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协议书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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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协议书1

  债权人(下称甲方):

  姓名(名称):

  住所地:

  电话:

  债务人(下称乙方):

  姓名(名称):

  住所地: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乙方申请,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最高额授信借款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最高借款额的借款业务。在授信期限及额度内,乙方在满足甲方条件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情况,随用随借,随借随还。

  第二条 授信内容

  1、甲方向乙方授信的最高借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2、授信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利率:本协议项下发生的单笔借款利率为本协议授信期限相对应的甲方确定的期限档次利率,以《借据》为准。

  4、利息支付:本协议项下单笔借款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的,借款到期,利随本清;期限在一个月以上(不含)的,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20日,付息日自每月21日至当月底。

  5、本协议项下单笔借款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金额、利率、费率,以甲乙双方签署的单笔借款业务《借据》为准。

  第三条 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的使用

  1、乙方需要使用本协议项下借款额度时,须逐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甲方的借款用途等因素进行审核。甲方审核同意的,双方另行签订单笔借款业务《借据》。

  2、在本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限和最高借款额度内,乙方按以下第 项方式使用借款额度:

  2.1、以 个月为周期,以 万元为单笔借款额度循环使用,最后一次循环借款的到期日不超过本协议项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2.2、按需使用,随用随借,随借随还,单笔借款的到期日不超过本协议项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3、授信期限届满,尚未使用的信用额度自动取消,乙方不能再申请使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申请使用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

  2、向甲方按 (月/季/年)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告及所有开户行名称、账号、存借款余额等相关资料、信息或个人财产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监督。

  3、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严格按照单笔《借据》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发生以下事项时,应于事项发生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落实甲方认可的债务清偿或补救措施:

  (1)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调整等。

  (2)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或发生诉讼、仲裁事件。

  (3)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4)对甲方债权实现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

  5、实施下列行为,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落实甲方认可的债务清偿措施:

  (1)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减少注册资金,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协议项下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行为。

  (2)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本协议项下偿债能力的。

  6、不与任何第三方签署有损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权益的协议。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受理并审核乙方使用借款的申请。

  2、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提供会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和信息,或个人财产情况,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况。

  3、乙方未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就乙方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4、对乙方提供的有关其财债务、财产、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本协议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期限的调整及违约责任

  1、如发生以下事件即构成乙方违约:

  (1)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借款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按时足额还款及其他义务;

  (3)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乙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包括但不限于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申请破产)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乙方卷入重大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影响其偿债能力;,乙方、抵押人与他方签订有损债权人权益的协议;

  (7)保证人违反保证协议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质押物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借款本息,而债务人未按债权人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的;

  (8)乙方丧失商业信誉;

  (9) 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按本协议或单项业务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10)乙方主要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或乙方财产被查封或扣押;

  (11)乙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及其他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12)乙方没有充分履行本协议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协议或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没有完全遵守其中任意规定;

  (13)乙方未履行协议第八条中所规定的义务;

  (14)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

  2、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调整、减少或终止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并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解除协议,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责任;

  (2)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担保;

  (4)采取维护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权益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八条 担保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债权的担保方式为 ,担保协议另行签订。

  第九条:协议变更及通知等

  本协议所约定的双方的权利,只能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或变更。债权人迟延或未能行使本协议项下以及准许债务人迟延付款均不构成债权人放弃或改变其权利,同时也不影响、减损或限制损害债权人行使权利。

  本协议的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本协议所有通知应当以专递信函或电话的方式以向另一方在本协议首页所述的地址、电话或之后以书面方式提供的地址、电话发送。如以专递信函方式发送,专递信函发送后的第5个工作日,不论债务人是否实际收到均视为已经送达。如以电话方式发送,视为立即送达。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及任何第三方向甲方出具的与本协议项下债权相关的承诺书、担保函等文书,以及乙方使用本协议项下借款额度时与甲方所签订的《借据》、清单、申请书、承诺书等文书均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其他补充事项:

  第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信协议书2

  甲方(客户):

  乙方(供方):

  为了使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到诚信合作,互利互惠,乙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于甲方,经甲乙双方商定,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一定信用额度,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维护遵守。

  一.信用额度: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的授信额度为:甲方*均订单

  额 30万元的预付款以内,即 30万元以内。

  2.授信期限为 1 年,即从 20xx年 03月 01日~ 20xx年 12 月 30日。

  二.信用额度使用方法:

  甲方订购乙方产品,合同签订时付款方式应约定为:“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

  单订单预付款在授信额度以内的,甲方无需支付预付款(单订单预付款超过授信额度的部分,甲方需支付预付款差额部分),乙方方可下单生产;后续订单出货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即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乙方才予以发货给甲方。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采取如下方式结算形成的应收账款 。

  A. 单笔业务, 个月以内结清所有欠款。

  B.乙方授予甲方 30万元信誉金,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支持。当乙方实送货物金额累计达到或者大于30万元时,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付清包括信誉额度在内的货款(以乙方送货单日期为准),所有额度内欠款包括甲方在 60天内订货金额不足 30万时,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结累计签收货物的全部货款。

  四.双方合作需配合事项:

  1.付款方式:乙方规定的合同付款方式为电汇支付,乙方财务开户名称:*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塘厦支行 ;账号为: 44001779308051252888 ;乙方期待甲方能够全力配

  合,尽可能使用电汇方式支付货款。

  2.对账方式为___A____。

  A.乙方(公司/区域)财务将与甲方 采购 部门 郭春燕 人员,每月对账一次,月度结账日为每月 日,对账日为次月 日。

  B.按照本约定的方式对账 。

  3.送货签收:

  3.1乙方货物送到,甲方应由合同指定收货人签收,并在乙方的《送货单》加盖甲方公

  章或在《送货单》写上收货人的身份证号码。

  3.2未指定收货人或指定收货人不在时,购货单位必须在《送货单》上盖公章或业务专

  用章,并要求合同签订人或收货单位签收。

  3.3甲方可委托甲方仓库管理人员收货,但须提供委托签收证明和签字样式。

  4.开票管理

  4.1乙方鼓励甲方确认收货时同步开票。

  4.2可选其他开票类型_A___。

  A.乙方财务部每月与甲方对账一次,并按照送货金额开票。

  B.货送到7天内,甲方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由乙方财务开具发票给甲方。

  5.服务提供

  5.1乙方愿为甲方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包含业务咨询、意见或建议、投诉及其他任何疑

  问,乙方欢迎甲方来电咨询。

  5.2乙方投诉电话: 0769-821366666 受理部门:_乙方综合部_____

  传真: 0769-87943188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授信终止期限。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销售区域与财务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3

  甲方(客户):

  乙方(供方):

  为了使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到诚信合作,互利互惠,乙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于甲方,经甲乙双方商定,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一定信用额度,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维护遵守

  一.信用额度: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的授信额度为:甲方订单额 元的,即 元。

  2.授信期限为 个月 ,即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信用额度使用方法:

  A.甲方订购乙方产品,协议签订时付款方式应约定为:“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单订单预付款在授信额度以内的,甲方无需支付预付款;

  B.后续订单出货时,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即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乙方才予以发货给甲方。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采取如下方式结算形成的应收账款。

  A. 单笔业务, 个月以内结清所有欠款;

  B. 约定还款日还款免息,逾期后按月0.018计息,且乙方有权发起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四.双方合作需配合事项:

  付款方式: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支付,支付完归还甲方协议,即为失效;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 : 身份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4

  授信人(甲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理人】 联系人【负责人】

  电话:【公司电话】 地址:【公司地址】

  被授信人(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人】 联系人:【法人】

  身份证号码:【证件号码】 居住地:【当前地址】

  电话:【电话】

  乙方因【贷款用途】的需要向甲方申请额度授信,在自愿、*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当事双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授信额度,并达成以下各项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信额度

  一、甲方给予乙方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大写)【贷款金额大写】万元,授信方式为短期贷款。在额度有效期内,乙方在完善担保条件后 □可循环 /□不可循环使用该授信额度。

  二、乙方不得利用该授信获得的资金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

  三、该授信额度是指在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内甲方给予乙方在同一时点贷款余额的最高限额,并非指期间内历次使用金额的累计额。

  四、甲方给予的上述授信额度并非构成甲方必须按上述授信额度足额发放的义务,乙方使用授信额度,需要逐笔申请,经过甲方逐笔审批和同意后发放。

  第二条 授信的有效期限

  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 月,即【贷款期限】,授信宽限期为2个月,即授信额度下的所有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 年 月 日。

  该“有效期”是指本协议所约定的授信的实际发生期,即在该有效期内乙方均有权提出用款需求,贷款发放日和到期日以《用款协议》为准,《用款协议》和对应的借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利率及费用

  一、授信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在贷款有效期内保持不变,单笔贷款的利率和还款方式由《用款协议》确定,还本付息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额度承诺费。乙方按授信额的 %每年向甲方缴纳额度承诺费,在签署授信额度协议时一次性支付。甲方承诺在授信有效期内优先满足乙方的用款需要,无论乙方使用或足额使用与否,额度承诺费一旦收取不予退还。

  三、账户管理费。乙方在授信有效期内向甲方申请用款时,每月需按用款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账户管理费,在签署《用款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 还款

  一、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在甲方的开户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应于每月还款付息日前在该账户内存入足额的资金以偿还当期到期债务。

  二、本授信项下的贷款偿还方式由单笔《用款协议》确定。

  第五条 提前还款

  贷款发放后,乙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其整数倍。

  第六条 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本协议约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

  第七条 担保条款

  本协议项下债务的担保方式为【贷款方式】(保证/抵押/质押),担保人需与甲方另外签署《最高额【贷款方式】协议》。 担保范围为本协议项下系列用款协议中乙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包括乙方应偿付的贷款本息及其他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对乙方逃避甲方监督、拖欠授信本息、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授信的,有权实施信贷制裁,有权通过新闻媒介实行公告催收;

  二、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授信额及乙方应付的利息,或者停止发放本协议项下乙方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金额:

  1、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

  2、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

  3、担保人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担保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乙方有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的;

  4、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的,对其挤占挪用部分,在按上述利率计息的基础上加收 50%的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甲方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对其未偿还部分,在按上述利率收息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罚息部分不重复收取。

  上述“重大”是指每一项纠纷或投资或财产处分等行为涉及的金额达到或超过授信额。

  三、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乙方逾期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协议约定利率上浮50%计付罚息,直至本息还清为止;乙方逾期偿还贷款本息超过30日的,除按上述约定支付罚息外,还应按贷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为签订本协议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与资料有任何一项虚假的,均应按贷款总额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以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协议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协议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通知送达乙方即生效。

  3、因乙方逾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委托律师以非诉讼或者诉讼方式催收贷款所发生的调查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案件受理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对其任何违约行为予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表明甲方对违约行为的默许或认可,也不表明甲方愿意放弃追究乙方的任何违约责任。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为确保乙方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同意就本协议下的所有贷款向公证处申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发生违约情况下,甲方可直接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向管辖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承诺,如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上述债务,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变更事项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 份,均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及 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年 月 日

授信协议书5

  甲方(客户): 莱恩(天津)门窗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使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到诚信合作,互利互惠,乙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于甲方,经甲乙双方商定,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一定信用额度,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维护遵守。

  一.信用额度: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的授信额度为:甲方*均订单额 30万元的预付款以内,即 30万元以内。

  2.授信期限为 1 年,即从 20xx 年 03月 01日~ 20xx 年 12 月 30日。

  二.信用额度使用方法:

  甲方订购乙方产品,合同签订时付款方式应约定为:“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

  单订单预付款在授信额度以内的,甲方无需支付预付款(单订单预付款超过授信额度的部分,甲方需支付预付款差额部分),乙方方可下单生产;后续订单出货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即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乙方才予以发货给甲方。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采取如下方式结算形成的应收账款 B 。

  A. 单笔业务, 个月以内结清所有欠款。

  B. 乙方授予甲方 30万元信誉金,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支持。当乙方实送货物金额累计达到或者大于30万元时,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付清包括信誉额度在内的货款(以乙方送货单日期为准),所有额度内欠款包括甲方在 60天内订货金额不足 30万时,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结累计签收货物的全部货款。

  四.双方合作需配合事项:

  1.付款方式:乙方规定的合同付款方式为电汇支付,乙方财务开户名称:*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塘厦支行 ;账号为: 44001779308051252888 ;乙方期待甲方能够全力配合,尽可能使用电汇方式支付货款。

  2.对账方式为___A____。

  A.乙方(公司/区域)财务将与甲方 采购 部门 郭春燕 人员,每月对账一次,月度结账日为每月 日,对账日为次月 日。

  B.按照本约定的方式对账 。

  3.送货签收:

  3.1乙方货物送到,甲方应由合同指定收货人签收,并在乙方的《送货单》加盖甲方公章或在《送货单》写上收货人的身份证号码。

  3.2未指定收货人或指定收货人不在时,购货单位必须在《送货单》上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并要求合同签订人或收货单位签收。

  3.3甲方可委托甲方仓库管理人员收货,但须提供委托签收证明和签字样式。

  4.开票管理

  4.1乙方鼓励甲方确认收货时同步开票。

  4.2可选其他开票类型_A___。

  A.乙方财务部每月与甲方对账一次,并按照送货金额开票。

  B.货送到7天内,甲方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由乙方财务开具发票给甲方。

  5.服务提供

  5.1乙方愿为甲方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包含业务咨询、意见或建议、投诉及其他任何疑问,乙方欢迎甲方来电咨询。

  5.2乙方投诉电话: 0769-821366666 受理部门:_乙方综合部_____

  传 真: 0769-87943188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授信终止期限。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销售区域与财务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6

  合同编号:( )银授字第____号

  授信人: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银行总行营业部

  受信人: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授信额度及类别

  第1条 在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间内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元整(含美元_______)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乙方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时,不限次数,并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用于下列授信业务的额度暂定为

  (1)贷款:人民币________元(或美元________元)

  (2)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__________元;

  (3)银行保函: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国际贸易融资:人民币________(美元________)。

  第2条 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授信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办理的人民币及外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以及国际贸易融资(如信用证、押汇等)。乙方在授信额度内申请办理其他业务须经甲方书面认可。上述各项授信业务所用额度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相互调剂使用,但各项业务累计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美元__________)。

  第二章 授信期间

  第3条 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间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但贷款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应受相关借款合同的约定。

  第4条 甲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查,如出现本合同第六章述明的情形,甲方有权调整授信期间。

  第三章 授信额度的使用

  第5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和授信额度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该授信额度。

  (1)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

  a.本合同项下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开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或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种类的保函。

  b.在本合同规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有权在保函授信额度内向甲方提出开具保函的申请。乙方要求甲方开具保函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逐笔填制《__________银行保函申请表(代保证书)》(下简称“《保函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并与甲方书面要求的有关资料一起提交甲方。

  c.甲方对乙方使用保函授信额度的项目或交易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不承担实质审查的义务。

  d.在具体办理每笔保函业务时,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提交的《保函申请表》并出具保函后,即将保函授信项目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统一管理。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为乙方已出具的但尚未结清的保函统一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

  e.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其申请的保函所涉及的业务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合同、*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背景材料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f.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保函审批程序,对乙方的保函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甲方出具保函正本一式一份:如果审核未获通过,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或其下属公司,并将申请材料退还乙方。

  g.对于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以甲方按季向乙方提供的保函余额明细表作为依据。

  (2)免保开证额度的使用

  a.乙方每次使用此免保开证额度时,须逐笔填制《开证申请书》和《开证申请人承诺书》,并提交开证所需的其他材料,由甲方审核同意后及时对外开证。

  b.甲方接到受益人、出口方银行或者其他当事人提交的单据,应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承办付款或承兑工作。

  c.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后,必须在甲方收到单据之日后六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办理付款、承兑或拒付手续。如果乙方同意付款或承兑,应在《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上做好有效签章,并注明相应付款账户的账号。如果乙方未按本条规定时间办理付款、承兑手续,视为乙方同意办理付款、承兑。

  d.乙方有义务在甲方依照相关信用证的约定支付该笔款项之前,向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应付款加其他应付费用。如对外拒付,则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应不迟于距甲方支付二个工作日之前将款项划入其在甲方的付款账户;如乙方是以人民币买汇付款,须提前办妥一切买汇手续。

  e.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人民币贷款额度除外)限于乙方主营并且记载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进出口业务。在本合同生效前已经发生的甲方已经对外支付但乙方尚未清偿的信用证款项纳入本合同的授信额度。

  (3)保函垫款或信用证垫款

  a.如果发生保函受益人要求甲方履行保函授信项目下的付款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其他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相应的款项以向保函受益人偿付,但甲方在扣划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b.如果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中存款不足以偿付保函受益人索偿的款项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款项存入上述账户,并由甲方直接扣划;和/或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收到甲方上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将相应存款存入账户或者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c.对甲方垫付的任何保函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利息。除此以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垫付金额万分之二点一支付违约金。

  d.乙方保证对甲方为其开出的信用证按期履约付款。若乙方违反本约定,使甲方发生垫款,则甲方在相关信用证项下的垫款构成乙方对甲方一项单独的债务。如垫款币种非人民币,则甲方有权自主以该币种在垫款发生当日的银行卖出价折合**民币作为该笔债务的本金,乙方保证对此不提出异议。乙方除有义务向甲方偿还垫款金额外,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垫款之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垫款数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逐日计算。

  e.如自甲方垫付信用证款之日起逾30日,乙方仍未按前款约定向甲方清偿垫付金额及逾期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额度项下的全部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f.如信用证发生甲方垫款,甲方以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作为抵押物,乙方负责补偿甲方因货物滞留所垫付或支付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海关所征收的关税及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

  第二、因逾期申报和缴纳关税所征收的滞报金以及海关收取的其他有关费用;

  第三、因逾期提货所发生的仓储费、保管费等;第四,其他相关费用。

  (4)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的使用

  a.乙方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并提供每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合同正本和合同当事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乙方在申请开立每笔银行承兑汇票前须向甲方提交承兑申请书,并附该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c.每笔汇票开出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兑手续费,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d.汇票到期日前2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应付票款足额交付甲方。

  e.甲方对乙方的每笔承兑申请进行审查,如乙方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购销合同中存在不利条款或者购销合同没有真实的交易基础,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开出承兑汇票,并终止剩余额度的使用。

  f.承兑汇票到期日,甲方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乙方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甲方对不足部分自票据到期日起转作逾期贷款。乙方除应支付逾期贷款利息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逾期贷款万分之四计。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并终止本合同项下所有剩余额度的使用。

  g.承兑汇票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出票人和持票人双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授信额度的使用

  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其他授信额度。该书面申请应载明授信类别、使用期限、使用金额等。甲方经审查认为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应该与乙方再签订相应授信业务的具体合同或协议。

  第6条 乙方申请使用的授信额度余额(即使用中尚未归还的累计本金数额)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内,乙方对已归还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间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届满后自动取消。

  第7条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第4条约定的授信期间内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每笔授信项目的开始使用日期不得超过授信期间的截止日,该截止日包括调整后授信期间的截止日。每笔授信项目的使用期限依所签的合同或协议约定。

  第8条 本合同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中甲方应计收的费用,票据贴现的贴现率,贷款和进出口押汇业务中所需确定的利率、汇率等,除非在本合同中已有约定,否则均由甲方与乙方在每项授信业务的具体合同或协议中依法约定。

  第9条 甲方与乙方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合同或协议为准,但乙方一起对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和一切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不得因此无效或得以解除。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0条 如果乙方申请使用授信额度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应批准申请并按所签的合同或协议及时履行。

  第11条 除有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情形外,甲方不得随意对授信期间和最高授信额度作出不利于乙方的调整。

  第12条 对乙方在本协议及具体协议项下的到期未付应付款项,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处及甲方其他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或其下属公司的同意,并且甲方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3条 对于授信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合同或协议的约定。

  第14条 在授信期间内按甲方要求不定期报送真实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开户银行账号、存贷款余额等情况。

  第15条 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16条 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采取兼并、收购、分立等任何形式的资产重组活动或有任何形式的承包、租赁等改变企业经营权活动,或进行改变企业组织机构、经营方式的活动,或者增减注册资本、股权和重大投资改变等情形。

  第17条 如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住所地、营业地更换,应在更换或改变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18条 按时偿还授信资金的本息,按时支付应付费用。还款时所使用的币种应与甲方业务计价货币相同。当甲方依据本协议及具体协议的约定主动扣款时,如该账户币种与业务计价货币不同,则按结算当日甲方公布的汇率折价计算。

  第19条 如甲方依照本协议及具体协议之约定扣款时,乙方承诺甲方享有本协议第13条所约定的权利,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如果甲方依据本合同所开立的银行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产品对外支付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偿还,并且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章 授信额度的调整

