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供销合同 (菁华9篇)

首页 / 合同 / | 合同

商品供销合同1

  甲方:

  乙方:▁▁▁▁▁▁▁▁▁▁▁▁▁▁▁▁▁▁▁▁▁▁▁▁▁▁▁▁▁

  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共同定立如下合同:

  一、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

  二、乙方所供商品必须有合法商标,根据不同商品分别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注册商标证、产品合格证、进口商品检验证等。

  三、供货商以厂家、代理商为主。产品符合国家技监部门颁发的质量标准,进场商品以名特优产品为主,并在销售中明码标价,标明各种成分、尺寸、型号,无欺诈行为。因商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在甲方安排的区域进行二次装修,装修前必须拿出装修方案及施工图给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灯光配备等费用由厂方支付。

  五、经营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截止。

  乙方如有诚意与甲方续约,必须在原合同期满前叁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约。

  六、利益分配及货款结算:

  1、营业额由甲方统一收缴,由商厦财务人员统一收入并解入银行。甲方每月提供前一月该类商品销售明细,以便乙方做好成本核算。

  2、乙方每月按实际零售价倒扣▁▁▁作为甲方留利,其余按期返还乙方。

  3、每月初甲方将上月商品营业额的汇总交乙方核对,扣减甲方留利后,由乙方开增值税发票予甲方。

  4、在合同期内,乙方保证甲方每月不低于▁▁▁元营业收入,不足▁▁▁元营业额按▁▁▁▁倒扣▁▁▁计算。甲方可以从返回货款中扣除。

  5、货款月结,即本月销售额。▁▁▁日前甲方以支票形式返给乙方上月货款。

  七、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等服务,费用由乙方支付,每月支付一次,开具清单发票。

  八、乙方的销售员、促销员在甲方规定的区域进行销售工作。工资▁▁▁,奖金▁▁▁,餐费▁▁▁,培训费▁▁▁由乙方支付。

  九、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员工纪律,大堂现场管理,上下班时间等。发现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员工进行教育、处罚,严重违反者有权调离或开除。

  十、在销售活动中,乙方如需搞促销活动,价格变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十一、安全问题: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

  严禁火种、烟蒂、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准私拉电线。一切按消防规定进行操作。那一个厂家及部门出了安全问题,责任由出事单位及个人负责。

  十二、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盖章后生效。如违约须赔偿对方损失,按▁▁▁赔偿,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协调解决。

  甲方:

  代表人:▁▁▁▁▁▁▁▁▁▁▁▁▁▁

  帐号:

  税号:

  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地点:▁▁▁▁▁▁▁▁▁▁▁▁▁▁▁▁▁▁▁▁▁▁

  乙方:▁▁▁▁▁▁▁▁▁▁▁▁▁▁▁▁▁▁▁▁▁▁▁▁▁▁

  代表人:▁▁▁▁▁▁▁▁▁▁▁▁▁▁▁

  帐号:▁▁▁▁▁▁▁▁▁▁▁▁▁▁▁▁▁▁

  税号:▁▁▁▁▁▁▁▁▁▁▁▁▁▁▁▁▁▁

  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地点:▁▁▁▁▁▁▁▁▁▁▁▁▁▁▁▁▁▁▁▁▁

商品供销合同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

  1、产品清单及价格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合计:元(大写(人民币))

  2、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元)预付款。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元。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

  三、保修条款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

  3、用户未按要求拆卸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3

  各市工商局、商务局:

  《共和国合同法》和法律、法规及规定,安徽,制定了《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文本》(代号WF37-20xx-002),现就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境内的供货商、零售商在其商品供销过程中,应当使用《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和合同。

  二、各级商务主管要推广使用《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文本,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企业下载使用。要行业协会作用,行业自律。

  三、各级工商要经常检查企业使用《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文本情况,对《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从事合同的要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

  四、《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文本从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对使用中的问题应反馈到省工商局、省商务厅。

  《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

  甲方(供货商):

  乙方(零售商):

  《共和国合同法》及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老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供销的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遵守。

  第一条商品

  本合同期内,甲方乙方经营范Χ答应的商品。

  1、商品资讯、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是企业法人。签订本合应向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实,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附件文本。

  3、进销价格由双方协商确立。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交易双方δ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非凡商品、非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甲乙方对需要非凡说明的(或*)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实物样品及说明书。试销商品应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商品的外包装符合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实、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使用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计价、不回收。

  6、甲方所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约定或约定不的可按标准、行业标准;无标准、行业标准的,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

  第二条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向甲方制作的订单,提前天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品牌、质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交货地点等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小时内对能否(修改)订单予以答复(确认);不予答复的,视为不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在传真前加盖公章。

  5、甲方所的商品存保质期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商品。

  6、甲方强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销售其它供给商的商品。

  7、乙方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

  (1)以签定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规定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使用的供给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给商收取超过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给商收取的δ用于该供给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δ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与销售商品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δ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8、甲方所供的假α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举报。

  第三条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交货:

  运输:运输费用承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1、甲方的交付标的物单证和资料。

  2、乙方在货到后小时内订单对商品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验收标准:

  4、乙方验收的商品的内在质量问题,在质量期内。

  5、质量异议以书面向甲方,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在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五条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由甲方支付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价格优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给商的同意,订立合同,约定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及Υ约责任等内容。

  4、乙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帐,向甲方开具发票,按规定纳税。

  5、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合同约定向供给商的服务,擅自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乙方δ完全服务的,应当向甲方返还δ服务的费用。

  第六条商品退换货

  1、乙方退、换货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通知甲方,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2、下列情形的,供货商有权拒绝退货: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给商的损失;

  (2)零售商以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给商的损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价退货。

  第七条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为:

  (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日。

  2、采用前款第(3)种结算的,双方在本合同中对帐及结算周期。

  (1)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月次,对帐日期为月天。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单据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它(超过规定)

  3、乙方列情形为由延迟支付供给商货款:

  (1)供给商的商品δ能供货;

  (2)供给商的商品的退换货手续尚δ办结;

  (3)供给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额δ零售商设定的数额;

  (4)供给商δ与零售商续签供货合同;

  (5)零售商的Υ反公*原则的事由。

  4、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乙方应、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6、乙方甲方要求备齐结算手续结算,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合同条款支付货款,经甲方在期限催告仍拖延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行业协会可以会同执法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依法要求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7、双方的付款为:(1)现金(2)转帐支票(3)电汇(4)

  8、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财务治理规定的凭证。

  第八条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其所的商品任何商标侵权、知识产权等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的费用。

  第九条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hui、索贿不正当的商业竞争。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任何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非凡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Υ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任何的不正当要求,甲方应举报,乙方应保密。

  4、乙方代扣款项,强行扣除费用。合同δ约定或甲方δ同意的费用,乙方扣收。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双方协商的前提下。

  2、因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或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二条Υ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本合同约定,一方Υ约给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δ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款,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Υ约金,延迟日的,除支付Υ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查处的,甲方应当调查并赔偿给乙方的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δ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的Υ约金;延迟日的,除支付Υ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本合同的约定对帐和结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2、合同期满前月,如双方同意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3、如δ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过程中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供货商协会或工商行政治理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δ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δ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送达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以书面确认,并在通知方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约定: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本合同δ尽事宜(变更与补充),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供货商):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乙方(零售商):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商品供销合同4

  甲方:上海烟草(集团)嘉定烟草糖酒有限公司高扬商厦

  乙方:▁▁▁▁▁▁▁▁▁▁▁▁▁▁▁▁▁▁▁▁▁▁▁▁▁▁▁▁▁

  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共同定立如下合同:

  一、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

  二、乙方所供商品必须有合法商标,根据不同商品分别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注册商标证、产品合格证、进口商品检验证 等。

  三、供货商以厂家、代理商为主。产品符合国家技监部门颁发的质量标准,进场商品以名特优产品为主,并在销售中明码标 价,标明各种成分、尺寸、型号,无欺诈行为。因商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在甲方安排的区域进行二次装修,装修前必须拿出装修方案及施工图给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灯光 配备等费用由厂方支付。

  五、经营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截止。

  乙方如有诚意与甲方续约,必须在原合同期满前叁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约。

  六、利益分配及货款结算:

  1、营业额由甲方统一收缴,由商厦财务人员统一收入并解入银行。甲方每月提供前一月该类商品销售明细,以便乙方做好 成本核算。

  2、乙方每月按实际零售价倒扣▁▁▁作为甲方留利,其余按期返还乙方。

  3、每月初甲方将上月商品营业额的汇总交乙方核对,扣减甲方留利后,由乙方开增值税发票予甲方。

  4、在合同期内,乙方保证甲方每月不低于▁▁▁元营业收入,不足▁▁▁元营业额按▁▁▁▁倒扣▁▁▁计算。甲方可以 从返回货款中扣除。

  5、货款月结,即本月销售额。▁▁▁日前甲方以支票形式返给乙方上月货款。

  七、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等服务,费用由乙方支付,每月支付一次,开具清单发票。

  八、乙方的销售员、促销员在甲方规定的区域进行销售工作。工资▁▁▁,奖金▁▁▁,餐费▁▁▁,培训费▁▁▁由乙方 支付。

  九、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员工纪律,大堂现场管理,上下班时间等。发现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员工 进行教育、处罚,严重违反者有权调离或开除。

  十、在销售活动中,乙方如需搞促销活动,价格变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十一、安全问题: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

  严禁火种、烟蒂、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准私拉电线。一切按消防规定进行操作。那一个厂家及部门出了安全问题,责任 由出事单位及个人负责。

  十二、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盖章后生效。如违约须赔偿对方损失,按▁▁▁赔偿,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协调解决。

  甲方:上海烟草(集团)嘉定烟草糖酒有限公司高扬商厦

  代表人:▁▁▁▁▁▁▁▁▁▁▁▁▁▁

  帐号:嘉定农行038071-00801092954

  税号:310114133680249

  电话:▁▁▁▁▁▁▁▁▁▁▁▁▁▁▁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66号

  签约日期、地点:▁▁▁▁▁▁▁▁▁▁▁▁▁▁▁▁▁▁▁▁▁▁

  乙方:▁▁▁▁▁▁▁▁▁▁▁▁▁▁▁▁▁▁▁▁▁▁▁▁▁▁

  代表人:▁▁▁▁▁▁▁▁▁▁▁▁▁▁▁

  帐号:▁▁▁▁▁▁▁▁▁▁▁▁▁▁▁▁▁▁

  税号:▁▁▁▁▁▁▁▁▁▁▁▁▁▁▁▁▁▁

  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地点:▁▁▁▁▁▁▁▁▁▁▁▁▁▁▁▁▁▁▁▁▁

商品供销合同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

  1、产品清单及价格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合计:元(大写(人民币))

