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范文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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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1

  设备的三级保养制度,此保养管理制度要实行定人、定岗、定机,此保养管理制度是贯搞好彻“预防为主、维修和保养并重”的具体体现,也是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的有效措施。三级保养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级保养:在日常工作中,设备的日常维护,而产生的技术状态变化,要及时进行调整,是指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各部件、零件相互摩擦的检查、调整和处理,是操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具体情况结合日保养进行操作,由设备部定期检查评分,检查出有问题的当场进行改进并扣除分数,如不改进则罚款50元,并十倍扣分,改进后仍不合格,三倍扣分,每月月底进行评比,分数最低的机台每人罚款50元。

  二级保养:此保养根据周保养检查记录表进行完成,一般周末进行停机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特殊情况可请机修人员配合),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日常工作中的隐患进行处理,突出重点或局部少量零件拆卸(拆卸时由设备部人员现场指导)检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保养,必须要填写设备保养延期申请表,由部门主管批准并由设备部人员签字方可生效。设备延期申请表最多不得超过三天。如不按此标准执行则当天分数记为零分,并每人罚款50元。

  三级保养:车间所属设备每月进行一次,由操作人员和修理人员配合完成,三级保养的具体要求是:对设备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对有问题的部件进行拆卸检查或更换,在完成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得基础之上配合维修人员进行月检修工作,通过设备月检修要达到排除设备一切隐患,顺利安全生产的目的。

  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分别由操作人员每日、每周进行完成,评分标准为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的*均分。如所有机台*均分都在95分以上则不进行罚款。每月评比最高分机台每人奖励50元。三级保养视生产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操作人员配合维修人员完成。一级保养时间30分钟,二级保养时间为2小时,三级保养时间为4小时。胶印机的二级保养时间为8小时,三级保养时间为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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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职责

  1、1全院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信息设备管理部负责和承担。

  1、2使用科室的重要设备(包括急救设备及大型贵重设备)应有专人保管、操作人员人,该保管、操作人员要对仪器实行一级保养,即每天的清洁除尘,机械运转应按时润滑,开机前检查各种工作条件是否具备?经验证无误后可开机使用。其他仪器的操作人员对使用的仪器也要做一级保养工作,科室设备负责人要经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设备信息管理部。

  1、3设备信息管理部主任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医疗设备各级维护和保养工作。设定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4设备信息管理部定期(2次/年)对全院的医疗设备(主要是急救设备及重要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在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记录巡查结果,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或设备负责人确认签字后交设备信息管理部保管。

  1、5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医疗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临床使用科室有医疗设备需要维修,及时上报设备信息管理部,维修人员要尽快组织力量检修或请厂商维修,修理完毕,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告知使用科室。

  1、6凡大型贵重设备和急救设备尽量与供应商签订保修或保养合同,厂商技术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临床工作顺利进行。

  1、7每年年底针对使用科室操作人员及科室设备负责人的保养状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有关职能科室。对厂商技术人员保养状况也进行考核。

  2工作流程

  2、1使用科室的重要设备(包括急救设备及大型贵重设备)及常规设备应由保管、操作人员对仪器实行一级保养,即每天的清洁除尘,机械运转应按时润滑,开机前检查各种工作条件是否具备?经验证无误后可开机使用。

  2、2设备信息管理部定期(2次/年)对全院的医疗设备(主要是大型贵重设备和急救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在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记录巡查结果,将结果记录。

  2、3凡大型贵重设备、急救设备及重要设备尽量与供应商签订保修或保养合同,厂商技术人员定期(1~2次/年)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4每年年底针对使用科室操作人员及科室设备负责人的保养状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有关职能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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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良好的设备能力,特制定本标准。

  1.2范围:适用于本厂所有从事操作、维修与管理的人员。

  2.职责

  2.1生产部负责设备的维修与管理。

  2.2各车间负责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3.工作程序

  3.1设备建档工作。

  1)按设备的类型建立台帐,做好公司生产设备编号。

  2)设备使用、保养定人定机。生产部编写相应设备的操作规程。

  3.2设备使用要求

  1)三好

  用好: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超负荷使用。

  管好:设备专人使用,非经主管允许,非操作人不能使用和改动设备。

  修好:操作工配合维修人员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2)四会

  会使用:操作者要学*设备操作规程,培训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会维护:学*和执行维护润滑规定,保持设备清洁完好。

  会检查:了解设备结构、性能和易损零部件,懂得设备正常、异常的基本知识,协同维修工进行检查并找出问题。

  会排除故障:熟悉设备特点,懂得折装注意事项,会做一般的调整,协助维修工人排除故障。

  3)四项要求

  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碰伤,各部位不漏油、水,垃圾清扫干净。

  润滑:按时加油,油质符合要求,保持油路畅通。

  安全:定人、定机,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监测异常,不出事故。

  4)五项纪律

  (1)凭操作证(上岗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

  (3)遵守设备交接班制度。

  (4)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

  (5)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3.3设备保养

  3.3.1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由操作工负责完成,每天进行一次)。

  设备日常保养内容:

  (1)检查(包括班前、班中、下班时的检查。)

  A.班前认真检查设备,合理润滑和加油。

  B.班中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C.检查皮带是否松动。

  D.检查制动开关是否正常。

  E.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整。

  F.检查易于引起故障和发生故障的部位、机构和机件。

  G.班后做好设备的清扫、润滑工作。

  (2)紧固

  检查易松动的螺丝并上紧。

  (3)润滑

  依规定添加润滑油。

  (4)清洁

  清扫、擦拭设备

  3.3.2设备一级保养(由生产部督促进行)。

  以操作工为主、维修工为辅作负责完成(每个月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内容如下:

  1)设备各部位零件的维修及更换;

  2)检查车床导轨的间隙,发现隐患及时调整;

  3)设备传动带的维修及更换;

  4)检查、疏通润滑系统;

  5)检查切割机的锯片是否完好,有无裂纹,变形。

  6)检查砂轮机的砂轮是否完好,有无裂纹和异常。

  3.3.3设备二级保养(由生产部督促进行)。

  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为辅负责完成(每年进行一次)

  二级保养内容如下:

  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协助(也可完全由维修工作进行)。

  二给保养内容技术性要求高,保养内容为:

  (1)设备定期大修,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

  (2)对各主轴箱、变速传动箱、液压箱、冷却箱进行清洗并换油。

  (3)设备精度检测、设备精度的调试。

  (4)检修电器箱,修整线路,清洗电动机。

  3.4定期检查考核

  3.4.1没按要求保养的操作工,要与经济责任挂钩。

  3.4.2为了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生产部、各车间主管不定期进行监督、稽查。

  4.3 10至15天由生产部会同生产车间对设备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4

  1.操作人员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需对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等技术理论教育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方可凭证独立操作。

  2.操作工人使用设备时,应掌握“三好”、“四会”,严格执行使用设备的”五项纪律”使设备经常保持设备维护”四项要求”。

  3.设备的.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因生产需要,操作其它同类设备时,需经车间领导批准,设备科认可;操作其它设备时,需办理其它机型操作证。

  4.设备维护实行专责制。对单人操作,一班作业的设备实行专人专机制,下班时填写操作记录;二班、三班生产或几人共同操作的设备;建立机长负责制,并作好交接班记录;公用设备应就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维护。

  5.操作工人应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严禁精机粗用,严禁超负荷、超规范、拼设备,如遇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或上级强令操作工人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时,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制止,操作工人有权拒绝,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对违章指挥者追究责任。

  6.生产设备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周末保养、定期保养。对特殊设备要严格执行预防性试验。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起重设备管理,保证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对设备维护保养检查,及时发现设备故障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预防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公司起重设备,为汽车吊、天车和电动葫芦。

  第三条起重设备由设备材料部负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逐台建立设备登记卡,根据本单位设备情况制定起重设备的定期检查制度,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年检情况要记入设备登记卡,与其产品说明以及数据等有关技术资料一起立卷存档。

  第二章设备使用管理

  第二条各单位要建立起重设备台帐,设备操作规程要上墙。

  第三条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和劳动保护设施,不得任意损坏,一经损坏,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整修。严格“十不吊”制度,一经发现车间安全员应及时制止;并教育当事人,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出现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做好“三不放过”教育工作。

  第三章设备维护检查管理

  第五条应根据使用情况,按规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术检验,检验时应当检查金属构架各种动力设备,传动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制动器,钢丝绳链条,吊勾链销和紧固件是否完好,安装得是否妥当和磨损程度等情况,并且对起重机械作静负荷试验和动负荷试验。

  第六条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填写起重设备检查表,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1、各分公司每月定期检查,起重设备检查表要每月报设备技术部备案。

  2、设备材料部要对各单位起重设备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和每季定期检查,填写起重设备检查表,入档保存。

  第四章设备年检制度

  第七条安全保卫部负责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办理年检工作。

  第八条对新安装,改造,大修的起重设备的安全技术,必须符合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等规定,技术资料、合格证齐全,必须经集团公司和本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合格,经国家技监部门检验注册后方能使用,起重机械的技术参数和电气控制系统都不得任意修改,确需修改时,一定要事先提出设计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对停用未满一年,仍在年检期的起重设备,需要重新起用的,必须经设备、安全等部门联合检查,进行负荷试验、操作系统和运行系统鉴定合格后方允许使用。如不合格,按照检查出的`设备隐患进行整改,直至符合使用要求。

  第十条对停用满一年以上,需要重新起用的,必须请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年检审,发放合格证后方允许使用。如不合格,按照检查出的设备隐患进行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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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技术维护人员必须认识到技术服务的重要意义,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热情。

  2、技术维护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学*业务,自觉提高自身的技术水*。

  3、技术维护人员负责建立和维护全局的常见问题及解答库,明确专人管理,建立设备登记和学校财产管理档案,定期检查设备完好率。

  4、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持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形成上报机制。

  5、操作人员(教师)应爱护电教设备,严禁击打,不得频繁开关设备。不得随意拔插、拆卸各种电源线,有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6、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雷、防潮、防尘。

  7、保证设备保持良好性能,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

  8、对设备的维修和添置,要严格执行呈报制度,要将故障记录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学校管理部门或学校领导报告,落实设备的维修工作。

  9、以上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管理部门研究酌定处理。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7

  (一)每月工作内容:

  1、检查及清理主配电柜、支配电柜、变压器及电量表;

  2、检查及记录主配电柜及支配电柜之用电运行情况;

  3、检查及清理所有配电箱(柜),空气开关及接线桩头等设施;

  4、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电力系统配件;

  5、及时设施管理部报告系统损坏情况;

  6、提供月度维修保养记录。

  (二)每半年检修工作内容:

  1、进行二次仿真进电测试,以保证主配电屏配电保护器能工常运作;

  2、清理及补充所有配电开关可动部份之润滑油;

