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了保证本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的持续有效性,杜绝厂区火灾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增强员工防火意识制定。
第二条 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b设备、企业财�b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职责分工负责,并与安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 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b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b、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生�b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主,防消结合”��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b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 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生�b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给生�b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後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後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後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後,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1、各生产岗位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缺失的,对车间部门负责人罚款30元/项;违规操作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调岗直至辞退。
2、各车间部门要健全安全责任制,设备安全落实到人。
3、各车间部门要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学*,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4、危险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及护拦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标志或安全防护设施,每项罚款50―200元。
5、劳保用品要按规定要求佩戴,违者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人次。
6、保卫科加强出入人员车辆登记检查,加强巡逻,确保厂区安全,因保卫工作不力,出现盗窃等安全责任事故,保卫科承担赔偿责任。
7、各部门要加强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门窗及时落锁,做好交接班安全检查,因内部管理不当导致公司财物丢失,相关部门照价赔偿。
8、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相关部门、人员要做好现场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对处理不当或隐瞒不报、推诿责任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100元直至辞退处理。
9、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评优一票否决。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正职经理
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决定本单位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2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制订本单位安全管理细则,并有权修订和废除细则中的条款,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安全奖惩办法。
1.3经常对下层领导、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4每年按比例拨给安全措施经费,对改革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音、治理尘毒危害负责。
1.5每2-3年必须申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2.各级技术负责人
2.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对本单位生产中的一切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2.2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时,将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的各个环节中,并检查执行情况。
2.3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组织可行性分析,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从技术上负责。
2.4经常对所主管的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2.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落实。
2.6按规定定期同正职领导申办技术总负责人的认可证。
3.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1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3.2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所管的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负责。
3.3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4领导所管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组织班组学*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执行情况。
3.5开工前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手动电动工具等设备设施、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开工作业。
3.6开工后要经常指导、检查、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检查机电设备、各种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遇有事故隐患做到立即整改,及时消除。
3.7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指挥,遇有紧急情况不得离开岗位,积极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对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3.8协助项目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做到每项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
4.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1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代,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4.2督促本组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3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会。
4.4对新调入工人做好现场安全教育。
4.5经常检查所管人员及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及时上报。
4.6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危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工地安全员职责
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本工地人员和新上岗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经常化教育。
5.2督促本工地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3负责督促和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情况。
5.4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本工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5.5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与工地负责人一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6协助工地负责人组织安全活动,制订或修订安全制度。
5.7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带头执行安全法规。
5.8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5.9督促工地文明施工,使工地安全标语及各种禁令标志保持完好无损。
5.10积极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
5.11及时报告工伤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安全检查原始记录。
6.职工的安全职责
6.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卫生设施。
6.2认真学*安全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技术和自我保护能力,在生产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
6.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而可能造成事故的指挥有权拒绝执行,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检举控告。
6.4认真学*并做到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个不准。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②三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③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④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启用
⑤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⑥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桅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安全生产十个不准:
①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
②不准高空抛物
③不准在提篮内乘人
④不准坐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
⑤不准酒后上班
⑥不准玩火、烧火和打闹嘻玩
⑦不准赌力、赌食
⑧不准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⑨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
⑩不准随便进入建设单位的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重要场所
二、装饰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发第393号》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本条例。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应挂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
第二章安全目标
第四条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两杜绝,一控制”,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伤亡事故,地面实现零死亡。
第五条对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考核目标:不发生公司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群伤事故,不发生非公司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不发生二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六条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
第七条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八条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第九条特殊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综合办公室主导,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综合办公室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第四章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公司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
(一)例行各类安全检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检查:
1、重大节假日、重大事件前后;
2、重复发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产形势不好时;
3、抵御可预见的影响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统一采取措施时;
4、外单位发生严重事故,本单位同样存在隐患时;
5、上级部门部署的检查活动;
6、行业规定、**要求、其他情况下有必要开展时。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要求:
(一)公司所属各矿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检查责任;
(二)安全检查内容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危害(隐患)、查“三违”、查落实为主;
(三)安全检查前须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闭环管理,并按规定反馈、上报,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备案,需要处罚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相关紧急措施。
第十七条各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
第十九条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归档备查。
第六章危险作业管理
第二十条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第二十一条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章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员工都要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
第二十三条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工作小组必须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作出明显的标记或记录。
第二十四条对轻伤事故以及未造成伤亡,但造成公司财务损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员工劳动安全纪律
第二十五条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集中注意力,不准酒后上岗、脱岗、私自换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第二十七条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货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条保证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从事生火做饭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禁止熬夜(如打麻将、扑克熬夜)后疲劳上班,发现后责令离岗休息并按旷工处理。
第九章应急救援与救护
第三十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工作。针对潜在的事故、灾害和紧急情况,分类制定相应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和处理的全过程。第三十一条为保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衔接性。
第三十二条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第三十三条公司所属各矿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伍,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建立救护队的公司,必须与当地区县煤炭部门所属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负责矿山应急救护工作,把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纳入地方防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之中。公司所属各矿应当建立与当地**、煤业集团应急组织机构的联络沟通机制。
第三十四条一旦发生公司事故、灾害,自下而上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授权由安全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由安全工作小组临时决断。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逐步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日试运行。
为加强对公司所属各分公司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总体目标的实现,特制本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认真学*国家电力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管理规定、规程、制度及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出适合于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2、贯彻ohsms18000标准后,各种安全台账和记录作为作业文件全部进入电脑,安全基础管理实现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具体要求
1、各分公司经理安全责任要到位,亲自组织落实上级
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亲自宣传贯彻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亲自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工作专题会、亲自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2、分公司必须有专职的安监部门或安监人员,安监人员要持证上岗。
3、坚持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原则,编制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按《管规》规定需要填写安全作业票的项目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严格按照施工措施有序施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规程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5、录用分包工程队伍时,确保建委的安全资格证和劳动部门的安全资格认可证齐全。
6、未遂事故要按事故对待,每月5日前要向公司安监部报出本单位上月安全事故月报表。
7、各分公司发生事故时,一定要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在事故发生当日电话报告公司安监部,在事故发生一周之内将事故发生的经过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公司安监部,不得隐瞒事故。
8、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9、每月组织召开由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
10、制定安全奖惩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的罚款要做为安全奖励经费,由分公司安监部门或专职安监员掌握使用。
11、每年终要向公司安监部报送安全工作总结和提出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议。
12、坚持开展班组班前会及班后会和周五安全日活动。
13、分公司使用的倒链等工器具,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检验,并做好记录
14、各分公司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菁华5篇)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
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营造安全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协厂商、外来联系业务的各人员。
第二条 安全生产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公司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采取三级教育,即分为公司教育、部门教育和班组教育三个层次进行。
