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电梯设备的安全使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电梯设备安全检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责任制度
1.1安全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各部门遵守电梯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各部门对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电梯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电梯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电梯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电梯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电梯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电梯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电梯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3水电中心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3.3按规范订购、安装、验收电梯设备。做好电梯设备档案归档工作。
1.3.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1.3.5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3.6参加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3.7协同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3.8协同实施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
1.3.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3.10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同事故调查和处理。
1.3.11协同对电梯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3.12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13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电梯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1.3.14把员工电梯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1.4班组长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2组织班组人员,学*、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4.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4.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4.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4.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4.7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5操作工人职责
1.5.1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1.5.2努力学*、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5.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5.4定期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1.5.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5.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1.5.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
2、电梯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为规范电梯设备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2公司电梯设备操作人员是指:电梯驾驶或维修工。
2.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电梯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4安全责任人对电梯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电梯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梯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2.5电梯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2.6电梯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
2.7电梯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2.7.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7.2电梯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7.3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7.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2.7.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2.8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反事故演*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2.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2.9.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9.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水电中心进行安全教育,学*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2.9.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电梯设备三个月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2.10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11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每年由后勤处综合科对电梯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2.12不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操作学*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安全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3、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1为规范与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3.2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3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3.4电梯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且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5电梯设备检查实行水电水中心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3.6对电梯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3.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
3.8定期检查维护,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3.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维护保养工作。
3.11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2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电梯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4.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电梯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为适宜的版本,制定本制度。
4.2文件管理
4.2.1职责
4.2.1.1安全责任人负责审核电梯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4.2.1.2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电梯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4.2.1.3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4.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4.2.2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4.2.2.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4.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后勤处综合科识别其适用性,并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4.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4.2.2.4当公司电梯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后勤处综合科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4.2.3公司制定的电梯设备管理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组织编写,安全责任人审核批准。电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水电中心负责组织编写,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
4.2.4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5电梯设备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4.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经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7文件销毁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后勤处综合科借阅。
4.2.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机关或客户等,由后勤处综合科请示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4.3记录管理
4.3.1管理职责
4.3.1.1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自行制定的记录。
4.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后勤处综合科备案。
4.3.2*部门制定的记录或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后勤处综合科备案;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更改,由后勤处综合科再次发放。*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4.3.5*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管理上的需要等。
4.3.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后勤处综合科,经同意后销毁。*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人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02
5、电梯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5.1总则
5.1.1为避免电梯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5.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5.1.3在单位发生事故时,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5.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单位领导。
5.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5.1.6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5.1.8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5.1.9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5.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5.2.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邓志坚
成员:梁斌、林超、侯晓兰
5.2.2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6.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6.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2.2.4向上级和邻*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6.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5.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6.2.3.1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3后勤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5.2.3.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5.2.3.6水电中心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7水电中心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8后勤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5.2.3.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5.2.3.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2.3.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5.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5.2.3.13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5.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5.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5.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单位领导和后勤部门。
5.2.4.3后勤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5.2.4.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5.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5.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单位的路段。
5.2.5020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检查会议规定
5.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5.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5.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5.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5.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5.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5.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5.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5.2.5.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5.2.5.10检查规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5.2.5.1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6、电梯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6.1为有效地做好电梯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电梯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6.2.1爆炸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受外在因素发生的各类爆炸事故。
6.2.2严重损坏事故是电梯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6.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的事故。
6.3发生电梯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设备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后勤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电梯设备*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6.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单位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6.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单位《事故管理制度》。
