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菁华3篇)

首页 / 工作方案 / | 2022-11-26 00:00:00 工作方案,小学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1

  根据《z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xx号)和《z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二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8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入学”原则,面向三叉社区、景秀社区内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二) 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

  20xx年6月23日至24日。

  3、报名办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z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z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

  三、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 6月xx-17日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 6月18日 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 6月22日下午 学校参与招生工作教师的政策培训

  4 6月23-24日 学校报名登记

  4 6月23-29日 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 7月3日前 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6 7月8日 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 7月9-27日 调配特殊情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 8月5日 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9 8月25日(暂定) 一年级新生家长会 分班

  10 8月31日前 班主任、任课教师家访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2

  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16号)和《江干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三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9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入学”原则,面向所属服务区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1、常住户籍学龄儿童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新塘路以西)、景秀社区

  2、非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动态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景秀社区,五福社区(新塘路以东)、三堡社区、钱江苑社区、钱塘社区、运新社区

  (二)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

  20xx年6月22、23日

  3、报名办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xx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

  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凭预登记码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xx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为依据)、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均在我区的学生,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

  四、日程安排

  序号时间工作内容备注

  16月14-16日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6月17日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6月21日下午学校参与招生工作教师进行政策培训

  46月22-23日学校报名登记

  46月24-28日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7月2日前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67月7日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7月8-26日调配特殊情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7月28日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98月25日(暂定)一年级新生家长会分班

  108月31日前班主任、任课教师家访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3

  根据《z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xx号)和《z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二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8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入学”原则,面向三叉社区、景秀社区内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二) 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

  20xx年6月23日至24日。

  3、报名办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z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z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

  三、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 6月xx-17日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 6月18日 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 6月22日下午 学校参与招生工作教师的政策培训

  4 6月23-24日 学校报名登记

  4 6月23-29日 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 7月3日前 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6 7月8日 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 7月9-27日 调配特殊情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 8月5日 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9 8月25日(暂定) 一年级新生家长会 分班

  10 8月31日前 班主任、任课教师家访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菁华3篇)(扩展1)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菁选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我镇地处城郊,生源压力大,做好学生的稳定巩固工作和学前、小一、初一的招生工作意义重大。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1、确保六年级毕业生100%对应升入坳驼骆中学、严家坳中学。

  2、确保各小学服务区内适龄儿童100%进入本小学一年级就读。

  3、确保各小学服务区内适龄学前儿童95%进入本小学幼儿园(班)就读。

  3、确保在校学生的巩固率为100%。

  三、领导机构

  组 长:x

  副组长:x

  组 员:xx

  四、工作任务

  1、七年级新生招生:

  (1)坳驼骆初中七年级招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初中。坳驼骆小学、x小学毕业生分别由x校长、x主任负责协助,x小学由x校长负责协助。

  (2)x初中七年级招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初中。时阳小学、茶园冲小学毕业生分别由x、x校长负责协助。

  2、六年级毕业生:

  (1)坳驼骆小学139名毕业生、x小学16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x主任负责落实,坳驼骆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x初中。

  (2)赵家湾小学46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坳驼骆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初中。

  (3)时阳小学74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严家坳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严家坳初中。

  (4)茶园冲小学73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严家坳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严家坳初中。

  3、一年级新生:

  (1)坳驼骆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新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就读。

  (2)赵家湾小学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赵家湾小学就读。

  (3)时阳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新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时阳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就读。

  (4)茶园冲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新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茶园冲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就读。

  4、学前幼儿招生:

  (1)坳驼骆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学前幼儿班就读。根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情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95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210人。

  (2)赵家湾小学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赵家湾小学学前幼儿班就读。根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情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25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40人。

  (3)时阳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时阳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学前幼儿班就读。根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情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50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70人。

  (4)茶园冲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茶园冲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学前幼儿班就读。根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情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50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70人。

  5、在校学生:

  在校各年级学生由原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负责在暑假普遍走访一次,做好稳定巩固工作。

  五、奖惩措施

  1、坳驼骆小学(含叶小)必须保证该校六年级前30名、赵家湾小学必须保证该校六年级前10名进入坳驼骆初中七年级就读;时阳小学必须保证该校六年级前15名、茶园冲小学必须保证该校六年级前15名进入严家坳初中七年级就读。全额完成任务的'每生奖50元到学校,每少1人罚学校100元。

  2、坳驼骆初中必须要保证坳驼骆小学(含叶小)六年级前30名、赵家湾小学六年级前10名进入该校七年级就读,每少1人罚学校100元。

  3、严家坳初中必须要保证时阳小学小学六年级前15名、茶园冲小学六年级前15名进入该校七年级就读,每少1人罚学校100元。

  4、以各学校20xx年春季开学统计人数为准,在校学生每流失一人罚学校50元。

  5、学前幼教招生没有完成任务的,每少一人罚学校50元。

  6、学校没有完成招生任务的,将影响学校综合考核积分,各项奖励、表彰、评优指标将向任务完成的好的学校倾斜。

  7、完成招生任务的学校,将优先考虑评为先进单位,完成招生任务的教师将优先考虑评为先进个人。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2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户籍优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就*入学。

  (三)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xx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四)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优质初中学校实行划片就*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指标到校生的招录按照《xxxx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执行。

  (五)学校应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招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钩。

  (七)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批负责,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根据所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随机派位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借读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如果租房居住时间满二年的人数多于片区接收学校学位空缺数,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决定入学新生名单。未被抽签录取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借读

  根据《海南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xxxx〕22号)规定,即: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是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动人口暂住IC卡管理办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读,并视购房和租房(半年以上)情况,参照以上1、2项执行。

  4.由于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一)项1、2、3条就读和借读条件的新生建议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学。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3

  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16号)和《江干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三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9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入学”原则,面向所属服务区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1、常住户籍学龄儿童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新塘路以西)、景秀社区

  2、非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动态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景秀社区,五福社区(新塘路以东)、三堡社区、钱江苑社区、钱塘社区、运新社区

  (二)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

  20xx年6月22、23日

  3、报名办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xx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

  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凭预登记码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xx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为依据)、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均在我区的学生,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

  四、日程安排

  序号时间工作内容备注

  16月14-16日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6月17日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6月21日下午学校参与招生工作教师进行政策培训

  46月22-23日学校报名登记

  46月24-28日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7月2日前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67月7日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7月8-26日调配特殊情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7月28日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98月25日(暂定)一年级新生家长会分班

  108月31日前班主任、任课教师家访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进城务工子女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贯彻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20xx年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草稿意见:

  一、初中招生对象

  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及永久住房,年龄在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或农村乡镇来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在本校试读。

  二、报名登记

  1、招生对象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原则上由毕业学校集体到实验初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也可由家长自愿到校报名,但必须遵守区教育局规定报名时间。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子女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仙女镇**内)办理报名手续。

  3、外地来江都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实验初中初中就读,则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所在镇教办报名。其中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三、招生时间

  实验初中正式招生将按照区**和教育局要求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6月28日—7月10日。

  1、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2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

  2、初步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同时发放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6月22日——23日(6月22日验核龙川小学;6月23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验核实小,镇中心、花园小学。)

  3、整理编序登记档案,确定施教区内生源数。

  4、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6日—6月29日)。

  5、凭“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应届小学毕业证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6月30日—7月2日。

  (1)、6月30日龙川小学

  (2)、7月1日上午双语小学,下午花园、建乐小学。

  (3)、7月2日上午实小,下午镇中心

  6、外来务工及进城子女报名登记录取(7月5日—6日)

  (1)报名手续:外县市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暂住证、就业单位营业执照、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

  (2)验核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7、在20xx年6月28日前不接待报名,最终报名时间以教育局文件规定为准。

  四、招生原则与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就*入学的原则,坚持“三不”:不提前招生;不分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不考试录取和分班。

  (二)招生办法

  城区初中的招生由区教育局和仙女镇联合制定具体招生方案并予以实施,并严格按教育局计划招生。

  江都城区公办初中继续实行免试划区相对就*入学的办法,即依据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口和实际住址,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小学毕业生的实际居住地址是确定初中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和家长应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凭《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初中报名(一般由招生学校直接到镇教办室领取),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原则上不招收江都区内其他镇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五、分班原则与方法

  1、坚持不考试随机编班,任课教师根据资历、能力、绩效等情况交叉搭配,合理安排(20xx年8月28日)。

  2、“华江班”根据生源状况及企业要求设立2——4个班,以华江建筑公司职工子弟和本施教区小学部分留守儿童、建筑工人子弟为主,由实验初中和华江建筑公司共同协商确定,仍然随机编班。留守儿童、建筑工人子弟的证明由有关社区、华江公司、江都建工局出具。

  3、20xx年8月30日上午在橱窗公布学生所在班级。

  4、20xx年8月31日上午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班级报到,下午2时开始上预备课。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5

  根据《z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xx号)和《z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二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8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入学”原则,面向三叉社区、景秀社区内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二) 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

  20xx年6月23日至24日。

  3、报名办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z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z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

  三、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 6月xx-17日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 6月18日 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 6月22日下午 学校参与招生工作教师的政策培训

  4 6月23-24日 学校报名登记

  4 6月23-29日 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 7月3日前 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6 7月8日 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 7月9-27日 调配特殊情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 8月5日 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9 8月25日(暂定) 一年级新生家长会 分班

  10 8月31日前 班主任、任课教师家访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6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的原则,合理控制班额,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规范运行机制。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划片招生、相对就*、免试入学、统筹协调”的原则。

  三、学区范围:

  屯东村一、二、三、四、五、六、七、十一、十二组;

  东岸村四、五、六、七组;

  屯东安置小区、东岸城邦小区、东岸梅园小区

  四、招生年龄及对象

  (一)年龄

  年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对象

  1、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具体包括如下三种情况:

  ①户籍和父母住房均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②户籍在学区内,父母确无住房,并实际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③户籍不在学区内,但父母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即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芙蓉区从业并在区内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证件:

  ①户口簿;

  ②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③小孩出生证;

  ④父母双方在芙蓉区从业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⑤父母双方在芙蓉区的居住证;

  ⑥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村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3、属于必须按政策照顾解决入学的对象,如父(母)为现役军人或转业干部、重点工程拆迁户、我区按规定引进的专家或在我区投资的港澳台人士的适龄子女,由教育局协调解决。

  五、工作措施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按照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及日程安排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稳有序。

  ⑴切实做好控流保学工作,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⑵严格按照《芙蓉区教育局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择校热问题的通知》(芙教发〔20xx〕14号)文件精神做好班额控制工作,将设班计划报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不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计划。

  ⑶严格控制择校生,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的与入学挂钩的请吃或钱物,且招生入学不与入园入托挂钩。

  ⑷按政策要求解决好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问题。

  ⑸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在校门口及相关社区张贴《20xx年芙蓉区小学新生招生公告》,同时公示学区和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并在全区统一的招生咨询接待日做好家长接待和政策宣传工作。

  ⑹规范新生学籍管理,做到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准确无误,并及时上传到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台及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同时做好新生入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招生地点:

  屯东小学内

  七、招生电话:

  xxxxxxxx

  八、具体日程安排

  4月设班计划及新生摸底工作

  5月9日召开学校招生工作会议,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5月9日-5月17日招生宣传

  5月18日学区内新生报名

  5月25日前上报学区内新生录取人数及名单。

  6月21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报名

  7月1日前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7月4日

  8月15日向教育科上报新生准确录取人数。

  5月9日下午

  6月17日下午

  6月27日下午招生咨询接待日。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7

  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稳、有序地完成20xx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房区教育局以国家和黑龙江省的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根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教规〔20xx〕1号)的总体要求和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经区**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公办小学招生

  1.招生入学对象。20xx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2.按学区就*入学。公办小学校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3.认真落实“一区一策”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小学招生方式改革。妥善合理分流生源,促进学位供需均衡,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自20xx年7月20日起,保国一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学区住宅学位锁定制度(“五年一学位”)。自该套住宅从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0xx年招生,保国一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适龄儿童入学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20xx年4月1日及以后购房、落户的,房产和户籍不能作为保国一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20xx年入学新生,需要在20xx年7月20日(含20日)之前购买住房并落户。20xx年7月21日及以后购房、落户的,房产和户籍不能作为保国一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除保国一校外,*房区其他小学不实行购房、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20xx年小学学区划定为:

  新建哈南万达小学(座落在*房区哈南十二大道与哈南九路交叉口处,于20xx年7月正式招生)学区:万达华府、碧桂园小区居民住宅。香堤九里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可到万达小学报名。

  南城第一小学学区:哈南五路以东、滨河大道以南,经友协大街至建安四道街以西,经日升路以北至龙滨路以西、经哈南第二大道以北合围区域的居民住宅。含南城首府、南城明珠、玖郡、绿地世纪城、国际花都小区。

  友协一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建文街以南的居民住宅。

  友协二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含东轻1-12号家属楼),建文街以北的居民住宅。

  友协三校学区:新银街、谷丰东街以东,新疆大街以南,友协大街以西的居民住宅。

  新疆一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新疆二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东,友协大街(北段)经新疆大街至新银街、谷丰东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保国一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东,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西至滨电头道街以北的'居民住宅,机电嘉园小区居民住宅,南郡豪庭小区居民住宅。

  保国二校学区: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东的居民住宅。含东方小区。

  保国四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西的建安街家属区、绿色新城小区内的居民住宅。秀水名苑小区,哈南第二大道以南、哈南十五路以东区域内的居民住宅(含宇光万和城),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房中心校学区:*房镇辖区。*房镇回迁小区南城名苑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规划建设中的九年一贯制“南城第三学校”(暂定名)小学部学区划分,见招生当年的*房区招生方案。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学校就学。统筹安置办法为:

  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在招生学校招收学区内生源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相对就*原则,进行统筹安置。统筹安置时按以下原则及优先顺序安置,额满即止。

  (1)适龄儿童同法定监护人与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且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同等情况下以迁户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新购房且已入住,但未迁户的(同等情况下以购房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有*房区户籍但无房产的(户主必须是儿童法定监护人)。

  (3)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已办理居住证的。(同等情况下以取得居住证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

  (4)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但因个人原因未在全市统一规定的入学报名时间内报名的。

