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施工合同优选【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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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理石施工合同 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自愿*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施工图)

  3、承包方式;

  4、造价:(见附件二、报价单)

  5、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主辅材料设备供应约定:

  1、主辅材料都由甲方负责采购。

  2、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

  3、甲方供应的材料均应用以本合同规定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范》,DB31/T30—1999《装饰

  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施工图。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私自更改工程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4、乙方应在各施工验收阶段前三天及时方未经验收就进行下到工序施工,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保留进步追加处罚的权利,甲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组织验收,超过三天未验收的,即视为乙方施工合格,同意下道工程施工。

  四、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要求,文明、安全施工。因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施工中作业人员及相关工种的安全,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五、工程进度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必须确保在施工,施工人数不得少于人。开工十天后,甲方付给乙方15%的工程款。

  2、施工结束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60%。

  3、工程验收竣工合格后,甲乙双方进行核算后按工程总包价,甲方再付给乙方30%元。

  4、余10%作为维修款、一年维修期满甲方十日内把工程款给乙方。

  5、乙方应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若因为乙方的质量、进度问题,造成工程延误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相应赔偿。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工期顺延,超过十日的,甲方对乙方工地上滞留的工人作些相应补偿。

  2、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1000元违约金,逾期三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在合同签后开工前要终止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格的%支付给对方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本合同签字后,工程不得转包。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2、乙方在本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的人员安排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人的一切事项。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是都有施工资质的人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 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信的原则,甲方把翊居花园小区工程楼梯间大理石踏步及踢脚线,小区室外地坪、网点外墙的干挂大理石墙面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小区

  2、工程地点:江北

  3、工程内容:楼内大理石踏步、踢脚线及小区的室外地坪、网点外墙干挂理石

  4、工期:20xx。10。25――20xx。6。30

  二、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属全部包工包料给乙方。

  三、承包价格:楼内大理石踏步、踢脚线及小区的室外地坪125元/�O,网点外墙干挂理石:310元/�O。合同价款:捌拾万零贰仟元整(¥8020xx。00元,以实际完工减尺数量为准)。

  四、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付乙方:拾万元整,每栋楼根据工程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按期工程款的80%支付,待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四、施工质量要求:

  1、质量等级为合格;

  2、石板规格:按甲方指定石材制作安装。

  3、乙方施工时注意安全,做好防护工作,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的原则,该项的垃圾要及时清除。

  五、施工工期

  按照甲方工期,制定施工计划,确保按期完工。

  六、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管理,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以便乙方施工。

  2、乙方必须安排有技术、有经验的工人施工,并按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一旦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各项安全文明制度,若违章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若累教不改可清出场。

  4、乙方进入工地施工期间,甲方要为乙方施工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范文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大理石铺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大理石铺装工程所属工程:铺装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由乙方自己购买,但必须是合格产品。

  三、合同工期:于20xx年11月15日前完工,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每拖一天,罚款1000。00元。若确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保修期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另行派人维修,并根据所造成损失加倍对乙方罚款。

  五、工程做法及综合单价:

  1、挖槽、素土夯实密度大于92%;

  2、150厚3:7灰土;

  3、100mm厚C15砼垫层;

  4、30厚1:3水泥砂浆铺贴以下石板,并根据现行市场材料及人工费价格核定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如下:

  六、付款方式:工程垫层全部完工经开发公司会同工程管理部共同验收合格出具证明后付至合同总造价的20%,大理石板全部铺贴完工经开发公司会同工程管理部共同验收合格出具证明后付至以实际签证为准的工程总造价的9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5%保修金竣工验收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每次结算时乙方均需提供足额发票。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随时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有关结算。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它分包商的配合等工作。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建立完善的质量及安全体系,配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2、乙方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机械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达到甲方要求,杜绝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由于乙方项目负责人管理不当不善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及经济责任。

  3、乙方应杜绝出现工人**事件,如有**事件发生,按工程总造价的40%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在施工及清理垃圾时负责地下管线的保护,并保障管道畅通。如因乙方原因破坏,乙方应及时无偿修复。

  5、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6、工程竣工验收后五日内,乙方应将现场临设、建筑垃圾等清运完毕,否则甲方将委托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罚款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

  九、违约责任:因质量问题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他问题由违约方承担。若因乙方在质量、安全、工期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者,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撤出工地,并扣乙方工程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队伍。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依法向青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 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大理石铺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大理石铺装工程所属工程: 铺装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由乙方自己购买,但必须是合格产品。

  三、合同工期:于20xx年11月15日前完工,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每拖一天,罚款1000.00元。若确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保修期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另行派人维修,并根据所造成损失加倍对乙方罚款。

  五、工程做法及综合单价:

  1、挖槽、素土夯实密度大于92% ;

  2、150厚 3:7灰土 ;

  3、100mm厚C15砼垫层 ;

  4、30厚1:3水泥砂浆铺贴以下石板,并根据现行市场材料及人工费价格核定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如下:

  六、付款方式:工程垫层全部完工经开发公司会同工程管理部共同验收合格出具证明后付至合同总造价的20%,大理石板全部铺贴完工经开发公司会同工程管理部共同验收合格出具证明后付至以实际签证为准的工程总造价的9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5%保修金竣工验收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每次结算时乙方均需提供足额发票。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随时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有关结算。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它分包商的配合等工作。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建立完善的质量及安全体系,配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2、乙方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机械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达到甲方要求,杜绝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由于乙方项目负责人管理不当不善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及经济责任。

  3、乙方应杜绝出现工人**事件,如有**事件发生,按工程总造价的40%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在施工及清理垃圾时负责地下管线的保护,并保障管道畅通。如因乙方原因破坏,乙方应及时无偿修复。

  5、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6、工程竣工验收后五日内,乙方应将现场临设、建筑垃圾等清运完毕,否则甲方将委托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罚款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

  九、违约责任:因质量问题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他问题由违约方承担。若因乙方在质量、安全、工期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者,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撤出工地,并扣乙方工程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队伍。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依法向青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 4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形式

  1、包工;

  2、包质量;

  3、包工期;

  4、包安全;

  5、包施工措施费;

  6、包辅材、工具;

  7、包主材运输及装卸;

  8、施工水电费;

  9、包垃圾清运费;

  10、包现场材料、设备保管;

  11、包验收。

  选择项:全部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 40天,(自20xx年 月日到20xx年月 日);因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设计施工图要求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确保一次性通过有关标准验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五、合同价款、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元/㎡(大写:叁百捌拾元每*方米)。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元(大写: ),最终工程价款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甲方签证据实核计、结算。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增加、减少、变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而导致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可以对该工程总造价进行相应变更,否则工程总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此总造价将直接作为工程决算款项金额的依据。

  2.合同价款包括所有主材运输/装卸费、机械费、人工费、辅材费、损耗、设备材料保管费、检测费、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第三者的工伤保险及施工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3.每次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如下:

  (1) 承包人已经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2) 承包人没有合同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者承包人有违约行为但已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改正;

  承包人不能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以上支付条件得到全部满足。

  4.合同价款支付的安排和进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30 %;

  第二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8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50 %;

  第三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10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75 %;

  第四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发包方相关人员确认合格的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二十日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决算总价的余款(质保金除外);

  工程决算总价款的5 %做为工程质保金,由发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预留 贰 年,预留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不计息)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函件或例会纪要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图纸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一式份。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交的图纸和其它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保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八、现场指令和授权代表

  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授权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权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予执行。发包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发包人对工程完工后的总工程量的确认、工程价款变更通知的确认和竣工验收合格的确认,应有发包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发包人盖有公司公章。

  九、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以下工作

  (1) 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 协助乙方搭设脚手架、施工所需水、电等线和安排工人宿舍(除甲方免费搭设脚手架外,其余费用乙方自理),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 对承包人派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5) 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 承包方现场安装损耗量大于实际安装面积且数量超过总量 2 %,超出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小于 2%由发包方负责。

  (2) 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3) 向发包人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4)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同时对,并负责安全保卫;

  (5) 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 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上地下、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施工中需各相关**部门进行的报建和验收等手续;

  (10) 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承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十、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以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并引起施工量的重大变化;

  (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0小时;

  (6) 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未能按计划进场;

  (7) 不可抗力;

  (8) 双方约定或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要求工期顺延的权利。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一天内予以书面确认。

  十二、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又不能在发包人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和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检查和返工

  (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如承包人对重新施工的工程项目仍未达到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免减未施工的工程量及解除合同的权利。

  (3) 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但检查检验确认工程不合格时,虽然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相应顺延工期。

  十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重新检验:无论发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安全规范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

  2.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发包人、承包人和第三人等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文明施工,不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及附属设备,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4.由于承包人的任何不文明、不规范施工行为造成的城管、建设、环保等**部门的任何经济、

  5.行政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用电教育后方可上岗,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禁止 脚手架上抛扔物品。乙方生产人员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伤事故,一切经济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部门关于人员及机械材料出入场的相关规定。

  十五、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七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3.发包人计量后,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共同对计量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

  十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发包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发包方相关代表签字后7天,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但发包人不承担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七、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干挂石材

  发包方负责采购本工程所需的干挂石材,并清点交接给承包方安排运输到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存放,如承包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或施工时造成发包方交接的石材发生损坏或丢失的由承包方负责。

  2.承包方提供除干挂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

  (1) 承包人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时,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发包人清点和验证。施工用的钢型材、夹件、钢板等必须为热镀锌的,挂件和螺栓必须为标准的不锈钢材质。

  (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十八、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按本合同的第十一条的约定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限不予顺延。

  对于任何变更、增加项目,承包人须于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等待工程变更文件或签证确认为由延迟施工。

  十九、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2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认为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2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时或者发包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价款变更确认,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决算合同价款,在工程决算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二十、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日期和份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 5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形式

  1、包工;

  2、包质量;

  3、包工期;

  4、包安全;

  5、包施工措施费;

  6、包辅材、工具;

  7、包主材运输及装卸;

  8、施工水电费;

  9、包垃圾清运费;

  10、包现场材料、设备保管;

  11、包验收。

  选择项:全部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 40天,(自20xx年 月日到20xx年月 日);因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设计施工图要求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确保一次性通过有关标准验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五、合同价款、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元/�O(大写:叁百捌拾元每*方米)。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元(大写: ),最终工程价款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甲方签证据实核计、结算。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增加、减少、变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而导致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可以对该工程总造价进行相应变更,否则工程总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此总造价将直接作为工程决算款项金额的依据。

  2.合同价款包括所有主材运输/装卸费、机械费、人工费、辅材费、损耗、设备材料保管费、检测费、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第三者的工伤保险及施工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3.每次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如下:

  (1) 承包人已经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2) 承包人没有合同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者承包人有违约行为但已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改正;

  承包人不能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以上支付条件得到全部满足。

  4.合同价款支付的安排和进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30 %;

  第二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8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50 %;

  第三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10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75 %;

  第四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发包方相关人员确认合格的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二十日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决算总价的余款(质保金除外);

  工程决算总价款的5 %做为工程质保金,由发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预留 贰 年,预留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不计息)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函件或例会纪要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图纸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一式份。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交的图纸和其它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保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八、现场指令和授权代表

  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授权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权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予执行。发包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发包人对工程完工后的总工程量的确认、工程价款变更通知的确认和竣工验收合格的确认,应有发包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发包人盖有公司公章。

  九、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以下工作

  (1) 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 协助乙方搭设脚手架、施工所需水、电等线和安排工人宿舍(除甲方免费搭设脚手架外,其余费用乙方自理),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 对承包人派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5) 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 承包方现场安装损耗量大于实际安装面积且数量超过总量 2 %,超出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小于 2%由发包方负责。

  (2) 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3) 向发包人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4)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同时对,并负责安全保卫;

  (5) 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 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上地下、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施工中需各相关**部门进行的报建和验收等手续;

  (10) 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承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十、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以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并引起施工量的重大变化;

  (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0小时;

  (6) 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未能按计划进场;

  (7) 不可抗力;

  (8) 双方约定或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要求工期顺延的权利。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一天内予以书面确认。

  十二、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又不能在发包人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和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检查和返工

  (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如承包人对重新施工的工程项目仍未达到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免减未施工的工程量及解除合同的权利。

  (3) 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但检查检验确认工程不合格时,虽然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相应顺延工期。

  十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重新检验:无论发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安全规范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

  2.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发包人、承包人和第三人等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文明施工,不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及附属设备,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4.由于承包人的任何不文明、不规范施工行为造成的城管、建设、环保等**部门的任何经济、

