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记叙文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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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记叙文1

  新年刚过没几天,我们一家子围在一起打牌娱乐。突然老爸的电话响起,里头传来一个声音:心脏停止跳动了。

  快乐的气氛马上消失了,所有人心情沉重地散了。我从哥哥口中得知我尊敬的她去世了

  说起她,她真的'是一个值得我尊敬的一位老人。

  她有两个非常出色的儿子,但都没有跟她住在一起,一年也只能见上一两面。

  这三年她过得很孤独,因为她的老伴三年前去世了,老伴患有老年痴呆,但是她过去依旧非常细心地照顾他,但上天还是夺走了她的依靠。

  她在我的印象里永远是一位最慈祥的老人,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走得这么忽然,但她离世时脸上是微笑着的

  她大概是太思念老伴所以选择早点与他团聚的吧

  在她走之后,我才发觉自己很少去看她。虽然亲情看似不会离我们太远,但总有一天它会悄悄的离你而去

  到那时,那才从无知中醒过来,原来自己永远失去了一个重要的人。

她的记叙文2

  提起我班的同学迟玉洁,她做地很多事让我难以忘怀,

  她,在我的记忆深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记得她那狠狠的用手指一掐的滋味,不但使我疼痛难忍,而且在好长时间都有抹不掉的感受。

  她长的很像一个男孩,再加上她那理出的*头就更加的像了。她能写一手好字,但她长长的指甲——“九阴白骨精爪似的”使我闻风丧胆,我怕的都要用厚厚的羽绒服来抵挡。

  那天是这样的,我正在陶醉的读书,她一听我的声音,便说:“哼,读的太难听了,惩罚!”说完变狠狠的在我肩膀上掐了一下,在掐的一刹那间,竟被老师看见了,老师连忙问了一句,“疼吗?”,我说“不是很疼”。其实我哪能不疼呢,接着我的同桌就被老师叫上了讲台“巡游”,我看见她那个被老师“巡游”的样子,便调皮的吐了吐舌头。

  她在我的记忆中让我有几分欢喜,也有几分忧。她虽然有时和我是冤家,但一有空就跟我天南地北的吹嘘神聊起来,说:今天去了哪儿明天又要去哪……什么也懂。但不管怎样我对她仍然是保持警惕,时刻准备着她对我的突然袭击。

  哎,她在我记忆中永远是最可怕的!

她的记叙文3

  与她相识,是在军训的时候。她是我当时第一个认识的人,也是当时我在一中的第一个朋友。她说我也是她在军训时认识的第一个人。她叫熊璐,外号:怂怂。由于军训时她是我们那个宿舍的舍长,所以我*惯叫她舍长。

  刚认识的时候,我觉得她是一个文静、成熟的女孩子,就像远在北京的王秋文一样。(注解:王秋文,我在北京的那五年里好朋友,也是唯一的好朋友,俗称闺蜜。)我当时还天真的以为她会是我在家乡的一个好朋友了,就像秋(王秋文,简称秋。)一样。可是,经过长时间的相处,我悔了,悔得肠子都青了。她哪里文静了?她简直可以称之史上为之疯狂的人;她哪里成熟了?她简直可以说是全天下最幼稚的人。可是,不知不觉中,我好像渐渐地与她走*,渐渐地,与她为友。

  于是,在校园内,我经常与熊璐走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上学,一起回宿舍……

她的记叙文4

  她长得很秀丽。一张稚嫩的脸上镶嵌着精致的五官——水汪汪的大眼睛上面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像两只黑蝴蝶。

  她很淘气。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个可爱的毛毛熊。被她发现了,也很想玩,便在我上学时偷偷的抱出来玩。她看见毛毛熊穿的花裙子比自己的漂亮多了。便赌气把毛毛熊给剪了。这是,我以放学了。这时,我已放学回来了,看见她在剪心爱的毛毛熊。就命令她住手,正想骂骂她。可她立刻换了一副伤心的面孔,水汪汪的眼睛里溢满了泪水。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姐姐……对不起……我…。我看你那么喜……喜欢毛毛熊。怕……怕你不喜欢…。我了。”我又好笑又好气,谁叫她演戏演得那么好呢!

  她很贪吃。有一天,妈妈做了烧鸡。这个馋猫早已把她的那个鸡腿消除掉了。又盯上了我的这个,她可怜巴巴的说:“姐姐,让我帮你尝一下吧。”我当然知道她又想打我的鸡腿主意了。可一见她那个样子,我就“上钩”了。过了一会儿,只见原来那鸡肉饱满的鸡腿成了一根骨头。只见她无辜的说:“姐姐,对不起。我不小心尝玩了,你不会怪我吧?”我只好在一边叹气。

  说了这么多,你还不认识她吗?她就是我的妹妹———郑雨昕。

她的记叙文5

  她,是我们班的副班长乙,表演能力绝非一般人可以相提并论。

  那是一个晚自修前,她在座位上表演了《一起又看流星雨》的一个小片段。哇噻,她的表演能力真是太棒了,就连演员看了也会自愧不如啊!

  她还非常的喜欢唱歌。就拿军训的时候说吧,她在宿舍的时候时时刻刻都在唱,睡觉的时候当然没有,不然睡到半夜醒来一定会当她是神经病的。

她的记叙文6

  盗版一下之恋》的开头,我认识她一个月了,当然,也就注意了她一个月。

  我们第一次见面,她就让我大吃一惊了。

  那个早上,我们第一次见面。她是一号,而我是2号。老师让我们按号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我和她就很巧妙地坐到了一起,成为了临时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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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记叙文 (菁华6篇)(扩展1)

——她的记叙文 (菁华5篇)

她的记叙文1

  与她相识,是在军训的时候。她是我当时第一个认识的人,也是当时我在一中的第一个朋友。她说我也是她在军训时认识的第一个人。她叫熊璐,外号:怂怂。由于军训时她是我们那个宿舍的舍长,所以我*惯叫她舍长。

