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若为王作文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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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若为王作文1

  猴子慢慢变老了,他想找一个仁慈又聪明的动物来替他做“万兽之王”。他下令:从现在起,你们都要为人民着想,要富有爱心,才能当万兽之王;还有,每个动物先轮流当一星期。

  第一个上任的是狐狸。他想到自己成了“万兽之王”,一下子把头扬得高高的,迈着骄傲的步子说:“从现在开始,你们都要跟我一样,只吃肉,不吃草!”大家听了,唉声叹气,愁眉苦脸,可是又不得不服从命令,只好天天吃肉。一个星期下来,森林里的动物们都很不满,森林里气氛很冷清。

  第二个上任的是蛇。蛇把自己的身体卷成一圈圈,像游泳圈。从他那张阴险恶毒的“虎口”中说出那么一句话:“从现在起,每个动物都得贴地走路。”动物们听了,对蛇指指点点,十分气愤,但最后只能服从。一星期下来,动物们伤痕累累,到处都是被地磨破的伤疤。为此,动物们强烈*。

  轮到大象了,动物们想:“大象会不会让我们用鼻子把食物卷过来再吃?”谁知,大象说:“从现在起,每个动物都自己做主,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话刚说完,动物们立刻欢呼起来。猴子坚定地说:“我选大象做‘万兽之王’。”

  大象做了万兽之王,先召开了政治局会议,与与会人员达成一致意见:为人民服务!

  然后召开记者发布会,在会上,大象发布了他的为政理念:

  我若为王,我必将和我的人民站在一起。一定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大象的发言获得了中外记者的一致好评,也引发了国内外许多人的深思。

  人们不禁想起了我们的祖先——孔子,的同样高度的伟人——孟子。

  伟大的人瑞孟子,发表了一段话: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

  全国人民开始回顾历史,突然想到了,王者们的共同偶像——唐太宗李世民!

  世民哥哥也说过:谁能载舟,亦能覆舟!

  啊,全国人民都欢欣鼓舞:时代终于发展到人民被重视的境界了。

  全国人民要翻身啦!

  呛咚呛,呛咚呛,我们似乎隐约看到了阿Q,缓缓地站了起来……

我若为王作文2

  即使被关在果壳之中,我仍自以为是无限宇宙之王。

  ——题记

  回望过去十余载,幼时的玩伴已不知去向,曾经捏的泥人也溶于土壤,记忆里那抹七彩的云更是早已远去。至今仍在我身边的,也只有那书罢。

  自我有记忆来,爸爸常讲故事给我听。他那圆鼓鼓的肚子里仿佛装了很多故事书,每个故事经过他的讲述,都被赋予了神奇的魔力。别看他*时怪木纳的,但给我讲起故事来可有板有眼,抑扬顿挫掌握的刚好,丝毫不输给电视里的说书人。我记得他最喜欢跟我讲的就是《山海经》里记载的神话故事和上古异兽。对于这,我是又爱又怕。已经记不得有多少个晚上自己被那吃人的穷奇吓的睡不着觉,但也许是年少的无知,我越害怕我就越想听,越想知道远古时代到底有多少不为人知的鬼神猛兽。

  有时候爸爸没时间,我就会我就会踩着板凳去够书架上厚厚的那一本《山海经》。虽然不识字,但书上那花花绿绿的图画,也足以使年幼的我欣赏半天。已至到后来当我读到鲁迅的《阿长与山海经》便感同身受,这世上哪有孩子能不被里面的奇闻怪事所吸引?

  那时,这本读不懂的《山海经》便是我最爱的王国。

  到后来,稍大了些,我迷恋上了那“系马垂杨下,衔杯大道间”的诗酒情怀。不论床头还是桌角,总会有一两本诗集摆在那,闲来无事就会翻翻看。

  每当读到杜甫的《春日忆李白》,我便能想到当初杜甫,李白策马挽弓,在大泽湿地相约打猎,几杯温酒下肚,诗意就来了。

  每当读到王翰的《凉州词》,我便看到王瀚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搂着美人,在月光下品味佳酿的身影,在这样一个欢快的夜晚,他做出唐代边塞诗的绝唱,不禁让人感叹原来边塞诗还有这样一番风味。

  每当读到岑参的《逢入京使》,我仿佛能看到诗人倚风立于边塞,含泪望着故园方向。岑参无疑是属于边塞的,也不知是他成就了边塞的的壮阔悲廖还是边塞成就了他的壮志豪情。

  我不敢说我对诗有多么深的了解,但这样**淡淡的就好。这一本本诗集充实着我的王国,我在其中用心去感受才子才女们独有的风情,也别是一番趣味。

  我向来不会向人吹嘘自己读过多少本书,也瞧不上那些显摆自己如何饱读诗书,如何文采过人。因为我知道,腹有诗书气自华。真正有涵养的读书人,是不会刻意炫耀,为读书而读书的。正如郁雪群所说:“读书,不知不觉受熏染,脸上自然透露出一股清醇爽朗之气,同时在谈吐上也自然高远不俗。不读书,现身于世网尘劳,困厄于名缰利锁,自然面目可憎,焉能语言有味?”只有将书本堆砌,筑成自己的王国,我们才有绝对的能力去抵御喧嚣与浮躁,不被媚俗影响,保留内心的醇与真。想必这便是我一直追求阅读的原因罢。

  只要心中有书,我就有足够的底气立地为王。我相信,生活中的每个阅读者,都是自己王国里的王。

我若为王作文3

  作为一个帝王,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拥有无尽的荣华富贵。即使这样,但他仍摆脱不了孤独的困惑。

  王是孤独的。他失去了很多才换来如此高贵的地位。

  如果我是一个王,如果我拥有一份至高无上的权力。那么我可以得到我所想要的动西吗?在别人崇拜的眼光中满足自己的虚荣吗?答案是否定的。就算征服了全世界,有一种东西是很难得到的。人们之间真挚的情义。无法用钱用权衡量东西。

  皇宫就像座围城把王狠很的锁在里面,让我看不到花花世界,听不到鸟语,闻不到花香。整天面对着对自己俯首贴耳的臣子也会厌倦。我如果是明君面对国家奏折,百姓的安危,忧虑不安。会思索这肩上的重任关系到天下百姓。而我如果是*则更可悲,失去了做人根本意志,沉迷于所谓的“享乐”之中。思索着我的吃喝玩乐会不会明天就结束。然而,在围城中的人想出来求解脱,在城外的人却想挤入求富贵。可是,老天似乎就在捉弄人,到最后围城中的人仍在围城中,城外的人仍在城外。

  有点遗憾我不是王,有点庆幸我不是王。回到现实中来,我还是我——一个普通得不得再普通的高中生,幻想终归是幻想,我们还得继续为我们的明天来打拼。

我若为王作文4

  1820年,在浩瀚大西洋的一叶孤岛上,拿破仑站在岸边若有所思。两年之后他终于合上了双眼,也合上了一个时代的大门。拿破仑,这个闪着光辉的名字,点燃了无数的战火,创造了无数的奇迹。从襁褓时期到弃世长眠,他以自信为武器,赤手空拳打下一片天地。

  自信为矛,开天辟地。“我比阿尔卑斯山还要高大。”这是拿破仑在征服意大利时的名言。原本意大利人以为阿尔卑斯山是天险,拿破仑难以轻易逾越。但是拿破仑以其天才般的精确计算,和无所畏惧的自信,率领一支军队奇迹般的穿过阿尔卑斯山,战胜了敌军。拿破仑的自信与生俱来,他始终坚信“我就是那个建国之人”,自信使他对自己的历史使命抱有狂热的信念。在他的身上,那种舍我其谁的霸气演绎得淋漓尽致。这样的自信有时叫做魄力。

  自信为盾,百折不挠。拿破仑在人生巅峰之时却遭遇惨败,亚历山大一世野心勃勃,决定马上彻底打败法国,称霸欧洲。而拿破仑的自信使他具有勇往直前的坚强意志,使他蔑视一切的失败,他抱着必胜的信念东山再起,创立了法兰西帝国。是的,奇迹创造者,你的字典里没有畏惧,即使是失败,即使是孤寂。

  自信为冠,加冕称帝。拿破仑在加冕时无视加冕的仪式,自己将皇冠戴到了头上。这体现了他的`性格,不信宗教,只信命运由自己把握,是自己的努力成就了自己,所以亲自给自己*。

  这个建立了赫赫战功的英雄,留给历史的最后记忆却是滑铁卢败绩。由于拿破仑的战略失误和盲目轻敌,滑铁卢战役的结局是反法联军获得了决定性胜利,拿破仑被放逐。拿破仑成也自信,败也自信。他一生最大的悲哀就是打了太多的胜仗了,这使他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战争赌徒。结果他战胜别人的次数越多,输给自我的机会就越大。“我最大的敌人是我自己。”这是拿破仑晚年的哀叹,也是对失败原因最好的总结。

  或许是因为滑铁卢的刺激,曾经屡败屡战的拿破仑却在滑铁卢后彻底放弃,滑铁卢并不是他最后的失败,他的失败在于他失掉了自己最初的武器——自信。

  拿破仑离开了,然而他如荒野雄狮般高昂着自己尊贵头颅的场景,却在夜空中永远的闪耀。

  真正的英雄不需要背景,自信为王冠,你便可以揽下这苍穹。

我若为王作文5

  败者为王?对!很多人失败了,但他们却是真正的无冕之王!

  一位被哈佛大学校报称为“哈佛历史上最成功的辍学生”的人在哈佛大学毕业典礼上说:“在所有的失败者里我做得最好。”他就是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他确实是失败者,因为他是在大学里辍学的人,但是他创建微软公司,闯出了一番惊世骇俗的伟业,让全世界都知道比尔?盖茨这个名字!

  是的,所有人都想成为成功的人,可他们却不知当今世界已流行败着为王!