  3、检查补偿电容器是否有鼓肚、渗漏、少电解液,桩头是否锈蚀;

  4、清理及补充所有排风扇之润滑油;

  5、测试现有出路指示牌及紧急灯内置电池;

  6、提供检修报告。

  (三)每年检修工作内容:

  1、检查所有金属部份之氧化情况,如有需要,用钢丝刷进行除锈及油漆工作;

  2、对配电设备及管井内外进行除尘清洁;

  3、定期量度用电负荷,提供给设施管理部,作为参考之用;

  4、对主配电屏、线路及支配电线路进行绝缘测试;

  5、进行首次及二次进电仿真测试,以保证配电保护器能正常运作;

  6、进行主配电屏,时间控制器及电路控制箱之操作测试;

  7、使用标准工具检查及固定所有电路连接棒、管线接驳及主配电线路;

  8、测试及清理所有分电箱及出路指示灯内部;

  9、进行配电接地测试,包括量度接地导电水*;

  10、提供年度检修报告。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8

  第一条 为落实和加强设备操作人员、维护保运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切实做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工艺设备、管道、动力设备、通用设备、起重运输设备、消防设备、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各种机械设备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

  第三条 在认真执行各生产系统的巡回检查制的基础上,各单位、保运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的设备巡回检查制,以保证生产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第四条 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设备巡回检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完善的设备巡检管理细则,明确职责和实施方法,确定设备巡检的区域、路线、周期、重点检查部位和内容要求。

  第五条 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要按设备巡检管理细则的要求认真进行设备巡回检查,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在巡检中发现设备异常,要及时消除缺陷、作好记录,对不能立即消除缺陷的设备,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 巡检人员要及时、准确、清晰、认真地填写设备巡检记录。

  第七条 各级主管设备的领导要定期对设备巡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解决设备巡检中出现的问题。设备管理部门机、电、仪各专业技术人员要对本专业设备巡检人员的巡检方法和仪器的使用予以指导,并讲授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以逐步提高设备巡检人员判断、处理设备故障的能力,保证设备巡检工作的质量。

  第八条 机泵设备实行点检制,执行《机泵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关键机组要严格执行《大型机组管理制度》中有关特级维护的要求。

  第九条 各单位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设备的巡检工作水*。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9

  1.目的作用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公司设备动力科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协助和配合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2.2各设备使用部门主管人员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3.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3.1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3.2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3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现在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做到合理规划,实现生产修理两不误,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以达到效率的最大化。

  4.设备维护的要点

  4.1操作工作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4.1.1单机.独立(如起重行车.运输车辆.金属切削机床.锻压等)通用设备实行操作工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2连续生产线上集体操作的设备,实行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区域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3无固定人员操作的公用设备,由设备所在部门设备主任指定专人维护保养负责制。

  4.1.4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责任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4.2维护保养责任者有下列职责:

  4.2.1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开车前15分钟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车间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然后空负荷试车,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自己能处理的马上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检修责任者,立即处理。

  4.2.3正确地按车间制订的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保持油路畅通。

  4.2.4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脏物,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

  4.2.5认真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主要设备每台都应有“交接班记录本”,每班人员应认真写清楚,交接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3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4.3.1班组包区域,个人包机组。

  4.3.2每个设备区域和每一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检修责任牌。区域内要悬挂班组长责任牌,单机悬挂个人责任牌,填写检查维修责任者职责。

  4.4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4.4.1区域包修的责任班组,应按车间制定的区域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4.4,2包机的个人应根据车间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情况详细填写记录,交车间设备组存档备查。

  4.4.3车间设备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设备科备案,及时排除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

  5.设备的分类分级维护保养

  5.1金属切削机床.起重行车.锻压机械.运输车辆等通用设备,按一.二.三级维护保养责任制。

  5.1.1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配合,二班或三班工作制的设备每季度做一次一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XX公里进行一级保养,每次保养必须按保养的要求进行。

  5.1.2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二班或三班工作制的设备一年做一次二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7000公里,进行二级保养,每次保养必须按保养的要求进行。运输车辆每行走45000—50000公里,进行三级保养,按运输车辆保养内容及要求进行。

  5.1.3连续生产线上的专用设备,推行点检.预修和厂休及节假日的维修责任制,根据点检的预修计划,进行定量维修。

  5.3设备的预防维护保养周期的确定,可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生产班次划分类别。

  5.3.1a类设备周期最短。

  5.3.2b类设备周期较长。

  5.3.3c类设备,不作定期规定。

  5.4车间设备主任组织分管的设备员,按类别确定好每一台设备的必检部位,定岗.定员,责任到人,并报设备科备案。

  5.5车间设备员将分管的每一台设备,编写生产工人日常维护检查表和专业维修工人巡回检查表(包括机组名称.必检部位名称.每点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时间.检查总的编号)及检查记录或图表。

  6.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1设备维护规程是设备维护工作惟一遵循的准则,是企业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企业所有生产工人.维修工人.生产.维护管理及指挥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护规程,根据生产发展.工艺改进及设备装置水*的不断提高,应相应修订和完善。

  6.1.1每种设备都应有维护规程。

  6.1.2新建和技术改造的机组或单台机设备在验收投产前,要编写好维护规程,经审核后,发到岗位个人。

  6.2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如下内容:

  6.2.1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

  6.2.2简要的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便于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

  6.2.3润滑控制点管理图表,明确设备的润滑点及选用油脂牌号。

  6.2.4当班操作人员检查维护部位,维护人员巡回检查的周期.检查点,每点检查的标准。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6.2.5设备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6.2.6设备易损件更换周期和报废标准。

  6.2.7明确设备和设备区域的文明卫生要求。

  6.3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3.1凡新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成套机组.单台设备的维护规程由设备所在部门的设备技术组负责编写。

  6.3.2在用设备尚无设备维护规程,应逐台限期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编写。

  6.3.3生产工艺改变,设备参数变更,车间工艺组应在工艺改变前一个月通知设备组,及时对规程进行修订。

  6.3.4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车间设备组反映,设备组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6.3.5凡新编制的维护规程,须经车间设备主任审核,送设备科备案。

  6.3.6凡修订后的维护规程,须经车间设备主任审核,送设备科备案。

  7.设备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

  7.1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是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因此,各级领导.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学*,贯彻与执行。

  7.2维护规程必须深人贯彻到操作.维修人员,并做到人手一册。

  7.3操作工人和专职维修工人,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并严格按维护规程执行。

  7.4车间设备组要经常深人车间检查维护规程执行情况,发现不按规程执行,及时向车间设备主任汇报,严肃处理。

  8.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8.1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使用期间的物质运动(包括从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记载,为设备管理提供各个不同时期的原始根据。因此,车间和设备科都应贯彻执行,逐台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8.2凡在用的设备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8.2.1按厂制定的“设备技术档案”逐项记载。

  8.2.2必须要有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

  8.2.3必须要有润滑五定图表。

  8.2.4必须要有点检表(包括点检内容.点检标准.点检时间.点检人员及处理结果)。

  8.2.5设备档案的内容要随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详细记载(包括问题出现的时间.部位.损坏程度.原因.处理结果.责任者等)。

  8.2.6档案记载的内容.文字要整齐清晰(用钢笔填写)。

  8.3凡在用的100千瓦及以上的大型电机.高压屏.高压开关.变压器.整流装置.电热设备等应独立建立专业档案。

  8.4凡在用的主要设备.应建立备件.易损件图册。

  8.5新设备到货后,设备库必须把随机带来的全部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交技术资料室复制两份,原资料归厂资料室,复制资料一份交设备科,一份交设备使用部门。

  8.6设备大.中修,必须将检修情况(包括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更换的零部件.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改进部分及图纸.调试.验收等原始记录)归档。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10

  一、整齐:工具附件放置整齐,工具堆放合理,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管道线路完整。

  二、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丝杠、齿轮、齿条、挂轮等处,无油垢、无碰伤、无划痕,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水漏气,切屑垃圾清扫干净。

  三、润滑:按规定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标、油线、油毡齐全、清洁,油路畅通。

  四、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和操作规程,精心保养,防止事故。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范文十份扩展阅读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范文十份(扩展1)

——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

  一、目的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设备高效、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维护系统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三、定义设备检修分类:计划检修、临时抢修。

  一、目的

  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设备高效、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护系统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三、定义

  设备检修分类:计划检修、临时抢修。

  四、管理职责

  1、生产、技术办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审核、落实和协调。

  2、部安全员负责组织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和督促落实。

  3、各站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和计划检修的监督、落实、验收工作,并做好检修计划表,同时各站做好检修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技术办负责检修的技术指导,并对检修质量监督考核。

  4、各站按时编写设备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办。

  5、生产技术办负责协调对设备检修安排时间,并对检修进度进行监督考核。

  五、内容与要求

  一)计划检修

  1、各站应根据日常点、巡检信息,确定需检修项目、检修内容及时填写周检修计划表报生产、技术办,根据与生产检修同步的原则安排检修日期和检修时间。

  2、周检修计划每周五17:00之前由各站用KRK报生产、技术办,由技术办进行编制、审核及主管领导批准。

  3、各检修项目必须严格按操作票制度执行,关键设备的检修必须4检修前的准备:

  4、各站在接到检修通知后,严格按周检修计划的要求进行布置安排,在防火要求的区域,有需要动火检修项目时必须及时按要求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报部安全员,送交主管部门审批。各站应认真落实人力、物力,并要求检修负责人检修前到现场了解情况、确定方案,准备所需工具及备件、材料。

  5、在检修过程中如发现与原制定方案出入较大,会影响到检修安全、质量或检修时间的延误,应及时向主办汇报,以利采取对应的措施。

  6、检修完成后检修人员应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清扫。检修完后必须与操作工一起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车并签字认可。

  二)临时抢修

  1、设备出现突发性影响生产的故障时,各站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调度台进行汇报。

  2、生产技术办是抢修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指挥工作并落实安全、后勤保障工作。

  3、站长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指挥,安排抢修的人员并确保备品配件的到位。

  4、现场职位最高者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考核办法

  1、各站应有预见性的做好周检修计划表,并于每周五17:00之前用KRK填报检修计划申请表到生产技术主办,在检修完成后24小时内填报设备计划检修完成表到生产技术主办,否则考核站长50元/次。

  2、检修设备所需备品配件,在检修前要进行型号、质量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至现场进行更换,否则扣责任人50—100元/次。如由此而影响了生的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各站未报检修计划或有检修计划但执行不力使设备失修,则扣站长100元/次,由此造成事故、故障等,按《设备事故、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检修质量差出现返修或检修准备工作不充分,而使检修延时,影响生产按故障5元/分钟进行考核,未影响生产按50―100元/项考核。

