。”

  每个人在成长的道路上,或多或少都曾被自己所感动,因此*常遇到困难,更就应以坚强的心态去应对它,得到那一份坚强被自己的行为所感动,那样我坚信,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愈挫愈勇。

初二的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

  每一天,当你睁开眼,除了风声,周围一片寂静;除了蓝天和一望无际的芦苇荡,就只剩下鸭群的陪伴;除了父亲排徊的身影,就只剩下自己孤身一人。那是多么的孤独啊!然而这篇文章的小主人公就是在这孤独的环境中成长,学会了坚强。

  小主人公杜小康,正因家庭变故,不仅仅失学,还要离开母亲和小伙伴去放鸭。在这孤独的旅程中,他哀求过。哭过。甚至连做梦都想回家。渐渐的,他明白回家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开始没有那么恐惧了。但是厄运却在一次降临——一场暴风雨,使他的鸭群走散和父亲走失,但是他并没有哭,他变了,他变得坚强起来了。

  小主人公经历了许多跌荡起伏,但是他没有放下生活,最终在一场暴风雨中学会了坚强。从主人公的遭遇,我们能够明白,逆境不是末日,在逆境中磨练出来的是一把“宝剑”。

  与杜小康相比,我们的学*条件、家庭条件都比他好,最少,我们不至于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在人生的旅途上,每个人都要长大,我们也不例外,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笑着应对一切。

  与荆棘相伴,阳光与风雨同在,希看与失看并存,我们不能否认。但我们能只看到“、阳光、希看”,而不看到“荆棘、风雨、失看”呢?能,我们必须能――只要我们有杜小康那样坚韧不拔的意念。

  碰到失败与挫折,勇敢地往面地应对吧。你会发现阳光就在风雨后。不被困苦所吓倒,以坚忍不拔的心态高挂前进的风帆,你必将――像杜小康一样到达成功的彼岸。

  坚韧不拔的心态能够帮你炼就一双“火眼金睛”,能让你在困境中看到希看,在失败中瞥见成功,在风雨中看到彩虹。

  坚韧不拔态度最好的体现就是笑对生活。一位哲人以前说过,失败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笑,你对它哭它就哭。我们何不笑对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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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的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1)

——初二读书笔记荐读 (菁华3篇)

初二读书笔记荐读1

 生活是一道语文题,每天,都是一个字符。

  依然是一个*凡的早晨,一束阳光跳入我的眼眸,把我从梦中唤醒。摊开一本诗集,阳光便落在那些隽永的字符里,背着双手,踱着方步,在诗意里起伏。唤醒几个沉睡,已久的.词语,复苏一个春天的故事。阳光撩拨了我思绪的琴弦,于是一只如花的歌谣,张开双翼,拥抱了感动。阳光温暖的寂寞的词语,我打开书稿,记下一片光明,阳光悄然退出我的窗中,拖着一串长长的悬念。

  原来,打开窗,世界充满诗意,可以储蓄感动。

  晌午时分,窗外一颗从不曾注意的古树闯入我的视线,我坐在窗前,倾听了古树的声音。微风拂过,你就成了一架真正的风琴,千万片叶子就是千万个琴键,如一段蜿蜒的泉水,汩汩涌来。这清幽的声音,自有地在天空里游弋,回旋,忽而在我的耳边轻响,在空气中织成一片思绪,流入心间。我打开心扉,去眺望古树的寂寞。

  一路星月,一路风尘,一些旧影,一些忆念,穿行了千百度轮回的花开花落,拂过树的眉梢。古树,你的声音是黄昏滴响的声音吧?一滴撞击着一滴,悠响弥散出岁月的苍茫,回声寻找着大地的辽阔。

  我的思绪叩响岁月的脉搏,一种翻阅历史的情怀,在心间舒展。

  原来,打开窗,世界如此厚重,可以承载美丽。

  静谧的夜晚,一轮孤寂娇美的面容悬挂在天空,守护着历史。我多想用一根线栓住这绝美的月光,栓在窗前,栓在我眺望的眼眸里,幻化成诗。千秋风雨,在月的额头舒展成时间的记号。

  原来,世界的美感,隐匿在细微之中。

  原来,把心儿打开,世界绽放得如此美好。

  把心儿打开,蓦然回首,一路尽是美丽的情愫。

初二读书笔记荐读2

  书,大家一定不会感到陌生。它就像一双双鸟儿的翅膀,我们学*离不开它,生活亦是如此,处处离不开它。

  说起读书,我能体会到一种乐趣,因为*几年来的时间培养了我和书的浓厚感情,它已占据了我生命的一大部分,书中动人的故事,精彩绝伦的文章都会使我如痴如醉

  我读书之所以这么如痴如醉,是因为我能从中体会到书中的乐趣,书是我的朋友,我的知己……

  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良好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还可以提高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对各个学科都有极大的帮助。比如说历史,正是因为以前读过几本关于历史的书,所以我的历史*是a。

  我从小就在充满了书的环境中长大。我*时很爱读书。不识字的时候,我们可以看书中的图画;后来识得字多了,看的书真谓是包罗万象,从漫画到自然科学,从童话故事到报纸杂志,从诗词散文到世界名著。书充实了我们的生活,带给了我们无比的快乐。从书中我们不但了解了祖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知道了各国的风情*俗,自然学到了很多方面的知识。

  有的同学不爱读书,觉得书很无聊,其实不是这样的,书会带给我们很多欢乐,会带给我们很多知识。如果你肯静下心,坐下来好好读一本书,你就会觉得,书中所有的乐趣,所有的欢乐,所有的知识都会映在你的眼前。

  书的世界是一片无限广阔的海洋。书中既有悲伤,也有欢乐;既有紧张刺激,又有愉悦祥和。书可以明智,愚拙的人读书之后可以变得聪明,聪明人读书之后可以变得更智慧。

  读书,常常可以使人进入如痴如醉的境界,这是我读书的乐趣。

初二读书笔记荐读3

  寒假,读《奋斗是件很具体的事》,我深有感想。

  四川人彼得生于资阳,家境贫困,他一读到初一就辍学了。于是他带着二十元钱风尘仆仆地来到成都。他先在一家餐馆洗碗,后在一家西餐馆当了厨工。有一位美国人玛丽愿教厨师厨艺训练,彼得也参加了。每天他从原料选择到烘焙的温度,都小心应付。因为自己不懂英语,所以他每次都带着一本厚字典,不会就查,猛学苦记,也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了。玛丽又送他去一家烹饪专科学校,彼得经过长期的奋斗,对烹饪已了如指掌。20xx年彼得开了四家餐馆。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感触至深。是啊!奋斗是成功的阶梯。我们每个人都离不开奋斗,学*要奋斗,工作要奋斗,事业也要奋斗。有奋斗才会进步,有奋斗才会有成果,有奋斗才会成功。古往今来,无数成功的事情都取决于奋斗。

  我是初二的一名学生,体育课上老师测试实心球。全班大多数人都及格了,但是我却没有及格。心灰意冷的我异常的苦恼,也很烦躁。老师见状走了过来给了我一个实心球,并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不要灰心丧气,要学会努力奋斗,回家多多练呀!”短短的几句话让我振作了起来,我捧着实心球,牢牢地记住了老师说的话,在家里努力地扔实心球。一个星期过去了,进步了一点,我开始寻找扔实心球的技巧。在一次次不断的努力奋斗之下,我扔实心球的距离是越来越远,我心中顿时乐开了花。果不其然,在老师又一次测试中。我以九米远的成绩遥遥领先于其他的同学,我成功了,在奋斗的引领下,我最终摘取了果实。

  奋斗,不是挂在嘴边说的,而是一件很具体的事情。只有奋斗,你才能踏上成功的阶梯,一步一步地走上去,获得最终的胜利。


初二的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2)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菁华3篇)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1

  考试的失误,连带的让我的心情失落起来。放学之后,像往常一样留在教室里,带上耳机听着陈绮贞的《旅行的意义》,无聊中打开语文书,便看到了《孤独之旅》。

  少年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得不跟随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着他的身心。在一场暴风雨后,他觉得自己“突然长大了,坚强了。”

  在人生的旅途上,每个人都要长大。虽然,我们所处的环境不足以相提并论,但初三一样都是对前途感到恐惧和迷茫。可杜小康却是勇敢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那么,我没有理由要退缩,人要战胜自我才能使自己不断的成熟和坚强起来。这一刻,久久压在心头上的石头不见了,我亦释然了。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人生之旅,总有许多的不如意,重要的是看你如何对待。坦然地面对风雨,是我们该有的态度,如果我连努力都没有就选择放弃,又怎能实现梦想呢?

  以往回家之时,天都是灰蒙蒙的,今天,天色虽黯淡下来,可暮色很有层次地在天边显露出来。金色的薄纱与火红的绸缎交织成那遥不可及、转瞬即逝的绝美景致。夕阳挥尽自己一抹妖娆,淋漓尽致。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2

  初读《孤独之旅》这篇文章,觉得不怎样样,但细读后感触颇深。少年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得不跟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他的心。

  一场暴风雨,他孤身一人去寻找被雷电吓跑的鸭子,他在空荡荡的芦荡里不停里寻找着,寻找着……最后他找到了鸭子,也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

  是啊,只有风雨相随,才能开出绚丽之花。

  天生残疾的霍金要经过多少凄风才能在黑洞理论上有所建树呢?盲聋哑的海伦·凯勒又要经过多少苦雨,才能够超越常人而闻名于天下呢?再想想:司马迁、韩非、贝多芬、张海迪、*、姚明……古今中外,各行各业的姣姣者,哪一个没经历过挫折与苦难,哪一个没经历过风雨的洗礼?而且,在一次次的风雨后,他们开出的花不仅仅绚丽多彩,更是凝重美艳,香远益清。

  虽然,有些人一生都风和日丽,一帆风顺,他们享受着生活的优待,品味着人生的甜蜜,不用太多的发奋和拼搏,每一天只等待运气和喜悦的降临。他们也开花,但他们的花总显得娇小、脆弱,总是缺少那种绚丽的'心动。

  又有些人,应对风雨总是恐惧害怕,继而逃避退缩,甚至于堕落颓唐,像“愚笨的企鹅”和“胆小的海鸭海鸥”,他们永远也做不了那迎风歌唱、高傲飞翔的海燕,他们甘愿躲在那黑暗又冰冷的角落里。这样的人,甚至连开花都不会,更别说绚丽了。

  坦然地应对风雨,坦然地理解风雨的洗礼吧!让狂风吹去我们的幼稚,吹出我们的成熟;让暴雨涤去我们的混沌,涤出我们的清澈;让暴风雨洗涮我们脆弱的枝叶,涌出一颗坚强勇敢的花蕊,绽放一片绚丽与芬芳。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3

  杜小康从一个家底殷实的富家子,每每撒尿的时候甩着一条油光瓦亮的皮带,初夏秋冬,四季都有换洗的衣服,不怕冻,不怕热。骑着一辆油麻地仅有几辆自行车,叮叮当当是声音流窜在校园与田野。

  但当小康的父亲醉酒沉船,红门百年的家业即将毁于一旦,瘫痪在床的父亲,唉声叹气的母亲,小康,被迫弃学了,家里全部的家当都给父亲治病了,脸上属于他们家荣耀红牌子都被摘走。杜雍和,暗自发誓,经营好了计划,但杜小康却成为了这计划的牺牲品,以前在同学们面前的风光,班级第一的荣耀,每次街头大战总当司令官的的事迹,都随着船一起沉入水底了。他也变得邋遢,放纵随意,但他依然怀揣着上学的梦想,如果他还有机会他依然还是那个风光的杜小康。

  但这前后的反差就像命运给他开的一个玩笑,五百只鸭子在暴风雨中零零散散,无处归根。杜小康和父亲,彻夜寻找,芦苇叶割破了叫,暴风吹着脸生疼,但这依然不能毁灭他们的梦想,他们做到了,鸭子基本被全部找回,随着大夏天的来临,第一批蛋也随之诞生了。父子脸上洋溢着的笑容,仿佛预示着红门的崛起。

  当桑桑再次看到杜小康时,破烂的裤子,消瘦的脸颊,还是瘦瘦高高的,但身后的鸭子却没了,成为了几万尾鱼苗的陪葬品。

  不得不说杜小康,真的成长了很多,虽然在一开始无法接受现实,自己无法上学的噩梦。但他还是默默承受了家里巨大负担的一部分,拼命找回鸭子,他在努力,当努力付之东流,他的心里依然有光复的力量,当它在学校门口摆地摊事,他再也不是过去的杜小康了,他俨然成长的太多太多了。


初二的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3)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通用十篇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1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孤独之旅》。书一到,我就撇下电视,捧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不知不觉中,这篇故事读完了。主人公杜小康面对困难不退缩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

  杜小康由于失学,无奈之下只好跟着父亲离开家人去一个孤僻的小岛上放鸭,他十分孤单和思念母亲。然而,他就在这逆境中炼就出了一把宝剑:在一场暴风雨中,他们家的鸭全都丢了,杜小康一个人挺身而出去寻找鸭子。过程中,他变得更加坚强勇敢。

  有一句名言说得好:除了通过黑夜的道路,人们不能到达黎明。——纪伯伦。是啊!只有经过暴风雨的花儿才能开出最绚丽的花朵。杜小康的生活条件和遇到的困难都比我们差与难。那么我们每次遇到的小小的难题,有什么不可以去占胜的呢?读书的过程中,我也慢慢地领悟着其中的道理。世界上有许多的成功人士,他们难道就不会遇到困难吗?!肯定会!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遇到困难。以前要吃削了皮的水果时都叫爸爸削,自己却不敢削。爸爸叫我尝试一下削皮的时候,害怕极了!怕会削到手。我一直都不敢面对这个困难,直到我这么大了,也不会、不敢。但是最*,我终于意识到自己不去克服它,就永远都不会。当自己尝试着去削的时候,发现并不是很难。困难有大有小,重要的是看你怎样去面对,如果我们不去面对,永远也不会成功,那么就要选择去克服它们,战胜它们!

  讲了这么多,总之就一个道理:通往成功的路上总会有大大小小的困难,面对困难我们决不能退缩!用勇敢,坚强地去克服困难。风雨后总会有彩虹!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2

  曹文轩在《孤独之旅》中写道:少年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得不跟随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着他的身心,在一场暴风雨后,他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

  与杜小康相比,我们的学*条件、家庭条件都比他好,起码,我们不至于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在人生的旅途上,每个人都要长大,我们也不例外,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笑着面对一切。

  鲜花与荆棘相伴,阳光与风雨同在,希望与失望并存。我们不能否认。但我们能只看到“鲜花、阳光、希望”,而不看到“荆棘、风雨、失望”呢?能,我们一定能——只要我们有杜小康那样坚忍不拔的意念。

  遇到失败与挫折,勇敢地去面地面对吧。你会发现阳光就在风雨后,不被困苦所吓倒,以坚忍不拔的心态高挂前进的风帆,你必将——像杜小康一样到达成功的彼岸。

  坚忍不拔的心态能够帮你炼就一双“火眼金睛”,能让你在困境中看到希望,在失败中瞥见成功,在风雨中看到彩虹。

  坚忍不拔态度最好的体现就是笑对生活。一位哲人曾经说过,失败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笑,你对它哭它就哭。我们何不笑对生活呢?

  笑对生活,烦恼如过眼烟云。

  笑对生活,困难一击即破。

  笑对生活,成功就在脚下。

  朋友,请以坚忍不拔的心态去面对生活吧!做一个坚强的“杜小康”吧,扬起你的笑脸来,我相信,生活也会对你微笑,幸福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3

  对于有的人而言,孤独意味着自由,意味着不受拘束。但是,孤独对于有的人却意味着失落,意味着落魄,同时,也意味着成长。

  一个家境富裕的少年子弟,也曾经不知愁为何滋味?但是,一场家庭变故却改变了一切。一个少年,经历了苦难,最终长大。我在《孤独之旅》这篇文章中看到了一个突破自我,战胜孤独的少年。

  一场家庭变故,让杜小康不得不辍学在家,不得不和父亲寻找生路。他要和父亲一起去芦苇荡放鸭。他拒绝过,哭泣过。但是,生活有时候很无奈,他不得不和父亲去芦苇荡。在芦苇荡里,除了父亲的身影,就是鸭群的陪伴了。他是多么孤独啊,但是,他最终明白,只有将鸭子养大,才能走出这芦苇荡。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也锤炼着他。

  可是,命运总喜欢捉弄人。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把鸭子吓跑了。杜小康孤身一身去寻找鸭子。他在空荡的芦苇荡里不停地寻找着,寻找着…当他找到鸭群后,他把脸埋在了鸭的蓬松的羽毛里。他哭了,他感觉到自己已穿越黑暗,正在寻找黎明的路上。这哭泣,好像给了他力量和坚强。他觉得自己“突然地长大了,坚强了。”

  成长的路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

  我想到了历史上那些经历磨难而最终见到彩虹的人。双耳失聪仍坚持创作的贝多芬,最终获得了“交响乐之王”的称号。历经27个寒暑独自一人研究医学的李时珍,最终完成了巨著《本草纲目》。还有司马迁、屈原等等。他们何其没有忍受孤独,他们又经历了多少磨难。许多人都是在狂风暴雨的洗礼中成长,我们只有坦然面对风雨,坦然接受风雨。勇敢的做自己吧,像杜小康那样,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孤独,学会坚强,学会勇敢,面向阳光,努力成长!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4

  读到《孤独之旅》,看起来是个*淡无奇的文章,但是我从中得到了很大的感触。

  杜小康小时候因为家庭变故不得不放弃学业,放鸭来维持生计,艰苦的生活磨练了他的意志,从而使他走向成熟。我认为,现在的我们很难有那样的遭遇,更不会那么小就面对生存问题,小时候,我们都是不谙世事的“小破孩”每天无忧无虑的生活,不用担心吃不上饭,也不用担心自己的住所,一切都是被安排好的。文中的杜小康正是应了那句歌词:“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是啊,多少名人都是经历过重重磨难才得到最后的成功的,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情况下艰难的继续创作,许多的人都是在狂风暴雨的洗礼中成长,命运只能改变你未来的一小部分,只有用自己的力量才能换来明天的彩虹。

  坦然地面对风雨,坦然地接受风雨的洗礼吧!让狂风吹去我们的幼稚,吹出我们的成熟;让暴雨涤去我们的混沌,涤出我们的清澈;让暴风雨洗涮我们脆弱的枝叶,涌出一颗坚强勇敢的花蕊,绽放一片绚丽与芬芳。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5

  这篇文章的内容很简单——讲述了一个少年成长的故事。然而越是简单的故事,往往越是深入人心——因为它们的作者抛弃了华丽的笔触与峰回路转的情节,选择了一些更能体现事物本质的.东西。

  富家子杜小康,曾过着无忧无虑的小康生活。而当生活的大厦于眼前轰然崩塌,一切化为泡影,他,又该做些什么?

