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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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书贼读后感1

  “偷”来的人生

  窗外,正是蝉鸣噪柳时。我在清凉的空调世界里读完了《偷书贼》这本书。莉泽尔这名“偷书贼”和她“偷”来的人生像一粒子弹,虽不大但却精准地击中了我的思想,灼伤了我的灵魂。

  在那个弟弟死去、母亲离弃她的冬日,莉泽尔偷到了人生中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偷来了对文字的渴望与热爱,在养父汉斯。胡伯曼的帮助下,她偷来了午夜的阅读课,当汉斯注满光辉的银色眼眸注视着她时,她偷来了充盈的幸福感。从此,莉泽尔与文字结缘,密不可分。

  在敌军轰炸莫尔辛时,没有任何的空*报响起,所以很多人都遭了殃,此时的莉泽尔在地下室里书写、重温她的故事。整条希默尔街只有她一人幸存。她把文字记录在纸上,镌刻在心里,而文字救了她。

  思想被格式化、狂热化的年代,人人只会喊“希特勒万岁”的年代,要想安全就得随身带着《我的奋斗》的年代,犹太人被赶尽杀绝的年代……这,是二战时期;这,是纳粹德国。有什么独立自由的思想可言?有什么对人类的未来有益的文字可言?也许只有像莉泽尔这样心灵没有受到过污染的女孩,才能感受到文字的魔力吧。

  文字是莉泽尔与他人感情的纽带。因为文字,她能在汉斯的朗读下接受一本一本书籍的浸润;因为文字,她接受了犹太拳击手马克斯自制的小书;因为文字,她得到镇长太太的默许去书房偷书;因为文字,在敌军轰炸的防空洞中,她朗读的章节能让所有惊恐的人们*静下来……文字,在战火纷飞的时候,会发挥出如此巨大的力量,会让人发现人性的两面。正如死神在最后说的:“人类,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有人在杀戮、掠夺、发动战争,但也有人因为书和文字而被联系在一起,用故事的力量拥抱苦难,用文字坚定着自己的求生意志。

  在战争年代,莉泽尔在收养家庭中,或许本应是凄风冷雨的人生。但她在汉斯。

偷书贼读后感2

  本周正在读的书是《偷书贼》,作者是澳大利亚影响最大的作家马克斯·苏萨克。

  据作者讲,写这本《偷书贼》的故事,是源于他幼年时父母讲述的情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他的父母曾经亲眼目睹盟军轰炸汉堡之后的惨状,也看过纳粹押解犹太人前往死亡集中营的悲剧。作者说,父母讲述的情景他一直记在心里,他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把这些故事写成书。

  这本书的梗概如下:德国,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和弟弟被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6岁的弟弟不幸死在了路途中。在冷清的丧礼后,莉赛尔意外得到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她是个孤苦的孩子,父亲被被纳粹带走了,母亲随后也失踪了。在养父的帮助下,她学会了阅读。她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莉赛尔,这个被死神称为“偷书贼”的可怜女孩,在战乱的德国努力地生存着,并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作者以死神作为故事叙述者的方式,来讲述这个正如封面宣传语所说的“这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在全知全能的死神眼里,人类是肮脏而充满罪恶的。在书中,死神很不理解,“偷书贼为什么会跪在那里,靠在那堆人类自己制造的、可耻的废墟上号啕大哭?”

  在小说中,“死神”作为旁观者,就像宫崎骏电影《千与千寻》中的一心用金钱交换小千的陪伴却总遭到拒绝的无面人那样,也显得很落寞。似乎它代表了一个缺少爱和温暖的世界里的生灵。小说中写小女孩莉赛尔和母亲向埋葬了弟弟的墓地回望时,“死神”这样说:“母女俩举起手来。她们含着眼泪向墓地做了最后的告别,然后转身离开,一路上回头张望了好几次。我多逗留了一会儿。我也挥挥手。却没有人回应我。”

  莉赛尔得到的第一本书,就是两个掘墓人中的那个不到十四岁的学徒丢掉的,这本书就是黑色的印着银色的字《掘墓人手册》。而小女孩保存下这本书是为了要纪念自己永远失去的家庭。

  孩子被送给了一家老夫妇收养了,她到了一个新环境中,养母是为人熨烫衣物的老妇人,是个脾气坏的人,作者这样写她“老是喋喋不休地咒骂着,永无休止地争论和抱怨着”“其实没有人与她争吵”“只要逮住机会就说个不停,好像在厨房里和全世界的人论战,几乎每晚如此。”她经常领着莉赛尔去到富人区去送洗好熨烫过的衣物的同时再收一些待洗的衣物,每次敲开人家门时都毕恭毕敬的,人家一关上门,她则会立刻大骂那家人财富来得肮脏。而养父是个慈祥的能够给莉赛尔带来安全感的人。

  在战争的环境下,虽然生活困苦,但莉赛尔通过阅读,发现书是她比食物更难以舍弃的东西,于是,她开始偷书,阅读偷来的书,使她走进了丰富多彩的世界。她还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还给躲到防空洞的人们朗读书上的故事,给人们惊恐的心灵以安慰,让人们的精神和性情有了很大的变化。

  小女孩莉赛尔凭借阅读,凭借文字所散发出的美妙,使死神也感到非常惊讶,死神一面收取战场上的灵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奥:为什么人类一面展现残酷的杀戮,一面又有发自内心的关爱呢?

  多年以后,死神前去迎接莉赛尔的灵魂。死神坐在喧嚣的大马路旁,忍不住感叹道:“人哪!人性萦绕我的心头不去!人性怎能同时间如此光明,又如此邪恶!”

  这部小说带给我们很多思考。阅读让我们在冷硬的世界里,看到温软的心灵散发出的魅力。阅读是继承和发散我们人性中美好那一面,并因此让人们相信爱和善的力量。阅读,让人们得以愿意进入一个值得品味值得期待的未来。

偷书贼读后感3

  “透露一点真相:人会死。”

  《偷书贼》就是以这种冰冷的语气来开头的。这是由一个澳大利亚作家写的有关纳粹德国的小说,是一个关于死神、人性、爱与战争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战火纷飞的德国。9岁女孩莉塞尔的父亲被*划为“*分子”而被捕,不堪生活上和政治上双重重负的生母被迫将她和已经罹患重病的弟弟送往慕尼黑远郊的一个寄养家庭。就在途中,可怜的弟弟被死神带走了,不久生母也失踪了。于是,呼啸的火车、清冷的墓地、母亲哀伤的脸成了小莉塞尔终身挥之不去的梦魇。

  跟《悲惨世界》中的珂赛特一样,莉赛尔是个命运多舛的'小女孩。当读到这个九岁的小女孩在火车上看着小弟弟死去,看到她和妈妈在凄冷的小站下车,在大雪中静静地将弟弟埋葬,看到那场以寒冬为背景的分离……我的心便有了一种彻骨的寒冷和彻骨的悲伤:人怎么能被命运蹂躏到如此地步呢?

  莉赛尔寄养的家庭位于慕尼黑一个名为“天堂”的街区,听上去很美,可实际上是一个凋敝的贫民区。莉赛尔每夜抱着《掘墓人手册》入睡,噩梦连连。养父虽然没有冉阿让那样强健完美,但是也不乏慈爱。为了助小女孩安眠,他每晚给莉赛尔朗诵讲解这本手册,并开始教她识字。夜深人静的时候,父女二人坐在斗室里,养父说,将来我死之后,你要用这本书教授的正确方法把我埋葬。小女孩严肃地点了点头。这些细节让我在寒冷的季节里读到了冉冉升起的人性之光,最悲惨的道具也能给心存温暖的人作扶手。这个世界没有什么能绝望得了不想绝望的人!

  莉赛尔没有学会埋藏尸首,但在暴虐的命运面前,她变成了无情世界的掘墓人。尽管生活艰难,缺衣少食,但她找到了比食物更珍贵的东西——文字,并由此痴迷上了文字的载体——书。她开始偷书。文字助莉赛尔超越了苦难,不仅如此,还把慰藉散布开去。她给躲在地下室的犹太人朗读,为躲避空袭的邻居讲故事,让一颗颗惶恐不安的心得到抚慰,让他们粗鄙的性情得以改变。这个走在寒冬里的女孩,不但给自己制造着春天,还给他人、给这个世界制造着春天。

  在纳粹德国残忍而荒谬的时代氛围中,能表现出对善的坚持,对忠诚、道义等等所有美好品质的坚持,《偷书贼》让最悲惨的时刻也充溢了脉脉温情,这种无处不在的温情让我热泪盈眶。我不禁想到了另一部获得奥斯卡奖的影片《美丽人生》,那场奇异而温暖的游戏也是那个残酷年代里盛开的最美的花。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中常常会有一句这样的话:微笑地面对惨淡人生。

