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管理制度 (菁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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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管理制度1

  为使住宿生在校安全、文明、有序,养成良好的学**惯和行为*惯,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住宿纪律,按时归宿、洗漱、熄灯就寝和起床。要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不存放有异味的物品,床上物品摆放有序,整齐一致。床下的鞋要放在一条直线上,鞋头一律朝外,其他物品也要摆放整齐,且无尘土。

  2.认真执行用电规定,不在室内使用明火,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点蜡烛,不焚烧可燃物,不玩火。

  3.爱护公物。住宿同学要爱护室内设备和各种用品,不私自增减、拆卸、更不损坏、丢弃。保持宿舍楼内墙面的洁净,不乱写、乱画,不乱钉、乱贴。

  4.不准随意在宿舍内用餐,特殊情况须经管理老师同意。

  5.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说粗话,讲话不带脏字,尊重他人人格,不讽刺、嘲笑、侮辱、挖苦他人。

  6.按照安排好的床位住宿。不乱串床位和房间过夜,不留外人住宿,不把酒类带入宿舍,不赌博,不传看*、淫秽物品、不做书写、张贴大、小字报等违法违纪活动,不将管制刀具带入学校,不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男、女生不进入对方宿舍。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私自传借、配置宿舍钥匙,离开宿舍要关窗锁门。

  8.保护好自己钱物,贵重物品和超过20元现金不得带回宿舍。

  9.尊重老师 ,尊重劳动。对老师有礼貌,见老师主动问好、让路。尊重管理员的劳动,协助管理员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住宿管理制度2

  1、客房部的前台接待问询员负责接待客人住宿登记工作,每天24小时当班服务。

  2、所有中外旅客一律实行登记,登记率达百分之百。

  3、零散客人实施登记时必须做到'三清、三核对',三清是字迹清、登记项目清,证件查验清。三核对是:核对旅客本人和证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对登记的年龄与证件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4、vip客人可先引领进房,在房内办理登记手续或由省、市接待部门代为登记填写。

  5、旅行团体客人的住宿登记由营销拓展部销售代表和旅行社陪同代办填报。

  6、接待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机关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

  7、在客人进行住宿登记时,接待员有责任提醒客人,公司设有贵重物品保险箱,如有贵重财产可代为保管。

住宿管理制度3

  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学*与生活秩序,住宿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宿舍由舍务处统一安排,住宿生必须按规定的房号、床号住宿,不许私自调换。

  2.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听从舍务教师、班主任、更夫的管理。

  3.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容留外宿生或其他宿舍的同学在本宿舍住宿,不许将非住宿生带入宿舍(学生家长例外)。

  4.宿舍必须保持整洁,搞好公共卫生与个人卫生,轮流值日打扫宿舍。不乱丢、乱吐、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严禁向窗外、阳台外丢物品。

  5.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6.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就寝时间禁止讲话、娱乐、冲凉、洗衣服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得在宿舍区高声喊叫打哨喧哗。不得在宿舍赌博等。

  7.起床后必须按规格化要求将被子、枕头、鞋子、脸盆按要求叠放整齐。

  8. 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照明、煮食,私接电线,用电热器等电器,做到防火、防盗、防室内外事故发生,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舍务领导或老师报告。

  9.严禁偷盗行为或有意损坏他人物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10.爱护公共财物,按要求锁好门、关好窗。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给予纪律处分。

  11.严禁把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品带入或存放宿舍。

  12.舍务教师每天进行纪律、卫生、规格化检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文明宿舍”评比依据,并计入班积分月量化考评。

住宿管理制度4

  根据校管理规定,我校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未经登记批准擅自住校,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

  2、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并在10分钟内各自整理内务,预备铃前必须离开寝室,不得借故赖床不起,如患病需持医院或我校校医证明,经值班人员准许,方可留室。按时就寝,熄灯后严禁讲话,保持室内安静,熄灯后一小时内不得流动,出公寓。

  3、住校生要严格按规定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床位和寝室,不得私自挪动床位,不得擅自调换门锁,更不得借故在外留宿,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向值班人员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室,凡未经允许私自在外过夜,立即通报家长并给以处理。

  4、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值日生安排,职责张贴在门后。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室内洗衣服、洗头,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值日生实行一日三扫制,分别在早操,午自*前,晚自*前打扫卫生拖地倒垃圾,美化宿舍。

  5、保持内务整洁,不得将饭菜带入公寓内,不得在公寓内外张贴,学*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床上垫褥展*,被毯折叠成方,枕头一律放在被毯上面,凡南侧房间被毯一律放在南头,凡北侧房间被毯一律放在北头,床上其余衣物一律放在被子里侧,毛巾,洗刷用具放在各自脸盆内,统一放置在一层床铺下方,检查发现内务杂乱,勒令整顿,经教育不改者给以处理。

  6、保持公寓内外整洁,不得张贴,涂抹,不得将杂物从窗户仍出。

  7、住校生严禁将非住校人员带入寝室,严禁擅留他(她)人住宿,违者处罚后取消住校资格。家长来校看望必须经值班人员协调处理,不得擅自进入寝室,除管理人员外,女性不得擅自进入男生寝室,男性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寝室,确保同学们的住校安全。

  8、严禁私自接电和改换照明,严禁使用汽油炉、酒精炉、电炉等燃具,严禁将非生活、学*用品带入寝室。违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严禁熄灯后点蜡烛,凡发现点蜡烛者,给予严重处罚。同室知情不报者给予相应处罚。

  9、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宿舍内外财物本舍承包,个人无意损坏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处罚,否则本舍集体赔偿,爱护他(她)人钱物,各自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防丢失。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拿用,否则被视为偷盗行为。

  10、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寝室安静,关闭门窗轻拉慢放,按时午休、晚休,按时熄灯,不得吵闹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准在室内使用各类音响,不准看低级趣味的刊物。严禁抽烟、喝酒、玩牌等有碍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严肃处理。

  11、住校生必须严格自觉遵守住校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杜绝违规行为,住校生管理与班级管理挂勾,公寓管理人员每天早读,午自*,晚自*,晚睡检查各宿舍做好记录,处理,政治处对各公寓加强检查,各年级对公寓做好检查,并记录,处理,为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环境而尽心尽责。

住宿管理制度5

  为搞好学生宿舍管理,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惯和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为学生创建良好的学*、生活环境,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学生住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机构

  (一)学生处下设学生宿舍管理部,由学生处成员、舍务老师和学生干部组成,对学生宿舍实行全面、科学管理。

  (二)学生处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以及夜间值班,负责学生在宿舍的卫生纪律评比和教育。男女生宿舍楼分别安排两名舍务管理员,除此之外,舍管部给每层楼选派2名优秀的学生干部负责该层楼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学生处及时与各系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定期例会,研究解决宿舍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把优质服务与管理教育结合起来。

  (四)学生处与总务后勤及时联系,加强学生宿舍修缮和维护。

  第二条管理方法

  (一)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学生处及舍管部负责学生在宿舍区的纪律、日常行为、卫生、安全及公共财产、水、电等方面的检查、评比及考核,凡违反有关规定者,舍管部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各系党支部*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与管理。对违纪严重且不接受教育的学生,建议并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处及舍管部和各系共同开展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在加强学生思想工作的同时,着重加强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纪律的检查和督促。

  (三)学生处将宿舍检查情况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报各系,并提出整改要求,各系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落实。

  (四)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直接与学生的奖学金及各种评优、评先挂钩。

  第三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一)在我校注册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在校内住宿。

  (二)特殊情况,在学校住宿确有困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情况方可批准走读。①家在市内的学生,且交通方便,市内有亲属住宿方便的学生。②患有疾病,须在家治疗的学生,须二甲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③其它特殊原因。

  (三)申请走读的学生必须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里核准同意,填写《走读申请表》,家长亲自到学校签字,由所在系报学生处批准备案。

  (四)走读学生在校外发生被盗、人身安全事故等状况,由本人及监护人负责。

  第四条学生宿舍物品摆放要求

  (一)在宿舍内不准乱贴、乱钉、乱挂、乱画。

  (二)拖鞋要整齐摆放在床下,鞋跟朝外。

  (三)被褥按要求叠好,统一靠床头摆放。

  (四)个人皮箱放在床下,放不进床下的较大皮箱在不影响寝室其他同学起居方便的前提下,可放在室内合适位置。

  (五)暖瓶一律放在窗台上,洗漱用具放在床下。

  第五条学生作息时间规定

  (一)早上7点起床。

  (二)8点20分前要离开宿舍,提前进入课堂。

  (三)晚间21点查寝,熄灯前洗漱完毕。

  (四)21点30分熄灯后,不允许洗漱,不允许在走廊走动喧哗,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五)任何学生除中午休息外,白天不得躺在床上,如果确实生病需要卧床,必须出具带有辅导员签字的假条。

  第六条爱护并妥善使用宿舍的公物和设施

  (一)不准在寝室内使用酒精炉及电热器具,不准私接电源。

  (二)不准私自安装非配套设施及拆卸学校统一配备的设施。

  (三)不准往窗外泼水、乱扔杂物果皮。寝室内做到无杂物、垃圾。

  (四)自觉维护走廊、洗漱间的卫生。

  (五)节约用电,做到室内人走灯灭。注意节约用水,做到随手关闭水阀。

  (六)宿舍公物设施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并到学生处填写报修单,由学校统一维修。

  第七条学生宿舍行为文明的规定

  (一)见到老师,要讲文明懂礼貌,自觉接受老师的询问和检查。

  (二)要保持室内肃静,不准大声喧哗、超音量播放音乐和制造其它噪音。

  (三)不准在寝室内就餐及存放易腐烂食物。

  (四)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或变相赌博。

  (五)未经允许,禁止晚归寝和夜不归寝。严禁串寝、混寝。

  (六)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和留宿外来人员(含亲属)。

  (七)要服从学校舍务管理人员的查寝管理,不得无理取闹,甚至侮辱、谩骂管理人员。

  第八条寒暑假宿舍管理规定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要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带离寝室,以免丢失。

  (二)寒暑假期间任何学生不得留校住宿。

  (三)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不准时返校或无故延期返校,按《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相应条款予以处理。

  第九条寝室长职责

  (一)寝室长负责管理本寝室同学的内务整理、值日安排及本宿舍的纪律。

  (二)如有同寝室的同学生病或有事临时不住宿的,寝室长应及时向值班老师报告。

  (三)寝室长及时反映同寝室同学生活上、管理上的意见和建议,献计献策,作好寝室管理工作。

  (四)寝室长应鼓励同寝室同学争当优秀寝室,如发现同寝室同学有违反学校住宿制度的现象,应及时制止,如不听劝告,应向学生处老师反映。

  (五)寝室长应关心同寝室同学的生活起居,关心爱护寝室环境,营造良好的住宿氛围。

  (六)发现本寝室同学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者,及时向辅导员或学生处反映。

  (七)寝室长享有评选优秀寝室长的权利,文明寝室长作为一种荣誉记录在学生档案中。评为文明寝室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条值班教师岗位职责

  (一)值班教师必须准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负责对值班的学生干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三)在当班时间要不定时对校内各部位进行检查,掌握全校学生动态,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四)发现个别学生有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制止、劝导,对违纪学生要及时妥善处理。

  (五)按规定时间查寝,严格记录旷寝学生,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熄灯后要严防学生串寝。

  (六)对晚归寝学生要问清原因,进行教育,并做好记录,次日向学生处报告。

  (七)双休日值班重点加强对舞蹈小班学生的监督和管理,小班学生外出必须经值班教师批准,并需按时归校销假。舞蹈小班学生无故不许外出。

  (八)夜间值班男教师需在学生楼值班室住宿,当班期间不允许喝酒、玩电脑游戏、看电视等,不得离岗。

  (九)值班教师交班时须将当日值班情况向学生处汇报。

  (十)夜间值班时间为:下午4:00至第二天8:20(周一至周四值班教师如有课,可下午五点到岗),双休日白天值班时间:早8:20至下午4:30。

  第十一条值班学生干部岗位职责

  (一)值班学生干部必须准时到岗,按时值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协助值班教师对校园各部位进行检查,保证校园的安全。

  (三)负责查寝,对旷寝的学生认真记录,并填写查寝记录,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

  (四)督促教育学生保持宿舍及走廊的环境卫生,熄灯后进行简单的卫生清扫。

  (五)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间的矛盾和不良苗头,做好调和化解工作,对学生中尖锐的矛盾要及时汇报给值班教师,以便妥善处理。

  (六)不允许随意串班串岗,有事情要提前向学生处请假,并找好替班。

  (七)学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要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做学生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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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1)

——住宿宿舍管理制度合集5篇

  住宿宿舍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规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学化管理,创造和谐礼貌、环境优雅舒适的学*生活环境,推动学院礼貌校风、优良学风和工匠精神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宿管中心负责全院宿舍的统筹管理。系部根据该部门已住宿学生数量以及新生预计招生数量,按男、女分类统计上报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协调系部依据实际安排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宿管中心与系部联合管理机制,系部学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设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检查、考核及问题发现反馈,配合协助总务处、安保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师开展宿舍管理工作;总务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负责问题的解决和处理。

  第四条住宿学生系已按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条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数分配给系部。系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所属楼层宿舍、床位等。入学新生按新生报道入学相关流程,办理住宿。

  第六条学生宿舍的使用、调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务的原则合理调配。

  第七条住宿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或床位,确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需经系部学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员安排调换。

  第八条非本宿舍楼学生或外来人员(包括亲属)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准进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

  第九条各系部根据实际情景安排学生住宿,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后,将学生住宿情景报宿管中心备案。

  第十条周末或节假日,留宿学生以班级、系部为单位认真、清楚填写周末、节假日回家、留宿名单报与宿管员。名单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处签字。因字迹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员无法准确核对学生人数,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担。周末留宿学生名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于周五13:00前报送宿管员。小长假留宿名单由系部学生科汇总,学生科长签字后于放假前一天报送宿舍管理员。

  第十一条寒、暑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课、培训和其他活动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批准后报与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协调安排学生住宿。寒、暑假因车票等原因学生不能及时离校的,只允许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程办理。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每间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安排宿舍值日,组织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开展宿舍文化和宿舍礼貌建设,负责督导检查内务、卫生、纪律等。

  第十三条宿舍内按规定在床头处设置床卡,登记住宿学生有关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遵守宿舍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带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学生科开据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非正常时段需进入宿舍的学生,需由学生科或者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凭条进入,宿管中心严格登记出入信息。

  第十六条宿舍内应坚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嬉戏、乱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宿舍内要风清气正,和谐温馨,不允许钉钉子,张贴海报,乱写乱涂乱画,共同坚持宿舍礼貌整洁。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学生住宿档案由系部建立并负责管理,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需将电子版档案报送宿管中心备案。学生住宿档案信息包括宿舍楼号、系别、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及联系方式,学生姓名、性别、房间号、床位等信息。毕业班级(工学交替)宿舍数量、人数等信息由系部于学生离校前三个月报与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条住宿学生退学、转走读、开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证明,会同宿舍管理员查验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设施等若有损坏,待按价赔偿后,方能办理退宿手续离校。

  第二十条学生因毕业和实*离校,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由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辅导员)会同宿舍管理员清点、检查、验收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设施等如有损坏,当事人按价赔偿,统一到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到宿舍管理员处签字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因故不能按时退宿,需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宿管中心给予延迟办理退宿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走读、退学、毕业(实*)、开除的学生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殊情景需本人申请,经系部学生科批准出具证明方能进入,不得在宿舍内长时间逗留。

  第二十二条学生工学交替期间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辅导员)或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卫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管理。公共区域卫生由宿舍管理员组织协同值周学生打扫清理;宿舍内卫生由本室学生负责打扫清理;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定期消毒。宿管员负责对宿舍内务和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卫生检查考核记录台账,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资料,考核结果在宿舍公告栏公示。宿管中心协助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危险违禁品检查,检查结果在学院OA进行通报,并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1、宿舍走廊地面、楼梯干净无污迹、痰迹和杂物;楼梯扶手无灰尘;墙面无脚印、污迹;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楼道灯具无灰尘;天棚无蛛网积尘;厕所洁净无异味;暖气片、水管及下方无灰尘、杂物。

  2、床铺*整无杂物,被子叠放标准规范;枕头整理摆放*整规范,枕下无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脸盆按上下床顺序一线摆放床头一侧;脸盆内洁净无杂物,盆内毛巾叠成方型紧贴脸盆外沿;牙缸放置脸盆内右侧,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内,毛刷向上;皂盒纯净,放置于牙缸左侧。

  3、暖瓶洁净无污渍,根据房间具体方位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线摆放。

  4、行李箱按规定位置整齐摆放,无灰尘,美观整齐。

  5、拖把、笤帚、撮子等卫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摆放。

  6、空床整洁无杂物,无乱堆、乱放、乱挂现象。

  7、宿舍内照明灯、开关、床、柜门、窗等公物用品无破损。

  第二十五条宿舍卫生检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宿管员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并协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教师解决处理问题。

  宿舍卫生内务百分制考核细则

  1、地面(20分):地面、门口有污迹、烟头、垃圾杂物等,扣1—10分,鞋、脸盆不安规范摆放,扣1-10分。

  2、床铺(25分):床单、被褥、枕巾不整洁,床上堆放杂物,扣1-10分;被子叠放不规范(成方成块),扣1-10分:被子、枕头摆放不在床铺中轴线,扣1-5分。

  3、物品摆放(15分):行李箱不按规范摆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杂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净、摆放不规范,扣1-3分;卫生工具摆放不规范及阳台杂乱等,扣1-5分。

