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住建局:
本户现居住在 乡(镇) 村(社区) 组,属于 乡(镇) 村(社区) 组的常住居民,现申请在 乡(镇) 村(社区) 组 (地名)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申请批准总建筑面积 m,建筑占地面积 m,其中:新建建筑占地面积 m。 本人承诺:
一、所申请批准土地属于本村民组土地、权属清楚、与他人无任何纠纷(或属于本户原老房屋所占土地)。
二、在国家建房(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建设或其他国家建设)需征收该房屋及土地时,本户在经公示后的安置补偿标准的前提下须无条件支持。
三、建筑总面积保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面积进行建设,服从管理,如若违反规定进行建设,愿接受依法处理。
四、此承诺本户全家共同遵守,如若违反,愿接受依法处理。
承诺人(户)(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__________,新塘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合作社村民,本人申请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房屋一间,房屋宅基地面积_____________,根据本人意愿和相关文件精神,拟建造_______结构房屋,层高___________,外立面颜色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
本人郑重承诺:
① 所有材料真实,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属“一户一宅”;同意按照“规定层数和统一立面”的要求建房;
② 保证按照镇新农办的要求施工;
③ 保证施工安全;
④ 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增城市新农村建设规划与农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增城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⑤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证件、资料是真是的、有效的、合法的,如有欺诈等虚假行为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本人 ,北郭乡 村人,本人申请于 年 月在占地面积 ,拟建 结构,层数 。
本人郑重承诺:
1、所建房屋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属“一户一宅”。
2、安全施工,严格施工过程中对人员、设备、材料、电力和周边环境等各方面的安全管理。
3、严格质量和安全技术标准,建筑结构科学合理,满足防洪、防火、抗震等标准要求。
4、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保证履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村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x
20xx年xx月xx日
——农村建房承诺书 (菁华3篇)
**镇:
为改善人居环境,本户申请新建房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所建房屋主体工程。在建房过程中,本人服从镇*领导,遵守农民建房有关政策规定,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1、建房所需用地无任何权属纠纷,如有权属纠纷引起一切后果,本人自愿承担;
2、建房动工之前,完善各种建房所需审批手续,未经镇建所、土管所放线之前,不动工建设;
3、按规划要求和在批准面积内进行建设,不超过批准面积标准建房,否则自愿接受镇*的处罚,并承担违法用地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
4、新房建好后将旧房拆除,并将原宅基地复垦;
5、建房期间不将泥土、杂物抛在公共过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堵塞水沟,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确需暂时堆放,须经请示镇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暂时堆放,并保持堆放点整洁);
6、在建房过程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生任何事故,自负责任,与镇村组无关。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
**镇:
为改善人居环境,本户申请新建房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所建房屋主体工程。在建房过程中,本人服从镇*领导,遵守农民建房有关政策规定,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1、建房所需用地无任何权属纠纷,如有权属纠纷引起一切后果,本人自愿承担;
2、建房动工之前,完善各种建房所需审批手续,未经镇建所、土管所放线之前,不动工建设;
3、按规划要求和在批准面积内进行建设,不超过批准面积标准建房,否则自愿接受镇*的处罚,并承担违法用地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
4、新房建好后将旧房拆除,并将原宅基地复垦;
5、建房期间不将泥土、杂物抛在公共过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堵塞水沟,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确需暂时堆放,须经请示镇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暂时堆放,并保持堆放点整洁);
6、在建房过程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生任何事故,自负责任,与镇村组无关。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
说 明
1.此表由专人用黑色水笔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图示清晰,界址明确。由镇土管人员初步审核后,报镇。
2.每户只能享受一处不超标的建房用地,建房用地包括居住用房、附属用房建筑占地、庭院、家前屋后少量绿地等,其中住房和附属用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否则按超标用地处理。
3.此表五式二份,一份存县国土资源局,一份存镇(场)土管站,由镇(场)土管站按此审批意见转开用地通知,申请人凭用地通知领取《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成后,申领《土地使用证》。
东民房 镇字 号
如东县城乡居民建房用地
审 批表