  刚认识的时候,我觉得她是一个文静、成熟的女孩子,就像远在北京的王秋文一样。(注解:王秋文,我在北京的那五年里好朋友,也是唯一的好朋友,俗称闺蜜。)我当时还天真的`以为她会是我在家乡的一个好朋友了,就像秋(王秋文,简称秋。)一样。可是,经过长时间的相处,我悔了,悔得肠子都青了。她哪里文静了?她简直可以称之史上为之疯狂的人;她哪里成熟了?她简直可以说是全天下最幼稚的人。可是,不知不觉中,我好像渐渐地与她走*,渐渐地,与她为友。

  于是,在校园内,我经常与熊璐走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上学,一起回宿舍……

她的记叙文2

  世上有这样一种人,每天晚上都站在门口,焦急地寻觅着同一个身影;日日夜夜为你操劳,缝补衣物,料理家务;含辛茹苦地把你养大,却还要时不时听你的抱怨、不满。她就是母亲。

  没有人愿意做不*等的交易,而世上却有一种不*等的交易,伟大而无私,令人可敬。她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情,甚至舍弃自己的生命,而你给她的,却聊胜于无。这种交易的名称叫“母爱”。

  这个星期六,我和母亲又吵架了。母亲因为嫌票价太贵,而没让我去听音乐会,我不是心胸很宽阔的人,我因为没能听到,而沉默不语,用行动发泄着我的不满。正当母亲载着我沿着一辆辆汽车边骑着单车时,突然旁边的车门一开,我被推得差点从单车上摔下来,母亲却急忙扶着我,直骂那个司机不看车。我被这一举动吓住了,也顿时清醒了。陡然觉得自己的举动是多么愚蠢。事后,我主动和母亲和好了。

  每一个母亲都注定要为孩子操劳一生,每一个孩子都没有任何理由能责怪母亲。母亲和孩子之间永远系着一条绳,它们无形无色,却比任何一条绳子都要坚实,都要牢固。永远不要把痛苦发泄在母亲身上,她是我们上辈子修来的福。

她的记叙文3

  提起我班的同学迟玉洁,她做地很多事让我难以忘怀,

  她,在我的记忆深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记得她那狠狠的用手指一掐的滋味,不但使我疼痛难忍,而且在好长时间都有抹不掉的感受。

  她长的很像一个男孩,再加上她那理出的*头就更加的像了。她能写一手好字,但她长长的指甲——“九阴白骨精爪似的”使我闻风丧胆,我怕的都要用厚厚的羽绒服来抵挡。

  那天是这样的,我正在陶醉的读书,她一听我的声音,便说:“哼,读的太难听了,惩罚!”说完变狠狠的在我肩膀上掐了一下,在掐的一刹那间,竟被老师看见了,老师连忙问了一句,“疼吗?”,我说“不是很疼”。其实我哪能不疼呢,接着我的同桌就被老师叫上了讲台“巡游”,我看见她那个被老师“巡游”的样子,便调皮的吐了吐舌头。

  她在我的记忆中让我有几分欢喜,也有几分忧。她虽然有时和我是冤家,但一有空就跟我天南地北的吹嘘神聊起来,说:今天去了哪儿明天又要去哪……什么也懂。但不管怎样我对她仍然是保持警惕,时刻准备着她对我的突然袭击。

  哎,她在我记忆中永远是最可怕的!

她的记叙文4

  话说我有一好友,尊姓“余”,大名“婷婷”,故其曰“余婷婷”。今年芳龄13岁。她个儿不高,体不胖,但却让人感到“高深莫测”。人曰:“何出此言”。曰:“阅下文便知”。

  第一秒——脆弱(哇)

  有一天,下课铃刚刚“撕心裂肺”地响完,又传来令人“毛骨悚然”地尖叫。(呵,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班在进行‘高音较量’嘞!)其实呀,是我好友受到我班“大力士‘地天眩”般地甩拖之后,发出的强烈惊叫声。(怎么样?称得上‘如雷贯耳’吧!)

  第二秒——坚强(嘻)

  在寒冬腊月,我身披棉袄,腰系腰带,正与余嬉戏。天意弄人,余一不小心,将手掌挂在了我的腰带扣上,划了一条口子。我心里暗叫不妙,正欲“掩耳逃窜”,可为时已晚,我只好傻站在那儿,一个劲儿地连连道歉。谁知余一笑置之,满有风度地说了一句:“小ks”。就扬长而去。

  第三秒——小气(哼)

  那一次,余要我帮她一个忙,我自然乐意。谁知,不帮还好,越帮越忙。于是,她又耍起了‘大小姐脾气’,大喊:“绝交!”“绝就绝!”我也不甘示弱。“哼!”“哼!”就这样,我们整整一上午都没理睬对方。

  第四秒——大度(没事)

  某天傍晚,余将我拉到街头陪她吃面包。我无聊至极,想到处走走。谁料,身时却撞了一下余的手,面包便“脱手而出”,“飞身一越”,紧接着在地上翻了几个“空手翻”,终于找到了“停身之所”。“啊!”我几乎叫出了声,同时做好了迎接“嚎啕大哭”的准备。谁知她笑了笑,说没事。瞧瞧,脆弱又坚强,小气又大度,这就是她。善变的她,高深莫测的她,阳光的她,构成了有棱有角的她。不过,谁才是真正的她?

她的记叙文5

  她是谁?