6.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6.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0电梯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
7、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7.1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安技部门负责。
7.2每年年初由后勤处综合科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电梯设备*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7.3电梯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电梯设备有关法规、安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7.3.1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7.3.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7.3.3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7.4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使用部门。
7.5电梯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电梯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7.6电梯设备检验时,后勤处综合科、水电中心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7.7电梯设备检验后,由后勤处综合科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电梯设备存在问题时,后勤处综合科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7.8电梯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后勤处综合科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7.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10电梯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电梯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设备,还应当向电梯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7.11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7.12电梯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7.13电梯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7.14电梯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7.15电梯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16电梯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8、电梯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8.1为做好电梯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8.2电梯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8.2.1定期检查即单位每月检查、部门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单位每季检查由后勤处综合科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单位领导、设备(电气)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8.2.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8.2.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8.3检查内容:
8.3.1电梯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8.3.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8.3.3电梯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和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8.3.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8.3.5电梯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8.3.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8.3.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3.8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8.3.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8.3.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8.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安技部门存档。
8.5隐患整改:
8.5.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安技部门存查。
8.5.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安技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安技部门。
8.5.3后勤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安全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为保障电梯设备的安全使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电梯设备安全检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责任制度
1.1安全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各部门遵守电梯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各部门对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电梯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电梯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电梯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电梯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电梯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电梯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电梯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3水电中心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3.3按规范订购、安装、验收电梯设备。做好电梯设备档案归档工作。
1.3.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1.3.5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3.6参加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3.7协同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3.8协同实施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
1.3.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3.10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同事故调查和处理。
1.3.11协同对电梯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3.12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13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电梯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1.3.14把员工电梯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1.4班组长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2组织班组人员,学*、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4.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4.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4.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4.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4.7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5操作工人职责
1.5.1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1.5.2努力学*、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5.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5.4定期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1.5.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5.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1.5.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
2、电梯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为规范电梯设备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2公司电梯设备操作人员是指:电梯驾驶或维修工。
2.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电梯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4安全责任人对电梯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电梯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梯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2.5电梯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2.6电梯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
2.7电梯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2.7.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7.2电梯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7.3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7.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2.7.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2.8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反事故演*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2.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2.9.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9.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水电中心进行安全教育,学*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2.9.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电梯设备三个月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2.10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11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每年由后勤处综合科对电梯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2.12不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操作学*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安全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3、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1为规范与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3.2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3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3.4电梯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且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5电梯设备检查实行水电水中心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3.6对电梯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3.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
3.8定期检查维护,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3.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维护保养工作。
3.11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2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电梯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4.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电梯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为适宜的版本,制定本制度。
4.2文件管理
4.2.1职责
4.2.1.1安全责任人负责审核电梯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4.2.1.2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电梯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4.2.1.3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4.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4.2.2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4.2.2.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4.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后勤处综合科识别其适用性,并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4.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4.2.2.4当公司电梯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后勤处综合科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4.2.3公司制定的电梯设备管理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组织编写,安全责任人审核批准。电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水电中心负责组织编写,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
4.2.4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5电梯设备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4.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经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7文件销毁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后勤处综合科借阅。
4.2.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机关或客户等,由后勤处综合科请示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4.3记录管理
4.3.1管理职责
4.3.1.1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自行制定的记录。
4.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后勤处综合科备案。
4.3.2*部门制定的记录或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后勤处综合科备案;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更改,由后勤处综合科再次发放。*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4.3.5*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管理上的需要等。
4.3.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后勤处综合科,经同意后销毁。*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人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02
5、电梯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5.1总则