  2、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元)预付款。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元。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

  三、保修条款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

  3、用户未按要求拆卸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6

  甲方(供货商):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企业法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

  3、进销价格由双方协商确立。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甲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计价、不回收。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

  第二条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_____天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1小时内对能否接受(修改)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确认);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在传真前加盖公章。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不得强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销售其它供应商的商品。

  7、乙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

  (1)以签定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8、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条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__________交货时间:_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_运输费用承担: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1、甲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标的物单证和有关资料。

  2、乙方在货到后1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__________验收标准:__________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

  5、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_____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五条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乙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帐,向甲方开具发票,按规定纳税。

  5、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乙方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向甲方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第六条商品退换货

  1、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2、存在下列情形的,供货商有权拒绝退货: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2)零售商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正常价退货。

  第七条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

  (2)货到付款

  (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_____日。

  2、采用前款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_天。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乙方不得以下列情形为由延迟支付供应商货款:

  (1)供应商的个别商品未能及时供货;

  (2)供应商的个别商品的退换货手续尚未办结;

  (3)供应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额未达到零售商设定的数额;

  (4)供应商未与零售商续签供货合同;

  (5)零售商提出的其他违反公*原则的事由。

  4、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根据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不得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经甲方在合理期限催告仍拖延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依法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

  (2)转帐支票

  (3)电汇

  (4)其他

  8、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商标侵权、知识产权等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九条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应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合同未约定或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百分之五违约金,延迟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

  5、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3、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供货商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送达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_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合理的原则,在自愿、*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商品购销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供销范围

  乙方为甲方销售其自产的______________产品或代理、经销的______________商品(后附产品明细)。

  第二条商品质量

  1.甲方提供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约定的特定标准履行。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市级以上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注册商标证明、qs检验标志,进口商品需提供相关证明,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对经营烟酒、黄金饰品、音像制品、现代通讯器材、医药类等需办理专业经营许可证,同时乙方也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和企业成立时的验资报告书。

  3.对国家、盛市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商品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检验产品的要求负担。

  4.甲方提供销售的产品包装应符合标识要求,要有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注册商标:成分含量以及使用说明书等;对于经营药品、食品、化妆品、饮料等还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保鲜期、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

  5.甲乙双方要贯彻信誉至上、顾客第一的原则,乙方对所出售的商品要包修、包换、包退,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如因商品质量问题给乙方和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分清甲乙方的责任,按甲乙方责任的比重由双方共同负担损失。

  第三条商品价格及变动

  1.甲方提供的商品供货价格应公*合理并经双方议定,供货价格应包含增值税、关税等各种应由甲方缴纳的税金以及乙方要求的包装形式的包装费,运送到甲乙双方合同上约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2.约定的进货价格应保持稳定,未经双方事先同意不得变动价格,如果需要变动,双方需提前一个星期商定,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才可调整。

  3.甲方产品供货价格以后附甲方产品(价格表)为准。

  第四条商品交付

  1.乙方将不定期地通过电脑自动传真、临时的紧急传真或电话形式向甲方订货,乙方电脑自动传真系统的记录以及物流管理部门的催单记录将如实记录甲乙双方的订货过程,甲乙双方同意以上记录作为乙方向甲方追究有关商品交付违约责任的凭证。

  2.甲方送货或委托第三方承运时应随货附带送货单,并列清乙方的编码、商品名称、包装规格、单品数量,送货价格,乙方要在甲方的送货票据上签字,作为乙方收到甲方货物依据,同时也作为甲方与乙方结算货款凭证之一。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_______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甲方提供的保质期在_______外的商品乙方不能拒绝收货。

  4.甲方应按订单列明的商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将商品运至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整齐的堆 置于乙方验收货物人员指定的栈板上。甲方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坏,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5.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______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甲方延迟交货,若为正常商品订单,乙方将按此订单的净购货金额_______‰/日收取违约金,若为促销品订单,乙方将按此订单的净购货金额的_______ ‰/日收取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应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6.乙方的收货部门人员验收商品时应对所验收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仔细的清点,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订单要求的,可拒绝验收。如乙方在到货后的_______小时内无法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订单不可分批出货,如需分批出货,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并重新开立订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7.甲方交付商品时应在乙方的订单上填写交付数量。如果实际交付的数量大于填写的交付数量,超出的部分乙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实行验货抽样点收制度,甲方实际交付的数量小于填写的数量,甲方应在两日内补交缺少的数量,否则乙方可在付货款中扣除少交数量的部分货款。

  8.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订单按时,按量,按质送货至指定地点,如_______次未按要求送货,经乙方和甲方协商后,乙方可另选物流商代为送货,如甲方不予接受,乙方可保留终止合约,停止往来及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五条商品退换

  1.乙方将不定期地通过电脑自动传真、临时的紧急传真或电话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及换货要求,双方约定不能退货或换货的商品除外。乙方电脑自动传真系统的记录以及物流管理部门的核实记录将如实记录甲乙双方的退货及换货过程,甲乙双方同意以上记录作为乙方向甲方追究有关退货换货违约贡任的凭据。

  2.当甲方收到乙方商品退货单时,应于收到通知_______日内领回该退货商品,若逾期未领,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支付该批商品的价款,并有权自行处理该批商品,所发生的仓储、保管、运输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3.当甲方收到乙方商品换货单时, 应即时至乙方办理换货手续, 若于收到通知日内未处理者,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支付该批商品的价款并办理退货,所发生的仓储、保管、运输等费用由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换货时应保证商品的质量,商品的原貌特征与验收货物相同时甲方才可以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换货。

  4.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销售的商品,如过季、滞销,商品违反(或可能违反)*产品质量、技术及安全规定或侵害(或可能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乙方有权进行退货,其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退货时应保证商品质量,商品的原貌特征完好甲方才可以退货,否则甲方着权拒绝退货。

  5.经营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品实行统一的进、销、存管理。对出现的丢货、少货等问题,应分清责任,产品经乙方专业人员验收货物后出现的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担解决。

  第六条发票交付货款结算。

  1.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发票,写明不合增值税及其他税种的净购货金额, 和包含这些税的购货金额。甲方可选择以下三种形式交付发票交给乙方_______。

  (1)在每次交货时交给零售店的财务人员。

  (2)每隔_______天交付发票一次,此发票涵盖在此期间向有关零售店交付的所有货物。

  (3)结算前_______日向乙方财务人员送交发票。

  2.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_______

  (1)预付_;

  (2)现结_______日(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_______日(起始时间为:当月1日至末日、当月_______日至次月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为循环结算周期)

  (4)其他,具体定义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日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的人员进行帐务核对,对帐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的验收单/收货单、退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帐结果,乙方应给甲方出具(商品对帐结算单), 在货款结算期间,甲方开具出的发票、验收货物凭证和有关凭证,需要交给乙方,以便给甲方结算货款,在此期间,乙方收到票据凭证的人员需在甲方票据签收回执单上签字、盖章,或乙方出具收到甲方结算货款凭证的说明,以证明乙方收到发票和结算票据凭证同时并没有给甲方结算完毕货款。

  4.乙方逾期不予对帐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出具(商品账目往来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_______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账目往来对账单)。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以利于双方的顺利合作。

  5.乙方的付款条件系按甲方的不同而约定,乙方付款方式按甲方的不同结款日为原则,每月定期支付并将货款汇入双方约定的银行账户或以支票、现金、电汇方式支付。进货折扣、奖励折扣及其它折扣,一律于进货计算乙方实际应付款项时即予扣除。甲方的销售货款,乙方应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结算。

  6.合同上甲方已承诺的各项费用,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或乙方从甲方货款中扣除。逾期支付费用款超出_______个月以上者,追加欠款_______‰/日的滞纳金。

  7.付款方式的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均应依照*境内银行的操作程序、指南和惯常作法办理。

  8.如因甲方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原因而致乙方受到各级行政机关询问、调查、立案、处罚,或收到法院诉讼通知的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全部款项的支付,直至行政机关出具案件终结文书或法院出具终审生效判决为止。在此期间乙方不能扣除任何没征得甲方同意的费用。

  9.乙方在双方正常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对供应商的货款进行克扣、拖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口对应付的货款进行延期结算,乙方没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日,应当按日支付应结算货款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乙方在结算甲方货款过程中开具远期支票的应在___日内。如果每延迟___日,应按日支付应结算货款金额万分之___的违约金。

  10.如甲方需要更改甲方的付款目的,企业名称、税号,账号开户行等甲方单位信息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的_______个连续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新的信息已更改完毕,并通知甲方,在此操作过程乙方不能收取任何的费用。

  第七条反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坚决拒绝商业索贿、行贿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甲方如对乙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回扣”“退佣”“招待”“娱乐”“置业”“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他一切对乙方员工物质上有直接受益的行为,以企图获取订单或其他形式的商业利益的,皆视为商业贿赂。甲方人员若违反规定进行贿赂者,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关系、订单及本合同。乙方并冻结所有应支付的货款或经由法院讼请甲方赔偿乙方的名誉及其他一切损失,乙方任何职员要求甲方与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甲方提供相关证据与乙方,乙方查实后必将严肃处理,并为甲方保密,同时乙方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供应方更多的商业机会。如甲方不配合乙方调查,经乙方查买后将对甲方终止合作关系解除合同。

  第八条驻场人员

  1.当甲方因业务需要而派驻人员在乙方所属卖场时,甲方所派驻的试吃、驻场及展销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均需符合*的(劳动法)相关规定。甲方派驻人员在乙方所属卖场工作时所发生的工伤等一切意外伤害及意外事件,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可委托乙方在乙方经营场所招募驻场人员,甲方应及时向驻场人员支付薪资等费用。甲方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权在向甲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此笔费用支付给驻场人员。

  3.甲方派驻人员应遵守乙方统一管理的各项规定,如偷窃乙方卖场商品,乙方无权进行处罚,应交由所在地*部门处理。如有重大违反乙方卖场内的规章制度者,经乙方通知甲方后应立即撤换该人员,若因此损害乙方信誉或权益时,甲方应赔偿全部责任损失。