  名为“逆境”的河在眼前翻涌着,奔腾着,卷起层层黑色的浪花。他没有逃避,他无从逃避,他同父亲手挽手,跳了进去。

  他望着远方如浪潮般的芦荡,望着黛色的群山,望着云卷云舒。他望着一天天长大的鸭群,笑了,笑中带着得意。他被迫接受孤独,他开始拥抱孤独,他试着享受孤独。

  但困境接踵而至。鸭群在暴风雨中消散,他没有犹豫,扛起生活的重任,追了上去。

  他找到了鸭群,但在逆境中迷了路。他望着异乡的天空,嗅着鸭身上的羽绒气味,他哭了。泪水洗涤了他的幼稚与自负,他在闪闪泪光中走向成熟——不为别的,只因这是逆境为他铺就的康庄大道。

  要么在逆境中成长,要么在逆境中死亡。而他,成长了。

  每当身处困境时,我便总会想到那个在无边芦荡中追逐鸭群的少年——他孤独的心中盈满希望,稚嫩的脸上透着坚强。他在困境中摸索着,他在孤独中探寻着,但毋庸置疑,他未来的路,一定铺满了光明与希望。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6

  暑假里我认真地读了《孤独之旅》这本书,书的第一章深深引住了我。

  曹文轩在《孤独之旅》中写道:少年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只能跟随父亲去放鸭。那次暴风雨的来临,让鸭子受惊,全跑了。杜小康和父亲分头去找鸭,结果鸭找到了,杜小康却和父亲走散了,只能自己孤独地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夜晚。在那场暴风雨之夜过后,他觉得自己突然长大了,坚强了。

  书中没有具体描写度小康如何度过茫茫黑夜,但是我知道:黑夜来临,孤独伴着恐惧会一起向他袭去。因为我有亲身经历:那次,我的爸爸妈妈都有事,家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的心里十分胆怯洗完澡坐上床,就开始看书。没看一会儿,我的上眼皮和下眼皮就开始打架了,我合上眼躺下就睡。可不知怎么的,我睡也睡不着,我在床上翻来覆去,还是睡不着。不知不觉中,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早上看的鬼片段。那一个个披头撒发的妖怪真是让人胆战心惊。我的耳边仿佛听到鬼的叫声》我来吃你了!我下的手心里直冒冷汗,只能把头蒙到被子里,身体卷缩成一团。突然,一阵巨响,把我吓得从床上一下子坐了起来,我立刻警惕起来,打开灯一看,原来是衣架掉了,我继续躺下来睡觉。我只能使出我的必杀技了,那就是:数绵羊。“一只绵羊、两只绵羊、三只绵羊······渐渐地我进入了梦乡。

  清早,妈妈把我从梦中叫醒,当我醒来时,想起自己勇敢地度过了一个孤独的夜晚,觉得自己突然长大了,坚强了。妈妈笑着对我说:“女儿,你长大了,能独立了,妈妈很欣慰!”我也高兴地笑了 。

  《孤独之旅》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总有一天要自己去独立面对生活,我们应该从小就养成独立的好*惯。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7

  读到《孤独之旅》,看起来是个*淡无奇的文章,但是我从中得到了很大的感触,杜小康小时候因为家庭变故不得不放弃学业,放鸭来维持生计,艰苦的生活磨练了他的意志,从而使他走向成熟。

  我认为,现在的我们很难有那样的遭遇,更不会那么小就面对生存问题,小时候,我们都是不谙世事的“小破孩”每天无忧无虑的生活,不用担心吃不上饭,也不用担心自己的住所,一切都是被安排好的。文中的杜小康正是应了那句歌词:“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是啊,多少名人都是经历过重重磨难才得到最后的成功的`,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情况下艰难的继续创作,许多的人都是在狂风暴雨的洗礼中成长,命运只能改变你未来的一小部分,只有用自己的力量才能换来明天的彩虹。

  坦然地面对风雨,坦然地接受风雨的洗礼吧!让狂风吹去我们的幼稚,吹出我们的成熟;让暴雨涤去我们的混沌,涤出我们的清澈;让暴风雨洗涮我们脆弱的枝叶,涌出一颗坚强勇敢的花蕊,绽放一片绚丽与芬芳。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8

  这部《孤独之旅》讲述了杜晓康在艰难困苦中成长的过程。成长是一个过程,是一种成熟的心态。

  正是突如其来的逆境让杜晓康长大了。他的家庭因为变化而失学。他被迫跟随父亲放生鸭子。但他无法理解突如其来的困难。他对他的父亲说:“我不知道;我不会放鸭子,我要上岸回家。他站在船上回头看。只有朦胧的树烟“这段文字描述了他的失落和无助,还有一点不愿意了解事实的悲伤情绪。但是杜晓康回过头来,除了烟什么也没有。他说这意味着他已经没有回去的路了,曾经属于他的那部分已经消失了。

  杜晓康注定要了解那里的艰辛。正是这些由他和他父亲精心照料的肥鸭让他受苦,这让许多人同情。鸭子远志只知道无忧无虑的吃和游泳给年幼的杜晓康带来了无尽的悲伤,鸭子本身也面临着被杀的威胁。一方面,杜晓康希望被这些肥鸭折磨,但另一方面,他希望这些肥鸭给他带来一些财产。这句话不仅描述了鸭子处境的矛盾,也描述了杜晓康心情的矛盾。

  鸭子被闪电吓坏了,鸭子的围栏被风吹干了。鸭子跑了。杜晓康追赶,鸭子又被找到了。但是他和鸭子迷路了。他哭了,但并不伤心。他说他不明白他为什么想哭。雨后,杜晓康想起了他的母亲,但他没有哭。他觉得自己突然长大了,变得强壮了。这种哭和不哭充分说明了杜晓康内心变化的经历,但他真的长大了。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9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孤独之旅》。文中小男孩儿杜小康勇敢坚强的劲儿让我十分敬佩。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少年时的杜小康因家庭变故而失学,所以只能跟着父亲去放鸭。生活的艰难和精神上的孤独压迫着他,同时在放鸭的过程中锤炼了自己的意志力。就在一场暴风雨中,他和他的父亲走散,可是他并没有哭泣,而是选择坚强勇敢的面对······

  是啊,只有风雨相随,才能开出绚丽之花。如果主人公杜小康自生自灭的话,他就不会有她以后的成绩。

  正是杜小康的勇敢让我回想起这么一件事儿来。有一次,妈妈帮我买回了一辆自行车:“你看,你们班的同学都会骑了,而你呢?”我当然不服气,便随口答应了!“不就骑个自行车嘛,小菜一碟。”说完我便自己去骑上自行车去了学校。可当我刚跨上自行车的一瞬间,便摔倒在地。我可没有放弃,再跨上去再摔下去,这时我心里动摇了,不想再练*了······可当我想到文中的杜小康时,我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决定勇敢面对。世界上的许多事情都需要勇敢坚强,这样你才会发现阳光总在风雨后,所以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以坚忍不拔的心态高挂在前进的风帆,就必将向杜小康一样到达成功彼岸。坚韧不拔的心态能够帮你在困境中看到希望,在失败中瞥见成功,在风雨中看到彩虹。我又爬了起来,经过无数次失败我终于会骑自行车了。

  坦然地面对风雨,坦然地接受风雨的洗礼吧!让狂风吹去我们的幼稚,吹出我们的成熟;让暴风雨洗去我们的混沌,洗出我们的清澈;让暴风雨洗刷我们脆弱的枝叶,涌出一颗坚强勇敢的花蕊,绽放出一片绚丽的芬芳。

  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10

  每天,当你睁开眼,除了风声,周围一片寂静;除了蓝天和一望无际的芦苇荡,就只剩下鸭群的陪伴;除了父亲排徊的身影,就只剩下自己孤身一人。那是多么的孤独啊!然而这篇文章的小主人公就是在这孤独的环境中成长,学会了坚强。

  小主人公杜小康,因为家庭变故,不仅失学,还要离开母亲和小伙伴去放鸭。在这孤独的旅程中,他哀求过.哭过.甚至连做梦都想回家。渐渐的,他明白回家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开始没有那么恐惧了。但是厄运却在一次降临——一场暴风雨,使他的鸭群走散和父亲走失,可是他并没有哭,他变了,他变得坚强起来了。

  小主人公经历了许多跌荡起伏,但是他没有放弃生活,最终在一场暴风雨中学会了坚强。从主人公的遭遇,我们可以明白,逆境不是末日,在逆境中磨练出来的是一把“宝剑”。著名的音乐家——贝多芬,因为失聪,使他变得孤僻,甚至狂躁,但是他仍然坚持创作,在那孤独的日子里,他没有沮丧,反而是逆境,让他谱写出了不朽的乐章。

  不要害怕逆境,要像逆境勇往直前!


初二的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4)

——《过于喧嚣的孤独》读书笔记 (菁华3篇)

《过于喧嚣的孤独》读书笔记1

  无意中购得的书,只因为喜欢这个题目而已。因为一个学生的放鸽子,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

  《过于喧嚣的孤独》作者是捷克作家赫拉巴尔。这是一个在废纸收购站的老打包公汉嘉的独白。汉嘉一生没有结婚,没有家庭,也没有孩子,三十五年间一直在一个废纸回收站做打包公。三十五年间,他一直呆着臭气熏天的地下室,操作一台压力机。将各地收集来的废纸、废书、废画等压缩成四方的大包。搭配着酒。虽然这个工作辛苦,环境糟糕。但是,他却一直自得其乐,在堆积成山的废纸堆中,寻找文学的经典书籍,并且自学其中的知识,了解哲学,懂得基督和老子,欣赏名画,并将所有的大包都用精美的画作装饰上,搜寻出废纸中的精华书籍,送给需要的人......这份在别人看来的低下的工作,在汉嘉眼里,乐在其中,甚至是打算退休之后,仍然沉浸其中。就像他的叔叔退休后,仍然沉迷于火车站信号员的工作一样。但是,生活总是充满着意外和痛苦。时代的发展,新一代的工作方式出现了。大的压力机,机械化却高效率的工作人员的出现,汉嘉失业了。在丧失了唯一的生活和生存乐趣之后,汉嘉将自己送进了压力机.....

  一直在思考孤独和喧嚣。这里的孤独和喧嚣分别是什么呢?

  文中,让人尤其印象深刻的便是下水道中老鼠的厮杀。“然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莫过于一份学术报告,说明小灰鼠和褐鼠像人类一样也进行过一场总体战,结果以小灰鼠的全面胜利而告终,但战后小灰鼠立即分化为两群,两个灰鼠宗派,两个有组织的灰鼠团体,此刻它们正在布拉格地下所有的下水道和阴沟里进行着你死我活的战争,一场声势浩大的鼠战,哪一方取胜,它们便有权占有下水道中流经波德巴巴的全部废物和排泄物。我从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淘沟工口中得知,这场战争一结束,取胜的一方又将立刻合乎辩证法的分裂为两个阵营,正如瓦斯、金属以及世界上一切有生命的东西要分裂一样,使生命通过斗争向前发展,然后通过寻求解决矛盾的愿望而取得一分钟又一分钟的*衡,因此从整体上看,世界一秒钟也不曾跛掉一条腿。”

  这既是写老鼠之间的无休止的争斗。更是人类为了生存和物质利益,进行的无休止的战争。这本书写于二战的背景之下。因为利益之争,世界分裂成两个阵营。压迫者(希特勒)和被压迫者(比如,茨冈人),压迫者强大的势力,将无辜的.百姓拖入了战争,而且毫无还手的力量,直接是残酷的屠杀,就像那个可怜纯洁无辜的茨冈小姑娘一样。在这个年代,外面的世界是喧嚣的,充满了炮火,哀嚎,怒吼和痛苦。但是,对于汉嘉而言,一切确实静寂的。他每天生活在逼仄的地下室中,隔绝着外面的世界和喧嚣。他虽然孤独,但是仍然感觉到幸福。“因为我有幸孤身独处,虽然我从来并不孤独,我只是独自一个人而已,独自生活在稠密的思想中,因为我有点儿狂妄,是无限和永恒中的狂妄分子,而无限和永恒也许就喜欢我这样的人。”他是alone,但是并不孤独。围绕着他的喧嚣是鼠国的喧嚣,是外面世界的喧嚣,于他,是寂静的。他alone ,却不lonely.

  时光流逝,战争终于结束了。一方终于战胜了另一方。人们总以为二战结束了,一切苦难的就都结束了。美好的新生活从此开始。但显示却并非如此。战争双方的阵营剩下了一个。这个战胜方,就像细胞分裂一样,因为利益又开始划分为新的阵营。压迫方与被压迫方开始了又一场关于生存和生活的厮杀。而这场战争,更加的残酷,涉及的面更加的宽广。它是经济方面的,意识方面的等等。

  “黑格尔教导我说,世界上唯一可怕的事情是僵化,是板结、垂死的形态,唯一可喜的是这样的一种状况,即不仅个人而且人类社会通过战争而恢复青春,通过新的形势争取新生的权利。

  科技的发展,时代的发展,新的技术和要求开始了和旧的技术和生活方式的厮杀。在这场战役中,汉嘉未能幸免于难。他那落后的机器,那悠哉悠哉的工作方式,那沉浸其中的艺术和思想享受,与新时代格格不入了。于是,大机器和机器人般的工人,在这场战争中胜利了。汉嘉被out出局,失业了。他再也不能享受从废物中寻找出人类思想珍珠的乐趣了,再也在工作时不能和古哲今圣进行思想碰撞,再也不能给别人挑选着梦寐以求的”瑰宝遗珠“了.....他的工作即将消失了,生活乐趣即将消失了,存在的意义也即将消失了......

  在时代的面前,在那个人们不需要思想的年代,只需要利益和效率的年代,一切都是如此的如火如荼的展开。大工业的时代,科技快速发展的时代,大家在多挣钱,多享受的时代。外界是如此的热闹和喧嚣。但在这种喧嚣之中,汉嘉是如此的孤独。他是如此的格格不入。犹如迷途的羔羊,他迷失在这个时代,这个喧嚣中。他既理解这些先进的知识、技术和工人,但同时,他也明白了自己的”失败“和孤独。他不再适应这个社会了,不是因为他无法像他们一样工作。而是精神上他无法和他们一同看着”喧嚣“,内心却空洞无物。人控制机器,人也成为了机器,没有思想的机器。”依我看来这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在向前迈进之后又都向后回归,恰似铁匠的风箱,也犹如我这台压力机,机槽里的一切都在绿色和*钮的作用下一会儿跳向前,一会儿又跳回来,唯独这样世界才没能瘸了一条腿“科技的物质的高速快速的向前发展进步,伴随着的是思想和精神上的退化。”仁慈的大自然创造了一种恐怖,在这种恐怖中一切安全感都已毁灭,它比痛苦更为强烈,在真理出现的时刻笼罩着你。”在这样的时刻,在这个大家都被同化的时刻,汉嘉是清醒的。他在地下室废纸堆中学到的知识,让他“忽然眼前一亮,觉得自己在变得美好起来,因为在经历了所有这一切--在过于喧嚣的孤独中看到的一切,身体和灵魂所感受到的一切--之后,我还有足够的勇气使自己没有疯狂,我逐渐惊异地意识到我的工作把我抛进了一个广大无垠、威力无边的领域”。工作给了汉嘉安全感,存在感。他躲过了早期的“喧嚣”的洗礼。

  但是,“天道不仁慈””生活也不仁慈“。他唯一的避风港,也被厮杀所惊扰了。那个最不起眼,最被人所鄙视的地下室的工作,也被*卷了,也被剥夺了。汉嘉曾经也尝试进入”那些机器人“的生活方式。但是,他不行。生活没有了乐趣,也就不成其为生活了。同化不得。最让他不能接受的是,他看到了人们对于知识,对于书籍的践踏,对于最高贵思想的鄙夷和漠视,甚至是毁灭。对于文明和内在的道德法则的毁灭,不仅无动于衷,而且还积极的主导其毁灭。汉嘉终于崩溃了。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不安全感“、痛苦、无助和绝望。

  于是,就像他残酷地用压力机毁灭的老鼠和老鼠窝,他曾经感叹”天道不仁慈,但也许有什么东西比这天道更为可贵,那就是同情和爱,对此我已经忘记了,忘记了“。他忘记了,他有警觉。但是,其他人,却彻底忘记了,也不想再记起。于是,汉嘉,最终选择了”progressus ad originem 也就是regressus ad futurum",遵循着老子的”诞生是退出,死亡是进入“。他选择在他找到心灵安宁的压力机机槽上”被粉碎“被打包,释放出他的“精华”。

  在外界的喧嚣声中,在地下室老伙计压力机的嘈杂的“喧嚣”生活中,成就自己的孤独......

  汉嘉曾经在一种喧嚣声中,寻找到了自己的宁静,在他所热爱的工作的喧嚣声,获得了自己的宁静。不论外界如何变化,不论天道如何的不仁慈,始终遵循着自己内在的道德准则。直到,外界剥夺了其最后的避风港。他仍然“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汉嘉如此,作者赫拉巴尔也何其不是如此呢?作者最终是在医院的高楼坠下身亡。是自杀还是意外,只有远逝的魂灵才知晓了。

  我们现在所处的世界是如此的喧嚣,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理念,思想,思维,信仰,信念......还有轰隆隆的机器声,铿锵锵的金钱声,拍马溜须的夸耀声,惊天动地的枪炮声.......物质的,精神的,一股脑儿的妄图楔入每一个人的头脑和骨髓.......你是否孤独呢?是否能抵挡支撑起这份孤独呢?过于喧嚣的孤独,又能否守住内心最后的道德底线呢......

