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养殖业,方便全乡群众的仔猪来源,本人根据本村闲置的大棚进行养猪,为群众增加收入,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甲方将养殖场10个畜用棚及场地承包给乙方;
(2)甲方将养殖场耕地50亩承包给乙方;
(3)由大格勒乡报建的大乡生猪养猪场项目内容中的基础设施也在此次承包范围内;
(4)以上总承包费为贰万元整;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5年至20 年既从20 年1月1日算起。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项目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不得参与支配此次由大格勒乡报建的大乡生猪养殖场项目方案实施分配,以后乙方争取来的资金由乙方自行运行,甲方无权参与。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承包期内,必须年底将承包费付给甲方。
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六、其他
本合同承包之日起,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商量在共同尊重的原则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法,按甲方提出的要求施工。
二、建设厂地为700m,包工包料。
二、沼气池改扩建10立方米,沉淀池改扩建30立方米40000元。
四、排污沟及管道改扩建300米,110元/米,合计33000元。
五、供水管道改扩建600米,40元/米,合计24000元。
六、供电线路改扩建1000米,10元/米,合计10000元。
七、主道路改扩建400米,100元/米,合计40000元。
八、工程完工后一次性验收一次性付清。工期为40天,生活自理。
九、施工中安全第一,事故自负。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为了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种养的数量和质量,按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 畜牧兽医局对逊克种养场实施承包经营,通过多方的了解和考察确定由 承包经营种养场,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种养场的现状:
占地面积 *方米,刺滚围栏 延长米,砖瓦结构的厂房两栋,仓库一栋,鱼池一个。现有种养 只,其中种公羊 只;种母羊 只,后备公羊和母羊各 只、 只羔羊 只。
二、承包期限:
承包起止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人代表: 乙方:
1、将种养场的所有设施和种养转交给乙方 。
2、做好种养的经鉴定和监督工作。
3、为乙方提供种养的销售、防疫、治疗、品种改良、饲养管
三、理等方面的信息和技术。
4、负责确定放牧地。
5、甲方不得中途无故退出合同(**或畜牧局有政策性变动除外)
6、由于乙方经管理不善不能完成合同指标时,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保证种养场的所有的基础设施不受损坏,种养场的现状要好于承包前。
2、承包期间,在基础羊群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第一年不向甲方提供种羊 ,第二年要向甲方提供种羊 只,第三年向乙方提供种羊 只。
3、保证羊群的数量和质量,不得与种养场之外的羊群混群。
4、在承包期间,乙方按照《黑龙江省种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来管理羊群。购买、出售、调剂种羊前,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甲方用意的前提下,一方才有权进行种养的购买、出售和调剂活动。
5、要制定严格的防疫制度,清圈消毒制度,免疫率,受胎率,成羊和羔羊的成活率和死亡率均得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6、在合同有效期乙方不得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由于甲方违约使乙方无法履行经营合同时,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五、合同所定条款与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有抵触时,按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处理。
六、承包经营合同正式签约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率,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 。
七、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则: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
甲方:
法人: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养殖业,方便全乡群众的仔猪来源,本人根据本村闲置的大棚进行养猪,为群众增加收入,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甲方将养殖场10个畜用棚及场地承包给乙方;
(2)甲方将养殖场耕地50亩承包给乙方;
(3)由大格勒乡报建的大乡生猪养猪场项目内容中的基础设施也在此次承包范围内;
(4)以上总承包费为贰万元整(20000.00);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5年至10年既从20 年1月1日算起。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项目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不得参与支配此次由大格勒乡报建的大乡生猪养殖场项目方案实施分配,以后乙方争取来的资金由乙方自行运行,甲方无权参与。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承包期内,必须年底将承包费付给甲方。
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六、其他
本合同承包之日起,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附:养殖协会会员同意鉴字表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养殖业,方便全乡群众的仔猪来源,本人根据本村闲置的大棚进行养猪,为群众增加收入,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甲方将养殖场10个畜用棚及场地承包给乙方;
(2)甲方将养殖场耕地50亩承包给乙方;
(3)由大格勒乡报建的大乡生猪养猪场项目内容中的基础设施也在此次承包范围内;
(4)以上总承包费为贰万元整(20xx0.00);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5年至20xx年既从20xx年1月1日算起。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项目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不得参与支配此次由大格勒乡报建的大乡生猪养殖场项目方案实施分配,以后乙方争取来的资金由乙方自行运行,甲方无权参与。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承包期内,必须年底将承包费付给甲方。
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六、其他
本合同承包之日起,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殖场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 (菁华3篇)
甲方:
乙方:
丙方:
现将驻下康布村工作队通过活动办项目渠道争取的养猪示范场,交予家庭贫困的甲方无偿使用,用于改善其生产生活状况。
一、合同期内,甲方拥有养猪示范场的管理和使用权,并负责日常维护,如在合同期养猪场因甲方经营不善,造成集体财产损失,乙方随时有权回收养猪场,转交有经营能力的其他贫困村民经营。
二、乙方拥有养猪场的所有权,财产属村集体所有,为村委会集体财产。乙方负责监督甲方合理经营使用养猪场。
三、丙方负责监督甲乙双方履行合同。
四、甲方承包期满,需要向乙方上交1万元的承包经营费,因非人为因素造成养猪场经营失败,可免除承包经营费。
