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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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1

  第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的办学资格和较高的办学质量。

  第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在*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合作各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二)拟设立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名称、住所、培养目标、办学宗旨、合作内容和期限;

  (三)合作各方投入资产数额、方式及资金缴纳期限;

  (四)解决合作各方争议的方式和程序;

  (五)违反合作协议的责任;

  (六)合作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作协议应当为中文文本。有外文文本的,应当与中文文本的内容一致。

  第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者投入的办学资金,应当与拟设立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层次和规模相适应,并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且出具证明。

  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按照合作协议按时、足额投入办学资金。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存续期间,中外合作办学者不得抽逃办学资金,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第九条 中外合作办学者为办学投入的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其作价由中外合作办学者双方按照公*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双方同意的社会中介组织依法进行评估,并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有关手续。

  *教育机构以国有资产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社会中介组织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国有资产的数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义务。

  第十条 根据与外国*部门签订的协议或者应*教育机构的请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可以邀请外国教育机构与*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被邀请的外国教育机构应当是国际上或者所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机构。

  第十一条 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为筹备设立和正式设立两个步骤。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第十三条 申请筹备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由*教育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文件。其中申办报告应当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 十四条第(一)项制定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

  申请筹备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还应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交中外合作办学者的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其中外国合作办学者的有关证明文件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筹备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历史文化传统和职业培训的公益性质,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职业培训事业发展需要的;

  (二)中外合作办学者有一方不符合条件的;

  (三)申请文件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本办法要求,经告知仍不改正的;

  (四)申请文件有虚假内容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情形。

  第十五条 申请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由*教育机构申请,提交《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文件。其中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正式设立申请书应当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并提交本办法第 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资格证明。

  第十六条 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 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达到以下设置标准:

  (一)具有同时培训不少于200人的办学规模;

  (二)办学场所应符合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职业(工种)安全规程。建筑面积应与其办学规模相适应,一般不少于3000*方米,其中实*、实验场所一般不少于1000*方米。租用的场所其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

  (三)实*、实验设施和设备应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有充足的实*工位,主要设备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具有不少于5000册的图书资料和必要的阅览场所,并配备电子阅览设备;

  (四)投入的办学资金,应当与办学层次和规模相适应,且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并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五)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境内定居,热爱祖国、品行良好,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六)专兼职教师队伍与专业设置、办学规模相适应,专职教师人数一般不少于教师人数的1/3。每个教学班按专业应当分别配备专业理论课教师和生产实*指导教师,其中理论教师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适应的教师上岗资格条件,实*指导教师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但是,聘任的专兼职外籍教师和外籍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 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设立中外合作技工学校,参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制定机构章程,载明下列事项:

  (一)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名称、住所;

  (二)办学宗旨、规模、层次、类别等;

  (三)资产数额、来源、性质以及财务制度;

  (四)中外合作办学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五)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权限、任期、议事规则等;

  (六)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罢免程序;

  (七)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形式;

  (八)机构终止事由、程序和清算办法;

  (九)章程修改程序;

  (十)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其外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相符。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应当按所在行政区划、字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依次确切表示。

  名称中不得冠以“*”、“全国”、“中华”等字样,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九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举办其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第二十条 审批机关受理正式设立中外合作技工学校的,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人申请材料按照分期分类的原则进行评审,所需时间由审批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

  审批机关认为必要时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内容进行核查。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不具备办学条件、未达到设置标准的;

  (二)理事会、董事会的组**员及其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师、财会人员不具备法定资格,经告知仍不改正的;

  (三)章程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本办法要求,经告知仍不修改的;

  (四)在筹备设立期内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除前款规定的第(一)、(二)、(三)项外,有本办法第 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第二十二条 批准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由该审批机关颁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取得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后,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登记。登记后方可开展培训。

  第二十四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遗失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应立即登报声明,并持声明向审批机关提交补办申请,由审批机关核准后补发。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2

  第二十五条 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二)项目的办学层次和类别与中外合作办学者的办学层次和类别相适应;

  (三)*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举办所开设专业(职业、工种)培训的师资、设备、设施等条件。

  第二十六条 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签订合作协议,载明下列内容:

  (一)合作各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二)合作项目名称、合作内容和期限;

  (三)合作各方投入资产数额、方式及资金缴纳期限(有资产、资金投入的);

  (四)解决合作各方争议的方式和程序;

  (五)违反合作协议的责任;

  (六)合作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作协议应当为中文文本。有外文文本的,应当与中文文本的内容一致。

  第二十七条 申请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由拟举办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应当由*教育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申请表》;

  (二)合作协议;

  (三)经公证的中外合作办学者法人资格证明;

  (四)验资证明(有资产、资金投入的);

  (五)捐赠资产协议及相关证明(有捐赠的)。

  第二十九条 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历史文化传统和职业培训的公益性质,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职业培训事业发展需要的;

  (二)中外合作办学者有一方不符合条件的;

  (三)申请文件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经告知仍不改正的;

  (四)申请文件有虚假内容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情形。

  第三十条 批准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由审批机关颁发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式样并统一编号。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3

  第四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监督,组织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办学水*和教育培训质量,进行定期综合性评估和专项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六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教育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审批机关提交年度办学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招收学生、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期限、师资配备、教学质量、证书发放、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

  第四十七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向社会公布社会审计机构对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结果,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八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应当具有与专业(职业、工种)设置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自编和从境外引进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九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样本应当自发布之日起5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依法如实发布机构和项目的名称、培训目标、培训层次、主要课程、培训条件、培训期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证书发放和就业去向等。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 (菁华3篇)扩展阅读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 (菁华3篇)(扩展1)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 (菁华3篇)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1

  第三十一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等项制度。

  第三十二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设立理事会、董事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成员。

  第三十三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聘任专职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配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并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第三十四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是举办该项目的*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活动的组成部分,应当接受举办该项目的*教育机构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按照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批准的专业(职业、工种)设置范围,自行设置专业(职业、工种),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但不得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禁止的办学活动。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可以在*境内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活动,也可以在*境外实施部分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第三十六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依法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实施技工学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应当按照招生简章或者与受培训者签订的培训协议,开设相应课程,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应当提供与所设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其他必要的办学条件。

  第三十八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培训证书或者结业证书。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学生,经*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九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本机构的资产,但不得改变按照公益事业获得的土地、校舍等资产的用途。

  第四十条 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财务进行管理,并在学校财务账户内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专项,统一办理收支业务。

  第四十一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四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 四十七条列举情形之一的,中外合作办学者不得取得回报。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 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取、使用发展基金。

  第四十三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定价的规定确定并公布。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办学结余,应当继续用于项目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终止:

  (一)根据合作协议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中外合作办学者有一方被依法吊销办学资格的;

  (三)被吊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的。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终止,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举办该项目的*教育机构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妥善安置在校学生的方案。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终止的,举办该项目的*教育机构应当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交回审批机关,由审批机关依法注销并向社会公布。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2

  第四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监督,组织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办学水*和教育培训质量,进行定期综合性评估和专项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六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教育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审批机关提交年度办学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招收学生、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期限、师资配备、教学质量、证书发放、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

  第四十七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向社会公布社会审计机构对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结果,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八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应当具有与专业(职业、工种)设置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自编和从境外引进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九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样本应当自发布之日起5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依法如实发布机构和项目的名称、培训目标、培训层次、主要课程、培训条件、培训期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证书发放和就业去向等。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3

  第五十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者颁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超越职权审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反本办法有关组织与活动的规定,导致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 五十六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项目的*教育机构限期改正、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未经批准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项目的*教育机构退还多收的费用,并提请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五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项目的*教育机构退还收取的费用后,没收剩余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总额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项目的*教育机构限期改正:

  (一)超出审批范围、层次办学的;

  (二)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

  (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的;

  (四)违反规定对办学结余进行分配的。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 (菁华3篇)(扩展2)

——中外合作出版合同 (菁华3篇)

中外合作出版合同1

  *____出版社,地址: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国____出版社,地址:________(下称:乙方),为了促进发展彼此两国出版界的交流,就使用出版《____》的以下文版:

  ①____文

  ②____文

  ③____文

  ④____文

  ⑤____文

  的有关事项取得一致的意见,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版目的和内容)

  (1)本书的出版目的,主要是为了向世界各国读者介绍*的:____。

  (2)本书由摄影图片、图片说明和专题文章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本书的规划)

  (1)本书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由____卷构成,各卷所包括的内容如下:

  第一卷__________

  第二卷__________

  第三卷__________

  第四卷__________

  第五卷__________

  (2)本书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的编辑内容和工作计划,由双方共同商定。

  (3)中文版和日文版每卷的开本是____毫米,*装,无线订,总页数约为___页(面)。

  (4)本书除中文版和____文版之外的其他各种文版的编辑内容和出版计划,视各国的情况由乙方与有关国家研究方案后,与甲方共同商定。

  (5)第一卷定于19__年__月__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____周年的国庆节发行,其他各卷依双方确定的顺序逐卷出版。

