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读后感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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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读后感1

  血红的字母A,代表着一个众所周知的耻辱,但那挂在胸前的红字,却远远不及烙在内心的红字可怕,《红字》读后感。

  霍桑的《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受到不合理的婚姻束缚了的少妇犯了为清教社会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受罚的故事,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社会的冷酷与虚伪。

  白兰是整个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她被罚示众,独自承受着来自整个社会的唾骂与讥讽,仍然保守着一个秘密--孩子的父亲是谁。一次又一次被当众xx,作为一个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女性,却把所有的苦难都扛了起来。她一边受前夫阴魂不散的威胁,一边还要担心情人的安全;她一边独自负起抚养珠儿的责任,一边还靠自己的本领生活。作为母亲,她心力交瘁;作为女人,她更是勇敢坚强。

  《红字》体现了霍桑思想的矛盾性。一方面,他对白兰与丁梅斯代尔牧师这对情人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普遍的弱点而犯下了罪行,理应受到惩罚,通过皈依宗教而获得新生,读后感《《红字》读后感》。因此,他安排了珠儿这个人物。作为白兰和牧师两人不应该产生的的结晶,她就具有双重性格。一开始珠儿代表着白兰出轨的象征,她的举止,她的言行,实际上便是白兰内心深处不愿被宗教礼仪束缚的叛逆感。白兰心里被胸前红字压抑住的冲动,在珠儿身上便完全展现了出来。因此有时珠儿会用手指对母亲胸前的红字指指点点,有时甚至会勒令她戴上红字,实际上只是白兰心中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过去的耻辱。而后来珠儿的转变和好的归宿就是霍桑的另一种心态,只有皈依正统才能获得美好的结局。

  在本书中,丁梅斯代尔的自省就是红字压力的体现。虽然他的内心不断受到煎熬,但他仍不愿放弃神职。一直的犹豫不决使他退缩,但那个红字却同样的刻在他心里,以至于心魔折磨着他,几乎把他逼疯了。只有那红色烙印最后的显露,才是他生命与人格的解脱。其实书中把他描写得如何一步步走向灭亡还是有前兆的,因为有时精神上的刺激与压力往往要比肉体表面的可怕地多。

  心中的红字,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暗示与压力。我想,或多或少每个人心里都有各自的红字吧。当我们做了一些不该做的,就一定会有一个正义的声音提醒我们--这是不对的。然后就不断会有良心的煎熬,于是有一些罪犯就会自首,甚至为自己所做的感到羞愧甚至自尽。那难道就不是心中的红字在起作用吗?

  每个人心中都有红字,但有的是正义的声音,有的却是罪恶的谴责。红字就是每个人自己,战胜红字就是面对自己。即使有一天,发现自己走错路了,你也应该转身,大步朝着对的方向去,而不是一直回头怨自己错了,或者一直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

《红字》读后感2

  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

  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

  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静,痛苦后的快乐。

《红字》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红字》这一本书,《红字》主要讲海丝特出身于英国的贵族家庭,由于家中落迫,被迫嫁给一个身材畸形的老者,途经荷兰,丈夫有事停留,让她先回去,两年后丈夫却杳无音讯。

  其间,海丝特暗中与年轻的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并生下了一个女孩。海丝特的行为触犯了教规,但是她坚持不肯讲出她的同犯,当她怀抱婴儿在刑台上示众的时候,她的丈夫回来了。为了隐藏他和海丝特的奸夫以求报复,他费尽心机终于发现此人就是丁斯代尔牧师。他想尽一切办法折磨牧师,在精神和肉体上摧残他,牧师经受不住长期的折磨而即将死去,死前他向全体市民讲出真相。

  海丝特死后,她和牧师合用一个墓碑,上面刻着一个鲜红的A字。读完整本书,我对清教的虚伪和残忍而感到痛恨。记得论语中有一句话: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意思就是说:满脸是讨人喜欢的神情,满嘴是讨人喜欢的花言巧语,这种人仁德是不多见的。也就是这种人一生都是虚伪的,难道你不可以展示你真实的面貌吗?