五、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满后,要保证养猪场集体财产不减少。养猪场集体财产含养猪场一处,2月仔猪___头,猪饲料___斤。合同期为1年,一年后如甲方经营顺利,群众反应好,甲方具有优先承包经营权。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大力发展养殖业,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耕地,乙方现有一座荒山承包给甲方作为养殖场。通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承包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承包事项如下:
一、荒山的位置(名称)和面积
桃闸路西北方(大新山);面积五亩。
二、承包期限为30年(叁拾年),即从20 年2月16日至20 年2月16日止。
三、承包费用每亩1000元,每10年付一次款,共3次付清。如甲方不按时向乙方交纳承包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在合同期内,养殖场内一切费用均有甲方承担,同时甲方还要负责荒山的绿化和管理。
五、乙方有义务协调解决四邻纠纷,维护甲方的养殖场环境。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应共同自觉遵守。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撕毁,终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条文。否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违约金壹万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在目*湖外洲围垦了一个养殖场地,所有设施一应俱全(以清单为准),现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区域和面积
承包区域位于南嘴镇目*湖外洲,东临赤山河沟左旭庭六九杨树山,西至汉寿芦苇基地,南抵袁述贵养殖基地,北靠岳纸承包芦苇山,水陆面积约700亩。
二、承包期限
暂定一年,从20 年元月1日起至20 年元月1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承包。
三、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每年承包金额为陆万元。
四、生产设施交付管理办法
1、甲方现存有生产设施以造表登记的方式移交给乙方,所造登记表双方签字确认。
2、甲方造表登记的财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承包期满后,乙方按原物归还给甲方。甲方财产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如有遗失损坏,乙方必须修复、赔偿。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但对由乙方保管使用的资产,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权,如甲方第二年要自主经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在承包期内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经营需要所雇请的员工自行承担费用。如第二年不愿承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在承包期内因生产需要改造生产设施或改变围垦设施,必须经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承包费不予退还。
4、乙方只和甲方产生合同条款,甲方的一切债务和纠纷与乙方无关,如有问题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负责任。
5、如在当年的(在乙方承包期内)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政策的变动所给予的养殖补偿所有归乙方享受。
6、甲方基地所载六九杨树木,乙方应负责管理,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7、甲方养殖基地养殖的甲鱼,乙方应负责管理,严防偷盗,如发现偷盗甲方甲鱼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付承包租金即刻生效,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殖场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 (菁华3篇)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养殖业,方便全乡群众的仔猪来源,本人根据本村闲置的大棚进行养猪,为群众增加收入,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甲方将养殖场10个畜用棚及场地承包给乙方;
(2)甲方将养殖场耕地50亩承包给乙方;
(3)由大格勒乡报建的大乡生猪养猪场项目内容中的基础设施也在此次承包范围内;
(4)以上总承包费为贰万元整(20000.00);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5年至10年既从20 年1月1日算起。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项目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不得参与支配此次由大格勒乡报建的大乡生猪养殖场项目方案实施分配,以后乙方争取来的资金由乙方自行运行,甲方无权参与。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承包期内,必须年底将承包费付给甲方。
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六、其他
本合同承包之日起,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附:养殖协会会员同意鉴字表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现将驻下康布村工作队通过活动办项目渠道争取的养猪示范场,交予家庭贫困的甲方无偿使用,用于改善其生产生活状况。
一、合同期内,甲方拥有养猪示范场的管理和使用权,并负责日常维护,如在合同期养猪场因甲方经营不善,造成集体财产损失,乙方随时有权回收养猪场,转交有经营能力的其他贫困村民经营。
二、乙方拥有养猪场的所有权,财产属村集体所有,为村委会集体财产。乙方负责监督甲方合理经营使用养猪场。
三、丙方负责监督甲乙双方履行合同。
四、甲方承包期满,需要向乙方上交1万元的承包经营费,因非人为因素造成养猪场经营失败,可免除承包经营费。
五、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满后,要保证养猪场集体财产不减少。养猪场集体财产含养猪场一处,2月仔猪___头,猪饲料___斤。合同期为1年,一年后如甲方经营顺利,群众反应好,甲方具有优先承包经营权。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在目*湖外洲围垦了一个养殖场地,所有设施一应俱全(以清单为准),现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区域和面积
承包区域位于南嘴镇目*湖外洲,东临赤山河沟左旭庭六九杨树山,西至汉寿芦苇基地,南抵袁述贵养殖基地,北靠岳纸承包芦苇山,水陆面积约700亩。
二、承包期限
暂定一年,从20 年元月1日起至20 年元月1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承包。
三、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每年承包金额为陆万元。
四、生产设施交付管理办法
1、甲方现存有生产设施以造表登记的方式移交给乙方,所造登记表双方签字确认。
2、甲方造表登记的财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承包期满后,乙方按原物归还给甲方。甲方财产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如有遗失损坏,乙方必须修复、赔偿。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但对由乙方保管使用的资产,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权,如甲方第二年要自主经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在承包期内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经营需要所雇请的员工自行承担费用。如第二年不愿承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在承包期内因生产需要改造生产设施或改变围垦设施,必须经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承包费不予退还。
4、乙方只和甲方产生合同条款,甲方的一切债务和纠纷与乙方无关,如有问题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负责任。
