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合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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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1

  今天我看了美国作家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作品《偷莎士比亚的贼》!

  故事发生在四百年前的英国,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没有真实的姓名,他七岁时,一个传教士领养了他,这个传教士发明了一种速记方法。并把他训练成一个速记员。仔仔十四岁时被一剧院老板高价买去,并被派去环球剧院偷莎士比亚的'新作品《哈姆雷特》的剧本。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需要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

  仔仔偷剧本的方法是用他学会的速记本领在看戏的过程中把所有台词都记下来。他因为种种意外而没能完成使命。后来他加入了剧组成为了一名演员,他热爱戏剧,与其它偷剧本的坏蛋浴血拼杀,保护剧本。从贼变成一个剧本的保护者。

  我非常同情这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开始工作,七岁开始学艺;而我七岁时还在读二年级,我的“工作”只有一样——学*。我还敬佩他学*的能力,只用了一年里时间掌握了速记的本领,能够飞快记住内容,我要是有这本领就好了。他是个勇敢善良的孩子,敢于和坏蛋作斗争。我也希望能像他一样勇敢、善良、聪明!

  点评:苦难是一笔财富!仔仔的传奇经历就是生动的注脚。言为心声,小作者采用对比的手法,将自己的童年与仔仔的童年作对比,写出了自己对勇敢、善良、聪明的仔仔钦羡之情。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2

  这是一本吸引人的书。一看见这本书,我就被题目吸引住了,而且还产生了许多疑问。当我开始看时,答案才渐渐显露出来。

  孤儿仔仔从小被送到孤儿院,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领养了,并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有个黑衣人来买下了仔仔,并命令他去环球大剧院抄写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虽然偷偷的记下了剧本,但是戏院突然失火,仔仔的笔记本也不在了,他又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戏院留了下来做学徒,可是他又碰见了黑衣人,黑衣人要他偷走剧本,但是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没有偷剧本。可黑衣人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留在了剧团。

  仔仔为了偷剧本,撒过谎,还试着偷东西,尽管如此,他也是因为不知道这是不对的'。到剧团以后,他知道了这是不对的,只好逃避黑衣人。到这里,仔仔才终于知道了自己一直在做蠢事。最后仔仔为了戏院、为了朋友们,放弃了偷剧本。而黑衣人来偷剧本时,仔仔不怕自己被惩罚,坦白了一切。也正是这样,才夺回剧本。大家不仅没惩罚仔仔,还宽容了他。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仔仔终于懂得了诚实、信任、忠心以及友情,还有“家”的意义,而这些,也是我们不可少的。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3

  在校讯通第九届书香班级中获得了金牌阅读天使,校讯通的叔叔阿姨送给了我一本叫做《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一本书。拿到书,我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书中的仔仔和朱丽安的友谊让我敬佩,值得我学*——书的主人公仔仔出生在英国伦敦北边的约克都,他从小父母双亡,生活在孤儿院,后被白医生接走当学徒。接着因为仔仔练就了一手速记的好本领,被法肯纳(巴先生,巴希蒙)用十个金币领走,奉命去用速记的方法“偷”伦敦环球剧院的剧本《哈姆雷特》,结果因为一场大火仔仔无意中加入了环球剧院。在剧院里,仔仔结识了居里安(朱丽亚)、尼克、山德等同伴,通过相处他明白了友谊二字的含义,决心改邪归正。最后尼克偷走剧本,仔仔和阿敏先生去追,法肯纳(巴希蒙——巴先生)与阿敏先生决斗,阿敏先生获得胜利,法肯纳因此丧命,仔仔才得知法肯纳和巴先生是同一人,仔仔抢回了剧本……结局是美好的,朱丽亚为了实现演员梦去了法国;仔仔成为真正的演员;剧本保住了,仔仔也终于明白了“家”的意义……

  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我明白了,友谊是很珍贵的东西,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梦想也是最强大的,即便命运总在有意无意的捣乱、设置障碍,但是,有梦想,你的生活就不会停止,因为梦想比命运强大,只要你不放弃,梦想就会成为现实!

  还有一个更感悟深刻的是:家——永远是一个温馨的港湾,家让我们温暖,让我们成长!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4

  我假期看了一本《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这本书非常好看,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神奇重要。

  14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地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从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直到他七岁时才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给了一个陌生黑衣人,仔仔的新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但因为一场大火,他成为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情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没偷走剧本。

  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觉,他们是多么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啊。回想我们的同学生活在这么幸福的家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还经常不满意,经常发脾气……,这会让父母感到多么的`伤心呀,还有就像我们的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是多么值得我们珍惜呀!

  虽然友谊不是万能的,但有些时候,友谊能帮助一个甚至更多的人……。只要我们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的人,得到幸福感!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5

  读完《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后,令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

  这本书主要讲了:十四岁的仔仔因为有速记的本领而被主人指派到伦敦环球剧院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后来仔仔因为认识到了剧院的人,他们让仔仔感到温暖,让仔仔在剧院的这段时间里感到了快乐,于是,仔仔就想违背主人的命令,最后,他把真相说出来,剧院的人原谅了他,让他明白了“家”的意义和友情的一件事。

  读完了这本书后,令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李彦臻。有一次,我生病了,请假在家休息,到了放学的.时间,下起了大雨,我担心同学会不会因为天气的原因而没办法帮我送作业,到了晚上,雨还在下。这时,响起了门铃,我打开门看,是李彦臻,她冒着大雨来帮我送作业。

  李彦臻说:“李曼婷,你的作业。”说完,就把手里的作业递给我,我拿了作业后,看到李彦臻的脸上有些雨点,我对李彦臻说:“谢谢你,李彦臻。”李彦臻说:“我们是朋友嘛,应该的。”之后,我连忙把李彦臻请到家里,李彦臻却说:“不用了,我还要回家写作业,对了,你的身体没事了吧,学*上的事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先走啦,拜拜。”看着她离开的身影,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友谊是珍贵的,我们都应该珍惜友谊,友谊就像玻璃一样,如果你不珍惜,就会破碎掉。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6

  前几天, 我看完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作者是加里。 布莱客伍德。

  我一开始看这本书的名字,就想:咦,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人偷走呢?我带着这样一个疑团看这本书,下面我来讲讲读了这本书后的读后感。

  这本书的的主要内容是:14 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小时侯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到了一个小剧院。在16 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进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任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溜进戏院,偷偷记下了剧本,而这时,剧院却着火了······

  我读这本书读到仔仔被卖掉的一文时,十分紧张,怕他被杀死或去作奴隶之类的活。不过还好,是到了剧院,被派去偷剧本。当他到伦敦第一次坐船是,竟晕船了,还掉进了水里,这时,我也十分担心他会死掉,虽然他是去干不好的事,但我也十分希望他活下来,因为他的内心并不坏,只是被人利用。接着,事情没什么起伏,直到他在偷偷抄剧本时,我感到有点害怕,因为被人发现就完了。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

  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是,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送了一小口气。但仔仔并未幸免,因为他的主人也在伦敦,总有一天会找到他的,因此,我还有点担心。不过,仔仔见到自己无家可归,就到了剧院,说要当演员,当时有些人不同意,但大部分人还是同意的,就这样,仔仔当了演员。当了演员没多久,他的主人就碰到他了,并拿剑刺了仔仔,叫他快交剧本,我当时十分担心仔仔会死,不过还好,仔仔剧院里的击剑老师来了,帮他包扎了。然后,仔仔多次上台演出,还在女皇面前表演了。而仔仔也多次拿到了剧本,当时他想偷偷溜之大吉,但我相信,仔仔只是被利用,心地没那么坏,果然不出我所料,仔仔没偷走剧本。正当剧团一切*安是,剧院里的一个演员却偷走了剧本,去拿给了仔仔的主任,这时,仔仔和他的击剑老师一起去追。我当时真担心追不上,就这样把剧本给丢了。不过还好,仔仔他们追上了,可仔仔的主人会击剑,于是和仔仔的击剑老师展开了搏斗,这时,我真希望击剑老师赢,不然,这老师必死无疑,不但我这样想,文中也写到,战胜对方不仅是赢得了胜利,还赢得了胜利。后来,跟我想的一样,是击剑老师赢了,并杀死了仔仔的主人,当时,我有点同情,因为又有一个生命死了。之后,仔仔和剧院的人就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使我感到很高兴。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7

  星期五,我读完了一本书——《偷莎士比亚的贼》。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顿时起了好奇心:咦?这图上的人是谁?他东张西望地,是想偷东西吗?莎士比亚是一个人呀,为什么会被偷了呢?这一连串的问题使我翻开了这本书。

  看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原来这所谓图上的人,指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仔仔。仔仔没有父母,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有一手速记的本领。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本。所以,必须很小心地上锁并由专门的人保管。仔仔的`新主人是一个残暴、可怕的人,他指派仔仔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用速记的方法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应为仔仔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所以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没想到这时剧院突然着火了。一系列阴错阳差的事情发生后,仔仔竟然成了剧团的一员,与莎士比亚同台演出,并受到了伊丽莎女王的接见。

  这部小说让我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那个古老而又充满激情的英国。让我体会到了仔仔的勇敢,巴先生的邪恶,阿敏先生的善良和莎士比亚的幽默。它让我明白了:友谊,能帮助许多人。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永远无所谓恐惧。”所以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在人与人之间建立起友谊之桥吧!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8

  这本书很好看,它的主这是加里・布莱克伍德。

  它主要讲了主人公――一个失去双亲,没有真正名字,只叫做“仔仔”的可怜孩子。学*了一种速记的本领,因此他被卖到了一个剧团,那个剧团需要用它来盗取莎士比亚先生的作品,在16世纪的英国戏剧剧本通常只有一部,唯一一部在其他剧团内。仔仔要记下演员的台词。

  没想到刚记完歌词剧院却着火了,慌乱中仔仔把剧本弄丢了。坏了,他无法向他的主人交差了,又因为种种原因,剧团收下了他当学徒。他在剧团的日子过得很好,仔仔被剧团中的温暖感动了,他决定把一切告诉大家,并真正加入了剧团。大家原谅了他,还和他一起生活,此刻,仔仔感到了家的温暖……

  这中途还发生了许多趣事,比如:皇家表演,居里安的秘密等等。

  从中我看出了仔仔的勇敢,法肯的卑鄙,残暴,剧团大家庭的宽容以及莎士比亚先生的热情和幽默。

  读这本书时你会为仔仔的行动担心,他会被发现么?会为仔仔改邪归正松一口气。

  这本书中有家和友谊带给我们的温暖。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9

  读完《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后,令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

