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叉车管理制度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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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叉车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叉车统一管理,正确使用(包括行驶、装卸、停放)叉车,降低安全事故,减少叉车故障率,降低叉车维修成本,发挥叉车最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叉车相关部门,园区内的外协单位、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3.定义

  无

  4.职责

  4.1物资采购部职责

  4.1.1负责各使用部门新增叉车采购、入库。

  4.1.2新购置叉车保质期内出现的机械故障协调厂家来维修。

  4.1.3叉车维修配件临时计划、月度计划备件的采购。

  4.2叉车使用部门职责

  4.2.1负责本部门叉车的日常点检、日常保养。

  4.2.2正确指导叉车驾驶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2.3负责本部门叉车驾驶员的调度、管理。叉车驾驶员是叉车驾驶、维修、保养、提供叉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4.2.4对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较大安全事故、叉车故障、应写出详细事情经过、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考核责任,报相关部门。

  4.2.5负责叉车出现故障时,及时向物资采购部提出维修申请,并配合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设备维修科职责

  4.3.1负责全公司叉车的定期检查和保养。

  4.3.2配合叉车使用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等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3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叉车设备台帐。

  4.4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4.4.1参与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培训。

  4.4.2对叉车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事故责任落实与考核。

  4.5仓库

  4.5.1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存放管理。

  4.5.2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出入库管理。

  4.6人力资源部

  4.6.1叉车驾驶员、维修人员招聘。

  4.6.2叉车驾驶员技能培训,上岗资格考评。

  4.7日常稽核

  4.7.1叉车使用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4.7.2设备维修科、行政科设备维修组会同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5.实施细则

  5.1新叉车购置

  5.1.1叉车使用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所需,由本部门提出叉车需求,报物资采购部审批备案。

  5.1.2物资采购部根据叉车使用部门提出的需求,汇总各部门意见,备案审核后提报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核准。

  5.1.3由物资采购部组织收集:

  a、厂商目录、资料。

  b、叉车技术参数及使用详细要求确定:由叉车维修部门、使用部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参与,采购人员整理成新购叉车技术协议。

  5.1.4物资采购部在订购时将技术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呈公司主管设备高管核阅后,向厂家商议价格后,将申购单、合约书及相关资料呈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批示后办理。

  5.1.5物资采购部依据技术协议制定合同内容,以合同会签表形式呈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会签。

  5.1.*同会签完成后,物资采购部依据叉车采购周期、叉车使用部门使用时间要求,给予采购。

  5.2资格要求

  5.2.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除叉车驾驶员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驾驶叉车,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叉车。

  5.2.2叉车驾驶员在独立上岗驾驶叉车前,依据本公司叉车使用特点,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其进行严格的培训。培训(室内课程和实操)应包括正确的驾驶、在作业场所内驾驶叉车的危险及工业叉车标准的要求。

  5.2.3叉车驾驶人员要根据他们所要驾驶的叉车、区域作业、路况等特点;日常点检保养等相关知识达到要求后,最终由人力资源部、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共同评审后,人力资源部办理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叉车使用(使用前准备、行驶、装卸、交接、停放)

  5.3.1使用前准备

  5.3.1.1驾驶员应检查燃油、发动机机油、冷却水、蓄电瓶的电解液是否充足或处在正常位置,不足时应按照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5.3.1.2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各仪表是否运行正常;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如有异常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修叉车。

  5.3.1.3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

  5.3.1.4注意轮胎气压是否正常,低于标准的应及时充气。注意叉车的清洁工作,应经常擦试叉车的内外部位。

  5.3.1.5叉车启动时应注意观察电压表电压,若低于限制电压时,叉车应立即停止运行,叉车不能启动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叉车。

  5.3.1.6起动后,应注意发动机的运转情况,有无异常声响,发现故障应及时停车检查并排除。发动机应运转5分钟后,方可起步行驶。

  5.3.1.7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设备维修科人员进行维修处理,避免造成电池损坏。

  5.3.1.8起步前,应注意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转向盘、转向拉杆、离合器及踏板、制动器及踏板是否正常。然后,检查液压升降系统及各部开关,操纵杆是否正常。

  5.3.2行驶要求

  5.3.2.1叉车驾驶员应该严格遵照叉车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服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自觉遵守厂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维护交通秩序。

  5.3.2.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操作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操作证准驾驶车种不相符的车辆。

  5.3.2.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

  5.3.2.4严禁酒后驾车,当叉车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时,有碍行车安全,不准驾驶车辆或调离岗位。

  5.3.2.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车时不准吸烟,饮食,打电话或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5.3.2.6叉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律右侧行驶,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在没有分道线的道路上,应在中间右侧行驶;在同一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低速车应靠右侧行驶。

  5.3.2.7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示标志处或转弯,调头,通过以上路段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进出生产区域、仓库、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倒车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同时应加强瞭望,谨慎行驶;车辆行驶经交叉路口需要提前减速,加强了望,做到礼让“三先”(慢、让、停),谨慎通过。

  5.3.2.8通过狭窄的道路、易燃易爆危险仓库、机械设备过于拥挤、人员过于密集的区域应禁止行驶。

  5.3.2.9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拔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专用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5.3.2.10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可行驶。

  5.3.2.11车辆与道路边沿应保持一定距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3.2.12叉车在出入仓库门、人流混杂,视线不清,拐弯抹角等一定要先按喇叭,并且做到相互提醒警示,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5.3.2.13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驶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刹车和高速转弯。

  5.3.2.14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5.3.2.15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必须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必须减速慢行,避免对叉车轮胎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5.3.2.16作业人员禁止空人站在货叉上进行高空作业,如有工作需要,请先做好安全防护。

  5.3.2.17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5.3.2.18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叉车占用人行通道。

  5.3.2.19严禁叉上站人,严禁叉车载人。

  5.3.3装卸要求

  5.3.3.1不管是倾斜门架还是调整货叉高度,要求动作连续,一次成功到位。

  5.3.3.2货物在高处时,如未在放货位置,禁止向前推动前倾手柄,以防造成叉车向前倾翻。

  5.3.3.3不允许叉车在前倾的情况下载货运行。

  5.3.3.4操作操纵杆时,动作要柔和,速度要适当。

  5.3.3.5卸货抽货叉时,货叉高度要适当,以防拖拉、刮碰货物。

  5.3.3.6叉车装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5.3.3.7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5.3.3.8不能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托盘,不易稳定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物体必须绑上绳索,固定后方可提升。

  5.3.3.9严禁使用叉车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3.3.10停车时,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驾驶座。

  5.3.3.11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货叉载物升降时,以叉车为圆心半径1m围内不准有人员停留。

  5.3.3.12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5.3.3.13严禁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离地大于0.5m)。

  5.3.3.14严禁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严禁使用惯性装载卸货。

  5.3.3.15叉车司机损坏物货,设施或发现已损坏货物,设施时要如实上报仓库负责人。

  5.3.4叉车交接

  5.3.4.1不同班次,上下班时必须进行交接,填写《叉车使用交接工作表》后,让接班人员知道叉车的状态,以确保安全。

  5.3.4.2同班次不同叉车司机交接使用叉车时,必须进行口头交接,以确保安全。

  5.3.5停放要求

  5.3.5.1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

  5.3.5.2驾驶员停车后,拉手刹车、挂空档、切断电路、将钥匙取出后才能离开叉车,严禁叉车停放时留存钥匙。

  5.3.5.3作业后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口、出入口、一般车辆停车处、消防设施旁等地方。

  5.3.5.4电动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柴油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闭熄火开关。

  5.3.5.5电动叉车充电须要选用叉车专用配套充电器,要轻拿轻放,不得让叉车电量耗尽,致叉车不能移动时才进行充电,这样会缩短电瓶使用寿命,充完电后,应关掉电源,在拉出充电器插头,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乱放。

  5.3.5.6柴油叉车加油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拔掉钥匙,严禁携带火源或静电来源,加完油后,应将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归放原处,严禁相关工具随意乱放。

  5.4叉车日常点检、故障维修、定期检查与保养、大修及年检

  5.4.1叉车的日常点检

  5.4.1.1叉车的日常点检工作由各区域叉车驾驶员具体负责,叉车驾驶员每天每个班次要对叉车进行点检,并将结果填写到《叉车日常点检表》中;若有故障,请及时通知上级领导,由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

  5.4.1.2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请在充电前加足水,加水到浮标口位置为最佳,过多充电时会造成电解液溢出。

  5.4.1.3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刹车不正常或出现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检修,叉车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5.4.1.4叉车使用部门应指定叉车驾驶员为叉车保养责任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按照本办法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5.4.2叉车的故障维修

  5.4.2.1叉车发生故障时,叉车驾驶员应报告给上级领导,并立即停止叉车使用。

  5.4.2.2制造中心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不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2.3物流部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能处理时,由维修员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不能处理时,由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和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3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

  5.4.3.1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由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物流中心维修员会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制定,并定期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叉车使用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协助检查与保养。

  具体实施标准如下:

  《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周期

  检查方法

  检查判定标准

  检查人

  备注

  1

  气缸内压力或真空度

  压力或真空度是否在达标

  1次/月

  2

  气门

  检查与间隙调整

  1次/月

  3

  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

  是否漏油,运动过程中是否有卡滞现象

  1次/月

  4

  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

  制动片磨损

  制动鼓圆度

  间隙配合要求

  1次/月

  5

  发电机及起动电机

  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1次/月

  6

  风扇皮带

  松紧程度

  1次/月

  7

  油箱、过滤网及管路

  检查有无腐蚀,损坏、撞裂情况

  1次/月

  8

  变矩器、变速箱

  检查各零件磨损及配合间隙

  1次/月

  9

  检查传动轴轴

  承

  检查轴承是否损坏,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1次/月

  10

  检查转向器

  转向盘的自由转动量

  1次/月

  11

  拆卸清洗齿轮油泵

  检查齿轮,壳体及轴承的磨损情况。

  1次/月

  12

  检查转向节

  有无损伤和裂纹,转向桥主销与转向节的配合情况,拆检纵横拉杆和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

