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1-13 00:00:00 制度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

  1、目的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企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反映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和状况,并对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档案涉及的内容

  2.1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公司(安全部)长期保存。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6)事故审批结案文件。

  (7)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

  2.2安全生产教育档案。保存单位:安全管理部、事业处。

  (1)进厂职工三级教育资料(长期保存)。

  (2)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持证上岗有关资料。

  (3)换岗及复工教育资料。

  (4)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

  (5)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资料。

  以上资料均应有培训内容、学员名册、培训时间、考核成绩等。

  2.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1)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

  (2)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3)公司奖惩制度、规定、公司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台帐。

  (4)安全奖惩台帐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4隐患及整改记录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包括隐患类别、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负责人、整改进度、完成情况、验收和反馈等。

  (2)隐患下达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单,也可以是整改计划或隐患整改报告等,但都必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3)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5安措项目档案

  (1)安措项目主要指劳动保护专项经费计划项目,其档案应包括项目名称、措施内容和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经费来源、项目计划进度、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可行性分析、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项目验收及其效果、经费决算等。

  (2)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6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1)本厂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压力容器;危险设备是根据设备的危险性而确定的设备设施。

  (2)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台帐、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

  2.7职业健康档案

  (1)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体检表。

  (2)其他职工体检记录。

  2.8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

  (1)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设备设施现状。

  (2)验收测试记录及启用日期。

  (3)维修、监测和检验记录。

  (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应长期保存。

  2.9职业卫生档案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1)有害作业*面布置示意图及接触人员人数、名单。

  (2)有害因素监测记录资料,有害物超标的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情况记录资料。

  (3)职业病患者资料(诊断报告、治疗及处理资料)。

  (4)有害作业人员健康卡片(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上岗期间及离岗时的体检报告)。

  (5)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资料

  2.10电器设备检测记录

  (1)绝缘检测记录。

  (2)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3)漏电保护器运行、检测记录。

  3档案管理部门:设在安全管理部。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2

  一、本电站保存的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生产负责人存档),主要供本站使用。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二、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三、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当地*、安监、水利等部门安全检查时,有权查阅本站安全生产有关档案。

  四、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安全生产负责人同意。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站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五、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3

  1、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需持介绍信,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能查阅。

  2、凡公司系统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由借阅人向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卡,返回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认真检查并及时销帐。

  3、借阅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勾划、涂改、圈点、裁剪、损坏,否则取消借阅权。对于将档案丢失者要追究责任。

  4、借阅各项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5、公司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在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由本人向档案室交回借用的全部资料,否则,主管调动部门不予开调令。

  6、工作调出,必须将档案、科技书、资料全部交加,外出参加科技性会议带回的资料,一律交档案室存放。

  7、经批准查阅的绝密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文,不得带出室外查阅、翻印和转借。

  8、在查阅档案中不得折卷,不得损坏、涂改,因工作需要必须摘抄的,必须抄在保密工作手册上。

  9、查阅档案的部门,要及时将利用效果登记册内。

  10、上级部门审查档案资料时,需派车由有关人员和专职档案管理员妥善保管共同到指定部门进行审检,待审查结束后,把档案资料安全归位。

  11、档案资料按统一分类大纲进行分类、编目、划定保管期限限、密级。

  12、维护*,卷面、封面要注意密级。密级定为三种:

  (1)绝密

  (2)机密

  (3)秘密

  13、加强档案的安全管理,档案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内严密保管,档案室门窗要坚固,做到安全可靠。

  14、保护档案库的清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处理。

  15、保持好库的温湿度,经常检查调整,按规定填写温湿度记录。

  16、案库房是档案保管要害部位,非本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有查阅档案资料的同志请等候调卷,在阅览室查阅。

  17、借阅制度,搞好借阅、查阅、入库、发放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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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精选十篇)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

  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1、安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四、内容

  1、文件资料的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资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施工单位相关材料等;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记录等;

  (8)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等;

  2、立卷归档

  (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立案时间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标定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档案保管

  (1)、档案应入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档案借阅

  (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五、相关记录

  《文件档案清单》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并负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为加强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规范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加强安全记录控制和档案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工作职责

  1、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批准、发布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有关管理体系文件。

  2、综合管理部负责体系文件的审核、发放、更改、归档、保管和作废文件的回收、销毁,负责组织体系文件的编制、评审、修订;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工作;负责有关上级来文的转发。

  3、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评审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记录汇编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发放。

  4、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文件的编制、审核,对职责范围内记录的格式及使用负责,对记录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及监督,负责保管职责范围内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统计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分类

  (1)安全生产目标;

  (2)机构和职责;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号和标识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的'编号由安全保卫科负责,按管理体系要求统一进行编号控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标识。受控文件在更改时接受更改服务。持有文件人员因工作变动,应将“受控”文件交回文件发放部门。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复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员借用、赠送、转让。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级**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规定等采用原名称及原编号。

  3、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安全相关管理体系文件由安全保卫科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4、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

  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行政办公室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xx发放。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企业建立局域网并实行无纸化办公的,按照文件网上流转程序实施文件的收发。

  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5、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评审、修订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对少量的变动可由更改人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改,当一页有三处以上(含三处)的更改时,采取换页的方式进行并标注修改次数。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多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

  所有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修订方式由安全保卫科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更改方式”和“负责更改的人员”。

  6、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新。若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补发。

  内外部人员借阅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内外部人员需复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时,由分管领导批准。

  7、安全生产相关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安全保卫部备案。

  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项目、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

  安全生产相关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将该项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责任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附*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入更改后的数据,签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盖印章)、日期。

  8、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保管、作废与销毁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需归档保存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每年或项目完成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受控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方式有: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

  9、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

  归档材料应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应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

  (1)安全生产目标;

  (2)机构和职责;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10、安全生产档案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系统规范,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造册。

  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11、安全生产归档时间

  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活动内容归档。

  12、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13、安全生产档案的利用

  借阅、复制有密级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法规办理。

  安全生产档案利用中,要处理好安全生产档案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档案的指导、借鉴等积极作用。在提供、利用、公布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14、相关记录

  文件清单

  文件发放记录

  文件回收记录

  文件销毁记录

  文件评审记录

  文件修订记录

  文件借阅、复制记录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4

  一、本电站保存的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生产负责人存档),主要供本站使用。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二、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三、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当地**、安监、水利等部门安全检查时,有权查阅本站安全生产有关档案。

  四、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安全生产负责人同意。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站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五、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5

  (一)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家你,是企业管理中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法定的程序编制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意义重大,具有法律效力。

  (二)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资料,均在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之列。

  (三)安全生产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以及上级颁布的'各种文件。证照与批文,企业内部各种证照、文件、设计方案,措施计划,上级的各种安全总结,报告等。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会议通知、议程、签到、记录及决议等;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教育与培训,危险源与应急管理、职业卫生、事故处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五同时”、“三同时”,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等方面的原始资料。

  (四)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必须做到规范化。

  (五)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应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六)安全生产档案的调阅与借阅必须执行档案管理的规定,不同级别的档案按规定和手续及办法借阅或调阅。原则上原始资料不得离开档案室(执法部门除外,但应办理严格的借阅手续)。

  (七)安全生产档案坚持谁保管谁负责的原,谁丢失或毁坏谁负责,直至负法律责任。

  (八)安全生产档案必须要为保管,做到防火、防潮、防虫、防盗。

  (九)安全生产档案的形式有文字档案,音像档案等。文字档案最具法律效力、影像档案则为重要的参放证据,而磁性材料因易改而使其不足为证,故文件档案更应严加保管。

  (十)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技术部设立档案室,实行专人保管。档案保管年限为重要档案七年以上,一般档案五年以上。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6

  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二、各直属车间必须建立安全台帐、档案和安全活动记录,即安全会议台帐、安全组织台帐、安全教育台帐、安全检查台帐、隐患治理台帐、事故台帐、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消防台帐、职业安全卫生台帐、安全防护用品台帐、事故预案台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安全评价台帐、安技装备台帐、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安全学*资料档案、火票档案和安全活动记录。台帐要求填写规范、自己清晰、双杠改写、保存完好。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与考核。

  三、安全会议台帐

  按要求填写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处理结果等内容,主要记录厂、车间关于安全方面的会议(如厂安全员月例会、车间安全例会等),尤其对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学*和贯彻情况要详细填写。

  四、安全组织台帐

  1.厂安全组织台帐要将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部门组成成员记入台帐;

  2.车间安全组织台帐要将车间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组织网络记入台帐,并填写本单位义务消防队队员组成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岗位、文化程度、安全教育状况等)。

  五、安全教育台帐

  1.厂安全教育台帐:包括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安全处长安全教育情况;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新员工入厂三级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其它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等。

  2.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包括车间领导及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转岗及离岗半年以上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3.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包括车间领导及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转岗及离岗半年以上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从事“四新”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对事故责任者的安全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情况;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等。要有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被培训人、教育培训内容、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考核试卷要存档。

  六、安全检查台帐

  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记录上账。企业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车间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除此之外还要按照专业特点、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业要求,开展专项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复查情况均应按要求如实填写。

  七、隐患治理台帐

  事故隐患治理应按公司、厂、车间实行分级管理,凡发生在产权车间的隐患,不论级别和资金来源,均应在车间隐患治理台帐中填写,要有隐患名称、隐患级别、隐患所在单位、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资金来源、整改前临时防范措施、整改方案(方案要具体)、完成进度、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况等。隐患整改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方案、定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资金来源)。

  八、事故台帐

  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实行归口和分级管理。厂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宅、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质量、污染和其他事故。车间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本车间发生的人身、火宅、爆炸、设备(包括停电、停汽、停水、停风、停设备等,只要影响到生产运行均应上账登记)、生产事故(包括跑、串、冒油事故,切断进料事故,生产指挥失误,生产操作失误等,凡影响正常生产运行均应上账登记)以及其他事故。要记录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并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详细填写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及事故概况等记入台帐。

  九、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

  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台帐记录对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情况,要有各级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事故发生的单位、个人及“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的情况,对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的奖励情况,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情况。台帐应设考核项目或内容、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况、考核部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十、消防台帐

  记录消防安全组织网络、消防演练情况、消防设施台帐、消防工作会议。

  十一、职业安全卫生台帐

  记录员工体检时间、人数、姓名、性别等,尘、毒、噪声、射线分布情况及定期检测数据。

  十二、安全防护用品台帐

  记录防护用品明细,每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

  十三、事故预案台帐

  记录事故预案演练。

  十四、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

  记录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员情况,走动式巡检情况,危险点分布*面图。

  十五、安技装备台帐

  建立安全阀、联锁、阻火器、呼吸阀、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烟雾报警器台帐、记录安技设施变更情况。

  十六、安全评价档案

  每季度开展一次动态安全评价,有安全评价报告。

  十七、安全学*资料

  保存下发的上级各种文件、安全会议材料及安全试题库、安全考试卷、安全通报等学*资料

  十八、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记录特殊工种人员姓名、工种个、年龄、本岗位工龄、性别、取证时间、参见培训情况及复审考试情况等。

  十九、安全活动记录

  1.安全活动记录要内容齐全,填写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动内容、发言情况、领导签字等。

  2.安全活动内容:学*安全文件、通报、安全规章制度;学*安全技术知识、劳动卫生知识;结合事故案例,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安全技术表演;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技术座谈、攻关和其他安全科研活动。

  3.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要将本班组的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等内容记录清楚,并与车间内容相对应。

  二十、本制度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二十一、本制度如玉上级有关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7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执行原则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是指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管理职责

  3.2.1安全管理部

  3.2.1.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生产厂、职能部室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2.1.2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各生专业职能部室

  3.2.2.1负责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归口管理工作,明确本专业所涉及安全记录的编制、填写、保存等具体要求。

  3.2.2.2负责对涉及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单位、部室进行监督、检查和提供业务指导。

  3.2.3各生产单位、部门

  3.2.3.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落实公司下达的档案工作要求和有关部署,在业务上接受公司专业职能部室的指导和检查。

  3.2.3.2负责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单位、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3.3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资料分为以下类别:

  3.3.1安全综合管理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3.3.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3.3.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文件;

  3.3.1.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3.3.1.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3.3.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注册安全工程师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3.3.1.7年(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

  3.3.1.8与主管单位及内部各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验收、考核记录;

  3.3.1.9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记录;

  3.3.1.10安全防护用品、工具、装备登记表;

  3.3.1.11其它与安全工作有关的记录。

  3.3.2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2.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学*、活动资料;

  3.3.2.2三级安全教育资料、试卷;

  3.3.2.3全员教育、专项教育记录;

  3.3.2.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资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管理台帐,

  3.3.2.5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3.3.2.6其它安全教育工作记录。

  3.3.3安全会议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3.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

  3.3.3.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记录、纪要;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8

  1、目的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企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反映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和状况,并对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档案涉及的内容

  2.1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公司(安全部)长期保存。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6)事故审批结案文件。

  (7)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

  2.2安全生产教育档案。保存单位:安全管理部、事业处。

  (1)进厂职工三级教育资料(长期保存)。

  (2)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持证上岗有关资料。

  (3)换岗及复工教育资料。

  (4)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

  (5)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资料。

  以上资料均应有培训内容、学员名册、培训时间、考核成绩等。

  2.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1)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

  (2)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3)公司奖惩制度、规定、公司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台帐。

  (4)安全奖惩台帐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4隐患及整改记录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包括隐患类别、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负责人、整改进度、完成情况、验收和反馈等。

  (2)隐患下达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单,也可以是整改计划或隐患整改报告等,但都必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3)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5安措项目档案

  (1)安措项目主要指劳动保护专项经费计划项目,其档案应包括项目名称、措施内容和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经费来源、项目计划进度、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可行性分析、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项目验收及其效果、经费决算等。

  (2)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6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1)本厂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压力容器;危险设备是根据设备的危险性而确定的设备设施。

  (2)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台帐、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

  2.7职业健康档案

  (1)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体检表。

  (2)其他职工体检记录。

  2.8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

  (1)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设备设施现状。

  (2)验收测试记录及启用日期。

  (3)维修、监测和检验记录。

  (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应长期保存。

  2.9职业卫生档案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1)有害作业*面布置示意图及接触人员人数、名单。

  (2)有害因素监测记录资料,有害物超标的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情况记录资料。

  (3)职业病患者资料(诊断报告、治疗及处理资料)。

  (4)有害作业人员健康卡片(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上岗期间及离岗时的体检报告)。