  第九条委托加工品

  当乙方提供原料、零部件或成本给甲方制造乙方指定商品时,甲方保证不为第三者使用乙方所委托之加工品,否则甲方愿意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乙方委托加工品之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同意妥为保管与保密并承担遗失或损坏的风险。

  第十条端架的承租

  1.甲方向乙方承租端架时,若甲方需要布置,应以简易装潢不影响陈列为原则,设计的图稿需在活动开始_______日前送交乙方并由乙方书面确认,甲方才可布置,布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2.活动结束后,甲方应立即将端架恢复原来样式,并经乙方检验认可。若有损坏相关器材,其修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拆卸下的陈列器材甲方于7日内若不收回,则乙方有权处理,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配合甲方端架陈列,而下的大量订单,根据双方事先临时签订合约办理是否退货。

  3.端架承租期间,若甲方产品发生缺货(端架陈列量不足_______)现象,且甲方无法及时补货,乙方可更换其他商品陈列,并终止临时和约。

  4.甲方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为扩销自己的产品而开展的促销活动,乙方应积极支持、配合并创造条件。乙方每年举办的大型活动及宣传活动(如店庆等),甲方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对所发生的字传费、促销费、年节假日费、商品打折等相关费用,乙方应本着与所提供的服务对等原则进行收费,对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用在所对应的宣传、促销活动上面,对剩余的费用应还给甲方,不能挪做它用,对所收取的费用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对所花费的费用进行详细的说明,并邀请甲方进行共同的参与。乙方对于在活动中收取甲方的费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给甲方开具与收费项目

  对应的发票。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月。是否续签,应提前_______个月提出,在续签合同未生效前,可先按本合同执行,但是在续签合同生效后,可在续签合同之日起执行新的合同。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产生法律约束力,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应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并订立有关书面合同,在变更或解除合同内容时不得附加额外的条件。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一方可在发生任何以下有确切证据情景时,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另一方时*法律所定义的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持续_______个月或更长时间。

  (2)另一方进入破产,无偿付能力,.解散或其他类似程序。

  (3)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7)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

  提示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

  如若任何一方违反本供应合同的规定,且未能在守约方商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可终止本合同。在此情况下,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损害。

  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与结算。乙方可缓解该结算期内货款 元,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缓解的货款应退还给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当本合同执行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按照以下第_______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

  1.合同的所有附件,双方往来票据、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均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所有通知或联系事项应以书面确认并以邮寄或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送置乙方,乙方在任何时间改地址或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8

  甲方:(供货商)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安徽省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购销交易中的相关事宜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合法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甲乙双方交换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品价格应体现公开、合理、合法以及地域性特点。经双方协商确立进销价格。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因商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查明原因,追究造成质量问题一方的责任。所有商品质量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抽检、查验。

  第二条法人或签约代理人

  1、双方法人是承担本合同相关责任的主体。其签约代理人必须具有法人授权资格。本合同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法人、代理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并将新的法人或代理人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72小时将征订单发至甲方。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它形式。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24小时内全面履行订单程序,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订单,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加盖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可有效。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甲方有权举报乙方不按双方约定,经营合同外的乙方商品。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1、甲方接收订单列明的商品,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即移交给乙方,商品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也自交验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货到后24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产地、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必须出具收货待验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____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第五条商品促销和退换货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乙方不得强制甲方参加促销活动。

  3、双方必须就促销目的、方式、时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办法、返利标准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印制促销海报、提供媒体宣传、促销场地、堆头、专柜广告宣传等要求。

  4、对(1)商品质量问题;(2)甲方提供伪造过期证件;(3)残次商品;(4)临期(半个月为限)。乙方要求甲方退、换货,甲方必须及时办理。

  经双方协商,(5)对滞销问题;(6)时令性商品、促销商品;(7)接*保质期;(8)换季产品;(9)其他正当理由。不得无条件退货,乙方要求甲方退、换货,甲方应该积极配合,过期商品不得退货。

  5、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___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____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第六条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____日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日。对帐日期____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____**、____日c、____日d、____日e、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殖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5、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有欺诈嫌疑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严重者向合同仲裁机构或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6、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帐支票(3)电汇(4)其他

  7、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8、本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续签不得收取续签费用。

  第七条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八条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行为。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有义务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同时双方均实行商品交易岗位轮换制。对无视商业道德的双方违规违纪人员追究其责任。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一切不合理费用不得向供货商收取,合同未约定,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2、因发生不可抗拒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发生不可抗拒力事件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3、因其他原因一方需解除合同的,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待双方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后,合同自行解除。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履行地指甲方、乙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5的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相应条款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的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9

  甲方(供货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企业法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

  3、进销价格由双方协商确立。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甲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计价、不回收。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

  第二条 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 天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 小时内对能否接受(修改)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确认);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在传真前加盖公章。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不得强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销售其它供应商的商品。

  7、乙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

  (1)以签定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8、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条 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1、甲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标的物单证和有关资料。

  2、乙方在货到后 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 验收标准: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

  5、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五条 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乙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帐,向甲方开具发票,按规定纳税。

  5、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乙方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向甲方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第六条 商品退换货

  1、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2、存在下列情形的,供货商有权拒绝退货: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2)零售商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正常价退货。

  第七条 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 (2)货到付款 (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 日。

  2、采用前款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 天。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 b、15日 c、30 日 d、45日 e、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乙方不得以下列情形为由延迟支付供应商货款:

  (1)供应商的个别商品未能及时供货;

  (2)供应商的`个别商品的退换货手续尚未办结;

  (3)供应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额未达到零售商设定的数额;

  (4)供应商未与零售商续签供货合同;

  (5)零售商提出的其他违反公*原则的事由。

  4、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根据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不得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经甲方在合理期限催告仍拖延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依法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 (2)转帐支票 (3)电汇 (4)其他

  8、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商标侵权、知识产权等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九条 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应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合同未约定或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3、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供货商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送达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供货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乙方(零售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商品供销合同 (菁华9篇)扩展阅读


商品供销合同 (菁华9篇)(扩展1)

——商品供销合同 (菁华9篇)

商品供销合同1

  甲方(供货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企业法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

  3、进销价格由双方协商确立。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甲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计价、不回收。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

  第二条 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 天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 小时内对能否接受(修改)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确认);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在传真前加盖公章。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不得强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销售其它供应商的商品。

  7、乙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

  (1)以签定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8、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条 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1、甲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标的物单证和有关资料。

  2、乙方在货到后 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 验收标准: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

  5、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五条 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乙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帐,向甲方开具发票,按规定纳税。

  5、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乙方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向甲方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第六条 商品退换货

  1、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2、存在下列情形的,供货商有权拒绝退货: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2)零售商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正常价退货。

  第七条 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 (2)货到付款 (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 日。

  2、采用前款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 天。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 b、15日 c、30 日 d、45日 e、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乙方不得以下列情形为由延迟支付供应商货款:

  (1)供应商的个别商品未能及时供货;

  (2)供应商的个别商品的退换货手续尚未办结;

  (3)供应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额未达到零售商设定的数额;

  (4)供应商未与零售商续签供货合同;

  (5)零售商提出的其他违反公*原则的事由。

  4、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根据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不得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经甲方在合理期限催告仍拖延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依法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 (2)转帐支票 (3)电汇 (4)其他

  8、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商标侵权、知识产权等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九条 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应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合同未约定或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3、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供货商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送达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供货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乙方(零售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商品供销合同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

  1、产品清单及价格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合计:元(大写(人民币))

  2、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元)预付款。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元。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

  三、保修条款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

  3、用户未按要求拆卸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3

  甲方(供货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企业法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

  3、进销价格由双方协商确立。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甲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计价、不回收。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

  第二条 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 天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 小时内对能否接受(修改)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确认);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在传真前加盖公章。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不得强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销售其它供应商的商品。

  7、乙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

  (1)以签定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8、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条 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1、甲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标的物单证和有关资料。

  2、乙方在货到后 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 验收标准: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

  5、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五条 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乙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帐,向甲方开具发票,按规定纳税。

  5、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乙方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向甲方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第六条 商品退换货

  1、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2、存在下列情形的,供货商有权拒绝退货: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2)零售商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正常价退货。

  第七条 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 (2)货到付款 (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 日。

  2、采用前款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 天。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 b、15日 c、30 日 d、45日 e、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乙方不得以下列情形为由延迟支付供应商货款:

  (1)供应商的个别商品未能及时供货;

  (2)供应商的个别商品的退换货手续尚未办结;

  (3)供应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额未达到零售商设定的数额;

  (4)供应商未与零售商续签供货合同;

  (5)零售商提出的其他违反公*原则的事由。

  4、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根据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不得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经甲方在合理期限催告仍拖延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依法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 (2)转帐支票 (3)电汇 (4)其他

  8、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商标侵权、知识产权等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九条 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应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合同未约定或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3、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供货商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送达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供货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乙方(零售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商品供销合同4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价格表:

  一、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方严格按照需方提出的混凝土及要求,准确计量,并接受需方的随时抽查。供方严格按照《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92)、《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生产;提供的商品混凝土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 T14902-20xx,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的要求。

  2、供方负责向需方提供有关砼的技术资料及相关的生产资质证书、营业许可证、实验室的资质证书或实验室人员的执业操作证书及供方给实验人员出具的委托书。

  3、供方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给需方每次所提出的砼量,并保证砼供应的连续性,如因供方的运输过程缓慢延长供料时间而不能保证需方所提出的砼质量要求时,供方无条件更换当次当车砼给需方,供方送达施工现场的砼外观不满足质量要求时,供方无条件更换砼至满足砼质量要求为止,其间因更换砼导致的工时延误、及相关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4、在砼的浇筑过程中,供方应保证砼的连续浇筑,因供方的原因造成砼浇筑工作间歇超过90分钟罚款20xx元(交现金或在结算时扣回);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砼出现质量问题时,所有损失均由供方负责;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对送达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需方有权拒绝签收,供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指派专人协助需方做好现场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浇筑、服从需方现场管理。

  5、现场浇筑时,供方技术人员配合需方管理人员现场取样砼试块,标注后由供方人员带回搅拌站进行标养,28天 抗压强度按照《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进行评定。因供方供应的商品砼导致的质量不合格,经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达不到砼质量要求的,造成工期延误的经济损失和对需方形成信誉影响的损失由均供方承担。