  1次/月

  13

  检查轮辋连接螺栓

  是否松开或达到规定扭矩值

  1次/月

  14

  检查脚制动与手制动踏板

  调整工作行程

  1次/月

  15

  检查货架、车架

  是否变形、拆洗滚轮、各附件固定是否可靠

  1次/月

  16

  拆检各液压油缸

  检查起升油缸、倾斜油缸及转向油缸密封件损情况

  1次/月

  17

  检查全车电路系统

  仪表感应器,保险丝及各种开关

  1次/月

  5.4.4叉车大修及年检

  5.4.4.1叉车的大修工作由叉车使用部门会同设备维修科(组)提出维修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叉车维保供应商进行维修。

  5.4.4.2叉车的年检工作由特种设备管理员会同叉车使用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安排落实年检工作。

  5.5叉车借用流程

  仓库以外的其他部门如需借用叉车请到仓库办公司填写叉车借用登记表,经叉车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叉车司机驾车前去服务,叉车司机必须按照使用单位的要求,提供叉车服务。

  5.6处罚规定

  5.6.1使用叉车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依据《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罚。

  《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处罚标准

  备注

  驾驶员

  班组组长

  楼层/车间主管

  部门负责人

  1

  作业过程中,叉坏物资

  材料原价赔偿

  2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2

  作业过程中撞坏、撞凹叉车、建筑物及公共财产

  按财产原价赔偿

  20元/次

  20/次

  10元/次

  3

  违章作业:

  1、穿拖鞋驾驶;

  2、作业时,接打电话、玩游戏、收听耳机、打瞌睡;

  3、超高、超重叉运货物;

  4、倒车不观察、转弯过急,造成安全事故;

  5、叉运货物下坡时未倒车前进;

  6、酒后驾车;

  7、货物倾斜叉运;

  8、叉车货叉上站人行驶;

  9、叉车超速行驶(限速5km/h);

  10、叉车带病作业(主要指刹车失灵、限速器损坏、喇叭后视镜仪表盘受损、转向灯不亮、漏油、机油不够、螺栓松动、水温过高、水箱缺水、放电达80%未及时充电、轮胎磨损严重、电线破损、气压不足等);

  11、叉车停车不拔钥匙或货叉不落地;

  12、夜间不开灯驾驶叉车;

  13、故意损坏叉车;

  14、叉车单叉作业;

  15、将货物升高长距离行驶;

  16、货叉升起后,货叉下站人;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4

  叉车未定期进行清洁(每班一次)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5

  作业完毕后,若未对车辆进行充电或故意不充电者,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6

  交接班时未对叉车进行点检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7

  下班前,作业未完毕,擅自提前离岗或拖拉、延长装卸货时间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8

  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主管正确指挥(违章指挥除外),故意刁难相关人员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9

  作业时,配备对讲机;对讲机未保持开机状态或呼叫无应答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10

  车辆机油位、刹车油位、变速液油位不在规定液位之间,水箱缺水、电瓶缺补充液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1

  无证人员私自动用叉车

  100元/次

  (并处当事人罚款200元)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2

  违反本办法第5.3《叉车使用》条款中任一条款时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5.6.2当月累计违规本管理办法达5次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6.本办法解释权属于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7.相关文件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培训教材》

  8.附件

  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

公司叉车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叉车统一管理,正确使用(包括行驶、装卸、停放)叉车,降低安全事故,减少叉车故障率,降低叉车维修成本,发挥叉车最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叉车相关部门,园区内的外协单位、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3.定义

  无

  4.职责

  4.1物资采购部职责

  4.1.1负责各使用部门新增叉车采购、入库。

  4.1.2新购置叉车保质期内出现的机械故障协调厂家来维修。

  4.1.3叉车维修配件临时计划、月度计划备件的采购。

  4.2叉车使用部门职责

  4.2.1负责本部门叉车的日常点检、日常保养。

  4.2.2正确指导叉车驾驶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2.3负责本部门叉车驾驶员的调度、管理。叉车驾驶员是叉车驾驶、维修、保养、提供叉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4.2.4对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较大安全事故、叉车故障、应写出详细事情经过、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考核责任,报相关部门。

  4.2.5负责叉车出现故障时,及时向物资采购部提出维修申请,并配合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设备维修科职责

  4.3.1负责全公司叉车的定期检查和保养。

  4.3.2配合叉车使用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等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3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叉车设备台帐。

  4.4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4.4.1参与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培训。

  4.4.2对叉车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事故责任落实与考核。

  4.5仓库

  4.5.1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存放管理。

  4.5.2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出入库管理。

  4.6人力资源部

  4.6.1叉车驾驶员、维修人员招聘。

  4.6.2叉车驾驶员技能培训,上岗资格考评。

  4.7日常稽核

  4.7.1叉车使用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4.7.2设备维修科、行政科设备维修组会同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5.实施细则

  5.1新叉车购置

  5.1.1叉车使用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所需,由本部门提出叉车需求,报物资采购部审批备案。

  5.1.2物资采购部根据叉车使用部门提出的需求,汇总各部门意见,备案审核后提报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核准。

  5.1.3由物资采购部组织收集:

  a、厂商目录、资料。

  b、叉车技术参数及使用详细要求确定:由叉车维修部门、使用部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参与,采购人员整理成新购叉车技术协议。

  5.1.4物资采购部在订购时将技术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呈公司主管设备高管核阅后,向厂家商议价格后,将申购单、合约书及相关资料呈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批示后办理。

  5.1.5物资采购部依据技术协议制定合同内容,以合同会签表形式呈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会签。

  5.1.*同会签完成后,物资采购部依据叉车采购周期、叉车使用部门使用时间要求,给予采购。

  5.2资格要求

  5.2.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除叉车驾驶员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驾驶叉车,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叉车。

  5.2.2叉车驾驶员在独立上岗驾驶叉车前,依据本公司叉车使用特点,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其进行严格的培训。培训(室内课程和实操)应包括正确的驾驶、在作业场所内驾驶叉车的危险及工业叉车标准的要求。

  5.2.3叉车驾驶人员要根据他们所要驾驶的叉车、区域作业、路况等特点;日常点检保养等相关知识达到要求后,最终由人力资源部、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共同评审后,人力资源部办理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叉车使用(使用前准备、行驶、装卸、交接、停放)

  5.3.1使用前准备

  5.3.1.1驾驶员应检查燃油、发动机机油、冷却水、蓄电瓶的电解液是否充足或处在正常位置,不足时应按照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5.3.1.2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各仪表是否运行正常;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如有异常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修叉车。

  5.3.1.3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

  5.3.1.4注意轮胎气压是否正常,低于标准的应及时充气。注意叉车的清洁工作,应经常擦试叉车的`内外部位。

  5.3.1.5叉车启动时应注意观察电压表电压,若低于限制电压时,叉车应立即停止运行,叉车不能启动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叉车。

  5.3.1.6起动后,应注意发动机的运转情况,有无异常声响,发现故障应及时停车检查并排除。发动机应运转5分钟后,方可起步行驶。

  5.3.1.7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设备维修科人员进行维修处理,避免造成电池损坏。

  5.3.1.8起步前,应注意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转向盘、转向拉杆、离合器及踏板、制动器及踏板是否正常。然后,检查液压升降系统及各部开关,操纵杆是否正常。

  5.3.2行驶要求

  5.3.2.1叉车驾驶员应该严格遵照叉车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服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自觉遵守厂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维护交通秩序。

  5.3.2.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操作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操作证准驾驶车种不相符的车辆。

  5.3.2.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

  5.3.2.4严禁酒后驾车,当叉车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时,有碍行车安全,不准驾驶车辆或调离岗位。

  5.3.2.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车时不准吸烟,饮食,打电话或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5.3.2.6叉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律右侧行驶,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在没有分道线的道路上,应在中间右侧行驶;在同一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低速车应靠右侧行驶。

  5.3.2.7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示标志处或转弯,调头,通过以上路段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进出生产区域、仓库、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倒车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同时应加强瞭望,谨慎行驶;车辆行驶经交叉路口需要提前减速,加强了望,做到礼让“三先”(慢、让、停),谨慎通过。

  5.3.2.8通过狭窄的道路、易燃易爆危险仓库、机械设备过于拥挤、人员过于密集的区域应禁止行驶。

  5.3.2.9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拔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专用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5.3.2.10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可行驶。

  5.3.2.11车辆与道路边沿应保持一定距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3.2.12叉车在出入仓库门、人流混杂,视线不清,拐弯抹角等一定要先按喇叭,并且做到相互提醒警示,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5.3.2.13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驶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刹车和高速转弯。

  5.3.2.14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5.3.2.15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必须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必须减速慢行,避免对叉车轮胎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5.3.2.16作业人员禁止空人站在货叉上进行高空作业,如有工作需要,请先做好安全防护。

  5.3.2.17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5.3.2.18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叉车占用人行通道。

  5.3.2.19严禁叉上站人,严禁叉车载人。

  5.3.3装卸要求

  5.3.3.1不管是倾斜门架还是调整货叉高度,要求动作连续,一次成功到位。

  5.3.3.2货物在高处时,如未在放货位置,禁止向前推动前倾手柄,以防造成叉车向前倾翻。

  5.3.3.3不允许叉车在前倾的情况下载货运行。

  5.3.3.4操作操纵杆时,动作要柔和,速度要适当。

  5.3.3.5卸货抽货叉时,货叉高度要适当,以防拖拉、刮碰货物。

  5.3.3.6叉车装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5.3.3.7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5.3.3.8不能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托盘,不易稳定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物体必须绑上绳索,固定后方可提升。

  5.3.3.9严禁使用叉车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3.3.10停车时,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驾驶座。

  5.3.3.11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货叉载物升降时,以叉车为圆心半径1m围内不准有人员停留。

  5.3.3.12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5.3.3.13严禁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离地大于0.5m)。

  5.3.3.14严禁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严禁使用惯性装载卸货。

  5.3.3.15叉车司机损坏物货,设施或发现已损坏货物,设施时要如实上报仓库负责人。

  5.3.4叉车交接

  5.3.4.1不同班次,上下班时必须进行交接,填写《叉车使用交接工作表》后,让接班人员知道叉车的状态,以确保安全。

  5.3.4.2同班次不同叉车司机交接使用叉车时,必须进行口头交接,以确保安全。

  5.3.5停放要求

  5.3.5.1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

  5.3.5.2驾驶员停车后,拉手刹车、挂空档、切断电路、将钥匙取出后才能离开叉车,严禁叉车停放时留存钥匙。

  5.3.5.3作业后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口、出入口、一般车辆停车处、消防设施旁等地方。

