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进销存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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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进销存的管理制度 1

  受校医院委托,为便于广大研究生就医报销,现将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公布如下:

  一、学生基本医疗保障适用对象、范围:

  1、上海师范大学在册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包括港、澳、台)、在册接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研究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取得学校颁发的有效证件之日起开始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2、留学生、继续教育学院、定向和委培研究生不适用本办法。

  二、校医院就诊规定:

  1、学生就诊须凭本人学生证、医疗卡二证挂号,一科一号,门诊挂号1元,挂号费自理。不能出示二证者,医疗费用自理。

  2、学生的医疗卡仅供本人使用,在校医院就诊必须出示医疗卡。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卡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追回医疗费用,并按校纪校规记录在个人诚信档案上。

  3、学生就诊应尊重医务人员的意见,不得自行点药、自行提出转诊或要求进行医生认为没有必要的医学检查。

  4、如果遗失医疗卡,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出具证明后,方可办理补办手续。补办时须交本人1寸照片一张,补办医疗卡收取工本费1元,补办病史卡收取工本费2元。补办医疗卡时限为十个工作日,徐汇校区每周四全天在校医院3楼防保科(303室),奉贤校区每周二、四下午在医院收费室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5、接诊医生根据病人的具体病情出具相关疾病证明,学生未经医院诊治而自行休息者,校医院一律不补开病假单。校外医院的疾病病假单(急诊除外)应由校医院审核方能生效。

  6、校医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学生如在门诊时间以外就诊,持本人学生证、医疗卡二证到校医院挂号就诊,并按规定支付值班挂号费2元。

  7、为照顾大多数患者就诊,在一般情况下不出诊(特殊情况除外)。

  8、普通门诊、值班用药应由医生按病情开处方,按照医保规定,一般不超过三日,慢性病可一至二周。就诊者不得自行指定药物,强求医生开药。

  9、实*、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因病等休学期间,在本市范围的学生,应回校医院就诊或转诊。在外省市的学生,由学院向校医保管理办公室申报、备案后、可在外省市所在地就*的一所医保定点机构就医。

  10、寒暑假期间外地学生患急病,可在当地就*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一个地区仅限一个医院)。回校后经审核确系医学范围急诊并符合相关规定,可报销80%。

  11、除急诊外,在寒暑假及休息日患病,居住本市的学生仍应回学校就诊,奉贤校区学生家住本市的可持本人医疗证在徐汇校区医院就诊。

  12、学生毕业、退学或其他原因离校,由校医院收回医疗卡和校医院门诊病史卡,并由学校及时到所在区县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转诊:

  1、学生在本市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均应先到校医院就诊,实行本校医院首诊制度。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是否转诊,由接诊医生开具转诊单,转诊一次只能报销一次费用,经转诊到定点医院所发生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申请报销80%,个人负担20%。

  2、学生未经转诊,在校外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

  3、本校定点转诊医院为:徐汇校区转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奉贤校区转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奉贤区中心医院。

  4、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原则上在校内就诊。

  5、费用昂贵的大型检查、治疗费用等(如CT、MRI及其它特殊检查单项200元以上)、须经校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才能进行。未经同意自行检查者,费用自理。如属急诊,须经审核后按自负20%的比例报销。

  四、住院:

  1、经转诊定点医院、需要住院学生,凭定点医院出具的已盖章住院通知单,并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学生医疗证到校医院开具住院结算凭证,本凭证仅供一次住院使用,仅限本人使用,有效期为7天。

  2、学生在外省市急诊住院、门诊大病(包括学校规定的实*、课题研究、社会调查期间)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垫付。

  1)在出院或治疗后6个月以内,凭出院小结、病史资料、医疗费原始收据、费用明细账单等到校医院集中登记。

  2)集中登记后由校医院到所在区县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待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医疗费用拨款到学校,再由学校交付个人。

  3、学生住院包括住院和急诊观察室留观。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设立起付标准: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100元;一级医院50元。起付标准及以下部分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用由统筹资金支付。

  五、门诊大病

  1、门诊大病包括重症尿毒症透析(含肾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以及必要的相关检查,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症、中度和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以及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的门诊治疗费用,全部由统筹资金支付。

  2、凭定点医院出具已盖章的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申请表,并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学生医疗卡在校医院开具门诊大病结算凭证。本凭证仅限个人专用,不得涂改、出借。门诊大病凭证自开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超过六个月后需要继续医疗或在6个月内需要变更医疗机构的,应当重新开具门诊大病凭证。

  3、学生每次就诊挂号和付费记账时应向定点医院出示门诊大病结算凭证和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六、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和方法:

  1、普通门诊必须有校医院开具的转诊单方可报销。

  2、学生凭定点医院转诊单、学生医疗卡、病史资料、各种检查报告单、正规发票到校医院审核后符合规定的报销80%,个人负担20%。

  3、学生在不属本校定点的医院,但属于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的急诊费用(经审核确属医学范围的急性病,而不是仅凭急诊挂号),凭学生证、医疗卡、病史资料、各种检查报告单、正规发票到校医院审核后符合规定的报销80%,个人负担20%。

  4、审核时间、地点:

  徐汇校区:每周三8:00~13:30校医院二楼行政办公室。

  奉贤校区:每周四8:30~13:30行政楼二楼财务处。

  5、报销取款时间、地点:

  周一至周五(周三下午除外)徐汇、奉贤校财务处

  6、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7、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由本人垫付后、应在就医医疗机构开具正规收据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七、不属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费用:

  1、基本医疗保障规定范围之外的费用,如救护车费、中药代煎费、体检费、二类疫苗费、不影响身体机能的矫形手术、心理咨询、美容、镶牙、洁齿、植牙、治疗秃发、植发、验光配镜、支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减肥、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医学鉴定、违法乱纪造成的损伤、宠物咬伤等不纳入报销范围。

  2、所有学生在境外(包括港、澳、台)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报销。

  3、学生所有医疗费用(住院、门诊大病、门急诊)报销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八、医疗保障管理:

  1、学校应切实做好大学生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保障的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大学生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补助资金必须做到严格管理、规范审核、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纪部门的监督审核。

  2、为加强医保资金管理,预防违规违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的大学生应讲诚信,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自身基本权益。如有冒名使用、谎报医药费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根据医保管理制度及本校规章制度,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管理实施细则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以前发布的有关大学生公费医疗规定与本管理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4、本细则解释权在校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小组、校医院。

  医保进销存的管理制度 2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法律和法规,严格按财经制度办事,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医保工作的财务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按电脑自动生成的上月实际补助费用报表,扣除违规补助费用后,逐月向县合管办申报拨付补助基金。

  四、每月公示一次本单位住院补助兑付情况。全方位接受职能部门审计和群众监督。

  五、负责医保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加强院内财务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补偿资金的运行安全。

  七、负责院内发票、卡、证、表册的管理与监督。

  八、配合做好卫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医保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医保进销存的管理制度 3

  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医院医保工作制度》正文开始》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试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一、就医管理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热心为参保病人服务。优化就医流程,为就诊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低廉、高效的医疗环境。

  3、严格执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诊疗中,凡需提供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时,必须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未征得病人许可,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引起病人投诉,除承担一切费用外,按投诉处理。

  5、严格掌握各种大型仪器设备的检查和治疗标准,需要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病人,按医保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医保办审批后,方可有效。

  6、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病人就诊时,应核对医保手册,进行身份验证,严格把关,禁止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等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病人列入医保基金支付。对新入院的医保病人,应通知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将医保卡及医保手册由医保办保管。

  7、门诊及住院病历,应书写规范齐全,各种检查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需符合病情及相关规定。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8、病人住院期间需转上级医院门诊检查(不包括治疗项目),应告知病人事先办理转院核准手续。病人需转院治疗的,科室主管医师先填写转院申请表,科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医保办审核盖章,由病人到医保中心办理批准手续。

  9、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立项,抬价、巧立名目。

  10、特检特治审核表或有关检查治疗申请单及特材单据须留存备查。

  11、一年医保考核年度内,所有参保病人超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5%以内,所有参保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自负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30%以内。自费药品占参保人员总药品费用的10%以内。

  二、医保用药管理

  1、严格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及《医保考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备好医保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医保病人就医需要。

  2、及时向医保机构提供医院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3、严格按照急性病人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病人不超过十五日量,规定疾病(肝炎、肺结核、精神并癌症、糖尿并冠心病)不超过一个月量,并应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患者出院带药,与病情相关药品不超过半个月量,辅助用药限带一般剂量的原则掌握处方量,并在医保病历中作好记载。治疗项目不属于出院带药范围。

  4、医保病人要求处方药外配时,应使用专用处方,并到挂号处医保窗口,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为病人提供方便。

  5、医务人员应熟悉《药品目录》的有关内容,对控制用药应严格《药品目录》规定的适应症使用。使用蛋白类制品应达到规定生化指标,并经医保科审批方可使用,有效期最长为5天。门诊病人使用营养类药品一律自费。

  6、使用中药饮片应严格按规定剂量控制,严禁开变相复方(二味或二味饮片)。

  7、特殊病种病人的门诊检查、用药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申请单,并按申请单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按规定使用特殊病种专用处方,个人付30%,统筹付70%。

  三、费用结算管理

  1、严格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费用结算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上报核对无误有费用结算《申报表》,要求各类报表内容项目齐全、数据正确、保存完整。

  2、参保病人日常刷卡就医和出院结账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数据,应及时与医保中心结算科或信息科联系,查明原则保证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3、门诊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一天内多次刷卡,只算一个人次;住院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十天内以相同病种再次刷卡住院的,算一个人次。

  4、挂号窗口计算机操作员应先培训后上岗,挂号、计费应直接用医保卡读卡操作,绝对不允许采用输入保障号操作。刷卡操作时要保证对卡操作成功后,才能把卡取出来,药品输入要慎重,不要输错,不要随便退药。

  5、特殊病种病人刷卡记账要慎重,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治疗建议书及门诊治疗卡,非建议书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和超过治疗卡有效期的。绝对不准进入特殊病种刷卡记账系统进行操作。一经查出,所扣费用由当班操作人员支付。

  6、出院操作要确定所有的项目全部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出院手续,以保证上传的数据完整正确。

  7、遇刷卡障碍时操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或医院医保管理人员,严禁擅自进行非法操作,或推诿病人。

  8、外地医保病人及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保病人结清医疗费,医院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入院录和出院录和住院发票。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

  1、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医保新政策出台时,按统一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使其符合规定,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2、要妥善维护医保中心提供的终端软件,不得出现人为原因导致数据篡改、丢失或设备损坏。医保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向医保中心信息处报告,并限期排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每天检查上传下载的进程是否正常,如死机要进行进程重启动。

  4、医院上传下载的时间间隔不能设置太长(一般为20分钟),更不能关掉上传下载进程,导致数据不能及时上传下载,影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严禁修改数据库中的索引和触发器。

  医保进销存的管理制度 4

  1、做到就诊患者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2、办理门诊收费时,如发现所持证件与身份不符,应扣留卡,并及时通知医保办。

  3、应进行非医保支付病种的识别,发现因斗殴、酗酒、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患者和因工负伤、生育、交通事故等患者使用医保卡就诊应及时通知医保办。

  4、严格执行医保管理中心制定的医保特定病种门诊的管理规定,依据诊断标准客观做出诊断,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或弄虚作假。正确使用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认真做好记录。

  5、凡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医保范围以外的用药、治疗、,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未经参保人员同意和签定协议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纠纷由医护方当事人负责。

  6 、医保目录内的同类药品由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7 、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终结检查制度。

  8 、认真做好医保目录通用名的维护工作。新购药品应及时调整医保类型并上传至医保管理中心。

  9 、按时与银行日终对账,向医保中心上传结算数据,及时结回统筹基金应支付的住院费用,做到申报及时、数据准确

  10、做好医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安全。

  医保进销存的管理制度 5

  参保病人病历是记录诊疗活动的真实记录,是核查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的原始资料。为规范保险病人的病历书写,制定以下制度。

  1、病人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科室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科室应将收到的住院病人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人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2、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人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3、科室经治医生必须如实询问病史,准确记录,如出现因记录失实问题影响患者报销的,由当事人负责。

  4、科室诊疗活动必须如实记录医嘱,如因医嘱不符合医保规定,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辅助检查,必须下医嘱,在病程记录中有上级查房意见,常规检查外的辅助检查要说明检查的原因。检查分析结果必须体现在病程记录中。

  6、出院诊断、病种定额、辅助检查之间,必须具备严格的逻辑判断关系,严谨套用病种、诊疗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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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进销存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1)

——进销存管理制度菁选

进销存管理制度

  在我们*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进销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进销存管理制度1

  为加强公司外购商品进销存与盘点管理,规范业务作业流程,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外购商品范围

  包括(不限于):免钉胶、硅胶。

  二、部门职责

  仓管部:负责外购商品进、销、存管理。

  销售内勤:负责开具销售单、退货单及进货不良品之处理。

  财务部:负责商品销售及库存管理的财务稽核工作。

  物流部:负责联系车辆,安排货运。

  三、入库管理

  1、销售内勤依据商品库存状况,向供货商下采购单。采购订单一式两份,分别于销售内勤、仓库留存。

  2、商品入库时,库存管理员应按照客户发货单逐一清点商品名称、规格、数量,确保入库商品与采购单一致。

  3、对于不良商品应及时通知销售内勤与供货商联系,办理商品退、换货手续。

  4、经审查无误的商品,仓管部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商品按照要求摆放相应货位。

  5、产品入库单一式三份,分别留于仓库、采购部、财务部。财务部凭借采购单、入库单、资金支付申请单支付货款或挂账确认往来账款。

  四、库存管理

  1、商品的保管要根据商品的不同种类及特性,结合仓库的条件,采用合理的制度放置,既要保证各种商品免受损害,又要保证商品出入库和盘存的方便。

  2、商品储存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类保管、编号定位。每类商品设置商品卡片,并随商品的进出随时登记。卡片上应记录物料名称、货位、入库和出库日期、进出数量和结存数量。卡片要挂在货位对应处。

