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实用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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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笔记 1

  在这百般无聊的假期里,书,成了我唯一消遣时间的工具。而《牛虻》这本书给我注入能量,带来了活力。

  《牛虻》是一部描写革命爱情悲剧的书:在神甫的诱骗下,亚瑟(牛虻)忏悔着透露出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暗恋的——人琼玛以为是他告的密打了他耳光,于是他伪装自杀,流浪了13年,改名为牛虻,再次回到意大利,却不幸被捕,但他视死如归,慷慨就义。这时琼玛才知道,他就是亚瑟,但心中的悔恨已无法抹去。

  “真正意义的行动是不应当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个城市里,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他赶快前进。”牛虻那坚持信仰,宁死不屈的`精神,曾极大的鼓舞了为民族独立人民翻身**而奋斗的一代又一代革命者。而此时牛虻也使我感受颇深:是什么鼓励着牛虻度过流亡时那如人间地狱般的13年?是信仰!是坚定不移的信仰!也正是这信仰,让牛虻宁死不屈,视死如归,我们虽然生活在和*的国家,不需要我们去牺牲,但我们也需要有坚定的信仰,永远坚持它,这样无论遇到任何挫折我们都不会击垮,这样你会发现自己越来越强大

  牛虻,这不朽的形象就如同一盏明灯,永远为我指引前进的方向。

  读书笔记 2

  做人做事,关键在于知道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所谓:知所先后,则*道矣。

  《大学》“经”一章,有关先后顺序的文段,至少有这样几处:

  一,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二,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

  三,古之于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

  四,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

  五,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

  若加上“物有本末”一层含义,则可加上后文这句话:“至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一修身为本。”

  可见,大学的要义,在于:明明德,知止,格物,修身。这些是基础,基础打牢了,才能有所得,才能明明德于天下,才能止于至善。这几个点,也是大学的关口,登堂入室,不懂这几个词,整本《大学》就读不懂,或者是读得一知半解。

  关于明明德,我们可以提出这些问题:什么是明德?明德从何而来?明德被什么东西障碍住了,需要明之?如何明明德?大学之道,何以在明明德?

  关于知止,我们可以提出这些问题:何为知止?当止于何处?如何止?

  关于格物,我们可以提出这些问题:格物的“格”何解?格物的“物”何解?如何格物?为什么说物格而后知至?

  本文不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也委实解答不了。王阳明学儒半世,龙场悟道三年,才参悟出“致良知”的道理,我辈才疏学浅,功夫不到,安敢妄言解经。只是深知,《大学》一书,实在蕴含了人生真理,若真能了悟,获益无穷。王阳明以禅释儒,我也有这样的*惯。一边读《大学》,一边读《圆觉经》,两相对照,竟能相得益彰。

  说回本文主旨:顺序。多年前,老师指着挂在墙上的小楷《大学》,给我讲,做人首要的是要理清进入社会的顺承关系。这中间我一直以为自己是理解了的,其实没有。做人的顺承关系,就是大学的顺承关系。就是先明明德,而后亲民、止于至善纷至沓来;先知止,而后定、静、安、虑、得便水到渠成;先物格,而后知至、意诚、心正、身修、家齐、国治、天下*便自然而然了。

  基础打不牢,就是不当其时,妄作,凶。不知轻重,不晓先后、本末。做人做事,是不究竟的。

  读书笔记 3

  我是三年级的小学生,读过许许多多的课外书。让我了解了更多的知识,通过读书,我在一天天的成长,我家里就有各种各样的书籍。当我每读完一本书,就成长了许多。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列那狐的故事》。全书是由许多有趣奇妙的小故事组成,而且还会告诉我们各种各样的道理,是典型的反封建讽刺作品。书中描写了几十种动物,代表封建社会各阶层的人,如狮王影射国王,大灰狼、狗熊影射大臣等。我最喜欢的是《乔装偷鱼》的小故事。

  这个小故事讲述了列那家住在马贝渡城堡中,有一天,天气寒冷,家里橱柜空空,没有食物吃。他们很饿,害怕孩子回家向他们要吃的。于是,列那叹了一口气,只好出去找食物。天气很差,列那慢悠悠地前进凉风吹得他眼睛都睁不开。忽然他闻到一股香气,看到一辆马车装满鱼,列那很兴奋,它想了个妙计,列那躺在地上装死。马车来了,列那屏住呼吸,伸着舌头,跟死了一模一样。鱼夫看了贪图列那的皮毛,就把列那扔到车上,继续赶路。列那一睁开眼睛,看到鱼篓里的鱼,甭提多开心了,把自己的肚子吃饱,然后把鳗鱼缠绕在脖子上飞快地向家里赶,两个孩子看见自己的父亲满载而归都非常高兴。妻子为了慰劳辛苦的丈夫,用热水给它泡脚,擦洗身价不菲的皮毛。

  故事中,我们知道了狐狸的狡猾。从列那这方面想,借用自身的优势,利用自己的智慧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从鱼夫这方面想,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上当受骗。

  读书笔记 4

  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我感到无比的愤怒。

  圆明园是我国著名的皇家园林,全园占地三百五十多公顷。里面不仅建筑宏伟,这收藏最珍贵的历史文物,浓缩了全中国最有代表性的名胜,这顶伟大的工程用了一百五十多年才建成。在圆明园中,你能看见全中国的名胜。

  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侵入北京,闯进圆明园。他们把最珍贵的历史文物统统掠走;拿不动的'就用大车搬运;是在运不走的就任意毁掉。为了销毁罪证,在10月18日和19日,侵略者在园中放火,大火连烧三天,圆明园就这样给毁灭了。现在圆明园只给我们留下几根残柱了。

  听到这你是不是和我一样愤怒、惋惜。最多在于思考,为什么英法联军会毁了圆明园?为什么中国人不去阻止呢?因为中华不振!

  金碧辉煌的殿堂,没有了;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没有了;最珍贵的历史文物,没有了。1860年10月6日这一天我要永远记住。

  虽然现在和*了,但并是永远的和*了,祖国需要许多有着科学知识的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学*,将来才为祖国做出贡献。

  读书笔记 5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翻开《名人传》,在首篇的引言中有这样一段话:“我称为英雄的,并非以思或强力称雄的人;而只是靠心灵伟大的人。”他正是紧紧抓住了英雄伟人痛苦的心灵,把战胜苦难作为衡量英雄的一把闪亮标尺。而他的《名人传》就是揭示人类历史上三位苦难英雄的心灵传记,他选择了19世纪德国伟大音乐家贝多芬、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著名雕塑家米开朗琪罗和19世纪俄国文坛巨子托尔斯泰,是希望这些艺术巨匠的精神能引导人们脱离低级的生活。

  他在《贝多芬传》的结尾这样写道:“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由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他用他的苦难来铸成欢乐,好似他用那句豪语来说明的――那是可以总结他的一生,可以成为一切英勇心灵的箴言:用痛苦换来欢迎。”确实,“用痛苦换来欢乐”正是罗曼・罗兰追踪贝多芬一生命运的视野,这句话构成了《贝多芬传》内在的紧张和扣人心魂的思想魅力之所在。 是什么支持着贝多芬?是不向皇权低头的品质,是不被金钱收买的决心,是扼住命运咽喉的勇气!正是依靠着这些超凡的精神力量,贝多芬越过了人生的无数个痛苦险峰,达到了对人生最清醒的领悟。

