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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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1

  1、产生目的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借阅、统计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文件、记录、档案资料的管理。

  3、正文

  3.1 文件资料的收集

  3.1.1 收集范围

  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或使用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电报、各种记录、出版物以及各种图表薄册、照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具体包括以下各项:

  3.1.1.1 上级来文

  (1) 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及上级机关颁发的要求公司执行的文件;

  (2) 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3.1.1.2公司文件材料

  (1) 会议文件,包括本公司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稿等;

  (2) 公司发布(包括转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3) 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批复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与公司的批复文件;

  (4) 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5) 反映公司业务活动和科学技术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6) 公司检查下级单位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7) 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

  (8) 公司党、团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9) 公司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公司有关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

  (10)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公司直接管理的科研、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

  (11)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简则、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12)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13)公司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14)公司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团员、干部、员工名册、报表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15)公司员工转移工资、行政、党、团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16)公司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

  (17)公司编印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18)公司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材料;

  (19)公司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

  (20)各种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1.2 收集中应注意的问题

  3.1.2.1 公务电报要同其他文件材料一起收集立卷。

  3.1.2.2 正文和附件要同时收集。

  3.1.2.3 一般文件只存印本和完稿,其它底稿不必存档,但特别重要的文件例外。

  3.1.2.4 作者、时间、数字模糊不清和签发手续不全、张页残缺的文件,一经发现要补充完整后再立卷归档。

  3.1.2.5 有领导重要批示意见的文件处理单,应随文件一起存档。

  3.1.2.6 有请示无批复的文件,应当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补齐,没有书面文件的,应注明情况,并加盖公章。

  3.1.2.7 用铅笔、圆珠笔或复写的文件底稿,应退回文件撰稿单位复制。

  3.1.2.8 经多方查找,证明确实已丢失的文件,应用公用信笺写上文件名称,注明丢失原因,加盖公章,替代所丢文件归档。

  3.2 立卷归档

  3.2.1 公文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3.2.2 文件材料的分类

  应先按文件材料的重要性,在收藏时间上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然后依据事先编好的立卷类目,从文件材料的联系中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分门别类。

  3.2.3 立卷分工

  3.2.3.1 各单位形成的文件,自行立卷;

  3.2.3.2 下级单位报来的重要的、批办了的文件,由承办单位立卷;

  3.2.3.3 上级单位颁发的专业性文件,由承办单位立卷;非专业性文件,由办公室立卷。

  3.2.4 归档

  3.2.4.1 各单位于4月底前将上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完毕,交档案室统一存档(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科技档案等有特殊要求的,由其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3.2.4.2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的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必须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3.2.4.3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2.4.4 卷必须整齐,底图一律按要求存放,以便保管、查阅。

  3.3 档案保管

  3.3.1 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3.3.2 胶片、照片、磁带要专柜密封保管,胶片和照片、母片和拷贝要分别存放。

  3.3.3 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放或卷放。

  3.3.4 库藏档案要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破损变质及时修补或复制。

  3.4 档案借阅

  3.4.1 借阅档案必须当面查点清楚,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的案卷要注意爱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

  3.4.2 借出的档案要注意保密,不得将档案带入宿舍或公共场所,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3.4.3 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却因工作需要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

  3.4.4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簿上及时注销。

  3.4.5 凡需借阅、抄录绝密级重要数据资料,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借阅、抄录、复印。

  3.4.6 底图一般不予外借。

  3.5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

  3.6 档案统计

  3.6.1 销毁秘密公文,应进行登记,有2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3.6.2 要及时对档案数量、鉴定情况、利用情况进行统计。

  3.6.3 除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填报统计资料外,还应做好档案统计的基础工作。

  3.*** 统计数字要准确真实。

  3.6.5 对永久、长期、短期保存的文件资料分别进行统计,以便反映档案的不同价值和库存发展趋势。

  3.7 档案保密

  3.7.1 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档案存放要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

  3.7.2 不得传播、议论有关机密问题。

  3.7.3 档案资料不准带到公共场所。

  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2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教学工作基本情况的重要历史记录,其主要内容有:教师登记表;统计考核鉴定(包括:考核鉴定表;教学检查听课评议情况等);学术水*包括:论文;教材编写;科研成果等;专业技术职务动态及奖惩情况等,是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档案之一。

  1、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到学期、学年末,根据责任制考核情况,结合教师的工作实际进行全面考核,分别由教务处长、教学部填写相应部分。填写力求实事求是,公正确切。

  2、查阅和摘抄教师业务档案需经领导批准,管理员不得泄露档案中的有关内容。

  3、核签的教师业务档案所载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和更换。

  4、教师调离学校时其业务档案并入本人人事档案随调,学校教务处可保留其业务档案的复印件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若有单位外调情况时,凭介绍信允许抄录。

  5、教师业务档案属永久性保存,必须妥善保管,防止蛀烂,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字迹清楚工整。

  6、教师业务档案是记载衡量教师教学工作实绩和水*的原始资料,也是教师晋级、提干、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手续,认真对待,不得弄虚作假、含糊敷衍或丢失。

  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3

  一、必须设有专门库房或专柜对各类档案进行保管。

  二、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三、库房要保持清洁和相对温湿度,以利档案保管。同时做好“八防”(防火、防盗、防光、防虫、防灰尘、防潮、防高温、防有害气体等)工作。

  四、库房内除密集架、档案装具和调卷所必须的用具外,不得摆放任何与档案库房无关的物品,档案装具排放,应做到整齐划一,符合通风、防尘要求。

  五、根据档案库房情况需要,可配备换气扇、灭火器等专用设备,并定期保养,使库房环境处于良好状态。温度基本保持在14—24℃,相对湿度40%—60%之间的规定要求。

  六、档案室要防止阳光直射,库房照明光源应用白炽灯;档案室不应靠*易燃易爆和散发有污染腐蚀气体的场所。

  七、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季度对库房内的档案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八、档案库房及档案柜箱钥匙必须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丢失。

  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 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受。

  第十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定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的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认识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查阅流动人员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名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制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员。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2、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3、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材料的;

  4、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5

  为了加强和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根据《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年度财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报告中要有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必要的文说明。

  (四)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其他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及各核算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资料。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一)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二)会计账簿: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壳,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a、会计账簿装订封面;

  b、账簿启用表;

  c、账户目录;

  d、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项页;

  e、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一)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业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后转入档案室并由专人保管。

  (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三)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四)磁性介质会计资料的归档。年度终了,系统管理员将当年账簿、报表等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并详细标注,装盒交档案室归档。包括: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同期的操作系统、相关应用程序软件及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操作日志等其他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磁性资料保管期限与书面资料一致。会计软件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以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资料,根据保管期限,由系统管理员定期复制,且应标识清楚,双份归档,异地存放。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定期保存的会计档案其保存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分为3年、5年、xx年、15年、25年5类。详见附表一。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二)凡需借会计档案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三)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人员会同财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局分管领导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档案机构、***门和审计部门派人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

  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在建项目尚未完成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已满也不得销毁。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移交。移交会计档案,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档案室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水、防光、防高温、防尘、防虫、防鼠,磁性介质资料要做到防磁、防雷。重要资料实行双备份,一份存档案室,另一份异地存放。磁性介质资料应定期复制。经过系统整理以后的档案要入库上架,排架管理,按全宗号顺序依次排列,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进行排列,环境保持通风透光。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做好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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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合集5篇(扩展1)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菁华6篇)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合理利用安保台帐资料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广东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广东××安保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安保档案是指将企业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用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载体,进行收集、归纳和存放保管,即将安保工作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内容包括:依据*保卫、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特点制订的安全保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防和消防设施状况、安全检查、培训教育、发破案、事故调查和处理、经警和枪zhi管理等。

  第三条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局以及支局(班组)三级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市、县(市、区)局安全主管部门以及支局(班组)应明确管理人员(台帐档案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台帐、档案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规范管理台帐资料档案。

  第四条安保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省局和地方*主管部门指导下,市局监督保障部负责对全市××企业安保档案实施监督考评管理。

  第六条市、县(市、区)局安全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将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纳入评选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个人的条件之一。

  第七条安保台帐资料档案归档的范围:

  一、市、县(市、区)局和市局直属单位范围:

  (一)安全管理机构,包括:机构设置;安全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含注册安全主任)名册。

  (二)安全责任制,包括: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领导履行安全职责考评的情况;上级单位与本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本单位与所管辖的二级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三)各级领导对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讲话的文书或声像。

  (四)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章制度;枪zhi、设备等安全操作规程。

  (五)日常工作台帐记录,包括:工作计划和总结;消防设施(设备)、经警、枪zhi、金库、仓储等安全检查;安全教育、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和处理等记录。

  (六)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教育的'年度计划;参加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知识竞赛活动记录;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持证记录;职工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记录等。

  (七)工程建设项目中安防设施审查(验收),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各种证照领取资料。

  (八)安全检查记录,包括:历次(本单位和上级单位)安全检查记录;重点部位、专项安全检查记录。

  (九)事故隐患整改,包括:事故隐患登记;应急防范措施;整改要求、计划措施;整改结果等记录。

  (十)事故调查和处理,包括:事故上报、登记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处理结案材料和防范措施等。

  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的记录必须有被检查(隐患整改)单位负责人和检查(负责隐患整改)人员签名。

  (十一)发破案记录,包括:发案报告、破案经过、处理结果等。

  各单位可根据上述范围结合本单位管理权属范围进行安保档案材料收集归档。

  二、支局(班组)范围:

  (一)安全管理机构,包括:上级安全机构设置文件和本支局安全工作分工;安全责任人、兼职安全员(副支局长担任,无设副支局长的由支局长负责)及支局人员分工名册。

  (二)安全责任制,包括:上级下发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文件和本单位负责人、各岗位职工安全工作职责;上级对本单位履行安全职责考评的情况;上级单位与本单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本单位与岗位职工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三)各级领导对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讲话的文件材料;上级下发的安全工作总结、工作要点;本单位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规范;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上级制订以及本单位结合实际制订的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的救援预案和防范措施,包括如:遇盗抢、诈骗、火灾、洪涝、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办法。

  (五)日常工作记录台帐,包括:有关消防设施(设备)、电源线路及电器、物品堆放、门(锁)重点部位等上级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必须有被检查单位检查人员签名)、本支局(班组)每日班前班后自查整改隐患等记录;网点(金库)出入登记簿、值守登记簿;防入侵报警设(撤)防登记簿(卡)等。

  (六)安全教育台帐,包括:上级下发的教育的年度计划和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学*安排表;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培训、知识竞赛活动记录;本单位组织进行的职工安全教育学*记录簿;案例通报等有关学*资料。

  (七)案件、事故及事故隐患自查情况上报登记记录,案件、事故(隐患)报告材料(上报后自留一份存档)。

  第八条 安保档案工作实行“同步”管理,即:下达任务与提出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书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检查工作与检查记录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鉴定、验收安防设施与鉴定、验收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同步;发案(事故)情况、调查处理、结案和归档同步。

  第九条安保台帐档案资料的归档应在以下时间内完成:

  (一)文书和声像档案由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在每一项工作任务完成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二)工程建设项目中安防设施档案,在工程任务下达后安全主管部门督促承建单位在工程验收后两个月内,复印一分交安全部门归档,周期过长的可以按形成阶段分期归档;

  (三)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专业性技术会议和学术会议的文件材料,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四)带有密级的安全管理文件材料,应由经办人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五)破案和事故处理后即将材料整理归档,随后将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也一并归档。

  第十条收集安保档案材料时,应保证安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整理材料时,应遵循档案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使用。

  第十一条安保档案材料整理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内容和载体分别进行立卷。对未完成的档案材料,整理时应单独存放,等完成后组卷归档。

  第十二条对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唱片、光盘等非纸质载体的安保档案材料进行归档时,应将每一单项(盒或盘)作为一个保管单位,单独编排档号,并采取按年度结合内容的方法分类整理和编号。其中与文字材料有直接联系的应编写互见号或互见卡。

  第十三条反映和记录本单位在安全管理或活动中并对以后有重要参考借鉴作用的安保档案材料,应永久保存。在本单位组织或参与的重大的安全活动中形成的,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档案材料,应长期保存。

  第十四条 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定期移交档案管理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五条因机构调整安全部门变动时,应当妥善保管安保档案,整理登记后向接收部门移交,不得散失。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全部上交,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擅自带走或毁弃。

  第十六条 安全部门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使用。外单位的工作人员查阅档案时,需说明使用其目的和使用范围,并经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七条借用安保档案者应负责所借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或抽取、拆散档案,严禁在安保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档案的原有状态。

  第十八条重要和密级的安保档案,需要向外单位或个人交换、复制时,须报请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 安保档案的保存价值应定期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的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经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条 安保档案的销毁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并经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和安全部门指派人员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销毁后及时调整档案柜架,并在目录及检索工具中做出相应的注明。

  库存档案未经鉴定并履行批准手续的,严禁销毁。

  第二十一条 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应给予奖励。

  (一)安保档案的收集、整理或者开发利用方面做出成绩的;

  (二)对安保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成绩的;

  (三)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按有关规定责令赔偿。

  (一)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安保档案;

  (二) 将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的;

  (三)擅自提供、抄录或者公布有密级档案的;

  (四)涂改、伪造档案的;

  (五)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单位,各单位可根据本管理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2

  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档案管理的范围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二、档案的管理部门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三、档案的分类在切实遵循《*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

  1、行政管理。

  2、人事管理。

  3、财会档案。

  4、生产经营管理。

  5、技术质量安全管理。

  6、基建档案。

  7、外来文件。

  8、声像档案。

  9、实物档案。

  10、其他档案。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账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实物档案是公司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如模型、样品、赠品、证书、奖杯奖旗等实物。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又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四、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3、存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4、档案名称的填写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并区分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按顺序编号,填写卷内目录。目录各项必须填写清楚(一律使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

  5、档案盒(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____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本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6、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7、归档时间:部门或责任人应于相关工作结束后立即(最迟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五、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1、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写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有关人员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资料,阅后及时归还。

  2、查阅档案资料时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复制的,应填写档案资料复制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制。

  3、原则上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阅,但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借阅申请并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借出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密级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借阅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档案,严禁擅自打开档案柜翻阅查找。

  (2)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还的,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3)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并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4)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5)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6)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7)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六、档案的移交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签字,接收方核对签收。

  七、档案的保管

  1、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

  2、档案柜所在办公室严禁吸烟。

  3、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4、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

  5、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除外,其他各部门人员不得查阅与自己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八、档案的销毁公司对各类档案每________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超过保管期并经鉴定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做出销毁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3

  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档案管理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二、档案的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三、档案的分类

  在切实遵循《*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

  1、行政管理。

  2、人事管理。

  3、财会档案。

  4、生产经营管理。

  5、技术质量安全管理。

  6、基建档案。

  7、外来文件。

  8、声像档案。

  9、实物档案。

  10、其他档案。

  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账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实物档案是公司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如模型、样品、赠品、证书、奖杯奖旗等实物。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又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四、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3、存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4、档案名称的填写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并区分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按顺序编号,填写“卷内目录”。目录各项必须填写清楚(一律使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

  5、档案盒(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本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6、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7、归档时间:部门或责任人应于相关工作结束后立即(最迟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五、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1、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写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有关人员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资料,阅后及时归还。

  2、查阅档案资料时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复制的,应填写档案资料复制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制。

  3、原则上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阅,但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借阅申请并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借出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密级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借阅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档案,严禁擅自打开档案柜翻阅查找。

  (2)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还的,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3)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并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4)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5)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6)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7)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六、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签字,接收方核对签收。