  3、商品的计量单位要按照通用的计量标准实行,对不同的'商品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保证同一种商品前后计量单位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4、商品码垛要牢固、整齐,要留有工作道,便于保养、清点、收发,应当按种类、包装、体积、重量合理堆码。

  5、仓库保管的商品,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试用、调换和外借。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不合乎公司规定的出库、移库、退库等请求。

  6、做好仓库与采购、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并对商品的利用、积压等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五、出库管理

  1、仓管部必须严格按照先办手续后发货的原则执行,并保证发货手续齐全、完备。

  2、仓管部发货遵循先入先出原则。严格按照商品保质期到期先后作出合理的出库安排。

  3、商品销售时,销售内勤首先确认销售货款已到账或赊销已经领导审批,后开具“销售单”。物流部根据销售单安排货运发货。

  4、仓管部凭借“销售单”、货运回执单,开具出库单,出库单一式贰份,一份留仓库备存,一份连同“销售单”、“货运回执单”递交财务部。

  5、门卫应该严格按照仓库开具的出门证审查货运车辆,无误后放行。

  六、退货管理

  1、发生销售退回时,销售内勤首先应根据该批商品的销售单核对退回商品。确认无误后,符合公司销售退回政策的,销售内勤填写“退货单”,仓库办理退货入库手续。

  2、退回的商品应提交质检部检测,对于不能再次销售的商品单独存放,定期按照公司商品报废流程处理。

  3、如果财务部对该批商品已开具销售发票,当月开具的发票,客户尚未认证,可以直接将发票退回。跨月度或者客户已经认证。则购货方应开具红字发票。

  4、财务部根据“退货单”与仓库“入库单”、资金支付申请单支付货款或挂账往来账款。并做库存账务调整处理。

  七、库存盘点

  1、盘点的主要内容:查清商品实际库存量、仓储台账、财务明细账是否相符,查明商品发生盈亏的原因,查明商品的质量状况等,做到账实相符,及时处理超储、呆滞商品,节约流动资金。

  2、盘点周期:每月抽样盘点进行一次,每年全面盘点进行一次。

  3、盘点中出现的盘盈、盘亏,仓管部应详细说明原因;必要时,追究相关部岗位的责任。根据公司的处理意见,仓库、财务做相应账务调整处理。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进销存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自营店商品的进销存管理,实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的管理目标,制定此制度。所有财务、货品、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建账1、新店铺货后三天内店长必须在店铺建立台账,账务管理员同步在公司建立起对应的大账。2、建立新账前,必须对商品进行盘点,以盘点实数作为建账的基础资料,要做到准确无误。

  二、销账3、店长每周一下午至公司开会时必须将上一周的销售报表和销售小票交至账务管理员,账务管理员在一周内完成销账,包括相关查询。销售报表和小票必须按表格规范填写清晰,无错字错码,一旦有不规范和填写错误的情况发生,将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4、与商场联营店铺不得私收现金,一旦发现对直接责任人做辞退处理。对通过公司批准,个别商场内部人员购买产品所收现金必须及时上交公司,收现商品做入销售日报和周报,注明内购和折扣比例,不能向货品部办理退货。顾客损坏商品理赔款视同内购销售,做进销售报表。5、各店的出货单由店长或导购正式签字后在1~2日内必须返回货品部,出货单一式四份,店长留存一份,其余三份交回货品部,货品部留存一份,转交财务部两份。6、店长和账务管理员必须作到当天的进货和销货必须当天做账,作到日清日结,不得累计,每周做一次合计。遇到店长或账务管理员请假的情况,超过三天假期就必须上报业务主管或会计,安排代理人。7、所有销账工作必须认真细致,销完后进行复核,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笔误。店长必须整理收集好所有商品进销存的原始凭证(出货单、调货单、退货单、销售小票、上月盘点表),不得丢失。一旦丢失,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

  三、盘点8、自营店货品盘点分为日盘总数,月盘明细,日盘总数即每天早晚班导购交接班时对货品进行总数盘点,双方一致确认后在交接本上签字。月盘明细即每月由财务人员随机对店铺进行盘点,月盘时必须对明细账。9、月盘时对柜台上出现的混签、丢签商品不能盘点入账,应办理退货手续,退回货品部进行重新核定。每月每店混签、丢签超过5件,即视为违规,必须接受处罚。店长自行发现混签、丢签,情节轻微,并及时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此类情况不进行处罚。10、月盘点时间和盘点人员由财务部决定,尽量避开客流量较大的时间段,当销售与盘点发生矛盾时,销售给盘点让路。店长和导购必须认真配合盘点人员的工作,并应整理好台账,及时与盘点结果进行核对。11、盘点表一式两份,盘点结束后,店长与盘点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当月盘点表必须归档保存,以备下月查实。

  四、对账12、盘点结束后,及时进行盘点实数与台账、大账的核对,只有核对后实现实数与台账、大账完全相符,才能说明账目清晰;如出现不符,就必须对明细资料进行逐一核查,找出差异。13、对问题较少的店铺,盘点当日就必须完成核查;对问题较多的店铺,店长必须安排时间在三日内回到公司与盘点的`财务人员进行核查,并把出现的问题如实上报会计。拖延核查时间将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14、对账核查的各种问题不管查清还是未查清都必须逐一列出清单,说明情况,上报会计。

  五、库存管理15、自营店库存管理必须做到:*以产品系列和品类分开装袋装箱集中储放,提高销售时的找货速度。*产品包装袋要完整无破损,对破损的袋子及时更换,防止因破袋而发生乱签。*不同规格大小的产品必须放在相应大小的包装袋中,防止商品损坏,尤其易折的银链商品。*单款产品的库存量不能过大,中低价格带商品畅销款单款库存不能超过4件;一般款式单款库存不能超过2件;高价格带商品畅销款单款库存不能超过2件;一般款式单款库存不能超过1件;对滞销库存商品每3个月向公司办理一次调货。*各自营店的库存指标由公司统筹确定,正常售卖季不能超过指标;在节日旺季,库存量可以超过指标,但幅度不能超过30%。各自营店库存指标详见附件。*销售人员佩戴产品促进销售只限于在专柜或专卖店现场,每件产品的佩戴时间不要超过7天,尽量减少磨损,保证产品光亮如新。『 1 』『 2 』

  六、核查与处理16、会计负责对各店存在的混签、丢签、丢失原始进销凭证(进货单、调货单、退货单、销售小票、上月盘点表)丢失货品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对混签、丢签核查清楚后监督店铺进行价签调整和补充,货品丢失问题上报总经理处理。17、会计和总经理对当月自营店进销存管理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落实后,账务管理员根据处理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店铺账目进行调整,实现公司大账与店铺台账的统一。在未经总经理或会计批准的情况下,账务管理员不得私自调账。18、每月自营店进销存报表由账务管理员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资料,会计进行初步核查后汇总上报总经理。自营店进销存报表上报时间与损益表同步。七、奖罚条例19、处罚*销售报表和小票填写不规范,有错字错码(店长罚款50元;导购30元)*丢失原始凭证:出货单、调(退)货单、小票、上月盘点表(店长罚款100元)*每月每店混签、丢签超过5件(店长罚款200元;导购100元)*店长无故拖延盘点核查时间(罚款100元)*联营店铺私收现金(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专卖店随意打折赚取差价或私卖本公司以外产品(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库存储放未按规范操作,管理混乱(店长罚款100元、导购50元)*库存品存在袋子破损或袋子使用规格不合理导致商品损坏(店长罚款100元)*单款未发生销售的产品超过5件以上,未在3个月内调回(店长罚款100元)*商品陈列和正常售卖中造成的非质量问题商品至残,每月至残率超过0。2%(店长罚款200元、导购罚款100元)20、奖励*连续三个月以上账目清晰,账与账、账与物相符,无混签、丢签,奖励店长200元、导购100元,每3个月评审一次。*财务人员稽查时,库存储放管理产品陈列规范,无破袋和乱签,奖励店长100元。*全年账务管理清晰,未发生处罚事件的店铺,将获得最佳管理奖,奖金由总经理决定,不限名额。

进销存管理制度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确保医疗保险制度健康运行,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6号)、《江苏省贯彻实施细则》(苏劳医〔1999〕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苏劳社医〔20xx〕3号),以及药品管理相关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药店),是指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的定点资格,经公开招标定点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为市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提供购药服务的零售药店。

  第三条

  零售药店定点原则是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自愿申报、择优定点。

  合理布局:指在居民集中居住区、集贸市场、街道(镇)所在地和其他便民地点设立定点药店。同一法人代表或同一连锁公司在同一街道(镇)定点药店的数量不能超过该街道(镇)定点总数的1/2。

  总量控制:以街道(镇)为单位,每1.2万户籍人口设家点药店,原则上市区总量控制在200家左右,并根据行政区划变化、居住人口的增加等实际情况,适时增加定点数量,满足保人员购药需求。

  自愿申报:

  零售药店自愿为参保人员提供购药服务,并遵守疗保险管理规定和执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可申请定点格并报送相关申请材料。

  择优定点:符合定点准入条件的药店,取得定点资格后,以置布局、经营面积、资金规模、药品品种数量、药品价格、管和服务质量等内容作为择优定点条件,以评分高者为优,根据定点指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定点。

  第四条

  零售药店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

  (一)符合定点药店区域规划布局设置的要求;

  (二)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并正常经营满年的。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保证服务质量,并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

  (四)药店经营仅限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的项目和批准文号为卫消字、卫杀准字的消毒用品及常用医疗器械。

  (五)必须具有24小时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相关品种(不少于800种,不含中药饮片)的能力。

  (六)应配备xx名以上药师(包括药监部门认可的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及药师(含)以上职称,下同),并保证在营业时间内有至少xx名药师在岗;其他药品从业人员须经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七)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八)建立健全符合***门要求的有关帐薄设置、核算和记账方法等财务制度。医疗保险药品销售单独立账,财务会计管理与药品购销存管理相符。

  (九)药品进销存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按规定进行数据录入及传送,并接入监管部门远程管理系统。

  (十)注册资金(个体工商户为资金数额)30万元以上;在市区内环高架以内的药店实际营业面积不得小于100*方米,其它地区的药店实际营业面积不得小于60*方米。

  第五条

  具备本办法第四条第(二)至(十)项规定条件,愿意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并遵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零售药店,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定点资格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无锡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申请表;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社会保险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业人员参保缴费凭证;

  (五)营业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册、上岗证、半年内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药品经营品种及价格清单、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及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七)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八)药店所处街道(镇)证明、零售药店营业用房房屋产权证(或可经营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

  (九)药店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第七条

  具有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根据布局规划和择优定点条件,本着公开、公*、公正的原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购买医疗服务的方式,公开招标确定医保定点,有效期为 年。

  布局规划和择优定点条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财政、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确定。

  首次招标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定点资格并经年审合格的零售药店中进行。

  第八条

  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定点药店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应对招标确定的定点药店进行医保政策、业务操作的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包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规范、费用结算、违规处理、违约责任以及费用审核与控制管理等内容的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协议有效期一般为 年,定点资格年审合格后方能续签。任何一方违反服务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或停止协议,但须于30天前通知对方,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

  定点药店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医保管理工作,及时按期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送有关资料和数据,与社保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条

  药品购、售管理

  (一)参保人员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各定点药店使用个人帐户配购药品。

  (二)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配购药品时,每天不得超过xx次或费用不超过200元;每月不得超过次或费用不超过800元。超过规定的,医保基金不予结算。

  (三)定点药店向参保人员提供药品配售服务时,应认真核对本人社会保障卡,对因行动不便等原因由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做好代购人身份证等相关信息的登记工作,以备后查。同时,药师应认真询问病情并指导用药,一般药品不得超过日用量;急诊用药一般不得超过日用量;对于某些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如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等)可适当延长。对于外配处方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四)定点药店对所配售的药品应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拒绝参保人员小额购药要求,医保划卡购药(同品规)价格不得高于现金售价,费用结算应使用医疗保险专用发票,并单列记帐。

  第十一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加强对定点药店的检查和费用审核,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结付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发生的应当由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支付的费用。定点药店有义务提供与费用结算、检查监督等相关的资料和账目清单。

  第十二条

  定点药店变更或歇业核准备案。定点药店需要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所有制形式、经营地址等内容或歇业的,应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变更或批准歇业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符合定点条件的,办理定点变更或歇业备案手续,并送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对于营业地址需要变更至其他街道(镇)的(按定点规划要求尚能定点的),应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变更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地址变更备案。备案四个月后尚未办理定点变更手续的,原医保定点(包括医疗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物价和社保经办机构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药店的检查和年度考核。要对定点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年度审核。对于违反规定的定点药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本办法第十四、十五条规定限期整改或取消定点资格。

  第十四条

  定点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限期至个月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服务协议:

  (一)拒绝参保人员小额购药需求或医保划卡购药价格高于现金售价的';

  (二)财务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

  (三)未按规定使用医保专用发票的;

  (四)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的;

  (五)不提供24小时售药服务的;

  (六)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

  定点药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定点资格,并在xx年内不再受理其定点资格的申请。同时移交药监、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处理:

  (一)采用伪造或变造账目、票据等手段结算医保基金的;

  (二)采用各种方式,使用医保个人帐户资金直接或者变相销售保健品、食品及非医保范围的其他物品的;

  (三)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等违反《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规定的;

  (四)未提供医保服务,却用社会保障卡结算医保费用的;

  (五)药品进销存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能真实反映医保结算情况的;

  (六)为未定点的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提供划卡结算医保费用的;

  (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等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改期间,仍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的;

  (八)经营地址变更后未按规定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自行在新地址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的;

  (九)拒不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检查考核的;

  (十)连续xx个月未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且不进行歇业备案的;

  (十一)不参加年度审核或年度审核不合格的;

  (十二)两次暂停服务协议限期整改后仍有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违规行为的;

  (十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的;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

  社保经办机构应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苏劳社医管〔20xx〕5号和《关于印发无锡市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试行办法》(锡劳社财〔20xx〕9号)规定,积极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和定点药店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工作,加强定点药店的自律管理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月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进销存管理制度4

  一、库房配件进货:

  1、配件库房依据各技术中心维修状况和配件运行状况来制定需求的配件订购方案,合理的库存分析来订购所需求的配件。

  2、依据维修状况来制定配件订购方案,针对普通配件及特殊件的采购时间及数量制定,及时向采购中心咨询。

  3、组织备件的到货验收及备件的入库检验;对收到的配件及时清点和配件入库验收,对配件接纳的异常状况(破损,少发,错发,丢失等)向采购中心及时联络沟通反映状况,以便查找。

  4、配件清点验收终了后,库管人员依照实践收货状况录入电脑。

  二、库房配件出库销售:

  1、管理员按《维修拜托书》上的记载发放配件,发放配件时要检查《委托书》的两联填写能否相符,格式是否一致。

  2、配件出库后,库管员及时核对维修领料单,打“√”确认。发放配件时要用有特殊记号标识,最好签字确认。

  3、库管员及时对出库配件记载和电脑录入工作,防止呈现工作失误,形成误差。

  4、库管员要依照相关规则,对库房配件不允许外借和试用,防止损坏。

  三、库房配件管理存储:

  1、每月清点日期为当月最后一天下午6:00以后。该时间要求每一位库管员月结存盘,导出本月的《进销存报表》,并加以保管,同时上报。

  2、清点时按《实物清点管理方法》执行,在此期间不得再有配件出入库。

  3、清点完毕后,及时清点实数与台账、大账的核对,只要核对后完成实数与台账、物账完整相符,表明账目明晰;如不符,就必需对明细材料逐一核对,找出差别。

  4、清点完成后,依据清点数据制造《账实差异表》并加以保管,同时上报。

  5、库管员依据清点状况对统计回收的材料入库后,填报《回收台账》、《统计表》、入库单必需每月2号以前上报以便做出汇总分析。

  四、库房进销存的意义:

  1、树立合理的商品分类的存放。

  2、构成科学的成本计算和利润计算方式。

  3、合理调整库存商品,包括商品装备、库存预警等。

  4、树立进货-〉销售-〉现金完好的业务流程体系,减少管理破绽。

  5、有效对业务人员考核,完善的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积极性。

  6、减少库存积压,合理组织库存结构,使畅销商品和高利润商品占库存资金的80%左右。

  五、库房进销存的作用:

  仓库管理是以仓库为主,货品一进一出都记录,同时产生库存信息,相应的能够查找到进货与出货状况,产生出、入库报表,清点;进销存管理是以货品的进货、销售、库存为主,其实销售也是货品出库的.范畴,只是参加了价格管理。

  1、采购:采购订单、采购入库单、采购发票等。

  2、销售:销售订单、销售发货单等。

  3、库存:采购入库单、其他入库单、销售出库单、资料出库单、其他出库单、调拨单、清点表等。

  4、核算:采购入库单、产废品入库单、其他入库单、销售出库单、资料出库单、其他出库单等。

  最后对采购、入库的各种配件的入库成本、销售出库各种配件的销售成本的核算。

  六、库房进销存的目的:

  1、降低采购、销售、库存成本,优化资金流转。加快商品周转,提升市场反响速度。

  2、标准化库存商品管理,避免资产流失。随时查看成本、利润和买卖记录。

  3、杜绝财务破绽,防范买卖风险。便于往来订单,帐款管理。

  4、便于考核员工、部门、经销商业绩。降低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5、统计报表提供实时决策。

  报表中销售和库存状况反映的数字进货;在运营上,可依据报表对应收金额的计算,防止资金错误,最终造成损失。提的数据,公司可经过剖析协助运营者做出真确的决策。

进销存管理制度5

  一,管理

  为完善进销存的管理,保证货品的安全,进货付款、销售收款的准确,特制定本

  总则:进销存管理利用物流、资金流、海鼎系统、账务系统相互牵制与印证;各门店需统一使用海鼎系统,以利于数据的搜集查询和审核监督。 1采购 1.1进货

  1.1.1货品到达门店后,由店长或营业员点收,点收完成与采购计划核对,核对无误后填写进货单并签字确认,同时报品牌经理签字确认。如有取得供应商的送货单,并且信息齐全,可以由送货单替代进货单,但需收货人和品牌经理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1.1.2进货单必须体现如下信息:品名、单价、计量单位、数量、条形码、货号、规格等。进货单一联店面留存、一联给进销存会计。

  1.1.3进货单在收货当天递交财务,进销存会计收到进货单次日内将进货数据录入海鼎系统。进销存会计将进货数据录入海鼎系统后将进货单递交到账务会计,由账务会计将进货数据记入用友财务系统,记账时需体现进货总金额与进货总数量。如进货属于销售分成方式,通过吊牌价乘以进货折扣得到进货单价。 1.2采购退货(退给供应商)

  由店长或营业员填写退货单并报品牌经理签字确认,退货单一联店面留存、一联给进销存会计。退货单需(供货方接收人签收)并在收到当天递交财务,由进销存会计收到退货单次日内在海鼎系统审核确认。进销存会计确认无误签字后递交到账务会计,由账务会计将退货数据记入用友财务系统,记账时需体现退货总金额与退货总数量。进货方式为买断的退货可以抵付后续的进货款,如后续不再进货须供应商退款的,退款情况由品账务会计进行后续跟踪。

  1.3付款

  1.3.1付款(买断)

  由账务会计填写付款申请单,后附进货单复印件,并交财务主管。财务主管将付

  款申请金额与用友财务系统的应付账款余额相互核对,确认无误后按流程签批,流程如下:品牌经理→自营总监→总经理/董事长。、

  1.3.2付款(销售分成)

  由账务会计根据进销存会计制作的销售报表填写付款申请单,后附销售明细(需体现销售折扣),并交财务主管。财务主管根据合同对付款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按流程签批,流程如下:品牌经理→自营总监→总经理/董事长。

  1.3.3付款(预付款)

  由品牌经理填写付款申请单,后附订货明细,交自营总监确认后按流程签批,流程如下物业财务→总经理/董事长。

  二,销售

  2.1销售时由营业员将销售商品信息录入海鼎系统并填写销售单,收银后收银小票,销售单一联店面留存、一联给顾客、一联给财务。当天下班后将销售日报表、销售单、收银小票、银联签购单、抵用券等装订后交进销存会计。销售现金需单独放进信封,下班后投到财务保险箱。

  2.2营业员须销售当天将销售商品信息录入海鼎系统,不允许隔天录入,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当天录入,须电话告知品牌经理及进销存会计,并于次日上午12:00前完成补录。

  2.3进销存会计负责销售次日将现金存入银行并带回银行回单。进销存会计于销售次日下班前将销售报表(需体现销售折扣)、收银小票、收款凭证(银联签购单、银行回单、抵用券、礼卡刷卡金额)相互核对。核对无误后当天将收款凭证交账务会计。账务会计每月1号、16号到海鼎系统打印出前半个月的销售报表,与收款凭证核对相符后,将销售数据分店记入用友财务系统,销售分录需体现销售总金额与销售总数量。品牌经理将更新的销售折扣表电子档提交进销存会计,进销存会计核对销售金额时需核对销售折扣是否正确。

  2.4销售退货

  客户退货需先向品牌经理口头申请,品牌经理同意后要求客户退还销售单客户联,营业员根据销售单查询销售记录,如无误,填写退货单并签字确认后,交品牌经理签字确认,如原销售收款方式为现金,退还现金;如原销售方式为刷卡,

  需由营业员填写付款申请单(收款帐号为原刷卡帐号),后附退货单和退回的销售单。付款申请单递交财务后按流程签批后付款,签批流程如下物业财务→自营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如刷卡退款是发生在销售当天22点前,收回销售单及货品后填写退货单并报品牌经理签字确认后,可以直接在POS机撤销此销售收款。

  三,盘点

  3.1每月各店需盘点一次。盘点现场店面人员应予以协助。

  3.2盘点需当天完成,如库存较多,进销存会计提前一天通知财务主管,由财务主管组织本部门同事协助盘点。

  3.3盘点期间的销售须由营业员单独登记,盘点完成后递交进销存会计,由进销存会计校正因销售而影响的实盘数据。

  3.3进销存会计盘点完成次日内将实盘数据以电子版形式报送一份到财务主管处。

  3.4进销存会计在盘点完成后5天内将实盘数据与海鼎系统的数据进行比对,如有差异需做成盘点差异表(需列明差异原因)报财务主管处。财务主管会同品牌经理对盘点差异表进行审核,并完成盘点报告,盘点报告需体现所有自营店的盘点差异品名、差异数量、差异金额及差异原因并签署处理意见,报自营总监及总经理签字确认。

  3.5进销存会计根据经总经理签批的`盘点报告调整海鼎系统库存;账务会计根据经总经理签批的盘点报告在用友财务系统中做调整分录,分录需体现数量与金额。

  4违反本制度的惩罚

  4.1每月违反本制度超过三次,每次罚款100元,超过5次视为不胜任工作岗位,由人事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辞退。

  4.2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相关责任人须承担赔偿责任。

进销存管理制度6

  1.0目的

  明确会所零售商品的进、销、存管理,以有效地控制过程。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城会所商品的采购、零售及库存管理。

  3.0职责

  3.1各区域服务员负责管辖范围内商品的采购申报工作。

  3.2会所领班负责会所全部商品的.采购申请工作。

  3.3会所主管负责会所全部商品的采购审核工作。

  3.4管家服务中心经理负责会所全部商品审批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根据库存制定商品进货计划,拟定品种、规格、品牌、价格标准;缺货登记,进货合理,按程序审批。

  4.2领班在批准的合格供方处采购,货真价实。

  4.3验货:名称、规格、数量与发票是否一致;商品包装与外观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晰、完整。不合格记录/退换货。

  4.4填写《入库单》,记录商品名称、数量、价格、进货日期等信息。登记流水帐。

  4.5服务员填写《领料单》,发货、领取方签字。按保质期,先入先发。

  4.6制定价格标准,填写价格标签,主管批准唱收、唱付、钱款当面交清。记流水帐、现金帐、盘点柜台存货,交款。

  4.7每日清点柜台存货,每月盘点库存数和商品质量、保质期、保存期。

  4.8发现损坏、有瑕疵商品登记,判断损坏性质,质量问题退换货,自然损坏经理批准后作报损处理,登记盘点表。

  5.0支持性文件

  5.1无

  6.0质量记录

  6.1无

进销存管理制度7

  一、货物验收入库

  1、货物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入库。

  2、对入库货物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一联做帐,经办人持一联做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不得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与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运输过程中损坏的采购物资。

  d)有效期过半的货物。

  e)客户退回货物包装污染、破损等无法二次销售的。

  4、因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货物,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货物保管

  1、货物入库后,需按不同品牌和用途分类分区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货物月末进行盘点,若发现误差须说明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备案。

  3、货物的库存数量公司不定期的安排人员会同库管进行大盘点,盘点数量由双方签字负责。对出现的误差由库管负责说明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备案。

  三、货物发放

  1、库管员凭业务员书面订单发货,货物数量不足或已经断货的由库管负责在书面订单上注明。

  2、库管员发货根据产品效期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销售人员所需货物无库存或库存不足,库管员应及时通知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整箱发放的货物,库管员负责开箱查看数量、污损情况,如有数量不对、污损情况的,在出库前及时添加和调换。

  6、库管员有责任对发物流的货物进行二次加固封箱。

  7、赠品须凭批准的。《赠品申领表》发放。

  8、货物一律按照公司统一制定发货价发放;其他情况须有批准的《折让申请单》。

  9、以兑奖卡换货的一律交卡领货,并由领用人签字。

  四、货物退库

  1、客户退换货须有客户签名的退换货明细并附销售员的《客户退换货说明表》方可入库,库管员有责任对退库的货品进行二次检查,污损的货物有权拒绝退库。

  2、经批准的损坏货物退库,库管员要做好记录和标识。

进销存管理制度8

  一、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规定,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励作用。

  二、适用范围

  仓库的所用工作人员

  三、职责要求

  (一)、工作要求:

  1、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无效凭单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出、入库作业请求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2、妥善保管出入库凭单和有关报表、帐簿,不可丢失;做好保密工作。

  3、仓管员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各执一份。

  4、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安全完整,库容整洁,通道畅通。

  5、做好仓库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6、上班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下班检查门窗是否已锁好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资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7、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严禁未经财务主管人员同意随意涂改账目、抽换帐页。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

  (二)、日常管理

  1、合理设置各类物资的账簿。严格按有关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处理,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正确无误。

