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规定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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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规定 1

  一、档案的建立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

  二、档案立卷归档

  (一)凡是本单位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目录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文件、函件由档案人员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查阅

  (一)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二)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得外借或查阅。

  五、档案安全保密

  (一)严守有关保密守则,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组织纪律。

  (二)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规定 2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档案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学*、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3、负责制订档案工作的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档案工作规范。

  4、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安全。

  5、根据所保管的档案资料情况和工作需要,编写适用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主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6、负责做好档案的口常查、阅、借工作,对全校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7、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统计、保管、移交、销毁等工作。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规定 3

  为了加强本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有效地为教育事业和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1、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校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均由本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校长,并列入议事日程。办公室由主任具体分工主管档案工作。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由各部门配备专职档案人员,业务上受档案室指导并配合检查。

  4、本校综合档案室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档案工作基本任务

  1、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除人事档案外的各种门类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2、指导、检查、督促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3、制订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规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收集制度

  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编制移交清单,按规定时间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移交。

  1、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内整理完毕,向档案室移交。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的六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教学档案应在第二学年的九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

  2、基建工程、设备仪器在项目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经办部门应将归档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经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

  3、一次专题会议、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

  4、因公外出参观、学*、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在一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

  5、会计文件材料,一般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会人员完成整理立卷,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6、声像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录音、摄影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作者,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档案整理制度

  档案室在接收到各部门档案材料后,要按照本校《学校档案分类方案》和《学校档案档号编制方法》的有关要求,分类整理,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等。

  1、文书档案实行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2、教学档案实行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3、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案卷格式》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4、基建、设备、科研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5、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6、录音、录像档案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7、计算计光盘、激光视盘和激光唱盘等档案应按《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8、实物档案包括各种荣誉奖品的、宣传纪念品等不同载体和不同物质形态的实物原件,应当按件编写说明和编制目录。

  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员每季度要对库房档案管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主任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库房做到防盗、防光、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高温,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杜绝有害气体和物理污染窜入室内。

  3、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定期进行,发现超过规定的温、湿度时,要及时采取降温、降湿措施。

  4、对胶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采取特制的装具进行保管。

  5、定期打扫库房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箱柜无灰尘,室内无蛛网,橱柜架排列有序。

  6、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切断库房电源,保证档案的安全。

  档案保密制度

  1、加强保密教育,认真学*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健全保密制度,严格遵守接待、保管、安全、保卫等有关保密规定,杜绝工作差错。

  3、开展保密检查,定期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4、严格调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凡外地、外来单位来查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严禁将档案带出阅档室。

  5、不得让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6、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及文件材料,严格办理销毁审批手续,统一送市保密回收站销毁。

  7、凡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人员熟悉室藏档案情况和主动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档案室必须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并根据利用工作的需要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

  3、建立计算机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实现计算机管理和检索档案,做到调卷迅速、准确。

  4、档案室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汇编资料。

  5、外单位来档案室借阅档案,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档案室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不得外借。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6、本校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一般应在档案室内阅看,不得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约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

  7、秘密级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阅者对所借档案负有保密和安全责任,并须在档案室阅办,阅后及时归还,不得擅自转借、损坏、拍照或复印。

  8、凡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专管干部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章才能生效。

  9、档案利用反馈工作,由利用者或档案人员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人员、经费、设备、面积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情况;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情况,以表、册等形式提示它们的过程、现状和变化。

  2、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不得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

  3、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做好*时原始数据的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5、统计报表应注明填报单位、时间、填表人、审核人。填写时一律用***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档案鉴定制度

  1、根据国家档案局1987年12月4日颁发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字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校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2、为了保证鉴定工作有组织、有监督地进行,必须建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由校分管档案的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3、鉴定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逐件逐张地审查,直接判定其价值。对一时难以判定价值的档案,应采取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严,复本从宽的处理方法。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确认已无价值,经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区文教局、档案局后再行销毁。

  5、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地点,并由监销人签字。

  6、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规定 4

  档案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档案法》和档案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

  二、负责做好本单位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鉴定、整理、编目、归档、保管以及档案统计、移交登记工作。

  三、熟悉室藏所有档案资料的内容,积极按要求做好档案借阅、利用工作。

  四、遵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负责档案库房日常管理,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日志的收集,做好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等档案编研工作。

  七、宣传贯彻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提高集体档案意识,对本单位各股室业务人员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按国家档案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规定执行,必须齐全、完整,一般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基建、设备类)、业务档案、财会档案,并注重收集照片、录音录像、磁盘、磁带等不同载体的档案。

  二、归档要求

  1、本单位拟发的文件材料,经办人应负责收集完整(如底稿与正文、请示与批复)后向档案室归档;参加有关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交办公室登记后归档;收文要及时登记,凡有登记编号的收文,经办人办理结束后及时退还办公室。

  2、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应及时登记归档,文书档案收集归档一般在次年5月底前完成,科技档案按项目整理归档,应在项目完成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业务档案、会计档案与文书档案整理同时进行,由业务部门或会计机构保管使用一年后,向单位档案室移交。

  3、整理的'档案,装具统一,档案盒、目录格式符合国家标准,做到整齐美观。

  档案移交制度

  一、本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股室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

  三、移交时登记造册,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认真核对,交接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以明确责任。

  四、档案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五、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档案保管制度

  一、本单位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

  二、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温湿度记录,保证室藏档案与案卷(归档)目录相符。

  三、建立档案接收移交登记簿,凡进、出档案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对档案进行监销,监销档案登记造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同级档案行政部门同意后进行销毁。

  四、档案室配置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等必要保护设施,定期投放防鼠、防虫药,并定期清洁,保持室内干净卫生。

  五、除档案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六、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毁和丢失,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档案人员责任。

  七、档案人员下班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关门加锁,切断电源。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档案法》,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泄密不失密。

  二、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收发、登记、传递传阅,妥善保管和按时清退,不得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三、凡属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自行抄录和翻印,确因工作需要的,经文件制发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翻印。

  四、“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重要档案,只限于档案室或其他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带出机关和带回家中查阅。

  五、非档案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更不得随意翻阅文件、档案。

  六、发现涉密档案资料丢失、被盗或档案内容泄密,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对当事者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一、建立档案借阅及利用效果登记簿。凡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并做好利用效果反馈工作。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私自翻印,不得转借他人,做到按期归还,不得遗失。

  三、查阅档案不得在档案上圈划、涂改,造成污损,不得拆散、剪裁、撕毁或抽走档案资料。对私自涂改、撕毁档案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要仔细进行清点、检查,并做好归还及利用效果记载。

  档案统计制度

  一、严格按《统计法》的规定开展档案统计工作,不虚报、漏报、瞒报。

  二、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表,统计数据以原始记载为依据,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三、在档案利用方面,做好利用人次、利用效果的统计工作。

  四、对移交归档的档案数量进行统计,做到帐物相符,完整齐全,进出手续登记完备。

  五、对档案的销毁、更改及上级要求的其他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填报,本单位内部档案的移交要手续清楚、按章办事。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规定 5

  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映学校建设历史的重要资料。为了加强校舍档案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的收集

  要充分认识校舍档案收集的意义,在思想上重视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加以收集,档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归档和日常收集两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要求。

  2、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员会,副本存学校。

  4、当撤销学校的校舍档案,应全部移交给市教育员会。

  二、校舍档案管理

  1、边鉴定边整理,按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工作原则。最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

  4、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档案的.保管

  按要求设立库房,库房的要求达到“十防”,按要求设置保管设备,材料要达到防光、防尘及有害气体对档案的直接危害。档案的存放要符合要求。案卷和目录一致,移出档案要说明原因、移往何处、时间、数量、名称。

  四、档案的移交

  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收据上签名盖章,其收据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会计一份。

  五、查阅和借阅

  1、首先办理查阅或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或借阅须持介绍信和领导批准手续。

  2、查阅或借阅,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

  3、查阅或借阅不允许折叠、涂改、转让他人阅览、缺页等,严守保密规定,归还时清点清楚。

  4、查阅或借阅时,严禁吸烟、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污染档案。

  六、档案保密

  档案室必须有安全保证,措施到位,查阅、借阅必须在档案室内查阅。阅后不能乱说,阅览时不能随便翻阅和抄录。对无用的材料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二人以上人员监销。

  七、清销

  1、清销之前,首先由管理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如发现确实因污染、损坏等原因造成无使用保留价值,经鉴定小组的鉴定同意后方可清销。

  2、清销应有二人以上人员监销,以防失泄机密。

  3、要遵守保密规定,坚持杜绝任意和自销毁文件或卖给废物收购站。

  4、学校档案室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2、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采取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等措施,并经常检查各项措施是否有效。

  3、对库房内各种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分别上架入柜,柜架排列科学、合理。

  4、库房内严禁存放与保存档案无关的非档案物品。

  5、经常清理环境卫生保持库房整洁美观。

  6、库房内置放温、湿度检测设置,定期检查、记录、分析,库内温度应经常保持在1424摄氏度,相对湿度保持在45%-60%。

  7、档案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做好记录,发现破损和字迹模糊及时修补、复制。

  8、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熄灯、关好门窗。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规定 6

  一、档案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自觉遵守保密纪律。

  二、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翻阅档案。

  三、查阅借阅档案、资料的'人员,对档案、资料必须严加保护,不得损坏、折卷、画线、圈点,更不准抽页、撕页等。

  四、凡经过鉴定的档案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修补。

  五、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经领导批准,报档案管理部门认可后,方可销毁,不得作废纸出卖或其它用处。

  六、严禁在档案室吸烟和存放易燃品及其它杂物,搞好卫生,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规定 7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档案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学*、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3、负责制订档案工作的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档案工作规范。

  4、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安全。

  5、根据所保管的档案资料情况和工作需要,编写适用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主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6、负责做好档案的口常查、阅、借工作,对全校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7、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统计、保管、移交、销毁等工作。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规定 8

  一、定期把各部门上交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收进档案室。

  二、室藏档案、资料要分类单独存放,档案柜、架等要排列整齐、美观。

  三、档案的收进、整理、利用要详细统计,并做到数字准确、真实。

  四、查阅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阅完经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库。对借出的档案要按期限及时归还。

  五、室藏档案、资料要每半年清点一次。

  六、要加强对档案的安全工作,制定"八防",配齐防火、防盗、防虫等设备,室内严禁吸烟,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

  七、档案室由档案干部专人管理,查档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八、对应该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由幼儿园各部门收集齐全,并进性整理,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九、归档范围:凡是幼儿园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能反映本园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片等均属归档范围。

  十、归档时间:各部门应在每学期放假前将本学期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按照归档要求整理好,移交幼儿园档案室。交接双方根据交接目录清点校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十一、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工整,一律使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禁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彩色笔、复写纸,普通打印、复印撰写和批示文件材料,必须用复印机复印,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的正规影印件。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他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科学的立卷、分类、编目。

  3、档案标题要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划分准确,便于保管和利用。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规定 9

  1、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

  2、负责对各部门档案立卷的业务指导,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归档工作。

  3、按照“六防”要求,做好库房管理和档案保管工作,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各类档案的完整安全。

  4、按规定作好档案的利用接待工作,并根据利用者要求做到热情接待,详细提供。

  5、加强组织纪律,严守档案秘密,严禁档案信息私自外传。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规定 10

  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存放的重要场所,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档案资料的储存和安全,为强化对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档案室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门窗要及时关闭上锁。

  2、档案室柜具要编制顺序号,排列整齐,便于工作。

  3、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时,要由本室工作人员陪同。

  4、注意档案室内外的温、湿度,定期分析、积累资料,要根据室内外的温、湿度情况,随时通风,除湿降温。

  5、档案室要有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械,工作人员要熟练地掌握使用方法。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及其它物品。

  6、室内要经常打扫,柜具要定期擦拭,随时放置防虫、防鼠药品,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7、对档案资料的借出归还,要有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规定实用10篇扩展阅读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规定实用10篇(扩展1)

——档案室管理制度 (菁华9篇)

档案室管理制度1

  为摸清家底,核实数据,从数据中反映档案的成效,特制订《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的范围包括收集管理归档入库的档案、移交的档案、鉴定销毁的档案和查阅利用的各类档案。

  二、档案统计的基础是做好登记。必须对入库、移交的档案进行分类和总量登记;鉴定销毁的档案必须进行造册和数量登记;查阅和利用档案必须进行总量和定向分析数量的统计。

  三、凡入库的档案每年归档后及时分类统计;凡移交的档案,在移交时及时统计;凡鉴定销毁的'档案,在登记造册、审批核销后一次性统计;凡查阅利用档案按月、按查阅人次、利用各类案卷的数量统计,并作好统计后的查阅利用档案分析。

  四、档案统计必须简明清楚、记载完整、数字正确。

档案室管理制度2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本中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工作是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领导决策,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信息和依据,是提高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第三条坚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维护本单位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二节档案工作体制、机构和干部配备

  第四条各处室必须参与档案工作,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档案室工作,业务上受区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各处室的档案工作受办公室领导,并有一名处室同志分管,与校档案室建立档案工作网络。