  5、检修人员到现场点检、抢修、检修必须带齐常用必备工具,否则扣30元次。

  6、当班调度如在设备检修、故障隐患处理中协调不力扣50―100元。

  7、设备检修完成后,及时向当班调度汇报,否则扣责任人50元/次。

  8、在设备检修、抢修任务中有突出表现者予以50―300元嘉奖。

  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2

  1、凡机械设备转动部件(靠背轮、传动轴、皮带轮、链轮、*衡轮、甩轮等)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所有电气设备露出金属部分必须加绝缘罩子和护栏,并设置安全标志。

  2、机动设备、电器设备的*台,栏杆、防护罩、极限制动器、信号和安全绳损坏时应立即修好,检修拆除时,必须尽快恢复。

  3、凡自制和改造的设备机具、新投产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合乎安全要求,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机动设备开动前应发信号与有关工作岗位取的联系业务,检查有无人员障碍,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动。

  5、各种机械设备不准超负荷使用,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

  6、吊车、卷扬机应由专人开车,专人指挥,明确信号。吊物时,严禁在吊物上站人。禁止在悬空的吊物或吊臂下通过或工作。

  7、有听力视力障碍的人,不得开动起重机械或当指挥人。司机必须遵守五不吊规定,超负荷不吊;不斜拉斜吊;无人指挥不吊;物体不捆牢不吊;钩子有缺陷不吊。

  8、起重设备的吊钩、钢丝绳绳扣、吊环应根据磨损情况及时更换或采取安全措施,不得凑合使用。

  9、机械运转时不得加油、清扫、擦洗、修理。

  10、通过机械设备与运输皮带要走过天桥,不准跨过或下钻机械设备和运输皮带,不准乘、坐、踩、靠皮带。不准将棍、棒等物插入和触动机械危险部位。

  11、各种受压容器都必须具备安全阀、压力表、防爆膜等安全装置,并经常检查,保持灵敏可靠。

  12、机械设备检修,必须由专人拉闸停电。检修人员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牌子,并遵守岗位安全规程。

  13、检修完毕试车,岗位操作人员、设备专业人员和当班人员必须在场负责检修监护,明确试车的指挥人和联系信号。

  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3

  为保证对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使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满足使用要求,结合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及《设备维护保养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设备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各分厂、车间、科室等设备使用部门负责相关设备的日常点检、保养和管理工作。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做到:班前由操作人员认真检查设备各个部位,按规定加油润滑,做到润滑“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正确、合理使用设备,班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野蛮操作;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下班前认真、清扫擦拭设备,符合设备维护的“四项要求(清洁、整齐、润滑、安全)”。检查中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每项罚款10-100元。

  2、设备事故处理: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通知工艺设备部,经鉴定后再进行处理。设备使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工艺设备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原始记录,签署处理意见。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经济价值大小给予赔偿和一次性处罚。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加重处罚。

  3、精、大、稀、重点关键设备管理:精、大、稀、重点关键设备是本公司进行生产极为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和实行强制保养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完好运行。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各班交接时应做好交接班记录;合理润滑、使用设备,润滑油料必须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使用;生产中严禁超性能、超负荷使用设备,工作中发现问题逐级反映、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每项罚款20-200元。

  4、特种设备的管理考核:特种设备必须是完好运行,严禁带病作业,并定期检查和清扫。特种设备的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操作训练和考试合格后才能驾驶操作。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超规定使用设备。其中行车必须严格进行日点检并做相应的记录;叉车一车一帐,并做好维护和维修记录。检查中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每项罚款20-200元。

  5、自查工作考核:各设备使用部门应组织人员做好本单位设备的自查工作,主要对设备的合理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按设备维护“四项要求”进行检查评定,做好检查记录,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工艺设备部负责对各部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并组成专门的检查小组,对各部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循环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4

  1、检修前各单位要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导,各种机具的调配,其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3、详细检查检修所用施工机具、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并做好种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4、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检修项目需有主管安全经理签发的安全检修方案。

  5、凡进入现场检修的人员,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特别对外来工、新工人、临时工、民工要进行重点教育,进入项目作业时,单位要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记录,造册登记。

  6、生产装置停工前拟定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7、聘请外单位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规定施工单位对承包检修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严格执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8、聘请外单位检修的项目,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外来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做好检修项目安全措施技术交底。

  9、动火票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票,一张动火票只限一点,每张动火票不准超过24小时。

  10、动火前防火监护人,动火人要逐条落实动火票上的措施,确信无误方可动火,动火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动火点。

  11、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做到:

  11.1吹扫管线,并做记录;

  11.2专人负责加设盲板,并做记录;

  11.3将检修现场划分成区域,专人负责防火;

  11.4专人负责排污检查;

  11.5区域防火负责人负责各种下水井、明沟堵盖工作。

  12、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严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装进入现场。

  13、下水井、电缆沟等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安全灯。

  14、检修现场临时照明不得随意架设,必须有安全部门批示,专人架设。

  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5

  1目的

  规范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检维修管理,保障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设施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

  3编制依据

  3.1***令第7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sh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3.3 gb 2894 《安全标志》

  3.4 mn-01-02 《设备检维修管理办法》

  4释义

  4.1检维修作业: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5职责

  5.1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组织执行。

  5.2公司生产管理部监督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的全程监控管理,包括设备检维修前的设备倒空、置换、委托分析、安全风险识别、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检维修过程安全监护等。

  5.4检维修作业单位负责制定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核查检维修作业安全条件,落实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

  5.4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作业人员职责

  a)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b)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检维修作业;

  c)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d)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4.2监护人员职责

  a)对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

  b)对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违章行为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

  c)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设备检维修作业监护人由申请单位指派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的人担任。

  5.4.3现场hse责任人

  负责检维修作业现场hse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当发现违章行为和意外情况,应及时制止作业。

  现场hse责任人由申请单位指派,一般是班组兼职安全员,涉及风险性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时,应由本单位hse工程师或主管担任。

  5.4.4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设备检维修方案、安全措施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

  5.4.5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

  5.4.6申请单位批准人

  必须到现场了解设备检维修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申请单位批准人由申请单位指定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对安全生产与安全作业具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担任。

  6要求

  6.1管理原则

  6.1.1外来检维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维修施工业务。

  6.1.2在签订设备检维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6.1.3当设备检维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其他危险作业前,须按规定先办理《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6.1.4《设备检维修作业票》作业期限由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般情况下需与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保持一致。

  6.1.5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维修方案,检维修方案应经申请单位审核。检维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维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6.2检维修前的安全要求

  6.2.1检维修前,申请单位应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检维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c)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6.2.2检维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6.2.3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维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维修方案交底。

  6.2.4检维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维修组织落实、检维修人员落实和检维修安全措施落实。

  6.2.5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6.2.7申请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6.2.8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申请单位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维修安全要求。

  6.2.9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2.10对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6.2.11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6.2.12对检维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6.2.13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6.2.14对检维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6.2.15应将检维修现场影响检维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6.2.16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6.2.17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6.2.18检维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6.3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6.3.1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6.3.2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3.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维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6.3.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3.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维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维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6.3.6夜间检维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维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3.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维修人员安全时,申请单位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维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因检维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2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3检维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7工作程序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8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解释。

  9附件

  《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范文十份(扩展2)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5)份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第一条维修动力设备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需切断电源时,必须切断电源。切断电源后作业要坚持“没电当作有电干”的原则

  第二条切断电源后,应立即在现场设立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操作发生危险。

  第三条维修人员特别是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第四条高空作业人员从事维修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并有专人在场监护。

  第五条维修设备时,动用电、气焊明火作业时,现场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条维修作业中,当维修人员中途必须离开无人看守时一定要设立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操作发生事故。

  第七条维修工作完成时,维修人员要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通电试运行,设备正常工作后交付有关人员使用。

  第八条维修工作全部结束后,清理好现场。

  第九条维修人员要严格遵守本规定,不准违章作业。

  第十条本规定由动力设备室制订和检查,报生产总监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生产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2.1认真做好装臵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2.2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2.3装臵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2.4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臵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2.5在吹扫过程中,装臵附*禁止动火。

  2.6严格禁止装臵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2.8.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8.2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装臵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10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2.11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臵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12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装臵检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均应按有关临时电源使用标准,认真架设,达到使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绝缘良好,如有漏电现象一定要请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不得私自维修。在进行电气修理时,要设专人监护。

  2.14装臵上拆卸的设备及螺丝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塔、架上严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伤人。

  2.15保证装臵检修现场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好,严禁将拆卸的物品堆至路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16检修过程中如有改动,要绘出图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以免装臵运行时发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时如要进入,必须先用仪器测试有毒气体的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后方可进入,并加装送、排风安全设施。

  2.18在装臵、管线清洗排污时,要规范管理,装臵检修中的带油污的废弃物要放进指定的垃圾箱,然后进行统一处理。

  2.19加强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外部施工队伍四轮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检查,确认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超速行驶,进入生产区必须挂灭火装臵。

  2.20任何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2.21对外来施工维修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2.22检修期间要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操作,除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车间领导。对外部违章施工人员也要进行经济处罚。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3

  1 目的

  对设备维修人员的维修行为进行约束,保证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青特集团所属各子公司的设备维修人员。

  3 管理职责

  3.1 设备维修人员按照本规定的规定执行。

  3.2 各公司设备管理人员监督检查本公司该规定的执行情况。

  3.3 设备工装处监督检查各子公司的规定执行情况。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维修工作前,先检查设备是否停止运行,电源、气源是否断开。如果机器与动力线未切断时,禁止工作,并在开关处悬挂“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4.2设备维修时应悬挂“在修设备”标牌,置于显眼处,并告知设备操作人员,之后实施维修。

  4.3穿戴好防护用品。

  4.4维修前应仔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损裂,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4.5凿、铲工件、清理毛刺及使用手提砂轮时,严禁对着他人工作,要戴好防护镜,以防止铁削飞出伤人。使用手锤时禁止戴手套。不准用扳手、锉刀等工具代替手锤敲打物件,不准用嘴吹或手摸铁削,以防伤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明显的毛刺。

  4.6在装拆侧面机件时,如齿轮箱的箱盖,应先拆下部螺丝,装配时应先紧上部螺丝。重心不*?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拆离重心远的螺丝,装时先装离重心*的螺丝。装拆弹簧时,应注意弹簧崩出伤人。

  4.7清洗零件时,严禁打火或进行其它明火作业。

  4.8使用扳手紧固螺丝时,应检查扳手和螺丝有无裂纹或损坏,在紧固时,不能用力过猛或用手锤敲打扳手,大扳手需要套管加力时,应该特别注意安全。

  4.9使用手提砂轮前,必须仔细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防护罩是否完好,电线是否磨损,是否漏电,运转是否良好。用后放置安全可靠处,防止砂轮片接触地面和其他物品。

  4.10使用非安全电压的手电钻、手体砂轮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橡皮垫上。在钻孔或磨削时应保持用力均匀,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砂轮片和钻头。

