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10篇)

首页 / 读后感 / | 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巴克是一头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终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它,并悉心为它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险救了索顿的命,并在索顿和别人的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它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况且,一段时期以来,荒野中总回荡着一个神秘的呼唤声。这个声音吸引着它。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索顿死的时候,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索顿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来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看完《野性的呼唤》突然想写下观后感,不知道为什么这是好久也没有的事了,记得这还是读初中的时候做过的事,差不多快10年过去了吧。现在竟然发神经要写什么观后感,人真是难以捉摸。既然这样那我就首先说下《野性的呼唤》的作者吧:

  杰克 伦敦原名约翰 格列斯 伦敦,生于美国旧金山,大约是一个占星术家的私生子,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亦无固定住所的家里长大,他十四岁小学毕业后在旧金山和奥克兰一带以各种方式求生,用以养家,二十岁曾进加州大学读书,一学期后又因贫困辍学,一九00年出版了第一个小说集《狼子》立即誉满全国那是他二十四岁,到一九一六年他年满四十时已经出版了五十一部著作,是很高产的作家,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筋肉暴突地生活和阳刚之气,最受男子汉的欢迎,有人说,在他以前的美国小说,大都是为姑娘们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全体读者,不但普通的读者喜欢就是大家闺秀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大门偷偷地去品味他那精力旺盛气势逼人的作品,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和世界文学里都享有崇高的地位。

  《野性的呼唤》的主角不是我们*时所看到的人,而是一只名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阐述了由文明到原始的过程,巴克生长在一个富贵人家,本来过着富裕,幸福的生活,但是一个穿红衣线衫的人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他被人偷走了辗转卖到了红衣线衫的人手里,在红衣线衫的人那里他知道了,大棒和獠牙就是法律,他以前所经历的道德本性是一种虚荣,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是一种障碍。在这里我不得不说巴克是聪明的,他知道他必须去适应社会,他吃饭时刚开始还按照以前的那种绅士吃法,可是转眼间他的食物已经被同伴们消灭干净,所以第二次是他比任何一个人(在这里我人为巴克具有人的思想,并且可以说比人更聪明)先吃掉,他被卖到新主人那里后必须出卖苦力,他很聪明,他知道他没法逃避没法不做,所以他很用心的做,很快的就做成了他们团队的领导,他很明白他所生活的环境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环境,只有让自己更强,自己才能生存,所以慢慢的他内心的一些潜能吧,也可以说是他本身就具有的,祖先遗传的东西被呼唤出来了,最后他在北方的草原上成为了一群狼的领头狼(狗)。

  看完这本书后我感觉杰克 伦敦写的就是从文明到原始的一种过程,体现的却是现在这个社会的潜规则,当今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原始社会,说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其实就是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比古时的资本主义还资本,从现在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看出来,比如大学生就业问题,看看现在的公务员们有几个是一分钱没话靠的是真才实学,没有几个,在看现在的领导,不是有这么几句话嘛:狠抓就是开会,管理就是收费,重视就是标语,落实就是动嘴。在一个说起来门当户对风气,说现在不在乎这个,其实现在比任何时候都在乎。算了,不写了,写着写着就不知道上哪了,就是闲着无聊,随便说两句,现在的文明社会就是一种虚伪。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最*,我读了一部小说——《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由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是《荒野的呼唤》。我读后深有感触,可谓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最后有一天,巴克不留意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巴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巴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情绪感到格外的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个性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著人杀害后,巴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

  回忆巴克的生活经历,我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于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养尊处优,以至于它变得娇孝柔弱,容易被击垮,但是,当它被贩卖到北国之后,适者生存的恶劣环境使得它不得不为了生存而磨炼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存的强者,颇具王者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性格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环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响同样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环境决定了我们成长的轨迹和道路。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同样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若我们像原来的巴克那样,必定不能迅速适应风云莫测的社会而遭遇淘汰。因此,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立足生存。

  当然书中讲到的关于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若巴克一向呆在家里,或许永远都是一条帮忙人类,与人类早夕相处,只会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却被贩卖到了北国的荒蛮之地,从此命运被改变。为了适应环境而生存,对于巴克来说,生存就得杀戮,它在生存中学会了杀戮,杀戮让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远之的地位,杀戮让它在为约翰报仇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渐激发着它内心的野性。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渴望在它的心里产生共鸣,荒野的呼唤唤醒它尘封的野性,虽然,约翰的爱冻结住了巴克对自然的向往,但是,这只是短暂的',约翰成为最后一根套在巴克脖颈上的纽带,这是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维系,是爱的纽带。最终还是断了,巴克挣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遁入森林,汇入狼群,成为一只真正的狼。正像书中那首诗:

  热望本已在,

  蓬勃脱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重归来。

  巴克带给我的启示是巨大的,内涵也是丰富的。此刻我正在阅读《荒野的呼唤》的第二部分----《白牙》,它与上一个故事完全相反,坚信它也能给我带来不小的收获。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个体,生存似乎永远是我们探讨的课题。而在这条艰难的生存之路上,对“生”的渴望,常常让我们忘记了种属。巴克,便是这样一条努力生存,练就一身吃苦本领并最终成为狼群领导者的狗。但不管是巴克,还是作者笔下的其他小人物,他们内心都对“生”充满了渴望和向往。而就在这极端环境和人性坚韧力量的碰撞中,我们直面了竞争的残酷,见证了生命的真实意义。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会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他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偷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他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教会了他狡猾与欺诈的意义,之后他自我将狡猾与欺诈利用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甚至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终最终确立了自我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从中我们能够领略不一样的人的精神面貌。也就在此种辗转中,巴克与最终一位主人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他又多次营救了他的主人。最终,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他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他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也多次向往的那种远古的野性呼唤。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可是他艰苦卓绝的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在这条道路上,在如此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仅有精英与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如果缺乏顺应条件变化的本事,就有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在自然法则面前,人是渺小的、无奈的。并且在生存竞争中,什么道德观念,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这一方面说明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道德的一面。在这样的社会里,在自然法则的作用下,原始的欲望、道德的沦丧、礼貌的失落,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所以,如果生存是人类活动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暴力相见、相互残杀的过程。仅有经过弱肉强食的斗争,才能保证具有竞争优势条件的“精英”或“强者”的继续生存。所以充分的表现了作者的自然主义思想。

  人类愈礼貌,生活也愈安定,所以在礼貌社会里,事情都摆得清清楚楚,很少遇到意外。可是,一旦发生了意外,并且情形相当严重,那些不能适应的人就要完蛋了。而巴克的经历也告诉我们:生活常是激烈和痛苦的,但实际上它更多的是充满生机和活力而我们则要做生活的强者。

  生存就是那个样儿。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千万要细心,绝不能倒下。人生路上,没有一帆风顺,也没有一成不变,他常常会变着花样来教会我们坚强,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理解他的安排,在坚忍中度过寒冬,最终迎来春天。我们常说,成功者只是比常人多想了些,多做了些,却没有仔细的去搜索他们为什么会多想、多做。其实,这多想、多做的行为正是一个人具有进取意识的表现。一个人仅有在这种意识的驱动下,才能更有计划、更有方向感去进取做事,继而最终实现质的飞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先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之后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终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本事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本事。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可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并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应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十分懂得保护和隐藏自我。应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我的力量积蓄到必须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明白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三日以来,我以*乎痴迷状的专一读完了这部《野性的呼唤》。此书由美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作家杰克。伦敦(Jack London)所著。从未读过如此这样的一本书,我震撼于作者如此生动的把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刻画的那样鲜活,内心世界描写的那样丰富。再翻此书,恍惚中我似乎正看到这条赋有人性善良情感的矫健,机警,凶猛却又孤独的巴克,在其复活的野性的本能的驱动下,正穿梭在广袤的森林中,其身后,是臣服于他的大群的狼群……

  巴克,作为一条巨大的圣伯耐德狗和牧羊犬的后代,由于长期的驯化,祖先原由的本能早已丧失。由于当时的淘金热,巴克被卖而做了雪橇狗,最初巴克也是尽心的拉曳,却受到领头狗的欺压,最终发生决斗,巴克以他机警的灵性和狡诈的凶猛,获得胜利,做了领头狗。这正如人类社会的竞争一样,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表明的是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赢得不败的地位。

  人的命运尚且坎坷,巴克做为一条狗,更是经历曲折,几经转手,遭受人类百般折磨几乎垂死的巴克,被寻金者约翰。桑顿所救,这让漂泊太久的巴克感激万分,也让他有了家的感觉。从此,巴克以完全崇拜的心情忠实的守侯着他的主人。巴克的勇猛让他名声大震,他超强的体力使其名声传遍了阿拉斯加的每一个营地。同时,长期的在经验世界里的拼搏和学*中,体内长期消失的本能,在他体内复活了,祖先被驯化的性情,逐渐离他远去,他甚至可以真实感受到自己做为野狗的种族,在成群的穿行在森林之中,回归自然的憧憬,让他时常感觉到孤独。但出于对主人的真爱,他压抑着自己的本能的复活。后来,桑顿被人杀害,在遇害的那一瞬间,巴克真实的野性完全回到他的身上,看到他最爱的人被人杀害,他骤然疯狂,跃上去,一下咬住那人的喉咙……

  巴克在伤心欲碎中,告别了最爱的主人,人类社会的凶残更有甚于自然中的弱肉强食。巴克再无留恋,远处一只狼的长嚎,唤起了巴克体内野性的共鸣,加入了狼群,和他的野性的弟兄并肩奔跑。从此他告别了火与屋顶的时代,反朴归真,回归了自然。人类社会中无法找回的快乐,在返回自然以后,巴克得到了。他完全成了一只机警,凶猛的肉食动物,他跑在狼群的最前面,偷海特人营地的东西,抢劫他们陷阱里的猎物,杀死他们的狗,并且公然藐视他们最勇敢的猎手。他以自己和群体的勇猛对抗着比他们还要凶残的杀死他所爱的人的人类,奏响了一曲反抗压迫的胜利之歌……

  动物不是冷血的,巴克更不是。在桑顿遇害的山谷,每年夏天总会出现巴克的身影,他总是在桑顿的身边坐上半天,沉思良久,离开之前,他还要发出一声悠长而且悲伤的嚎叫,那是他对他爱过的人的不变的深切缅怀……

  看过此书,思索两日,甚至深深爱上了巴克。做为狗他是出色的,做为驯化的狗他却无法真正找到自己的位置,多次遭到欺凌和排挤以及转手,他看到的是人类社会的贪婪,还有冷血般的凶残。唯一让他依恋的主人,却被惟利是图的淘金者杀害,他失望也失落了,其复活的野性让他远离了人类,在自己的世界里找到了自己的精彩……

