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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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文秘资源网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 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 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 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

  1、市场状况分析;

  2、投资回报率;

  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

  4、投资流动性;

  5、投资占用时间;

  6、投资管理难度;

  7、税收优惠条件;

  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

  9、投资的预期成本;

  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

  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 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 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 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批;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 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列为重大投资项目, 应由公司投资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室对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均应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

  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签署予以确立。

  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确立后,凡确定为公司直接实施的项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凡确定为二级单位实施的项目,由该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所签定之合同,均视无效。

  第十二条 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 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阁,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负责人还应与本公司或二级单位签定经济责任合同书,明确责、权、利的划分,并按本公司资金有偿占有制度确定完整的经济指标和合理的利润基数与比例。

  第四章 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四条 各投资项目应根据形式的不同,具体落实组织实施工作:

  1、属于公司全资项目,由总经理委派项目负责人及组织业务班子,进行项目的实施工作,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员工责任制、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具体的运作措施等。同时认真执行本公司有关投资管理、资金有偿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规定,建立和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主管由公司总部委派,对本公司负责,并接受本公司的财务检查,同时每月应以报表形式将本月经营运作情况上报公司总部。

  2、属于投资项目控股的,按全资投资项目进行组织实施;非控股的,则本着加快资金回收的原则,委派业务人员积极参与合作,展开工作,并通过董事会施加公司意图和监控其经营管理,确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项目的运作与管理

  第十五条 项目的运作管理原则上由公司分管项目投资的副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并由本公司采取总量控制、财务监督、业绩考核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对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六条 各项目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及办理完相关法定手续成为独立法人进入正常运作后,属公司全资项目或控股项目,纳入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的统一管理;属二级企业投资的项目,由二级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导性管理。协调及指导性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控制;年度经济责任目标的落实、检查和考核;企业管理考评;经营班子的任免;例行或专项审计等。

  第十七条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开发项目未列入会计报表合并的,应通过委派业务人员以投资者或股东身份积极参与合作和开展工作,并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贯彻公司意图,掌握了解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维护公司权益;委派的业务人员应于每季度(最长不超过半年)向公司公司递交被投资企业资产及经营情况的书面报告,年度应随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资料。因故无委派人员的,由公司投资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全资及控股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企业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业(未列入合并会计报表部分)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公司投资部。

  第十九条 对于贸易及证券投资项目则采用专门的投资程序和保障、监控制度,具体办法另定

  第六章 项目的变更与结束

  第二十条 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

  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公司总部审批核准。

  第二十一条 投资项目变更,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变更理由,按报批程序及权限报送总部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

  第二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楚方能离岗。属个人卸任或离职,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违者,所造成之后果,应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 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以书面报告公司公司。属全资及控股项目,由公司企管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属持股或合作项目由投资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如有待决问题,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彻底清洁,不得久拖推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项按本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和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各类投资理财行为,促进投资理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参照*银监会等七部委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制度》,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投资理财类公司及分支机构,从事投资理财业务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业务是指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融资咨询、投资顾问、资金中介等行为。

  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投资理财类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制企业。

  第四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

  第五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七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由各级*实施属地管理。

  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市*成立市投资理财类业务监管联*会议(以下简称市级联*会议),负责投资理财类公司的政策制订和督导检查工作;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局、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中级法院、市*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金融办为牵头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调度。

  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联*会议(以下简称县级联*会议),负责本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管理与服务。

  第九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建立行业自律组织,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督促会员单位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依法合规经营,并自觉接受市级联*会议的指导。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条设立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注册资本。

  (三)主要负责人应具备金融、信贷、担保、投资或理财从业经历。

  (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第十一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其实收资本金必须为货币资金,并且一次性缴付。

  第十二条企业法人投资入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三)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

  (四)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五)法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十三条自然人投资入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二)坚持股东本地化原则,本辖区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60%,原则上不吸收市外股东入股。

  (三)有持续出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四)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和投资理财从业经历,熟悉国家、省市有关投资理财行业的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设立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向工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投资理财类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

  (二)章程草案。

  (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法人股东的企业信用报告,个人股东的个人信用报告、资金来源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高管人员基本情况。

  (七)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八)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工商部门收到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设立申请后,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及时告知联*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第十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报经工商部门批准后,提交联*会议重新备案: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公司住所。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高管人员。

  (六)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七)分立或者合并。

  (八)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七条市辖区内投资理财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需按新设立公司的要求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部门提交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允许市辖区外投资理财类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投资理财类公司有重大违法经营行为,严重危害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投资理财类公司解散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债务清偿计划及时偿还有关债务。县级联*会议监督其清算过程。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二)融资咨询业务。

  (三)投资顾问业务。

  (四)资金中介业务。

  (五)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十一条投资理财类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非法活动。

  第四章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

  第二十二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配备或聘请经济、金融、法律、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才。

  第二十四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投资理财类公司所收取的各种费用,可根据项目的风险程度,与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与当事人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建立业务关系,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承担责任的方式。

  第二十七条投资理财类公司与债权人应当建立债务人相关信息的交换机制,加强对债务人的信用辅导和监督,共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每季度将公司治理情况、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资本金构成及运用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信息报送至当地金融管理部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市级联*会议对全市投资理财类公司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

  (二)负责全市投资理财类公司信息统计工作。

  (三)指导全市投资理财类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第三十条明确市级联*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市金融办负责搞好组织协调;市工商局负责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市*局负责受理有关部门移交和群众举报的涉嫌犯罪线索,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会监管分局负责对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理财业务活动的监管,及时向联*会议反馈有关监测情况。市工商局、市*局负责加强对投资理财类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管,其中对有合法手续的投资理财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由市工商局负责监管和查处;对无合法手续的投资理财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由市*局负责查处。

  第三十一条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联*会议负责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风险防范与处置,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审核备案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设定业务范围。

  (二)负责对投资理财类公司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

  (三)负责本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重大风险事件的报告和应急管理,及时向同级人民*和市级联*会议报告本辖区投资理财类行业的重大风险事件和处置情况。

  第三十二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制度》的规定及时向工商部门报送经营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合法合规报告等文件和资料;提交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工商部门审核后抄送县级联*会议其他部门。

  第三十三条县级联*会议根据监管需要,有权要求投资理财类公司提供专项资料,或约见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或进行必要的整改。

  第三十四条县级联*会议根据监管需要,每半年对辖内投资理财类公司现场检查一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投资理财类公司出示检查通知书和相关证件。

  第三十五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发生风险案件,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投资损失,以及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高管人员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时,县级联*会议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市级联*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经营活动涉嫌违规经营的,由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由*机关立案侦查;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机关可以邀请检察机关介入侦查。

  第三十七条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移交纪检*门处理,涉嫌职务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办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市金融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与交流,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等手段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公正、公开原则,*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六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部门。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八条、在遵循*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市场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说明会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二)年度报告说明会。

  (三)股东大会。

  (四)公司网站。

  (五)分析师会议和说明会。

  (六)一对一沟通。

  (七)邮寄资料。

  (八)电话咨询。

  (九)广告、宣传单或者其他宣传材料。

  (十)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一)现场参观。

  (十二)其他符合*证监会、深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十条、根据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上公布,如有必要,也可在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十一条、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并将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显著标识加以区分。可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行政人员演说、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第十二条、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

  第十三条、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沟通。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负责人是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并负责检查核查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落实、运行情况。

  第十五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公司投资证券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以下素质: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五)准确掌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程序等。

  经董事长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公司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第十六条、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包括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信息沟通:根据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要求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举行分析师说明会及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二)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的编制、印制和邮送工作。

  (三)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准备会议材料。

  (四)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五)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六)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七)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八)网络信息*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

  (九)危机处理:在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十)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设置专线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电话,确保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畅通,并责成专人接听,回答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咨询。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变更时应及时公告变更后的咨询电话。

  第十八条、对于上门来访的投资者,公司投资证券部派专人负责接待。接待来访者前应请来访者配合做好投资者和来访者的档案记录,并请来访者签署相关承诺书,建立规范化的投资者来访档案。

  第十九条、公司业务方面的媒体宣传与推介,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样稿,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能对外发布。

  第二十条、主动来到公司进行采访报道的媒体应提前将采访计划报董事会秘书审核确定后方可接受采访,拟报道的文字资料应送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可公开对外宣传。

  第二十一条、在公共关系维护方面,公司应与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及时解决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关注的问题,并将相关意见传达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争取与其它挂牌公司建立良好的交流合作*台。

  第二十二条、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相关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公司出资委托分析师或其他独立机构发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刊登该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时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的字样。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至少1名)、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应出*说明会,会议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投向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五)投资者关心的其他问题。

  公司应至少提前x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日期及时间、召开方式(现场/网络)、召开地点或网址、公司出*人员名单等。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以适当形式对公司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应举行专门的培训活动。

  第二十六条、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谈论的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

  (四)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在进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前,公司应事先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问题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弘投资),公司应拒绝回答,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八条、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就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报告,并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进行正式披露。

  第三十条、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及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

  (一)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

  (二)经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考评信息披露不合格的。

  (三)其他情形。

  第三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与交流,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等手段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公正、公开原则,*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六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部门。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八条、在遵循*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市场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说明会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二)年度报告说明会。

  (三)股东大会。

  (四)公司网站。

  (五)分析师会议和说明会。

  (六)一对一沟通。

  (七)邮寄资料。

  (八)电话咨询。

  (九)广告、宣传单或者其他宣传材料。

  (十)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一)现场参观。

  (十二)其他符合*证监会、深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十条、根据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上公布,如有必要,也可在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十一条、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并将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显著标识加以区分。可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行政人员演说、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第十二条、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

  第十三条、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沟通。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负责人是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并负责检查核查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落实、运行情况。

  第十五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公司投资证券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以下素质: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五)准确掌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程序等。

  经董事长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公司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第十六条、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包括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信息沟通:根据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要求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举行分析师说明会及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二)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的编制、印制和邮送工作。

  (三)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准备会议材料。

  (四)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五)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六)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七)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八)网络信息*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

  (九)危机处理:在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十)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设置专线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电话,确保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畅通,并责成专人接听,回答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咨询。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变更时应及时公告变更后的咨询电话。

  第十八条、对于上门来访的投资者,公司投资证券部派专人负责接待。接待来访者前应请来访者配合做好投资者和来访者的档案记录,并请来访者签署相关承诺书,建立规范化的投资者来访档案。

  第十九条、公司业务方面的媒体宣传与推介,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样稿,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能对外发布。

  第二十条、主动来到公司进行采访报道的媒体应提前将采访计划报董事会秘书审核确定后方可接受采访,拟报道的文字资料应送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可公开对外宣传。

  第二十一条、在公共关系维护方面,公司应与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及时解决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关注的问题,并将相关意见传达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争取与其它挂牌公司建立良好的交流合作*台。

  第二十二条、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相关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公司出资委托分析师或其他独立机构发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刊登该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时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的字样。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至少1名)、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应出*说明会,会议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投向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五)投资者关心的其他问题。

  公司应至少提前x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日期及时间、召开方式(现场/网络)、召开地点或网址、公司出*人员名单等。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以适当形式对公司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应举行专门的培训活动。

  第二十六条、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谈论的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

  (四)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在进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前,公司应事先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问题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弘投资),公司应拒绝回答,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八条、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就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报告,并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进行正式披露。

  第三十条、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及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

  (一)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

  (二)经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考评信息披露不合格的。

  (三)其他情形。

  第三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各类投资理财行为,促进投资理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参照*银监会等七部委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制度》,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投资理财类公司及分支机构,从事投资理财业务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业务是指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融资咨询、投资顾问、资金中介等行为。

  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投资理财类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制企业。

  第四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

  第五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七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由各级*实施属地管理。

  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市*成立市投资理财类业务监管联*会议(以下简称市级联*会议),负责投资理财类公司的政策制订和督导检查工作;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局、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中级法院、市*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金融办为牵头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调度。

  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联*会议(以下简称县级联*会议),负责本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管理与服务。

  第九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建立行业自律组织,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督促会员单位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依法合规经营,并自觉接受市级联*会议的指导。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条设立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注册资本。

  (三)主要负责人应具备金融、信贷、担保、投资或理财从业经历。

  (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第十一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其实收资本金必须为货币资金,并且一次性缴付。

  第十二条企业法人投资入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三)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

  (四)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五)法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十三条自然人投资入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二)坚持股东本地化原则,本辖区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60%,原则上不吸收市外股东入股。

  (三)有持续出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四)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和投资理财从业经历,熟悉国家、省市有关投资理财行业的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设立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向工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投资理财类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

  (二)章程草案。

  (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法人股东的企业信用报告,个人股东的个人信用报告、资金来源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高管人员基本情况。

  (七)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八)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工商部门收到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设立申请后,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及时告知联*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第十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报经工商部门批准后,提交联*会议重新备案: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公司住所。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高管人员。

  (六)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七)分立或者合并。

  (八)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七条市辖区内投资理财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需按新设立公司的要求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部门提交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允许市辖区外投资理财类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投资理财类公司有重大违法经营行为,严重危害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投资理财类公司解散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债务清偿计划及时偿还有关债务。县级联*会议监督其清算过程。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二)融资咨询业务。

  (三)投资顾问业务。

  (四)资金中介业务。

  (五)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十一条投资理财类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非法活动。

  第四章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

  第二十二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配备或聘请经济、金融、法律、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才。

  第二十四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投资理财类公司所收取的各种费用,可根据项目的风险程度,与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与当事人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建立业务关系,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承担责任的方式。

  第二十七条投资理财类公司与债权人应当建立债务人相关信息的交换机制,加强对债务人的信用辅导和监督,共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每季度将公司治理情况、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资本金构成及运用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信息报送至当地金融管理部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市级联*会议对全市投资理财类公司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

  (二)负责全市投资理财类公司信息统计工作。

  (三)指导全市投资理财类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第三十条明确市级联*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市金融办负责搞好组织协调;市工商局负责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市*局负责受理有关部门移交和群众举报的涉嫌犯罪线索,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会监管分局负责对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理财业务活动的监管,及时向联*会议反馈有关监测情况。市工商局、市*局负责加强对投资理财类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管,其中对有合法手续的投资理财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由市工商局负责监管和查处;对无合法手续的投资理财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由市*局负责查处。

  第三十一条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联*会议负责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风险防范与处置,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审核备案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设定业务范围。

  (二)负责对投资理财类公司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

  (三)负责本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重大风险事件的报告和应急管理,及时向同级人民*和市级联*会议报告本辖区投资理财类行业的重大风险事件和处置情况。

  第三十二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制度》的规定及时向工商部门报送经营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合法合规报告等文件和资料;提交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工商部门审核后抄送县级联*会议其他部门。

  第三十三条县级联*会议根据监管需要,有权要求投资理财类公司提供专项资料,或约见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或进行必要的整改。

  第三十四条县级联*会议根据监管需要,每半年对辖内投资理财类公司现场检查一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投资理财类公司出示检查通知书和相关证件。

  第三十五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发生风险案件,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投资损失,以及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高管人员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时,县级联*会议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市级联*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经营活动涉嫌违规经营的,由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由*机关立案侦查;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机关可以邀请检察机关介入侦查。

  第三十七条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移交纪检*门处理,涉嫌职务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办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市金融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 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 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 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项目分析内容包括:

  1、市场状况分析;

  2、投资回报率;

  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

  4、投资流动性;

  5、投资占用时间;

  6、投资管理难度;

  7、税收优惠条件;

  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

  9、投资的预期成本;

  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

  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 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 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 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批;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 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列为重大投资项目, 应由公司投资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室对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均应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

  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签署予以确立。

  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确立后,凡确定为公司直接实施的项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凡确定为二级单位实施的项目,由该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所签定之合同,均视无效。

  第十二条 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 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阁,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负责人还应与本公司或二级单位签定经济责任合同书,明确责、权、利的划分,并按本公司资金有偿占有制度确定完整的经济指标和合理的利润基数与比例。

  第四章 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四条 各投资项目应根据形式的不同,具体落实组织实施工作:

  1、属于公司全资项目,由总经理委派项目负责人及组织业务班子,进行项目的实施工作,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员工责任制、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具体的运作措施等。同时认真执行本公司有关投资管理、资金有偿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规定,建立和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主管由公司总部委派,对本公司负责,并接受本公司的财务检查,同时每月应以报表形式将本月经营运作情况上报公司总部。

  2、属于投资项目控股的,按全资投资项目进行组织实施;非控股的,则本着加快资金回收的原则,委派业务人员积极参与合作,展开工作,并通过董事会施加公司意图和监控其经营管理,确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项目的运作与管理

  第十五条 项目的运作管理原则上由公司分管项目投资的副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并由本公司采取总量控制、财务监督、业绩考核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对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六条 各项目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及办理完相关法定手续成为独立法人进入正常运作后,属公司全资项目或控股项目,纳入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的统一管理;属二级企业投资的项目,由二级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导性管理。协调及指导性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控制;年度经济责任目标的落实、检查和考核;企业管理考评;经营班子的任免;例行或专项审计等。

  第十七条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开发项目未列入会计报表合并的,应通过委派业务人员以投资者或股东身份积极参与合作和开展工作,并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贯彻公司意图,掌握了解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维护公司权益;委派的业务人员应于每季度(最长不超过半年)向公司公司递交被投资企业资产及经营情况的书面报告,年度应随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资料。因故无委派人员的,由公司投资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全资及控股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企业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业(未列入合并会计报表部分)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公司投资部。

  第十九条 对于贸易及证券投资项目则采用专门的投资程序和保障、监控制度,具体办法另定

  第六章 项目的变更与结束

  第二十条 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公司总部审批核准。

  第二十一条 投资项目变更,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变更理由,按报批程序及权限报送总部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

  第二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楚方能离岗。属个人卸任或离职,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违者,所造成之后果,应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 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以书面报告公司公司。属全资及控股项目,由公司企管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属持股或合作项目由投资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如有待决问题,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彻底清洁,不得久拖推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项按本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和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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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菁华6篇)(扩展1)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文秘资源网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 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 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 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

  1、市场状况分析;

  2、投资回报率;

  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

  4、投资流动性;

  5、投资占用时间;

  6、投资管理难度;

  7、税收优惠条件;

  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

  9、投资的预期成本;

  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

  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 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 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 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批;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 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列为重大投资项目, 应由公司投资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室对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均应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

  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签署予以确立。

  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确立后,凡确定为公司直接实施的项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凡确定为二级单位实施的项目,由该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所签定之合同,均视无效。

  第十二条 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 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阁,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负责人还应与本公司或二级单位签定经济责任合同书,明确责、权、利的划分,并按本公司资金有偿占有制度确定完整的经济指标和合理的利润基数与比例。

  第四章 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四条 各投资项目应根据形式的不同,具体落实组织实施工作:

  1、属于公司全资项目,由总经理委派项目负责人及组织业务班子,进行项目的实施工作,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员工责任制、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具体的运作措施等。同时认真执行本公司有关投资管理、资金有偿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规定,建立和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主管由公司总部委派,对本公司负责,并接受本公司的财务检查,同时每月应以报表形式将本月经营运作情况上报公司总部。

  2、属于投资项目控股的,按全资投资项目进行组织实施;非控股的,则本着加快资金回收的原则,委派业务人员积极参与合作,展开工作,并通过董事会施加公司意图和监控其经营管理,确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项目的运作与管理

  第十五条 项目的运作管理原则上由公司分管项目投资的副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并由本公司采取总量控制、财务监督、业绩考核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对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六条 各项目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及办理完相关法定手续成为独立法人进入正常运作后,属公司全资项目或控股项目,纳入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的统一管理;属二级企业投资的项目,由二级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导性管理。协调及指导性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控制;年度经济责任目标的落实、检查和考核;企业管理考评;经营班子的任免;例行或专项审计等。

  第十七条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开发项目未列入会计报表合并的,应通过委派业务人员以投资者或股东身份积极参与合作和开展工作,并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贯彻公司意图,掌握了解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维护公司权益;委派的业务人员应于每季度(最长不超过半年)向公司公司递交被投资企业资产及经营情况的书面报告,年度应随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资料。因故无委派人员的,由公司投资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全资及控股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企业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业(未列入合并会计报表部分)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公司投资部。