第三条 公司特殊岗位的员工必须要求持有国家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整个公司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对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换工作。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和安全事故调查小组,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综合管理部安全员兼任,成员由保安员和各部门指定兼任的义务消防员组成;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各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员组成。
第六条 公司将安全责任按区域落实到各部门,各部门再具体分解落实,直至具体的个人,形成安全管理责任区,非责任部门在责任区工作的人员必须服从责任部门的管理。
第七条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
2.负责组织学*并贯彻执行本规定及其它有关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3.明确各自的消防管理责任并将本部门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
4.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对照本规定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
5.负责改善消防等安全条件及保护消防等安全设施;
6.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扑救;
7.负责协助调查火灾等安全事故原因。
第八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识:
1.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浸变压器、电容器、多油开关、发电机、甲、乙、丙类液体和一般固体物等火灾。
2.水不适于扑救油、带电的火灾,发生电器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用水灭火。
3.易燃液发生火灾时,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砂土、干粉灭火器等扑救,自燃物品发生火灾时可用水、砂土扑灭,也可用干粉。
4.凡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严禁同一仓库或同一室存放。
第二章 安全生产规定
第九条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严禁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操作旋转机床、钻床不允许戴手套。
第十条 生产制造部生产员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各类设备。开动设备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润滑或清理、调试,暂时离开设备或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并关闭电源。操作完成后,应关闭机床和电动机,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清除切屑时应使用钩子、刷子或专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违章操作而造成工伤事故者,严肃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十一条 凡有外露的机械设备传动机构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预防脱落,运转中的机器或传动机构装置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
第十二条 电器焊割操作时,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程,危险现场(周围有可燃物的)须配备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焊割现场,不得把点燃的焊割器具随意乱摆,焊割结束后,必须关闭电、气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本公司电工必须持有劳动供电部门核发的电工合格证才能上岗,如只有低压电工证人员严禁操作高压部分。电器维修操作人员应按《电气安装、维修的标准》和《电工手册》的规定操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不准乱接拉电线,严禁使用临时用电线,若确实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由专业电工布线,且临时电线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天。
第十五条 各类用电设备上的照明灯座应使用安全电压;各类电源开关,插座应完整无缺、安全可靠,200伏以上插座应安装接地线;堆放的物品距离各类开关、插座、电源线、照明及用电设备保持0.8米以上,并要留人行通道作紧急使用,不准在仓库、易燃易爆场所擅自安装用电设备,严禁把茶具、雨具、杂物放在电器设备的箱盖上,以防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 对用电设备的裸露部分,裸露导线,不论有电无电,不得随意触摸,严禁用湿手或赤脚拉电器开关,触摸电器设备,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运行,本公司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绝缘性能是否良好,线接头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和线路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测时如发现火花、短路、发热及电源线损坏等不良情况,应立即停电维修。公司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隐蔽线路进行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 公司配电房内须制订安全可靠的操作规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记录制度,必须配
备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测、检查所有电器设备,电器设施的各种保护装置要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地预防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配电室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要保持清洁和经常维修,发现有损坏或有问题的应及时汇报。配电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任何杂物。
第十九条 除划定的吸烟区外,严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厂区内吸烟,储存化学品和易燃的仓库严禁带火种和使用明火,机动车辆进入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二十条 公司范围内,严禁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在厂区内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要设特定地点专人保管。
第二十一条 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显眼的位置并划出固定的停放点,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车辆、木踏板、纸箱其它杂物等阻塞消火栓设备系统以及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条 消防器材是消防专用器材,未发生火警时,任何部门、人不得乱动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损坏消防器材,违者按消防器材价值的两倍扣罚(除特殊情况外),并按消防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有人乱动乱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权力和义务劝阻,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经常性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发现消防器材损坏或存在隐患的或需报废的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到综合管理部,由其负责更换和重新购置。
第二十五条 仓库的货物应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规定,货物必须按要求堆放整齐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仓管员有责任有义务统一安排一切进仓货物的摆放位置,各生产部门要给予仓库管理人员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十六条 装货叉车及中转车辆在厂区内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装运货物。装货叉车除驾驶员外严禁载人,严禁在运行中的叉车上站人。
第二十七条 在公司厂区内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范围内划出施工区域,并悬挂警示牌。严禁公司员工擅自进入已标明危险的施工区域,如因施工方未划定施工区域而造成本公司员工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生产部门使用的电器设备和电房内的各用电设备必须保证要有完整的操作规程(指南)或使用说明书,对一些有消防隐患或安全隐患的区域各部门必须标明警示牌或警示标语。
第二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安全员每半个月须对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查看各车间、仓库内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摆放、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并将结果上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发现问题后应将问题及时通报给责任部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未整改的报总经理处理。
第三十条 任何人员发现火警时,都应当立即报火警“119”,报“119”的程序是:镇定拔号、说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燃烧部位及燃烧物质的性能。任何部门、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三十一条 发生火灾时,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各部门消防责任人有权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扑救,必要时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1.通知部门切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2.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3.待扑救火灾后安排人员保护现场。
第三章 一般性处罚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为引起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提高员工的警惕性,公司对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构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对象为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找不到直接责任人的则处罚责任部门)。情节严重的.公司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还将给予责任人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着和使用劳保用品的、公司生产车间的设备操作工在工作期间违章操作的或酒后上岗的将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公司电焊工违规操作的将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叉车上站人的或载驾驶员以外其他人员的将给予100~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乱拉电线、擅自安装用电或危险设施的将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在安全消防通道处或在消防器材规定放置范围内乱堆杂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将给予50~3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七条 没按规定要求放置消防设备、灭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检查维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予以警告或处以该部门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
第三十八条 未发生火警时,如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损坏消防设施行为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500元罚款,并按价赔偿。
第三十九条 厂区内未在指定区域内吸烟的按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相应的法律。
第四十条 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的,违者一次罚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规定追究责任。未经批准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的,违者一次罚款100元以上。
第四十一条 在厂区内未经批准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的,违者一次罚款责任人(部门)300元,在存放危险品的仓库内使用火种或明火的罚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安全事故、I级安全事故、II级安全事故、III级安全事故。其分级标准如下:
1. 一般安全事故:
⑴ 造**员轻伤的,即员工负伤后需休假1日以上,一周以内的;
⑵ 公司造成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财产损失和工伤医疗、赔偿等,下同)。
2. I级安全事故:
⑴ 造**员次重伤,但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5~10级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 II级安全事故:
⑴ 造**员重伤,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1~4级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事故。
4. III级安全事故:
⑴ 造**员死亡的工伤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十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发生消防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报警并组织本部门力量迅速扑火并保护好现场。
2.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听从上级领导安排。
3.开展事故调查,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归属。
4.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5.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规定如下:
1.根据职责权限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须将责任追究到相关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
2.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I和III级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上级部门或董事会决定对总经理的责任追究和考核意见,同时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免职、辞退等。
3.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级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总经理决定追究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公司综合管理部将发出整改和考核通知书,无正当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将加重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制订和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营造安全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协厂商、外来联系业务的各人员。
第二条 安全生产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公司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采取三级教育,即分为公司教育、部门教育和班组教育三个层次进行。
第三条 公司特殊岗位的员工必须要求持有国家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整个公司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对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换工作。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和安全事故调查小组,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综合管理部安全员兼任,成员由保安员和各部门指定兼任的义务消防员组成;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各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员组成。
第六条 公司将安全责任按区域落实到各部门,各部门再具体分解落实,直至具体的个人,形成安全管理责任区,非责任部门在责任区工作的人员必须服从责任部门的管理。
第七条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
2.负责组织学*并贯彻执行本规定及其它有关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3.明确各自的消防管理责任并将本部门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
4.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对照本规定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
5.负责改善消防等安全条件及保护消防等安全设施;
6.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扑救;
7.负责协助调查火灾等安全事故原因。
第八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识:
1.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浸变压器、电容器、多油开关、发电机、甲、乙、丙类液体和一般固体物等火灾。
2.水不适于扑救油、带电的火灾,发生电器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用水灭火。
3.易燃液发生火灾时,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砂土、干粉灭火器等扑救,自燃物品发生火灾时可用水、砂土扑灭,也可用干粉。
4.凡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严禁同一仓库或同一室存放。
第二章 安全生产规定
第九条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严禁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操作旋转机床、钻床不允许戴手套。
第十条 生产制造部生产员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各类设备。开动设备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润滑或清理、调试,暂时离开设备或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并关闭电源。操作完成后,应关闭机床和电动机,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清除切屑时应使用钩子、刷子或专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违章操作而造成工伤事故者,严肃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十一条 凡有外露的机械设备传动机构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预防脱落,运转中的机器或传动机构装置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
第十二条 电器焊割操作时,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程,危险现场(周围有可燃物的)须配备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焊割现场,不得把点燃的焊割器具随意乱摆,焊割结束后,必须关闭电、气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本公司电工必须持有劳动供电部门核发的电工合格证才能上岗,如只有低压电工证人员严禁操作高压部分。电器维修操作人员应按《电气安装、维修的标准》和《电工手册》的规定操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不准乱接拉电线,严禁使用临时用电线,若确实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由专业电工布线,且临时电线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天。