  第20条 如发生以下事件之一即构成乙方违约

  (1)乙方没有按期支付到期的与甲方有关的未清偿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或每笔具体授信项目合同或协议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2)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授信资金;

  (3)乙方没有充分履行本合同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没有完全遵守其中的任一规定,且已对甲方的权益产生重大的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没有采取令甲方满意的补救措施;

  (4)乙方作为当事人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与第三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授信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债务;

  (5)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五章中的所规定的义务,且已对甲方的权益产生重大的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6)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资不抵债;

  (7)发生据甲方合理的判断可能会实质性危及、损害甲方权益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件,如本合同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变得明显不足,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市场情况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将对乙方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等。

  第21条 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调整、减少或终止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并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宣布直接或间接源于本合同的一切债务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清偿;

  (2)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

  (4)采取维护其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七章 担保

  第22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将与甲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最高额保证合同》,(下简称“保证合同”)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每笔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章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23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成立,与担保合同同时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章 争议和解决

  第24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如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则应提交*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章 附则

  第25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每份法律效力同等。

  第26条 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合同整体。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 (菁华6篇)扩展阅读


授信协议书 (菁华6篇)(扩展1)

——授信协议书菁选

授信协议书15篇

  在当下社会,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授信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授信协议书1

  债权人(下称甲方):_________

  姓名(名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债务人(下称乙方):_________

  姓名(名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乙方申请,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最高额授信借款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最高借款额的借款业务。在授信期限及额度内,乙方在满足甲方条件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情况,随用随借,随借随还。

  第二条 授信内容

  1、甲方向乙方授信的最高借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 (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2、授信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借款利率:本协议项下发生的单笔借款利率为本协议授信期限相对应的甲方确定的期限档次利率,以《借据》为准。

  4、利息支付:本协议项下单笔借款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的,借款到期,利随本清;期限在一个月以上(不含)的,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20日,付息日自每月21日至当月底。

  5、本协议项下单笔借款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金额、利率、费率,以甲乙双方签署的单笔借款业务《借据》为准。

  第三条 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的使用

  1、乙方需要使用本协议项下借款额度时,须逐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甲方的借款用途等因素进行审核。甲方审核同意的,双方另行签订单笔借款业务《借据》。

  2、在本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限和最高借款额度内,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方式使用借款额度:

  2.1、以_________个月为周期,以_________万元为单笔借款额度循环使用,最后一次循环借款的到期日不超过本协议项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2.2、按需使用,随用随借,随借随还,单笔借款的到期日不超过本协议项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3、授信期限届满,尚未使用的信用额度自动取消,乙方不能再申请使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申请使用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

  2、向甲方按 (月/季/年)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告及所有开户行名称、账号、存借款余额等相关资料、信息或个人财产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监督。

  3、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严格按照单笔《借据》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发生以下事项时,应于事项发生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落实甲方认可的债务清偿或补救措施:

  (1)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调整等。

  (2)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或发生诉讼、仲裁事件。

  (3)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4)对甲方债权实现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

  5、实施下列行为,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落实甲方认可的债务清偿措施:

  (1)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减少注册资金,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协议项下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行为。

  (2)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本协议项下偿债能力的。

  6、不与任何第三方签署有损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权益的协议。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受理并审核乙方使用借款的申请。

  2、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提供会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和信息,或个人财产情况,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况。

  3、乙方未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就乙方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4、对乙方提供的有关其财债务、财产、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本协议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期限的调整及违约责任

  1、如发生以下事件即构成乙方违约:

  (1)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借款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按时足额还款及其他义务;

  (3)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乙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包括但不限于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申请破产)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乙方卷入重大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影响其偿债能力;,乙方、抵押人与他方签订有损债权人权益的协议;

  (7)保证人违反保证协议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质押物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借款本息,而债务人未按债权人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的;

  (8)乙方丧失商业信誉;

  (9) 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按本协议或单项业务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10)乙方主要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或乙方财产被查封或扣押;

  (11)乙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及其他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12)乙方没有充分履行本协议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协议或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没有完全遵守其中任意规定;

  (13)乙方未履行协议第八条中所规定的义务;

  (14)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

  2、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调整、减少或终止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并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解除协议,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责任;

  (2)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担保;

  (4)采取维护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权益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八条 担保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债权的担保方式为 ,担保协议另行签订。

  第九条:协议变更及通知等

  本协议所约定的双方的权利,只能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或变更。债权人迟延或未能行使本协议项下以及准许债务人迟延付款均不构成债权人放弃或改变其权利,同时也不影响、减损或限制损害债权人行使权利。

  本协议的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本协议所有通知应当以专递信函或电话的方式以向另一方在本协议首页所述的地址、电话或之后以书面方式提供的地址、电话发送。如以专递信函方式发送,专递信函发送后的第5个工作日,不论债务人是否实际收到均视为已经送达。如以电话方式发送,视为立即送达。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及任何第三方向甲方出具的与本协议项下债权相关的承诺书、担保函等文书,以及乙方使用本协议项下借款额度时与甲方所签订的《借据》、清单、申请书、承诺书等文书均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其他补充事项:

  第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信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了支持乙方在所属区域内积极拓展市场,发展终端零售网络,甲方按设定的信用评估方法对乙方进行信用评估,评定乙方为_________级信用加盟商,并给予乙方_________元的信用额度支持,就甲方给予乙方的信用额度支持的有关事宜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1、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乙方当月进货超出信用额度则必须结清之前所欠的货款,甲方方能给予供货。

  2、乙方必须于每月10日之前结清上月全部货款(包括甲方支持的'信用额度)。否则乙方将自动丧失甲方的信用额度支持,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每月的10日前收到乙方上月的全部货款。

  4、本年度12月31日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结清甲方支持的信用额度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扣除拖延结算甲方给予的信用力额度支持。

  5、甲方保留随时取消对乙方信用资金支持且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6、如因各种原因导致甲乙双方签定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协议终止,本协议也随之终止,乙方并在协议终止之日三个工作日之内无条件归还甲方给予的信用额度支持,如乙方拖延归还该信用额度,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

  7、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授信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了支持乙方在所属区域内积极拓展市场,发展终端零售网络,甲方按设定的信用评估方法对乙方进行信用评估,评定乙方为_________级信用加盟商,并给予乙方_________元的信用额度支持,就甲方给予乙方的信用额度支持的有关事宜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1.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乙方当月进货超出信用额度则必须结清之前所欠的货款,甲方方能给予供货。

  2.乙方必须于每月10日之前结清上月全部货款(包括甲方支持的信用额度)。否则乙方将自动丧失甲方的'信用额度支持,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每月的10日前收到乙方上月的全部货款。

  4.本年度12月31日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结清甲方支持的信用额度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扣除拖延结算甲方给予的信用力额度支持。

  5.甲方保留随时取消对乙方信用资金支持且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6.如因各种原因导致甲乙双方签定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协议终止,本协议也随之终止,乙方并在协议终止之日三个工作日之内无条件归还甲方给予的信用额度支持,如乙方拖延归还该信用额度,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

  7.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信协议书4

  合同编号:( )银授字第____号

  授信人: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受信人: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授信额度及类别

  第1条 在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间内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元整(含美元_______)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乙方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时,不限次数,并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用于下列授信业务的额度暂定为

  (1)贷款:人民币________元(或美元________元)

  (2)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__________元;

  (3)银行保函: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国际贸易融资:人民币________(美元________)。

  第2条 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授信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办理的人民币及外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以及国际贸易融资(如信用证、押汇等)。乙方在授信额度内申请办理其他业务须经甲方书面认可。上述各项授信业务所用额度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相互调剂使用,但各项业务累计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美元__________)。

  第二章 授信期间

  第3条 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间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但贷款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应受相关借款合同的约定。

  第4条 甲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查,如出现本合同第六章述明的情形,甲方有权调整授信期间。

  第三章 授信额度的使用

  第5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和授信额度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该授信额度。

  (1)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

  a.本合同项下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开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或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种类的保函。

  b.在本合同规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有权在保函授信额度内向甲方提出开具保函的申请。乙方要求甲方开具保函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逐笔填制《__________银行保函申请表(代保证书)》(下简称“《保函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并与甲方书面要求的有关资料一起提交甲方。

  c.甲方对乙方使用保函授信额度的项目或交易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不承担实质审查的义务。

  d.在具体办理每笔保函业务时,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提交的《保函申请表》并出具保函后,即将保函授信项目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统一管理。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为乙方已出具的但尚未结清的保函统一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

  e.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其申请的保函所涉及的业务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合同、**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背景材料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f.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保函审批程序,对乙方的保函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甲方出具保函正本一式一份:如果审核未获通过,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或其下属公司,并将申请材料退还乙方。

  g.对于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以甲方按季向乙方提供的保函余额明细表作为依据。

  (2)免保开证额度的使用

  a.乙方每次使用此免保开证额度时,须逐笔填制《开证申请书》和《开证申请人承诺书》,并提交开证所需的其他材料,由甲方审核同意后及时对外开证。

  b.甲方接到受益人、出口方银行或者其他当事人提交的单据,应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承办付款或承兑工作。

  c.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后,必须在甲方收到单据之日后六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办理付款、承兑或拒付手续。如果乙方同意付款或承兑,应在《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上做好有效签章,并注明相应付款账户的账号。如果乙方未按本条规定时间办理付款、承兑手续,视为乙方同意办理付款、承兑。

  d.乙方有义务在甲方依照相关信用证的约定支付该笔款项之前,向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应付款加其他应付费用。如对外拒付,则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应不迟于距甲方支付二个工作日之前将款项划入其在甲方的付款账户;如乙方是以人民币买汇付款,须提前办妥一切买汇手续。

  e.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人民币贷款额度除外)限于乙方主营并且记载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进出口业务。在本合同生效前已经发生的甲方已经对外支付但乙方尚未清偿的信用证款项纳入本合同的授信额度。

  (3)保函垫款或信用证垫款

  a.如果发生保函受益人要求甲方履行保函授信项目下的付款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其他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相应的款项以向保函受益人偿付,但甲方在扣划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b.如果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中存款不足以偿付保函受益人索偿的款项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款项存入上述账户,并由甲方直接扣划;和/或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收到甲方上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将相应存款存入账户或者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c.对甲方垫付的任何保函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利息。除此以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垫付金额万分之二点一支付违约金。

  d.乙方保证对甲方为其开出的信用证按期履约付款。若乙方违反本约定,使甲方发生垫款,则甲方在相关信用证项下的垫款构成乙方对甲方一项单独的债务。如垫款币种非人民币,则甲方有权自主以该币种在垫款发生当日的银行卖出价折合**民币作为该笔债务的本金,乙方保证对此不提出异议。乙方除有义务向甲方偿还垫款金额外,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垫款之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垫款数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逐日计算。

  e.如自甲方垫付信用证款之日起逾30日,乙方仍未按前款约定向甲方清偿垫付金额及逾期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额度项下的全部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f.如信用证发生甲方垫款,甲方以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作为抵押物,乙方负责补偿甲方因货物滞留所垫付或支付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海关所征收的关税及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

  第二、因逾期申报和缴纳关税所征收的滞报金以及海关收取的其他有关费用;

  第三、因逾期提货所发生的仓储费、保管费等;第四,其他相关费用。

  (4)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的使用

  a.乙方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并提供每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合同正本和合同当事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乙方在申请开立每笔银行承兑汇票前须向甲方提交承兑申请书,并附该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c.每笔汇票开出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兑手续费,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d.汇票到期日前2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应付票款足额交付甲方。

  e.甲方对乙方的每笔承兑申请进行审查,如乙方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购销合同中存在不利条款或者购销合同没有真实的交易基础,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开出承兑汇票,并终止剩余额度的使用。

  f.承兑汇票到期日,甲方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乙方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甲方对不足部分自票据到期日起转作逾期贷款。乙方除应支付逾期贷款利息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逾期贷款万分之四计。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并终止本合同项下所有剩余额度的使用。

  g.承兑汇票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出票人和持票人双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授信额度的使用

  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其他授信额度。该书面申请应载明授信类别、使用期限、使用金额等。甲方经审查认为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应该与乙方再签订相应授信业务的具体合同或协议。

  第6条 乙方申请使用的授信额度余额(即使用中尚未归还的累计本金数额)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内,乙方对已归还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间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届满后自动取消。

  第7条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第4条约定的授信期间内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每笔授信项目的开始使用日期不得超过授信期间的截止日,该截止日包括调整后授信期间的截止日。每笔授信项目的使用期限依所签的合同或协议约定。

  第8条 本合同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中甲方应计收的费用,票据贴现的贴现率,贷款和进出口押汇业务中所需确定的利率、汇率等,除非在本合同中已有约定,否则均由甲方与乙方在每项授信业务的具体合同或协议中依法约定。

  第9条 甲方与乙方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合同或协议为准,但乙方一起对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和一切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不得因此无效或得以解除。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0条 如果乙方申请使用授信额度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应批准申请并按所签的合同或协议及时履行。

  第11条 除有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情形外,甲方不得随意对授信期间和最高授信额度作出不利于乙方的调整。

  第12条 对乙方在本协议及具体协议项下的到期未付应付款项,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处及甲方其他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或其下属公司的同意,并且甲方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3条 对于授信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合同或协议的约定。

  第14条 在授信期间内按甲方要求不定期报送真实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开户银行账号、存贷款余额等情况。

  第15条 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16条 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采取兼并、收购、分立等任何形式的资产重组活动或有任何形式的承包、租赁等改变企业经营权活动,或进行改变企业组织机构、经营方式的活动,或者增减注册资本、股权和重大投资改变等情形。

  第17条 如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住所地、营业地更换,应在更换或改变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18条 按时偿还授信资金的本息,按时支付应付费用。还款时所使用的币种应与甲方业务计价货币相同。当甲方依据本协议及具体协议的约定主动扣款时,如该账户币种与业务计价货币不同,则按结算当日甲方公布的汇率折价计算。

  第19条 如甲方依照本协议及具体协议之约定扣款时,乙方承诺甲方享有本协议第13条所约定的权利,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如果甲方依据本合同所开立的银行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产品对外支付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偿还,并且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章 授信额度的调整

  第20条 如发生以下事件之一即构成乙方违约

  (1)乙方没有按期支付到期的与甲方有关的未清偿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或每笔具体授信项目合同或协议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2)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授信资金;

  (3)乙方没有充分履行本合同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没有完全遵守其中的任一规定,且已对甲方的权益产生重大的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没有采取令甲方满意的补救措施;

  (4)乙方作为当事人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与第三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授信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债务;

  (5)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五章中的所规定的义务,且已对甲方的权益产生重大的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6)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资不抵债;

  (7)发生据甲方合理的判断可能会实质性危及、损害甲方权益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件,如本合同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变得明显不足,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市场情况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将对乙方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等。

  第21条 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调整、减少或终止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并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宣布直接或间接源于本合同的一切债务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清偿;

  (2)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

  (4)采取维护其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七章 担保

  第22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将与甲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最高额保证合同》,(下简称“保证合同”)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每笔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章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23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成立,与担保合同同时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章 争议和解决

  第24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如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章 附则

  第25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每份法律效力同等。

  第26条 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合同整体。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5

  授信人(甲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理人】 联系人【负责人】

  电话:【公司电话】 地址:【公司地址】

  被授信人(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人】 联系人:【法人】

  身份证号码:【证件号码】 居住地:【当前地址】

  电话:【电话】

  乙方因【贷款用途】的需要向甲方申请额度授信,在自愿、*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当事双方同意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授信额度,并达成以下各项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信额度

  一、甲方给予乙方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大写)【贷款金额大写】万元,授信方式为短期贷款。在额度有效期内,乙方在完善担保条件后 □可循环 /□不可循环使用该授信额度。

  二、乙方不得利用该授信获得的资金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

  三、该授信额度是指在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内甲方给予乙方在同一时点贷款余额的最高限额,并非指期间内历次使用金额的累计额。

  四、甲方给予的上述授信额度并非构成甲方必须按上述授信额度足额发放的义务,乙方使用授信额度,需要逐笔申请,经过甲方逐笔审批和同意后发放。

  第二条 授信的有效期限

  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 月,即【贷款期限】,授信宽限期为2个月,即授信额度下的所有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 年 月 日。

  该“有效期”是指本协议所约定的授信的实际发生期,即在该有效期内乙方均有权提出用款需求,贷款发放日和到期日以《用款协议》为准,《用款协议》和对应的借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利率及费用

  一、授信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在贷款有效期内保持不变,单笔贷款的利率和还款方式由《用款协议》确定,还本付息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额度承诺费。乙方按授信额的 %每年向甲方缴纳额度承诺费,在签署授信额度协议时一次性支付。甲方承诺在授信有效期内优先满足乙方的用款需要,无论乙方使用或足额使用与否,额度承诺费一旦收取不予退还。

  三、账户管理费。乙方在授信有效期内向甲方申请用款时,每月需按用款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账户管理费,在签署《用款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 还款

  一、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在甲方的开户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应于每月还款付息日前在该账户内存入足额的资金以偿还当期到期债务。

  二、本授信项下的贷款偿还方式由单笔《用款协议》确定。

  第五条 提前还款

  贷款发放后,乙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其整数倍。

  第六条 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本协议约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

  第七条 担保条款

  本协议项下债务的担保方式为【贷款方式】(保证/抵押/质押),担保人需与甲方另外签署《最高额【贷款方式】协议》。 担保范围为本协议项下系列用款协议中乙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包括乙方应偿付的贷款本息及其他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对乙方逃避甲方监督、拖欠授信本息、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授信的,有权实施信贷制裁,有权通过新闻媒介实行公告催收;

  二、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授信额及乙方应付的利息,或者停止发放本协议项下乙方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金额:

  1、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

  2、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

  3、担保人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担保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乙方有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的;

  4、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的,对其挤占挪用部分,在按上述利率计息的基础上加收 50%的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甲方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对其未偿还部分,在按上述利率收息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罚息部分不重复收取。

  上述“重大”是指每一项纠纷或投资或财产处分等行为涉及的金额达到或超过授信额。

  三、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乙方逾期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协议约定利率上浮50%计付罚息,直至本息还清为止;乙方逾期偿还贷款本息超过30日的,除按上述约定支付罚息外,还应按贷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为签订本协议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与资料有任何一项虚假的,均应按贷款总额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以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协议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协议或者要求乙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通知送达乙方即生效。

  3、因乙方逾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委托律师以非诉讼或者诉讼方式催收贷款所发生的调查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案件受理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对其任何违约行为予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表明甲方对违约行为的默许或认可,也不表明甲方愿意放弃追究乙方的任何违约责任。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为确保乙方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同意就本协议下的所有贷款向公证处申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在发生违约情况下,甲方可直接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向管辖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承诺,如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上述债务,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变更事项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 份,均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及 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年 月 日

授信协议书6

  甲方:___

  乙方:___

  甲方为了支持乙方在所属区域内积极拓展市场,发展终端零售网络,甲方按设定的信用评估方法对乙方进行信用评估,评定乙方为_________级信用加盟商,并给予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信用额度支持,就甲方给予乙方的'信用额度支持的有关事宜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1.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乙方当月进货超出信用额度则必须结清之前所欠的货款,甲方方能给予供货。

  2.乙方必须于每月______日之前结清上月全部货款(包括甲方支持的信用额度)。否则乙方将自动丧失甲方的信用额度支持,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每月的______日前收到乙方上月的全部货款。

  4.本年度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结清甲方支持的信用额度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扣除拖延结算甲方给予的信用力额度支持。

  5.甲方保留随时取消对乙方信用资金支持且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6.如因各种原因导致甲乙双方签定________年_________协议终止,本协议也随之终止,乙方并在协议终止之日三个工作______日之内无条件归还甲方给予的信用额度支持,如乙方拖延归还该信用额度,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

  7.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授信协议书7

  甲方(客户):

  乙方(供方):

  为了使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到诚信合作,互利互惠,乙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于甲方,经甲乙双方商定,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一定信用额度,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维护遵守

  一.信用额度: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的.授信额度为:甲方订单额 元的,即 元。

  2.授信期限为 个月 ,即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信用额度使用方法:

  A.甲方订购乙方产品,合同签订时付款方式应约定为:“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单订单预付款在授信额度以内的,甲方无需支付预付款;

  B.后续订单出货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即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乙方才予以发货给甲方。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采取如下方式结算形成的应收账款。

  A. 单笔业务, 个月以内结清所有欠款;

  B. 约定还款日还款免息,逾期后按月0.018计息,且乙方有权发起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四.双方合作需配合事项:

  付款方式: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支付,支付完归还甲方合同,即为失效;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 : 身份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8

  甲方(客户): 莱恩(天津)门窗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使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到诚信合作,互利互惠,乙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于甲方,经甲乙双方商定,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一定信用额度,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维护遵守。