  如果说《贝多芬传》是英雄主义的号召,是力的颂歌,那么《托尔斯泰传》则是一首安魂曲、一支哀歌,一阕送葬曲。贝多芬伟大的痛苦是因为他在人生的盛年遭到厄运,托尔斯泰伟大的痛苦在他自身主观意志的选择。

  《复活》是托尔斯泰暮年的又一部力作,罗曼・罗兰所说:“妻子、儿女、朋友、敌人都没有理解他,都认为他是堂・吉诃德,因为他们都看不见他与之斗争的那个敌人,其实这个敌人就是他自己。” “托尔斯泰,你是否依照你所宣扬的主义而生活!”他痛苦地回答:“我羞愧欲死,我是罪人,我应当被人蔑视。”终于,在82岁的暮年,托尔斯泰在一个寒冷的冬夜,独自逃出了家门,在一个无名的小城一病不起。弥留之际,他号啕大哭,对守在他周围的人们说道; “大地上千百万的生灵在受苦;为何大家都在这里只照顾一个列夫・托尔斯泰?” 其实,托尔斯泰发出的是对苍生的疑问,也是对痛苦心灵的回应,在这里我们分明又听到了贝多芬对生命的欢乐歌唱。

  这本传记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说的纪录主人公生*的作品,而是用饱含激情的语言叙述着三位伟大的天才,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负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这就是罗曼・罗兰在《名人传》里留给我们的永恒的精神光芒。

  读书笔记 6

  我在寒假里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非常女生》。

  这本书应该大家都看过,有漂亮女生艾薇、侠义女生戴安、八卦女生罗莉娜、小魔女刘杨惠子、双面女生莫欣儿........但我还是最喜欢魅力女生冉冬阳。

  冬阳是个幸福的女孩,有一对爱她的父母,家庭不富裕,但还是很快乐。莫欣儿的父母离婚了,所以她很羡慕冬阳这么幸福。

  冬阳还很孝顺父母,有一次过生日,她去买花送给妈妈,但花店已经没有粉色的花了。但她一直坚定地说,一定要12朵一致的'粉红。老板告诉她只有到批发店去买,可路程很远。冬阳想都没想就上了路,过了好久,才到批发店买了12朵粉色的康乃馨,妈妈也被她感动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孝顺父母,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

  其实,每个女生都很棒的。

  建议大家去看看这本书哦!

  读书笔记 7

  好词:浩瀚,巍峨,南疆如霞,万顷碧涟,如诗如画,勤劳勇敢,昂首腾飞,迎风破浪。

  好句:我爱你辉煌的历史,更爱你灿烂的明天!

  心得:祖国有美丽的'大好山河,有勤劳的人民,我也爱我的祖国,祖国的明天会更好!

  读书笔记 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我们熟记于心的名言来自于高尔基,而我今天要说的这个故事也同样出自于高尔基的《童年》。

  《童年》这本小说是作者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分别为《在人间》、《我的大学》。《童年》讲述了作者一段沉痛的童年往事。主人公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他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与丑恶。小说塑造了贪婪吝啬、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宽厚善良、聪明能干的外祖母,还塑造了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这些使小说主人公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人。

  看完整本小说,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对正义对善良的坚持能够让他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全身而退。外祖父的残暴,舅舅们的自私市侩,无疑他都是厌恶的,还好他的善良没有被那个冰冷的世界所改变。还好他的周围还有一丝温暖的阳光,宽厚善良的外祖母、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等都是他对于这个世界的一种重新认知,还好善良的人总是占多数的,也感谢心中一直不曾磨灭对正确方向的认知,对善良的坚持…

  阿廖沙是让人心疼的,就像开头说的,他生活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母亲的离开、外祖父的毒打、还有那个污浊的环境。他审视着周围的一切,带着恐惧与厌恶,但阿廖沙没有被这样痛苦且屈辱的生活所压倒,他喜欢阳光中那一丝丝的温暖,所以他冲破层层障碍与不幸,不断探索新生活,他一直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感谢他一直在坚持…

  阿廖沙亦是幸运的。外祖母的疼爱、小茨冈的淳朴、格里戈里的正直,他直视着他们的生活,并且感谢他们的存在,或许他们正是他感受到的那一丝丝温暖,在当时那种让人恶心到发臭的环境中,就是他们让阿廖沙一次次拨开乌云见到阳光,让自己在那种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与信心,对于他们的存在阿廖沙是感恩的…

  合上书本,我望向窗外,不禁打了个寒颤…

  读书笔记 9

《与体育教师谈心》是广大体育教师工作者在新课程推行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和经验,是广大体育教师工作者在新课程推行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和经验,涉及了教师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教师角色行为的转变、教师教学方式的转变和教师主动参与教学内容的构建、教学方法的创建等多方面内容。

掩卷深思,作为体育教师,面对学生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注重学生的体质健康、体育知识、体育技能掌握的同时,要积极提炼体育的内涵与精神,并感化和指导十分喜爱体育运动的广大学生,让他们在增强体魄的同时,塑造健全的人格,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进而领悟体育的内涵,指引自己的人生道路。

要引导学生是积极地参与,明白参与不是做做样子,运动中并不在乎水*、能力的高低,全身心投入却是最关键的,运动的结果并不是最重要的,过程的体验却是丰富而深刻的。积极的投入能体现出一个人的态度,呈现出良好的精神面貌,最终达到促进身心发展的最佳效果。而被动的参与是无效的,实质上也违背了体育的基本要求与精神。

体育不仅仅可以强身健体,其还有愉悦身心的功能,能调节人的情绪,化解紧张的心理压力,提高人的心理品质,给人带来快乐。要让学生把积存的能量和紧张通过体育运动合理地释放出来,放松自己的心情;既要让学生参与到喜爱的球类运动当中去,获得运动的快乐,也要组织学生从事一些器械类运动,因为它陌生,需要付出更多的勇气和智慧,一个技术动作的尝试和把握,这种体验更深刻,成功的快乐能迅速地转化为人的自信。再如长跑运动,它同样也能给人带来快乐,只不过许多学生太急功*利只看到吃力的表象,境界未到而已。

进而,教师要帮助学生形成乐观的心态。世上什么水最甜?大汗淋漓、筋疲力尽之后喝一杯白开水;什么事情最开心?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超越了原来一直不能战胜的对手;什么人最让大家敬佩?是跌倒后能站起来,再跌倒后仍能笑着爬起来!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要使学生面对困难与挫折,能积极应对,明白痛苦与压力也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生的真正快乐,在于不断拼搏向前的快乐,在于勇于克服困难的快乐,能化苦为乐。

更快、更高、更强,是体育的精髓,也体现了人类的一种精神,是人类从古至今、直至未来,不屈不挠、永远向上的真实体现,更是人类一代又一代奋斗不息的顽强意志,去不断超越极限、超越自我,创造一个有一个人类奇迹的原动力。

  读书笔记 10

  读书笔记,是指人们在阅读书籍或文章时,遇到值得记录的东西和自己的心得、体会,随时随地把它写下来的一种文体。古人有条著名的读书治学经验,叫做读书要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这“手到”就是读书笔记。读完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后,应根据不同情况,写好读书笔记。常用的形式有:

  1、摘要式读书笔记

  摘要式读书笔记,是在读书时把与自己学*、工作、研究的问题有关的语句、段落等按原文准确无误地抄录下来。摘录原文后要注明出处,包括题目、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日期,页码等,便于引用和核实。摘录要有选择,以是否有用作为摘录的标准。