  4、门窗家具(10分):门不洁净有污渍,扣1-3分;窗不明净,窗帘不整洁,扣1-4分;家具不干净,摆放不整齐,扣1-3分。

  5、卫生间(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洁,扣1-3分;墙壁有蜘蛛网、污渍,扣1-3分;有异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内有垃圾,扣1-3分;门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阳台(5分):地面墙壁不干净有污迹,扣1-3分;衣服晾晒不整齐,扣1-2分。

  8、宿舍礼貌(10分):墙壁乱写、乱涂、乱画、乱钉钉子,张贴不健康贴画,无积极向上文化氛围等,扣1-6分;有吸烟、喝酒、赌博、违章使用电器、不节俭水电等现象,扣1-4分。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总务处统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负责分类编号、设卡登记建账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爱护公物,严禁人为损坏门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电、暖、消防等设施。如有损坏遗失由职责人按价赔偿,职责无法落实的交由系部学生科处理,落实赔偿。

  第二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公物用品带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许私自增加或安装其他用具设备,一经发现,交由系部学生科严肃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宿舍内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宿管员负责向总务处报修。

  第六章水电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要养成勤俭节俭意识和礼貌生活*惯,自觉节俭资源、能源;树立节俭光荣,浪费可耻的节俭风尚,厉行节俭反对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一条光线充足时不得开灯。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学生在宿舍内节水节电行为,对违反、不听劝阻和屡教不改者,除开展批评和教育外,向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器、电热毯、电饭锅、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违禁品;并通知系部学生科对使用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宿舍内禁止增加照明设备、私接电线等,不得私自换用灯泡、灯管等大功率照明设备,违者宿管员通知系部学生科,给予警告处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住宿学生应严格服从宿舍管理员、值班教师和执勤学生干部的管理,进取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喝酒,抽烟;严禁在宿舍或阳台打闹、攀爬;严禁在楼道打篮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轮滑等行为;严禁大音量播放各种音频、视频或做影响他人学*、休息的事情。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学院安全保卫科处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礼貌上网,自觉抵御淫秽、**、低俗腐朽等网上信息,养成科学、礼貌、健康上网*惯。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淫秽书刊、视频、软件等,违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熄灯前宿舍管理员及宿管部执勤学生干部,联合对各宿舍进行人数清查和纪律检查,主要检查住宿学生的到位情景,有无外来人员及串住宿舍现象,对不按规定住宿和对夜不归宿者及时反馈给值班教师或系部学生科,系部负责联系、查找。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鞭炮、焚烧物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者从重、从严处罚,违反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者送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商品买卖或交易活动;违者没收物品,并反馈给系部学生科或送学院安全保卫科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辱骂、侮辱或故意刁难宿舍管理人员,妨碍宿舍管理人员及学生会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从重、从严给予处理。

  第四十三条住宿学生夜间晚归、夜间外出管理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在宿舍关门之前回到宿舍,早晨开门之前不得外出。

  2、晚归学生回到宿舍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填写好晚归记录,宿舍管理员认真核实确认其身份后,方能进入宿舍。

  3、私自爬窗进入宿舍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供给方便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归的学生,由系部出具相关证明进入宿舍。

  5、夜间因生病等紧急情景需外出的学生,由宿管员与夜间值班教师联系,由值班教师负责处理。

  6、为本宿舍同学夜不归宿作假证者,给予警告处分。

  7、无正当理由(若不能提交有关证明)夜间晚归,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条例中未列举的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规定相*条款处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条需要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

  第四十六条住宿教工要服从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接电线,自觉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七条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应及时告知宿管中心并将宿舍钥匙亲自交还给宿管员,不得擅自交给他人,更不能擅自转给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条搬离宿舍的.教职工,搬离前和宿管员共同查看该宿舍内的各项设施、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宿管中心将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在宿舍住宿的餐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领取消防门钥匙一把,严格进出锁门,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学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师生管理

  第五十一条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师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师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系部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师生。

  2、参加教学计划内学*、工学交替和实*的学生。

  3、集中培训、备战大赛的师生。

  4、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或系部进行学校管理工作的学生。

  第五十三条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师生,在学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为单位供给住宿时间、师生名单、联系方式、住宿期间值班教师姓名、联系方式,签署意见,逾期不予办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师生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汇总,宿管中心按照学院假期总体住宿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安排宿管员值班管理。

  3、系部因开设专业培训班需安排外校人员住宿的,以系部名义向学院提出申请,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条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收费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学生原则上只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不另行收取住宿费和管理费。

  2、非本校学生借住的,需按学院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五十五条假期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师生的管理以“谁申请,谁负责”为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要指派值班教师负责对假期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学生住宿的,所属部门必须派值班教师负责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员坚持联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请销假制度,与部门值班教师坚持联系。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离校的,应提前向值班教师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员方可离开学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2:00前回到宿舍,寒假期间在20:30前回到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调换宿舍,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赌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贵重物品。

  7、师生在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借宿人员安全职责一律由申请住宿部门负责。

  第十章实行巡查和职责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条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纪律秩序、消防安全、内务卫生、违禁物品、公物设施、记录台账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报。系部需将在宿舍内违纪学生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检查、落实整改情景并建立巡查考核台账,将巡查考核结果记录详实,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建立事故职责追究制度。对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职责事故,根据职责大小依章依规分别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的职责,对职责人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构成刑事职责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处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以上资料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友情供给,谨致感激。

  住宿宿舍管理制度 2

  为使学生公寓(以下简称公寓)有一个安全、宁静、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住宿制度

  第一条入宿

  1、学生凭学生证、录取通知书或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

  (1)缴费(住宿费);

  (2)领取公寓安排通知单;

  (3)按指定宿舍及床位住宿;

  第二条退宿

  1、学*期满(毕业、转学、退学)按学院规定时间凭《离校审批表》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2、退宿手续办理:

  (1)到所在公寓楼退床位,由公寓管理人员对学院配给个人的公物进行验收、签字;

  (2)到管理中心、财务科等部门结清相关费用;

  (3)到管理中心签证盖章;

  (4)离宿。

  3、未结清住宿费、水电费、公物赔偿费等费用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日常管理

  1、缴纳住宿费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应按时按规定缴纳。

  2、每个宿舍设舍长一人,管理本宿舍一切内务(如安排卫生值日等)。

  3、在学院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的情况下,学生应服从管理中心的调整。

  4、入宿学生须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中心准许不得自行调换、私占、转让、出借床位等。凡以上违规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5、爱护公物。凡宿舍楼内配备的家具和房屋设备须倍加爱护,不得**搬动调换。凡有丢失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6、钥匙管理。寝室钥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供配,学生不得私自配钥匙或另加挂锁,不得将本室内钥匙借给非本室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7、文明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寓纪律,舍区内禁止吸烟、酗酒、猜码、赌博、搓麻将、起哄、打架、打球、经商、张贴广告、烧煮东西;严禁存放酒瓶、刀、枪、棍等危险物品;严禁各种邢教、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观看淫秽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画报书刊;不准晚归、外宿、留宿他人及在自*、休息时间大声喧哗或从事各种娱乐活动。严格遵守会客制度(上午11:00~12:30,下午16:30~20:30)

  8、无特殊情况和充分理由,学生不得在外租房。

  第二章作息制度

  第四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周一至周四、周日按时熄灯;周五、周六不熄灯。法定假日不限熄灯时间(不含法定假日结束当晚)。

  第五条公寓大门开关时间:6:00开门、23:30关门。

  第六条在休息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起哄、放音响;违者若不听劝阻,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条晚归的学生必须凭证件登记后方可入楼。

  第三章卫生管理制度

  第八条宿舍应保持整齐、清洁,学生宿舍内由学生负责打扫。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由专职人员打扫。

  第九条学生宿舍公共场所及学生寝室卫生要求:

  1、地面(含床下)干净、无积灰、无痰迹、无纸悄果皮、无烟蒂。

  2、墙面无污损、无涂写刻画、无蛛网灰尘、无球印和脚印。

  3、门窗玻璃明亮、无积灰、无张贴。

  4、厕所、盥洗室、沐浴室无垃圾、无积垢、无臭味,无蛛网、灰尘,无乱张贴、乱刻画。

  5、衣柜、桌凳、床上用品、热水瓶、水杯、书籍、衣服、鞋等物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被子叠放在靠窗一侧、枕头放在被子上),做到干净有序。

  第十条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惯,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不在门窗和墙面上张贴、刻画。讲究饮食和环境卫生。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禁止从宿舍内向外、向下扔东西或泼水。

  第十一条学生患传染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第四章违纪处理制度

  第十二条学生在宿舍楼内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学生公寓实行查房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学生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阻挠执行公务。

  第十三条凡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者,除按上述相关条款予以处理外,还按学校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1、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国家、学院、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男女同学不准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互串宿舍、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违者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章其它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2、管理中心设立治安办公室,各学生宿舍楼设立治安保卫组,由管理组长兼任保卫组长,值班员、管理员及清洁工兼任组员,负责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工作。值班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值勤时必须在学生宿舍楼门口值班,密切注意进出人员状况,对可疑人员进行证件检查等。

  3、学生公寓楼治安保卫组备有治安登记簿,记录来访人员和学生宿舍发生的治安问题。

  4、学生宿舍区内备有消防龙头,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调换。

  5、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蚀性物品。

  6、保持门厅、走廊及楼梯畅通,不能停放自行车和乱堆物品。

  7、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8、值班室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9、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插座。

  第十五条学生公寓家具管理制度

  1、总务处对学生宿舍家具实行严格管理,负责学生宿舍家具的调配及维修工作。

  2、爱护家具、珍惜使用家具、维护家具完好百每位学生应尽的责任。

  3、学生宿舍配置的家具,不得随意搬迁、移作他用,不得多占家具。

  4、宿舍家具属于自然损坏应及时报修;人为损坏家具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六条日常检查评分制度

  为了使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建立每日检查评比制度以纠正少数学生不文明和违章行为。

  1、由学生会组织成立考核管理员队伍,由考核管理员每星期根据各项制度规定,认真检查,严格执法,给各宿舍评分。检查结果及扣分原因要以书面形式公布。

  第十七条无特殊原因和充分理由,学生不得在外租住。

  住宿宿舍管理制度 3

  为了给同学们营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使学生们养成良好的社会道德,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学生住宿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如因特殊情景确实需要调宿舍者,必须向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心根据情景予以调整,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宿舍。

  2、学院实行集中住宿与管理,作息时间为早6:00开楼门,周日—周四晚22:30锁楼门,晚23点熄灯休息,周五--周六(节假日)晚23点锁楼门,23:30熄灯休息。学生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自觉熄灯。

  3、严禁未经批准的晚归、夜不归宿等行为。22:30后进公寓区的学生即视为晚归,23:00后未进入公寓的视为夜不归宿。晚归学生必须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并在本楼宿舍管理人员的《晚归记录簿》上登记,学院钢铁连、大学生自律委成员、各系行检委于每晚22:30后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并按照《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为保证公寓安全不准在学生宿舍会客或留宿外来人员。

  5、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由学生自行负责,要本着干净、文雅、舒适、优美的原则进行布置。

  6、学生宿舍是学生团体生活的地方,必须讲究礼貌住宿,坚持居住区的安静,任何人不得在楼道、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不准在楼内踢球、拍球、大声喧哗。

  7、学生在宿舍使用计算机网络应贴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应养成良好的、礼貌的上网*惯,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学生必须爱护公寓楼内和室内配备的各种家具、设施,不准随意挪动、拆卸、改变其原貌,宿舍内的公共家具、设施出现被故意损坏的情景,由该宿舍长查明原因,分清职责。主要职责人按家具、设施的现价或维修价格赔偿;如原因不清、职责不明时,则按该宿舍成员均摊赔偿处理;如故意损坏情节严重者,赔偿后还要给予主要职责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学生入住后,应由宿舍长代表本宿舍成员与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签署《学生公寓安全与财产管理职责书》,一式三份,由各宿舍长及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分别保管,宿舍长组织本宿舍成员对《学生公寓安全与财产管理职责书》进行贯彻学*。

  2、不准在墙壁、门窗、家具、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乱画,床上不准挂床帘。

  三、卫生管理

  1、每宿舍选举舍长一人,每一天派值日生一人,轮流值日负责内务卫生,每周全体宿舍人员进行一次大扫除。

  2、学生宿舍实行定时整理内务卫生制度,每一天早8:00前将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完毕,将垃圾务必集中倒入楼下的垃圾桶内,不准在楼道内或从窗口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

  3、不准在墙壁、门窗、顶棚上乱涂乱画,甩墨水、抹污垢;严禁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及燃烧废纸等杂物,严禁在任何地方张贴广告。

  四、安全规定

  1、任何人不准将外来闲杂人员领入学生宿舍楼,严禁留宿校外人员、留宿异性,一经发现,按照《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不准私自撬门锁、暴力破门。门锁损坏、钥匙丢失,要及时向学生公寓中心申请维修、更换。

  3、室内无人时要随手锁门,以防被盗。

  4、严禁在宿舍内、宿舍间私拉电线、网线,严禁宿舍内使用或存放以下违禁物品。包括:火柴、火机、酒、蜡烛、吹风机、热得快、电饭锅、电水壶、电磁炉、饮水机、大功率台灯、酒精炉、酒精灯、变压插座、不合格插座、刀具、鞭炮、**、易燃易爆物品等,对于查处到违反安全用电的情景,要落实到学生本人,并依据《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和《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5、严禁在宿舍内喂养狗、猫等宠物。

  6、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从事经商、代销代售等盈利性或经营性的收费服务活动。严禁私自在公寓区从事商业经营、宣传活动。

  7、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区内为无烟校区,严禁学生在学校内吸烟、喝酒,对由于吸烟引起火灾等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喝酒引起事端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住宿宿舍管理制度 4

  清扫员主要负责宿舍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和维护。做到:地面、洁具、窗台、楼梯等全天清洁;墙面、棚面、无灰尘、无涂抹、无划痕;窗户明亮,空气新鲜无异味,洁具、窗户等设施设备无损伤;关好窗户、关好水门。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冲洗厕所,擦拭洁具、窗户窗台、洗漱台、楼梯扶手等,拖扫地面,开窗通风,保持楼内空气新鲜;

  二、维护楼外和院内卫生,保持卫生清洁,没有纸屑、杂物等,积雪时注意及时清理出过道,特别是台阶的清理,保证学生出入的安全。

  三、经常巡视和维护各部位卫生,保持全天洁净,检查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门等无人时是否关好。

  四、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自觉爱护。

  五、教育学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存放。

  六、发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舍务教师报告。

  七、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住宿宿舍管理制度 5

  第一条为把学生宿舍建设成为安全、礼貌、和谐、温馨的生活、休息和学*场所,促进全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必须先办理住宿手续方可住宿。

  第三条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宿舍必须经过二级学院和宿舍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四条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住宿学生离校住宿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不在校住宿。

  第五条为保证学生住宿安全,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

  第六条寒、暑假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景需要留校,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留校期间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并交纳必须的管理费。

  第七条严格会客制度,会客一般在管理室,特殊情景可在宿舍,但来访者必须出示本人的证件,经工作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未经同意,男、女生不得进入宿舍互访。

  第八条严禁在宿舍区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九条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住宿学生轮流值日,每一天8:00前,午时14:00前清除房间的垃圾并送至规定的地点。

  第十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熄灯就寝,坚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播放音响干扰他人的正常学*或休息。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宿舍门禁制度,晚上熄灯锁门后归宿的学生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严禁夜不归宿。

  第十二条爱护公物,人为损坏宿舍设备设施的,要按价赔偿。

  第十三条节俭水电,用毕及时关掉水龙头或电源开关。

  第十四条使用礼貌用语,礼貌待人,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倒水。

  第十五条支持、配合管理人员、学生干部及学生组织的公寓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为创立“三和谐”宿舍,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惯,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违者视情节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造成学校或他人财物损失的,要按价赔偿。

  第十七条学生毕业或休学退学,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退宿手续,无故拖延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入住须知

  一、学生公寓既是学生相对独立的私人空间,也属于学校特定的公共场所,请您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努力营造环境和谐、行为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的公寓环境。

  二、请您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随意调换或占用其他房间、床位,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必须经过所在院系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学生公寓衣柜、储物柜、书柜等有编号的设施为指定成员使用(编号与床号一致),椅子、可折叠长条桌、固定写字台等无编号的设施为寝室所有成员共用。

  三、学生公寓每年为每生免费供给电80度,自来水40吨,热水12吨,超额部分按照南京市居民供水供电价格及生产热水的实际成本收费,详见《南铁院学生公寓水电计量管理暂行办法》。学生公寓用电已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统,电量用完即自动断电,经过学校一卡通圈存购电后可即时恢复供电。

  四、学生公寓空调使用遵从“自愿申请,付费使用,费用分摊,共同维护”的原则。申请、计费、维护办法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五、学生公寓网络实行认证上网,实时计费,网络开通、维护操作办法详见《南铁院学生上网管理办法》,请您遵守计算机网络的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网络安全,抵制违法行为。

  六、学生公寓物业公司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工作人员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寝室安全、卫生、礼貌等方面的检查与评比,请您配合与理解。

  七、请您入住前仔细检查确认公寓设施完好,有损坏情景及时到物管站登记,我们会尽快帮您解决,如因您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维修费和材料费由您及相关职责人承担。学生公寓维修细则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日常维修规范》。

  八、请您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礼貌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惯。

  九、请您自觉维护寝室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寝室安全的不良行为。

  十、请您遵守《南铁院学生行为准则》、《南铁院宿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注意以下事项:

  1、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

  2、严禁吸烟、酗酒,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3、严禁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暖手宝、烘鞋器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电热电器;严禁违规使用电吹风。

  4、在公寓内的各项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住宿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2)