  七、档案的保管

  1、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

  2、档案柜所在办公室严禁吸烟。

  3、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4、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

  5、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除外,其他各部门人员不得查阅与自己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八、档案的销毁

  公司对各类档案每二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超过保管期并经鉴定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做出销毁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4

  档案资料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了做好档案保管工作;防止档案的损毁;延长档案的寿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库房内的档案资料,要按门类载体进行科学的分类、排列、编号,柜架排列有序。

  二、档案室的库房要坚固,并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高温等设施,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或进行其它技术处理。

  三、要注意控制库房内的温湿度,不断改善保管条件,努力达到温湿度,不断改善保管条件,努力达到标准的温湿度,湿度一般保持在14度---20度之问;相对湿度45%---65%之间,库房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整。

  四、库房内各种电器闸门要牢固,下班时要关闭电闸。库房周围要灭绝火源现象,库内严禁吸烟。

  五、档案管理人员调阅搬运档案资料要轻拿轻放,严防揉搓、挤塞或撕裂档案资料,以减少档案机械磨损。

  六、建立和完善全宗卷;并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日常的登记、统计工作。

  七、要提高警惕,做好保卫保密工作,防止发生任何盗窃破坏档案资料的事件。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5

  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档案管理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二、档案的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三、档案的分类

  在切实遵循《*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

  1、行政管理。

  2、人事管理。

  3、财会档案。

  4、生产经营管理。

  5、技术质量安全管理。

  6、基建档案。

  7、外来文件。

  8、声像档案。

  9、实物档案。

  10、其他档案。

  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账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实物档案是公司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如模型、样品、赠品、证书、奖杯奖旗等实物。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又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四、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3、存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4、档案名称的填写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并区分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按顺序编号,填写“卷内目录”。目录各项必须填写清楚(一律使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

  5、档案盒(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本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6、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7、归档时间:部门或责任人应于相关工作结束后立即(最迟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五、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1、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写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有关人员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资料,阅后及时归还。

  2、查阅档案资料时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复制的,应填写档案资料复制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制。

  3、原则上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阅,但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借阅申请并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借出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密级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借阅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档案,严禁擅自打开档案柜翻阅查找。

  (2)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还的,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3)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并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4)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5)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6)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7)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六、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签字,接收方核对签收。

  七、档案的保管

  1、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

  2、档案柜所在办公室严禁吸烟。

  3、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4、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

  5、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除外,其他各部门人员不得查阅与自己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八、档案的销毁

  公司对各类档案每二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超过保管期并经鉴定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做出销毁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6

  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档案管理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二、档案的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三、档案的分类

  在切实遵循《*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

  1、行政管理。

  2、人事管理。

  3、财会档案。

  4、生产经营管理。

  5、技术质量安全管理。

  6、基建档案。

  7、外来文件。

  8、声像档案。

  9、实物档案。

  10、其他档案。

  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账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实物档案是公司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如模型、样品、赠品、证书、奖杯奖旗等实物。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又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四、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3、存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4、档案名称的填写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并区分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按顺序编号,填写“卷内目录”。目录各项必须填写清楚(一律使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

  5、档案盒(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本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6、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7、归档时间:部门或责任人应于相关工作结束后立即(最迟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五、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1、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写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有关人员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资料,阅后及时归还。

  2、查阅档案资料时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复制的,应填写档案资料复制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制。

  3、原则上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阅,但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借阅申请并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借出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密级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借阅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档案,严禁擅自打开档案柜翻阅查找。

  (2)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还的,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3)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并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4)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5)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6)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7)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六、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签字,接收方核对签收。

  七、档案的保管

  1、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

  2、档案柜所在办公室严禁吸烟。

  3、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4、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

  5、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除外,其他各部门人员不得查阅与自己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八、档案的销毁

  公司对各类档案每二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超过保管期并经鉴定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做出销毁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合集5篇(扩展2)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菁选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14篇

  在现实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1

  1、物业档案建立的内容

  业主入伙资料

  业户家庭资料

  业户联系电话

  包括:正常情况下的联系电话和紧急情况下的联系电话,如家庭电话、单位电话、手机、呼机、E-mail地址等。

  业户室内装修管理资料

  包括:装修申请表、装修过程情况记录、管线变动情况等。

  业户日常维修资料

  包括:维修、维修回访等记录情况。

  业户反馈资料

  包括:服务质量回访记录、业户投诉及处理记录、业户意见征询、统计记录等。

  2、物业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

  业户档案资料是在业户入伙以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其内容包括业户的姓名、家庭情况、工作单位、联系方法、管理费收缴情况、室内装修管理::资料及物业独用部分使用及保养维修情况等。

  业户档案的'收集

  xx物业设立档案室,建立相应规章制度,对业户档案进行严格管理。资料收集坚持内容丰富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从需要出发,扩大资料来源,从时间上讲是在业主入伙时开始收集归档,实行业户一户一档。

  业户权籍资料管理

  从业户入伙开始,应着手权籍资料的收集工作,权籍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应做到条理清晰、完整齐全,便于查阅。管理和使用好权籍资料,动态反映业户权籍状况,为业户需求提供服务。

  业户档案的整理

  各个业务范围上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统一交档案员集中整理,整理的重点根据资料内容、来源进行分类,做到条理清晰、便于查阅。

  3、业户档案的归档xx广场xx号楼项目(---)管理处的业务接待将收集到的业户资料每月五日前提交档案中心。xx物业档案中心员按照物业管理自身的内在规律和联系,将资料分类有序地保存,并输入计算机存档,运用计算机的先进手段进行档案资料的管理。

  4、档案的利用

  为业户服务工作及时提供档案资料,直接或间接地为业户管理服务,从而有效地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

  5、业户档案的管理

  业户档案的使用应有严格的规定,借阅必须由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经登记后方可借出,归还时须由专人进行检查,如有破损,立即修复,严重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业户档案存放时要做好防火、防潮、防蛀工作,计算机使用时应防止电脑病毒侵入。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2

  1.目的作用

  公司的文秘档案资料是公司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了加强对文秘档案的管理,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行政管理部是公司文秘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制度的贯彻及在各部门的执行检查,加强对文秘档案室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实务指导。

  2.2各部门所负责的部门内部档案资料,应有专人兼管。同样也应执行本制度所规定的各项条款要求。

  2.3文秘档案室是公司对文秘档案的专管机构,在行政管理部的领导下,其管理的主要职责为:

  2.3.1制定或参与制定关于文秘档案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2.3.2协助行政管理部长对各职能部门文件资料归档管理的指导监督。

  2.3.3负责对永久行文秘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4总结经验,改善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技能和工作效率,使公司文秘档案资料能够充分得到利用,为经营服务产生收益。

  3.归档资料的范围、内容

  3.1计划性文件资料

  包括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规划、计划。

  3.2批示性文件材料

  包括公司各类标准、指标,如计划指标、考核标准、技术标准等;公司管理层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命令、工作指示、调度记录等。

  3.3法规性文件

  包括**、行业、上级制定和颁发的各种需公司贯彻和执行的规定、要求、标准等文件;公司内部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

  3.4公司的重大决议

  包括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的行政办公会议所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5总结性文件

  包括公司经营活动中年度、季度、月度的工作总结;下属单位的工作总结及单项性的各种总结报告。

  3.6凭证性材料

  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原始记录、凭证、台帐等。如产量记录、质量记录、设备保养维护记录,以及材料能源消耗等、产品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原始记录和文本。

  3.7汇报性材料

  包括公司向各上级主管单位的汇报材料、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等;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所发言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等

  3.8劳资人事资料

  包括公司的人事任命、人事调整、认识考勤、人才引进和培训考核、工资核定记录等相关资料。

  3.9调研性资料

  包括市场调研、开发调研、行业及竞争对手资料、供应商经销商资料、公司内部各策划方案的技术经济论证材料等。

  3.10声像制品资料

  包括经营活动中、文化活动中、以及员工在外学*、考察时或外单位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

  3.11证件性文书资料

  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许可证、产品检疫证、卫生许可证、出口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资产资料如汽车使用和房屋建筑等批文证照。

  3.12馈赠行资料

  包括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4.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

  4.1档案的收集

  4.1.1凡属本制度第三条所涵盖的文件资料,均应归档统一管理,各部门应做好资料的分类立卷,至次年元月底整理归档;会计归档类在年度终结后,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每两年归档一次。

  4.1.2银行票据由财务部立卷留存;各类报表(应收帐报表、销售报表等)报相关领导阅后由专人回收并即刻销毁,只财务部立卷留存。

  4.1.3业务要货计划、往来函等业务传真、资料由业务部立卷留存。

  4.1.4各类外来文件、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立卷留存;内部文件原则上各部门传阅后,即由总经理办公室回收立卷留存。

  4.1.5公司员工应注意随时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并及时汇总到各部门档案管理员,员工因公外出参观学*考察和参加个各种会议回到公司后,应将相关资料全部移交档案管理员。

  4.2立卷归档的时间

  4.2.1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三日内递交办公室立卷归档。

  4.2.2对于某些专门文件,或驻地分散在外的个别业务单位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4.3立卷归档的要求

  4.3.1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文秘档案资料,递交文秘档案室立卷归档。

  4.3.2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4.3.3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归在一起。

  4.3.4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然后还要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4.3.5填写案卷一律用炭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4.3.6立卷应以本单位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4.3.7立卷应以同类问题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4.3.8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4.3.9立卷归档后,发现还有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4.3.10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4.3.11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条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4.3.12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5.文秘档案的借阅

  5.1文秘档案主要供本企业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需须持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5.2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于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得文秘档案资料。如需查阅非本部门得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得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5.3文秘档案得借阅者应负责档案得完整和完好,不得私自影印、复印、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注标语,不得转借,如有违纪,酌情处罚。

  5.4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取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文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件不会有误。

  5.5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对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5.6文秘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期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5.7借阅文秘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6.文秘档案保密要求

  6.1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6.2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6.3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翻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级领导批准。

  6.5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6.6外来参观人员,统一由负责接待人答复问题和办理所需材料。

  6.7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漏档案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8企业在职工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7.超期档案的销毁

  7.1对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7.2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7.3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3

  目的作用

  公司的文秘档案资料是公司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了加强对文秘档案的管理,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管理职责

  行政管理部是公司文秘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制度的贯彻及在各部门的执行检查,加强对文秘档案室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实务指导。

  各部门所负责的部门内部档案资料,应有专人兼管。同样也应执行本制度所规定的各项条款要求。

  文秘档案室是公司对文秘档案的专管机构,在行政管理部的领导下,其管理的主要职责为:

  制定或参与制定关于文秘档案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协助行政管理部长对各职能部门文件资料归档管理的指导监督。

  负责对永久行文秘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总结经验,改善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技能和工作效率,使公司文秘档案资料能够充分得到利用,为经营服务产生收益。

  归档资料的范围、内容

  计划性文件资料

  包括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规划、计划。

  批示性文件材料

  包括公司各类标准、指标,如计划指标、考核标准、技术标准等;公司管理层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命令、工作指示、调度记录等。

  法规性文件

  包括**、行业、上级制定和颁发的各种需公司贯彻和执行的规定、要求、标准等文件;公司内部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

  公司的重大决议

  包括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的行政办公会议所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总结性文件

  包括公司经营活动中年度、季度、月度的工作总结;下属单位的工作总结及单项性的.各种总结报告。

  凭证性材料

  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原始记录、凭证、台帐等。如产量记录、质量记录、设备保养维护记录,以及材料能源消耗等、产品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原始记录和文本。

  汇报性材料

  包括公司向各上级主管单位的汇报材料、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等;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所发言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等

  劳资人事资料

  包括公司的人事任命、人事调整、认识考勤、人才引进和培训考核、工资核定记录等相关资料。

  调研性资料

  包括市场调研、开发调研、行业及竞争对手资料、供应商经销商资料、公司内部各策划方案的技术经济论证材料等。

  声像制品资料

  包括经营活动中、文化活动中、以及员工在外学*、考察时或外单位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

  证件性文书资料

  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许可证、产品检疫证、卫生许可证、出口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资产资料如汽车使用和房屋建筑等批文证照。

  馈赠行资料

  包括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

  档案的收集

  凡属本制度第三条所涵盖的文件资料,均应归档统一管理,各部门应做好资料的分类立卷,至次年元月底整理归档;会计归档类在年度终结后,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每两年归档一次。

  银行票据由财务部立卷留存;各类报表(应收帐报表、销售报表等)报相关领导阅后由专人回收并即刻销毁,只财务部立卷留存。

  业务要货计划、往来函等业务传真、资料由业务部立卷留存。

  各类外来文件、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立卷留存;内部文件原则上各部门传阅后,即由总经理办公室回收立卷留存。

  公司员工应注意随时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并及时汇总到各部门档案管理员,员工因公外出参观学*考察和参加个各种会议回到公司后,应将相关资料全部移交档案管理员。

  立卷归档的时间

  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三日内递交办公室立卷归档。

  对于某些专门文件,或驻地分散在外的个别业务单位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立卷归档的要求

  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文秘档案资料,递交文秘档案室立卷归档。

  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归在一起。

  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然后还要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填写案卷一律用炭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立卷应以本单位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立卷应以同类问题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立卷归档后,发现还有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条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文秘档案的借阅

  文秘档案主要供本企业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需须持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于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得文秘档案资料。如需查阅非本部门得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得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文秘档案得借阅者应负责档案得完整和完好,不得私自影印、复印、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注标语,不得转借,如有**,酌情处罚。

  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取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文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件不会有误。

  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对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文秘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期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借阅文秘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文秘档案保密要求

  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翻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级领导批准。

  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外来参观人员,统一由负责接待人答复问题和办理所需材料。

  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漏档案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在职工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超期档案的销毁

  对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江县非国有企业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更好地为非国有企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江县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一切个人所有和经营的各类生产、经营性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如汽车、建筑、装修、商贸等行业)以及非国家控股的股分制(合作制)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非国有企业档案是指非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科研、基本建设以及各项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对本企业具有保存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维护非国有企业历史真实面貌、合法权益的历史凭证,是提高产品质量、增长经济效益的重要条件。 第四条非国有企业对本企业档案依法享有所有、使用和依据国家法规进行处置的权利,并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五条非国有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在企业内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企业各方面利用的原则。

  第六条县以上地方人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区域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制定相关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

  第二章档案机构与人员

  第七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八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应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并经过档案管理专业培训,熟悉企业职能任务,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九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十条非国有企业纸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党群类:包括党务、工会、青年团、妇女、纪检、商会、协会、群众团体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管理类:包括行政管理、劳动人事、后勤福利、外事工作、员工聘用、解聘、工资管理、安全保卫、社会保障、劳动者**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章程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三)经营管理类:包括非国有经济实体设立、变更、破产、出资证明、验资证明、股权证明、经营决策、企业改革、计划、统计、资产管理、商务合同、产品销售、经营信誉、清产核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四)生产技术管理类:包括生产管理、技术引进、技术革新、能源管理、计量、环保、企业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的原始记录,具有重要的凭证、参考作用和史料价值。

  二、财务会计部门形成的会计档案,从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终了之日起,保管一年期满后,由财务会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

  三、档案室接收的会计档案,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会计核算材料必须齐全、完整;

  2、会计材料必须分类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3、案卷必须有统一制作的封面,并将封面和卷脊上的项目填写清楚;

  4、会计档案按分类体系排列上架,存放有序,便于查找和利用。

  四、会计档案原则上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卷册确需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进行,以分清责任。

