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物业保洁员的各项工作行为管理,提高物业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给大家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
一、物业保洁员工作职责、工作守则及工作时间:
1、严格遵守企业管理制度、服从督办人员指挥、服装整洁、礼貌待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2、保洁人员需每日全面、细致的对卫生区域进行打扫、除尘。卫生区域包括:大厦(休闲区)、小楼(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玻璃、百叶窗、暖气片等)卫生。其中玻璃、暖气片、百叶窗,每月擦拭两次。
3、休息日为周六(每月休二天)。
4、物业保洁员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二、物业保洁员工作制度及标准细则:
1、物业保洁员上岗期间保持个人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不大声喧哗,严禁与公司同事闲聊,工作期间不影响员工正常工作;穿工装上岗,保持工装整洁、干净,工装每周涤一次;不浓妆艳抹及佩带不适宜的饰物;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上岗。
2、工作时间内保证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使用办公用品(如电脑、电话等)。
3、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后必须立即行动。
4、爱惜工作用具及公司办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损坏,可以旧换新。
5、按工作职责每日全面清扫。环境卫生包括办公室、前台、走廊(挂画),小楼卫生。其中办公室卫生包括:办公桌椅、公共办公柜、电脑、电话、室内玻璃、栏杆、地面吸尘、门框擦拭、办公室内植物浇灌、擦拭鱼缸、换水等。走廊卫生包括:挂画、公司牌匾等。
前台卫生包括:前台桌椅、饮水机、小柜子、白板等。
卫生间包括:洗手液、空气清新剂(盒)、卫生纸等用品的及时更换。
小楼卫生包括:办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线)、门窗、玻璃、百叶窗、卫生间(及时更换用品)、饮水间等。
三、物业保洁员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物业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四、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附则
1、本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解释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本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分类进行管理。设立一个垃圾池和一个垃圾桶,对于可以焚烧处理的垃圾在垃圾池中自行处理,不能焚烧的垃圾必须入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三、垃圾清运制度
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天按时清运该村的垃圾到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定期从垃圾中转站转运到各乡镇的农村环境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各村支部*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
3、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该村环境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按标准评出当月的“卫生文明户”。
4、对“卫生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悬挂流动红旗。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
5、按各村农户10%的比例,在每月的“卫生文明户”中评选出年度“最佳卫生文明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第一条 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皆依本制度实行。
第三条 本公司卫生事宜,全体人员须一律确实遵行。
第四条 凡新进入员工,必须了解清洁卫生的重要性与必要的卫生知识。
第五条 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垃圾、污垢或碎屑。
第六条 各工作场所内的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井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第七条 各工作场所内,严禁随地吐痰。
第八条 饮水必须清洁。
第九条 洗手问、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
第十条 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一条 凡可能寄生传染茵的原料,应于使用前适当消毒。
第十二条 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灰尘、粉末,应做如下处理:
l.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有害物质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有害物质的散发;
3.在产生此项有害物的最*处,接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第十三条
1、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垃圾。
2、车间卫生由车间员工负责打扫。
3、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根治磕碰、锈蚀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检查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原始记录不记好不走。
第十四条
1、 员工上岗前必须先进行自我检查,保持身体和工服清洁,同时各部门对所属员工进行仪容、仪表检查,凡不合格的及时纠正。
2、 所有员工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凡患有皮肤病、传染病的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
3、 各岗位必须每日清洁扫除彻底,不仅要求表面清洁桌椅、工作台下面、墙面地面边角每日每餐前都应仔细检查彻底清洁。
4、 排水系统、卫生间、垃圾桶等均列入清洁检查项目,以免有碍整体环境。
5、 每日检查是否有蛛网、苍蝇、蟑螂、虫蚁、鼠类等并彻底清除。
6、 每周进行一次清洁卫生大扫除,对整体做全面清洁整理。
7、每天除日常卫生工作外,有针对性的组织对某一项作为当日卫生工作重点。
8、每周必须进行依次全面彻底的卫生清洁工作,将日常很少顾及的部位进行清理,并对整体卫生做的更全面细致。
9、管理人员每日都有卫生检查工作,每周一次全面卫生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10、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工作评比考评工作,并做奖罚。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或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规定索证。
二、保管员对采购的食品要认真验收,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或原料有权拒收。食品和原料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原料有权拒绝加工。
四、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五、服务员有权拒售腐烂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六、不提倡加工凉菜出售,如加工必须具备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专用加工间,由专人规范操作,加工凉菜用具、容器必须专用,使用前必须消毒,用后洗净并存放保洁柜。
七、当餐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在确认未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八、用于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刀、板、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存放。
九、每餐食品应各取规定数量的样品留置冷藏四十八小时,以备查验。
十、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后存放于专用保洁柜。
十一、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工作,消灭老鼠、苍蝇、蟑螂等害虫、清除卫生死角。划定卫生包干区,责任到人。
十二、及时清运垃圾,泔水容器必须加盖。
十三、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区域,及时做好监控系统的布防和撤防工作。
十四、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待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和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十五、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便后用洗手液及流动清水洗手。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及口罩。
3.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禁止在食品加工场所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十六、食堂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对员工进行高校食堂“7S”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必须上墙,确保师生就餐安全。
为了营造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洁净,同时树立公司良好的视觉形象,推进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区域划分
(1)公共区域:包括别墅门口台阶、一楼大厅、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人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按值日表每天自行清扫。
(3)总经理办公室卫生由行政人员每天负责清扫。
二、制度内容
(一)公共区域卫生要求:
(1)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3)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4)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5)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6)垃圾篓每天早上清理,严格杜绝溢满现象。
(二)办公区域卫生要求:
(1)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如杯子、手机、绿色植物等),办公文件要整齐放置在文件筐内,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主机、显示器以及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3)报刊应整齐摆放到报刊架上,取阅完毕要放回原位,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4)饮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
(5)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三)个人卫生要求:
(1)衣装整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或者大声喧哗。
(3)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下班后要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四)日常卫生工作安排:
(1)行政人员提前10分钟,部门值日人员提前5分钟,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
(2)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应提前一天由行政人员组织全体员工大扫除。
三、卫生考核
(1)以自检自律为主,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行政人员有权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提出警告。
(2)对于违反制度警告不改者,行政人员有权征收环境卫生维护费10元或者奖励值日。
——卫生管理制度 (菁华5篇)
一、卫生岗位职责
“中心”总经理为卫生第一责任人。另设有专职卫生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爱卫小组职责:
1、宣传、组织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
2、普及卫生,防病治病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员工素质和卫生意识。
3、建立健全卫生专兼职管理机构,制订制度,规章、规范并组织贯彻。
4、组织员工落实上级布署,参加社会活动。
5、负责卫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评比。
“中心”各部门卫生责任区划分:
1、各部门的经营场所内及外周围的卫生由各部门的经理负责。
2、各厨房内卫生由厨师长负责。
3、整个中心的公共地段、厕所、通道、草坪由清洁小组负责。
各级*门负责人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组织员工认真执行“中心”卫生规章、制度。
2、具体布置、安排所属管理责任区划的日常卫生工作。
3、纠正卫生违章、违规、处理责任事故。
二、卫生管理:
“中心”卫生管理制度,各工种、部门卫生规范及操作程序由卫生负责人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公共场所卫生规范》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
各区划负责人根据“中心”卫生规范要求,做好日常卫生监督,及时纠正。
各主管负责人每月应就卫生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卫生设备,洁具的使用、维护、保养、补充、更换,员工违规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书面报总经办。
“中心”实行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各部门由主管负责人主持,每周检查一次,根据各责任区情况,总经办随时抽查,每次检查做好记录,纳入对经理的考核。
“中心”配备的卫生设备、设施、用具等由专人负责使用,保养,如需维修要及时处理或报告总经办。
根据需要,分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卫生防疫站规定,由总经办的爱卫小组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换照。
员工健康检查,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装备配备,爱卫小组配合人事部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施。
实行卫生举报制度,领导小组在“中心”设有意见箱,鼓励消费者提出建议和意见,举报违规现象。
三、各部门卫生规范
茶、住、综合部门:
1、各厅、廊、房间内外环境整洁,上客前,营业结束后均应进行卫生清扫,清扫用湿式,达到地面无杂物,痕迹,墙面整洁
无尘,玻璃洁净,透明、美观、桌、椅、床、柜无垢、无尘、天棚、灯具洁净无尘。室内外无蚊、虫、蝇、鼠、蛛网。
2、人工送风,空调装置运行正常。按季节、调节室温,上客前一小时达到标准空气洁净度及温、湿度。
3、椅垫,地毯在每日例行清扫后,由负责人视污染情况安排临时清洁、消毒。
4、公共茶具,饮具做到一客一消毒,达到表面光洁,无油迹、污渍、异味。
5、公共卫生间设专职司厕,由司厕做好卫生清扫,便池、便坑保持清洁无垢无味。每日营业完后冲洗完毕即喷施消毒液。
6、凡是有唱歌的地方严格控制声音强度及光线照明度,不得违反规定。
7、每年按规定申报区防疫站监侧。
餐厅大堂、包间、厨房:
1、每天营业前认真检查卫生,营业后彻底进行清扫,做到地面、墙面、门窗不留油渍、垃圾,环境整洁、美观。
2、定期灭蚊、蝇、蟑螂。
3、上客前仔细清洁餐桌,领班进行检查。铺用的台布应经常洗涤,不得重复使用。餐椅不留污渍,油迹。
4、上客前摆放已经消毒的餐、茶、酒具等,长时间摆置不用的器具要回收洗、消。
5、进餐完毕要及时翻台,清扫餐桌、餐椅、地面、更换台布
6、香巾用后及时洗净,消毒存放备用。上客时使用的香巾应清洁,做到温、湿度适宜。香水不宜过重。
7、厨具洗、消由专人负责,按一除渣、二洗、三清、四消毒
的规范进行分类洗、消,分类存放、备用。
1、厨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厨房环境卫生做到一日三小扫,一周一大扫。盛装食品的容器,箱柜每日清洁,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存放的食品应有标记。
3、生、熟食品分类存放,生熟墩子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
4、冷菜、冷饮制作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门消毒、专柜冷藏。使用前认真检验。
5、建立原料,食品进库登记,检验制度,专人保管,专人检验,先进的先用,杜绝使用变质、腐败原料,食品。
6、成品菜肴上堂前由厨师长,厨师,服务员逐关检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菜肴坚决不上堂。
7、服务人员及厨房工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着装,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不留长发、不打赤膊。
8、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不适合工作者及时调离岗位。
1、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责职制度
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学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1)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后保处处长为直接责任人。
(2)依法办食堂,建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
(3)统一指挥,督促学院的各有关食品*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4)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院食物中毒或流行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处理的紧急预案。
(5)责任人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
为加深、加强学院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院公共卫生工作水*,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院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海市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特制定本预案。
学院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院食堂或其他食品经营场所的供应。
(2)及时报告:
a事件:有5人(含5人)以下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b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电话上报后保处和学院院长,立即与区卫生局联系,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院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市教委。后保处应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院部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3)报告内容:
a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b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c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d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e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3)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a事件发生后,学院后保处应立即启动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后保处领导、学生处领导、医卫保健教师、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师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交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工作、家长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b学院应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4)救治病人
a学院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b学院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耽误救治时机。
c学院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董事会,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d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
e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f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h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i其他:必要时报告*、工商等部门。
3、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制度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高质量的要求搞好服务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配合学校积极搞好饮食供应,及时调整经营思路,不断改进经营方式,切实保障饮食卫生及供应工作。
(3)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严禁患有传染病及其它不适应饮食从业要求的疾病患者从事食堂工作,无健康合格证不准上岗。
(4)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确保所供应的饭菜及其它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操作间及餐厅必须整洁卫生,菜案、面案分开,生食、熟食分开,严禁污染、腐烂、变质及隔夜食品出售。
(6)各类炊具、餐具要指定专位摆放,不准放置地面。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7)积极采取防鼠、防蝇、防虫措施,并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抓好消毒工作。
(8)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要力求做到饭菜可口,品种齐全,档次搭配适当,确保饭菜质优价宜,让学生满意。
(9)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怍人员要不断征求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中要态度和蔼、一视同仁、文明服务。
(10)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积极配合学院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4、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不收、不做、不售腐败变质或有害有毒的食物,做到食品件件验收,并有专人负责,把好第一关。
(2)食物生熟分开,盛器、抹布、刀具、砧墩板、冰箱均要做到生熟分开,生荤菜设专用盛器(红色或涂上红色标记)存放,未洗与洗净的蔬菜盛器分开装载(绿色或涂上绿色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严防生熟食品污染。对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严格处理。在供应前必须单独重新回锅烧透。
(4)餐饮具要严格消毒。熟菜盆、打饭用具均应在开窗出售食物前进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5)严格实行由原料到成品的“四不制度”,即: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和有毒有害食物。