  (5)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资料

  2.10电器设备检测记录

  (1)绝缘检测记录。

  (2)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3)漏电保护器运行、检测记录。

  3档案管理部门:设在安全管理部。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9

  安全生产档案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活动的有效记载,也是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有效监管的有力手段,是当前安全生产活动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市安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创新发展的意识,把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纳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之中,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有效监管新途径。

  市安全***要求各县(区)、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建立组织、落实专人加强对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的分类、整理和保管,督促指导在重点生产企业、乡(镇)和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委办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制度。通过安全生产挡案管理,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

  为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管理,明确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真实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及状况,能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指导调控,能直接客观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市安全***还明确提出了七大类的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机构设置名称及分布配备人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花名册,各级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等。

  2、执行***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的有关凭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其他安全评价(估)、安全认证、安全资格的凭证等。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点生产经营项目或重要防范部位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其它劳动保护、安全运行、安全值班、安全竞赛等管理制度。

  4、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记录。每月或每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月检或季检、周检、日检记录以及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记录,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活动记载等。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送培计划和培训情况,已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资料等。

  6、危险设施和场所的登记与管理。危险源和危险点的名称、数量、部位和种类登记表,特种设备的名称、数量和检测备案资料,危险设施、场所的监控与管理活动记录,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等。

  7、事故查处与事故隐患整改。发生事故的登记及现场处理记录,处理事故“四不放过”活动记录及对责任人实施的组织处理决定的凭证,发现事故隐患的登记及应急排险记录,隐患整改的组织、跟踪与验收活动资料等。

  市安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努力打开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工作新局面。依照循序渐进、逐步推行、总结完善、深化提高的原则,做到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协调指导、有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并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中,强化对这一工作的考核。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为加强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规范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加强安全记录控制和档案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工作职责

  1、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批准、发布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有关管理体系文件。

  2、综合管理部负责体系文件的审核、发放、更改、归档、保管和作废文件的回收、销毁,负责组织体系文件的编制、评审、修订;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工作;负责有关上级来文的转发。

  3、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评审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记录汇编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发放。

  4、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文件的编制、审核,对职责范围内记录的格式及使用负责,对记录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及监督,负责保管职责范围内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统计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分类

  (1)安全生产目标;

  (2)机构和职责;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号和标识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的编号由安全保卫科负责,按管理体系要求统一进行编号控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标识。受控文件在更改时接受更改服务。持有文件人员因工作变动,应将“受控”文件交回文件发放部门。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复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员借用、赠送、转让。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级**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规定等采用原名称及原编号。

  3、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安全相关管理体系文件由安全保卫科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4、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

  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行政办公室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xx发放。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企业建立局域网并实行无纸化办公的,按照文件网上流转程序实施文件的收发。

  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5、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评审、修订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对少量的变动可由更改人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改,当一页有三处以上(含三处)的更改时,采取换页的方式进行并标注修改次数。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多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

  所有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修订方式由安全保卫科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更改方式”和“负责更改的人员”。

  6、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新。若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补发。

  内外部人员借阅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内外部人员需复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时,由分管领导批准。

  7、安全生产相关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安全保卫部备案。

  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项目、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

  安全生产相关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将该项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责任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附*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入更改后的数据,签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盖印章)、日期。

  8、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保管、作废与销毁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需归档保存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每年或项目完成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受控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方式有: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

  9、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

  归档材料应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应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

  (1)安全生产目标;

  (2)机构和职责;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10、安全生产档案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系统规范,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造册。

  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11、安全生产归档时间

  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活动内容归档。

  12、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13、安全生产档案的利用

  借阅、复制有密级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法规办理。

  安全生产档案利用中,要处理好安全生产档案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档案的指导、借鉴等积极作用。在提供、利用、公布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14、相关记录

  文件清单

  文件发放记录

  文件回收记录

  文件销毁记录

  文件评审记录

  文件修订记录

  文件借阅、复制记录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通用十篇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

  1、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2、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3、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4、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5、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6、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7、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8、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

  9、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2

  一、安全生产档案员职责

  1、负责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和资料进行管理。

  2、负责对本公司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3、负责档案资料的查询、借阅、发放回收及文件的销毁或隔离存放。

  4、负责安全档案的放火、防潮、防盗等。

  5、保证安全档案资料的安全,不得泄密。

  二、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

  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包括:安全检查日志、安全会议纪要、各种设备的检修、运转记录、钢丝绳检查记录、调度简报、每月生产记录,测风记录、防坠实验记录、各级部门检查整改记录、工伤事故分析会记录、“三违”罚款单、安全生产文件等。

  三、档案文档一般要求

  1、字迹工整、书写清楚,各种原始记录封面做好标识记录。

  2、破损文件材料要及时修复。

  3、标识签署齐全。

  4、按文件资料同组卷分类保存,跨年度资料按年月排列。

  四、安全档案借阅办法执行—qms—c01文件。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3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执行原则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是指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管理职责

  3.2.1安全管理部

  3.2.1.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生产厂、职能部室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2.1.2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各生专业职能部室

  3.2.2.1负责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归口管理工作,明确本专业所涉及安全记录的编制、填写、保存等具体要求。

  3.2.2.2负责对涉及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单位、部室进行监督、检查和提供业务指导。

  3.2.3各生产单位、部门

  3.2.3.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落实公司下达的档案工作要求和有关部署,在业务上接受公司专业职能部室的指导和检查。

  3.2.3.2负责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单位、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3.3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资料分为以下类别:

  3.3.1安全综合管理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3.3.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3.3.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文件;

  3.3.1.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3.3.1.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3.3.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注册安全工程师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3.3.1.7年(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

  3.3.1.8与主管单位及内部各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验收、考核记录;

  3.3.1.9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记录;

  3.3.1.10安全防护用品、工具、装备登记表;

  3.3.1.11其它与安全工作有关的记录。

  3.3.2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2.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学*、活动资料;

  3.3.2.2三级安全教育资料、试卷;

  3.3.2.3全员教育、专项教育记录;

  3.3.2.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资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管理台帐,

  3.3.2.5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3.3.2.6其它安全教育工作记录。

  3.3.3安全会议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3.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

  3.3.3.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记录、纪要;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4

  为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档案(以下称安全台帐)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安全台帐资料记录是反映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在安全台帐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属生产单位均必须遵照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范围分别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安全台帐由各生产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

  二、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分门别类,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装订成册,编写相应的目录。

  三、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资料分为以下几大类:

  1、责任书:承包合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文件、安全组织网络图、上下两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副职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车间主任(工区、段、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制度文件:有关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

  3、通知、通报: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通报。

  4、花名册:全员花名册、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5、新工人(含民工和临时工)三级教育资料。

  6、安全检查、安全学*、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情况资料。

  7、机械、电气等设备管理资料(含设备保养、维修、检验、检测、使用情况等资料)。

  8、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9、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台帐资料(如有则建立)。

  10、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记录和报告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11、安全设备设施和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帐(附票证复印件)。

  四、以上安全台帐统一采用a4纸格式,各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增加表格。

  五、每年年终台帐装订成册保存。

  六、公司对各部门安全台帐的建立落实情况督促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季进行一次。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加强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规范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加强安全记录控制和档案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工作职责

  1、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批准、发布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有关管理体系文件。

  2、综合管理部负责体系文件的审核、发放、更改、归档、保管和作废文件的回收、销毁,负责组织体系文件的编制、评审、修订;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工作;负责有关上级来文的转发。

  3、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评审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记录汇编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发放。

  4、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文件的编制、审核,对职责范围内记录的格式及使用负责,对记录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及监督,负责保管职责范围内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统计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分类

  (1)安全生产目标;

  (2)机构和职责;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号和标识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的编号由安全保卫科负责,按管理体系要求统一进行编号控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标识。受控文件在更改时接受更改服务。持有文件人员因工作变动,应将“受控”文件交回文件发放部门。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复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员借用、赠送、转让。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级**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规定等采用原名称及原编号。

  3、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安全相关管理体系文件由安全保卫科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4、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

  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行政办公室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xx发放。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企业建立局域网并实行无纸化办公的,按照文件网上流转程序实施文件的收发。

  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5、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评审、修订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对少量的变动可由更改人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改,当一页有三处以上(含三处)的更改时,采取换页的方式进行并标注修改次数。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多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

  所有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修订方式由安全保卫科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更改方式”和“负责更改的人员”。

  6、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新。若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补发。

  内外部人员借阅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内外部人员需复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时,由分管领导批准。

  7、安全生产相关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安全保卫部备案。

  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项目、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

  安全生产相关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将该项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责任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附*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入更改后的数据,签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盖印章)、日期。

  8、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保管、作废与销毁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需归档保存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每年或项目完成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受控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方式有: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

  9、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

  归档材料应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应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

  (1)安全生产目标;

  (2)机构和职责;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10、安全生产档案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系统规范,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造册。

  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11、安全生产归档时间

  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活动内容归档。

  12、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13、安全生产档案的利用

  借阅、复制有密级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法规办理。

  安全生产档案利用中,要处理好安全生产档案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档案的指导、借鉴等积极作用。在提供、利用、公布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14、相关记录

  文件清单

  文件发放记录

  文件回收记录

  文件销毁记录

  文件评审记录

  文件修订记录

  文件借阅、复制记录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6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闭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

  3.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是指各部门、项目部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像、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5.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5.2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5.3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5.4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6.1.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6.1.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6.1.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11项制度必须建档)等文件。

  6.1.1.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6.1.1.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6.1.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6.1.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6.1.1.8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考核记录。

  6.1.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2.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学*、活动资料;

  6.1.2.5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6.1.3.2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

  6.1.4.1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报告或记录;

  6.1.4.2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6.1.4.3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6.1.5.1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6.1.5.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6.1.5.3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6.1.5.4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6.1.6.1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安全告知等;

  6.1.6.2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6.1.6.3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6.1.7.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2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3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4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6.1.7.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6.1.7.7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6.1.9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9.5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记录。

  6.1.10.2安全工作费用投入过程中相关票据复印件等。

  6.1.11《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台账。

  6.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建立台账的内容。能够证明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其他记录资料等。

  6.2.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6.2.2各项目部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6.2.3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装订成册;

  6.2.4档案(台账)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关要求。

  6.3.1各部门、各项目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单位、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6.3.2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

  6.3.3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6.3.4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6.5.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6.5.2记录表格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

  6.5.3各部门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推,由各部门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6.6.1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

  6.6.2对于保存期限内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接收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

  6.7.1各部门、各项目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6.7.2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6.7.3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或《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7.1公司安委办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年度至少一次。

  7.2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7

  安全生产档案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活动的有效记载,也是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有效监管的有力手段,是当前安全生产活动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市安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创新发展的意识,把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纳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之中,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有效监管新途径。

  市安全***要求各县(区)、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建立组织、落实专人加强对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的分类、整理和保管,督促指导在重点生产企业、乡(镇)和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委办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制度。通过安全生产挡案管理,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

  为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管理,明确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真实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及状况,能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指导调控,能直接客观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市安全***还明确提出了七大类的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机构设置名称及分布配备人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花名册,各级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等。

  2、执行***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的有关凭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其他安全评价(估)、安全认证、安全资格的凭证等。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点生产经营项目或重要防范部位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其它劳动保护、安全运行、安全值班、安全竞赛等管理制度。

  4、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记录。每月或每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月检或季检、周检、日检记录以及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记录,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活动记载等。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送培计划和培训情况,已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资料等。

  6、危险设施和场所的.登记与管理。危险源和危险点的名称、数量、部位和种类登记表,特种设备的名称、数量和检测备案资料,危险设施、场所的监控与管理活动记录,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等。

  7、事故查处与事故隐患整改。发生事故的登记及现场处理记录,处理事故“四不放过”活动记录及对责任人实施的组织处理决定的凭证,发现事故隐患的登记及应急排险记录,隐患整改的组织、跟踪与验收活动资料等。

  市安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努力打开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工作新局面。依照循序渐进、逐步推行、总结完善、深化提高的原则,做到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协调指导、有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并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中,强化对这一工作的考核。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1、安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四、内容

  1、文件资料的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资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施工单位相关材料等;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记录等;

  (8)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等;

  2、立卷归档

  (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立案时间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标定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档案保管

  (1)、档案应入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档案借阅

  (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五、相关记录

  《文件档案清单》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并负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9

  一、本电站保存的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生产负责人存档),主要供本站使用。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二、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三、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当地**、安监、水利等部门安全检查时,有权查阅本站安全生产有关档案。

  四、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安全生产负责人同意。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站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五、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0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闭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是指各部门、项目部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像、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3、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4、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5、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6、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7、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8、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9、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11项制度必须建档)等文件。

  10、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11、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12、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14、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考核记录。

  1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6、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学*、活动资料;

  17、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18、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

  19、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报告或记录;

  20、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21、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22、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2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24、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25、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26、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安全告知等;

  27、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28、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29、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0、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1、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2、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3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34、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35、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记录。

  37、安全工作费用投入过程中相关票据复印件等。

  38、《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台账。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建立台账的内容。能够证明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其他记录资料等。

  40、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41、各项目部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42、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装订成册;

  43、档案(台账)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关要求。

  44、各部门、各项目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单位、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45、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

  46、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47、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48、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49、记录表格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

  50、各部门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推,由各部门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51、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

  52、对于保存期限内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接收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

  53、各部门、各项目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54、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55、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或《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56、公司安委办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年度至少一次。

  57、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优选【5】份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坚持上下结合、自查与抽查、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原则,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本村安全生产领导组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对象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并要有检查记录。

  国家规定的节日放假前,要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存在隐患未整改的单位或部位、特种设备要加强监督,落实防范措施。

  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敦促责任单位排除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协助责任单位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需要协调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发现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敦促有关单位进行排除;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敦促单位立即暂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向镇安委会报告。

  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整改要求抓紧整改;凡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导致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2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

  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职责工程师组织验收;

  3、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4、安全总监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我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5、脚手杆、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其它个人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证明,由使用工地的项目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普通的脚手架、满堂红架子、堆料架和支的安全网,由工地的项目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井字架、龙门架及工具式架子,由工地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总监、项目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高大脚手架以及特殊架子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安全总监等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临时电气工程,由安全总监牵头,组织电气工程师、方案制定人、项目工程师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混凝土搅拌机,电锯,电刨等机械必须验收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