  这本书主要讲了:十四岁的仔仔因为有速记的本领而被主人指派到伦敦环球剧院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后来仔仔因为认识到了剧院的人,他们让仔仔感到温暖,让仔仔在剧院的这段时间里感到了快乐,于是,仔仔就想违背主人的命令,最后,他把真相说出来,剧院的人原谅了他,让他明白了“家”的意义和友情的.一件事。

  读完了这本书后,令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李彦臻。有一次,我生病了,请假在家休息,到了放学的时间,下起了大雨,我担心同学会不会因为天气的原因而没办法帮我送作业,到了晚上,雨还在下。这时,响起了门铃,我打开门看,是李彦臻,她冒着大雨来帮我送作业。

  李彦臻说:“李曼婷,你的作业。”说完,就把手里的作业递给我,我拿了作业后,看到李彦臻的脸上有些雨点,我对李彦臻说:“谢谢你,李彦臻。”李彦臻说:“我们是朋友嘛,应该的。”之后,我连忙把李彦臻请到家里,李彦臻却说:“不用了,我还要回家写作业,对了,你的身体没事了吧,学*上的事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先走啦,拜拜。”看着她离开的身影,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友谊是珍贵的,我们都应该珍惜友谊,友谊就像玻璃一样,如果你不珍惜,就会破碎掉。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10

  我假期看了一本《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这本书非常好看,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神奇重要。

  14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地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从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直到他七岁时才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给了一个陌生黑衣人,仔仔的新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但因为一场大火,他成为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情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没偷走剧本。

  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觉,他们是多么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啊。回想我们的同学生活在这么幸福的家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还经常不满意,经常发脾气……,这会让父母感到多么的伤心呀,还有就像我们的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是多么值得我们珍惜呀!

  虽然友谊不是万能的,但有些时候,友谊能帮助一个甚至更多的人……。只要我们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的人,得到幸福感!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阅读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1)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菁华3篇)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1

  我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之后,觉得仔仔很可怜,不过,仔仔是好人老天一定不会亏待他的,果然,仔仔最后和剧团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十四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孤儿仔仔从小被送到孤儿院,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领养了,并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有一天,一个黑衣人买下了仔仔,之后命令他去环球大剧院抄写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溜进戏院,偷偷记下了剧本,当仔仔抄完剧本之后,剧院忽然着火了,在火灾中仔仔不小心把剧本弄丢了。之后,他又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戏院留了下来做学徒,可是仔仔又碰见了他的主人。他的主人要他偷走剧本,但是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没有偷剧本。可黑衣人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和剧团的人一起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觉得仔仔非常可怜。我们相对他的生活来说,幸福多了。我们的父母每天都照顾着我们,每天吃喝玩乐,不愁吃穿,父母还时刻关心我们的想法,简直是太幸福啦!

  不过,仔仔最后成了一名演员,受人尊重,也是他的福气。而巴希蒙先生最后因为偷窃死于阿敏先生的剑下。最后,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2

  我假期看了一本《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这本书非常好看,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神奇重要。

  14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地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从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直到他七岁时才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给了一个陌生黑衣人,仔仔的新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但因为一场大火,他成为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情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没偷走剧本。

  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觉,他们是多么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啊。回想我们的同学生活在这么幸福的家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还经常不满意,经常发脾气……,这会让父母感到多么的伤心呀,还有就像我们的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是多么值得我们珍惜呀!

  虽然友谊不是万能的,但有些时候,友谊能帮助一个甚至更多的人……。只要我们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的人,得到幸福感!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偷莎士比亚的贼》。

  我在书店借书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就很奇怪: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贼偷走呢?所以我好奇的把她带回家来看。

  讲了一位十四岁的男孩仔仔,因为生下来就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真正的名字,所以他被送到了孤儿院。

  他们那里有一个这样的说法:每当四年,就会有一位人到孤儿院去领养一个小孩,幸运的话,会被领养走;不幸运的话,就会继续待在孤儿院。

  仔仔很幸运,他就是被领养走的其中一个。

  他的主人教他快速记字的好方法。

  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

  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

  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可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着火了,最后仔仔把整个剧本给弄丢了。

  我读这本书读到仔仔被卖掉的一文时,十分紧张,怕他被杀死或去作奴隶之类的活。

  不过还好,是到了剧院,被派去偷剧本。

  当他到伦敦第一次坐船是,竟晕船了,还掉进了水里,这时,我也十分担心他会死掉,虽然他是去干不好的事,但我也十分希望他活下来,因为他的内心并不坏,只是被人利用。

  接着,事情没什么起伏,直到他在偷偷抄剧本时,我感到有点害怕,因为被人发现就完了。

  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

  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时,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松了一小口气。

  这时候仔仔被剧院里的人发现了,他没有办法,只好在剧院里当学徒。

  他在剧院里交了许多朋友,知道了什么是友谊。

  他一想起他曾经交过的.朋友,就觉得如果他偷了剧本觉得很对不起朋友们,最后决定没有偷剧本。

  这个故事说:我们不可以欺骗朋友,要珍惜友谊。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2)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合集五篇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1

  前几天,爸爸给我借了本《偷莎士比亚的贼》,我一想莎士比亚可是英国最有名的作家之一,那小偷的功夫可真厉害。后来,我看了这本书后才发现那贼偷的是莎士比亚的作品《哈姆雷特》,但他没偷到作品,却获得了真挚的友谊。

  书中讲了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名叫“仔仔”的孩子被白医生领去了,他在白医生那儿学会了“速记法”,可是过了几个月,一名黑衣人法肯纳把仔仔买走了,黑衣人的主人为了跟其它剧院竞争,让仔仔用“速记法”去偷《哈姆雷特》的对白,可是因为大剧院突然着火,仔仔的本子被偷走了,自己也被发现,他谎称自己来学做演员,得到了别人的收留。

  他在这里获得了意外的友谊,由于他性格随和,容易与人相处,他和剧院里的演员都成了好朋友,他们时时刻刻都在帮助他。山德先生让仔仔住在自己家里,同意他在剧院里工作;阿敏先生教仔仔剑法,无私传授。最后,仔仔在阿敏先生的帮助下击败了前来害他的黑衣人法肯纳,获得了自由。

  是什么让仔仔获得了新生?是友谊的力量。在我们身边处处有友谊,它们像冬天里的一把火温暖着我们。比如,上次运动会上,我的身体不好,400米跑得非常吃力,好几次想退出比赛,到了终点后我气喘吁吁、筋疲力尽,可没有一个同学来搀扶,因为我们只有长跑才有救护。这时,只见骨瘦如柴的何宇啸跑了过来,二话不说把我的'手放在他肩上,扶着我走,我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不过,我担心我稍一用力,我们俩就会摔个嘴啃泥。他不停地嘘寒问暖:“你渴不渴?要不要喝水?累不累?今天你是不是身体不好啊?”体贴得真像个保姆一样。一霎时,我浑身暖暖的,一股力量从心里升上来,让我消除了所有的疲劳,说:“还好,没事了,谢谢你!”友谊就像这运动场上的支持,让人充满温暖。

  朋友的情谊值得珍惜,让我们彼此关怀,架起更多友谊的桥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2

  前几天,爸爸给我借了本《偷莎士比亚的贼》,我一想莎士比亚可是英国最有名的作家之一,那小偷的功夫可真厉害。后来,我看了这本书后才发现那贼偷的是莎士比亚的作品《哈姆雷特》,但他没偷到作品,却获得了真挚的友谊。

  书中讲了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名叫“仔仔”的孩子被白医生领去了,他在白医生那儿学会了“速记法”,可是过了几个月,一名黑衣人法肯纳把仔仔买走了,黑衣人的主人为了跟其它剧院竞争,让仔仔用“速记法”去偷《哈姆雷特》的对白,可是因为大剧院突然着火,仔仔的.本子被偷走了,自己也被发现,他谎称自己来学做演员,得到了别人的收留。

  他在这里获得了意外的友谊,由于他性格随和,容易与人相处,他和剧院里的演员都成了好朋友,他们时时刻刻都在帮助他。山德先生让仔仔住在自己家里,同意他在剧院里工作;阿敏先生教仔仔剑法,无私传授。最后,仔仔在阿敏先生的帮助下击败了前来害他的黑衣人法肯纳,获得了自由。

  是什么让仔仔获得了新生?是友谊的力量。在我们身边处处有友谊,它们像冬天里的一把火温暖着我们。比如,上次运动会上,我的身体不好,400米跑得非常吃力,好几次想退出比赛,到了终点后我气喘吁吁、筋疲力尽,可没有一个同学来搀扶,因为我们只有长跑才有救护。这时,只见骨瘦如柴的何宇啸跑了过来,二话不说把我的手放在他肩上,扶着我走,我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不过,我担心我稍一用力,我们俩就会摔个嘴啃泥。他不停地嘘寒问暖:“你渴不渴?要不要喝水?累不累?今天你是不是身体不好啊?”体贴得真像个保姆一样。一霎时,我浑身暖暖的,一股力量从心里升上来,让我消除了所有的疲劳,说:“还好,没事了,谢谢你!”友谊就像这运动场上的支持,让人充满温暖。

  朋友的情谊值得珍惜,让我们彼此关怀,架起更多友谊的桥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3

  昨天,刚刚看完了美国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书《偷莎士比亚的贼》。看完后,我感受到了友谊是多么重要,和孩子是多需要一个家。

  主人公仔仔是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先被白医生领回了家,白医生教他速写记法。这被巴先生得知,派法肯纳来把他带走并带去剧院看由莎士比亚编写的剧〈哈姆雷特〉,并在看的过程中,用速记法全部记下。没想到,剧院着了火,仔仔也因此被剧场留下,当学徒,刚到剧场,他还一心想偷剧本。可后来,他又结交了山德、居里安等朋友。面对与大家深厚的友谊,他再也不忍心背叛大家。于是放弃了偷剧本的念头…………

  这本书虽然语言不怎么华丽,但却清楚的描写了人物的心理活动。让读者亲身体会了主人公仔仔的处境与心理想法。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

  那一段,让我记忆深刻。仔仔在和山德聊天时,说他以前在和法肯纳在一起时,只要不听话,就会被打。山德听了就说:“你以前的家是什么样呀?”仔仔听了以后,很惊讶的说:“家?”好象他从没听说过一样。

  看到这儿时,我不由得对仔仔有了同情感。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白医生家时,白医生并不爱他,只是逼他学*。后来到了巴先生家后,只是对他好,但并每人爱他。直到进了剧场,到了波普先生家,他才真正体会到了家的感觉。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他们是多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呀。

  还有,我们要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没有完全变坏的人弃恶从善。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4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偷莎士比亚的贼》。我一开始看这本书的名字,就想:咦,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人偷走呢?我带着这样一个疑团看这本书,下面我来讲讲读了这本书后的读后感。