  我相信温情可以抵抗世界的残酷,心的柔韧可以战胜一切外在的强硬。死亡虽有一个冰凉的名字,但爱让生命充满了温暖与力量。

偷书贼读后感4

  历经6个多小时读完了这本匪夷所思的小说,这是一本从死神的角度讲述的故事,小女孩从失去弟弟、失去母亲,到投入养父母的温暖怀抱,开启了第一本从弟弟墓地里偷来的书。爸爸的陪伴和教导,让她深深的沉醉在文字的美好之中。于是,在纳粹焚书坑犹、在镇长夫人的书房,她偷了第二本、第三本。有了输入,她还主动或被动的化为了输出,给防空洞内一起躲避炸弹的邻居们读书,给隔壁邻居太太读书,还给躲在她的地下室生存的犹太人读书,最后,在镇长夫人的鼓励下,她开始了写书,并因为写书,成功逃脱了死神的眷顾,成为唯一生存的那个人。

  我喜欢这样的经历,跌宕起伏又不失温暖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她和爸爸妈妈的亲情,虽然只是短短的几年寄养生活,每每听到“小蠢猪”的时候,却觉得特别的温暖。她和马克思的友情,一段异位的寄养,曾几何时,我以为他们之间能有火花呢,她却为了寻找队伍中的他,洒了面包最后被殴打也浑不自知。她和鲁迪最后的爱情,鲁迪爱了她许久,怎么也得不到她的吻,却在死后得到了。这一切的一切,显得那么的'残忍却还温暖。

  显然,这是一个有爱的死神,虽然他肩负着灭亡的使命。可他还是收藏了那本小女孩的书,直至她寿终正寝的时候,归还于她。我也希望能有一天,我能看到带领我的那个死神,是如此的赋予人情味,也能将我的故事传播给我的子子孙孙吧。

偷书贼读后感5

  作者很会讲故事,连我这个前两天还说着偏爱散文从没完整看完一本小说的人从开始看的那天起就一颗心被挂住了。作者以死神的第三人称视角来叙述却将情感传递的很好,简单的带出了在二战背景下德国普通民众动荡不安的生活,以及犹太人被迫害的框架。前期很为马克斯心疼,原本对全世界反对种族歧视没那么特别的感觉,直到看到马克斯,仅仅是因为当权者贪婪,就让一整个种族毁灭。我也是德国人啊,为什么我却只能活在地下,我渴望阳光。

  看到时真的心痛到不行。结尾也很烧心,最后2章几乎哭着看完。悲剧真的是将最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你看,一片废墟里堆得像山一样高的人儿,小母猪一个个告别,想起了当年汶川地震,天灾发生时就是这样的场景,可这是人祸。那个柠檬黄头发,跳到齐腰的冰冷的河水里只为追逐一本书,笑着说给我一个吻的男孩我也爱他。只能说,这是时代的悲剧,在战争年代人人都是悲剧,文字可以作为当权者的武器毁灭世界,也可以支撑着那些心底尚有一丝求生欲望的人度过最艰难的日子。只希望,世界和*,用无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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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6篇)

《偷书贼》读后感1

  我肤浅。

  我喜聚不喜散,喜“最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不喜“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我乐意去包容喜剧背后的残缺,却不愿欣赏悲剧的美丽。

  因此,我甚少去读关于战争的书,尤其是二战犹太人的,这往往意味着逃跑,躲藏,毒气室,焚尸炉。

  小学时读过《安妮日记》,情节早已淡忘,脑海里只剩下两种色彩,一种灰色,渲染的是那逼仄的空间,一种粉色,是安妮内心情愫的滋长。

  再大些时候,我读了《穿条纹衫的男孩》,书里的内容也早已模糊成一团,惟念念不忘的,是小主人公牵起犹太人的手,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却共同走向“浴室”的背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偷书贼》好像也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在那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下,眼睛里总是闪着爱意的爸爸却永远闭上了眼睛;总是骂骂咧咧脾气火爆,但又在关键时刻以自己的方式支撑着家庭的妈妈再不能搂着莉塞尔骂她“小*”;而鲁迪,这个聪明,顽皮,还没得到莉塞尔吻的男孩,也投向了死神的怀抱,独留下莉塞尔,在这复杂的世界里,领悟人生与生命。

  我不喜悲剧,悲剧总要在饱赚人们的泪水后扬长而去,它告诉你,你以为的永远在时间面前脆弱的不堪一击,你说的过去,永远无法挽回,你说的现在,永远无法到达。

  《偷书贼》又好像并不是悲剧,它的故事看似*凡,却又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人们在战争面前渺小脆弱甚而绝望自私,但总有些永存的事物能作为心灵拐杖,支撑着人们迈向远方。

  也许未来的一天,《偷书贼》的情节也会同样在我的脑海里淡去。但我相信,我永远不会忘记小莉塞尔在地下室里,为了安抚悲伤慌张的人们读着一本又一本故事书的身影,就像我不会忘记那两抹色彩与那蓝白条纹。它告诉我,精神上的闪光不易失色,即使是迎接死亡,灵魂也是可以站着的。

  我依然无法理解悲剧,但我好像隐约看到了悲剧灰色面罩后的光点。美被毁灭了,但也曾驻扎过我的内心。

《偷书贼》读后感2

  这本书和我接触的第一本书《偷影子的人》以及后来看的《放风筝的人》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都很治愈,里面的情节、语言描写的很贴切又幽默风趣,而且作者擅长把物写活,用了很多拟人的手法,以孩子般的视角来描述一些情节,显得更生动活泼,更重要的是,作者突出表现了人性善良的一面,比如开始汉斯和罗莎冒着危险收养*的女儿,后来冒着背叛国家的危险甚至在地下室里藏了一个犹太人,比如汉斯不顾性命安危的冲出人群,只为给奄奄一息息的犹太老人送去一块面包,比如鲁迪自己肚子饿的咕噜咕噜叫还把手中的面包全部分给犹太人吃,比如镇长夫人一直纵容小女孩来书房偷书却没拆穿……,这些都体现了人性善良的一面,哪怕生活在战乱年代,也会有这些善意的举动温暖人心;还有纯真感情的描写也很打动人心,鲁迪对小女孩的爱,一直都是明示,一声声的小母猪,一次次的陪伴,还有那一句句的索吻,特别是看到最后小女孩竟是在鲁迪死后才实现了他的愿望,深深的吻了他的双唇很久很久,那一画面的描写,令我止不住泪流,鲁迪恐怕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喜欢的女孩真的吻了自己吧,哎,结局太悲了,还好马克斯还活着,令人得到些许安慰,其实从原来看的一部电影《穿着条纹睡衣的男孩》到前段时间看的书《活出生命的意义》再到现在看的这本书,我一直很同情犹太人的遭遇,那些*民是无辜的啊,凭什么他们要被赶尽杀绝、永远活在恐怖之中?战争太残酷了,希望世界和*,还此时仍处在战争中的小孩一个快乐的童年!

《偷书贼》读后感3

  周围笼罩着巨大的黑暗,甚至,心灵也完全被黑暗占领。在巨大的恐惧中,人们只能掩面而泣。在这时,稚嫩的声音在角落响起,十三岁的女孩莎赛尔一字一句地朗读着。吵闹渐渐停歇,飞机的呼啸声和炸弹的爆炸声不再刺耳,朗读声化为一道光芒,划破浓厚的黑暗。

  《偷书贼》中的德国没有明亮的颜色,只有黑、红、灰交织融合。黑,是死神和无边的黑暗;红,是鲜血和无声的尖叫;灰,是绝望和永无休止的死亡。这一段历史,是血腥的展览,最残忍和湮灭。战争下的德国在三色的挤压下却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九岁的莉赛尔和弟弟被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弟弟在途冲夭亡。在冷清的寒碜的丧礼后,莉赛尔意外得到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养父的解读下,她学会了阅读。她因此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抗拒的东西一书。两年后,在希特勒生日焚烧犹大书籍的过程中,莉赛尔偷偷救出她的第二本书《耸肩》。随后,镇长夫人的书房向她开放,她接触了更多的书。

  即使贫困使莫尔钦小镇成为德国的缩影,人们变得冷酷,但黑暗中仍有不死的人性。温和的寄父汉斯和暴躁的养母罗莎在反犹太人狂潮中偷藏了一个叫马克思的'犹太人。收留一个犹太人意味着灭顶之灾,然而罗莎和汉斯却让马克思在地下室隐藏了两年。

  在战争的阴影中,镇长夫人伊尔莎·赫曼了解到莎赛尔对书籍的渴望悄悄地打开窗户,让自家的书房成莉赛尔的自选超市。后来,在莉赛尔不再到她客厅偷书时,她又写信鼓励莉赛尔写作,促使她走上写作之路。汉斯一家,镇长夫人让我看到在苦难怕悬崖上依旧开着人性的小花。宽容和仁爱,在乱世记了坚定一点点明亮,即使非常微弱,慈父,书籍,挚友······莉赛尔在最坏的时期却拥有了人生最美好的一切,直到,爬出地下室后莉赛尔看到废墟冲一切亲迈后人的尸体,战火将莫尔钦小镇变成了人间地狱。

  在书的最后,死神感叹到:“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连死神也不得不承认他不断低谷人类。这是因为,无论死神如何威胁人类,人类善良的人性,永远不会泯灭。