  第十九条 对于贸易及证券投资项目则采用专门的投资程序和保障、监控制度,具体办法另定

  第六章 项目的变更与结束

  第二十条 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

  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公司总部审批核准。

  第二十一条 投资项目变更,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变更理由,按报批程序及权限报送总部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

  第二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楚方能离岗。属个人卸任或离职,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违者,所造成之后果,应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 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以书面报告公司公司。属全资及控股项目,由公司企管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属持股或合作项目由投资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如有待决问题,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彻底清洁,不得久拖推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项按本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和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规范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现金投资理财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增加闲置现金资产收益,防范现金投资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的投资理财管理。

  3.定义

  本制度所称现金投资理财是指公司以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短期财务投资行为,持有时间不超过6个月,投资范围包括金融机构现金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及其他公开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

  4.责任机构和职责

  4.1.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进行现金投资理财业务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拥有授权范围内现金投资理财决策权;根据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拥有授权范围内现金投资理财决策权;根据总裁班子授权,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拥有授权范围内现金投资理财决策权。

  4.2.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履行现金投资理财项目评审职责;财务管理中心、战略发展中心、监察审计部根据岗位职责履行现金投资理财管理工作。

  4.3.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议事规则

  4.3.1.现金投资理财项目需经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审议。

  4.3.2.评审小组由公司分管财务副总裁、财务管理中心经理、财务管理中心资金 主管、战略发展中心投资主管、监察审计部法务主管等人员组成,公司分管财务副总裁担任组长,财务管理中心经理任副组长。

  评审小组组**员无法参加评审会议时,由所在部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参 会。

  4.3.2.评审小组对现金投资理财项目应进行充分讨论,意见力求取得一致;当有 分歧、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提交总裁班子决定;

  4.3.3评审小组应在现金投资理财审批表签署意见并签名。现金投资理财审批表格式见附件1。

  4.3.4.属投资理财评审小组投资决策权限的,评审小组会议通过即获得批准;属总裁班子、董事会、股东大会投资决策权限的,应提交总裁班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4.4.财务管理中心为公司现金投资理财的职能管理部门,职责为:

  4.4.1.负责现金投资理财项目投资论证,对现金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对投资品种提出风险评估意见。

  4.4.2.负责编制具体的现金投资理财方案,包括投资金额、投资配置策略、投资事项、投资期限和投资品种等。

  4.4.3.负责开设并管理理财相关账户。

  4.4.4.负责现金投资理财活动的执行、跟踪。

  4.4.5.负责跟踪到期资金和收益及时、足额到账,对公司现金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每月第二个工作日,以报表形式向评审小组、总裁班子报告现金理财情况。

  4.5.战略发展中心为公司现金投资理财的协办部门,协助财务管理中心对投资理财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4.6.监察审计部职责:

  4.6.1.负责理财项目合法性审核;

  4.6.2.对理财项目合同等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6.3.负责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

  5.公司从事现金投资理财产品交易的原则

  5.1.现金投资理财产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应按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5.2.现金投资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5.3.公司进行现金投资理财产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5.4.现金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严禁出借投资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5.5.公司投资单一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亿元。

  5.6.公司分、子公司闲置资金统一归集厦钨总部统筹使用,原则上不得自行对外进行投资理财;因厦钨总部资金统筹安排产生短期大额闲置资金(超过5000万元,闲置时间超过1个月),经厦钨总部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同意、协助确定投资品种,并按所在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报批后可以办理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同时,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所在公司现金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6.现金投资理财决策权限

  6.1.单笔现金投资理财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且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低于9,000万元的现金投资理财交易,由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审批。

  6.2.以下交易由总裁班子审批:

  6.2.1单笔现金投资理财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最*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的现金投资理财交易。

  6.2.2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达到9,000万元但不超过公司最*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的现金投资理财交易。

  6.3.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达到公司最*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但不超过30%后的任何现金投资理财交易,由董事会审批。

  *.当年累计现金投资理财余额达到公司最*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30%后的任何现金投资理财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5.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投资理财,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投资理财的实施与监控

  7.1.选择理财机构及理财产品

  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公司资金情况,选择理财机构及理财产品,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理财机构优先选择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优先选择保本、容易变现的产品。

  7.2.编制投资理财计划书

  财务管理中心对选择的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在评估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编制投资理财计划书。投资理财计划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目的、投资方式、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盈利方式、效益预测、风险预测等。

  7.3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审核

  7.3.1.财务管理中心将投资理财计划书提交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审核。

  7.3.2.评审要点:财务管理中心经理、资金主管对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收益、财务风险进行分析说明;战略发展中心投资主管对理财产品的可行性、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等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监察审计部法务主管对理财产品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公司分管财务副总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提出意见。

  7.4根据上文第6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完成审批后,进入实施阶段。上述申请和审批流程见附件2:现金投资理财管理流程。

  7.5.开户及资金管理

  7.5.1理财账户管理视同银行账户,开立、注销需履行审批手续,由资金主管提出申请,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审核,分管财务副总裁审批。

  7.5.2理财账户资金进、出,需履行审批手续,由资金主管申请,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审批,由出纳办理转账手续。

  7.5.3每笔交易后2个工作日内,取得交易回单,每月初第二个工作日前,应取得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账账户对账单或理财余额证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日、到期日、理财产品名称、交易金额、交易余额。

  7.6.现金理财监控

  财务管理中心应指派专人跟踪投资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至少每月与受托方的相关人员联络一次,了解公司所做理财产品的最新情况。

  7.7.现金理财情况报告

  7.7.1.理财产品出现如收益率大幅波动等异常情况时,财务管理中心应及时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向投资理财评审小组、总裁班子汇报。

  7.7.2财务管理中心应定期(每月)向投资理财评审小组、总裁班子报送投资理财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持有理财明细,说明理财金额、理财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投资盈亏情况、风险监控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等。

  8.投资理财的核算与管理

  8.1.财务管理中心在每次与受托方签订委托理财协议后,经办人应将现金投资理财审批表、相关协议、产品说明书、理财收益测算文件、受托方营业执照及金融 许可证等文件及时归档保存。

  8.2.财务管理中心会计根据理财相关凭据资料,实施复核程序后,在理财业务延续期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的相关资产、损益进 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8.3.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末根据投资理财盘点情况,对可能产生投资减值的,按照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对需要进行处置的投资,按照公司投资管理审批 程序处置,收回投资,减少损失。

  8.4.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投资理财的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9.投资理财的监督管理机制

  9.1.公司建立投资理财防火墙机制,确保在人员、信息、账户、 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

  9.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 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产品业务有关的信息。

  9.3.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不定期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 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账务处理情况等。

  9.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10.通则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发行之日起实施,修改 时亦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11.附件

  11.1.附件1:现金投资理财审批表

  11.2附件2:现金投资理财管理流程

  12.修改记录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与交流,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等手段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公正、公开原则,*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六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部门。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八条、在遵循*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市场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说明会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二)年度报告说明会。

  (三)股东大会。

  (四)公司网站。

  (五)分析师会议和说明会。

  (六)一对一沟通。

  (七)邮寄资料。

  (八)电话咨询。

  (九)广告、宣传单或者其他宣传材料。

  (十)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一)现场参观。

  (十二)其他符合*证监会、深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十条、根据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上公布,如有必要,也可在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十一条、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并将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显著标识加以区分。可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行政人员演说、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第十二条、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

  第十三条、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沟通。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负责人是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并负责检查核查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落实、运行情况。

  第十五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公司投资证券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以下素质: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五)准确掌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程序等。

  经董事长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公司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第十六条、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包括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信息沟通:根据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要求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举行分析师说明会及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二)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的编制、印制和邮送工作。

  (三)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准备会议材料。

  (四)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五)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六)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七)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八)网络信息*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

  (九)危机处理:在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十)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设置专线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电话,确保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畅通,并责成专人接听,回答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咨询。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变更时应及时公告变更后的咨询电话。

  第十八条、对于上门来访的投资者,公司投资证券部派专人负责接待。接待来访者前应请来访者配合做好投资者和来访者的档案记录,并请来访者签署相关承诺书,建立规范化的投资者来访档案。

  第十九条、公司业务方面的媒体宣传与推介,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样稿,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能对外发布。

  第二十条、主动来到公司进行采访报道的媒体应提前将采访计划报董事会秘书审核确定后方可接受采访,拟报道的文字资料应送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可公开对外宣传。

  第二十一条、在公共关系维护方面,公司应与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及时解决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关注的问题,并将相关意见传达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争取与其它挂牌公司建立良好的交流合作*台。

  第二十二条、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相关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公司出资委托分析师或其他独立机构发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刊登该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时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的字样。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至少1名)、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应出*说明会,会议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投向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五)投资者关心的其他问题。

  公司应至少提前x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日期及时间、召开方式(现场/网络)、召开地点或网址、公司出*人员名单等。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以适当形式对公司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应举行专门的培训活动。

  第二十六条、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谈论的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

  (四)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在进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前,公司应事先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问题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弘投资),公司应拒绝回答,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八条、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就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报告,并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进行正式披露。

  第三十条、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及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

  (一)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

  (二)经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考评信息披露不合格的。

  (三)其他情形。

  第三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各类投资理财行为,促进投资理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参照*银监会等七部委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制度》,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投资理财类公司及分支机构,从事投资理财业务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业务是指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融资咨询、投资顾问、资金中介等行为。

  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投资理财类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制企业。

  第四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

  第五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七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由各级*实施属地管理。

  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市*成立市投资理财类业务监管联*会议(以下简称市级联*会议),负责投资理财类公司的政策制订和督导检查工作;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局、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中级法院、市*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金融办为牵头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调度。

  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联*会议(以下简称县级联*会议),负责本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管理与服务。

  第九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建立行业自律组织,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督促会员单位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依法合规经营,并自觉接受市级联*会议的指导。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条设立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注册资本。

  (三)主要负责人应具备金融、信贷、担保、投资或理财从业经历。

  (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第十一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其实收资本金必须为货币资金,并且一次性缴付。

  第十二条企业法人投资入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三)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

  (四)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五)法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十三条自然人投资入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二)坚持股东本地化原则,本辖区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60%,原则上不吸收市外股东入股。

  (三)有持续出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四)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和投资理财从业经历,熟悉国家、省市有关投资理财行业的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设立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向工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投资理财类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

  (二)章程草案。

  (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法人股东的企业信用报告,个人股东的个人信用报告、资金来源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高管人员基本情况。

  (七)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八)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工商部门收到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设立申请后,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及时告知联*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第十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报经工商部门批准后,提交联*会议重新备案: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公司住所。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高管人员。

  (六)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七)分立或者合并。

  (八)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七条市辖区内投资理财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需按新设立公司的要求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部门提交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允许市辖区外投资理财类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投资理财类公司有重大违法经营行为,严重危害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投资理财类公司解散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债务清偿计划及时偿还有关债务。县级联*会议监督其清算过程。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二)融资咨询业务。

  (三)投资顾问业务。

  (四)资金中介业务。

  (五)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十一条投资理财类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非法活动。

  第四章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

  第二十二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配备或聘请经济、金融、法律、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才。

  第二十四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投资理财类公司所收取的各种费用,可根据项目的风险程度,与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与当事人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建立业务关系,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承担责任的方式。

  第二十七条投资理财类公司与债权人应当建立债务人相关信息的交换机制,加强对债务人的信用辅导和监督,共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每季度将公司治理情况、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资本金构成及运用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信息报送至当地金融管理部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市级联*会议对全市投资理财类公司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

  (二)负责全市投资理财类公司信息统计工作。

  (三)指导全市投资理财类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第三十条明确市级联*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市金融办负责搞好组织协调;市工商局负责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市*局负责受理有关部门移交和群众举报的涉嫌犯罪线索,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会监管分局负责对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理财业务活动的监管,及时向联*会议反馈有关监测情况。市工商局、市*局负责加强对投资理财类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管,其中对有合法手续的投资理财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由市工商局负责监管和查处;对无合法手续的投资理财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由市*局负责查处。

  第三十一条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联*会议负责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风险防范与处置,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审核备案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设定业务范围。

  (二)负责对投资理财类公司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

  (三)负责本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重大风险事件的报告和应急管理,及时向同级人民*和市级联*会议报告本辖区投资理财类行业的重大风险事件和处置情况。

  第三十二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制度》的规定及时向工商部门报送经营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合法合规报告等文件和资料;提交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工商部门审核后抄送县级联*会议其他部门。

  第三十三条县级联*会议根据监管需要,有权要求投资理财类公司提供专项资料,或约见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或进行必要的整改。

  第三十四条县级联*会议根据监管需要,每半年对辖内投资理财类公司现场检查一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投资理财类公司出示检查通知书和相关证件。

  第三十五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发生风险案件,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投资损失,以及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高管人员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时,县级联*会议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市级联*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经营活动涉嫌违规经营的,由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由*机关立案侦查;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机关可以邀请检察机关介入侦查。

  第三十七条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移交纪检*门处理,涉嫌职务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办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市金融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各类投资理财行为,促进投资理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参照*银监会等七部委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制度》,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投资理财类公司及分支机构,从事投资理财业务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业务是指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融资咨询、投资顾问、资金中介等行为。

  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投资理财类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制企业。

  第四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

  第五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七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由各级*实施属地管理。

  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市*成立市投资理财类业务监管联*会议(以下简称市级联*会议),负责投资理财类公司的政策制订和督导检查工作;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局、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中级法院、市*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金融办为牵头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调度。

  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联*会议(以下简称县级联*会议),负责本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管理与服务。

  第九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建立行业自律组织,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督促会员单位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依法合规经营,并自觉接受市级联*会议的指导。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条设立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注册资本。

  (三)主要负责人应具备金融、信贷、担保、投资或理财从业经历。

  (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第十一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其实收资本金必须为货币资金,并且一次性缴付。

  第十二条企业法人投资入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三)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

  (四)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五)法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十三条自然人投资入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二)坚持股东本地化原则,本辖区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60%,原则上不吸收市外股东入股。

  (三)有持续出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四)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和投资理财从业经历,熟悉国家、省市有关投资理财行业的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设立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向工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投资理财类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

  (二)章程草案。

  (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法人股东的企业信用报告,个人股东的个人信用报告、资金来源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高管人员基本情况。

  (七)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八)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工商部门收到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设立申请后,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及时告知联*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第十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报经工商部门批准后,提交联*会议重新备案: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公司住所。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高管人员。

  (六)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七)分立或者合并。

  (八)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七条市辖区内投资理财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需按新设立公司的要求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部门提交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允许市辖区外投资理财类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投资理财类公司有重大违法经营行为,严重危害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投资理财类公司解散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债务清偿计划及时偿还有关债务。县级联*会议监督其清算过程。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二)融资咨询业务。

  (三)投资顾问业务。

  (四)资金中介业务。

  (五)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十一条投资理财类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非法活动。

  第四章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

  第二十二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配备或聘请经济、金融、法律、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才。

  第二十四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投资理财类公司所收取的各种费用,可根据项目的风险程度,与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与当事人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建立业务关系,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承担责任的方式。

  第二十七条投资理财类公司与债权人应当建立债务人相关信息的交换机制,加强对债务人的信用辅导和监督,共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每季度将公司治理情况、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资本金构成及运用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信息报送至当地金融管理部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市级联*会议对全市投资理财类公司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

  (二)负责全市投资理财类公司信息统计工作。

  (三)指导全市投资理财类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第三十条明确市级联*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市金融办负责搞好组织协调;市工商局负责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市*局负责受理有关部门移交和群众举报的涉嫌犯罪线索,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会监管分局负责对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理财业务活动的监管,及时向联*会议反馈有关监测情况。市工商局、市*局负责加强对投资理财类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管,其中对有合法手续的投资理财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由市工商局负责监管和查处;对无合法手续的投资理财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由市*局负责查处。

  第三十一条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联*会议负责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风险防范与处置,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审核备案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设定业务范围。

  (二)负责对投资理财类公司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

  (三)负责本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重大风险事件的报告和应急管理,及时向同级人民*和市级联*会议报告本辖区投资理财类行业的重大风险事件和处置情况。

  第三十二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制度》的规定及时向工商部门报送经营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合法合规报告等文件和资料;提交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工商部门审核后抄送县级联*会议其他部门。

  第三十三条县级联*会议根据监管需要,有权要求投资理财类公司提供专项资料,或约见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或进行必要的整改。

  第三十四条县级联*会议根据监管需要,每半年对辖内投资理财类公司现场检查一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投资理财类公司出示检查通知书和相关证件。

  第三十五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发生风险案件,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投资损失,以及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高管人员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时,县级联*会议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市级联*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经营活动涉嫌违规经营的,由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由*机关立案侦查;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机关可以邀请检察机关介入侦查。

  第三十七条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移交纪检*门处理,涉嫌职务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办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市金融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菁华6篇)(扩展2)

——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菁华6篇)

公司仓库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为了保障仓库货物保管安全、提高仓库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特制定仓库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的物资储运安全。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物流部门。

  二、货物进出仓库(实行两级检验)制度

  (一)货物入库

  1、收货后,办理入库手续时,仓管员必须对照货物与采购单、提货单所列的型号、数量或规格是否相符;对自己清点的货物进行自检完毕后,将货物与单据交与检验员进行再次检验核查;如发现型号、数量、规格不符,及包装破损的,应做好相应记录,并不迟于次日报送部门主管处理。

  2、入库货物明细(入库单)必须由仓管员及检验员依次确认货物验收无误后,由检验员把单据交给物流文员及时入库。由系统生成进货单后,交与检验员核对,再由仓管员及检验员同时确认签字认可,做到帐、货相符。

  3、若仓管员或检验员因工作失误出现货、单不符等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仓管员及检验员共同承担。

  (二)货物出库

  1、仓管员应按照文员提供的出库单认真核对出货型号及数量。

  2、仓管员在确认出库货物的型号、数量无误后,按出库单所列型号进行配货作业;配货作业完成后,同时把货物及单据交与检验员进行再次检验核查;物料装运前,仓管员应妥善处理装箱、包装等整装工作,并将货物集中至出货区

  3、货物出库时,仓管员及检验员双方须同时在出库单上签字,并交由部门主管统一管理。

  4、若仓管员及检验员因工作失误导致货、单不符等问题,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均由该仓管员及检验员共同承担。

  5、发放货物时,要按照先进先出的顺序原则出库。

  (三)货物盘库

  1、文员:必须在每月月底前2天做好“库存现量表”交与仓管员,并配合仓管员及检验员进行库存盘点,确认库存货物与系统中的数据实际情况后,发邮件通知部门主管.