  其实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描述了一位十四岁的男孩仔仔,因一生下来就没有父母,也没有真正的名字,所以他被送到了孤儿院。他们那里有一个这样的说法:每当四年,就会有一位人到孤儿院去领养一个小孩,幸运的话,会被领养走;不幸运的话,就会继续待在孤儿院。仔仔很幸运,他就是被领养走的其中一个。他的主人教他快速记字的好方法。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可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着火了,最后仔仔把整个剧本给弄丢了。

  我读这本书读到仔仔被卖掉的一文时,十分紧张,怕他被杀死或去作奴隶之类的活。不过还好,是到了剧院,被派去偷剧本。当他到伦敦第一次坐船是,竟晕船了,还掉进了水里,这时,我也十分担心他会死掉,虽然他是去干不好的事,但我也十分希望他活下来,因为他的内心并不坏,只是被人利用。接着,事情没什么起伏,直到他在偷偷抄剧本时,我感到有点害怕,因为被人发现就完了。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时,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松了一小口气。

  这时候仔仔被剧院里的人发现了,他没有办法,只好在剧院里当学徒。他在剧院里交了许多朋友,知道了什么是友谊。他一想起他曾经交过的朋友,就觉得如果他偷了剧本觉得很对不起朋友们,最后决定没有偷剧本。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友谊是最重要的,你欺骗了友谊,就等于欺骗了自己。所以大家要珍惜友谊,如果你欺骗了友谊,或许有一天,你一个朋友也没有了。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5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文中的好词好句多的不甚枚举,值得我们学*,另外,文中的主人公的生活变化也确实很大,主人公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孤儿院,吃不饱,穿不暖,生活相当困苦,在这样的状况下,他期盼生活有所改善,而实际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美好顺利,不过,几度坎坷之后终于见彩虹,他终于在剧院感受到了友情,真诚,明白了“家”的意义。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仔仔的命运更是跌宕起伏,我们在读的过程中,一直在为仔仔担心。

  读了本书,我还有一个深切的体会: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是不是这样呢,我们仔细想想,仔仔在孤儿院梦想有一天会有一个正经八百的家庭来领养他们,孤儿院的每个孩子也都渴望。终于他的梦想成真了。这本是一件好事,可事实呢,它的主人白医生只是为了把他培养成速记的“机器”,把他轻易的卖给了一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陌生人,后面的生活更糟。后来,他的新主人巴先生让他利用速记本领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他无法违抗这个命令,因为他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失火了……可是“祸兮福所伏”,正因为这次失火,仔仔认识了一些真诚、善良有爱心的人,并且幸运的留了下来成为他们的一员,命运因此而改变。

  作者的构思巧妙,匠心独具,语言丰富,确实值得我们多读几遍。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3)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合集五篇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 1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看到书名,我很奇怪,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偷呢?抱着这个谜团,我进入了书的世界。

  书中的主人公名叫仔仔,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在十六世纪中叶的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剧本通常被上锁小心翼翼的保管。仔仔的主人巴先生命令仔仔以速记的方式去环球剧院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但表演中的一把大火,让仔仔在剧团生活下来……

  进入剧团以后,仔仔的这种意识变得越来越淡,甚至还和剧团里的'学徒山德和居里安成了好朋友。但在给居里安的一次包扎时,仔仔和山德无意中发现,居里安是个女孩,她的真名叫朱丽亚。由于当时的伦敦禁止女孩演戏,所以这个消息传开之后,朱丽亚便退出了剧团,但在书的结尾,朱丽亚发现,在法国,女孩被准许演戏,于是朱丽亚便动身去法国,在和仔仔和山德道别时,仔仔也因为舍不得朱丽亚而放声大哭起来……

  《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非常好看。其中令我感悟最深的一句话是:“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永远无所恐惧"。仔仔也正是因为心中充满勇敢与善良,才会赢得大家的信任,在剧团生活下来……作文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 2

  最*,我读了一本叫做《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初看书名就觉得奇怪,偷莎士比亚的贼是谁?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偷走呢?为什么要偷莎士比亚?小偷偷成了吗?捉到贼了吗?……一箩筐的疑问。《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让我真正体会到了友谊的力量。

  《偷莎士比亚的贼》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叫仔仔,是个14岁的男孩,他是个孤儿,自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在他7岁时被白提摩医生收养。出人意料的是,白医生竟然教他读书、写字,并且还教他一种简写文字,可以很快把别人说的话记下来。到仔仔15岁时,他又被白医生卖给了一个黑衣人,黑衣人让仔仔去环球剧院看演出,并让他以速记的方法几下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但因为一场大火,阴差阳错,他成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亲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真名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明白了什么是友情,仔仔也明白了他主人的真面目——一个小偷剧团的老板,无恶不作。仔仔终于浪子回头,做了一个真正的演员,与莎士比亚先生同台演出,并受到了伊丽莎白女王的接见……

  幽默的莎士比亚先生说过:“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无所畏惧”,也正是因为有了友谊,仔仔和他的伙伴们才能战胜狡猾的法肯纳,读完这本输书,我明白了“家庭”的意义,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在人与人之间建起一座坚固的友谊之桥吧!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 3

  指导老师:项恒鹏

  今天我看了美国作家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作品《偷莎士比亚的贼》!

  故事发生在四百年前的英国,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没有真实的姓名,他七岁时,一个传教士领养了他,这个传教士发明了一种速记方法。并把他训练成一个速记员。仔仔十四岁时被一剧院老板高价买去,并被派去环球剧院偷莎士比亚的新作品《哈姆雷特》的剧本。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需要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

  仔仔偷剧本的方法是用他学会的速记本领在看戏的过程中把所有台词都记下来。他因为种种意外而没能完成使命。后来他加入了剧组成为了一名演员,他热爱戏剧,与其它偷剧本的坏蛋浴血拼杀,保护剧本。从贼变成一个剧本的保护者。

  我非常同情这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开始工作,七岁开始学艺;而我七岁时还在读二年级,我的“工作”只有一样——学*。我还敬佩他学*的能力,只用了一年里时间掌握了速记的'本领,能够飞快记住内容,我要是有这本领就好了。他是个勇敢善良的孩子,敢于和坏蛋作斗争。我也希望能像他一样勇敢、善良、聪明!

  点评:苦难是一笔财富!仔仔的传奇经历就是生动的注脚。言为心声,小作者采用对比的手法,将自己的童年与仔仔的童年作对比,写出了自己对勇敢、善良、聪明的仔仔钦羡之情。

广东广州白云区白云区黄石街广外大附小四年级:陈锦铭

  这个寒假我又有了一个意外的收获。我去找于珊懿借书,从她那儿得知《笑猫日记》又出新的啦。我高兴万分,因为我是《笑猫日记》的“粉丝”。接着,她又说她还买了,我立马向她借,她说她还没看完,到时候再借我。过了几天,她把新出的那集《寻找黑骑士》借给了我。

  《寻找黑骑士》主要讲了:日子一天一天的从指尖划过,不知不觉间,小猫们慢慢长大了,他们都到了该交朋友的年纪。在翠湖公园小树林的交友会上,胖头、二丫和三宝都没有交到真正的朋友,三只小猫懊恼不已。又一片树叶在秋风中飘落时,三宝告诉他的爸爸——笑猫,他决定离家远行,他要去寻找自己最好的朋友——黑骑士。于是,笑猫和球球老老鼠陪伴三宝踏上了这段不断寻找、思考和发现的成长之旅。外貌相似的黑色拉布拉多寻回犬到处都是,可威武的黑骑士究竟在哪里?直到有一天,他们在一个调琴师的家里看到了一只外貌和气质都与黑骑士相似的黑色拉不拉多寻回犬,他是一只导盲犬。最后他们在中秋的月夜里,终于找到和这只导盲犬对话的机会,他就是黑骑士!三宝终于找黑骑士了,他们满载而归,带着这个好消息回到了翠湖公园。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是:真正的朋友只有一两个。想要找到真正的朋友不容易,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朋友,或许,他们会成为我么一生最好的朋友。

五年级:读后感

  还记得这是我8岁时看的一本书。今天,我又翻开了这本书,看着那美妙的文字……

  书中的大意是:一个打猎的老爷爷,在森林中走着。突然,他发现了一只野猪向一个毛茸茸的小狐狸扑去。老爷爷一枪把野猪打死了。老爷爷把小狐狸抱在怀里。一天晚上,风很大,把油灯吹灭了。小狐狸为了感谢老爷爷,变成了一只火狐狸,给大家带来了许多方便。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感激是如此重要。在生活当中,如果其他人对你提供帮助时,要懂得感激,哪怕是一句“谢谢”。可是,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感激呢?例如,一位同学没带橡皮,另一个同学借给他。可是那位同学却因自已是中队长而认为这是应该的。是啊!如果生活中没有感激,整个世界都会变得冷漠无情。

  我打算在以后的道路上,要多感激他人。施以一份爱心,必将得到别人对你的感激。假设没有感激,整天活在这个世界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希望大家都要改正这个不良*惯,让这个世界更加有亲情!

  今天,仍然看着这本书。我在将来的那一天,可能是一位志愿者,可能是一位开出租车的司机,可能是……但我始终怀着一颗感激的心,一直到老,到老……

四年级:陈学舟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 4

  我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之后,觉得仔仔很可怜,不过,仔仔是好人老天一定不会亏待他的,果然,仔仔最后和剧团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十四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孤儿仔仔从小被送到孤儿院,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领养了,并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有一天,一个黑衣人买下了仔仔,之后命令他去环球大剧院抄写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溜进戏院,偷偷记下了剧本,当仔仔抄完剧本之后,剧院忽然着火了,在火灾中仔仔不小心把剧本弄丢了。之后,他又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戏院留了下来做学徒,可是仔仔又碰见了他的主人。他的主人要他偷走剧本,但是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没有偷剧本。可黑衣人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和剧团的人一起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觉得仔仔非常可怜。我们相对他的生活来说,幸福多了。我们的父母每天都照顾着我们,每天吃喝玩乐,不愁吃穿,父母还时刻关心我们的想法,简直是太幸福啦!