  高考落榜,高复之后再次失意,俞敏洪已真真正正是个失败者,但他没有气馁,终于通过努力打开了北大的校门。毕业后留校任教,但他却不“安分”,跑到外面办起了补*班,这是北大所不允许的──结果被“炒”了。他再次被加上了“失败者”的称号!13年后,新东方集团就像朝阳一样,闪耀在*的教育培训行业!被学生们成为出国梦的缔造者!俞敏洪成为*最负盛名的教师!

  失败者真的只能为寇吗?不!败者为王!只要我们努力去奋斗,去拼搏,我们就是那“所有失败者里做得最好的”!

我若为王作文6

  王奶奶只是一个普通的居民,甚至连居委会成员都不是,可她却非常重视小区环境,成了小区的环境“啄木鸟”,我要为她点个赞。

  王奶奶家就住在我家隔壁,每天晚上,我们都会一起去散步。“阿姨,今天散步去吗?”妈妈的声音在楼道里响起。

  “当然去。等我一下,马上来!”王奶奶的声音从门那边传来。

  一分钟后,王奶奶出来了,手里还拿了一个袋子和一把夹子。“奶奶,你拿这些干什么?我们只是去散步!”看到她这套装备,我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小兔崽子,你待会儿就知道了!”王奶奶坏笑着说。

  我们到了楼下,还没走多远,王奶奶就让我们等她一下,她去去就来。只见她走到旁边的草坪上,用夹子夹起上面的垃圾,装进了袋子里。明亮的路灯下,草地上零零散散的垃圾还真不少,风吹来的塑料袋、碎纸片、枯树枝、香烟壳,直到王奶奶把所有垃圾都捡完了,才转回来。我非常迷惑,问道:“奶奶,你捡这些干什么呀?这些是环卫工人做的事情。”

  “你们老师没跟你们说过吗?‘环境靠大家’,只靠环卫工人辛苦地打扫,而别人却不断地扔垃圾,环境能变好吗?只有大家看到垃圾就捡起来,环境自然才会大变样。”

  我张口想要反驳,却不知说些什么了。王奶奶说得很对,环境是大家的,并不全是环卫工人的活。爸爸妈妈也跑回家,拿了几个袋子和几个夹子。爸爸说:“我们来比赛,看谁捡的垃圾多。预备,开始!”在我们的欢声笑语中,结束了这场比赛,转头看看我们的成果,干净、整洁,一点垃圾都没有了。

  王奶奶,你说得对。垃圾也得靠我们自己打扫!我要为这个爱护环境的王奶奶点一个大大的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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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若为王作文 (菁华6篇)(扩展1)

——我若为王作文 (菁华5篇)

我若为王作文1

  作为一个帝王,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拥有无尽的荣华富贵。即使这样,但他仍摆脱不了孤独的困惑。

  王是孤独的。他失去了很多才换来如此高贵的地位。

  如果我是一个王,如果我拥有一份至高无上的权力。那么我可以得到我所想要的动西吗?在别人崇拜的眼光中满足自己的虚荣吗?答案是否定的。就算征服了全世界,有一种东西是很难得到的。人们之间真挚的情义。无法用钱用权衡量东西。

  皇宫就像座围城把王狠很的锁在里面,让我看不到花花世界,听不到鸟语,闻不到花香。整天面对着对自己俯首贴耳的臣子也会厌倦。我如果是明君面对国家奏折,百姓的安危,忧虑不安。会思索这肩上的重任关系到天下百姓。而我如果是*则更可悲,失去了做人根本意志,沉迷于所谓的“享乐”之中。思索着我的吃喝玩乐会不会明天就结束。然而,在围城中的人想出来求解脱,在城外的人却想挤入求富贵。可是,老天似乎就在捉弄人,到最后围城中的人仍在围城中,城外的人仍在城外。

  有点遗憾我不是王,有点庆幸我不是王。回到现实中来,我还是我——一个普通得不得再普通的高中生,幻想终归是幻想,我们还得继续为我们的明天来打拼。

我若为王作文2

  自从西瓜大王被一个可恶的老农民捉走以后,呆瓜王国的瓜百姓都闹成一团。所有的瓜都变得不和*。最后,在众瓜的支持下,他们决定举行一次夺王大比拼。规则是:每一个类型的瓜都只选一个瓜来当代表争夺王座。

  夺王的日子终于来到了,瓜代表们都按时到达。主持瓜开始说明夺王规则:为了让呆瓜王国和*,在今天的夺王赛里,每个瓜代表都要说出自己的好处和用处,最后,让裁判胡萝卜绅士们来投票,票数最多的为王。

  比赛正式开始,苦瓜清了清嗓子上来了。他说:我的外皮有蜡烛状的疙瘩,味苦,但是能清热降火,明目解毒。我又是一道减肥的食物。如果觉得我太苦,可以先将我切成薄片再洒些盐,再在锅里煮一下就不会很苦瓜了。我说完了,谢谢大家。

  谦虚地瓜跟随着上来了,他鞠了一个很正式的躬,说:大家好!我的大名叫地瓜,又叫番薯,小名叫红薯。我是根块,跟其它瓜的果实不一样。在我的身体里有含很多淀粉,也就是常说的地瓜粉。我可以做成点心,如甘梅地瓜。我还可以做成炸丸、烤地瓜、地瓜粥、地瓜干。而且我的叶子也可以做菜。我的作用可大了,可以抗癌,富含纤维素、维生素,可以抗衰老、降血压。谢谢大家。最后又礼貌地鞠了一躬。

  骄傲的南瓜也紧跟其后,他先对着绅士们一笑说:哈喽,我是大名鼎鼎的南瓜伯爵,只要您们选我为王,我请你们吃肥料。绅士们生气地说:别啰里吧嗦的,赶快讲!南瓜说:我叫南瓜,又叫番瓜,因为我是在明朝时从南美洲坐轮船来的。我的种子含氨基酸,可以杀虫。我的根还能治牙病,也就是人类常说的牙痛。我的花苞不仅长得美,还可以做菜哟。最后他大摇大摆地下了台。投票结果:苦瓜6票,地瓜18票,南瓜4票。

  不用说,新国王就是地瓜。神通广大又礼貌谦逊的地瓜获得了最多的支持。呆瓜王国的子民们又展开了新的生活。

我若为王作文3

  一缕花香袭过树林,穿过小小的溪流,越过重重的山壑,奔向我,扑进我的鼻孔。刹那,天在旋,地在转,浮云恶狠狠地瞪着我,自此,我的柔情随花香而飘散,一种潜在内心莫名的冲动开始溢出,一滴、两滴、三滴......最终汇成一条无可引散的咆哮的大河,容不得半点渣滓,更容不得丁点世尘。

  撑天地,舞日月,闯天涯的日子,人生,究竟为何?为父母?为兄弟?还是为了朋友?为亲情?还是为爱情?

  从此,世上在没有了温顺的羔羊,重生了冷漠的落日,而这所有的剧照,她是导演。

  英雄,何用?霸王,何才?

  狂风中的寂寞,有那么一股冲动,就算你位高权重,拥护天下,又如何?孤独,你逃得了吗?

  想,怎么不可?要想,就要去抢,抢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天下,何苦求它统领三界?

  你,不是我!我,才是我。

  天,不随人变脸,任何人,都不能逆转风云。

  天下,不再是智者居之,而该是成者帷幄,哪怕半世而亡。不必在乎拥有的长短,只求曾经拥有,不求来世重演。

  野心,不配成者!

  人啊,记住,成者为王!

我若为王作文4

  俗话说,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可在当今社会,究竟是“胜者为王”还是“剩者为王”?

  历史上,成王败寇的例子不计其数。秦末楚汉之争,垓下一战刘邦大获全胜,建立帝业,而项羽败走江东,最终横剑自刎而死。

  西汉自汉成帝起,刘氏的大权旁落到王氏外戚集团手中,王莽废皇太子孺子婴,自立为帝,改国号为“新”,然而新朝建立不久便被东汉所灭,历史上便把王莽定义为“寇”……

  而在当今社会,又似乎是“剩者为王”。

  电影《饥饿游戏》讲述了一场你死我活之战,每年的“收割日”,各个辖区都必须选送少男少女代表各一名,参加“饥饿游戏”,竞技全过程在全国范围内以电视直播的形式公诸于众,直到剩下最后一名活下来的选手……在这场“饥饿游戏”中,便是“剩者为王”。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在朝着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在追逐梦想的赛场上,起点总是很拥挤,但能够坚持下来,站在终点的人却寥寥无几。

  回首初中时光,刚刚升上初三时,班上的每位同学都书生意气,都想在中考中取得一个好成绩,考上重点高中,当一回胜者,一品胜利的滋味。那时的我们就像是在参加一场独特的“饥饿游戏”,只有一直坚持到最后的“剩者”成为了“胜者”,得以一尝胜利之滋味,站上属于胜者的高台!

  在通往胜利的道路上,一开始的胜利并不代表着最终的胜利。曾经的我只是一个成绩**的学生,然而如今的我却考上了重点高中,这份“胜利”只因我初三一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所以,在实现梦想的这条道路上,所有人的机会都是一样的。

  我们在确认了梦想和目标后,必须义无反顾。如果不去彻底追求、彻底研究的话,就根本尝不到成功的果实。

  实现梦想并不是太难,因为能一直坚持的人并不多。其实“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有坚持了,我们才知道,这一路有多少事情需要实干、有多少东西需要学*。随着时间的推移,任何一条通往梦想的路上,同行者会越来越少。

  其实我们也不必过于深究究竟是“胜者为王”抑或是“剩者为王”,只要你一直坚持到最后,当你成为了“剩者”时你便已经成为了真正的“胜者”!