  11、各种机械的使用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保”贴合施工用电规范要求;

  12、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如切割机)的使用必须JGJ46—2005的规范标准;

  13、所有验收,都必须办理书面签字手续,否则验收无效。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3

  为规范和加强站内的安全档案的管理,实行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生产档案必须由专人管理安全生产档案。

  1、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管理人员任命书及变动情况记录。

  (2)从业人员档案(包括安全运行、培训教育、奖惩等信息)。

  (3)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名单。

  (4)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

  (5)危险源管理清单。

  (6)监测资料(设备运行状况、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7)职工健康档案及职业病档案资料。

  (8)安全生产整改情况记录。

  (9)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安交通实施方案等各种方案及落实情况;

  (11)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2)伤亡登记表存档情况。

  (13)岗位作业操作规程。

  (14)安全措施经费及使用情况。

  (1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施记录。

  2、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形成标准化、规范化。

  3、按期上报给各有关部门,定期向职工公布档案管理情况。

  4、主要领导要检查检查档案管理情况,使之完善化、科学化。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4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2、职责

  2.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编程的编制、评审和修订由行政部牵头,生产部主管收集、整理、、编制并拟定文件和制度,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生效后可以下发各部门实施和遵守。

  文件的使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管理文件由行政部统一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技术性文件由生产部门负责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其他部门的专业文件由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工作。

  2.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2.3、各单位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3、内容

  3.1、文件资料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授权作业指令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特种设备管理记录、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风险评价信息、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应急演*信息、技术图纸等。

  3.2、立卷归档

  3.2.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 、各单位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3.2.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档案保管

  3.3.1、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档案借阅

  3.4.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4.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档案销毁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5

  一、电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负责任。

  二、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

  三、自觉遵守电工岗位责任制。

  四、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及停送电操作规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按照停电、验电、对地放电、挂接地线、停电装置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等步骤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五、必须熟悉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做到"熟知本岗、牢记系统"。

  六、加强以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队,努力将事故处理于萌芽状态。

  七、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机电事故,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八、对供电系统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认真搞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

  十、积极参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安全活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12篇)

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心。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守以下制度:

  一、档案归档制度

  为了将本单位档案完整齐全地收集、保管起来,建立起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室藏结构,更好地为单位业务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或业务活动以及其他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之范围。

  1、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需执行的文件,普发的非主管业务但需执行的法规性文件,上级召开的需贯彻执行的会议主要文件以及上级领导针对本单位的重要讲话、指示等。

  2、本单位党、政、工、团、人事、财会、保卫、基建和业务(经济)、科技等工作以及各内部机构形成的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3、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制发需要执行,业务或工作联系密切以及检查本单位工作制发或形成的主要文件。

  4、直属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干部任免、典型材料、统计报表和法规性备案文件材料。

  5、本单位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以及专门业务形成的文字材料、照片、音像等。

  6、单位和个人其他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书、实物等。

  (二)归档时间

  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按年度进行整理、归档。即须在当年上半年内,将上一年度本单位形成的以及其他属于归档范围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按照规定,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再由档案人员进行规范整理和实行集中保管。

  对于专业方面的专门文件、特殊载体的文件如基建档案等,可以适当延长收集归档时间,但也要在办理完毕后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三)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进室的文件材料须齐全、完整、准确,即每年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页数等,不得残缺不齐。

  2、归档进室的文件材料应系统、条理、规范,即符合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管期限区分准确、分类科学、组卷合理,卷内文件排列有序、条理清楚。

  3、归档进室的案卷技术加工符合要求,即案卷封面填写内容齐全准确,格式规范,统一打印;案卷装订整齐美观,案卷排列及编号符合规定。

  4、机关单位发文应普遍建立“两套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撤销单位的档案都要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区档案馆移交。

  二、档案保管制度

  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保存档案的数量,必须设置使用的专门档案库房、档案柜和档案用具。库房要坚固、安全、适用,并有防盗、防尘、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强光、防鼠、防虫等设施。

  (二)注重采用科学的现代化的档案保管,利用高技术手段、管理方法和设施设备,上等级和有条件的应配备去湿机、空调和微机等现代化设备,努力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保证档案的安全保存和更好利用。

  (三)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对接收和移出的档案要及时登记和统计,并进行规范化整理,保证档案完整、系统。

  (四)做好档案库房管理工作,保证库房内档案柜架和档案排放、编号合理有序,便于保管和利用,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五)保证库房内温湿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温度14-24℃,湿度45-65%)。

  (六)对保管的档案要每年进行一次小检查,年终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虫蛀、霉变、损坏、丢失档案等现象要及时报告领导,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七)要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做到帐务相符,对损坏和模糊不清的档案要及时抢救和修复。

  三、档案保密制度

  做好档案保密工作,是每个档案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为确保党和国家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要努力学*马列主义、*思想,学*党的方针政策,增强党性观念,在政治上与*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遵守《档案法》和《保密法》的规定,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记的不记,不在任何地方和任何人面前谈论档案中涉及党和*的有关内容。

  (三)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制度,对不符合正当手续的利用者,不查档不借档。档案人员不经领导批准,不允许擅自为自己的亲戚朋友提供档案资料。

  (四)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将档案带出馆、室外,不准带领非本馆、室工作人员入库房。

  (五)工作人员阅卷要坚持随用随提,下班时应及时入库,未使用完毕的,可暂入柜或抽屉,严禁堆放在桌面上。

  (六)对违犯本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构成失泄密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档案资料查(借)阅制度

  档案利用服务是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为了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泄密和损坏,制定本制度。

  (一)查档案人员须持本单位介绍信,注明查档人身份,查档范围和目的,方予接待;利用已开放的档案,持身份证即可。

  (二)查阅机密档案和重要档案,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予借出馆、室外使用,如特殊情况非借出不可,需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不得超过三天,逾期需要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四)查阅人员必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利用档案后,均应填写和效果记录。

  (五)查阅档案的人员,要爱护档案,不准擅自摘录、拍照、复制和互相转阅,不准圈划、涂改、撕页和拆卷,对损坏档案者,要追究其责任。

  (六)查档者取证档案须经批准后,方可复制(手抄、打字、复印、拍照等),经核对无误后,盖章生效。

  (七)查档人员要严格遵守本馆、室的规章制度,馆、室内禁止吸烟,在阅览室阅卷时不准喝水,以免损坏档案,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阅览;要注意阅览室内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八)利用档案者要按规定交纳档案保护费、复制费和取证费。

  (九)档案工作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积极为利用者服务,严格执行各项档案利用制度,做好档案的监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档案管理制度2

  1、本局所有档案由档案室统一存档管理,各股室每年所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按照归档要求,在次年4月底前送档案室组卷保管。

  2、档案室对各股、室移交的各种档案、资料,要办好移交、接收手续。

  3、档案室对于集中保管的档案,要统一编制检索目录、案卷目录等,做到科学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4、对存放的档案,要做到“六防三无”,确保档案的质量和绝对安全。

  5、档案管理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档案室。查阅档案资料,需按有关查阅规定办理,并进行登记。在查阅时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在场,并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翻阅无关资料。如确需把档案带离档案室或复印的,应经局领导同意,并办理好借阅手续。

  6、档案鉴定、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

  7、档案室管理人员因故变动或离职时,应在领导的监督下向新的档案室管理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档案管理制度3

  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各直属车间必须建立安全台帐、档案和安全活动记录,即安全会议台帐、安全组织台帐、安全教育台帐、安全检查台帐、隐患治理台帐、事故台帐、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消防台帐、职业安全卫生台帐、安全防护用品台帐、事故预案台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安全评价台帐、安技装备台帐、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安全学*资料档案、火票档案和安全活动记录。台帐要求填写规范、自己清晰、双杠改写、保存完好。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与考核。

  三、安全会议台帐

  按要求填写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处理结果等内容,主要记录厂、车间关于安全方面的会议(如厂安全员月例会、车间安全例会等),尤其对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学*和贯彻情况要详细填写。

  四、安全组织台帐

  1.厂安全组织台帐要将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部门组成成员记入台帐;

  2.车间安全组织台帐要将车间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组织网络记入台帐,并填写本单位义务消防队队员组成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岗位、文化程度、安全教育状况等)。

  五、安全教育台帐

  1.厂安全教育台帐:包括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安全处长安全教育情况;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新员工入厂三级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其它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等。

  2.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包括车间领导及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转岗及离岗半年以上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3.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包括车间领导及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转岗及离岗半年以上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从事“四新”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对事故责任者的'安全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情况;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等。要有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被培训人、教育培训内容、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考核试卷要存档。

  六、安全检查台帐

  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记录上账。企业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车间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除此之外还要按照专业特点、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业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复查情况均应按要求如实填写。

  七、隐患治理台帐

  事故隐患治理应按公司、厂、车间实行分级管理,凡发生在产权车间的隐患,不论级别和资金来源,均应在车间隐患治理台帐中填写,要有隐患名称、隐患级别、隐患所在单位、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资金来源、整改前临时防范措施、整改方案(方案要具体)、完成进度、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况等。隐患整改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方案、定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资金来源)。

  八、事故台帐

  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实行归口和分级管理。厂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宅、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质量、污染和其他事故。车间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本车间发生的人身、火宅、爆炸、设备(包括停电、停汽、停水、停风、停设备等,只要影响到生产运行均应上账登记)、生产事故(包括跑、串、冒油事故,切断进料事故,生产指挥失误,生产操作失误等,凡影响正常生产运行均应上账登记)以及其他事故。要记录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并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详细填写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及事故概况等记入台帐。

  九、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

  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台帐记录对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情况,要有各级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事故发生的单位、个人及“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的情况,对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的奖励情况,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情况。台帐应设考核项目或内容、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况、考核部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十、消防台帐

  记录消防安全组织网络、消防演练情况、消防设施台帐、消防工作会议。

  十一、职业安全卫生台帐

  记录员工体检时间、人数、姓名、性别等,尘、毒、噪声、射线分布情况及定期检测数据。

  十二、安全防护用品台帐。

  记录防护用品明细,每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

  十三、事故预案台帐

  记录事故预案演练。

  十四、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

  记录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员情况,走动式巡检情况,危险点分布*面图。

  十五、安技装备台帐

  建立安全阀、联锁、阻火器、呼吸阀、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烟雾报警器台帐、记录安技设施变更情况。

  十六、安全评价档案

  每季度开展一次动态安全评价,有安全评价报告。

  十七、安全学*资料

  保存下发的上级各种文件、安全会议材料及安全试题库、安全考试卷、安全通报等学*资料。

  十八、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记录特殊工种人员姓名、工种个、年龄、本岗位工龄、性别、取证时间、参见培训情况及复审考试情况等。

  十九、安全活动记录

  1.安全活动记录要内容齐全,填写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动内容、发言情况、领导签字等。

  2.安全活动内容:学*安全文件、通报、安全规章制度;学*安全技术知识、劳动卫生知识;结合事故案例,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安全技术表演;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技术座谈、攻关和其他安全科研活动。

  3.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要将本班组的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等内容记录清楚,并与车间内容相对应。

  二十、本制度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二十一、本制度如玉上级有关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烧结厂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我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属各部门。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执行原则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是指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管理职责

  3.2.1安全科

  3.2.1.1负责烧结厂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车间、科室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2.1.2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烧结厂安全记录使用、保管、统计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各专业职能部门

  3.2.2.1负责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归口管理工作,明确本专业所涉及安全记录的编制、填写、保存等具体要求。

  3.2.2.2负责对涉及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作业区进行监督、检查和提供业务指导。

  3.2.3各车间

  3.2.3.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及烧结厂下达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落实烧结厂下达的档案工作要求和有关部署,在业务上接受烧结厂专业职能部室的指导和检查。

  3.2.3.2负责填写、收集、整理、保存、利用本车间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3.3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资料分为以下类别:

  3.3.1安全管理综合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3.3.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3.3.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文件;

  3.3.1.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3.3.1.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3.3.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注册安全工程师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3.3.1.7年(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

  3.3.1.8与主管单位及内部各部门、车间、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验收、考核记录;

  3.3.1.9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记录;

  3.3.1.10其它与安全工作有关的记录。

  3.3.2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2.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学*、活动资料;

  3.3.2.2三级安全教育资料、试卷;

  3.3.2.3全员教育、专项教育记录;

  3.3.2.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资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管理台帐;

  3.3.2.5其它安全教育工作记录。

  3.3.3安全会议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3.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

  3.3.3.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记录、纪要;

  3.3.3.3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等记录、纪要;

  3.3.3.4其它安全会议记录。

  3.3.4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4.1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3.3.4.2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基本特征、相关图纸和图片;

  3.3.4.3重大危险源监测及监控措施;

  3.3.4.4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4.5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检查、监控(考核)记录;

  3.3.4.6其它危险源管理工作记录。

  3.3.5职业健康管理台帐

  3.3.5.1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3.3.5.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3.3.5.3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放射源管理登记表,检测用具、工具登记、校验等管理记录,剂量笔发放登记管理记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录像资料)等;

  3.3.5.4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监测点分布明细表;

  3.3.5.5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职业健康体检记录(岗前、岗中、离岗、退休),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书等;

  3.3.5.6其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记录。

  3.3.6相关方管理档案

  3.3.6.1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安全告知等;

  3.3.6.2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3.3.6.3外委、保驾、实*等人员的安全教育记录;

  3.3.*相关方安全绩效考核记录;

  3.3.6.5其他有关记录。

  3.3.7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3.3.7.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2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3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4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3.3.7.5隐患整改通知书、指令书、整改记录;

  3.3.7.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3.3.7.7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3.3.8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台帐

  3.3.8.1应急救援机构(队伍);

  3.3.8.2应急预案及目录清单;

  3.3.8.3应急预案评估报告;

  3.3.8.4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3.3.8.5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3.3.8.6其它与事故应急有关的记录。

  3.3.9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9.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3.3.9.2职工伤亡事故、事故调查报告;

  3.3.9.3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要;

  3.3.9.4工伤认定批复书;

  3.3.9.5其他有关记录。

  3.4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管理要求

  3.4.1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3.4.2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3.4.3安全生产档案(台帐)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行(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装订成册。

  3.4.4安全生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本规定未涉及的其它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执行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3.4.5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3.4.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5

  一、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的全部档案,做到专人、专室、专柜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二、加强库房管理,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方面的工作,配置必须的保护设备。

  三、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四、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登记工作,做到目录与室藏档案相符。