申请人:(章) 审核人: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建房的承诺书 (菁华3篇)
普安县住建局:
本户现居住在 乡(镇) 村(社区) 组,属于 乡(镇) 村(社区) 组的常住居民,现申请在 乡(镇) 村(社区) 组 (地名)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申请批准总建筑面积 m,建筑占地面积 m,其中:新建建筑占地面积 m。 本人承诺:
一、所申请批准土地属于本村民组土地、权属清楚、与他人无任何纠纷(或属于本户原老房屋所占土地)。
二、在国家建房(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建设或其他国家建设)需征收该房屋及土地时,本户在经公示后的安置补偿标准的前提下须无条件支持。
三、建筑总面积保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面积进行建设,服从管理,如若违反规定进行建设,愿接受依法处理。
四、此承诺本户全家共同遵守,如若违反,愿接受依法处理。
承诺人(户)(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普安县住建局:
本户现居住在 乡(镇) 村(社区) 组,属于 乡(镇) 村(社区) 组的常住居民,现申请在 乡(镇) 村(社区) 组 (地名)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申请批准总建筑面积 m,建筑占地面积 m,其中:新建建筑占地面积 m。 本人承诺:
一、所申请批准土地属于本村民组土地、权属清楚、与他人无任何纠纷(或属于本户原老房屋所占土地)。
二、在国家建房(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建设或其他国家建设)需征收该房屋及土地时,本户在经公示后的安置补偿标准的前提下须无条件支持。
三、建筑总面积保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面积进行建设,服从管理,如若违反规定进行建设,愿接受依法处理。
四、此承诺本户全家共同遵守,如若违反,愿接受依法处理。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本人 ,北郭乡 村人,本人申请于 年 月在占地面积 ,拟建 结构,层数 。
本人郑重承诺:
1、所建房屋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属“一户一宅”。
2、安全施工,严格施工过程中对人员、设备、材料、电力和周边环境等各方面的安全管理。
3、严格质量和安全技术标准,建筑结构科学合理,满足防洪、防火、抗震等标准要求。
4、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保证履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村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x
20xx年xx月xx日
——建房承诺书 (菁华10篇)
本人__________,新塘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合作社村民,本人申请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房屋一间,房屋宅基地面积_____________,根据本人意愿和相关文件精神,拟建造_______结构房屋,层高___________,外立面颜色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
本人郑重承诺:
① 所有材料真实,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属“一户一宅”;同意按照“规定层数和统一立面”的要求建房;
② 保证按照镇新农办的.要求施工;
③ 保证施工安全;
④ 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增城市新农村建设规划与农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增城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⑤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证件、资料是真是的、有效的、合法的,如有欺诈等虚假行为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 诺 人 签 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注:承诺人必须为申请建房用户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本人 ,广城镇村组村民,因为一些原因,申请建设房屋间,房屋宅基地面积,根据本人意愿和相关文件精神,拟建造 结构房屋,层高,外立面颜色,面积 。
本人向村镇规划管理所作如下承诺:
① 不未经审批私自先建、扩建、乱建、批甲占乙;
② 保证按照村镇规划管理所的要求施工,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堆放在镇、村公路内,必须堆放的要经镇人民*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堆放,同时房屋竣工后,必须将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立即清除,并保证道路*整通畅;
③ 自行负责施工安全,选址应远离半山高坡、河道低洼地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等不安全区域,且距镇村公路5米外;
④ 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城镇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⑤ 建房户自愿向村镇规划管理所交纳1000元的保证金,用于建房户在施工材料存放或因施工影响造成道路、车辆无法通行时,*为保证道路通行产生的人工费和机械施工费花销。按规定要求施工的,待工程完工后凭本承诺书在村镇规划管理所将保证金退回。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 诺 人 签 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经本人申请现批准我在 (地址)个人建房,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现本人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本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进行建设。
2、在申请打桩放样前,将本人原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所有房屋(包括附属房)拆除。
3、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进行建设。在规划验收前或后,不擅自加层、违章搭建,不外设防盗网,不随意变更和破坏立面,不围圈、占用经审定批准的个人建房用地规划红线图以外的土地。