  2、评注式读书笔记

  评注式读书笔记不单是摘录,而且要把自己对读物内容的主要观点、材料的看法写出来,其中自然也包括表达出笔记作者的感情。评注式笔记有时对摘录的要点做概括的说明。

  3、心得式读书笔记

  心得式读书笔记,是在读书之后写出自己的认识、感想、体会和得到的启发与收获的一种笔记。

  ====归纳小结:

  作读书笔记不仅能提高阅读书、文的效率,而且能提高科学研究和写作能力。通过学*和实践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图书馆的作用,不但学到了知识,锻炼了能力,更激发了学生的探索欲。

  读书笔记 11

  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小女孩和她的小狗“托托”被一场凶猛而强大的龙卷风卷进了一个神奇的国度——奥次国。她们都在这个国度里迷失了方向,非常想去找她的叔叔和婶婶。她们通过了善良女巫的指导,她们去到了一个叫翡翠城的地方,去寻找奥兹魔法师帮助她完成他的心愿。在路上,她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人和十分胆小的狮子,它们为了实现各自的愿望,跟着小女孩一起去找奥兹完成愿望。在旅途中,她们互相帮助,携手共进,历尽了千辛万苦,还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自己非凡的智能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地完成自己的'心愿:会算数的稻草人、有了健康心脏的铁皮人和重新找回勇气的狮子,还有回到了叔叔、婶婶怀抱中的小女孩,她们都非常开心。

  这个故事赞扬善良勇敢的品质和友爱互助、为理想不懈奋斗的精神。在故事中,其实稻草人在情况紧急的时候脑子比谁转得都快;而铁皮人很有爱“心”,时时助人为乐;胆小的狮子在危险的时候也会大胆起来,勇敢与怪兽奋力搏斗……它告诉了我们超越自已就是超越了不可能的东西。我们也要学*这里的小女孩,为自已的理想而努力奋斗,从来都没有放弃,勇敢面对人生。

  读书笔记 12

  在上大学以前,我一直以为朱自清的《背影》写的是作者父亲深深地爱,写的是伟大的父爱。但是,到了大学,重新学*这篇文章,却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以前,一读到描写他父亲的爬过月台时的背影,那个艰难的模样,总会感动,就总以为文章的中心就在这里。就没有去看前面的一些叙述和描写,在这前面,作者其实太爱哭了,而他的父亲感觉好像就没哭过,可能就会想,是不是他父亲在他祖母死了,反而不伤心?是不是作者也太爱哭了点,在这篇短短的'文中,就有三四处流泪的地方,也太像女生了点,文章写的太不正常了。其实,文中写儿子的流泪是写作技巧上的需要,文中写父亲不流泪,如果儿子再不流泪,那文章就显得太不*人情了,文章就失败了。

  写父亲没哭,其实也并不是他不伤心,而是他才是最痛苦的,父亲的痛苦其实是深入骨髓的,他其实是最希望得到亲情慰藉的一个人。文中写他父亲做事无比的细腻,简直比母亲还母亲,这其实是父亲希望把儿子

  多留在身边一会儿的表现,其实是父亲希望得到亲情慰藉的表现。

  父亲那笨拙、衰老的背影,其实表明父亲已处于弱势地位,需要作者来关心了,在文章最后一段里,父亲信中所说的“我身体*安,为膀子疼痛烈害,举箸投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这其实表现了父亲老了,处于弱势了,作者才会被父亲弱势地位打动,从而有了这篇文章,这篇忏悔的文章。朱自清的这篇文章其实并不是单纯的父爱之作,而是一篇忏悔之作

  读书笔记 13

  《爱的教育》,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 带着这个思考,我与一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

  《爱的教育》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建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文章中孩子们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这正是小说极力颂扬的地方。小说记录了长辈们对孩子的教育和启示,附在日记后面还以第二人称写了他们呕心沥血的教子篇。这本小说在漫长的岁月里,它陪伴一代又一代的孩子成长。可以说,这是一本永远不会过时的书。它用爱塑造人,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爱祖国,爱人民,同情人民的一切不幸与苦难。这本书一出版就受到教育界的重视和欢迎,可以说超过了任何一种《教育学》或《教育概论》。有夏先生的推崇当然是个原因,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当时有许多教师要求冲破封建主义的束缚,而这部小说给他们塑造了一个可以让他们仿效的模型——当然,实际上体现的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理想。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就总被我们忽略。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不说操劳奔波,单是往书架上新置一本孩子爱看的书,一有咳嗽,药片就摆放在眼前,临睡前不忘再看一眼孩子,就是我们需要张开双臂才能拥抱的深深的爱。当我们陷入困境,没人支持,是父母依然陪在身边,晚上不忘叮嘱一句:早点睡。读了安利柯的故事,我认识到天下父母都有一颗深爱子女的心。安利柯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

  如果说爱是一次旅游,也许有人会有异议。但爱正是没有尽头的,愉快的旅游。就像生活,如果把生活看成一次服刑,人们为了某一天刑满释放,得到超脱而干沉重的活儿;那么这样的生活必将使人痛苦厌倦。反之,把生活看成旅游,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如果爱是奔腾的热血,是跳跃的心灵,那么,我认为这就是对于国家的崇高的爱。也许它听起来很"口号",但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这种爱应牢牢植入我们的心田。当读到安利柯描绘的一幅幅意大利人民为国炸断了双腿,淋弹死守家园的动人场面时,我不禁想到我们祖国大地上也曾浸透了中华儿女的血。同样是为了自己国家的光明,同样可以抛弃一切地厮拼,我被这至高无上的爱的境界折服。我不需为祖国抛头颅了,但祖国需要我们的还有很多。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转眼间,我们离开《爱的教育》所记载的那个年代已经很久了,但是"爱"这种教育的方式却永远不应该远离我们,特别是远离我们这些教育战线上的工作者。我们要全身心的去爱我们的每一个学生,关心他们的成长,为他们的每一点进步而欣慰,用爱的泉水去滋润孩子们幼小的心灵,让孩子们沐浴在爱的阳光中,自由,健康的成长!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是教育中所不能缺少的。

  读书笔记 14

  看了这个故事后的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种田人看到了野兔撞到树桩上死了,种田人没花一点力气捡了一只大野兔,从此种田人坐在树桩旁边一直等。

  因为没人耕田庄稼都枯死了,这些事情都是巧合不是常有的事情,只靠运气,不依靠劳动,完全忽略了只有劳动才有的结果。

  读书笔记 15

  心态对一个人来讲,至关重要,可以说小到影响一天的生活质量,大到影响人生的发展。健康的心态,是积极向上的,乐观的,开朗的,对生活抱着友好的情感,对人生充满了寄托和期望,生活是美好的。反之则是截然相反的结果,那是可怕的,也是危险的,时刻影响自己的生活,对人生充满了敌意,总是以自己的逆反行为对抗,生活质量大大折扣,这与人与已均不利。这种心态在生活中必须克服掉,否则影响人生,甚至把自己推向极端人生,受其制约,一生中无法获得幸福生活的。

  《好兵帅克》出自捷克作家雅・哈谢克。作者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中,被征入伍,赴俄国作战。