  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销毁失去价值的档案,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的地点监销,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六、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七、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毁坏和丢失的,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刻苦学*、不断提高文化和业务水*、适应工作的需要。

  二、负责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保管、统计、编研和系统化工作。

  四、全面熟悉室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积极提供利用,做好咨询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和档案的利用制度。

  五、加强档案室管理,做好温湿度记录,年终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全面地核对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保持室内整洁,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局档案保密制度

  一、根据国家保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工作*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做好档案的密级划分和密级的变更工作。

  二、严格档案借阅审批手续,档案查阅只限于阅文室,查阅者不得抄录、复制和拍照,更不得擅自带走和转让他人;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使用后及时归还。

  三、档案室房属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四、对于造成泄漏档案机密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保密法》

  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局档案利用制度

  一、凡需利用档案资料者,必须填好借阅单,说明利用的目的等项。

  二、利用档案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在指定的地点查阅。档案原则不借出。但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按期归还。

  三、重要的资料一律不借出,只限于查阅室查阅。

  四、查阅档案时,不得损污、涂改档案,不得在文件材料上围点、打杠、增删、批注、抽换、剪裁、撕毁。

  五、如因工作需要复制和抄录档案资料,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由档案室核对无误后,力口盖公章,方可带走。

  六、局党委会、局务会记录、人事工作材料及案件讨论记录,除有关领导外,一律不准查阅,更不得摘抄或复制。

  七、对归还的案卷,必须全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处理。

  八、借查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制度,违者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档案管理制度7

  档案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心。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守以下制度:

  一、档案归档制度

  为了将本单位档案完整齐全地收集、保管起来,建立起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室藏结构,更好地为单位业务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或业务活动以及其他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之范围。

  1、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需执行的文件,普发的非主管业务但需执行的法规性文件,上级召开的需贯彻执行的会议主要文件以及上级领导针对本单位的重要讲话、指示等。

  2、本单位党、政、工、团、人事、财会、保卫、基建和业务(经济)、科技等工作以及各内部机构形成的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3、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制发需要执行,业务或工作联系密切以及检查本单位工作制发或形成的主要文件。

  4、直属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干部任免、典型材料、统计报表和法规性备案文件材料。

  5、本单位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以及专门业务形成的文字材料、照片、音像等。

  6、单位和个人其他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书、实物等。

  (二)归档时间

  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按年度进行整理、归档。即须在当年上半年内,将上一年度本单位形成的以及其他属于归档范围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按照规定,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再由档案人员进行规范整理和实行集中保管。对于专业方面的专门文件、特殊载体的文件如基建档案等,可以适当延长收集归档时间,但也要在办理完毕后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三)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进室的文件材料须齐全、完整、准确,即每年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页数等,不得残缺不齐。

  2、归档进室的文件材料应系统、条理、规范,即符合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管期限区分准确、分类科学、组卷合理,卷内文件排列有序、条理清楚。

  3、归档进室的案卷技术加工符合要求,即案卷封面填写内容齐全准确,格式规范,统一打印;案卷装订整齐美观,案卷排列及编号符合规定。

  4、机关单位发文应普遍建立“两套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撤销单位的档案都要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区档案馆移交。

  二、档案保管制度

  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保存档案的数量,必须设置使用的.专门档案库房、档案柜和档案用具。库房要坚固、安全、适用,并有防盗、防尘、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强光、防鼠、防虫等设施。

  (二)注重采用科学的现代化的档案保管,利用高技术手段、管理方法和设施设备,上等级和有条件的应配备去湿机、空调和微机等现代化设备,努力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保证档案的安全保存和更好利用。

  (三)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对接收和移出的档案要及时登记和统计,并进行规范化整理,保证档案完整、系统。

  (四)做好档案库房管理工作,保证库房内档案柜架和档案排放、编号合理有序,便于保管和利用,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五)保证库房内温湿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温度14-24℃,湿度45-65%)。

  (六)对保管的档案要每年进行一次小检查,年终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虫蛀、霉变、损坏、丢失档案等现象要及时报告领导,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七)要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做到帐务相符,对损坏和模糊不清的档案要及时抢救和修复。

  三、档案保密制度

  做好档案保密工作,是每个档案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为确保党和国家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要努力学*马列主义、*思想,学*党的方针政策,增强党性观念,在政治上与*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遵守《档案法》和《保密法》的规定,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记的不记,不在任何地方和任何人面前谈论档案中涉及党和*的有关内容。

  (三)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制度,对不符合正当手续的利用者,不查档不借档。档案人员不经领导批准,不允许擅自为自己的亲戚朋友提供档案资料。

  (四)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将档案带出馆、室外,不准带领非本馆、室工作人员入库房。

  (五)工作人员阅卷要坚持随用随提,下班时应及时入库,未使用完毕的,可暂入柜或抽屉,严禁堆放在桌面上。

  (六)对违犯本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构成失泄密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档案资料查(借)阅制度

  档案利用服务是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为了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泄密和损坏,制定本制度。

  (一)查档案人员须持本单位介绍信,注明查档人身份,查档范围和目的,方予接待;利用已开放的档案,持身份证即可。

  (二)查阅机密档案和重要档案,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予借出馆、室外使用,如特殊情况非借出不可,需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不得超过三天,逾期需要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四)查阅人员必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利用档案后,均应填写和效果记录。

  (五)查阅档案的人员,要爱护档案,不准擅自摘录、拍照、复制和互相转阅,不准圈划、涂改、撕页和拆卷,对损坏档案者,要追究其责任。

  (六)查档者取证档案须经批准后,方可复制(手抄、打字、复印、拍照等),经核对无误后,盖章生效。

  (七)查档人员要严格遵守本馆、室的规章制度,馆、室内禁止吸烟,在阅览室阅卷时不准喝水,以免损坏档案,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阅览;要注意阅览室内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八)利用档案者要按规定交纳档案保护费、复制费和取证费。

  (九)档案工作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积极为利用者服务,严格执行各项档案利用制度,做好档案的监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档案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公司行政人事部门为本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四、原则

  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五、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

  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转正及晋级表、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六、程序

  1、新员工报到后,收齐新入职员工的所有手续、证件、资料后,统一装入新建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左上方书写上档案袋编号、员工姓名、性别。将档案资料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载体保存,纸质档案统一归入每位员工的个人档案袋,电子档案以hr管理信息系统为*台进行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须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

  2、档案建立: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入职之日始,即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起始档案材料包括:一寸*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职称证件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应聘挡案表、录用审批表、员工个人档案表、体检报告、离职(失业)证明等。

  七、 为保证员工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体现系统时效性强的优点,及时更新、变化的资料进行系统录入,

  具体时限要求如下:

  1、 新员工入职、员工调动、任命、借用、离职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录入电子档案,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2、组织机构变动、培训管理、考核管理、奖惩管理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七个个工作日内录入,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3、 社会保险、合同签订等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录入,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八、 人事档案借/调阅

  1、调阅员工的人事档案需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表》并经有效批准。

  2、本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调阅需经部门主管批准。

  3、 部门主管有权调阅其他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但需行政人事部门主管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4、部门主管级别的人事档案,总经理有权调阅。

  5、调阅档案原则上在行政人事部门内部并在指定人员陪同下调阅。如需借出行政人事部门,需行政人事部门主管

  批准。借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准抽换、折卷和转换,不得复印,

  借出的档案必须在2天内归还。

  6、所有调阅档案,均需登记备案。

  九、 人事档案归属

  1、继续受聘的员工档案,作为其今后聘任聘用的依据;档案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应在妥善保管一年以后销毁。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档案应妥善保管三年以后销毁。

  十、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本制度从下发之起实施。

  发出部门:行政人事部

  借用、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

  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制度(二):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20xx年9月

档案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使公司管理体制的完善,非设备工程业务处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管理规章。

  二、适应范围

  适应公司内部各部门有非设备工程业务需求的单位和公司职员。(厂内宿舍维修不在此管理范围内)

  三、名词解释

  1、非设备工程业务:

  指未能纳入设备管理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工具器材等产生安装、维护、制作的作业需求。

  2、安装:

  非设备工程管理范围内产生有安装开关、插座、水电气源、门窗、网络线、电话线、风扇、空调、标示牌等业务。

  3、维护:

  非设备工程管理范围内产生有需求维修、保养的业务。

  4、制造:

  非设备工程管理范围内产生有制作(五金类、木材类、基础设施类)箱、柜、桌、椅、台、周转车、铁棚、防护栏等业务。

  四、细则:

  1、工务课为非设备工程管理归口单位。

  2、各需求单位应遵守本规章制度要求,按非设备工程管理流程及非设备工程业务联络单办理业务。

  3、承办单位应对需求单位提出的业务需求作审查工作,发现有违反安全管理要求、厂纪厂规 及其它管理制度的需求业务作意见反馈,需求部门要将改善方案呈报批示后再办理业务。

  4、承办单位审查无误应根据轻重缓急组织人员安排作业,并遵守安全作业要求,完工确认后认真填写联络单。

  5、安装:

  5.1 对于安装工时在1小时以内及安装材料费用在约¥100元以下的非设备工程业务无需部门主管审核,单位主管确认方可办理业务。

  5.2 对于安装工时1―8小时及安装费用在约¥100元―¥1000元的非设备工程业务,要需求部门主管审核,方可办理业务。

  5.3 对于安装工时超出8H及安装费用大于约¥1000元的非设备工程业务,需求部门主管审核及(副)总经理核准,方可办理业务。

  6、维护:

  6.1 需求单位申请维护作业时,原则上需单位主管确认,部门审核方可办理作业(特殊情况承办单位可先执行作业)。

  7、 制造

  7.1 需求单位制造业务办理标准可参考安装业务要求办理。

  五、附件:

  1、非设备工程管理流程

  2、非设备工程业务联络单

档案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企业管理、经营活动等事项,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各部门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

  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投资部及风险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6、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7、所有归档的文件及其他资料都要建立电子档案,由各部门制作扫描件并整理归档,归档完成后在综合部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下统一在档案室进行电子档案备份。

  四、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部设档案室,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档案台账与实物相符,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8、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五、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6、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7、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六、其他

  1、本制度综合部负责修订、完善并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11

  1 、产生目的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借阅、统计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文件、记录、档案资料的管理。

  3 、正文

  3.1 文件资料的收集

  3.1.1 收集范围

  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或使用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电报、各种记录、出版物以及各种图表薄册、照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具体包括以下各项:

  3.1.1.1 上级来文

  (1) 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及上级机关颁发的要求公司执行的文件;

  (2) 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3.1.1.2公司文件材料

  (1) 会议文件,包括本公司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稿等;

  (2) 公司发布(包括转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3) 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批复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与公司的批复文件;

  (4) 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5) 反映公司业务活动和科学技术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6) 公司检查下级单位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7) 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

  (8) 公司党、团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9) 公司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公司有关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

  (10)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公司直接管理的科研、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

  (11)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简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12)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13)公司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14)公司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团员、干部、员工名册、报表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15)公司员工转移工资、行政、党、团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16)公司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17)公司编印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18)公司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材料;

  (19)公司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

  (20)各种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1.2 收集中应注意的问题

  3.1.2.1 公务电报要同其他文件材料一起收集立卷。

  3.1.2.2 正文和附件要同时收集。

  3.1.2.3 一般文件只存印本和完稿,其它底稿不必存档,但特别重要的文件例外。

  3.1.2.4 作者、时间、数字模糊不清和签发手续不全、张页残缺的文件,一经发现要补充完整后再立卷归档。

  3.1.2.5 有领导重要批示意见的文件处理单,应随文件一起存档。

  3.1.2.6 有请示无批复的文件,应当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补齐,没有书面文件的,应注明情况,并加盖公章。

  3.1.2.7 用铅笔、圆珠笔或复写的文件底稿,应退回文件撰稿单位复制。

  3.1.2.8 经多方查找,证明确实已丢失的文件,应用公用信笺写上文件名称,注明丢失原因,加盖公章,替代所丢文件归档。

  3.2 立卷归档

  3.2.1 公文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3.2.2 文件材料的分类

  应先按文件材料的重要性,在收藏时间上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然后依据事先编好的立卷类目,从文件材料的联系中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分门别类。

  3.2.3 立卷分工

  3.2.3.1 各单位形成的文件,自行立卷;

  3.2.3.2 下级单位报来的重要的、批办了的文件,由承办单位立卷;

  3.2.3.3 上级单位颁发的专业性文件,由承办单位立卷;非专业性文件,由办公室立卷。

  3.2.4 归档

  3.2.4.1 各单位于4月底前将上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完毕,交档案室统一存档(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科技档案等有特殊要求的,由其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3.2.4.2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的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必须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3.2.4.3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2.4.4 卷必须整齐,底图一律按要求存放,以便保管、查阅。

  3.3 档案保管

  3.3.1 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3.3.2 胶片、照片、磁带要专柜密封保管,胶片和照片、母片和拷贝要分别存放。

  3.3.3 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放或卷放。

  3.3.4 库藏档案要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破损变质及时修补或复制。

  3.4 档案借阅

  3.4.1 借阅档案必须当面查点清楚,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的案卷要注意爱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

  3.4.2 借出的档案要注意保密,不得将档案带入宿舍或公共场所,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3.4.3 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却因工作需要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

  3.4.4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簿上及时注销。

  3.4.5 凡需借阅、抄录绝密级重要数据资料,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借阅、抄录、复印。

  3.4.6 底图一般不予外借。

  3.5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

  3.6 档案统计

  3.6.1 销毁秘密公文,应进行登记,有2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3.6.2 要及时对档案数量、鉴定情况、利用情况进行统计。

  3.6.3 除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填报统计资料外,还应做好档案统计的基础工作。

  3.* 统计数字要准确真实。

  3.6.5 对永久、长期、短期保存的文件资料分别进行统计,以便反映档案的不同价值和库存发展趋势。

  3.7 档案保密

  3.7.1 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档案存放要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

  3.7.2 不得传播、议论有关机密问题。

  3.7.3 档案资料不准带到公共场所。

档案管理制度12

  一、 总则

  集团的各项档案资料是集团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规范集团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凡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从而保证集团行政部作为集团档案管理对口部门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

  2、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负责集团档案管理、文书立卷的工作,并对各分子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归档范围

  1、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电子版资料、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2、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4、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5、*、项目批文、合同;

  6、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

  7、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

  8、各分子公司及集团总部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9、公司签定的各类合同(含商品房买卖合同);

