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规章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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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规章的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员工管理,规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学校全体行政人员

  三、内容: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打卡管理

  (1)学校行政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2)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4、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请假,经校领导批准。

  (3)紧急事故,经事后核实者。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四、请假手续:

  1、各种请假应书面形式提前1天办理(突发事故或急病应电话或口头通知,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假期届满未及时销假、续假视为旷工)

  2、请假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考勤奖惩:

  1、全月出满勤,发给全勤奖150元。

  2、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分钟扣款1元。

  3、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旷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为止。

公司考勤规章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四条 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08:30-17:00,午餐时间30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 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均工作时数仍为40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小时。

  2、员工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 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七条 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300元。

  第八条 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第九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均为旷工,并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两小时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做私活等活动者;

  (三)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五)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第十条 培训学员的考勤

  (一)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的员工,填写培训考勤表,由培训主管给部门提供考勤反馈;

  (二)在国内或出国学*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部门自行考勤。

  第十一条 员工缺勤,按如下办法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公司对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3次,按旷工1天或1天以上处理。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1-2次,其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30分钟按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三)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2日岗位工资;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公司可对其解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 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市场总部(含所属各地代表处)的考勤由各部门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薪资福利部门,缺勤人员的工资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二)移动电话制造部、移动电话营销中心及维修中心、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员的工资由本部门薪资专员直接从其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第四章 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条 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续。休假是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时间,进行休息或休养。

  第十四条 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间,带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两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计10天,即:

  l 元旦:1天,1月1日;

  l 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l “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

  l “十一”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条 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带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职满半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工作时间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休假:

  服务期 可休假天数

  (日历年) (工作日)

  加入公司当年 每工作满一个月累积1天,总数不超过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 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 每年休假15天

  计算休假天数时,从员工开始工作的下一个月(1日)开始计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计算,原则上当年休假当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经员工与公司协商后,当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顺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当年不能享受下一个日历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间统一放假5天(各业务单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请批准后进行调整),放假天数从年休假中冲减。

  (四)原则上给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人员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条 探亲假

  (一)员工入职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员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按上述有关分类标准休探亲假。

  (三)总部员工探亲假可分两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车硬座价格报销一次路费。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每年按火车硬卧价格报销两次路费(其他特殊情况另行报批)。

  (四)在一个年度内,员工不能兼休探亲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条 病假、事假

  (一)带薪病、事假

  1、员工原则上每月享受1天的带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计12天;

  2、带薪病或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3天,由人力资源部批准;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 非带薪病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数按日岗位工资标准扣除,直至扣减到600元人民币。如员工处于医疗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带薪事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时工资计扣,按月岗位的1/168(21x8)计算。

  第十八条 婚假(带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一)加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二)员工在原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公司。

  (三)员工结婚,给婚假3天,并给婚前检查1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且初婚者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四)员工的婚假需在结婚后一年内休完。

  第十九条 丧假(带薪)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时,给丧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第二十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发岗位工资,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难产有医院证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除产假外,女员工需要修延长假的,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产在四个月以下(含)的可休息15-30天,四个月以上的可休息42天。节育、绝育手术持医院证明给予休假天数。

  (三)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一条 工伤假

  (一)员工的工伤假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假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其医疗或休养期间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月*均岗位工资。

  (二)员工工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部门确认,分别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

  (二)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前,至少提前一周与直接上级和人事专员协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全体员工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直接主管审核,交部门(单位)经理批准,作为记录加班时间、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加班员工首先应考虑在部门内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发放加班费;不能安排倒休的,为员工提供加班补偿,加班时数以《加班申请单》为依据。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以每小时工资报酬为基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A(元/小时)=员工月工资(元)/168

  加班报酬B(元)=加班时数x加班比例x小时工资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时支付1.5A的报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时支付2A的报酬;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3A的报酬。

  特殊工种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上面所述的“带薪”是指月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均不受影响,“岗位工资”是指员工在现岗位上的月固定工资。

公司考勤规章的管理制度3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职工。

  第二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条、请销假

  职工请假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按批假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用电话事先请假,并在事后三天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自行离岗或无故超假未归(含不及时销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事假。请假条上要写明事由、起止时间、目的地及联系方法等内容,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2.病假。假条应写明原因和拟请假天数,并附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3.批假权限。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内本组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请假5天以上(含5天)报组负责人、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组负责人请假由单位正职审批。

  4.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公休节假日除外),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休假条件的,也要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四条、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聘用员工参照《劳动法》,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2.病、事假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聘用员工待遇参照《劳动法》相关法规核算。

  第五条、奖罚办法

  1.中心在编按照《公务员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

  2.聘用员工全勤者,获得满勤奖金1000元/半年,按月统计,半年发放;除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发生其它迟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奖1000元。

  3.上班时间(9:00)开始10分钟后未到,按迟到论处。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累计达30次者,不享受全勤奖、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旷工6天处理。

  4.全年个人事假累计次数不超过8次,(不含公休假,没有医疗机构证明的病假算事假),超过4天的事假(1次请假时间最短算半天)按实际天数扣除日薪100元/天(从绩效中扣除)。

  5.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未经批准,单位一律不予承认加班。经过批准的加班,行政组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组发放调休单。

  6.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行政组备案。

  7.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不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三十天的,按旷工1天扣3天工资,并给予撤职及以下的行政处分。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给予辞退处理。

  8.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导致缺勤需填写请假条,报组负责人审批,行政组备案。

  第六条、监督

  单位领导对考勤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由行政组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登记、整理,报行政办公会研究后进行通报和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注:

      1、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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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规章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公司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公司考勤规章管理制度1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

  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

  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1)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2)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八、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九、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公司考勤规章管理制度2

  一个时期以来,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特别在作息,考勤方面游玩形式,散、乱现象盛行。为了充分体现劳资双方*等权利和义务,十分必要对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进行改进,以达到*等、规范,高效的生产、工作新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勤办法

  自六月一日开始,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设兼职考勤员在一楼大厅守候考勤。在一个小时之内,每迟到一分钟,扣工资1元,迟到一个小时扣工资60元。满一个小时未到岗者,作为旷工半天考勤。并按月累计旷工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计扣工资。

  二、当班人员去向管理

  当班人员到岗后,如需外出(所有因工作业务)必须在公司设置的“人员去向目视板”中对应自己姓名栏后填写去向,否则作早退处理。早退的考核办法按第一条执行。

  三、特殊事项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总包方、*部门开会,出差赶车以及工地急事等)报到而贻误工作的必须与公司领导讲事由,有公司领导告知考勤员按出勤记考。

  四、关于休假与加班

  自20xx年元月1日以前进公司工作的每个每年5天带薪假,同时废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关于“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工资”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5天带薪假非特殊情况不要集中休完,避免影响工作;

  2、国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则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两倍的日工资计必加班费;

  3、双休日仍采取上一休一的办法,但公司春节期间的延长假日不扣工资;

  4、实行年薪制的同志所有加班不计加班费;

  5、加班考勤由安排加班的公司领导以书面证明递交考勤员记入当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时超过2个小时的按半天计算,超过5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五、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妥之处,进一步修正完善。

公司考勤规章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30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

  第六条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七条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八条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第十五条本制度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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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公司考勤规章管理制度1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

  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

  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1)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2)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八、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九、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公司考勤规章管理制度2

  一、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时间为: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30

  三、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签到有效时间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报道签到的,应提前通知或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凡超过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均属迟到;凡未经批准,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属早退。无故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内扣10元,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上、一个小时以内者扣5元,迟到/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4、旷工规定:凡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没有到岗即为旷工。旷工一天从工资中扣20元。

  5、加班规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应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处理。加班时间可以调休或按1:1的比例冲抵事假、病假等。

  6、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到岗的,应提前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得到许可后方视为正常出勤,否则按迟到、旷工处理。

  四、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应按规定填写《请假条》,并经经理批准后,将请假条上报考勤备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即使办理请假手续,应向领导说明。

  2、员工请假在二天以内的,由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的应由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休假时间结束后,无故未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五、节假日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每周日休息一天。

  2、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进行调休。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行。

公司考勤规章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30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

  第六条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七条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八条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第十五条本制度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公司考勤规章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菁华10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3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4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5.6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相关证明。

  5.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6.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6.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7.4.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7.4.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7.4.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7.5.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3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社交场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间。

  7.5.6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7.5.7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7.6加班工资计算

  7.6.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7.6.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7.6.3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7.*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8.2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8.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员工考勤刷卡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机开机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时间: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实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室)领导签字批准。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遇有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二

  员工上下班遵守规则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后列为旷工,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一)迟到次数之计算,以当月为限;

  (二)迟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三)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两小时计,第三次以四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四)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

  五、旷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旷工不发当日薪资;

  (二)连续旷工3日或1个月内累计6日,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一)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之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二)下班者应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违反,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之责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按旷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

  十二、本规则由经理级会议讨论通过,由总经理颁布施行。

  十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 基本定义

  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没进入工作岗位打卡签到,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

  早退: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离岗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愈期不归,又无续假手续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视为旷工。

  第4条 处罚标准

  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罚款10元,月内累计超过五次者,扣罚本人当月5%工资,超过十次(含十次)者,扣罚本人当月10%工资。

  旷工:旷工半天者,罚款50元,并扣除半天固定工资;旷工一天者,罚款100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二天者,罚款200元,并扣除两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5条 上班时间规定

  后勤部 冬天: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时间原则上按规定执行,如变动、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工作日内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7:00至

  8:00点,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时间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门 店:冬天 一门店7:00—21:00 其它门店7:30-20:30

  工作时间以倒班为准,实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内实行每天两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况未按以上规定时间打卡,可按实际到岗时间打卡,后可经领导批准后申请补卡。

  第6条 打卡规定

  A.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须按第5条规定打卡。

  B.每天上班后由专人打开安装有OA考勤系统的电脑,找到考勤打卡界面,进行打卡上岗。

  C.如因临时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务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须于上班后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领导核准并说明理由补卡。

  E.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核实,情况属实的,后将漏掉打卡的时间经经理同意后给予补签。

  F.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G.总经理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分管部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理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第7条 处罚标准

  A.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每发现一次扣罚双方当事人10元。

  B.员工要自觉爱护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洁,如有损坏或丢失,及时到办公室办理补卡手续,并交纳补卡费10元。

  C.员工辞职(调离)时要将考勤卡交回公司,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将给予10元的经济处罚。

  D.部门主管对补卡审核不严格或包庇,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E.门店不遵守营业时间早关门、晚开门,每发现一次扣罚门店负责人20元。

  第8条 考勤统计时间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月初1-2号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员工的考勤进行审核。审核后考勤提交财务部作为制作工资的依据。

  请假管理制度

  第三章 各种假期规定

  第9条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病假:员工因病休假,需持有医院出具的医院诊断(三天以上),基层人员有事打电话请假、方可休息。因急诊,不能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并在24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员工确因有事需休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时,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工伤:凡在工作中因发生事故而受到的伤害,经由所在部门写出事故报告并附医疗鉴定,经劳动部门认定方可确认为工伤。

