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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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财务管理制度1

  流动资金管理制度

  1、酒店的流动资金既要保证需要又要节约使用,在保证按批准计划供应营业活动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较少的占用资金,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2、要求各业务部门在编制流动资金计划时,严格控制库存物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资金不得超过比例规定。

  3、除经批准为特殊储备者外,超储物资商品原则上不得使用流动资金,只能压缩超储的商品、物料,以减少占用流动资金。

  4、严格遵守不得挪用流动进行基建工程的规定,严格遵守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

  5、使用的基本要求

  (1)在符合国家政策和酒店总经理室、总经理要求的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扩大经营,以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

  (2)加速委托银行收款和应收款项的结算,减少对流动资金的占用;

  (3)各业务部门应办理流动资金存货的报批手续,并在每月上报经济业务报表的同时,上报流动资金使用效率的实绩,即流动资金周次数和流动资金周转一次所需的天数。

  (4)对商品资金的占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尽量压缩;

  (5)尽量减少家具、用具的购置。

  外汇管理制度

  1、酒店营业收入中的外汇,收款员必须详细记录在营业收入日报表中,连同收费单据一起缴出纳入库。夜班的外汇收入存入会计部特殊保险柜中,于第二天上午缴总出纳入库。

  2、营业收入中的外汇转账凭证,从收到凭证的第二天即委托银行转账。

  3、必须在双方协商下以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加以肯定和约束才能进行外汇结算办理。订立业务合同时,除摸清信誉和偿付能力外,还必须事先预存一次业务往来所需费用,在酒店银行账户内作为每次(项)业务的结算资金。

  4、负责外汇结算工作的人员必须及时把对外结算单证按合同或协议办理结算,并在委托银行结算后的第六天核对是否要收,凡在上述的时期内未接获银行收款通知单的,应即通知销售部工餐饮部协协助办理催收,同时向财务务部经理汇报。

  5、必须将当天的外汇现金送存银行,一切营业收入的外汇现金不得坐支。外汇的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办理。

  6、使用外汇必须编制使用外汇计划,除商品、食品、原材料外,要使用外汇购置的一切物料、包装、备用品、设备、工具、零配件、燃料、能源等必须经财务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 置。

  7、用外汇购进的商品、原材料、备用品、工具等,在出售、调拨调剂时,必须收回外汇。用外汇购进的上述物品不得以本币出售或调拨,特殊情况需收取本币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8 、严格执行外币兑换制度,客人交外汇付账单者,一律按当天的汇率折算本币,严禁擅自变更汇率的比值,也不得取整舍零作汇率折算外汇。

  9、客人付外币者,一律按当天兑换现钞的汇率减贴息折算本币。

  10 、使用信用卡签付账单者,一律按账单实际金额填列“认购单”,并让客人签付,不另收手续费。

  11、以记账 或转账方式结付业务款项者,本币与外币的折算率按结账当天的银行汇总牌价的买卖中间价为结账的折算率。

  12、不准外单位或人个借用酒店及所属部门在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来进行结算。

  外币结算管理制度

  1、酒店在收到外币时,应折合成记账本位币全额入账,公司全年外汇的记账汇率是每年年初下发的通知中指明的汇率。

  2、凡因经营需要调入和调出外汇及确定调剂汇率,均需经酒店总经理审定,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3、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的汇兑损益在购置期间计入资产的价值;提供各项服务、销售商品与经营业务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或冲减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清算损益。

  4、酒店收到投资者用外币付出的投资,按投资当日的外汇牌价折合成记账本位币。

  5、酒店经评估后有关资产账户与实收资本账户因采用折合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折合记账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6、酒店应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按时报送外汇收支情况申报表。

  前台稽查操作制度

  1、酒店各营业点的报表与收入要一致,报表左右要*衡,账单齐全并盖上会计处收款章,账单要付款方式,如果客人要底单,底单要盖上结算章。

  2、收取外汇要按当天牌价折算,收旅行支票要扣除贴息。

  3、房租折扣要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免费住房必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签名。

  4、做报表要按订单所指房间两种类、天数,包括加床和餐费,报账单位的报表一定要资料齐全(订单、底单)。

  5、数额减少要经主管签名,而客人拒付则要有大堂副经理签名认可。

  6、输单必须单据齐全,缺少单据要说明具体原因。

  7、退款要按财务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一定要有主管签名和客人签名。

  8、团体的房租一定要当天输入电脑,如发现有团体未输房租,要立刻通知收款处采取补救措施。

  利润管理制度

  1、年初时总经理室下达各部门的利润指标和经营指标,各部门必须按计划完成。遇特殊情况影响任务完成时,必须说明原因,取得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核减指标。

  2、经酒店*衡下达的各部门费用开支额或费用水*,各部门务必用于扩大营业额,争取资金周转次数的增加来降低费用水*,不得突破酒店下达的费用额。

  3、各部门使用的原材料和出售商品的购进,必须事前做出计划,确定合理的库存和购进适销对路的商品,防止资金积压。

  4、各部门应缴酒店财务部的利润,不得迟于月后十天。

  5、各部门应负责利润的明细核算,根据有关凭证,正确计算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及利润。

  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管理制度

  1、确认营业收入,必须以酒店各项服务已经提供,同时已经收回相应的足额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合法证据为标志。

  2、营业收入按实际价款计算,发生的各种折扣、回扣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各级领导应严格按规定的折扣权限签单。需对外付出佣金的,应由经办部门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主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再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如需代领,代领人应由主管领导认定。

  3、酒店的一切营业性收入均需经财务部收入账核算,各收银点当日收到现金、支票、信用卡消费单等票据经夜间核算员核准后,于次日上午应全部上交财务部;各营业部门预收的包餐、包房定金在及时如数上交财务部。

  4、营业收 入应按照配比的原则记账,与同期发生的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一起反映,预收的房租等应按预付期分期计入当期营业收入中。

  5、严格按照国家法令计提各项税金、基金,并按时纳税 。

  6、酒店的利润总额计算公为:

  利润=营业收入+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税金-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汇总损失

  (1)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礼品折价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及其他收入;

  (2)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出售净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捐赠以及其他支出。

  7、按照公司规定,全年应上交的利润按年计划数分四个季度预交,到年终结算时经年审后,再多抵少补,保证全年计划数。

  8、酒店每年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旅游财务制度的规定,依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金的滞纳金、罚金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

  (2)弥补上一年的亏损;

  (3)按公司和酒店总经理室规定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按公司规定的金额,上交 未分配利润。

  9、酒店的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购建、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等项开支,且预先应通过总经理批准。

  收银机使用制度

  1、酒店商品柜台设置收银机付款,记录商品销售金额,汇总商品销售总金额,监督核对商品销售情况;

  2、出售的商品都必须将金额输入收银机,按日销售汇总,总金额必须和“商品销售日报表”的汇总金额相符;

  3、每日缴款时,必须把日销售总额打出,然后将记录纸撕下连日报表统一交给缴款员。由专人负责核对“销售日报表”明细账是否和记录纸上的相符,如果有差错,要立即查清楚;

  4、在使用收银机时,不能将收银机作为计算器使用,随便其他数字输入或做其他计算,如果由此造成记录、汇总金额和日报表、明细账不符,由当班营业员负责。

  收银处早班操作制度

  1、主要处理酒店客人退房手续;

  2、接到客人的房间钥匙,认清房号,准确、清楚地电话通知管家部的楼层服务员该房退房,管家部员工接到电话后尽快检查房间;

  3、准备好客帐单,给客人查核是否正确,该步骤完成时,楼层服务员必须知会房间检查结果,如有无客房酒吧消费、短缺物品等,为互相监督,收银员应记下楼层服务员的工号记在客人登记表上,楼层服务员也记录下收银员的工号;

  4、客人核对帐单无误并在帐单上签名确认后,收银处方可收款,收款时做到认真、迅速、不错收、不漏收;

  5、付款、帐单附在登记表后面,以备日后查帐核对;

  6、为避免走数,应核对当班单据是正确,以及时发现错单、漏单;

  7、下班前打印出客人押金余额报表,检查客人押金余额是否足够,对押金不足的要列出名单以便中班追收押金。

  收银处中班操作制度

  1、负责收取新入住客人的押金,注意客人登记表上的'人住天数,保证收足押金;

  2、追收早班列出欠款客人的押金,晚上10时仍未交押金的交大堂副经理协助追收;

  3、检查信用卡止付黑名单,发现黑名单或者信用卡账户上无款的客人,应及时通知客人改以其他方式付款,如不能解决则交给大堂副经理处理;

  4、下班前打印出客人押金额,以备核查。

  收银处晚班操作制度

  1、负责核对当天的所有单据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立即改正。

  2、应与接待处核对所有出租房间数、房号、房租。

  3、制作报表:

  (1)会计科目活动简表

  (2)会计科目明细报表

  (3)房间出租报表

  (4)夜间核数报表

  4、制作缴款单,按单缴款,不得长款、短款。

  5、夜间核对过房租、清洗电脑后,做好夜间核数。

  6、每次交接班应该交接清楚款账等事项,并在交接簿上作简明的工作情况记录,交办本班未完之事。

  收银处结账管理制度

  1、应辨别收取现金的真伪,唱付唱收,防止出现不必要的争执。

  2、信用卡必须核对卡主签名,签名应与卡上原有的签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应与卡上原有的签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应与身份证明的名字相同;身份证的相片应与持卡人相同。

  3、收取支票应注意以下两点:

  (1)对好印鉴,印鉴不模糊,不过底线,并且有开户行名称;

  (2)限额、签发日期等。

  收银处员工管理制度

  1、热情有礼,吐字清晰,唱收唱付,将找款递给顾客,不允许扔、摔、甩、丢等;

  2、严禁套取外汇、外币;

  3、严禁向收银处借款和未经财务部经理签批将钱款外借他人;

  4、严禁收半日租或全日租而不计入营业收入;

  5、严禁打非工作电话,不准长时间接私人电话;

  6、长、短款项要向上级反映、汇报及解释原因;

  7、不得以白条冲款账;

  8、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赔偿;

  9、下班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信用卡使用管理制度

  1、接收信用卡时,核对清楚信用卡是否是本商场可以使用的信用卡;

  2、核查接受使用的信用卡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信用卡过期或未到期,应委婉告诉客人此卡不能接受使用;

  3、核查接受的信用卡编号、发卡银行通告的“止付名单”号码,如查出此码在“止付名单”上,就要扣留此信用卡。并将该卡交回发卡银行;

  4、注意金额的限制。每种信用卡都有最高使用限额。如果购买商品金额超过此信用卡的最高金额时必须联系发卡中心,取回授权号码;

  5、核查完毕,按照各种信用卡的签购单上的各个项目要求,填写信用卡票据。填写时一定要仔细看清各项目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做到准确无误;

  6、票据填写完后,请持卡人签名,认真核对持卡人签名是否和信用卡上签名一致如发果笔迹不一样,可以请顾客出示护照(身份证明)核实。如果是冒充签名使用信用卡,应扣留信用卡;

  7、票据填写完毕,将“持卡人留存”联撕下交回顾客;

  8、未按信用卡使用原则去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经手人负责。

  旅行支票使用管理制度

  1、客人到商场购买商品,可以使用旅行支票,但不接受私人支票。

  2、检查旅行支票:

  (1)旅行支票具有一定面额;

  (2)支票正同上方签名处已留持票人的签名;

  (3)支票在灯光下有折光反映,票面有凹凸花纹。

  3、接受前,请持票人当面在支票下方签名,否则,支票无效,并与上方已留签名核对是否相符。

  4、如对签名有疑义,可请持票人在支票背面再次签名核对。

  5、请客人出示护照,核对护照姓名与支票上签名是否相符,并把护照国籍、号码抄录在支票北面。同时婉请客人留下地址。

  6、对旅行支票真伪有怀疑,应请银行兑换 处鉴定。

  7、对于外币旅行支票,银行要收取贴息。

  8、当支票实际价值不于所购商品价值时,应以现钞退回差额。

  9、请在“转账支票报表”上汇总旅行支票的缴款数,并注明何种货币和买入价。

  核数操作制度

  1、整理归档上一天的单据、报表等,落实上一天稽查出来的问题;

  2、将经理核准的考核通知书送到有关部门签收;

  3、核对各收款点的营业报表,包括餐厅收款处、商务中心、电传室、娱乐、洗衣、客房酒水等;

  4、稽核人员应抽查餐单,核对点菜单与账单是否相符;

  5、检查当天到达的客人房租情况,检查房租折扣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前台接待处交来的批条是否齐全;

  6、检查客人住宿登记卡是否齐全;

  7、将各收款点营业额输入电脑;

  8、将输入电脑的各收款点的现金总数以及信用卡数与营业日报表进行*衡后,应与营业报表总合计数一致;

  9、检查无误后,将上列报表装订在一起,分送到各部门。

  办公用品财务处理制度

  1、酒店各部门用于办公所需的笔、纸张、笔墨、计算器具、账册、凭证以及其他办公用品,每季度编报领用计划,统一由财务部购进,交仓库保管,各部门按月领用;

  2、酒店的办公用品除个别零星急需外,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和复印;

  3、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必须填写领用单一式二联,并经领导批准;

  4、领用人领取物品后,由仓管员签名,领用部门取回一联作为部门财务或文员记录之用,另一联由仓库按月装订,作为便查簿,以备检查;

  5、仓库保管员在收到办公用品并经验收无误后,在进仓办公用品的发票上签收,并立即登记商品货卡和便查簿,不必填进仓验收单;

  6、财务部对办公用品的账力结算,可凭采购员进货交仓库验收后的原始发货票,经审查票面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以及仓管员验收和经手人签名,即准予办理报账;

  7、办公用品财务核算处理,直接摊入费用列支,即应以“管理费-办公用品”科目列支,不必通过库存物料科目的重复核算;

  8、在各部门逐步确立为独立核算后,办公用品同财务部在管理费科目列支,但应分部门设立明细账户,以便按部门实际领用分摊费用。

  将售品、赠品、样品管理制度

  1、将售品、赠品、样品的范围:

  (1)奖售品:外单位推销某项商品及物料,由该单位按其规定拨出所售商品、物料的一部分或小部分将给职工;

  (2)赠品:外单位对酒店某部门或人个的酬谢物品;

  (3)样品:外单位推销他们的商品、产品,免费送一些给酒店有关部门作为样品。

  2、奖售品、样品、赠品经批准作出处理后的收入,由酒店管理部门统一分配。

  3、任何部门或人个均不得私自占有奖售品、样品和赠品,否则按所价值价格加倍罚款,并建议人事部作出扣发浮动工资的处理。

  成本损耗、控制管理制度

  1、原材物料、商品及备用品,属供货方因包装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破损或数量不足而产生的损耗,应由运输部门作出鉴定意见,酒店储运部门协同业务部门填制“商品、原材物料损耗查询报告书”,发往供货方追索损失。在供货方未偿付损失金额前,所损耗数量、金额,列入“待处理损失”科目,收到供货方赔偿款项后,冲销该科目的余额;