  10、公司有效证照、证件、印章;

  11、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

  12、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13、员工电脑中与公司有关的电子版资料、文件等;

  14、集团、各分子公司获得的社会荣誉资料;

  15、其他有必要归档管理的资料。包括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三、立卷归档要求

  1、集团行政人事部应即时做好档案归档分类保管;各分子公司应在每季度最后一天以前将上季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

  2、集团各部门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发生的档案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各分子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

  3、各分子公司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按文件材料分类造册,随移交备份档案提供两联清单,注明移交人,待总部行政人事部专人签收后各留存一联清单备查。

  4、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立卷。

  (3)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4)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5)按各类档案资料的保密级别、保存期限,案卷必须以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6)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四、 档案保管期限

  1、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2、确定集团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1)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2)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五、档案保密级别

  1、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二级。档案的密级由档案提交人提议, 行政人事部经理核定密级。

  2、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翻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3、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使用需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级领导批准。

  4、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六、档案的借阅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到档案管理员处填写档案调阅登记簿,方可借阅。

  2、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4、借阅档案的人员,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5、有密级的档案调阅、复制时均需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6、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7、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8、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七、电脑档案的管理

  1、 所有员工使用的电脑必须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公司相关的文件、资料,在指定存放区域里设定工作人员专用文件夹,使用电脑工作人员将各类文件、资料在该文件夹中设定子文件夹分类存放。

  2、各分子公司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即为电脑档案管理责任人。公司所有员工须到电脑管理责任人处对存档电脑区域、文件夹名称进行如实登记;各电脑档案管理责任人须定时对本单位的电脑按照登记存放区域进行检查。

  八、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集团行政人事部定期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2、档案鉴定工作由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3、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销毁。

  4、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九、罚则

  1、集团各分子公司凡违反本制度,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100元~500元,并予以集团内通报批评。

  2、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制度第六条第4项,泄露公司档案秘密的,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部经理)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对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如造成恶劣后果者,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3、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6项,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4、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7项,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如因遗失档案,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恶劣后果者,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其相关责任。

  5、档案管理员丢失、规范档案调阅流程或擅自提供泄漏档案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及相应罚款,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七条,不按规定存放电脑档案,不按规定接受检查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及罚款。

  十、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生效。

  2、本制度由集团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3、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以往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12篇)

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心。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守以下制度:

  一、档案归档制度

  为了将本单位档案完整齐全地收集、保管起来,建立起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室藏结构,更好地为单位业务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或业务活动以及其他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之范围。

  1、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需执行的文件,普发的非主管业务但需执行的法规性文件,上级召开的需贯彻执行的会议主要文件以及上级领导针对本单位的重要讲话、指示等。

  2、本单位党、政、工、团、人事、财会、保卫、基建和业务(经济)、科技等工作以及各内部机构形成的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3、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制发需要执行,业务或工作联系密切以及检查本单位工作制发或形成的主要文件。

  4、直属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干部任免、典型材料、统计报表和法规性备案文件材料。

  5、本单位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以及专门业务形成的文字材料、照片、音像等。

  6、单位和个人其他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书、实物等。

  (二)归档时间

  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按年度进行整理、归档。即须在当年上半年内,将上一年度本单位形成的以及其他属于归档范围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按照规定,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再由档案人员进行规范整理和实行集中保管。

  对于专业方面的专门文件、特殊载体的文件如基建档案等,可以适当延长收集归档时间,但也要在办理完毕后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三)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进室的文件材料须齐全、完整、准确,即每年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页数等,不得残缺不齐。

  2、归档进室的文件材料应系统、条理、规范,即符合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管期限区分准确、分类科学、组卷合理,卷内文件排列有序、条理清楚。

  3、归档进室的案卷技术加工符合要求,即案卷封面填写内容齐全准确,格式规范,统一打印;案卷装订整齐美观,案卷排列及编号符合规定。

  4、机关单位发文应普遍建立“两套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撤销单位的档案都要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区档案馆移交。

  二、档案保管制度

  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保存档案的数量,必须设置使用的专门档案库房、档案柜和档案用具。库房要坚固、安全、适用,并有防盗、防尘、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强光、防鼠、防虫等设施。

  (二)注重采用科学的现代化的档案保管,利用高技术手段、管理方法和设施设备,上等级和有条件的应配备去湿机、空调和微机等现代化设备,努力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保证档案的安全保存和更好利用。

  (三)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对接收和移出的档案要及时登记和统计,并进行规范化整理,保证档案完整、系统。

  (四)做好档案库房管理工作,保证库房内档案柜架和档案排放、编号合理有序,便于保管和利用,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五)保证库房内温湿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温度14-24℃,湿度45-65%)。

  (六)对保管的档案要每年进行一次小检查,年终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虫蛀、霉变、损坏、丢失档案等现象要及时报告领导,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七)要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做到帐务相符,对损坏和模糊不清的档案要及时抢救和修复。

  三、档案保密制度

  做好档案保密工作,是每个档案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为确保党和国家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要努力学*马列主义、*思想,学*党的方针政策,增强党性观念,在政治上与*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遵守《档案法》和《保密法》的规定,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记的不记,不在任何地方和任何人面前谈论档案中涉及党和*的有关内容。

  (三)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制度,对不符合正当手续的利用者,不查档不借档。档案人员不经领导批准,不允许擅自为自己的亲戚朋友提供档案资料。

  (四)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将档案带出馆、室外,不准带领非本馆、室工作人员入库房。

  (五)工作人员阅卷要坚持随用随提,下班时应及时入库,未使用完毕的,可暂入柜或抽屉,严禁堆放在桌面上。

  (六)对违犯本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构成失泄密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档案资料查(借)阅制度

  档案利用服务是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为了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泄密和损坏,制定本制度。

  (一)查档案人员须持本单位介绍信,注明查档人身份,查档范围和目的,方予接待;利用已开放的档案,持身份证即可。

  (二)查阅机密档案和重要档案,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予借出馆、室外使用,如特殊情况非借出不可,需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不得超过三天,逾期需要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四)查阅人员必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利用档案后,均应填写和效果记录。

  (五)查阅档案的人员,要爱护档案,不准擅自摘录、拍照、复制和互相转阅,不准圈划、涂改、撕页和拆卷,对损坏档案者,要追究其责任。

  (六)查档者取证档案须经批准后,方可复制(手抄、打字、复印、拍照等),经核对无误后,盖章生效。

  (七)查档人员要严格遵守本馆、室的规章制度,馆、室内禁止吸烟,在阅览室阅卷时不准喝水,以免损坏档案,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阅览;要注意阅览室内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八)利用档案者要按规定交纳档案保护费、复制费和取证费。

  (九)档案工作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积极为利用者服务,严格执行各项档案利用制度,做好档案的监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档案管理制度2

  1、本局所有档案由档案室统一存档管理,各股室每年所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按照归档要求,在次年4月底前送档案室组卷保管。

  2、档案室对各股、室移交的各种档案、资料,要办好移交、接收手续。

  3、档案室对于集中保管的档案,要统一编制检索目录、案卷目录等,做到科学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4、对存放的档案,要做到“六防三无”,确保档案的质量和绝对安全。

  5、档案管理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档案室。查阅档案资料,需按有关查阅规定办理,并进行登记。在查阅时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在场,并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翻阅无关资料。如确需把档案带离档案室或复印的,应经局领导同意,并办理好借阅手续。

  6、档案鉴定、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

  7、档案室管理人员因故变动或离职时,应在领导的监督下向新的档案室管理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档案管理制度3

  1产生目的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借阅、统计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文件、记录、档案资料的管理。

  3正文

  3.1文件资料的收集

  3.1.1收集范围

  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或使用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电报、各种记录、出版物以及各种图表薄册、照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具体包括以下各项:

  3.1.1.1上级来文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及上级机关颁发的要求公司执行的文件;

  (2)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3.1.1.2公司文件材料

  (1)会议文件,包括本公司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稿等;

  (2)公司发布(包括转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3)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批复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与公司的批复文件;

  (4)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5)反映公司业务活动和科学技术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6)公司检查下级单位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7)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

  (8)公司党、团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9)公司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公司有关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

  (10)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公司直接管理的科研、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

  (11)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简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12)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13)公司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14)公司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团员、干部、员工名册、报表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15)公司员工转移工资、行政、党、团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16)公司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17)公司编印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18)公司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材料;

  (19)公司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

  (20)各种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1.2收集中应注意的问题

  3.1.2.1公务电报要同其他文件材料一起收集立卷。

  3.1.2.2正文和附件要同时收集。

  3.1.2.3一般文件只存印本和完稿,其它底稿不必存档,但特别重要的文件例外。

  3.1.2.4作者、时间、数字模糊不清和签发手续不全、张页残缺的文件,一经发现要补充完整后再立卷归档。

  3.1.2.5有领导重要批示意见的文件处理单,应随文件一起存档。

  3.1.2.6有请示无批复的文件,应当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补齐,没有书面文件的,应注明情况,并加盖公章。

  3.1.2.7用铅笔、圆珠笔或复写的文件底稿,应退回文件撰稿单位复制。

  3.1.2.8经多方查找,证明确实已丢失的文件,应用公用信笺写上文件名称,注明丢失原因,加盖公章,替代所丢文件归档。

  3.2立卷归档

  3.2.1公文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3.2.2文件材料的分类

  应先按文件材料的重要性,在收藏时间上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然后依据事先编好的立卷类目,从文件材料的联系中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分门别类。

  3.2.3立卷分工

  3.2.3.1各单位形成的文件,自行立卷;

  3.2.3.2下级单位报来的重要的、批办了的文件,由承办单位立卷;

  3.2.3.3上级单位颁发的专业性文件,由承办单位立卷;非专业性文件,由办公室立卷。

  3.2.4归档

  3.2.4.1各单位于4月底前将上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完毕,交档案室统一存档(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科技档案等有特殊要求的,由其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3.2.4.2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的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必须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3.2.4.3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2.4.4卷必须整齐,底图一律按要求存放,以便保管、查阅。

  3.3档案保管

  3.3.1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3.3.2胶片、照片、磁带要专柜密封保管,胶片和照片、母片和拷贝要分别存放。

  3.3.3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放或卷放。

  3.3.4库藏档案要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破损变质及时修补或复制。

  3.4档案借阅

  3.4.1借阅档案必须当面查点清楚,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的案卷要注意爱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

  3.4.2借出的档案要注意保密,不得将档案带入宿舍或公共场所,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3.4.3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却因工作需要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

  3.4.4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簿上及时注销。

  3.4.5凡需借阅、抄录绝密级重要数据资料,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借阅、抄录、复印。

  3.4.6底图一般不予外借。

  3.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

  3.6档案统计

  3.6.1销毁秘密公文,应进行登记,有2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3.6.2要及时对档案数量、鉴定情况、利用情况进行统计。

  3.6.3除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填报统计资料外,还应做好档案统计的基础工作。

  3.*统计数字要准确真实。

  3.6.5对永久、长期、短期保存的文件资料分别进行统计,以便反映档案的不同价值和库存发展趋势。

  3.7档案保密

  3.7.1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档案存放要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

  3.7.2不得传播、议论有关机密问题。

  3.7.3档案资料不准带到公共场所。

档案管理制度4

  一、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 公司的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 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 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2. 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 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 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 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 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 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 档案的借阅

  1.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 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 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 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 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 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 档案的销毁

  1. 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 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 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 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 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5

  每个学校或单位对于档案的管理都有着自己的一套实行办法,以下是辽宁省档案人员的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档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教育培训的质量,提高档案人员的素质,推进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章第九条和《辽宁省档案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我省档案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个人。法律、行政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档案人员教育培训,指的是由市(地级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由省直各业务主管部门经与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协商进行的、档案人员参加的各种形式的档案专业知识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档案专业兼职教师,是指在省内各级档案局(馆)及机关、企业、事业档案部门中,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同时,能够胜任档案专业培训教学任务的在职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档案专业教育培训证书,是指由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参加了档案专业培训、成绩合格的有效凭证。

  第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领导,应支持和保证本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培训,以提高专业素质,适应档案工作的要求。

  第二章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的分类及内容

  第七条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可以分为岗位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和专题培训。岗位资格培训指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人员的档案专业基础理论、技能的'学*和训练。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岗位资格培训可以分为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资格培训和档案管理岗位资格培训。

  继续教育培训是指已取得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知识更新补充、拓宽深化和能力提高的培训。根据专业职务的层次不同,继续教育培训可以分高、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培训。

  专题培训指根据档案业务工作的需要,就某一内容进行的学*、训练等。

  第八条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的人员在调人档案专业岗位前或当年内,应参加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的学*;市、县(区)档案部门新到任的领导应参加省级档案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学*;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同志,在任职期间应参加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学*。

  第九条岗位资格培训内容由档案法规、档案人员职业道德和档案学基础学科等部分组成;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由档案学理论深化及相关科目的学*、档案工作实践新问题探讨及现代知识技能的训练等部分组成;专题培训内容是就档案工作中的新要求、新规定进行的学*训练。

  第三章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

  第十条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由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负责专业教育培训的机构主管,其主要职责是对专业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组织、审批、评估等。

  第十一条举办培训班的单位,在开班前一个月,应向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主管专业教育培训的机构报告备案(附表)。

  第十二条档案教育培训班采用的教材应是省内统编教材,或由省档案局教育培训机构指定的教材。

  第十三条在档案教育培训班中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除在校任教的档案专业教师以外,都应当持有省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兼职教师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举办档案教育培训班的单位要为培训班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建立健全班级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规范的教学、教务管理。

  第十五条档案教育培训班在结业时,要对学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岗位资格培训班基础学科的试题,应由省档案局所建的题库中选出,其中一门学科由省档案局主考。

  凡考试或考核合格者方可结业。

  第四章档案教育培训证书的管理

  第十六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分为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含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资格证书和档案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题班学*证明。

  第十七条普通大中专院校(合**教育)档案专业的毕业生,到档案工作岗位后,可持毕业证书,办理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分别有以下作用:

  岗位资格证书:

  表明持证人的专业知识水*符合所在岗位的知识规范要求,从而具备从事档案工作的资格;

  在晋升初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时,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之一;

  是档案人员领取档案岗位保健津贴的凭证;

  在档案定升级目标管理工作中作为考核单位档案人员业务素质的依据之一。

  继续教育证书:

  是考核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第十九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自取得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到期由发证单位负责登记、审核、验印。在证书有效期内,档案人员工作单位如有变动,在档案工作岗位不变的情况下,证书继续有效。逾期不验印者,证书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由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负责档案教育培训的机构管理发放。

  第五章档案教育培训的经费

  第二十一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班的经费,可向学员所在单位适当收费,不足部分,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补助,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章档案教育培训工作的评估

  第二十二条省级档案教育培训机构每年要对三分之一的市级档案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和程序将依照每年教育工作要点制定,评估结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辽宁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在此前辽宁省档案局颁发的有关档案教育培训的规定继续有效,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档案管理制度6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职责

  1、组织全局性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局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局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局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局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局档案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和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和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全局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分管档案工作的各处(室)领导职责

  1、配备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2、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档案工作),帮助专(兼)职档案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3、组织本单位人员学*档案法规,执行局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4、疏通渠道,严格制度,督促有关人员注意*时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积极配合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归档工作。

  5、协同档案室监督、检查本单位文件材料预立卷、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及档案鉴定工作。

  6、负责检查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履行档案岗位职责情况。

  四、各处、室专(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坚持*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2、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5、主动接收局档案员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6、积极参加业务学*,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

  7、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8、按归档时间向档案室提供档案目录和统计年报表。

档案管理制度7

  档案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心。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守以下制度:

  一、档案归档制度

  为了将本单位档案完整齐全地收集、保管起来,建立起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室藏结构,更好地为单位业务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或业务活动以及其他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之范围。

  1、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并需执行的文件,普发的非主管业务但需执行的法规性文件,上级召开的需贯彻执行的会议主要文件以及上级领导针对本单位的重要讲话、指示等。

  2、本单位党、政、工、团、人事、财会、保卫、基建和业务(经济)、科技等工作以及各内部机构形成的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3、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制发需要执行,业务或工作联系密切以及检查本单位工作制发或形成的主要文件。

  4、直属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干部任免、典型材料、统计报表和法规性备案文件材料。

  5、本单位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以及专门业务形成的文字材料、照片、音像等。

  6、单位和个人其他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书、实物等。

  (二)归档时间

  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按年度进行整理、归档。即须在当年上半年内,将上一年度本单位形成的以及其他属于归档范围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按照规定,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再由档案人员进行规范整理和实行集中保管。

  对于专业方面的专门文件、特殊载体的文件如基建档案等,可以适当延长收集归档时间,但也要在办理完毕后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三)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进室的`文件材料须齐全、完整、准确,即每年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页数等,不得残缺不齐。

  2、归档进室的文件材料应系统、条理、规范,即符合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管期限区分准确、分类科学、组卷合理,卷内文件排列有序、条理清楚。

  3、归档进室的案卷技术加工符合要求,即案卷封面填写内容齐全准确,格式规范,统一打印;案卷装订整齐美观,案卷排列及编号符合规定。

  4、机关单位发文应普遍建立“两套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撤销单位的档案都要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区档案馆移交。

  二、档案保管制度

  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保存档案的数量,必须设置使用的专门档案库房、档案柜和档案用具。库房要坚固、安全、适用,并有防盗、防尘、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强光、防鼠、防虫等设施。

  (二)注重采用科学的现代化的档案保管,利用高技术手段、管理方法和设施设备,上等级和有条件的应配备去湿机、空调和微机等现代化设备,努力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保证档案的安全保存和更好利用。

  (三)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对接收和移出的档案要及时登记和统计,并进行规范化整理,保证档案完整、系统。

  (四)做好档案库房管理工作,保证库房内档案柜架和档案排放、编号合理有序,便于保管和利用,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五)保证库房内温湿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温度14-24℃,湿度45-65%)。

  (六)对保管的档案要每年进行一次小检查,年终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虫蛀、霉变、损坏、丢失档案等现象要及时报告领导,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七)要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做到帐务相符,对损坏和模糊不清的档案要及时抢救和修复。

  三、档案保密制度

  做好档案保密工作,是每个档案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为确保党和国家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要努力学*马列主义、*思想,学*党的方针政策,增强党性观念,在政治上与*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遵守《档案法》和《保密法》的规定,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记的不记,不在任何地方和任何人面前谈论档案中涉及党和*的有关内容。

  (三)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制度,对不符合正当手续的利用者,不查档不借档。档案人员不经领导批准,不允许擅自为自己的亲戚朋友提供档案资料。

  (四)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将档案带出馆、室外,不准带领非本馆、室工作人员入库房。

  (五)工作人员阅卷要坚持随用随提,下班时应及时入库,未使用完毕的,可暂入柜或抽屉,严禁堆放在桌面上。

  (六)对违犯本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构成失泄密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档案资料查(借)阅制度

  档案利用服务是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为了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泄密和损坏,制定本制度。

  (一)查档案人员须持本单位介绍信,注明查档人身份,查档范围和目的,方予接待;利用已开放的档案,持身份证即可。

  (二)查阅机密档案和重要档案,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予借出馆、室外使用,如特殊情况非借出不可,需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不得超过三天,逾期需要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四)查阅人员必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利用档案后,均应填写和效果记录。

  (五)查阅档案的人员,要爱护档案,不准擅自摘录、拍照、复制和互相转阅,不准圈划、涂改、撕页和拆卷,对损坏档案者,要追究其责任。

  (六)查档者取证档案须经批准后,方可复制(手抄、打字、复印、拍照等),经核对无误后,盖章生效。

  (七)查档人员要严格遵守本馆、室的规章制度,馆、室内禁止吸烟,在阅览室阅卷时不准喝水,以免损坏档案,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阅览;要注意阅览室内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八)利用档案者要按规定交纳档案保护费、复制费和取证费。

  (九)档案工作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积极为利用者服务,严格执行各项档案利用制度,做好档案的监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档案管理制度8

  一、司法所档案管理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包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

  二、各类档案的组卷要准确。卷内目录、案卷封面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美观,装订案卷规范、统一、牢固。

  三、档案整理。按规定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编号方案。案卷的排列、编号符合规定要求。

  四、文件的整理。鉴别没有存档利用价值的公文,可报主管领导批准,可定期清退和销毁。对县(区、市)司法局的文件、简报等资料,要做好归档工作,无须存档要统一销毁。

  五、档案箱、资料柜和档案资料放置的设备要整齐,做到不同规格分类排列。

  六、库房管理。库房保持清洁卫生,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等安全措施。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有良好的'司法档案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岗位纪律,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严守*

档案管理制度9

  一、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档案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档案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本系统(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本单位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造成档案损毁、丢失、泄密、擅自复制等渎职行为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根据《档案法》及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直接领导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3、熟悉本单位和本系统业务工作,了解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掌握分类方法、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4、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力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5、同鉴定小组其他人员一同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认真鉴定分析,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造具销毁清册,写出鉴定分析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和有关人员一起进行认真负责地销毁。

  6、保持库房的整洁卫生,档案案卷排列有序。认真做好档案“八防”工作,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湿度调控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经常核对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保护方面的事故,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7、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况,积极主动地提供档案资料,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和档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做好查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注意搜集利用效果和信息反馈,编制利用效果实例和档案信息。

  8、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室藏档案编写一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满足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

  9、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科研课题鉴定会、单位工程验收会、初步竣工验收会、竣工验收会等活动,认真接收上述活动形成的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并整理归档。

  10、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准确地向档案管理部门填报机关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调查统计表。

  11、在做好单位内部档案管理的同时,还要对单位内部各科室和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收进、移出档案和资料,必须认真清点,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2、保管档案和资料,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卷皮和卷盒,并排列有序,便于查找。

  3、档案资料库房必须坚固,必须装备铁门、铁窗和其他防盗、防水、防潮、防霉、防虫、防尘、防鼠、防太阳光直射、防有害气体等“十防”设施。

  4、随着气候变化,做好库房密闭、通风、温湿度调节,并适时进行除湿或除尘工作,以防档案霉变。

  5、档案资料库房必须与档案工作人员的办公室、阅览室分开,但要相对集中,便于管理。

  6、库房专管人员进出库房,应随手关门上锁,非专管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7、必须定期检查、清点库藏档案和资料。发现档案霉烂、褪变、破损或帐物不符时,必须及时追查、处理和修复。因失职而损毁、丢失档案资料者,按档案法规严肃处理。

  8、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将所保管的档案和资料清点移交,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三、档案复制制度

  1、要遵循保密原则,凡涉及保密的档案不得复制。

  2、复制档案中的内容,须经处领导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复制。

  3、破损的档案,档案员要及时修改和复制。

  4、对利用较多的档案,可复制数份,以利用使用,并保护原档案,减少档案的磨损。

  四、档案查借阅制度

  1、本着方便工作、满足利用的原则,档案资料一般不予借出,须在档案室、阅文室内查阅。

  2、本处有关科室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档案,原则上只能在阅文室内查阅,确实要借出的档案,必须经分管处长签批,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

  3、外单位来查找利用档案者,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本处领导签字同意,有关部门派人陪同,方可查阅。

  4、借阅者不准在档案材料上划杠、打圈、勾画,不准涂改撕毁,不准将档案材料带回家或放在不安全的地方,更不准将档案保密内容外泄。

  5、查阅档案时,禁止吸烟、喝水、防止烧毁、水渍档案。

  6、借阅者归还档案时,应填写利用效果信息反馈,认真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如发现有撕毁、涂改和损坏现象,按照档案法规有关条款及追究责任。

  五、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档案库房管理,做好档案的保管和保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保持库房内清洁卫生,整齐美观,坚持不定期查库,并认真做好记载。

  2、注意库房安全。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进出库房随时关门上锁,不允许非库房管理人员进入库内。

  3、定时测量记录库内温度。要求库内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范围内,并注意做好空调机和去湿机的定时开关工作。

  4、搞好库内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磁、防高温、防虫、防鼠、防有害气体等“十防”工作。

  5、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报告,保护现场不受破坏。

  六、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

  凡是本单位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图表、帐薄、声像、照片、实物以及上级印发需要本单位长期执行和落实的各项规定、制度等均属归档范围。

  2、归档时间

  (1)各项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科室应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2)堤防建设工程在立项之初及竣工完成之间所形成的资料在第一时间移交给综合档案室。

  (3)财务会计档案,由财务科按照归档要求整理装订成册,保管一年后移交给综合档案室。

  3、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本单位发文、基建项目档案一式贰份,堤防建设项目档案按上级要求制定份数。

  (2)自己撰写的归档文字材料,必须用碳素墨水和黑墨水书写,禁止圆珠笔、复写纸书写,粘贴装订要符合档案技术保护要求。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整齐、清洁、字迹清楚,便于利用。

  (4)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形成规律。

  (5)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系统、准确的反映各职能部门在各项活动中真实内容的历史过程。

  4、归档手续

  移交档案时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清点无误,双方签字后,各自保管一份,以备查找、负责。

  七、“三纳入”、“四参加”制度

  1、将档案工作纳入到堤防处工作计划,领导工作议事日程、岗位责任制中。

  2、堤防处有关会议要有档案部门或专(兼)职档案人员参加。

  3、工程项目建设、科研、设备安装、调试等业务活动要有专(兼)职档案人员参加。

  4、科技项目的鉴定,有档案专职人员参加。

  5、基建、设备、科研成果验收活动有档案专职人员参加。

  档案人员参加以上活动中带回的图片资料,必须及时登记和整理,分类立卷归档,不得作为私有,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八、档案史料编研制度

  1、综合档案室是堤防处档案史料的收集、管理、开发、利用的职能部门,编研工作是档案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档案人员应根据堤防处岁修、防汛、堤防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史料,坚持做到经常不断的搞好编研和开发,以满足各方面利用档案史料的需要。

  2、根据堤防处各项业务工作需要,档案室按规定搞好档案全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据统计、专题文件汇编等必须编写的档案史料。

  3、深层次的编研工作,可根据堤防处的特点,由档案部门或组织专门写作班子集中进行编写。

  4、编研的档案史料,只限堤防处内部使用,不得对外借阅和向社会公布。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借或向社会公布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处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九、文书材料归档制度

  1、本单位形成的各种专业内容、各种载体(纸张、胶卷、磁带)、各种形式(如文件、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即照片、录像、录音等)各类档案均须及时送本机关综合档案室归档。

  (1)文书档案,应于档案形成年度的次年第一季度末前归档完毕。

  (2)会计档案,应于形成年度为单位,于决算批准后,继续在财会部门保存一年期满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科技档案,应分别在一个科研课题、一个试制产品、一项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及时归档。

  (4)其他各种专业档案,均必须按其形成规律,遵守上级档案部门或专业部门的规定及时归档。

  2、凡属本处职能工作所应当负责贯彻执行及凭借指导本机关职能工作的,凡记述本处实际工作或生产技术活动历史面貌的文件(包括正式文件和一般文件材料)电报、图纸(含底图)图表、报表簿册(即各种登记簿、帐簿、名册)和录音、录像、照片等均须向综合档案室归档。

  3、归档工作,务须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稿本、份数以及每件文件的页数均须齐全完整。

  4、凡归档的文件材料,须在“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的同时按文件的保存价值(即永久、长期、短期)组成保管单位(案卷)编目归档。

  5、归档文件材料中的文件与电报应逐一分类立卷。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示、转发文件的批文与原文、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不得分开立卷。

  6、按年度归档的档案(如文书、会议……档案等),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一并归入复文件,没有复文的请示归入请示年;跨年度的规划归入针对的第一年;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归入会议开幕年;非诉讼案材料,归入结案年。

  7、卷内文件必须排列有序。一般按责任者——问题——时间排列,使同一文件的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文件的历次稿件依次排在定稿之后;非诉论案件卷,结论、决定、判决性的文件材料在前依据材料在后。

  8、卷内文件,应安排列顺序逐件逐页编所在页号或件号。即:

  装订的卷,在有文字的每页文件的下面右上角,背面左上角编全卷文件统一的顺序页号;

  不装订的卷,应在每份文件首页右上角加盖档号章,在章内填上顺序件号;

  图表和声像材料,应在装具上或在声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编号。

  9、凡归档案卷,不论永久、长期和短期保存价值,均须按规定格式逐卷填写内文件目录和备考表。

  (1)填写目录时,不得随便改变和简化文件题名(即标题);

  (2)对没有题名或题名(如通知)不能反映文件实质内容的文件,应根据文件内容予以拟制;

