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菁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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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为话题作文1

  有句话说得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从书籍中汲取知识的力量,是人生之必需。

  我家最多的可能就是书了。沙发边、书桌上、床头上到处摆满了大大小小、种类各异,五颜六色的书籍。在我的童年里,书就是我的玩具,陪伴着我长大。听妈妈说,在我两岁的时候,有一次她给我买了一本书,就到厨房做饭去了,可能是她太专注的缘故吧,过了很久才想起隔壁的我来,便慌忙跑了过来,却发现我还静静地坐在床上,捧着那本她半个小时前给我的书。妈妈惊讶地问我:“你一直在看书吗?”我好像答非所问:“我在想呢”妈妈笑了。她想:也许女儿在猜测故事中小动物的命运吧。

  开始上学了,我认识了更多的字,也开始独立阅读了。那时的我不管走到哪里,手里一定会捧着一本书,同学们都称我为“小书迷”,我还挺开心的!周末,妈妈要带我出去玩。去商场?我摇摇头。去游乐场?我还是摇摇头。去书店?我高兴得跳了起来,脸上笑开了花。我喜欢畅游在书的海洋中,五彩缤纷的图书就像我的朋友,带给我遐想,带给我知识,也带给我充满幻想的童年。

  现在的我即将踏入中学的大门,压力更大了,但是眼界更开阔了,而我还依然喜欢读书。周末,我常用一天的时间去书店看书。一闻到那熟悉的墨香味儿,想到一本本我期盼着的图书,我就像一只饿极的小猫,立刻冲进书店。不一会儿,购物车里的书已摞得高高的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精神的食粮,它像阳光和空气一样不可缺少。曹文轩叔叔曾在书上写道:“人因读书而高贵。”从那以后,我更加热爱读书了,这就是我与书的不解之缘。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2

  我非常喜欢看课外书。对侦探类故事更是到了痴迷的地步。

  一走进家门,首先我偷偷摸摸地看看家里有没有人。哈哈!没人。我便大摇大摆地从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你肯定会问:“你没写作业,最终还是会被发现的!”放心!为了看课外书,在学校我就把作业写得差不多了。不知过了多久,听见门被打开的声音,我赶紧放下书拿出作业本,把最后一点写完。就算妈妈进来,我也是一副认真写作业的模样。

  如果我回家时,妈妈正巧在家,那该怎么办呢?没事,我有办法!我把书藏在衣服里面,去上厕所。一边上厕所一边翻阅。我很快乐又遇见了福尔摩斯;也很害怕妈妈突然闯进来没收我的书。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我读得如痴如醉,妈妈丝毫没有察觉。一晃半个小时过去了,妈妈说:“好了,别独占厕所,快出来!”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把书卷进衣服里,假装淡定地走出厕所。

  记得有一次,写作业写到了晚上十一点,妈妈对我说:“今天太晚了,不要看书了。”那可不行,我一边洗澡一边想起《福尔摩斯》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案”。凶手是谁呢?是管家白瑞莫,还是史台柏?或者就是逃出来的**犯赛尔丹?我绞尽脑汁地想着,决定今天一定要弄个明白。匆匆冲完澡,看到爸爸妈妈都睡了,我赶紧抱着书趴在床上看。突然,“砰”一声,好像是爸爸起来上厕所,我连忙关上灯假装睡了。等到他回房我继续看,看到凶手我才放心睡觉。

  读书让我快乐,虽然有时心惊胆战,但是依然抵挡不住书对我的诱惑。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3

  嘿!大家好!谁能猜出我的hobby(爱好)是什么?答对有奖哦!什么?都不知道?呵呵,答案就是——看书!

  我看书可真谓“见缝插针”。

  就说现在的情况吧。我坐在沙发上吃晚饭。刚想再吃一口,却很不争气打了一个饱嗝。唉,写作业的时间到了,可我还想看书啊!怎么办呢?突然,我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妈妈,我去阳台消化一下!”没等妈妈答话,我就溜进阳台,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很快就进入了书中的世界。

  可惜好景不长呀,一阵“河东狮子吼”差点儿震聋我的耳朵:“都几点了,还不快去写作业!”唉,母命难违呀,我立马从嘻嘻哈哈的樱桃小丸子变成了愁眉苦脸的“苦瓜大王”。写呀写呀,真是度“秒”如年呀。好不容易熬到写完第一项了,我又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妈妈,课间了,十分钟自由赐予我吧!”我又津津有味地读起了书。

  然而,却又传来了一声“河东狮子吼”:“什么课间十分钟,你给我写作业去!”唉,我又变成了苦瓜大王,写起作业来。终于,作业写完了,洗漱完毕,上床了。我又想看书了:“妈!我大便!”我赶紧拿了一本书去了厕所。可半小时后,“狮子”又怒吼起来:“你赶快给我出来睡觉!”我把书藏到马桶后,结果妈妈洗澡,它变成了“书汤”。我又跟妈妈讲条件:“我要‘睡前十分钟’,行不行?”老妈答应了。结果十分钟很快过去了,我该睡觉了,我说:“想让我睡觉可以,但你必须给我念书。”唉,无奈,为了让我睡觉,狮子也成了小猫,乖乖地念起了书。

  我在一个个美好的故事中甜甜地睡了过去……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4

  在我会读书的时候,我就对书有了一种欣喜若狂的感受。每当我读起书,我就变得十分贪婪,渴求读书而不知道满足,希望可以每年每月每时每分每秒手里都可以捧着书,专心致志地读着我喜爱的书。当我自己的父母给我买来了我从来还没看过的,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书时,我就喜笑颜开、喜出望外。然后,马上从父母的手里抢过书,忙跳着、蹦着、跑着进了自己的房间,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有时我看书看了2个小时,我的腰非常的酸,我就从椅子上站起来,躺到床上继续看我的书。等到中午12点的时候,妈妈把饭菜给烧好了,来叫我不要看书了,快下来吃饭了。我没有听见,还是躺在床继续津津有味地读书。当妈妈说:“岑宇航,你看了这么久,应该满足了,快下来吃饭,不然我生气了。”那时,我知道妈妈生气了,放下书,轻轻地对书说:“我只暂时离开一会儿,等我哦。”然后才依依不舍地走出房间,去吃饭。

  还有一次,我看了我的朋友沈旭的书后,我看有我没看过的书,上面写着《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沈旭说四大名著,他已买到了这三大名著,还有一本名著《红楼梦》没有买。于是,我向沈旭说:“我要像你一样买三大名著。”父母说等我考试考好了以后我再带你去白天鹅把三大名著买回来。于是,我发愤努力,数学考了98分,父母就带我去把三大名著买了回来。父母对我说:“你得到这几本书后一定要学以致用、学而不厌,因为读书是无止境的,所以我们才给你买,再说你得到这几本书时可能对你有用。”回到了家,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关羽令我佩服,可没人帮他,他就被杀了。孔明一代人才,可最后七星灯灭了,死了。还有许多人……

  书是无限广阔的海洋。正如刘向说的,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所以大家一定要多读书。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5

  小时候,我最喜欢听妈妈讲书中的故事,那些有趣的故事常伴着我进入甜美的梦乡。

  长大后,我便喜欢上看漫画书。书中精彩的图画,简练的语言,还有天马行空般的想象,都深深地吸引着我。可妈妈要我多看那些经典的好书,如《格林童话》《名人故事》之类的,我怎么都不愿意看。妈妈实在唠叨得多了,我就装模作样地看一看。看书时,从来没有像古人朱熹说的“三到”,我常常是眼到、口到,心还没有到。

  有一天,妈妈带我去逛书店。我的眼睛又瞄向了那些漫画书。可这次妈妈不再同意给我买了。她看到一本《笨狼的故事》,觉得是本好书,就毫不迟疑地买了下来,并硬性规定:只有看完了这本书,才可以看漫画书。我没有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开始“啃书”。慢慢地,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我被书中那一个个有趣的故事吸引住了。可爱、活泼的主人公笨狼和它稀奇古怪的想法,每次都把我逗得哈哈大笑……也许是从那时起,我真正喜欢上了看书。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一天不看书,我就会有一种被抽空的感觉。年级高了,作业多了,看书的时间就少了,*时只能缝插针地看一会儿,周末休息时就能多看些。但我看书如囫囵吞枣,看过书后,只记得大概的意思,那些优美的语句、引人入胜的情节很容易忘记。渐渐地发现,自己积累得少了,写起文章来,总觉得苍白无力。看起来,读书要像课文《走遍天下书为侣》的作者一样,喜欢一本书,读上一百遍,一边读,一边猜测故事情节、续编故事内容、熟记好词佳句……

  如今,书已经成了我的一个好朋友,或者说已经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了。感谢与书相伴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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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菁华5篇)(扩展1)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600字 (菁华5篇)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600字1

  每次走进家里宽敞明亮的书房,我就会有种不一样的亲切感,那是爸爸收集了满满一墙壁书柜的书籍在吸引着我。我特喜欢的是那种微微泛黄的线装书,虽然它看起来有点沧桑,也不知历经几个人的手,但我依旧喜爱它。吹掉它的灰尘,翻开它的书页,一缕书香,飘入鼻中。