  6、浇筑混凝土混凝土时,供方需按要求给需方提供随车砼的运输单、预拌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及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以支付货款。

  7、需方每次用商品混凝土时提前12小时通知供方,使用的数量及到达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延误。

  8、在施工现场的供方车辆、人员要听从需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供方车辆的交通事故由供方负责,并赔偿因事故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严重时经当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二、 交(提)货地点、方式

  1、需方通知供方所需的商品混凝土方量、时间、地点,供方按时、按质、按量送达需方指定地点。

  三、运输方式及达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1、供方采用商品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送至施工现场。

  2、供方的有限运输距离内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强度检测评定标准》 进行评定及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即时整改。

  五、 结算方式及期限

  1、按照供需双方初步商定的砼方量达到20万元时支付10万元为一批次进行结算。

  2、按照需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拨款方式进行支付,如因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延误支付供方的材料款时,合理顺延支付日期,待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后进行支付。

  六、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七、违约责任

  1、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双方协商解决。

  2、供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混凝土等级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供方承担。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沧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剩余合同原件交由需方集团公司经营部备案。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商品砼款付清后,待具有试验资质单位出具所有工程部位合格报告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5

  供货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将鼓楼上城5#楼、6#楼、7#楼、8#楼所用商品砼由甲方供应。为明确双方在商品砼供应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合同工期:

  二、混凝土等级、数量、价格、泵送费及特殊要求费用: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因原材料的不稳定,随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商砼的价格应做出相应调整(根据施工同期《沧州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与信息》的'价格比例作调增减),如砼价格调整中上下浮动不超过10元,不作调整。

  四、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水通、电通、道路通,现场*整,空中无障碍,具备甲方施工作业条件,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派专人指挥甲方车辆顺利进入现场,夜间施工,乙方提供良好的照明。如乙方不具备以上条件,甲方有权拒绝供砼且不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

  2、乙方应做好浇筑砼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甲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超过30分钟不能卸砼或60分钟不能卸砼完毕,造成砼质量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车辆及相应商品砼的费用。

  3、因自然灾害、生产中突发停电、突发性事故致道路堵塞等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按要求时间供砼或供应的非连续性,乙方因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车辆在乙方施工现场发生突发性事件,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处理。

  4、为确保砼质量,在施工现场乙方不得违规操作或随意加水,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天气状况制定砼的施工和保养措施。否则造成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5、甲方按乙方指定地点将砼交付后,乙方应通过委托手续委派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验收,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甲方应按国家规范要求,合理设计砼配合比,确保砼的质量,按照GB/T14902《预搅拌混凝土》相关规定,混凝土强度应以交货时双方签证的检验试块标养强度为准。确因砼配比不合理,而造成砼强度不合格,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7、甲方供砼过程中,因甲方提供的泵车损坏造成砼超过规定的初凝时间,由甲方无条件退回。

  8、乙方如需要开盘资料,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提供。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甲方必须在供砼后的三天内(部分资料30天)提供已供砼的混凝土资料,延期不提供的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9、确切的供砼时间,乙方应填写《预搅拌订货单》并在使用前12小时通知甲方做好供应准备,甲方确保按照乙方要求供砼通知后派人前来乙方工程所在地签字确认。如甲方在三小时内未派人前来签字确认,以乙方的移动信息或传真即视为已通知甲方供砼。

  10、砼坍落度根据乙方要求确定,正负范围依《预拌混凝土》规定确定,如超出要求经二次调整后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乙方有权退货,如乙方在明知混凝土坍落度不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执意使用,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甲方有义务保证商砼连续供应。

  11、甲方接到预拌单后,应立即按技术要求安排生产,并在要求时间内运送到指定地点,如因延误时间造成乙方损失的,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五、计算办法:

  按甲方到达施工现场运输车发货单的数量为计量依据,乙方不定期对砼送量进行抽查,如抽查结果误差在正负2%以内(GB—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双方互不追究,如抽查结果为负值且大于2%,则以当日及之前所供商砼为单位,按当车方数亏损量比例计算,从乙方商砼款中扣除。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在十日内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砼供应,并要求乙方按照欠款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擅自停止供应商砼或质量不合格的砼及每次发砼延误3小时以上(含3小时),甲方赔付乙方误工费、机械设施费、材料租赁费、延误工期损失等一切费用(每日叁万元损失费)。

  七、合同变更或解除:

  1、由于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经双方协商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除违反第六条第二点),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天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书面通知的形式可以移动电话、传真、快递进行。在书面通知发出后三日内协商未成的,即认为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施工单位一份,供应单位一份,商品砼管理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确认无疑,修改无效。结算付款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九、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必须先协商解决,如经两次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事项:

  1、结算方式:每月15号结算上月所供砼的80%,剩余20%累计至下月结算中,以此类推滚动结算。5~8号楼所供应砼余款在我方供砼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后三个月内一次结清。5~8号楼附属设施的商品砼也由甲方提供,货款在完工后三个月内一次结清。

  2、由于甲方配比等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一切返工费及工期损失由甲方负责。

  3、容重每立方砼重量为2420公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6

  甲方:(供货商)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安徽省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购销交易中的相关事宜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合法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甲乙双方交换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品价格应体现公开、合理、合法以及地域性特点。经双方协商确立进销价格。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因商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查明原因,追究造成质量问题一方的责任。所有商品质量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抽检、查验。

  第二条法人或签约代理人

  1、双方法人是承担本合同相关责任的主体。其签约代理人必须具有法人授权资格。本合同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法人、代理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并将新的法人或代理人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72小时将征订单发至甲方。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它形式。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24小时内全面履行订单程序,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订单,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加盖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可有效。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甲方有权举报乙方不按双方约定,经营合同外的乙方商品。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1、甲方接收订单列明的商品,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即移交给乙方,商品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也自交验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货到后24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产地、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必须出具收货待验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____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第五条商品促销和退换货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乙方不得强制甲方参加促销活动。

  3、双方必须就促销目的、方式、时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办法、返利标准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印制促销海报、提供媒体宣传、促销场地、堆头、专柜广告宣传等要求。

  4、对(1)商品质量问题;(2)甲方提供伪造过期证件;(3)残次商品;(4)临期(半个月为限)。乙方要求甲方退、换货,甲方必须及时办理。

  经双方协商,(5)对滞销问题;(6)时令性商品、促销商品;(7)接*保质期;(8)换季产品;(9)其他正当理由。不得无条件退货,乙方要求甲方退、换货,甲方应该积极配合,过期商品不得退货。

  5、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___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____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第六条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____日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日。对帐日期____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____**、____日c、____日d、____日e、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殖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5、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有欺诈嫌疑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严重者向合同仲裁机构或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6、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帐支票(3)电汇(4)其他

  7、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8、本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续签不得收取续签费用。

  第七条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八条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行为。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有义务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同时双方均实行商品交易岗位轮换制。对无视商业道德的双方违规违纪人员追究其责任。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一切不合理费用不得向供货商收取,合同未约定,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2、因发生不可抗拒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发生不可抗拒力事件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3、因其他原因一方需解除合同的,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待双方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后,合同自行解除。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履行地指甲方、乙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5的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相应条款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的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7

  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地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级别、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干压陶瓷砖GB/T4100—20xx系列标准。

  三、包装标准及费用:按甲方出厂的产品包装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装卸责任及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供方负责运输货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汽车可到达地点)

  2、运输方式:汽运____________

  3、装卸责任及费用:货物的装车及运输由供方负责,卸货则由需方负责

  4、产品使用项目名称和地址:

  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次日起,供方在5天内,将第一批货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汽车可到达地点)。

  6、交货地点:___________

  7、接货人: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8、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五、验收方法:甲乙双方应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风险自乙方签收后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货到工地结清所有货款。

  七、需方指定(电话:)负责跟甲方对帐并签收甲方的发票

  八、违约责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九、双方约定事项:

  1、乙方如出现拒付货款、付款延迟、付款不足等情形,甲方可以延迟交货,且对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乙方拒付货款或延迟付款3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按上述约定延迟交货或解除合同的,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已发产品货款并从拖欠之日起每天承担应付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2、乙方已接收的甲方产品,在包装和质量上与甲方所发货物一致时,在不影响甲方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如:整箱、不浸水不破损),可以多退少补。

  3、本合同约定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甲方发票按实际发生量开具。

  4、该批产品价格仅对上述项目有效,乙方有保密义务。对因乙方泄密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十、其他补充事项:

  1、验收之前的损耗由甲方承担,验收之后的损耗由乙方承担。

  2、超合同的另订协议。

  3、磁砖加工费由需方负责。

  十一、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该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并加盖公章,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8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价格表:

  一、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方严格按照需方提出的混凝土及要求,准确计量,并接受需方的随时抽查。供方严格按照《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92)、《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生产;提供的商品混凝土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 T14902-20xx,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的要求。

  2、供方负责向需方提供有关砼的技术资料及相关的生产资质证书、营业许可证、实验室的资质证书或实验室人员的执业操作证书及供方给实验人员出具的委托书。

  3、供方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给需方每次所提出的砼量,并保证砼供应的连续性,如因供方的运输过程缓慢延长供料时间而不能保证需方所提出的砼质量要求时,供方无条件更换当次当车砼给需方,供方送达施工现场的砼外观不满足质量要求时,供方无条件更换砼至满足砼质量要求为止,其间因更换砼导致的工时延误、及相关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4、在砼的浇筑过程中,供方应保证砼的连续浇筑,因供方的原因造成砼浇筑工作间歇超过90分钟罚款20xx元(交现金或在结算时扣回);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砼出现质量问题时,所有损失均由供方负责;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对送达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需方有权拒绝签收,供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指派专人协助需方做好现场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浇筑、服从需方现场管理。

  5、现场浇筑时,供方技术人员配合需方管理人员现场取样砼试块,标注后由供方人员带回搅拌站进行标养,28天 抗压强度按照《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进行评定。因供方供应的商品砼导致的质量不合格,经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达不到砼质量要求的,造成工期延误的经济损失和对需方形成信誉影响的损失由均供方承担。

  6、浇筑混凝土混凝土时,供方需按要求给需方提供随车砼的运输单、预拌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及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以支付货款。

  7、需方每次用商品混凝土时提前12小时通知供方,使用的`数量及到达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延误。

  8、在施工现场的供方车辆、人员要听从需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供方车辆的交通事故由供方负责,并赔偿因事故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严重时经当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二、 交(提)货地点、方式