  “胜者为王”教会我们要提高自己的能力,“剩者为王”则教会我们要坚持不懈……

我若为王作文5

  王奶奶只是一个普通的居民,甚至连居委会成员都不是,可她却非常重视小区环境,成了小区的环境“啄木鸟”,我要为她点个赞。

  王奶奶家就住在我家隔壁,每天晚上,我们都会一起去散步。“阿姨,今天散步去吗?”妈妈的声音在楼道里响起。

  “当然去。等我一下,马上来!”王奶奶的声音从门那边传来。

  一分钟后,王奶奶出来了,手里还拿了一个袋子和一把夹子。“奶奶,你拿这些干什么?我们只是去散步!”看到她这套装备,我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小兔崽子,你待会儿就知道了!”王奶奶坏笑着说。

  我们到了楼下,还没走多远,王奶奶就让我们等她一下,她去去就来。只见她走到旁边的草坪上,用夹子夹起上面的垃圾,装进了袋子里。明亮的路灯下,草地上零零散散的垃圾还真不少,风吹来的塑料袋、碎纸片、枯树枝、香烟壳,直到王奶奶把所有垃圾都捡完了,才转回来。我非常迷惑,问道:“奶奶,你捡这些干什么呀?这些是环卫工人做的事情。”

  “你们老师没跟你们说过吗?‘环境靠大家’,只靠环卫工人辛苦地打扫,而别人却不断地扔垃圾,环境能变好吗?只有大家看到垃圾就捡起来,环境自然才会大变样。”

  我张口想要反驳,却不知说些什么了。王奶奶说得很对,环境是大家的,并不全是环卫工人的活。爸爸妈妈也跑回家,拿了几个袋子和几个夹子。爸爸说:“我们来比赛,看谁捡的垃圾多。预备,开始!”在我们的欢声笑语中,结束了这场比赛,转头看看我们的成果,干净、整洁,一点垃圾都没有了。

  王奶奶,你说得对。垃圾也得靠我们自己打扫!我要为这个爱护环境的王奶奶点一个大大的赞!


我若为王作文 (菁华6篇)(扩展2)

——我的偶像王俊凯作文 (菁华5篇)

我的偶像王俊凯作文1

  想必大家都一定有偶像,每个人偶像都有背后都有一张张感人的故事,我的偶像是王俊凯。

  他今年19岁了,属性非常吉利,属龙,王俊凯可是一条帅龙,他是双眼皮,微微的柳眉下,嵌着充满一双智慧的大眼睛,直直挺挺的大鼻子下,长着一张小巧玲珑的嘴,微微一笑出现两个浅浅的小酒窝,隐隐的露出一对可爱的小虎牙。

  他是组合里的队长,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人。也是遇到他给了我许多启示。

  记得组合刚出道时候,他挺身而出,第一个走向魔鬼训练的教室,那时候的他仅仅13岁,进入教室时他无谓恐惧,大步走进舞蹈教室。

  以下为魔鬼训练:

  1、劈叉

  2、拉筋

  3、下腰

  对于一个男孩子,身体的柔韧性不是很强,但当老师问到他怕不怕的时候,他依然说不怕!

  由于明星被训练的时刻是会被记者记录下和偷拍的,他为了不让粉丝担心,看到他痛苦的表情,把头埋得深深的。慢慢熬过这痛苦的时刻。

  他(王俊凯)终于坚持不住了,失声痛哭起来,但依然是静静地、默默地。

  他还非常的善良,帮助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捐助过20万元的基金,实际上,他的收入也不是特别多。他却说,但仅仅20万元,却像给留守儿童树立了一道阳光,让他的冬天不再寒冷,让他的夏天不再炎热。同样,也是他如此善良的行为,渐渐地融化了粉丝的心。

  接下来看看小凯的成绩:地板舞八级,

  吉他八级。现在他不仅是歌手,也主演了许多电视剧,比如:《天抗鹰猎》、《超少年密码》、《我们的少年时代》、《看不见的他》、《你是主角》、《青云志》等,同时还助演《小离别》扮演角色。

  我想走向你,在我最美好的时刻,即使最后未能跟上你的脚步,但回过头想想,也能温暖整个岁月。

  同时也是他的坚持不懈与善良,深深的指引了我,让我从一个遇到困难就退缩,改变成了一个于挑战困难的我。

  谢谢你!王俊凯。

我的偶像王俊凯作文2

  有的人的偶像是名人,是科学家,是一线明星。而我的偶像是一个很普通的大男孩——王俊凯。

  他为什么是我的偶像呢?

  他很优秀。他从出道开始就收获了许许多多的人气,他的活动,工作仿佛永远没有停息,每天不是在工作,就是在去工作的路上。这导致他耽误了许多的课程。时间紧迫,他只能用两个月的时间复*高中三年的知识,但是即使这样,他仍是考取了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走进了他理想的专业。他优秀,优秀的令人羡慕,令人喜欢。

  他不骄傲。在他出名的时候,他仍是坚持上学。为了不让自己的粉丝打扰到班级的同学,他每天天不亮就去上学,在班级里他也从来不以明星的身份自居,他会打扫卫生,他会很小心,尽量的不打扰同学,以至于他的老师在接受采访时,也对他连连赞扬。在北京电影学院上学时,他也很低调,希望自己做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好好的学*知识,学成一门本领。

  他很敬业。出道起来,他兢兢业业,他努力的唱歌,跳舞,表演,参加综艺。在工作很累的时候,他从不抱怨,只是默默的坚持。每次组合一起活动的'使候,作为队长的他总会打头阵,给对员起到带头的作用。

  他很绅士。参加综艺的时候他总是会照顾女嘉宾,和女嘉宾合影的时候,他总是会摆正自己的手,不让他触碰到女嘉宾的身体。会帮女嘉宾提裙子,会扶着他们。

  就是这样的王俊凯,他值得所有人喜欢,也值得成为我们学*的榜样!

我的偶像王俊凯作文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吧。当然,我也不例外。对的没错我的偶像就是王俊凯。或许有些人会回:“写作文为什么要写明星?写那些环卫工人、消防员之类的不好吗?”那我就会说:“因为我觉得王俊凯身上有太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了。”

  其实吧,我刚开始喜欢王俊凯可能是因为他张得帅,唱歌好听吧。后来为了更了解他我去搜了他的资料,才发现原来他的成名之路是那样的不易。

  其实根本没有什么一夜成名,王俊凯也说过:“如果梦想有捷径的话,那么这条路的名字一定叫做坚持。”王俊凯曾是“TF”家族中的一位普普通通的练*生。当时他也就十二、十三岁,他每天在高强度的训练下,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没有周末没有节假日,而且还要学*。

  在这个看不见未来的训练中,陆陆续续的有人退出,从二,三十人变成只剩下三个人。但是王俊凯没有退出,也从来没有想过退出,他每天依然坚持着,训练着。终于有一天,他凭着一首《洋葱》成名了,他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变得闪亮。

  成名以后的王俊凯,并没有说要放弃学业,而他却利用各种细碎的时间复*功课。以优秀的成绩考进了北京电影大学。我觉得王俊凯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

  王俊凯也对我们说过:“受到伤害,你不要想着去伤害别人,我觉得这是我们要做到的。而这个世界上全是别人,只有一个自己,所以你要找到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因为我确切的知道,人生不一定会很圆满,然而我们自己这一生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好的。”是的,我觉得他说的没错。我们这一生,的确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好,王俊凯作为明星,他依然在努力着,所以我们作为学生,又有什么资格说不学*呢?我们应该要像王俊凯那样,努力学*,变成更好的自己。

  这就是我的偶像——王俊凯,能喜欢上王俊凯,是我的荣誉。能成为像王俊凯那样子的人,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成功。我知道我不可能成为像他那样子的人,但我会努力,把自己变得更好。

我的偶像王俊凯作文4

  总能在干燥的沙漠中茁壮成长。永远默默的付出自己,给别人带来生活的希望,最后默默的死去。总是被忽略甚至讨厌。然而,它仍在增长和蔓延。众所周知,饱满的种子早已深埋在我心中的土壤里。

  一点一点发芽,一点一点长大,形状越来越像它的妈妈。手掌大小,绿叶,最后,长满了刺。最后,它长成一棵茂盛的仙人掌。为什么叫它?因为它是我的偶像,一个看似可笑却真实的偶像。

  曾几何时,你被人看不起,曾几何时,你被人讨厌,但你依然桀骜不驯,依然骄傲地抬起头,仰望天空,努力成长。最后,我明白你有一颗高贵的心。要知道,只有好人,热爱生活的人,乐观的人才能找到你。虽然你戴着尖刺,阻止人类接*你,但我知道,一旦你卸下外罩,你赤裸的心就会被别人践踏。所以,你有一堵坚固的墙,一个保护你真诚的屏障。因为你知道,有诚意的人不会怕你的刺墙,有诚意的人会善待你的心。我欣赏你的傲慢,赞美你的骄傲,品味你的真诚。

  你喜欢在不好的环境中成长,因为你知道经历的挫折越多,你就越好。所以,你也被称为“沙漠绿洲”。你经常为沙漠中的行人提供生活。永远不后悔。你坚硬的背后隐藏着如此温柔的一面,让我更加佩服你。

我的偶像王俊凯作文5

  是什么时候开始崇拜他的呢?我也忘记了。我记得,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不是因为他的外貌,是因为他的声音。清澈而又充满磁性,唱起歌来是多么好听啊!下一秒,看到的便是他的眼睛,和他的声音一样,很清澈,仿佛有一颗星星在那里闪耀。以后,每当我写完作业,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他的声音他的歌曲,我知道了,我彻底喜欢上了这个大男孩。接着,我看到的是他的努力。是他粉丝的都知道,他有低血糖。每次,练完舞蹈或是训练后,他的脸色都会异常苍白,头还会有些晕——我们知道,他的低血糖又犯了。他时候的他才多小啊,和我一样大,他喝了些葡萄糖后,却擦擦嘴巴,继续练*。拿我来说,一点点的困难都坚持不了,何来努力?当时的工作人员还贴心的问他还能坚持吗,他毫不犹豫的说了能。

  他所在的公司里也有不少练*生,而没有几个是能坚持的,只有他坚持了下去。他的筋很硬,但跳舞又必须去练软度。每次看到他疼得落下眼泪的时候,我的眼泪也在眼眶里打转,我看到他用手擦擦眼泪,继续练。哈!真像个大男子汉啊!我的心里竟升起一股骄傲感。