  没错,我对书籍是情有独钟的,与书之间也发生了不少故事。每次拿起书,文字就如同流水般映入眼帘,淌入心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次“窃读”的经历。

  在那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即便夜色已深,我还捧着一本《时文选萃》全神贯注地看着。爸爸走进房间催我“多晚了呀,赶紧睡!”说着就要关灯。我连忙喊:“嘿嘿嘿,别关别关,再看一会儿,一会儿!等会我自己关!”但是爸爸还是狠心地关了灯,把我架到被窝里强制压住睡觉。

  可我的脑袋里还装着刚才那篇没看完的文章,书里的内容还真的是很吸引人,讲的那些励志故事名人典故什么的,让我沉浸于其中无法自拔。于是,我就闭着眼睛再伴着均匀的呼吸声假装睡着了。爸爸看着我入眠了,就轻手轻脚地关门出去了。过了一会听着没有脚步声了,我就赤着脚踮着脚尖偷偷去把灯打开了,还边竖着耳朵继续看那未完的故事,渐渐地又沉迷到书中。这一来不知时间过了多久,我也不知伸了几个懒腰、打了几个哈欠之后。一看时间,竟然快十二点了!这时夜深人静,万籁俱寂,偶尔听到些小动静竟然让我心生恐惧,突然我还听到远远地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于是,我下意识地飞快放下书,关了灯,赶紧把自己用被子掩住,那一刻我突然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

  那是爸爸进来房间查岗了,他帮我拉了拉被子盖得严实一些。其实,我相信爸爸应该听到了我在被子里的骚动声。因为他隔着被子轻轻地拍了拍我的屁股,然后走了……

  这就是我迷恋着书的故事,并且我坚信着:与书为伴,高峰可攀;与书为友,天长地久。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600字2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莎士比亚却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而高尔基又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在我看来,书是一位老友,他教会你许多东西,却又不求回报;书也是一盏明灯,照亮了前行的道路。

  在我刚刚识字之时,我是在外婆家度过的,那里有一个漆黑的屋子,里面装满了外公的和表哥的书,*常外婆都不让我进去,他怕我弄坏了这些书。一天晌午,外婆出去买菜了,家里只有午睡的外公和我,我再也禁不住自己浓浓的好奇心了,偷偷摸摸地溜了进去,那里面有4个大书柜,每个书柜里都装满了书,我随手抓起一本《伊索寓言》,随便翻了一下,随即,我就被故事中精美的插图给迷住了,就认真翻看了起来。我越看越有趣,里面丰富的想象力和诙谐的故事情节就像一块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了我。伴着外公的鼾声,我在书房里一页一页地翻看着,不知不觉,一个下午过去了,我的头有点疼痛,但我却浑身轻松。

  还记得过年时,我和外婆去姑姑家拜年,就在暑假快结束的时候,我们回家的途中经过了一个图书馆,我就进去看了一会儿书,谁知我找到了一本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不知不觉就深深陷进林海音的小巷里,当我们要离开时,我不舍地说:“我们留在这里好不好?”外婆一听,疑惑地说:“为什么?”我小声地说:“我想在这里把这本书看完。”外婆一听,爽朗地笑了:“好啊!”我惊喜极了,立马奔进图书馆,旁人的一切仿佛已经消失了,我像一个饥饿的人见到了一个大面包一样,贪婪地阅读着,一部、两部,当图书馆的广播响了起来,我才恋恋不舍地合上了书,意犹未尽地走出了大门。

  书,是你值得信赖的益友,也是一处宝库——知识的宝库。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600字3

  五年级暑假的时候,我编了一本书。我对这本书自我评价良好,至少我完成了!

  这个暑假,老师交给我一个非常非常难的任务,编书!

  天哪,我才11岁啊,编什么书啊,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我觉得我不可能编出书来的,但不想编也不行,谁叫那是作业!不想做也只能逼着我做。

  如果我编完也挺不错的,那我就可以拿这本书去炫耀,说:“看,这是我五年级编的一本书,你们编过吗!”这种感觉肯定很棒!

  暑假最后一天,我和妈妈一起编书,我说用word做比较好,妈妈说用一个演示文稿做吧,好吧,就用那个做。第一页题目,题目我就想了好久,老师一布置我就开始想题目,该用什么题目呢?,我和妈妈想了好多题目都觉得太没意思了,最后我放弃了了起好题目的想法,随后便起了个《五年级的开心事》。

  我想胡乱复制几篇在上面糊弄糊弄,妈妈不让,又让我打了一篇,我这本书一共三篇作文,《市*广场上的聚会》,《曲终人散》,《两只小乌龟》,这三篇作文都是我呕心沥血修改出来的作文。我一选出来,就觉得题目不对了,曲终人散是伤心事,不是开心事,我整本书都编好了,就差题目了,我想到一个广告,这广告的名字叫做成长快乐,这个题目不错,我就选它了!

  妈妈帮我打印出来了,上面还花了一些铅笔图案,很漂亮,我在上面画了一些漫画,更漂亮了!

  看着我编出来的书,我很兴奋!

  丁老师点评:我想胡乱复制几篇在上面糊弄糊弄,唉,其实与其一开始不认真,再被逼着加工,不如一开始就认真地做呀。好在最后还是编出来了,真正让自己有了收获。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600字4

  其实,一开始,我是恨书的。

  我恨它,因为它剥夺了我玩游戏的时间;我恨它,因为我不得不因为它而去参加一场又一场让人焦头烂额的考试;我恨它,因为有了他,*就有了应试制度,让我不得不去读它,每天提心吊胆地担心成绩落后没有,哪科好哪科差。假如有一科没有考好,回到家里还要小心翼翼地担心爸妈会不会打我,骂我。就因为书,我的心每天都承受巨大的压力,"学海无涯苦作舟"讲的就是像我们这一类的学生吧!

  但是,现在这一切,都已经改变了。

  有一次,我因为学*的原因,去书店买教科辅导书。一想到接下来一个学期我都要一如既往被淹没在层层书浪之中,我心里便不由地唉声叹气。但是,当我走进书店里时,却被书店里一大群人给惊呆了。他们中有老人,有青年,也有小孩。相同的是,他们手中都捧着一本书在津津有味地读着。他们有的人目不转睛地盯着书本看,似一位严谨的学者,要把书从头到尾研究个透彻,有的人甚至看了一本又一本,如同大漠之中饥渴的人乞求水的滋润。总而言之,读书对于他们来讲,是精神上的食粮,是生活的乐趣。看到他们那么认真地在读书时,我觉得或许书并没有这么难读。读书,不应该成为我们生活的一种负担。书应该成为我们与世界沟通的桥梁。

  回家之后,我便开始热爱读书了。我在读历史书时,我不禁为我们华夏上下五千年瑰丽的文明感到赞叹;在我读文学时,我不禁为雨果、伏尔泰笔下的底层人民投以深刻的同情。书,其实并不是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为将来能够找个好工作的工具。古时候就有"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的诗句,勉励人要好好读书,勤奋向上了。

  我与书的故事,就此展开!在以后,将会在我的生活中,挥上浓重的笔墨!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600字5

  我与书就像有一种不解之缘似的。

  从我刚学会叫爸爸、妈妈时,爸爸就拿着一本《唐诗三百首》一遍又一遍地读,而我呢,就躺在小床上认真的听,从那时起,我就开始了我新奇的“阅读之旅”。

  后来,我又拥有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那就是一本小画书,名叫《金刚葫芦娃》,这本书是我还没上幼儿园时读的。那时候,我天天缠着奶奶,而奶奶呢,也不厌其烦地给我读。我总是听也听不够。

  上了幼儿园,那些画册早已满足不了我急切的求知欲,我又看起了童话书。令我高兴的是,中午睡觉前,老师们总会给我们大家讲故事。每次听故事时,数我最认真,担心一走神,就拉掉精彩的部分。光看我这一点可不够,我还喜欢“瞎猜”结局:嗯!先编一个这样的,再编一个那样的……老师看见了,还送了我几册小故事书呢!在幼儿园,我一下课就看。这一举动,吸引了好多小朋友,他们和我一块儿用小手指着故事书中的人物,而我就认真地读;回到家也不例外,刚进门就从小书包里拿出故事书,目不转睛地继续看。当时,我说是认真,其实只是“囫囵吞枣”罢了。

  上了一二年级,我又拿起了小册的十万个为什么。虽然不求甚解,但总比小时候好多了。上了三年级,《淘气包马小跳》、《金波纯美童话》……又走进了我的生活,使我的课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四年级,我又迷上了百科探秘之类的书。刚进入五年级,我又踏上了饱览四大名著的旅程。我忘不掉四年级时,我读书读得“走火入魔”。那是我第一次在读书过程中哭了出来,因为故事中的人遭遇了惨况。诶!突然间我又破涕为笑,这是因为那个人脱离困境了!