4、在建设施工中妥善处理好邻里之间关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不随意占道,不影响交通。
5、在规划验收前完善房屋周边的排水、排污、绿化等基础设施。
6、在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建设竣工,并兑现履行上述承诺后,方可申请规划设计条件核实验收。
7、本人明确并承诺遵守《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45条规定,即本人新建房屋竣工后,未经核实规划条件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8、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个人存档,一份住建局存档。
以上承诺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现,如若本人违反该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 诺 人:
承诺时间:
村民委员会:
本人 ,侯马市凤城乡 村 组村民,本人因 原因,申请建设房屋 间,房屋宅基地面积 m2,拟建造 结构房屋,层高 层,面积 m2。
本人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向村委会作如下承诺:
一、未经审批绝不私自先建、扩建、乱建,私搭乱建,批甲占乙。
二、保证按照村委会要求施工,不将泥土、杂物等抛在街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垃圾池(箱)、水泥路面、花草树木,不堵塞水沟、排水渠等。
三、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建房时建筑材料(水泥、砖块、石子、沙子等)。
确需暂时堆放,须经请示同意,并保持堆放点整洁;暂存的建筑材料不准占路面的三分之一以上,以免影响通行。
四、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堆放在环乡路边。同时房屋竣工后15天内,将剩余建筑材料放到自家宅院或村委会指定场所并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倾倒到村内指定的垃圾场,不乱堆乱放。
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建筑施工的相关规定,做好用电、用水等安全。施工过程中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及时消除被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因安全及防护措施问题造成的一切事故,其事故责任及由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方或施工方承担。
六、我自愿向村委会交纳 元保证金,用于本人在施工材料设备、存放或因施工影响造成道路、车辆无法通行时,村委会为保证道路通行产生的人工费和机械施工费支出。
七、我同意按规定要求施工,待房屋建好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后退还保证金的规定。否则由乡、村改作其违法违规处置费,不予退还。
八、我承诺保证履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普安县住建局:
本户现居住在 乡(镇) 村(社区) 组,属于 乡(镇) 村(社区) 组的常住居民,现申请在 乡(镇) 村(社区) 组 (地名)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申请批准总建筑面积 m,建筑占地面积 m,其中:新建建筑占地面积 m。 本人承诺:
一、所申请批准土地属于本村民组土地、权属清楚、与他人无任何纠纷(或属于本户原老房屋所占土地)。
二、在国家建房(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建设或其他国家建设)需征收该房屋及土地时,本户在经公示后的安置补偿标准的前提下须无条件支持。
三、建筑总面积保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面积进行建设,服从管理,如若违反规定进行建设,愿接受依法处理。
四、此承诺本户全家共同遵守,如若违反,愿接受依法处理。
承诺人(户)(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 ,广城镇村组村民,因为一些原因,申请建设房屋间,房屋宅基地面积,根据本人意愿和相关文件精神,拟建造 结构房屋,层高,外立面颜色,面积 。
本人向村镇规划管理所作如下承诺:
① 不未经审批私自先建、扩建、乱建、批甲占乙;
② 保证按照村镇规划管理所的要求施工,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堆放在镇、村公路内,必须堆放的要经镇人民*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堆放,同时房屋竣工后,必须将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立即清除,并保证道路*整通畅;
③ 自行负责施工安全,选址应远离半山高坡、河道低洼地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等不安全区域,且距镇村公路5米外;
④ 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城镇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⑤ 建房户自愿向村镇规划管理所交纳1000元的保证金,用于建房户在施工材料存放或因施工影响造成道路、车辆无法通行时,*为保证道路通行产生的人工费和机械施工费花销。按规定要求施工的,待工程完工后凭本承诺书在村镇规划管理所将保证金退回。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 诺 人 签 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村民委员会:
本人 ,侯马市凤城乡 村 组村民,本人因 原因,申请建设房屋 间,房屋宅基地面积 m2,拟建造 结构房屋,层高 层,面积 m2。
本人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
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向村委会作如下承诺:
一、未经审批绝不私自先建、扩建、乱建,私搭乱建,批甲占乙。
二、保证按照村委会要求施工,不将泥土、杂物等抛在街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垃圾池(箱)、水泥路面、花草树木,不堵塞水沟、排水渠等。
三、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建房时建筑材料(水泥、砖块、石子、沙子等)。
确需暂时堆放,须经请示同意,并保持堆放点整洁;暂存的建筑材料不准占路面的三分之一以上,以免影响通行。