  你用你的虚伪出人头地,但是没过多久就会被人看破,你弄假,总有一天会被人识破的。我曾从电视里看过,有些人卖假酒、卖*,害死了很多人,不也是被人民识破的。希望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虚伪的人。


《红字》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阅读


《红字》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1)

——《红字》读后感 (菁华3篇)

《红字》读后感1

  血红的字母A,代表着一个众所周知的耻辱,但那挂在胸前的红字,却远远不及烙在内心的红字可怕,《红字》读后感。

  霍桑的《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受到不合理的婚姻束缚了的少妇犯了为清教社会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受罚的故事,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社会的冷酷与虚伪。

  白兰是整个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她被罚示众,独自承受着来自整个社会的唾骂与讥讽,仍然保守着一个秘密--孩子的父亲是谁。一次又一次被当众xx,作为一个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女性,却把所有的苦难都扛了起来。她一边受前夫阴魂不散的威胁,一边还要担心情人的安全;她一边独自负起抚养珠儿的责任,一边还靠自己的本领生活。作为母亲,她心力交瘁;作为女人,她更是勇敢坚强。

  《红字》体现了霍桑思想的矛盾性。一方面,他对白兰与丁梅斯代尔牧师这对情人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普遍的弱点而犯下了罪行,理应受到惩罚,通过皈依宗教而获得新生,读后感《《红字》读后感》。因此,他安排了珠儿这个人物。作为白兰和牧师两人不应该产生的的结晶,她就具有双重性格。一开始珠儿代表着白兰出轨的象征,她的举止,她的言行,实际上便是白兰内心深处不愿被宗教礼仪束缚的叛逆感。白兰心里被胸前红字压抑住的冲动,在珠儿身上便完全展现了出来。因此有时珠儿会用手指对母亲胸前的红字指指点点,有时甚至会勒令她戴上红字,实际上只是白兰心中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过去的耻辱。而后来珠儿的转变和好的归宿就是霍桑的另一种心态,只有皈依正统才能获得美好的结局。

  在本书中,丁梅斯代尔的自省就是红字压力的体现。虽然他的内心不断受到煎熬,但他仍不愿放弃神职。一直的犹豫不决使他退缩,但那个红字却同样的刻在他心里,以至于心魔折磨着他,几乎把他逼疯了。只有那红色烙印最后的显露,才是他生命与人格的解脱。其实书中把他描写得如何一步步走向灭亡还是有前兆的,因为有时精神上的刺激与压力往往要比肉体表面的可怕地多。

  心中的红字,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暗示与压力。我想,或多或少每个人心里都有各自的红字吧。当我们做了一些不该做的,就一定会有一个正义的声音提醒我们--这是不对的。然后就不断会有良心的煎熬,于是有一些罪犯就会自首,甚至为自己所做的感到羞愧甚至自尽。那难道就不是心中的红字在起作用吗?

  每个人心中都有红字,但有的是正义的声音,有的却是罪恶的谴责。红字就是每个人自己,战胜红字就是面对自己。即使有一天,发现自己走错路了,你也应该转身,大步朝着对的方向去,而不是一直回头怨自己错了,或者一直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

《红字》读后感2

  《红字》是我许久以后遇到的一本振奋人心的好书,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对外国的名著一直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解读,因此也就显得不伦不类。但是,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却是一本比较容易读懂的书,因为它更是关于人性的。

  《红字》讲述了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女主人海丝特·白兰以为丈夫在海难中已经遭遇不幸。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白兰始终独自承担着所谓的"耻辱"与"罪恶",她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 而经过多年的窥探, 她的丈夫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牧师, 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最终,牧师被白兰的勇敢所感染,决定和她以及小珠儿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而,牧师病情加重,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勇敢的走向了曾经白兰受罚的邢台,坦诚他所认为的"罪"。

