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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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1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热爱美术事业,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特别提醒:报考“录音艺术”专业者,上述第4项条件参照各省关于音乐类统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法已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2

  1、录取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计算办法及文化课要求: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和文化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3、录取一般规则:

  (1)建筑学(建筑艺术、城市设计)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艺术史论(艺术理论类)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其他专业(类):专业合格,并且高考文化总分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4、录取的特殊规定:

  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即:招生总计划数少于等于15人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生计划数超过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总分线可降低10分。

  5、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6、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3

  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计划招收本科生1588名(含: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110名,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4

  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报考程序分为网上报名与交费、确认两个必经阶段。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依次办理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和确认手续。未按规定程序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不得参加考试,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1、网上报名与交费

  (1)网上报名与交费时间:2017年1月6日至1月17日(交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考点和报考专业。逾期不予补报)。

  (2)考生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或http://www.artstudent.cn浏览报考须知,根据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根据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网上交费:考生报名费、考务费按每个专业(类)180元标准交纳【艺术理论类报考费为110元】。

  2、确认

  (1)报名确认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

  (2)现场确认: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点参加现场确认。

  (3)网上确认: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的,可提前下载登录报名系统手机APP客户端进行在线确认。具体操作办法等详见APP软件提示。(提醒:该项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30元,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

  3、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手续应由考生本人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不得代理。

  (2)报考专业限额。每位考生报考我院南山校区和象山校区的专业(类)不得超过2个,同时还可报考上海张江校区的专业(类)。

  (3)报考场地容量限制。因空间容量原因各考点均设定了考场容量上限,各考点每日报考人数达到该考点考场容量上限时即止,请各位考生报考期间密切关注我院招生官网,合理安排考试日程。

  (4)根据河南省和广东省招生办规定,凡报考我院的河南籍和广东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郑州和深圳考点,并且参加郑州和深圳考点的现场确认和考试【报考“录音艺术专业”的除外】,上述考点不接收外省考生报考,请考生严格遵守此项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4、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和外国留学生报考我院,请致电国际教育学院或登录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aa-ic.com/,联系电话:0571—87164712)。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5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凡复查成绩不合格,或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或者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学费标准:每生15000元/学年【其中艺术理论类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行缴纳。

  3、中国美术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8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4、中国美术学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5、2017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方向及教学模式如下:

  6、《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详见中国美术学院教务网:http://jwc.caa.edu.cn。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五】篇扩展阅读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五】篇(扩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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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五】篇(扩展2)

——*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菁华3篇)

*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1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热爱美术事业,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特别提醒:报考“录音艺术”专业者,上述第4项条件参照各省关于音乐类统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法已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2

  1、杭州南山校区、象山校区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2、上海张江校区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注:

  ①各专业(类)中所包含的专业方向详见“入学事项”中的第5点。

  ②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专业中含1名2016年招生2017年入学的新疆预科生计划;考试科目二“篆刻”考试所需篆刻工具由考生自备。

  ③艺术史论(艺术理论类)的素质测试科目:旨在测试考生中学阶段所学语文、数学、英语知识的掌握及艺术素养;赏析与写作科目:旨在考察学生的写作能力以及对艺术作品的分析和鉴赏能力。

  ④美术学类(造型艺术类)中的雕塑专业学制为5年。

  ⑤素描写生(线性):是指以线性表达为主的素描写生方式描绘客观对象。

  3、考生凭“*美术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绘画工具考生自备。考试中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4、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7年4月中旬公布在*美术学院招生网上,考生可登陆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专业合格的考生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

  5、考生须在普通高校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户籍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和体检。(注:考生只有取得*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后,方可填报本院志愿。)

  6、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3

  1、录取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计算办法及文化课要求: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和文化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3、录取一般规则:

  (1)建筑学(建筑艺术、城市设计)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艺术史论(艺术理论类)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其他专业(类):专业合格,并且高考文化总分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4、录取的特殊规定:

  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即:招生总计划数少于等于15人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生计划数超过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总分线可降低10分。

  5、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6、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五】篇(扩展3)

——*科学院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菁华5篇)

*科学院大学本科招生简章1

  2017年国科大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以“综合评价”选拔方式,在北京、江苏、陕西、浙江、山东、湖南、四川7个省市招录理科考生约13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办公布计划数为准)。具体报名选拔和考核流程请见国科大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公布的《*科学院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综合评价”选拔实施方案》。