  2、原材物料、商品等在运输中所发生的损耗,由有关部门报财务部加具意见呈总经理审批,经批准报损的金额在“坏账损失”科目列支;

  3、原材物料、商品等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储运部门装卸不负责任造成破损或丢失所产生的损耗,应查明原因,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由经办人员担负经济责任或担负部分经济责任,再由有关部门经理审查,会同财务部审批,报总经理审阅批示;

  4、营业部门结合国家对旅游部门规定的毛利率控制标准及当前实际情况,制定各部门、各营业项目的毛率指标,并按旬、按月逐期予以追踪反映和分析考核;

  5、对各职能部门可控的变动费用,按年计划分解,建立费用责任中心,采用控制费用或其他有效形式,进行有效地控制。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2

  流动资金管理制度

  1、酒店的流动资金既要保证需要又要节约使用,在保证按批准计划供应营业活动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较少的占用资金,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2、要求各业务部门在编制流动资金计划时,严格控制库存物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资金不得超过比例规定。

  3、除经批准为特殊储备者外,超储物资商品原则上不得使用流动资金,只能压缩超储的商品、物料,以减少占用流动资金。

  4、严格遵守不得挪用流动进行基建工程的规定,严格遵守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

  5、使用的基本要求

  (1)在符合国家政策和酒店总经理室、总经理要求的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扩大经营,以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

  (2)加速委托银行收款和应收款项的结算,减少对流动资金的占用;

  (3)各业务部门应办理流动资金存货的报批手续,并在每月上报经济业务报表的同时,上报流动资金使用效率的实绩,即流动资金周次数和流动资金周转一次所需的天数。

  (4)对商品资金的占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尽量压缩;

  (5)尽量减少家具、用具的购置。

  外汇管理制度

  1、酒店营业收入中的外汇,收款员必须详细记录在营业收入日报表中,连同收费单据一起缴出纳入库。夜班的外汇收入存入会计部特殊保险柜中,于第二天上午缴总出纳入库。

  2、营业收入中的外汇转账凭证,从收到凭证的第二天即委托银行转账。

  3、必须在双方协商下以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加以肯定和约束才能进行外汇结算办理。订立业务合同时,除摸清信誉和偿付能力外,还必须事先预存一次业务往来所需费用,在酒店银行账户内作为每次(项)业务的结算资金。

  4、负责外汇结算工作的人员必须及时把对外结算单证按合同或协议办理结算,并在委托银行结算后的第六天核对是否要收,凡在上述的时期内未接获银行收款通知单的,应即通知销售部工餐饮部协协助办理催收,同时向财务务部经理汇报。

  5、必须将当天的外汇现金送存银行,一切营业收入的外汇现金不得坐支。外汇的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办理。

  6、使用外汇必须编制使用外汇计划,除商品、食品、原材料外,要使用外汇购置的一切物料、包装、备用品、设备、工具、零配件、燃料、能源等必须经财务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 置。

  7、用外汇购进的商品、原材料、备用品、工具等,在出售、调拨调剂时,必须收回外汇。用外汇购进的上述物品不得以本币出售或调拨,特殊情况需收取本币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8 、严格执行外币兑换制度,客人交外汇付账单者,一律按当天的汇率折算本币,严禁擅自变更汇率的比值,也不得取整舍零作汇率折算外汇。

  9、客人付外币者,一律按当天兑换现钞的汇率减贴息折算本币。

  10 、使用信用卡签付账单者,一律按账单实际金额填列“认购单”,并让客人签付,不另收手续费。

  11、以记账 或转账方式结付业务款项者,本币与外币的折算率按结账当天的银行汇总牌价的买卖中间价为结账的折算率。

  12、不准外单位或人个借用酒店及所属部门在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来进行结算。

  外币结算管理制度

  1、酒店在收到外币时,应折合成记账本位币全额入账,公司全年外汇的记账汇率是每年年初下发的通知中指明的汇率。

  2、凡因经营需要调入和调出外汇及确定调剂汇率,均需经酒店总经理审定,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3、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的汇兑损益在购置期间计入资产的价值;提供各项服务、销售商品与经营业务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或冲减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清算损益。

  4、酒店收到投资者用外币付出的投资,按投资当日的外汇牌价折合成记账本位币。

  5、酒店经评估后有关资产账户与实收资本账户因采用折合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折合记账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6、酒店应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按时报送外汇收支情况申报表。

  前台稽查操作制度

  1、酒店各营业点的报表与收入要一致,报表左右要*衡,账单齐全并盖上会计处收款章,账单要付款方式,如果客人要底单,底单要盖上结算章。

  2、收取外汇要按当天牌价折算,收旅行支票要扣除贴息。

  3、房租折扣要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免费住房必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签名。

  4、做报表要按订单所指房间两种类、天数,包括加床和餐费,报账单位的报表一定要资料齐全(订单、底单)。

  5、数额减少要经主管签名,而客人拒付则要有大堂副经理签名认可。

  6、输单必须单据齐全,缺少单据要说明具体原因。

  7、退款要按财务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一定要有主管签名和客人签名。

  8、团体的房租一定要当天输入电脑,如发现有团体未输房租,要立刻通知收款处采取补救措施。

  利润管理制度

  1、年初时总经理室下达各部门的利润指标和经营指标,各部门必须按计划完成。遇特殊情况影响任务完成时,必须说明原因,取得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核减指标。

  2、经酒店*衡下达的各部门费用开支额或费用水*,各部门务必用于扩大营业额,争取资金周转次数的增加来降低费用水*,不得突破酒店下达的费用额。

  3、各部门使用的原材料和出售商品的购进,必须事前做出计划,确定合理的库存和购进适销对路的商品,防止资金积压。

  4、各部门应缴酒店财务部的利润,不得迟于月后十天。

  5、各部门应负责利润的明细核算,根据有关凭证,正确计算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及利润。

  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管理制度

  1、确认营业收入,必须以酒店各项服务已经提供,同时已经收回相应的足额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合法证据为标志。

  2、营业收入按实际价款计算,发生的各种折扣、回扣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各级领导应严格按规定的折扣权限签单。需对外付出佣金的,应由经办部门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主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再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如需代领,代领人应由主管领导认定。

  3、酒店的一切营业性收入均需经财务部收入账核算,各收银点当日收到现金、支票、信用卡消费单等票据经夜间核算员核准后,于次日上午应全部上交财务部;各营业部门预收的包餐、包房定金在及时如数上交财务部。

  4、营业收 入应按照配比的原则记账,与同期发生的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一起反映,预收的房租等应按预付期分期计入当期营业收入中。

  5、严格按照国家法令计提各项税金、基金,并按时纳税 。

  6、酒店的利润总额计算公为:

  利润=营业收入+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税金-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汇总损失

  (1)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礼品折价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及其他收入;

  (2)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出售净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捐赠以及其他支出。

  7、按照公司规定,全年应上交的利润按年计划数分四个季度预交,到年终结算时经年审后,再多抵少补,保证全年计划数。

  8、酒店每年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旅游财务制度的规定,依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金的滞纳金、罚金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

  (2)弥补上一年的亏损;

  (3)按公司和酒店总经理室规定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按公司规定的金额,上交 未分配利润。

  9、酒店的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购建、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等项开支,且预先应通过总经理批准。

  收银机使用制度

  1、酒店商品柜台设置收银机付款,记录商品销售金额,汇总商品销售总金额,监督核对商品销售情况;

  2、出售的商品都必须将金额输入收银机,按日销售汇总,总金额必须和“商品销售日报表”的汇总金额相符;

  3、每日缴款时,必须把日销售总额打出,然后将记录纸撕下连日报表统一交给缴款员。由专人负责核对“销售日报表”明细账是否和记录纸上的相符,如果有差错,要立即查清楚;

  4、在使用收银机时,不能将收银机作为计算器使用,随便其他数字输入或做其他计算,如果由此造成记录、汇总金额和日报表、明细账不符,由当班营业员负责。

  收银处早班操作制度

  1、主要处理酒店客人退房手续;

  2、接到客人的房间钥匙,认清房号,准确、清楚地电话通知管家部的楼层服务员该房退房,管家部员工接到电话后尽快检查房间;

  3、准备好客帐单,给客人查核是否正确,该步骤完成时,楼层服务员必须知会房间检查结果,如有无客房酒吧消费、短缺物品等,为互相监督,收银员应记下楼层服务员的工号记在客人登记表上,楼层服务员也记录下收银员的工号;

  4、客人核对帐单无误并在帐单上签名确认后,收银处方可收款,收款时做到认真、迅速、不错收、不漏收;

  5、付款、帐单附在登记表后面,以备日后查帐核对;

  6、为避免走数,应核对当班单据是正确,以及时发现错单、漏单;

  7、下班前打印出客人押金余额报表,检查客人押金余额是否足够,对押金不足的要列出名单以便中班追收押金。

  收银处中班操作制度

  1、负责收取新入住客人的押金,注意客人登记表上的人住天数,保证收足押金;

  2、追收早班列出欠款客人的押金,晚上10时仍未交押金的交大堂副经理协助追收;

  3、检查信用卡止付黑名单,发现黑名单或者信用卡账户上无款的客人,应及时通知客人改以其他方式付款,如不能解决则交给大堂副经理处理;

  4、下班前打印出客人押金额,以备核查。

  收银处晚班操作制度

  1、负责核对当天的所有单据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立即改正。

  2、应与接待处核对所有出租房间数、房号、房租。

  3、制作报表:

  (1)会计科目活动简表

  (2)会计科目明细报表

  (3)房间出租报表

  (4)夜间核数报表

  4、制作缴款单,按单缴款,不得长款、短款。

  5、夜间核对过房租、清洗电脑后,做好夜间核数。

  6、每次交接班应该交接清楚款账等事项,并在交接簿上作简明的工作情况记录,交办本班未完之事。

  收银处结账管理制度

  1、应辨别收取现金的真伪,唱付唱收,防止出现不必要的争执。

  2、信用卡必须核对卡主签名,签名应与卡上原有的签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应与卡上原有的签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应与身份证明的名字相同;身份证的`相片应与持卡人相同。

  3、收取支票应注意以下两点:

  (1)对好印鉴,印鉴不模糊,不过底线,并且有开户行名称;

  (2)限额、签发日期等。

  收银处员工管理制度

  1、热情有礼,吐字清晰,唱收唱付,将找款递给顾客,不允许扔、摔、甩、丢等;

  2、严禁套取外汇、外币;

  3、严禁向收银处借款和未经财务部经理签批将钱款外借他人;

  4、严禁收半日租或全日租而不计入营业收入;

  5、严禁打非工作电话,不准长时间接私人电话;

  6、长、短款项要向上级反映、汇报及解释原因;

  7、不得以白条冲款账;

  8、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赔偿;

  9、下班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信用卡使用管理制度

  1、接收信用卡时,核对清楚信用卡是否是本商场可以使用的信用卡;

  2、核查接受使用的信用卡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信用卡过期或未到期,应委婉告诉客人此卡不能接受使用;

  3、核查接受的信用卡编号、发卡银行通告的“止付名单”号码,如查出此码在“止付名单”上,就要扣留此信用卡。并将该卡交回发卡银行;

  4、注意金额的限制。每种信用卡都有最高使用限额。如果购买商品金额超过此信用卡的最高金额时必须联系发卡中心,取回授权号码;

  5、核查完毕,按照各种信用卡的签购单上的各个项目要求,填写信用卡票据。填写时一定要仔细看清各项目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做到准确无误;

  6、票据填写完后,请持卡人签名,认真核对持卡人签名是否和信用卡上签名一致如发果笔迹不一样,可以请顾客出示护照(身份证明)核实。如果是冒充签名使用信用卡,应扣留信用卡;

  7、票据填写完毕,将“持卡人留存”联撕下交回顾客;

  8、未按信用卡使用原则去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经手人负责。

  旅行支票使用管理制度

  1、客人到商场购买商品,可以使用旅行支票,但不接受私人支票。

  2、检查旅行支票:

  (1)旅行支票具有一定面额;

  (2)支票正同上方签名处已留持票人的签名;

  (3)支票在灯光下有折光反映,票面有凹凸花纹。

  3、接受前,请持票人当面在支票下方签名,否则,支票无效,并与上方已留签名核对是否相符。

  4、如对签名有疑义,可请持票人在支票背面再次签名核对。

  5、请客人出示护照,核对护照姓名与支票上签名是否相符,并把护照国籍、号码抄录在支票北面。同时婉请客人留下地址。

  6、对旅行支票真伪有怀疑,应请银行兑换 处鉴定。

  7、对于外币旅行支票,银行要收取贴息。

  8、当支票实际价值不于所购商品价值时,应以现钞退回差额。

  9、请在“转账支票报表”上汇总旅行支票的缴款数,并注明何种货币和买入价。

  核数操作制度

  1、整理归档上一天的单据、报表等,落实上一天稽查出来的问题;

  2、将经理核准的考核通知书送到有关部门签收;

  3、核对各收款点的营业报表,包括餐厅收款处、商务中心、电传室、娱乐、洗衣、客房酒水等;

  4、稽核人员应抽查餐单,核对点菜单与账单是否相符;

  5、检查当天到达的客人房租情况,检查房租折扣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前台接待处交来的批条是否齐全;

  6、检查客人住宿登记卡是否齐全;

  7、将各收款点营业额输入电脑;

  8、将输入电脑的各收款点的现金总数以及信用卡数与营业日报表进行*衡后,应与营业报表总合计数一致;

  9、检查无误后,将上列报表装订在一起,分送到各部门。

  办公用品财务处理制度

  1、酒店各部门用于办公所需的笔、纸张、笔墨、计算器具、账册、凭证以及其他办公用品,每季度编报领用计划,统一由财务部购进,交仓库保管,各部门按月领用;

  2、酒店的办公用品除个别零星急需外,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和复印;

  3、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必须填写领用单一式二联,并经领导批准;

  4、领用人领取物品后,由仓管员签名,领用部门取回一联作为部门财务或文员记录之用,另一联由仓库按月装订,作为便查簿,以备检查;

  5、仓库保管员在收到办公用品并经验收无误后,在进仓办公用品的发票上签收,并立即登记商品货卡和便查簿,不必填进仓验收单;

  6、财务部对办公用品的账力结算,可凭采购员进货交仓库验收后的原始发货票,经审查票面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以及仓管员验收和经手人签名,即准予办理报账;