(6)成品(含食物)存放必须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7)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理发,勤洗内衣,勤换工作服;上班时必须佩戴“二白”(卤菜问须佩戴“三白”),开饭时一律佩戴“三白”。工作时间严禁佩戴戒指、手镯、手链、耳环,不准涂指甲油、搽香水。
(8)全体员工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a主动参加每年一次的'体检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
b每天小扫除不低于2次,每周大扫除1次。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机关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机关服务中心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事科、工会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各科室内(公共部位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机关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机关前后院、楼内卫生间、电梯间、门厅、楼道、走廊、开水房等)的日常清扫与保洁,保洁公司负责。
第九条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清洁区应达到地面清洁,墙壁洁白,室内无蜘蛛网,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条机关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公务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做到门窗洁净、会议桌干净整洁、空气清新。
第十一条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区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严禁将瓜皮、废纸、茶叶根、烟蒂等易堵塞物倒入便池及下水道,以上物品请自觉倒入专门设置的容器,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机关服务中心督促保洁人员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十四条严禁从楼上外抛任何杂物,严禁在高层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负责,各科科长负总责,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
第十六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坚持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作时随时清,节假日全面清。
第十八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九条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传,积极开展创建无烟科室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分布在机关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告知、通报及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按规定、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根据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日常检查结果,每年度将评比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公司卫生间管理制度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责任人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一、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22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优选【5】份
一、每天起床后各自管理好日常生活用品,值日及时负责打扫寝室卫生。
二、每星期五中午进行寝室大扫除,坚持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
三、除药类、茶水外不准带任何其他食物进寝室。严禁在室内吃东西、随地乱吐、乱扔。严防病菌和害虫污染。
四、不在墙壁、床上、门窗乱涂、乱画、乱刻、留脚印和钉挂东西。
五、生活用品按要求摆放整齐,不随意乱摆乱放,要养成爱整洁、讲卫生的好*惯。
六、要勤洗澡(脚)、衣服、鞋袜、被褥,修剪指甲。
七、大小便后及时冲洗便器,保持空气新鲜。
八、不违法乱纪,不在校外就寝,不留校外人员就寝,男女生不准串访寝室,有事一定请假。
九、学生宿舍严禁生火,点蜡烛、蚊香,不准吸烟、不准用火、电取暖,不准随意改变电装置。
十、不准在室内、床上打闹、游戏,不准串床,以免摔伤。
十一、保管收拾好自己的物品,不乱拿他人的东西,最后离开寝室者要关锁门户,严防破坏和被盗。
十二、各寝室人员要相互谦让,助人为乐,照顾好小同学。
十三、发现病情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及时就医,如遇传染病情及时向上级和医疗部门报告,给予隔离,防止蔓延。
十四、如有急性事件发生(如急病、偷盗、行凶事件等)全体同学全力保护自身安全,并大声呼救,要有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精神。
1.明确专人为学生饮用水管理员。
2.教育学生养成不喝生水的良好*惯,坚持喝开水或矿泉水。
3.学校、班级要经常检查学生的饮用水情况,并随时教育学生不喝生水。
4.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
5.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6.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7.学校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8.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1、保教人员要做好幼儿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幼儿有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
2、中午午睡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吹牛、嗑家常、看书报,精心护理幼儿。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提醒幼儿大小便,为幼儿增减被子,纠正幼儿的不良行为和睡姿,注意幼儿踢被或者蒙被睡觉。发现幼儿生病及时处理。
3、做好幼儿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应急处准备,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幼儿园有关人员报告,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4、严禁私自在幼儿宿舍教室等地方乱接、乱拉电线、电源、插座、开关及安装使用电器。下班前要仔细检查幼儿宿舍教室电器电源是否关闭妥当。
5、严禁在幼儿寝室教室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危险品违禁物品。严禁在幼儿宿舍及教室内焚烧垃圾杂物。对宿舍及教室进行消毒时要做好监护火源、电源工作,严禁幼儿在场。消毒完后要仔细检查电器、门窗是否关闭好,严禁使用明火。
6、严禁在幼儿宿舍点蜡烛,严禁在幼儿宿舍内给手机充电。
7、保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幼儿园的交接班制度。特别是幼儿入园人数,幼儿带药服药情况,幼儿的异常情况(生病、情绪、精神状况、饮食等)。接班人员未到,主班老师不能随便离开幼儿。接班教师要按时到岗,了解本班幼儿当天在园情况作好记录。
8、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幼儿入宿舍后严禁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得在床上蹦跳。老师安排幼儿床铺时应考虑幼儿的身体状况,有针对性的安排上铺幼儿。对睡上铺的幼儿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摔下跌伤。
9、教育幼儿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家长将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违禁品带入幼儿宿舍。
10、幼儿午睡时保教人员要检查幼儿是否带有异物上床,不能让幼儿玩各种小物品,以免误吞域进入呼吸道造成危险。
11、保教人员注意不要将床、桌子、椅子或其它物品放在靠窗台的地方,以防幼儿爬窗跌下摔伤。
12、保教人员要保持环境卫生,维护宿舍秩序,负责幼儿午睡的安全,关好门窗保管好幼儿宿舍用具和设施。
13、切勿在宿舍进口、走廊、楼梯口等处堆发杂物,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4、定期检查电线、电路及设施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5、严禁在宿舍内吸烟。教育幼儿不能玩火。
16、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成立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必需办理有关许可证,有关许可证应悬挂在醒目位置。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从业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安全卫生,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工作。
4、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安全卫生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食堂周围不得堆放垃圾,污水要暗渠排放。
5、食堂用水要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污水排放要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6、食用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清洁。食(用)工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7、采购人员不得购进、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和过期的食品。采购食物时,要索取有关方面证件并做好登记记录。
8、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确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9、搞好操作间的安全卫生,冷荤配餐用工具必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10、如发现有就餐者出现腹痛、腹泄、呕吐、头疼、头晕等食物中毒症状者,应立即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并将中毒者送医院就医。
11、保持库房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识、离地、离墙保管。
12、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第一条仓库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库区温湿度计是否适宜货物储藏温度、库区内产品摆放是否规范、打包工具是否齐全、辅料是否在规定区域!有任何意见或者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二条必须保持库房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在通道、出口、放置或周围堆放物品!
第三条在明显的地方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仓库作业操作电、气焊应严格隔离;严禁在库区范围内吸烟、使用电炉等,初犯者行政部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三次以上重犯者实施开除,如由此引起火灾事故,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非库区工作人员如因业务工作需要入库,必须先做好出入库登记,在仓库负责人或仓库管理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
第五条进入仓库的任何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管理员有责任提醒进入库区的其他人员遵守其安全规定。
第六条应根据库区以及货物情况对装卸搬运工作提出指导意见,防止出现事故。行政部负责人员支持,库房负责人负责指导流程及操作标准。
第七条在物资管理过程中,必须做好货物信息的保密工作,没有客户方的允许,不得将货物的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八条仓库负责人及仓库管理员必须保管好仓库钥匙,不得私自将钥匙交他人使用。
第九条下班前,仓库管理员必须关好库区门窗、关闭电源。
第十条对已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严肃认真的进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使大家受到教育,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
——卫生管理制度 (菁华10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质量上乘、环境优良、服务周到的饮食服务,根据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范围
1、师生的膳食服务;
2、师生的'开水供应服务;
3、师生的热水浴服务。
二、甲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将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其各种附属设施、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以零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
3、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乙方反馈、并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4、负责对外有关环保、节能等职能部门工作的接洽与协调。帮助乙方协调与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5、经常督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净化校园内餐饮市场,除了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餐饮项目外,严禁以任何方式出现的餐饮售卖点(外招、留学生楼除外)。
6、根据在校统招生实际人数及物价(指燃煤、柴油、用电量)等实际情况,及时核实并调整对乙方的燃煤补贴款额和用电指标。
7、根据学校实际和饮食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现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维修、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项和报批。
三、乙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细则。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惯,根据《班级管理实施方案》及市两创工作要求,对班级卫生管理作如下要求:
1、各班主任老师及时组织、督促本班学生搞好公共区、教室和寝室的卫生,政教处组织、带领学生会干部按时检查,不合卫生要求的,立即通知班主任组织学生重新打扫,再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或做相应扣分处理。
2、坚持每周两大扫(第一天、第四天的第7节课),每天三小扫(早、中、晚)的卫生制度,一定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随时可接受检查。
3、实行卫生督促员制度:学生会*每天安排6名干部,在教室、寝室、食堂及校园内检查、督促。各班每天安排1—2名卫生督促员,督促本班区域卫生工作。发现乱丢乱扔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时处理或跟踪到班级个人。经查实将给予破坏卫生学生所在班级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作相应纪律处分。
4、公共区要求地面清洁,无果皮、果壳、烟蒂、槟榔渣等污染物;花坛、绿化带无污染,无白色垃圾;大扫除后瓷砖擦洗干净、水沟无污物;教学楼楼梯清洗干净。各班负责所在区域内垃圾桶的清理。
5、教室要求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任何垃圾;桌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门窗无灰尘,墙壁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垃圾桶及时清理。各班对本班教室处所丢的垃圾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请加强对学生的养成教育,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6、寝室卫生按《文明寝室评比方案》要求执行。
7、每月检查的情况作为卫生流动红旗评比依据,期终作为班级评优评先的依据。
XXXX年9月5日
一、卫生岗位职责
“中心”总经理为卫生第一责任人。另设有专职卫生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爱卫小组职责:
1、宣传、组织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
2、普及卫生,防病治病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员工素质和卫生意识。
3、建立健全卫生专兼职管理机构,制订制度,规章、规范并组织贯彻。
4、组织员工落实上级布署,参加社会活动。
5、负责卫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评比。
“中心”各部门卫生责任区划分:
1、各部门的经营场所内及外周围的卫生由各部门的经理负责。
2、各厨房内卫生由厨师长负责。
3、整个中心的公共地段、厕所、通道、草坪由清洁小组负责。
各级*门负责人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组织员工认真执行“中心”卫生规章、制度。
2、具体布置、安排所属管理责任区划的日常卫生工作。
3、纠正卫生违章、违规、处理责任事故。
二、卫生管理:
“中心”卫生管理制度,各工种、部门卫生规范及操作程序由卫生负责人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公共场所卫生规范》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
各区划负责人根据“中心”卫生规范要求,做好日常卫生监督,及时纠正。
各主管负责人每月应就卫生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卫生设备,洁具的使用、维护、保养、补充、更换,员工违规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书面报总经办。
“中心”实行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各部门由主管负责人主持,每周检查一次,根据各责任区情况,总经办随时抽查,每次检查做好记录,纳入对经理的考核。
“中心”配备的卫生设备、设施、用具等由专人负责使用,保养,如需维修要及时处理或报告总经办。
根据需要,分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卫生防疫站规定,由总经办的爱卫小组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换照。
员工健康检查,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装备配备,爱卫小组配合人事部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施。
实行卫生举报制度,领导小组在“中心”设有意见箱,鼓励消费者提出建议和意见,举报违规现象。
三、各部门卫生规范
茶、住、综合部门:
1、各厅、廊、房间内外环境整洁,上客前,营业结束后均应进行卫生清扫,清扫用湿式,达到地面无杂物,痕迹,墙面整洁
无尘,玻璃洁净,透明、美观、桌、椅、床、柜无垢、无尘、天棚、灯具洁净无尘。室内外无蚊、虫、蝇、鼠、蛛网。
2、人工送风,空调装置运行正常。按季节、调节室温,上客前一小时达到标准空气洁净度及温、湿度。
3、椅垫,地毯在每日例行清扫后,由负责人视污染情况安排临时清洁、消毒。
4、公共茶具,饮具做到一客一消毒,达到表面光洁,无油迹、污渍、异味。
5、公共卫生间设专职司厕,由司厕做好卫生清扫,便池、便坑保持清洁无垢无味。每日营业完后冲洗完毕即喷施消毒液。
6、凡是有唱歌的地方严格控制声音强度及光线照明度,不得违反规定。
7、每年按规定申报区防疫站监侧。
餐厅大堂、包间、厨房:
1、每天营业前认真检查卫生,营业后彻底进行清扫,做到地面、墙面、门窗不留油渍、垃圾,环境整洁、美观。
2、定期灭蚊、蝇、蟑螂。
3、上客前仔细清洁餐桌,领班进行检查。铺用的台布应经常洗涤,不得重复使用。餐椅不留污渍,油迹。
4、上客前摆放已经消毒的餐、茶、酒具等,长时间摆置不用的器具要回收洗、消。
5、进餐完毕要及时翻台,清扫餐桌、餐椅、地面、更换台布
6、香巾用后及时洗净,消毒存放备用。上客时使用的香巾应清洁,做到温、湿度适宜。香水不宜过重。
7、厨具洗、消由专人负责,按一除渣、二洗、三清、四消毒的规范进行分类洗、消,分类存放、备用。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惯,根据《班级管理实施方案》及市两创工作要求,对班级卫生管理作如下要求:
1、各班主任老师及时组织、督促本班学生搞好公共区、教室和寝室的卫生,政教处组织、带领学生会干部按时检查,不合卫生要求的,立即通知班主任组织学生重新打扫,再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或做相应扣分处理。
2、坚持每周两大扫(第一天、第四天的第7节课),每天三小扫(早、中、晚)的卫生制度,一定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随时可接受检查。
3、实行卫生督促员制度:学生会*每天安排6名干部,在教室、寝室、食堂及校园内检查、督促。各班每天安排1—2名卫生督促员,督促本班区域卫生工作。发现乱丢乱扔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时处理或跟踪到班级个人。经查实将给予破坏卫生学生所在班级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作相应纪律处分。
4、公共区要求地面清洁,无果皮、果壳、烟蒂、槟榔渣等污染物;花坛、绿化带无污染,无白色垃圾;大扫除后瓷砖擦洗干净、水沟无污物;教学楼楼梯清洗干净。各班负责所在区域内垃圾桶的清理。
5、教室要求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任何垃圾;桌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门窗无灰尘,墙壁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垃圾桶及时清理。各班对本班教室处所丢的垃圾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请加强对学生的养成教育,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6、寝室卫生按《文明寝室评比方案》要求执行。
7、每月检查的情况作为卫生流动红旗评比依据,期终作为班级评优评先的依据。
一、卫生岗位职责
“中心”总经理为卫生第一责任人。另设有专职卫生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爱卫小组职责:
1、宣传、组织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
2、普及卫生,防病治病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员工素质和卫生意识。
3、建立健全卫生专兼职管理机构,制订制度,规章、规范并组织贯彻。
4、组织员工落实上级布署,参加社会活动。
5、负责卫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评比。
“中心”各部门卫生责任区划分:
1、各部门的经营场所内及外周围的卫生由各部门的经理负责。
2、各厨房内卫生由厨师长负责。
3、整个中心的公共地段、厕所、通道、草坪由清洁小组负责。
各级*门负责人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组织员工认真执行“中心”卫生规章、制度。
2、具体布置、安排所属管理责任区划的日常卫生工作。
3、纠正卫生违章、违规、处理责任事故。
二、卫生管理:
“中心”卫生管理制度,各工种、部门卫生规范及操作程序由卫生负责人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公共场所卫生规范》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
各区划负责人根据“中心”卫生规范要求,做好日常卫生监督,及时纠正。
各主管负责人每月应就卫生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卫生设备,洁具的使用、维护、保养、补充、更换,员工违规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书面报总经办。
“中心”实行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各部门由主管负责人主持,每周检查一次,根据各责任区情况,总经办随时抽查,每次检查做好记录,纳入对经理的考核。
“中心”配备的卫生设备、设施、用具等由专人负责使用,保养,如需维修要及时处理或报告总经办。
根据需要,分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卫生防疫站规定,由总经办的爱卫小组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换照。
