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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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 1

  谢谢,看似简单的两个字,有时却很难说出口,然而这要看面对着什么样的人。如果是受到同学,朋友的帮助,这两个字可以说是家常便饭,可当面对着与自己血浓于水的父亲,却使终开不了口。也许是爸爸常年在外的原因,我与爸爸难免有一点生疏的感觉。

  小时候,看见别人家的孩子依赖在父亲身上撒娇,心里总觉得爸爸不爱自己,可随着年龄的增长,也渐渐明白了父亲是爱我们的,虽然爸爸一年只有在过节才会回家,但回家后,他对我们的疼爱没比以前我看到的同学的父亲的疼爱少一毫一分。爸爸的腰不好,可他依然坚持在外工作,有时候甚至疼得整宿都睡不着觉,这些事我都是在妈妈那里得知的,因为,这些事他从没对我们讲过。小时候,我老是问妈妈,爸爸什么时候会回家,妈妈总是说快了快了。以前我很渴望拥有同龄孩子一样的父亲的疼爱,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也逐渐明白了爸爸的不容易,他常年在外工作,只为了给我们好的生活。每次他拿着行李去工作时,总是交代我们要好好听妈妈的活,然后转身,坐上去工作的车。每次在我们面前他总微笑着,可转身后的无奈与不舍我却很少见过。

  爸爸不怎么会说话,从小到大我从没听他说过一句爱我们,但他的爱从未离开过。父亲,谢谢你,谢谢你为了家庭,为了我们所付出的一切。

  出口 2

  在各大商场里,你一定会见到许多标写着“安全出口”等语句的指示牌,那是指如果发生意外,跟着指示牌走就能到达安全的地区。在我的身边,就发生过关于指示牌的事情。

  有一天,我穿梭在商场的各个门面里,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就在我畅游在商品中时,远远地看见一股黑色的浓烟在空中弥漫。我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惊慌的不得了,我努力的说服自己要冷静下来,我开始想办法,突然我想到了那些绿色的指示牌,我不再乱跑,我开始找那一点绿色。

  找了许久,终于有那一点让我兴奋的绿色映入了我的眼帘,看清了指示牌上的方向后,我奋力向那个方向跑去。

  接下来,我又找到了好几个指示牌,跟着那上面的方向走,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找到了那个让我找了很久的安全出口,我推开大门,带领着更多的人逃了出去。

  在我逃出去的那一刻,我用满怀感激的眼神很注意的看了安全出口,谢谢。

  在那次之后,我每次去逛商场时,都很留意的观察安全出口的位置。

  安全出口,是它让我保住了生命,所以我把它称之为生命出口。

  出口 3

  老师要走了,他是一个好老师,他考上了硕士,不再教我们了。他的离去为六月的天空抹上阴影,阳光灿烂的笑容已不在。给我们留下的只是思念的痛苦。老师,我们想你!

  董老师,我不懂你!先前,你考上硕士,我本以为你要走,便想亲口送你一声祝福,希望您在不教我们的时候,仍能记得我们。您桃李满天下,我知道要记住我们很难,对不起,老师我任性了。但您没有走,于是我的那句祝福便成了多余的话,于是,我没有去祝福您。而现在您真的要走了。您利用了一节语文课的时间与我们告别,我的那句未说出口的祝福差点在课堂上就脱口而出,但我忍住了,我没有。

  想要单独的祝福您,但您仿佛从人间蒸发了一样,从我们的视线里消失了,于是我的祝福真的成了未说出口的祝福。老师您知道吗?您的离去使我们班同学有多么伤心。虽然您有时候会恐吓我们,但大多数时间,我们都是在笑声中度过的。您说您喜欢我们这个班级,我们也是喜欢你这个语文老师的,当然更多的是崇拜与敬佩!

  老师,既然您决意要走,我们也不再挽留,毕竟您有您的自由,我们还有我们的学业!

  最后,我把我一半的祝福送给你!

  出口 4

出口

我死于一个出口

温柔,温软的

路上

没有欲望

没有祝福

没有幸存者 ( )

  出口 5

  青蛙本来不想理小鸟,但是,小鸟在介绍外面的世界时,说到外面的虫子非常美味,就打算出去看看。何况,青蛙也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到底有多大。青蛙对小鸟说:“好吧,我跳出来,你带我去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青蛙一跳出井口就惊呆了。小鸟说:“你看,朋友,我没骗你吧!”青蛙张开嘴,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出话来:“真……真……真大啊!朋友,快带我去看看这个世界吧!”

  小鸟先带青蛙去森林,当青蛙看见树木时,问小鸟:“这种又高又绿的东西叫什么?”小鸟说:“这是树。”青蛙在树林里走来走去,不一会儿就迷了路。幸亏小鸟找到了它,青蛙才没被困在这“树木迷宫”里。

  它们走呀走呀,走到了海边。青蛙见识水,就想去游泳。一个大浪打过来,青蛙措手不及,摔了个“四蹼朝天”。等青蛙翻过来后,小鸟递给它以个游泳圈,青蛙才游了会儿泳。

  它们继续参观着。到了沙漠,青蛙一见闪闪发光的沙子,以为是金子,就扑上去,装了一大袋,还以为自己发财了呢(这只傻乎乎的小青蛙,总是闹出大笑话)。

  经过这次游览,青蛙学到了许多知识,小鸟也答应它,以后多多带它去见识大世界。就这样,青蛙也变得像小鸟一样见多识广拉!青蛙现在也明白了,原来的自己眼光是多么短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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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通用5篇(扩展1)

——代理出口合同通用20篇

  代理出口合同 1

  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进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自然人)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

  出口代理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进出口有限公司乙方:(自然人)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5、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义务:

  1、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千分之_____(rmb),但每票不低于(rmb)_____佰元整,不高于(rmb)_____仟元整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法律责任:

  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四、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备注: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

  甲方:乙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进出口有限公司(签字)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关进出口货运代理费用结算协议

  有关进出口货运代理费用结算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相关定义

  1、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第三条结算

  甲方选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第四条担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除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壹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他双方协议的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

  代理出口合同 2

  甲方:__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责任义务: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 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5、 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义务:

  1、 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 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 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 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于(RMB) _佰元整 ,不高于(RMB) _仟元整 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法律责任: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 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四、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备注: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出口合同 3

  合同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1月10日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出口口岸:深圳;总金额:万美元,在20xx年年年底前履行完毕。

  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代理方:

  1.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2.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诉讼时效内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出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反之,如外商索赔,由代理方应诉/应裁,但委托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二).委托方:

  1.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税务登记证(国税);

  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⑤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

  若以上证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审后半个月内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给代理方。

  2.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若委托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代理方的赔偿责任。

  4.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代理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委托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一周书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决定是否接受。

  6.委托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7.如委托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通知代理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代理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代理方确认。

  8.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9.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10.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11.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

  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12.保证在报关日后30日内将报关单、核销单等退税单据交还代理方,并保证报关单、核销单的所有内容与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内容一致。

  13.因委托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未能退税时,代理方有权向委托方追索该部份退税款。委托方应在收到代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

  三.费用与代理手续费结算:

  1.代理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退税外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应在每笔费用实际发生前转入代理方帐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

  本合同项下的出口费用包括:保险费、港口码头费、装运港市内短途运杂费、仓储费、出口检验费、检疫费、报关费、国内银行费用等。

  2.A.代理方负责接收国外客户T/T货款,该货款应于60天内汇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国外货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将货款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在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外汇货款按1美元:9.14人民币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支付的货款,将剩余货款按委托方的通知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13%的退税款额)作为代理方的`代理费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代理方未实际全部收汇,代理方对委托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

  如代理方在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二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息,委托方有责任协助代理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

  通讯费。

  2.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六.其他:

  1.上述结算价双方将根据20xx年度实际退税时间及市场行情协商调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厂若需要代理方提供“产品购销(买卖)合同”,该合同仅限于开具增

  值税发票用,其内容若与本协议有矛盾,以本协议为准。

  3.如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变动,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数)时,则代理方与

  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中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5.如国税局对该产品出口退税比例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数),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

  协商该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的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

  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理出口合同 4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货物一事,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 代理协议的订立:(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货物的状况:

  1、品名: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

  4、规格: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成交条件: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与外商成交的条件为准。

  (二)代理协议的形式: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均需以书面形式(含传真),否则不发生效力。

  (三)甲方义务:

  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2、对本协议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义务: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第二条 代理协议的执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与外商签订外销合同,合同号为__________,此外销合同为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货物的有效依据,

  为本代理协议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

  (一)甲方的义务:

  1、对外销合同承担的义务:

  (1)承认乙方代表甲方签订的外销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乙方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

  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乙方。

  否则,视为甲方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就出口合同条款对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诺,亦不得自行与外商变更或修改出口合同。

  (4)甲方同意或默视同意的出口合同条款,甲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补偿。

  2、出口货物:(1)甲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3)按乙方指令日期前将协议约定的全部货物运到______。

  (4)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协助乙方办理出口所需手续。

  3、费用:(1)承担乙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寄单费等所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乙方支付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交付。

  (二)乙方义务:

  1、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等手续,并对外议付。

  3、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民币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导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委托方应偿付代理方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约定的代理费,并承担乙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当外商提出索赔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转交外商提供的索赔证件,甲方接到索赔证件后,应根据出口合同和代理协议及时理赔。

  乙方应向甲方及时通报对外理赔情况。

  如外商因索赔提出仲裁或诉讼时,乙方应按出口合同和代理协议的规定及时应诉,积极办理对外交涉,并及时将进程和结果通报甲方。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搜集证据,并最终承担诉讼或仲裁结果和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因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导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直接经济损失,但不包括预期利润。

  (三)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但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

  乙方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不可抗力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协议的,免除相互间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双方应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乙方与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对外商的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附加条款: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协议双方盖章之日起实施。

  甲方: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人:_________(签字)

  代理出口合同 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海关法》等报关规定,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2、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出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条规定的出口项目建立代理关系,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委托实施出口代理行为

  3、如乙方有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提供乙方物流及资金流等有偿供应链服务。物流服务指甲方可提供货物代采购、通关、境内外运输、仓储、配送等;资金流服务指甲方可提供的代付货款、代收货款、代缴关税、代缴(退)增值税及或预先垫付前述资金的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

  1、标的: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从口岸出口等产品。出口货物的价格必须符合海关对完税价格的规定。

  2、乙方应在货物出口前3个工作日将《委托出口确认单》、发票和箱单交给甲方,列明每批出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收货方名称等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出口报关运作方式为:一般贸易方式,报关为单抬头方式,即出口经营单位、发货单位为甲方。

  4、如果需要,甲方将根据本合同及《委托出口确认单》以自己或者以其他方式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及与乙方指定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乙方同意,前述合同的签订并不改变双方的委托关系,且甲方有权与乙方指定客户修改或变更销售合同。

  第三条出口报关

  1、乙方负责将每批货物的出货清单、价格和数量等资料经乙方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出口前3个工作日交甲方,以便甲方办理货物出口的审批手续和做出口报关的准备工作。

  2、乙方保证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否则,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并应赔偿甲方的任何损失和遭受的处罚。

  3、如出口货物属法定商检产品,则在货物出运前,乙方须在当地商检部门自行办理出口商检手续。或委托甲方协助办理。

  4、乙方应及时满足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出口产品所需的相关信息。乙方须如实提供与合同所述标的一致的货物及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否则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货物交付甲方后25日内,乙方应将货物的`增值税发票原件交给甲方。乙方保证不得多开、重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及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又将发票作废等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在收到依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的各项款项及应提供的报关所需的资料、文件、信息后,即开始办理产品出口的审批手续和报关。货物清关后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客户及时安排接货。

  7、货物出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如有)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货物运输、仓储

  1、乙方负责将货物发运至由甲方指定的仓库地点,并承担将货物交给甲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2、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出口货物后,甲方负责安排出口货物的仓储、装船等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出口货物收汇及出口退税

  1、乙方保证向境外客户提供的收款资料中收款方为甲方,且在货物出口后(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45天内,甲方收妥境外客户应付的全部外汇货款。甲方在收到全额外汇货款后即按本条第5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货款。

  2、甲方代理出口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乙方不出货给甲方,或乙方的境外客户取消交易,或乙方境外客户收到货后不给乙方货款,或外汇在外汇管理局规定的核销期限内没及时收回等情形,则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及相关的费用,且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提供的退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因退税资料引起的全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4、经双方同意,由甲方享有本协议项下的出口退税款。但甲方应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退税款等额款项。

  5、a.如在甲方报关之前,收到乙方境外客户汇入的定金部分,甲方以银行结汇当天汇率结算后,扣除全额代理费后,可根据乙方指示将余额全数打入乙方指定账户。b.在甲方报关出口后,乙方凭开具的符合当批货物报关情况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如品名,数量等必须于报关单信息相符,增值税发票原件包括发票联和抵扣联),经甲方核对无误,同时乙方境外客户全额货款到位,且报关核销单已退回甲方后,于5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当批货物货款及垫付出口退税款;前述应付款项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付货款余额=汇率x外汇货款+出口退税款-(代理费+费用+税款)

  c.若应付货款余额部分,乙方无法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者任何可抵扣发票情况下,甲方扣除对应金额6%后,将剩余款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6、如因非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按时正常进行退税的(双方确定在本合同下,退税申报的正常期限为自货物出口报关日起45天内,如国家有新的规定且时间较前述期间短的,则以国家的新规定为准),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垫付的税额,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且甲方有权暂扣后期出口货物的税款,待甲方实际收到相应出口退税款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7、本合同履行期间,涉及汇率结算时,双方协商汇率为:美金货款结汇当日银行外汇牌价。乙方应自行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汇率变动风险。

  8、如果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较双方签订合同时及乙方委托甲方出口货物时出现变化,以致甲方的收益水*降低的,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障甲方的收益水*不变,且对于退税率发生变化后收到的外汇款项,由甲方按照新的退税率标准支付人民币款项给乙方。

  9、如已退税款因各种原因被有关机关要求退回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三日内将应退回金额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代理手续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汇率结算

  1、代理服务费

  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务费=0.1x出口美元报关金额数(即乙方每出口一美元货物向甲方支付的代理费为0.1元人民币);

  代理费不包括报关费,每单出口货物代理服务费的最低收费不低于人民币150元。乙方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包括内陆运输费用、提货费、装卸费、商检费、文件费、通关查车费用等,前述费用按乙方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2、代理服务费用、税款及乙方应承担费用的支付

  代理服务费用、甲方代垫付的税款(如有)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如有),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的约定支付。双方同意,如果甲方无法于货物出口后45日内收取外汇货款及办理出口退税的资料等的,乙方应于前述时间届满次日向甲方支付本款所述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3、如下费用,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1)若货物出口后,出现海关对乙方货物的商品编号重新归类和货价重新核定等原因而导致增加的出口环节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相关款项均由乙方承担。

  (2)在通关过程中,如因乙方及乙方货物的任何责任造成压车、退港等情况发生,压车、退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此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充分赔偿。

  代理出口合同 6

  甲方 ( 受托方 ) :

  乙方 ( 委托方 ) :

  一、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下列商品:

  二、交货要求: ⑴ 交货期限:

  ⑵ 交货地点: (乙方必须在交货时随附各种有关单据,详见乙方义务4) ⑶ 交货方式:

  三、代理出口货款及代理手续费用按以下的方式支付:

  甲方在全额收汇后,先扣除银行费用、出口运保费等甲方以外单位收取的各项费用后,按照实际收汇金额扣除美金运费以1(美元): (人民币)的比例向乙方结算, (注: 结汇暂按本合同前述约定的结算价计算; 如实际结汇日因汇率变动导致甲方损失,则该损失由乙方承担,双方可对结算比例作相应的调整), 并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代理费。

  四、本合同系甲、乙依据我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甲方据此以自己名义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乙方授权范围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以出口合同为准确认代理出口货物之规格、包装、数量及价格等。 3.如需实质性修改或变更出口合同,需经乙方书面确认。

  4.办理出口许可证、负责催证、租船、订舱、保险、制单和结汇。

  5.负责办理出口报关,并可根据“特别约定”办理有关商检、单证缮制、退税申报或其他手续。在乙方办理退税等手续时,甲方应予以配合,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

  6.出口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的,甲方负责审核信用证条款,并及时将信用证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发运。

  7.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缮制托运单据,办理托运手续,并及时将托运情况、交货时间、地点通知乙方。如由乙方安排托运,则乙方应在出运后二个月内将外汇核销单等单据交甲方,且保证上述资料的合法、准确、完整和真实。