  丧假:只限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

  产假:为了保护怀孕女员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个月的假期。

  第10条 相关规定

  病假:员工休病假时,应提前提出请假申请,假期结束附(旗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如需续假应提前申请,病假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请假天数,未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工,处罚标准按旷工处罚标准执行。

  事假:员工请事假时,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伤:经行政管理中心鉴定后确认属于工伤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请假手续办理申请,可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不含旅途时间),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超出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婚假: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可享受10天带薪婚假,一次连续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女员工享有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女职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给予授乳假,一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个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带薪假期。

  第11条 请假方式

  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全部采用OA系统进行请假申请,按照审批流程审批批准后方可休假,具体情况参照《请假流程》。

  附:《请假流程》

  请假流程

  公司所有员工全部用OA系统进行电脑请假,员工首先登陆OA系统,进入系统内在左边有功能导航、内部分设几大块,在个人办公内分设请假申请,选择请假申请后选择添加申请。请假流程共分四步:

  提出请假申请——提交门店店长、主任、副店长、主管审批——零售管理科科长审批——经理审批

  具体请假方法:

  第一步:请假申请添加,申请时选择请假类型、请假时间起止,申请理由内写明请假理由,填写完成后进行保存。选中请假申请后提交请假申请。请假申请将会自动进入下一审批流程。

  第二步:门店店长、主任、主管要随时登录自己的OA系统,系统会提示是否有需要审批的内容,如有打开我的审批,查询审批内容如同意或不同意在审核那选择自己的审核意见。如审核意见同意审批的申请将会自动进入下一审批流程。

  第三部:零售管理科科长要随时登录自己的OA系统,具体审核程序同第二步一样。

  第四步:经理对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批。

  所部流程的审批意见最终会反馈到请假申请人,在我的申请内查看审批意见。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8:30和14:30前,下班时间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状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状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状况,则计为旷工。

  第四条迟到、早退

  1、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到达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务必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

  注:每人每月能够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

  第五条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到达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状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状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勤核对

  1、综合事务部每月1日统计考勤状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2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2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第七条

  1、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2、每月旷工处罚金原则上不超过薪资的10%。

  第三章请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100%扣除薪资。

  5、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5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15天。

  第二条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10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带给病假证明;连续请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带给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4、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60%。

  5、连续请病假时间15天以上的另行处理。

  第三条婚假

  1、因本人结婚且到达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

  第四条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丧假假期为1-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状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能够根据路程远*,另给予路程假。

  第五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陪产假

  A、贴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158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以上,可享受2天产检假;天数能够是当月累积的1天或者2天;申请产检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未带给者按事假进行处理。

  D、男员工给予10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产假薪资

  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产假续假

  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带给“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够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原则上不理解直接申请。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内。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历年)第一天(1月1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新历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条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第八条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第十一条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以上两种状况计为出差。第十二条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第十三条全勤奖励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100元。

  第十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用心落实执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5

  公司员工假勤种别主要分为:年休假、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长产假、保胎休息)、哺乳假、工伤治疗假、丧假等。

  员工休假必须在休假前填写休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安排休假。员工遇特殊或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手续的,必须在假后两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均须遵守本制度。

  请假制度

  事假

  请假条件及时间:连续满一年以上的员工。请事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员工请事假按照其个人的日标准工资额(本人岗位薪级工资额除以21.75天)如实扣减请假日工资。误餐费、通讯交通费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也相应扣减。事假期间奖金扣减标准按照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审批程序:个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病假

  请假条件及时间: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出具医院证实或医生的休息建议书后可以休病假。

  病假的`时间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待遇规定:

  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岗位薪点(级)工资,下同)的8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员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3)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员工,发给本人工资的100%。

  误餐费、通讯交通费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也相应扣减。病假期间的奖金扣减标准按照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1)本人申请、医疗*分证实后由员工所在部分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2)员工连续病假时间按一年内的时间累计。

  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长产假、保胎休息)

  假期规定及相关待遇:

  (1)女职工生养请产假,凭生养证到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2)女职工生养享受90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双胞胎生养的,每多生养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24周岁以上生养为晚育,晚育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

  男女职工为了实行节育而实施的人工流产或节育手续后需要休息的,可请计划生养假,经公司工会计划生养治理职员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女职工怀孕三个月内流产的,持本单位医疗、保健机构和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证实,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按正常产假处理。

  产假、护理假、计划生养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婚假

  假期规定

  (1)职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如男女双方不在一地,按行程远*可另给路途假。

  (2)实行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在批准的假期内,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假期所发生的路途用度自理。

  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须经计生治理部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丧假

  假期规定:

  (1)职工的直系支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核实,给予丧假3天。如死亡的直系支属在外地,可按路程远*,酌情增加路程假。

  假期待遇:

  (1)在批准的假期内,员工工资照发,奖金等与出勤挂钩考核的其他工资性收进按各单位的奖金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2)假期所发生路途用度自理。

  4、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年休假

  休假条件:

  a、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b、员工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员工依法享受冷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假期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进年休假的假期

  假期待遇及相关规定:

  (1)在批准的假期内,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2)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3)用人单位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进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进。

  (4)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进。

  (5)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进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5、审批程序:本人申请,单位主管同意,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具体法定假期规定与待遇:

  1、法定节假日

  1、1根据*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2在上述法定节日中休假薪资福利照付,如法定节假日适逢周末,其补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1、3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员工本人日工资或8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薪资。

  加班薪资=日工资基数×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

  其中,日工资基数=月岗位工资基数/21.75

  1、4部分员工的法定假日

  国际妇女节属于部分人员的法定假日,女员工放假半天,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予补假。

  公司具体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用门禁系统的出入证打卡,电脑自动记录)。若因故不能按时打卡者,须由本人填写《免打卡单》说明原因,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两个工作日内上交给行政助理。每月行政人事部汇总各部门考勤表,并将考勤表交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2、除特殊情况,。过层开表彰,发放奖金,员工一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对代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一经查实,违纪双方均罚款100元。

  3、忘记带卡或未打卡的员工须到前台行政助理处如实登记上下班时间。一个月内,按规定的正常时间上、下班的员工,公司允许忘带卡或忘打卡三次。从第四次开始,每发生一次罚款10元。

  4、员工一月内无故迟到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并且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过以上规定者,按旷工情况处理。

  5、员工一月内第一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10元;第二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20元,第三次早退,扣减当月工资30元。一个月早退超过三次者,或累计早退时间达到30分钟者,按旷工情况处理。

  员工旷工认定办法:

  1每天无故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的,或迟到、早退次数在3次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1天处理;

  2各类假期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上班或既不销假也不上班的,按实际旷工天数计算;

  3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实际未上班的时间计算旷工时间。

  员工旷工处理办法

  1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

  2旷工1天扣除当月工资的5%;

  3连续旷工2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并通报批评。

  4连续旷工3天者,扣除当月工资的30%并通报批评。

  5连续旷工4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6凡属旷工情况,除以上处理方法外,还将按规定扣发其本人部分绩效工资、第13个月工资、奖金等。

  行政人事部负责每月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凡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时,罚款金额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6

  一、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时间为:上午08:30 —— 12:00

  下午14:30 —— 18:30

  三、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签到有效时间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报道签到的,应提前通知或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凡超过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均属迟到;凡未经批准,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属早退。无故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内扣10元,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上、一个小时以内者扣5元,迟到/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4、旷工规定:凡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没有到岗即为旷工。旷工一天从工资中扣20元。

  5、加班规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应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处理。加班时间可以调休或按1:1的比例冲抵事假、病假等。

  6、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到岗的,应提前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得到许可后方视为正常出勤,否则按迟到、旷工处理。

  四、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应按规定填写《请假条》,并经经理批准后,将请假条上报考勤备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即使办理请假手续,应向领导说明。

  2、员工请假在二天以内的,由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的应由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休假时间结束后,无故未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五、节假日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每周日休息一天。

  2、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进行调休。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7

  第一条 为了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考勤。

  第三条 冬季上班时间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时间是8:00~11:30、2:30~6:00,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四条 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人员在综合部签到,市场部人员和项目人员在现场签到,签到由本人自签,代签视为无效,各部门必须认真管好签到记录,综合部监督检查签到情况。

  第五条 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没有请假的为旷工,考勤以签到薄签到时间为准,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为事假。

  第六条 负责考勤管理的人员要严肃考勤纪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弄虚作假。

  第七条 职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长报请,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部长批准,五天以上由经理审批。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第八条 迟到十分钟以内扣五元,三十分钟以内扣二十元。

  第九条 职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者,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由经理审批,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条 凡因婚、丧、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 职工休假期满及时到部门销假,开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 临时工工资以天计,做满一个月享受两天休息,临时工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每月旷工累计三天除名。正式工旷工一天除扣除当日工资外,取消月度奖,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月度奖,年终奖相应下浮,全勤奖也相应下浮,一个月连续旷工超过十五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部门月底汇总当月考勤,将考勤结果上报出纳,弄虚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计算遵守劳动法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因生产和工作上任务紧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单日工资补发。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冷链物流项目所有员工。

  3、工作时间:

  ⑴夏至: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冬至: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⑵每个月4天带薪休班,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人员休班,并填报休班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⑶全勤奖励:因工作或岗位原因放弃个人休班而工作的,1个工作日奖励40元,2个工作日奖励100元,三个工作日奖励150元。

  4、考勤制度:

  ⑴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⑵签到次数: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⑶签到时间:签到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⑷因公外出未签到:因公外出未能签到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外出前将登记表递交到综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因忘*到者,应填写《未签到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证明其出勤情况,并审批,最后交由综合管理部。

  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协助综合管理部进行管理。

  5、请假制度

  ⑴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⑵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⑶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综合管理部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综合管理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⑵请事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班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上级请假,上班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⑶病假

  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需开病假证明;

  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请长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病假前2日为带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处理,一天病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⑷事假

  1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主管副总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综合管理部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若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

  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⑸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在岗两年以上的职工婚假增加到10个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3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1年以内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申请3个工作日丧假。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⑹年假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享受3个工作日带薪假;满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假。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前提。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病假天数扣款。

  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产假:

  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

  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⑻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国家和当地*规定的其他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7、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⑴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一小时之内到岗为迟到;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小于30分钟做警告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小于60分钟的扣款10元。

  ⑵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⑶旷工0。5工作日扣除当日工资;旷工1个工作日扣除2倍当日工资。

  ⑷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扣发15天工资或是根据情况强制辞退。

  ⑸未签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8、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员工合理劳动权益,规范公司考勤考纪,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体员工每日的正常工作时间一律以8小时为原则。