  2、会同督促所需物资部门填制申购单,及时采购所需物资,使库存物资供应充足及时,不延误工作为准。物资到达时,首先将申购单及原始单据核对是否相符(数量、规格、质量要求是否相符)。其次再与原始单据和实物核对,验收无误后,填制收料单。

  3、做好各类物资的日常核查工作定期盘点。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发现物料失少或因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须报废处理的,必须填写专门报告上级主管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4、按物资的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摆放,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5、定期进行各类存货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上报主管及时加以处理。

  6、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货物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跟其他货物区分管理,并在该区标示警示标语。

  7、保管员必须24小时在岗,有事请假,必须有人顶岗。吃住在库,保证物资材料出入库正常运行。

  8、保管员设置两套账,即手工记账和电脑录入相结合,每日终时,根据收料单、领料单记账,核对库存是否一致,紧密配合会计,核对单据,做到帐物相符。

  9、每月最后一天下午6时为结账时,将当月发生的物资材料出入库单据汇总,打印工程物资明细表两份,一份交会计,一份自行保存。

  10、仓库内严禁烟火,离岗时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

  (三)、入库管理

  1、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杜绝只见单据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入库物料处理放在待入库区域内,不得与已入库物资混合放置。

  3、因工地急需使用而在当地采购但未入库的原材料或物料,必须补办入库手续。

  4、已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必须及时分类整理上架,严禁随意堆放。

  (四)、物料及产品出库管理

  1、物资出库凭证为领料单(以主管签名为准,无签名不准领料,特殊情况主管应电话告知仓管员)方可办量出库,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拿走物资。生产工人领料按工艺卡上的数量核发,注明领料人。

  2、领用工具须要办理登记手续(如:角磨机,剪刀,卷尺等),使用人有义务爱惜公司财物,如发现有故意损坏或遗失等情况,直接追究领用人的经济责任;劳保用品及低值耗材遵循“以旧换新”的原则发放(如手套、口罩等);劳保用品按月定额供应给个人,如须超额领用须经厂部领导批准,才能重新申领。仓管负责监督旧物的回收情况,必要时须在相关登记簿上登记注明。

  3、涉及夜间及特殊情况领取物品,可由厂长到仓库借用簿上签字,并于次日上午及时补单。

  4、外出工地领料,须见单发料。工地余料须由领队盘点入库,仓库人员作好退料登记(须注明:退料工地名称,退料时间,领队签名)。

  5、公司产品的出库,应统一由仓管员根据业务负责人提供有领导签署意见的合同或相关资料,以此为依据填开出仓单须经厂长签字后发货;门卫值班人员须认真核对产品出仓手续是否齐全确认签字后才可放行,出仓单一式三份,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交仓库留存,一份门卫留存备查。

  (五)、外出作业工具出库管理

  1、电动工具、五金工具、计量工具等工具类物资需要带到现场作业使用的,一律办理出库登记手续方可出厂,并且在外出作业完毕后及时退还仓库并办理入库手续。

  2、班组所需工具统一由班组长负责借用,安装队所需工具统一由队长负责借用,其他人员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借用工具。

  3、借用时,借用人要检查工具的.完好性,借用时工具已存在缺陷的,办理登记时要注明情况。

  4、仓库保管员必须建立完善的工具借用台账。对非限时借用,由班组负责保管的工具,定期须核查对账一次;对限时借用的工具,须及时核查退还情况,借用时间到期但借用人须继续借用的,要办理续借登记。

  5、对于有问题暂时无法使用的工具,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告知厂长进行维修,保持工具的完好。

  6、工具丢失的,由借用人作书面说明,未做书面说明或经调查属借用人未尽保管责任造成丢失的,按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进销存管理制度9

  一、建账

  1、新店铺货后三天内店长必须在店铺建立台账,账务管理员同步在公司建立起对应的大账。

  2、建立新账前,必须对商品进行盘点,以盘点实数作为建账的基础资料,要做到准确无误。

  二、销账

  3、店长每周一下午至公司开会时必须将上一周的销售报表和销售小票交至账务管理员,账务管理员在一周内完成销账,包括相关查询。销售报表和小票必须按表格规范填写清晰,无错字错码,一旦有不规范和填写错误的情况发生,将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

  4、与商场联营店铺不得私收现金,一旦发现对直接责任人做辞退处理。对通过公司批准,个别商场内部人员购买产品所收现金必须及时上交公司,收现商品做入销售日报和周报,注明内购和折扣比例,不能向货品部办理退货。顾客损坏商品理赔款视同内购销售,做进销售报表。

  5、各店的出货单由店长或导购正式签字后在1~2日内必须返回货品部,出货单一式四份,店长留存一份,其余三份交回货品部,货品部留存一份,转交财务部两份。

  6、店长和账务管理员必须作到当天的进货和销货必须当天做账,作到日清日结,不得累计,每周做一次合计。遇到店长或账务管理员请假的情况,超过三天假期就必须上报业务主管或会计,安排代理人。

  7、所有销账工作必须认真细致,销完后进行复核,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笔误。店长必须整理收集好所有商品进销存的原始凭证(出货单、调货单、退货单、销售小票、上月盘点表),不得丢失。一旦丢失,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

  三、盘点

  8、自营店货品盘点分为日盘总数,月盘明细,日盘总数即每天早晚班导购交接班时对货品进行总数盘点,双方一致确认后在交接本上签字。月盘明细即每月由财务人员随机对店铺进行盘点,月盘时必须对明细账。

  9、月盘时对柜台上出现的混签、丢签商品不能盘点入账,应办理退货手续,退回货品部进行重新核定。每月每店混签、丢签超过5件,即视为违规,必须接受处罚。店长自行发现混签、丢签,情节轻微,并及时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此类情况不进行处罚。

  10、月盘点时间和盘点人员由财务部决定,尽量避开客流量较大的时间段,当销售与盘点发生矛盾时,销售给盘点让路。店长和导购必须认真配合盘点人员的工作,并应整理好台账,及时与盘点结果进行核对。

  11、盘点表一式两份,盘点结束后,店长与盘点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当月盘点表必须归档保存,以备下月查实。

  四、对账

  12、盘点结束后,及时进行盘点实数与台账、大账的核对,只有核对后实现实数与台账、大账完全相符,才能说明账目清晰;如出现不符,就必须对明细资料进行逐一核查,找出差异。

  13、对问题较少的店铺,盘点当日就必须完成核查;对问题较多的店铺,店长必须安排时间在三日内回到公司与盘点的财务人员进行核查,并把出现的问题如实上报会计。拖延核查时间将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

  14、对账核查的各种问题不管查清还是未查清都必须逐一列出清单,说明情况,上报会计。

  五、库存管理

  15、自营店库存管理必须做到:

  a.以产品系列和品类分开装袋装箱集中储放,提高销售时的找货速度。

  b.产品包装袋要完整无破损,对破损的袋子及时更换,防止因破袋而发生乱签。

  c.不同规格大小的产品必须放在相应大小的包装袋中,防止商品损坏,尤其易折的银链商品。

  d.单款产品的库存量不能过大,中低价格带商品畅销款单款库存不能超过4件;一般款式单款库存不能超过2件;高价格带商品畅销款单款库存不能超过2件;一般款式单款库存不能超过1件;对滞销库存商品每3个月向公司办理一次调货。

  e.各自营店的库存指标由公司统筹确定,正常售卖季不能超过指标;在节日旺季,库存量可以超过指标,但幅度不能超过30%.各自营店库存指标详见附件。

  f.销售人员佩戴产品促进销售只限于在专柜或专卖店现场,每件产品的佩戴时间不要超过7天,尽量减少磨损,保证产品光亮如新。

  六、核查与处理

  16、会计负责对各店存在的混签、丢签、丢失原始进销凭证(进货单、调货单、退货单、销售小票、上月盘点表)丢失货品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对混签、丢签核查清楚后监督店铺进行价签调整和补充,货品丢失问题上报总经理处理。

  17、会计和总经理对当月自营店进销存管理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落实后,账务管理员根据处理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店铺账目进行调整,实现公司大账与店铺台账的统一。在未经总经理或会计批准的情况下,账务管理员不得私自调账。

  18、每月自营店进销存报表由账务管理员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资料,会计进行初步核查后汇总上报总经理。自营店进销存报表上报时间与损益表同步。

  七、奖罚条例

  19、处罚

  a.销售报表和小票填写不规范,有错字错码(店长罚款50元;导购30元)

  b.丢失原始凭证:出货单、调(退)货单、小票、上月盘点表(店长罚款100元)

  c.每月每店混签、丢签超过5件(店长罚款200元;导购100元)

  d.店长无故拖延盘点核查时间(罚款100元)

  e.联营店铺私收现金(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

  f.专卖店随意打折赚取差价或私卖本公司以外产品(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

  g.库存储放未按规范操作,管理混乱(店长罚款100元、导购50元)

  h.库存品存在袋子破损或袋子使用规格不合理导致商品损坏(店长罚款100元)

  y.单款未发生销售的产品超过5件以上,未在3个月内调回(店长罚款100元)

  j.商品陈列和正常售卖中造成的非质量问题商品至残,每月至残率超过0.2%(店长罚款200元、导购罚款100元)

  20、奖励

  a.连续三个月以上账目清晰,账与账、账与物相符,无混签、丢签,奖励店长200元、导购100元,每3个月评审一次。

  b.财务人员稽查时,库存储放管理产品陈列规范,无破袋和乱签,奖励店长100元。

  c.全年账务管理清晰,未发生处罚事件的店铺,将获得最佳管理奖,奖金由总经理决定,不限名额。

进销存管理制度10

  为了规范诊所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药品是指取得国药准字号的物品。包括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耗材是指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消毒产品等。

  二、购进审核管理:购进药品、耗材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三、验收管理: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它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进购。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四、存储管理:在常温(温度为0-30C)、阴凉(温度不高于20C)、冷藏(温度为2-10C)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存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五、使用管理:必须凭本店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药品、耗材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拆零是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的记录,至少保存一年。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六、应急管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应当立即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原因,如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进销存管理制度11

  一、考勤、同车间考勤

  二、仓库工作安排

  1、每天早晨上班由主管负责人主持开晨会,各工序人员要及时汇报需要解决的问题,务必做到能当时解决的问题当时解决,当时没能解决的问题优先解决。

  2、上班时间不得随意脱岗,除外勤人员外其他一律不得带手机上班,不得在工作场地追逐嘻闹、大声喧哗、争吵、打架。要爱护厂里财物,工作时要保护好自己的工具,如损坏要以旧换新。对所包装的产品要轻拿轻放,不要造成外观损坏,所有的纸箱、胶带、螺丝不准乱扔乱放,用完后要放回原处,未用的备件要集中收回,交于各工序责任人。不得在墙上包装箱上乱写乱画,如需在墙上或纸箱上标明产品名称时,一定要字渍清晰、字体工整、大小一样。

  3、要在工作中爱岗敬业,学*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创新、团结同事、尊重客户。执行工作要迅速、定量、定时,工作一定要按时完成。

  4、工作场所要衣装整齐,不得赤脚,不准穿拖鞋。

  三、各工序人员的.责任范围

  1、内勤人员

  ①接电话,向客户报价,记录好客户的城市、姓名、货物的规格、价格、所需备件、物流地址,开出库单时一定要简章清楚。

  ②*时要检查好货物的库存情况,数据要准确,与其它生产部门协调工作时要书面记录。

  ③记录每天的发货车次情况,姓名时间,每周一问询一次车辆有无违章记录。

  ④下午货物发出后要核算好出库单的数量,查看是否有发错货物、记错发货信息、丢失单据的情况,第二天向客户发短信通知接货信息。

  ⑤客户退货一定要记录好货运站地址、电话、退货单位,在中午上班时,或是会上交于外勤人员。

  ⑥与客户接触时要用礼貌用语,陈述事情要清楚。

  2、仓库整货人员

  ①学*交流工作经验、技巧。合理安排工序、检查货物出库数量,*时要注意货物排放位置。

  ②装车时要核对好货物数量,要做到万无一失。


医保进销存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2)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汇总5篇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 1

  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高危险药品包裹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二、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三、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四、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五、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注射剂稀释和护士临床使用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六、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七、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八、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 2

  1、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为片剂单价1.00元以上者,针剂5.00元以上者列为贵重药品管理范围(包括自费药品)。

  2、贵重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3、凡属一类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4、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5、自费药品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自费药品公费报销的.现象发生。

  6、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上级规定的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溢耗单,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方能上报财务,予以报销。

  7、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8、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9、属公费医疗的患者,应按公费医疗制度执行,严格控制和杜绝滥开大方的现象。

  10、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的药品使用于临床。

  11、凡属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

  12、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

  13、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

  14、贵重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晚间急症病人所用药品,次日须补办手续。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 3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级领导下,中西药剂科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下,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一、药品采购和保管

  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行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及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药品必须在药品招标(集中)采购中心定点采购。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交由药剂科主任修改审核后,再交主管院长签字同意,药品采购员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药品采购实行**网上采购。

  4、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药品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5、药品发票由药品会计负责收集并核对发票上药品采购实价是否与采购清单上价格相符,若不符应先与采购员核实后冲减或从发票中核减并将清单附在相应发票后,月底交采购员签字,然后交药剂科主任签字确认。

  6、药品付款额度由财务科根据上月药品销售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当月付款数,药品付款计划由药剂科主任提出并作具体分配,交审计科审计,审计完毕后交主管副院长审批,再交院长批准,财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将药款付出。

  7、与药品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由相应主管人员妥善保存,并按每季度装订成册。药品采购员每月要对药品采购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工作总结。