  8.收汇后将结汇款在扣除所有费用后,及时汇给乙方。

  9.甲方就整个代理出口事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委托,但可就代理中单个事务委托专业公司履行。 10.如遇乙方产品在外国因质量问题被诉,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早日准备应诉。 11.由于国际市场变化而未能签订出口合同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因不可抗力,外商或乙方违约等非甲方原因,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甲方免责,但应根据乙方的书面委托及有效证据对外索赔及理赔,并将进程及时通报乙方,转付委托索赔所得款项,如乙方不愿对外索赔或规定期限内不提供费用及协助,甲方可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损益由甲方自行承担。

  13.承担因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的损失和对外责任。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接受与甲方协商确定的出口合同的固定条款,以出口合同为准确认代理出口货物之规格、包装、数量及价格等,保证货物数量、质量、包装、交货期符合出口合同的规定,并对由于上述原因所引起的后果及有关货物及其包装所包含的知识产权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2.根据出口合同组织生产,按时、按质、按量将货物交到约定地点。

  3.提供正确的资料,给予甲方合理的时间制作出口单证、安排托运,承担由于资料错误引起的后果。 4.提供完整准确的交货单、装箱单、厂验证或换证凭单、出口包装证明等必备单据。 5.负责办理退税等手续,有关货物出运等方面可在“特别约定”中另行规定。

  6.及时支付运费、仓租、寄样、装卸杂费、报关、商检、卫检、各类出口许可证、产地证等甲方以外单位收取的费用,承担结汇过程及信用证修改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不能及时支付,甲方有权停止执行代理,所产生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如委托甲方代理出口商品配额或许可证商品,除另有约定,乙方应提供批准通知或许可证并承担费用。乙方应给与甲方合理期限办理转让手续。

  8.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若国外客户是乙方指定,因外商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9.发生对外理赔或索赔时,应及时书面委托甲方提供有效证据及预支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理陪、索赔后果及因自身不作为(包括不委托、不付费、不提供证据及协助等)导致的一切后果。

  10.乙方违约时,应偿付甲方垫付的费用、利息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拍卖费等费用),支付代理手续费及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11.由于外商或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收汇逾期未核销,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乙方必须予以赔偿。

  12.乙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出口合同的,免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日起15天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13.出口合同签订前,乙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如只规定了定价原则而没有规定具

  六、有关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上海仲裁委员会地址:上海市威海路755号23楼。邮编:20xx41,电话:021-52920xx2,传真: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出口合同 7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出口口岸:

  总金额:万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毕。

  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 双方权利义务: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诉讼时效内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出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反之,如外商索赔,由代理方应诉/应裁,但委托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 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 税务登记证(国税);

  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⑤ 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

  若以上证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审后半个月内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给代理方。

  2. 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

  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若委托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

  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代理方的赔偿责任。

  4. 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代理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委托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一周书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决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通知代理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代理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代理方确认。

  8. 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9. 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10. 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11. 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12. 保证在报关日后30日内将报关单、核销单等退税单据交还代理方,并保证报关单、核销单的所有内容与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内容一致。

  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未能退税时,代理方有权向委托方追索该部份退税款。委托方应在收到代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

  三. 费用与代理手续费结算:

  1. 代理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退税外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应在每笔费用实际发生前转入代理方帐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本合同项下的出口费用包括:保险费、港口码头费、装运港市内短途运杂费、仓储费、出口检验费、检疫费、报关费、国内银行费用等。

  2.a.代理方负责接收国外客户t/t货款,该货款应于60天内汇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国外货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将货款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在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后 3个工作日内将外汇货款按1美元:9.14人民币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支付的货款,将剩余货款按委托方的通知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税款额)作为代理方的代理费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代理方未实际全部收汇,代理方对委托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如代理方在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二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息,委托方有责任协助代理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

  四. 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2. 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六.其他:

  1.上述结算价双方将根据20xx年度实际退税时间及市场行情协商调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厂若需要代理方提供“产品购销(买卖)合同”,该合同仅限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用,其内容若与本协议有矛盾,以本协议为准。

  3.如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变动,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数)时,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中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5.如国税局对该产品出口退税比例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数),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的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代理出口合同 8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 :

  乙 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 :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代理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办理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船公司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_。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或者甲方与船公司之间订有优惠运价,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9、对于其他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

  10、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的特别授权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垫付有关运费。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乙方所垫付的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因乙方计算错误而多垫付的部分除外。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对于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账单后___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的特别授权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关部门垫付相应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账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将乙方垫付的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乙方的代理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账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对于第8、9、10、11、12条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以包干费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关费用调整,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包干费率。

  14、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未结清所有乙方垫付的费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签发了提单,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并对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7、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代理出口合同 9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创汇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_______万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美元收取代理费_______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为1美元:______人民币,采取买断式,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基本规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按照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5。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口货物的安全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从甲方得到应分配的利润。

  (三)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和/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汇款的情况下,应要求客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出口合同号码。

  3。及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须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财务利息(5。75‰)/月息× _______个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准确、完整、无误”;同时,应积极协作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及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

  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_____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货款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货物必须已经出运;

  B。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须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C。有关票据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包括票据表面完整);

  D。结算的的数量、金额必须与出运的货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须已经收汇;

  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须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客户。

  9。乙方应承担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四)利益结算与分配:乙方的利润和甲方代理费每笔结清并在该笔业务完全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结汇/费用清楚/单证票据齐全/退税核销文件按期退回等)_____天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如乙方以前的业务中存在逾期帐款、库存或存在其他损失,应按实计入费用并在利润分配时从其利润中扣减;利润分配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出口合同 10

  甲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乙方: (代理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出口货物运输业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装运、仓储、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出运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如果美国航线则需提供真正的收(发)货人的相关数据。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如因甲方在托运单上的填写错误而导致的相关损失及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据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单、报关单、手册及有关批文等(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单据后应妥善保管,谨防丢失,若因乙方不慎丢失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单据私自换做他用(如:用甲方空白单证代别人出货),若发现此情况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正确的船期信息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通过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如果不能如期配出,应该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取得甲方同意。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前的有效时间内及时通知乙方。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9.乙方应及时将甲方的报关单、核销单的报告单据按期退交(航班日后的一个月内)。如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单,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如不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单,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

  1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或任何一方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审理。

  12.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天的信用期限,但上述期限内甲方在乙方的最高欠额度一共为10000元(人民币),即如甲方所欠乙方金额一旦达次极限,即使信用期限未到,甲方也须及时付清所超出欠款额度的款项。

  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 乙方在完成甲方所委托承运的每票货物后:

  A:乙方应及时的将该票的对账单发送给甲方,待甲方日内确认无误后即可开具发票,并将该票业务所产生的费用发票及相关清单和相应的运单复印件交于甲方。

  B:如甲方对个别乙方所出具的发票有异议,甲方应于收到发票后的工作日内通知乙方要求给予以澄清或更正。对经核对无误之乙方费用,甲方应及时于上述信用期限内支付。就有疑议之费用发票,甲方应在发票更正后的5个工作日内结清。

  C:甲方同意在上述期限内,将有关费用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户口。若因甲方本身原因而延误汇款的,乙方将按常规扣押甲方提单。

  D: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以美金支付费用,汇率按甲方付款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牌价计算。

  本合同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1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代理出口合同 11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

  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代理出口合同 12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代理进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咨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进口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

  1、名称:

  2、数量:

  3、单价:

  4、生产场地:

  5、规格:

  6、型号:

  7、付款方式:

  8、其他:如成份、含量、颜色、款式等。

  二、代理方权利义务

  1、以代理方的名义对外签约,并及时将合同副本送交委托方。进口合同已经由委托方确认。因进口合同及其附件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2、代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到港后的报关、报检等进口手续。并及时通知委托方货物到港时间,配合委托方做好进口商品的商检、提货工作。

  3、在执行合同中,随时向委托方通报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4、因委托方原因致使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并享有对货物的处置权,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5、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如委托方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进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三、委托方权利义务

  1、保证所委托进口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进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负责提供进口货物的详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商品检验等技术指标,对委托进口的货物品质及数量负全部责任。委托方不得因进口货物的`质量或数量等问题而拒不付款提货或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有关义务。

  3、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等具体业务。

  4、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5、委托方应在代理方通知后_____日内提货。委托方需分批提货的,应在____________前提货完毕。

  6、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7、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8、承担因政策和汇率风险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责任。

  9、负责所有的码头、运输及仓储费用。

  四、财务结算

  1、委托方应在对外合同签订前将_____%的预付款划至代理方帐户,代理方在未收到此预付款前,不对外签订合同。预付款只能冲抵最后一批货款。若市场价格跌幅过大,代理方可以要求委托方在提货前追加相应金额的预付款。

  2、本协议所涉汇率暂按_______计,如实际对外付款当日银行汇率发生变化,以实际汇率为准,多退少补。

  3、代理进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须按代理方要求将各类进口税费在发生前汇入代理方指定帐户。若因海关审价需补交有关税费,则无论报关前后,委托方应在海关发出通知后三日内将补交税费付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迟延支付,则代理方有权在代缴后向其追索有关税费及违约金。

  4、委托方应于提货前结清所有货款,并且不迟于代理人对外付款日。

  5、代理方按进口合同总金额的______%收取代理费_______元。委托方应于___________前将代理手续费一次性付给代理方。

  6、若委托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且委托方在未履行完付款义务前,不得提货。委托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不能及时结清货款或不提货,代理方无需通知委托方而享有对货物的处置权,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2、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

  (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费用。

  (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

  (3)货款本金。

  六、争议解决方式

  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七、委托方或代理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协议的,免除相互间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双方应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代理方与外商交涉,免除代理方对外商的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双方日后可再行协商。

  九、其它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理出口合同 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一、货物基本情况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美元)

  总价(美元)

  合同数量有_________%的溢短装(可以约定不同规格货物是否允许溢短装及幅度)。

  合同总值(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流程与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的产品符合国家进口食品的一切法律和法规。如有违反甲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2、甲方负责研判市场,确定每批进口货物的国外供货客户,洽谈并确定进口合同内容,配合乙方完成进口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并委托乙方为甲方进口货物,双方签订《代理进口协议》。

  3、乙方对所进口货物的质量不负任何责任,只负责以乙方名义与甲方提供的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采购进口货物,以即期L/C的方式支付货款。进口货物出现的任何质量、数量、包装、标签问题由甲方完全负责并解决。

  4、甲方在乙方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金额的______%作为履约保证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保证金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对外开证手续。

  5、乙方在收到开证行到单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乙方根据甲方的押汇通知在______天之内为甲方办理______天的银行押汇手续及赎单。

  6、甲方负责办理货物的报备,报检,报关等进口事宜,货物报备以乙方名义进入乙方在保税区内的仓库,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7、甲方在______天进口押汇期内,部分或全部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乙方可部分或全部将甲方已付款数额等值货物货权转移给甲方。

  8、甲方在______天进口押汇期内付清乙方代理费、银行费用、银行利息及剩余______%货款的所有款项后,乙方将所有费用出具商业发票给甲方。

  三、委托订货阶段

  甲方将所需货物的品名、规格、质量标准、价格、数量、装运期、包装、产地、生产厂家等详细信息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以乙方的名义与国外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乙方与国外供货客户签订的进口合同对甲方均具有同等约束力。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提交订货要求

  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交进口订货计划,如需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已按甲方原订货要求与国外供货商签订了进口合同后,甲方要求修改的,则甲方所修改内容必须与国外供货商重新达成一致,经乙方同意后才能进行修改。

  2、接受进口合同

  在乙方与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前,乙方应将准备签订的进口合同提交甲方确认,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进口合同文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没有异议,应在__工作日内对该合同文本进行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如发现与原订货要求不符,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明确不符内容;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回复意见的,视为甲方认可进口合同文本内容。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签订进口合同在甲方提供书面订货要求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订货要求与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付款方式为即期L/C。进口合同签订后,乙方及时将进口合同副本递交甲方。

  2、解除订货的情形

  (1)在乙方与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前,甲方可以撤销订货要求,但是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进口合同订立以后、正式履行之前,如甲方撤销订货要求,应当由甲方与国外供货商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凭甲方的书面通知及国外供货商的确认,乙方应与国外供应商解除进口合同。若甲方与国外供应商未就此达成一致的,甲方书面向乙方承诺直接处理因解除进口合同导致的一切纠纷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前提下,乙方可以与国外供货商解除进口合同。

  (3)如果乙方已经对外完成货款支付或者国外供货商已经装运的,甲方不得撤销订货要求。

  (4)市场价格波动在合同执行或押汇期间,如遇国际或国内市场价格下跌,甲方自愿追加与价格下跌幅度相匹配的保证金给乙方,保证乙方代理权益不受损失。

  四、合同执行阶段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承担进口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甲方应完全承担与甲方订货要求一致的进口合同项下买方的权利及义务。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进口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代理费:按照总金额______%计算收取。法定税金(包括但不限于):海关关税、进口增值税、因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而征收的反倾销、反补贴税费。上述费用应该在国家要求乙方支付时间前______个工作日的合理时间内向乙方足额交纳。如因甲方原因未缴纳所产生的一切后期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

  (1)乙方办理银行手续的所有费用及利息、港口通关费、保险费、倒运费、单证费、港杂费、滞箱费、滞报金、检疫费、出入库费等港口及单证的.一切相关费用。

  (2)违约金包括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本协议约定的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和进口合同下乙方向国外供货商支付的违约金。

  (3)其他应由甲方承担的款项。

  2、支付款项的时间甲方在乙方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金额的______%作为履约保证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保证金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对外开证手续。乙方在收到开证行到单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乙方根据甲方的押汇申请在______天之内为甲方办理______天的银行押汇手续及赎单。甲方最迟应在押汇到期日______个工作日之前,向乙方付清剩余______%货款,押汇利息,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3、修改合同通知如甲方与国外供货商协商一致变更订货要求,并要求乙方配合修改合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交盖有甲方公章的修改通知书,否则,乙方可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进口业务操作甲方须指派专人接货并验收,对进口货物名称、质量、价格及数量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甲方不得因进口货物的质量或数量等问题而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义务。

  5、单证关系

  (1)如国外供货商提供的单据与甲方要求相符,甲方应在收到单据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确认。

  (2)如国外供货商提供的单据与甲方要求有明显不符而甲方同意接受该不符,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盖有甲方公章的明确书面通知,否则,乙方可拒付,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如国外供货商提供的单据与甲方要求未有明显不符而甲方要求乙方拒付,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盖有甲方公章的明确书面通知,同时乙方有权决定是否拒付,由此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皆由甲方承担。

  6、货损及丢失

  甲方完全承担进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海运、陆运、空运、铁运等)和入保税区冷库后的一切货损、丢失、灭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

  7、因进口货物被检验检疫部门发现不符合我国进口要求而强制退运或者销毁的,甲方仍然应当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代理费、银行费用及其他已垫付费用。甲方在接到乙方付款通知后__内应当将上述全部费用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修改合同在接到甲方符合约定的合同修改通知书的情况下,及时修改合同。如遇国外供货商要求修改合同,乙方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对合同进行修改。

  2、结算收到银行到单通知后,根据甲方书面通知向银行申请办理______天的进口押汇,并取得全套正本单据。

  3、办理进口手续货到目的港前,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货物的报备,报检,报关,港口操作及仓储等相关事宜。

  4、货权及交接

  (1)货物到港后,乙方取得全套单据并掌握货权,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报备等手续,货物以乙方名义入乙方保税区内冷库。

  (2)甲方在______天的押汇期内部分或全部付清代理费、银行费用、银行利息及剩余______%货款的全部金额后,乙方需根据甲方付款金额,部分或全部将货权转移给甲方。

  (3)甲方在____天押汇期内付清乙方代理费、银行费用、银行利息及剩余______%货款的所有费用后,乙方将货款及全部费用出具商业发票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没收甲方全部保证金并自行处理货物和有关单据,甲方应承担处理货物的差价损失及其他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进口合同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约定保证金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或者迟延履行与外商签订的进口合同的,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上述迟延付款违约金之外,应当承担进口合同项下买方的一切违约责任。

  3、甲方须对自身的资信状况及主体资格负责,并对与乙方所签署的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确保合同正确履行,保护乙方利益,保证货物安全及资金安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采购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致使乙方利益受损时,甲方应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若因以乙方名义签订的进口合同、销售合同及与进口货物有关的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发生的一切责任及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除非该责任及风险由乙方过错导致。

  5、若进口货物与进口合同描述不符,或因其他欺诈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海关及其他管理部门所做的任何形式的处罚,甲方应负全部责任。

  6、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拒收或迟延接收进口货物,甲方应承担因此导致的费用和损失,乙方有权没收甲方保证金;拒收或迟延接收进口货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自行处理货物和有关单据,没收甲方全部保证金,甲方应承担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