  帅克是一个幽默的、天真的兵。虽然大家认为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但他并没有为此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帅克在得风湿病的`时候还坚持坐轮椅让他的女仆带他去参军,可见他非常爱国。

  帅克的本性是非常乐观的,他甚至还很留恋疯人院里的生活……

  这个一波三折的故事,让我们了解了当时底层劳动者的悲惨生活和当时上流社会的腐败。我们不得不想:帅克能在这样的环境中保持对生活的乐观态度,真的很不容易。

  《好兵帅克历险记》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坎,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不要把身外的事物看的过重,只有健康的身体,快乐的心情归属于自己。这是自然规律的定义,没有活千年的人,有生就有死,这是无法摆脱的自然法则。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父母延续生命基因而繁衍得来的。父母他们要老去,我们也要老去,我们的子孙也会老去,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所有的动物发展史都是这样定义的,就向牛顿的物理定义一样,苹果最终还是要落到地面上的一样道理。是事想开些,别钻牛角尖,没有用,百年随时过,瞬间即逝,该放手时就放开,那是一种境界,高级境界,需要我们去理解,去诠释,懂了,自然就放开了,心态也随之*衡下来,乐观的心态自然生成,这就是我们追求的好心态,好生活的根源所在。

  读书笔记 16

  今天,我学*了《南辕北辙》这则寓言。

  《南辕北辙》讲的是有一个人,他本来要到南边的楚国去,但是他却往北走,有人提醒他说方向错了,他却执迷不悟地说他的马很好,他的车夫是个好把式,他的盘缠很多。

  《南辕北辙》的意思是本想往南,而车却往北行。比喻行动和目的不一致,背道而驰。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一天,妈妈给我20元钱,让我去买奥数书,我路过一个书摊看见了各种各样的漫画书,我把妈妈交代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的,于是,我买了一本《漫画世界》。

  小朋友,做事要知道自己的目的,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行为,不要南辕北辙哟。

  读书笔记 17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在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是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的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时,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是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文章读书笔记大全二

  从小,我就喜爱读书;如今,读书更加是我的一大嗜好。读书真棒!这是我内心的真切感受。

  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从印刷术发明以来,这事实就一直存在着,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去感受。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当你读书时,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中你可以体会到任何喜怒哀乐,书的魅力便在于此。 老舍—一个伟大的人民艺术家,一个让后人永远敬仰的文学巨匠,一座永恒的丰碑。他一生创作了许多经典的作品,比如:长篇小说《离婚》,《老张的哲学》;戏剧《龙须沟》,《茶馆》,《春花秋实》;短篇小说集《火车集》,《樱海集》等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知识经验的载体,它记载着古今中外的各类知识,它可以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保尔 柯察金那顽强的品格多么令人钦佩!如果你读了这本书,就会明白具有钢铁品质的人是“大写”的人。 保尔一生十分坎坷,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他还坚持写书,对自己毫不顾惜。书中写道:他呕心沥血写的稿件丢失了,多么令他灰心失望啊,但他重新振作起来,用顽强的毅力完成了巨著。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保尔可谓强者的化身。 对照保尔,想想自己,感到脸上一阵阵烘热。 古人云:“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礼义不交,便觉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所以,读书对我们塑造和陶冶自身的品行,不断提高涵养是有极其有利的。读书又贵在专与恒,只有抱着专心致志与持之以恒的精神才能有所收获。

  读书笔记 18

  读了《简爱》这本每个女孩子都必看的书之后,我为书中女主角简爱的独立能力和顽强的毅力而感到惊叹,简爱从小就居住在她的舅妈里德太太的盖兹海德府,简爱在几年之内一直都受这约翰。里德的欺负,盖兹海德府里只有白茜对她好,过了一段时间,府里来了一位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简爱去了劳渥德,她在劳渥德八年,已经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她又和爱德华。菲尔费克斯。德。罗切斯特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最终,简.爱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女士,并继承了他叔叔的五千英镑,还成为了一个幸福有钱的女人。

  简爱教会了我如何学会自立,作为一个女孩,不能永远去依赖其他人,必须要学会自强自立,只有做到了这几点,才能真正的完全的成为一个自立的女孩,你们懂了吗?

  读书笔记 19

  今天,我把《呼风唤雨的世纪》这篇课文给爸爸妈妈读了一遍。爸爸听了不无感慨的说:“科技变化快的让人不敢想呀!我小的时候,交通工具基本没有,去别的地方只能靠两条腿。后来,拥有一辆自行车就是我的梦想。过了几年,又出现了摩托车。再看现在,电动车。面包车。小轿车多方便那!”奶奶听了忍不住接过来说:“不仅交通方便了,生活得个个方面都方便了,舒适了。以前想都没想过的空调,洗衣机,现在不都成了我们常用的`家用电器了吗?”我听了爸爸和奶奶的话,充满了信心的说:“哦科技的发展让我们的生活改变了不少呢!我要努力学*科学知识,用它来让生活变得更美好!”

  读完这篇课文后给我一个启示,在生活中、学*中我要向给我们创造美好生活的老前辈学*,他们那种勇于探索、善于发明创造的精神时刻激励着我。

  今天,我读了《呼风唤雨的世纪》,我知道了我们现在很幸福。我们应该好好学*,天天向上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读书笔记 20

  我看了一部对于小蚂蚁的片子本文以…为线索,使用权文章连贯,北京游之中心电视塔,流畅,我小时候,衔接自然,同时,通过前后具体事例的对比。抨击了……,文章语言生动丰富,可读性强。这部电影的名字就叫《别惹蚂蚁》,我幻想中的花园……

  在这部电影里,有一个小男孩,我可爱的表,他叫卢卡斯,妈妈始终都叫他土豆。有一天,《查理跟巧克力工厂》电子读书笔记,他正在想着心事,忽然,那个一直欺负他的大男孩给他扔了一颗石子,吓他一跳,而后再趁机给他扔过去一个不响的炮,日记的写法。这时,他看见了炮就赶紧把头转从前,可是过了好一会儿还是不爆炸。本来他们只是在恫吓他罢了,咱们班,那些事。他很不信服,就拿起自己的水枪去欺负那些小蚂蚁们,他边走边想:蚂蚁又不能把我怎么样,我去欺侮欺负小蚂蚁又没关系。

  又有一天,小男孩又来到蚂蚁窝旁,他看了看蚂蚁,就又想着:它们这么一群笨蚂蚁,先容乌镇,我要跟他们斗斗,鲧禹治水,看看到底是谁厉害。蚂蚁们都还不知道覆灭者要来损害它们了,它们都仍是在自己做自己的事。卢卡斯看见它们都不知道,于是,他就拿起水枪向蚂蚁喷去,害逝世了良多的小蚂蚁,参观少年宫,这一点点水,就会给蚂蚁们带来浑水的灾害。

  于是,一只蚂蚁制作了魔药,晚上,杜明尼克找工作,那只蚂蚁把自己制造的魔药倒在了小男孩卢卡斯的身上,三根绿枝,这时,卢卡斯被一阵雷声惊醒了。他起来了当前,发明自已越来越小了,而且,病毒在小镇里,故事,他比自己每天拿上玩的游戏机都小。他十分的惊奇,一不警惕,他掉下了床,日记,掉到了一个黑乎乎的蚂蚁洞里。大家把卢卡斯变成了一只大胆的小蚂蚁。