  或许我喜欢他的原因还远远不止这些,更多的原因是因为我在他身上看到了我的缺点。或许有人会很奇怪,看到自己的缺点,又有什么可高兴的呢?事实是这样,我永远不能看清楚我的缺点,在他身上我看到了我没有的努力,我没有的毅力,我没有的自信,我没有的谦虚。而在看到他以后,我的缺点更是一个个的没有了,我的成绩也更加的优秀了。在这里,他自然是功不可没的。

  接着就是他“红”了以后。正如一句话,人红是非多。喜欢他的人有很多,讨厌他的人更是不计其数。辱骂铺天盖地的袭来,作为粉丝的我们却不能做些什么。看到过许多照片,好几张是他看到过那些语言后的红红的眼眶,他却把脸藏在手机后面,不让我们看见。后来的他还来开导我们,记得他是这么说的:“有很多不喜欢我的人,他们不喜欢我,这代表我还是不够好。”那时候的他满脸笑容,好像是在和记者说一件再*常不过的事情。

  我为什么崇拜他?因为他的清澈声音、眼神。我为什么崇拜他?因为他的坚强、努力。我为什么崇拜他?因为他让我走上一条接*完美的道路。我为什么崇拜他?因为他的宽容之心。


我若为王作文 (菁华6篇)(扩展3)

——写王字作文 (菁华6篇)

写王字作文1

  亲爱的小朋友们,你最喜欢玩什么游戏呢?我最喜欢的游戏是写“王”字哦!

  写“王”字,三局两胜制。先要一个人背对着另外几个人在墙上写“王”字,另外几个人要来触碰写“王”字的`人的背。写字的人边写边回过头来。一旦写字的人回头,另外几个人就不能动。如果其中一个人动了,那个动的人就视为在本轮游戏中淘汰。如果所有人被淘汰,就判写字的人获胜,他将成为下一局写“王”字的人。

  周六下午,我和邻居李璐,罗芳菲三个人在楼下开心地玩写“王”字的游戏。第一局我先来写“王”字。游戏开始了,我背对着她们开始写字。一边写,我的心像小兔子一样在身体里乱蹦乱跳。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和女生玩这个游戏。我心想:我可不能输给女生,如果输了,那多没面子。正想着心事,我耳边传来一阵脚步声,而且脚步声越来越*。嘿嘿!肯定是那两个小屁孩的脚步。我抓住的机会,猛一回头,哈哈!两个人被我抓个正着。所以,第一局的胜利被我拿了下来,我骄傲地手舞足蹈。

  第二局游戏开始啦!我紧张的“小兔子心脏”变成了骄傲的小鸟,飞向高高的蓝天。我神气地对她们说:我先让你们几步,我还没有喊开始,你们就可以边走了。此时的我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没想到,“王”字刚写了一半,我还没有回头,李璐和罗芳菲便同时触碰到了我的背。我吓得大叫一声:“天啊!”迫不及待地回过头去,只见她俩的手紧紧地贴在我的背上,脸上还露出了狡猾的笑容。此时的她们,像骄傲的孔雀般,神气地对我说:“我们赢了!耶!”顿时,我气得七窍生烟,用力地把她们的手拍开。不服气的说:“算你们赢了!”并朝她们眨眨眼,吐了吐舌头。

  我一直在想,第二局输的原因是太骄傲自大了,这还真应了一句古话: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啊!

写王字作文2

  体育课上,老师把我们带到操场上,让我们自由活动。我们个个都像放飞的小鸟一样愉快。汤汤、小昊、小宋和其他几个小朋友玩起了开火车。小骆、小怡、小刘和小陈她们几个女生玩着切西瓜。

  小轩说:“我们来玩写王字吧。”我们都赞同。游戏开始了。首先就是由小轩来写王字。我们几个准备去偷袭他。不过,如果谁在小轩回头时被发现发现在动,那就得上去换他。小轩就是写了一个王字。我们趁机向他冲去。就在这时,小轩突然转过头来。我们赶紧停下脚步,像是木头人一样站在那里:有的像在插秧一样弯着腰,有的还保持着跑步动作,来了个金鸡独立,还有的干脆趴在地上,弄得身上都是橡胶粒子。而我呢,一下子停不下来,晃了一下。小轩的眼睛尖得很,一下子就把我给捉了出来。

  该我写王字了。我想:得赶紧想办法捉到人来代替我。有了!我先慢慢地写了一个王,回头一看,好险,后面的人已经离我很*了。我回过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之势写了一个连笔的王字,猛地回头,后面的.小朋友措手不及,有的刹不住车,差点摔了个狗啃泥,有的本来在窃窃私语,我一转过来,他们就像被冰冻住了似的张着嘴,无奈地站着,还有的在对着我做木头人扮鬼脸。这时,我发现小张晃了几下,我大叫:“小张,你动啦!”小张只得上来替我。别的同学捧腹大笑,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写王字真有趣,它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欢声笑语。

写王字作文3

  今天下午,我们有一节体育活动课,上课铃声一响,我们就各自急冲冲地跑到楼下去了。

  到了操场上,叶老师已经在操场上等我们了。热身活动后,他把箩筐里面的排球倒了出来,让我们自由活动。

  同学们有的拿了排球去练,有的跑开去玩了。我来到人多的地方,看见他们正在玩写“王”字的游戏。于是,我加入了他们的队伍,参加到写“王”字的游戏中。

  它的.游戏规则是:当最前面的一个人在写一个“王”字的时候,后面的人要前进,当前面一个人把头转过来的时候,如果看见你在动的话,那你就得站到前面,等你的同伴来救你,但是,你必须把手给伸直。

  游戏开始了,由于我的不小心,我被石头拌了一脚,摔了个四脚朝天,头破血流。“哎”,我叹了一口气,真是出师不利呀!

  游戏继续进行中,我和同学们玩得不亦乐乎。

  “丁零零”,下课的铃声响起来了。快乐的时光就是这样的短暂,心里依依不舍,而快乐的情景却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

写王字作文4

  今天,我们在教室里玩写“王”字的游戏。玩游戏之前,我非常盼望老师点我的.名字,喊我上去玩。

  万万没想到,第一轮我当了观众,我的心情有一点点失落。我看见写“王”字的同学写得非常快,根本不给同学们一点可趁之机,而且在他回头时,脸上的表情尤其丰富,逗得观看的同学们哈哈大笑,都快笑破了肚皮。台上的同学也一本正经,都想在这一局中获胜。如果是我上场的话,我一定会比他们做得更加棒。

  第二轮老师终于叫到了我的名字。在选角色中,我依然选择了去碰写“王”字的人,为什么我不选写“王”字的同学呢?那是因为如果别人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地碰我一下,我就会被吓得人仰马翻,非常害怕。游戏开始了,我先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待会儿就会来个我优秀的杂技表演——“金鸡独立”,看你该怎么办!于是,我在他回头写“王”字时,我立刻做了“金鸡独立”,等他回头一看,我还是在原地不动,只是换了一个动作,感觉非常奇怪。终于,在他第三次回头时,我成功地碰到了他,并且逃走了。

  我取得了这一轮的胜利,很开心,真希望以后能再玩写“王”字的游戏。

写王字作文5

  清晨,一缕阳光照进石洞。迎着阳光,石洞中走出一只瘦骨嶙峋,看起来病怏怏的母狼来。这匹母狼嘴角耷拉,皮毛就像一块掉了毛的破布,肋骨突出,眼角堆积着一大坨眼屎,尾巴就像一根烂草绳,不再蓬松,六只乳房就像一个个瘪到极限的气球一样,眼睛半睁半闭,气息微弱。它踉踉跄跄地走了几步,突然,脚一跛,身子一歪,摔在草坪上,两眼不住地往上翻,四肢抽搐起来,口冒白沫。这时,一只大公狼打了个哈欠,从石洞中慢悠悠的走出来,然后瞟了一眼昏倒在草上的母狼,脸上没有哪怕一点点的担心和惊愕,反而狼脸紧皱,一脸厌恶、嫌弃,还用前爪狠狠地踢了两下,踢到一旁,继而一下子跳到老远,还嫌不够,狠狠地冲母狼发出一连串的咆哮,然后头也不回,扬长而去。没错,母狼就是媚媚,公狼就是卡鲁鲁。

  小狼出生一个多星期了,可媚媚的生活却是惨不忍睹。这一切,还是因为这五只小狼崽的爸爸——卡鲁鲁。

  要是在不称职的狼丈夫和狼爸爸中,卡鲁鲁可算是数一数二,出类拔萃的了。从媚媚生产到现在,卡鲁鲁哪怕将一点的关心都没有给过媚媚,根本就可以说是置之不理。先暂且不说媚媚的惨境,就连天真可爱的小狼崽睁眼的那一瞬间,它竟然都没有看见,而它当时在干什么?鬼知道,反正不在石洞里!再说媚媚,当它刚生产完之后,身体虚弱,十分饥饿,本指望卡鲁鲁能给它捕来丰盛的晚餐,而卡鲁鲁呢?!在倒头大睡!媚媚有些不耐烦,用前爪使劲捅了捅熟睡中的卡鲁鲁。卡鲁鲁醒了,两眼冒着怒火,朝媚媚发出了怒不可遏的咆哮。媚媚一惊,回过神来,感到十分愤怒与惊讶,并且大惑不解,那个昔日对自己关怀体贴,宽容大度的如意郎君怎么会这样!?媚媚是一匹聪明狼,它晓得,与卡鲁鲁争吵也是白费,最后双方肯定会大打出手,暂且不说妹妹刚分娩完,身体虚弱,即使它没有分娩,身体也不虚弱,但它毕竟是一匹情犊初开的小母狼,哪里斗得过老谋深算并身体强健的卡鲁鲁?!退一万步说,即便媚媚靠斗智斗过了卡鲁鲁,结果也肯定是两败俱伤,你死我亡,对双方都没有益处,尤其是对它媚媚。于是,媚媚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走了,拖着产后虚弱的.身体,自己外出捕猎。结果可想而知,媚媚只捉到了一只青蛙塞牙缝,这还是它打从娘胎里生出来第一次吃这么寒酸、这么不像样的东西。如果不是卡鲁鲁,它早就吃得肚儿溜圆了,媚媚恨恨地想。

  而现在,媚媚生命垂危,再不进食就会被活活饿死,落到如此这般田地,卡鲁鲁竟坐视不理,还不停的雪上加霜。媚媚的命运究竟如何?