  《偷书贼》这本书让我体会到战争的罪恶,纳粹的罪行,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闪烁在黑暗中美好的人性。从这本书中挖掘出的一点温暖,足以让我得到能凿开心灵冰墙的一把镐。

《偷书贼》读后感4

  起初觉得书名挺有意思的,好奇心驱使读完了整个故事。战争题材的小说看过一些,像《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群山回唱》等等,唯独《偷书贼》的视角最独特,人物也更复杂更丰满。二战期间的纳粹德国,是一个疯狂崇拜希特勒的时代。战争中的人,是一群微小的蝼蚁,随时会有生命危险,炸死和饿死,是悬在脑门的两颗定时炸弹……庆幸的是,战争这块破败不堪的废墟上,总是闪耀着光辉温暖的人性。像肖申克的救赎、辛德勒名单、圣诞快乐、第九连、甚至集结号、安妮日记……

  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战争惨象前,连冷酷无情的死神都有了悲天悯人的温度,温柔了起来。他会拥抱死者,他会合上死者的眼睛,他在带走莉塞尔的亲人时,想要对她说对不起。面对战争惨烈死神也迷茫了,不得不发出“人类怎么可以如此丑陋又如此美好,他们的文字为何可以毁灭一切,又可以璀璨夺目?……人类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这是一本不错的小说,值得认真品读;里边有很多很精彩的句子,值得仔细品味:“天空像一碗沸腾的汤,有些地方好像被烧煳了。红色的汤中零星地散落着黑色的面包屑和胡椒粉。”

  “噢,天空中的云拖着步子,蠢乎乎地聚成一堆。大朵大朵的云。阴暗而浓密。它们互相碰撞着,说一声抱歉,又游荡到别处。”

  “在城市与大雪中,到处都是死去的苏联人和德国人。那些依旧活着的人则对着面前的一片虚空开火。三种语言交织在一起,其中有俄语、子弹的呼啸,还有德语。”

  “雨滴从空中落下。就像孩子用尽全力关掉水龙头,却没能拧紧一样。”

  “人类的潜能总是让我吃惊,尽管他们脸上热泪滚滚,却依旧能跌跌撞撞地前行,一边咳嗽,一边寻找,直到找到他们寻觅的东西。”

《偷书贼》读后感5

  在上海南京路,我买了一本书,名叫《偷书贼》。就是这个故事,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能撼动死神。

  你听说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小女孩的故事……1939年的德国,9岁的莉赛尔?梅明格和弟弟被万不得已的妈妈送往慕尼黑远郊莫尔钦镇汉密尔街的寄养家庭。6岁的弟弟不幸死在了路途中。在清冷的葬礼后,莉赛尔意外得到了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她的父亲被打上*者的烙印,被纳粹带走了,母亲随后也失踪了。在弹奏手风琴的养父帮助下,她学会阅读。尽管生活艰苦,但是她发现了比什么都吸引她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她拥有了14本书。莉赛尔,这个被死神称为“偷书贼”的可怜女孩,在战乱的德国努力地生活着。可一枚炮弹毁灭了她的小镇,养父养母以及周围所有的人都死去,只有她因为在地下室如饥似渴地读书而逃过一劫。

  这个故事,撼动了死神。作家是澳大利亚的马克斯?苏萨克,译者是孙张静。马克斯?苏萨克写这个故事源自父母讲述的情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他的父母亲眼看见许多悲剧和惨状。这个故事里,莉赛尔?梅明格与朋友们的友谊是最真诚的;与养父养母的真情是最感人的;她曾经的经历是最令人痛苦的。

  在莉赛尔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东西——面对前所未有的`不幸事情时,要乐观向上,想办法去探讨它,学会快乐地面对一切。珍惜每一秒时间,珍惜曾经快乐的时光,珍惜别人对你的信任,珍惜给予过你的,送过爱心的人。看到别人的闪光点。要充满爱心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要充满纯真去发现生活中的快乐;要充满自信挑战自己;更要充满热情迎接那美好光明的世界!莉赛尔懂得去发现生活中的小细节,在无意中发现了第一本书,从而爱上了书。书救了莉赛尔?梅明格一命。不求这一切,你喜爱读书吗?你读了多少书?莉赛尔?梅明格所拥有的14本书给她带来无限抚慰,她在这丰富多彩的书中看到流星划过一条弧线,坠入湖中,从书中她远远不止看到这些东西。那簌簌的雪花飘落下来,覆盖了莫尔钦镇。在小屋子里,莉赛尔?梅明格的家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那是养父和她在阅读书籍呢,这声音,穿过静谧的大街小巷,瞧!这场面多么温馨……

  《偷书贼》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书给我们带来的无穷力量。

《偷书贼》读后感6

  花了两周的时间和孩子共读了这本书,书的角度很独特,开始的时候,从死神的角度来描述一个纳粹时期德国一个小镇上的故事。

  九岁小女孩莉赛尔在战乱中失去弟弟并被德国慕尼黑贫民区的一户人家收养,她的养父教她认字读书,将她带入了文字的世界。莉赛尔从此对阅读有了强烈的执着。书本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在那个最黑暗最残酷的战争年代,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纷飞威胁着每个生命,但幸好莉赛尔又遇到那么多让人温暖的人,这些人在纳粹的恐怖气氛下依然保留善意,养父母冒着风险收留犹太人,镇长太太分明知道小女孩偷了她的书却依然为她敞开大门,大男孩鲁迪一直勇敢的陪伴,这些在死神的描绘下让我们看到了战争中的美好,然而战争永远伴随着尖叫和鲜血、痛苦和伤痕、绝望和死亡。

  以死神开头也以死神结束,莉赛尔的小镇遭到空袭,除了莉赛尔所有的人都在睡梦中死去,死神捡起一个个灵魂,那个时候,你仿佛看到莉赛尔站在灰蒙蒙的烟雾中,绝望的看着她的逝去的亲人,眼眶湿润了。

  孩子很少读有关战争的书,她问我什么是纳粹,为什么要杀犹太人,简单的`给她讲了一下,看到她严肃的表情,也没再多说什么,这本书或许让她感到了战争的残酷,但我想她更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像战乱中开出的小花。


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5篇)

《偷书贼》读后感1

  战争的硝烟遮盖了头顶上的灰,夕阳洒下了落寞的影子像是死神的衣袂。在战争里我们看不到国家的希望,唯有的一点点关怀的自己,是希望缩小后的最后一点容身之处。失去一个人可以去找其他的依靠,失去了自己的国家,我们才开始在绝望里生存,绝望就像是地下室里的漆黑,你我苟延残喘,希冀着地面上,窗户外的那一点阳光,曾经他是属于每一个人的。如今仿佛是两个世界的,我无法明白是谁在这里写下了这种错误,他给我们埋下的只有相互的仇恨。

  从那个小男孩死的时候开始,一场场离别就像是风里的花一样不断吹过,不断作别。亲*的人,朋友,曾经一起的生活,留下来的熟透了的甜美的回忆,却像裂满了伤痕般,一点点的支离破碎。我喜欢着每一个人,我曾经爱着他们,生活里的点滴都是他们的回忆,如今一切都安静了,而我却还是会在恍惚间仿佛听到他们叫着我的名字—莉赛尔。

  我的手指下写满了他们曾对我的微笑,记着他们为我担忧的那一个时间,记着他在床头安慰我的夜晚,记着和他一起在这个村子里四处游击的日子,还有她每一次叫我小母猪的时间。记着他们的拥抱,记着和他们的秘密,还有那几本书,几个人。眼前一片废墟,眼前一片灰色,四野茫茫是无尽的悲伤。我来不及落泪已经变得木然,思考的能力已然终止,双手只剩下无力的承托,想要承托住过去的时间,想要唤醒,却失去在茫然中。

  谁曾经爱过我,他如今沉睡,我来不及亲吻的失去,像断了弦的音,戛然而止,却只有伤心在独自回绕。谁曾经拥抱过我,他如今沉睡,我们相互守着各自的秘密,一个埋藏在你我之间的世界,如今当你去了的时候,我在这找不到当初埋藏秘密的地方了,失去了你,失去了自己的秘密。谁曾经不断的在破口大骂,仿佛每一个人都不能称她的心意,可是在这离去的`日子,失去了你的声音,我幻想着你的声音,我哭喊着你的声音,却只有我一个人听到。我躲进了文字的世界里,面对这个生活的残忍,我喜欢着里面每一个人生活的故事,我也喜欢文字本身。

  有时我也会用文字留下我想给别人的,所以我是属于文字的,马克斯想象着在拳击台上击败元首,我便希望用自己的文字来洗刷掉元首那些丑陋的思想,除掉荒草最好的办法是种上小麦,我希望自己的文字可以重新唤醒,这里所有的人都是我们需要放下武器,我们需要的是在和*中重新建立家园,我们需要扔掉那些对于其他人种的偏见,既然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那我们便有着同样的生活。

《偷书贼》读后感2

  题记:

  黑色的外表,让这本书看起来冷酷无情。“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

  正文:

  静静的,夜色黯淡了,微弱的灯光下,我又一次拿起了这本沉重的书,细细品读这个和死亡有关的故事。

  故事的讲述者,那人很特别。虽然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但他对活着的人,却充满了怜悯和慈爱。他正是这么看着莉赛尔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他们,正在经历一场生死之战。