  在蚂蚁群里生涯的一短时光里,他知道了团结起来力气大,在蚂蚁们遇到难题的时候,都会一起去勇敢的面对,一起战胜困难。在蚂蚁们受饿的时候,大家就一起去找食品,一起和错误们分享。

  蚂蚁们把一个自私、胆小的卢卡斯变得英勇、仁慈起来,8月13日。蚂蚁们还让卢卡斯晓得了,一个人不能太自私 叙事中夹写景,孔子拜师 你是一个多么重情的孩子啊!你多么善于感悟生活中的情,尽管你对作文有些胆怯,但你却把握了作,以已度人,我,文具盒,将心比心。无论谁碰到了艰苦,咱们就要真挚的去辅助他们,蜘蛛的网。还让他知道了,只有有目标,《鼹鼠,月亮河》电子读书笔记1,就必定要勤恳耐劳起来,就一定能到达本人的目的,读《夏洛的网》学写迷信小论文。

  通过这个故事,美景,让我知道了,《我的课余生涯》,一群小小的蚂蚁为了自己的生从都可能团结起来,我们在这个大家庭里,也要团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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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读书笔记实用二十篇

  《人生》读书笔记 1

  *日读了路遥先生的《人生》,男主人公的生活经历让我知道努力坚持现在,不用那么彷徨,不用那么忧郁总有一天你会找到你相要的生活,你的人生也因些也美好。

  看了这本书,让我思考什么叫做“热爱生命,热爱生活”。那么纯粹的因为生命的美好而每天充满活力,每天踏实的生活。我想因为我没有真正接触过那么厚重的土地,在土地上认真的劳作过。也就没有办法感受土地宽广的胸怀,那包容一切的力量,那最原始生命的意义和热量。

  我想我们再也不是土地长出来的苗了,也不再把根扎在土里了。我们被架在空中,成长在空中花园之中。所以也不再那么踏实了。在空闲时间变得无聊,无所适应,太多的人沉浸在网络的世界。很少有时间再来感受生命的美好,感受身边微小的美好。毕业之即,才更能感受到物理的'巨大吸引力,仿佛所有的事都只为了工作之后每月的工资能涨一点,再更高一点。可是那是否也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了?

  我现在还太年轻,对于生命和生活,我了解的还太少。我只希望,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会为春暖花开而高兴,为每天的到来而激动。要是能一片土地就更好了。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人生》读书笔记 2

  每过一段日子都会看一部电影。虽然是在线观看,但这于我足以,何况细节处是可以无数次回放的。

  看电影的好处自然很多,单是怡情悦性一样就是莫大的所得了。像看《导火线》那样的动作片,只觉得内心的暴戾之气被一缕一缕地拔升,化为憎恶,化作怜悯……不知不觉间竟与亚里士多德的“卡塔西斯”相遇了。最*赶风潮似的看了《剑雨》,之前是《通天帝国》。回味起来,与此前看《钢炼》时候的感觉完全相同。这愁云惨雾、爱恨情仇竟然全因某一人在某一时日突起一念之后的推波助澜。

  感叹世事弄人之余,一个声音不断提醒:可别忘了,再精当的编剧,终是要经过演员的演绎才可展示。这与白纸黑字所造的境界完全不同。阅读依存于读者的形象思维,即使清晰明白的场景描写也需一种内在的视觉将前后贯穿统一,继而体会言外之意。观影印象的所得则来得直观密集,镜头框住的声调、神色、体态、服饰无不催生意味的出现。这随直观的视觉而产生的意味,有时如水墨一点落于宣纸,一轮轮散去,煞有介事。这来去匆匆的直觉观感可不管演员的原身如何,它只问演员的情貌音容如何被角色的腔调、颦笑,乃至心神完全占有。

  由此来看,虽然都是一念引发的波澜,《剑雨》就比《通天帝国》好看许多。通篇来看,这《通天帝国》,演员言语间少有角色本该有的古人口气。即便它仗着侦探片的剧情展开,可毕竟它的背景是那个爱被国人提起的大唐时代。要说音容间的大气、谐和,刘嘉玲最好,无论其妆容如何,那种稳健之势全盘都出来了;邓超、梁家辉在中档位置,言行中缺少的古旧之气被情节的惊险和角色的不在场掩盖去了许多;最差的应该是刘德华和李冰冰,现实间都市男女的浮躁与矛盾彻底被带到戏里了,即使身着旧时裳也毫无旧时气象。也许这不该算做演员的失败,毕竟国语版的电影大多找人配音的,但这种不和谐却绝对是整部电影的败笔。

  退一步讲,他们的衣物原本不与古时相同,他们的肉身、魂灵远非古人再现,所以何必在意这些声腔气韵的缺失呢?何况终究会有那么一部电影满足那种对古时的假想——人人说话都带内敛之气,举止之间散发稳健之风。的确有的,这便是《剑雨》了。

  大体盘算一番这部片子里的所有演员,似乎都没有《通天帝国》里的弊病。假倩女大S之错失在于她的表演仍旧带有明显的偶像剧风味,声腔气韵弱了些,而其他几位在这方面则真是可圈可点。这其中自然也有一层背景上的原因,《剑雨》故事的展开几乎全在江湖传说之中,即使有个朝廷在那里,也几乎是虚设,不似《通天帝国》完全依仗了古时的朝廷背景而展开。

  众人纷说,杨紫琼之老相。确实她出场时,那显老的面容、不带钗环的简单发型全无一点女性的柔美,可以说完全不能与初始的林熙蕾(不过林熙蕾也有些显老了)相比。林熙蕾的发式几乎与男性一般,暗色的衣服与其冷艳的风度十分相称。可杨紫琼那些略带粉嫩的衣物似乎总是与主人家的气质不相妥帖。许是细雨过惯了男人般的杀手生活,根本不通服饰装束的搭配,多年后带着另一张脸回到芸芸众生之中,只能勉力收拾一下自己了。好笑的是,她落脚之地虽在京城,但却极少美女俊男。一班求婚客俱是歪瓜裂枣,想来他们的出现不是要证明这是一群不懂得品鉴女人的妆容、气韵的男人,便是急火火地要展示*凡人生活的滑稽可叹。

  就算如此,杨紫琼还是把变化了的细雨演绎得异常丰满。这其中最值得推敲的应该是她以稳健之风所涵韵出的一份柔情。这柔情本与她毫无瓜葛,错杀陆竹之后,得些许领悟的她言语之中总有一种惴惴不安的生涩。这声音本是发自另一位演员喉舌之间,总不免让人怔住。想想此前林熙蕾一段,这声音中的暴戾、躁动,而到杨紫琼夜间喃喃心语一段,则端出一副文艺女青年般温婉的面相。细雨虽凶,但声音与其面相却不见间隙;曾静已消泯杀气,可声音却是夺了另一位年轻女子的。这言语间神情的转折,其中与人物自身越来越明显的不匹配,恰恰可以证明女性杀手复归柔情、重拾*凡女人的生活实在是一段坎坷逆旅。

  相比而言,郑宇盛的江阿生的情貌音容则妙在把一段大智如愚的品性完全寄生在了痴傻*凡之中。他与曾静的纠葛不像纯粹为报父仇,倒像是打着这个旗号把家破人亡后的绝望复活成一段宽恕的心曲。观影时,看南京的天气捉弄他飞奔来回,其实他的诉求和原谅何尝不是造化弄人的一道惊人手笔。说起来,他们俩倒是一对侠义的“史密斯夫妇”,只是此处两人被同时提起时却是“曾静夫妇”了。

  余下的转轮王、彩戏师等一干人等,各自生活在隐秘的求索中,在杀戮的生活与各自赏味人生的喜好之间演绎的何尝不是曾静、江阿生式的错位人生呢?还是李鬼手那句话:“做人难啊。”

  《人生》读书笔记 3

  在哈尔滨开往海口的火车上,我读完了路遥的《人生》。从哈尔滨到海口,我跨越了整个中国,从最北方来到了最南方。这一路看着高加林一次次的选择,我也在思考自己的选择。这列飞驰的车将会把我带往哪里?我未来的人生又会是怎样的?