  上班时间公司视天气及生产需要而定,并做好事先通知。

  二、加班

  15—45分钟(包括45在内)记为半小时,超过46—59分钟以1小时计算。

  三、考勤规定

  1、迟到

  上班前3分钟内不到工者视为迟到。

  每迟到一次扣人民币5元。

  迟到6—10分钟(指正常到岗时间后6—30分钟)以旷工1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记旷工一天。

  2、早退

  下班时间未到或未经公司许可而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每早退3分钟内记旷工1小时,如超过半小时为旷工一天

  3、旷工

  公司员工未经请假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按三倍工价扣除。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均以旷工论处。

  考勤员私自更改考勤记录的,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2日论处。

  连续旷工三天者公司将做无条件除名处理,并扣除当月应发工资的10%。

  4、事假/病假

  员工请病、事假需遇严重生病或重要事情的情况下可申请,但必须事先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休假者将做旷工处理

  生产工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当班组长或生产助理批准,假期超过三天需上报部门负责人。

  班组长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休假规定

  全年节日为七天,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五月一日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一天。春节期间当班人员工价按三倍计算,其它节日期间当班人员工价翻倍计算,若有其它休假,另行通知。

  五、员工请假规定:

  请假均以书面申请,批准人可酌情批准,假满销假,延假续补,否则按旷工处理,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六、考勤方式:

  按照考勤本要求详细记录,月底统计填考勤统计表,并由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于次月3号之前提交行政部。

  以上制度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望每一位员工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0

  一、请假制度

  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

  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公司考勤规章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关于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关于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权,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又不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工作人员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责令支付;属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或工作人员本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公务员申诉控告和人事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人员的年休假,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参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餐厅楼面部长胡瑜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

  2、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现行的点名制度。

  3、各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餐厅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4、各部门员工不得私自倒班,换休,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负责考勤的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换休造成工作脱节或重大过失者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二、点名及考勤统计规定:

  所有员工出勤均须点名,忘记点名者,须当日向经理说明理由,由经理核实后,且接受每次扣罚50元处罚,未履行相应手续者按旷工处罚;

  1、餐厅考勤管理员,每月25日须将次月排班表交餐厅总经理,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班次的,须向总经理说明。一律按核对的考勤计算员工工资。

  2、考勤记录统计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将前月员工考勤表核对后连同《请假单》一并交总经理审核。

  3、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将作为工资表制作的依据,一经交到总经理办公室,各部门无权更改或补充。

  4、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点名,应向餐厅经理和考勤负责人说明情况。

  三、考勤的计算:

  1、全勤:正常工休外没有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的,全勤奖100元,工休没休的加发当天基本工资。

  2、休班:本店员工每月有4天休班,遇国家法定假期当月补一天公休。

  3、迟到: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内未签到;

  4、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旷工:

  a.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

  b.请假未经批准或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岗;

  c.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d.凡各种假期逾期,未向有关部门办理续假手续;

  e.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0分钟以上;

  f.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请假事由与休假事实不相符;

  g.利用病、事假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有关赢利性业务;

  四、请假规定:

  1、月度工休假:

  a.员工每月享受带薪公休假为4天,由部门负责人按工作需要于每月28日前做好员工排班表报至餐厅总经理审核、

  b.工休不得累计至下月,公休不得连续使用。申请连续公休手续同请假。

  c.新入职员工工作未满月,当月没有公休(当月五日前入职,可适当根据餐厅员工编制情况给予2天公休)。

  2、病假:

  员工病假一般须经镇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可向考勤管理员请假,但不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或代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无医院的病假无效、员工请病假在2天以内则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员工如患急病立即通知部门经理请假,并尽快补办有关手续,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非工伤的病假需按餐厅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工伤按有关政策执行。

  3、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请事假。事假在2天以内由考勤负责管理员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假期内按餐厅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

  4、特别休假:

  a.法定假日:

  全年法定假期为9天、元旦(公历一月一日)1天;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天;清明节1天;

  国际劳动节(公历五月一日)1天;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1天;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1天;国庆节(公历十月一日)1天。

  假日服务行业不允许休假,但可在节前和节后进行补假。

  b.婚假:

  ①工龄满一年的员工,本人结婚按国家法定婚龄(男满26周岁,女满24周岁)结婚。享有7天的待薪婚假;请假时间超过法定婚假按事假处理。

  ②申请婚假需在一个月前向餐厅经理提出,并须出示结婚证,婚假必须于结婚半年内使用,不能保留其他方式使用。

  ③婚假必须连续使用。如遇有双休日和法定假日,不累计使用。

  ④子女结婚,休假1天、

  c.丧假:

  ①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的葬礼,休假2天;

  ②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礼,休假1天;

  d.生日假:

  员工生日当天,可根据餐厅经营情况给予半天公休、

  五、缺勤及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迟到(早退):按扣罚5元计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0、5天基本工资

  b.事假2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c.事假3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如此类推,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4、旷工:

  a.旷工60分钟以下考勤记迟到+罚款5元

  b.旷工2小时以下的考勤记迟到+罚半天工资款

  c.旷工半天,取消当日半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d.旷工1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e.旷工2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4天基本工资;

  f.连续旷工3天自动离职。

  六、离职的处理办法

  1、辞职:到工资发放日发放未发放的工资,工作满半年的押金全额退还,不满半年的扣除服装折旧费。

  2、自动离职或开除:没收所以未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押金。

  七、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经批准。

  2、餐厅基层员工请假1-2天先由部门管理人员同意后,再报餐厅考勤管理员批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关于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规范酒店的考勤、请休假管理,充分体现酒店“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使员工知悉可以享受的休假内容,并促进员工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酒店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其中劳动纪律相关条款也适用于建立劳务关系及劳务派遣关系的员工,个别条款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修订及完善工作;负责制度的宣贯工作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有关假期的审核工作;负责有关考勤请休假资料的保存工作。