  故事开始的那年,莉赛尔9岁。父亲死了,弟弟死了,她被寄养到离家很远的一户人家。可能是因为纳粹,寄养户是个不怎么宽裕的人家,但有一个爱唠叨其实人很和善的妈妈,有一个教她读书认字教她关怀与爱的爸爸,这就足够了。在偶尔得到一本书后,莉赛尔开始了阅读旅程,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在弹奏手风琴的养父的帮助下,莉塞尔学会了阅读,静观生活艰苦,她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还难以抗拒的东西—书。于是便是题目的由来,她开始偷书。一系列的小事情,堆积成为莉塞尔的生活。鲁迪、莉赛尔的养父母、小盗贼、足球伙伴、送掉两个儿子上战场的邻居太太、装着对这一切漠不关心的镇长夫人,等等。这条汉密尔街上住了那么多的人,每个都有对战争和元首的自我理解,然后在一阵炮灰中,全部化成了灰烬。

  后记:

  我会想念你,那个奔跑的!那个偷窃的!那个假装内酷的!那个其实善良的!我还怀念那些有生命的文字,它们不止有生命,还能拯救灵魂。似乎我该流一滴眼泪,看看是不是变成了文字,是不是会有生命,是不是能够成为一颗种子,变成一颗苍天大树。长成的树应该会开花的吧...墓地就在树旁,碑很长,碑文很短。

《偷书贼》读后感3

  在上海南京路,我买了一本书,名叫《偷书贼》。就是这个故事,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能撼动死神。

  你听说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小女孩的故事……1939年的德国,9岁的莉赛尔?梅明格和弟弟被万不得已的妈妈送往慕尼黑远郊莫尔钦镇汉密尔街的寄养家庭。6岁的弟弟不幸死在了路途中。在清冷的葬礼后,莉赛尔意外得到了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她的父亲被打上*者的烙印,被纳粹带走了,母亲随后也失踪了。在弹奏手风琴的养父帮助下,她学会阅读。尽管生活艰苦,但是她发现了比什么都吸引她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她拥有了14本书。莉赛尔,这个被死神称为“偷书贼”的可怜女孩,在战乱的德国努力地生活着。可一枚炮弹毁灭了她的小镇,养父养母以及周围所有的人都死去,只有她因为在地下室如饥似渴地读书而逃过一劫。

  这个故事,撼动了死神。作家是澳大利亚的马克斯?苏萨克,译者是孙张静。马克斯?苏萨克写这个故事源自父母讲述的情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他的父母亲眼看见许多悲剧和惨状。这个故事里,莉赛尔?梅明格与朋友们的友谊是最真诚的;与养父养母的真情是最感人的;她曾经的经历是最令人痛苦的。

  在莉赛尔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东西——面对前所未有的`不幸事情时,要乐观向上,想办法去探讨它,学会快乐地面对一切。珍惜每一秒时间,珍惜曾经快乐的时光,珍惜别人对你的信任,珍惜给予过你的,送过爱心的人。看到别人的闪光点。要充满爱心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要充满纯真去发现生活中的快乐;要充满自信挑战自己;更要充满热情迎接那美好光明的世界!莉赛尔懂得去发现生活中的小细节,在无意中发现了第一本书,从而爱上了书。书救了莉赛尔?梅明格一命。不求这一切,你喜爱读书吗?你读了多少书?莉赛尔?梅明格所拥有的14本书给她带来无限抚慰,她在这丰富多彩的书中看到流星划过一条弧线,坠入湖中,从书中她远远不止看到这些东西。那簌簌的雪花飘落下来,覆盖了莫尔钦镇。在小屋子里,莉赛尔?梅明格的家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那是养父和她在阅读书籍呢,这声音,穿过静谧的大街小巷,瞧!这场面多么温馨……

  《偷书贼》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书给我们带来的无穷力量。

《偷书贼》读后感4

  花了两周的时间和孩子共读了这本书,书的角度很独特,开始的时候,从死神的角度来描述一个纳粹时期德国一个小镇上的故事。

  九岁小女孩莉赛尔在战乱中失去弟弟并被德国慕尼黑贫民区的一户人家收养,她的养父教她认字读书,将她带入了文字的世界。莉赛尔从此对阅读有了强烈的执着。书本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在那个最黑暗最残酷的战争年代,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纷飞威胁着每个生命,但幸好莉赛尔又遇到那么多让人温暖的人,这些人在纳粹的恐怖气氛下依然保留善意,养父母冒着风险收留犹太人,镇长太太分明知道小女孩偷了她的书却依然为她敞开大门,大男孩鲁迪一直勇敢的陪伴,这些在死神的描绘下让我们看到了战争中的美好,然而战争永远伴随着尖叫和鲜血、痛苦和伤痕、绝望和死亡。

  以死神开头也以死神结束,莉赛尔的小镇遭到空袭,除了莉赛尔所有的人都在睡梦中死去,死神捡起一个个灵魂,那个时候,你仿佛看到莉赛尔站在灰蒙蒙的烟雾中,绝望的看着她的逝去的亲人,眼眶湿润了。

  孩子很少读有关战争的书,她问我什么是纳粹,为什么要杀犹太人,简单的`给她讲了一下,看到她严肃的表情,也没再多说什么,这本书或许让她感到了战争的残酷,但我想她更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像战乱中开出的小花。

《偷书贼》读后感5

  书的封面上写着“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封面是一个苍白的女孩的脸,披着遮住一半脸的斗篷,从它里面能看到女孩有些金黄的头发……

  那是在战乱的德国,9岁的女孩莉赛尔和弟弟被母亲送到慕尼黑的寄养家庭,而弟弟不幸冻死在火车上。小女孩在弟弟的葬礼后偷到了她人生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

  到了新的家庭后,他的新父亲对他十分友好,而母亲有时会责骂她但不乏关爱。那的老师很无情,经常会有空袭。莉赛尔每天晚上读着偷来的书入睡,每晚都会有噩梦。这是父亲开始教她识字,读书给她听。

  认识了不少字的莉赛尔虽然生活比较艰难,经常受冻挨饿,但在她的生命中,她发现书比丰盛的食物与温暖的衣物更让她着迷。在纳粹的一次烧书活动中,她从火中拿到了第二本书《耸耸肩膀》,她由此进入了文字的世界,让她忍受住了现实的苦难,并帮助了身边的人。

  她的母亲为镇长洗衣服,莉赛尔去镇长家拿衣服时,又偷了书。她的朋友鲁迪给了她一个绰号“偷书贼”。鲁迪希望她在镇长家偷一些蛋糕,而莉赛尔几乎只偷了书。

  在战争中,一个犹太人想到他们家避难,每天都躲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有一次面对“*”的搜查,差点被发现;又有一次差点被冻死在地下室。而莉赛尔每个晚上都给马克思——这个犹太人讲故事。窝藏犹太人肯定会被判死刑。

  而一天,马克思走了,不想给他们家带来负担。莉赛尔每次在小镇有犹太人队伍经过时,都会又兴奋又害怕,而一次她在人群中看到了马克思。她这时已经10几岁了,不再像是孩子了,她冲到人群中走到马克思旁边时,被纳粹党员发现,在街上被鞭打……

  在多次空*报后,小镇上的人都*安无事,每次人们恐慌地躲在地下室时,莉赛尔总是读书给他们听……而一天晚上,莉赛尔正在自家的地下室写着自己的书时,真正的空袭来了……人们在废墟中找到莉赛尔时,她发现父母的尸体,朋友的尸体……

  整个小镇只有她一个人活下来。

  之前她的父亲和鲁迪的父亲一起去参军,她的父亲受伤回来了。在灾难后,鲁迪的父亲回来发现了这些事情……莉赛尔从此和鲁迪的父亲在一起……而有一天,一个犹太人来到了他们的小店,头发像鸟窝一样……莉赛尔和他紧紧抱在一起……

  在故事的尾声,莉赛尔见到了观察她这么多年的死神,死神当时找到了莉赛尔自己写的书,这个老妇人简直不敢相信……她问他读过吗,他说读过多次;而问他读懂了吗,他却说不出话……故事的最后一句话“人类真是让我琢磨不清。”

  这个死神可不想我们的意识中那位披着黑斗篷,一副骷髅脸,拿着镰刀的家伙,他是那么的富有感情,理智地对待这个世界,讲述着故事。

  当我读到整个小镇除了莉赛尔所有人都因空袭而死的时候,我觉得我从来没有看哪本书会这么伤感,这么百感交集。我从书中读到了一个小女孩偷书的故事,不由感觉书的确是我们能凿开心中冰墙的一把镐。

  这本书几乎没有很详细的事物描写,甚至根本没有,但是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尾,应该让大部分读者都潸然泪下,这只是400多张纸,却能把人性的光明和黑暗如此淋漓精致地表现出来……

  其实当时我一读到莉赛尔的家人朋友都这样离开了她,眼球就马上酸涩了,但是我合上了书*了一会,然后才翻开继续看。

  在这些战争中的美好人性,我已不陌生,《肖申克的救赎》,《集结号》……这样的小说电影还有很多很多,但是从来没有一部小说电影能像《偷书贼》一样,给我留下这样的印象,第一本能让我读完了有那么多感触的书。


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菁华3篇)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1

  我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之后,觉得仔仔很可怜,不过,仔仔是好人老天一定不会亏待他的,果然,仔仔最后和剧团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十四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孤儿仔仔从小被送到孤儿院,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领养了,并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有一天,一个黑衣人买下了仔仔,之后命令他去环球大剧院抄写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溜进戏院,偷偷记下了剧本,当仔仔抄完剧本之后,剧院忽然着火了,在火灾中仔仔不小心把剧本弄丢了。之后,他又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戏院留了下来做学徒,可是仔仔又碰见了他的主人。他的主人要他偷走剧本,但是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没有偷剧本。可黑衣人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和剧团的人一起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觉得仔仔非常可怜。我们相对他的生活来说,幸福多了。我们的父母每天都照顾着我们,每天吃喝玩乐,不愁吃穿,父母还时刻关心我们的想法,简直是太幸福啦!