  课文中有句话说的好,你喜欢的书就像一位朋友,就像你的家。是书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海洋。我还有很多读书的故事,但这些就已经能表达出我对书的万分喜爱!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菁华5篇)(扩展2)

——与相伴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

与相伴为话题的作文1

  在我们最美好的时光里,会有这么一个人,与你相伴,与你不离不弃她就是朋友。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没有一丝风,火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只听见外面聒噪的蝉声一直响个不停。操场上,一个个为梦想而战的体育生,已是汗流浃背。突然间,下课铃响了,我们俩快速奔向操场,抬头看看那火辣辣的太阳。我感到一丝不安,心想:这么热的天,不会练跑步吧!转眼间,我看见体育老师走了过来,他说道:“今天比赛800米跑”。底下顿时一阵唏嘘,而我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预备开始!”只听见一声号令,我和他箭一般地冲了出去,可当我跑到最后一圈儿时,突然感到肚子隐隐作痛。她见我放慢了脚步,跑过来急切的问:“你怎么了?没事儿吧?要不要休息一下?”我说:“没事,你不用管我,你先跑吧,毕竟是最后一圈儿了。”可她却生气地说:“好朋友不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你现在是要我丢下你吗?还把我当不当朋友了?”我连忙跟她解释我的本意不是如此。说话间,有一大半儿的同学超越了我们。如果再不跑就来不及了。我赶紧推了她一把,坚持让她先跑,可她却倔强地拉起我的胳膊,用尽全力迅速冲向了终点

  “还好我们不是倒数。”她笑着说道。这时我才发现豆大的汗珠从他的脸颊上悄悄滑落,衣服已被汗水浸透。太阳依旧火辣辣的,烈日下她的脸上却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直到现在那件事时常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依然怀念那些年和她一起“跑”过的青春。

  真正的朋友就该这样不离不弃的相伴在我们左右。

与相伴为话题的作文2

  正值深夜,白色的灯光下,我以飞快的速度写着作业,而你在旁边用你和善的目光望着我,嘴里说着:“不急,不急,慢慢写,我陪你。”这就是有你的日子我的叔叔。

  叔叔是个卑微的人,从小掉到河里,被水呛了,从此就落下了病,那时家里条件差没治,这病就耽搁了。他从小没读多少书,也没有老婆孩子,*时不爱说话,因为他总觉得他有病跟别人不一样。

  记得六岁那年,我刚从南京长途跋涉的回到老家,第一次看见叔叔,他正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在暖和的春日阳光下眯着双眼,享受着暖阳。随着爸爸的喊声,他立刻站了起来,脸上露出了欢悦的笑容,看到爸爸旁边的我,立刻伸出了手想要抱我。他也许是想起了那会传染的肺病,又将手悄悄的缩了回去,脸上满是尴尬的笑容,双手不停地搓着,不知往哪里放好,只是慌忙的递出了一颗大白兔奶糖。我露出了可爱笑容。他也憨厚地笑了笑,而且笑得很响,好像在表示着:看!这是我侄子,我侄子回来了。

  到了小学四年级,老师很严厉,作业很多。常常贪玩的我到了夜里才开始“加工”我的作业。而叔叔却没有独自睡下,像守护者一般,静静的坐在我的身边,用茫然的眼神望着作业本上一行行看不懂的文字。可叔叔却坚持到深夜,直到我写完作业才安然回到了房中。可能是因为熬不住的疲倦,不一会叔叔便打起了呼噜。

  五年级的我很爱买玩具,叔叔便省吃俭用将原来出去打工挣的钱拿来给我买玩具。记得,有一次他偷偷的将我的存钱罐拿到屋中,小心翼翼地从床头拿出了自己的钱袋,轻轻地将一个个一元的硬币塞到里面。因为妈妈不让我用叔叔的钱,叔叔生怕被我发现后还给他便有这个举动。可是这些都被回来拿东西的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时间流逝。在三年前病魔无情的带走了叔叔的生命,远在他乡的我至今还没有忘记去世时叔叔说的那句话;老侄子回来没有?在生命最后一刻他还记着我,还想和我见上一面,可是距离让我错失了见他最后一面的机会,早已把我当成儿子的叔叔就这样走了。

  时间并没有因叔叔的离去而定格,现在已上初中的我看到那间乡下的老屋,看到叔叔的坟时,不禁就会怀念起有叔叔相伴的那些日子。

与相伴为话题的作文3

  关于整理房间这件事,妈妈已经说过我很多次了。有时到别人家看看,还真是感觉自己的房间简直不堪入目。可能这就是我喜欢住旅馆的关系吧!自己不用整理,每天可以享受有人代劳后的清爽。

  其实我的房间也不算小,桌子差不多都和床一样大了,桌子旁边还有一张沙发,书柜也不少。可就算是这样,我还是有本事把整个房间都弄得乱糟糟的。不管有多少个书柜,我的桌子上还是总会被各种书摊满。沙发也会被各种学*班的书包堆满,连坐的位置也没有。床上也会压着好几条被子,晚上睡觉时偶尔也会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像我爸爸妈妈那样做医生的家长,看到家里这样肯定会不舒服,心里很烦躁。我也理过几次,大概是一个月整体地理一次。妈妈要求,书桌上,床上不得出现任何杂物,必须跟旅馆里理了差不多。我每次按妈妈的要求理好,确实很干净整洁,桌子都会反光了。可没过几天,房间里的一切又会恢复原样,摊书的摊书,扔书包的扔书包……我自己有时都觉得奇怪,为什么就不能保持呢?我怎么就这么不喜欢把东西放回原位呢?

  可能我就是喜欢与乱相伴吧!从三年级开始,这个“好*惯”就一直被我保留着,到了现在,愣是舍不得改。这几年来,我都舍不得让同学到我家“参观”,同学一提到来我家,我马上就会一口回绝。想看看“学霸窝”么?没门,这可是秘密。同学们问起来,我就说:“书!都是书!床都是书堆的。”

  现在再要我理,我也不理了。我就是喜欢乱了,就当这是我的风格。乱糟糟的,多有安全感。想要看书,随手拿一本,衣服,随手拿件穿。不要说我会找不到什么东西,放在柜子里,说不定我也记不住放在这儿了。*时*惯,还会在第一时间找到。一句话:我已经对乱有感情了,别让我再赶走它!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菁华5篇)(扩展3)

——我与文学话题作文 (菁华5篇)

我与文学话题作文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而我的文学梦或许从我还在妈妈腹中时便开始了。

  妈妈说我还是个胎儿的时候,她就经常念书或讲故事给我听,每到那时,我都会十分兴奋,在妈妈腹中蹦蹦跳跳的。那或许就是我第一次走进书的世界。

  真正走进书的世界,应该是在二三岁时开始接触绘本和画册,仿佛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吸引着我。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说也越来越多,书柜上塞满了不同的书。有《老人与海》、《童年》、《三国演义》等那样的经典文学名著;也有《读者》、《意林》等娱乐型的杂志或小说。无论是什么样的书,当我翻开那本书时,便是开启了一段崭新的人生旅程。

  一股对文学的热忱,在我心中蔓延开来——如果我也能写出这么好的文章那该有多好啊!虽然我或许不能写得很好,但我会尽力写出值得欣赏的好文章。

  梦想要插上翅膀才能展翅高飞。阅读就是展翅高飞的方法。

  学校里有个书屋,里面有很多书,课间,我都会抽出时间去书屋里看书,或是从家里带书来看。放假时,我也会去图书馆借书。每看完一本书,我都会写一篇简短的感悟,接着再细看一遍,又是别有一番风味。有时,发生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我也会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下来。*时,看到一些优美的句子,我也会进行摘录。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看的书也越来越多,阅读能力也提高了。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步入文学的殿堂。

我与文学话题作文2

  其实不瞒大家说,今天我来这里演讲之前并没有特意准备演讲稿,我来这里只是和大家聊一聊我与文学的故事。

  说实话,一开始我认为文学这个东西并不适合我。我所感兴趣的是国际政治和国际军事,我认为那种紧张感和博弈感,那种在博弈中所透露出的大国之间的智慧,是我所需要的,也是适合我性格的。而文学在我的印象中一直是理想化的,*淡无奇的一种存在,充其量只能是无聊时的一种消遣。而这也直接体现为我在初中时候只读了不到三本书,但是这个观念在我高一下学期时候彻底改变了。原因大家都熟悉,是为了*年来很火热的自主招生。在高一下学期时学校组织参加了一次作文比赛,也就是大家很熟悉的“叶圣陶杯”。我一开始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参加,想着虽然我只是一个理科生,但是拿到这么一个奖项,应该也是有所助益的。在决赛现场我第一次由于一个作文题目而陷入了沉思,我认真考虑了一下以后的人生应该是怎样的。而正是在那之后,我清楚的意识到:文学的意义并不仅仅是一种消遣,它更是对于今后人生的一种探索和一次勇敢的想象。