  第七条档案干部要认真学*档案业务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开展档案工作。

  第八条上级领导要支持和关心档案管理人员,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享受与其他专业人员同等待遇。档案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对有档案专业职称的档案干部在调离档案工作岗位时,应听取授予职称的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意见,同时档案干部调离前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档案工作的任务

  第九条负责本单位党、政、工、团等组织和内部机构所产生的全部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并对各处室和部门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条负责开发档案的信息资源,根据提供利用的实际情况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第十一条参加单位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设备仪器开箱等活动。

  第四节文件材料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凡工作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团、教学、财会以及各处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并定期向档案室归档。

  第十三条档案室对归档档案的案卷应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应退回重新整理,以保证案卷的质量,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四条各处室的档案一般应在第二年上半年统一向档案室归档,交接双方应根据案卷目录,核对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五条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七条凡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在购置、安装、使用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采取随时归档的方法,设备部门应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活动。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报表、帐册、凭证等文件材料,除帐册和凭证在财务部门保存两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其它文件材料在次年的上半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九条各处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要按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二十条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经过整理和编目,做到字迹清楚、签署完备,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和纯蓝墨水笔书写,以利于长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声像档案形成后要随时整理,及时归档,即由承办人员在完成摄录后三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五节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第二十二条档案的系统整理应按部门分类、初步立卷、卷内文件整理编目、卷内案卷初步排列、案卷加工整理、案卷调整与编号、编制案卷目录七个步骤进行。

  1、定档案分类方案,按照此方案指导文件分类、排列组合。

  2、将文件按一定特征分门别类,组合成一个有紧密联系的文件组合体即案卷。

  3、将案卷内文件排列顺序调整后固定下来编写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4、将同一类案卷按一定标准初步排列起来。

  5、填写备考表、装订、填写案卷封面。

  6、确定案卷排列顺序,按排列顺序逐卷编制案卷号。

  7、按照案卷排列顺序,将案卷的标题、保管期限、卷内文件起止时间和页数等逐项登记,形成为一本名册,即为案卷目录。

  第二十三条档案应有专门的档案库或档案柜保存,存放地点应坚固干燥、通风,并做到防火、防虫、防光、防鼠、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安全措施,定期检查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六节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二十四条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为本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服务。

  第二十五条档案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逐步提高档案利用效果。

  第二十六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写明借阅的目的,点交清楚,归还时要进行检查,及时注销。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者要遵守借阅制度,不得在档案上圈点、涂改、划道污损,如有违者,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借阅人因公出差、出国、调动、离退休等须将所借档案归还,借阅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个月,必要时办续借手续。

  第二十九条制发档案证明和答复函调(证明要注明出处和根据,不得擅自解释)制发证明要仔细核对,经领导审阅后,加盖办公室公章。

  第七节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三十条档案室应根据1988年8号文件,市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上海市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单位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十一条档案室应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档案必须在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报上级部门审核后销毁。

  第三十二条毁档案要明确销毁人和监销人,进行实地监销。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的具体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节档案的统计与移交

  第三十三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分别向上级机关和档案业务主管机关报送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三十四条各部室的档案由本单位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根据保管期限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机构撤消、合并时,要在机构变动前组织专人整理好档案,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九节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则依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文书工作制度

  第一节文书处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必须规范化制度化。

  2、公文必须按照行政公文写作规则和要求,用A4纸拟稿和钢笔书写,正确应用文种,格式符合要求,请求应坚持“一文一事”,避免请示与报告混杂。

  3、发文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经领导签发统一编号行文,并做好发文登记。

  4、收到外来文件后,必须先登记,传阅文件要合理安排、严格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并做好催传、催阅工作,以免积压和散失。组织传阅,应本着先急后4、缓,先领导后一般,先主办后协办,先办理后阅知的原则进行。

  5、凡外出人员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带回的文件,均应交办公室签收、登记、归档,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拒绝归档。

  第二节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制度

  1、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文书、科技、声像,会计等)均应及时收集、立卷归档。

  2、立卷工作要做到年年清,不得借故拖延和积压,每年六月底以前必须完成上一年度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工作。

  3、坚持*时立卷和专题立卷,每办一件事,每开一次会或每搞一项中心工作,要及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要求,用A4纸和钢笔书写,正件原件齐全。

  (2)卷内文件的排列,必须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

  (3)卷内文件的排列,应坚持先*后远,先重点后次要,先批复后请求的原则,并在每页的右上角编上页号。

  (4)提倡立薄卷、专题卷,每一案卷的卷内文件一般不超过200页。

  (5)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符合“三要素”(作者、内容、文种)要求。

  第三节印章管理制度

  1、公章和介绍信,由办公室专人保管。

  2、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凡涉及到各处室的文件报表等,由各部门核准,分管领导审批签名后加盖公章。

  3、用印后必须登记。

  4、严禁在空白介绍信、证明信、支票上预先加盖印章。

  5、盖章时,注意收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三章档案工作制度

  第一节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是保管档案的重要场所,非档案管理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入内。

  2、严格加强档案库房管理,认真做好保密和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蛀等保护工作。

  3、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

  4、库房门窗必须保持坚固,出入库房随手关门,确保库房安全。

  5、档案库房要定期做好通风降温和卫生工作。

  6、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节档案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的规定,经常开展保密工作的学*和活动,提高贯彻保密法的自觉性。

  2、档案工作人员对所保管的档案必须严格保守机密和安全,严格遵守档案室工作规则,做到手续清楚,不发生差错和文件遗失。

  3、档案工作人员不与无关人员在任何场所谈论档案工作,模范遵守制度。

  4、对机密档案要严格控制调阅范围,依照制度提供利用,不私自带回家中。

  5、保密文件未经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第三节档案利用借阅制度

  1、借阅档案者必须严格国家保密法,以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维护*。

  2、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为本单位服务,如借阅对象和范围超出本单位人员或部门业务范围,需征得本单位及档案形成部门领导的同意。

  3、查阅绝密级档案应经总支*、校长批准,机密级和密级要经主管主任的批准。

  4、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指定地点。对档案要爱护,不得任意涂改、损撕文件材料,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即上报,依法追究责任。

  5、归还时借阅人应向档案室工作人员清点所借档案,经核实收回借阅单后才能离开。

  6、摘录、复制档案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复制档案还需填写申请单,摘录件、复制件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内容、页数、份数)无误后由档案室盖章后方有效。

  第四节档案的保管制度

  1、单位党、政、工、团、教学、会计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每年档案按要求分类整理,编好案卷归档号。

  3、档案按类、年分别排列入架。

  4、档案资料的收入和移出要有登记和统计,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5、借阅档案要有登记。

  6、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永久、长期档案已破损、退色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第五节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科学。

  2、档案统计数字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防止弄虚作假。

  3、按时按规定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4、档案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

  5、做好档案利用效益的统计,凡获有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利用情况,要填写档案利用情况登记表。

  第六节档案移交制度

  1、移交文件材料必须填写《档案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节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应坚持全面、历史、发展的观点,全面地考察档案的价值,正确地制定档案保管期限,确保档案的质量。

  2、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由办公室主任主持该项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由档案部门组成鉴定小组。

  3、鉴定人员直接地具体地审阅每个案卷的.内容,重要的案卷还要求一页一页地审阅文件内容,判定档案价值,确定存毁意见。

  4、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逐页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上级部门审核后才能进行。

  5、销毁文件档案,必须依规定在指定的地点进行。

  6、销毁档案必须有2人以上监督销毁,防止丢失泄密。

  7、监销人员监销后在销毁档案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节档案的预立卷制度

  学校档案预立卷是学校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学校实行部门立卷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规范我校的档案预立卷工作,对做好*时归档工作,提高立卷质量,方便归档前的查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我校档案管理水*的整体提高,现就加强我校档案预立卷工作提出如下条例:

  1、确立和坚持*时归卷制度,做好收集、整理,并按类目归卷,便于查找利用。

  2、建立规范的预立卷类目表,并依次设置条款编号。

  3、立卷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向档案室提出对预立卷类目进行调整建议。

  4、明确预立卷工作职责,档案室人员负责对立卷部门的预立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检查*时归卷情况。

  第四章各级各类档案工作职责

  第一节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1、分管校长职责:认真贯彻《档案法》,规划本校的档案工作,并把档案管理工作落在实处,加强档案管理的教育,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档案意识,努力创造条2、件,不断促进本校档案工作发展。

  3、办公室主任职责:领导档案室工作,认真贯彻宣传《档案法》,强化档案工作,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校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4、各处室主任:落实本处室兼职档案员,加强对处室档案员考核,以确保处室的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按时归档。

  5、对网络人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奖惩办法,鼓励先进,促使档案纳入学校考核范围。

  第二节文书工作人员职责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文书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2、负责公文的收发、公办、用印、立卷、归档,上级来文和部门的文件材料必须分类登记,专柜保存。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将文件随意乱放、折叠、丢失或带回家,调借阅文件材料发须登记。

  4、按公文写作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公务文书的拟写、校对工作和发文登记。

  5、参加校内召开的各类会议时,认真做好出*统计和会议记录。

  6、坚持*时立卷,按时完成每年的立卷归档任务。

  7、认真做好文件清退工作。

  第三节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档案法》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各类档案,为教育科研、教学等工作服务。

  2、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制度。

  3、认真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归档工作,把好案卷质量关,对各处室归档的案卷,逐一审查、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及时改正。

  4、凡设备开箱、基建项目竣工,档案人员必须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

  5、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定期召开档案网络人员会议,进行业务指导。

  6、定期核对清点档案,保持帐物相符。

  7、定期检查档案库房,严格“八防”措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如发现案卷污损应及时修补。

  8、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以前做好上一年度档案的排列入库工作,编制案卷目录,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表》。

  9、积极主动开展档案提供利用服务,做好编研工作。

  第四节档案网络人员职责

  1、严格遵照《档案法》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2、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本年度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3、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不得用圆珠笔、彩色笔、铅笔书写。

  4、做好上级来文和外出人员开会带回文件的收集、登记工作。

  5、及时向档案室提供信息,协助档案室做好*时立卷归档工作。

  6、主动与档案室办理一年一度的移交工作。

  7、每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五节电子档案工作职责

  1、电子文件从形成到归档的管理过程中,应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电子文件的形成、承办、运转、整理等工作由承办部门负责;电子文件归档案管理的日常监督、指导和保管开发利用等工作,由本校档案室负责。

  2、本校档案的电子文件,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室配备计算机系统,使归档的电子文件能有效机读。

  3、专职档案员应具备计算机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系统,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发挥归档电子文件的作用。

  第五章档案分类及档案人员网络图

  文书档案:党支部、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工会、团队

  教学档案:综合类、学籍管理类、课堂教学类、德育教育类、艺术科技教育类、卫生工作类、教材类、教师队伍建设类

  会计档案:凭证类、帐册类、报告类、其它

  基建档案:项目

  设备档案:办公(辅助)设备、交通工具

  科研档案:课题、论文

  声像档案:照片、底片

  电子档案:光盘、磁盘

  荣誉档案:奖状、证书、奖牌(杯)、其它

  教师业务档案:语、数、处、政史地心、理化生、音体美劳计(正副本)

档案室管理制度3

  一、定期把各部门上交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收进档案室。

  二、室藏档案、资料要分类单独存放,档案柜、架等要排列整齐、美观。

  三、档案的收进、整理、利用要详细统计,并做到数字准确、真实。

  四、查阅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阅完经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库。对借出的档案要按期限及时归还。

  五、室藏档案、资料要每半年清点一次。

  六、要加强对档案的安全工作,制定"八防",配齐防火、防盗、防虫等设备,室内严禁吸烟,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

  七、档案室由档案干部专人管理,查档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八、对应该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由幼儿园各部门收集齐全,并进性整理,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九、归档范围:凡是幼儿园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能反映本园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片等均属归档范围。

  十、归档时间:各部门应在每学期放假前将本学期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按照归档要求整理好,移交幼儿园档案室。交接双方根据交接目录清点校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十一、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工整,一律使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禁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彩色笔、复写纸,普通打印、复印撰写和批示文件材料,必须用复印机复印,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的正规影印件。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他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科学的立卷、分类、编目。

  3、档案标题要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划分准确,便于保管和利用。

档案室管理制度4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本中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工作是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领导决策,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信息和依据,是提高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第三条坚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维护本单位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二节档案工作体制、机构和干部配备

  第四条各处室必须参与档案工作,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档案室工作,业务上受区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各处室的档案工作受办公室领导,并有一名处室同志分管,与校档案室建立档案工作网络。

  第七条档案干部要认真学*档案业务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开展档案工作。

  第八条上级领导要支持和关心档案管理人员,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享受与其他专业人员同等待遇。档案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对有档案专业职称的档案干部在调离档案工作岗位时,应听取授予职称的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意见,同时档案干部调离前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档案工作的任务