第十五条 各类用电设备上的照明灯座应使用安全电压;各类电源开关,插座应完整无缺、安全可靠,200伏以上插座应安装接地线;堆放的物品距离各类开关、插座、电源线、照明及用电设备保持0.8米以上,并要留人行通道作紧急使用,不准在仓库、易燃易爆场所擅自安装用电设备,严禁把茶具、雨具、杂物放在电器设备的箱盖上,以防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 对用电设备的裸露部分,裸露导线,不论有电无电,不得随意触摸,严禁用湿手或赤脚拉电器开关,触摸电器设备,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运行,本公司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绝缘性能是否良好,线接头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和线路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测时如发现火花、短路、发热及电源线损坏等不良情况,应立即停电维修。公司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隐蔽线路进行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 公司配电房内须制订安全可靠的操作规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记录制度,必须配
备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测、检查所有电器设备,电器设施的各种保护装置要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地预防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配电室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要保持清洁和经常维修,发现有损坏或有问题的应及时汇报。配电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任何杂物。
第十九条 除划定的吸烟区外,严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厂区内吸烟,储存化学品和易燃的仓库严禁带火种和使用明火,机动车辆进入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二十条 公司范围内,严禁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在厂区内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要设特定地点专人保管。
第二十一条 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显眼的位置并划出固定的停放点,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车辆、木踏板、纸箱其它杂物等阻塞消火栓设备系统以及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条 消防器材是消防专用器材,未发生火警时,任何部门、人不得乱动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损坏消防器材,违者按消防器材价值的两倍扣罚(除特殊情况外),并按消防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有人乱动乱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权力和义务劝阻,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经常性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发现消防器材损坏或存在隐患的或需报废的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到综合管理部,由其负责更换和重新购置。
第二十五条 仓库的货物应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规定,货物必须按要求堆放整齐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仓管员有责任有义务统一安排一切进仓货物的摆放位置,各生产部门要给予仓库管理人员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十六条 装货叉车及中转车辆在厂区内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装运货物。装货叉车除驾驶员外严禁载人,严禁在运行中的叉车上站人。
第二十七条 在公司厂区内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范围内划出施工区域,并悬挂警示牌。严禁公司员工擅自进入已标明危险的施工区域,如因施工方未划定施工区域而造成本公司员工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生产部门使用的电器设备和电房内的各用电设备必须保证要有完整的操作规程(指南)或使用说明书,对一些有消防隐患或安全隐患的区域各部门必须标明警示牌或警示标语。
第二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安全员每半个月须对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查看各车间、仓库内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摆放、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并将结果上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发现问题后应将问题及时通报给责任部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未整改的报总经理处理。
第三十条 任何人员发现火警时,都应当立即报火警“119”,报“119”的程序是:镇定拔号、说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燃烧部位及燃烧物质的性能。任何部门、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三十一条 发生火灾时,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各部门消防责任人有权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扑救,必要时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1.通知部门切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2.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3.待扑救火灾后安排人员保护现场。
第三章 一般性处罚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为引起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提高员工的警惕性,公司对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构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对象为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找不到直接责任人的则处罚责任部门)。情节严重的公司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还将给予责任人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着和使用劳保用品的、公司生产车间的设备操作工在工作期间违章操作的或酒后上岗的将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公司电焊工违规操作的将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叉车上站人的或载驾驶员以外其他人员的将给予100~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乱拉电线、擅自安装用电或危险设施的将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在安全消防通道处或在消防器材规定放置范围内乱堆杂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将给予50~3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七条 没按规定要求放置消防设备、灭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检查维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予以警告或处以该部门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
第三十八条 未发生火警时,如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损坏消防设施行为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500元罚款,并按价赔偿。
第三十九条 厂区内未在指定区域内吸烟的按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相应的法律。
第四十条 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的,违者一次罚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规定追究责任。未经批准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的,违者一次罚款100元以上。
第四十一条 在厂区内未经批准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的,违者一次罚款责任人(部门)300元,在存放危险品的仓库内使用火种或明火的罚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安全事故、I级安全事故、II级安全事故、III级安全事故。其分级标准如下:
1. 一般安全事故:
⑴ 造**员轻伤的,即员工负伤后需休假1日以上,一周以内的;
⑵ 公司造成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财产损失和工伤医疗、赔偿等,下同)。
2. I级安全事故:
⑴ 造**员次重伤,但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5~10级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 II级安全事故:
⑴ 造**员重伤,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1~4级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事故。
4. III级安全事故:
⑴ 造**员死亡的工伤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十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发生消防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报警并组织本部门力量迅速扑火并保护好现场。
2.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听从上级领导安排。
3.开展事故调查,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归属。
4.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5.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规定如下:
1.根据职责权限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须将责任追究到相关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
2.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I和III级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上级部门或董事会决定对总经理的责任追究和考核意见,同时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免职、辞退等。
3.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级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总经理决定追究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公司综合管理部将发出整改和考核通知书,无正当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将加重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制订和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各项工作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1、公司设立安全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公司办公室是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2、事业部、职能部设立安全领导小组,部长为本部门生产安全和治安工作的领导者,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事业部、职能部下属各车间、班组、办公室设立安全员,承担具体安全工作。
二、社会治安
1、各部部长和负责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为本部门社会治安的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使每个员工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情况发生。
2、各级组织要教育员工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非法邪教组织及其歪理邪说的影响,抵制封建迷信和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
3、各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要加强安全防范,下班关好门窗,谨防盗窃和破坏活动,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财产安全。
4、员工在工作场所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严禁打架斗殴,损坏公共物品。
三、安全生产
1、车间安全
1)车间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是管理规划部,各事业部综合管理办公室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管理和保障部门。各车间、班组必须设立安全员,并制定安全员岗位职责。
2)员工在生产中必须执行有关生产管理规定和岗位工作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3)各部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产设备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体、放射性元素等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5)劳动保护、保健及用品的管理执行公司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6)各部可根据工作和生产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管理条例并监督实施。
2、库房安全
1)库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管理规划部负责。
2)库房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库房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对贵重物资要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和财产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管理办法》。
3、办公区安全
1)各事业部、职能部对本部办公区的安全负责。办公区的安全管理应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各部门安全员要定期对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
2)发现设备故障后要及时修理或报告有关部门,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问题扩大或引发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严禁动用明火和超负荷用电,以消除事故隐患。
4)未经公司安全委员会同意,办公区内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险物品,必须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否则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5)要害部门及重要岗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对现金、文件和贵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员要经常检查锁具及安全报警系统,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4、文件资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公司办公室;质量体系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质量办公室;财务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财务金融部;已归档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资料室,未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由各部门管理。
2)各部门应按有关保密制度及文件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文件资料,对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文件资料的收发、批阅、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要健全登记制度,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处理或丢失。
3)属公司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专有技术、软件、图纸资料等必须由公司资料室严格管理,严防侵权和泄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5、计算机网络安全
1)公司网络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部门是公司研发部网络中心。
2)计算机网络安全执行公司颁发的《股份公司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
3)严禁任何人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计算机网络给国家和公司利益造成损害。
6、车辆交通安全
1)公司办公室是公司车辆、专职和特定司机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2)公司交通安全工作归属冶金自动化研究院交通安全委员会管理,每个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及公司有关车辆管理规定,服从交通安全委员会的管理。
3)公司车辆、专职和特定司机管理执行公司颁发的《车辆管理办法》和公司办公室的管理规定。
7、物品出门管理
1)公司物品出门的管理监督部门是公司办公室。
2)凡持公司物品出门(包括设备发货)一律要持有公司的持物出门证,并主动接受冶金自动化研究院门卫的检查。未经批准,任何人严禁将公物带离公司。
3)各部门处理废旧物品时,也必须持有公司的出门证。
4)公司办公室委托各事业部综合办公室办理本部门持物出门证。其他部门的持物出门证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对外发货须持有公司市场营销部的发货通知单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出门手续。
四、防火及安全用电
1、防火和安全用电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安全员要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及电路,发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修理人员及时维修,以免酿成事故。
2、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断开电源,并在电源处悬挂断电检修标志,严禁带电操作。凡生产中的带电调试和实验工序要划定作业安全区域,带电作业区及带电设备要设立明确的警示标志,以免发生危险。
3、未经许可,办公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确实需要使用,须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各部门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以免发生事故。
4、办公及工作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下班时务必关断电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修理电路及用电设备须有电工上岗证,无证人员不得修理电路及电气设备,更不得修理高压电路和设备,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6、使用电、气焊设备要有上岗证,严禁无证操作,以免发生火灾。因工作和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确保安全,铺架临时线路须由电工负责,并经部门安全员检查,确保安全。
7、不得在贴有禁烟标志的车间及办公区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在非禁烟区吸烟时不得乱扔烟头,以免发生火灾。
8、位于各部门责任区的灭火器及消防用具由各部门安全员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可靠,严禁随意移动。发现失效、丢失等立即向公司办公室通报,以便及时处理,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和完善。
9、公司办公区各楼层及生产车间要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严禁乱放杂物堵塞通道、楼梯和门口影响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
五、特殊物品管理
1、车间和办公区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执行公司《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各部综合办公室及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生产和工作用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执行国家有关放射性物品管理规定,严禁随意存放、使用。其移动和使用要通过公司办公室向*管理部门申报,相应产品的销售要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3、公司贵重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确保安全,并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要落实到责任人并要有严格的管理手续,发生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各部门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现金的管理要执行公司的《现金管理规定》。否则一旦发生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六、事故处理及处罚