5.1.1为避免电梯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5.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5.1.3在单位发生事故时,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5.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单位领导。
5.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5.1.6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5.1.8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5.1.9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5.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5.2.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邓志坚
成员:梁斌、林超、侯晓兰
5.2.2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6.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6.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2.2.4向上级和邻*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6.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5.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6.2.3.1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3后勤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5.2.3.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5.2.3.6水电中心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7水电中心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8后勤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5.2.3.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5.2.3.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2.3.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5.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5.2.3.13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5.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5.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5.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单位领导和后勤部门。
5.2.4.3后勤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5.2.4.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5.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5.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单位的路段。
5.2.5020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检查会议规定
5.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5.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5.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5.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5.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5.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5.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5.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5.2.5.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5.2.5.10检查规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5.2.5.1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6、电梯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6.1为有效地做好电梯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电梯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6.2.1爆炸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受外在因素发生的各类爆炸事故。
6.2.2严重损坏事故是电梯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6.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的事故。
6.3发生电梯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设备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后勤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电梯设备*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6.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单位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6.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单位《事故管理制度》。
6.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6.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0电梯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
7、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7.1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安技部门负责。
7.2每年年初由后勤处综合科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电梯设备*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7.3电梯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电梯设备有关法规、安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7.3.1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7.3.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7.3.3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7.4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使用部门。
7.5电梯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电梯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7.6电梯设备检验时,后勤处综合科、水电中心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7.7电梯设备检验后,由后勤处综合科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电梯设备存在问题时,后勤处综合科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7.8电梯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后勤处综合科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7.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10电梯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电梯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设备,还应当向电梯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7.11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7.12电梯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7.13电梯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7.14电梯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7.15电梯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16电梯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8、电梯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8.1为做好电梯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8.2电梯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8.2.1定期检查即单位每月检查、部门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单位每季检查由后勤处综合科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单位领导、设备(电气)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8.2.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8.2.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8.3检查内容:
8.3.1电梯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8.3.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8.3.3电梯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和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8.3.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8.3.5电梯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8.3.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8.3.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3.8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8.3.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8.3.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8.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安技部门存档。
8.5隐患整改:
8.5.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安技部门存查。
8.5.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安技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安技部门。
8.5.3后勤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安全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电梯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守则
第一条领导
1、安全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必须亲自抓,做到全面按国家及市技监局相关安全规范及标准落实各项要求。
2、指定专职安全干部负责公司具体安全工作。
第二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遵照公司的安全方针及安全目标组织落实,对电梯这一特种设备严格地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2、随时检查各部门在贯彻公司安全方针及安全目标中的执行情况,对执行坚决正确的人和事予以表彰,对违规的行业进行纠正,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对严重违章的人员向上级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一般员工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所制定的各种安全措施。在工作中遵守安全守则,使每个员工的职责。
1. 电梯三角钥匙由专人保管,并仅限有操作资质的人员按规范要求使用;
2. 各工种应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不允许有违章行为发生;
3. 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必须严守岗位,禁止离岗办私事;
4. 坚持持证上岗,无操作证人员严禁违章使用电梯及维修电梯;电梯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5.在电梯出现故障时要保持镇静,稳定乘客情绪,并用呼救电话与外界或电梯修理人员联系;在故障恢复前应停止使用电梯。
zz电梯管理公司(公章)
——公司电梯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为保障电梯设备的安全使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电梯设备安全检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责任制度
1.1安全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各部门遵守电梯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各部门对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电梯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电梯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电梯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电梯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电梯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电梯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电梯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3水电中心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3.3按规范订购、安装、验收电梯设备。做好电梯设备档案归档工作。
1.3.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1.3.5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3.6参加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3.7协同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3.8协同实施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
1.3.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3.10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同事故调查和处理。
1.3.11协同对电梯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3.12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13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电梯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1.3.14把员工电梯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1.4班组长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2组织班组人员,学*、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4.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4.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4.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4.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4.7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5操作工人职责
1.5.1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1.5.2努力学*、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5.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5.4定期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1.5.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5.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1.5.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
2、电梯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为规范电梯设备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2公司电梯设备操作人员是指:电梯驾驶或维修工。