  五、档案室应编制必要的会计档案检索工具,积极提供会计档案,为经济活动服务。

  六、档案室必须妥善、安全地保管会计档案,防止会计档案的破损或褪变。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组织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本单位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档案人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和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和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坚持*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2.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5.主动接收本单位档案员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6.积极参加业务学*,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

  7.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8.按归档时间向档案室提供档案目录和统计年报表。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7

  为了加强和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根据《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年度财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报告中要有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必要的文说明。

  (四)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其他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及各核算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资料。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一)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二)会计账簿: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壳,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a、会计账簿装订封面;

  b、账簿启用表;

  c、账户目录;

  d、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项页;

  e、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一)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业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后转入档案室并由专人保管。

  (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三)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四)磁性介质会计资料的归档。年度终了,系统管理员将当年账簿、报表等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并详细标注,装盒交档案室归档。包括: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同期的操作系统、相关应用程序软件及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操作日志等其他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磁性资料保管期限与书面资料一致。会计软件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以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资料,根据保管期限,由系统管理员定期复制,且应标识清楚,双份归档,异地存放。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定期保存的会计档案其保存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分为3年、5年、xx年、15年、25年5类。详见附表一。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二)凡需借会计档案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三)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人员会同财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局分管领导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档案机构、***门和审计部门派人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

  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在建项目尚未完成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已满也不得销毁。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移交。移交会计档案,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档案室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水、防光、防高温、防尘、防虫、防鼠,磁性介质资料要做到防磁、防雷。重(!)要资料实行双备份,一份存档案室,另一份异地存放。磁性介质资料应定期复制。经过系统整理以后的档案要入库上架,排架管理,按全宗号顺序依次排列,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进行排列,环境保持通风透光。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做好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8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人事档案室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企业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公司各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马列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

  第八条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室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具体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九条公司各级党委(总支)、各厂、各处室(科室)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的'人事干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材料必须在离公司前全部移交档案馆。

  第十条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价值。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的,应在盖章签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审查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人事档案室对不属于上述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进行代管,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管理费。

  第十四条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每半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做到档号与档案名册编号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档案库房应是坚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设施和措施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湿度。

  第十六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按标准制作,干部档案的整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干部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不得在电话里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八条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编制检索工具,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便于提供利用。

  第十九条凡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人事档案室办理。有关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条对人事档案的接收、传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按档案室制定的《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办理。

  第五章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一条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不予办理。

  第二十二条如《调档通知》调出人员要求转递档案,必须经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执应写信催回,以防丢失。

  第二十三条为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公司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公司人力资源处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力资源处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做好员工档案的转递工作,学生分配单位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档案室,以使档案能正确投递。

  附件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11、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刑事判决书。

  12、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3、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及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

  14、办理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

  15、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教育和干部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鉴定材料。

  16、学生学籍变动记录材料。

  17、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的思想品德评定表。

  18、毕业学生体检表。

  19、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9

  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档案管理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二、档案的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三、档案的分类

  在切实遵循《中国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

  1、行政管理。

  2、人事管理。

  3、财会档案。

  4、生产经营管理。

  5、技术质量安全管理。

  6、基建档案。

  7、外来文件。

  8、声像档案。

  9、实物档案。

  10、其他档案。

  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账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实物档案是公司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如模型、样品、赠品、证书、奖杯奖旗等实物。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又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四、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3、存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4、档案名称的填写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并区分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按顺序编号,填写“卷内目录”。目录各项必须填写清楚(一律使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

  5、档案盒(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本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6、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7、归档时间:部门或责任人应于相关工作结束后立即(最迟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五、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1、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写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有关人员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资料,阅后及时归还。

  2、查阅档案资料时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复制的,应填写档案资料复制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制。

  3、原则上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阅,但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借阅申请并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借出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密级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借阅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档案,严禁擅自打开档案柜翻阅查找。

  (2)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还的,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3)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并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4)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5)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6)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7)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六、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签字,接收方核对签收。

  七、档案的保管

  1、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

  2、档案柜所在办公室严禁吸烟。

  3、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4、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

  5、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除外,其他各部门人员不得查阅与自己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八、档案的销毁

  公司对各类档案每二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超过保管期并经鉴定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做出销毁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教学工作基本情况的重要历史记录,其主要内容有:教师登记表;统计考核鉴定(包括:考核鉴定表;教学检查听课评议情况等);学术水*包括:论文;教材编写;科研成果等;专业技术职务动态及奖惩情况等,是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档案之一。

  1、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到学期、学年末,根据责任制考核情况,结合教师的工作实际进行全面考核,分别由教务处长、教学部填写相应部分。填写力求实事求是,公正确切。

  2、查阅和摘抄教师业务档案需经领导批准,管理员不得泄露档案中的`有关内容。

  3、核签的教师业务档案所载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和更换。

  4、教师调离学校时其业务档案并入本人人事档案随调,学校教务处可保留其业务档案的复印件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若有单位外调情况时,凭介绍信允许抄录。

  5、教师业务档案属永久性保存,必须妥善保管,防止蛀烂,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字迹清楚工整。

  6、教师业务档案是记载衡量教师教学工作实绩和水*的原始资料,也是教师晋级、提干、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手续,认真对待,不得弄虚作假、含糊敷衍或丢失。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 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受。

  第十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定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的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认识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查阅流动人员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名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制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员。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2、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3、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材料的;

  4、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一、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二、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传真提供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凡借阅秘密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制或摘抄。

  四、档案人员不得随意丢放、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销毁档案、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五、密级档案要经常查对,失泄密时要及时上报局主管领导,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量。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任何人不准私自保存档案或携档案进入公共场所。

  八、档案管理人员应熟知本局各类档案的密级划分,调密级档案时,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

  九、档案在传递时应以机密件通过机要通信转出,或由档案人员二人以上专呈递送。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13

  一、本办档案材料(包括音像档案资料,下同)由综合科和有关业务科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存放。

  二、档案的收集、整理、移出、销毁必须按《档案法》和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办理,严禁擅自销毁或出售档案。

  三、凡是调阅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提供查阅。

  四、档案必须在档案所在科室内查阅,不得出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借、复印、抄录等,须经分管副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严禁档案使用者私自抄录、复印、涂改、拆开、撕毁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在调阅者归还档案时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六、本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保卫制度,杜绝档案中机密文件和材料遗失、泄密事故的.发生,确保档案安全。

  七、档案存放处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档案要井然有序,排列有系统化,以便调阅。

  八、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14

  一、档案资料

  招标过程中所有的文字资料(含电子资料)、视频资料都是档案资料的组成部分,在项目完成后都必须整理归档。公司设立档案室和档案管理员,公司所有项目(含分公司项目)都必须统一归档,分公司项目除未中标人投标文件在分公司就地保管外,其余档案必须由总公司统一归档管理。分公司撤销时,未到期的未中标投标文件必须统一交到总公司档案室,才能办理撤销手续。各分公司应对自行保管的档案参照总公司的要求妥善保管,总公司将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保管的档案进行抽查。

  二、归档及备案时间

  总公司项目,在项目分成前必须完成档案资料的归档。分公司项目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完成除中标通知书外的所有档案资料的归档,在下个项目资料归档前将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归档。有总公司外派人员的分公司,该外派人员兼任分公司档案管理员,分公司档案管理员应督促分公司及时将应由总公司统一管理的档案包括电子资料及时交回总公司。

  监管机构资料备案时间:

  1、电子资料

  电子资料文件夹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如:HNZK-11368湖南省耒宜高速公路管理处“职工之家”房建工程施工招标),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资格审查报告、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等)都拷贝到该文件夹下,在资料归档前上传到公司FTP网站(操作方法详见《公司电子档案归档指南》),正式归档前由档案管理员查看后才能办理归档手续。中央投资项目,资料应上传中央投资项目管理网站,经公司资质管理人员审核确认后才能办理归档手续。

  2、除未中标人投标文件外的所有档案资料,资料整理时应注意按过程顺序整理,特别是招标过程比较复杂的.项目。

  档案盒:除未中标人投标文件外的所有档案资料必须装入专用档案盒,档案盒盒脊上贴上相应的标签,保存期限为15年。

  湖南省**采购项目档案资料档案盒内应设盒内目录不装订,单独装订成册的资料首页设册目录,标注册内编码(用号码机编码),档案盒内资料一般包括如下资料:

  盒内目录

  备案资料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正本

  中标通知书

  资料移交登记表

  客户反馈意见表

  其它资料

  成册的资料要求胶装(中标通知书、资料移交登记表、客户反馈意见表不装订)。

  公开招标采购归档盒内目录:

  邀请招标采购归档盒内目录:


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合集5篇(扩展3)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实用二十篇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

  一、本办档案材料(包括音像档案资料,下同)由综合科和有关业务科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存放。

  二、档案的收集、整理、移出、销毁必须按《档案法》和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办理,严禁擅自销毁或出售档案。

  三、凡是调阅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提供查阅。

  四、档案必须在档案所在科室内查阅,不得出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借、复印、抄录等,须经分管副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严禁档案使用者私自抄录、复印、涂改、拆开、撕毁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在调阅者归还档案时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六、本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保卫制度,杜绝档案中机密文件和材料遗失、泄密事故的发生,确保档案安全。

  七、档案存放处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档案要井然有序,排列有系统化,以便调阅。

  八、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2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 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 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 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3

  一、学校营养计划工作建立档案,由分管此项工作老师专人管理。

  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营养计划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三、学校制定的营养计划工作各种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四、学校接收、发放营养食品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按自然月份存放。

  五、对于突发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六、学校营养计划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七、管理人员随时搞好营养计划工作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遗失。

  八、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营养改善计划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九、档案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为各级主管部门检查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提供详实的资料依据。

  十、借阅档案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人要爱护档案原件,用后及时归还。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4

  为了加强和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根据《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年度财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报告中要有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必要的文说明。

  (四)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其他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及各核算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资料。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一)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二)会计账簿: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壳,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a、会计账簿装订封面;

  b、账簿启用表;

  c、账户目录;

  d、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项页;

  e、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一)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业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后转入档案室并由专人保管。

  (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三)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四)磁性介质会计资料的归档。年度终了,系统管理员将当年账簿、报表等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并详细标注,装盒交档案室归档。包括: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同期的操作系统、相关应用程序软件及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操作日志等其他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磁性资料保管期限与书面资料一致。会计软件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以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资料,根据保管期限,由系统管理员定期复制,且应标识清楚,双份归档,异地存放。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定期保存的会计档案其保存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分为3年、5年、xx年、15年、25年5类。详见附表一。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二)凡需借会计档案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三)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人员会同财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局分管领导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档案机构、***门和审计部门派人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

  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在建项目尚未完成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已满也不得销毁。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移交。移交会计档案,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档案室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水、防光、防高温、防尘、防虫、防鼠,磁性介质资料要做到防磁、防雷。重(!)要资料实行双备份,一份存档案室,另一份异地存放。磁性介质资料应定期复制。经过系统整理以后的档案要入库上架,排架管理,按全宗号顺序依次排列,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进行排列,环境保持通风透光。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做好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5

  1、档案统计工作是以档案工作中大量的现象为对象,以表格、数字的形式揭示档案和档案工作中诸现象的现状、发展过程及其一般规律性的工作。

  2、统计作用。档案统计工作,为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档案科学研究,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提供科学的依据。

  3、统计内容。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以及档案的构成、利用、机构和人员等情况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

  4、统计任务。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5、统计对象。对档案实体及其管理状况的统计和档案事业的组织与管理现状的统计。

  6、统计方法。档案统计工作,必须把零星的个别的原始资料,进行综合整理,使之成为能反映整体现象的资料,再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出典型性的经验教训,以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

  7、按期统计。*时必须积极收集资料,做好单项的统计;半年必须做好各项工作的初步统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统计。

  8、专人统计。配备统计人员,熟悉统计业务;掌握统计资料,数字统计连贯;准确统计数字,按时统计上报。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6

  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压力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管道的技术档案包括:

  一、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二、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三、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侧图等)。

  四、管道制造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

  五、使用资料:

  (1)压力管道的运行记录(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时间、主要工艺参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

  (2)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

  (3)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4)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5)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

  (6)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 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受。

  第十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定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的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认识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查阅流动人员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名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制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员。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2、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3、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材料的;

  4、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8

  一、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个人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学生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每年免费随访4次,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六、非卫生服务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种资料。未经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9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教学工作基本情况的重要历史记录,其主要内容有:教师登记表;统计考核鉴定(包括:考核鉴定表;教学检查听课评议情况等);学术水*包括:论文;教材编写;科研成果等;专业技术职务动态及奖惩情况等,是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档案之一。

  1、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到学期、学年末,根据责任制考核情况,结合教师的工作实际进行全面考核,分别由教务处长、教学部填写相应部分。填写力求实事求是,公正确切。

  2、查阅和摘抄教师业务档案需经领导批准,管理员不得泄露档案中的有关内容。

  3、核签的教师业务档案所载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和更换。

  4、教师调离学校时其业务档案并入本人人事档案随调,学校教务处可保留其业务档案的复印件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若有单位外调情况时,凭介绍信允许抄录。

  5、教师业务档案属永久性保存,必须妥善保管,防止蛀烂,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字迹清楚工整。

  6、教师业务档案是记载衡量教师教学工作实绩和水*的原始资料,也是教师晋级、提干、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手续,认真对待,不得弄虚作假、含糊敷衍或丢失。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0

  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档案管理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二、档案的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三、档案的分类

  在切实遵循《中国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

  1、行政管理。

  2、人事管理。

  3、财会档案。

  4、生产经营管理。

  5、技术质量安全管理。

  6、基建档案。

  7、外来文件。

  8、声像档案。

  9、实物档案。

  10、其他档案。

  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账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实物档案是公司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如模型、样品、赠品、证书、奖杯奖旗等实物。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又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四、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3、存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4、档案名称的填写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并区分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按顺序编号,填写“卷内目录”。目录各项必须填写清楚(一律使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

  5、档案盒(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本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6、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7、归档时间:部门或责任人应于相关工作结束后立即(最迟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五、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1、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写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有关人员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资料,阅后及时归还。

  2、查阅档案资料时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复制的,应填写档案资料复制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制。

  3、原则上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阅,但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借阅申请并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借出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密级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借阅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档案,严禁擅自打开档案柜翻阅查找。

  (2)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还的,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3)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并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4)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5)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6)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7)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六、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签字,接收方核对签收。

  七、档案的保管

  1、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

  2、档案柜所在办公室严禁吸烟。

  3、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4、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

  5、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除外,其他各部门人员不得查阅与自己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八、档案的销毁

  公司对各类档案每二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超过保管期并经鉴定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做出销毁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1

  为了加强和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根据《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年度财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报告中要有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必要的文说明。

  (四)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其他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及各核算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资料。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一)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二)会计账簿: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壳,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a、会计账簿装订封面;

  b、账簿启用表;

  c、账户目录;

  d、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项页;

  e、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一)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业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后转入档案室并由专人保管。

  (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三)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四)磁性介质会计资料的归档。年度终了,系统管理员将当年账簿、报表等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并详细标注,装盒交档案室归档。包括: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同期的操作系统、相关应用程序软件及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操作日志等其他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磁性资料保管期限与书面资料一致。会计软件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以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资料,根据保管期限,由系统管理员定期复制,且应标识清楚,双份归档,异地存放。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定期保存的会计档案其保存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分为3年、5年、xx年、15年、25年5类。详见附表一。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二)凡需借会计档案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三)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人员会同财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局分管领导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档案机构、***门和审计部门派人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