  7、办公用品财务核算处理,直接摊入费用列支,即应以“管理费-办公用品”科目列支,不必通过库存物料科目的重复核算;

  8、在各部门逐步确立为独立核算后,办公用品同财务部在管理费科目列支,但应分部门设立明细账户,以便按部门实际领用分摊费用。

  将售品、赠品、样品管理制度

  1、将售品、赠品、样品的范围:

  (1)奖售品:外单位推销某项商品及物料,由该单位按其规定拨出所售商品、物料的一部分或小部分将给职工;

  (2)赠品:外单位对酒店某部门或人个的酬谢物品;

  (3)样品:外单位推销他们的商品、产品,免费送一些给酒店有关部门作为样品。

  2、奖售品、样品、赠品经批准作出处理后的收入,由酒店管理部门统一分配。

  3、任何部门或人个均不得私自占有奖售品、样品和赠品,否则按所价值价格加倍罚款,并建议人事部作出扣发浮动工资的处理。

  成本损耗、控制管理制度

  1、原材物料、商品及备用品,属供货方因包装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破损或数量不足而产生的损耗,应由运输部门作出鉴定意见,酒店储运部门协同业务部门填制“商品、原材物料损耗查询报告书”,发往供货方追索损失。在供货方未偿付损失金额前,所损耗数量、金额,列入“待处理损失”科目,收到供货方赔偿款项后,冲销该科目的余额;

  2、原材物料、商品等在运输中所发生的损耗,由有关部门报财务部加具意见呈总经理审批,经批准报损的金额在“坏账损失”科目列支;

  3、原材物料、商品等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储运部门装卸不负责任造成破损或丢失所产生的损耗,应查明原因,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由经办人员担负经济责任或担负部分经济责任,再由有关部门经理审查,会同财务部审批,报总经理审阅批示;

  4、营业部门结合国家对旅游部门规定的毛利率控制标准及当前实际情况,制定各部门、各营业项目的毛率指标,并按旬、按月逐期予以追踪反映和分析考核;

  5、对各职能部门可控的变动费用,按年计划分解,建立费用责任中心,采用控制费用或其他有效形式,进行有效地控制。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3

  财务计划管理制度

  1、结合酒店总经理室对酒店经济活动的安排,计划期内客源、货源、内务价格等变化情况,并作出详细分析和充分估计,以审定、编制财务计划。

  2、依据总经理审定的酒店财务计划,按各部门的不同经营范围、计划期的多方面因素和历史资料,参考部门年初的上报计划,分摊酒店计划指标,下达给各业务部门实施。

  3、财务计划分为年度、季度计划:

  (1)每年第三季度进行酒店财务内审,每年第四季度各部门向财务部提交用款计划,经综台*衡后,提出每二年的财务收支计划,报酒店总经理室和财务部。

  (2)酒店财务部按标准的收支计划,合理安排比例,下达定额指标给各部门。

  (3)各业务部门根据上报酒店总经理审批后的季度计划指标,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按月分摊季度任务指标作为本部门季内各月指标检查尺度。

  (4)酒店对各业务部门的计划检查按季进行,全年清算。

  4、财务计划内容:

  (1)财务部应编制:

  流动资金计划、营业计划、费用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利润计划、偿还债务计划及基建计划、利润分配计划等。

  (2)各部门应编制:

  ①销售部及前台:客源计划(包括外联部分)、费用计划、营业计划和利润计划等。

  ②客房部:备品使用计划(含耗用品)、费用计划、设备维修更新及购置计划等。

  ③餐饮部:营业计划、利润计划、费用计划、食品原材料及物品采购计划、设备维修更新及购置计划等。

  ④商场部:销售计划(分批发与零售)、商品进货计划(分进口商品和出口产品)、利润计划、费用计划、外汇使用计划、流动资金计划、商场装修计划、设备维修及购置计划、印刷品付印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⑤西餐歌舞厅:营业计划、利润计划、利润计划、费用计划、食品原材料及商品采购计划、耗用品购进计划和设备养护计划等;

  ⑥采购部:物料进货计划、工衣工鞋订做计划和加工订货计划等;

  ⑦旅游部:客源计划、营业计划、利润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⑧管家部:费用计划、用品使用计划、花瓶盆载及用品、用具购置计划、清洁机具养护及更新计划、花店经营计划等;

  ⑨布草部:费用计划、布草添置计划和备品耗用计划等;

  ⑩事务部:职工餐厅收支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11。工程部:燃料进货和耗用计划、水电耗用计划、设备维修计划、零配件及工具购置计划和费用开支计划等。

  (3)总经理室、人事部、财务部、保安部和事务部要编制费用开支计划。

  (4)各部所需编报的计划、送财务部汇总呈报。

  资金筹集管理制度

  1、酒店筹集资金应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旅游饮食服务行业财务制定规定,可一次或分期筹集。

  2、酒店资金的筹集可采用向银行贷款、向其他单位临时借款、向内部职工筹集等方式。当酒店的经营规模扩大时,经总经理室决定,投资者增加投资额也是一种方式。

  3、筹集资金的审批权限及规定:

  (1)酒店根据需要可用原有的固定资产作抵押,向银行或其他单位借款,借向银行贷款时应通过酒店总经理室批准。

  (2)借款余额不得超过酒店的实收资本,重大项目或借款余额已超过实收资本的20%以上的借款,应单独作出可行性报告报经总经理批准。

  4、对各方筹集的资金,应严格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不许挪作他用。

  5、资金使用应严格按审批权限及规定程序办理,大额开支一般要事先列入财务计划,并应附有经济效益预测资料。

  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1、对于发给员工的工资、津贴、补贴、福利补助等,必须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列为经费支出,不得以编制定额、预算计划数字列支;

  2、购入酒店办公用品和材料,直接列为经费支出,但单位较大、数量大宗的应通过库存材料核算。

  3、拨给的补助费、周转金应按实际拨补数,以批准的预算和银行支付凭证列为经费支出。

  4、拨给所属部门的经费,应按批准的报销数列为经费开支。

  5、拨给的各项补助款和无偿慈善投资,应依据受补助和受支援单位开来的收据准列为经费支出;

  6、员工福利费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存,直接列为经费支出,并同时将提存从经费存款户转入其他存款户,以后开支时,在其他存款中支付。

  7、购入的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为经费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资金科目。

  8、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的数字列为经费支出。

  低值易耗品财务管理制度

  1、各部门每月制定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经财务部核价后转交采购部门根据该部的费用定额掌握采购,财务部根据该部门费用定额审核报销。

  2、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低值易耗品,建立卡和账册,卡片一式两份,由采购部门专人保管一份,使用部门专人保管一份,财务部登记明细分类账。领料单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才能生效。

  3、对损坏和丢失的低值易耗品,应分清责任,属工作差错的要由责任人填写报废单,部门负责人签字方能核销。属于个人过失的要赔偿,属有意破坏或丢失的要罚款处理。

  4、年终对库存的低植易耗品进行一次盘点,并写出盈亏报告及原因,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凭此报销或入账。

  家具、用具财务管理制度

  1、要按年分季编报家具、用具的购进计划,由各使用部门根据营业所需或办公需用编报计划,报财务部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2、家具、用具的购进成本,包括购进价格和所支付的运杂费。家具、用具购进后,作出账务处理,在“营业费用—低值易耗品”科目入账。

  3、领用家具、用具必须列表登记,领用部门或个人应负保管责任,同时必须做好日常修理工作。

  4、修理家具、用具所用的开支,以“营业费用—修理费”列支。

  5、家具、用具因磨损而失去使用价值时,经批准可办理报废。报废的家具出售时,其售出残值作“营业收入”处理。

  6、丢失、毁损家具、用具时、由当事人或部门写明原因,向部门经理报告,转报财务部审查后呈总经理审批。属人为丢失、毁损,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或部门赔偿。赔偿的价款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7、家具、用具发生溢余或短缺,应先按估价价值转入“待处理收益”或“待处理损失”科目账户,查明原因,并分别不同情况审批后,转入“坏账损失”或“营业外收入”处理。

  固定资金管理制度

  1、酒店的固定资金主要来源于流动奖金,占用固定资金直接影响流动资金的运用,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固定资金的使用。

  2、酒店及各部门必须节约使用国定资金,充分利用已置的固定资产,每月均需核算固定资金利用率,季度检查、年终清算考核各部门使用固定资金的效果;

  3、全面推行部门独立核算,同时推行固定资产有偿占用制度,即按各部门拥有的固定资产实绩,摊缴占用费,摊缴费率按国家规定执行,促使各部门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压缩固定资金的使用;

  4、未经工程部及总经理室审批,不得私自购置设施设备。未经批准进行采购,财务部不予报销费用。

  流动资金管理制度

  1、酒店的流动资金既要保证需要又要节约使用,在保证按批准计划供应营业活动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较少的占用资金,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2、要求各业务部门在编制流动资金计划时,严格控制库存物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资金不得超过比例规定。

  3、除经批准为特殊储备者外,超储物资商品原则上不得使用流动资金,只能压缩超储的商品、物料,以减少占用流动资金。

  4、严格遵守不得挪用流动进行基建工程的规定,严格遵守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

  5、使用的基本要求

  (1)在符合国家政策和酒店总经理室、总经理要求的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扩大经营,以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

  (2)加速委托银行收款和应收款项的结算,减少对流动资金的占用;

  (3)各业务部门应办理流动资金存货的报批手续,并在每月上报经济业务报表的同时,上报流动资金使用效率的实绩,即流动资金周次数和流动资金周转一次所需的天数。

  (4)对商品资金的占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尽量压缩;

  (5)尽量减少家具、用具的购置。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4

  总则

  1、为了规范“xxx”酒楼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xxx”餐饮连锁有限公司。

  3、酒楼的财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并接受董事会的检查和监督。

  4、酒楼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5、酒楼财务部门应当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做好财务计划、控制、监督、预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财务会计行政上归属酒楼总经理领导。

  2、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组织和实施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积极参与酒楼经营管理工作。

  3、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按期报税,诚信纳税,协调好企税关系。

  4、加强酒楼财物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本店的实物及货币资金进行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

  5、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开支酒楼费用,认真审核原始单据,把好费用报销关,有权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对于员工辞职或调动,须见员工离职表中库管员的签字。

  6、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采购成本和生产加工成本,有权对高于定价或不符合规定的物资拒付货款。

  7、按规定认真编制和及时向股东各方报送会计报表,并进行财务分析,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账表相符、说明清楚、分析得当、口径一致。

  8、按规定整理、装订、妥善保管会计资料,负责对财会资料和文件进行归档管理,不得外借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9、有权对酒楼所有人员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对给酒楼造成损失人员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0、每月至少协助总经理召开一次经营状况分析会,有义务向总经理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但财务资料不能提出财务室。

  11、妥善保管和按规定使用酒楼财务专用章。

  12、接受股东及总经理的业务质询、调查、审计、考评等。

  出纳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保管库存现金。

  (1)按时到吧台收取营业款,次日上午足额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2)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用白条抵库,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若发现现金长余或短缺,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告财务会计进行处理,不得擅自用盘点的长款抵补以前的短款。

  (3)负责督促本店人员的费用报销和借款归还,以完结财务还款手续。

  (4)负责对吧台备用金进行盘点检查。

  (5)接受财务会计定期及不定期现金盘点检查,并填制现金盘点表。

  (6)编制现金及银行存款日报表,于次日上午12时前上报财务会计审核确认。

  2、按规定准确、及时地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3、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1)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逐日及时进行登记;账目必须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2)月终与会计现金总账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3)每月及时与银行对账单相互核对,并必须经过财务会计审核,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凭证装订成册。若有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记账差错的应及时更正;属于未达账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妥善保管现金及转账支票,并按银行规定正确填写支票,不得签发空白及远期支票;使用时应填制《支票领用存登记表》,接受财务会计月终对空白支票的盘点检查。

  (1)妥善保管发票,设置发票领用登记薄,登记吧台所领用发票数,由领用人(收银员)签字。

  (2)月终对吧台剩余发票进行盘点,并接受财务会计对发票盘点检查。

  (3)对于收银员计算错误、发票使用不规范和虚报发票使用数等违纪行为,应及时向财务会计报告。

  (4)必须妥善保管银行印鉴,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5、接受财务会计及总经理的业务质询、检查、考评等。

  6、按时完成财务会计交办的其它事宜。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6

  第一节 概述

  财务管理办法是酒店在财务管理业务、会计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业务需要所订立的运作规条。本管理办法所包括的规定内容,酒店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不得违犯,或以任何形式蓄意背离原意,以致虚应或走样。

  财务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各项管理办法的细则都是财务管理业务上用以规范业务运作标准,使用符合酒店业务运作要求。这些管理办法的制定,在原则和方向上,应依循和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精神。如遇财务管理办法与会计制度的规定内容产生茅盾或不一致时,应以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部分应停止执行,并由酒店财务经理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作出修订。

  财务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

  第二节 资金管理办法

  酒店的资金收支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办法管理。违反本制度所规定将按财务法规和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并追究应负的经济责任。

  1、酒店的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现金,除按规定留存的备用金,存放在酒店规定的贮存处外,均存入酒店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内。

  2、上述账户的提取及使用须由总经理(或他的代表),及财务经理共两人以上的会签,并加盖酒店的财务专用章、私章方可提龋。

  3、上述银行账户的支票私章由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保管。

  4、上述银行账户的支票由银行领出后,经出纳登记保管,并凭有效批准后的付款通知单填写支票,不符本项规定的任何情况,不予填写支票。

  5、如果在取得发票之前需要预先领取支票的,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有关原始凭证交回财务部,予以核准报销。支票未能按原定用途使用时,必须及时退交出纳员,可根据业务需要重新办理支票领用手续。

  6、不得开具空白支票,支票的收款人、用途、金额等必须填列齐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将某项内容空置不填的,应在《用款申请单》的备注栏填写清楚,按程序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开具。经办人需在支票开出后三日内将原空置项目的实际内容告知财务部。出纳员负责督促相关工作。

  7、 酒店的所有营业现金收入均按酒店的《营业款缴纳管理制度》办理,违反者给予处分,并追究应负的经济责任。

  8、按本管理制度存放在酒店内的周转资金规定为:

  出纳备用金:仅作为本制度规定的其他备用金的报销回填,和支付零星现金支付。

  外币兑换备用金:前堂收银处的外币兑换备用金,除受酒店的规定管控外,同时必须遵守银行对代办外币兑换业务所订立的有关规定,并只作为外币兑换点的外币兑换业务专款,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收银员找零备用金:各收银处的找零备用金,只作为收款业务中找零给客人的专用备用金,并应按规定在每班交接班时,由交接双方核点交接,不得截留滞交。