  “……他正率领狗群,发出一声古老的狼嚎声,紧追他前面那个活泼的在月光下机灵奔跳的猎物,巴克在探索他本性的深度,在探索比他生命还要深远的本性的各个部分,他在溯时间之流而返回远古,生命的汹涌浪涛存在的**,体内所有充满活力的奔腾的分子都在迫使全身运动着的每一条肌肉,每一个关节,和每一根筋健产生极大愉快,紧紧控制他,使他在寒冷的星空下面越过一切不能移动的死物的身旁,竭尽全力向前奔跑……”。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终变成自我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一样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并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异常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述。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一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一天都很幸福。到之后,法官家的园丁每一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我的一生,他会感激那些以往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我成为崭新的自我。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里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着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和安葬他。最后巴克终于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里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着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还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的问题不过人生中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10篇)扩展阅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10篇)(扩展1)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10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在今年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野性的呼唤》的书,里面讲了有许多狼和几个猎人的`故事。

  讲了猎人先进入北极圈,先找到了洒店住下,然后组成1个小分队,猎捕兔子,把熊皮卖钱,他们在冰上钓鱼和虾吃,天天过着快乐的日子。但有一天,他们的酒店着了大火,当时只有一人勇敢拿水把火给灭了,大家一起走到热带地区,找野果吃,喝干净的河水,里面大家一起用木头做了三间小木房,十分大,5个人一间,有一次一条船在水上,他们3个3个地运,都到另一个水岛上去了,那里空气好,食物多,水很清澈,他们又回到了原来的岛上,找来一些淡水、水果,然后就到北极圈,最后做了2辆木头车子,就回到大自然。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保护动物,不要浪费食物和水,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有限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狼在*人眼里是邪恶的象征,我对狼多少也会有几分仇视,憎恶的感情。但是,自从我读了《白牙》这本书后,我对狼的态度也有了一些转变。

  白牙是一只有着四分之一狗的血统的灰狼。小说讲述了白牙的成长过程白牙从小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战斗,他虽然在动物面前战无不胜,但面对人类,它却只能屈服。白牙对于真正爱它的第三个主人产生了感情,并救了他的家人。最终与主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白牙的第三个主人家中进了**犯,白牙与他作战。**犯死了,白牙也中了枪弹,有了刀伤,虽保住了性命,却失去了走路的能力。令人感动! 我体会到了白牙对主人的忠诚,主人的爱是它与敌人作战的动力。主人爱白牙,白牙也爱主人。有了主人才有了白牙的幸福;有了白牙,主人的家人与庄园才有了安全的保障。主人的言行举止已成为白牙思想的源泉,白牙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难能可贵;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让我感动!

  人与动物之间只有和*相处,以爱相助,真心相对,才能成友。我们的家园也会为此多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那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最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悲哀,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

  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此刻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能够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生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能够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能够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的好榜样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狗巴克,它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抽打在巴克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

  巴克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它来说很简单.它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可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第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它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加好。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10篇)(扩展2)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10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最*,我读了升级版“书虫”的一系列图书。其中有一本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书中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园丁卖到了遥远的`北方,结识了许多和他命运相同的狗。有的狗善解人意,有的却脾气暴躁,狂妄。经过一番周折,巴克拥有了一个称职的好主人——桑顿。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巴克身上的野性也慢慢展现出来。巴克渐渐地爱上了它的主人,什么事情都为他着想。一天,巴克碰到了一头狼,于是没能保护好桑顿。结果,一群印第安人将桑顿以及他的朋友全都杀害。愤怒的把科技那个在场的所有印第安人都杀死了……最后,巴克身上的野性越来越浓,蜕变成了一只狼。

  这本书体现了世界上伟大的爱。巴克的前几位主人对它都不怎么样,巴克也是对他们冷眼相对。可是桑顿却很会为巴克着想,渐渐地,她们就建立起了一种很纯洁的感情。以至于巴克宁愿去为桑顿牺牲一切。

  爱是交替进行的,你去爱别人,别人就会去爱你。一只狗都可以这样,更何况人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文学总是人学,尽管小说的主角巴克是一只狗。1000个人眼中有1000个巴克,作为在校大学生的我,读出了的是一个青年的转变过程。

  刚开始巴克从嗷嗷待哺到逐渐成长的四年来,它在法官家过的是悠闲、富足的贵族生活。恰如优秀青年在学校无忧无虑地学*,常年拿着专业课第一,各种奖项应有尽有。

  但是,生活就像心电图,当一马*川时你已经挂了,要活着,必然是高低起伏的。巴克被人卖了,先受到了红汗衫男人的**,得到了第一条醒悟:

  在拿着棒子的人面前永远没有机会战胜他。(在一个高富帅拿着钱向你炫耀时没有机会战胜他。所以北爱中吴狄和安迪打赌是很傻很天真的。)

  巴克后来又被带到了北极,正如在校青年正式踏入了社会。作者十岁左右就开始做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练就了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经历融化在作品里,变成了残酷社会的真实写照。第一次对巴克的触动就是生命的凋零。当同行的一条狗柯利热情地向前迎向一条爱斯基摩狗时却被不分青红皂白,也没有任何宣告,狠狠地咬了一口,又被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踩在身下,兴奋地叫着、咬着直至死亡。在南方(学校),奉行着爱和友谊法则,尊重私有财产和个人感情是很自然很正常的事情;而在北方(社会),肆虐的却是棒子和牙齿法则,谁还顾全考虑仁义道德,谁就是傻瓜!谁遵守这些道理,谁就要被淘汰。

  于是巴克开始学会了各式各样的生存,学会了不挑食,学会了狡黠诡秘地偷窃,最终长成了一条壮壮的狗。

  《这个杀手不太冷》中当小女孩问“生活是一直如此艰辛,还是仅仅小时候如此?”雷诺回答:“一直如此。”过了一关还有一关,接下来巴克碰到了领头狗的挑战。“它预料布克会是一个危险的对手。于是,它觉得应该先下手为强,只要有任何展示它牙齿的机会,它绝不错过。”而巴克学会了“把自己的野心掩藏起来,耐心地等待时机。”最终夺得了领头狗的位置,很快学会了管理手下的狗,让大家跑起来“像一条狗一样”。

  跟对人很重要,可惜狗不能主宰自己的去向。在第一个主人麾下,他们一同创造了旅程的记录。因为主人有破纪录的目标,有作为一个*的信使经历了各式各样的危险,从不退缩的性格,有对狗儿们赏罚分明和爱护。在第二个主人手下,没有了创纪录可言,像机器工作一样死板,但毕竟还有基本的爱护,所以他们历尽艰险还是完成了任务。在第三个主人手里,繁重的任务,心毒手狠地对待,彻底把巴克变成了皮包骨头,经历了生命最重的磨难。物极必反,在最后的主人桑顿手里,巴克得到了爱——其他人照顾狗是出于责任感或商业利益,他照顾狗却如同在照顾自己的孩子。

  曾听过一句话:这辈子所有的挫折与困难是为了某一时刻幸福降临所做的铺垫。桑顿给了巴克灵魂的救赎,就像一个闯荡多年的青年遇到了携手走入婚姻的至爱。十分怀疑他们上辈子是一对情侣,这一章我看的版本名字为:只为一个人的爱。如果你想感受生命的炙热与美好,就好好读这一章吧,太多的美好不能详述,与狂热赤诚的爱有关,与死亡面前的不离不弃有关,与灵魂的信任有关。

  书名揭示了结局。在淘金之旅中,身体内的野性使巴克与狼奔跑在银色的月光之下,在主人消失后终于甩掉最后的羁绊与狼共舞。最后变成当地了传说,使伊哈特人毛骨悚然地悲叹。这一结局也折射出作者渴望冒险的性格,身体不时不是充斥着野性奔腾的血液。十三岁时他曾经只身驾驶小船穿过暴风雨中的旧金山湾;十七岁时他上了一捕猎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白令海一带去猎海豹;即使有了丰厚的经济收入,但他仍不满足于*静的生活。一九零六年,他建造一艘船,自己驾着去环游世界,走到了澳大利亚。

  希望每个人都能在人生的旅途中坚持到底,在七老八十时回忆着年轻时的坎坷与美好,对着膝下的孙辈安然地说:“给你讲一个故事,故事里的人从来没有放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读了《野性的呼唤》收获很多。通过巴克的经历和转变,让我对生活和工作有很多想法。下面来谈谈我的感受。

  第一章写的是进入蛮荒。巴克本陪伴着他的主人法官生活在无忧无虑的都市里,有着欢乐和悠闲的生活。可是命运总是毫无轨迹可循,他落在了狗贩子的手里,走进了危险的蛮荒。就像我们一样,从自由自在的大学校园,步入错综复杂的社会,面对着机遇与危险,到底应该怎么样才能生活下去?第二章的大棒与獠牙的法律告诉了我们如何选择面对生活的方式。

  人总是要面对现实,但又不能屈服于现实。蛮荒里没有和*,没有休息,没有片刻的安全。*惯了舒适生活的巴克,有着自己的自尊和追求。他不甘心生活的剧烈转变,在自己的脑海里总是有着很多想法,可是,现实和理想的落差带给他很强烈的冲击。当他看到鬃毛在狼一样的同伴的攻击下毫无声息的时候,当他面对大棒而无可奈何的时候,他明白了,在没有实力的时候做出抗争,下场会很凄惨。面对危险的生存环境和大棒之痛,巴克默默的忍受,默默的学*生存的技巧。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这样活的才会长一些。在巴克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刚走出校园的我们,*惯性的带着自己的傲气,*惯了舒适的生活,面对工作时候总有很多的挑剔。很多人怕苦怕累,总想一些不切合实际的事情,幻想着高收入却不想作为。可是,现实既残酷又无情。社会就像巴克所在的蛮荒,到处充满危险,只有崇高的理想而没有行动,那么就会背社会淘汰,就像鬃毛一样埋葬在蛮荒之地。有想法就要有行动,巴克想到了自己的处境,他在沉默中学*生存的技能,所以巴克活了下来。现在的我们就应该学会转变,在转变中成长,否则,鬃毛的结局也会落到我们身上。

  谈到了学*,那么应该怎么学*,怎么在学*中成长?第三章的威风凛凛的原始动物清楚的告诉我了这点。也许是巴克的身上有着祖先的强悍*性,他面对严酷的生存的条件很顽强,饥饿和严寒没有摧残巴克的意志。但这绝不仅仅是原始*性的因素,更多的是巴克具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他在内心深处有着自己的目标,他在磨难中磨练自己。成长意味着什么?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稍不小心就会伤痕累累,如果怕苦怕痛,永远不会真正的成长起来。做工程的我们,很苦很累,很多人退缩了,那么我想问问,只有工程行业苦吗?在这选择了逃避,那么其他行业也一样,关键的是内心。把这种苦当做自己走向成功的基石,尽快的成长起来,最后破茧成蝶的时候也许回想起来才会觉得自己这一路其实很精彩。生活中充满了竞争,同行的竞争,同事彼此的竞争,不学*,不努力,怎么能脱颖而出。巴克所面对的不只是残酷的生存条件,还有比他强大的首领斯匹茨。面对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深知自己不是斯匹茨的对手,他表现的从容,不急躁,避免争端的同时尽快的成长自己。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自身比对方强大,才有反抗做头领的资本。想想你我,有多少真才实学,想要属于自己的地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本。所以转变自己也要加强自身的学*。