——初中住宿管理制度优选【5】篇

  初中住宿管理制度 1

  1、职工上、下班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学生休息。

  2、职工宿舍晚上九点之前熄灯,深夜不得外出或晚归。

  3、保持楼道、房间清洁,不得随意扔垃圾、杂物、随意吐痰等。

  4、宿舍内不得从事赌博、打架、吵架、着装得体,不得做有碍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职工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师除外)

  6、职工一律不准乱拉、私接电线、插座、有线电视、电脑等,如需带电器设备需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7、看电视、手机充电一律插在宿舍大厅的插座上,必须有人看管。

  8、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电水壶、电炉、热得快等。

  9、插座前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严禁任何时间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炊具,严禁点蜡烛。

  11、各宿舍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按照规定给予罚款50元,其中违反第8、第10条罚款10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初中住宿管理制度 2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和生活环境,特拟定本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校宿管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宿管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生报到注册后到管理员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4、学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被套、床单、枕头等物品)均按学校统一要求发放。

  5、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由管理员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管理员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惯等。

  8、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管理员请假,办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

  9、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二、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插座等。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音响。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

  4、住宿生*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或管理员请假并签名,将请假条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星期五下午必须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须返校。如因故无法返校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5、在上课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对于在校园内其它地方学*或无故不上晚自*学生一律旷课处理。

  7、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理。

  8、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9、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0、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1、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2、全体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3、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师,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并要求有记录。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必须做到“八个一条直线”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6:00-6:3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7、要保持宿舍周围的卫生清洁,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后的地面上,便后要立即洗水。

  8、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9、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四、值日生和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每两人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二)室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作室长。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寝室。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按时熄灯。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室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室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该同学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五、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末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2、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3、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4、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教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5、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六、“文明寝室”评选制度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营造恬静、舒适、整洁、温馨的宿舍生活环境,现制定“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一、评比办法

  1、评比共分三项即卫生、纪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周计算一次成绩。

  2、每月汇总检查结果,一学期评选一次。

  二、评分标准

  (1)宿舍卫生

  1、学生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床铺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2、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及宿舍的卫生工作,值日生早上7:30前做好宿舍卫生,并接受管理教师的检查后方可离开。

  4、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到宿舍吃。

  5、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勤换洗衣服,做好个人内务。

  初中住宿管理制度 3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学校春季开学工作*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20xx年xx市春季开学学生公寓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学生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公寓各项管理制度。

  2.疫情管控期间,外来人员(含家长)不得进入学校。

  3.所有寄宿生必须佩戴好口罩方可进入寝室。

  4.毛巾实行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被褥一人一套,并定期进行清洗,勤晒衣被,自备纸巾上学。

  5.使用过的口罩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密封后,投入寝室配置的口罩回收专用垃圾桶。

  6.进入寝室前先洗手,保持寝室环境清洁、卫生。

  7.不串寝室,不邀请非寄宿生或其他寝室同学进寝室。

  8.禁止校外就餐,禁止叫外卖,禁止将盒饭、小吃带入寝室。

  9.如有不适,第一时间报告生活老师。

  二、宿舍门卫、生活老师管理

  1.宿舍门卫、生活老师须经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2.综合学校疫情排查情况,进一步核实确认寄宿学生名单,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台账。

  3.在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追踪制度的基础上,每天对寄宿学生进行回寝晚检,了解学生健康状况。

  4.按规定做好疫情收集,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值班校医。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学生,立即安排隔离,并启动应急预案。

  5.利用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做好健康教育,安排部署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学生会议和集体活动。

  6.按规定做好学生公寓和公共区域清洗、消毒、通风等工作。消毒操作前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帽子,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乳胶手套,长筒胶鞋等。消毒工作完毕,一次性口罩帽子喷洒消毒剂,充分湿润后放入垃圾筒,其它可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为1:100)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干燥后备用。

  7.保持手的卫生。每次工作完毕,立即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的水下洗手或用75%医用酒精擦拭双手1-3分钟。

  8.服从学校安排,自觉做好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

  9.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离岗、脱岗。

  三、公寓管理

  在开学前对学生寝室、公共区域清扫消毒的基础上,以日常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对学生公寓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1.公共卫生区域应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学生自备纸巾。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实行小寝室长负责制,每天早晨、下午、傍晚离开寝室时要做好室内的开窗通风,保证室内长时间的通风换气,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有效降低室内空气中微生物的数量和密度,减少与病原体接触的机会。

  3.楼道的窗户保持开启状态。楼梯、公共卫生间的地面、洗手台面、走道、室内地面及物体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是1:50)或75%的酒精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员出入低峰时,消毒频次为每天两次。

  4.楼梯扶手、各类开关、门窗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为1:100)或75%的医用酒精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员出入低峰时,消毒频次为每天两次。

  5.垃圾及时清理下楼。生活垃圾采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1:100)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按照不可回收垃圾处理。每天定时收集,集中消毒后清运,日产日清。垃圾收集桶、清运点、运输车辆、垃圾站必须随时消毒和每天终末消毒。

  6.在学生公寓楼附*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粘贴明确标识,引导师生定点投放,规范废弃口罩分类处置,防止二次感染。

  ⑴废弃口罩要日产日清,每日收集运输不少于两次。建立完整的废弃口罩清运、消毒台账备查。

  ⑵普通师生的口罩可做普通干垃圾处置,将口罩密封后投入专用口罩垃圾桶。在转运前用84消毒液消毒处理后转运。

  ⑶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发热者佩戴的口罩密封后投放医疗垃圾桶,存医务室处置间,由医疗废物处置公司上门收集,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7.学生公寓室内用紫外线灯照射进行空气消毒。

  8.消毒注意事项:

  ⑴84消毒液(标识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和水的比例为1:100稀释。

  ⑵每天进行一次消毒,早晨出寝室前,由寝室长负责组织,用配置好的84消毒液对本寝室及所负责的公共区进行消毒,生活老师巡视并指导。

  ⑶消毒工作应在无学生在场的条件下进行,防止刺激呼吸道和皮肤黏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学生入内前应打开门窗通风至少20分钟。

  9.每栋公寓楼一楼设置隔离室,配备感应龙头,手消毒剂、手套、体温计、纸巾或干手机等。隔离室内,空气,地面,家具等均应严格消毒并通风换气。随手关门,避免各个房间之间的空气对流,门窗关闭,张挂明显标志。

  初中住宿管理制度 4

  为了构建*安和谐的宿舍生活环境,确保大家的人身安全,根据校、院里的相关规定的要求,每晚必须对各宿舍进行查房记录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要求各班除了安排自律委员进行查房工作外,还应该安排其他班委协助查房,必须保证男、女生宿舍至少有一名班委负责查房(这些查房的班委的名单和联系方式要与年级自律部共享)。

  二,查房时间:周日到周四每晚的11点之前;周五、周六每晚的11:30之前。

  三,各查房人员必须如实上报查房情况,自律部将不定时地对宿舍进行查房工作;望各位负责查房的同学能认真执行。

  四,负责查房人员及时报告晚上请假外出的同学。

  五,请假要求:*时的请假就归到到班级的正常请假里;周五、周六晚上外出请假的需到各班自律委员那拿周末请假条(一式两份)。填写清楚后,提早找辅导员签字请假。周五中午时将请假条交给自律委员。自律委员确认后把假条交到自律部,方便大家查房。

  六,如有申请周末请假的同学必须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由辅导员确认签字后,交于自律部留底。(注:申请人必须是家住福州或闽侯的同学,必须得有父母或监护人的亲笔签字才行。)

  七,没有请假私自外宿的`同学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

  八,查房人员在查房时可进行熄灯提醒。望广大同学能积极配合查房工作。

  初中住宿管理制度 5

  为使学生公寓(以下简称公寓)有一个安全、宁静、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住宿制度

  第一条入宿

  1、学生凭学生证、录取通知书或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

  (1)缴费(住宿费);

  (2)领取公寓安排通知单;

  (3)按指定宿舍及床位住宿;

  第二条退宿

  1、学*期满(毕业、转学、退学)按学院规定时间凭《离校审批表》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2、退宿手续办理:

  (1)到所在公寓楼退床位,由公寓管理人员对学院配给个人的公物进行验收、签字;

  (2)到管理中心、财务科等部门结清相关费用;

  (3)到管理中心签证盖章;

  (4)离宿。

  3、未结清住宿费、水电费、公物赔偿费等费用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日常管理

  1、缴纳住宿费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应按时按规定缴纳。

  2、每个宿舍设舍长一人,管理本宿舍一切内务(如安排卫生值日等)。

  3、在学院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的情况下,学生应服从管理中心的调整。

  4、入宿学生须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中心准许不得自行调换、私占、转让、出借床位等。凡以上违规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5、爱护公物。凡宿舍楼内配备的家具和房屋设备须倍加爱护,不得**搬动调换。凡有丢失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6、钥匙管理。寝室钥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供配,学生不得私自配钥匙或另加挂锁,不得将本室内钥匙借给非本室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7、文明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寓纪律,舍区内禁止吸烟、酗酒、猜码、赌博、搓麻将、起哄、打架、打球、经商、张贴广告、烧煮东西;严禁存放酒瓶、刀、枪、棍等危险物品;严禁各种邢教、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观看淫秽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画报书刊;不准晚归、外宿、留宿他人及在自*、休息时间大声喧哗或从事各种娱乐活动。严格遵守会客制度(上午11:00~12:30,下午16:30~20:30)

  8、无特殊情况和充分理由,学生不得在外租房。

  第二章作息制度

  第四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周一至周四、周日按时熄灯;周五、周六不熄灯。法定假日不限熄灯时间(不含法定假日结束当晚)。

  第五条公寓大门开关时间:6:00开门、23:30关门。

  第六条在休息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起哄、放音响;违者若不听劝阻,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条晚归的学生必须凭证件登记后方可入楼。

  第三章卫生管理制度

  第八条宿舍应保持整齐、清洁,学生宿舍内由学生负责打扫。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由专职人员打扫。

  第九条学生宿舍公共场所及学生寝室卫生要求:

  1、地面(含床下)干净、无积灰、无痰迹、无纸悄果皮、无烟蒂。

  2、墙面无污损、无涂写刻画、无蛛网灰尘、无球印和脚印。

  3、门窗玻璃明亮、无积灰、无张贴。

  4、厕所、盥洗室、沐浴室无垃圾、无积垢、无臭味,无蛛网、灰尘,无乱张贴、乱刻画。

  5、衣柜、桌凳、床上用品、热水瓶、水杯、书籍、衣服、鞋等物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被子叠放在靠窗一侧、枕头放在被子上),做到干净有序。

  第十条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惯,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不在门窗和墙面上张贴、刻画。讲究饮食和环境卫生。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禁止从宿舍内向外、向下扔东西或泼水。

  第十一条学生患传染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第四章违纪处理制度

  第十二条学生在宿舍楼内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学生公寓实行查房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学生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阻挠执行公务。

  第十三条凡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者,除按上述相关条款予以处理外,还按学校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1、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国家、学院、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男女同学不准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互串宿舍、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违者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章其它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2、管理中心设立治安办公室,各学生宿舍楼设立治安保卫组,由管理组长兼任保卫组长,值班员、管理员及清洁工兼任组员,负责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工作。值班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值勤时必须在学生宿舍楼门口值班,密切注意进出人员状况,对可疑人员进行证件检查等。

  3、学生公寓楼治安保卫组备有治安登记簿,记录来访人员和学生宿舍发生的治安问题。

  4、学生宿舍区内备有消防龙头,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调换。

  5、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蚀性物品。

  6、保持门厅、走廊及楼梯畅通,不能停放自行车和乱堆物品。

  7、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8、值班室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9、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插座。

  第十五条学生公寓家具管理制度

  1、总务处对学生宿舍家具实行严格管理,负责学生宿舍家具的调配及维修工作。

  2、爱护家具、珍惜使用家具、维护家具完好百每位学生应尽的责任。

  3、学生宿舍配置的家具,不得随意搬迁、移作他用,不得多占家具。

  4、宿舍家具属于自然损坏应及时报修;人为损坏家具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六条日常检查评分制度

  为了使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建立每日检查评比制度以纠正少数学生不文明和违章行为。

  1、由学生会组织成立考核管理员队伍,由考核管理员每星期根据各项制度规定,认真检查,严格执法,给各宿舍评分。检查结果及扣分原因要以书面形式公布。

  第十七条无特殊原因和充分理由,学生不得在外租住。


住宿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3)

——店铺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店铺管理制度1

  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门店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应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门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4、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二、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门店营业结束时,应切断场所内所有非必要电源。

店铺管理制度2

  一、激励机制在酒店管理中的意义和作用

  (一)激励机制在酒店管理中的意义

  美国哈佛大学的心理学教授威廉。詹姆士在研究中发现,在缺乏激励的环境中,员工 的潜力只能发挥20%-30%;如果在良好的激励环境中,能够充分地调动员工 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同样人员的潜力则能够发挥到80%-90%。他认为,一个人*常表现的工作能力与经过激发可能达到的工作能力和水*之间存在着大约(50%-60%)左右的差距。可见,在良好的激励环境中,员工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发挥在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酒店作为劳动密集型的服务性企业,其人力 资源管理工作主要通过激励来实现。对员工进行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保证酒店经营目标的实现。激励的重要性已为酒店管理者所公认,但如何提高激励的有效性却仍是摆在酒店管理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二)激励机制在酒店管理中的作用

  1.调动员工积极性

  这就是说,员工只有在激励的作用下,才能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创造出高质量、高效率的工作成绩。

  2.形成团队精神

  宾馆酒店是一个整体,宾馆酒店管理的成功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管理者可以通过与员工的有效沟通与激励,使员工树立全局观念,进而形成整个宾馆酒店的团队精神。一但团队经过努力实现其目标,员工彼此合作的经历就会变成令人欣慰的美好回忆,它将使员工拥有强烈的归属感、自豪感与成就感,使宾馆酒店更具凝聚力。

  3.提高服务质量

  宾馆酒店服务的最大特点就是服务质量难以衡量性,但是因酒店而异、因服务人员管理人员及客人而异,服务要求及评价的标准具有不确定性。所以,对服务质量控制的最有效的人是员工自身,而只有自己感到非常满意的员工才会自觉自愿地为客人着想,通过第一时间的观察及时提供客人所需要的服务。而使员工满意的最有效的方法正是管理者对员工的激励,激励可使之具有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在规范服务的基础上,愿意竭尽所能地为客人提供符合其需求的额外的服务,从而达到提高服务质量、为酒店赢得忠诚客人的目的。

  4.提高管理水*

  员工最清楚酒店运转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管理者应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设性意见及措施,让员工参与管理,以激励员工以主人翁的姿态去工作,发现问题并积极地想办法解决问题,使酒店管理水*和服务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二、激励机制在酒店管理中的理论依据

  激励,从心理学的观点来看“激励”就是调动人的行为积极性,是个体在组织中的工作动机。在管理学中,激励是指管理者遵循人的行为规律,运用多种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激发下属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具体到酒店管理中,激励是指酒店管理者通过内部或外部刺激,激发和培养员工的工作动力,使员工产生内在工作动机,从而促使员工为实现酒店经营目标而努力工作的.过程。

  三、激励机制在酒店管理中的应用策略

  (一)注意激励的公正性

  管理者必须对员工的贡献给予恰如其分的承认,否则员工就会产生不公*的感觉。员工可能采取发牢骚、制造人际矛盾、放弃工作等行为。可见,酒店管理者客观地公正地评价员工工作业绩并据此确定合理的工作报酬,对于消除员工不公*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是十分重要的。而要做到客观公正,酒店在对员工进行激励时,必须做到赏罚严明、赏罚适度。

  (二)针对员工需要进行激励

  一位员工之所以愿意积极地去从事某项工作,是因为从事这项工作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其个人的需求。当一个人无所求进,也就没有什么动力与活力;反之,若一个有所需求,就必然存在奋斗目标激励的因素。酒店必须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不断了解员工需要层次和需要结构的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采取激励措施,才能收到实效。例如,年轻员工比较重视拥有自*及创新的工作环境,中年员工比较重视工作与生活的*衡及事业发展的机会,年龄较大的员工则比较重视工作的稳定性。女性员工相对而言对报酬更为看重,而男性员工则更看重企业和自身的发展。因此,酒店在对员工进行激励时,一定要考虑到酒店的特点和员工的个体差异,这样才能收到最大的激励效力。

  (三)及时适度地激励

  激励如果不及时、不适度,不仅会失信于员工,挫伤员工工作积极性,而且还可能使员工产生怨恨,取得完全相反的结果。因此,及时适度是酒店正确实施激励的一条重要原则。在实践中,酒店要做到及时而适度的激励,首先应正确识别激励时机的特点。即在激励时,不能无功而奖,无过而罚;不能功大而小奖,过大而小罚;不能功小而大奖,过小而大罚。(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及时原则,还是适度原则,酒店管理者都应辩证地加以统一,由于及时不适度,激励效果不会好;而适度不及时,激励便会失去应有的意义。)

  (四)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并重

  许多酒店管理者认为:员工上班就是为了挣钱,因此金钱是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最有效工具。事实上,员工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除了物质需要外,还需要有精神上的嘉奖和鼓励。例如,有项工作急需某位员工去完成。作为酒店管理者,你可以对他说:“我把这项工作交给你,完成以后,发给你奖金”,待工作完成后当场兑现;同样你也可以这样对他说:“这项工作很重要,把它交给你是因为只有你才能完成,以后再增发给你奖金!”。用这两种方法可能都会达到完成任务的目的。但后者显然优于前者。前一种方法把完成工作任务与物质激励直接挂钩,很容易形成多奖多干,少奖少干的局面,而后一种方法则在工作任务与物质激励之间加上了一个中间环节,使物质激励成为精神激励的寄托物,消除了工作与金钱直接联系的弊端,在某种程度上满足员工的荣誉感,从而产生更大的工作激情。