2.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电梯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4安全责任人对电梯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电梯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梯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2.5电梯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2.6电梯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
2.7电梯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2.7.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7.2电梯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7.3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7.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2.7.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2.8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反事故演*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2.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2.9.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9.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水电中心进行安全教育,学*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2.9.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电梯设备三个月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2.10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11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每年由后勤处综合科对电梯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2.12不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操作学*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安全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3、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1为规范与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3.2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3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3.4电梯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且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5电梯设备检查实行水电水中心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3.6对电梯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3.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
3.8定期检查维护,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3.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维护保养工作。
3.11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2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电梯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4.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电梯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为适宜的版本,制定本制度。
4.2文件管理
4.2.1职责
4.2.1.1安全责任人负责审核电梯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4.2.1.2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电梯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4.2.1.3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4.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4.2.2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4.2.2.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4.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后勤处综合科识别其适用性,并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4.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4.2.2.4当公司电梯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后勤处综合科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4.2.3公司制定的电梯设备管理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组织编写,安全责任人审核批准。电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水电中心负责组织编写,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
4.2.4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5电梯设备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4.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经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7文件销毁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后勤处综合科借阅。
4.2.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机关或客户等,由后勤处综合科请示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4.3记录管理
4.3.1管理职责
4.3.1.1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自行制定的记录。
4.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后勤处综合科备案。
4.3.2*部门制定的记录或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后勤处综合科备案;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更改,由后勤处综合科再次发放。*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4.3.5*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管理上的需要等。
4.3.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后勤处综合科,经同意后销毁。*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人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02
5、电梯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5.1总则
5.1.1为避免电梯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5.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5.1.3在单位发生事故时,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5.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单位领导。
5.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5.1.6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5.1.8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5.1.9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5.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5.2.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邓志坚
成员:梁斌、林超、侯晓兰
5.2.2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6.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6.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2.2.4向上级和邻*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6.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5.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6.2.3.1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3后勤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5.2.3.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5.2.3.6水电中心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7水电中心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8后勤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5.2.3.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5.2.3.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2.3.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5.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5.2.3.13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5.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5.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5.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单位领导和后勤部门。
5.2.4.3后勤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5.2.4.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5.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5.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单位的路段。
5.2.5020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检查会议规定
5.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5.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5.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5.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5.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5.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5.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5.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5.2.5.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5.2.5.10检查规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5.2.5.1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6、电梯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6.1为有效地做好电梯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电梯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6.2.1爆炸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受外在因素发生的各类爆炸事故。
6.2.2严重损坏事故是电梯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6.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的事故。
6.3发生电梯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设备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后勤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电梯设备*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6.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单位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6.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单位《事故管理制度》。
6.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6.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0电梯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
7、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7.1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安技部门负责。
7.2每年年初由后勤处综合科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电梯设备*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7.3电梯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电梯设备有关法规、安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7.3.1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7.3.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7.3.3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7.4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使用部门。
7.5电梯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电梯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7.6电梯设备检验时,后勤处综合科、水电中心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7.7电梯设备检验后,由后勤处综合科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电梯设备存在问题时,后勤处综合科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7.8电梯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后勤处综合科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7.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10电梯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电梯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设备,还应当向电梯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7.11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7.12电梯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7.13电梯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7.14电梯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7.15电梯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16电梯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8、电梯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8.1为做好电梯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8.2电梯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8.2.1定期检查即单位每月检查、部门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单位每季检查由后勤处综合科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单位领导、设备(电气)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8.2.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8.2.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8.3检查内容:
8.3.1电梯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8.3.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8.3.3电梯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和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8.3.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8.3.5电梯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8.3.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8.3.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3.8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8.3.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8.3.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8.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安技部门存档。
8.5隐患整改:
8.5.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安技部门存查。
8.5.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安技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安技部门。
8.5.3后勤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安全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为保障电梯设备的安全使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电梯设备安全检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责任制度
1.1安全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各部门遵守电梯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各部门对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电梯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电梯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电梯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电梯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电梯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电梯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电梯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3水电中心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3.3按规范订购、安装、验收电梯设备。做好电梯设备档案归档工作。
1.3.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1.3.5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3.6参加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3.7协同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3.8协同实施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
1.3.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3.10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同事故调查和处理。
1.3.11协同对电梯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3.12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13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电梯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1.3.14把员工电梯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1.4班组长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2组织班组人员,学*、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4.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4.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4.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4.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4.7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5操作工人职责
1.5.1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1.5.2努力学*、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5.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5.4定期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1.5.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5.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1.5.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
2、电梯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为规范电梯设备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2公司电梯设备操作人员是指:电梯驾驶或维修工。
2.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电梯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4安全责任人对电梯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电梯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梯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2.5电梯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2.6电梯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
2.7电梯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2.7.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7.2电梯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7.3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7.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2.7.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2.8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反事故演*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2.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2.9.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9.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水电中心进行安全教育,学*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2.9.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电梯设备三个月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2.10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11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每年由后勤处综合科对电梯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2.12不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操作学*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安全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3、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1为规范与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3.2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3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3.4电梯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且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5电梯设备检查实行水电水中心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3.6对电梯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3.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
3.8定期检查维护,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3.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维护保养工作。
3.11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2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电梯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4.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电梯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为适宜的版本,制定本制度。
4.2文件管理
4.2.1职责
4.2.1.1安全责任人负责审核电梯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4.2.1.2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电梯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4.2.1.3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4.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4.2.2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4.2.2.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4.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后勤处综合科识别其适用性,并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4.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4.2.2.4当公司电梯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后勤处综合科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4.2.3公司制定的电梯设备管理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组织编写,安全责任人审核批准。电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水电中心负责组织编写,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
4.2.4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5电梯设备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4.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经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7文件销毁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后勤处综合科借阅。
4.2.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机关或客户等,由后勤处综合科请示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4.3记录管理
4.3.1管理职责
4.3.1.1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自行制定的记录。
4.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后勤处综合科备案。
4.3.2*部门制定的记录或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后勤处综合科备案;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更改,由后勤处综合科再次发放。*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4.3.5*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管理上的需要等。
4.3.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后勤处综合科,经同意后销毁。*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人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02
5、电梯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5.1总则
5.1.1为避免电梯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5.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5.1.3在单位发生事故时,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5.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单位领导。
5.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5.1.6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5.1.8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5.1.9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5.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5.2.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邓志坚
成员:梁斌、林超、侯晓兰
5.2.2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6.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6.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2.2.4向上级和邻*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6.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5.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6.2.3.1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3后勤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5.2.3.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5.2.3.6水电中心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7水电中心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8后勤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5.2.3.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5.2.3.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2.3.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5.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5.2.3.13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5.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5.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5.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单位领导和后勤部门。
5.2.4.3后勤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5.2.4.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5.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5.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单位的路段。
5.2.5020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检查会议规定
5.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5.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5.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5.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5.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5.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5.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5.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5.2.5.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5.2.5.10检查规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5.2.5.1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6、电梯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6.1为有效地做好电梯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电梯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6.2.1爆炸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受外在因素发生的各类爆炸事故。