  她呀,是我新认识的一位好朋友。

  她呀,是一位可爱的小公主。身着浅蓝色连衣裙的她,远远望去,宛若一朵皎洁的勿忘我;她纤细的腰间系着黑白相间的斑纹腰带,真好比锦上添花;一双小巧玲珑的小脚登上一双小木屐,藏在长裙下,让人不禁回想起西塘古镇里那一只只独木舟。

  她呀,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一股麻花辫一直垂到地面,发梢微微向上翘,显得既调皮又可爱。

  她呀,就是这样一个既朴实又时尚,既谦虚又有点骄傲,骨子里带着一股倔强的正直,浑身散发着正气的姑娘。

  这么可爱的姑娘当然得有一个同样可爱的芳名,这害得我冥思苦想了好久。这时大家就奇怪了:怎还要你起名字呢?因为,她就是我心爱的小日记本啊!有人说这么做太小题大做了,我可不这么认为——她这么可爱,当然是我的好朋友啦!既然是我的好朋友就得有个名字啊!我左思右想:贝蒂?朱丽?丽雅?梦璇?还是……等等,“梦璇”这个名字不错,可本人不太喜欢“璇”这个字,貌似“兰”也不错呀,就叫“梦蓝瑄”吧!

  “梦蓝瑄”这个名字固然不错,但也不免有些抑郁,她的周围也就自然而然地带着一种寂静优雅的感觉,让人不禁想入非非。

  俗话说“纸远远比人有耐心”,蓝瑄就是一个很好的样子。当我伤心时,她默默地帮我分担忧伤;生气时,由她来温柔地抚*我那愤慨不安的心;开心时,与她一起传播我们的好心情。

  啊,亲爱的蓝瑄,最喜欢你啦!


她的记叙文 (菁华6篇)(扩展2)

——*记叙文 (菁华6篇)

*记叙文1

  遥远的东方有一条龙,它的名字叫*。几十年前的神龙还在敌人面前卑躬屈膝,七十一年后的今天咱们的龙吟震响世界的天空。

  在我幼时的记忆里,龙是高不可攀的,他拥有智慧、力量和尊贵。在古时,帝王的袍上都绣着一条龙,龙袍上,他们的出现继而表现了*是龙的'传人的说法。

  *人是尊敬龙的,在古时有一个神秘的传说:从前,有一只龙,名叫小白龙,他因犯天条被贬凡间,他与一个有蝉鱼落月,闭月羞花之貌的女子成了家。有一年闹旱灾,小白龙在夜里偷偷地现出真身,用法力降了一场雨。后来,人们知道了他的身世,就告诉了他的妻子,不信,就让他现出真身,无奈,小龙只得现出元神,当场将其妻吓死。人们为了感谢小白龙,就建了一座庙来纪念他。

  在这个神话中,龙是充满神秘色彩的;但在《西游记》中,龙就展现了他的另一面:勤勤恳恳。小白龙在变成龙马之后,一路一声不啃,默默地在唐僧的胯下做脚力,一路上的艰辛可想而知。

  我们*人是“龙的传人”一个拥有龙华文化的国家。龙在我眼里是必不可少的,他就是*的象征,就是*走向世界的名片。

  龙,是神圣的;*,也是神圣的。*人在日军重重炮火中夺回了属于自己的土地。“没有吃,没有穿,自有那敌人送上前;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这首《游击队歌》唱出了*的拼搏精神,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龙,就是每一个*人,就是每一位革命烈士的名片。红军二万五千里,收复属于*的土地,血流成河,无妨,头可断,身不可曲;大刀向敌人的头颅砍去,*的神龙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筑成一道新的长城,*的江山,是先辈们用鲜血与生命从敌人手中夺回来的。*眠卧龙,不吟世人怎知,一鸣必龙吟震天。

  “龙吟彻骨清”,*的革命战争,是那如龙洪钟般的吟吼,是那*龙惊心动魄的搏击,是龙之国崛地而起的里程碑。

  龙是*古代的神兽,*人是炎黄和龙的子孙。每一个*人都能在最极端的情况下爆发出属于自己那独一无二的“龙吟”。

  *龙,我们龙的传人,会用自己那丰富的想象力,那渊博的学问,研造出更多高科武器来好好守护你;*梦,那是*龙前进动力的源头,*龙,奋斗吧,呐喊吧,让*的龙之吟响彻云霄。

*记叙文2

  有一条龙——飞遍天下,无所不晓:有一条龙——气壮山河,经历百难:有一条龙——告别旧气,迎来新朝。她以崭新的容貌告别了时代的变迁,以热血的灵魂铸就新日的辉煌。没错,她就是——*!

  《复兴中华,从我做起》,这是一本既记录着祖*亲时时刻刻揪心的一瞬间,又同时记录着保家卫国,身陷绝境,却又陷淤泥而不染的革命烈士的感人事迹,读完全书,感情似乎得到了升华,眼泪不自觉的在眶里打转转,心里更是五味杂粮——酸、甜、苦、辣、咸齐聚一心……

  全*录了鞠躬尽瘁、视死如归、百折不挠*叔叔:也有爱国爱民、为国为民、忧国忧民的爱党人士;更有古老沧桑、千沧百孔却又显得坚毅顽强的祖*亲……祖国遭受了太多的磨难,经历了太多的战争,目睹了无数炎黄子孙痛苦万分、悲痛欲绝的面孔,渐渐,她变得坚强,她变得愤怒,她能挣扎着离开束缚她自由的*,她能用勇敢坚强而从容的一面面对*派……而先驱们,用热血与青春在为祖国踏开一条血路,唱响最洪亮的祖国之歌……其中,爱党人士也在为祖国抛弃所有——有的放弃一生创造的优越条件,心甘情愿地回到阔别已久母亲之怀;有的则用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献给“母亲”;有的选择为科研事业献身,让祖国变得强大,变得富饶…。。他们用科学与行动,织起一条条鲜活而富有激情的红领巾,凝成一面面永心向党,活力四射的*!

  *的这十年,是转折的十年——蛟龙潜海,再创不败纪录;神舟九号再度飞天,全世界人民心连心,构成一座独一无二的*桥……

  *这十年,是多难中掺杂着丝丝幸福的十年——大地震袭击*,无数受难同胞的眼泪在这一刻毫无保留的流了出来,但也让*心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无数感人画面催人泪下……

  *的这十年,是东方雄狮最辉煌,最璀璨的一年;她用她最独特的语言,最独特的母爱,温暖着我们,照耀着我们,复兴中华,从我做起,用热血点燃青春,用精彩点燃永恒!