  7、进口合同条款的修改以及提单/运单等货物单证内容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做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国外供货商协商变更进口合同以及与货物相关单证内容,损害对方利益的,对方有权要求擅自修改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8、若甲方提供的手续不及时或因故未被海关认可,造成无法及时报关,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9、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甲方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进口合同中作为买方的义务。

  六、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本协议和进口合同的,免除遭受不可抗力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七、争议解决

  凡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效力

  1、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后甲乙双方成交的代理合同,除另有约定外,均适用本协议的文本。

  2、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结束时终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合同:委托寄送进出口许可证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进一步加强_________落实力度,确保_________工作能够*稳顺利进行,_________报请_________省外经贸厅(外贸处)批准,从即日起接受_________委托,代为寄送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_________ (以下简称许可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委托甲方寄送相关许可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寄送相关许可证。

  2.乙方需将本企业详细地址、指定收件人、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以书面形式交由甲方备案。

  3.乙方需提供完备的申领资料,以便甲方审核无误后办理寄送。

  4.甲方指定中国邮政ems作为许可证递送公司,每天定时将证书寄给乙方指定收件人。乙方指定收件人收到证书后应立即将回执清单(见附件)传真给甲方(传真号:_________)。 5.双方应将相关寄送的各种凭证妥善保留_________个月,以备查验。

  6.如乙方需临时自行领证,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按自行领证规定办理。

  7.如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证书滞后或遗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乙方失误,或确因快递公司原因造成以上情况,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一旦发现证书丢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8.乙方委托甲方寄送自有配额以外的其他_________证书,如有遗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_________配额许可证根据有关规定必须加盖中英文对照企业业务章及法人签字章,未盖章的证书不予寄送。

  10.甲方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正常办证费用和邮寄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11.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1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期限根据_________省外经贸厅(外贸处)有关通知随时调整。

  13.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14.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15.甲乙双方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指定收件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出口合同 14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出口口岸:

  总金额:万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毕。

  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 双方权利义务: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诉讼时效内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出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反之,如外商索赔,由代理方应诉/应裁,但委托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 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 税务登记证(国税);

  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⑤ 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

  若以上证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审后半个月内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给代理方。

  2. 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

  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若委托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

  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代理方的赔偿责任。

  4. 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代理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委托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一周书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决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通知代理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代理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代理方确认。

  8. 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9. 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10. 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11. 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12. 保证在报关日后30日内将报关单、核销单等退税单据交还代理方,并保证报关单、核销单的所有内容与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内容一致。

  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未能退税时,代理方有权向委托方追索该部份退税款。委托方应在收到代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

  三. 费用与代理手续费结算:

  1. 代理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退税外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应在每笔费用实际发生前转入代理方帐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本合同项下的出口费用包括:保险费、港口码头费、装运港市内短途运杂费、仓储费、出口检验费、检疫费、报关费、国内银行费用等。

  2.a.代理方负责接收国外客户t/t货款,该货款应于60天内汇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国外货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将货款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在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后 3个工作日内将外汇货款按1美元:9.14人民币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支付的货款,将剩余货款按委托方的通知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税款额)作为代理方的'代理费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代理方未实际全部收汇,代理方对委托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如代理方在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二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息,委托方有责任协助代理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

  四. 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2. 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六.其他:

  1.上述结算价双方将根据20xx年度实际退税时间及市场行情协商调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厂若需要代理方提供“产品购销(买卖)合同”,该合同仅限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用,其内容若与本协议有矛盾,以本协议为准。

  3.如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变动,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数)时,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中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5.如国税局对该产品出口退税比例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数),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的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代理出口合同 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一、货物基本情况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美元)

  总价(美元)

  合同数量有_________%的溢短装(可以约定不同规格货物是否允许溢短装及幅度)。

  合同总值(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流程与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的产品符合国家进口食品的一切法律和法规。如有违反甲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2、甲方负责研判市场,确定每批进口货物的国外供货客户,洽谈并确定进口合同内容,配合乙方完成进口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并委托乙方为甲方进口货物,双方签订《代理进口协议》。

  3、乙方对所进口货物的质量不负任何责任,只负责以乙方名义与甲方提供的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采购进口货物,以即期L/C的方式支付货款。进口货物出现的任何质量、数量、包装、标签问题由甲方完全负责并解决。

  4、甲方在乙方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金额的______%作为履约保证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保证金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对外开证手续。

  5、乙方在收到开证行到单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乙方根据甲方的押汇通知在______天之内为甲方办理______天的银行押汇手续及赎单。

  6、甲方负责办理货物的报备,报检,报关等进口事宜,货物报备以乙方名义进入乙方在保税区内的仓库,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7、甲方在______天进口押汇期内,部分或全部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乙方可部分或全部将甲方已付款数额等值货物货权转移给甲方。

  8、甲方在______天进口押汇期内付清乙方代理费、银行费用、银行利息及剩余______%货款的所有款项后,乙方将所有费用出具商业发票给甲方。

  三、委托订货阶段

  甲方将所需货物的品名、规格、质量标准、价格、数量、装运期、包装、产地、生产厂家等详细信息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以乙方的名义与国外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乙方与国外供货客户签订的进口合同对甲方均具有同等约束力。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提交订货要求

  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交进口订货计划,如需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已按甲方原订货要求与国外供货商签订了进口合同后,甲方要求修改的,则甲方所修改内容必须与国外供货商重新达成一致,经乙方同意后才能进行修改。

  2、接受进口合同

  在乙方与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前,乙方应将准备签订的进口合同提交甲方确认,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进口合同文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没有异议,应在__工作日内对该合同文本进行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如发现与原订货要求不符,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明确不符内容;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回复意见的,视为甲方认可进口合同文本内容。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签订进口合同在甲方提供书面订货要求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订货要求与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付款方式为即期L/C。进口合同签订后,乙方及时将进口合同副本递交甲方。

  2、解除订货的情形

  (1)在乙方与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前,甲方可以撤销订货要求,但是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进口合同订立以后、正式履行之前,如甲方撤销订货要求,应当由甲方与国外供货商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凭甲方的书面通知及国外供货商的确认,乙方应与国外供应商解除进口合同。若甲方与国外供应商未就此达成一致的,甲方书面向乙方承诺直接处理因解除进口合同导致的一切纠纷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前提下,乙方可以与国外供货商解除进口合同。

  (3)如果乙方已经对外完成货款支付或者国外供货商已经装运的,甲方不得撤销订货要求。

  (4)市场价格波动在合同执行或押汇期间,如遇国际或国内市场价格下跌,甲方自愿追加与价格下跌幅度相匹配的保证金给乙方,保证乙方代理权益不受损失。

  四、合同执行阶段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承担进口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甲方应完全承担与甲方订货要求一致的进口合同项下买方的权利及义务。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进口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代理费:按照总金额______%计算收取。法定税金(包括但不限于):海关关税、进口增值税、因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而征收的反倾销、反补贴税费。上述费用应该在国家要求乙方支付时间前______个工作日的合理时间内向乙方足额交纳。如因甲方原因未缴纳所产生的一切后期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

  (1)乙方办理银行手续的所有费用及利息、港口通关费、保险费、倒运费、单证费、港杂费、滞箱费、滞报金、检疫费、出入库费等港口及单证的一切相关费用。

  (2)违约金包括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本协议约定的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和进口合同下乙方向国外供货商支付的违约金。

  (3)其他应由甲方承担的款项。

  2、支付款项的时间甲方在乙方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金额的______%作为履约保证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保证金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对外开证手续。乙方在收到开证行到单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乙方根据甲方的押汇申请在______天之内为甲方办理______天的银行押汇手续及赎单。甲方最迟应在押汇到期日______个工作日之前,向乙方付清剩余______%货款,押汇利息,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3、修改合同通知如甲方与国外供货商协商一致变更订货要求,并要求乙方配合修改合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交盖有甲方公章的修改通知书,否则,乙方可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进口业务操作甲方须指派专人接货并验收,对进口货物名称、质量、价格及数量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甲方不得因进口货物的质量或数量等问题而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义务。

  5、单证关系

  (1)如国外供货商提供的单据与甲方要求相符,甲方应在收到单据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确认。

  (2)如国外供货商提供的单据与甲方要求有明显不符而甲方同意接受该不符,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盖有甲方公章的明确书面通知,否则,乙方可拒付,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如国外供货商提供的单据与甲方要求未有明显不符而甲方要求乙方拒付,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盖有甲方公章的明确书面通知,同时乙方有权决定是否拒付,由此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皆由甲方承担。

  6、货损及丢失

  甲方完全承担进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海运、陆运、空运、铁运等)和入保税区冷库后的一切货损、丢失、灭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

  7、因进口货物被检验检疫部门发现不符合我国进口要求而强制退运或者销毁的,甲方仍然应当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代理费、银行费用及其他已垫付费用。甲方在接到乙方付款通知后__内应当将上述全部费用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修改合同在接到甲方符合约定的合同修改通知书的情况下,及时修改合同。如遇国外供货商要求修改合同,乙方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对合同进行修改。

  2、结算收到银行到单通知后,根据甲方书面通知向银行申请办理______天的进口押汇,并取得全套正本单据。

  3、办理进口手续货到目的港前,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货物的`报备,报检,报关,港口操作及仓储等相关事宜。

  4、货权及交接

  (1)货物到港后,乙方取得全套单据并掌握货权,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报备等手续,货物以乙方名义入乙方保税区内冷库。

  (2)甲方在______天的押汇期内部分或全部付清代理费、银行费用、银行利息及剩余______%货款的全部金额后,乙方需根据甲方付款金额,部分或全部将货权转移给甲方。

  (3)甲方在____天押汇期内付清乙方代理费、银行费用、银行利息及剩余______%货款的所有费用后,乙方将货款及全部费用出具商业发票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没收甲方全部保证金并自行处理货物和有关单据,甲方应承担处理货物的差价损失及其他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进口合同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约定保证金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或者迟延履行与外商签订的进口合同的,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上述迟延付款违约金之外,应当承担进口合同项下买方的一切违约责任。

  3、甲方须对自身的资信状况及主体资格负责,并对与乙方所签署的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确保合同正确履行,保护乙方利益,保证货物安全及资金安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采购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致使乙方利益受损时,甲方应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若因以乙方名义签订的进口合同、销售合同及与进口货物有关的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发生的一切责任及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除非该责任及风险由乙方过错导致。

  5、若进口货物与进口合同描述不符,或因其他欺诈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海关及其他管理部门所做的任何形式的处罚,甲方应负全部责任。

  6、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拒收或迟延接收进口货物,甲方应承担因此导致的费用和损失,乙方有权没收甲方保证金;拒收或迟延接收进口货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自行处理货物和有关单据,没收甲方全部保证金,甲方应承担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

  7、进口合同条款的修改以及提单/运单等货物单证内容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做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国外供货商协商变更进口合同以及与货物相关单证内容,损害对方利益的,对方有权要求擅自修改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8、若甲方提供的手续不及时或因故未被海关认可,造成无法及时报关,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9、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甲方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进口合同中作为买方的义务。

  六、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本协议和进口合同的,免除遭受不可抗力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七、争议解决

  凡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效力

  1、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后甲乙双方成交的代理合同,除另有约定外,均适用本协议的文本。

  2、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结束时终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合同:委托寄送进出口许可证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进一步加强_________落实力度,确保_________工作能够*稳顺利进行,_________报请_________省外经贸厅(外贸处)批准,从即日起接受_________委托,代为寄送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_________ (以下简称许可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委托甲方寄送相关许可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寄送相关许可证。

  2.乙方需将本企业详细地址、指定收件人、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以书面形式交由甲方备案。

  3.乙方需提供完备的申领资料,以便甲方审核无误后办理寄送。

  4.甲方指定中国邮政ems作为许可证递送公司,每天定时将证书寄给乙方指定收件人。乙方指定收件人收到证书后应立即将回执清单(见附件)传真给甲方(传真号:_________)。 5.双方应将相关寄送的各种凭证妥善保留_________个月,以备查验。

  6.如乙方需临时自行领证,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按自行领证规定办理。

  7.如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证书滞后或遗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乙方失误,或确因快递公司原因造成以上情况,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一旦发现证书丢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8.乙方委托甲方寄送自有配额以外的其他_________证书,如有遗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_________配额许可证根据有关规定必须加盖中英文对照企业业务章及法人签字章,未盖章的证书不予寄送。

  10.甲方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正常办证费用和邮寄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11.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1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期限根据_________省外经贸厅(外贸处)有关通知随时调整。

  13.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14.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15.甲乙双方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指定收件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出口合同 16

  委托方:编号:

  贸易代理方:

  运输报关代理方: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代理项目:

  代收代付货款并办理进出口清关运输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所在地

  二、收付汇总金额:

  预计每年约万美金

  三、委托方与贸易代理方合作事项:

  3.1 贸易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3.2贸易代理方服务事项:负责办理对外收付、购汇、结算和外汇核销;

  3.3委托方需支付贸易代理方的费用:

  3.3.1进出口货款:进口外汇金额相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收国外收货人付的外币货款。

  3.3.2进出口代理手续费:

  按照每个合同进口金额相应人民币1%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1000元。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2%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20__元(包含退税服务),如果不办理退税服务,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1%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10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收款的,加收300元服务费。

  3.3.3. 银行财务费:按照银行实际收费计算。

  四、委托方与运输报关代理方合作事项:

  4.1 运输报关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户名: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4.2运输报关代理方服务事项

  办理运输(如需)、投保(如需)、货物到港后,出港前负责货物清关、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指定的的地点。

  4.3委托方需支付运输报关代理方的费用:

  4.3.1国际运保费:货物由出口地到进口地港口或机场发生运输和货物保险费用(如果投保)(外商支付运保费的无此项),如果货物已经运到进口地港口或机场,证明委托方已经接受以上运输报关代理方报价,并且委托运输报关代理方办理的此次运输

  4.3.2进口税款:货物进口报关须缴纳的.相关税款(免税商品无此项),此款项委托方直接支付给海关/中央金库,或支付给运输报关代理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再转交给海关/中央金库。

  4.3.3 进出口杂费:

  1)进出口清关费用:预计每票货物人民币1500元右。此费用直接支付给运输报关代理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2)其他:如国内运输、保险费等,此费用直接支付给运输报关代理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五、财务结算:

  1.进口业务,在国外卖方要求付款时,委托方应及时向上述第3.3.1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银行财务费(预算额)及进口代理手续费,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账户。代理方完成对外付款工作后及时向委托方开具进口结算发票(美元汇率为结算当日银行牌价汇率)并交付委托方。

  2.出口业务,国外买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并处理退税相关事宜。

  3.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委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及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及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4.代理方将上述第3.2条和第4.2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根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委托方提供相应的凭证,并与委托方做财务结算。

  六、责任划分:

  1.鉴于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外贸合同(由委托方、代理方和国外卖/买方三方签署)对国外卖/买方和委托方均有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应协助委托方和国外卖/买方商议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但代理方对于货物质量等超出本委托代理项目外的服务和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2.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托方应及时向代理方提供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委托方未能及时按照上述第六项的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及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自身承担。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担。

  3.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

  (1)除委托事项外,不得为委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委托方名义允诺或解决其他事项;

  (2)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等所有信息应采取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七、效力: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须经三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代理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代理方所在地得法院享有排他性的管辖权。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1.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三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自动延期一年,或三方以本协议为范本签订新的委托代理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留一份,自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贸易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运输报关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传真:

  电话: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出口合同 1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____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账户,每月____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账户的盈亏情况。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____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____市场反映。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理出口合同 18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联系人: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就苏州甲乙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委托苏州大**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代理甲方的进出口贸易的货运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并签订下列协议:

  1. 甲方义务与责任:

  1.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出口货运代理;

  1.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书面进出口委托书,以便乙方订取舱位,同时甲方应在报关前及时将货物及相关单证送至乙方所指定的口岸仓库;货物如需由乙方提货,甲方需提前通知并承担相应的提货费用;甲方应及时提供书面进出口报关委托书及相关单证以利乙方及时完成进出口报关。

  1.3甲方应尽一切可能准时提供内容完整、准确的报关所需的文件、单证、货品以利于乙方的进出口报关,如因甲方的延误而导致货物无法如期登机上船出口或无法正常进口,一切责任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1.4甲方应确认所提供的文件、单证、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律法规所许可,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规定必须提供出口许可证明的货物的出口应提供相应的出口许可证明,否则因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须由甲方自行承担;

  1.5甲方应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完全符合仓储保管和运输要求的包装,否则应对在仓储和运输过程中由于货物包装的原因而引起的货损承担责任;