  5.行政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用电教育后方可上岗,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禁止 脚手架上抛扔物品。乙方生产人员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伤事故,一切经济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部门关于人员及机械材料出入场的相关规定。

  十五、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七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3.发包人计量后,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共同对计量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

  十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发包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发包方相关代表签字后7天,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但发包人不承担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七、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干挂石材

  发包方负责采购本工程所需的干挂石材,并清点交接给承包方安排运输到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存放,如承包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或施工时造成发包方交接的石材发生损坏或丢失的由承包方负责。

  2.承包方提供除干挂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

  (1) 承包人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时,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发包人清点和验证。施工用的钢型材、夹件、钢板等必须为热镀锌的,挂件和螺栓必须为标准的不锈钢材质。

  (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十八、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按本合同的第十一条的约定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限不予顺延。

  对于任何变更、增加项目,承包人须于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等待工程变更文件或签证确认为由延迟施工。

  十九、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2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认为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2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时或者发包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价款变更确认,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决算合同价款,在工程决算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二十、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日期和份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 6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自愿*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施工图)

  3、承包方式;

  4、造价:(见附件二、报价单)

  5、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主辅材料设备供应约定:

  1、主辅材料都由甲方负责采购。

  2、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

  3、甲方供应的材料均应用以本合同规定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范》,DB31/T30―1999《装饰

  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施工图。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私自更改工程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4、乙方应在各施工验收阶段前三天及时方未经验收就进行下到工序施工,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保留进步追加处罚的权利,甲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组织验收,超过三天未验收的,即视为乙方施工合格,同意下道工程施工。

  四、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要求,文明、安全施工。因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施工中作业人员及相关工种的安全,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五、工程进度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必须确保在施工,施工人数不得少于人。开工十天后,甲方付给乙方15%的工程款。

  2、施工结束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60%。

  3、工程验收竣工合格后,甲乙双方进行核算后按工程总包价,甲方再付给乙方30%元。

  4、余10%作为维修款、一年维修期满甲方十日内把工程款给乙方。

  5、乙方应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若因为乙方的质量、进度问题,造成工程延误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相应赔偿。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工期顺延,超过十日的,甲方对乙方工地上滞留的工人作些相应补偿。

  2、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1000元违约金,逾期三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在合同签后开工前要终止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格的%支付给对方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本合同签字后,工程不得转包。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2、乙方在本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的人员安排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人的一切事项。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是都有施工资质的人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 7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形式

  1、包工;

  2、包质量;

  3、包工期;

  4、包安全;

  5、包施工措施费;

  6、包辅材、工具;

  7、包主材运输及装卸;

  8、施工水电费;

  9、包垃圾清运费;

  10、包现场材料、设备保管;

  11、包验收。

  选择项:全部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 40天,(自20xx年 月日到20xx年月 日);因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设计施工图要求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确保一次性通过有关标准验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五、合同价款、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元/㎡(大写:叁百捌拾元每*方米)。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元(大写: ),最终工程价款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甲方签证据实核计、结算。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增加、减少、变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而导致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可以对该工程总造价进行相应变更,否则工程总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此总造价将直接作为工程决算款项金额的依据。

  2.合同价款包括所有主材运输/装卸费、机械费、人工费、辅材费、损耗、设备材料保管费、检测费、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第三者的工伤保险及施工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3.每次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如下:

  (1) 承包人已经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2) 承包人没有合同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者承包人有违约行为但已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改正;

  承包人不能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以上支付条件得到全部满足。

  4.合同价款支付的安排和进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30 %;

  第二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8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50 %;

  第三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10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75 %;

  第四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发包方相关人员确认合格的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二十日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决算总价的余款(质保金除外);

  工程决算总价款的5 %做为工程质保金,由发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预留 贰 年,预留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不计息)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函件或例会纪要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图纸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一式份。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交的图纸和其它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保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八、现场指令和授权代表

  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授权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权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予执行。发包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发包人对工程完工后的总工程量的确认、工程价款变更通知的确认和竣工验收合格的确认,应有发包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发包人盖有公司公章。

  九、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以下工作

  (1) 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 协助乙方搭设脚手架、施工所需水、电等线和安排工人宿舍(除甲方免费搭设脚手架外,其余费用乙方自理),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 对承包人派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5) 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 承包方现场安装损耗量大于实际安装面积且数量超过总量 2 %,超出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小于 2%由发包方负责。

  (2) 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3) 向发包人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4)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同时对,并负责安全保卫;

  (5) 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 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上地下、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施工中需各相关**部门进行的报建和验收等手续;

  (10) 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承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十、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以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并引起施工量的重大变化;

  (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0小时;

  (6) 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未能按计划进场;

  (7) 不可抗力;

  (8) 双方约定或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要求工期顺延的权利。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一天内予以书面确认。

  十二、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又不能在发包人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和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检查和返工

  (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如承包人对重新施工的工程项目仍未达到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免减未施工的工程量及解除合同的权利。

  (3) 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但检查检验确认工程不合格时,虽然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相应顺延工期。

  十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重新检验:无论发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安全规范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

  2.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发包人、承包人和第三人等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文明施工,不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及附属设备,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4.由于承包人的任何不文明、不规范施工行为造成的城管、建设、环保等**部门的任何经济、

  5.行政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用电教育后方可上岗,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禁止 脚手架上抛扔物品。乙方生产人员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伤事故,一切经济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部门关于人员及机械材料出入场的相关规定。

  十五、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七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3.发包人计量后,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共同对计量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

  十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发包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发包方相关代表签字后7天,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但发包人不承担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七、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干挂石材

  发包方负责采购本工程所需的干挂石材,并清点交接给承包方安排运输到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存放,如承包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或施工时造成发包方交接的石材发生损坏或丢失的由承包方负责。

  2.承包方提供除干挂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

  (1) 承包人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时,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发包人清点和验证。施工用的钢型材、夹件、钢板等必须为热镀锌的,挂件和螺栓必须为标准的不锈钢材质。

  (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十八、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按本合同的第十一条的约定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限不予顺延。

  对于任何变更、增加项目,承包人须于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等待工程变更文件或签证确认为由延迟施工。

  十九、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2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认为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2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时或者发包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价款变更确认,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决算合同价款,在工程决算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二十、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日期和份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 8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大理石铺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大理石铺装工程所属工程: 铺装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由乙方自己购买,但必须是合格产品。

  三、合同工期:于20xx年11月15日前完工,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每拖一天,罚款1000.00元。若确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保修期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另行派人维修,并根据所造成损失加倍对乙方罚款。

  五、工程做法及综合单价:

  1、挖槽、素土夯实密度大于92% ;

  2、150厚 3:7灰土 ;

  3、100mm厚C15砼垫层 ;

  4、30厚1:3水泥砂浆铺贴以下石板,并根据现行市场材料及人工费价格核定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如下:

  六、付款方式:工程垫层全部完工经开发公司会同工程管理部共同验收合格出具证明后付至合同总造价的20%,大理石板全部铺贴完工经开发公司会同工程管理部共同验收合格出具证明后付至以实际签证为准的工程总造价的9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5%保修金竣工验收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每次结算时乙方均需提供足额发票。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随时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有关结算。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它分包商的配合等工作。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建立完善的质量及安全体系,配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2、乙方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机械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达到甲方要求,杜绝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由于乙方项目负责人管理不当不善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及经济责任。

  3、乙方应杜绝出现工人**事件,如有**事件发生,按工程总造价的40%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在施工及清理垃圾时负责地下管线的保护,并保障管道畅通。如因乙方原因破坏,乙方应及时无偿修复。

  5、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6、工程竣工验收后五日内,乙方应将现场临设、建筑垃圾等清运完毕,否则甲方将委托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罚款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

  九、违约责任:因质量问题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他问题由违约方承担。若因乙方在质量、安全、工期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者,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撤出工地,并扣乙方工程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队伍。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依法向青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 9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信的原则,甲方把翊居花园小区工程楼梯间大理石踏步及踢脚线,小区室外地坪、网点外墙的干挂大理石墙面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小区

  2、工程地点:江北

  3、工程内容:楼内大理石踏步、踢脚线及小区的室外地坪、网点外墙干挂理石

  4、工期:20__.10.25�C20__.6.30

  二、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属全部包工包料给乙方。

  三、承包价格:楼内大理石踏步、踢脚线及小区的室外地坪125元/�O,网点外墙干挂理石:310元/�O。合同价款:捌拾万零贰仟元整(¥8020__.00元,以实际完工减尺数量为准)。

  四、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付乙方:拾万元整,每栋楼根据工程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按期工程款的80%支付,待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四、施工质量要求:

  1、质量等级为合格;

  2、石板规格:按甲方指定石材制作安装。

  3、乙方施工时注意安全,做好防护工作,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的原则,该项的垃圾要及时清除。

  五、施工工期

  按照甲方工期,制定施工计划,确保按期完工。

  六、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管理,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以便乙方施工。

  2、乙方必须安排有技术、有经验的工人施工,并按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一旦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各项安全文明制度,若违章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若累教不改可清出场。

  4、乙方进入工地施工期间,甲方要为乙方施工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 10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信的原则,甲方把翊居花园小区工程楼梯间大理石踏步及踢脚线,小区室外地坪、网点外墙的干挂大理石墙面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小区

  2、工程地点:江北

  3、工程内容:楼内大理石踏步、踢脚线及小区的室外地坪、网点外墙干挂理石

  4、工期:20xx.10.25--20xx.6.30

  二、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属全部包工包料给乙方。

  三、承包价格:楼内大理石踏步、踢脚线及小区的室外地坪125元/㎡,网点外墙干挂理石:310元/㎡。合同价款:捌拾万零贰仟元整(¥8020xx.00元,以实际完工减尺数量为准)。

  四、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付乙方:拾万元整,每栋楼根据工程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按期工程款的80%支付,待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四、施工质量要求:

  1、质量等级为合格;

  2、石板规格:按甲方指定石材制作安装。

  3、乙方施工时注意安全,做好防护工作,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的原则,该项的垃圾要及时清除。

  五、施工工期

  按照甲方工期,制定施工计划,确保按期完工。

  六、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管理,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以便乙方施工。

  2、乙方必须安排有技术、有经验的工人施工,并按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一旦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各项安全文明制度,若违章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若累教不改可清出场。

  4、乙方进入工地施工期间,甲方要为乙方施工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优选【10】份扩展阅读


大理石施工合同优选【10】份(扩展1)

——大理石施工合同 (菁华6篇)

大理石施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大理石铺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大理石铺装工程所属工程: 铺装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由乙方自己购买,但必须是合格产品。

  三、合同工期:于20__年11月15日前完工,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每拖一天,罚款1000.00元。若确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保修期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另行派人维修,并根据所造成损失加倍对乙方罚款。

  五、工程做法及综合单价:

  1、挖槽、素土夯实密度大于92% ;

  2、150厚 3:7灰土 ;

  3、100mm厚C15砼垫层 ;

  4、30厚1:3水泥砂浆铺贴以下石板,并根据现行市场材料及人工费价格核定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如下:

  六、付款方式:工程垫层全部完工经开发公司会同工程管理部共同验收合格出具证明后付至合同总造价的20%,大理石板全部铺贴完工经开发公司会同工程管理部共同验收合格出具证明后付至以实际签证为准的工程总造价的9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5%保修金竣工验收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每次结算时乙方均需提供足额发票。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随时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有关结算。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它分包商的配合等工作。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建立完善的质量及安全体系,配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2、乙方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机械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达到甲方要求,杜绝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由于乙方项目负责人管理不当不善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及经济责任。

  3、乙方应杜绝出现工人*事件,如有*事件发生,按工程总造价的40%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在施工及清理垃圾时负责地下管线的保护,并保障管道畅通。如因乙方原因破坏,乙方应及时无偿修复。

  5、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6、工程竣工验收后五日内,乙方应将现场临设、建筑垃圾等清运完毕,否则甲方将委托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罚款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

  九、违约责任:因质量问题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他问题由违约方承担。若因乙方在质量、安全、工期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者,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撤出工地,并扣乙方工程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队伍。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依法向青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2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形式

  1、包工;

  2、包质量;

  3、包工期;

  4、包安全;

  5、包施工措施费;

  6、包辅材、工具;

  7、包主材运输及装卸;

  8、施工水电费;

  9、包垃圾清运费;

  10、包现场材料、设备保管;