  (五)奖惩并用,以奖为主

  奖惩并用,不等于奖惩并重。应坚持以奖为主、以罚为辅的原则。因为:第一,任何一位员工都有积极的、正确的一面,也有消极的、错误的一面。但是,对于大多数员工来说,前者是主流,后者是支流。酒店应提倡“倡导主流,否定支流”。第二,就员工的心理趋向来看,心理趋于美好,希望个人的表现得到承认。管理者在激励员工的时候,充分肯定其成绩,不仅会给他心理上带来满足,而且使他有明确的是非观念并为取得更好成绩而努力工作。第三,惩罚有时会造成不良行为,过分惩罚会使人产生挫折感,且惩罚又不能罚出人的觉悟和自觉性。因此,惩罚只能作为辅助手段来用。

店铺管理制度3

  第一节 营业员守则

  1、进店规则;员工上班前须更换好工装,佩戴好胸牌,存放好个人物品,履行完考勤手续后准时进入卖场。

  2.上班时间必须统一服装、佩戴胸牌、穿黑色皮鞋、并保持着装整洁。

  3.上岗前须化好淡妆,将头发梳理整齐,精神饱满。

  4.不得佩戴过多或是较夸张的饰物,包括耳环、戒指、手镯、手链、项链、染怪异头发等。

  5.上岗前及在岗时不得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或饮料,以保证口气清新。

  6.对顾客要谦虚有礼,稳重大方,态度和蔼,不卑不亢,“请”字当头,“谢”不离口,始终给顾客和同事以轻松、愉快的感觉。

  7.与顾客同行时不要抢行,出入口注意礼让。顾客谈话时不要旁听,不得从中间穿行,脚步轻快,若无意碰撞了顾客要表示歉意。

  8.营业场所禁止打闹、喧哗、吹口哨、打响指、哼唱、搭肩、拉手、吃东西和吸烟。

  9.不可在顾客面前修指甲、剔牙、掏鼻、抓痒、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等。在迫不得已打喷嚏时,应将手掩口鼻,面向一旁。

  10.对着奇装异服和身体有缺陷的顾客不得指点、谈论、模仿和讥笑。

  11.尊重顾客开玩笑,避免伤情失礼或发生意外。任何情况下不得怠慢或辱骂顾客。

  12.服务中应主动和顾客打招呼,顾客向我们打招呼、告别或致谢,我们也应有相应表示。

  13.与顾客谈话时须保持一米距离,用语客气。顾客提出的要求如不能答复时,要及时请示,妥善处理。

  14.工作时间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打闹。

  15.做到有错必改,不提供假情报,不班弄事非,不伤害他人。

  16.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不得同顾客拉关系,办私事,甚至谋取私利。

  17.服务台电话铃响两声后,必须接听。接电话须礼貌用语,如“您好!金针坊专卖店/专柜”。工作时间未经允许不得打接私人电话。

  18.营业员到岗后,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如业务所需则设定为振动,并远离营业场所接听。(店内只有一个店员时例外)

  19.员工必须爱护场内的设施和工作器具,注意节约用水、电、纸等易耗品。

  20.员工上、下班必须考勤或点名,店长或领班须亲笔签到并如实填写签到时间,上、下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21.凡上下班迟到、早退按《员工手册》上同等制度处理。(如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签到的除外)

  22.店员上班时间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请假批准后才可离店;

  23.店员休假必须填写假条,经店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不准电话请假或先斩后奏。

  第二节 服务用语与规范

  1.接待顾客时必须使用礼貌用语,收银员应唱收唱付。(如:您好!欢迎光临金针坊专卖店/专柜,请随便看!欢迎再次光临!请带好您的随身物品!)。

  2.对顾客提出的有关商品的疑问要给予耐心、详尽的解释,不得敷衍搪塞。

  3.当顾客离开时须欢送顾客(如:谢谢光临、欢迎下次光临、请慢走等)。

  4.对于刁蛮或是不讲理的顾客要采取忍让的态度,切不可与顾客发生争吵、辱骂的行为(一经发现可对店员作待岗处理或解聘)

  5.上班时间按规定姿势站立,不得依靠或坐在货柜上(两眼*视前方,两手交叉贴于小腹)。(收银员在顾客前来付款时须主动打招呼)。

  6.顾客进店选购商品时店员不得冷眼旁观或不予理睬。

  7.对于顾客提出的要求在不违背公司利益的基础上要尽量满足,不能满足的须解释原因,尽可能站在顾客一边。

  8.对于挑剔的顾客要有耐心,不急不燥的为其服务,直到满意为止。

  9.在举行促销活动时须主动提醒顾客活动内容,并作详尽解释。

  10.对商品的面料、款式、工艺、色彩、流行趋势等必须全面掌握,以便为顾客进行推介。

  第三节 店长职责及管理

  1 行政管理

  (1)将目标传达给下属,要掌握每日、每周、每月、累计等的目标达成情况,带领员工完成公司下达的指定销售目标, 依业绩状况达成对策,领导员工提供优质的顾客服务,并竭力为公司争取最佳营业额。

  (2) 监管店铺行政及业务工作:主持早、晚会,并做好记录。

  (3) 对销售情况进行分析,每日检查货源情况,畅销产品及时补充,滞销产品作出合理化销售建议或退仓,确保日常的销售。 进(退)店的货品,安排店员认真清点,若发现差异,立即向公司汇报。

  (5) 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指导:与门店工作规范相关的一切规章制度。传达公司下达的各项目标及促成工作,培训及管理所有员工。

  2 考勤管理

  (1) 考勤统计,约束员工行为。

  (9) 编排班表,按实际情况作适当修正,并确保下属准时上班。

  (10)人事调动,纪律处分等,负责执行仪容仪表标准及制服标准。

  (11)培训员工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及其他有关之工作知识。

  (12)了解公司政策及运作程序,向员工加以解释,并推动执行。

  (13)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店铺安全及紧急指示。

  (14)清楚理解有关雇佣条例及向员工解释有关公司守则及福利。

  (15)召开店内工作会议:与员工商讨店铺运作及业务事宜,发挥员工主人翁的精神,及时沟通,达成共识。

  (16)指导下属员工以专业热诚的态度销售货品,提供优质的顾客服务。

  (17)有效处理顾客投诉及合理要求,建立顾客与专卖店/专柜的良好关系。

  (18)建立顾客联系档案和会员档案,以便更好的服务客户。

  (19)根据店铺实际库存与销售情况加大补货量,确保店内存货适宜或充足。

  (20)根据要求,正确陈列货品(包括POP、货架、橱窗陈列等等)。

  (21)根据市场转变或促销活动灵活的趋势改变店内存货的陈列方式。

  (22)监管收货、退货、调货工作,并确保无误、监督陈列货品的整齐、干净、*整。

  (23)留意市场趋势,分析顾客反映,向公司及时反映和提出积极意见。

  (24)监察全店销售工作,负责开铺、关铺,监管收银程序,维持货仓整齐清洁。

  (25)保持全场灯光、音乐、仪器等的正常运作,确保店内外装修,货架完好无缺。

  (26)监管一切店内装修,维修事项,负责店内货品,财物、现金安全及防火工作。

  (27)负责陈列工作,维护现场货品按公司陈列要求陈列。

  (28)确保每周营业报告和分析营业状况准时、准确递交、带动全体员工有效提升销售业绩。

  (29) 编排每周/每月工作计划及确保各类文件的妥善归案处理。

  (30) 主持店铺各类会议,作为员工和公司的沟通桥梁。

  (31) 定期安排店员了解其他品牌的动向,及时向公司反映,加强咨询流通,监控推广活动的安排(包括人手安排及赠品按推广要求正常流通)。

  (32) 负责退货、调拔货品工作并及时入帐。

店铺管理制度4

  1.员工准则

  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现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2)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守店铺管理制度。

  3)如遇不明事项应服从各级主管领导,与同事合睦相处,对下属或新进员工应亲切,公*对待。

  4)员工应保守公司与店铺的机密,不得对外泄露任何有关公司与店铺的销售数据、文件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图谋私利。

  5)员工对待工作与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遇事不可推诿,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难顾客。

  6)员工有义务完善各项工作及服务品质,提高工作绩效。

  7)员工应爱惜公司与店内财物,控制各项费用与支出,杜绝浪费现象。

  8)员工应恪尽职守,非经核准不得阅览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公司文件或传播不确消息。

  9)员工有违反上述准则条例的,将依据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2.员工的仪容仪表

  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女同事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男同事不可留胡子。

  3)如果有体味者,要适当涂止汗露。

  4)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5)店员不能穿厚底鞋、拖鞋。

  3.工牌与工服

  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是店铺的形象。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如员工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工服的破损或丢失,须按规定进行赔偿。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员工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员工在离职时必须退回工服,如果没有退回,须按六折赔偿。

  4)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5)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初犯者处以口头警告,严重者处以书面警告。

  4.店铺制度

  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公司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自觉遵守轮班制度。依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洁身自爱、防盗防窃。工作时间,须将个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下班自觉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检查所携带的私人包裹,并随时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清检员工储物柜。

  4)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公司或店铺的一切资料(尤其是销售额),否则将根据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5)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6)严禁私用、盗窃公司货品及其它物品,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8)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9)工作时间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做私人用途,不得将店铺电话随便告诉无关之人。

  10)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11)穿着已购买的公司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12)严禁擅自修改、泄露、盗窃公司或店铺电脑数据,违者严厉处罚。

  13)工作时间不准代他人存放物品,如遇到顾客购买的商品需暂存时,需做好登记。

  14)员工在个人利益与店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店铺利益为先。

店铺管理制度5

  为了规范店铺财务运作,确保公司财产物资安全、规避资金、财产损失等风险,现对相关业务流程规范如下:

  一、盘点规定:

  1、盘点方法:定期、不定期、全盘、抽盘等

  (1)不定期抽查盘点:指由财务部组织不定期的对店铺各库区及卖场的库存商品进行抽盘或全面盘点。

  (2)定期盘点:是根据每日或每周营业完成后进行的盘点,定期盘点要求进行的是全面盘点。

  2、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1)清点所有货品数量,与电脑库存数据初步核对;

  (2)核对货品标签与货品(货品印记)是否相符;

  (3)将各类票据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与清点;

  (4)更新电脑数据库;

  (5)准备盘点所用的计量器具及各类销售票据;

  (6)由盘点总负责人指定人员参加盘点,盘点期间暂停进、退货;

  (7)避开销售高峰期(周末、双休日,节假日)。

  3、盘点操作流程:

  (1)由专门指定人员对柜台珠宝首饰进行盘点,盘点时按珠宝首饰商品分类、品名、编号、单价、数量进行逐一核对,用扫描枪将标签条码逐个扫入盘点系统,确认系统内货品图片与实货相符;

  (2)全部扫描后查询盘点差异,核对实盘数量及货品是否与数据库相符;

  (3)根据柜台实物盘点情况,电脑自动生成盘点结果报审表,打印并由全体盘点人员签字确认,分送会计、商品等有关部门。(日盘、周盘由店铺主管组织销售人员进行;由销售人员按实盘数量如实填写盘点表,店铺主管或主管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盘,盘点完成后,双方和主管要在盘点表上签名确认)。

  4、盘点结果处理:

  每次盘点完成后将制成盘点表,由相关盘点人员及监盘人、店铺主管签名确认,盘点表要先与店铺台账核对确定是否存在差异,如有差异要立刻找出差异原因并分析。

  正确无误的盘点表将上交财务部,由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如有差异,要及时跟进和找出差异原因。

  对于盘亏的物品,要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要对责任人和店长等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为了实时对店铺的现有库存进行监控,要求店铺每天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销售日报表至财务部(具体看格式),由财务部相关人员核对库存商品是否正确,从账面上对商品进行监控,如确有必要,财务部将派出专人至店铺进行突击或通知盘点形式进行实地盘点,以确保账实相符。

  二、店铺的现金及备用金管理规定:

  1、店铺营业款(碎银)和备用金必须分开管理,营业款(碎银)不得挪作备用金使用,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罚款?元。当天的营业额与碎银分别独立存放,当天营业款现金由店长清点审核独立上锁存放,第二天店长自己取出存款;如店长休息,营业款由组长锁好存放,直至存钱人员(店长/销售主任)在同事见证下,开锁复核。要求在有监控摄像头下复核。

  2、店铺备用金的金额按店铺面积大小、商场经营模式(专卖店/商场租赁柜台)决定。商场租赁柜台500元/月;专卖店面积小于50㎡的1000元/月,专卖店面积大于50㎡小于100㎡的1500/月。

  3、备用金应用于日常店铺开支及低值易耗品等购买,购买物品需要保留凭证及票据,并每两个礼拜按既定报销流程到财务部报销一次。

  4、备用金由店长保管,和费用票据单独存放于保险箱内。

  5、各店铺要对备用金的领用、报账等情况进行登记,合理领用备用金,登记本上要求有日期,用途、收入、支出、报账日期或是返还日期等事项,要求经领人和批准人签名。备用金报账后的余额要及时进行返纳,返纳要求在事项完成后三天内办理完毕(如有特殊情况应先与店铺主管沟通,可以推迟二天办理),备用金登记本要求专人登记保管(具体格式如附表)。每天营业终了店铺要把当天的备用金情况上报财务人员,上报内容包括:上日余额,本日支出(详细说明支出内容),本日收入(列明收入内容),本日余额。

  6、店铺营业款(碎银)必须锁入保险箱,第二天当班人员上班后应及时清点并确认是否与台账相符。

  7、原则上店铺的每日库存现金金额不得超过3000元(除碎银、备用金外),超出规定金额必须在当日下午四点前,由店长或主管如数存入公司为店铺开设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并保留存款回执以备核查;店长或主管外出存款时必须在其他员工见证下,在存款签出本上登记、签名。

  8、公司及店铺任何人员都不得挪用店铺钱款,店铺需使用备用金支付日常开支的,100元以下有店长批复,超过100元不满200元的由主管批复,200元以上需经经理同意后方可开支,店铺备用金要设置专门登记本(登记本相关规定按第二条规定执行)。未经规定的程序请示同意,擅自挪用营业款者做贪污或盗窃公款处理,除追回赃款外,按公司财务制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处罚,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收银规定:

  1、日常工作中要求熟练使用收银机和POS系统,收银时要坚持唱收、唱验、唱找、唱付;仔细检查货币真伪,用视觉和触感检查货币真伪并用验钞机正反两面复验;如违反操作规则,误收假钞的,由责任人承担,无法分清责任人的由当班人员集体承担;

  2、在使用POS机刷卡收银时,应严格按照流程操作,要求顾客输入密码、签名确认,并保管好刷卡单据,于每月规定日期将POS机刷卡交易单与销售小票、销售报表一起交给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定期与POS机刷卡银行进行对账,以保证转账情况的真实性;

  3、在发生POS机交易成功与否难以确认的情况时,不得发出商品或退还现金给顾客,应及时与银行联系,查实并确认POS机交易实际情况后,做具体处理。违反操作流程,造成损失的,一律由责任人承担损失;

  4、营业结束时,营业员按销售凭证第二联进行统计汇总,记录当日销售总金额(与财务对账办法详见财务管理规定)。

  5、清点当日销售货款和POS机交易小票,是否与销售总额相符,现金和票据,是否与店铺台账相符,此过程一人清点,店长/组长复核,核对完毕后由两人在柜组台账上同时签字确认。


住宿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4)

——发票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发票管理制度1

  1、开票原则:按照实际批销实洋开票

  2、具体操作:

  当需要开具发票时,业务员必须提供相应的开票依据,指本单位批销单。以及对方的开票准确信息,已经开具过的也要核对,若有变动应及时通知财务。

  开票单据核对无误情况下可以开具,如需要按码洋开票的情况下必须备案,收款后超出实洋部分扣除5%税点返款。如有需要超出码洋开票情况,需要先申请,经领导批准后交财务备案方可开具,回款后超出实洋部分扣除5%税点,超出码洋部分扣税点13%给予返款。

  3、不允许开票情况:

  1、信息不准

  2、错开、重开

  3、虚开

  4、将款项打至其它账户。

  5、非公司客户,指不是我公司登记客户,一律不能开具,所以请将对方名称按正确的信息核对好登记。即使登记名字简写错写,也不能开具。请业务员在登记时认真对待。也就是说批销单客户名称要与发票时客户名称统一。

  4、相关人责任:

  提交开票人(业务员)对开票有提供准确信息,及开票后核对的义务。已经开具,不能退回。由此造成数据错误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处理办法:按相应的票据额度给予5%-13%处罚或全额处罚财务,对于票据有保管,开具的义务,有审查开票信息的权力。有权否定不合理的开票要求。对于开票中出现的错误,也将受到5%——13%或全额的处罚。

  另外开票时间一般在每月5-25日,在月末前必须将票寄到对方手中,确认无误。为减少税务风险和增加负担我公司实行当月开票当月抵扣。过期不退。

  开票后,必须将款项全额打入我公司基本户内。

  5、此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司开票制度及对加强公司往来款项的管理,减少公司的费用开支而制定的,具有普遍性。请各位遵守,互相传达。

  6、生效日期:发布之日起生效。

  财务部

  20xx年6月13日

发票管理制度2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发票包括: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各类普通发票;

  (三)外购或自制的各类收款收据。(视同发票管理)。

  第二条公司使用的各类发票,由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日常管理工作(下称发票管理员)。发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一向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发票、并建立登记台帐,分类登记发票种类及起至号码和领用人等;