  邮资备用金:前堂部接待处的邮资专用备用金,允许以邮票和现金的形式同时保管,但只用作提供给客人的代邮服务专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现金和邮票的总和应与备用金规定的固定额度相符。

  采购部备用金:采购部的备用金,规定只作为解决酒店零星采购,业务急用所需。

  专用备用金:经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的同意,在特殊情况下个别部门可获拨留不超过人民币壹仟元的临时专用备用金。在事情办理完毕后或被通知回缴时必须即时交回。

  9、所有备用金包括出纳的备用金均采用随用随报的回填办法控制。除出纳的备用金按实际支付后,并经批准开出支票由银行账户存款回填补充外,其他备用金以报销方式回填,报销均应在指定办公时间内,在出纳的办公室办理回填手续。办理回填手续应在5个工作日以内,所有备用金均采用报销回填的定额控制方法,使备用金固定在规定的额度,不得随意增减,所有备用金额度的变更,均须获总经理和财务经理批准。

  10、 酒店所有费用的报销,均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加签后送财务部办理审批手续,经获批准后在出纳处领取或退缴现金。

  11、 现金借款。

  公司严格控制现金借款。确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借款时,借款人应填写《借款申请单》(一式三联,见附表一),公司人员借款由总经理审批。借款1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借款1万元以上及公司总经理本人借款由董事长审批。

  借款人申请临时借款时,应填明估计还款日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借款不得超过25个工作日。出纳员应及时向财务经理报告借款逾期未还情况,并向借款人发送暂借款催款单。接到催款单后既不说明原因又不归还借款者,财务部有权扣发其工资,直至结清借款为止。结清借款前不再给予第二次借款。

  第三节 用款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支付酒店改建项目、日常大批量采购以及大额的费用支出,零星的费用采购或费用的开销,另订立报销制度。

  (一) 、用款分类。本用款管理制度将用款项目划分为五类:

  1、建设项目。包括工程项目、设备的大修。

  2、购买固定资产。

  3、特殊费用项目。包括差旅费每次超过5千元、业务招待费和礼品费每笔超过2千元、公益赞助费、诉讼费、评估费

  4、日常经营项目:工资、能源、办公、成本等日常经营活动的必需费用。

  5、财务类支出。包括银行贷款利息,代收代付款,支付供应商货款等。

  本用款管理制度未涉及的支出项目,有合同的,按合同所规定的程序付款;无合同的,相关责任部门必须提交相应的专题报告,报送总经理批,审批后予以付款。

  (二) 、用款的管理

  1、建设项目合同款项的支付

  (1) 经办部门根据合同条款以及项目的进度情况,填写《工程项目审价报告书》,经由合同部、监理公司审核确认后,连同《用款申请单》一起上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示付款意见后,财务部签字后对外支付

  (2) 用款达100万元以上的,需要报集团总裁审批。

  2、购买固定资产及日常经营用品及日常费用

  (1) 开业定购的固定资产和用品,在预算的范围内,择优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的支付条款,如果是预付款,由经办部门填写《用款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门支付款项;如果是货款,财务部根据验收记录和发票的收取情况,支付款项(购买固定资产需要行政部向银河集团公司汇报)。如果用款达100万元以上的,需要报集团总裁审批。

  (2) 使用部门根据营业情况,对需新添置的固定资产,提交报告,连同《用款申请单》送财务部;对于日常经营用品的支出,只需要提交物品申购单;对于日常费用按相关定额或要求,填写《用款申请单》;送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的进行采购或付款。

  (3) 设备大修计划首先报总经理审批,根据维修情况和合同付款的要求,填写《用款申请单》附审批报告一份副本,经总经理批准后付款。

  3、特殊费用项目用款

  特殊费用的用款,应由经办部门提交报告,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填写《用款申请单》,连同批准后的报告送财务部,完成付款审批手续后付款。如差旅费每次超过5千元、业务招待费、礼品费每笔超过2千元,依照集团有关规定送总裁审批。

  4、日常经营费用

  按采购制度进行(祥见《采购制度》)。

  5、财务类支出

  (1) 财务类费用依照有关合同或规定,填写《用款申请单》,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付款。

  (2) 月结的供应商货款,根据验收单,核对清楚后,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安排付款。

  (3) 月结的供应商货款,根据验收单,核对清楚后,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安排付款。

  第四节 营业款缴纳管理制度

  酒店对营收现金采用钱、帐分途的管理方法,有关控管方法按以下程序执行,所有操作人员均应绝对遵守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违反者将受纪律处分,以至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1、前堂收银员、餐厅和其他营业点的收银员均应在下班时将该班次的账单点算清楚,并完成各该班的营业收入报告。账单和有关报告应于下班后第一时间交到指定的办公地点,以便在初步核查后转夜班审核组进行随后的帐务工作。现金部份应于下班前,在见证人的见证下投入投放式保管箱内。

  2、每一班次的收银员在完成帐表的核查工作后将其所持现金中,属找零备用金的部份取出,清点清楚后移交到下一更收银员,如属于最后班次(除大堂外),即将其交到指定的保管处。在减去找零备用金的额度后即属于该班次的现金收入,则按上述的规定,投入投放式保箱内。

  3、每班的现金收入必须与该班的营业报表内所统计的现金销售额相吻合。如有任何差异应即时查明,差异部份不论是超出或是短款均应如属填报,记录在收银员报表内的现金超短栏内上报,不得隐满。如投款包含了找零备用金,也要清楚地记录在缴纳袋上,同时在交班记录本上注明,方便下一班次同事接收。

  4、现金收入应在该班当值的前堂收银员当面见证,点算清楚后(假设条件许可,以下相同),随即在缴纳封袋上如实填写清楚,并在袋口骑缝加签,然后即时投入投放式保险箱中。收银员和见证人均须在投缴记录簿上同时加签。所有封袋必需使用香糊,或胶水封口,不准使用透明胶或订书机钉上作为加封,未依循本项规定进行者,除对因此引起的所有后果负全部责任外,并将被视作蓄意违反本管理办法,遭受纪律处分。

  5、所有投缴事项必须即核、即签、即时投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缴款人和见证人均有责任监督对方按本规定的条款完成规定的事项和核签,对不按规定操作而引致的后果,双方均负同等责任,受同等处分。

  6、对于不按规定要求,在没有见证下,独自封袋投箱者,除此而引致的后果全部由其个人负责外,还应按违反规章制度论处,初犯者予口头警告,蓄意再犯者给予书面警告,以至最后警告。

  7、缴纳人和见证人不按规定,没有当面点核,或不认真点算清楚而造成的过失,按第6项的规定同等处分。

  8、收银缴纳登记簿的每一栏,均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完成要求填入的资料填写,并在规定的栏目位置加签,不得有遗漏、错填。其中因错写需要更正的,应用横线画去,再在其上方写上正确数据,然后由缴纳及见证双方加签,违反本项规定者按与第6项相同的程度给予处分。

  9、所有收银员必须办妥缴纳现金收入,并完成各该班次的报表及账务后,方可下班。大堂的每一班次的当值人员均应对收银员缴纳登记簿进行检查,并对出现不完善的情况即时查明原因,并将情况通知在班的上一级主管人员,若当时未有直属上级主管时,应向当时财务部在酒店当值的其他人员报告。

  10、 收银缴纳登记簿所登记的缴纳封的数量及缴纳封中是否有破损的情况,由出纳在第二天与见证人共同打开保险箱取出缴纳封袋时按实填写。实际数量或封内的缴款如与登记簿所载情况有出入时,若当时办公室还有第三者在场时,应请第三者(前台收银处24小时均有人员当值)作证,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处理。

  11、 若当天所有缴纳封均未有破损时,破损封数目的栏位应加“/”斜线删除。若有封袋破损时,应将该等破损封袋的情况注明,并按10项的规定处理。

  12、 出纳及见证人均须在登记表上加签,任何一方漏,另一方未能予以提醒,均属疏忽责任。

  13、 收益审核每天均应在出纳完成缴款点算后,检查经出纳和见证人加签的登记簿,并与收入报告的现售总额核对。保证该天的现金收入确已无误入库。如有差异应即时与出纳共同查明原因。切不可拖延,以致增加核查的难度。

  14、 出纳在点算所有缴款后,应将各项收银员的缴款情况,据实在出纳的每日现金日报表内加以记录,并将副本送审核组作账务处理。

  15、 收银员缴纳报告(缴款封)应予保存不少于12个月,收银缴纳登记簿应予保留少于18个月。出纳每日现金日报表应作为辅助帐表并由出纳加以保管。

  16、 收益审核应对在岗收银员进行不定期的现金(包括备用金和当时的营业现金)检查,所有检查均应按营业情况考虑,避开高峰期,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此项检查每月应进行2次以上。

  17、 各项检查均应留有记录,记录应有检查人和收银员双方的加签,以确证当时的检查结果。为保证检查在公正和认真的情况下进行,所有的现金检查,均应具备第三者作为见证,整个检查过程应在见证人监督下进行,并由见证人在双方人员在检查记录上加签后,最后加签证明。

  18、 营业的各种报告及营业帐单,在下班后交到夜审办公室。

  第五节 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单据的处理

  1、所有申请报销的支出经过完整的验收、审核、批准手续,方可报销。经手人、领导批准、财务审核原则上不能有同一人重复的情况。不准自审、自批自己开支的费用,一律报上一级核批(如,副总经理的支出报总经理核批,总经理的支出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核批)。

  2、所有开支一律须经有关领导审批、指定的财务人员复核后方能付款。

  3、所有申请报销的支出必须附有正确及有效的票据来证实支出,依据必须是正本,并加盖对方发票章,复印件将不受理。发票、信用卡支付存根联、收据或其他证明文件必须粘在报销凭证后。如果是报销采购物品的,在有保修单、说明书的情况下,也应附上。

  4、各人自行支付、报销自己发生的费用。多人参如的活动(如用餐、乘坐出租车等),应由其中职级最高者报销。

  5、对员工实行现金周报制度。上周发生的各项现金报销费用,应于本周内一次性填写“现金报销报告”办理报销手续,一般不允许跨月报销。报支差旅费者,必须在出差回来后两星期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财务部实行每周两次报销单据,时间分别为每星期二上午、星期四上午,除此以外的时间一般不受理报销申请。对外(指外单位及外部人士)付款不受报销时间限制。

  6、报销申请人首先将所有发票整理分类。定额小尺寸发票(如车票、餐饮发票)应分类粘贴在一张或多张票据粘贴单上,并在粘贴单上注明该类发票的张数及金额。购物发票应有手续完整的验收单、发票、保修单(保修单是附上,而不是粘上);车票、机票上应注明起讫地点、时间;所有接待、应酬费用必须每次结账,不可以月结的形式报销。在填写《现金报销单》时要包括:姓名、部门、用途、金额、附件张数等,经部门经理审核后,送财务部审核员办理报销手续。

  7、审核员核对金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开支标准、各类审批手续是否适当、单据粘贴是否规范等等。如果有疑问,或发现不应报销的项目,应及时向申请人落实及说明。审核员审核无误,经财务经理审批后,按审批权限规定,呈送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未经财务部审核员、财务经理签署的报销单据,不得送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审核员一般应在三天内办妥审批的手续,并交由出纳员付款。

  8、出纳员应及时通知报销申请人领款,付款时收款人应在收款栏签名及填写日期。付款之后出纳员应在发票、《现金报销单》盖上“现金付讫”章。

  第二条 本地差旅费

  1、报销市内交通车(船)费时,应在报销报告附件上注明每次行程的事由、起止地点及费用。

  2、严格控制市内的的士费报销。市内办事搭乘的士,应取得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的批准,方可报销。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从严处理。如没有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凡搭乘“的士”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现金报销实行周报制度,即上周发生的各项现金报销费用,应于本周规定的时间内办好报销手续。差旅费填于《现金报销单》, 经审核签批后于每周规定的报销时间交财务部报销。一般不允许跨月报销。

  4、出差并当天往返的视同市内出差办理,不能当天往返的作为异地出差。

  第三条 外地差旅费

  1、出差审批

  1) 所有业务到外地出差,必须由员工本人填写《外地出差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出差外地。

  2) 《外地出差申请表》一式二联:行政联及财务联。在出差前2天,必须把手续完备的申请表行政联交行政部考勤及订票等使用,而保留财务联直到报销为止。

  2、出差补贴/费用报销标准(包括住宿、交通、伙食等)规定:

  住宿费标准、伙食补贴标准:

  1) 交通工具:机场至市区往返乘大巴,市区可以乘坐出租车。

  2) 长途旅行一般乘坐火车或汽车,夜间乘车每夜补贴25元。

  3) 补贴天数的计算办法:以机票/车票时间为准,出发当天,在12点之前出发的算1天,12点之后出发的算半天;返程到达当天,不计算补贴天数。

  4) 出差人员趁出差方便,经上级主管批准就*回家探亲、办事,其间的交通费自理,并且该期间不享受出差补贴。

  5) 除以上规定外,出差人员不享受任何其他出差补贴。

  3、差旅预支款项

  1) 对需预支款项的,需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有关事项,由上级领导(部门经理或以上)审核,总经理及财务经理批准。批准时必须评估所需的款项与出差期及目的是否合理。

  2) 每一次预支金额不高于人民币5,000元。

  3) 所有借款须在1个月内必须报销及结清,以《现金报销单》送达财务部为准。确有特殊情况要延期,必须在到期前到财务部说明情况,方可延期。员工报账时不退还《借款申请单》,由财务部开给申请人收款收据。

  4) 申请借款时,须附审批手续完整的《外地出差申请表》复印件办理。

  5) 财务部必须及时记录所有预支款项,确保没有久未退还的预支款项。

  6) 在旅途中尚未使用的预支款项应在报销时交还财务部,禁止把款项保留或转至其他员工。

  7) 预支款项退还财务不应用委托他人传递的方式,若款项遗失,一切后果自负。

  4、交通工具

  1) 选择最经济的交通工具是公司所需求的。

  2) 限制乘坐飞机、火车软卧。普通员工需要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应事先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别批准。

  3) 经理及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火车软卧。

  4) 机票/车票/船票的`订购必须向指定的代理订龋

  5) 不使用的机票/车票必须退回代理公司领回退款,不应保留作将来之用。

  5、住宿安排

  1) 酒店订房尽可能向指定的代理订房或使用有优惠协议的酒店。

  2) 住宿费在限额内据实报销。

  3) 多人出差至同一地点,应尽量安排至少两人住同一房间。不同级别的员工合住房间时,适用其中较高级别员工的住宿标准。

  4) 到外地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统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费可以据实报销。