1、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同时酌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伤者,保全设备,保护事故现场等候处理。严禁隐瞒事故、拖延上报或破坏现场。否则将对有关当事人严厉处罚。
2、属于员工工伤事故,需办理工伤手续的,事故部门应在24小时内通过公司办公室向劳动部门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关部门的诊断、鉴定材料。因部门申报延误造成办理手续困难或经济损失的,由发生事故部门承担责任。
3、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对于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等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5、公司可根据事故损失的轻重及责任程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赔偿、罚款、记过、撤职、解除劳动关系等。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用5份
第一条 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第三条 各车间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第四条 各车间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安监部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 公司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第六条 公司应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第七条 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第八条 在安全状况下,任何部门与个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消防安全设施及其附件和线路。因检修、建筑装修和改造确需移动、更换消防安全设施时,必须事先向所在部门及安监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必须负责将消防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第九条 在公司、车间运输与搬运物资及安装改造过程中,应注意周围消防安全设施,以免碰撞损坏。如因不慎损坏了消防安全设施,应及时报告公司安监部。负责管辖的部门、车间有权要求损坏方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条 消防安全设施周围,严禁堆放各类物品。
第十一条 消防报警探头下方80㎝内,严禁存放物品。
第十二条 严禁在消防管网和喷淋头上吊挂杂物及景片等物品。
第十三条 自动消防设施的操控设施周围应保持整洁、畅通,不得进行遮挡或堵塞。
第十四条 严禁用热源、发烟物品靠*报警探头、喷淋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
第十五条 严禁在消火栓接合器周围停放车辆和摆放物品。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报告。
4、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河南省消防条例》
3.4**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办公室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7.2公司办公室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集团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
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
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及时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报送办公室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记录
6.1《消防安全责任书》《动用明火审批表》
6.2《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
6.3《消防器材管理台帐》
***《消防安全检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
7.其他相关文件
7.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7.2《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7.3《化学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
7.4《油类管理办法》
7.5《应急疏散预案》
——关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菁华5篇)
为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给员工提供一个健康、有序的休闲娱乐场所,同时为了更合理、有效、安全地用好现有健身器材,健身房使用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1、健身房由行政办负责组织和管理。
2、健身房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六13:00—15:00);(周日9:00—11:00;13:00—15:00)。具体时间根据参加人数随时变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健身房是酒店供职工业余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的场所,健身房只对本酒店职工开放,谢绝公司外部人员进入。严禁带儿童、幼儿进入健身房,以防受到意外伤害。
4、员工进入健身房尽量穿干净的软底鞋。使用健身器材需穿运动服、鞋、禁止穿高跟鞋、皮鞋锻炼,如不清楚请在管理人员指导下使用。
5、健身房内的'活动用具,只供在本室内使用,员工要爱护健身器材和公共设施,严禁用器材打闹取乐,严禁乱扭乱扳。健身结束后要自觉放回原处。若有违反操作规程,随意拆卸器材等人为原因造成器材损坏者须按价赔偿。健身房内的任何器材一律不予外借。
6、凡在健身房活动者,须遵守健身房规则;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嚼槟榔,不乱丢垃圾,不在室内争吵打闹,不高声喧哗,健身房内禁止吸烟,互爱互让,相互关照,争做文明运动者,营造健身房和谐、友好的氛围。
7、健身房的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要遵守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严禁增加用电设备。
8、员工健身要科学使用体育器械,根据自身条件循序渐进,要量力而行。注意自我保护,确保人身安全。健身前要先熟悉器械使用方法,做到规范使用,保障安全。
为规范健身房的管理,保障宾客的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早上06:00——晚上22:00。
二、健身房仅供本酒店住客使用,禁止内部员工使用。
三、注意事项:
(一)健身房内禁止吸烟,严禁酒后或服药治疗后的三小时内使用健身器材。
(二)自觉维护健身房内的公共卫生,严禁在健身房内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大声喧哗;严禁在健身房墙壁上乱涂乱画及踩踏。
(三)文明健身,禁止在健身房内赤裸上身。
(四)使用健身器材时,须穿运动服、鞋,禁止穿高跟鞋、皮鞋使用健身器材。
(五)健身时应按照相应健身器材说明正确使用,确保人员及健身器材的安全,防止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
(六)使用健身器材时,要爱护健身器材,不得随意拆卸与移动,如有造成健身器材损坏,需照价赔偿。
(七)对健身器材操作说明不理解或使用时发生故障或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23/F
行政酒店工作人员求助,或致电内线电话,切勿在不清楚使用方法前提下使用或擅自修理健身器材。
(八)进入健身房时,应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衣物及贵重物品,若有丢失责任自负。
(九)爱护健身器材,应做到轻拿轻放,避免发生碰撞。
(十)健身前请先做好热身运动,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加大运动量。注意自我保护,确保人身安全。
(十一)未成年人使用健身器材时,应有成年人陪同。
(十二)健身完毕时,应自觉将各种健身器材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十三)健身设施仅供室内使用,禁止外带、外借或任意挪动。
(十四)健身者在参与活动过程中,一定要遵守纪律,听从活动负责人指挥,凡因违反纪律或不听指挥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十五)违反本制度者,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相关负责人将承担相应责任,并禁止使用健身室进行活动。
声明:当您使用健身器材时,本酒店视为您已详细阅读本规定及健身器材操作说明并自愿遵守;本酒店对本规定享有最终解释权。
为加强管理,确保有一个文明、安静、舒适的健身环境,健身房使用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1、健身房是员工健身的场所,属于公共活动场所。
2、健身房由工会直接管理。
3、健身房内的任何器材一律不予外借。
4、健身房是本公司员工健身活动的场所,谢绝公司外部人员进入。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员工子女严禁进入健身房健身。严禁带儿童、幼儿进入健身房,以防受到意外伤害。
5、员工在进入健身房时,请勿直接穿皮鞋(尤其是带钉的皮鞋)及高跟鞋,以免磨损地面和跑步器械,同时也避免运动中脚踝受伤,因此请员工自带运动鞋。
6、健身房的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要遵守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严禁增加用电设备。
7、健身房内的'活动用具,只供在本室内使用,员工要爱护健身器材和公共设施,严禁用器材打闹取乐,严禁乱扭乱扳。健身结束后要自觉放回原处。若有违反操作规程,随意拆卸器材等人为原因造成器材损坏者须按价赔偿。
8、员工健身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健身器材,应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初次使用者应主动向管理人员咨询正确使用方法,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事故。
9、员工健身要科学使用体育器械,根据自身条件循序渐进,要量力而行。注意自我保护,确保人身安全。健身前要先熟悉器械使用方法,做到规范使用,保障安全。健身时要摘下钥匙串和手机等硬物,以防伤害身体和扎坏器械座、背软垫。
10、员工在健身时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严禁在健身房内吸烟,吃瓜果等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丢弃纸屑等垃圾。饮料瓶(罐)请随时带走,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的活动场所。
11、员工在健身时要讲究文明、秩序,互相关照,不得喧哗,不得干扰正常工作。人多时,要互相谦让,交替使用活动器械,不可一人长时间独自占用。勿赤膊,勿穿拖鞋入内健身。员工健身要自觉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时间一到,停止一切活动,做到人走灯熄,关闭所有电器。健身时严禁随意搬动、拨弄电器。
12、员工健身要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尊重管理人员的劳动。
13、健身房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规定时间开、关门,并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加强电器管理。活动结束后,管理人员要及时整理活动器械,设备摆放整齐,关好门窗,各种电器设备要切断电源。
14、开放时间:工作日12:00—14:00;17:30—20:00。
为加强健身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身房对小溪塔城区老同志开放。老同志凭有效证件入室活动。
二、健身房由一楼协管员负责管理。工作人员应加强职责心,照章管理,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三、工作人员应主动向老同志介绍各种器械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指导老同志正确使用,保证使用安全。
四、工作人员应加强对器械的管理和保养,登记造册,不准外借,保证账物相符,防止丢失,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
五、健身房内应持续清洁,入室应换拖鞋,室内不准吸烟。
六、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应先办理器材移交手续。
一、开放时光: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7:30。
二、健身房仅供本单位人员进入或使用健身器材。
三、健身人员要持续房间内外的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壳、纸削等杂物。健身房内禁止吸烟,严禁酒后进入健身房进行锻炼。
四、各种训练器材使用完后,务必放回原处、归复原位,不得乱放乱丢。
五、健身器材一律不予外借,不得携带外出,外场器材不得入房间内使用。
六、进入健身房应注意着装,以运动服、运动鞋、旅游鞋、软底鞋为主。
七、爱护各种健身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如发现器材被损坏者,务必按价赔偿。
八、活动结束后,管理人员负责整理好器材,打扫室内卫生,关好门窗,随手关灯,及时退场。
九、请全体职工自觉遵守以上管理规定,共创和谐机关。
——传媒公司规章制度管理通用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法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法人。
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公司股东为自然人独资的,增加下款:
本公司股东承诺: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市和*钢材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市东道主路325号;
邮政编码:529500。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钢材。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莫金,
住所(址):坎坷市可天区建山一路16号,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220__21655812194010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全部认缴出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四)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第十三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
(二)其他职权:股东作出前款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职权:。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股东(任命)产生,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注:须少于三人),由股东任命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其他职权: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三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第二十五条公司清算办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而解散的,应按《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六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于20__年二月二十八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公司简介及企业文化
一、公司简介
(略)
二、企业文化
(略)
第二章入职指引
一、报到
员工被录用时,按公司要求出示有关证件或证明原件,经核对无误后公司有权留存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此等证件或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聘登记表、毕业证书(包括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婚姻状况证明、照片、医疗检查文件及推荐书等。
以确保员工的相关权益,请在以下个人资料发生变更后一个月内向公司出示相关证明的原件并保留下复印件:
1、姓名或身份证;
2、户籍;
3、婚姻状况;
4、职称、从业资格;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二、新进员工培训
员工进入公司后,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对新进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三、试用期与转正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作表现合格者的,将被正式聘用为公司正式员工。
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休长病假,复工后未完成部分的试用期将相应顺延。
第三章员工守则与行为规范
一、员工守则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带出公司。
6、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7、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8、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樊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0、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1、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2、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3、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工作时间及考勤
1、上班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具体休息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员工每天须在上午、下午上班之前和下班之后各刷卡一次,每个工作日共计四次。
2、因公外出或出差不能按时刷卡或忘记刷卡,请在月底的刷卡记录中写明原因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未刷卡,又未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将被视做旷工。
3、不得代他人刷卡。发现一次,代人刷卡者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被刷卡者按旷工处理。
4、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按事假2小时处理;迟到(早迟)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按事假一天处理。
三、礼仪仪表
员工应注意遵守下列要求:
1、工作期间,应保持精神振作、彬彬有礼、高效敏捷。
2、上班时,应注意衣着整洁、大方、得体。男职员不可留长发,蓄胡须,女职员不可浓妆艳抹。有公司工作服的,要着工作服上班。
3、同事间应互相尊重,互助互爱,语言文明,任何时候不谩骂对方。
4、对外交往应有礼有节,不卑不亢,礼貌大方,简朴务实。
四、保密
每个员工都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这种保密的义务,不仅限于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内,而且还应注意无论是退休或离职后,都将承担这种义务:
1、务必保管好自己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
2、未经公司事先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有密机的公司文件或其他未公
开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
3、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应作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4、发现了有可能导致公司秘密泄漏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上级报告。
五、旷工和迟到
1、未经请假或假满后擅自不到职构成旷工。
2、员工旷工期间,公司不向其发放在此期间的薪资、奖金及相关津贴。
3、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十二日者,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两次扣一天工资。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
一、薪资
1、薪资构成
员工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包括一年)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其工作表现及公司效益决定发放相应数额的年终奖。
2、发薪日
工资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次月日,年终奖金发放时间为农历春节前。
3、薪资调整
每年月份,公司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薪资进行调整。
二、社会保险
公司为正式聘用的员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等国家法定社会保险。
三、福利
公司可根据员工的职位及工作性质提供相应数额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节假日津贴。
第五章请假及休假制度
一、请假
1、事假
请事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备案,事假超过一天的,还应经总经理审批。事假获准后,应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临时外出超过四小时的,视为请假半天。
2、病假
员工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后30分钟内告知相关负责人请假事宜,于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填写请假单,并附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供病休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3、婚假.