员工健康检查,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装备配备,爱卫小组配合人事部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施。
实行卫生举报制度,领导小组在“中心”设有意见箱,鼓励消费者提出建议和意见,举报违规现象。
三、各部门卫生规范
茶、住、综合部门:
1、各厅、廊、房间内外环境整洁,上客前,营业结束后均应进行卫生清扫,清扫用湿式,达到地面无杂物,痕迹,墙面整洁
无尘,玻璃洁净,透明、美观、桌、椅、床、柜无垢、无尘、天棚、灯具洁净无尘。室内外无蚊、虫、蝇、鼠、蛛网。
2、人工送风,空调装置运行正常。按季节、调节室温,上客前一小时达到标准空气洁净度及温、湿度。
3、椅垫,地毯在每日例行清扫后,由负责人视污染情况安排临时清洁、消毒。
4、公共茶具,饮具做到一客一消毒,达到表面光洁,无油迹、污渍、异味。
5、公共卫生间设专职司厕,由司厕做好卫生清扫,便池、便坑保持清洁无垢无味。每日营业完后冲洗完毕即喷施消毒液。
6、凡是有唱歌的地方严格控制声音强度及光线照明度,不得违反规定。
7、每年按规定申报区防疫站监侧。
餐厅大堂、包间、厨房:
1、每天营业前认真检查卫生,营业后彻底进行清扫,做到地面、墙面、门窗不留油渍、垃圾,环境整洁、美观。
2、定期灭蚊、蝇、蟑螂。
3、上客前仔细清洁餐桌,领班进行检查。铺用的台布应经常洗涤,不得重复使用。餐椅不留污渍,油迹。
4、上客前摆放已经消毒的餐、茶、酒具等,长时间摆置不用的器具要回收洗、消。
5、进餐完毕要及时翻台,清扫餐桌、餐椅、地面、更换台布
6、香巾用后及时洗净,消毒存放备用。上客时使用的香巾应清洁,做到温、湿度适宜。香水不宜过重。
7、厨具洗、消由专人负责,按一除渣、二洗、三清、四消毒
的规范进行分类洗、消,分类存放、备用。
1、厨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厨房环境卫生做到一日三小扫,一周一大扫。盛装食品的容器,箱柜每日清洁,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存放的食品应有标记。
3、生、熟食品分类存放,生熟墩子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
4、冷菜、冷饮制作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门消毒、专柜冷藏。使用前认真检验。
5、建立原料,食品进库登记,检验制度,专人保管,专人检验,先进的先用,杜绝使用变质、腐败原料,食品。
6、成品菜肴上堂前由厨师长,厨师,服务员逐关检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菜肴坚决不上堂。
7、服务人员及厨房工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着装,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不留长发、不打赤膊。
8、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不适合工作者及时调离岗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机关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机关服务中心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事科、工会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各科室内(公共部位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机关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机关前后院、楼内卫生间、电梯间、门厅、楼道、走廊、开水房等)的日常清扫与保洁,保洁公司负责。
第九条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清洁区应达到地面清洁,墙壁洁白,室内无蜘蛛网,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条机关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公务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做到门窗洁净、会议桌干净整洁、空气清新。
第十一条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区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严禁将瓜皮、废纸、茶叶根、烟蒂等易堵塞物倒入便池及下水道,以上物品请自觉倒入专门设置的容器,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机关服务中心督促保洁人员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十四条严禁从楼上外抛任何杂物,严禁在高层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负责,各科科长负总责,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
第十六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坚持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作时随时清,节假日全面清。
第十八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九条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传,积极开展创建无烟科室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分布在机关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告知、通报及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按规定、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根据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日常检查结果,每年度将评比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为规范车间管理,优化工作环境,保护全体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区公共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由清洁员负全责,并保证公共区域环境清洁、整齐;
2、每天至少打扫一次,特殊情况应视情况增加打扫次数,确保卫生质量;
3、公共区域卫生应每天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应责令清洁员及时清理;
4、墙上除车间或者上级机关指示张贴、悬挂必要的画报、标语以外,不得有污物或其它附着物;
5、区域内物品摆放应做到规范整齐,摆放有序,安排合理;
6、卫生标准应做到无尘土、无积水、无杂物。
二、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
1、办公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人员自行负责,并坚持每天打扫地面、墙面及办公设备卫生;
2、办公桌面摆放的物品除电脑显示屏、电话、文件架、水杯和办公时间用的文件、纸笔外,不得堆放其它无关物品。下班后,文件、纸笔应放入柜内;
3、办公室物品应摆放有序,有利于安全和工作需要;
4、墙上合适位置只能挂必要的登记本,待办件、跟进件、协办件和必要的办结件,其它文件应当入档入柜,涉密文件必须入柜妥善管理;
5、办公室卫生每周应由车间牵头组织开展例行检查,必要时,应不定期开展抽查。
三、办公区公共卫生间管理
落实卫生间 “七无七有一开放”要求,即无纸屑、无烟蒂、无便迹、无尿垢、无污水、无臭味、无蚊蝇,有标识牌、有冲水阀、有照明灯、有洗手池、有消毒液、有卫生纸、有管理制度,并免费对外来人员开放。
1、爱护厕所设备,不得损坏、挪移标识、照明灯具和卫生配套装具;
2、保持卫生间清洁,坚持每天清扫,不留污垢和残物;
3、树立居家意识,大小便后及时冲洗;
4、保障卫生间内用纸和洁厕用品、消毒用品充盈;
5、要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日常卫生用品,保持卫生间空气质量。
四、办公区周边环境管理
1、保持楼道、车库进出通道畅通,无杂物堆积;
2、保持办公区外围属地的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质量上乘、环境优良、服务周到的饮食服务,根据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范围
1.师生的膳食服务;
2.师生的开水供应服务;
3.师生的热水浴服务。
二、甲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将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其各种附属设施、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以零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
3.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乙方反馈.并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4.负责对外有关环保、节能等职能部门工作的接洽与协调。帮助乙方协调与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5.经常督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净化校园内餐饮市场,除了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餐饮项目外,严禁以任何方式出现的餐饮售卖点(外招、留学生楼除外)。
6.根据在校统招生实际人数及物价(指燃煤、柴油、用电量)等实际情况,及时核实并调整对乙方的燃煤补贴款额和用电指标。
7.根据学校实际和饮食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现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维修、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项和报批。
三、乙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细则。
1、卫生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病员如实向卫生人员反映病情,卫生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送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卫生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
4、卫生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
5、卫生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集体中毒事故的发生。
为规范车间管理,优化工作环境,保护全体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区公共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由清洁员负全责,并保证公共区域环境清洁、整齐;
2、每天至少打扫一次,特殊情况应视情况增加打扫次数,确保卫生质量;
3、公共区域卫生应每天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应责令清洁员及时清理;
4、墙上除车间或者上级机关指示张贴、悬挂必要的画报、标语以外,不得有污物或其它附着物;
5、区域内物品摆放应做到规范整齐,摆放有序,安排合理;
6、卫生标准应做到无尘土、无积水、无杂物。
二、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
1、办公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人员自行负责,并坚持每天打扫地面、墙面及办公设备卫生;
2、办公桌面摆放的物品除电脑显示屏、电话、文件架、水杯和办公时间用的文件、纸笔外,不得堆放其它无关物品。下班后,文件、纸笔应放入柜内;
3、办公室物品应摆放有序,有利于安全和工作需要;
4、墙上合适位置只能挂必要的登记本,待办件、跟进件、协办件和必要的办结件,其它文件应当入档入柜,涉密文件必须入柜妥善管理;
5、办公室卫生每周应由车间牵头组织开展例行检查,必要时,应不定期开展抽查。
三、办公区公共卫生间管理
落实卫生间“七无七有一开放”要求,即无纸屑、无烟蒂、无便迹、无尿垢、无污水、无臭味、无蚊蝇,有标识牌、有冲水阀、有照明灯、有洗手池、有消毒液、有卫生纸、有管理制度,并免费对外来人员开放。
1、爱护厕所设备,不得损坏、挪移标识、照明灯具和卫生配套装具;
2、保持卫生间清洁,坚持每天清扫,不留污垢和残物;
3、树立居家意识,大小便后及时冲洗;
4、保障卫生间内用纸和洁厕用品、消毒用品充盈;
5、要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日常卫生用品,保持卫生间空气质量。
四、办公区周边环境管理
1、保持楼道、车库进出通道畅通,无杂物堆积;
2、保持办公区外围属地的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菁华5篇)
(一)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二)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三)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四)清洗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五)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六)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七)客用棉织品清洗消毒前后应分设存放容器。
(八)客用棉织品、客人送洗衣物、清洁用抹布应分类清洗。
(九)清洗程序应设有高温或化学消毒过程。
(十)棉织品经晒干烘干后应在洁净处整烫折叠,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及时运送至储藏间保存。
一、卫生管理组织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宾馆卫生安全的第一职责人,对宾馆卫生安全负全面职责。
2.主管负责人,对宾馆卫生负全面管理职责。并承担卫生管理职能。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制订宾馆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制度,并对执行情景进行督促检查。
检查宾馆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贴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来源理意见。
对宾馆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宾馆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理解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供给有关情景。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宾馆从业人员应按《宾馆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景还应理解临时检查。
2.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宾馆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宾馆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宾馆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宾馆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应按《宾馆卫生法》有关规定,每年理解宾馆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学*,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情景应记录在案。
3.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资料,每次学*要有学*记录。
4.应建立从业人员学*培训、考核档案。
5.对不参加培训学*或考核不合格者要从严考核直至辞退。
四、卫生检查制度
1.按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卫生要求,开展卫生检查工作。
2.由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宾馆各个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工作。
3.每次检查均应将发现问题与当事人确认,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4.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善及处理意见,对不贴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5.健全卫生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均应纳入单位工作考核。
6.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备查。
五、个人卫生制度
1.应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
2.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布草。
3.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4.不得在宾馆内吸烟和随地吐痰。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垃圾处理区。
6.工作人员都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7.不得在操作过程中佩带饰物及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六、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要有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布草出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2.布草的储存要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标记鲜明,码放整齐,隔墙离地,定期检查。
1、酒店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必须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物见本色应定期消毒。
2、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厕所要勤冲洗、勤打扫,做到无积尘、无异味。
5、公共场所、大门口、停车场、绿化带等的清洁亦不可忽视,这往往是留给客人的“第一印象”。
6、擦玻璃要注意选择天时,阴天或早晨、黄昏无阳光照射时,窗面污渍易看清,是擦窗的最佳时间。如果在强烈的阳光下擦窗,污渍发干结块,导致不易擦净,操作人中也容易眼睛发花,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用一块干净吸水不脱毛的揩布,在清水中浸湿绞干后,先将玻璃窗擦一遍,待其干后,再用清洁的干布揩清、擦亮,如有严重污渍的可用玻璃清洁剂或去污粉揩,揩布严禁有油。
7、客用口杯、茶杯消毒程序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
(3)用消毒剂配上必须量例水装到消毒桶内,按药剂说明为准,一桶水放一片“一片净”消毒片;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20分钟以上(化学消毒法);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物理消毒法);
(6)打开消毒电源(自动消毒),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8、为保证酒店中央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送风的清洁度,为宾客供给舒适的消费环境
(1)中央空调冷却水系统每月根据水质情景,投加水处理药剂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2)中央空调冷却水系统每月根据水质情景,投加水处理药剂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3)中央空调冷却塔每月排污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4)中央空调末端风机盘管进风口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表冷器根据脏污情景,每两年清洗一次。
(5)中央空调新风机组(新风柜)进风口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表冷器根据脏污情景,每年清洗一次。
一)总则
1、酒店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定期消毒。窗台式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积尘。
2、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认真执行“法定传染病报”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二)客用口杯、茶杯消毒制度
1、消毒剂:“一片净消毒片,”优氯净“消毒粉
2、清洁剂:去污粉、洗衣粉
3、消毒工具:消毒柜、消毒桶、百洁布
4、存放工具:茶杯储存柜
5、程序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
3)用消毒剂配上一定量例水装到消毒桶内,按药剂说明为准,一桶水放一片“一片净”消毒片;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10分钟以上(化学消毒法);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物理消毒法);
6)打开消毒电源(自动消毒),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三)餐饮部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工作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经营,又关系到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更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惯,不但是每个服务人员工作的优良表现,也是一个人良好修养与*惯的表现。
一、个人卫生
1、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
2、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
3、要有健康意识,定期作体格检查,预防疾病,当发现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肤病时应主报上司,休假疗养好再上班。
4、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形成制度。
二、工作卫生
1、当班时避免触摸头发或面孔,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手指不可接触到食物,亦不可碰触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分。
3、服务员使用的抹布、垫布等天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托盘等工具必须保持清洁。
4、凡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果断不出售。
5、从碟上掉落下来的食物不可给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巾。
7、对不干净的餐具和台布要及时送回洗洁处清洗,不可摆用。
8、严禁随地丢弃废纸、倒水、乱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随便混淆,以免有损味道。
10、在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病态者及带菌者,对其所用餐具要单独收拾,重点消毒。
11、收市时注意卫生,牙签、纸巾等杂料当尽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洁困难(正确的方法是:先拿开碗碟等餐具,用台布包住倒杂料或用扫把清扫)。
12、在适当情况下,要经常使用托盘,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出色的服务员。
三、环境卫生
餐厅里的环境卫生主要包括餐厅、通道、厕所、休息室、工作间(厨房)、绿化带、停车场等场所的卫生。要搞好环境卫生,必须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时间、定物、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做好处处有人清洁,勤检查、保证时时清洁。要做到市前整理,市后清理,*日小扫,每周大扫,以保证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为提高宾馆卫生,为顾客提供清新,整洁的'消费环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天早晨,各个楼层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区域进行打扫,包括楼道卫生、楼梯扶手,楼道垃圾桶表面及垃圾袋的更换,灭火器的抹尘,各楼区域的花区定时浇水,如有任何一项不按时清理,每人每次扣10元。
二、客房内不能出现死角卫生,其中包括门后,电脑桌后,床底。空调定时清理,大房间内沙发套,窗帘定时清洗,麻将桌牌要摆放有序、桌底要清扫。如有一项不按时清理,每人每次扣10元。
三、客房内抹尘要仔细到位,电视,电脑屏幕不能有水渍,布毛等,客房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不能乱放,如违反每次扣10元。
四、客房内盖杯,电壶要清洗到位,壶内不得有残渣,,饮水机桶要更换及时,违者每次扣5元。
五、客房内门,卫生间门,开关,壁灯每天都要抹尘,墙壁污点及时清理,违者每次扣5元。
六、客房内床单被罩做到一客一换,其中包括钟点房,损坏的布草要及时更换,以便使用。不退的房间客人不在时,必须更换床单,被罩。如接到客人因此投诉,每人扣10元。