写王字作文6

  我是个课间活动文明小标兵,在课间我经常和同学们玩一些健康有益的游戏,写"王"字游戏就是我们经常玩的游戏之一,这个游戏简单但很有趣,下面我来给你介绍一下吧。

  写"王"字这个游戏既要能跑又要能定,会另人哈哈大笑。游戏规则是:让一人在墙上用手指写"王"字,其他人先退后,写"王"字的人说:"go!"游戏开始。写字的人开始一笔一笔写王字,其他几个人乘他不注意往写字的.那人靠*,写"王"字的人写一个字回一下头,那时,另外的人必须停下来。如果是还有人在动,那就是换动的那个人来写"王"字;如果没有人动,游戏就继续下去。等到走动的人碰到写"王"字的人的某个部位,就赶紧逃走,写"王"字的人喊一声"停!",逃走的人就必须停下,写"王"字的人可以跨三大步去抓那逃走的人,如果抓到了,逃跑的那个人就去写"王"字;如果没抓到的话,写字的人还要继续写下去。

  怎么样?这游戏还算简单有趣吧?赶紧去找几个伙伴玩一玩吧。


我若为王作文 (菁华6篇)(扩展4)

——滕王阁序改写作文 (菁华6篇)

滕王阁序改写作文1

  公元六百七十五年。洪州,滕王客栈。

  “呦,客官,里边请!”弟店小二殷勤地招揽着进来的客人,生怕因为自己的怠慢而错失了赚钱的好机会。

  王勃停在客栈前,摸了摸肚子,觉得有些饿,便向客栈内走去。

  “小二,酒半壶,叠小菜。”王勃坐在一个靠窗的住置,想借此看那广阔的江水舒舒心。

  的确,他最*很不舒服由于自己的冒进导致父亲贬谪,王家的昌盛被他打了个折扣,但这倒不是他最不爽心的最*,他总感觉心中感慨万分,但总不知道为何如此,且自己也说不出是啥滋味。

  他望着窗外,全然不知小二已经布好酒菜,也全然不知已有人坐在他的对面。

  那人穿着黑色玄袍,袍上绣着一条赤红色的龙,呲牙咧嘴,好像要从袍上飞出来一样。他留着一身修长的秀发,眼睛深遂但失去了许些光芒,他的脸有些幼雅,但只要仔细看你便能观察到那饱经岁月的沧桑。

  “汝有扰心之事?”黑袍男子率先说,眼睛盯着王勃,脸上不忘带一丝微笑,像有魔力一般地吸引人。

  王勃先是一愣,然后仔细打量黑袍男子,觉得他不是个坏人,便说:“吾对汝说,汝定不信,如此何必向汝说?"

  “可是汝心中有不适,却无法道出。”黑袍男子倒也不因王勃的小孩子气而生气,脸上眯眯地笑着,全然不像一个和王勃差不多大的人应有的气致。

  “汝汝为何人?”王勃开始恐慌了,他眼前这位黑袍男子决非凡人,他的姿态,语言,动作决不是一个凡人能够表现出来的。

  “三江之汇,五湖当中,自有答案。”黑袍男子丢下这句话,便优雅地走了。

  王勃本想挽留,但再经一思索神人欲走,岂是吾可挽留住的。于是他便吃完酒菜,收拾行囊,向黑袍男子指引的地方奔去。

  三江之汇,五湖当中,不就是那沸沸扬扬的滕王阁吗?

  到了滕王阁,与黑袍男子说得截然相反,王勃心中的感慨又增了几分。但仔细回想,黑袍男子好像也没说到这儿会减轻不适啊!无奈,王勃只能忍着不适向阁内走去。

  这膝王李元婴修的阁楼,真气派。王勃暗自赞叹。这阁内的人便似外边江内的鱼,比肩接踵,且无一个不是在赞叹这膝王阔的气派。

  “诸位稍安勿躁!”王勃寻声音看去,便发现一人从屏风后走出来,此人与其他人不同,身穿红缕绣丝花边长玄袍,头戴百鸟绣花官帽,脚穿画蛇添足青边金丝鞋。王勃凭这一身打扮,心中早落下了答案此人恐怕便是阎公都督大人了。

  “楼阁今日建成,各位大人来赏光,吾不胜感激。吾奉滕王之命修此楼宇,可惭愧吾文笔枯竭,未能为此赋诗,吾倡议:如此盛饯,不如各位才子畅洒笔墨,为此楼加点文艺,也了却吾一桩心愿。在此之前,吾想请才子们为此作一篇序,题已命好滕王所建,便为《滕王阁序》!”说罢,他便示意让侍从端来笔墨纸砚,放于桌上。

  其他人都清楚,阎公女婚可是孟学士,学识渊博,出口成章,他只不过是借此机会炫耀罢了!于是他们都竟相推辞,不想成为被贬低的对象。推辞良久,笔墨纸砚传到王勃身前,王勃顿时感觉心中的感慨刹时全部释放。他举起笔,磨着墨,脸上的坦然使他脱离了孩童的稚气,像极了一个才高八斗的文人。

  阎公看到这一幕,心中莫名生起一把火一个孩子为滕王阁作序,这是对滕王阁的亵渎,这里对吾的侮辱。于是长袖一甩,他便从屏风后走进内室。

  王勃到没注意到这,他只知内心的文采在狂涌“襟三江而带五湖““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其余人看着一个孩童写出了这样的篇章,于是不禁叫好,阎公于屏风后听到这热烈的叫好声后便叫侍从去看那个孩童写了什么。

  “都督大人,此人开句为豫章故郡,洪都新府。”

  “哼,老生常谈而已,就这点能耐。”

  “大人,其后为襟三江而带五湖。”

  “有点能耐嘛!”阎公摸了摸胡须,随后又笑了起来,“但与吾女婿相比,天上地下啊!”

  “大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啥,一个孩子写出了这句!”阎公惊得从凳上跳起,随后便从屏风后走出,嘴上还嘀咕着:“此乃永垂不朽也!”

  两柱香过后,《滕王阁序》落笔,阎公捧起序言,脸上露出赞叹的笑容。由于过度激动,竟忘了场合,一个劲地喊着“神作,神作,以此阁可不倒矣!”

  王勃抒发完心中感慨,便舒服了许多,心想那黑袍男子当真没骗自己,于是心生感激,又写下了“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一方面是对滕王的奉承,一方面是对黑袍男子的感谢。

  在众人的称赞下,王勃只好不停地说:“抬举,抬举,鄙人之作岂受得起各位的赞颂。”其实他自己都惊叹他能写出了如此之作。但解释也无人会信,只会让人认为他很清高,所以他只好默默地陪笑。

  三天后,王勃不顾大家的挽留收拾行李向父亲那赶去。

  但不久后,便传来王勃的死迅。

  众人都感叹文曲星陨落,一代才子逝世。

  然而,在湖上的一叶扁舟上有一名男子,身穿黑色玄袍,袍上绣有一条赤红色的龙。他那看们似幼稚的脸上闪过一丝冰冷的杀意,他举起一杯酒向湖中洒去,嘴上默念着:

  “文曲星陨落,哼!产完卵后的鸡怎能逃脱被杀的命运”

滕王阁序改写作文2

  上个星期五,我和妈妈、姑姑、婆婆一起游滕王阁。

  我们座地铁很快就到了滕王阁大门口,我迫不及待的想要进去,可是来游玩的人好多,我们必须买好门票,带口罩有序的排队进园。

  当我们踏进大门一瞬间,我被这这眼前古色古香的楼阁深深吸引着,楼阁高大雄伟,在翠绿树丛承映下显的格外美。

  我们走进一楼大厅有一副汉白玉雕刻,他是唐朝大诗人王勃,他身穿长袍,系着披风,抬头仰望远方,显的气宇轩昂。第二层是《人杰图》里面都是不同时代的人物,比如我们都知道王安石,个个都画的栩栩如生。第三层是《地灵图》画的是江西各大名山大川,画的非常生动,让人留恋忘返!第四层里面摆满了唐代瓷器,形成一个微行展厅,上面有各式各样介绍,我趴在玻璃上,放大双眼看着,每一件瓷器花纹精美,真是太漂亮了。但我最喜欢是六楼,六层是滕王阁最高层,当我们去游览时正好有一位导游在讲解,她说要不是因为疫情,这里是有表演舞蹈,有五颜六色的衣服、美丽动人的表演着、加上优美的舞蹈会吸引很多人。我们一起走到走廊上,此时此刻看着外面这景,夕阳渐渐西下,天边出现了绚丽的彩霞,倦鸟归去,正是应那两句诗:“落霞与孤鹜齐飞,秋色共长天一色”。和诗中描写一样,美丽极了。

  美好的时间总是这么短暂,夜色慢慢降临,我们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滕王阁,而滕王阁的景象却深深的印在我脑海里。