  1、需方通知供方所需的商品混凝土方量、时间、地点,供方按时、按质、按量送达需方指定地点。

  三、运输方式及达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1、供方采用商品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送至施工现场。

  2、供方的有限运输距离内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强度检测评定标准》 进行评定及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即时整改。

  五、 结算方式及期限

  1、按照供需双方初步商定的砼方量达到20万元时支付10万元为一批次进行结算。

  2、按照需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拨款方式进行支付,如因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延误支付供方的材料款时,合理顺延支付日期,待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后进行支付。

  六、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七、违约责任

  1、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双方协商解决。

  2、供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混凝土等级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供方承担。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沧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剩余合同原件交由需方集团公司经营部备案。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商品砼款付清后,待具有试验资质单位出具所有工程部位合格报告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9

  甲方(供货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企业法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

  3、进销价格由双方协商确立。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甲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计价、不回收。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

  第二条 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 天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 小时内对能否接受(修改)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确认);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在传真前加盖公章。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不得强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销售其它供应商的商品。

  7、乙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

  (1)以签定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8、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条 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1、甲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标的物单证和有关资料。

  2、乙方在货到后 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 验收标准: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

  5、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五条 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乙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帐,向甲方开具发票,按规定纳税。

  5、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乙方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向甲方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第六条 商品退换货

  1、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2、存在下列情形的,供货商有权拒绝退货: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2)零售商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正常价退货。

  第七条 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 (2)货到付款 (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 日。

  2、采用前款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 天。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 b、15日 c、30 日 d、45日 e、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乙方不得以下列情形为由延迟支付供应商货款:

  (1)供应商的个别商品未能及时供货;

  (2)供应商的`个别商品的退换货手续尚未办结;

  (3)供应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额未达到零售商设定的数额;

  (4)供应商未与零售商续签供货合同;

  (5)零售商提出的其他违反公*原则的事由。

  4、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根据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不得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经甲方在合理期限催告仍拖延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依法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 (2)转帐支票 (3)电汇 (4)其他

  8、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商标侵权、知识产权等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九条 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应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合同未约定或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3、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供货商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送达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供货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乙方(零售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商品供销合同 (菁华9篇)(扩展2)

——供销合同 (菁华10篇)

供销合同1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其它法令,法规,甲、乙双方*等友好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须提*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产品名称、原厂编号、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等,如下图:所采购配件具体情况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5. 乙方应当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商品标识便于识别,标识样式、内容及产品编号按甲方的要求为准。

  6.乙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年。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以甲方月度订货传真或单据要求为准 ,本协议所指交货期限指乙方在甲方仓库交货的时间,逾期交货或提前交货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和违约造成的损失,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负责产品的运托手续,按甲方指定交货点的有关托运手续办理,

  乙方办妥托运手续视为产品已交付;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毁损、短缺问题,由运输公司或承运方负责赔偿,甲方对此概不负责,但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五条:乙方收到货品后,按外观是否完整或是否短缺验收,若有异议在收货时立即提出,以便及时向运输公司索赔。

  第六条:甲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甲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产品检验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若产品检测出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不合格产品。

  第七条:产品的价格在本协议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第八条:甲方应在每月的10号前向乙方书面提供下一个月订货计划单,以便甲方组织生产。甲方临时追加订货计划,交货日期由甲、乙双方临时协商再定。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

  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妥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的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一年,即自年月日起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本协议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供销合同2

  说明

  1.方括号“[ ]”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它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2.“电厂”是指_________电厂。

  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备用部件,根据附*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它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1.“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 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九条 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_________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

  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

  (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_________%,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30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4.每套合同设备经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 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 交货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 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它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 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6)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 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10)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 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 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_________,(零担)/(散货):_________。

  第三十条 收货单位:_________。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条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 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第四十四条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________内返供方。

  第七章 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 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 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 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它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 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 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10)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 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 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3)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 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 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1.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7)天将设备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或需方驻厂代表);

  3.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 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 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 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 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14)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 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3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6个月。

  第七十五条 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应在6个月内进行。

  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10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10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36)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5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非从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6)个月,则此后15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 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陷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基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计费):P=ah+M+cm。

  第十章 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2)个月内,对于那些在(2)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15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 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 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锅炉:_________;汽轮机:_________;发电机:_________。

  第九十四条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5%);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5%);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 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05%)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

  第九十九条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 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仲裁则地点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截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2份,副本18份。审查单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1.方括号““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它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供销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生产,促进罗非鱼的高效养殖和加工业的健康发展,大力发展订单渔业,达到养殖业和加工工业共赢的目的。甲乙双方本着*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市场价格为乙方统一购鱼苗、饲料、鱼药。免费进行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2、确保所组织的罗非鱼苗种为吉富罗非鱼或吉奥罗非鱼。雄性率为98%以上,并先垫付苗种定金款。供种时间必须在5月20日之前供种。如到期不能及时提供罗非鱼苗种,造成养殖户空塘,由神鹭水产公司每亩承担1500元损失费。

  3、所供的罗非鱼苗种规格要求在1.5公分以上,并根据当地市场价格由甲方与养殖户代表共同参与苗种订购,苗种款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其他费用。后期集中培育苗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保证后期培育的苗种达到3-5公分/尾交给乙方,价格不超过0.2元/尾,乙方负责后期苗种的运费。

  4、甲方负责垫付40%的饲料款(养殖户的鱼达到350克/尾开始垫付),所提供的饲料必须由养殖户认可的品牌饲料,并保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如养殖户前期未使用指定的饲料,甲方不垫付饲料款。

  5、确保定价收购养殖户生产的罗非鱼:规格350~500克/尾,3.40元/市斤;500克/尾以上,3.50元/市斤;必须活鲜鱼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死亡未变质的死鱼和350克/尾以下的`,2元/市斤。甲方不得以市场变化拒收和压价收购,如到时间甲方不能收购,由甲方按每亩6000元计算赔偿养殖户损失。

  6、确保11月底前收购完成,交货地点(湖北神鹭水产品有限公司)。如在规定的收购期限内,因气候原因造成死亡,甲方按活鱼价格收购。付款方法:养殖户将罗非鱼鲜活运到神鹭水产公司交货后,扣出先期垫付的饲料等款后,15日内付清货款,不得拖欠。

  7、甲方负责产品的检测检验和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合同面积在签订合同时预交苗种定金100元/亩,其余苗种款在购苗种时一次性付清。

  2、乙方必须负责将甲方依据乙方合同数量统一购回的罗非鱼苗种及时入塘,时间不得超出4个小时,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保证所养殖的罗非鱼必须全部销售给甲方。按合同面积不低于20xx斤/亩,保证按甲方生产计划分期出售成鱼,如未能按甲方下达的计划捕捞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4、在市场价格相同的前提下,乙方要按甲方统一要求使用饲料、鱼药和进行饲养管理,接受甲方的指导。

  5、乙方保证所确定的养殖鱼塘的面积为到1.5米以上,且进排水方便,在4月底前必须做好鱼塘的清塘消毒及一切准备工作,如因管理不善和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泛塘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并偿还甲方所垫付的所有资金。

  6、乙方不按甲方统一要求进行饲养管理导致产品质量不达标,或者乙方擅自将产品外销,甲方除收回所垫付的所有资金外,并按垫付资金等额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三、其他条款:

  1、乙方按照甲方的操作规程进行饲养管理,若70%的养殖面积达不到预期的产量和效益,由甲方负责,70%的养殖面积能达到预期的产量和效益,少数面积达不到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违约方将偿还对方所有投资外,另按投资额50%作为违约金赔偿对方。09年优先为乙方订单。

  3、为避免养殖风险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要求乙方对养殖水面进行投保。

  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6、本合同由策湖养殖场或镇水产中心监督执行。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机关一份,签字(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监督机关:

  二0xx年月日

供销合同4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设备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设备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设备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将上述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工地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95%付给乙方,另外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付给乙方。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设备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设备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3、设备质保期为一年,乙方负责委派专业工程师现场指导安装、操作,如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乙方负责维修。

  四、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年 月日 运输方式:运输费用承担: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的有关资料。

  2、甲方在货到后按照订单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设备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与质检站联合验收

  4、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3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乙方设备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退货或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买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乙方(卖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供销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甲方将天泉.聚龙新一期A标段需要使用的水泥交由乙方提供,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方式:水泥送货到现场下车。

  三、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XXXC3

  2.5元吨(注:市场价格涨跌10元吨,价格作调整,以每次送货单据价格为准)。

  四、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供货到达100吨后,甲方付清货款后乙方再继续供货,否则乙方停止供货(停止供货时间期间甲方不可以安排其他供货商供货),剩余款项待工程竣工后一个月付清。

  五、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现场需用量(甲方提前两天电话通知乙方),如因乙方材料不到场,造成甲方工地停工及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水泥必须为合格产品(每次送货到现场提供检测报告),如果乙方提供的水泥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谁违约,由违约方负责(违约金贰万)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另外:甲方该工程所需要的`碎砂、清砂、原石由乙方供货,其单价:碎砂元立方米,清砂元立方米,原石元立方米。(注:以市场价格涨跌作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加工生产及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石材供料

  1、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150_300_1000及100_300_1000麻条石(红砂岩)石材产品。

  2、 交付时间为:20_年10月15日开始供货,20_年10月25日交付完毕(水上码头用材)。

  3、 交付地点为:瑞金市叶坪景区工地现场。

  _工程量的结算以双方现场共同验收的数量为准。

  表格内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质量要求及加工尺寸,表内价格为乙方运送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的落地价格,且石材的单价为净尺单价(石材产品公差要求为:±2mm)。

  第三条、 运输与责任

  1、 石材在往返运输、装车过程中发生的产品损毁及各类责任事故皆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验收

  1、 石材产品的规格尺寸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设计图纸进行加工,甲方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石材规格及品质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时,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退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没有按时支付款项的情况下,造成乙方损失或延误交货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2、 乙方不能按时交货(除不可抗力外),造成甲方损失或延误工期而遭受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乙方每超期一天交货,罚乙方20_/日的违约金。

  第六条、 附则

  1、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分歧巨大双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供销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和供货

  1、合作经营品类及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2、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乙方应在甲方登记其将提供的商品信息清单。由此产生的录入成本由供货商予以支付。

  3、乙方须保证其代理商品的各种证件及生产厂家的各种证件齐全,并将复印件交至采购部备案。

  4、甲方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随时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乙方应依据甲方发出的每一具体采购订单进行供货。如乙方交货过量或交货不足,或延期交货,甲方均有权拒收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自付费用运送货物。