  8、采购员要及时以书面表格的形式向药房及相关科室通报新药信息。

  二、新药采购及使用管理

  1、本文指的新药是指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

  2、新药的引进程序为:临床药学室审查登记―→相应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药剂科科内初评―→医院药事委员会评审―→主管院长审核―→药事委员会主任(院长)审批―→药品采购员采购―→采购员将药品采购信息通知申购临床科室主任和相应调剂部门。

  3、引进的新药必须建立新药档案。

  4、抗生素引进须交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按药物分类、分代确定基本品种个数。

  5、专科用药、世界知名制药企业(如罗氏、杨森、中美史克等)的品种可适当放宽政策,可根据我院用药实际情况按需引进。

  6、特殊药品、急救药品由采购员向药剂科主任、主管院级报告,同意后即可采购。

  7、新药引进要做到进出*衡,控制品种数量。进新药的同时要考虑淘汰部分旧的品种。

  8、医院药事委员会每3个月开会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9、新药引进采取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对药品使用负责。临床科室主任不得申购它科药品。

  10、新药的采购扣率要根据药品的分类、分代、分品牌并参考同级医院标准适当从紧的'政策。

  三、药品使用管理的几点其它要求

  1、对临床使用的抗生素实行月销售金额排名,每月排出前10名;在药品的销售过程中,如果某抗生素品种连续三个月销售金额或数量处于第一名者,则对该品种采取降价或销售等处理措施。

  2、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各临床科室进行与药品促销相关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清退其推介的品种。

  3、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担任医药代表。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为药品推销商提供药品销售明细。

  4、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药品回扣。不得要求药品供应商为个人谋取私利,违者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 4

  1、目的:为了规范非药品规范经营,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

  2、依据:国药监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和相关规定。

  3、适用范围:各连锁门店。

  4、责任:门店的质量负责人。

  5、为了确保非药品类产品购进、储存、销售质量关,杜绝不合格非药品流入门店。特制定本制度:

  5.1连锁门店能经营的非药品应向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同时应索取购进凭据。

  5.2连锁门店不得购进无批号证明文件、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名以及厂址无中文标识的产品;不得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

  5.3购进非药品后应严格把好质量验收关,验收时验收员必须依据送货凭证逐一核对其购进商品的.名称、规格、产地、批号、有效期、数量、外观质量及购进时间等。仔细查看购进的批准证明文件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效性和真实性,并做好购进、验收台帐、记录装订成档留存备查。

  5.4非药品陈列与储存应正确选择货位,设立专区(柜)陈列和储存、不得与药品混放,同时应悬挂非药品无治疗功能的警示语牌。设库的门店应做好防火、防潮、防腐、防尘、通风、防鼠、防虫等工作。

  5.5为了确保非药品销售后质量的可控性和追溯,门店应在销售非药品时须实行逐笔登记。登记内容有购买时间、购买人、品名、规格、产地、数量、批号等。

  5.6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 5

  为了防止相似药品混淆错发,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结合医院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药库、中转库及各药房相似药品的管理。

  1、相似药品分类:品名相似药品、包装相似药品、成分相同厂家不同的药品、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

  2、各部门根据日常工作容易错发的药品,归纳制定出相似药品目录,通过在药品放置位置留置不同类型的醒目标志提醒药师特别注意,保证药品出库、调配准确无误。

  3、对于相似药品定期安排药师进行清点并建立记录,保证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

  4、对于品名相似的药品,如药效相同、品名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如药效不同,品名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作为提醒,此类标志字体为红色,以便更加醒目。

  5、对于包装相似药品,从中转库到药房要双人复核,如药效相同,包装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如药效不同,包装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标志要醒目。

  6、对于成分相同厂家不同的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产地以便区分。

  7、对于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规格以便区分。

  8、胰岛素类药品种类繁多,为了区分不同类型的胰岛素,要求把不同种类的胰岛素在冰箱分区放置,分别贴上常规胰岛素、混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和短效胰岛素等标签。

  9、本制度的制定可大大减少配药人员错拿药品的几率,从而形成药房药品质量安全的保证体系,诠释“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年服务理念,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


医保进销存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3)

——医保进销存管理制度汇总5篇

  医保进销存管理制度 1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医保工作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宁波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2、努力学*、宣传医保政策规定,提高业务素质。积极主动的支持、配合和协调医保部门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医保管理工作。协调好医保管理中心,参保职工、医院等多方面的关系,为医保患者营造一个通畅的绿色就医通道。

  4、每天做到登录市医保管理中心QQ群,及时准确掌握医保信息,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设专人负责计算机医保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系统的正常运行。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6、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对医保月终结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

  7、每日一次进入《宁波医保中心——内网首页》、《慈溪市医疗申报审核登陆界面》掌握医保新政策、本院医保管理信誉、医保定额结算、医保结算剔除通知等,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

  医保进销存管理制度 2

  根据慈溪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证、卡、人。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如实在规定病历上,记录病史和治疗经过,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住院时,要提供医保卡,住院期间医保卡交给收费室保管。

  三、严格执行《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急性病一般不超过3日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控制抗菌药物和自费药使用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住院部实行每日清单制,每日清单应交给患者签名确认,要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

  十一、医保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

  医保进销存管理制度 3

  一 、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病区应将收到的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二、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编号保存。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及所有主观病历应标注连续的页码。

  三、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四、病历在科室、护保中心、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收制度。

  五、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六、病历借阅:

  1、除涉及病员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教部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的住院病历。

  2、本院正式医务人员(含有处方权的研究生)一次借阅不得超过20份;合同医生、进修生须经上级医生同意后方可借阅,一次不得超过2份。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5天。

  3、借阅者须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阅,不得他人代借、转借。

  4、借阅者应爱护病案,确保病案的完整。丢失病案者将视情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5、本院医师调离,转业或其他原因离开本院,归还全部所借病案后方能办理离院手续。

  八、病历复印(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1、对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应当受理:

  (1)病员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病员*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2、受理申请时,申请人按照要求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病员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病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病员*亲属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及其*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病员*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病员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病员死亡的,应当提供*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由**、司法机关向医教部出具采集证明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方可给予协助办理。

  4、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九、发生医疗问题争议时,由医教部医疗科专职助理员在病员或其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封存的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医保进销存管理制度 4

  1 、对前来就医的患者,接诊医生要询问是不是医保病人如果是医保病人要核对持卡人和就医者是不是为同一人,严格拒绝持他人的医疗卡就医,并对来人进行耐心的解释。

  2 、要主动向病人介绍医保用药和自费药品范围,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老药、常用药和甲类药。

  3、 坚持使用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分处方开方的原则,坚决杜绝大处方、人情方、不规则用药处方和不见病人就开处方等违规行为。

  4、对处方用药有怀疑的病人,请他在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明细表中进行查询,让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疗,明明白白用药,明明白白消费。

  5、对门诊持《职工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本》的病人,严格按审批得病种对症用药,认真掌握药品的适应症、用药范围和用药原则,坚持执行低水*、广覆盖、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

  6、对进行和使用非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要征的医保病人的统一,以避免医保病人个人承担的费用增加。

  医保进销存管理制度 5

  一、计算机系统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二、被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并由其依据岗位的质量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

  三、业务相应人员把拟购药品的厂商、药品资质交质管部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由质管部相关人员系统录入供货商、药品基础信息;

  四、业务人员应当依据系统数据库生成采购订单,拒绝出现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订单生成,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计划。

  五、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依据系统生成的采购计划,对照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收货,系统录入批号、数量等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验收入库单”。

  六、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再系统核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等内容并系统确认后,生成药品验收记录。

  七、系统按照药品的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并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在架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养护人员依据养护计划对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八、系统根据对库存药品有效期的设定自动进行跟踪和控制,由养护员依据系统的提示制作*效期药品催销表。

  九、销售药品时,系统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打印销售小票,生成销售记录,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

  十、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十一、采购退回药品,由业务人员填写《采购退回通知单》,经质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审核同意,签字。系统确认采购退回通知单。

  十二、系统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有疑问的药品进行控制。

  十三、各岗位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当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及时锁定药品,进行质量查询,经查询如不属于质量问题的解除锁定,属于不合格药品的系统生成不合格记录;

  十四、系统对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跟踪处理结果。


医保进销存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4)

——仓库进销存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仓库进销存的管理制度1

  1、收货流程

  1.1.正常产品收货

  1.1.1根据供应商到货通知在货物到达后,收货人员根据司机的随货箱单清点收货。

  1.1.2收货人员应与司机共同掐铅封,打开车门检查货品状况,如货物有严重受损状况,需马上通知主管和物流经理等候处理,如货物状况完好,开始卸货工作。

  1.1.3卸货时,收货人员必须严格监督货物的装卸状况(小心装卸),确认产品的数量,包装及保质期与箱单严格相符。任何破损,短缺必须在收货单上严格注明,并保留一份由司机签字确认的文件,如事故记录单,运输质量跟踪表,送货单等。破损,短缺的情况须及时上报主管及生管,以便及时通知客户。

  1.1.4卸货时如遇到恶劣天气(下雨,大风,冰雹等),必须采取各种办法确保产品不会受损。卸货人员须监督产品在码放到托盘上时全部向上,不可倒置,每堆码放的数量严格按照产品码放示意图。

  1.1.5收货人员签收送货箱单,并填写相关所需单据,将有关的收货资料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批号)、货物状态等交主管。

  1.1.6接单后必须在当天完成将相关资料通知记入台帐。

  1.1.7破损产品须与正常产品分开单独存放,等候处理办法。并存入相关记录。

  1.2.退货或换残产品收货

  1.2.1各种退货及换残产品入库都须有相应单据,如运输公司或司机不能提供相应单据,仓库人员有权拒收货物。

  1.2.2退货产品有良品及不良品的区别,如良品退货,货物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否则仓库拒绝收货;不良品收货则必须与相应单据相符,并且有完好的包装。

  1.2.3换残产品则须与通知单上的型号、编号相符,否则仓库拒绝收货。

  1.2.4收货人员依据单据验收货物后,将不同状态的货物分开单独存放,将退货或换残单据及收货入库单,记录产品名称、数量、状态等交。

  1.2.5依据单据记入台账。

  2、发货流程

  2.1.1所有的出库必须有公司授权的单据(授权签字,印章)作为发货依据。

  2.1.2接到公司出库通知时,仓管进行单据审核(检查单据的正确性,是否有充足的库存),审核完毕后,通知运输部门安排车辆。

  2.1.3仓管严格依据发货单发货,如发现发货单上或货物数量有任何差异,必须及时通知主管,并在发货单上清楚注明问题情况,以便及时解决。

  2.1.4仓管依据发货单核对备货数量,依据派车单核对提货车辆,并检查承运车辆的状况后方可将货物装车。

  2.1.5仓管按照派车单顺序将每单货品依次出库,并与司机共同核对出库产品编号、数量、状态等。

  2.1.6装车后,司机应在出仓单上写明车号、姓名,同时仓管、司机签字。

  3、库存管理

  3.1.货品存放

  3.1.1入库产品需挂好库存卡**位,货物的存放不能超过产品的堆码层数极限。

  3.1.2所有货物不可以直接放置在地面上,必须按照货位标准整齐的码放在木托盘上。货物必须保持清洁,长期存放的货物须定期打扫尘土,货物上不许放置任何与货物无关的物品,如废纸,废代,胶带等。

  3.1.3破损及不良品单独放置在搁置区,并保持清洁的状态,准确的记录。

  3.1.4面向通道进行保管。为使物品出入库方便,容易在仓库内移动,基本条件是将物品面向通道保管。

  3.1.5尽可能地向高处码放,提高保管效率。有效利用库内容积应尽量向高处码放。

  3.1.6根据出库频率选定位置。出货和进货频率高的物品应放在靠*出入口,易于作业的地方;流动性差的物品放在距离出入口稍远的地方;季节性物品则依其季节特性来选定放置的场所。

  3.1.7同一品种在同一地方保管。为提高作业效率和保管效率同一物品或类似物品应放在同一地方保管,员工对库内物品放置位置的熟悉程度直接影响着出入库的时间,将类似的物品放在邻*的地方也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方法。

  3.1.8根据物品重量安排保管的位置。安排放置场所时,当然要把重的东西放在下边,把轻的东西放在上边。这对于提高效率、保证安全是一项重要的原则。

  3.1.9依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保管的重要一条是对于易变质、易破损、易腐败的物品;对于机能易退化、老化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先入先出的原则,加快周转。由于商品的多样化、个性化、使用寿命普遍缩短这一原则是十分重要的。

  3.2.盘点流程

  3.2.1所有的货物每半年必须大盘一次。对A类货物须每月盘一次。B类三个月盘一次,C类半年一次。

  3.2.2针对每天出库的产品进行盘点,并对其他货物的一部分进行循环盘点,以保证货物数量的准确性。

  3.2.3盲盘:针对每次盘点,接单人员打印盘点表,不包括产品数量,交给盘点人员。至少两名盘点人员进行盘点,将盘点数量填写在空白处,盘点后由二人共同签字确认数量。将盘点表交于报表人员,报表人员将盘点数量输入盘点表,进行数量的匹配,如有数量的差异,需重新打印差异单,进行二次盘点,二次盘点后无差异存档。如有差异,需进行核查,如发现有收发货错误的,需及时联系客户,是否能挽回损失,无法挽回的损失,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办理。

  4、仓库日常管理

  4.1仓库日常运作检查内容

  4.1.1、库区和库内地面是否无淤泥、杂物等?