滕王阁序改写作文3

  江畔小舟,轻摇的芦苇,南来聚拢的风……赣江上一览无余,视野里找不到期待的身影。

  我在滕王阁的一隅,独想王勃。

  游人脆脆的思绪和牵强的秋风,薄薄地依偎在滕王阁穿越时空的坚强里,站在清冷的滕王阁上,睁眼闭眼间全是王勃清瘦忧郁的神情,斜阳拥抱着欲泣的滕王阁

  阁影斜斜地躺在江水里荡漾,帝王君子犹不见,槛外长江空自流寂寞的阁上,觥筹交错的场景不复存在

  诗弦管乐也只是附和,我坐在阁的阶梯上独自听江的声音,江波的皱褶里藏着绝代的才子王勃。

  阁的忧伤无声无息地让我追随,每一寸楼板,每一株丹朱都在我的心弦上颤动。想为流泪的滕王阁日日孤寂地走入我梦中,独自徘徊复徘徊。我找不到王勃的诗句。

  无数醒着的黑暗的夜里枕着阁影到天明。

  有人说:所有的风景都会拒绝一部分人,偏爱一部分人,所有人,生来都会属于不同的风景。在朝堂上得不到肯定的滕王,一再遭遣受贬,然而层层不得意却抹不掉他悠游于世,歌舞人生的脾性,贬到赣江边任小刺史,他仍意兴遄飞地要为自己建一座阁“拍檀板唱歌,举金樽喝酒”,吸引文人才子登临放歌

  那个仲秋的日子,王勃的“独角戏”正上演着,他深望着水天相接的江面,感慨人生如江面枝柯,沉浮复沉浮,一腔激情和渴望却在纸的背的全都是对生活的向往,有人说“厚积”是为了“厚发”,王勃客居剑南数年,终于有了其巅峰之作,滕王阁只不过是赤其巅峰昂然之势的一处凭藉罢了。

  此时的长安,或将已将王勃淡忘得一干二净。谁会在抚筝时,思绪在筝上游移间想起王勃?如今

  赣江边的孤骛年年此时要背起王勃馈赠给它们的礼物一上一下翩翩地飞,托起无限秋水长天的风情。

  昆德拉说:“生活是颗长满可能的树。”王勃在客居剑南的日子里,也许模拟了日后的种种可能,却没料到人生最绝望的一种可能就立在水中候着。

  王勃如断线的线一头栽进了江里,灵魂可依附在江中的鱼儿身上?想他经行处会不会开出一江的花来,让鱼儿也欣喜,让鱼儿也惆怅。

  斜阳已成余晖,阁上人去,鸟去,空留……

滕王阁序改写作文4

  八月暑期,南昌如炉。久居空调之室,甚感烦闷。一日午后,恰迎儿时好友相约滕王阁,便欣然前往。

  天蓝得发亮,看不到一丝云彩,阳光照在发白的水泥路面上,甚是刺眼。直到入得园内才有了改善。与街上车水马龙的繁华景象不同,园内松柏葱郁,绿阴清幽,宛若世外桃源,暑期的火气顿时消了不少。

  越过古老的石拱桥,踏着略带青苔的石阶小径,穿过绿树合荫的小道,猛然抬头,先是一段雄伟的台阶,台阶尽头连接的滕王阁已在眼前。放眼望去,空中碧净无云,高耸入天的楼阁竟没有一丝突兀,只觉着磅礴大气。正如诗人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写的一般“层合耸翠,上出重霄,飞阁翔丹,下临天地。”

  登上万丈阶梯,才真正入得阁内。若说园内还有游人的嬉声,那阁内才是真正的静。虽然没有提醒标语挂在墙上,但古正儒雅的气氛感染了每一位人,端庄的迈过高高的门坎,迎面陈列的是古色古香的历史文物,在阁外嘈杂的心灵刹时*静下来。清静了,躁热也奇迹般地消失了。

  那笔走龙蛇的书法珍藏,那传承百世的国之瑰宝,那精雕细镂的古雅根雕……一一呈现在眼前。不由得,就放低了自己,默默地赞扬感叹着历史文化沉淀的伟大。正像是范家登所说的那样:“而我,愿意做一条在诗词跃动的文化河流里守望的游鱼,去守,守护那一抺文化的清甜漫雅,在浮华城市中保留那一方净土。

  曾记有人如此说到:“诗词塑造了千万种美学意境,历史给予了现代人人生启迪,这些皆为中华民族的无价瑰宝,因而我们有责任将其传承发扬”,何不是这样呢?天边已有那酡红的晚霞了,我站在滕王阁的'最顶层,似处在一个气势雄浑的哨兵塔之上,刚刚还是四面封闭的大雅之殿,放眼望去,江南之色已尽收眼底,南昌繁华也收之于此。

  忽然就领悟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含意。也忽然知晓了古人为何偏爱为高山、高阁作诗赋词。我们登之高阁,雄视天下,望向远方,收获的是尊严与荣耀。唯有国之楼阁如此壮,唯有祖国山河如此骄!不仅如此,登高之后人生的阅历也会随之增加,精神境界也仿佛高了一层。望望向远处之后,生活的不顺与报价单也均抛之脑后,只剩下对未来的凌志与豪情。

  放低而守,登高而望,这是滕王阁对人生的诠释。

滕王阁序改写作文5

  我最想去的地方是滕王阁。虽然我非常想去,但是就在几天前,我的脚受伤了。我的就此破灭。

  我想去南昌滕王阁。听说:“那里非常漂亮,而且还有一座桥非常有名……”虽然,我不知道那座桥的名字,但听起来好象非常好玩。

  上的新闻报导:“滕王阁是去南昌一定要造访的,如果没去,就等于没有去南昌……”这些话让我更想去南昌了!“滕王阁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地方,虽然充足,却没有因此而酷热,反而十分凉爽……”

滕王阁序改写作文6

  你眼中的滕王阁是怎样的?

  是恢弘富丽的皇家建筑,是气势磅礴的高大阁楼,亦或是千古流传的动人诗篇?我心中滕王阁,抛却了所有的华丽修饰与动人辞藻,静静地矗立在历史的长河中,出现在王勃的眼前,它沾染着属于诗人的“悲剧”,凝结着属于他的“辉煌”。

  王勃青年的时光当算是过的顺畅的,作为初唐四杰之一得到皇帝嘉奖,年仅十四岁就被授予官职,而他却在任官中因才华横溢而遭受了两次打击,这也宣告了他仕途的终结。“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上元二年,途径洪州,恰逢九九重阳,大宴滕王阁,王勃应邀赴宴。谁曾想到,在那样汇集的盛大聚会上,如此不起眼屡遭贬谪的小小诗人的即兴之作,竟成为那次*最富盛名的佳作,竟成为流传千古的动人绝唱。再多名士的光辉也无法掩盖他的才华,数次的挫折也无法磨尽诗人心中的信念。世人知晓“东隅已逝,桑榆非晚”的洒脱豪迈,可谁人知晓那豁达背后“时运不齐,命途多舛”的辛酸与泪水?世人难忘《滕王阁序》的华丽壮阔,可几人觉察那恢弘背后作诗者的哀伤与无奈?

  滕王阁对于诗人无疑是带有悲伤色彩的。皇帝的不信任,仕途的坎坷,父亲的重病……人生中所有的困境与磨难似乎都在那时候到达了顶峰;滕王阁与诗人而言无疑是走向辉煌的,在看到那浩荡的江河,在看到那亘古的山川,在看到那空中的寥寥飞鸟,所有的哀伤与凄婉,所有的不甘与抑郁,似乎都在那时激荡翻滚,却也似乎都在那时消失殆尽。

  *最富盛名的诗人大都是饱经沧桑的,一次次的困境与挫折形成了诗人多舛的命运,却也正是那如悲剧般的一生给予了诗人无穷的力量,他们的信仰并没有随着岁月的磨砺而日益黯淡,而是在一次次磨砺中不断强大,在一次次考验中更加强大。诗人的悲剧,也造就了他们的辉煌。*最富盛名的诗人之所以走向伟大,是因为不论他们历尽怎样的境遇,有着如何的“悲剧”,他们都从未自甘堕落。哀伤与忧愁终将被一股更加强大的力量与信念所取代,而那豁达的态度,那向上的精神,那不屈的意识,那永远相信光明的乐观信仰,造就了属于那个时代的辉煌!

  那句传唱千古的名句诞生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是悲剧,还是辉煌!


我若为王作文 (菁华6篇)(扩展5)

——读《狼王梦》有感 (菁华6篇)

读《狼王梦》有感1

  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虽然我还没看完,但是深有体会。文章中的母狼紫岚在绝境下生下了五匹狼崽,最小的一匹夭折了。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当上狼王,把希望寄托在老大黑仔身上。后来黑仔被一只金雕给吃了。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于老二蓝魂儿上……看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是啊,大爱无私!母亲的爱是伟大的,是什么都无法衡量的。想到这儿,让我想起了一件事:一次,我拿到了打完分数的英语试卷。糟糕,考砸了!只有90分!我心想:不应该是这个分数的!应该是100分或99分才对的呀!怎么会这样!我拉长了脸,嘴巴张得大极了,大得可以装下一只鸡蛋。

  在回家的路上,我低着头,眼睛一直盯着鞋子,想象着被妈妈骂我的情景。回到家中,我听见妈妈叫着:“婉莹,今天英语考了多少分?”“9……90分。”我说。妈妈听了,语重心长的对我说:“没事儿,这次考不好,下次考个好成绩!”我们的妈妈与紫岚都有一份爱,是语言无法表达出来的.。

读《狼王梦》有感2

  梦想,什么才是真正的梦想?什么梦想才值得你去实现?记得有人说过,如果你的梦想轻易实现,那么就说明你的梦想不够伟大。是的,自从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我真正领悟及感受到了梦想与爱的动力。

  故事中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把自已的其中一个儿子培养成狼王,不惜付出一些代价,也包括自已的生命。紫岚有五个孩子,但其中一个在出生时冻死了,还剩下三只小公狼和一只小母狼。紫岚不断地磨练自已的儿子,希望终有一天能实现黑桑的遗愿。但在一天天的磨练中,狼儿们相继死去,紫岚望子成龙的野心越来越大,最后把期望留给了狼孙。

  从这当中,我感受到了爱与梦想交织的力量。是爱的力量,紫岚才会在蓝魂儿被捕兽铁夹扣住的时候拼命地想要咬断;是爱的力量,紫岚不断在失子之痛中走出来。也是梦想的动力,紫岚在一次次失败的尝试后不放弃;更是梦想的动力,使它不服后果地想要让自已的孩子成为狼王。谁说狼就一定是残酷凶暴的呢?他们和人一样会有爱,会有梦想。就是因为有了爱和梦想,驱使着主人公紫岚,在无数的困境中突破难关,重振勇气和信心。

  由此想到我们人类。每个人都有一个藏在心底的梦想,但有些人却在追梦的过程中轻易放弃。而另一些人则在逆境中成长,在成长中收获,在收获中完成梦想。如果是你,你愿意做哪种人呢?假如你问我我这个问题,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我愿意做后者,我愿意做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勇敢不放弃的人。”

  什么才是梦想?梦想就是不顾一切地去追寻。什么才是真爱?真爱就是可以为自已的儿女而牺牲的。什么才是真正的动力?动力就是为了实现梦想驱使着你不断前进的。读了《狼王梦》之后,我才真正地领悟到了这些。

读《狼王梦》有感3

  暑假我读了一部小说《狼王梦》,文中写了一个名字叫紫岚的母狼在与猎人的恶狗决斗的时候,突然分娩。这时,紫岚已无力反击,为了保护她自己的孩子,顽强地忍受着被狗咬伤的痛苦。这种对孩子的爱,是多么的伟大啊!