  海丝特·白兰,勇敢者,凭借爱情与其坚毅赢得生之希望,她对爱人的守望,对爱情那清晰明了的坚持,永不背叛。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但她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敬请澎湃,无法遏制。她认为追求爱情是自然的事,是人的本性,与社会、宗教、道德无关。"正是因为她和丁梅斯代尔先生的爱情,使她能够在众人的白眼中坚守下来。可以说,海斯特·白兰包含了作者所理解的完美女性的一切优秀品质。读这篇小说时,我情不自禁的把她和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做一番对比。她们都是女性中最具有独立人格的人,虽然海斯特·白兰的坚强掩埋在了她的'柔弱与,美丽之下,但这份光芒永不会消散。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这仅仅是一本书的简介,因为笔者实在是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仅仅用来抛砖引玉,将《红字》介绍给大家。

《红字》读后感3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海斯特爱丁梅斯代尔,但是真的是一直都爱吗?那是否就是爱?那难道不是一种沧桑的感情吗?因为那些苦难彼此的心紧紧相连,所以他们才能够见面后自然而然的内心*静的交谈,但是那就是爱吗?如果是爱,为什么丁梅斯代尔当初要虚伪的质问?海斯特站在刑台上真的是出于爱要保护牧师,还是只是既然已经站在那里了,就让事情发展下去的无奈和无助?牧师后来总是要拷问自己,折磨自己,难道真的是出于爱,而不是因为自己的逃避和虚伪令自己厌恶吗?海斯特坚强的活着,帮助大家,难道不是出于生命本身的坚韧?那和爱究竟有多大关系?至于他们在树林里的谈话,那么自然而然,那么激情澎湃,是爱情的原因还是对自由的向往?

  如果说到爱,我认为那孩子珠儿才是爱的花身,她狂放,她敏感,她被母亲所爱,也爱着母亲,并且善于反抗和自我保护,我认为她才是红字的主角,A字只是个束缚但同时也是个区别于他人的标志。我认为那孩子的一切品性都是霍桑的向往。海斯特胸前的A字,牧师放在胸前的手,都象征着束缚,我想霍桑真心真意的想冲破这种束缚,他内心挣扎,向往自由,可是时代不允许,世俗不允许,他的无奈表现在结尾,牧师说出了心中的积郁,他释放了自己的心灵,但是他死了,他始终无法和海斯特自由的生活。海斯特带着珠儿离开了,那么她自由了吗?她回来了,而且至死连墓碑上都刻着那个A字,并且它和牧师的墓中间还有一段距离,那是霍桑对自己的嘲弄,他对时代和命运的无奈。而那个孩子,自由的化身,珠儿却没有太多结局,我们从只字片语中猜测,她嫁人了,富有了,生育了,但是那不确定的语气是不是反映出作者的不确定呢?是否表现了作者的犹豫呢?是不是象征了作者意识到想要逃离那个时代的希望是多么的渺茫呢?而且珠儿的幸福远在不所知的世界,那是不是又象征了作者想要逃避的心理呢?


《红字》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2)

——《论语》读后感_读后感 (菁华3篇)

《论语》读后感_读后感1

  《论语》是*古代的四书之一,一直以来作为中华民族的子孙,我们都没有很好的去领会其中深刻的文化内涵和人生哲理,今天有幸读了于丹教授的《论语》心得,不由豁然开朗。通过于丹教授对《论语》的诠释,在那简短的文字、朴素的语言里让我们得到了一次心灵的洗礼,一种精神的升华,穿越两千五百年的历史沧桑,感受到远古圣贤们那种温暖,*和而不失庄严的人格魅力。

  子贡问曰:“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就是《论语》的思想精髓之一“忠恕”。他告诉我们无论身处怎样激烈的时代都应该调整好心态,做最好的自己,不强人所难,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学会包容和理解。拿于丹教授的话说,就是你宽容别人,其实是给自己留下来一片海阔天空。所谓,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因为宽广的胸怀足以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看得更高、走得更远。

  “爱人”,“知人”是《论语》里孔子的另一个思想精髓所在。关爱别人就是仁慈,了解别人就是智慧。我们只有具备了一种仁爱之心,才能达到孔子所说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取其譬,可谓人之方也已。”的理想境界。当我们在做好自己有所建树的同时,还应该身怀仁爱之心,帮助他人,助人为乐,使我们的内心有一种“予人玫瑰,手留余香”的幸福满足感。