  第九条负责本单位党、政、工、团等组织和内部机构所产生的全部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并对各处室和部门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条负责开发档案的信息资源,根据提供利用的实际情况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第十一条参加单位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设备仪器开箱等活动。

  第四节文件材料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凡工作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团、教学、财会以及各处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并定期向档案室归档。

  第十三条档案室对归档档案的案卷应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应退回重新整理,以保证案卷的质量,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四条各处室的档案一般应在第二年上半年统一向档案室归档,交接双方应根据案卷目录,核对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五条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七条凡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在购置、安装、使用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采取随时归档的方法,设备部门应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活动。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报表、帐册、凭证等文件材料,除帐册和凭证在财务部门保存两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其它文件材料在次年的上半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九条各处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要按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二十条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经过整理和编目,做到字迹清楚、签署完备,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和纯蓝墨水笔书写,以利于长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声像档案形成后要随时整理,及时归档,即由承办人员在完成摄录后三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五节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第二十二条档案的系统整理应按部门分类、初步立卷、卷内文件整理编目、卷内案卷初步排列、案卷加工整理、案卷调整与编号、编制案卷目录七个步骤进行。

  1、定档案分类方案,按照此方案指导文件分类、排列组合。

  2、将文件按一定特征分门别类,组合成一个有紧密联系的文件组合体即案卷。

  3、将案卷内文件排列顺序调整后固定下来编写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4、将同一类案卷按一定标准初步排列起来。

  5、填写备考表、装订、填写案卷封面。

  6、确定案卷排列顺序,按排列顺序逐卷编制案卷号。

  7、按照案卷排列顺序,将案卷的标题、保管期限、卷内文件起止时间和页数等逐项登记,形成为一本名册,即为案卷目录。

  第二十三条档案应有专门的档案库或档案柜保存,存放地点应坚固干燥、通风,并做到防火、防虫、防光、防鼠、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安全措施,定期检查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六节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二十四条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为本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服务。

  第二十五条档案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逐步提高档案利用效果。

  第二十六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写明借阅的目的,点交清楚,归还时要进行检查,及时注销。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者要遵守借阅制度,不得在档案上圈点、涂改、划道污损,如有违者,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借阅人因公出差、出国、调动、离退休等须将所借档案归还,借阅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个月,必要时办续借手续。

  第二十九条制发档案证明和答复函调(证明要注明出处和根据,不得擅自解释)制发证明要仔细核对,经领导审阅后,加盖办公室公章。

  第七节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三十条档案室应根据1988年8号文件,市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上海市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单位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十一条档案室应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档案必须在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报上级部门审核后销毁。

  第三十二条毁档案要明确销毁人和监销人,进行实地监销。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的具体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节档案的统计与移交

  第三十三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分别向上级机关和档案业务主管机关报送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三十四条各部室的档案由本单位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根据保管期限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机构撤消、合并时,要在机构变动前组织专人整理好档案,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九节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则依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文书工作制度

  第一节文书处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必须规范化制度化。

  2、公文必须按照行政公文写作规则和要求,用A4纸拟稿和钢笔书写,正确应用文种,格式符合要求,请求应坚持“一文一事”,避免请示与报告混杂。

  3、发文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经领导签发统一编号行文,并做好发文登记。

  4、收到外来文件后,必须先登记,传阅文件要合理安排、严格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并做好催传、催阅工作,以免积压和散失。组织传阅,应本着先急后4、缓,先领导后一般,先主办后协办,先办理后阅知的原则进行。

  5、凡外出人员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带回的文件,均应交办公室签收、登记、归档,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拒绝归档。

  第二节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制度

  1、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文书、科技、声像,会计等)均应及时收集、立卷归档。

  2、立卷工作要做到年年清,不得借故拖延和积压,每年六月底以前必须完成上一年度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工作。

  3、坚持*时立卷和专题立卷,每办一件事,每开一次会或每搞一项中心工作,要及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要求,用A4纸和钢笔书写,正件原件齐全。

  (2)卷内文件的排列,必须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

  (3)卷内文件的排列,应坚持先*后远,先重点后次要,先批复后请求的原则,并在每页的右上角编上页号。

  (4)提倡立薄卷、专题卷,每一案卷的卷内文件一般不超过200页。

  (5)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符合“三要素”(作者、内容、文种)要求。

  第三节印章管理制度

  1、公章和介绍信,由办公室专人保管。

  2、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凡涉及到各处室的文件报表等,由各部门核准,分管领导审批签名后加盖公章。

  3、用印后必须登记。

  4、严禁在空白介绍信、证明信、支票上预先加盖印章。

  5、盖章时,注意收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三章档案工作制度

  第一节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是保管档案的重要场所,非档案管理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入内。

  2、严格加强档案库房管理,认真做好保密和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蛀等保护工作。

  3、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

  4、库房门窗必须保持坚固,出入库房随手关门,确保库房安全。

  5、档案库房要定期做好通风降温和卫生工作。

  6、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节档案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的规定,经常开展保密工作的学*和活动,提高贯彻保密法的自觉性。

  2、档案工作人员对所保管的档案必须严格保守机密和安全,严格遵守档案室工作规则,做到手续清楚,不发生差错和文件遗失。

  3、档案工作人员不与无关人员在任何场所谈论档案工作,模范遵守制度。

  4、对机密档案要严格控制调阅范围,依照制度提供利用,不私自带回家中。

  5、保密文件未经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第三节档案利用借阅制度

  1、借阅档案者必须严格国家保密法,以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维护*。

  2、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为本单位服务,如借阅对象和范围超出本单位人员或部门业务范围,需征得本单位及档案形成部门领导的同意。

  3、查阅绝密级档案应经总支*、校长批准,机密级和密级要经主管主任的批准。

  4、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指定地点。对档案要爱护,不得任意涂改、损撕文件材料,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即上报,依法追究责任。

  5、归还时借阅人应向档案室工作人员清点所借档案,经核实收回借阅单后才能离开。

  6、摘录、复制档案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复制档案还需填写申请单,摘录件、复制件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内容、页数、份数)无误后由档案室盖章后方有效。

  第四节档案的保管制度

  1、单位党、政、工、团、教学、会计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每年档案按要求分类整理,编好案卷归档号。

  3、档案按类、年分别排列入架。

  4、档案资料的收入和移出要有登记和统计,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5、借阅档案要有登记。

  6、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永久、长期档案已破损、退色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第五节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科学。

  2、档案统计数字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防止弄虚作假。

  3、按时按规定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4、档案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

  5、做好档案利用效益的统计,凡获有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利用情况,要填写档案利用情况登记表。

  第六节档案移交制度

  1、移交文件材料必须填写《档案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节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应坚持全面、历史、发展的观点,全面地考察档案的价值,正确地制定档案保管期限,确保档案的质量。

  2、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由办公室主任主持该项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由档案部门组成鉴定小组。

  3、鉴定人员直接地具体地审阅每个案卷的内容,重要的案卷还要求一页一页地审阅文件内容,判定档案价值,确定存毁意见。

  4、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逐页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上级部门审核后才能进行。

  5、销毁文件档案,必须依规定在指定的地点进行。

  6、销毁档案必须有2人以上监督销毁,防止丢失泄密。

  7、监销人员监销后在销毁档案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节档案的预立卷制度

  学校档案预立卷是学校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学校实行部门立卷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规范我校的档案预立卷工作,对做好*时归档工作,提高立卷质量,方便归档前的查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我校档案管理水*的整体提高,现就加强我校档案预立卷工作提出如下条例:

  1、确立和坚持*时归卷制度,做好收集、整理,并按类目归卷,便于查找利用。

  2、建立规范的预立卷类目表,并依次设置条款编号。

  3、立卷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向档案室提出对预立卷类目进行调整建议。

  4、明确预立卷工作职责,档案室人员负责对立卷部门的预立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检查*时归卷情况。

  第四章各级各类档案工作职责

  第一节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1、分管校长职责:认真贯彻《档案法》,规划本校的档案工作,并把档案管理工作落在实处,加强档案管理的教育,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档案意识,努力创造条2、件,不断促进本校档案工作发展。

  3、办公室主任职责:领导档案室工作,认真贯彻宣传《档案法》,强化档案工作,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校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4、各处室主任:落实本处室兼职档案员,加强对处室档案员考核,以确保处室的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按时归档。

  5、对网络人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奖惩办法,鼓励先进,促使档案纳入学校考核范围。

  第二节文书工作人员职责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文书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2、负责公文的收发、公办、用印、立卷、归档,上级来文和部门的文件材料必须分类登记,专柜保存。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将文件随意乱放、折叠、丢失或带回家,调借阅文件材料发须登记。

  4、按公文写作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公务文书的拟写、校对工作和发文登记。

  5、参加校内召开的各类会议时,认真做好出*统计和会议记录。

  6、坚持*时立卷,按时完成每年的立卷归档任务。

  7、认真做好文件清退工作。

  第三节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档案法》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各类档案,为教育科研、教学等工作服务。

  2、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制度。

  3、认真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归档工作,把好案卷质量关,对各处室归档的案卷,逐一审查、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及时改正。

  4、凡设备开箱、基建项目竣工,档案人员必须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

  5、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定期召开档案网络人员会议,进行业务指导。

  6、定期核对清点档案,保持帐物相符。

  7、定期检查档案库房,严格“八防”措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如发现案卷污损应及时修补。

  8、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以前做好上一年度档案的排列入库工作,编制案卷目录,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表》。

  9、积极主动开展档案提供利用服务,做好编研工作。

  第四节档案网络人员职责

  1、严格遵照《档案法》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2、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本年度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3、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不得用圆珠笔、彩色笔、铅笔书写。

  4、做好上级来文和外出人员开会带回文件的收集、登记工作。

  5、及时向档案室提供信息,协助档案室做好*时立卷归档工作。

  6、主动与档案室办理一年一度的移交工作。

  7、每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五节电子档案工作职责

  1、电子文件从形成到归档的管理过程中,应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电子文件的形成、承办、运转、整理等工作由承办部门负责;电子文件归档案管理的日常监督、指导和保管开发利用等工作,由本校档案室负责。

  2、本校档案的电子文件,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室配备计算机系统,使归档的电子文件能有效机读。

  3、专职档案员应具备计算机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系统,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发挥归档电子文件的作用。

  第五章档案分类及档案人员网络图

  文书档案:党支部、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工会、团队

  教学档案:综合类、学籍管理类、课堂教学类、德育教育类、艺术科技教育类、卫生工作类、教材类、教师队伍建设类

  会计档案:凭证类、帐册类、报告类、其它

  基建档案:项目

  设备档案:办公(辅助)设备、交通工具

  科研档案:课题、论文

  声像档案:照片、底片

  电子档案:光盘、磁盘

  荣誉档案:奖状、证书、奖牌(杯)、其它

  教师业务档案:语、数、处、政史地心、理化生、音体美劳计(正副本)

档案室管理制度5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本中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工作是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领导决策,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信息和依据,是提高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第三条坚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维护本单位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二节档案工作体制、机构和干部配备

  第四条各处室必须参与档案工作,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档案室工作,业务上受区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各处室的档案工作受办公室领导,并有一名处室同志分管,与校档案室建立档案工作网络。

  第七条档案干部要认真学*档案业务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开展档案工作。

  第八条上级领导要支持和关心档案管理人员,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享受与其他专业人员同等待遇。档案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对有档案专业职称的档案干部在调离档案工作岗位时,应听取授予职称的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意见,同时档案干部调离前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档案工作的任务

  第九条负责本单位党、政、工、团等组织和内部机构所产生的全部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并对各处室和部门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条负责开发档案的信息资源,根据提供利用的实际情况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第十一条参加单位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设备仪器开箱等活动。

  第四节文件材料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凡工作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团、教学、财会以及各处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并定期向档案室归档。

  第十三条档案室对归档档案的案卷应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应退回重新整理,以保证案卷的质量,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四条各处室的档案一般应在第二年上半年统一向档案室归档,交接双方应根据案卷目录,核对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五条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七条凡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在购置、安装、使用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采取随时归档的方法,设备部门应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活动。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报表、帐册、凭证等文件材料,除帐册和凭证在财务部门保存两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其它文件材料在次年的上半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九条各处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要按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二十条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经过整理和编目,做到字迹清楚、签署完备,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和纯蓝墨水笔书写,以利于长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声像档案形成后要随时整理,及时归档,即由承办人员在完成摄录后三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五节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第二十二条档案的系统整理应按部门分类、初步立卷、卷内文件整理编目、卷内案卷初步排列、案卷加工整理、案卷调整与编号、编制案卷目录七个步骤进行。

  1、定档案分类方案,按照此方案指导文件分类、排列组合。

  2、将文件按一定特征分门别类,组合成一个有紧密联系的文件组合体即案卷。

  3、将案卷内文件排列顺序调整后固定下来编写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4、将同一类案卷按一定标准初步排列起来。