  不过,仔仔最后成了一名演员,受人尊重,也是他的福气。而巴希蒙先生最后因为偷窃死于阿敏先生的剑下。最后,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 5

  《偷莎士比亚的贼》是一本以英国为背景,虚构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读它就像读一出戏剧,十分精彩。

  主人公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是他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在那时的英国,剧本只有一部,必须由专人看守。仔仔的主人派他去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以速记的方法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在主人的残暴下,仔仔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剧本,可这时突然着火了!正是因为这个机会,仔仔阴差阳错地进入了钱伯伦公爵剧团这个大家庭。大家对仔仔非常友好,经常帮助他,仔仔也在这里明白了很多:诚实、信任、忠心及友情,他还明白了家的意义。可是,仔仔生活得并不快乐,因为他的主人法肯纳会要了他的命。终于有一天,法肯纳把叛徒尼克带来,偷走了剧本,伤了仔仔。仔仔和众人紧紧追赶,最后,阿敏先生杀死了武艺高强的法肯纳,抢回了剧本,仔仔也承认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大家原谅了他,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一个大家庭嘛!

  在故事中,人物内心复杂,与《哈姆雷特》十分相似,让人好像身临其境。书中的角色非常丰富,有勇敢的仔仔、卑鄙的法肯纳、包容的阿敏先生、热情幽默的莎士比亚等等,让我体会到了人世间的善与恶,美与丑。一个个角色栩栩如生,个性鲜明,感情丰富,为我们演绎出一部不亚于《哈姆雷疼》的精彩戏剧。

  读了这本书,我们既能了解一些英国的知识,还能认识一个全新的莎士比亚,真是一举两得啊!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4)

——《偷书贼》的读后感 (菁华3篇)

《偷书贼》的读后感1

  我有幸借到了《偷书贼》这本书,说实话,当我翻开《偷书贼》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

  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我心灵的旅途。

  小说从死神的角度入手,缓缓道出整个故事。死神,有点可怕的字眼,刚开始的我心情是抗拒的,这样的开始,不正是也暗示了整个故事的结局,那知道结局的故事,还有什么吸引力?可是,从主人翁莉赛尔在失去弟弟的苦痛中得到了第一本书《掘幕人手册》开始,我似乎和故事的讲述着死神一样,成了一个旁观者,一个知道“走向死亡”的真相的知情者。但是似乎这一切此时却如此自然而然呢?

  年,莉赛尔离开了过去,来到了汉密尔街,重新拥有了爸爸妈妈。这是对奇特的父母。先说养母吧,虽然这个妈妈表达母爱的方式有点特别,但是这个母亲的心比别人料想的都要大。“她是在那个漫长的月夜里,抱着那件乐器的女人;她还是在犹太人到达莫尔钦镇的第一天晚上,毫不迟凝给他端来食物的女人:她还是那个伸长了手臂,到床垫里为了个十几岁的女孩取素描本的人”。她用自己的方式爱护着养女和自己的丈夫。

  当然对莉赛尔最重要,给予她最多快乐的就是这个养父。地下室的教她认字、看书、甚至学手艺,那样子战火纷飞的年代中,这样的家庭似乎完美的有点嫉妒。哦哈,一定的,死神在的地方,何来如此圆满?就这样,一个犹太青年的出现,使这一家走上了不一样的轨迹。

  那时候,“犹太人”三个字的可怕程度不低于死神,然面养父为了报答教他一命的犹太战友收留了这枚“临时炸弹”。马克斯,犹太青年,从小喜欢拳击,在所有亲人的帮助下,投奔了莉赛尔一家,从此这样的青年就开始了地下室生活,这样朴实的德国民众,无辜犹太人。

  故事一环扣着一环,人物一个连着一个。体伯曼夫妇的相处之道,鲁迪与莉赛尔的淡淡初恋,马克斯和莉赛尔的灵魂交流,优雅的镇长夫人,可怜的霍茨佩菲尔太太……警报频繁的年代下,活着或者死去的人们。

  故事的结局,文字简单甚至有点吝啬;但喷涌的感情,就如我夺眶的眼泪一样难以抑制。十个章节,每个部分都是以一本书或故事的名字来命名,其中14本书,带给这个风雨飘零的小镇别样的温柔。

  “我厌恶过文字,也喜爱过文字。我希望我能把它们运用到恰当好处”,这是莉赛尔写的书的最后一行,我想着这也是作为一个偷书贼心理最直白而柔软的`部分。

《偷书贼》的读后感2

  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一本好书不仅仅能给人知识,更能净化人的心灵。最*读的一本书是《偷书贼》,“偷书贼”的书名相当奇特,令我充满好奇。

  《偷书贼》以一个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为主线。莉赛尔于故事开始,便接连失去了挚爱的亲人,莉赛尔在弟弟冷清的丧礼后偷了一本掘墓工人的手册,为的是要纪念自己永远失去的家庭。寄养家庭位在慕尼黑凋蔽贫困的区域,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时时威胁人命。莉赛尔每晚抱着掘墓工人手册入睡,恶梦不断。养父为了让她安眠,于是为她朗诵手册内容,并开始教她识字。学会认字进而开始读书的莉赛尔,尽管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却发现了一项比食物更让她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用偷来的书继续学*认字。从此莉赛尔进入了文字的奇妙世界,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

  莉赛尔对文字的渴望,影响了她的友情、亲情、爱情,也让她透过文字改变了许多人:要好的朋友鲁迪,陪着莉赛尔一起共患难、偷书,培养了坚贞不移的友情;遭逢德军迫害的犹太人麦克连,莉赛尔的阅读唤起麦克连的灵魂,而麦克连也以文字回报莉赛尔,让莉赛尔体认自己阅读的力量与感动;遭逢战争空袭,躲藏于地下室中的镇民,莉赛尔的阅读安抚了大家惊慌不安的忐忑心情;故事最后,敌军自天空洒下无情的雨滴,镇上居民均无一幸免时,文字却救了莉赛尔一命,成了空炸肆虐后如地狱的天堂街上,唯一的生还者。特别的是,执行捡取灵魂工作的死神在之前不断遇到莉赛尔,也在最后的那次爆炸中捡到了她所写的书,令死神纳闷的是,为何人类一面是无止境的互相杀戮,另一面却有发至内心的情感呢?

  本书最吸引人的一个地方是以死神的角度来述说这个故事,他以尖锐的观察力与一点点嘲讽和感情,看着世上的人相互厮杀却又相互扶持,在这本书中,死神以诙谐的语气告诉我们这个故事,而有时也会无奈的透露出他对这份工作的不愿意,更表现了对人性复杂的感慨于惊叹。作者正是利用了这个不属于人类的局外人从而客观冷静的对一切的一切加以评论、思考。书中最值得我们深思的句子,大多出自死神之口,也正是他的这个特殊的身份,不止一次的向我们透露着真相:人性的丑与美。

  从书中,我体会到,不可小看*凡的力量,*凡的小女孩莉赛尔以文字化解了战乱时期许多人的惶惶不安,说明了再*凡的人也能以*凡的力量在他人心中造出不*凡的自己。每个人都是*凡的,*凡中孕育着力量,积聚力量,*凡便会变成不*凡。

  如果说有一本书能同时表现出战争的残酷和人性的温暖,如果说有一本书能让人体会到人于人的疏离和真挚的情感,如果说有一本说会让人在看的时候痛哭流涕,看完后却能露出满足的微笑,如果有这样一本书,我想这本书就是《偷书贼》吧。这是一个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对《偷书贼》的评论是:能让人决定重生的,只有书。翻开《偷书贼》能找到书的力量和文字的力量。

《偷书贼》的读后感3

  关于战争创伤、生命与死亡的书不少,这本分外打动我。也许当时病弱,不能阅读只能听书,格外容易被感动,书中的情绪丝丝缕缕渗入心中,几次眼眶发热,只好抬头望天快速眨眼不让泪水掉落。

  人愿意同情弱者。当作者巧妙地运用死神视角讲述战争的惨烈,客观地告诉你残酷的现实,你很容易被带入故事。和人类自相残杀的残忍相比,死神似乎都显得温情仁慈,让我想起了布拉德皮特饰演的男性死神…书中的死神似乎没有明显性别区分,冷静克制兼有力量与仁慈。

  回头说弱者。主人公是个小女孩,先后失去了父母被一户小镇居民收养。她成了孤儿,但又拥有养父母的真心疼爱和朋友们的友谊,似乎为她的不幸做出了补偿。我不喜欢养母口口声声的叫她小母猪,但后来发现她是刀子嘴豆腐心的人。这里的爸爸我很喜欢,宽厚包容重诺善良有音乐细胞,*常的苦日子在他面前变得丰富多彩,他是家里伟岸的支撑。我都有些羡慕丽泽尔了。女主在这样的家庭中养成了善良正义好学的品质。记得有一幅照片,一位拾荒者坐在破箱子上认真地读书。周遭破败的一切因她的专注欣悦而明亮起来。那是对知识文明的向往,一种美好的希望。丽泽尔的喜欢阅读对书籍的喜爱拥有同样的含义。看起来女孩很可怜,但她又很强韧,对犹太人的帮助对书籍的冒险抢救及防空洞中为大家读书显示出她的成长和强大。同样是弱势一方的马克思和丽泽尔有共同之处,顽强生存绝处挣扎。他们既弱小又强大,体现了生命力的伟大,这种反差很动人。

  作者运用了多处巧妙的反语,营造出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偷、贼,*惯中是贬义词,但书中反映的是求知欲、对文明和*安宁生活的向往。马克思的“偷了天空”反映对自由的渴望。我们常说的“偷得浮生半日闲”那是忙碌之余偶得闲暇的窃喜欢悦;恋爱的人总是说“你偷走了我的心”那是深情的告白与娇嗔;古语有言: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偷本书与妄图控制世界二者比较,对同胞同类的屠杀就格外血腥残暴,这是一种对战争和贪欲的有力控诉!

  作者运用文字功力高超,他把“文字用到了正确的地方”。用丽泽尔的普通生活映衬战争的恐怖毁灭,显出*淡生活的温情可贵;用简单易懂的文字记录表达人物内心深处的风暴、回忆、痛悔、美好情感的复苏……比如马克思写的“俯视我的人”、“捡字人”,还有丽泽尔的笔记书,用油漆画在地下室的画与诗,都变成打动读者的一幅幅画面。

  作者塑造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角色:活力四射青涩少年爱却说不出口,性格古怪爱发射痰炮的邻居大婶儿,忧郁优雅的镇长夫人,狂热的纳粹党员……外表凶悍的养母夜里抱着爸爸的手风琴思念在战场的丈夫,丽泽尔对死去少年的一吻,亲生母亲与女儿离别的站台,镇长夫人的信与点心……那么多感人的片段定格成凝固的瞬间,让我难以忘怀。

  这样的笔力深刻刻画了人性的复杂,它既是善良的也是残忍的,既是美好的也是丑恶的,既是真实的也是沉重的。作品在痛苦过后怀有希望,丽泽尔在苦难之后幸存下来拥有了爱情家庭子女长寿,经历苦难的人分外珍惜幸福。他们应该得到幸福。

  在阅读中成长,在阅读中洗礼,在阅读中升华。希望世界和*稳定,亲人不再离散。人类要学会汲取教训,不断前进走向光明,让战争屠杀成为不再重演的历史。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5)

——《天下无贼》的读后感 (菁华3篇)

《天下无贼》的读后感1

  开始就是一个贼公和一个贼婆娘在打一个没头发的大胖子,大胖子很委屈的样子。我有一点儿不明白,大胖子看起来那么笨,怎么会有那么好的车?我这么聪明,却没有,真不公*!

