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常年接受招生报名(根据报名时间分春、秋季入学)。
报名地点:四川农业大学德阳瑞源弘学*中心(德阳市泰山北路三段150号附1号)
咨询热线:0838-6936880 0838-2505758
凡符合报名条件,通过入学测试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信息可扫描录取通知书上二维码或登录川农在线查询。
学生通过四川农业大学在当地的校外学*中心办理注册等有关入学手续。学*中心完成所有手续并经学校审核后,学生正式入学,由四川农业大学发给学生证。
学籍:2016年11月-2017年4月入学的学籍电子注册起算时间为2017年3月1日,学籍有效期为2017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日。2017年5月-2017年10月入学的学籍电子注册起算时间为2017年9月1日,学籍有效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
郑重申明:考生对自己所持毕业证等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提交虚假学历证书、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被查出,产生的一切责任自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取消所有相关注册信息并收回已发的各种证件),所交费用一律不退。
1.教育部统考
专科起点本科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统考课程:大学英语C、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学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统考课程: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免考或部分免考统考科目: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除计算机类专业考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除英语专业考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注:2006年1月1日前参加改革后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其成绩达到420分者可免考“大学英语B”统考课程,参加2006年1月1日后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其成绩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B”免考的'条件)、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B”;
(4)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5)除英语专业考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6)已经通过相应统考课程考核。
2.学校自主考试
除教育部规定必须参加的本科层次统考课程外,其余课程均为四川农业大学自主命题考试。
(1) 考试时间:6月、12月正考,3月、9月补(缓)考。
(2) 考试地点:学生报读的学*中心
3.本科第二学历学生免考以下课程
我校网络教育对所有专科起点本科的专业开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适用于已经获取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文凭的学员),可免考已修过的公共基础课。
——华中农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1.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2.考核内容:笔试为学科特长基础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内容包括信息收集与处理、批判思维、逻辑思维、空间思维以及创新思维等,总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总分100分。
3. 考核时间:2017年6月11日
4.考核地点:华中农业大学
5. 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学校按照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17年6月20日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公示。
1.自主招生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对专业服从调剂(专业不服从调剂有可能作退档处理),高考成绩总分在生源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要求生源省份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分。
3.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录取优惠分值均为20分(含),不进行折算。
4.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办(考试院)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上海市、浙江省自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生物。
6.江苏考生自主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http://zs.hzau.edu.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传 真:027-87395964
——四川农业大学秋季网教招生简章 (菁华3篇)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在职或从业人员。
2.报考高中起点专科,须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
3.报考专科起点本科,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含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毕业证书。
4.报读本科第二学历,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
注:高中起点学生希望就读本科的,可以先就读高起专层次,在毕业后继续报考我校专升本层次。
凡符合报名条件,通过入学测试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信息可扫描录取通知书上二维码或登录“川农在线”查询。
学生通过四川农业大学在当地的校外学*中心办理注册等有关入学手续。学*中心完成所有手续并经学校审核后,学生正式入学,由四川农业大学发给学生证。
学籍:2017年5月-2017年10月入学的学籍电子注册起算时间为2017年9月1日,学籍有效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
郑重申明:考生对自己所持毕业证等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提交虚假学历证书、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被查出,产生的一切责任自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取消所有相关注册信息并收回已发的各种证件),所交费用一律不退。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同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践环节、通过毕业设计者,由四川农业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层次达到学位标准的颁发**教育学位证书。学历文凭及学位证书在学生毕业时由我校按照教育部对网络教育的有关规定,实行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电子注册,国家予以承认,学信网可查。(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样本)
——四川农业大学秋季网教招生简章通用五篇
注:标注*为拟开设专业,报名人数达到30人方可开班,不足30人的,已报名学员可调整到相*专业就读或退学。
学生通过以互联网为主的多种媒介进行分散式的自主学*(学*时间由学生自行安排),学*资源主要有网络课程、电子课件等,学*环节主要有课件学*、网上答疑、课程作业(线上作业和线下作业)、毕业实践等。
1.入学报名考试费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生40元,考试费每生80元。符合免试入学条件者只交报名费。
2.学费
(1)我校获批的学费标准:根据川价函【2002】95号文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4月颁发的收费许可证的规定,我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学费的最高学费标准为:①农林师范类专业:3500元/年,学制2.5年共8750元;②人文社科经管类专业:3000元/年,学制2.5年共7500元;③理工类专业:4000元/年,学制2.5年共10000元。
(2)我中心实际执行的学费标准:
①各校外学*中心学费:请咨询我校在当地的校外学*中心(由于区域经济差异,各校外学*中心的收费额度不统一,但均不得超过我校获批的最高收费标准。)
学生注册后,缴费情况将在“川农在线”学生*台上显示,请注意查询。
②要参加统考的考生需自行向国家统考办另交统考费,“大学英语C”35元,“大学英语B”35元,“计算机应用基础”35元。
十二、若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新的文件和有关规定不一致,以新规定为准。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同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践环节、通过毕业设计者,由四川农业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层次达到学位标准的颁发**教育学位证书。学历文凭及学位证书在学生毕业时由我校按照教育部对网络教育的有关规定,实行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电子注册,国家予以承认,学信网可查。(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样本)