《过于喧嚣的孤独》读书笔记2

  阅读由兴趣变为一种*惯的时候,我总不愿意去挑拣其中的“最”,因为越来越清晰的认知到读书是多么一件私我之事。我们或许可以试图在人群里凭借微弱的书之气息寻找到某些同盟,然后沉溺于杯盏交欢里的畅谈,但是那些交集是如此的短暂和局限,于是,我更渴慕用文字去致敬文字。

  如果阅读不止息,与心仪之书的邂逅总会不期而遇。我喜欢那种彼时彼刻的随性,而回顾往往意味着必需条理分明的划分出其中的“最”,就如此时,当我要在过去一段时期的阅读中只挑选一本书来说说的话,无疑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有太多的难于取舍。

  不过,在我尝试去思索阅读本身的意义时,我还是想到了这样一本书,一本我曾经错过,而今相遇,终将难忘的作品,它就是捷克作家赫拉巴尔的《过于喧嚣的孤独》。

  当与*暌违多年的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授权版在2011年5月30日正式出版时,似乎也重新唤回了大众对“孤独”的记忆。如果说在马尔克斯庞大魔幻的笔触下揭示出的是全人类的“孤独”命运,那么赫拉巴尔笔下的“孤独”似乎只与个体有关,且他自己在谈到这部酝酿二十年,三易其稿的小说时也说:“我为它而活着,并为写它推迟了我的死亡”。

  可是几乎每一个热爱书,痴迷于阅读的人在与《过于喧嚣的孤独》相识时,都分明被作者炽热的文字灼烧着,但又深陷于小说主人公,一个在废纸回收站工作了三十五年的打包工汉嘉那浓密又碎裂的呓语里——“三十五年了,我置身在废纸堆中,这是我的Love story。”

  “因为我有幸孤身独处,虽然我从来并不孤独,我只是独自一人而已,独自生活在稠密的思想之中,因为我有点狂妄,是无限和永恒中的狂妄分子,而无限和永恒也许就喜欢我这样的人。”这是阅读带来的孤独,也是值得享受的孤独,在书本间跃动的文字从不曾安宁,可是读书本身却是孤独的,是只有一个人可以享有的那种过于喧嚣的孤独。

  “我读书的时候,实际上不是读,而是把美丽的词句含在嘴里,嘬糖果似的嘬着,品烈酒似的一小口一小口地呷着,直到那词句像酒精一样溶解在我的身体里,不仅渗透到我的大脑和心灵,而且在我的血管中奔腾,冲击到我每根血管的末梢。”阅读让有形进入了无形,当文字流进身体的时候,它变成了思想和情感的宿主,只有全身心的投入到对书籍痴狂的人,才会懂得这份“不是读”的妙曼。

  “通过阅读,我从书本中认识到天道不仁慈,一个有头脑的人因而也不仁慈,并非他不想仁慈,而是这样做违背常情。”“书教会了我领略破坏的乐趣……”“我的心里有一盏小小的羯摩灯,每天我把思想的油注入这盏灯,是我劳动时不由自主地从书籍中读到的思想。”阅读是可以上瘾的,它能让我们在广阔无垠的宇宙里看到自己的渺小,它可以冲破时空的阻隔带思想进入无疆之土,阅读里的美好,只有*惯于阅读的人才能深切的体会。

  “这台巨型机将是对所有小压力机的致命打击,我突然明白了,我看到的这一切意味着我这个行业已进入了一个新纪元……于是我知道以往那个时代确实结束了。”当汉嘉的独白渐进尾声时,他不得不面对科技进步对他工作的致命一击,这更意味着他或许将要离开他深爱的那些“废纸”,于是他试图把自己与心爱之书一起打包到机槽里,完成最后一次操作。

  正如赫拉巴尔自己所言,汉嘉的遭遇预示着一个时代的断裂,这是社会性的大课题,它不只属于彼时的捷克,曾经、现在或者未来,任何国家都逃不过。不过,我还是想回到阅读本身,当下,传统阅读不也正面临着电子阅读的冲击吗?很多人不能理解我们这些热爱纸质图书的人的顽固,可是如果你读了赫拉巴尔,你理解他笔下的汉嘉,就会真正懂得我们对于阅读、对于纸质图书的执著。

《过于喧嚣的孤独》读书笔记3

  这本书的作者赫拉巴尔是个奇人,出身殷富人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却没有走法律这条康庄大道,他先后做过仓库管理员、推销员、钢铁厂工人和废品店打包工人,年*半百开始文学创作,四十九岁时才出版第一本小说集。

  这本《过于喧嚣的孤独》是他最重要的作品之一,总共才90多页的书却酝酿了25年,前后3次全盘推倒重写,以致他说:我为它而活着,并为写它推迟了我的死亡。这其实是他的精神自传,里面有涓涓细流的倾诉,也有恣意汪洋的宣泄,虽然有些句子经常重复,但丝毫也不感唐突和啰嗦,反而觉得这是一种诚实的情感流露。

  主人公汉嘉是一个底层的普通人,三十五年来,他都在废品店臭气熏天的地下室里干着为废纸打包的活。从那些沦为废纸的书中,汉嘉发现了一个无比喧嚣宽广的世界,于是他与歌德、荷尔德林、*勒、康德、老子这些伟大的灵魂终日厮混着。他写道:“我读书的时候,实际上不是读,而是把美丽的词句含在嘴里,嘬糖果似地嘬着,品烈酒似的一小口一小口地呷着,直到那词句像酒精一样溶解在我的shenti里,不仅渗透到我的大脑和心灵,而且在我的血管中奔腾,冲击到我每根血管的末梢。”

  汉嘉最崇尚的就是老子,书里经常会引用老子的名句,他的个人生活也如老子,放浪形骸、超然尘世,经常脸上趴着苍蝇,袖子里跑出老鼠,这样惊世骇俗的人注定是寡人一个。虽然总是形只影单,但他却很自得。“因为我有幸孤身独处,虽然我从来并不孤独,我只是独自一人而已,独自生活在稠密的思想之中,因为我有点狂妄,是无限和永恒中的狂妄分子,而无限和永恒也许就喜欢我这样的人。”

  最后汉嘉走了,他觉得属于他的时代已经落幕,那些毫无历史感并与传统割裂的“新人”已经开始主宰这个时代,甚至连他容身的废品店地下室也被占领,于是他毅然选择跳进压力机与书籍一道打包离开,飞升至那无限和永恒之中。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学*知识、开阔眼界,但我认为更确切的意思是找寻那个真实的自我。一个想活得明白的人,总会或多或少的思考这三个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可惜没有一本书或一个人能给出标准答案,这个答案要靠自己去寻找,去通过“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来寻找那个自己所认可的答案。汉嘉卑微如尘埃,也未曾将自己喷薄欲出的思想写出片纸只字,但那又如何?他确信找到了自己的答案,他在离开之际不曾对自己的一生有过一丝遗憾,他的内心依然是充盈的而非茫然。我不认同汉嘉的活法,但我欣赏他,我欣赏所有用短暂生命来做出最真实自我的人,无论他是光芒四射的伟人,还是卑微如尘埃的小人物。

  我承认自己是个俗人,我做不到放浪形骸、超然尘世,这种过于喧嚣的孤独我也承受不来。但那个真实的自我又在哪里?我还不确信自己找到了答案。


初二的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5)

——《孤独的小狼》读书笔记 (菁华3篇)

《孤独的小狼》读书笔记1

  暑假里我读了几本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绝境狼王》系列之《孤独的小狼》,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封面上那只小狼的绿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带着威严和坚强。它的耳朵时刻警觉着,似乎在寻找声音的来源,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只孤独的小狼叫福狼,因为它出生时左爪上的一个与众不同的螺旋图案,被麦肯部落的狼认为是会带来噩运和灾难的,所以从它出生那刻起,它的命运就注定会遭受困难与挫折,它被扔到了冰河上。幸运的是当福狼在即将融化的冰河上等待生命之火熄灭时,被一只失去熊宝宝的母熊救起,而就是因为这样,福狼在坎坷的成长道路上得到母熊的细心呵护、无微不至的关怀,让福狼感受到伟大的母爱,使福狼成为了一只具有熊族技能的狼,福狼称母熊为雷霆之心,因为母熊拥有一颗在福狼听来打雷般的心跳声。

  冬天来临了,雷霆之心在洞里冬眠,醒来发现福狼不见了,于是它出去寻找福狼,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夺去了生命。小福狼正叼着血淋淋的雪兔去洞里找雷霆之心,却听不见母熊打雷般的心跳声。无依无靠的福狼经过重重困难找到雷霆之心已经变成骨头的尸体,它听从了铁匠猫头鹰格温妮丝的话,让它去做这个部落“啃骨狼”。

  这本书对我感触很大,书中的雷霆之心有着伟大的母爱,虽然福狼从小被遗弃,但是它坚强、勇敢、乐观,虽然它知道回到狼群后等待它的将是侮辱与斥责,但是它还是选择回到狼群。书中福狼的经历告诉我,要不畏惧困难,积极向上,有坚定的信念,才能实现梦想。

《孤独的小狼》读书笔记2

  《孤独的小狼》是《绝境狼王》系列的第一本,一套共六本,是由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丝基创作的。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母狼生了下了一只名叫马卡尔哈达的小狼。他从小被遗弃,后来被一只母灰熊养大,并给它取名为“福狼”,然后在灰母熊身亡后,他用勇气重返狼群,并且找到了自己归属的故事。

  动物为了生存或者地位都需要勇气,人也一样。今天早上我去上美术课,由于代课老师有事开会,所以让另外一位老师给我们上课,我画完后还有一个小时,本打算在画一张卡漫,结果那位老师把我的画擦了涂涂了擦,又加上本不需要的背景,耽误了一个小时的时间。眼看着他把我的暗部加深,又把投影扩大,整个画面黑压压的一片,我的心情低落到了极点。本想告诉他这是我不想要的,但又不敢说出声来,心里格外难过,好几次,差点儿就说出来了,可话到嘴边又没了,只恨自己没有勇气。

  回到家后,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福狼越过火墙的`片段––他被狼群误解成口沫病患者,被逼到火墙旁边,一时的愤怒让他鼓起勇气跃向火墙,在场所有的动物大吃一惊,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四腿动物能跳这么高。

  福狼的勇气值得学*,他敢于面对困难不畏缩,才让他得以生存去营造更好的生活。勇气能让我克服困难,能让我大胆的说出自己的想法,能让我点亮人生!

《孤独的小狼》读书笔记3

  寒假里,我买了一套绝境狼王系列,第一本是《孤独的小狼》,我刚刚看完。

  里面讲述的是一只小福狼,从一出生就让母亲满心担忧,因为它的前爪上长着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好像脚掌里长着一颗旋转的星星,这个与众不同的标志使得小福狼从小就成为有缺陷的被诅咒的狼崽,为了保持狼族血统的纯净,这类狼崽会被遗弃在荒野之上,直到死亡降临。在它的生命之火即将熄灭之时,意外被一只母灰熊雷霆之心救起,雷霆之心渐渐把福狼养大,教会它狼族生存最普通的本领,还一起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不巧,在一次地震中,雷霆之心丧失了生命。福狼决定要重新回到自己部落,成为狼族的一员。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狼族真残忍呀,生下来有一点残疾不是去关心、呵护它们,而是把它们抛弃到偏辟的荒山野岭,不管不问。但是我也很敬佩小福狼虽然被抛弃,但它自己从不放弃,为了早日返回部落,一直坚持不懈的努力着、奋斗着,在母熊的帮助下,学会了捕鱼、撕咬等很多本领。最终回到狼族做了一只地位最低的啃骨狼。

  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去嘲笑有残疾缺陷的人,而是给他们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当自己被别人嘲笑时,也不要灰心丧气,要像小福狼一样努力、坚持,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初二的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6)

——《孤独者》读书笔记 (菁华3篇)

《孤独者》读书笔记1

  《孤独者》是一个独战多数的孤独者的悲剧。魏连殳常说“家庭应该破坏”,乐于接待失业、失意的人,认为孩子总是好的,将老屋无限期地租给女工住,爱发没有顾忌的议论,可见不乏进化论、人道主义、个性主义的思想及民主、自由的新观念,是个敢于独战多数的具有五四新时代精神的新青年,对于闭塞、停滞、守旧、自私、愚昧而且容不得异类的一般大众而言,他确乎是个异类。魏连殳的思想、个性与强大而守旧的环境的冲突,决定了他孤独者的悲剧的命运。通过魏连殳的故事,鲁迅在小说中展开了“现代”受到传统*围困的主题,其提出的“现代知识分子的历史命运与道路”的主题,在*现代思想史、小说史上具有开创意义。

  “送殓”一场表现了魏连殳独战多数的丰采。族人排好了阵势,村人们兴奋地等待两面的争斗,可是魏连殳一句“都可以的”,便以无戏可看向看客们复了仇。虽然复仇,被那些呆滞、冷漠、麻木的“群”包围着,其内心是痛苦、孤独的。鲁迅小说中曾经反复写过孤独的个体被麻木的“群”围困的场面:路人向“狂人”射出吃人的目光,黑暗中看客们伸长了如同鸭颈般的脖子品味夏瑜的就义,咸享酒店的长衫客与短衣帮合力赏鉴孔乙己的尴尬、颓唐,鲁镇的人们用研究的眼色盯着祥林嫂额上“耻辱的记号”的伤疤,(它们都是鲁迅在日本仙台学*时“幻灯片事件”经验的纷繁多样的表现,参见《呐喊自序》、《朝花夕拾藤野先生》)。这些眼睛对于被围困个体意味着什么?鲁迅在小说中曾写过懵懵懂懂的阿Q和复仇者眉间尺对于看客们眼睛的感受。在阿Q,它比“又凶又怯”“远远地穿透了他的皮肉”的“狼的眼睛”更可怕,“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地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对于眉间尺,“遇到这样的敌人,真是怒不得,笑不得,只觉得无聊,却又脱身不得”,置身于此的魏连殳的感受则二者兼而有之,如同置身无物之阵、荒原,“像一匹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孤独导致悲伤,却并不必然就失败。他有所希望(“孩子总是好的,他们全是天真...。”“我以为*的可以希望,只在这一点。”),有所眷顾(“还有人愿意我活几天”),“有所为”(“喜欢发表文章”,“发些没有顾忌的议论”)。他有韧的精神,他“愿意为此求乞,为此冻馁,为此寂寞,为此辛苦。”然而,不久,愿意他活几天的“已被敌人诱杀了”,对于孩子的信心也动摇(“一个很小的小孩,...指着我道:杀!他还不很能走路...”),而且他被解职了。活的意义、的价值、的条件均已失去,这是内外双重的压迫。生命已经没有意义。“我自己也觉得不配活下去;别人呢?也不配的。”为爱、为希望而活既不可得,乃为恨而活。“偏要为不愿意我活下去的人们而活下去”——“躬行”“先前所憎恶,所反对的一切”,以自己的生命向社会进行复仇。魏连殳的悲剧不在于他的死,也不在于他的失业,他的悲剧在于生命意义的丧失。生命已经无处立足,死亡就不是悲哀,死亡只是他自由地使用生命进行复仇的盛典――为了恨!然而这样的复仇除了啃啮自己的心――目睹自己的腐烂――之外,于大众的愚昧、于社会的守旧、于旧势力无损丝毫。倒是那戴着肩章“不妥贴地躺着”的带着“一柄纸糊的指挥刀”的尸体,对于主人公不啻是个讽刺,人物的尴尬结局显示了作者对于其人生道路的冷峻态度。小说的深刻之处还在于,这是一个几乎无事的悲剧,“这也是向来如此的”,“S城人倒并非这一回特别恶。”并没有特别的人、特别的事件、特别的迫害,围困是由“无主名”的日常性的社会生活环境完成的,如此,小说显示了社会改造的艰巨性。

  小说如一首诗,具有峻峭幽深的艺术风格。小说中的人物“我”既是叙述者,也是一个与魏连殳在精神、气质上颇有相通之处的人物,他们仿佛是精神上的孪生者,然而他与魏连殳的取向颇有差异,他不信进化论,对魏连殳的多疑,看得人们太坏也不以为然。他对魏连殳是牵挂的,但又会不由自主地在内心对于魏连殳的“我还得活几天!”的声音冷峭地反问“为什么呢?”。这两个人物其实可以看作双重性对偶式主人公,他们的关系正是一种论争性关系,它是鲁迅对于*传统小说中正副人物分身法的创造性运用。众所周知,无论是魏连殳还是人物“我”都带有鲁迅自己的思想情感的某些特征,鲁迅运用这一独特的方法表现了他对于孤独的知识者的命运的复杂情思。面对乡村*的知识者。

  2在唐诗里孤独漫步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个持续了*三百年的盛世。然而,正所谓“繁华落尽是辜负孤独”,在这繁荣的背后,无数仕途失意的文人在哀吟,在悲歌。这其中有一位被贺知章称为“嫡仙人”的诗人,他就是李白。

  李白的生与死都与月和酒有关。他的童心永远如月光般清澈纯净。“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碧云端。”月是他的知己,他向月倾诉:“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他托月亮为信使,将一片怀念送给友人。仍是月,陪他飞渡湖水:“一夜飞渡镜湖月。”酒,是忘忧物,是扫愁帚,李白自然离不了酒:“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一切功名富贵不过是身外之物,若能暂时以酒浇愁,这有算得了什么呢?“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诗人万分忧愁之时,也只能以美酒佳肴醉了心吧。传说,李白是在醉酒后跳入水中捉月亮而死的,我毫不犹豫地相信了,或许李白是从月亮上被贬下凡间的。因此他总是那么清高,那么浪漫,在红尘中抱着月的余晖里去,可能是最美地消逝吧。

  最喜欢他的诗:“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陶渊明有诗:“欲言无予和,挥杯劝孤影。”作者对此给予了极美的诠释:“影子,既是低于诗人的众生,也是曾经的诗人,是他的源头;月亮既是高于诗人的神灵,也是他神性的自我,是他内心梦幻和理想的写照,而诗人就在这过去的我、现在的我、神灵的我中间徘徊着,凌乱着,寂寞着,孤独着……灵魂对超我的念念不忘与肉体无法摆脱本我的羁绊,是诗人孤独的原因,也是诗人伟大的源泉。正是这种灵与肉的冲突,使他们将神灵无限地接*伟大与崇高,又不得不随时受着尘世凡俗的困扰,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孤独,却无法摆脱孤独。”

  李白,这样一位徘徊于神领域和人群之间的伟大诗人,在晚唐的衰落中逐渐隐去。

《孤独者》读书笔记2

  一直都不太喜欢读鲁迅的作品,它从娱乐的角度来讲是比较没意思的,甚至是比较枯燥的,文字又太深刻,所以读起来就像读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是一场心灵的搏斗和拷问。你好像要拷问作者,有时又好像要拷问自己。亦或许是自己的知识太过浅薄了。