七、客房内空调水及时倒掉,违者罚5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加重、尤其是夏天。
八、客房内拖鞋清理干净,放入鞋柜,摆放消毒条,违者扣5元。
九、卫生间内马桶清理干净,表面不得有水渍,尿渍,桶内不得有大便残留,每天更换消毒条,消毒条要摆放有序,违者扣5元。
十、卫生间洗漱用品应齐全,如发现漏配任何一样,每次扣5元。
十一、卫生间顶,墙壁或玻璃门清理到位,面盆,水嘴,淋浴,镜子,口杯不得有水渍,如发现每次扣5元。
十二、服务员查房时应仔细快捷,如发现漏查商品自己承担,漏配商品每次扣10元,没补齐的商品及时上报前台。
十三、打扫卫生时,不得用热水,如发现一次扣20元。
十四、不得有抹布,用过的布草遗留在房间,如发现每次扣5元。以上制度望员工自觉遵守,若违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留任何情面。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学生宿舍是同学们的.生活、休息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的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同学们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反映出同学们的精神风貌和文明修养程度;学生宿舍楼卫生管理工作是学生宿舍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宿舍管理工作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楼卫生主要包括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学生宿舍内部卫生、学生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四部分:
(一)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
1、楼道由宿舍内成员负责,实行门前“三包”。
2、楼梯、厕所、水房由值日宿舍负责,每日打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下水道畅通,厕所外边无粪便。
3、墙壁和公共场所的玻璃,由劳动班负责,应保持墙壁干净,无蛛网,玻璃明净。
4、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5、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画。
6、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楼道禁止晾衣物。
8、宿舍内禁止隔窗向外倒水、扔杂物。
(二)学生宿舍内部卫生
l、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坚持做到每日一清扫。
2、学生禁止把早、午、晚饭带入宿舍食用。
3、宿舍内垃圾物,由各宿舍值日生每天将其倒入垃圾通道内,不准将垃圾扫到宿舍门外。
4、宿舍公物摆放要按学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摆放。
5、宿舍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尘土、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
7、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
8、箱子上及空铺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9、宿舍内墙壁上无任何不健康张贴物,可适当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乱接,晾挂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不拖沓,床上无其它物品;床单、枕巾干净,床单抻*整,无褶皱;个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摆放整齐。
11、学生宿舍门外墙壁及宿舍所对应地面位置,归属各宿舍卫生区,实行门前“三包”,保证墙壁无球印、脚印污染,地面无垃圾物,无泼水现象。
(三)学生宿舍区环境卫生
1、学生宿舍区环境卫生分到几个班的卫生区,由班内值日组或劳动班学生负责。
2、宿舍区环境卫生包括宿舍楼前后所有公共场所卫生,对学生宿舍区的环境应做到每天清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无落叶、砖块、塑料袋,无卫生死角。
(四)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
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主要包括:大扫帚、小条帚、拖把、铁锨、铁簸箕、清理用具等,其中,大扫帚、小条帚、拖把、铁簸箕实行定期定量发放,节约奖励。
2、学生宿舍内卫生用品由舍长负责管理,包括拖把、小条帚和铁簸箕各一件,拖把每学年、小条帚每学期每发放一次,铁簸箕在新生入学时发放一次。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员工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结合目前实际,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区域
1、各宿舍室内卫生区域。
2、各宿舍门口门窗。
二清扫要求
1、各宿舍住宿人员每日至少清扫一次,确保全天候整洁、整齐、规范。
2、每周一为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宿舍卫生整洁,无死角。
三员工宿舍卫生制度
1、每周二总务课派人到各宿舍逐一检查,统计检查结果,并且两天内在公司公告栏和宿舍宣传栏张贴奖惩结果。
2、对于优秀标准的宿舍,公司给予奖励和表扬;较差的宿舍,给予罚款。
四评比标准
1、优秀宿舍标准
1)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垃圾篓倾倒及时,人离开凳子后一律墙边归位。
2)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不拉电线、绳子,墙角无蜘蛛网。
3)床面:被子同一叠放整齐,床单*整,床上日用物品摆放规范整齐。
4)桌面:桌面清洁、无杂物、物品分类摆放整齐。
5)卫生间:卫生间无异味,地面清洁无积水、垃圾等。
6)其它:阳台保持清洁、无垃圾;洗手池洗漱用品摆放整齐;湿衣服同一挂在阳台衣架上面;门窗玻璃清洁;墙面无乱张贴、涂鸦;不私自使用热水器、电磁炉等违章电器。
2、良好宿舍标准
1)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
2)墙面清洁,无张贴物。
3)床上:被子叠放整齐。
4)卫生间:无异味。
5)其它:阳台无垃圾,室内无异味。
3、中等宿舍标准
1)地面:室内有少量垃圾,物品摆放较乱,纸篓垃圾未及时清理。
2)墙面:墙面不清洁,墙角有灰尘、蜘蛛网。
3)床上:被子未叠
4)桌子:桌面物品摆放混乱。
5)卫生间:卫生间有异味,地面有污渍或积水。
6)阳台:阳台有垃圾,室内不通风,有异味。
4、较差宿舍标准
1)地面:地面很脏很黑,室内垃圾很多,物品摆放很乱,纸篓垃圾溢出。
2)墙面:墙面乱张贴,有灰尘或蜘蛛网。
3)床上:被子凌乱,衣物或日用品摆放混乱,衣物很久不洗有异味。
4)桌面:桌面物品杂乱无章,电器电线乱拉。
5)卫生间:卫生间有异味,有污渍污水。
6)其它:阳台堆积很多垃圾,阳台地面有污水,室内不通风又异味。
员工宿舍奖惩制度
1、奖励
对于优秀等级的宿舍,公司给予奖励,并公开张贴表扬;对于良好等级的;公司给予公开勉励和表扬。
2、惩罚
对于较差等级的宿舍,公司给予罚款,并公开张贴批评。
学生宿舍楼卫生主要包括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学生宿舍内部卫生、学生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四部分:
(一)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
1、楼道由宿舍内成员负责,实行门前“三包”。
2、楼梯、厕所、洗漱间等保持地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下水道畅通,厕所外边无粪便。
3、宿舍的公共场所,保持墙壁干净,无蛛网,玻璃明净。
4、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5、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画。
6、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楼道禁止晾衣物,宿舍内禁止隔窗倒水、扔杂物。
(二)学生宿舍内部卫生
1、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
2、禁止把早、午、晚饭带入宿舍食用。
3、宿舍内垃圾物,由宿舍值日生每天将其倒入学校垃圾池,不准将垃圾扫到宿舍门口。
4、宿舍公物要按学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摆放。
5、宿舍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尘土、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
7、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
8、箱子上及空铺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9、宿舍内无不健康张贴物,可适当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乱接,晾挂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床上无其它物品;床单、枕巾干净,床单*整,无褶皱;个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摆放整齐。
11、学生宿舍门外墙壁及宿舍所对应地而位置,归属各宿舍卫生区,保证墙壁无球印、脚印污染,地而无垃圾物,无泼水现象。
(三)学生宿舍区环境卫生
宿舍区环境卫生包括宿舍楼前后所有公共场所卫生,宿舍区的环境应做到保持地面清洁,无落叶、砖块、塑料袋,无卫生死角。
(四)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
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其中,大扫帚、小条帚、拖把、铁撮箕实行定期定量发放,节约奖励。
2、学生宿舍内卫生用品由舍长负责管理,拖把、小条帚每学期每发放一次,铁撮箕在新生入学时发放一次。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为给广大同学创造一个整洁、舒适、文明、健康的学*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内务卫生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以宿舍为单位实行卫生轮值制度,宿舍舍长负责安排卫生轮值,各宿舍必须坚持轮值制度。
值日生每天须将宿舍打扫整理,做到每天打扫两次,并及时用垃圾袋将垃圾装好放到指定地点。宿舍全体成员每周进行一次室内清洁大扫除。
2、内务卫生的基本要求:
①“五统一”:被褥叠放统一;洗漱用具摆放统一;桌上、书架上物品摆放统一;鞋子、行李摆放统一;
②“四不准”:不准乱拉电线绳子铁丝;不准乱张贴;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及向窗外、阳台外吐痰、倒水、抛弃废物;不准把杂物、菜渣、剩饭等倒入厕所和冲凉房、走廊等地的管道;
③门窗玻璃洁净,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清洁无痰迹,桌面无灰尘、无污垢;
④保持宿舍内务统一、整齐、清洁、美观。
3、内务卫生检查说明
①每单周(双周)宿舍组织专人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进行定期检查一次,每天由宿舍管理老师对内务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②每次卫生检查均进行打分,每次分数均作为评选“文明宿舍”、“星级宿舍”和“宿舍管理先进系”等评比的`依据。③对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宿舍,将按照学院有关宿舍管理及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4、学生宿舍布置规范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有序。根据各宿舍楼的住宿条件,制定相应的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⑴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要求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①书桌、行李架等家具,热水瓶及脸盆、桶、卫生洁具等须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主要针对普通宿舍)。
②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⑵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固定,不得使用浆糊和胶水、图钉。
⑶床面:
①夏秋天,床上蚊帐及帐杆须齐高,起床后应将帐帘等挂起。冬春天,须将蚊帐统一摘下;
②起床后须按要求叠好被子,枕头置于被子上面,衣物等要叠好,可放在被子内侧;
③床面不堆放杂物;
④鞋子、行李箱等放置整齐;
⑷桌面:除学*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装饰用品、计算机和少量常用书籍,且应整齐摆放;人离寝室须将凳子
(椅子)置于桌下,桌面不能堆放纸箱等物品。
⑸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篓里,不得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桶及其它杂物。⑹书架:书架内书本、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⑺行李架(仅在普通宿舍配置):个人物品装箱入包,在行李架或空闲床铺上整齐摆放;行李架上不乱堆杂物。⑻其它:
①脸盆内*时只放置洗漱用具,脏衣服不得长时间堆放。
②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③室内不得拉绳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更不得在宿舍乱拉电线。
④请勿将待洗衣物长时间堆放在盥洗室内。
⑤地拖、扫把等清洁用具要摆放整齐;花盆摆放安全、美观。
一.学生必须在所分配的寝室、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调换或占用其它房间或床位,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物业管理部门的调整。床铺、桌椅等按统一规定摆放,不得任意搬动。
二.宿舍内按规定配备的家俱(床、桌、橙),由个人保管、使用,不得多占。因故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毕业生离校前,应将所用家俱还清,并经物业管理中心验收。
三.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加强水、电管理的六项规定》,节加盟用电,不得私自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和其他电热器具?/p>
四.严禁在宿舍区燃放鞭炮、起哄、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严禁从楼上往下甩酒瓶、泼水和丢废纸杂物。
五.严禁在宿舍区进行任何买卖活动。
六.遵守作息时间。自*时间不准打扑克、下象棋、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晚上熄灯后,必须停止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七.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杂物,剩饭菜倒入潲水桶内。
八.室内用具按规定摆放,保持清洁。每间寝室要建立寝室长负责制、卫生轮流值班制,坚持每天一次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每天上午8点、下午2:30以前,将宿舍内垃圾清扫在门口的走廊上,把内务整理好,内务卫生达到《湖南中医学院**教育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要求》的规定。
九.男女生不得相互串门,有事可在值班室会客。住校学生*时不得外宿,双休日外出活动,应在星期天晚上自*前返校。非走读生不准在外租房住宿,不准私留客人住宿。
十.防火防盗,注意安全。寝室锁匙不准交给非本寝室的任何人。外来人员必须在值班室登记后,在值班室会面,不得进入宿舍房间。宿舍人员携带行李、包裹离开宿舍时,必须经值班人员登记后方可
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结合目前宿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区域
1、各宿舍室内卫生
2、公司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二、清扫要求
1、每天各宿舍的值日人员至少要清扫一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2、每周一为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宿舍内卫生洁净无死角。
三、员工宿舍检查评比制度及标准
评比制度:
1、工作程序
(1)确定每月集中评比检查的人员名单
(2)准备各类检查所需的评分表、宿舍分布表等资料
(3)到宿舍检查
(4)汇总评分表,组织专人进行统计
(5)审核统计结果
(6)安排奖惩事宜
(7)通报评比结果及奖惩纪录
(8)档案整理2、评比时间
统一每周的星期一下午2:303、评比方法
每月安排统一检查3-4次,突击抽查至少1次,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宿舍取消文明宿舍评比,实行一票否决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比,对两次通知检查和一次突击检查的三次评比结果进行累积分,评出"标兵宿舍"
评比标准:
1、优秀卫生宿舍标准
①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纸篓倾倒及时。人离开后凳子一律放在桌下且摆放整齐。
②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③铺面:被子统一叠放在床头一侧,枕头放在被子内侧,叠放整齐,床单*整;床上不允许放书本和衣物;西装、皮衣可以挂在床内侧。
④书桌:常用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清洁、无杂物,物品分类放整齐。
⑤卫生间:洗漱用品在清洁架上;物品挂放整齐;水池、地面清洁无积水;卫生间无异味。
⑥其他: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2、良好卫生宿舍标准
①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②墙面:墙面清洁,无张贴物。③铺面:被子叠放整齐。④书桌:常用物品摆放整齐。⑤卫生间:无异味。
⑥其他: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3、中等卫生宿舍标准
①地面:室内有少量垃圾,物品摆放较乱。纸篓垃圾溢出。②墙面:墙面不清洁,墙角有蜘蛛网。③铺面:被子没叠。④书桌:桌面杂物多。
⑤卫生间:地面不清洁有异味。⑥其他:室内有异味。4、差卫生宿舍标准
①地面:地面很脏,很黑,未曾打扫;室内垃圾很多,物品摆放很乱。纸篓垃圾溢出。
②墙面:墙面不清洁,墙角有蜘蛛网。③铺面:被子没叠。
④书桌:物品摆放混乱;桌面杂物很多,电脑等电器,电线乱拉。⑤卫生间:地面很脏,很黑,有异味。⑥其他:室内不通风有异味。 五、员工宿舍奖惩制度
1、奖励
在评比中表现突出的`宿舍,给予该寝室100元以示鼓励,并表扬该宿舍
2、惩罚
(1)、在每次评比中最后一名的宿舍将公布于全公司
(2)、每次检查不合格的宿舍将会得到书面整改通知
(3)、对于2次及以上检查不合格者,对其成员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3、其他
任何宿舍成员若打架、斗殴及有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等行为,将取消"标兵宿舍"评比的资格
——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菁华5篇)
一、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经营食品的卫生安全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是本单位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本单位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
2、本单位对购进的所有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实行进货登记,建立进货台帐并对鲜(冻)畜禽肉类及制品、米、面、食用油脂、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及其他预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等进行索证管理。
3、按以下原则对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行索证:
①采购鲜(冻)畜禽肉及制品时,索取相同批次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购货凭证(包括发票或收据,下同)。
②采购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时,索取购货凭证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③采购食品添加剂时,索取购货凭证和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④批量采购其他预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时,索取购货凭证和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⑤采购非预包装(散装)食用农产品或非批量采购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时,到证照齐全的销售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索取销售单位或市场出具的购物凭证。
4、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合格,包装完整,标识齐全;不采购使用《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和《*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5、对进货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实行退货或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6、进货台帐和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保存两年。
7、本单位 (职务: )对购进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卫生安全负总责;食品卫生管理员 负责查验供应商、生产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条件,检查每批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的索证资料、感官质量及包装标识,并按要求做好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对不合格食品及原辅材料进行处理并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采购员负责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对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质量进行初次把关并做好索证工作;库管员对购进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质量进行二次把关,对不合格的不予以入库,对已入库的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8、违反本制度的,本单位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
2、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4、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5、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随时了解职工的`健康状况,对可疑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碍相关岗位工作的疾病人员(如手部外伤、皮肤病等),应要求其立即脱离相关岗位,积极就诊治疗,痊愈后方可恢复工作。
6、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洁净工作衣帽,不得留长发、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7、从业人员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8、从业人员应随时保持手部卫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惯。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班,取得有效培训合格证。
2、内部每月进行一次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集中学*。
3、培训时员工应作好记录,培训后进行相关知识、操作考核。
4、对工作中发生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除及时改正外,应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知识学*。
四、卫生检查制度
1、各责任区域内卫生应每餐后及时打扫,每天早上8时对店内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检查。
2、责任区域未打扫干净一次扣5分。
3、员工工作衣、帽不整洁一次扣2分。
4、员工留长发、指甲、涂指甲油一次扣2分。
5、员工佩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一次扣2分。
6、工作时间内抽烟、饮酒一次扣2分。
7、工作时间内随意吐痰、乱扔废弃物一次扣3分。
8、所扣分值与工资或奖金挂钩,每月结算。
五、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采购食品添加剂应按规定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书、化验单或有关批准文件及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等,存档保存至少两年。