  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在建项目尚未完成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已满也不得销毁。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移交。移交会计档案,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档案室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水、防光、防高温、防尘、防虫、防鼠,磁性介质资料要做到防磁、防雷。重(!)要资料实行双备份,一份存档案室,另一份异地存放。磁性介质资料应定期复制。经过系统整理以后的档案要入库上架,排架管理,按全宗号顺序依次排列,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进行排列,环境保持通风透光。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做好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2

  一、目的:

  为使学校人事档案管理与利用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则。

  二、内容:

  1、归档制度

  (1)对资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2)按照资料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置。

  (3)将资料放入档案,并输入资料库。

  2、核查制度

  检查核对一般定期进行。但突发事件之后或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3、保卫制度

  (1)、指定专人负责档案保管。

  (2)、备齐必要的存档设备。

  (3)、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4)、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4、统计制度

  (1)人事档案的数量。

  (2)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

  (3)档案整理和保管情况。

  (4)档案及设备利用情况。

  5、转递制度

  档案转递一般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

  (1)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2)填写人事档案转递记录;

  (3)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6、借档制度

  (1)由有关单位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并加斧章。

  (2)其次,人事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由人事处审阅,加斧章,然后登记、发出。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江县氟有企业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更好地为氟有企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江县氟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一切个人所有和经营的各类生产、经营性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如汽车、建筑、装修、商贸等行业)以及氟家控股的股分制(合作制)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氟有企业档案是指氟有企业在生产、经营、科研、基本建设以及各项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对本企业具有保存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维护氟有企业历史真实面貌、合法权益的历史凭证,是提高产品质量、增长经济效益的重要条件。

  第四条氟有企业对本企业档案依法享有所有、使用和依据国家法规进行处置的权利,并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五条氟有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在企业内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企业各方面利用的原则。

  第六条县以上地方人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区域氟有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制定相关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

  第二章档案机构与人员

  第七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八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应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并经过档案管理专业培训,熟悉企业职能任务,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九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十条氟有企业纸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党群类:包括党务、工会、青年团、妇女、纪检、商会、协会、群众团体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管理类:包括行政管理、劳动人事、后勤福利、外事工作、员工聘用、解聘、工资管理、安全保卫、社会保障、劳动者**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章程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三)经营管理类:包括氟有经济实体设立、变更、破产、出资证明、验资证明、股权证明、经营决策、企业、计划、统计、资产管理、商务合同、产品销售、经营信誉、清产核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四)生产技术管理类:包括生产管理、技术引进、技术革新、能源管理、计量、环保、企业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五)产品类: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工装、检测、鉴定、评优、质量管理、认证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六)科学技术研究类:包括新开发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方案、试验记录、成果申报、总结、鉴定、推广应用、专利技术转让、技术革新文件、图纸、科研项目的报奖、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七)基本建设类:包括土地、房屋证明、基建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维修、改扩建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八)设备仪器类:包括购进设备仪器的全套随机文件、安装调试、检查维修、设备台帐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九)会计档案类:包括财务报表、帐簿、凭证、财务报告、审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十)职工档案类:包括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死亡人员、职工鉴定、考核、奖励与处分、技能评定、工资、保险、福利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其他载体归档范围:

  (一)电子文件;

  (二)录音带、录像带;

  (三)奖杯、奖状、锦旗、证书;

  (四)照片。

  第十一条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图像清晰,签字等手续完备,便于长期保存。

  第十二条归档时间

  (一)各项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在形成的次年六月底前组成保管《*江县氟有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出自:

  单位,由产生文件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后归档;

  (二)产品、设备、基建、科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在任务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组成保管单位,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归档;

  (三)产权方面的文件材料,在工作进行完毕或文件正式生效后归档;

  (四)会计核算方面的文件材料,由财会部门整理立卷,保管一年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分阶段归档。

  第十三条建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制度,并列入管理工作程序,列入企业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第十四条档案人员应参加产品试制定型、创优、科研成果鉴定或评审、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引进技术资料验收、设备开箱验收等活动,指导、监督文件材料归档工作。

  第十五条企业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考察和参加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交档案部门归档。

  第四章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的登记、交接、保管、统计、保密、利用、鉴定、销毁及图纸更改补充等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编制档案及其有关图书、资料、信息等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底图目录等检索工具,完善信息查询体系。

  第十八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九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实行档案、有关图书资料和信息一体利用,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等各项活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积极配合技术部门参与信息市场和技术市场交流。

  第二十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

  第二十一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氟有企业档案的归属与流向

  第二十二条氟有企业档案由本单位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向国家档案馆移交。

  氟有企业可托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代管其档案,接受托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可按约定收取整理、鉴定、保管等所需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氟有企业解散、破产时,其档案可以向国家综合档案馆寄存、捐赠或转让。

  第二十四条外商投资企业终止、解散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档案交由原中方合资、合作者妥善保存,或向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商资企业的档案应留在中国境内,向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五条企业对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档案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当予以表扬和奖励;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慝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据《档案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违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对该氟有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属于保密范围的档案的;

  (二)明知本单位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向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出卖或者赠送涉及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国家和社会具有现实和长喳用价值的档案;

  (五)擅自非法携带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的。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氟有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江县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江县非国有企业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更好地为非国有企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江县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一切个人所有和经营的各类生产、经营性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如汽车、建筑、装修、商贸等行业)以及非国家控股的股分制(合作制)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非国有企业档案是指非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科研、基本建设以及各项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对本企业具有保存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维护非国有企业历史真实面貌、合法权益的历史凭证,是提高产品质量、增长经济效益的重要条件。

  第四条非国有企业对本企业档案依法享有所有、使用和依据国家法规进行处置的权利,并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五条非国有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在企业内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企业各方面利用的原则。

  第六条县以上地方人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区域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制定相关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

  第二章档案机构与人员

  第七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八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应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并经过档案管理专业培训,熟悉企业职能任务,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九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十条非国有企业纸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党群类:包括党务、工会、青年团、妇女、纪检、商会、协会、群众团体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管理类:包括行政管理、劳动人事、后勤福利、外事工作、员工聘用、解聘、工资管理、安全保卫、社会保障、劳动者**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章程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三)经营管理类:包括非国有经济实体设立、变更、破产、出资证明、验资证明、股权证明、经营决策、企业改革、计划、统计、资产管理、商务合同、产品销售、经营信誉、清产核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四)生产技术管理类:包括生产管理、技术引进、技术革新、能源管理、计量、环保、企业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五)产品类: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工装、检测、鉴定、评优、质量管理、认证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六)科学技术研究类:包括新开发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方案、试验记录、成果申报、总结、鉴定、推广应用、专利技术转让、技术革新文件、图纸、科研项目的报奖、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七)基本建设类:包括土地、房屋证明、基建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维修、改扩建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八)设备仪器类:包括购进设备仪器的全套随机文件、安装调试、检查维修、设备台帐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九)会计档案类:包括财务报表、帐簿、凭证、财务报告、审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十)职工档案类:包括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死亡人员、职工鉴定、考核、奖励与处分、技能评定、工资、保险、福利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其他载体归档范围:

  (一)电子文件;

  (二)录音带、录像带;

  (三)奖杯、奖状、锦旗、证书;

  (四)照片。

  第十一条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图像清晰,签字等手续完备,便于长期保存。

  第十二条归档时间

  (一)各项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在形成的次年六月底前组成保管《*江县非国有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出自:

  单位,由产生文件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签字后归档;

  (二)产品、设备、基建、科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在任务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组成保管单位,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归档;

  (三)产权方面的文件材料,在工作进行完毕或文件正式生效后归档;

  (四)会计核算方面的文件材料,由财会部门整理立卷,保管一年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分阶段归档。

  第十三条建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制度,并列入管理工作程序,列入企业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第十四条档案人员应参加产品试制定型、创优、科研成果鉴定或评审、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引进技术资料验收、设备开箱验收等活动,指导、监督文件材料归档工作。

  第十五条企业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考察和参加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交档案部门归档。

  第四章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的登记、交接、保管、统计、保密、利用、鉴定、销毁及图纸更改补充等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编制档案及其有关图书、资料、信息等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底图目录等检索工具,完善信息查询体系。

  第十八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九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实行档案、有关图书资料和信息一体利用,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等各项活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积极配合技术部门参与信息市场和技术市场交流。

  第二十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

  第二十一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非国有企业档案的归属与流向

  第二十二条非国有企业档案由本单位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向国家档案馆移交。

  非国有企业可委托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代管其档案,接受委托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可按约定收取整理、鉴定、保管等所需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非国有企业解散、破产时,其档案可以向国家综合档案馆寄存、捐赠或转让。

  第二十四条外商投资企业终止、解散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档案交由原中方合资、合作者妥善保存,或向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商独资企业的'档案应留在中国境内,向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五条企业对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档案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当予以表扬和奖励;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慝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据《档案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对该非国有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属于保密范围的档案的;

  (二)明知本单位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向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出卖或者赠送涉及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国家和社会具有现实和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

  (五)擅自非法携带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的。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非国有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江县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5

  档案资料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了做好档案保管工作;防止档案的损毁;延长档案的寿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库房内的档案资料,要按门类载体进行科学的分类、排列、编号,柜架排列有序。

  二、档案室的库房要坚固,并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高温等设施,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或进行其它技术处理。

  三、要注意控制库房内的温湿度,不断改善保管条件,努力达到温湿度,不断改善保管条件,努力达到标准的温湿度,湿度一般保持在14度---20度之问;相对湿度45%---65%之间,库房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整。

  四、库房内各种电器闸门要牢固,下班时要关闭电闸。库房周围要灭绝火源现象,库内严禁吸烟。

  五、档案管理人员调阅搬运档案资料要轻拿轻放,严防揉搓、挤塞或撕裂档案资料,以减少档案机械磨损。

  六、建立和完善全宗卷;并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日常的登记、统计工作。

  七、要提高警惕,做好保卫保密工作,防止发生任何盗窃破坏档案资料的事件。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 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受。

  第十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定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的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认识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查阅流动人员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名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制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员。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2、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3、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材料的;

  4、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7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设立文件档案管理专员,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并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

  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人力资源专员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

  四、档案管理员要对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专门建档。进行管理。

  五、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六、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档案室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特别是档案室防火、防鼠、防湿、防盗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七、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档案,公司档案管理员都必须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

  八、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8

  一、学校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档案,并分类存放。

  二、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及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

  三、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四、安全基本情况包括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情况。

  五、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六、安全档案管理纳入“学校安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标准”中,与对学校及本人绩效考核结合。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9

  1、认真学*档案工作有关文件和基本知识,努力提高档案人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认真接受上级领导检查,不断改进工作。

  2、收集教职员工在教育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

  3、园内档案每月分类放置,每学期及时归档,每年装订成册;个人档案每学期更新,统计各类人员信息。

  4、做好各类档案和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编目,鉴定,保管,销毁和统计工作。

  5、管理好档案,切实做好防潮、防湿、防蛀、安全工作。

  6、严格保守档案机密。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缺损,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7、各种档案资料每学期和学年完后进行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入库保管。

  8、各种档案资料包括行政管理工作、文化建设工作、教职工管理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卫生保健工作、财务后勤工作、家长社区工作、和幼儿综合情况等需建档案资料,要求字迹清楚,尽量保留原始状况。

  9、凡入档资料任何人不得随意取走和涂改,如需查阅归档资料,须经园长批准。查阅资料只能在档案室,不能带走。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20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及安全,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管理职能

  (一)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的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补充、开发、利用、销毁等各项工作。

  (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室和存档资料的具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接收各部门上交的存档资料,做好收件登记;

  2、定期清理,主动按时收回各部门使用完毕的应存档资料,补齐缺失的档案资料;

  3、对收到的档案资料按规则整理、分类、立卷,分类规范存放;

  4、妥善保管档案资料,做好防损、防盗、防潮、防虫等保护工作;

  5、建立档案检索索引;

  6、按规定办理档案资料借阅和收回手续,并做好登记,保证档案资料安全无损;

  7、做好档案室的日常清理、清洁工作,保持档案室整洁有序;

  8、建立和维护电脑档案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

  9、遵守保密制度。

  (三)各部门管理职责

  1、按本制度规定保管好本部门暂时保存的档案资料;

  2、及时将本部门经办或接收的应存档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3、妥善保管本部门借阅的档案资料,不得泄露、遗失和损坏。

  四、资料归档管理

  (一)归档资料范围

  1、各级**和职能管理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纪要、批复、认定、政策法规信息、标准、信函、法律文书、公示信息等资料;

  2、公司对各级**和职能管理部门上报的各种申请、请示、报告、汇报、说明、申诉、申报等资料;

  3、公司与其他单位互相发送的联系函、告知函、介绍信、委托书、宣传资料、单位信息、证件、证明、回复等往来资料;

  4、公司内部形成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资料、决议、决定、意见、规划、计划、方案、报告、总结、简讯等;

  5、公司制订的各类管理制度、规定、办法、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责任制、责任书、经济或管理协议、标准手册等内部管理资料;

  6、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意向书等资料;

  7、公司产品立项、设计、开发、工艺技术、产品说明、包装、建设、评审、验收等项目资料;

  8、公司各类设备在设计、制作、安装、调试、技术改造、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图纸、记录以及使用说明书等设备资料;

  9、公司各类基建工程勘探设计资料、图纸、报建资料、施工记录、验收记录等基建资料;

  10、生产、经营环节中的各类报表、台账、记录、报告单等资料;

  11、各类财务凭证、账薄、报表、台账、审计、统计结算、投融资、资本股权等资料;

  12、人员招聘、培训、调动、任免、考核、考勤、劳动合同、薪资等人事档案;

  13、公司取得的各种证书、证件、奖牌;

  14、公司订阅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各类报刊、期刊、文献、图书等资料以及参加外部会议或培训取得的相关资料;

  15、公司文化、产品对外宣传推广资料以及产品标签、标记、说明书等资料;

  16、公司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形成的相关资料;

  17、记录有公司相关信息的图片、照片、光盘、磁带、电子存储设备等资料;

  18、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二)归档资料收集

  1、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财务档案由财务部管理,超过十年的可转入档案室;

  人事档案由人事管理部门管理;

  生产管理类、经营管理类档案,在部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报表、台帐、记录等资料由部门管理;

  其他资料一律交由档案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应主动上交。

  2、凡是以公司名义对外的文字或图片资料,需要盖章的,经办部门均在公司办盖章时留一份公司办存档,由公司办印章管理人员在盖章时收集。以部门名义对外发生的资料,如属于立档资料,由部门印章管理人员盖章时收集后及时交档案室;

  如资料还须发出后由对方完善相关手续(如签章)才能形成完整资料,则由印章管理人员在印章使用登记时说明,并于事后督促经办人完善后存档。

  3、各部门形成或接收的应存档资料,由部门负责人(或各线副总)负责督促存档;

  4、公司有偿取得的资料,在报账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在报账单据上签“资料已存档”字样,方可报销。部门如需使用,可从档案室借出或复印。

  5、公司人员外出参会带回的资料,在报销差旅费前须交档案室存档,否则不予报账。报账单上需有档案管理人员的收文签字。

  6、在档案资料归档期,公司内部使用的各类应存档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分别向各部门兼职档案人员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兼职档案人员应积极配合和支持。

  (三)资料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符合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利用。

  2、归档的文件资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用具有凭证作用的替代资料或复印件归档,文件资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3、非纸质文件资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4、归档的文件资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四)归档时间

  1、除公司订阅的报刊、杂志、图书资料和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报表、台账、记录等按年形成的资料外,其他应归档资料均须在取得或完整资料形成时即原件交档案室存档。

  2、报表、台账、记录等按年形成的文件资料,于次年二月份整理完整交公司档案室存档或由部门代为保管。

  3、报刊于次月初从各部门收回归档;