  5) 不论是否合住房间,均应按人分别付款,分别开具住宿发票。

  第四条 差旅支出报销及结算

  1) 报支差旅费者必须在出差回来后两星期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2) 报支外地差旅费者必须附相应的《外地出差申请表》的财务联及《出差工作报告》,详列每天行程及出差期间工作内容。

  3) 财务部应确保《现金报销单》上的预支款项金额与《外地出差申请表》上所预支款项相符,否则不受理差旅费财务报销手续。

  4) 差旅支出报销若不按公司的报销程序将均不受理,此情况包括,例如:

  a) 没有填写《现金报销单》或《出差工作报告》。

  b) 《现金报销单》的资料不正确或没有完全地填写。

  c) 没有附上正本发票、信用卡支付存根联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d) 没有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批准。

  e) 没有一次性将本次的所有开支报销完毕。

  第五条 与其他部门协调

  1) 财务部应通知两个月或以上尚未退还预支款项的员工,尚欠余额将会在下期工资内扣除。

  2) 对于离职/解聘的员工,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必须确保《离职手续表》中各项手续(其中包括办理偿还借支手续)已经完成才发出《员工保证金、工资领取通知书》,离职/解职的员工才能到财务部领取保证金及应领工资。

  第六条 特殊情况

  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履行以上条文,必须有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批准。

  第六节 发票管理办法

  为使酒店对发票的使用得到有效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酒店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违反者除按违反酒店员工手册的规定给予严格处分处,还将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应负责任。

  第一条 开出发票

  1、酒店使用由税务机关统一的税控发票,由指定发票管理员凭发票领购簿和规定的文件及财务专用章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并负责保管和控制使用,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使用情况。

  2、所有发票由指定会计员设立登记本记录和控制作用。在加盖财务专用章后,由各岗位点的收银员向指定会计员直接办理领出和缴销。

  1、 收银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执行,并接受监督和指导,各岗位点的收银员要严格遵守发票的使用和缴销。在发现有违反规定时,应立即通知指定发票管理员协同调查并报财务部经理处理。

  4、发票必须顺序、按时限使用,不得折本跳页(指:订本式),每次打印发票后必须检查印刷号码与输出号码是否相同。

  2、 发票的开具不准涂改、撕毁,如有作废,应注明原因,整份完整保存,交回给发票管理员核销。如发生丢失、损坏必须即时报告候查,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3、 发票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只能对经营业务收取款项使用。

  4、任何情况不得拐带或以任何方法将空白发票带离酒店。

  5、 发票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发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和责成完善和防止可能出现的疏漏。

  6、每班次结束后,收银员均要打印发票使用报告,附于营业收入报告之后。

  第二条 收取发票

  1、购买商品和其他付款事项,应向收款方向取得发票,该等发票必须具税务机关规定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并由收款方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并经开票人签字方可接受。

  2、发票必须符合有关税务规定,内容不得涂改。

  3、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接受,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4、所收发票金额应与交易事项的金额相符,在正常情况下,发票应直接开给酒店。如有特殊情况,应具报告说明,并经财务经理批准,方可给予报销。

  5、发票的商品或服务内容应与交易事项相符,不得串通开票单位虚构作假,以相同金额发票抵充顶替。

  6、财务人员应以交来发票核销各项报销事项,审核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七节 支票使用管理办法

  酒店银行账户的提存和支票使用采用双签和加盖专用印鉴的多控方法,确保银行存款和支票使用得到合理和有效的监控:

  1、 银行账户的款项提取须由总经理(或他的代表)和另一位经授权人员盖章,并加盖酒店的财务专用章方可提龋。

  2、 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保管;支票由出纳保管。在任何情况下对未具备经财务经理批准的有效支取凭证下,不得填制任何支款支票。

  3、 支票由出纳凭留存银行印鉴从银行领出后,由出纳登记保管,并凭有效批准的《用款申请单》填写支票。不符本项规定的任何情况,不予填写支票。付款后在《用款申请单》上盖“银行付讫”章。

  4、 付款要求通知单由要求付款人按要求填写,内容包括收款单位/收款人名称;大、小写金额;付款方式;要求付款原因,经部门经理核实加签后,联同有关凭据送财务部进行财务审核。通过财务审核的《用款申请单》由财务部送呈总经理批准,最后转出纳填写支票。对不符合财务审核要求和不获批准的《用款申请单》,在注明缘由后,退回原提出付款要求部门。

  5、 出纳必须严格要求保管和开出支票,对未经批准的付款要求不得开出支票。

  6、 开出的支票必须写明收款人或收款单位的名称、金额、日期和用途。不得使用空白支票作任何用途,或将空白支票带离酒店。

  7、 因业务确有所需,不能确定实际金额的情况,允许在填写收款人,及用途后,开出限额支票。按本项规定开出的支票,领出支票人必须在2个工作天内,将使用情况报回出纳,办理财务手续。

  8、 支票必须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填写。金额、用途和收款人不得涂改,其他事项的更变,必须加盖与留存银行印鉴一致的印鉴。

  9、 因故取消或作废的支票必须注明原因,并在支票上明显位置,用大号字标上“作废”字样。作废的支票除按上述规定标注外,应按号与同号存根一并订在存备查。

  10、 支票在使用前应按银行原装订本保存,不得折本使用。支票页在使用前必须与存根联保持原状,不得撕离。

  11、 支票本存根上的各项资料应与开出支票一致,各栏资料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留空。

  12、 支票必须按从银行领出的先后次序顺号使用,不得跳页跨页使用。

  13、 已经整本使用的支票本的存根必须按票号和日期封存保管备查,并按有关制度的规定期限保存。

  14、 酒店对支票的使用除须符合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外,尚应遵守开户银行对支票使用的各项要求和有关守则。

  15、 如当地人民银行有订立支票管理法则或规条的,应按有关法则和规条修订本管理办法。并于当月报送公司行政部备查。

  第八节 收据管理办法

  收据是财务部用以记录和证明业务事项的的书面凭证,开具收据的情况罗列如下:收取客户的定金以后须退还得;借款人归还借款;员工缴纳的制服保管金;收回的赔偿款;收取支票、发票等一些重要的凭证资料;代收代之的款项;预收款。

  1、确保开具收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未发生业务时不得开具,

  2、酒店营业收据应确保合法有效,并由专人保管、领用、发放。

  3、收据填写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内容一致,

  4、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开错的,要加盖“作废”章,并将全部联次与存根订在一起,不可私自销毁。

  5、开具收据应使用中文,可同时使用英文。

  6、不得私自转借、转让、涂改或擅自销毁收据。收据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把收据存根交回管理人统一保管。

  7、收据按号码必须连续使用。

  8、所领用收据出现问题,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节 收银员编班制度

  为了管理好收银的工作,建立编更制度,编更制度是根据营业运作需要而制定的,要求在月末制定下一个月的上班更次,首先由收银员个人根据休假数量,提出休息请求(一般要求假期当月处理完毕,不累计到下个月,如由于营业需要可以调整),再由编更负责人综合情况,制定下月更期表,具体要求如下。

  1、排班表制定后,若有需要更改或临时调更,需请示领导批准。

  2、请休病假、事假的,需要出示医生开具的病假单或请假条,并经批准。

  3、若因个人原因,需提前下班或推迟上班的,需经批准方可执行,欠下的时间,以后补回。

  4、在工作未完成时,不得无故提前下班、早退。

  5、在每个月的排班表制定前,若员工有需要申请假期的,需提交申请条,并交财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准。

  6、当班人员负责起当班所有应付的工作责任。

  7、如遇上与人事部相关制度相抵触的,以人事部的相关制度作前提,作出修订。

  第十节 各种消费券(卡)管理

  在酒店用于替代现金支付住宿或餐饮等其他服务,包括免费的消费凭证。

  1、 酒店发出的消费券仅限用于自身酒店内。

  2、 消费券上必须注明可消费金额。

  3、 消费券不能兑换现金,并且未使用的价值不被偿还。

  4、 消费券必须在消费前出示。

  5、 消费券上必须注明有效使用期限,过期作废。

  6、 所有消费券由财务部按序号控制并保存。

  7、 所有消费券的使用需经财务部盖章后,方可生效。

  8、 酒店员工不能使用消费券,特殊情况例外。

  9、 消费券在申请或发放中,不得作假或发放与此无关人员,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10、 免费的消费券上须注明,如持券人到酒店消费,需提前预订,以视客房及餐厅的消费安排情况

  11、 申请免费消费券,应事先填写申请表,注明时间及原因,而后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

  12、 任何消费券如延期使用,需由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同意,并在消费券上签字确认,在原来的消费券上注明延迟的日期,方可生效。

  13、 所有消费券均由财务部保管、发放,任何部门需要领取消费券时,由财务部负责保管人员登记消费券号码、领取日期等资料,并由领取人签收。

  14、 消费券根据其发放的性质,相应作帐务处理。

  15、如果为IC卡,亦由财务部控制,包括:制卡、更换、充值等等。

  第十一节 酒店的交际宴请

  是指酒店有权限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而在餐厅宴请消费。

  1、 所有高级部门经理、被授权的部门经理和员工允许宴请客人。

  2、 宴请申请单应提前申请,申请人必须填写宴请申请表,注明申请人、部门、宴请日期、地点、人数、预计金额、被宴请人及理由等详细内容。

  3、 宴请必须事先经申请人的部门经理批准后经总经理审批。

  4、 所有食品及饮料均以实际消耗按餐牌及酒牌单价记录,实际发生金额不得超过预计金额的10%。

  5、 未及时提供宴请单者,必须在24小时之内主动交与财务日审。

  6、 所有宴请原则上应在酒店内进行。

  7、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特别批准方可在店外宴请,事后同样补宴请申请单。

  8、 如违反宴请规定而执行或经催促仍未补填宴请申请表,其费用将从宴请人的工资中扣除。

  9、 各享有宴请权的员工应自律地控制成本。

  10、 日审人员应每天登记酒店员工宴请明细汇总表。

  11、 如果有定额的,超出定额部分由个人承担,承担部分是否折扣,另外制定。

  第十二节 采购制度

  采购制度的大原则是:先审批,后购买;先验收,后付款。

  为了加强酒店的成本控制,压缩不合理的费用支出,特制度本制度。

  (一)、请购制度

  1、部门每月做好日常物品的采购计划,填写《采购申请单》后,部门负责人审阅后,送行政部审批,超越行政部审批权限的,应送总经办审批。

  2、在计划外和超计划的采购,要由总经办审批。

  3、部门对于固定资产的申购,要按实际情况,提交扼要的报告,说明有关情况,由总经办审批。

  4、更换原有的设备,要有专业部门的意见书。

  5、一些特殊设备申购,涉及多个部门的,要互相进行沟通,完善方案。

  (二)、采购实施

  1、 采购物品由采购部负责,如是专业用品,应有相关的专业人员陪同。

  2、 专用物品、常用用品的采购一般通过供应商送货,并有一定范围的询价,选定两家以上的供应商。

  3、 固定资产的采购必须采取比价的方式进行,择优购买。(参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关固定资产的采购部分)。

  4、 采购物品先急后缓,营业部门优先。

  (三)、验收制度

  收货必须掌握三个重要环节,即数量、质量和价格。

  1、 未经批准的采购定货单,而提前采购所列货品,收货部一律拒收。

  2、 收货记录上的金额应与发票金额相符,供应商名称应与采购申请单名称一致。

  3、 对收到的食品原料和物品进行数量盘点,收货量应与订购数量相同。

  4、 所采购的物品和原料应符合酒店质量要求,不合乎要求,收货部有权拒收。

  5、 实行双重验收制度,收货部为第一验收人,使用部门为第二验收人,必须各负其责。

  6、 货品验收后的收货单必须加盖收货章。

  7、 收货记录必须有收货人、仓管员或使用部门双方签字,方可生效。另外,贵重干货入库时,收货记录必须有使用部门的厨师长签名确认。

  8、 当天收货记录的汇总金额应等于收货日报汇总表的总计金额。

  9、 收货记录应于当天下班之前交与成本部审核入帐,确认无误后,转交应付部复核。

  10、 工作时间以外,如使用部门需要的紧急货品,由使用部门通知采购部,货到后,由使用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验收,同时填写相关的收货证明,签名后交给采购员,并在收货部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11、 购买的物品如果有保修单、说明书的必须收齐,送成本部资产管理员。

  12、 固定资产还要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操作。

  (四)、采购货款付款制度

  第三条 凡购买“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资产”的,均应先由行政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分别办理“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资产”登记验收手续,然后再履行审批程序,办理付款或核销。

  第四条 供应商采取月结方式进行,经过对账确认后,按计划支付货款。

  第五条 货款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为主。

  第六条 采购员一般采取每星期一次结算货款,不能滞后,报销时应分门别类进行报销。

  第七条 报销时如有借款,同时还款手续。

  第八条 付款时审核:发票是否完备,是否在计划期限,是否有完善的验收手续(包括:验收单、保修单),是否经有关领导批准。

  第十三节 仓库管理制度

  1、 酒店仓库分别存放餐料和物料等用品,必须有效划分和管理,编排位置代码方式,方便管理。

  2、 仓库门口必须放置干粉灭火器两瓶。易燃品单独存货。

  3、 每日由仓库保管员去前台领取仓库钥匙。检查封包钥匙信封是否开启。

  4、 如封包钥匙被开启,请通知财务经理。同时检查仓库货物存放情况是否异常。

  5、 出库入库餐料及物料,必须立刻登记进电脑,仓管员并在单据上签字。

  6、 每日检查餐料是否有过期、变质,发霉等情况。对快过期餐料要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使用部门。

  7、 每日检查存货情况,及时填写《采购申请单》补充存货。

  8、 每日关仓之前整理物货堆放,清洁仓库卫生,关闭电源。

  9、 仓库钥匙必须使用信封包装封存,由库管员在信封封口签字并住明日期。关仓后保存在前台钥匙箱并登记在册,

  10、 每月末仓库由财务经理组织和监督货物盘点,并记录《仓库盘点表》。成本控制负责核对盘点数量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财务经理。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菁华6篇)扩展阅读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菁华6篇)(扩展1)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手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

2、采购部门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保质、保量、价优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税票。

3、销售业务人员必须同客户确定好售价、付款方式、送货方式以有关事项。

4、材料入库保管人员立即同生产人员组织验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如有数量和质量问题,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和供应商。

5、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6、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7、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8、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9、4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

10、5存货的管理

11、5.11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账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账或暂收货台账,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12、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1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14、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及核销事宜。

15、4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

16、6本企业根据2001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

17、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18、10对违反8.1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10元。

19、酒店的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现金,除按规定留存的备用金,存放在酒店规定的贮存处外,均存入酒店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内。