  不过,仔仔最后成了一名演员,受人尊重,也是他的福气。而巴希蒙先生最后因为偷窃死于阿敏先生的剑下。最后,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2

  我假期看了一本《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这本书非常好看,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神奇重要。

  14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地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从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直到他七岁时才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给了一个陌生黑衣人,仔仔的新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但因为一场大火,他成为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情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没偷走剧本。

  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觉,他们是多么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啊。回想我们的同学生活在这么幸福的家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还经常不满意,经常发脾气……,这会让父母感到多么的伤心呀,还有就像我们的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是多么值得我们珍惜呀!

  虽然友谊不是万能的,但有些时候,友谊能帮助一个甚至更多的人……。只要我们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的人,得到幸福感!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偷莎士比亚的贼》。

  我在书店借书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就很奇怪: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贼偷走呢?所以我好奇的把她带回家来看。

  讲了一位十四岁的男孩仔仔,因为生下来就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真正的名字,所以他被送到了孤儿院。

  他们那里有一个这样的说法:每当四年,就会有一位人到孤儿院去领养一个小孩,幸运的话,会被领养走;不幸运的话,就会继续待在孤儿院。

  仔仔很幸运,他就是被领养走的其中一个。

  他的主人教他快速记字的好方法。

  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

  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

  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可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着火了,最后仔仔把整个剧本给弄丢了。

  我读这本书读到仔仔被卖掉的一文时,十分紧张,怕他被杀死或去作奴隶之类的活。

  不过还好,是到了剧院,被派去偷剧本。

  当他到伦敦第一次坐船是,竟晕船了,还掉进了水里,这时,我也十分担心他会死掉,虽然他是去干不好的事,但我也十分希望他活下来,因为他的内心并不坏,只是被人利用。

  接着,事情没什么起伏,直到他在偷偷抄剧本时,我感到有点害怕,因为被人发现就完了。

  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

  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时,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松了一小口气。

  这时候仔仔被剧院里的人发现了,他没有办法,只好在剧院里当学徒。

  他在剧院里交了许多朋友,知道了什么是友谊。

  他一想起他曾经交过的.朋友,就觉得如果他偷了剧本觉得很对不起朋友们,最后决定没有偷剧本。

  这个故事说:我们不可以欺骗朋友,要珍惜友谊。


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6篇)

偷书贼读后感1

  今天,天气未见一丝好转,还是灰蒙蒙的,就像是老天爷在恶作剧似的。我穿上毛衣、外套和手套,拿起一把大雨伞,便走出家门了。来到书城,看见一本书,我顿时来了兴趣,马上捧起书来看。

  这本书是《偷书贼》,9 岁小女孩莉赛尔和弟弟在战乱中被迫送到寄养家庭,但弟弟不幸死在旅途中,莉赛尔在弟弟冷清的丧礼后偷了一本掘墓工人的手册,为的是要纪念自己永远失去的家庭。寄养家庭位在慕尼黑凋蔽贫困的区域,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时时威胁人命。莉赛尔每晚抱着掘墓工人手册入睡,恶梦不断。养父为了让她安眠,于是为她朗诵手册内容,并开始教她识字。对照着战场上万人之间的争夺残杀,莉赛尔藉由阅读与文字所散发的力量,让死神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一面收取战场上的灵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奥:为什么人类一面展现残酷的杀戮,一面又有发自内心的关爱呢?

  在这里面,死神曾说过,他不是战争的朋友,相反战争是他的老板,老板的命令他必须服从,或许他并不愿意。同样的.一件事情,怎么会如此丑恶又如此美好,有关于此的文字和故事怎么可以这么具有毁灭性,又同时这么熠熠生辉?

偷书贼读后感2

  学校组织读书漂流活动,我有幸借到了《偷书贼》这本书,说实话,当我翻开《偷书贼》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撼我心灵的旅途。

  作者是以死神的名义,来向我们讲述在二战时期发生的事。主人公莉赛尔是一个可怜又可爱的小女孩,她和他的弟弟被他的妈妈送给了莉赛尔的养父养母。可在火车中弟弟死了。她的养父是一个善良的男人。她的养母很喜欢莉赛尔,可是她喜欢谁就会对谁破口大骂,所以莉赛尔常常被她骂为小母猪。她的养父经常教她识字、读书,学会认字进而开始读书的莉赛尔,尽管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却发现了一项比食物更让她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用偷来的书继续学*认字。从此莉赛尔进入了文字的奇妙世界,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在空袭时为躲入防空洞中的街坊邻居朗读故事,安慰了每颗惶惶不安的心,潜移默化改变了原本粗鄙的性情。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10本书为章节名的10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红色是尖叫和鲜血;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和挤兑着。在以德国*的残忍来反射出莉赛尔他们的弱小和微不足道。

  整本书中,作者使用了非常简单的话语,甚至已到了吝啬的地步。可是这书所展示出那发自人民心底的对生命的追求的能量、为自己的尊严的捍卫,都是无可取代的。本身,这样的心灵也许已是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的情意了。如果有一天你会有机会阅读这本令人感动的书,相信你也一定会发现世界的一半是丑陋的,而另一半却一定会是美好光明的。正因为有了丑陋才有了美好,虽然有时站在黑暗当中的人会发觉不了希望的存在。但是就如同对待影子和阳光一样,阳光其实就在你的身后,只要转过身就可以看见。

  最后我只想用书中的一句话来表达我对这本书的感慨,"他们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可他们同时也让我找到了停止哭泣的理由。转过身,我就会找到阳光。"

偷书贼读后感3

  看完了500页的《偷书贼》天已经黑了,心情却久久难以*复。

  《偷书贼》是澳大利亚作家马库斯。苏萨克所著。代表作《偷书贼》于2007年出版,位居《*》畅销书榜超10年,先后被译为40余种语言,在国际上广受欢迎,后由好莱坞改编为同名电影。

  曾经在一座小镇,死神讲述了自己的故事。那里住着的一个喜欢读书的女孩、一个拉手风琴的男人和一个年轻的犹太人马克斯。书和文字将他们联系在了一起。小女孩成了偷书的小偷,在无情残酷的战争中,她又用书中的故事慰藉着苦难的人们。

  书中的人物虽小,从另一个侧面窥视和省视了战争的残酷。本应该是温情的少男少女情窦初开的美好感情,却因为战争最后沦为生死离别;本应该是温暖的家庭生活,也是战争被撕得支离破碎。战争残忍的让所有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侥幸存活的偷书贼也只能抚摸这本书在无情的往事里不断回忆和无奈感叹。

  掩卷沉思,窗外的冬日暖阳此时早已变成黑幕笼罩,霓虹灯在夜幕下分外璀璨夺目。深吸一口气,我能感觉到空气中的温暖和自由,不禁深深感叹到,和*的生活是多么美好!