  5.3.5.4电动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柴油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闭熄火开关。

  5.3.5.5电动叉车充电须要选用叉车专用配套充电器,要轻拿轻放,不得让叉车电量耗尽,致叉车不能移动时才进行充电,这样会缩短电瓶使用寿命,充完电后,应关掉电源,在拉出充电器插头,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乱放。

  5.3.5.6柴油叉车加油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拔掉钥匙,严禁携带火源或静电来源,加完油后,应将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归放原处,严禁相关工具随意乱放。

  5.4叉车日常点检、故障维修、定期检查与保养、大修及年检

  5.4.1叉车的日常点检

  5.4.1.1叉车的日常点检工作由各区域叉车驾驶员具体负责,叉车驾驶员每天每个班次要对叉车进行点检,并将结果填写到《叉车日常点检表》中;若有故障,请及时通知上级领导,由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

  5.4.1.2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请在充电前加足水,加水到浮标口位置为最佳,过多充电时会造成电解液溢出。

  5.4.1.3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刹车不正常或出现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检修,叉车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5.4.1.4叉车使用部门应指定叉车驾驶员为叉车保养责任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按照本办法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5.4.2叉车的故障维修

  5.4.2.1叉车发生故障时,叉车驾驶员应报告给上级领导,并立即停止叉车使用。

  5.4.2.2制造中心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不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2.3物流部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能处理时,由维修员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不能处理时,由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和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3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

  5.4.3.1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由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物流中心维修员会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制定,并定期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叉车使用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协助检查与保养。

  具体实施标准如下:

  《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周期

  检查方法

  检查判定标准

  检查人

  备注

  1

  气缸内压力或真空度

  压力或真空度是否在达标

  1次/月

  2

  气门

  检查与间隙调整

  1次/月

  3

  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

  是否漏油,运动过程中是否有卡滞现象

  1次/月

  4

  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

  制动片磨损

  制动鼓圆度

  间隙配合要求

  1次/月

  5

  发电机及起动电机

  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1次/月

  6

  风扇皮带

  松紧程度

  1次/月

  7

  油箱、过滤网及管路

  检查有无腐蚀,损坏、撞裂情况

  1次/月

  8

  变矩器、变速箱

  检查各零件磨损及配合间隙

  1次/月

  9

  检查传动轴轴

  承

  检查轴承是否损坏,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1次/月

  10

  检查转向器

  转向盘的自由转动量

  1次/月

  11

  拆卸清洗齿轮油泵

  检查齿轮,壳体及轴承的磨损情况。

  1次/月

  12

  检查转向节

  有无损伤和裂纹,转向桥主销与转向节的配合情况,拆检纵横拉杆和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

  1次/月

  13

  检查轮辋连接螺栓

  是否松开或达到规定扭矩值

  1次/月

  14

  检查脚制动与手制动踏板

  调整工作行程

  1次/月

  15

  检查货架、车架

  是否变形、拆洗滚轮、各附件固定是否可靠

  1次/月

  16

  拆检各液压油缸

  检查起升油缸、倾斜油缸及转向油缸密封件损情况

  1次/月

  17

  检查全车电路系统

  仪表感应器,保险丝及各种开关

  1次/月

  5.4.4叉车大修及年检

  5.4.4.1叉车的大修工作由叉车使用部门会同设备维修科(组)提出维修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叉车维保供应商进行维修。

  5.4.4.2叉车的年检工作由特种设备管理员会同叉车使用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安排落实年检工作。

  5.5叉车借用流程

  仓库以外的其他部门如需借用叉车请到仓库办公司填写叉车借用登记表,经叉车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叉车司机驾车前去服务,叉车司机必须按照使用单位的要求,提供叉车服务。

  5.6处罚规定

  5.6.1使用叉车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依据《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罚。

  《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处罚标准

  备注

  驾驶员

  班组组长

  楼层/车间主管

  部门负责人

  1

  作业过程中,叉坏物资

  材料原价赔偿

  2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2

  作业过程中撞坏、撞凹叉车、建筑物及公共财产

  按财产原价赔偿

  20元/次

  20/次

  10元/次

  3

  违章作业:

  1、穿拖鞋驾驶;

  2、作业时,接打电话、玩游戏、收听耳机、打瞌睡;

  3、超高、超重叉运货物;

  4、倒车不观察、转弯过急,造成安全事故;

  5、叉运货物下坡时未倒车前进;

  6、酒后驾车;

  7、货物倾斜叉运;

  8、叉车货叉上站人行驶;

  9、叉车超速行驶(限速5km/h);

  10、叉车带病作业(主要指刹车失灵、限速器损坏、喇叭后视镜仪表盘受损、转向灯不亮、漏油、机油不够、螺栓松动、水温过高、水箱缺水、放电达80%未及时充电、轮胎磨损严重、电线破损、气压不足等);

  11、叉车停车不拔钥匙或货叉不落地;

  12、夜间不开灯驾驶叉车;

  13、故意损坏叉车;

  14、叉车单叉作业;

  15、将货物升高长距离行驶;

  16、货叉升起后,货叉下站人;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4

  叉车未定期进行清洁(每班一次)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5

  作业完毕后,若未对车辆进行充电或故意不充电者,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6

  交接班时未对叉车进行点检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7

  下班前,作业未完毕,擅自提前离岗或拖拉、延长装卸货时间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8

  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主管正确指挥(违章指挥除外),故意刁难相关人员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9

  作业时,配备对讲机;对讲机未保持开机状态或呼叫无应答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10

  车辆机油位、刹车油位、变速液油位不在规定液位之间,水箱缺水、电瓶缺补充液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1

  无证人员私自动用叉车

  100元/次

  (并处当事人罚款200元)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2

  违反本办法第5.3《叉车使用》条款中任一条款时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5.6.2当月累计违规本管理办法达5次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6.本办法解释权属于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7.相关文件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培训教材》

  8.附件

  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

公司叉车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叉车统一管理,正确使用(包括行驶、装卸、停放)叉车,降低安全事故,减少叉车故障率,降低叉车维修成本,发挥叉车最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叉车相关部门,园区内的外协单位、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3.定义

  无

  4.职责

  4.1物资采购部职责

  4.1.1负责各使用部门新增叉车采购、入库。

  4.1.2新购置叉车保质期内出现的机械故障协调厂家来维修。

  4.1.3叉车维修配件临时计划、月度计划备件的采购。

  4.2叉车使用部门职责

  4.2.1负责本部门叉车的日常点检、日常保养。

  4.2.2正确指导叉车驾驶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2.3负责本部门叉车驾驶员的调度、管理。叉车驾驶员是叉车驾驶、维修、保养、提供叉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4.2.4对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较大安全事故、叉车故障、应写出详细事情经过、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考核责任,报相关部门。

  4.2.5负责叉车出现故障时,及时向物资采购部提出维修申请,并配合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设备维修科职责

  4.3.1负责全公司叉车的定期检查和保养。

  4.3.2配合叉车使用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等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3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叉车设备台帐。

  4.4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4.4.1参与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培训。

  4.4.2对叉车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事故责任落实与考核。

  4.5仓库

  4.5.1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存放管理。

  4.5.2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出入库管理。

  4.6人力资源部

  4.6.1叉车驾驶员、维修人员招聘。

  4.6.2叉车驾驶员技能培训,上岗资格考评。

  4.7日常稽核

  4.7.1叉车使用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4.7.2设备维修科、行政科设备维修组会同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5.实施细则

  5.1新叉车购置

  5.1.1叉车使用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所需,由本部门提出叉车需求,报物资采购部审批备案。

  5.1.2物资采购部根据叉车使用部门提出的需求,汇总各部门意见,备案审核后提报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核准。

  5.1.3由物资采购部组织收集:

  a、厂商目录、资料。

  b、叉车技术参数及使用详细要求确定:由叉车维修部门、使用部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参与,采购人员整理成新购叉车技术协议。

  5.1.4物资采购部在订购时将技术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呈公司主管设备高管核阅后,向厂家商议价格后,将申购单、合约书及相关资料呈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批示后办理。

  5.1.5物资采购部依据技术协议制定合同内容,以合同会签表形式呈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会签。

  5.1.*同会签完成后,物资采购部依据叉车采购周期、叉车使用部门使用时间要求,给予采购。

  5.2资格要求

  5.2.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除叉车驾驶员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驾驶叉车,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叉车。

  5.2.2叉车驾驶员在独立上岗驾驶叉车前,依据本公司叉车使用特点,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其进行严格的培训。培训(室内课程和实操)应包括正确的驾驶、在作业场所内驾驶叉车的危险及工业叉车标准的要求。

  5.2.3叉车驾驶人员要根据他们所要驾驶的叉车、区域作业、路况等特点;日常点检保养等相关知识达到要求后,最终由人力资源部、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共同评审后,人力资源部办理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叉车使用(使用前准备、行驶、装卸、交接、停放)

  5.3.1使用前准备

  5.3.1.1驾驶员应检查燃油、发动机机油、冷却水、蓄电瓶的电解液是否充足或处在正常位置,不足时应按照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5.3.1.2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各仪表是否运行正常;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如有异常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修叉车。

  5.3.1.3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

  5.3.1.4注意轮胎气压是否正常,低于标准的应及时充气。注意叉车的清洁工作,应经常擦试叉车的内外部位。

  5.3.1.5叉车启动时应注意观察电压表电压,若低于限制电压时,叉车应立即停止运行,叉车不能启动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叉车。

  5.3.1.6起动后,应注意发动机的运转情况,有无异常声响,发现故障应及时停车检查并排除。发动机应运转5分钟后,方可起步行驶。

  5.3.1.7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设备维修科人员进行维修处理,避免造成电池损坏。

  5.3.1.8起步前,应注意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转向盘、转向拉杆、离合器及踏板、制动器及踏板是否正常。然后,检查液压升降系统及各部开关,操纵杆是否正常。

  5.3.2行驶要求

  5.3.2.1叉车驾驶员应该严格遵照叉车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服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自觉遵守厂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维护交通秩序。

  5.3.2.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操作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操作证准驾驶车种不相符的车辆。

  5.3.2.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

  5.3.2.4严禁酒后驾车,当叉车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时,有碍行车安全,不准驾驶车辆或调离岗位。