5、如在当年的(在乙方承包期内)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政策的变动所给予的养殖补偿所有归乙方享受。
6、甲方基地所载六九杨树木,乙方应负责管理,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7、甲方养殖基地养殖的甲鱼,乙方应负责管理,严防偷盗,如发现偷盗甲方甲鱼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付承包租金即刻生效,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菁华9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集体土地承包法相关法律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甲方将村集体所有的荒坡地承包给乙方使用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自愿、*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荒坡地面积、位置
本块荒坡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亩。
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间
承包期间为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纳方式
本宗荒坡地每亩每年承包费__________元,每年承包费共为__________元。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缴纳年承包费共__________元。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把本宗土地交付给乙方,甲方应保证他人不得在本宗土地上主张任何权利及干预乙方生产经营,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如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则甲方承担本合同履行不能的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与交通要道之间有畅通的道路,保障乙方的通行权,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路障及人为堵塞本宗土地交通道路。
六、乙方承包本土地后保证合法经营,乙方对本土地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收益权等。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转租该承包坡地和地上附属物。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权利。
七、若租赁期间乙方在本地上建有附着物,合同到期后,拆除不影响其价值的,乙方无条件拆除,若拆除影响其价值,折价给甲方。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服从国家的统一规划,如该承包坡地被征用,地面附着物费土地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九、在承包期限内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及国家征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本宗土地。
十、承包协议期满后,乙方若愿意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地有优先承包权。
十一、本协议不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甲方法定代表人在协议有效期内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____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_________亩的,以______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面图。
2.__________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________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____%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_________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____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_________元,其中;
(1)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亩 _________亩×_________年)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_________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____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_________立方米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立方米),中幼林按_________株计算,作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_________立方米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__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____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__________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_________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一条
*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三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2] 、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 村_ 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________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新疆*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使用产权交易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产权情况
二、出让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监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的行为;
2、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法定义务;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帮助或服务;
(三)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失;
四、出让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
1、乙方按每亩260元价格,将名下 64 亩土地承包给甲方,承包期 10年,承包费五年一付,金额83200 元。到20xx年1 月 1 日之前,将后五年承包费金额 83200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在承担任何费用,甲方负责交清64亩土地的一切费用。
3在承包期间乙方所开垦的荒地有乙方收益,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50万元。
六、其他事项