  (二)按规定开具发票;

  (三)按规定发放发票;

  (四)妥善保管发票;

  (五)检查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发票使用情况;

  (六)协调、监督与发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三条各类发票由公司财务部发票管理员统一保管、开具。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所有收费业务,,均应向交款人开具发票或收据,所收款项应全额上交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集中统一核算。

  第五条发票的书写必须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发票上必须列明客户名称、税务登记号码、填发日期、销售商品名称、数量和单价及价税分开的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具体的填写要求以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六条发票在填写过程中如有错误,应即行作废。作废的发票必须各联齐备,已撕下的发票联应及时用胶水粘回原处,每联须加盖作废章,并在发票封面上注明作废发票的号码。

  第七条发票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使用发票。若发生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谁违反、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第八条发票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对发票管理方面的审查验证。

发票管理制度3

  为规范员工操作,对发票进行严格管理,有效控制发票开据情况,特制定以下发票管理制度,望前台员工严格执行。

  一、发票备用

  1、前台发票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即前台发票每日标准额度为10000元。

  2、该金额已足够*日散客开据发票,团队退房应由前台通知财务提前准备发票,由财务处直接给团队开据发票。

  二、发票开据登记

  1、客人在前*理退房手续时主动提及开据发票,接待员按客人在本酒店的实际消费金额给客人开据发票。

  2、在结账单备注栏上注明(已开票,客人签字)字样,并邀请客人签字。若客人未开据发票,则在结账单备注栏上注明(未开票)字样,则不用客人签字。

  3、结账单上会显示本次消费金额,及应退款金额等消费信息,应再次邀请客人签字确认。

  4、若客人开据发票,则结账单上会有客人的两个签字,若客人不开据发票则结账单上只会有客人的一个签字。

  5、前台接待应将开了发票和不开发票的结账单分开存放,以便财务核对。

  6、在发票开据登记表上登记房号、客户姓名、消费金额、开票金额及经手人。

  三、发票金额核对

  每日收银箱内剩余的发票金额加上发票开据登记表上的金额应必须等于10000元。

  四、发票补充

  1、财务部每日早上应派专人到前台对发票进行核对和补充。

  2、清点收银箱剩余发票的金额,然后加上发票开据登记表上的金额是否为10000元。

  3、把已开据发票的结账单拿出来再次核对金额。

  4、将已开据发票的总金额补给前台。

  5、将已补充发票的结账单和未开票的结账单带回财务部。

  五、任何人若将酒店发票据为已有,处以xx年元罚款,并开除。

  本制度自通知之日立即执行。

发票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第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1.验旧。

  (1)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2)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3)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2.供新。

  (1)审核办税人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2)审核纳税人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

  (3)对证件资料齐备、手续齐全而又无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发售机关可发售专用发票,并按规定价格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三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第五条 除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外,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第六条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二)销售免税项目;

  (三)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四)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根据要求可以开具)

  (七)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第七条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八条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如下:

  (一)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二)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三)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五)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六)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天。

  (七)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第九条 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统一规定为四联,各联次必须按以下定用途使用:

  (一)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

  (二)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

  (三)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

  (四)第四联为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第十条 除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和自营进口货物外,购进应税项目有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

  (二)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三)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第(一)至(九)项和(十一)项的要求。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本规定第十条所称未按规定取得专发票:

  (一)未从销售方取得专用发票。

  (二)只取得记账联或只取得抵扣联。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一)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二)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

  (三)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专门存放专用发票的场所。

  (四)税款抵扣联未按税务机关的要求装订成册。

  (五)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六)丢失专用发票。

  (七)损(撕)毁专用发票。

  (八)未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直属分局提出的其他有关保管专用发票的要求。

  第十三条 有本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者,如其购进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已经抵扣,应从税务机关发现其有上述情形的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第十四条 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方。销售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进项税额的凭证。

  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第十五条 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机外发票。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

  (一)有专业电子计算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

  (二)具备通过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和按月列印进货、销货及库存清单的能力。

  (三)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申请使用电子计算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申请报告及以下资料:

  (一)按照专用发票(机外发票)格式用电子计算机制作的模拟样张。

  (二)根据会计操作程序用电子计算机制作的最*月份的进货、销货及库存清单。

  (三)电子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情况。

  (四)有关专用电子计算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情况。

  (五)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八条 使用专用发票必须按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栏目中如实填列购、用(包括作废)、存情况。

  第十九条 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税务机关留存备查;第二联为证明联,交由购买方送销售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第三联,购货单位留存。

  证明单必须由税务机关开具,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不得将证明单交由纳税人自行开具。

  证明单的印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细则有关发票印制的规定办理。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证明单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装订成册,并按照有关发票保管的规定进行保管。

  第二十条 专用发票的票样与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样式,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其他单位和纳税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均指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所属支局以上征收机关。

  第四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

  第二十二条关于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问题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在专用发票“金额栏”逐行或合计行填写的销售额超过了该栏的最高金额单位。凡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行为,购货方取得这种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第二十三条关于价格换算出现误差的处理方法纳税人以含税单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应换算成不含税单价填开专用发票,如果换算使单价、销售额和税额等项目发生尾数误差的,应按以下方法计算填开:

  (一)销售额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含税总收入÷(1+税率或征收率)

  (二)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税额=含税总收入-销售额

  (三)不含税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不含税单价=销售额÷数量

  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开具的专用发票,如果票面“货物数量×不含税单价=销售额”这一逻辑关系存在少量尾数误差,属于正常现象,可以作为购货方的扣税凭证。

  第五章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凡经税务机关认定,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必须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统一要求,在XX年底以前逐步纳入税控系统管理。具体步骤是:

  (一)XX年1月1日起,企业必须通过税控系统开具销售额在万元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同时全国统一废止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自XX年4月1日起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二)XX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必须通过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同时全国统一废止手写版专用发票。自XX年4月1日起,手写版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

  第二十五条纳入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必须通过该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对使用非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要按照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破坏,擅自改动,拆卸税控系统进行偷税的,要依法予以严惩。

  第二十六条企业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于纳税申报时或纳税申报前到税务机关申报认证;凡愈期未申报认证的,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已经抵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如数追缴,并按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凡认证不符的,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并由税务机关查明原因后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自XX年1月1日起,企业购置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发生的费用,准予在当期计算缴纳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同时可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和读卡器;通用设备包括用于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

  第二十八条自XX年9月1日起,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执行标准如下:

  (一)企业税控金税卡零售价格为1303元,税控ic卡为79元,小读卡器定为173元。此价格为最终到户安装价格。

  (二)各技术维护单位对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日常技术维护的价格标准为每年每户450元,安装使用当年按实际技术维护月数计收。并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在10%的浮动幅度内制定具体价格。

  第二十四条各级税务机关对税控系统的销售和售后服务要进行严格监督,但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税控系统相关的商业性经营活动,对为纳税人提供的有关税控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税控系统省级服务单位和省内服务网络应由航天金穗高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建立和管理(*除外)。

  第六章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应用的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级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是:

  1、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计划的编制工作。

  2、负责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认证工作。

  3、负责税务、企业用金税卡和ic卡在防伪税控发行子系统的发行管理工作。

  4、负责对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的业务管理工作。

  5、负责对同级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 对国家税务总局明令要求上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必须应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停止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十一条 省级技术服务单位由系统研制单位商省局流转税管理部门确定。省级服务单位商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组建市(地)县级服务单位。各级服务单位必须接受同级国家税务局监督,并对同级国家税务局负责。各级技术服务单位有义务向同级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部门报告技术服务工作情况。

  第三十二条 省级技术服务单位负责全省的技术服务工作。各级服务单位要在省级服务单位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的服务标准开展工作,保证服务工作安全、及时、有效。

  第三十三条 防伪税控系统实行计划管理。市、县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推行工作要求,在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企业名单,编制当年的推行计划报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汇总后报到省局流转税管理处,省局流转税管理处据此编制全省推行计划。

  第三十四条 企业上防伪税控系统。首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接申请书五日内核定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然后报市(地)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科)、市(地)流转税管理处(科)按照省局计划安排确定上防伪税控企业名单并下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通知书一式四联,第一联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下达给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第三联下达给申请企业、第四联给市(地)级技术服务单位。

  第三十五条 企业接到通知书后,携带通知书到指定的技术服务单位办理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手续。并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审核防伪税控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登记事项。确认无误后签署审批意见。《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一式三联。第一联防伪税控系统企业留存;第二联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三联为防伪税控企业办理系统发行的凭证。

  第三十六条 技术服务单位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对申请企业计算机、打印机进行技术认定,企业购置的计算机、打印机必须满足防伪税控系统的技术要求。

  第三十七条 技术服务单位将办完销售手续的防伪税控系统的金税卡、ic卡五日内送到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在防伪税控发行子系统办理发行。发行后的金税卡由技术服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安装。ic卡由企业领回。

  第三十八条 省级技术服务单位按照省国税局下达的推行计划购买专用设备。并将购买的金税卡、ic卡 的编号打印成册报给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备案。分地区销售的金税卡、i c 卡也分别编号打印报给市(地)流转税管理处(科)。市(地)流转税管理处(科)将金税卡、 ic卡编号按企业所属征收分局打印成册,下发给征收分局。

  第三十九条 征收分局将金税卡、ic卡编号录入到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子系统,做入库管理。

  第四十条企业增加分开票机按新上企业的工作程序办理。

  第四十一条企业发生下列情形,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通知服务单位。在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监督下由技术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拆卸金税卡,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将金税卡和ic卡在发行系统注销,然后才能办理注销手续。

  (一)依法注销税务登记,终止纳税义务;

  (二)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减少分开票机,

  第四十二条 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认定登记手续。对本章十四条规定情形以外,不需要注销作废金税卡的企业,应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初始发行。

  第四十三条 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认证管理工作。企业在申报期内必须将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报到主管征收机关进行认证,未经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坚决不准抵扣。对因褶皱、揉搓等无法认证的加盖“无法认证”戳记,认证不符的加盖“认证不符”’戳记,属于利用丢失被盗金税卡开具的加盖“丢失被盗”戳记。认证完毕后,应将认证相符和无法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退还给企业,并同时向企业下达《认证结果通知书》(附件八)。对认证不符和确认为丢失、被盗金税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进一步核查,确认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逐级汇报,不得隐瞒。

  第四十四条 防伪税控企业应将税务机关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连同《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一起按月装订成册备查。

  第四十五条 经税务机关认证确定为“无法认证”、“认证不符”’以及“丢失被盗”’的专用发票,防伪税控企业如已申报扣税的,应调减当月进项税额。

  第五十五条 防伪税控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税务机关、服务单位应填制《防伪税控系统故障登记表》(附件九)分别逐级上报省局和省级服务单位。

  第五十六条 企业服务质量投诉采取下管一级的办法,一般向上一级服务单位投诉本级服务单位。由上一级服务单位仲裁解决。重大的服务质量问题也可以越级投诉,服务单位对受理的投诉要认真解决,不得推诿扯皮。对于服务投诉不能解决的按合同法规定向相关部门投诉。

  第五十七条 防伪税控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开票设备的安全,对税控ic卡和专用发票应分开专柜保管,主管税务机关要定期对其进行检查。

  第五十八条 实行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发生丢失被盗的,应迅速报告*机关和主管税务机关。

  第五十九条 损坏的两卡以及收缴的两卡,统一上交主管税务机关。

  第六十条 防伪税控企业未按规定使用保管专用设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未按规定使用和保管专用发票处罚。

  (一)因保管不善或擅自拆装专用设备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二)携带系统外出开具专用发票。

  第七章 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第六十一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第六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对纳税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XX年6月12日起执行。

  第四十六条 报税子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和认证子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数据,应按规定传递到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

  第四十七条 防伪税控企业金税卡需要维修或更换时,其存储的数据,必须通过磁盘保存并列出清单。税务机关应核查金税卡内尚未申报的数据和软盘中专用发票开具的明细信息,生成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传递到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企业计算机主机损坏不抄录开票信息的,税务机关应对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存根联通过认证系统认证,产生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传递到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

  第四十八条 税务机关用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由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统一管理,不得由技术服务单位管理税务专用设备。设立省、市(地),县三级发行网络,各发行网络必须建立在省、市(地)流转管理处(科)和征收机关,并选派专人管理。各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发放专用设备要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分别填写《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入库单》(附件四)和《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出库单》(附件五),同时登记《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收、发、存台帐》(附件六)。各级税务机关对库存专用设备实行按季盘点制度,登记《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盘存表》(附件七)。

  第四十九条 主管税务机关需要增配专用设备的,应填制《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入库单》报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转报省局核发。

  第五十条 企业用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由省级技术服务单位统一管理。省级技术服务单位要建立专用设备库房,保证设备的安全。省、市(地)两级技术服务单位要按第十八条的规定,加强对企业专用设备的仓储发售管理,详细纪录收发存情况。对库存专用设备实行按月盘点制度,登记《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库存表》(附件七),于次月10日前报同级税务机关备案。

  第五十一条 省、市(地)、县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对同级技术服务单位进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各级服务单位应与同级税务局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工作程序、业务规范和权力义务等。每半年对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一次走访调查,写出服务质量情况报告。市(地)流转税管理处(科)进行汇总,分别于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上报给省局流转税管理处。当年服务满意率达不到95%以上的,通知其限期进行整改,限期不能整改的取消服务资格。

  第五十二条 技术服务单位每半年向同级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科)报告一次技术服务情况。每年由省级服务单位组织召开全省技术服务工作会议,通报全省服务情况,研究解决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全年的工作。

  第五十三条 市(地)技术服务单位要与服务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法律责任,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报同级税务机关备案。技术服务单位负责对企业的培训,企业开票员必须经过服务单位培训后持证上岗,企业开票员没有上岗证主管税务机关不得进行ic卡的授权操作。服务单位要按着统一的服务标准开展服务工作,对解决不了的故障要及时更换金税卡,不能影响企业开票。对非系统故障影响开票和报税的由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四条 为了保证系统的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省局批准不得擅自改动系统软件和硬件。使用企业不得擅自装卸金税卡。金税卡的更换和软件的升级要由技术服务单位技术员完成,系统出现问题马上通知服务单位进行修理维护。更换金税卡前一定做好数据维护工作,保证数据的安全。

发票管理制度5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法规文件,加强本校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上级规定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一)本校发票管理部门为财务部。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购买、使用、回收、保管和检查工作,各发票使用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服从财务部的管理。

  (二)本校所有使用、接触、保管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销货发票

  (一)销货发票是公司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时向客户开具的发票。

  (二)财务部票管员负责公司销售发票的购买、保管、发放以及报表填制和报送工作。使用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管员要及时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日记账”,月终填报“增值税发票购、用、存情况月报表”和“发票使用明细表”,分别于次月3日和10日内报送税务局。

  (三)发票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开具发票事宜,并到财务部备案。人员调动变更时,必须到财务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发票使用部门领用空白发票时,须到财务部办理登记手续,每次领用的限量为一本;若采用按产品种类开具发票的办法时,经财务部同意,可不受一本限制,但不准领用备用发票。使用完的发票存根要必须及时交财务部办理注销手续,并由财务部存档保管。计算机打印发票的领用限量为每次不超过十份。

  (五)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的发票,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六)销售部门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指定专人,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不得丢失。如发生丢失和被盗,应于丢失当日立即报财务部,并报税务机关和当地*部门,并于三日内在报刊和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七)开具发票时,必须按下列要求办理:

  1、按号码顺序填开;

  2、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3、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上、下联内容完全一致;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物价值、实收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按时限开具;

  7、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销售发票的开具时限为: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

  (九)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拆本渐页、代开的发票,不得自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不得携带空白发票外出或邮寄空自发票z

  (十)发票开具后,发现错误,应在各联1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在原发票中按编号保存。

  (十一)发票开具后,若发生退货冲票事宜,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如果销货方和购货方均未作账务处理,购货方应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货方,销货方收回后,连同其存根联和记账联一起,按作废处理;若是部分退货,销货方收回原发票作废后,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不准索取退货证明单。

  2、如果销货方已作账务处理,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应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销货方,销货方以发票联作为抵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将抵扣联注明“作废”字样粘贴在存根联下方,以备审查。未收到购货方退还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销项税款。属于销货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在发票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折让证明单交销货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销货方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或折让金额向购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退货、转让证明单附在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后面,红字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作为销货方冲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合法凭证,其发票联和抵扣联作为购货方扣减进项税款的凭证。购货方收到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进项税款中如实扣减。

  销货方办理退款时,必须取得购货方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款收据。

  (十二)公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如下:

  1、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2、销售本公司外购的生产用材料、物资;

  3、销售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料、废渣;

  4、其他按国家规定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和劳务。

  (十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

  2、处理废旧设备等固定资产变价销售的;

  3、处理在建工程物资的;

  4、其他按国家规定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和劳务。

  (十四)本公司开具的销货发票应于当月送交购货方,并督促其入账处理。本公司财务、物资管理部门也必须于当月将销货记账凭单、出库单及时人账,以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十五)已经使用过的发票存根和作废发票的各联次及发票登记簿由票管员保存,保存期为五年。保存期满后,由税务机关查验批准,监督销毁。

  三、购货发票

  (一)购货发票是指本公司采购材料、物资、设备或接受劳务时,由销货单位出具给本公司的发票。

  (二)所有部门和个人在为本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都应向收款方索取发票。

  (三)物资采购部门和费用支出部门向收款方索取发票时,都必须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除外),若对方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得与其发生业务。若本公司业务人员未按规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以普通发票到财务部门报销的,财务部门对当事人处以票面总金额5%的罚款。

  (四)下列经济活动可不向收款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交通运输企业提供的运输劳务;