四、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堆放在环乡路边。同时房屋竣工后15天内,将剩余建筑材料放到自家宅院或村委会指定场所并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倾倒到村内指定的.垃圾场,不乱堆乱放。
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建筑施工的相关规定,做好用电、用水等安全。施工过程中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及时消除被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因安全及防护措施问题造成的一切事故,其事故责任及由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方或施工方承担。
六、我自愿向村委会交纳 元保证金,用于本人在施工材料设备、存放或因施工影响造成道路、车辆无法通行时,村委会为保证道路通行产生的人工费和机械施工费支出。
七、我同意按规定要求施工,待房屋建好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后退还保证金的规定。否则由乡、村改作其违法违规处置费,不予退还。
八、我承诺保证履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村委会意见(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经本人申请现批准我在 (地址)个人建房,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现本人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本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进行建设。
2、在申请打桩放样前,将本人原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所有房屋(包括附属房)拆除。
3、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进行建设。在规划验收前或后,不擅自加层、违章搭建,不外设防盗网,不随意变更和破坏立面,不围圈、占用经审定批准的个人建房用地规划红线图以外的土地。
4、在建设施工中妥善处理好邻里之间关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不随意占道,不影响交通。
5、在规划验收前完善房屋周边的排水、排污、绿化等基础设施。
6、在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建设竣工,并兑现履行上述承诺后,方可申请规划设计条件核实验收。
7、本人明确并承诺遵守《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45条规定,即本人新建房屋竣工后,未经核实规划条件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8、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个人存档,一份住建局存档。
以上承诺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现,如若本人违反该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 诺 人:
承诺时间:
村民委员会:
本人 ,侯马市凤城乡 村 组村民,本人因 原因,申请建设房屋 间,房屋宅基地面积 m2,拟建造 结构房屋,层高 层,面积 m2。
本人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
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向村委会作如下承诺:
一、未经审批绝不私自先建、扩建、乱建,私搭乱建,批甲占乙。
二、保证按照村委会要求施工,不将泥土、杂物等抛在街道上,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垃圾池(箱)、水泥路面、花草树木,不堵塞水沟、排水渠等。
三、不在公共过道上久存久放建筑材料,建房时建筑材料(水泥、砖块、石子、沙子等)。
确需暂时堆放,须经请示同意,并保持堆放点整洁;暂存的建筑材料不准占路面的三分之一以上,以免影响通行。
四、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堆放在环乡路边。同时房屋竣工后15天内,将剩余建筑材料放到自家宅院或村委会指定场所并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倾倒到村内指定的垃圾场,不乱堆乱放。
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建筑施工的相关规定,做好用电、用水等安全。施工过程中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及时消除被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因安全及防护措施问题造成的一切事故,其事故责任及由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方或施工方承担。
六、我自愿向村委会交纳 元保证金,用于本人在施工材料设备、存放或因施工影响造成道路、车辆无法通行时,村委会为保证道路通行产生的人工费和机械施工费支出。
七、我同意按规定要求施工,待房屋建好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后退还保证金的规定。否则由乡、村改作其违法违规处置费,不予退还。
八、我承诺保证履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村委会意见(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经本人申请现批准我在 (地址)个人建房,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现本人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本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进行建设。
2、在申请打桩放样前,将本人原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所有房屋(包括附属房)拆除。
3、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进行建设。在规划验收前或后,不擅自加层、违章搭建,不外设防盗网,不随意变更和破坏立面,不围圈、占用经审定批准的个人建房用地规划红线图以外的土地。
4、在建设施工中妥善处理好邻里之间关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不随意占道,不影响交通。
5、在规划验收前完善房屋周边的排水、排污、绿化等基础设施。
6、在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建设竣工,并兑现履行上述承诺后,方可申请规划设计条件核实验收。