2、食品添加剂必须是食品专用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3、建立严格的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使用登记制度。
4、食品添加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5、严格遵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
6、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做到专柜专用,并有明显标识。
六、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管理人员应对进出库货物作好登记。
2、原、辅料进库前必须严格检查,感官检查不合格或无检验合格证书者拒绝入库。
3、库房内物品应分类上架,隔墙10厘米、离地10厘米堆放,并标明名称、入库日期、生产日期,做到先进先用。
4、主、副食品宜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库房中。
5、库房内应定时通风换气,保持干燥、清洁,做好防鼠、防蝇、防潮、防虫工作。
6、肉类及其它易变质食品,应使用容器盛装后存放于冰箱(柜)中,温度达到规定要求;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别存放于不同冰柜内,并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库房内只能存放食品,不得将个人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存放于食品库房内。
七、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服务员应穿统一、整洁工作服,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服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仪表,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不得配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3、服务人员应用语文明,不准与顾客争吵,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虚心接受顾客的意见。
4、对顾客提出的问题应耐心解释,及时处理。对超出本岗位职责范围的问题应及时报告。
5、不得向顾客提供未经消毒、破损的餐具、用具。
6、每餐后及时对餐厅进行清扫、消毒,保持整洁。
八、粗加工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穿整洁工作服,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不得留长发、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2、待洗肉类和蔬菜应分别存放于架上,不得随地乱放。
3、肉类和蔬菜必须分池、使用足够的水量进行浸泡、洗涤。
4、洗涤后的肉、蔬菜必须放于架上或台上,禁止直接放于地上。
5、保持上、下水道设施完善、畅通,及时清洁地面污水、污物。
6、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加盖、无渗漏,当日或盛满后及时清运。
7、切配操作台应保持清洁;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加工分开使用。
8、加工完毕应及时对场所及工用具进行冲洗、消毒,保持整洁。
九、烹调加工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穿整洁工作衣、帽,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不得留长发、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2、对使用的原材料应进行相应的感观检查,发现有可疑原料不得加工、使用。
3、各功能区应按规定使用,制作过程严防生熟交叉污染。
4、加工的各类菜品必须烧熟、煮透;盛装容器须清洁。
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冷后再冷藏。
6、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过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7、废弃物存放必须加盖,不得渗漏,及时清运。
8、个人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于厨房内。
9、制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卫生行为,经常保持手部卫生。
10、非厨房内员工不得进入厨房。
11、每餐后及时对厨房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并关好门窗。
十、面食制作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制作面食的原料必须在保质期内。
2、制作、存放面食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用具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防止其它污染物污染面食成品。
3、面食制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4、销售直接入口的面食成品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存措施,使用专用工具,防止面食成品变质。
5、隔餐、隔夜的面食成品必须经过充分加热方可出售。
6、面食成品必须存放在带纱窗的存放架上,隔夜面食成品必须放入冰箱存放。
7、贮存面食成品的场所、制作面食的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十一、凉菜制作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凉菜制作必须在专用的凉菜间内进行。
2、凉菜制作必须由专人进行,进入凉菜间前必须进行洗手、消毒、更换干净工作衣、帽后方可进入。
3、凉菜间内不得存放个人用品及有毒有害物品。
4、食品进入凉菜间前必须先洗净、煮熟;制作凉菜的肉类、水产品类原料,应当餐用完;剩余的必须存放于专用的冰箱内。
5、凉菜制作好后到提供给客人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须重新加热后方可食用。
6、注意凉菜间的通风换气和制冷,保持凉菜间内温度不高于25度。
7、凉菜间内的工具、设施必须专用,不得用于存放或制作生食等;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8、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出菜窗口用后及时关闭。
9、每天定时操作前或操作后对凉菜间内空气、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消毒记录,下班后应关好门窗。
十二、烧烤制作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所用畜禽肉类必须经过兽医检疫合格方可使用。
2、烧烤卤制肉类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3、制作间必须设洗手消毒水池及设施。
4、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间要设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对案板及空间进行消毒处理。
5、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要专人负责,专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6、防蝇、防尘、防鼠、防腐卫生设施要完备。
7、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十三、裱花制作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裱花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2、裱花间工作由专人负责,非裱花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裱花间。
3、裱花间加工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4、供加工用的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后,方可带入裱花间。
5、制作剩余的食品必须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中。
6、奶油类原料必须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C以下60°C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7、裱花制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8、加工、贮存裱花成品的场所、制作的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9、保持裱花间环境整洁,操作前或操作后对空气、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消毒记录。
十四、配餐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店堂应当保持整洁,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回收保洁。
2、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卫生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捡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当定位放置,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5、外卖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并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十五、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工作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洗池,并有明显标识。
4、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PPM(250mg/L),餐具全部浸泡作用5分钟以上。
5、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容器盛装,不得随意乱放。
6、清洗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必须感观良好,不得有污物、水渍。
7、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应存放于保洁柜中,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废弃物盛装容器应加盖,及时清运废弃物,不得满溢、渗漏。
9、每餐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后,应对餐具清洗消毒间进行冲洗、消毒,关好门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综合科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综合科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物业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综合科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各科室内(单位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单位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活动室、开水房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物业管理管理公司负责。
第九条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条单位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综合科接待室负责联系,物业管理负责清扫和保洁及美化绿化。
第十一条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交综合科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单位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十四条综合科督促物业管理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包干,各科科长负责,综合科监督检查,单位领导组织临时抽查。
第十六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十八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分布在单位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物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科室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科室使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单位每年度评比一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获得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环境卫生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负责保洁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卫生、房产、园林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应当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费,使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其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道德风尚。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尊重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和阻挠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作业。
第七条 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切实改善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对在环境卫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第九条 本市实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制度。保洁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 主、次干道和沿街公厕、废弃物转运站等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
(二) 街巷、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镇)负责,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三)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所在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四) 建筑施工工地和未经验收、移交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 商场、集贸市场、摊点、宾馆、饭店等场所及其附属的室外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六) 专用道路、河道、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人行过街桥、地下过街通道、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化地带、文化体育场所、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路、铁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城乡结合地区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保洁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上一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与责任单位签订保洁责任书。
第十条 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及时履行清扫保洁责任;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保洁,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因违章作业造成污染。
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应当按照清扫保洁作业规程进行。主、次干道的每日首次清扫保洁作业应当在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十二条 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不得乱倒污水。
禁止在露天场所、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严禁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擅自从事经营性粪便清挖;不得晒制粪干。
运输砂石、土方、混凝土、灰浆、灰膏等散体、流体物质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密封严实,沿途不得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反前二款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和清扫(除);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清扫(除)的,可以责令将运输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生活垃圾管理
第十四条 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粪便。
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依法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定时投放和收集。
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收集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具体实行的区域、时间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十六条 在实行袋装化收集的区域,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收集,并运送到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设置的密闭生活垃圾容器或者垃圾转运站。收集的时间应当予以公告。
未实行袋装收集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内或者垃圾投放点。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时间应当避开城市交通高峰期。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未接管的住宅小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负责清运。
第十八条 生活垃圾必须运送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进行处理。
对生活垃圾应当采用卫生填埋、生物制肥、焚烧、综合利用等方式处理,并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求。
在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内拣拾垃圾,应当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有组织地进行,不得擅自拣拾。
第十九条 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和暂住人口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条 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居民住户(利用住宅从事生产、经营的除外)产生的粪便,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清运。其他单位产生的粪便的清运,应当自行负责,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粪便管道、化粪池清疏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垃圾、建筑垃圾投放到生活废弃物容器、转运站、处理厂(场)内。
第四章 建筑垃圾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泥浆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七日前,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数量、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处理场地等事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核准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并发给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未经核准的,予以书面答复。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堆放,及时清运,在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清除。
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路口路面应当硬化处理,配设车辆冲洗设施(含排水沟、沉沙井等),保持周边环境及车辆清洁。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
第二十六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批的时间、路线、数量,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场地。
第二十七条 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消纳建筑垃圾的,消纳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安排。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除。也可以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偿清运,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
第二十九条 不得将危险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 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化(贮)粪池、废物箱、垃圾容器、垃圾转运站、垃圾和粪便处理厂(场)、洒水(冲洗)车供水器、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等。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办理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用地面积、规模建设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变更位置或者减少建设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计规范,一并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审查。
第三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确定和预留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三十四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城市道路建设和景区(点)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和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环境卫生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已建成使用的`主干道、次干道、广场、住宅小区和商业贸易区环境卫生设施数量低于国家规定设置标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划要求组织补建或者配置,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五条 在主、次干道两侧和旅游景区(点)、繁华商业区新建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一类标准;在其他区域内建设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三类标准。