  杂志、图书资料于次年二月收回存档。

  4、工程项目建设资料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归档。

  (五)归档移交

  1、各部门的兼职档案管理人员(部门核算员)应检查本部门归档文件资料的齐全、完整与准确情况,整理完毕并编制移交清册,由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核准后向档案部门移交。重要项目的文件资料移交时应编写归档说明。

  2、档案管理部门接收时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资料的质量。

  3、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移交清册,并履行签字手续,移交清册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五、档案保管

  (一)收件登记

  1、档案室应建立收件登记簿,收到新归档资料时,须逐件分类登记,详细记录资料名称、交件日期、部门和交件人,以便追溯。

  2、档案管理人员收件后应按资料类别存放到相应地点,将资料名称和页码添加到案卷盒目录表,然后将资料名称和存放地点按类别登记到检索簿中,同时将资料全部信息登录入电脑档案管理系统。

  (二)档案分类

  1、公司档案一般按年度收集整理,按如下规则分类:

  A——股权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所有资料,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董事名册、监事名册、股权变更资料、会议资料、决议、文件、记录等,按届次立卷。

  B——综合管理类:

  01——公司内部文书资料,包括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决议、决定、意见、简讯,公司制订的各类规划、计划、方案、决策、工作总结,公司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形成的相关文字资料,党团工青妇资料等。按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02——管理制度,包括公司颁发的各类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办法、标准手册、经济责任制、责任书等;

  按小类立卷。

  03——外联资料,包括公司对各级**和职能部门上报的各种请示、申请、报告、汇报、说明、申报资料等材料,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纪要、批复、政策法规信息、标准、信函、公示信息等,公司与其他单位互相发送的联系函、告知函、介绍信等往来资料等。按小类立卷。

  04——统计资料,包括统计报表、台帐、分析报告等。按小类立卷。

  05——其他资料,不能归集到以上类别中的资料,可以暂空,以后有其他类别资料时添加类别编号。按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C——经营类01——合同,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约定。按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02——客户资料,包括市场调查报告、往来客户资料、客户评价、市场纠纷处理等资料。按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03——广告宣传资料,公司开展各项广告宣传推广活动形成的文字资料。按活动和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D——生产管理类01——安全环保资料,包括安全规范、安全环保评价验收资料、标准化材料、事故认定材料、培训教育记录、检查整改记录等资料。按小类立卷。

  02——质量计量资料,包括执行标准、检定资料、检验报告、计量码单、化验单、台帐等。按小类立卷。

  03——设备管理资料,包括操作规程、设备台帐、巡回检查记录、检查维修记录、大修计划、备品配件资料、易损件清单等。按小类立卷。

  04——生产记录资料,包括工艺流程,指标、操作记录、开停车记录、生产报表等。按产品立卷。

  E——技术类01——项目资料,包括可研报告、市场调研报告、研发报告、工艺包、实验记录、设计资料、立项资料、报建资料、变更资料等。按项目立卷。

  02——基建资料,包括设计图纸、预决算、施工纪录、施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检验报告等。按建设项目立卷。

  03——设备资料,包括图纸、设计说明、技术规程、使用操作说明等。按使用部门和设备名称立卷。

  F——人事档案01——个人档案,记录人员的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在本公司工作情况(入职离职手续、历年岗位、工资、考评、奖惩、劳动合同及其他情况等)。按个人立卷。

  02——工资结算资料,包括工资表和责任制结算资料。按月立卷。

  03——考勤考核资料,包括考勤表、考核表。按月立卷。

  04——招聘培训资料,包括人员需求申请、招聘计划、招聘简章、培训计划、记录、考试试卷、人员花名册、人员变动报表等。按小类立卷。

  05——社会保险资料,包括参保名册、增减申报表、核定单、缴费申请等。

  G——财务档案,包括财务凭证、帐簿、报表、投融资资料等。按财务规范立卷。

  H——证照类,包括公司获得的各种证件、证书、营业执照、牌匾、印信等。

  I——影像电子类,包括照片、录影带、录音带、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

  J——图书类,包括公司订阅和购买的各种刊物、杂志、文献资料、图书、工具书、重要报刊等。

  2、档案资料分类后,方便集中装订的要建立卷宗,不宜集中装订的按类集中单体存放。为方便查找和实行数字化管理,统一按分类规则编号,编号规范如下:

  X-XX-XX-XX卷宗序号(同一类卷宗超过一本时的排序号)小类序号,用01、02、03……代表各小类二级分类编号,即分类规定中01、02、03…序号一级分类代码,即分类规定中A--J 3、无具体二级及以下分类规定的,由档案室自行分类编号,但必须将分类规则明确标注于检索簿上,以保持延续性和一致性。无须分类的可省略二级或小类编号。

  4、卷宗按年装订,年号和编号应标注于卷宗存放时封面可直视处,卷宗封面正面须注明卷宗类别文字说明;

  单体存放的档案资料应用标签将编号贴在资料表面可直视处,不宜贴标签的(如证照)在反面标注。

  5、档案资料按重要性可分为重要档案和普通档案;

  按保密要求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档案;

  按保管期限可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和短期保存。整理时应根据情况分立卷宗,卷宗并在卷宗上予以注明。

  (三)档案保管

  1、所有卷宗资料应按类别分柜分区存放,整齐有序排列。存放柜应编号并标注存放类别。

  2、整理装订时,永久、长期保管的文件须去除金属装订物,文件装订结实、整齐、美观。

  3、卷宗封面标注和编号书写应规范,具有耐久性。

  4、卷宗内的资料应按序编号,表面应设卷内目录,以便查找。

  5、档案室要做好档案存放的空间布置,做到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霉变、防雨淋,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部门保管的档案资料也须按统一规则分类编号保管。

  7、重要和涉密档案应设专柜存放,以免遗失或泄露。

  六、档案的借阅和利用

  1、档案室应设置借阅登记簿,逐笔登记档案借阅记录,包括借阅日期、借阅资料名称、借阅用途、批准人、归还日期。借阅人借阅时须在登记簿上签字,如所借资料用于交上级部门,不能归还,借阅人应在登记簿上注明不能归还的原因。

  2、借阅档案资料应填写《档案借阅申请单》,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能借阅。批准权限如下:普通档案由借阅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档案室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重要档案由借阅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签字认可,分管档案的副总批准,特别重要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涉密档案按《保密工作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权限批准。

  3、借出用于职能部门办事的档案,借出时间不得超过3天;

  在公司内使用的普通档案,借出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因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续借,须到档案室办理续借手续。逾期未还者,档案管理员负责催还。

  4、涉密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只能在档案室查阅。特殊情况下需要借出,当天必须归还。借出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5、档案归还时应在登记簿上注明归还日期。档案借出和归还记录均须在电脑档案管理系统中同时记录以备查。

  6、档案借阅者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损坏、遗失;

  损坏者按重新备置费用赔偿,故意损毁者予以辞退。

  七、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文件/纪录销毁呈报表》经批准后执行。档案销毁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文件/纪录销毁呈报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4、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由行政副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合集5篇(扩展4)

——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合集十篇

  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 1

  一、机关公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个人无权直接派车,需要用车时,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优先保证机关领导公务用车。

  二、因公外出,提倡乘座长途客车或火车;多人同时到一个地方出差,尽可能安排同乘一辆车。

  三、司机出车必须凭办公室出具的派车单,如遇特殊情况,应电话告知车管人员,回来后及时补办派车手续。

  四、车辆维修由司机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到定点维修厂修理,并作好记录,结帐由财务负责办理。在外地出差需要维修时,应电话告知领导,报销发票时,乘车人必须签署意见,回单位后到办公室补办维修记录手续。

  五、车辆用油由办公室开具加油通知单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在外地出差加油,乘车人应签署意见,报销之前应先到办公室办理加油登记手续。

  六、车辆要妥善存放,以防被盗和损坏;严禁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否则后果自负。

  七、司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故障出车,确保车辆安全。

  八、对司机实行定额补助,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两年发放一次劳保工作服。

  九、车辆维修和加油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每季度向“中心”主任办公会汇报一次。

  十、严禁出借单位车牌及有关凭证。

  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 2

  1、所有进出校园的车辆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2、我校公车和教职工车辆,已录入车牌识别系统,请在校门减速带和道闸前缓慢行驶,以便系统识别。

  3、本单位正式职工车辆通行时间为长期。外聘人员和为我校服务的其他人员通行时间为一学期。通行时间到期,继续为我校服务的`人员,经使用部门同意,携带聘用合同和行驶证复印件、部门证明到安保处办理车辆通行手续。

  4、进出校门车辆需按照“一车一杆”的要求减速行驶,因跟车闯杆,造成车辆及人员损失由驾驶人自行负责;因驾驶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时,由驾驶人照价赔付。

  5、行人请从人行道通行,严禁行人从机动车道通行,避免因道闸杆起降或人车混行,对行人造成伤害。

  6、外来车辆和未经允许进入的其他车辆,应停放到南门外停车场,如车辆确需进入时,按照《神木职业技术学院会客访客制度》进行登记,并严格遵守校园车辆管理规定,将车辆停放到停车位上,不得违反规定乱停乱放。不听劝阻者,安保处可做锁车处理。经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

  7、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遵守30公里/小时的限速规定,否则学校保安人员有权纠正和制止,校园内发生肇事的车辆,保卫人员有权限制其车辆驶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交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携带大宗物品、行李出校门时,须经物品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经安保处核实确认或由本校教职工陪送,并予以登记,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9、建筑施工单位的车辆和后勤保障车辆出入校门时,需在安保处办理通行手续并按规定接受检查和管理。在校园内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乱停乱放和乱鸣喇叭。

  10、发生紧急或特殊情况限制车辆通行。

  11、本制度由安保处负责解释,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 3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市建成区车辆清洗站(场)管理,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市城市建成区(以下简称市建成区)范围内设立车辆清洗站(场)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是市建成区车辆清洗站(场)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市规划局审查市建成区车辆清洗站(场)的新建、扩建、改建方案,负责会同市工商局对市建成区车辆清洗站(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 在市建成区内选址建设车辆清洗站(场),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市规划局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经市环保局依法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

  第五条 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和绿地建设车辆清洗站(场)和开展车辆清洗服务,严禁任意排放清洗机动车辆所产生的污水、污泥、油污等污物。

  第六条 车辆清洗站(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兴建隔油池、沉淀池、排水沟等配套设施,防止污物污染环境。

  第七条 新建车辆清洗站(场),应向市规划局申请规划定点。

  从事车辆清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按有关规定向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并提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等有关资料。未经市环保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审核通过,工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 车辆清洗站(场)须按规定标明营业范围及名称等内容,做到文明清洗,讲究卫生。

  第九条 市建成区车辆清洗站(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

  (一)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和绿地进行车辆清洗服务的;

  (二)擅自向城市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排放污水、污泥、油污等污物的;

  (三)侵占、拆毁、损坏及其他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

  第十条 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清洗站(场),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提出整改意见;对不具备车辆清洗条件、擅自占道清洗车辆、擅自排污污染路面的车辆清洗站(场),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工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对车辆清洗站(场)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广大市民或单位可以向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投诉。

  第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对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 4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保证车辆安全,提高服务水*,更好地为国土资源工作服务,确保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管理的原则

  车辆管理的原则是:归口管理、专人负责;保证公务、统一调度;统筹兼顾、重点保障;高效低耗、安全行驶;责任到人,奖优罚劣。

  二、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实行归口管理,市局机关的所有车辆,统一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管理。

  (二)车辆的派遣、维修、油料供应、车辆审验、车辆保险、车辆档案管理、办理证、照以及驾驶员的审验等具体事宜,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负责安排办理。

  (三)车辆管理工作要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种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度。除值班车辆外,下班后,机关车辆应进入车库,没有车库的车辆按指定泊位依次停放整齐。

  三、车辆使用派遣

  (一)机关车辆管理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领导下,由车队调度和派遣。

  (二)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未经车队派遣,车辆不得随意外出。

  (三)机关公务用车原则上不作固定,实行统一调配使用。重点保证重大事项公务用车。其它用车,视情况统筹安排。

  (四)城区车辆使用原则上按业务归口相对固定,统一调配,以便协调使用。

  (五)各科室城区以外用车,须提前一天填写用车审批单(紧急情况除外),送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由车队视情况统一安排调度,同方向,同目地的车辆能合并的应合并使用。

  (六)严格控制车辆外借和司机混开车辆,外单位用车经局长同意后,车队指派该车司机出车。个人私事用车,原则不做安排,特殊情况(干部及其家属危、重、急病)报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领导批准,由车队负责派车。科室外地出差原则上不带车,确需带车的,需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七)节假日、非工作时间用车,一般不予安排。特殊情况需用车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应于放假前将用车审批单送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由车队统一安排。

  (八)出城执行公务车辆应于当天返回,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留。

  (九)大客车原则上只接送局职工上下班使用,如有它用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十)本局车辆一律不准参加中、省、市纪律***门及局机关禁止的各项活动。

  四、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一)凡需维修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程序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由车队组织技术会诊,并由修理厂方提出维修方案和费用预算,车管人员拿出修车意见,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同意报请局长批准后,凭《渭南市国土资源局车辆修理申请单》到定点维修厂维修,修理厂凭修车单定期到机关结算维修费用。

  (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按规定,应定期安排驾驶员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到市局协议厂家维修,未经批准,未按维修程序擅自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指定以外的厂家进行维修的费用,市局不予报销。

  (三)出差在外车辆出现故障时,须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驾驶员要经常对车辆的易损部件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后应及时报告,严禁带故障出车。

  (四)机关公务用车统一实行单车登记制度,对机关所有车辆要建立车辆行驶、耗油、违章、事故、维修档案,按时间顺序详细登记车辆的.具体情况。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应定期对车辆行驶里程、耗油量及维修费用、违章等情况进行公布、评比。

  五、车辆保险和审验

  (一)车辆在使用期内须连续购买车辆保险,不得中断,驾驶员要在保险到期前一个月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报告。由车管人员提出保险计划,按《**集中采购办法》的规定定期到确定的保险单位投保。

  (二)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向车队、交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交通事故。事故处理完结后要从实填写《车辆肇事登记单》。

  (三)车辆的年审及驾驶执照审验,由驾驶员根据交管部门的规定,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下进行。审验费用由单位负担。

  六、车辆定点加油

  机关车辆在市区内统一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凭车队加油单加油。市区外出车,因特殊情况需途中加油的,由驾驶员向车队电话汇报后方可加油,回局后先登记后报销,油料的购置,由车队根据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购油计划,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同意并报主管局长批准后,按《**采购办法》进行采购。

  七、车辆驾驶

  (一)局机关所有车辆由专业驾驶员驾驶,专人专车,严禁车辆混开,严禁无照和违规驾车。

  (二)临时驾驶员的使用,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办公室共同商定,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通过目测、体检、试驾、交通规则和机械常识测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前应与用工人员签订临时用工合同。

  八、驾驶员的管理

  (一)机关车队负责机关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驾驶员必须热受本职工作,精通业务,受护车辆,文明驾驶,安全行车,要热情周到,文明礼仪,经常保持车辆整洁,自觉维护国土形象。

  (三)驾驶员要认真学*交通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不准超速行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疲劳驾车、不准带病出车。主动接受车管和交通部门的管理。

  (四)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观念。不得擅自出车,不得无故误车,不得随意变更行车路线,不得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或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

  (五)临时驾驶员实行骋用制管理,每年考核一次,根据实际情况,考核合格后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九、驾驶员差费,过桥过路费及劳动保护