  对于统筹安置时学额已满的,由区教育局相对就*安置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4.统一网上报名。6月15-23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7月13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7月14-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5.核验报名信息。6月28日-7月9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7月16-19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6.确认录取结果。7月20-22日,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民办学校招生

  按照《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哈教规〔20xx〕1号)和《20xx年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20xx〕-24)执行。

  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工作

  1.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新疆二校举办的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接收残障儿童少年就学的普通学校要做好随班就读教育。

  2.妥善解决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根据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置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入学。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3.妥善安置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置在我区居住的高端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

  4.切实做好随迁子女的入学安置工作。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

  5.加强外籍学生的入学管理。友协三校、东安英才学校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分班、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

  1.严格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各初中学校对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编班,严禁出现新的大班额。

  3.严格执行均衡分班办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格落实均衡编班的规定,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8日。

  4.严格学籍管理。学校要认真审核拟招收的每名学生信息。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规定时间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初中学校要以学生实际到校为准,不得为未报到学生调取电子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严格执行学籍相关管理工作。

  及时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网站公示、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实现“阳光招生”。*房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查询网站网址为http://www.hrbpf.gov.cn。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为86805370。接待部门地址为*房区龙滨路21号,区教育局教育一科。

  各小学校要于6月11日前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对象及条件、本校学区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以及报名所需的各种证件、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等。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8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xx市实验小学x年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x年预计招收10个班,每班不超过45人。

  二、招生范围

  根据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和“划片招生、相对就*、免试入学”原则,xx市实验小学x年招生范围为:

  光明大道以北→长白山路以西→浦东路→黑龙江路→翠竹谷路以南→景山路→太行山北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具备入住条件并事实入住。

  x年,鉴于实验学校新校区未建成,市实验小学对金地花园、安侨公寓继续执行招生过渡政策。

  三、报名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在我校报名:(1)符合实验小学服务范围;(2)学生身体健康,心智健全;(3)x9年9月1日至x0年8月31日出生。

  已经就读一年级的学生,不再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报名办法

  家长需提交以下材料以备入学资格审验: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暂无房产证的须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已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适龄儿童全家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必须跟随父母,户口跟随其他人、单立户者一律不予录取。具备迁户条件的小区,户口应与房产相一致);

  4、派出所开具的适龄儿童户籍证明;

  5、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期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6、与房产证信息一致的事实入住证明材料:*三个月的水电费、燃气费的缴费票据;

  7、报名时仅接受以上相关手续,单位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不予受理。(注: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x年7月16日(星期六)——7月17日(星期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xx市新城武夷山路517号,xx市实验小学教学楼(1)。

  六、入学资格审验

  学校将严格审验所交材料及实地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报名和入学资格。

  七、入学通知书发放

  凡通过学校入学资格审验的材料,请家长于x年7月25日(星期一)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及所交材料。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发放地点:xx市实验小学。

  招生咨询电话:xxx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9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据《江宁区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江宁区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周牛宝

  组员:刘宁花朱万成马小燕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朱万成

  组员:刘义明张福新潘斌张冬香陶象胜陶勇

  三、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xx年6月10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注:20xx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或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但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③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3、购置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一年级入学按《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宁教初20xx〕9号)办理。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20xx年6月10日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②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严格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xx〕27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持有以下证明材料: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④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⑤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四、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1.6月3日张榜公布招生公告,6月10日、11日两天,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带相关证件到禄口小学报名登记。

  2、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件: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禄口的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明。(具体报名地点到禄口小学大门口查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需带齐上述“五证”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学生数据,并报教育局普教科备审。

  4、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外借读的新生,也应先在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注明借读年限。

  5、凡有参加电脑号需求的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可以申请参加试点学校(江宁实验小学)的电脑派位。逾期不报,为自动放弃处理。

  6、凡是小学新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出现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教育局普教科,由区招生办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就读。

  五、招生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5月27日:制定我校20xx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公告

  6月3日:在街道宣传栏、学校公示栏、学校网站张榜公布招生公告

  6月7日:向禄口街道三所幼儿园适龄儿童发放招生通知

  6月10日、11日:一年级新生报名

  8月8日: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9月2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六、其他说明

  1、在招生过程中,凡有监护人提供虚假证jian的,学校将向区招办说明情况后,移交**机关处理。

  2.20xx年我校一年级预计开设10个班,每班学生数严格控制在45人以下。

  3、本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15951087157(张主任)

  七、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小组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组:刘宁花(审核材料)、张冬香(登记名册)、潘斌(签发通知)

  第一组:朱万成(审核材料)、刘义明(登记名册)、张福新(签发通知)

  第二组:马小燕(审核材料)、陶勇(登记名册)、陶象胜(签发通知)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10

  为做好2020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则

  1.坚持“免试、就*、划片、分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原则。各市直学校要及时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开。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全社会都要关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3.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

  4.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5.坚持以流入地**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市直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生学籍的学生。

  招生计划和服务区划分

  具体内容详见

  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入学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8月8日——8月10日市直各中小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的划分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

  2.8月11日——8月15日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市直中小学组织人员深入服务区调查落实。

  3.市直各中小学在核实工作中,对不属于本校服务区的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接到告知通知书应立即到服务区学校报名或由服务区所在地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服务区学校就读。

  4.8月30日前市直各中小学将调查结果向市教育局汇报,上报拟录取名单及电子稿excel格式,填写《2020年市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册》(附件),并经市教育局审核签字后,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向录取新生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11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千方百计满足城区不断增长的就学需求,逐步化解“大班额”,确保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xx〕x号)、《***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x〕x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x教发〔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xx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入学制度,逐步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城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原则。在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县委、县**宏观领导,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统筹管理和协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根据招生政策,修订完善本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招生范围内的招生工作。

  (二)坚持“划片、就*、免试”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的规定。严格按划片、就*、免试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均拥有一个相对就*的公办学校学位。

  (三)坚持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四)坚持“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一起单独立页;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与其所交电费、水费、气费回执单所标明的地址一致。符合“三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入学。不符合“三个一致”原则的,按其他认定办法确定招生学校。

  (五)坚持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原则。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界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按“一视同仁”的要求,相对就*安排入学。如务工、经商区域内学校确实没有剩余学位,则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且相对较*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计划

  1.城区:**小学7个班,xx小学6个班,焦家垅小学5个班,xx小学2个班,xx小学2个班,xx小学1个班,xx学校小学部自主确定。

  2.城郊:xx中心小学3个班。

  3.班额:根据我县城区学位短缺的实际情况,xx年城区小学一年级班额一律不得突破70人。

  三、招生范围

  1.**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从xx桥至***大门口,往北至长征东路、西路南侧,延伸与园艺路相交,到原国税局、地税局(含xx市场)止区域内常住户口(含有房产户)适龄儿童;白公渡大桥南侧的白公路、金水路、金岭路的非农户口和金石1组适龄儿童;居住在以上区域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2.xx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xx村(不含已划入**小学招生的部分区域)、梽木山村、xx园艺场地域的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园艺场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3.焦家垅小学:焦家垅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山村、xx亭村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4.统一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间。即9月1日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5.规范行为,依规招生

  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一律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对确属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各校应动员其家长将子女送到特殊学校就读,完全丧失学*能力或暂不能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批准。严禁任何学校暗箱操作,与民办幼儿园或托管机构签订生源协议。教育局根据招生形势变化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学校的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公布的'服务范围招生,观瀑小学、水头中心小学、连村小学、见龙中心小学、柳山小学、中长小学、永安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不适用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安置条件,应在原籍学校就读,**小学、xx小学、东风小学、焦家垅小学一律不得招收上述学校招收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同时,凡在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办理入学手续的小一新生,其他学校不准接收。

  6.严肃纪律,严格追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邵阳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x教通[xx]x号)和县委、县**两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城区小学招生秩序的六项规定》。一是明确招生主体责任,各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是主要责任人,招生处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学校,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经核实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对学校和个人做出如下处理:

  1.学校有违规行为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同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擅自超计划、超班额、超范围招生的,除不予办理相关学籍手续、不予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外,校长先免职后处理,并责令学校将“三超”对象退回。

  2.国家工作人员(含教育系统内外)应自觉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和反对在招生工作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违者,招生学校有权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纪律***门举报违规违纪情况。对招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理。

  3.对招生工作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菁华3篇)(扩展2)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菁选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1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千方百计满足城区不断增长的就学需求,逐步化解“大班额”,确保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xx〕x号)、《***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x〕x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x教发〔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xx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入学制度,逐步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城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原则。在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县委、县**宏观领导,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统筹管理和协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根据招生政策,修订完善本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招生范围内的招生工作。

  (二)坚持“划片、就*、免试”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的规定。严格按划片、就*、免试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均拥有一个相对就*的公办学校学位。

  (三)坚持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四)坚持“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一起单独立页;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与其所交电费、水费、气费回执单所标明的地址一致。符合“三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入学。不符合“三个一致”原则的,按其他认定办法确定招生学校。

  (五)坚持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原则。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界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按“一视同仁”的要求,相对就*安排入学。如务工、经商区域内学校确实没有剩余学位,则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且相对较*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计划

  1.城区:**小学7个班,xx小学6个班,焦家垅小学5个班,xx小学2个班,xx小学2个班,xx小学1个班,xx学校小学部自主确定。

  2.城郊:xx中心小学3个班。

  3.班额:根据我县城区学位短缺的实际情况,xx年城区小学一年级班额一律不得突破70人。

  三、招生范围

  1.**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从xx桥至***大门口,往北至长征东路、西路南侧,延伸与园艺路相交,到原国税局、地税局(含xx市场)止区域内常住户口(含有房产户)适龄儿童;白公渡大桥南侧的白公路、金水路、金岭路的非农户口和金石1组适龄儿童;居住在以上区域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2.xx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xx村(不含已划入**小学招生的部分区域)、梽木山村、xx园艺场地域的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园艺场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3.焦家垅小学:焦家垅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山村、xx亭村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4.统一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间。即9月1日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5.规范行为,依规招生

  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一律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对确属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各校应动员其家长将子女送到特殊学校就读,完全丧失学*能力或暂不能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批准。严禁任何学校暗箱操作,与民办幼儿园或托管机构签订生源协议。教育局根据招生形势变化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学校的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公布的服务范围招生,观瀑小学、水头中心小学、连村小学、见龙中心小学、柳山小学、中长小学、永安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不适用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安置条件,应在原籍学校就读,**小学、xx小学、东风小学、焦家垅小学一律不得招收上述学校招收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同时,凡在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办理入学手续的小一新生,其他学校不准接收。

  6.严肃纪律,严格追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邵阳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x教通[xx]x号)和县委、县**两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城区小学招生秩序的六项规定》。一是明确招生主体责任,各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是主要责任人,招生处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学校,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经核实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对学校和个人做出如下处理:

  1.学校有违规行为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同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擅自超计划、超班额、超范围招生的,除不予办理相关学籍手续、不予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外,校长先免职后处理,并责令学校将“三超”对象退回。

  2.国家工作人员(含教育系统内外)应自觉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和反对在招生工作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违者,招生学校有权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纪律***门举报违规违纪情况。对招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理。

  3.对招生工作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2

  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稳、有序地完成20xx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房区教育局以国家和黑龙江省的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根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教规〔20xx〕1号)的总体要求和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经区**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公办小学招生

  1.招生入学对象。20xx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2.按学区就*入学。公办小学校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3.认真落实“一区一策”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小学招生方式改革。妥善合理分流生源,促进学位供需均衡,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自20xx年7月20日起,保国一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学区住宅学位锁定制度(“五年一学位”)。自该套住宅从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0xx年招生,保国一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适龄儿童入学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20xx年4月1日及以后购房、落户的,房产和户籍不能作为保国一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20xx年入学新生,需要在20xx年7月20日(含20日)之前购买住房并落户。20xx年7月21日及以后购房、落户的,房产和户籍不能作为保国一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除保国一校外,*房区其他小学不实行购房、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20xx年小学学区划定为:

  新建哈南万达小学(座落在*房区哈南十二大道与哈南九路交叉口处,于20xx年7月正式招生)学区:万达华府、碧桂园小区居民住宅。香堤九里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可到万达小学报名。

  南城第一小学学区:哈南五路以东、滨河大道以南,经友协大街至建安四道街以西,经日升路以北至龙滨路以西、经哈南第二大道以北合围区域的居民住宅。含南城首府、南城明珠、玖郡、绿地世纪城、国际花都小区。

  友协一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建文街以南的居民住宅。

  友协二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含东轻1-12号家属楼),建文街以北的居民住宅。

  友协三校学区:新银街、谷丰东街以东,新疆大街以南,友协大街以西的居民住宅。

  新疆一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新疆二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东,友协大街(北段)经新疆大街至新银街、谷丰东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保国一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东,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西至滨电头道街以北的居民住宅,机电嘉园小区居民住宅,南郡豪庭小区居民住宅。

  保国二校学区: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东的居民住宅。含东方小区。

  保国四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西的建安街家属区、绿色新城小区内的居民住宅。秀水名苑小区,哈南第二大道以南、哈南十五路以东区域内的居民住宅(含宇光万和城),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房中心校学区:*房镇辖区。*房镇回迁小区南城名苑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规划建设中的九年一贯制“南城第三学校”(暂定名)小学部学区划分,见招生当年的*房区招生方案。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学校就学。统筹安置办法为:

  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在招生学校招收学区内生源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相对就*原则,进行统筹安置。统筹安置时按以下原则及优先顺序安置,额满即止。

  (1)适龄儿童同法定监护人与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且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同等情况下以迁户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新购房且已入住,但未迁户的(同等情况下以购房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有*房区户籍但无房产的(户主必须是儿童法定监护人)。

  (3)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已办理居住证的。(同等情况下以取得居住证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

  (4)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但因个人原因未在全市统一规定的入学报名时间内报名的。

  对于统筹安置时学额已满的,由区教育局相对就*安置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4.统一网上报名。6月15-23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7月13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7月14-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5.核验报名信息。6月28日-7月9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7月16-19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6.确认录取结果。7月20-22日,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民办学校招生

  按照《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哈教规〔20xx〕1号)和《20xx年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20xx〕-24)执行。