通过社会融资方式建设公共厕所,经规划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最多不得超过原建筑面积的二倍,增加部分可以作为其他经营用房。
提倡和鼓励商场、餐饮、宾馆、加油站等场所内的公用厕所在营业时间内向社会开放。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经营管理权,由取得经营管理权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维护管理。通过社会融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广场、公园、文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大型停车场、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内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新建住宅区的公共厕所、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及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尚未移交的,由开发建设单位管理。
第三十七条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定期维护维修,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方案,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依法进行重建或者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的设置,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十条 在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填埋式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地下水补给区保护范围;
(二)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四)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一)不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清扫保洁责任的;
(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的;
(三)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乱倒污水的;
(五)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或者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的;
(六)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的;
(八)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
(九)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十)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
(十一)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的,处以十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核准的时间、路线清运建筑垃圾或者未随车携带核准证件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占用、擅自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五)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经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组织补建或者改造,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每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侵犯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合法权益造**身伤害,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环境卫生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负责保洁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卫生、房产、园林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应当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费,使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其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道德风尚。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尊重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和阻挠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作业。
第七条 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切实改善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对在环境卫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第九条 本市实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制度。保洁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 主、次干道和沿街公厕、废弃物转运站等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
(二) 街巷、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镇)负责,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三)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所在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四) 建筑施工工地和未经验收、移交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 商场、集贸市场、摊点、宾馆、饭店等场所及其附属的室外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六) 专用道路、河道、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人行过街桥、地下过街通道、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化地带、文化体育场所、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路、铁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城乡结合地区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保洁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上一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与责任单位签订保洁责任书。
第十条 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及时履行清扫保洁责任;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保洁,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因违章作业造成污染。
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应当按照清扫保洁作业规程进行。主、次干道的每日首次清扫保洁作业应当在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十二条 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不得乱倒污水。
禁止在露天场所、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严禁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擅自从事经营性粪便清挖;不得晒制粪干。
运输砂石、土方、混凝土、灰浆、灰膏等散体、流体物质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密封严实,沿途不得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反前二款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和清扫(除);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清扫(除)的,可以责令将运输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 生活垃圾管理
第十四条 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粪便。
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依法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定时投放和收集。
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收集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具体实行的区域、时间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十六条 在实行袋装化收集的区域,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收集,并运送到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设置的密闭生活垃圾容器或者垃圾转运站。收集的时间应当予以公告。
未实行袋装收集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内或者垃圾投放点。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时间应当避开城市交通高峰期。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未接管的住宅小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负责清运。
第十八条 生活垃圾必须运送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进行处理。
对生活垃圾应当采用卫生填埋、生物制肥、焚烧、综合利用等方式处理,并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求。
在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内拣拾垃圾,应当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有组织地进行,不得擅自拣拾。
第十九条 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和暂住人口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条 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居民住户(利用住宅从事生产、经营的除外)产生的粪便,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清运。其他单位产生的粪便的清运,应当自行负责,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粪便管道、化粪池清疏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垃圾、建筑垃圾投放到生活废弃物容器、转运站、处理厂(场)内。
第四章 建筑垃圾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泥浆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七日前,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数量、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处理场地等事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核准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并发给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未经核准的,予以书面答复。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堆放,及时清运,在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清除。
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路口路面应当硬化处理,配设车辆冲洗设施(含排水沟、沉沙井等),保持周边环境及车辆清洁。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
第二十六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批的时间、路线、数量,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场地。
第二十七条 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消纳建筑垃圾的,消纳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安排。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除。也可以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偿清运,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
第二十九条 不得将危险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 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化(贮)粪池、废物箱、垃圾容器、垃圾转运站、垃圾和粪便处理厂(场)、洒水(冲洗)车供水器、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等。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办理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用地面积、规模建设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变更位置或者减少建设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计规范,一并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审查。
第三十三条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确定和预留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三十四条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城市道路建设和景区(点)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和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环境卫生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已建成使用的主干道、次干道、广场、住宅小区和商业贸易区环境卫生设施数量低于国家规定设置标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划要求组织补建或者配置,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五条 在主、次干道两侧和旅游景区(点)、繁华商业区新建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一类标准;在其他区域内建设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三类标准。
通过社会融资方式建设公共厕所,经规划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最多不得超过原建筑面积的二倍,增加部分可以作为其他经营用房。
提倡和鼓励商场、餐饮、宾馆、加油站等场所内的公用厕所在营业时间内向社会开放。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经营管理权,由取得经营管理权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维护管理。通过社会融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广场、公园、文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大型停车场、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内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新建住宅区的公共厕所、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及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尚未移交的,由开发建设单位管理。
第三十七条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定期维护维修,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方案,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依法进行重建或者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的设置,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十条 在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填埋式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地下水补给区保护范围;
(二)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四)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一)不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清扫保洁责任的;
(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的;
(三)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乱倒污水的;
(五)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或者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的;
(六)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的;
(八)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
(九)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十)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
(十一)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的,处以十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核准的时间、路线清运建筑垃圾或者未随车携带核准证件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占用、擅自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五)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经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组织补建或者改造,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每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侵犯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合法权益造**身伤害,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经营食品的卫生安全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是本单位为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本单位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
2、本单位对购进的所有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实行进货登记,建立进货台帐并对鲜(冻)畜禽肉类及制品、米、面、食用油脂、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及其他预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等进行索证管理。
3、按以下原则对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行索证:
①采购鲜(冻)畜禽肉及制品时,索取相同批次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购货凭证(包括发票或收据,下同)。
②采购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时,索取购货凭证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③采购食品添加剂时,索取购货凭证和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④批量采购其他预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时,索取购货凭证和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⑤采购非预包装(散装)食用农产品或非批量采购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时,到证照齐全的销售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索取销售单位或市场出具的购物凭证。
4、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合格,包装完整,标识齐全;不采购使用《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和《*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5、对进货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实行退货或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6、进货台帐和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保存两年。
7、本单位 (职务: )对购进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卫生安全负总责;食品卫生管理员 负责查验供应商、生产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条件,检查每批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的索证资料、感官质量及包装标识,并按要求做好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对不合格食品及原辅材料进行处理并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采购员负责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对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质量进行初次把关并做好索证工作;库管员对购进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质量进行二次把关,对不合格的不予以入库,对已入库的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8、违反本制度的,本单位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
2、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4、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5、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随时了解职工的健康状况,对可疑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碍相关岗位工作的疾病人员(如手部外伤、皮肤病等),应要求其立即脱离相关岗位,积极就诊治疗,痊愈后方可恢复工作。
6、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洁净工作衣帽,不得留长发、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7、从业人员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8、从业人员应随时保持手部卫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惯。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班,取得有效培训合格证。