  1.6乙方在提货、报关和运输过程中所遇到问题和困难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1.7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在处理甲方货物过程中所产生的进出口相关费用。

  2. 乙方义务与责任:

  2.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承担甲方委托货物的进出口事宜;

  2.2 乙方人员对由于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甲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的义务;

  2.3乙方应制定一套有效的`安保规范措施,以确保甲方货物的安全;货物于陆上运输、仓储、搬运的过程中,乙方应确保货物的完整,因船公司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船期延误或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并协助解决。

  2.4乙方需及时向航空公司和船公司定取舱位,安排出口报关并与航空公司和船公司交接已获准出口的货物。

  2.5如果是门到门服务,乙方应负责安排出口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清关及派送工作,非门到门服务,乙方应负责做好货物交接工作。

  2.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进出口货物后所需的提单(提单开船后24小时)、退单(上海清关报关后30天之内,转关报关14天之内,特殊单证特殊处理)。

  3. 费用及结算方式:

  3.1乙方按照本协议所附报价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2 乙方结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每月末,乙方应在下个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结算清单及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上述请款单后的60日内向乙方付款,如不付乙方有权进行扣单处理,并保留才取进一步措施。

  3.3 乙方替甲方垫付的税金及到付运费,原则上不垫付,若垫付税金及到付运费,甲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单证三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支付给乙方。

  4. 修改与补充:

  4.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经双方各自授权的代表正式签署生效;

  4.2 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需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5. 生效与终止:

  5.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5.2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若双方无终止合同的意向,本合同将自动延长1年;

  5.3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该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6. 其他:

  6.1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分中文版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7. 附件:

  委托费用表(报价表)

  甲方: 乙方:苏州大**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代理出口合同 19

  甲方(出口货物供货人):XXXXXXXXX

  乙方(出口代理人):XXXXX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货物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代理协议的订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货物的状况:

  1、品名:XXXXXXXXX

  2、数量:XXXXXXXXX

  3、质量:XXXXXXXXX

  4、规格:XXXXXXXXX

  5、包装:

  6、成交条件: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在XXXXXXXXX网上交易*台上与外商成交的条件为准。

  (二)代理协议的形式: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均需以书面形式(含传真),否则不发生效力。

  (三)甲方义务:

  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对本协议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义务:

  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义务:

  1、对外销合同承担的义务:

  (1)接受乙方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乙方代表甲方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乙方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2、出口货物:

  (1)甲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3)在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前将协议约定的全部货物运到XXXXXXXXX。

  3、费用:

  (1)承担乙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乙方支付XXXXXXXXX%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XXXXXXXXX日内交付。

  (二)乙方义务:

  1、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3、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民币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向乙方给付总货款XXXXXXXXX%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损失,甲方还需向乙方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乙方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第四条 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附加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代理出口合同 20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创汇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_______万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美元收取代理费_______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为1美元:______人民币,采取买断式,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基本规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按照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5.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口货物的安全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从甲方得到应分配的利润。

  (三)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和/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汇款的情况下,应要求客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出口合同号码。

  3.及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须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财务利息(5.75‰)/月息×_______个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准确、完整、无误”;同时,应积极协作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及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

  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_____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货款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货物必须已经出运;

  B.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须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C.有关票据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包括票据表面完整);

  D.结算的的数量、金额必须与出运的货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须已经收汇;

  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须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客户。

  9.乙方应承担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四)利益结算与分配:乙方的利润和甲方代理费每笔结清并在该笔业务完全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结汇/费用清楚/单证票据齐全/退税核销文件按期退回等)_____天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如乙方以前的业务中存在逾期帐款、库存或存在其他损失,应按实计入费用并在利润分配时从其利润中扣减;利润分配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通用5篇(扩展2)

——进出口合同通用十篇

  进出口合同 1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一.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二.数量:

  三.单价及价格条款: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__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

  四.总价:

  五.允许溢短装:___%.

  六.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七.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八.包装:

  九.保险: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十.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进出口合同 2

  委托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两方本着自愿*等、公*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出口纺织品报关事宜,两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两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进出口纺织品的具体明细,由甲方另以书面的方式提供给乙方,并应在纺织品装船前_________ 日、装飞机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飞机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将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给乙方:

  1、合同;

  2、发票;

  3、装箱单;

  4、提单、空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

  5、提货单;

  6、纺织品的hs编码;

  7、贸易性质;

  8、手册,批件,如进出口许可证,配额证,免税表,证明等;

  9、报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0、报关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三、甲方需要变更有关报关等事项的,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必须保证报关纺织品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上的内容一致。如委托的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甲方应承担由于委托内容与报关单不一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纺织品的报关、报检及报验等信息。

  七、对于进口纺织品,甲方是进口纺织品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如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代付,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前述费用。

  八、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应收取的具体每票业务的报关、报检和报验等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两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两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两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业务,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内将该税费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最后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甲、乙两方另行结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或纺织品,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由于海关、卫生检疫、动植检部门的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乙方报关、报检、报验等延误的,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四、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纺织品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五、如因甲乙两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两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两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十六、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纺织品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两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两方首先就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两方都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九、本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两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经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两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出口合同 3

  合同编号: 201112150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经办人: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等、公*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进出口货物的具体明细,由甲方另以书面的方式提供给乙方,并应在货物装船前_________ 日、装飞机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飞机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将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给乙方:

  1.合同;

  2.发票;

  3.装箱单;

  4.提单、空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

  5.提货单;

  6.货物的hs编码;

  7.贸易性质;

  8.手册,批件,如进出口许可证,配额证,免税表,证明等;

  9.报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0.报关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三、甲方需要变更有关报关等事项的,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上的内容一致。如委托

  的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甲方应承担由于委托内容与报关单不一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货物的报关、报检及报验等信息。

  七、对于进口货物,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前述费用。

  八、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应收取的具体每票业务的'报关、报检和报验等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另见《报价单》,《报价及结算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如报关滞报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甲、乙双方另行结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或货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由于海关、卫生检疫、动植检部门的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乙方报关、报检、报验等延误的,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四、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货物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五、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双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十六、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货物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就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十八、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

  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出口合同 4

  甲方(委托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乙方(受托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第一条(合同的目的)

  乙方将甲方指定的国际进出口货物,按照甲方指示进行相关货运代理业务,包括

  ⑴空运业务的订舱、仓储;

  ⑵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的拆箱;

  ⑶报关、报检、报验;

  ⑷缮制有关单证;

  ⑸陆运。

  第二条(运输货物)

  2.1 本合同的运输货物是指“附件一.运输货物”所规定的内容。

  2.2 根据本合同乙方或乙方选任的实际承运人将散货进行运输时,甲方不论乙方 发行的B/L中是否记载舱面运输条款,均视为同意上述散货的舱面运输。

  2.3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国际进出口货物在附件一中未列明或实际委托货物与附件一所列货物有出入的,其委托货物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细节,详见本合同期间每笔具体业务开展前,甲方下达给乙方的货物清单,甲方下达的货物清单将构成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运费等的结算)

  3.1 乙方完成定量的运输业务后,并于次月5日向甲方发出对账单并开具上月的发票。

  3.2 乙方就本合同约定的运输业务的履行,为甲方代垫的费用按前款程序,同运费一并向甲方请求。

  3.3 甲方收到乙方本条第1款及第2款约定的运费及代垫费用请款书之日起60日内须以人民币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义务

  ⑴甲方同意于起运日5天前向乙方提供合法及必要之运输、进出口报关资料。

  ⑵甲方按双方约定日期、地点及方式将甲方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货物交给乙方。

  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委托有害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属于国家禁运或限运的物品。

  ⑷乙方将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运抵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后,甲方应及时接收或指示其指定的收货人收货。

  4.2 乙方的权利、义务

  ⑴乙方按照甲方需求将B/L或AWB等出运单证提供给甲方。

  ⑵乙方在运输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及时通知甲方并受甲方指示。

  ⑶甲方要求乙方办理目的地通关,乙方可以执行,但通关责任、危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费用由乙方代垫后根据第三条请求运费时一并请求。

  ⑷乙方在货物出运后,通知甲方货物的到达及保管等其它出运货物的明细。

  ⑸乙方将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迅速、正确、安全地运输,尽力在甲方指定的期间内运至目的地。

  第五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5.1 甲、乙双方在任何一方符合以下各项中任何一种情况时,经书面通知后立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⑴对方发行的汇票、支票等被拒付或交易被中止时。

  ⑵对方主要财产被查封、扣押等保全处分或强制执行或被申请重整、和解、破产或自行申请时。

  ⑶收到监督机构的撤销、停止营业等处分。

  ⑷其他因违反本合同而从对方处收到改正催告之日起30日内仍不予改正时。

  5.2 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对损害赔偿的请求不产生任何影响。

  第六条(权利义务的禁制转让)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及义务,不经对方事前同意不得向他方转让、提供担保或处分。

  第七条(保守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取得的有关对方的经营信息、交易内容以及业务、营业、技术秘密等诸事项须保守秘密。若因故意或过失地泄露秘密,无论本合同是否终止均需赔偿对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合同内容的变更)

  本合同包含或替代就本合同相关运输业务甲方及乙方当事人先前签订的所有的书面合同或口头协议,本合同内容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合意,不得更改。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但合同期届满之前1个月,任何乙方没有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则自动延长一年。

  第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运输相关法规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若有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上海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甲、乙双方为证明本合同的签订事实及其内容,制定两份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进出口合同 5

  委托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两方本着自愿*等、公*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出口纺织品报关事宜,两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两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进出口纺织品的具体明细,由甲方另以书面的方式提供给乙方,并应在纺织品装船前_________ 日、装飞机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飞机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将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给乙方:

  1、合同;

  2、发票;

  3、装箱单;

  4、提单、空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

  5、提货单;

  6、纺织品的hs编码;

  7、贸易性质;

  8、手册,批件,如进出口许可证,配额证,免税表,证明等;

  9、报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0、报关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三、甲方需要变更有关报关等事项的,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必须保证报关纺织品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上的内容一致。如委托的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甲方应承担由于委托内容与报关单不一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纺织品的报关、报检及报验等信息。

  七、对于进口纺织品,甲方是进口纺织品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如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代付,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前述费用。

  八、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应收取的具体每票业务的报关、报检和报验等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两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两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两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业务,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内将该税费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最后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甲、乙两方另行结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或纺织品,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由于海关、卫生检疫、动植检部门的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乙方报关、报检、报验等延误的,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四、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纺织品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五、如因甲乙两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两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两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十六、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纺织品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两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两方首先就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两方都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九、本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两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经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两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出口合同 6

  委托人(甲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代理人(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并保证依约履行。

  一、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所有(进)出口货物均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许可经营的范围之内。甲方委托乙方以___________(甲方/乙方/双方)名义签订外贸合同,(进)出口下列货物: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实施外贸代理行为,乙方接受委托,负责对外联络、对外签订和协助甲方执行货物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外贸合同)。

  外贸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将外贸合同文本提交给甲方审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以___________名义签订外贸合同。

  三、委托代理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项目需要办理__________(进口/出口)许可,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相应单据、文件。

  2、甲方应在实际进(出)口之前将进口详细计划告知乙方。并提**品的品名、数量、重量、价格、产地、贸易国等,以便乙方及时开始准备工作。甲方应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准确,并做到单货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或延迟而造成额外费用,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通关手续,随时提供海关所需资料,并提供必要协助。

  4、有权参加商务谈判,对合同价款和合同条款进行确认。

  5、有权对外贸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并对外贸合同文本提出修改意见,对合同的技术部分内容负责。

  6、对于涉外索赔,应提交必要的索赔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及时对外索赔。

  7、按照本合同约定和乙方资金使用计划向乙方支付货款、代理费及其他款项,并办理财务结算。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按时完成代理工作,以___________名义签订并履行外贸合同。

  2、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外发出正式询价或招标文件,组织和安排对外交流、谈判、签约工作,技术交流除外。

  3、负责办理与项目有关的外商来华邀请电函,协助办理外商来华签证手续。协助甲方办理甲方本项目出国团组的出国手续。

  4、负责外贸合同中商务部分谈判,向甲方如实提供市场行情、客户情况等有关经营信息,与甲方共同协商谈判策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签订外贸合同。

  5、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到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不限于申请、登记、备案、许可。

  6、外贸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会同甲方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7、在外贸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外贸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的,乙方负责按照外贸合同的有关约定,及时处理有关争议和对外索赔,或采取甲方可接受的其它补救措施。

  8、收到甲方按照乙方资金使用计划支付的相关款项后及时办理对外付款或按外贸合同催款,按照约定和甲方办理财务结算,办理清关、提运、保险、商检、入库以及国内外运输等事宜。

  六、货款、费用及结算

  1、外贸合同项下价款,乙方应于每笔付款事项前______日向甲方发出资金使用计划,甲方确认无误后将每笔支付款的配套人民币(汇率暂按__________计算,实际汇率按购汇日银行公布的汇率牌价多退少补)汇到乙方的开户行账号。乙方负责在收到上述款项后的______日内,办理税务证明、购汇和按外贸合同约定及时对外付汇,并在货物清关后______日内向甲方开具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和国外发票的正本,以便甲方办理入库验收及财务核销。

  2、外贸合同项下价款,乙方按收(汇)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基准价结**民币,扣除相应代理费和其它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并在收到后______日内将价款转付给甲方。

  3、代理费按进口合同金额的______%收取。若不足人民币_________元,则按人民币_________元收取。

  4、在通关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仓费、法定商检费、查验费、保险费、运杂费等,以海关、商检、船务、运输公司开据的发票为准,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与甲方结算。

  七、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一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违反本合同,该方应向另一方承担应履行不能或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有因此履行不能或违约而造成的间接或偶然损害或损失应排除在外。本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守约方对违约方的其他任何权利不受影响。

  八、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责任。

  九、适用法律

  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未果时直接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及其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友好地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该争议的存在后________日内协商不成的,应将该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依该仲裁机构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一、其他

  1、由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达成的其他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在中国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合同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其行使单项或部分权利也不得排除对权利将来的行使。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进出口合同 7

  委托人(甲方):住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理人(乙方):住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并保证依约履行。

  一、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所有(进)出口货物均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许可经营的范围之内。甲方委托乙方以___________(甲方乙方双方)名义签订外贸合同,(进)出口下列货物: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代理权限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实施外贸代理行为,乙方接受委托,负责对外联络、对外签订和协助甲方执行货物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外贸合同)。外贸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将外贸合同文本提交给甲方审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以___________名义签订外贸合同。

  三、委托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项目需要办理__________(进口出口)许可,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相应单据、文件。

  2、甲方应在实际进(出)口之前将进口详细计划告知乙方。并提**品的品名、数量、重量、价格、产地、贸易国等,以便乙方及时开始准备工作。甲方应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准确,并做到单货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或延迟而造成额外费用,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通关手续,随时提供海关所需资料,并提供必要协助。

  4、有权参加商务谈判,对合同价款和合同条款进行确认。

  5、有权对外贸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并对外贸合同文本提出修改意见,对合同的技术部分内容负责。

  6、对于涉外索赔,应提交必要的索赔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及时对外索赔。

  7、按照本合同约定和乙方资金使用计划向乙方支付货款、代理费及其他款项,并办理财务结算。风险提示:

  建议双方明确好代理条件,如果对代理条件要求较为严格的,建议可以对代理条件进行明细;如果有相关资质信息,可以作为合同附件;避免一方存在信息不真实,或者资质授权过期等情况,容易引代理纠纷。

  涉及到代理条件变更,最好可以有具体的应对措施。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按时完成代理工作,以___________名义签订并履行外贸合同。

  2、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外发出正式询价或招标文件,组织和安排对外交流、谈判、签约工作,技术交流除外。

  3、负责办理与项目有关的外商来华邀请电函,协助办理外商来华签证手续。协助甲方办理甲方本项目出国团组的出国手续。

  4、负责外贸合同中商务部分谈判,向甲方如实提供市场行情、客户情况等有关经营信息,与甲方共同协商谈判策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签订外贸合同。

  5、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到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不限于申请、登记、备案、许可。

  6、外贸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会同甲方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7、在外贸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外贸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的,乙方负责按照外贸合同的有关约定,及时处理有关争议和对外索赔,或采取甲方可接受的其它补救措施。

  8、收到甲方按照乙方资金使用计划支付的相关款项后及时办理对外付款或按外贸合同催款,按照约定和甲方办理财务结算,办理清关、提运、保险、商检、入库以及国内外运输等事宜。