  5.3.2.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车时不准吸烟,饮食,打电话或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5.3.2.6叉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律右侧行驶,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在没有分道线的道路上,应在中间右侧行驶;在同一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低速车应靠右侧行驶。

  5.3.2.7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示标志处或转弯,调头,通过以上路段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进出生产区域、仓库、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倒车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同时应加强瞭望,谨慎行驶;车辆行驶经交叉路口需要提前减速,加强了望,做到礼让“三先”(慢、让、停),谨慎通过。

  5.3.2.8通过狭窄的道路、易燃易爆危险仓库、机械设备过于拥挤、人员过于密集的区域应禁止行驶。

  5.3.2.9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拔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专用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5.3.2.10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可行驶。

  5.3.2.11车辆与道路边沿应保持一定距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3.2.12叉车在出入仓库门、人流混杂,视线不清,拐弯抹角等一定要先按喇叭,并且做到相互提醒警示,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5.3.2.13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驶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刹车和高速转弯。

  5.3.2.14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5.3.2.15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必须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必须减速慢行,避免对叉车轮胎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5.3.2.16作业人员禁止空人站在货叉上进行高空作业,如有工作需要,请先做好安全防护。

  5.3.2.17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5.3.2.18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叉车占用人行通道。

  5.3.2.19严禁叉上站人,严禁叉车载人。

  5.3.3装卸要求

  5.3.3.1不管是倾斜门架还是调整货叉高度,要求动作连续,一次成功到位。

  5.3.3.2货物在高处时,如未在放货位置,禁止向前推动前倾手柄,以防造成叉车向前倾翻。

  5.3.3.3不允许叉车在前倾的情况下载货运行。

  5.3.3.4操作操纵杆时,动作要柔和,速度要适当。

  5.3.3.5卸货抽货叉时,货叉高度要适当,以防拖拉、刮碰货物。

  5.3.3.6叉车装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5.3.3.7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5.3.3.8不能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托盘,不易稳定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物体必须绑上绳索,固定后方可提升。

  5.3.3.9严禁使用叉车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3.3.10停车时,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驾驶座。

  5.3.3.11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货叉载物升降时,以叉车为圆心半径1m围内不准有人员停留。

  5.3.3.12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5.3.3.13严禁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离地大于0.5m)。

  5.3.3.14严禁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严禁使用惯性装载卸货。

  5.3.3.15叉车司机损坏物货,设施或发现已损坏货物,设施时要如实上报仓库负责人。

  5.3.4叉车交接

  5.3.4.1不同班次,上下班时必须进行交接,填写《叉车使用交接工作表》后,让接班人员知道叉车的状态,以确保安全。

  5.3.4.2同班次不同叉车司机交接使用叉车时,必须进行口头交接,以确保安全。

  5.3.5停放要求

  5.3.5.1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

  5.3.5.2驾驶员停车后,拉手刹车、挂空档、切断电路、将钥匙取出后才能离开叉车,严禁叉车停放时留存钥匙。

  5.3.5.3作业后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口、出入口、一般车辆停车处、消防设施旁等地方。

  5.3.5.4电动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柴油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闭熄火开关。

  5.3.5.5电动叉车充电须要选用叉车专用配套充电器,要轻拿轻放,不得让叉车电量耗尽,致叉车不能移动时才进行充电,这样会缩短电瓶使用寿命,充完电后,应关掉电源,在拉出充电器插头,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乱放。

  5.3.5.6柴油叉车加油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拔掉钥匙,严禁携带火源或静电来源,加完油后,应将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归放原处,严禁相关工具随意乱放。

  5.4叉车日常点检、故障维修、定期检查与保养、大修及年检

  5.4.1叉车的日常点检

  5.4.1.1叉车的日常点检工作由各区域叉车驾驶员具体负责,叉车驾驶员每天每个班次要对叉车进行点检,并将结果填写到《叉车日常点检表》中;若有故障,请及时通知上级领导,由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

  5.4.1.2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请在充电前加足水,加水到浮标口位置为最佳,过多充电时会造成电解液溢出。

  5.4.1.3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刹车不正常或出现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检修,叉车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5.4.1.4叉车使用部门应指定叉车驾驶员为叉车保养责任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按照本办法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5.4.2叉车的故障维修

  5.4.2.1叉车发生故障时,叉车驾驶员应报告给上级领导,并立即停止叉车使用。

  5.4.2.2制造中心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不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2.3物流部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能处理时,由维修员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不能处理时,由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和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3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

  5.4.3.1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由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物流中心维修员会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制定,并定期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叉车使用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协助检查与保养。

  具体实施标准如下:

  《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周期

  检查方法

  检查判定标准

  检查人

  备注

  1

  气缸内压力或真空度

  压力或真空度是否在达标

  1次/月

  2

  气门

  检查与间隙调整

  1次/月

  3

  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

  是否漏油,运动过程中是否有卡滞现象

  1次/月

  4

  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

  制动片磨损

  制动鼓圆度

  间隙配合要求

  1次/月

  5

  发电机及起动电机

  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1次/月

  6

  风扇皮带

  松紧程度

  1次/月

  7

  油箱、过滤网及管路

  检查有无腐蚀,损坏、撞裂情况

  1次/月

  8

  变矩器、变速箱

  检查各零件磨损及配合间隙

  1次/月

  9

  检查传动轴轴

  承

  检查轴承是否损坏,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1次/月

  10

  检查转向器

  转向盘的自由转动量

  1次/月

  11

  拆卸清洗齿轮油泵

  检查齿轮,壳体及轴承的磨损情况。

  1次/月

  12

  检查转向节

  有无损伤和裂纹,转向桥主销与转向节的配合情况,拆检纵横拉杆和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

  1次/月

  13

  检查轮辋连接螺栓

  是否松开或达到规定扭矩值

  1次/月

  14

  检查脚制动与手制动踏板

  调整工作行程

  1次/月

  15

  检查货架、车架

  是否变形、拆洗滚轮、各附件固定是否可靠

  1次/月

  16

  拆检各液压油缸

  检查起升油缸、倾斜油缸及转向油缸密封件损情况

  1次/月

  17

  检查全车电路系统

  仪表感应器,保险丝及各种开关

  1次/月

  5.4.4叉车大修及年检

  5.4.4.1叉车的大修工作由叉车使用部门会同设备维修科(组)提出维修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叉车维保供应商进行维修。

  5.4.4.2叉车的年检工作由特种设备管理员会同叉车使用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安排落实年检工作。

  5.5叉车借用流程

  仓库以外的其他部门如需借用叉车请到仓库办公司填写叉车借用登记表,经叉车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叉车司机驾车前去服务,叉车司机必须按照使用单位的要求,提供叉车服务。

  5.6处罚规定

  5.6.1使用叉车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依据《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罚。

  《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处罚标准

  备注

  驾驶员

  班组组长

  楼层/车间主管

  部门负责人

  1

  作业过程中,叉坏物资

  材料原价赔偿

  2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2

  作业过程中撞坏、撞凹叉车、建筑物及公共财产

  按财产原价赔偿

  20元/次

  20/次

  10元/次

  3

  违章作业:

  1、穿拖鞋驾驶;

  2、作业时,接打电话、玩游戏、收听耳机、打瞌睡;

  3、超高、超重叉运货物;

  4、倒车不观察、转弯过急,造成安全事故;

  5、叉运货物下坡时未倒车前进;

  6、酒后驾车;

  7、货物倾斜叉运;

  8、叉车货叉上站人行驶;

  9、叉车超速行驶(限速5km/h);

  10、叉车带病作业(主要指刹车失灵、限速器损坏、喇叭后视镜仪表盘受损、转向灯不亮、漏油、机油不够、螺栓松动、水温过高、水箱缺水、放电达80%未及时充电、轮胎磨损严重、电线破损、气压不足等);

  11、叉车停车不拔钥匙或货叉不落地;

  12、夜间不开灯驾驶叉车;

  13、故意损坏叉车;

  14、叉车单叉作业;

  15、将货物升高长距离行驶;

  16、货叉升起后,货叉下站人;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4

  叉车未定期进行清洁(每班一次)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5

  作业完毕后,若未对车辆进行充电或故意不充电者,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6

  交接班时未对叉车进行点检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7

  下班前,作业未完毕,擅自提前离岗或拖拉、延长装卸货时间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8

  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主管正确指挥(违章指挥除外),故意刁难相关人员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9

  作业时,配备对讲机;对讲机未保持开机状态或呼叫无应答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10

  车辆机油位、刹车油位、变速液油位不在规定液位之间,水箱缺水、电瓶缺补充液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1

  无证人员私自动用叉车

  100元/次

  (并处当事人罚款200元)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2

  违反本办法第5.3《叉车使用》条款中任一条款时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5.6.2当月累计违规本管理办法达5次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6.本办法解释权属于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7.相关文件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培训教材》

  8.附件

  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


公司叉车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公司叉车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公司叉车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公司叉车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叉车统一管理,正确使用(包括行驶、装卸、停放)叉车,降低安全事故,减少叉车故障率,降低叉车维修成本,发挥叉车最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叉车相关部门,园区内的外协单位、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3.定义

  无

  4.职责

  4.1物资采购部职责

  4.1.1负责各使用部门新增叉车采购、入库。

  4.1.2新购置叉车保质期内出现的机械故障协调厂家来维修。

  4.1.3叉车维修配件临时计划、月度计划备件的采购。

  4.2叉车使用部门职责

  4.2.1负责本部门叉车的日常点检、日常保养。

  4.2.2正确指导叉车驾驶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2.3负责本部门叉车驾驶员的调度、管理。叉车驾驶员是叉车驾驶、维修、保养、提供叉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4.2.4对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较大安全事故、叉车故障、应写出详细事情经过、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考核责任,报相关部门。

  4.2.5负责叉车出现故障时,及时向物资采购部提出维修申请,并配合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设备维修科职责

  4.3.1负责全公司叉车的定期检查和保养。

  4.3.2配合叉车使用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等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3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叉车设备台帐。

  4.4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4.4.1参与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培训。

  4.4.2对叉车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事故责任落实与考核。

  4.5仓库

  4.5.1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存放管理。

  4.5.2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出入库管理。

  4.6人力资源部

  4.6.1叉车驾驶员、维修人员招聘。

  4.6.2叉车驾驶员技能培训,上岗资格考评。

  4.7日常稽核

  4.7.1叉车使用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4.7.2设备维修科、行政科设备维修组会同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5.实施细则