  第三条(图片的拍摄工作)

  (1)有关本书的摄影取材工作,由甲方和乙方的编辑、摄影家根据编辑计划所定的内容共同进行,摄影取材工作定于19__年__月开始。

  (2)摄影的对象以*的zf许可的范围为限。

  (3)到各地联系有关拍摄项目的手续,和工作人员的交通、住宿等事务由甲方负责处理。

  (4)摄影所用的摄影器材、彩色胶片、显影材料、脚架等由乙方负责准备,拍摄图片时所用交通工具由双方各自负责。

  (5)为编印本书,乙方拍摄的胶片显影由乙方负责,甲方拍摄的胶片显影由甲方负责。甲方如需要,可委托乙方显影。但双方使用彩色胶卷拍摄的底片均交乙方显影。

  第四条(图片说明和文稿的编写)

  (1)本书中文、____文的文稿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中文版的图片说明文字由甲方编写,____文版的图片说明文字由乙方根据中文说明文字可以在不损害中文原意的情况下,作适当增删和改写。

  (3)本书中刊载中____两国专家和文学家撰写的文章,由双方各自负责组稿。

  第五条(编辑工作)

  (1)中文版和____文版各卷的图片、文字稿,在双方共同审定内容后,由双方各自指定的责任编辑签名付印。

  (2)本书的中文版和____文版的装贴、版面设计由乙方负责。

  (3)中文版和____文版各卷的封面副题名由双方各自决定。

  第六条(出版工作)

  (1)本书中文版、____文版的印刷、出版、发行工作由乙方承担。

  (2)中文版、____文版的印数和核算成本、定价由乙方确定,尽快和甲方联系。

  (3)在每卷稿件全部付印后,乙方争取在两个月内出版发行。

  第七条(费用的分担)

  (1)双方的编辑、摄影家和随同摄影的翻译人员在共同拍摄过程中所支出的一切费用,由各方自理。

  (2)中文稿、翻译稿、书稿和选用甲方人员拍摄的图片以及由甲方提供的图片的稿酬由甲方负担。____文稿、翻译稿、书稿和选用乙方人员拍摄的图片的稿酬由乙方负担。

  (3)双方签发稿件的责任编辑互相来往的航空费用各自负担。膳宿、当地交通费用由接待方面负担。

  (4)随本协议签署生效,在本国内交付的一切税金、关税及手续费用,原则上由各自支付。

  第八条(版权)

  (1)本书的各种文版的版权,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

  (2)版权页按照国际出版惯例,中文版甲方在前,乙方在后;____文版乙方在前,甲方在后。

  (3)乙方摄影家拍摄的各种场景不同角度的照片,乙方显影后保留一张,给甲方一张。甲方摄影家拍摄的同类照片也同样处理。上述照片,除供本书选用外,乙方如需另行编选出版其他书册时,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选用____摄影家拍摄的照片也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九条(版税)

  (1)____出版本书,应向甲方支付版税。版税率按下列标准计算:

  中文版:1~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

  ~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册以上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文版:1~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册以上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其支付日期,根据协议第2条(2)项由乙方向甲方联系印数和定价之后,两个月以内付给。

  应付版税以____结算,由乙方应汇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

  (2)乙方如转让其他文版版权时,所得版税,由乙方从这笔版税中减去为出版发行国际版所直接支出的费用、税金后,其余部分双方各半。

  第十条(赠送样本)

  乙方于发行后,向甲方赠送____文版和其他各国文版各____部。中文版发行后,由乙方或甲方赠送____部。

  除赠送的样书外,只要是乙方出版发行的本书,甲方可向乙方以成本费购买。

  第十一条(协议的有效期限和补充修订问题)(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___年之内有效,协议期终止前__个月之内,任何一方不提出解决协议,可自动延期__年。

  (2)本协议在生效期间,如发生异议或新问题时,双方本着友好和互惠的'精神,经过协商作补充和修改。对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都应经双方指定的署名人的正式书面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协议的早期终止、仲裁等)

  (1)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当发生协议的早期终止或需要仲裁的情形,一切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解决。

  (2)本协议根据第11条终止时,已出版的本书可以继续销售。对其版税,仍依第9条的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本协议中文和___文各印制两份,由双方授权的代表署名,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代表:____乙方代表:____

  见证人:____见证人:____、

中外合作出版合同2

  *____出版社,地址: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国____出版社,地址:________(下称:乙方),为了促进发展彼此两国出版界的交流,就使用出版《____》的以下文版:

  ①____文

  ②____文

  ③____文

  ④____文

  ⑤____文

  的有关事项取得一致的意见,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版目的和内容)

  (1)本书的出版目的,主要是为了向世界各国读者介绍*的:____。

  (2)本书由摄影图片、图片说明和专题文章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本书的规划)

  (1)本书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由____卷构成,各卷所包括的内容如下:

  第一卷__________

  第二卷__________

  第三卷__________

  第四卷__________

  第五卷__________

  (2)本书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的编辑内容和工作计划,由双方共同商定。

  (3)中文版和日文版每卷的开本是____毫米,*装,无线订,总页数约为___页(面)。

  (4)本书除中文版和____文版之外的其他各种文版的编辑内容和出版计划,视各国的情况由乙方与有关国家研究方案后,与甲方共同商定。

  (5)第一卷定于19__年__月__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____周年的国庆节发行,其他各卷依双方确定的顺序逐卷出版。

  第三条(图片的拍摄工作)

  (1)有关本书的摄影取材工作,由甲方和乙方的编辑、摄影家根据编辑计划所定的内容共同进行,摄影取材工作定于19__年__月开始。

  (2)摄影的对象以*的zf许可的范围为限。

  (3)到各地联系有关拍摄项目的手续,和工作人员的交通、住宿等事务由甲方负责处理。

  (4)摄影所用的摄影器材、彩色胶片、显影材料、脚架等由乙方负责准备,拍摄图片时所用交通工具由双方各自负责。

  (5)为编印本书,乙方拍摄的胶片显影由乙方负责,甲方拍摄的胶片显影由甲方负责。甲方如需要,可委托乙方显影。但双方使用彩色胶卷拍摄的底片均交乙方显影。

  第四条(图片说明和文稿的编写)

  (1)本书中文、____文的文稿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中文版的图片说明文字由甲方编写,____文版的图片说明文字由乙方根据中文说明文字可以在不损害中文原意的情况下,作适当增删和改写。

  (3)本书中刊载中____两国专家和文学家撰写的文章,由双方各自负责组稿。

  第五条(编辑工作)

  (1)中文版和____文版各卷的图片、文字稿,在双方共同审定内容后,由双方各自指定的责任编辑签名付印。

  (2)本书的中文版和____文版的装贴、版面设计由乙方负责。

  (3)中文版和____文版各卷的封面副题名由双方各自决定。

  第六条(出版工作)

  (1)本书中文版、____文版的印刷、出版、发行工作由乙方承担。

  (2)中文版、____文版的印数和核算成本、定价由乙方确定,尽快和甲方联系。

  (3)在每卷稿件全部付印后,乙方争取在两个月内出版发行。

  第七条(费用的分担)

  (1)双方的编辑、摄影家和随同摄影的翻译人员在共同拍摄过程中所支出的一切费用,由各方自理。

  (2)中文稿、翻译稿、书稿和选用甲方人员拍摄的图片以及由甲方提供的图片的稿酬由甲方负担。____文稿、翻译稿、书稿和选用乙方人员拍摄的图片的稿酬由乙方负担。

  (3)双方签发稿件的责任编辑互相来往的航空费用各自负担。膳宿、当地交通费用由接待方面负担。

  (4)随本协议签署生效,在本国内交付的一切税金、关税及手续费用,原则上由各自支付。

  第八条(版权)

  (1)本书的各种文版的版权,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

  (2)版权页按照国际出版惯例,中文版甲方在前,乙方在后;____文版乙方在前,甲方在后。

  (3)乙方摄影家拍摄的各种场景不同角度的照片,乙方显影后保留一张,给甲方一张。甲方摄影家拍摄的`同类照片也同样处理。上述照片,除供本书选用外,乙方如需另行编选出版其他书册时,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选用____摄影家拍摄的照片也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九条(版税)

  (1)____出版本书,应向甲方支付版税。版税率按下列标准计算:

  中文版:1~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

  ~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册以上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文版:1~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册以上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其支付日期,根据协议第2条(2)项由乙方向甲方联系印数和定价之后,两个月以内付给。