  人活着就要有自己的目标。第四章霸权谁属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巴克有自己的目标,有自己的野心。当巴克在重重磨难中走出来的时候,他不再惧怕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最终胜利了,以斯匹茨的死亡结束了这场争斗。我想到了我们自身,新一届的毕业生马上就来到,如果我们不思进取,不加强自身的学*,而当新一届的毕业生超越我们时,我们何去何从?是的,我们不会像斯匹茨一样会死亡,但是我们会被淘汰。在这个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被社会所淘汰,就没有立足之地,就意味着死亡。我们要做巴克,要有目标,有野心,斯匹茨的.悲惨下场清晰的告诫了我们这点。只有不断的发展自己,才能在社会立足。

  成长的过程中很苦很累。第五章雪路苦役告诉了我们如何面对苦累。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巴克和他的同伴疲惫的前行。没有食物,没有休息,当饥饿到筋疲力尽的时候,巴克的同伴一个个的倒下,比利倒下了,很多伙伴都彻底的倒下了。巴克依然在坚持,他向着目标进发,所以他到了目的地。我们是否具有巴克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否心中有自己的目标,这是我们面对苦难的动力,是我们走下去的希望。

  一个人内心要有爱,是大爱。这种爱既能给我们动力,也给我们希望。当巴克站不起来的时候,约翰。索恩顿救了巴克。巴克内心对约翰。索恩顿有深深的眷恋,那是一种生死相依的陪伴。正是这种爱,巴克可以在波涛汹涌的河水里有能力救下约翰,也是这种爱,巴克可以拉动一千磅的重量走一百码。巴克有自己的爱。而我们自身也有这种爱,有的是对父母亲情的爱,有的是对恋人的爱,也有的是大公无私的对社会的爱,这种爱,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可以给我们希望,可以超越自我,让我们完成意想不到的事儿。心中有爱,当面对苦难时,我们才会积极,充满力量,战胜一切的苦难。

  第七章的呼唤声声,也是巴克故事的结局。当巴克回归到原野的时候,一路的磨难给巴克生存下去的希望。自身的强大,让巴克可以给约翰复仇,可以在狼群的攻击下全身而退,最终在原野里自由的奔腾。像巴克一样,如果我们也一样强大,我们也可以在这个社会里如鱼得水,面对再大的磨难,我们也可以从容不迫应对一切。

  巴克的故事结束了,当看到最后的时候,仿佛听到了巴克的嚎叫,那是回忆,也是快乐的嚎叫。生活多磨难,路,不通时,选择拐弯;心,不快时,选择看淡;情,渐远时,选择随意。坎坎坷坷人生路,淡淡然然随缘行。让我们像巴克一样,勇敢的面对一切,充实自己,成长自己,在未来的路上我们才能走的更远,才能看到更多的风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 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时走路还摇摇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稳的样子,真是有点发育不良,至今,我都没见过它奔跑的样子。正因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带它出门,怕被人笑话。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向往自由,是世间每一个生灵心中所存的本性。不甘于囚禁于金丝笼中的麻雀儿,永不能被驯服的野犬……他们心中向往着神秘的大自然,向往着让人遥不可及的“自由”。

  这本书分为《野性的呼唤》和《热爱生命》两个部分。《野性的呼唤》从狗的视角展现了当时阶层社会贵族不惜一切去荒无人烟的极寒北地寻找金子。由于他们需要强壮耐寒的狗,所以他们遍地寻找合适的狗,就因为这样,巴克被卖给了淘金者,它一路以来,无论大风大雨,或烈日炎炎,它一直为人类工作着。后来,它被同行的人类索恩顿所救,与他产生了感情。可索恩顿却被印第安人所杀,巴克对这世间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它放下芥蒂,回归大自然,成了狼首。

  当名门望族去购买狗为他们干苦力时,就仿佛看到当时的封建阶层级社会:地位低下、贫穷之人他们的命运注定要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而地位高、有权有势的人仿佛整个世界都任由他们支配一般。贵族们一味追求新鲜刺激,就想飞来一笔横财。可他们殊不知,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祖先拼搏而获取的。

  而身陷激流中的索恩顿被巴克救了起来之后,抱着它,抚摸着它。巴克舍己为人,不怕牺牲,对索恩顿深厚的爱怎能不叫人感动?而索恩顿懂得感恩他人,不像现在社会上的有些老人,仗着自己年纪大,倚老卖老。有时,别人帮了我一把的时候,我都会忘记和他道谢,事情过了才后知后觉想起道谢。

  坚持,在巴克身上完美地体现了出来。巴克遇到困境不放弃,勇往直前,面对困难不退缩。在生活中也一样,积极乐观,不自暴自弃,坚持到底,直面问题,解决问题!

  感恩,是人之常情。坚持,就是成功的秘诀。这世界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幸福生活。可我们何曾感谢过它呢?感恩世界,感恩大自然,而保护环境就是对世界和大自然最好的一份谢礼!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寒假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让我印象非常深。

  故事主要叙述了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重140磅的`狼狗十分强壮。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越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去拉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几个法裔加拿大人,由于巴克体力超群,机智勇敢,最终打败斯帕斯成为了狗群的领队狗。巴克先后换过好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这些印第安人,从此与狼为伍,但仍然定期去主人的葬身之地凭吊。

  此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巴克不牺生命要将主人救活,这里写出了巴克对主人的忠心。我看完了这本书之后联想到了和我相处了好几年的小狗……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狗是我们忠诚的朋友,请大家和我们的朋友(狗)和睦相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10篇)(扩展3)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10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野性的呼唤》呼唤的不是野性,而是“适应”与“韧性”。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在书店里。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不得不去买一本书来看看。在书店,面对玲琅满目的书籍,我不知该如何抉择。《野性的呼唤》并不是我第一眼相中的书,因为它没有漂亮的'封面,连书都是被透明塑料封着的。觉得它比另外一本看着挺精美的书似乎要厚一点,而且价钱也是一样的,买这本比较划算。

  最开始接触这本书,我对它没有任何感觉,并且还带有一点抵触。出乎意料的是,看了内容之后就欲罢不能了,连书本都舍不得放下。原计划十天看完的书,大概只花了三个小时就看完了。这篇笔记是我看完第二遍之后写的。我感受最深的是对于自由的渴望和敢于与命运抗争的精神。

  故事里,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原本过准出游的生活。在那片土地上他是王者,没有把任何人放在眼里,除了它的主人米勒法官。就是这样一只优秀的狗,被主人家的仆人曼纽尔从主人家里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成为了拉雪橇的苦役犬。残酷的驯服过程使得巴克逐渐认识到了自然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最终巴克熬成了领班犬。在拉雪橇生涯里,主人几经更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情谊。在主人惨遭不幸后,巴克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最开始的巴克只是一只家养犬,优雅,机灵,勇猛,和“野”毫无关联。经历过太多事情之后,为了自由,他不得不让自己变得强大,努力适应生活。自然的法则就是这么残酷,你不去适应它,就只能被淘汰。

  巴克那从未停歇过的对自由和野性的追寻最令我震惊,我每读一遍文字都觉得自己有不同的感受。正是那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他成了狼族之首;正是这股力量,使他免于淘汰。巴克无法在人类文明中选择自己的生活,但是他通过努力选择了想要的生活,没有消失在自然法则之下。

  我不可以选择出生,但可以选择生活的态度与方式。用“适应”与“韧性”铺就基石,且不说免于淘汰,或许还能飞得更高,走得更远,眼界更宽,心胸更能容天地。

  “野性的呼唤”,呼唤的不是野性,而是“适应”与“韧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读了《野性的呼唤》后,我接连几天梦见了那神秘的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高大的南方狗,被人卖到了北极。从此,他过着艰苦的生活。几年后,他离开了主人,来到大森林,成为狼中之王。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扑扑跳个不停。作者构思巧妙,连看完了都不知道。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想来是作者选择的尽是令人兴奋的小节,而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如此不就成了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么?

  看“霸主之战”一节,仿佛巴克和旧霸主斯匹兹就活生生的`站在眼前一样。作者对人物的心理和动作描写极为仔细,才令人有活灵活现的感觉。而我的词汇贫乏,又不会组织,再加上糟糕的构思,写出的文章自然是令人厌恶喽!

  书中多次表现对大自然的默念之情。那神秘莫测的大自然,究竟是什么使它变得如此迷人?自由的空气还是友好的朋友?两者都是!我们生活在人性的社会里,处处带着奴隶的锁链,欲罢不能地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直至老死。大家成天板着面孔,一副神圣不可侵犯之样。真希望我们能改正这些不良*气。

  这本书讲的都是淘金,把地球千百年来积存的“私房钱”挖光。看到这里,我的头脑里出现了一幅幅砍伐树木、深挖矿产的画面。看来,也许最后一棵树被砍伐,最后一条河被污染的时候,人类才会醒悟。

  那充满自由的梦,不时在我脑海里浮现。梦中的我,在辽阔的草原上尽情地奔跑……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今天,我看完了《野性的呼唤》一书。书中那只名叫“巴克”的狗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作者以生动的语言描写和讲述了它不寻常的一生。巴克原先生活在大法官米勒先生身边,但是赌牌总是输的园丁助手曼纽尔把它卖给了一个穿着红毛衣的狗商,红毛衣又把它转卖给了一个邮差……在经过了一个系列的苦难生活后,巴克的野性被挖掘了出来,最终,他和一群狼结成了朋友,并成了它们的首领。

  虽然巴克一生中经历了许多挫折,但是,它一直在努力着,永不放弃,敢于面对,勇往直前,终于冲破重重困难。从雪车狗到狼群首领,这是它费了多少血汗和努力才能做到的啊!

  我被巴克的精神所感动,也被巴克的精神所激励。我要学*巴克这种精神,在任何时候都永不放弃,勇往直前!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身处水泥与钢筋的世界里,我们可曾想到过森林的芳香?关心着怎么多挣点钱时,我们可曾想起过动物们的安危?