  所以在那之后我几乎是一发不可收拾地迷恋上了文学,当然,“迷恋”只限于读书。上了高二之后,我开始“大量”地读书。仅在高二这半学期我读了差不多十三四本。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白岩松在书中说过的一句话,他说:“人生不只有当下,还有诗和远方。”而这也成为了我的写作格言。我的文风有了很大的转变,我喜欢把格局放得很大,以俯视的视角来观察这个世界。那时候我渐渐发现,其实国际政治和文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也正是因为文学才使我对国际政治有了更深刻的看法,也对当今大国之间的博弈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是文学和阅读教会了我要用不一样的视角去看世界,要用一种独到的眼光去剖析这个世界。蓦然间,我发现,世界真的比想象中精彩,也比想象中要紧张刺激。

  *惯了风起云涌,我们也要有诗和远方。最*在读毕淑敏的一本书《蓝色天堂》。其实,第一眼被这本书所吸引,是由于它的封面,不同于其他书,这本书的封面展开之后是一张世界地图,是毕淑敏在环游世界时在这颗蓝色星球上所留下的印记。所以与其说这是一本很不错的小说,不如说它更是一本游记。我对书中的一段话记忆犹新:“生命中有了这样一次荡涤身心的旅行,当我垂垂老矣行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据说人的一生会电光火石地闪现,浓缩成一部微电影,我势必回忆它,然后浮出若隐若现的欢颜”。当时读完这段话之后,我掩卷遐思,我不能马上去环球旅行,但是在这本书中,我真正感受到了文学能够带给我的是什么?那是一种清新的如海风扑面而来的畅快,这种畅快源自于每个人DNA序列中对生命起源探索的欲望。

  这就是我今天想说的全部内容,文学现在对于我来说,它有很重要的三个意义:对未知人生的好奇;看待世界的全新视角以及对于生命本源的探索。现在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尽情的去享受文学,感受文学的魅力,因为文学是当今阶段为数不多几种能让你感受到的生命的伟大、人生的充实与快乐的归途的东西。

我与文学话题作文3

  我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便与书成了好朋友。书中的乐趣是文字无法形容的。现在,我开始阅读很多小说,最喜欢的就是《儿童文学?伴侣》和《儿童文学?金牌作家书系》系列丛书。因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就踏着书的阶梯,一步一步的向文学顶峰走去。

  最*,我正读着一本书,名字叫做《我是你的守护星》。看着题目觉得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其实书中蕴藏着一个感人而又离奇的故事。每一本书都是这样吸引人,每一章结束后都会设置悬念,让我们继续看下去。而且这一系列书的作者不是非常有名,但是文笔非常好,看过之后对写作文也有一些好处。这就是儿童文学吸引我的原因。

  《我是你的守护星》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正立在不久前养了一只可爱的狗狗,名字叫叮当。不良少年邓凯欺负了正立,是叮当救了他。因此,邓凯要求让叮当和自己的藏獒红狮子决斗一场。而正立为了让邓凯知道叮当是最伟大的,经过再三考虑,终于同意和红狮子决斗。可是,叮当的生命却在和身体庞大的红狮子决斗时丧生了。有一天,正立遇到了神仙星纪,当得知星纪就是叮当的守护神时,向他请求帮助,星纪想出了一个办法:让正立捂住叮当的耳朵,念一句咒语,便能成为叮当的守护人。从此,正立变成了叮当……当正立不能再守护叮当的时候,星星就又选择了第二位守护人――邓凯。后来就有了邓凯叮当、江小卓叮当和骆阳叮当。当四个人守护到极点的时候。就是叮当即将复活的时刻。当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都是在悬着的。接着,邓凯的妹妹安美出了车祸。善良的叮当献出了自己的灵魂,为生病的安美疗伤。过了数日,安美好了,可叮当却活不过来了。大家伤心地哭了,而一直在背后捣乱的鹑火也被人类的真情所感动……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切地感受到人的关爱是无比强大的,爱能让人从迷惑中醒悟,也可以温暖一颗冰冷的心。在读最后一章的过程中,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在书中,我也特别崇拜守护叮当的小朋友们,他们宁愿吃难吃的狗粮,也要冒死守护叮当,还为了叮当,憋住了自己想表达的语言,他们在当小狗的过程中,历尽了很多磨难,邓凯为了让叮当复活还改掉了自己最难改的恶*。我明白了不管有多么的艰苦,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够取得成功,就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此外,叮当也有为别人着想的心。我认为这三点是值得我们去学*的。

  这就是书中的乐趣,一列行中,用*汉字组成了优美句子能让我们品出不同的味道。可以这么说,读书,是我每天要做的功课。我读书,我快乐!

我与文学话题作文4

  关于文学,其实我学到现在也不很了解它的含义,但我知道那含义是广泛的,是包容万象的。文学这东西,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不必可少的,它可以成为黑暗时代的些微光亮,可以成为启蒙时代的醒脑钟,可以是我们闲来时的消遣,也可以是我们提升自身气质内涵的精神来源。

  对于我来说,文学就是书本里不枯燥而能让我思考并明白些许道理的东西。所以我最有印象最早接受文学的时候大概是小学时终于能使用借书卡的时候了吧,我借了几本童话故事和*的寓言故事,那时候的寓言故事对我来说简直大开眼界。从那时候起我便知晓精卫填海、霍去病精忠报国之类的故事,当我最喜欢的语文老师一旦提起这些寓言我都是第一个有反应的,因为其他的同学根本就没有读过,他们完全麻木的等着老师讲出那个故事。当时我也并不觉得我有什么优过别人的,但是我得到了老师的夸奖,老师很高兴我有去了解那些寓言故事和一些其他方面的东西,我也不晓得这是否算和文学结下的缘,但我是喜欢那时候的我的,我愿意读书愿意接受愿意思考,不像现在的我在图书馆借书借到过了期限急着去还却也没翻开来过。

  我的内心是渴望能有文学再次光临的,但是读文学有时候真的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前两天我被逼着读了《沉香屑第一炉香》为了写出那至少三千字的葛薇龙的人物形象分析,但是我却是看哭了。是的,我哭了,为了葛薇龙,开始的描写并不那么吸引我,但当我断断续续的读完整部小说,我的泪水却也是止不住了,这样一个敢爱敢做的女子最终只能落得如此下场,我实在是痛心,同时也无法抵抗文学的魅力。真正的文学就是不论在哪个时代都依旧能发光发亮让人无法抵抗的东西啊,我想重投它的怀抱。

我与文学话题作文5

  刚开始让我写我和文学的故事的时候,我的脑里一片迷茫,我不喜欢看书,和文学并没有多大的联系。但后来我想想大学所学到的文学的概念,其实文学与我们息息相关,他就存在我们身边,并没有我们所想的那样深奥。一本文学作品,一部戏剧,一首歌也是文学。是的,或许我不喜欢看书,到我和文学亦有故事,那就是音乐。

  小的时候,妈妈忙于工作,姐姐也忙于上学,而只剩我一个人在家里,即使看电视也感觉不到快乐,反而觉得更加孤独。所以小时候的我很内向,总觉得家人都不爱我,所以家里老是只有我自己。有一天,我漫不经心的按着电视遥控器,突然从电视传出"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不牵绊你往更幸福的地方飞去,很爱很爱你,只有让你拥有爱情,我才安心…"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一个又一个旋律。虽然那时候我还小,但是听到这一歌词的时候,内心像是舒展了,找到了寄托。这歌词让我觉得,妈妈是为了我更幸福才忙于工作,并不是不爱我。而我有妈妈的疼爱也很幸福,我不应该那么的伤心不是吗?之后我都经常听这两首歌,歌中的歌词让我舒畅,而我也渐渐的开朗起来。

  音乐一直陪伴我慢慢成长。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道路上充满了坎坷,曲折。一次考试考砸了、被老师批评了、摔了一跤、没有考到理想的学校、被坑被骗等,遇到这些,每个人都会伤心,意志低沉。我亦然,但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静静地听或哼唱五月天的《倔强》:“当我和世界不一样,那就让我不一样,坚持对我来说就是以刚克刚。我如果对自己妥协,如果对自己说谎,即使别人原谅,我也不能原谅。最美的愿望一定最疯狂,我就是我自己的神。在我活的地方,我和我最后的倔强,握紧双手坚决不放,下一站是不是天堂。就算失望不能绝望,我和我骄傲的倔强,我在风中大声的唱,这一次为自己疯狂…”

  顿时会觉得全身充满力量,对未来充满希望,调整好心态又重新出发。

  我喜欢音乐给我带来的快乐,安抚我受伤的心,陪伴我一起长大。我很依赖他,不能离开他,离开他就像离开水的鱼。是音乐让我健康的成长!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菁华5篇)(扩展4)

——以书为话题作文 (菁华5篇)

以书为话题作文1

  诗人杜甫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智慧的源泉,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我从小就喜欢读书,读书带给我许许多多的快乐。读一本好书,就象交到了一位知心的好朋友,就象得到了一位知深的好老师,就会让你获得意想不到的我很爱读书,每次借到或买到好书都迫不及待的区读。