  4.1.2、作业工具在不用时,停放在指定区域。

  4.1.3、门、窗、天窗及其它开口在不用时保持关闭,状况良好,能有效阻止鸟及其它飞行类昆虫进入。

  4.1.4、仓库照明设备是否完好、安全。(检查方法:将库内的灯全部打开,检查是否有不亮的灯和亮度够否)

  4.1.5、仓库办单处是否整洁。(要求:a、所有单据摆放整齐;b、有清晰的分类)

  4.1.6、仓库地面是否清楚标明堆码区和理货区。

  4.1.7、空托盘在指定区域堆放整齐。

  4.1.8、货物堆码无倒置和无超高现象。

  4.1.9、货物堆放整齐、无破损、或变形货物。(破损、搁置区存放的货物除外)

  4.1.10、仓库的活动货位连贯,没有不必要的活动货位。(活动货位:用活动的标识表示的货位,根据需要,可以在仓库里灵活移动)

  4.1.11、各类警示标识(包括安全线路的箭头指示、禁止吸烟等)是否有效、整洁、张贴规范?12、每次收货,是否正确、清晰填写并张贴“库存卡”?

  4.1.13、破损、搁置、禁发货物是否分开存放并张贴相应标签?

  4.1.14、破损、搁置货物是否在3个月内处理完毕?

  4.1.15、可发货物中是否有渗漏、破损、污染货物未报状态及位置转移?

  4.1.16、所有退货的处理必须在2天内完成,并且退货上必须贴有“退货通知单”。

  4.1.17、仓库无“四害”侵袭痕迹。

  4.1.18、台账库存和实际库存是否一致?

  4.1.19、仓库是否完全按“发货单”备货发货。

  4.1.20、同库、同品种的货物必须堆放于同区域或相*区域;同品种的货物应该存放于同一仓库。

  4.1.21、同一客户的产品,如果可以共存于一个仓库,且一个仓库能够存放的下,那么该客户的产品必须存放于同一仓库。

  4.1.22、收货时,是否按规定仔细分拣货物。(检查方法:如果有收货,请检查现场按批号分拣情况;如果无收货,请检查仓库里同一位置是否有不同日期、批号、品种的货物)

  5、仓库安全防火责任制

  5.1.1、要认真执行《消防法》关于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5.1.2、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库储存物资的性质、数量、分布情况等问题。

  5.1.3、不准在仓库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并要经常清理杂物。

  5.1.4、要根据储存物的性质,按规定安装所需要的照明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线,安装电气设备、电加热器。

  5.1.5、电闸要设总闸、分闸,并应将电闸安装在室内,工作结束应立即拉掉电闸。

  5.1.6、禁止在库内动用明火,如需要用火,必须经有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

  5.1.7、不准在库内住人,无关人员禁止入库。

  5.1.8、管理人员对消防用水地点,必须十分清楚,要经常保持道路畅通,要会报警、会使用、保养灭火器

仓库进销存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维护公司财物的安全、完整,提高仓库的管理水*,规范仓库相关管理,减少物料占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仓库的物料管理,所称“物料”包括《采购管理办法》所指原材料及半成品、成品。

  第三条仓库以适质、适量、适时、适地之原则,供应所需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和供货不足。

  第二章职责与职务

  第四条仓库管理员对所保管财物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对所保管的财物如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负赔偿责任并立即解除职务。

  第五条做好材料价格的保护工作。禁止私自将公司的材料底价和材料供应商名称有意图地告诉竞争对手或与公司不相关的人员。

  第六条仓库管理员设物料保管员、记账员两个职务。仓库作业及数据受财务部的指导与监督。

  第七条仓库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准确地做好物料进出仓库、收发、盘存等账务工作。

  2、严格按照《进料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

  3、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4、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物料收发、保管、盘点工作,仓库分原材料仓、成品仓,要合理利用仓库空间。

  第三章物料收发及单据流转

  第八条供应商送货必须按照仓管指定的地方整齐地堆放,核实数量后开《送检通知单》交品质部签字送检,《送检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交如品质部门,一联存根,不能当时确认的,仓管应在送货单上签“数量已核,品质未确认。”

  第九条当品质确认后,良品放入仓库,填写入库单,交品质部签字,入库单一式三联,其中第二联红色联每半月整中上交财务,第三联黄色联会同送货单一起交采购部作为付款凭证。不良品放到不良品区,等品质通知采购部门和供应商,特采分选或退货,分选的良品入库,不良品填写退货单给供应商并要求补货,并做好卡、账的的登记工作。

  第十条领料由生产领料员按照生产订单的物料需求表填写领料单,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必须填写清晰、字迹工整,经生产领班签字到仓库领料。

  第十一条仓库保管员根据领料单核实订单后依据领料单上的数量发料,并在相应的物料卡上填写发货数量,收回领料单上的仓库保管联,做好相应的进出台账,做到物、卡、账相一致。

  第十二条仓库记账员依据发料员的进出单据填写好日进出报表和库存表,每天早上发给生产部门的PMC专员,PMC专员依据库存表填写请购单的库存量和采购量,并考虑在生产过程中的损耗适量备料。

  第十三条记账员每天要根据库存量不定期的抽检物料的库存数量,如有账目数量与实际不符,立即与保管员核实并查明原因,应告之上级主管部门解决。

  第十四条记账员每月月底会同保管员进行仓库盘点,并根据财务要求做好《月物料进出报表》。

  第十五条生产部门物料损耗的,需把不良的或报废的物料填写《退料单》,把相应的物料送到品质部门确认签字后,送到资材部门签字。如果退料是因物料本身不良的,《退料单》经生产领班、品检员、仓库员签字后生效,采购部接到退料单相关联次后应立即通知供应商补货,若物料是生产报废的应另行填写领料单而且必须在单上注明“生产报废补领料”凡不注明的将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若退料的同时仓库无备料,生产部门PMC应视情况紧急程度迅速通过采购部要求供应商补货或填写请购单请购,月底生产部门自行统计报废率并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品质部、资材部门、财务部、采购部。

  第十六条生产部门按订单生产的成品,填写《成品入库单》,交品质部门签字和生产的相关主管经理确认后,通知成品仓管理员,把货物放到成品库指定的位置,要求货物整齐,物料标签明确,管理员根据《成品入库单》通知市场部文员,文员速知会物流专员入库情况。成品出库需由物流专员填写并经总经理签字后的《出货/送货单》,到成品仓库领取成品,《出货/送货单》须填写订单号和订单相应的内容,一联交仓库,一联交财务,一联存根,仓库应做到账物相符,月底要求盘存表上交财务。对于客户退回的成品,销售支持部对退货的物料进行检查与核实,并填写《客退品返修记录表》连同评审报告交成品仓库,整齐的堆放在仓库的退货区,并做好仓库记录,通知生产部门开具送检单到品质部门检验,品质部将检验结果反馈到市场文员后制定下发《返修生产任务单》。由生产部门负责返修入库到成品仓分开堆放,并做好标识。根据客户的要求及时补数发货,做到以一换一。

仓库进销存的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管理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所需原材物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符合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生产进度,并加速资金周转,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

  2、严格按K3系统和物资管理规定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及时逐笔录入K3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K3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准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K3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一致。

  4、保管员要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贵重的或非常用物资实行零库存。并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及时编制报表报送上级领导,由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5、仓库物资存放要搞好科学管理,分类清楚,排列有序,整洁卫生。特殊物资要与一般物资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6、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腐蚀。发现问题和漏洞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7、先进仓的物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

  8、库存物资系公司财产,不得任意挪用。认真做好各种公用工具的借、收登记工作。

  二、入库管理

  新购材料入库,保管员根据计划单凭供应收料通知单/供应签字的供方送货单、质检检验合格单等,当场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等准确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原材料,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确定验收标准后,方可办理入库。产成品入库,保管员据质检单确定为检验合格的产品后,指定车间入库人员按相应品名、规格分类堆放,经双方核实数目后办理入库手续、开具产成品入库单。成品退货,保管员凭物流部门签字的退货通知单接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退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到财务开据退库单。由保管员登记相关的帐页及K3系统。

  各种单据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楚,并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

  材料接收后,保管员及时登记相关的帐页并录入K3系统。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保管员凭车间主任或统计员开具的领料单发放物料,需领导批准的必须有相关领导的签字方可发放。领料员和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领料。

  2、成品发出,保管员必须凭物流部门签字的发货通知单发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发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开据出门证及出库单。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协助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与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各种领料单、材料接收单每月20日前送财务部门,并确保其准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上报领导审核,经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不准自行处理。发现物料丢失或出现质量问题(如渗漏、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保管员工作职责

  1、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品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用。

  2、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

  3、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6、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仓库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


医保进销存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5)

——医保人员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医保人员管理制度1

  一、守法遵规,严格执行标准

  (一)遵守法律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贯彻执行《WS308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和《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强制性消防标准。

  (三)规范消防行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全面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主体责任。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实施办法,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公立医疗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其它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

  (二)明确责任部门。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督导考核等。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履行消防职责。各部门(科室)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立消防安全员。全体职工履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三、防患未然,坚持日常巡查

  (一)坚持日常巡查。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消防巡查人员和重点巡查部位,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表。住院区及门诊区在白天至少巡查2次,住院区及急诊区在夜间至少巡查2次,其他场所每日至少巡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当场处理或及时上报。

  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员要坚持日巡查并填写记录表。两人以上的工作场所,无值班的部门(科室),每天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对本部门(科室)相关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

  (二)突出巡查重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系统是否完好;

  3、消防报警、灭火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控制室、住院区、门(急)诊区、手术室、病理科、检验科、实验室、高压氧舱、库房、供氧站、胶片室、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厨房、地下空间、停车场、宿舍等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履职;

  5、医疗机构内施工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三)严格规范消防控制室工作。

  消防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应当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接到火警信号后,应当以最快方式进行确认,确认发生火灾后应当确保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四、检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一)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二)突出检查重点

  1、重点工种工作人员以及全体医护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

  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之前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3、电力设备、医疗设备、办公电器、生活电器管理和使用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

  5、消防控制室日常工作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日常管理情况;

  6、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厨房烟道等定期检查情况;

  7、病理科、检验科及各种实验室内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

  8、火灾隐患整改和动火管理、临时用电等日常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9、装修、改造、施工单位向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情况。

  (三)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形成隐患目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隐患治理要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的一系列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五、划定红线,严禁违规行为

  (一)严禁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物及场所,严禁违规新建、扩建、改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构筑物(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

  (二)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材料。

  (三)严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备设施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严禁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严禁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和扑救场地。

  (四)严禁违反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规范,严禁违规储存、使用危险品,严禁在病房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五)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非医疗需要的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六)严禁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和楼道内存放、充电。

  六、群防群治,狠抓培训演练

  (一)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全体员工(包括在编人员、学生、实*生、进修生、规培生、合同制人员、工勤人员等)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职工受训率必须达到100%,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应当对新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及时开展消防安全提示。

  (三)监督第三方服务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受训率必须达到100%。

  (四)人人掌握消防常识,会查找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五)结合老、弱、病、残、孕、幼的认知和行动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配备相应的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和行动不便的患者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六)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七、加大投入,改善设备设施

  (一)医疗机构要确保消防投入,保障消防所需经费,持续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

  (二)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灵敏、可靠,有效运行。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情况记录卡。

  (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每年应当至少检测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四)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重点部位应当设置警示提示标识。

  (五)确保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的齐全、灵敏、有效。

  (六)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融合,提高医疗机构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

  八、建章立制,加强队伍建设

  (一)医疗机构党政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带队检查消防安全不少于1次。

  (二)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操作标准。

  (三)对消防工作人员和消防安全员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法规培训,切实增强消防技能,提高工作水*。

  (四)关心爱护消防工作一线人员,不断改善工作环境,依法依规保障和提高薪酬等方面待遇,加大考核培养及交流使用力度。

  九、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一)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本规定,自觉接受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检查指导,持续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如实、及时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三)建立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主动研究分析各地各类典型火灾事故案例,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四)按照*办公厅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消防工作相关考核办法,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评内容。

  (五)科学制订和实施奖励制度,每年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约谈机制,对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并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

医保人员管理制度2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并配备2—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市*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有代取药证明的除外),及时报告医院医保办,医院医保办及时报告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时,收费处要及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住院号、诊断、科别、门诊医师、入院时间。为初入院患者编上新住院号,或为再入院患者查回旧住院号才能办理有关手续,避免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的情况发生。

  ②患者入院后,各类医疗文件的书写由医护人员按规定按时完成;由护士核对、录入并执行医嘱;诊疗项目及费用的录入必须正确无误,对出现有项目无收费、有项目多收费或无项目有收费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③实行收费明细清单制,收费明细清单由住院科室提供,不按要求提供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④医院医保办每月检查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情况,对电脑录入的患者基本信息、收费项目等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按规定处罚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四)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五)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室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六)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办公室,由窗口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办公室,由医保办公室人员来查对,确保结算正确,如在查对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医保中心查询。

  3、信息管理员做好医保的数据备份,定期检查服务器,确保医保系统的运行。

  4、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

医保人员管理制度3

  1、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3、对急危患者,应到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4、对毒、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按制度用药。

  5、对医疗设备、电源、氧气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6、消防设备定期检查。

  7、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8、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恪守职责,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医保人员管理制度4

  一、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备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

  二、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三、新生儿病房(室)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四、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六、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新生儿出入病房(室)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八、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护人员对其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

  九、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十、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十一、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和民政等部门妥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果。

  十二、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

  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妥善处理,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医保人员管理制度5

  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落实具体岗位的巡查和检查的人员、确定其巡查和检查内容和要求;

  2.规定每日防火巡查的要求,以及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的要求;