  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工作

  1.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新疆二校举办的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接收残障儿童少年就学的普通学校要做好随班就读教育。

  2.妥善解决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根据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置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入学。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3.妥善安置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置在我区居住的.高端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

  4.切实做好随迁子女的入学安置工作。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

  5.加强外籍学生的入学管理。友协三校、东安英才学校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分班、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

  1.严格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各初中学校对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编班,严禁出现新的大班额。

  3.严格执行均衡分班办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格落实均衡编班的规定,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8日。

  4.严格学籍管理。学校要认真审核拟招收的每名学生信息。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规定时间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初中学校要以学生实际到校为准,不得为未报到学生调取电子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严格执行学籍相关管理工作。

  及时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网站公示、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实现“阳光招生”。*房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查询网站网址为http://www.hrbpf.gov.cn。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为86805370。接待部门地址为*房区龙滨路21号,区教育局教育一科。

  各小学校要于6月11日前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对象及条件、本校学区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以及报名所需的各种证件、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等。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进城务工子女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贯彻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20xx年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草稿意见:

  一、初中招生对象

  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及永久住房,年龄在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或农村乡镇来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在本校试读。

  二、报名登记

  1、招生对象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原则上由毕业学校集体到实验初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也可由家长自愿到校报名,但必须遵守区教育局规定报名时间。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子女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仙女镇**内)办理报名手续。

  3、外地来江都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实验初中初中就读,则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所在镇教办报名。其中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三、招生时间

  实验初中正式招生将按照区**和教育局要求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6月28日—7月10日。

  1、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2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

  2、初步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同时发放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6月22日——23日(6月22日验核龙川小学;6月23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验核实小,镇中心、花园小学。)

  3、整理编序登记档案,确定施教区内生源数。

  4、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6日—6月29日)。

  5、凭“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应届小学毕业证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6月30日—7月2日。

  (1)、6月30日龙川小学

  (2)、7月1日上午双语小学,下午花园、建乐小学。

  (3)、7月2日上午实小,下午镇中心

  6、外来务工及进城子女报名登记录取(7月5日—6日)

  (1)报名手续:外县市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暂住证、就业单位营业执照、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

  (2)验核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7、在20xx年6月28日前不接待报名,最终报名时间以教育局文件规定为准。

  四、招生原则与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就*入学的原则,坚持“三不”:不提前招生;不分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不考试录取和分班。

  (二)招生办法

  城区初中的招生由区教育局和仙女镇联合制定具体招生方案并予以实施,并严格按教育局计划招生。

  江都城区公办初中继续实行免试划区相对就*入学的办法,即依据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口和实际住址,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小学毕业生的实际居住地址是确定初中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和家长应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凭《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初中报名(一般由招生学校直接到镇教办室领取),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原则上不招收江都区内其他镇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五、分班原则与方法

  1、坚持不考试随机编班,任课教师根据资历、能力、绩效等情况交叉搭配,合理安排(20xx年8月28日)。

  2、“华江班”根据生源状况及企业要求设立2——4个班,以华江建筑公司职工子弟和本施教区小学部分留守儿童、建筑工人子弟为主,由实验初中和华江建筑公司共同协商确定,仍然随机编班。留守儿童、建筑工人子弟的证明由有关社区、华江公司、江都建工局出具。

  3、20xx年8月30日上午在橱窗公布学生所在班级。

  4、20xx年8月31日上午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班级报到,下午2时开始上预备课。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据《江宁区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江宁区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周牛宝

  组员:刘宁花朱万成马小燕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朱万成

  组员:刘义明张福新潘斌张冬香陶象胜陶勇

  三、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xx年6月10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注:20xx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或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但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③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3、购置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一年级入学按《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宁教初20xx〕9号)办理。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20xx年6月10日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②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严格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xx〕27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持有以下证明材料: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④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⑤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四、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1.6月3日张榜公布招生公告,6月10日、11日两天,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带相关证件到禄口小学报名登记。

  2、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件: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禄口的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明。(具体报名地点到禄口小学大门口查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需带齐上述“五证”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学生数据,并报教育局普教科备审。

  4、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外借读的新生,也应先在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注明借读年限。

  5、凡有参加电脑号需求的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可以申请参加试点学校(江宁实验小学)的电脑派位。逾期不报,为自动放弃处理。

  6、凡是小学新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出现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教育局普教科,由区招生办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就读。

  五、招生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5月27日:制定我校20xx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公告

  6月3日:在街道宣传栏、学校公示栏、学校网站张榜公布招生公告

  6月7日:向禄口街道三所幼儿园适龄儿童发放招生通知

  6月10日、11日:一年级新生报名

  8月8日: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9月2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六、其他说明

  1、在招生过程中,凡有监护人提供虚假证jian的,学校将向区招办说明情况后,移交**机关处理。

  2.20xx年我校一年级预计开设10个班,每班学生数严格控制在45人以下。

  3、本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15951087157(张主任)

  七、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小组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组:刘宁花(审核材料)、张冬香(登记名册)、潘斌(签发通知)

  第一组:朱万成(审核材料)、刘义明(登记名册)、张福新(签发通知)

  第二组:马小燕(审核材料)、陶勇(登记名册)、陶象胜(签发通知)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5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的原则,合理控制班额,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规范运行机制。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划片招生、相对就*、免试入学、统筹协调”的原则。

  三、学区范围:

  屯东村一、二、三、四、五、六、七、十一、十二组;

  东岸村四、五、六、七组;

  屯东安置小区、东岸城邦小区、东岸梅园小区

  四、招生年龄及对象

  (一)年龄

  年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对象

  1、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具体包括如下三种情况:

  ①户籍和父母住房均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②户籍在学区内,父母确无住房,并实际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③户籍不在学区内,但父母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即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芙蓉区从业并在区内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证件:

  ①户口簿;

  ②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③小孩出生证;

  ④父母双方在芙蓉区从业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⑤父母双方在芙蓉区的居住证;

  ⑥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村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3、属于必须按政策照顾解决入学的对象,如父(母)为现役军人或转业干部、重点工程拆迁户、我区按规定引进的专家或在我区投资的港澳台人士的适龄子女,由教育局协调解决。

  五、工作措施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按照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及日程安排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稳有序。

  ⑴切实做好控流保学工作,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⑵严格按照《芙蓉区教育局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择校热问题的通知》(芙教发〔20xx〕14号)文件精神做好班额控制工作,将设班计划报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不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计划。

  ⑶严格控制择校生,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的与入学挂钩的请吃或钱物,且招生入学不与入园入托挂钩。

  ⑷按政策要求解决好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问题。

  ⑸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在校门口及相关社区张贴《20xx年芙蓉区小学新生招生公告》,同时公示学区和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并在全区统一的招生咨询接待日做好家长接待和政策宣传工作。

  ⑹规范新生学籍管理,做到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准确无误,并及时上传到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台及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同时做好新生入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招生地点:

  屯东小学内

  七、招生电话:

  xxxxxxxx

  八、具体日程安排

  4月设班计划及新生摸底工作

  5月9日召开学校招生工作会议,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5月9日-5月17日招生宣传

  5月18日学区内新生报名

  5月25日前上报学区内新生录取人数及名单。

  6月21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报名

  7月1日前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7月4日

  8月15日向教育科上报新生准确录取人数。

  5月9日下午

  6月17日下午

  6月27日下午招生咨询接待日。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6

  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16号)和《江干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三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9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入学”原则,面向所属服务区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1、常住户籍学龄儿童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新塘路以西)、景秀社区

  2、非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动态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景秀社区,五福社区(新塘路以东)、三堡社区、钱江苑社区、钱塘社区、运新社区

  (二)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

  20xx年6月22、23日

  3、报名办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xx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

  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凭预登记码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xx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为依据)、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均在我区的学生,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

  四、日程安排

  序号时间工作内容备注

  16月14-16日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6月17日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6月21日下午学校参与招生工作教师进行政策培训

  46月22-23日学校报名登记

  46月24-28日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7月2日前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67月7日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7月8-26日调配特殊情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7月28日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98月25日(暂定)一年级新生家长会分班

  108月31日前班主任、任课教师家访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7

  一、指导思想

  我镇地处城郊,生源压力大,做好学生的稳定巩固工作和学前、小一、初一的招生工作意义重大。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1、确保六年级毕业生100%对应升入坳驼骆中学、严家坳中学。

  2、确保各小学服务区内适龄儿童100%进入本小学一年级就读。

  3、确保各小学服务区内适龄学前儿童95%进入本小学幼儿园(班)就读。

  3、确保在校学生的巩固率为100%。

  三、领导机构

  组 长:x

  副组长:x

  组 员:xx

  四、工作任务

  1、七年级新生招生:

  (1)坳驼骆初中七年级招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初中。坳驼骆小学、x小学毕业生分别由x校长、x主任负责协助,x小学由x校长负责协助。

  (2)x初中七年级招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初中。时阳小学、茶园冲小学毕业生分别由x、x校长负责协助。

  2、六年级毕业生:

  (1)坳驼骆小学139名毕业生、x小学16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x主任负责落实,坳驼骆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x初中。

  (2)赵家湾小学46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坳驼骆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初中。

  (3)时阳小学74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严家坳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严家坳初中。

  (4)茶园冲小学73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严家坳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严家坳初中。

  3、一年级新生:

  (1)坳驼骆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新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就读。

  (2)赵家湾小学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赵家湾小学就读。

  (3)时阳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新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时阳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就读。

  (4)茶园冲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新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茶园冲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就读。

  4、学前幼儿招生:

  (1)坳驼骆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学前幼儿班就读。根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情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95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210人。

  (2)赵家湾小学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赵家湾小学学前幼儿班就读。根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情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25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40人。

  (3)时阳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时阳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学前幼儿班就读。根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情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50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70人。

  (4)茶园冲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茶园冲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学前幼儿班就读。根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情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50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70人。

  5、在校学生:

  在校各年级学生由原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负责在暑假普遍走访一次,做好稳定巩固工作。

  五、奖惩措施

  1、坳驼骆小学(含叶小)必须保证该校六年级前30名、赵家湾小学必须保证该校六年级前10名进入坳驼骆初中七年级就读;时阳小学必须保证该校六年级前15名、茶园冲小学必须保证该校六年级前15名进入严家坳初中七年级就读。全额完成任务的每生奖50元到学校,每少1人罚学校100元。

  2、坳驼骆初中必须要保证坳驼骆小学(含叶小)六年级前30名、赵家湾小学六年级前10名进入该校七年级就读,每少1人罚学校100元。

  3、严家坳初中必须要保证时阳小学小学六年级前15名、茶园冲小学六年级前15名进入该校七年级就读,每少1人罚学校100元。

  4、以各学校20xx年春季开学统计人数为准,在校学生每流失一人罚学校50元。

  5、学前幼教招生没有完成任务的,每少一人罚学校50元。

  6、学校没有完成招生任务的,将影响学校综合考核积分,各项奖励、表彰、评优指标将向任务完成的好的学校倾斜。

  7、完成招生任务的学校,将优先考虑评为先进单位,完成招生任务的教师将优先考虑评为先进个人。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8

  根据《z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xx号)和《z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二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8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入学”原则,面向三叉社区、景秀社区内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二) 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

  20xx年6月23日至24日。

  3、报名办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z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z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

  三、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 6月xx-17日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 6月18日 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 6月22日下午 学校参与招生工作教师的政策培训

  4 6月23-24日 学校报名登记

  4 6月23-29日 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 7月3日前 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6 7月8日 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 7月9-27日 调配特殊情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 8月5日 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9 8月25日(暂定) 一年级新生家长会 分班

  10 8月31日前 班主任、任课教师家访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9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户籍优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就*入学。

  (三)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xx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四)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优质初中学校实行划片就*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指标到校生的招录按照《xxxx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执行。

  (五)学校应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招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钩。

  (七)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批负责,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根据所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随机派位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借读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如果租房居住时间满二年的人数多于片区接收学校学位空缺数,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决定入学新生名单。未被抽签录取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借读

  根据《海南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xxxx〕22号)规定,即: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是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动人口暂住IC卡管理办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读,并视购房和租房(半年以上)情况,参照以上1、2项执行。

  4.由于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一)项1、2、3条就读和借读条件的新生建议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学。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10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xx市实验小学x年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x年预计招收10个班,每班不超过45人。

  二、招生范围

  根据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和“划片招生、相对就*、免试入学”原则,xx市实验小学x年招生范围为:

  光明大道以北→长白山路以西→浦东路→黑龙江路→翠竹谷路以南→景山路→太行山北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具备入住条件并事实入住。

  x年,鉴于实验学校新校区未建成,市实验小学对金地花园、安侨公寓继续执行招生过渡政策。

  三、报名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在我校报名:(1)符合实验小学服务范围;(2)学生身体健康,心智健全;(3)x9年9月1日至x0年8月31日出生。

  已经就读一年级的'学生,不再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报名办法

  家长需提交以下材料以备入学资格审验: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暂无房产证的须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已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适龄儿童全家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必须跟随父母,户口跟随其他人、单立户者一律不予录取。具备迁户条件的小区,户口应与房产相一致);

  4、派出所开具的适龄儿童户籍证明;

  5、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期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6、与房产证信息一致的事实入住证明材料:*三个月的水电费、燃气费的缴费票据;

  7、报名时仅接受以上相关手续,单位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不予受理。(注: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x年7月16日(星期六)——7月17日(星期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xx市新城武夷山路517号,xx市实验小学教学楼(1)。

  六、入学资格审验

  学校将严格审验所交材料及实地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报名和入学资格。

  七、入学通知书发放

  凡通过学校入学资格审验的材料,请家长于x年7月25日(星期一)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及所交材料。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发放地点:xx市实验小学。

  招生咨询电话:xxx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11

  为做好2020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则

  1.坚持“免试、就*、划片、分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原则。各市直学校要及时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开。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全社会都要关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3.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

  4.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5.坚持以流入地**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市直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生学籍的学生。

  招生计划和服务区划分

  具体内容详见

  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入学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8月8日——8月10日市直各中小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的划分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

  2.8月11日——8月15日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市直中小学组织人员深入服务区调查落实。