6.2.2严重损坏事故是电梯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6.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的事故。
6.3发生电梯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设备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后勤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电梯设备*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6.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单位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6.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单位《事故管理制度》。
6.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6.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0电梯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
7、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7.1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安技部门负责。
7.2每年年初由后勤处综合科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电梯设备*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7.3电梯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电梯设备有关法规、安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7.3.1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7.3.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7.3.3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7.4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使用部门。
7.5电梯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电梯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7.6电梯设备检验时,后勤处综合科、水电中心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7.7电梯设备检验后,由后勤处综合科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电梯设备存在问题时,后勤处综合科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7.8电梯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后勤处综合科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7.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10电梯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电梯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设备,还应当向电梯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7.11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7.12电梯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7.13电梯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7.14电梯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7.15电梯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16电梯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8、电梯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8.1为做好电梯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8.2电梯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8.2.1定期检查即单位每月检查、部门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单位每季检查由后勤处综合科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单位领导、设备(电气)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8.2.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8.2.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8.3检查内容:
8.3.1电梯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8.3.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8.3.3电梯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和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8.3.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8.3.5电梯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8.3.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8.3.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3.8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8.3.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8.3.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8.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安技部门存档。
8.5隐患整改:
8.5.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安技部门存查。
8.5.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安技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安技部门。
8.5.3后勤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安全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电梯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守则
第一条领导
1、安全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必须亲自抓,做到全面按国家及市技监局相关安全规范及标准落实各项要求。
2、指定专职安全干部负责公司具体安全工作。
第二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遵照公司的安全方针及安全目标组织落实,对电梯这一特种设备严格地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2、随时检查各部门在贯彻公司安全方针及安全目标中的执行情况,对执行坚决正确的人和事予以表彰,对违规的行业进行纠正,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对严重违章的人员向上级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一般员工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所制定的各种安全措施。在工作中遵守安全守则,使每个员工的职责。
1. 电梯三角钥匙由专人保管,并仅限有操作资质的人员按规范要求使用;
2. 各工种应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不允许有违章行为发生;
3. 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必须严守岗位,禁止离岗办私事;
4. 坚持持证上岗,无操作证人员严禁违章使用电梯及维修电梯;电梯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5.在电梯出现故障时要保持镇静,稳定乘客情绪,并用呼救电话与外界或电梯修理人员联系;在故障恢复前应停止使用电梯。
zz电梯管理公司(公章)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禁止在电梯运行中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
2、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认真做好所操作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
4、事故发生地点;
5、事故设备名称;
6、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和执行维保、修理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工作中应与有关人员密切配合,做到不违章操作,严禁各种事故的发生。
7、应熟悉自己维护、保养电梯的型号、规程及一般故障的解决办法;
8、操作时不吸烟、不闲谈等;
9、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10、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11、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
1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13、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14、1.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15、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16、6.3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17、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18、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19、请勿超载:超载则蜂鸣器响起,电梯无法起动,请最后进入轿厢的人退出。多余物品应自觉御下,直到没有报警声为止。
20、不要将果核,石子等硬物丢弃在电梯上,也不要把伞尖等尖锐硬物伸进梯级周围的缝隙中,更不要伸进梳齿板中。
21、电梯内应禁烟禁火;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电梯,电梯应运行到一层,门要开启,防止电梯困人、
22、搭乘电梯时,请勿在乘轿厢内嬉戏、跳动,以免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转。
23、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24、电梯作业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体状况良好。
25、严格控制电梯载荷,不得超载,货物摆放均匀、*稳牢固。
26、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7、如遇电梯故障,致使乘客被困轿厢内,应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和维保人员,并安抚乘客不要试图强行逃离轿厢,耐心等待专业人员予以施救。切勿尝试强行释放乘客。在救援时应配合救援人员做好救援工作。
28、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29、检修慢速运行,必须要注意安全,互相没有联系好时,绝不能慢速运行,尤其在轿厢顶上操纵运行时,更要注意;
30、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1、在检修时,使用的工作灯必须为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
32、井道内进水时,一般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将电梯的电源切断。
33、要用手操作电梯开关按钮,不要用身体其它部位或物件去操纵。
34、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防火门、灭火器、疏散标志和批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好。
35、确定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6、困人救援工作完毕后,电梯管理员应情景完整、规范地记录在案。
37、施工电梯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台通道应*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38、当施工电梯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万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末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39、施工电梯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40、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电梯使用管理制度汇总10篇
1、总经理是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安全审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以及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8、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9、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干部,要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确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部门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
1.在乘梯楼层电梯入口处,根据自己上行或下行的需要,按上方向或下方向箭头按钮,只要按钮上的灯亮,就说明你的呼叫已被记录,只要等待电梯到来即可。
2.电梯到达开门后,先让轿厢内人员走出电梯,然后呼梯者再进入电梯轿厢。进入轿厢后,根据你需要到达的楼层,按下轿厢内操纵盘上相应的数字按钮。同样,只要该按钮灯亮,则说明你的选层已被记录;此时不用进行其他任何操作,只要等电梯到达你的目的层停靠即可。
3.在开启电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切勿匆忙进入,以防轿厢不在该层,造成严重事故。
4.进入电梯厅门之前,请勿用手扒门;进入电梯轿厢后,电梯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电梯厅、轿门打开时,严禁跨步停留在厅、轿门内外,以防不测事故发生。请勿在轿厢内跳跃、跑动。
5.由于特殊情况,乘坐电梯作为载运货物使用时,不允许超载、撞击、涂抹电梯;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放于轿厢中心,避免载货运行中轿厢倾斜。
6.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装运时,需提前申请,经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运送。
7.严格注意不要敲击、推拉、硬掰、倚靠电梯内外门,不要在电梯厅门前、梯门处、轿厢内丢弃杂物或倒洒液体,否则会直接增加电梯发生严重故障的频率,威胁您乘坐电梯的安全。
8.不要将果核、石子等硬物丢弃在梯级上,也不要把伞尖等尖锐硬物伸进梯级周围的缝隙中,更不要伸进梳齿板中。
9.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非电梯专业人员不要私自用钥匙或其它物品强行打开电梯门;严禁未经电梯专业人员同意进入轿顶、井道、机房,或对电梯进行任何非正常操作。
10.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不可使用推车进入轿厢,应将垃圾或货物装成袋运输。
11.在车厢内严禁点烟、吸烟。因为电梯轿厢上下有易燃润滑油和其它易燃设施。无论是在电梯轿厢内,还是在电梯井任一层,当易燃物着火时,由于电梯井和轿厢的封闭环境,一有事故首先启闭门失效。当乘坐人员被锁在轿厢内时,极易导致人员严重缺氧窒息以及人人遗憾的人身伤亡。
12.千万不要试图用砸门、撬门或转动门锁的方式打开电梯。在电梯开关门时,请不要试图用身体或物品阻止电梯关闭,更不要站在梯门处遮挡电梯门等人。电梯运行时,请不要依靠在电梯门上。
13.老人、儿童、行动不便者等应有其他人员陪同乘坐电梯。
14.千万不要乘坐明确标明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遇到火灾、地震或其他灾害时,请不要使用电梯。
15.当您在电梯被困时,请勿惊慌,应使用梯内电话告知监控人员,不得强行出电梯轿厢,以免出现意外休息伤害,电梯管理员会尽快赶到排除故障。电梯内的电话只能在处理故障时使用,不得在电梯内吸烟或随地吐痰。
16.当您需要搬运家私或请外单位运送大件物品时,请您向相应操作人员告知注意事项。
17.当电梯内人员过多时,不得超载运行,听到超载报警时,后上电梯的人要立即下电梯,直到没有报警声为止。
18.不得强行开门或阻挡电梯自动关门。
19.乘电梯人员高峰期(上下班时间)不得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等物品。
20.携带宠物乘电梯时,应将宠物进行隔离,防止惊吓、伤害他人,病犬不准乘电梯。
21.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部门的管理。
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5、认真学*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
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1、电梯机房活板门、检修门、电源开关和层门外开钥匙必须指定专用设备保管,单位内有多个机房的,各种钥匙要做好耐磨损的标记,由主管人员集中保管;
2、如需用机房钥匙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应报主管人员批准,由专业人员配合开锁,不得将钥匙借与他人;
3、电梯司机使用的电梯电源(开梯)钥匙,应由运行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并建立领用和借用登记本;
4、电梯外开专用层门机械钥匙的使用应为受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电梯维修、检验等相应资格人员,层门外形专用钥匙的发放要有专人负责,建立领用登记本,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以领用;