  4.11使用手锯要防止锯条突然折断,造成割伤事故;使用千斤顶要放*提稳,不顶托易滑地方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统一指挥及必要安全措施,协调行动。

  4.12用台钳夹持工件时,钳口不允许张得过大(不准超过最大行程的2/3)。夹持园件或精密工件时应用铜垫,以防工件坠落或损伤工件。

  4.13钻小工件时,必须用夹具固定,不准用手拿着工件钻孔,使用钻床加工工件时,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轮机按砂轮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4.14维修空气压缩机时,必须把余气全部放掉。

  4.15维修时局部照明时应使用低压(36v以下)照明灯,严禁使用高压灯,谨防触电。

  4.16试车前要检查电源联接是否正常,各部位的手把、行程开关、挡块等是否正常,传动系统有无问题,机床内部有无遗留的工具、零件等物品。安全防护装置要装好,然后才能开车。不得将手伸入已装配完的变速箱,主轴箱内检查齿轮。检查液压设备时禁止敲打,禁止任意拆卸各接头,以防止高压液体喷出伤人。

  4.17高空作业时,严格按照高空作业要求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梯子要有防滑措施,并有人看护;升降*台在使用前要全面检查安全互锁装置的有效性,并有人看护。

  4.18使用强水、盐酸等腐烛剂时要戴好口罩,耐腐烛手套,并防止腐烛剂倒翻。操作时要小心谨慎,防止外溅。

  4.19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尽量放在一起,并按规定安放,不要乱丢乱放,防止踩在零件上摔伤。

  5 检查与考核

  5.1对违反《设备维修工安全操作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操作人员处以1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的处罚。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4

  1、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1、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生产设施的“包机”维修部门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4、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设备处和拆除部门负责。设备处和拆除部门负责人应对拆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报废、拆除过程的安全工作。

  3.5、管理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3、相关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控制程序

  4.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4.1.1、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1.1.1、车间设备主任每天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2、维修工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3、操作工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表及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设备处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与监督

  4.1.2.1、日常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天对生产设施进行认真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2、对主要生产设施的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周一次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的压力、温度、声音、振动、油压、油温、油位、电流、电压及轴承润滑点、防腐保温、主要泄漏点等,如发现问题,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一同会诊处理。

  4.1.3、生产设施隐患的处理

  4.1.3.1、设备处根据查出的生产设施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

  4.1.3.2、生产设施使用部门在接到设备处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返回设备处。

  4.1.3.3、隐患整改通知单返回设备处后,设备处将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

  4.1.3.4、生产设施使用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不及时整改或组织不力逾期不完成的或整改不彻底者,按未整改对待,除加倍经济处罚外,还要拿出处理意见,并纳入年终考核。

  4.2、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4.2.1、特种设备的采购

  4.2.1.1、采购部门接到采购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计划后,应对特种设备供方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具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4.2.1.2、特种设备进厂时,采购部门应核查特种设备随机资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给档案科。

  4.2.1.3、档案科收到资料后,应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资料入档。

  4.2.2、特种设备的安装、注册

  4.2.2.1、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核实委托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4.2.2.2、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安装管理部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或报检。

  4.2.2.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4.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4.2.3.1、管理部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4.2.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应由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写报告,报分管副总批准后,由设备处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参加培训、取证。

  4.2.4、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4.2.4.1、设备处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台帐。

  4.2.4.2、使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2.4.2.1、使用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并作出记录。

  4.2.4.2.2、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进行自检,如需校验,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对于需外协校验的,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由相关部门实施。

  4.3、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

  4.3.1、维修前的准备

  4.3.1.1、设备维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3.1.2、根据设备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部门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维修人员、维修组织、安全措施。

  4.3.1.3、设备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3.1.4、维修前的交出手续由设备所在单位办理。静止设备清理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4.3.2、维修前的安全教育内容

  4.3.2.1、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

  4.3.2.2、维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4.3.2.3、维修作业中身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3.2.4、维修作业项目、任务、维修方案和维修安全措施。

  4.3.3、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3.3.1、安全检查和措施应详细填写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上。

  4.3.3.2、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4.3.3.3、转动设备维修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4.3.3.4、对维修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3.3.5、对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3.3.6、对维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需探伤后方可使用。

  4.3.3.7、对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3.3.8、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水源。

  4.3.3.9、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或铺设与地面*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4.3.3.10、特种设备的报废

  4.3.3.11、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

  4.3.3.12、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4.3.4、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3.4.1、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3.4.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公司《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各种设备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4.3.4.3、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3.4.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

  责人应及时与当班班长联系沟通,防止异常情况发生。

  4.3.4.5、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3.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5.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4.3.5.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取情况。

  4.3.5.3、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4.3.5.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3.5.5、设备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机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4.3.6、《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使用

  4.3.6.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公司设备处负责管理。

  4.3.6.2、维修前,设备所在单位应制定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3、维修时,设备维修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设备所在单位、维修单位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5、生产部只对主要/关键设备的检修审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6、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设备处、设备维修单位各一份。、

  4.4、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4.4.1、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

  4.4.1.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4.4.1.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管理部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4.4.1.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下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4.4.1.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4.1.5、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4.4.1.6、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4.4.2、生产设施的报废

  4.4.2.1、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4.4.2.2、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

  4.4.2.3、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示。

  4.4.2.4、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由财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4.5、特种设备的安全作业

  4.5.1、特种设备的维修

  4.5.1.1、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应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需外协维修,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通知设备处,由设备处组织外协维修。

  4.5.1.2、设备处在联系特种设备维修、维护时,应先审查维修、维护单位有无相应资质。

  4.5.1.3、特种设备维修、维护单位在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2、特种设备的检验

  4.5.2.1、设备处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5.2.2、使用部门应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做要相应工作。

  4.5.2.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在检验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设备处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5、记录

  6.1、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6.2、主要/关键设备周检表。

  6.3、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安全检查分析表。

  6.5、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6.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7、特种设备档案。

  6.8、固定资产报废单。

  6.9、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计划。

  6.10、检验报告。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5

  设备是生产作业的重要工具,加强设备的维修与管理是保证生产效益,经济效益,以及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因素。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机械化水*正迅速提高,以机械施工代替繁重的体力劳动,在施工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抓好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和合理使用与维修,是确保企业经济效益与生产安全的重要保证。

  一、机械设备与工器具的合理使用

  1、人机固定,实行机械使用,保养责任制。将机械设备与工器具的使用效益与个人经济效益联系起来。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统一考试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这是保证机械设备得到合理使用的必要条件,也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因素。

  3、操作人员必须坚持抓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建立设备档案制度,便于了解设备情况,以便使用与维修。

  4、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与管理,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在操作过程中发现机械设备与工器具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运作,将机械设备与工器具进行检修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机械设备与工器具带病运作,以防对机械设备的损坏和对人体的伤害。

  5、车间主任在机械作业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交底,使操作人员对施工要求,场地环境,气候等安全生产要素有清楚的了解。

  6、车间主任要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要求安排工作和进行指挥,不得要求操作人员违章作业。也不得强令机械带病操作,更不得指挥和允许操作人员野蛮施工。

  二、机械设备与工器具的保养与维修

  1、在操作过程中,尽量减轻机械设备的磨损,在磨合磨损的初期磨损阶段,要执行适当的走合期使用规定就可降低初期磨损,延长机械使寿命。

  2、正常工作磨损,机械在使用过程中,经过走合磨损,光洁度提高了,磨损较少,经过较长时间的使用后,机械磨损就逐渐加快,磨损激增。如果磨损程度超过了极限不及时修理,就会引起事故性损坏,造成安全事故和修理困难,经济损失等不良现象。应立即执行检修,确保使用安全。

  三、认真做好机械设备和工器具的保养与修理工作

  1、机械设备在运作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应加强保养,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工作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机械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是提高设备运转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机械施工的经济效益。

  2、操作人员必须保持机械的清洁,上班前检查运转情况,防止机械腐蚀,按技术要求润滑保养。必要时实行对机械设备的强制保养。

  3、机械设备的修理,是对机械设备的自然损耗进行修复。排除机械运转的故障,对损坏的零部件进行更换、修复,保证机械的使用效益,延长使用寿命。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范文十份(扩展3)

——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五)份

  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 1

  1.所有设备执行定人定机,操作者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润滑及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正确使用设备,保养设备。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故障,立即停车检查报告,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知检修。

  3.操作者应认真按三级保养要求保养设备:

  (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

  管道完整;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和丝杠等处无油污,无碰伤,

  无划痕;

  (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齐

  全,油毡、油线、油杯清洁,油路畅通;

  4.爱护设备,不得任意拆卸机床的零部件,机床床身、导轨及滑动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校正工件时,禁止猛击机床,不运转时,要关闭电机。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关闭照明灯。

  5.设备的维修人员(电工、机修)应经常巡视、负责监督设备的合理使用,有权提出意见,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使用。

  6.在生产和实*工作中如果发生设备或人员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保持设备现状(如果有人员伤害情况发生,应即时对伤员进行相关处理或送医院治疗。相关处理办法见工伤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心领导、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责任鉴定。

  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 2

  一、设备基础技术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技术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设备的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管理定额、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台帐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环节,我厂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备技术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检修规程、设备制造工艺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等规程。设备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据各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我厂制定标准时,应该认真总结我厂工人,技术人员的实践与吸收国内先进经验相结合,经过充分讨论,最后交厂部批准颁发实施。

  三 设备管理定额

  1.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备定额。我厂应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定额的制定和修改需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

  2.我厂应建设执行定额和严格考核定额标准制度。对执行结果应有记载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四 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技术动力科要有全厂主要设备的技术的档案,车间要有本车间全部的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设备调试记录等。

  (3)设备履历卡片。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5)设备运行时间累计。

  (6)设备检修、试验与鉴定记录。

  (7)历年设备缺陷及设备事故记录。

  (8)设备评级记录。

  (9)设备润滑记录。

  2.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项目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应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3.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五 设备技术台帐

  1.设备维修车间应健全全厂设备技术台帐。设备技术台帐是全厂设备的综合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技术内容:

  (1) 设备主要技术状况汇总表(设备完好率,泄漏率和主要设备缺陷)。

  (2) 主要设备运转状况汇总表(设备运转时间、停机时间<计划检修停机、事故停机、备用停机、停机待料>)。

  (3) 设备检修状况汇总表(大修项目、实际完成项目、计划外项目、计划检修工时、维修费用支出等)。

  (4) 设备事故汇总表(事故次数、停机累计时间、停机损失等)。

  (5) 备品配件、材料消耗汇总表。

  (6) 主要设备技术革新成果汇总表。

  2.设备维修车间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技术台帐的汇总工作,并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填报设备动力工作季报。

  六 图纸资料保管

  1.厂生产部负责保管和供应全厂设备的图纸。

  2.维修车间负责保管复制和供应全厂设备备品配件的图纸。

  3.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 均应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档案致于厂生产部存查。

  4.基础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 厂生产部保管。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屏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维修车间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5.维修车间还应复制锅炉、压力容器的有关图纸、建立定期检验记录。

  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 3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场所建设项目属于国家公益金支持项目。作为青少年校外活动工作者,都有爱护场所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发扬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

  1、严格执行中心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3、保管、使用好各自保管的器材、设备,不损坏,不遗失,不作私用。

  4、严禁将设备、器材带出单位或借给他人用,若因工作需要时,要严格办理相关手续。

  5、器材,设备若有损坏、遗失,将追究直接管理者的责任。

  6、所管理的器材、设备若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并积极检修。

  以上制度,请各位教职工务必遵照执行!