  《野性的呼唤》讲的是在一片被破坏的森林旁的工地里,野猴群偷工人午饭的故事。工人们不管把午饭藏到哪里,猴群都会找到并把它们偷走。因为,它们在丛林中赖以生存的地方,已经被人类破坏了,它们不得不跟人类打交道,否则只有灭亡。

  读完《野性的呼唤》,我既为野猴群失去家园感到悲哀,又为它们敢于从可怕的人类手中巧取食物的行为感到钦佩。要知道,即使是人类,在目睹家园被破坏的惨剧发生后,也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萎靡不振。可这些野猴们居然在家园被毁后很快地振作起精神,寻找其他的生存之路。我最钦佩它们这一点。

  可是,那些工人们在午饭被偷后开始怒骂甚至准备捕杀猴群,却不从自己身上找找错误,思考一下,为什么一向畏惧人类的野猴们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类的地盘上偷取食物?还不全是因为人类破坏了它们的家园啊!人的贪得无厌已经害了大多野生动物,为什么就不能放野生动物们一条生路呢?

  我虽然读完了《野性的呼唤》,但它给我的感受,我会一直珍藏在心中。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不经意间,被人偷运到了北方,在自身的努力下,终于成为了叱咤风云的一代狼王

  在这本书里,令我最敬佩的就是那条新一代的狼王巴克。它那从骨子里出来的勇猛与顽强的生命力深深令我折服。

  巴克原来生活在一个大法官的家里,由于大法官一家人很喜爱这条看上去十分强健、相貌堂堂(按狗的标准)的狗,所以,巴克有了许多狗望尘莫及的特权。

  但快乐是短暂的,巴克被买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开始了生涯中最难过的一段日子。每天卖命的干活,如果反抗,会有一顿毫不留情的鞭子向他挥来。

  渐渐地,巴克在这冰天雪地的北方成长了起来,身心更加坚强了,胆量智谋也随着巴克的身心成长而日益壮大了起来,像日上中天的太阳,蒸蒸日上。

  从根本来说,巴克的血液里流淌着狼的血液,在北方这一段时间里,它狼的本性一一复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可以成为最优秀的狼,是一条狼王的好料子。

  一天,巴克在一片树林里看到了一头狼。通过接触,他们成为了好朋友。那头狼正准备把巴克带到狼群,和它一块生活。但巴克听到主人的喊声时,毫不犹豫地回到了主人身边。

  由于主人死了,巴克才踏上了寻找那声令它痴迷的狼嚎。找到狼群后,几条狼想要将巴克驱除出去,巴克以一敌群,成为了众狼公认的狼王!

  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不屈的精神、一种野性,希望大家能找来读一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我最喜爱看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了,几乎每天我都要津津有味地看上几页。

  故事发生在一八九七年的淘金时代。因为北方有很多金矿,所以人们要生活在那种寒冷的地方,但靠人们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许多肌肉发达的狗来干活。这样以来很多人打起了狗的主意,开始偷狗。骗狗,然后把符合条件的狗卖给北方的淘金者。主人公‘巴克’就是那个时代里一条倒霉的狗。它这以年正好四岁,出身高贵,在米勒法官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在法官家里还有一个叫曼纽的人,他是花匠的帮手,同时也是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最*他又输了个精光,非常沮丧。为了再找些钱来用,他打起了巴克的主意。曼纽在法官和孩子都不在家的一个晚上,把巴克偷走卖给了淘金者。巴克被卖给淘金者之后,一直为那些人拉雪撬,吃了很多苦,直到它遇到了它另一个主人桑顿。桑顿对巴克可好了,喂它吃好的食物,把巴克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害死了,巴克非常伤心,他愤怒的替桑顿报了仇。报仇后他回到了森林,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狼的首领,可是它总是会朝着主人曾经住过的方向长啸几声,以此来记念那个对它很好的桑顿。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同时我也明白了任何成功都是要付出努力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像巴克也是经过许多磨难才成为狼的首领,我也要学*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

  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欺负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10篇)(扩展4)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12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巴克是一只文明狗,生活在温暖的南方,他相信身边的所有人。

  在文明的光环下,巴克骄傲的昂着头,眼眯成一条缝,领着法官的孩子们散步。

  巴克是骄傲的,他有自己的领地,管理一群家畜,自有一份威严。巴克是聪明的,他可以陪孩子玩耍散步,自有一份细腻。同时,巴克又是愚蠢的,他不知道文明的光环下依然有邪恶在蠢蠢欲动,即使太阳的光芒再亮,世上仍然存在黑暗的死角,他不该盲目的相信人类。

  他没有看到管家贪婪的眼神和牟利的涎水。

  往往是一点点的脆弱便使它身陷险境,经历不必要的磨难。它总要适应环境,它要在环境中生存,当文明消失,只剩下蛮荒时,它要是再坚持原则,无疑便会与新环境格格不入,而被杀死则是必然。仍然记得哈克被撕成碎片时的绝望与痛苦;仍然记得斯巴特被打败后的恐惧。当身处蛮荒时,倒下就意味着灭亡。

  有位哲人曾经说过:激流中的勇者才是生活中的强者。当身处险境时,让自己站着,不能倒下,即使没人帮助也不悲哀。当一切都变得不再一样时,融入无疑便是最好的选择。当一个人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能选择时,活着无疑便是最好的出路。梭罗浅浅的一句:这个世界其实在荒野瞬间惊讶了多少人的心。

  荒野是人类文明从未涉足的地方,那里存在着一种自给自足的,健康的生态系统,他体现了大自然最本真的特征。他有天然的生存规律和竞争法则。也许巴克一生也想不到自己会沦落到蛮荒之地,文明的细胞几乎弱小到无能,而蛮荒迎接他的便是学会接受挑战与侮辱,荒原对于他便是唤起原始的野性。身处逆境反而更能成长,当一切都变得不那么熟悉时,越是碰壁就越能磨练出刚强,不要妄想只凭体内的倔强来改变困境,那样只是将你打击的更加体无完肤,当实力不够时,就要学会避其锋芒,保存实力。

  浅显的道理却需要加倍的努力才能得到。文明是坚守固有的原则,而蛮荒却是大棒与利齿的法则。有原则固然是好事,可当一个人的生命像蛮荒那样展开时,他便再也无法照顾好自己,我们身处社会环境应该意识到要根据环境改变自我、原则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智者的智慧在于在应该变通的时候不要固执,而在要脚踏实地之时不要耍小聪明。

  现代社会的我们所表现的更像是温室里的花朵,经不住蛮荒,其实蛮荒中也有“洪波”流淌。我们总是缺少一种狂野,骨子里缺少一点野性。否则浩浩长江为何载来了别人的军舰,巍巍泰山为何让别国的铁蹄踏于足下。我们的国家已渐渐强大,可深处其中的我们却日趋薄弱,是繁盛冲淡了奋斗的光吗?是喜悦遮住了远眺的眼吗?逆境中的黄金法则往往是胜利的'必要条件。

  像山那样思考吧,正视每次的困难吧,他将赐给我们钢筋铁骨,铮铮之声将孕育新时代的骄子,气宇轩昂,雄风几处,傲然挺立苍穹,接过手中飘扬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他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中充满了机警。(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狗怎么会变成野狼?为什么叫巴克的狗放弃了南方温暖的家,选择了密林深处?等等,逼着我看完这本书。

  巴克很难过,但也很幸运。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赶出了文明世界。它本来是可以被偏爱的,但是野性的世界教会了它要坚强,要坚强,不要倒下。一旦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幸运的是,巴克释放了荒原中血液的野性,释放了他可能永远释放不了的能力和领导能力。

  巴克的堕落或原始主义无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并没有为自己带来多少利润,却为自己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被爱过。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人类的关怀,这让他用更炽热、更狂热的爱来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心,他的野性被完全唤醒。他知道自己和人类没有任何联系,所以不再想留下来。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而战的生活!

  这本书很真实,很血腥,也体现了作者的欲望。他渴望自由。他想变得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不被人比,才能在社会上立足。这和巴克的血腥荒原没有太大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可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十分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最终走向了荒郊野外。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野狼的呼唤》虽然说是一部小说,但读了它以后给我的感想很深刻。也许有些人读了没什么感觉,甚至有些人很可能会说“没意思”,当然,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嘛。这个故事的大略的内容情节如下:

  巴克是一条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由于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人类的冷酷略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振铎勾裙的领导权么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作后被约瀚-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住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互利下巴克恢复得很快。 一条狗!不!一条狼……又回到拉那n久前的嚎叫,祖先原始的野性在他身上重生拉!

  我从没有看到过哪个人或哪样东西有他如此毅力和精神!面对没有末日的北地跋涉,随处又都是末日!一路上打败了身边的对手……一条狗却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喜悦和滴着野性的露水的笑容。

  对生命如此执著的追求!那还是只狗吗?分明是人嘛!正是对生命内在的呼唤激发了他的潜能,他成为“莫尔人”的图腾!真的成就拉狗历史上不灭的传说!

  但是回到社会现实来说,就象爱情“只有有了生活,爱才有所附丽!”。把狗放到现实社会中,我想才是著名作家的心声,这样杰克。伦敦的作品才有了新的生命力,是把?正如这条狗逐渐演变成狼的过程不正是过去社会工人或贫苦大众亦或当今社会的真实写照吗?旧社会非人的生活,当今的煤矿工人;旧社会的强权专制,当今的媒体封杀。

  野性的狗终于还是成为了一匹狼!一匹能在旷野里尽情嚎叫的领头狼!而当今的人类又会不会象那一匹狼狗一样做出反抗而拯救已经藏有危机的*大地呢?