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农经站)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沙湾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村民委员会、乡(镇)农经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土地承包和西瓜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其承包的______________土地_______亩中的_______亩转承包给乙方种植大棚西瓜。转承包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_日。每亩承包金额为______元,合计承包金额为_____元。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第二条乙方承包土地的用途必须为种植大棚西瓜,乙方产出的西瓜由甲方按当日市场价收购。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外观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收购保证金:甲方口是/口否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保证金_______元。交货时保证金应(口抵作收购款/口返还甲方)。保证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
第五条交货时间:乙方于合同期内于采摘前______天通知甲方,由甲方安排采摘时间;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装车。
第六条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验收;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货物后________日内现金支付货款。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八条乙方于转承包期满后,清理好棚架、薄膜等杂物。如乙方未清理,甲方可请人或自行清理,所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如乙方将转承包的'土地转作他用,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乙方将产品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市场价格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未按约定收购复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对于产品质量要求等内容,双方可另附附件详细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于土地转承包期满后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收购方)(盖章):____转承包人(种植方)(盖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随着国家农业政策的调整,很多省、直辖市、自治区相继出台减免农业税的`政策,特别是黑龙江省、吉林省两大粮食主产区进行农业税减免试点,由此引发大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急剧增多,诉讼争议的焦点大多为农业税减免能否引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直接关系到国家农业政策的贯彻执行,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在审判实践中,一种观点认为,税收减免属国家政策调整,是合同成立时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是在合同成立后,与合同当事人无关的客观原因发生的,如果继续履行合同明显失去公*,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现行法律并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合同成立后,对双方当事人风险和机遇共存,当事人既要承担风险责任,同时也享有机遇所带来的利益,变更合同反而显失公*,因此农业税减免不能引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笔者同意后者的意见,其理由如下:
一、我国现行法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不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制度或原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提出来的,已为一些国家和法律所确定。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作为合同关系基础的情势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原因,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异常变化,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造成重大损失,该当事人可以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在合同法的制定过程中,围绕要不要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存在不同的意见,主张建立情势变更制度的认为,根据公*原则,应当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反对建立情势变更制度的认为,什么是情势变更,各国的理解不尽一致,界限不好确定,规定会产生情势变更原则的滥用,会影响合同的履行,不应建立情势变更制度。
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约定由流转后享有土地经营权的人向国家缴纳农业税,由于国家农业税的减免使土地承包金、出租金、转让金提高幅度较大,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获得较大利益,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土地流转没有享受到国家农业税减免带来的实惠,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要求增加承包金、出租金、转让金,甚至要求解除合同,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因此引发大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诸法院或申请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受理后可以主持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视为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于我国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没有依据,应被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驳回请求。
二、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情势变更制度的沿革来看,没有最终确立情势变更制度。
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规定了因国家税收、价格等政策的调整,致使收益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允许合同变更。
由于我国当时处于商品经济阶段,国民经济不发达,减免农业税会造成国库空虚,国家对农业税的征收只能在征收幅度上进行微调,不可能大幅度减收或免收;价格也受国家政策的调整,从而引发价格的波动,对合同当事人的收益状况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衡合同当事人的收益,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可以变更合同的司法解释,是与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国民经济状况及农民的收入状况相适应的。 国家税收的调整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也是不以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符合情势变更的特征。这一情势变更制度的规定,对于当时农村承包政策的贯彻和执行起到较大作用,也是我国关于确立情势变更制度的一次偿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司法解释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1999年7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下文简称《规定》)规定了“对承包合同中约定承包金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对当事人单方要求变更承包金的,不予支持”。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农业承包合同的履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承包金,对单方变更承包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该《规定》并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制度,并规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可见随着《意见》的废止,情势变更的规定也同时失效。20xx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适应,也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