7、本人明确并承诺遵守《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45条规定,即本人新建房屋竣工后,未经核实规划条件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8、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个人存档,一份住建局存档。
以上承诺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现,如若本人违反该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 诺 人:
承诺时间:
——农村合作建房协议书 (菁华3篇)
甲方(单位):
地址:
电话:
乙方(职工):
电话: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码: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我省集资合作建房管理的暂行办法》,为明确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和职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该套住房位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街(院)______巷______号______栋______层______号,户型为______房______厅,住宅总建筑面积______﹐m,住宅户内建筑面积______m(其中享受面积______m,超标面积______m),公用面积______m。
装修情况:
第二条经省、市房改办核定,该套住房建设成本总造价为______元,乙方集资额为拾万仟佰拾元(¥元)。其中:每*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元;乙方控制面积出资额为______元;超标准面积在20m以内______m按房改市场价______元/m计______元,20m以上______m按房改市场价加价30%计______元,共计______元;公用部分出资额为______元。甲方资助额为拾万仟佰拾元(¥元)乙方控制面积出资额占建筑安装成本的比重为______%;乙方拥有该套住房______%的产权,甲方拥有该套住房______%的产权。
第三条甲方负责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为乙方领取集资建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住房保修期为竣工验收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因乙方人为损坏房屋,维修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保修期后乙方住宅户内建筑面积范围内所发生的养护维修费用,一律由乙方自理。房屋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的正常养护由用户共同分摊;自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经技术鉴定确认是非人为因素损坏的,由建房单位负责修复。
第五条乙方参加集资合作兴建的'住房,除本协议中有限制上市交易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外,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依法上市交易。乙方按建筑安装成本全额集资拥有全部产权的,可依法进行房屋买卖、产权交换和租赁。拥有部分产权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依法进行房屋买卖和租赁;按现行房改政策规定补足建筑安装成本费取得全部产权后,也可依法进行房屋产权交换。
乙方参加集资合作兴建的住房上市交易后,乙方不得再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其他住房资助。
第六条住房产权年限与土地使用年限相等,届满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l、————
2、————
3、————
4、————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房改有关政策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改办、房产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乙方:
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房主(甲方):
承建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一栋二层砖混结构民房住宅,为明确双方在承建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私人住宅主体工程。
二、 承建方式;甲方将其住宅主体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三、 建房工期:建房工期为60天,施工日期由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四、 工程价格:按*方米320元计算。
五、 施工安全要求及质量问题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要根据建筑操作规程按质按量施工,不许偷工减料。若有工程质量问题(如主体墙与水*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不*、开裂;主体柱与水*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挑梁断裂、露筋等)发生,经有关部门评估后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六、 工期延误:乙方不得有无正当理由的延误施工行为。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1、 因停电、下雨等造成停工;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七、 付款方式:
1、 乙方地基完工后,甲方将付清地基所用的费用,并预付工程款贰万元整。
2、 底层屋面完工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工程款贰万元整。
3、 顶层屋面浇注完工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工程款壹万元整。
4、 外墙粉刷完工,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工程款伍仟元整。
5、 内墙粉刷完工,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工程款伍仟元整。
6、 余款待整个工程竣工后,经明年一个雨季检验,如无质量问题,将在8月份一次性付清。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丙三方就合作开发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以甲方名义从 *方米以下简称“该地块”设房屋。