  六、货款、费用及结算

  1、外贸合同项下价款,乙方应于每笔付款事项前____日向甲方发出资金使用计划,甲方确认无误后将每笔支付款的`配套人民币(汇率暂按__________计算,实际汇率按购XX银行公布的汇率牌价多退少补)汇到乙方的开户行账号。乙方负责在收到上述款项后的____日内,办理税务证明、购汇和按外贸合同约定及时对外付汇,并在货物清关后____日内向甲方开具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和国外发票的正本,以便甲方办理入库验收及财务核销。

  2、外贸合同项下价款,乙方按收(汇)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基准价结**民币,扣除相应代理费和其它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并在收到后____日内将价款转付给甲方。

  3、代理费按进口合同金额的______%收取。若不足人民币_________元,则按人民币_________元收取。

  4、在通关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仓费、法定商检费、查验费、保险费、运杂费等,以海关、商检、船务、运输公司开据的发票为准,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与甲方结算。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七、违约责任如果本合同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一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违反本合同,该方应向另一方承担应履行不能或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有因此履行不能或违约而造成的间接或偶然损害或损失应排除在外。本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守约方对违约方的其他任何权利不受影响。

  八、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责任。

  九、适用法律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未果时直接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及其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友好地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该争议的存在后____日内协商不成的,应将该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依该仲裁机构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十一、其他

  1、由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达成的其他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在中国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合同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其行使单项或部分权利也不得排除对权利将来的行使。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出口合同 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一、货物基本情况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美元)

  总价(美元)

  合同数量有_________%的溢短装(可以约定不同规格货物是否允许溢短装及幅度)。

  合同总值(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流程与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的产品符合国家进口食品的一切法律和法规。如有违反甲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2、甲方负责研判市场,确定每批进口货物的国外供货客户,洽谈并确定进口合同内容,配合乙方完成进口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并委托乙方为甲方进口货物,双方签订《代理进口协议》。

  3、乙方对所进口货物的质量不负任何责任,只负责以乙方名义与甲方提供的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采购进口货物,以即期L/C的方式支付货款。进口货物出现的任何质量、数量、包装、标签问题由甲方完全负责并解决。

  4、甲方在乙方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金额的______%作为履约保证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保证金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对外开证手续。

  5、乙方在收到开证行到单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乙方根据甲方的押汇通知在______天之内为甲方办理______天的银行押汇手续及赎单。

  6、甲方负责办理货物的报备,报检,报关等进口事宜,货物报备以乙方名义进入乙方在保税区内的仓库,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7、甲方在______天进口押汇期内,部分或全部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乙方可部分或全部将甲方已付款数额等值货物货权转移给甲方。

  8、甲方在______天进口押汇期内付清乙方代理费、银行费用、银行利息及剩余______%货款的所有款项后,乙方将所有费用出具商业发票给甲方。

  三、委托订货阶段

  甲方将所需货物的品名、规格、质量标准、价格、数量、装运期、包装、产地、生产厂家等详细信息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以乙方的名义与国外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乙方与国外供货客户签订的进口合同对甲方均具有同等约束力。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提交订货要求

  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交进口订货计划,如需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已按甲方原订货要求与国外供货商签订了进口合同后,甲方要求修改的,则甲方所修改内容必须与国外供货商重新达成一致,经乙方同意后才能进行修改。

  2、接受进口合同

  在乙方与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前,乙方应将准备签订的进口合同提交甲方确认,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进口合同文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没有异议,应在__工作日内对该合同文本进行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如发现与原订货要求不符,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明确不符内容;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回复意见的,视为甲方认可进口合同文本内容。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签订进口合同在甲方提供书面订货要求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订货要求与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付款方式为即期L/C。进口合同签订后,乙方及时将进口合同副本递交甲方。

  2、解除订货的情形

  (1)在乙方与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前,甲方可以撤销订货要求,但是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进口合同订立以后、正式履行之前,如甲方撤销订货要求,应当由甲方与国外供货商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凭甲方的书面通知及国外供货商的确认,乙方应与国外供应商解除进口合同。若甲方与国外供应商未就此达成一致的,甲方书面向乙方承诺直接处理因解除进口合同导致的一切纠纷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前提下,乙方可以与国外供货商解除进口合同。

  (3)如果乙方已经对外完成货款支付或者国外供货商已经装运的,甲方不得撤销订货要求。

  (4)市场价格波动在合同执行或押汇期间,如遇国际或国内市场价格下跌,甲方自愿追加与价格下跌幅度相匹配的保证金给乙方,保证乙方代理权益不受损失。

  四、合同执行阶段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承担进口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甲方应完全承担与甲方订货要求一致的进口合同项下买方的权利及义务。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进口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代理费:按照总金额______%计算收取。法定税金(包括但不限于):海关关税、进口增值税、因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而征收的反倾销、反补贴税费。上述费用应该在国家要求乙方支付时间前______个工作日的合理时间内向乙方足额交纳。如因甲方原因未缴纳所产生的一切后期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

  (1)乙方办理银行手续的所有费用及利息、港口通关费、保险费、倒运费、单证费、港杂费、滞箱费、滞报金、检疫费、出入库费等港口及单证的一切相关费用。

  (2)违约金包括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本协议约定的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和进口合同下乙方向国外供货商支付的违约金。

  (3)其他应由甲方承担的款项。

  2、支付款项的时间甲方在乙方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金额的______%作为履约保证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保证金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对外开证手续。乙方在收到开证行到单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乙方根据甲方的押汇申请在______天之内为甲方办理______天的银行押汇手续及赎单。甲方最迟应在押汇到期日______个工作日之前,向乙方付清剩余______%货款,押汇利息,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3、修改合同通知如甲方与国外供货商协商一致变更订货要求,并要求乙方配合修改合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交盖有甲方公章的修改通知书,否则,乙方可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进口业务操作甲方须指派专人接货并验收,对进口货物名称、质量、价格及数量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甲方不得因进口货物的质量或数量等问题而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义务。

  5、单证关系

  (1)如国外供货商提供的单据与甲方要求相符,甲方应在收到单据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确认。

  (2)如国外供货商提供的单据与甲方要求有明显不符而甲方同意接受该不符,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盖有甲方公章的明确书面通知,否则,乙方可拒付,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如国外供货商提供的单据与甲方要求未有明显不符而甲方要求乙方拒付,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盖有甲方公章的明确书面通知,同时乙方有权决定是否拒付,由此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皆由甲方承担。

  6、货损及丢失

  甲方完全承担进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海运、陆运、空运、铁运等)和入保税区冷库后的一切货损、丢失、灭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

  7、因进口货物被检验检疫部门发现不符合我国进口要求而强制退运或者销毁的,甲方仍然应当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代理费、银行费用及其他已垫付费用。甲方在接到乙方付款通知后__内应当将上述全部费用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修改合同在接到甲方符合约定的合同修改通知书的情况下,及时修改合同。如遇国外供货商要求修改合同,乙方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对合同进行修改。

  2、结算收到银行到单通知后,根据甲方书面通知向银行申请办理______天的进口押汇,并取得全套正本单据。

  3、办理进口手续货到目的港前,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货物的报备,报检,报关,港口操作及仓储等相关事宜。

  4、货权及交接

  (1)货物到港后,乙方取得全套单据并掌握货权,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报备等手续,货物以乙方名义入乙方保税区内冷库。

  (2)甲方在______天的押汇期内部分或全部付清代理费、银行费用、银行利息及剩余______%货款的全部金额后,乙方需根据甲方付款金额,部分或全部将货权转移给甲方。

  (3)甲方在____天押汇期内付清乙方代理费、银行费用、银行利息及剩余______%货款的所有费用后,乙方将货款及全部费用出具商业发票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没收甲方全部保证金并自行处理货物和有关单据,甲方应承担处理货物的差价损失及其他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进口合同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约定保证金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或者迟延履行与外商签订的进口合同的,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上述迟延付款违约金之外,应当承担进口合同项下买方的一切违约责任。

  3、甲方须对自身的资信状况及主体资格负责,并对与乙方所签署的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确保合同正确履行,保护乙方利益,保证货物安全及资金安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采购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致使乙方利益受损时,甲方应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若因以乙方名义签订的进口合同、销售合同及与进口货物有关的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发生的一切责任及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除非该责任及风险由乙方过错导致。

  5、若进口货物与进口合同描述不符,或因其他欺诈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海关及其他管理部门所做的任何形式的处罚,甲方应负全部责任。

  6、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拒收或迟延接收进口货物,甲方应承担因此导致的费用和损失,乙方有权没收甲方保证金;拒收或迟延接收进口货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自行处理货物和有关单据,没收甲方全部保证金,甲方应承担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

  7、进口合同条款的修改以及提单/运单等货物单证内容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做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国外供货商协商变更进口合同以及与货物相关单证内容,损害对方利益的,对方有权要求擅自修改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8、若甲方提供的手续不及时或因故未被海关认可,造成无法及时报关,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9、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甲方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进口合同中作为买方的义务。

  六、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本协议和进口合同的,免除遭受不可抗力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七、争议解决

  凡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效力

  1、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后甲乙双方成交的代理合同,除另有约定外,均适用本协议的文本。

  2、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结束时终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合同:委托寄送进出口许可证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进一步加强_________落实力度,确保_________工作能够*稳顺利进行,_________报请_________省外经贸厅(外贸处)批准,从即日起接受_________委托,代为寄送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_________ (以下简称许可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委托甲方寄送相关许可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寄送相关许可证。

  2.乙方需将本企业详细地址、指定收件人、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以书面形式交由甲方备案。

  3.乙方需提供完备的申领资料,以便甲方审核无误后办理寄送。

  4.甲方指定中国邮政ems作为许可证递送公司,每天定时将证书寄给乙方指定收件人。乙方指定收件人收到证书后应立即将回执清单(见附件)传真给甲方(传真号:_________)。 5.双方应将相关寄送的各种凭证妥善保留_________个月,以备查验。

  6.如乙方需临时自行领证,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按自行领证规定办理。

  7.如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证书滞后或遗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乙方失误,或确因快递公司原因造成以上情况,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一旦发现证书丢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8.乙方委托甲方寄送自有配额以外的其他_________证书,如有遗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_________配额许可证根据有关规定必须加盖中英文对照企业业务章及法人签字章,未盖章的证书不予寄送。

  10.甲方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正常办证费用和邮寄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11.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1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期限根据_________省外经贸厅(外贸处)有关通知随时调整。

  13.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14.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15.甲乙双方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指定收件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进出口合同 9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两方本着自愿*等、公*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出口纺织品报关事宜,两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两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进出口纺织品的具体明细,由甲方另以书面的方式提供给乙方,并应在纺织品装船前_________日、装飞机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飞机抵港前_________日前将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给乙方:

  1、合同;

  2、发票;

  3、装箱单;

  4、提单、空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

  5、提货单;

  6、纺织品的hs编码;

  7、贸易性质;

  8、手册,批件,如进出口许可证,配额证,免税表,证明等;

  9、报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0、报关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三、甲方需要变更有关报关等事项的,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必须保证报关纺织品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上的内容一致。如委托的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甲方应承担由于委托内容与报关单不一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纺织品的报关、报检及报验等信息。

  七、对于进口纺织品,甲方是进口纺织品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如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代付,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前述费用。

  八、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应收取的具体每票业务的报关、报检和报验等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两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两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两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业务,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内将该税费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最后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甲、乙两方另行结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或纺织品,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由于海关、卫生检疫、动植检部门的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乙方报关、报检、报验等延误的,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四、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纺织品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五、如因甲乙两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两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两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十六、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纺织品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两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两方首先就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两方都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九、本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两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经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两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出口合同 10

  编 号(No.) :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Signed at) :________

  日 期(Date) :_____________

  卖方(Sell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传真(Fax) :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Buyer)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The undersigned Seller and Buyer have agreed to close 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et forth as below:

  1. 商品名称、规格和质量 (Name, Specifications and Quality of Commodity):

  2. 数量(Quantity):

  3. 单价及价格条款 (Unit Price and Terms of Delivery) ::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办理。)

  The terms FOB,CFR,or CIF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INCOTERMS 2000) provided by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unless otherwise stipulated herein.)

  4. 总价 (Total Amount):

  5. 允许溢短装(More or Less): ___%.

  6. 装运期限(Time of Shipment):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Within _____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allowing tran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

  7. 付款条件(Terms of Payment):

  买方须于____ 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 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By Confirmed, Irrevocable, Transferable and Divisible L/C to be available by sight draft to reach the Seller before ______ and to remain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______after the Time of Shipment. The L/C must specify that trans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s are allowed.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 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The Buyer shall establish a Letter of Credit before the above-stipulated time, failing which, the Sell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scind this Contract upon the arrival of the notice at Buyer or to accept whole or part of this Contract non fulfilled by the Buyer, or to lodge a claim for the direct losses sustained, if any.

  8. 包装(Packing):

  9. 保险(Insurance):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Covering _____ Risks for______110% of Invoice Value to be effected by the ____________.

  10. 品质/数量异议 (Quality/Quantity discrepancy):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 数量异议

  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商品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 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In case of quality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30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 while for quantity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 It is understood that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any discrepancy of the goods shipped due to cause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 Shipping Company, other Transportation Organization /or Post Office are liable.

  11. 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 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failure or delay in delivery of the entire lot or a portion of the goods under this Sales Contract in consequence of any Force Majeure incidents which might occur. Force Majeure as referred to in this contract means unforeseeable, unavoidable and insurmountable objective conditions.

  12. 仲裁(Arbitration):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ale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e dispute shall then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Shenzhe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13. 通知(Notices):

  所有通知用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All notice shall be written in _____ and served to both parties by fax/e-mail /courier according to the following addresses. If any changes of the addresses occur, one party shall inform the other party of the change of address within ____ days after the change.

  14. 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executed in two counterparts each in Chinese and English, each of which shall be deemed equally authentic. This Contract is in _____ copies effective since being signed/sealed by both parties.

  The Seller: The Buyer

  卖方签字(盖章): 买方签字(盖章):


出口通用5篇(扩展3)

——货物出口运输服务合约通用五篇

  货物出口运输服务合约 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结合成都现价及相关法规,就都江堰煤矿运输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运输物名称:燃煤

  二:运输地点:又甲方指定装料点__________和卸料点_______________

  三:运输车型:货箱长为米至6米这个范围之内.

  四:运输线路:由甲方指定.

  五:运输工期:暂定一年.

  六:用车数量暂定10辆,具体数量视情况而论在定.先上5辆车.