  5.1新叉车购置

  5.1.1叉车使用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所需,由本部门提出叉车需求,报物资采购部审批备案。

  5.1.2物资采购部根据叉车使用部门提出的需求,汇总各部门意见,备案审核后提报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核准。

  5.1.3由物资采购部组织收集:

  a、厂商目录、资料。

  b、叉车技术参数及使用详细要求确定:由叉车维修部门、使用部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参与,采购人员整理成新购叉车技术协议。

  5.1.4物资采购部在订购时将技术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呈公司主管设备高管核阅后,向厂家商议价格后,将申购单、合约书及相关资料呈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批示后办理。

  5.1.5物资采购部依据技术协议制定合同内容,以合同会签表形式呈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会签。

  5.1.*同会签完成后,物资采购部依据叉车采购周期、叉车使用部门使用时间要求,给予采购。

  5.2资格要求

  5.2.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除叉车驾驶员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驾驶叉车,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叉车。

  5.2.2叉车驾驶员在独立上岗驾驶叉车前,依据本公司叉车使用特点,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其进行严格的培训。培训(室内课程和实操)应包括正确的驾驶、在作业场所内驾驶叉车的危险及工业叉车标准的要求。

  5.2.3叉车驾驶人员要根据他们所要驾驶的叉车、区域作业、路况等特点;日常点检保养等相关知识达到要求后,最终由人力资源部、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共同评审后,人力资源部办理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叉车使用(使用前准备、行驶、装卸、交接、停放)

  5.3.1使用前准备

  5.3.1.1驾驶员应检查燃油、发动机机油、冷却水、蓄电瓶的电解液是否充足或处在正常位置,不足时应按照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5.3.1.2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各仪表是否运行正常;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如有异常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修叉车。

  5.3.1.3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

  5.3.1.4注意轮胎气压是否正常,低于标准的应及时充气。注意叉车的清洁工作,应经常擦试叉车的内外部位。

  5.3.1.5叉车启动时应注意观察电压表电压,若低于限制电压时,叉车应立即停止运行,叉车不能启动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叉车。

  5.3.1.6起动后,应注意发动机的运转情况,有无异常声响,发现故障应及时停车检查并排除。发动机应运转5分钟后,方可起步行驶。

  5.3.1.7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设备维修科人员进行维修处理,避免造成电池损坏。

  5.3.1.8起步前,应注意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转向盘、转向拉杆、离合器及踏板、制动器及踏板是否正常。然后,检查液压升降系统及各部开关,操纵杆是否正常。

  5.3.2行驶要求

  5.3.2.1叉车驾驶员应该严格遵照叉车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服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自觉遵守厂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维护交通秩序。

  5.3.2.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操作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操作证准驾驶车种不相符的车辆。

  5.3.2.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

  5.3.2.4严禁酒后驾车,当叉车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时,有碍行车安全,不准驾驶车辆或调离岗位。

  5.3.2.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车时不准吸烟,饮食,打电话或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5.3.2.6叉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律右侧行驶,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在没有分道线的道路上,应在中间右侧行驶;在同一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低速车应靠右侧行驶。

  5.3.2.7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示标志处或转弯,调头,通过以上路段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进出生产区域、仓库、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倒车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同时应加强瞭望,谨慎行驶;车辆行驶经交叉路口需要提前减速,加强了望,做到礼让“三先”(慢、让、停),谨慎通过。

  5.3.2.8通过狭窄的道路、易燃易爆危险仓库、机械设备过于拥挤、人员过于密集的区域应禁止行驶。

  5.3.2.9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拔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专用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5.3.2.10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可行驶。

  5.3.2.11车辆与道路边沿应保持一定距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3.2.12叉车在出入仓库门、人流混杂,视线不清,拐弯抹角等一定要先按喇叭,并且做到相互提醒警示,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5.3.2.13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驶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刹车和高速转弯。

  5.3.2.14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5.3.2.15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必须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必须减速慢行,避免对叉车轮胎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5.3.2.16作业人员禁止空人站在货叉上进行高空作业,如有工作需要,请先做好安全防护。

  5.3.2.17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5.3.2.18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叉车占用人行通道。

  5.3.2.19严禁叉上站人,严禁叉车载人。

  5.3.3装卸要求

  5.3.3.1不管是倾斜门架还是调整货叉高度,要求动作连续,一次成功到位。

  5.3.3.2货物在高处时,如未在放货位置,禁止向前推动前倾手柄,以防造成叉车向前倾翻。

  5.3.3.3不允许叉车在前倾的情况下载货运行。

  5.3.3.4操作操纵杆时,动作要柔和,速度要适当。

  5.3.3.5卸货抽货叉时,货叉高度要适当,以防拖拉、刮碰货物。

  5.3.3.6叉车装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5.3.3.7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5.3.3.8不能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托盘,不易稳定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物体必须绑上绳索,固定后方可提升。

  5.3.3.9严禁使用叉车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3.3.10停车时,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驾驶座。

  5.3.3.11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货叉载物升降时,以叉车为圆心半径1m围内不准有人员停留。

  5.3.3.12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5.3.3.13严禁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离地大于0.5m)。

  5.3.3.14严禁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严禁使用惯性装载卸货。

  5.3.3.15叉车司机损坏物货,设施或发现已损坏货物,设施时要如实上报仓库负责人。

  5.3.4叉车交接

  5.3.4.1不同班次,上下班时必须进行交接,填写《叉车使用交接工作表》后,让接班人员知道叉车的状态,以确保安全。

  5.3.4.2同班次不同叉车司机交接使用叉车时,必须进行口头交接,以确保安全。

  5.3.5停放要求

  5.3.5.1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

  5.3.5.2驾驶员停车后,拉手刹车、挂空档、切断电路、将钥匙取出后才能离开叉车,严禁叉车停放时留存钥匙。

  5.3.5.3作业后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口、出入口、一般车辆停车处、消防设施旁等地方。

  5.3.5.4电动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柴油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闭熄火开关。

  5.3.5.5电动叉车充电须要选用叉车专用配套充电器,要轻拿轻放,不得让叉车电量耗尽,致叉车不能移动时才进行充电,这样会缩短电瓶使用寿命,充完电后,应关掉电源,在拉出充电器插头,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乱放。

  5.3.5.6柴油叉车加油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拔掉钥匙,严禁携带火源或静电来源,加完油后,应将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归放原处,严禁相关工具随意乱放。

  5.4叉车日常点检、故障维修、定期检查与保养、大修及年检

  5.4.1叉车的日常点检

  5.4.1.1叉车的日常点检工作由各区域叉车驾驶员具体负责,叉车驾驶员每天每个班次要对叉车进行点检,并将结果填写到《叉车日常点检表》中;若有故障,请及时通知上级领导,由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

  5.4.1.2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请在充电前加足水,加水到浮标口位置为最佳,过多充电时会造成电解液溢出。

  5.4.1.3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刹车不正常或出现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检修,叉车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5.4.1.4叉车使用部门应指定叉车驾驶员为叉车保养责任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按照本办法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5.4.2叉车的故障维修

  5.4.2.1叉车发生故障时,叉车驾驶员应报告给上级领导,并立即停止叉车使用。

  5.4.2.2制造中心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不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2.3物流部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能处理时,由维修员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不能处理时,由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和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3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

  5.4.3.1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由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物流中心维修员会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制定,并定期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叉车使用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协助检查与保养。

  具体实施标准如下:

  《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周期

  检查方法

  检查判定标准

  检查人

  备注

  1

  气缸内压力或真空度

  压力或真空度是否在达标

  1次/月

  2

  气门

  检查与间隙调整

  1次/月

  3

  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

  是否漏油,运动过程中是否有卡滞现象

  1次/月

  4

  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

  制动片磨损

  制动鼓圆度

  间隙配合要求

  1次/月

  5

  发电机及起动电机

  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1次/月

  6

  风扇皮带

  松紧程度

  1次/月

  7

  油箱、过滤网及管路

  检查有无腐蚀,损坏、撞裂情况

  1次/月

  8

  变矩器、变速箱

  检查各零件磨损及配合间隙

  1次/月

  9

  检查传动轴轴

  承

  检查轴承是否损坏,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1次/月

  10

  检查转向器

  转向盘的自由转动量

  1次/月

  11

  拆卸清洗齿轮油泵

  检查齿轮,壳体及轴承的磨损情况。

  1次/月

  12

  检查转向节

  有无损伤和裂纹,转向桥主销与转向节的配合情况,拆检纵横拉杆和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

  1次/月

  13

  检查轮辋连接螺栓

  是否松开或达到规定扭矩值

  1次/月

  14

  检查脚制动与手制动踏板

  调整工作行程

  1次/月

  15

  检查货架、车架

  是否变形、拆洗滚轮、各附件固定是否可靠

  1次/月

  16

  拆检各液压油缸

  检查起升油缸、倾斜油缸及转向油缸密封件损情况

  1次/月

  17

  检查全车电路系统

  仪表感应器,保险丝及各种开关

  1次/月

  5.4.4叉车大修及年检

  5.4.4.1叉车的大修工作由叉车使用部门会同设备维修科(组)提出维修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叉车维保供应商进行维修。

  5.4.4.2叉车的年检工作由特种设备管理员会同叉车使用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安排落实年检工作。

  5.5叉车借用流程

  仓库以外的其他部门如需借用叉车请到仓库办公司填写叉车借用登记表,经叉车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叉车司机驾车前去服务,叉车司机必须按照使用单位的要求,提供叉车服务。

  5.6处罚规定

  5.6.1使用叉车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依据《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罚。

  《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处罚标准

  备注

  驾驶员

  班组组长

  楼层/车间主管

  部门负责人

  1

  作业过程中,叉坏物资

  材料原价赔偿

  2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2

  作业过程中撞坏、撞凹叉车、建筑物及公共财产

  按财产原价赔偿

  20元/次

  20/次

  10元/次

  3

  违章作业:

  1、穿拖鞋驾驶;

  2、作业时,接打电话、玩游戏、收听耳机、打瞌睡;

  3、超高、超重叉运货物;

  4、倒车不观察、转弯过急,造成安全事故;

  5、叉运货物下坡时未倒车前进;