  5、填写备考表、装订、填写案卷封面。

  6、确定案卷排列顺序,按排列顺序逐卷编制案卷号。

  7、按照案卷排列顺序,将案卷的标题、保管期限、卷内文件起止时间和页数等逐项登记,形成为一本名册,即为案卷目录。

  第二十三条档案应有专门的档案库或档案柜保存,存放地点应坚固干燥、通风,并做到防火、防虫、防光、防鼠、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安全措施,定期检查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六节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二十四条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为本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服务。

  第二十五条档案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逐步提高档案利用效果。

  第二十六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写明借阅的目的,点交清楚,归还时要进行检查,及时注销。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者要遵守借阅制度,不得在档案上圈点、涂改、划道污损,如有违者,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借阅人因公出差、出国、调动、离退休等须将所借档案归还,借阅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个月,必要时办续借手续。

  第二十九条制发档案证明和答复函调(证明要注明出处和根据,不得擅自解释)制发证明要仔细核对,经领导审阅后,加盖办公室公章。

  第七节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三十条档案室应根据1988年8号文件,市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上海市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单位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十一条档案室应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档案必须在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报上级部门审核后销毁。

  第三十二条毁档案要明确销毁人和监销人,进行实地监销。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的具体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节档案的统计与移交

  第三十三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分别向上级机关和档案业务主管机关报送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三十四条各部室的档案由本单位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根据保管期限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机构撤消、合并时,要在机构变动前组织专人整理好档案,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九节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则依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文书工作制度

  第一节文书处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必须规范化制度化。

  2、公文必须按照行政公文写作规则和要求,用A4纸拟稿和钢笔书写,正确应用文种,格式符合要求,请求应坚持“一文一事”,避免请示与报告混杂。

  3、发文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经领导签发统一编号行文,并做好发文登记。

  4、收到外来文件后,必须先登记,传阅文件要合理安排、严格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并做好催传、催阅工作,以免积压和散失。组织传阅,应本着先急后4、缓,先领导后一般,先主办后协办,先办理后阅知的原则进行。

  5、凡外出人员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带回的文件,均应交办公室签收、登记、归档,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拒绝归档。

  第二节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制度

  1、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文书、科技、声像,会计等)均应及时收集、立卷归档。

  2、立卷工作要做到年年清,不得借故拖延和积压,每年六月底以前必须完成上一年度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工作。

  3、坚持*时立卷和专题立卷,每办一件事,每开一次会或每搞一项中心工作,要及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要求,用A4纸和钢笔书写,正件原件齐全。

  (2)卷内文件的排列,必须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

  (3)卷内文件的排列,应坚持先*后远,先重点后次要,先批复后请求的`原则,并在每页的右上角编上页号。

  (4)提倡立薄卷、专题卷,每一案卷的卷内文件一般不超过200页。

  (5)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符合“三要素”(作者、内容、文种)要求。

  第三节印章管理制度

  1、公章和介绍信,由办公室专人保管。

  2、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凡涉及到各处室的文件报表等,由各部门核准,分管领导审批签名后加盖公章。

  3、用印后必须登记。

  4、严禁在空白介绍信、证明信、支票上预先加盖印章。

  5、盖章时,注意收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三章档案工作制度

  第一节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是保管档案的重要场所,非档案管理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入内。

  2、严格加强档案库房管理,认真做好保密和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蛀等保护工作。

  3、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

  4、库房门窗必须保持坚固,出入库房随手关门,确保库房安全。

  5、档案库房要定期做好通风降温和卫生工作。

  6、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节档案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的规定,经常开展保密工作的学*和活动,提高贯彻保密法的自觉性。

  2、档案工作人员对所保管的档案必须严格保守机密和安全,严格遵守档案室工作规则,做到手续清楚,不发生差错和文件遗失。

  3、档案工作人员不与无关人员在任何场所谈论档案工作,模范遵守制度。

  4、对机密档案要严格控制调阅范围,依照制度提供利用,不私自带回家中。

  5、保密文件未经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第三节档案利用借阅制度

  1、借阅档案者必须严格国家保密法,以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维护*。

  2、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为本单位服务,如借阅对象和范围超出本单位人员或部门业务范围,需征得本单位及档案形成部门领导的同意。

  3、查阅绝密级档案应经总支*、校长批准,机密级和密级要经主管主任的批准。

  4、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指定地点。对档案要爱护,不得任意涂改、损撕文件材料,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即上报,依法追究责任。

  5、归还时借阅人应向档案室工作人员清点所借档案,经核实收回借阅单后才能离开。

  6、摘录、复制档案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复制档案还需填写申请单,摘录件、复制件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内容、页数、份数)无误后由档案室盖章后方有效。

  第四节档案的保管制度

  1、单位党、政、工、团、教学、会计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每年档案按要求分类整理,编好案卷归档号。

  3、档案按类、年分别排列入架。

  4、档案资料的收入和移出要有登记和统计,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5、借阅档案要有登记。

  6、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永久、长期档案已破损、退色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第五节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科学。

  2、档案统计数字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防止弄虚作假。

  3、按时按规定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4、档案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

  5、做好档案利用效益的统计,凡获有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利用情况,要填写档案利用情况登记表。

  第六节档案移交制度

  1、移交文件材料必须填写《档案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节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应坚持全面、历史、发展的观点,全面地考察档案的价值,正确地制定档案保管期限,确保档案的质量。

  2、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由办公室主任主持该项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由档案部门组成鉴定小组。

  3、鉴定人员直接地具体地审阅每个案卷的内容,重要的案卷还要求一页一页地审阅文件内容,判定档案价值,确定存毁意见。

  4、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逐页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上级部门审核后才能进行。

  5、销毁文件档案,必须依规定在指定的地点进行。

  6、销毁档案必须有2人以上监督销毁,防止丢失泄密。

  7、监销人员监销后在销毁档案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节档案的预立卷制度

  学校档案预立卷是学校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学校实行部门立卷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规范我校的档案预立卷工作,对做好*时归档工作,提高立卷质量,方便归档前的查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我校档案管理水*的整体提高,现就加强我校档案预立卷工作提出如下条例:

  1、确立和坚持*时归卷制度,做好收集、整理,并按类目归卷,便于查找利用。

  2、建立规范的预立卷类目表,并依次设置条款编号。

  3、立卷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向档案室提出对预立卷类目进行调整建议。

  4、明确预立卷工作职责,档案室人员负责对立卷部门的预立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检查*时归卷情况。

  第四章各级各类档案工作职责

  第一节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1、分管校长职责:认真贯彻《档案法》,规划本校的档案工作,并把档案管理工作落在实处,加强档案管理的教育,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档案意识,努力创造条2、件,不断促进本校档案工作发展。

  3、办公室主任职责:领导档案室工作,认真贯彻宣传《档案法》,强化档案工作,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校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4、各处室主任:落实本处室兼职档案员,加强对处室档案员考核,以确保处室的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按时归档。

  5、对网络人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奖惩办法,鼓励先进,促使档案纳入学校考核范围。

  第二节文书工作人员职责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文书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2、负责公文的收发、公办、用印、立卷、归档,上级来文和部门的文件材料必须分类登记,专柜保存。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将文件随意乱放、折叠、丢失或带回家,调借阅文件材料发须登记。

  4、按公文写作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公务文书的拟写、校对工作和发文登记。

  5、参加校内召开的各类会议时,认真做好出*统计和会议记录。

  6、坚持*时立卷,按时完成每年的立卷归档任务。

  7、认真做好文件清退工作。

  第三节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档案法》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各类档案,为教育科研、教学等工作服务。

  2、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制度。

  3、认真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归档工作,把好案卷质量关,对各处室归档的案卷,逐一审查、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及时改正。

  4、凡设备开箱、基建项目竣工,档案人员必须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

  5、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定期召开档案网络人员会议,进行业务指导。

  6、定期核对清点档案,保持帐物相符。

  7、定期检查档案库房,严格“八防”措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如发现案卷污损应及时修补。

  8、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以前做好上一年度档案的排列入库工作,编制案卷目录,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表》。

  9、积极主动开展档案提供利用服务,做好编研工作。

  第四节档案网络人员职责

  1、严格遵照《档案法》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2、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本年度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3、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不得用圆珠笔、彩色笔、铅笔书写。

  4、做好上级来文和外出人员开会带回文件的收集、登记工作。

  5、及时向档案室提供信息,协助档案室做好*时立卷归档工作。

  6、主动与档案室办理一年一度的移交工作。

  7、每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五节电子档案工作职责

  1、电子文件从形成到归档的管理过程中,应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电子文件的形成、承办、运转、整理等工作由承办部门负责;电子文件归档案管理的日常监督、指导和保管开发利用等工作,由本校档案室负责。

  2、本校档案的电子文件,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室配备计算机系统,使归档的电子文件能有效机读。

  3、专职档案员应具备计算机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系统,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发挥归档电子文件的作用。

  第五章档案分类及档案人员网络图

  文书档案:党支部、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工会、团队

  教学档案:综合类、学籍管理类、课堂教学类、德育教育类、艺术科技教育类、卫生工作类、教材类、教师队伍建设类

  会计档案:凭证类、帐册类、报告类、其它

  基建档案:项目

  设备档案:办公(辅助)设备、交通工具

  科研档案:课题、论文

  声像档案:照片、底片

  电子档案:光盘、磁盘

  荣誉档案:奖状、证书、奖牌(杯)、其它

  教师业务档案:语、数、处、政史地心、理化生、音体美劳计(正副本)

档案室管理制度6

  1.总则

  1.1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确保信息安全,便于信息共享和有效的利用档案,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2所有相关公司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本公司职能活动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音像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范围

  2.1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2.3公司章程、公司制度体系、内部发文;

  2.4公司有效证照、证件、印章;

  2.5公司获得的荣誉资料;

  2.6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2.7会计凭证、报表、财务分析;

  2.8各项计划、检查、总结;

  2.9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会议记录、相关照片等;

  2.10各种人事材料;

  2.11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

  2.12各种合同、契约、协议、招投标系列文件;

  2.13电子文档及声像资料;

  3.要求

  3.1.编制《档案卷内目录》,应包括以下几个内容:部门代码、档案编号、文件名称、金额(如果涉及)、经手人、入档时间、页码及备注等。

  四川建华科技有限公司管理文件档案管理制度SCJH-I-2011-02

  3.2.档案编号的设置方法可参考如下:行政部、财务部、技术部、市场部的名称代码可分别设置为XZ/CW/JS/SC.其中各部门下属的各项分类可按照*数字分别命名,或者按照事项的中文名称的首写字母或汉字来代替,具体代码可列表说明。

  3.3.所有文件归档装订时,应统一在文件首页正面的右上角标明档案编号。如漏页等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注栏内。在每页目录下注明立卷人姓名和日期。

  3.4.立卷的质量标准:

  a)归档文件完整齐全;

  b)分类清楚;

  c)标题确切易查找;

  d)卷内排列系统、条理;

  e)保管期限准确;

  f)卷皮书写工整;

  g)装订整理结实、美观。

  3.5.以电子方式存档的文件,文件名必须含部门代码、撰写人名字、文件名、存档人名字及入档日期(如:张三于2011年1月1日,将市场部商务李四交管的2010年下半年下单统计表存档,其存档文件名应该为:SC李四2010年6-12月下单统计表张三20110101)。

  3.6.公司的电子文档一般情况下存在公司专用电脑的指定区域,但由于电子文档的特殊性,在存档时应该用移动硬盘或者光盘进行备份。

  3.7.文件类以电子文档形式存档时,应尽量以PDF格式存放。

  4.期限

  4.1永久保存: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公司章程、公司制度体系、内部发文;公司有效证照、证件、印章;公司获得的荣誉资料;

  四川建华科技有限公司管理文件档案管理制度SCJH-I-2011-02

  4.2 10年保存: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各项计划、检查、总结;

  4.3 5年保存: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会议记录、相关照片等;各种人事材料;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各种合同、契约、协议、招投标系列文件;电子文档及声像资料;

  4.4 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4.5财务类档案按照会计相关法律规定存档。

  5.归档

  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保密的态度,认真整理、保存、管理公司各项档案资料。

  5.1行政部为涉及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及时移交和保密负责。技术部、销售部、行政部、财务部及市场部,各自整理保管内部档案,除财务部外,其他部门在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以前向行政部负责管理档案的人员提交之前半年的档案,由行政部统一备案管理,*的档案由自己备案保管。

  5.2公司档案资料按部门分类,档案管理制度由行政部制定。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编目、检索、利用等管理工作由各部门指定档案管理员负责。

  5.3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应及时将应归档文件进行整理、保存,保证资料不遗失、不泄密,及时按要求向行政部移交档案。

  5.4一项工作同时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时,由主办部门负责收集形成的文件资料。

  5.5各部门需归档的文件

  5.1.1 a)行政部门

  公司文件:公司章程、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机关核准文件、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公司有效证照、证件、印章、公司发布的各类文件(电子文档);