达到法定婚龄者婚假为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初次结婚者为晚婚;女年满23周岁初次结婚者为晚婚)为1 0天,限一次用完。不在本公司申办开具结婚证明手续的员工在本公司不享有婚假。员工应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假申请,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结婚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办理结婚登记的,待试用期届满并转正后,方可向公司提起婚假申请。婚假不包括法定假日,但包括法定休息日,员工不休或未休满婚假的,公司不另行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4、产假/陪产假
4.1、女员工产假90天;晚育(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非顺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增加产假15天。
4.2、产假原则上为产前15天,产后75天,产前产假超过15天部分者,应于产后可请假天数中扣除,产前产假不足15天部分者,产后可补请。
4.3、男员工可请陪产假1天,以一次为限;配偶为晚育的,陪产假为3天。
5、丧假
如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不幸亡故,公司给子3天的假期。
二、休假
1、年假
1.1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自第二年开始享有至少5天的年假。以后每满一年增加1天,最多不超过10天,休假之前应先规划,以不影响现行工作,并经核准为限。
1.2当年年假应在当年年度一次性休完,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次年二月份之前休完。因员工个人原因未休年假者,公司不另行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三、请假及休假待遇
1、事假
事假期间工资应全额扣除,当月实发工资=月工资—(月工资/当月工作日总数×事假天数)。一年之内,员工累计事假天数不得超过10天,超过者,公司可酌情决定不向其发放年终奖直至解聘。
2、病假
病假期间工资按原工资的60%(即扣除40%)计发,当月实发工资=月工资—(月工资/当月工作日总数×事假天数×40%)。一年之内,员工累计病假天数超过20天,公司可酌情决定不向其发放年终奖。
3、产假
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公司上一年度该员工月*均工资向该员工支付生育津贴。
4、其他
婚假、丧假、年假、法定假日期间员工工资全额发放。
第六章奖罚办法
一、一般规定
本奖惩办法系公司奖励和处罚员工的依据与规定。员工具有以下奖惩之情形者,应由直
属主管或管理部门依事实呈报,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告,并列入员工个人记录。有关奖惩
措施于年底相抵之后将给予:加/减薪、升/降级、加/扣奖金等奖励或处罚。
二、奖励
1、嘉奖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授予嘉奖一次:
1.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有具体成效并能及时完成任务者;
1.2热心服务,表现积极,有优良具体事实者;
1.3爱护团体荣誉,足为同仁表率者;
1.4协调或促进内部团结表现特佳者;
1.5有其它功绩者。
2、记功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授予记功一次:
2.1工作效率特高,大幅提前完成重大任务者;
2.2对业务开发有特殊贡献者:
2.3对于公司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后,卓有成效者;
2.4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2.5举发舞弊、违规、盗窃、泄密、浪费、损毁公物或其它有关本公司权益者;
2.6有其它较大功绩者。
3、记大功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授予记大功一次:
3.1遇紧急事故,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处置得宜,保全人身或财物之安全,因而减少损害者;
3.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3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4、奖金或晋级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授予奖金或晋级—次:
4.1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4.2对于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4.3有其它特殊功绩者。
三、惩罚
1、申戒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且经查证确实者,课4以申戒一次:
1.1工作经常落后,未按规定作业或作业不详、不实者;
1.2未按规定穿著服装,经警告不听劝告者;
1.3无故不参加公司各种**或活动者;
1.4与同事争执不听劝阻者;
1.5办公场所内随地乱丢果皮纸屑、吐痰、制造脏乱者;
1.6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1.7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在工作现场吃零食;在上班时间玩游戏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者;
1.8上班时间从事非业务有关之私事者;
1.9有轻微旷工现象或多次上班迟到且无正当理由者;或
1.10其它违反公司各种规定或工作规则应予申戒。
2、记小过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课以记小过:
2.1因疏忽导致公司财物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2上班时间擅离职守怠忽工作者;
2.3言行轻浮或其它违反善良风俗行为者;
2.4担任主管,对属下不良行为知情不报者;
2.5未经许可携带公司物品外出者;
2.6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者;
2.7担任主管,滥用职权,恶意辱骂员工或谋取不当利益者;
2.8不听上级指挥,违抗命令或恶意辱骂主管者;
2.9主管值班未到岗,且事先未说明并安排替补者;
2.10任职期间被申戒达三次者;或
2.11其它违反公司各种规定或工作规则应予记小过者。
3、记大过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课以记大过一次:
3.1因个人过失或失职或不依公司规定作业,导致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3.2在工作场所饮酒、赌博及其它不良行为者;
3.3撕毁公告,破坏公物者;
3.4搬弄是非,制造谣言,影响同仁和谐或情绪者;
3.5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对象或工具者;
3.6托人打卡或代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3.7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工作现场者;
3.8使用非法软件及非因产品开发需要玩电子游戏者;
3.9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之查询,故意隐藏或报告不实者;
3.10主管值班未到,经提醒仍未补值班者;
3.11任职期间记小过达三次者;或
3.12其它违反公司各种规定或工作规则应予记大过者。
4、解聘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公司有权立即解聘(即解除合同关系),可根据情况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依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处理,行为严重者报送**机关处理:
4.1在录用时或劳动合同期间出具虚假证明、提供不实信息、遗漏重要事实或存在其他情形,致使公司做出的意思表示违背其真实意愿的.;
4.2盗用或滥用公司图章印鉴,伪造不实工作记录、文件、单据,或者对外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损害公司权益或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4.3滥用职权或利用职务或所从事工作之便,营私舞弊,私收贿赂及或商业回扣、介绍费、佣金、好处费等,经查证属实者;
4.4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工作,或者与任何第三方通谋,损害公司利益的或经公司多次批评仍未改正的;
4.5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未改正的;
4.6侵占、私藏公司财物,或者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损坏公司财物,财物价值(包括一次或累计)达到或超过人民币20xx元的;
4.7挑拨离间导致公司人员离心分裂的;
4.8染有不良嗜好(包括但不限于:酗酒、赌博、吸毒),严重影响其正常工作的;
4.9在公司办公场所或在工作时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有伤风化活动的;
4.10从事某些行为,严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的;
4.11未经许可进入公司网络系统的管理员帐号或他人信箱者;
4.12窃取他人计算机中的资料,或未经当事人或其主管同意复制当事人计算机中的资料;
4.13有意在公司网络或信箱里传播含计算机病毒的档案或信件者;
4.14在网络上观看、下载、传播有损国家利益或不健康之内容者;
4.15任何期间累计记大过达三次者;
4.16其它违反国家法纪及公司各种规定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应予解聘者。
第七章辞职及劳动合同续签
一、员工辞职
1、日期限内,经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后,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经批评教育无效,视为自动辞职,劳动合同自前述条件满足时即行解除。
二、辞职手续
主动提出离职的员工,须得前三十日提交员工辞职申请书,经核准后,凭员工辞职申请书到向公司领取员工辞职手续表,办理以下辞职手续:
2.1工作业务交接;
2.2缴回各项工作用品及文件资料;
2.3人事、资产、财务、咨讯物品缴验;
2.4工资福利结算;
2.5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三、劳动合同续签
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需要,公司可与员工协商在原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协商续签事宜,并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如无相反规定,新劳动合同自原来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正式生效。如未续签,劳动合同将在到期日自行终止。
第八章员工关系与沟通
一、员工活动
为了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及令员工长期保持身心舒畅,公司会不定期举行各类康乐及聚会活动,例如:郊游、公司周年庆、生日会、春节联欢会等。
二、员工投诉
如果员工希望就有关工作事宜作出正式投诉,应首先口头或书面向部门主管提出,相关负责人会于一个星期内向投诉员工了解及讨论有关投诉。对于所有匿名的信件,公司将不予受理及跟进。
三、员工咨询
员工如因工作或私人生活问题要寻求协助,可向相关负责人提出,如合理正当将得到公司的积极协助。
《员工手册》使用说明
1、本《员工手册》中,所称“员工”系指___有限公司。
2、本《员工手册》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3、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本《员工手册》不时进行修订。
4、在本《员工手册》实施过程中,员工可对其提出任何意见、建议和疑问,经协商可予修改或完善。
第一章公司简介及企业文化
一、公司简介
(略)
二、企业文化
(略)
第二章入职指引
一、报到
员工被录用时,按公司要求出示有关证件或证明原件,经核对无误后公司有权留存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此等证件或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聘登记表、毕业证书(包括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婚姻状况证明、照片、医疗检查文件及推荐书等。
以确保员工的相关权益,请在以下个人资料发生变更后一个月内向公司出示相关证明的原件并保留下复印件:
1、姓名或身份证;
2、户籍;
3、婚姻状况;
4、职称、从业资格;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二、新进员工培训
员工进入公司后,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对新进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三、试用期与转正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作表现合格者的,将被正式聘用为公司正式员工。
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休长病假,复工后未完成部分的试用期将相应顺延。