  如今,静下心来读过才知道,他的文章并没有想象中的晦涩难懂,只是一开始,没有深究他所在的时代特征,忽略了行文背景,文章自然就无所依了。这其中,《孤独者》是我比较喜欢的文章之一,无奈的时代,无助的生活,从开头到结尾,字里行间满满的都是刻骨铭心的凄凉,彻底的孤独和绝望,一种“我心伤悲,莫知我哀”的纠结。

  小说的开头就让人心头为之一震——“我和魏连殳相识一场,回想起来倒也别致,竟是以送殓始,以送殓终”。仿佛我和连殳的故事就是死亡的轮回。沉重的阴影笼罩小说人物的命运乃至整篇小说。

  从“送殓”始:魏连殳从小就和他的祖母生活在一起,祖母死后,他从城里赶回来奔丧。因为是寒石山唯一出外游学的学生,是村民眼中的异端人物。所以大家都特别紧张,紧张他回来会不会按照旧的传统规矩办事。于是便提出三个条件:穿孝服,跪拜,请和尚道士。想要难为连殳,却没想到他毫不犹豫的答应,并耐心的装殓祖母,使得村人分外惊奇。其实,并非他识时务,或是向旧势力屈服,而是因为他是真正的孝子,从那个站在“我”前面的花白头发的老太太羡慕感叹声中,我们可以了解老人所想要的东西,我想:连殳的祖母一定也是满足的。因为是真孝,所以他不在乎从新学堂出来仍然一切照旧。骨子里,他是真正的讲礼,他反对的只是礼俗。以至于在许多女人又哭又拜的时候,他一声不响,等到大家哭完了,要走散了——“忽然,他流下泪来了,接着就失声,立刻又变成长嚎,像一匹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他要的不是虚假的形式,也无谓于别人的惊异和不满,他要的只是宣泄心中的伤痛,抒发失去祖母的伤感。

  由此,让我联想到了嵇康,阮籍。鲁迅曾经也说过,嵇康阮籍表面看上去是反礼教的,其实他们是最守礼的。而连殳耐心的为祖母装殓,以及他的放声一哭,使得他们不仅在行为方式上很接*,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接*。因此,从连殳身上看到的,正是鲁迅本人与魏晋文人的共通之处,同时,也看到了鲁迅本人的一些精神本质的东西。

  连殳无疑是孤独的,周围的人不仅不理解,甚至还想要当做笑话来看——“或者还会酿成一种出人意外的奇观”“都可以就是照旧,本来就无足观了,但他们还是要看,黄昏之后,便欣欣然聚满一堂前”……何等的不幸!新思潮的影响使他成为旧势力的坚决叛逆者,旧*俗的孤独异路人。

  在小说的第二小节中,可以看出连殳是喜欢孩子的——“手脸和衣服都很脏,而且丑的可以,但是连殳的眼里却即刻发出欢喜的光来”,他还从为数不多的收入中拿出一部分给孩子们买礼物,对几个孩子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宝贵。

  为什么呢?只因为他认为“孩子总是好的,他们全是天真的……。”他认为他们孩子的本性是纯洁的,后天的坏,*日里所看到的坏都是环境教出来的;他认为人的生存还是有希望的,而唯一的希望就在这些天真的孩子身上,既然是环境造成的就有改造的可能。但是,在文中,“我”对他的观点提出了质疑:坏花果不是无端的。这场关于人的生存有无希望的争论是没有结果。在最后,“我猜不出他是无话可说呢,还是不屑辩。”所反映的正是鲁迅自己内心的矛盾。

  现实是残酷的,当你背离社会的主流时,即使你是真理,也难免要接受社会的考验。小报上的攻击,学界上的留言,使他深陷泥潭,沦为失业者。之后的他,被社会孤立了,没有忧郁慷慨的青年前来交流,没有怀才不遇的奇士拜访,先前围着他打转的孩子们连他的东西都不要吃了;嗜书如命的他卖掉书籍,卖光了所有。只是想要活下去。

  如此困苦,为什么想要活下去呢?在文中,多次出现这样的`字眼——“我还得活几天……”“然而要活下去……”“灭亡时不愿意的”……为此,他连抄写都可以迁就,愿意求乞,冻馁,寂寞,辛苦。只因为他还有理想,还有信仰在心中,即使理想破灭了,也还要为爱着的人活着,最后,连爱着的人都没有了,他是在为仇视他的人活,为不愿意他活着的人活,活的是一种不成全敌人意念。

  因为这个意念,这个残酷的选择,时代的潮流迫使其投靠有权有势的杜师长,不得已“躬行我先前所憎恶,所反对的一切,拒斥我先前所崇仰,所主张的一切了”,他放弃自己的操守和坚持,为五斗米折腰,忍让退缩以至于走进自己先前所憎恨的泥坑,其内心是一种绝望的痛苦,那刻他的灵魂死了。他写信来说让“我”忘了他,他说他已经“好”了。仅剩一具背离初衷和信仰的躯壳,又何必铭记?还不如就当他已经离开好了。至少记忆里是那个有血有肉有追求的魏连殳。如此一个彻底的孤独者形象,引得后人对那个时代知识分子深深的同情与悲哀……

  继而,我们反思魏连殳的“孤独”,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孤独呢?开始站在时代前沿,一览众山小,感到异类的孤独,后来又被*碾压遗弃,感到绝望的孤独。这些都是因为人道主义的个性主义精神在当时社会不可能有立锥之地。这是时代的悲哀,是当时社会对知识分子的吞噬,是封建传统思想对首先觉醒的知识分子精神追求的残害,也是那个社会无可改变的宿命。

  连殳是以背叛自己和爱他的人为代价来取得对敌人的胜利的。如此,他的复仇就不能不以自我精神的扭曲和毁灭作为代价,最后必然导致生命的终结。当我赶着去见面的时候,已只能面对连殳的尸体,也就出现了小说开头交代的“以送殓终”。

  连殳走了,一种最彻底的方式带走了他的痛苦,也把他带离了那个无奈的时代。

  小说末尾,受伤的狼再次出现,死亡轮回的生命感受也随之走向顶点。这夹杂着愤怒和悲哀的长嗥,无疑是连殳的心声,也正是作者自己的心声,同时也是无数觉醒的知识分子的心声。

  终于,一切恢复*静,现状的改变又需开始新的挣扎,新的努力,需要永不停留的向前迈进。用一份轻松的心境,坦然面对现实,在月光底下,从潮湿的石路出发,走向光明。

《孤独者》读书笔记3

  《孤独者》是一个独战多数的孤独者的悲剧。魏连殳常说“家庭应该破坏”,乐于接待失业、失意的人,认为孩子总是好的,将老屋无限期地租给女工住,爱发没有顾忌的议论,可见不乏进化论、人道主义、个性主义的思想及民主、自由的新观念,是个敢于独战多数的具有五四新时代精神的新青年,对于闭塞、停滞、守旧、自私、愚昧而且容不得异类的一般大众而言,他确乎是个异类。魏连殳的思想、个性与强大而守旧的环境的冲突,决定了他孤独者的悲剧的命运。通过魏连殳的故事,鲁迅在小说中展开了“现代”受到传统*围困的主题,其提出的“现代知识分子的历史命运与道路”的主题,在*现代思想史、小说史上具有开创意义。

  “送殓”一场表现了魏连殳独战多数的丰采。族人排好了阵势,村人们兴奋地等待两面的争斗,可是魏连殳一句“都可以的”,便以无戏可看向看客们复了仇。虽然复仇,被那些呆滞、冷漠、麻木的“群”包围着,其内心是痛苦、孤独的。鲁迅小说中曾经反复写过孤独的个体被麻木的“群”围困的场面:路人向“狂人”射出吃人的目光,黑暗中看客们伸长了如同鸭颈般的脖子品味夏瑜的就义,咸享酒店的长衫客与短衣帮合力赏鉴孔乙己的尴尬、颓唐,鲁镇的人们用研究的眼色盯着祥林嫂额上“耻辱的记号”的伤疤,(它们都是鲁迅在日本仙台学*时“幻灯片事件”经验的纷繁多样的表现,参见《呐喊自序》、《朝花夕拾藤野先生》)。这些眼睛对于被围困个体意味着什么?鲁迅在小说中曾写过懵懵懂懂的阿Q和复仇者眉间尺对于看客们眼睛的感受。在阿Q,它比“又凶又怯”“远远地穿透了他的皮肉”的“狼的眼睛”更可怕,“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地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对于眉间尺,“遇到这样的敌人,真是怒不得,笑不得,只觉得无聊,却又脱身不得”,置身于此的魏连殳的感受则二者兼而有之,如同置身无物之阵、荒原,“像一匹受伤的狼,当深夜在旷野中嗥叫,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孤独导致悲伤,却并不必然就失败。他有所希望(“孩子总是好的,他们全是天真...。”“我以为*的可以希望,只在这一点。”),有所眷顾(“还有人愿意我活几天”),“有所为”(“喜欢发表文章”,“发些没有顾忌的议论”)。他有韧的精神,他“愿意为此求乞,为此冻馁,为此寂寞,为此辛苦。”然而,不久,愿意他活几天的“已被敌人诱杀了”,对于孩子的信心也动摇(“一个很小的小孩,...指着我道:杀!他还不很能走路...”),而且他被解职了。活的意义、的价值、的条件均已失去,这是内外双重的压迫。生命已经没有意义。“我自己也觉得不配活下去;别人呢?也不配的。”为爱、为希望而活既不可得,乃为恨而活。“偏要为不愿意我活下去的人们而活下去”——“躬行”“先前所憎恶,所反对的一切”,以自己的生命向社会进行复仇。魏连殳的悲剧不在于他的死,也不在于他的失业,他的悲剧在于生命意义的丧失。生命已经无处立足,死亡就不是悲哀,死亡只是他自由地使用生命进行复仇的盛典――为了恨!然而这样的复仇除了啃啮自己的心――目睹自己的腐烂――之外,于大众的愚昧、于社会的守旧、于旧势力无损丝毫。倒是那戴着肩章“不妥贴地躺着”的带着“一柄纸糊的指挥刀”的尸体,对于主人公不啻是个讽刺,人物的尴尬结局显示了作者对于其人生道路的冷峻态度。小说的深刻之处还在于,这是一个几乎无事的悲剧,“这也是向来如此的”,“S城人倒并非这一回特别恶。”并没有特别的人、特别的事件、特别的迫害,围困是由“无主名”的日常性的社会生活环境完成的,如此,小说显示了社会改造的艰巨性。

  小说如一首诗,具有峻峭幽深的艺术风格。小说中的人物“我”既是叙述者,也是一个与魏连殳在精神、气质上颇有相通之处的人物,他们仿佛是精神上的孪生者,然而他与魏连殳的取向颇有差异,他不信进化论,对魏连殳的多疑,看得人们太坏也不以为然。他对魏连殳是牵挂的,但又会不由自主地在内心对于魏连殳的“我还得活几天!”的声音冷峭地反问“为什么呢?”。这两个人物其实可以看作双重性对偶式主人公,他们的关系正是一种论争性关系,它是鲁迅对于*传统小说中正副人物分身法的创造性运用。众所周知,无论是魏连殳还是人物“我”都带有鲁迅自己的思想情感的某些特征,鲁迅运用这一独特的方法表现了他对于孤独的知识者的命运的复杂情思。面对乡村*的知识者。

  2在唐诗里孤独漫步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个持续了*三百年的盛世。然而,正所谓“繁华落尽是辜负孤独”,在这繁荣的背后,无数仕途失意的文人在哀吟,在悲歌。这其中有一位被贺知章称为“嫡仙人”的诗人,他就是李白。

  李白的生与死都与月和酒有关。他的童心永远如月光般清澈纯净。“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碧云端。”月是他的知己,他向月倾诉:“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他托月亮为信使,将一片怀念送给友人。仍是月,陪他飞渡湖水:“一夜飞渡镜湖月。”酒,是忘忧物,是扫愁帚,李白自然离不了酒:“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一切功名富贵不过是身外之物,若能暂时以酒浇愁,这有算得了什么呢?“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诗人万分忧愁之时,也只能以美酒佳肴醉了心吧。传说,李白是在醉酒后跳入水中捉月亮而死的,我毫不犹豫地相信了,或许李白是从月亮上被贬下凡间的。因此他总是那么清高,那么浪漫,在红尘中抱着月的余晖里去,可能是最美地消逝吧。

  最喜欢他的诗:“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陶渊明有诗:“欲言无予和,挥杯劝孤影。”作者对此给予了极美的诠释:“影子,既是低于诗人的众生,也是曾经的诗人,是他的源头;月亮既是高于诗人的神灵,也是他神性的自我,是他内心梦幻和理想的写照,而诗人就在这过去的我、现在的我、神灵的我中间徘徊着,凌乱着,寂寞着,孤独着……灵魂对超我的念念不忘与肉体无法摆脱本我的羁绊,是诗人孤独的原因,也是诗人伟大的源泉。正是这种灵与肉的冲突,使他们将神灵无限地接*伟大与崇高,又不得不随时受着尘世凡俗的困扰,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孤独,却无法摆脱孤独。”

  李白,这样一位徘徊于神领域和人群之间的伟大诗人,在晚唐的衰落中逐渐隐去。


初二的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7)

——初二以简爱为话题的读书笔记 (菁华3篇)

初二以简爱为话题的读书笔记1

  一位艰苦奋斗迎来幸福的“灰姑娘”,一位追求*等的妇女奋斗史,一位敢于斗争出生低下希望独立的女性,她就是夏洛蒂。勃朗特笔下,一生充满传奇色彩的主人公简爱。

  简爱的一生历经了艰苦的奋斗,她终于得到了幸福,他始终坚信,人与人之间是*等的。她不仅一出生就不幸是个孤儿,而且更不幸的是她有一位如同白雪公主继母般恶毒的舅母,她纵容自己的'儿子欺负打骂无辜的简爱,虽然简爱在里德太太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但是她受到无端的欺负打骂后,她没有任其欺辱,而是坚强地反抗他们,和他们针锋相对,毫不惧怕,寸步不让地争吵起来。她希望他们之间能*等相待。她不仅坚强而又胆大,还是一位追求人人*等的妇女。

  “我不是根据*俗、常规,也不是借着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用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了坟墓,*等地站在上帝的脚下――我们原本就是*等的!”简爱所说的这段话强烈地表现了简爱追求*等,希望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的意识之强烈之坚定。它揭示了一个道理:不管是贵族也好,穷人也好,都是用自己的灵魂在对话,就像他们通过坟墓死亡,*等地面对上帝,因为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等的。

  女主人公简爱不畏权势,敢于向权势做斗争,追求*等的精神令我十分敬佩。她的精神还令我折服。

初二以简爱为话题的读书笔记2

  在我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她是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

  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同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折磨,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她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他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收到了她舅妈的惩罚。

  但是海伦彭斯,他的观点与简爱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但是他的宽容,忍让以及他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敬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他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的,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景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读完以后知道了,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

初二以简爱为话题的读书笔记3

  一位艰苦奋斗迎来幸福的“灰姑娘”,一位追求*等的妇女奋斗史,一位敢于斗争出生低下希望独立的女性,她就是夏洛蒂。勃朗特笔下,一生充满传奇色彩的主人公简·爱。

  简·爱的一生历经了艰苦的奋斗,她终于得到了幸福,他始终坚信,人与人之间是*等的。她不仅一出生就不幸是个孤儿,而且更不幸的是她有一位如同白雪公主继母般恶毒的舅母,她纵容自己的儿子欺负打骂无辜的简·爱,虽然简·爱在里德太太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但是她受到无端的欺负打骂后,她没有任其欺辱,而是坚强地反抗他们,和他们针锋相对,毫不惧怕,寸步不让地争吵起来。她希望他们之间能*等相待。她不仅坚强而又胆大,还是一位追求人人*等的妇女。

  “我不是根据*俗、常规,也不是借着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用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了坟墓,*等地站在上帝的脚下——我们原本就是*等的!”简·爱所说的这段话强烈地表现了简·爱追求*等,希望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的意识之强烈之坚定。它揭示了一个道理:不管是贵族也好,穷人也好,都是用自己的灵魂在对话,就像他们通过坟墓死亡,*等地面对上帝,因为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等的。

  女主人公简·爱不畏权势,敢于向权势做斗争,追求*等的精神令我十分敬佩。她的精神还令我折服。


初二的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8)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读书笔记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读书笔记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记录一下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书笔记头疼,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分享。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读书笔记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命,人们敢于梦想,期待完成一生中喜欢做的一切事情,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开始淡忘最初的梦想,甘于现状,没有动力再去追寻自己的天命。

  圣地亚哥,一个*凡的牧羊少年,不甘心依照父亲的意愿做一个神甫,而是怀着云游四方的梦想,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可一个做了两次的梦却打破了少年看似*静的生活,吉普赛人的预言,撒冷之王的指导,让这个男孩更加坚信自己的天命。他放弃了自己的羊群,放弃了那个安达卢西亚的女孩,迎着刮来的地中海东风,开启了自己的奇幻之旅。钱包被骗,水晶店的富裕生活,几度让少年安于现状,忘却了自己的天命。少年最终还是追寻自己的天命,穿越了“死亡之海”,见到了金字塔,最后却又回到了起点,找到了宝藏。这次旅行看起来十分不值,遇到了那么多困难,最终还是在起点找到了宝藏。炼金术士知道这一切却还是带着少年穿越沙漠,走完了这一程。不过,也正是这一奇幻之旅,让少年学会了世界的语言,学会了倾听心的声音。

  小说很短,但字里行间却又富含了哲理。“在人生的某个时候,我们失去了对自己生活的掌权,命运主宰了我们的人生。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人生应是由我们自己来主宰的,生活应该要有动力,不能安于现状,无所追求。生活时时刻刻都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应追寻天命,追逐自己的梦想。“万物皆为一物。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因为这愿望来自宇宙的灵魂,这就是你在世间的使命。活着就要有所追求,不要畏惧失败,总会有办法解决困难,履行在这个世界的使命,就是追寻自己的天命。渴望寻求财富,云游四方,这是少年的天命。他实现了,因为他学会了世界的语言,能与万物交流,倾听心的声音。少年在追寻天命的路途中,几次险些丧命,但少年都勇敢面对了,因为他了解世界之魂,了解实现天命的意义。