  细读《论语》,仔细体会一番,它所带给我们的那种*和、淡定的精神之光时时触动着我们躁动游移的心灵。它告诉我们如何用*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中的缺憾和苦难。当我们贫穷时学学颜回吧,“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无论生活多么的清苦,颜回都不改变乐观的生活态度,不被物资生活所累,始终保持一份恬淡安宁的心境。《论语》告诉我们不仅要做一个善良高尚的人,还教给我们君子之道,孔子谦虚的说:“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一个内心无比仁厚,宽和的人,不会计较得失,可以真正做到内心的安静、坦然。而强大的内心足以化解生命中很多很多的遗憾。“君子不忧不惧,不怨天,不尤人,上学而下达。”纵然我们离君子的距离还远,我们也应该不断学*,做最好的的自己,从今天做起,让自己成为内心完善的人,只有内心有了一种从容淡定,我们才不会被人生的起伏得失所左右。愿我们的生命在这些智慧光芒的照耀下不断得以提升,使我们的生命充满价值,充满意义。

《论语》读后感_读后感2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您能告诉我一字,使我可以终身实践,并且永久受益吗?如果有这么个字,那就是恕字吧。就是你自个儿不想干的事,你就不要强迫别人干。人一辈子做到这点就够了。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因为别人欺骗了你,你也就用同样的方法去骗取别人,这种处世方法实在是不可取的。我曾经与财务经理说过,不能因为有客户不讲信誉,不按合同支付车款,一拖再拖,心中产生怨气,就对我们的供应商也采取同样的付款方法,也不讲信誉,将来公司如何生存呢?无论何时,都要诚信为本,这样企业才能做得长久啊!

  所谓恕字,拓展一点说,恕字是讲你不要强人所难,不要给别人造成伤害。言外之意是假如他人给你造成伤害,你也应尽量宽容。现实生活中的我,到目前为止,我的人生中曾被两个所谓的小人伤害过,尽管他们两个人目前的处境不是太好,只是不知他们是否还象以前一样天天算计别人,曾经我在内心暗暗发誓,将来有一天我要报复,但随着锐意进取的学*和工作,心境不断地调整,时至今日,心境变迁,以往那种过激的想法已淡忘,甚至想不起来,但内心深处当时的痛楚还隐约记忆。

  现如今拥有一份宽容,奉献一份真诚,执着一份情节,,把持一份矜持,回头再想想过去的思潮是十分的不成熟,但当时的处境所崩发出来的想法却是成长过程的真实写照。所以现在想想,**的讲话是很有哲理的:人是在不断总结经验基础上日渐成长成熟起来的,如果一个人不善于总结得失而一意孤行,必将走回头路,弄不好还会犯同样的错误的!

  子贡曾经问老师: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假如一个人很贫贱,但他从不向富人谄媚;一个人很富贵,但他不傲气凌人。这怎么样?

  老师说,这很不错。但还不够。还有一个更高的境界,叫做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

  更高的境界是,一个人不仅安于贫贱,不仅不谄媚求人,而且他的内心有一种清亮的欢乐。这种欢乐,不会被贫困的生活所剥夺,他也不会因为富贵而骄奢,他依然是内心快乐、富足、彬彬有礼的君子。

  现如今,生活中仍有许多的人在进行进取,在激烈的竞争中,努力发展着自己的事业,忘我的工作,不要健康,不要家人,忘记了朋友。收入多少,职位高低,似乎成了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志?