1.学校自主考试
除教育部规定必须参加的本科层次统考课程外,其余课程均为四川农业大学自主命题考试。
(1)考试时间:6月、12月正考,3月、9月补(缓)考。
(2)考试地点:学生报读的学*中心
2.教育部统考
专科起点本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统考课程:大学英语C、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学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统考课程: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免考或部分免考统考科目: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除计算机类专业考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除英语专业考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注:2006年1月1日前参加改革后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其成绩达到420分者可免考“大学英语B”统考课程,参加2006年1月1日后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其成绩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B”免考的条件)、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B”;
(4)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5)除英语专业考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6)已经通过相应统考课程考核。
3.本科第二学历学生免考以下课程
本科第二学历学生,除免考全部统考科目外,还可免考已修过的公共基础课。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即不超过2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拟定公示人数如下:
1、网上 报名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00:00至2017年4月5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5)其他体现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17年4月9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5-52090126。
2、考生及中学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东南大学将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7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东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具备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条件1
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获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名单公示”《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依据)。
条件2
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优秀及在相关学科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即不超过2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拟定公示人数如下:
——*人民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网上报名必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http://gaokao.chsi.com.cn/zzbm/)。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1)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
(2)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报考专业相关学*研究经历、学*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由考生本人手书,不超过1500字,无固定格式要求。
(3)学业水*考试成绩单(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4)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5)高中相关课程任课教师评价意见:所报专业相关的高中课程任课教师对考生课程学*情况的评价意见。请务必使用以下模板:《*人民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高中相关课程教师评价意见表》(文末附件1)。各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高中课程详见后文《各专业考核形式及主要考核内容表》。
(6)推荐表:中学、社会团体、专家等机构或个人实名提供的推荐材料;内容除陈述对被推荐人在相关专业领域学*、研究、社会实践状况的意见外,还需包括推荐人的简介。请务必使用以下模板:《*人民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推荐表》(文末附件2)。推荐者须自行上传推荐材料。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我校可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其他证明材料:个人获奖证明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材料、研究成果及发表作品等。
注:①以上(1)(2)(3)(4)(5)为必须提供的材料。(1)(3)(4)(5)(7)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所有报名材料内容应当属实,如有必要,我校还将对考生取得的成果(如文章、书籍、专利等)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未入学的,我校将取消其报名、考试、预录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中学、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已入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以上所有材料请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上传材料需清晰可读。
②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同一中学出具的*时学*成绩应当标准统一,各学期成绩应为期末考试成绩。对报名材料造假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1.自主招生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参加高考并填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
2.资格生高考总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相应分值(详见下表;浙江、上海考生录取优惠方案另行公布)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为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注:以上降分幅度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1.为维护考试招生公*公正,确保机会公*、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我校实行内部和第三方双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处制定自主招生监督细则并全程监督自主招生选拔。第三方监督由我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监督员有权参与自主招生选拔过程并提出意见。考生及家长如对自主招生选拔过程有疑义,可直接向监察处反映(电话:010-82509918),也可向社会监督委员会反映(可通过网站查询我校社会监督员名单)。我校在接到关于自主招生的反映后,将在15日内向相关人员作出答复。
2.我校初试入围名单、复试入围名单、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此外,我校还可公开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自主招生计划数为2017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招生专业(类)如下,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报考。报考学科竞赛类的专业,应与竞赛科目相一致。
(一)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二)流程:
1.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报表,上传个人证件照须为高考报名或*期未经PS的照片。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申请。
2.网上提交报名材料,不再寄送纸质材料。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1)个人陈述(不超过800字),重点描述学科特长表现及发展潜质;
(2)由报名系统生成,且经中学核实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南京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扫描件;