  在追寻天命的路途上,有各种各样的人们,他们或许已经实现自己的天命,或许还在路上,或许早已放弃。羊群只图自己能生存下去,换了主人,对它们来说,没什么区别。只要主人能提供足够的食物和水源,它们便依赖他。有些人就如同这些羊,只要活着就已满足,他们不会为了所谓的梦想而拼搏,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梦想。还有一些人如同那卖爆米花的,虽有梦想却不趁着年轻及时去实现,而是因名利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实现梦想,并不要在意他人的看法,你只是在做你想做的,你喜欢的,这就足够了。要了解自己梦想的实在意义,不要因实现梦想的代价而轻易放弃。还有像英国人一样,虽然有梦想,也为了梦想努力奋斗,甚至也曾尝试换别的方式追求梦想,可他还是没有学会世界的语言,因为他一心想成为炼金术士,却忽略了与万物沟通。他也许最终能成为炼金术士,但却需要很长时间。而水晶店的老板,不愿意扩大店面,安于现状,而他的天命便是他活下去的动力,但他知道他的天命永远都不会实现。梦想只是幻想,生活得不到突破。想要获得财富就要有风险,水晶店老板不愿意承担风险,因为他知道一旦失败就会家破人亡,所以他安于现状,宁愿**淡淡的过日子。可为实现梦想,怎能没有风险呢?圣地亚哥为寻求天命,钱袋被骗,差点丧命于绿洲和军营,最后到达金字塔时,又被抢劫,险些丧命。但也正是因为这些风险,他最后找到了财宝,能与世间万物沟通。害怕失败的人永远不可能成功。而有些人就如同圣地亚哥一样,最终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明确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才能追寻自己的天命。坚持不懈追逐梦想,最终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财宝。

  为了寻找财宝最终回到了原点,但一路上的磨练已使少年成为了一名炼金术士,这已是最大的财宝。真正值得的不是实现了梦想,而是在过程中学到的点点滴滴。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已经结束,他已寻找到属于他的财宝,而我的旅程才刚刚开始。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读书笔记2

  今天读完了《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巴西著名作家保罗·柯艾略的作品。尽管原来也听说过这个作品,但一直没有专门去找来阅读。这次儿子买回来了英文版,他看完放到一边,我随手捡起来翻阅,结果一下子被序言中的故事吸引住了。

  序言中的故事说:那喀索斯因为爱上了自己,天天在湖边看自己美丽的倒影,有一天早上,他掉进湖里淹死了,死后变成了水仙花,这就是为什么今天水仙花叫做narcissus。但故事到这里并没有结束,森林女神们来到湖边,发现湖水已经从淡水变成了咸水,这是因为湖哭泣的眼泪。女神问:“你为什么哭泣?”湖回答:“为了那喀索斯。”女神说:“不奇怪,他那么美,又天天在你身边。”湖说:“但是……但是……那喀索斯美吗?”女神说:“你应该比我们更加知道的,他天天跪在你的岸边欣赏自己。”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为那喀索斯哭泣,但我从来没有注意到他的美丽。我哭泣是因为每次他跪在我的岸边,我就看到了他眼睛深处反映出来的我自己的美丽。”

  这是一个如此迷人的故事,真有点儿让人欲究深意已忘言了。也许,我们确实只能从别人的眼睛中才能看到自己的美丽。当别人眼中有我们的时候,我们才是美丽的。否则,独立于眼神之外的美丽,又有什么用呢?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讲述的是一个西班牙少年圣地亚哥追梦的故事。圣地亚哥因为喜欢旅行做了牧羊人,因为梦见两次金字塔附*的宝藏,在神人的指导下,他从西班牙南端的台里发,渡海去了非洲。在北非的丹吉尔,他被小偷掠走钱财没法远行,只能为水晶商人服务一年,挣了钱再加入横越撒哈拉的商队。在住着炼金术士的费奥姆绿洲,圣地亚哥遇见了在井边汲水的少女法谛玛,一见钟情。

  后来,炼金术士敦促他重新踏上寻宝旅途。途中,他们被军队所掳,在与沙漠、风以及太阳的对话中,他接触了天地之心,如愿脱身。圣地亚哥到了吉萨,见识了金字塔的壮美。在挖据宝藏的过程中,部族战争的难民又一次夺去他的金子。当他告诉强盗自己的故事时,强盗说他自己也反复做过一个梦:梦见宝藏在西班牙一座废弃的教堂里。而这座教堂就是圣地亚哥梦见金字塔的地方。于是,圣地亚哥回到西班牙,找到了宝藏。

  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用简单的语言叙述出来。小说中反复写了一句话:当一个人真的渴望某种东西的时候,整个宇宙都会努力来帮他实现梦想。整个故事也是围绕这句话展开的。故事的主题是,每一个人一辈子都会有“个人神话”可以追寻,但很多人在尘世的忙乱中,在自己设定的种种借口中,慢慢就忘掉了“个人神话”是什么,迷失在了*凡的岁月中不能自拔。最后,失去动力,遗憾终生。

  圣地亚哥要寻找的宝藏,其实就在他出发时的那个教堂底下,但如果他不出发去探险一圈,也就不会得到这个宝藏。一路上有了足够的钱,遇到了心爱的女人,都使他想过要放弃自己的追求,但最后终于坚持到底,完成了追寻梦想的完整循环。故事寓意带有很浓厚的东方色彩,一切从“一”开始,回归到“一”,但开始的“一”和回归的“一”已经不在同一个层次。

  从牧羊少年圣地亚哥,我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从一个农村少年出发,日夜兼程,还在路上就已经遇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挫折和痛苦,也得到了很多超越期待的收获和喜悦。冥冥之中我似乎触摸到了我的“个人神话”,但认真想想依然一片模糊。我也许只走了一半的路,后面一半的路会遇到什么?最终会有什么样的结局?我不知道,也不希望知道。我只是按照心的指引向前,追寻生命的宝藏。也许走向远方再无归途,也许回到原点云淡风轻。我惟一知道的是:路会一直在脚下延伸,只要生命在就没有尽头。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读书笔记3

  圣地亚哥是一个牧羊少年,他的梦想是云游四方。他曾梦到过两次一模一样的梦,宝藏之梦。在他云游四方的时候遇到了撒冷王,他在撒冷王的指导下,向着他的天命中应得的宝藏驶去。所以他不得不卖掉羊群,与朋友暂时分别。在寻宝的过程中,他认识了一位痴迷于炼金术士的英国商人、一位赶驼人、一位与他相爱的姑娘,还有另一位炼金术士。在炼金术士的帮助下,既到达了宝藏的地点懂得了万物的语言。在经历了一番曲折的路程后,他最终找到了宝藏。

  “你要永远遵循预兆行事。”撒冷王曾说过。男孩也一直在“遵循预兆”。令我深刻的一次是男孩坐在沙漠上,朝天上望去,只见两只鹰在高空翱翔。地球上的万物都有其意义。突然,一只鹰飞速俯冲下来,攻击另一只鹰。军队入侵绿洲的幻觉在男孩眼前一闪而过。他不知这个预言是否是准确的,但他选择遵循预兆。男孩便迅速告诉了部队领头们,他们顺利躲过了一场灾难。他探摸到了世界之魂——并不是事物本身在揭示什么,而是观察事物的人发现了探索世界之魂的方法。

  在男孩与炼金术士共同前往寻找宝藏的路上,男孩害怕宝藏早已不在,害怕心遭受痛苦,炼金术士让男孩对心说:“害怕遭受痛苦比遭受痛苦本身还要糟糕。没有一颗心在追求梦想的时候感到痛苦,因为追寻过程的每一刻,都与上帝和永恒同在。”男孩明白“在寻找财宝的过程中,每一天都充满光明,每时每刻都在实现梦想。”我们生活中亦是如此,在我们努力达到某一目标时,不要害怕失败,有勇气去尝试,竭尽全力做得更好,我们才不会有害怕失败的感觉。

  男孩和炼金术士在沙漠中经历了重重考验,也了解了自己的内心现在,男孩已明确了世界之魂,世界的语言。遵从内心,向着自己的梦想努力,全宇宙的力量都会来帮助你的。生活中充满预兆,那都是神伸出的援助之手。要能够识破预兆。最终找到了装满西班牙古金币的宝箱。

  “生活永远是,也仅仅是我们现在经历的这一刻。””我们在追寻自己的梦想时,不必担心未知的事物,因为谁都能得到他期待和需要的一切。“万物皆为一物。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与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读书笔记4

  有这样一句话:无论你是谁,无论你做什么,只要你肯努力,你想要得到的东西自然而然就来了。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圣地亚哥的牧羊少年寻找金字塔宝藏的故事。这本书里有沙漠、有绿洲、有海洋、有高山……每一段都充满艰辛和苦难,主人公无所畏惧,一直向前。对照牧羊少年,我发现我欠缺很多,在生活中,我常常干点事,就给爸爸妈妈喊累,学*上,每次上课就等着老师讲,自己很少主动去预*,遇到难题就等答案。这种遇困难就躲,遇难题就绕的思想,真的需要我好好反思。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虽然自己始终觉得自己还行,但是为什么会躲避呢?我想困为还是自己书读的少,不管是课外的,还是课上的,读的少,就知道的少,自己对自己不自信,怕别人笑话。

  可能我们每个人都报了课外辅导班,音乐、美术、英语、体育,可是我们有多少是自己喜欢上的呢,总感觉自己玩的时间太少了,可是我们却时常想象自己长大以后成为歌唱家、美术家、运动员,可以不努力学*,我们以后能成功吗?就是我们班的张x尉同学,当别人都在休息的时候,他在努力地学*舞蹈,最终成功地被北京舞蹈学院录取,如果*时不努力学*,他能被录取吗。

  我们现在是小学生,正是学*的好时候,就像书里这样说的:“天命就是你一直期望去做的事情,人一旦步入青年,就知道什么是自己的天命了。”天命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好好学*,学知识、练身体,努力使自己充实起来,考上自己心中理想的学校,完成自己制定的目标。

  最后送给大家一句书中的话:书是不必要的负担,尽管男孩曾养成了一种*乎迷信的观点:以书为友,开卷有益。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读书笔记5

  当我拿起《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时,我一下就被题目给文中吸引住了,因为我这个人很喜欢离奇的故事,于是我便草草的看了起来,第一遍我了解了故事的大意,我觉得这本书的文笔很细致,但后面我仔细想了想,如此细腻的一本书不会只讲通俗易懂的故事,应该还有一定的哲理。于是我看起了第二遍。第二遍,我找到了文中的一直围绕着的一个词语——天命。

  天命在我认为就是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不可推辞的义务,那就是完成自己的梦想。文中主人公圣地亚哥他的天命就是找到自己梦中的一个男孩,带他找到的一堆宝藏,于是他信心满满的上路了。

  在他的旅游中,他遇到了吉普赛人老婆婆还有上帝的使者麦基洗德和一个水晶店老板还有一个骗子等等。他们都给圣地亚哥带来了很多教训,就连骗子也是。他们让圣地亚哥明白了——你自己的力量太微小,不要因为贪婪,把自己那唯一的财产都丢掉,甚至是自己的生命。撒冷王麦基洗德给圣地亚哥讲了一个水晶工人的故事,水晶工人为了找到世上唯一的一颗绿宝石,他砸碎了世上九千九百九十九万颗石头,就当他要砸碎最后一颗石头砸出世界上唯一一颗绿宝石时,上帝也于心不忍,让那颗裹着宝石的石头滚到了水晶工人的脚下,但水晶工人即愤怒又绝望,裹着绿宝石的石头噼里啪啦的裂开了,世界上唯一一颗绿宝石重见天日,但是水晶工人绝望了,并没有看到它,他失望的走了。于是世界上唯一的一颗绿宝石又被尘土淹没了,被人们遗忘了。我觉得人们总是这样,当我们撕破黑暗重见天日时,当我们就只需要迈出一步就成功时,可是人们放弃了,任凭自己失败,任凭自己堕入黑暗,水晶店老板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有自己的天命,有自己的理想,但他却不去追逐他远大的梦想,因为他怕当他追逐到他的梦想,他也没有勇气活下去了。另外,他怕他去追逐自己的梦想时,他的水晶店会倒闭,他宁愿把自己深深的掩盖起来也不愿意去相信别人。我觉得如果一个人不前进,畏惧前进中的困难,畏惧他完成这个使命后会有更大的使命,那么这个世界就不会进步,因为你不会前进,那么当别人前进的时候,你就在倒退,那么你就会面临死亡,因为比你强大的敌人会将你活生生的吞没掉。

  比如,有一次我写了一篇很好的文章,我觉得我没有必要在去钻研作文,我已经领先于别人了。我的一些同学他们比我写的差,但是他们一直钻研,从未懈怠过。一开始,我不以为然,后来当我把我的那篇作文拿去参赛,却只得了一个优秀奖,而那些曾经不如我的同学却都拿了更高的奖项。这犹如一个晴天霹雳,让我非常的失望。这让我明白一个道理——一个人做事不可怠慢,要不停的前进,不然你会被大自然的激流给吞没掉、给淘汰掉。还有一次圣地亚哥给水晶店老板擦水晶时,使水晶更加畅销。我再次悟出了一个道理——就算你是一块黄金,别以为一块黄金放在哪里都能发光。就算你再有天赋,也不去进步,也不去锻炼自己,任凭自己养成一些坏*惯,那你以后连垃圾都不如。同样相反的,如果你是一个垃圾,但是你不甘愿自己的*庸,你会去改变自己,去收敛自己的坏*惯,养成好*惯。那以后,你就会成为世界上最成功的人之一。还有炼金术士我也很喜欢他,他教会了圣地亚哥了东西,也教会了我很多东西,例如有一次他叫圣地亚哥在死寂的沙漠里找到生命,圣地亚哥学会了倾听大自然的声音,通过了马的语言找到了一只响尾蛇。后来他们又在沙漠中穿行,遇到了沙漠中的指挥官,并让士兵把他们处死,并叫他领教风的威力,如果他领教到风的力量,就把圣地亚哥放走。圣地亚哥先还无法控制风的力量,后来他学会了和风进行交谈,后来他了解到了什么是爱。太阳知道了,也想了解什么是爱,便更加把自己照的亮一些,风也不停的吹,于是形成了沙漠里的西蒙风,指挥官领教到了风的力量,于是把圣地亚哥给放了,我领悟到了一个道理——一个人要学会交流,不仅要学会和自己的朋友交流,还要会与大自然交流。这样,你就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说服对方,让别人臣服与你,你会成为最强的那个。同样的,如果你不学会交流,那么最终你孤身一人,别人都会来攻击你,你会孤身作战,最终被这个世界吞没掉。最后,圣地亚哥来到了埃及,开始寻找他的宝藏。这时,来了一群难民,他们想知道圣地亚哥在这里挖什么,但圣地亚哥不愿意告诉他们,他怕他们抢走自己的宝藏,他们见圣地亚哥不回答,很恼火,于是开始打他。圣地亚哥被打的很惨,就当他快死了的时候,他突然想起来炼金术士对他说的话:“如果你连生命都没有的话,就算你有再多的财宝的话,也是一场空。”于是,圣地亚哥告诉了他们他在找什么,那些有自己天命而不去追逐的难民,骂圣地亚哥是个傻子,圣地亚哥最终终于找到了宝藏,回到家乡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受。只不过还有许多没有写出来,例如,人们找点金石,因为他们太贪心,太自私,心灵偶太多污点,自己的良心都过不去,怎么会找到呢?最后我送大家一句话,如果你有自己的天命,而不敢去追逐的话,那请你鼓足勇气,去寻找美好的明天。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读书笔记6

  这本书,在我读之前,只是单一的觉得这是外国小说。而在我读完之后,我知道了,这不仅是一本小说,还是一本励志书。它让我懂得了人生真理。

  它讲了一位牧羊少年听了撒冷之王的话,去寻找在金字塔内的宝藏。一路上,它放弃了熟悉他的羊群,放弃了他爱的法蒂玛,也放弃了水晶店的财宝,她始终坚信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帮助他实现要完成的天命。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会怀揣着自己的梦想去做自己想做的事。然而在追梦的同时,一定会遇到许多挫折、诱惑,但只要坚强地挺过去,克服它、战胜它,一定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的梦想是当位作家,以前,我也常常写作。但总是写一篇,扔一篇,总觉得自己写的不够好。直到现在,也没有写出一篇完整的,像样的文章。我常常懊悔不已。如今想想,若是我当时坚持写下去,说不定可以写一本书,发表一篇文章。但可惜我当时没那样做。我想重新追梦,实现我的梦想。

  梦想,人人都有,人人都想去实现。但又有多少人能够战胜困难与挫折呢?只有相信自己,才能做一个真正的成功追梦者。

  梦想,并不是遥不可及;梦想,并不是天底下最难的事;梦想,也不是个人的专利。远的是你的想法,难的是你的作为。

  梦想,只要你相信,每个人都做得到,每个人都能实现。每个人梦想不同,追求也不同,但追梦的根本却是一样的:战胜困难、勇往直前。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读书笔记7

  暑假时,我是在书店看到《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的。书的封面吸引了我——上面印着一个骑马少年,一座金字塔。我很好奇,想知道里面述说了什么个故事,便买回家看了。

  的确,它让我心中燃烧着梦想和激情的火焰。这本书写的是牧羊少年圣地亚哥的事,他历经千难万阻,受尽无数考验,终于找到了通往世界之魂的方法、找到了他所渴望的宝藏、完成自己的梦想。

  我想,一个年轻少年,在拒绝一切诱惑、坚持追寻梦想的情况下,一定享受着他最美妙的青葱岁月,我的心里便也渐渐有了追梦的念头。

  而我又记起了新*发生的一件事,那也让我非常感动。事情发生在上周我去老师家学钢琴的那天,当时我正在弹车尔尼的一首练*曲。我弹完后,老师惊呼:“xxx,哇!你做到了!你把手上原有的毛病改掉了哎!”我听了,觉得全身浸泡在喜悦的海洋中。因为,改掉之前手腕紧的毛病不知道耗费了我多少心血。之后老师又言语了一段,它们出自肺腑:“xxx啊,你真应该更努力地练琴,你还这么年轻,正是该忘我地多学*哦!”听完,我很惭愧,因为想起之前被我蹉跎掉的岁月。

  过去的日子里,却是真的被我浪费了。我有多少时间是真正地在怀者一颗赤诚的心去学*呢?我又有多少时间是反复咀嚼老师的每一句话,然后用尽我所有的力量去做到呢?惭愧呀,那大把如金钻宝石般的流金岁月都已从我的身旁白白溜走了。

  于是,我决定,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一定不虚度光阴!我决定,我要像牧羊少年圣地亚哥一样,为自己心中的梦想啊,勇敢地冲!而后,又一个美妙的念头在我脑子里产生。我还年轻,只有十四岁,我的人生正如一张洁白未污的白纸,我可以在上面尽情地绘呀、写呀,将其刷上绚丽的颜色,使其印上美丽的画图。

  是哟,我还年轻,我有满腔的热血和精神气儿,可以挥洒无尽的汗水。我可以去任何我想去的地方、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成为任何我想成为的人。我的全身溢满激进的色彩,可以使任何人看了我都有奋发向上的劲头。

  正如书中的法老王麦基洗德告诉牧羊少年说的:“只要你想做一件事,整个宇宙都会帮助你!”我想,我强烈的念头正会帮我实现我的梦想,使我成为我想要成为的优秀的人。因为,我还年轻。因为,我有梦想!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读书笔记8

  简单的事情往往最异乎寻常,只有智者才能看透

  牧羊少年为了找寻自己的天命,开启一次奇幻的旅程。在安逸中混沌的我们又还有没有寻找天命的勇气?坚持良好质朴的*惯,像少年一样充满热情、勇气、发自内心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愿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清澈如水的文字,作者将沉思,宗教奇迹、童话寓言融为一体,为读者营造一个亦真亦幻、耐人寻味的世界

  我们以为我们天命是成功,财富等客观存在的东西,但真正有意义让我们所追求的是我们看不见的东西,比如超越自我,找寻自我,比如热情、善良、勇气、毅力,我们追寻的天命其实是在丰富自己的阅历,增加自己生命的宽度和广度

  英国人用书本积累丰富的知识,牧羊人用观察探究生命的奥义,撒冷王用经验指引少年去寻找真实的自我,炼金术士帮助他发现宝藏的秘密,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只有你自己把经历发酵才能酿出甘之如饴的美酒,过程的财富都在酒里,每一口回味都是你自己丰富的一生!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读书笔记9

  利用两天还算清闲一些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保罗柯艾略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最早听说这本书是在《朗读者》这档栏目中,记得董卿曾引用书中大概这样一句话做片头:“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或许是表达她自己从萌生想要制作这样一档栏目到后期艰难筹备的一个过程。当时在想,这本书难道也就是讲了一个矢志不渝奋斗、终究成功的故事吗?