  在《人生》之中,我印象最深的是高加林。在某些层面上,我们很像。同样是不屈服于现在的命运,自命不凡,总期许着有一天生活的世界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可以通向上层社会,成为一名风云人物。但在看过他所经历的一切之后,我似乎理解了很多,却又无法用语言形容。只能说他一直在抉择,不停地抉择,每一步都牵系着命运,关联的命运。而这其中羁绊住的又岂止是他一人。

  他有梦想,有能力。当他从民办教师上退下来时,高明楼虽有一番权势,但仍对他有所忌惮。这说明高加林要想改变命运是可以的,只不过是当时没有出路可以让他去走。当他选择当农民,选择喜欢巧珍时,他似乎甘于在农村呆一辈子。可这真是他心中所想吗?不,绝对不是!如果他心中真这样想,他不会一去城里后总躲着巧珍,也不会后来和黄亚萍在一起而将巧珍抛弃。他不明白自己心中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在外漂泊一场后,失去一切又重回原点,也伤害了巧珍这许多人。

  留村,去城,两种方向,两种人生。对于高加林来说,如果他肯抛出一切杂念,从一而终,未必不能成就一番事业。可他贪念太多,过于急功*利,最后将一切都失去。

  人生就像一场旅行,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十字处。向左走,还是向右走,也许只是一个抉择,方向就此改变,人生也就在此刻开始不同。每个人都是用自己的方式看世界,看人,看事。路遥最后让高加林一无所获重回那片荒野。可若是故事由另一个人书写,高加林或许就可以和黄亚萍双宿双栖,真正过上城里的生活。我们无法准确地评判高加林是对是错。他抛弃巧珍,从道义上说是错的,可若不这样,他又怎么能在他所向往的县城一直工作下去呢?又怎么去规划和构建更高远的未来呢?人生的路太过遥远且又迷雾重重。我们只能看清脚下的岔路,而不会知晓这个方向的未来究竟会怎样。未来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我们要做好的只能是现在。但这并不是为高加林开脱,他是自私的,可何人不自私呢?但自私的前提是不可以伤及他人。否则最后也会像他一样,害人害己,一切归空。

  如今的我还算幸运,可以站在大学思考我的人生。路遥给了我很多启迪,贪念不可有。人要有追求,追求可以等同与梦想,但梦想绝不同于贪念。自强的我们可以为追求梦想奉献自己的一切,但若这梦想的实现必须以牺牲他人为代价,我们是不是要思考一下这个梦想是否真的有意义?我们真正的追求是什么?成功的定义是什么?人生的意义何在?

  马云曾说:“是《人生》改变了我的人生。”一本好书带来的启迪确实能让人受益匪浅。人生的路途一直继续,所以处在人生十字处的抉择也会一直存在,向左走,还是向右走,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当我们茫然无措的时候,不如停下脚步,问一问自己的心,“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或许答案不言而喻,顺从本心吧!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没有人知道下一块的滋味会是怎样。只有亲身经历,甘苦才自知。而这时,面对一切的得与失,心中的无奈悔恨会少很多吧,更多的应是淡泊与坦然。毕竟这是心的选择,既然这一步已跨出,那就无法回头,只好*心向前。

  人生的路途虽然漫长,但要紧处常常只有几步。于我而言:不求一世功名利禄,只愿此生坦荡无悔!

  《人生》读书笔记 4

  读完一代教育名家叶圣陶先生的名著《教育与人生》后,心灵受到的震撼很大,他的的确确为我们中华民族的教育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教育”二字,令人钦佩!

  《教育与人生》中用了比较小的一篇幅说道“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这看似一句连“外人”都知道的道理可我却思考了很久——因为它“实在,朴实”!但是我不知道自己离这一句话的要求还有多远?

  第一点——通常说教育工作分“言教”和“身教”,以“身教”为贵。个人认为,老师其实是“语言器官”比较发达的高级动物,“言教”可谓是时刻都在进行的,经常嘴巴一张就会停不下来,反正我是这样的人,所以讲的话多了,难免重复的也多,但是又并不是每句话都是重点,学生很多时候就搞不清楚我的要求了。拿最*的课本剧排练来说,学生甲饰演后羿,其中有一段情景是后羿登上昆仑山顶拉弓射下九个太阳,排练时我是用我的嘴巴把情景描绘了不知道多少遍,我让学生自己先理解后羿这一人物,依照人物特点想像他登山的步伐该怎样?拉弓时的表情又该怎样等等。可是任凭我描述学生的表演还是不尽人意,结果我实在不满意,一着急自己上去演了,学生也紧接着模仿了起来,效果好极了,其实当时我是“愣”了,进步太快了,后来我反思后,明白了其中收效快的原因了,那就是“身教”!

  第二点——知识学问无止境,品德修养无止境,这是古今中外凡是有见识的人一致的认识。作为一名老师,谁也不应该故步自封,说是足够了,可以教一辈子了。现在的教育事业对我们新一代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肩上的'担子巨大,我们不应该让“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一光荣的称呼失去光泽。就我自己而言,以前我教古筝只把辅导学生考级当做首要目的,要求自己是熟练掌握“考级”曲目,这样以便自己上课的时候讲解自如,示范的也漂亮!可现在想像,自己实在是对自己的要求太低了,时间久了,学生将会远远地超过我,自己也会觉得无聊起来,怎么可以一直不学*新曲子呢?所以现在我必须要“进修”起来!

  《教育与人生》一书我还需要时间仔细揣摩,叶老的超凡智慧和伟大的教育思想不是我短短一个月看完他的一本书就可以学*好的,我还需要不断的充电,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和各方面,也让我将来的“教育人生”盛开出一朵美丽灿烂的小花,嘿嘿!