  第4页/共7页四川建华科技有限公司管理文件档案管理制度SCJH-I-2011-02 b)人事类文件:员工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培养和服务协议书、员工入职表、员工离职表、员工转正申请及考核评价表、员工入职体检表、员工简历、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员工学历证明复印件;

  c)行政类文件:各种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电子文档)、以行政部门名义签订的合同、公司各类照片(电子文档)、快递单、社保相关的各类单据、公积金相关的各类单据、员工保险单。

  5.1销售部门

  标书、下单统计表(电子文档)、总代理合同、销售合同、销售清单(包括软件成交记录、品种、序列号等信息)(电子文档)、货物签收单、发票签收单

  5.2财务部门

  会计凭证、财务报表、汇帐凭证、会计报表、总分类账、库存商品明细账、明细分类账、审计报告、抵扣联、已作废的发票及红字发票、发票存根联、原始凭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入库单、出库单、请款单、员工销售卡、员工销售业务季度卡、货物签收单、订货单(电子文档)、结算表(电子文档)、用户报表(电子文档)、物料领用登记表、PKPM升级记录表(电子文档)、PKPM新购记录表(电子文档)、借锁登记表(电子文档)、PKPM用户升级清单(电子文档)、代理退锁清单(电子文档)

  5.3技术部门工程设计图

  5.4市场部

  客户资料(电子文档)、满意度调查表及结果、厂商活动签到表、厂商活动申请资料(电子文档)、厂商活动资料(电子文档)、厂商活动总结资料(电子文档)

  6.借阅

  6.1.各部门建立《档案借阅复制登记簿》,主要内容:借阅单位或部门、借阅人、借阅理由、借阅起止时间、批准人、归还时间、归还时检查情况、经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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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借阅档案的单位、部门、人员要到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处填写借阅登记,由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到档案管理人员处办理借阅。

  6.3.借阅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转借、抽取、折卸、调换、污损、摘抄所借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划线和涂改,阅后及时归还。

  *.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册数、页数,是否有遗失损坏等情况,如有问题及时通知借阅人说明原因及补救并报主管高管及审批人员。

  6.5.各部门如有撤销、合并情况以及人事变动情况时,所有相关资料要做到移交清楚,保持资料的完整无缺。

  6.6.人事档案除总经理、副总经理、人事部负责人以外任何人不准借阅。

  7.复印

  7.1档案原则不准复印,若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以制作复件。复制档案的单位、部门、人员要到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处填写借阅登记,由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到档案管理人员处办理复制。

  7.2复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照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并对复件的保密性负责。

  8.销毁

  8.1档案销毁时,由保管人员提出并整理造表,报部门经理核准呈报总经理批准销毁。

  8.2档案销毁一般采用碎纸机,由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和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同时执行。

  9.相关记录

  9.1 I-01-05 《公司档案借阅登记表》

  9.2 I-01-06 《公司档案借阅申请表》

  9.3 I-01-07 《公司档案销毁申请表》

档案室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保管安全,发挥档案价值,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布《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档案的定义

  (一)档案指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在成立、产权变动、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社会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光盘、照片、实物等各种载体的记录。

  (二)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过程文件属于资料,不属于档案范畴。

  三、管理机构

  公司综合管理部统筹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档案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帮扶;下设档案室,负责保管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重要档案。

  四、工作职责

  公司综合管理部设置档案管理员,其工作职责为:

  (一)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二)开展档案管理培训,指导和帮扶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

  (四)对所有保管的原始档案必须建立完整的电子台账并定期备份(至少每两月一次)。

  五、档案鉴定

  档案鉴定包括归档文件的鉴定、到期档案的鉴定。

  (一)归档文件的鉴定,包括归档范围、密级、保管期限的鉴定。

  1、归档范围。档案管理员统计、鉴定档案产生情况,梳理归档范围,报领导审批确定。

  归档范围载体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管理文件:如资质文件,包括企业注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公司、公司形成并下达的.各类正式文件,包括决议、决定、条例、规章制度等法规性文件、会议纪要材料、重要记录;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国家、地方*政策文件类。

  (2)项目资料:如开发文件类(前期、配套文件);图纸类;合同类(包括商品房合同);工程技术文件类;招标文件类;项目企划、销售资料类;前期市场调研、土地分析等资料类;竣工报建资料类。

  (3)声像资料及实物档案:如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有纪念意义的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迹、锦旗、证书、奖杯、奖状、项目楼书。

  2、密级鉴定。档案密级由低到高划分“普通”、“秘密”、“机密”三级,泄漏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归档时要根据文件内容与类型划分密级等级,确保档案安全。

  普通是公司可对外发布的信息,如宣传资料、荣誉证照、年度报告等。

  秘密是公司一般的秘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较大损害,如重要会议纪要、人事档案、规章制度等。

  机密是公司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如董事会决议、项目投资文件、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等。

  (二)到期档案的鉴定。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确定继续保存或进行清理、销毁。

  文件保存期限除*有关法令或公司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1、永久保存:

  (1)公司章程;

  (2)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

  (3)财务报表;

  (4)*机关核准文件;

  (5)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

  (6)工程设计图;

  (7)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2、十年保存:

  (1)预算、决算书类;

  (2)会计凭证;

  (3)其他核定须保存十年的文书。

  3、五年保存:

  (1)期满或解约之合约;

  (2)其他核定须保存五年的文书。

  4、一年保存:无长期保存必要的。

  5、规章制度由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予以保存。

  6、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年底应组织档案管理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对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过期处理审批单》(详见附件),报本部门及相关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批准。

  7、决定销毁的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填写《档案销毁清册》(详见附件),销毁档案时至少有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复核待销毁档案,销毁完须在销毁档案目录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并签字确认。

  8、档案销毁后,鉴定、销毁过程中形成的《档案销毁清册》及目录应立卷归档、永久保存。

  9、需继续保存的过期档案,应明确继续保存的时间期限,并由档案管理员在档案卷内目录、汇总表上注明。

  六、档案收集

  (一)收集范围。按照归档范围进行收集。

  (二)收集方式。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均应指定专人负责整理本部门的文件资料,并定期向所在公司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处提交文件资料。档案移交人需填写《档案移交清单》(详见附件),随同已整理的档案(含纸质档、电子档、实物)一并移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接收档案并签字确认,《档案移交清单》双方各留一份。

  (三)归档文件要求。

  1、归档的文件为原件(无原件的归档需为具有凭证作用的复制件)。

  2、非纸质文件配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3、图纸类归档前要验证审批流程所需印章齐全才能归档。

  4、档案的制成材料利于长久保存。书写材料:要使用耐久性强的碳素型黑色或蓝色签字笔、钢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

  5、声像档案应使用数码相机、摄相机等拍摄,要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等,不能使用手机拍摄。

  (四)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收集以下档案后,须提交电子档(含目录)至档案管理员处,以便备份存档。

  1、公司成立、注册、变更文件。含公司成立的请示、批复、会议纪要、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工商证照及变更文件。

  2、公司合并、收购文件。含请示、批复、会议纪要、备忘录;股权转让、收购的协议、合同;工商证照及变更文件等。

  3、与合作方的相关文件。

  (1)合作意向书、框架协议、合作协议、合同、重要谈判记录等。

  (2)融资担保文件:融资公告、报表、担保、抵押等相关文件,融资合同、协议等(如发债、贷款等)。

  (3)尽职调查资料:

  ①尽职调查报告;

  ②业务约定书;

  ③委托协议书;

  ④尽职调查清单及问卷;

  ⑤目标企业提供的有关书面资料(含工商、法务、财务、工程、市场、人力等文件)。

  (4)工程项目档案。包括土地获取、项目报建、勘查设计、招投标、工程管理、监理、施工、竣工验收、结算等各阶段形成的档案。

  (5)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所获荣誉。

  注:如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发生撤销、拆分、合并等情况导致档案不能安全保管,须将上述档案原件全部移交公司综合管理部。

  七、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员接收档案资料后,应按照项目分类进行保管,按档案编号顺序规则存放,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以利于档案的保管和使用。

  (二)档案存档分类主要以公司、项目、资料类型等建立档案盒/档案柜,在档案盒/档案柜上贴上资料明细表,且在档案柜上标注公司/项目名称和柜号,并在电脑上做好台账登记(表格/文档),保证能从目录汇总或电脑系统中以编号、关键词、日期等方面检索、查询到所需文件。

  (三)档案管理员应至少每月一次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检查,切实做好档案“八防”(防高温、防潮湿、防盗、防火、防霉菌、防光、防尘、防虫)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档案的损失。

  (四)档案管理必须遵循保密制度,档案室或档案柜的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档案室非档案管理员不得入内,档案室内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

  八、档案利用

  (一)公司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借阅与其工作有关的档案资料。

  (二)借阅档案需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重要物品外借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借阅。档案借阅方式为:借出、复印、扫描、查询。

  填写要求:

  (1)《档案借阅审批单》按照审批单上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申请部门填写申请人所在的部门,文件标题或摘要填写所要借阅/复印/拷贝电子档的文件名称,根据需要在“是否电子档”或“是否复印”选择是或否,用途填写所要借阅/复印/拷贝电子档的文件用于办理的事项。

  (2)《重要物品外借审批单》按照审批单上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申请部门填写经办人所在的部门,主送单位(或合作、上报单位等)填写外借物品所办理事项的主要单位,外借物品清单及借用时间填写所外借的物品,借用时间必须填写明确(如20xx年x月xx日xx:xx至20xx年x月xx日xx:xx),如不归还必须注明不归还原因及移交单位,涉及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用途填写所要外借文件用于办理的事项。

  (三)档案管理员对档案借阅进行登记,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否则追究借阅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档案应按期归还,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进行清点和检查,包括档案的件数、页数,档案原件完整,无损坏、无涂改等,并在《档案借阅登记表》注明。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档案到期仍需继续使用的,借阅人需在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

  (四)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档案保管部门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调阅。

  (五)档案在使用外借期间,档案管理员必须保留一份复印件存档,以便其他工作人员的查阅。

  九、本制度自签批之日起执行。

档案室管理制度8

  一、档案的建立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

  二、档案立卷归档

  (一)凡是本单位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目录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文件、函件由档案人员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查阅

  (一)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二)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得外借或查阅。

  五、档案安全保密

  (一)严守有关保密守则,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组织纪律。

  (二)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

档案室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和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健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根据《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年度财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报告中要有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必要的文说明。

  (四)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其他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及各核算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资料。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一)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二)会计账簿: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壳,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a、会计账簿装订封面;

  b、账簿启用表;

  c、账户目录;

  d、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项页;

  e、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一)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业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后转入档案室并由专人保管。

  (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三)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四)磁性介质会计资料的归档。年度终了,系统管理员将当年账簿、报表等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并详细标注,装盒交档案室归档。包括: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同期的操作系统、相关应用程序软件及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操作日志等其他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磁性资料保管期限与书面资料一致。会计软件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更改后五年。以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资料,根据保管期限,由系统管理员定期复制,且应标识清楚,双份归档,异地存放。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定期保存的会计档案其保存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分为3年、5年、xx年、15年、25年5类。详见附表一。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二)凡需借会计档案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三)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人员会同财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局分管领导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档案机构、*门和审计部门派人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

  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在建项目尚未完成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已满也不得销毁。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移交。移交会计档案,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档案室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水、防光、防高温、防尘、防虫、防鼠,磁性介质资料要做到防磁、防雷。重(!)要资料实行双备份,一份存档案室,另一份异地存放。磁性介质资料应定期复制。经过系统整理以后的档案要入库上架,排架管理,按全宗号顺序依次排列,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进行排列,环境保持通风透光。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做好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规定实用10篇(扩展2)

——档案室管理规定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实验室管理卷:

2、实验教学管理卷:

3、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用有关档案资料者,均按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查阅或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

4、本制度由实验室设备处解释;

5、基建档案。

6、其他档案。

7、档案盒(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本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8、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写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有关人员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资料,阅后及时归还。

9、查阅档案资料时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复制的,应填写档案资料复制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制。

10、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11、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

12、实验室档案工作,应在学校档案馆指导、监督下进行。

13、各实验室档案由实验室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整理。

14、实验室负责档案收集的人员,必须熟悉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工作严谨求实,努力维护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完全

15、教学实验室应在次学年底寒假前立卷归档完毕,科研实验室应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立卷归档完毕。

16、经常清理环境卫生保持库房整洁美观。

17、档案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做好记录,发现破损和字迹模糊及时修补、复制。

18、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熄灯、关好门窗。

19、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20、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委员会,副本存学校。

21、边鉴定边整理,按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2、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23、查阅或借阅不允许折叠、涂改、转让他人阅览、缺页等,严守保密规定,归还时清点清楚。

24、查阅或借阅时,严禁吸烟、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污染档案。

25、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办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6、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27、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28、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29、党代会、人代会、*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30、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31、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的材料。

32、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33、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34、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35、要树立保密观念,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和各项保密法则,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档案内容。携带档案、资料外出工作,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资料内容和保管状况。档案在立卷、归档、整理、保管、鉴定、销毁、利用等各个环节中都应注意保密。各种文件资料不准当废品卖掉。