20xx年7月2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因承包方不收取流转价款或者向对方支付费用的约定产生纠纷,当事人协商变更无法达成一致,且继续履行又显失公*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原则处理。”该规定仅限制两种情况,一种是承包方将土地无偿流转,另一种是承包方不仅不收流转价款,反而向对方支付费用。这两种情况之所以可以变更,是因为合同在订立时就显失公*,是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
排除了承包方将土地无偿流转的情况,承包方将土地有偿流转,依法不应变更合同,更不能解除合同。从适用的原则来看,确定了适用公*原则。从我国情势变更制度的沿革来看,并没有最终确立情势变更制度,最高院虽然曾做过有益的偿试,但为了保持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一致性,也已被废止,所以在审判实践中,不应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三、从情势变更的适用程序来看,情势变更仅适用当事人协商变更。
在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时,并非自动地发生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后果,当事人须经一定的程序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概括起来,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运用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因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实际上是订立一个新合同来变更或终止原订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发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约,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要约予以承诺,变更或解除合同即可成立;如另一方当事人不予承诺,原合同继续有效。
二是当事人一方行使变更或解除权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合同变更或解除权是当事人一方以其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权利,属于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仅凭自己单方的行为便可以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变更权和解除权是形成权的重要表现形式,变更权或解除权的产生,一是合同的约定,二是法律直接的规定。合同约定附变更条件的,系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见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时,一方当事人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具有法律直接规定的事项,这种法定事由不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我国现行法并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因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享有因“情势”而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以情势变更为由向另一方当事人传达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因对方当事人不享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而拒绝承诺,由此产生纠纷,即使诉诸法律,由于不享有变更或解除权,其请求也不应得到支持。
我国农业税减免政策的出台,是国家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是为了鼓励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已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获得利益。而转让土地经营权者早已离开农村,他们在城镇大多有较稳定的收入,已经融入城镇建设之中。如果允许合同变更,真正获得实惠的不是因受让而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而是转让土地经营权的农民,从而改变了我国对农业资金投入的方向,使资金流失,与我国农业税减免政策相悖,也不能起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作用,也不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甲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和用途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村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从事种植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土地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元(大写),每年____月____日交清土地承包款。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土地制止乙方破坏土地。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随意荒废和破坏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承包期到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承包的土地,清理干净地上一切种植物。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具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想要接触土地承包合同, 需要签订一份解除承包合同,它有什么内容呢?下面是解除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欢迎参考。解除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20xx年3月13日承包租赁的黄岭岩花椒地,自从甲方郑安洪转租给乙方陈海云耕种,我乙方一直无经验培植好这花椒地,现造成很大损失,无法继续发展下去,经双方协商条例如下:
1、于20xx年2月23日正式终止承包租赁合同。
2、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
3、在我乙方承包过程中,修了临时房一套,现暂时给*永贵居住。如有特殊变动的情况下,由我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4、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养殖场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 (菁华3篇)
甲方:
乙方:
丙方:
现将驻下康布村工作队通过活动办项目渠道争取的养猪示范场,交予家庭贫困的甲方无偿使用,用于改善其生产生活状况。
一、合同期内,甲方拥有养猪示范场的管理和使用权,并负责日常维护,如在合同期养猪场因甲方经营不善,造成集体财产损失,乙方随时有权回收养猪场,转交有经营能力的其他贫困村民经营。
二、乙方拥有养猪场的所有权,财产属村集体所有,为村委会集体财产。乙方负责监督甲方合理经营使用养猪场。
三、丙方负责监督甲乙双方履行合同。
四、甲方承包期满,需要向乙方上交1万元的承包经营费,因非人为因素造成养猪场经营失败,可免除承包经营费。