2、内部每月进行一次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集中学*。
3、培训时员工应作好记录,培训后进行相关知识、操作考核。
4、对工作中发生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除及时改正外,应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知识学*。
四、卫生检查制度
1、各责任区域内卫生应每餐后及时打扫,每天早上8时对店内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检查。
2、责任区域未打扫干净一次扣5分。
3、员工工作衣、帽不整洁一次扣2分。
4、员工留长发、指甲、涂指甲油一次扣2分。
5、员工佩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一次扣2分。
6、工作时间内抽烟、饮酒一次扣2分。
7、工作时间内随意吐痰、乱扔废弃物一次扣3分。
8、所扣分值与工资或奖金挂钩,每月结算。
五、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采购食品添加剂应按规定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书、化验单或有关批准文件及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等,存档保存至少两年。
2、食品添加剂必须是食品专用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3、建立严格的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使用登记制度。
4、食品添加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5、严格遵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
6、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做到专柜专用,并有明显标识。
六、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管理人员应对进出库货物作好登记。
2、原、辅料进库前必须严格检查,感官检查不合格或无检验合格证书者拒绝入库。
3、库房内物品应分类上架,隔墙10厘米、离地10厘米堆放,并标明名称、入库日期、生产日期,做到先进先用。
4、主、副食品宜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库房中。
5、库房内应定时通风换气,保持干燥、清洁,做好防鼠、防蝇、防潮、防虫工作。
6、肉类及其它易变质食品,应使用容器盛装后存放于冰箱(柜)中,温度达到规定要求;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别存放于不同冰柜内,并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库房内只能存放食品,不得将个人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存放于食品库房内。
七、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服务员应穿统一、整洁工作服,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服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仪表,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不得配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3、服务人员应用语文明,不准与顾客争吵,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虚心接受顾客的意见。
4、对顾客提出的问题应耐心解释,及时处理。对超出本岗位职责范围的问题应及时报告。
5、不得向顾客提供未经消毒、破损的餐具、用具。
6、每餐后及时对餐厅进行清扫、消毒,保持整洁。
八、粗加工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穿整洁工作服,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不得留长发、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2、待洗肉类和蔬菜应分别存放于架上,不得随地乱放。
3、肉类和蔬菜必须分池、使用足够的水量进行浸泡、洗涤。
4、洗涤后的肉、蔬菜必须放于架上或台上,禁止直接放于地上。
5、保持上、下水道设施完善、畅通,及时清洁地面污水、污物。
6、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加盖、无渗漏,当日或盛满后及时清运。
7、切配操作台应保持清洁;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加工分开使用。
8、加工完毕应及时对场所及工用具进行冲洗、消毒,保持整洁。
九、烹调加工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穿整洁工作衣、帽,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不得留长发、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佩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2、对使用的原材料应进行相应的感观检查,发现有可疑原料不得加工、使用。
3、各功能区应按规定使用,制作过程严防生熟交叉污染。
4、加工的各类菜品必须烧熟、煮透;盛装容器须清洁。
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冷后再冷藏。
6、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过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7、废弃物存放必须加盖,不得渗漏,及时清运。
8、个人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于厨房内。
9、制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卫生行为,经常保持手部卫生。
10、非厨房内员工不得进入厨房。
11、每餐后及时对厨房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并关好门窗。
十、面食制作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制作面食的原料必须在保质期内。
2、制作、存放面食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用具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防止其它污染物污染面食成品。
3、面食制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4、销售直接入口的面食成品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存措施,使用专用工具,防止面食成品变质。
5、隔餐、隔夜的面食成品必须经过充分加热方可出售。
6、面食成品必须存放在带纱窗的存放架上,隔夜面食成品必须放入冰箱存放。
7、贮存面食成品的场所、制作面食的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十一、凉菜制作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凉菜制作必须在专用的凉菜间内进行。
2、凉菜制作必须由专人进行,进入凉菜间前必须进行洗手、消毒、更换干净工作衣、帽后方可进入。
3、凉菜间内不得存放个人用品及有毒有害物品。
4、食品进入凉菜间前必须先洗净、煮熟;制作凉菜的肉类、水产品类原料,应当餐用完;剩余的必须存放于专用的冰箱内。
5、凉菜制作好后到提供给客人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须重新加热后方可食用。
6、注意凉菜间的通风换气和制冷,保持凉菜间内温度不高于25度。
7、凉菜间内的工具、设施必须专用,不得用于存放或制作生食等;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8、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出菜窗口用后及时关闭。
9、每天定时操作前或操作后对凉菜间内空气、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消毒记录,下班后应关好门窗。
十二、烧烤制作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所用畜禽肉类必须经过兽医检疫合格方可使用。
2、烧烤卤制肉类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3、制作间必须设洗手消毒水池及设施。
4、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间要设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对案板及空间进行消毒处理。
5、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要专人负责,专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6、防蝇、防尘、防鼠、防腐卫生设施要完备。
7、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十三、裱花制作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裱花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2、裱花间工作由专人负责,非裱花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裱花间。
3、裱花间加工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4、供加工用的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后,方可带入裱花间。
5、制作剩余的食品必须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中。
6、奶油类原料必须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C以下60°C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7、裱花制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8、加工、贮存裱花成品的场所、制作的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9、保持裱花间环境整洁,操作前或操作后对空气、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消毒记录。
十四、配餐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店堂应当保持整洁,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回收保洁。
2、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卫生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捡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当定位放置,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5、外卖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并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十五、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工作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洗池,并有明显标识。
4、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PPM(250mg/L),餐具全部浸泡作用5分钟以上。
5、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容器盛装,不得随意乱放。
6、清洗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必须感观良好,不得有污物、水渍。
7、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应存放于保洁柜中,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废弃物盛装容器应加盖,及时清运废弃物,不得满溢、渗漏。
9、每餐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后,应对餐具清洗消毒间进行冲洗、消毒,关好门窗。
——卫生的管理制度 (菁华5篇)
一、目的
为加强酒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一)食品卫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及周围环境必须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凡患有疮疖、化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保持洁净;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必须洗手消毒。
(二)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1、加工食品饭菜的原料必须新鲜,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死蛤蜊、死扇贝及其制品;不使用变质原料;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加工;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要严格分开。执行“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的“四隔离”制度。严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与半成品混放,海鲜与肉类混放。加工生海产品必须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加工海产品用过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员的手臂要及时洗刷消毒5分钟。凉拌菜必须在专用冷拼间操作加工。设置专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备流水洗手消毒、空气杀菌设施。紫外线灯要吊在工作台上方1。5—2米处。非冷拼间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冷拼间内不准存放未洗干净的水果、蔬菜、生鱼、生肉及其他杂物。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盘、碗等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用开水煮沸3—5分钟,或使用蒸汽消毒柜蒸15—20分钟。不耐热的,可用药物消毒,但必须将残留药物用水冲净。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并杀菌消毒。不使用时必须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熟食间的工作台面、水龙头开关、冷拼间把手及冰箱门拉手等,应定期消毒;直接接触污染物时,必须立即消毒;熟食刀具存放时加保鲜膜。
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必须煮熟炸透,彻底灭菌,严防里生外熟。鸡蛋煮沸8分钟,鸭蛋煮沸10分钟,各类海产品及肉食品加热温度及时间必须保证其蛋白质凝固。
5、熟食要低温、短时贮存。热菜及制作凉拌菜的酱肉、火腿等,必须在10摄氏度以下的条件贮存。凡超过4小时以上的饭菜、熟肉制品、熟海产品等,必须回锅蒸煮后再供食用。新购进的上述食品如不了解带菌情况,食用前应加热灭菌。
6、热菜及凉拌菜制作完毕应立即供给客人食用,严禁提前加工。为大型会议大量准备的饭菜及凉拌菜加工后存放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
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后必须进行消毒。
2、消毒程序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
3、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时,按1:200的比例稀释配好消毒液,倒入消毒桶内,再将器皿放入消毒桶。要求器皿要完全浸入水中,浸泡5—10分钟后取出,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4、使用消毒柜消毒时,先将器皿上残渣刮净,用水冲刷干净后放入蒸箱内高温消毒(温度不低于90摄氏度,时间不少于15分钟),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四)预防毒性动植物食物中毒
1、禁止食用河豚鱼。
2、严禁使用猪甲状腺、毒蘑菇、洋金花、发芽马铃薯,未煮熟的豆角、云豆、霉豆角、扁豆等,未蒸煮干制的鲜黄花菜。
(五)预防化学及农药中毒
1、勿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食用。
2、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应反复用水冼净,可去皮食物尽量去皮。
三、考核
1、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责任部门或责任人100元至重大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责任人停职检查至开除处理。
2、按酒店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中心所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综合办公室为中心所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心所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综合办公室报所长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
为营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办公室卫生的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检查内容与考核。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管理工作。
二、定义
公共区域:大、小会议室,公共区域地面、窗台、桌面、水吧台、吧台、垃圾箱等清洁工作,每日以值日表为准轮流值日。
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卡位桌面及桌下)和独立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理。
每月两次大扫除,人员:全体员工,范围:公司所有区域。时间:单周周六下午1:30开始。单周周六上午各部门或公司的培训学*、总结。
三、制度内容
公共区域坏镜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3.1、保持公共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脏物,物品摆放整齐。
3.2、保持门窗及窗台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无手印。
3.3、大小会议室内所有陈列物品、台面都没有灰尘,桌椅摆放整齐;
3.4、总经理办公室由总助负责全面打扫(含办公室内卫生间);
3.5、复印机上及复印机底柜内无废纸,水吧台*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水流,水池内保持干净无脏物,抹布不允许随便乱放,热水壶摆放有序,传真机内纸张充足,附*无废纸,所有设备表面无污垢及灰尘。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漏出地面的网线、电线需要用防护条防护;
3.6、微波炉挪至小会议室,午餐时间在小会议室用餐,不得在办公区域用餐,午餐后会议室的卫生请个人餐后自觉清理,在水吧台倒水时请保持台面干净无水流;;
3.7、公司所有垃圾桶必须在当日下班之前倾倒干净,由当日值日生负责。
个人办公区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3.8、办公桌面只能摆放个人办公必须物品(绿植和鱼缸除外)并且摆放整洁有序,其他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里面,地面干净整洁;
3.9、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离开公司电脑、显示屏及电源总开关要关闭。
四、个人卫生:
4.1、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2、下班员工自行整理各自办公区域,办公桌上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4.3、禁止在办公室吸烟。
一、道德面貌
1、服从管理,工作态度用心、主动。
2、言行举止礼貌,精神面貌好。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清洁用品和工具节约使用,负责保管。厕所卫生的管理制度。
5、爱护公物,经常检查,发现走廊、楼梯、厕所、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门窗、设施、灯具等损坏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并催促及时维修。持续校园设施设备完好。
6、休息间、工具间干净整洁,不乱堆乱放。
二、日常工作
7、每一天上下午各打扫教学办公楼厕所卫生一次,做到地面干燥,大小便槽内无尿碱尿渍,无明显臭味。
8、厕所卫生纸篓垃圾每一天下班前清倒干净;厕所里拖把每一天清洗干净,挂放整齐;厕所墙顶、水管上做到无蜘蛛网和灰尘。
9、每年暑期用药水将保洁区域的厕所清厕一次。
三、其他
10、节假日、寒暑假等按规定时间休息外,要认真完成总务处布置的假期保洁工作。厕所卫生的管理制度。
11、用心主动认真完成总务处布置的其他临时任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机关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机关服务中心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事科、工会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各科室内(公共部位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机关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机关前后院、楼内卫生间、电梯间、门厅、楼道、走廊、开水房等)的日常清扫与保洁,保洁公司负责。
第九条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清洁区应达到地面清洁,墙壁洁白,室内无蜘蛛网,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条机关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公务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做到门窗洁净、会议桌干净整洁、空气清新。
第十一条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区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严禁将瓜皮、废纸、茶叶根、烟蒂等易堵塞物倒入便池及下水道,以上物品请自觉倒入专门设置的容器,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机关服务中心督促保洁人员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十四条严禁从楼上外抛任何杂物,严禁在高层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负责,各科科长负总责,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
第十六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坚持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作时随时清,节假日全面清。
第十八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九条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传,积极开展创建无烟科室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分布在机关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告知、通报及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按规定、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根据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日常检查结果,每年度将评比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菁华5篇)
一、个人卫生
1、厨房部员工坚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进入厨房必须做到工装鞋整洁。
2、在工作时间内,当班人员不能随意离开工作地点,更不能迟到早退。
3、不准用勺子直接用口尝味,不抽烟操作。
4、不得在厨房内躺卧,也不许随便悬挂衣服及放置鞋子,或乱放杂物等。
5、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咳嗽、吐痰、打喷嚏。
二、环境卫生
1、保持地面无油渍、无水迹、无卫生死角、无杂物。
2、保持瓷砖清洁光亮,勤擦门窗。
3、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工作台面、地面清理干净。
4、下班前应将冰箱、炉灶、配菜台、保洁橱等清理干净。
5、厨房、冰箱等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
6、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出入。