*科学院大学本科招生简章2

  根据本校在各招生省份的计划安排和考生报考情况,按照当地省市招办的'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

*科学院大学本科招生简章3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前提下,按以下规则录取:

  1. 通过综合评价入围的考生,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国科大。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国科大根据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考试成绩,计算出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并在提前批次择优录取。

  2. 通过普通高考方式报考的考生,国科大在第一批次或提前批次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 通过国家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报考的考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填报志愿、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政策。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按所在省市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2017年国科大按国家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期间享受与其他方式录取考生同等待遇。

  4. 学校各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综合评价选拔按照综合评价总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选择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按省招办公布的分项(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等单科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所报专业已录满但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科学院大学本科招生简章4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国科大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科大助学金(共分四个等级,即每人每年10000元、8000元、6000元、4000元)、国科大学业奖学金(自大学二年级开始,共分三个等级,即每人每年6000元、4000元、2000元)、“科苑帮学”基金(由中科院的学者发起设立)、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和学费/住宿费减免等。

*科学院大学本科招生简章5

  国科大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科学院大学纪委招生监督电话:010-88256029。

  所有报考国科大考生,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五】篇(扩展4)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菁华5篇)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1

  我校招生专业中除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外,其他招考方向均属于艺术类专业。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且成绩合格。我校不作另行规定。考生务必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本校了解报考艺术类院校的相关规定,以免影响报考与录取。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级高招办公室负责组织。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须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者均可报考。

  2、中等艺术学校相关艺术专业的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一定专业素质者;具有高中同等学力且有一定艺术素养的社会人员。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未取得2017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网上缴纳初试费

  我校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初试费,不接收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登录学校官网www.bda.edu. cn,在“招生就业”之“本科招生信息”中点击“2017年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录需先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查看《报考须知》等信息。然后按照目录提示 “填写/修改报名表”。在系统目录中点击“网上交费”,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为了使您有效报名,请详细阅读缴费说明进行操作。待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等完整通过后,须打印报名信息确认单,最后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现场确认时携带此确认单。

  每个招考方向报名需网上缴初试费100元/生,如报考两个专业需交200元/生,以此类推。 美术类专业一次性收取校考专业加试费160元/生。

  2、复试、终试交费

  进入复试、终试的考生,根据招办通知时间另行缴纳复试和终试费。复试费80元、终试费 80元。考生须按照《考生须知》规定时间到招办缴费,以免延误考试。复试费、终试费实行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

  外国留学生的报名考试费在现场确认时交招生办公室。凡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和考试费无论参加考试与否,均不退还。

  3、现场确认

  已在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须按后文规定时间到我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按放弃报考处理,报名费不予退还。办理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确认单》。考生在我校官网网上报名并成功缴费后,打印报名信息确认单,在现场确认时提交。

  (2)《报名登记表》(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到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供身份证件,由招 办工作人员负责打印出此表,交给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3)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考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省统考艺术类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份。(生源所在省市组织的相关艺术类 专业统考并获取合格证。因各省艺术类统考缺考、不合格等情况所造成的`无法被我校录取的情况,由学生本人负全部责任。)

  (5)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为正、反面,且须复印在A4纸一面上)。

  (6)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7)本人*期一寸正面、浅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现场确认程序:审核资料——打印报名登记表、考生签字确认——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日期: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2月5日00:00时止。 现场确认时间:各专业考生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见专业考试时间表),从9:00开始—17:00结束。兼报专业的考生按第一个专业现场确认时间同时办理手续。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2

  旨在培养适应多元化社会进程发展需要,以及新时期国家文化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具有独立创造性思维的现代舞表演尖子人才。本专业人才具有国际艺术视野和艺术创意能力,具有较强的现代舞表演能力,并兼具现代舞专业教学与编创能力,凸显创新型和实用型的人才特质。能面向全国各类专业、业余文艺表演团体,大中专院校、科研、企事业单位从事现代舞表演以及编导、教学工作,并能发展自我独立创业的条件和能力。

  热爱舞蹈事业,有舞蹈编导、舞蹈表演经验者,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有舞蹈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有一定院团舞蹈表演经验阅历者优先考虑)。