  2、仓管员:每月月底前2天进行盘库,仓管员必须对存货进行定期清查,确定各种存货的实际库存量,按照文员提供的“库存现量表”进行库存盘点,与电脑中记录的结存量核对,并存档盘点后的单据。

  3、检验员:协助仓管员进行每月盘库,检验核查盘库情况。

  4、盘库完毕确认无误后,仓管员及检验员双方须同时在“库存现量表”上签字认可,并交由部门主管统一管理。

  三、货物保管制度

  1、货物入库验收后,按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征,堆放整齐、*稳,分类清楚,包装外表要保持清洁,合理安排货位;

  2、货物堆码做到科学、标准、符合安全第一、进出方便、节约仓容的原则,合理规划仓库空间,做到分区、分库、分类存放和管理;

  3、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并保持仓库环境卫生。

  4、仓库所有人员不得擅自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必须持有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借条,才能让其借走,该借条由仓库主管保留至货物归还后,交借货人自行销毁。

  四、人员管理制度

  1、仓库人员要加强对仓库日常防火、防盗、防潮的工作,注意清洁卫生,定期实施安全检查,每天下班前在关闭各种电器电源后,必须关闭电源的总闸,和门窗,以确保安全(传真机电源除外

  2、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入内;任何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3、严禁在仓库区域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违反此规定者将严肃处理。

  4、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代人打卡;上班时间内不得喝酒(包括午餐时间),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物流主管必须在每月底,将系统生成的考勤数据发送给人事经理。

  6、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

  7、仓库人员在未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擅自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

  8、本公司物流方面实现电脑化管理,所有货物的入库、出库、库存统计直接通过电脑系统完成。输单员必须熟悉并熟练掌握本公司系统的运用,确保物流部门正常运作。

  五、物流部主管职责

  1、物流部主管必须以身作则,不得瞒报虚报物流部发生的任何问题。

  2、物流部主管负责该管理制度的细则解释工作。

  3、物流部主管负责物流部所有人员在工作上的安排,所有人员如有异议,必须先遵守,再择时向市场部经理或总经理反映。

  4、物流部主管必须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随时完善和补充相应条款,并及时报送市场部经理,及抄送总经理备案。

公司仓库管理制度2

  1、每年年终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物资要定期盘点一次,并做出明细表册,上报公司主管经理及财务部门各一份,盘点后保管员要在自己的保管帐上盖上“上年结转”的印章或划两条红线,以表示上年结转的数字。

  2、在盘点中发现的差错和盈亏,要查明原因,由保管员填制盈亏明细表册,报公司主管经理,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没有批准前不得自行改账。同时,结转下年数字。

  3、对库存物资保管员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自点。在自点中发现的盈亏,凡属合理损耗的,保管员可填制单据,报有关业务部门审批,及时进行调整,不属于合理损耗的,则放在年终一次进行处理。

  4、对库物质的入库、消耗、库存、各工地占用情况,每月27止,30日前上报公司。

  5、除了上述规定的定期盘点、自点以外,保管员应经常进行不定期的自点、自查工作,了解和掌握库存动态,做到心中有数。自点、自查内容如下:

  ①查质量:库存物资的质量是否变化,是否有生锈、霉烂、干裂、虫蛀、变质、鼠咬等情况;

  ②查数量、账、卡、物是否准确,单价是否准确;

  ③查保管条件:堆垛是否合理和稳固,覆盖物是否严密,库房有无漏雨,料区有无积水,门窗通风口是否良好等;

  ④查安全:各种安全措施和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⑤查计量工具:磅秤、皮尺是否准确,其他工具是否齐全,使用和保养情况是否良好。

  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按时上、下班,必要时下班时间内随叫随到。

  2、认真对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逐项核对,确认无误后,与对方签认交接。手续如出现差错,保管员应负行政经济责任。

  3、按类分账,新、旧、废分堆,标志鲜明,材质不混、名称不错、规格不串,做到对号入座,井然有序,库房料架摆放纵横成行,卡片悬挂成线,横*竖直。库内、库区经常打扫,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尘土,保持清洁卫生。要求对其所管物资进行维护保养。

  3、要求对其所管物资进行维护保养。

  4、在工作时间内必须要坚守岗位和“两检查”制度,即班前要对自己所管的库房、库区进行一次检查,看有无异常情况;班后检查一日工作完成情况,看有无差错和不妥。特别是风雨天,要检查上盖下垫,门窗、灯、锁及灭火器具等是否安全妥当。

  ①全部购入的零配件和其他物资负有按规范建账验收,销账和监督库工保管、发放的责任,就本岗位工作直接对职能上级负责; ②对设备库存物资按规范保管、存放、保养、发放、办理出入库手续和签证负责,对及时向计划统计员提供真实、准确的库存量负责; ③对购入物资严格按规范验收、保证数量、质量合格并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④对物资的按规范发放及回收负有监督责任,及时汇总上报本月

  耗用表,随本月领用材料单(会计联)一同上缴上报公司财务各一份,物资的入库、领用、月末库存的情况表,每月截止日期定为27号,月底前上交公司1份,财务1份(含U盘);

  ⑤对规定应收回的废件和贵金属,有以旧换新及时回收、参与、处理、废旧件及时上缴资金的权利;

  ⑥对物资因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损坏,仓库管理员负有主要责任; ⑦各工地物品调配、生产用车辆由仓库负责人统一调配。

  5、建立盘存制度,定期每半年盘点一次,中间不定期进行抽查 7日内上报公司盘存情况表。

  6、严格执行物资领用审批制度,工地各项目经理签字,公司、仓库领用物品由仓库负责人审批,各类物资报废、报损由公司经理审批。

  7、库管员因事、病假离库时,应请领导指定接替人代管,对所管物资及凭证要进行认真交接,回来后如发现差错和事故,应及时向领导反映,查清责任,由交、接人员分别负责。

  8、要做好包装容器及废品的回收、上交工作,凡有押金的包装容器要进行回收,上交给有关部门。对施工单位退回的废料及包装品,予以妥善保管或进行利用。

  9、要随时做好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防止库房失火、被盗、汇密等事故的发生。对入库人员有进行宣传、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对违反规定而又不听劝阻者,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械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

  1、机械设备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管理为了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充分发挥机械效率,安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提高经济效益,要求作到管用结合,合理使用,施工部门与设备部门应密切配合。

  (2)结合施工进度,利用施工间隙,安排好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失修失保和不修不保,应使机械保持良好状况,以便能随时投入使用。

  (3)严格按机械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4)正确选用机械设备润滑油,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品种、数量、润滑点、周期加注划更换。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

  (5)协调配合,为机械施工作业创造条件,提高机械使用效果,必须做到按规定间隔期对机械进行保养,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况。合理组织施工,增加作业时间,提高时间利用率。提高技术水*和熟练

  程度,配备适当的维修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2、机械设备维修保养

  (1)机械维修保养是以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根据各种机械的运行规律、结构、工作条件和磨损规律制订强制性的制度。机械的技术维修保养,按作业时间的不同分为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两类。定期保养有日常保养和分级保养;特殊保养有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停用保养和封存保养等。

  (2)分级保养一般按机械的运行时数来划分保养级别内容。而特殊保养一般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或列入短期计划进行的,也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如停用保养、换季保养等。

  (3)日常保养是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保养作业。其内容为“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重点是润滑系统、冷却系统、过滤系统、转向及行走系统、制动及安全装置等部位的检查调整。日常保养的项目和部位较少,且大多数在机器外部,但都是易损及要害部位。日常保养是确保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工作。

  (4)一级保养除进行日常保养的各作业项目外,还包括:

  1)清洗各种滤清器;

  2)查处各处油面、水面和注油点,若有不足时,及时添加;

  3)清除油箱、火花塞等污垢;

  4)清除漏水、漏油、漏气、漏电现象;

  5)调整皮带传动和链传动的松紧度;

  6)检查和调整各种离合器、制动器、安全保护装置和操作机构

  等,保持灵敏有效;

  7)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其连接及固定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各系统的传动装置是否出现松动、变形、裂纹、发热、异响、运转异常等,发现后及时修复、排除。

  (5)在一般情况下,日常保养和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人员负责进行,而维修人员负责二级以上的保养工作。

  3、机械设备完好标准

  (1)完成任务好

  做到优质、高产、低耗、安全无事故。配合施工协作好。

  (2)技术状况好

  机械设备必须达到一类设备标准,机容整洁,工作性能和出力达到规定要求。

  (3)维护保养好

  认真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达到规定要求,机械故障少。

  (4)合理使用好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定、制度,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各项原始记录资料齐全、准确。

  (5)保管工作好

  机械设备的零件、部件、随机工具、附属装置完整齐全,无缺少损坏。

公司仓库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制定目的:为提高仓库整体管理水*,规范仓管日常管理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有关仓库的各项日常管理管理,均按本规定处理。

  3、权责单位:

  (1)公司生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的管理。

  (2)*室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批准。

  二、物料入库管理规定:

  1、外协外购件入库:供应商送交物资时,由对应库管员依据采购计划单、委外加工单及有效送货单的相关内容进行物资核对,经确认无误,物料暂收与《申验单》移交检验员进行检验,合格品给予入库。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2、自制品的入库:依对应车间的生产计划单及检验合格单对物料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物料接收。

  3:成品入库: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开具《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三、物料领用管理规定:

  1、计划内:车间、外协厂依据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物料领用,仓管员依生产计划、领料单逐一核对,按先进先出的原则给予发放物料。

  2、计划外:对于由其它原因造成物料超领,须由相关权责人员审核、批准后给予发放。

  四、物料退库管理规定:

  1、外协外购件的退库:暂收物料经检验,不合格品须由仓管员按批次填制《产品退货单》移交采购部核对签字。

  2、车间退货:车间、部门因其它原因需将物料退库,须按相关文件规定程序办理物料退库手续。

  五、物料盘点管理规定:

  1、做好盘点前的准备管理,如计量器具校对、盘点清单等。

  2、定期盘点:停止一切活动对实货进行清点,主要是年终盘点。

  3、循环盘点:为不影响生产活动而对所库存货进行盘点。

  4、缺料盘点:因物料库存量小,有利于盘点管理的开展。

  六、定置、帐物卡管理规定:

  1、定置:定容、定量、定位,并方便物料的进出库,依据物资的不同性质及a、b、c类物资的区分摆放。

  2、帐务卡:严守于物料的进出库的同时,及时将物料的出入库状况、内容填入帐卡,为保证库存物资与帐卡相一致,实行定期、不定期的仓储物资的循环盘点或缺料盘点。

  七、退货品管理规定:

  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销售部将退货清单及退货产品一致移交质保部,依质保部评审内容仓管员隔离、分开保管。可以返修的由质保部开返工单给制造部。

  八、成品管理规定:

  1、成品入库:根据生产计划单号、合格检验单、客户名称等相关内容进行成品验收,并要求物料人员按定置及先进先出的要求摆放。

  2、出库:仓管人员依据销售部的《出货通知单》上的内容与存货进行核对,并组织装御人员送至运输车辆,交与送货人员点收交接。

  九、物料的储存、搬运:

  1、物料的储存:入库产品应按照不同的规格、型号、包装等分别摆放,堆放须整齐、方便物料的出入库,并且堆高不得超过规定的要求。﹙货架不得超过层高、地面堆放不得超过2米﹚保持仓库的清洁、明亮。

  2、物料搬运:仓管人员在搬运物料时,应采用合适的运输工具,轻装、轻放防止物料损伤。

  十、物料的安全保管:

  物资储存时不得影响设备操作、通道出入、消防器具的紧急使用;遵守物料的摆放要领,防止磨擦、倒塌,制定合理的储存计划。

  十一、先进先出的规定

  1、在成品库与半成品库均采用三种颜色标示卡,其中绿色代表当前批次,即要发出的批次;黄色代表第二批次;即待用的批次;兰色代表,第三批次,即备用的那一批次。

  2、对在库存的成品、半成品进行统一标示,区分批次,统一用绿色标示卡,在下次入库的成品、半成品作为第二批次,用黄色来表示,依此类推第三批次用兰色来表示。

  3、仓库员在出库的时候,坚持先把当前的批次发完再发第二批次,当确认第一批次发完时,用当前批次标示牌代替第二批次牌,第二批次牌代替第三批次牌。

公司仓库管理制度4

  1.大量存储区(1楼),(油豆豉、水豆豉、金胚、多力玉米、1.8头道等) 2.小量存储区(2楼),各厂家4L以下的油,不畅销的调味品; 3.退货区(2楼堆菜籽旁)。

  4.配货区(大门左右两边各3米),不能堆放货物。

  1 物资的验收入库制度

  1.1 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如异常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朱朴花)反应。

  1.2 对入库前的'物资,短货,破损等,应要求承运人按成本价赔偿。(收货人承担)

  1.3 库管收货必须把到货商品生产日期填写在清单上对应单品后面(捐50元)。

  1.4 临时采购的物资,对方无送货单,收货人当天补填手工"入库单"(捐20元)。

  2 物资保管制度

  2.1 品牌各管理员每周5之前把低于库存安全数量单品实盘点数书面报办公室(朱朴花),畅销单品:低于30件,其它单品:低于5件,财务当周必须账面与实盘核对,找出原因并更正。(捐20元)

  2.2各品牌仓库负责人,把对应自己品牌商品用毛巾把卫生打理干净,再进行分类.

  (1)保质期未过半规到成品区。

  (2)保质期过半且在过期前60天外,单独打包存放,并报办公室业务部。

  (3)过期及过期前60天内存放在二楼退货区。

  (4)每周一考核(捐100元)

  2.3来货时堆码整齐,发货后,7零8落,故必须做整理,高放低,低提起。若倒下破损,由品牌责任人买走(捐20元)

  3 物资的领发制度

  3.1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捐20元)。

  3.2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3.3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办公室签字。

  3.4空余时间配货(须把要送的货提前配好放配货区)

  4 物资退库制度

  4.1 临期前2个月的货、过期货,仓库不接受退货,特殊情况报办公室。

  5 铁的纪律制度

  5.1睡觉(罚100元)(12:00-1:00除外) 5.2玩手机(罚100元)(12:00-1:00除外) 5.3干工作以外的事(罚50元)(12:00-1:00除外)

公司仓库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仓库的管控,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明确岗位职务及责任。提高各岗位的工作效率,减少以至杜绝出错率。

  二、对象

  仓储部门各岗位人员

  三、工作内容

  1、仓库部门分类:

  仓库主管、制单部、发货部

  2、工作职责

  2.1仓库主管:

  1)掌握仓库产品的库存情况及采购计划(计划明确到每日、每周、每月)。

  2)协调仓库各岗位工作上的合理衔接,确保仓库日常工作的顺畅进行。

  3)处理与公司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4)仓库工作人员安排不足及异常及时通知行政部门。

  5)对仓库人员工作时间做出合理安排。(活动大促上班时间的变动)

  6)需要仓库主管统计考勤表、月报表,跟行政、财务核对。

  7)负责仓库固定资产的管理(电脑、打印机、电子称等)。

  8)组织仓库人员定期进行产品的整理盘点。

  2.2制单部:

  1)确保每天17点之前的订单都能正常审核打印。

  2)负责对总部来货的检验查收,确定数字正确方可入库,并录入ERP软件库存。

  3)实时了解仓库库存,统计备货表格,每月底交给仓库主管核实。

  4)及时取得运营活动方案(及时了解具体活动产品、预估活动销售数量、活动时间跨度),做出系统和产品的调整,并通知仓库主管并反馈运营。

  制单专员:

  1)准确打印各*台每天交易成功的发货单、快递单(确保每5点之前的订单都能正常打出、点击发货)。

  2)根据客服备注、客人留言正确审核订单,保证后台发货的及时性。

  3)负责抽取底单、扫描上传揽件信息,对快递单进行分类保存、方便售后查询底单。

  3)负责各店铺促销活动E电店的设置。

  4)对需要开发票的订单开具发票。

  仓库文员:

  1)负责产品的出入库登记。

  2)与客服沟通处理疑难件(该地址、换快递、分地址发等等)并告之制单员。

  3)处理退货登记及售后的补发,退货产品入库,影响二次销售的次品的退货登记。做账、做*库存(错发,漏发,补发,退货,送人;处理)

  4.1退货、不影响二次销售产品的入库登记、E店宝做账。

  4.2退货、影响二次销售产品退回总部的做账。

  4、根据销售情况,统计制作每日、备货表格,每月底交给组长,由组长交给主管。

  2.3发货部:

  1)负责仓库包材的管理以及分类摆放。

  2)负责对来货的检验查收,确认产品名称、数量、正确无误**库。

  3)对仓库打包耗材的统计,库存不足维持正常销售10天或有大型活动时需要进货时及时告知仓库主管。

  4)制定打包的标准规范和执行。

  5)负责计划大促活动的仓库准备工作(主打产品提前打包、耗材的切割等)。

  仓库管理员:

  1)整理发货订单并分类,仔细核对订单信息、产品,对订单进行配货。

  2)负责产品的分类摆放以及货架上产品的补货,保持仓库的整齐、干净。

  3)负责产品的出入库管理,做到凭单出入库。

  4)合理规划仓库产品的摆放以及库位的管理。

  5)仓库出现异常在自己处理不了的情况下(缺货、安全隐患等),及时告知主管。

  6)负责仓库的货品的管理,注意仓库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害、确保产品的安全。

  验货称重专员:

  1)检查发货单与快递单是否匹配。

  2)检查产品是否有错配,漏配,多配。

  3)负责灌装产品气泡膜的包装。

  4)负责打包好产品的称重上传重量和包裹的摆放。

  打包专员:

  1)对验货完的产品进行打包操作。

  2)检查快递单与面单是否匹配,确保信息正确。

  3)负责仓库日常卫生。

  3、仓库人员组成

  仓库主管:XXX

  制单部:XXX

  发货部:XXX

  4、仓库工作流程

  4.1准备流程

  4.1.1制单组长跟主管沟通根据日常销量哪些产品库存需要补仓:

  4.1.1.2西湖龙井库存不足销售2天的产品补货数按7天的量安排补货。(注:单品日销量超100罐的备货数可缩短到3天)

  4.1.1.3非西湖龙井库存不足销售5天产品补货数按15天的量安排补货。

  4.1.2打包人员开始提前打包。

  4.1.2.1日常销售爆款产品的提前打包,(如E包的杯子)

  4.1.2.2成品来货入库前的初包装,(如礼盒的气泡膜包裹等)

  4.1.2.3大促活动前三天,对主推产品的打包,针对量大单一的产品。

  4.1.3制单专员开始抓单审单,打印发货单、快递单。

  4.1.3.1单次审单不可超过200单,方便如改收货信息、退换货、改快递等异常单的查找。

  4.1.3.2审单发货时间,正常销售日必须做到第一批单子10:30之前点发货,第二批单子12:00之前点发货,第三批单子14:30之前点发货第四批单子16:30之前点发货,第五批单子17:30之前点发货。(第五批单子顺丰快递优先打印)

  4.2发货流程

  4.2.1由制单员将当天发货的快递单、面单,交给仓库管理员配货。

  4.2.2配货员根据汇总单用购物车配好当批需要发货的产品总数,然后进行单笔订单的配货。

  4.2.3仓库管理员配好每一笔订单需通过验货专员进行验货。

  4.2.4通过验货专员检验确保订单正确再交由打包专员进行打包。

  4.2.5发货单放入包裹中一并寄出。

  4.2.6一批单子全部打完之后由打包员配合验货专员进行称重登记。

  4.2.7称重完的包裹,由验货员根据快递的不同,放在规定的区域内。

公司仓库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 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 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 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 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 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 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菁华6篇)(扩展3)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菁华6篇)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1

  案件概况

  20xx年9月,季某基在山西时私自刻印了两枚“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印章。接下来的四年时间里,季某基利用该印章以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朔某煤公司项目部A、B负责人的名义,多次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

  一家徐州的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季某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可等到工程竣工时,却被季某基拖欠了工程余款120万元,随后便提起民事诉讼。20xx年11月,季某基伪造公司印章的犯罪事实东窗事发,随后季某基向福鼎市*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季某基违反国家印章管理法规,伪造了“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结合其自首情节等,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延伸阅读:公司印章怎么管理?

  01、印章被盗、抢或丢失了怎么办?

  答:如果确属印章被盗(抢),则由该因引起印章的使用而发生的纠纷,企业不承担责任。

  首先

  因为公章在*机关有备案,所以丢失后第一步应该由法人代表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接着

  要让公众知晓你丢失的公章已经作废,所以公章丢失后的第二个步骤就是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报纸会在第二天刊登。在哪个报纸登报声明可询问当地工商局,每个地方规定不同。而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大部分报社都会要求施工企业全体股东到场签署同意登报声明才许可予以登报,这也为许多施工企业的公章遗失补办设置了一定障碍;

  第三个步骤

  就应该持以下文件到*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企业出具的*证明、法人委托授权书、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股东证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东名册、派出所报案回执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

  第四个步骤,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就可以在*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与之前丢失的印章有不同,些许不同也可以。

  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个新的印章了。

  第五个步骤,及时通报已有客户。

  02、能否只用公章不用其他印章?

  答:不能。法律对某些情况下该用何种印章有强制性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发票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

  03、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区别?