  一.信用额度: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的授信额度为:甲方*均订单额 30万元的预付款以内,即 30万元以内。

  2.授信期限为 1 年,即从 20xx 年 03月 01日~ 20xx 年 12 月 30日。

  二.信用额度使用方法:

  甲方订购乙方产品,合同签订时付款方式应约定为:“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

  单订单预付款在授信额度以内的,甲方无需支付预付款(单订单预付款超过授信额度的部分,甲方需支付预付款差额部分),乙方方可下单生产;后续订单出货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即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乙方才予以发货给甲方。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采取如下方式结算形成的应收账款 B 。

  A. 单笔业务, 个月以内结清所有欠款。

  B. 乙方授予甲方 30万元信誉金,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支持。当乙方实送货物金额累计达到或者大于30万元时,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付清包括信誉额度在内的货款(以乙方送货单日期为准),所有额度内欠款包括甲方在 60天内订货金额不足 30万时,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结累计签收货物的'全部货款。

  四.双方合作需配合事项:

  1.付款方式:乙方规定的合同付款方式为电汇支付,乙方财务开户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塘厦支行 ;账号为: 44001779308051252888 ;乙方期待甲方能够全力配合,尽可能使用电汇方式支付货款。

  2.对账方式为___A____。

  A.乙方(公司/区域)财务将与甲方 采购 部门 郭春燕 人员,每月对账一次,月度结账日为每月 日,对账日为次月 日。

  B.按照本约定的方式对账 。

  3.送货签收:

  3.1乙方货物送到,甲方应由合同指定收货人签收,并在乙方的《送货单》加盖甲方公章或在《送货单》写上收货人的身份证号码。

  3.2未指定收货人或指定收货人不在时,购货单位必须在《送货单》上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并要求合同签订人或收货单位签收。

  3.3甲方可委托甲方仓库管理人员收货,但须提供委托签收证明和签字样式。

  4.开票管理

  4.1乙方鼓励甲方确认收货时同步开票。

  4.2可选其他开票类型_A___。

  A.乙方财务部每月与甲方对账一次,并按照送货金额开票。

  B.货送到7天内,甲方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由乙方财务开具发票给甲方。

  5.服务提供

  5.1乙方愿为甲方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包含业务咨询、意见或建议、投诉及其他任何疑问,乙方欢迎甲方来电咨询。

  5.2乙方投诉电话: 0769-821366666 受理部门:_乙方综合部_____

  传 真: 0769-87943188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授信终止期限。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销售区域与财务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9

  甲方(客户):

  乙方(供方):

  为了使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到诚信合作,互利互惠,乙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于甲方,经甲乙双方商定,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一定信用额度,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维护遵守。

  一.信用额度: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的授信额度为:甲方*均订单

  额 30万元的预付款以内,即 30万元以内。

  2.授信期限为 1 年,即从 20xx年 03月 01日~ 20xx年 12 月 30日。

  二.信用额度使用方法:

  甲方订购乙方产品,合同签订时付款方式应约定为:“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

  单订单预付款在授信额度以内的,甲方无需支付预付款(单订单预付款超过授信额度的部分,甲方需支付预付款差额部分),乙方方可下单生产;后续订单出货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即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乙方才予以发货给甲方。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采取如下方式结算形成的应收账款 。

  A. 单笔业务, 个月以内结清所有欠款。

  B.乙方授予甲方 30万元信誉金,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支持。当乙方实送货物金额累计达到或者大于30万元时,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付清包括信誉额度在内的货款(以乙方送货单日期为准),所有额度内欠款包括甲方在 60天内订货金额不足 30万时,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结累计签收货物的全部货款。

  四.双方合作需配合事项:

  1.付款方式:乙方规定的合同付款方式为电汇支付,乙方财务开户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塘厦支行 ;账号为: 44001779308051252888 ;乙方期待甲方能够全力配

  合,尽可能使用电汇方式支付货款。

  2.对账方式为___A____。

  A.乙方(公司/区域)财务将与甲方 采购 部门 郭春燕 人员,每月对账一次,月度结账日为每月 日,对账日为次月 日。

  B.按照本约定的方式对账 。

  3.送货签收:

  3.1乙方货物送到,甲方应由合同指定收货人签收,并在乙方的《送货单》加盖甲方公

  章或在《送货单》写上收货人的身份证号码。

  3.2未指定收货人或指定收货人不在时,购货单位必须在《送货单》上盖公章或业务专

  用章,并要求合同签订人或收货单位签收。

  3.3甲方可委托甲方仓库管理人员收货,但须提供委托签收证明和签字样式。

  4.开票管理

  4.1乙方鼓励甲方确认收货时同步开票。

  4.2可选其他开票类型_A___。

  A.乙方财务部每月与甲方对账一次,并按照送货金额开票。

  B.货送到7天内,甲方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由乙方财务开具发票给甲方。

  5.服务提供

  5.1乙方愿为甲方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包含业务咨询、意见或建议、投诉及其他任何疑

  问,乙方欢迎甲方来电咨询。

  5.2乙方投诉电话: 0769-821366666 受理部门:_乙方综合部_____

  传真: 0769-87943188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授信终止期限。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销售区域与财务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10

  甲方(客户):

  乙方(供方):

  为了使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到诚信合作,互利互惠,乙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于甲方,经甲乙双方商定,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一定信用额度,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维护遵守。

  一、信用额度: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的授信额度为:甲方*均订单

  额30万元的预付款以内,即30万元以内。

  2、授信期限为1年,即从20xx年03月01日~20xx年12月30日。

  二、信用额度使用方法:

  甲方订购乙方产品,合同签订时付款方式应约定为:“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

  单订单预付款在授信额度以内的`,甲方无需支付预付款(单订单预付款超过授信额度的部分,甲方需支付预付款差额部分),乙方方可下单生产;后续订单出货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即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乙方才予以发货给甲方。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采取如下方式结算形成的应收账款。

  A、单笔业务,个月以内结清所有欠款。

  B、乙方授予甲方30万元信誉金,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支持。当乙方实送货物金额累计达到或者大于30万元时,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付清包括信誉额度在内的货款(以乙方送货单日期为准),所有额度内欠款包括甲方在60天内订货金额不足30万时,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结累计签收货物的全部货款。

  四、双方合作需配合事项:

  1、付款方式:乙方规定的合同付款方式为电汇支付,乙方财务开户名称:____________;

  账号为:____________;乙方期待甲方能够全力配合,尽可能使用电汇方式支付货款。

  2、对账方式为___A____。

  A、乙方(公司/区域)财务将与甲方采购部门人员,每月对账一次,月度结账日为每月日,对账日为次月日。

  B、按照本约定的方式对账。

  3、送货签收:

  3、1乙方货物送到,甲方应由合同指定收货人签收,并在乙方的《送货单》加盖甲方公章或在《送货单》写上收货人的身份证号码。

  3、2未指定收货人或指定收货人不在时,购货单位必须在《送货单》上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并要求合同签订人或收货单位签收。

  3、3甲方可委托甲方仓库管理人员收货,但须提供委托签收证明和签字样式。

  4、开票管理

  4、1乙方鼓励甲方确认收货时同步开票。

  4、2可选其他开票类型_A___。

  A、乙方财务部每月与甲方对账一次,并按照送货金额开票。

  B、货送到7天内,甲方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由乙方财务开具发票给甲方。

  5、服务提供

  5、1乙方愿为甲方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包含业务咨询、意见或建议、投诉及其他任何疑问,乙方欢迎甲方来电咨询。

  5、2乙方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受理部门:_乙方综合部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授信终止期限。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销售区域与财务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为了使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到诚信合作,互利互惠,乙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于甲方,经甲乙双方商定,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一定信用额度,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维护遵守

  一.信用额度: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的授信额度为:甲方订单额元的,即元。

  2.授信期限为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信用额度使用方法:

  1.甲方订购乙方产品,合同签订时付款方式应约定为:“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单订单预付款在授信额度以内的,甲方无需支付预付款;

  2.后续订单出货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即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乙方才予以发货给甲方。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采取如下方式结算形成的应收账款。

  1.单笔业务,个月以内结清所有欠款;

  2.约定还款日还款免息,逾期后按月0.08计息,且乙方有权发起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四.双方合作需配合事项:

  付款方式: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支付,支付完归还甲方合同,即为失效;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身份证:_______身份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了支持乙方在所属区域内积极拓展市场,发展终端零售网络,甲方按设定的信用评估方法对乙方进行信用评估,评定乙方为_________级信用加盟商,并给予乙方_________元的信用额度支持,就甲方给予乙方的信用额度支持的有关事宜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1.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乙方当月进货超出信用额度则必须结清之前所欠的货款,甲方方能给予供货。

  2.乙方必须于每月10日之前结清上月全部货款(包括甲方支持的信用额度)。否则乙方将自动丧失甲方的信用额度支持,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每月的`10日前收到乙方上月的全部货款。

  4.本年度12月31日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结清甲方支持的信用额度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扣除拖延结算甲方给予的信用力额度支持。

  5.甲方保留随时取消对乙方信用资金支持且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6.如因各种原因导致甲乙双方签定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协议终止,本协议也随之终止,乙方并在协议终止之日三个工作日之内无条件归还甲方给予的信用额度支持,如乙方拖延归还该信用额度,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

  7.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授信协议书13

  协议编号:( )银授字第____号

  授信人: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受信人: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授信额度及类别

  第1条 在本协议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间内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元整(含美元_______)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乙方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时,不限次数,并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用于下列授信业务的额度暂定为

  (1)贷款:人民币________元(或美元________元)

  (2)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__________元;

  (3)银行保函: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国际贸易融资:人民币________(美元________)。

  第2条 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授信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办理的人民币及外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以及国际贸易融资(如信用证、押汇等)。乙方在授信额度内申请办理其他业务须经甲方书面认可。上述各项授信业务所用额度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相互调剂使用,但各项业务累计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美元__________)。

  第二章 授信期间

  第3条 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间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但贷款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应受相关借款协议的约定。

  第4条 甲方有权对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查,如出现本协议第六章述明的情形,甲方有权调整授信期间。

  第三章 授信额度的使用

  第5条 在本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和授信额度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该授信额度。

  (1)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

  a.本协议项下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开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或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种类的保函。

  b.在本协议规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有权在保函授信额度内向甲方提出开具保函的申请。乙方要求甲方开具保函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逐笔填制《__________银行保函申请表(代保证书)》(下简称“《保函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并与甲方书面要求的有关资料一起提交甲方。

  c.甲方对乙方使用保函授信额度的项目或交易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不承担实质审查的义务。

  d.在具体办理每笔保函业务时,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提交的《保函申请表》并出具保函后,即将保函授信项目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统一管理。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为乙方已出具的但尚未结清的保函统一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

  e.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其申请的保函所涉及的业务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协议、**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背景材料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f.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保函审批程序,对乙方的保函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甲方出具保函正本一式一份:如果审核未获通过,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或其下属公司,并将申请材料退还乙方。

  g.对于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以甲方按季向乙方提供的'保函余额明细表作为依据。

  (2)免保开证额度的使用

  a.乙方每次使用此免保开证额度时,须逐笔填制《开证申请书》和《开证申请人承诺书》,并提交开证所需的其他材料,由甲方审核同意后及时对外开证。

  b.甲方接到受益人、出口方银行或者其他当事人提交的单据,应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承办付款或承兑工作。

  c.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后,必须在甲方收到单据之日后六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办理付款、承兑或拒付手续。如果乙方同意付款或承兑,应在《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上做好有效签章,并注明相应付款账户的账号。如果乙方未按本条规定时间办理付款、承兑手续,视为乙方同意办理付款、承兑。

  d.乙方有义务在甲方依照相关信用证的约定支付该笔款项之前,向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应付款加其他应付费用。如对外拒付,则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应不迟于距甲方支付二个工作日之前将款项划入其在甲方的付款账户;如乙方是以人民币买汇付款,须提前办妥一切买汇手续。

  e.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人民币贷款额度除外)限于乙方主营并且记载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进出口业务。在本协议生效前已经发生的甲方已经对外支付但乙方尚未清偿的信用证款项纳入本协议的授信额度。

  (3)保函垫款或信用证垫款

  a.如果发生保函受益人要求甲方履行保函授信项目下的付款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其他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相应的款项以向保函受益人偿付,但甲方在扣划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b.如果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中存款不足以偿付保函受益人索偿的款项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款项存入上述账户,并由甲方直接扣划;和/或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收到甲方上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将相应存款存入账户或者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协议项下所有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c.对甲方垫付的任何保函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利息。除此以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垫付金额万分之二点一支付违约金。

  d.乙方保证对甲方为其开出的信用证按期履约付款。若乙方违反本约定,使甲方发生垫款,则甲方在相关信用证项下的垫款构成乙方对甲方一项单独的债务。如垫款币种非人民币,则甲方有权自主以该币种在垫款发生当日的银行卖出价折合**民币作为该笔债务的本金,乙方保证对此不提出异议。乙方除有义务向甲方偿还垫款金额外,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垫款之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垫款数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逐日计算。

  e.如自甲方垫付信用证款之日起逾30日,乙方仍未按前款约定向甲方清偿垫付金额及逾期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协议额度项下的全部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f.如信用证发生甲方垫款,甲方以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作为抵押物,乙方负责补偿甲方因货物滞留所垫付或支付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海关所征收的关税及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

  第二、因逾期申报和缴纳关税所征收的滞报金以及海关收取的其他有关费用;

  第三、因逾期提货所发生的仓储费、保管费等;第四,其他相关费用。

  (4)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的使用

  a.乙方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并提供每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协议正本和协议当事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乙方在申请开立每笔银行承兑汇票前须向甲方提交承兑申请书,并附该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协议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c.每笔汇票开出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兑手续费,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d.汇票到期日前2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应付票款足额交付甲方。

  e.甲方对乙方的每笔承兑申请进行审查,如乙方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购销协议中存在不利条款或者购销协议没有真实的交易基础,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开出承兑汇票,并终止剩余额度的使用。

  f.承兑汇票到期日,甲方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乙方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甲方对不足部分自票据到期日起转作逾期贷款。乙方除应支付逾期贷款利息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逾期贷款万分之四计。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并终止本协议项下所有剩余额度的使用。

  g.承兑汇票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出票人和持票人双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授信额度的使用

  在本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其他授信额度。该书面申请应载明授信类别、使用期限、使用金额等。甲方经审查认为符合本协议的约定,应该与乙方再签订相应授信业务的具体协议或协议。

  第6条 乙方申请使用的授信额度余额(即使用中尚未归还的累计本金数额)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本协议第1条约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内,乙方对已归还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间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届满后自动取消。

  第7条 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第4条约定的授信期间内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每笔授信项目的开始使用日期不得超过授信期间的截止日,该截止日包括调整后授信期间的截止日。每笔授信项目的使用期限依所签的协议或协议约定。

  第8条 本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中甲方应计收的费用,票据贴现的贴现率,贷款和进出口押汇业务中所需确定的利率、汇率等,除非在本协议中已有约定,否则均由甲方与乙方在每项授信业务的具体协议或协议中依法约定。

  第9条 甲方与乙方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协议或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该协议或协议为准,但乙方一起对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相关的具体业务协议或协议项下的任何和一切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不得因此无效或得以解除。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0条 如果乙方申请使用授信额度符合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应批准申请并按所签的协议或协议及时履行。

  第11条 除有本协议第六章约定情形外,甲方不得随意对授信期间和最高授信额度作出不利于乙方的调整。

  第12条 对乙方在本协议及具体协议项下的到期未付应付款项,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处及甲方其他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或其下属公司的同意,并且甲方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3条 对于授信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协议或协议的约定。

  第14条 在授信期间内按甲方要求不定期报送真实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开户银行账号、存贷款余额等情况。

  第15条 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16条 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采取兼并、收购、分立等任何形式的资产重组活动或有任何形式的承包、租赁等改变企业经营权活动,或进行改变企业组织机构、经营方式的活动,或者增减注册资本、股权和重大投资改变等情形。

  第17条 如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住所地、营业地更换,应在更换或改变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18条 按时偿还授信资金的本息,按时支付应付费用。还款时所使用的币种应与甲方业务计价货币相同。当甲方依据本协议及具体协议的约定主动扣款时,如该账户币种与业务计价货币不同,则按结算当日甲方公布的汇率折价计算。

  第19条 如甲方依照本协议及具体协议之约定扣款时,乙方承诺甲方享有本协议第13条所约定的权利,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如果甲方依据本协议所开立的银行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产品对外支付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偿还,并且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章 授信额度的调整

  第20条 如发生以下事件之一即构成乙方违约

  (1)乙方没有按期支付到期的与甲方有关的未清偿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规定或每笔具体授信项目协议或协议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2)乙方没有按照本协议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协议或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授信资金;

  (3)乙方没有充分履行本协议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协议或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没有完全遵守其中的任一规定,且已对甲方的权益产生重大的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没有采取令甲方满意的补救措施;

  (4)乙方作为当事人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与第三方签订的借款协议或授信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债务;

  (5)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五章中的所规定的义务,且已对甲方的权益产生重大的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6)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资不抵债;

  (7)发生据甲方合理的判断可能会实质性危及、损害甲方权益的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事件,如本协议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变得明显不足,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市场情况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将对乙方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等。

  第21条 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调整、减少或终止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并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宣布直接或间接源于本协议的一切债务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清偿;

  (2)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

  (4)采取维护其在本协议项下权益的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七章 担保

  第22条 为保证本协议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将与甲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最高额保证协议》,(下简称“保证协议”)为乙方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每笔具体业务协议或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章 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23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成立,与担保协议同时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章 争议和解决

  第24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如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章 附则

  第25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每份法律效力同等。

  第26条 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协议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协议或协议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协议整体。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14

  甲方(客户):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

  为了使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到诚信合作,互利互惠,乙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于甲方,经甲乙双方商定,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一定信用额度,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维护遵守

  一、信用额度: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的授信额度为:甲方订单额__________元的,即__________元。

  2、授信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信用额度使用方法:

  A、甲方订购乙方产品,合同签订时付款方式应约定为:“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单订单预付款在授信额度以内的',甲方无需支付预付款。

  B、后续订单出货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即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乙方才予以发货给甲方。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采取如下方式结算形成的应收账款。

  A、单笔业务,个月以内结清所有欠款。

  B、约定还款日还款免息,逾期后按月0.018计息,且乙方有权发起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四、双方合作需配合事项:

  付款方式: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支付,支付完归还甲方合同,即为失效。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15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乙方:

  负责人: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为了加强甲、乙双方在贸易融资业务方面的合作,经甲方申请,在满足乙方相关规定的条件下,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一定期限内一定数额的贸易融资额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所包含的额度种类与金额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最高不超过等值 (币种、金额大写)的贸易融资总额度。

  2、在本协议项下,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的贸易融资额度包括:(图标“□”中画“√”并在“ ”处填列具体金额的表示“适用”,画“×”的表示“不适用”)

  □ 开证授信/进口信用证押汇额度:

  开证授信/进口信用证押汇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开证授信/进口信用证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其中,在本单项额度项下,甲方在申请开立单笔信用证时需交纳不低于信用证项下开证金额和溢装金额之和 %的保证金。在经甲方申请,乙方同意提供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融资的条件下,单笔进口开证项下的押汇金额最高不超过付汇金额的 %。

  □ 进口代收押汇额度:

  进口代收押汇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进口代收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其中,在本单项额度项下,进口代收押汇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进口代收金额的 %。

  □ 汇出汇款押汇额度:

  汇出汇款押汇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汇出汇款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其中,在本单项额度项下,汇出汇款押汇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汇出汇款金额的 %。

  □ 出口信用证押汇额度:

  出口信用证押汇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出口信用证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 出口托收押汇额度:

  出口托收押汇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出口托收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在本单项额度项下,出口托收单笔押汇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汇票或发票金额的 %。

  □ 出口T/T押汇额度:

  出口T/T押汇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出口T/T押汇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其中,在本单项额度项下,单笔押汇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扣除进口商预付货款及定金后的发票金额的 %。

  □ 出口信用证贴现额度:

  出口信用证贴现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出口信用证贴现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 开立保函授信额度

  开立保函授信额度为 (币种、金额小写)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开立保函授信额度为 (可/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

  其中,本单项额度项下,开立每笔保函需交纳不低于开立保函金额 %的保证金。

  3、 本条第2款中乙方同意提供的各项额度称为“单项额度”。各单项额度限额之和可以超过本条第1款中所规定的贸易融资总额度限额。但是,在第二条规定的任一单项额度的使用期间内的任一时点,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占用的该类单项贸易融资额度不得超过本条第2款规定的该单项额度的限额;并且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的任一时点,甲方占用的各类单项额度的总和不得超过本条第1款所规定的贸易融资总额度限额。