  贼公长得很帅,他冲门卫喊的时候特别酷,他说:好车里坐的就一定是好人吗?我看他不像贼,倒像我们老师,总是喋喋不休的。他后来还教训那个傻子,说要让他知道社会很复杂。笨!谁不知道社会复杂啊!

  贼公和贼婆偷到车后,就一路开到*,贼婆说不干了,和贼公吵架,贼公把贼婆一个人扔在路上,贼婆遇到了傻子傻根。他真傻啊!上火车的时候大叫自己有6万块钱,还问有没有贼,真逗,哪有这样傻的人啊?导演净胡扯!老师却说这是用象征手法,是表达人相信美好不相信邪恶的愿望。

  啊,我看到葛优大叔了,不管他怎么化装,即使化成灰我也认识。呵呵,真逗,他总在那喋喋不休强调组织纪律性,跟咱们老师差不多。

  贼公一开始还惦记着傻根的钱。我想起每次我和爸爸妈妈出远门时,爸爸都要把一些零钱放在桌子上,我问爸爸这是什么意思,他说不怕小偷摸进家来,就怕贼走空,回头还惦记,放点儿钱意思意思,免得他发脾气,把家里东西砸了。

  到后面,我就不怎么看得明白了,最厉害的贼原来是那个便衣*,他早有准备,换走了傻根的6万块钱。到最后,最厉害的成了他了,当帅帅的贼公死了的时候,我忍不住“扑哧”一声乐了,老师转过头来狠狠瞪了我一眼,我看到她眼眶红红的,好像进了沙子。

  终于看完了,散场了,我和同学们一起出了电影院。这时,我看到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头,我跳过去,拍拍他的肩:“老头,别装了!”

《天下无贼》的读后感2

  每一位同学都有自己的学校。大家都发觉过你们的学校发生过盗窃案吗?让我来说说某学校发生的盗窃案吧!

  这是一个愉快的星期二。老师要集中学*,所以学校放学得很早,作业也很少。

  几个朋友是六年级的,她们大了,可以骑自行车上学;她们都把自行车停在学校附*的二建里,就去上学了。放学,她们照常取车子,可没想到的事发生了!一个朋友的自行车被盗了,可能是锁太不中用吧;其他人的车锁都有明显撬过的痕迹,还有的同学的锁都已经打不开了。她们非常气愤!是谁那么缺德,专偷别人的车子?!那个被偷的同学都哭得成了“兔子眼”,因为她的自行车已经被人偷过三次了!再被偷就真的被父母打得鼻青脸肿了!她们问过了一些在附*卖东西的人,有一人说:“在你们来之前,有人来领过车了!”有一人又说:“应该没有吧,我在这那么长的时间,都没有人来过。”

  可把她们气糊涂了!

  我衷心地希望天下会无贼!

《天下无贼》的读后感3

  今天是个难得一见的好天气,阳光也终于出来透透气了。它懒懒地照着大地,人们则忙着晒衣服,当然还有出去踏青,因为春天来了。我和妈妈也趁着这个好天出去游玩了。

  这两天正好是游梅园的好时光,所以我和妈妈就去梅园玩了。一到梅园就看到熙熙攘攘的人都在涌进梅园,我和妈妈也买票进去了,刚进梅园一阵阵沁人心脾的香气扑鼻而来。无数的梅花在迎风摇曳,啊!好一幅美丽的风景画啊。

  我和妈妈陶醉在这花的海洋里,我在这如诗如画的地方留下了许多的身影。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感觉肚子在唱“空城计”了,于是叫我妈妈去买东西吃。但是那里没什么吃的东东,我妈妈就说:“反正还早,我们就到南禅寺去转转吧?”我高兴地举双手赞成。

  来到公交车站,哇塞!人好多哦,我妈妈看看站牌说:“40路到南禅寺,我们乘40路吧。”这时正好有辆40路开过来,我们就跑过去乘车。妈妈为了让我先上车,拼命的保护我。好不容易我们挤上车了,两个人终于舒了一口气。汽车开动了,我问妈妈几点钟,妈妈想拿手机看看时间。但是她摸摸口袋,翻翻包包,却怎么也不见手机的踪影了。。“哎呀,糟了,手机偷了,一定是刚才挤车的时候被偷的。”妈妈无奈地说。一路上,妈妈没讲什么话,刚才的好心情一下一扫而光,我的心也跟着凉了半截。嘴里吃着我最爱吃的KFC我也觉得索然无味。

  哎!小偷啊,你干嘛要不劳而获呢?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呢?“到底世上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天下无贼呢?”我问妈妈,妈妈说:“大概要到我们实现*吧?”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6)

——真正的贼读后感 (菁华6篇)

真正的贼读后感1

  老实,是一种美德,不老实的人会令人讨厌,对他没有信任感,也会让人替你背黑锅。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加文就遭碰到了那样的事。

  每一个人都了解加文是一只忠诚的鹅,因此国王任命他为皇家金库的侍卫长。忽然有一天,加文了解金库被盗了,悦来粤多的东西从自我眼皮底下不翼而飞。因为金库的钥匙仅有国王和加文两人拥有,而金库的大门丝毫无损,因此加文成了这起盗窃案唯一的嫌疑犯。

  在法庭上,加文一次次说自我没有偷财宝,可谁信呢,忍无可忍的加文飞出了窗户逃到森林里去了。而盗窃的人就坐在法庭之下,他也是加文的'好朋友老鼠德克。德克看自我的朋友为自我背了黑锅,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他找到加文,一起去国王那自首,国王原谅了他,并向加文道了歉,加文又恢复了原职。

  不老实的结果是很较重的,不仅自我犯错,并且还连累了其他人,真是不应该。老鼠德克竟为私人利益让朋友为自我背黑锅,太不应该了。但是最后还是承认了错误,这种人可令原谅。

  大家了解了吧,不老实是可怕的。让我们一起做1个老实的人吧!

真正的贼读后感2

  当我读完《真正的贼》这个故事,我就觉得这个故事特别精彩,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鹅,这只鹅的名字叫加文。加文是一只诚实善良,人见人爱的鹅。他对工作十分认真负责。

  一天,皇家金库的宝石不见了,国王十分着急。因为只有国王和加文有皇家金库的钥匙,所以国王认为是加文偷的宝石。加文说宝石不是自己偷的,可国王说:“那你认为宝石是我偷的?”加文说:“我只能说宝石不是我偷的。”国王很生气,立刻把加文关到地牢里了。加文受不了这种气氛,一气之下飞出了王国。读到这里时,我非常为加文的遭遇打抱不*,也盼望国王快点抓到真正的贼。我想立刻读完这个精彩的故事。

  后来,加文知道了真正的贼是德克,德克是一只老鼠。只有加文和德克知道宝石是德克偷的。德克看到好朋友加文被大家冤枉,良心受到自责,德克把宝石全归还了。最后,加文终于回到了王国。国王说:“我知道你是最诚实的人了。”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要加文的诚实,要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

真正的贼读后感3

  这个星期我看了一本书叫《真正的贼》,是美国作家威廉史代格写的,里面的内容十分精彩,下面就让我来给你们讲讲吧。

  加文是一鹅,*王因为金库里面的东西没了,国王就认为金库里损失的东西是加文干的,于是,国王决心要把加文杀了,加文听了,很伤心,他是多么爱自己的国家啊!加文他后来飞到了一个隐蔽的山洞里,那个山洞成为了他的家,他的朋友老鼠德克听了非常地不开心,德克想:这可不关加文的事呀!都是我不好,不行,我得去把加文找回来,德克找了好久,才把加文找到了,加文听德克说:这件事是他干的,德克说:”你能原谅我吗?“加文说:”好吧!我原谅你,我们一起去见国王。“国王见到了加文并和加文拥抱了一下,说:”对不起,我错怪你了。“加文说:”没关系。“国王为了庆祝加文回来了,准备了一个丰富的盛典,国王还让加文成为了国家建筑大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关心别人,如果别人错怪了你,也不要和别人斤斤计较,要用实际行动来证实自己是一个真诚的人,真正的贼是德克,我们要向他学*,知错就改的精神做一个真诚的人。

真正的贼读后感4

  这是一本很惊险的书,皇家金库的钻石居然被偷了。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加文是一只忠诚的鹅,所以国王任命它为皇家金库的侍卫长。忽然有一天,加文发现金库被盗了,越来越多的东西从自己的眼皮底下不翼而飞。由于只有国王和加文两个人才有金库的钥匙,而金库的大门丝毫无损,所以加文成了这起盗窃案的唯一的嫌疑犯。

  其实真正的盗贼不是加文,而是一直老鼠,名字叫德克。德克是加文的好朋友,不过他们不常来往,因为加文的个头是德克的好多倍!

  德克是如何偷到皇家金库里的珠宝、金币的呢?原来皇家金库内外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坚不可摧。没错,城墙足有一英尺后,内墙是用坚硬的橡木做的,金库没有窗户,大门厚厚实实的,还上了四把大铁锁。但是,当真没别的办法进入金库吗?不,德克发现了一个进去的路,金库地板上一块地砖松了,刚好方便德克进出。由于德克的贪婪和虚荣它就成了金库失窃案的罪魁祸首。

  后来德克听到加文由于自己盗窃金库的珠宝而入狱后,心理很难过,所以就鼓起勇气其自首了。后来当老鼠告诉他事情的真相后,他不但没有埋怨老鼠,还帮他保守秘密,依然把老鼠当成自己的朋友。我认为我们要像加文一样对自己的朋友忠诚,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真正的贼读后感5

  《真正的贼》里面的内容十分精彩,下面就让我来给你们讲讲吧 加文是一鹅,*王因为金库里面的东西没了,国王就认为金库里损失的.东西是加文干的,于是,国王决心要把加文杀了,加文听了,很伤心,他是多么爱自己的国家啊!