(3)经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高中阶段学*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4)证明考生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及有助于显示考生具备所报考专业(类)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研究成果、发表文章等)原件扫描件;
(5)有助于体现考生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的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
3.因证明材料过多不便扫描上传的(如出版物),可先上传证明材料首页扫描件,然后将完整文本通过*邮政EMS邮寄至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并附上《南京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签字盖章后的原件。证明材料须确保在报名截止前寄达,接收后不予退回。
注:提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与《南京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中所列项目一一对应。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考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状况、获奖情况、研究成果、发表文章等所展现出的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以及个人兴趣、专家推荐意见、高中阶段学*成绩等,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测试资格名单,并于4月底公布。
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学术成果(如论文、出版物、文学作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获得自主招生测试资格的考生于6月10-11日到我校仙林校区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测试包括笔试(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查学生运用已有知识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发展潜力。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计入总成绩。其中报考“学科竞赛类”并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免笔试,只需参加面试(单独计算成绩)。在校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组成、分组情况和学生面试顺序均由抽签随机确定,确保测试环节的公*公正。
——四川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优选【五】份
1、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3、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
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下列三项之一,不能兼报:
㈠、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学科特长”计划: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一等奖。
2、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在招生专业(见表1-3)相关领域具有特殊兴趣、爱好和特殊专长、潜质并能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证明者。
㈡、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报考“双特生”:
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兴趣、爱好和特殊专长、潜质并在某一学科领域已经取得一定成绩,有一定独到见解的“奇才”、“偏才”和“怪才”并能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证明者。
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国家试点学院”: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在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2、对生命科学具有执着的兴趣爱好和创新潜质,立志于生命科学基础研究,高中阶段生物成绩特别优秀且已初显生命科学研究潜质并能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证明者。
㈠、三级信息公开网址: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sgs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开网址见其官方网站。
㈡、考生报考自主招生时选择的科类须与高考报名时选择的科类一致。“高考投档成绩”是生源地省级招办在考生高考原始成绩基础上增加政策性加分形成的分数。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㈢、考生本人、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须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考试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科学选拔和培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包括“学科特长”计划、“双特生”和“国家试点学院”三项,招生录取人数控制在2017年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5%(即460人)以内。我校将根据考核测试情况择优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宁缺毋滥。具体招收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3、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
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下列三项之一,不能兼报:
㈠、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学科特长”计划: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一等奖。
2、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在招生专业(见表1-3)相关领域具有特殊兴趣、爱好和特殊专长、潜质并能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证明者。
㈡、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报考“双特生”:
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兴趣、爱好和特殊专长、潜质并在某一学科领域已经取得一定成绩,有一定独到见解的“奇才”、“偏才”和“怪才”并能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证明者。
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国家试点学院”: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在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2、对生命科学具有执着的兴趣爱好和创新潜质,立志于生命科学基础研究,高中阶段生物成绩特别优秀且已初显生命科学研究潜质并能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证明者。
二、招收专业
㈠、“学科特长”计划招生专业如表1-3,每名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一个专业,不能兼报。
㈡、“双特生”的入选专业将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遴选委员会根据考生特殊专长的学科领域、基础水*和真才实学等情况经考核测试合格后予以确定。考生录取进校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㈢、“国家试点学院”的招生专业为生物科学类。考生录取进校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注: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1、上述招收专业范围不包括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2、上述招收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三、报名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
㈠、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7日18:00至2017年3月31日24:00
㈡、报名流程
1、网上实名注册:
报名*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
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
请考生使用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按网上要求进行实名注册。
2、填写申请材料:
注册成功后,请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如实填写基本信息、中学信息、高中阶段成绩及排名、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社会活动等各项信息。