  应付版税以____结算,由乙方应汇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

  (2)乙方如转让其他文版版权时,所得版税,由乙方从这笔版税中减去为出版发行国际版所直接支出的费用、税金后,其余部分双方各半。

  第十条(赠送样本)

  乙方于发行后,向甲方赠送____文版和其他各国文版各____部。中文版发行后,由乙方或甲方赠送____部。

  除赠送的样书外,只要是乙方出版发行的本书,甲方可向乙方以成本费购买。

  第十一条(协议的有效期限和补充修订问题)(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___年之内有效,协议期终止前__个月之内,任何一方不提出解决协议,可自动延期__年。

  (2)本协议在生效期间,如发生异议或新问题时,双方本着友好和互惠的精神,经过协商作补充和修改。对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都应经双方指定的署名人的正式书面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协议的早期终止、仲裁等)

  (1)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当发生协议的早期终止或需要仲裁的情形,一切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解决。

  (2)本协议根据第11条终止时,已出版的本书可以继续销售。对其版税,仍依第9条的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本协议中文和___文各印制两份,由双方授权的代表署名,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代表:____乙方代表:____

  见证人:____见证人:____、

中外合作出版合同3

  *____出版社,地址: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国____出版社,地址:________(下称:乙方),为了促进发展彼此两国出版界的交流,就使用出版《____》的以下文版:

  ①____文

  ②____文

  ③____文

  ④____文

  ⑤____文

  的有关事项取得一致的意见,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版目的和内容)

  (1)本书的出版目的,主要是为了向世界各国读者介绍*的:____。

  (2)本书由摄影图片、图片说明和专题文章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本书的规划)

  (1)本书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由____卷构成,各卷所包括的内容如下:

  第一卷__________

  第二卷__________

  第三卷__________

  第四卷__________

  第五卷__________

  (2)本书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的编辑内容和工作计划,由双方共同商定。

  (3)中文版和日文版每卷的开本是____毫米,*装,无线订,总页数约为___页(面)。

  (4)本书除中文版和____文版之外的其他各种文版的编辑内容和出版计划,视各国的情况由乙方与有关国家研究方案后,与甲方共同商定。

  (5)第一卷定于19__年__月__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____周年的国庆节发行,其他各卷依双方确定的顺序逐卷出版。

  第三条(图片的拍摄工作)

  (1)有关本书的摄影取材工作,由甲方和乙方的编辑、摄影家根据编辑计划所定的内容共同进行,摄影取材工作定于19__年__月开始。

  (2)摄影的对象以*的zf许可的范围为限。

  (3)到各地联系有关拍摄项目的手续,和工作人员的交通、住宿等事务由甲方负责处理。

  (4)摄影所用的摄影器材、彩色胶片、显影材料、脚架等由乙方负责准备,拍摄图片时所用交通工具由双方各自负责。

  (5)为编印本书,乙方拍摄的胶片显影由乙方负责,甲方拍摄的胶片显影由甲方负责。甲方如需要,可委托乙方显影。但双方使用彩色胶卷拍摄的底片均交乙方显影。

  第四条(图片说明和文稿的编写)

  (1)本书中文、____文的文稿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中文版的图片说明文字由甲方编写,____文版的图片说明文字由乙方根据中文说明文字可以在不损害中文原意的情况下,作适当增删和改写。

  (3)本书中刊载中____两国专家和文学家撰写的文章,由双方各自负责组稿。

  第五条(编辑工作)

  (1)中文版和____文版各卷的图片、文字稿,在双方共同审定内容后,由双方各自指定的责任编辑签名付印。

  (2)本书的中文版和____文版的装贴、版面设计由乙方负责。

  (3)中文版和____文版各卷的封面副题名由双方各自决定。

  第六条(出版工作)

  (1)本书中文版、____文版的印刷、出版、发行工作由乙方承担。

  (2)中文版、____文版的印数和核算成本、定价由乙方确定,尽快和甲方联系。

  (3)在每卷稿件全部付印后,乙方争取在两个月内出版发行。

  第七条(费用的分担)

  (1)双方的编辑、摄影家和随同摄影的翻译人员在共同拍摄过程中所支出的一切费用,由各方自理。

  (2)中文稿、翻译稿、书稿和选用甲方人员拍摄的图片以及由甲方提供的图片的稿酬由甲方负担。____文稿、翻译稿、书稿和选用乙方人员拍摄的图片的稿酬由乙方负担。

  (3)双方签发稿件的责任编辑互相来往的航空费用各自负担。膳宿、当地交通费用由接待方面负担。

  (4)随本协议签署生效,在本国内交付的一切税金、关税及手续费用,原则上由各自支付。

  第八条(版权)

  (1)本书的各种文版的版权,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

  (2)版权页按照国际出版惯例,中文版甲方在前,乙方在后;____文版乙方在前,甲方在后。

  (3)乙方摄影家拍摄的各种场景不同角度的照片,乙方显影后保留一张,给甲方一张。甲方摄影家拍摄的同类照片也同样处理。上述照片,除供本书选用外,乙方如需另行编选出版其他书册时,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选用____摄影家拍摄的照片也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九条(版税)

  (1)____出版本书,应向甲方支付版税。版税率按下列标准计算:

  中文版:1~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

  ~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册以上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文版:1~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册以上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其支付日期,根据协议第2条(2)项由乙方向甲方联系印数和定价之后,两个月以内付给。

  应付版税以____结算,由乙方应汇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

  (2)乙方如转让其他文版版权时,所得版税,由乙方从这笔版税中减去为出版发行国际版所直接支出的费用、税金后,其余部分双方各半。

  第十条(赠送样本)

  乙方于发行后,向甲方赠送____文版和其他各国文版各____部。中文版发行后,由乙方或甲方赠送____部。

  除赠送的样书外,只要是乙方出版发行的本书,甲方可向乙方以成本费购买。

  第十一条(协议的有效期限和补充修订问题)(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___年之内有效,协议期终止前__个月之内,任何一方不提出解决协议,可自动延期__年。

  (2)本协议在生效期间,如发生异议或新问题时,双方本着友好和互惠的精神,经过协商作补充和修改。对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都应经双方指定的署名人的正式书面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协议的早期终止、仲裁等)

  (1)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当发生协议的早期终止或需要仲裁的情形,一切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解决。

  (2)本协议根据第11条终止时,已出版的本书可以继续销售。对其版税,仍依第9条的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本协议中文和___文各印制两份,由双方授权的代表署名,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代表:____乙方代表:____

  见证人:____见证人:____、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 (菁华3篇)(扩展3)

——中外合作合同 (菁华10篇)

中外合作合同1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

  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_______省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工业产权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特区内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胡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 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天内运至*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 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特区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 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 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第九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向外销售____%;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____%。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董事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方有效。董事不能出*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决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人。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____人,另一方推荐__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 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___特区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____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 文字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 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____份,合作公司1份,报*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省____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中外合作合同2

  *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为促进两国文化,就合作出版《_________》取得一致意见,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书的书名和规划

  1.本书暂定名为《_________》,在_________取材_________卷。

  2.本书的版型为国际型(即b4变型版),开本约为_________×_________毫米,厚书皮精装本,每卷_________页,其中:彩色摄影图片占_________页;图片说明、专题文章等占_________页。

  3.本书的编辑内容和工作计划,由双方共同组成的编辑委员会提出方案,经双方各自指定的负责人审批后具体实施。

  第二条 业务分工

  1.甲方负责制作、图片说明的编写和专题文章的组稿。

  2.乙方负责摄影(自带摄影器材和彩色胶片)、制版、印刷、发行、销售。

  3.文稿的翻译由甲方负责;译文的校审由甲方负责。

  4.本书的图片和文稿,必须经双方共同审定,由各自指定的负责人联合签字后付印。

  第三条 费用分担

  1.甲方负责制作技术费、文稿编辑费、校审费、中文序文跋文稿酬费等。

  2.乙方负责摄影、制版、印刷、发行、销售以及文稿翻译、_________文序文跋文稿酬费等一切费用。

  3.为出版本书双方人员互相来往和进行业务活动的一切费用开支由各方自理。

  第四条 出版发行

  1.本书先出_________文版,初版印数定为_________套,于_________年底以前出书。从正式印书之日起,乙方需在_________个月内出版发行。第二版及以后再版的印数,由乙方及时提出意见,与甲方商定。

  2.中文版初版印数暂定为_________套,发行时间待定。

  3.今后出版其他各种文版,其编辑内容、出版计划和版税率,由乙方提出方案,与甲方商定。

  第五条 版权

  1.本书的_________文版、中文版和今后出版的各种文版的版权,归甲方与乙方共有。

  2.双方为出版本书所撰写的文稿、摄影的图片,只限出版本书使用。任何一方如利用上述文稿、图片资料另行编辑出版其他书籍,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其版税由双方另行商定(乙方为宣传本书时可使用小部分图片,但最多不超过10个)。