  那不知死神一直在身边的煤矿工人,下岗工人,那“总是受害者”的农民,那过度的贫富分化而走向抢劫犯罪的罪犯!都是用泪串起来的一串新*的弱势群体啊!我真想向*说回实话,真想疯狂的问*几个问题。为什么*的事故是他国的几倍?为什么出了问题有些关键人物还心安理得的到处演讲还安安稳稳的坐在办公桌前?为什么*的工人农民比别个国家的都善良?为什么*的布衣的话比德国等过的公民讲话更不引起本国有关部门的重视?为什么我们是国家的“和谐”口号真的只是所谓的口号?……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文学名著——《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是美国颇具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他1876年1月12日生于旧金山,1916年11月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杰克·伦敦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阿拉斯加淘过金。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条生长在美国南部加州的狗。它原来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爱犬,后来被卖到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在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它成了一只拉雪撬的狗。

  进入北方后,他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强挺住,绝对不能倒下,他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终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次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极地环境的恶劣、生活的艰辛,行路、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悍。

  在小说中,巴克形象是强者的象征,他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虽然巴克身上有动物的原始野性,但读过小说,我从巴克身上感受到了另一种东西,人类也要像巴克一样具有坚韧的意志、顽强的力量,才能在社会中立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很多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我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此刻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这本书一共两个故事情节,第一个情节给我印象尤为深刻,讲述了一只懒狗最后变成了一只强大无比的魔狗,这个过程非常艰苦,可能它受到的责罚跟我三辈子受到的责罚的一样多,但它却都坚持挺了下来。这个故事写出了非常震撼的感觉,还写出了像“一种疯狂运动的状态,表示着生命的冲击,那种巅峰生命无法超越的”。而生命中存在着一种生命的悖论,这极度的疯狂状态,在一个人最有活力的时候才会发挥,而它的出现又使人浑然忘却了自己生命的存在。一样博大精深的话,让我对杰克、伦敦的敬意加深了不少,杰克、伦敦还写出了一些精彩绝伦的狗与狗的大战,狗与狼的大战,狗与兔的大战,还有狗与鹿的大战,还写了狗与人的爱与忠诚,也以拉雪橇为故事表现了巴克的坚强,他还写了一些在森林里的生存方式。

  第二个情节名为白牙,先是从一只狼追人,然后人被救了,为获得机会,发生了一场狼之大战,最后一只独眼狼赢得了胜利。随后生了2只小狼,由于饥荒饿死了一只,还剩一只。故事情节,让我见证了一只开始连光都怕的小狼狗,变成了一只让狼和狗都闻风丧胆的狼王,它不知道挨了多少鞭子,多少棒子,才变成今天这只狼王。让我明白一个道路:强者之路,必将是不吃苦,不怕失败,才能站在胜利之峰。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收获很大,让我悟出一个道理:蛮荒大陆,强者为尊,弱肉强食,弱小的就要被强大的征服,落后就要挨打。而强者,不怕千辛万苦,历经千难万险,凭借不屈的毅力,一定能走到人生巅峰。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聪明伶俐,对主人友善和蔼。对于爱狗的我来说,在大好的暑假时光读一本关于狗狗的书,何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杂交狗,被米勒法官家的一个园丁偷走,卖到遥远的北方做拉雪橇的狗,接着遇到桑顿,最后成为狼群之首的一件事。

  。在被卖到北方时,倔强的巴克不愿屈服人类,它试着去与人类对抗,也在人类的反击下明白了“棍棒与犬牙”的生存法则。巴克感到屈辱,但它不得不服从,因为在人类的面前,它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从这里我也明白了真正意义上的强大与弱小。在那个年代,对于人来说,狗是弱小的,是用来鞭打服从的。而对于狗来说,人是高高在上的,只有服从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可巴克不愿做一只在棍棒下“苟且偷生”的狗,从前在豪华的庭院里舒适的生活的它,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它心中的野性得到了释放。

  巴克被桑顿收留,它在丛林中寻找那个野性的呼唤。当桑顿死后,它消失了,消失在丛林中回响的呼唤中。

  从巴克所经历的所有事情中,我能清楚的看出,这是一只聪明,勇敢,仁爱的狗。巴克的永不屈服,让我明白了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低头,屈服和服从不一样。屈服是放下自己的尊严,任凭别人羞辱,唾弃。而服从是在内心无数次挣扎后所表现的决定。巴克掩饰自己,是在保护自己。同时我也看清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穷人永远都要为富人做奴隶,做仆人,他们仅靠着主人给予的一点费用生活,穷人的生活在那个社会是不会咸鱼翻身,不会一夜暴富的。而富人,他们只把穷人当做狗一样使唤,他们不会料想有一天,自己会一无所有。在那个无情的年代,生命是可以随意践踏的。有权有势的人,可以在大街上活生生的打死一个只是因为一个苹果碰到自己的卖水果的农夫;身着华服,戴满首饰的贵妇,可以当着任何人的面将一杯水撒到一个穿着满是补丁的破旧衣服的乞讨老妇的脸上,只因为她认为肮脏的一双手,碰到了她的裙角。

  我很佩服巴克,巴克就像那个年代特殊的一群人的代表。它从不向比自己高贵的人低下自己的头。而也就是这么一个象征性的代表,它并不被人类许可。因此,那个年代陷入了深沉的黑暗。

  巴克也去开始寻找属于自己心灵深处的那份野性。不屈服不低头,它在深林中嚎叫,寻找,它和它的同伴,一群狼,在荒野中呼唤着,高唱着内心深处的野狼之歌。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1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2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10篇)(扩展5)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12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个体,生存似乎永远是我们探讨的课题。而在这条艰难的生存之路上,对“生”的渴望,常常让我们忘记了种属。巴克,便是这样一条努力生存,练就一身吃苦本领并最终成为狼群领导者的狗。但不管是巴克,还是作者笔下的其他小人物,他们内心都对“生”充满了渴望和向往。而就在这极端环境和人性坚韧力量的碰撞中,我们直面了竞争的残酷,见证了生命的真实意义。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会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他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偷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他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教会了他狡猾与欺诈的意义,后来他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利用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甚至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后终于确立了自己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从中我们可以领略不同的人的精神面貌。也就在此种辗转中,巴克与最后一位主人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他又多次营救了他的主人。最后,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他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他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也多次向往的那种远古的野性呼唤。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他艰苦卓绝的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在这条道路上,在如此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如果缺乏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就有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在自然法则面前,人是渺小的、无奈的。而且在生存竞争中,什么道德观念,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这一方面说明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道德的一面。在这样的社会里,在自然法则的作用下,原始的欲望、道德的沦丧、文明的失落,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因此,如果生存是人类活动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暴力相见、相互残杀的过程。只有通过弱肉强食的斗争,才能保证具有竞争优势条件的“精英”或“强者”的继续生存。因此充分的表现了作者的自然主义思想。

  人类愈文明,生活也愈安定,因此在文明社会里,事情都摆得清清楚楚,很少遇到意外。不过,一旦发生了意外,而且情形相当严重,那些不能适应的人就要完蛋了。而巴克的经历也告诉我们:生活常是激烈和痛苦的,但实际上它更多的是充满生机和活力而我们则要做生活的强者。

  生存就是那个样儿。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千万要小心,绝不能倒下。人生路上,没有一帆风顺,也没有一成不变,他常常会变着花样来教会我们坚强,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接受他的安排,在坚忍中度过寒冬,最终迎来春天。我们常说,成功者只是比常人多想了些,多做了些,却没有仔细的去搜索他们为什么会多想、多做。其实,这多想、多做的行为正是一个人具有积极进取意识的表现。一个人只有在这种意识的驱动下,才能更有计划、更有方向感去积极做事,继而最终实现质的飞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寒假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让我印象非常深。

  故事主要叙述了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重140 磅的狼狗十分强壮。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越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去拉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几个法裔加拿大人,由于巴克体力超群,机智勇敢,最终打败斯帕斯成为了狗群的领队狗。巴克先后换过好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这些印第安人,从此与狼为伍,但仍然定期去主人的葬身之地凭吊。

  此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巴克不牺生命要将主人救活,,这里写出了巴克对主人的忠心。我看完了这本书之后联想到了和我相处了好几年的小狗……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狗是我们忠诚的朋友,请大家和我们的朋友(狗)和睦相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今天,我看完了《野性的呼唤》一书。书中那只名叫“巴克”的狗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作者以生动的语言描写和讲述了它不寻常的一生。巴克原先生活在大法官米勒先生身边,但是赌牌总是输的园丁助手曼纽尔把它卖给了一个穿着红毛衣的狗商,红毛衣又把它转卖给了一个邮差……在经过了一个系列的苦难生活后,巴克的野性被挖掘了出来,最终,他和一群狼结成了朋友,并成了它们的首领。

  虽然巴克一生中经历了许多挫折,但是,它一直在努力着,永不放弃,敢于面对,勇往直前,终于冲破重重困难。从雪车狗到狼群首领,这是它费了多少血汗和努力才能做到的啊!

  我被巴克的精神所感动,也被巴克的精神所激励。我要学*巴克这种精神,在任何时候都永不放弃,勇往直前!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不经意间,被人偷运到了北方,在自身的努力下,终于成为了叱咤风云的一代狼王

  在这本书里,令我最敬佩的就是那条新一代的狼王巴克。它那从骨子里出来的勇猛与顽强的生命力深深令我折服。

  巴克原来生活在一个大法官的家里,由于大法官一家人很喜爱这条看上去十分强健、相貌堂堂(按狗的标准)的狗,所以,巴克有了许多狗望尘莫及的特权。

  但快乐是短暂的,巴克被买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开始了生涯中最难过的一段日子。每天卖命的干活,如果反抗,会有一顿毫不留情的鞭子向他挥来。

  渐渐地,巴克在这冰天雪地的北方成长了起来,身心更加坚强了,胆量智谋也随着巴克的身心成长而日益壮大了起来,像日上中天的太阳,蒸蒸日上。

  从根本来说,巴克的血液里流淌着狼的血液,在北方这一段时间里,它狼的本性一一复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可以成为最优秀的狼,是一条狼王的好料子。

  一天,巴克在一片树林里看到了一头狼。通过接触,他们成为了好朋友。那头狼正准备把巴克带到狼群,和它一块生活。但巴克听到主人的喊声时,毫不犹豫地回到了主人身边。

  由于主人死了,巴克才踏上了寻找那声令它痴迷的狼嚎。找到狼群后,几条狼想要将巴克驱除出去,巴克以一敌群,成为了众狼公认的狼王!

  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不屈的精神、一种野性,希望大家能找来读一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1

  今晚一口气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野性的呼唤》。很久没有这样的激情手不释卷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了,《野性的呼唤》是很震撼的一部作品。

  这世上有一种过程叫成长,有一种性格叫勇敢,有种气质叫坚韧。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原来养尊处优的大型犬,后来被主人的园丁助手偷卖给了别人,从此走上一条艰苦的旅程。巴克先是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历经磨难后狼性回归,最终选择了重返自然。

  生存,从来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在原始森林地带。为了获得食物,巴克也慢慢学会了不择手段,为了生存,尊严、道德有时是不得不放下的东西。对生命的.尊敬,对活下去的信念,贯穿了文章的主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只有经过苦难的洗礼,才能成为真正的王者。

  在生活中不断学*,在学*中不断进步,激发出自我的本能,写的狗的故事,何尝不是用来激励人的。果敢,灵活,机敏,审慎,忠诚,忍耐,这些在一条狗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面对逆境,坦然接受现实,放下以前的包袱,默默提高自己,这就是生存的哲学。

  生活可以很困苦,我们却不能轻易屈服。当你格局大了,不如意的事情就小了。

  今天是五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开门黑,千股跌停。好在吸取了上次清明节的教训,节前没有满仓,算是留了点子弹。看哪,你总要从教训中学会点什么。以前遇见这种情况,早就抱怨了,现在却很*静。不要做个胆小的人,要无畏,要有担当。总会看破看淡许多事,总会成熟起来。一不要怕,二别后悔,足矣。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2

  这个暑假,我过得累但却充实,因为我阅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书名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讲了一只叫巴克的宠物狗被送到阿拉斯拉这个冰天雪地里做一只雪撬犬,而它更是做了矿群里的领头犬,而结局更是出乎人们的意料,巴克居然成了狼王。杰克·伦敦表面上说的是狗,实际上也反映了人的世界。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和犹豫,面对危机只看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记得有一次,我在做奥数作业,碰到了一道难题,我思索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在我想放弃时,想到了杰克。伦敦说:“面对危机只能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想到这里,我又做了起来,一小时后,我终于把这道题解决了。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也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来了友情。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10篇)(扩展6)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菁选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5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最*我读了一本经典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成名作。被故事吸引,我还同时观看了电影《野性的呼唤》,其中的主人公,一只叫巴克的狗深深震撼了我。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中的一只爱犬,他有130磅重,身型高大,他是米勒法官家整个王国的国王,巴克经过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米勒法官家的园丁在报纸上看到1897年的美国北部淘金者发现了金矿,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他把巴克卖到了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

  一波几折颠沛流离的生活让巴克产生了一系列的心里变化,也逐渐让他成长为坚强、勇敢,野性爆发的强者。他从刚刚被卖到狗贩子手里,在棍棒下学会屈服,到后来经历了严寒雪地的美国北部的艰难生存,克服内心的'惶恐和迷茫,逐渐成长为一只拉雪橇的狗,再到后来他照顾自己的同伴,打败了自私的头狗,但心存善念,留它一条活路;在雪崩中拯救了自己的主人和整个雪橇团队的伙伴,巴克表现出了非凡的智慧和勇猛的力量!