  答:没有严格意义上法律效力大小高低的区别,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盖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印章均为有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围大小不同,导致人们以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广的使用范围,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施工企业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施工企业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04、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吗?

  答:可以。在合同、协议的签订中,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将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说明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订方面的效力是一样的。

  05、公章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章吗?

  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委托授权书上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此时仅有公章是不行的。

  06、合同上没有加盖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签字并盖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建筑施工企业,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得到了建筑施工企业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一样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合同有特别注明生效条件的除外。

  07、合同所盖印章并非合同专用章,而是采购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答:除非有证据证明相反事实,否则一般认定为有效。合同上加盖的印章虽然并非合同专用章,不符合签订合同的一般原则和规定,但这是该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该建筑施工企业不能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合同所涉印章与建筑施工企业无关或为他人私盖,即可被认定为建筑施工企业承认合同的效力。

  另一方面,《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如果对方已按合同履行主要义务而该建筑施工企业接受的,则合同无须签字、盖章也已经成立生效。

  08、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建筑施工企业印章是其对外进行活动的有形代表和法律凭证,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经过建筑施工企业授权后,只是印章暂时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建筑施工企业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应由该建筑施工企业来承担责任,而不应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担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自愿将建筑施工企业印章外借他人使用,应视为建筑施工企业授权他人使用建筑施工企业印章,该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该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09、建筑施工企业章程可以约定印章的使用规则吗,违反章程使用印章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建筑施工企业章程可以约定印章的使用规则,但由于章程仅对内有约束力,如果相对人是善意的,即使印章的使用违反章程,合同也有效。但是,违反章程使用公章损害建筑施工企业利益的人需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010、合同上加盖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答: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认定合同有效,相关的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的母公司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011、建筑施工企业经营过程中在印章方面会遇到哪些风险

  答:建筑施工企业在印章方面常见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他人使用假冒的印章;(2)他人使用扫描打印出来的印章;(3)对方使用的是没有备案、没有资质的内设部门章;(4)使用有数码符号的印章(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满足其流动性的需求,可能刻制带有特殊意义的编号的印章);

  由于上述风险的高发,建筑施工企业企业应该提高警惕,在交易时做好审查工作。例如,可以通过要求对方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的*许可或者委托律师调查对方的印章备案情况来检查印章的真伪性,仔细审查是否有油印等公章正常使用时所具有的印迹,拒绝对方不符合规范地使用印章等。

  012、建筑施工企业更改名称后已使用新印章,盖有原印章的合同对建筑施工企业是否仍有效力

  答:有效。企业名称的变更并不影响变更后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原建筑施工企业的债务,盖有原企业名称印章的文件对变更后的建筑施工企业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对原企业名称印章应当妥善保管,可以明确保管责任人,并及时对该印章进行上缴工商部门封存或销毁并登记备案,以降低日后不必要的学*法律风险。

  013、如何识别印章的真假?

  答:(1)看字体。根据前述规定,印章必须要用宋体字,如果对方加盖的印章并非宋体字,应该就是假冒的`印章了。

  (2)看颜色。由于质材和力度的原因,真正加盖的公章的颜色往往不均匀,而电脑制作的印章则颜色一致,而且也更加鲜明。

  (3)看形状,包括字的形状和周围圆圈的形状。首先,无论是圆形还是椭圆形的印章,虽然字都不是横*竖直的,但是每个字单独看都是规规矩矩的长方形,不可能扭曲,或者上面胖下面瘦看起来呈梯形。其次,其次是看印章周围圆圈的形状,这个圆圈是有一定宽度的,并且仔细看边缘(包括印章上字的边缘),不可能非常*滑,经常有一些小缺口、小棱角或者小空白,这也是由于沾油墨和盖印的过程中油墨的密度和盖印的力度不一致造成的。电脑直接制作的印章就没有这些问题,完美的只能用假来形容了。

  (4)看角度。虽然绝大多数人盖章的时候都希望把章盖的很正,但是总会出现一点点偏差,特别是圆形的印章更不好把握。但是电脑制作印章时默认情况下肯定100%是正的。

  (5)看位置。看看公章是盖在协议的空白处,还是盖在文字上。一般而言,真印章都盖在建筑施工企业名称上,而制作粗劣的假印章都喜欢盖在空白处,因为假印章是电脑做的,如果盖在文字上就会挡住后面的文字。但是制作水*高一些的假印章为了看起来更真,也会盖在文字上,这个时候你需要仔细看一下,印章上的字和纸上印刷的字重合的地方,如果是真印章即使重合了,后面的文字还是可以透过油墨显示出来;而电脑制作的假印章,就会完全挡住下面的文字。

  (6)向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证,也可委托律师进行查证落实真伪。

  014、建筑施工企业在印章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答:(1)印章刻制的业务流程不清晰,没有审批程序,只要业务需要,领导或部门就可随便刻制印章,刻制后没有下发正式启用文件,没有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

  (2)印章刻制不在*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不在*机关备案,随便找一家单位刻制公章,刻完就用,为以后发生印章使用风险埋下了隐患。

  (3)个别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印章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使用印章未经过严格审批。印章管理人员对使用印章材料不严格审查,更有甚者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张上用印。印章保管者让印章离开自已的视线或因自己没时间让他人代为盖章,在没有监管人的情况下允许他人携带印章外出。

  (4)个别建筑施工企业没有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采用一页纸请示的方式,请示完成后,领导审批用印的签批单由经理办公室保存,时间长了很容易丢失,无法追溯。个别单位虽有统一的用印台账,但对领导在材料上签字直接上报的文件则没有登记用印事项和用印人,以后涉及此类文件的问题同样无法追溯,形成法律风险。

  (5)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印章保管制度不健全,未设专人保管,印章丢失或被盗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报案,也不主动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声明作废,从而留下了潜在的用印风险。

  (6)个别建筑施工企业为追求收益,允许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挂靠施工,个别情况下甚至允许挂靠单位使用建筑施工企业印章,一旦挂靠单位出现问题,企业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7)个别建筑施工企业不重视管理项目部印章,意识不到项目部印章对企业的重要性,项目部印章管理不规范,没有限定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审批程序,没有设立项目部印章使用台账,形成了项目部印章管理的空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

  (8)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印章被仿冒后,未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放任风险发生,给企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9)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在下属单位、部门、项目部被撤销和关闭后,没有及时收回和销毁这些单位的印章,造成印章的流失,形成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10)无印章管理制度,或有制度而不执行,无专人负责,无交接制度和记录随意使用,甚至人员更替时无印章交接和监交,小项目领导随身携带公章等。

  015、建筑施工企业印章的保管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答:首先是建立日常保管制度:

  (1)建筑施工企业印章采取分级保管的制度,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专门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并在其岗位职责中予以明确。

  (3)公章应妥善保管,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损毁、遗失和被盗。

  其次是明确保管人责任:

  (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建筑施工企业办公室报告;

  (2)必须严格依照建筑施工企业对印章的使用规定使用印章,未经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在使用中,保管人对文件和印章使用单签署情况予以审核,同意的则用印,否决的则退回;

  (4)检查印章使用是否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如不符则不予盖章;

  (5)在印章使用中违反规定,给建筑施工企业造成损失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对违纪者予以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三是不定期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016、专人管理公章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答:专人管理即由建筑施工企业安排专属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管理公章的使用、加印以及登记,该类事项可以制定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制度加以完善。

  目前小型建筑施工企业的公章一般由法定代表人掌控,如果法定代表人本身是建筑施工企业股东,则一般较为稳妥,虽然法定代表人身为股东本身不等同于建筑施工企业,但是从风险防控上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利益与股东利益原则上的一致性,所以公章对外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会比较慎重。公章由专人管理便于公章使用不当时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责任的追查,同时专管公章的人建议仅限于行政职能部门或者行政人员,避免公章管理人员与具有对外负责销售或者采购的人员身份同一,因为后者对外从事商务活动容易使得权利的行使不透明,难以监控其用章的正当性或合理性。

  017、建筑施工企业印章的使用管理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答:(1)企业要建立岗位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印章管理岗位人员要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印章管理岗位的法律风险防控职责;同时,要加强对印章管理岗位人员法律风险防范的教育,使其认识到印章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企业要制定印章管理规定,指定印章归属的管理部门,明确企业各部门印章管理职责,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业务流程,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企业新注册设立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机关刻制印章并备案。企业临时刻制印章,包括项目部印章,必须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提出,经过法律部门、专业部门审查,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领导审批。经批准后,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在*机关指定的单位刻制并备案。印章管理部门在印章交付使用前,应下发印章启用文件,未经启用的印章不能使用。

  (4)企业应当建立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制定印章使用申请表。申请使用印章的单位必须按印章管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过有权部门和企业领导批准。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印章使用单位应填写统一的用印登记表,企业文书人员对用印文件要认真审查,审核与申请用印内容、用印次数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关文件上用印。用印时必须由印章保管人员亲自用印,不能让他人代为用印,同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保管人员的视线。

  (5)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加强对印章的保管,未经企业主要领导批准,不允许将印章携带外出,特殊情况下需携带外出时,必须指定监印人随同。印章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同时在当地或项目所在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6)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而且公章使用人应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写明文件份数,在文件内容实施后,应再次进行核准登记。公章使用人因故不再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时,应将文件、资料退回行政部(或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在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过程中,公章使用人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7)企业必须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企业印章管理部门应按照印章管理规定组织法律、监察等部门对所属单位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8)企业应加强对项目部印章、部门印章的使用管理,限定其用途和使用审批程序,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行政公章的使用程序要求各级印章保管和使用单位。项目部印章和部门印章要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不能用于对外签订合同,不能在对外承诺、证明等材料上使用,必要时要将使用权限通知业主、原材料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项目部和企业的部门要指定印章用印和保管人,建立使用台账,绝不允许分包方使用项目部印章。

  (9)企业所属部门发生变更或被撤销后,印章统一管理部门必须收缴部门印章及用印记录;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注销后,在工商注销手续完成后,必须收缴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名章等在内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记录;项目部撤销后,项目部印章及用印记录必须全部上缴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会同法律部门将收缴的印章统一销毁,用印记录由印章管理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10)企业在遇到仿冒本单位或项目部印章的情况时,企业印章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法律管理部门,由法律管理部门按法律规定解决。基本做法如下:首先,及时向*机关报案,追究仿冒人的法律责任;其次,在相关报纸上发布澄清声明,及时知会潜在客户;再次,及时通知仿冒合同的相对人,陈述相关事实,及时撤销相关合同,如果相对人不予配合,要及时向当地法院申请撤销,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撤销。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2

  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在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公章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以半数以上有表决权委员签字的方式代替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缴或废除后重新刻制。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主任指定或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由专人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其他业主代表专人保管。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八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九条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条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

  1、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

  2、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

  3、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签字、填写日期;

  4、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

  第十二条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下列事项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

  公章:

  1、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3、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

  4、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须有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5、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6、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7、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第十四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备忘录文本须有主任的签字);

  2、向*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

  第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

  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

  第十六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主任、副主任及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责任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无法证明由于他人的责任造成公章的不妥使用的责任由公章保管人承担。

  第二十条本制度从20xx年8月22日起生效。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3

  一、公司公章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印章使用流程与管理制度

  1.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财务章。

  2.使用流程:

  1)合同章使用流程:办公室登记编号后,由部门相关人员自行保管,并对合同章的使用负责。使用时部门经理批准,并在使用登记台帐上作好使用记录。

  2)公司公章使用流程:

  A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上级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B印章保管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

  C印章保管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由印章保管人盖戳。

  3)财务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

  3.管理制度:

  1)公司公章由办公室主任保存,财务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专柜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

  2)印章管理人员对印章的使用及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印章使用必须登记,未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严禁盖空白章或给外单位盖章。

  3)对于超出使用权限的文件,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对未经审批而使用公章,要追究当事人和保管人的责任,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如因业务需要需在空白纸上章盖,需经总经理审批,由保管员对所盖章的空白纸编号登记后盖章。申请人对空白纸的使用负责。

  5)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在使用时请示总经理或部门经理,承担依法使用的责任、用后及时归还。

  6)各种印章由相应的保管者负责,如有遗失及时汇报,造成责任由管理人全权负责。

  7)印章每一年核查一次人员调整后需办理交接手续。

  8)附:《印章使用登记表》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4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定制此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岳阳市*局备案。

  (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生产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四)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生产章)、总经理(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

  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调动。

  7、员工的任免聘用。

  8、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总经理(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

  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三)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各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4、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5、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

  6、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总监私章由法人或部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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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章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所行政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行政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所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所长印章及所属各部门行政性公章。

  第三条本所行政公章由所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 本所印章由上级主管司局刻发,所长印章由所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五条 所属各部门刻制印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所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所领导批准后,报*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印章。

  第六条 各部门印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所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 本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所办公室,所长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计划财务处,部门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第八条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本所印章的,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九条本所印章管理,由所长办公室主任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第十条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本所印章应根据所长或副所长的指示,经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印章管理人员代行使用权。各部门印章使用前,应报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以本所名义发往所外的公文,必须经所领导签发后,然后加盖本所印章。在所内下发的文件,除正式公文外,一般不得加盖本所印章。

  第十三条 上报的统计报表、有关证件、函件、报告等需加盖本所印章的,应经呈报部门领导审阅签名,经所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需盖所长印章的,经所长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盖章和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所有介绍信、说明、证明等一般往来信函,应一式两联,统一编号,方可加盖印章,底联应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属常规性工作,成批办理的证书、证件等(如培训结业证、车辆年审表等),需盖本所印章及所长印章的,由主管部门确定1人负责办理。每次盖章须凭列有所需办证人员名单、编号和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同意函,到所长办公室登记并盖章。

  第十六条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办公室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欢迎您访问

  第十七条使用行政公章,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 各部门印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印章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各部门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收费专用章、基建财务专用章、注册专用章等,其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6

  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在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公章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以半数以上有表决权委员签字的方式代替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缴或废除后重新刻制。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主任指定或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由专人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其他业主代表专人保管。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八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九条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条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

  1、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

  2、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

  3、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签字、填写日期;

  4、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

  第十二条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下列事项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

  公章:

  1、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3、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

  4、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须有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5、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6、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7、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第十四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备忘录文本须有主任的签字);

  2、向*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

  第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

  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

  第十六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主任、副主任及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责任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无法证明由于他人的责任造成公章的不妥使用的责任由公章保管人承担。

  第二十条本制度从20xx年8月22日起生效。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菁华6篇)(扩展4)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菁华6篇)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

  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则制定本制度:

  1、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岗位责任,在对员工能力及业绩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薪酬。

  2、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对公司的优秀骨干人才在薪资合理分配的基础上予以特殊考虑,以建立稳定、长期合作的劳资关系。

  3、员工薪资参考社会物价水*、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绩效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二、薪酬体制

  1、薪资标准确定:公司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确定个岗位薪资标准。

  2、年薪制:由总经理确定年薪标准(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1)薪制对象:公司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相关的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

  (2)年薪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根据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薪制的员工薪资由工资总额的30%作为绩效工资,其余70%按月*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算绩效工资发放额(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依据)。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员工由所在部门领导确定并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1)月薪制对象:除实行年薪制工资以外的固定在编员工。

  (2)月薪标准:根据员工能力、岗位重要程度、难度确定,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4、日工资制:临时雇用的施工工人。日工资制工人不属于公司固定员工,其工资标准由工程部拟定,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公司固定员工分类:

  (1)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项目经理

  (3)专业技术人员:造价师、设计师、工程师、预算员、绘图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会计、出纳等

  (4)业务人员:市场开发人员、采购员

  (5)行政后勤人员:文秘、仓管、保安、杂工、清洁工等

  三、薪资结构:固定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组成。

  1、基本工资:

  (1)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原则,行政人事部根据岗位的性质、责任大小、难度高低、专业性、劳动强度等因素起草各岗位基本工资等级标准,由总经理审批。

  (2)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等级由所在部门经理确定,中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等级由总经理确定。一人担任多个职务的,按照所担任最高职务确定基本工资等级。

  (3)基本工资标准:

  2、加班工资:因公司业务需要,目前公司未实行五天工作制,发生的加班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给予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发放标准:

  3、年资津贴:(由总经理确定按实际年资计算或自本制度批准施行之日起计算年资)

  (1)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给与相应年资津贴:员工50元/月,部门经理100元/月。

  (2)年资津贴不得超过500元/月,超过者按500元/月计算。

  (3)年资津贴调整:由直接上级填写薪资调整表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4、奖金:

  (1)全勤奖:为鼓励员工敬业精神而设,每月无迟到(无在上班时间开始后到岗的情况)、早退、旷工、未请病事假、无迟到或缺*会议、无忘打卡补签、领导安排的加班无不参加的情况,当月奖励100元。

  (2)绩效工资:(详见《绩效管理办法》)

  (3)项目奖金:(详见绩效管理办法)

  (4)年终奖:由总经理根据企业当年效益及个人绩效、贡献程度评定,评定标准及奖金标准由总经理确定。 ①优秀员工奖 ②优秀管理人员奖

  5、补贴:

  (1)异地工作补贴:员工被派往外地工作的根据岗位以及工作地域给予200元至1000元补贴。具体标准由员工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薪资调整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2)其他补贴:由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补贴种类、享受范围和标准。

  四、薪资的发放

  根据公司薪资管理的具体情况,针对薪资管理的重要性、机密性和高度准确性,确保薪资发放的有效运作。

  1、员工薪资采用月给制,薪资计算时间:每月1日至月末。

  2、新进员工于报到之日起计薪,25号后到职者,当月薪资并于次月薪资发放。

  高层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

  类别 9级 8级 7级 6级 5级 4级 3级 2级 1级 中层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业务人员 行政后勤人员

  类别 六级 五级 四级 三-级二级 一级 工程部、项目部 其他部门

  3、试用期员工工作不满5日离职的,不发给薪资。

  4、试用期员工无奖金和补贴(试用期内派往异地项目部工作的除外)。

  5、薪资审批办法

  (1)各部门员工每月的薪资,由财务部负责统计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薪资发放时间:每月工资于次月15日放,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3)薪资发放方式:除零星工资以现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员工工资均以工资卡形式发放。

  五、薪资调整

  (一)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员工基本工资调整其直接上级提出,填写《职位薪资调整表》报请总经理审批。

  1、升职、降职:

  (1)员工提升为高层管理人员时,改为年薪制;

  (2)员工提升为中层管理人员,其基本工资调整为与原基本工资额相*较高一级标准;

  (3)中层管理人员降职留用时,基本工资调整到与其原基本工资额相*较低一级标准。 2、绩效考核:

  (1)员工连续5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A等的,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2)全年月度考核超过8个月(含)被评为A等,且全年无被评为的D等和E等的,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3)月绩效评为E等的,次月绩效考核仍不能达到C等的,基本工资降低一级;一年内基本工资降低两次的,予以辞退;基本工资已为最低级,月绩效考核被评为不能胜任的,予以辞退。

  (4)连续2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E等的,给予辞退;

  (5)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D等以下的予以辞退;

  (6)全年超过6个月绩效考核为D等或以下的,予以辞退。

  3、评优:被评为年度优秀员工、优秀管理人员的,于获奖励次月起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4、违纪: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辞退处理的,视情节降低基本工资级别(由所在部门提出降低工资级别意见,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二)加班工资调整:员工升职或降职或岗位调动时由直接上级提出调整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三)紧急调薪:公司遇重大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问题,经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会议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可紧急调薪,但调薪幅度不得超过30%。

  六、工资查询

  发放工资时要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明细,若员工发现当月工资有误,可向财务部查询。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

  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

  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制定原则

  (1)竞争原则:企业保证薪酬水*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

  (2)公*原则:使企业内部不同职务序列、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员工之间的薪酬相对公*合理。

  (3)激励原则:企业根据员工的贡献,决定员工的薪酬。

  第3条适用范围

  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2章薪酬构成

  企业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岗位(或职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第4条企业正式员工薪酬构成