  3.市直各中小学在核实工作中,对不属于本校服务区的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接到告知通知书应立即到服务区学校报名或由服务区所在地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服务区学校就读。

  4.8月30日前市直各中小学将调查结果向市教育局汇报,上报拟录取名单及电子稿excel格式,填写《2020年市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册》(附件),并经市教育局审核签字后,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向录取新生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菁华3篇)(扩展3)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菁选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我镇地处城郊,生源压力大,做好学生的稳定巩固工作和学前、小一、初一的招生工作意义重大。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1、确保六年级毕业生100%对应升入坳驼骆中学、严家坳中学。

  2、确保各小学服务区内适龄儿童100%进入本小学一年级就读。

  3、确保各小学服务区内适龄学前儿童95%进入本小学幼儿园(班)就读。

  3、确保在校学生的巩固率为100%。

  三、领导机构

  组 长:x

  副组长:x

  组 员:xx

  四、工作任务

  1、七年级新生招生:

  (1)坳驼骆初中七年级招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初中。坳驼骆小学、x小学毕业生分别由x校长、x主任负责协助,x小学由x校长负责协助。

  (2)x初中七年级招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初中。时阳小学、茶园冲小学毕业生分别由x、x校长负责协助。

  2、六年级毕业生:

  (1)坳驼骆小学139名毕业生、x小学16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x主任负责落实,坳驼骆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x初中。

  (2)赵家湾小学46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坳驼骆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初中。

  (3)时阳小学74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严家坳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严家坳初中。

  (4)茶园冲小学73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严家坳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严家坳初中。

  3、一年级新生:

  (1)坳驼骆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新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就读。

  (2)赵家湾小学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赵家湾小学就读。

  (3)时阳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新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时阳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就读。

  (4)茶园冲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新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茶园冲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就读。

  4、学前幼儿招生:

  (1)坳驼骆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学前幼儿班就读。根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情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95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210人。

  (2)赵家湾小学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赵家湾小学学前幼儿班就读。根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情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25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40人。

  (3)时阳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时阳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学前幼儿班就读。根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情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50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70人。

  (4)茶园冲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茶园冲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学前幼儿班就读。根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情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50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70人。

  5、在校学生:

  在校各年级学生由原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负责在暑假普遍走访一次,做好稳定巩固工作。

  五、奖惩措施

  1、坳驼骆小学(含叶小)必须保证该校六年级前30名、赵家湾小学必须保证该校六年级前10名进入坳驼骆初中七年级就读;时阳小学必须保证该校六年级前15名、茶园冲小学必须保证该校六年级前15名进入严家坳初中七年级就读。全额完成任务的每生奖50元到学校,每少1人罚学校100元。

  2、坳驼骆初中必须要保证坳驼骆小学(含叶小)六年级前30名、赵家湾小学六年级前10名进入该校七年级就读,每少1人罚学校100元。

  3、严家坳初中必须要保证时阳小学小学六年级前15名、茶园冲小学六年级前15名进入该校七年级就读,每少1人罚学校100元。

  4、以各学校20xx年春季开学统计人数为准,在校学生每流失一人罚学校50元。

  5、学前幼教招生没有完成任务的,每少一人罚学校50元。

  6、学校没有完成招生任务的,将影响学校综合考核积分,各项奖励、表彰、评优指标将向任务完成的好的学校倾斜。

  7、完成招生任务的学校,将优先考虑评为先进单位,完成招生任务的教师将优先考虑评为先进个人。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据《江宁区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江宁区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周牛宝

  组员:刘宁花朱万成马小燕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朱万成

  组员:刘义明张福新潘斌张冬香陶象胜陶勇

  三、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xx年6月10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注:20xx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或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但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③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3、购置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一年级入学按《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宁教初20xx〕9号)办理。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20xx年6月10日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②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严格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xx〕27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持有以下证明材料: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④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⑤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四、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1.6月3日张榜公布招生公告,6月10日、11日两天,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带相关证件到禄口小学报名登记。

  2、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件: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禄口的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明。(具体报名地点到禄口小学大门口查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需带齐上述“五证”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学生数据,并报教育局普教科备审。

  4、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外借读的新生,也应先在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注明借读年限。

  5、凡有参加电脑号需求的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可以申请参加试点学校(江宁实验小学)的电脑派位。逾期不报,为自动放弃处理。

  6、凡是小学新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出现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教育局普教科,由区招生办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就读。

  五、招生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5月27日:制定我校20xx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公告

  6月3日:在街道宣传栏、学校公示栏、学校网站张榜公布招生公告

  6月7日:向禄口街道三所幼儿园适龄儿童发放招生通知

  6月10日、11日:一年级新生报名

  8月8日: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9月2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六、其他说明

  1、在招生过程中,凡有监护人提供虚假证jian的,学校将向区招办说明情况后,移交**机关处理。

  2.20xx年我校一年级预计开设10个班,每班学生数严格控制在45人以下。

  3、本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15951087157(张主任)

  七、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小组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组:刘宁花(审核材料)、张冬香(登记名册)、潘斌(签发通知)

  第一组:朱万成(审核材料)、刘义明(登记名册)、张福新(签发通知)

  第二组:马小燕(审核材料)、陶勇(登记名册)、陶象胜(签发通知)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3

  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16号)和《江干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三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9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入学”原则,面向所属服务区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1、常住户籍学龄儿童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新塘路以西)、景秀社区

  2、非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动态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景秀社区,五福社区(新塘路以东)、三堡社区、钱江苑社区、钱塘社区、运新社区

  (二)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

  20xx年6月22、23日

  3、报名办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xx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

  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

  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凭预登记码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xx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为依据)、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均在我区的学生,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

  四、日程安排

  序号时间工作内容备注

  16月14-16日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6月17日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6月21日下午学校参与招生工作教师进行政策培训

  46月22-23日学校报名登记

  46月24-28日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7月2日前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67月7日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7月8-26日调配特殊情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7月28日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98月25日(暂定)一年级新生家长会分班

  108月31日前班主任、任课教师家访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4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xx市实验小学x年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x年预计招收10个班,每班不超过45人。

  二、招生范围

  根据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和“划片招生、相对就*、免试入学”原则,xx市实验小学x年招生范围为:

  光明大道以北→长白山路以西→浦东路→黑龙江路→翠竹谷路以南→景山路→太行山北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具备入住条件并事实入住。

  x年,鉴于实验学校新校区未建成,市实验小学对金地花园、安侨公寓继续执行招生过渡政策。

  三、报名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在我校报名:(1)符合实验小学服务范围;(2)学生身体健康,心智健全;(3)x9年9月1日至x0年8月31日出生。

  已经就读一年级的学生,不再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报名办法

  家长需提交以下材料以备入学资格审验: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暂无房产证的须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已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适龄儿童全家或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必须跟随父母,户口跟随其他人、单立户者一律不予录取。具备迁户条件的小区,户口应与房产相一致);

  4、派出所开具的'适龄儿童户籍证明;

  5、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期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6、与房产证信息一致的事实入住证明材料:*三个月的水电费、燃气费的缴费票据;

  7、报名时仅接受以上相关手续,单位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不予受理。(注: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x年7月16日(星期六)——7月17日(星期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xx市新城武夷山路517号,xx市实验小学教学楼(1)。

  六、入学资格审验

  学校将严格审验所交材料及实地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报名和入学资格。

  七、入学通知书发放

  凡通过学校入学资格审验的材料,请家长于x年7月25日(星期一)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及所交材料。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发放地点:xx市实验小学。

  招生咨询电话:xxx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进城务工子女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贯彻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20xx年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草稿意见:

  一、初中招生对象

  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及永久住房,年龄在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或农村乡镇来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在本校试读。

  二、报名登记

  1、招生对象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原则上由毕业学校集体到实验初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也可由家长自愿到校报名,但必须遵守区教育局规定报名时间。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子女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仙女镇**内)办理报名手续。

  3、外地来江都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实验初中初中就读,则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所在镇教办报名。其中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三、招生时间

  实验初中正式招生将按照区**和教育局要求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6月28日—7月10日。

  1、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2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

  2、初步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同时发放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6月22日——23日(6月22日验核龙川小学;6月23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验核实小,镇中心、花园小学。)

  3、整理编序登记档案,确定施教区内生源数。

  4、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6日—6月29日)。

  5、凭“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应届小学毕业证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6月30日—7月2日。

  (1)、6月30日龙川小学

  (2)、7月1日上午双语小学,下午花园、建乐小学。

  (3)、7月2日上午实小,下午镇中心

  6、外来务工及进城子女报名登记录取(7月5日—6日)

  (1)报名手续:外县市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暂住证、就业单位营业执照、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

  (2)验核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7、在20xx年6月28日前不接待报名,最终报名时间以教育局文件规定为准。

  四、招生原则与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就*入学的原则,坚持“三不”:不提前招生;不分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不考试录取和分班。

  (二)招生办法

  城区初中的招生由区教育局和仙女镇联合制定具体招生方案并予以实施,并严格按教育局计划招生。

  江都城区公办初中继续实行免试划区相对就*入学的办法,即依据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口和实际住址,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小学毕业生的实际居住地址是确定初中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和家长应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凭《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初中报名(一般由招生学校直接到镇教办室领取),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原则上不招收江都区内其他镇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五、分班原则与方法

  1、坚持不考试随机编班,任课教师根据资历、能力、绩效等情况交叉搭配,合理安排(20xx年8月28日)。

  2、“华江班”根据生源状况及企业要求设立2——4个班,以华江建筑公司职工子弟和本施教区小学部分留守儿童、建筑工人子弟为主,由实验初中和华江建筑公司共同协商确定,仍然随机编班。留守儿童、建筑工人子弟的证明由有关社区、华江公司、江都建工局出具。

  3、20xx年8月30日上午在橱窗公布学生所在班级。

  4、20xx年8月31日上午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班级报到,下午2时开始上预备课。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6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千方百计满足城区不断增长的就学需求,逐步化解“大班额”,确保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xx〕x号)、《***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x〕x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x教发〔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xx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入学制度,逐步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城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原则。在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县委、县**宏观领导,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统筹管理和协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根据招生政策,修订完善本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招生范围内的招生工作。

  (二)坚持“划片、就*、免试”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的规定。严格按划片、就*、免试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均拥有一个相对就*的公办学校学位。

  (三)坚持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四)坚持“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一起单独立页;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与其所交电费、水费、气费回执单所标明的地址一致。符合“三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入学。不符合“三个一致”原则的,按其他认定办法确定招生学校。

  (五)坚持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原则。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界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按“一视同仁”的要求,相对就*安排入学。如务工、经商区域内学校确实没有剩余学位,则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且相对较*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计划

  1.城区:**小学7个班,xx小学6个班,焦家垅小学5个班,xx小学2个班,xx小学2个班,xx小学1个班,xx学校小学部自主确定。

  2.城郊:xx中心小学3个班。

  3.班额:根据我县城区学位短缺的实际情况,xx年城区小学一年级班额一律不得突破70人。

  三、招生范围

  1.**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从xx桥至***大门口,往北至长征东路、西路南侧,延伸与园艺路相交,到原国税局、地税局(含xx市场)止区域内常住户口(含有房产户)适龄儿童;白公渡大桥南侧的白公路、金水路、金岭路的非农户口和金石1组适龄儿童;居住在以上区域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2.xx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xx村(不含已划入**小学招生的部分区域)、梽木山村、xx园艺场地域的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园艺场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3.焦家垅小学:焦家垅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山村、xx亭村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4.统一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间。即9月1日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5.规范行为,依规招生

  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一律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对确属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各校应动员其家长将子女送到特殊学校就读,完全丧失学*能力或暂不能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批准。严禁任何学校暗箱操作,与民办幼儿园或托管机构签订生源协议。教育局根据招生形势变化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学校的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公布的服务范围招生,观瀑小学、水头中心小学、连村小学、见龙中心小学、柳山小学、中长小学、永安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不适用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安置条件,应在原籍学校就读,**小学、xx小学、东风小学、焦家垅小学一律不得招收上述学校招收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同时,凡在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办理入学手续的小一新生,其他学校不准接收。

  6.严肃纪律,严格追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邵阳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x教通[xx]x号)和县委、县**两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城区小学招生秩序的六项规定》。一是明确招生主体责任,各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是主要责任人,招生处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学校,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经核实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对学校和个人做出如下处理:

  1.学校有违规行为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同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擅自超计划、超班额、超范围招生的,除不予办理相关学籍手续、不予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外,校长先免职后处理,并责令学校将“三超”对象退回。

  2.国家工作人员(含教育系统内外)应自觉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和反对在招生工作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违者,招生学校有权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纪律***门举报违规违纪情况。对招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理。

  3.对招生工作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7

  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稳、有序地完成20xx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房区教育局以国家和黑龙江省的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根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教规〔20xx〕1号)的总体要求和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经区**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公办小学招生

  1.招生入学对象。20xx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2.按学区就*入学。公办小学校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3.认真落实“一区一策”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小学招生方式改革。妥善合理分流生源,促进学位供需均衡,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自20xx年7月20日起,保国一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学区住宅学位锁定制度(“五年一学位”)。自该套住宅从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0xx年招生,保国一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适龄儿童入学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20xx年4月1日及以后购房、落户的,房产和户籍不能作为保国一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20xx年入学新生,需要在20xx年7月20日(含20日)之前购买住房并落户。20xx年7月21日及以后购房、落户的,房产和户籍不能作为保国一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除保国一校外,*房区其他小学不实行购房、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20xx年小学学区划定为:

  新建哈南万达小学(座落在*房区哈南十二大道与哈南九路交叉口处,于20xx年7月正式招生)学区:万达华府、碧桂园小区居民住宅。香堤九里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可到万达小学报名。

  南城第一小学学区:哈南五路以东、滨河大道以南,经友协大街至建安四道街以西,经日升路以北至龙滨路以西、经哈南第二大道以北合围区域的居民住宅。含南城首府、南城明珠、玖郡、绿地世纪城、国际花都小区。