选报我校的考生需填写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上述信息填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四川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3、上传申请材料:
请考生下载、打印《四川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并将中学盖章和个人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同时将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记录以及其他证明自己学科特长和优势的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上传完成后,请点击“确认志愿”按钮完成报名。
考生若获得相关推荐,请填写推荐人(含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将向推荐人发送电子邮件,由推荐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㈢、温馨提示:
1、考生务必于2017年3月31日24:00前完成上述注册报名流程。
2、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请考生务必确保上传的每一项申请材料清晰可读。
四、选拔程序
㈠、资格初审:
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思想品德、理想信念、综合素质、创新潜质和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报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公布并进行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台三级信息公开。
㈡、网上缴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初审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测试费130元/人,缴费时间为:2017年5月7日00:00至2017年5月31日24:00,缴费相关事宜将在报名系统中通知考生。
㈢、考核测试:
初审合格考生须到我校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着重考查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发展潜质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考核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考核测试定于2017年6月11日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1、“学科特长”计划的考核测试为能力综合测试(采用机读卡笔试答题,时间2小时,共150题,满分300分)和专家组面试(满分3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能力综合测试成绩×40%+专家面试成绩×60%。
2、“双特生”的考核测试为相关学科领域的多名专家针对考生的特殊专长、基础水*和真才实学进行测试。测试时首先由专家组与考生面谈,根据了解到的考生的兴趣特长现场命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现场书面作答;随后专家组针对学生的兴趣特长、知识积累和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深度的面试。考核测试结果分为“出类拔萃”、“特别优秀”、“优秀”和“不合格”。
3、“国家试点学院”的考核测试为生命科学基础知识笔试和相关领域多名专家的综合面试。
㈣、资格认定: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并审定优惠分值及入选专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公布并进行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台三级信息公开。
五、优惠办法
㈠、“学科特长”计划优惠办法:
1、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以内并在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20分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30分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2、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考生经我校专家考核测试合格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时)予以录取。专业选择范围如下:
注: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1、上述招收专业范围不包括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2、上述招收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浙江省投放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㈡、“双特生”的优惠办法:
1、考核测试结果“优秀”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以内并在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20分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30分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2、考核测试结果“特别优秀”且已取得一定的专业成就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3、考核测试结果“出类拔萃”且已取得较大影响和较高水*的专业成就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以内(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下30分以内),经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向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并报教育部核准备案。
㈢、“国家试点学院”优惠办法:
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时)予以录取到入选专业。
注:对于上述优惠办法中提及的“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本科录取不分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我校在江苏省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选测等级要求为AB。
六、录取办法
入围合格考生须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批次和时间填报高考志愿,并仅可填报资格认定的专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在生源地的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录取名单将于录取结束后公布并完成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台三级信息公开。
七、监督机制及举报渠道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实施,我校监察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iwei@scu.edu.cn(监察处)
nic8401@scu.edu.cn(招生就业处)
2、电 话:028-85404020(监察处)
028-85468002(招生就业处)
3、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监察处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 编:610065
八、其他
㈠、三级信息公开网址: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sgs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开网址见其官方网站。
㈡、考生报考自主招生时选择的科类须与高考报名时选择的科类一致。“高考投档成绩”是生源地省级招办在考生高考原始成绩基础上增加政策性加分形成的分数。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㈢、考生本人、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须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十、声明: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代理自主招生事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6080605、028-86081605、028-85468002
咨询邮箱:nic8401@scu.edu.cn 邮编:610065
咨询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行政楼227室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
入围合格考生须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批次和时间填报高考志愿,并仅可填报资格认定的专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在生源地的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录取名单将于录取结束后公布并完成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台三级信息公开。
咨询电话:028-86080605、028-86081605、028-85468002
咨询邮箱:nic8401@scu.edu.cn 邮编:610065
咨询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行政楼227室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