  后来,再次听到这本书,是在浏览微博的时候。自从《朗读者》风靡,微博上明星接力朗读也盛行开来。其中一位明星选择的正是这本书,他朗读的是这样一段话:“因为我既不生活在过去,也不生活在未来,我只有现在,它才是我感兴趣的。如果你能永远停留在现在,那你将是最幸福的人。你会发现沙漠里有生命,发现天空中有星星,发现士兵们打仗是因为战争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生活就是一个节日,是一场盛大的庆典。因为生活永远是,也仅仅是我们现在经历的这一刻”。我有些震撼,因为自己之前想过类似的问题,也得到过相似的结论,那便是要为我们的当下负责。追忆过去、担忧未来都是不必要的,而手中这现在的一分一秒是切实的,是我们唯一可以握住撬动的杠杆。专注好当下才能成就未来。

  而当我真正拿起这本书开始阅读的时候,一开始我就被自序中的“炼金术”、“点金石”迷惑住了,和之前接触这本书那么*实、易懂的语言不相称,我怀疑自己是否能够读懂这本书。在我翻阅其大致的人物、故事情节还可以在我理解的范围内时,我稀里糊涂的开始读了起来。读完之后,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象征性很强的作品,作者试图想把自己的哲思隐藏在一件件事情、一段段对话中。读到后边,我能够慢慢读懂作者想要表达的核心思想了,并且在书中反复印证。我认为这是这个东西很关键,有必要和大家分享。

  文本大体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男孩,从日复一日放羊的牧羊人到偶遇老撒冷王,让他勇敢追逐自己天命,去游荡远方、前往埃及金字塔挖掘宝矿的过程。当然这期间卖水晶的商人、炼金术士都对他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男孩追求自己天命的过程中,有路途的跋涉之苦、有贫穷的潦倒之苦、有恋人的相思之苦,这些都在考验着他是否忠诚于老撒冷王那句“不要忘了万物皆为一物,不要忘了去完成天命”。跨越撒哈拉沙漠前往金字塔的过程中,有人抱着书本苦苦钻研炼金术却不得真传。炼金术士说:“此刻你在沙漠里,沙漠和世上其他东西一样,可以看到天地万物的神奇之处。潜心于沙漠之中的方法就是倾听你的心声。心了解所有事物,因为心来自世界之魂,并且总有一天会返回哪里”,小男孩不解的问为什么还要倾听自己的心声呢?炼金术士说到“因为你永远不能让它缄默。即使你佯装不听它的话,它还是会在你的胸膛里,反复倾诉他对生活和世界的看法。”

  我认为,这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第一点,就是勇敢的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书中的天命不只是梦想,更确切的说是心声。倾听自己的内心,当我们真诚面对自己内心的时候,心会告诉我们答案。这个时候无需理性的分析与思辨,只要我们对原本的自己足够真诚。可能我们都有过这种体会,当夜深人静、或者某一时刻独自面对自己的时候,心会默默的跟我们对话,给我们指引前行的方向,让我们反思、自省还有哪些需要改进。但倘若我们不能给自己一个静下来的时间面对自己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自己竟处在一种被忙乱纷杂的事务牵扯的尴尬境地,我们会活的很被动,会受到金钱、疲惫、感情等等的拖累。当我们很多很多人的心死寂之时,集体也就变得无意识了。甚至于即便我们觉得心灵这样的死寂,这样的被外物牵累很难受,但仍然选择佯装不听,因为我们不愿意真正的去面对这样一个不堪的自己,不愿意去改变这样一个沉重破败不堪的现状,因为它实在是被我们拖的时间太长了,惯性太大了,我们刹不住车了。于是我们日复一日的麻痹自己,直到心如死灰一般。而当垂垂老矣之时,苟延残喘的心告诉你未曾为自己而活过的时候,遗憾只能坠落心头,力不足矣了啊!

  紧接着这段之后,炼金术士又说:“每种事物都有自己的天命,这是真理,但是天命总有一天会完成。于是,就需要转化成更优异的事物,并产生一个新的天命,直到世界之魂真正化为唯一之物……爱是转化和完善世界之魂的一种力量。”

  我认为,这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第二点,不同的人尽管有不同的心声,但他们都指向着一个高贵而有神圣的爱的层面。所谓“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与生俱来就有一种灵性,也就是宇宙精神在我们每个个体上的投射。真诚的面对自己只是第一步,在这个状态下,我们要去追求一种永恒的、超越的、无限的、绝对的东西,那个东西就是我们内心的仁爱温暖。在这个层面上万物皆为一物,我们每个个体、包括世间万物,都在其不同的形态、个性等物质层面之上,还有这样一个可以互通的精神层面的存在。我们做的只是去把内心呼唤的这种温暖护持住,让它慢慢长养、充盈周身,延绵我们的整个生命。

  我想这或许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更重要的东西。个人之短见,也仍愿意拿来供大家指正。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读书笔记10

  本书是巴西作家保罗·柯艾略1988年的作品,以68种语言的版本创造的新的吉尼斯记录,畅销全球。书不厚,就两百多页,一口气读完一本书的感觉非常的好,不会有看了后面忘了前面的情况,故事的`情节也非常有连贯性。

  一名叫做圣地亚哥的少年,父母希望他能当上神父,成为农家人的骄傲,他在神学院里学*拉丁文、西班牙文、和神学。但是他的梦想是走出村庄,了解世界。于是他鼓起勇气告诉父亲:他不想当神父,他要云游世界。父亲祝福了他,并给了他三个金币让他去买一群羊,去做一个自由的牧羊人,云游四方。

  在牧羊的生活中,通过细心照料羊群,他和羊变得非常熟悉,可以和羊同时睡眠同时醒来,甚至有种语言相通的感觉,有时还会读书给羊听,把自己孤独和快乐都讲给羊听。有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小孩抓着他的手带他去了埃及金字塔,说那儿有一处隐秘的宝藏。

  于是围绕寻找宝藏之旅,圣地亚哥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先是所有的钱财被骗,身无分文只能帮人干活,才得到一顿饭,后来在水晶店当伙计帮老板卖水晶杯,他的好办法让水晶店老伴赚了很多钱,自己也赚了很多钱,这钱足可以让他回去好好生活。

  他在犹豫回去还是继续去寻找梦想宝藏的时候,遇到了撒冷之王,告诉他什么是天命——天命就是你一直希望去做的事情。这句话提醒了他。无论你是谁,不论你在做什么,当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的时候,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这是本书的一个主旨,只要敢于梦想,培养自己的精神和毅力,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圣地亚哥在穿越沙漠,经历了人生的种种起伏,在寻梦的路上,当他遇到了财富、地位、爱情的时候,他想过要放弃梦想,享受安逸。但内心的召唤让他还是选择离开去追梦,他变得一无所有,遇上战争,甚至遭遇死亡的危险下,也最终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宝藏。因为他的内心拥有强大的信念,遇上任何苦难险阻总是会化险为夷。最后经历了这一系列的遭遇,他的心边变得宽广,他的思想得到升华。梦想归来,他所向往的一切都一一回来,宝藏就在自己的身边。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读书笔记11

  有人说,《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一部世界性的伟大作品,也有人说《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几十年一遇的书,还有人说,《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当今世界年轻读者的小说。在我看来,这是一部能改变一个人一生的书。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记叙了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牧羊少年,得到了命运的预兆,又受到了两位智者的引导,克服重重困难,去追逐本生的命运,完**生蜕变的伟大历程。这,是一个励志的故事。但这清澈如水的文字背后所蕴藏的东西是极具象征意义的,不同地去审视这本书,能获得与众不同的道理。它就像是一口无穷的矿藏,里面蕴含的道理是我们终生打捞不尽,受用不完的。

  从这本书的阅读历程中,我明白了很多,很多。从圣地亚哥遇上撒冷王的时候,我知道了遇上一位优秀的导师是多么重要;从圣地亚哥决定卖掉羊群的时候,我知道了凡事justdoit;从圣地亚哥轻信青年冤枉老板被骗的情况,我知道了天有不测风云要坦然面对;从圣地亚哥打工的半年中,我知道了磨难不是因为孤立存在的,它本身就是命运的一部分;从圣地亚哥沙漠之旅中,我知道了要用一颗*静如水的心去看待喧闹的世界;从圣地亚哥背着法蒂玛的期望出行时,我知道了爱是不会阻止一个人追随天命的;从圣地亚哥的所有经历中,我知道了上帝有时很严厉,却也无限慷慨……这些都是我的收获。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使我躁动的心变得*静,给予了我独立思考的能力。最初发自内心拒绝的东西,如今却奉为真理……命运掌握于自己!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读书笔记12

  电影《沉默的羔羊》里克拉丽丝童年时在牧场听到的羔羊叫声让人印象深刻,直到现在那样的画面仍会清晰地出现在脑海里:黎明前的天色灰蒙蒙,羊圈里面临屠宰的羊羔们发出凄惨的尖叫,它们瑟瑟发抖,眼神里充满了渴望,可是当闸门打开时,它们无动于衷,不知所措,那婴儿般的尖叫声变得更加刺耳。等待屠宰并献上鲜嫩的羔羊肉是它们的宿命,可能在羔羊的一生之中,吃吃喝喝让它们感到满足,唯一一次感到困惑,感到恐惧就是在那样灰蒙蒙的早晨。每当想到这心里都感到可怕!

  每次看电影进行角色代入的时候,我的感受或许比电影本身要复杂,因为在代入角色的过程中难免会把自己与之比较,这样本来一个故事就变成了两个甚至更多。当我对剧情冷眼旁观时,总能发现人性最脆弱的地方,并嗤之以鼻。一旦代入角色感受剧情里人物的感受,内心又会产生强烈的共鸣。电影刻画的一切感受都是真实的。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它让人难以用理性来辨识故事的真假,却又告诉我们一些极其理性的东西,很多时候我们很难把握幼稚和深刻的界限。一个爱读书的牧羊少年有着一群相处的很好的羔羊,和它们不一样(只要有足够的食物和水就可以舒服的活着),少年想去看外面的花花世界,这也是他做一个牧羊人的最初动机——他热爱旅行。一个关于金字塔的梦让他困惑不已,先后从吉普赛解梦人和偶然遇见的神奇老人那里获得了关于自己天命的启示——寻找金字塔下的宝藏。但他必须做出选择,为了这个选择要放弃自己相依为命的羊群,甚至可能放弃他心爱的姑娘。一个整天和羊待在一起的牧羊人放弃了自己的羊群,开始了冒险之旅。

  一个年轻人被骗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这与年龄没关系,被骗是每个人成长的必经之路。牧羊人被新伙伴骗光身上的财物,一无所有的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只得在水晶商店打工赚口饭前,虽然水晶店老板喋喋不休,唠叨起来没完,曾经也是梦想着远方的男人啊,总算是给牧羊人一条赚钱的明路,梦想变得越发遥远。很多时候都是这样,知道自己想要的远方在哪,却因为现实中要走的路太长而放弃。老人的话不停的牧羊人耳边回响,吃过苦头的牧羊人怀念和羊儿一起无忧无虑的日子。离开了水晶店打算打道回府的牧羊人继续他的奇妙之旅,路上碰见一位英国的淘金者再次给他以天命的启示。他俩随着商队穿越非洲的沙漠,牧羊人观察着眼中的一切,总能有新的感悟代替过去的感悟。在路途中牧羊人邂逅了一个姑娘,仿佛这个姑娘就是在等待他的人,一切都是注定的。爱一个人有理由么?没有理由么?牧羊人爱上了这个异域姑娘,并告诉她一切,你知道有些心里话只有对心爱的人才能说出口。但这个姑娘却鼓励牧羊人继续追求他的天命,就像所有真爱中的恋人那样不想成为羁绊。

  牧羊人再次踏向征程,他遇见了部落战争,作为一个陌生人卷入其中,凭借智慧得以全身而退当上了绿洲的参事,并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他已经实现了财务自由。与炼金术师的谈话给牧羊人新的启发,他必须进行新的选择,继续追求天命还是停下来享受富足。他与炼金术师结伴前行,一路上思索内心与天命的力量,并感受倾听内心、追求命运带来的奇妙体验。在路程中两人被另一个部落逮捕了,牧羊人再一次变得一无所有,用所有金钱换来3天时间,害怕就此失败的恐惧感笼罩在他的心头,甚至无法去聆听炼金者智慧的语言。第三天到了,牧羊人分别与沙漠、风、太阳对话,他在用心与自然交流,渴望得到它们的支持与理解,牧羊人对这个世界有了比来时更深刻的认识。牧羊人再次获得解救,这回一个人孤单前行,在一个月光粼粼的夜晚,他见到了埃及金字塔,他梦想来到的地方,在神意的指点下,他开始挖掘地下的宝藏,不巧一帮土匪经过,将他身上的金块洗劫,土匪的首领临行前和他讲了一个曾经的梦:在牧羊人的家乡,天命指引着首领去寻找宝藏,那宝藏所在之处就是牧羊人曾经睡过的教堂旁的无花树下。牧羊人回到最初出发的地方收获了宝藏,生命对于那些勇于实现天命的人总是慷慨的。

  这篇小说确实奇妙,全程故事情节没有逻辑脑洞大开,又通篇富含道理。人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么?对此我深表怀疑,对于宿命论我也不能认同。我们真的可以确切知道自己的天命么?很多时候可能连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倾听内心的声音,即使是漫无目的的探索,盲目的追寻,也会体验到放手去做的乐趣,这就是全部努力的意义。

  香港电视剧里有句经典台词:做人最重要的就是开心,补一句,要想一直开心下去很难,尤其是考虑到每一个人生关键节点的选择,如何做到选择后问心无愧,无怨无悔?牧羊人与羔羊最大区别就是牧羊人有选择的自由,这份自由将考验着每一个人。

  这篇童话式的小说读起来很轻松,道理很深刻,大道至简就是这么回事吧。好多时候我们试图将事物或事物的看法复杂化,似乎这样可以让人更更接*真相。好多时候我们又不够谨慎,把复杂的事物简单化,并没有想过关于现象下的本质。祝好!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读书笔记13

  恰恰是实现梦想的可能性,才使生活变得有趣。

  当你渴望得到某样东西,整个宇宙都会合力助你。

  整个小说,短短的一百多页,讲述一个小男孩渴望世界旅行,于是选择了牧羊人这一职业,一路寻找炼金术,直到找到最珍贵的宝藏的故事。

  语言简洁,故事情节也很一目了然,一个小男孩跟随自己内心的声音,追逐梦想,并且才自然界学到很多东西。

  他默默地一边赶着羊群,一边在星光下读书。一本又一本,驱逐孤独与荒芜。正本书的风格很像童话。

  在最开始逐梦时,上帝怕我们放弃太早,会给我们一个好的开端,慢慢地会考验我们,是否足够坚定。

  少年在沙漠遇到了心爱的姑娘,想要留下来两个人一块生活。姑娘鼓励他先去看世界,学*炼金术,再回来。她说她会一直等他。

  在我们自愿灵魂受到羁绊和牵挂之前,应该先去看世界一眼,而后才能甘心在琐碎生活中细水长流。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你越是渴望它,越是离梦想更*一步。

  你得始终如一的相信自己的内心,相信自己的能力,整个宇宙的力量都会助你实现愿望。

  每一个追梦人都应该来看看。如果《小王子》是写给成年人的爱情童话。

  那《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写给成年人的追梦魔幻小说。

  听到它,相信它,跟随它~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读书笔记14

  无论你是谁,或无论你想做什么事,当你真心想得到某种东西时,那时因为这种愿望产生于宇宙的灵魂。这就是你来到世间的使命。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巴西作家保罗.柯艾略的经典寓言式小说。保罗·柯艾略著名作家,1947出生于巴西里约热内卢,被誉为“上帝身边的伟大作家”。少年时代,因叛逆,被视为精神疾病受到三次电击治疗;青年时代,因反对政治独裁,被投进监狱;1986年,38岁的他踏上去往圣城圣地亚哥之路,心灵顿悟。这位作家的经历真的是与众不同。还有,本书的排版也很特别,有好多地方都是半页半页的,这跟以前读过的是有很大的不同。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经典寓言式小说。本书讲述的一个西班牙男孩圣地亚哥因为做了两次梦,只身前往梦中金字塔寻宝的故事。在追求梦的旅途中,他放弃了羊群,放弃了心爱的女孩儿,放弃了权利和财富,可他却不后悔,因为他相信在追求梦想的时候一定会有某种力量在帮助他,鼓励他。最后他发现,终点竟然就在自己出发的地方。