2:1的出资比例共同分30万元,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用于在该地块建设房屋一栋, *方米,共 层(资金以乙、丙双方实际投入为。
号(账号),由甲方妥善保管并全部用于房屋建设。
四、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已于20XX年3月式缴交给甲方,丙方已于20XX年3月 日以转账的.方式将贰万元缴交给甲方。
五、三方同意指定甲方为代表,负责房屋的建设、监工、购买建筑材料、支付建设费用、办理报建等相关事项。
六、房屋建筑面积如需增加或者减少,甲方需征求乙丙双方的意见,
七、房屋建成后,甲、乙、丙三方对房屋所有权及其有关收益约定按份共有,具体份额为:甲方拥有150乙、丙双方按出资比例(即2:1)分割拥有。
甲方才可签订。
分配,即甲方取得150双方按出资比例予以分配。
20%,乙方获得补偿款总额的50%,30%。
返还给乙、丙双方。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农村建房的承诺书 (菁华3篇)
普安县住建局:
本户现居住在 乡(镇) 村(社区) 组,属于 乡(镇) 村(社区) 组的常住居民,现申请在 乡(镇) 村(社区) 组 (地名)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申请批准总建筑面积 m,建筑占地面积 m,其中:新建建筑占地面积 m。 本人承诺:
一、所申请批准土地属于本村民组土地、权属清楚、与他人无任何纠纷(或属于本户原老房屋所占土地)。
二、在国家建房(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建设或其他国家建设)需征收该房屋及土地时,本户在经公示后的安置补偿标准的前提下须无条件支持。
三、建筑总面积保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面积进行建设,服从管理,如若违反规定进行建设,愿接受依法处理。
四、此承诺本户全家共同遵守,如若违反,愿接受依法处理。
承诺人(户)(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普安县住建局:
本户现居住在 乡(镇) 村(社区) 组,属于 乡(镇) 村(社区) 组的常住居民,现申请在 乡(镇) 村(社区) 组 (地名)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申请批准总建筑面积 m,建筑占地面积 m,其中:新建建筑占地面积 m。 本人承诺:
一、所申请批准土地属于本村民组土地、权属清楚、与他人无任何纠纷(或属于本户原老房屋所占土地)。
二、在国家建房(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建设或其他国家建设)需征收该房屋及土地时,本户在经公示后的安置补偿标准的前提下须无条件支持。
三、建筑总面积保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面积进行建设,服从管理,如若违反规定进行建设,愿接受依法处理。
四、此承诺本户全家共同遵守,如若违反,愿接受依法处理。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本人 ,北郭乡 村人,本人申请于 年 月在占地面积 ,拟建 结构,层数 。
本人郑重承诺:
1、所建房屋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属“一户一宅”。
2、安全施工,严格施工过程中对人员、设备、材料、电力和周边环境等各方面的安全管理。
3、严格质量和安全技术标准,建筑结构科学合理,满足防洪、防火、抗震等标准要求。
4、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保证履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村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x
20xx年xx月xx日
——建房承诺书 (菁华6篇)
本人 ,广城镇村组村民,因为一些原因,申请建设房屋间,房屋宅基地面积,根据本人意愿和相关文件精神,拟建造 结构房屋,层高,外立面颜色,面积 。
本人向村镇规划管理所作如下承诺:
① 不未经审批私自先建、扩建、乱建、批甲占乙;
② 保证按照村镇规划管理所的要求施工,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堆放在镇、村公路内,必须堆放的要经镇人民*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堆放,同时房屋竣工后,必须将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立即清除,并保证道路*整通畅;
③ 自行负责施工安全,选址应远离半山高坡、河道低洼地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等不安全区域,且距镇村公路5米外;
④ 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城镇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⑤ 建房户自愿向村镇规划管理所交纳1000元的保证金,用于建房户在施工材料存放或因施工影响造成道路、车辆无法通行时,*为保证道路通行产生的人工费和机械施工费花销。按规定要求施工的,待工程完工后凭本承诺书在村镇规划管理所将保证金退回。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 诺 人 签 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东沟乡*:东沟乡*:
受7.23特大洪涝灾害影响,本户住房已形成危房,受7.23特大洪涝灾害影响,本户住房已形成危房, 特申请修建 房, 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建房主体本人承诺服从乡*的领导,遵守此次建房有关政策规定,具体承诺如下:一是建房动工之前,首先完善各种审批手续,未经乡土管办放线之前,不动工建设;二按规划要求和在批准面积内进行建设,不超过批准面积标准建房。否则自愿接受乡*的处罚,并承担违法用地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三是自己选址。选址不在高压线下,距公路6米以外,且远离半山高坡、低洼地、河道(滩)、滑坡点、地质灾害点、泥石流多发区等危险地带;四是新房建好后必须将旧房拆除,并将原宅基地复垦;五是服从乡*的监督管理,必须配套建设沼气池、厕所等附属设施;六是建房资金自己解决;七是在建房过程中,我家切实做好人员、财产安全工作,发生事故,自负责任,与村组、乡*无关;八是房屋建好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兑现建房补助。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 特申请修建 房, 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建房主体本人承诺服从乡*的 领导,遵守此次建房有关政策规定,具体承诺如下: 一是建房动工之前,首先完善各种审批手续,未经 乡土管办放线之前,不动工建设; 二按规划要求和在批准面积内进行建设,不超过批 准面积标准建房。否则自愿接受乡*门的处罚,并承 担违法用地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 三是自己选址。选址不在高压线下,距公路6米以 外,且远离半山高坡、低洼地、河道(滩)、滑坡点、 地质灾害点、泥石流多发区等危险地带; 四是新房建好后必须将旧房拆除,并将原宅基地复 垦; 五是服从乡*的监督管理,必须配套建设沼气池、 厕所等附属设施; 六是建房资金自己解决; 七是在建房过程中,我家切实做好人员、财产安全 工作,发生事故,自负责任,与村组、乡*无关; 八是房屋建好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兑现建房补助。 承诺人: 年 月 日