  友协一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建文街以南的居民住宅。

  友协二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含东轻1-12号家属楼),建文街以北的居民住宅。

  友协三校学区:新银街、谷丰东街以东,新疆大街以南,友协大街以西的居民住宅。

  新疆一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新疆二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东,友协大街(北段)经新疆大街至新银街、谷丰东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保国一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东,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西至滨电头道街以北的居民住宅,机电嘉园小区居民住宅,南郡豪庭小区居民住宅。

  保国二校学区: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东的居民住宅。含东方小区。

  保国四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西的建安街家属区、绿色新城小区内的居民住宅。秀水名苑小区,哈南第二大道以南、哈南十五路以东区域内的居民住宅(含宇光万和城),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房中心校学区:*房镇辖区。*房镇回迁小区南城名苑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规划建设中的九年一贯制“南城第三学校”(暂定名)小学部学区划分,见招生当年的*房区招生方案。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学校就学。统筹安置办法为:

  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在招生学校招收学区内生源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相对就*原则,进行统筹安置。统筹安置时按以下原则及优先顺序安置,额满即止。

  (1)适龄儿童同法定监护人与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且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同等情况下以迁户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新购房且已入住,但未迁户的(同等情况下以购房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有*房区户籍但无房产的(户主必须是儿童法定监护人)。

  (3)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已办理居住证的。(同等情况下以取得居住证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

  (4)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但因个人原因未在全市统一规定的入学报名时间内报名的。

  对于统筹安置时学额已满的,由区教育局相对就*安置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4.统一网上报名。6月15-23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7月13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7月14-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5.核验报名信息。6月28日-7月9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7月16-19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6.确认录取结果。7月20-22日,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民办学校招生

  按照《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哈教规〔20xx〕1号)和《20xx年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20xx〕-24)执行。

  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工作

  1.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新疆二校举办的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接收残障儿童少年就学的普通学校要做好随班就读教育。

  2.妥善解决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根据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置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入学。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3.妥善安置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置在我区居住的高端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

  4.切实做好随迁子女的入学安置工作。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

  5.加强外籍学生的入学管理。友协三校、东安英才学校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分班、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

  1.严格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各初中学校对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编班,严禁出现新的大班额。

  3.严格执行均衡分班办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格落实均衡编班的规定,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8日。

  4.严格学籍管理。学校要认真审核拟招收的每名学生信息。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规定时间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初中学校要以学生实际到校为准,不得为未报到学生调取电子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严格执行学籍相关管理工作。

  及时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网站公示、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实现“阳光招生”。*房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查询网站网址为http://www.hrbpf.gov.cn。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为86805370。接待部门地址为*房区龙滨路21号,区教育局教育一科。

  各小学校要于6月11日前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对象及条件、本校学区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以及报名所需的各种证件、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等。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8

  根据《z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xx号)和《z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二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8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实行“属地管理”和“就*入学”原则,面向三叉社区、景秀社区内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二) 招生政策

  1、入学年龄

  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2、报名时间

  20xx年6月23日至24日。

  3、报名办法

  (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z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原则安排入学;

  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

  (3)学龄儿童有z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

  三、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 6月xx-17日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 6月18日 学校张贴招生通告

  3 6月22日下午 学校参与招生工作教师的政策培训

  4 6月23-24日 学校报名登记

  4 6月23-29日 学校审核资料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5 7月3日前 上交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及符合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类登记名单

  6 7月8日 发放第一批入学通知书

  7 7月9-27日 调配特殊情况及符合借读条件无法解决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8 8月5日 发放第二批入学通知书

  9 8月25日(暂定) 一年级新生家长会 分班

  10 8月31日前 班主任、任课教师家访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9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户籍优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就*入学。

  (三)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xx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四)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优质初中学校实行划片就*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指标到校生的招录按照《xxxx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执行。

  (五)学校应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招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钩。

  (七)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批负责,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根据所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随机派位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借读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如果租房居住时间满二年的人数多于片区接收学校学位空缺数,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决定入学新生名单。未被抽签录取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借读

  根据《海南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xxxx〕22号)规定,即: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是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动人口暂住IC卡管理办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读,并视购房和租房(半年以上)情况,参照以上1、2项执行。

  4.由于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一)项1、2、3条就读和借读条件的新生建议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学。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10

  为做好2020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则

  1.坚持“免试、就*、划片、分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原则。各市直学校要及时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开。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全社会都要关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3.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

  4.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5.坚持以流入地**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市直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生学籍的学生。

  招生计划和服务区划分

  具体内容详见

  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入学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8月8日——8月10日市直各中小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的划分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

  2.8月11日——8月15日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市直中小学组织人员深入服务区调查落实。

  3.市直各中小学在核实工作中,对不属于本校服务区的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接到告知通知书应立即到服务区学校报名或由服务区所在地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服务区学校就读。

  4.8月30日前市直各中小学将调查结果向市教育局汇报,上报拟录取名单及电子稿excel格式,填写《2020年市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册》(附件),并经市教育局审核签字后,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向录取新生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11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的原则,合理控制班额,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规范运行机制。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划片招生、相对就*、免试入学、统筹协调”的原则。

  三、学区范围:

  屯东村一、二、三、四、五、六、七、十一、十二组;

  东岸村四、五、六、七组;

  屯东安置小区、东岸城邦小区、东岸梅园小区

  四、招生年龄及对象

  (一)年龄

  年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对象

  1、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具体包括如下三种情况:

  ①户籍和父母住房均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②户籍在学区内,父母确无住房,并实际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③户籍不在学区内,但父母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即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芙蓉区从业并在区内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证件:

  ①户口簿;

  ②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③小孩出生证;

  ④父母双方在芙蓉区从业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⑤父母双方在芙蓉区的居住证;

  ⑥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村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

  3、属于必须按政策照顾解决入学的对象,如父(母)为现役军人或转业干部、重点工程拆迁户、我区按规定引进的专家或在我区投资的港澳台人士的适龄子女,由教育局协调解决。

  五、工作措施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按照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及日程安排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稳有序。

  ⑴切实做好控流保学工作,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⑵严格按照《芙蓉区教育局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择校热问题的通知》(芙教发〔20xx〕14号)文件精神做好班额控制工作,将设班计划报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不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计划。

  ⑶严格控制择校生,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的'与入学挂钩的请吃或钱物,且招生入学不与入园入托挂钩。

  ⑷按政策要求解决好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问题。

  ⑸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在校门口及相关社区张贴《20xx年芙蓉区小学新生招生公告》,同时公示学区和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并在全区统一的招生咨询接待日做好家长接待和政策宣传工作。

  ⑹规范新生学籍管理,做到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准确无误,并及时上传到长沙市基础教育管理*台及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同时做好新生入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招生地点:

  屯东小学内

  七、招生电话:

  xxxxxxxx

  八、具体日程安排

  4月设班计划及新生摸底工作

  5月9日召开学校招生工作会议,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5月9日-5月17日招生宣传

  5月18日学区内新生报名

  5月25日前上报学区内新生录取人数及名单。

  6月21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报名

  7月1日前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7月4日

  8月15日向教育科上报新生准确录取人数。

  5月9日下午

  6月17日下午

  6月27日下午招生咨询接待日。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菁华3篇)(扩展4)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菁华3篇)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xx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2

  根据"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规定",为规范我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为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促进我校艺术工作的开展,坚持公开透明、公*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特制定我校20xx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认定工作。

  一、艺术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储明

  副组长:雷鸣晓、杨明、杜彦

  小组成员:陈宝顺、李述良、孟祥利、刘旭、张晓菲

  2、工作小组

  组长:孟祥利

  成员:唐棣等七人

  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家长代表

  二、招收项目及名额

  声乐: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音乐,声乐达到较高水*,有较好的视唱和表演能力。

  3、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参加其它音乐比赛的获奖证明。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

  3、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所学校和申报一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后,考生于20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报名,由我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逾期不予受理。

  4、:0411-86532258

  四、考试办法及认定

  1、评委

  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考试:

  时间:考试时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音乐教室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考试。由学生当天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内容:形象仪表,自选声乐曲一首,自备伴奏(存储在优盘里),视唱五线谱或简谱(3个升降号以内)表演限时六分钟。

  3、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分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专业水*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达到认定标准者经过专家组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择优录取,予以确定。因生源数量及质量问题,学校实际录取人数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将符合本校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大连市第23中学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上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4)经特长生测试,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五、考试要求

  1、考生按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持"20xx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审验资格合格后在指定地点自行做准备活动。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迟到考生和丢失"登记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未佩戴考务标志牌人员,严禁进入考场。

  3、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学生将取消该考生体育测试资格。

  4、家长、带队教师不得进入测试场地,测试学生必须身体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适合考试,考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六、安全预案

  1、做好测试地点的检查工作,包括水、电、防火等安全检查

  以及突发事件的撤离疏导。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纪律。

  3、如遇考生身体突发异常反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家长。必要时,马上联络120急救中心给予救助。

  4、参与测试的相关老师、领导时刻关注考生的日常表现,如遇心理问题,在场老师或领导立即予以一定辅导,并通知家长。

  七、特长生培养

  1、要求:以特长生资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从学校对特长生的有关管理要求,保证排练时间,必须参加学校文艺活动。

  2、排练:计划每周排练两次。排练地点在学校音乐教室。

  3、师资:负责人为我校音乐教师。

  4、高考:学校支持特长生高三时进行大学特长生艺术考试,同时也支持特长生报考专业艺术院校。

  附件一:

  声乐专项素质测试参考标准

  项目

  内容

  标准

  基本要求

  音准

  无走音的现象,有转调地方处理得当。

  节奏

  歌曲节奏把握准确,不抢拍,时值足。

  吐字

  发音准确,歌唱语言与声音统一。无含糊不清或过于咬音的情况。

  气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稳、完整,不乱晃。

  音色

  声音集中、不散乱,音色响亮饱满。

  综合表现

  歌曲表现力

  理解歌曲的内涵,能很好的.把握并自如演绎;歌曲的内容表现力好。

  现场表演力

  从容、自如,不紧张;面部表情与肢体语言运用得当。

  声音控制力

  声音自然、圆润、有张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点,有穿透力。

  歌曲风格的掌握

  通过思想特征和艺术特征把握音乐风格,塑造完美音乐形象。

  视唱

  音准

  在给出标准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给谱例。

  节奏、节拍

  准确无误的按所给节奏击打。

  识谱

  快速认读线谱、简谱,无错音,演唱流畅。

中学招生工作方案3

  一、招生原则

  上海市民办存志中学遵循就*入学、自愿报名、公*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等原则,进行自主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户籍在杨浦区或学籍在杨浦区,读完小学五年级的优秀学生。报名者家庭经济能承受民办学校所需费用。

  三、招生班级数:

  5个班级。

  四、招生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日至5月5日。

  (2)报名方法:通过网上报名(杨浦教育网):时间为5月1日8:00---5月5日22:00。

  (3)具体操作办法:已在网上报名的学生家长请于5月6日、7日8:00---17:00到我校101教室领取面谈通知书。

  2、面谈

  (1)地点:存志中学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

  (2)时间:5月12、13日两天,面谈时请带好面谈通知书、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上海市中小学学生成长评价手册(原件)。

  (3)面谈内容不涉及学科文化知识。

  3、录取

  (1)录取标准:综合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

  (2)录取时间:5月27日之前电话通知被录取的学生或学生家长。学生一经录取,对口公办初中作自动放弃处理。

  (3)已被录取的学生在接到录取通知后,家长应及时将“20xx年杨浦区新生入学告知书”交给学校。

  (4)新生报到时间:信函通知

  五、收费标准

  xx年我校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期7000元。

  六、学校特色

  存志中学是一所全日制初级中学。成立十多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区内一流、全市知名的优质基础教育单位。学校具有20个班级的办学规模,现代教学设施一应俱全。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师德良好、责任心强、专业水*高的师资队伍,其中特级校长、特级教师、中高级教师占相当比例。

  学校的基础课程以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为重点,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严格执行必修课,开足选修课,体现“这是学生在读书、在学*”的教学过程。学校结合教学实际和学生特点,以国家基础课程为基点,设置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拓展性课程。通过学科拓展课,提升学生学*思维水*,加强学生进入高一级学校学*能力的训练。

  数年来,学校形成如语文“名著导读”、数学“思维训练”、英语“美文赏析”、“礼仪”等学科拓展课。另外,学校的绿色少年社团的环保垃圾桶设计项目取得了较大成功。“寻访成功者的足迹”、“走进百年老校复旦、同济”等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不仅拓展了学生的视野,也增强了学生的社交能力。

  “志存高远、自主发展”是学校的办学理念。学校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努力培养学生成为具有自主发展意识、正确价值取向和崇尚人文精神的“可爱的存志人”,为他们今后可持续发展,成为国家的创新人才、精英人士打下坚实的基础。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菁华3篇)(扩展5)

——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菁华3篇)

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1

  和*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入学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20XX年和*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合理规划学区片,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义务教育初中免试就*入学。

  (一)招生工作步骤

  公办初中学校与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同时开始,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民办初中填报志愿,资格审定及面谈录取。

  第二阶段:公办初中依据我区划定的初中招生学区片,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办初中免试就*入学。

  (二)招生工作程序

  1、民办初中学校进行面谈招生录取阶段:

  (1)对于有意向选*办初中的学生,可以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和*区20XX年民办初中招生志愿表》,每个学生限填报一所学校。

  (2)民办初中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谈入围的学生。

  (3)各民办初中学校同时进行面谈,同时确定录取结果,交中学科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2、公办初中学校录取阶段:

  (1)对于有意向选择公办初中的学生和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在学区片内自愿选择两所公办学校,并填写《和*区20XX年公办初中招生志愿表》。

  (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招生学校首先考虑学生的第一志愿。

  当某招生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直接录取;当该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从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按招生计划数录取学生。

  (3)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招生学校,其剩余计划考虑学生第一志愿未录取并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

  当此类学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校的剩余招生计划数时,学生直接录取;当此类学生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数时,该校从此类学生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按剩余招生计划数录取学生。

  (4)未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录取的学生随机安排在本学区片内招生计划有余额的学校。