第三章员工守则与行为规范
一、员工守则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带出公司。
6、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7、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8、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樊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0、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1、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2、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3、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工作时间及考勤
1、上班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具体休息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员工每天须在上午、下午上班之前和下班之后各刷卡一次,每个工作日共计四次。
2、因公外出或出差不能按时刷卡或忘记刷卡,请在月底的刷卡记录中写明原因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未刷卡,又未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将被视做旷工。
3、不得代他人刷卡。发现一次,代人刷卡者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被刷卡者按旷工处理。
4、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按事假2小时处理;迟到(早迟)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按事假一天处理。
三、礼仪仪表
员工应注意遵守下列要求:
1、工作期间,应保持精神振作、彬彬有礼、高效敏捷。
2、上班时,应注意衣着整洁、大方、得体。男职员不可留长发,蓄胡须,女职员不可浓妆艳抹。有公司工作服的,要着工作服上班。
3、同事间应互相尊重,互助互爱,语言文明,任何时候不谩骂对方。
4、对外交往应有礼有节,不卑不亢,礼貌大方,简朴务实。
四、保密
每个员工都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这种保密的义务,不仅限于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内,而且还应注意无论是退休或离职后,都将承担这种义务:
1、务必保管好自己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
2、未经公司事先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有密机的公司文件或其他未公
开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
3、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应作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4、发现了有可能导致公司秘密泄漏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上级报告。
五、旷工和迟到
1、未经请假或假满后擅自不到职构成旷工。
2、员工旷工期间,公司不向其发放在此期间的薪资、奖金及相关津贴。
3、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十二日者,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两次扣一天工资。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
一、薪资
1、薪资构成
员工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包括一年)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其工作表现及公司效益决定发放相应数额的年终奖。
2、发薪日
工资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次月日,年终奖金发放时间为农历春节前。
3、薪资调整
每年月份,公司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薪资进行调整。
二、社会保险
公司为正式聘用的员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等国家法定社会保险。
三、福利
公司可根据员工的'职位及工作性质提供相应数额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节假日津贴。
第五章请假及休假制度
一、请假
1、事假
请事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备案,事假超过一天的,还应经总经理审批。事假获准后,应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临时外出超过四小时的,视为请假半天。
2、病假
员工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后30分钟内告知相关负责人请假事宜,于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填写请假单,并附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供病休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3、婚假.
达到法定婚龄者婚假为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初次结婚者为晚婚;女年满23周岁初次结婚者为晚婚)为1 0天,限一次用完。不在本公司申办开具结婚证明手续的员工在本公司不享有婚假。员工应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假申请,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结婚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办理结婚登记的,待试用期届满并转正后,方可向公司提起婚假申请。婚假不包括法定假日,但包括法定休息日,员工不休或未休满婚假的,公司不另行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4、产假/陪产假
4.1、女员工产假90天;晚育(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非顺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增加产假15天。
4.2、产假原则上为产前15天,产后75天,产前产假超过15天部分者,应于产后可请假天数中扣除,产前产假不足15天部分者,产后可补请。
4.3、男员工可请陪产假1天,以一次为限;配偶为晚育的,陪产假为3天。
5、丧假
如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不幸亡故,公司给子3天的假期。
二、休假
1、年假
1.1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自第二年开始享有至少5天的年假。以后每满一年增加1天,最多不超过10天,休假之前应先规划,以不影响现行工作,并经核准为限。
1.2当年年假应在当年年度一次性休完,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次年二月份之前休完。因员工个人原因未休年假者,公司不另行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三、请假及休假待遇
1、事假
事假期间工资应全额扣除,当月实发工资=月工资―(月工资/当月工作日总数×事假天数)。一年之内,员工累计事假天数不得超过10天,超过者,公司可酌情决定不向其发放年终奖直至解聘。
2、病假
病假期间工资按原工资的60%(即扣除40%)计发,当月实发工资=月工资―(月工资/当月工作日总数×事假天数×40%)。一年之内,员工累计病假天数超过20天,公司可酌情决定不向其发放年终奖。
3、产假
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公司上一年度该员工月*均工资向该员工支付生育津贴。
4、其他
婚假、丧假、年假、法定假日期间员工工资全额发放。
第六章奖罚办法
一、一般规定
本奖惩办法系公司奖励和处罚员工的依据与规定。员工具有以下奖惩之情形者,应由直
属主管或管理部门依事实呈报,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告,并列入员工个人记录。有关奖惩
措施于年底相抵之后将给予:加/减薪、升/降级、加/扣奖金等奖励或处罚。
二、奖励
1、嘉奖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授予嘉奖一次:
1.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有具体成效并能及时完成任务者;
1.2热心服务,表现积极,有优良具体事实者;
1.3爱护团体荣誉,足为同仁表率者;
1.4协调或促进内部团结表现特佳者;
1.5有其它功绩者。
2、记功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授予记功一次:
2.1工作效率特高,大幅提前完成重大任务者;
2.2对业务开发有特殊贡献者:
2.3对于公司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后,卓有成效者;
2.4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2.5举发舞弊、违规、盗窃、泄密、浪费、损毁公物或其它有关本公司权益者;
2.6有其它较大功绩者。
3、记大功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授予记大功一次:
3.1遇紧急事故,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处置得宜,保全人身或财物之安全,因而减少损害者;
3.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3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4、奖金或晋级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授予奖金或晋级―次:
4.1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4.2对于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4.3有其它特殊功绩者。
三、惩罚
1、申戒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且经查证确实者,课4以申戒一次:
1.1工作经常落后,未按规定作业或作业不详、不实者;
1.2未按规定穿著服装,经警告不听劝告者;
1.3无故不参加公司各种**或活动者;
1.4与同事争执不听劝阻者;
1.5办公场所内随地乱丢果皮纸屑、吐痰、制造脏乱者;
1.6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1.7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在工作现场吃零食;在上班时间玩游戏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者;
1.8上班时间从事非业务有关之私事者;
1.9有轻微旷工现象或多次上班迟到且无正当理由者;或
1.10其它违反公司各种规定或工作规则应予申戒。
2、记小过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课以记小过:
2.1因疏忽导致公司财物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2上班时间擅离职守怠忽工作者;
2.3言行轻浮或其它违反善良风俗行为者;
2.4担任主管,对属下不良行为知情不报者;
2.5未经许可携带公司物品外出者;
2.6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者;
2.7担任主管,滥用职权,恶意辱骂员工或谋取不当利益者;
2.8不听上级指挥,违抗命令或恶意辱骂主管者;
2.9主管值班未到岗,且事先未说明并安排替补者;
2.10任职期间被申戒达三次者;或
2.11其它违反公司各种规定或工作规则应予记小过者。
3、记大过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课以记大过一次:
3.1因个人过失或失职或不依公司规定作业,导致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3.2在工作场所饮酒、赌博及其它不良行为者;
3.3撕毁公告,破坏公物者;
3.4搬弄是非,制造谣言,影响同仁和谐或情绪者;
3.5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对象或工具者;
3.6托人打卡或代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3.7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工作现场者;
3.8使用非法软件及非因产品开发需要玩电子游戏者;
3.9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之查询,故意隐藏或报告不实者;
3.10主管值班未到,经提醒仍未补值班者;
3.11任职期间记小过达三次者;或
3.12其它违反公司各种规定或工作规则应予记大过者。