本人 ,广城镇村组村民,因为一些原因,申请建设房屋间,房屋宅基地面积,根据本人意愿和相关文件精神,拟建造 结构房屋,层高,外立面颜色,面积 。
本人向村镇规划管理所作如下承诺:
① 不未经审批私自先建、扩建、乱建、批甲占乙;
② 保证按照村镇规划管理所的要求施工,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堆放在镇、村公路内,必须堆放的要经镇人民*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堆放,同时房屋竣工后,必须将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立即清除,并保证道路*整通畅;
③ 自行负责施工安全,选址应远离半山高坡、河道低洼地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等不安全区域,且距镇村公路5米外;
④ 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城镇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⑤ 建房户自愿向村镇规划管理所交纳1000元的保证金,用于建房户在施工材料存放或因施工影响造成道路、车辆无法通行时,*为保证道路通行产生的人工费和机械施工费花销。按规定要求施工的,待工程完工后凭本承诺书在村镇规划管理所将保证金退回。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 诺 人 签 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本人 ,广城镇村组村民,因为一些原因,申请建设房屋间,房屋宅基地面积,根据本人意愿和相关文件精神,拟建造 结构房屋,层高,外立面颜色,面积 。
本人向村镇规划管理所作如下承诺:
① 不未经审批私自先建、扩建、乱建、批甲占乙;
② 保证按照村镇规划管理所的要求施工,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堆放在镇、村公路内,必须堆放的要经镇人民*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堆放,同时房屋竣工后,必须将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立即清除,并保证道路*整通畅;
③ 自行负责施工安全,选址应远离半山高坡、河道低洼地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等不安全区域,且距镇村公路5米外;
④ 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城镇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⑤ 建房户自愿向村镇规划管理所交纳1000元的保证金,用于建房户在施工材料存放或因施工影响造成道路、车辆无法通行时,*为保证道路通行产生的人工费和机械施工费花销。按规定要求施工的,待工程完工后凭本承诺书在村镇规划管理所将保证金退回。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 诺 人 签 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本人__________,新塘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合作社村民,本人申请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房屋一间,房屋宅基地面积_____________,根据本人意愿和相关文件精神,拟建造_______结构房屋,层高___________,外立面颜色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
本人郑重承诺:
① 所有材料真实,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属“一户一宅”;同意按照“规定层数和统一立面”的要求建房;
② 保证按照镇新农办的要求施工;
③ 保证施工安全;
④ 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增城市新农村建设规划与农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增城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⑤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证件、资料是真是的、有效的、合法的,如有欺诈等虚假行为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 诺 人 签 名:XXX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XXX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注:承诺人必须为申请建房用户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本人将在 村 组,选址拟建一栋 层 *方米的房屋,本人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现承诺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资兴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二、选用《资兴市农村住宅建设设计图集》第 户型并报批后,严格按照选定图纸的户型设计和建筑设计图纸施工,保证做到“四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屋顶样式、统一外墙色彩)。
三、在乡(镇)国土管理所进行现场放线并填写好相关记录后再动工,动工后一年内完工。
四、严格遵守一户一宅制度,新房建好验收后,一个月内拆除原破旧房,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状或复耕;对占道或公共场所设施堆放建筑材料的,十天内清理完毕,保持清洁。
五、本人自愿交纳建房保证金到村建房理事会,作为履行规划、控制红线和标高,执行相关规定的承诺金;如有违反,保证金不退,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村民、村建房理事会、镇*各壹份。
承诺人(签章):
二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