7、垃圾桶和馊水桶身需基本保持干净、标识明确并加盖,按时清理。
三、冰箱卫生
1、冰箱有专人管理,定期化霜。
2、保持冰箱内外清洁,每日擦洗一次。
3、每日检查冰箱内食品质量,杜绝生熟混放,严禁叠盘,鱼类、肉类、蔬菜类,相对分开,减少串味,必要时应用保鲜膜。
四、食品卫生
1、认真做好原料的检疫工作,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不烧煮。
2、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清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冰箱或冷冻室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覆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太久。
3、凡易腐败饮食物品,应贮藏摄氏零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及吸收箱内气味,并备置脱臭剂或燃过的木炭放入冰箱,可吸净臭味。
4、食品容器清洁、炊具做到刀具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干净,配菜盘与熟菜盘有明显区别。
5、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隔顿、隔夜、外购熟食要回烧后再供应。
6、按*有关规定,禁用不得销售的食品。
7、蔬菜不得有枯叶、霉斑、虫蛀、腐烂、如卫生不合格,要退回粗加工清洗。
8、干货、炒货、海货、粉丝、调味品、罐头等,要妥善储藏,不得散放,落地。
五、餐具卫生
1、切配器具要生熟分开,加工机械必须保持清洁。
2、熟食、熟菜装盆、餐具不得缺口、破边,必须清洁,经消毒后,无水迹、油迹、灰迹、方能装盆出菜。
3、不锈钢器具必须保持本色,不洁餐具退洗碗间重洗。
六、切配卫生
1、切配上下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整洁。
2、砧板清洁卫生,用后竖放固定位置,每周清洗,定期消毒。
3、不锈钢水斗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光亮。
4、遇有下水道不通或溢水要及时报修。
七、炉灶卫生
1、灶台保持不锈钢本色,不得有油垢,市头结束后清洗干净。
2、锅具必须清洁,排放整齐。
3、炉灶瓷砖清洁、无油腻,炉灶排风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油垢。
4、各种调料罐、缸必须清洁卫生并加盖。
八、冷荤间卫生
1、非冷荤间工作人员不得无故入内。
2、冷荤间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两次更衣,戴帽子、口罩。
3、操作前必须消毒、擦洗工作台、刀具砧板、餐具等,保持清洁卫生。
4、冰箱每日清理,每班擦洗一次,隔夜剩菜必须回炉加工。
5、冰箱内食品必须排放整齐,加用保鲜膜。
6、冰箱如损坏要及时报修。
7、冷荤间严禁放私人物品及杂物,包括茶杯等。
8、冷荤间餐具不得混用,专间使用。
9、罐头食品启用后,当日用余必须倒入有盖玻璃器皿,放置冰箱内。
一、卫生管理制度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2、主管厨房负责人及厨师长,对食品卫生负全面管理责任。并承担卫生管理职能。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订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应按《食品卫生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2、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应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每年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学*,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应做到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案。
3、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每次学*要有学*记录。
4、应建立从业人员学*培训、考核档案。
5、对不参加培训学*或考核不合格者要从严考核直至辞退。
四、卫生检查制度
1、按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卫生要求,开展卫生检查工作。
2、由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进行卫生检查工作。
3、每次检查均应将发现问题与当事人确认,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4、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及处理意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5、健全卫生管理奖惩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均应纳入单位工作考核。
6、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备查。
五、个人卫生制度
1、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戴口罩。
2、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熟食品。
3、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场所。
4、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吸烟和随地吐痰。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食品处理区。
6、操作人员都应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或上厕所后;
(2)处理食物前或处理生食物后;
(3)处理用过的设备或食用具后;
(4)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触摸耳朵、鼻子、头发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7)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后。
7、不得在操作过程中佩带饰物及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
六、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食品卫生标准,并依法向供货方索取当年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备查。
2、采购食品要认真严格地进行质量检查;不得采购无食品标识、标识不清及无检验(检疫)合格证的食品。
3、所购食品执行入库交接验收登记制度,登记后由采购员和管库员双方签字确认。
七、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要有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出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2、食品的储存要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标记鲜明,码放整齐,隔墙离地,定期检查。发现超期和变质食品要及时处理。
3、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消毒药品及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不得与食品同库存放。
4、库房必须有机械通风设施,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库房干燥。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要及时处理。
5、做好库房防鼠、防虫、防蝇及防蟑工作,通向室内的门要加防鼠板。
6、设置退货位,对拟退食品应及时处理。
7、要保持库房卫生良好,内外整洁。
八、粗加工管理制度
1、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内进行,工具、容器要专用。
2、加工前要先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
4、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放在清洁的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货架(台面),不得直接置于地面,以防食品污染。
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场所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乱扔或堆积,要设专用箱(桶)并加盖。
8、要保持加工场所卫生整洁。
九、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3、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4、烹调后的食品要保洁存放,不得与半成品、原料混放。
5、剩饭菜应冷却后冷藏存放,外购熟食品应回锅充分加热后供应。
6、烹调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应分台或分层放置,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混放,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7、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无油垢,并定期消毒。
8、烹调过程中应保持操作台面清洁。
9、不用炒菜勺尝味,不用抹布擦拭碗碟。
十、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辅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在操作间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落地。
3、调味品贮存的容器要符合卫生标准,容器要加盖,防止鼠、害虫污染食品。
4、制作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
5、食品应蒸熟煮透,在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6、加工带馅食品时,未用完的馅料应冷藏存放,并在规定存放期内使用。
7、各种设备用具用后应保持清洁,加盖清洁的防尘布罩。
8、应保持操作间卫生清洁。
十一、凉莱制作管理制度
1、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并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2、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3、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素养记录。
5、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制作间。
6、凉菜制作要有计划,当日加工当日使用。
7、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8、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十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2、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其他水池混用,要有明显标记。
3、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在一起,保洁柜要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其干燥、洁净,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5、禁止使用破损餐饮具及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6、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消毒液浓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加工、出售、饮食卫生五四制度》,切实把好饮食卫生关,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一、食堂专设监控人员,在后勤处直接领导下检查各班组餐厅的各项卫生工作。各班组餐厅接受上级*门的检查和指导,接受用膳者的监督,及时发现并改正存在的问题。
二、非炊管人员(领导、卫生检查人员除外)不得进入厨房、熟食间、售饭处。
三、招收新工作人员必须先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炊管人员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不合要求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炊管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四、餐厅卫生实行划区包干,责任到人。
五、各餐厅的卫生工作列入当月的考核内容,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给予相应处罚。
六、餐厅工作场所做到每天几小扫,每周一大扫,件件工作做到"落手清",保持餐厅工作场所的整洁。
七、库房整洁,食品分类存放,先进先用。
八、荤素菜拣净洗洁,切配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九、根据食品卫生有关规定,要求工作人员做到:
1、食品道道验收--凡腐烂变质(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购人员不买,保管人员拒收。
2、生、熟食品样样分开--操作人员分开,盛具、工具分开,冰箱(库)存放分开。
3、食具件件分工--熟食盛具、刀、出售用的工具,使用前严格消毒,同时做好消毒后的保洁工作。
4、食物烧熟煮透,烹饪时防止外熟内生,隔餐饭菜必须蒸烧透后方能出售。
5、环境卫生整洁无害,下脚料及时清理并倒放在指定地点,餐厅有防尘、防"四害"装置或设施。人人动手灭鼠、灭蝇、灭蟑螂、灭蚊子。
6、讲究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开饭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个人卫生除做到"四勤"外,还应做到"四不"(即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蒂,不在开饭时间抽烟蹲坐、嬉闹和在操作间抽烟,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穿拖鞋和戴首饰戒指上班)和"四洗手"(即加工食品后再加工熟食前洗手,工作前洗手,大小便后洗手,搞好卫生后洗手。)
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
2、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工作前和去厕所后要洗手。
3、各种餐灶具要随时洗刷干净,消毒存放,保持清洁卫生,工作间及环境卫生,应按责任区域进行清洁,做到天天清扫,每周彻底清扫一次,夏季要做到每日喷药消毒,并安排专人负责灭蚊蝇、蟑螂。
4、工作人员按时理发,按时更换工作服。
5、工作期间必须衣帽整洁,头发须梳理整齐置于工作帽内;禁止在厨房内吸烟,穿拖鞋和赤背。
6、每周检查卫生,不合格者,视情节给予处罚。
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1、操作期间,不准打闹,使用厨具应轻拿轻放,不准乱扔。
2、开关电器和设备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准用金属或湿手动电闸。
3、使用各种炊具机械,要严格操作规程操作,取放物料时必须关机。
4、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厨房重地,工作时间禁止会客。
5、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定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分析不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情的发生。
6、灭蝇、灭鼠药物要由专人使用、管理。喷洒药物时,须将各种食物、炊具等盖好,喷完后必须用水冲洗,以防中毒。
7、认真加强食品安全,防止出现食物中毒。
8、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检查天然气等阀门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餐饮原材料及物料用品的管理制度
1、原材料及物料用品应以勤进少储为原则,防止积压。对于材料购进和领用,要严格按照计划和审批手续办理;
2、原材料的购进须厨师长提出计划,报店长批准,报公司总仓库。
3、酒类物品须收银员(兼管酒水)提出计划单,经店长签字报酒水配送公司。
4、物料用品原则上统一领用,要严格控制物料消耗。
餐饮从业食品卫生“五四”制度
1、由原料到食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变质腐烂的原料,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服务员不卖变质腐烂的食品(零销单位不收进腐烂变质食品、不出售腐烂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废纸、污物包装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药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换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食品卫生制度
了解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各项卫生要求是餐饮人员卫生知识的一个方面。饮食加工制作的卫生要求按加工制作的过程大体可分为4个内容,即采购运输、食品贮存、食品粗加工和食品细加工。
一、采购运输
它是食品加工质量控制的第一道关。在采购时,要采购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原料,并在运输过程中防止污染。饭店的食品及原料,要在定点生产单位购买,饮食部门和*门要有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制度。运输过程是常见的一个污染环节,食品可能受到不洁的运输车辆、容器等污染,要防止这种现象发生,就要做到运输车辆专车专用,装卸人员要按照操作卫生要求去做。
二、食品贮存
食品贮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库验收登记。
2、各类食品分库存放。
3、库房保管人员每天检查。
4、常温库要通风、防潮,保持库内干燥,有防鼠、防蝇措施。
5、冷库要加强温度管理,每天记录检查温度。
三、食品粗加工
食品原料在细加工前要先进行粗加工,尽量把一切污染消除在粗加工间里,
要求做到:
1、食品原料荤素分开加工。
2、加工用各种机械用具保持清洁卫生。
3、在加工过程中对原材料进行检查,不合格不用。
4、粗加工要有计划,当天进料当天加工,并及时冷藏。
5、粗加工间的卫生工作要专人负责。
四、食品细加工
细加工是菜肴的最后一道工序,要做好生熟分开、彻底加热和剩饭处理等3个方面的工作。
厨房操作卫生制度
1、厨师个人卫生要求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燥、勤洗换工作服。
2、厨师进入工作岗位必须戴工作帽、系围裙。
3、厨师不得戴戒指和留长指甲。
4、严禁在厨房操作间吸烟,及私人物品进入操作间。
5、切配和烹调实行双盘制,汤锅、炒锅每日清理制。
6、尝汤勺的使用,在烹操作时,试尝口味应用小碗或小勺。尝后汤汁一定不能倒入锅中。禁止用手勺尝口味。
7、配料的水盆要每日换水,保证其清洁卫生。
8、案板、砧板每日刷洗一次,砧板应刮清擦净,做到版面,板底,板边“三洁”用法布置好,立放晾干。
9、铁锅每日(餐)收时要洗净竖起,定期铲去锅底的油污和焦灰。
10、油盆要新老油分开,每日滤油脚一次。
11、各类调料罐要每日清洁一次,每周清毒一次,餐后要加盖放置。
12、抹布要经常搓洗,每日消毒,不能一布多用,以免交叉污染。
13、要保持冰箱内部整洁,做到每日清理,每周消毒。
14、食品存放要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及天然冰的隔离。
15、所有原料加工必须使用容器,不得直接放于地面操作,避免污染。
16、餐具、用具清洗要执行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的规定。
17、做到采购员不买;验收员不收;厨师不用;服务员不售腐烂变质食品。
18、环境卫生采取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19、垃圾桶要带盖放置,每天要清理。地面要保持清洁,无水泽。
20、每天要对厨房操作间进行紫光消毒灯的开启消毒。
食品卫生法的基本内容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和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制度”,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即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蒸气或开水)。
四、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上述内容简称“五四制”、“五四制”是国家对食品经营企业的统一要求,也是对每一个职工的职业道德规范。各旅游饭店要把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积极组织学*,进行宣传动员,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让餐饮服务人员掌握必要的食品卫生知识和规定。
1、员工必须按时上班,准时参加例会(展会),进入厨房必须戴帽,系围裙,保持仪表、仪容整洁。
2、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全面覆行《岗位职责规范》认真按规定要求完成各工作任务。确保食物出品品质。
3、严格执行《厨房卫生操作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4、竖起“团队精神”,工作中相互协作,互助帮助,保证食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出菜速度,杜绝菜慢投诉。
5、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睡觉、玩手机等,不准干与工作无关事,包、手提带等私人物品不得带入工作区域。
6、不得在厨房区域内追逐、嬉闹、吸烟,不得做有碍厨房卫生秩序的事。禁止在厨房工作区域内大声喧哗。
7、不得坐在案板及其它工作台上,不得随便吃拿食物,不得擅自将厨房食品,物品交与他人或外借。
8、自觉维护保养厨房设备及用具,不得带病操作设备或将专用设备改做他用,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9、自觉养成卫生*惯,随时保持工作岗位及卫生包干区域的卫生整洁,做到灭蝇、灭鼠工作。
10、厨房系食品生产重地,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带人进入。
11、注重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注意边角料的利用。
岗位职责
厨师长岗位职责
1、制定各厨房的制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确保厨房工作正常进行。
2、根据各厨房原料使用情况和库房存货数量,制订原材料订购计划,控制原料的进货质量。
3、负责签批原料出库单及填写厨房原料使用报表,经常检查原材料库存情况,防止变质,短缺。
4、确保合理使用原材料,控制菜的式样,规格和数量,把好质量关,减少损耗,降低成本。
5、巡视检查厨房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人力及技术力量,统筹各个工作环节。
6、检查各厨房设备运转情况和厨具、用具的使用情况,制订订购计划。
7、听取客人意见,了解销售情况,不断改进,提高食品质量。
8、每日检查厨房卫生,把好食品卫生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厨房卫生制度。
9、定期实施厨师技术培训,组织厨师学*新技术和先进经验,定期或不定期对厨师技术进行考核。
炉灶厨师岗位职责
1、按时上下班,工作中服从上级的安排,遵守门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2、接受厨师长工作指令,掌握当天的供餐菜单,明确工作任务;补充每日所需原料,完成各种菜品供应工作。
3、开餐前须对工作检查一次,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
4、负责各菜锅底炒制菜品烹制,制作中严格按操作规程烹制,保证菜点质
1.保持厨房内外环境整洁,符合环境卫生要求。有采取消除蚊、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
2.墙壁无污迹、残渣、网状物等,清洁无灰尘。
3.地面排水通畅。加工操作完毕后,立即清扫、冲洗地面,保持无残渣、污物、油迹,保持清洁干燥。
4.地面无油污、无灰尘、无痰迹。
5.垃圾桶随时保持清洁。废弃物及时倒入垃圾桶内,并严密加盖。保持固定位置,当餐垃圾当餐清除(所有垃圾桶内的垃圾必须全部清除净)。
6.食品橱柜、操作台使用后洗刷干净并揩净。做到无尘、无油垢、无污迹、无残渣等。
7.贮存食品场所环境需符合卫生要求,周围无公害,温度、通风适宜。
8.厨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0.不随地倒垃圾和脏水。
11.定期打药、灭虫。厨房无死角。
厨房人员的卫生管理
1.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定,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晒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工作时要穿戴洁净的工作帽。
2.在厨房生产中要避免以下不良行为:工作时用手抹头发、抠鼻子、掏耳朵;把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随地吐痰,扔烟头;工作时间内接触钱币等物不洗手;直接用手随意吃拿食物;把工作围裙当毛巾用,擦手、擦脸;穿拖鞋或无跟、露脚趾的凉鞋上班;穿背心或光膀子工作;用脏抹布擦抹盛菜盘子或碗;对着菜肴大声讲话、咳嗽或打喷嚏;便后不洗手;穿着工作服到处乱跑;用手指沾菜肴的卤汁尝味等。
3.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通过体格检查,持健康证才能上岗。凡有以下疾病者,即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慢性肝炎等传染疾病者不得从事厨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