  2、建筑企业提供的建筑安装劳务;

  3、旅店、饮食服务业提供的住宿、就餐服务;

  4、邮电费、保险费、娱乐活动费;

  5、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纳税性服务收费;’

  6、其他按国家税务局规定不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

  (五)各业务部门向供货单位采购物资,发生的劳务、费用,一经发生,不管付款与否,都要及时向对方索取发票,采购的物资应立即办理人库手续,费用支出办好签字手续,发票报销的各种手续齐全后,立即交财务部门办理人账。对不能立即付款的发票,财务部门要一式两份填制“应付款项转账单”,分别交经办人存查和登记应付款账。

  (六)财会人员要充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能,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票有权拒绝付款:

  1、未按本公司规定办理法定手续的发票;

  2、应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却收取了普通发票的发票;

  3、项目不全、填写不清楚的发票;

  4、内容不真实、有涂改痕迹的发票;

  5、采购的物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行情的发票;

  6、其他不合理、不合法、不真实的发票。

  (七)购货后,若遗失发票或抵扣联,应向原销货方索取有原销货方盖章的证明和记账联的复印件,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进项税款抵扣凭证和记账凭证。

  四、附则

  (一)公司收款部门为财务部门,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无权向客户收款。

  (二)公司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l 000元的罚款,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者,除责令写出检查外,每份空白发票罚款5 000~10000元;丢失已填开的专用发票者,每份罚款1000元。

  (四)本制度如有与国家规定抵触之处,按国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住宿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5)

——住宿管理制度 30句菁华

1、认真执行用电规定,不在室内使用明火,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点蜡烛,不焚烧可燃物,不玩火。

2、爱护公物。住宿同学要爱护室内设备和各种用品,不私自增减、拆卸、更不损坏、丢弃。保持宿舍楼内墙面的洁净,不乱写、乱画,不乱钉、乱贴。

3、宿舍由舍务处统一安排,住宿生必须按规定的房号、床号住宿,不许私自调换。

4、住宿学生要按班级编定寝室、床位住宿,不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换寝换位。

5、发现同学有病,应随时报告管理员、值班老师、班主任或送医院。

6、要讲文明,不说脏话,不打仗斗殴,不私拿别人钱物,禁止男女生串寝,禁止到录像厅、游戏厅、网吧等学生不宜场所活动。

7、宿舍内不得搞不健康的活动,上下楼梯脚步要轻,禁止有跑动、喧哗、打闹等一切干扰宿舍安静的行为。

8、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不得吸烟、酗酒。

9、养成文明*惯,不要向窗外乱扔杂物或乱倒水。不要在寝内拉绳、乱挂衣物;不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钉;不要在走廊内泼水、扔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随地吐痰。

10、根据作息时间,做好就寝准备。就寝铃响后一切洗潄都要停止,迅速进入就寝状态。想学*的同学,可到自*室,但不得说笑,干扰他人。

11、爱护宿舍内一切设备、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不得擅自搬出或调换室内家俱、设施。新生入学要缴家具押金和钥匙押金,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校时,要按卡片验收家俱等设施,一切齐全后方可予以办理离校手续,并退还押金。

12、禁止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扔酒瓶,不得将剩饭菜、杂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

13、不准在宿舍楼内经商、打麻将、酗酒、跳舞、玩球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和休息的活动。

14、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起床,晚归者要说明理由,进行登记。

15、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16、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17、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18、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19、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20、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21、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22、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管理人员,政工主任负责住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由舍务教师具体负责各寝室的管理,各寝室由舍长负责管理本寝人员,舍务教师要按《舍务教师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3、宿舍内禁止搞玩扑克、打麻将、饮酒等一切娱乐性活动,不得在寝室就餐。

24、住宿人员按舍长安排及时、认真值日,保持寝室干净。

25、宿舍管理实行考评制度,住宿人员的日常表现与集体和个人的综合素质评价或师德考评挂钩。

2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管理人员要按时清点学生人数,对不假外出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视其情况给与批评教育或适当的纪律处分。

27、应自觉排队购买饭菜,不得争先恐后,更不得在外就餐。

28、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29、学生宿舍禁外来人员留宿。严禁男女混宿。

30、加强学生宿舍防盗教育管理。合理安装防盗设施,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建立现金储蓄制度。


住宿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6)

——住宿管理制度优选【十】篇

  住宿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假期留校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xx师范学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服从学校住宿安排,不得擅自调换宿舍。

  三、进出校园、宿舍须带《留校住宿学生出入证》和身份证或学生证以备检查,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区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并在门厅或传达室等候、会客。

  四、爱护公共设施、对宿舍内配备的物品不得损坏、调换、改造或拆除。保持宿舍卫生整洁,不得在宿舍区乱刻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扔杂物。

  五、不得在校园及宿舍内经商、摆摊设点、兜售商品或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招工、招聘、承包等经营活动。

  六、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严禁使用违规电器或炊具。

  七、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斗殴。

  八、节约水电,做好宿舍防火、防盗工作。

  九、严格遵守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作息时间,不得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的学*和休息。

  十、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离开xx或暂时不在学校居住必须向辅导员书面请假并说明去向,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返校后须及时销假。

  十一、各宿舍设临时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的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工作,宿舍成员应积极协助寝室长工作。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与宿舍管理人员、辅导员或学院值班老师联系。

  十二、对违反学校规定,情节后果较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将依照《xx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暂行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住宿管理制度 2

  为使住宿生在校安全、文明、有序,养成良好的学**惯和行为*惯,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住宿纪律,按时归宿、洗漱、熄灯就寝和起床。要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不存放有异味的物品,床上物品摆放有序,整齐一致。床下的鞋要放在一条直线上,鞋头一律朝外,其他物品也要摆放整齐,且无尘土。

  2、认真执行用电规定,不在室内使用明火,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点蜡烛,不焚烧可燃物,不玩火。

  3、爱护公物。住宿同学要爱护室内设备和各种用品,不私自增减、拆卸、更不损坏、丢弃。保持宿舍楼内墙面的洁净,不乱写、乱画,不乱钉、乱贴。

  4、不准随意在宿舍内用餐,特殊情况须经管理老师同意。

  5、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说粗话,讲话不带脏字,尊重他人人格,不讽刺、嘲笑、侮辱、挖苦他人。

  6、按照安排好的床位住宿。不乱串床位和房间过夜,不留外人住宿,不把酒类带入宿舍,不赌博,不传看**、淫秽物品、不做书写、张贴大、小字报等违法违纪活动,不将管制刀具带入学校,不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男、女生不进入对方宿舍。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私自传借、配置宿舍钥匙,离开宿舍要关窗锁门。

  8、保护好自己钱物,贵重物品和超过20元现金不得带回宿舍。

  9、尊重老师,尊重劳动。对老师有礼貌,见老师主动问好、让路。尊重管理员的劳动,协助管理员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住宿管理制度 3

  为使住宿生在校安全、文明、有序,养成良好的学**惯和行为*惯,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住宿纪律,按时归宿、洗漱、熄灯就寝和起床。要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不存放有异味的物品,床上物品摆放有序,整齐一致。床下的鞋要放在一条直线上,鞋头一律朝外,其他物品也要摆放整齐,且无尘土。

  2.认真执行用电规定,不在室内使用明火,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点蜡烛,不焚烧可燃物,不玩火。

  3.爱护公物。住宿同学要爱护室内设备和各种用品,不私自增减、拆卸、更不损坏、丢弃。保持宿舍楼内墙面的洁净,不乱写、乱画,不乱钉、乱贴。

  4.不准随意在宿舍内用餐,特殊情况须经管理老师同意。

  5.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说粗话,讲话不带脏字,尊重他人人格,不讽刺、嘲笑、侮辱、挖苦他人。

  6.按照安排好的床位住宿。不乱串床位和房间过夜,不留外人住宿,不把酒类带入宿舍,不赌博,不传看**、淫秽物品、不做书写、张贴大、小字报等违法违纪活动,不将管制刀具带入学校,不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男、女生不进入对方宿舍。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私自传借、配置宿舍钥匙,离开宿舍要关窗锁门。

  8.保护好自己钱物,贵重物品和超过20元现金不得带回宿舍。

  9.尊重老师 ,尊重劳动。对老师有礼貌,见老师主动问好、让路。尊重管理员的劳动,协助管理员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住宿管理制度 4

  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学*与生活秩序,住宿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宿舍由舍务处统一安排,住宿生必须按规定的房号、床号住宿,不许私自调换。

  2.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听从舍务教师、班主任、更夫的管理。

  3.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容留外宿生或其他宿舍的同学在本宿舍住宿,不许将非住宿生带入宿舍(学生家长例外)。

  4.宿舍必须保持整洁,搞好公共卫生与个人卫生,轮流值日打扫宿舍。不乱丢、乱吐、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严禁向窗外、阳台外丢物品。

  5.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6.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就寝时间禁止讲话、娱乐、冲凉、洗衣服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得在宿舍区高声喊叫打哨喧哗。不得在宿舍赌博等。

  7.起床后必须按规格化要求将被子、枕头、鞋子、脸盆按要求叠放整齐。

  8. 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照明、煮食,私接电线,用电热器等电器,做到防火、防盗、防室内外事故发生,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舍务领导或老师报告。

  9.严禁偷盗行为或有意损坏他人物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10.爱护公共财物,按要求锁好门、关好窗。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给予纪律处分。

  11.严禁把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品带入或存放宿舍。

  12.舍务教师每天进行纪律、卫生、规格化检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文明宿舍”评比依据,并计入班积分月量化考评。

  住宿管理制度 5

  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学*与生活秩序,住宿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宿舍由舍务处统一安排,住宿生必须按规定的房号、床号住宿,不许私自调换。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听从舍务教师、班主任、更夫的管理。

  3、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容留外宿生或其他宿舍的同学在本宿舍住宿,不许将非住宿生带入宿舍(学生家长例外)。

  4、宿舍必须保持整洁,搞好公共卫生与个人卫生,轮流值日打扫宿舍。不乱丢、乱吐、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严禁向窗外、阳台外丢物品。

  5、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6、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就寝时间禁止讲话、娱乐、冲凉、洗衣服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得在宿舍区高声喊叫打哨喧哗。不得在宿舍赌博等。

  7、起床后必须按规格化要求将被子、枕头、鞋子、脸盆按要求叠放整齐。

  8、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照明、煮食,私接电线,用电热器等电器,做到防火、防盗、防室内外事故发生,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舍务领导或老师报告。

  9、严禁偷盗行为或有意损坏他人物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10、爱护公共财物,按要求锁好门、关好窗。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给予纪律处分。

  11、严禁把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品带入或存放宿舍。

  12、舍务教师每天进行纪律、卫生、规格化检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文明宿舍”评比依据,并计入班积分月量化考评。

  住宿管理制度 6

  学校针对目前学生在校外住宿的种种弊端,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领导牵头,班主任具体组织负责,长期与本班学生家长对学生住处进行检查,对住宿条件差、房东管理不严、存在各个方面安全隐患的,要求强行搬出。

  2、由班主任统一协调,充分征求家长与学生的`意见,将本班校外住宿生尽可能地归到一处或几处集中住宿,便于管理。

  3、由班主任组织,与房东、家长共同签订《校外住宿生安全责任书》一式4份,班主任、房东、家长各持一份,一份交学校政教处备查,以落实责任。

  4、班主任将不定期的对学生住所进行检查。

  5、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责令班级限期整改。

  住宿管理制度 7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良好的生活学*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况,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学生宿舍管理

  第一条 凡住校学生必须由生活辅导老师进行造册登记,统一安排床位。

  第二条 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遵守宿舍纪律,服从辅导老师以及各宿舍室长的管理安排。

  第三条 凡住宿学生在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条 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学生家长要求找学生时须由管理员传达或陪同。

  第五条 住校生必须遵守宿舍请假制度。

  第六条 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确需调换,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

  第七条 上课铃响,由管理员清查宿舍人员,确保上课期间宿舍无人,禁止学生课间回宿舍,上课时间留在宿舍的须有请假条。

  第八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楼前内大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禁止在宿舍内打牌,或搞其它影响休息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九条 住宿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第十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 节约水电,室内严禁乱扔,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第十二条 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第十三条 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须经人同意才能带出宿舍,个人大件行李带出宿舍必须经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带出。

  第二章 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防火安全须知

  1、学生宿舍内、走廊的电路,不准擅自移动,更换或私拉电线,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外的照明。

  2、不准在学生宿舍和走廊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等烧水,做饭;不准携带未熟食品进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准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热垫、电烙铁和其他大功率电器。

  4、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5、宿舍不准点蜡烛、抽烟、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6、非火警不准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凡违纪以上规定,对当事者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第三章 宿舍防盗制度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应做好如下防盗措施: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丢失后要立即报告学校,情节严重的应向**机关报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别人,防止钥匙失控,每个宿舍只能由舍长或舍长委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钥匙,不得私配多余的钥匙。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销好门。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惯。

  5、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

  6、不要留宿外来人员。

  7、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如可疑人员在宿舍四处走动,窥探张望,要加以询问,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住宿管理制度 8

  为搞好学生宿舍管理,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惯和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为学生创建良好的学*、生活环境,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学生住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机构

  (一)学生处下设学生宿舍管理部,由学生处成员、舍务老师和学生干部组成,对学生宿舍实行全面、科学管理。

  (二)学生处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以及夜间值班,负责学生在宿舍的卫生纪律评比和教育。男女生宿舍楼分别安排两名舍务管理员,除此之外,舍管部给每层楼选派2名优秀的学生干部负责该层楼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学生处及时与各系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定期例会,研究解决宿舍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把优质服务与管理教育结合起来。

  (四)学生处与总务后勤及时联系,加强学生宿舍修缮和维护。

  第二条管理方法

  (一)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学生处及舍管部负责学生在宿舍区的纪律、日常行为、卫生、安全及公共财产、水、电等方面的检查、评比及考核,凡违反有关规定者,舍管部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各系党支部**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与管理。对违纪严重且不接受教育的学生,建议并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处及舍管部和各系共同开展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在加强学生思想工作的同时,着重加强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纪律的'检查和督促。

  (三)学生处将宿舍检查情况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报各系,并提出整改要求,各系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落实。

  (四)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直接与学生的奖学金及各种评优、评先挂钩。

  第三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一)在我校注册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在校内住宿。

  (二)特殊情况,在学校住宿确有困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情况方可批准走读。①家在市内的学生,且交通方便,市内有亲属住宿方便的学生。②患有疾病,须在家治疗的学生,须二甲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③其它特殊原因。

  (三)申请走读的学生必须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里核准同意,填写《走读申请表》,家长亲自到学校签字,由所在系报学生处批准备案。

  (四)走读学生在校外发生被盗、人身安全事故等状况,由本人及监护人负责。

  第四条学生宿舍物品摆放要求

  (一)在宿舍内不准乱贴、乱钉、乱挂、乱画。

  (二)拖鞋要整齐摆放在床下,鞋跟朝外。

  (三)被褥按要求叠好,统一靠床头摆放。

  (四)个人皮箱放在床下,放不进床下的较大皮箱在不影响寝室其他同学起居方便的前提下,可放在室内合适位置。

  (五)暖瓶一律放在窗台上,洗漱用具放在床下。

  第五条学生作息时间规定

  (一)早上7点起床。

  (二)8点20分前要离开宿舍,提前进入课堂。

  (三)晚间21点查寝,熄灯前洗漱完毕。

  (四)21点30分熄灯后,不允许洗漱,不允许在走廊走动喧哗,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五)任何学生除中午休息外,白天不得躺在床上,如果确实生病需要卧床,必须出具带有辅导员签字的假条。

  第六条爱护并妥善使用宿舍的公物和设施

  (一)不准在寝室内使用酒精炉及电热器具,不准私接电源。

  (二)不准私自安装非配套设施及拆卸学校统一配备的设施。

  (三)不准往窗外泼水、乱扔杂物果皮。寝室内做到无杂物、垃圾。

  (四)自觉维护走廊、洗漱间的卫生。

  (五)节约用电,做到室内人走灯灭。注意节约用水,做到随手关闭水阀。

  (六)宿舍公物设施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并到学生处填写报修单,由学校统一维修。

  第七条学生宿舍行为文明的规定

  (一)见到老师,要讲文明懂礼貌,自觉接受老师的询问和检查。

  (二)要保持室内肃静,不准大声喧哗、超音量播放音乐和制造其它噪音。

  (三)不准在寝室内就餐及存放易腐烂食物。

  (四)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或变相赌博。

  (五)未经允许,禁止晚归寝和夜不归寝。严禁串寝、混寝。

  (六)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和留宿外来人员(含亲属)。

  (七)要服从学校舍务管理人员的查寝管理,不得无理取闹,甚至侮辱、谩骂管理人员。

  第八条寒暑假宿舍管理规定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要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带离寝室,以免丢失。

  (二)寒暑假期间任何学生不得留校住宿。

  (三)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不准时返校或无故延期返校,按《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相应条款予以处理。

  第九条寝室长职责

  (一)寝室长负责管理本寝室同学的内务整理、值日安排及本宿舍的纪律。

  (二)如有同寝室的同学生病或有事临时不住宿的,寝室长应及时向值班老师报告。

  (三)寝室长及时反映同寝室同学生活上、管理上的意见和建议,献计献策,作好寝室管理工作。

  (四)寝室长应鼓励同寝室同学争当优秀寝室,如发现同寝室同学有违反学校住宿制度的现象,应及时制止,如不听劝告,应向学生处老师反映。

  (五)寝室长应关心同寝室同学的生活起居,关心爱护寝室环境,营造良好的住宿氛围。

  (六)发现本寝室同学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者,及时向辅导员或学生处反映。

  (七)寝室长享有评选优秀寝室长的权利,文明寝室长作为一种荣誉记录在学生档案中。评为文明寝室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条值班教师岗位职责