五、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满后,要保证养猪场集体财产不减少。养猪场集体财产含养猪场一处,2月仔猪___头,猪饲料___斤。合同期为1年,一年后如甲方经营顺利,群众反应好,甲方具有优先承包经营权。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大力发展养殖业,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耕地,乙方现有一座荒山承包给甲方作为养殖场。通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承包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承包事项如下:
一、荒山的位置(名称)和面积
桃闸路西北方(大新山);面积五亩。
二、承包期限为30年(叁拾年),即从20 年2月16日至20 年2月16日止。
三、承包费用每亩1000元,每10年付一次款,共3次付清。如甲方不按时向乙方交纳承包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在合同期内,养殖场内一切费用均有甲方承担,同时甲方还要负责荒山的绿化和管理。
五、乙方有义务协调解决四邻纠纷,维护甲方的养殖场环境。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应共同自觉遵守。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撕毁,终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条文。否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违约金壹万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在目*湖外洲围垦了一个养殖场地,所有设施一应俱全(以清单为准),现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区域和面积
承包区域位于南嘴镇目*湖外洲,东临赤山河沟左旭庭六九杨树山,西至汉寿芦苇基地,南抵袁述贵养殖基地,北靠岳纸承包芦苇山,水陆面积约700亩。
二、承包期限
暂定一年,从20 年元月1日起至20 年元月1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承包。
三、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每年承包金额为陆万元。
四、生产设施交付管理办法
1、甲方现存有生产设施以造表登记的方式移交给乙方,所造登记表双方签字确认。
2、甲方造表登记的财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承包期满后,乙方按原物归还给甲方。甲方财产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如有遗失损坏,乙方必须修复、赔偿。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但对由乙方保管使用的资产,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权,如甲方第二年要自主经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在承包期内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经营需要所雇请的员工自行承担费用。如第二年不愿承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在承包期内因生产需要改造生产设施或改变围垦设施,必须经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承包费不予退还。
4、乙方只和甲方产生合同条款,甲方的一切债务和纠纷与乙方无关,如有问题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负责任。
5、如在当年的(在乙方承包期内)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政策的变动所给予的养殖补偿所有归乙方享受。
6、甲方基地所载六九杨树木,乙方应负责管理,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7、甲方养殖基地养殖的甲鱼,乙方应负责管理,严防偷盗,如发现偷盗甲方甲鱼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付承包租金即刻生效,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殖承包合同 (菁华5篇)
甲方:
为了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种养的数量和质量,按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XXXXX畜牧兽医局对逊克种养场实施承包经营,通过多方的了解和考察确定由 承包经营种养场,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种养场的现状:
占地面积XXX*方米,刺滚围栏XXX延长米,砖瓦结构的厂房两栋,仓库一栋,鱼池一个。现有种养 只,其中种公羊 只;种母羊 只,后备公羊和母羊各 只、 只羔羊 只。
二、承包期限:
承包起止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人代表: 乙方:
1、将种养场的所有设施和种养转交给乙方 。
2、做好种养的经鉴定和监督工作。
3、为乙方提供种养的销售、防疫、治疗、品种改良、饲养管
理等方面的信息和技术。
4、负责确定放牧地。
5、甲方不得中途无故退出合同(*或畜牧局有政策性变动除外)
6、由于乙方经管理不善不能完成合同指标时,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保证种养场的所有的基础设施不受损坏,种养场的现状要好于承包前。
2、承包期间,在基础羊群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第一年不向甲方提供种羊 ,第二年要向甲方提供种羊XXX只,第三年向乙方提供种羊XXXX只。
3、保证羊群的数量和质量,不得与种养场之外的羊群混群。 4、在承包期间,乙方按照《黑龙江省种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来管理羊群。购买、出售、调剂种羊前,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甲方用意的前提下,一方才有权进行种养的购买、出售和调剂活动。
5、要制定严格的防疫制度,清圈消毒制度,免疫率,受胎率,成羊和羔羊的成活率和死亡率均得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6、在合同有效期乙方不得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由于甲方违约使乙方无法履行经营合同时,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五、合同所定条款与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有抵触时,按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处理。
六、承包经营合同正式签约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率,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 。
七、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则: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 甲方:XXXXX畜牧总站 法人: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养殖业,方便全乡群众的仔猪来源,本人根据本村闲置的大棚进行养猪,为群众增加收入,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甲方将养殖场10个畜用棚及场地承包给乙方;
(2)甲方将养殖场耕地50亩承包给乙方;
(3)由大格勒乡报建的大乡生猪养猪场项目内容中的基础设施也在此次承包范围内;
(4)以上总承包费为贰万元整(20000.00);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5年至10年既从20xx年1月1日算起。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项目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不得参与支配此次由大格勒乡报建的大乡生猪养殖场项目方案实施分配,以后乙方争取来的资金由乙方自行运行,甲方无权参与。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承包期内,必须年底将承包费付给甲方。
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生产、经营的农副业产品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的义务。