  对照起来,我是否也有相同之处呢,心灵相照的快乐的生活似乎离我不是遥遥无期了

《论语》读后感_读后感3

  《论语》是一部语录体散文,全书总共20篇,计有《学而》、《为政》、《八佾》、《里仁》、《公冶长》、《雍也》、《述而》、《泰伯》、《子罕》、《乡党》、《先进》、《颜渊》、《子路》、《宪问》、《卫灵公》、《季氏》、《阳货》、《微子》、《子张》、《尧曰》。

  《论语》是孔子死后,弟子们把他*日的言行记录收集起来,整理编成的。其中有孔子的言论,也有弟子们的自相问答,它是儒家思想所依据的经典。

  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名丘,字仲尼。他父亲孔纥,又名叔梁纥,曾做过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宰,本身属于贵族阶级下层的“士”。他的母亲姓颜,名叫征在。孔子3岁时,父亲就死了,17岁时母亲也死了。孔子青年时,曾做过管理仓库(委吏)和管理牛羊(乘田)的小吏。后来孔子精通“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孔子的政治主张是“礼”和“仁”的学说。他生活于春秋大变革时代,他反对以政、刑来强迫人民服从。他所说的“礼”,是一种政治秩序,他所说的“仁”,是最高的道德规范,当然,这种仁和礼是有上下、尊卑、贵贱、等级之分的。动荡不安的春秋时代,诸侯为了争霸,是讲究实力,着眼于利的,所以未能采纳孔子“仁”的政治主张,孔子也没有被重用。孔子师徒颠沛流离14年周游列国,于公元前484年(鲁哀公十一年)返回鲁国,这时孔子已是白发苍苍的68岁的老人了。但孔子用他晚年的精力,集中整理古籍——“六经”。

  公元前479年,孔子去世,享年72岁。他的弟子和再传弟子辑录其言论,编成《论语》一书,共20篇,计492节,合计12700字。《论语》记到孔子晚年的学生曾参的死为止,其中保留着孔子生*、思想学说的重要材料,尤其是教育思想和教学活动的重要材料。它是我国一份十分重要的文化遗产,也可以说,它可作为*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教育书。

  孔子从他的政治、哲学和心理学观点出发,认为德育的主要内容是仁和礼。所以他主张“为政以德”,这反映了当时人的价值的提高和奴隶要求**的时代特征。因此,孔子的道德观是适应时代潮流的,具有进步意义的。孔子所谓“礼”,其核心是“正名”。在孔子看来,周礼最重要的原则是尊尊与亲亲。为了贯彻亲亲和尊尊的原则,孔子提出“正名”的主张,他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所以,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作为“正名”的具体内容。就是说,为君者要使自己符合于君道,为臣者要符合于臣道,为父者要符合于父道,为子者要符合于子道。在等级森严的奴隶制社会里,上下尊卑的关系是靠“礼”来维持的。因此,孔子对于不按自己名分行事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如他批评鲁国大夫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论语·八佾》)鲁国的三桓在祭祖时,唱起天子祭祀“相维辟公,天子穆穆”的《雍》诗,也受到孔子的指责。

  孔子道德思想的范畴,主要是“仁”。孔子主张“仁”,在《论语》中有多重涵义。一是“仁者爱人”;二是“克己复礼为仁”;三是“仁者人也”。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说过:孔子“这种所谓仁道,很显然的是顺应着奴隶**的潮流的。这也就是人的发现。”孔子主张“仁”,孟子重视“义”,所以,孔子的“杀身成仁”(《论语·卫灵公》)与他的继承人孟子的“舍生取义”(《孟子·告子上》),对后世志士仁人的影响极为深远。

  孔子是我国第一个主张“因材施教”的教育家。他对子路、冉有的不同教育就可以说明: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子路和冉有向孔子请教的是同一个问题:听到一个很好的主张,是不是应该马上去先向他们请教再说,哪能马上去做呢?而对冉有却是加以肯定:应当马上就去做。站在一做呢?孔子却对不同的人作出不同的回答。他对子路说:家里父兄在,你应该旁的公西华想不通,便问孔子这是为什么呢?孔子开导说:冉有遇事畏缩,所以要鼓励他;子路遇事轻率,所以加以抑制。

  孔子因材施教的教学思想,在*教育史上有较大的影响。他认为一个教师,必须掌握学生在学*上常犯的四种心理表现,即广泛而不精、知识面过窄、把学*看得太容易和有畏难情绪。只有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才能给予帮助、补救。就是说,学生心理的差异性,决定了因材施教的必然性。

  在教学上,孔子还提倡师生之间相互切磋,共同讨论,互相启发,以收到教学相长的良好效果。一部《论语》,实际上就是记载他们师生间互相问对、讨论的情况。如子路、颜回,子贡和子夏就是这样做的。