  11、包验收。

  选择项:全部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 40天,(自20xx年 月日到20xx年月 日);因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设计施工图要求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确保一次性通过有关标准验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五、合同价款、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元/㎡(大写:叁百捌拾元每*方米)。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元(大写: ),最终工程价款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甲方签证据实核计、结算。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增加、减少、变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而导致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可以对该工程总造价进行相应变更,否则工程总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此总造价将直接作为工程决算款项金额的依据。

  2.合同价款包括所有主材运输/装卸费、机械费、人工费、辅材费、损耗、设备材料保管费、检测费、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第三者的工伤保险及施工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3.每次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如下:

  (1) 承包人已经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2) 承包人没有合同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者承包人有违约行为但已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改正;

  承包人不能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以上支付条件得到全部满足。

  4.合同价款支付的安排和进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30 %;

  第二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8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50 %;

  第三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10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75 %;

  第四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发包方相关人员确认合格的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二十日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决算总价的余款(质保金除外);

  工程决算总价款的5 %做为工程质保金,由发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预留 贰 年,预留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不计息)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函件或例会纪要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图纸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一式份。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交的图纸和其它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保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八、现场指令和授权代表

  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授权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权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予执行。发包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发包人对工程完工后的总工程量的确认、工程价款变更通知的确认和竣工验收合格的确认,应有发包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发包人盖有公司公章。

  九、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以下工作

  (1) 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 协助乙方搭设脚手架、施工所需水、电等线和安排工人宿舍(除甲方免费搭设脚手架外,其余费用乙方自理),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 对承包人派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5) 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 承包方现场安装损耗量大于实际安装面积且数量超过总量 2 %,超出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小于 2%由发包方负责。

  (2) 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3) 向发包人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4)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同时对,并负责安全保卫;

  (5) 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 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上地下、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施工中需各相关*部门进行的报建和验收等手续;

  (10) 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承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十、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以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并引起施工量的重大变化;

  (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0小时;

  (6) 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未能按计划进场;

  (7) 不可抗力;

  (8) 双方约定或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要求工期顺延的权利。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一天内予以书面确认。

  十二、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又不能在发包人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和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检查和返工

  (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如承包人对重新施工的工程项目仍未达到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免减未施工的工程量及解除合同的权利。

  (3) 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但检查检验确认工程不合格时,虽然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相应顺延工期。

  十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重新检验:无论发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安全规范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

  2.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发包人、承包人和第三人等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文明施工,不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及附属设备,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4.由于承包人的任何不文明、不规范施工行为造成的城管、建设、环保等*部门的任何经济、

  5.行政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用电教育后方可上岗,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禁止 脚手架上抛扔物品。乙方生产人员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伤事故,一切经济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部门关于人员及机械材料出入场的相关规定。

  十五、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七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3.发包人计量后,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共同对计量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

  十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发包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发包方相关代表签字后7天,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但发包人不承担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七、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干挂石材

  发包方负责采购本工程所需的干挂石材,并清点交接给承包方安排运输到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存放,如承包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或施工时造成发包方交接的石材发生损坏或丢失的由承包方负责。

  2.承包方提供除干挂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

  (1) 承包人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时,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发包人清点和验证。施工用的钢型材、夹件、钢板等必须为热镀锌的,挂件和螺栓必须为标准的不锈钢材质。

  (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十八、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按本合同的第十一条的约定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限不予顺延。

  对于任何变更、增加项目,承包人须于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等待工程变更文件或签证确认为由延迟施工。

  十九、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2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认为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2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时或者发包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价款变更确认,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决算合同价款,在工程决算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二十、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日期和份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3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形式

  1、包工;

  2、包质量;

  3、包工期;

  4、包安全;

  5、包施工措施费;

  6、包辅材、工具;

  7、包主材运输及装卸;

  8、施工水电费;

  9、包垃圾清运费;

  10、包现场材料、设备保管;

  11、包验收。

  选择项:全部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 40天,(自20xx年 月日到20xx年月 日);因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设计施工图要求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确保一次性通过有关标准验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五、合同价款、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元/㎡(大写:叁百捌拾元每*方米)。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元(大写: ),最终工程价款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甲方签证据实核计、结算。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增加、减少、变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而导致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可以对该工程总造价进行相应变更,否则工程总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此总造价将直接作为工程决算款项金额的依据。

  2.合同价款包括所有主材运输/装卸费、机械费、人工费、辅材费、损耗、设备材料保管费、检测费、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第三者的工伤保险及施工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3.每次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如下:

  (1) 承包人已经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2) 承包人没有合同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者承包人有违约行为但已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改正;

  承包人不能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以上支付条件得到全部满足。

  4.合同价款支付的安排和进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30 %;

  第二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8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50 %;

  第三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10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75 %;

  第四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发包方相关人员确认合格的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二十日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决算总价的余款(质保金除外);

  工程决算总价款的5 %做为工程质保金,由发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预留 贰 年,预留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不计息)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函件或例会纪要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图纸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一式份。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交的图纸和其它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保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八、现场指令和授权代表

  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授权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权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予执行。发包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发包人对工程完工后的总工程量的确认、工程价款变更通知的确认和竣工验收合格的确认,应有发包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发包人盖有公司公章。

  九、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以下工作

  (1) 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 协助乙方搭设脚手架、施工所需水、电等线和安排工人宿舍(除甲方免费搭设脚手架外,其余费用乙方自理),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 对承包人派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5) 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 承包方现场安装损耗量大于实际安装面积且数量超过总量 2 %,超出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小于 2%由发包方负责。

  (2) 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3) 向发包人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4)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同时对,并负责安全保卫;

  (5) 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 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上地下、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施工中需各相关*部门进行的报建和验收等手续;

  (10) 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承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十、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以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并引起施工量的重大变化;

  (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0小时;

  (6) 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未能按计划进场;

  (7) 不可抗力;

  (8) 双方约定或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要求工期顺延的权利。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一天内予以书面确认。

  十二、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又不能在发包人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和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检查和返工

  (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如承包人对重新施工的工程项目仍未达到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免减未施工的工程量及解除合同的权利。

  (3) 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但检查检验确认工程不合格时,虽然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相应顺延工期。

  十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重新检验:无论发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安全规范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

  2.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发包人、承包人和第三人等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文明施工,不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及附属设备,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4.由于承包人的任何不文明、不规范施工行为造成的城管、建设、环保等*部门的任何经济、

  5.行政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用电教育后方可上岗,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禁止 脚手架上抛扔物品。乙方生产人员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伤事故,一切经济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部门关于人员及机械材料出入场的相关规定。

  十五、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七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3.发包人计量后,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共同对计量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

  十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发包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发包方相关代表签字后7天,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但发包人不承担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七、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干挂石材

  发包方负责采购本工程所需的干挂石材,并清点交接给承包方安排运输到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存放,如承包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或施工时造成发包方交接的石材发生损坏或丢失的由承包方负责。

  2.承包方提供除干挂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

  (1) 承包人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时,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发包人清点和验证。施工用的钢型材、夹件、钢板等必须为热镀锌的,挂件和螺栓必须为标准的不锈钢材质。

  (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十八、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按本合同的第十一条的约定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限不予顺延。

  对于任何变更、增加项目,承包人须于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等待工程变更文件或签证确认为由延迟施工。

  十九、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2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认为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2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时或者发包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价款变更确认,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决算合同价款,在工程决算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二十、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日期和份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4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形式

  1、包工;

  2、包质量;

  3、包工期;

  4、包安全;

  5、包施工措施费;

  6、包辅材、工具;

  7、包主材运输及装卸;

  8、施工水电费;

  9、包垃圾清运费;

  10、包现场材料、设备保管;

  11、包验收。

  选择项:全部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 40天,(自20xx年 月日到20xx年月 日);因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设计施工图要求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确保一次性通过有关标准验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五、合同价款、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元/㎡(大写:叁百捌拾元每*方米)。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元(大写: ),最终工程价款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甲方签证据实核计、结算。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增加、减少、变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而导致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可以对该工程总造价进行相应变更,否则工程总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此总造价将直接作为工程决算款项金额的依据。

  2.合同价款包括所有主材运输/装卸费、机械费、人工费、辅材费、损耗、设备材料保管费、检测费、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第三者的工伤保险及施工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3.每次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如下:

  (1) 承包人已经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2) 承包人没有合同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者承包人有违约行为但已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改正;

  承包人不能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以上支付条件得到全部满足。

  4.合同价款支付的安排和进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30 %;

  第二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8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50 %;

  第三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10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75 %;

  第四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发包方相关人员确认合格的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二十日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决算总价的余款(质保金除外);

  工程决算总价款的5 %做为工程质保金,由发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预留 贰 年,预留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不计息)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函件或例会纪要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图纸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一式份。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交的图纸和其它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保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八、现场指令和授权代表

  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授权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权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予执行。发包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发包人对工程完工后的总工程量的确认、工程价款变更通知的确认和竣工验收合格的确认,应有发包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发包人盖有公司公章。

  九、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以下工作

  (1) 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 协助乙方搭设脚手架、施工所需水、电等线和安排工人宿舍(除甲方免费搭设脚手架外,其余费用乙方自理),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 对承包人派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5) 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 承包方现场安装损耗量大于实际安装面积且数量超过总量 2 %,超出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小于 2%由发包方负责。

  (2) 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3) 向发包人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4)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同时对,并负责安全保卫;

  (5) 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 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上地下、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施工中需各相关*部门进行的报建和验收等手续;

  (10) 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承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十、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以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并引起施工量的重大变化;

  (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0小时;

  (6) 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未能按计划进场;

  (7) 不可抗力;

  (8) 双方约定或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要求工期顺延的权利。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一天内予以书面确认。

  十二、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又不能在发包人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和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检查和返工

  (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如承包人对重新施工的工程项目仍未达到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免减未施工的工程量及解除合同的权利。

  (3) 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但检查检验确认工程不合格时,虽然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相应顺延工期。

  十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重新检验:无论发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安全规范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

  2.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发包人、承包人和第三人等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文明施工,不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及附属设备,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4.由于承包人的任何不文明、不规范施工行为造成的城管、建设、环保等*部门的任何经济、

  5.行政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用电教育后方可上岗,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禁止 脚手架上抛扔物品。乙方生产人员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伤事故,一切经济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部门关于人员及机械材料出入场的相关规定。

  十五、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七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3.发包人计量后,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共同对计量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

  十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发包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发包方相关代表签字后7天,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但发包人不承担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七、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干挂石材

  发包方负责采购本工程所需的干挂石材,并清点交接给承包方安排运输到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存放,如承包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或施工时造成发包方交接的石材发生损坏或丢失的由承包方负责。

  2.承包方提供除干挂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

  (1) 承包人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时,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发包人清点和验证。施工用的钢型材、夹件、钢板等必须为热镀锌的,挂件和螺栓必须为标准的不锈钢材质。

  (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十八、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按本合同的第十一条的约定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限不予顺延。

  对于任何变更、增加项目,承包人须于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等待工程变更文件或签证确认为由延迟施工。

  十九、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2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认为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2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时或者发包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价款变更确认,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决算合同价款,在工程决算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二十、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日期和份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5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形式

  1、包工;

  2、包质量;

  3、包工期;

  4、包安全;

  5、包施工措施费;

  6、包辅材、工具;

  7、包主材运输及装卸;

  8、施工水电费;

  9、包垃圾清运费;

  10、包现场材料、设备保管;

  11、包验收。

  选择项:全部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 40天,(自20xx年 月日到20xx年月 日);因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设计施工图要求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确保一次性通过有关标准验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五、合同价款、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元/㎡(大写:叁百捌拾元每*方米)。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元(大写: ),最终工程价款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甲方签证据实核计、结算。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增加、减少、变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而导致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可以对该工程总造价进行相应变更,否则工程总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此总造价将直接作为工程决算款项金额的依据。

  2.合同价款包括所有主材运输/装卸费、机械费、人工费、辅材费、损耗、设备材料保管费、检测费、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第三者的工伤保险及施工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3.每次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如下:

  (1) 承包人已经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2) 承包人没有合同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者承包人有违约行为但已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改正;

  承包人不能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以上支付条件得到全部满足。

  4.合同价款支付的安排和进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30 %;

  第二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8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50 %;

  第三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10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75 %;

  第四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发包方相关人员确认合格的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二十日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决算总价的余款(质保金除外);

  工程决算总价款的5 %做为工程质保金,由发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预留 贰 年,预留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不计息)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函件或例会纪要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图纸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一式份。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交的图纸和其它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保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八、现场指令和授权代表