  加文他后来飞到了一个隐蔽的山洞里,那个山洞成为了他的家,他的朋友老鼠德克听了非常地不开心,德克想:这可不关加文的事呀!都是我不好,不行,我得去把加文找回来,德克找了好久,才把加文找到了,加文听德克说:这件事是他干的,德克说:“你能原谅我吗?”加文说:“好吧!我原谅你,我们一起去见国王,国王见到了加文并和加文拥抱了一下,说:“对不起,我错怪你了。”加文说:“没关系。”国王为了庆祝加文回来了,准备了一个丰富的盛典,国王还让加文成为了国家建筑大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关心别人,如果别人错怪了你,也不要和别人斤斤计较,要用实际行动来证实自己是一个真诚的人,真正的贼是德克,我们要向学*,知错就改,真诚的人。

真正的贼读后感6

  我读了《真正的贼》知道了什么东西都没有友谊和信任更重要,因为真正的贼不是大家所怀疑的加文,而是德克。我觉得国王有错,他不应该不相信加文,他明明知道加文不会说谎,更不会偷东西,可是国王只听别人的意见,惩罚了加文。德克虽然偷了宝石,但他勇于承认自己的过错,并且改正了自己的错误。

  我最喜欢这个故事的结局,加文过上了自己喜欢的生活,这个国家里的动物也都过上了安静祥和的生活。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7)

——偷书贼读后感 (菁华5篇)

偷书贼读后感1

  “偷”来的人生

  窗外,正是蝉鸣噪柳时。我在清凉的空调世界里读完了《偷书贼》这本书。莉泽尔这名“偷书贼”和她“偷”来的人生像一粒子弹,虽不大但却精准地击中了我的思想,灼伤了我的灵魂。

  在那个弟弟死去、母亲离弃她的冬日,莉泽尔偷到了人生中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偷来了对文字的渴望与热爱,在养父汉斯。胡伯曼的帮助下,她偷来了午夜的阅读课,当汉斯注满光辉的银色眼眸注视着她时,她偷来了充盈的幸福感。从此,莉泽尔与文字结缘,密不可分。

  在敌军轰炸莫尔辛时,没有任何的空*报响起,所以很多人都遭了殃,此时的莉泽尔在地下室里书写、重温她的故事。整条希默尔街只有她一人幸存。她把文字记录在纸上,镌刻在心里,而文字救了她。

  思想被格式化、狂热化的年代,人人只会喊“希特勒万岁”的年代,要想安全就得随身带着《我的奋斗》的年代,犹太人被赶尽杀绝的年代……这,是二战时期;这,是纳粹德国。有什么独立自由的思想可言?有什么对人类的未来有益的文字可言?也许只有像莉泽尔这样心灵没有受到过污染的女孩,才能感受到文字的魔力吧。

  文字是莉泽尔与他人感情的纽带。因为文字,她能在汉斯的朗读下接受一本一本书籍的浸润;因为文字,她接受了犹太拳击手马克斯自制的小书;因为文字,她得到镇长太太的默许去书房偷书;因为文字,在敌军轰炸的防空洞中,她朗读的章节能让所有惊恐的人们*静下来……文字,在战火纷飞的时候,会发挥出如此巨大的力量,会让人发现人性的两面。正如死神在最后说的:“人类,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有人在杀戮、掠夺、发动战争,但也有人因为书和文字而被联系在一起,用故事的力量拥抱苦难,用文字坚定着自己的求生意志。

  在战争年代,莉泽尔在收养家庭中,或许本应是凄风冷雨的人生。但她在汉斯。

偷书贼读后感2

  本周正在读的书是《偷书贼》,作者是澳大利亚影响最大的作家马克斯·苏萨克。

  据作者讲,写这本《偷书贼》的故事,是源于他幼年时父母讲述的情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他的父母曾经亲眼目睹盟军轰炸汉堡之后的惨状,也看过纳粹押解犹太人前往死亡集中营的悲剧。作者说,父母讲述的情景他一直记在心里,他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把这些故事写成书。

  这本书的梗概如下:德国,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和弟弟被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6岁的弟弟不幸死在了路途中。在冷清的丧礼后,莉赛尔意外得到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她是个孤苦的孩子,父亲被被纳粹带走了,母亲随后也失踪了。在养父的帮助下,她学会了阅读。她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莉赛尔,这个被死神称为“偷书贼”的可怜女孩,在战乱的德国努力地生存着,并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作者以死神作为故事叙述者的方式,来讲述这个正如封面宣传语所说的“这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在全知全能的死神眼里,人类是肮脏而充满罪恶的。在书中,死神很不理解,“偷书贼为什么会跪在那里,靠在那堆人类自己制造的、可耻的废墟上号啕大哭?”

  在小说中,“死神”作为旁观者,就像宫崎骏电影《千与千寻》中的一心用金钱交换小千的陪伴却总遭到拒绝的无面人那样,也显得很落寞。似乎它代表了一个缺少爱和温暖的世界里的生灵。小说中写小女孩莉赛尔和母亲向埋葬了弟弟的墓地回望时,“死神”这样说:“母女俩举起手来。她们含着眼泪向墓地做了最后的告别,然后转身离开,一路上回头张望了好几次。我多逗留了一会儿。我也挥挥手。却没有人回应我。”

  莉赛尔得到的第一本书,就是两个掘墓人中的那个不到十四岁的学徒丢掉的,这本书就是黑色的印着银色的字《掘墓人手册》。而小女孩保存下这本书是为了要纪念自己永远失去的家庭。

  孩子被送给了一家老夫妇收养了,她到了一个新环境中,养母是为人熨烫衣物的老妇人,是个脾气坏的人,作者这样写她“老是喋喋不休地咒骂着,永无休止地争论和抱怨着”“其实没有人与她争吵”“只要逮住机会就说个不停,好像在厨房里和全世界的人论战,几乎每晚如此。”她经常领着莉赛尔去到富人区去送洗好熨烫过的衣物的同时再收一些待洗的衣物,每次敲开人家门时都毕恭毕敬的,人家一关上门,她则会立刻大骂那家人财富来得肮脏。而养父是个慈祥的能够给莉赛尔带来安全感的人。

  在战争的环境下,虽然生活困苦,但莉赛尔通过阅读,发现书是她比食物更难以舍弃的东西,于是,她开始偷书,阅读偷来的书,使她走进了丰富多彩的世界。她还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还给躲到防空洞的人们朗读书上的故事,给人们惊恐的心灵以安慰,让人们的精神和性情有了很大的变化。

  小女孩莉赛尔凭借阅读,凭借文字所散发出的美妙,使死神也感到非常惊讶,死神一面收取战场上的灵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奥:为什么人类一面展现残酷的杀戮,一面又有发自内心的关爱呢?

  多年以后,死神前去迎接莉赛尔的灵魂。死神坐在喧嚣的大马路旁,忍不住感叹道:“人哪!人性萦绕我的心头不去!人性怎能同时间如此光明,又如此邪恶!”

  这部小说带给我们很多思考。阅读让我们在冷硬的世界里,看到温软的心灵散发出的魅力。阅读是继承和发散我们人性中美好那一面,并因此让人们相信爱和善的力量。阅读,让人们得以愿意进入一个值得品味值得期待的未来。

偷书贼读后感3

  “透露一点真相:人会死。”

  《偷书贼》就是以这种冰冷的语气来开头的。这是由一个澳大利亚作家写的有关纳粹德国的小说,是一个关于死神、人性、爱与战争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战火纷飞的德国。9岁女孩莉塞尔的父亲被*划为“*分子”而被捕,不堪生活上和政治上双重重负的生母被迫将她和已经罹患重病的弟弟送往慕尼黑远郊的一个寄养家庭。就在途中,可怜的弟弟被死神带走了,不久生母也失踪了。于是,呼啸的火车、清冷的墓地、母亲哀伤的脸成了小莉塞尔终身挥之不去的梦魇。

  跟《悲惨世界》中的珂赛特一样,莉赛尔是个命运多舛的'小女孩。当读到这个九岁的小女孩在火车上看着小弟弟死去,看到她和妈妈在凄冷的小站下车,在大雪中静静地将弟弟埋葬,看到那场以寒冬为背景的分离……我的心便有了一种彻骨的寒冷和彻骨的悲伤:人怎么能被命运蹂躏到如此地步呢?

  莉赛尔寄养的家庭位于慕尼黑一个名为“天堂”的街区,听上去很美,可实际上是一个凋敝的贫民区。莉赛尔每夜抱着《掘墓人手册》入睡,噩梦连连。养父虽然没有冉阿让那样强健完美,但是也不乏慈爱。为了助小女孩安眠,他每晚给莉赛尔朗诵讲解这本手册,并开始教她识字。夜深人静的时候,父女二人坐在斗室里,养父说,将来我死之后,你要用这本书教授的正确方法把我埋葬。小女孩严肃地点了点头。这些细节让我在寒冷的季节里读到了冉冉升起的人性之光,最悲惨的道具也能给心存温暖的人作扶手。这个世界没有什么能绝望得了不想绝望的人!

  莉赛尔没有学会埋藏尸首,但在暴虐的命运面前,她变成了无情世界的掘墓人。尽管生活艰难,缺衣少食,但她找到了比食物更珍贵的东西——文字,并由此痴迷上了文字的载体——书。她开始偷书。文字助莉赛尔超越了苦难,不仅如此,还把慰藉散布开去。她给躲在地下室的犹太人朗读,为躲避空袭的邻居讲故事,让一颗颗惶恐不安的心得到抚慰,让他们粗鄙的性情得以改变。这个走在寒冬里的女孩,不但给自己制造着春天,还给他人、给这个世界制造着春天。

  在纳粹德国残忍而荒谬的时代氛围中,能表现出对善的坚持,对忠诚、道义等等所有美好品质的坚持,《偷书贼》让最悲惨的时刻也充溢了脉脉温情,这种无处不在的温情让我热泪盈眶。我不禁想到了另一部获得奥斯卡奖的影片《美丽人生》,那场奇异而温暖的游戏也是那个残酷年代里盛开的最美的花。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中常常会有一句这样的话:微笑地面对惨淡人生。

  我相信温情可以抵抗世界的残酷,心的柔韧可以战胜一切外在的强硬。死亡虽有一个冰凉的名字,但爱让生命充满了温暖与力量。

偷书贼读后感4

  历经6个多小时读完了这本匪夷所思的小说,这是一本从死神的角度讲述的故事,小女孩从失去弟弟、失去母亲,到投入养父母的温暖怀抱,开启了第一本从弟弟墓地里偷来的书。爸爸的陪伴和教导,让她深深的沉醉在文字的美好之中。于是,在纳粹焚书坑犹、在镇长夫人的书房,她偷了第二本、第三本。有了输入,她还主动或被动的化为了输出,给防空洞内一起躲避炸弹的邻居们读书,给隔壁邻居太太读书,还给躲在她的地下室生存的犹太人读书,最后,在镇长夫人的鼓励下,她开始了写书,并因为写书,成功逃脱了死神的眷顾,成为唯一生存的那个人。