  (一)值班教师必须准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负责对值班的学生干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三)在当班时间要不定时对校内各部位进行检查,掌握全校学生动态,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四)发现个别学生有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制止、劝导,对违纪学生要及时妥善处理。

  (五)按规定时间查寝,严格记录旷寝学生,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熄灯后要严防学生串寝。

  (六)对晚归寝学生要问清原因,进行教育,并做好记录,次日向学生处报告。

  (七)双休日值班重点加强对舞蹈小班学生的监督和管理,小班学生外出必须经值班教师批准,并需按时归校销假。舞蹈小班学生无故不许外出。

  (八)夜间值班男教师需在学生楼值班室住宿,当班期间不允许喝酒、玩电脑游戏、看电视等,不得离岗。

  (九)值班教师交班时须将当日值班情况向学生处汇报。

  (十)夜间值班时间为:下午4:00至第二天8:20(周一至周四值班教师如有课,可下午五点到岗),双休日白天值班时间:早8:20至下午4:30。

  第十一条值班学生干部岗位职责

  (一)值班学生干部必须准时到岗,按时值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协助值班教师对校园各部位进行检查,保证校园的安全。

  (三)负责查寝,对旷寝的学生认真记录,并填写查寝记录,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

  (四)督促教育学生保持宿舍及走廊的环境卫生,熄灯后进行简单的卫生清扫。

  (五)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间的矛盾和不良苗头,做好调和化解工作,对学生中尖锐的矛盾要及时汇报给值班教师,以便妥善处理。

  (六)不允许随意串班串岗,有事情要提前向学生处请假,并找好替班。

  (七)学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要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做学生的典范。

  住宿管理制度 9

  住宿生管理是学校学生管理的重要方面,为了使我校住宿生管理上档次,促使住宿生以校为家,自觉遵守住宿生规章制度,以更好体现我校管理严的特色,随时能接受参观和检查,住宿生将开展以起床早锻炼、环境卫生、就寝和遵纪守规为内容的的四项竞赛。竞赛实行以宿管员检查为主,校生辅组、学生生活部突击检查为辅相结合的办法,对各班、各寝室以及每个住宿同学的住校表现进行检查评估,一周公布成绩,期中、期末小结。要把考核结果同各班级、个人和学期考评挂钩。四项竞赛各项要求是住宿生制度的主要部分,必须认真学*,自觉执行。

  一、住校生四项竞赛各项要求、扣分标准和有关说明。

  (一)起床早锻炼。

  1、要求:

  ①起床铃响前不谈话、不提前起床、不出寝室;起床铃一响,立即起床,15分钟内洗面刷牙,整理物品,折叠被褥。

  ②早锻炼铃响后,迅速到操场的指定位置排队伍,做到队列整齐,精神饱满,动作准确到位,不迟到或无故缺操。因病不能出*者,应事先向宿舍值班老师请假,并填请假单。

  2、扣分标准:

  ①超规定提前起床或起床铃响前寝室内谈话声较响扣1-2分。

  ②起床铃响前提前出寝室,起床铃响后懒床1人扣1分。(3分封顶)

  ③早锻炼迟到扣1分,无故缺*者扣2分,早锻炼纪律、质量不好扣1-2分。

  (3)有关说明:

  ①起床铃响前15分钟起床作为提前起床,起床铃响后2分钟还睡在床上作懒床处理。轮到值日和值周的同学可以不参加早锻炼但也不准懒床,不准在早锻炼结束之前买早点。

  ②早锻炼请假须填写请假单,宿舍值班老师签具意见,然后本人将请假单交值周班。不办请假手续不管什么原因均作缺勤处理。

  (二)环境卫生。

  1.要求:

  (1)各寝室排定值周表、做到一日三扫,周五中午大扫除。*时注意保洁。要求地面清洁,门窗干净,墙上无脚印、污迹,垃圾及时清除。(包括卫生间)

  (2)寝室环境要整洁,物品安放统一整齐,做到:

  ①被子按要求折成方块,封口对门,枕头放在另一头,不压在被上。床单拉*,无明显皱状。

  ②鞋子在床下离床口20厘米处,鞋跟统一朝外,居中,排成一直线;蚊帐撩起,不拖落帐角。

  ③箱子贴靠柜靠门一侧,包放另一侧。热水瓶放在指定位置,牙刷牙膏放入面盆内,面盆放在面盆架上,毛巾按标准摆放;扫帚、畚斗放在室内,值周轮流表统一贴在门正中位置。

  ④讲究卫生,不从楼上向下吐痰、倒水、乱扔果壳、纸屑。不在寝室内乱贴图片。不将浸有衣服的面盆随便乱放,文明使用厕所,不将不该扔的杂物扔在水槽中,以防管道堵塞。双休日,更要注意保洁。

  ⑤衣服放在靠墙壁一侧,或叠好的衣服放在枕头内侧。

  ⑥及时关好门窗。

  2.扣分标准:

  有以下违规情况根据违反项目多少和性质扣1-3分(可按床位落实到人的落实到人,并扣寝室分)。

  (1)寝室地面不干净,有杂物、纸屑,墙上有蜘蛛网或门窗柜子箱子上有灰尘,墙上有脚印等污迹扣1-2分。

  (2)被子折得不规范,未成方块,床单未拉*;蚊帐未撩起,鞋、热水瓶、茶杯(包括牙刷、牙膏、面盆)未按指定地方安放或放得不整齐,扣1-2分。

  (3)衣服乱挂,床上未叠衣服,窗台上放物品,扣1分。

  (4)垃圾未及时清除,扣2分。

  (5)在寝室内用餐,扣3分。

  (6)门窗未及时关好,扣2分。

  3.有关说明:

  (1)每天值周生将垃圾倒在宿舍楼指定的垃圾筐内,然后由管理员负责清除。

  (2)寝室可有适当美化,但不能乱挂乱贴,应统一协调。

  (3)值周生一人做一星期,周一至周日。

  (4)夜自修结束后,严禁将快餐盒、西瓜、甘蔗等容易产生大量垃圾(主要是瓜皮果壳、食品包装)的食品带入寝室,但允许在寝室内吃自备的快餐面等,但要特别注意保洁。

  (三)就寝。

  1.要求:

  (1)就寝预备铃响之前,做好所有就寝的准备工作,不得在寝室楼道追逐、喧闹。

  (2)就寝铃响,应立即熄灯就寝,不得再讲话、看书、听收录机、洗衣服等,不准随意使用手电、蜡烛等照明用具,特殊情况须经生活指导老师同意。

  (3)不能拼铺、调床,特殊情况须经生活指导老师同意。

  2.扣标准:

  (1)就寝预备铃响过后寝室里还是比较喧闹,扣1-2分。

  (2)就寝正式铃响过后,尚有同学未进寝室或在寝室但未上床就寝的1人扣1分,(一次检查扣满3分封顶)。

  (3)就寝之后,偷偷在看书或在做其他事扣1-2分。

  (4)就寝之后,寝室有讲话甚至嬉闹声,根据情况扣1-2分。

  (5)拼铺或调床,扣1分。

  (四)遵纪守规。

  1.要求:

  (1)认真参加住宿生**,自觉遵守纪律,积极参与学生会生活部组织的各种娱乐活动。

  (2)非规定时间不进入寝室,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或学生处生辅组同意,并填写进出寝室证明单。

  (3)在校期间,非规定时间不外出逛街。

  (4)宿舍内不得大喊大叫,奔跑跳跃,不得跳舞排节目,唱歌、播放音乐也要注意时间,不影响他人休息。

  (5)按规定时间用餐,不把饭菜带入寝室。

  (6)晚上不允许同学朋友在校内留宿,父母亲来看望原则上须在校外解决住宿,特殊情况须经生活指导老师同意,凭证明,先登记后住宿,借铺或使用生活用品须证得同学本人同意。

  (7)有困难相互帮助,有病大家关心照顾,学生有病或发生其他严重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老师汇报。

  (8)爱护公共财物,爱护寝室设施。寝室墙上不能乱涂乱贴,不能乱拆、乱拿、乱钉钉子,严禁撞门、撬门、踢门、砸锁,遇特殊情况,要作应急处理须经生辅教师同意,不准在寝舍楼踢足球,打篮球等。损害公物按规定赔偿。

  (9)做好防火、防盗和安全工作。严禁在寝室乱拉私接电线,使用电器;

  严禁点燃蜡烛,使用明火;离开寝室要关好门,上好锁,寝室钥匙不要擅自配制;离校和调换寝室要将钥匙主动交出;钱包要妥善保管;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发现外人进入宿舍区推销商品,要报告不购买;晚上迟归,严禁翻墙进校。

  (10)尊重老师和管理人员,服从管理,支持和配合管理工作。

  (11)讲文明,守纪律,不从楼上向下倒水、丢东西、不在寝室内打扑克;严禁吸烟、喝酒、赌博。

  (12)放假离校前要做好寝室的卫生工作,不乱弃废物,不抛洒纸屑,不有意损坏公物,认真及时办妥离校手续,无特殊原因,不滞留学校,因故延迟须经学生处生辅组同意。

  2.扣分标准: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1分。

  ①**时纪律不够好,集队动作慢,开会迟到或随便讲话。(根据迟到人数和纪律情况)扣除1-3分。

  ②非规定时间进入寝室且没有办理手续。

  ③宿舍区内大喊大叫或进行其他活动影响他人休息,指出后不及时加以注意和改正。

  ④把饭菜带入寝室。

  ⑤同学之间争吵。

  ⑥乱贴、乱搬、乱钉钉子。

  ⑦不服从值周班和管理员管理,态度不好。

  ⑧寝室内打扑克(1人扣1分,收交扑克牌)。

  ⑨不讲卫生乱抛乱扔,乱吐。

  ⑩把桌、椅带入寝室。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2分;

  ①未经学校同意让父母或本校非住校生在寝室住的。

  ②踢门、撞门,但未造成损坏的;

  ③在宿舍内玩球。

  ④乱拉电线擅自使用电器。

  ⑤在寝室点蜡烛、燃明火,熄灯后打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书。 ⑥擅自调床位和寝室。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3-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①彻夜不归,在外住宿。

  ②未经生活指导老师同意,将社会青年带入学校住宿。 ③故意破坏公物性质恶劣。

  ④翻墙进校。

  ⑤抽烟、喝酒、赌博。

  3.有关说明:

  (1)全体住校生集合班级为单位集队。

  (2)损坏公物要及时赔偿,凡隐瞒责任人或查不清责任人,寝室内损坏物品的赔偿费用,由全室人员共同承担。

  二、寝室长、值日生工作职责

  1、寝室长

  (1)传达生活指导老师学生会生活部的有关指示和要求,负责做好本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2)开学初排出值日轮流表,督促同学完成规定的任务。

  (3)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带动全寝室同学遵纪守规,及时指出有关问题。

  (4)每晚就寝前清点人数,并及时做好登记工作。

  2、值日生:

  1)做好寝室卫生保洁工作,对寝室内务进行检查监督。

  2)督促本寝室同学遵守住校生常规制度,担任监察员。

  有关说明:

  (1)寝室长由本寝室同学推选产生,刚进校时可由班主任老师临时指定。

  (2)轮到值日,工作一周,如请假回家,自己请好代替人。

  三、学生用餐规则

  1.学生应自觉遵守食堂的各项规定,按时进食堂用餐。

  2.依次排队打饭,不得插队。

  3.讲究文明,不得在食堂内大声喧哗和敲打碗筷,男生不得赤背进入饭堂。

  4.爱惜粮食,注意节约,讲究卫生,注意食堂整洁,主动将剩菜饭倒入水缸(桶)内。

  5.爱护食堂内的的设备和用具,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6.食堂内不得进行体育活动。

  四、寝室管理制度

  1、建立由学校政教处、行政值日、值周老师、寝室长、门卫组成的管理网络,各尽其责,实施各项生活细则。

  2、对住宿生进行住宿点名制度,请假制度,就寝制度,出入生活楼制度,卫生值日制度,制度的实施与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相结合,进行必要的评估与考核。

  3、住宿楼开展创文明寝室,文明住宿生活动,一周一次评比,文明寝室由行政班子及值周教师评定,上报政教处,校报公布;文明住宿生由寝室长评定,室内公布,对连续三次获文明寝室的寝室及寝室长给予物质与精神奖励。

  4、各室内务必须整洁,物品应严格要求摆放,严禁乱摊乱放。

  5、各室须张贴两表两规定,即,每周文明住宿生评定表,值日轮流表,住宿生守则和寝室内务要求,以便监督与实施。

  6、各寝室实行一日三扫制,分别在早自修、中午午自修、晚自修前15分钟前打扫卫生,且有一名学生守候检查。

  五、责任追究

  政教处、值周组、班主任要坚持始终如一落实本制度,政教处为第一责任人,值周老师、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住宿管理制度 10

  1、必须在住宿前办理手续,否则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2、按时上好早操、早读和晚自*,无特殊情况不得缺*。住宿生确需出校门需持有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时不得出门,如有违反者,学校将酌情处理。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向班主任请假,***后报告室长,由室长投入室长报告袋,未请假离校,将严肃处理,并扣班级风纪分。

  3、应自觉排队购买饭菜,不得争先恐后,更不得在外就餐。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子,爱护公共财物。

  5、按时将宿舍门锁好,舍内严禁火种;不准乱拉乱接电源;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易爆品;保管好个人财物,百元以上人民币应存入银行;严禁私自下河游泳;按照规定地点放置自行车。

  6、不得将外人带入宿舍,更不得留宿。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7、宿舍制度表、值日表、住宿生登记表必须上墙。内外应保持整洁,按值日生表每天进行卫生打扫,及时将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8、和睦相处,遇到问题应妥善处理,自向无力解决的,应及时汇报老师。

  9、住宿生应在生活老师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应自觉服从管理,如有违纪而教育不该的,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住宿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7)

——学校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份

  学校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强化因特殊情况经学校审批允许外住学生的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学生校外住宿”指我校在籍学生在学院统一安排的学生集体公寓以外任何地方的居住行为。

  第二条我校学生实行集中学*与管理,所有在籍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自行在校外居住。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居住者,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有下列特殊情况者可以申请在校外居住:

  1、患有疾病不能正常住校生活或对宿舍其他成员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且同时能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可申请外住,并办理退宿。

  2、因特殊情况由家长在校内雅宝宾馆陪读,可申请外住,但学校宿舍不得退宿。

  3、毕业班学生由于实*等原因,可申请外住,但学校宿舍不得退宿。

  4、大学一年级学生除符合上述第1条申请条件者外,其他原因原则上一律不得外住。

  第四条符合外住条件的学生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学生本人持书面申请、家长签署的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系领取《南广学院学生外住申请表》填写,经所在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务部审批,获得批准后,学生及家长到学务部签署“外住协议书”符合退宿条件的学生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后,到财务处办理退住宿费手续。

  第五条办理外住手续及走读期间相关管理规定:

  1、学生申请外住手续只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的第一个月内集中办理,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受理。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提出申请。

  2、学生申请外住的事由必须实事求是,符合申请条件第三条规定的,如发现学生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在校外私自租房等行为,将取消该生外住资格。必须限期搬回指定的公寓居住。对拒不搬回的,一律按夜不归宿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在走读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正常上课学*作息制度,按学校、系、班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4、被批准外住的学生,必须与家长共同到场和学校签定外住协议,走读期间学生在校外一切安全责任由其本人及家长负责。

  5、学生走读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校内外从事违法乱纪活动或有违反大学生行为规范的活动,如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6、学生在走读期间,辅导员、班主任要与学生及家长经常保持联系,掌握学生走读期间学*、生活、行为规范等方面情况。

  7、被批准外住的学生在走读期间如个人表现已不符合申请走读条件的,将取消该生走读资格。

  8、批准外住的学生在走读有效期期满后,学生所在系要对走读学生综合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如符合条件,可以批准继续申请;如不符合条件,必须将相关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取消该生外住走读资格。

  9、因特殊情况在学期中途提出退宿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其所交住宿费学校不予退还。

  第六条各系要严格学生住宿管理,坚决杜绝学生不办理任何手续在校外私自租房居住行为。

  第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务部负责解释。

  学校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良好的生活学*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况,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学生宿舍管理

  第一条凡住校学生必须由生活辅导老师进行造册登记,统一安排床位。

  第二条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遵守宿舍纪律,服从辅导老师以及各宿舍室长的管理安排。

  第三条凡住宿学生在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条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学生家长要求找学生时须由管理员传达或陪同。

  第五条住校生必须遵守宿舍请假制度。

  第六条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确需调换,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

  第七条上课铃响,由管理员清查宿舍人员,确保上课期间宿舍无人,禁止学生课间回宿舍,上课时间留在宿舍的须有请假条。

  第八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楼前内大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禁止在宿舍内打牌,或搞其它影响休息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九条住宿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第十条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节约水电,室内严禁乱扔,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第十二条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第十三条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须经人同意才能带出宿舍,个人大件行李带出宿舍必须经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带出。

  第二章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防火安全须知

  1、学生宿舍内、走廊的电路,不准擅自移动,更换或私拉电线,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外的照明。

  2、不准在学生宿舍和走廊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等烧水,做饭;不准携带未熟食品进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准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热垫、电烙铁和其他大功率电器。

  4、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5、宿舍不准点蜡烛、抽烟、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6、非火警不准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凡违纪以上规定,对当事者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第三章宿舍防盗制度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应做好如下防盗措施: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丢失后要立即报告学校,情节严重的应向**机关报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别人,防止钥匙失控,每个宿舍只能由舍长或舍长委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钥匙,不得私配多余的钥匙。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销好门。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惯。