  圣地亚哥是幸运的,父亲支持自己的梦想,当自己放弃梦想时总会有人来帮助他。在他身上我看到了坚韧、诚信、快乐、勇敢等美好的品质,遵从自己的心,最终实现了寻找“宝藏”的梦想。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如果你有梦想,请坚持下去,努力争取,总会有梦想成真的那一天。

  很喜欢书里面的两段话:“如果你能活在当下这一刻,你就会活得很快乐。你就能够看清沙漠里永远有生命,天上永远有星星,而那些部落之所以会战争只不过因为那就是生命当中的一部分。生命对你来说将会是一场飨宴,一个盛大的庆典,因为生命就在我们活着的每一个当下。”“未来的秘密就是现在。如果你专注于现在,就必定能改善现在。而如果你能改善现在,未来一定会更好。”他们都在告诉我们,要把握好现在,而不要去后悔过去,也不要只寄希望于未来。因为,只有把握好现在,才能不为过去的时光后悔,也不用总把希望寄托在明天。让我们珍惜现在,努力拼搏在今天,明天才会更美好!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读书笔记15

  一个简单的哲理故事,一个牧羊人梦见有一笔宝藏在埃及的金字塔旁,千辛万苦的去寻宝,最终才发现宝藏就在他常常休息的无花果树下。仅从金钱方面说,他出发后一无所获,回到原点才获得财富。他并非一无所获,他走过的路,看到的风景,遇到的人都是他的财富,他找到了自己的天命,学会了多种生存技能,提升了自己对于世界的认知能力,学会了倾听自己的心声,找到了心爱的女人。

  什么是“天命”?自己的梦想,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自己的“天命”。倾听心的声音就可以找到自己的梦想。如何倾听心的声音?心的声音是脑海中一个又一个的念头,是我对世界的看法,念头来来去去,说明我的心很活跃。恐惧、嫉妒、悲伤都是对自己的提醒,愉快、幸福、*静就是对自己的鼓励。我观察着我的念头,最终有一个声音会最有力、最持久、最*静,那就是我内心的声音,我真正喜欢做的事情。我只能倾听,不能逃避。梦想是用来实现的,不是用来保有的。害怕实现梦想的过程中遇到困难或者害怕实现梦想后的无聊,都是阻止实现梦想的虚妄。当我走在实现梦想的路上时,恐惧就会消失,活在当下、摸索前行,对梦想的热爱和永不放弃的毅力终会让我跨过黎明前的黑暗。美好的爱情也是实现天命的助力,绝不会是实现梦想的阻力。和心爱的人怀有同样的梦想一起向前看,无论等待还是并肩作战,爱都不会消亡。


初二的孤独之旅读书笔记 (菁华3篇)(扩展9)

——初二读书笔记(精选20篇)

  初二读书笔记 1

  在我们漫长的人身道路上,苦难也许就会突然间毫不留情的降临到我们身上。

  我曾读过一本书它向我讲述了一件感恩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个身患重病的老人,需要一个合适的肾。他家里很穷,而且又没有合适的肾。这个老人只好在家里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一个月过去了,一个快要失去儿子的母亲跑到这个老人家里,满含眼泪的说:“我的儿子得了重病,已无药可救,我决定把我儿子的肾捐献给你。”老人听了非常感激,双眼里流出了泪花。儿子是妈妈的命,可这个妈妈竟把这个命给捐了出去。手术成功后,当记者采访那个母亲的时候,母亲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摆着一张痛苦的脸面。从此以后那个老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百感交集,我的眼角都湿了,于是便想到自己身边帮助过我的人。

  提到感恩我就想到了我的同学。在一次下大雨的时候,我没有带雨衣,这时候有一位同学说:“下这么大的雨,我把雨衣借给你吧!”我说:“如果你把雨衣借给了我,你怎么办啊,还是你穿吧!”经过再三推辞,我无奈地接受了他的好心,穿上雨衣。在宽阔的马路中央骑着,我的心中生起了一股暖流,想着想着,不知怎么就摔倒了,我的同学看见了,连忙扶我起来,并且送我到了家,他连坐都没有坐就走了,在茫茫雨中,,我只看到那模糊的背影,渐渐地消失了,当时我的心里感到惭愧与感动。

  感恩不能用钱来比较,必须要靠真心来打动别人,这才是真正的朋友。我会永远记住感恩这两个字,它在我的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象也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长大后我也要向那位母亲一样无私奉献。我会用感恩的心,去报答别人,使自己活得快乐,使自己的一生变得更有价值!

  初二读书笔记 2

  文中的主角保尔·柯察金生活在一个动荡不安的战争年代。他十二岁的时候就开始做杂工,后来又去参军,在他失明瘫痪后,他也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斗争,而是选择拿起笔开始自己新的奋斗历程。我们生活的年代和国家相对于那时候的保尔来说幸福的多,但我们如今的幸福生活是凭空出现的吗?不,是有许多像保尔·柯察金

  一样的人去奋斗,去用汗水和鲜血去拼,才有我们如今幸福美满的生活。可我们并没有珍惜,我们生下来就是父母的宝贝,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我们只是心安理得的享受着这一切。有的同学,觉得学*上有困难,于是沉溺于网络游戏之中,整日浑浑噩噩,学*成绩一落千丈。有的同学,觉得生活上有困难,于是终日愁眉苦脸,唉声叹气,自己的学*生活被打扰,还影响了周边的同学。现在的我们,缺少的就是保尔的不怕困难,遇到了困难不肯放弃的精神。

  很多人面对一点点小小的困难或是挫折,就觉得做不到,退缩或是害怕不前。谁又知道,挫折和困难也是磨练能力的一种方法,就像老话说的“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不经历过这些磨难,怎么得来洗净铅华被磨练得强大无比的自己?再者说,和保尔相比,我们在学*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只能说是小巫见大巫,所以有什么理由唉声叹气、止步不前的呢?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我被书中的这句话深深打动了,我们不应该虚度自己最宝贵的时光,在当下,我们最大的任务是学*。不负韶华的方式就只有努力和认真,达到了自己想要的高度之后,就会看到,自己以前认为是一直阻挡前行的巨石,也不过是脚边一颗不起眼的石子。在那以前认为终日灰蒙蒙的天空上,出现了一道最美丽最闪光的彩虹。

  初二读书笔记 3

  《阿Q正传》它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阿Q是一个农村的流浪者,没有家,没有固定的职业,只有给别人作短工,他除了可以出卖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甚至连自己的姓名籍贯都不在意。在人们的侮辱、打骂中的他渐渐变得麻木不仁,游手好闲。虽然阿Q到处受到压迫、排挤、侮辱,但是他总是“乐观”。在受到侮辱时,他不是奋力反抗,正视事实,而是愚昧地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来为自己奴隶地位和底下、屈辱处境辩护,用我看似可笑的瞒和编造出退路,自我安慰,取得精神上的胜利,在“苦中求乐”。

  他非常贫穷,还自欺欺人地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他充分表现了辛亥革命时人们的心理――自欺欺人,妄自尊大但又自轻自贱,麻木轻信的半殖民地人民。看了《阿Q正传》我感到了一种愤慨,但是却无从得知那感觉的来源,在我们这个年代,我们身处的环境,对于鲁迅的这中篇小说真是有些不知所措,不过我仍从中理解到一些东西,并从父母那儿得到了一些证实。他受了委屈,反而要通过自己打自己来排解,转而还很得意。觉得自己是世界第一自轻自贱的人。被人用棍子打,常用“儿子打老子”就心满意足地得胜了来辩解,然后竟然就像忘了刚才的一切,去喝酒去了。阿Q就用这种“精神胜利法”来反败为胜,反辱为荣。

  阿Q是喜欢与人吵嘴打架,但必先估量对手。不会说话的他便骂,力气小的他便打。鲁迅先生说中国人的大毛病是听天任命与中庸,这毛病是由于卑怯性而来的.。“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这些话来以自―慰,倘他有了权力别人奈何他不得时,则凶残横恣,宛然如一暴君,做事并不中庸。”我认为其实这一点和后面的精神胜利法有异曲同工之处。所不同是精神胜利法只是对自己,而这种卑怯性却使很多弱小者受到欺负。

  鲁迅正是以阿Q这个不朽的典型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字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作者也集中描写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深刻地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封建,应该铲除封建思想的毒瘤,才能获取真正的胜利。

  初二读书笔记 4

  暑假将来到来之际,老师为了丰富我们的假期生活以及增加我们的阅历,为我们推荐了很多有意义的书籍。我选了我感兴趣的《红楼梦》,让爸爸去书店给我买了来。看到书时我有些发愁了:这么厚的书何时才能看得完呀?后来我慢慢静下心来,尝试去翻阅它。我渐渐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也逐渐的投入感情在其中,随着他们一起悲,一起喜。

  不经感慨这真是一本好书,代入感真的很强,人物性的塑造鲜明。说到这,我相信让许多人映像深刻的莫过于刘姥姥逛大观园,以及还有那泼辣的王熙凤了。不经如此呀!还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端庄大方的薛宝钗,心直口快的史湘云······个个都是值得揣摩。

  “天上掉下来个林妹妹”可不正是天上掉下来的神仙妹妹。每每想到关于黛玉的情节,不由得就会泪流满面呀。这个“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多三分胜三分”的女孩,令我产生了无限的恋爱。无论是离愁别恨,还是草木枯荣,都会让她黯然泪下。这个多愁善感的女孩,或许她真是那株美丽的绛珠仙草,来到世间是为了“还泪”吧。

  他好像是通灵宝玉的化身,清灵、纯洁,他不爱读书,因为他看淡功名利禄,不想参杂到污浊的官场,也不愿为封建礼数所束缚。他就是贾宝玉了,宝玉与大观园中众姐妹的关系甚好,因为他懂得这些女孩的内心,能看清她们水一样清澈的心灵。

  看完这本书我已经无法将《红楼梦》看成是一部普通的小说了,它更像是一段历史的象征。它写出了那个年代那个家族由盛转衰的过程,也写出了人物间的悲欢离合。都说《红楼梦》所展现的是将没好东西碾碎给人看的悲剧,关于这出悲剧或许我们只能说这是历史的必然。是呀,它的衰亡确实是必然性的,不过对于还不太懂得世间存亡法则的我来说,我多希望它不是个悲剧,我多希望贾宝玉可以和林妹妹在一起。但是细细想来从古至今只有悲剧才能叫人久久难忘呀。

  初二读书笔记 5

  书,大家一定不会感到陌生。它就像一双双鸟儿的翅膀,我们学*离不开它,生活亦是如此,处处离不开它。

  说起读书,我能体会到一种乐趣,因为*几年来的时间培养了我和书的浓厚感情,它已占据了我生命的一大部分,书中动人的故事,精彩绝伦的文章都会使我如痴如醉

  我读书之所以这么如痴如醉,是因为我能从中体会到书中的乐趣,书是我的朋友,我的知己……

  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良好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还可以提高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对各个学科都有极大的帮助。比如说历史,正是因为以前读过几本关于历史的书,所以我的历史**是a。

  我从小就在充满了书的环境中长大。我*时很爱读书。不识字的时候,我们可以看书中的图画;后来识得字多了,看的书真谓是包罗万象,从漫画到自然科学,从童话故事到报纸杂志,从诗词散文到世界名著。书充实了我们的生活,带给了我们无比的快乐。从书中我们不但了解了祖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知道了各国的风情*俗,自然学到了很多方面的知识。

  有的同学不爱读书,觉得书很无聊,其实不是这样的.,书会带给我们很多欢乐,会带给我们很多知识。如果你肯静下心,坐下来好好读一本书,你就会觉得,书中所有的乐趣,所有的欢乐,所有的知识都会映在你的眼前。

  书的世界是一片无限广阔的海洋。书中既有悲伤,也有欢乐;既有紧张刺激,又有愉悦祥和。书可以明智,愚拙的人读书之后可以变得聪明,聪明人读书之后可以变得更智慧。

  读书,常常可以使人进入如痴如醉的境界,这是我读书的乐趣。

  初二读书笔记 6

  我以前读过许多的书,但是我发现每位作家都在自己的书本中写下了令人深思的道理,如笛福借《鲁滨逊漂流记》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开拓进取,也获得了挑战自然的信心,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泽教会了我们要懂得珍惜生命,懂得自强不息,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们见证了一个男孩的成长经历,还有《昆虫记》。《格列佛游记》。《小王子》等……每一部作品都是作者毕生思想的结晶,人生经验的提炼。站在人类思想巅峰的大师们通过这些伟大的著作,和我们进行着亲切、愉悦的对话……

  本书《名人传》则用激情的文字谱写了三首英雄的赞歌:贝多芬——一个耳聋的音乐家,一个被命运捉弄的人,一个用痛苦换来欢乐的英雄;米开朗琪罗——一个忧郁症患者,一个赋予岩石生命的工作狂,一个享受痛苦,舍弃欢乐的英雄;托尔斯泰——一个离家出走的老翁,一个打破生活的安宁以安抚良心的英雄。不同的人生经历造就的是相同的成功与辉煌,他启示我们:人要勇于面对生活的不幸与苦难,不向困难痛苦低头的美好品质。

  希望大家也能够向那些英雄一样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初二读书笔记 7

  低着头,我匆匆地跑进房间,啪的一声狠狠地把门关上,屋子里只剩下滴答的钟声。屋子里静悄悄的。趴在桌上看到那大雨像箭般地射下来。看那高挺的大树,绿油油的小草正抵着那倾盆大雨的冲打。又看那地上的小红花被雨水冲打得惨不可赌,犹如我今天考试失利的'落魄心灵是一致的。从那朵花的身上,也从我自己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自己的未来,自己的理想是多么的高不可攀。我怀着满脑子的心事,疲倦地睡着了。

  雨持续到第二天。

  第二天,我走到了那湿漉漉的院子里。看到那依然高挺的大树,看到那挺立的小草,而我更想看的是那与我同病相邻的花。让我感到震撼的是,这朵花又长出了一个可爱的花苞来。用手轻轻地抚摸着那渗着残花的泥土,突然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那场雨毁了这朵小红花,而这朵小红花却用它的花瓣来滋润着它的下一代。

  我嘴角微微地扬了起来,看着这花。我突然想起一句诗句“落花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就如我这次的失败,其实不算是什么,只要能够去改正、去努力的话。下一次肯定会有更好的成果呈现在自己的面前。

  这一刻,我真的明白了。

  初二读书笔记 8

  香菱一生有三个名字:英莲――香菱――秋菱。每一个名字都寓意着她当时的人生。

  香菱原唤作甄英莲,真应怜!一癞头和尚的口中之词“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当真应验在英莲身上。元宵佳节,灯火通明,家家喜乐,却不料当天香菱被拐,从此远离至亲,漂泊在外。本应是父母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人儿,却因被拐变得颠沛流离,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忘记了自己的亲人,忘记了自己的家乡,实在是应怜!而她的名字里有一“莲”,寓意着她高洁的品格。

  香菱,结合判词中“根并荷花一茎香”,香菱的根与莲花一样是高洁的,菱花虽不似莲花那样受人追捧,却一样纯洁高尚。当时香菱被人买进了薛府,可她的.“香”的气质与品格令她不像其他丫鬟一样低贱,周瑞家也称其“倒好个模样儿,竟有些像咱们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儿”。

  而香菱学诗,更是体现了她的好学与执着。为了写出一首好诗而处处琢磨,冥思苦想,以至到了“茶饭无思,坐卧不定”的地步。即使后来嫁与恶俗的薛蟠,她也秉持着一如既往的“莲”的清香。

  秋菱,美丽的菱角花在秋天枯败,而桂花在秋天开至鼎盛,暗示了夏金桂是香菱的克星,她不仅中伤了香菱的清白,更是一步步耍心机将香菱逼上了绝路!判词中有“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印证。这一次香菱把自己的命丢了,把自己的香给消了。

  香菱带着自己的香活了一辈子,不管处在怎样的环境,她都秉持着高洁的品格,如一朵“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莲花一样。人在香在,人殒香殒。

  初二读书笔记 9

  花儿开了又落,相顾无言。千古红楼,悠悠一梦。一场《红楼梦》,记载了多少人的爱恨离愁,又葬送了多少人的青春韶华。

  ——引子

  难忘《红楼梦》中病榻前黛玉清瘦憔悴的面容,凛冽的寒风中颤抖的身躯,还有那飘动的素衣。就这样,她在轻唤一声“宝玉”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一如葬花般*静、安详。她是朵生性纯洁的芙蓉,幽幽芬芳留下的是无尽的凄美。她美丽的容颜尽管被泥土覆盖,但她的倔强、她的尊严已永远凝固成墓碑边久饶不散的轻烟。斯人已去,却非去;门前芙蓉凋零,却犹存暗香。

  难忘《红楼梦》中窗纱前宝钗面带愁意的笑容,那抹笑容中透露出无尽的悲凉。她自是如愿地嫁与了宝玉,但宝玉心中对黛玉的思念她又如何不知?她得到了“宝二奶奶”的名号,却独守空房。她是朵艳冠群芳的牡丹,浓艳的颜色背后隐藏着无尽的泪水。她那绝美的容颜后,又藏了多少哀愁?斯人已去,却非去;门前牡丹凋零,却犹存暗香。

  难忘《红楼梦》中绿荫下湘云金光灿烂的双手,那只麒麟在她的手中熠熠生辉。她那豪爽大气如须眉般的品格,是大观园中最洒脱的风景。冬日里她扑出的那个雪印子,承载着她多年来美好的回忆,随着来年春日的阳光和煦,消逝在茫茫天地间。她是朵娇柔怒放的海棠,怒放过后,却仍是“湘江边逝楚云飞”的悲惨。斯人已去,却非去;门前海棠凋零,却犹存暗香。

  难忘《红楼梦》中秋风中探春满纸墨香的花笺,秋爽斋内的海棠诗社,记载了大观园鼎盛之时的繁华。高雅奇清的诗句,是她闺中的慰藉。她是朵杏花,淡淡花蕊中散发出清幽的芳香。清婉温和却又非她的本性。她的结局纵是远在海外,却也是保住了一世的*安。可一世*安过后,她会在思念亲人的痛苦中逝去吗?斯人已去,却非去;门前杏花凋零,却犹存暗香。

  再绮丽的梦,终究也是梦醒。红楼就是一场梦,梦醒时分,才意识到,那些风花雪月、富贵荣华,不过只是虚幻,悲剧的结局才是他们最终的归宿。

  ——收尾

  初二读书笔记 10

  《西游记读书笔记》

  孙悟空是西游记一书中的灵魂,在吴承恩淋漓畅达的笔下、他智勇双全、性烈如火、除恶助善、不畏艰难;同时有著天不怕、地不怕、神佛也不怕的豪迈气概,使他成为反强权、坚持正义的斗士。相反的,原本应是象徵正义的唐三藏,吴承恩却对他做了无情的抨击和暗讽,人物塑造得公立十分深厚。

  至于猪八戒,又是另一种典型,藉由他的插科打诨,增添了故事的趣味、鲜活性,八戒的好吃懒做、见利忘义以及贪生好色更是世人的借镜。

  而一直默默贡献己力的沙悟净,虽然每战必败,却是脚踏实地的英雄。

  这部古典小说虽然取自神话题材,但作者的创作态度是非常严谨的。他为了描述花果山的.壮丽形势,特别到海上的云台山〈康熙五十七年山东邻成地震,造成海岸延伸,使得该岛与大陆连为一体即现今江苏省连云港市的花果山〉考察,於书中描绘出绚丽多姿的景象

  初二读书笔记 11

  生活不会一帆风顺,我们唯有乘风破浪!