  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授权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权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予执行。发包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发包人对工程完工后的总工程量的确认、工程价款变更通知的确认和竣工验收合格的确认,应有发包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发包人盖有公司公章。

  九、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以下工作

  (1) 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 协助乙方搭设脚手架、施工所需水、电等线和安排工人宿舍(除甲方免费搭设脚手架外,其余费用乙方自理),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 对承包人派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5) 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 承包方现场安装损耗量大于实际安装面积且数量超过总量 2 %,超出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小于 2%由发包方负责。

  (2) 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3) 向发包人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4)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同时对,并负责安全保卫;

  (5) 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 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上地下、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施工中需各相关*部门进行的报建和验收等手续;

  (10) 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承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十、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以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并引起施工量的重大变化;

  (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0小时;

  (6) 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未能按计划进场;

  (7) 不可抗力;

  (8) 双方约定或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要求工期顺延的权利。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一天内予以书面确认。

  十二、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又不能在发包人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和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检查和返工

  (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如承包人对重新施工的工程项目仍未达到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免减未施工的工程量及解除合同的权利。

  (3) 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但检查检验确认工程不合格时,虽然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相应顺延工期。

  十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重新检验:无论发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安全规范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

  2.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发包人、承包人和第三人等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文明施工,不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及附属设备,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4.由于承包人的任何不文明、不规范施工行为造成的城管、建设、环保等*部门的任何经济、

  5.行政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用电教育后方可上岗,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禁止 脚手架上抛扔物品。乙方生产人员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伤事故,一切经济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部门关于人员及机械材料出入场的相关规定。

  十五、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七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3.发包人计量后,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共同对计量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

  十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发包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发包方相关代表签字后7天,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但发包人不承担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七、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干挂石材

  发包方负责采购本工程所需的干挂石材,并清点交接给承包方安排运输到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存放,如承包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或施工时造成发包方交接的石材发生损坏或丢失的由承包方负责。

  2.承包方提供除干挂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

  (1) 承包人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时,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发包人清点和验证。施工用的钢型材、夹件、钢板等必须为热镀锌的,挂件和螺栓必须为标准的不锈钢材质。

  (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十八、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按本合同的第十一条的约定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限不予顺延。

  对于任何变更、增加项目,承包人须于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等待工程变更文件或签证确认为由延迟施工。

  十九、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2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认为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2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时或者发包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价款变更确认,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决算合同价款,在工程决算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二十、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日期和份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6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自愿*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施工图)

  3、承包方式;

  4、造价: (见附件二、报价单)

  5、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工期天。

  二、 主辅材料设备供应约定:

  1、主辅材料都由甲方负责采购。

  2、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

  3、甲方供应的材料均应用以本合同规定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

  三、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范》,DB31/T30-1999《装饰

  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施工图。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私自更改工程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4、乙方应在各施工验收阶段前三天及时方未经验收就进行下到工序施工,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保留进步追加处罚的权利,甲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组织验收,超过三天未验收的,即视为乙方施工合格,同意下道工程施工。

  四、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要求,文明、安全施工。因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负责施工中作业人员及相关工种的安全,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五、 工程进度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必须确保在施工,施工人数不得少于 人。开工十天后,甲方付给乙方15%的工程款。

  2、施工结束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 60%。

  3、工程验收竣工合格后,甲乙双方进行核算后按工程总包价,甲方再付给乙方30%元。

  4、余10%作为维修款、一年维修期满甲方十日内把工程款给乙方。

  5、乙方应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若因为乙方的质量、进度问题,造成工程延误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相应赔偿。

  六、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工期顺延,超过十日的,甲方对乙方工地上滞留的工人作些相应补偿。

  2、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1000元违约金,逾期三

  七、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在合同签后开工前要终止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格的 %支付给对方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本合同签字后,工程不得转包。

  八、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2、乙方在本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的人员安排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人的一切事项。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是都有施工资质的人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优选【10】份(扩展2)

——大理石施工合同 (菁华5篇)

大理石施工合同1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形式

  1、包工;

  2、包质量;

  3、包工期;

  4、包安全;

  5、包施工措施费;

  6、包辅材、工具;

  7、包主材运输及装卸;

  8、施工水电费;

  9、包垃圾清运费;

  10、包现场材料、设备保管;

  11、包验收。

  选择项:全部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 40天,(自20xx年 月日到20xx年月 日);因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设计施工图要求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确保一次性通过有关标准验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五、合同价款、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元/㎡(大写:叁百捌拾元每*方米)。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元(大写: ),最终工程价款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甲方签证据实核计、结算。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增加、减少、变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而导致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可以对该工程总造价进行相应变更,否则工程总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此总造价将直接作为工程决算款项金额的依据。

  2.合同价款包括所有主材运输/装卸费、机械费、人工费、辅材费、损耗、设备材料保管费、检测费、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第三者的工伤保险及施工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3.每次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如下:

  (1) 承包人已经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2) 承包人没有合同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者承包人有违约行为但已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改正;

  承包人不能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以上支付条件得到全部满足。

  4.合同价款支付的安排和进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30 %;

  第二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8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50 %;

  第三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10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75 %;

  第四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发包方相关人员确认合格的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二十日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决算总价的余款(质保金除外);

  工程决算总价款的5 %做为工程质保金,由发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预留 贰 年,预留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不计息)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函件或例会纪要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图纸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一式份。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交的图纸和其它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保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八、现场指令和授权代表

  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授权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权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予执行。发包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发包人对工程完工后的总工程量的确认、工程价款变更通知的确认和竣工验收合格的确认,应有发包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发包人盖有公司公章。

  九、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以下工作

  (1) 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 协助乙方搭设脚手架、施工所需水、电等线和安排工人宿舍(除甲方免费搭设脚手架外,其余费用乙方自理),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 对承包人派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5) 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 承包方现场安装损耗量大于实际安装面积且数量超过总量 2 %,超出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小于 2%由发包方负责。

  (2) 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3) 向发包人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4)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同时对,并负责安全保卫;

  (5) 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 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上地下、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施工中需各相关*部门进行的报建和验收等手续;

  (10) 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承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十、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以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并引起施工量的重大变化;

  (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0小时;

  (6) 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未能按计划进场;

  (7) 不可抗力;

  (8) 双方约定或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要求工期顺延的权利。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一天内予以书面确认。

  十二、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又不能在发包人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和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检查和返工

  (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如承包人对重新施工的工程项目仍未达到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免减未施工的工程量及解除合同的权利。

  (3) 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但检查检验确认工程不合格时,虽然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相应顺延工期。

  十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重新检验:无论发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安全规范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

  2.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发包人、承包人和第三人等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文明施工,不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及附属设备,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4.由于承包人的任何不文明、不规范施工行为造成的城管、建设、环保等*部门的任何经济、

  5.行政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用电教育后方可上岗,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禁止 脚手架上抛扔物品。乙方生产人员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伤事故,一切经济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部门关于人员及机械材料出入场的相关规定。

  十五、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七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3.发包人计量后,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共同对计量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

  十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发包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发包方相关代表签字后7天,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但发包人不承担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七、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干挂石材

  发包方负责采购本工程所需的干挂石材,并清点交接给承包方安排运输到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存放,如承包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或施工时造成发包方交接的石材发生损坏或丢失的由承包方负责。

  2.承包方提供除干挂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

  (1) 承包人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时,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发包人清点和验证。施工用的钢型材、夹件、钢板等必须为热镀锌的,挂件和螺栓必须为标准的不锈钢材质。

  (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十八、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按本合同的第十一条的约定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限不予顺延。

  对于任何变更、增加项目,承包人须于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等待工程变更文件或签证确认为由延迟施工。

  十九、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2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认为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2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时或者发包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价款变更确认,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决算合同价款,在工程决算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二十、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日期和份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和甲方就关于大理石施工达成协议,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双方的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

  1.1承包方式:

  1.2承包范围:

  二、工程单价及付款方式

  2.1承包价格:施工费元/*米

  2.2工程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确认的实际上面积为结算依据。

  2.3付款方式:经协商一致,本合同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进场后无预付款,但在施工当中可预支生活费,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全部完成后付至总工程量价款的80%,余额在年底前全部付清。

  三、工期

  3.1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3.2如果由于乙方计划不周,组织不力,技术力量不足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使甲方蒙受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若达不到规定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安排其它班组施工,所干工作量从乙方结算中扣除给其它班组。

  3.4工期要求:按甲方总进度计划,只准提前,不得拖延。

  四、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与义务

  4.1.1甲方有权审查乙方队伍组成的合理性,当甲方发现乙方队伍中有不适合本工程的工作人员,有随时撤换的权利。

  4.1.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指令整改,其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负责。

  4.1.3当甲方发现乙方不能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以及违反本协议各条款时,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乙方不得借故拖延,按已完成工作量的结清帐目,限在天内离开工地。

  4.1.4若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无故中途退场,则视为违约,甲方一律不予结帐。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1.4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2乙方权利与义务

  4.2.1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付款。

  4.2.2乙方在施工期间,用料必须注意节约,不得浪费。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节约材料,应做到长料长用,短料短用,合理调配,如乙方用料损耗超过2%,则甲方按超过数量成本的10倍对乙方处罚。每个施工段结束,必须做到随做随清、料尽场清,如不及时清理,甲方有权派人清理,发生人工按20元/小时计算,并处500元以上罚款。

  4.2.3乙方内部的事情由乙方自行解决,自行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甲方办理职工人身保险、保险收益由甲方自行支配。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进入工地施工相关证件和手续,如因证件和手续不全发生的后果,乙方自负。

  4.2.4乙方派同志为工地代表,全权处理乙方施工中的一切事务。乙方代表必须常驻现场,并积极配合项目部人员做好各项检查。有时离开现场必须请假征得甲方同意,擅自离开工地者,处以100元/天罚款。

  4.2.5乙方选派施工人员必须是适合从事该分项工程的体力劳动者,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疾病,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2.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工期施工完毕,如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处以工程总价2%/日罚款。

  4.2.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质量标准施工,如乙方施工质量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以及牵连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并处20xx元/次罚款。

  五、质量要求

  分项工程必须符合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等级为优良。

  六、文明施工

  7.1进入工地施工人员不允许喝酒、赌博、偷盗、打架斗殴。如有上述现象发生,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直至清除出工地并移交当地*部门处理。

  7.2乙方必须制订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7.3乙方工人不得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电源、烧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类似电器。

  7.4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必须加强对自己队伍的管理教育。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建设方及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条例。

  7.5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如发现施工作业人员有不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现象,发现一次罚款20-50元。

  7.6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应使用礼貌用语,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准带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准留外来人员在工地住宿。

  七、其他

  8.1施工机具均由乙方自带,自行保管,遗失由乙方自负。

  8.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后再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帐目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3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形式

  1、包工;

  2、包质量;

  3、包工期;

  4、包安全;

  5、包施工措施费;

  6、包辅材、工具;

  7、包主材运输及装卸;

  8、施工水电费;

  9、包垃圾清运费;

  10、包现场材料、设备保管;

  11、包验收。

  选择项:全部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 40天,(自20xx年 月日到20xx年月 日);因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质量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设计施工图要求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确保一次性通过有关标准验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请人整改的所有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五、合同价款、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元/㎡(大写:叁百捌拾元每*方米)。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方米,工程价款预计为元(大写: ),最终工程价款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甲方签证据实核计、结算。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增加、减少、变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而导致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可以对该工程总造价进行相应变更,否则工程总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此总造价将直接作为工程决算款项金额的依据。

  2.合同价款包括所有主材运输/装卸费、机械费、人工费、辅材费、损耗、设备材料保管费、检测费、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第三者的工伤保险及施工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3.每次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如下:

  (1) 承包人已经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2) 承包人没有合同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者承包人有违约行为但已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改正;

  承包人不能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直至以上支付条件得到全部满足。

  4.合同价款支付的安排和进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5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30 %;

  第二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8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50 %;

  第三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 100 %,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75 %;

  第四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发包方相关人员确认合格的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二十日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决算总价的余款(质保金除外);

  工程决算总价款的5 %做为工程质保金,由发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预留 贰 年,预留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不计息)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函件或例会纪要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图纸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一式份。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交的图纸和其它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保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八、现场指令和授权代表

  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授权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权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予执行。发包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发包人对工程完工后的总工程量的确认、工程价款变更通知的确认和竣工验收合格的确认,应有发包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发包人盖有公司公章。