5、需要配制备用机房、电源开锁及外开机械锁钥匙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制;
6、各备用钥匙应由专业部�T妥善保管;
7、当单位人员变动时,原保管人与接替人要办理交接手续。应有文字记录,并由双方签字;
8、当合同到期更换维保单位时,由主管领导办理交接手续,并要求原维保单位交出机房、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外开机械钥匙及司机开锁电源钥匙,做好交接记录;
9、电梯所用各种钥匙,借用记录应由专人保管完好,以随时备查。
为了更好的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减少故障的发生及保证各位乘客的人身安全、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根据本小区电梯性能和使用规范,特制订本管理规定,请各位乘客按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请不要超过额定人数、载重量乘梯,严禁超时、超重、超大使用电梯,超载时电梯会报警,请主动礼让,退出,乘下一趟电梯。
二、进出电梯时,电梯会自动开、关,切勿企图用手扳开电梯门或将身体倚靠在电梯门上,以免造**身损伤事故。
三、请适当操作电梯,勿以坚硬的物品敲打按钮。
四、请不要在电梯内嬉闹和蹦跳,轿厢内禁止粗暴行为。
五、请不要在电梯内吸烟,禁止携带其它火种进入电梯。
六、请保持轿厢及地面清洁卫生,不要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七、请不要乱按、狂按操纵箱按钮,如要保持开门状态,请按住“ ”按钮或挡住侧光电开关即可。
八、切勿私自打开轿厢操纵箱和拨动操纵箱内的开关。
九、十、老、弱、病、残、幼乘梯要人陪同,以免电梯故障突然停止时不知所措。
十、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和大件物品时,应事先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并在电梯管理员的指挥配合下执行操作。
十一、停电或故障导致电梯停止运行时,不必惊慌,不要冒险打开轿箱门或由天花板紧急出口等强行出电梯,可用“呼叫”按钮“ ”、紧急电话按钮“ ”或手机与外部联系,以免发生事故,警铃仅供在紧急状态下使用。
十二、带水清扫候梯厅或携带湿物品乘坐电梯时,防止水渗入进道内。
十三、发生火警和地震时,切勿搭乘电梯。
十四、发现电梯故障、异常,请随时通知物业管理处。
十五、发现违章使用电梯、损坏电梯的行为,请大家配合制止,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对此行为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关处罚和赔偿责任。
1.电梯外呼:乘坐人员根据所到达楼层的方向按上下方向或下方向电梯按钮,静候电梯的到来。
2.电梯内选:乘坐人员进入电梯轿厢后,在控制板上按下所要到达楼层按钮。
3.请勿超载:超载则蜂鸣器响起,电梯无法起动,请最后进入轿厢的人退出。多余物品应自觉御下,直到没有报警声为止。
4.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
5.请勿在电梯内跳跃、跑动。
6.请勿用电梯运送超大、宽、长、重的物品。
7.请勿强行开门或阻挡电梯自动关门。
8.严禁使用电梯运载易燃、易爆、化学剧毒等危险物品及运送罐装煤气。(危险)
9.乘坐人员应在电梯静止状态上下电梯,乘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
10.乘电梯时请勿捶门、撞门、敲击按键或用外力打开电梯门,要保持安静。
11.乘坐电梯载运货物使用时,不允许超载、撞击、涂抹电梯;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放于轿厢中心,避免载货运行中轿厢倾斜。
12.严格注意不要敲击、推拉、硬掰、倚靠电梯内外门,不要在电梯门前、梯门处、轿厢内丢弃杂物或倒洒液体。
13.不要将果核,石子等硬物丢弃在电梯上,也不要把伞尖等尖锐硬物伸进梯级周围的缝隙中,更不要伸进梳齿板中。
14.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非电梯专业人员不要私自用钥匙或其它物品强行打开电梯门。
15.电梯运载装修材料和垃圾时需适当打包后方可使用,堆放整齐均匀,使用完毕后必须做好电梯厢内的清洁卫生。
16.若突发故障停电梯时,请轻按电梯内紧急呼叫键,告诉艾萨炉主控室人员自己的楼层数等。不要试图用砸门、撬门或转动门锁的方式打开电梯。
17.如遇发生火警、地震等灾害时,请勿搭乘电梯,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8.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1)一般要求
1、不准超载运行。
2、不允许开启轿厢定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4、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5、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或呼梯信号。
6、轿厢顶部不准放置其他物品。
7、关门启动前禁止乘坐人员在厅、轿门中间逗留、打闹,更不准乘坐人员操纵盘上的开关盒按钮。
8、操作工或电梯日常运行负责人下班时,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记录簿中,并交给接班人。
(2)不安全状态下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电梯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意外情况,或乘坐人员应使电梯停止运行,并采取一些措施:
1、电梯失控而安全钳未起作用时,或乘坐人员应保持镇静,并做好承受因轿厢或冲顶、撞底而产生冲击的思想准备和动作准备(一般采用曲腿、弯腰动作),电梯出现故障后,乘坐人员应利用一切通讯设施(如110、警铃按钮、通讯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不得自行脱离轿厢,耐心等待救援。
2、法师地震时,应立即就*层停止运行。
3、发生火灾时,操作人员应尽快将电梯开到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认为比较安全),将乘坐人员引导到安全的地方,待乘坐人员全部撤出后,切断电源,并进行灭火救援。
4、井道内进水时,一般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将电梯的电源切断
5、电梯失去控制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仍不能使电梯停止运行时,电梯内操作人员应保持冷静,切勿打开轿门跳出。
为了更好的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减少故障的发生及保证各位乘客的人身安全、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根据本小区电梯性能和使用规范,特制订本管理规定,请各位乘客按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请不要超过额定人数、载重量乘梯,严禁超时、超重、超大使用电梯,超载时电梯会报警,请主动礼让,退出,乘下一趟电梯。
二、进出电梯时,电梯会自动开、关,切勿企图用手扳开电梯门或将身体倚靠在电梯门上,以免造**身损伤事故。
三、请适当操作电梯,勿以坚硬的物品敲打按钮。
四、请不要在电梯内嬉闹和蹦跳,轿厢内禁止粗暴行为。
五、请不要在电梯内吸烟,禁止携带其它火种进入电梯。
六、请保持轿厢及地面清洁卫生,不要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七、请不要乱按、狂按操纵箱按钮,如要保持开门状态,请按住“ ”按钮或挡住侧光电开关即可。
八、切勿私自打开轿厢操纵箱和拨动操纵箱内的开关。
九、十、老、弱、病、残、幼乘梯要人陪同,以免电梯故障突然停止时不知所措。
十、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和大件物品时,应事先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并在电梯管理员的'指挥配合下执行操作。
十一、停电或故障导致电梯停止运行时,不必惊慌,不要冒险打开轿箱门或由天花板紧急出口等强行出电梯,可用“呼叫”按钮“ ”、紧急电话按钮“ ”或手机与外部联系,以免发生事故,警铃仅供在紧急状态下使用。
十二、带水清扫候梯厅或携带湿物品乘坐电梯时,防止水渗入进道内。
十三、发生火警和地震时,切勿搭乘电梯。
十四、发现电梯故障、异常,请随时通知物业管理处。
十五、发现违章使用电梯、损坏电梯的行为,请大家配合制止,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对此行为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关处罚和赔偿责任。
一看到电梯有围挡在进行维修和保养作业时,禁止乘梯;
二请勿在电梯门区域停留,进出时注意观察轿厢位置,做到快进快出,不要低头玩手机,不要用手或身体阻挡电梯门,如需保持电梯门打开状态,应使用外召按钮或轿厢内开门按钮;
三任何情况下都禁止扒门和打开轿顶安全窗,以免坠落电梯井道;
四禁止用异物卡住电梯厅轿门中间,人为阻止电梯关门。搬运重物需长时间使用电梯时,请与使用单位管理处联系;
五禁止超载运行,超载铃响时后进者退出;
六身体请勿倚靠电梯门,以免电梯开门时摔伤;
七不得在电梯内嬉戏、打闹、蹦跳,保持门地坎和轿厢清洁,勿乱扔果皮杂物,减少电梯故障;
八学龄前儿童应在成年人陪同监护下乘用电梯;
九携带宠物乘坐电梯时,应对宠物进行有效控制;
十禁止非专业人员拆卸和维修电梯,或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一发生地震、火灾时切勿乘坐电梯。
为使电梯设备运行在安全、高效的工作状态,避免对电梯产生额外损坏,应严格按以下规定使用:
一、使用电梯实行分段定时制,即每日的8:00—12:00、14:30—18:00为材料搬运时间;
二、业主和搬运队在搬运物品时一律采用货梯,客梯仅供客人上下,严禁用于搬运物品。电梯载重量不得超过800kg,搬运过程不得长时间占用电梯或用物料堵塞电梯门;
三、沙、石搬运需按要求袋装方可入内,进入电梯后需肩扛,不得放置在电梯轿厢底部;轻质砖块、地板砖等材料进入电梯需在轿厢底部铺垫保护胶袋,搬运过程确保材料*铺,不得集中堆放在电梯轿厢单侧,避免造成电梯倾斜损坏;
四、进入轿厢的货物不得超过长1.5米、深1.6米、高2.2米;厚度为5厘米(包括5厘米)以上的木板严禁硬塞入电梯轿厢;
五、装载流质、粉状、砂石、块状材料应包装牢靠,无渗漏、无污染,遗留物应自行清理干净;
六、装载的货物尽可能采用箱装、袋装或捆绑等措施,并在装运前,集中在厅门附*堆放(勿堵塞通道),以减少占梯时间;
七、装运装修用易燃易爆材料、化学危险品时,应向管理人员如实说明,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八、严禁以下违章用电梯行为:
非消防状态下敲击消防按纽呼梯;
用木片塞入厅门门槽或用货物阻止厅(轿)门关闭;
擅自开启轿内操纵厢面板使用电梯;
装卸货物时采用拖拉式、抛甩式撞击轿厢或强行向轿厢内塞货物,造成轿厢门变形。
一、总则
1、电梯是属于国家明令规定的特种设备,为了保障电梯的正常和安全使用,必须制定《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
2、电梯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和使用,电梯钥匙不得随意仿制或配制,也不得随意滥用。
二、电梯钥匙使用与保养
1、电梯电源钥匙是操纵电梯运行与使用的电源开关钥匙;
2、电梯电源钥匙的操作使用程序必须按照电梯制造厂家规定的操作使用程序进行;
3、电梯电源钥匙必须由经过适当培训的专职司机或电梯值班人员使用和保管,其他人不得随意使用与保管。
三、电梯机房钥匙使用与保管
1、电梯机房是放置电梯重要设备的场合,只有经过适当培训的持证专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才能进入;
2、电梯正常使用时,电梯机房必须上锁,以防止其他无关人员擅自进入;
3、电梯机房钥匙应由电梯司机、电梯值班人员或业主相关部门负责人保管;
四、电梯三角钥匙使用与保管
1、电梯三角钥匙是电梯困人救援与电梯检修、检测时使用的;
2、电梯三角钥匙必须由电梯业主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保管,其他任何人不得保管;
3、电梯三角钥匙上必须附着一个“告示牌”,讲明三角钥匙不得随意使用,以免造成在一次开锁后,可能未有效地锁住厅门而发生的危险;
4、用电梯三角钥匙救援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持证专业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作业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电梯安全使用的前提,《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一、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从事电梯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并且具备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
(二)身体健康,视力、听力良好,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三)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
(四)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三、培训的方式包括内部的岗位培训、电梯制造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
四、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
(一)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
(二)电梯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
(三)电梯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
(四)电梯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类和作用;
(五)电梯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
(六)电梯的事故及防范;
(七)日常的安全教育等。
五、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使用单位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
六、作业人员应不断学*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
七、使用单位应及时安排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一般应提前二个月向考核机构报名;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应的岗位;
八、使用单位应制定对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应予以实施。
一、目的
为贯侧“以保养修”的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宗旨和落实“零锈蚀、零故障、零报修”的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目标,保证电梯机房设施设备良好运行,控制电梯机房环境温度,正常、合理使用、保养电梯机房空调。
二、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电梯机房空调的保养、使用。
三、内容
1、为杜绝电梯运行过程中,因环境温度过高而出现电梯控制柜或其它部件热保护造成电梯死梯、及损坏零配件。根据电梯运行对机房环境温度以及各管理处结合自身特殊要求,电梯机房在环境温度30―35℃时开启空调,进行制冷降温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电梯机房在环境温度30℃时关闭制冷空调,采用自然降温或其它方式降温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2、为了合理使用,尽量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在电梯机房空调运行季节应加强电梯机房的巡视,及合理制定巡视次数、巡视时间,及时结合自己的条件启停空调,保障电梯正常运行。
3、电梯机房空调在进入使用季节前应进行使用前的保养,检修空调室内外机、管线、控制线路、风扇、清洗过滤网等,对有问题的部件进行及时更换。
4、在运行季节,每周进行一次清洁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问题的部件、及故障隐患及时处理,保证随时投入运行。
5、在运行期过后应进行一次停用保养,检修空调室内外机、管线、控制线路、风扇、清洗过滤网等,对有问题的部件进行及时更换,并作好停机保管防护措施。
6、公司鼓励采用其它方式对电梯机房进行温度控制,保证电梯机房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电梯机房空调的使用,降低能量消耗。
7、电梯机房空调启停时间应进行真实的记录和完善,作为制定空调保养方案的依据,以利于查证。
一、使用电梯应文明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使用警铃按钮,电梯运行中不得倚靠在轿厢门上,不准在轿厢内嬉闹、跳动。
二、不得在电梯轿厢内吸烟、吐痰、丢弃杂物,禁止在轿厢内乱涂乱画,时刻保持轿厢内的清洁,不得损坏轿厢内各种设备设施,电梯门即将关闭时严禁用手伸入门间隙尝试使电梯重开门。
三、运行中不可将身体依靠轿厢门,进出时不许长期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四、电梯运行中突发故障,应按报警按钮报警,冷静耐心等待,不可采用拍打按钮、轿厢或强行撬门等行为,以免发生危险。
五、严禁装运易燃、易爆品,严禁电梯超载运行。
六、不允许用客用电梯装运物品、垃圾,如特殊需要,应经得相关部门同意,举放隔离措施,并派人现场监督。
七、电梯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借于他人使用。
八、电梯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报告:
①轿厢厅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②运行中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③运行有异常振动和异响;
④有漏电现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维修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梯维修保养活动,是指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在本市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电梯使用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四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应当约定维修保养的期限、项目和救援责任等内容。维修保养项目可参照《深圳市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见附表)的规定。
第五条电梯使用单位变更维修保养单位时,应当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维修保养单位而导致在用电梯出现无人保养的情况。
第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并监督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保养。
电梯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电梯使用,通知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报告市、区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维修保养单位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并在其维护保养、维修、报修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第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电梯技术档案。电梯技术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第三章维修保养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八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维修保养活动。