36、做好档案的利用工作,凡是查、借阅、利用学校档案者都应按规定填写相应记录。学校档案案卷不得外借,上级主管机关、校内各部门工作需要借出时,一般不超过七天,借出的档案未经档案室同意不准转借其他单位、部门或人员。

37、学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个保管期限。

38、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39、爱护档案,不得拆卷、涂改、撕毁、圈点、划道、拆叠等。

40、经批准摘录的材料,要经档案室工作人员审查。证明性材料,必须校对无误后盖章。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规定实用10篇(扩展3)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菁华3篇)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1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预防丢失和泄密,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管制度》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分支机构。

  第三条管理部门

  1、集团各分支机构档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集团财务部及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丢失和泄密。

  第四条会计档案归档范围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财务分析、财务政策、管理制度等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材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票据类: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支票、银行汇票等。

  5、其他类:财务预算及分析材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政策、管理制度、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

  1、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凭证用绵纸封口并盖章,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会计档案的装订:会计档案的装订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的装订,装订要符合国家会计档案要求,内容齐全,便于查阅。

  3、会计档案的保管:会计档案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由财务会计部门保管1年,期满后应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公司档案部门保管。

  4、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会同财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1、会计档案为本公司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公司负责人或集团相关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批准方可借阅。

  2、公司以外的部门借阅会计档案时,借阅人应持有所属单位正式介绍信,经被借阅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和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集团总部部门因工作需要须借阅各分子公司会计档案时,应经集团财务总监和被借阅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财务部应建立借阅登记清册,所有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详见附表)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不得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本单位领导和财务主管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5、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6、

  所有内外部会计档案借阅,一律须被借阅单位财务部档案管理员全程陪同,借阅地点仅限本单位档案室或财务部。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4、会计移交清册15年。

  5、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存。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表“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满,需要销毁时,应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本公司负责人审查,报请集团总裁、董事长批准后销毁。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2、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管理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上级主管部门派员监销。

  3、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公司负责人,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第九条奖惩办法

  对会计档案保管较好,有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对违反会计档案管理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罚,情节较严重者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附则

  1、本管理制度自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2、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按集团相关制度执行。

  3、本管理制度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2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财务部档案的管理。

  三、档案管理职责

  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调阅、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四、财务档案定义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五、会计档案范围

  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管理。

  六、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

  会计档案的装订: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一)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1)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2)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3)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

  (二)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1)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2)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3)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3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三)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1)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

  (2)在封面上编好卷号,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装入会计凭证档案盒以便妥善保护。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1)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防火器材。

  (2)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3)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咬。

  (4)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5)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6)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五)档案保管期限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3)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4)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5)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6)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7)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8)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9)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10)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七、财务信息化档案

  (1)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的涵义:财务信息化档案指存储在计算机、磁盘、光盘、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科目体系、各类编码、各种应用方案、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

  (2)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的查阅、外借和拷贝必须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的批准,重要数据必须经总经理批准。重要数据是指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数据。

  (3)对财务信息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八、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财务档案,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二)公司所属集团及下属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财务档案,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经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三)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财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财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财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并限期归还。

  (五)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原因,财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九、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

  (2)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3)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由财务部和行政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十、附则

  (1)本制度有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3

  一、酒店财务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二、会计经理每年对酒店财务会计档案按种类、分年度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记载档案内容、时间、页数、编号予以归档;

  三、财务会计档案须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时间进行保管。

  四、财务会计档案未经总经办批准不得外借,内部借阅须经财务总监批准并办理相关借阅登记手续。

  五、财务部的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需办理档案移交手续,监交人、移交人和接收人须在移交清单(册)上签认。

  六、财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会计经理须提交书面销毁意见及需销毁的会计档案清册,经财务总监审核,呈报总经办批准后执行。销毁时,由会计经理与总经办指定人员共同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及加盖公章。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规定实用10篇(扩展4)

——仓库管理制度及规定 50句菁华

1、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的承载能力。确保机械设备安全通行。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时间特点,制定仓库入、出库工作时间。

3、仓库以适质、适量、适时、适地之原则,供应所需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和供货不足。

4、凡持经各级主管签批的领用单、领料单经确认后,方可领料出库。仓库管理员对所有库物品及时入帐。

5、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按批准数量、质量领取、发放物品。仓库管理员态度和蔼,热情主动服务。

6、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便於盘存和领取。

7、对危险物品隔离管制;

8、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

9、大盘点,每年一次。公司资产全面盘存。每年年终,仓管部门会同帐务、营销部门总盘存。对盘点情况,填写库存物资统计表,各方在清册上签名。对盘点出的过期、变质不能使用物品及时处理。对盘盈、盘亏情况,报主管批准后调整帐目;涉及仓管员责任短缺的,由其赔偿。

10、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

11、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12、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13、仓管员应随时注意仓顶、墙、窗、门、排气口等部位有无漏雨、进水的可能,并应分别检查仓壁、地面是否潮湿。如有任何隐患,应立即报告仓库主管进行维护或防护。

14、每天出发前,仓库所有门窗必须锁好,以防下雨。

15、面粉、调味料和其他容易弄湿的物品必须堆放在地上。成品和箱皮堆放时,一定要先将废弃箱皮放在地上,以防受潮。

16、领发物料后(含领、发、退、补料等),应按规定时间完成账务、单据、登卡等处理等工作;

17、对存在色差的物料应做好标识工作,相似物料要分开区域摆放;

18、仓管员在发现库存出现异常状况时,应对异常物料实施抽查、抽盘作业;

19、仓库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此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20、食堂仓库所有物品必须登记,注明物品名称、购买日期、价格、数量、保质时间。

21、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22、做好材料价格的保护工作。禁止私自将公司的材料底价和材料供应商有意图告诉竞争对手或与公司不相关的人员。

23、仓库应做好各工程项目完工后的剩余材料安放保管工作,以便于以后搞好售后服务工作。

24、认真配合各工地做好各项材料管理和保护工作。

25、仓库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领导负责,依靠群众,分级负责,奖惩分明,保障安全。

26、严禁携带火种及其他易燃和易爆品、有害物质进入仓库,违者罚款40元,并同时予以没收。任何人不得在仓库区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直接报告相关部门。

27、义务消防组织,既是防火灭火组织,又是防汛抢险组织,全体人员要积极参加消防知识的学*和消防训练,经常进行消防演*,掌握消防技术,提高消防素质。

28、按照仓库、货场布局,配置各种消防设施。不准堵塞消防通道及设施附*的通道。各种消防工具严禁乱拉乱动。

29、指定专人管理各种消防设施,经常养护维修,保证一切设备有效好用。

30、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

31、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务必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2、仓库内严禁烟火,仓管员要学*和了解基本消防知识,懂得使用消防器材。

33、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仓库管理员对常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及易耗品的库存数量及时和采购部沟通,做到有效的利用和控制常用物料,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各事业部领导(生产部、PMC、业务部及财务部),各事业部(生产部、PMC、业务部及财务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仓库保管员根据处理意见及时加以处理。

34、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晰,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

35、入库

36、4保管员对各类物料和产品日常要检查,对库存物料和产品进行定期盘点。做到帐、物、卡相一致。

37、4产成品入库时,保管员必须按入库产品所生产的分公司查点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入库产成品上报财务部门。

38、物料和产成品出库管理

39、储藏保管制度:良种入库要分品种堆放,要有明显的品种标记,堆高要适度掌握,要定期检查仓温,建立仓温管理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及时严格做好夏粮薰蒸,正确、合理、科学用药,确保种子质量和薰蒸效果,努力达到四无仓库。

40、进仓出仓制度:凡公司种子进出一律凭票结算,要一式二份单子,购种方、仓库各执一份,要有经手人签字,确保正确无误。

41、种子加工精选制度:凡公司供应的种子,一般都要加工精选,要根据每年的不同品种、数量,确定加工精选时间,要正确计量,确保精选质量,确保供应时间。

42、安全卫生制度:仓库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做好防盗、防火防电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杜绝事故隐患,同时做好卫生工作确保办公室、仓库、场地整洁,努力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条件。

43、检查和评比制度: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气温、仓温、种子温度、大气湿度、仓内湿度、种子水分、发芽率、虫霉情况、仓库情况等,根据种子仓库情况开展“五无”仓库的评比。“五无”种子仓库是指种子贮藏期间无虫、无霉变、无鼠雀、无事故、无混杂。通过评比,交流贮藏保管方面的经验,促进种子贮藏工作的开展。

44、财务会计制度:每批种子进出仓库,必须严格实行审批手续和过磅记账,账目要清楚,对种子的余缺做到心中有数,不误农时,对不合理的额外损耗要追查责任。

45、已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必须及时分类整理上架,严禁随意堆放。

46、由于生产计划更改或其他原因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作退库处理。

47、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无效凭单、手续不健全的出、入库作业请求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48、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安全完整、库容整洁、通道畅通;

49、存货的采购必须以审核有效的申购单购货。(严格按照申购单的质量,等级、数量、品名购买)

50、数量、质量等有不符,应按实物入库,并填写货物溢余(短缺)单。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规定实用10篇(扩展5)

——档案室管理制度 (菁华6篇)

档案室管理制度1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本中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工作是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领导决策,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信息和依据,是提高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第三条坚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维护本单位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二节档案工作体制、机构和干部配备

  第四条各处室必须参与档案工作,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档案室工作,业务上受区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各处室的档案工作受办公室领导,并有一名处室同志分管,与校档案室建立档案工作网络。

  第七条档案干部要认真学*档案业务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开展档案工作。

  第八条上级领导要支持和关心档案管理人员,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享受与其他专业人员同等待遇。档案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对有档案专业职称的档案干部在调离档案工作岗位时,应听取授予职称的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意见,同时档案干部调离前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档案工作的任务

  第九条负责本单位党、政、工、团等组织和内部机构所产生的全部档案,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并对各处室和部门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条负责开发档案的信息资源,根据提供利用的实际情况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第十一条参加单位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设备仪器开箱等活动。

  第四节文件材料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凡工作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团、教学、财会以及各处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并定期向档案室归档。

  第十三条档案室对归档档案的案卷应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应退回重新整理,以保证案卷的质量,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四条各处室的档案一般应在第二年上半年统一向档案室归档,交接双方应根据案卷目录,核对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五条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七条凡价值一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在购置、安装、使用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采取随时归档的方法,设备部门应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活动。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报表、帐册、凭证等文件材料,除帐册和凭证在财务部门保存两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其它文件材料在次年的上半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九条各处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要按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二十条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经过整理和编目,做到字迹清楚、签署完备,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和纯蓝墨水笔书写,以利于长久保存。

  第二十一条声像档案形成后要随时整理,及时归档,即由承办人员在完成摄录后三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五节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第二十二条档案的系统整理应按部门分类、初步立卷、卷内文件整理编目、卷内案卷初步排列、案卷加工整理、案卷调整与编号、编制案卷目录七个步骤进行。

  1、定档案分类方案,按照此方案指导文件分类、排列组合。

  2、将文件按一定特征分门别类,组合成一个有紧密联系的文件组合体即案卷。

  3、将案卷内文件排列顺序调整后固定下来编写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4、将同一类案卷按一定标准初步排列起来。

  5、填写备考表、装订、填写案卷封面。

  6、确定案卷排列顺序,按排列顺序逐卷编制案卷号。

  7、按照案卷排列顺序,将案卷的标题、保管期限、卷内文件起止时间和页数等逐项登记,形成为一本名册,即为案卷目录。

  第二十三条档案应有专门的档案库或档案柜保存,存放地点应坚固干燥、通风,并做到防火、防虫、防光、防鼠、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安全措施,定期检查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档案的安全。

  第六节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二十四条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为本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服务。

  第二十五条档案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逐步提高档案利用效果。

  第二十六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写明借阅的目的,点交清楚,归还时要进行检查,及时注销。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者要遵守借阅制度,不得在档案上圈点、涂改、划道污损,如有违者,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借阅人因公出差、出国、调动、离退休等须将所借档案归还,借阅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个月,必要时办续借手续。

  第二十九条制发档案证明和答复函调(证明要注明出处和根据,不得擅自解释)制发证明要仔细核对,经领导审阅后,加盖办公室公章。

  第七节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三十条档案室应根据1988年8号文件,市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上海市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单位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十一条档案室应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档案必须在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报上级部门审核后销毁。

  第三十二条毁档案要明确销毁人和监销人,进行实地监销。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的具体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节档案的统计与移交

  第三十三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分别向上级机关和档案业务主管机关报送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三十四条各部室的档案由本单位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根据保管期限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机构撤消、合并时,要在机构变动前组织专人整理好档案,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九节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则依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文书工作制度

  第一节文书处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必须规范化制度化。

  2、公文必须按照行政公文写作规则和要求,用A4纸拟稿和钢笔书写,正确应用文种,格式符合要求,请求应坚持“一文一事”,避免请示与报告混杂。

  3、发文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经领导签发统一编号行文,并做好发文登记。

  4、收到外来文件后,必须先登记,传阅文件要合理安排、严格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并做好催传、催阅工作,以免积压和散失。组织传阅,应本着先急后4、缓,先领导后一般,先主办后协办,先办理后阅知的原则进行。