4、解聘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公司有权立即解聘(即解除合同关系),可根据情况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依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处理,行为严重者报送**机关处理:
4.1在录用时或劳动合同期间出具虚假证明、提供不实信息、遗漏重要事实或存在其他情形,致使公司做出的意思表示违背其真实意愿的;
4.2盗用或滥用公司图章印鉴,伪造不实工作记录、文件、单据,或者对外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损害公司权益或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4.3滥用职权或利用职务或所从事工作之便,营私舞弊,私收贿赂及或商业回扣、介绍费、佣金、好处费等,经查证属实者;
4.4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工作,或者与任何第三方通谋,损害公司利益的或经公司多次批评仍未改正的;
4.5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未改正的;
4.6侵占、私藏公司财物,或者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损坏公司财物,财物价值(包括一次或累计)达到或超过人民币20xx元的;
4.7挑拨离间导致公司人员离心分裂的;
4.8染有不良嗜好(包括但不限于:酗酒、赌博、吸毒),严重影响其正常工作的;
4.9在公司办公场所或在工作时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有伤风化活动的;
4.10从事某些行为,严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的;
4.11未经许可进入公司网络系统的管理员帐号或他人信箱者;
4.12窃取他人计算机中的资料,或未经当事人或其主管同意复制当事人计算机中的资料;
4.13有意在公司网络或信箱里传播含计算机病毒的档案或信件者;
4.14在网络上观看、下载、传播有损国家利益或不健康之内容者;
4.15任何期间累计记大过达三次者;
4.16其它违反国家法纪及公司各种规定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应予解聘者。
第七章辞职及劳动合同续签
一、员工辞职
1、日期限内,经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后,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经批评教育无效,视为自动辞职,劳动合同自前述条件满足时即行解除。
二、辞职手续
主动提出离职的员工,须得前三十日提交员工辞职申请书,经核准后,凭员工辞职申请书到向公司领取员工辞职手续表,办理以下辞职手续:
2.1工作业务交接;
2.2缴回各项工作用品及文件资料;
2.3人事、资产、财务、咨讯物品缴验;
2.4工资福利结算;
2.5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三、劳动合同续签
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需要,公司可与员工协商在原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协商续签事宜,并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如无相反规定,新劳动合同自原来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正式生效。如未续签,劳动合同将在到期日自行终止。
第八章员工关系与沟通
一、员工活动
为了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及令员工长期保持身心舒畅,公司会不定期举行各类康乐及聚会活动,例如:郊游、公司周年庆、生日会、春节联欢会等。
二、员工投诉
如果员工希望就有关工作事宜作出正式投诉,应首先口头或书面向部门主管提出,相关负责人会于一个星期内向投诉员工了解及讨论有关投诉。对于所有匿名的信件,公司将不予受理及跟进。
三、员工咨询
员工如因工作或私人生活问题要寻求协助,可向相关负责人提出,如合理正当将得到公司的积极协助。
《员工手册》使用说明
1、本《员工手册》中,所称“员工”系指___有限公司。
2、本《员工手册》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3、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本《员工手册》不时进行修订。
4、在本《员工手册》实施过程中,员工可对其提出任何意见、建议和疑问,经协商可予修改或完善。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作息时间表
上班时间8:00
午休时间12:00——13:30
下班时间17:30
3、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准许后方可加班。
1)、加班费标准
公司规定加班费标准为10元/小时;
2)、加班费领取
加班费领取时间为每月10日(工资发放日)。
三、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四、公司宗旨:以人为本,诚信服务,追求实效,实现双赢。
五、物流工作的岗位要求
1、业务部工作职责
(1)业务部的工作人员积极的开发业务市场。
(2)负责现有业务资源的管理、建立业务客户档案,同时也要做好各笔业务的收发货台帐。
(3)负责车辆调配工作,协助跟单员做好货物跟踪。
(4)做好回单管理,督促回单的及时发送与回收。
(5)参与货物运输过程中意外情况的协调与处理,并给客户做出合理的解释与善后处理工作。
(6)礼貌接待每一个客户,必须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的良好作风。
2、业务员的工作职责
(1)听从调度安排,服从调度管理,热爱本职工作。
(2)坚守工作岗位,保证物流信息畅通,不断搜索新的物流信息。
(3)全面掌握每笔业务的特点,合理利用车载能力,轻重货物要搭配装载。尽量减少运输工具的浪费。
(4)做好业务档案、登记管理工作,明确纪录好货物的数量、质量、单价、全额等详细资料,以明确经济责任。
(5)要把握好货物质量关,检查是否属于危险品、国家禁运物品,以及不具备资质承运的业务,一律不接,并和用户解释清楚。
(6)业务员必须要说普通话,接待客户言语要柔和,杜绝对客户说粗话,使客户来的高兴,走的满意。
(7)业务员应即时的将每笔业务的真实情况向总经理和调度反映,使其做出正确的安排。
3、配送司机管理
(1)司机是公司运输工具的操作人员,承担着物流运输的主要责任,要求每位司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一心为公司的思想理念。
(2)每位司机必须服从调度管理和分配,司机不得拒绝。
(3)司机对车辆加油一般使用加油充值卡,按车型和发动机率,运行吨公里配给油料消耗。
(4)司机要爱惜自己驾驶的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时刻保持良好营运状态。车上随车工具及运输必备物品要妥善保管,丢失由司机照价赔偿。
(5)车辆装载货物时司机必须在现场,做好清点数目,检验外观质量。装好车后必须将雨布,网子同时覆盖,再用绳子固定车子后才可以起步运行,严格车辆装载超高,超宽,超限。
(6)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司机必须参与用户验收货物的清点工作。验收后司机应让收货方在回单上签字并盖章后将回单带回交于公司回单管理员。
(7)司机应将安全驾驶放在第一位,养成宁停三分钟不抢一秒的*惯,不开带病车,不开赌气车,视道路情况采取安全、经济实惠的运行方法。
(8)司机必须拥有手机,保持在全程运行过程中通信畅通。
4.装卸工工作要求
(1)调度室根据每天装车计划给装卸工下达派工单,装卸工跟随司机到达指定地点装、
卸车.并且要求严格遵守客户的各项规章制度.
(2)装卸工在装、卸货时,一定要按照货物装,卸规定操作,同时要清点货物数量、检查货物质量。若出现数量不符或质量问题时,要及时提出,得到认可后,方可装、卸车。否则,以停止作业。
(3)装卸工装完车后,负责封好车,要严格按“三防”要求捆扎牢固。
(4)装卸工装、卸完毕后,要驾驶员在派工单上签字认可,每月底统一上交,由调度按月核实,发放劳务费。
(5)装卸工对装、卸地点熟悉时,由其将车辆带入目的地进行作业。作业完毕后,若司机就便离开时,则装卸工自行乘坐工交车回站(车票报销)。
一、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二、端正工作态度
听从和执行公司决议,服从工作分配,不折不扣完成工作。
三、视公司为家
积极支持公司的改善经营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四、维护公司统一形象
言谈举止,一言一行都代表公司,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与业务技能。不能有损害公司利益与形象的行为
五、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六、形象仪表
上班穿戴整洁,佩戴工作证注意自身形象。
七、尊重客户
笑脸相迎,进出客户家时必须与客户打招呼,主动招呼客户坐下休息给客户倒水。
八、客户至上,尊重客户意见、快速领会客户意图,不明白应细心求问,不得与客户发生任何口角争执。
九、维护公司利益
不得与客户私下交易;不得利用上班之便利用公司资源做私活。
十、工作时间
不得串岗不得与同事打闹、说笑、讨论工作之外的事。不得听音乐唱歌、大声喧哗、不得玩弄手机(接电话除外)。出入上下动作要轻。
十一、保密制度
保护公司客户资料、文件资料、信息的安全性与机密性。不得将公司资料交给第三方查阅。由于个人人为因素造成公司文件信息丢失、泄密者,根据情节予以处罚。
十二、不得带闲杂人员(如朋友、家人、同行业者等)到公司中。
十三、卫生管理
保持自己的工作区域的卫生。
公共卫生值日安排到个人,按照卫生值日制度认真彻底打扫卫生。
十四、设备管理
公司电脑设备为公有,员工有使用,维护,加密的权利。损坏及丢失照价赔偿,未经允许不得交与他人使用。
公司的外设(存储器、相机、摄象机),使用前先上报部门经理,经过同意后方可使用、外带(不得私用)。损坏及丢失照价赔偿。
十五、电源管理
以公司为家,节约为本。下班时关闭计算机及其他设备的电源。如果工作时间离开时,要将计算机设置为休眠状态,关闭显示器及其他无须工作的设备。工作时间按需打开工作区照明灯。空调适时开放,人走关闭电源。
十六、水源管理
公共饮用水不得浪费,不能做浇灌花草、洗刷使用。
卫生用水节约使用,用完关好水龙头,污水应即使倒掉。
十七、安全管理
严禁在楼梯上逗留及栏杆上向下观望,在工作区及接待区的低矮出贴醒目标志,饮水杯远离电源。
保管好公司钥匙,门锁,不的将其交给公司以外的人员。休息时间和一楼轮流外出。
十八、网络管理
上班时间不得启用聊天工具(工作需要除外);不得浏览新闻、博客论坛、看电影电视;不得下载木马病毒;安装杀毒软件;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删除公司邮件。
十九、书籍管理
公司书籍可以随意翻阅,但未经许可不的带出公司。借离公司的'书籍必须在3日内归还,不得转借他人。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二十、公司资源:
录像带及光盘(CD、DVD)作好使用登记(格式详见登记表)。光盘不得外借、私用。
二十一、电话管理
部门电话为业务联系之用,不得用来私事占用。接到业务电话要做到上传下达,登记来电客户信息。
二十二、设计要求
高起点,高定位,高策划。要有一种超脱思维方式去宣传策划好公司形象与品牌。要与各媒体同行之间打成一片,互为朋友伙伴。更好为公司品牌战略服务。
设计师们要怀有一种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与创作灵感为公司的每一个作品作出最有价值的奉献。
设计师的创作被业主采纳后,按公司规定都会有相应的提成,若连续三次都未被业主认可要做出相应的处罚。
二十三、协调工作
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统一。在集体完成的任务中,保持和其他部门的联系沟通,作到工作的协调统一,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因个人事情不能及时完成工作者,要将手头工作交付其他设计师代为完成,待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
交付其他人员或部门完成的工作,首先要填写好工作流程单写明责任人完成期限,签字确认后方可交付。
二十四、奖惩条例
完成客户的设计工作,达到客户满意程度的,客户签字认可后(特殊情况不能签字除外),设计师可根据业务的营业额提取相应奖励报酬,完成出色者将分发特别奖金。
误解、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给客户和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根据成本扣除责任人相应工资或奖金。
二十五、技能考核
每季度由公司组织一次技能考核。
考核范围:职业技能、业务沟通技能、综合素质。
考核内容:美术基础、创意思维、逻辑思维、交际语言、理解能力、普通话、礼仪形象等。
考试形式:笔试、上机、模拟业务现场。
二十六、考勤制度
响应《劳动法》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变。周日休息,轮流值班。除病假外,事假超过3小时以上者,按照全天事假考勤(加班除外)。事假、病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二十七、部门周会
周会时间:周一上午9:30—10:00。
周会地点:部门经理办公室。
周会人员:部门成员。
周会内容:周会内容主要以各自负责工作为主,汇报分管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当前工作进度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分管工作的其它需通报和解决的问题。
二十八、业务学*
部门每周安排一次学*时间。
学*目的:提升个人职业技能,互相沟通交流,共同提高技术水*和业务水*。
学*时间:每周五下午16:00-18:00
学*地点:影视部工作区
学*内容:AfterFX、3DMAX、Vegas、PS、Premere的应用技术。
学*人员:部门设计成员。
教导员:每周由部门内一成员担任。
二十九、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作为一个承前启后的工程,她所承载的意义远远大于其前的宣传。认真作好客户联系方式的登记。积极主动与客户保持沟通联系。将后期服务跟进。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细则(5)份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一、目的