  5 、乙方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如乙方无法按期供货,应于收到订单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通知,该通知方式包括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其他方式。

  6、乙方如对其经营的商品持续间断三个月未供货者,甲方有权删除该商品所有信息。

  二、验收

  1、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甲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

  2、除上述规定外,如甲方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杂货部采购商品以订单总额10%承担违约金;百货和生鲜部采购商品以订单总额 %承担违约金;

  三、价格

  1、乙方所供商品价格表必须由生产厂家盖章方可有效。

  2、乙方若提高供货价格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并以厂方正式调价单(加盖红章,复印无效)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乙方必须保证满足甲方的要货需求,不得擅自减少。

  3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甲方的销售价格。

  4 、乙方必须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供货价格为甲方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如发现乙方给予的商品价格高于他人,则甲方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乙方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甲方已经采购的货物,包括已销售商品乙方必须退补差价。并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四、标价、展示及陈列

  1 、乙方应对其所供商品条形码标注之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出现不正确的条形码标注,乙方除应负责自行纠正并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并且所发生的销售价差损失,乙方亦应无条件予以补足。

  2、 甲方有义务将乙方提供并经过自己选择的商品进行必要的陈列展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要求其清场或撤样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清场及撤样完毕,否则甲方代为清场及撤样,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及其代表(即业务员、促销员等)不应以任何理由干预甲方的陈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调整甲方的陈列方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并应立即由乙方恢复原状。

  五、退、换货

  乙方所供商品如出现滞销、残次、顾客要求退货、被*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甲方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权退货、换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予以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六、 结算与支付

  1.送货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按甲方的订货单通知,将货物送至甲方之指定地点,交甲方签收,并经甲方检验合格且乙方将货物的发票交甲方后视为送货完成,送货日以甲方检验合格并收到乙方发票日期为准;

  2、货款结算

  甲方对日结供应商的固定付款日为每月xx日、xx日。20xx年xx月xx日起至 20xx年xx月xx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期满后在甲、乙双方签订新的《商品购销合同》前,甲、乙双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无法以协商的方式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供销合同8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调动菜农积极性,促使蔬菜生产优质、高产,保证蔬菜供应,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蔬菜交售品种、数量、质量及办法

  1.乙方全年向甲方交售各种蔬菜____吨,其中,第一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季度交售……,第四季度交售……。分月分旬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日期详见附表。

  2.蔬菜品种的等级价格,按规定执行。乙方应分等级交售,甲方抽样验级。

  3.价格:日常收购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4.蔬菜交售时间由甲方联络员与乙方负责人协商,提前一天安排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开出蔬菜预约通知单,乙方凭条办理交售。其交售与预约量允许上下浮动20%。

  第二条 本合同内的品种、数量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按分月所订品种、数量交售、收购,所订品种完成90%以上者,均按执行了合同对待。

  第三条 在乙方按季(月)完成蔬菜交售任务情况下,乙方每交售一万斤蔬菜,甲方提供

  第四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斤化肥指标。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售的蔬菜必须及时验收,及时承付菜款,最迟不超过12小时(天)。(根据不同品种规定验收期限)

  2.甲方评定蔬菜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甲方应按季(月)按乙方交售蔬菜任务拨付给乙方化肥供应指标。

  4.甲方对乙方交售的不合规格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务前,不得私自出售蔬菜。

  2.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乙方必须按照蔬菜用药规定施用农药,严禁在蔬菜地使用剧毒农药。对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严禁出土上市。

  3.乙方交售给甲方的蔬菜,要求一级菜达到90%,二级菜达到8%,三级菜不多于2%,不得交售等外菜。

  4.乙方必须保证按合同规定的面积和品种种植蔬菜,未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前不得种植其他农作物。

  5.乙方的蔬菜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35%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6.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蔬菜的任务后,有权自行销售。

  第七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在正常或预约的临时收购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收购,造成蔬菜变质和运输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蔬菜总金额45%的违约金。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菜款的时间,应按*农业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罚款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乙方交售蔬菜的比例向乙方提供化肥供应指标,每百斤化肥指标拖延一天,应向乙方偿付3000?元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非因自然灾害,未完成当月合同总数量的90%者,应根据所欠蔬菜价款,比照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务前擅自出售蔬菜,每出售100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200元。

  3.乙方如交售使用剧毒农药喷洒以及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应按每百斤150元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因此造**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蔬菜生产的损失,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乙方所承担的交售任务。

  第十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蔬菜供求的预测,重新签订蔬菜订购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本着*等合作,互利互惠,双方经友好协商,关于乙方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同意按本合同条款,乙方根据甲方经营需要,同意向甲方出售下述货品、用品数量、规格,见合同附件一《酒水供货清单及价格表》。

  一、合同期限为壹年: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同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二、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交付酒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技术、卫生安全要求。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

  2、乙方提供的酒水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及时补货,不得造成断货而影响甲方经营,造成损失的有乙方承担。

  三、定货、交货期限:甲方根据经营状况,提前一个工作日向乙方下达酒水订单(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酒水订单时起3个小时内为甲方供货。

  四、交货地点: 珠江大酒店二楼餐饮部酒水仓库 ,送货费用由乙方自付。

  五、付款时间和方式:

  1、现金方式结算;

  2,酒水是特殊商品,甲乙双方按销售量每一季度进行结算一次。

  六、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提交正式仲裁的争端,仲裁机关为白河县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或是规则予以最终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10

  甲方(购方):四川省凯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销方):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合同条款如下:

  一、 产品数量、单价:

  甲方采购乙方水泥约 吨,价格以送货同时期市场价为准,(每批次水泥由甲方在送货单上确定价格及金额),且不得高于江阴市造价办发布的施工周期的价格,浙江水泥购销合同范本大全。

  二、 质量标准:

  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每编组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合格报告。甲方凭单验质,并按规定复检,复检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三、 袋重误差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超过误差标准按实际结算数量。 四、 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水泥送到甲方各施工单位工地的指定地点,乙方凭甲方签发单及施工单位出具的收货证明(入库单)作为与甲方结算的依据。运费,上、下车费均由乙方负责。 五、 乙方供应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文字通知要求及时将水泥运到工地(甲方提前15天下达材料需用计划),如乙方不能按期限供货导致甲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停损失。

  六、 付款方式:

  乙方先期垫付 吨水泥给付甲方使用,以后其款项按金额的80%付款。工程完工后十天内结清全部水泥款。 七、 本合同一式肆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购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销方):

  法定代表人: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价金总额(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合同范本《浙江水泥购销合同范本大全》。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乙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__ %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商品供销合同 (菁华9篇)(扩展3)

——产品供销合同 (菁华9篇)

产品供销合同1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乙方拟在 (时间)内向甲方分批订购以下产品:(详见产品订货单)

  二、 产品质量保证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符合说明书质量要求的产品,对有效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并根据情况予以换货或退货。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甲方承担货物发至乙方所在城市的铁路快件运费,若乙方选择其它运输方式,差额由乙方支付。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由于运输部门差错而导致的丢货、少货事件,而乙方未支付保险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采取付款形式:

  银行(转帐、汇票、电汇);b、邮局(电汇、信汇);c、现金或其它方式;

  2、乙方货款支付方式:

  a、货款全额预付

  b、预付货款 元 余额 元 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3、货款应直接汇至公司,不得由甲方任何人携带或借用,如乙方将货款交由甲方任何人携带或借用而导致甲方未收到货款,则视为乙方未向甲方支付该笔货款。

  4、乙方未按时结清货款,则甲方将停止发货, 并按逾期天数向乙方索取1‰/天 所欠货款利息。

  5、优惠付款条件:

  五、产品保存

  乙方应按甲方说明书要求保存产品,属保存不当造成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或数量损失,理应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恪守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责任和条款要求。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赔偿金。

  产 品 订 货 单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1

  2

  3

  4

  5

  6

  合计

  货款支付日期:

  货款支付方式:

  供货单位名称:

  供货单位地址:

  供货单位邮编:

  供货单位电话:

  订货单位电话:

  供货单位传真:

  订货单位传真:

  供货单位帐号:

  订货日期: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供销合同2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日期: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甲方前期支付20%订金,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无误后30日内,凭乙方开具给甲方的增值税发票原件付清剩余80%的货款。

  第三条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___甲方仓库___

  2.交货日期: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延期交货责任

  由以下原因导致交货延期,逾期五日内,每逾期一日,甲方可延期五日付款.逾期超过五日,乙方应偿付甲方货款总值千分之_2_的违约金。

  (1)由于乙方生产力不足、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机器故障、原材料储备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交货。

  (2)产品颜色、造型、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重做。由此导致无法按期交货,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由此导致无法按期交货,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产品包装不符合甲方要求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若导致延期,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品的技术性能资料以及相应的证书报告。若乙方未提供相关资料使得甲方未能及时完成设计导致产品无法按期完成,逾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延期免责

  (1)自然灾害、流行病、工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的,免责。

  (2)合同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的,交货期按照节假日天数顺延,周末除外。

  (3)甲方应在订单后15日内明确包装设计、产品印刷详情等,未及时提供该信息导致乙方无法按期交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客诉追责

  (1)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货物退回,乙方应退回全额货款,并偿付甲方货款总值百分之_30_的违约金。

  (2)因质量问题导致部分产品无法使用,每款次品数量超过1%比例乙方应无条件补齐数量,并承担运输等所有费用。

  (3)客诉次品率超过百分之_5_,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重做所有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乙方客诉免责

  以下原因导致产品质量产生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2)超过产品有效期。

  2、甲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明确产品颜色、型号、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后,中途如需更改,应事先与乙方协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如中途单方面无原因退货,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甲方如无法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应与乙方协商,如乙方不同意延期,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2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违约金。

  (四)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无原因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第五条合同失效条款

  以下原因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此合同:

  1、若因乙方延期原因导致甲方失去客户订单或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次品率超过百分之_5_,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重做所有产品,如乙方拒绝,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于不可抗力的事由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变更、修改

  1、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或盖章后生效,授权代表必须为在合同上签字确认的授权代表。

  2、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造成的一切损失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结束。

  第十四条附件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通知与送达

  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除非另行书面通知。

  2、本合同下述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通知送达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如果任何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将通知邮寄至前述地址,自受送达人签收或拒收即视为送达,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人承担。