  5、凡外出人员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带回的文件,均应交办公室签收、登记、归档,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拒绝归档。

  第二节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制度

  1、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文书、科技、声像,会计等)均应及时收集、立卷归档。

  2、立卷工作要做到年年清,不得借故拖延和积压,每年六月底以前必须完成上一年度的文件材料的立卷工作。

  3、坚持*时立卷和专题立卷,每办一件事,每开一次会或每搞一项中心工作,要及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要求,用A4纸和钢笔书写,正件原件齐全。

  (2)卷内文件的排列,必须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

  (3)卷内文件的排列,应坚持先*后远,先重点后次要,先批复后请求的原则,并在每页的右上角编上页号。

  (4)提倡立薄卷、专题卷,每一案卷的卷内文件一般不超过200页。

  (5)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符合“三要素”(作者、内容、文种)要求。

  第三节印章管理制度

  1、公章和介绍信,由办公室专人保管。

  2、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凡涉及到各处室的文件报表等,由各部门核准,分管领导审批签名后加盖公章。

  3、用印后必须登记。

  4、严禁在空白介绍信、证明信、支票上预先加盖印章。

  5、盖章时,注意收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三章档案工作制度

  第一节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是保管档案的重要场所,非档案管理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入内。

  2、严格加强档案库房管理,认真做好保密和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蛀等保护工作。

  3、档案库房内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

  4、库房门窗必须保持坚固,出入库房随手关门,确保库房安全。

  5、档案库房要定期做好通风降温和卫生工作。

  6、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节档案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的规定,经常开展保密工作的学*和活动,提高贯彻保密法的自觉性。

  2、档案工作人员对所保管的档案必须严格保守机密和安全,严格遵守档案室工作规则,做到手续清楚,不发生差错和文件遗失。

  3、档案工作人员不与无关人员在任何场所谈论档案工作,模范遵守制度。

  4、对机密档案要严格控制调阅范围,依照制度提供利用,不私自带回家中。

  5、保密文件未经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第三节档案利用借阅制度

  1、借阅档案者必须严格国家保密法,以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维护*。

  2、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为本单位服务,如借阅对象和范围超出本单位人员或部门业务范围,需征得本单位及档案形成部门领导的同意。

  3、查阅绝密级档案应经总支*、校长批准,机密级和密级要经主管主任的批准。

  4、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指定地点。对档案要爱护,不得任意涂改、损撕文件材料,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即上报,依法追究责任。

  5、归还时借阅人应向档案室工作人员清点所借档案,经核实收回借阅单后才能离开。

  6、摘录、复制档案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复制档案还需填写申请单,摘录件、复制件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内容、页数、份数)无误后由档案室盖章后方有效。

  第四节档案的保管制度

  1、单位党、政、工、团、教学、会计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每年档案按要求分类整理,编好案卷归档号。

  3、档案按类、年分别排列入架。

  4、档案资料的收入和移出要有登记和统计,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5、借阅档案要有登记。

  6、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永久、长期档案已破损、退色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第五节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科学。

  2、档案统计数字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防止弄虚作假。

  3、按时按规定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4、档案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

  5、做好档案利用效益的统计,凡获有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利用情况,要填写档案利用情况登记表。

  第六节档案移交制度

  1、移交文件材料必须填写《档案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节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应坚持全面、历史、发展的观点,全面地考察档案的价值,正确地制定档案保管期限,确保档案的质量。

  2、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由办公室主任主持该项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由档案部门组成鉴定小组。

  3、鉴定人员直接地具体地审阅每个案卷的内容,重要的案卷还要求一页一页地审阅文件内容,判定档案价值,确定存毁意见。

  4、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逐页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上级部门审核后才能进行。

  5、销毁文件档案,必须依规定在指定的地点进行。

  6、销毁档案必须有2人以上监督销毁,防止丢失泄密。

  7、监销人员监销后在销毁档案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节档案的预立卷制度

  学校档案预立卷是学校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学校实行部门立卷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规范我校的档案预立卷工作,对做好*时归档工作,提高立卷质量,方便归档前的查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我校档案管理水*的整体提高,现就加强我校档案预立卷工作提出如下条例:

  1、确立和坚持*时归卷制度,做好收集、整理,并按类目归卷,便于查找利用。

  2、建立规范的预立卷类目表,并依次设置条款编号。

  3、立卷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向档案室提出对预立卷类目进行调整建议。

  4、明确预立卷工作职责,档案室人员负责对立卷部门的预立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检查*时归卷情况。

  第四章各级各类档案工作职责

  第一节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1、分管校长职责:认真贯彻《档案法》,规划本校的档案工作,并把档案管理工作落在实处,加强档案管理的教育,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档案意识,努力创造条2、件,不断促进本校档案工作发展。

  3、办公室主任职责:领导档案室工作,认真贯彻宣传《档案法》,强化档案工作,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校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4、各处室主任:落实本处室兼职档案员,加强对处室档案员考核,以确保处室的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按时归档。

  5、对网络人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奖惩办法,鼓励先进,促使档案纳入学校考核范围。

  第二节文书工作人员职责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文书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2、负责公文的收发、公办、用印、立卷、归档,上级来文和部门的文件材料必须分类登记,专柜保存。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将文件随意乱放、折叠、丢失或带回家,调借阅文件材料发须登记。

  4、按公文写作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公务文书的拟写、校对工作和发文登记。

  5、参加校内召开的各类会议时,认真做好出*统计和会议记录。

  6、坚持*时立卷,按时完成每年的立卷归档任务。

  7、认真做好文件清退工作。

  第三节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档案法》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各类档案,为教育科研、教学等工作服务。

  2、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严格执行档案工作制度。

  3、认真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归档工作,把好案卷质量关,对各处室归档的案卷,逐一审查、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及时改正。

  4、凡设备开箱、基建项目竣工,档案人员必须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

  5、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定期召开档案网络人员会议,进行业务指导。

  6、定期核对清点档案,保持帐物相符。

  7、定期检查档案库房,严格“八防”措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如发现案卷污损应及时修补。

  8、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以前做好上一年度档案的排列入库工作,编制案卷目录,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表》。

  9、积极主动开展档案提供利用服务,做好编研工作。

  第四节档案网络人员职责

  1、严格遵照《档案法》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2、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本年度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3、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不得用圆珠笔、彩色笔、铅笔书写。

  4、做好上级来文和外出人员开会带回文件的收集、登记工作。

  5、及时向档案室提供信息,协助档案室做好*时立卷归档工作。

  6、主动与档案室办理一年一度的移交工作。

  7、每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五节电子档案工作职责

  1、电子文件从形成到归档的管理过程中,应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电子文件的形成、承办、运转、整理等工作由承办部门负责;电子文件归档案管理的日常监督、指导和保管开发利用等工作,由本校档案室负责。

  2、本校档案的电子文件,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室配备计算机系统,使归档的电子文件能有效机读。

  3、专职档案员应具备计算机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系统,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发挥归档电子文件的作用。

  第五章档案分类及档案人员网络图

  文书档案:党支部、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工会、团队

  教学档案:综合类、学籍管理类、课堂教学类、德育教育类、艺术科技教育类、卫生工作类、教材类、教师队伍建设类

  会计档案:凭证类、帐册类、报告类、其它

  基建档案:项目

  设备档案:办公(辅助)设备、交通工具

  科研档案:课题、论文

  声像档案:照片、底片

  电子档案:光盘、磁盘

  荣誉档案:奖状、证书、奖牌(杯)、其它

  教师业务档案:语、数、处、政史地心、理化生、音体美劳计(正副本)

档案室管理制度2

  一、档案保管制度

  1、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提供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安全。

  2、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3、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4、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5、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6、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7、每学期开学初对库房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档案保密制度

  一、高度认识档案x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委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提供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室人员岗位职责

  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规、条例。

  二、遵守各项档案业务规章制度。

  三、维护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改进档案保护技术,严守*。

  四、积极开展咨询服务;热情接待档案利用者,迅速、准确提供所需档案和资料。

  五、深入基层,开展对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档案鉴定制度

  一、在主管校领导主持下,由校办、档案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与负责该门类的专、兼职档案员组成鉴定组,按照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具体工作由档案室组织。

  二、对在整理的归档材料,要以全面的、历史的和发展的观点鉴定其价值,准确把握归档范围和保管权限,有异议时由鉴定组裁定。

  三、档案达到开放期,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向社会开放的决定。

  四、档案保密期满,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变更密级或解密的决定。

  五、档案存留期满,由鉴定组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存、毁。

  六、销毁档案前登记造册(注明题名、数量、鉴定时间、参加鉴定人员);销毁时由3人执行;事后在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字;清册归档。

  安全与消防制度

  一、库房重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

  二、严禁烟火、易燃、易爆及腐蚀物品进室。

  三、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锁好门窗。

  四、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好消防器材的保养更新工作,使之可靠有效。

  五、发生火警、火灾要迅速报告,并全力扑救。

档案室管理制度3

  1、档案室是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2、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采取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等措施,并经常检查各项措施是否有效。

  3、对库房内各种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分别上架入柜,柜架排列科学、合理。

  4、库房内严禁存放与保存档案无关的`非档案物品。

  5、经常清理环境卫生保持库房整洁美观。

  6、库房内置放温、湿度检测设置,定期检查、记录、分析,库内温度应经常保持在l4—24摄氏度,相对湿度保持在45%-60%。

  7、档案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做好记录,发现破损和字迹模糊及时修补、复制。

  8、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熄灯、关好门窗。

档案室管理制度4

  一、档案的建立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

  二、档案立卷归档

  (一)凡是本单位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目录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文件、函件由档案人员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查阅

  (一)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二)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得外借或查阅。

  五、档案安全保密

  (一)严守有关保密守则,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组织纪律。

  (二)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

档案室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进一步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提高食品企业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和监管档案,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企业。

  三、内容:

  (一)信用档案的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分为:企业基础信息、表彰及不良行为记录信息、信用等级的评定等方面内容。1、企业基本概况: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或经营地址(含托生产地址和跨省设立生产场地)、生产或经营范围、邮编、联系电话等;2、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产品的过程检验、出厂检验以及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3、变更事项:《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及登记事项变更情况记录;4、质量体系考核报告或认证证书及跟踪检查记录;5、监督检查、抽查记录及跟踪检查记录;6、质量投诉、举报核查和处理记录;7、重产品质量事故、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8、日常检查情况记录和整改情况报告;9、表

  彰记录、处罚记录、不良行为记录;10、信用管理、信用评定记录;11、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检查的其他记录。

  (二)信用档案的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可与业务档案统一管理,应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保证企业信用信息实时、真实、准确、完整。

  (三)信用等级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级(诚信等级)、B级(基本诚信等级)、C级(警示等级)、D级(失信等级)四级分类管理;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按照年度信用得分高低每年评定进行一次评定,满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得分在90-100分为A级,80-90分为B级,70-80分为C级,70(不含70)分以下为D级。

  (四)激励与惩戒:监管部门可根据企业的信用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对信誉好的企业,应给予表彰和鼓励;对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企业,应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生产管理,增强诚实守信意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对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行为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布或曝光。

  四、监督与责任:

  食品生产企业的工作人员,提供不真实的企业信用等级信息,或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定提供、更新、披露、使用企业信用档案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上海市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上海市人民*《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日常管理、信用借贷等活动中形成的映本企业、客户、合作者信誉状况,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市和区(县)档案馆,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四条企业信用档案是企业档案和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将信用档案纳入档案全宗、国有资产管理和信用制度建设范围,依法实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企业档案部门负责本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并对所属机构、下属(控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实行监督、指导。

  第七条企业应将本企业各部门形成的信用文件材料按规定纳入归档范围(归档范围见附件一),并确定保管期限和密级,实行归档保存。客户服务、技术服务等部门形成的映客户信用和企业售后服务等情况的材料,可根据需要,延长在所在部门的存放期限,但须办理归档手续,编报档案目录。

  第八条映本企业、客户、合作者信用状况的电子数据,应按国家有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规定进行归档。重要的电子信用文件(含数据)应打印成纸质文本保存。归档的电子信用数据及其元数据应拷贝至耐久性好的载体上,脱机保存。

  第九条企业档案部门应定期收集企业所属部门、下属(控股)企业形成的信用档案目录、重要信用档案信息,加强对本企业系统信用档案的监管。

  第十条归档信用文件材料的整理应遵循企业档案分类原则,保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

  第十一条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市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内的企业应于每年6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形成的重要信用档案信息按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数据格式报送市档案馆(信息报送范围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区(县)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区(县)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内的企业应于每年6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形成的重要信用档案信息按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数据格式报送区(县)档案馆(信息报送范围见附件二)。

  第十三条鼓励其他企业向其工商注册地的市或区(县)档案馆报送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第十四条企业应将信用档案管理纳入企业档案信息化和企业信息系统建设,采用先进技术,提高信用档案管理水*。