  2017年舞蹈表演(现代舞)、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采取*台招生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如下:

  初试:

  1、基本功测试

  (1)模仿教师教授的组合,现场学*完成。

  (2)时长1分钟左右,个人进行专业基本功能力的展示要求:考生的模仿表现,技术技巧能力。

  注:基本功测试需舞蹈练功服,不允许化妆。

  2、自编小品表演:3分钟以内的舞蹈小品。

  要求:编演基本能力,舞蹈作品完成能力。 注:作品自编、舞种不限,自备音乐进行舞蹈表演能力的展示。

  复试:

  1、编导舞蹈结构能力测试:时长5分钟左右,舞蹈结构的叙述和展现。

  要求:先以考生阐述和考委现场提问的互动方式,考察考生舞蹈结构能力;其后考生再以舞蹈即兴的方式, 对自己所阐述舞蹈结构中的某段落、或主题形象舞段进行演示。

  终试:

  1、创意综合编舞及表现能力测试:时长3分钟左右,自备道具、自建标题,音乐由考方提供。

  要求:通过对道具和音乐的运用构建主题意向,形成创意编舞综合能力的展示。

  2、口试

  艺术设计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包含了舞台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和舞台设计绘景4个招考方向,旨在培养具有系统的舞台美术理论知识和扎实的舞台美术设计能力的高级人才。可独立从事舞蹈、舞剧、影视、广场演出及戏剧 演出范畴下的各类舞台美术设计工作。教学注重创意能力、基础绘画及实践能力的培养,并针对各类演出形式的要求与舞台美术设计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课堂教学内容和社会艺术实践活动,力求培养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综合性设计人才。

  具有美术基础的高中毕业生、职高毕业生、中专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招生与培养模式:以绘画造型能力为基础、不分招考方向统一进行大类招生(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入学后,经一年专业*台通识课的学*积累,学生根据自身学*情况进行自主选择(注:每个招考方向拟招8人左右),最后经由创意学院、艺术设计系及专业教研室认定后确定学生的专业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分流培养。

  初试:

  注:我校将在各省级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中筛选参加校考的生源。

  加试(校考):

  (1)石膏像、水粉静物写生(各3小时) 注:自带画具(学院统一提供4开画纸);色彩考试除油画外,丙烯和水粉等均可。

  (2)面试(每人8-10分钟)。 注:为了能较为全面和综合地考查、了解考生的情况,考生可携带或展示*时作品及相关资料。

  人文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3

  本专业旨在培养热爱艺术,具备良好的文化理论素养和创造性思维、扎实的研究与写作能力,并且能够紧密联系舞蹈实践、关注舞蹈研究国际前沿的舞蹈史论高级研究人才。学生通过本专业学*,将掌握系统的舞蹈史论知识与学问,接受全面的舞蹈专业技能训练,了解相关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从而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主要从事舞蹈的历史与理论研究、 舞台艺术批评、舞台文学创作、舞蹈艺术的创意策划与应用等方面的工作,并具有坚实的学*基础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4

  为全国小学、中学培养具有人文素质、艺术修养、创新能力、国际视野,能够满足学校美育需求,以及创造性地开展校园艺术活动的高素质综合型舞蹈教育人才。

  初试:

  (1)歌曲演唱(一首歌曲,无需任何伴奏)

  (2)模唱旋律(钢琴弹奏约4小节,然后模唱出旋律)

  (3)舞蹈表演(自备音乐,风格不限。表演限时2分钟之内)

  终试:

  (1)命题即兴辩论(每10人一组,设正、反方。首先依次发言进行辩论;然后自由辩论; 最后每人依次用最精炼的语言总结陈词。)

  (2)歌曲演唱(内容、形式同初试)

  (3)模唱旋律(形式同初试)

  (4)舞蹈表演(内容、形式同初试)

  (5)口试及才艺展示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5

  1、我校作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自主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 下简称自划线)。录取办法和自划线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制定并公示。我校艺术类专业不分文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普通文科类。具体划线办法将于7月5日后官网进行公示。我校含艺术类本科专业4个,普通类专业1个,录取规则如下:

  1)舞蹈表演专业: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根据舞蹈表演类专业的教学特点,各招考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舞蹈表演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音乐剧、国际标准舞、现代舞、舞蹈教育。