  第十六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____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产品供销合同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

  供方提供三铁相连的模具150个左右,供方保证需方正常使用情况下二十天,如有断裂或大洞,供方负责调换。

  三、交货地点:

  需方厂内以过磅为准。

  四、运输方式:

  供方运输到需方厂内。

  五、结算方式:

  先付总货款30%的材料款,货交完之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按实际过磅重量计算。

  六、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或提起诉讼。

  八、其它约定事项:

  如需方要发票另加税款17%。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供销合同4

  甲方(需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供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货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和合同总价详见附件《供货明细表》。

  二、货物交付

  1、供货时间: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或者在甲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后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将该批货物运至供货地点。

  2、收货地点:甲方、,

  3、收货负责人:甲方委派为收货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的收货负责人,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乙方将货物交付给任何其他人均视为未交付,损失由乙方承担。

  4、包装、运输和装卸: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和装卸并承担费用,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按时交付给甲方。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详细了解甲方卖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乙方送货人员和运输车辆应当遵守,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5、到货验收:货物运送至供货地点,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办理到货验收。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面包装当场查验核实。若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或者运输过程造成货物破损,乙方负责退换货,但增加的运输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6、交付: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风险转移:双方签字确认前,该批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货款支付

  1、双方约定以按月付款方式付款:

  2、甲方应在每月15号向乙方提供上月卖场产品销售的数量及所得总额清单,并向乙方提供上月订购产品的月账单供乙方审核,乙方如对月账单持有异议,应自甲方送达月账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如逾期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异议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完成对月结费用的核对和确认。甲方承诺货款在每月20日之前结清。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2、甲方逾期未能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逾期付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包括造成乙方与其他厂家违约而需支付赔偿金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向除乙方外的其他厂家购买货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需把全部货物退还给乙方,若货物在甲方担任风险期间造成损坏,甲方需承担责任并赔偿货物的原价额给乙方。

  五、合同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

  3、双方合同到期后,需延期或修改合同等则另行商榷。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分支机构总经理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补充协议、结算文件、付款计划、欠款说明等一切文件必须由其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供销合同5

  甲方:*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合同号: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乙方拟在(时间)内向甲方分批订购以下产品:(详见产品订货单)

  二、产品质量保证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符合说明书质量要求的产品,对有效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并根据情况予以换货或退货。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甲方承担货物发至乙方所在城市的铁路快件运费,若乙方选择其它运输方式,差额由乙方支付。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由于运输部门差错而导致的丢货、少货事件,而乙方未支付保险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采取付款形式:

  银行(转帐、汇票、电汇);B、邮局(电汇、信汇);C、现金或其它方式;

  2、乙方货款支付方式:

  A、货款全额预付

  B、预付货款元余额元在年月日之前支付;

  3、货款应直接汇至公司,不得由甲方任何人携带或借用,如乙方将货款交由甲方任何人携带或借用而导致甲方未收到货款,则视为乙方未向甲方支付该笔货款。

  4、乙方未按时结清货款,则甲方将停止发货,并按逾期天数向乙方索取1‰/天所欠货款利息。

  5、优惠付款条件:

  五、产品保存

  乙方应按甲方说明书要求保存产品,属保存不当造成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或数量损失,理应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恪守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责任和条款要求。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赔偿金。

  产品订货单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货款支付日期:货款支付方式:

  供货单位名称:*订货单位名称:

  供货单位地址:*订货单位地址:

  供货单位邮编:*订货单位邮编:

  供货单位电话:*订货单位电话:

  供货单位传真*订货单位传真:

  供货单位帐号:*订货日期: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供销合同6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

  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

产品供销合同7

  甲方(需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供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货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和合同总价详见附件《供货明细表》。

  二、货物交付

  1、供货时间: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或者在甲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后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将该批货物运至供货地点。

  2、收货地点:甲方、,

  3、收货负责人:甲方委派为收货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的收货负责人,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乙方将货物交付给任何其他人均视为未交付,损失由乙方承担。

  4、包装、运输和装卸: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和装卸并承担费用,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按时交付给甲方。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详细了解甲方卖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乙方送货人员和运输车辆应当遵守,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5、到货验收:货物运送至供货地点,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办理到货验收。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面包装当场查验核实。若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或者运输过程造成货物破损,乙方负责退换货,但增加的运输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6、交付: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风险转移:双方签字确认前,该批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货款支付

  1、双方约定以按月付款方式付款:

  2、甲方应在每月15号向乙方提供上月卖场产品销售的数量及所得总额清单,并向乙方提供上月订购产品的月账单供乙方审核,乙方如对月账单持有异议,应自甲方送达月账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如逾期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异议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完成对月结费用的核对和确认。甲方承诺货款在每月20日之前结清。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2、甲方逾期未能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逾期付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包括造成乙方与其他厂家违约而需支付赔偿金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向除乙方外的其他厂家购买货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需把全部货物退还给乙方,若货物在甲方担任风险期间造成损坏,甲方需承担责任并赔偿货物的原价额给乙方。

  五、合同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

  3、双方合同到期后,需延期或修改合同等则另行商榷。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分支机构总经理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补充协议、结算文件、付款计划、欠款说明等一切文件必须由其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供销合同8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

  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

产品供销合同9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合理的原则,在自愿、*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商品购销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指采购合同和订单等中所列产品。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产品的牌号或商标详见采购单或订单。

  第三条 订货: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的采购单或订货单,应当加盖乙方的合同专用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签字。采购单或订货单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送达。

  第四条 订单确认:

  甲方应当在收到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邮寄方式对采购订单进行确认。

  第五条 商品质量要求:

  甲方产品的质量标准(技术标准),由甲乙双方在《订货单》中明确指明。未指明质量标准的,以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合格书的标准或者封存的样品为准。

  第六条 产品的包装及费用

  产品的.包装,由双方在《采购单》中明确约定。双方未约定的,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或者足以保证货物安全、符合运输的标准包装。

  第七条 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

  交货方式为甲方送货,交货地点为乙方《采购单》或其他函件中指定的交货地点交付产品,交货前的一切运费(到达指定地点后的卸货费用除外)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及验收

  8.1、交货期限在采购单中另行约定。甲方负责在交付期限内将产品送到乙方《采购单》或其他函件中指定的地点,交乙方指定的接货人。如需要提前交货,甲方应当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8.2、乙方应及时对产品的种类、规格、型号、单品数量、送货价格、包装、产品的质量等进行检验和验收。对已验收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货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交付的产品符合约定。对乙方收货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予以退换。

  8.3、甲乙双方对交付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应当共同将产品交由广东省内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8.4、甲方交付货物与采购单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拒收货物的应当在货物到达乙方 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拒收理由,否则视为同意接收货物),拒收的货物毁损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对账及付款方式

  9.1、乙方在每次下单时预付30%货款,出货前付清其余70%货款。

  9.2、甲方指定的开户行为:

  9.3、乙方在双方正常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对甲方的货款克扣、拖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口对应付的货款进行延期结算,乙方没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除每日应支付逾期付款数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外,每迟延一日,还应按日支付应结算货款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迟延支付五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交付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与合同的约定严重不相符的,乙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更换或退货,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10.2、乙方如因错误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致使甲方无法准确送达或交货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额外费用。

  10.3、在甲方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前提下,乙方逾期付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数额每日万分之五计付;乙方逾期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风灾、火灾、水灾、战争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15)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并提供证明,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补充、变更与解除

  12.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2.2、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12.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意见,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三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31 日止,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在本合同到期之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

  15.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采购单》传真件、提货单、相关协议与函件等均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5.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任何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地址、传真号等应当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有违反本条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违反约定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 (菁华9篇)(扩展4)

——产品供销合同 (菁华5篇)

产品供销合同1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

  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

产品供销合同2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日期: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甲方前期支付20%订金,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无误后30日内,凭乙方开具给甲方的增值税发票原件付清剩余80%的货款。

  第三条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___甲方仓库___

  2.交货日期: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延期交货责任

  由以下原因导致交货延期,逾期五日内,每逾期一日,甲方可延期五日付款.逾期超过五日,乙方应偿付甲方货款总值千分之_2_的违约金。

  (1)由于乙方生产力不足、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机器故障、原材料储备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交货。

  (2)产品颜色、造型、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重做。由此导致无法按期交货,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由此导致无法按期交货,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产品包装不符合甲方要求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若导致延期,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品的技术性能资料以及相应的证书报告。若乙方未提供相关资料使得甲方未能及时完成设计导致产品无法按期完成,逾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延期免责

  (1)自然灾害、流行病、工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的,免责。

  (2)合同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的,交货期按照节假日天数顺延,周末除外。

  (3)甲方应在订单后15日内明确包装设计、产品印刷详情等,未及时提供该信息导致乙方无法按期交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客诉追责

  (1)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货物退回,乙方应退回全额货款,并偿付甲方货款总值百分之_30_的违约金。

  (2)因质量问题导致部分产品无法使用,每款次品数量超过1%比例乙方应无条件补齐数量,并承担运输等所有费用。

  (3)客诉次品率超过百分之_5_,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重做所有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乙方客诉免责

  以下原因导致产品质量产生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2)超过产品有效期。

  2、甲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明确产品颜色、型号、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后,中途如需更改,应事先与乙方协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如中途单方面无原因退货,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甲方如无法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应与乙方协商,如乙方不同意延期,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2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违约金。

  (四)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无原因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第五条合同失效条款

  以下原因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此合同:

  1、若因乙方延期原因导致甲方失去客户订单或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次品率超过百分之_5_,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重做所有产品,如乙方拒绝,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于不可抗力的事由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变更、修改

  1、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或盖章后生效,授权代表必须为在合同上签字确认的授权代表。

  2、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造成的一切损失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结束。

  第十四条附件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通知与送达

  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除非另行书面通知。

  2、本合同下述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通知送达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如果任何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将通知邮寄至前述地址,自受送达人签收或拒收即视为送达,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人承担。

  第十六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____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产品供销合同3

  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自愿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供销合同并共同遵守:

  序号

  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1

  2

  3

  4

  5

  (1)价格构成

  1.本合同合计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2.设备安装调试后,买方付清全部货款;

  3.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货,超过期限,则需每天按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赔偿给卖方。