  6、酒后驾车;

  7、货物倾斜叉运;

  8、叉车货叉上站人行驶;

  9、叉车超速行驶(限速5km/h);

  10、叉车带病作业(主要指刹车失灵、限速器损坏、喇叭后视镜仪表盘受损、转向灯不亮、漏油、机油不够、螺栓松动、水温过高、水箱缺水、放电达80%未及时充电、轮胎磨损严重、电线破损、气压不足等);

  11、叉车停车不拔钥匙或货叉不落地;

  12、夜间不开灯驾驶叉车;

  13、故意损坏叉车;

  14、叉车单叉作业;

  15、将货物升高长距离行驶;

  16、货叉升起后,货叉下站人;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4

  叉车未定期进行清洁(每班一次)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5

  作业完毕后,若未对车辆进行充电或故意不充电者,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6

  交接班时未对叉车进行点检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7

  下班前,作业未完毕,擅自提前离岗或拖拉、延长装卸货时间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8

  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主管正确指挥(违章指挥除外),故意刁难相关人员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9

  作业时,配备对讲机;对讲机未保持开机状态或呼叫无应答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10

  车辆机油位、刹车油位、变速液油位不在规定液位之间,水箱缺水、电瓶缺补充液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1

  无证人员私自动用叉车

  100元/次

  (并处当事人罚款200元)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2

  违反本办法第5.3《叉车使用》条款中任一条款时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5.6.2当月累计违规本管理办法达5次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6.本办法解释权属于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7.相关文件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培训教材》

  8.附件

  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

公司叉车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叉车统一管理,正确使用(包括行驶、装卸、停放)叉车,降低安全事故,减少叉车故障率,降低叉车维修成本,发挥叉车最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叉车相关部门,园区内的外协单位、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3.定义

  无

  4.职责

  4.1物资采购部职责

  4.1.1负责各使用部门新增叉车采购、入库。

  4.1.2新购置叉车保质期内出现的机械故障协调厂家来维修。

  4.1.3叉车维修配件临时计划、月度计划备件的采购。

  4.2叉车使用部门职责

  4.2.1负责本部门叉车的日常点检、日常保养。

  4.2.2正确指导叉车驾驶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2.3负责本部门叉车驾驶员的调度、管理。叉车驾驶员是叉车驾驶、维修、保养、提供叉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4.2.4对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较大安全事故、叉车故障、应写出详细事情经过、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考核责任,报相关部门。

  4.2.5负责叉车出现故障时,及时向物资采购部提出维修申请,并配合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设备维修科职责

  4.3.1负责全公司叉车的定期检查和保养。

  4.3.2配合叉车使用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等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

  4.3.3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叉车设备台帐。

  4.4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4.4.1参与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培训。

  4.4.2对叉车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事故责任落实与考核。

  4.5仓库

  4.5.1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存放管理。

  4.5.2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出入库管理。

  4.6人力资源部

  4.6.1叉车驾驶员、维修人员招聘。

  4.6.2叉车驾驶员技能培训,上岗资格考评。

  4.7日常稽核

  4.7.1叉车使用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4.7.2设备维修科、行政科设备维修组会同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

  5.实施细则

  5.1新叉车购置

  5.1.1叉车使用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所需,由本部门提出叉车需求,报物资采购部审批备案。

  5.1.2物资采购部根据叉车使用部门提出的需求,汇总各部门意见,备案审核后提报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核准。

  5.1.3由物资采购部组织收集:

  a、厂商目录、资料。

  b、叉车技术参数及使用详细要求确定:由叉车维修部门、使用部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参与,采购人员整理成新购叉车技术协议。

  5.1.4物资采购部在订购时将技术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呈公司主管设备高管核阅后,向厂家商议价格后,将申购单、合约书及相关资料呈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批示后办理。

  5.1.5物资采购部依据技术协议制定合同内容,以合同会签表形式呈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会签。

  5.1.*同会签完成后,物资采购部依据叉车采购周期、叉车使用部门使用时间要求,给予采购。

  5.2资格要求

  5.2.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除叉车驾驶员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驾驶叉车,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叉车。

  5.2.2叉车驾驶员在独立上岗驾驶叉车前,依据本公司叉车使用特点,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其进行严格的培训。培训(室内课程和实操)应包括正确的驾驶、在作业场所内驾驶叉车的危险及工业叉车标准的要求。

  5.2.3叉车驾驶人员要根据他们所要驾驶的叉车、区域作业、路况等特点;日常点检保养等相关知识达到要求后,最终由人力资源部、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共同评审后,人力资源部办理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叉车使用(使用前准备、行驶、装卸、交接、停放)

  5.3.1使用前准备

  5.3.1.1驾驶员应检查燃油、发动机机油、冷却水、蓄电瓶的电解液是否充足或处在正常位置,不足时应按照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5.3.1.2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各仪表是否运行正常;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如有异常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修叉车。

  5.3.1.3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

  5.3.1.4注意轮胎气压是否正常,低于标准的应及时充气。注意叉车的清洁工作,应经常擦试叉车的`内外部位。

  5.3.1.5叉车启动时应注意观察电压表电压,若低于限制电压时,叉车应立即停止运行,叉车不能启动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叉车。

  5.3.1.6起动后,应注意发动机的运转情况,有无异常声响,发现故障应及时停车检查并排除。发动机应运转5分钟后,方可起步行驶。

  5.3.1.7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设备维修科人员进行维修处理,避免造成电池损坏。

  5.3.1.8起步前,应注意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转向盘、转向拉杆、离合器及踏板、制动器及踏板是否正常。然后,检查液压升降系统及各部开关,操纵杆是否正常。

  5.3.2行驶要求

  5.3.2.1叉车驾驶员应该严格遵照叉车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服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自觉遵守厂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维护交通秩序。

  5.3.2.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操作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操作证准驾驶车种不相符的车辆。

  5.3.2.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

  5.3.2.4严禁酒后驾车,当叉车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时,有碍行车安全,不准驾驶车辆或调离岗位。

  5.3.2.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车时不准吸烟,饮食,打电话或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5.3.2.6叉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律右侧行驶,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在没有分道线的道路上,应在中间右侧行驶;在同一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低速车应靠右侧行驶。

  5.3.2.7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示标志处或转弯,调头,通过以上路段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进出生产区域、仓库、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倒车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同时应加强瞭望,谨慎行驶;车辆行驶经交叉路口需要提前减速,加强了望,做到礼让“三先”(慢、让、停),谨慎通过。

  5.3.2.8通过狭窄的道路、易燃易爆危险仓库、机械设备过于拥挤、人员过于密集的区域应禁止行驶。

  5.3.2.9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拔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专用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5.3.2.10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可行驶。

  5.3.2.11车辆与道路边沿应保持一定距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3.2.12叉车在出入仓库门、人流混杂,视线不清,拐弯抹角等一定要先按喇叭,并且做到相互提醒警示,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5.3.2.13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驶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刹车和高速转弯。

  5.3.2.14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5.3.2.15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必须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必须减速慢行,避免对叉车轮胎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5.3.2.16作业人员禁止空人站在货叉上进行高空作业,如有工作需要,请先做好安全防护。

  5.3.2.17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5.3.2.18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叉车占用人行通道。

  5.3.2.19严禁叉上站人,严禁叉车载人。

  5.3.3装卸要求

  5.3.3.1不管是倾斜门架还是调整货叉高度,要求动作连续,一次成功到位。

  5.3.3.2货物在高处时,如未在放货位置,禁止向前推动前倾手柄,以防造成叉车向前倾翻。

  5.3.3.3不允许叉车在前倾的情况下载货运行。

  5.3.3.4操作操纵杆时,动作要柔和,速度要适当。

  5.3.3.5卸货抽货叉时,货叉高度要适当,以防拖拉、刮碰货物。

  5.3.3.6叉车装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5.3.3.7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5.3.3.8不能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托盘,不易稳定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物体必须绑上绳索,固定后方可提升。

  5.3.3.9严禁使用叉车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3.3.10停车时,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驾驶座。

  5.3.3.11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货叉载物升降时,以叉车为圆心半径1m围内不准有人员停留。

  5.3.3.12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5.3.3.13严禁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离地大于0.5m)。

  5.3.3.14严禁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严禁使用惯性装载卸货。

  5.3.3.15叉车司机损坏物货,设施或发现已损坏货物,设施时要如实上报仓库负责人。

  5.3.4叉车交接

  5.3.4.1不同班次,上下班时必须进行交接,填写《叉车使用交接工作表》后,让接班人员知道叉车的状态,以确保安全。

  5.3.4.2同班次不同叉车司机交接使用叉车时,必须进行口头交接,以确保安全。

  5.3.5停放要求

  5.3.5.1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

  5.3.5.2驾驶员停车后,拉手刹车、挂空档、切断电路、将钥匙取出后才能离开叉车,严禁叉车停放时留存钥匙。

  5.3.5.3作业后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口、出入口、一般车辆停车处、消防设施旁等地方。

  5.3.5.4电动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柴油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闭熄火开关。

  5.3.5.5电动叉车充电须要选用叉车专用配套充电器,要轻拿轻放,不得让叉车电量耗尽,致叉车不能移动时才进行充电,这样会缩短电瓶使用寿命,充完电后,应关掉电源,在拉出充电器插头,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乱放。

  5.3.5.6柴油叉车加油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拔掉钥匙,严禁携带火源或静电来源,加完油后,应将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归放原处,严禁相关工具随意乱放。

  5.4叉车日常点检、故障维修、定期检查与保养、大修及年检

  5.4.1叉车的日常点检

  5.4.1.1叉车的日常点检工作由各区域叉车驾驶员具体负责,叉车驾驶员每天每个班次要对叉车进行点检,并将结果填写到《叉车日常点检表》中;若有故障,请及时通知上级领导,由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

  5.4.1.2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请在充电前加足水,加水到浮标口位置为最佳,过多充电时会造成电解液溢出。

  5.4.1.3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刹车不正常或出现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检修,叉车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5.4.1.4叉车使用部门应指定叉车驾驶员为叉车保养责任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按照本办法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5.4.2叉车的故障维修

  5.4.2.1叉车发生故障时,叉车驾驶员应报告给上级领导,并立即停止叉车使用。

  5.4.2.2制造中心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不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2.3物流部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