  我喜欢这样的经历,跌宕起伏又不失温暖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她和爸爸妈妈的亲情,虽然只是短短的几年寄养生活,每每听到“小蠢猪”的时候,却觉得特别的温暖。她和马克思的友情,一段异位的寄养,曾几何时,我以为他们之间能有火花呢,她却为了寻找队伍中的他,洒了面包最后被殴打也浑不自知。她和鲁迪最后的爱情,鲁迪爱了她许久,怎么也得不到她的吻,却在死后得到了。这一切的一切,显得那么的'残忍却还温暖。

  显然,这是一个有爱的死神,虽然他肩负着灭亡的使命。可他还是收藏了那本小女孩的书,直至她寿终正寝的时候,归还于她。我也希望能有一天,我能看到带领我的那个死神,是如此的赋予人情味,也能将我的故事传播给我的子子孙孙吧。

偷书贼读后感5

  作者很会讲故事,连我这个前两天还说着偏爱散文从没完整看完一本小说的人从开始看的那天起就一颗心被挂住了。作者以死神的第三人称视角来叙述却将情感传递的很好,简单的带出了在二战背景下德国普通民众动荡不安的生活,以及犹太人被迫害的框架。前期很为马克斯心疼,原本对全世界反对种族歧视没那么特别的感觉,直到看到马克斯,仅仅是因为当权者贪婪,就让一整个种族毁灭。我也是德国人啊,为什么我却只能活在地下,我渴望阳光。

  看到时真的心痛到不行。结尾也很烧心,最后2章几乎哭着看完。悲剧真的是将最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你看,一片废墟里堆得像山一样高的人儿,小母猪一个个告别,想起了当年汶川地震,天灾发生时就是这样的场景,可这是人祸。那个柠檬黄头发,跳到齐腰的冰冷的河水里只为追逐一本书,笑着说给我一个吻的男孩我也爱他。只能说,这是时代的悲剧,在战争年代人人都是悲剧,文字可以作为当权者的武器毁灭世界,也可以支撑着那些心底尚有一丝求生欲望的人度过最艰难的日子。只希望,世界和*,用无战争。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8)

——《》读后感合集十篇

  《》读后感 1

  作者保冬妮和绘着卢瑞娜的简介,还有保老师的创作笔记。我深深的被打动,特别是保老师说了“透过她的这六本作品,你可以直视她的内心。”这里讲到的是卢老师,她是一个海边出生,热爱大海,内心阳关单纯的画家,保老师把她“心中的大海呈现给她,引领她去了解海洋,和她切磋每一张画片,商榷每一笔不同的.角度带给生命的原始力量,讨论每一张构图怎样才能展现出自然的张力。”

  儿子对这本书是既爱又恨的,他说不喜欢北极熊的,为什么要吃了白鲸妈妈的。他还说北极熊为什么会游泳,白鲸为什么要露出水面让北极熊遇到。也许是孩子的善良,没办法接受弱肉强食,但是这个就是真实的要他去面对的世界,他内心需要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去面对这样的世界,因为每一天都不知道有多少生物出生和死亡的,只是我们没仔细去看不是没有。你看他,既想读这本书,又读得不是很开心。嘴巴嘟嘟的,我想接受这个现实需要一定的时间,我和他一起等待啊。虽然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也久久不能*静,但是我感受到最深的是潜藏在冰洋之中那种眷眷的爱,我深知动物都能如此牺牲自我,为什么有的人类还在伤害自己的孩子,我们人类是不是应该反思,应该挑起保护下一代完美成长的重任。

  《》读后感 2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诗歌的国度,上下五千年,诗歌无时无刻不在我们的身边。春天,是美好的季节,是充满诗情的季节;春天也意味着一个生机勃勃的开始。自古以来,诗人喜爱春天,赞美春天,因为春天景色宜人,处处皆可入诗。漫步古诗百花园,歌颂春天的诗争奇斗艳,令人目不暇接,然而我更喜爱朱熹的《春日》。

  “胜日寻芳泗水斌,无限光景一时新。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这首诗的大意是:风和日丽来到泗水边赏景,一望无际的风光焕然一新。处处可以领略到东风的面容,万紫千红都呈现出唇的意境。“万紫千红总是春”,春天是万紫千红的,而不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也不是那种很枯槁的春天,是满园的春色,是花影的摇曳。

  是的,春天的确是迷人的!春天的阳光格外明媚,小路上,春之少女矫健地走着,盈盈地笑着,他挥舞着万缕丝线,忙碌而又愉快地为大地纺织鹅黄、淡绿的春装。春风是春姑娘的使者,带着鼓重各样的染料,描红了桃花的腮,染白了梨花的`脸,抹黄了迎春花的发辫儿。春意正浓,各种各样的树木都穿着绿装,披着融融春色,迎着悠悠春风,翩翩地舞出婆婆的倩影。

  “轰隆隆……轰隆隆”春雷在大地上滚动着,他似乎在奔跑着,呼喊着:“春天来了!春天来了!”溪流是恬静的,它总是那样静静地、缓缓地流淌着,流淌着,就像一条缀满了闪光宝石的绸带,深深扎在富饶而美丽的土地上。小草在溪边默默无闻,但它却给春天增添了勃勃生机和新的光彩。无论在连绵起伏的高山,在贫瘠的石缝中,还是险峻的断崖峭壁上,都能见到它翠绿的身影。垂柳伸出了嫩绿的芽,贪婪的吮吸着春天的乳汁,享受着太阳公公的爱抚。千万条纤细柔软的柳枝在风中摇曳,多像一位美丽的姑娘在抖动他刚洗过的、长长的发辫啊!不知什么时候,落起了春雨,雨像绢丝一样,又轻又细,听不见淅淅的响声,也感觉不到预交的淋漓,只觉得好像这是一种湿漉漉的烟雾,没有形状,也听不出响声,轻柔得滋润着大地和人心。花儿更加娇艳了,红的像火在燃烧,粉的似天边的晚霞,白的赛过茫茫的大雪。

  春天是万紫千红的,粉红、青绿、鹅黄……都是春天的颜色,蓓蕾初绽,新叶吐芽,难怪有不少人钟情于它。诗歌就是一种美的享受,从《春日》中我感受到了春天的美,感受到了它的温馨。

  《》读后感 3

  有一次,我把一条旧呢裤送到街上的干洗店。师傅看了以后,说:我会尽力洗熨的。但是,你的裤子这一回穿得太久了,恐怕膝盖前面的鼓包是没法熨*了,它疲倦了。

  我吃惊地说:裤子——它居然也会疲倦?

  又一次,我在一家工厂,看到一种特别的合金,能折弯无数次,韧度不减。我说:天下无双了。总工程师摇摇头道:它有一个强大的对手,就是它自己的疲劳。我讶然,金属也会疲劳啊?

  总工程师说:是啊!如果不在它的疲劳限度之前让它休息,那么,它会突然断裂,引发灾难。

  那一瞬,我知道了疲倦的厉害。钢打铁铸的金属尚且如此,遑论肉胎凡身!

  疲倦发生的时候,如同一种会流淌的灰暗,在皮肤表面蔓延,使人整个地困顿和蜷缩起来。我们了无热情,心灰意懒。我们不再关注春天何时萌动,秋天何时飘零。我们迷茫地看着孩子的.微笑,不知道他们为何快乐。我们不爱惜自己,觉察不到自己的珍贵。我们不热爱他人,因为他人是使我们厌烦的源头。我们得过且过地敷衍着工作,因为它已不是创造性思维的动力。

  疲倦对我们的伤害,需要*心静气地休养生息。让目光重新敏锐,让步伐恢复轻捷,让天性生长快乐,让手足温暖有力,让耳朵能够捕捉到蜻蜓的呼吸,让发梢能够感受到阳光的抚摸,让微笑能如鲜橙般耀眼,让眼泪能如菩萨般慈悲……

  疲倦是可以战胜的,法宝就是珍爱我们自己。疲倦是可以化险为夷的,战术就是宁静致远。疲倦考验着我们,折磨着我们。疲倦也锤炼着我们,升华着我们。

  《》读后感 4

  尊严和爱,是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两样东西,一个是高于生命的灵魂,一个是包容万物的思想。

  这部小说的作者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它是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这部脍炙人口的作品充满了浪漫的幻想,赋满了铿锵的笔调,它带着主人公用一生去旅行,去感受人间的冷暖,去触碰人们的心灵。这本书描述了简·爱坎坷不*的生经历,在这个过程中,作者成功地塑造了简这样

  一个不安于现状,敢于抗争,追求幸福,追求*等的女性形象,以小见大,情节跌宕。萨克雷称赞它是“一位伟大天才的杰作”。

  简爱是一个孤女,从小寄养在舅妈家,舅妈的儿子经常打骂她,舅妈的女儿看不起她,舅妈甚至把地关进阴森恐怖的红房子,这让地幼小的心灵刻上了深染的烙印。后来她被送去洛伍德孤儿院,在那里她经历了被院长侮辱虐待和失去朋友的巨大打击。面对这些,简爱没有被打倒,而是默默忍受,保持着善良。直到去了菲尔德,她遇到了志同道合的罗彻斯特先生。面对巨大的'身份差异,她没有自卑,她足够的勇敢,自信与自爱使她获得了罗彻斯特的爱。

  与简爱相比,我们遇到的挫折太渺小了。但青少年因一些小事就备受打击,失去信心甚至失去理智,做出一些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的行为。我在生活和学*中,我也经常遇到自己不会的题。会因此感到焦躁,但苦恼和郁闷只会使我的

  效率越来越低,而且我的心情也会影响他人的感受,这样对身体有害对学*也没有好处,倒不如调整好心态面对一切挑战。

  “假如你避免不了,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懦弱和愚蠢的表现。”当我们能够笑看风云时,就会发现人间骄阳正好,风过林梢。

  《》读后感 5

  *日再看小说,把关注点放在各位唐的讲话内容上。情绪稳定、好声好气,自始至终没有提高声音,不理会别人对他的侮辱和不恭。。。想到很久前看到的一句概括性话语,优秀的沟通源于对结果的高要求。记完笔记不由感叹:还有比理性更高的东西吗?