20、建设项目。包括工程项目、设备的大修。

21、现金收入应在该班当值的前堂收银员当面见证,点算清楚后(假设条件许可,以下相同),随即在缴纳封袋上如实填写清楚,并在袋口骑缝加签,然后即时投入投放式保险箱中。收银员和见证人均须在投缴记录簿上同时加签。所有封袋必需使用香糊,或胶水封口,不准使用透明胶或订书机钉上作为加封,未依循本项规定进行者,除对因此引起的所有后果负全部责任外,并将被视作蓄意违反本管理办法,遭受纪律处分。

22、申请借款时,须附审批手续完整的《外地出差申请表》复印件办理。

23、财务部应确保《现金报销单》上的预支款项金额与《外地出差申请表》上所预支款项相符,否则不受理差旅费财务报销手续。

24、对于离职/解聘的员工,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必须确保《离职手续表》中各项手续(其中包括办理偿还借支手续)已经完成才发出《员工保证金、工资领取通知书》,离职/解职的员工才能到财务部领取保证金及应领工资。

25、酒店使用由税务机关统一的税控发票,由指定发票管理员凭发票领购簿和规定的文件及财务专用章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并负责保管和控制使用,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使用情况。

26、购买商品和其他付款事项,应向收款方向取得发票,该等发票必须具税务机关规定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并由收款方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并经开票人签字方可接受。

27、发票的商品或服务内容应与交易事项相符,不得串通开票单位虚构作假,以相同金额发票抵充顶替。

28、开出的支票必须写明收款人或收款单位的名称、金额、日期和用途。不得使用空白支票作任何用途,或将空白支票带离酒店。

29、支票必须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填写。金额、用途和收款人不得涂改,其他事项的更变,必须加盖与留存银行印鉴一致的印鉴。

30、如当地人民银行有订立支票管理法则或规条的,应按有关法则和规条修订本管理办法。并于当月报送公司行政部备查。

31、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开错的,要加盖“作废”章,并将全部联次与存根订在一起,不可私自销毁。

32、消费券上必须注明有效使用期限,过期作废。

33、所有消费券由财务部按序号控制并保存。

34、酒店员工不能使用消费券,特殊情况例外。

35、所有高级部门经理、被授权的部门经理和员工允许宴请客人。

36、宴请申请单应提前申请,申请人必须填写宴请申请表,注明申请人、部门、宴请日期、地点、人数、预计金额、被宴请人及理由等详细内容。

37、部门每月做好日常物品的采购计划,填写《采购申请单》后,部门负责人审阅后,送行政部审批,超越行政部审批权限的,应送总经办审批。

38、货品验收后的收货单必须加盖收货章。

39、固定资产还要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操作。

40、酒店营业收入中的外汇,收款员必须详细记录在营业收入日报表中,连同收费单据一起缴出纳入库。夜班的外汇收入存入会计部特殊保险柜中,于第二天上午缴总出纳入库。

41、、使用信用卡签付账单者,一律按账单实际金额填列“认购单”,并让客人签付,不另收手续费。

42、数额减少要经主管签名,而客人拒付则要有大堂副经理签名认可。

43、确认营业收入,必须以酒店各项服务已经提供,同时已经收回相应的足额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合法证据为标志。

44、接到客人的房间钥匙,认清房号,准确、清楚地电话通知管家部的楼层服务员该房退房,管家部员工接到电话后尽快检查房间;

45、付款、帐单附在登记表后面,以备日后查帐核对;

46、严禁打非工作电话,不准长时间接私人电话;

47、客人到商场购买商品,可以使用旅行支票,但不接受私人支票。

48、营业部门结合国家对旅游部门规定的毛利率控制标准及当前实际情况,制定各部门、各营业项目的毛率指标,并按旬、按月逐期予以追踪反映和分析考核;

49、酒楼的财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并接受董事会的检查和监督。

50、按规定准确、及时地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菁华6篇)(扩展2)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每次采购必先由仓库向采购部门申请。

2、会计要同其他部门制定每年每种产品的成本计划,材料耗用定额,费用标准。

3、财务部门必须建立材料数量金额式二级账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建立金额式二级账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仓库可以以表代账,月底必须同仓库账核对相符。

4、生产员工按定额用料,超过定额必须查明原因,属于主观因素,责任人必须承担责任;属客观素调整定额。

5、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6、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7、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8、5.9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一联仓库记账,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9、5.12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0、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11、3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12、2XXX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账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13、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4、酒店的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现金,除按规定留存的备用金,存放在酒店规定的贮存处外,均存入酒店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内。

15、购买固定资产。

16、日常经营项目:工资、能源、办公、成本等日常经营活动的必需费用。

17、收银员缴纳报告(缴款封)应予保存不少于12个月,收银缴纳登记簿应予保留少于18个月。出纳每日现金日报表应作为辅助帐表并由出纳加以保管。

18、收益审核应对在岗收银员进行不定期的现金(包括备用金和当时的营业现金)检查,所有检查均应按营业情况考虑,避开高峰期,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此项检查每月应进行2次以上。

19、酒店订房尽可能向指定的代理订房或使用有优惠协议的酒店。

20、因故取消或作废的支票必须注明原因,并在支票上明显位置,用大号字标上“作废”字样。作废的支票除按上述规定标注外,应按号与同号存根一并订在存备查。

21、酒店对支票的使用除须符合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外,尚应遵守开户银行对支票使用的各项要求和有关守则。

22、当班人员负责起当班所有应付的工作责任。

23、免费的消费券上须注明,如持券人到酒店消费,需提前预订,以视客房及餐厅的消费安排情况

24、各享有宴请权的员工应自律地控制成本。

25、仓库钥匙必须使用信封包装封存,由库管员在信封封口签字并住明日期。关仓后保存在前台钥匙箱并登记在册,

26、负责外汇结算工作的人员必须及时把对外结算单证按合同或协议办理结算,并在委托银行结算后的第六天核对是否要收,凡在上述的时期内未接获银行收款通知单的,应即通知销售部工餐饮部协协助办理催收,同时向财务务部经理汇报。

27、用外汇购进的商品、原材料、备用品、工具等,在出售、调拨调剂时,必须收回外汇。用外汇购进的上述物品不得以本币出售或调拨,特殊情况需收取本币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28、凡因经营需要调入和调出外汇及确定调剂汇率,均需经酒店总经理审定,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9、酒店经评估后有关资产账户与实收资本账户因采用折合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折合记账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30、经酒店*衡下达的各部门费用开支额或费用水*,各部门务必用于扩大营业额,争取资金周转次数的增加来降低费用水*,不得突破酒店下达的费用额。

31、按照公司规定,全年应上交的利润按年计划数分四个季度预交,到年终结算时经年审后,再多抵少补,保证全年计划数。

32、出售的商品都必须将金额输入收银机,按日销售汇总,总金额必须和“商品销售日报表”的汇总金额相符;

33、客人核对帐单无误并在帐单上签名确认后,收银处方可收款,收款时做到认真、迅速、不错收、不漏收;

34、信用卡必须核对卡主签名,签名应与卡上原有的签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应与卡上原有的签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应与身份证明的名字相同;身份证的相片应与持卡人相同。

35、严禁收半日租或全日租而不计入营业收入;

36、核查接受使用的信用卡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信用卡过期或未到期,应委婉告诉客人此卡不能接受使用;

37、客人到商场购买商品,可以使用旅行支票,但不接受私人支票。

38、将经理核准的考核通知书送到有关部门签收;

39、财务会计行政上归属酒楼总经理领导。

40、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采购成本和生产加工成本,有权对高于定价或不符合规定的物资拒付货款。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菁华6篇)(扩展3)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菁华6篇)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

  根据《会计法》和上级有关加强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x按上级规定设立兼职会计、出纳人员,负责所有收支帐务,做到依法立帐、正确核算、严格管理。

  二、经费管理

  1、经费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实行统一管理,由局长“一支笔”审批。

  2、建立健全会议报表制度,财务人员每月向局长报送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情况。

  三、费用开支报销程序:开支计划请示—局长同意—经办人办理—办公室主任核实—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出纳付款。

  1、旅差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到办公室登记,差旅费报销实行每月按规定标准填报一次,办公室主任签字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任何人不得虚报、谎报、否则,将按财经纪律从严查处。

  2、文英复印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需要在外加工赶制的,由办公室在指定地点统一结算,办公室主任证明,由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列支。

  3、通讯费:按区委、*的文件规定标准予以报销,超额部分自理;单位电话费、邮寄费凭正规发票和凭证报销,办公室具体承办。

  4、招待费:各种接待,须事前向局长请示,经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经手在标准内开支;标准由局长确定。凡不事前请示或超标开支的由经手人自负。

  5、小车修理费。小车修理由办公室主任会同驾驶员一同到修车单位修理,商定的修理昆山须事前向局长请示,同意后方可修理。

  6、现金管理: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借用公款的,须履行借款手续,经局长审批后出纳方可借款,公事办完后回单位5天内必须结清手续。出纳员要加强现金保管,严禁现金丢失和被盗,对现金不存银行、私自放在办公室而被盗,后果自负;出纳员不得挪用、贪污公款,不能“白条顶库”,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7、工作人员不准用单位资产等为他人或其它单位提供任何担保。

  8、票据管理。xx使用的票据一律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专用据。不得白条收款。购买和使用票据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经手人,每月结一次帐据,每年十二月底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项清查使用情况,并将结果上报局长。

  9、单位任何经费的开支,未经领导同意,先斩后奏擅自决定发生的费用及白条报销费用,一律不予以审批报销做帐。购买办公物品和生活招待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两人以上经手。

  10、公共财物管理。财物分为固定财物和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固定财物有小车、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柜、沙发、茶几、空调机、电话机、饮水机、电脑设施等;日常办公用品有纸、笔、墨水、文具、书籍、电脑打印机耗材等,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负责日常登记管理。每年底由办公室对固定财产进行一次清理。

  购置办公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日常办公用品由各室、股、队提出计划,报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部门领用登记。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增收节支、精打细算、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适用范围:局机关及会计核算中心。各站所可参照执行

  二、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坚守制度,处理好每一笔财务帐目,理好财、管好钱、做好帐。三、财务人员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向局长汇报一次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四、严格财经审批权限。凡是局机关、基层站的财务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要报经局长签批,20xx元以上支出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批。

  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局机关、基层站所有收支由局里统一管理,集中建帐,分户管理,专项专用。严格执行钱帐物分离,即:管物不管钱帐,管帐不管钱物,管钱不管帐物。

  六、局机关财务室和会计核算中心应做到增收节支,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七、严格财经手续。费用发票一律使用正式发票,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者齐全方可报销,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和不入帐。

  八、因公出差、下乡按县*门有关规定如实填报,填写报销单要详细写明起止时间、地点、报销标准等。凡填报不实者,局领导可拒绝签字,办公室可拒绝审核,财会人员拒绝报销。

  九、局机关干职工外出出差等公务需提前借款的,必须经局长签字批准方可借支,借款金额最多不得超过核算所需经费,并在回局后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其他个人非公务一律不得借款。

  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按照结算、存入、支拨、转借的要求,做到手续清楚,公私分明,存放可靠。现金管理人员不得公款私存,否则,按违纪论处。过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元,否则,由于保管不当,出现短款、丢失或失盗等现象,责任自负。

  十一、办公用品采购。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采购的方法和程序:

  (1)局领导和各股室(含会计核算中心)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办公室汇总;

  (2)办公室将全局办公用品需求情况向局长请示汇报,待批准后确定全局办公用品采购计划;

  (3)由办公室和财务室按需求进度统一购买、保管,并填写《温泉县畜牧兽医局办公用品采购登记单》;

  (4)局领导和各股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登记领取,领取数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

  (5)费用结算,凭有税发票和采购用品详单即办即结。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办法。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或单项价值超过20xx元的国有资产。

  采购办法:

  (1)单项价值在20xx元(不含)以内或采购总额在10000元(不含)以内的大宗办公用品,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提出采购申请,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具体要求,报业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同意后,到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统一采购结算。

  (2)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上和采购总额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由相关股室和办公室、财务室按财政纪律规定办理采购手续,需*采购的委托区采购中心统一办理,由局财务结算。

  十二、固定资产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帐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或带回家用,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工作人员调离原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相关管理人员签章清帐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十三、本制度自20xx年月日起实施。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省*法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的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贵州省人民**公室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研究中心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研究中心预算管理应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衡的原则,每年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项目预算、资产采购计划和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事项,测算编制收入支出预算,并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批。

  第四条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得超

  预算安排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由研究中心提出书面报告,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初审,送省**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组会研究决定。

  第五条 研究中心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其他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服务工作需要、质优价优的原则编报。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研究中心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发展规划,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各类项目的支出应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预算购买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或其他设施。

  第六条 坚持经费使用计划审批原则。提出的用款计划,应符合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用款计划应对拟用款项目一次性提出经费使用计划,非特殊情况,不应分次报批。

  第七条 计划使用经费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用款在3000元(含)以下的项目,由计划使用经费的部门拟定项目用款计划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批。

  (二)用款在3000元至3万元的项目,由计划使用经费的`部门拟定项目用款计划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核后,报省**公室分管领导审批。

  (三)用款在3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计划使用经费的部门拟定项目用款计划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核,在省**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组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 因工作需要借款的,由经办人员填写借款单,经研究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出纳人员处办理相关借款手续。借款行为应当符合现金管理规定。

  借款人员一般应当在相关工作办结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结清借款。

  借款人员调离研究中心,须结清所有借款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借款人员应当为研究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实*人员及上挂、跟班学*、抽调人员不得为借款经办人。

  财务人员应当定期清理借款,对久拖不结的借款要及时催收,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研究中心负责人报告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 研究中心负责人因公借款,须经省**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方能办理手续。

  第十条 坚持报销前审批原则。报销费用原则上要求一个项目一次报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

  第十一条 报销费用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支出在3000元(含)以下的,由财务会计审核后,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批。

  (二)支出在3000元至3万元的,除常规性的人员工资、社保、医保、公积金等日常项目外,由财务会计审核并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复核后,报省**公室分管领导审批。

  (三)支出在3万元(含)以上,由财务会计审核并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复核,在省**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组会研究决定。

  所有报销票据应先经财务会计审核签字后方可履行其他审批程序。财务人员应当切实加强对报销凭证的财务审核,确保凭证完整、合法,内容符合要求、数据准确。

  第十二条 研究中心负责人因公报销,须经省**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方能办理手续。

  第十三条 实行公务卡(工资卡)制度。执行公务卡(工资卡)强制结算,对已纳入公务卡(工资卡)强制结算目录的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工资卡)结算;公务卡(工资卡)不能结算的项目,经批准可采用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 对使用现金结算的临时开支和服务等项目支

  出,原则上不能超过1000元。出差人员在外特殊情况下使用现金支付费用的,按规定程序报销后,由财务人员将报销金额存入出差人员的公务卡(工资卡)里,原则上不使用现金结算。