  3.2酒店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度在本部门的宣贯工作;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权限给予各类假期审批。

  4.工时制度及工作时间

  4.1工时制度

  4.1.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级别、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要求等因素,对不同岗位的员工依法选择适用工时制度,每个员工具体实行的工时制度,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4.1.2工作时间

  4.1.2.1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8:30—17:30(含就餐及午休时间)餐饮部、客房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

  4.1.2.2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应以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为前提,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并确保与酒店保持顺畅的联系。

  4.1.2.3综合计算工时应根据酒店工作需要统一安排时间。

  4.1.2.4就餐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4.2休假及休假期间的待遇

  酒店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2.1休假的类别

  4.2.1.1所有员工都能享受的法定假日,每年具体的休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元旦一天(1月1日);春节三天(农历除夕、初一、初二);清明节一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一天(5月1日);端午节一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一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

  4.2.1.2部分员工可以享受的特殊节假日:三八妇女节,根据工作安排女员工可按酒店通知放假,如未休或适逢公休日,不补假,不支付加班费。

  4.2.2带薪或部分带薪休假

  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可以享受年休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工伤假、丧假等带薪休假。其中,年休假、婚假、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其他休假按自然日计算。

  4.2.2.1年休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之后可以享受年休休假;具体天数如下:员工累计工作(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5天。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工龄)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工龄)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酒店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部门总监(经理)应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下属员工轮流休年假以保证工作不受影响。年休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一段时间安排,也可以分开安排,以整天为最小的休假单位。年休假必须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休完,不可顺延。

  4)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工作已满12个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如果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5)为便于计算,员工当年应休假天数,根据上年考勤结果及实际连续工龄取整,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定。

  6)工龄计算:

  a)以全日制大中专毕业时间为依据;

  b)以参军入伍时间为依据;

  c)以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

  d)以加入酒店时间为依据。

  4.2.2.2婚假:员工进入酒店后登记结婚的,在入职三个月后,凭结婚证可以享受婚假。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休完。逾期未休的,视为自愿放弃,酒店不予补休,亦不折现补偿。员工可享受18天(3天婚假,河北奖励15天)婚假。在离职手续办理前一个月内不能享受婚假,如已享受婚假,按事假处理。

  4.2.2.3女员工特殊假期:产前检查假,怀孕女员工应医务部门的要求,需要进行产前检查的,可以申请产前检查假。

  4.2.2.4产假: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女员工生育可以享受产假九十八天,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产假自产前十五天开始计算。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十五天。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15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不得享受产假。员工休产假前或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假的,按病假处理。符合生育保险条件人员,产假期间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男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陪护假.

  4.2.2.5计划生育假:员工实行计划生育节育、绝育手术的,可以依法享受计划生育假。

  4.2.2.6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可以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含)以上、哺育婴儿不满一年的职工不安排上夜班。

  4.2.2.7工伤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经医院诊断证明,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工伤假。工伤假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2.2.8丧假: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以享受丧假3天。

  4.2.3病、事假

  1)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去医院就诊、治疗、住院或休息的时间为病假。员工请病假超过3天(含),须持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2)事假: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业余时间而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办理的,建议优先使用年休假。

  4.2.4休假期间的待遇:员工在本制度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特殊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员工带薪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1)年休假待遇,年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员工年休假出现应休逾期未休的情况,酒店不予补偿;

  2)婚假、丧假待遇:婚假、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女员工特殊假期待遇:孕检假、哺乳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

  4)产假: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5)计划生育假:发放员工基本工资;

  6)工伤假:员工工伤核准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伤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劳动部有关规定执行。

  7)病假期间的待遇:月累计病假7个工作日以内的(含),按天数扣发日基本工资的20%,绩效奖金相应扣发;月累计病假超过7个工作日,扣发日基本工资的20%,停发全月绩效奖金,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病假超过1个月者,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8)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时,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指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和在本酒店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2)5年以上(含5年)的为6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2)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3)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4)15年以上(含15年)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5)20年以上(含20年)的为24个月。

  C、(1)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满,如仍不能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时,又无法调整或本人不愿意接受其他岗位者,酒店将解除劳动合同。

  9)事假期间的待遇,事假期间不发放薪资。当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者,月绩效奖金全部扣发。

  10)市场销售类员工如采用按业绩发放提成奖金的,提成奖金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4.3超时工作及补偿

  4.3.1超时工作

  1)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超时工作包括工作日的加班以及休息日的加班。超时工作不适用于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

  2)酒店不提倡超时工作。各部门应当合理安排,尽量避免或减少超时工作,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若确因经营管理需要,酒店可以依法安排员工超时工作。员工因工作需要并经酒店批准,可以超时工作。

  3)以下情形不视为超时工作:酒店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聚餐、旅游等活动;酒店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培训;员工出差在途时间;未经酒店安排或批准的超时工作;员工在非工作时间自愿来酒店。

  4.3.2超时工作审批

  1)除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外,员工因工作原因需要超时工作的,应提前履行审批手续,填写《超时工作审批表》,经部门总监(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酒店依法安排倒休。工作日8小时以外需要加班的,下班后一小时内为就餐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应进行考勤刷卡,如无刷卡记录,则不视为加班。