  第十五条企业档案部门应汇编文件级信用档案目录、重要信用档案全文,及时开发信用档案资源,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第十六条*职能部门、司法部门因国家或公共利益需要利用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应当提供。

  第十七条市和区(县)档案馆应主动做好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收集工作,开辟企业信用档案信息服务窗口,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八条企业。档案馆提供利用和公布信用档案,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在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中有违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组织依法查处。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上海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档案室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本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有效地为教育事业和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1、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校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均由本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校长,并列入议事日程。办公室由主任具体分工主管档案工作。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由各部门配备专职档案人员,业务上受档案室指导并配合检查。

  4、本校综合档案室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档案工作基本任务

  1、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除人事档案外的各种门类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2、指导、检查、督促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3、制订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规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收集制度

  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编制移交清单,按规定时间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移交。

  1、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内整理完毕,向档案室移交。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的六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教学档案应在第二学年的九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

  2、基建工程、设备仪器在项目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经办部门应将归档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经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

  3、一次专题会议、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

  4、因公外出参观、学*、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在一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

  5、会计文件材料,一般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会人员完成整理立卷,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6、声像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录音、摄影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作者,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档案整理制度

  档案室在接收到各部门档案材料后,要按照本校《学校档案分类方案》和《学校档案档号编制方法》的有关要求,分类整理,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等。

  1、文书档案实行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2、教学档案实行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3、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案卷格式》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4、基建、设备、科研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5、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6、录音、录像档案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7、计算计光盘、激光视盘和激光唱盘等档案应按《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8、实物档案包括各种荣誉奖品的、宣传纪念品等不同载体和不同物质形态的实物原件,应当按件编写说明和编制目录。

  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员每季度要对库房档案管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主任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库房做到防盗、防光、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高温,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杜绝有害气体和物理污染窜入室内。

  3、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定期进行,发现超过规定的温、湿度时,要及时采取降温、降湿措施。

  4、对胶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采取特制的装具进行保管。

  5、定期打扫库房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箱柜无灰尘,室内无蛛网,橱柜架排列有序。

  6、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切断库房电源,保证档案的安全。

  档案保密制度

  1、加强保密教育,认真学*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健全保密制度,严格遵守接待、保管、安全、保卫等有关保密规定,杜绝工作差错。

  3、开展保密检查,定期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4、严格调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凡外地、外来单位来查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严禁将档案带出阅档室。

  5、不得让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6、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及文件材料,严格办理销毁审批手续,统一送市保密回收站销毁。

  7、凡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人员熟悉室藏档案情况和主动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档案室必须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并根据利用工作的需要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

  3、建立计算机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实现计算机管理和检索档案,做到调卷迅速、准确。

  4、档案室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汇编资料。

  5、外单位来档案室借阅档案,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档案室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不得外借。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6、本校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一般应在档案室内阅看,不得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约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

  7、秘密级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阅者对所借档案负有保密和安全责任,并须在档案室阅办,阅后及时归还,不得擅自转借、损坏、拍照或复印。

  8、凡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专管干部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章才能生效。

  9、档案利用反馈工作,由利用者或档案人员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人员、经费、设备、面积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情况;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情况,以表、册等形式提示它们的过程、现状和变化。

  2、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不得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

  3、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做好*时原始数据的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5、统计报表应注明填报单位、时间、填表人、审核人。填写时一律用*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档案鉴定制度

  1、根据国家档案局1987年12月4日颁发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字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校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2、为了保证鉴定工作有组织、有监督地进行,必须建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由校分管档案的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3、鉴定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逐件逐张地审查,直接判定其价值。对一时难以判定价值的档案,应采取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严,复本从宽的处理方法。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确认已无价值,经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区文教局、档案局后再行销毁。

  5、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地点,并由监销人签字。

  6、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


档案室管理制度及规定实用10篇(扩展6)

——公司档案室资料管理制度范文5份

  公司档案室资料管理制度 1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公司档案室资料管理制度 2

  为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各类档案资料及时归档、完整保存并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原则

  公司档案实行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与部分专用性档案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

  公司综合管理部设专门的档案室并配备专人管理档案,各部门明确由专人兼管档案工作。

  三、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管档案、建设档案管理系统。

  (二)财务部自行做好日常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综合管理部给予配合。

  (三)其他部门由部门档案专人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交至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收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各类档案,做到收集齐全、整理科学、鉴定正确和保证质量,并按时接收和移交档案;

  (二)凡本公司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收集管理。

  (三)做到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制度办事。

  五、归档公司档案室资料

  (一)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二)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三)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四)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五)本公司制订的计划、方案、统计、财务、工作总结;

  (六)综治工作材料;

  (七)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八)本公公司各种证照及所获各种荣誉、奖励资料;

  (九)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十)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本、图片、音像、影像资料;

  (十一)会计凭证,会计活动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六、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一)承办部门或主办人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档案管理员归卷。

  (二)凡是直接记述和反映公司、部门活动的,具有现实的和长远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文字、电子文件、图样、照片、实物等),均须归档保存。

  (三)管理性档案在分类立卷时应做到:分年度、分类别、分级别。党政文件要分别组卷,密级文件要单独立卷。组卷时按内部特征为主的六个特征进行组卷,尽量把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文件材料分开组卷。

  (四)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五)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检查。

  (六)各部门在次年三月向档案部门移交管理性档案,需付卷内目录,移交目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档案的保管

  (一)公司(或部门)管理的档案应有专柜保存,确保完好不丢失。

  (二)做好电子档案、底片、录音录像带等特殊载体档案的保管工作;

  (三)档案工作人员应确保档案的质量,对破损和变质档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补和复制。

  (四)公司综合管理部不定期检查各档案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五)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以及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八、档案的借阅

  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填写查借阅档案登记表,如期归还,归还时验收注销。凡利用者都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查阅机密以上级档案,需经公司(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应当天归还。

  (一)档案借阅限一周内归还,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须办理续借手续;

  (二)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三)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须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四)调走、辞退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原则上不对外借阅档案,外单位需查阅档案资料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

  (六)归还档案时应保证档案材料的清洁、完整、安全,不得丢失、随意折叠、拆散、剪裁或擅自销毁,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七)传真件需存档时,应将复印件连同原件一起存档,以防原件字迹消失。

  (八)未经公司董事长授权,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公开档案。

  九、档案室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二)凡使用保密档案资料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凡借阅“绝密”“机密”级档案资料应经分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出。

  (四)外单位查阅、借阅密级档案,须经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审批,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提供。

  (五)秘密档案不得私自存放,赠送并转借他人,个人外出携带机密级以上档案应妥善保管,若泄密要追究泄密者责任。

  (六)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公开场所谈论保密档案内容,不得将保密档案带出室外和借给他人。

  十、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确定保管期限及销毁档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原则是:

  (一)反映公司主要职能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永久保存;

  (二)反映公司一般经营活动,具有较长时间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长期保存,其期限为16―50年;

  (三)对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短期保存,其期限为15年以内。

  (四)档案的鉴定由综合管理部主管、各部门指定档案管理人员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合作完成,并采取对每份档案直接鉴定的办法。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修改、补充。

  (五)经过一定时间后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或者原有情况已发生完全改变,其档案失去保存意义的,经档案人员或原经办人员提出,本公司综合管理部和部门审查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

  (六)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人员必须列出清单,销毁档案的批准人、监销人都要在销毁档案清册上签字。

  十一、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十二、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档案室资料管理制度 3

  1、局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2、一般性发文由办公室起草制发。业务性发文由具体负责该项目工作的科(股)室起草,局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登记编号后报局长或局长授权的主管副局长签发。

  3、打印的文件初稿由起草文稿的单位进行校对后,由办公室印刷、装订、发放、存档。

  4、积极推行办公自动化,除公文和较大型综合材料、外,一般性简单材料尽可能由各科室自己承担。

  5、凡需打印的材料,须经各业务主管局长同意,明确印制数量、完成时限后,交办公室主任转签微机室工作人员办理,并做好登记。微机室工作人员不直接接收需打印各种材料。

  6、收到上级机关或交办的公文,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局长批示,按照批示意见送有关领导或责任部门办理。

  7、办公室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8、公文办理完毕后,由办公室根据《档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9、办公室对上级机关和本机关下发的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

  10、文书人员在办公室主任的具体领导下,全面负责文秘工作。业务工作同时接受**办、档案局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11、收受文件后,一般性文件由办公室主任签批,重要文件由主管常务副局长签批,然后按签批顺序传递、承办。

  12、文件收受及传阅要及时,一般性文件两天之内必须传阅完毕,两天之后文件未传完时,文书可直接向传阅人催要。特殊急办文件,办公室必须当时送达相关领导,及时落实。

  13、日常文件处理做到收、发、传、归及时准确科学有效。

  14、严把印信使用关,发文时必须由分管局长同意,然后由局长签批后才可打印并使用公章,*时使用公章,必须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常务副局长签字后方可使用,并做好公章使用登记,介绍信使用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批。

  15、文书要严格执行借阅,保密等项规章制度。

  16、除属名信外,公务信件均由文书拆阅,重要信函,由主任或主管常务的副局长签转。

  17、一般业务性工作,各科自行建档保管,重要档案需送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要将重大活动、事件、奖励等事宜主动进档,统一管理。

  18、年末文件归类做到科学、及时、有序、各类卷分类科学,有利用价值。

  公司档案室资料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客户档案管理,增强公司客户档案的实用性、有效性和保密性,促进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与公司发生业务或即将发生业务的客户,即企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直接客户与间接客户,都是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三、职责

  公司销售档案管理由营销总监总负责;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客户档案管理;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监督、处罚部门。

  第二章档案的内容和建档方法

  一、客户档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四项资料:

  1、客户基础资料。客户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经营管理者、法人(这三项应包括其个人性格、嗜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等方面);创业时间、与本公司交易时间、企业组织形式、业种、资产等方面。

  2、客户特征。服务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针与政策、企业规模(职工人数、销售额等)、经营管理特点等。

  3、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交易活动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状况、存在的问题、保持的优势、未来的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交易条件、以往出现的信用问题等。

  二、建立客户档案卡。档案的分别为两类,一是经销商客户档案,区域提供,二是终端客户档案,业务部和营业部提供。具体内容见《经销商客户档案卡》和《终端客户档案卡》。

  三、建档方法

  销售人员接待或拜访客户后,当天登陆客户管理系统填写或完善客户档案。不全面的客户档案,销售人员要进一步了解,每月最少完善一次。客户档案不及时更新,销售人员违反每次罚款20元。

  第四章保密规定

  一、公司客户档案密级为机密级档案,分级管理。公司级档案由营销总监负责管理,营销总监、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可以查阅,其他人查阅需营销总监批准;部门级客户档案由部门经理负责管理,其他人查阅需营销副总批准部门经理批准;个人级客户档案由销售人员负责管理,他人查阅需部门经理批准。

  二、档案的保存

  公司档案以客户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营销总监为系统管理员,每月1日对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三、客户档案的查阅

  1、查阅公司的客户档案必须经过审批。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经本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档案管理负责人才可以让其查阅。

  2、未经审批私自查看客户档案,每次处50元罚款;未经审批,擅自将客户档案账号提供给人查阅,每次处50元罚款。

  公司档案室资料管理制度 5

  一、档案的建立。

  1.1档案的建立按下列流程建立: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登记--输入电脑--入柜--利用--检查

  1.2明确建档内容,实行系统收集、集中管理。

  1.2.1房屋档案:包括本物业的设计、施工文件、资料、图纸、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

  1.2.2设备设施档案:包括各种设施设备的线路图纸、使用说明书、购入使用时间、使用许可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1.2.3业主档案:包括业主入住时所填写的"业主概况表"、"业主公约"、"入住契约"、"前期服务协议"、"接房登记表"等。

  1.2.4文秘档案:包括业主公约、商家公约、业委会决议、物管政策法规、市区房管局的文件以及对本物业进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1.2.5员工档案:包括员工供职申请表、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工作变动记录、奖惩记录等;

  1.2.6财务档案:包括各种帐簿、会计记帐凭证、财务报表、纳税报表、维修基金使用的预算、计划、业委会批准使用的文件等。

  1.3建档要求:制度化、标准化、电脑化。

  二、档案管理

  2.1为避免档案的损坏、遗失,使重要档案能永久保存,而又方便经常使用,对使用频率较高的档案实办公室对原始档案进行严密管理,并保存复印件。

  2.2档案管理要求:

  2.2.1进行标准化的档案管理。

  2.2.2采用多种形式的信息储存方式,如电脑磁盘、胶卷、照片、图表等,并采用适当的保存方法。

  2.2.3加强保密意识培养,确保档案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不丢失、不泄密。

  2.2.4实行档案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运用计算机检索手段,开发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

  2.2.5坚持档案资料收集的系统化。

  2.2.6作到档案分类科学化。档案按内容分类,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辑目录,按工作部门分柜保存。

  2.2.7实行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经常化。每季度对档案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类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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