  3.乙方如果转让其他文版版权,必须经甲方同意,所得版税双方各半。

   第六条 版税

  1.乙方出版本书,应向甲方支付版税。_________文版和中文版的.版税率相同。初版版税率为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_____%;第二版版税率为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_____%;第三版及以后的再版,其版税率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由双方另行商定。

  2.甲方所得的版税应是纯收入,与版税有关的税金等开支由乙方负担。

  3.乙方应付的版税以_________元结算,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_________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预付初版版税总额的_________%(每卷暂按_________元价格计算);其余_________%连同预付部分,按照销售定价,在本书出版发行后_________个月内一次付清。以上版税均由乙方直接汇给甲方。

   第七条 佣金

  _________公司是甲方和乙方合作出版本书的介绍和联系机关,双方同意每出一版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__%作为佣金付给______公司,这笔佣金由双方各负担一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初版版税______%和第二版版税____%税率中,均包含应付给_____公司______%的佣金,可由乙方代甲方直接支付给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公司要为促进双方顺利实施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承担义务。

  第八条 赠送样书

  乙方于本书发行后,向甲方赠送全套样书_________套,如出版其他文版,亦同。

第九条 协议的有效期限与补充修订问题

  1.本协议签署后,须在_________个月内报请各自*批准,自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有效。

  2.本协议在生效期间,如发生新问题时,双方本着友好和互惠的精神,经过协商作补充和修改。对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都应经双方指定的负责人的正式书面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条 协议的仲裁

  1.上述协议在实施中应严格信守。如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则向对方国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方面的仲裁机构为:*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乙方的仲裁机构为:_________。

  2.本协议根据第九条终止时,已出版的本书可以继续发行,但对未支付的版税,仍依第6条的规定支付。

   第十一条 协议文本

  本协议中文本与_________文本各印制3份,由双方和_________公司授权的代表联合署名,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中文本与_________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中外合作合同3

  *____出版社,地址: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国____出版社,地址:________(下称:乙方),为了促进发展彼此两国出版界的交流,就使用出版《____》的以下文版:

  ①____文

  ②____文

  ③____文

  ④____文

  ⑤____文

  的有关事项取得一致的意见,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版目的和内容)

  (1)本书的出版目的,主要是为了向世界各国读者介绍*的:____。

  (2)本书由摄影图片、图片说明和专题文章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本书的规划)

  (1)本书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由____卷构成,各卷所包括的内容如下:

  第一卷__________

  第二卷__________

  第三卷__________

  第四卷__________

  第五卷__________

  (2)本书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的编辑内容和工作计划,由双方共同商定。

  (3)中文版和日文版每卷的开本是____毫米,*装,无线订,总页数约为___页(面)。

  (4)本书除中文版和____文版之外的其他各种文版的编辑内容和出版计划,视各国的情况由乙方与有关国家研究方案后,与甲方共同商定。

  (5)第一卷定于19__年__月__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____周年的国庆节发行,其他各卷依双方确定的顺序逐卷出版。

  第三条(图片的拍摄工作)

  (1)有关本书的摄影取材工作,由甲方和乙方的编辑、摄影家根据编辑计划所定的内容共同进行,摄影取材工作定于19__年__月开始。

  (2)摄影的对象以*的zf许可的范围为限。

  (3)到各地联系有关拍摄项目的手续,和工作人员的交通、住宿等事务由甲方负责处理。

  (4)摄影所用的摄影器材、彩色胶片、显影材料、脚架等由乙方负责准备,拍摄图片时所用交通工具由双方各自负责。

  (5)为编印本书,乙方拍摄的胶片显影由乙方负责,甲方拍摄的胶片显影由甲方负责。甲方如需要,可委托乙方显影。但双方使用彩色胶卷拍摄的底片均交乙方显影。

  第四条(图片说明和文稿的编写)

  (1)本书中文、____文的文稿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中文版的图片说明文字由甲方编写,____文版的图片说明文字由乙方根据中文说明文字可以在不损害中文原意的情况下,作适当增删和改写。

  (3)本书中刊载中____两国专家和文学家撰写的文章,由双方各自负责组稿。

  第五条(编辑工作)

  (1)中文版和____文版各卷的图片、文字稿,在双方共同审定内容后,由双方各自指定的责任编辑签名付印。

  (2)本书的中文版和____文版的装贴、版面设计由乙方负责。

  (3)中文版和____文版各卷的封面副题名由双方各自决定。

  第六条(出版工作)

  (1)本书中文版、____文版的印刷、出版、发行工作由乙方承担。

  (2)中文版、____文版的印数和核算成本、定价由乙方确定,尽快和甲方联系。

  (3)在每卷稿件全部付印后,乙方争取在两个月内出版发行。

  第七条(费用的分担)

  (1)双方的.编辑、摄影家和随同摄影的翻译人员在共同拍摄过程中所支出的一切费用,由各方自理。

  (2)中文稿、翻译稿、书稿和选用甲方人员拍摄的图片以及由甲方提供的图片的稿酬由甲方负担。____文稿、翻译稿、书稿和选用乙方人员拍摄的图片的稿酬由乙方负担。

  (3)双方签发稿件的责任编辑互相来往的航空费用各自负担。膳宿、当地交通费用由接待方面负担。

  (4)随本协议签署生效,在本国内交付的一切税金、关税及手续费用,原则上由各自支付。

  第八条(版权)

  (1)本书的各种文版的版权,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

  (2)版权页按照国际出版惯例,中文版甲方在前,乙方在后;____文版乙方在前,甲方在后。

  (3)乙方摄影家拍摄的各种场景不同角度的照片,乙方显影后保留一张,给甲方一张。甲方摄影家拍摄的同类照片也同样处理。上述照片,除供本书选用外,乙方如需另行编选出版其他书册时,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选用____摄影家拍摄的照片也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九条(版税)

  (1)____出版本书,应向甲方支付版税。版税率按下列标准计算:

  中文版:1~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

  ~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册以上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文版:1~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册以上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其支付日期,根据协议第2条(2)项由乙方向甲方联系印数和定价之后,两个月以内付给。

  应付版税以____结算,由乙方应汇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

  (2)乙方如转让其他文版版权时,所得版税,由乙方从这笔版税中减去为出版发行国际版所直接支出的费用、税金后,其余部分双方各半。

  第十条(赠送样本)

  乙方于发行后,向甲方赠送____文版和其他各国文版各____部。中文版发行后,由乙方或甲方赠送____部。

  除赠送的样书外,只要是乙方出版发行的本书,甲方可向乙方以成本费购买。

  第十一条(协议的有效期限和补充修订问题)(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___年之内有效,协议期终止前__个月之内,任何一方不提出解决协议,可自动延期__年。

  (2)本协议在生效期间,如发生异议或新问题时,双方本着友好和互惠的精神,经过协商作补充和修改。对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都应经双方指定的署名人的正式书面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协议的早期终止、仲裁等)

  (1)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当发生协议的早期终止或需要仲裁的情形,一切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解决。

  (2)本协议根据第11条终止时,已出版的本书可以继续销售。对其版税,仍依第9条的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本协议中文和___文各印制两份,由双方授权的代表署名,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代表:____乙方代表:____

  见证人:____见证人:____、

中外合作合同4

  *____出版社,地址: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国____出版社,地址:________(下称:乙方),为了促进发展彼此两国出版界的交流,就使用出版《____》的以下文版:

  ①____文

  ②____文

  ③____文

  ④____文

  ⑤____文

  的有关事项取得一致的意见,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版目的和内容)

  (1)本书的出版目的,主要是为了向世界各国读者介绍*的:____。

  (2)本书由摄影图片、图片说明和专题文章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本书的规划)

  (1)本书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由____卷构成,各卷所包括的内容如下:

  第一卷__________

  第二卷__________

  第三卷__________

  第四卷__________

  第五卷__________

  (2)本书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的编辑内容和工作计划,由双方共同商定。

  (3)中文版和日文版每卷的开本是____毫米,*装,无线订,总页数约为___页(面)。

  (4)本书除中文版和____文版之外的其他各种文版的编辑内容和出版计划,视各国的情况由乙方与有关国家研究方案后,与甲方共同商定。

  (5)第一卷定于19__年__月__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____周年的国庆节发行,其他各卷依双方确定的顺序逐卷出版。

  第三条(图片的拍摄工作)