  巴克成为了领袖,但后来邮差这个职业没有了。狗们更换了主人,这个主人对狗们一点儿也不友好,不给狗吃饭,不让睡觉,还让它们日夜兼程的给他拉东西。巴克他们反抗也无果,但是巴克心中比主人清楚,他知道冰雪正在融化,再往前走,必定是整个雪橇队都要掉进冰窟窿里,巴克他们无论从身体上还是意志上,都不愿前行,这激怒了主人,他们产生了激烈的矛盾,最后巴克被一位之前相识的老爷爷相救。

  老爷爷带着巴克去了地图以外的地方,他们在河水里洗澡,意外发现了河里有金子,他们特别的快乐,但也体会到金子不是全部,爱和陪伴才是!巴克在原始森林里,经常感受到一种野性的呼唤。有一次,巴克看见一只白色的狼,后面他发现白狼领导着狼群,在一次狼群觅食中,巴克救了狼群中的一只狼,狼群中的狼对巴克的勇气和力量都非常赞赏,在帮助老爷爷打败了坏蛋后,老爷爷也去世了,巴克就留在狼群中,与其他的狼一起生活,顺应了野性的呼唤,回归了祖先的号召。

  巴克经历的一波三折,先是文明世界的狗的生存状态,之后在命运的逼迫下不得不改变和成长,最后回到野性。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在不断挣扎中改变,并且获得意义和力量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在暑假里,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一首极其凄凉而又非常富有哲理的诗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正如杰克伦敦的所有作品一样,他都有一股强烈的雄性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无法抗拒。其实,万物也像杰克 伦敦所说的一样,世间万物心中都有一个非常古老的本性——野蛮。他们所在的差别很简单,只不过是有没有爆发出来而已。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拉雪橇的公狗巴克(《野性的呼唤》),信奉“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野狼之王才是它生命与灵魂的最后归宿;它还是那个赌博人生的男人毒日头(《毒日头》),遵守游戏的规则,肌肉似铁、意志如钢。“多情未必不丈夫。”桑顿主人的疼爱曾让巴克挣脱狼群的召唤,沉溺膝前身后的温柔快乐;黛蒂的犹豫终于使毒日头放弃万贯家财,回归与事无关的田园生活!

  可是,这种种充满曲折起伏的经历意外,都是坚强的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在争风勾角的邪恶的社会中永远生存下去,作为一个强者,每一步都只可以往前冲、往前冲、再往前冲!绝对不会有一个后退的机会。如果在这之中,你付出了对朋友的友谊就等于是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所有让巴克变得冷酷的.原因终究只有一点:爆发出出于本能的古老的野性。不然,在这个世上,巴克不仅不能征服狼群、征服世界,还会被狼群和世界吞噬,巴克无论身躯多么强壮,到底还是会被淘汰。

  来自本性深处不屈的斗争精神终于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了生命的价值。是啊,在社会中又何尝不是呢?野性什么时候停止过呢?

  激烈的竞争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忧豫,胜负就在就在那一瞬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的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与生命的意义。然而,野性带来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就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嚎叫,这叫声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时复杂的,它有奸诈,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感动涕零。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如果说成功似一座奖杯,那么坚持就是奖杯上的基座。没有了坚持,成功便会变得虚无缥缈;唯有坚持,才能在艰难险阻中浴火重生。

  这是我读完《野性的呼唤》一书后最大的启示。这本书主要写了巴克被卖到北国,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成为一匹强大的狼。其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它离开主人的一个情景,它面对铺天盖地的棍棒,毫不惧怕,以坚持不懈的精神获得了新生。

  全书读罢,掩卷沉思,只觉得心中一阵开豁,仿佛找到了一位推心置腹的知己一般,胸中涌起阵阵莫名的喜悦。耳畔,一个声音似乎在久久回荡:“孩子,唯有坚持不懈,方能浴火重生哪!”

  是啊,从古至今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一直是世人所推崇的。著名音乐家贝多芬自小就弹得一手好钢琴,17岁便做了钢琴家教,随后他的音乐水*不断地提高。然而这样的一个音乐天才却没有得到命运的怜惜,耳聋就如一盆冷水扑灭了贝多芬那热情的火焰。绝望的贝多芬冷静下来后并没有向命运低头,他对音乐的执着追求让他重新燃起了那心中的火焰,他坚持进行音乐创作,贝多芬用他那顽强的毅力扼住了命运的喉咙,创作了许多世界名曲。

  这也印证了一个简单明了的道理:成功往往远在天边,而又*在眼前。通向成功的路是条坎坷不*的路,只有坚持不懈的人才会走下去。阳光总在风雨后,成功就像这道阳光,不经风雨,又怎能见彩虹呢?

  我不禁想起了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懒人,缺乏坚持不懈的精神,凡事只要遇到挫折,便望而却步。还记得第一次参加围棋考级,出师不利,一开始就被人吃一块,绝望的情感如黄河之水一般奔涌而出,挡也挡不住。一招不慎,令我满盘皆输。我曾无数次想放弃学*围棋。如今,我读完这本书,巴克坚持不懈的精神给了我无比的信心和勇气。这次三段考试,我在决胜局顶住了对手那令我想放弃的优势。我一招更比一招强,通过坚持不懈,最终绝地反超,以微弱的'优势取得了最终的胜利。由此看来,坚持的力量是多么的可贵;坚持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

  “在困难的时候,运用你的坚持,才能成功啊!”巴克似乎在深情地讲述这个深奥而又易懂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

  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

  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最*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 worth reading 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那是北美巍峨的群山与广阔的草原,冰河河谷中回荡着悠远的狼嚎,灰白的身影绝尘而去,忠诚的狼犬不离不弃地守护着主人的营地。

  那是一只优秀的狼犬,在他出生前,他的父亲,为赢得他母亲的芳心,与另一头公狼展开生死决斗。他刚刚出世几个月,便被人类捣毁了家,本以为母亲来了,会出手相助,而她却阴差阳错的认起了“主人”;被“人神”带回了营地,因为个头小,常常受小狗的头头:列·列,以及其他小狗的欺负,经常被咬得浑身留血,这时候,总是被拴在树上的母亲,给他一点安慰,人类从不给他一丁点的爱抚;过了几个月,他已经越长越大,因为小狗们一日复一日的追打,他的性格越来越孤僻,所以,他一见到人类,就露出尖利而雪白的虎牙,他们的主人——灰色海獭说:“既然是雪白的虎牙,就给它起名雪虎吧。”于是,狼仔有了第一个名字。

  小狗们的追打,让雪虎练就了快速的奔跑速度,但同时也塑造了他凶狠、阴险、狡猾、邪恶的性格。他日渐成长,继承了他母亲狗的身材,父亲狼的技巧。他几乎是狗、狼完美的结合体。

  之后,雪虎的遭遇,又使他命悬一线……也许是他冷酷的外表,柔软的内心,使幸运之神垂青了他。在一次搏斗中,一个好心的'白人——威登·斯各特救下了他,一开始,雪虎仍以屠杀为乐趣,但是,斯各特严厉地教导他,不允许他这样做,于是雪虎也严厉地要求自己,不能这么做,不能这么做……一遍又一遍,因为他在服从神的意旨呵!

  后来,一向冷峻的雪虎,知道了斯各特这么做是为他好,随后,他决定,把自己的灵魂与自己的肉身,全部的交给斯各特——“主人”!与主人相处的时间非常快乐,雪虎也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学会那些小狗咿咿呀呀的撒娇声,可常年的怒吼,使雪虎的声带变得粗糙,但他仍哼出一些咿咿呀呀的声音,而这种声音,只有斯各特才听的出来。雪虎那颗冷冰冰的心终于融化了呵!

  雪虎之所以这样坚强,是他童年时代的不确定练就的,那时候,他的每一天都在动荡之中,亲人的离去,人类的毒打,还有大自然的无情,使他变的冷漠无情,所以,才那样的坚强吧!

  最后,让我们重温一些已经颇感陌生的词语:勇敢、自由、信任、忠诚,还有感恩。感谢杰克·伦敦先生,用他的笔记录下已经消逝的荒野。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最*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书中描述了一只狗的蜕变历程。从无忧无虑到负重远行对巴克来说只是一夜之间,从大法官温暖舒适的家到北极荒原,环境急速的改变,巴克没有放弃。它体内狼的基因在慢慢的苏醒,努力学*,或者说不断适应自己的狼性,有忠诚善良的一面,也有狡猾的一面,在桑顿死后,巴克报复杀死了那些印第安人,觉得对人类社会已无留恋决定与狼群为伍,回归野性,但也不忘来桑顿的葬身处来吊唁。

  兽尤如此,人何以堪?当我们从舒适的环境下离开时,我们的抉择是什么,是自暴自弃?还是努力学*去适应这残酷的环境?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适应环境的能力,生活就会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假如,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

  当我们离开校园走向工作岗位之时就应该明白,象牙塔已经彻底的跟我们说了再见,不能再幻想那种悠然自得的生活了,在学校老师不会责罚你,经济来源主要是靠父母,同学之间还是合作大于竞争,在社会上就不同了,工作做不好会受到领导的责问,开始一个人的生活,自己来养活自己。必须不断的学*来充实自己,这些都必不可少,从可有可无的`大学学*到了不进则退的社会生存,你的选择是什么?