偷书贼读后感4

  这个古怪的书名会让人觉得那是个有特殊嗜好的孩子徜徉在书海里的幽默故事,我便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开始翻读的,结果错得离谱了。

  当然,这不是一个说书的故事。书的存在只是为了记录一些事,影响一些人,我们面对的,就是那些被影响的人和被倾诉的故事。虽然他们很遥远,如在天边,但有种力量,把他们拉到了我们跟前。

  故事开始的那年,莉赛尔9岁。她被寄养到离家很远的一户人家,她的父亲死了,弟弟死了,妈妈也许在不久后也会死,可能是因为纳粹。寄养户是个不怎么宽裕的人家,但有一个爱唠叨其实人很和善的妈妈,有一个教她读书认字教她关怀与爱的爸爸,这就足够了。在偶尔得到一本书后,莉赛尔开始了阅读旅程,并再也没有停止过,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在以第三人称视角进行描写时,作者充当了死神的角色,于是莉赛尔的故事里有了个默默观察她的人。那人很特别,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最温柔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他对活着的人、刚刚脱离肉体的灵魂有着充满悲悯的关切,他正是这么看着莉赛尔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他们,正在经历一场生死之战。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10本书为章节名的10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红色是尖叫和鲜血、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和挤兑着。

  她低下头,凝视着他失去生机的脸,莉赛尔真的亲吻了她最好的朋友鲁迪·斯丹纳,轻轻地吻了他的嘴唇。他的嘴唇上虽然满是灰尘,却充满了甜蜜的气息,仿佛还在为树荫下,还有捣乱分子找西服的灯光下错过的吻而懊恼。她温柔地深吻着他,当她起身离开时,用手指摸了摸他的'嘴。她的双手颤抖着,还有她柔软的嘴唇。她再次弯下腰,这一次的吻失去了控制,他们的牙齿在汉密尔街这个人间地狱里轻轻叩响。

  这只是个故事,一个把人性的光辉和黑暗塞满你眼睛的故事,它会让你的眼球酸涩,然后泪水就莫名地下来了。

偷书贼读后感5

  本周正在读的书是《偷书贼》,作者是澳大利亚影响最大的作家马克斯·苏萨克。

  据作者讲,写这本《偷书贼》的故事,是源于他幼年时父母讲述的情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他的父母曾经亲眼目睹盟军轰炸汉堡之后的惨状,也看过纳粹押解犹太人前往死亡集中营的悲剧。作者说,父母讲述的情景他一直记在心里,他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把这些故事写成书。

  这本书的梗概如下:

  xxxx年的德国,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和弟弟被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6岁的弟弟不幸死在了路途中。在冷清的丧礼后,莉赛尔意外得到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她是个孤苦的孩子,父亲被被纳粹带走了,母亲随后也失踪了。在养父的帮助下,她学会了阅读。她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莉赛尔,这个被死神称为“偷书贼”的可怜女孩,在战乱的德国努力地生存着,并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作者以死神作为故事叙述者的方式,来讲述这个正如封面宣传语所说的“这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在全知全能的死神眼里,人类是肮脏而充满罪恶的。在书中,死神很不理解,“偷书贼为什么会跪在那里,靠在那堆人类自己制造的、可耻的废墟上号啕大哭?”

  在小说中,“死神”作为旁观者,就像宫崎骏电影《千与千寻》中的一心用金钱交换小千的陪伴却总遭到拒绝的无面人那样,也显得很落寞。似乎它代表了一个缺少爱和温暖的世界里的生灵。小说中写小女孩莉赛尔和母亲向埋葬了弟弟的墓地回望时,“死神”这样说:“母女俩举起手来。她们含着眼泪向墓地做了最后的告别,然后转身离开,一路上回头张望了好几次。我多逗留了一会儿。我也挥挥手。却没有人回应我。”

  莉赛尔得到的第一本书,就是两个掘墓人中的那个不到十四岁的学徒丢掉的,这本书就是黑色的印着银色的字《掘墓人手册》。而小女孩保存下这本书是为了要纪念自己永远失去的家庭。

  孩子被送给了一家老夫妇收养了,她到了一个新环境中,养母是为人熨烫衣物的老妇人,是个脾气坏的人,作者这样写她“老是喋喋不休地咒骂着,永无休止地争论和抱怨着”“其实没有人与她争吵”“只要逮住机会就说个不停,好像在厨房里和全世界的人论战,几乎每晚如此。”她经常领着莉赛尔去到富人区去送洗好熨烫过的衣物的同时再收一些待洗的衣物,每次敲开人家门时都毕恭毕敬的,人家一关上门,她则会立刻大骂那家人财富来得肮脏。而养父是个慈祥的能够给莉赛尔带来安全感的人。

  在战争的环境下,虽然生活困苦,但莉赛尔通过阅读,发现书是她比食物更难以舍弃的东西,于是,她开始偷书,阅读偷来的书,使她走进了丰富多彩的世界。她还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还给躲到防空洞的人们朗读书上的故事,给人们惊恐的心灵以安慰,让人们的精神和性情有了很大的变化。

  小女孩莉赛尔凭借阅读,凭借文字所散发出的美妙,使死神也感到非常惊讶,死神一面收取战场上的灵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奥:为什么人类一面展现残酷的杀戮,一面又有发自内心的关爱呢?

  多年以后,死神前去迎接莉赛尔的灵魂。死神坐在喧嚣的大马路旁,忍不住感叹道:“人哪!人性萦绕我的心头不去!人性怎能同时间如此光明,又如此邪恶!”

  这部小说带给我们很多思考。阅读让我们在冷硬的世界里,看到温软的心灵散发出的魅力。阅读是继承和发散我们人性中美好那一面,并因此让人们相信爱和善的力量。阅读,让人们得以愿意进入一个值得品味值得期待的未来。

偷书贼读后感6

  《偷书贼》是我看得第一本澳大利亚文学作品,而本书的作者也可以算是我唯一认识的一位澳大利亚作者吧,可是它依旧是我很爱的一部作品。或许这正是属于澳大利亚的魅力。

  日记

  故事的叙述者,我想是被我们称之为“死神”的生物,这位“死神”偷窥了一名名叫李赛尔的女孩在二战期间的悲惨生活。战争夺走了莉赛尔的亲生父母,弟弟,养父母以及朋友,但是她还是坚强的活了下去,或许在她最苦难的时候是阅读带给了她最后一丝希望。

  本书的第一亮点就是以死神的身份叙述了一场战争,它绝对的客观,可同时它也距离死亡最*,它应该也是最了解死亡对于人类的意义的了。而作者一反常态的将情节的高潮在序章中一一隐藏也让人耳目一新。

  “信仰,怀疑,失望”这是莉赛尔这个德国女孩在战争中的情感变化。作者通过对这些变化的一系列变化,生动地展现了战争对于人类的伤害。

  除了本书作者的文笔,构思以及立意的肯定,本书留给我的一个最大的疑问便是“在那个动荡的年代,莉赛尔为什么想要偷书?”

  犹记得,莉赛尔第一次偷书是在弟弟的葬礼后偷了掘墓人的《掘墓人手册不》,而她的理由只是想看看掘墓人有没有按规定安葬自己的弟弟;而后她又从德军手中偷出了一本犹太人写的书因为她想看看犹太人究竟有什么过错。随着阅读的不断深入,对于真理的不断探求她对德军产生了怀疑,因为她在阅读中,找到了真理和智慧。

  而最后一幕莉赛尔因在地下室中读书而逃过了空袭,成了唯一的幸存者时,我在想作者是不是想要告诉读者只有真理才能带来解脱呢?


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合集十篇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1

  今天我看了美国作家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作品《偷莎士比亚的贼》!

  故事发生在四百年前的英国,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没有真实的姓名,他七岁时,一个传教士领养了他,这个传教士发明了一种速记方法。并把他训练成一个速记员。仔仔十四岁时被一剧院老板高价买去,并被派去环球剧院偷莎士比亚的'新作品《哈姆雷特》的剧本。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需要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

  仔仔偷剧本的方法是用他学会的速记本领在看戏的过程中把所有台词都记下来。他因为种种意外而没能完成使命。后来他加入了剧组成为了一名演员,他热爱戏剧,与其它偷剧本的坏蛋浴血拼杀,保护剧本。从贼变成一个剧本的保护者。

  我非常同情这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开始工作,七岁开始学艺;而我七岁时还在读二年级,我的“工作”只有一样——学*。我还敬佩他学*的能力,只用了一年里时间掌握了速记的本领,能够飞快记住内容,我要是有这本领就好了。他是个勇敢善良的孩子,敢于和坏蛋作斗争。我也希望能像他一样勇敢、善良、聪明!

  点评:苦难是一笔财富!仔仔的传奇经历就是生动的注脚。言为心声,小作者采用对比的手法,将自己的童年与仔仔的童年作对比,写出了自己对勇敢、善良、聪明的仔仔钦羡之情。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2

  这是一本吸引人的书。一看见这本书,我就被题目吸引住了,而且还产生了许多疑问。当我开始看时,答案才渐渐显露出来。

  孤儿仔仔从小被送到孤儿院,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领养了,并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有个黑衣人来买下了仔仔,并命令他去环球大剧院抄写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虽然偷偷的记下了剧本,但是戏院突然失火,仔仔的笔记本也不在了,他又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戏院留了下来做学徒,可是他又碰见了黑衣人,黑衣人要他偷走剧本,但是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没有偷剧本。可黑衣人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留在了剧团。

  仔仔为了偷剧本,撒过谎,还试着偷东西,尽管如此,他也是因为不知道这是不对的'。到剧团以后,他知道了这是不对的,只好逃避黑衣人。到这里,仔仔才终于知道了自己一直在做蠢事。最后仔仔为了戏院、为了朋友们,放弃了偷剧本。而黑衣人来偷剧本时,仔仔不怕自己被惩罚,坦白了一切。也正是这样,才夺回剧本。大家不仅没惩罚仔仔,还宽容了他。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仔仔终于懂得了诚实、信任、忠心以及友情,还有“家”的意义,而这些,也是我们不可少的。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3

  在校讯通第九届书香班级中获得了金牌阅读天使,校讯通的叔叔阿姨送给了我一本叫做《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一本书。拿到书,我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书中的仔仔和朱丽安的友谊让我敬佩,值得我学*——书的主人公仔仔出生在英国伦敦北边的约克都,他从小父母双亡,生活在孤儿院,后被白医生接走当学徒。接着因为仔仔练就了一手速记的好本领,被法肯纳(巴先生,巴希蒙)用十个金币领走,奉命去用速记的方法“偷”伦敦环球剧院的剧本《哈姆雷特》,结果因为一场大火仔仔无意中加入了环球剧院。在剧院里,仔仔结识了居里安(朱丽亚)、尼克、山德等同伴,通过相处他明白了友谊二字的含义,决心改邪归正。最后尼克偷走剧本,仔仔和阿敏先生去追,法肯纳(巴希蒙——巴先生)与阿敏先生决斗,阿敏先生获得胜利,法肯纳因此丧命,仔仔才得知法肯纳和巴先生是同一人,仔仔抢回了剧本……结局是美好的,朱丽亚为了实现演员梦去了法国;仔仔成为真正的演员;剧本保住了,仔仔也终于明白了“家”的意义……

  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我明白了,友谊是很珍贵的东西,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梦想也是最强大的,即便命运总在有意无意的捣乱、设置障碍,但是,有梦想,你的生活就不会停止,因为梦想比命运强大,只要你不放弃,梦想就会成为现实!