  (1)有关本书的摄影取材工作,由甲方和乙方的编辑、摄影家根据编辑计划所定的内容共同进行,摄影取材工作定于19__年__月开始。

  (2)摄影的对象以*的zf许可的范围为限。

  (3)到各地联系有关拍摄项目的手续,和工作人员的交通、住宿等事务由甲方负责处理。

  (4)摄影所用的摄影器材、彩色胶片、显影材料、脚架等由乙方负责准备,拍摄图片时所用交通工具由双方各自负责。

  (5)为编印本书,乙方拍摄的胶片显影由乙方负责,甲方拍摄的胶片显影由甲方负责。甲方如需要,可委托乙方显影。但双方使用彩色胶卷拍摄的底片均交乙方显影。

  第四条(图片说明和文稿的编写)

  (1)本书中文、____文的文稿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中文版的图片说明文字由甲方编写,____文版的图片说明文字由乙方根据中文说明文字可以在不损害中文原意的情况下,作适当增删和改写。

  (3)本书中刊载中____两国专家和文学家撰写的文章,由双方各自负责组稿。

  第五条(编辑工作)

  (1)中文版和____文版各卷的图片、文字稿,在双方共同审定内容后,由双方各自指定的责任编辑签名付印。

  (2)本书的中文版和____文版的装贴、版面设计由乙方负责。

  (3)中文版和____文版各卷的封面副题名由双方各自决定。

  第六条(出版工作)

  (1)本书中文版、____文版的印刷、出版、发行工作由乙方承担。

  (2)中文版、____文版的印数和核算成本、定价由乙方确定,尽快和甲方联系。

  (3)在每卷稿件全部付印后,乙方争取在两个月内出版发行。

  第七条(费用的分担)

  (1)双方的编辑、摄影家和随同摄影的翻译人员在共同拍摄过程中所支出的一切费用,由各方自理。

  (2)中文稿、翻译稿、书稿和选用甲方人员拍摄的图片以及由甲方提供的图片的稿酬由甲方负担。____文稿、翻译稿、书稿和选用乙方人员拍摄的图片的稿酬由乙方负担。

  (3)双方签发稿件的责任编辑互相来往的航空费用各自负担。膳宿、当地交通费用由接待方面负担。

  (4)随本协议签署生效,在本国内交付的一切税金、关税及手续费用,原则上由各自支付。

  第八条(版权)

  (1)本书的各种文版的版权,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

  (2)版权页按照国际出版惯例,中文版甲方在前,乙方在后;____文版乙方在前,甲方在后。

  (3)乙方摄影家拍摄的各种场景不同角度的照片,乙方显影后保留一张,给甲方一张。甲方摄影家拍摄的同类照片也同样处理。上述照片,除供本书选用外,乙方如需另行编选出版其他书册时,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选用____摄影家拍摄的照片也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九条(版税)

  (1)____出版本书,应向甲方支付版税。版税率按下列标准计算:

  中文版:1~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

  ~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册以上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文版:1~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册以上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其支付日期,根据协议第2条(2)项由乙方向甲方联系印数和定价之后,两个月以内付给。

  应付版税以____结算,由乙方应汇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

  (2)乙方如转让其他文版版权时,所得版税,由乙方从这笔版税中减去为出版发行国际版所直接支出的费用、税金后,其余部分双方各半。

  第十条(赠送样本)

  乙方于发行后,向甲方赠送____文版和其他各国文版各____部。中文版发行后,由乙方或甲方赠送____部。

  除赠送的`样书外,只要是乙方出版发行的本书,甲方可向乙方以成本费购买。

  第十一条(协议的有效期限和补充修订问题)(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___年之内有效,协议期终止前__个月之内,任何一方不提出解决协议,可自动延期__年。

  (2)本协议在生效期间,如发生异议或新问题时,双方本着友好和互惠的精神,经过协商作补充和修改。对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都应经双方指定的署名人的正式书面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协议的早期终止、仲裁等)

  (1)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当发生协议的早期终止或需要仲裁的情形,一切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解决。

  (2)本协议根据第11条终止时,已出版的本书可以继续销售。对其版税,仍依第9条的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本协议中文和___文各印制两份,由双方授权的代表署名,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代表:____乙方代表:____

  见证人:____见证人:____、

中外合作合同5

  第一章 总则

  * 有限公司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连江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

  乙方:( )1、 (国家或地区) 先生,身份照(或护照)号码: ,住址: 。

  ( )2、 (国家或地区)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境内建立合作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 有限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甲、乙双方以各认缴出资额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公司所得利润,甲、乙双方按 的比例分享。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 。

  第八条合作公司生产规模为:

  年产 。

  第九条 合作公司向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产品 %外销。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总额共为: 万美元,以此为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以 投入。

  乙方:以 投入。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第一期在工商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15%,其余在 年时间内全部缴清,并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公司成立后,向股权签发出资证明书。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的*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作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 。

  协助合作公司在*境内购置或租凭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 。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生产技术人员、生产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 %。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作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年度工作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供款);

  ——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修改公司规章;

  ——讨论决定合作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负责合作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其它应由董事会会议决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需由出*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

  (一)修改公司章程;(二)解散公司;(三)调整公司注册资本;(四)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五)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六)公司合并或分立;(七)抵押公司资产;(八)其它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 董事会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

  第二十条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应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董事长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代理。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在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举行,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 名(全体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应当有全体董事出*方能举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会议。

  第二十五条 如果一方或数方所派的董事不出*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会议,致使董事会5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或数方(被通知人),按照该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 前条所述敦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60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并应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前的至少45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答复是否出*董事会会议。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和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议的法定人数,经出*董事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有效决议。

  第二十七条 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在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3年。

  第二十九条: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公司总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员。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 职工和工会组织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所需的职工可根据当地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自行公开招收,择优录用。

  第三十四条:公司有权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解雇。对开除处分的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职工的工资待遇,按照**及当地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公司将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三十六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公司将根据**的有关规定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以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三十七条: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三十八条: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教育职工遵守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三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保险问题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度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十条: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当积极支持本企业工会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设备,用于办公、会议、举办职工集体福利、文化体育事业。公司每月按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经会费。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办理。公司在*境内设置会计帐簿,进行独立核算,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四条:公司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五条: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缴款发生之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第四十六条:公司在*人民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同意的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汇帐户。

  第四十七条: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银行存款和支出数量;

  2、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九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十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十二章 税务、利润、外汇、保险

  第五十一条: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同时享受外资企业的有关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五十二条:公司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公司自行确定。

  公司以往会计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往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与本会计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一并分配。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董事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五十三条: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所得利润归股权所有,股东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五十四条: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五十五条:公司如将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境内再投资,可以依照国家规定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第五十六条: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公司在*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允许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外汇收支*衡由公司自行解决。

  第五十八条:公司的股东从本公司获得的合法利润、其它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外汇管理条例以美金或公司选择的其他外币汇往国外。

  第五十九条:公司外籍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它正常收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法、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按外汇管理条例以美金或公司选择的其他外币汇往国外。

  第六十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在*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 期限、终止、财产处理

  第六十一条: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二条:经一方提议,经董事会决议做出决定,可以在经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延长合作期限,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三条:公司提前终止经营,需董事会会决议做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四条: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现有的土地、厂房、设备等所有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以外财产依法进行清算,按甲乙双方分红比例进行利润或亏损分配。

  第十四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六十五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六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七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和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九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于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二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七十三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文字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章 合同生产及其它

  第七十五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信件地址。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福建省连江县签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于 (地点)

中外合作合同6

  *____出版社,地址: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国____出版社,地址:________(下称:乙方),为了促进发展彼此两国出版界的交流,就使用出版《____》的以下文版:

  ①____文

  ②____文

  ③____文

  ④____文

  ⑤____文

  的有关事项取得一致的意见,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版目的和内容)

  (1)本书的出版目的,主要是为了向世界各国读者介绍*的:____。

  (2)本书由摄影图片、图片说明和专题文章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本书的规划)

  (1)本书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由____卷构成,各卷所包括的内容如下:

  第一卷__________

  第二卷__________

  第三卷__________

  第四卷__________

  第五卷__________

  (2)本书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的编辑内容和工作计划,由双方共同商定。

  (3)中文版和日文版每卷的开本是____毫米,*装,无线订,总页数约为___页(面)。

  (4)本书除中文版和____文版之外的其他各种文版的编辑内容和出版计划,视各国的情况由乙方与有关国家研究方案后,与甲方共同商定。

  (5)第一卷定于19__年__月__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____周年的国庆节发行,其他各卷依双方确定的顺序逐卷出版。

  第三条(图片的拍摄工作)

  (1)有关本书的摄影取材工作,由甲方和乙方的编辑、摄影家根据编辑计划所定的内容共同进行,摄影取材工作定于19__年__月开始。

  (2)摄影的对象以*方面的*许可的范围为限。

  (3)到各地联系有关拍摄项目的手续,和工作人员的交通、住宿等事务由甲方负责处理。

  (4)摄影所用的摄影器材、彩色胶片、显影材料、脚架等由乙方负责准备,拍摄图片时所用交通工具由双方各自负责。

  (5)为编印本书,乙方拍摄的胶片显影由乙方负责,甲方拍摄的胶片显影由甲方负责。甲方如需要,可委托乙方显影。但双方使用彩色胶卷拍摄的底片均交乙方显影。

  第四条(图片说明和文稿的编写)