  性率直而鲁莽的子路,出于对孔子的爱护,常常向孔子提出批评性的意见,孔子也很关心、爱护子路,对他的批评也能接受,当有的学生对子路不太尊重时,孔子对他们说:子路的学问是不错的,只是还不够精深罢了。颜回是孔子最得意的学生,但由于颜回从未对孔子提出过疑问和批评,孔子曾不满意地说过:颜回不是对我有所帮助的人,他对我的话没有不喜欢的。子贡是孔子言语科的高材生,他经常向孔子请教《诗》。有一次,子贡引《诗经·卫风·淇奥》篇上的话说:“《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论语·学而》)意思是,《诗经》上说:要像对待骨、角、象牙、玉石一样,切磋它,琢磨它,精益求精。孔子听了高兴地说:赐呀,现在可以同你讨论《诗经》了。子夏是孔门晚辈中的高足,长于文学。有一次,子夏引《诗经·卫风》上的诗句,向孔子请教:“‘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论语·八佾》意思是,《诗经》上说:有酒涡的脸笑得真美呀,黑白分明的眼睛流转得真叫人喜爱呀,洁白的底子上画着花卉呀。这几句诗是什么意思呢?孔子回答说:先有白色底子,然后画花。子夏接着进一步阐明说:那么,是不是礼乐的产生在仁义之后呢?孔子高兴地说:卜商呀,你真是能启发我的人。现在可以同你进一步讨论《诗》了。孔子敢于承认比他小44岁的子夏在学问上对自己有启发,说明孔子能向被教育者学*的勇气,其精神可敬佩!

  儒家学说,后来成为封建地主阶级的正统学说,《论语》就成为儒家学说的主要经典。到南宋时,理学家朱熹把《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合在一起,称为四书。到了明清两朝,规定科举考试中,八股文的题目,必须从四书中选取,而且要“代圣人立言”。这一来,当时的读书人都要把《论语》奉为“圣典”,背得滚瓜烂熟。


《红字》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3)

——《》读后感 (菁华3篇)

《》读后感1

  有时候,常常会觉得,自己其实只是一艘船舶,而生活则好比是一片茫茫的大海,当我们行驶在茫茫的大海上,眼前一片迷茫.因为没了理想,就仿佛徘徊在海中央,找不到方向……

  人生,我们人的这一辈子,就是那么一条路,一条坎坷曲折漫长无尽的路,而每当我们茫然地走在十字路口,却不知向哪走,只因为我们的心中却少了那份不可抛弃的理想!没有了理想,便没了希望,没了目标,没了目标,也就没了前进的方向,只能站在原地,不知所措,碌碌终生.

  其实,一个有理想的人,就不会有空虚的时间用来荒废,作者流沙河,在自己的写作生涯中,曾屡次"碰壁",也曾多次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在种种原因的迫使下,流沙河被迫停止了他的写作生活.但流沙河并没有放弃他所爱的,理想之花也尽管暂时被无情地摧残了,可那份信念,那份执着,依然支持着他,因为理想已在他的心里扎下了深根!!

  是啊,人的一生就是为理想而奋斗,为理想而存活,当理想已在你的心中不复存在的时候,那么,你的生命也将失去其本身的意义与价值,把握住现在所拥有的理想,就是把握住了现在的生命!

  当我们依靠理想而得到了荣誉,也请你集注,千万别被理想冲昏了头,一但沉浸在荣誉的海里,便无法自拔,忘记了自己本身的理想,也便堕落了……

《》读后感2

  在《读者》杂志上看到一篇名为《大象之死》的文章,读后心情很是郁闷。

  大象一旦意识到衰老,将成为象群的累赘时,便悄无声息地离群而去,开始自己的命运转移。它独自艰难跋涉,耐心寻觅,选定一片向阳又隐蔽的草坪,准备在对青年时代的回忆中老死