  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检修顺利进行,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检修指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 本公司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确保设备设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㈠ 日常检维修:对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故障、隐患,及时进行检维修。

  ㈡ 定期检维修:确定生产设备定期检维保养周期,即:每三十个工作日左右,进行一次停机全面检测保养,进行定期检维修。

  ㈢ 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均应对具体检修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危害分析,制定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第五条 由厂级负责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设施检修计划,并将安全设施检修项目详细单列。日常计划性检维修,由各车间制定计划,报厂级审批。检维修计划必须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第六条 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第七条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第八条 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㈠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㈡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㈢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㈣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第九条 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第十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第十一条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第十二条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第十四条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第十五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第十八条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第十九条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第二十条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第二十二条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第二十三条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第二十四条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第二十五条 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第三章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七条 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八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十九条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三十条 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第三十一条 在生产现场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要防止产生火花。

  第三十二条 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第三十三条 设备使用单位要与检修施工单位保持有效信息联系沟通。当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第四章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第三十四条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第三十三条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第三十四条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第三十五条 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设备使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 5

  (一)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三)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准带压检修。

  (四)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五)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八)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十)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十一)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范文十份(扩展4)

——专业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专业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

  为保障生产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维修人员的职责,推动班主的自主管理,请遵守以下各项: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迟到、早退一次考核50元,旷工一天考核本人200元,请假须提前一天以上办理请假手续,不得代请。因病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在休假结束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

  二、维修人员应熟悉本车间设备功能和工艺流程,对设备进行日常巡检、维修,并提示工作人员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因点检、维护不到位,没有提前进行准备和计划,从而影响生产,取消本班当月绩效奖励。

  三、维修人员应按相应规程、标准作业,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的检修作业必须有三方确认签字,提前进行通风和确认,维修作业不分闸、不挂牌、不确认、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发现一项考核相关当事人100元。

  四、工作中表现突出、勇于发现设备缺陷,积极参加危、难、险、重的工作和发现重大隐患,并及时阻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车间和班组将酌情给予奖励。

  五、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班长安排的加班、节假日值班和不利于班组正常管理,消极怠工,考核当事人200元并回车间学*。

  六、维修工具要爱护,妥善保管,交旧领新,工具丢失按原价赔偿。检修完成要及时恢复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并搞好5s工作。

  七、无故不组织召开班组安全会、周三活动和安排的学*、厂里组织的其它活动,考核班组和当事人每次100元。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厂相关制度(标准)执行。

专业设备维修管理制度2

  为了强化班组管理,提高设备检修水*,保障文明生产,参照《绩效考核的管理(试用)方法》及部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生产方面:

  1、检查设备时,各检查人员一定认真仔细,在一定时间内若在本人所辖设备上发生较大故障,经分析由于检查设备不认真造成的,绩效考核扣2分,奖金考核视设备损坏程度。

  2、发生不服从分配、完不成任务的个人,一次扣绩效考核10分,奖金考核50元。

  3、在任何场合,检修期间都应遵守节约的原则,杜绝浪费,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分,检修完毕后,都应作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凡不清理现场卫生,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分。

  二、劳动纪律方面:

  遵守劳动纪律,不发生违纪现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1、迟到;未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到达办公地点或签到者,绩效考核扣1分,奖金考核20元,班车迟到不计。

  2、早退;未按规定的下班时间下班包括在下班时间之前离开办公地点,并且没有下班前准时到班组签到者,绩效考核扣1分,奖金考核20元。

  下班前签到时间为:上午:11:50下午:17:00

  3、请假;有事请假1小时以内扣0.5分;2小时以内扣1分,超过2小时者按换休并扣2分;无故不请假者计旷工扣20分;如需要换休提前请假者不计。

  4、工作时间不睡岗、串岗、脱岗发现违纪一次绩效考核扣1分,奖金考核20元。

  5、上班期间喝酒、打牌的每发现一次,绩效考核扣2分,奖金考核50元。

  三、其他方面:

  1、卫生值日人员负责班组卫生的全面管理,若发生卫生差,扣当天卫生值日人员绩效考核扣1分,奖金考核20元。如果当班值日人员未打扫卫生的扣当天卫生值日人员绩效考核扣2分,奖金考核30元。

  2、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勇于发现设备缺陷,积极参加危、难、险、重的工作,班组将酌情给予加分。

  注:

  1、对于违章违纪被上级部门考核的将加倍;

  2、若有驳与上级规定的,按照上级制度为准;

  3、本规定经班委会通过实施。

专业设备维修管理制度3

  1目的

  规范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检维修管理,保障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设施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

  3编制依据

  3.1*令第7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sh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3.3 gb 2894 《安全标志》

  3.4 mn-01-02 《设备检维修管理办法》

  4释义

  4.1检维修作业: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5职责

  5.1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组织执行。

  5.2公司生产管理部监督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的全程监控管理,包括设备检维修前的设备倒空、置换、委托分析、安全风险识别、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检维修过程安全监护等。

  5.4检维修作业单位负责制定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核查检维修作业安全条件,落实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

  5.4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作业人员职责

  a)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b)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检维修作业;

  c)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d)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4.2监护人员职责

  a)对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

  b)对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违章行为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

  c)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设备检维修作业监护人由申请单位指派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的人担任。

  5.4.3现场hse责任人

  负责检维修作业现场hse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当发现违章行为和意外情况,应及时制止作业。

  现场hse责任人由申请单位指派,一般是班组兼职安全员,涉及风险性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时,应由本单位hse工程师或主管担任。

  5.4.4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设备检维修方案、安全措施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

  5.4.5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

  5.4.6申请单位批准人

  必须到现场了解设备检维修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申请单位批准人由申请单位指定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对安全生产与安全作业具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担任。

  6要求

  6.1管理原则

  6.1.1外来检维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维修施工业务。

  6.1.2在签订设备检维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6.1.3当设备检维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其他危险作业前,须按规定先办理《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6.1.4《设备检维修作业票》作业期限由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般情况下需与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保持一致。

  6.1.5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维修方案,检维修方案应经申请单位审核。检维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维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6.2检维修前的安全要求

  6.2.1检维修前,申请单位应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检维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c)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6.2.2检维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6.2.3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维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维修方案交底。

  6.2.4检维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维修组织落实、检维修人员落实和检维修安全措施落实。

  6.2.5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6.2.7申请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6.2.8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申请单位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维修安全要求。

  6.2.9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2.10对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6.2.11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6.2.12对检维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6.2.13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6.2.14对检维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6.2.15应将检维修现场影响检维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6.2.16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6.2.17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6.2.18检维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6.3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6.3.1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6.3.2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3.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维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6.3.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3.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维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维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6.3.6夜间检维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维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3.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维修人员安全时,申请单位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维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因检维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2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3检维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7工作程序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8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解释。

  9附件

  《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范文十份(扩展5)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菁华6篇)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

  1目的

  规范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检维修管理,保障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设施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

  3编制依据

  3.1*令第7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sh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3.3 gb 2894 《安全标志》

  3.4 mn-01-02 《设备检维修管理办法》

  4释义

  4.1检维修作业: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5职责

  5.1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组织执行。

  5.2公司生产管理部监督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的全程监控管理,包括设备检维修前的设备倒空、置换、委托分析、安全风险识别、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检维修过程安全监护等。

  5.4检维修作业单位负责制定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核查检维修作业安全条件,落实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

  5.4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作业人员职责

  a)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b)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检维修作业;

  c)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d)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4.2监护人员职责

  a)对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

  b)对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违章行为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

  c)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设备检维修作业监护人由申请单位指派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的人担任。

  5.4.3现场hse责任人

  负责检维修作业现场hse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当发现违章行为和意外情况,应及时制止作业。

  现场hse责任人由申请单位指派,一般是班组兼职安全员,涉及风险性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时,应由本单位hse工程师或主管担任。

  5.4.4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设备检维修方案、安全措施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

  5.4.5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

  5.4.6申请单位批准人

  必须到现场了解设备检维修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申请单位批准人由申请单位指定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对安全生产与安全作业具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担任。

  6要求

  6.1管理原则

  6.1.1外来检维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维修施工业务。

  6.1.2在签订设备检维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6.1.3当设备检维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其他危险作业前,须按规定先办理《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6.1.4《设备检维修作业票》作业期限由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般情况下需与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保持一致。

  6.1.5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维修方案,检维修方案应经申请单位审核。检维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维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6.2检维修前的安全要求

  6.2.1检维修前,申请单位应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检维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c)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6.2.2检维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6.2.3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维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维修方案交底。

  6.2.4检维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维修组织落实、检维修人员落实和检维修安全措施落实。

  6.2.5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6.2.7申请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6.2.8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申请单位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维修安全要求。

  6.2.9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2.10对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6.2.11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6.2.12对检维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6.2.13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6.2.14对检维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6.2.15应将检维修现场影响检维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6.2.16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6.2.17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6.2.18检维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6.3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6.3.1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6.3.2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3.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维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6.3.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3.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维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维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6.3.6夜间检维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维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3.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维修人员安全时,申请单位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维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因检维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2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3检维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7工作程序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8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解释。

  9附件

  《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2

  第一条维修动力设备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需切断电源时,必须切断电源。切断电源后作业要坚持“没电当作有电干”的原则

  第二条切断电源后,应立即在现场设立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操作发生危险。

  第三条维修人员特别是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第四条高空作业人员从事维修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并有专人在场监护。

  第五条维修设备时,动用电、气焊明火作业时,现场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条维修作业中,当维修人员中途必须离开无人看守时一定要设立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操作发生事故。

  第七条维修工作完成时,维修人员要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通电试运行,设备正常工作后交付有关人员使用。

  第八条维修工作全部结束后,清理好现场。

  第九条维修人员要严格遵守本规定,不准违章作业。

  第十条本规定由动力设备室制订和检查,报生产总监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3

  为加强设备 的维护 与保养、贯彻“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应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活动,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 、块块仪表 有人负责。