  记住那些对你好、耐心帮助你的人,桑顿在素不相识的条件下,仅仅因为看不惯哈尔虐待巴克就为他出头,而巴克一样为了桑顿可以将一千磅的货物拉一百码来回报(替桑顿赚到了一千美元),这不是靠自己的力气就能完成的,还有主人对巴克的爱所转化的意志力。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义无反顾的为主人报仇,与狼群生活在一起后,也会时常来吊唁桑顿。

  当环境逼迫你却改变时,如果无法改变环境,就去适应这些改变,人生的道路永远不会是*坦的,如果遇到崎岖的山路,不应该选择逃避,而是去勇敢地去面对。但不要太过偏执迷失了自己,学会感恩,不要忘记那些帮助过你的人,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永以为好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美国杰克伦敦所写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跌宕起伏的一生。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生活在一个圣克拉拉谷的大法官家里,在绿荫半掩半映中晒太阳,冬天的时候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过着贵族般舒适惬意的生活,是整座大宅子里所有狗的王。但是在1897年,育空河旁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潮。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于是狗成了淘金的险恶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在旅途中不断争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那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败寇。最终,它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作品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想,他在小说中有那样激烈的言辞和血腥的场景描写也和他小时候的黑暗经历不无关系,所以他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敢于拼搏,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自己的全部能力来接受一个新的环境,学会新的本领以此来生存。想想自己,就如养在温室里的花朵一般,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无法自拔,用懦弱的姿态回应。爱默生曾说过:即使断了一条弦,其余的三条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人生。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年代,想要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敢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狠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源于它不服输的信念和一路血拼而来的气概。生活亦是如此,必须在失败之后也依旧维持着那颗向前的心,才能冲破阻难,看见有希望的明天。无论结果如何,永远不放弃心底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人生——超级公*,一切你曾付出的努力,它都会偿还给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可以让人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条狗的名字,叫做巴克。它不担任在人类社会充当好友的角色,而担任了一个充满野性、残忍的灵魂角色,它让我受益匪浅。

  巴克,一条从小生活在法官家里的狗,它是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继承了父母的体重、骨架体型和品种的佳犬,它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直到人们发现了一种黄色的贵重软金属。

  存有贵族气息的巴克被拐卖后,生*第一次遭到了毒打,被几经猛打之后,它明白了一个道理:和拿着根棍棒的人打,我不可能赢。棍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能让巴克唤醒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明白“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生存法则。

  巴克开始进入冰天雪地,为人们拉雪橇。它的`同伴派克教会它如何窃食充饥,因为要吃饱,你必须去偷窃。从贝里那学会了挖洞取暖。但让巴克学到最多的是一条丝毛犬,让朦胧的巴克回忆起了祖先的原始杀戮。

  丝毛犬原是同伴中的领袖,但它一次又一次向巴克挑战找茬,起初巴克一次又一次忍让,但最后巴克体内的本能被一次次挑衅激活了,靠着祖先的咬噬、撕扯和血腥疯狂的虎狼式击打,活跃了起来,打倒丝毛犬,代替了领头犬的位置。

  可,一旦野性被激活苏醒,大森林中的呼唤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恐怖、毛骨悚然的呼唤,巴克却很高兴地一起嚎叫。原始动物的本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得到了体现,耐力让巴克尝到了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获得的快感……

  人类社会中的竞争就是古老野性的体现,是野性带来了万物的欲望和野蛮。像巴克,事实告诉了它,世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斗志被唤醒,让它知道:这就是生命的价值。

  但野性不仅是残酷,它还带来了友情、古老的文明和结晶。当巴克的最后主人死时,它发出了长长的嚎叫。这就是忠诚,伤感的,也是震撼人心的。

  野性,它让世界充满生机,也把世界推入地狱。它狡猾、忠诚、野蛮,带来了友情。这就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而野性的呼唤,便来自隐秘的心灵深处。也让我懂得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个道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1

  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聪明伶俐,对主人友善和蔼。对于爱狗的我来说,在大好的暑假时光读一本关于狗狗的书,何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杂交狗,被米勒法官家的一个园丁偷走,卖到遥远的北方做拉雪橇的狗,接着遇到桑顿,最后成为狼群之首的一件事。

  。在被卖到北方时,倔强的巴克不愿屈服人类,它试着去与人类对抗,也在人类的反击下明白了“棍棒与犬牙”的生存法则。巴克感到屈辱,但它不得不服从,因为在人类的面前,它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从这里我也明白了真正意义上的强大与弱小。在那个年代,对于人来说,狗是弱小的,是用来鞭打服从的。而对于狗来说,人是高高在上的,只有服从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可巴克不愿做一只在棍棒下“苟且偷生”的狗,从前在豪华的庭院里舒适的生活的它,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它心中的野性得到了释放。

  巴克被桑顿收留,它在丛林中寻找那个野性的呼唤。当桑顿死后,它消失了,消失在丛林中回响的呼唤中。

  从巴克所经历的所有事情中,我能清楚的看出,这是一只聪明,勇敢,仁爱的狗。巴克的永不屈服,让我明白了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低头,屈服和服从不一样。屈服是放下自己的尊严,任凭别人羞辱,唾弃。而服从是在内心无数次挣扎后所表现的决定。巴克掩饰自己,是在保护自己。同时我也看清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穷人永远都要为富人做奴隶,做仆人,他们仅靠着主人给予的一点费用生活,穷人的生活在那个社会是不会咸鱼翻身,不会一夜暴富的。而富人,他们只把穷人当做狗一样使唤,他们不会料想有一天,自己会一无所有。在那个无情的年代,生命是可以随意践踏的。有权有势的人,可以在大街上活生生的打死一个只是因为一个苹果碰到自己的卖水果的农夫;身着华服,戴满首饰的贵妇,可以当着任何人的面将一杯水撒到一个穿着满是补丁的破旧衣服的'乞讨老妇的脸上,只因为她认为肮脏的一双手,碰到了她的裙角。

  我很佩服巴克,巴克就像那个年代特殊的一群人的代表。它从不向比自己高贵的人低下自己的头。而也就是这么一个象征性的代表,它并不被人类许可。因此,那个年代陷入了深沉的黑暗。

  巴克也去开始寻找属于自己心灵深处的那份野性。不屈服不低头,它在深林中嚎叫,寻找,它和它的同伴,一群狼,在荒野中呼唤着,高唱着内心深处的野狼之歌。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2

  (一)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牠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牠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二)

  野性,是征服万物的欲望和野蛮,当世界上只剩下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时候,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这一切都是生命的价值。胜负就在一刹那之间,不能有半点的犹豫与松解,现实是用来面对的,危机只有勇敢的接受,并征服它……我想巴克也正是知道这一道理,所以才会想要变强、想要征服着一切,它所存在的世界。

  我佩服巴克,深深的',发自肺腑的。也正是它的那中面对困难、危机永不低头,永不言弃的精神吸引着我,就像飞蛾被火深深地吸引着一样,奋不顾身。

  作为一个人,我总是在逃避这个世界的残酷,逃避着自己,结果一直处于原点。当别人从我身边走过,只能眼睁睁的望着,害怕面对那未知的一切。但是巴克告诉了我:要生存,就得让自己变强。但是,不要跟大多数人一样,为了某种目的,而把自己的本性给丢弃。

  (三)

  我觉得巴克很能适应环境。在红衣男人的棍子下,它懂得了服从和忍耐。刚到北极时,它不适应那里的寒冷与残酷,但很快,它就适应了那里的寒冷,并且变得坚强而又狡猾。

  我觉得巴克勇猛而又机智。它想获得领头狗的地位,就咬死了领头狗,自己成为领头狗,并最终成为狗群的霸主。当面对狼群的挑战,巴克勇猛地击退狼群的攻击,最终被狼群接纳,加入到狼群的队伍中。

  我觉得巴克很忠心。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舍生忘死地回报你。巴克的主人被激流冲到河里了,巴克就不顾生死、坚持不懈地把主人救上了岸。

  读了这篇小说,我觉得动物和我们一样,有一颗感恩的心,我们要善待它们,不能伤害它们。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3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4

  有一次,我被一部关于动物的电视纪录片深深吸引。

  不是因为难得看到这些凶猛的大型野生动物的新鲜,而是因为这是在荒野中驰骋于天地之间的自由和凶猛,是捍卫生命、茁壮成长、勇敢奋斗、努力觅食的生命意志。有一次看到一个来自**的摄影师拍的照片,很兴奋。那是一只狼,眼睛盯着远处的雪地。雪地上那双独特的眼睛坚定、深邃、英勇、令人惊叹。

  它的眼睛里充满了强大的力量,我想再勇敢无畏的人,面对这样血淋淋的眼睛,也会害怕三分。它随时准备着攻击、进食或对攻击做出反应,捍卫自己的存在和尊严。只为生存。有一次,看了徐悲鸿的画展。一幅飞奔的马的图画令人印象深刻。地上扬起的尘土,凸显了气魄的雄壮。在铅灰色的乌云背景下,人类的一种潜在力量日益被唤起,这是非常令人费解的.。只有全身的血液在沸腾,就像波涛汹涌。生命的存在,使它们凭借着强烈的生存欲望和不屈的生存意志,大规模迁徙,艰难地寻找水源和牧场,顽强地生活在险峻的静谧中,构成了广阔草原上生命跳动的旋律,成为美丽草原上的“生命景观”。升值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毕竟生活在钢筋混凝土搭建的空间里,有时候会觉得很压抑,想发泄一下,像野兽一样爆发出英雄气度。经过无数次的挣扎,我们常常被这种狂野的激情所感染,渴望像他们一样充满活力,奔放,无拘无束的做自己;听着他们强烈的生活节奏,他们心中回荡着强烈的回应和信念,最终实现了生活。

  正是因为大自然的无所不包,有这么多生物的存在,尤其是野生动物,人类才不再是这个世界上的孤独者。他们不仅是人类的朋友,也像世界上的人类一样*等生活。他们有个性,有灵魂,有无限的激情为生命的尊严而咆哮。自由,自信,无拘无束,激情四射,人生应该是这样的。如果没有野生动物,我们将与自然隔绝。那么,我们该何去何从?人类的道路会有多远?如何获得人生的真谛?我很茫然,很无助。只为人类的所作所为感到悲哀!对大自然来说,每一个生物都是*等自由的。大自然充满残酷的竞争:有骄傲的胜利,有悲惨的失败,有无情的死亡;有甜,多有苦,多有苦;但无论如何,我们不能也不会没有激情的生活。自然竞争残酷狂野,但整个自然和谐完美。人类来到这个世界,也是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向往野性,回归自然,是埋藏在人类心中的自然。

  所以要克制自己,善待众生,尊重生命,保护自然。人类不能留在地球上,地球不是只为人类而存在的。一幅画面展现在我眼前,一群野兽在呼唤!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5