  (1)本书中文、____文的文稿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中文版的图片说明文字由甲方编写,____文版的图片说明文字由乙方根据中文说明文字可以在不损害中文原意的情况下,作适当增删和改写。

  (3)本书中刊载中____两国专家和文学家撰写的文章,由双方各自负责组稿。

  第五条(编辑工作)

  (1)中文版和____文版各卷的图片、文字稿,在双方共同审定内容后,由双方各自指定的责任编辑签名付萤

  (2)本书的中文版和____文版的装贴、版面设计由乙方负责。

  (3)中文版和____文版各卷的封面副题名由双方各自决定。

  第六条(出版工作)

  (1)本书中文版、____文版的印刷、出版、发行工作由乙方承担。

  (2)中文版、____文版的印数和核算成本、定价由乙方确定,尽快和甲方联系。

  (3)在每卷稿件全部付印后,乙方争取在两个月内出版发行。

  第七条(费用的分担)

  (1)双方的编辑、摄影家和随同摄影的翻译人员在共同拍摄过程中所支出的一切费用,由各方自理。

  (2)中文稿、翻译稿、书稿和选用甲方人员拍摄的图片以及由甲方提供的图片的稿酬由甲方负担。____文稿、翻译稿、书稿和选用乙方人员拍摄的图片的稿酬由乙方负担。

  (3)双方签发稿件的责任编辑互相来往的航空费用各自负担。膳宿、当地交通费用由接待方面负担。

  (4)随本协议签署生效,在本国内交付的一切税金、关税及手续费用,原则上由各自支付。

  第八条(版权)

  (1)本书的各种文版的版权,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

  (2)版权页按照国际出版惯例,中文版甲方在前,乙方在后;____文版乙方在前,甲方在后。

  (3)乙方摄影家拍摄的各种场景不同角度的照片,乙方显影后保留一张,给甲方一张。甲方摄影家拍摄的同类照片也同样处理。上述照片,除供本书选用外,乙方如需另行编选出版其他书册时,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选用____摄影家拍摄的照片也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九条(版税)

  (1)____出版本书,应向甲方支付版税。版税率按下列标准计算:

  中文版:1~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册以上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文版:1~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

  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册以上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其支付日期,根据协议第2条(2)项由乙方向甲方联系印数和定价之后,两个月以内付给。

  应付版税以____结算,由乙方应汇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

  (2)乙方如转让其他文版版权时,所得版税,由乙方从这笔版税中减去为出版发行国际版所直接支出的费用、税金后,其余部分双方各半。

  第十条(赠送样本)

  乙方于发行后,向甲方赠送____文版和其他各国文版各____部。中文版发行后,由乙方或甲方赠送____部。

  除赠送的'样书外,只要是乙方出版发行的本书,甲方可向乙方以成本费购买。

  第十一条(协议的有效期限和补充修订问题)

  (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___年之内有效,协议期终止前__个月之内,任何一方不提出解决协议,可自动延期__年。

  (2)本协议在生效期间,如发生异议或新问题时,双方本着友好和互惠的精神,经过协商作补充和修改。对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都应经双方指定的署名人的正式书面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协议的早期终止、仲裁等)

  (1)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当发生协议的早期终止或需要仲裁的情形,一切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解决。

  (2)本协议根据第11条终止时,已出版的本书可以继续销售。对其版税,仍依第9条的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本协议中文和___文各印制两份,由双方授权的代表署名,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代表:____乙方代表:____

  见证人:____见证人:___

中外合作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

  中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 国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 (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 *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1、*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2、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企业名称和地址

  1、合作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

  3、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4、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四条 合作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1、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第五条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1、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中方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2、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3、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6、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7、在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8、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9、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10、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1

  1、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1

  2、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第六条 双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1、中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方米。

  2、外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决定。 外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企业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帐户内。

  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

  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

  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商定。 外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内运至*港口。

  第七条 中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办理为设立合作企业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_________内的运输;

  4、协助合作企业在*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5、协助合作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6、协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7、协助合作企业在当地招聘*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8、协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9、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外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_________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港口;

  2、办理合作企业委托在*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外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合同期限

  1、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延长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3、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的

  第一天起计算。

  4、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方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条 分配收益与回收投资 中外合作者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

  1、采用分配产品或者其他方式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外方在合作期限内可以申请按照下列方式先行回收其投资:

  (1)在按照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进行分配的基础上,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扩大外方的收益分配比例;

  (2)经财政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外方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

  (3)经财政税务机关和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其他回收投资方式。

  3、外方依照前款规定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外方提出先行回收投资的申请,应当具体说明先行回收投资的总额、期限和方式,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后,报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5、合作企业的亏损未弥补前,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

  6、合作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证。合作各方可以共同或者单方自行委托*注册会计师查帐,所需费用由委托查帐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

  1、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生产经营规模,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

  2、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在*境内或者境外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以下简称“物资”)。

  3、国家鼓励合作企业向国际市场销售其产品。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向国际市场销售其产品,也可以委托国外的销售机构或者*的外贸公司代销或者经销其产品。

  4、合作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由合作企业依法自行确定。

  5、外方作为投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业用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流转税。上述免税进口物资经批准在*境内转卖或者转用于国内销售的,应当依法纳税或者补税。

  6、合作企业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

  7、合作企业销售产品,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销售。

  8、合作企业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

  第十二条 组织管理

  (一)合作企业设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 按照合作企业条程的规定, 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1、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参照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协商确定。

  2、董事会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换。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产生办法由合作企业条程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主任的,副董事长、副主任由他方担任。

  3、董事或者委员的任期由合作企业条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________年。董事或者委员任期届满,委派方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

  4、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或者主任召集并主持。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或者主任指定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召集并主持。1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

  5、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出*方能举行,不能出*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和表决。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或者委员的过半数通过。董事或者委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又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参加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视为出*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并在表决中弃权。

  6、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天前通知全体董事或者委员。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也可以用通讯的方式作出决议。

  (二)下列事项由出*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条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

  3、合作企业的解散;

  4、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5、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6、合作各方约定由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三)管理机制

  1、董事长或者主任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对外代表合作企业。合作企业设总经理1人,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

  2、合作企业的总经理由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解聘。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由*公民担任,也可以由外国公民担任。

  4、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董事或者委员可以兼任合作企业的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5、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胜任工作任务的,或者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决议,可以解聘;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6、合作企业成立后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并应当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7、合作企业应当将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决议、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连同被委托人的资信证明等文件,一并报送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劳动管理 合作企业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合作企业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财务会计和审计

  1、合作企业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双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2、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3、合作企业设审计师一人,由中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条 纳税与保险

  1、合作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2、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_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条 解散与清算

  1、合作企业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作企业合同、条程中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5)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2、前款

  第二项、

  第四项所列情形发生,应当由合作企业的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做出决定,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在前款

  第三项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

  3、合作企业的清算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

  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企业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转让 合作企业的合作一方向

  第三方或者合作他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或合作条件,须经以下程序:

  (1)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

  (2)法人合作企业须经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作过决议;

  (3)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八条 声明与保证

  (一)中方:

  1、中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中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外方:

  1、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 保密 合作企业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外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作企业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由于本合同引起中方与外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中方和外方可选择

  第三方进行调解。

  2、若调解于_________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

  第三名仲裁员由中、外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

  第三名仲裁员应由_________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仲裁地点在_________。

  3、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二十二条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企业条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合作企业对双方送达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_________份,合作企业1份,报*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_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签字。

  中方(盖章):_________ 外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作合同8

  第一条约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

  第三八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

  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市场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提成费

  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

  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月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中外合作合同9

  *____出版社,地址: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国____出版社,地址:________(下称:乙方),为了促进发展彼此两国出版界的交流,就使用出版《____》的以下文版:

  ①____文

  ②____文

  ③____文

  ④____文

  ⑤____文

  的有关事项取得一致的意见,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版目的和内容)

  (1)本书的出版目的,主要是为了向世界各国读者介绍*的:____。

  (2)本书由摄影图片、图片说明和专题文章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本书的规划)

  (1)本书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由____卷构成,各卷所包括的内容如下:

  第一卷__________

  第二卷__________

  第三卷__________

  第四卷__________

  第五卷__________

  (2)本书的中文版和其他文版的编辑内容和工作计划,由双方共同商定。

  (3)中文版和日文版每卷的开本是____毫米,*装,无线订,总页数约为___页(面)。

  (4)本书除中文版和____文版之外的其他各种文版的编辑内容和出版计划,视各国的情况由乙方与有关国家研究方案后,与甲方共同商定。

  (5)第一卷定于19__年__月__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____周年的国庆节发行,其他各卷依双方确定的顺序逐卷出版。