  九、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以下工作

  (1) 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 协助乙方搭设脚手架、施工所需水、电等线和安排工人宿舍(除甲方免费搭设脚手架外,其余费用乙方自理),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 对承包人派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5) 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 承包方现场安装损耗量大于实际安装面积且数量超过总量 2 %,超出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小于 2%由发包方负责。

  (2) 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3) 向发包人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4)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同时对,并负责安全保卫;

  (5) 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 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上地下、地下管线和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施工中需各相关*部门进行的报建和验收等手续;

  (10) 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承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十、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一、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以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并引起施工量的重大变化;

  (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0小时;

  (6) 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未能按计划进场;

  (7) 不可抗力;

  (8) 双方约定或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要求工期顺延的权利。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一天内予以书面确认。

  十二、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又不能在发包人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和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检查和返工

  (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如承包人对重新施工的工程项目仍未达到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免减未施工的工程量及解除合同的权利。

  (3) 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但检查检验确认工程不合格时,虽然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相应顺延工期。

  十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重新检验:无论发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安全规范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

  2.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发包人、承包人和第三人等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文明施工,不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及附属设备,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4.由于承包人的任何不文明、不规范施工行为造成的城管、建设、环保等*部门的任何经济、

  5.行政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用电教育后方可上岗,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禁止 脚手架上抛扔物品。乙方生产人员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伤事故,一切经济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部门关于人员及机械材料出入场的相关规定。

  十五、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七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3.发包人计量后,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共同对计量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

  十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发包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发包方相关代表签字后7天,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但发包人不承担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七、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干挂石材

  发包方负责采购本工程所需的干挂石材,并清点交接给承包方安排运输到施工现场卸车及保管存放,如承包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或施工时造成发包方交接的石材发生损坏或丢失的由承包方负责。

  2.承包方提供除干挂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

  (1) 承包人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石材外的材料和设备时,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发包人清点和验证。施工用的钢型材、夹件、钢板等必须为热镀锌的,挂件和螺栓必须为标准的不锈钢材质。

  (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十八、工程变更

  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按本合同的第十一条的约定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限不予顺延。

  对于任何变更、增加项目,承包人须于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等待工程变更文件或签证确认为由延迟施工。

  十九、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2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认为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2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时或者发包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价款变更确认,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决算合同价款,在工程决算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二十、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日期和份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4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 、公*和诚信的原则,为把金富国际项目1#栋大理石干挂工程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甲方将本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程量及价款

  本工程以包工不包料进行承包,工程量大约包价为人民币 *方米,结算以实际施工量进行结算。

  三、付款方式

  甲方按工程进度支付乙方相应工程量款项的 %,乙方进场时只先预付贰—伍万元给乙方用于伙食、购易耗品等开支。余款待工程全部竣工,经验收评定达标后,付总工程款的%,剩下的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四、施工质量要求

  1、质量等级为优良。

  2、安装必须按设计图纸要求固定龙骨、黏胶、密鏠、防水进行施工。

  由于安装不稳造成缩水、倒塌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余额作为赔偿。如果造成相关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施工时注意安全,做好防护工作,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工程完工,做到文明施工,职工施工用电需由电工按驳不得随便乱接乱用。

  五、施工工期

  施工日期自进场时开始计算,以甲方提前一个礼拜的'通知为准, 误一天罚地示 元。如遇下雨天气不能施工竣工,竣工工期顺延;如果由于甲方材料原因造成停工,竣工工期顺延,停工超过5天以上,由甲方给予乙方元/人/天所有补偿。从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按期竣工,由甲方奖励 元。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监督工程进度,检查工程质量;

  2、提供现场钢管外脚手架和运输电梯;

  3、负责对乙方施工技术交底,安排乙方施工工期目标及乙方施工员要求;

  4、检查乙方施工质量,对存在问题的部位提出整改方案及整改期限。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现场项目部人员指挥,工班长必须长驻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旷工;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好每天施工所需人数;

  3、乙方自带施工所需要的一切工具设备及机械,所有施工设备、易耗品概由乙方自带自备;

  4、乙方自行解决工人伙食,一切费用自理,不得在施工场地内生火或住宿,负责劳工工资、医疗卫生、车费及工人劳保安全用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发生任何大小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其他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场地的管理要求,不得损坏和偷盗甲方土地的材料、机械设备,一经发现双倍罚款,严重者移交*机关处理。

  发包公司: 承包公司: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大理石铺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大理石铺装工程所属工程: 铺装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由乙方自己购买,但必须是合格产品。

  三、合同工期:于20xx年11月15日前完工,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每拖一天,罚款1000.00元。若确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保修期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另行派人维修,并根据所造成损失加倍对乙方罚款。

  五、工程做法及综合单价:

  1、挖槽、素土夯实密度大于92% ;

  2、150厚 3:7灰土 ;

  3、100mm厚C15砼垫层 ;

  4、30厚1:3水泥砂浆铺贴以下石板,并根据现行市场材料及人工费价格核定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如下:

  六、付款方式:工程垫层全部完工经开发公司会同工程管理部共同验收合格出具证明后付至合同总造价的20%,大理石板全部铺贴完工经开发公司会同工程管理部共同验收合格出具证明后付至以实际签证为准的工程总造价的9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5%保修金竣工验收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每次结算时乙方均需提供足额发票。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随时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有关结算。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它分包商的配合等工作。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建立完善的质量及安全体系,配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2、乙方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机械安全、现场管理等方面达到甲方要求,杜绝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由于乙方项目负责人管理不当不善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及经济责任。

  3、乙方应杜绝出现工人*事件,如有*事件发生,按工程总造价的40%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在施工及清理垃圾时负责地下管线的保护,并保障管道畅通。如因乙方原因破坏,乙方应及时无偿修复。

  5、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6、工程竣工验收后五日内,乙方应将现场临设、建筑垃圾等清运完毕,否则甲方将委托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罚款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

  九、违约责任:因质量问题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他问题由违约方承担。若因乙方在质量、安全、工期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者,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撤出工地,并扣乙方工程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队伍。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依法向青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优选【10】份(扩展3)

——大理石供货合同 (菁华5篇)

大理石供货合同1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一期工程室外楼梯装修需要,需购入楼梯踏步大理石一批,而乙方愿意供货,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本着公*、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及规格:国产石材“珍珠花”(按封样)大理石,规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尺寸,或者现场丈量的实际尺寸要求,按样品供货。

  二、供货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三天开始陆续向工地送货,即从20xx年8月20日开始按图纸尺寸向甲方工地供货,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如期供货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合同期限:从20xx年8月20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0日止。

  四。产品质量与加工要求:

  1、已按图纸尺寸,或现场提供的尺寸加工完成的“珍珠花”楼梯踏步大理石,应是表面光洁度好、纹理清晰、无缺角、无裂纹、无毛边的.成品石材,产品应该是基本没色差。

  2、成品石材“珍珠花”的标准壁厚规定在1。60㎝至1、80㎝之间。若壁厚最薄达不到1。60㎝至1、80㎝为不合格产品,若单块石材有斧头型厚薄边的,薄边达不到1。60厘米也为不合

  3、楼梯踏步大理石在加工过程中,前沿下口应夹3至5㎝的复合边,每个踏步石材上口前沿拉三道防滑槽,每个踏步石材前沿上下口应倒45度角并抛光。

  4、楼梯踏步镶边部分的大理石,采用“*黑”石材,前沿下口应夹3至5㎝的复合边,每个踏步石材前沿上下口应倒45度角并抛光。

  5、指定石材“珍珠花”、“*黑”若在加工、装运当中发生石材损坏,破角或破边的,甲方将拒绝收货。

  6、“珍珠花”、“*黑”石材在加工当中,锯台上必须使用新刀片,杜绝发生毛边、碎边。

  五、产品价格与货款支付:

  1、产品价格规定:按甲方提供的图纸与现场尺寸,将已加工完成送到工地的成品为结算标准尺寸,“珍珠花”每*方按“*黑”每*方按元计算;所有磨边、夹边、拉槽、倒角(合价)每米:15。00元,每次供货必须经甲方现场验收登记后为准确数据。

  2、本批产品价款以实地贴好的成品为结算依据,具体按实结算。产品价款已含税,乙方必须提供工程款正式发票结账。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石材供齐后无息返还)。

  4、货款付款方式:

  A、已加工完成的石材全部到工地后,付货款总额的70﹪。

  B、工程验收结束后,余款一次性结清。

  六、本合同若有未尽之处,甲、乙双方应本着团结互让精神,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20xx年x月x日

大理石供货合同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供货大理石,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大理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品:

  第二条 标准:大理石的.色差及规格,按照现行国家规范和标准执行,符合样品要求。 部分细部加工要求精确,石材表面的施工质量符合订货要求。

  第三条 交货: 乙方会在收到订单后安排加工发货。乙方负责送货到买方公司现场,甲方须自行卸货。送货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莲石东路玉泉路口西北角,原北京市汽车运输公司八厂院内, 现场负责人: 俞卫忠 13601105628

  第四条 验收:货到甲方后,甲方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发现有数量、规格、颜色、破损等问题,应在收货后10日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安排理赔事宜。

  第五条 换货及退货:大理石如无质量问题,乙方不办理换货及退货,不符合原供样品要求者,无条件退货。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供方收到加工清单后三天内将生产好购方所定的大理石负责将货送达施工现场,货到购方当场点数、验货、签字确认,在日产公司、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款。(不支付预付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提供的大理石质量不符合样品要求标准或所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材料所需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第九条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 加工石材要求,

  1、室外石材(新西米)加工内容含:排版、表面养护、周边微倒边,部分磨边切角等;

  2、入口处石材(超白进口洞石)加工内容含:板面为亚光面、排版、表面养护、周边微倒边,部分磨边切角等;

  3、室内大厅墙面石材(浅新西米)加工内容含:板面为亚光面、排版、表面养护、周边微倒边,部分磨边切角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供货合同3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第二条产品技术要求及特征描述

  1、供方提供优等品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设计图纸要求。

  2、供货前或供货同时提供《质保书》、《合格证书》、《检测合格报告》等相关资料。保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检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提供的产品必须与供、需双方签字确认所封存的样品一致。

  4、乙方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为2年,自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产品质量承担保修责任,质保期内,对于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维修费用另行计算。

  第三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1、按供方标准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四条验收方法

  1、需方在收到供方货物时当场对货物的数量和外观进行验收,收货及使用不代表甲方认可货物质量,如在使用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甲方仍可自工程整体

  2、供方应在每次结算时交付需方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结算票据(收据),如供方未提供符合财务管理的结算票据,需方有权暂行停止付款至供方提供时止。

  3、若需方以支票形式付款的,该支票应以“ ____________”为收票人,____________供方指定____________为该支票的领取人。

  第六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供方采用汽车运输至需方指定地点,并由供方负责卸货并按甲方要求组织专人施工。

  2、交货地点:_南通万达广场,需方工地接货验收人:____________ 。

  3、交货日期:_需方发出待供货清单后7-10天内,供方送货到需方指定项目地址。

  4、运输费:__由供方承担。

  5、安装时间:由供需双方确定,一经确定,供方必须内约定安装期限内安装完毕达到验收条件,否则视作供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需方一切损失。

  第七条经济责任

  (一)供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0.5%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业主对需方的罚款)。

  2、供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需方如不需要,可以要求供方退款。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3、产品交货及安装时间不符合同规定和需方要求时,每延期一天,供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0.5%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超过7天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由乙方承担结算总价20%的违约金,同时还要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及对建设单位的赔偿)。

  4、因产品自身、安装质量原因造成验收不通过,乙方须无条件整改、调换直至符合甲方要求及验收通过,乙方拒不整改的,承担结算总价20%的违约金,同时还要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及对建设单位的赔偿)。

  5、乙方因自身原因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甲方有权按乙方完成实际工程量以本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并依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给乙方,同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及对建设单位的.赔偿)。

  (二)需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需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供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未付款总额部分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给供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八条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依法生效后,供、需双方如有违约行为,按约承担责任。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供需双方各执二份。

  需方(盖章):_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理石供货合同4

  需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一期工程室外楼梯装修需要,需购入楼梯踏步大理石一批,而乙方愿意供货,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本着公*、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及规格:国产石材“珍珠花”(按封样)大理石,规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尺寸,或者现场丈量的实际尺寸要求,按样品供货。

  二、供货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三天开始陆续向工地送货,即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按图纸尺寸向甲方工地供货,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如期供货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产品质量与加工要求:

  1、已按图纸尺寸,或现场提供的尺寸加工完成的“珍珠花”楼梯踏步大理石,应是表面光洁度好、纹理清晰、无缺角、无裂纹、无毛边的成品石材,产品应该是基本没色差。

  2、成品石材“珍珠花”的标准壁厚规定在1。60㎝至1、80㎝之间。若壁厚最薄达不到1。60㎝至1、80㎝为不合格产品,若单块石材有斧头型厚薄边的,薄边达不到1。60厘米也为不合

  3、楼梯踏步大理石在加工过程中,前沿下口应夹3至5㎝的复合边,每个踏步石材上口前沿拉三道防滑槽,每个踏步石材前沿上下口应倒45度角并抛光。

  4、楼梯踏步镶边部分的大理石,采用“*黑”石材,前沿下口应夹3至5㎝的复合边,每个踏步石材前沿上下口应倒45度角并抛光。

  5、指定石材“珍珠花” 、“*黑”若在加工、装运当中发生石材损坏,破角或破边的,甲方将拒绝收货。

  6、“珍珠花”、 “*黑”石材在加工当中,锯台上必须使用新刀片,杜绝发生毛边、碎边。

  五、产品价格与货款支付:

  1、产品价格规定:按甲方提供的图纸与现场尺寸,将已加工完成送到工地的成品为结算标准尺寸,“珍珠花”每*方按“*黑”每*方按元计算;所有磨边、夹边、拉槽、倒角(合价)每米:15。00元,每次供货必须经甲方现场验收登记后为准确数据。

  2、本批产品价款以实地贴好的成品为结算依据,具体按实结算。产品价款已含税,乙方必须提供工程款正式发票结账。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石材供齐后无息返还)。

  4、货款付款方式:

  A、已加工完成的石材全部到工地后,付货款总额的70﹪。

  B、工程验收结束后,余款一次性结清。

  六、本合同若有未尽之处,甲、乙双方应本着团结互让精神,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乙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理石供货合同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质量要求、验收规范

  外观质量:同一批板材的色调、花纹应基本一致.板材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大理石厚度为18mm-20mm。外露部位不允许有缺棱、其它部位棱长度不超过10mm、宽度不超过1.2mm.外露部位不允许有缺角.大理石不允许碎裂。不允许有裂纹现象.

  大理石出现碎裂,缺角等现象时,由乙方负责及时维修。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将对乙方进场的产品进行抽检、如发现抽样产品其中一项未达标、甲方将所有产品退回、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未发现质量问题该抽样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主要材料价格说明:

  每*方 元,包括大理石制作、运输、装卸、维修。

  四、结算方式

  1) 本大理石供应工程材料费按大理石材料进场实际面积结算,每*方米 元,包括大理石制作、运输、装卸、维修。

  3)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在材料全部进场后支付60%材料费,剩余40%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结清。

  五、验收标准

  甲方对已送达产品要及时进行验收。

  对验收不合格产品、乙方应及时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所有产品进行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向乙方填写收货确认单.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优选【10】份(扩展4)

——大理石购销合同 (菁华5篇)

大理石购销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修建阿大线续建工程布连沟中桥需向乙方购买成品大梁,双方就购买大梁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大梁需符合设计图纸规定规范要求的各项指标,方可供货。

  2、经双方协商甲方需向乙方购买16米梁24片、20米梁25片,16米梁价格为:12204元/片,20米梁价格为:13000元/片,组织运输车辆及运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要保证甲方修建桥梁所需梁板的数量,自6月1日开始进场,按照甲方的计划组织运输车辆进场。如因乙方供货不足或中断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4、甲方要保证合同的.定购梁板的数量,如果甲方没有履行合同规定大梁的数量,甲方要对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5、结算方式按公司规定结算,税金由甲方代交,从乙方供料款中扣除,供料结束结算后,按公司规定付款。

  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为一式两份,一经签字盖章即可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_月__日

大理石购销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修建阿大线续建工程布连沟中桥需向乙方购买成品大梁,双方就购买大梁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大梁需符合设计图纸规定规范要求的各项指标,方可供货。

  2、经双方协商甲方需向乙方购买16米梁24片、20米梁25片,16米梁价格为:12204元/片,20米梁价格为:13000元/片,组织运输车辆及运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要保证甲方修建桥梁所需梁板的数量,自6月1日开始进场,按照甲方的计划组织运输车辆进场。如因乙方供货不足或中断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4、甲方要保证合同的定购梁板的数量,如果甲方没有履行合同规定大梁的数量,甲方要对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5、结算方式按公司规定结算,税金由甲方代交,从乙方供料款中扣除,供料结束结算后,按公司规定付款。

  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为一式两份,一经签字盖章即可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_月__日

大理石购销合同3

  供方单位(甲方):佛山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

  需方单位(乙方): 樟树市万博贸易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牌号

  商标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m2)

  单价

  (元/m2)

  金额

  (元)

  备 注

  意大利罗马洞石

  *方米

  1000

  600

  600000

  浅色银杏木纹

  *方米

  600

  600

  360000

  劳伦特黑

  *方米

  1000

  500

  500000

  卡布奇若

  *方米

  600

  500

  300000

  顶级莎安娜米黄

  *方米

  400

  900

  360000

  金象芽

  *方米

  800

  600

  480000

  冰川世纪

  *方米

  1000

  500

  500000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佰壹拾万元整

  一、质量商定标准:以甲乙双方协定某工程为参考标准;

  二、提交地点和方式:供方将货运至甲方指定的存货地点;

  三、运输办法及费用承担:一律由供方单位承担;

  四、包装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均由供方单位自理;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按实际*方实量实算;

  六、验收标准与方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等有权部门验收认可为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结算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期限按收到货物起3个月之内付清上一批货款

  八、违约责任及解决的方式:先调解,若不成则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即生效至结清所有货款后自行失效。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大理石购销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修建阿大线续建工程布连沟中桥需向乙方购买成品大梁,双方就购买大梁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大梁需符合设计图纸规定规范要求的各项指标,方可供货。

  2、经双方协商甲方需向乙方购买16米梁24片、20米梁25片,16米梁价格为:12204元/片,20米梁价格为:13000元/片,组织运输车辆及运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要保证甲方修建桥梁所需梁板的数量,自6月1日开始进场,按照甲方的计划组织运输车辆进场。如因乙方供货不足或中断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4、甲方要保证合同的定购梁板的数量,如果甲方没有履行合同规定大梁的数量,甲方要对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5、结算方式按公司规定结算,税金由甲方代交,从乙方供料款中扣除,供料结束结算后,按公司规定付款。

  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为一式两份,一经签字盖章即可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_月__日

大理石购销合同5

  供方单位(甲方):

  需方单位(乙方):

  一、质量商定标准:以甲乙双方协定某工程为参考标准;提交地点和方式:供方将货运至甲方指定的存货地点;运输办法及费用承担:一律由供方单位承担;包装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均由供方单位自理;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按实际*方实量实算;验收标准与方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等有权部门验收认可为依据;

  二、结算方式及期限:结算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期限按收到货物起3个月之内付清上一批货款违约责任及解决的方式:先调解,若不成则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即生效至结清所有货款后自行失效。

  三、其他约定事项: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大理石施工合同优选【10】份(扩展5)

——大理石石材广告宣传词语大全 40句菁华

1、石尚触手可及,百年无与伦比。

2、定制百年石尚,承载快乐生活。

3、百年品质,与家共荣。

4、引*石材潮流,示范百年品位。

5、美刻美家——老石匠。

6、老石匠,新石尚。

7、独具匠心,百年传承。

8、家有“老石匠”,时尚高大上。

9、老石匠打造一辈子的家。

10、老石匠,新室尚。

11、百年经典家园,品味风尚如初。

12、百年老石匠,爱家享百年。

13、岁月永恒,石在温情。

14、有老石匠的家,岂止世代相承。

15、百年品质,始终如一。

16、百年承续,信以传家。

17、百年老石匠,福有来万家。

18、爱是百年浓,石为家意深。

19、老石匠,品味就是不一样。

20、石材高雅自然,品位百年不凡。

21、美家美户选择——老石匠。

22、老石匠:老家的记忆,爱的传承。

23、历久弥新,品质如金。

24、时尚百年经典家——老石匠。

25、家有老石匠,世界大变化。

26、家装老石匠,百年永时尚。

27、老石匠——磨不掉的“石”尚。

28、家有老石匠,百年心时尚。

29、石全石美,百年好饰。

30、老石匠——相伴百年的家。

31、百年老石匠,打造时尚好家。

32、家用“老石匠”,百年仍时尚。

33、为家铺启潮流风——老石匠。

34、匠心独具,家有喜事。

35、天然老石匠,百年都时尚。

36、家,一直都在——老石匠。

37、百年老石匠,万家馨时尚。

38、老石匠石材,家装百年精彩。

39、壹百年,材石“尚”。

40、老石匠,精彩家。


大理石施工合同优选【10】份(扩展6)

——工地施工合同优选【二十】份

  工地施工合同 1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工程项目:

  为保证本工程施工安全,顺利完成工程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宜宾电业局的有关安全规定等,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合同范围

  本合同包括双方签定的经济合同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

  二、双方安全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电业局负责审查有关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法人代表资质证书,施工简历和*3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机具、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有专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审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出(如爆破)作业资格证且符合本工程技术等级要求;电业局负责提供正式施工图纸。

  2、供电局负责停送电,以及施工安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3、供电局负责组织乙方工程负责人、技术、安全人员对施工现场查勘,并做好记录(查勘记录表见附件一)。

  4、在开工前,供电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工程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人员进行该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表见附件二)。

  5、供电局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简称“三措”。),并督促执行(“三措”审查记录见附件三)。

  6、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工作,按规定办理有关工作票。

  7、甲方安监部门或甲方代表人员对乙方施工中的违规行为有权制止,直至停工整改,因停工引起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职责

  1、对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并提供本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资质。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本工程安全施工合同。

  3、会同甲方工程技术、安全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查勘,详细了解第一手现场资料。

  4、编制符合本工程实际的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执行,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底。

  5、在复杂、危险或生产区域内作业,如跨越高速公司、铁路,应单独制定安全措施,经甲方项目管理单位审查合格后实施。

  6、在生产区域内作业,必须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经甲方许可后,方可工作。

  7、自觉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安全检查、监督,并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8、开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施工管理,严禁使用老幼病残和缺乏安全生产知识的民工。

  9、严格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组织施工。

  三、违约责任和经济处罚

  1、安全施工保证金

  甲方预提乙方工程施工费的5%,计人民币叁拾万零玖仟捌佰贰拾捌元做为本工程的安全质量保证金。发生乙方责任的安全质量事故扣除乙方保证金100%,本工程竣工验收投运15天内,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签字后,返还其应得安全质量保证金。

  2、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并可暂停和终止施工合同。

  四、补充条款

  _____。

  五、附则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验收合格、投运之日失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工地施工合同 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等、自愿、公*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_____%.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_____%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_____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

  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_____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_____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

  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地施工合同 3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双方责任感,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双方在*等、自愿、公*、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工程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元,即人民币元整。 本造价内含两年养护费用。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设计,采用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管理、包质量、 包工期等完全总承包。承包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 所有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

  四、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月____日 绿化工程养护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完成产值的______%;

  2、新工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验收合格后_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 %的款项;

  3、本工程价款不含税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工地施工合同 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 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 按____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 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 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 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 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9.1.1 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77;10%厚度。

  *整度误差:小于10。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 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177;20。

  *整度允许偏差:20。

  宽度允许偏差:100。

  9.2 材料要求

  9.2.1 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 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 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 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________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________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6、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合同签订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施工合同 5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装饰工程施工地点:施工内容:承包方式:合同总工期______天,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_元;合计元。(见附表一)

  二、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XX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XX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乙方指派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遵守国家或地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2.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三、工期

  1.工期延误

  1.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元违约金。

  四、工程价款支付开工日起三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计________元;工程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计________元;验收合格____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部分,计__________元。

  五、材料供应

  1.甲方供应材料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

  二)。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__

  ____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

  三)注明品牌、规格、等级、数量、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变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见附表

  四)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七、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

  1.1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依据,以《____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1.2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与保修

  2.1回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见附表

  五)。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____日内验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____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2双方约定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3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

  2.2和

  2.3款的内容过多可另加页)