*记叙文3

  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我是*人!

  在宏伟的地图上,那个像金鸡的地方就是我的祖国—*。它拥有960万*方千米的土地,美丽而强盛。辽阔的疆域,既有雄伟的山岳,美丽的河流,还有蓝色的海洋。长江黄河是它的怀抱,桂林五岳是它的美貌,蜿蜒盘旋的长城是它辉煌的历史。它的儿女勤劳智慧,房屋车船是他们的成就,汉字、印刷术是他们的创造,指南针、地动仪、造纸术是他们的发明。举世闻名的孔子、撰写《史记》的司马迁、伟大的诗人李白、著名的药物学家李时珍、聪明的发明家鲁班,还有文学史上家喻户晓的诸葛亮、武松、哪吒、孙悟空、林黛玉等一些神奇的人物,他们都是令我们中华骄傲的人。高楼大厦*地起,高速公路通四方,神舟飞船升上天,全国人民齐欢乐!灿烂的朝霞升起在东方,庄严的乐曲响起在黎明,当鲜艳的*冉冉升起,我骄傲,我是*人!

*记叙文4

  我们是华夏儿女,我们是炎黄子孙,黄皮肤、黑头发是我们的特征,从小我就为我是一名*人而感到骄傲。

  我是*人,我深深地爱着我的祖国。

  如果有人问:“你爱祖国吗?你爱祖国的什么呢?”那我会很自豪地回答:“我爱祖国,我爱祖国那960万*方公里的每一寸土地;我爱祖国的山川河流,爱那奔腾万里的长江,波涛汹涌的黄河,也爱那雄伟壮观的长城,风景壮美的黄山;我更爱*上下五千年悠久的历史文化,那蘸着墨香的书法作品,那布满裂纹的青花瓷,那蕴含人生百味的经典名著……”

  我爱你,*!

  如果你是无边无际的草原,我就是草原上奔腾的骏马;如果你是巍峨耸立的青山,我就是咬定青山的一颗大树;如果你是白浪滔天的大海,我就是海洋中自由自在的小鱼。您如同慈爱的母亲,抚育着我,培养着我,关注着我。

  我爱你,*!

  我爱你,祖*亲!

*记叙文5

  100年后的*,是一个新的时代,科技发展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想象。

  那时,已经成为了一个机器人时代,如果有些事情你不想做,或没时间,就交给机器人吧。机器人可以帮我们购物,给我们做饭,为我们送餐,他们照顾我们非常周到。他们甚至还从事一些重要事情,比如:在亲人生日时提醒我们、照看小孩、建设高楼大厦,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美好;为病人看病,没有病毒感染。或是太小,或是太大,因此老实说他们的确让我们方便了很多。他们还可以替我们做一些测试,比如说汽车的安全实验,这样能使我们更安全。

  再说说环境,比现在好多了。空气非常得清新,没有一点污染;原来的沙漠也变成了绿洲;河水也没有现在这样混浊不清、臭气熏天了,而是变得清澈见底,水里有许多小鱼小虾,偶尔也会看见极致水鸟,在捉小鱼;在地面上,再也没有人们随手乱扔的垃圾了;天,变得格外得蓝,那种蓝,让人非常得舒服。

  交通工具是一种海、陆、空三用的车,他所使用的能源并不是我们现在所使用的汽油,而是用太阳能的来代替的。这种车不会像现在的汽车一样,排除难闻的废弃,而是排除还带青草气息的清新空气。马路也不再像现在这么拥挤,因为它非常地宽敞,再也不会堵车了。

  那时的医疗水*也比现在好多了。对现在来说的绝症,在那时就像治感冒一样容易,在也没有人死在病魔手中了。人的寿命都变长了,最多的能或活到300多岁,每一个人都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当然,只要我们努力学*,长大后为祖国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一切皆有可能。

*记叙文6

  今天我阅读了书中“我是*人”这篇文章,并为吉鸿昌的民族自尊心而深深地感动着。

  这篇课文讲的是,“九一八”事变后,吉鸿昌在被迫出国考察途中,他不顾外国人的歧视,而表现出了一种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在那个年代里,我们*人被外国人叫做“*”,被人认为是一个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民族,只能由外国人来统治这时,吉鸿昌没有忘记自己是*人,而且在外国人面前公开表示自己是*人,这反映出他作为*人的骄傲和*人的骨气。

  可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如同文中的父亲一样热爱祖国呢?不,事实并非如此。像卖国求荣的秦会,只求富贵,不顾*的利益,他们这些人,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惜出卖祖国,当万人唾骂的“卖*”,他们的良心真是被狗吃了。他们如此这般地对待自己的祖国,真是枉做*人啊!所以,我们决不能像他们一样,出卖祖国,应以国为荣,以报效祖国为自己的责任。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决不应该自己看不起自己。如果自己都看不起自己,那么怎能叫别人看起自己呢?世界上的国家虽然有强有弱,但是只要自己能奋发图强,那末再弱小的民族也会自强、自立起来。难道今天的*不就是最好的说明吗?所以,我们要学*吉鸿昌的精神,我们是*人,我们爱国,不仅仅是一种本能,更是一种义务,一种光荣。在任何时候都要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好、更强大。现在我们小学生现在最应该做的是把对祖国最真挚的爱投入到日常的学*中,为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丽富强而努力学*,奋力拼搏!


她的记叙文 (菁华6篇)(扩展3)

——生活的记叙文 (菁华6篇)

生活的记叙文1

  一直以来,我的人生就好似一辆被驱使的马车,在既定的轨道上前行,前行。

  记忆中已找不到入学前的时光,回想着走过的那笔直的路,从小学到 大学,只是不住的奔跑。没有想过太多,或许,是没能力去了解太多。然而,在这条路即将走到尽头的今天,被放开牵绳的我,不知不觉中,已*惯了去简单的奔 跑,*惯了不去思考。人生的路有很多,在去选择之前,我能想到的又有多少?生活重要的是活着,还是快乐的活着,还是清醒的活着?