  (3)对没有责任者(即作者),年、月、日的文件,要考证清楚,补齐后填入有关项内;

  (4)会议记录、应填写每次会议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5)填写卷内文件目录的字迹要工整;

  (6)填写卷内文件的情况说明,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无需说明的卷,亦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立卷的时间填上;

  (7)卷内文件目录置于卷首,备考表置于卷尾。

  10、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所摄声像的人、物名称、身份(或职务)及其活动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摄录者。

  11、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均须去掉订书针、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如有破损者,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如有字迹扩散褪变者,应复制,复制件与原件一并归档。

  12、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均须装订。凡装订的案卷,须按卷内文件目录在其首、备考表在其尾,卷内文件依预先后排列的顺序理齐,做到右、下侧齐整;采直径1—1。5毫米粗细的纱绳和用“三孔一线”装订法装订;凡不装订的案卷,应用细线和缝纫机装卷内文件逐件装订。

  13、归档文件材料的卷皮、卷盒和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案卷目录……等,必须符合档案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并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清楚。

  14、归档案卷的标题要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件内容,一般应由卷内文件的负责者(即作者)、内容和名称等部门组成,对责任者简称的使用,要通俗易懂,保持一致。

  十、档案移交制度

  1、国家规定应向当地档案馆移交的永久和长期保管档案,本处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移交手续,并妥善保管交接凭证,还应在检索工具上注明。

  2、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3、对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的情况要认真登记,为统计和移交工作作好准备。

  4、移交登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有综合性的报表,又要有详细的明细表,要做到帐物相符、账表相符。

  十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与利用,根据*、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均应由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编造清册全部移交到综合档案室保管。

  2、档案室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装、整理的,应会同财务科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职责。

  3、严格执行安全保管制度,谨防损毁,不得失密和泄密。

  4、调阅会计档案,须由财务科长陪同借阅。

  5、对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由综合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经处档案鉴定销毁小组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后,方可销毁,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

  十二、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声像(照片、录相带)档案管理,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声像档案信息资料,特制定本制度。

  1、对声像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其完整、系统、安全,以备管理使用。

  2、声像档案的收集工作、整理程序和保管条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管理。

  3、声像档案管理员应随时收集、征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相带。

  4、借阅声像档案,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借阅审批手续,归还时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5、对收藏的声像档案要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检查。

  6、严格做好声像档案的保密工作。

  十三、实物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实物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实物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特制定本制度。

  1、对实物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以备开发和利用。

  2、实物档案范围包括:锦旗、匾牌、字画、印章、荣誉证书、奖杯。

  3、实物档案的归档,要求保证实物的完整、整洁、干净,注意防火、防潮、防尘。

  4、实物档案的归档时间要求处属各科室应及时将实物档案移交档案室归档。

  5、实物档案的借出,必须经处领导批准,按规定办理借出手续,如果展出,要对展出实物档案定期进行检查。

  6、实物档案如有破损,必须进行认真修复和技术加工,以延长实物档案寿命。

  7、建立实物档案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四、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的完整。

  2、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3、档案库房设施应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装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5、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7、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的物品外出开会、参观、学*、游览、探亲、访友和办私事,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保管。

  8、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

  9、定期进行保密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0、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对于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视其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十五、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成立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档案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2、鉴定小组以专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档案价值鉴定原则和标准为准绳,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依据,及时组织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

  3、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对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及文件材料,要造出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送有关档案部门备案,然后方可销毁。

  4、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重新鉴定后,确有保管利用价值需要延长保管期限的,应重新规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从第一次鉴定的年限算起。

  5、经过鉴定,对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要重新组卷,要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档案部门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责成有关科室或责任人负责修改、补充。

  6、销毁档案时,监销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由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门派员在指定地点共同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以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实,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

  7、销毁档案时,必须注意保密,监销人员在档案尚未安全毁掉时不得离开现场。

  8、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档案利用制度

  1、本单位档案仅限于本单位及本系统工作人员利用。凡查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查借阅登记表和利用效果登记表,并将利用结果及时向档案室反馈,任何人不得例外。

  2、外单位来查阅档案资料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检验查阅人员的身份和问清查阅的目的、范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人员应在阅文室、保密室内查询,并保持安静、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喝水,以防损坏档案。

  4、查阅秘密文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5、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延长时间需办理续借手续,最多不得超过7天,借用份数每人每次不得超过3份。

  6、借阅者应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在档案上乱写乱画,不得转借和影印、复制、拆换、涂改及污损,违者必究。

  7、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清点,仔细检查,并做好归还记录。借阅档案未还人员若要长期离岗必须在离岗前,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以利保管和利用。

  8、凡遇节假日特殊情况,档案室有权随时收回借出的档案、材料,以利安全保密等工作。

  9、凡在借阅档案过程中,造成案卷散失,污损或不归还者,应按《档案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复制、抄录档案资料,要经领导批准,抄录复制的档案由档案员核对无误,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11、档案人员应根据本单位工作的特点按照室藏档案的内容、种类和结构,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和有参考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提高档案的查全率。

  十七、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要求。

  2、档案统计包括登记和统计两个部分。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帐,档案人呐喊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销毁、抢救、清理、保管的数量、状况及结构的登记和统计,还要做好档案检索、编研和利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

  3、档案统计内容与指标要保持一致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随意更改。

  4、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情况要真实,结论要正确,各项数字一律用*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潦草和模糊。

  5、及时、准确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单位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档案调查统计表,统计表要由领导签字盖章后方能上报或归档。

  6、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掌握库房温度变化情况,定期分析研究,采取科学的降温去湿措施,使库内温湿度控制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7、档案室要定期对档案统计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必要的综合、分析和研究,从而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机关档案管理的现状,掌握发展规律,分析发展趋势,提高管理水*。

档案管理制度10

  一、学校实施教师成长档案管理制度的意义

  教师成长档案管理制度是一种以教师为本,注重发展教师个体的制度。它立足于在不断发展的教育教学,以目标引领施以评价,促进发展,具有明显的激励功能、教育功能和反思功能。它能让教师根据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确定个人发展需求(最*发展区),制定教师的个人发展目标。它能向教师提供日后培训或自我发展的机会,提高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从而促进学校的未来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教师尊重和自我发展的需要,从社会、心理方面来鼓励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更能促进教职工的专业化发展。

  二、学校实施教师成长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

  对于学校的发展,教师专业化建设是根本。我们都知道深入发展教师才是学校创品牌的关键因素。没有好教师,学校只能是昙花一现,没有原创力和可持续力。

  因,学校以目标引领,价值凝聚策略,激发老师积极追求,同时,积极创设自主发展的管理机制,提供研训一体的实践*台,提供充足的网络资源,帮助教师发展。建立教师个人成长档案袋,记录教师在自身专业化发展道路上的成长经历,以此促进教师学*理论知识,交流教育教学思想,也促进教师积极参与到评价中来并反思自己的教学。

  三、保障机制

  1、制定校本培训制度、联合教研制度、学科引领的`合作共营制度、观课制度,努力营造团队学*的氛围。

  2、把教研和科研结合起来,把教学中的问题生成课题,以科研促教研,以教研促教学的校本研修制度,在研究中促进教师自我更新,主动发展。

  3、建立校内督学制度,为教师发展提供诊断性指导,对教师成长实施跟进研究。

  4、依托资源优势,组建由校长领衔,辅与校内督导委员会成员组成督导小组,成立督导制度。通过随堂听课,问卷调查,谈话交流,察看教案等方式,帮助教师理解“新理念、新课改”,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帮助教师准确发现问题,改进教学行为,提高教学效能,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指导。

  5、实施自主申报,分项奖励的项目管理制度。学校把重点指标纳入项目管理,每学期采取工作实绩自主登录,分项目奖励促进教师的主动发展。

  6、坚持理论学*,提升教育理念,开设校长讲坛、专家讲座、教师论坛;通过研训一体的校本培训将理论学*和实践学*相结合。

  7、多元形式带教(专家引领、专业合作、伙伴互助),多种形式开课(包括:新进教师的汇报课、成熟教师研究课、骨干教师的展示课、主题类竞赛课),多元形式研究(包括:课例研究、项目研究、课题研究),建立区域合作,依托优质资源等提供多种有利于教师成长学*资源。

  8、每年对新进教师进行《北仑职高新老教师带徒仪式》的专项培训。

  9、学校每年准备一定资金用于教师各类培训

  10、教师成长档案中各项记录将作为教师评优评先的依据和学校年度考核的依据。

  11、对材料收集整理是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征集材料向档案转化的重要步骤,这是项经常性的工作。对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利于考核、考查材料的准确程度及学术价值。个人成长档案的使用,由办公室主管,每学期初由各教研组及教导处整理上学期的档案材料,及时归档。档案室要经常检查教师个人成长档案的形成,整理、归档及使用等工作情况,以便发现并解决问题。

档案管理制度11

  搞好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各项工作服务,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教育学会的档案由学会指定专人保管。除此之外的档案,如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等,由档案室统一归档保存。

  (二)凡是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均应归档。第一次归档时间为6月底7月初,第二次为12月至次年1月。

  (三)档案室保存的主要档案目录:

  1、单位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单位的重要会议记录。

  3、重点调研活动的总结或调研报告。

  4、综合性教研活动、教改实验、课题研究的材料。

  5、各类培训方案。

  6、较重要的评选活动材料。

  7、学期、学年个人总结考核表。

  8、各类获奖资料。

  9、本单位人员情况资料。

  10、各校和全县学生学业成绩统计资料。

  11、上级指导性公文。

  12、本单位其它重要公文。

  (四)借阅档案时,不得在案卷上涂划、删改、剪插;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须凭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或单位领导同意。案卷一般不得带出查案室。

档案管理制度12

  为了切实抓好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的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工作要与工程建设同步。

  二、工程资料的编目必须完整,字迹清楚,内容真实,不修正涂改,不弄虚作假,并确保及时性、连贯性。

  三、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监理审查和保管工作。

  四、各参建单位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工程档案资料。

  五、工程资料签字要齐全,禁止他人代签或一人多签,禁止用不确定的语言或模棱两可的语句进行定性评定。

  六、做好工程声像资料。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七、建设单位随时检查有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情况,对于各阶段、各类档案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返回工程质量保证金。

  八、按照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10篇)

档案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 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2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3

  一、档案科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义务,档案属于涉及托管人员隐私,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二、各类档案的借(查)阅,必须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单》。

  三、个人档案一律须托管人员本人、或委托书指定的委托人,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借阅。

  四、外单位来人借(查)本托管人档案,需持单位《档案借(查)阅申请单》并经科长签字批准,方可查阅。

  五、阅档必须在档案室,不得携带外出,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外借的档案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只限本人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拆开、调换、污损文件或在文件上圈点、划字等,要保持档案的整洁、完整。

  七、外借档案一旦发生遗失、损坏、销毁等,应立即知会办公室进行处置。

  八、档案室对外借逾期未归还的档案,要及时做好催还工作。

  九、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做好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档案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第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5

  为加强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机关档案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守则,要严守秘密,严防泄密、失密。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归档、核实。

  3、档案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经常检查设施安全保密情况;离开档案室时,必须锁好文件资料柜,关好门窗。

  4、销毁档案要登记造册,经分管副局长签字批准后方能进行,销毁时要有监销人,并履行签字手续。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以防火灾。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室属机要重地,外人不得随便进入。

  2、保持室内卫生整洁,档案分类排放、排列整齐。

  3、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库藏情况,对库藏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将档案带出库房,更不准私自摘抄、外传。

  (三)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完善档案检索工具,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2、市水利局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查(借)阅局会议记录,必须经局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查(借)阅局党务资料,须经局党总支*或局机关支部*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未履行登记手续,档案管理员可拒绝查阅。

  4、外单位查阅本机关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5、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圈划、抽换、批点、污损、拆卷或增删档案内容,不得吸烟。

  6、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检查清点档案的完好状况,及时记载档案的利用情况。

  (四)立卷归档制度

  1、凡是水利局机关从事各项业务工作,所形成的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内容、形式和载体的文书材料,均属立卷归档范围。任何科室和个人都无权扣压和销毁必须归档的文件材料。

  2、归档时间。文书档案一般在每年年底全部收集完整,次年三月底前完成全部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会计档案一般在会计年度终了一年后移交给财务管理站保管。工程技术档案一般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由水利科负责收集、整理后移交档案室,集中管理。各科室声像档案要注意随时归档备份,每年12月提供局档案室存档。

  3、立卷归档的要求。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扼要,目录页号编制准确,便于保管和利用。凡局机关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应为原件,且要求做到完整、准确、系统,存档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审查核定。

  4、各业务科室向局档案室移交的文档要有清单,归档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及监交负责人应分别在清单上签字,以备查考。

档案管理制度6

  (一)要明确一位副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应建立综合档案室合和建综合室档案专柜。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要将档案工作和档案上等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工作职责;纳入教职工范围和考核奖惩制度。

  (三)档案人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单位文书、教学、教育、会计、后勤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学校党、政、工、团(队)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会计档案:是指学校的财务工作中形成的帐、表、凭证等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后勤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4、学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个保管期限。

  5、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要用毛笔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四)综合档案室要做到有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五)借阅制度

  1、外单位人员查阅本校档案必须持组织介绍信。

  2、严守档案材料机密,不准随便转借档案。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和复制。

  3、爱护档案,不得拆卷、涂改、撕毁、圈点、划道、拆叠等。

  4、经批准摘录的材料,要经档案室工作人员审查。证明性材料,必须校对无误后盖章。

  5、外借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档案人员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七天,超过时间另行办理手续。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了解需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档案室应根据工作编制大事记、组织沿革、基本情况、数字汇集、专题概要及综合档案室简介等有效的检索工作和参考资料,为提供利用档案创造条件。

  (七)学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学校综合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本单位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防止失密。

档案管理制度7

  在我们*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精选33篇),希望对你有帮助!

