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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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 月 1 日,下同)或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自 2016 年起,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不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前述第 3、4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重要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并及时更正错误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出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 “教育部学 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以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 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 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 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可更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 由考生 本人承担 。填写的通讯地址电话等必须在 2017年6月底之前接收录取通知书时仍可使用。网上报名常见填写错误包括:本科毕业误填为本科结业;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填反或误填为流水号;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毕业年月等数字填错;应届生的注册学号没填;姓名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正常显示,可用汉语拼音代替;取得学籍学历以后更改过姓名或证件号码,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更改证明;等等。 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 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各类认证报告编号填写在网报信息备注里,原件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办理认证的网址如下:

  应 届 生 认 证 学 籍 , 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 ; 往 届 生 认 证 学 历 ,http://www.chsi.com.cn/xlcx/ ;

  网 上 查 不 到 学 历 的 往 届 生 申 请 认 证 报 告 ,http://www.chsi.com.cn/xlrz/;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http://renzheng.cscse.edu.cn/。

东北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报名时间:2016 年 10 月 10 日-31 日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现场确认时间由当地省、市招办确定。

  报名地点:考生所在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

  考试时间:2016 年 12 月 24 日-25 日。

  考试地点:由当地省、市招办指定。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东北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学*年限为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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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1)

——东北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东北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 月 1 日,下同)或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自 2016 年起,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不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前述第 3、4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重要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并及时更正错误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出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 “教育部学 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以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 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 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 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可更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 由考生 本人承担 。填写的通讯地址电话等必须在 2017年6月底之前接收录取通知书时仍可使用。网上报名常见填写错误包括:本科毕业误填为本科结业;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填反或误填为流水号;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毕业年月等数字填错;应届生的注册学号没填;姓名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正常显示,可用汉语拼音代替;取得学籍学历以后更改过姓名或证件号码,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更改证明;等等。 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 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各类认证报告编号填写在网报信息备注里,原件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办理认证的网址如下:

  应 届 生 认 证 学 籍 , 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 ; 往 届 生 认 证 学 历 ,http://www.chsi.com.cn/xlcx/ ;

  网 上 查 不 到 学 历 的 往 届 生 申 请 认 证 报 告 ,http://www.chsi.com.cn/xlrz/;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http://renzheng.cscse.edu.cn/。

东北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报名时间:2016 年 10 月 10 日-31 日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现场确认时间由当地省、市招办确定。

  报名地点:考生所在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

  考试时间:2016 年 12 月 24 日-25 日。

  考试地点:由当地省、市招办指定。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东北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我校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国家助学贷款、入学“绿色通道”等各种形式的奖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择优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一等奖额度为 8000元、二等奖额度为 4000 元,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评人数的 20%和 30%。


东北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2)

——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选拔方式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

  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院所有:历史文化学院(含世界古典文明研究所、世界中古史研究所)、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具体考核办法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办法》。

  注: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报名材料须寄送至所报考学院(部、所)。

  硕博连读的生源对象为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具体选拔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外语和两门业务课的单科复试分数线,不划定总分分数线,外语成绩不计入总分。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由各招生学院(部、所)另行通知。

  招生学院(部、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科需要成立一般不少于五人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考查。

  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应能够明确在校类别及学制)原件及复印件(或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证明原件)。

  (3)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4)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报考学科或相*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注:资格审查材料须全部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序号装订,复试时交至报考学院(部、所)。


东北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3)

——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菁华3篇)

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4.考生学业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 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证明和成绩单。

  ●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

  ● 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除中央党校**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7.符合《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所报专业的报考要求。

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

  学*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或灵活安排时间进行非脱产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参见专业目录。

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3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各招生院部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录取人员将上报省级考试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

  (2)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对于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东北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4)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品质优秀、身心健康、社会责任感强、素质全面,具有明显财经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高中阶段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优先: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一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省级数学、语文(作文)、英语竞赛中获其中任意两个不同学科省级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财经素养大赛二等奖(含)以上者。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4日。

  (三)报名程序

  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报考类型选择“普通自主”,并填报专业志愿(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

  网上报名需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①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

  ②复印高中阶段获得的相关获奖证书。

  ③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

  上述①、②材料需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经所在中学审核并进行公示。

  注:考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寄送书面材料至我校。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审核领导小组,安排学科专家对报名材料初审,并根据学生在高中阶段学*成绩、其他各类获奖情况等优中选优,确定参加测试名单。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考生于5月4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论,通过审核考生于5月5日至5月20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测试费用(100元/人;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5号)。

  缴费完成后于5月25日至6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上海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录取100名考生(招生计划5%),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BB。  注:上海、浙江两地仅限选考物理的考生可填报统计学类专业;