  一天,当老象从恬静的休憩中醒来,突然看到一双子女站在自己面前,老象意外又欣慰,以为是孩子来接它回去共享天伦之乐,便客气地说:老人应该懂得适时回避,我过得很好,就不跟你们回去而成为你们的累赘了。孩子们却说:我们不是来接您回去的。老象诧异:那是为什么呢?孩子们嗫嗫半天终于发话了:我们是为了您的遗产而来。老象大骇:我一生赤条条来,赤条条去,遗产从何谈起。孩子们说:待你百年之后,你的一对象牙……老象一下蒙了,气得浑身发抖,以泪洗面。它颤巍巍站起,颤巍巍前行,突然绷紧筋骨,低下头颅,猛地冲向一棵千年古树,咔嚓嚓--雷电轰击一般,一对粗壮的象牙齐根断下,接着,老象又一次冲向千年古树,头颅碎裂,鲜血飞溅,老象依偎着老树,颓然倒下。倒下还大睁双眼,仿佛一部古老的《天问》。

  以物喻人,现今社会尊老爱老敬老之风实在堪忧,父母二老辛辛苦苦养大四五个孩子,而四五个孩子却养不起两位老人,老人身体健康时尽量少给儿女添麻烦,还尽可能多地帮孩子的忙。而一旦疾病缠身,生活不能自理时,便成了孩子们的累赘,在最需儿女赡养孝敬时,儿女们却唯恐躲闪不及,相互之间不是比着尽孝心,而是唯恐自己吃亏。前些天电视一访谈节目,女儿要将亲生父母赶出家门,原因是自己的老公和父母合不来。在父母无其它住所坚持不走的情况下,作为女儿一纸诉状将含辛茹苦将自己养大的父母告到法庭,看着悲伤绝望的老人泣不成声诉说女儿的不孝时,我真替那位女人汗颜。对老人生前不养,待老人百年之后,为了那点可怜的遗产,亲人之间反目成仇,恩断义绝,人性的善良不知到了何方。

《》读后感3

  《乌塔》这篇课文主要写了14岁的德国女孩乌塔独自游欧洲的事。乌塔用了三年的时间,设计好旅行路线和日程,周末一有时间就去帮餐馆和超级市场发广告单挣钱。阅读了很多与这些国家有关的书籍,乌塔能耐住三年这么多的时间,而我一个星期都耐不住;乌塔能一个人游欧洲,我却连绍兴也不敢一个人游;乌塔自己挣钱,我只能向父母伸手要钱;乌塔像一颗在户外的小草,而我却是温室里的花朵。我要学*乌塔的自主生活的能力和独立自强的精神,这样才能适应社会的生活。有一次,爸爸和妈妈带着和姐姐一起去游乐园玩,由于那个游乐园太大了,我和姐姐走着走着就和爸爸妈妈分开了。当时,我才上三年级,所以特别害怕,而姐姐去游乐园的时候,忘了带上手机,所以也有点害怕。这时一个阿姨走了过来,问道:“小朋友,你们是不是找不到爸爸妈妈了呀?”我和姐姐点了点头,那位阿姨拿出了一个手机给姐姐,让姐姐打电话给妈妈,不一会儿,妈妈和爸爸就匆匆地赶来了,谢了那位阿姨后,就带着我和姐姐离开了。我觉得我应该向乌塔学*,遇到危险和困难时向相关人员请求帮助。从乌塔“爱孩子,为什么就不能让他们单独出门?”这句话中,我觉得乌塔说的非常对。因为我们从电视、图书中不能完全感受到那些地方的美,要感受到它们真正的美,必须要我们自己去实践。我要好好学*乌塔勇敢、有耐心、胆大的精神。我觉得要认识祖国,认识世界,认识世界,就要去闯,乌塔就是一个值得我好好学*,乌塔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爸爸妈妈为了让我像雄鹰一样飞翔,请放手!