档案管理制度8

  1、目的:为规范创建安全社区的档案管理,做好创建安全社区过程中相关材料的统一管理、收集、保存、开发和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原则上适应于办事处辖区内各级各类安全社区的创建过程中形成档案的管理,各社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管理实施细则。

  3、管理职责:创建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应设置一名专(兼)职安全社区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管理。

  4、管理内容与管理方法

  (1)归档范围:创建安全社区过程中主要工作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图纸、音像制品等。

  (2)归档要求

  ①归档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签批手续完备。

  ②归档文件的形成和书写材料,须易于长期保存,一般使用黑色碳素笔书写。

  ③归档文件的材料整理应符合入档条件。

  ④归档文件材料须经过创建安全社区的促进委员会主任或该社区内机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⑤应归档材料应于次年3月底前,向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室移交归档。

  ⑥各类应归档材料一般归档1份,特殊材料应归档2—3份。

  (3)归档分类

  ①分类原则:根据创建安全社区过程中形成材料内容与形成特点进行分类,保持各类之间有机联系,便于检索和查阅。

  ②档案分类:所有创建安全社区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分为一级八大类;二级;三级类别由各社区根据工作进程,从一级,二级中分设并保持与上一级的联系。

  (4)归档案卷的存放排列

  ①档案按大类分别在档案橱架排列,小类应紧靠大类依次排列,即一级→二级→三级。

  ②档案的存放年限排序:同一大类的案卷首先按年度分别排列,在各年度内,先按保存期限永久、长期、短期的顺序排列,再将同一保管期限的案卷按顺序排列。

  (5)档案号的编制

  ①档案的档案号由分类号、案卷号组成。

  ②同一年度内按三个不同保存年限分别编写件号(一年三位自然顺序号)。

  (6)归档手续: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前,应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经规定负责人审定并在目录上签字后,向档案部门移交。交接时,双方经清点无误后,均在目录上签字,移交目录双方分别保存。

  (7)档案的借阅:档案借阅须履行严格手续,填写借阅申请单,经分管档案的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双人签字后方可借阅,借阅期已到,延期不还者每延期一天罚款50元,依次累计。

  5、相关规定

  (1)档案专兼职管理员变动,须办理相关关交接手续。档案鉴定5年进行一次。

  (1)催交:创建安全社区委员会办公室对应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未及时归档、归档不齐者,限期在规定时间到期后一周内移交,对未及时归档、归档不齐者按社区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兑现处罚。

  6、档案管理记录

  应根据本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统一设计办事处各级各类安全社区档案管理的相关记录

  7、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每年完善修正一次,每3年修订一次。

  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

档案管理制度9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更好地利用业务档案全面、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发挥业务档案在教师考核、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水*、工作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的真实记录,是教师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的全面反映。

  第三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是师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考核、职务聘任、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业务档案的范围

  第四条凡我院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实验实训人员、行政兼课人员均在建档之列。

  三、业务档案的内容

  第五条教师业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和专业、职称、政治面貌等个人信息。

  2.教学及相关工作记录

  包括各学期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公开课、教学(含实验实训)改革、教材更新、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社会实践、社团指导教师等相关材料;参与教研活动记录、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学生测评分数和意见等;每学期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学工作考核情况等。

  3.教研和科研工作记录

  包括教师参加学术教研会议和学术活动、学术任职等情况的鉴定材料;教师参加的教科研项目、课题的立项和结题评审有关材料;已完成的教科研课题、项目等反映教师业务研究的材料;科研成果包括教师出版的专著、合著、译著、科技报告、资料汇编,单独或合作编写的各种教材,以及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等。

  4.进修和培训情况记录

  包括教师国内外进修(业务进修、学位进修、实践进修)、访问、考察、研讨、培训等情况的记录、鉴定及总结材料,进修成绩、进修或培训的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专业实践或培训情况证明材料等。

  5.教师奖惩情况记录

  包括教师在业务方面取得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证书复印件);各种教学和科研方面获奖证书或批文复印件等材料;失职事故受到的`惩处记录;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反映资料等。

  6.其他应归于教师业务档案的资料

  包括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师资格证书、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定等有关材料复印件;计算机、外语考试、培训学*情况(证书复印件);职称评定和职务变动材料,包括记载教师技术职称变动情况的相关材料和教师任职变动情况的有关资料等。

  四、业务档案的收集

  第六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由各部门专人负责收集、建档和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准确、完整和安全。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有责任进行监督和审核。

  第七条业务档案材料打印或复印一律使用A4纸,书写使用蓝、黑墨水笔,字迹要清楚。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第八条教师已发表、出版的著作、教材和论文需提交书籍或刊物的封面、目录和作品首页的复印件。

  第九条对每位教师建立个人业务档案盒。档案材料须按内容顺序排列,并附上材料清单,装入档案盒中,盒子标签上标明教师姓名和教师工号,档案盒存档时按教师工号排序。

  第十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每学期归档一次,教师本人按统一格式填写,并主动向所属部门提供相关材料,教研室要根据*时的考察和学生、同事对教师的教学评估意见,实事求是的签署评语,报系(部)审核。各系(部)主任要认真审查教师的工作总结及其表内各项内容,经系(部)综合考评后签署系(部)具体意见。教师所在部门领导对档案内容审核签字后方可归档。

  五、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教师业务档案的各种表(复印件)由系(部)建档保存,教师业务档案的各种表(原件)和电子文档每学期末由各系(部)统一交教务处负责保管,设专室存放。业务档案是长期档案,必须妥善保管,采取各项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凡经核签的教师业务档案中所记载的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对于涂改、伪造、损毁、丢失档案的,要视其情节给予处分。教师调离学校时,其系(部)保存的一份允许带走,教务处存档的一份不能抽走,若外单位外调时允许抄录。

  第十三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移交手续,一般不予外借。如确需借阅,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本人可以查阅或复印个人的业务档案。其他人员检阅和摘抄教师业务档案,须经主管院长批准,管理人员不得泄露档案中的有关内容。必要时需征求被借阅档案者本人的意见。原始档案不得带出档案保管室。

  第十四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进行考核、聘任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资料,教师业务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细致的工作。各教学部门和教师要高度重视,要把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列入日常工作计划。对于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情况,学校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其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档案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师资管理,及时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不断收集、积累教师业务资料,便于教师教科研水*的考核,充分发挥业务档案在对教师进行考核、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教师业务档案主要收集和记载教师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形成的主要成果材料(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水*、教学效果、科研论文、专著、译著、教材等以及对这些材料的历史评价、专家的学术鉴定材料、图片等)。

  (三)对教师业务档案的认真收集、整理是加强教学、科研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各系(院、部)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二、业务档案收集

  (一)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各系(院、部)应建立健全业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制度,材料要全面、完整、准确,各系(院、部)的业务档案由教务员或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管理。

  (二)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教师在任课、进修、观摩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教学研究成果、学术活动、外语状况、学术水*鉴定及出*有关会议重要记录等材料。

  (三)对归档材料要验证真伪和完整与否,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书写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红色笔填写。

  三、业务档案材料的管理

  (一)对材料收集整理是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征集材料向档案转化的重要步骤。业务档案材料的范围主要有:

  1.教学活动:包括任课、进修、观摩、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材、改进实验方法、设备、措施等。

  2.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应邀讲学,国内讲学或学术交流,学术任职等。

  3.科研活动:包括科研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的登记;项目的立项运作及完成情况。

  4.外语状况:包括译著、译文、文摘及业余外语进修班结业水*登记。

  5.业务上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

  (二)对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利于考核、考查材料的准确程度及学术价值。

  (三)业务档案的使用,要确定阅档人员范围,建立业务档案传阅制度。

  四、业务档案管理体制

  (一)由教务处主管,每学期初由各系(院、部)及教务处整理上学期的档案材料,及时归档。

  (二)教务处要经常检查各系(院、部)业务档案的形成、整理、归档及使用等工作情况,以便发现并解决问题。

  五、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7)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

  一、立卷归档制度

  1、凡本单位在党、政、工团、基建、教学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统计数学、图纸、相片、录音(像)、报表等)均属归档范围。

  2、每年文书档案由文书人员负责在第二年三月份结束归档工作,学籍档案、德育档案、实验教学档案、信息技术档案、电教档案、图书室档案由负责人在第二常年度9月份结束归档工作。立卷归档,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归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组卷合理,分类清楚,卷内文件排列系统,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装订结实、美观,字迹工整、清晰。

  二、档案借阅制度

  1、凡本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档案,一般在档案室查阅,如需借出,须办妥手续后方可借出,并在2—3天内归还。

  2、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及档案利用效果。

  3、查阅或需摘录机密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指定地点查阅,不得翻阅其他无关材料。

  4、凡外单位来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说明查阅内容,年代和目的`才能查阅,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外借。

  5、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禁止私看折卷,抽页,随意涂改做记号,不得擅自复制、转借他人或单位,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6、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外借。

  三、档案保密制度

  1、严守有关保密守则。

  2、不随便携带机密材料和档案库房、箱、厨钥匙。

  3、不准将机密材料、内部资料、作为废纸出售。

  4、提供利用秘密文件资料,严格按照密级规定执行审批手续。

  四、档案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档案室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八防”,确保档案的安全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室应有专人专管,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入内、开启。

  2、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离开档案室时,要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3、档案室内要经常进行通风,打扫,保持清洁干燥,按时更换防虫药品。

  4、档案箱排列整齐,分类存放,每年清库查对档案一次,确保档案安全。

  5、调查档案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调卷登记,还卷注销。

  五、档案统计、鉴定、移交制度

  档案统计:

  1、建立档案统计台帐,对收进、移出的档案资料做到帐物相符。

  2、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提供利用档案资料定期汇综上报。

  档案鉴定和移交:

  1、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

  2、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单位保管期限表,定期对已经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再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3、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2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管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导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委设档案柜分别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3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安全档案资料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真实具体的原始性记录,是领导决策、开展工作、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研究处理问题、追究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建设与管理,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档案立卷工作,统一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使我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归档范围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按基本情况、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安全设施配备与经费保障、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隐患排查和整治、值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上即文和信息报送、校车管理等方面归类建档。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基本情况说明。

  2、单位位置图。图中标明本单位名称、地址、周围相邻的单位与道蔓称(缩印、绘画均可,附单位门牌照片)。

  单位*面图。标明单位区域内主要建筑物。

  重点目标位置图。标明单位内部重点部位所在的位置(附照片)。

  3、危险物品备案登记表。

  4、备案材料(复印件)

  (1)学校法人代码证。

  (2)学校建筑安全验收合格证。

  (3)学校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

  (4)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及操作人员健康证。

  (5)学校小卖部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

  (6)易燃易爆化学危险脾存批准证书。

  (7)学生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

  (8)锅炉检测报告及司炉工证。

  (二)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1、组织建设。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安全工作具体分工情况、安全机构等。

  2、本单位各种安全工作制度。

  3、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上级与本单位、本校与相关责任人签订的《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签字盖章,成文日期)。

  4、年度、学期安全工作计划、总结。

  5、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每次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签到表、材料、讲话、会议纪要、图片等。

  6、安全工作预案。学校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学校制定的火灾、交通事故、危险物品事故、工程建设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型活动事故、外来侵害事故、食物中毒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预案。

  (三)安全设施配备与经费保障

  1、消防设施配备登记表(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标志等)。

  2、交通安全标志情况(临路学校的警示语、标志,减速带等)。

  3、电子监控配备情况(红外线报警装置、电视监控等)。

  4、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的防卫器械(警棍或木棍、手电筒、通讯工具等)。

  5、安全经费投入。安全经费投入去向、数目、台帐等(有财务账目复印件)。

  (四)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

  1、上级要求开展的专题安全教育资料。包括上级通知、教育计划(方案)、过程资料(包括讲稿、学生心得体会、图片资料、宣传报道资料等)、总结等。

  2、学校自行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资料。

  3、参加上级安全培训的资料。

  4、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资料(师生培训、专业人员培训等)。

  5、应急预案演练情况。演练方案、演练过程资料、演练记录、总结、图片等。

  6、学校型活动。申请审批表、组织方案、活动记录、活动总结等。

  (五)隐患排查与整改

  1、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排查人、排查时间、隐患事项、责任人等)。

  2、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整改人、整改时间、整改事项、整改结果等)。

  3、隐患鉴定申请(视情而定)、相关职能部门鉴定意见书等资料。

  4、未能及时整改的有相关限期整改资料,自身难以整改的向上级汇报的原始资料等。

  (六)值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

  1、节假日和上级要求的其他重要时段的安全值班记录。

  2、学校门卫安全检查资料。

  3、学校食堂、小卖部安全检查资料。

  4、学校宿舍安全检查资料。

  5、学校其它方面的安全检查资料。

  6、上级安全检查记录。

  (七)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1、对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2、专项整治。上级要求开展的专项整治资料,每个专项整治活动资料有上级通知、本单位工作安排(计划、方案)、过程资料、总结、图片等。

  3、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建设。联动制度、联动协议、联*会议、联动活动等资料。

  (八)上即文和信息报送

  1、上即文。按级别、时间先后分类装入本年度市、市*、市教育局、区县相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下发到学校的安全文件。

  2、安全信息员资料,安全信息报送资料,通讯联络记录等。

  (九)校车管理(含学校公车及接送学生专用车)

  1、学校公务车登记表,包括车型、车号、购买时间、车主信息等(含车辆照片)。

  2、接送学生专用车(含自有、租用)登记表,包括车型、车号、购买时间、核定座位、所经路线、是否统一喷涂、是否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含车辆照片)。

  3、驾驶员(学校正式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登记表,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车型、驾驶信息等,附驾驶证复印件。

  4、建立接送学生专用车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记录。

  (十)其他

  学校开展的目录中未列入但具有保存价值的安全工作资料。

  二、组档、立卷要求

  (一)组档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按照“一年一卷”的原则组卷,长期文件可用复印件代替。

  2、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在遇到单位名称变更或撤并时,应按原档案转交新校。

  (二)立卷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以学校为单位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和档案封面。

  2、档案盒封面要求统一贴上或打上“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标签,横标下有分卷标签,分卷有多盒分卷的,在分卷标签上注明分卷顺序。

  3、学校安全工作档案都要有总目录,各分卷都要有分卷目录与卷内文件目录,装订顺序按各分卷内容先后时间顺序装订。分卷装订统一使用竖排线装。

  4、所有印制材料一律用A4纸,检查记录用原始资料。可用蓝黑、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也可打印。要求字迹工整、简洁、准确,不得涂改(如有改动,须作明确说明)。

  5、档案用专用装订绳带装订,不得用金属物品订夹,卷内材料当中,不得有订书钉、曲别针、头针等金属物品。

  6、严格保密制度,严禁将档案内容向无关人员扩散。

  三、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中等以下学校(含幼儿园)。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4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管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导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设档案柜分别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4、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由李媛媛老师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5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管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导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委设档案柜分别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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