  2、操作人员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3、操作人员通过岗位练兵和培训 ,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经过考试 合格,发给证书才能持证单独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5、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值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须记于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维修工人(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并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7、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8、车间设备管理 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 ,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9、未经设备动力处批准,不得将配套设备拆件使用。

  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

  为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 ,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 (装置 )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 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费用按项目 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

  2、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 规程,设备动力处必须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3、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任何检修项目都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4、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厂设备动力组织*衡,报生产总监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年度计划在年前4个月提出;季度计划在季前1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15天提出。

  5、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

  (1)由生产总监指挥并委托相关的主管负责大检修工作。

  (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 准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 的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 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

  (4)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比。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

  6、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由厂设备动力处批准;大修计划调整,每年六月份由厂设备动力处组织进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7、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如改革结构、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车间向厂设备动力处提出报告并附图纸 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重大革新由厂设备动力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复杂工程 ,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施工前,设备动力科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9、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人帮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记,以确保安全检修。

  10、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车间或设备动力处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 解决。

  11、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的始终。主要承压承载部件要有鉴定合格证。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设备动力科组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压力容器 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13、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 ,并记入设备档案。

  14、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约检修费用。

  15、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16、各车间每月必须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设备密封管理制度

  加强密封管理和创建“无泄漏工厂”活动是本公司减少跑、冒、滴、漏,增加生产,降低消耗,消除污染,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达到和巩固无泄漏工厂标准,为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创造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密封点分类和统计范围

  1、动密封 各种机电设备(包括机床)的连续运动(旋转和往复)的两个偶合件之间的密封,属于动密封。如压缩机 轴、泵轴、各种釜类旋转轴等的密封均属动密封。

  2、静密封 设备(包括机床和厂内采暖设备)及其附属管线和附件,在运行过程中两个没有相对运动的偶合件之间的密封属于静密封。如设备管线上的法兰 、各种阀门、丝堵、活接头、机泵设备上的油标、附属管线、电所设备的变压器、油开关、电缆头、仪表孔板、调节阀 、附属引线、以及其他设备的结合部位,均属静密封。

  (二)密封点计算方法

  1、动密封点的计算方法 一对连续运动(旋转或往复)两个偶合件之间的密封算一个动密封点。

  2、静密封点的计算方法 一个静密封点接合处,算一个静密封点。如:一对法兰,不论其规格大小,均算一个密封点;一个阀门一般算四个密封点,如阀门后有丝堵或阀后紧接放空,则应各多算一点;一个丝扣活接头,算三个密封点;特别部位,如连接法兰的螺栓孔与设备内部是连通的,除了接合面算一个密封点外,有几个螺栓孔应加几个密封点。

  3、泄漏点的计算方法 有一处泄漏,就算一个泄漏点,不论是密封点或因焊缝裂纹、砂眼、腐蚀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泄漏均作泄漏点统计。

  4、泄漏率计算公式 静(动)密封点泄漏率( ‰)=静(动)密封点泄漏点数/静(动)密封点数×1000‰

  (三)静密封检验标准

  1、设备及管线的接合部位用肉眼观察,不结焦,不冒烟,无漏痕,无渗迹,无污垢。

  2、仪表设备及风引线、焊接 及其他连接部位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真空部位,用薄纸条顺的办法)。

  3、电气设备、变压器、油开关、油浸纸绝缘电缆头等接合部位,用肉眼观察,无渗漏。

  4、氢气、氯气、氯甲烷等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系统,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或用精密试纸试漏,不变色。

  5、氧气、氮气、空气系统,用10毫米宽、100毫米长薄纸试漏,无吹动现象或用肥皂水检查无气泡。

  6、蒸汽 系统 用肉眼观察不漏气,无水垢。

  7、酸、碱等化学 系统,用肉眼观察无渗迹,无漏痕,不结垢,不冒烟或用精密试纸试漏不变色。

  8、水、油系统 宏观检查或用手摸,无渗漏,无水垢。

  9、各种机床的各种变速箱、立轴、变速手柄,宏观检查无明显渗漏,没有密封的部位,如滑机、导轨等不进行统计和考核。

  (四)动密封检验标准

  1、各类往复压缩机曲轴箱盖(透*压缩机的轴瓦)允许有微渗油,但要经常擦净。

  2、各类往复压缩机填料(透*压缩机的气封),使用初期不允许泄漏,到运行间隔期末允许有微漏。对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填料状况,在距填料外盖300毫米内,取样分析,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安全规定范围。填料函不允许漏油,而活塞杆应带有油膜。

  3、各种注油器允许有微漏现象,但要经常擦净。

  4、齿轮油泵允许有微漏现象。范围1滴/2分钟。

  5、各种传动设备采用油环的轴承不允许漏油,采用注油的轴承允许有微渗,并应随时擦净。

  6、水泵填料允许泄漏范围初期每分钟不多于20滴,末期不多于40滴(周期小修1个月,中修3个月)。

  7、输送物料介质填料,每分钟不大于15滴。

  8、凡使用机械密封的各类泵,初期不允许有泄漏,末期每分钟不超过5滴。

  (五)密封管理区域划分的原则

  1、生产装备所属设备、管线及附属冲洗、消防、生活等设备、管线的静、动密封管理,由各生产装置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2、生产装置内的仪表工艺 管路、风管、仪表专用伴热管线,包括一次手阀及阀后所属引线、压力表和阀门的密封管理,由仪表车间负责。

  3、消火栓的密封管理,由消火栓所在单位负责。

  4、装置外生产系统的外供原料和其它物料公用工程管线的密封管理由生产装置所在单位负责。

  5、动力管网(一、二次水;循环水;上、下水;消防水;冷凝液;高、中、低压蒸气等管路)的密封管理由输送供应单位至用户的第一个阀门(包括阀门)由输送供应单位负责,第一个阀门后的管线的密封管理由接受单位负责。

  6、公用管廊上物料管线及加热伴管的密封管理由送出单位到接受单位的第一阀门的第一道法兰(不包括阀门)由送出单位负责。

  7、厂与厂之间管路的密封管理,一般以用户厂的围墙为界,围墙内由用户厂负责(若两厂间另有协议,则按协议执行)。

  (六)管理措施

  1、凡投入运行的生产装置、设备、管路都必须建立静、动密封档案和台账,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密封档案一般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 示意图,设备静、动密封点登记表,设备管线密封点登记表,密封点分类汇总表。台帐一般包括:按时间顺序的密封点分部情况,泄漏点数,泄漏率等)。

  2、建立健全各级密封管理责任制,密封管理责职明确,厂、车间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评比。

  3、开展创造和巩固无泄漏工厂活动,消漏、堵漏工作经常化,具体化,制度化。静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0、5‰,动密封点泄漏率在2‰以下。暂不能消除的泄漏点应记录在案,做出消除规划。

  4、按时做好密封泄漏点的检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5、组织各种密封技术研究,推广应用 密封新技术、新材料。

  附:无泄漏工厂和无泄漏区标准

  1、无泄漏工厂标准

  (1)有健全的密封管理保证体系,责职明确,管理完善。

  (2)静、动密封档案,管理台账、消漏堵漏记录、密封管理技术基础 资料齐全完整,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

  (3)保持静密封点泄漏率在万分之五以下、动密封点泄漏率在千分之二以下,并无明显的泄漏点。

  (4)全厂主要生产车间必须为无泄漏车间,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

  2、无泄漏车间(区)标准

  (1)密封管理组织机构健全,责职明确,管理完善。

  (2)静(动)密封档案,管理台账,消漏堵漏记录等密封管理技术基础资料齐全完整,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

  (3)经常保持静密封点泄漏率在万分之五以下、动密封点泄漏率在千分之二以下,并无明显泄漏。

  (4)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

  设备技术基础工作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技术基础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的设备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管理定额、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台帐和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环节,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 标准。

  2、设备管理技术标准,应根据设备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检修规程、设备制造工艺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等规程。设备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据各级责任制,制定相应工作标准。公司制定标准时,应该认真总结公司工人、技术人员的实践与吸收国内先进经验相结合,经过充分讨论 ,最后交厂长批准颁发实施。

  (三)设备管理定额

  1、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备定额。应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定额的制定和修改需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

  2、建立执行定额和严格考核定额标准的制度。对执行结果应有记载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四)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动力科要有全厂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车间要有本车间全部设备的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设备调试记录等。

  (3)设备履历卡片。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5)设备运行累计时间。

  (6)历年设备缺陷及事故情况记录。

  (7)设备检修、试验与鉴定记录。

  (8)设备评级记录。

  (9)设备润滑记录。

  2、设备动力科应建立全厂管网图、地下管网图和电缆图及密封档案。

  3、基建、技措、安措等项目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 应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4、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五)设备技术台帐

  1、设备动力处应建立全厂的设备技术台帐。设备技术台帐是全厂设备的综合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技术状况汇总表(设备完好率、泄漏率和主要设备缺陷)。

  (2)主要设备(装置)运转状况汇总表(设备〈装置〉运转时间、停机时间〈计划检修停机、事故停机、备用停机、停机待料〉)。

  (3)设备(装置)检修状况汇总表(大修计划项目、实际完成项目、计划外项目、计划检修工时、实际完成检修工时、维修费用支出等)。

  (4)设备事故汇总表(事故次数、停机累计时间、停机损失等)。

  (5)备品配件、材料消耗汇总表。

  (6)主要设备技术革新成果汇总表。

  2、设备动力科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技术台帐的汇总工作,并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填报设备动力工作季报。

  (六)图纸资料保管

  1、厂资料室负责保管和供应全厂设备的图纸。

  2、设备动力科负责保管、复制和供应全厂设备备品配件的图纸。

  3、凡向外单位索取的主要图纸资料由厂资料室保管。

  4、设备迁移、处理,其档案均应随设备转移,设备报废后档案置于厂资料室存查。

  5、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厂资料室保管。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设备动力科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6、设备动力科和车间还应复制锅炉 、压力容器的有关图纸、建立定期检验记录。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润滑是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为减缓磨损,提高设备效率,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和正常的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动力部门必须加强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配备专人负责日常业务工作,推广先进润滑技术、润滑管理经验,组织操作人员学* 润滑知识 ,组织定期检查,制定润滑油品的使用定额、贮存保管、发放、废油回收利用及润滑工器具的管理规定,不断提高润滑管理水*。

  (二)车间设备主任对全车间的设备润滑负领导责任。

  设备员应负责提出车间年、季、月的使用计划,具体执行设备润滑制度,认真作到:

  1、按设备润滑规定做到“五定”“三级过滤”,具体内容如下。

  “五定”