  (1)企业高层薪酬构成=基本年薪+年终效益奖+股权激励+福利

  (2)员工薪酬构成=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各种福利+津贴或补贴+奖金

  第5条试用期员工薪酬构成

  企业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具体时间长短根据所在岗位而定。

  员工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70%~80%,试用期内不享受正式员工所发放的各类津贴。

  第3章工资系列

  第6条企业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将企业的工资划分为行政管理、生产、营销、后勤四类工资系列。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表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行政管理系列

  1、企业高层领导

  2、各职能部门经理

  3、行政部、财务部、业务部所有办公室职员生产系列生产部门、质量管理部门、采购部门所有员工(各部门经理除外)后勤系列一般勤务人员如司机、保安、保洁员等第4章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确定

  第7条基本年薪是高层管理人员的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它是由个人资历和职位决定的。

  该部分薪酬应占高层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30%~40%。

  第8条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水*由薪酬委员会确定,确定的依据是上一年度的企业总体经营业绩以及对外部市场薪酬调查数据的分析。

  第9条年终效益奖

  年终效益奖是对高层管理人员经营业绩的一种短期激励,一般以货币的形式于年底支付,该部分应占高层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15%~25%。

  第10条股权激励

  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激励手段。股权激励主要有股票期权、虚拟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等方式。

  第5章

  一般员工工资标准的确定

  第11条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根据该岗位在企业中的重要程度来确定工资标准。企业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各岗位所承担工作的特性及对员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将岗位划分为不同的级别。

  第12条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和员工个人工作绩效计发。企业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其标准如下表所示。绩效考核标准划分绩效工资分为月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奖金两种。

  月度绩效工资:员工的月度绩效工资同岗位工资一起按月发放,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额度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年度绩效奖金:企业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和员工一年的绩效考核成绩,决定员工的年度奖金的发放额度。

  第13条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对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企业之日起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可得工龄工资10元/月;工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满XX年不再增加。按月发放。

  第14条奖金

  奖金是对做出重大贡献或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的奖励。

  第6章员工福利

  福利是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以外,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所提供的一定保障。

  第15条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

  第16条法定节假日

  企业按照《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关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体如下。

  元旦(1月1日)1天

  春节(正月初一)3天

  劳动节(5月1日)1天

  清明节(4月5日)1天

  端午节(五月初五)1天

  中秋节(八月十五)1天

  国庆节(10月1日~10月3日)3天

  第17条带薪年假

  员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可享受×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以后在企业工作每增加一年可增加×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但最多不超过×个工作日。

  第18条其他带薪休假

  企业视员工个人情况,员工享有婚假、丧假、产假和哺乳假等带薪假。

  第19条津贴或补贴

  (1)住房

  企业为员工提供宿舍,因个人原因未能享受企业宿舍的员工不予补贴。

  (2)午餐

  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午餐。

  (3)加班津贴

  凡制度工作时间以外的出勤为加班,主要指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以及八小时工作日的延长作业时间。加班时间必须经主管认可,加点、加班时间不足半小时的不予计算。其加班津贴计算标准如下。加班津贴支付标准加班时间加班津贴工作日加班每小时加点工资=正常工作时间每小时工资×150%支付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加班工资=正常工作时间每小时工资×300%支付(4)职务津贴

  为鼓励员工不断学*,提高工作技能,特设立此津贴项目,其标准如下。津贴类型支付标准第7章附则第20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

  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外部竞争性原则。

  本制度所称工作人员是指公司所有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普通工作人员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工作人员。

  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

  第二章 薪酬方式与适用范围

  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月薪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月薪制适用于普通工作人员。普通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采取月薪制,根据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按月考核发放。

  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根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实行年薪制的工作人员,其工资包括三部分: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

  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高层管理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条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

  第三章 绩效工资制结构和内容

  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工作人员的工资级别。

  工作人员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普通工作人员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_绩效考核系数(见下表)。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高层工作人员业绩工资根据季度指标考核结果和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工作人员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工作人员加入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工作人员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论何种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工作人员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四章 绩效工资制工资级别

  工作人员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一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普通工作人员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人员工作业绩、态度和能力综合得分决定工作人员岗位晋级或降级。

  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普通工作人员层。

  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普通工作人员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

  工作人员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 试用期薪酬

  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工作人员入职后按月领取约定的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工作人员单独约定。

  第六章 薪酬组织与发放

  薪酬考核委员会*为公司总经理,副*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副*。

  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激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成本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具体工作人员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

  第30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工作人员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5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5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各部门必须在次月25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工作人员的超额任务奖金,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七章 附则

  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内部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

  本规定是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他人,也得向他人询问,相互之间不得讨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本规定从20__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4

  第一节

  1、目的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目标,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宗旨本制度旨在一方面通过给员工提供富有竞争力的报酬,吸引和留住公司所需的优秀人才;另一方面通过在公司内部制定公*合理的报酬给付体系来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尽可能地体现公司价值观和企业文化

  3、效力本制度是公司薪酬管理领域的最高纲领性文件,为公司薪酬管理提供全面的准则和重要的依据公司所有与薪酬相关的制度、活动和行为都必须遵照并服从于本制度

  4、适用范围本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及试用期员工

  5、薪酬理念公司的薪酬管理目标设定如下:

  5.1薪酬水*与劳动力市场接轨,并具有一定竞争力;

  5.2吸引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技能的优秀人才;

  5.3提高个人和组织的绩效;

  5.4促进组织内部公*待遇;

  5.5推动团队协同工作

  6、薪酬体系管理原则

  6.1战略原则:公司的战略体现在薪酬体系设计中,并且通过薪酬体系的运行促进战略实施成功

  6.2公*原则:包括内在公*和外在公*两方面含义:

  6.2.1内在公*:员工与公司内部其他员工相比,觉得所得薪酬是公*的

  6.2.2外在公*: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公司提供的薪酬是具有竞争力的

  6.3竞争原则:公司薪酬体系为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水*,以薪酬调查为依据,设定略高于市场*均水*的薪酬标准

  *差别原则:以工作技能、工作责任、工作条件、工作强度为要素建立薪酬序列,按职位、年功、学历、职称确定基本工资,按绩效考核确定绩效工资

  6.5制度公开原则: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让员工清楚明确地了解公司的薪酬政策,对自己的报酬心中有数

  6.6保密原则:员工基本工资的密级为机密,绩效工资的密级为绝密对于薪酬外泄的,或者互相打听工资的,一经核实,对当事人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行政处罚或辞退处理

  7、薪酬增长机制

  7.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工资增长机制工资总额的确定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7.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发展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资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二节薪资结构

  1、本公司员工薪资体系采用岗位价值、绩效贡献、个人表现与实际收入直接挂钩的结构工资制,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业务提成、年终利润分享计划和福利共六大部分组成

  2、公司员工月薪由三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员工福利,即:月薪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员工福利

  3、员工在公司全年的收入,即为年薪,年薪月薪季度绩效工资业务提成年终利润分享特别奖励

  第三节基本工资

  1、基本工资是根据不同岗位因所处职务层次不同而确定的工资收入,是员工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

  2、为规范集团内部薪酬体系,根据公司当前的组织架构和职务所处层次将所有人员划分为17个职级,处在同一职级的所有岗位,其基本工资均相同,各职级对应职务具体见《职位行政等级分类表》

  1)绩效工资是公司为激发员工的潜力和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员工努力工作以完成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而设立公司对员工以月度为单位进行周期性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原则是“月度考核、季度汇总、季度兑现”,如下表所示,具体请参见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2)绩效考核成绩等级的评定,依据所在单位的不同性质和考核周期内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相应的绩效考核等级强制分布比例,具体办法参见《绩效管理制度》季度考核成绩季度绩效工资优秀本人基本工资1良好本人基本工资08合格本人基本工资05待改进0

  第四节业务提成

  参考各公司现行的提成办法包括拥金以及项目提成,并进行规范化处理;同时必须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备案

  第五节年终利润分享计划

  1、奖金的来源:

  1.1.公司作为决策机构与资源支持机构根据公司所有成员完成的经营指标情况按完成利润的相关比例提取部分利润具体参见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方案

  2、年终奖的内部分配原则:不同员工区别对待,以员工行政级别、年终考核成绩与员工当年度实际在册工作月数为主要参考

  3、年终奖具体分配计算公式:该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均分数该员工的行政级别系数该员工当年度实际在册工作月数某员工的年终奖收入x年终奖分配总额∑所在分配单位:每位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均分数员工的行政级别系数员工当年度实际在册工作月数说明:

  3.1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均分数:为该员工四个季度的考核分数的*均分;

  3.2员工的行政级别系数是指《职位行政等级分类表》中的等级数字;

  3.3实际在册月数为员工当年实际工作的月数之和,当月15号(含)以**职计05月;15号以前入职的计为1个月。

  第六节福利

  1、福利是指公司为吸引员工到企业来工作或根据需要而设计的作为改善员工工作、生活、学*环境或作为员工基本收入补充的一系列措施或实物的总和各职等层次员工因工作岗位与责任不同,具体享受的项目与标准会有所不同

  2、以下具体项目和标准仅供参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减

  2.1.年功津贴:

  2.1.1.是为了鼓励员工忠诚于企业,体现员工的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企业的贡献,并希望员工能与公司长期地共同发展而设立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除短期劳务工外的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员工入职的自然月累计数满一年为准,不满一年不计),其公司工龄就算一年;

  2.1.2.年功补贴按员工本人在公司的连续工龄,分段累计计算,按月发放具体标准如下,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5年以内30元/年;6—10年50元/年;11年及以上80元/年

  2.1.3.离职员工在离职当月不享受年功津贴

  2.2.学历津贴与职称津贴不兼得,采用“孰高的原则”确定:

  2.2.1.学历津贴:设立学历津贴的目的是尊重知识、吸引人才,增强公司人才储备和发展的后劲,学历津贴只适用于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为准限全日制教育以及自考本科以上具体标准如下,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2.2.大学本科毕业100元/月,硕士研究生、双学士毕业150元/月,博士研究生毕业200元/月;

  2.2.3.职称津贴:根据员工的技术职称确定,职称应以国家认证的为准,具体标准如下,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2.4.中级职称100元/月,高级职称150元/月,正高级职称200元/月;

  2.2.5.离职员工在离职当月不享受职称津贴

  2.2.6.通讯费用:详见第12章通讯管理规定及财务部发布的《费用报销实施细则》

  2.2.7.调驻津贴: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奉命调驻外地(东莞市外)或较长时间(1个月以上)驻分公司、筹备、改造、招商、拓展、借调等执行勤务时公司按日计发一定标准的伙食、住宿、交通津贴

  2.28.。食宿津贴:为让员工能安心工作,便于日常管理,公司为所有提供宿舍和公共饭堂服务,以使员工基本生活有所保障。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5

  以薪资为杠杆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高的价值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特做规定如下:

  第一条基本原则

  第1款本公司的薪资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并兼顾公*的三个基本原则。

  第2款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在薪资分配中要把职工的收入与其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及工作业绩挂钩,实行浮动考核。

  第3款根据简单、实用的原则,公司在建立*等竞争、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及相应的岗位职务系列基础上,倡导实行岗位薪点薪资制以及其他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的薪资分配办法。

  第二条管理规则

  第1款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权一体化的原则,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员工的薪资分配统一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薪点薪资制。

  第2款各分公司、事业部聘任的人员薪资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第3款总公司的年度实发薪资总额由董事会决定。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对总公司的年度薪资总额与总公司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实行浮动管理。

  第4款总公司对所属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行浮动考核管理。并要求各分公司、事业部对所属单位实行工效挂钩考核管理。

  第三条薪资总额的管理

  第1款总公司的年度薪资总额计划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管理。薪资总额及经济指标的核定分别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监控部负责,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于执行年度前两个月度内报公司总经理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2款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均要严格执行总公司年度分解计划。超工挂钩指标支付薪资或未经公司总部批准在薪资总额外向员工个人发放钱物,均应视为越权行为,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责任人还要受到经济处罚。

  第四条薪资总额及效益指标基数的核定

  第1款全公司的薪资总额挂钩基数以各单位实际发生薪资总额的汇总额为基础加以调整确定。全公司的效益指标为税后净利润。税后净利润指标基数以公司下达给各二级单位的计划指标为准。

  第2款各分公司、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基数在各单位实际执行额度基础上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监控部审核后略做调整。调整的依据是全公司的*均利润薪资率,即:

  当二级单位的利润薪资率与全公司的利润薪资率发生±5个百分占以上的差异时,就要对其进行调整。在调整工作中,要考虑该单位所在地区的年度薪资水*、该单位历年创利情况及员工构成等因素。

  第3款全公司的薪资总额基数及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和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基数确定后报公司总经理审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4款经审核确定的各单位薪资总额基数一般不再调整。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经总公司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修订。

  第五条工效挂钩的计算

  第1款职工薪资总额的增长必须以经济效益有较大增长为前提条件。只有全公司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以上,全公司的薪资总额才能增加;各分公司、事业部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1%以上,才能增加本单位的薪资总额。

  第2款在完成前款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指标基础上,薪资总额与税后净利润紧密挂钩,上下浮动,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第3款核定各单位下年度薪资总额计划指标的计算依据是各单位的利润薪资率,即:

  所有分项基数的加权*均即为全公司的利润薪资率。

  已核定的利润薪资率相对固定,当实现净利润指标增长或下降时,薪资总额指标相应自动调整。

  第4款税后净利润指标的调整和完成情况以总公司监控部门的核定为准。人力资源部提出薪资挂钩决算方案,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5款工效挂钩实行半年预算、年终决算。在计划执行年,如上半年的利润指标不能完成公司下达的进度计划时,本单位要扣发所有人员的半年奖金;当税后净利润比前一年下降时,除扣发奖金外,还要按其利润薪资率调减其下半年的薪资总额。全公司的利润指标下降或增速下降时,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调减薪资或扣发奖金。

  第六条薪资构成

  第1款本公司员工的薪资由以下三个单元构成:

  1、基本薪资(岗位薪点资等);

  2、岗位工作津贴,包括

  ①岗位职务津贴;

  ②公务车津贴;

  ③住房津贴;

  3、奖金。

  第2款薪资各单元考核结果相加为员工月实得薪资。

  第3款奖金为年中和年末根据半年和全年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发放。

  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分公司、事业部的总经理及销售人员不参加本单位员工的奖金分配,根据公司预先规定的经营销售标准,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或经营目标责任制奖金制度,其奖惩兑现与本单位奖金分配同步实施。

  第七条基本薪资制度

  第1款岗位薪点薪资制本公司首选基本薪资制度。

  员工的月实行基本薪资=本单位薪点值x本人薪资薪点x本期考核结果x职责系数

  月考核系数为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职责系数取值。另外2对应的基本薪资根据年终工作结果决定是否兑现。

  第2款本单位薪点值是根据员工所在单位的薪资总额与本单位全体员工薪点之和计算出来的,即:

  各单位薪点值变动情况要在实施前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3款员工个人薪资薪点是根据员工个人的条件或工作业绩决定的下列七个方面薪资薪点之和:

  1、岗位职务薪点(详见附件1—1)

  岗位职务薪点根据员工所在工作岗位或所担任的职务确定。

  岗位职务发生变动,其岗位职务薪点从第二个月一日起调整。

  2、学历薪点(详见附件1—2)

  ①为吸引高素质人才并鼓励在职员工提高自己的素质,特设学历薪点;

  ②学历薪点以国家教育部正式承认学历为准;

  ③学历薪点从中专开始计算;

  ④学历薪点从人力资源部正式认定之日开始享受;

  ⑤员工有义务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凡弄虚作假享受相应待遇,一经查实,即该追偿,并给予相应处分。

  3、岗位年功薪点

  岗位年功薪点只限于在本级别岗位最高薪点档位上工作满2年的员工。

  增薪的标准是:

  ①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优秀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1%的薪点;

  ②年终工作业绩考核良好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5%的薪点;

  ③年终工作业绩考核称职者,不增加薪点;

  ④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不称职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3%的薪点;

  ⑤凡因本人责任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除给予相应处分和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从处罚之日起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5%至——3%的薪点。

  岗位年功薪点从满岗2年起实施,至调整到高级别岗位为止。调整到高级岗位后,其原岗位薪点按有关规定正常调整,保留岗位年功薪点。

  4、兼职薪点

  兼职薪点是对在工作量满岗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兼职工作的兼职报酬。标准是:

  ①兼任一个满岗业务工作岗位,*均需要每天加班4个小时以上者,其兼职薪点为所兼岗位薪点中档档位标准的1%;

  ②兼任一个满岗业务工作岗位,*均需要每天加班4小时以下者,其兼职薪点为所兼岗位薪点中档档位标准的5%;

  ③一个员工从事两个业务工作或所兼工作不需要经常占用非工作时间者,不享受兼职薪点;

  ④兼任党政工作,需要占用非工作时间每周3小时以上者,兼职薪点为本岗位现档位1个级并非的薪点;

  ⑤兼职薪点从兼职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执行。兼职工作结束,兼职薪点即行取消。

  5、技能薪点(详见附件1—3)

  ①为鼓励员工的积极钻研业务和提高专业技术水*,特设技能薪点。每个员工都可以根据本人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取得相应的技能薪点。

  ②技能薪点的取得,需要本人申请,以人力资源部考核或审查认定结果为准。

  6、奖励薪点

  奖励薪点有分配权的业务领导对所属员工工作表现的临时性奖励。

  (1)奖励范围包括:

  ①非兼职工作无报酬的加班或兼职工作超量加班;

  ②*期工作表现优异;

  ③对公司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④在社会生活中,见义勇为等高素质行为,为公司赢得了社会声誉;

  ⑤其他需要表彰奖励的行为。

  (2)奖励幅度从一个本档位级差的薪点至一个本岗位满岗薪点。一般不应奖励过多而造成管理单位的薪点值下降。

  (3)奖励期限分别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4种。期满,奖励自行结束。

  7、特聘薪点

  特聘薪点是对社会热门人才、高新技术人才、有特殊才能的经营管理人才及其他公司需要的各类急城人才在薪酬方面的补偿。

  (1)补偿幅度为该员工应聘岗位全部薪酬与当期此类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差额。

  (2)特聘薪点的决定权属有聘雇权的单位主管。

  第八条岗位工作津贴

  第1款岗位工作津贴包括:

  ①岗位职务津贴;

  ②公车使用津贴;

  ③工龄津贴。

  实行销售包干提成薪资等承包薪资、计件包干薪资制的员工,其包干薪资中已包含了岗位职务津贴和公车使用津贴,所以不再享受此二项津贴。

  岗位工作津贴是薪资外对员工自费支付工作费用的补偿,所以不与薪资一起发放,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员工业务范围、核定标准另行按月制表计发。

  第2款岗位职务津贴根据员工的业务工作范围和等级按实际出勤工作日计发,非因工未到岗工作均不发放岗位职务津贴,特殊情况由本单位主管审批。岗位职务津贴标准详见附件4、

  第3款工龄津贴按照员工实际工龄每年增发一个薪点。

  第九条奖金

  第1款本公司每半年发放一次奖金。公司根据半年和年终业绩报告对企业当期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2款奖金兑现的前提标准是,净资产收益率等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董事会的要求。凡未达到分解标准要求的单位一律不得发放奖金,除销售人员外一般都不再补发。

  第3款奖金支付的标准:

  1、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的经营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按照事先约定的标准兑现奖惩;

  2、其他员工的发放标准:个人本期月实得*均薪资额x加发月数

  加发月数由各分配单位根据实际应分配奖金总额自行决定。

  第4款各单位应分配奖金总额根据本单位工效挂钩预决算结果在应增资额中列支。

  第十条试用及新到岗人员的薪资待遇

  第1款公司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薪资标准按本岗位本档位薪资标准的7%执行。

  第2款新到岗人员薪资标准从本级别岗位最低档位执行,满一年考核良好以上,晋升一个档位,至满岗为止。同级别转岗执行原岗位新薪资标准。满岗2后没有晋级晋岗的,可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增加岗位年功薪资。