《红字》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4)

——《城南旧事》读后感_读后感 (菁华3篇)

《城南旧事》读后感_读后感1

  最*几天,我读了著名女作家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一书。

  这本书以20世纪初的北京城南为背景,由5篇短篇组成。它以一个小女孩英子的视角,用怀旧的笔调描绘了当时北京城南的生活,讲述了疯女人秀贞、偷东西的年轻人,以及保姆宋妈等底层人物的故事,表现了**世界的爱、恨、悲、欢,也表现了英子对人生的单纯认识。

  主人公小英子是个善良、天真,富有同情心的孩子。她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而怕她,反而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并让秀贞相认,还偷了妈妈的金手镯,给她们做盘缠。这就体现了她的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英子是天真的。她和小偷坦诚交和他往,听他自己的故事,和他一起读《我们去看海》。

  我最喜欢《惠安馆》这篇文章。全文充满了浓浓的爱和淡淡的忧伤。故事中,秀贞和妞儿两人的故事为主线展开,一详一略,两条线看似毫无交集,可作者巧妙地用她们共同的朋友英子来做穿插,使之充满神秘的关联感。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最后点明秀贞和妞儿是母女关系。可幸福太短暂,她们才刚刚相认,就死在火车轮下。这样悲惨的结局冲击着英子稚嫩的心灵,也让读者唏嘘不已。

  我看完这篇文章后,就一直念念不忘。这篇文章让我为秀贞和妞儿的重逢感到欢喜,又让我为她们惨死在火车轮下的结局而感到悲伤。

  这一本书有悲、欢、离、合,值得去看。

《城南旧事》读后感_读后感2

  最*几天,我把《城南旧事》读完了,所以,就有了这篇读后感。

  当我看完《城南旧事》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想就是:故事里面的人物和事情非常的悲惨,这让我看完了就想哭。

  故事中第一个悲惨的事情就是秀贞找不到了小女儿,随后,秀贞认定妞儿是她的女儿,接着,秀贞拉着妞儿去赶火车,可惜的是……读到这儿,我就情不自禁的掉下了眼泪。我感到,秀贞和妞儿很惨。老师告诉我们,秀贞确实是一个疯子。可是,我就觉得秀贞只是找不到女儿才成了疯子,读到这里,我就不想往下读了,可是,我还是努力的继续读下去。

  第二部分也非常的惨,英子在找球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陌生的人,在他们两个人的对话中,我知道:陌生人是个小偷。但是,他是为了他的弟弟,所以才当了小偷,所以,英子也没有把他当成小偷。过后,英子不小心把陌生人——“小偷”给揭穿了,那个小偷也被警察抓了。

  第三部分,让我知道宋妈失去了两个孩子,她说完以后,也就不想回去了。

  第四部分,小英子终于上完了小学,并代表全体同学领了毕业证书,可是呢,小英子爸爸的花落了。读完了书,我也痛哭起来。

  要是我,我就写一些好的事情了,可是,这也是真事啊!

  和故事中的人物比,我就幸福的多了。我和爸爸妈妈生活在一起,每周周末爸爸妈妈都能陪我出去玩。我吃的、喝的、玩的、用的都很好。虽然有时学*也有一点累,但是,是为了将来做准备,我依然很快乐。

《城南旧事》读后感_读后感3

  芳草碧边天……”这个旋律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英子,这个善良、真诚、纯洁的小女孩更使我难以忘怀。

  作者林音海用谈谈的文字将我领进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看到了老北京的那个胡同,胡同里的那双充满童真的大眼睛,大眼睛里有无数的好奇,问题。

  英子认识了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无话不说的朋友。秀贞的女儿丢了,她对英子说了许多关于她女儿“小桂子”的事情。后来发现“小桂子”就是英子的好朋友“妞儿”。然而母女俩去找爸爸时被压死了。这是英子第一次经历人间的悲欢离合。她还认识了“草丛中”的小偷,英子分不清她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们还许了“我们去看海”的约定。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重病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 ,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我认为英子是个特别的孩子,人人都怕的疯子秀贞,英子却对她产生好感,就连小偷,英子也和他做朋友……。英子的世界是美好的、幸福的……。我希望我的童年和英子金色花般的童年一样彼有趣味。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边天……”这个旋律再一次徘徊在我的耳边,我再次进入了老胡同,看到了在玩跳房子的英子,她身边还有一个女孩,那女孩好似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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