  (1)定点:按日常的润滑部位注油,不得遗漏。

  (2)定人:设备的日常加油部位,由操作工负责;定期加油部位,由保养工负责。

  (3)定质:按设备要求选定润滑油(脂)品种,油(脂)质量合格,润滑油必须经过“三级过滤”,清洁无杂物,方可加入润滑部位。禁止乱用油(脂)或用不干净的油(脂)。

  (4)定时:对设备的加油部位,按照规定的间隔时间,进行加油、清洗 或更换新油。

  (5)定量:按设备标定的油位和数量,加足所选定的润滑油(脂)。

  “三级过滤”

  (1)领油大桶到固定贮油箱。

  (2)贮油箱到油壶。

  (3)油壶到润滑部位。

  2、滤网应符合下述规定:透*油、冷冻机油、压缩机油、机械油一级过滤为60目,二级过滤为80目,三级过滤为100目。汽缸油、齿轮油一级过滤为40目、二级过滤为60目、三级过滤为80目。特殊油品,按特殊规定执行。

  3、自动注油装置,要经常检查油位、油温、油压、注油量,发现不正常,应及时处理。

  4、经常检查润滑部位的温度 情况,轴承温度应保持在规定指标内。

  5、常用阀的丝杆与螺母之间,要定期润滑。不常用阀门的丝杆与螺母之间,应用润滑油脂封死。

  (三)新购入油品,必须随附质量保证书,库存3个月以上者,应逐桶分析检验后方可使用。不同种类及牌号的润滑油要分别存放,写上标记。废油应分类回收,以便再生。再生油经质量鉴定,不合格不能使用。

  (四)车间应有专人负责润滑油品、润滑油品、润滑器具的管理。

  (五)关键设备在用润滑油必须定时取样分析,一般设备至少每3个月取样分析一次,分析结果应记入润滑档案。在用油质不符合使用要求,应及时更换。

  (六)根据设备要求和工艺条件,正确合理地选用润滑油(脂),不得任意滥用或混用。改变油品,必须经设备动力科批准。在不影响润滑性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润滑油(脂)的品种,以利管理。

  (七)设备(装置)的润滑系统各部件应齐全好用,管道 畅通,不漏,不渗。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4

  1、目的:

  使设备维修及报废工作系统化、条理化,明确维修责任,加快维修速度,使设备维修及报废工作处于受控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乃至避免资产流失。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院内教学实操室(包括计算机房、电子电工实验室、琴房、财会模拟室、语音室、多媒体电教室等,下同)及办公室内电子类办公设备(简称办公设备,下同)。

  3、职责:

  3.1、办公设备责任人负责设备日常使用保养及设备的及时报修。

  3.2、实操室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及设备的一级维修,一级维修仍不能解决问题的设备,再报请信息设备处处理。

  3.3、信息设备处负责设备的二级维修。

  4、工作程序:

  4.1、《设备维修申请表》分为维修申请人填写栏、维修人员填写栏及验收报告栏。

  4.2、设备发生故障,办公设备责任人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维修申请人填写栏报信息设备处;实操室设备管理员在进行一级维修未果后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维修申请人填写栏报信息设备处。维修申请人填写栏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设备位置、使用部门、维修申请人、申请维修时间、要求修复时间、故障现象描述及紧急程度描述。

  4.3、信息设备处维修人员接到《设备维修申请单》后开展维修工作,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维修人员填写栏,内容包括故障原因分析、故障处理过程、结果及建议、更换零件清单。

  4.4、维修完成后由维修申请人确认维修内容及更换零件清单,填写验收报告栏。

  4.5、维修人员二级维修仍未能解决问题的设备,由维修人员在“结果及建议”处填写“未能维修复,须发外维修”交设备专员,由设备专员安排人员或交维修公司发外维修。

  4.6、被指派外出送修人员接到任务后,按指定时间外出送修,并负责跟踪维修结果。设备返回后,由设备管理专员在《设备维修申请单》上填写维修结果、更换零件及维修费用,安排交付使用部门,维修申请人在《设备维修申请单》验收报告栏填写验收报告。

  4.7、《设备维修申请单》由设备专员负责收集归档。作为统计维修费用的依据。

  4.8、设备报废:实操室设备管理员在进行一级维修后判断为要报费的'设备,可直接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交信息设备处初审;维修人员在进行二级维修或发外维修后仍未能解决问题的设备,可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交设备专员初审,8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还须主管院长和资产中心复审。《设备报废申请单》的报废原因要详细填写。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5

  为加强设备 的维护 与保养、贯彻“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应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活动,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 、块块仪表 有人负责。

  2、操作人员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3、操作人员通过岗位练兵和培训 ,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经过考试 合格,发给证书才能持证单独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5、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值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须记于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维修工人(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并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7、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8、车间设备管理 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 ,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9、未经设备动力处批准,不得将配套设备拆件使用。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6

  1.总则

  为加强白溪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 执行“计划检修、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设备“健康水*”,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各类设备检修管理。

  2.职责划分

  2.1电厂运行部负责设备运行管理,运行部是电厂生产运行、检修调度的中心。

  2.2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是电厂技术管理中心。

  2.3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全厂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的定期维护、缺陷处理、事故处理、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监理工作。

  2.4主设备大修、技改、“两措”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通过竞标外委。

  3.检修分类

  3.1缺陷处理和事故检修:指在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之后进行的非计划检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设备缺陷、故障、事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3.2定期维护:指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的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局部修理、保养和清洁,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

  3.3年度预防性检修:指按有关检修、试验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每年枯水期对设备进行的检查维护、试验和检修工作。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

  3.4主设备大修:指按《发电厂检修规程》要求和设备状况,对主设备进行定期的大修,为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恢复设备原有的技术性能。

  4.年度检修计划

  4.1电厂每年在枯水期对全厂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年度预防性检修。年度预防性检修的任务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

  4.2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根据《发电厂检修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等规程规范、设备说明书要求及设备运行情况制定。

  4.3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计划在每年9月由生产计划部提出,报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维护班专业人员对项目计划进行讨论、修改,形成“年度检修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4维护部每年10月根据“年度检修项目计划”制定“年度检修计划”,报电厂厂长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5维护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和“年度检修项目计划”进行年度预防性检修工作,不得漏项、延期、超预算。

  5.定期维护计划

  5.1设备定期维护项目在《维护手册》中规定,《维护手册》由维护部每年修订一次。

  5.2维护部应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维护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5.3定期维护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设备的状况如何,必须按期进行。在定期维护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提出检修计划。

  6.检修质量验收

  6.1检修质量主要靠《检修规程》、《维护手册》、检修工序卡和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责任心来保证。设备检修维护完成后实行分类验收。

  6.2设备消缺验收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

  6.3一般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值长和运行部主管复检验收。重大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设备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人员复检验收。

  6.5辅助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运行部经理和维护部经理验收。

  6.6主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部专业人员验收。

  6.7设备检修验收投运后,在保质期内发生因检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或障碍,要追究工作负责人及验收人员责任。

  6.8外委检修工程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监理,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9检修质量检查、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程规范、设备厂家说明书要求执行。

  7.检修报告管理

  7.1设备消缺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缺陷记录》、《设备检修交待》、《设备缺陷通知单》中完成。

  7.2事故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定期维护记录》中完成。

  7.4年度预防性检修,主设备和与主设备同步进行的辅助设备检修报告,应在工作结束后七日内由设备主管工程师完成,专业工程师审核,主任工程师总结,十日内提交整体检修技术总结报告,报总工程师批准。

  7.5主设备大修报告在工作结束后三十日内由外委单位完成,主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8.检修现场管理

  根据白溪水电厂部门职能划分,检修作业管理是维护部的主要职能。维护部主要承担电厂设备消缺、定期维护、检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监理工作,确保检修作业安全、检修维护质量,按规定工期完成检修任务,控制检修成本。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范文十份(扩展6)

——设备管理维修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1、车间设备员负责全车间的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润滑相关台账。

2、2、负责组织本车间职工认真学*设备润滑手册,贯彻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提高操作人员的润滑管理水*,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人员对润滑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3、5、严格执行“三级过滤”和润滑“五定”,负责本单位润滑油品及用具的管理和使用,按规定时间对在用油品提出检验分析申请。本装置的润滑必须有专人管理。

4、班组长职责

5、2、检查督促本班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润滑及润滑器具的保管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6、操作人员职责

7、7、常用阀门丝杆螺母之间,要定期注油〔脂)润滑,不常用的要用油脂封闭。

8、8、按规定将废油回收到指定位置的指定容器,认真做好废油回收工作。

9、入库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库存三个月以上时应检验,不合格油品应及时进行处理,直到再次检验合格为止。对车间入库的油(脂)要及时建立台账,注明名称、代号、入库时间,并作好分类、分组保管。

10、车间按照各岗位用油实际情况配齐应有的润滑油具,基本用具有: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捅(箱)、抽油器、提油桶、油壶、接油盘、过滤漏斗、油脂桶、油脂铲、油脂枪等。

11、各润滑用具应标记清晰,专油专用,定期清扫。一般情况下,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捅(箱)每三个月清扫一次;其余各用具每周清洗一次;用具各部的过滤网要班班检查,及时清洗。各用具使用或清洗后,应按指定地点放置整齐,严禁随意放置,以免丢失或损坏。

12、在用的润滑器具一定要保护好过滤网,由车间定期每月指定当班清洗过滤网

13、设备润滑的润滑油(脂)必须符合装置的润滑工工艺条件要求,不得乱用、混用;容器换装不同种类、不同牌号的油品时,必须按规定彻底冲洗干净,方可改装别的油品。

14、2、油环带油润滑

15、3、浸油润滑

16、2

17、车间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废油品回收指标避免浪费,回收的废油脂可用于刮泥机链条、轨道的保养,废油用于螺栓等保养。

18、1.4安保科负责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和财产保卫工作。

19、3.1大、中修检修项目检修单位需会同主管部门、安保、生产技术部、车间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由安全部指定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管。

20、3.5检修项目车间按规定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21、4.1小修:对设备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时间,由车间组织实施进行。内容包括:

22、4.1.1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零件和填料。

23、4.1.5对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24、4.2.1更换成套部件。

25、4.3大修:为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运转和达到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解体检修。内容包括中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26、7在整个设备检修过程中,要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按步骤进行检查。严把工序质量关。前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保证检修质量。

27、10在检修过程中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后老设备。

28、11.1大、中修检修项目完成后,由生产技术部主持有生产、设备、安全、车间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系会议组织实施验收。主要设备由主管副总主持,一般设备由设备科主持。

29、11.3验收时应对设备做空、负载试验,并记入交工验收记录。检修单位要做好检修记录,将检修情况详细记录并做好交工资料交设备科存档备查。

30、4主设备大修、技改、“两措”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通过竞标外委。

31、3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计划在每年9月由生产计划部提出,报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维护班专业人员对项目计划进行讨论、修改,形成“年度检修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32、1设备消缺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缺陷记录》、《设备检修交待》、《设备缺陷通知单》中完成。