  (一)驾驶员差费按派车单报销,大客车驾驶员每月补助叁佰伍拾圆(包括洗车费),省内高速路实行“三秦通”交费卡,省外和一、二级公路实行现金交费,按月及时报销。

  (二)驾驶员每人每月配发手套一双,肥皂一块,毛巾一条。

  十、责任与奖惩

  (一)车辆发生肇事,驾驶员要设法保护现场,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车队,不得擅自处理和逃离现场。

  (二)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违章罚款,由责任人自行负担。

  (三)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根据责任划分,主要责任者,取消驾驶员安全奖及年终当选先进的资格。情节严重者要追究个人责任(包括追究经济责任),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四)凡私自出车、出借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丢失的一切责任、损失、费用等由驾驶员个人负责,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酒后驾车肇事,除由驾驶员赔偿经济损失外,一律收回车辆,属在编人员,停止驾驶半年到一年,临时人员,予以辞退。

  (五)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给予安全奖励。

  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 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 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 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 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 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 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 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 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 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 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 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四章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 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章 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 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 6

  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

  2、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3、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

  4、负责核实驾驶员报销费用,按照上传下达的`车辆预算费用指标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费用。

  5、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6、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7、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负责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隐患。

  8、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

  9、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10、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停放车辆的防盗防抢防破坏措施。

  11、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并通知车管员和单位领导。

  12、未经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每次出车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13、车辆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购买燃油的,必须经车辆管理员同意。

  14、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

  15、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和私自出车,违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16、调派车辆往辖区路段以外地区办事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安排办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入厂维修。如果超出维修内容,发生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承担。特殊情况下需就*维修的,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修理。

  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 7

  一、办事处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原则上保证办事处领导工作用。双休日及节日用车需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二、由办公室统一负责车辆安排,需用车的站所和工作人员原则上须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临时急事也需及时向办公室申请,以便统筹安排。

  三、车辆的小修,原则上由驾驶员自检自修,需要送修理厂修理时,由驾驶员报送修车计划,由办公室指定维修地点,修理费报主管领导批准。不在指定的.地点维修或擅自更换部件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担负。

  四、汽车在外执行任务,发生临时性故障时,需要修理,由驾驶员掌握,尽量减少费用。

  五、加强油料管理,做到节约用油。

  六、驾驶员需服从办公室的管理,应认真学*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确保行车安全。

  七、加强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打扫,勤检查。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灯光及警示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时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八、禁止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发生有妨碍安全行车的情况时,要主动向单位报告,不准驾驶车辆。

  九、上班时间,驾驶员要在单位待命,有私事外出,要事先向办公室请假,不得随意脱岗。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必须归位。

  十、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严禁将车辆私自交外单位人员驾驶,否则将视情节按机关各项事务管理制度处理。

  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 8

  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

  2、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3、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

  4、负责核实驾驶员报销费用,按照上传下达的车辆预算费用指标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费用。

  5、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6、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7、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负责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隐患。

  8、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

  9、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10、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停放车辆的防盗防抢防破坏措施。

  11、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并通知车管员和单位领导。

  12、未经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每次出车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13、车辆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购买燃油的,必须经车辆管理员同意。

  14、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

  15、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和私自出车,违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16、调派车辆往辖区路段以外地区办事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安排办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入厂维修。如果超出维修内容,发生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承担。特殊情况下需就*维修的,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修理。

  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 9

  1、所有进出校园的车辆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2、我校公车和教职工车辆,已录入车牌识别系统,请在校门减速带和道闸前缓慢行驶,以便系统识别。

  3、本单位正式职工车辆通行时间为长期。外聘人员和为我校服务的其他人员通行时间为一学期。通行时间到期,继续为我校服务的人员,经使用部门同意,携带聘用合同和行驶证复印件、部门证明到安保处办理车辆通行手续。

  4、进出校门车辆需按照“一车一杆”的要求减速行驶,因跟车闯杆,造成车辆及人员损失由驾驶人自行负责;因驾驶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时,由驾驶人照价赔付。

  5、行人请从人行道通行,严禁行人从机动车道通行,避免因道闸杆起降或人车混行,对行人造成伤害。

  6、外来车辆和未经允许进入的其他车辆,应停放到南门外停车场,如车辆确需进入时,按照《神木职业技术学院会客访客制度》进行登记,并严格遵守校园车辆管理规定,将车辆停放到停车位上,不得违反规定乱停乱放。不听劝阻者,安保处可做锁车处理。经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

  7、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遵守30公里/小时的限速规定,否则学校保安人员有权纠正和制止,校园内发生肇事的`车辆,保卫人员有权限制其车辆驶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交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携带大宗物品、行李出校门时,须经物品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经安保处核实确认或由本校教职工陪送,并予以登记,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9、建筑施工单位的车辆和后勤保障车辆出入校门时,需在安保处办理通行手续并按规定接受检查和管理。在校园内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乱停乱放和乱鸣喇叭。

  10、发生紧急或特殊情况限制车辆通行。

  11、本制度由安保处负责解释,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 10

  为全面贯彻《xx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力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根据**xx区教育员会、xx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制定我校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一、工作要求:

  1、完善硬件设施建设,校园内、教室、办公室里摆放垃圾分类回收箱,并做好统一标识。

  2、各教室垃圾分类工作由班主任、卫生员负责,办公室垃圾分类由室长安排值勤表,落实对垃圾分类的监督执行。

  3、每天定人、定时、定点进行垃圾清倒工作,把各类垃圾投放到学校的指定地方,然后由学校统一处理。

  ★垃圾投放地点:

  1、干垃圾、可回收物投放点在2号楼背面

  2、湿垃圾投放点在3号楼教工饮水间

  3、有害垃圾投放点在食堂门右侧

  ★垃圾投放点开放时间:

  每日中午12:3012:45

  下午15:3016:00

  周五中午12:1512:50

  4、提倡绿色办公,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5、做好源头减量工作,学校门卫不再收取教师私人快递包裹。

  二、工作保障:

  1、学校工会、学生发展中心、总务处将分别对教室、办公室、垃圾投放点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馈。

  2、所有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学期考核指标中。

  建设小学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xx年6月1日开始试运转。本条例于20xx年9月20日第xx届三次教职工管理会表决通过。


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合集5篇(扩展5)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合集10篇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 1

  为健全公司组织,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能安心工作,凡公司员工都应遵守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对违规乱记者视情节轻重给于警告或开除处理。

  一、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二、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总经理及工厂长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三、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四、员工因事请假3天以内(含3天),需提前3天和工厂长请示,请假超过3天,需提前3天和总经理请示,允许后方可休假,事毕需和请示人销假。

  五、因个人原因辞职者,需提前30天向总经理或工厂长提出申请。

  六、禁止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吸烟、接打电话、谈笑打闹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七、对屡次迟到、早退、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经警告未改正者,作开除之处理。

  八、对盗窃同仁、公司财物证据确凿者将赔偿损失、开除之处理。

  九、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连续旷工3日的员工,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当月工资,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通过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将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结算工资、离场。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当天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公司物品者需照价赔偿。

  十一、公司薪资制度为计时制,员工入厂试用期为1个月,如试用期不合格者公司给予辞退处理,清结试用期工资,公司不给予任何其它赔偿或补贴。

  十二、上下班时间上午7:00-12:00下午13:00-17:00

  8:00-12:0013:00-18:00

  休息时间上午10:00-10:15中午12:00-13:00下午15:00-15:15

  十三、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十四、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权。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 2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适当调配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十)工厂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带入工作地。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一、厂规厂纪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2、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3、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证明,交人事方能有效;

  3)有事、有病必须向车间主管或人事部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星期向车间主管或人事部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

  8)员工辞职由车间主管或人事部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三、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当日工资作废.无故旷工半天扣天,一天扣三天,三天以上为自离。

  2、每天早7:30上班,下午6:00交接班,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节,公司实行每月26天制为满勤,满勤奖为每月每人__元,节假日除外。

  3、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4、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5、考勤统计员必须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 3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

  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

  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 4

  一,工作目的:

  加强库房物资规范管理,保证内部物流畅通、为公司经营计划顺利实施,满足顾客需求,提供基础保障。

  二,工作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原材料库、车间在制品、成品库和综合库(含:工具、辅料、备件等)的管理。

  三,工作职责:

  1, 生产技术质量部负责:车间在制品管理,在厂物资的质量检验、验收和质量监督检查。

  2,行政人事财务部:原材料库、综合库和成品库的管理、进、出厂物资的稽查。

  四,工作基本要求:

  1,厂区、库内物品,应按区域,整齐摆放,合理有序、方便生产;每发生一次进、出事项,应立即按进、出单具,据实填存放卡片,登记记账。

  2,所有物资出、入库必须凭有效单据(入库单、出库单、发货通知单、领用单、报废单),方可办理。

  3,认真把好入库关,切实做到三不收:

  无入库单手续不收;

  实物件号、名称、数量与入库单件号、名称、数量不符不收;

  件号名称数量零部件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不收;

  4,认真把好出库关,切实做到三不发:

  无发货通知单或出库单不发;

  成品(零部件)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发;

  外包装不牢固不发;

  5, 车间、库房要保持整洁,业务无关人员不准进入,认真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

  6,建立健全各类物资台帐和报表制度:

  A:原材料收、发、存台帐、月末库存报表(外协加工的应含:在外数)。

  B:车间在制品(压制→刮灰→打磨→喷漆→装配)收、入、存台帐、月末在制品库存报表。

  C:成品库收、发、存台帐、月末库存报表。

  D:综合库收、发、存台帐、月末库存报表。

  E:复核当日操作者工票数量,每天登帐、月末汇总报表。

  五,操作细则:

  1,原材料、辅料、工具、备件入库:

  A: 原材料、辅料、工具、备件入库,库管员应对照送货单清点核对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方可在送货单上签字。

  B: 库房收货后应将来料放置在待检区,通知检验人员员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

  C: 库管员依据送货单及合格检验报告单,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与单据传递,并即时报告相关人员。

  D: 入库后将合格品按规格、型号、品名分区、分类、分批堆放,做到标识目视清楚。在存料卡上标明材料规格、型号、批号及数量。不合格材料应隔离存放和做出明显标识,并通知采购人员联系退货事宜。

  入库单一式三联,分别由经办人、库房、和财务部存查(下同)

  2, 原材料出库:

  A: 每月末当日车间根据生产压制合格数量,填写出料单补办领用手续。库管员依据出库单上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下原材料库存帐,上车间在制台帐。

  B:原材料送外协加工发出。

  出库单一式三联,分别由经办人、库房、和财务部存查(下同)。

  3, 半成品、成品入库:

  A: 半成品应经检验合格后由业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被判定为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半成品,应堆放在不合格区域或待检区域,并做出醒目标识。

  B:成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由车间填写成品入库单。

  C:成品入库后,应按产品规格型号分区、分类、分批存放,并即时填制存放卡。

  入库单一式三联,分别由经办人、库房、和财务部存查

  4,成品出库:

  A;库管员按发货通知单组织货源,安排包装,填制出库单,发货时须当面与送货人员交点清楚(核对品种、规格、数量、外包装可靠性),送货人在出库单上签字验收。

  B:库管员发货后即时填写存放卡,清理现场做好清洁。

  发货通知单一式两份,经厂长批准(或经理)。分别由经办人、库管员存查,

  出库单一式三联,分别由经办人、库房、和财务部存查

  5,工具、辅料、备件的入库:

  A: 采购物资入库时,由采购人填写入库单,库管员接收签字。对质量要求高的或价值大的物品应由相关人员进行检验认可,对于未经同意,擅自采购的物品不予入库和报销。

  B: 入库物资应按类别、型号分别存放,设存料卡、标识牌,登记入帐。

  C: 日常工作中,物资库房人员应对入库物资的发放情况进行统计,关注生产必需和消耗量大的物资、及时上报使用情况,以便即时采购,确保生产。

  6, 工具、辅料、备件的出库:

  A:由使用部门开具领料出库单领出,经主管签字后,凭单发放。

  B: 工具、电器、备件类物品执行交旧领新的原则。生产中损坏的工具设备等,经生产管理签字批准,交回库房,重新领取新设备。

  C: 对不适合生产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工具、配件、辅料,领用人员可以退回库房,库管员通知采购人退货更换或重新采购。

  出库单一式三联,分别由经办人、库房、和财务部存查

  7, 盘存:

  A: 每月末,物资库管员对管理范围内的物品自行盘存一次,发现库存产品的'盈亏、损坏、品种、规格串混等情况,要分析原因,提出预防和纠正措施,并及时汇报。

  B: 每年12月底,由公司办拟订盘存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对公司内所有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清点;年末盘存应由以下人员参加:董事会委派的人员、厂长、生产计调员、财会人员、物资库管员和辅助工。

  C:总经理可根据需要,直接按排财会人员,不定期的到库房进行财务稽查。

  D:所有盘存结果,都要在盘存表上据实反映出来,对帐物不符的,主管领导应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六,公司根据需要,临时下达的其它工作规定。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 5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1)一天以内由拉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值日生打扫卫生,周末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设备保养、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卫生间须每天用水清洗。

  四、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6、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8、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9、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2、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3、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 6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第一章生产管理

  一、生产纪律

  1、工厂所有干部及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白班人员正常上班时间为:08:00—20:00,晚班人员正常上班时间为:20:00—08:00。如有特殊情况公司会另行安排。

  2、全体员工须着工装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等。

  3、上班时不得聊天说笑、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4、厂区及生产车间内禁止吸烟,玩打火机。

  5、员工上班时间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6、上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7、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或工作台上。

  8、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上下班时要将各自的区域清理干净,摆放整齐。

  9、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10、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规格要求生产

  11、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若影响了公司的总计划,自行加班完成任务。

  12、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

  13、车间员工与组长、机长、品管应互相协作,不得争吵、相互打骂。

  14、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仓管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理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

  15、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机长请假。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经班组长同意方可离开。

  16、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组长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

  17、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8、放假下班时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住车间大门。

  二、早会制度

  1、所有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车间进行工作交接,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2、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点名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迟到、早退按照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每天班组长必须分别召开例会,组长应将前一天的工作总结公布于众,包括作业不良、品质和出勤情况;并公布当日的生产计划和当天的工作重点,使员工对当天的生产及其他情况有所了解,例会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声音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三、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必须先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由组长签字机长确认后交到人事部批签,方可生效;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如有急病可电话请假,上班后补上假条,并出示病历卡,若不能提供有关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4、员工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两次。

  5、机长每月对每个员工的批假上限天数为2天,超过两天的须交厂长签字确认。

  四、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上、下货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手法作业控制手印、碰伤、划伤、脏污等人为不良现象。保证产品的合格率。

  4、操作人员对自己线上下下来的产品要做到自检,须保证自己检验过的产品均为合格品,满箱后贴上合格证,并签名。产品发货致客户后如发生客诉或退货现象,公司将会对此检验员作出相应的`处分。

  5、三品的划分:合格品、返工品、报废品,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第二章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按规定位置放置,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3、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4、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垃圾。

  5、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

  6、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五、安全生产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5、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6、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六、其它规定

  1、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2、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操作方法。

  3、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4、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5、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6、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7、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8、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机关处理。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 7

  一、本厂员工应遵守本厂一切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车间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对安排的职务和工种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

  二、员工*时的言行举止应诚实、谦洁,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以争取工厂荣誉。

  三、员工均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于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的员工为旷工论处,同时提前3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行为,迟到、早退罚款15元,旷工者不发当天工资及津贴,如有员工代打卡行为,每次罚款50元,另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均可以酌情处理。

  四、员工未经安排学*不得开动生产设备,仪器,各车间主管需严格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车间主管应做好带头作用,做好自身职务,领导好所属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情绪,同心协力把本厂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车间主管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对所属员工按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不得知情不报,蓄意隐瞒,一经发现,严重处理。