  还有一个更感悟深刻的是:家——永远是一个温馨的港湾,家让我们温暖,让我们成长!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4

  我假期看了一本《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这本书非常好看,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神奇重要。

  14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地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从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直到他七岁时才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给了一个陌生黑衣人,仔仔的新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但因为一场大火,他成为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情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没偷走剧本。

  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觉,他们是多么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啊。回想我们的同学生活在这么幸福的家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还经常不满意,经常发脾气……,这会让父母感到多么的`伤心呀,还有就像我们的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是多么值得我们珍惜呀!

  虽然友谊不是万能的,但有些时候,友谊能帮助一个甚至更多的人……。只要我们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的人,得到幸福感!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5

  读完《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后,令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

  这本书主要讲了:十四岁的仔仔因为有速记的本领而被主人指派到伦敦环球剧院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后来仔仔因为认识到了剧院的人,他们让仔仔感到温暖,让仔仔在剧院的这段时间里感到了快乐,于是,仔仔就想违背主人的命令,最后,他把真相说出来,剧院的人原谅了他,让他明白了“家”的意义和友情的一件事。

  读完了这本书后,令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李彦臻。有一次,我生病了,请假在家休息,到了放学的.时间,下起了大雨,我担心同学会不会因为天气的原因而没办法帮我送作业,到了晚上,雨还在下。这时,响起了门铃,我打开门看,是李彦臻,她冒着大雨来帮我送作业。

  李彦臻说:“李曼婷,你的作业。”说完,就把手里的作业递给我,我拿了作业后,看到李彦臻的脸上有些雨点,我对李彦臻说:“谢谢你,李彦臻。”李彦臻说:“我们是朋友嘛,应该的。”之后,我连忙把李彦臻请到家里,李彦臻却说:“不用了,我还要回家写作业,对了,你的身体没事了吧,学*上的事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先走啦,拜拜。”看着她离开的身影,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友谊是珍贵的,我们都应该珍惜友谊,友谊就像玻璃一样,如果你不珍惜,就会破碎掉。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6

  前几天, 我看完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作者是加里。 布莱客伍德。

  我一开始看这本书的名字,就想:咦,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人偷走呢?我带着这样一个疑团看这本书,下面我来讲讲读了这本书后的读后感。

  这本书的的主要内容是:14 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小时侯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到了一个小剧院。在16 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进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任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溜进戏院,偷偷记下了剧本,而这时,剧院却着火了······

  我读这本书读到仔仔被卖掉的一文时,十分紧张,怕他被杀死或去作奴隶之类的活。不过还好,是到了剧院,被派去偷剧本。当他到伦敦第一次坐船是,竟晕船了,还掉进了水里,这时,我也十分担心他会死掉,虽然他是去干不好的事,但我也十分希望他活下来,因为他的内心并不坏,只是被人利用。接着,事情没什么起伏,直到他在偷偷抄剧本时,我感到有点害怕,因为被人发现就完了。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

  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是,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送了一小口气。但仔仔并未幸免,因为他的主人也在伦敦,总有一天会找到他的,因此,我还有点担心。不过,仔仔见到自己无家可归,就到了剧院,说要当演员,当时有些人不同意,但大部分人还是同意的,就这样,仔仔当了演员。当了演员没多久,他的主人就碰到他了,并拿剑刺了仔仔,叫他快交剧本,我当时十分担心仔仔会死,不过还好,仔仔剧院里的击剑老师来了,帮他包扎了。然后,仔仔多次上台演出,还在女皇面前表演了。而仔仔也多次拿到了剧本,当时他想偷偷溜之大吉,但我相信,仔仔只是被利用,心地没那么坏,果然不出我所料,仔仔没偷走剧本。正当剧团一切*安是,剧院里的一个演员却偷走了剧本,去拿给了仔仔的主任,这时,仔仔和他的击剑老师一起去追。我当时真担心追不上,就这样把剧本给丢了。不过还好,仔仔他们追上了,可仔仔的主人会击剑,于是和仔仔的击剑老师展开了搏斗,这时,我真希望击剑老师赢,不然,这老师必死无疑,不但我这样想,文中也写到,战胜对方不仅是赢得了胜利,还赢得了胜利。后来,跟我想的一样,是击剑老师赢了,并杀死了仔仔的主人,当时,我有点同情,因为又有一个生命死了。之后,仔仔和剧院的人就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使我感到很高兴。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7

  星期五,我读完了一本书——《偷莎士比亚的贼》。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顿时起了好奇心:咦?这图上的人是谁?他东张西望地,是想偷东西吗?莎士比亚是一个人呀,为什么会被偷了呢?这一连串的问题使我翻开了这本书。

  看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原来这所谓图上的人,指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仔仔。仔仔没有父母,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有一手速记的本领。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本。所以,必须很小心地上锁并由专门的人保管。仔仔的`新主人是一个残暴、可怕的人,他指派仔仔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用速记的方法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应为仔仔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所以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没想到这时剧院突然着火了。一系列阴错阳差的事情发生后,仔仔竟然成了剧团的一员,与莎士比亚同台演出,并受到了伊丽莎女王的接见。

  这部小说让我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那个古老而又充满激情的英国。让我体会到了仔仔的勇敢,巴先生的邪恶,阿敏先生的善良和莎士比亚的幽默。它让我明白了:友谊,能帮助许多人。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永远无所谓恐惧。”所以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在人与人之间建立起友谊之桥吧!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8

  这本书很好看,它的主这是加里・布莱克伍德。

  它主要讲了主人公――一个失去双亲,没有真正名字,只叫做“仔仔”的可怜孩子。学*了一种速记的本领,因此他被卖到了一个剧团,那个剧团需要用它来盗取莎士比亚先生的作品,在16世纪的英国戏剧剧本通常只有一部,唯一一部在其他剧团内。仔仔要记下演员的台词。

  没想到刚记完歌词剧院却着火了,慌乱中仔仔把剧本弄丢了。坏了,他无法向他的主人交差了,又因为种种原因,剧团收下了他当学徒。他在剧团的日子过得很好,仔仔被剧团中的温暖感动了,他决定把一切告诉大家,并真正加入了剧团。大家原谅了他,还和他一起生活,此刻,仔仔感到了家的温暖……

  这中途还发生了许多趣事,比如:皇家表演,居里安的秘密等等。

  从中我看出了仔仔的勇敢,法肯的卑鄙,残暴,剧团大家庭的宽容以及莎士比亚先生的热情和幽默。

  读这本书时你会为仔仔的行动担心,他会被发现么?会为仔仔改邪归正松一口气。

  这本书中有家和友谊带给我们的温暖。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9

  读完《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后,令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

  这本书主要讲了:十四岁的仔仔因为有速记的本领而被主人指派到伦敦环球剧院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后来仔仔因为认识到了剧院的人,他们让仔仔感到温暖,让仔仔在剧院的这段时间里感到了快乐,于是,仔仔就想违背主人的命令,最后,他把真相说出来,剧院的人原谅了他,让他明白了“家”的意义和友情的.一件事。

  读完了这本书后,令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李彦臻。有一次,我生病了,请假在家休息,到了放学的时间,下起了大雨,我担心同学会不会因为天气的原因而没办法帮我送作业,到了晚上,雨还在下。这时,响起了门铃,我打开门看,是李彦臻,她冒着大雨来帮我送作业。

  李彦臻说:“李曼婷,你的作业。”说完,就把手里的作业递给我,我拿了作业后,看到李彦臻的脸上有些雨点,我对李彦臻说:“谢谢你,李彦臻。”李彦臻说:“我们是朋友嘛,应该的。”之后,我连忙把李彦臻请到家里,李彦臻却说:“不用了,我还要回家写作业,对了,你的身体没事了吧,学*上的事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先走啦,拜拜。”看着她离开的身影,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友谊是珍贵的,我们都应该珍惜友谊,友谊就像玻璃一样,如果你不珍惜,就会破碎掉。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10

  我假期看了一本《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这本书非常好看,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神奇重要。

  14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地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从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直到他七岁时才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给了一个陌生黑衣人,仔仔的新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但因为一场大火,他成为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情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没偷走剧本。

  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觉,他们是多么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啊。回想我们的同学生活在这么幸福的家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还经常不满意,经常发脾气……,这会让父母感到多么的伤心呀,还有就像我们的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是多么值得我们珍惜呀!