  唐每次开口都切中要害,发自肺腑,俨然已经了解对方关心什么。这也许就是“一秒钟看到事情本质的人和花半辈子也看不清一件事本质的人,自然是不一样的命运”。握着奈利手说的那番话简直是教科书般的范例,父亲般仁慈,让人如沐春风。

  以前听易中天先生讲三国说到孙权,某次趁着酒兴他让某将领脱掉上衣,细问每一道疤的来源,末了说了句,“如此,难道孤不与你同甘共苦吗?”。这其中的确不乏政治表演的成分,但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爱你说一辈子那就是真的,对比怀疑,应该看到套路背后的良苦用心。

  迈克尔对阿波罗妮亚父亲讲的`那番话简直是搭讪撩妹范例,有点“我会给他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的味道。当然,这份底气多半源自实力。想起前两天看到关于吸引力的解释,其本质上是一种奖赏,分为直接奖赏和间接奖赏。如好看的皮囊,有趣的灵魂,让人赏心悦目;再者是权力、财富、地位等带来的生活方式,间接奖赏。

  也许这也是为什么预言家上警不被相信的原因,未能通过发言让大家相信。我们通常觉得后置位发言更有优势,有足够时间准备,有机会指出漏洞并反驳,可以解释甚至篡改前人发言。直到上午看了一则故事,讲当年罗斯福和杜威竞选总统,那时主要的传媒介质是广播电台,读书笔记。两人各自买了15分钟时长进行宣讲。然而发言有先后,于是后者对前者的观点逐一反驳。可是前者每次都只讲14分钟,剩下1分钟沉默,听众听不到声音以为结束了就调台了。

  看起来先发者有更大的战略空间。但这也不是绝对的,*日大家常开玩笑,会议的制度设计到最后都是**总结发言。而一个好的总结可以让大家忘记之前所有内容,恰如警长通常末置位发言,而后直接归票。

  午睡前看了篇非常通透的文章,讲英明君主、技术官僚、利益集团三种力量的交锋。秦孝公+公孙鞅组合,汉武帝+桑弘羊组合,宋神宗+王安石组合。。。相比之下,也许唐帝国的结构更显公正。

  《》读后感 6

  最*,我读了一本让我记忆犹新的书――《暑假奇遇》。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一本。它主要讲的是城里男孩马小跳放暑假时,去他乡下奶奶家玩。他在那里生活得非常快乐。在那里,有着一头有理想的猪,黑旋风;有着一只爱管闲事的大黄狗;有着一只会说人话的鹩哥;有着一只看门的老白鹅;有着一只痴情的大黑猫;还有一个和马小跳朝夕相处的好伙伴,小非洲。就这样,一段有趣的暑假奇遇就开始了!

  当我读到《宝贝孙子和宝贝罐子》那一章是,我觉得马小跳的奶奶真是太有趣了!她一直以为自己做汤好喝是因为那个“传家宝罐子”,其实是他自己的手艺好,本来那个汤就好喝,根本不是什么罐子做的,真是太好玩了。而在她的宝贝孙子和宝贝罐子之间,她还是有点“执迷不悟”,说两个都要。结果,罐子还是碎了。这时,她才知道真相。我想,要是我们家有这样有趣的故事就好了。

  我还被马小跳的那份真正的爱心感动。在大黑猫,奄奄一息时,他还是想方设法的去让大黑猫吃饭。与马小跳相比,我真是远远不如他。记得,有一次,我在特长班上课,飞来了一只受伤的小鸟在我的桌上。我看见了,立马把它从我旁边的一个窗户里丢了出去。我看了这本书后,一定要向马小跳学*,做一个有爱心的人。

  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很多。我爱这本书,暑假奇遇!

  《》读后感 7

  看过小说《幻城》这本书的人想必都有一种同样的感受:无声的震撼。

  看似*静的文字,却隐藏着绵延起伏的悬念。一边是冰族,一边是火族,两种不容的力量被作者描写的淋漓尽致。常年飘雪的冰族,那种气氛不是能用语言形容的压抑,再加上作者以半散文的形式来叙述,一个完美无缺的“组合”啊!

  这本书与其它的书籍最大不同点是,不管是网络、还是其它地方的书籍,主要注重的'是写爱情,而小说《幻城》则是注重写亲情(例如:卡索和樱空释;星旧和星轨;蝶澈和迟墨;封天和卡索等),对爱情写的并不多,只是开头一次,结尾一次。

  这本书中,我并不讨厌星轨——以暗杀为主攻的西方护法。反而为她的情而感动,为了能永远地守护在哥哥身边,她宁可不要名誉,当上了令人厌恶、恐惧的西方护法。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想的仍是自己的哥哥,希望星旧能原谅她。

  卡索渴望自由,但命中注定着,他要继承王位,而樱空释知道这一切后,拼命的替他挡去王位,哪怕牺牲自己的性命,也要给卡索自由,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惋惜的不是快要死了,而是他没有如愿给卡索自由,这种爱让人感动。

  我很欣赏蝶澈,不光是因为她的美丽,最重要的是他对迟墨的感情,在他找到迟墨,看见她将被折磨而死的小哥哥迟墨时,断然选择了放弃,不顾后果地亲手杀死了她最爱的哥哥迟墨。即使是日后感到愧疚也在所不惜。她的爱和她的绝世琴音最终竟然感动了传说中无敌冰冷的叹息墙。

  皇析把给卡索的防护结界和自己的生命联系在一起,除非人死了,屏障才会消除。从而证明,皇柝是那么的忠心……

  渊祭实为令人厌恶,她的快乐是凌驾于他人的痛苦之上的(谁叫她那么不可战胜呢!)她操纵着卡索和樱空释的命运,从第一世的霰雪鸟和囚犯到第二世的两位皇子,到第三世的罹天烬和卡索,一切的悲哀都是渊祭一手操纵,只为了她所谓的“快乐”

  ……

  不过,古语说的好: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幻城也有错误的地方啦!

  第一,幻雪帝国是常年飘雪的,没有春天。而文中多次提及樱花,樱花是三月才会开的花呀!

  第二,既然星轨那么弱,渊祭还怎么可能请她去当西方护法呢?即使她有极其强大的灵力,也是弱不禁风啊!文中还提到,星轨救过熵裂,星轨整日待在宫殿的最底层(她的家中)弱不禁风,怎么可能有机会去提醒熵裂大祸临头呢?

  也就这么多了,每部作品都有瑕疵,幻城也不例外,不过总体来说,我还是挺喜欢这部书的,这本书有很多地方还是值得细细品位的!

  《》读后感 8

  恐龙生于什么代?它们为什么拥有这么庞大的身体?菊石是什么样子的?那就让我们翻开书,一起寻找答案吧!

  恐龙大多数生活在中生代,分为食肉恐龙和食草恐龙,食草恐龙体形十分庞大,那是因为中生代时,地球的整体气温相当高,植物也长得特别茂盛,食草恐龙有了充足的食物,所以它们的身体就越来越庞大,而且这庞大的身体还能一直保持下去,真是厉害极了。

  还有一种叫菊石的海洋生物,在很久以前就灭绝了,但它们十分有趣,壳可以变成任何形状,身体象潜艇一样,想浮起来就冲入空气,想要沉下去就加入水,很方便的。

  这期的主要内容还有《未来生物狂想》,现在葡萄牙有一种珊瑚虫,根据科学预测,到以后就可能进化成“幽灵水母”,它可以在没有风的情况下自己喷出水流游走,还可以使用电铃攻击,更厉害的是它们还能给自己充入气体,让自己漂在水上。

  我从这期的《科学大众》中认识了许多灭绝的动物和科学预测的未来动物,让我大开眼界,虽然我们没有见过恐龙,但人们靠化石可以把恐龙的形状还原出来,看着这些还原图,好像就在看真正的恐龙照片一样哦!科学真是了不起!

  《》读后感 9

  我看完了莫泊桑的【项链】后,深有感触。这篇小说写了:玛蒂尔德·洛塞尔是一个朴素的女人,她有一天收到一封晚会的邀请,但她却不知穿什么衣裳去好。于是,丈夫让她去借朋友家的首饰。她借走了一串金刚钻项链,在晚会上大放光彩。但是,在她回家后,那串项链却不见了。

  他们找遍了他们去过的每个地方,都一无所获。后来在一家店里看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但店主说要三万六千法郎给他们。为了项链,他们开始借钱,直到借够了钱,买下了项链还给了朋友。为了还债,他们辞退了女佣,搬了家,玛蒂尔德·洛塞尔开始尝试做家务,丈夫开始帮商人誊清帐目赚钱。十年后,他们终于把债还清了。玛蒂尔德·洛塞尔高兴地告诉朋友后,才知道朋友借给她的'那串项链是假的,顶多值五百法郎。

  个偶然也可以说是必然的事件,让女主人回到现实之中。这个现实是残酷的:它要你为之付出辛勤的劳动;要你牺牲美丽的容颜;要你心力交瘁。但是,它也给你丰厚的回报:女主人的生活因此而充实;她与丈夫和衷共济,享受着相濡以沫的甜蜜;总之,她物质却不富有,但心灵却获得了真实。莫泊桑无疑在用一个显得残酷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事实:由浮躁到真实的故事。只是这个代价太大了,用了十年的汗水和艰辛。

  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己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的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读后感 10

  暑假里,我读了《福特》这本书,作者是王瑞征,它讲述了福特的一生。

  福特从小爱好机器,有一回,他朋友的表坏了,他便把表拆开,看了看,又装了回去,结果表就能走了。后来,他又因为他爸爸不同意他玩机器而离家出走,他当年13岁,可她妈妈已经去世了。再后来,他又研究出了“福特一号汽车”。还会见了爱迪生。之后,他还曾开着一辆福特车参加了一次赛车比赛,车是他自己做的,包括马达和车轮,所以非常难看,人们管它叫骷髅车,可是,骷髅车却在赛场上神奇的超过了全美最快的“炮弹号”,真不可思议。随后,他创建了福特公司,发明了“999号”赛车、“飞箭号”赛车和福特T型汽车,从此,他便走上了制造汽车的道路。他的“999号”参加比赛,得了冠军,第二名竞落下它800米。他开着“飞箭号”在冰上行驶,又创了纪录……

  他在工作时,提出每个工人每周最低工资5元,每天工作八小时。还发明汽车生产线,让汽车从1913年每年生产26万5千辆,经过他最新宣布的每个工人每周最低工资6元和每个工人每周工作5天,两条,到了1925年每天生产一万辆。后来,他还将每个工人每周最低工资升至7元。并且,福特汽车只用400至700元就能买到,物美价廉,驾驶方法也极其简单,所以销售量不断增加,让他成为了当时的世界首富。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学到很多东西。福特曾被嘲笑为傻瓜、疯子,可他却凭着傻子般的`干劲,秉持“福特主义”的信念——提高工资、廉价出售、大量生产,开创出福特的“汽车王国”。这更让我知道,成功不只靠聪明和毅力,还要有智慧和创新精神,以及造福人类的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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