  有时候我们明知生活不会一帆风顺,但是总会为了一些细微的小事而要死要活的,*白让人看了笑话,惹人非议。现如今我依旧相信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靠着这句话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我想信你们我总有一句话让你刻骨铭心,至今不忘。遇到困难时就多想想你的那句话,一切就会又不一样了。

  每个人的成长不同,有的人向往阳光,可有的人却向往黑暗。有的人感谢风雨带来的磨难,有的人却无法原谅它所带来的伤害。我不知道我属于那一类,或许都有吧。我是一个没有追求的人,因为没有梦想所以黯淡无光。我的生活似乎都是随机应变,走一步看一步。我不喜欢计划,所以我的整个处事都是随机应变以不变应万变。所以过得也就是好是坏的。我的随机应变是好,可是我没有目标是坏。人总是要踏出你不想踏出的那一步的。

  我们总是不顺心是因为我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所以总是不停的得到却又不停的失去。然后又后悔,又想着重新得到。所以,我们的生活总是不容易的。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自然也就有了路。所以我们生活是要靠我们自己去走的,有句话说得好,人生没有等出来的美丽,只有走出来的辉煌。这句话是贴在我们教室后面的话,现在与你们共勉。

  没有伞的孩子就只能努力的奔跑,风雨总会有停止的时候,就看你有没有信心坚持到底。当风雨离去了,生活会还你一片蓝天,赠你一道彩虹。放宽心一切不美好最终都会过去的。笑一笑,生活才能多些阳光!

  世事轮回,因缘际会,一切皆有定数,不恋过往,不负流年,如此甚好!

  初二读书笔记 12

  一个女人,一生的眼泪,却换来一段残缺而又不完整的感情;一个男人,一生的呵护,却终究敌不过金玉良缘的流言蜚语。她,林黛玉,那个倾国倾城的貌;他,贾宝玉,那个多愁多病的身。这部文学作品,堪称文学史上的经典,也许正是因为这经典,将我这个爱文学的女孩子牢牢地锁住。说实话,我从五年级就喜欢《红楼梦》,可能那时候我年纪小,而这本书多讲的爱情故事,家里人不大同意我看它,但我觉得这没什么,每个人都会有这个过程或说都会有爱情这段经历。当倾国倾城遇上多愁多病之后,擦出了不一样的火花!

  林黛玉虽然在爱情中是一个失败者,但在言行一语双关方面,却不得不令我佩服。“也亏你倒听他的话。我*日和你说的,全当耳旁风;怎么他说了你就依,比圣旨还快些!”含蓄又不减妙力的话,被她说的如此完美无瑕,不得不说,林黛玉对于文字也是别有一番研究。“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她的诗中总带着一种别致的美感,但也有一丝淡淡的忧伤在里面。《葬花吟》中“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她的孤寂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没想到,她的命运与这首词是如此的相似。只有宝玉一个知己,除了他,在这慌缪的现实生活中,还有谁能给这个洁尚的姑娘幸福呢?这一切,又岂能是她一个人能够改变的呢?所以,她终究被这黑暗的世界所吞没!可悲!可叹啊!

  林黛玉在文学史上算是一个成功的女性,但不免会有些弦外之音,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会使性子,有心计,不仅如此,我们更要注意的她的出生,她的背景,自从来到荣国府,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唯一的一个却承受不了封建社会的压力。我觉得,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不亚于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当然,每个都有每个自己的优点。

  当我再次翻开这本《红楼梦》时,每个主人公给我带来了不一样的感悟,但唯一不变的是那个倾国倾城的林黛玉和多愁多病的贾宝玉......

  初二读书笔记 13

  在我的生活中离不开书,书能让我开阔视野,也能让我增长知识。因此,书是我最忠实的朋友。

  记得有一次,我在自己的房间里读书。妈妈回来了,我一点都没发觉。在我的房间里,只要我读书的时候,就是打雷我也不会听见的,因为我全身心的在读书。过了一会儿,妈妈走进我的房间说:“孩子,该吃饭了!”我坐在那里一动都没动,妈妈走到跟前推了我一把,我这才知道妈妈在我的身后。然后我跑到餐桌前匆匆地扒了两口饭,就对妈妈说:“我吃饱了。”说完,就回到了我的房间读起书来。妈妈因为拿我没办法,只好把饭端到了我的房间里了,我就一边读书,一边吃了。

  现在我正在看一本海伦.凯勒写的书,名字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讲海伦.凯勒四岁时得了小儿麻痹症。但是她没有自卑,她以坚强的意志面对生活。读着这本书,我变得坚强了,不再像以前那样懦弱。如果一道数学题,我就算是想破了脑袋也要做出来。

  名言说得很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不但带给我快乐,也让我学到了知识。

  我爱读书。

  初二读书笔记 14

  有人曾说:“读史使人明智。”而《三国演义》是一部历史,是一部雄伟的历史。他会华丽东汉末年黄巾军起义,天下大乱,魏蜀吴三国兴起、衰亡的历史过程。

  翻开这本历史著作,一幅巨大而精美的画卷展现在我的眼前。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华丽。但却用朴素的语言给这幅画描绘出美丽的图案。

  这幅美丽的画卷不仅有硝烟弥漫的战场,还有机关算尽的纷争,更不乏风花雪月的爱情。这一幅幅各不相同的画卷,向我展示了世间百态的酸甜苦辣。

  《三国演义》虽然向我们演绎了一个个历史故事。但我觉得与真实历史还有一些差别。历史上的曹操虽然是个枭雄,但非常有文采。而《三国演义》却把他刻画的太坏了。在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之中,我最佩服的莫过于卧龙先生—诸葛亮了。

  我佩服诸葛亮,不仅仅因为他足智多谋,更佩服他的为人处事和忠义。最让我着迷的地方是诸葛亮舌战群儒,智激周瑜抗曹的事情。

  《三国演义》,一部丰富而深刻的巨作,仅凭我三言两语怎能道尽?如今,硝烟已散,英雄不在。曾经的刀光剑影也渐渐暗淡。浑厚的击鼓声也已远去。但《三国演义》不会随时间淡去。

  《三国演义》—我心中永远的经典。

  初二读书笔记 15

  寒假,读《奋斗是件很具体的事》,我深有感想。

  四川人彼得生于资阳,家境贫困,他一读到初一就辍学了。于是他带着二十元钱风尘仆仆地来到成都。他先在一家餐馆洗碗,后在一家西餐馆当了厨工。有一位美国人玛丽愿教厨师厨艺训练,彼得也参加了。每天他从原料选择到烘焙的温度,都小心应付。因为自己不懂英语,所以他每次都带着一本厚字典,不会就查,猛学苦记,也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了。玛丽又送他去一家烹饪专科学校,彼得经过长期的奋斗,对烹饪已了如指掌。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感触至深。是啊!奋斗是成功的阶梯。我们每个人都离不开奋斗,学*要奋斗,工作要奋斗,事业也要奋斗。有奋斗才会进步,有奋斗才会有成果,有奋斗才会成功。古往今来,无数成功的事情都取决于奋斗。

  我是初二的一名学生,体育课上老师测试实心球。全班大多数人都及格了,但是我却没有及格。心灰意冷的我异常的苦恼,也很烦躁。老师见状走了过来给了我一个实心球,并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不要灰心丧气,要学会努力奋斗,回家多多练呀!”短短的几句话让我振作了起来,我捧着实心球,牢牢地记住了老师说的话,在家里努力地扔实心球。一个星期过去了,进步了一点,我开始寻找扔实心球的技巧。在一次次不断的努力奋斗之下,我扔实心球的距离是越来越远,我心中顿时乐开了花。果不其然,在老师又一次测试中。我以九米远的成绩遥遥领先于其他的同学,我成功了,在奋斗的引领下,我最终摘取了果实。

  奋斗,不是挂在嘴边说的,而是一件很具体的事情。只有奋斗,你才能踏上成功的阶梯,一步一步地走上去,获得最终的胜利。

  初二读书笔记 16

  这个假期,我读了鲁宾逊漂流记,深深被鲁滨逊的坚毅所折服。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叫做鲁滨逊的年轻人,他的父母想要他当一名律师,但他不想随波逐流,执意要坚持自己的梦想,不顾父母的反对,去那辽阔无际的海洋冒险。不过很不幸,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除了鲁滨逊,船上的人们全都遇难,他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开始了他艰难求生的传奇故事。

  事实上,他首次出海时便遇到了风浪,那时候的他很害怕,明白了梦想与现实的差距,同时也感受到了父母的一片苦心,他认为自己是个不孝子,并有着“如果上帝在这次航行中留我一命,只要让我双脚一踏上陆地,我就马上回到我父亲身边,今生今世再也不乘船出海了”的想法。他不是软弱,而是人面对死亡威胁的本能反应。

  可后来的他,依旧出海了。在已经体验到实现梦想的过程中会遇到的危难与恐惧后,他却能够依然坚持自己的梦想,这是一种勇敢,这是一种伟大的英雄主义。他确实遇难了,岛上什么也没有,但那又如何呢?鲁滨逊有一双手,那便有了一切。岛上的日子并不会舒服,甚至有些艰难,它是那样的漫长又枯燥,不知何时是尽头。也许他会后悔,如果当初听从父母的话,与大多数人都一样,从事律师之类安稳舒适的职业,娶位美貌的太太,该多幸福?不,他天生就有一颗不羁的心,即使真按照父母所安排的生活去做,湮灭梦想,也会瞧不起当年的自己。

  梦想终究是梦想,绝不是想想而已那么简单,想要实现就必须付出代价去,即使最后失败了,也不枉一片热血。他不会后悔,至少他做到了很多人都不敢做到的事,这是为之骄傲的。

  我记得《杀死一直知更鸟》里面有句话:“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初二读书笔记 17

  活泼、勇敢的罗拉和一家人一起由威斯康辛州的大森林坐着篷车朝西部前进,来到堪萨斯的大草原上。罗拉一家人在大草原上认识了一些邻居,他们互相帮忙,开垦荒地、建立家园。自从他们搬进小木屋后,就发生了一连串惊险、可怕又有趣的事情,例如夜晚被狼群包围、被印地安人的战吼声吵醒,更可怕的是:全家人都得了寒热病(也就是疟疾),也无法互相照顾,差就被死神召唤去呢!不过也有高兴的事,像圣诞节艾德华先生的圣诞节礼物、印地安人被赶离大草原等等。天天过着惊奇、快乐的生活。但是好日子并不长,虽然印地安人走了,可是**却传来消息,要派把他们赶走。爸爸为了不要等到来赶他们,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大草原。

  作者也就是故事中的女主角,她将童年的回忆写成一本书,书里充满了美国早期拓荒时代的精神,勇敢、简朴、坚强,跟我们现代真的有天壤之别。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罗拉一家人得了寒热病,幸亏家狗杰克找来经过门口的医生,还有邻居史考特夫妇不眠不休、不分日夜的照顾他们,才捡回一条命,正和我们所说的“远亲不如*邻”。

  还有一段情节让我觉得很温馨,居住在大草原的人都认为印地安人很坏,但他们不知道有一个印地安族一直帮助着他们,那些印地安人为了阻止战争,和同族起了争执“真是为善不为人知”。如果社会中有着这种的“坏人”,对大家来说真是大福利啊!

  罗拉的故事让我想起胆小如鼠的自己,真是羡慕她可以经历那么多可怕的事还是那么的勇敢,希望能像罗拉一样无忧无虑当个天真、勇敢的小女孩,可惜我已经长大了!

  初二读书笔记 18

  身边一直有人给我推荐这本书,但我一直没有去了解。今日一看,确是让我印象深刻。

  让我得到这样感受的原因------傅雷先生有着别样的人格魅力。

  “真正的光明绝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绝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折服罢了。”这是傅雷先生对我们人格上的鼓励,字里行间流露出他人格的高贵。就好如他批判八股文,认为八股文是使人思想懒惰,感觉麻痹,遇事不认真负责的产物。

  而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不仅体现在文学方面,还在于艺术和人生。他曾经说过:“先做人,其次做艺术家,再次做音乐家,最后做钢琴家。”他将层次讲的很清楚,也说明了没有一步登天的事,没件事都是要一步一步做起的,而这一切的基础就是做好人。

  也正因如此,他对孩子们的教育也脱不开人格,甚至是着重于人格。这种教育方式令我着迷,我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教育方式。这让我知晓成绩并不是处于第一位的,人格才是。只有拥有良好的人品,才会让一个人的文化素养提升,才能使一个人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才会懂得什么是感恩以及怎样去感恩……

  我希望每个家庭都能懂得这个,我希望他们不会再一味地追求孩子的好成绩,而忽视对他们人格的培养,我希望那些因一些零碎小事而引发的弑亲事件不会再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希望当今的社会越来越干净……

  我相信这个社会会越来越阳光,每个家庭教育也会愈加明媚。我也会做好我的本职工作------学*,真正做到从我开始,为后代做好的榜样!

  初二读书笔记 19

  《毁灭》是尸姐的首部短篇小说集――《我一直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中的一篇,13篇小说,我却独独对它情有独钟。

  如它的题目一般就并非是一篇心灵鸡汤,而是一个比较倾向于黑暗性的作品。

  故事中的“我”产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想要毁掉一个人,她就是“我”们的班长。她漂亮、文静、善良,并且从来没有得罪过“我”,是学生们羡慕不已的对象,是老师、家长眼中的乖乖女。这样一个美好的人,“我”为什么要毁掉她呢?呵呵,不为什么,只是觉得有趣而已。并且,很明显,“我”成功了。

  这么一个人,大家一定觉得很变态吧?是的,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说,这的确令人难以理解。没有任何理由的就要毁掉一个人,简直不可理喻!可是换一个角度想,没有什么事情是毫无理由就发生的,每件事都是有始有终,有因有果的。

  在文章的最后几页有一段话:“我相信班长那时那刻脑袋里只有硕大的三个字――为什么?为什么倒霉的总是我?为什么大家都不相信我?为什么?不为什么喔,班长大人。讨厌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毁掉一个人也不需要理由,你真的只是比较倒霉而已。”这是主人公的内心独白,听起来很病态对吧?从这里看得出主人的心里的确有些许黑暗、些许病态。可是为什么呢?文中作者提到过主人公的形象――“作为一个带着高度*视眼镜,头发乱糟糟,毫无存在感的吊车尾差身,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最后一排属于自己的位置,默默观察班上的每一个同学。”

  “头发乱糟糟”、“毫无存在感”、“吊车尾”,这一切似乎都在标志着:“我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大家似乎不约而同地孤立她,远离她。这样的她身边注定是没有朋友的,她乐观不起来,因为心里找不到乐观的理由,于是只能被迫接受黑暗。

  故事中的班长从头到尾都在扮演一个受害者,无缘无故的被人当做靶子,被攻击、被嘲笑,很可怜。可事实上,他们班上的每一个人都在间接的促成这件事,或许就连班长本人也间接的做了凶手。

  作者曾写过:“我站在不远处注视着她,心里升起一丝怜悯,但也只有那么一丝而已。”这段话,说明主人公的人性还未泯灭。只可惜,世界从未怜悯过她,她自然也不会去怜悯世界。主人公还只是个高中生,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而已,究竟是什么把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儿变得如此冷漠?看过我前面写的那些内容,答案也就不言而喻了吧。

  作者其实想告诉我们的,很简单――多多关心身边的些不善交流的同学。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所有不好的事情都是发生在不好的前提下的。

  另外,那些被孤立的同学,自己也要注意。看看文中的主人公――“乱糟糟”、“毫无存在感”、“吊车尾”……全身上下好像无一个地方不在说:“我是一个不合群的人”。毕竟人类都是视觉动物,这样一个人真的很难让人对她产生好感,主动接*她,跟她做朋友。记住,只有你对别人报以微笑,别人才会回馈你以微笑。

  初二读书笔记 20

  怀着对看书的一腔热血,我翻开了那了不起的著作——《红楼梦》。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书中刻画了众多人物形象,尽管他们的生活境遇和理想追求各不相同,但他们的爱与恨,痛苦与欢乐有着相通之处,他们的悲剧命运是相同的。作者用炉火纯青的笔法,塑造出了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众多的艺术典型。它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上最优秀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在世界文学宝库中也是罕见的瑰宝,是我们中学生加强艺术修养的良好读物。

  主人公为贾宝玉,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朱者赤,*墨者黑”。他的家族是因为元春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林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我却似乎知道她的苦衷似的。她从小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她的世界是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只能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养成生性猜疑的性格的因素,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的为她哭泣。

  《红楼梦》让我见识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让我懂得人们之间并不只有美好的事物,也有肮脏与丑陋的灵魂。这部著作展示了“金陵十二钗”及其它相关人物的人性美和悲剧美,歌颂了追求光明、崇尚自由的思想精神,揭示了当时社会中宫廷及官场的黑暗、封建贵族阶级及其家庭的腐朽。无情地批判了封建的科举制度、婚姻制度、奴婢制度、等级制度的罪恶。体无完肤地暴露了“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学”及社会道德观念的凶残吃人本质。以无可辩驳的事实,预见了封建社会必然走向灭亡的结果以及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规律。

  一部好书,值得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研究,去思考,因为我们能从中得到更多书本以外的东西。读一部好书就如同和一个作者在交流自己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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