  2)舞蹈编导专业: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根据舞蹈编导专业的教学特点,各招考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录取。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舞蹈编导。

  3)舞蹈学专业: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并限制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舞蹈史论、舞蹈科学。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

  5)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科)后,依据投放所在省计划数,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文化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英语、语文先后高低顺序录取。(对于2017年高考试点改革中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相关规定执行。)

  分省招生计划:包括北京市4名,山东省6名,浙江省2名,广东省2名,湖南省2名,江苏省2名

  2、《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由我校招生办公室于8月底前直接寄发考生。

  3、录取结果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我校网站“招生就业”中查询公示结果。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五】篇(扩展5)

——厦门理工学院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厦门理工学院招生简章1

  ㈠层次、类别

  本科、文理兼招。

  ㈡报考条件

  符合2017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报名资格和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具备以下:

  1.无色盲、色弱者;

  2.女生身高在163~174cm之间,男生身高在173~185cm之间;

  3.生源所在省份有统考要求的,需参加省招生考试院(省高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㈢考试科目

  初试:形体测量、目测、形体展示、镜前展示(考生须素妆,自备泳装);

  复试:口语测试、形象展示、才艺表演、色板识别,满分200。

  ㈣录取办法

  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厦门理工学院招生简章2

  学校按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1:4以内)确定专业校考的合格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厦门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

厦门理工学院招生简章3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五】篇(扩展6)

——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大学招生简章1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现场确认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下述“现场确认须知” 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于2011年11 月10日至14日(具体时间请注意我校研招网),到同济大学报名点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其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网报时只能选择同济大学报名点,并到同济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须知

  (1)所有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原件;

  (2)应届生须持所在学校注册有效的学生证。历届生须持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资格报名者除上述证件外,还必须验交CET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至少一篇);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另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推荐信》和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并签名、盖章的《专家推荐书》;

  (4)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院系(所)、所报考的专业(专业有说明时必须填写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4、其他说明

  (1)报考“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报名时先选择相关院系,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相关专业的中法班;

  (2)报考“中德学院“的考生,由于中德学院对外语有特别要求,请关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中德学院的通知。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4)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推荐免试入学者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大学招生简章2

  2012年1月7-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大学招生简章3

  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


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优选【五】篇(扩展7)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文五份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导读: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数为60人(年度总计划的1%以内),自主招生计划不做分省计划人,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10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台建设高校,“111计划”成员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陕西**共建,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大学,为公认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长安大学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进行自主招生。

  一、选拔要求与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我校自主招生的专业(类)有浓厚兴趣,具有与专业(类)发展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专业愿望强烈,立志成为相关领域的优秀人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BD-CASTIC)、“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

  4.高中阶段参加国家和各省级地理学会、地质学会、测量学会、地理信息学会、水利学会、环境科学学会主办的“地球小博士”、“环保之星地理科普知识大赛”、“地球科学知识竞赛”、“地质知识竞赛”、“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暨斯德哥尔摩青少年水奖中国地区选拔赛”获得省级一、二等奖。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6.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国家科协、各省级教育厅、各省级科协主办或组织(发证单位为教育部、国家科协、各省级教育厅、省级科协)的全国、全省统一专项竞赛、科技活动获得一、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7.高中阶段在课堂内外杂志举办的科学素养大赛等系列全国性比赛获得一、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8.有与自主招生专业(类)密切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须提供高中阶段与拟报专业(类)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第一原始产权人发明专利、论文著述、科学调查与研究、社会实践等证明材料,且同意所提供材料完全公开】

  注:①以上所有获奖证书及材料须上传扫描件同时邮寄,且须由所在中学复核并盖章确认。不接受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和专利材料报名。

  ②以上所有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可信,如审核发现材料与事实不符,将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查处。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类)

  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数为60人(年度总计划的1%以内)。自主招生计划不做分省计划。

  注: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专业(类)。

  三、报名与初审

  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邮寄报名材料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登录指定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报名,不接受现场临时报名。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4月1日至4月10日。

  2.邮寄报名材料

  材料包括(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邮寄):

  ①《长安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打印盖章签名);

  ②《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信》(下载模板填写签名签章);

  ③《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签字、指模签印);