  七:运输价格及计算方式:

  1、运输距离在公里以内,按每车元计算.(壹千元人民币整)

  2、超出公里按照第七条第一款折合为除等于元人民币/公里超过米视为1公里.不足米则不加公里数.每超过1公里就加元人民币.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点结清上一日的运输款.不得超过中午12点.如果这样乙方有权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按照十一条款执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车辆进场的时间.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在3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装货.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条执行。

  十:其它条款

  1、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负责办理路上所需的'各种证件和通行证。

  2、在运输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挡或是罚款、扣车扣证,一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耽误乙方运输按照十一款第4条执行)

  3、乙方驾驶员酒后驾车。带病驾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任何负责。

  4、甲乙双方经常沟通有问题及时处理。

  5、24小时作业。

  6、乙方车辆服从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为出现则赔偿给甲方20__元人民币作为损失。

  十一:违约处罚

  1、如因甲方施工条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2、乙方无故停工,甲方有权扣发停工车辆的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以上1、2都视为违约。

  4、违约按照每车每天800元计算。

  十二:车辆进场后,甲方马上付给乙方每辆车1000元的进场费用。此费用在工程结束时退还给甲方。

  十三: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处理。

  十四:协议签订后,从车辆进场之日自动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货物出口运输服务合约 2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经过*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 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缺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 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 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 接收货物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 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

  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 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 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一) 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 签约地:_______

  甲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货物出口运输服务合约 3

  甲方(委托方):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

  确认方: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遵循*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 乙方提供给甲方服务的车辆为 _______(车辆品牌及型号),共 _______辆,具体参数及配置为_______ 。(或另行制作《车辆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1.2 行车路站点线图:_______ 。(或另行制作《行车路站点线图》作为本合同附件)

  1.3行车次数及时间:_______ 。

  第二条服务要求

  2.1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车均具备供暖、空调设施,且车辆外观整洁,车内环境清洁,机械性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装有座套和头套,且每_______ 周 更换一次,而且要确保客车始终拥有及时的保养和完好的车况。并保证符合车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技术要求,做到证照齐全;车辆保险手续齐全,具有足额的座位险、交强险。

  2.2 乙方应为每部车辆配备司机和乘务员各一名,并确保所有的驾驶员具有真实、有效的驾驶证,并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司机、乘务人员着装整洁、职业,服务态度文明友好,司机在班车行程内应全程负责甲方乘车员工的乘车安全,班车司机应相对固定,更换司机每月不得超过 3次(不论每次更换时间长短),乙方应及时将更换后司机的相关信息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对班车司机的投诉,并说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应即时更换该名司机。

  2.3 甲方有权最终决定所有班车的车型、行车路线、接送站点及发车时间,如果甲方需要调整所需的班车服务,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合理的调整。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班车所用车辆,如发生类似情况,甲方有权扣除当月车款总额的 10% ,并要求乙方在 1 日内将车辆更换为本合同所约定之车辆。

  2.4 乙方保证其班车及班车司机应提前 20分钟 到达指定运输线路的始发站。如果由于班车故障,则乙方应当另行安排车辆接替,保证甲方乘客在40分钟内及时换乘,未能及时换乘的视为延误,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200元的延误费;如因班车司机人为原因,班车不能按时出发或不能按规定时刻表运行时,视为乙方延误。在上述情况下,甲方首站乘车员工在规定发车时间后,超过20分钟仍未见到乙方车辆时,甲方员工可选择出租车上、下班,并沿途通知或搭载其他员工,乙方应在24小时内为甲方员工报销出租车费用。

  2.5 乙方提供的车辆及内饰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规定,乙方驾驶员在执行班车任务时禁止使用手提电话,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投诉。

  第三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 年,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第四条服务验收

  4.1 甲方验收代表姓名: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

  4.2 乙方在服务每满_______ 月后,须向甲方该阶段客运服务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车辆、司机及乘务员信息、每日客运详情)的书面报告,并经甲方验收代表签字认可,该方案与报告作为确认乙方服务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第五条服务费用及付款

  5.1 甲方支付班车的服务费,服务期限内全部车辆总计人民币_______ 元,大写:_______ ,乙方应负担所提供班车的相关费用,包括燃油费、保险费及维修保养费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5.2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以 转账支票方式 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条假日,付款日期顺延至收假后首个工作日)全额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运费人民币_______ 元,大写:_______ 。

  5.3 乙方在向甲方申请支付服务费用时,应出具国家正式票据,若未出具,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班车服务费。

  6.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资格信息。

  6.3 甲方需要变更任何行车路线,接送站点和班车时间及班次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 甲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纪律和措施,确保班车乘客按秩序上、下车就座,保持车内卫生,自觉维护班车设施,防止班车发生任何损坏。

  6.5 甲方乘车人员凭有效证件或识别标志乘车,防止无关人员混入车内,自觉遵守乘车规定,按规定地点上下车,不得携带宠物乘车。

  6.6 如乘车人员超过核定人数时,乙方可以拒载。甲方如需临时增加车辆,需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7.1 乙方应严格按班车服务条款的规定为甲方提供班车服务,乙方保证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和法规要求的资质。

  7.2 乙方所提供的班车在任何需要修理、保养、年检时,乙方应调拨规格及质量条件相同的临时班车,替代原来的车辆提供班车服务,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费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应提前 3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临时替换车辆须经甲方认可。

  7.3 乙方应负责招聘、雇佣培训及管理所需班车司机,负责支付其工资和其它必要的雇佣费用。乙方安排的驾驶员,在行车时时速应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内,确保车辆的.行车安全。

  7.4 乙方应对班车司机的行为负完全责任。乙方保证班车司机均已接受过有关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方面的培训,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规章及制度的培训。一旦有任何班车司机违反交通法规、安全制度及合同约定造成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7.5 如果在班车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车时,因乙方原因出现任何事故导致发生甲方职工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职工或第三人的损害赔偿。

  7.6 乙方每年对驾驶员考评一次,包括安全意识、驾驶经验、事故记录和年度体检等,乙方有义务将上述考评记录、体检结果等交予甲方检查。

  7.7 为了促进更好的服务与沟通,每月甲方员工对乙方的投诉次数不能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甲方将书面警告乙方。并且对于每次投诉,应在接到投诉后三日内尽快圆满解决。如果投诉超过1个月还不能解决或者累计两个月投诉每月超过5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则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项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2 若乙方在合同期间内不按甲方规定的线路、时间、地点行车,季度累计延误 2次 的,发生服务质量问题等,甲方有权扣除本季度运费的 30% 作为违约金,且暂停支付运费,责令乙方尽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支付运费。季度累计延误 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30 %支付违约金。

  8.3 经道路运营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4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义务,甲方应当自乙方不履行义务之日起七日内书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后三日内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未履行部分总金额 30%的违约金。

  第九条特别约定

  9.1 当燃油价格涨跌幅度达当前价格 (如:零号柴油7.14元/升,负十号柴油7.56元/升)的30%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运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2 陕西省省级单位**采购中心作为合同的确认方,协助甲、乙双方签订并执行本合同。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双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 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A.提交 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 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如需修改或者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12.4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2.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_______份,双方各执 _______份。

  甲方(法人公章)_______

  住所地: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

  电话: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账号:_______

  税号:_______

  日期:_______

  住所地:_______

  乙方(法人公章)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

  电话: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账号:_______

  税号:_______

  日期:_______

  货物出口运输服务合约 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为了明确本公司与委托人的代理服务关系,实现委托人的经济利益,根据《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乙方自筹资金购置 牌车(桂 )自愿委托甲方为该车运输业务的提供与该车运输无关的相关代理事项,甲、乙双方是提供代理服务于接受代理服务的代理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愿意每月向甲方缴纳 元的代理服务费(如遇到市场、物价或其他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甲方可根据同行业收费标准调整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与乙方个人运输收益无关联,甲方不参与乙方的运营收益)。甲方代理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代办该车证照、代买养路费、代缴税费、代检车辆、代买保险和索赔、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等,上述代办业务所需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乙方必须通过甲方代办买足车辆的保险、人员险、第三者(不得低于50万元的保险金额)等险种,拒绝买保险的甲方有权停止该车的一切经营活动,保险险种金额不足时由甲方代办,费用由乙方承担。

  2、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押金,押金按车辆一个月的养路费、税、工商费、进站费、服务费的数量交甲方,车主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缴纳,但首期至少缴纳一半以上,不得超过3期,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风险押金的作用在于,如乙方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规发生事故时甲方可以动用风险押金作为处理事故的费用支出,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可以从风险押金扣。乙方车辆转出(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双方合同解除后,风险押金退还乙方。

  3、乙方不得从事非法运输,不得运输违禁物品,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禁止运输的其他物品,不得超限超载,如有违反,由乙方负全责。

  4、按时进行车辆年审,按时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和等级评定,如果超期罚款由乙方自负。

  5、乙方应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学*,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对车辆聘请的司机要在选聘时严格把关,不符合驾驶条件和资格的人员不得驾驶该车运营,该车驾驶人员应注意提高自身驾驶技术,必须谨慎驾驶。

  四、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个月的养路费、税、工商费、进站费、服务费及上级管理部门临时性收费交给甲方,逾期不交则按每天1%计缴纳滞纳金,超过2个月未交所欠税费的,乙方同意甲方扣车抵款或办理停业直至注销该车营业手续。

  五、乙方保证不得将车辆擅自改装或者私自转移,确需转移的,乙方须提前1个月告知甲方,并由甲方代办有关转让手续,转让后该车须继续留在甲方的,应由新车主重新与甲方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合同。乙方私自转让车辆的,甲方有权停止该车的一切经营活动并注销该车的营运证件,因乙方私自转让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扣该车以挽回甲方的经济损失,并由乙方和新车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因各种原因停业的,必须将该车的行驶证、购置证、营运证、工商营业执照及停业的有关证明材料及时交给甲方,并有甲方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停业手续,拖延不交以上证件和材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责,车辆注销营运证后乙方要及时将车辆转出甲方,拖延不办转出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有权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损害甲方的声誉,由于乙方的行为受到新闻媒体的批评和上级机关的处罚并使甲方的名誉和经济受到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乙方在合同期间内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解约金,并须结清欠款,处理完民事纠纷和归还牌证等;如果乙方恶意欠款达3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交还牌证,结清欠款。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九、合同期间如国家新法律出台,主管部门政策发生变化,客观条件发生变更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乙双方可以再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协商不下后,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市工商运输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出口运输服务合约 5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等互利的原则就货物出口运输代理服务达成如下委托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委托甲方将货物自国内口岸出口运往世界各地港口,业务范围包括:出口舱位洽订,代办仓储报关,代办陆路集装箱运输,签发提单及其他相关业务。

  二 、服务要求

  甲方接受委托后,依照乙方具体要求(以乙方书面/电子托运单为准)及时快捷、稳妥将货物运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 、费用结算与付款

  海运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根据订舱委托书上(托运单)约定的价格或者其他书面资料来计算,如果在办理货物出口运输过程中发生额外的费用,应该由乙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甲方开具的额外费用通知单为准。

  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双方约定按次、按期结算费用:包括运费、附加费、代垫费用以及额外费用。

  双方确认费用后乙方需按约定的时间将费用汇至甲方指定之银行账户,甲方为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四、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按乙方的'委托要求代理货物出口业务,在办理委托运输过程中产生任何意外情况需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约定的付款方式与期限支付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押货物及提单直至收妥费用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则续约,否则合同终止。

  六、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通用5篇(扩展4)

——出口代理合同 (菁华5篇)

出口代理合同1

  托运人: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承运人: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收货人: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重 公斤,价值:人民币 元。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成都市 街 号

  货物到达地点: 市 街 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XX年 月 日,货物运到期限 :XX年6 月 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 ,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 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XX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成都市 区 路(街) 号。

出口代理合同2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

  一、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下列商品:

  二、交货要求:

  ⑴交货期限:_________

  ⑵交货地点:(乙方必须在交货时随附各种有关单据,详见乙方义务4)

  ⑶交货方式:_________

  三、代理出口货款及代理手续费用按以下的方式支付:

  甲方在全额收汇后,先扣除银行费用、出口运保费等甲方以外单位收取的各项费用后,按照实际收汇金额扣除美金运费以1(美元):(人民币)的比例向乙方结算,(注:结汇暂按本合同前述约定的结算价计算;如实际结汇日因汇率变动导致甲方损失,则该损失由乙方承担,双方可对结算比例作相应的调整),并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代理费。

  四、本合同系甲、乙依据我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甲方据此以自己名义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乙方授权范围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以出口合同为准确认代理出口货物之规格、包装、数量及价格等。 3、如需实质性修改或变更出口合同,需经乙方书面确认。

  4、办理出口许可证、负责催证、租船、订舱、保险、制单和结汇。

  5、负责办理出口报关,并可根据“特别约定”办理有关商检、单证缮制、退税申报或其他手续。在乙方办理退税等手续时,甲方应予以配合,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

  6、出口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的,甲方负责审核信用证条款,并及时将信用证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发运。

  7、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缮制托运单据,办理托运手续,并及时将托运情况、交货时间、地点通知乙方。如由乙方安排托运,则乙方应在出运后二个月内将外汇核销单等单据交甲方,且保证上述资料的合法、准确、完整和真实。

  8、收汇后将结汇款在扣除所有费用后,及时汇给乙方。

  9、甲方就整个代理出口事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委托,但可就代理中单个事务委托专业公司履行。 10、如遇乙方产品在外国因质量问题被诉,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早日准备应诉。 11、由于国际市场变化而未能签订出口合同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因不可抗力,外商或乙方违约等非甲方原因,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甲方免责,但应根据乙方的书面委托及有效证据对外索赔及理赔,并将进程及时通报乙方,转付委托索赔所得款项,如乙方不愿对外索赔或规定期限内不提供费用及协助,甲方可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损益由甲方自行承担。

  13、承担因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的损失和对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接受与甲方协商确定的出口合同的固定条款,以出口合同为准确认代理出口货物之规格、包装、数量及价格等,保证货物数量、质量、包装、交货期符合出口合同的规定,并对由于上述原因所引起的后果及有关货物及其包装所包含的知识产权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2、根据出口合同组织生产,按时、按质、按量将货物交到约定地点。

  3、提供正确的资料,给予甲方合理的时间制作出口单证、安排托运,承担由于资料错误引起的后果。 4、提供完整准确的交货单、装箱单、厂验证或换证凭单、出口包装证明等必备单据。 5、负责办理退税等手续,有关货物出运等方面可在“特别约定”中另行规定。

  6、及时支付运费、仓租、寄样、装卸杂费、报关、商检、卫检、各类出口许可证、产地证等甲方以外单位收取的费用,承担结汇过程及信用证修改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不能及时支付,甲方有权停止执行代理,所产生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如委托甲方代理出口商品配额或许可证商品,除另有约定,乙方应提供批准通知或许可证并承担费用。乙方应给与甲方合理期限办理转让手续。

  8、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若国外客户是乙方指定,因外商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9、发生对外理赔或索赔时,应及时书面委托甲方提供有效证据及预支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理陪、索赔后果及因自身不作为(包括不委托、不付费、不提供证据及协助等)导致的一切后果。

  10、乙方违约时,应偿付甲方垫付的费用、利息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拍卖费等费用),支付代理手续费及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11、由于外商或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收汇逾期未核销,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乙方必须予以赔偿。

  12、乙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出口合同的,免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日起15天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13、出口合同签订前,乙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如只规定了定价原则而没有规定具

  六、有关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上海仲裁委员会地址:上海市威海路755号23楼。邮编:20xx41,电话:021—52920xx2,传真: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3

  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向乙方选定的外商公司代理出口,具体内容以乙方的每次委托为准,乙方必须保证所委托货物的合法性,由于乙方原因提供的数据不符,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代理:

  1、对外签约;

  2、对外催证;

  3、申领配额、许可证;

  4、出口报关、办理商检或换证;

  5、托运订舱;

  6、办理保险;

  7、储运;

  8、制单、结汇。

  以上条款也以每次的委托为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装船前10天以书面形式将出口货物明细传真给甲方,并最迟于货物装柜前将正确的装箱明细传真给甲方。在收到甲方进舱通知后,乙方应按出口包装要求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以书面形式发给甲方送达通知。如果出口货物属于法定商检的货物,出口商检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提供相应的报检单证协助乙方完成商检工作。出口货物涉及许可证的,乙方须在交货时办妥并向甲方提供许可证。乙方需承担由于资料错误或不全所引起的后果。

  2、乙方必须保证委托甲方在海关申报的货物名称数量等数据与实际出口的货物相符,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数据不符而引起的海关查验、查封、罚款、没收等事宜由乙方承担并自行解决,甲方可以协助。对甲方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乙方承担所有的责任。

  3、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报关、申领原产地证书以及办理海运保险。

  4、甲方在收到乙方出运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租船定舱、缮制出口单证等出运工作。

  5、若货代为乙方指定,乙方应负责有关出口退单的跟踪工作,要求各货代能自货物出运后30天内将正确的退单退回甲方,如果改单的则要在45天内退回,以保证甲方的正常退税手续。否则由于退单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退回而造成甲方的经济和法律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自货物出运后20日内开具或督促其它指定的工厂开具符合甲方开票通知要求的货款增值税发票给甲方(无论是否收汇)。如未及时开票或开票不正确等原因引起的退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未完全收汇时,乙方或乙方指定工厂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仅供甲方办理退税申报所用,如不能及时收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支付相应发票货款的责任。

  7、因出口退税备案要求,甲方需要与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工厂签订购销合同,该合同仅供甲方做退税单据之用,除此以外,无任何法律效力。由该合同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甲方无任何义务受理和承担责任。

  8、若乙方不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则必须承担出口报关金额17%的增值税以及相应的核销等各项费用。

  9、如乙方要求甲方以甲方名义与外商签订售货合同的,甲方应与外商签订售货合同,甲方可在售货合同中表明其是乙方代理人的身份,但应该事先取得乙方同意。

  10、如乙方直接对外商签订销售合同或确认书,应在合同或确认书中表明甲方为其代理人,并向甲方提交一份原件;如乙方与外商不签订合同也不要求甲方与外商签订合同,则乙方应要求外商向甲方书面表明其向甲方汇入的款项系支付乙方的货款。

  11、如系信用证方式付款,甲方收到外商开来的信用证后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审查信用证并保证信用证条款符合乙方要求;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确认接受信用证条款,如对信用证条款有异议,甲方仅出于善意,对信用证进行审核,并通知乙方改证意见,乙方自行联系客户修改相关信用证条款,在乙方认同信用证条款以后,乙方承担信用证项下收汇的全部风险。

  12、甲方对乙方的信息,包括乙方个人信息、乙方客户信息、乙方货源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同时甲方不得在没有乙方的委托下,与客户进行联系,从事商业交易。