  其实,这种爱也常常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一次,我和妈妈要去阿姨家玩。这次我们坐火车去,所以我特别兴奋。到了火车站,看到那里人山人海,我在里面蹦来蹦去,跳个不停。过了一会儿,听见妈妈在叫我:“快回来!坐火车了!”我听了,急忙跑去。车站广播员叫道:“请各位旅客抓紧时间上车,列车马上就要开走。”我焦急了,跑到了车门前,就向前一跨,“啊!”我大叫一声,脚被卡在候车台和火车之间的缝隙里,我用力拔,使劲扭也拔不出来。我开始紧张起来了。

  列车播音员又说:“列车准备开走。”妈妈听后惊呆了,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旁边的乘客也望着我发愣。我的心开始痛苦的**。

  “吱”的一声,门开始关了,我怕得闭上了眼睛,死亡正在我的身边呼唤。突然,我感觉到有人将我拉了出来,抱在了一边,“啪”门关上了,我没事。虽然我的脚非常痛,但我感到自己很幸运。我慢慢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安无事,就松了一口气。我迫不及待地看了一下妈妈,我非常吃惊,妈妈的手竟然被门卡住了,好险只卡到了皮,她咬紧牙关,忍住眼泪,用力地拔了出来。那块皮又紫又红,可她装着没事,还对我说:“没事了,下次一定要小心哦。”我伤心地痛哭起来……

  汶川大地震的时候,整个房屋都在剧烈晃动。房子倒塌时,其间一位妇女为了不让自己生出来才几个月大的孩子死去,用自己的身躯顶住从头上掉下来的水泥板块,自己牺牲了。当孩子被救出来的时候,看到孩子妈妈的手机,上面还有一条还没发出的短信。上面写着:孩子,如果你还活着,就记住,妈妈永远爱你!

  ……

  母爱是伟大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沉浸在母爱之中,感受到了母爱的温暖,我们要珍惜母爱,回报母爱。

读《狼王梦》有感4

  古人说,人可一日不食肉,不可一日不读书。是啊,妈妈也总是说,一个渴望优秀的人,是一定会喜欢读书的。学校每年都举办读书节,家长们经常抱回一摞一摞的书,大人们都希望我们能从书本中吸取智慧和营养,储存甘露和学识,长大成为谈吐不俗、知识渊博的人。的确,一本本书像一个个神秘的精灵把我带进了一个个奇妙的世界;一本本书像一个个可爱的天使让我认识了一个个未曾谋面的朋友,我喜欢读书。读书,更让我学到了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让我大开眼界、获益匪浅。

  这次读书节,我和妈妈共读了《狼王梦》,书中讲述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愿,对下一代寄托了全部的希望和理想,对狼崽展开了一系列严格的教育。母狼付出了宝贵的青春,葬送了美好的爱情,可惜事与愿违,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最后,她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金雕同归于尽,献出了生命。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对狼也是刮目相看。我以前只知道狼是一种凶残而贪婪的动物,可是,我现在明白,原来狼也有如此强烈的母爱和感情,母狼愿意用自己的死来换得幼狼的生。这个

  故事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让我不禁感慨:“伟大的母爱啊!”

  这本书也让我有所思考。我和妈妈一起讨论,紫岚为什么会失败呢?我悟出了一定的道理:从黑毛的教训,我明白了应该脚踏实地,而不急于求成;从蓝魂儿的'失败,我学到应该坚强自信,而不自卑懦弱;从双毛的遭遇,我领悟到应该勇敢谨慎,而不鲁莽冲动。

  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可怜天下父母心”!连狼都有如此深厚的母爱,更何况我们人类呢?从母狼的身上,我看到了我们的父母,他们也对我们寄予了厚望,为了我们含辛茹苦、任劳任怨。幼狼也许不懂妈妈的爱,我们是不是应该理解父母的一片苦心呢?我陷入了沉思......

读《狼王梦》有感5

  读了《狼王梦》这篇小说,使我感受到了母狼紫岚追求梦想的精神。

  书中,母狼紫岚有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早早夭折了。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次地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她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能幸福长大,变成狼王,她与一直想吃掉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母狼这份追求梦想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也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小叔公。

  小叔公三十多岁结了婚,便出发去了新加坡赚钱。他有一个小小的梦想,那就是让自己的后代过上幸福的生活。那时的我还没出生。十几年后,小叔公终于从新加坡回来了!小叔公十几年来赚了许多钱,一定十分辛苦吧!总会有一次次的失败。可是,小叔公挺了下来。十几年,小叔公完成了他的梦想,我们过上了无比幸福的生活!可是小叔公,却老了······

  追求梦想的力量真是太伟大了!

读《狼王梦》有感6

  在看《狼王梦》这本书之前,我一直觉得狼是一种凶猛、残忍、冷酷的食肉动物,还觉得狼是一种六亲不认的家伙,它们应该不懂我们人类的“礼道”和“孝道”来回报父母,反而可能会杀掉它们。可自从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一方面,我佩服它们的机智;另一方面,它们不管在怎样的环境下,都靠自己的本事捕猎。

  在寒冷的冬天,狼群是群居生活的,因为在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就需要集体的力量。故事中,狼群一连五天在雪野里没找到任何食物,实在饿极了,便去猎杀冬眠中的狗熊。狼群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引狗熊出洞的办法,而在这时,蓝魂儿跳了进去,咬了一口狗熊的鼻子就跳了出来,只要引熊出洞,狼群就算是稳操胜券了。它们想出了车轮战术,狗熊被车轮战术弄得眼花缭乱,虽然狗熊有点疲倦了,但仍有一半力气没消耗。最后,狗熊一连折断了二十级棵树,却被最后一颗树弹飞了,落到雪地上,死了。狼群用团结、智慧和毅力杀死了狗熊。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这首歌让我想起了今年“十一”国庆大阅兵的情形,士兵们的正步走得无比整齐,让我十分惊叹,在这背后是他们日日夜夜艰苦训练的结果,大家的目标一致,都想为我们的*增光添彩。可见,他们是多么团结啊!

  在我们班级的小集体里,团结处处可见,只要团结一心,我们就能为集体争得许多的荣誉。团结是多么重要啊!

  我觉得《狼王梦》这本书既改变了我对狼这个动物的看法,又有一个个惊险的故事吸引着我,让我更愿意去探索我不知道的世界。


我若为王作文 (菁华6篇)(扩展6)

——读狼王梦有感作文300字 (菁华6篇)

读狼王梦有感作文300字1

  最*,我一直读沈石溪写的一本书——《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和公狼黑桑路过了一个名叫鬼谷的山洼,在那里公狼黑桑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惨死在一块龟花纹石上, 和紫岚一起计划好的夺取王位的事也落空了。过了不久,紫岚怀孕了,于是,他决定让自己的孩子来完成黑桑的遗愿。结果,他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长子黑仔死于金雕之嘴,次子蓝魂儿也被猎人所获;最小的公狼双毛也在和狼王洛戛决斗时被吃掉。于是,她将希望寄于后代,自己以和可能会危及后代的金雕同归于尽。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有所感,我想:“紫岚千辛万苦的训练孩子是为了什么?想完成黑桑的遗愿!可是还让自己的孩子一个又一个的死去。我感觉有点残忍,有点说不出来的感觉。

  以前,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残忍、六亲不认、野心勃勃的.动物,可是,读了沈石溪的书,我才知道狼也是有爱的,但是他们把爱深深地藏在了心里所以才不容易发现。

  《狼王梦》是一本好书,大家一定要看哦!