  3.规定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的巡查和检查记录与要求;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4.巡查、检查中负有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的责任;要求无法当场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5.规定防火巡查时发现火情的处置程序和要求。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疏散门、安全出口门、疏散通道、避难区或避难场地、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人,明确规定安全疏散设施定期检查周期及其维护要求;

  2.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安全标识应完好、有效,不被遮挡,及时维修、更换破损部件,纠正不正确的标识;

  3.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确保建筑内的疏散门和楼梯间的门不被锁闭,疏散走道和楼梯间不被占用、堵塞的措施。


医保进销存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6)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1

  受校医院委托,为便于广大研究生就医报销,现将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公布如下:

  一、学生基本医疗保障适用对象、范围:

  1、上海师范大学在册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包括港、澳、台)、在册接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研究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取得学校颁发的有效证件之日起开始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2、留学生、继续教育学院、定向和委培研究生不适用本办法。

  二、校医院就诊规定:

  1、学生就诊须凭本人学生证、医疗卡二证挂号,一科一号,门诊挂号1元,挂号费自理。不能出示二证者,医疗费用自理。

  2、学生的医疗卡仅供本人使用,在校医院就诊必须出示医疗卡。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卡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追回医疗费用,并按校纪校规记录在个人诚信档案上。

  3、学生就诊应尊重医务人员的意见,不得自行点药、自行提出转诊或要求进行医生认为没有必要的医学检查。

  4、如果遗失医疗卡,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出具证明后,方可办理补办手续。补办时须交本人1寸照片一张,补办医疗卡收取工本费1元,补办病史卡收取工本费2元。补办医疗卡时限为十个工作日,徐汇校区每周四全天在校医院3楼防保科(303室),奉贤校区每周二、四下午在医院收费室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5、接诊医生根据病人的具体病情出具相关疾病证明,学生未经医院诊治而自行休息者,校医院一律不补开病假单。校外医院的疾病病假单(急诊除外)应由校医院审核方能生效。

  6、校医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学生如在门诊时间以外就诊,持本人学生证、医疗卡二证到校医院挂号就诊,并按规定支付值班挂号费2元。

  7、为照顾大多数患者就诊,在一般情况下不出诊(特殊情况除外)。

  8、普通门诊、值班用药应由医生按病情开处方,按照医保规定,一般不超过三日,慢性病可一至二周。就诊者不得自行指定药物,强求医生开药。

  9、实*、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因病等休学期间,在本市范围的学生,应回校医院就诊或转诊。在外省市的学生,由学院向校医保管理办公室申报、备案后、可在外省市所在地就*的一所医保定点机构就医。

  10、寒暑假期间外地学生患急病,可在当地就*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一个地区仅限一个医院)。回校后经审核确系医学范围急诊并符合相关规定,可报销80%。

  11、除急诊外,在寒暑假及休息日患病,居住本市的学生仍应回学校就诊,奉贤校区学生家住本市的可持本人医疗证在徐汇校区医院就诊。

  12、学生毕业、退学或其他原因离校,由校医院收回医疗卡和校医院门诊病史卡,并由学校及时到所在区县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转诊:

  1、学生在本市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均应先到校医院就诊,实行本校医院首诊制度。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是否转诊,由接诊医生开具转诊单,转诊一次只能报销一次费用,经转诊到定点医院所发生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申请报销80%,个人负担20%。

  2、学生未经转诊,在校外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

  3、本校定点转诊医院为:徐汇校区转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奉贤校区转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奉贤区中心医院。

  4、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原则上在校内就诊。

  5、费用昂贵的大型检查、治疗费用等(如CT、MRI及其它特殊检查单项200元以上)、须经校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才能进行。未经同意自行检查者,费用自理。如属急诊,须经审核后按自负20%的比例报销。

  四、住院:

  1、经转诊定点医院、需要住院学生,凭定点医院出具的已盖章住院通知单,并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学生医疗证到校医院开具住院结算凭证,本凭证仅供一次住院使用,仅限本人使用,有效期为7天。

  2、学生在外省市急诊住院、门诊大病(包括学校规定的实*、课题研究、社会调查期间)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垫付。

  1)在出院或治疗后6个月以内,凭出院小结、病史资料、医疗费原始收据、费用明细账单等到校医院集中登记。

  2)集中登记后由校医院到所在区县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待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医疗费用拨款到学校,再由学校交付个人。

  3、学生住院包括住院和急诊观察室留观。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设立起付标准: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100元;一级医院50元。起付标准及以下部分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用由统筹资金支付。

  五、门诊大病

  1、门诊大病包括重症尿毒症透析(含肾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以及必要的相关检查,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症、中度和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以及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的门诊治疗费用,全部由统筹资金支付。

  2、凭定点医院出具已盖章的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申请表,并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学生医疗卡在校医院开具门诊大病结算凭证。本凭证仅限个人专用,不得涂改、出借。门诊大病凭证自开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超过六个月后需要继续医疗或在6个月内需要变更医疗机构的,应当重新开具门诊大病凭证。

  3、学生每次就诊挂号和付费记账时应向定点医院出示门诊大病结算凭证和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六、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和方法:

  1、普通门诊必须有校医院开具的转诊单方可报销。

  2、学生凭定点医院转诊单、学生医疗卡、病史资料、各种检查报告单、正规发票到校医院审核后符合规定的报销80%,个人负担20%。

  3、学生在不属本校定点的医院,但属于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的急诊费用(经审核确属医学范围的急性病,而不是仅凭急诊挂号),凭学生证、医疗卡、病史资料、各种检查报告单、正规发票到校医院审核后符合规定的报销80%,个人负担20%。

  4、审核时间、地点:

  徐汇校区:每周三8:00~13:30校医院二楼行政办公室。

  奉贤校区:每周四8:30~13:30行政楼二楼财务处。

  5、报销取款时间、地点:

  周一至周五(周三下午除外)徐汇、奉贤校财务处

  6、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7、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由本人垫付后、应在就医医疗机构开具正规收据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七、不属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费用:

  1、基本医疗保障规定范围之外的费用,如救护车费、中药代煎费、体检费、二类疫苗费、不影响身体机能的矫形手术、心理咨询、美容、镶牙、洁齿、植牙、治疗秃发、植发、验光配镜、支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减肥、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医学鉴定、违法乱纪造成的损伤、宠物咬伤等不纳入报销范围。

  2、所有学生在境外(包括港、澳、台)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报销。

  3、学生所有医疗费用(住院、门诊大病、门急诊)报销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八、医疗保障管理:

  1、学校应切实做好大学生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保障的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大学生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补助资金必须做到严格管理、规范审核、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纪部门的监督审核。

  2、为加强医保资金管理,预防违规违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的大学生应讲诚信,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自身基本权益。如有冒名使用、谎报医药费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根据医保管理制度及本校规章制度,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管理实施细则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以前发布的有关大学生公费医疗规定与本管理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4、本细则解释权在校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小组、校医院。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2

  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医院医保工作制度》正文开始》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试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一、就医管理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热心为参保病人服务。优化就医流程,为就诊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低廉、高效的医疗环境。

  3、严格执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诊疗中,凡需提供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时,必须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未征得病人许可,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引起病人投诉,除承担一切费用外,按投诉处理。

  5、严格掌握各种大型仪器设备的检查和治疗标准,需要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病人,按医保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医保办审批后,方可有效。

  6、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病人就诊时,应核对医保手册,进行身份验证,严格把关,禁止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等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病人列入医保基金支付。对新入院的医保病人,应通知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将医保卡及医保手册由医保办保管。

  7、门诊及住院病历,应书写规范齐全,各种检查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需符合病情及相关规定。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8、病人住院期间需转上级医院门诊检查(不包括治疗项目),应告知病人事先办理转院核准手续。病人需转院治疗的,科室主管医师先填写转院申请表,科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医保办审核盖章,由病人到医保中心办理批准手续。

  9、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立项,抬价、巧立名目。

  10、特检特治审核表或有关检查治疗申请单及特材单据须留存备查。

  11、一年医保考核年度内,所有参保病人超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5%以内,所有参保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自负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30%以内。自费药品占参保人员总药品费用的10%以内。

  二、医保用药管理

  1、严格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及《医保考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备好医保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医保病人就医需要。

  2、及时向医保机构提供医院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3、严格按照急性病人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病人不超过十五日量,规定疾病(肝炎、肺结核、精神并癌症、糖尿并冠心病)不超过一个月量,并应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患者出院带药,与病情相关药品不超过半个月量,辅助用药限带一般剂量的原则掌握处方量,并在医保病历中作好记载。治疗项目不属于出院带药范围。

  4、医保病人要求处方药外配时,应使用专用处方,并到挂号处医保窗口,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为病人提供方便。

  5、医务人员应熟悉《药品目录》的有关内容,对控制用药应严格《药品目录》规定的适应症使用。使用蛋白类制品应达到规定生化指标,并经医保科审批方可使用,有效期最长为5天。门诊病人使用营养类药品一律自费。

  6、使用中药饮片应严格按规定剂量控制,严禁开变相复方(二味或二味饮片)。

  7、特殊病种病人的门诊检查、用药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申请单,并按申请单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按规定使用特殊病种专用处方,个人付30%,统筹付70%。

  三、费用结算管理

  1、严格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费用结算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上报核对无误有费用结算《申报表》,要求各类报表内容项目齐全、数据正确、保存完整。

  2、参保病人日常刷卡就医和出院结账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数据,应及时与医保中心结算科或信息科联系,查明原则保证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3、门诊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一天内多次刷卡,只算一个人次;住院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十天内以相同病种再次刷卡住院的,算一个人次。

  4、挂号窗口计算机操作员应先培训后上岗,挂号、计费应直接用医保卡读卡操作,绝对不允许采用输入保障号操作。刷卡操作时要保证对卡操作成功后,才能把卡取出来,药品输入要慎重,不要输错,不要随便退药。

  5、特殊病种病人刷卡记账要慎重,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治疗建议书及门诊治疗卡,非建议书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和超过治疗卡有效期的。绝对不准进入特殊病种刷卡记账系统进行操作。一经查出,所扣费用由当班操作人员支付。

  6、出院操作要确定所有的项目全部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出院手续,以保证上传的数据完整正确。

  7、遇刷卡障碍时操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或医院医保管理人员,严禁擅自进行非法操作,或推诿病人。

  8、外地医保病人及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保病人结清医疗费,医院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入院录和出院录和住院发票。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

  1、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医保新政策出台时,按统一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使其符合规定,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2、要妥善维护医保中心提供的终端软件,不得出现人为原因导致数据篡改、丢失或设备损坏。医保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向医保中心信息处报告,并限期排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每天检查上传下载的进程是否正常,如死机要进行进程重启动。

  4、医院上传下载的时间间隔不能设置太长(一般为20分钟),更不能关掉上传下载进程,导致数据不能及时上传下载,影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严禁修改数据库中的索引和触发器。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3

  为了更好的落实上级医保中心的各项制度,发挥我院自我管理的能动性,强化竞争机制,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正常使用,特制定医保查房制度如下:

  1、医保查房由医保科人员每天查房。

  2、查房人员要求清楚准确的记录好查房记录。

  3、各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必须一起下到病房查房。

  4、查房要求带医疗证逐个对照看是否是患者本人,查阅、调阅有关资料各科室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

  5、患者如果有在问清什么原因,当班医护人员是否清楚,是否有请假条。

  6、各科医护人员在收治医保患者就诊时,必须认真进行身份识别。查房时发现伪造、冒用和涂改的证件或与所持医疗证、身份不符时,拒绝记帐扣留医保证并及时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7、查房时积极宣传医保政策,解答好患者不清楚的问题。

  8、各科医护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及时如实的提供有关情况资料。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4

  一、医保患者必须符合《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诊断标准》方能住院,需持医疗证、身份证和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由医保科审查人、证是否相符。

  二、医保患者住院后,到医院医保科登记备案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三、医保患者住院后,应早诊断、早治疗,疑难病要在三天内做出诊断。为医保患者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不得无故推委。

  四、各种辅助检查要合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辅助检查及重复检查,所有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及重复检查,所以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病志要有记录。凡病人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之外的诊疗项目和药品须经治医生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字,科主任、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医保科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在治疗上要做到合理用药,所有用药必须有医嘱,不使用与本病无关的药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详细的记载,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使用目录外药品须经治医生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签字,科主任、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医保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六、要严格加强住院管理,不准挂床住院、通勤住院和顶替住院,出院带药不超过三天量。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5

  一、凡满足《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疾病诊断标准疗效评定标准》条件的需住院的医疗保险患者,由住院处审查人、证、卡须相符,ic卡由住院处保管(急、危、重症来持证、卡者,须24小时完成补办手续)。

  二、病人住院后,一般情况下当日做出诊断,确定治疗方案,疑难病要在三天内确定诊断,要做到不延诊、不误诊、不漏诊、早诊断、早治疗。

  三、凡需要会诊的病人,按医院会诊制度执行。

  四、各种辅助检查要合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辅助检查及重复检查,所有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病志要有记录。凡是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须由经治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签字后,家属或患者签字。到医保科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在治疗上要到合理用药。所有用药必须有医嘱,不使用与本病无关的药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详细记载,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表,在《药品目录》内的需药品须由家属或患者签字及科主任签字医保科同意,医保中心批准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回扣”“促销”药品,否则后果自负。

  六、严格按《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疾病诊断标准、疗效评定标准》安排参保人员入院、出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分解住院或挂名住院,不得推委患者。对出院患者在《门诊手册》中记录出院小结,防止重复住院。同一种病15日内不能重复住院,对于符合转诊条件,须科主任签字,医保科登记,主管院长审查登记盖章,报医保中心同意后方可外转,转出医院须是上级定点医疗保险机构。