  第四条货款和各项费用的结算

  1、代理费

  ①甲方向乙方收取出口收汇美金金额的1%作为代理手续费。

  ②或先约定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退税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退税款归乙方;

  ③或收汇后按适时退税率和外汇汇率折算到换汇比率为每净收汇1美元=_________人民币,将货款扣除费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给乙方,退税款归甲方。如退税率和外汇汇率有变化,则上述换

  汇比率将作相应调整。

  执行:双方同意按照上边三条中的第①条执行。

  2、甲方收到国外货款和乙方开具的符合退税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结汇汇率作为换汇比,将货款先扣除代理费、运费、保险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货款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工厂,甲方需在收汇核销后30天内申办退税业务,出口业务发票的退税款在实际退到甲方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与乙方结算清所有费用。

  3、如果单笔(按报关单号统计)出口金额在usd7000以下的,甲方收取固定操作费rmb500。00/笔。单笔(按报关单号统计)出口金额在usd7000以上的不单独收操作费(不包括退税率为0%的货物),按照协议执行。

  4、对于退税率为0%的货物:

  ①如果一份报关单里的货物全部是0%退税率的;额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费。

  ②如果一份报关单里的货物即有0%退税率的,又有非0%退税率的;对于其中0%退税率的货物,如果其金额低于usd10000;额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费。如果其金额高于usd10000,按照实际代理协议执行。

  5、若由于货物质量、产品包装等原因发生折减货价等事宜,甲方因此无法全额收到合同金额的货款,乙方需将少收部分作为坏账处理,不再向甲方索取此部分货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核销、退税等相关费用和损失。甲方可随时凭费用单据向乙方收取为乙方代垫的各类费用及代理费,乙方同意在收到甲方为乙方代垫费用的单据及代理费用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每天按代垫费用的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国内运输费用、港区费用、出口商检费、清关费、产地证费、国外运费、快递费、银行费用、甲方代理费等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国外收款中先行扣除,甲方无垫付义务。如需甲方垫付各种费用或者货款,经甲方同意,甲方将另外收取垫付费用的利息(按照月息3%收取,垫付时间最长两个月。垫付费用在15天内乙方还清的,按半月利息结算;超过15天的,按照整月计算;以此类推)。如乙方超过两个月仍未还清垫付费用,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另由于国家退税政策变化和外汇汇率变动,结算方式将随之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标准将作相应幅度的上升或下降。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只作代理。乙方对商品质量、包装、交货期、价格等负责,若由于商品质量不合格、包装不良、交货期延误、价实不符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国外客户信誉不良造成甲方不能收汇而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如乙方不能解决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于乙方指定的货代公司、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发生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除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售货合同规定外,还必须担保其出口商品不侵犯*或该批物品销售地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涉及商品商标、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权利证明文件备案,乙方对提交甲方的前述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责。甲方对外商违约不负责任,但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以代表乙方向外商追究违约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垫付,索赔所得归乙方所有。当外商提出索赔或因国内外纠纷有人主张权利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转交外商提出的索赔函电或主张权利的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乙方收到后应及时弄清情况,通过甲方对外理赔,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据及预先支付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对外理赔情况,乙方承诺负责赔偿甲方因外商或主张权利人的索赔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在紧急情况下,若甲方无法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时,甲方应尽到最大诚实信用义务帮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但甲方不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第1款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应偿付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售货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第2款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规定,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书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当事方必须在事发一周内通知对方,并在30天内向对方送交有关机构的书面证明,及时协商处理未尽事宜,逾期视作违约。

  第九条附则

  1、如需乙方提供担保,应另立担保书,作为本协议书附件;必要时,乙方须提供有效的抵押。

  2、出口商品金额的统计全部归甲方,由甲方上报,乙方不得重复统计。

  3、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续约,将另行签订协议。

  第十一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4

  合同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XX年1月10日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出口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称: 出口口岸:深圳;总金额:万美元,在XX 年年底前履行完毕。

  具体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确认。

  二. 双方权利义务: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办理有关货物出口报关、报检、托运手续及结汇、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诉讼时效内书面要求对外索赔的,代理方应根据其出口合同,积极协助委托方对外索赔,委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代理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代理方帐户。若委托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则委托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代理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反之,如外商索赔,由代理方应诉/应裁,但委托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 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非法人营业执照);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 税务登记证(国税);

  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申请认定表(正在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⑤ 如是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还需要提供:港澳台侨企业批准证书。 若以上证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审后半个月内应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给代理方。

  2. 保证所委托出口的货物符合出、进口国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负责组织出口货源,并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将委托出口货物运至出运口岸及承担运费,并保证所委托的实际货物与报关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相符。若委托方违反本条规定,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外及对代理方的赔偿责任。

  4. 协助代理方办理报关、报检、制单、结汇等具体业务,保证从代理方处取得的所有单证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则上不接受拼柜货物。若确有必要,委托方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一周书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决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应如实申报,不得虚报数量,高报价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货代以及需异地报关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通知代理方其货代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并允许代理方与货代直接联系,在货物正式报关出口前,由货代将装箱单、发票传真给代理方确认。

  8. 保证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真实、有效、合法。 9. 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

  10. 承担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责任。

  11. 对外商资信负责,承担因外商原因致使与外商签订之合同不能履行或与外商签订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无法收汇核销的责任。前述外商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12. 保证在报关日后30日内将报关单、核销单等退税单据交还代理方,并保证报关单、核销单的所有内容与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内容一致。

  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未能退税时,代理方有权向委托方追索该部份退税款。委托方应在收到代理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 三. 费用与代理手续费结算:

  1. 代理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退税外均由委托方承担,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为缴纳的,委托方应在每笔费用实际发生前转入代理方帐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货款中扣除。

  本合同项下的出口费用包括:保险费、港口码头费、装运港市内短途运杂费、仓储费、出口检验费、检疫费、报关费、国内银行费用等。

  2.a.代理方负责接收国外客户t/t货款,该货款应于60天内汇到代理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国外货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将货款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在核销单、报关单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缴款书后 3个工作日内将外汇货款按1美元:9.14人民币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币元支付的货款,将剩余货款按委托方的通知汇入同增值税发票上相符的银行帐户,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税款额)作为代理方的代理费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时,代理方未实际全部收汇,代理方对委托方就该笔货款保留追索权。如代理方在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二个月后在国税局依然查无增值税发票和缴款书的相关信息,委托方有责任协助代理方向当地国税局查询。 四. 违约责任:

  1. 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2. 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货款本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对外贸易代理的有关规定。

  2.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六.其他:

  1.上述结算价双方将根据XX年度实际退税时间及市场行情协商调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厂若需要代理方提供“产品购销(买卖)合同”,该合同仅限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用,其内容若与本协议有矛盾,以本协议为准。

  3.如*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发生变动,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数)时,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中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5.如国税局对该产品出口退税比例进行调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数),则代理方与委托方另行协商该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条第2点的结算比例,以保证代理方不发生代理业务亏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xxx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业务经理:xxx

出口代理合同5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代理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办理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船公司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_。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般__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

  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或者甲方与船公司之间订有优惠运价,甲方应于上述期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9.对于其他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

  10.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的特别授权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垫付有关运费。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乙方所垫付的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因乙方计算错误而多垫付的部分除外。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对于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___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的特别授权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关部门垫付相应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将乙方垫付的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乙方的代理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对于第8、9、10,11、12条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以包干费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关费用调整,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包干费率。

  14.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未结清所有乙方垫付的费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签发了提单,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并对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7.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通用5篇(扩展5)

——出口贸易合同 (菁华5篇)

出口贸易合同1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的*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出口贸易合同2

  卖方: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捆500~1000千克

  (2)数量:(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3)单价:____

  (4)总值:________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的*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出口贸易合同3

  合同号码:

  日 期:

  *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 买 方:

  地 址: 地 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 传:电 传:

  第 二 部 分

  一, 总 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 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 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 对方根据储罐, 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 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 装货定额:

  ①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 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 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 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 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 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 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 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 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 滞期费:

  ① 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 afra 运费率计算。

  ② 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 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 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 商品检验:

  ① 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xx—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 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 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 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 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 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 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 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 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 在*,在*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 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出口贸易合同4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的*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出口贸易合同5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的*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出口通用5篇(扩展6)

——出口销售合同 (菁华5篇)

出口销售合同1

  卖 方:xxx 地址:xxx 邮码:xxx 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

  买 方:xxx 地址:xxx 邮码:xxx 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

  卖方与买方在*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质量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者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__%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者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者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途径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出口销售合同2

  编 号(No.) :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Signed at) :________

  日 期(Date) :_____________

  卖方(Sell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传真(Fax) :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Buyer)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The undersigned Seller and Buyer have agreed to close 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et forth as below:

  1. 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Name, Specifications and Quality of Commodity):

  2. 数量(Quantity):

  3. 单价及价格条款 (Unit Price and Terms of Delivery) :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xx)办理,

  出口销售合同。) The terms FOB,CFR,or CIF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INCOTERMS 20xx) provided by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unless otherwise stipulated herein.)

  4. 总价 (Total Amount):

  5. 允许溢短装(More or Less): ___%.

  6. 装运期限(Time of Shipment):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Within _____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allowing tran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

  7. 付款条件(Terms of Payment):

  买方须于____ 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到期,并必 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By Confirmed, Irrevocable, Transferable and Divisible L/C to be available by sight draft to reach the Seller before ______ and to remain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______after the Time of Shipment. The L/C must specify that trans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s are allowed.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 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The Buyer shall establish a Letter of Credit before the above-stipulated time, failing which, the Sell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scind this Contract upon the arrival of the notice at Buyer or to accept whole or part of this Contract non fulfilled by the Buyer, or to lodge a claim for the direct losses sustained, if any.

  8. 包装(Packing):

  9. 保险(Insurance):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Covering _____ Risks for______110% of Invoice Value to be effected by the ____________.

  10. 品质/数量异议 (Quality/Quantity discrepancy):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 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 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In case of quality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30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 while for quantity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 It is understood that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any discrepancy of the goods shipped due to cause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 Shipping Company, other Transportation Organization /or Post Office are liable.

  11. 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 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failure or delay in delivery of the entire lot or a portion of the goods under this Sales Contract in consequence of any Force Majeure incidents which might occur. Force Majeure as referred to in this contract means unforeseeable, unavoidable and insurmountable objective conditions.

  12. 仲裁(Arbitration):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 交*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ny dis*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ale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e dis* shall then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Shenzhe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13. 通知(Notices):

  所有通知用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All notice shall be written in _____ and served to both parties by fax/e-mail /courier according to the following addresses. If any changes of the addresses occur, one party shall inform the other party of the change of address within ____ days after the change.

  14. 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executed in two counterparts each in Chinese and English, each of which shall be deemed equally authentic. This Contract is in _____ copies effective since being signed/sealed by both parties.

  The Seller: The Buyer: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出口销售合同3

  编 号(No.) :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Signed at) :________

  日 期(Date) :_____________

  卖方(Sell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传真(Fax) :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Buyer)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The undersigned Seller and Buyer have agreed to close 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et forth as below:

  1. 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Name, Specifications and Quality of Commodity):

  2. 数量(Quantity):

  3. 单价及价格条款 (Unit Price and Terms of Delivery) :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办理,出口销售合同。)

  The terms FOB,CFR,or CIF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INCOTERMS 2000) provided by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unless otherwise stipulated herein.)

  4. 总价 (Total Amount):

  5. 允许溢短装(More or Less): ___%.

  6. 装运期限(Time of Shipment):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Within _____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allowing tran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

  7. 付款条件(Terms of Payment):

  买方须于____ 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到期,并必 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By Confirmed, Irrevocable, Transferable and Divisible L/C to be available by sight draft to reach the Seller before ______ and to remain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______after the Time of Shipment. The L/C must specify that trans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s are allowed.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 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The Buyer shall establish a Letter of Credit before the above-stipulated time, failing which, the Sell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scind this Contract upon the arrival of the notice at Buyer or to accept whole or part of this Contract non fulfilled by the Buyer, or to lodge a claim for the direct losses sustained, if any.

  8. 包装(Packing):

  9. 保险(Insurance):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合同范本《出口销售合同》(http://www.unjs.com)。

  Covering _____ Risks for______110% of Invoice Value to be effected by the ____________.

  10. 品质/数量异议 (Quality/Quantity discrepancy):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 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 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In case of quality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30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 while for quantity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 It is understood that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any discrepancy of the goods shipped due to cause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 Shipping Company, other Transportation Organization /or Post Office are liable.

  11. 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 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failure or delay in delivery of the entire lot or a portion of the goods under this Sales Contract in consequence of any Force Majeure incidents which might occur. Force Majeure as referred to in this contract means unforeseeable, unavoidable and insurmountable objective conditions.

  12. 仲裁(Arbitration):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 交*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ny dis*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ale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e dis* shall then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Shenzhe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13. 通知(Notices):

  所有通知用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All notice shall be written in _____ and served to both parties by fax/e-mail /courier according to the following addresses. If any changes of the addresses occur, one party shall inform the other party of the change of address within ____ days after the change.

  14. 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executed in two counterparts each in Chinese and English, each of which shall be deemed equally authentic. This Contract is in _____ copies effective since being signed/sealed by both parties.

  The Seller:         The Buyer: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出口销售合同4

  编 号(No.) :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Signed at) :________

  日 期(Date) :_____________

  卖方(Sell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传真(Fax) :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Buyer)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The undersigned Seller and Buyer have agreed to close 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et forth as below:

  1. 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Name, Specifications and Quality of Commodity):

  2. 数量(Quantity):

  3. 单价及价格条款 (Unit Price and Terms of Delivery) ::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办理。)

  The terms FOB,CFR,or CIF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INCOTERMS 2000) provided by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unless otherwise stipulated herein.)

  4. 总价 (Total Amount):

  5. 允许溢短装(More or Less): ___%.

  6. 装运期限(Time of Shipment):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Within _____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allowing tran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

  7. 付款条件(Terms of Payment):

  买方须于____ 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到期,并必 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By Confirmed, Irrevocable, Transferable and Divisible L/C to be available by sight draft to reach the Seller before ______ and to remain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______after the Time of Shipment. The L/C must specify that transshipment and partial shipments are allowed.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 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The Buyer shall establish a Letter of Credit before the above-stipulated time, failing which, the Sell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scind this Contract upon the arrival of the notice at Buyer or to accept whole or part of this Contract non fulfilled by the Buyer, or to lodge a claim for the direct losses sustained, if any.

  8. 包装(Packing):

  9. 保险(Insurance):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Covering _____ Risks for______110% of Invoice Value to be effected by the ____________.

  10. 品质/数量异议 (Quality/Quantity discrepancy):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 数量异议

  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 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In case of quality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30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 while for quantity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port of destination. It is understood that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any discrepancy of the goods shipped due to cause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 Shipping Company, other Transportation Organization /or Post Office are liable.

  11. 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 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failure or delay in delivery of the entire lot or a portion of the goods under this Sales Contract in consequence of any Force Majeure incidents which might occur. Force Majeure as referred to in this contract means unforeseeable, unavoidable and insurmountable objective conditions.

  12. 仲裁(Arbitration):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 交*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ny dis*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ale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e dis* shall then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Shenzhe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13. 通知(Notices):

  所有通知用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liuxue86.com/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All notice shall be written in _____ and served to both parties by fax/e-mail /courier according to the following addresses. If any changes of the addresses occur, one party shall inform the other party of the change of address within ____ days after the change.

  14. 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executed in two counterparts each in Chinese and English, each of which shall be deemed equally authentic. This Contract is in _____ copies effective since being signed/sealed by both parties.