  第三条(图片的拍摄工作)

  (1)有关本书的摄影取材工作,由甲方和乙方的编辑、摄影家根据编辑计划所定的内容共同进行,摄影取材工作定于19__年__月开始。

  (2)摄影的对象以*方面的*许可的范围为限。

  (3)到各地联系有关拍摄项目的手续,和工作人员的交通、住宿等事务由甲方负责处理。

  (4)摄影所用的摄影器材、彩色胶片、显影材料、脚架等由乙方负责准备,拍摄图片时所用交通工具由双方各自负责。

  (5)为编印本书,乙方拍摄的胶片显影由乙方负责,甲方拍摄的胶片显影由甲方负责。甲方如需要,可委托乙方显影。但双方使用彩色胶卷拍摄的底片均交乙方显影。

  第四条(图片说明和文稿的编写)

  (1)本书中文、____文的文稿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中文版的图片说明文字由甲方编写,____文版的图片说明文字由乙方根据中文说明文字可以在不损害中文原意的情况下,作适当增删和改写。

  (3)本书中刊载中____两国专家和文学家撰写的文章,由双方各自负责组稿。

  第五条(编辑工作)

  (1)中文版和____文版各卷的图片、文字稿,在双方共同审定内容后,由双方各自指定的责任编辑签名付萤

  (2)本书的中文版和____文版的装贴、版面设计由乙方负责。

  (3)中文版和____文版各卷的封面副题名由双方各自决定。

  第六条(出版工作)

  (1)本书中文版、____文版的印刷、出版、发行工作由乙方承担。

  (2)中文版、____文版的印数和核算成本、定价由乙方确定,尽快和甲方联系。

  (3)在每卷稿件全部付印后,乙方争取在两个月内出版发行。

  第七条(费用的分担)

  (1)双方的编辑、摄影家和随同摄影的翻译人员在共同拍摄过程中所支出的一切费用,由各方自理。

  (2)中文稿、翻译稿、书稿和选用甲方人员拍摄的图片以及由甲方提供的图片的稿酬由甲方负担。____文稿、翻译稿、书稿和选用乙方人员拍摄的图片的稿酬由乙方负担。

  (3)双方签发稿件的责任编辑互相来往的航空费用各自负担。膳宿、当地交通费用由接待方面负担。

  (4)随本协议签署生效,在本国内交付的一切税金、关税及手续费用,原则上由各自支付。

  第八条(版权)

  (1)本书的各种文版的版权,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

  (2)版权页按照国际出版惯例,中文版甲方在前,乙方在后;____文版乙方在前,甲方在后。

  (3)乙方摄影家拍摄的各种场景不同角度的照片,乙方显影后保留一张,给甲方一张。甲方摄影家拍摄的同类照片也同样处理。上述照片,除供本书选用外,乙方如需另行编选出版其他书册时,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选用____摄影家拍摄的照片也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九条(版税)

  (1)____出版本书,应向甲方支付版税。版税率按下列标准计算:

  中文版:1~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册以上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文版:1~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

  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____册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____册以上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

  其支付日期,根据协议第2条(2)项由乙方向甲方联系印数和定价之后,两个月以内付给。

  应付版税以____结算,由乙方应汇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

  (2)乙方如转让其他文版版权时,所得版税,由乙方从这笔版税中减去为出版发行国际版所直接支出的费用、税金后,其余部分双方各半。

  第十条(赠送样本)

  乙方于发行后,向甲方赠送____文版和其他各国文版各____部。中文版发行后,由乙方或甲方赠送____部。

  除赠送的样书外,只要是乙方出版发行的本书,甲方可向乙方以成本费购买。

  第十一条(协议的有效期限和补充修订问题)

  (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___年之内有效,协议期终止前__个月之内,任何一方不提出解决协议,可自动延期__年。

  (2)本协议在生效期间,如发生异议或新问题时,双方本着友好和互惠的精神,经过协商作补充和修改。对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都应经双方指定的署名人的正式书面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协议的早期终止、仲裁等)

  (1)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当发生协议的早期终止或需要仲裁的情形,一切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解决。

  (2)本协议根据第11条终止时,已出版的本书可以继续销售。对其版税,仍依第9条的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本协议中文和___文各印制两份,由双方授权的代表署名,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代表:____乙方代表:____

  见证人:____见证人:___

中外合作合同10

  *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与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为促进两国文化,就合作出版《____》取得一致意见,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书的书名和规模

  1.本书暂定名为《____》,在___取材___卷。

  2.本书的版型为国际型(即b4变型版),开本约为___×___毫米,厚书皮精装本,每卷____页,其中:彩色摄影图片占____页;图片说明、专题文章等占____页。

  3.本书的编辑内容和工作计划,由双方共同组成的编辑委员会提出方案,经双方各自指定的负责人审批后具体实施。

  第二条 业务分工

  1.甲方负责制作、图片说明的编写和专题文章的组稿。

  2.乙方负责摄影(自带摄影器材和彩色胶片)、制版、印刷、发行、销售。

  3.文稿的翻译由甲方负责;译文的校审由甲方负责。

  4.本书的图片和文稿,必须经双方共同审定,由各自指定的负责人联合签字后付印。

  第三条 费用分担

  1.甲方负责制作技术费、文稿编辑费、校审费、中文序文跋文稿酬费等。

  2.乙方负责摄影、制版、印刷、发行、销售以及文稿翻译、____文序文跋文稿酬费等一切费用。

  3.为出版本书双方人员互相来往和进行业务活动的一切费用开支由各方自理。

  第四条 出版发行

  1.本书先出____文版,初版印数定为___套,于____年底以前出书。从正式印书之日起,乙方需在___个月内出版发行。第二版及以后再版的印数,由乙方及时提出意见,与甲方商定。

  2.中文版初版印数暂定为____套,发行时间待定。

  3.今后出版其他各种文版,其编辑内容、出版计划和版税率,由乙方提出方案,与甲方商定。

  第五条 版权

  1.本书的____文版、中文版和今后出版的各种文版的版权,归甲方与乙方共有。

  2.双方为出版本书所撰写的文稿、摄影的图片,只限出版本书使用。任何一方如利用上述文稿、图片资料另行编辑出版其他书籍,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其版税由双方另行商定(乙方为宣传本书时可使用小部分图片,但最多不超过10个)。

  3.乙方如果转让其他文版版权,必须经甲方同意,所得版税双方各半。

  第六条 版税

  1.乙方出版本书,应向甲方支付版税。____文版和中文版的版税率相同。初版版税率为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第二版版税率为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第三版及以后的再版,其版税率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由双方另行商定。

  2.甲方所得的版税应是纯收入,与版税有关的税金等开支由乙方负担。

  3.乙方应付的版税以____元结算,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___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预付初版版税总额的____%(每卷暂按____元价格计算);其余____%连同预付部分,按照销售定价,在本书出版发行后____个月内一次付清。以上版税均由乙方直接汇给甲方。

  第七条 佣金

  ××公司是甲方和乙方合作出版本书的介绍和联系机关,双方同意每出一版按印数定价总额的____%作为佣金付给××公司,这笔佣金由双方各负担一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初版版税____%和第二版版税____%税率中,均包含应付给××公司____%的佣金,可由乙方代甲方直接支付给××公司。××公司要为促进双方顺利实施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承担义务。

  第八条 赠送样书

  乙方于本书发行后,向甲方赠送全套样书____套,如出版其他文版,亦同。

  第九条 协议的有效期限与补充修订问题

  1.本协议签署后,须在____个月内报请各自*批准,自批准之日起____年内有效。

  2.本协议在生效期间,如发生新问题时,双方本着友好和互惠的精神,经过协商作补充和修改。对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都应经双方指定的负责人的正式书面签署,方为有效。

  第十条 协议的仲裁

  1.上述协议在实施中应严格信守。如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则向对方国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方面的仲裁机构为____*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乙方的'仲裁机构为____。

  2.本协议根据第九条终止时,已出版的本书可以继续发行,但对未支付的版税,仍依第6条的规定支付。

  第十一条 协议文本

  本协议中文本与____文本各印制3份,由双方和××公司授权的代表联合署名,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中文本与____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____ 签署:____

  乙方代表:____ 签署:____

  ××公司代表:____ 签署:____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 (菁华3篇)(扩展4)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中小学校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如实的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住宿费、其他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学校的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单位预算;学校收取的各种代收费、农村学校收取的幼儿经费都要纳入学校经费帐户统一核算。所有经费都不得截留或隐瞒,事项发生后15天内不办理经费解缴手续的视为挪用教育经费,对单位领导人和经办人进行通报并处以违规金额3-5%罚款。情节严重的上级部门处理。