  (1)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能处理时,由维修员进行维修。

  (2)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不能处理时,由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和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

  5.4.3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

  5.4.3.1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由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物流中心维修员会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制定,并定期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叉车使用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协助检查与保养。

  具体实施标准如下:

  《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周期

  检查方法

  检查判定标准

  检查人

  备注

  1

  气缸内压力或真空度

  压力或真空度是否在达标

  1次/月

  2

  气门

  检查与间隙调整

  1次/月

  3

  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

  是否漏油,运动过程中是否有卡滞现象

  1次/月

  4

  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

  制动片磨损

  制动鼓圆度

  间隙配合要求

  1次/月

  5

  发电机及起动电机

  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1次/月

  6

  风扇皮带

  松紧程度

  1次/月

  7

  油箱、过滤网及管路

  检查有无腐蚀,损坏、撞裂情况

  1次/月

  8

  变矩器、变速箱

  检查各零件磨损及配合间隙

  1次/月

  9

  检查传动轴轴

  承

  检查轴承是否损坏,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1次/月

  10

  检查转向器

  转向盘的自由转动量

  1次/月

  11

  拆卸清洗齿轮油泵

  检查齿轮,壳体及轴承的磨损情况。

  1次/月

  12

  检查转向节

  有无损伤和裂纹,转向桥主销与转向节的配合情况,拆检纵横拉杆和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

  1次/月

  13

  检查轮辋连接螺栓

  是否松开或达到规定扭矩值

  1次/月

  14

  检查脚制动与手制动踏板

  调整工作行程

  1次/月

  15

  检查货架、车架

  是否变形、拆洗滚轮、各附件固定是否可靠

  1次/月

  16

  拆检各液压油缸

  检查起升油缸、倾斜油缸及转向油缸密封件损情况

  1次/月

  17

  检查全车电路系统

  仪表感应器,保险丝及各种开关

  1次/月

  5.4.4叉车大修及年检

  5.4.4.1叉车的大修工作由叉车使用部门会同设备维修科(组)提出维修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叉车维保供应商进行维修。

  5.4.4.2叉车的年检工作由特种设备管理员会同叉车使用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安排落实年检工作。

  5.5叉车借用流程

  仓库以外的其他部门如需借用叉车请到仓库办公司填写叉车借用登记表,经叉车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叉车司机驾车前去服务,叉车司机必须按照使用单位的要求,提供叉车服务。

  5.6处罚规定

  5.6.1使用叉车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依据《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罚。

  《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处罚标准

  备注

  驾驶员

  班组组长

  楼层/车间主管

  部门负责人

  1

  作业过程中,叉坏物资

  材料原价赔偿

  2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2

  作业过程中撞坏、撞凹叉车、建筑物及公共财产

  按财产原价赔偿

  20元/次

  20/次

  10元/次

  3

  违章作业:

  1、穿拖鞋驾驶;

  2、作业时,接打电话、玩游戏、收听耳机、打瞌睡;

  3、超高、超重叉运货物;

  4、倒车不观察、转弯过急,造成安全事故;

  5、叉运货物下坡时未倒车前进;

  6、酒后驾车;

  7、货物倾斜叉运;

  8、叉车货叉上站人行驶;

  9、叉车超速行驶(限速5km/h);

  10、叉车带病作业(主要指刹车失灵、限速器损坏、喇叭后视镜仪表盘受损、转向灯不亮、漏油、机油不够、螺栓松动、水温过高、水箱缺水、放电达80%未及时充电、轮胎磨损严重、电线破损、气压不足等);

  11、叉车停车不拔钥匙或货叉不落地;

  12、夜间不开灯驾驶叉车;

  13、故意损坏叉车;

  14、叉车单叉作业;

  15、将货物升高长距离行驶;

  16、货叉升起后,货叉下站人;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4

  叉车未定期进行清洁(每班一次)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5

  作业完毕后,若未对车辆进行充电或故意不充电者,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6

  交接班时未对叉车进行点检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7

  下班前,作业未完毕,擅自提前离岗或拖拉、延长装卸货时间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8

  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主管正确指挥(违章指挥除外),故意刁难相关人员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9

  作业时,配备对讲机;对讲机未保持开机状态或呼叫无应答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10

  车辆机油位、刹车油位、变速液油位不在规定液位之间,水箱缺水、电瓶缺补充液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1

  无证人员私自动用叉车

  100元/次

  (并处当事人罚款200元)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2

  违反本办法第5.3《叉车使用》条款中任一条款时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5.6.2当月累计违规本管理办法达5次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6.本办法解释权属于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7.相关文件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安全培训教材》

  8.附件

  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

公司叉车管理制度3

  为维护保养好公司机动设备正常良好运行,以保障生产运行需要,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要求公司的机动车驾驶员遵照以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车辆要做到定车定员使用。

  不得随意动用别人车辆。如有特出情况是,必须经请示公司有关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操作人员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有操作证方可操作

  2.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3.车辆作业前确认安全装置可靠xx车辆例行检查要仔细

  5.作业前要仔细观察作业环境,保证安全操作空间及场地

  6.配合库管员,做好质量控制xx人离机,车辆要熄火并带走钥匙

  7.控制车速,空、重载选用不同的车速,严禁超速行驶

  8.作业中要随时了解机械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9.铲货(夹货)要对中,做到慢起、轻放、严禁急刹车

  10.严禁坡道上掉头或者急转向

  11.作业过程中按固定路线行驶,倒车必须观查行驶路线是否安全xx车辆有异常情况则停止行车,严禁带病行车

  12.做好对xx接班工作,完整填写交接班记录

  13.合理使用车辆灯光、信号,过往道口、弯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日常规检查制度:

  1、检查叉车润滑油、机油、液压油、发动机冷却油油量是否足够。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叉车制动是否可靠,车辆转向是否灵活。

  3、检查叉车照明、喇叭能否正常使用。

  4、检查叉车发动机能否正常工作。

  5、空气滤清器每次交接班时清洗、吹扫。

  6、叉车发动机在工作中要勤观察水温是否正常。

  四、月维修保养制度(合力售后):

  1、更换发动机润滑油。

  2、发动机xx工作(更换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

  3、转向机构检查。

  4、离合器行程检查。

  5、制动行程检查。

  6、发动机加速性能检查。

  7、转向机构轮滑油加注。

  五、年定期报检制度:

  每年向xx市叉车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提交年度检查申请,检验中心派出检验员对叉车整车检查、动力系检验、灯光电气检验、传动系检验、行驶系检验、转向系检验、制动系检验、工作装置检验、专用机械检验九项系统检验。如果检验不合格,根据检验员检验出的问题作出整改。检验合格之后,给予《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报告》。

  六、叉车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叉车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叉车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叉车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3、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xx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叉车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xx同意后,予以补发。

  5、叉车作业操作证每xx年复审xx次。叉车作业人员在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xx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叉车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xx年xx次。

  6、叉车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xx日内,由安全管理员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叉车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7、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8、叉车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叉车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9、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叉车作业操作证。

  10、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叉车作业操作证失效。

  七、意外事故和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制度:

  1、为了有效、及时控制叉车突发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救援预案。确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设立救援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向救援工作主要负责人禀报,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作出决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恶化。

  2、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救援小组人员应急事故处理知识的学*、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应急事故处理演*。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真实记录,它能反映整个活动的历史面貌。它不仅是对工作的总结,而且对今后发展也是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2、档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损毁档案的各种因素以延长档案的寿命,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3、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档案接收按各类档案交接手续办理。

  5、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在于防止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对档案损毁。档案库房应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6、对受损和纸张老化,字迹消退的档案,要及时修复和抄录(复印)。


公司叉车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2、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掌握好出车去向。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每季度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

3、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必须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必须附有清单,换件的必须交旧件。报销时随车领导必须在票据上签字。

5、各种车辆归本单位所有,其资产及使用管理由单位机关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派(定向配置车辆除外)。

6、定向配置车辆相对固定,由用车单位(部门)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和调派,但必须按照此规定执行,指定符合车辆驾驶条件的人员驾驶,服从单位领导因需要临时派遣。

7、保证单位机关在县内的公务和事务用车。

8、派车单制度(适用于本系统各单位、部门县城内用车时间超过一天以上或者超出太和县辖区用车)。需用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原则上须提前半天填写派车单,说明事由、出车时间、到达地点等,经单位主任审批后,由机关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凭单派车,无派车单原则上不派车。

9、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所有车辆停放在侧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10、对所有车辆分别进行加油登记,由人秘科负责登记,每月由人秘科将各台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进行审核公布。

11、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人秘科负责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分管领导批准或人秘科通知,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分管领导或人秘科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12、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13、车辆在公务途中遇有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立即向交警、保险部门报案,同时还应向办公室报告。

14、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15、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断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人秘科报告,由人秘科向分管领导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修理时由人秘科派人一起前往,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验收。一次性修理费在100元(含)以内的由人秘科长决定;100元以上至200元(含)的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决定;200元以上的由主任审批。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干部同意后报主任批准后,由司机和随车人员会同前往修理,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送分管车辆调度领导审批后,方准报销。

16、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17、车辆必须停放在统一的指定地点,因事不能停放在指定地点的,应停放在安全的停放处。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搞好安全防范,否则后果由驾驶员自负。正常业务用车、重要工作用车、出差用车应按时返回待用,并及时将钥匙交到办公室。

18、派车程序:

19、本制度适用于全乡党政、人大、工青妇团体和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20、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制。

21、4 用车管理

22、4.1 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23、4.2 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管理部主管签发的"出车单"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24、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5、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26、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27、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28、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

29、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0、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31、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3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办公室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33、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34、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35、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36、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37、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风体系管理工作:接合公司GPS监控系统,对我县道路进行信息采集,道路分析,并对危险点进行播报,提醒驾驶员提前处理,保证车辆出行安全。

38、坚持持续性对车辆安全隐患的检查工作,杜绝带"病"行驶等不安全隐患:通过季度检查,月度抽检、出车前检查和监督车辆保养等长期不懈的检查手段,完善管理,警钟常鸣,来达到我们车辆管理的目的,并对车辆进行了分析,保证车辆出行率。

39、完善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车辆费用统计、车辆报修制度:在完善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信息时时更新的同时,完善车辆报修程序,并加大费用统计力度,为下一年车辆预算做好坚实的基础。

40、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41、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