  八、安全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该合同总价款已经包含施工人员人生、意外保险费用,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火灾、意外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予以增加。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表;

  2、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

  3、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他书面协议;

  4、补充规定。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约定(签字、鉴证、公证)后生效。

  2、乙方收到本装饰工程价款尾款,本合同即告终止。业主:(签章)承包方:(公章)注册地址:住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表一工程量及报价清单装饰施工地点:单位:元、*方米

  工地施工合同 6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与建设单位已经签署赣龙铁路G-5标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乙方愿以自身施工能力提供劳务配合,依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就劳务分包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工程项目:赣龙铁路G-5标合同段;分包工程名称:施工分包范围:项目部临时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2、劳务分包方式

  2.1实行总价承包方式。合同总价元(大写:元整)付款账号:银行。

  2.2合同总价除包含管理费和利润外,还包括乙方为完成协议规定(按附件一图纸要求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必需投入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员工的劳保、医疗、公积金、补贴、安全费、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等费用以及现场试验配合费用,以及施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施工中明示或暗示将发生的所有费用。

  2.3双方签订协议后,合同履行中总价一次包干,在协议执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总价。

  2.4乙方须按施工需要投入施工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及料具,乙方已充分了解和认可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已包括该施工机械设备及料具的调遣、使用、折旧、维修等所有机具费用。

  2.5当地环境、气候、材料供应、变更设计及其它原因引起停工时,乙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施工,其人员窝工及机械闲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6施工中因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需要,甲方需要调整工程量,乙方同意无条件服从,但调整后剩余工程量的综合工序单价仍执行本合同附件一。

  3、安全要求

  3.1要求

  1)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安排专职安全防护员现场指挥。

  2)乙方已充分了解和认可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已包括该工程所应投入的劳动防护、保险、环保等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费用。具备劳动防护、保险、环保等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费用投入。

  3)乙方需加强自身队伍人员的安全意识,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乙方承诺:不论任何原因引起的的各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接受地方**、业主及甲方对乙方进行的安全处罚。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补偿。

  4、质量要求

  4.1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检查中提出的问题乙方必须认真改进,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部位,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若需返工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不定期的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检查,若发现不按规定施工,甲方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并限期改正。乙方接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书拒不改正,甲方有权命令乙方限期退场,按乙方违约终止合同处理。

  2)为确保工程的质量,本合同采用质量保证金制度,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总价的5%。在计量过程中,按计量总价扣除5%的费用,此费用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

  3)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半年,以甲方全部开始使用起算日期为准。在缺陷责任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瑕疵时,由乙方负责整修,乙方应在收到修补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派人修理,直至整修合格。如乙方不进行整修或者甲方无法通知乙方时,预扣的质量保证金用作修理费用,不足部分乙方仍要承担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其剩余的质保金由甲方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

  4.2工程验收:本合同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交书面验收通知,甲方应于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合格证明。如甲方收到乙方验收书面通知五天未组织验收,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已竣工工程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如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应于____日内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属不合格部分由乙方返工。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理。经查证与乙方无关的或甲方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不在此限,由甲方负责。

  5、文明施工及环保要求

  5.1目标乙方承诺按建设单位和甲方要求,建成文明标准工地。

  5.2要求

  1)乙方承诺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2)乙方承诺按甲方的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业主及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标牌由甲方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财务直接在乙方的验工款中直接扣除。

  3)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整洁、整齐。由于乙方没有按上述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乙方除接受甲方的罚款外,甲方将在每月的计价款中扣留工序总价2%的文明施工费,直至整改完退还。

  4)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各项现场管理规定,维护甲方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佩带上岗证牌,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酒后上班,杜绝一切不文明现象发生,如发现违章者,甲方将给予违章者50~20元次的罚款。

  6、进度指标及要求

  6.1指标本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0%进行违约处罚。若进场5天内进度缓慢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则乙方自动退场,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7、材料

  7.1材料采购及供应乙方自行采购,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并具备材质检验报告和质量证明书(大堆料必须是料场出来的大堆料)。甲方将不定期对材料进行抽检,如抽检不合格,该批材料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和时间清理出工地现场,利用该批材料施工的项目乙方承诺自费返工,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2水电费用建设所需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8、机械

  8.1.机械配置

  1)机具由乙方自带,生产生活用电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带设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计价结算

  9.1计价原则及支付方式。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日预付合同总价10%预付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质保金按4.1条第三点执行。所有费用通过银行转账,甲方不支付现金。

  10、争议解决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10.1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签认生效程序依次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加盖公章、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甲方加盖赣龙铁路G-5标合同专用章或者本项目公章后生效。工程施工完成,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合同关系即告终止。

  10.2其他事项

  10.2.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议,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2本合同正本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施工合同 7

  甲方:上海××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上海××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甲方××广场建设前期红线内之保安工作交由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在工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及岗位配置

  1、服务内容:为上海××广场项目提供24小时安全保障服务,其中包括:

  (1)负责外来人员出入甲方管理区域时的询问、登记事务;

  (2)负责维护甲方内部的正常办公及施工秩序;

  (3)负责预防甲方管理区域内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4)负责预防甲方管理区域内水、电、火等灾害及破坏性事故的发生;

  (5)负责保护甲方资产及员工的安全。

  2、服务范围:上海××广场项目红线内所有管辖面积。

  3、岗位配置:保安人员暂定为12名,每日白班岗人员4名;夜班岗人员2名。(详见附件一,最终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第二条 保安费用

  1、本协议期内,甲方按12人每月××××元整(大写:××××元整)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安费用。

  2、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配置必须满足本协议约定及甲方安全管理岗位需求,乙方应保证在协议期间提供给甲方的保安人员不少于12人。

  3、此费用包含保安人员工资福利、服装费、培训费、员工保险费、交通食宿、利润、税金等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保安服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其它费用:岗亭内电费×××元/月,通讯费×××元/月,合计×××元/月。

  5、乙方在执行该协议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任何费用;甲方在协议执行期内不得无故削减协议所约定的费用金额。

  第三条 结算方式

  1、保安服务合同期内甲方按×万元/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安费及电费、通讯费。

  2、乙方保安人员工作满一个月后,乙方应在下个月5日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请求书。甲方于收到付款请求书后,经过核实工作及按照本协议约定标准完成所有有关财务程序结算后,于该月10日前, 按甲方结算金额付款于乙方。若乙方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致使甲方逾期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负。如乙方人员工作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款项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人员及使用的设备、物品进行监督、检查、纠正,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乙双方认定的保安工作计划的内容及时间完成保安任务。

  2、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工作质量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限期整改或视情节按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表现提出异议,对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必须予以撤换。

  4、甲方严禁乙方非法雇工,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而遭受牵连,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5、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保安会议,乙方须委托主管人员出*会议。

  6、乙方进驻项目现场管理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执岗岗亭1间、办公桌1张、办公椅2把、对讲机2部、通讯工具(手机)1部、强光手电2支、警棍2支。

  7、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物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物资),须经乙方确认其质量,并由双方签定物资交接单,待合同终止时,乙方须按交接单上所列物资返还甲方。除正常的`物资损耗外,其它因使用不当等造成的人为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安排的为甲方服务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培训合格的保安人员。乙方须提供相关人员身份档案及培训证明交由甲方备档。

  2、乙方驻场保安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戴工牌,保持仪容仪表整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

  3、乙方工作人员由乙方依法聘用、雇佣,该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及保险等由乙方承担及交纳,与甲方无关。

  4、乙方工作人员的所有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必须对保安人员提供安全培训及教育,树立其自我保护意识,以确保警卫工作中之安全,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要有足够的培训及监管,使员工能正确做好保安管理工作。

  7、乙方之雇员不得在管理区域口出秽言、酗酒、赌博、吸毒、打架及行为不检,并不得允许其雇员向施工方及施工人员索取利益、钱财或礼物。倘若发现,甲方授权人可勒令该雇员离开,如因此而引起之损失,乙方须全部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8、当甲方管理者对乙方工作提出异议,而乙方认为不合理时有权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但不允许出现拒不执行或与甲方人员发生争执的行为。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协议全部或任何部分转让于其他个人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0、除协议细节外,若有未详列工作要求在协议情况下,乙方必须依甲方之要求做,以保障施工安全为原则。如有非甲方要求进行任何工作而乙方照办者甲方概不负责。

  11、为乙方执行业务的需要,甲方按规定程序交给乙方的钥匙,乙方必须负责严格保管,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12、乙方人员在执行业务中所获悉的有关甲方的一切机密事项和商业秘密,绝不准向任何人泄露,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3、本合同期间,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因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事务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或造成他人伤亡的,均由乙方负责解决,所产生的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追究无法履行合同的责任。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之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若在协议有效期间双方发生与协议的有关任何事宜或事件的任何纠纷或分歧,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将有关事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协议期限及合同提前解除

  1、本协议期限为: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报酬:

  (1)乙方擅自调离保安人员的;

  (2)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无故离岗××小时以上的;

  (3)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事务,经乙方撤换后,重新派遣的保安人员仍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事务的;

  (4)因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故意或者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5)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水*不满意,经甲方两次告知,乙方仍不改正的;

  (6)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3、甲方有权提前七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乙方实际提供服务期限及本合同约定标准据实结算,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3、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修改“保安人员工作要求”(详见附件二)并不足以使本协议归于无效,倘甲方提出合理要求增删“保安人员工作要求”之项目时,本合同之服务价格不予变更。

  4、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任何修改,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5、如果在本协议期限届满之后,双方有意续签服务合同,则需在本合同终止日期之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意向书,否则,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有权与其它公司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6、双方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三。

  甲方:上海××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地施工合同 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__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代表公司处理并承担质量、进度、安全等技术及经济责任,经双方讨论认可,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施工项目各种手续。

  2、负责乙方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

  3、帮助解决工程上的疑难问题。

  4、督促乙方搞好安全。

  5、帮助乙方办理竣工验收的'各种施工手续。

  四、乙方责任:

  1、完成业主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2、负责工程上的人事、质量、安全及税收。

  3、负责工地上的资金支配权。

  4、负责工地上的机械设备管理与维修。

  五、核算:

  本公司各工地单独核算、亏盈自负,建设方所付工程款甲方不能私自动用。工地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六、资金与帐务管理

  各工地上交总价款的配合费_________%,属公司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

  七、缴款时间:

  各工地不管建设方欠款多少,必须分两次收完,主体实付一半,初验前必须付清。

  八、工程验收:

  乙方必须注意工程质量、安全,作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服从甲方行政管理,接受甲方对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九、资料:

  乙方房屋竣工后,必须交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备案证由公司保管。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2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施工合同 9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双方责任感,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双方在*等、自愿、公*、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工程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造价为人民币x元,即人民币x元整。本造价内含两年养护费用。

  三、承包方式:由乙方设计,采用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等完全总承包。承包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

  四、工期本工程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月____日,绿化工程养护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完成产值的______%;

  2、新工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验收合格后_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x%的款项;

  3、本工程价款不含税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xx年x月x日

  (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xx年x月x日

  工地施工合同 10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施工内容; 装修预算书中的全部工程项目和内容;

  1.4 委托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1.6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价款

  2.1工程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预算价款为 元人民币(以工程预算书价格为准)。

  2.2工程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结算价款,由工程预算书中工程项目单价及装修工程实际工程量合计,和装修工程增减工程项目及价格组成。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第三条:工 程 监 理

  3.1装修工程监理,由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

  3.2委托 监理单位进行装修工程监理,监理单位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 理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中应明确,并将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副本交乙方 份。

  3.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配合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第四条 施工图纸

  4.1甲方按照装修设计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中提交的设计图纸,提交施工图纸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5.1 提供确认图纸和 原始水电线路图纸;

  5.2 腾空或部分腾空需装修的房屋,清除影响施工障碍物;

  5.3 办理物业管理相关手续,通水通电;

  5.4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等公共设施的使用和保护;

  第六条 乙方责任及义务

  6.1 按照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6.2. 提供所需材料清单(含规格、数量)和材料进场时间表;

  6.3 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

  ***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5.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第八条 工期约定及延误

  8.1 公休日工期照旧,重要的节假日经协商放假时,工期顺延。

  8.3如因甲方提供材料延误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产生停工和误工,竣工时间顺延。

  8.4 如非甲、乙双方原因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按累计时间核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竣工时间依累计工作日向后顺延。

  第九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的约定

  9.1 经甲方、乙方及监理工程师协商,并一致同意,分以下阶段验收;

  9.2 工程验收依据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签证;