  第六条学校面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除出具收费票据外,一律要填写收费情况统计表,必须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核实签字后,随票据报财务人员记帐。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事业支出、专项支出。

  第八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

  第九条单位支出按下列口径办理:

  (1)购入的办公用品可直接列报支出,购入其他各种批量物品在领用时凭出库单列报支出。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第十条人员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员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发放奖金、福利、补助。凡发放奖金的,首先要考虑有资金来源,不得举债发奖金;其次要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并严格按考核结果发放。并将考核结果随奖金发放表报财务部门备查。

  第十一条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应在教育局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按月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凡因实际情况,超出全年预算指标的,需打报告,经县局同意,方可列支。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如发现不该报销的而报销,由经办人和审批人负责追回所报资金。追不回的资金,由校长和财务人员各承担50%。学校重大支出要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会办,会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一次支出小学在20xx元以上,初级中学在3000元以上。

  第十二条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后预算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第十三条校舍维修、装璜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装璜方案,打报告送县局计财科,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业务招待费管理。业务招待必须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各类活动或来客确需招待的,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所有业务招待费必须在事业支出—公用经费—业务招待费目节科目中核算。并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一次。

  第十五条差旅费用管理。县内不发出差补助费,县外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楚事由,所有差旅费用必须在事业支出-公用经费-差旅费目节科目中核算。

  第十六条培训费用管理。凡是要报支培训费用的,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县教育局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 2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团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俭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情景,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景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进取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俭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资料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理解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处结合学校情景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校长室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能够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坚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财务处应配合装备服务中心,结合学校具体情景,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处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处对不一样的经济活动实行不一样的监督形式。

  3、学校财务处主管有权且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工会、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

  4、学校财务处应理解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必须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处应以月报的形式向校长室和***门供给财务报告。而各条线必须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财务处供给财务报告。

  2、财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资料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善措施等。

  八、财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构成科学规范的财务运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校长室,该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 3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严密财务手续,维护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使财务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一、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制度是强化财务管理的一种手段,是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令、法规的具体表现。因此,学校必须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确制定预算内、外资金收支计划。

  2、每学期,财会人员应及时向分管财务的校长、总务报告各项经费的收入情况,并配合校长做好预算内、外支出计划,做到统收统支,专款专用。

  3、必须做到民主理财,不得单立账目,严禁公款私存,学校只能在指定的银行开立账号,不得私自找银行或储蓄所建账存款。

  4、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应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并注明事理,最后由校长审批方可报销。

  5、部门或个人向财务办理借款手续时,借款人应填写借条,并说明借款使用原因,分管财务校长审批后,财务人员才能给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还是购置设备等,报销票据都必须具有税务监制章的合法发票,必须具备发票的名称、填制发票的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专用章),大小写必须相符。其发票背面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或签章,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填写财产登记表。

  7、全校财产物资的申购、调配、报废等均由总务处办理。保管室负责保管、验收,履行领用手续。

  8、差旅费报销,当事人应如实填明出差事由、地点、日期、出发和到达时间、票价。车票应贴在报销单背面,报单人签名,学校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

  9、学校的收据和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和法定依据,学生票据和事业性发票均由总务购买,会计向总务领用,用多少领多少,用完要及时上缴财政。如果开错,此发票三联填上“报废”字样,作为报费处理。

  10、学校财务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学校要成立结帐小组,清期账目做到民主理财。

  11、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2、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核算,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建立收费管理制度

  1、学校每学期的收费标准由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学校严格执行上级的统一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

  2、认真使用省财政统一监制的事业性收费的专用打印票据。

  3、收取得杂费、借读费及时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并按规定缴存财政专户。

  4、各年级部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5、代办费实行专款专用,多还少补原则,不挤用、占用、挪用、截留,并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6、学校支出必须有计划、有安排,会计要编制每月支出计划,做到心中有数。

  三、建立采购管理制度

  1、该**采购的坚持**统一采购原则。

  2、不是**采购的,重大采购项目由校领导班子成员集中讨论研究决定采购方式,并严格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规范采购行为。

  3、小项目的采购,由保管室或部门提出申请,总务处向校长申报,校长审批后方能采购。购回的设备或物品必须履行完善的验收、领用手续。

  四、建立基建管理制度

  学校搞校舍基本建设或维修必须先履行预算,编设施工投资计划,进行投资概算,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预算定额的取费标准,办理工程结算,最后送审计审核。

  五、加强各项制度的监督落实

  1、在采购中,操作人员认真抓四个环节:①合理选择供货单位;②确定采购方式;③确定采购价格;④签订采购合同并加强合同的管理。

  2、在资金结算管理制度中,操作人员按照制度程序办事,由经办人签字经办,保管核实验收,领导审批,会计审核后方可办理转帐结算手续。

  3、通过财务制度的实施,做到职责分明,手续严密,有凭有据,有章可循,财务人员相互监督与管理,确保管理制度规范与完善,使管理不流于形式。

  六、加强财务人员的法规教育

  学校财务管理具有政策性强的特点,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财务法规制度,坚持依法办事。因此,学校坚持加强对财务人员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经常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参加各级培训学*,增强法制观念,使财务人员遵守财务制度,履行职责,接受监督,严于律己,防患于未然。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 4

  为规范我校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的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重大货币资金支付团体决策和审批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国家、团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党校资源,努力节俭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行监督。

  第三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职责制。

  第四条: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财务主管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并按校内管理设置二级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等经济职责制。

  第五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景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及校内经济政策。

  第六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一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会计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全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

  第八条:依法组织学校收入,进取为学校事业发展组织资金,统筹安排调度学校各项经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确认、归集、记录和反映学校财务收支活动中的会计信息,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

  第十条: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和预测,定期向校长办公会议汇报财务工作情景,为领导在财经工作上的科学决策供给;参考依据,当好参谋。

  第十一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及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根据管理层次分为校长、财务主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经济职责制。要分级负责,一级管一级,一向抓到基层,确保各级负责人在财经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义务。

  第十二条:学校全部财经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重大经济项目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对学校制度规定或领导团体研究决定的经济事项,实行主管财务校长“一支笔”审批,校长加签制度。

  第十三条:据***“关于加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对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团体决审批制度。未经团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划转货币资金,并建立职责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币资金等行为。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法规,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东流镇所有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条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资金供给与事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和为师生提供服务的关系。

  第三条主要任务: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经济秩序;对小学校及幼儿园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条收入是指各单位开展教学及其它有关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幼儿园保育费等)及其他收入。

  第五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入单位预算;预算外资金必须及时全额缴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服务性费用要纳入单位账户实行往来结算。非财政拨款的学前班收费《安徽省**非税专用收据统一发票》,收费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第六条中心校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独立核算要通过辅助账等形式记载所属办学点的财务活动,同时做好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要做的专款专用。

  第八条支出要按下列原则办理:

  1、购入办公用品要由单位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办理(两人以上),履行验收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列报支出,对涉及**采购项目的(如:大宗物品购置、房屋修缮等)要实行**及东至县教育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4、严格控制发放奖金和超标准搞职工福利。禁止用上级补助资金发放奖金、搞职工福利,招待费按东至县财政局、教育局规定比例标准支出,有预算外收入的学校和单位搞职工福利和开支招待费要控制在上级规定的比例之内。

  5、公用经费要在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要按计划、合理地使用。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重大支出要经中心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财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理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年初编制经费支出预算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经费支出情况和年末经费决算情况,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并对外公示,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6、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7、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改造方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设计、招标等手续。报支经费时要把有关批准手续附后,没有批准手续的财务人员不得办理结报手续。

  8、差旅费用管理。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次数,出差补助费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事由,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报销,有预借差旅费的要在出差结束后一次结清。

  9、学*培训费用管理。学校领导和教师应按计划、有目标的参加义务培训,进一步学*掌握国家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义务,报支学*培训费用时,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流动资产管理

  流动资产是指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和库存备品。

  1、银行存款是在当地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存储的款项,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

  2、对已经发生的应收款项,应组织专人清理结算及时收回,不得长期挂帐。以后原则上不准出现新的应收款项。

  3、库存备品要登记造册,要有专(兼)人员保管,要建立出入库和领用发放签字手续,并要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单价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但使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如:学校的图书、课桌椅、办公桌椅、卷柜等按固定资产管理。

  1、各单位都要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在支报固定资产购置价款时要同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中的材料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单位必须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和国资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财会部门即时作资产核减的账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各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存盈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处理,财会部门要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第五章负债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负债规模,防止债务的膨胀。因自然灾害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举债的,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各学校经批准所筹措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定期清理负债,对各种负债都要整理列出还款计划。对未经审批而举债和造成财务赤字的学校,校长和财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校长和财会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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