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公司突发事件,保证安全运行。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于公司经理和中层管理人员的值班。
三、值班巡查范围为:
公司办公楼、南北大门,各车间及操作室、磅房、库房、动力设备室、变电室等。
四、值班管理规定
(一)中层管理人员
1、值班时间为每天22:00至次日上午09:00,依据《值班排班表》进行值班。
2、值班地点:保卫科小办公室。
3、巡查频次为:22:00至23:59巡查不低于1次,晚上00:00至次日09:00不低于3次。
4、值班人员督促治理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监督检查设备卫生及安全运行,并对公司生产线各车间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处理解决,同时向值班经理汇报。
5、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和夜间查岗力度,监督检查现场工作人员工作状况(脱岗、串岗、睡岗)。
6、认真填写电子版值班记录(以办公室提供的《夜班巡查记录表》为模板),及时与值班经理沟通,并于次日08:00前将值班记录发给值班经理。
7、值班人员因公外出或其它原因无法值班时要及时告知公司,办公室安排其他人员代班。
8、值班时要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联系。
9、值班时夜间不能睡岗,次日休息半天,下午照常上班。
(二)值班经理
1、值班时间为每天22:00至次日上午09:00,依据《值班排班表》进行值班。
2、值班地点:本人办公室;
3、值班经理的职责为:
(1)巡查夜间中层管理人员值班的工作状态。
(2)巡查各岗位工作人员的睡岗、串岗、脱岗行为。
(3)巡查生产线运行情况。
(4)值班经理应将本人值班记录和中层管理人员上报的《夜班巡查记录表》进行汇总,对值班期间出现的问题拿出处理意见,次日向总经理汇报,并将word版的值班记录发至管理层微信群,09:00前完成。
4、值班经理值班因公外出或其它原因无法值班时要及时告知公司,办公室依《值班排班表》顺延安排值班人。
5、值班经理值班时要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联系。
6、值班经理次日不休息照常上班。
(三)其它规定
1、值班人员违反此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对于值班记录中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处理决定由办公室当天上午通过电子屏予以公布,周一宣誓时进行通报。
3、严禁酒后值班。
4、严格掌握、控制调班的情况。
5、办公室负责将每天微信群中发布的《夜班巡查记录表》整理存档。
五、值班经理及中层管理人员名单
(一)值班经理
xxx、xxx……
(二)中层管理人员
xxx、xxx……
根据以上人员名单,按照办公室下发的《值班排班表》执行。
第一章总则
1、本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在实施公司经营目标过程中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2、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学*、贯彻执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3、公司员工应发扬“严谨、细致、进取”的企业精神,为公司的发展而努力。
4、公司员工应倡导“品质、高效、诚实”的企业文化。
5、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一、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决议;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做无损公司形象、利益、声誉和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作的思想素质,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员工刻苦学*专业技术知识,努力提高其自身的思想素质和水*,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发挥聪明才智,为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绩效考核制度、评优树先,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
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全体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行为,都要予是追究。
二、员工守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并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管理;
(三)、树立全局观念,服从指挥,主动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共同搞好相关工作;
(四)、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礼貌待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爱惜公司财物,自觉维护公司信誉及利益;
(六)、不营私舞弊,不滥用职权,不拉帮结派,自觉维护公司的团结稳定及良性运作;
(七)、恪守职责,不越权行事,如遇紧急情况,妥善处理后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八)、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坚持原则,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九)、不得将公司物品擅自带出公司,不得将公司资料据为己有,对内封锁,对外泄露;
(十)、不任意翻阅、复制不属于本职范围的文件、函电;
(十一)、工作时间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
(十二)、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努力钻研业务,与公司共同成长。
第二章部门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行政人事部
(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主持行政人事部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协助领导做好与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兄弟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安排或代表领导参加有关公务接待;
3、负责上级部门来文的.接收、登记、传阅、整理归档工作;
4、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对各类人员的考核、制定公司工资分配方案;
5、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各类规章制度,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类公文;
6、组织安排工作例会、行政性会议及其它专门会议,做好会议的记录、整理、存档工作;
7、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具体情况,向公司领导提出各时期工作建议;
8、负责传达总经理对公司各部门的指示、通知,传递各部门给总经理的报告、请示;
9、按公司领导的部署,检查各部门对公司行政决议、决定、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并负责督办落实;
10、负责办理行政介绍信、证明信和其它函件等;
11、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行政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完成公司各种证照的申报、变更、年检、注销等工作;
2、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即新员工的招聘、培训、入职手续、员工信息档案/人事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3、协助部门负责人搞好公司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督查并落实。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四、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和车间环境的安静有序。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七、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八、员工服务态度: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
九、电话接听: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20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
公*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
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
(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
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
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
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年度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XX月XX日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于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工资制度。企业利用绩效工资对员工进行调控,以刺激员工的行为,通过对绩优者和绩劣者收人的调节,鼓励员工追求符合企业要求的行为,激发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企业目标。绩效工资制可以提高工作绩效,但企业需通过合理方式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有效评估,方能将绩效工资的作用最大化。
绩效工资分配应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的原则,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实行绩效工资考核要将考核办法落到实处:
1、考核办法涉及到公司全体员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尽量做到公*合理。
2、在制定方案时,要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各岗位职责等进行细化和量化,并进行反复讨论、修订,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突出“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完善的考核细则;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方案的制定必须考虑离退休人员的利益,离退休人员应参照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标准执行。
3、考核办法顺利实施的关键是加强内部考核,抓好责任追究,公*兑现奖惩;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进行严格考核;要及时公开考核制度、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运作程序等;要确保兑现绩效工资;要认真分析考核方案中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方案有缺陷的要及时讨论修正。
绩效考核的概念
绩效考核是对员工工作取得绩效的确认、评价、反馈和结果应用的过程。绩效,顾名思义指成绩和业绩,在实际工作中,含义更为广泛,包括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等。
绩效考核是一个过程,它以员工的岗位说明书和工作计划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依据,根据被考核者的职位不同,制定评价标准,在确认被考核者的实际业绩后,将不同职位的绩效差异转换成分数或评语,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合理运用。
绩效考核是企业管理不可缺少的职能,对企业来讲,具有重大的现实管理意义。首先,绩效考核是评价员工岗位称职与否的重要工具,为企业提前发现不称职的员工,实行事前控制做好准备工作;其次,绩效考核又是发掘人才的重要手段,通过它可以发现完成工作岗位工作能力有富余的员工,为企业更重要的工作岗位选拔后备人才;再次,绩效考核为员工待遇的合理分配提供了依据,通过公*的考核,进一步发挥分配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