  我校招生专业(类)介绍、培养方案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公示考生将给予A、B二档录取优惠政策。

  (二)选拔规则

  我校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计算综合成绩(总分500分,其中数学100分,英语100分,面试300分),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自主招生拟录取人选及录取专业。专业(类)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笔试成绩排序。我校将于6月22日前公布自主招生入围资格考生名单。

  (三)志愿填报要求及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及我校指定专业,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并按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档次

适用范围

优惠政策

A档

全国

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省市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B档

上海、浙江

高考成绩达到该生源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20分(含)以上

B档

除上海、浙江外的省市区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市的模拟投档线下60分(含)以内,且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我校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测试综合成绩排序划线,排名前40%的考生给予A档录取优惠政策;其余考生给予B档录取优惠政策。


东北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5)

——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1.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须在2017年1月19日—2月22日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yzb.ne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实名制注册,证件号码注册后无法修改。

  (2)学历和学位证书上如有多个编号,须填写位数较长的编号,国外学历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含汉字部分)。

  (3)须上传*期免冠彩色蓝底JPG格式电子照片,尺寸为:宽150像素,高200像素,图片大小不超过100KB。

  (4)报名费(200元)须在线支付,不接受现场缴费,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

  2.所有考生(含申请考核)须在2017年2月23日前将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使用A4纸打印)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因网报信息与登记表信息不一致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寄送地址:吉林*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322室招生办公室,邮编:130024,联系人:朱烁,电话:0431-85099608。

  为确保材料的及时送达,建议使用邮政EMS。

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在综合评定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及硕士阶段学*成绩、科研成果等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各招生学院(部、所)网站公布。招生办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审核通过并在报名系统中公布的为准。


东北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6)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5篇)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

  (一)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条件

  1.具备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既可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自2017年开始,我校大幅度提高直博生招生比例和人数,同时还专门设立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新生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享受。另外,直博生还可享受到高额的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助学金。

  2.招收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的具体条件和详细办法请见推免文件《厦门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http://zs.xmu.edu.cn/a8/a9/c5826a174249/page.htm)

  (二)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7年 9 月1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7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的证明;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 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规定,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考生除满足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之外,还须提交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民骨干报考登记表》(提供PDF格式扫描件即可,请在2016年11月3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 +考生姓名 + “报考登记表”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报考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另外,考生须在2016年10月30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姓名 + “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扫描件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 )。

  时间: 2016 年12 月 24 日至25日(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26 日进行)。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我校将坚持贯彻公开、公*、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并结合其*时学*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5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起建立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发放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东北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7)

——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

  网上报名: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ncu.edu.cn/bswb/)报考,报考人员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暂定2017年1月9日,视情况可能提前。请报名时及时关注网报系统通知,同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及时顺利确认):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到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研究生院大楼四楼),进行现场数码照相,并交纳报名费。同时提供:

  ⑴报考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原件【请贴上*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内含专家推荐信、思想政治审查表等,可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

  ⑵学历、学位材料:

  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研究生学生证、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并在取得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后交验证书原件(同时上交相应复印件);

  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攻读南昌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免试政治理论申请表。

  ⑸自我评价一份;

  ⑹可推迟至复试阶段提供的材料: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工作)中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原件面试时提供给导师小组);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除各类证书原件外均不退还。

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博士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时间预计为2017年3月中旬,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公共英语、专业基础课;

  复试预计安排在3月下旬或4月上旬,复试科目:专业课、专业英语、专业综合面试。

  初试、复试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将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基本规则和要求预告如下:

  1、公共英语题型有词汇与结构、阅读理解、英汉互译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2、复试分数线包括单科最低线和总成绩最低线。

  3、经初试、复试后各学科专业点在研究生院下达的计划数内,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审核,报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张榜公示。

  4、拟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6月30日前)办理定向培养手续,否则不予录取。

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复试期间将由我校医院根据《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昌大校发[2003]22号文)及其实施办法组织体检。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的专业之列,则必须调转相*专业,若无相*专业可调,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请在报名之前上网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东北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8)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精选五篇)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旅游管理[1254]、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105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要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报名参加除上述专业学位之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国防生报名前须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申请表》,向驻校选培办提出申请,驻校选培办审核基本情况后报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审批,审批后方可报名。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

  我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政审意见确定录取名单。考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

  学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按国家及省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设立如下奖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所有在校全日制非带薪研究生均享受。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

  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万元。

  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并提供岗位津贴。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2.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和目录外二级学科。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2017年共有五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为: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旅游管理硕士(M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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