  第十一条特殊情况下的薪资计发

  第1款加班薪资

  1、直接生产、经营、技术服务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加班加点,可以依照其加班加点时间计发加班薪资。

  非直接生产经营技术服务办员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每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不扣发薪资,在正常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点一般也不计发加班薪资。在节假日加班,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可以按照同一标准计发加班薪资。但应尽量先给予休息补偿。

  2、加班薪资的计算标准为:正常工作日加班薪资为本人小时薪资的15%;休息日加班薪资为本日薪资的2%;节假日加班薪资为本日薪资的3%。

  3、由于公司施行薪资制,所以加班薪资也按薪点计算,统一到月薪资中计发。

  第2款公司安排员工参加社会活动或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参加的各类社会活动应视为正常到岗工作,可享受一切在岗工作的薪资待遇。

  第3款员工依法享受本公司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丧假期间,不扣发本人薪资。但不得因个人休假影响公司正常工作。

  第4款员工请病事假,依据本制度第十一第1款规定标准各发薪资。

  第十二条薪资支付

  第1款支付时间

  本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据上月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资。各独立发薪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适当调整发薪时间。并及时发薪时间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2款支付形式

  总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据上月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资。各独立发薪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逐步向银行代发薪资的形式过渡。

  第3款支付责任

  1、薪资要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受其委任的本公司员工、本人亲属以及持有员工本人委托书的其他有关人员。

  2、公司为每个员工设立独立的薪资支付清单。薪资领取人要在薪资清单上签章。薪资支付清单每年一张,长期保存。

  3、薪资计发人员及其他各类公司员工均不得随意打听、传播别人的薪资收入情况,更不得以此要挟公司为其加薪。违者,按严重违章违纪处罚。

  第4款代扣缴责任

  1、各独立薪资支付单位都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法定薪资代扣缴行为。

  2、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可以在本人月薪总额2%范围内扣缴。

  第5款最低薪资标准

  1、在员工正常到岗并完成本职工作提前下,月薪资支付总额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薪资标准。

  2、如发生非员工个人原因一个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证支付给员工不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代生活费标准。

  第十三条附则

  第1款本规定经公司经理批准,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款本规定中各条款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部分条款修订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附件1岗位职务薪点等级表

  附件2技能薪点等级表

  附件3学历学位薪点表

  附件4岗位职务津贴标准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6

  为有效形成激励、约束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管理效能和企业经济效益,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结合我司多年的生产、经营、管理实践,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实行新的薪酬体系。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具体标准和细则由局制订。

  二、公司机关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司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实行岗薪制。

  三、经营、结算人员实行底薪+提成工资制。

  四、与生产紧密联系的客户服务人员、生产系统作业层人员实行底薪+计件工资制。

  五、生产、后勤辅助勤杂人员实行合同工资制。

  现将经从XX年以来试运行比较成熟的机关部门、经营、结算、客户服务、生产、后勤辅助勤杂等人员的薪酬管理、考核办法予以发布。

  本规定从XX年元月一日起正式执行。

  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不完善之处,请及时反馈到公司办公室,以备今后修订。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稳定企业的优秀人才,在综合考虑人才市场同行业工资水*和公司目前的分配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岗位的能力要求、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及职工个人在岗位上的劳动贡献来以岗定薪,同工同酬,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原则,将职工收入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对企业所实现的绩效紧密结合。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岗薪制构成体系

  基本工资

  岗位津贴(或计件奖金)

  月工资

  其他津贴

  薪酬总构成 加班工资

  季度绩效奖金

  年终效益奖金

  特殊奖金及其他

  说明:

  (一)基本工资:根据岗位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以岗位技能核定固定工资,具体等级标准见附件。

  (二)岗位津贴:根据职务(职称)和岗位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具体等级标准见附件。实行计件奖的人员不执行本条。

  (三)其他津贴:根据工作时间、工作性质、工作责任和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分别确定年功津贴、出勤贴、班组长津贴。

  1、年功津贴

  为突出职工对企业的累计贡献,依据职工的本企业(指三局)工龄发放工龄津贴,标准为10元/年,按月发放。其中,聘用人员只计算本公司工龄(自合同签定之日开始计算)。

  2、出勤贴

  实行月度计件奖的工人岗位以实际出勤为依据按3元/天的标准发放。

  3、班组长津贴

  经公司审核批准的班组长发放班组长津贴,正班组长80元/月,副班组长60元/月,按考勤发放。

  (四)加班工资标准及给付办法

  因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需要,要求职工双休或节假日加班加点工作的,按照每月实际加班天数根据劳动法的要求计发加班工资。加班日历天数不得超过当月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合计日历天数的50%,以保障职工休息的合法权利。其中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x3x法定节假日加班天数

  双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x2x双休日加班天数

  (五)季度奖金

  每季度末进行本季度的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下季度的第一个月发放上季度的奖金。具体考核情况另行下文。

  (六)年终效益奖金或兑现

  管理岗位年终奖金主要根据公司各项经济效益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全年考核考评结果予以分配,具体分配标准为:

  年终兑现奖金=年终分配基数x本岗位全年考核系数x全年出勤率

  年终分配基数=公司审批奖金总额/∑各岗位出勤系数x各岗位考核系数

  具体考核情况另行下文。

  (七)特殊奖金:符合公司有关规定条件而获得的特殊奖励,包括承包兑现、科技成果奖、经营成果奖及突出业绩嘉奖等。

  1、承包兑现:各基层单位在完成与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后,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兑现办法给予的兑现奖。

  2、科技成果奖:公司为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工程技术人才,实行技术创新,而设立该奖项。主要奖励获得各级科技进步奖或优秀设计奖的发明者或主要完成者,以及在施工生产中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为公司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工程技术人员。

  3、突出业绩嘉奖:对在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有突出业绩的个人给予的一种奖励。

  在发放以上特殊奖金时,须由基层单位或部门书面提出奖励对象和奖励原因,经公司审批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二、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标准及给付办法

  (一)公司机关和分公司机关基本工资等级标准(附件1)

  该表纵向分七岗,共18个等级分别为:

  一岗(1-3级):公司副三总师、总经理助理

  二岗(2-4级):公司部门经理

  三岗(4-7级):公司部门副经理、经公司聘任的高级职称

  四岗(6-10级):公司部门经理助理、部门二级部室负责人

  五岗(9-13级):公司部门专业主管(专业分工明确并承担一定责任的岗位)、经公司聘任的中级职称

  六岗(11-15级):公司部门主办管理人员、经公司聘任的助理职称

  七岗(14-18级):公司部门一般管理人员、经公司聘任的员级职称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菁华6篇)(扩展5)

——分公司管理制度 (菁华6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1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强化总公司及分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或办事处。

  第三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派出的,代表总公司实施产品推广和销售行为的内部组织机构享有相对独立的市场推广自*。

  第四条 总公司为整个公司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的中心,承担办理企业(含分支机构)设立、章程修订、合同管理、销售业务管理、拥有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全部债权并承担经济活动过程中的相应民事责任。

  第五条 分公司负责人(经理)是本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责任人,直接对总公司负完全责任,严格执行总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 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是分公司执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对分公司的各项财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分公司一切违规违纪行为享有绝对否决权,并有责任向总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管 理 目 标

  第七条 强化监控力度,简化核算程序,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对公司资金运营实行全过程控制的管理原则。通告全员职责透明度,实行层层责任到人。注重会计队伍建设,营造公正、廉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一 般 原 则

  第八条 会计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和总公司的销售管理政策。

  第九条 财务管理模式是以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实行对资产全过程运行控制管理为原则、以总公司全面核算为主、分公司辅助核算、数量统计为必要补充的集中核算制。

  第十条 会计记账采用保持与总公司*行记账的借贷复式记账和单式序时分类记账相结合的记账方法,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第十一条 会计事项的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的一般原则。

  会 计 基 础 工 作 管 理

  第十二条 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有限凭证为依据,如实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全、资料可靠。

  第十三条 会计记录必须清晰、便于理解、检查和使用。

  第十四条 原始凭证的规范:

  1、 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上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不许有填制人员的签名。

  3、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员的签字或盖章:对外开出凭证,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4、 一式数联的的入库单,出库单及收据等重要凭证必须套写,并连续按序号填写。不能跳页,若要作废时,应当注明“作废”字样,联通存根等所有联次一起保存,不得撕毁,短少。

  5、 提高发货单的客户回签制度。发货后,必须索取收货经办人员的签字单。

  6、 凡需填写大写、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的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人员签字证明,把好质量关,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7、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

  银 行 账 户 的 管 理

  第十五条 银行账户的设立:

  1. 分公司设立账户,只能使用总公司指定的账户,用于分公司货款的收取及解缴总公司,账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2. 收入账户只能收入款项,除向总部解缴账款外,不得支取任何款项。

  3. 费用账户只能用于支取分公司日常所需费用开支,包括零星采购。

  仓 库 管 理 制 度

  分公司所有销售产品的主要部分由总公司集中采购,其他产品配件等的零星采购可由分公司自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实物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六条 仓库单据管理:

  一、材料仓使用单据主要有:《入库单》、《出库单》、《报废单》、《退货单》、《退仓单》,所有材料的进出都要用相关单据来反映流动情况。

  1. 《入库单》:办理入库时,首先要取得送货单位的有效单据作为入库凭证(如发票,收据,送货单,采购合同),同时入库单上要写明送货单位,送货日期,及实物名称,单价,数量,总金额等相关信息,如生产使用的实物,应该同时注明完整的项目名称。凡是在外采购的物品,一律都要在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使用,包含办公用品的采购,不同类型的物品应分单入库(如生产,办公)

  2. 《出库单》:所有实物办理入库后,在领用时必须开具此单,领用时,仓管应在出库单上写明项目名称或用途,领用人,领用日期等相关信息,领用人领取物品时首先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仓库才准许办理出库单。

  3. 《退货单》:所购物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采购数量超计划时,将物品退还给送货单位时开具退货单,同时送货单位在退货单上签字,确认退货。

  4. 《退仓单》:领用人在仓库领出物品后,因质量问题或者与实际需求不符合时,可以将物品退到仓库,仓管开具退仓单,经办人签字确认退仓。

  5. 《报废单》:一般适用于领用人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类,需要换新的时候(如生产用工具,办公用具),使用报废单时,经办人员应事先找品质人员鉴定该物品是否不能在使用,鉴定是否属于报废范围,对于确实不能再使用的物品才准许做报废处理。

  二、成品仓使用单据主要有:《成品入库单》、《成品出库单》、《成品调拨单》、《成品退货单》

  1. 《成品入库单》:所有产品在生产完成后应及时办理成品入库,入库单上应该写明完整的项目名称,实物名称,数量等相关信息。仓管,经办人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入库。

  2. 《成品出库单》:所有产品在出库前先办理出库单,出库单上应写明项目名称,货物名称,数量等相关信息,出库单上应有仓管,经办人员的签字,有必要时可以同时写上送货车辆的车牌号,以备查。

  3. 《成品调拨单》:主要适用于成品的内部转移,由当前管理的仓库转到其他管理场所,所有成品需要内部转移时必须开具此单,不能在没有单据的情况下随意转移产成品,调拨单上应写明调拨的地点,时间及事由,同时必须有仓管及调拨相关人员的签字。

  4. 《成品退货单》:当成品发到现场,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人为损坏,客户要求退货,且无法修复的情况下使用此单,并确定责任归属,退货时应有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接受退货,作为退货处理。

  第十七条 仓库账务设置及其他要求:

  1. 仓库记账员必须按公司要求,采用《材料入库明细表》、《材料出库明细表》、《材料进销存汇总表》、《成品入库明细表》、《成品出库明细表》、《成品进销存汇总表》及其他相关附表等完善材料及成品的账务核算,分公司会计应根据仓库的各明细账,进销存汇总表,对各货物的总额进行核算。

  2. 所有账表应按月份逐笔登记,明细要求应和各单据的信息一致,包括单据发生日期,发生内容,备注说明,单据编号等信息。所有信息应和单据核对清楚,保证原始数据的准确性,避免错登,漏登或多登。

  3. 分公司仓库每月末应对仓库进行盘点,《盘点表》由仓管员填写并签字,交财务部会计复核,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公司会计必须客观、仔细核对盘点实际库存与账面结存,如有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书写盘点报告和《差异明细表》,经仓管、会计及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公司审查、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4. 盘点表是分析盘点差异原因、明确经济责任和调整账务记录的原始凭证,制作一式三份,即仓管员、分公司会计各一份,另一份寄回总公司备案,以备查。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 资产的定义:

  分公司的各项有形资产根据其价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资产取得方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价格在两千元以上且使用时间超过一年或价格在两千元以下,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交通工具、办公用品、通讯设施等资产,包括利用分公司费用等购置的。

  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在两千元以下或单位价值超过两千元但使用时间不到一年的各种资产。

  第十九条 资产分类:

  不论固定资产还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进行分类:

  1. 交通工具,指汽车,摩托车等代步工具。

  2. 通讯设施,指传真机,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及设施。

  3. 办公设施,指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办公家具等。

  4. 工具备件,指维修用工具、备件等。

  5. 生活设施,指用于员工日常生活的各种生活设施,如冰箱、微波炉等。

  6. 其他资产:不属于以上几类的其他类型的各种资产。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1. 折旧方法:

  分公司的各类固定资产均按’“ *均年限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 折旧年限: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规定公司资产的折旧年限为5年。

  3. 资产的变更:

  资产变更指固定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所有分公司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必须报总公司批准后才能处置。

  费 用 的' 管 理

  第二十一条 费用的定义:

  费用是公司进行市场推广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总耗费,是总公司获得最大收益的的总投入,是为加快实现销售的根本保证。费用管理维系着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分公司负责人对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完全责任,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理的费用直支出直接履行绝对否决权。

  第二十二条 费用预算管理:

  为了确保分公司资金分布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防止不合理资金的占用,提高公司各部门的监管能力,可以编制《部门费用预算表》,事先预算出各部门费用,以此作为分公司费用参考依据。

  1. 各部门负责人每月25日向财务部提供下月的部门费用预算表。可以是电子档,财务部以此作为费用参考依据,并于每月30号召开当月各部门费用分析会,讨论当月费用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更好的完善费用制度。

  2. 每月30日, 中山分公司向深圳总公司提交下月费用预算表。中山分公司向总公司提交费用预算后,总公司将以此作为分公司下月费用参考,安排资金计划。同时,深圳总公司对中山分公司费用使用情况,每月做一次沟通讨论,提高费用管理。费用预算表编制的内容(详见费用预算表-样表)

  第二十三条 分公司费用借支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备用金权限标准

  第二十四条 备用金借支程序:

  1. 借支人填写借支单,按规定权限审批后,交费用会计审核签字,出纳拿审核后的借支单支付款项,借支人需在借支单上签字。

  2. 备用金进行实报实销制,为了及时反映费用发生情况,借支人员每月报销2次(每月15日和28日),每月每位借支人员在财务部借款余额不能超过3000元(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超过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及时提供费用报销单据后方可再借支款项。

  3. 支付备用金后的借支单,由出纳收好交由会计做账务处理,报销时由出纳开具相应报销金额收据,借支人员不能自留借支单,借支单不予退回,借支人以收据作为个人报销凭据以备查。

  第二十五条 费用报销类型:

  费用报销按单据类型分为:日常费用报销、差旅费报销、实物报销。报销人员未分开报销时,财务有权退回,不予办理。

  1. 用报销,使用《费用报销单》,主要适用于日常经营管理期间产生的业务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2. 差旅费报销,使用《差旅费报销单》,主要适用于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3. 实物报销,使用《费用报销单》,主要适用于购买生产,办公用的材料、配件或设备等。报销时提供仓库入库单及相关购货单据(主要为发票,收据)

  4. 报销单据都由报销人自行粘贴并填写完整,区别费用性质分类粘贴(如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不能混合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二十六条 费用单据粘贴标准:

  1. 票据的粘贴范围应以粘贴单的大小为界,不能超出粘贴单范围进行粘贴,粘贴时应沿粘贴单的右界从右至左横向粘贴,覆盖粘贴的相邻票据间留一定间隔距离,以保持单据表面*整,便于单据的装订存档。

  2. 每笔费用的产生要写明发生的原因、 具体时间、地点,产生费用涉及到除报销人以外的人员时,需要同时注明相关人员的名字,费用产生能归属到项目的必须写上完整的项目名称,对于费用产生原因说明笼统,费用发生时间与发票不符的,不予报销

  3. 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准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否则无效。

  第二十七条 审批权限:

  1. 申请备用金时,金额3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审批即可,申请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

  2. 费用报销时,报销单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 确认无误后交费用会计签字审核,再给总经理审批,待手续都办理完整后,出纳开出相应报销金额的收据给报销人签字,确认报销。

  第二十八条 费用报销标准,见《费用报销制度》。

  对 账 工 作 管 理

  第二十九条 财务对账是检查分公司会计核算正确信息正确与否的唯一有效方法,是避免公司资产免于侵占、流失的有力监控手段。分公司应建立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联合对账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 出纳(会计)对现金、银行等货币资金做到日清月结,月末对现金进行盘点,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月末就银行存款与各开户银行出具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并对未达账项进行调整。

  第三十一条 会计汇同业务人员不定期对客户的汇款进行核对,加强客户直接汇款总公司的跟踪。

  第三十二条 会计和业务员每月与客户核对一次销货往来账,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把公司的坏账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十三条 每月月末,会计将分公司各明细账与总公司相关账目资料进行核对,使总公司与分公司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时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由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组成,其他资料包括客户资料、产品销售价格表、经济合同、现金盘点表、存货固定资产等结存类财产的实地盘点表等。

  第三十五条 分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归档装订成册。在会计月度终了后,由分公司保管满六个月,期满之后编造清单移交总公司财务部。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是分公司财务人员处理日常会计业务的行为准则,本制度解释权为总公司财务部。

分公司管理制度2

  为杜绝浪费,提高办公效率,降低办公成本,加强办公用品的管理,分公司以“满足工作需求”为原则,本着“勤俭节约,避免浪费”的宗旨,从合理、实际的角度出发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购买

  (一)分公司机关各科室所需办公用品的购、管全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及时详细地办理入、出库手续;

  (二)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所需办公用品均由各项目经理纳入自身项目成本,自行负责购置、管理;

  (三)分公司机关每月26-28日各科室负责人将本科室下月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提交办公室,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后统一购置。过期将视为无计划,办公室不再予以受理;

  (四)办公室要做到:办公用品品种合适、量足质优、库存合理、进出适当。

  二、办公用品的管理

  (一)负责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台帐,记录好入库、出库台账,出库时必须由领用人签字;

  (二)分公司办公用品领用方式:按计划、需用量、逐项领用;

  (三)领用人员规定为:科室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指定人员;

  (四)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科室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每月按使用物品的价值,调拨给项目部,进入项目成本;

  (五)各项目在分公司使用办公用品,直接对口科室借用,最后汇总至办公室统一转帐,各科室要把借用手续办理完整;

  (六)办公室每半年对机关各科室的办公行政用品进行一次盘点,并做好记录。

  三、办公固定电话的管理

  (一)各科室固定电话只允许打市内电话;

  (二)因办公需要打长途或收发传真统一到办公室办理,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违规使用办公用品处罚办法

  (一)对干私活或浪费办公用品者,经查实扣本人当月工资50元,并扣科室负责人3分/次;

  (二)对于消耗用的办公纸张要正反使用,一次性口杯用于接待,分公司人员禁止使用,发现一次罚10元;

  (三)周转使用办公用品(如计算器),办公室要建立台帐,还旧领新,否则由办公室承担。

分公司管理制度3

  为规范分公司公章的严格管理和使用,严肃公章使用制度,避免出现公章违规使用导致的法律后果,结合总公司规章制度和要求,特制定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为便于经营相关业务需要,分公司制作印章,必须由分公司负责人向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配备印章。分公司负责人须向总公司签定用章承诺书,保证不违规用章,并承诺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的印章(含分公司负责管理的项目部印章)由总公司按相关要求统一刻制,分公司行政章制作*备案编码章,项目章根据字数多少结合项目要求,制作不同形状、不同材质的项目章,总公司档案室备案留存印模后由分公司负责人办理印章领取手续,并负责保管,保管人向总公司签定印章保管承诺书,承诺保管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分公司所管理的项目章,只能用于与相关监理项目或代建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验收等方面工作专用,由(项目经理部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公司全面负责,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后项目章交回总公司档案室保管,并登记造册。