  记得看到 过这样一句话:“生活的悲哀在于,人真的可以变成自己曾经所讨厌的样子”。那么,真的是这样么?也许是,也许不是。走在学*之路上,我们每天都在接受新的 东西,伴随着奔跑,知识在积累,眼界也在慢慢的开阔。成长的结果必然是摆脱曾经那个幼稚、无知、鲁莽的自己。人会变,因为只有变化才能让自己更好的生活, 改变自我,才能继续追求卓越。但是,我们的改变会与自己曾经的期盼背道而驰么?我想,这关乎我们对自己的把握,关乎信仰。

  《中庸》得开篇是这样说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一个拥有完整人格的人,他有着自己的行为准则,他的改变也必然是在自己的道路上不断完善自我。修道之谓教,“教”我理解为信仰,而信仰作为一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这样的人又怎么会变成自己所讨厌的样子?

  我 想,我们需要一个信仰。信仰不是盲从更不是迷信。我想,真正信仰上帝的人肯定不是为了让上帝去拯救他们,而是因为相信有神,让他们懂得了谦逊,学会了宽 容,让他们能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拥有对生活的无限热情和希望。因为他们有一个阳光、正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于是,他们活得清醒,活得快乐。

  我庆幸在自己的道路上,在无数个夜晚的迷途中,终于对自己有了一个大致的把握。或许我的信仰还为确立,但至少有一个大致的方向,让我不致迷失。至少,在我看来。

  几个亲人,些许为数不多的朋友,眼前一座隐隐的天空之城。人生,不过尔尔,生活,如此而已。

生活的记叙文2

  每当我吃樱桃的时候,总会想起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我的玩伴。对了,她大我几岁,还很照顾我,最准确的称谓应当是爱心姐姐——田佳玲。

  在我七八岁,刚刚上小学一年级小屁孩的时候,学*的任务不是很繁重。我经常去姥姥家玩。姥姥家在农村,田佳玲事姥姥家邻居的孩子,相距只有几户人家。舅舅家的小弟总是和我闹个不停,所以我经常去田佳玲家找她,一是避难;二是开心。

  初夏是樱桃的成熟之际,农村的樱桃树上红彤彤的樱桃令人垂涎三尺。农村树上的樱桃都是自然成熟,酸甜可口,水分充足,味道与城里市场卖的完全不一样。农村的孩子在树下边摘边吃,那种田园风味很难得。

  于是,田佳玲带着我来到一片野樱桃林。眼前的樱桃树简直是燃烧的火炬,每根枝条上都结满红彤彤的樱桃,几乎看不到一片绿叶。满树红彤彤的樱桃令人垂涎三尺。

  田佳玲熟练地用手摘。我怕虫子,不敢摘,只能展开衣襟来接兜田佳玲摘的樱桃。够不到的高枝头上,她就拿来一个木头墩,放在脚下,站在上面。正在我们摘得兴趣浓浓、忘乎所以时,只听“哎呀”一声,田佳玲一下子踩空,从木墩上掉了下来。我赶紧上前扶她,看到她的腿被树杈刮破一条口子,鲜血顺着小腿流淌下来。看到鲜血,我吓得顾不上那些樱桃,不知所措,几乎要哭起来。她镇定地说:“别怕,没事。我们经常受这样的伤。在我的衣兜里有卫生纸,拿出来擦一下就好了。”我赶紧在她的衣兜里拿出卫生纸,她自己轻轻地擦了一下,一条深深的痕迹“刻”在她的小腿上,令我心头一颤。田佳玲看看自己腿上的伤口,毫不在乎地说:“放点血没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吗!哈哈。”

  如今她家搬到镇里去了。放假再去姥姥家,再也没有见过她。那次,她为我摘樱桃而受伤,我心里总是有些过意不去。我真想知道她如今在哪里?她可好?我多么渴望再和她一起摘樱桃!

生活的记叙文3

  很多人都说快乐的时光总是特别快,一年一度的暑假一瞬间就结束了,暑假时都觉得很无聊但是一结束就突然觉得不舍,而且我的暑假生活有点无聊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不过依读者要求我就说好了。 暑假的第一天我们全家就出发到台北去玩,第一天我们住在妈妈朋友在阳明山的别墅,但是却很无聊只有撞球可以玩。第二天我们去台北,坐了宇宙探险车看还看了星空图,可是星空图超无聊的害我都睡着了!

  在我睡着的时候我的手机竟然掉了也摔坏了,被我妈骂的要死,幸好我在糊里糊涂的情况下把它修好了,到了第三天我跟弟弟妹妹一大早就起床,因为今天要到,为了我的暑假作业,一到了动物园我就一直不停的拍照,就因为这几张照片我暑假作业有三分之二都可完成了。因为对西门町一直很向往,所以妈妈也带我们到西门町逛逛,结果很令人失望又脏又乱又有有许多色老头,我们一走过去他们就会看一下你,妹妹都快吓死了。

  幸好还吃到不错吃的辣年糕,总算有ㄧ点值得带回台南的回忆。

  第四天我们就打道回府了,一路上我们到只要经过较大的休息站,妈妈就停下来让我们玩一下,就这样一路玩回到台南。台北行是我这次暑假最主要的行程,因为妈妈要上班,所以也没时间再带我们去别的地方,所以我才说这个暑假有点无聊。 虽然暑假有点无聊不过要结束了还真的有点不舍,因为天天可以睡到自然醒也不错啦!而且今年暑假也算有进步今年去台北玩四天,我记得去年只有去台东绿岛玩三天而已,而且是跟团体去玩的几乎没有玩到什么,今年是自己去的玩得还比较尽兴呢!不知道明年会去哪里呢?最好是去游乐园玩,我开始要许愿喽,神阿!帮助我美梦成真吧!