  (2)质量、技术

  1.设备必须与所签定的型号相符。

  2.符合制造厂家的出厂标准。

  (3)供货方式

  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并按买方约定时间送到指定位置。

  (4)检验和交接

  设备抵达和拆包时,买卖双方须派代表在现场清点检验,签署并记录在案。

  (5)安装和培训

  1.卖方提供要求,买方负责装修水,电及其他所需环境要求。

  2.卖方负责在国内的设备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6)售后服务:以上设备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备注:买方需使用卖方指定的耗材,否则,由此产生的机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节不成时,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产品供销合同4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

  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

产品供销合同5

  供 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签订时间:20xx年8月23日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供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标准执行,质保时间为试车完成后壹年或设备交完货的十四个月(易损件除外),以先到期的为准。

  三、交(提)货地点及方式:供方成品库。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洪和费用负担:采用汽车运输,由宜宾长征机运输队负责运输,并负责运输费用、需方负责卸货及安装进程中的转运;外配套件直发需方,外配套件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汽车整车运至需方工地现场,零担小件运至简阳市,由需方负责提货并负责提货费用。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元。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木箱及草绳包装,满足陆路运输,包装费含在货款中。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装箱清单验收,收货后10天内提出异议。

  八、随机配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供随机安装用总图、二级部装图纸、易损件图纸及使用说明书二套。

  九、交货期:

  1、预付款到后合同生效,开始计算交货周期;

  2、合同生效后40天内供方提供设计单位工程设计所需的纸机总图、基础及基础载荷图、传动部总图及相关工艺参数;正式随机图纸在60天内提供。

  3、合同生效后第五个月开始交烘干部第一组烘缸及安装机架、齿轮箱;

  4、其余货物根据安装进度分批次交货,第十个月内全部交完货;

  5、边供货边安装,在所有货物到齐后二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具备空试车条件。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预付合同总价的20%(其中含1%定金在内)后合同生效;

  2、供方发基础板三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到合同总价的20%的货款;

  3、供方发烘干部第一组烘缸及机架、齿轮箱后三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4、根据发货情况,在供方发最后一批货前再分次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0%;

  5、设备试车出纸后一周内或设备安装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以先到期的为准;

  6、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纸机试车出纸后壹年或交完货后十四个月内支付,以先到期的为准;

  7、如需方未按要求时间支付款项,交货周期顺延。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二、违约责任:按《合同法》中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有关法律部门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在本地(即自己所在地)申请有关法律部门解决。

  3、安装当地职能部门相关手续及费用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

  十五、安装:由供方二级法人单位宜宾精安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负责安装任务,安装公司自带专用安装工具,常用工具和消耗品由需方自备,由安装公司出具建安发票,安装人员食宿由需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 (菁华9篇)(扩展5)

——石料供销合同菁选

石料供销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石料供销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石料供销合同1

  甲方(供料方):

  乙方(买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了更好的服务乙方特作如下方案:

  1.现款现货:水洗砂_______元/方,2-4石子_______元/方,0.5-2石子_______元/方。

  2.月支付30%本月货款,余款年底结清:水洗砂_______元/方,2-4石子_______元/方,0.5-2石子_______元/方。未按合同及时付款的'按水洗砂_______元/方,2-4石子_______元/方,0.5-2石子_______元/方计算料款。

  3.欠款年底结清:水洗砂_______元/方,2-4石子_______元/方,0.5-2石子_______元/方。

  4.在5月1日前预付现款(_______元起):预付_______元可购买150万砂石料,价格按水洗砂_______元/方,2-4石子_______元/方,0.5-2石子_______元/方。购货期限由乙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5.如有三方走账以双方协议为准。

  6.以上所有价位是指砂石料出场上车价,包含发票。

  二、乙方采取方式购买甲方生产的砂石料。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水洗砂:0.5-2石子:2-4石子;6:1.5:2.5的比例提货水洗砂方,2-4石子方,0.5-2石子方的数量足量供货,欠款年底结算的不按此比例供货。

  四、补充条款:

  五、本合同签字生效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方式由法院裁决。

  六、此合同一式三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石料供销合同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石料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供需要求

  1、甲方自备车辆到乙方生产现场提取石料。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的石料规格、配比及数量给予装车。

  2、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车辆随到随装,且保质保量。

  二、价格确定

  1、混合料元/吨

  2、2-4(1-3)碎石元/吨

  3、0-5碎石元/吨

  4、石粉元/吨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应按转账或现金方式预付订货款到乙方账户,乙方按甲方通知要求给予提货。

  2、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每月25日前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

  3、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代开运费发票,运费部分税费由甲方支付。

  四、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乙方必须守信,保质保量装车,所开具的货单数量必须与实际装车量相符,过磅单的.随车联与存根联必须一致,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至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如因其他原因合同终止,乙方必须于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帐户的余款转至甲方公司账户。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补充合同同等有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收款单位:

  开户行:

  帐号:

  时间:

石料供销合同3

  需方单位:(简称甲方)供应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段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甲方将合同段砂石料委托给乙方加工,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甲乙双方就具体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工程名称:。

  2、产品用途:。

  3、交(提)货地点:。

  4、交(提)货方式:。

  5、交(提)货时间、数量:。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7、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分中心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2、付款方法与期限:

  (1)双方在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款x%;乙方供货%后甲方付x%;乙方供货%后甲方付款x%。

  (2)乙方供货结束月内甲方付清货款。

  (3)其他约定:。

  四、技术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甲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

  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料供销合同4

  甲方:乙方:

  由于工程需要,甲方向乙方订购碎石河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共同遵守。

  2、在甲方所承建工程范围内所需沙石用料,由乙方提供,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质量符合建筑用料要求,大河洗沙。

  3、双方商定沙石供应价格暂时按现有价格为洗沙84元m3,碎石73元m3,二五石57元m3。签订合同后,如沙石价格变动,由乙方写出书面通知,并由甲方签字同意,按河坝的价格上下调整价格。

  4、乙方的`沙石车辆进入甲方地时,甲方派人及时验收方量,开票签字。

  5、结账方式,在乙方供满1000m3,结算一次,甲方必须给乙方结算材料款。甲方必须在乙方提供整个工程材料完毕后三个月内结清所有余款,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材料结算发票按运输发票结算。

  6、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石料供销合同5

  需方:福建省永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王国阳(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购买水泥、砂、石子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需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材料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和质量标准

  单价包含运输费用,乙方负责送到工地料场。

  二、供货期限及数量

  供货期限:从进材料到工程主体封顶结束为止。

  三、验收和计量方法

  按工地料场验收、签收数量为准。

  四、结算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无预付款,每月30日结帐,根据甲方工地负责人、及相关验收人员签字确认数据为准。

  2、付款方式:次月10日之前付清上月货款(垫付货款大写:肆拾万元整除外)。

  3、封顶完工后

  4、如发现乙方存在以次充好,重量缺失等不良情况,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的`货款,含垫付货款。

  五、其他事项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终止本合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合同期内,如遇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甲、乙两方就供货价格上涨或下调进行协商解决。

  六、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石料供销合同6

  甲方:

  乙方:

  1.由于工程需要,甲方向乙方订购碎石河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共同遵守。

  2、在甲方所承建工程范围内所需沙石用料,由乙方提供,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质量符合建筑用料要求,大河洗沙。

  3、双方商定沙石供应价格暂时按现有价格为洗沙______________元m3,碎石______________元m3,二五石______________元m3。签订合同后,如沙石价格变动,由乙方写出书面通知,并由甲方签字同意,按河坝的价格上下调整价格。

  4、乙方的沙石车辆进入甲方地时,甲方派人及时验收方量,开票签字。

  5、结账方式,在乙方供满_______m3,结算一次,甲方必须给乙方结算材料款。甲方必须在乙方提供整个工程材料完毕后三个月内结清所有余款,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材料结算发票按运输发票结算。

  6、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石料供销合同7

  甲方(供料方):

  乙方(买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了更好的服务乙方特作如下方案:

  1.现款现货:水洗砂35元/方,2-4石子8元/方,0.5-2石子16元/方。

  2.月支付30%本月货款,余款年底结清:水洗砂43元/方,2-4石子10元/方,0.5-2石子20元/方。未按合同及时付款的'按水洗砂55元/方,2-4石子16元/方,0.5-2石子33元/方计算料款。

  3.欠款年底结清:水洗砂55元/方,2-4石子16元/方,0.5-2石子33元/方。

  4.在5月1日前预付现款(100万元起):预付100万元可购买150万砂石料,价格按水洗砂43元/方,2-4石子10元/方,0.5-2石子20元/方。购货期限由乙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5.如有三方走账以双方协议为准。

  6.以上所有价位是指砂石料出场上车价,包含发票。

  二、乙方采取方式购买甲方生产的砂石料。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水洗砂:0.5-2石子:2-4石子;6:1.5:2.5的比例提货水洗砂方,2-4石子方,0.5-2石子方的数量足量供货,欠款年底结算的不按此比例供货。

  四、补充条款:

  五、本合同签字生效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方式由法院裁决。

  六、此合同一式三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石料供销合同8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本着公*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0.5cm—2cm,2cm—4cm,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质量标准: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城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xx元/㎡,0.5cm—2cm石子xx元/㎡,2cm—4cm石子xx元/㎡,细沙xx元/㎡,戈壁料xx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60%结清。x年xx月xx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160元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料供销合同9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本着公*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0.5cm—2cm,2cm—4cm,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质量标准: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城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xx元/㎡,0.5cm—2cm石子xx元/㎡,2cm—4cm石子xx元/㎡,细沙xx元/㎡,戈壁料xx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60%结清。x年xx月xx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160元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料供销合同10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料,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双方*等友好协商,特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在本工程中所有的沙、石料全部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进料,否则乙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金额为违约进料所产生的费用的两倍。

  二、甲方所提供的沙、石料的`质量必须经过业主、乙方所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供料,供料品质必须一致,出现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赔偿,赔偿金额为造成损失的双倍。

  毛石规格由业主,乙方认可即可。

  三、数量:乙方向甲方暂定沙6000立方,单价50元/立方米,计300000。00元。公分石15000立方,单价50元/立方米,计750000。00元。毛石3000立方,单价28元/立方米。计84000元,合计11340000元(壹佰壹拾叁万肆仟元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首先预付甲方材料款伍拾万元,其余的按进度的

  60%支付,余款在工程完工,经检收合格后六个月付清。

  五、在材料的运输、堆放、施工的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的相关规定,无论市场怎样波动,各担风险。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反,若出现单方违约,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甲方: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