  (三)派位录取工作程序

  1、先期准备工作

  (1)确定学生序号

  按照统一规则,各小学为所有应届小学毕业生编制花名册,给每名小学毕业生确定学生序号,并将花名册报教育局中学科留档备案。

  (2)填报志愿并确定学生信息

  民办初中录取结束后,各小学按照统一格式录入小学毕业生志愿信息(包含学生序号、毕业学校、学生姓名、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等),打印学生志愿确认表,由学生和家长核对信息签字确认,并上报教育局中学科。

  (3)聘请监督代表

  聘请*、*委员、纪检干部、家长代表和中小学校长,到现场监督随机派位工作。

  2、第一志愿随机派位

  (1)大屏幕上按照学生序号从小到大展示已经排好序的第一志愿填报某招生学校的学生名单。

  (2)家长代表现场随机确定派位的起点。

  (3)按照该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派位间隔。

  (4)计算机派位确定录取结果。

  3、第二志愿随机派位

  (1)大屏幕上按照学生序号从小到大展示已经排好序的第二志愿填报某招生学校的学生名单。

  (2)家长代表现场随机确定派位的起点。

  (3)按照该校第二志愿报名人数和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派位间隔。

  (4)计算机派位确定录取结果。

  4、未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录取的学生的派位

  (1)将该学区片未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录取的学生按照学生序号由小到大进行排序,形成本学区片学生的名单。

  (2)该学区片内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通过家长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派位顺序。

  (3)按照派位顺序和该校剩余招生计划,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的学生。

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扬江教〔20xx〕32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结合今年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我校初中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20xx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每一个适格的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入实验初中学*。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国斌

  成员:xxx。

  下设办公室

  主任:翁海俊

  三、与时间安排

  (一)今年,我校初中为:

  1、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父母具有永久性合法住房,年龄在15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在区外就读小学、有回本施教区内就学意愿的江都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3、本施教区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来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4、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在本校试读。

  (二)报名登记要求

  1.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原则上由毕业学校集体到江都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办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子女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小学六年级在读证明材料,于20xx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仙女镇*内4号楼,即原市*)办理登记、领取派位卡手续,学生凭派位卡到本校报名注册。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来江都(本施教区)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实验初中就读,则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小学六年级在读证明等材料,于6月20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登记、领取派位卡,学生持派位卡到本校报名。已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登记、领取派位卡手续。

  (三)实验初中施教区学生条件

  1、要求在实验初中就读的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具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具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内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本施教区境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方具有本施教区学生的身份资格,学生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以房产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本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2015年起,当年5月31日前学生注册江都城区常住户口且学生父母持有本施教区境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方具有本施教区学生的身份资格,否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另行安排入学。

  2、确有实际困难需随父母或监护人跨施教区至本校就读的非本施教区应届小学毕业生(进城务工子女),必须出具家长申请、单位证明、原施教区初中学校及要求就读初中学校均表示同意的书面意见,经相关镇教办审核,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办理学籍。

  3、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江都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实验初中根据仙女镇及中教科验核发放的“派位卡”予以审核、登记、录取。

  (四)招生时间

  根据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6月28日-7月10日。

  四、具体进度安排

  (一)验核准备过程:

  1、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3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2、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下午三时。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后即时发放“领取录取通知书通知单”:6月24日——25日(6月24日验核龙川小学;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7月1日上午实小、花园)

  5、整理编序登记档案,确定施教区内生源数(6月27日)。

  6、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7日—6月28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6月28日—7月10日):

  证薄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6月30日龙川小学

  (2)7月1日上午双语小学、建乐小学。

  (3)7月2日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

  (4)有房无户口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7月3日

  (5)进城务工子女报名登记录取时间:7月4日-6日

  报名要求及材料:提供用工合同、住房协议、原施教区中学和本校校长共同签字的同意证明并报中教科。

  (6)外来务工子女材料审核、发放通知书时间:7月7日—8日

  验核材料: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实验初中招生将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实行免试、免费、按区就*入学。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择优录取”,不以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二)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20xx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约50人左右。实验初中分班工作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负责。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坚持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均衡。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努力实行小班化教育。招生结束后学校将本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将在8月29日在学校大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3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及上级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切实保证所有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贯彻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公正,现就我镇xxxx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xxxx年我县初中招生坚持“按户籍划片”与“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原则,按户籍或统筹派位组织小学毕业生就*入学。

  二、有关政策

  (一)片内生升学

  1,按照xx镇初中对口升学或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2,“去库存”政策生、落户商住房的居民子女、投亲与租赁住房落户的居民子女依序统筹安排。如划片学校学位不足,由xx学区统筹安排入学。

  (二)回原籍升学

  1,在xx镇就读的本县外乡镇学生,可申请在xx镇升初中,由xx学区通过统筹安排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就读乡镇有学位余额的学校,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对口初中升学。未申请及无学位余额乡镇的本县外乡镇毕业生,回原户籍对口初中录取。

  2,xx县户口在外县、市就读,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xxxx年x月x日之前到县教育局初教科报名,报名时应随带户口簿和原毕业学校提供的学生档案。由教育局初教科统一受理、审核,按户籍就*入学。

  3,外县、市户籍在本镇就读,需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档案一律由家长签收带走。

  办理程序如下:x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x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给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收。x学校留下介绍信复印件,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原件交县教育局留底备查。

  (三)政策照顾生升学

  1,在本镇毕业的外商及港、澳、台商子女及本地驻军部队干部子女申请就读本镇初中的,由xx学区统筹安排就*入学。外籍学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在经备案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

  2,学籍在本镇的省、市、县少体校学生可参加甘蔗地区实验中学、昙石山中学小升初招生。

  3,根据《x省人民*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和市、县有关去库存政策文件,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房,持有经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告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农民或农民工,其子女如在我县公办小学毕业,视同片内生升入对口初中;如在我县以外学校或民办小学就读,可根据购房所在乡镇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

  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具体认定条件如下:购房者为乡镇及以下户口或持农民身份证明的即视为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是指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办公用房、店面及二手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不列入照顾范畴,购买时间应在《x省人民*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印发后(xxxx年x月xx日及以后)。

  为有序推进此项工作,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或农民工需到现就读地所在学校报名登记(在外县市就读的到教育局初教科报名登记)。各校汇总上报学区,由教育局和学区视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服从统筹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

  4,因住宅被征收需跨片区升学的,户籍已迁移的按户籍划片升学,户籍未迁移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拆迁办审核盖章后,由xx学区根据安置地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升学,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地升学。

  5,为服务东南汽车城经济发展,对东南汽车城(xx、祥谦、尚干三镇重点企业)职工子女,符合有关政策的,录取七里学校七年级(预招收一个班),被录取的学生先行就读于东南学校,待七里学校建成投入使用,这部分学生须回新校就读。该校具体划片范围待学校建成投入使用后,另行研究确定。

  (四)随迁子女升学

  1,升学条件:

  在本镇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我镇初中就读的,由家长填写《随迁子女初中一年级在闽侯县入学申请表》(《入学申请表》,下同),提供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产证即符合条件。

  2,学籍在xx学区的随迁子女可由家长填写《入学申请表》。学区根据随迁子女居住证地址及填报志愿进行电脑派位安排本乡镇中学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

  优先派位条件:在毕业生填报志愿的基础上,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最优先:x父(母)持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xxx%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x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且父(母)持有xx%(含)以上份额的随迁子女。

  次优先:x父(母)xxxx年xx月xx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年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的随迁子女;x父母一方具有申请入学所在乡(镇)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证在同一地点的随迁子女;x父母双方具有申请入学所在地户口,并在父母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

  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县内持续缴纳社保一年(截止当年x月xx日)以上的随迁子女。

  3,xx育才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实际居住地在尚干镇、祥谦镇的学生,安排在居住证所划片的尚干中学、祥谦中学或虎峰中学就读,由教育局视学位余额情况统筹安排。其余居住在xx镇的,由xx学区根据随迁子女居住证地址及学生填报志愿进行电脑摇号安排就*入学。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录取。

  (四)民办初中招生

  1,经市教育局批准的民办学校可申请向闽侯县招生。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审批,县教育部门组织电脑摇号,学校根据市局批文及摇号结果在规定招生计划内招生,一经录取不得退档。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填写《闽侯县初中招生报考民办学校志愿表》一式二份。

  2,xx县民办初中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规范招生。

  (1)填报民办学校的毕业生在就读小学报名。所有报名学生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按政策规定优待对象可单列录取外,其他学生均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摇号、编班由教育部门组织进行,做到公开、公*、公正。

  (2)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没有被录取的毕业生,片内生可回原对口初中升学,随迁子女统一参加xx学区组织的电脑派位安排本乡镇中学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已被民办初中录取要求退档的学生,由家长申请,经民办初中同意,由所在小学学区统筹安排升学。退档手续需在公办校招生前办理。

  (3)为减轻农村贫困家庭经济负担,助力乡村振兴,x金桥学校特设初中鸿志班。招收xx名闽侯户籍与学籍、品行端正、家庭贫困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被录取学生享受金桥学校的优惠政策,

  三、初中对口招生方案:

  1,大义中学计划招收xx个班:

  招收双台片三个村:

  xx片七个村:

  xx片六个村:

  xx片两个村:

  2,xx中学计划招收x个班:

  招收xx片十个村

  3,xx学校计划招收xx个班:

  xx片七个村:

  xx片四个村:

  4,凡已经就*入学的学生原则上不得随意选择学校,以保证就*入学顺利进行。

  5,小学毕业生可填报民办中学的志愿,报名和招生办法按《闽侯县xxxx年初中招生办法》意见执行。

  四、入学报名工作

  1、xx镇初中招生的报名工作由xx学区负责。

  2、凡具备报名条件的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在原毕业小学报名。

  3、报名时间:x月xx日—x月xx日。小学毕业生的户籍以报名时(x月xx日)的户籍地为准。(所有学生的档案应附学生户籍复印件)

  4、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应携带有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学校登记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各小学在招生报名时要查验核对学生户籍信息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要妥善保管学生报名登记表等毕业档案,不得随便交由他人。如有违规,一经查实,追究学校校长及经办人员责任。

  6、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各校应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严禁招收任何名义的“条子生”。凡已录取的学生无正当理由不予退档改录,以确保xxxx年我镇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五、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在把好小学毕业考试合格质量关的基础上,综合学生*时成绩与表现实行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综合评定要力求公正、客观、反映学生真实情况。评定成绩一律采用等级制。

  小学毕业生毕业考试时间安排在x月xx日(星期四)。检测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上午:x:xx—x:xx数学

  x:xx—xx:xx英语

  下午:x:xx—x:xx语文

  x:xx—x:xx道德与法治

  凡小学毕业生语、数、英、道德与法治及考查科目综合成绩(含补考成绩)均及格者,发给小学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可发给小学结业证书,全部升入初中就学。

  以上意见,望各小学、民办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菁华3篇)(扩展6)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菁选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1

  一、招生原则

  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入学”和有利于学生方便安全上学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全县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20xx人。小学计划招生720人。

  全县七年级计划招生4060人。城区1400人,其中五中15个教学班、750人,六中13个教学班、650人。

  三、招生区域

  一)小学

  1.城区小学主要招收划定招生区域内居住的城镇户口适龄儿童。允许苏武乡西湖村七、八、九社的适龄儿童选择在城区小学就读。

  小学:东大街楼子巷一中以东、文化广场北路煤炭巷以南、公园路以西的区域。

  小学:石油路一中东大街楼子巷以西、南大街西大街三官巷以东及北内环路以北的区域。

  小学:石油路以东、煤炭巷以北及公园路以东的区域。

  小学:南大街以西、西大街以南的区域,西大街三官巷以西、北内环路以南的区域。

  2.各乡(镇)教学辅导站依法动员组织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

  二)初中

  1.城区初中主要招收划定区域(学校)有相应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五中主要招收西关小学、勤锋学校、三雷学区小学毕业生及北街小学部分毕业生。六中主要招收东关小学、新民小学及南湖、花儿园、唐家沟、兴霖等学校的毕业生及北街小学部分毕业生。招生区域以北关西巷-灯山巷-楼子巷为界,西面为五中招生区域,东面为六中招生区域。允许苏武乡西湖村七、八、九社的小学毕业生选择在城区初中就读。

  2.乡镇教学辅导站、中学负责农村初中招生工作。二中招收东湖镇小学毕业生,三中招收泉山镇小学毕业生

  四、相关要求

  一)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持儿童计划免疫证和经县教育局(乡镇教学辅导站)和学校共同验印的入学通知书,划定区域的小学报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持暂住证、就业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就读学校报教育局教育股审批后安排入学。

  二)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属小学办理登记,延缓入学期限。

  三)允许划定区域交界处居住的学生自愿选择就读学校。

  四)划定区域内临时租房居住的非城镇户起始年级适龄儿童,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调整接收学校。从城区幼儿园毕业的三雷镇、苏武乡、大坝乡非城镇户口小学适龄儿童,如要求在城区小学就读,须持能证明其家庭在城区居住的房产证或在城区有固定职业的相关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等)

  五)严禁招收无正常入学、转学手续的招生区域外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入学考试或选拔性考试。

  六)凡违规招收的学生,教育局将不予建立学籍,由此产生的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2

  一、自主招生计划40人

  专业名称

  学历性质

  学制

  计划

  电气运行与控制

  职业中专

  3年

  20人

  国际商务

  (网商运营管理方向)

  职业中专

  3年

  20人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我市职业学校报名条件,且具有青岛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考电气运行与控制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无残疾;报考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要求面部无明显缺陷。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5.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测评方式

  1.职业综合素质面试

  (1)面试主要是从对学校的`了解、专业认识、职业认知、职业规划和仪表规范等方面进行考查。

  (2)由考生从面试题库中抽取题目,然后根据题目要求作答,评委结合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提问和打分。满分100分,取得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专业素质测评。

  2.专业素质测评

  专业

  考核内容

  分值

  满分

  电气运行与控制

  识图基础

  40分

  100分

  安全用电常识

  40分

  文字表达

  20分

  国际商务

  (网商运营管理方向)

  网商基础知识

  30分

  100分

  计算机基础知识

  30分

  文字表达

  40分

  专业素质测评内容说明:每一个专业的考核内容分为3个部分,分别赋予不同分值,相加满分为100分。采用笔试、口语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测评,被测评学生各考核内容部分的得分相加为所得总分。考核内容的范围和样题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前在学校校园网(www.qdcjxx.qdedu.net)公布。