  《人生》读书笔记 5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陕北的农村地区,故事主人公高加林是一个小学教师,就在他以为才能和抱负得到实现的时侯,命运和他开了个玩笑,有权有势的大队**高明楼利用关系,让自己的儿子顶替了他教师的位置,他由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变成普通的农民,对于高加林来说,他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已经受很大打击,亏得这三年教书,他既不要参加繁重的劳动,又有时间钻研他喜爱的文科,他虽然不鄙视农民,但也没有当农民的精神准备,但他毫无办法,严峻的生活把他赶上了这条尘土飞扬的路,家里连买油盐的钱都没了,他不得不承认,他只能开始这样的生活,漂亮单纯的农村姑娘刘巧珍和他热恋,使他心灰意冷的心,重新激发对生活的热情。

  然儿命运又一次垂青了他,因转业回乡叔叔的关系,高加林很快地回到城市,并且成了一名县通迅干事,他感慨后门,可真比前门的威力大呀,此时,高加林重遇高中同学黄亚萍,为了得到大城市发展,他舍弃了农村姑娘刘巧珍。

  正当高加林和黄亚萍浪漫的热恋时,命运又一次捉弄了他,有人检举他是靠关系在县城工作,高加林被撤销工作和城市户口,送回所在大队,他叔叔被撤销领导职务,等侯人事部门重新分配。

  当高加林再次从喧哗如水的大城市回到这僻静的山区小村庄时,巧珍已嫁他人,他绝望地叫道:晚了!我这个混蛋。

  当他再想到黄亚萍时,他心里没有难过,只是嘴里喃喃地说了一句:生活啊!真是开了一个玩笑。可是,社会也不能回避这个责任,高加林的悲剧含诸多方面的因素,就让明断的公众去评说吧,而严峻的现实生活最能教育人,它让人减少狂热,增加自我反省,人生啊!你拥有了瞬间的精彩,而失去了一颗*凡的心,人往往浮得高,跌得重。

  人的一生没有一帆风顺的,故事诠释了人生中的进与退,得与失,而现实不以个人的意志而转移,用故事里的一句精典评论做结尾:谁要是离开自己的现实,就等于离开地球。

  而生活并没有结尾,人不怕跌倒,就怕跌倒了就再已不爬起来。

  《人生》读书笔记 6

  这两日,利用一切闲瑕时间看完了路遥的《人生》。说来惭愧,我只读过路遥写的《*凡的世界》,还是十多年前了。看完《人生》,个人认为它不如《*凡的世界》,那种对于人性虚荣、见异思迁写得并不够深刻。

  主人公高加林,虽然在村民眼里是个才子,吹拉弹唱,样样精通。可是当他面对人生的抉择时表现出来的冷漠自私和后面遇到变故表现的懦弱消沉,明显不如村姑巧珍来得令人痛快。巧珍虽然是个大字不识的女子,但从小生活在乡野田间,那种自由自在的性子,还有坚韧的意志力,都让她在面对人生的痛苦时,显得更冷静理智,也更淡然。

  我并不觉得高加林可恨,相反,我觉得他挺可悲的。因为他出生的'时代限制,他家庭背景的限制,以至于他并没有在青少年时期养成正确的三观,才有了后来一系列悲剧故事的发生。

  人生,其实就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而其中只有几步是最重要的,走错了也不能反悔,你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前行。我们的一生中,大抵都在不停的选择,无关对错,仅仅只是在于你是否有勇气承担一切后果。借用一句我最喜欢的诗句来作为结尾吧: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人生》读书笔记 7

  开这本书,首先映入眼帘的不是于丹精彩的文笔,而是白岩松为于丹作的一篇序言,序言含蓄地概括了整本书的内容却又让人感觉像另一篇文章,白岩松运用不同的视角从山水、茶、酒、乐曲中谈出了他的观点。使人在读正文前已有一个大概的认识。

  个章节开是之前,有一段类似警言的话语,想语文课本上的单元导读一样,告诉我们这一章的中心论点,第一总章主要由山水论幸福,文中运用大量事实数据和经典故事,使文章真实可信而又饶有趣味。正如文章中所述幸福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小时候一盒炮竹也能让我们开心把玩半天,停电对我们来说是天堂般的世界,而现在,越来越多的“玩具”来到我们手中,但是却总是找不到以前的欢乐。因为有太多事情需要去顾虑,有太多问题需要去思考,如同一道道枷锁,将我们同幸福分开。但我觉得这个世界还没有失去希望,憨豆在伦敦奥运会的表现完美的诠释了幸福的含义,即使从最严肃的新闻报道中,我们也总能找出“亮点”着便是新生代幸福的标志。

  第二章则由茶、酒论生活情趣,关于茶我们已经读过无数篇文章,看过无数的电影,那种意境我们早已明了,但是关于酒的知识我们却知之甚少,作者运用很多我们耳熟能详的典故,告诉我们酒与英雄和酒与生活的关系,还让我们了解了很多关于酒的知识。但是我相信,酒——这种品味生活的方式还不适合我们。

  最后的一章则由乐器论心境,我对欣赏中国古典音乐兴趣不高,但作者讲的一个个有趣的历史故事却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沉下心来真正读完了这本书。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作者通今博古,把一个个抽象晦涩的大道理融入一个个富有哲理的历史小故事里,让并不热衷于读书的,心情浮躁我能够坐在桌前看完这本书,而且我注意到文中引用大量诗词文赋,特别经常使用一名叫林语堂先生的话语。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好奇心,一查才知道原来真是一位大家,也只有这样的大家才能写出诸如“现实减梦想等与禽兽/现实加梦想等于心痛/现实加幽默等于现实主义/梦想减幽默等于热狂/梦想加幽默等于幻想/现实加梦想加幽默等于智慧”.的话语。书尾于丹与泽道法师的对话则用简洁的话语从前文中提炼了所有,是使文章更加易懂

  总而言之我认为这本书主要教会了我们要宁静、淡泊、懂得享受生活的乐趣。告诉我们在这充满物质享受的社会中要有独自享受的一种方式,不要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

  《人生》读书笔记 8

  “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这句话一说出来,估计大家都很熟悉。阿里巴巴总裁马云,电子商务时代的风云人物。最*在看访谈节目《财富人生中—马云》中马云有提过《人生》这本书(路遥对我的影响最大。18岁时,我是蹬天轮的零工,是《人生》改变了我的人生!)

  也许目前很多年轻人都把马云当做偶像,我当然也不例外,《人生》这本书真的对一个人影响这么大吗?我拿起电话,先打电话给创新书店帮忙查询这本书,创新书店说没有库存,而后打电话给**西的新华书店。店员说还有库存,我就十万火急地去**西那边买下了这本书。

  6月25日,买到书的当天,我便认真地阅读起来。6月28日,把书看完了。(还没这么认真看过一本书,白天,晚上,公车上,路边)

  故事中几个人物浮现在我们的眼前:主人翁:

  高加林(教师,高中毕业,当时年代也算是文化人)

  巧珍(没上过学,心里深爱着高加林,做的所有一切都是为了他,刘立本二女儿)

  高明楼,刘立本(村里的能人,小干部,有点狡猾)

  黄亚萍(干部子女,有点任性)

  德顺老汉(村里面的光棍,人生阅历丰富,懂很多人生道理)

  高加林的人生轨迹,从县里到农村,农村到县里,最后结局是被贬回村中。高加林的人生是奋斗的一生,心里有很多的人生抱负,从一个人民教师,到被高明楼利用权势赶下台,让他儿子三星当老师。明楼不得不从农民做起,在此期间,巧珍深爱着他,为他付出了很多。高明楼收获爱情以后,心里踏实下来,从农民做起,努力地干活,最后被安排到县里面做通讯干事,当起了记者,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县里面的风云人物。当时的高中同学亚萍也在县里面,在学校里面就曾经喜欢过高明楼,一直很仰慕他的才华,为了他,不顾当时社会的藐视与指责跟相处两年的男友分手,高明楼为了事业,毅然把巧珍给抛弃了。不顾道德观念的影响。受到社会上,村里面的指责。最后,被人举报走后门当了通讯干事,被重新贬回农村当农民。

  高加林的人生是充满的矛盾的一生。不得不承认他为了理想,从一个农民踏踏实实地做起。最后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事业的成功,一心想离开农村,不满足现状,去施展自己的才华,并为之奋斗,的确让人敬佩。但是他为了人生,事业摈弃当时的社会观念,社会现实,最后落的这样的下场,也让很多人嘘唏。