42、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负责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隐患。

43、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44、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人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45、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46、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47、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48、离车注意

49、实行“派车申请单”制度,凡因公需要使用车辆,均需填写“派车申请单”。本县(市、区)内直接由办公室调派,凡跨县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跨市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调派。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用车,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可先用车后补办手续。

50、驾驶员应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离岗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或办理请假手续。


公司叉车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1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合理安排调度车辆,保障公司重要工作公务用车及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驾驶员和兼职驾驶员及其他公务用车事项。

  二、车辆使用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所有车辆归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由办公室根据公司公务活动轻重缓急灵活安排。原则上优先保障总经理公务用车和融资、建设、土地、经营等主营业务公务用车。

  第四条 每辆公务车明确专职一名或兼职驾驶员二名。负责车辆的证照、年审、保险的办理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清洁、加油等事项。

  第五条 因公务需要离开城区的,一律须在出车前向办公室报备,且必须节约用油,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部室员工因公务用车(非城区),须事前预约申请,报办公室批准并指派车辆出车;城区内一般不派公务用车,确有需要,需报办公室批准并指派车辆出车。

  第六条 所有公务车辆实行节假日封存制度和非工作时间入库制度。凡节假日和其他非工作时间,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车库指定车位。车辆封存前,驾驶员与小车组长确认好车况、行车里程并锁好门窗。公司有加值班任务时,不再此列。

  第七条 公务车辆实行油量限标。

  序号 车牌 排量 油耗(l/100公里) 备注

  1 X7b 2.5l 10

  2 X23 2l 9

  3 X81 2l 9

  按财务部年终统计的各车辆的年度燃油费(元)÷全年里程(公里)×100=*均油费(元/100公里),再除以年均油价(元/l),得出油耗(l/100公里),进行综合评定,以车位单位评定出年度节油奖,奖励金额为500元/人。

  第八条 全年维修保养费用最低的车辆,以车为单位,奖励金额为500元/人。

  第九条 车辆行驶,全年未发生任何事故,按每公里0.08元计发安全行车奖(因他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车损、不计驾驶员责任)。

  第十条 车辆的大、中修,定时保养,年检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工作由专职或兼职驾驶员负责,并建立台账,年底统一交办公室存档。

  第十一条 购车手续、各类证件等基础资料,能存原件的原件存档;不能存原件的,复印件存档。

  第十二条 办公室明确兼职人员一名,担任小车组长,负责车辆的相关事项管理。所有专职和兼职驾驶员,必须配合小车组长搞好车辆管理。

  第十三条 小车组长职责:确保公司所有车辆处于良好待命状态;负责严格按出车审批程序派车;指导驾驶员及时做好行车记录;落实节假日车辆停放制度;确定车辆长期维修地点并搞好维修价格调查和维修结果把关;负责组织所有车辆的保险理赔;负责组织所有车辆的年检年审;为财务部做车辆年度费用预算提供有效建议;负责车辆加油充卡的审查;负责行车费用的审查;驾驶员使用的建议权和行车路线的`建议权;负责所有车辆年终考核工作的资料收集并提供初步考核意见。

  三、驾驶员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一般不得申请个人用车,因重病就诊、重病住院和个人紧急等特殊情况必须用车的,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备至办公室后方可用车。

  第十五条 每台车一本《车辆使用及运行记录台账》,由专职或兼职驾驶员详细记录每日行驶的里程、时间地点、用车事由,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办公室每月核对一次运行台账。

  第十六条 驾驶员不得私自向外借车、换车或出私车。未经批准向外借车、换车、出私车等造成的各种问题和事故责任全部由当事驾驶员负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驾驶员必须熟悉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身体、精神状态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因违反交通规则等造成的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公务接待中,驾驶员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劝酒,以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领导干部相关纪律规定,禁止领导干部驾驶公司公务用车。

  第十九条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专职或兼职驾驶员负责实施,办公室统一管理。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维修。

  第二十条 公务车辆大、中修,驾驶员应列出维修计划(包括时间、维修项目范围、预算)报小车组组长复核,预计维修费用5000元以下,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实施;预计维修费用5000元以上,分管办公室副总经理审定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内外清洁,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良好车况和车容整洁,出行前例行安全检查,保证行车安全。

  第二十二条 因驾驶员自身原因造成的违章、证照不全等处罚,所需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因公务原因发生的违章处罚,全年罚金总额不得超过20xx元,超过部分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全年无任何违章行为,奖励驾驶员500元/年?人。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发生故障,所需维修费用,由驾驶员全额承担。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需按时上、下班,做好出车前的一切准备;无出车任务时,须在办公室待命;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关机,保证随叫随到。如无特殊原因,驾驶员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不服从调度的,可处罚款100元/次。

  四、私车公用及非专职或兼职驾驶员用车管理

  第二十五条 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因部门公务需要,私车公用的,车辆报办公室备案,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核准后,由车辆所有人与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县城内私车公用的,公司每月支付200元燃油费,车主不得再报销城区内交通费用。因公务驾私车出县城的,出城前先向小车组长报告并填报《租车申请单》,经办公室与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公司根据县城租车行情明确费用报销标准,车辆所有人提供汽车租赁发票,按公司报账程序予以报销。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起实行。原《车辆使用和司机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节约、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拟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业务办公用车。

  三、权责单位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出差及业务用车应向主管人员登记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襄樊市需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四、用车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3、员工因私借用公车,需经办公室同意,并经总经理签署派车单后,主管人员方可派发车钥匙。交还公车前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并按行驶里程计收油费。

  4、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人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五、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3、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4、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

  5、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6、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7、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2、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3、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4、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5、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6、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7、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18、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9、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0、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21、个人形象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2、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本制度经人事主管人员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实行,人事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11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 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② 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③ 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④ 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⑤ 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3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5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8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9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xx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20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21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2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3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5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7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8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29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4

  根据公司目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和司机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公车的使用、保养、维修作出如下暂行规定:

  一、公司目前统一调度使用的`车辆是 沪KXX 、 浙DXX2 、 沪XX 、 京PXX4 。

  二、公司将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以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保养和维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

  三、公司各部门用车,应提前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行政人事部根据先申请先安排和事情的重要性原则,进行合理安排。各部门自行安排开车人员。用车完毕,需检查车辆卫生及对车辆进行适量加油以保证下次出车用油正常,并按公司现有规定进行登记。

  四、车辆在公司体系内部进行调度,由行政人事部发出书面通知。调出单位应完成必要的保养和维修及车辆交接工作。

  五、车辆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即时进行维修的,开车人员应报闻稚农同意,按保证质量和节约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在处理前向行政人事部报告。

  六、用车发生的汽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维修费等,应及时填写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凭证。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销,如遇金额较大,公司务必在第一时间给予报销,以便员工的垫资正常周转。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行政部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车队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部分车辆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车队负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第五条 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车队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档。

  第六条 车队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

  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八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 每辆车须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行政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罚当事驾驶人耗油款。

  第十条 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原则上公司车辆是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经董事长特批后方可做为他用。

  第十三条 凡公司员工及其直系家属需借用公司车辆私人使用时,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派车申请单》上注明“***私用”,车队负责人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车,并在车辆使用完毕后根据实际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费的燃油费用。

  第十四条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车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损失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车辆交由无驾照人员驾驶,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经手借出车辆责任人及无证驾驶人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

  第三章 车辆的停放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和行驶证交至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和行驶证。

  第十七条 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内,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十八条 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未经董事长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 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批,所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由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额承担,并按相应车辆油耗比例及行驶公里数承担燃油费及车辆磨损费。

  第二十条 燃油费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

  (二)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行政部登记领取加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长途行车需现金加油的,应上报车队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并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报销。

  (三)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第二十一条 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一)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二)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车队负责人统筹安排。

  (三)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车队负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

  (四)车辆须在指定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以保证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申请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字确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严加处罚。

  (五)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车队负责人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六)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七)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

  第二十二条 其他费用管理:

  (一)车辆行驶每年所需缴纳的通行税费、年检费、维修费同车队负责人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

  (二)车辆出省外出公干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必须先经车队负责人连同《用车申请单》、《车辆行驶记录表》进行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费用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做出合理有效说明的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三)在出车中由于驾驶人员管理不当所造成停车卡、行驶证丢失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行政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第二十五条 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一)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60%的费用;

  (二)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40%的费用;

  (三)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20%的费用;

  (四)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公司叉车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30句菁华

1、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必须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必须附有清单,换件的必须交旧件。报销时随车领导必须在票据上签字。

2、车辆用油统一购买,凭票(卡)加油。车辆加油必须是油票(卡)与车辆相对应,严禁给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违者处以2倍经济损失赔偿。

3、驾驶员必须保证里程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驾驶员每月1号将车辆上月行驶里程数填报给办公室备查,办公室分管人员必须每月定时对里程表进行检测,做到车、票(卡)、油、里程应基本相符。

4、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

5、为保障单位领导随时开展工作和处理紧急事务,实行专车专用。

6、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驾驶人妥善保管。涉及车辆的养路费、年审、保险等事务由司机掌握办理时间,报人秘科或分管车辆调度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司机负责具体办理,人秘科协助办理。

7、对所有车辆分别进行加油登记,由人秘科负责登记,每月由人秘科将各台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进行审核公布。

8、本系统所有车辆一律实行刷卡加油,用车时由办公室按实际里程数计划供油,并进行登记备查,由专职司机按计划量加油,因特殊情况,在外加油的须报办公室登记。每月末由财务人员统计实际用油量与办公室用油登记情况进行核对,如出入较大,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9、出差、下乡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先急后缓,先远后*,先公后私的原则,统筹安排。

10、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制。

11、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12、4.3 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管理部,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13、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1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15、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16、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17、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现场司机应做到以下几点。

18、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19、各种拖拉机、翻斗车、*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20、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21、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22、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23、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4、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片区、各有车部门的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车辆的安全管理,对所管的车辆安全负主要责任。

25、坚持持续性对车辆安全隐患的检查工作,杜绝带"病"行驶等不安全隐患:通过季度检查,月度抽检、出车前检查和监督车辆保养等长期不懈的检查手段,完善管理,警钟常鸣,来达到我们车辆管理的目的,并对车辆进行了分析,保证车辆出行率。

26、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27、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28、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29、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30、驾驶员应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离岗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或办理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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