六、其他
本合同承包之日起,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相关规定,为大力发展养殖业,甲方将村组集体所有的水塘承包给乙方从事水产养殖业等经营活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塘名:
二、承包方式:
三、承包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期限XX年。
四、承包费:承包期共计人民币XX元(大写:XXX)。交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水塘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提高承包费,保障乙方的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重复发包该塘,不得妨碍乙方水产养殖所需的水资源。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必须保证甲方农田耕作用水,但务必留足一公尺深的保塘水。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水塘,享有承包水塘上的受益和财产所有权,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保护自然资源,注重水土保持,合理利用水资源,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改变整体原貌。
七、合同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此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和人员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或国家土地使用政策改革或集体规划征用,乙方必须按政策执行。乙方享有水产养殖经营物的'赔偿和补偿费。
八、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视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村委一份,组委一份,承包方一份。
发包方(甲方): 村委会:
七社:
承包方(乙方):
二ОXX年XX月XX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村委会):
经甲乙双方*等协商就乙方承包洼赵村荒山地相关事宜和全体村民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宗地位置与面积
宗地位于集体未利用荒山共计亩(以实际测量为准),宗地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承包期限
乙方宗地承包期为x年,自20xx年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费及付款方法
1、该宗荒山地承包费按每亩每年元计算;
2、该宗荒山承包费按每亩每年计算;
3、该宗荒山地的承包费支付方式为每五年支付一次;
4、该宗荒山的承包费支付方式为每四十年支付一次;
5、在承包年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承包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承包费。
四、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
1、乙方自本合同生效时取得相应宗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必要时,乙方得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并将宗地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甲方应予以协助。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无争议的土地,做到四至明确,保证该土地无产权及其他纠纷,保证乙方的使用权和权益,不得干涉。
2、承包期内,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收回承包地。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文件资料;该宗土地承包期内享受*的所有优惠政策归乙方所有,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5、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取得相应的土地承包费。
6、甲方应保证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在合同签订签前召开村民会议,通过同意乙方承包的决议,并报乡(镇)*批准。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荒山地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拥有该土地的一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承包宗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
2、承包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擅自解除承包合同的,违约金按乙方应付土地承包费总额的十倍计算。
八、其他约定
1、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将本合同各条款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承包合同。荒山地费用由乙方统一补偿给甲方村民代表。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乙方合理合法利用荒山地,不得建化工厂、污染企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理利用荒山地的权利。
十、该合同到期时乙方有优先权再续承包年限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签章):
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民组集体所有的位于路边河沿冲水塘承包给承包方从事水产养殖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水塘名称:面积:亩,位置:
二、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承包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x年。
四、承包费:每年(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帀:元(大写)。交款方式及时间:在鉴订承包协议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用其全部现金作为承包水塘下挖及整修塘口费用。
五、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在合同有效期内,发包方不得提高承包费。
3、保障承包方自主经营,不侵犯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4、在合同履行期内,发包方不得重复发包该水塘。
5、对承包的塘水系有支配权,保障本队的基本农田用水,但不得轻易将塘水出卖于外队使用。
六、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水塘。
2.享有承包水塘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有对该塘口水源的管护权。
5.承包方可在承包的水塘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承包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水塘抵偿债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该水塘除被依法征用或被村集体规划使用外,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经营权。如遇承包范围的水塘被依法征用或被村集体规划使用,承包方必须服从。征用后,承包方只享有水产养殖经营物的赔偿及补偿费。其它待遇归发包方所有。
5.如发包方该水塘因干旱等原因,致使承包方当年无法经营时,发包方应顺延承包期作调整。
八、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未到期的承包费金额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
发包方(签字):
承包方(签字):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