  看到写动物的书,很开心,特别是看了沈写的几本动物小说,比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我听说过《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看完第一反应是结合杰克伦敦写的另一部小说《白牙》。很难说谁更幸运,因为一个人得到了温暖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人回到了森林,找到了自己原来的生活。但有一点很常见:从原始森林被推入苦难,然后被有爱的好人拯救,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狗,受过文明教育后,一直生活在南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黄金丰富的阿拉斯加,成了雪橇犬。它目睹了人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残酷无情和你死我活的斗争,所以为了生存,它学会了不顾道德的.生活原则,变得凶狠、机智、狡猾。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苏醒了,逃进了丛林,回到了荒野。杰克伦敦在小说中形象地刻画了狗眼中的世界和人的本质,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冷酷现实和“适者生存,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对自由的渴望和奔跑,是作家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巴克遇到的狗和人中间,充满了“棍棒和毒牙的法则”,即“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和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权力的渴望,所以巴克经历了与挑战者的长期斗争。第一个敌人是—— spitz,当时巴克的狗对的头。巴克,这个初出茅庐的狗,遍体鳞伤,最终击败了对手争夺领导位置。巴克的领域感也很强。谁侵犯了他的领地,谁要么屈服,要么倒下。

  巴克生命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约翰桑顿,他在关键时刻救了巴克,给了他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心中的地位很重要,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迫使他走向了疯狂。

  《野性的呼唤》狗的经历说明,文明世界的狗是被主人逼回到野蛮的。它是关于狗的,反映了人类的世界.我有点小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我最重要的东西突然丢了,我还会去“野蛮”吗?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巴克是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他回到森林,他别无选择,因为城市再也容纳不下他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10篇)(扩展7)

——野性呼唤读后感(精选5篇)

  野性呼唤读后感 1

  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这是封面上格外鲜明的一句话,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作者杰克·伦敦,一个来自美国的作家,用深入人心的文字,写了一只叫作巴克的狗,从未停歇对自由、野性的追求,有着无论在什么恶劣环境中都要活下去的顽强意志,使我深深敬佩,深深感动。

  回顾起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长毛大狗,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此过上了在缰绳和皮鞭下无休苦役的日子。在备受折磨,奄奄一息时,它终于逃离了人类的世界,回到了荒原上,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里,最后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说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说这是一只狼的故事,可我认为,她们都是由最美好的初衷写出来的。正如封面所讲的意思: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张扬自己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巴克作为一只狗,在我们的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我们人类随心所欲,自由在,却也有自己无奈的枷锁。

  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的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应该按本身的意愿去生活。我们都是上帝创造出的独一无二的,所有的生命都该为自己的存在感到骄傲。无论他是一个人,还是一只被认为“卑贱”的狗。

  杰克·伦敦的精神存在他的心血之中,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里的全心赞美和讴歌,我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

  野性呼唤读后感 2

  前些日子妈妈带我到书店买书,,我的目光不断地在书架上搜索。因为很喜欢狗,我被本封面有着只狼性狗的书所吸引,妈妈也在旁边说这本书很感人,我毫不犹豫地买下来。

  这本书叫《野性的呼唤》,是英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著,讲述只叫巴克的狗如何在艰苦的环境中靠着自己坚强的毅力,战胜切困难,顽强地生存下来。最初,巴克是只被法官米勒豢养的宠物狗,他每天的日子就是陪主人散散步,晒晒太陽解解闷,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后来由于园丁的贫困,将他偷偷卖给了狗贩,从此他就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最初他也想反抗,想挣扎逃脱,可是人类的棍棒给他上了深深的课,他懂得了强者为王。在不断地被贩卖给不同的人类服务过程中,他逐渐显示出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力。经过几次辗转,他被带到了寒冷的北极为那些挖寻金矿的人拉雪橇。在这种极端恶劣的环境中,巴克顽强地生存着,狼的本性也不断地被唤醒,并多次想回归到大自然中做只真正的狼。但是因为后来结识了个善良的美国人布顿,出于对人类布顿的爱,他才次次地抵挡住了野性的'诱惑。不幸的是,布顿被当地土人所害,巴克愤怒的冲向那些土人个个地撕咬他们……最终,巴克的牵挂没有了,他终于昂首走进狼群,开始过起了他想过的自由自在的日子。

  呈现在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不仅仅是只动物,他有思想,有感情,更有欲望,这让我们这些人类感到震撼。妈妈也多次对我讲,说能提供给我现在优越的生活学*环境,也是由于爸爸妈妈从小不断地奋斗得来的。而我,却认为这些都是理所当然,毫不珍惜。人的生正如这只在路途上的巴克,不会永远帆风顺;眼前的安逸,可能只是暂时的。那么,为迎接以后路途上可能出现的风风雨雨,我是否做好了准备,以及我应该做好怎样的准备呢?我陷入了思索……

  野性呼唤读后感 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艰苦的.学*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野性呼唤读后感 4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来自亚马逊网友:说实话第一眼看它并不“惊艳”,小小的,薄薄的,等看进去以后才知道这本书有多么吸引人,第一次如此认真,如此急迫地看完了这本书,同时也被本书的主人公――巴克给深深感动了。作者描写得很动人,眼前的文字好似变成了一幕幕真实的场景,让读者随着一只家养的,已被驯化的大狗――巴克一起经历被骗、劳动、战斗,直到最后受到野性的、自由的呼唤,而奔向原始森林,并且征服群狼,成为首领的过程。这绝对是一本不看遗憾,看了就放不了手的好书……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正如小说前一章节的引诗所言:游牧时代的旧梦倏然跃动,/在*俗的锁链下愤怒挣扎;/在严冬的沉睡里,/野性重新苏醒。生活在一个南方文明的家庭,巴克本来也自以为是文明的一份子。它驯服、温良、勇敢,像极了一个英国绅士。但当它被好赌的仆人曼纽尔骗出来卖掉后,他体内野性的微光就从深深的基因深处渐渐复燃了。首先,它失去的是对人类的信任。而在这之前,“他学会了信任他所认识的人,想念他们具有他自己远不具备的智慧。”然后它开始认识到了大棒和犬牙的法则,并最终彻底领悟了这些法则!!巴克从一开始就是一只适应力极强的狗,当他打不过那个手持大棒的男子时,他并不再战斗了,他选择了保持距离,不反抗,也不妥协,因为他认识到了那个人是这时的统治者!!接来下就是更加残酷的拉撬生涯了!在此它渐渐地取得了属于他的统治地位。从韬光养晦到果断出击,巴克战胜了它最强大的对手斯匹兹――――而在这一长段的时间时,严酷的生活使得巴克体内的原始兽性更加潜滋暗长,他新学会并成熟运用了一项新的野性技能――――“狡猾”!然而好日子并不多有,在他获得统治地位后不久,他再一次换了主人,这回是给三个笨蛋拉撬,几乎丢了它的命!!遇到它最敬爱的人约翰桑顿是巴克一生中最幸福的际遇!它甚至差点就放弃了那种在他体内已熊熊燃烧的野性而一心只想做桑顿的朋友。――――于是他们淘金去了!金子后来确实找到了不少,但巴克也不再是文明的巴克了,他学会了捕捉大大小小的猎物,所有野生动物的生存技能,他已全面掌握。命运的最后一次改变也就这样降临了。伊哈族人袭击了桑顿一行人,并一个不留地杀害了他们!!巴克的野性完完全全地爆发了:“一股强烈的愤怒像洪水一样*卷了他。他并不知道自己发出了嗥叫,但他确实大声发出了恶狠狠的可怕的嗥叫。他*生最后一次让情感替代了理智和计谋,因为此刻对约翰桑顿的爱使他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此时,他已不再信仰所谓的“大棒和犬牙法则”了,他杀死了人。

【扩展阅读篇】

所谓“感”

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读好原文

“读后感[1]”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编辑本段如何写读后感

格式

一、格式和写法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九、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

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编辑本段要写关于学*的读后感应该读什么有感

(1)引――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5)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读”的内容不放松。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一、先要重视感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二、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三、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

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为南郭先生一类的人提供了饱食终日混日子的客观条件,从而联想到改革开放以来,打破"铁饭碗",废除大锅饭的必要性。

四、叙述作品不能用大量篇幅复述原文

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初中作文课中,除了写"读后感"外,老师还会要求同学们在看完一部电影,电视片或参完某一展览后写"观后感",观后感的写法与读后感是一样的,只需在第一部分简述所观的内容,然后引出观点,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五、写景、物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写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

(5)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重写有感,不要重点介绍,偏离主题。

  野性呼唤读后感 5

  前段时间,我曾有幸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埃德加·巴勒斯的名著:《人猿泰山》,《人猿泰山》这部书主要写的是英国勋爵克莱顿带着怀孕夫人乘船去非洲,不想途中船员叛变,夫妇俩被抛弃在非洲的一个荒岛上。不久后,孩子出生了,而夫妇俩却不幸身亡。孩子被一只母猿捡到,抚养**……读了这部小说,我觉得它的情节很真实,很能引人入胜,能让人身临其境。

  这部书还有《泰山归来》、《泰山的野兽》和《泰山的儿子》等几部续集,虽然我不曾看过,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一定非常精彩、有趣。故事的开头比较少有,是由作者的自白来开头的,不像其它那些科幻小说一样,要么用环境描写来开头,要么就是在××地有××人……来开头,因此,读者从一开始就能被其所吸引,紧张地、迫不及待地读着。

  《人猿泰山》中的大部分内容和情节是描写主人公泰山在丛林中和野兽巨猿们战斗的情景。随着泰山的长大,他也变得越来越聪明,学会了使用绳索和自己的父亲遗下的刀子等。这也正是泰山与其他巨猿的不同之处。《人猿泰山》这部小说的作者埃德加·巴勒斯并没有套用常用的英雄幻想小说模式,而是融入了自己的创造经验。他没有加入“仙女”、“魔法”或“机灵”等非自然因素,更多的`是现实主义手法,使人看起来更真实。

  小说的结尾也很出人意料:泰山并没有与自己的心上人简·波特完美结合,而是看着自己的情敌和她一起生活。结果很*静,也很令人回味,作者在这里为下文埋下了伏笔。也许有人觉得这样的结果很好,而我却为主人公泰山鸣不*,觉得只有他才配得上简·波特,因为他才是克莱顿勋爵的后裔,他的情敌克莱顿虽然也是勋爵的后裔,但毕竟不是他的亲生子女。虽然如此,可是我相信,在《人猿泰山》的续集里,我会看到这一切的。

  读了这部小说,我深深地被泰山意志坚强、好学,永不放弃,心胸开阔的精神所感动,我们要学*他这种精神。这也正是作者写这部书的意图所在。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