生活的记叙文4

  张大爷年过六旬,退休在家,闲来无事,养了一院子的花儿。

  花儿被张大爷打理得很好,每当花开时邻居们都会赞叹:这花儿真香,隔着墙都闻得到。一进门,就仿佛置身于花的海洋,红的像火,白的像雪,粉的像霞,像是一块调色板,五彩缤纷,让人眼花缭乱。一朵朵娇嫩的花儿伴在左右,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扑面而来,谁能不沉浸其中?

  可让张大爷觉得美中不足的是,地上总是零零散散的有些凋落的花瓣,他跟女儿说:“这花儿是不是病了?”女儿总是敷衍着:“没事没事,挺正常的。”

  这事儿一直让张大爷挺不顺心的。

  张大爷也没什么其他爱好,除了养花,那便是躺着看书了。他认为“躺着”是人类最简单、最舒服的状态了。他看书并不是为了研究什么学问,纯粹是为了休闲、消遣、打发时间,求的就是一个舒服,那“躺着”不就成了绝配?

  张大爷每次躺着看书,就觉得浑身舒坦,能完全沉浸于书海,十分惬意。可女儿总说“躺着看书对您眼睛不好”“您眼睛坏了就麻烦了”。女儿一次次的劝告让张大爷有些不耐烦了。

  这事儿一直让张大爷挺不顺心的。

  每年放了暑假,张大爷就常在门外坐着,原来是在等他的外孙。

  暑假中女儿没时间照顾孩子,就把他送到姥爷家中。张大爷本想“躺着”看会书,外孙在外面喊:“姥爷,出来陪我玩”。大热天虽然不想出去,但是看到外孙天真无邪的笑容,不得不答应他。祖孙俩满头大汗,其乐融融。

  张大爷在小院里侍弄他那些花花草草,小外孙躲在花丛中突然吓他一跳,还踢倒了他最喜欢的几盆花。张大爷虽然心疼他的花儿,但是看到外孙蹦蹦跳跳的调皮着,他心里暖暖的。

  暑假里,有了小外孙陪伴,张大爷挺幸福的。

生活的记叙文5

  有的时候,和亲朋好友团聚在一起,会非常快乐。但有的时候也会非常痛苦,虽然是假期但面对假期作业和补课也就心凉了。父母总说怕我们心玩野了,不再想学*了。家长们我们知道你们是为了我们好,但也让我们有自己的时间自己的自由,也让我们好好的放一个假期。

  假期也是一面镜子,有坏的一面也有好的一面,其实只要我们会充实生活,合理的安排时间,假期也是快乐的。假期我们也要学*,不断的充实自己。看一些书籍,上网查一些有用的资料。但有时也会玩玩游戏,聊聊天,犒劳一下自己。注:同学们在假期千万不能沉迷于网络游戏,这样不利于我们的身心健康。

  我读过一句话“书是书,输是输;有书不会输,输的不会是书;输了要认输,不要怪书;看书不会输,不看书就会输;怕书的人看见人家有书他也看书,看书的人喜欢别人看书,他一点也不怕输;怕书就不能无书,无书不怕输也会输,无书又怕输肯定会输又输”。假期的时候我读了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两本书是《伊索寓言》和《鲁滨孙漂流记》第一本书里面有很多关于哲理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很多事情。而第二本书给我的印象尤其深刻,打动了我的心讲述的是出生于商人之家的鲁滨孙,不甘心想父亲那样**凡凡的过一辈子,向往航海那种惊险的生活,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难,只有他幸免于难,漂流到一座荒岛上。他以坚强的意志,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最终在登陆荒岛的第28个年头与他救下的土人——礼拜五,成功返回他的故乡——英国。

  假期生活虽*淡却快乐;热闹也*凡。假期虽结束了,可这却是美好的回忆!

生活的记叙文6

  那是雪后的一天,妈妈带我去饭店吃饭,坐在靠窗户的位置上,我手里拿着手机,一边和朋友聊微信一边玩游戏,正当我沉醉在游戏的世界中时,楼下传来了一阵喧闹声,我好奇地探头看去。

  楼下一只狗将饭店摆在门外的垃圾桶弄翻了,地上一片狼藉。店主听到声音出门查看情况,看见了这场景,便指着狗破口大骂起来,狗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愧疚地蹲坐在地上,低下了头。我这才仔细地看着狗:这只狗浑身沾满了剩菜汤,可能是刚才垃圾桶打翻时溅在了身上,狗的乳房鼓胀着,应该是在哺乳期。店主越骂越生气,拿起放在一旁的扫帚向狗打去。

  我刚想出声阻止,就见围观的人群中冲出了一个衣衫褴褛、浑身脏兮兮的乞丐,及时护住了狗。店主也收住了扫帚。乞丐连连道歉,围观的人群也纷纷劝说店主。店主无奈地放下扫帚,进了屋子。但乞丐却没有走,他从怀里拿出一个袋子,将地上的剩饭剩菜装起来,领着狗狗走了。我的目光也跟着乞丐移动,只见乞丐坐在了不远处的一个垃圾桶旁边,狗妈妈叫了几声,从一旁走出来三只小狗,围在乞丐旁边,乞丐将装有饭菜的袋子打开,放在地上,小狗围了上来,吃得可欢了。

  乞丐拿出一个发霉的馒头,拼命地往嘴里塞。这时,一个阿姨买了两个馒头,送给了乞丐,乞丐用脏兮兮的手接过,不停地对阿姨道谢。我掏了一下口袋发现还剩五元钱,就下楼买了两个馒头,走到乞丐面前,将馒头递给乞丐,顺便将剩下的三元钱交到乞丐手里。乞丐眼里泛着泪花,对我道谢,旁边的狗狗也围着我转。

  善良这朵花,如此*凡,却又如此伟大。


她的记叙文 (菁华6篇)(扩展4)

——读书的记叙文 (菁华6篇)