  9.3 工程验收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为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和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9.4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第十条:工程支付款

  10.1 经双方协商,以如下第 条方式支付工程款:

  10.2 支付方式:

  10.2.1 甲方按预算金额分四期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11.1 保修前提条件为竣工验收合格和甲方付清尾款;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不于保修;

  11.5 隐蔽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其他项目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免收材料与人工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因乙方原因延迟工期,每日按工程预算价款1%或 元(人民币)罚款并支付对方;

  12.2 因甲方原因延迟工期,每日按工程预算价款1%或 元(人民币)罚款并支付对方;

  12.3因工程质量原因返工属违约,根据违约责任按返工材料和人工费用金额的15%支付对方违约金;

  12.4 双方由于设计问题意见不同造成停工误工,延误工期不以违约论处;

  12.5 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方,应向对方按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预算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争议及解决

  13.1本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变更、终止与失效

  14.1 任何一方需变更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的内容,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4.2 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在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工程清算,订立终止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协议书后,可视为本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解除,提出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终止一方应以违约责任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 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生效

  15.1 本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5.2 补充协议与本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3 本家装工地施工合同范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地施工合同 1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xxx

  2、工程概况 :外牌匾人工费

  二、 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工日期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 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不含所有税金。

  2、 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3、 安装吸塑字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造价的%____________

  四、工程变更

  施工期间改变工程规模,施工方法,工程投资,发生技术变更而调整工程费用时,其增减额度甲、乙双方共同议定,工期顺延。

  五、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或改变施工方案,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及材料损失费用。

  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交工的由乙方负责。

  3、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造成停工、窝工由甲方负责。

  六、其它

  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经双方鉴定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鉴定补充协议。

  合同有效:合同以交清尾款,签定售后保修协议为售后有效。未 交清尾款前,所有乙方施工项归乙方所有,交清尾款交工甲方使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定日期:

  工地施工合同 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位于xx的自住用房的建设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方式

  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二、施工要求

  1、乙方需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完成施工任务,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自本合同签订后开始施工,月天),即自按期交房。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必须使用红砖、国标钢材、中联水泥。

  三、付款方式

  工程报价:_________________每*方元,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1、地基挖好后甲方支付乙方首批款2万元。

  2、第一层盖好后付4万元。

  3、第二层盖好后付4万元。

  4、后如因房屋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剩余款项全部支付给乙方。若出现质量问题,所需维修资金由剩余款项支付,剩余款项不足以支付维修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索要不足部分的.维修金。

  四、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从地基到完成砖砌结构,室内外的抹灰、楼房高度以及前面部分式样到封顶。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承诺:如建好后的房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足以影响甲方生活安全的,甲方可向乙方索赔,索赔金额不低于全部建房款。

  2、本合同一式签署,双方不得反悔,若任意一方反悔,除正常的工程材料款结清外,须赔偿另一方违约金2万元。

  3、若乙方未在规定的工期内完工,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1%违约金,逾期时间进过一个月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不低于1.5万元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西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工地施工合同 1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 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 按____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 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 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 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 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9.1.1 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77;10%厚度。

  *整度误差:小于10。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 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177;20。

  *整度允许偏差:20。

  宽度允许偏差:100。

  9.2 材料要求

  9.2.1 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 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 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 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________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________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6、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合同签订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施工合同 1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金

  1.3工程内容:小区全部配电工程

  1、小区所有箱变的安装调试

  2、小区内高低压电缆敷设、制作、接线。

  3、小区内接地敷设、制作、安装、调试。

  4、小区内高压计量和分支箱、低压分箱、楼洞表箱、计量表箱制作安装。

  5、小区配电工程图纸设计的其他内容。并将已安装的1000A箱变迁移到图纸设计的指定位置。

  二、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2.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

  2.2合同价款:本合同的一次性固定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XXX元。金额(大写):贰XX万元整元

  该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不因国家政策、市场因素变动其他因素而调整,由乙方包干使用。阳光花园开工前期先上的一台1000A箱变,含高压配电系统及计量装置,作为甲方临时施工用电使用,施

  工结束后由乙方负责按设计要求迁移到指定位置,费用包含在本合同总承包价中。

  2.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银行支票或现金,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1、一期1000A箱变工程造价为397270元,由甲方在一期工程结束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二期工程在人员进场,小区____区电缆沟开挖完成、箱变基础完成、____区主设备(箱变)入场后甲方付给乙方剩余款项的20%。

  3、二期工程在小区____区电缆敷设完成、高低压分支箱和分电箱安装完成甲方付给乙方剩余款项的30%;小区____区电缆敷设完成、高低压分支箱和分电箱安装完成后甲方付给乙方剩余款项的20%。

  4、二期工程工程安装调试完成甲方支付乙方剩余款项的10%。

  5、二期工程竣工由供电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证明文件,并在得到供电管理部门明确的同意接收小区配电工程书面文件后____日内由甲方支付到本合同全部工程款的90%,剩余10%作为保证金,待全部配电工程接收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6、工程进度由甲方现场代表确认后,按照甲方规定的拨款程序拨付。

  三、合同工期

  3.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自开工至竣工。

  3.2如果甲方要求提前开工和交工,乙方有义务提前工期,不得耽误甲方整个小区的建设和设入使用。

  四、配电工程要求

  4.1小区内全部高低压配电工程由乙方施工后,由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将小区配电全部设备和线路的产权交由市供电管理部门,甲方不再承

  担小区交工后配电工程的管理维修维护责任。

  4.2小区各分户电表由用电管理部门集中抄表收费。

  4.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市供电管理部门接收小区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合法证明文件,并由甲方____市供电管理部门签定产权交接文件。

  4.4乙方配电工程施工时必须为甲方在供电设备上按甲方配套工程的设计预留小区的低压路灯、供热站、车棚等配套工程的用电接口并安装用电计量设备。具体留置位置和要求由甲方现场代表书面通知乙方。

  五、工程施工要求

  5.1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及原电力工业部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5.2乙方在施工现场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工地现场管理,配电工程作为本小区总体配套工程的一部分,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代表作出对原工程设计进行的变更和对施工现场的总体安排,设计调整甲方现场代表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和调整通知,变更不影响本合同总价款,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3隐蔽工程和影响小区整体观感效果的验收要求。

  5.3.1配电工程的隐蔽工程通过小区的设计的道路时必须设置管道,并保证以后的维修维护不破坏小区建设好的道路和其他设施设备和环境。

  5.3.2甲方现场代表在发现乙方的施工可能影响到甲方小区将来的使用和后期工程的进展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双方协商解决后乙方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否则甲方将停止拨付工程款项或根据影响扣除工程款项。

  5.3.3配电工程在小区其他配套工程未施工前,埋地的电缆线路位置由乙方自制混凝土标志桩露出室外地*面标示其走向和位置,在道路两侧各设一个,其他间距不大于30米。在小区路面及其他硬化地面施工时乙方负责引导甲方安排的施工队伍在面层标示线路位置。

  5.3.4配件电工程的外部设施不能影响小区整体观感效果,所有设备设施的安装位置和外观必须经过甲方现场代表的确认。

  5.5竣工资料

  5.5.1乙方必须整理并提供一套符合规范及甲方要求的竣工资料,并提供一套完成的`小区配电工程与现场情况相符合的竣工图,作为小区配套工程甲方留存。

  六、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破路、砍树等市政手续。

  6.1.2甲方负责审查乙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安装图纸。

  6.

  1.3甲方负责指定施工现场代表,协调施工现场的有关问题及有关事宜。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有关规程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6.2.2乙方作好管理施工工作,发生一切人身设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2.3乙方负责办理电业部门停电及有关手续。

  6.2.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以任何形式转包,变卖给他人。

  6.2.5乙方负责施工中的地方关系处理,甲方必要时提供帮助和协助。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施工合同 1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装饰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____套房装饰装修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内容: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____元)为人民币________

  四、工程款项结算方法: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____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____元整)。

  五、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总施工期为____天,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

  九、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各执为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甲方:乙方:____装饰公司代表:____________代表

  甲方: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施工合同 1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等、自愿、公*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_____%.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_____%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_____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

  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_____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_____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

  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地施工合同 1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____县飞龙铝塑型材销售中心。地点:____县建材市场院内。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实际建筑建筑面积确定。工程变更时,工程款的结算,按实际变更的工程量结算。

  五、付款方式方进入工地后,甲方支付乙方30%预付款,主体完工后再付程款。

  六、总工期要求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________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施工合同 1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金叶广场东西两侧滚梯侧面、底面包贴不锈钢及广场地角线制作等装饰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大街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并负责安装;乙方自行测量、设计并提供效果及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1、施工内容:

  广场东西两侧滚梯侧面、底面包贴不锈钢;

  广场室内不锈钢地角线制作。

  2、使用材料:(详见报价明细表)

  滚梯侧面使用材料为201材质不锈钢拉丝板,厚度1.2mm(实厚0.9mm);滚梯底面使用材料为201材质不锈钢拉丝板,厚度1.2mm(实厚0.9mm),根据甲方确认颜色镀玫瑰金;地角线使用材料为SUS304不锈钢拉丝板,厚度1.2mm(实厚0.9mm);内部结构使用20mmX40mm方矩管,壁厚为足1.5mm;以上材料乙方需提供样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加以封存,作为竣工验收标准样品。

  3、制作工艺:(详见施工图)

  4、施工要求: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制作安装,所用材料必须合同要求所按封存样板质量、规格执行;施工焊接点*整光滑,抛光处理达到*板水*。

  5、工期(滚梯):40天,由20xx年3月17日至20xx年4月25日竣工;本合同签订十个工作日内,乙方第一批材料及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地脚线部分逐层按期进行。

  6、工程造价:

  滚梯每部造价人民币¥23000元,9部合计¥207000元,其中包含人工费¥63000元地角线每延米造价人民币¥38元,其中包含人工费每延米¥6元,以实际制作数量结算;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人民币:贰拾万零七仟元整,¥207000元;最终以实际制作数量结算。

  7、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定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即:¥62100.00元(总造价30%),乙方收到首付款后进场开工;

  (2)、滚梯安装基础施工及滚梯样品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二期款即:¥81900.00元;

  (3)、滚梯部分全部制作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即:¥56500.00元;

  (4)、甲方留¥6500.00元为质保金,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额返还质保金。

  8、双方责任:

  (1)、甲方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施工进度款项,如因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所导致的延误施工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其他工种及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为乙方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3)、甲方必须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样

  板封存及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4)、乙方必须按期、保质的完成场外加工及现场安装;与其他交叉施工工种和谐相处,注意现场成品保护,因乙方原因对现场成品造成破坏的应照价赔偿,造成工期延误及一切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

  (5)、严格遵守商场施工规定,确保施工安全,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施工期间违章、违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负责制作成品及所需材料的装车及运输,保证制作成品完好运抵施工现场,运输过程中导致成品损毁及丢失均由乙方负责。

  (7)、质保期内非甲方使用及外力损坏,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的任一方因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乙方施工款项,每延迟一天,按暂定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赔付乙方。

  (3)、如无甲方原因或不可力抗因素,乙方未按期完成施工,每延迟一天,按暂定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赔付甲方,误期不得超过5天,超过5天,甲方有权废止本合同,并扣除余款。

  (4)、乙方必须按约定质量标准及施工图纸的材料规格、要求完成本工程,如出现材料不符及施工工艺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附件:装饰施工图,报价明细表。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单位名称:(盖章)

  甲方签约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签约人:(签字)

  年月日:

  工地施工合同 19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网吧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省____市____区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网吧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网吧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30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肆拾伍万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方式提供:甲方委托承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人各一份设计费(大写)陆仟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地面工程结束;

  (2)墙体工程结束;

  (3)整体工程结束。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6个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 开工前____日支付壹拾万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支付贰拾万元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壹拾伍万元

  1.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4甲方未按期支付

  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000元。

  2.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2.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000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贰仟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大门钥匙2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6点至2点;下午3点至8点。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无

  第十六条附则

  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6.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____省____市____区

  乙方:

  广告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签约时间:年____月____日

  工地施工合同 20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双方责任感,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双方在*等、自愿、公*、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工程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造价为人民币____元,即人民币____元整。本造价内含两年养护费用。

  三、承包方式:由乙方设计,采用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等完全总承包。承包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绿化工程。

  四、工期本工程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月____日

  绿化工程养护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完成产值的______%;

  2、新工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验收合格后_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____%的款项;

  3、本工程价款不含税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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