  四、录取办法

  (一)按照专业素质测评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名单。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二)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已被录取考生仍需参加学业考试。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市内三区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四)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不能被其他职业学校录取。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校园网站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六、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备注

  4月21日至4月23日

  8:30-16:30

  报名

  提交相关材料

  4月24日

  8:30-16:30

  测试

  4月25日至4月27日

  8:30-24:00

  公示

  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4月28至4月29日

  8:30-24:00

  公布录取结果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党、政、工各处室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3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的文件、政策等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和积极促进教育公*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杨建华 刘** 王修明 严秋明 姚爱萍

  成 员: 吴莉莉 向忠秋 汤传军 赵治清 殷晓安 马茂兵 刘震宝 韩 英

  下设办公室主任:严秋明

  副主任:吴莉莉

  三、 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具有一定学*能力、不影响他人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我校随班就读。本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的,应同时到我校登记备案。

  (二)我校施教区:

  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商贸城属张纲中学),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报名登记。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扬办发〔20xx〕55号)文件要求开展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 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18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19日—6月23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

  6月24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7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8日——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9日—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 龙川小学

  (2)7月2日 双语小学、建乐小学

  (3)7月3日 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附小

  (4)7月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5)、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 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落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扬府发〔20xx〕85号),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租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初中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中,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20xx年初一新生入学前不举办分班考试,力求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不超过省定标准。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持*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相对的公*均衡。

  3、招生完毕后,将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4、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将在校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 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鼓励学生就*入学,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是重要举措。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中考时,热点普通高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按照各校中考参考人数(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定向分配给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3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的在升学时方可享受热点高中指标生待遇;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可能会计入升学总分,具体情况以文件为准。

  20xx年招收的初一新生,在20xx年中考时,将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

  (三)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扬教发(〔20xx〕44号)的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进一步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

  (四)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责任追究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执行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的职责,加强招生监督管理,精心规范操作,确保执行招生政策不走样,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切实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做好服务工作,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 “成蹊楼”四楼工会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二〇XX年六月十五日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4

  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就20xx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划片就*入学,初步实现域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所相对就*的公办学校就读;

  2、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使其享受同等义务教育的权利;

  3、坚持“公正、公开、公*”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一)就读城区小学的条件为:

  1、年龄条件: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2、居住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监护人具有浠水城区户籍;

  (2)监护人在浠水城区有固定房产;

  (3)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就读城区初中的条件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xx年的小学毕业生即可。

  (1)监护人具有浠水城区户籍;

  (2)监护人在浠水城区有固定房产;

  (3)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450人;

  师范附小:3xx人;

  实验二小:3xx人;

  实验三小:360人;

  实验中学:750人;

  思源学校:小学225人,初中550人;

  望城中学:400人;

  麻桥中学:300人。

  四、施教区划分

  1、小学施教区:

  实验小学:浠水河以北、四桥北路以东、新华正街以西、车站路以南部分,其中不含文化路以东、清泉路以北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宪司坳、莲花池、环城、白果树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师范附小:丽文路老转盘至金谷园路段以东、车站路老转盘至疾控中心路口以北、文化路民福大厦路口至疾控中心路口以东、清泉路老清泉镇**路口至民福大厦路口以北、新华正街以东、浠水河以北、红烛路金谷园至人民医院路段以南、红烛路人民医院至闻一多纪念馆路段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关帝庙、四口塘、凤栖山、环城、莲花池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二小:浠水河以南、闻一多大道以北、安时大道以东、双桥路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桥、南岳庙等社区的适龄儿童,以及浠水河以南、双桥路以东的云路口、道人桥社区的适龄儿童。

  思源学校:安时大道体育中心至铁路桥路段以东、闻一多大道以南、双桥路以西、安时大道铁路桥路段至丁司垱镇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镇行政区划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南岳庙、云路口、洪山、马铺、人形地、长形地、姚家岭等社区(村)的适龄儿童,以及闻一多大道以南、双桥路以东的南岳庙、云路口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三小:浠水河以北,与实验小学的施教区以四桥北路、车站路为分界线,与师范附小的施教区以红烛路、丽文路为分界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胡家坪、十月、白果树等社区和北城新区的适龄儿童。

  2、初中施教区:

  实验中学:浠水河以北,安时大道以东、红烛路以南、红烛路人民医院至闻一多纪念馆路段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宪司坳、莲花池、环城、关帝庙、四口塘、凤栖山、白果树等社区的适龄少年。

  思源学校:浠水河以南、安时大道三桥至铁路桥路段以东、双桥路以西、安时大道铁路桥路段至丁司垱镇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镇行政区划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南岳庙、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桥、洪山、马铺、人形地、长形地、姚家岭等社区(村)的适龄少年;以及浠水河以南、双桥路以东的云路口、南岳庙、道人桥等社区的适龄少年。

  五、招生办法

  (一)施教区招生

  1、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分两类:第一类为房产和户籍均在施教区内的年满6周岁的儿童;第二类为施教区内房产、户籍两项条件有其一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

  (2)招生分直接派位、摇号派位、调剂派位三种,按照先派位第一类、再派位第二类的顺序进行。第一类招生对象属直接派位对象,第二类招生对象视招生学校空余计划情况选择派位方式。

  第一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

  第二类招生对象:第一类招生对象派位结束后,若招生学校没有空余招生计划,则第二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若招生学校有空余招生计划,且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若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通过公开摇号确定入学对象,通过摇号没有入围的,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具有施教区房产、户籍两项条件之一且已完成三年学前教育但年龄未满6周岁的儿童,要求入小学的,按照《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施教区的城区幼儿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小学申请学位。

  (4)继续实施城区小学招生整体联动机制,实验小学、师范附小与实验三小结对,实验二小与清泉镇河东街小学结对,思源学校与清泉镇云路小学结对,加强教师交流,强化联校教研,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5)登记需提供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水电气等生活费用发票(*三个月)、学生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幼儿园离园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2、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房产和户籍均在施教区内的20xx年毕业的小学生;第二类为施教区内房产、户籍两项条件有其一的20xx年毕业的小学生。

  (2)招生分直接派位、摇号派位、调剂派位三种,按照先派位第一类、再派位第二类的顺序进行。第一类招生对象属直接派位对象,第二类招生对象视招生学校空余计划情况选择派位方式。

  第一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

  第二类招生对象:第一类招生对象派位结束后,若招生学校没有空余招生计划,则第二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若招生学校有空余招生计划,且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若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通过公开摇号确定入学对象,通过摇号没有入围的,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施教区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申请学位。为缓解城区初中就学压力,清泉镇望城中学、麻桥中学在保障各自片区内适龄少年入学的前提下,在尊重家长意愿的基础上,面向城区小学招生。

  (4)登记需提供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水电气等生活费用发票(*三个月)、学生的学籍号等。

  (二)城区学校原则上不招收转插生,确因特殊情况转入的,按《浠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浠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执行。

  (四)城区雨露、创新等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按计划招生,招生过程必须接受县教育局监督检查,招生方案与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六、招生程序

  (一)申请登记(8月上中旬)

  1、登记:县教育局在各学校设立入学申请登记核查窗口,学生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进行入学登记。登记时间为:初中和小学均为8月1日——5日。

  2、初审:学校登记人员应当场审验学生监护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如实填写《20xx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学位申请登记表》,并和学生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审验结束后,各种入学证明材料的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与申请登记表一起装订,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新生入学材料档案。

  3、汇总、统计:登记人员对所有登记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汇总与统计,并填写《20xx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申请登记汇总表》和《20xx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申请登记统计表》。

  4、复核: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逐一审核登记人员汇总的新生信息,对学生实际居住地的认定按照《浠水县城区学校新生入学实际居住地认定暂行办法》执行,对学生的户口、房产、年龄等重要信息,会同***、房产局等职能部门进行细致核查和深入社区、深入居民户实地调查核实。

  5、上报:学校上报通过复核的招生对象名单。

  (二)派位分班(8月中下旬)

  1、审核派位。县教育局审核各学校上报的招生对象信息,并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情况,对招生对象采取直接、摇号、调剂等方式派位,确定新生名单,同时下发《20xx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派位登记表》。公开摇号由县教育局监督,各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新生分班。收到县教育局核定的新生名单后,各学校及时做好编班工作。做到学生随机电脑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班额严格控制在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3、公示招生结果、发放通知书。县教育局和各学校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新生详细信息和分班结果,同时发放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

  (三)报到注册(9月份)

  9月1日,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9月25日前,各学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七、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仲裁小组(具体成员名单附后)。城区各学校和清泉镇教育总支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稳顺利。

  2、加大宣传力度。要完善、落实招生工作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县教育局将通过电视公告和“浠水教育网”专栏,及时发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同时设立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713——4269857,0713——4269797,接受广大群众咨询。各招生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张榜公告、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程序公*公正,将整个招生工作置于阳光下,让学生了解、家长明白、社会知晓,严禁封锁信息,杜绝虚假宣传。

  3、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组织考试进行招生;严禁跨服务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项费用;严禁拒收县教育局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的学生;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格招生资格审查,杜绝徇私,对伪造、使用虚伪造的证件申请入学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县教育局把城区学校招生工作与“三化三改”推进、履职尽责检查、年终绩效考核、公用经费拨付等工作相结合,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和个人,将严厉问责追责。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5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和**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总数 备注

  1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1080 含中职升学150

  2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900

  3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60 含中职升学100

  4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50

  5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900 含中职升学100

  6 四*职业大学 1050 含中职升学200

  7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1050 含中职升学700

  8 松原职业技术学校 520 含中职升学100

  9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500 含中职升学200

  10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0

  11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2 吉林司法**职业学院 200

  13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4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300 含中职升学60

  15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130 含中职升学100

  16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270 含中职升学100

  17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490 含中职升学100

  18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90

  19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160

  合计 9950 1910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xx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测试考试大纲以20xx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xx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6

  根据《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市级统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职教大省和高教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试点内容

  (一)分类招生。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参加试点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结合考生意愿和学校自身情况,采取多种招生形式,招收各类生源。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可分别侧重招收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中职学生、在职职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评价。省教育厅指导各试点院校根据不同招生对象,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试(测试)办法。对中职学生可参考《20xx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实行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测试)办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实行以学业水*测试成绩为基础的.考试(测试)办法;对其他各类报考人员,可结合其自身实际和学校办学特点,合理确定考试(测试)方法。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类考生须进行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凭考生号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参加招生考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试点高校于20xx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三)联合培养。实施校企联合培养,试点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鼓励试点院校与企业联合开设“订单式”培养班。推进中高职衔接,对中职学校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学生实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中职三年级学生由中高职联合培养。中职三年级学生毕业后,通过考试(测试)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加强市级统筹,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牵头、中职学校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

  三、试点范围

  (一)试点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实行申报制。国家、省示范高职院校必须参加试点工作申报,全省其他高等职业院校均可自愿申请参加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院校由省教育厅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审核确定。

  (二)招生计划

  20xx年度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招生总计划数控制在当年全省高职招生计划总数的20%左右。面向中职招生计划单列并确保完成,未完成的单列计划不得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试点院校可根据报考人数等适当调剂分专业计划。院校对报考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专业,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专业。鼓励高校间建立学生报考信息互通和调剂机制。

  (三)招生专业

  申报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招生专业尽可能覆盖中等职业教育18个专业大类。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已参加试点的42所高等职业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招生章程、招生专业和计划。试点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

  其他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实际和侧重招生对象,经主管厅局或举办者同意,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市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所在市**意见,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主管厅局或举办者意见,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须有订单培养协议。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xx年2月10日。报送地点:省教育厅高教处(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教科大楼906室)。联系电话:。

  四、试点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对促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高等职业院校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心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办学定位,选择本校有特色的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数,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厅经过遴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试点院校及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使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改革。要大力开展对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其了解试点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广大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试点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严格考试招生纪律。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试点院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的原则,切实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严肃考试招生纪律,特别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考务管理,切实履行承诺。试点院校纪检***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考试招生纪律的行为。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7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3、招生计划

  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4、招生学校及专业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

  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衔接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xx]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xx]1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行学校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社会和谐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确职责

  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各级**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争取当地党委、**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学校有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传,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50%的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3、规范管理

  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4、大力宣传

  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严明纪律

  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不实承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

  6、加强考评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招生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招生工作方案,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8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执行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的职责,加强招生监督管理,精心规范操作,确保执行招生政策不走样,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切实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

  一、工作目标

  (一)职业学校招生目标:市教育局下达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目标1100人,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市、区属职业学校20xxxx人。

  (二)各初中学校送培目标:根据市教育局下达我局目标及各初中学校实际分解送培目标(具体见附件2)。

  二、招生学校

  (一)招生学校

  1、区属职业学校。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下称第一职校)与市职业高级中学校(以下简称市职高)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第一职校保留艺术类专业,所招学生在第一职校校区就读,其余专业与市职高联合办学,所招学生在市职高校区就读。两校联合招生所招学生计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指标。

  2、市属职业学校。市辖区内20xx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所有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20xx年应(往)届初中毕业学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

  三、招生工作阶段安排

  20xx年中职招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阶段(20xx年3月至4月)

  3月:各中职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制作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合法真实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办学地址、招生专业、学制年限、实*时间、资助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其招生和宣传必须与公布信息一致。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审查(市属其它职业学校须报市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上注明“已经市教育局审查备案”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校和招生资料一律不得宣传、公布。

  3月—4月:各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前景,广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惠民政策,加强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等宣传,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引导鼓励初中毕业生选择填报中职学校。

  4月20日—26日:广一职校及市职高集中开展进校宣传,向学生发放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中职学校印制的招生宣传资料。

  4月27日—30日:其它市属中职学校开展进校宣传。

  各中职学校到初中学校进行集中宣传时不得影响初中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到每个初中学校集中宣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小时。

  (二)志愿填报阶段(20xx年4月至5月)

  1、各初中学校要确保送培计划落实,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普职不兼报、市区职业学校统筹安排的原则,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鼓励支持学生就读区属职业学校和市直属职业学校,努力确保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就读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于45:55。