  4、截至本协议签订日甲方在乙方已发生的贸易融资授信余额视为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授信,占用本协议项下乙方为甲方核定的相应的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5、甲方信用等级下降或发生其他乙方认为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调整直至取消甲方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

  第二条 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

  1、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额度使用期间届满时,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自动终止,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甲方如需继续使用额度需重新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

  3、有关各方(包括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在本协议及各单项协议项下因已发生的融资或授信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因授信额度使用期间届满或本协议的终止而受到任何影响和限制,甲方仍须按照本协议及各单项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及其他相关义务,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影响。

  第三条 有关业务的界定与额度的适用范围

  1、开证授信/进口信用证押汇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开证授信系指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时,乙方可为甲方提供免收部分/全部保证金的便利,免收的部分或全部保证金部分占用开证授信/进口信用证押汇额度。

  甲方在申请开证的同时可以向乙方申请办理进口信用证押汇业务。就本协议而言,进口信用证押汇系指甲方为履行其向乙方申请开立的进口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向乙方提出融资申请,乙方经审查后同意于付款到期日代甲方对外支付信用证项下部分/全部款项,甲方于押汇到期日向乙方偿还融资本息的业务。

  2、进口代收押汇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进口代收押汇系指甲方为履行进口代收项下的付款义务,向乙方提出融资申请,乙方经审查后同意于付款到期日代甲方对外支付进口代收项下部分/全部款项,甲方于押汇到期日向乙方偿还融资本息的业务。

  3、汇出汇款押汇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汇出汇款押汇系指甲方为履行进口贸易合同中采用货到付款结算方式项下的付款义务,向乙方提出融资申请,乙方经审查后同意于付款到期日代甲方支付部分/全部款项,甲方于押汇到期日向乙方偿还融资本息的业务。

  4、出口信用证押汇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出口信用证押汇系指应甲方的申请,乙方凭甲方提交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及其项下单据,向甲方提供或同意提供的一种以信用证项下出口单据能够正常收汇为基础的有追索权短期贸易融资业务。

  5、出口托收押汇

  就本协议而言,出口托收押汇系指应甲方的申请,乙方对客户提交的托收单据进行审核,在符合乙方相关规定的条件下,由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在未收妥国外银行付款前的短期融资。

  6、出口信用证贴现

  就本协议而言,出口信用证贴现系指应甲方(信用证受益人)的申请,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贴现率有追索权地从甲方买入经国外银行承兑/承诺付款的信用证项下票据或债权的行为。

  7、出口T/T押汇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出口TT押汇系指,在甲方与境外进口商签订的贸易合同(订单)中约定采取赊销作为出口结算方式的条件下,当甲方发运货物并出具以进口商为抬头的商业发票后,在收到进口商的全额货款以前,由乙方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短期贸易融资。

  8、开立保函授信额度

  就本协议而言,开立保函授信系指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保函时,乙方可为甲方提供免交全部/部分保证金的便利,免收的部分或全部保证金部分占用开立保函授信额度。

  第四条 授信额度的使用

  1、本协议第一条所称的“可循环使用的额度”是指在本协议约定的有效使用期限内甲方可多次循环使用的单项额度;所称的“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是指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可循环使用(可在最高限额内一次或分次使用)的单项额度,分次使用的情况下,每次叙做业务时予以扣减单项额度,直至单项额度为零,不得循环使用。

  2、甲方使用授信额度办理的具体业务应符合乙方的规定,甲方应逐笔向乙方提出第六条第2款列明的书面业务申请(一式二份),并提供办理该项业务的有关资料供乙方审核。乙方在对甲方的具体业务审查后,有权决定对某一具体业务是否需追加保证金或降低融资比例,并有权拒绝甲方使用授信额度办理该笔业务或拒绝甲方的该项融资申请。

  3、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一经甲方使用,即构成甲方对乙方之负债。乙方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银行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实现乙方债权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及乙方关于贸易融资及授信、银行结算、贷款等的有关规定使用本协议项下之授信额度。

  5、甲方在本协议授信额度期限内申请开立信用证、保函或申请办理进口信用证押汇、进口代收押汇、汇出汇款押汇、出口押汇、出口信用证贴现及其他类型的融资,如果信用证、保函的有效期或押汇/融资到期日在相应的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后三个月,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使用本协议项下相应的单项额度。如乙方同意甲方使用该单项额度办理业务,则有关各方在本协议项下因该授信/融资而发生的权利义务不受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的任何影响和限制。

  6、如甲方需要调剂使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单项授信额度,或者需要在本协议及其他授信协议项下调剂使用额度,应向乙方提出申请,由乙方决定是否调剂及调剂的具体办法,并由甲乙双方签署相应的额度调整补充协议。

  第五条 利息、罚息、费用和汇率

  1、本协议项下的单笔融资币种为人民币,则融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执行,具体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请书上记载的利率为准。

  2、如本协议项下的单笔融资币种为外币,则利率根据乙方当时适用的押汇币种的贷款利率确定,具体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请书上记载的利率为准。

  3、融资逾期的罚息利率。乙方于融资到期日未收回融资款项,且甲乙双方就展期事宜未能达成协议,即构成融资逾期。融资发生逾期时,乙方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现行有关规定加收罚息利率,具体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请书中的约定为准。

  4、垫款的利率。甲方申请乙方开立的信用证或保函项下发生垫款的,乙方有权按照乙方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收罚息及/或复利。

  5、甲方在本协议项下须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

  (1)额度管理费(本条为选择性条款,双方的选择是 :1、适用; 2、不适用),按总额度的 %计收,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与本协议相关的账户管理、收付汇跟踪、头寸调剂等综合性服务;

  (2)乙方办理本协议项下每项业务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乙方为收回与额度有关的信用证、票据、保证和抵(质)押担保项下的款项向有关当事人追索而发生的费用;

  (4)甲方应当承担与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6、甲方履行付款/还款义务时,所使用的币种应与乙方业务计价货币相同。乙方依据本协议及单项协议主动从甲方账户中扣款时,如该账户币种与业务计价货币或融资货币不同,乙方有权按照扣款日乙方公布的汇率牌价或者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当天的实时汇率牌价加点进行折算。

  对于甲方的出口收汇款项,乙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及/或甲方要求进行结汇时,结汇汇率按照结汇日乙方公布的汇率牌价或者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当天的实时汇率牌价加点进行折算。

  第六条 使用授信额度需要签署的协议

  甲方向乙方申请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应与乙方选择适用或者签署以下相关附件或申请书:

  1、经过双方协商、修改、同意适用的下列附件构成单项协议,与本协议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下列附件,图标“□”中画“√”的表示“适用”,画“×”的表示“不适用”(对于双方未明确约定适用的附件,如本协议项下对该附件所适用的业务/产品赋予了相应的额度,则该附件对甲方双方同样适用)。对于适用的附件双方无需另行在相应附件上签字、盖章,任何一方不得因此而对附件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效力提出任何异议。

  □ 附件(1):用于开立信用证业务。

  □ 附件(2):用于进口押汇业务。

  □ 附件(3):用于出口押汇业务。

  □ 附件(4):用于远期信用证项下贴现业务。

  □ 附件(5):用于开立保函业务。

  2、下列申请书,由甲方向乙方申请叙做具体的结算融资业务时提交,双方协商填写完毕(其中《进口押汇申请书》和《出口融资申请书》须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构成单项协议,与本协议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1)开立信用证申请书。

  (2)修改信用证申请书。

  (3)进口押汇申请书(用于进口信用证/进口代收/汇出汇款项下押汇)。

  (4)出口融资申请书(用于出口信用证/托收/TT项下押汇或远期信用证项下贴现)。

  (5)开立保函申请书/提货担保申请书。

  (6)修改保函申请书。

  3、在单项授信业务中双方签署的任何其他书面协议以及甲方向乙方提交或做出的其有效性得到乙方确认的借据、申请书、提款用函件和凭证等也构成单项协议的一部分。

  单项协议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双方应依据单项协议和本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乙方对甲方的债权余额。单项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单项协议为准。

  第七条 融资交易的先决条件

  甲方申请使用本协议下的授信额度须满足下列条件:

  1、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交相应单项授信业务的申请书;

  2、向乙方预留与签署本协议和单项协议有关的公司文件、单据、印鉴、相关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3、开立乙方要求的为完成单项授信业务所必需的账户;

  4、办妥叙做单项授信业务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按乙方要求提交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手续须由乙方办理的,甲方同意给予一切配合;

  5、满足单项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叙做业务前提条件或提款前提条件;

  6、甲方已经按照双方约定将保证金全部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双方另有约定者除外;

  7、《综合授信协议》或本协议中规定的有关担保合同或协议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8、甲方同意做出本协议第十一条约定的声明与承诺;

  9、乙方认为甲方应予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乙方负有如下义务:

  1、按照单项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甲方提出的单项授信业务申请;

  2、在办理甲方提出的单项授信业务申请时,提供高效、文明的服务;

  3、对甲方提出的监督、质询和批评给予重视并妥善处理。

  第九条 甲方义务

  甲方负有如下义务:

  1、按照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在使用授信额度的过程中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计费办法按乙方规定执行;

  2、按照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备付金;

  3、按照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及时清偿甲方对乙方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相关费用和因甲方违约造成的汇差损失;

  4、将取得的资金用于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约定的用途。

  第十条 担保

  对于依据本协议和单项协议发生的甲方对乙方的债务,双方同意采用如下第 种方式进行担保:

  1、本协议依据双方之间的《综合授信协议》(编号为 )而签订,是《综合授信协议》的从属协议(即具体业务协议),《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担保方式同样适用于本协议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授信或融资。

  2、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方式为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若以抵押或质押为担保方式,或者同时以抵押、质押两种形式担保,应当依法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乙方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定相应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属合同。担保文件名称为 ,编号为 。

  如甲方或担保人发生乙方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文件变为无效,或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下降,或担保人在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包括其他担保类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抵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以担保甲方对乙方的债务。

  第十一条 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企业法人,已经并将按期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并能以自己名义履行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义务;

  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系基于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企业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公司授权,且不会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3、甲方在本协议和单项协议项下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财务报表、凭证及其他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4、甲方申请向乙方叙做业务的交易背景真实、合法,未用于洗钱等非法目的,甲方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任何文件不得解释为乙方对于甲方从事交易的真实、合法性负有审查义务和责任;

  5、甲方未向乙方隐瞒可能影响其和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事件。

  甲方承诺如下:

  1、定期向乙方报送其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季报和月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2、接受并配合乙方对其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检查和监督;

  3、如果甲方已经或将与本协议保证人就其保证义务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该协议将不会损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

  4、如发生可能影响甲方或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减少注册资本、进行重大资产或股权转让、承担重大负债或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甲方应以最快捷的方式毫不迟疑地通知乙方;

  5、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6、甲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与甲方或其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甲方承担的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其他可能影响申请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7、甲方同意:甲方以存放在乙方系统内各机构的存款作为履行付款义务的担保,甲方在出现本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时,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内各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扣收融资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其他费用等;

  8、对于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事宜,甲方同意按国际惯例和乙方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授信额度的调整或取消

  在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随时调整或取消对甲方的授信额度:

  1、发生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的违约事件;

  2、乙方认为市场或所涉及行业出现重大负面消息;

  3、乙方认为国家、外国**或国际组织颁布某种限制性政策对或者可能对本协议涉及的产业和行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三条 违约事件

  (一)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甲方在本协议项下违约:

  1、未按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履行对乙方的支付和清偿义务;

  2、未按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备付金;

  3、未按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将获得的资金用于约定用途;

  4、甲方在本协议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承诺;

  5、违反本协议和单项协议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6、确有证据表明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7、甲方在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二)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无须向甲方提前发出任何通知,立即宣布本协议和单项协议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立即全部到期;

  2、无须向甲方提前发出任何通知,直接从甲方开立在乙方和中国光大银行其它机构的账户中扣收甲方应予偿还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汇差损失;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乙方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款当天乙方确定的汇率折算;

  3、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事件或者要求甲方为本协议项下所有授信提供其他担保;

  4、处分担保财产,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者向保证人追索;

  5、取消对甲方的一切授信/融资并中止或解除本协议;

  6、乙方认为必要和可能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若乙方因业务需要须委托中国光大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包括分行、直属支行及各管辖支行)履行本协议项下权利及义务,甲方对此表示认可。乙方授权的中国光大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有权行使本协议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将本协议项下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甲方放弃对于中国光大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有关诉讼或仲裁主体方面的任何异议。

  在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协议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弃权与豁免

  乙方如未行使本协议项下部分权利,或未要求甲方履行部分义务,并不构成乙方对该项权利或义务的放弃或豁免,亦不构成乙方对本协议中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对甲方其他义务的豁免。

  乙方对甲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得视为乙方对上述权利的放弃。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解释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本协议和单项协议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当事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解释。

  第十七条 法律适用和诉讼管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的银行标准实务和国际惯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如下第 种方式加以解决:

  (1)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及/或相关义务仍需履行。

  第十八条 公证(此为选择性条款,双方的选择是 :1、适用;2、不适用)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到 公证处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公证费用由 方承担。

  第十九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日期较后者为准。

  本协议一式 份,其中甲方、乙方和 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特别提示

  甲方与乙方已对本协议包括单项协议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点:

  地点:


授信协议书 (菁华6篇)(扩展2)

——授信协议书实用10篇

  授信协议书 1

  甲方(客户):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

  为了使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到诚信合作,互利互惠,乙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于甲方,经甲乙双方商定,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一定信用额度,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维护遵守。

  一.信用额度: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的授信额度为:甲方*均订单额______元的预付款以内,即______元以内。

  2.授信期限为1年,即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信用额度使用方法:

  甲方订购乙方产品,合同签订时付款方式应约定为:“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

  单订单预付款在授信额度以内的,甲方无需支付预付款(单订单预付款超过授信额度的'部分,甲方需支付预付款差额部分),乙方方可下单生产;后续订单出货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即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乙方才予以发货给甲方。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采取如下方式结算形成的应收账款。

  A.单笔业务,个月以内结清所有欠款。

  B.乙方授予甲方30万元信誉金,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支持。当乙方实送货物金额累计达到或者大于30万元时,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付清包括信誉额度在内的货款(以乙方送货单日期为准),所有额度内欠款包括甲方在60天内订货金额不足30万时,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结累计签收货物的全部货款。

  四.双方合作需配合事项:

  1.付款方式:乙方规定的合同付款方式为电汇支付,乙方财务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期待甲方能够全力配合,尽可能使用电汇方式支付货款。

  2.对账方式为______。

  A.乙方(公司/区域)财务将与甲方采购部门人员,每月对账一次,月度结账日为每月日,对账日为次月日。

  B.按照本约定的方式对账。

  3.送货签收:

  3.1乙方货物送到,甲方应由合同指定收货人签收,并在乙方的《送货单》加盖甲方公章或在《送货单》写上收货人的身份证号码。

  3.2未指定收货人或指定收货人不在时,购货单位必须在《送货单》上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并要求合同签订人或收货单位签收。

  3.3甲方可委托甲方仓库管理人员收货,但须提供委托签收证明和签字样式。

  4.开票管理

  4.1乙方鼓励甲方确认收货时同步开票。

  4.2可选其他开票类型____。

  A.乙方财务部每月与甲方对账一次,并按照送货金额开票。

  B.货送到7天内,甲方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由乙方财务开具发票给甲方。

  5.服务提供

  5.1乙方愿为甲方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包含业务咨询、意见或建议、投诉及其他任何疑问,乙方欢迎甲方来电咨询。

  5.2乙方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理部门:_____________乙方综合部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授信终止期限。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销售区域与财务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 2

  甲方(客户):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

  为了使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到诚信合作,互利互惠,乙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于甲方,经甲乙双方商定,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一定信用额度,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维护遵守

  一.信用额度: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的授信额度为:甲方订单额__________元的,即__________元。

  2.授信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信用额度使用方法:

  A.甲方订购乙方产品,合同签订时付款方式应约定为:“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单订单预付款在授信额度以内的,甲方无需支付预付款;

  B.后续订单出货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即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乙方才予以发货给甲方。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采取如下方式结算形成的应收账款。

  A.单笔业务,个月以内结清所有欠款;

  B.约定还款日还款免息,逾期后按月0.018计息,且乙方有权发起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四.双方合作需配合事项:

  付款方式: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支付,支付完归还甲方合同,即为失效;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 3

  合同编号:( )银授字第____号

  授信人: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受信人: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授信额度及类别

  第1条 在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间内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元整(含美元_______)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乙方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时,不限次数,并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用于下列授信业务的额度暂定为

  (1)贷款:人民币________元(或美元________元)

  (2)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__________元;

  (3)银行保函: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国际贸易融资:人民币________(美元________)。

  第2条 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授信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办理的人民币及外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以及国际贸易融资(如信用证、押汇等)。乙方在授信额度内申请办理其他业务须经甲方书面认可。上述各项授信业务所用额度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相互调剂使用,但各项业务累计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美元__________)。

  第二章 授信期间

  第3条 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间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但贷款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应受相关借款合同的约定。

  第4条 甲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查,如出现本合同第六章述明的情形,甲方有权调整授信期间。

  第三章 授信额度的使用

  第5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和授信额度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该授信额度。

  (1)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

  a.本合同项下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开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或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种类的保函。

  b.在本合同规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有权在保函授信额度内向甲方提出开具保函的申请。乙方要求甲方开具保函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逐笔填制《__________银行保函申请表(代保证书)》(下简称“《保函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并与甲方书面要求的有关资料一起提交甲方。

  c.甲方对乙方使用保函授信额度的项目或交易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不承担实质审查的义务。

  d.在具体办理每笔保函业务时,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提交的《保函申请表》并出具保函后,即将保函授信项目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统一管理。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为乙方已出具的但尚未结清的保函统一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

  e.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其申请的保函所涉及的业务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合同、**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背景材料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f.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保函审批程序,对乙方的保函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甲方出具保函正本一式一份:如果审核未获通过,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或其下属公司,并将申请材料退还乙方。

  g.对于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以甲方按季向乙方提供的保函余额明细表作为依据。

  (2)免保开证额度的使用

  a.乙方每次使用此免保开证额度时,须逐笔填制《开证申请书》和《开证申请人承诺书》,并提交开证所需的其他材料,由甲方审核同意后及时对外开证。

  b.甲方接到受益人、出口方银行或者其他当事人提交的单据,应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承办付款或承兑工作。

  c.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后,必须在甲方收到单据之日后六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办理付款、承兑或拒付手续。如果乙方同意付款或承兑,应在《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上做好有效签章,并注明相应付款账户的账号。如果乙方未按本条规定时间办理付款、承兑手续,视为乙方同意办理付款、承兑。

  d.乙方有义务在甲方依照相关信用证的约定支付该笔款项之前,向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应付款加其他应付费用。如对外拒付,则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应不迟于距甲方支付二个工作日之前将款项划入其在甲方的付款账户;如乙方是以人民币买汇付款,须提前办妥一切买汇手续。

  e.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人民币贷款额度除外)限于乙方主营并且记载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进出口业务。在本合同生效前已经发生的甲方已经对外支付但乙方尚未清偿的信用证款项纳入本合同的授信额度。

  (3)保函垫款或信用证垫款

  a.如果发生保函受益人要求甲方履行保函授信项目下的付款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其他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相应的款项以向保函受益人偿付,但甲方在扣划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b.如果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中存款不足以偿付保函受益人索偿的款项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款项存入上述账户,并由甲方直接扣划;和/或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收到甲方上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将相应存款存入账户或者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c.对甲方垫付的任何保函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利息。除此以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垫付金额万分之二点一支付违约金。

  d.乙方保证对甲方为其开出的信用证按期履约付款。若乙方违反本约定,使甲方发生垫款,则甲方在相关信用证项下的垫款构成乙方对甲方一项单独的债务。如垫款币种非人民币,则甲方有权自主以该币种在垫款发生当日的银行卖出价折合**民币作为该笔债务的本金,乙方保证对此不提出异议。乙方除有义务向甲方偿还垫款金额外,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垫款之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垫款数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逐日计算。

  e.如自甲方垫付信用证款之日起逾30日,乙方仍未按前款约定向甲方清偿垫付金额及逾期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额度项下的全部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f.如信用证发生甲方垫款,甲方以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作为抵押物,乙方负责补偿甲方因货物滞留所垫付或支付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海关所征收的关税及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

  第二、因逾期申报和缴纳关税所征收的滞报金以及海关收取的`其他有关费用;