  虽然友谊不是万能的,但有些时候,友谊能帮助一个甚至更多的人……。只要我们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的人,得到幸福感!


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6)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合集五篇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1

  前几天,爸爸给我借了本《偷莎士比亚的贼》,我一想莎士比亚可是英国最有名的作家之一,那小偷的功夫可真厉害。后来,我看了这本书后才发现那贼偷的是莎士比亚的作品《哈姆雷特》,但他没偷到作品,却获得了真挚的友谊。

  书中讲了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名叫“仔仔”的孩子被白医生领去了,他在白医生那儿学会了“速记法”,可是过了几个月,一名黑衣人法肯纳把仔仔买走了,黑衣人的主人为了跟其它剧院竞争,让仔仔用“速记法”去偷《哈姆雷特》的对白,可是因为大剧院突然着火,仔仔的本子被偷走了,自己也被发现,他谎称自己来学做演员,得到了别人的收留。

  他在这里获得了意外的友谊,由于他性格随和,容易与人相处,他和剧院里的演员都成了好朋友,他们时时刻刻都在帮助他。山德先生让仔仔住在自己家里,同意他在剧院里工作;阿敏先生教仔仔剑法,无私传授。最后,仔仔在阿敏先生的帮助下击败了前来害他的黑衣人法肯纳,获得了自由。

  是什么让仔仔获得了新生?是友谊的力量。在我们身边处处有友谊,它们像冬天里的一把火温暖着我们。比如,上次运动会上,我的身体不好,400米跑得非常吃力,好几次想退出比赛,到了终点后我气喘吁吁、筋疲力尽,可没有一个同学来搀扶,因为我们只有长跑才有救护。这时,只见骨瘦如柴的何宇啸跑了过来,二话不说把我的'手放在他肩上,扶着我走,我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不过,我担心我稍一用力,我们俩就会摔个嘴啃泥。他不停地嘘寒问暖:“你渴不渴?要不要喝水?累不累?今天你是不是身体不好啊?”体贴得真像个保姆一样。一霎时,我浑身暖暖的,一股力量从心里升上来,让我消除了所有的疲劳,说:“还好,没事了,谢谢你!”友谊就像这运动场上的支持,让人充满温暖。

  朋友的情谊值得珍惜,让我们彼此关怀,架起更多友谊的桥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2

  前几天,爸爸给我借了本《偷莎士比亚的贼》,我一想莎士比亚可是英国最有名的作家之一,那小偷的功夫可真厉害。后来,我看了这本书后才发现那贼偷的是莎士比亚的作品《哈姆雷特》,但他没偷到作品,却获得了真挚的友谊。

  书中讲了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名叫“仔仔”的孩子被白医生领去了,他在白医生那儿学会了“速记法”,可是过了几个月,一名黑衣人法肯纳把仔仔买走了,黑衣人的主人为了跟其它剧院竞争,让仔仔用“速记法”去偷《哈姆雷特》的对白,可是因为大剧院突然着火,仔仔的.本子被偷走了,自己也被发现,他谎称自己来学做演员,得到了别人的收留。

  他在这里获得了意外的友谊,由于他性格随和,容易与人相处,他和剧院里的演员都成了好朋友,他们时时刻刻都在帮助他。山德先生让仔仔住在自己家里,同意他在剧院里工作;阿敏先生教仔仔剑法,无私传授。最后,仔仔在阿敏先生的帮助下击败了前来害他的黑衣人法肯纳,获得了自由。

  是什么让仔仔获得了新生?是友谊的力量。在我们身边处处有友谊,它们像冬天里的一把火温暖着我们。比如,上次运动会上,我的身体不好,400米跑得非常吃力,好几次想退出比赛,到了终点后我气喘吁吁、筋疲力尽,可没有一个同学来搀扶,因为我们只有长跑才有救护。这时,只见骨瘦如柴的何宇啸跑了过来,二话不说把我的手放在他肩上,扶着我走,我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不过,我担心我稍一用力,我们俩就会摔个嘴啃泥。他不停地嘘寒问暖:“你渴不渴?要不要喝水?累不累?今天你是不是身体不好啊?”体贴得真像个保姆一样。一霎时,我浑身暖暖的,一股力量从心里升上来,让我消除了所有的疲劳,说:“还好,没事了,谢谢你!”友谊就像这运动场上的支持,让人充满温暖。

  朋友的情谊值得珍惜,让我们彼此关怀,架起更多友谊的桥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3

  昨天,刚刚看完了美国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书《偷莎士比亚的贼》。看完后,我感受到了友谊是多么重要,和孩子是多需要一个家。

  主人公仔仔是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先被白医生领回了家,白医生教他速写记法。这被巴先生得知,派法肯纳来把他带走并带去剧院看由莎士比亚编写的剧〈哈姆雷特〉,并在看的过程中,用速记法全部记下。没想到,剧院着了火,仔仔也因此被剧场留下,当学徒,刚到剧场,他还一心想偷剧本。可后来,他又结交了山德、居里安等朋友。面对与大家深厚的友谊,他再也不忍心背叛大家。于是放弃了偷剧本的念头…………

  这本书虽然语言不怎么华丽,但却清楚的描写了人物的心理活动。让读者亲身体会了主人公仔仔的处境与心理想法。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

  那一段,让我记忆深刻。仔仔在和山德聊天时,说他以前在和法肯纳在一起时,只要不听话,就会被打。山德听了就说:“你以前的家是什么样呀?”仔仔听了以后,很惊讶的说:“家?”好象他从没听说过一样。

  看到这儿时,我不由得对仔仔有了同情感。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白医生家时,白医生并不爱他,只是逼他学*。后来到了巴先生家后,只是对他好,但并每人爱他。直到进了剧场,到了波普先生家,他才真正体会到了家的感觉。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他们是多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呀。

  还有,我们要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没有完全变坏的人弃恶从善。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4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偷莎士比亚的贼》。我一开始看这本书的名字,就想:咦,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人偷走呢?我带着这样一个疑团看这本书,下面我来讲讲读了这本书后的读后感。

  其实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描述了一位十四岁的男孩仔仔,因一生下来就没有父母,也没有真正的名字,所以他被送到了孤儿院。他们那里有一个这样的说法:每当四年,就会有一位人到孤儿院去领养一个小孩,幸运的话,会被领养走;不幸运的话,就会继续待在孤儿院。仔仔很幸运,他就是被领养走的其中一个。他的主人教他快速记字的好方法。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可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着火了,最后仔仔把整个剧本给弄丢了。

  我读这本书读到仔仔被卖掉的一文时,十分紧张,怕他被杀死或去作奴隶之类的活。不过还好,是到了剧院,被派去偷剧本。当他到伦敦第一次坐船是,竟晕船了,还掉进了水里,这时,我也十分担心他会死掉,虽然他是去干不好的事,但我也十分希望他活下来,因为他的内心并不坏,只是被人利用。接着,事情没什么起伏,直到他在偷偷抄剧本时,我感到有点害怕,因为被人发现就完了。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时,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松了一小口气。

  这时候仔仔被剧院里的人发现了,他没有办法,只好在剧院里当学徒。他在剧院里交了许多朋友,知道了什么是友谊。他一想起他曾经交过的朋友,就觉得如果他偷了剧本觉得很对不起朋友们,最后决定没有偷剧本。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友谊是最重要的,你欺骗了友谊,就等于欺骗了自己。所以大家要珍惜友谊,如果你欺骗了友谊,或许有一天,你一个朋友也没有了。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5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文中的好词好句多的不甚枚举,值得我们学*,另外,文中的主人公的生活变化也确实很大,主人公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孤儿院,吃不饱,穿不暖,生活相当困苦,在这样的状况下,他期盼生活有所改善,而实际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美好顺利,不过,几度坎坷之后终于见彩虹,他终于在剧院感受到了友情,真诚,明白了“家”的意义。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仔仔的命运更是跌宕起伏,我们在读的过程中,一直在为仔仔担心。

  读了本书,我还有一个深切的体会: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是不是这样呢,我们仔细想想,仔仔在孤儿院梦想有一天会有一个正经八百的家庭来领养他们,孤儿院的每个孩子也都渴望。终于他的梦想成真了。这本是一件好事,可事实呢,它的主人白医生只是为了把他培养成速记的“机器”,把他轻易的卖给了一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陌生人,后面的生活更糟。后来,他的新主人巴先生让他利用速记本领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他无法违抗这个命令,因为他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失火了……可是“祸兮福所伏”,正因为这次失火,仔仔认识了一些真诚、善良有爱心的人,并且幸运的留了下来成为他们的一员,命运因此而改变。

  作者的构思巧妙,匠心独具,语言丰富,确实值得我们多读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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