  我学会了读书的方法,书里的知识自然而然的印在我的脑海里。慢慢地,我觉得读书带给我许多快乐。读书其实很轻松,只要你有好的方法,书中的知识一定不会忘记。书不仅给我带来了快乐,还给我带来了知识与智慧。通过读讲哲理的书籍,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通过读科普类的书籍,使我知道了自然界存在许多科学奥秘;通过读爱国主义的书籍,散文,使我们从《繁星春水》中感受到那伟大而无私的母爱使我懂得了新*的来之不易,是千千万万个革命老前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书如山里一泻千里的瀑布,每一字,每一句,每一行都充满着灵气,富含着激情,万马奔腾,气势雄壮。就在我心灰意冷或消极疲惫的时候,有那么一脉天与地的精气冲击我的灵魂,仿佛为生命洒满了阳光……

  我喜欢读书。冰心曾说过的一句话:“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确,书就像一座巨大的宝库,等着我们去挖掘;书就像指向标,指引我们前进的'道路……书带给我们知识,教给我们道理。去充实我们的人生吧!让我们从中都能得到快乐。

以书为话题作文2

  一个爱书的人,他必定不致于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题记

  我是个喜欢安静的人,我并不喜欢出去玩,从小如此。当同龄人在外面的阳光下挥洒属于他们的活力与欢笑,而我,只是静静地坐在灯光下,闻着属于书本的馨香,贪婪的汲取着书中的“蜜汁”。那种舒适又快乐的感觉往往让我忘记了时间,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存在。

  忠实的朋友,可爱的伴侣。

  我不是个会与人相处的人,因为朋友间会产生间隙,友谊会随时间的迁移而变淡,甚至消失。但是书是不一样的。在我所活过的这几年,书,是一直陪伴我的朋友。我与父母间少有共同的话题,我只能与那些书本终日为伴。我们相伴相依,从不用语言交流,我们只通过那看似呆板的方块字,共同演绎属于我们的精神世界,创造我们的故事。

  小时候,我总爱看那些有着奇趣故事的书,看着鲜少有文字的图画书,然后天真地幻想着我是故事的主角,是图画书中由线条构成的人物。那是我最喜欢的事,在我看来,书,一直是我忠实的朋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接触文学名著,像四大名著等等。那些书使我受益匪浅。小学时,我的作业大多在放学后就完成,不为其他,只是想在周末时静静地一人坐在卧室的沙发上,翻阅着课外书,然后沉浸其中,忘却自我。于是,我就常被抱怨——我的父母经常叫我吃饭却听不到我的回答,进卧室看时才发现我不知什么时候抱着一本书,像猫一样窝在沙发上读着书,还时不时露出莫名其妙的表情;用他们的话说,那就是个傻子样。我也为此郁闷许久,却始终改不了。后来,我的父母就*惯了,再也不会傻傻的在厨房叫我吃饭了。当然,我还是被埋怨了,我到最后只是一笑而过,呵呵。

  良好的老师,温情的安慰者。

  读书已成了我的一大爱好,逐渐的,我发现书就好像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有思想的人。在生活中我发现,每当我心情不好亦或是压力过大时,我常常找一本书,一个无人的.地方读书。无关是否有意义,因为在我看来,当我消沉时,即使是那些催人泪下的文字,也能让我舒缓自己的情绪,放松神经。每每我受到批评或是遇到挫折的时候,读一本书可以是我的心情*静下来,将我的注意力转移到书的世界中。

  朱熹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在书中,我可以学到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与人相处,与人相交,战胜困难……书,是一个良好的老师,亦是一个温情的安慰着啊!

  书,我愿与你相伴一生,我相信我们会有快乐的时光。

以书为话题作文3

  我眼中的“恋人”

  我和它似乎早已结下缘分。三四年级时便像模像样的捧起《苦菜花》《围城》。刚上初中时,遍迷上了《三国演义》《红楼梦》。到了初二我的目光又转移到外国名著上去了,《安那卡列尼娜》《战争与和*》《鲁滨孙漂流记》等等,都是这时节看的。

  它给我带来了无限的遐想,在《红楼梦》的字里行间我读懂了林黛玉的娇小瘦弱,却又自强不息;读懂了贾宝玉的风度翩翩,却又信情专一;读懂了他们的海誓山盟,却又无可奈何。读懂了王熙风的八面玲珑,却又心狠手辣。*的古典名著是迷人的犹如龙井,只有细细品味才能愈发清香让我不能自拔,并深深的迷恋陶醉飘飘欲仙。

  它叫我领略了古人的文采,我喜欢读古诗,喜欢那种似懂非懂的感觉,更为古人的文采所震撼。我回味着“昨日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无奈,置身于“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徘徊,渴望那“众里寻他千百度幕然回首那人却在那灯火阑珊处”的柳暗花明。人生道路上我学会了“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宽容;我领略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真谛;我学会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道理。

  它让我生活浪漫,我喜欢品味诗的意境,可以任意想象,不受时空的约束。我喜欢那“互道一声珍重,一个拥抱将友谊天长地久”的深思。喜欢那“或许在春花烂漫时,或许在秋风萧瑟中再次和你相逢在人海苍茫”里的奇迹。更爱那“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眼泪,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的感动”。

  是它使我变的快乐,让我生活更加充实而富有意义。

  它——书是我的人生伴侣,是我人生中最值得品味珍惜的宝贵财富。

以书为话题作文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也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妈妈从小培养我对书的兴趣,在我不识字的时候,总给我念书,在我五六岁的时候,终于对书有了兴趣,我想成为散文家。那时候我还比较落后,经常听同学们说那些深刻的话,当初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现在终于知道了里面的含义。比如说“心灵的远游”,我只要一拿起书,就想往文字里钻,接受文字的洗礼,书好像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魔力,总是把我吸引进去,我也总是被它那醉人的香气陶醉,有时又为它那伤感的情调所伤心。

  读书时读着读着心灵就像长上了彩色的翅膀,在那无限的时间和空间中飞翔,每当我高兴的时候,书陪伴在我的身边,那里面一个个神奇的`文字仿佛在我身边蹦蹦跳跳,为我祝贺,还让我不要骄傲,每当我伤心的时候,它们一个个仿佛都在教导我,不要在风雨面前低头,不要在困难面前柔弱,要勇敢的面对它们,相信风雨后就是美丽彩虹,荆棘丛后便会是朵朵盛开的玫瑰。

  书仿佛是一位不知疲倦的老师,教导我怎样选词怎样造句,有时候,它里面那华丽、朴素的语言会活泼的跳出来,任你随便写作。

  我愿做一只小鱼,在书海中畅游;我愿做一只春蚕,去大口大口地咀嚼那带有书的芳香的桑叶;我愿做一只小鸟,用那数不尽的温暖的书页去构建自己心灵的小巢。

以书为话题作文5

  书,是我一生的伴侣,我爱读书,渐渐的,书就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点,我总要带着书。就连去卫生间的时候,我也要带上一本书进去看。

  一次,我因水土不服身上起红疙瘩会很痒而不想回老家,爸爸走过来说:“宝贝,你伯伯是卖书的,在那里有好多好多书,你想看那本看那本,如果你不去就太可惜了啊!”

  我听这话,早就把“痒”这个字眼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有那么多的书,我哪有不去的道理!“我去!”“书”终于征服了我。

  如果你要想读好书,就要先选好书。怎么选书呢?选书就要选名著或经典的书,如果看不懂的话,就选一些激人奋发向上的书,赏心悦目的书,比较出名的童话书和校园小说,大都可以看看,找来阅读阅读,长长不少见识。

  对于那些热门的书,可以翻阅翻阅。如果你觉得不好或不适合自己,就囫囵吞枣地过目一遍;如果你觉得非常好并且适合自己的话,则来细读。

  我每次读书时都有收获,都会明白一个做人的道理。《爱的教育》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爱心;《彼得潘》虽然不是一直在讲母亲的爱,但是这本书的灵魂就只有两个字:母爱。它让我明白了妈妈的爱是多么的伟大。等等等等……这些书,都是我们的终身伴侣。

  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确实不错。我爱读书,书是我的良师益友,陪伴我成长。所以,同学们,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的心灵更加高尚,让我们更加充实一些吧!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菁华5篇)(扩展5)

——以舍与得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5篇)

以舍与得为话题的作文1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人一生吃遍五谷杂粮,尝过各种滋味,却未必懂得“舍得”的真正意义。有的人惧怕“舍,因为他惧怕付出,然而他不知的是他的惧怕,让他失去了更多!我想起一个故事:

  有位探险家在山间迷了路,在他饥渴难耐时发现了一口几*干涸的井,居然还有一只盛满水的罐子。当他欣喜若狂预备狂饮时,看到水罐旁有模糊的字迹:把这些水倒入井中,再摇动压杆,就可汲出井水。探险家犹豫又犹豫,终于,照做了,最后,他只需用两根指头轻摇压杆,甘甜的井水便汩汩流出

  探险家的成功在于他的“舍得”,有“舍”才有“得”,有付出才有回报!