  七、员工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所罚的罚款拨入员工福利金,对工厂有贡献者或提供违反本厂规章制度情报者予以嘉奖,对提供情报者保密。 (以上金额为人民币)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 8

  为增强工厂员工的责任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职与选用

  1、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精神,创新精神。

  3、所有员工都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

  4、所有新进员工,都必须经人事行政部培训,并且在本员工管理制度上签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进生产线员工入职后1-7天为试工期,试用不合格辞退,无工资发放。入职后的生产线员工按目标产能制计时,第二个月计件,多劳多得。非生产线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时间依工作内容定。遇有特殊情况,或者遇时间调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厂实行指纹识别打卡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写补卡申请,部门主管签字证明,由厂长最终签字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遇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应填写补卡申请,在24小时内交由厂长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作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与旷工:

  ①迟到/早退: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未按时打卡上班算迟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迟到/早退的处罚:迟到/早退每1分钟罚款1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③旷工:迟到或者早退30分钟(含)以上者算旷工,30分钟以上至4小时算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者算旷工一天。旷工半天,扣罚一天半工资;矿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计件员工罚款时,按公司标准工资进行扣除),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计一个月旷工五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发工资。

  3.请假

  1)请假程序:请假需本人填写请假单,由工厂授权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员级(含)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具有职务代理人签字。生产线员工请假签至主管,管理人员请假签至厂长;职员请假必须逐级签核,不准越级请假。凡是请假人员需以签字同意之日起执行。员工请假必须需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电话请假,特殊情况下需经主管批准,并事后补写请假条,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区级医院或指定的医院开具之《病历单》,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进厂未满一年者不可请超过三天之事假;进厂满一年者方可请长假,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请一次长假。无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过12天。

  4)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员工请长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员请长假需提前十天。请假最小时数为两小时,不足两小时者以两小时计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所有请假单必须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员工请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将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

  4.考勤奖励:每月对按时上下班的员工实行全勤奖,每月未迟到,早退,旷工,并未请假的发放全勤奖50元。

  5.加班

  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时,各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时间加班,加班多少小时等。安排加班时,各部门需在当天下午15:3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核准后方可生效。无经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时无效。如因职务及工作需要,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之加班安排。各部门必须如实记录员工加班工时,若发现少记或多记,主管连带处分。所有加班工时无效。

  6.调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停电等,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调休安排。这也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

  三、离职规定

  离职规定分为四种:辞职、辞退、开除、自离。

  1、辞职

  1)满试用期的所有职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辞职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经拉长、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员和文员级以上人员最终须经厂长核准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级人员由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并在离职前交接好工作,在约定日期领取工资。

  2)新进员工工作未满半个月即辞工的,扣罚全部工资;急辞工的,扣罚一个月工资。

  2.辞退(解聘)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1)工作散漫,屡教不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多次违反工作、厂规厂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者。工作生产怠工,影响生产进度而不能保证客户交期,导致公司信誉、经济受到损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论,影响和打击报复公司人员的工作、生产积极性者。破坏公司公共设备设施和财产者。泄漏公司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文件和其它相关机密者,严重送司法机关和处理。

  3)公司歇业、转让、业务紧缩、亏损,不可抗力需暂停工作或生产一个月以上时。公司因生产技术变化,有必要减少员工而无适当工作可提供安置时。

  4)员工经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职务工作生产,也不宜改调其他工种职务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生产工作无法完成或滞后者。记大过而无改正者。

  5)辞退单由拉长填写,经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辞退人员原则上将不再予以录用,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公司将依法追纠赔偿。

  3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1)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者。偷盗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机密者,打架斗殴者,在宿舍内或上班时间赌博、酗酒或吸毒等。

  2)开除人员之辞退单由部门主管填写、行政部签核后生效,公司开除人员公司将不再予以录用。

  4.自离

  1)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作自离处理。尚在试用期之员工旷工一天以上,作自离处理。

  2)凡自离人员扣除全部工资,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依法诉请司法机关追纠赔偿。

  四、行为准则

  为了员工与工厂的.安全运行,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工作期间,应了解,注意安全生产知识,遵守本厂行为准则,以做到安全生产。

  1)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长发(女员工有长头发的,工作期间应将头发束起。),应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乱丢乱放材料机器设备等,注意工作范围的整洁卫生等。

  2)未经培训,不得胡乱使用相应机器设备,否则发生事故时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员工应爱惜工厂一切生产机械设备,正确操作机械设备,节约使用生产材料。不得故意损坏工厂设施设备,下班后及时检查并关闭设备及电源。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元。

  3)根据工厂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绝。

  4)应坚守自己岗位,不得闲谈,嬉笑,打闹,胡乱串岗,甚至工作时间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禁止在厕所抽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违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部门处理。

  6)员工应遵纪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若发现偷盗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部门处理。

  7)员工对公司管理有意见的,应当面或者找厂部有关领导逐层提出申诉,任何人不得意气用事,怠慢工作,聚众闹事或者做出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立即开除,不做工资结算。

  8)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工厂,上班时间原则上谢绝亲友探访。

  9)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厂正常生产的,将提请相关**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扣罚全部工资。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按上述规定执行。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 9

  为了适应本厂内治安防范工作的需要,更好地维护厂内治安秩序,搞好保卫队伍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保卫组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作用,现结合我保卫组实际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以下管理实施细则:

  一、严格文明执勤

  1、仪表文明:执勤组员应服装整洁、佩正上岗。标志醒目齐全,禁止留长发、穿拖鞋、打赤膊、单穿背心、单穿内裤上岗,严禁流动吸烟,违者罚款10元。

  2、语言文明:门岗组员在执勤中要注意规范语言,文明礼貌用语,处理问题不能态度粗暴。

  3、行为文明:执勤中严禁打人、骂人,凡发生打人、骂人者,除按厂部相关规定处理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打人者承担,组内给予20—100元罚款,并通报全厂。(制止违法乱纪行为除外)

  二、认真履行保卫职责

  1、执勤期间组员应思想集中,精神饱满,服从领导安排,严禁消极怠工。

  2、门岗组员执勤要做到勤问、勤看、勤检查、对进出厂的各类人员、车辆、物资要严格按本厂出入厂规章制度执行,认真检查,核实记录,符合规定者才放行。若有不符合规定放行者,将按出入厂管理规定处罚。遇到不能处理的'事情,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3、值夜班组员要勤观察、勤巡逻,对重点部位门、窗、锁、物资勤检查,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灾害工作。交接班要做到认真、仔细汇报,并作书面交班。交接班不认真、仔细,对发现问题解释不清楚,上班人员不能离开,必须继续留下至有明确结论为止。

  4、在岗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者,一次罚款20元。

  5、严禁酒醉上班,或在岗位上饮酒,经组长查证属实一次罚款10元。

  6、保卫组员在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监守自盗者,除赔偿单位经济损失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7、组长值班不巡逻,不查哨,一次罚款20元,累计计算。

  8、因疏忽大意或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火险,不及时处理汇报,按情节轻重予以20—100元处罚。

  三、加强执勤纪律

  1、准时上班到岗,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2、上班不佩戴出入证一次罚款5元,与工作无关遗失者罚款10元。

  3、凡迟到,早退15分钟一次罚款5元,迟到30分钟罚款10元。

  4、严禁在岗睡觉,打牌,或带无关人员到岗位聊天。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工作时间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脱岗参与打牌,赌博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通报全厂。连续三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严格请假制度

  1、病假除重、急病情外,一律以医院开具证明及病历为依据,且入院就诊前必须向组长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必须有事假条,四小时内由组长批准,半天以上需经保卫分管厂长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司按旷工处理。

  3、未经保卫组长同意,正当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换班,未经许可换班的一次分别罚款20元。

  4、保卫组长应随时保证通讯畅通,以应突发事件急调。保安组长应带头执行,以上各项,以身作则,并认真监督,若有违反或隐瞒包庇,经查实后将加倍处罚。保卫组内若有月累计处罚在三次(含三次)以上者,保卫组内部将予以50—100元罚款,年累计处罚在六次(含六次)以上者将退回劳工部门解除劳动合同。

  五、奖励制度

  1、保卫组人员能在同一周内有三次(含三次)以上发现并制止出入厂违规行为者,给予奖励10元。(从违规罚款金额中加奖)

  2、对检举保卫组内部有关违反规定的检举者奖励10元/次。

  3、对制止打架、斗欧一次,给予制止者奖励10元。

  4、对查出偷盗行为的立功者,按罚款的比例予以奖励(以罚款金额的10%嘉奖个人,罚款金额的20%奖励保卫组。)有重大立功表现者予以重奖。

  5、对在守卫、巡逻,执勤过程中现行捉获盗窃及各类案犯的当班门卫分别视情况予以奖励,案犯够治安拘留的奖励30元,够刑事拘留的奖励50元。同时在厂内部产生罚款的将按罚款金额的10%奖励捉获者,按罚款金额的20%奖励保卫组。

***厂

  20xx年8月20日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 10

  第一条 保持台面整洁,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台面及工作范围内地面的'卫生清洁,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及时关机。

  第二条 一经发现浪费物料、损坏物料者,限期改正,并按物料价值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条 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四条 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工厂或他人的财物。一经发现在厂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员工私自占有厂内财物,均按偷盗处理.

  第五条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 未经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 早上8:00 到12:00

  中午13:30 到18:00

  晚上19:00起至21:30

  不得早退、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10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 口头警告。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上班时间,不得无故出厂,请假须提前一天告知.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六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开始施行。


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合集5篇(扩展6)

——艺术培训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合集5篇

  艺术培训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1

  1 、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

  2 、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功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校。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10%,(5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20%。无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100%。

  3 、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反映强烈者每次扣本课时费10%。

  4 、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交由学校教务处。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须打扫卫生。下班离开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7、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8、上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必须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对缺课

  艺术培训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2

  为规范学校的档案管理和有效地使用档案,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1、办公室在学年之后装订好文件、通知档案;年度考核之后的资料存档;其它资料的存档。

  2、教导处每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存档;“六认真”检查资料的归档;普九资料的归档;教研活动资料的归档;其它有关资料的归档;

  3、德育处每期的纪律卫生检查资料归档;班级评比、评优选好的资料归档;德育活动归档;班主任工作笔记、计划的归档;其它相关资料的归档。

  4、后勤处相关资料按时分类存档。

  5、团总支每期的活动资料归档;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资料归档;组织建设归档;其它相关资料的归档。

  6、每部门的档案应做到条理清晰、分类明确、装订规范。

  7、各类通知、文件应先送到办公室,然后分发到各部门。

  8、部门的各种资料聘及时归类装订存档。

  艺术培训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3

  一、档案保密制度

  1、严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杜绝以各种形式泄露档案材料中有关保密的内容。

  2、各类档案材料必须指定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专(兼)职人员进行集中管理。

  3、严禁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需保密的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和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应指定专人进行销毁,不得当废纸处理。

  5、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坚持下班、外出时认真清理、存放好档案和关窗、落锁制度。

  6、档案人员一旦发现档案材料有丢失情况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采取措施进行查找,并追查责任。

  二、立卷归档制度

  1、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向档案室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擅自处理。

  2、学校档案室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五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学籍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科技档案、基建、科研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3、学校档案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个保管期限。

  4、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分结果。

  5、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园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6、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洁。

  7、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8、归档文件目录分保管期限装订并编制目录。

  三、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库房需保持适宜温湿度,适时通风降温。

  2、档案库房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和双保险锁,库房照明必须使用白炽灯。

  3、严禁在库房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用其他物品。对库内照明线路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防止短路引起火灾。

  4、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5、要坚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如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报告,对破损或褪变档案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6、档案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严禁将有害物质带入库房。7、档案室管理人员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

  四、档案查阅制度

  1、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各方面的查档需求,充分发挥档案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2、档案人员要熟悉家底,了解需求,掌握规律,做到主动、及时、准确提供利用。

  3、本单位工作人员查阅其所属业务档案,需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并有责任及时将查阅档案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室。

  4、凡外单位查档者必须持有该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档内容和用途,履行登记手续,经有关领导同意的方可查阅。

  5、档案一般不许外借,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但必须按期归还。如超过规定时间还需借用,应办理续借手续。

  6、凡查、借阅者对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应确保安全、完整,不得撕毁、拆卷、划线、打圈、涂改、剪页、水湿、烟烧,以保证档案的完好无损。

  7、利用者必须遵守保密规则,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准复制、拍照和对外公布。凡摘抄的有关档案材料,用后一律交档案室保存。

  8、借阅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当面清点。

  9、如遇借阅人员将档案丢失,应及时报告档案室,写出书面材料,利于采取补救措施。

  五、学校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

  1、学校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关于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

  2、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学校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

  3、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方可执行销毁。

  4、档案专(兼)职人员因工作变动,需办移交手续时,应将全部档案材料清点后,交予新的负责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5、交接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手续,有关人员签字,并注明交接时间,案卷数目等,以备查考。

  艺术培训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4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专职(或兼职)管理,按《小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建立档案。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大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艺术培训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5

  总则

  1、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学校工作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3、各部门重大活动和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均由本学校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学校档案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法。

  2、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3、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4、对本学校各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

  5、办理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工作岗位职责

  一、分管领导职责

  1、分管领导负责机关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学校档案工作的宏观建设,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水*,确立档案为学校和部门服务思想。

  2、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检查、督促,确保完成档案工作任务。

  3、根据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支持、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4、关心档案室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学*,表扬和奖励作出贡献的档案人员,以促进、提高档案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二、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热爱档案工作,努力学*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

  2、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划草拟本学校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按规定做好文书档案的工作和*时的归档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全部档案,做好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工作。

  5、熟悉本学校室藏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热情接待查档人员,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6、认真做好库房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

  7、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档案法律法规,协助专职档案员在学校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学*宣传活动,增强全体教师归档意识。

  2、认真参加学校年度文件材料归档等档案业务活动,注意收集本部门工作所产生的档案材料,依照分类方案随时归入有关卷夹(盒)内。

  3、每学期末按照要求对本部门所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并向档案室移交。


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合集5篇(扩展7)

——洗浴员工管理规章制度合集5篇

  洗浴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1

  1、上班迟到、早退的罚50元。

  2、上班不穿工装或工装不整洁的罚50元。

  3、没有做好交接班的罚50元。

  4、没有备用和管理好客用品的罚50元。

  5、没有及时报告维修耽误正常营业的罚50元。

  6、坐着和客人说话,和客人说话不用礼貌用语的罚50元。

  7、上班串岗、空岗的罚50元。

  8、上班不请假外出和请假超时的罚50元。

  9、未经批准上班会亲友的罚50元。

  10、不按规定打饭、吃饭的罚50元。

  11、营业区内洗衣服的.罚50元。

  12、不按规定洗澡的罚50元。

  13、使用客用品的罚50元。

  14、非工作时间进入工作区的罚50元。

  15、宿舍卫生不合格的.`罚50元。

  16、没有特殊指派坐电梯的罚50元。

  17、不爱护公司财务和不节约能源造成损失的罚50元。

  18、晚10:00前不回宿舍的罚100元。

  19、上班或在宿舍打闹、喝酒、赌博的罚100元。

  20、不遵守值班时间和值班睡觉的罚100元。

  21、没监督和配合好技师部门工作的罚100元。

  22、上班或在宿舍打架的开除没工资(后果自负)。

  23、不服从管理,顶撞领导的开除没工资。

  洗浴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2

  1、营业场所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2、场所内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区域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管理组织每周开展卫生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建立卫生档案。