  ④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第一原始产权人发明专利复印件、论文著述原刊、科学调查与研究报告原本、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原本(中学签字盖章,提交原刊本的恕不退还)。

  ⑤浙江上海考生另需提供综合素质评价表格(中学签字盖章)。

  材料须于2017年4月12日前用特快专递寄到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以上材料还需签字盖章后按顺序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3.初审

  学校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根据《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初审办法(暂行)》对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邮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考生即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台进行公示。考生须及时查看初审结果。

  四、考核安排

  1.时间安排: 现场确认:2017年6月10日(14:00至19:00)。

  面试考核:2017年6月11日。

  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和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另行发布。

  2.考查目标:专业素养与学科特长、创新意识与创新潜质。

  提交材料中有发明专利、论文著述、科学调查与研究报告、社会实践等材料的考生另须参加专场答辩,一但发现以上材料与事实不符,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查处。

  3.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五、录取原则

  1.维护公*公正,确保机会公*、程序公*、结果公*。

  2.自主招生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体检结果没有与所报专业(类)相关的受限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转发http://125.76.215.86/html/409.htm网址),高考志愿与自主招生选报专业(类)一致,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投档,投档考生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查通过后予以录取。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浙江上海新高考试点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入围合格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BB。浙江上海考生选科应与公布的专业选科范围一致。

  3.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简章,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审议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与专业类后,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六、监督机制

  1.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相关监督部门对招生考试进行监督。

  2.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结果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进行公示。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3.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建立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并公布举报渠道。凡发现徇私作弊者,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持《长安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准考证(预约)》(报名系统打印)、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同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不作为现场确认和考核的证件。

  2.相关中学和学生本人应恪守诚信原则,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通报教育主管部门查处。

  3.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简章的要求完成。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注意生源地高考志愿表的设置,以免失误。长安大学不负责解决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问题。

  4.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5.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和其他讲座和咨询活动。

  6.自主招生考核不收取报名考核费用。

  7.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文件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八、联系办法: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真:029-82334099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125.76.215.86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公众号:zsb82334099

  监督举报电话:029-82334043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电子版照片(请在照相馆拍摄)。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请经常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和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信息。

  4.请关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后期有关自主招生考核的注意事项、交通住宿预定等信息将通过微信统一发送。

  (本简章经长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3月31日会议审议通过)

  点击下载: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信+诚信承诺书.doc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2.相关中学和学生本人应恪守诚信原则,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通报教育主管部门查处。1.考生持《长安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准考证(预约)》(报名系统打印)、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同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不作为现场确认和考核的证件。

  3.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简章的要求完成。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注意生源地高考志愿表的设置,以免失误。长安大学不负责解决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问题。

  4.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5.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和其他讲座和咨询活动。

  6.自主招生考核不收取报名考核费用。

  7.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文件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传真:029-82334099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125.76.215.86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zsb82334099

  监督举报电话:029-82334043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电子版照片(请在照相馆拍摄)。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请经常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和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相关信息。

  4.请关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后期有关自主招生考核的注意事项、交通住宿预定等信息将通过微信统一发送。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1.维护公*公正,确保机会公*、程序公*、结果公*。

  2.自主招生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体检结果没有与所报专业(类)相关的受限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转发http://125.76.215.86/html/409.htm网址),高考志愿与自主招生选报专业(类)一致,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投档,投档考生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查通过后予以录取。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浙江上海新高考试点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入围合格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BB。浙江上海考生选科应与公布的专业选科范围一致。

  3.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简章,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审议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与专业类后,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邮寄报名材料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登录指定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注册报名,不接受现场临时报名。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4月1日至4月10日。

  2.邮寄报名材料

  材料包括(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邮寄):

  ①《长安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打印盖章签名);

  ②《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信》(下载模板填写签名签章);

  ③《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签字、指模签印);

  ④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第一原始产权人发明专利复印件、论文著述原刊、科学调查与研究报告原本、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原本(中学签字盖章,提交原刊本的恕不退还)。

  ⑤浙江上海考生另需提供综合素质评价表格(中学签字盖章)。

  材料须于2017年4月12日前用特快专递寄到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以上材料还需签字盖章后按顺序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3.初审

  学校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根据《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初审办法(暂行)》对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邮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考生即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台进行公示。考生须及时查看初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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