  一眼水井,只有慷慨的汲给他人清凉的水,它才会拥有不尽的汩汩之源;一本好书,只有大方的将自我感受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才会收获读者衷心的赞扬;一个人,只有无私的奉献自己的爱心,才会得到别人的友谊和帮助。

  “舍”不代表你之放弃;“得”不意味你之收获。我们真诚的“舍得”,用美丽的人生去感悟,每个人的人生都可能很精彩。我付出,所以我快乐;我收获,所以我精彩!

  不舍出你的一碗清水,就难得到自己的一条长河;不舍出你的一盘水墨,就难得到自己的精美画作;不舍出你的舍出,就难得到自己的得到!

  舍出,是寒冷时妈妈送来的一衣温暖,是酷热时爸爸递过的丝丝清凉,是口渴时的一滴甘露,是雨天的一伞叮咛!

  得到,是欢快时的大声歌唱,是悲伤难过时的放肆呼喊,是欢聚时的载歌载舞,是离别时依依的背影。人生中,用“舍”与“得”来表达我们的爱,一滴水足以让大海翻滚,一株草足以让青山黯然,别忘了舍出,也别忘了得到!

以舍与得为话题的作文2

  爱迪生说过:“成功是一分的聪明,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如果聪明却不努力,只是白白浪费自己的才华罢了;不聪明却很努力的人,成功的机率绝对比较大。聪明的人,如果肯花多点心思,得到的成就可能就会超越资质一样的人。

  爱因斯坦虽曾因为“智力迟钝”的理由留级,但他非常努力,最后发明了相对论,甚至被誉为和牛顿一样重要的科学家。他过世以后,一些美国专家解剖他的大脑做研究,可是却没发现有任何不同于一般人的构造,证明了天才的大脑没有特殊之处;他有这么好的成就,全是因为他很努力。不聪明却很努力的人,也是可以成功的。艾迪生小时候被老师骂“低能儿”,上学不到三个月就被退学,但他并不因此而气馁,反而更加努力,发明了一千多种东西,对人类的贡献非常大,至今仍受到世人的尊敬与感谢。他凭着努力,改造了自己的人生。

  只要肯努力,就算不聪明,也能成功的活出自己的一片天,成为一个伟大的人。

以舍与得为话题的作文3

  人生中会遇到大大小小无数个抉择,就好像站在十字路口,应该向前行还是向后走,向左弯还是向右拐,走错了方向,人生的路就走偏了,也许走入幽暗的深谷,粉身碎骨;选择对了,就走向光明的道路,康庄大道。因此,面对人生十字路口的抉择是如此重要啊!

  那天,坐我旁边的同学,她的英语不算很好,但是我的英语比她好,老师问什么、说什么都听得懂。有一次在写英语*作,她为了不要订正英语*作,因此不断看我写的英语*作。我先写完给老师批改,有一些写错,我拿回座位订正,她眼睛还是不断的看,我一直告诉她“不要这样做!”但是她不听我的劝告,我只好赶紧订正完交给老师,没想到她竟然直截了当拿别人的*作照抄,我当下傻眼,原来她是这样的小女孩。下课时我跟一位好朋友说,她认为要向老师报告,但又怕那位同学生气,我们一直犹豫不决,最后她还是跟老师说,并且请老师不要说是哪一位同学向老师报告的。经过老师苦口婆心,晓以大义,我那位同学再也不犯这样的错误了。

  抉择时,就像在游乐场里玩迷宫,如果选择错了,遇到一只凡事只会偷懒的恶魔,每次都把事情想成负面,用不正当的手段达到目标;如果选择对了,会遇到做事认真勤劳的天使,每次都把事情想得很乐观,用适当的、正确的方式完成目标。

  但遇到重大的抉择时,就好像天人交战,也像是一场隆重的仪式,要保持清醒、正确的思想,严肃的态度,这样做的选择是否正确?若有一时的不清楚、不正确,会让自己“吃不完兜着走”,或许一辈子受错误的决定而纠缠,或许要在监牢里过日子,又或许在天堂过另一个人生。

  但既然做了抉择,不管是好是坏,都要勇敢面对,自我承担,这是渐渐长大的我最需要学*的。我也期许自己,在学*的过程中,越来越有智慧去面对每一次的挑战和抉择;下定抉择后,全力以赴,勇往直前,在前面迎接我的,是灿烂耀眼的希望曙光!

以舍与得为话题的作文4

  有舍,必有得;无舍,怎么会有得。这句话是说有时要舍去一点东西,才会得到一点回馈,而自私的人,就不知道怎么和朋友分享,所以才会得不到他想要的结果,而这如同有人说:“多一位朋友,多一份温暖。”

  而舍和得,就如同分享与回馈一样,当我们和同学分享快乐,同时同学有苦难时适时帮助他们,他们必会再我们有需要时提出帮手,并且愿意与我们共享快乐,因此舍与得这两种关系,可以说是因果关系。

  而当人与人之间进行舍与得时,不能为了利益而争个你死我活,也不能因为彼此计较付出与赠送而斤斤计较,互相过意不去,所以俗话说的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塞翁得马,焉知非祸。”当我们跟他人进行舍与得时,就不能对这两者太过在意。

  而凡是有得必有失,纵使你因为帮助别人而舍去一样东西,老天爷必会给你一样更好的东西,因此做人要宽心,心存善念,当你愿意为别人付出时,你自然会得到别人的回报。

以舍与得为话题的作文5

  古人常说: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如今细细品味,才发现话语之中另有一番道理。 回首往事,十几年的风雨春秋已成为记忆,翻开时间的旧账,仔细查看才发现,每次舍弃之后都会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句熟语说得容易,又有谁能真正做得到?

  又有几人在舍与得之间作出理性的抉择?然而多数人只在乎眼前的利益,对于即将面临的危险视若无睹,更将他人的劝告制止不理,最后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甚至还要赔上自己的身家性命。 史玉柱,一个商业界的奇才,一位从“巨人大厦”的废墟中走出来的巨人,重新缔造了不朽的神话。当年,巨人大厦因资金周转问题被迫停工,负债2亿多的他一下子从一个身价数亿的“巨富”变成了“巨负”。当他站在未完工的大厦上自杀时,却又放弃了死的念头,因为他知道,只要他还活着,一切都可以从头开始。

  从此他四处奔波,从脑黄金到脑白金,从公司的创立到涉足网络游戏,一个个神话在他手中创造。在还清债务之后,又回到了商业的顶峰。 试问,如果当初一死了之,我们现在还记得这个人吗?正是他当时的果断,放弃了自杀,在种种压力之下,白手起家,让*人从此记得了这个奇才。 在舍得之间成就一番伟业的人还有很多。比尔。盖茨,一个帝国神话的创造者,果断的放弃了哈佛大学的深造,而改行从商,白手起家至世界顶级富翁,他从来都不为当初的舍弃而后悔。当年红军在的围追堵截中,依据*的建议,果断地放弃大城市,转道北上,不仅保存了红军骨干力量,还用二万五千里长征创造了世界行军史上的奇迹。如果不是当初红军果断地舍弃,又怎会有后来的胜利。

  然而却总有人在舍得之间盲目地选择。那12名登山队员不知道只要能活下来,一切都还有机会,遗憾的是,冲动战胜了理智,结果葬身于暴风雪中。而克洛普却明白这个道理,不为眼前的一是成功而动心,毅然舍弃了登顶的机会,转身下山。因为他知道,只要活着,一切可以重来。 舍与得,一个通俗却又很难的道理,用好它,我相信,成功与幸福迟早会到来。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 (菁华5篇)(扩展6)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600字汇总十篇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600字 1

  五年级暑假的时候,我编了一本书。我对这本书自我评价良好,至少我完成了!

  这个暑假,老师交给我一个非常非常难的任务,编书!

  天哪,我才11岁啊,编什么书啊,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我觉得我不可能编出书来的,但不想编也不行,谁叫那是作业!不想做也只能逼着我做。

  如果我编完也挺不错的,那我就可以拿这本书去炫耀,说:“看,这是我五年级编的一本书,你们编过吗!”这种感觉肯定很棒!

  暑假最后一天,我和妈妈一起编书,我说用word做比较好,妈妈说用一个演示文稿做吧,好吧,就用那个做。第一页题目,题目我就想了好久,老师一布置我就开始想题目,该用什么题目呢?,我和妈妈想了好多题目都觉得太没意思了,最后我放弃了了起好题目的想法,随后便起了个《五年级的开心事》。

  我想胡乱复制几篇在上面糊弄糊弄,妈妈不让,又让我打了一篇,我这本书一共三篇作文,《市**广场上的聚会》,《曲终人散》,《两只小乌龟》,这三篇作文都是我呕心沥血修改出来的作文。我一选出来,就觉得题目不对了,曲终人散是伤心事,不是开心事,我整本书都编好了,就差题目了,我想到一个广告,这广告的名字叫做成长快乐,这个题目不错,我就选它了!