读书的记叙文1

  昨天在网上订购的《随想录》,心中不胜喜悦。

  不知为何?每次看到有一本新书时,我总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有时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那么高兴。翻开目录,呵,150篇文章收纳其中,一共有5集,厚厚一本书有662页,我不觉吓了一跳。

  看了一下,巴金老爷爷的“我在写作中不断探索,在探索中逐渐认识自己”令我颇有感触。写作如同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人生道路。不断地写作,在写作中了解自己,解剖自己。

  写作的意义不一定是为了现在而是为了以后,俗话说“后车之覆,前车之鉴”。也是把每天的愉快和不愉快都记录下来,等到以后再翻来看看,或许会十分怀念。岁月荏苒,一过就是12年,拿出小学中的日记来看,总会一笑,那每天一行两行的短语,并没有因为简短而失了真性,我似乎仍能回忆起从前的往事。最*学的《往事依依》讲得是多么好,是啊,往事依依,可能你曾经难忘的事过了岁月的折磨,布满了灰尘,再也不记得了,可写过,便记录了下来,仿佛掸去灰尘,重见了天日。我也希望我的文章可以订成一本书,现在当然不太会实现,我只是希望,如果真能,就拿这篇文章作为总序好了。

  写作也是一种感情的发泄,好似哭一场,闹一场,疯一场。把心中所想所感一字不差地写下来,一次性,畅快,使人闷在肚中的情感宣泄出来。你会觉得心旷神怡。有时哭、闹、疯确实能发泄,但似乎不太合理,让周围的人觉得你有病一样,那就写出来吧。待到以后看,说不定会有另一种不同的感觉,不必在意表达的形式。因为那只是你的文章,虽然不仅仅属于你的,但那就是你,真实的你,内心深处的你。可能是一个你熟知的形象,也可能是一个你从未知晓的样子。

  生活中总会有人对你的成就、成绩指指点点的,但那又怎样,你就是你,为什么要为了别人而改变你自己,文章只是你的,你觉得好,就一定好。别人的指责请抛在脑后。你可以我行我素,因为那只是你的文章。巴金老爷爷的文章也曾被别人所指责过,可他并没有因为别人的评论而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文章。

读书的记叙文2

  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读书。书就像是一位魔术师,像一瓶催化剂,像母亲温柔的手,使我躁动不安的心顷刻间宁静如水。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七岁生日那天,爸爸送给我的礼物是一套注音少儿读物。那是我有生以来拥有的第一套书,刚上一年级的我捧着书爱不释手,如获至宝。在父母的鼓励下,我借助拼音学会了自己看书。那小小的书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知识的大门,让我看到了另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那里的世界很精彩,有引人入胜、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有意味深长、发人深思的深刻哲理,有......从此,我一发不可收拾,迷上了看书,成为“书呆子”一族。

  这不,在学校里,只要一有空,我就会拿出从图书馆或同学那里借来的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将其它事情抛到九霄云外。教室里,走廊上,花坛边都留下了我埋头看书的影子。每天放学后,我会马不停蹄地直奔目的地——新华书店,那里是我的乐园。放下书包,找到要看的书,急忙打开,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有时看的时间长了,腿酸脚麻的,干脆找个角落坐下,也不顾地面有多脏。看到精彩处,我会哑然失笑,甚至会旁若无人“咯咯”笑出声来,也全然不顾及旁人投来诧异的目光,依然如痴如醉地看我的书。来接我的爸爸每次少不了要夺下我手中的书,然后生拉硬拽强迫我回家。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离开书店。

  在家里,尽管妈妈三令五申,做作业、上厕所不准看课外书,可我还是改不了坏*惯。在做作业时,我会趁大人们不注意,偷偷塞一本书在桌下,然后争分夺秒悄悄地窃读;上厕所时,我会不失时机地把书裹在衣服里,溜进厕所悠哉悠哉地看。因为看起书来太忘乎所以,结果常常被当场逮个正着,自然少不了挨骂。

  看书也让我付出了代价,读二年级时我戴上了镜片厚厚的眼镜。但我不后悔,因为书,我才认识了忧国忧民的屈原,诲人不倦的孔子,神机妙算的诸葛亮,精忠报国的岳飞,为国捐躯的黄继光.......

  书永远是我的朋友。“书呆子”的世界很精彩,我愿永远做一个“书呆子”,永远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读书的记叙文3

  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读书。握一卷诗书,添一杯香茗,盘膝而坐,让暗香盈袖。

  我爱读书,爱那一本本放在书架上可感可触墨香飘逸的书,爱那一张张似有余温留有残香的纸。当朋友们大谈各种体育运动后甘畅淋漓的快乐,我辩不过,也不愿辩,我只是单爱那*书屋的灵动美妙,我只是单爱那闲走在花香小径上的一缕暗香。

  课余间,我总爱矮纸斜行闲作草,悄悄翻动一业一面,改动那一语一言。仿佛自己是那侧卧草屋一把辛酸泪的曹雪芹;仿佛自己是那充满怪异梦想的蒲松龄;仿佛自己是那热血沸腾、心犹澎湃的罗贯中。

  初看红楼梦,看一个朝代大家族的昌繁与到头灭亡。总不舍看主人公坎坷曲折的命运,便改动一语一句。当一回李时珍,当一回子翼,将最后结局补完,贾家兰桂齐芳。雅致幼稚的语句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我亦爱在灯光下阳光下大声诵读每一卷歌书。仿佛自己是那斗酒作诗,“高呼安能催眉举腰示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李太白;仿佛自己是那不染尘事的白衣相卿柳永;仿佛自己是那一代诗圣杜甫。

  初念《三字经》,总愿大声诵读,读多了,便想背。一句一句,磕磕碰碰,一气之下,我摔书干脆不背了。

  还是几日后,一回想决定再努力克服它,一背顺多了,之后便如行云流水。

  之后当飞快地背出《三字经》,心里便百感交加,五味犹生。

  累了倦了,出去走走,闻闻花香,巩固知识,心里自然特别开心。

  散步时,我亦会默默轻吟,会像杜甫一样不能甘眠,辗转反侧。书中有贫有孽,有孝有逆,有喜有忧。我乐于合上书时不禁泪流满面,我乐于花一个阳光午后去品书,我乐于在书中永不止步地寻找、追求。

  如今,回想那读书一路,总能感到自豪不已。读书,是蛹化蝶的壮丽和甜美!