第九条注册地不在本市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本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工商注册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质监总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质检锅〔2003〕251号)的规定办理有关工商注册和维修许可手续。
第十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前,可持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到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验证手续,领取验证回执和获取特种设备电子政务网登陆密码。
已办理了验证手续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可凭有效的验证回执和电子政务网登陆密码办理电梯维修告知等业务。
未办理验证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每次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前均应当持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办理施工告知业务。
第十一条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在维修保养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业务电子政务网,向市质监部门办理电梯维修告知手续,并在告知中将变更的维修保养设备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认。
第十二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照《深圳市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的规定对电梯及其安全设施进行预防性维修保养,保证其维修保养的电梯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采取积极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生电梯故障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电梯,并与电梯使用单位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电梯使用单位未能积极配合的,应立即向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三)落实维修保养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四)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电梯技术档案。
第十三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设立24小时维修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
第十四条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做好下列维修保养记录,并归入电梯维修保养档案:
(一)保养记录包括电梯编号、保养日期、保养内容、作业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保养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二)应急维修记录包括电梯编号、维修日期、故障原因、处理结果、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和维修结束的时间、维修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维修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三)报修记录包括报修时间、报修单位名称、故障内容、派出维修人员的姓名及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等内容。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监督
第十五条市质监部门应当依法定期或不定期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市质监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发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质监部门可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撤销其许可资格的建议。
第十六条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应当有2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依法向监察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七条安全监察人员在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电梯的安全运行状态及运行情况;
(二)查阅有关管理制度、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资料,检查并询问其执行情况;
(三)检查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四)依法查封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规使用的电梯;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酒店电梯安全正常运行及服务质量,特制定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电梯机房门上有相应的设备房标识,并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
2、机房内所有标识安装位置适当、醒目,清晰、完整。
3、机房内的开关、单体设备等要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4、机房门口安装有从地面算起不低于50CM,且易跨过的金属制防鼠板。
5、电梯机房内任何设备非维修保养工,电梯值班工或电梯公司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6、非工作人员进入电梯机房须经工程部经理批后,由维修保养工陪同,方可进入。
7、保持良好照明及通风,常备手电管及应急照明设施,门窗开启灵活无破损。
8、保持机房干净整洁,不准堆放杂物。
9、消防器材齐备良好,机房内严禁吸烟。
10、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首层挂告示牌。
——酒店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实用5篇
1、在乘梯楼层电梯入口处,根据自己上行或下行的需要,按上方向或下方向箭头按钮,只要按钮上的灯亮,就说明你的呼叫已被记录,只要等待电梯到来即可。
2、电梯到达开门后,先让轿厢内人员走出电梯,然后呼梯者再进入电梯轿厢。进入轿厢后,根据你需要到达的楼层,按下轿厢内操纵盘上相应的数字按钮。同样,只要该按钮灯亮,则说明你的选层已被记录;此时不用进行其他任何操作,只要等电梯到达你的目的层停靠即可。
3、在开启电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切勿匆忙进入,以防轿厢不在该层,造成严重事故。
4、进入电梯厅门之前,请勿用手扒门;进入电梯轿厢后,电梯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电梯厅、轿门打开时,严禁跨步停留在厅、轿门内外,以防不测事故发生。请勿在轿厢内跳跃、跑动。
5、由于特殊情况,乘坐电梯作为载运货物使用时,不允许超载、撞击、涂抹电梯;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放于轿厢中心,避免载货运行中轿厢倾斜。
6、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装运时,需提前申请,经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运送。
7、严格注意不要敲击、推拉、硬掰、倚靠电梯内外门,不要在电梯厅门前、梯门处、轿厢内丢弃杂物或倒洒液体,否则会直接增加电梯发生严重故障的频率,威胁您乘坐电梯的安全。
8、不要将果核、石子等硬物丢弃在梯级上,也不要把伞尖等尖锐硬物伸进梯级周围的缝隙中,更不要伸进梳齿板中。
9、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非电梯专业人员不要私自用钥匙或其它物品强行打开电梯门;严禁未经电梯专业人员同意进入轿顶、井道、机房,或对电梯进行任何非正常操作。
10、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不可使用推车进入轿厢,应将垃圾或货物装成袋运输。
11、在车厢内严禁点烟、吸烟。因为电梯轿厢上下有易燃润滑油和其它易燃设施。无论是在电梯轿厢内,还是在电梯井任一层,当易燃物着火时,由于电梯井和轿厢的封闭环境,一有事故首先启闭门失效。当乘坐人员被锁在轿厢内时,极易导致人员严重缺氧窒息以及人人遗憾的人身伤亡。
12、千万不要试图用砸门、撬门或转动门锁的方式打开电梯。在电梯开关门时,请不要试图用身体或物品阻止电梯关闭,更不要站在梯门处遮挡电梯门等人。电梯运行时,请不要依靠在电梯门上。
13、老人、儿童、行动不便者等应有其他人员陪同乘坐电梯。
14、千万不要乘坐明确标明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遇到火灾、地震或其他灾害时,请不要使用电梯。
15、当您在电梯被困时,请勿惊慌,应使用梯内电话告知监控人员,不得强行出电梯轿厢,以免出现意外休息伤害,电梯管理员会尽快赶到排除故障。电梯内的电话只能在处理故障时使用,不得在电梯内吸烟或随地吐痰。
16、当您需要搬运家私或请外单位运送大件物品时,请您向相应操作人员告知注意事项。
17、当电梯内人员过多时,不得超载运行,听到超载报警时,后上电梯的人要立即下电梯,直到没有报警声为止。
18、不得强行开门或阻挡电梯自动关门。
19、乘电梯人员高峰期(上下班时间)不得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等物品。
20、携带宠物乘电梯时,应将宠物进行隔离,防止惊吓、伤害他人,病犬不准乘电梯。
21、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1、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告示牌。
2、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未经电梯管理员批准,任何员工不得持有或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3、未经部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学*参观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的安排指导。
4、**职能部门,如消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突然到场检查,当值人员在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做好记录,并应立即通知部门领导。
5、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打牌、睡觉、喧哗等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6、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电梯机房,未经书面批准和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7、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防火门、灭火器、疏散标志和批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好。
8、机房的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品。
9、发生电气火灾时,当值员工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的原则。
10、保证机房内照明、通讯电话的完好、畅通。
11、机房内应清洁无杂物,设备表面光洁无尘,电气控制箱内必须按时清洁除尘。
12、保持室内温度在5℃-40℃范围内,可适当安装空调设备,但通风必须满足机房要求。当机房温度在≥35℃时,开启机房空调。
13、注意防水、防鼠的检查,严防机房顶、墙体渗水、漏水和鼠害。
1、施工电梯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研究。
2、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施工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
3、施工电梯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台通道应*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4、施工电梯安装后,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施工电梯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5、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施工电梯在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1.2m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坠落器,切实保证不超过1.2m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6、施工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7、当施工电梯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万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末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8、施工电梯在大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施工电梯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9、施工电梯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0、当施工电梯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动,使梯笼缓慢地向下滑行。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有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作。
11、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新增人员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3、进入现场后做好井道厅门防护方可施工。
4、井道施工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5、井道施工不能赤膊、穿拖鞋作业。
6、严禁酒后作业。
7、严禁使用安全带吊装设备。
8、严禁把厅门钥匙借与无证人员。
9、库房内应配备防火设施,严禁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取暖器。
10、走梯施工时,电梯轿顶施工人数不能超过4人。
11、有脚手架施工时,应按要求设置安全网。
12、安全员必须佩戴安全员袖套,如离开工地必须临时指定其他人员负责。
13、开箱物品不能随意乱堆乱放,进入库房的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库房清洁、无烟头。
14、各电器元件必须防水、防潮。
15、机房导向轮、轿顶、对重反绳轮应放在干燥位置,作好防雨措施。
16、导轨堆放整齐,有保护。
17、厅门、轿门及轿厢壁板不能堆放在库房时表面必须有保护。
18、顶层井道脚手架搭设符合要求安全牢固。
19、对重块压杆坚固且用强度足够的铁丝或钢绳给对重块作二次保护。对重块数须确保电梯不溜车(至少大于轿厢载重的60%)。
20、动慢车后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实验有效,电器开关有效。
21、动慢车前缓冲器必须安装及加油。
22、走车施工在轿顶或轿厢底板上搭设脚手架必须做保护。
23、动车后不能短接机房急停,限速器开关,轿顶急停开关。
1、电梯外呼:乘坐人员根据所到达楼层的方向按上下方向或下方向电梯按钮,静候电梯的到来。
2、电梯内选:乘坐人员进入电梯轿厢后,在控制板上按下所要到达楼层按钮。
3、请勿超载:超载则蜂鸣器响起,电梯无法起动,请最后进入轿厢的人退出。多余物品应自觉御下,直到没有报警声为止。
4、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
5、请勿在电梯内跳跃、跑动。
6、请勿用电梯运送超大、宽、长、重的物品。
7、请勿强行开门或阻挡电梯自动关门。
8、严禁使用电梯运载易燃、易爆、化学剧毒等危险物品及运送罐装煤气。(危险)
9、乘坐人员应在电梯静止状态上下电梯,乘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
10、乘电梯时请勿捶门、撞门、敲击按键或用外力打开电梯门,要保持安静。
11、乘坐电梯载运货物使用时,不允许超载、撞击、涂抹电梯;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放于轿厢中心,避免载货运行中轿厢倾斜。
12、严格注意不要敲击、推拉、硬掰、倚靠电梯内外门,不要在电梯门前、梯门处、轿厢内丢弃杂物或倒洒液体。
13、不要将果核,石子等硬物丢弃在电梯上,也不要把伞尖等尖锐硬物伸进梯级周围的缝隙中,更不要伸进梳齿板中。
14、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非电梯专业人员不要私自用钥匙或其它物品强行打开电梯门。
15、电梯运载装修材料和垃圾时需适当打包后方可使用,堆放整齐均匀,使用完毕后必须做好电梯厢内的清洁卫生。
16、若突发故障停电梯时,请轻按电梯内紧急呼叫键,告诉艾萨炉主控室人员自己的楼层数等。不要试图用砸门、撬门或转动门锁的方式打开电梯。
17、如遇发生火警、地震等灾害时,请勿搭乘电梯,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8、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1)一般要求
1、不准超载运行。
2、不允许开启轿厢定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4、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5、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或呼梯信号。
6、轿厢顶部不准放置其他物品。
7、关门启动前禁止乘坐人员在厅、轿门中间逗留、打闹,更不准乘坐人员操纵盘上的开关盒按钮。
8、操作工或电梯日常运行负责人下班时,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记录簿中,并交给接班人。
(2)不安全状态下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电梯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意外情况,或乘坐人员应使电梯停止运行,并采取一些措施:
1、电梯失控而安全钳未起作用时,或乘坐人员应保持镇静,并做好承受因轿厢或冲顶、撞底而产生冲击的思想准备和动作准备(一般采用曲腿、弯腰动作),电梯出现故障后,乘坐人员应利用一切通讯设施(如110、警铃按钮、通讯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不得自行脱离轿厢,耐心等待救援。
2、法师地震时,应立即就*层停止运行。
3、发生火灾时,操作人员应尽快将电梯开到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认为比较安全),将乘坐人员引导到安全的地方,待乘坐人员全部撤出后,切断电源,并进行灭火救援。
4、井道内进水时,一般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将电梯的电源切断
5、电梯失去控制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仍不能使电梯停止运行时,电梯内操作人员应保持冷静,切勿打开轿门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