  妈妈帮我打印出来了,上面还花了一些铅笔图案,很漂亮,我在上面画了一些漫画,更漂亮了!

  看着我编出来的书,我很兴奋!

  丁老师点评:我想胡乱复制几篇在上面糊弄糊弄,唉,其实与其一开始不认真,再被逼着加工,不如一开始就认真地做呀。好在最后还是编出来了,真正让自己有了收获。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600字 2

  哎,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如何提高的书,但这本书是真的不好看,可妈妈非逼着我看,我也无力反抗,看了几眼,就往旁边一放,妈妈来的时候,我就装模作样拿起来看看。直到有一天……

  有一天,在学校课间休息的时候,我正在教室转悠时,看到同学手中拿着杨红樱的《笑猫日记那个黑色的下午》这本书,我看了几眼,就跟它结了缘,我问同学能不能借我看看,他爽快地答应了。我高兴的又蹦又跳,像语文考了100分一样高兴。抱着这本书回到座位上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只感觉世界在颤抖,世界在旋转,一场惊人的世界大地震开始了。那个黑色的下午,让笑猫永远记住了。最危险的时候过了,“亲爱的虎皮猫、亲爱的孩子们、亲爱的爷爷奶奶、黑旋风、阿黄、阿黑、白母鹅、鹩哥,你们在哪?无论你们在哪里,我一定会找到你们的!”笑猫斩钉截铁的话,给它更多的勇气,让它在惨白阳光下,走过一片又一片废墟,笑猫踏上了艰难的寻找之路……“叮铃铃,叮铃铃”上课铃响了,可我还沉静在笑猫所在的世界里。直到朱老师的到来,才让我依依不舍的“远离”这个世界。

  如今,我已看完了《塔顶上的猫》、《虎皮猫,你在哪里》、《蓝色的兔耳朵》、《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那个黑色的下午》、《一头灵魂出窍的猪》、《球球老老鼠》、《小白的选择》这八本书了!我正在看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的《永远的西瓜小丑》和《樱桃沟的春天》,我只想把笑猫日记这一系列的书都看完。

  在寻找书的过程中,就是养成阅读*惯的时候,我觉得,只要是对我们有好处,对我们身心都有意义的书,都是我们应该喜欢的书,让我们在书的世界里健康、快乐地成长吧!我还有个小梦想就是写一篇让大家都喜欢的文章!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600字 3

  开启书的扉页,便闻见缕缕墨香扑鼻而来,好似一幅飘扬着花絮、百鸟啼鸣的画卷,我们在其中采集知识的花蕾、生命的花卉。

  不识字的时候,总是喜欢听妈妈讲故事,喜欢看着她微笑着讲述有趣的童话,看着母亲手拿彩色漂亮的童话书,我总会无比开心。

  然而,在我学会认字的那一刻起。书就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我每次捧着书都会读得如醉如痴,那些方方正正的字体在我眼中荡起了美丽的涟漪,像是天使的羽翼轻轻地抖动,白色的羽毛飞扬在深蓝色的夜空,带来无限的幻想和遐思,那么奇妙,那么美丽。从那时起我就天真地认为:书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当然现在也是。

  皎洁的月光洒在大地上,夏天的夜晚更显得美丽而迷人,夜已很深,我从被窝里逃出,拿出最*一直着迷的一本书《童年》,看见妈妈的房间已经熄灯了,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二页……我仿佛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我完全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我如醉如痴地读着,忘记了自己是谁。我快乐,也很惧怕——这就是窃读的滋味。

  回想起《童年》的故事情节,真让我感慨万千,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让我感到十分难过,可他那在逆境中不屈不挠的拼搏精神又给我无限的启迪与感想。

  读着读着,我渐渐入睡。第二天起来发现我手中还捧着书,我不禁笑了起来。

  我与书——这种复杂而又简单的关系,真是剪不断,理还乱,我们之间既没有主仆关系也没有利益关系。我们是朋友,是伙伴,是这个世界上最亲密最真诚的朋友。

  书让我快乐,使我开心,增长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每当我遭遇挫折时、每当我身心疲惫时,都是您这个最好的朋友——“书”给我无穷的力量,给我无比的信心,也只有您才能带给我许多无言的关怀与激励。

  读书,是在人生的道路上采撷生活的音符,酝酿出一首岁月之歌,唱出春花秋月,落英缤纷,她让我陶醉,让我上进。

  我爱书,我更爱读书。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600字 4

  俗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妈妈就激励我要多读书长学问,慢慢地我养成了看书的好*惯。但是不瞒大家,小时候我并不喜欢看书,只是因为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又一本的书,每天晚上督促着我看,被逼无奈才看。如此日复一日,没想到我竟慢慢地被书吸引了。而让我和书真正成为朋友,是因为一个小女孩,她来自丹麦作家安徒生的《安徒生童话》。

  记得那天,妈妈又给我买了很多书。看着桌上这么多的书,我瞬间被一本封面上印有“童话”两个字的书吸引了,赶紧翻开,里面每个故事都很有趣,但是最触动我内心的是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那个可怜的小女孩独自走在寒冷的街头卖火柴,可是并没有一个人搭理她。此时此刻,我真想跑进这本书中,将她手中的火柴全部都买走,让她可以早一点回家取暖,不用在这雪花飘飘、寒风刺骨的世界中游荡。

  “该睡觉了!”妈妈催着我睡觉,可是我一点儿也不困。书中的小女孩开始蹲在墙角,点燃了第一根火柴,微弱的火光温暖了她……“咔嚓”,妈妈直接熄了灯,这可是母令,我怎么敢直接反抗呢,看样子不得不与书中的朋友暂时分别了。可我没有睡觉,而是听着外面的动静,直到没有一点儿脚步声才慢慢爬起来,准备拿床边的一个海豚台灯,可是房间实在太黑了,只听“扑通”一声,台灯倒了!我的心里好像有一百只兔子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完了!这下糟了!我又要被妈妈骂了!果真如我所料,妈妈火速赶到“事故现场”——我的房间,我仿佛嗅到了一丝死亡的气息。

  妈妈站在我面前,眼中闪烁着火花,天啊,妈妈要爆发了!只听一声怒吼:“你还不赶快上床睡觉!”我立刻变身成一只乖乖兔。可我怎么能睡得着!小女孩还会经历什么事情?她能卖完火柴吗?迷迷糊糊中,我看到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奶奶走到她面前,买走了她的火柴,她终于能回家了!

  书是我一辈子的好朋友。如果书是一片海洋,我愿变成一条鱼,在书海中尽情遨游;如果书是一朵花,我愿变成一只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600字 5

  我与书的故事,就像一条源源不断的河流,它奔涌而来,滋润广厦千万间。

  我第一次认真读的系列丛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时大概是五年级的时候。

  每天一完成作业,我就拿着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书中的福尔摩斯,身体欣长,相貌机警,处事果断。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能力,丰富的想象能力,敏锐的观察能力,简直是把我迷倒了。我多么迷恋这本书,以至于看书的时间占用了晚上休息的时间。晚上的时候,为了躲避妈妈的巡查,我总得等到很晚的时候才能尽情的享受读书的乐趣。晚上的时候我就窝被子里面打着手电筒偷偷摸摸的看书。一团小小的,白色灯光罩住了我和书。我离这本书是那么*,仿佛我也参与了故事情节,我跟随着智慧的福尔摩斯在探案,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问题迎刃而解,事件真相大白,人物沉冤昭雪。每天夜晚的痴迷过度,导致我的眼睛视力开始下降,以至于在五年级下册的时候我就戴上了眼镜。

  现在没有像以前一样挑灯夜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也被束之高阁了。这件事被妈妈严厉地批评之后。我对读书的兴趣,就像一团火被一阵冷风吹过,渐渐地只剩下一点火苗了。

  六年级的语文课堂上,当老师在讲解许广*的名言——“我好像是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血。”的时候,他提问:“你们知道许广*是谁吗?”,顿时,教室安静得连阳光掉在地下的声音都听得到的。“没人知道吗?”我稍稍回忆,哎,前几天阅读的《鲁迅》不就写到了许广*吗?许广*不就是鲁迅的妻子吗?我举手起身作答,我大声而自信地说出我的答案。语文老师挑挑眉,赞赏的看着我,同学们鼓起了掌。一阵阵掌声就像一大把火柴一般,我内心的小火苗又旺盛地燃烧起来。

  我与书的故事,起源于一本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却不止于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它将如一条源源不断的河流,奔向远方,生生不息。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600字 6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个比喻十分贴切,书籍可以给我们带来许许多多的好处。书不仅能开阔自己的视野,也能慰藉自己的心灵,更能让精神上得到愉悦。

  我非常爱惜书,看过的书总是保管的完好无损,虽然有的书有些旧了,但一点也不影响阅读。我的书架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各类书籍,有风趣的漫画书、深奥的哲学书、神奇的科学书、精彩的童话书、经典的文学书、真实的历史书……