  第十五条 研究中心对外支付的各项社保经费、劳务费、购置费、印刷费、暂(预)付款等,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以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方式结算。

  第十六条 研究中心加强对本部门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工作中取得的各项现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私设“小金库”,不设账外账。对超过库存限额10000元以上的现金应及时存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由出纳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第十七条 研究中心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条 以下经费支出按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一)差旅费按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公室公务差旅审批规定》等规定办理。

  (二)会议费按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贵州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贵州省人民**公室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

  (三)公务接待费按照《贵州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公室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办理。

  (四)因公出国(境)经费按照国家《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公室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

  (五)培训费按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公室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费用按照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专项(项目)经费按照《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研究中心的物资购置、印刷费用和购买服务项目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活动的,应当符合采购目的和质量要求,价格大致符合市场*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研究中心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二十三条 研究中心应加强对各类物品的内部管理,对领取或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立领用存账薄,实行“一领一签”,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资产。保管人员要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四条 对需要维修、更换的固定资产,经技术人员确认,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维修、更换。对确实不能使用和恢复的固定资产,经技术人员确认,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同意后纳入经费使用计划重新购置,所需经费按本制度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研究中心的固定资产不得私用或交由与中心无关的人员或单位使用。

  第二十六条 研究中心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报省**公室分管领导同意。

  第二十七条 研究中心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各类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八 条 研究中心由财务会计负责对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资金管理,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九 条 实行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研究中心的支票、银行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严禁财务会计人员、出纳人员一人兼任和支票、银行印鉴一人管理。

  第三十条 研究中心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第三十一条 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新旧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由研究中心负责人监交,必要时省**公室可派员会同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研究中心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三十二条 研究中心依据《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财务监督体系。研究中心负责人对财务工作负领导责任。省**公室会计主管部门对研究中心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省*法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的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贵州省人民**公室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研究中心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研究中心预算管理应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衡的原则,每年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项目预算、资产采购计划和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事项,测算编制收入支出预算,并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批。

  第四条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得超

  预算安排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由研究中心提出书面报告,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初审,送省**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组会研究决定。

  第五条 研究中心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其他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服务工作需要、质优价优的原则编报。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研究中心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发展规划,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各类项目的支出应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预算购买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或其他设施。

  第六条 坚持经费使用计划审批原则。提出的用款计划,应符合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用款计划应对拟用款项目一次性提出经费使用计划,非特殊情况,不应分次报批。

  第七条 计划使用经费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用款在3000元(含)以下的项目,由计划使用经费的部门拟定项目用款计划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批。

  (二)用款在3000元至3万元的项目,由计划使用经费的部门拟定项目用款计划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核后,报省**公室分管领导审批。

  (三)用款在3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计划使用经费的部门拟定项目用款计划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核,在省**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组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 因工作需要借款的,由经办人员填写借款单,经研究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出纳人员处办理相关借款手续。借款行为应当符合现金管理规定。

  借款人员一般应当在相关工作办结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结清借款。

  借款人员调离研究中心,须结清所有借款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借款人员应当为研究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实*人员及上挂、跟班学*、抽调人员不得为借款经办人。

  财务人员应当定期清理借款,对久拖不结的借款要及时催收,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研究中心负责人报告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 研究中心负责人因公借款,须经省**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方能办理手续。

  第十条 坚持报销前审批原则。报销费用原则上要求一个项目一次报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

  第十一条 报销费用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支出在3000元(含)以下的,由财务会计审核后,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批。

  (二)支出在3000元至3万元的,除常规性的人员工资、社保、医保、公积金等日常项目外,由财务会计审核并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复核后,报省**公室分管领导审批。

  (三)支出在3万元(含)以上,由财务会计审核并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复核,在省**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组会研究决定。

  所有报销票据应先经财务会计审核签字后方可履行其他审批程序。财务人员应当切实加强对报销凭证的财务审核,确保凭证完整、合法,内容符合要求、数据准确。

  第十二条 研究中心负责人因公报销,须经省**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方能办理手续。

  第十三条 实行公务卡(工资卡)制度。执行公务卡(工资卡)强制结算,对已纳入公务卡(工资卡)强制结算目录的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工资卡)结算;公务卡(工资卡)不能结算的项目,经批准可采用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 对使用现金结算的临时开支和服务等项目支

  出,原则上不能超过1000元。出差人员在外特殊情况下使用现金支付费用的,按规定程序报销后,由财务人员将报销金额存入出差人员的公务卡(工资卡)里,原则上不使用现金结算。

  第十五条 研究中心对外支付的各项社保经费、劳务费、购置费、印刷费、暂(预)付款等,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以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方式结算。

  第十六条 研究中心加强对本部门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工作中取得的各项现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私设“小金库”,不设账外账。对超过库存限额10000元以上的现金应及时存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由出纳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第十七条 研究中心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条 以下经费支出按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一)差旅费按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公室公务差旅审批规定》等规定办理。

  (二)会议费按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贵州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贵州省人民**公室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

  (三)公务接待费按照《贵州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公室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办理。

  (四)因公出国(境)经费按照国家《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公室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

  (五)培训费按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公室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费用按照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专项(项目)经费按照《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研究中心的物资购置、印刷费用和购买服务项目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活动的,应当符合采购目的和质量要求,价格大致符合市场*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研究中心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二十三条 研究中心应加强对各类物品的内部管理,对领取或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立领用存账薄,实行“一领一签”,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资产。保管人员要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四条 对需要维修、更换的固定资产,经技术人员确认,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维修、更换。对确实不能使用和恢复的固定资产,经技术人员确认,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同意后纳入经费使用计划重新购置,所需经费按本制度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研究中心的固定资产不得私用或交由与中心无关的人员或单位使用。

  第二十六条 研究中心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报省**公室分管领导同意。

  第二十七条 研究中心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各类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八 条 研究中心由财务会计负责对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资金管理,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九 条 实行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研究中心的支票、银行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严禁财务会计人员、出纳人员一人兼任和支票、银行印鉴一人管理。

  第三十条 研究中心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第三十一条 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新旧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由研究中心负责人监交,必要时省**公室可派员会同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研究中心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三十二条 研究中心依据《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财务监督体系。研究中心负责人对财务工作负领导责任。省**公室会计主管部门对研究中心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5

  为规范经委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市*资金结算中心的规定,本着“精打细算、统筹安排、量入为出、从严控制”的原则,合理、规范使用资金,保障经委各项工作的有效、正常开展。

  二、发挥财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做好各项经费的预算控制和核算管理、资金收支计划、年度决算,定期分析经费支出情况,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委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强办公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用款部门支用款项时,需提出用款申请,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按批复意见予以支付。凡是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实行统一核算,不能以拨列支。

  四、委机关经费支出严格实行“一支笔”制度。日常经费报销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委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

  五、报销出差费用,须同时粘贴会议通知(上级行政会议)等有关证明。原则上只报销住宿费、在外公共交通费(不含出租车费)、伙食补助费。住宿标准:副局级以上领导每人每天150元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0元以下。生活补助费标准:市外省内每人每天12元,省外国内每人每天15元,特区每人每天20元。非正式在编人员不得领取伙食补助。凡是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单据中含餐费和委托旅行社承办外出活动的,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六、凡是公共交通能够到达的城市出差,原则上不准自带车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活动、餐饮等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七、委机关承办的大型会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各部门承办的会议,也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报委主要领导批准。会议报销单据应列清会议室租金、伙食费、住宿费等明细;会议表彰奖励支出须有人事部门的批准文件。会议不准发放各种礼品、纪念品。

  八、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购进和发放从严管理。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列帐,领用或发放需登*字。

  九、大额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购置,需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目录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编制*采购预算,实行*集中采购。

  十、报销的各种费用必须出具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原始票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必备的要素:

  (一)必须具有税务部门或*门监制字样的专用章;收据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由两位经办人签字。

  (二)必须具有出据单位加盖的行政或财务专用章。

  (三)必须具有填制日期、付款单位或付款人、费用项目及名称、相等的大小写金额、开票人等,票据上的商品名称必须详实,内容笼统的单据,不予报销。

  (四)原始票据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票据上涂改、挖补。

  (五)对未按规定取得的原始票据,不予报销。

  十一、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支出可用现金结账,凡是超过1000元的经费支出业务,均应使用支票结算。支出金额较大的会议费、车辆维修费、加油费结算时,需两人以上同行办理。报销会议费时须附有构成会议费的明细清单和到会人员名单;报销车辆维修费、加油费时须附有每笔业务清单。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各种支出的报销,要当月开支当月报销;凡有借款,但未报帐,不得再次借支款项,做到“前账不清,后账不借”。避免跨年度报销。

  十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坚持原则,不得以权谋私、挪用公款,做到收有凭支有据,并按月填制、报送收支情况表。

  十四、委机关现金报销日为每周二、周四上午。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6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省*法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的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贵州省人民**公室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研究中心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研究中心预算管理应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衡的原则,每年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项目预算、资产采购计划和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事项,测算编制收入支出预算,并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批。

  第四条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得超

  预算安排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由研究中心提出书面报告,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初审,送省**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组会研究决定。

  第五条 研究中心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其他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服务工作需要、质优价优的原则编报。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研究中心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发展规划,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各类项目的支出应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预算购买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或其他设施。

  第六条 坚持经费使用计划审批原则。提出的用款计划,应符合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用款计划应对拟用款项目一次性提出经费使用计划,非特殊情况,不应分次报批。

  第七条 计划使用经费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用款在3000元(含)以下的项目,由计划使用经费的部门拟定项目用款计划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批。

  (二)用款在3000元至3万元的项目,由计划使用经费的部门拟定项目用款计划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核后,报省**公室分管领导审批。

  (三)用款在3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计划使用经费的部门拟定项目用款计划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核,在省**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组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 因工作需要借款的,由经办人员填写借款单,经研究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出纳人员处办理相关借款手续。借款行为应当符合现金管理规定。

  借款人员一般应当在相关工作办结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结清借款。

  借款人员调离研究中心,须结清所有借款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借款人员应当为研究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实*人员及上挂、跟班学*、抽调人员不得为借款经办人。

  财务人员应当定期清理借款,对久拖不结的借款要及时催收,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研究中心负责人报告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 研究中心负责人因公借款,须经省**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方能办理手续。

  第十条 坚持报销前审批原则。报销费用原则上要求一个项目一次报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

  第十一条 报销费用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支出在3000元(含)以下的,由财务会计审核后,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批。

  (二)支出在3000元至3万元的,除常规性的人员工资、社保、医保、公积金等日常项目外,由财务会计审核并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复核后,报省**公室分管领导审批。

  (三)支出在3万元(含)以上,由财务会计审核并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复核,在省**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组会研究决定。

  所有报销票据应先经财务会计审核签字后方可履行其他审批程序。财务人员应当切实加强对报销凭证的财务审核,确保凭证完整、合法,内容符合要求、数据准确。

  第十二条 研究中心负责人因公报销,须经省**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方能办理手续。

  第十三条 实行公务卡(工资卡)制度。执行公务卡(工资卡)强制结算,对已纳入公务卡(工资卡)强制结算目录的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工资卡)结算;公务卡(工资卡)不能结算的项目,经批准可采用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 对使用现金结算的临时开支和服务等项目支

  出,原则上不能超过1000元。出差人员在外特殊情况下使用现金支付费用的,按规定程序报销后,由财务人员将报销金额存入出差人员的公务卡(工资卡)里,原则上不使用现金结算。

  第十五条 研究中心对外支付的各项社保经费、劳务费、购置费、印刷费、暂(预)付款等,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以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方式结算。

  第十六条 研究中心加强对本部门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工作中取得的各项现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私设“小金库”,不设账外账。对超过库存限额10000元以上的现金应及时存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由出纳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第十七条 研究中心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条 以下经费支出按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一)差旅费按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公室公务差旅审批规定》等规定办理。

  (二)会议费按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贵州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贵州省人民**公室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

  (三)公务接待费按照《贵州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公室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办理。

  (四)因公出国(境)经费按照国家《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公室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

  (五)培训费按照《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公室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费用按照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专项(项目)经费按照《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研究中心的物资购置、印刷费用和购买服务项目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活动的,应当符合采购目的和质量要求,价格大致符合市场*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研究中心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二十三条 研究中心应加强对各类物品的内部管理,对领取或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立领用存账薄,实行“一领一签”,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资产。保管人员要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四条 对需要维修、更换的固定资产,经技术人员确认,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维修、更换。对确实不能使用和恢复的固定资产,经技术人员确认,报研究中心负责人同意后纳入经费使用计划重新购置,所需经费按本制度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研究中心的固定资产不得私用或交由与中心无关的人员或单位使用。

  第二十六条 研究中心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研究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报省**公室分管领导同意。

  第二十七条 研究中心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各类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八 条 研究中心由财务会计负责对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资金管理,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九 条 实行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研究中心的支票、银行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严禁财务会计人员、出纳人员一人兼任和支票、银行印鉴一人管理。

  第三十条 研究中心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第三十一条 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新旧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由研究中心负责人监交,必要时省**公室可派员会同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研究中心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三十二条 研究中心依据《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财务监督体系。研究中心负责人对财务工作负领导责任。省**公室会计主管部门对研究中心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菁华6篇)(扩展4)

——财务管理制度 (菁华6篇)

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鉴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鉴。

  第五章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账。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账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 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 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 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 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硰,实行“村帐乡镇记”、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 实行村级统一报帐-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 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 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 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 收支管理

  第九条 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贡秡的15%、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 支出管理

  1、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备存监督。年末要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

  (1)村干部(含委派会计)*均工资报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纯收入的1.2~1.5倍测算,由乡镇人民*批准,农经站统一核准XXX。村支部*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奖励,按盱发[xx)10号文规定执行,村级不得擅自发放奖金和实物;

  (2)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补贴的办法。村年招待费补贴为3000元,由村党支部*、村委会主任、报帐员、计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两季由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批准后领取。村定额招待费补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补、结余归己;

  (3)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凡村级有固定电话的实行限额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一般村党支部*月补50元,村委会主任月补40元,村会计、报帐员和计生主任月补各30元;

  (4)村级(含联组)报刊订阅费实行每年定量限额的办XX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额1XXXX,总人口在150XXxx人以内的村限额1500元,总人口在xx人以上的村限额xx元;

  (5)村其它办公费用实行每年XX控制,定项限额的使用办法。每村每年办公费控制在xx元以内,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控制,审用A集体绡兡,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级劳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帐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或结转下年度。

  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 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 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 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委托乡镇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 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十五条 村级使用的攡据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 村级使用的收A昡统的正规凭证,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帐。