  4、卫生专(兼)职管理员负责对场所内的卫生进行经常性卫生检查和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5、营业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等,墙面、挂图、壁灯干净无尘。

  6、对公共卫生区域每天彻底消毒,有废弃物盛放容器并加盖。

  7、场所内的'卫生间机械通风良好,地面必须保持干燥洁净,便池、马桶、面盆随时清理干净,台面、镜面、烘手机干净无尘。

  8、营业场所内及客房应加强自然通风,保持机械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机械通风设备按卫生要求每周清洗过滤设备并做好记录,保证室内足够的新风量。

  9、浴室入口处设有“禁止性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就浴”的标记,并标志明显。

  10、浴室的更衣箱应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消毒宜采用84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液的配制比例参照产品说明书)。

  11、公共浴室休息厅内要安排合理的床位占地面积,防止室内人员拥挤。

  洗浴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3

  1、夜班服务员每晚2:00留宿客人的手牌号登记在册,以便询问客人;

  2、更衣服务员在为单独的某位客人开锁时必须主动询问“客人几位”并与登记在册的手牌号核对,如正确方可开锁,不正确应继续询问其随身衣物特征,如衣物与其说说相符,方可允许其更换衣物,否则及时没收手牌,并通知值班经理;

  3、更衣服务员在更衣值班时必须保证2人以上,严禁更衣室内1人或无人值班。

  4、男更衣服务员,固定在2个入口处站位,严禁在更衣后排站位或逗留;

  5、男更衣碰锁:在客人锁好后帮助客人检查是否锁好,主动帮助客人检查锁芯与锁边的'标识是否对齐,提醒客人锁好更衣柜,如发现有未锁好的更衣柜应及时通知领班找到客人锁好更衣柜。

  6、严禁服务员私自用客用手牌开启宾客更衣柜。

  7、男更衣、二次更衣服务员在本岗位拾到的物品,如:香烟、手表、手机、手包等物品,应主动上交吧台,严禁私自保存。

  8、垃圾每天必须固定由组长和一名服务员倾倒,严禁由2名以上服务员倾倒。

  9、严禁将个人衣物装如纸袋、塑料袋内带入公司,大件衣物可存在指定位置,只允许穿着工装进入营业区。

  10、严禁顾客带包上楼休息。

  11、各组组应做好对班后服务员携带物品的检查,并自查后集体下班。

  洗浴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4

  为加强太阳能洗浴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好洗浴设备,给公司全体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洗浴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浴室开放时间

  女澡堂:下午:3:00―5:30时

  男澡堂:下午:3:00―5:30时

  二、办卡手续

  1、凡在xx公司本部工作的员工(包括社区、医院员工),由本人持单位开具证明、人力资源部核实,个人交纳x元磁卡抵押金到总务科洗浴管理室办理磁卡,按照不同工作岗位充值洗浴时间。

  2、洗浴磁卡若丢失或人伪损坏,原磁卡充值的洗浴时间全部作废,员工由本单位开具证明,交磁卡成本费x元到洗浴管理室补办,

  三、磁卡的存放和使用

  1、请将此卡存放至干燥、无磁场的地方。损坏或无法使用时,可到管理室重新缴费20元补办新卡。

  2、浴室读卡器是微弱电电源,插入磁卡后,请勿任意掀动,以防出现意外。

  3、遇有洗浴设备出现故障不出水时,可联系浴室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四、充值类别

  1、一线员工:包括在岗员工、大集体员工。

  2、大班人员:包括在岗员工、大集体员工、大班机关科室及单位办公室员工

  五、充值洗浴时间

  1、机修厂支柱车间人员每人每月洗浴时间xx分钟。

  2、大班生产性人员、单位办公室人员及机关科室每人每月洗浴时间xx分钟。

  3、充值洗浴时间可根据季节进行调整。

  4、每月各单位核实员工出勤情况,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各单位将核准情况交管理室,每月员工出勤满18天及以上者享受全月洗浴时间数,不足18天者减半充值。

  5、洗浴卡实行实名制,只限公司在职员工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如发现有借卡人员洗浴者对责任人罚款x元,并与单位挂钩,发现一次罚单位负责人x元。

  六、充值方式及充值时间

  1、每月洗浴卡在进行充值前,洗浴卡内结余的所有洗浴时间将全部清零后,再进行充值。

  2、公司员工洗浴卡充值时间为每月x日―x日。

  3、充值管理人员要严格充值制度,绝不能私自充值,发现一次罚款x元,调离工作岗位。

  4、各单位上报员工人数要准确无误,对不能正常上班或长伤、病假、事假、停薪留职、辞职的员工应及时上报洗浴管理室,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单位负责,并对单位罚款x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x元。

  5、总务科要及时将每月充值的数额和违反洗浴管理办法的人员一并如数上报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根据文件规定对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七、IC卡使用说明

  1、首先将IC卡放入节水控制器插卡槽内,数码显示IC卡内剩余洗浴时间。

  2、用手在控制器红外感应区前晃动一下,控制器电磁阀开启,水流出,同时控制器开始计数,动态显示卡内剩余洗浴时间。

  3、用手在红外感应区前再次晃动一下,电磁阀关闭,水断流,同时控制器显示IC卡内的剩余洗浴时间。

  4、重复用手在控制器红外感应区前晃动可实现电磁阀的再次开关,使用完毕后取出IC卡。

  八、浴室卫生管理规定

  1、浴室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浴室管理的各项规定,浴室内严禁洗刷衣物、鞋等物品,每发现一人次对管理人员罚款x元。

  2、更衣室、工作室设施要保持干净整洁,否则对浴室管理人员罚款x元。

  3、更衣室和浴室地面、墙壁每天清理一遍,保持干净整洁,不准有污垢、锈迹,否则对澡堂管理人员罚款x元。

  4、浴室内更衣室、值班室、浴室走廊、地面每天清理一次,否则对管理人员罚款x元。

  5、浴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否则对责任人罚款x元。

  6、浴室门窗、玻璃每周清理一次,做到窗明洁净,否则对管理人员罚款x元。

  7、浴室更衣室、值班室、走廊等房间要一旬一清理,保持无灰尘,无蜘蛛网,否则每次对管理人员罚款10元。

  8、要认真维护好、看管好洗浴自动设备,如发生人为破坏,对责任人罚款xx元。

  九、洗浴人员管理规定

  1、澡堂更衣箱为公用设施,除按规定分配之外,严禁私自上锁占用,违者罚款x元,并拆除锁具。

  2、洗浴人员洗浴要合理安排时间,分批进行洗浴。洗浴时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和管理人员联系。

  3、洗浴人员要妥善保管洗浴卡,不得和手机、高温、有磁性的物品在一起存放。

  4、浴室内严禁停放自行车、电动车,不准堆放各种杂物,违者罚款x元。

  5、洗浴人员一律需持洗浴磁卡入内,严禁在浴室内洗涤衣物,发现一人次罚责任人x元,单位负责人x元。无洗浴磁卡入浴室洗浴者,发现一人次罚款x元。

  6、洗浴人员要服从浴室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浴室管理规定,不准在更衣室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拧湿毛巾等;不准在洗手盆内洗涮衣物,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违者罚款xx元。对无理取闹、打骂工作人员者按《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7、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8、爱护好浴室内的公共设施,确保公共设施完好,若损坏公共设施的,要照价赔偿并处以x元以上罚款。

  十、对工作人员的`要求

  1、设立专门交接班记录,注明两班人员交接班时间与室内设施完备情况。

  2、值班人员加强责任意识,不得无故脱岗,禁止玩岗、串岗。

  3、管理人员注意文明礼貌用语,耐心解答员工遇到的问题。

  十一、维修及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安全服务。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加强洗浴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及时处理各类故障和问题,做到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如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汇报,不能影响员工正常洗浴。

  十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洗浴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5

  规章制度:

  1、夜班服务员每晚2:00留宿客人的手牌号登记在册,以便询问客人;

  2、更衣服务员在为单独的某位客人开锁时必须主动询问“客人几位”并与登记在册的手牌号核对,如正确方可开锁,不正确应继续询问其随身衣物特征,如衣物与其说说相符,方可允许其更换衣物,否则及时没收手牌,并通知值班经理;

  3、更衣服务员在更衣值班时必须保证2人以上,严禁更衣室内1人或无人值班。

  4、男更衣服务员,固定在2个入口处站位,严禁在更衣后排站位或逗留;

  5、男更衣碰锁:在客人锁好后帮助客人检查是否锁好,主动帮助客人检查锁芯与锁边的'标识是否对齐,提醒客人锁好更衣柜,如发现有未锁好的更衣柜应及时通知领班找到客人锁好更衣柜。

  6、严禁服务员私自用客用手牌开启宾客更衣柜。

  7、男更衣、二次更衣服务员在本岗位拾到的物品,如:香烟、手表、手机、手包等物品,应主动上交吧台,严禁私自保存。

  8、垃圾每天必须固定由组长和一名服务员倾倒,严禁由2名以上服务员倾倒。

  9、严禁将个人衣物装如纸袋、塑料袋内带入公司,大件衣物可存在指定位置,只允许穿着工装进入营业区。

  10、严禁顾客带包上楼休息。

  11、各组组应做好对班后服务员携带物品的检查,并自查后集体下班。


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合集5篇(扩展8)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合集5篇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1

  (一)、要明确一位副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应建立综合档案室合和建综合室档案专柜。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要将档案工作和档案上等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工作职责;纳入教职工范围和考核奖惩制度。

  (三)、档案人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单位文书、教学、教育、会计、后勤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学校党、政、工、团(队)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会计档案:是指学校的财务工作中形成的帐、表、凭证等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后勤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4、学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个保管期限。

  5、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要用毛笔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四)、综合档案室要做到有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五)、借阅制度

  1、外单位人员查阅本校档案必须持组织介绍信。

  2、严守档案材料机密,不准随便转借档案。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和复制。

  3、爱护档案,不得拆卷、涂改、撕毁、圈点、划道、拆叠等。

  4、经批准摘录的材料,要经档案室工作人员审查。证明性材料,必须校对无误后盖章。

  5、外借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档案人员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七天,超过时间另行办理手续。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了解需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档案室应根据工作编制大事记、组织沿革、基本情况、数字汇集、专题概要及综合档案室简介等有效的检索工作和参考资料,为提供利用档案创造条件。

  (七)、学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学校综合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本单位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防止失密。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2

  为了使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安全、保密和便于查找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制度:

  1、由教务科指定专人进行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工作。

  2、各科室进行编号登记,每学期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增员缺档的教师即时建档。

  3、教师业务档案的封皮、目录、规格、样式力求统一。

  4、查阅教师业务档案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业务校长同意,方可查阅。

  5、根据查阅单位用途,档案管理人员按需提供材料,就地查阅。

  6、教师业务档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业务校长批准方可借用,但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时归还。

  7、查阅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8、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在学校党委、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业务校长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同时,与人保科搞好协调工作。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3

  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档案(以下简称业务考核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业务考绩档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就业务考核档案建立归档,收集,传递,传阅,保管等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每个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建立业务考核档案,作为对本人考察、使用,晋升、奖励的主要依据。业务考绩档案由学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和保管。

  二、业务考绩档案范围

  1、任职资格申报表。

  2、考核材料。

  3、成果材料。

  4、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价值的表册和材料,如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上公开课、作辅导报告、优秀教案、先进班主任工作小结等方面。

  三、业务考核材料的收集。

  1、按归档材料的范围,形成收集归档材料的网络,将专业技术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己办理完毕的有关材料经负责人审核后,及时送交业务考绩档案的负责人。

  2、业务考核档案的负责人应在每年6――7月份到到有关部门收集一次,拾遗补缺,经清理后利用暑假分类归档。

  四、业务考核档案的传递和借阅

  1、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时,其业务考核档案应及时转入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转出时须办理登记注销手续,不得个人自带。

  2、部门借阅,一般在档案室进行,特殊情况,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但不得超过借阅期限,如本人要求查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但只能借阅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有关的组织推荐意见,鉴定、民意测验一般不允许查阅。

  3、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一周。如确因工作需要超期借阅,应办理续借手续。

  4、任何人不得涂改、增删档案材料,归还时要清点核对。如发现问题,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业务考核档案的保管和保密

  1、保管人员要模范地执行国家、机关上级机关和单位制定的档案工作法规、制度,忠干职守.积极地做好本职工作。

  2、保管人员要定期将收集的材料讲行清理、分类和归档,对已形成的档案定期进行检查。

  3、对业务考核档案要进行科学的管理,按照便于利用、便于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编号,要定期做好业务考绩档案的统计工作。

  4、保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的保密法规按照要求办事,做到万无一失。

  5、档案室要健全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特别每年雨季要做好防潮措施,并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4

  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档案(以下简称业务考核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业务考绩档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就业务考核档案建立归档,收集,传递,传阅,保管等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每个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建立业务考核档案,作为对本人考察、使用,晋升、奖励的主要依据。业务考绩档案由学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和保管。

  二、业务考绩档案范围

  1、任职资格申报表。

  2、考核材料。

  3、成果材料。

  4、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价值的表册和材料,如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上公开课、作辅导报告、优秀教案、先进班主任工作小结等方面。

  三、业务考核材料的收集。

  1、按归档材料的范围,形成收集归档材料的网络,将专业技术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己办理完毕的有关材料经负责人审核后,及时送交业务考绩档案的负责人。

  2、业务考核档案的负责人应在每年6――7月份到到有关部门收集一次,拾遗补缺,经清理后利用暑假分类归档。

  四、业务考核档案的.传递和借阅

  1、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时,其业务考核档案应及时转入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转出时须办理登记注销手续,不得个人自带。

  2、部门借阅,一般在档案室进行,特殊情况,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但不得超过借阅期限,如本人要求查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但只能借阅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有关的组织推荐意见,鉴定、民意测验一般不允许查阅。

  3、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一周。如确因工作需要超期借阅,应办理续借手续。

  4、任何人不得涂改、增删档案材料,归还时要清点核对。如发现问题,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业务考核档案的保管和保密

  1、保管人员要模范地执行国家、机关上级机关和单位制定的档案工作法规、制度,忠干职守.积极地做好本职工作。

  2、保管人员要定期将收集的材料讲行清理、分类和归档,对已形成的档案定期进行检查。

  3、对业务考核档案要进行科学的管理,按照便于利用、便于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编号,要定期做好业务考绩档案的统计工作。

  4、保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的保密法规按照要求办事,做到万无一失。

  5、档案室要健全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特别每年雨季要做好防潮措施,并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5

  (一)、要明确一位副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应建立综合档案室合和建综合室档案专柜。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要将档案工作和档案上等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工作职责;纳入教职工范围和考核奖惩制度。

  (三)、档案人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单位文书、教学、教育、会计、后勤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学校党、政、工、团(队)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会计档案:是指学校的财务工作中形成的帐、表、凭证等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后勤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4、学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个保管期限。

  5、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要用毛笔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四)、综合档案室要做到有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五)、借阅制度

  1、外单位人员查阅本校档案必须持组织介绍信。

  2、严守档案材料机密,不准随便转借档案。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和复制。

  3、爱护档案,不得拆卷、涂改、撕毁、圈点、划道、拆叠等。

  4、经批准摘录的材料,要经档案室工作人员审查。证明性材料,必须校对无误后盖章。

  5、外借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档案人员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七天,超过时间另行办理手续。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了解需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档案室应根据工作编制大事记、组织沿革、基本情况、数字汇集、专题概要及综合档案室简介等有效的检索工作和参考资料,为提供利用档案创造条件。

  (七)、学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学校综合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本单位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防止失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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