  我经常去书店淘书,去年我从同学口中得知一本我梦想很久的书在出售了,我就立刻想去买,但妈妈没有时间陪我去,我就自告奋勇乘公交去书店买书,这是我第一次独自一人出门。我在公交站专注地等着公交车,车子来了,我就立刻上去,焦虑不安地坐了六站路的公交,到站后直奔书店。当找到我要的那本书时,我的心咚咚直跳,很激动、很兴奋,也很开心。我很快付好钱就坐公交回家去了,我知道妈妈肯定在担心我,我要早点站在妈妈的面前让她放心。妈妈见到我果然很开心,一个劲地夸我能干,我傻傻地笑着,打开书正看得起劲呢。

  书是我情感的的寄托。每当功课学*让我感到压抑时,我就会从书柜里找出一本漫画书,看到捣蛋鬼米克被直率的果果用*板电脑拍打,我心里乐开了花,想着这小子嘴欠,真是活该!当我看到善良的白雪公主惨遭皇后的毒害时,我恨不得钻进童话书里去阻止皇后,解救白雪公主。当我睡不着的时候,我就拿些深奥难懂的哲学书看,不一会儿睡意卷来,钻进被窝,呼呼大睡起来。

  书陪伴我走过了六年的岁月,它似一首玄妙动听的音乐,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图画。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至终地陪伴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了解了各个领域的知识,它让我插上了想象的羽翼,它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都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600字 7

  在孩童眼中,书,是一间神奇的屋子,讲述着一个个美丽动人的童话。在学者的眼中,书,是一位导师,传授着无穷无尽的知识。但,在我眼中,书是一本哲理。

  记得那天晚上我坐在窗前,外面的雨淋淋沥沥的下着,有时还听见了风吹树叶的风声。我抬头仰望天空,只看见灰朦朦的天空没有任何颜色,显得格外的冷清,我的心情也因它变的更糟糕了,而这只是因为我与朝夕相处的朋友绝交了,想要和好,却不知该如何。回想起昔日的光景,回想起我们曾经在操场上追逐打闹,一起攻克难题,甚至为了一道题不惜问许多同学也要证明我写的才是对的。当今天独自走回家的路上总感觉少了什么似的,心里空空的,这时我才明白是少了你的陪伴。

  我默默地翻起了这本书。当我看到德诺染上艾滋病,伙伴们都躲着他,只有爱笛依旧像从前一样跟他玩耍,不禁为他们这份友谊所倾倒,看到爱笛为了德诺不惜与德诺踏上去新奥尔良的路去找医生,但他们带的钱不够了,德诺身体越来越弱,不得不放弃计划,回到家乡。之后德洛又与爱笛一起玩装死的游戏,但是德诺却没有在"医生″为他摸脉时,忽然睁开眼笑起来,他真的死了。他们的这份伟大的友谊感动了我,使我明白了一直想不通的事。我决定了,明天就去道歉,一定要珍惜现在的时光,珍视心中的友谊。

  外面的雨依旧淋淋沥沥地下着,可是我的心态已经发生了空前绝后的大转变。是这本富有哲理的书,让我不再一错再错,把我从深渊中救出。是你告诉了我受用一生的道理,让我珍视心中的友谊。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600字 8

  又到了下午茶时间了,手指在书的扉页滑动,选好,抽出。轻靠背椅,抿一口牛奶,惬意的看书。我对读书的热爱可不只是痴迷,还有“痴迷”之意。

  从儿时的小人书,到厚厚的名著,都是我的好朋友,我与它们还有一个小故事。

  记得一个盛夏,天气极热,不得不开空调。我小心翼翼地溜到房间,取出手电筒,蹑手蹑脚地逃回小床。被窝里藏好了一本书。没错,我要窃读。轻轻地翻开书,专心致志地读了起来。我简直就像落入陷阱的小羔羊。一页,两页,一分,两分……时间随着页数在流逝,天已经很黑了,妈妈也应该睡了。

  “嗒嗒、嗒嗒……”有脚步声!一步,两步三步……越来越*,越来越*了,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藏好了书,心剧烈地跳动起来。妈妈的手似乎正搭在门把上,正准备推门而入。我紧张到汗毛竖起,双脚微微颤抖着。“吱——”咦,灯没亮,门也没开。我在心里打问号,一旁厕所的门呼地关上。哦,原来妈妈要去厕所啊,吓死我了。

  确定无误之后,我又拿出书津津乐道地看起来。每次都觉得,跟书在一起的时光总是那么快。转眼间,书已经看完了。瞟一眼小闹钟,已然是凌晨。我恋恋不舍地放好书,放好手电筒,溜回床上睡觉了。不一会便进入了梦乡。

  书是故友,与你谈天说地;书是钥匙,为你打开大门;书是一盏灯,为你指引道路。书还是很多很多……我爱书,是因为它能给我们知识,给我们人生道路的方向,也是它灌溉出了一代代人才,或许你我就是下一代。

  书已看完,牛奶也已经见底。放好一切,细细品味着牛奶的醇香,书的清香,荡得很远,很远。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600字 9

  每个人对书的理解都是不一样的,我小时候和书的故事,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那时候的我比较喜欢玩刀枪一类的玩具,整天无所事事,就知道打打杀杀、东跑西跑。但是,随着我慢慢长大,妈妈还是不想废了我这棵苗子,于是,就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本书——一本图画书。

  妈妈神秘地把这本书送给我,我好奇地拿起书,仔细端详起来,正当妈妈暗喜时,我一手拎着书本,大喝一声:“妖怪,拿命来!”随着“呲啦”一声,就把一本新书撕了个稀巴烂。妈妈看着我撕书时傻笑的神情,惊得是目瞪口呆,她皱起了眉头,若有所思。

  不久以后,妈妈又给我买了一套图书。我望着妈妈买来的书,傻笑着拿起来,刚想要“为民除害”,妈妈就把书当宝贝似的夺了回去。并摇了摇头,说道:“麦兜,书不是拿来撕的,它是拿来看的,这样吧,我给你讲一讲里面的故事。”我挠了挠头,疑惑不解。只见妈妈轻轻翻开书本,惟妙惟肖地讲起了里面的故事。里面的故事非常有趣,有关于蛋的、水的、以及房屋之类的,甚至还提到了马桶。但是小时候的我只喜欢玩具,对这些所谓的书一点都不感兴趣,心思又不知道飘到哪儿去玩了。没几天,妈妈就发现,那几本书也光荣“牺牲”了,并且葬身于垃圾桶。

  就这样,妈妈把我培养成文人的愿望被我无情地破灭了。转眼间,我已经上了幼儿园。我那不死心的妈妈又开始折腾了,希望之火再次被点燃。她又给我买了一些简洁易懂的故事书。硬是把我拽进了书的海洋,那时的我已经有了不少耐心,也比较喜欢接触新事物。我在妈妈的注视下翻开了那些书,看着里面的图画,听着妈妈给我讲解,我愈发觉得有趣,自己也在慢慢地融入进去。妈妈见我对书起了兴趣,十分高兴,又给我入了一大堆书。我一有空就会跑去翻一翻,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慢慢领会到书的真正意义。

  高尔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个人对书的理解都是不一样的,但无论怎样书都是人类认识这个世界必不可少的一个工具。

  我与书为话题作文600字 10

  在我的记忆中,读书,对我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三四岁时,妈妈就常常带这我去书店“游荡”。那时最早我接触的是一种绘本故事书。我记得,小时候,我曾“读过”一本书,并不是我自己阅读,而是妈妈讲给我听。印象中,妈妈第一次给我讲的故事是《林中睡美人》,听完这个故事后,我每天晚上都会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

  上了小学,在二年级暑假,我买了一本真正属于我的小说《巧克力味的暑假》。我喜出望外,一回到家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谁也没有想到,从那一天起,我坠入了“阅读”这张大网,几乎每个星期都吵着去书店买书,买书又看书……不到一个月,我读了十几本书。

  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作文,写一处你喜爱的美景,我写了松山湖的美景,我把柳树比作成了一个在湖边梳洗头发的姑娘,把在街道两边的大树比作成了一个个坚定的士兵,把湖边的笑话比做成了一个为大湖梳妆打扮的大花环……很多句子都被老师用红色比圈了起来。

  到了四年级,老师叫我们带本书回来,目的就是要让我们提高自己的口语水*,用自己的话来介绍一本自己喜爱的书,我心中暗暗地笑了笑,认为这是一个大好机会。那天很快就来了,同学们推荐的属我差不多都看过了,很快,轮到我了,我给大家讲述了一个关于人类又来的历史故事,图文并茂,我讲得妙语连珠,同学们也听得津津有味……

  阅读,现在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从四岁左右开始听故事,一年级开始背诵《三字经》,二年级开始阅读课外书籍,三年级阅读《弟子规》四年级看来很多冰心、曹文轩的小说集和散文集。现在,我一天不看书,都不只怎的,一定要围着书柜招数,所谓的“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句话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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