医保进销存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7)

——仓库进销存的管理制度 30句菁华

1、商品的保管要根据商品的不同种类及特性,结合仓库的条件,采用合理的制度放置,既要保证各种商品免受损害,又要保证商品出入库和盘存的方便。

2、仓管部发货遵循先入先出原则。严格按照商品保质期到期先后作出合理的出库安排。

3、盘点中出现的盘盈、盘亏,仓管部应详细说明原因;必要时,追究相关部岗位的责任。根据公司的处理意见,仓库、财务做相应账务调整处理。

4、清点完毕后,及时清点实数与台账、大账的核对,只要核对后完成实数与台账、物账完整相符,表明账目明晰;如不符,就必需对明细材料逐一核对,找出差别。

5、仓库建立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帐薄。

6、1.1根据供应商到货通知在货物到达后,收货人员根据司机的随货箱单清点收货。

7、1.2接到公司出库通知时,仓管进行单据审核(检查单据的正确性,是否有充足的库存),审核完毕后,通知运输部门安排车辆。

8、2.2针对每天出库的产品进行盘点,并对其他货物的一部分进行循环盘点,以保证货物数量的准确性。

9、1.4、仓库照明设备是否完好、安全。(检查方法:将库内的灯全部打开,检查是否有不亮的灯和亮度够否)

10、1.17、仓库无“四害”侵袭痕迹。

11、1.1、要认真执行《消防法》关于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12、1.2、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库储存物资的性质、数量、分布情况等问题。

13、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14、1.4将来货放在暂存区,通知品质部对来货进行检验。

15、5.5各专卖店的盘点,由区总店负责,供应链可对门面店进行不定期盘点,盘点差异由门面店给出说明(有人员更替时,专卖店应做好盘点交接工作)。

16、每月仓库应盘点一次,检查货的实存、货卡结存数、物资明细账余额三者是否一致;每年年终,仓储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采购部门共同办理总盘存,并填具《盘存报告表》。

17、保管物资未经总经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总经理批准。

18、保证货物不变形,且能确保人员、货物及设备的作业安全。

19、四角落实,整齐稳当。

20、堆码方法

21、吸潮

22、先进先出(FIFO)

23、查明有无超过保管期限及长期未使用的积压物资,并查明积压原因;

24、定型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分架存放;

25、食堂仓库管理员要对领料人进行监督,对于不该领的物品一律不领并对领料人所领的物品进行认真审核登记。

26、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27、物品入库时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是对草包,纸包,布包物品需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28、各种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储存,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并应在特殊物品的库房门外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9、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和闪点在45摄氏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且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3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扑救初起火灾。


医保进销存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8)

——医保内部管理制度合集5篇

  医保内部管理制度 1

  1、对医保患者要验证卡、证、人。

  2、定期对在院患者进行查房,并有记录。

  3、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实行宿床制,凡符合住院标准患者住院期间每日24小时必须住院。

  4、住院期间医疗卡必须交医院管理。医疗证患者随身携带,不准交未住院的医疗卡、证放医院管理。

  5、建立会诊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转院质量。

  6、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并取消医保处方权。

  7、严禁串换药品、串换诊疗项目、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

  8、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

  9、严格控制参保病人的医疗费用,严格执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处方、开“搭车”药。

  10、参保病人出院带药应当执行处方规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

  11、严格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

  医保内部管理制度 2

  为了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经营管理工作,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我药房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保证药品质量:

  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送统计报表。

  六、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七、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

  医保内部管理制度 3

  一、凡满足《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疾病诊断标准疗效评定标准》条件的需住院的医疗保险患者,由住院处审查人、证、卡须相符,ic卡由住院处保管(急、危、重症来持证、卡者,须24小时完成补办手续)。

  二、病人住院后,一般情况下当日做出诊断,确定治疗方案,疑难病要在三天内确定诊断,要做到不延诊、不误诊、不漏诊、早诊断、早治疗。

  三、凡需要会诊的病人,按医院会诊制度执行。

  四、各种辅助检查要合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辅助检查及重复检查,所有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病志要有记录。凡是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须由经治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签字后,家属或患者签字。到医保科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在治疗上要到合理用药。所有用药必须有医嘱,不使用与本病无关的药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详细记载,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表,在《药品目录》内的需药品须由家属或患者签字及科主任签字医保科同意,医保中心批准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回扣”“促销”药品,否则后果自负。

  六、严格按《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疾病诊断标准、疗效评定标准》安排参保人员入院、出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分解住院或挂名住院,不得推委患者。对出院患者在《门诊手册》中记录出院小结,防止重复住院。同一种病15日内不能重复住院,对于符合转诊条件,须科主任签字,医保科登记,主管院长审查登记盖章,报医保中心同意后方可外转,转出医院须是上级定点医疗保险机构。

  医保内部管理制度 4

  1、医用卫生材料的临床使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已经批准的除外)。

  2、审批流程:

  (1)由临床医生填写“新增卫生材料采购申请表”,表中材料名称、规格、用途、材料生产单位、代理单位、需要数量、参考单价等项目需填写完整,科主任签署意见。

  (2)财务科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并签署意见。

  (3)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购置并签署意见。

  3、已经审批的卫生材料再次使用时无需审批。

  4、未经医保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卫生材料在临床使用后所产生的不能列入医保支付等情况由申请科室负责。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医保内部管理制度 5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保农合的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等管理工作。

  3、起草制定全院医保、农合工作流程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4、深入临床科室,进行医保、农合工作查房、检查,监督临床科室为参保、参合患者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并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5、协调处理医院各科室在执行医保、农合政策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与各级社保、农合管理部门的联系,促进医院医保、农合工作良好运行。

  6、审批临床科室提出的需转外院诊治的医保、农合患者转院申请,并报主管院长及社保、农合管理部门批准。

  7、负责与各级社保、农合经办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商谈有关双方合作事宜,签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协调处理双方争议。

  8、负责各地医保、农合患者医疗费用和基金报销费用月报表的审核及安排按时上报,定期掌握医院垫付资金的回拨情况。

  9、组织并实施本部门对临床科室医保农合工作的监管、考核及情况反馈。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保进销存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9)

——医保药店医保药品管理制度通用五篇

  医保药店医保药品管理制度 1

  (一)门诊的费用结算

  1、门诊医疗费用结算统一采用广发社保(IC卡)或现金支付方式结算。由被保险人每次到门诊就医时,出示本人IC卡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或直接支付现金结算。

  2、属于特殊病种的门诊结算,收费员应核对被保险人的特定病种医疗卡,把相关的诊疗数据通过大医保结算系统上传到社保结算中心,根据返回的信息结算。

  (二)住院的费用结算

  1、被保险人入院时,住院收费处应核实被保险人的IC卡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被保险人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并将资料及时市社保局。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上传资料的,应在获得有关资料的同时,报市社保局备案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登记手续。

  2、被保险人出院时,应根据《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通过大医保结算系统,将相关的结算数据上传至医保结算中心进行结算,收取被保险人住院费用总额中被保险人应自付的部分,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在社会保险住院结算单上签字作实。其余属于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社会局与定点医院机构结算。

  3、每月的被保险人住院结算情况、收费明细资料和有关的住院资料应按时送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4、在被保险人办理住院登记及结算时,有任何疑问,收费员应文明用语,耐心解答,多向被保险人宣传新的医疗保险政策。

  医保药店医保药品管理制度 2

  一、计算机系统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二、被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并由其依据岗位的质量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

  三、业务相应人员把拟购药品的厂商、药品资质交质管部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由质管部相关人员系统录入供货商、药品基础信息;

  四、业务人员应当依据系统数据库生成采购订单,拒绝出现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订单生成,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计划。

  五、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依据系统生成的采购计划,对照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收货,系统录入批号、数量等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验收入库单”。

  六、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再系统核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等内容并系统确认后,生成药品验收记录。

  七、系统按照药品的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并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在架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养护人员依据养护计划对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八、系统根据对库存药品有效期的设定自动进行跟踪和控制,由养护员依据系统的提示制作*效期药品催销表。

  九、销售药品时,系统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打印销售小票,生成销售记录,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

  十、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十一、采购退回药品,由业务人员填写《采购退回通知单》,经质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审核同意,签字。系统确认采购退回通知单。

  十二、系统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有疑问的药品进行控制。

  十三、各岗位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当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及时锁定药品,进行质量查询,经查询如不属于质量问题的解除锁定,属于不合格药品的系统生成不合格记录;

  十四、系统对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跟踪处理结果。

  医保药店医保药品管理制度 3

  为了做好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区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对医保患者要验证卡、证、人。

  2、定期对在院患者进行查房,并有记录。

  3、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实行宿床制,凡符合住院标准患者住院期间每日24小时必须住院。

  4、住院期间医疗卡必须交医院管理。医疗证患者随身携带,不准交未住院的医疗卡、证放医院管理。

  5、建立会诊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转院质量。

  6、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并取消医保处方权。

  7、严禁串换药品、串换诊疗项目、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

  8、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

  9、严格控制参保病人的医疗费用,严格执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处方、开“搭车”药。

  10、参保病人出院带药应当执行处方规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

  11、严格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

  医保药店医保药品管理制度 4

  一、医保信息系统由院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各使用科室必须遵照网络中心的统一要求使用信息系统。

  二、网络中心负责全院医保信息系统的安装、维护及管理。负责全院医保信息系统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

  三、系统管理员、前台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医保信息系统管理、操作的培训。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医保设施,访问医保信息系统或本机数据库。

  四、网络中心由专人负责对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包括对操作系统杀毒,对数据进行日常备份。

  五、医保系统电脑为专机专用,与医保无关的软件一律不得在医保信息系统电脑上安装、使用。

  六、医保系统操作人员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访问数据库。不得对医保系统数据库信息(包括中心数据库,本地数据库)进行修改或删除。不得将医保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料外传。

  七、医保线路为专线专用,任何人员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进入医保信息系统网络。

  八、系统出现故障时,先自行排除,若不能解决,及时通知医保中心,请医保中心协助解决。

  医保药店医保药品管理制度 5

  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需门诊放、化疗;肾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肾功能衰竭的血液透析的三种病确定后需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开具病情诊断书,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申批单”到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盖章,报市、区或县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1、门诊就诊时,到医保结算窗口经核实属三种特殊病之一且手续齐全,按要求结算。需自费的部分个人现金交付,需统筹支付部分先记帐,后由诊疗单位与所属区、县结算。

  2、放、化疗和肾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严格按照北京市医保规定的用药范围执行,范围以外的药品及其他检查、治疗等按照普通门诊就诊,一律个人现金支付。

  3、需血液透析的医保患者,透析室先检查特殊病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且手续齐全先透析一个月结算一次,费用按每人次470元计收统筹支付,其余费用门诊个人现金支付。


医保进销存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扩展10)

——药店的医保管理制度范本5份

  药店的医保管理制度 1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医疗保险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3、认真履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及各项配套管理规定。

  4、主动向院长反馈医保运行情况,积极协调处理临床、门诊、药剂、财务、计算机等相关部门有关医保事宜。

  5、及时组织医保相关人员学*医保工作的要求、程序和制度,使其能够熟练的进行工作。

  6、定期检查各科室执行医保政策和药品使用情况,定期检查财务部门费用结算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月终考核,确保医保工作落实到位。

  7、积极组织医保相关科室按时完成市保管理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药店的医保管理制度 2

  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禁忌等详加审查,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行处方制度的规定。

  三、熟记各种药品的价格,划价准确,严格区分医保、自费处方。执行先收费后发药的制度。

  四、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解答病人用药的咨询。

  五、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六、上班时工作衣帽穿戴整洁,保持调剂品及储药瓶等清洁、整齐;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

  七、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合格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报告院领导处理。

  八、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

  九、严格执行国家***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采供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十、公布本源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十一、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用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药店的医保管理制度 3

  1、临床科室收治参保病人必须核对病人身份,防止冒名顶替。

  2、核对被保险人的资料后将病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附在病历中。

  3、被保险人出院后其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附在病历中归档。

  4、长时间住院参保病人阶段结算重新入院,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可重新复印附在运行病历中。

  药店的医保管理制度 4

  1、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数据备份工作,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5、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7、认真做好目录维护工作,及时上传增、减项目,确保目录维护工作准确无误。

  8、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销售管理规定:

  (1)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配药服务时,应核验其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做到证、卡、人一致。

  (2)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在提供外配处方药购买服务时,接收的应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并签名的外配处方,处方经在岗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外配处方不准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处方不准调配、销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外配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外配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3)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

  ①非处方药调配应当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掌握配药量,;对有限制使用范围的非处方药,应按基本医疗保险限制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调配、销售;

  ②参保人员选购非处方药时,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在调配非处方药前,应在参保人员就医证历本上作详细配药记录,记录内容有购药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并加盖包括药店名称、药师姓名的专用章,同时还应提醒参保人员使用非处方药的注意事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后按说明书使用。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配处方一般不能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患有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者;糖尿病伴感染、心、肾、眼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出院后一年内);冠心病;肺结核;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量可放宽至一个月。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药店的医保管理制度 5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历必须单独管理。

  二、医院必须为医保患者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医保病历单独管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三、合格的病历装袋后按编号上架保管。

  四、凡出院患者病历,应于病人出院后72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五、病历排放的时间、编号要清楚,以方便查找。

  六、病案室要保持卫生、清洁,注意档案架的使用和保护。

  七、保持病案室通风,病志摆放整齐,完好无损。

  八、病案管理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

  九、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十、特殊病、转诊、转院病人的病案单独管理,包括异地治疗的病历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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