33、计算机及设备要尽量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计算机使用者应对计算机及设备进行日常清洁、保养,切实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晒工作。

34、一般零部件硬件损坏,由各科室购买,并及时更换;重大、关键零部件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各科室提出申请,并提出故障鉴定报告和维修方案建议,经领导批准后,由信息中心联系专业维修点维修。

35、计算机及设备外出修理,应遵循先检查处理、后考虑外出修理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修理费用开支。送修电脑应当取得维修单回执,并注明固定设备主要关键部件。

36、计算机及设备修理完毕后,维护维修责任人需填写维修档案,记载维修设备名称、故障内容、维修点名称、维修情况、更换设备、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等。

37、报废的计算机及设备残件由信息中心负责收回处理。

38、1、办公设备责任人负责设备日常使用保养及设备的及时报修。

39、1、《设备维修申请表》分为维修申请人填写栏、维修人员填写栏及验收报告栏。

40、2、设备发生故障,办公设备责任人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维修申请人填写栏报信息设备处;实操室设备管理员在进行一级维修未果后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维修申请人填写栏报信息设备处。维修申请人填写栏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设备位置、使用部门、维修申请人、申请维修时间、要求修复时间、故障现象描述及紧急程度描述。

41、5、维修人员二级维修仍未能解决问题的设备,由维修人员在“结果及建议”处填写“未能维修复,须发外维修”交设备专员,由设备专员安排人员或交维修公司发外维修。

42、7、《设备维修申请单》由设备专员负责收集归档。作为统计维修费用的依据。

43、设备事故处理: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通知工艺设备部,经鉴定后再进行处理。设备使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工艺设备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原始记录,签署处理意见。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经济价值大小给予赔偿和一次性处罚。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加重处罚。

44、2各分厂、车间、科室和物资处等使用单位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45、4自制设备的验收: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在制造完工后,工艺设备部与使用部门进行验收。自制设备验收时必须有相应的图纸、说明书、精度检验单等资料齐全并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制特种设备验收应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使用。验收合格后,设备档案由工艺设备部统一管理。

46、3使用部门要求将封存设备启用时,应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工艺设备部批准后,方能启封投产。

47、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48、4所有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合理润滑,合理使用设备,搞好日常点检及保养,做到“三好四会”,即“用好设备、管好设备、修好设备;会使用、会维护、会点检、会紧急处理设备故障”。生产中不允许精机粗用,大机小用。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规范使用,严禁设备运转中变速,不准在轨道上放工具、零件、坯料等物品,更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装置及零部件,动力供应中断时应立即关闭设备的各种开关,将工作机构返回起点装置,手柄、手把返回正常位置。

49、1.1设备的日常点检:班前由操作人员,根据设备日常点检表内容对相应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使设备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润滑、安全,班中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50、1设备的登记和统计是反映企业设备的动态变化。它的意义就是为了确保公司财产完整,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率。必须准确掌握设备动态状况,使之得到合理的使用、维护、保养。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范文十份(扩展7)

——车辆维修设备管理制度优选【五】份

  车辆维修设备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队主管,并进行维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向车队主管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队主管审核预算费用后,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经车队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10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须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1000元以上维修项的报请公司领导批准修理。

  第7条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 公司的公务用车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维修项目申请,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部门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车队主管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队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上报公司领导,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完成中修、大修后,司机或车队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

  第12条 车队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要登记造册, 妥善保管。

  第13条 送修理厂的车辆,要坚持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以修复为主,换件为主的原则。

  第14条 接到车辆需维修信息后,根据车辆状况、维修项目,统筹安排车辆修理。对进修的车辆,根据维修规范和维修项目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判断故障原因和决定维修手段。

  第15条 对于比较大部件的维修或零件更换,应严格按照维修规范,先上报后更换的原则进行维修配件安装。

  第三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6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7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指定修理厂点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算。

  第18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废旧零部件交车队主管审查,车队主管报公司领导审核。

  第19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队主管同意;200元以上由车队主管报请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维修。

  第20条 车辆在路途中需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经车队主管进行核查后,方可进行报销。

  第21条 驾驶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车辆与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费用总价的20%。

  第四章 附则

  第22条 本规定经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3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发生冲突时,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第24条 本规定由机场运行保障部 机务特车室制定并解释。

  车辆维修设备管理制度 2

  一、严格执行车辆使用操作程序,每天出车前、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严禁病车上路运行。

  二、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完好无损。严禁司机在车内吸烟,给客人提供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

  三、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司机要提前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正常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司机要到现场,安保养有关规定不漏人车,不漏项。同时司机本人要做随车记录,做到内容齐全,清楚明了。

  四、为确保车辆的运行安全,司机本人要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勤观察、勤检查,勤动手处理一些小问题,以免因小失大,造成经济损失。

  五、为保障所有车辆各项安全技术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车队规定每月20号为所有机动车辆安全检查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确保车辆安全运行,万无一失。

  车辆维修设备管理制度 3

  一、车辆使用管理

  1.机关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动。

  2.车辆使用的原则:保证防汛用车,保证领导工作用车,保证值班用车,保证老干部就医用车,先急后缓,兼顾一般。

  3.用车一律实行派车单制度,不经派车一律不准使用车辆。

  4.机关各部门,因公到县城办事,除财务科提款外,一般不派车。

  5.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经主管局长签批后,交办公室车辆管理员,按先后顺序派车。

  6.如遇防汛抢险,迎接上级领导,紧急病号等特殊情况,驾驶员应根据领导安排及时出车,并在行车途中向车管人员汇报车辆去向,返回后及时领取派车手续。

  7.机关车辆不准用于结婚等私事。

  8.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2次罚款300元,超过3次,调离驾驶岗位。因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9.驾驶员请假三天以上者,必须把车辆停放在机关,车上钥匙和全套手续交车辆管理员保管。

  10.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以大局为重,不得刁难车管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给车管人员和司机出难题,不得指定车辆。

  二、车辆维修管理

  1、当驾驶员发现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车管人员反映故障情况,并及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

  2、维修申请单上需填写维修所需时间、损坏部位、更换零件、维修金额等,如不清楚情况时,应立即到指定修车厂进行询问,以便填写申请单,申请单上需要由车管人员、车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及主管局长签批。

  3、修车申请得到批准后,驾驶员应会同车管人员到指定车辆维修厂进行车辆维修,驾驶员不得私自维修。车辆在维修时发现新的问题,需要更换新的零件及增加费用时,应立即向办公室负责人反映,并汇报主管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修车。

  4、修车完毕后,修车厂应出示修车费用清单,驾驶员和车管员认可后签字,以便日后结算。若驾驶员私自修理,没有车管员的认可签字,日后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将更换掉的旧零件收回,交到办公室。

  5、修车费用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结算时由驾驶员、车管员及车管负责人共同前往结算,报销时维修申请单及签字后的修车费用清单应附在发票后报销。

  三、车辆燃油管理

  1、车辆燃油实行全奖全罚制度。即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各车的耗油指标定出各车用油标准,办公室每月底统计各车行驶里程提供给财务科,财务科根据当月市场油料价格按照行车里程和用油指标填写核报单,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交主管局长审批,财务科复核兑现。

  2、润滑油、刹车油由办公室统一购入保管,车管员根据单车里程用量及时登记更换。

  3、车辆用油一定要保证油的质量,绝不能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如发现在油的价格或用油规格投机钻营,弄虚作假,将调离工作岗位,并进行500-1000元罚款。

  四、奖罚制度

  局机关每年对圆满完成全年出车任务,爱惜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无发生交通事故,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竞赛,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驾驶员予以奖励。同时,对违反规章制度冒险蛮干,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车辆损坏以及发生事故的驾驶员,予以惩罚,惩罚标准按《黄委劳动安全条例》执行。

  五、对外租车管理

  1、对外租车必须经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

  2、对外租车原则:各部门用车尽量安排本局公车,在无公车的情况下,为保证防汛抢险,工程施工,以及突发事件的需求方可租车,各部门因公到县城办事一律不得租车。

  3、对外租车一律实行填写租车申请单制度。

  4、机关各部门根据工作需求,需要租车时必须填写租车申请单,填写申请单时要注明申请部门、事由、时间、起止地点、带车人,租车申请单需要部门负责人、主管局长、主管车辆局长、办公室负责人签批,签批后交办公室由车管人员统一安排调度,车管人员根据出车时间、地点确定租车费用。

  5、被租车司机得到出车通知后,必须有租车申请单方可出车,被租车司机必须听从办公室车管人员,以及用车单位带车人的安排,不得擅自行事,完成出车任务后立即返回.

  6、被租车辆出车时,根据工作需要,需要改变行车路线增加费用时,带车人应及时与办公室车管人员联系,回来后及时补写租车申请单补出差价。

  7、被租车辆车主日后报销时凭租车申请单,并由

  税务部门开出的租车专用发票为依据报销,每一个季度报销一次。

  8、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该服从车管人员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给车管人员出难题。

  9、本办法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

  车辆维修设备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货运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辆主管审核并预算费用签字后报综合办进行审核,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由车辆主管报请综合办主任批准修理;100元以上修理项目的,由综合办对车辆进行现场验证,报请总经理批准修理。

  第7条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 公司的公务用车和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书面维修项目申请,由综合办主任组织人员现场验证,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总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综合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签字,中修、大修项目必须由综合办参与验收签字,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批。

  第12条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第13条 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辆主管负责清点,并交综合办办签字验收,登记入库。若进行处理或再利用时,经履行有关手续,经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14条 车辆替换的配件由综合办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保管。

  第15条 车辆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并要登记造册。

  第三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6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7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制定修

  理厂点每月25日前到公司统一结算,当月可开具正规税票的当月给付,当月不能开具正规税票的,可先行请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待正规发票到位后再行换票给付,每月超过25号以后的没有确认前的费用不予报销。其中制定修理厂的选择、修理费的商谈由车辆主管、综合办主任及财务部部长共同确定。

  第18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修理费用明细表》、审批报告及废旧零部件的收据交车辆主管审查,车辆主管报综合办主任审核。

  第19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经200元以上车辆主管经综合办主任同意后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第20条 车辆在路途中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并经车辆主管进行登记核查,同意交由综合办审核、登记、验收保管。

  第21条 修车时司机所提交的修车申请应详细说明修车类别、项目、部位及费用预算,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下时,由综合办主任审批;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上时,经综合办主任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车辆的大修、中修必须经过综合办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22条 驾驶人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轮胎总价30%。

  第四章 附则

  第23条 本规定由综合办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4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5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冲突者,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车辆维修设备管理制度 5

  1、 为加强对集团车辆维修的管理,降低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2、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3、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要定期保养或者维修,需经得主管部门同意后,送到修理厂维修。

  4、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如果私自在其他地点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5、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集团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6、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7、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8、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9、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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