  第十七条 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 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 由财会人员签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由总帐会计保管)。

  第六章 财务审核审批

  第十九条 村报帐员向总帐会计报帐时必须如实汇总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入库资金有效证件)结报,严格履行有关交接手续。

  笫二十条、村级财务审核审批,由村委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审批。入帐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内容摘要,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第七章 集体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村级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能够直接利用或经开发可以长期利用的'村组集体资源(山地、滩涂、水面、堤埂等)必须列入集体资产范畴,采取无价进帐、有值核算的办法管理。对能够直接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经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好书面合同、契约、协议,实行公开、公正、公*方式发包,加强管理,防止流失。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二十四条 村集体资产的购置、维护、报废必须认真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置、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 民主理财与定期审计

  第二十五条 村级财务实行按月民主理财

  1、民主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选举的办法,公开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其成员要通政策、懂财务、身体健康、办事公正、关心集体、原则性强;理财、议事组组长一般应由党员担任,成员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主要干部不参选理财、议事组成员。村民主理财、议事组人数视村规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别为5人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别为7人组成。

  2、民主理财、议事组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财人员。对不能正常参加理财议事活动,或违反有关理财议事制度的人员,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予以辞退、补选。

  3、村民主理财日定为每月5日(特殊情况由乡镇统一调整),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民主理财组审理核准,加盖理财专用章,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入帐。 当期发生的业务事项,必须当期出据入帐, 因特殊情况,无法取据入帐的,会计人员应在本期理财中向理财组说明情况并登记,否则在下期的理财中视为无效票据。理财结束后,理财组全体成员必须在理财结果报告单上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同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第二十六条 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

  1、每年村民主理财组对本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集中审计一次,审计日期定为每年2月份,结合乡镇专项审计同时进行。

  2、年度审计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帐据,逐笔清点登记,分项核实记录,履行交接手续一式三份,理财组、村会计各执一份,报农经站备查一份;(2)认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项和会计记录及其核算情况;(3)认真核实债权债务及其他各类明细A期桱桱建议的落实情况;(5)整理登记存在问题,由理财、议事组提出处理意见;(6)向村“两委”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有关存在问题;(7)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点、交还帐据,并履行回交手续;(8)出具审计报告,公布审计结果。

  第九章 村务公开

  第二十七条 全县每年3月份作为上年村务集中公开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为上一季度的村务公开日。

  第二十八条 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人口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农村政策、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变动、各种物资发放、债权债务变动明细,税费征缴明细、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理财议事结果报告单等,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 村务公开形式,采取村民代表会公布和村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进行。每期公开资料必须由村党支部*、村委会主任、总帐会计和民主理财组成员签字确认,形成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村委会、村民主理财组各执一份,上报农经站一份存档。

  第三十条 实行村务公开跟踪服务、回访、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结束后,村委会主要领导要接受并答复村民代表的质疑,村民主理财议事组要广泛征求、收集、反馈群众的意见,乡镇农经站等有关部门要逐村督查、记录,及时处理遗留问题, 以确保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章 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村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各类重要的经济活动书证资料和反映村级社会经济成果的各类报表资料等,它们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 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农经站归桰朡;资料由村总帐会计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三十三条 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查阅,应到保管人员处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由财务总监、会计、出纳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每月5号将总公司收入、支出情况,每月10号将分公司收入、支出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经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管理和使用好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财务专用章和密码支付器。

  (四)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完成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随时做好资金的储备调度,确保主要领导工作急需和公司工作正常运行。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月底对账后次月3号前将对账单(银行现金余额)上报总经理和分管领导。

  (四)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五)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六)完成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或分管财务领导每月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在次月8号前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分管财务领导书面报告,按领导指示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对应收帐款,每月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支票及现金管理

  第十八条 支票由出纳员购买并保管。支票使用时须先填写日期、金额、用途,再加盖印章,支票使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号码和相关内容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

  第二十条 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件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空白支票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钱票分离,现金收入由专人开票,出纳收款,月结兑账,做到钱票相符。

  第二十三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职员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500元(含500元)下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00元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填制凭证后由经办人签字,确认时间、天数无误在七天之内并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核,送总经理签字,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二十七条 职工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工资标准、办公室考勤情况制定职员工资表,交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发放。

  第二十八条 财务汇款(除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外),由财务会计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审核人、总经理签字。

  第二十九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第三十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一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部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二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部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三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财务部编造清册,移交总经理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除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违者给予停职处理。

  惩处办法

  第三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20%: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惩处的。

  第三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并赔偿损失,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财务管理制度4

  为了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群众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状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状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务必坚持“量入为出,收支*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用心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资料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务必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理解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处结合学校状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校长室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能够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持续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财务处应配合装备服务中心,结合学校具体状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处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财务处主管有权且务必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工会、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

  4、学校财务处应理解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必须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处应以月报的形式向校长室和*门带给财务报告。而各条线务必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财务处带给财务报告。

  2、财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资料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善措施等。

  八、财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构成科学规范的财务运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校长室,该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财务管理制度5

  为了认真执行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推进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适应村级财务指导中心执行“村帐镇代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和村财务管理的需要,结合本村村民委员会章程和村实际情况,经研究充实修订如下:

  一、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预、决算年度与会计核算年度同步,即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预决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的综合预算和专项预算,重要的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专项预算,专项决算;年度终了,必须编制综合决算。

  3、村里零星公益事业(如村间道路等项目),均不得另设临时组织,其筹资款等一律列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核算。

  4、预算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预算方案须在每年一月底前编制完毕,报镇农经站审核后,经村民(代表)会议议论通过,张榜公布,并于每年2月底前报“中心”、镇农经站备案(附年度收支预算方案)。

  5、要做好财产清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由“中心”根据村年度实际收支情况会同村双委详细编制收到决算,并将决算向村民(代表)公布和说明,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从监督。

  6、实行离任审计制度。村委会届满时,应及时结报财务账目,按时办理移交手续,并送交审计单位进行离任审计。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开设一个基本账户,杜绝多头开户,严禁开设存折户。

  2、除1000元以下日常小额开支和差旅费、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报酬、补贴、福利、资金、向个人购农副产品及其它物资外,原则上实行支票转账结算;严格按照账、款、印鉴分开保管原则,具体操作如下:

  (1)支票和村财务负责人印鉴由村报账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中心”会计保管;

  (2)资金转账、支取现金业务,先由村报账员填制好资金使用计划单,经村财务负责人签字,再由报账员开具支票加盖村财务负责人、报账员印鉴,附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经“中心”会计审核并加盖村财务专用章和会计印鉴后,到天银信用社办理相关手续。

  3、现金收入由村报账员按规定负责管理,并及时将现金存入天银信用社。

财务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菁华6篇)(扩展5)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手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

2、采购部门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保质、保量、价优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税票。

3、销售业务人员必须同客户确定好售价、付款方式、送货方式以有关事项。

4、材料入库保管人员立即同生产人员组织验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如有数量和质量问题,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和供应商。

5、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6、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7、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8、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9、4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

10、5存货的管理

11、5.11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账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账或暂收货台账,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12、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1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14、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及核销事宜。

15、4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

16、6本企业根据2001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

17、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18、10对违反8.1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10元。

19、酒店的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现金,除按规定留存的备用金,存放在酒店规定的贮存处外,均存入酒店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内。

20、建设项目。包括工程项目、设备的大修。

21、现金收入应在该班当值的前堂收银员当面见证,点算清楚后(假设条件许可,以下相同),随即在缴纳封袋上如实填写清楚,并在袋口骑缝加签,然后即时投入投放式保险箱中。收银员和见证人均须在投缴记录簿上同时加签。所有封袋必需使用香糊,或胶水封口,不准使用透明胶或订书机钉上作为加封,未依循本项规定进行者,除对因此引起的所有后果负全部责任外,并将被视作蓄意违反本管理办法,遭受纪律处分。

22、申请借款时,须附审批手续完整的《外地出差申请表》复印件办理。

23、财务部应确保《现金报销单》上的预支款项金额与《外地出差申请表》上所预支款项相符,否则不受理差旅费财务报销手续。

24、对于离职/解聘的员工,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必须确保《离职手续表》中各项手续(其中包括办理偿还借支手续)已经完成才发出《员工保证金、工资领取通知书》,离职/解职的员工才能到财务部领取保证金及应领工资。

25、酒店使用由税务机关统一的税控发票,由指定发票管理员凭发票领购簿和规定的文件及财务专用章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并负责保管和控制使用,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使用情况。

26、购买商品和其他付款事项,应向收款方向取得发票,该等发票必须具税务机关规定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并由收款方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并经开票人签字方可接受。

27、发票的商品或服务内容应与交易事项相符,不得串通开票单位虚构作假,以相同金额发票抵充顶替。

28、开出的支票必须写明收款人或收款单位的名称、金额、日期和用途。不得使用空白支票作任何用途,或将空白支票带离酒店。

29、支票必须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填写。金额、用途和收款人不得涂改,其他事项的更变,必须加盖与留存银行印鉴一致的印鉴。

30、如当地人民银行有订立支票管理法则或规条的,应按有关法则和规条修订本管理办法。并于当月报送公司行政部备查。

31、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开错的,要加盖“作废”章,并将全部联次与存根订在一起,不可私自销毁。

32、消费券上必须注明有效使用期限,过期作废。

33、所有消费券由财务部按序号控制并保存。

34、酒店员工不能使用消费券,特殊情况例外。

35、所有高级部门经理、被授权的部门经理和员工允许宴请客人。

36、宴请申请单应提前申请,申请人必须填写宴请申请表,注明申请人、部门、宴请日期、地点、人数、预计金额、被宴请人及理由等详细内容。

37、部门每月做好日常物品的采购计划,填写《采购申请单》后,部门负责人审阅后,送行政部审批,超越行政部审批权限的,应送总经办审批。

38、货品验收后的收货单必须加盖收货章。

39、固定资产还要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操作。

40、酒店营业收入中的外汇,收款员必须详细记录在营业收入日报表中,连同收费单据一起缴出纳入库。夜班的外汇收入存入会计部特殊保险柜中,于第二天上午缴总出纳入库。

41、、使用信用卡签付账单者,一律按账单实际金额填列“认购单”,并让客人签付,不另收手续费。

42、数额减少要经主管签名,而客人拒付则要有大堂副经理签名认可。

43、确认营业收入,必须以酒店各项服务已经提供,同时已经收回相应的足额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合法证据为标志。

44、接到客人的房间钥匙,认清房号,准确、清楚地电话通知管家部的楼层服务员该房退房,管家部员工接到电话后尽快检查房间;

45、付款、帐单附在登记表后面,以备日后查帐核对;

46、严禁打非工作电话,不准长时间接私人电话;

47、客人到商场购买商品,可以使用旅行支票,但不接受私人支票。

48、营业部门结合国家对旅游部门规定的毛利率控制标准及当前实际情况,制定各部门、各营业项目的毛率指标,并按旬、按月逐期予以追踪反映和分析考核;

49、酒楼的财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并接受董事会的检查和监督。

50、按规定准确、及时地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菁华6篇)(扩展6)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每次采购必先由仓库向采购部门申请。

2、会计要同其他部门制定每年每种产品的成本计划,材料耗用定额,费用标准。

3、财务部门必须建立材料数量金额式二级账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建立金额式二级账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仓库可以以表代账,月底必须同仓库账核对相符。

4、生产员工按定额用料,超过定额必须查明原因,属于主观因素,责任人必须承担责任;属客观素调整定额。

5、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6、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7、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8、5.9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一联仓库记账,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9、5.12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0、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11、3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12、2XXX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账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13、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4、酒店的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现金,除按规定留存的备用金,存放在酒店规定的贮存处外,均存入酒店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内。

15、购买固定资产。

16、日常经营项目:工资、能源、办公、成本等日常经营活动的必需费用。

17、收银员缴纳报告(缴款封)应予保存不少于12个月,收银缴纳登记簿应予保留少于18个月。出纳每日现金日报表应作为辅助帐表并由出纳加以保管。

18、收益审核应对在岗收银员进行不定期的现金(包括备用金和当时的营业现金)检查,所有检查均应按营业情况考虑,避开高峰期,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此项检查每月应进行2次以上。

19、酒店订房尽可能向指定的代理订房或使用有优惠协议的酒店。

20、因故取消或作废的支票必须注明原因,并在支票上明显位置,用大号字标上“作废”字样。作废的支票除按上述规定标注外,应按号与同号存根一并订在存备查。

21、酒店对支票的使用除须符合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外,尚应遵守开户银行对支票使用的各项要求和有关守则。

22、当班人员负责起当班所有应付的工作责任。

23、免费的消费券上须注明,如持券人到酒店消费,需提前预订,以视客房及餐厅的消费安排情况

24、各享有宴请权的员工应自律地控制成本。

25、仓库钥匙必须使用信封包装封存,由库管员在信封封口签字并住明日期。关仓后保存在前台钥匙箱并登记在册,

26、负责外汇结算工作的人员必须及时把对外结算单证按合同或协议办理结算,并在委托银行结算后的第六天核对是否要收,凡在上述的时期内未接获银行收款通知单的,应即通知销售部工餐饮部协协助办理催收,同时向财务务部经理汇报。

27、用外汇购进的商品、原材料、备用品、工具等,在出售、调拨调剂时,必须收回外汇。用外汇购进的上述物品不得以本币出售或调拨,特殊情况需收取本币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28、凡因经营需要调入和调出外汇及确定调剂汇率,均需经酒店总经理审定,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9、酒店经评估后有关资产账户与实收资本账户因采用折合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折合记账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30、经酒店*衡下达的各部门费用开支额或费用水*,各部门务必用于扩大营业额,争取资金周转次数的增加来降低费用水*,不得突破酒店下达的费用额。

31、按照公司规定,全年应上交的利润按年计划数分四个季度预交,到年终结算时经年审后,再多抵少补,保证全年计划数。

32、出售的商品都必须将金额输入收银机,按日销售汇总,总金额必须和“商品销售日报表”的汇总金额相符;

33、客人核对帐单无误并在帐单上签名确认后,收银处方可收款,收款时做到认真、迅速、不错收、不漏收;

34、信用卡必须核对卡主签名,签名应与卡上原有的签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应与卡上原有的签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应与身份证明的名字相同;身份证的相片应与持卡人相同。

35、严禁收半日租或全日租而不计入营业收入;

36、核查接受使用的信用卡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信用卡过期或未到期,应委婉告诉客人此卡不能接受使用;

37、客人到商场购买商品,可以使用旅行支票,但不接受私人支票。

38、将经理核准的考核通知书送到有关部门签收;

39、财务会计行政上归属酒楼总经理领导。

40、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采购成本和生产加工成本,有权对高于定价或不符合规定的物资拒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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