  第三、因逾期提货所发生的仓储费、保管费等;第四,其他相关费用。

  (4)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的使用

  a.乙方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并提供每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合同正本和合同当事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乙方在申请开立每笔银行承兑汇票前须向甲方提交承兑申请书,并附该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c.每笔汇票开出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兑手续费,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d.汇票到期日前2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应付票款足额交付甲方。

  e.甲方对乙方的每笔承兑申请进行审查,如乙方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购销合同中存在不利条款或者购销合同没有真实的交易基础,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开出承兑汇票,并终止剩余额度的使用。

  f.承兑汇票到期日,甲方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乙方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甲方对不足部分自票据到期日起转作逾期贷款。乙方除应支付逾期贷款利息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逾期贷款万分之四计。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并终止本合同项下所有剩余额度的使用。

  g.承兑汇票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出票人和持票人双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授信额度的使用

  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其他授信额度。该书面申请应载明授信类别、使用期限、使用金额等。甲方经审查认为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应该与乙方再签订相应授信业务的具体合同或协议。

  第6条 乙方申请使用的授信额度余额(即使用中尚未归还的累计本金数额)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内,乙方对已归还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间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届满后自动取消。

  第7条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第4条约定的授信期间内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每笔授信项目的开始使用日期不得超过授信期间的截止日,该截止日包括调整后授信期间的截止日。每笔授信项目的使用期限依所签的合同或协议约定。

  第8条 本合同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中甲方应计收的费用,票据贴现的贴现率,贷款和进出口押汇业务中所需确定的利率、汇率等,除非在本合同中已有约定,否则均由甲方与乙方在每项授信业务的具体合同或协议中依法约定。

  第9条 甲方与乙方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合同或协议为准,但乙方一起对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和一切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不得因此无效或得以解除。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0条 如果乙方申请使用授信额度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应批准申请并按所签的合同或协议及时履行。

  第11条 除有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情形外,甲方不得随意对授信期间和最高授信额度作出不利于乙方的调整。

  第12条 对乙方在本协议及具体协议项下的到期未付应付款项,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处及甲方其他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或其下属公司的同意,并且甲方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3条 对于授信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合同或协议的约定。

  第14条 在授信期间内按甲方要求不定期报送真实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开户银行账号、存贷款余额等情况。

  第15条 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16条 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采取兼并、收购、分立等任何形式的资产重组活动或有任何形式的承包、租赁等改变企业经营权活动,或进行改变企业组织机构、经营方式的活动,或者增减注册资本、股权和重大投资改变等情形。

  第17条 如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住所地、营业地更换,应在更换或改变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18条 按时偿还授信资金的本息,按时支付应付费用。还款时所使用的币种应与甲方业务计价货币相同。当甲方依据本协议及具体协议的约定主动扣款时,如该账户币种与业务计价货币不同,则按结算当日甲方公布的汇率折价计算。

  第19条 如甲方依照本协议及具体协议之约定扣款时,乙方承诺甲方享有本协议第13条所约定的权利,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如果甲方依据本合同所开立的银行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产品对外支付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偿还,并且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章 授信额度的调整

  第20条 如发生以下事件之一即构成乙方违约

  (1)乙方没有按期支付到期的与甲方有关的未清偿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或每笔具体授信项目合同或协议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2)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授信资金;

  (3)乙方没有充分履行本合同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没有完全遵守其中的任一规定,且已对甲方的权益产生重大的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没有采取令甲方满意的补救措施;

  (4)乙方作为当事人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与第三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授信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债务;

  (5)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五章中的所规定的义务,且已对甲方的权益产生重大的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6)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资不抵债;

  (7)发生据甲方合理的判断可能会实质性危及、损害甲方权益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件,如本合同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变得明显不足,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市场情况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将对乙方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等。

  第21条 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调整、减少或终止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并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宣布直接或间接源于本合同的一切债务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清偿;

  (2)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

  (4)采取维护其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七章 担保

  第22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将与甲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最高额保证合同》,(下简称“保证合同”)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每笔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章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23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成立,与担保合同同时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章 争议和解决

  第24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如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章 附则

  第25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每份法律效力同等。

  第26条 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合同整体。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 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了支持乙方在所属区域内积极拓展市场,发展终端零售网络,甲方按设定的信用评估方法对乙方进行信用评估,评定乙方为_________级信用加盟商,并给予乙方_________元的信用额度支持,就甲方给予乙方的.信用额度支持的有关事宜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1、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乙方当月进货超出信用额度则必须结清之前所欠的货款,甲方方能给予供货。

  2、乙方必须于每月10日之前结清上月全部货款(包括甲方支持的信用额度)。否则乙方将自动丧失甲方的信用额度支持,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每月的10日前收到乙方上月的全部货款。

  4、本年度12月31日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结清甲方支持的信用额度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扣除拖延结算甲方给予的信用力额度支持。

  5、甲方保留随时取消对乙方信用资金支持且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6、如因各种原因导致甲乙双方签定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协议终止,本协议也随之终止,乙方并在协议终止之日三个工作日之内无条件归还甲方给予的信用额度支持,如乙方拖延归还该信用额度,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

  7、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授信协议书 5

  协议编号:( )银授字第____号

  授信人: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受信人: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授信额度及类别

  第1条 在本协议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间内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元整(含美元_______)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乙方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时,不限次数,并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用于下列授信业务的额度暂定为

  (1)贷款:人民币________元(或美元________元)

  (2)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__________元;

  (3)银行保函: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国际贸易融资:人民币________(美元________)。

  第2条 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授信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办理的人民币及外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以及国际贸易融资(如信用证、押汇等)。乙方在授信额度内申请办理其他业务须经甲方书面认可。上述各项授信业务所用额度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相互调剂使用,但各项业务累计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美元__________)。

  第二章 授信期间

  第3条 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间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但贷款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应受相关借款协议的约定。

  第4条 甲方有权对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查,如出现本协议第六章述明的情形,甲方有权调整授信期间。

  第三章 授信额度的使用

  第5条 在本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和授信额度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该授信额度。

  (1)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

  a.本协议项下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开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或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种类的保函。

  b.在本协议规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有权在保函授信额度内向甲方提出开具保函的申请。乙方要求甲方开具保函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逐笔填制《__________银行保函申请表(代保证书)》(下简称“《保函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并与甲方书面要求的有关资料一起提交甲方。

  c.甲方对乙方使用保函授信额度的项目或交易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不承担实质审查的义务。

  d.在具体办理每笔保函业务时,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提交的《保函申请表》并出具保函后,即将保函授信项目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统一管理。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为乙方已出具的但尚未结清的保函统一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

  e.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其申请的保函所涉及的业务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协议、**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背景材料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f.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保函审批程序,对乙方的保函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甲方出具保函正本一式一份:如果审核未获通过,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或其下属公司,并将申请材料退还乙方。

  g.对于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以甲方按季向乙方提供的保函余额明细表作为依据。

  (2)免保开证额度的使用

  a.乙方每次使用此免保开证额度时,须逐笔填制《开证申请书》和《开证申请人承诺书》,并提交开证所需的其他材料,由甲方审核同意后及时对外开证。

  b.甲方接到受益人、出口方银行或者其他当事人提交的单据,应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承办付款或承兑工作。

  c.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后,必须在甲方收到单据之日后六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办理付款、承兑或拒付手续。如果乙方同意付款或承兑,应在《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上做好有效签章,并注明相应付款账户的账号。如果乙方未按本条规定时间办理付款、承兑手续,视为乙方同意办理付款、承兑。

  d.乙方有义务在甲方依照相关信用证的约定支付该笔款项之前,向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应付款加其他应付费用。如对外拒付,则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应不迟于距甲方支付二个工作日之前将款项划入其在甲方的付款账户;如乙方是以人民币买汇付款,须提前办妥一切买汇手续。

  e.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人民币贷款额度除外)限于乙方主营并且记载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进出口业务。在本协议生效前已经发生的甲方已经对外支付但乙方尚未清偿的信用证款项纳入本协议的授信额度。

  (3)保函垫款或信用证垫款

  a.如果发生保函受益人要求甲方履行保函授信项目下的付款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其他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相应的款项以向保函受益人偿付,但甲方在扣划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b.如果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中存款不足以偿付保函受益人索偿的款项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款项存入上述账户,并由甲方直接扣划;和/或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收到甲方上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将相应存款存入账户或者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协议项下所有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c.对甲方垫付的任何保函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利息。除此以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垫付金额万分之二点一支付违约金。

  d.乙方保证对甲方为其开出的信用证按期履约付款。若乙方违反本约定,使甲方发生垫款,则甲方在相关信用证项下的垫款构成乙方对甲方一项单独的债务。如垫款币种非人民币,则甲方有权自主以该币种在垫款发生当日的银行卖出价折合**民币作为该笔债务的本金,乙方保证对此不提出异议。乙方除有义务向甲方偿还垫款金额外,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垫款之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垫款数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逐日计算。

  e.如自甲方垫付信用证款之日起逾30日,乙方仍未按前款约定向甲方清偿垫付金额及逾期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协议额度项下的全部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f.如信用证发生甲方垫款,甲方以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作为抵押物,乙方负责补偿甲方因货物滞留所垫付或支付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海关所征收的关税及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

  第二、因逾期申报和缴纳关税所征收的滞报金以及海关收取的其他有关费用;

  第三、因逾期提货所发生的仓储费、保管费等;第四,其他相关费用。

  (4)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的使用

  a.乙方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并提供每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协议正本和协议当事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乙方在申请开立每笔银行承兑汇票前须向甲方提交承兑申请书,并附该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协议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c.每笔汇票开出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兑手续费,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d.汇票到期日前2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应付票款足额交付甲方。

  e.甲方对乙方的每笔承兑申请进行审查,如乙方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购销协议中存在不利条款或者购销协议没有真实的交易基础,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开出承兑汇票,并终止剩余额度的使用。

  f.承兑汇票到期日,甲方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乙方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甲方对不足部分自票据到期日起转作逾期贷款。乙方除应支付逾期贷款利息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逾期贷款万分之四计。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并终止本协议项下所有剩余额度的使用。

  g.承兑汇票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出票人和持票人双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授信额度的使用

  在本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其他授信额度。该书面申请应载明授信类别、使用期限、使用金额等。甲方经审查认为符合本协议的约定,应该与乙方再签订相应授信业务的具体协议或协议。

  第6条 乙方申请使用的授信额度余额(即使用中尚未归还的累计本金数额)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本协议第1条约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内,乙方对已归还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间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届满后自动取消。

  第7条 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第4条约定的授信期间内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每笔授信项目的开始使用日期不得超过授信期间的截止日,该截止日包括调整后授信期间的截止日。每笔授信项目的使用期限依所签的协议或协议约定。

  第8条 本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中甲方应计收的费用,票据贴现的贴现率,贷款和进出口押汇业务中所需确定的利率、汇率等,除非在本协议中已有约定,否则均由甲方与乙方在每项授信业务的具体协议或协议中依法约定。

  第9条 甲方与乙方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协议或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该协议或协议为准,但乙方一起对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相关的具体业务协议或协议项下的任何和一切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不得因此无效或得以解除。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0条 如果乙方申请使用授信额度符合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应批准申请并按所签的协议或协议及时履行。

  第11条 除有本协议第六章约定情形外,甲方不得随意对授信期间和最高授信额度作出不利于乙方的调整。

  第12条 对乙方在本协议及具体协议项下的到期未付应付款项,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处及甲方其他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或其下属公司的同意,并且甲方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3条 对于授信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协议或协议的约定。

  第14条 在授信期间内按甲方要求不定期报送真实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开户银行账号、存贷款余额等情况。

  第15条 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16条 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采取兼并、收购、分立等任何形式的资产重组活动或有任何形式的承包、租赁等改变企业经营权活动,或进行改变企业组织机构、经营方式的活动,或者增减注册资本、股权和重大投资改变等情形。

  第17条 如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住所地、营业地更换,应在更换或改变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18条 按时偿还授信资金的本息,按时支付应付费用。还款时所使用的币种应与甲方业务计价货币相同。当甲方依据本协议及具体协议的约定主动扣款时,如该账户币种与业务计价货币不同,则按结算当日甲方公布的汇率折价计算。

  第19条 如甲方依照本协议及具体协议之约定扣款时,乙方承诺甲方享有本协议第13条所约定的权利,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如果甲方依据本协议所开立的银行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产品对外支付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偿还,并且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章 授信额度的调整

  第20条 如发生以下事件之一即构成乙方违约

  (1)乙方没有按期支付到期的与甲方有关的未清偿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规定或每笔具体授信项目协议或协议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2)乙方没有按照本协议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协议或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授信资金;

  (3)乙方没有充分履行本协议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协议或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没有完全遵守其中的任一规定,且已对甲方的权益产生重大的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没有采取令甲方满意的补救措施;

  (4)乙方作为当事人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与第三方签订的借款协议或授信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债务;

  (5)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五章中的所规定的义务,且已对甲方的权益产生重大的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6)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资不抵债;

  (7)发生据甲方合理的判断可能会实质性危及、损害甲方权益的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事件,如本协议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变得明显不足,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市场情况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将对乙方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等。

  第21条 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调整、减少或终止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并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宣布直接或间接源于本协议的一切债务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清偿;

  (2)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

  (4)采取维护其在本协议项下权益的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七章 担保

  第22条 为保证本协议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将与甲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最高额保证协议》,(下简称“保证协议”)为乙方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每笔具体业务协议或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章 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23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成立,与担保协议同时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章 争议和解决

  第24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如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章 附则

  第25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每份法律效力同等。

  第26条 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协议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协议或协议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协议整体。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 6

  甲方(客户):

  乙方(供方):

  为了使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到诚信合作,互利互惠,乙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于甲方,经甲乙双方商定,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一定信用额度,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维护遵守。

  一、信用额度: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乙方给予甲方的授信额度为:甲方*均订单

  额30万元的预付款以内,即30万元以内。

  2、授信期限为1年,即从20xx年03月01日~20xx年12月30日。

  二、信用额度使用方法:

  甲方订购乙方产品,合同签订时付款方式应约定为:“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

  单订单预付款在授信额度以内的,甲方无需支付预付款(单订单预付款超过授信额度的部分,甲方需支付预付款差额部分),乙方方可下单生产;后续订单出货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先付款,后发货”或“现款现货”;)即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乙方才予以发货给甲方。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采取如下方式结算形成的应收账款。

  A、单笔业务,个月以内结清所有欠款。

  B、乙方授予甲方30万元信誉金,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支持。当乙方实送货物金额累计达到或者大于30万元时,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付清包括信誉额度在内的货款(以乙方送货单日期为准),所有额度内欠款包括甲方在60天内订货金额不足30万时,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结累计签收货物的全部货款。

  四、双方合作需配合事项:

  1、付款方式:乙方规定的合同付款方式为电汇支付,乙方财务开户名称:____________;

  账号为:____________;乙方期待甲方能够全力配合,尽可能使用电汇方式支付货款。

  2、对账方式为___A____。

  A、乙方(公司/区域)财务将与甲方采购部门人员,每月对账一次,月度结账日为每月日,对账日为次月日。

  B、按照本约定的方式对账。

  3、送货签收:

  3、1乙方货物送到,甲方应由合同指定收货人签收,并在乙方的《送货单》加盖甲方公章或在《送货单》写上收货人的身份证号码。

  3、2未指定收货人或指定收货人不在时,购货单位必须在《送货单》上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并要求合同签订人或收货单位签收。

  3、3甲方可委托甲方仓库管理人员收货,但须提供委托签收证明和签字样式。

  4、开票管理

  4、1乙方鼓励甲方确认收货时同步开票。

  4、2可选其他开票类型_A___。

  A、乙方财务部每月与甲方对账一次,并按照送货金额开票。

  B、货送到7天内,甲方单订单货款全部付清后,由乙方财务开具发票给甲方。

  5、服务提供

  5、1乙方愿为甲方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包含业务咨询、意见或建议、投诉及其他任何疑问,乙方欢迎甲方来电咨询。

  5、2乙方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受理部门:_乙方综合部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授信终止期限。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销售区域与财务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 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了支持乙方在所属区域内积极拓展市场,发展终端零售网络,甲方按设定的信用评估方法对乙方进行信用评估,评定乙方为_________级信用加盟商,并给予乙方_________元的信用额度支持,就甲方给予乙方的信用额度支持的.有关事宜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1.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乙方当月进货超出信用额度则必须结清之前所欠的货款,甲方方能给予供货。

  2.乙方必须于每月10日之前结清上月全部货款(包括甲方支持的信用额度)。否则乙方将自动丧失甲方的信用额度支持,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每月的10日前收到乙方上月的全部货款。

  4.本年度12月31日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结清甲方支持的信用额度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扣除拖延结算甲方给予的信用力额度支持。

  5.甲方保留随时取消对乙方信用资金支持且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6.如因各种原因导致甲乙双方签定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协议终止,本协议也随之终止,乙方并在协议终止之日三个工作日之内无条件归还甲方给予的信用额度支持,如乙方拖延归还该信用额度,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

  7.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信协议书 8

  合同编号:( )银授字第____号

  授信人: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受信人: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授信额度及类别

  第1条 在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间内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元整(含美元_______)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乙方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时,不限次数,并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用于下列授信业务的额度暂定为

  (1)贷款:人民币________元(或美元________元)

  (2)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__________元;

  (3)银行保函: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国际贸易融资:人民币________(美元________)。

  第2条 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授信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办理的人民币及外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以及国际贸易融资(如信用证、押汇等)。乙方在授信额度内申请办理其他业务须经甲方书面认可。上述各项授信业务所用额度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相互调剂使用,但各项业务累计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美元__________)。

  第二章 授信期间

  第3条 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间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但贷款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应受相关借款合同的约定。

  第4条 甲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查,如出现本合同第六章述明的情形,甲方有权调整授信期间。

  第三章 授信额度的使用

  第5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和授信额度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该授信额度。

  (1)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

  a.本合同项下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开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或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种类的保函。

  b.在本合同规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有权在保函授信额度内向甲方提出开具保函的申请。乙方要求甲方开具保函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逐笔填制《__________银行保函申请表(代保证书)》(下简称“《保函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并与甲方书面要求的有关资料一起提交甲方。

  c.甲方对乙方使用保函授信额度的项目或交易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不承担实质审查的义务。

  d.在具体办理每笔保函业务时,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提交的《保函申请表》并出具保函后,即将保函授信项目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统一管理。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为乙方已出具的但尚未结清的保函统一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

  e.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其申请的保函所涉及的业务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合同、**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背景材料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f.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保函审批程序,对乙方的保函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甲方出具保函正本一式一份:如果审核未获通过,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或其下属公司,并将申请材料退还乙方。

  g.对于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以甲方按季向乙方提供的保函余额明细表作为依据。

  (2)免保开证额度的使用

  a.乙方每次使用此免保开证额度时,须逐笔填制《开证申请书》和《开证申请人承诺书》,并提交开证所需的其他材料,由甲方审核同意后及时对外开证。

  b.甲方接到受益人、出口方银行或者其他当事人提交的单据,应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承办付款或承兑工作。

  c.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后,必须在甲方收到单据之日后六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办理付款、承兑或拒付手续。如果乙方同意付款或承兑,应在《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上做好有效签章,并注明相应付款账户的账号。如果乙方未按本条规定时间办理付款、承兑手续,视为乙方同意办理付款、承兑。

  d.乙方有义务在甲方依照相关信用证的约定支付该笔款项之前,向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应付款加其他应付费用。如对外拒付,则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应不迟于距甲方支付二个工作日之前将款项划入其在甲方的付款账户;如乙方是以人民币买汇付款,须提前办妥一切买汇手续。

  e.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人民币贷款额度除外)限于乙方主营并且记载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进出口业务。在本合同生效前已经发生的甲方已经对外支付但乙方尚未清偿的信用证款项纳入本合同的授信额度。

  (3)保函垫款或信用证垫款

  a.如果发生保函受益人要求甲方履行保函授信项目下的付款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其他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相应的款项以向保函受益人偿付,但甲方在扣划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b.如果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中存款不足以偿付保函受益人索偿的款项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款项存入上述账户,并由甲方直接扣划;和/或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收到甲方上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将相应存款存入账户或者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c.对甲方垫付的任何保函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利息。除此以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垫付金额万分之二点一支付违约金。

  d.乙方保证对甲方为其开出的信用证按期履约付款。若乙方违反本约定,使甲方发生垫款,则甲方在相关信用证项下的垫款构成乙方对甲方一项单独的债务。如垫款币种非人民币,则甲方有权自主以该币种在垫款发生当日的银行卖出价折合**民币作为该笔债务的本金,乙方保证对此不提出异议。乙方除有义务向甲方偿还垫款金额外,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垫款之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垫款数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逐日计算。

  e.如自甲方垫付信用证款之日起逾30日,乙方仍未按前款约定向甲方清偿垫付金额及逾期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额度项下的全部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f.如信用证发生甲方垫款,甲方以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作为抵押物,乙方负责补偿甲方因货物滞留所垫付或支付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海关所征收的关税及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