  5、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

  6、不要留宿外来人员。

  7、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如可疑人员在宿舍四处走动,窥探张望,要加以询问,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学校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3

  1、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具体时间由生指导老师制定),熄灯后不准讲话,不得听收录机(耳机),不得打手电,点蜡烛;不得洗衣服或离开寝室干其它事情。

  2、床铺美观整洁,棉被折叠整齐,床上无杂乱衣物。日用品摆放井然有序,无脏鞋、臭袜。按照学校要求,作好个人卫生。

  3、寝室墙壁整洁,不在墙上打钉挂物、乱涂乱画,不粘贴明星画像;门窗及墙面整洁无尘,无脚印、球印及其它印痕;角落无蜘蛛网。保持原教师的面貌,不得私自改变原来的教师布置。

  4、住宿生除周末外,不得随便外出,如需外出应向生指老师请假,征得同意后报教导处。严禁住宿生夜间外出,严禁将外人带入寝室,严禁擅自留宿别人。

  5、不得在寝室放现金,有现金可交生指老师代管;不得把贵重物品放寝室内;箱子必须加锁,严防失窃,如有失窃应及时向生指老师、教导处报告。未经他人同意,不得随便动用他人用品,否则以偷窃论处。

  6、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注意防盗、防火、防触电等。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动用灯管、插座等。

  7、爱护寝室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

  8、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严禁在寝室内玩牌;不得在寝室外、走廊踢球,不得在寝室内就餐;禁止在走廊、楼梯口打闹追逐。

  9、寝室卫生及楼道卫生由各寝室负责打扫,禁止用水冲地。垃圾入袋,严禁向窗外扔瓜皮果壳、纸屑及倒水、倒垃圾。

  10、必须按指定寝室、床位就寝,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保持好自己所在区域的卫生。不得随意将课桌椅搬回寝室,如确实需要须征得学校同意。

  11、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室员要服从寝室长管理,不无理顶撞,寝室成员团结友爱,生活上相互关心照顾。寝室长忠于职责,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12、学生在指导的地点洗脸、洗脚,节约用水。除了学校提供保温桶外,每四位学生准备一个暖壶。

  13、由学校教导处负责住宿学生管理工作,生指老师主持日常事务工作。

  学生宿舍内务标准

  1、整体布局:整洁、美观、空气新鲜;

  2、地面:干净明亮,无污迹,无杂物;

  3、床上:被子叠放整齐,枕巾整洁,无床帘;被毯叠放整齐,并放在统一位置;床铺整洁无杂物、无悬挂物。

  4、床下:物品摆放整齐,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及纸箱等;鞋子整洁干净,统一鞋跟向内整齐排放床头下。

  5、门窗:门窗玻璃明亮,门窗框干净;

  6、墙壁:干净,无张贴,无刻画;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惩戒教育。

  学校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4

  1、建立学生宿舍管理组织,聘用道德素质好、责任性强、身心健康的舍务管理人员。

  2、有专门的舍务管理值班室,制度上墙,装有报警电话。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落实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舍务管理及时处理有关值班人员?要经常巡视学生宿舍,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或报告,谨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制定宿舍安全文明卫生公约,建立考核、评比、公布、奖惩制度。

  4、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5、不准将闲杂人员带入宿舍,学生宿舍会客须经舍务人员同意并登记;女生宿舍男性不得入内,特殊情况须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

  6、学生宿舍禁外来人员留宿。严禁男女混宿。

  7、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得动用明火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照明。

  8、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9、加强学生宿舍防盗教育管理。合理安装防盗设施,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建立现金储蓄制度。

  10、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蚀等危险物品。

  学校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5

  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此制度。

  一、宿舍必须保持卫生清洁,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二、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盗、防电,爱护灯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窃、火灾等事故发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三、遵纪守法,禁止在宿舍内玩扑克、下棋等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四、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按时熄灯。

  五、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炉、电烙铁、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宿舍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人离开宿舍时,必须把电灯关停。

  七、学校宿舍实行每天查铺制度,各学生要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对无故不按时作息的人员,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并进行登记,过后要查明原委。

  八、不准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批准。

  九、不准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员住宿,遇有特殊情况要报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员。

  十、上课时间,未办理有关手续,一律不得逗留宿舍。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严禁攀登窗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以免造**身伤亡事故。


住宿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8)

——幼儿园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幼儿园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1

  1、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宿舍要有一名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职责是:接听电话、接待家长来访,防止闲杂人进入宿舍等。

  2、上午学生放学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提前全部上班管理学生。学生午休后进入教学区(除值班人员外)其余管理人员休息。

  3、下午学生放学后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全部上班。首先组织学生签到,对未到宿舍的学生查明原因,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以防学生外出。

  4、晚上学生上晚自*后,宿舍管理人员要全员上班,锁好大门,随时处理学生出现的问题,并在生活区院子进行巡查,以防闲杂人进入院内,保证生活区财产安全。

  5、晚9:40熄灯后,管理人员要在宿舍内外巡视,确保学生全部就寝后,公寓楼留一名管理员值班巡查,旧楼两名管理员分前半夜、后半夜进行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学生安全。

  6、宿舍值班人员对厕所的用水每天分三次开启阀门冲洗厕所,每次不得超过30分钟。分早、中、晚,其余时间关掉阀门。检查发现阀门未关,一次处罚当班人员50元罚款。

  7、生活区院内灯及楼道灯由每天值班人员负责开、关,宿舍灯由管理人员统一开、关。晚上宿舍熄灯后。要保证楼梯、楼道及厕所灯亮,确保学生夜间上厕所安全。

  8、双休日要求宿舍有两名管理人员值班。从周五上午学生放学后至周日下午学生到校前,主要负责双休日路远留校学生及初三补课学生的管理。

  9、以上各条要求宿舍管理人员遵照执行,学校领导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值班脱岗、巡查不到位、水电管理未按制度要求办等情况,发现一次处罚值班人员或宿舍管理人员30—50元罚款。

  幼儿园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2

  一、生活指导老师和各班班主任是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对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负好则。应对所管理的住宿生进行住宿守则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导教育。

  二、生活指导老师、各班班主任每天应到住宿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内抽烟、点蜡烛、用电炉等用电器。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严肃教育处理,并向值周行政汇报。

  三、值周行政、老师,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在熄灯后,应对男、女生宿舍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师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认真开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识教育,让住宿生尽快适应在校集体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寝室公约》。

  五、注重发挥班队干部、寝室长的作用,管理好学生在宿舍就寝情况,维持就寝纪律,确保就寝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给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师汇报,以便在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宿舍内的照明开关要有专人负责,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开关好室内的灯。

  幼儿园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3

  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2、就寝前,要关好门窗,防止犯罪分子趁熟睡作案。

  3、建立健全学生宿舍“三防”制度。坚决杜绝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电热器、电褥子等电器设备,严禁在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和私自安装、拆卸日光灯、插座、灯头等;严禁在宿舍内自炊、吸烟、点蜡烛、燃烧纸张等

  4、注意宿舍内外环境的清理与维护,在宿舍内堆放的杂物和停放的自行车要及时清除,保持道路畅通。

  5、学生有事外出要与房主请假或房主陪同,否则不准外出。

  6、学生宿舍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摔玻璃瓶等物。

  7、坚持宿舍安全管理,谢绝外来人员来访,做好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8、学生上晚课,房主有责任到学校接送。

  9、晚上学生就寝之前,房主要特别注意熄灭炉火及关灯,严防一氧化碳中毒及火灾的发生。

  10、学生住宿期间,房主应承担起监护人的义务,应该对学生住宿期间的安全负责任。

  幼儿园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4

  1、中学生应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2、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否则将按校纪校规处理,与老师谈话必须文明礼貌语言,不得大声与老师顶撞。

  3、严格遵守休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用餐、就寝,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签名准假条,回宿舍时不能大呼小叫,更不得尖声怪叫。

  4、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上床休息,并保持室内安静,不讲话、不串寝,不吃零食、方便面不准带回寝室。

  5、贵重物品及手机、mp3、mp4一律不准带到寝室。

  6、搞好个人卫生,勤洗头、洗澡,衣服和鞋袜要常换洗,衣着保持整洁,按规定着装校服,整理好自己的内务,东西摆放有序,做到整齐一致。

  7、爱护公工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8、宿舍每天由室长安排,全体同学轮流值日负责打扫卫生,清理垃圾,整理宿舍。

  9、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0、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或自带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宿舍。

  11、进了寝室一律不准关门,以便教师巡视。

  幼儿园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5

  一、五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污水倒到学校规定地点)

  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4、不准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5、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疯闹及其他剧烈体育活动。

  二、四做到: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惯,做到勤洗脚、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晒被褥;

  2、学生宿舍及宿舍外区域和树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扫(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齐统一。

  4、做到地面、墙壁、门窗整洁干净,保证无灰尘、痰迹、蛛网等。

  三、值日制:

  学生宿舍卫生由各宿舍舍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

  四、检查制:

  1、*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五不准”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2、学生宿舍由学校政教处、团委学生会负责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学校,作为评比学生宿舍的标准和依据。


住宿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9)

——住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精选5篇)

  住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

  为提高宿舍卫生状况,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创造良好的学*生活环境,提高学生自身素质,贵工职院学生会特制定此宿舍卫生奖惩制度。

  一、基本检查制度

  1、由系生活***定期将全系卫生成绩誊写出来,于每次宿管中心会议上把每周二和周四系各班宿舍检查的成绩交到宿管中心。

  2、每月在学院系生活***专栏张贴卫生检查简报,对本月卫生情况进行总结(附优秀宿舍及最具潜力宿舍照片)。

  3、由系生活***负责不定期抽查,每个班的寝室每周两次检查和每月抽查1~2次大型检查。

  二、宿舍评比制度:

  评比方式

  (1)各奖项每四周评选一次。

  (2)总成绩=本月四周宿舍卫生成绩*均分+学院抽查情况。

  (3)参比标准:根据抽查情况,抽查情况分a、b、c三个等级,a为优秀宿舍,b为合格宿舍,c为不合格宿舍。宿舍评分过程中若被检查人员评出c过多则取消参比文明寝室资格。

  (4)卫生标准,风气正派,支持学生会工作的寝室,学生会以系名义提出表扬,并参加评比文明寝室。

  (5)寝室卫生一次检查不达标,唯令其整改,告知责任人(寝室长)

  (6)寝室卫生两次不达标,告知责任人(楼长)

  (7)寝室卫生三次不达标,直接交由学生处处理。

  住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2

  学生宿舍是同学们的生活、休息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的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同学们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反映出同学们的精神风貌和文明修养程度;学生宿舍楼卫生管理工作是学生宿舍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宿舍管理工作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楼卫生主要包括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学生宿舍内部卫生、学生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四部分:

  (一)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

  1、楼道由宿舍内成员负责,实行门前“三包”。

  2、楼梯、厕所、水房由值日宿舍负责,每日打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下水道畅通,厕所外边无粪便。

  3、墙壁和公共场所的玻璃,由劳动班负责,应保持墙壁干净,无蛛网,玻璃明净。

  4、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5、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画。

  6、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楼道禁止晾衣物。

  8、宿舍内禁止隔窗向外倒水、扔杂物。

  (二)学生宿舍内部卫生

  l、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坚持做到每日一清扫。

  2、学生禁止把早、午、晚饭带入宿舍食用。

  3、宿舍内垃圾物,由各宿舍值日生每天将其倒入垃圾通道内,不准将垃圾扫到宿舍门外。

  4、宿舍公物摆放要按学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摆放。

  5、宿舍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尘土、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

  7、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

  8、箱子上及空铺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9、宿舍内墙壁上无任何不健康张贴物,可适当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乱接,晾挂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不拖沓,床上无其它物品;床单、枕巾干净,床单抻*整,无褶皱;个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摆放整齐。

  11、学生宿舍门外墙壁及宿舍所对应地面位置,归属各宿舍卫生区,实行门前“三包”,保证墙壁无球印、脚印污染,地面无垃圾物,无泼水现象。

  (三)学生宿舍区环境卫生

  1、学生宿舍区环境卫生分到几个班的卫生区,由班内值日组或劳动班学生负责。

  2、宿舍区环境卫生包括宿舍楼前后所有公共场所卫生,对学生宿舍区的环境应做到每天清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无落叶、砖块、塑料袋,无卫生死角。

  (四)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

  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主要包括:大扫帚、小条帚、拖把、铁锨、铁簸箕、清理用具等,其中,大扫帚、小条帚、拖把、铁簸箕实行定期定量发放,节约奖励。

  2、学生宿舍内卫生用品由舍长负责管理,包括拖把、小条帚和铁簸箕各一件,拖把每学年、小条帚每学期每发放一次,铁簸箕在新生入学时发放一次。

  住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3

  为营造我院学生良好的学*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惯,发挥宿舍文明育人功能。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一、卫生责任制度

  学生宿舍卫生实行党总支副**、团总支**、辅导员、班委会(主要为班长和卫生委员)、宿舍长五级管理。党总支副**和团总支**不定期深入宿舍检查卫生情况,辅导员定期深入所负责年级(班级)学生宿舍督促卫生清扫,了解学生思想生活状况,班委会要切实组织本班学生宿舍的卫生清扫工作,宿舍长要带领全宿舍成员搞好本宿舍卫生。

  二、值日及大扫除制度

  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度和大扫除制度,要坚持做到一日一清扫,一周一次大扫除(时间为每周四)。宿舍长负责将值日表、评分标准、学院管理制度上墙,责任到人;值日生按卫生标准打扫好整个房间的卫生,同时督促宿舍的`每位成员整理好自己的内务卫生。

  三、检查评比制度

  1、宿舍卫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检查方式。全院卫生大检查定于每周四中午,参加人员包括辅导员、学生会干部及班级卫生委员。公寓中心卫生检查则为不定期检查。

  2、宿舍卫生检查评比最终得分由学院大检查得分(60%),院领导、辅导员抽查得分(40%)最终按比例规定得出并评出A、B、C、三档。

  四、评分标准见附件

  略

  五、奖罚措施:

  1、对于一个月内连续三周卫生成绩得A的宿舍,上报团总支老师给予表扬。

  对于在一个月内无论学院检查,公寓中心检查均为A的宿舍,授予“机电学院AAAA级文明宿舍”的锦旗,并在宿舍内悬挂一个月,以示鼓励。

  2、对于卫生成绩连续两次得C的宿舍,上报团总支及辅导员老师,对宿舍内所有成员在学院内予以通报批评,给予班级卫生委员、及班长口头警告处分,并相应在综合测评中扣分。对于一个月内出现三次C的宿舍,(范文网)或在公寓中心简报中出现为“最差宿舍”、及因违规被通报的宿舍,上报团总支老师,建议降低综合测评德育评定或延缓入党发展阶段。

  3、对于在同一周内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宿舍被评定为C的班级,由班长及卫生委员向其辅导员做出书面解释,并制定出改进措施,若未有改善,追究其班长及卫生委员的责任。

  4、对于违规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卖东西、使用违规以及劣质电器(如插排、吹风机、热得快等)的同学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学生手册》和《公寓管理规定》分别给予不同处分并在学院内部作出检查。

  六、检查结果的运用

  1、宿舍卫生检查结果要在班集体考核、个人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体现,对于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宿舍,要在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扣分,对长期保持宿舍卫生的优秀宿舍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对于因违规而被学院及公寓中心通报的宿舍及同学,综合测评德育评为B级。

  2、综合测评的卫生成绩是依照学生会*时的卫生检查结果以及公寓中心的`公寓检查结果来评定的。其中公寓中心检查成绩占50%,学生会检查占50%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补充说明:

  对于由于卫生成绩较差而受到处分的宿舍,如果连续三次以上获得院级评比成绩“A”或两次以上校级评比成绩“A”,可降低或取消以往处分。

  住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4

  1、宿舍内的卫生要有专人负责,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2、宿舍内外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乱扔杂物,不准乱泼污水。

  3、在宿舍内不准卧床吸烟,每间宿舍内有一盛烟头的消防小水桶,地上不准有烟头。

  4、宿舍内必须设置储物柜、碗柜,鞋柜。

  5、每间宿舍不准超过8人,床头挂床头卡,内容填写完整。

  6、宿舍内不准家属及外人留宿。

  7、要搞好个人卫生,被褥叠放整齐,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8、爱护宿舍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卸和改动,如有损坏进行罚款处理。

  9、宿舍不得存放生产工具等非生活用品。

  住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5

  为了进一步推进宿舍文明建设,维持宿舍整洁,经济学院XX级团总支学生会现决定规范卫生检查制度,以保证卫生评比工作有效进行。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评比工作作为年级生劳部常规工作,必须每周进行,不可疏漏;

  2、卫生评比工作于每周三下午一点半开始进行,检查人员由年级生劳部部长、副部以及各班生劳委员轮流组成,每次六人,分两批到男女宿舍评比;

  3、卫生评比前,每间宿舍需要打扫好卫生,保持室外室内的整洁,宿舍内不得出现各种高功率电器,否则检查人员将予以登记并上报,宿舍成员应当礼貌待人;

  4、卫生评比时每间需至少有一名同学在宿舍,方便检查人员进行卫生检查;

  5、当天得出卫生评比结果,将卫生评比结果于次日公布到年级宣传栏,每月生劳部需向年级**团统一汇报本月卫生评比结果,**团需审阅卫生评比表;

  6、每月评选出男女生宿舍各一个冠军,经**团审核,奖励十元以内的物品。

  7、年级生劳部进行卫生检查,接受**团和同学们的监督,完善卫生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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