读狼王梦有感作文300字2

  《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篇非常优秀的小说,这篇小说是以紫岚为主线,把各种狼的知识引入其中,步步紧逼,环环相扣,引人入胜。

  小说中的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不可一世的'狼王,可说是费尽心机。但现实是残酷的,就是因为这个梦想,使他的孩子相继死去。

  大儿子黑仔是趁母亲不在爬到洞边,由于缺少生存经验被金雕叼走了,二儿子蓝魂儿由于无知中了猎人的圈套,无法逃脱而死;三儿子在即将成功的时候,被狼王充满威严的嗥叫触动了双毛的自卑感,被饥饿的狼群吞食了。她的儿子们全都死了,她的心都碎了。但是,这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

  小说中的紫岚和我们现实中的父母都相似之处。现在。很多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儿女成为人中龙凤,拼命的让孩子上各种补*班,是孩子没有时间休息,没有一点玩的时间,他们忽略了孩子们其他方面的发展,父母可以更多关注孩子的心灵成长。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做事情不要操之过急,慢慢来,打好基础再发展。

读狼王梦有感作文300字3

  狼,一种凶残、冷酷的动物,在人们心中,狼是邪恶的化身。翻阅《成语字典》,狼子野心,狼狈为奸、一片狼藉、豺狼当道……这一个个和狼有关的.成语,无不印证了狼性的邪恶。

  以前,我也觉得狼很阴险,甚至为全人类惧怕。但这个暑假,我读完《狼王梦》之后,我对狼的感觉完全变了,我开始有点同情和怜悯它们。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一只叫黑桑并有着当狼王的梦想的公狼生下了四只狼崽,她为了培养狼崽成为狼王而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但老天爷却似乎针对紫岚,她的孩子都不得善终。但这些挫折都没有让她放弃狼王梦。最后,她为了狼孙而与恶雕同归与尽。她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啊!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狼不仅有和我们人一样的对子女慈爱的一面,它们身上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学*的优点,比如:它们知道保护弱小、团队精神,他们知道该狠的时候就要狠下心来,该心软的时候,就不要那么倔强。

  狼王梦,伟大的梦。

读狼王梦有感作文300字4

  《狼王梦》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已故伴侣黑桑的遗愿,想尽办法想让狼崽们有朝一日能成为独领风骚的狼王。可三只公狼崽一只只死去,连它的女儿也抛弃了它,紫岚为了保护狼孙不被老雕伤害,最终与可恶的老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不过这本书虽说是讲动物社会的狼的故事,可却反映出了当今社会的一些残酷无情的竞争和生存的艰难。并且让我懂得狼也有感情,不像世人所认为的冷酷无情,狼母或狼父也希望自己的狼崽有一天能登上狼王宝座,一统天下。在失落的情况下也需要他人的关心,也需要同伴的安慰与鼓励,也会在高难度围猎成功时高兴不已,并且狼吃的东西人也吃,但人吃的东西狼不一定吃,像香烟、烈酒、等狼就不吃。

  所以,请改变对狼的偏见,不要以为狼就是十恶不赦的逃犯而把自己当成上帝。其实,我们在动物眼里也未必真的`一定是上帝。所以说,对像狼啊、豺啊、蛇啊、豹啊等猛兽手下留情,也给它们一*生存之地。为它们,为大自然换位思考,这样做就是为了让大自然更和谐,跟适合人类居住,也更适合自然中的每个生物居住。

读狼王梦有感作文300字5

  我原来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但读了《狼王梦》这本书之后,我就对狼有了新的评价。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坏境下求得生存,*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居捕食。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不悔。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感动;但我又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的叫声;突然,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只听咔嚓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流出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上,气绝身亡。”

  每次看到这里,我都替小狼蓝魂儿可怜,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哎。

  四川巴中通江县通江县一完小学校六年级:魏瑞兵

读狼王梦有感作文300字6

  暑假里,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里面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和大公狼黑桑结为夫妻,可是丈夫黑桑却在紫岚怀孕时死在了一个名叫鬼谷的地方。紫岚生下了五只狼仔,死去了一只,还剩下四只。紫岚一心想把他们培养成狼王,去完成黑桑的遗愿。可是,老大黑仔在打猎时被金雕捉去吃掉了,老二蓝魂不小心落入了猎人的圈套。紫岚只好将它咬成两段,埋进了土里面。老三双毛因为自卑在与狼王搏斗的时候被狼王打死了。最后,只剩下媚媚这一匹母狼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的安全,装成一匹将要死去的狼,与杀死了黑仔的金雕一起同归于尽了。

  在读紫岚迫不得已将蓝魄咬死时,我明白了母爱有的时候是无奈的。

  生活中也听说过这样的.事例。在唐山大地震的时候,有两个孩子被压在两座房子的底下,那两个孩子是一对姐弟,他们虽然还活着,但是只能救出一个孩子。于是,大家就问孩子的母亲到底救哪一个。如果救弟弟房子就会向姐那边倒,如果救姐姐房子就会向弟弟那边倒。在那种情况下,母亲艰难的做出选择救弟弟。从这里我感受到了母爱的无奈。

  《狼王梦》这本书对书对我的启发有很多很多,以后我来把它推荐给别人看一看。


我若为王作文 (菁华6篇)(扩展7)

——我若为阳作文通用5篇

  我若为阳作文 1

  如果我是太阳,我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会穿着美丽的红裙子,尽情炫耀自己。

  春天,我会穿着浅绿色的衣服,温柔如纯洁懵懂的少女。我的光芒洒在人们的脸上,他们一定觉得一切暖阳阳的.,我的光芒照在大地上,大地上的一切也会变成暖融融的。我要人们脱去厚厚的棉袄。让柳树妹妹的长发变的柔软、顺滑。啊!柳树妹妹真漂亮呀!我要让小草弟弟探出脑袋来,到处张望。

  我要给世界上的一切带来温暖,给世界上的一切带来希望。夏天,我会戴上纱巾,不再让农民伯伯受烈日的照射,让他们不像以前那么辛苦。我会和云朵商量,让它在干旱的地区下雨,那样就不会有2010年南方的旱灾了,到了秋天,他们的收成一定非常好。这样,农民伯伯就不会饿肚子了。我要靠自己的努力做好太阳,我要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人类。

  秋天,我会穿上澄黄色的衣服,我会与桔子、苹果一起交谈。我要把我的光芒向人间,一望无际金黄色的田野里,沉甸甸的麦穗压弯了高梁的腰。浅黄色的草原上,小草与撒着欢儿的马儿在嬉戏。牛、羊也为草原绣上了一朵朵美丽的大花。我会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来为人们创造快乐生活。苍白无力的冬天,我要尽全部力量发散自己的光和热,让春天赶快来到。我要做一个美丽善良的太阳。

  我若为阳作文 2

  如果我是一轮太阳,我就将一缕缕金黄轻轻落下,把万丈光芒洒向大地,让世界万物看见光明。到了黄昏,我将光辉松开,还大地一片安宁。

  如果我是一轮太阳,就算是在冬天,我也不会让大地万物苏醒。我会把最弱的阳光照向世界,让刚发掘出的芽儿快快长大,让生命繁衍生息,还农民伯伯一个收成的景象。我要把美丽的精髓奉献大自然。

  如果我是一轮太阳,我就要照美草原,照美田野,照美山村,照美生机勃勃的山河。把期望照在田野上,编织着山村收成的画面。

  如果我是一轮太阳,我就不会让枝头的叶子长得更加繁茂,让花儿长得更加芳香,更加美丽,让柳树姑娘的头发更长,让这个世界显得更加神秘,会丧失色彩。

  如果我是一轮太阳,就不会让世界显得更加温暖,更加暗淡。让这个世界充满生机。

  如果我是一轮太阳……

  不论我是什么,我都会让世界的明天更幸福,让人们都忘记我美丽的面容。

  我若为阳作文 3

  如果我是一个太阳,我会把所有的光和热献给全世界,如果我是一个太阳,我会把光芒照射给所有人,让他们的生活充满阳光。

  如果我是一个太阳,我会陪着小朋友在海滩玩耍,如果我是一个太阳,我会陪着农民伯伯播种、灌溉和秋收,将丰收的喜悦和粮食捐给灾区和贫困地区的孩子和父母亲吃,让他们丰衣足食。

  如果我是一个太阳,我会让树苗一下长成参天大树来阻挡风沙,如果我是一个太阳,我要把阳光照给病房,让病人尽快康复出院,如果我是一个太阳,我要把阳光也照射给外国的小朋友,让他们来中国读书,让他们快乐成长,让他们幸福的感受中国五千年的文化内涵。

  这就是我的责任,一辛苦而又伟大的责任,一个让世界充满爱,让人间充满爱的责任,一个幸福而又快乐的责任,一个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责任,这就是伟大、快乐的责任。

  我若为阳作文 4

  如果我是一个太阳,那该有多好。如果我是一个太阳,我就可以做我想做的事了。

  如果我是一个太阳,我会在每天早晨以东边的山顶冒出来,告诉孩子们、大人们到时间了,该起床了。如果我是一个太阳,我会在冬天的时候,把光照到北方,这样那的人们就可以在冬天里感受到暖暖的阳光了。如果我是一个太阳,我会每天给地球上的植物照射阳光,让植物们快快生长。

  如果我是一个太阳,我会把我的光照在太阳能上,让每个人都能用暖暖的热水洗上一澡。如果我是一个太阳,我会叫雨云姑娘在沙漠上下一场雨,让沙漠也洗上一澡。如果我是一个太阳,我会把光照到大地上,让大地充满阳光,让大地不再有黑暗。如果我是一个太阳,我会把阳光照到每一个人的身上,让每个人都感到温暖,这样的话每个人就不会感到没有温暖了。如果我是一个太阳……

  如果我是一个太阳,如果我真的是一个太阳,那该有多好啊!

  我若为阳作文 5

  早晨,一轮带着新希望、带着金色光芒的太阳,从东边冉冉升起!人们都说,它是光明的象征,是它带给了人类光明,对,是它,给了大地的光明!

  如果我是一轮太阳,我会提供给人们我金灿灿的光芒,温暖着每一个人,照亮着每一个小孩,让孩子们在我的照耀下,快乐成长;让大人带着我的光明,愉快地去工作。

  如果我是一轮太阳,我会带着自己身上闪耀又辉煌的光芒,照耀每个人们,让他们温暖在我的怀抱里。温暖又舒适的阳光照耀大地,给大地充满光芒,给人类充满温暖!

  每当早晨起来,我用七彩的阳光照耀花儿,让花儿更美丽,更娇嫩!我用温暖的阳光照耀大树,让大树更加茂盛、更加茁壮,更加高大!我用灿烂的阳光浇灌小草,让小草茁壮成长!

  中午,我用那闪耀的光芒,洒向那安静的大地,用那灼热的温度,温暖那绿莹莹的大地,温暖睡午觉的人们,等他们起来时,各自去尽己的义务,这时,我也变得高兴了!

  傍晚,我用自己最后一丝光亮照耀大地,这时天空映出了美丽的晚霞,我渐渐落下山……

  如果我是一轮太阳,我就会尽我所能,把自己的光和热无私地奉献给大地、奉献给人类!让每个人在光明、快乐、和谐的地球村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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