  愿握一卷诗书,添一杯香茗,盘膝而座,暗香萦怀。

读书的记叙文4

  身为中学生的我们,都明白一个学*道理——读书要勤于思考,但我们还应做到“崇尚廉洁”。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身为接班人的我们无论多艰辛都应完成这个任务。

  你们知道吗?只有勤于思考,才能悟得更深,亓步得更快,我们既是学生,动脑筋,勤思考是必不可少的。

  读书勤于思考的人,看到难题,总会不厌其烦地思考,哪怕费上九牛二虎之力也要算出这道难题——大有做不出此题誓不罢休的气势!而反之,不勤思考的后果便可想而知了!总之,你定要清楚,勤思考能让爱学*的人变聪明,爱学*的人必定是聪明之人,聪明之人必定是爱思考的人,爱思考的人必定有莫大的勇气,莫大的自信,莫大的快乐!我们是学生,读书时部要思考的,勤思考才能使我们坚持不懈地去学*!

  读书勤思,我们学*中必不可少。而崇尚廉洁呢?自也是我们所应做到的,这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推崇的一种人格境界,它要求人们诚信、廉洁、正直。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学生,我从课外阅读中了解到*历史有上很多官员因为犯错而成为阶下囚,同时在阅读中也看到了很多两袖清风,为民办事的清官,好官。于是我想在今天我们这个文明的时代里,作为一名人民的公仆更要抵制纷繁复杂的诱惑是,廉洁道理人人都懂,腐坏分子也要懂,但人性的缺陷使其不能抵抗诱惑。所以,我说崇尚廉洁,而并非拥有廉洁,当廉洁未成为一个人的.信念时,廉洁只是外在的。

  我想,只要我们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行为,堂堂正正地做人,干干净净地做事,且能勤于思考地读书……这样,我们的生活就会更加美好,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更担负建设强大祖国的重任!

  我们要读书勤思,崇尚节俭,知晓廉耻——也就崇尚廉洁了!只有这样,将来我们才能成为建设国家的优秀接班人!

读书的记叙文5

  作为实验小学的学生,我是非常幸福的,因为学校和老师要求我们每天要大量的阅读书籍,班级也有设图书角,使我们很受益。我从一个不爱读书的孩子,现在变成热爱读书,喜欢与书为伴,做一个“小书虫”,享受读书的乐趣。因为我知道书不仅可以陶冶情操、汲取丰富知识、提升涵养,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读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好书,值得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名字叫《改变孩子一生杰出人物的童年故事》。说起这本书,名字有点冗长,但是内容却很丰富,很吸引我。书中讲了一些关于科学家、美术家、地理学家、天文学家和数学家的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天文学家张衡》这个故事,张衡从小非常懂事,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人世,他和母亲相依为命,主动担负起家庭的重任,最令我敬佩的是他不仅懂事,还是个热爱学*的孩子,张衡每天坚持记录北斗星的运行轨迹,把它们画在纸上进行研究。通过研究,张衡进一步了解到:勺柄指向东北为早春,指向东南为晚春。他还发明了地动仪,是世界上第一台能准确测定地震方位的科学仪器,比国外早一千多年。从张衡身上让我学*到了坚持的精神,他从小立志,有自己的理想,并且为之奋斗。想到我作为一名小学生,也要向张衡那样做事有恒心、有毅力!

  古人说的好: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希望和我的小伙伴们一起广读书籍,感受书中文字魅力的同时,能获得一些启发和思考。那就让我们一起在书海中翱翔,在书海中成长吧!

读书的记叙文6

  你问我读书的滋味如何?“读书嘛,就像炎炎夏天里吃一杯百味的冰激凌,有很多很多的味道,酸、甜、苦、辣……”我诚实地回答。

  “不信?来吧,我今天就免费带你品尝一下吧!

  酸

  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次,我陶醉在书中,在妈妈叫了我几十遍以后,揪着我耳朵去吃冷冰冰的饭菜;记不清有多少回,妹妹缠着我讲故事,我揉揉酸痛的胳膊,说“自己看吧……”弄得妹妹大叫妈妈。

  甜

  在书店里,在书架前,随手抽出一本《安徒生童话》,你一定会被海的女儿的曲折动人的故事所吸引,为灰姑娘的遭遇的变化所兴奋,被《皇帝的新装》的皇帝笑疼肚子……一天到晚在这书海中遨游,获得了许多乐趣,心里就像喝了蜜糖一样甜,你说不是吗?

  苦

  在被窝里,在作业本下,在语文书里……和爸爸妈妈玩“窃读记”,和老师“玩捉猫猫”,浪费了我不少脑细胞,这种苦味儿就像餐桌上的苦瓜,每次上桌是那么令我望而生畏,但每次上桌都是我第一个吃。但我的眼睛跟我闹了脾气,狠狠地在我鼻子上架了一副“铁甲”——眼镜,背好像也不直了,妈妈哭了:“孩子,读好书啊……”我们的肩上的担子不轻啊!

  辣

  人人都说四川人爱吃辣,殊不知我更爱“辣”——书本就是一只只辣椒,既让你回味无穷,又让你羞愧地意识到自己的的渺小。如读到《海啸》中,“他急忙叫太郎拿来火把,亲自点燃了自己即将收获的稻子,一片熊熊大火映红了天空……”看完了,我才知道什么叫,看完《父亲的`名字就奇迹》我才知道父爱如山……书是全世界最好,最受欢迎的“大辣椒”

  这读书的百味冰激凌要靠你慢慢品尝才能真正体会这期中的滋味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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