  第二、因逾期申报和缴纳关税所征收的滞报金以及海关收取的其他有关费用;

  第三、因逾期提货所发生的仓储费、保管费等;第四,其他相关费用。

  (4)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的使用

  a.乙方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并提供每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合同正本和合同当事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乙方在申请开立每笔银行承兑汇票前须向甲方提交承兑申请书,并附该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c.每笔汇票开出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兑手续费,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d.汇票到期日前2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应付票款足额交付甲方。

  e.甲方对乙方的每笔承兑申请进行审查,如乙方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购销合同中存在不利条款或者购销合同没有真实的交易基础,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开出承兑汇票,并终止剩余额度的使用。

  f.承兑汇票到期日,甲方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乙方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甲方对不足部分自票据到期日起转作逾期贷款。乙方除应支付逾期贷款利息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逾期贷款万分之四计。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并终止本合同项下所有剩余额度的使用。

  g.承兑汇票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出票人和持票人双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授信额度的'使用

  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其他授信额度。该书面申请应载明授信类别、使用期限、使用金额等。甲方经审查认为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应该与乙方再签订相应授信业务的具体合同或协议。

  第6条 乙方申请使用的授信额度余额(即使用中尚未归还的累计本金数额)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内,乙方对已归还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间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届满后自动取消。

  第7条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第4条约定的授信期间内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每笔授信项目的开始使用日期不得超过授信期间的截止日,该截止日包括调整后授信期间的截止日。每笔授信项目的使用期限依所签的合同或协议约定。

  第8条 本合同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中甲方应计收的费用,票据贴现的贴现率,贷款和进出口押汇业务中所需确定的利率、汇率等,除非在本合同中已有约定,否则均由甲方与乙方在每项授信业务的具体合同或协议中依法约定。

  第9条 甲方与乙方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合同或协议为准,但乙方一起对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和一切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不得因此无效或得以解除。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0条 如果乙方申请使用授信额度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应批准申请并按所签的合同或协议及时履行。

  第11条 除有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情形外,甲方不得随意对授信期间和最高授信额度作出不利于乙方的调整。

  第12条 对乙方在本协议及具体协议项下的到期未付应付款项,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处及甲方其他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或其下属公司的同意,并且甲方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3条 对于授信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合同或协议的约定。

  第14条 在授信期间内按甲方要求不定期报送真实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开户银行账号、存贷款余额等情况。

  第15条 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16条 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采取兼并、收购、分立等任何形式的资产重组活动或有任何形式的承包、租赁等改变企业经营权活动,或进行改变企业组织机构、经营方式的活动,或者增减注册资本、股权和重大投资改变等情形。

  第17条 如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住所地、营业地更换,应在更换或改变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18条 按时偿还授信资金的本息,按时支付应付费用。还款时所使用的币种应与甲方业务计价货币相同。当甲方依据本协议及具体协议的约定主动扣款时,如该账户币种与业务计价货币不同,则按结算当日甲方公布的汇率折价计算。

  第19条 如甲方依照本协议及具体协议之约定扣款时,乙方承诺甲方享有本协议第13条所约定的权利,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如果甲方依据本合同所开立的银行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产品对外支付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偿还,并且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章 授信额度的调整

  第20条 如发生以下事件之一即构成乙方违约

  (1)乙方没有按期支付到期的与甲方有关的未清偿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或每笔具体授信项目合同或协议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2)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授信资金;

  (3)乙方没有充分履行本合同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没有完全遵守其中的任一规定,且已对甲方的权益产生重大的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没有采取令甲方满意的补救措施;

  (4)乙方作为当事人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与第三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授信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债务;

  (5)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五章中的所规定的义务,且已对甲方的权益产生重大的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6)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资不抵债;

  (7)发生据甲方合理的判断可能会实质性危及、损害甲方权益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件,如本合同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变得明显不足,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市场情况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将对乙方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等。

  第21条 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调整、减少或终止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并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宣布直接或间接源于本合同的一切债务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清偿;

  (2)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

  (4)采取维护其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七章 担保

  第22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将与甲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最高额保证合同》,(下简称“保证合同”)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每笔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章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23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成立,与担保合同同时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章 争议和解决

  第24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如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章 附则

  第25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每份法律效力同等。

  第26条 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合同整体。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 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了支持乙方在所属区域内积极拓展市场,发展终端零售网络,甲方按设定的信用评估方法对乙方进行信用评估,评定乙方为_________级信用加盟商,并给予乙方_________元的信用额度支持,就甲方给予乙方的信用额度支持的有关事宜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1.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乙方当月进货超出信用额度则必须结清之前所欠的货款,甲方方能给予供货。

  2.乙方必须于每月10日之前结清上月全部货款(包括甲方支持的信用额度)。否则乙方将自动丧失甲方的信用额度支持,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每月的10日前收到乙方上月的全部货款。

  4.本年度12月31日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结清甲方支持的信用额度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扣除拖延结算甲方给予的信用力额度支持。

  5.甲方保留随时取消对乙方信用资金支持且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6.如因各种原因导致甲乙双方签定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协议终止,本协议也随之终止,乙方并在协议终止之日三个工作日之内无条件归还甲方给予的信用额度支持,如乙方拖延归还该信用额度,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

  7.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授信协议书 10

  合同编号:( )银授字第____号

  授信人: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受信人: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授信额度及类别

  第1条 在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间内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元整(含美元_______)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乙方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时,不限次数,并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用于下列授信业务的额度暂定为

  (1)贷款:人民币________元(或美元________元)

  (2)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__________元;

  (3)银行保函: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国际贸易融资:人民币________(美元________)。

  第2条 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授信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办理的人民币及外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以及国际贸易融资(如信用证、押汇等)。乙方在授信额度内申请办理其他业务须经甲方书面认可。上述各项授信业务所用额度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相互调剂使用,但各项业务累计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美元__________)。

  第二章 授信期间

  第3条 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间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但贷款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应受相关借款合同的约定。

  第4条 甲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查,如出现本合同第六章述明的情形,甲方有权调整授信期间。

  第三章 授信额度的使用

  第5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和授信额度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该授信额度。

  (1)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

  a.本合同项下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开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或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种类的保函。

  b.在本合同规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有权在保函授信额度内向甲方提出开具保函的申请。乙方要求甲方开具保函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逐笔填制《__________银行保函申请表(代保证书)》(下简称“《保函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并与甲方书面要求的有关资料一起提交甲方。

  c.甲方对乙方使用保函授信额度的项目或交易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不承担实质审查的义务。

  d.在具体办理每笔保函业务时,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提交的《保函申请表》并出具保函后,即将保函授信项目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统一管理。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为乙方已出具的但尚未结清的保函统一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

  e.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其申请的保函所涉及的业务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合同、**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背景材料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f.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保函审批程序,对乙方的保函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甲方出具保函正本一式一份:如果审核未获通过,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或其下属公司,并将申请材料退还乙方。

  g.对于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以甲方按季向乙方提供的保函余额明细表作为依据。

  (2)免保开证额度的使用

  a.乙方每次使用此免保开证额度时,须逐笔填制《开证申请书》和《开证申请人承诺书》,并提交开证所需的其他材料,由甲方审核同意后及时对外开证。

  b.甲方接到受益人、出口方银行或者其他当事人提交的单据,应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承办付款或承兑工作。

  c.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后,必须在甲方收到单据之日后六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办理付款、承兑或拒付手续。如果乙方同意付款或承兑,应在《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上做好有效签章,并注明相应付款账户的账号。如果乙方未按本条规定时间办理付款、承兑手续,视为乙方同意办理付款、承兑。

  d.乙方有义务在甲方依照相关信用证的约定支付该笔款项之前,向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应付款加其他应付费用。如对外拒付,则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应不迟于距甲方支付二个工作日之前将款项划入其在甲方的付款账户;如乙方是以人民币买汇付款,须提前办妥一切买汇手续。

  e.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人民币贷款额度除外)限于乙方主营并且记载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进出口业务。在本合同生效前已经发生的甲方已经对外支付但乙方尚未清偿的信用证款项纳入本合同的授信额度。

  (3)保函垫款或信用证垫款

  a.如果发生保函受益人要求甲方履行保函授信项目下的付款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其他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相应的款项以向保函受益人偿付,但甲方在扣划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b.如果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中存款不足以偿付保函受益人索偿的款项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款项存入上述账户,并由甲方直接扣划;和/或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收到甲方上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将相应存款存入账户或者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c.对甲方垫付的任何保函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利息。除此以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垫付金额万分之二点一支付违约金。

  d.乙方保证对甲方为其开出的信用证按期履约付款。若乙方违反本约定,使甲方发生垫款,则甲方在相关信用证项下的垫款构成乙方对甲方一项单独的债务。如垫款币种非人民币,则甲方有权自主以该币种在垫款发生当日的银行卖出价折合**民币作为该笔债务的本金,乙方保证对此不提出异议。乙方除有义务向甲方偿还垫款金额外,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垫款之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垫款数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逐日计算。

  e.如自甲方垫付信用证款之日起逾30日,乙方仍未按前款约定向甲方清偿垫付金额及逾期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额度项下的全部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f.如信用证发生甲方垫款,甲方以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作为抵押物,乙方负责补偿甲方因货物滞留所垫付或支付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海关所征收的关税及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

  第二、因逾期申报和缴纳关税所征收的滞报金以及海关收取的其他有关费用;

  第三、因逾期提货所发生的仓储费、保管费等;第四,其他相关费用。

  (4)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的使用

  a.乙方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并提供每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合同正本和合同当事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乙方在申请开立每笔银行承兑汇票前须向甲方提交承兑申请书,并附该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c.每笔汇票开出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兑手续费,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d.汇票到期日前2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应付票款足额交付甲方。

  e.甲方对乙方的每笔承兑申请进行审查,如乙方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购销合同中存在不利条款或者购销合同没有真实的交易基础,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开出承兑汇票,并终止剩余额度的使用。

  f.承兑汇票到期日,甲方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乙方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甲方对不足部分自票据到期日起转作逾期贷款。乙方除应支付逾期贷款利息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逾期贷款万分之四计。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并终止本合同项下所有剩余额度的使用。

  g.承兑汇票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出票人和持票人双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授信额度的使用

  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其他授信额度。该书面申请应载明授信类别、使用期限、使用金额等。甲方经审查认为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应该与乙方再签订相应授信业务的具体合同或协议。

  第6条 乙方申请使用的授信额度余额(即使用中尚未归还的累计本金数额)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内,乙方对已归还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间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届满后自动取消。

  第7条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第4条约定的授信期间内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每笔授信项目的开始使用日期不得超过授信期间的截止日,该截止日包括调整后授信期间的截止日。每笔授信项目的使用期限依所签的合同或协议约定。

  第8条 本合同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中甲方应计收的费用,票据贴现的贴现率,贷款和进出口押汇业务中所需确定的利率、汇率等,除非在本合同中已有约定,否则均由甲方与乙方在每项授信业务的具体合同或协议中依法约定。

  第9条 甲方与乙方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合同或协议为准,但乙方一起对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和一切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不得因此无效或得以解除。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0条 如果乙方申请使用授信额度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应批准申请并按所签的合同或协议及时履行。

  第11条 除有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情形外,甲方不得随意对授信期间和最高授信额度作出不利于乙方的调整。

  第12条 对乙方在本协议及具体协议项下的到期未付应付款项,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处及甲方其他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或其下属公司的同意,并且甲方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3条 对于授信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合同或协议的约定。

  第14条 在授信期间内按甲方要求不定期报送真实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开户银行账号、存贷款余额等情况。

  第15条 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16条 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采取兼并、收购、分立等任何形式的资产重组活动或有任何形式的承包、租赁等改变企业经营权活动,或进行改变企业组织机构、经营方式的活动,或者增减注册资本、股权和重大投资改变等情形。

  第17条 如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住所地、营业地更换,应在更换或改变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18条 按时偿还授信资金的本息,按时支付应付费用。还款时所使用的币种应与甲方业务计价货币相同。当甲方依据本协议及具体协议的约定主动扣款时,如该账户币种与业务计价货币不同,则按结算当日甲方公布的汇率折价计算。

  第19条 如甲方依照本协议及具体协议之约定扣款时,乙方承诺甲方享有本协议第13条所约定的权利,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如果甲方依据本合同所开立的银行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产品对外支付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偿还,并且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章 授信额度的调整

  第20条 如发生以下事件之一即构成乙方违约

  (1)乙方没有按期支付到期的与甲方有关的未清偿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或每笔具体授信项目合同或协议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2)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授信资金;

  (3)乙方没有充分履行本合同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没有完全遵守其中的任一规定,且已对甲方的权益产生重大的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没有采取令甲方满意的补救措施;

  (4)乙方作为当事人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与第三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授信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债务;

  (5)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五章中的所规定的义务,且已对甲方的权益产生重大的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6)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资不抵债;

  (7)发生据甲方合理的判断可能会实质性危及、损害甲方权益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件,如本合同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变得明显不足,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市场情况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将对乙方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等。

  第21条 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调整、减少或终止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并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宣布直接或间接源于本合同的一切债务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清偿;

  (2)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

  (4)采取维护其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七章 担保

  第22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将与甲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最高额保证合同》,(下简称“保证合同”)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每笔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章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23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成立,与担保合同同时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章 争议和解决

  第24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如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章 附则

  第25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每份法律效力同等。

  第26条 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合同整体。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 (菁华6篇)(扩展3)

——协议书 (菁华6篇)

协议书1

  模具供方(以下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模具需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开模协议如下:

  一、 开模要求:

  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模具最终报价,并签订价格确认书,作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模具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RMB 。含17%增值税。

  2、 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的工程图纸及技术要求开模,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开模工程资料。包括:产品3D、2D图档,开模注意事项,模具品质要求等,并经甲、乙双方确定后遵照执行。

  3、模架型号,内模材料必须符合乙方要求;若甲方自选则必须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明予乙方确认。

  4、 合同签定后十日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模具2D图档及开模进度表,乙方将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品质要求验收模具。

  注:开模费用包括模具材料、制作费用、咬花及试模费用。

  二、模具维护:

  1. 甲方保证模具使用寿命50万模, 在此寿命范围内出现的结构问题及产品质量问题(如:模具碰伤、开裂、锈斑、出模不顺、尺寸不稳定等),甲方必须免费维修模具;如模具在使用寿命内不能使用, 甲方应负责更换或重新开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 因乙方工程变更导致模具需要大范围修改,甲方有权恰当收取修模费,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模具所有权:

  1. 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模具和夹治具及其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的所有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无任何经营此合同中模具的权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模具的处置权。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任意将本合约转包第三方制作。

  2. 乙方因本合约所提供给甲方的设计图等资料或样品,属乙方商业机密,其相关的专利权、著作权或其它智慧财产权,均属乙方或乙方之授权人所有,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所使用的图纸,技术告之他人。

  3.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将乙方模具仿冒或用该模具生产为非乙方指定的工厂供货,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4. 乙方付清模具款后,要求将模具从甲方处转出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转移验收,并自行承担费用将磨损部件更换以保证重新开始生产。甲方有义务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处理,并发运至乙方指定的地点。模具转移过程中,如因甲方不当组装、防锈或包装的原因,造成模具损坏,由此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1.乙方第一次支付甲方 %模具开模预付款;

  2.第一次试模样品确认后付 %;

  3.批量试产模具完全确认OK后支付模具尾款。

  五、逾期罚款:

  1.开模时间甲方填写:(共30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甲方必须在双方约定的开模时间内完成模具,若特殊情况拖延时间做多不得超过5天;

  3.若拖延时间超过5天,则每天处以模具费总额2%的罚款;

  4.若拖延时间超过15天,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造成模具完成时间拖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经办人签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经办人签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书2

  合同编号:

  测绘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XXX市XXXX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测绘范围及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1、测区地点:

  2、测绘面积:

  二 执行技术标准

  三 测绘工程费用的计算与结算(包括测绘工程费用结算的依据)

  执行国策财字[XXXX]XX号文件收费标准。测绘工程完成后,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计算并一次性结清测绘工程费用。

  3、 测绘工程费用详见《测绘项目费用结算表》。

  四 甲方的义务

  1、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提供测量必要的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及技术要求。 严格履行本合同甲方的其他义务。

  五 乙方的义务

  1、 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后,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应按合同工期完成测绘项目工程。 严格履行本合同乙方的'其他义务。

  六 甲方违约责任

  1、 如因甲方不履行合同导致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测绘工程款,如延期应按延误天数

  2、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向乙方支付测绘工程款10%的违约金。

  七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偿给予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达到质量要求为准。

  2、乙方未按期完成测绘工作,应按超出一天扣乙方1%工程款计算。

  八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全部测绘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款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甲方代表人 或委托人(签章):

  委托方(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承揽方(乙方):XXX市XXXX 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代表人 或委托人(签章): 承揽方(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为了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暑假,保护学生的学*权益和人身安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种意外,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培优补差,使学生学有所获,树人培训责任协议书。收到良好的效果。

  2. 甲方帮助学生解决在学*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定时举行单科测试,并及时向乙方反应各种情况。

  3. 甲方协助乙方监护,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各种制度,实施各种措施,预防和应对各种意外。

  4. 学生在指定时间(7月10日到8月10日,除放假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和指定地点(补*点)内,在服从管理,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由于管理疏忽或管理失当引起的意外,由甲方承担责任。(时间和空间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5.在指定时间(同上)指定地点(同上),如发生疾病,打架,玩耍,等因素造成的意外,甲方有责任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但其最终结果由乙方或第三方负全部责任。

  6. 在指定时间(同上)指定地点(同上)以外,学生的任何行为,任何状况,一概与甲方无关,学生发生的一切意外无论是自然造成还是人为造成的意外都由乙方或第三方负全部责任。

  7. 留宿学生的食宿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提供便利,如有意外由乙方或第三方负全部责任。

  8. 乙方参加培训纯属自愿,如发生任何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学生:

  家长: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以终止。因终止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年__月__日

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需享受养老金及医疗保险等退休待遇,特向甲方申请挂靠劳动关系,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相关挂靠手续,每月为乙方缴纳社保费用,标准为:元/月,该费用由甲方负担直至乙方年满60周岁退休。

  二、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

  三、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四、乙方年满60周岁须办理退休手续,甲方尽力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之后乙方所有退休待遇均由社保负责,与甲方无涉。鉴于乙方对各地政策尚未统一等具体情况,对乙方能否实现享受苏州的养老、医疗等退休待遇之目的,甲方并无保证义务。

  五、乙方在羁旅 联系地址:,电话及手机:。前述信息如有变化,应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六、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有违反,甲方保留退工权利,乙方同时应返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全部社保费用。乙方系由某某某先生推荐,推荐人自愿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担保人。

  七、本协议书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

  甲方:

  乙方:

  乙方担保人:

  日期:

协议书6

  甲方(招生单位):

  乙方(定向盛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丙方(定向生本人):

  根据(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就丙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录取丙方为20年____________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甲方按学校规定向丙方发放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助学金。丙方学*期满、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硕士学位。丙方学*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硕士期间档案等一并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负责指导丙方就业。

  三、丙方人事档案、户口转入甲方。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基础培训学校,基础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后转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学*结束后必须回到乙方所在盛自治区、直辖市就业,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甲方在丙方毕业后负责将其人事档案、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回到乙方。

  四、丙方必须遵守学籍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校期间受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由甲方通知乙方。丙方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处理。丙方在学期间欲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等),须提供乙方的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五、丙方第一学年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甲方继续硕士学位培养阶段学*。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公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到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报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持有一份,按本协议执行全部条款。

  七、违约情形及处理

  丙方有以下情况,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毕业后未按本协议去定向盛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经费、普通奖学金,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分别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授信协议书 (菁华6篇)(扩展4)

——技术协议书 (菁华6篇)

技术协议书1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为了甲方不断壮大发展,为了不断提高乙方的技术素质,为了明确甲方出资为乙方进行专项技术培训。乙方为甲方服务,为了保证甲方培养的技术人员不致流失,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守:

  一、培训服务事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为员工自身发展,并进一步加强技术素质的提高,安排乙方参加技术培训,在技术培训期间,甲方负责乙方的培训费用,同时甲方为乙方提供辅导的师傅、培训时间及场所。乙方参加培训结束后,在甲方单位继续工作服务。

  二、培训内容

  1、培训性质为专业技术培训,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培训期限:预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以实际培训时间为准。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_________元,由公司承担。

  四、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

  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_________%支付;奖金按通常支付额的_________%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作为在册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册人员处理。受训员工受训期内不享受年度休假。