  2)超时工作补偿:*时加班,酒店安排同等时间倒休;法定节日加班,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注:倒休时限为三个月)。

  5.考勤管理

  5.1日常考勤管理

  5.1.1考勤周期及考勤统计:酒店的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人力资源部于每个考勤周期结束时,统计汇总员工当月的考勤情况,作为计发工资、考核等的依据。各部门每月考勤记录必须在当月29日前报行政人事部。

  5.1.2考勤方式:

  5.1.2.1酒店实行刷卡记录考勤和手工考勤相结合管理制度。

  5.1.2.2实行刷卡考勤的员工应于早于上班10分钟、晚于下班10分钟使用考勤机,以考勤系统导出数据作为正常出勤凭证。未能正常出勤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填写相应表单办理相应手续,做到缺勤有证明。

  5.1.2.3托人或代人考勤属于严重违纪,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5.1.2.4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刷卡考勤的,部门手工考勤必须有出勤记录,并应及时填写《异常刷卡申请表》按流程审批,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5.1.2.5部门考勤员在上报考勤时应认真核实员工出勤记录,记录加班、倒休时需准确无误。部门人员变动及班次变动时,部门考勤员应该在2日内报人力资源部报备。

  5.1.2.6迟到、早退及旷工:

  1)未履行请假手续,晚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30分钟内离岗为早退。

  2)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为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工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不足四小时的,计旷工半日;四小时以上(含)的,计旷工一日;骗取、伪造、篡改、涂改休假证明的,休假期间计旷工;未在酒店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岗位从事指定的工作的计旷工半日;

  3)迟到、早退,除在《行为规范考评标准》进行绩效扣分外,每次罚款50元;旷工扣罚旷工时长的双倍工资(每次不低于100元)。

  5.1.2.7考勤不严格、不及时、疏漏、甚至作弊等,视情节严重追部门总监/经理责任,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人.次。

  5.1.2.8员工离职未办理相关手续,部门应及时以纸质版的形式报送行政人事部,本月工资暂缓发放。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的员工、离职30天未及时办理手续的员工,都将扣除5天工资。

  5.1.3请、销假程序

  5.1.3.1请假:员工休假,须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持本制度规定的证明材料履行请假程序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请假无效。

  5.1.3.2批准权限:

  1)员工请假2天之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总监、经理)批准,报送人事部备案;2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经理、总经理审批,总监(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报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需于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超期无效,视为旷工。

  2)员工年休假最少以一个整天为单位,由部门总监、经理视工作安排而定。员工请假时限,应以《员工请假审批单》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酒店组织的休假安排,以及节假日延长超出国家法定的天数,则相应冲减员工年假天数。请假(包括病假、事假)4小时以内,按半天假处理;超过4小时〈含〉少于8小时按一天假处理。除国家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外,员工休假须提前1天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突发性病假、事假除外。

  3)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当以电话等形式通知审批权人,获得批准后方能休假,并且应在事中或事后5天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有员工因工作需要,实际休假日期及天数与申请之内容不符,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作变更,逾期不予补休。

  5.1.3.3销假:员工请假超5天(含5天)以上提前返岗,应在返岗后第一时间办理销假审批手续。

  5.1.3.4请假所需的证明材料:

  婚假:结婚证原件;

  产前检查假:员工怀孕后,持怀孕和预产期证明原件;

  产假:生产后,持医院开具的证明原件;

  计划生育假、工伤假:合法医疗机构的证明(经酒店同意,可假后补交);

  病假: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病假证明。

  6.附则

  1)本制度的内容与国家及当地*将来颁布的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酒店行政人事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酒店原考勤休假制度及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公司考勤规章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了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考勤。

  第三条 冬季上班时间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时间是8:00~11:30、2:30~6:00,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四条 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人员在综合部签到,市场部人员和项目人员在现场签到,签到由本人自签,代签视为无效,各部门必须认真管好签到记录,综合部监督检查签到情况。

  第五条 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没有请假的`为旷工,考勤以签到薄签到时间为准,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为事假。

  第六条 负责考勤管理的人员要严肃考勤纪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得徇私弊、弄虚作假。

  第七条 职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长报请,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部长批准,五天以上由经理审批。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第八条 迟到十分钟以内扣五元,三十分钟以内扣二十元。

  第九条 职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者,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由经理审批,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条 凡因婚、丧、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 职工休假期满及时到部门销假,开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 临时工工资以天计,做满一个月享受两天休息,临时工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每月旷工累计三天除名。正式工旷工一天除扣除当日工资外,取消月度奖,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月度奖,年终奖相应下浮,全勤奖也相应下浮,一个月连续旷工超过十五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部门月底汇总当月考勤,将考勤结果上报出纳,不得徇私弊,弄虚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计算遵守劳动法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因生产和工作上任务紧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单日工资补发。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2

  目的:明确出勤纪律,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为员工传效评估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责任人:行政部经理、各部门、车间考勤员、值班门卫

  内容:

  1.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1.1本公司实行人机联动,二级管理,门卫监督的考勤办法。设有行政部一级考勤员(兼),部门(车间)考勤员(兼),考勤监督门卫和电脑考勤系统。

  1.2行政部一级考勤员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日常考勤检查、请假、休(调)假登记、月终考勤核对和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的汇总编制。

  1.3部门、车间考勤员负责本单位日常考勤登记,请假、休假报批和考勤表报送。

  1.4各考勤员须如实记录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纪律管理。

  1.5值勤门卫负责对员工出入刷卡进行监督,并对当班人员外出进行登记。

  2.工作时间

  2.1部门工作时间

  2.1.1部门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为午餐、休息时间。

  2.1.2部门员工指总经办、总工办、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员工)、财务部、制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质监部和中心化验室等单位工作人员。