  2、对于希望就读职业学校较早开始职业教育的。初三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全部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早于5月1日),可统一组织到中职学校学*和参加中考,也可由初中学校分层施教,提前渗透职业技术教育。提前到中职学校学*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好“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表”(附件4),并由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备案。各生源学校将汇总名单经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后报区教育局备案,作为学生管理移交的依据。

  3、中职学校在汇总名单签章后即表示已接收学生,接收学生后要做好课程衔接、教师协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精干教师授课,让学生以良好的成绩通过初中学业水*考试。

  (三)录取报到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

  1、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统一组织录取。各生源学校要把引导推荐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读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主动配合和协助职业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督促学生到中职学校及时报到,防止中考后学生外流,千方百计完成送培任务。

  2、各中职学校要主动及时与生源学校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做好迎接新生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管理,选派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对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及时对困难家庭的学生给予帮助,确保新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各中职学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学校送培统计工作,及时沟通反馈信息,衔接落实相关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招生纪律。认真组织学*《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严禁未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或个人进校宣传招生;严禁招生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招生;严禁向个人支付生源组织费。所有进入区内初中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的学校,必须持有区教育局批准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手续,否则视为私自买卖生源,从严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奖惩制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对完成目标较好的初中学校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相应职业学校提供。完成较差的学校在目标考核中降低一个等级。

  (三)坚持学生自愿。在引导学生填报自愿过程中,凡未坚持学生自愿,采取强制手段借机“砍尾巴”,造成信访举报或造成学生流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在质量考核中加大巩固率、参考率考核权重。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9

  自主招生是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沪教委学〔20xx〕16号文件,我院继续被批准为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院校,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有利于高校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有利于体现考生与高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等权利。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贯彻公*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对我院自主招生监察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确保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

  2.健全和落实***门全程参与、全面监督的工作机制;成立以纪委**为负责人的院招生监察小组。招生政策的研究、录取方案的确定、考场考点的设置等应听取监察小组的意见。

  3.招生监察小组要认真做好自主招生招生简章、确认、收费、试卷保管、考试、录娶公示等各个环节的.监察工作并做好监察记录。

  4.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凡未经招生监察小组签署意见的拟录取名单一律不得上报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不得进入录取程序。

  5、积极防范,确保招生*安进行;加强对招生中信访、投诉的的查处。

  6.落实阳光招生各项要求,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向社会公开我院招生监督电话(021-66866920)。

  6.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7.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监〔20xx〕4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招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

  8.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不准、六公开、三监督”制度,做好招生工作人员的上岗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纪律观念、熟悉工作业务。凡未经培训者一律不得上岗。

  9.监察小组要加强对自主招生重要环节的监察力度,建立应急反应机制,遇突发事件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附件:1.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名单

  2.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监察小组名单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10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中职招生工作摆在改善民生、促进公*和推动跨越的突出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注重实效,进一步把中职招生工作抓早、抓好、抓落实。为确保今年中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成中职招生任务,经学校行政研究,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建我校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责。

  组长:xx职责:统筹规划和安排此项工作,对此项工作负总则。

  副组长:xx职责:在组长的安排下,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具体落实此项工作。

  成员: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及原则

  1、以学生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学生的前途作想,给学生推荐满意的学校,不诱骗学生,不谋私利,不受赌。

  2、以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学校的工作方案,求真务实,扎实工作。

  3、学校统筹,毕业班教师全员参与、严禁私自操作,谋取私利、违者后果自负。

  4、宣传统一口径,按规操作,团结协作,严禁拆台。

  三、工作目标

  真抓实干,能普则普,能职则职,保证毕业学生百分之百升入高中或职高,力争完成上级下达的中职任务:37人,确保我校今年9+3工作顺利完成。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做好前期铺垫工作

  中职动员工作的核心要素是感情基础,也就是说动员教师和家长、学生的感情基础是否牢固,学生和家长是否信任动员教师是中职动员工作成败的关键。中职对象往往是班上的后进生,这部分学生*时很少得到老师的关注,这部分学生的家长也很少和教师沟通。这就导致这部分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淡漠,感情薄弱。因此,今年毕业班一开学,学校就发动九年级的班科教师做好后进生的关爱工作,要求每一位教师都要从学*和生活上去关爱每一位后进生,多和这些后进生家长沟通,让学生和家长感受到老师的这份关爱,相互之间建立起情感的桥梁。

  (二)开好两个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1、组织开好毕业班中职工作专题会,明确相关职责。计划在3月16日组织全体毕业班教师召开中职招生专题会议,会上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相关文件和学校制定的方案。

  2、开好家长会,作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年来,由于在中职招生宣传过程中,涉及到社会人员宣传方式不当,加上有些办学实力差且不正规中职学校的影响,使得有些家长对中职招生持有偏见,导致宣传效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因此,要开展中职招生工作,首先要作通家长的思想工作,这是成功的关键。学校计划在3月26日组织召开全校毕业班家长会。会上有领导为他们宣讲今年的中职招生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职高教师为他们介绍中职学校的基本情况以及毕业后的就业情况;有学校领导给他们宣传我校对中职春招学生的奖励措施。会后安排九年级班科教师与家长们倾心相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想方设法让他们转变观念,切实领悟读中职的好处,从而主动支持学校的中职招生工作。

  (三)上好中职动员课。

  三月份开学的第一周,学校要求每一位毕业班的班主任必须上好一节中职动员课,这节课的.内容可以从就读中职的优势和好处方面,可以从人生选择方面,可以从当今社会的形式方面等。要通过学科教师的思想动员,让学生认识到就读职业学校的目的和意义,从而让学生自愿、积极就读职业学校。

  (四)搞好家访

  针对学生愿意就读职业学校而家长不同意就读的,学校要组织班科教师家访,了解家长的想法和顾虑,做好家长的思想动员工作。

  (五)切实做好资料建档工作,力求做到数据真实,佐证材料齐全。

  (六)严格兑现奖惩制度,奖惩分明

  1、在中职招生工作过程中凡是成绩显著,严洁无私的教师,学校对他们实行荣誉奖励,二是优先享有优评先的权利。

  2、对在招生工作中不尽力,弄虚作假的教师,学校根据相关制度实行惩罚,针对谋取私利的教师,学校将上报上级进行处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我校教师团结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谋私利,顾全大局,再难的困难都能克服,我们坚信今年的中职招生工作定会取得圆满的成绩。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11

  一、工作原则

  以市区20xx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免试入学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严格招生纪律,自觉接收监督。

  二、学校简介

  容桂实验学校是一所全寄宿、小班制(小学)、全员管理、九年一贯制的省一级学校。学校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各项教学设备设施齐全(配有各种功能室、大型体育馆、标准游泳池等)。

  她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秉承“以人为本,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促进学校与师生共同、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德智双全、身心两健、文理兼通、学创具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以“导师制”为核心的全员管理。

  学校管理规范,校风严正,学风浓厚,教育教学质量高。教师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以全程育人的管理模式,导引学生学会学*、学会生活、学会做人。

  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街道、区两级先进学校,被上海音乐学院定为社会艺术考级点,是学生理想的学园、家园、乐园。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20xx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不限户口、住址。(根据服务于本学区的原则精神,我校将大部分招收容桂街道生源。)

  (二)招生人数8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全部为民办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和持相关材料到校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报名地点:容桂实验学校接待室

  报名材料:学生家长持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户口本到我校接待室报名。(原件和复印件)

  四、录取办法:

  1、录取依据:

  (1)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

  (2)面谈情况。

  (3)学生本人20xx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或本街道镇级)医院进行的常规体检报告。

  2、面谈办法:

  (1)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领学生来校面谈。

  (2)地点:学校接待室。

  (3)面谈时间: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面谈内容:学*、生活品性和*惯及综合素质。

  (5)当日公布面谈情况。

  (6)本街道生源,由毕业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可免面谈环节,直接参与录取。

  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新生注册时间:20xx年7月1日

  (五)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六)招生咨询电话:(0757)2638XXX

联系人:蒋老师

  20xx年12月25日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12

  一. 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 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 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xx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 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 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 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13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及原则

  (一)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

  (二)招生办法: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中招考试,也可以免试注册入学。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高中毕业生实行1-1.5年学制,原则上单独编班,可免修文化基础课,学生修满规定的专业课程准予毕业。各学校可以多次招生。

  二、考生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同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同中招统一考试。

  (三)报名办法:

  1、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报名办法、程序、条件、考场编排等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初中组织报名。

  2、参加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填写《20xx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交*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体育测试成绩通知单。

  3、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四)填报志愿:

  1、第一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二、三志愿必须是同类学校。

  2、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的考生,二、三志愿可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五)新生录取

  1、职业学校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录取。对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志愿可实行二次录取,尽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学*的初中毕业生入学。市职教中心和雕塑艺术学校要发挥辐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吸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入学。

  2、切实按计划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第二志愿中录取。各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先录统考生、后录免试生”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3、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要求较高的学校,经批准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特点需要进行面试和专业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4、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试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初中后分流工作。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和初中毕业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证中招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宣传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宣传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等。要指导广大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志愿,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职业学校,使职业学校的生源数量有保证、质量有提高。对教体局下达给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的职业学校升学任务,教体局要进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并根据相关方案进行奖惩。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完成任务数以到职业学校报到入学实有人数为准。

  (二)各职业学校要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观念,遵循人才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稳中求变,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改变陈旧过时的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就业。同时落实“升学和就业并重”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有愿参加对口升学、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学生搭建成材桥梁。

  (三)各职业学校要积极与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名优职业学校或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拓宽办学渠道;应探索1+1+1、1+2学制的分段培养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思路和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四)创造有利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条件和环境,使民办学校能够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各民办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同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过硬的教学质量赢得学生和社会的信任。

  (五)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资助1500元的政策,并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建立助学金、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入校学生适当减免学杂费,可以允许学生缓期或分期缴纳学杂费,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

  (六)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各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范、合法的行为进行招生。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行阳光招生,以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14

  为切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化解全县学校“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学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公*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基厅〔20xx〕x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字〔20xx〕x号)精神,遵照学区“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入学原则。以学生直系亲属(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居住地和户籍为依据,落实免试就*入学政策;学生与直系亲属须在同一户口簿,凡属单挂户和挂靠户的,一律不予考虑。

  (二)坚持统筹协调原则。由xx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多渠道妥善解决划片后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坚持均衡发展原则。规范班额标准,县域内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省定标准班额开班。其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得超过45人/班,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得超过50人/班。

  (四)坚持公*、公正、公开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取消各种形式的特长生招生,严禁通过考试等方式选拔优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入学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加大对民办学校监管力度,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校健康有序发展。

  二、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新生。凡年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推迟到7周岁。

  (二)七年级新生。全县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转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其他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学校原则上不得拒收,其中不能正常到校的重度残疾学生要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帮助其入学。

  三、招生办法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在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其中: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由当地乡镇人民**牵头,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

  1.公办小学。按照免试就*入学的原则,学生监护人按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及入学条件(具体见附件2),并持户口簿、房产权属证书等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具体见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乡镇中心小学、村小或城区学区内的.小学进行报名。

  2.公办初中。

  乡镇中心小学、村小毕业生按划片就*入学原则,直升至本乡镇初中学校,由乡镇中学、县中招办下发《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监护人凭《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到相应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

  城区小学毕业生上交入学条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校进行初审,实行编号登记,统一交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复审结果,领导小组将学生录取到相应的初中,并统一下发《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监护人凭《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到相应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

  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现需到我县就读初中的:

  ⑴具有xx户籍且回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初中就读的,直接到乡镇中学登记;

  ⑵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凭户口簿、房产权属证书、学籍表到领导小组进行登记,审核合格后,领导小组将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学位进行调剂安排入学。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招生不划定学区,优先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严禁通过考试选招优生。按照“家长申请、学生自愿”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人数,采取直接或摇号的形式录取。其中:琴海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到琴海学校初中部就读。

  (三)录取办法。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将根据各校师资配备、教育教学条件等情况逐校进行核定,结合学区划分制订出各校新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如实际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数少于下达招生计划时,该校不允许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或转入学生,其中差额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剂;如学校实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数多于下达招生计划时,按第一类到第七类顺序依次录取(一至七类的分类情况见附件4);当某一类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时,该类别学生全部实行摇号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机构,细化招生方案及办法,协调解决招生入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不断提高招生工作规范化水*。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招生计划;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选派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具体参与招生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公正。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站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公*的高度,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争取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及微信等媒体,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特别要做好贫困家庭子女的入学动员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公示本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信息;要在校内要设置招生咨询窗口,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义务教育的公*、公正。

  (三)严肃招生纪律。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对提交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一律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政策、违规收费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不得举行考试选拔优生、不得招收不及龄学生、不得跨乡镇及学区招生,切实维护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的公*、公正、公开,维护适龄儿童基本受教育权益。(县教育体育局招生举报电话:xx)

  五、本方案由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1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市和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构建面向每一位学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小学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1.工作小组组长:焦虎东

  组员:刘军、薛宇、賀彦峰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组员具体实施招生工作,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工作。 3.工作要求

  优化服务,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四、招生办法

  (一)入学年龄

  凡在孟家湾乡有正式户口,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8月31日前出生的),均须登记入学。年满6周岁因智力发展滞后或丧失学*能力等特殊原因,欲暂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须持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小学不应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二)报名录取

  1.在孟家湾乡有户籍的学龄儿童

  具有孟家湾乡户籍的学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携带的证件有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登记卡等。

  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在本辖区范围内优先原则录取:

  4.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可报名入学。

  入学条件

  凡暂住在孟家湾乡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校入读小学,其父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在孟家湾乡有合法稳定职业,持有劳动合同

  2、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榆阳区外来义务教育对象父母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3、父母双方在孟家湾乡有相对固定住所,同时持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

  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请于开学第二日来学校预报名,经初审后符合条件者,按规定时间持该学龄儿童的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校长安排到班额许可的班级就读。

  五、日程安排

  1、每学年初张贴《孟家湾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填写、发放《孟家湾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

  2、每学年开学第1-2日办理本校服务区新生入学登记手续,每学年开学第二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第3日日现场审核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材料,然后报名登记。

  六、招生区域

  孟家湾乡15个行政村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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