  五、服务期

  1、甲乙双方确定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为:培训开始起。

  2、服务期的结束时间为下列第_________种:

  (1)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至劳动合同期满时止。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仍应支付违约金: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七、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八、其他

  此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技术协议书2

  甲方:乙方:

  为了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更好的为社会服务,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在甲方投资进行诊疗技术合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医疗业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甲方负责行政领导与业务指导,乙方负责设备投资与技术引进和经营管理。

  二、甲方义务:

  1、提供一楼门面一间、二楼一间、三楼三间共五间供乙方使用,其中二楼一间共用作为输液观察室。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卫生、工商广告手续及各有关部门事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乙方开展医疗业务提供方便,甲方同意在与乙方合作期间,相同的业务只供乙方开展,甲方不得开展本业务,同时乙方也不得超范围营业,否则甲方有权干涉并终止协议;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干扰对方的医疗秩序和工作环境,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和后果。情节严重的交由*机关依法处理。

  三、乙方义务:

  1、本技术合作项目所有投资费用以及工作场所装修费用均由乙方自筹;合作场所的水、电费用以及因乙方开展业务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负责采购该业务所需诊疗仪器设备、药品、试剂以及医

  疗技术人员的引进,对外宣传与广告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的医疗业务开展必须服从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并在甲方指导下开展工作。乙方所采购的药品、试剂等设备、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并按国家规定合理收费。如乙方违规受到主管部门处罚均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聘请的人员必须提供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承认的行业资格证书,并报甲方查验备案,经查验合格后才可上岗执业,所聘人员必须具备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抢救急、重症病人的临床应急处理能力。

  5、乙方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诊疗常规,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乙方接诊的.病人,由乙方承担一切风险,与甲方无关。在合作期内因乙方原因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处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的法规政策,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投资期限、收益、风险与利润分成:

  1、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六年。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续签。

  2、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大写)(¥)管理费按月()交纳,在每月15日之前交清当月管理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乙方首付转让费陆万元,协仪合作六年,每年一万,一次性

  付给转让方,同时把转让方的租房押金条交给甲方。合作的第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以转让费相抵免交甲方的管理费,第二年(_____________)开始按月交纳甲方管理费。乙方正式营业后如因甲方自身因素(站员内部矛盾)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而终止协议,按已合作的时间计算补偿乙方损失,方案如下:未满一年以月计算(12月x5000元),超过一个月未满二个月以二个月计算,超过二个月未满三个月以三个月计算,以此类推,按月管理费(_________)补偿折扣给乙方。若合作超过一年未满二年的以二年计算,超过二年未满三年以三年计算,以此类推,甲方按每年一万折扣补偿给乙方。

  4、在合作期间,由于乙方自身因素,而导致协议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终止后,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有的投资费用以及门面装修费用。

  6、本技术合作业务,甲方不承担任何风险,盈亏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合同期满(续签除外)或因乙方自身因素而导致不能正常营业,则乙方必须无条件搬出甲方的工作场所,甲方不承担其任何损失和费用。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技术协议书3

  甲方: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乙方: 为了加强医院之间的.技术协作,充分利用双方医疗资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巩固和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利、高效、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广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医院医疗技术协作关系,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利用自身医疗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帮助乙方提高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水*。

  2、 结合乙方实际需要,甲方接受乙方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观摩学*、学术交流。

  3、 通过预约的方式,甲方派出副高以上专家对乙方中等以上难度手术及疑难病例进行手术示教和示教查房,提高乙方开展高难度手术的能力与解决疑难病症的诊疗水*,重点带动乙方一批业务骨干的快速成长。

  4、 甲方应乙方请求派专职人员到乙方进行医院感染控制知识培训、现场指导、业务咨询,并协助乙方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如乙方条件允许开展医院感染目标性监测,可使用甲方设计的表格参加相关监测项目,定期将监测资料交给甲方分析,双方共享监测与控制信息。

  5、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需求,有计划、分期分批地接收乙方医务人员的进修培训、业务咨询、研究生培养及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对乙方进修培训人员每年给予一定名额免费的优惠的政策。由甲方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乙方一定名额免交会务费。

  6、 根据需要和可能,甲方优先与乙方开展科研合作,推广适宜医疗技术。

  7、 甲方对乙方转诊来的病人或来就诊的乙方员工,优先安排住院。

  8、 甲方严格按照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方案与转诊制度,对乙方转诊的医保患者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提供

  优质诊疗服务。

  9、 对乙方可以开展后续治疗或康复的患者,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优先转诊到乙方,并提供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凡遇危、急、难、重症病人,应优先请甲方会诊或转送到甲方诊治。

  2、 乙方需转诊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应按相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优先转诊到甲方进一步诊疗。

  3、 乙方限于功能定位和医疗条件而不能开展的诊疗、检查项目,应优先介绍患者来甲方诊疗。

  4、 乙方在进修培训、学术交流及完善管理等方面,应优先选择甲方。

  5、 乙方职工到甲方继续教育、学术交流或就医时,须出示有效证件。

  6、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含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毕业生)到医院工作。

  7、 乙方有义务将甲方对其所实行的优惠政策向其全体职工传达。

  8、 针对甲方各项工作,乙方及时提出合理建议。

  9、 乙方在大门悬挂“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技术协作医院”牌匾。

  三、其他

  1、 本协议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再行协商续订协议书。

  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法人代表签名: 乙方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技术协议书4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世界银行第__________号贷款项下第______号招标,*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引进方”)为一方,德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让与人”)为另一方;

  鉴于让与人拥有设计、制造、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管理及销售铁路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让与人有权并同意向引进方转让上述铁路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引进方希望利用让与人的专有技术设计、制造、维修、销售和出品铁路______产品的专有制造技术;

  鉴于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提供并且引进方同意从让与人获得根据此协议及以方所签的另一协议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必要备件以用于铁路______产品的制造;

  鉴于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提供并且引进方同意从让与人获得根据此协议及双方所签另一协议规定的一定数量的部件和零件以用于组装和制造、铁路______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定本协议:

  第一章 定义

  1.1 “引进方”是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1.2 “让与人”是指德国________公司。

  1.3 “协议”是引进方和让与人签署的如协议所述的协议,它包括所有附件,附录以及其所指的所有有关文件。

  1.4 “协议价格”是指引进方支付给根据协议全部完满成其协议义务的让与人的金额。

  1.5 “协议产品”是指由协议工厂根据让与人提供的专有技术生产的满足本协议附件二所规定的型号、规格、性能的所有产品。

  1.6 “协议工厂”是指引进方使用让与人提供的技术制造协议产品的地点,即时另北京____工厂。

  1.7 “技术资料和软件”是指让与人按照协议附件三的规定提供给引进的所有文件,它包括下列内容:

  A. 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协议产品的设计、制造、计算、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和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B.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协议设备的设计、制造、计算、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和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C. 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协议部件的测试、检验、调试、组装和维修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1.8 “技术服务”是指让与根据协议附件六和附*件七中的规定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技术监督、技术培训和其它服务。

  1.9 “中外运”是指*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它是引进方指定的在目的港接收技术资料和软件、协议设备及部件的代理:

  A. *天津新港:

  中外运塘沽分公司

  地址:*天津塘沽新港路44号

  电传:23187 TGFTT CN,传真:022 984757

  B. *北京空运公司

  地址:*北京亮马桥路安家楼

  电传:210205 AIRFT CN

  1.10 “P.R.C”是指中华人民共各国。

  1.11 “F.R.G”是指联邦德国。

  1.12 “世界银行”是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和国际开发协会。

  第二章 协议范围

  2.1 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转让并且,引时方同意从让与人获得设计、制造、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及管理协议产品的专有技术。协议产吕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标准详见协议附件二。

  2.2 让与人同意给予引进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协议产品以及出口协议产品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和不可转让的。

  2.3 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提供与协议产品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软件,其具体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协议附件五和附件六。

  2.4 让与人同意派遣技术人员到协议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其具体内容、和要求说见协议附件九。

  2.5 让与人同意在让与人的工厂和协议工厂对引进方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保证使引进方技术人员掌握转让的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详见协议附件十。

  2.6 让与人同意根据引进方的要求在本协议有效期之扣的十年内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引进方提供制造协议产品所需的零部件、原材料及辅助设备。双方届时将另签协议。

  2.7 让与人同意根据引进方的要求在本协议有次期之后的十年内最优惠的价格向引进方提供让与人自己生产或改造的制造协议产品所需的设备和软件,并协助引进方得到第三方生产或改进的制造协议产品所需和设备和软件。

  2.8 让与人同意,如果协议产品达到协议附件二所规定的技术和质量要求,引进方有权在协议工厂生产的协议产品上标明“由 ______(让与人名称)许可在*制造“的字样,至于是否在协议产品上标明上述字样,则由引进方自行决定。

  第三章 协议价格

  3.1 基于本协议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以及让与人按本协议的规定应完成的义务,本协议总价格为______德国马克。分项价格如下:

  3.1.1 专有技术费用为______德国马克。专有技术分项价格为:

  A.技术转上费:______德国马克;

  B.技术资料费:______德国马克(CIP北京机场)

  C.人员培训费:______德国马克;

  D.技术服务费:______德国马克。

  3.2 以上协议总价是对于让与人在本协议下应尽的包括按CIP条款将技术资和软件运达北京机场之全部责任的固定价格。

  第四章 支付条件

  4.1 本协议的所有费用将使用世界银行第______号贷款以德国马克通过不可撤消的、允许分批交付的、以让与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支付

  4.2 让与人应在协议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其*银行总行向让与人推荐并经引进方认可的让与人所在国的一个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食用证,该信用证的金额应等同于协议总价。该信用证将允许按本协议第43条规定的支付条件进行支付。

  4.3 专有技术费用的支付

  4.3.1 按本协议第三章规定的协议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10%,即______马克将在让与人提交下述单据并符合协议规定后支付:

  A. 让与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件一份,或让与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无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的.影印件一份;

  B. 让与人银行开出的金额为协议总价10%的不可撤消的银行保函的正要一份,副本一份。该银行保函的格式说见协议附件12;

  C. 全额形式发票四份;

  D. 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E. 商业发票四份。

  以上单据不得早于协议生效三十天之前提交。

  4.3.2 按本协议第三章规定的协议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25%,即______马克,将在让与人按协议附件6的规定音乐会了第一批技术资料/软件、并提交下述符合协议规定的单据后支付:

  A. 商业发票五份;

  B. 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 交付第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空运单副本五份;

  D. 第一批技术粢或软件的装箱单五份;

  E. 引进方出据的证明让与人已交付第一批技术资和软件的确认函副本两份,。

  4.3.3 按本协议第三章规定的协议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50%,即______马克,将在让与人按附件6的规定交付了最后一批技术资料软件、并提交下述符合协议规定的单据后支付:

  A.商业发票四份;

  B.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交付最后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空运单副本五份;

  D.最后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装箱单五份;

  E.引进方出据的证明让与人已交付全部技术资料和软件的确认函副本两份。

  4.3.4 按本协议第三章规定的协议总价中专有技术费用的15%,即______马克,装在协议产品样机验收完成、让与人提交下述单据且符合协议规定后支付:

  A.商业发票四份;

  B.向开证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双方签字的协议产品验收保格证书副本两份。

  4.4 引进方有权从履约保函或正在议付的付款中扣除让与人根据协议规定应交付的罚款/或补偿费。

  4.5 在*境内产生的银行费用由引进方承担,在*境外产生的银行费用由让与人承担。除了因引进方的延误支付而产生的利息之外,义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利息费用均由让与人承担。

  第五章 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交付

  5.1 让与人应按本合附件56中规定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将技术资和软件运至北京机场。技术资料和软件的风险将在技术资和软件运达北京机场之后由让与人转移给引进方。

  5.2 北京机场盖章的日期将作为技术资料和软件的实际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术资料/软件交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让与人应通过电伟或传真将协议号、空运单号、提单日期、资料号、邮包号、重量、航班和预计到达时间通知引进方和协议工厂。与此同时,让与人应向引进方和协议工厂各邮寄两套空运单和技术资/软件的详细清单。

  5.4 如果技术资料/软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或缺少,让与人将在收到引进方的书面通知后45天内免费补发或更换。

  5.5 技术资/软件应包装在坚固的箱子内以适于长途运输,且能防潮、防雨。

  5.6 每箱技术资料/包装的外包装上应以不退钯的油漆用英文注明以下内容:

  A.协议号:______

  B.收货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国际招标公司

  C.收货人代码:______

  D.到货机场:北京机场

  E.唛头标记:______

  F.毛/净重量(公斤):______

  G.箱号/件号:______

  H.外形尺寸(长X宽X高):______

  5.7 在每箱技术资料/软件中,应备有两份详细的装箱单。

  5.8 技术资和软件可分批交付,但不得转运。

  5.9 技术资和软件应由属于世界银行成员国的国家或瑞士的班机承运。

  5.10 让与人负责在合格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投保费用由让与人负担。引进方为保险的受益人,投保金额为协议总价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

  5.11 本协议下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软件和技术服务应来源于现行世界银行采购掼中所列的合格的国家和地区。

  第六章 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6.1 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让与人将派遣其熟练的、健康的、俣格的技术人员到引进方的协议工厂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让与人技术人员的专业任务、服务内容、来华人数和在华时间详见本协议附件______。

  6.2 引进方将为让与人技术人员的出入境签证、在华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帮助。让与人技术人员在华的待遇详见协议附见______。

  6.3 让与人的技术人员在华进行技术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以及协议工厂的规章制度。

  6.4 引进方将派遣其技术人员到让与人的有关工厂进行技术培训。培训人数、专业、内容、时间及培训要求详见协议附件____。

  6.5 让与人将为引进方培训人员的出入境签证提供帮助并提供技术培训必需的设施。培训人员在让与人国家的待遇详见本协议附件______。

  6.6 引进方的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遵守让与人国家的法律以及让与人工厂的规章制度。

  第七章 协议设备的验收

  7.1 为了检验让与人根据协议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软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让与人应自费派遣其代表到协议具体程序和标准详见协议附件______。

  7.2 在全同产品的验收试验中,如果协议产品达到协议附件______所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让与人和引进方受权代表应签署四份验收证明,双方各执两份。

  7.3 如果协议产品在验收试验中达不到协议附件______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排除缺陷。第二次验收试验将在排除缺陷后进行。

  7.4 如果由于让与人的原因造成第一资历验收试验失败,让与人将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并再次派技术人员参加到二次验收试验,费用由让与人承担,同时让与人应承担第二次验收试验,费用由让与人承担,同时让与人应承担第二次验收试验的有关直接费用,包括材料费。如果是由于引进方的责任造成第一次验收失败,引进方将采取措施排除故障,费用处理,并承担第二次验收试验的有关直接费用。

  7.5 在第二次验收试验时,如果是由于让与人的责任导致协议产品的技术指标仍未达到协议附件______的要求,排除故障,再次派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验收试验,并承担第三次验收试验的有关费用,包括材料费。如果由于引进方的责任造成第二次试验失败,引进方将采取措施排除故障,费用处理,并承担第三次验收试验的有关费用。

  7.6 如果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在上述三次验收试验中协议产品的技术指标仍未达到协议附件______的要求,协议条款第87款将被引用。如果由于引进方的责任造成在上述三次验收试验中协议产品的技术指标仍未达到要求,双方将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执行协议的协议。

  第八章 保证和索赔

  8.1 让与人将保证按协议要求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软件是让与人实际使用的和最新的并被证实了的技术资料和软件,并保证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及是垧引进方免费提供改进、修改和开发的新的技术资料和软件。

  8.2 让与人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软件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协议附件______的规定及时交付。

  8.3 如引进方发现让与人交付的技术资料和软件不符合本协议第______款的规定,让与人应在接到引进方的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免费半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软件邮寄给引进方。

  8.4 如让与人没有按本协议附件____及____款中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和软件,让与人应按下述比例向引进方交付技术资料和软件的迟交罚款:

  每迟交一星期,按专有技术部分协议总价应付金额的5%交付迟交罚款,但上述罚款的总额应不超过专有部分协议总价的5%。

  上述罚款的支付应作为预定违约金并且是对引进方因上述迟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的赔偿。

  8.5 让与人按第84款向引进方交付迟交罚款后,并不能免除让与人继续交付迟交部分的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义务。

  8.6 如技术资和软件的迟交超过六个月,引进方将有权终止协议。在这种情况下,让与人必须将引进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加上年利率为12%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引进方。

  8.7 在协议产品的验收中,如果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协议产品的技术指标达不到验收标准,则按以下方式处理:

  如果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协议产品在验收时不能达到协议附件____所规定的技术指标,以至于引进方不能把协议产品投入成批生产,引进方有权终止协议。在这种情况下,让与人应将引进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加上年利率为12%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引进方,同时根据双方的协定,赔偿引进方的直接损失。如果由于让与人的责任造成协议产品在验收时有些技术指标达不到附件____的规定,但引进方还能反司同产品投入生产,让与人应根据上述技术偏差的严重程度按协议总价的 5%-10%赔偿引进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章 侵权和保密

  9.1 让与人保证对根据本协议向引进方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和软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向引进方转让该专有技术和协议设备。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让与人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9.2 协议双方应在十年内对相互提供的具有技术和商务性质的技术决窍、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协议工厂的水文、地理和生产等方面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如果上述技术诀窍、技术文件或资料的所有方还是由第三方公开的,则另一方不再承担对上述技术诀窍、技术文件或资料的保密义务。

  9.3 引进方有权在本协议的有效期之后使用让与人提供的专有技术、技术资料和软件设计、制造和销售协议产品。

  第十章 税费

  10.1 **根据现行乘法对引进方征收的与招待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剩就由引进方承担。

  10.2 **根据现行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联邦德国*关于避免双得征税和防止漏税的协议》对让与人征收的与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让与人承担。

  10.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让与人承担。

  第十一章 履约保函

  11.1 协议双方签字后三十天以内,让与人应提交金额为协议总价10%的履约保函,该保函应由北京*银行根据外国某一银行向北京*银行提交 的反担保开具。该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将持续到协议产品验收和协议设备保证期结束以后。

  11.2 上与人应按协议附件____的格式提交履约保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让与人承担。

  11.3 如果让与人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某项义务,引进方将有权对该保函行使追索权。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如果让与人和引进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洪水、水灾、台风、地震或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协议的执行,则履行协议的期限将推延一段相当于该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通过电传或电报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之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邮具的证明文件交另一方确认。

  12.3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快解决继续履行协议的问题。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13.1 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如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促裁解决。

  13.2 仲裁将在期德哥尔摩进行,由斯德哥乐摩托车商会仲裁委员会按其程序和规定进行仲裁。

  13.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3.4 仲裁费用期间,除了协议中拉交仲裁的部分这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义务。

  第十四章 协议生效及其它

  14.1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于一九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签字。双方将在必要时向各自*申请批准协议,协议生效日期将以下列事项最后一个发生的日期为准:

  A.最后得到*批准一方的批准日期;

  B.世界银行对协议的批准;

  C.引进方收到履久保函。

  双方将尽最大努力使协议获得批准,并用传真或电伟通知对方并以书面确认。

  14.2 如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经过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则双方有权取消本协议。

  14.3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____年有效,有效期满后协议将自动失效。

  14.4 协议有效期满将不影响双方未了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将继续付给债权人未付的债款。

  14.5 本协议以英文书写,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4.6 本协议由条款第一章至第十五章及附件____至____组成。协议正文及附件者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7 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补充和分包将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以后生效,同时将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通讯应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收面形式一式两份用挂号航寄。

  14.9 尽管本协议本章141款的规定,如果不是由于让与人的责任而使协议____在签字后三个月内仍在终止本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赔偿支付和双方已产生的费用。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15.1 引进方:

  名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本郊二里沟进口大楼

  电传:22075 CNTIC CN

  传真:(01)8316696

  15.2 让与人:

  名称: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____

  传真:________

  15.3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引进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让与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技术协议书5

  买方:

  卖方:柳州富达机械有限公司

  双方就孝义市泰兴煤焦有限责任公司购柳州富达机械有限公司提供的叁台LU250W-8.5双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1、设备技术指标:

  2、供货范围:

  3、卖方须在商务合同正式生效后4天内向买方提交可满足工程设计用的全部图纸及文字资料。

  4、该空气压缩机的全部技术文件(含油气分离器、气水分离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及供当地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登记注册的文件资料)必须随货发运,全部技术文件均有中文形式,并以中文形式为准。

  5、卖方负责免费为买方培训该空气压缩机的生产管理人员和操作、维修工人。

  6、卖方保证随时满足买方对备品备件的需求。 7、卖方负责2年的转子全责免费保固。

  8、供货时设备内应有充足的润滑油、脂,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转。 9、卖方负责免费按买方要求的时间进行现场技术服务,指导买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及正常操作。