  三、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只能用于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投标文件、经济合同、工程技术报告等使用。

  四、下述情形严禁使用分公司公章:

  1、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程材料供应合同、协议;

  2、承包人私自签定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3、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人工资支付协议;

  4、其他违背国家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未经总公司允许的事由或文件。

  五、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应独立建立用章登记制度和用章登记本,用章登记本由印章保管人保管,保管人作为盖章负责人。 文件需盖章时,由用章人在用章登记本上明确用章事由、用章人、盖章时间等内容,盖章人向分公司负责人确认总公司对拟盖章的文件资料是否已获得总公司审核批准,未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禁止盖章。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经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盖章人可以盖章,并在盖章人一栏签名。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总公司印章情况进行核实,并同步做好用章记录备查。

  六、分公司项目部文件需总公司盖章时,由项目部写明申请并登记,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按总公司用意程序办理。用章登记本必须明确用章事由、用章申请人、批准人(分公司负责人)

  七、一切与分公司业务无关的、属承包人个人行为的事由或文件,若擅自私盖分公司公章,由当事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总公司因业务需要使用分公司执有的印章时,分公司应予同意,并按本制度要求建立用章登记备查。

  八、严禁分公司擅自雕刻和违规使用公章,违者,由总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或撤销分公司负责人的承包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分公司经营承包期满或撤销时,由管理员将公章和用章登记本到总公司公章领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分公司管理制度4

  为加强对公司所属各分公司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总体目标的实现,特制本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认真学*国家电力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管理规定、规程、制度及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出适合于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2、贯彻ohsms18000标准后,各种安全台账和记录作为作业文件全部进入电脑,安全基础管理实现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具体要求

  1、各分公司经理安全责任要到位,亲自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亲自宣传贯彻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亲自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工作专题会、亲自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2、分公司必须有专职的安监部门或安监人员,安监人员要持证上岗。

  3、坚持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原则,编制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按《管规》规定需要填写安全作业票的项目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严格按照施工措施有序施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规程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5、录用分包工程队伍时,确保建委的安全资格证和劳动部门的安全资格认可证齐全。

  6、未遂事故要按事故对待,每月5日前要向公司安监部报出本单位上月安全事故月报表。

  7、各分公司发生事故时,一定要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在事故发生当日电话报告公司安监部,在事故发生一周之内将事故发生的经过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公司安监部,不得隐瞒事故。

  8、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9、每月组织召开由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

  10、制定安全奖惩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的罚款要做为安全奖励经费,由分公司安监部门或专职安监员掌握使用。

  11、每年终要向公司安监部报送安全工作总结和提出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议。

  12、坚持开展班组班前会及班后会和周五安全日活动。

  13、分公司使用的倒链等工器具,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检验,并做好记录

  14、各分公司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分公司管理制度5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强化总公司及分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或办事处。

  第三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派出的,代表总公司实施产品推广和销售行为的内部组织机构享有相对独立的市场推广自*。

  第四条 总公司为整个公司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的中心,承担办理企业(含分支机构)设立、章程修订、合同管理、销售业务管理、拥有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全部债权并承担经济活动过程中的相应民事责任。

  第五条 分公司负责人(经理)是本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责任人,直接对总公司负完全责任,严格执行总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 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是分公司执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对分公司的各项财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分公司一切违规违纪行为享有绝对否决权,并有责任向总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管 理 目 标

  第七条 强化监控力度,简化核算程序,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对公司资金运营实行全过程控制的管理原则。通告全员职责透明度,实行层层责任到人。注重会计队伍建设,营造公正、廉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一 般 原 则

  第八条 会计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和总公司的销售管理政策。

  第九条 财务管理模式是以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实行对资产全过程运行控制管理为原则、以总公司全面核算为主、分公司辅助核算、数量统计为必要补充的集中核算制。

  第十条 会计记账采用保持与总公司*行记账的借贷复式记账和单式序时分类记账相结合的记账方法,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第十一条 会计事项的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的一般原则。

  会 计 基 础 工 作 管 理

  第十二条 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有限凭证为依据,如实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全、资料可靠。

  第十三条 会计记录必须清晰、便于理解、检查和使用。

  第十四条 原始凭证的规范:

  1、 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上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不许有填制人员的签名。

  3、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员的签字或盖章:对外开出凭证,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4、 一式数联的的入库单,出库单及收据等重要凭证必须套写,并连续按序号填写。不能跳页,若要作废时,应当注明“作废”字样,联通存根等所有联次一起保存,不得撕毁,短少。

  5、 提高发货单的客户回签制度。发货后,必须索取收货经办人员的签字单。

  6、 凡需填写大写、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的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人员签字证明,把好质量关,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7、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

  银 行 账 户 的 管 理

  第十五条 银行账户的设立:

  1. 分公司设立账户,只能使用总公司指定的账户,用于分公司货款的收取及解缴总公司,账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2. 收入账户只能收入款项,除向总部解缴账款外,不得支取任何款项。

  3. 费用账户只能用于支取分公司日常所需费用开支,包括零星采购。

  仓 库 管 理 制 度

  分公司所有销售产品的主要部分由总公司集中采购,其他产品配件等的零星采购可由分公司自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实物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六条 仓库单据管理:

  一、材料仓使用单据主要有:《入库单》、《出库单》、《报废单》、《退货单》、《退仓单》,所有材料的进出都要用相关单据来反映流动情况。

  1. 《入库单》:办理入库时,首先要取得送货单位的有效单据作为入库凭证(如发票,收据,送货单,采购合同),同时入库单上要写明送货单位,送货日期,及实物名称,单价,数量,总金额等相关信息,如生产使用的实物,应该同时注明完整的项目名称。凡是在外采购的物品,一律都要在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使用,包含办公用品的采购,不同类型的物品应分单入库(如生产,办公)

  2. 《出库单》:所有实物办理入库后,在领用时必须开具此单,领用时,仓管应在出库单上写明项目名称或用途,领用人,领用日期等相关信息,领用人领取物品时首先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仓库才准许办理出库单。

  3. 《退货单》:所购物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采购数量超计划时,将物品退还给送货单位时开具退货单,同时送货单位在退货单上签字,确认退货。

  4. 《退仓单》:领用人在仓库领出物品后,因质量问题或者与实际需求不符合时,可以将物品退到仓库,仓管开具退仓单,经办人签字确认退仓。

  5. 《报废单》:一般适用于领用人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类,需要换新的时候(如生产用工具,办公用具),使用报废单时,经办人员应事先找品质人员鉴定该物品是否不能在使用,鉴定是否属于报废范围,对于确实不能再使用的物品才准许做报废处理。

  二、成品仓使用单据主要有:《成品入库单》、《成品出库单》、《成品调拨单》、《成品退货单》

  1. 《成品入库单》:所有产品在生产完成后应及时办理成品入库,入库单上应该写明完整的项目名称,实物名称,数量等相关信息。仓管,经办人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入库。

  2. 《成品出库单》:所有产品在出库前先办理出库单,出库单上应写明项目名称,货物名称,数量等相关信息,出库单上应有仓管,经办人员的签字,有必要时可以同时写上送货车辆的车牌号,以备查。

  3. 《成品调拨单》:主要适用于成品的内部转移,由当前管理的仓库转到其他管理场所,所有成品需要内部转移时必须开具此单,不能在没有单据的情况下随意转移产成品,调拨单上应写明调拨的地点,时间及事由,同时必须有仓管及调拨相关人员的签字。

  4. 《成品退货单》:当成品发到现场,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人为损坏,客户要求退货,且无法修复的情况下使用此单,并确定责任归属,退货时应有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接受退货,作为退货处理。

  第十七条 仓库账务设置及其他要求:

  1. 仓库记账员必须按公司要求,采用《材料入库明细表》、《材料出库明细表》、《材料进销存汇总表》、《成品入库明细表》、《成品出库明细表》、《成品进销存汇总表》及其他相关附表等完善材料及成品的账务核算,分公司会计应根据仓库的各明细账,进销存汇总表,对各货物的总额进行核算。

  2. 所有账表应按月份逐笔登记,明细要求应和各单据的信息一致,包括单据发生日期,发生内容,备注说明,单据编号等信息。所有信息应和单据核对清楚,保证原始数据的准确性,避免错登,漏登或多登。

  3. 分公司仓库每月末应对仓库进行盘点,《盘点表》由仓管员填写并签字,交财务部会计复核,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公司会计必须客观、仔细核对盘点实际库存与账面结存,如有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书写盘点报告和《差异明细表》,经仓管、会计及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公司审查、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4. 盘点表是分析盘点差异原因、明确经济责任和调整账务记录的原始凭证,制作一式三份,即仓管员、分公司会计各一份,另一份寄回总公司备案,以备查。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 资产的定义:

  分公司的各项有形资产根据其价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资产取得方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价格在两千元以上且使用时间超过一年或价格在两千元以下,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交通工具、办公用品、通讯设施等资产,包括利用分公司费用等购置的。

  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在两千元以下或单位价值超过两千元但使用时间不到一年的各种资产。

  第十九条 资产分类:

  不论固定资产还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进行分类:

  1. 交通工具,指汽车,摩托车等代步工具。

  2. 通讯设施,指传真机,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及设施。

  3. 办公设施,指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办公家具等。

  4. 工具备件,指维修用工具、备件等。

  5. 生活设施,指用于员工日常生活的各种生活设施,如冰箱、微波炉等。

  6. 其他资产:不属于以上几类的其他类型的各种资产。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1. 折旧方法:

  分公司的各类固定资产均按’“ *均年限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 折旧年限: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规定公司资产的折旧年限为5年。

  3. 资产的变更:

  资产变更指固定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所有分公司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必须报总公司批准后才能处置。

  费 用 的 管 理

  第二十一条 费用的定义:

  费用是公司进行市场推广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总耗费,是总公司获得最大收益的的总投入,是为加快实现销售的根本保证。费用管理维系着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分公司负责人对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完全责任,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理的费用直支出直接履行绝对否决权。

  第二十二条 费用预算管理:

  为了确保分公司资金分布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防止不合理资金的占用,提高公司各部门的监管能力,可以编制《部门费用预算表》,事先预算出各部门费用,以此作为分公司费用参考依据。

  1. 各部门负责人每月25日向财务部提供下月的部门费用预算表。可以是电子档,财务部以此作为费用参考依据,并于每月30号召开当月各部门费用分析会,讨论当月费用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更好的完善费用制度。

  2. 每月30日, 中山分公司向深圳总公司提交下月费用预算表。中山分公司向总公司提交费用预算后,总公司将以此作为分公司下月费用参考,安排资金计划。同时,深圳总公司对中山分公司费用使用情况,每月做一次沟通讨论,提高费用管理。费用预算表编制的内容(详见费用预算表-样表)

  第二十三条 分公司费用借支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备用金权限标准

  第二十四条 备用金借支程序:

  1. 借支人填写借支单,按规定权限审批后,交费用会计审核签字,出纳拿审核后的借支单支付款项,借支人需在借支单上签字。

  2. 备用金进行实报实销制,为了及时反映费用发生情况,借支人员每月报销2次(每月15日和28日),每月每位借支人员在财务部借款余额不能超过3000元(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超过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及时提供费用报销单据后方可再借支款项。

  3. 支付备用金后的借支单,由出纳收好交由会计做账务处理,报销时由出纳开具相应报销金额收据,借支人员不能自留借支单,借支单不予退回,借支人以收据作为个人报销凭据以备查。

  第二十五条 费用报销类型:

  费用报销按单据类型分为:日常费用报销、差旅费报销、实物报销。报销人员未分开报销时,财务有权退回,不予办理。

  1. 用报销,使用《费用报销单》,主要适用于日常经营管理期间产生的业务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2. 差旅费报销,使用《差旅费报销单》,主要适用于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3. 实物报销,使用《费用报销单》,主要适用于购买生产,办公用的材料、配件或设备等。报销时提供仓库入库单及相关购货单据(主要为发票,收据)

  4. 报销单据都由报销人自行粘贴并填写完整,区别费用性质分类粘贴(如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不能混合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二十六条 费用单据粘贴标准:

  1. 票据的粘贴范围应以粘贴单的大小为界,不能超出粘贴单范围进行粘贴,粘贴时应沿粘贴单的右界从右至左横向粘贴,覆盖粘贴的相邻票据间留一定间隔距离,以保持单据表面*整,便于单据的装订存档。

  2. 每笔费用的产生要写明发生的原因、 具体时间、地点,产生费用涉及到除报销人以外的人员时,需要同时注明相关人员的名字,费用产生能归属到项目的必须写上完整的项目名称,对于费用产生原因说明笼统,费用发生时间与发票不符的,不予报销

  3. 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准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否则无效。

  第二十七条 审批权限:

  1. 申请备用金时,金额3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审批即可,申请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

  2. 费用报销时,报销单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 确认无误后交费用会计签字审核,再给总经理审批,待手续都办理完整后,出纳开出相应报销金额的收据给报销人签字,确认报销。

  第二十八条 费用报销标准,见《费用报销制度》。

  对 账 工 作 管 理

  第二十九条 财务对账是检查分公司会计核算正确信息正确与否的唯一有效方法,是避免公司资产免于侵占、流失的有力监控手段。分公司应建立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联合对账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 出纳(会计)对现金、银行等货币资金做到日清月结,月末对现金进行盘点,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月末就银行存款与各开户银行出具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并对未达账项进行调整。

  第三十一条 会计汇同业务人员不定期对客户的汇款进行核对,加强客户直接汇款总公司的跟踪。

  第三十二条 会计和业务员每月与客户核对一次销货往来账,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把公司的坏账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十三条 每月月末,会计将分公司各明细账与总公司相关账目资料进行核对,使总公司与分公司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时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由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组成,其他资料包括客户资料、产品销售价格表、经济合同、现金盘点表、存货固定资产等结存类财产的实地盘点表等。

  第三十五条 分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归档装订成册。在会计月度终了后,由分公司保管满六个月,期满之后编造清单移交总公司财务部。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是分公司财务人员处理日常会计业务的行为准则,本制度解释权为总公司财务部。

分公司管理制度6

  为规范分公司公章的严格管理和使用,严肃公章使用制度,避免出现公章违规使用导致的法律后果,结合总公司规章制度和要求,特制定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为便于经营相关业务需要,分公司制作印章,必须由分公司负责人向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配备印章。分公司负责人须向总公司签定用章承诺书,保证不违规用章,并承诺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的印章(含分公司负责管理的项目部印章)由总公司按相关要求统一刻制,分公司行政章制作*备案编码章,项目章根据字数多少结合项目要求,制作不同形状、不同材质的项目章,总公司档案室备案留存印模后由分公司负责人办理印章领取手续,并负责保管,保管人向总公司签定印章保管承诺书,承诺保管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分公司所管理的项目章,只能用于与相关监理项目或代建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验收等方面工作专用,由(项目经理部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公司全面负责,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后项目章交回总公司档案室保管,并登记造册。

  三、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只能用于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投标文件、经济合同、工程技术报告等使用。

  四、下述情形严禁使用分公司公章:

  1、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程材料供应合同、协议;

  2、承包人私自签定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3、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人工资支付协议;

  4、其他违背国家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未经总公司允许的事由或文件。

  五、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应独立建立用章登记制度和用章登记本,用章登记本由印章保管人保管,保管人作为盖章负责人。文件需盖章时,由用章人在用章登记本上明确用章事由、用章人、盖章时间等内容,盖章人向分公司负责人确认总公司对拟盖章的文件资料是否已获得总公司审核批准,未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禁止盖章。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经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盖章人可以盖章,并在盖章人一栏签名。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总公司印章情况进行核实,并同步做好用章记录备查。

  六、分公司项目部文件需总公司盖章时,由项目部写明申请并登记,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按总公司用意程序办理。用章登记本必须明确用章事由、用章申请人、批准人(分公司负责人)

  七、一切与分公司业务无关的、属承包人个人行为的事由或文件,若擅自私盖分公司公章,由当事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总公司因业务需要使用分公司执有的印章时,分公司应予同意,并按本制度要求建立用章登记备查。

  八、严禁分公司擅自雕刻和违规使用公章,违者,由总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或撤销分公司负责人的承包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分公司经营承包期满或撤销时,由管理员将公章和用章登记本到总公司公章领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菁华6篇)(扩展6)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菁华6篇)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1

  一、工程部经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服从总公司领导,努力提高自身,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三、努力加强团队建设,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开展工作。

  四、认真做好各装饰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做好装饰项目经理工作安排,做好施工班组调度,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做好施工管理。

  五、做好装饰工程内控的监控,认真参加合同报价评审,确保工程利润的实现。

  六、工程部经理负责工艺规范的调整,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七、负责对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及提成的审核。

  八、、督促所属部门按规定程序,规范要求进行运作。

  九、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优良率审核、奖惩的实施及下达整改指令。

  十、负责所属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做好所属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

  十一、负责对设计师工艺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对所属人员的岗位调整,人员招收和辞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并配合行政部门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

  十三、负责处理重大客户投诉与客户交流等相关事宜。

  十四、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十五、工程部经理负责每周召开一次工程部例会。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2

  一、设计部经理职责

  负责对本公司所有设计人员工作的安排和计划,对所有的设计方案、工程预算、施工图纸的审核。如因审核不到位造成损失的,一次给予200―20xx元罚款,同时协助设计师谈单及跟踪有效客户。对于所有的飞单,设计部经理必须找出原因,如因跟单不到位造成飞单者,一次罚款200―500元。

  二、设计部成员职责

  1、设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在接到设计任务书后,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不得有误。

  3、在设计过程中应当多与设计主管或总监、工程部或材料部沟通完善设计。

  4、设计完成后,图纸按照统一的规定装订成册。

  5、设计图纸实行分级审核制度,设计师自审,设计部主管审核,工程部审核。

  6、设计任务完成后,设计师应当配合施工方做好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施工中的技术跟踪服务。

  7、在项目完工时,设计师或绘图员应当亲自到施工现场测量,并在短时间内绘制好项目竣工图。

  8、竣工图在经各级审核无误后,设计师和绘图员必须签字,然后交各级部门审核签字,加盖竣工章后交于甲方。

  9、设计师必须了解施工工艺、材料及材料的价格,并及时掌握新的材料信息及动向,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10、设计师应当和预算部配合完成工程量提取工作。

  11、做好和工程部、预算部的协调配合工作。

  12、设计师应当配合资料员在工程的前后期做好资料的建档入库。

  三、设计师工作流程

  1、设计师在接到设计任务后,应首先了解收集有关资料,如设计任务书或相关的图文资料,并与甲方代表或公司业务人员沟通,深入了解设计内容、设计方向、设计风格等。

  2、设计师在与甲方深入沟通达成基本共识的情况下,签订设计合同。

  3、初步方案设计。

  4、绘制基本的设计方案图。包括:a、原始*面图;b、墙体改动图;c、*面布置图;d、地面铺设图;e、天花吊顶图;f、主体立面图;g、重点突出部分的透视图。并可附手绘及设计说明。

  5、在与甲方进行初步方案交流后进入方案深化阶段。包括以下图纸:a、电脑效果图;b、三维模拟画;c、第一阶段的修改、补充。

  6、方案确认阶段。包括以下图纸:a、完整的施工图纸绘制;b、水、电走向图;c、*面、立面、剖面图;d、节点、大样图;e、所有应有尺寸、材质、工艺、色彩。

  7、项目实施阶段(客户对全套设计签字确认后)。设计师配合施工方做好技术交底。

  四、设计图纸内容及装订的规定

  1、设计图纸应包括如下的全部内容,出图幅面均为a4图纸。设计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合并,若客户不要求设计的部分才可省略。