  2.2生产单位工作时间

  2.2.1生产单位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为午餐时间。

  2.2.2生产单位员工指制造部属下的一、二、三、四车间、仓库;工程部属下的空

  调、制水、锅炉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2.3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在工作时间范围内。

  2.4各部门、生产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外上班,视为加班。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时须由本人新自在电脑考勤系统刷卡,不得由他人代为刷卡。

  3.2正常刷卡时间为:

  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3.3在正常刷卡时间内刷卡,属准时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迟到、早退、旷工或缺勤论处,特殊情况按下列各款办理:

  3.3.1值班、加班人员按其当日上、下班刷卡记录,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记录其工作时间(按小时四舍五入计,下同)。

  3.3.2部门、车间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上、下班时间的员工,可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其工作时间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录入考勤表。

  3.3.3调休或请假的员工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的,其请假(或调休)单应有确切记载,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计勤。

  3.3.4当班员工外出办事时不必刷卡,但须在门卫处办理出入登记手续。外出办事至下班时间不能回公司刷卡,应于次日报告本单位领导,由本单位考勤员出具核实证明交行政办备案

  4.考勤表管理

  4.1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天上、下班时对本单位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予以考查,并如实记录考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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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月五日前将本单位上月的考勤表(应附上当日员工请假、调休或出差单)报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劳资员(兼)汇总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后报送给财务部。

  5.相关规定

  5.1行政部总考勤员在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时,以电脑考勤系统的记录为准。各部门、车间报送的考勤表与电脑考勤系统记录有出入,报送人(考勤员)应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不予认可。

  5.2凡不到岗上班亦未按“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5.3凡上、下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每次罚款5元;月累计四次以上者,扣罚岗位工资。迟到、早退30分钟至90分钟者按缺勤计,迟到、早退9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5.4凡工作时窜岗、溜岗、睡岗者,每次罚款50元。

  5.5凡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工一个月处理,取消年度奖金。

  5.6凡当年迟到、早退累计6次以上者;窜岗、溜岗、睡岗累计达3次者;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达2次以上且经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参加年度先进员工评比,年度考核不得评为良好或优秀。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8:30和14:30前,下班时间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状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状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状况,则计为旷工。

  第四条迟到、早退

  1、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到达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务必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

  注:每人每月能够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

  第五条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到达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状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状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勤核对

  1、综合事务部每月1日统计考勤状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2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2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第七条

  1、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2、每月旷工处罚金原则上不超过薪资的10%。

  第三章请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100%扣除薪资。

  5、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5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15天。

  第二条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10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带给病假证明;连续请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带给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4、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60%。

  5、连续请病假时间15天以上的另行处理。

  第三条婚假

  1、因本人结婚且到达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

  第四条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丧假假期为1-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状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能够根据路程远*,另给予路程假。

  第五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陪产假

  A、贴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158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以上,可享受2天产检假;天数能够是当月累积的1天或者2天;申请产检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未带给者按事假进行处理。

  D、男员工给予10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产假薪资

  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产假续假

  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带给“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够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原则上不理解直接申请。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内。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历年)第一天(1月1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新历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条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第八条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第十一条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以上两种状况计为出差。第十二条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第十三条全勤奖励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100元。

  第十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用心落实执行。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员工合理劳动权益,规范公司考勤考纪,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体员工每日的正常工作时间一律以8小时为原则。上班时间公司视天气及生产需要而定,并做好事先通知。

  二、每加班15—45分钟(包括45在内)记为半小时,超过46—59分钟以1小时计算。

  三、考勤规定

  1、迟到

  上班前3分钟内不到工者视为迟到。

  每迟到一次扣人民币5元。

  迟到6—10分钟(指正常到岗时间后6—30分钟)以旷工1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记旷工一天。

  2、早退

  下班时间未到或未经公司许可而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每早退3分钟内记旷工1小时,如超过半小时为旷工一天

  3、旷工

  公司员工未经请假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按三倍工价扣除。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均以旷工论处。

  考勤员私自更改考勤记录的,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2日论处。

  连续旷工三天者公司将做无条件除名处理,并扣除当月应发工资的10%。

  4、事假/病假

  员工请病、事假需遇严重生病或重要事情的情况下可申请,但必须事先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休假者将做旷工处理

  生产工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当班组长或生产助理批准,假期超过三天需上报部门负责人。

  班组长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休假规定

  全年节日为七天,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五月一日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一天。春节期间当班人员工价按三倍计算,其它节日期间当班人员工价翻倍计算,若有其它休假,另行通知。

  五、员工请假规定:

  请假均以书面申请,批准人可酌情批准,假满销假,延假续补,否则按旷工处理,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六、考勤方式:

  按照考勤本要求详细记录,月底统计填考勤统计表,并由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于次月3号之前提交行政部。

  以上制度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望每一位员工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5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员工考勤刷卡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机开机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时间: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实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室)领导签字批准。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遇有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二

  员工上下班遵守规则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后列为旷工,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一)迟到次数之计算,以当月为限;

  (二)迟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三)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两小时计,第三次以四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四)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

  五、旷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旷工不发当日薪资;

  (二)连续旷工3日或1个月内累计6日,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一)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之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二)下班者应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违反,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之责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按旷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

  十二、本规则由经理级会议讨论通过,由总经理颁布施行。

  十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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