  10、设备开始运行后,卖方的售后服务人员保证在接到买方的求援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并做到买方不满意售后服务人员不离开。 11、卖方负责永久性免费例行售后服务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12、本技术协议书由双方技术代表人签名后正式生效。

  13、本技术协议书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与商务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4、本技术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买方: 卖方:柳州富达机械有限公司 买方技术代表人: 卖方技术代表人: 签名日期: 签名日期:20xx.7.20

技术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协议执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协议执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3~10万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上海市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授信协议书 (菁华6篇)(扩展5)

——投标协议书 (菁华6篇)

投标协议书1

  甲方(招标方):

  乙方(投标方):

  双方就药品招投标及中标后药品购销事宜经商定,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列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以后,保证为乙方提供公*、公正、公开的竞争机会。甲方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确保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为前提下,遵循优质优价优先、同质优价优先、同质同价本地优先并综合其他因素确定中标产品。

  二、乙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如实提供完整的相关合法资料给甲方,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竞争,不串标、不围标,对中标品种不撤标。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招标品种表所列项目填写,保证投标书内容合法、真实。对中标品种撤标的、虚报零售价的、提供假证明材料的、非法竞争的、串标、围标的、不按合同如实供货等情况(除废止其中标资格的),取消其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二年。

  五、乙方对中标所供药品的质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成员单位在使用中因药品质量本身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就诊病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接到甲方成员单位通知应及时赴甲方处理。

  六、乙方中标产品必须按中标的生产厂家、规格供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厂家与规格,否则按撤标处理。生物制品、直销产品、进口药品必须同时提供该批号的质检报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注册证(均盖有进销单位红章)。

  七、乙方中标产品接到甲方成员单位要货通知后,本地区二天内,省内三天内,省外五天内(抢救药品本地区5小时,省内9小时,省外24小时)送货到甲方成员单位药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成员单位必须做好计划按月采购,确保满足临床用药;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抢救病人造成后果的要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时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提出退货的,乙方必须予以接受,并及时将合格产品送至甲方调换,不得影响甲方临床正常用药。

  九、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或使用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破损、短少,乙方应按实、及时调换、补足。

  十、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送货时必须告知甲方成员单位药库,双方应协商药品退货办法后,甲方才可入库。对以入库药品,甲方如要求退货应在有效期三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必须标明有效期限,否则甲方不予接受。

  十一、乙方产品在甲方成员单位存货在二个月以上或余量较大及合同到期尚存余量的,甲方提出退货,乙方应予接受。

  十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药品购销活动的有关法律和法规,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回扣或有意刁难乙方,甲方或甲方人员违纪、违规、违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成员单位、市卫生局或*有关部门举报。乙方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药品促销,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三年内的投标资格。

  十三、 开标后甲方办公室将中标品种分别通知甲方成员单位和乙方,在十五天内分别与甲方二十四家成员单位联系,一个月内分别与甲方所有有需求的成员单位签订购货合同。

  十四、甲方成员单位收到中标品种后,不得突击进库,但甲方成员单位的老库存必须用完,乙方应予理解,或双方协商解决。(自中标结果公布以后甲方将开始正式执行新的零售价和中标价。甲方以前没有使用完的库存将全部按新的.中标价处理,乙方应予理解,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付款方式:中标药品的货款,使用单位(甲方)在正式发票(国家税务发票)验收入库满三个月予以付款,乙方要求提前付款的,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如遇特殊情况(*政策性药品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七、参与投标的本市卫生医疗单位按本协议签订或双方另行协商签约,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切实履行。

  十八、市药品招标监督办监督甲、乙双方履行协议,对不履行协议方作出相应处罚措施。

  本协议共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备招标监督办一份,自签约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签约时间:

  年月日

投标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就联合投标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以各自的优势组成联合投标体,就投标并共同承担责任。

  二、联合体在投标过程中,以甲方为主,使用甲方相关资质,以甲方企业名义与招标方签定工程与供货合同,联合体使用乙方研发的作为投标标的。

  三、联合体投标书由甲方负责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投标过程中,如需要乙方产品相关资料,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乙方不得就本投标项目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资料和产品价格。

  四、中标后,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实施和管理,使用乙方研发的产品。

  五、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的研发技术和相关设备。甲方以xxxxxx元的价格向乙方支付材料款。

  六、甲乙双方的付款结算方式及期限、交货方式及期限、产品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等相应条款以联合体中标后甲方与招标人签定中标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准。联合体中标合同对乙方有约束力。

  七、乙方在收款时应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发票可以直接开给甲方,也可以开给招标方,以甲方要求为准。如甲方不需要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有权将相应的税款扣除直接交给当地税务机关。

  八、工程中标确定使用乙方生产材料后,乙方应保证按中标合同规定的期限及交货方式保证材料的供应,保证材料质量并不提高产品价格,保证按工期进度要求提供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如乙方违反上述内容或具有可能影响工期的情形,甲方有权更换材料。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签定后对双方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违反。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xxxxxxx元。

  十、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定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投标协议书3

  第一章 工程概况及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法及对策 1.1编制依据 1.2编制原则 1.3工程概况 1.4主要工程量

  1.5工程重点、难点的施工方法及对策 第二章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2.1原则

  2.2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第三章 主要施工方案、方法及技术措施 3.1测量控制 3.2道路工程

  3.3路基防护及排水工程 3.4圆管涵施工 3.5标志标线施工

  第四章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1工期保证体系 4.2工期保证措施

  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1质量要求 5.2质量管理体系 5.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6.1安全目标

  6.2安全管理体系 6.3安全保证措施

  *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及应对措施

  第七章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7.1环境保护方针及目标 7.2环境保护体系

  7.3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措施

  第八章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8.1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8.2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措施 第九章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和事故应急预案 9.1项目风险预测和防范 9.2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章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治措施 10.1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0.2疫情防治措施 第十一章 其他应说明事项 11.1节约材料措施 11.2公路施工的民扰问题 11.3工程履约保证措施 11.4工程回访与保修措施 附表一 施工总体计划表

  附表二 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 附表三 施工总*面图 附表四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五 临时占地计划表

  附表六 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 附表七 合同用款估算表

  第一章 工程概况及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法及对策 1.1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

  伊金霍洛旗明暗木都村至掌岗图村农村公路工程招标文件 2、招标图纸

  伊旗明暗木都村至掌岗图村农村公路一阶段施工图 3、规范及规程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xx)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xx)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规范》(JTGF71-20xx) 《公路桥梁盆式支座》(JT/T391-20xx) 《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JT/T4-20xx)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xx)

  《公路桥梁预应力钢绞线用锚具、连接器实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JT329.2-1997)

  《碳素结构钢》(GB700-20xx)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xx)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部分)》(JTGF80/1-20xx)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 1.2编制原则

  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积极响应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质量目标,以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为依据,紧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技术先进、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 1.3工程概况

  拟建阿城快速路分离立交桥为公路—Ⅰ级,设计行车速度80KM/h。设计起点桩号为K12+342.698 ,终点桩号为K12+414.698,桥梁全长72m,总宽为:0.5m(护栏)+11m(行车道)+0.5m(护栏)=12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5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0号、1号桥台处设置GQD-FE60型伸缩缝;下部结构采用扶壁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径为Φ1.5m。

  拟建包茂高速分离立交桥为公路—Ⅰ级,设计行车速度80KM/h。 设计起点桩号为K12+342.698 ,终点桩号为K12+414.698,桥梁全长72m,总宽为:0.5m(护栏)+11m(行车道)+0.5m(护栏)=12m。 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5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板式橡胶支座,0号、1号桥台处设置GQD-FE60型伸缩缝;下部结构采用扶壁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径为Φ1.5m。

  桥面排水

  拟建包茂高速分离立交桥纵断面纵坡为2.119%。 ?路基防护

  M10浆砌片石挡墙配合预制C25混凝土空心六棱块护坡。

  1.4主要工程量

投标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就联合投标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以各自的优势组成联合投标体,就 投标并共同承担责任。

  二、联合体在投标过程中,以甲方为主,使用甲方相关资质,以甲方企业名义与招标方签定工程与供货合同,联合体使用乙方研发的 作为投标标的。

  三、联合体投标书由甲方负责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投标过程中,如需要乙方产品相关资料,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乙方不得就本投标项目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资料和产品价格。

  四、中标后,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实施和管理,使用乙方研发的产品。

  五、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的研发技术和相关设备。甲方以

  元的价格向乙方支付材料款。

  六、甲乙双方的付款结算方式及期限、交货方式及期限、产品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等相应条款以联合体中标后甲方与招标人签定中标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准。联合体中标合同对乙方有约束力。

  七、乙方在收款时应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发票可以直接开给甲方,也可以开给招标方,以甲方要求为准。如甲方不需要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有权将相应的税款扣除直接交给当地税务机关。

  八、工程中标确定使用乙方生产材料后,乙方应保证按中标合同规定的期限及交货方式保证材料的供应,保证材料质量并不提高产品价格,保证按工期进度要求提供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如乙方违反上述内容或具有可能影响工期的情形,甲方有权更换材料。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签定后对双方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违反。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十、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定或盖章后生效。 附: (开发)项目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投标协议书5

  _________与_________及_________就招标编号为_________的招标项目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_________牵头,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为本次投标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主体方_________负责_________等工作;参加方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工作。

  四、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五、_________负责_________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六、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_________。

  七、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招标方同意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

  八、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

  主体方(公章):_________ 参加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协议书6

  甲方(招标方):_________

  乙方(投标方):_________

  双方就药品招投标及中标后药品购销事宜经商定,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列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以后,保证为乙方提供公*、公正、公开的竞争机会。甲方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确保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为前提下,遵循“优质优价优先、同质优价优先、同质同价本地优先”并综合其他因素确定中标产品。

  二、乙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如实提供完整的相关合法资料给甲方,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竞争,不串标、不围标,对中标品种不撤标。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招标品种表所列项目填写,保证投标书内容合法、真实。对中标品种撤标的、虚报零售价的、提供假证明材料的、非法竞争的、串标、围标的、不按合同如实供货等情况(除废止其中标资格的),取消其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二年。

  五、乙方对中标所供药品的质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成员单位在使用中因药品质量本身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就诊病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接到甲方成员单位通知应及时赴甲方处理。

  六、乙方中标产品必须按中标的生产厂家、规格供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厂家与规格,否则按撤标处理。生物制品、直销产品、进口药品必须同时提供该批号的质检报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注册证(均盖有进销单位红章)。

  七、乙方中标产品接到甲方成员单位要货通知后,本地区二天内,省内三天内,省外五天内(抢救药品本地区5小时,省内9小时,省外24小时)送货到甲方成员单位药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成员单位必须做好计划按月采购,确保满足临床用药;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抢救病人造成后果的要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时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提出退货的,乙方必须予以接受,并及时将合格产品送至甲方调换,不得影响甲方临床正常用药。

  九、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或使用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破损、短少,乙方应按实、及时调换、补足。

  十、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送货时必须告知甲方成员单位药库,双方应协商药品退货办法后,甲方才可入库。对以入库药品,甲方如要求退货应在有效期三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必须标明有效期限,否则甲方不予接受。

  十一、乙方产品在甲方成员单位存货在二个月以上或余量较大及合同到期尚存余量的,甲方提出退货,乙方应予接受。

  十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药品购销活动的有关法律和法规,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回扣或有意刁难乙方,甲方或甲方人员违纪、违规、违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成员单位、市卫生局或*有关部门举报。乙方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药品促销,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三年内的投标资格。

  十三、开标后甲方办公室将中标品种分别通知甲方成员单位和乙方,在十五天内分别与甲方成员单位联系,一个月内分别与甲方所有有需求的成员单位签订购货合同。

  十四、甲方成员单位收到中标品种后,不得突击进库,但甲方成员单位的老库存必须用完。自中标结果公布以后甲方将开始正式执行新的零售价和中标价。甲方以前没有使用完的库存将全部按新的中标价处理,乙方应予理解,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付款方式:中标药品的货款,使用单位(甲方)在正式发票(国家税务发票)验收入库满三个月予以付款,乙方要求提前付款的,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如遇特殊情况(*政策性药品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七、参与投标的本市卫生医疗单位按本协议签订或双方另行协商签约,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切实履行。

  十八、市药品招标监督办监督甲、乙双方履行协议,对不履行协议方作出相应处罚措施。

  十九、本协议共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备招标监督办一份,自签约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授信协议书 (菁华6篇)(扩展6)

——教授信 (菁华6篇)

教授信1

贵xx学院:

  您好!

  我是xx任课教师xx,现向贵学院推荐我校通信工程专业xx级本科生xxx为免试攻读研究生。

  xxx是我所教授的大三上学期专业课“随机信号分析”课的学生。她有很好的学**惯,认真的学*态度。善于与老师交流,勇于提出问题并能够给出自己的看法。同时她具备很强的学*能力和扎实的数学基础,在期终考试有一定难度的情况下,取得了92分的成绩,位列专业第二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该生的大三下半学期,我作为她的指导老师指导她参加了校内的电子竞赛。在竞赛期间,该学生表现出很强的自主学*能力和实际工程实施能力,能够用c熟练编写程序,在有限的时间内出色的完成了大部分单片机编程任务。同时,她具有很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领导能力,在竞赛团队担任主干力量和领导角色。

  该学生对自己的未来有明确的目标,对科研有浓厚的兴趣,也有从事科研的实力和继续发挥其特长的潜力。特将此生推荐到贵校。希望她能在贵校得到更大的发展。

教授信2

贵xx学院:

  您好!

  我是xx任课教师xx,现向贵学院推荐我校通信工程专业xx级本科生xxx为免试攻读研究生。

  xxx是我所教授的大三上学期专业课“随机信号分析”课的学生。她有很好的学**惯,认真的学*态度。善于与老师交流,勇于提出问题并能够给出自己的看法。同时她具备很强的学*能力和扎实的数学基础,在期终考试有一定难度的情况下,取得了92分的`成绩,位列专业第二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该生的大三下半学期,我作为她的指导老师指导她参加了校内的电子竞赛。在竞赛期间,该学生表现出很强的自主学*能力和实际工程实施能力,能够用c熟练编写程序,在有限的时间内出色的完成了大部分单片机编程任务。同时,她具有很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领导能力,在竞赛团队担任主干力量和领导角色。

  该学生对自己的未来有明确的目标,对科研有浓厚的兴趣,也有从事科研的实力和继续发挥其特长的潜力。特将此生推荐到贵校。希望她能在贵校得到更大的发展。

教授信3

尊敬的各位同行:

  你好!

  我非常高兴受到xxx同学的邀请,为她申请贵校的研究生项目写推荐信。我将会很客观公正的介绍她。

  我现在供职于xx大学经济学院。主要承担《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银行综合业务流程》课程的教学工作。我是在《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课程的教学认识xxx同学的。她是我们班级的团支书,无论在学*还是生活中都是一名十分优秀的同学。

  课堂上,xxx学的优秀的表现让我对她印象深刻。她为了能认真听课与老师交流,都会坐在前两排,并且能积极参与课程的教学。她对于课程内容能够自觉地进行预*和复*,提出自己的一些独到见解,并经常与我讨论相关学术问题。《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xxx同学在课程论文中较好的实现了这一教学目的,在结合实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很有见地的表达议论,她做的案例分析得到了同学们的欢迎,并在最终的课程考评中获得了骄人的成绩。而这种踏实、勤奋的学*态度不仅仅体现在这一门课程上,我也注意到她对于其他课程的用心程度。正是这样的态度,使她连续两年获得河南大学奖学金。

  课下,···同学还读了很多和金融专业相关的书籍,并且经常来办公室找我与我讨论。她对知识的渴望是非常强烈,实*期间,她选择了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在实*工作中踏实肯干,积极认真,得到了实*单位的认可,也在最后给我交上了满意的实*报告。在xxxx年xx月xxx同学在国家cn级刊物发表了与实*相关的论文—科研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建设。

  生活中,xxx同学积极活跃。作为团支书的她,组织能力很强。她组织了很多场班级内部的辩论赛。让同学们对于时事政治,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式进行讨论,发表自己的看法。她还会主动邀请院里的老师和教授担任评委,帮助同学们丰富本专业知识。她的责任心使她连续获得河南大学优秀班干部,河南大学优秀团干部。

  最重要的是,她不是一个只会读书的女孩子。她还是··大学经济学院女子篮球队的队长。在繁重的专业课学*和繁琐的班级事务之余,她还是一名运动健将,校运动会校篮球比赛都能看到她的身影。她带领我们经济学院女子篮球队在校级比赛中连续三年取得了前三名的好成绩。xxx同学的全面发展让她在全院学生中脱颖而出。大学四年生活快结束时获得了河南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荣誉。

  通过对xxx同学的教授及了解,基于她对金融专业知识的热情与渴望,与做任何事情的认真的态度,我推荐她申请贵校的金融硕士专业。我希望利用贵校良好的学术坏境与研究氛围,使该生继续学*深造,在贵校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宗旨下,充分发掘和发挥其各方面学*的潜能,在人生的道路中走的更远。

  希望我的信息对于xxx同学申请到贵校的学*有所帮助,如有任何需要请随时联系我。

xxx

  20xx年xx月xx日

教授信4

xxx:

  作为**大学**学院一名教授,我很高兴推荐**同学参加贵所的学术夏令营及之后的推免生复试。

  我在教授课程及指导该生实验的过程中,发现该生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并能灵活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自学能力强,反应敏捷,善于接受新生事物,动手能力、实验技能不错。可以看出,该生综合表现突出,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并逐渐获得了科研的素质与能力,有相当好的科研潜质,故推荐到贵所,望审核通过。

  推荐人:

教授信5

xxx:

  我应**大学**学院某级**专业**同学请求,推荐该生到**大学进行xx阶段的学*。

  该生于**年**月进入**大学**学院进行学*,学*成绩一直非常优秀,在专业名列前茅。我曾于该生本科阶段的学*时,担任其**及**课程的授课教师,在与该生的课内、课外互动中,对其印象极为深刻。 初见该生,个性内敛,但勤于思考,善于提问。经过与该生的多次交流之后,可以发现,她有较强独立思考的能力,比如:在教授其**课中,该生能对书中的模型持怀疑的态度,并能指出其不完善之处;该生具备一定的科研工作能力,曾经参与“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通过批阅该生的课程论文,我了解到,该生已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备了熟练分析经济问题的能力,而且比较熟练的掌握了经济学方面的研究方法与范式,能够在分析问题时恰当地使用经济学的语言。

  该生综合表现突出,并对财政学理论有着浓厚的兴趣,故予以推荐,望审核通过。

  推荐人:

教授信6

  很荣幸推荐作为一名我们系杰出学生的A。 我是他在大学期间的教授和指导老师。

  我认识他是从20xx年当他选择了我的课程-机械结构。他是一个刻苦,诚实和聪明的学生。他总是审视的阅读教科书,独立思考问题并且竭尽全力的回答。毫无疑问,这些反应在他很高的分数和连续的二等奖学金,这些是他成为top10%的学生。

  A 一直渴望学*并且有很出人预料的新鲜的想法,这些想法反映了他的原创和潜在的能力。 我认为他的天分来自于宽广的知识面。我注意到他经常去图书馆。。。。更多的可推荐的,他展示了一种强大的内在驱动力对于证实自己和对自己成就的永不满足。认识到计算机技术的重要性,他获得了B的认证在他的业余时间内。由于他对英文的熟练,我很有信心,因为他在CET和很多英语选修课中做的很好。

  对于我的知识,A不仅是致力于学术,也对体育和社交活动有很大的热情。C是他是好。尽管并没有C队在我们大学里,老师还是很欣赏他的表现并且让他在运动会开幕式担任学生代表。志愿者服务是一种社交活动,他参与到志愿者活动中。在大学期间,他不断参与活动比如指导员,图书馆志愿者等等。

  就个性来说,诚实和忠诚是A的两个主要特点。事实上,他的乐观和易相处的个性使得他成为他们同伴中的中心领导者。

  因此,我推荐A

  在他的大学期间,他开始作为我的研究助理,然后又作为一名我们部门的助教。通常这是对于一个认识很困难的。但是,作为他的指导者,我很荣幸两个工作他都干得很好。例如,不像其他大学生(渴望去发paper因此不愿意不愿意承受枯燥的学术探索),A对于他的项目B做了扩展性的调查。他研究每种可能的材料。自从我知道,他曾经是各种图书馆。。。,他通过图书馆和网络进行研究。他不满足于二手信息。在这个过程中,他也采访了B的第一手资料。

  他的学生说他的课程是很有趣的并且他们喜欢听他的课程。事实上,他有自己的研究风格。对于我的知识,是非常西石化的。换而言之,他。。。因此你可以想象他的课程时又很多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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