  The Seller: The Buyer

  卖方签字(盖章): 买方签字(盖章):

出口销售合同5

  甲方:

  乙方:

  为了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我县区域主导产业——茶业,建设好无公害茶叶生产基地,更好地将茶叶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施一体化经营,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发展我县茶业经济,走茶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之路,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收,在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茶叶产业化经营模式。雅安市茶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四川省雅安义兴藏茶有限公司与名山县新店镇 村经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作为甲方的茶叶生产基地,乙方所有茶农的茶园生产的边销茶原料原则上由甲方按采摘标准随行就市,分级按质论价,优先全部收购。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茶叶生产基地,不得再与其它方签订茶叶供销和茶叶基地合同。若受市场变化或加工能力影响,为减少茶农损失,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茶农可以对外销售茶叶。

  三、乙方茶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无公害茶叶生产标准和技术进行茶园管理(包括农药和肥料品种的'使用、低改、采摘、修剪、病虫害防治)。如有不按上述管理办法实施的,特别是造成茶叶农药残留超标或在茶树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茶农,甲方将停止收购该茶农的茶叶原料,待改正后并经审定合格后方可收购。

  四、在合同执行期间,考虑到茶叶生产受气候影响特殊性和市场所需产品数量、种类变化,双方每年在新茶收购前签定当年茶叶原料收购定单,确定收购原料标准、数量,甲方在收购茶叶原料时按随行就市提前公布茶叶原料价格。

  五、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茶叶原料,必需得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如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拒收。

  六、为了提高茶农科学种茶技术水*和自身素质,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茶农每年提供无偿茶叶生产技术培训。

  七、乙方茶农向甲方出售的原料茶,凡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应及时支付茶款,不得拖欠。

  八、甲方可视经营状况,对基地内困难或有残疾的茶农无偿提供一定的农药和肥料等生产资料补贴或赊销。

  九、若甲方与乙方茶农发生纠纷,乙方村委会有责任主动积极出面解决。

  十、本合同执行不受甲、乙双方领导人人事变动的影响。

  十一、甲、乙双方如不按上述合同条款执行,造成另一方损失,根据损失情况,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而受到的损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协商补充。

  十三、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时间为10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依形势变化而重新议定合同。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

  村长: 村支书: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口通用5篇(扩展7)

——委托出口合同 (菁华5篇)

委托出口合同1

  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向乙方选定的外商公司代理出口,具体内容以乙方的每次委托为准,乙方必须保证所委托货物的合法性,由于乙方原因提供的数据不符,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代理:

  1、对外签约;

  2、对外催证;

  3、申领配额、许可证;

  4、出口报关、办理商检或换证;

  5、托运订舱;

  6、办理保险;

  7、储运;

  8、制单、结汇。

  以上条款也以每次的委托为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装船前10天以书面形式将出口货物明细传真给甲方,并最迟于货物装柜前将正确的装箱明细传真给甲方。在收到甲方进舱通知后,乙方应按出口包装要求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以书面形式发给甲方送达通知。如果出口货物属于法定商检的货物,出口商检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提供相应的报检单证协助乙方完成商检工作。出口货物涉及许可证的,乙方须在交货时办妥并向甲方提供许可证。乙方需承担由于资料错误或不全所引起的后果。

  2、乙方必须保证委托甲方在海关申报的货物名称数量等数据与实际出口的货物相符,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数据不符而引起的海关查验、查封、罚款、没收等事宜由乙方承担并自行解决,甲方可以协助。对甲方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乙方承担所有的责任。

  3、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报关、申领原产地证书以及办理海运保险。

  4、甲方在收到乙方出运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租船定舱、缮制出口单证等出运工作。

  5、若货代为乙方指定,乙方应负责有关出口退单的跟踪工作,要求各货代能自货物出运后30天内将正确的退单退回甲方,如果改单的则要在45天内退回,以保证甲方的正常退税手续。否则由于退单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退回而造成甲方的经济和法律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自货物出运后20日内开具或督促其它指定的工厂开具符合甲方开票通知要求的货款增值税发票给甲方(无论是否收汇)。如未及时开票或开票不正确等原因引起的退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未完全收汇时,乙方或乙方指定工厂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仅供甲方办理退税申报所用,如不能及时收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支付相应发票货款的责任。

  7、因出口退税备案要求,甲方需要与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工厂签订购销合同,该合同仅供甲方做退税单据之用,除此以外,无任何法律效力。由该合同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甲方无任何义务受理和承担责任。

  8、若乙方不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则必须承担出口报关金额17%的增值税以及相应的核销等各项费用。

  9、如乙方要求甲方以甲方名义与外商签订售货合同的,甲方应与外商签订售货合同,甲方可在售货合同中表明其是乙方代理人的身份,但应该事先取得乙方同意。

  10、如乙方直接对外商签订销售合同或确认书,应在合同或确认书中表明甲方为其代理人,并向甲方提交一份原件;如乙方与外商不签订合同也不要求甲方与外商签订合同,则乙方应要求外商向甲方书面表明其向甲方汇入的款项系支付乙方的货款。

  11、如系信用证方式付款,甲方收到外商开来的信用证后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审查信用证并保证信用证条款符合乙方要求;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确认接受信用证条款,如对信用证条款有异议,甲方仅出于善意,对信用证进行审核,并通知乙方改证意见,乙方自行联系客户修改相关信用证条款,在乙方认同信用证条款以后,乙方承担信用证项下收汇的全部风险。

  12、甲方对乙方的信息,包括乙方个人信息、乙方客户信息、乙方货源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同时甲方不得在没有乙方的委托下,与客户进行联系,从事商业交易。

  第四条货款和各项费用的结算

  1、代理费

  ①甲方向乙方收取出口收汇美金金额的1%作为代理手续费。

  ②或先约定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退税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退税款归乙方;

  ③或收汇后按适时退税率和外汇汇率折算到换汇比率为每净收汇1美元=_________人民币,将货款扣除费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给乙方,退税款归甲方。如退税率和外汇汇率有变化,则上述换

  汇比率将作相应调整。

  执行:双方同意按照上边三条中的第①条执行。

  2、甲方收到国外货款和乙方开具的符合退税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结汇汇率作为换汇比,将货款先扣除代理费、运费、保险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货款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工厂,甲方需在收汇核销后30天内申办退税业务,出口业务发票的退税款在实际退到甲方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与乙方结算清所有费用。

  3、如果单笔(按报关单号统计)出口金额在usd7000以下的,甲方收取固定操作费rmb500。00/笔。单笔(按报关单号统计)出口金额在usd7000以上的不单独收操作费(不包括退税率为0%的货物),按照协议执行。

  4、对于退税率为0%的货物:

  ①如果一份报关单里的货物全部是0%退税率的;额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费。

  ②如果一份报关单里的货物即有0%退税率的,又有非0%退税率的;对于其中0%退税率的货物,如果其金额低于usd10000;额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费。如果其金额高于usd10000,按照实际代理协议执行。

  5、若由于货物质量、产品包装等原因发生折减货价等事宜,甲方因此无法全额收到合同金额的货款,乙方需将少收部分作为坏账处理,不再向甲方索取此部分货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核销、退税等相关费用和损失。甲方可随时凭费用单据向乙方收取为乙方代垫的各类费用及代理费,乙方同意在收到甲方为乙方代垫费用的单据及代理费用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每天按代垫费用的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国内运输费用、港区费用、出口商检费、清关费、产地证费、国外运费、快递费、银行费用、甲方代理费等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国外收款中先行扣除,甲方无垫付义务。如需甲方垫付各种费用或者货款,经甲方同意,甲方将另外收取垫付费用的利息(按照月息3%收取,垫付时间最长两个月。垫付费用在15天内乙方还清的,按半月利息结算;超过15天的',按照整月计算;以此类推)。如乙方超过两个月仍未还清垫付费用,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另由于国家退税政策变化和外汇汇率变动,结算方式将随之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标准将作相应幅度的上升或下降。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只作代理。乙方对商品质量、包装、交货期、价格等负责,若由于商品质量不合格、包装不良、交货期延误、价实不符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国外客户信誉不良造成甲方不能收汇而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如乙方不能解决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于乙方指定的货代公司、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发生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除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售货合同规定外,还必须担保其出口商品不侵犯*或该批物品销售地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涉及商品商标、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权利证明文件备案,乙方对提交甲方的前述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责。甲方对外商违约不负责任,但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以代表乙方向外商追究违约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垫付,索赔所得归乙方所有。当外商提出索赔或因国内外纠纷有人主张权利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转交外商提出的索赔函电或主张权利的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乙方收到后应及时弄清情况,通过甲方对外理赔,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据及预先支付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对外理赔情况,乙方承诺负责赔偿甲方因外商或主张权利人的索赔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在紧急情况下,若甲方无法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时,甲方应尽到最大诚实信用义务帮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但甲方不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第1款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应偿付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售货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第2款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规定,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书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当事方必须在事发一周内通知对方,并在30天内向对方送交有关机构的书面证明,及时协商处理未尽事宜,逾期视作违约。

  第九条附则

  1、如需乙方提供担保,应另立担保书,作为本协议书附件;必要时,乙方须提供有效的抵押。

  2、出口商品金额的统计全部归甲方,由甲方上报,乙方不得重复统计。

  3、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续约,将另行签订协议。

  第十一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委托出口合同2

  合同编号: 201112150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经办人: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等、公*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进出口货物的具体明细,由甲方另以书面的方式提供给乙方,并应在货物装船前_________ 日、装飞机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飞机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将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给乙方:

  1.合同;

  2.发票;

  3.装箱单;

  4.提单、空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

  5.提货单;

  6.货物的hs编码;

  7.贸易性质;

  8.手册,批件,如进出口许可证,配额证,免税表,证明等;

  9.报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0.报关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三、甲方需要变更有关报关等事项的,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上的内容一致。如委托

  的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甲方应承担由于委托内容与报关单不一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货物的报关、报检及报验等信息。

  七、对于进口货物,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前述费用。

  八、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应收取的具体每票业务的报关、报检和报验等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另见《报价单》,《报价及结算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如报关滞报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甲、乙双方另行结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或货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由于海关、卫生检疫、动植检部门的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乙方报关、报检、报验等延误的,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四、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货物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五、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双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十六、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货物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就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十八、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

  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出口合同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双方根据*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商品业务事宜,签定本合同。

  一、出口商品描述

  1、商品名称:

  2、品种规格:

  3、数量:

  4、价格条款:

  5、总值: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出口合同条款(编号)规定商品品质、数量、包装及时组织货物。

  2、承担出口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并按乙方指令时间、数量将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仓库或集装箱场地。

  3、凡属商品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及交货期原因产生的客户索赔,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必须保证所提供商品的商标、品牌、所涉及的专利及专有技术符合有关知识产权之规定。

  5、如该商品享受国家的出口退税待遇,由乙方办理退税时,甲方需提供完整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与甲方共同制定对外成交合同条款,并负责对外签约。

  2、随时掌握备货情况,负责接受国外客户开出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以T/T方式汇来的货款。

  3、办理出口货物报关、报检及制单结汇手续。

  4、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5、如退税由甲方办理时,乙方需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出口发票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

  6、乙方根据税务局认定的退税证明,可为甲方办理出口退税贷款。委托出口退税贷款协议另行签订。

  四、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乙方按出口商业发票的%收取委托手续费。

  2、出口收汇后,乙方扣除委托手续费、报关、报检费和其它应收费用后与甲方结算。

  3、经双方确认后,根据对方所提供的书面汇款指示以支票或汇票形式及时办理结算。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编号的出口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结算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出口合同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双方根据*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商品业务事宜,签定本合同。

  一、出口商品描述

  1、商品名称:

  2、品种规格:

  3、数量:

  4、价格条款:

  5、总值: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出口合同条款(编号 )规定商品品质、数量、包装及时组织货物。

  2、承担出口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并按乙方指令时间、数量将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仓库或集装箱场地。

  3、凡属商品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及交货期原因产生的客户索赔,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必须保证所提供商品的商标、品牌、所涉及的专利及专有技术符合有关知识产权之规定。

  5、如该商品享受国家的出口退税待遇,由乙方办理退税时,甲方需提供完整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与甲方共同制定对外成交合同条款,并负责对外签约。

  2、随时掌握备货情况,负责接受国外客户开出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以T/T方式汇来的货款。

  3、办理出口货物报关、报检及制单结汇手续。

  4、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5、如退税由甲方办理时,乙方需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出口发票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

  6、乙方根据税务局认定的退税证明,可为甲方办理出口退税贷款。委托出口退税贷款协议另行签订。

  四、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乙方按出口商业发票的 %收取委托手续费。

  2、出口收汇后,乙方扣除委托手续费、报关、报检费和其它应收费用后与甲方结算。

  3、经双方确认后,根据对方所提供的书面汇款指示以支票或汇票形式及时办理结算。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编号 的出口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结算完毕后终止。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出口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从供货方(丙方)处获得的货物进行代理业务。因其货物的质量、款式、数量、工艺、交货期(包括但不限于此)等因素,引起的收汇风险及外商索赔等情况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因此而未收汇或部分未收汇,甲方和甲方的供货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货款。乙方与甲方的供货方(丙方)不存在任何购销关系,也不适用《对外贸易法》及《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在代理行为中,乙方不会因任何原因,以自己的名义同甲方供货方(丙方)签订国内各类合同。乙方特别提示:如有本条所称上述情况发生,丙方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请乙方确认、核实。乙方对丙方不承担任何合同义务。如甲方因货物商检、海关报关、财税办理开票等情况需乙方提供或出具相应合同或函件,乙方可视需要,决定是否供货,但以上合同或函件,甲方应仅根据乙方注明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或变造后挪作他用。乙方出具以上合同或函件时,均加盖乙方单位行政章(公章),而不加盖合同章(复印件无效)。甲、丙方承诺,以上函件合同并不构成任何购销关系。

  三、甲方应在每批货物的装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如实提供出口货物的详细报关资料,乙方凭此编制有关出口单证及报关出运。由于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甲方自行委托报关时所使用虚假资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甲方对乙方名誉损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出口的货物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范围内的,应由甲方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予以必要的协助。如甲方差错或逃避法定商检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凡甲方委托乙方出口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包干费、银行费用、许可配额费、产地证书费等,不论是以甲方或乙方的名义对外发生,均由甲方承担。又由甲方自找货代或船代公司,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提供甲方与有关方签订的运费支付协议,或有关方对乙方放弃主张的承诺书。

  六、乙方不承担出口货物在承运过程中所产生的损失(无论产生损失的`过错责任是在于承运人,还是其他人)。甲方可以为承运货物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凡以乙方名义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按保险合同规定期限,通知保险公司并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将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七、甲方必须在国家退税部门规定期限内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出口退税所需资料,由于甲方未按规定而导致无法退税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因退税时间限制,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由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甲、丙方承诺,乙方接受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并不与自己构成任何购销关系,也不作为合同已实际履行的依据。在实际退税完成前(即在国家退税部门尚未经过稽核、协查信息进行复核前)乙方有权在支付下笔货款时先暂时扣留相应于该单货物的应收出口退税额作为抵押,待国税局确认后乙方向甲方结清货款。实际退税虽已完成,

  但因国家税务局追索上述退税款,则甲、丙方应无条件将国家税务局追索的税款在三天内退回乙方,对于在敏感口岸报关出口及敏感地区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一律待增值税发票稽核信息到了后付税款。

  八、在乙方收到外汇货款后,根据甲方供货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及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二个工作日内先按收汇当日银行牌价折合人民币预付甲方的供货企业,其余款在甲方交还报关单、核销单、出口发票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果因其它原因放弃退税,则也应提供普通发票。如未提供,乙方有权在其货款中扣除相应的税款。

  1.2.3.4.需保税区企业划汇的,应遵循保税区有关规定办理的出口退税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5.上述代理价格若因国家外汇,退税等政策变化,则乙方有权作相应调整,调整时间以国家规定时间为准,调整时双方协商新的价格。若因新的价格双方无法一致,则代理行为停止。代理合同有效期按本合同最后一条执行。

  6.如甲方已将供货工厂发票交乙方三个月(包括三个月)还未支付供货方货款的,则必须由供货方书面确认不付货款的原因。

  7.此价暂按退税三个月计算,如每缩短或延长三个月,则作1分调整。

  九、甲方和甲方的供货商(丙方)对委托乙方出口货物中,可能涉及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自行向权利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因乙方仅作为代理出口方,因一方同权利人产生纠纷,而致乙方自身权利(含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则甲,丙方应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十、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可以应甲方要求向外商提起索赔、诉讼或仲裁等程序,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通讯费用及差旅费用等)均应由甲方负担,且该费用应在乙方提出索赔、诉讼或仲裁的前五天由甲方根据乙方的结算预交给乙方,待索赔、诉讼或仲裁程序终结后双方据实结算。同时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十一、甲方或丙方违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所附的相应的国内合同,导致乙方同外商所签订的出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引起外商索赔,甲、丙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二、三方(甲,乙二方)确认本合同相关条款,不论是否涉及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人均予以确认。

  十三、本合同的修改须经过签订本合同的三方(甲、乙两方)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注明为“代理出口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附件“_________”的字样方有效。

  十四、上述约定三方均须认真遵守,任何一方不遵守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代理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按损失赔偿。

  十五、甲方承诺在此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经营业务不侵犯他人商业机密及知识产权,若有违反,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六、甲方承诺在此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经营业务仅限于自身业务,不得将代理关系转让给他人使用。

  十七、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未有丙方参加,则甲、乙双方所订合同同样成立生效。

  十九、此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延伸到代理出口业务的责任,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尤其为第十一条所涉及外商索赔,不受有效期所限制。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

  签字:______

  签字:______

  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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