  1)封面;

  2)图纸编号详细说明图;

  3)设计及施工说明;

  4)原始房型*面测量图(含所有墙体内部尺寸、门窗尺寸、上水、煤气、暖气、下水、地漏、管、空调洞、排风、配电箱位置标注);

  5)设计*面布置图;

  6)电源、电话、电视、多媒体插座分布图;

  7)开关控制线路示意图;

  8)冷热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图;

  9)厨、卫墙面和地面设施布置图;

  10)各立面图详图;

  11)局部透视图;

  12)节点及放大详图;

  13)封底;

  2、封面、封底均按公司统一的模板出图。

  3、设计与施工说明由设计师根据公司统一模板就具体设计作增减。

  4、设计图纸采用公司统一的图框模板;图纸名称按图样图纸内容命名;图纸编号按顺序编号,图样分类按方案图及施工图分类;图纸比例按实际比例填写;设计号按照项目编号填写。

  5、设计图纸应表达清晰、准确、无误,明确设计内容和非设计内容,标明材料的品牌等。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装修管理,规范业主和装修单位的装修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接管物业范围内的一切装修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装修,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房屋室内进行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装修装饰活动进行管理。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装修秩序和环境管理,包括装修证件和装修垃圾的监控。工程部负责为装修审批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包括消防、机电等方面,并负责办理《动火证》。环卫部负责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

  第二章装修申报和审批

  第五条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员负责装修受理和报批工作,办证人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管理规定》的要素要求,装修人提供资料后方可受理。

  第六条办证人必须仔细审查装修人的装修申报内容,对禁止项目、可能存在隐患的项目或不合理项目必须当即指出,并向装修人耐心解释原因。

  第七条对涉及改变房屋*面布局结构、水电管线移位、变更原房屋配置设施或需重新做防水的装修项目,办证人员必须要求装修人按标准格式填写《装修承诺书》,并存档备查。

  第八条办证人必须将装修过程中的各项注意事项和禁止条款告知装修人,指导装修人详细准确地填写《房屋装修申请书》,并为装修人提供其他咨询服务。

  第九条在每办一项装修,办证人必须按规定将装修人房号和所有装修交款收据号登记在《装修台帐登记本上》。

  第十条办证人将相关资料收齐后必须在当日连同《房屋装修申请书》按照审批权限和时限分报工程师、客户服务中心领导、公司领导审批,并负责跟办。每个审批环节为一个工作日,累计审批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涉及工程部及其他部门审批的,由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牵头组织会审。相关人员的审批权限请参见《装修审批权限一览表》。特殊项目,如防盗大门外移占用公共面积的,须呈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审批时限不在以上规定的范围之内。

  第十一条工程师必须从技术角度明确批示装修审查意见,详细注明装修禁忌及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办证人必须将审批后的装修内容、装修禁忌及审批注意事项在《装修许可证》上详细写明。

  第三章装修巡查和监管

  第十三条办证人必须将当天受理的及审批完毕的装修申请汇总成《装修受理日报表》和已开出的《房屋装修申请书》一起于当日派发给物业主管、保安部,并做好派发登记。

  第十四条客户服务中心物业主管根据装修受理、审批汇总表及《房屋装修申请书》,必须每天安排物业助理对房屋装修进行日常的巡查,要求有书面安排记录。

  第十五条客户服务中心维修监理、物业助理以及保安部巡查保安共同负责对维修活动进行监管,各岗位每天对各维修点巡查不得少于两次,要求必须有书面巡查记录。客户服务中心必须汇总当天的装修巡查记录填报《装修巡查日报表》,于次日早晨8:00报公司领导。物业助理主要负责监督维修队伍的证件手续、垃圾处置等事宜。保安部主要负责监管维修过程中的垃圾堆放、维修秩序等。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装修巡查人员如果发现违章装修的,必须当即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后果更的影响,同时通知工程师现场鉴定,确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违规装修未得到有效制止或处理完之前,装修巡查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十七条客户服务中心领导必须亲自现场查看或处理当天发生的每一起违规装修,按报表每天抽查30%的装修户,每周组织一次装修大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上报公司领导和集团领导。

  第十八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必须就装修重点户和重点工序,如重做防水层,改变房屋结构等进行两次/周的巡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处理结果上报领导。

  第十九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维修监理必须对每项重点装修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对隐蔽工程必须按规范检查合格后才允许进行隐蔽。

  第四章装修验收

  第二十条装修验收分为初验和复验。物业助理和工程师为初验责任人,复验责任人为物业助理,必要时,工程师也须参与。

  第二十一条物业助理和专业工程师必须按照与装修人约定的时间提前5分钟一同上门现场验收。装修过程中如有重做防水层的,必须进行二十四小蓄水实验。如验收中发现有其他违章或与装修要求不符的,必须要求装修人在规定时限内恢复原状或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客户服务中心调度主管负责回收工人出入证,并在收据单后注明退还个数,如有丢失,应注明丢失个数,并呈领导签字退押金。回收的工人出入证应每周交至档案管理员处,档案管理员每周销毁一次。

  第二十三条初验合格二十天后可进行复验。复验时,物业助理必须检查装修户的毗邻户是否正常,初验时的违章项目是否已经整改完毕。每次验收后,必须清楚、准确地填写验收意见。有违章须扣除押金的,必须在《房屋装修验收表》上予以注明。

  第二十四条复验合格后,调度中心人员负责收齐《装修许可证》原件、《房屋装修验收表》和装修保证金收据,于当天呈报部门领导签字退押金。

  第二十五条物业助理必须在复验合格后十天内,将《房屋装修申请书》交档案管理员处归档。

  第五章装修考核

  第二十六条客户服务中心办证人员未按照规定办理装修申报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50元。

  第二十七条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越权审批装修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审批完毕的,扣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八条办证人员未安规定收取装修申请相关费用的,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二十九条物业公司装修临界管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对装修进行巡查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三十条物业公司装修监管人员未及时制止和处理装修违规行为或未即时上报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100元,部门领导50元。

  第三十一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和维修监理对装修施工监力度不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罚当事人100元,部门领导50元。(1)对于关键工序,未按规定进行验收就进行下一道工程施工的;(2)漏查、漏检或造成渗漏等返工的;(3)造成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

  第三十二条因装修管理不善,出现重大装修事故的,按下列情况处罚:(1)业主未经物业公司批准,擅自开工装修,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当值保安中队长200元、服务中心领导2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100元。(2)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规施工,导致破坏建筑物结构构件(柱、剪力墙、承重墙、梁)影响结构安全的,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600元、工程师600元、服务中心领导6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600元。(3)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施工,导致楼板开裂、渗漏水,分户墙、外立面破坏,公共设施破损的,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服务中心领导300元。(4)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规施工,导致给水宇管打爆、排水管破损、堵塞,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服务中心主任3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300元。(5)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规施工,导致其他业主家中强、弱电线路受损,不能正常使用,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服务中心主任3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300元。(6)由于管理不严造成公共设施受损,每发现一项,扣罚当值保安员200元、保安部经理300元。

  第三十三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维修监理和物业助理不按约定时间进行装修验收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50元;引起投诉的,扣罚当事人100元。进行虚假验收的,扣罚当事人300元。

  第三十四条客户服务中心办证员未按规定时间受理或呈批装修文件,未及时跟催审批进度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50元。各审批环节未按时限审批的,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五条物业公司员工乱收费或私吞装修相关费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六条客户服务中心每月25日将装修报表送报督导室。督导室每月按照本制度分别对装修工作组织抽查。未按规定进行抽查,扣罚督导室主任200元、主管领导100元。经公司领导发现有漏报、错报或不报的,每发现一次,扣罚部门责任人200元,主管领导100元。

  第三十七条以上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以上扣罚均从责任人当月的奖金中予以执行,直至扣完为止。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4

  一、团队成员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安排。

  二、团队成员必须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和服务行为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团队成员不得擅自泄露客户和公司的一切商业性秘密,违者按公司或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四、客户服务团队每天定时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及时交流工作体会,传达工作信息,保持团队成员的密切合作、思想统一,团队所有成员必须参加。

  五、团队成员必须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出现问题应及时检讨和分析,不得相互猜疑、指责,影响团队内部团结。

  六、对客户投诉和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作出反应,积极研究对策作出处理,并总结如实上报,不得欺上瞒下,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损失。

  七、经常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5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衣着整洁,仪表端正;

  2.对客户文明、礼貌,不讲脏话;

  3.人员电脑应专人专用,如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赔偿。上班期间不允许利用电脑玩电子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事宜,影响本公司形象者;罚款最低500元;

  4.不允许无故到其它公司乱窜,泄露公司内部事项;违者罚款10000元;

  5.遵守与客户约定的时间,按时洽谈,出方案;

  6.按时参加公司的例会及各类活动,不允许迟到或无故不到;签到簿作为唯一迟到早退记载,迟到一次50元。月迟到超过3次者底薪、提成减半。设计师需互相监督,如发现存在包庇行为,重罚;

  7.未经公司允许,以低于公司标准报价签约者,由于设计造成失误者,设计师承担责任;并承担连带罚金

  8.私下不允许收取客户设计费或订金,不允许设计师以公司名义接私单;不允许设计师代买主材,如被客户投诉属实者,承担处罚;如被公司发现的,直接辞退,当月工资底薪清零;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

  9.上班无故迟到、旷工者,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旷工早退者,同第七条;

  10.每月休息3天,为串休工作日,上班请假须提前3天找公司经理批准后生效;并签写请假条上交,凡口头请假均视为无效;

  11.每天定时收拾各自办公区域,做到整洁明亮。如未达到标准者,罚款20元;如有异议,到会计部索要本月工资,自行离开;

  12.严守公司秘密,严禁私自将公司的文件、技术资料带出。不允许私自挪用或私藏客户定金、工程款,违反者严肃处罚;

  13.设计师有责任对所设计的工程协助办理中期增减项并签字,如因设计师未签字的增项款,不计入提成范围;如因设计师原因,增项款未被收回或未达到公司标准。设计师承担处罚,提成减半;

  14.拖延不能办理中期增减项所造成的损失,设计师承担责任;

  15.不论任何原因、任何情况,在公司与客户与员工发生争执,承担处罚;

  16.以上日常工作行为规范,请各设计师严格遵守,违反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款和警告。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6

  装修装饰公司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工程部经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服从总公司领导,努力提高自身,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三、努力加强团队建设,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开展工作。

  四、认真做好各装饰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做好装饰项目经理工作安排,做好施工班组调度,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做好施工管理。

  五、做好装饰工程内控的监控,认真参加合同报价评审,确保工程利润的实现。

  六、工程部经理负责工艺规范的.调整,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七、负责对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及提成的审核。

  八、、督促所属部门按规定程序,规范要求进行运作。

  九、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优良率审核、奖惩的实施及下达整改指令。

  十、负责所属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做好所属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

  十一、负责对设计师工艺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对所属人员的岗位调整,人员招收和辞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并配合行政部门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

  十三、负责处理重大客户投诉与客户交流等相关事宜。

  十四、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十五、工程部经理负责每周召开一次工程部例会。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菁华6篇)(扩展7)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 (菁华6篇)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1

  一、薪资构成

  底薪+提成+绩效+电话补贴+交通补贴

  二、底薪发放办法

  1、销售人员试用期内,试用期为三个月。第一个月为1000元,第二个月为1200元,第三个月为1500元,三个月工资挂帐暂不发放。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三个月的任务完成情况一次发放。

  2、对于在试用期第一月没有完成定额业绩的,按第一月的50%按月发给生活费。对于在试用期第二个月没有完成定额业绩的,按第一月试用工资+第二月试用工资的50%发给生活费。

  对于在试用期第三个月没有完成定额业绩的,按第一、二月试用工资+第三月的50%按月发给生活费。按业绩决定销售人员走留。

  3、试用期汉螅对于连续第二个月没有完成额定业绩的,从第三个月起底薪按试用期的相反顺序递减。

  4、销售人员每周上报业务进展情况(联系人。电话,地点。等情况)。公司每月核准业绩完成情况。

  三、提成发放。

  提成个人收入=(当期销售额-销售定额)×提成率”。

  销售定额、提成率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四、电话补贴+交通补贴

  试用期满后发放电话补贴100元和交通补贴100元。

  五、绩效

  年度完成全年任务的,公司奖预以现金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又与销售成果挂钩;既有提成的刺激,又给员工提供了相对固定的收入基础,使他们不至于对未来收入的情况心里完全没底。正因为基本制兼具了纯薪金制和纯提成制两者的特点,所以成为当前最通行的销售报酬制度,在美国约有50%的企业采用销售公司工资规章制度百科。用公式表示如下:

  将销售人员的收入分为固定工资及销售提成两部分内容,销售人员有一定的销售定额,当月不管是否完成销售指标,都可得到基本工资即底薪;如果销售员当期完成的销售额超过设置指标,则超过以上部分按比例提成。基本制实际上就是混合了固定薪金制和纯提成制的特点,使得销售人员收入既有固定薪金作保障,个人收入=基本工资+(当期销售额-销售定额)×提成率”或“个人收入=基本工资+(当期销售额-销售定额)×毛利率×提成率。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公司名义上实行的也是“工资+提成”的收入制度,但是规定如果当月没有完成销售指标,则按一定的比例从基本工资中扣除。例如:某公司规定每月每人的销售指标为10万元,基本工资1000元,当月不满销售指标的部分,则按1%的比例扣款。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全额提成制。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条: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销售目标和市场状况,由企划部于每年第一季度末制定并提交公司年度产品促销计划、费用预算,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条:企划部负责制定促销方案的详细工作规程和细则,监督按程序作业。负责销售促进的全程跟进工作,包括物品的购置,物品的运输,方案的执行,方案的临时调整,人员的安排,物品的发放与管理,效果的评估,销售促进的总结。

  第三条:企划部统一管理公司产品市场促销工作,各区域市场负责单个市场促销活动的组织、实施,整理评估促销效果,提出初步促销工作总结,企划部汇兑并撰写市场促销工作报告,供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企划部应确保公司存有备用促销方案及促销品,以应对市场竞争的需要。

  第四条:企划部促销文员根据市场动态及时制定促销方案及具体实施办法,协助区域市场开展促销活动,整理、评估促销效果,总结经验及资料的分类建档,协调各区域及本部门促销相关事务和传递工作。每季度以书面报告形式呈报上季度促销工作总结及下季度促销活动安排。

  第五条:企划部广告文员负责促销有关的`市场广告方案及制作工作。企划部信息文员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提出开展促销活动的建议。

  第六条:各区域经理负责具体组织该区域市场促销活动,培训促销员,维护客情关系,收集、整理活动基础数据,提出初步效果评估报告。根据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促销建议及促销活动申请。

  第七条:企划部经理负责公司整体市场促销活动的指导,协调相关业务并对相关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第八条:所有参与市场促销活动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促销活动的规定程序,及时管理市场促销品的发放,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挪做它用,否则严肃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参照公司其它相关制度执行。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3

  1、在集团分管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建立团结有序、高效、务实的操盘团队;

  2、以项目开发为契机,以市场为导向,走“品质”和“品牌”持续性发展的路线,努力塑造瑞亨公司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最终实现地产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3、协调与工程部等各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工程建设成为销售亮点和卖点的有力补充;

  4、服从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年度推广财务预算,严格营销费用控制,有效促进资金的'快速回笼;

  5、建立健全部门和个人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员工执行力的贯彻落实,做到“日 事日清,日清日高”;

  6、结合公司发展要求制定员工薪酬体系、激励机制、完善业绩考评制度;

  7、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完美工作计划和有效执行。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4

  一、 根据公司加强部门内部管理的要求,制定销售部管理制度。

  二、 本制度制定的原则是:公正、公*、对己对人、对上对下。

  三、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管理架构、岗位职责、各类管理细则、考核制度等。

  四、 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使每个人的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五、 本制度为试行草案,尚有不尽完善与不尽合理之处,在正式的制度出台之前,销售团队成员必须服从和遵守。

  六、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管理体系

  □ 指挥系统

  1. 销售部实行经理负责制。

  2. 指挥的原则

  (1) 服从的原则

  下级须服从上级的指挥,没有服从,就没有管理。

  (2) 一个上级的原则

  每个岗位 、每个人只有一个上级,只服从一个上级的指挥,只向一个上级报告。

  (3) 逐级的原则

  上级对下级可以越级检查,不能越级指挥(特殊情况除外)。

  下级对上级可以越级申诉,不能越级报告。

  3. 指挥的形式

  (1)口头指挥

  (2)书面指挥

  (3)通过会议指挥

  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指挥的内容必须完整:某人去做、做什么事、完成时间、地点、行动方案、怎样控制和评估。

  □ 联络(沟通)系统

  1. 加强联络,加强人员之间的沟通,确保信息的畅通。

  2. 要保证良好的联络,首先要求每个人要各尽其职、各负 其责。

  3. 要树立相互服务、相互制约的意识。

  4. 正式的联络主要通过工作流程来实现。

  5. 非正式的联络通过举办一些生活等来实现。

  6. 创造一种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氛围。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5

  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本规则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提高水*,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一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之原则、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务人员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七公司以单价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九、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XX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一、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二、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十三、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十四、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十五、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十六、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十七、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十八、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担保贷款。

  十九、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二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一、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三、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三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适用所有汽车营销人员及负责人。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的签订应当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本。

  三、合同谈判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对外签署合同,并向公司及时备案。四、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五、签订合同必须贯彻“*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六、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七、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八、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九、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并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十二、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十三凡可能发生争议的合同,应当及时向公司负责人通报,并保留如下材料以作为解决纠纷之材料: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十四、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由办公室建档管理

  十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四车辆销售人员管理

  一、市场营销部是车辆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车辆营销任务。

  三、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四、市场营销部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六、车辆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七、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八、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车辆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九对于在售车辆销售人员不得擅自开动及上路行使,如发生交通事故造**身财产损失,应当由责任负责赔偿。

  十任何公司员工包括车辆销售人员在下班后,不得从事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载客行为,该行为应当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如有发现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如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等交通事故侵权事故,其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并不得认定为工伤,不享有任何工伤待遇。

  五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由董事长签发。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

  六、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七、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九、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一、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二、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六电话使用规定

  一、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元/月;市场营销部元/月。

  二、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七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上述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连续矿工三日的,应当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之劳动合同。

  四、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五、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六、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八安全保卫工作

  一办公室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二、员工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配电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三、落实防盗措施:

  1、财务室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2、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3、公司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四、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九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二、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三、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四、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五、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六、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

  七、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八、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酒后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十、出差制度管理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6

  一、 根据公司加强部门内部管理的要求,制定销售部管理制度。

  二、 本制度制定的原则是:公正、公*、对己对人、对上对下。

  三、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管理架构、岗位职责、各类管理细则、考核制度等。

  四、 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使每个人的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五、 本制度为试行草案,尚有不尽完善与不尽合理之处,在正式的制度出台之前,销售团队成员必须服从和遵守。

  六、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管理体系

  □ 指挥系统

  1. 销售部实行经理负责制。

  2. 指挥的原则

  (1) 服从的原则

  下级须服从上级的指挥,没有服从,就没有管理。

  (2) 一个上级的原则

  每个岗位 、每个人只有一个上级,只服从一个上级的指挥,只向一个上级报告。

  (3) 逐级的原则

  上级对下级可以越级检查,不能越级指挥(特殊情况除外)。

  下级对上级可以越级申诉,不能越级报告。

  3. 指挥的形式

  (1)口头指挥

  (2)书面指挥

  (3)通过会议指挥

  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指挥的内容必须完整:某人去做、做什么事、完成时间、地点、行动方案、怎样控制和评估。

  □ 联络(沟通)系统

  1. 加强联络,加强人员之间的沟通,确保信息的畅通。

  2. 要保证良好的联络,首先要求每个人要各尽其职、各负 其责。

  3. 要树立相互服务、相互制约的意识。

  4. 正式的联络主要通过工作流程来实现。

  5. 非正式的联络通过举办一些生活等来实现。

  6. 创造一种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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