  现代社会中有很多高加林,社会的现实往往跟我们个人理想有矛盾,当社会无法满足我们的需求的,我们却能改变对待这个社会的态度。不能偏离最基本的做人原则。先做人,后做事,无论任何时候都是最重要的。

  《人生》读书笔记 9

  最初听到这本书,是来自于主持人董卿推荐的书单,她用一句话来形容推荐:“若能邀请麦家带着《人生海海》做客《朗读者》,希望主题是“告别”,人生海海,时间终将让一切和解。”让我很好奇,带着疑问读了本书。

  叙述的视角从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儿开始转述,历经少年、青年、中年、老年,以人生的时间轴为准线,讲述了海海人生中深入人心,荡气回肠的故事。读到故事的结尾,我哭了,为这对寂然离世的善良的夫妻送行。对于林阿姨义无反顾的选择,我肃然起敬。

  “我想写的是在绝望中诞生的幸运,在艰苦卓绝中的道德。”——这是本书作者写作的初衷,读完本书,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作者麦家的本意,回到童年故乡去破译人心和人性的密码。

  书中的主人公上校,我个人觉得他的结局是完美的,他疯了,他忘掉了自己所受得屈辱,让他体面的逝去;同时我也被林阿姨深深地打动,从情窦初开到刻骨铭心,从由爱生恨到照顾终老;还有老保长的为人仗义,顾全大局。这些书中的人物都是如此鲜活,深入人心,故事的跌宕起伏,让我看清了真正的英雄主义,也树立起了对英雄人物的崇敬,让我们看到了人性善恶斗争之下依旧纯良的品格。

  本书让我最铭记于心的一句话就是:“世间一切事物,并非你做它就是什么样子,全在纷纷议论里。无管其他,初心不负,毅然去做。能承受多少恶意,必会迎来善意几分。”我也会将这句话作为自己人生的信条,不忘初心,勇敢担当。

  《人生》读书笔记 10

  《理想点亮人生》老师推荐给我的书,我毫不夸张是一口气读完的,书中的讲述了很多名人。伟人为理想奋斗的故事:从小病魔缠身却不放弃的张海迪;身高仅150厘米却获得150余枚国内外奖章的邓亚萍;听不到美妙音乐却在舞台上翩翩起舞的邰丽华;立志为祖国造结实的大桥的茅以升;毕生梦想是让所有人远离饥饿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都为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拿其中一个来说吧!其中一句话理想点亮人生让我感触良多。

  理想是什么?理想是人生道路上的灯,为你照亮前进的路;理想是人生道路上的座标,为你指明前进的方向;理想是人生道路上行驶的动力,为你补满前进的信心。书中的他们无疑是成功的,他们的成功笼罩在他们身上是耀眼的光环,我们看到是属于他们的鲜花,掌声。可是在我们羡慕他们的成功是往往忽略了他们的为成功付出的艰辛,无疑通往成功的路必定不是一帆风顺的。邓亚萍是成功的,金牌的背后她有付出怎样的艰辛呢?童年的邓亚萍,立志做一名优秀的运动员。但是她个子矮,手脚粗短,根本不符合体校的.要求,他被关到了体校的门外。倔强的邓亚萍没有气馁,年幼的邓亚萍跟父亲学起了乒乓球,她每天在练完体能课后,必须还要做100个发球接球的动作。

  那时邓亚萍只有七岁,但为了能使自己的球技更加熟练,基本功更加扎实,便在自己的腿上绑上了沙袋,而且把木牌换成了铁牌。腿肿了!手掌磨破了!这是家常便饭!但她从不叫苦,不喊累!据教练张燮林统计,邓亚萍每天接球打球1万多个。每一节训练课下来,汗水都湿透了邓亚萍的衣服、鞋袜,有时甚至连地板也会浸湿一片,不得不换衣服、鞋袜,甚至换球台再练。

  长时间从事大运动量、高强度的训练,从颈到脚,邓亚萍身体很多部位都是伤病。为对付腰肌劳损,她不得不系上宽宽的护腰,膝关节脂肪垫肿、踝关节几乎长满了骨刺,*时只好忍着,实在痛的利害了就打一针封闭,脚底磨出了血泡,就挑破它再裹上一层纱布接着练。就算是伤口感染,挤出脓血也要接着练。皇天不负有心人,身高虽为150厘米的邓亚萍,先后获得了150余枚国内外乒乓球比赛奖章!我们不仅要问,是什么让她如此坚持?是理想!这答案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从小的理想就是站在世界最高的领奖台。

  邓亚萍做到了,她用她的经历告诉我们人生好比大海,只有拥有理想的人才能把握好航船的方向,达到幸福的彼岸;人生犹如攀岩,只有拥有理想的人才能登上顶峰;人生恰似旅行,只有拥有理想的人才能达到心中的乐土。人生道路上充满了许多困难,没有崇高的理想坚强的意志就不可能克服这些困难。理想决定了你的高度,想要更高就要怀着崇高的理想。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追求理想的道路不会是一马*川,而是充满着坎坷与荆棘。打击更可能常伴你左右。但是没有血的历练不能成为真正的将军。

  同样没有各种苦难的磨练又怎么能有能力的提升。一颗坚定的,勇往直前的,无所畏惧的心,能够支持你披荆斩棘,走向成功的终点。理想信念就是激励我们向着既定的目标奋斗前进的动力,是人生力量的源泉。读完这本书,我的理想在我心中越来越清晰,我的理想就是做一个让父母感到幸福的人。也许您会笑我的理想如此的*凡。是呀!我承认。我的父母都很普通,他们为了我有好的教育,省吃俭用,好的紧我吃,紧我穿,整天忙忙碌碌,全身心的为我,任劳任怨。现在我还是个学生,我要好好学*,以优异的成绩回报我的父母。我要努力学*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一个好的未来,倾尽全力来回报为我付出了千辛万苦的父母,给他们更好的生活。

  这就是我的理想,很*凡,但却不卑微。仰望星空,脚踏实地。埋下我要父母幸福理想的种子,我会向着它生长的方向不断的努力,我坚信小种子也会变成参天大树。我努力为自己点亮那盏理想之灯!

  《人生》读书笔记 11

  《人生》是作家路遥创作的小说,原载于《收获》1982年第三期,获1981-1982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

  小说《人生》的封面图片上有这样一句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书中第一章第一段就设置了在阴云密布的傍晚,一场大雨即将到来的情景。似乎也暗示着,故事主人公高加林人生的大雨也即将下下来了。高加林从县城开完会回到家就宣告了一个令人郁闷的消息——他再也不能当民办教师了,村里同族的村长明楼的儿子三星要替代他教书了。

  高加林高中毕业后,就一直在村里的高中学校教书。在教书的这三年里,他不用参加繁重的体力劳动,一有时间就继续学*。即使三年来工作上他勤勤恳恳,最*在地区报上也已经发表过两三篇诗歌和散文,但是现在这一切都结束了,他将不得不像父母亲一样开始自己的农民生涯。

  高加林骨子里是不喜欢农民的,觉得他们不认识字,又不爱收拾,什么都不懂。他绝望而又难过的日子在遇到农村姑娘巧珍后,心情慢慢好了起来。

  他在接受巧珍的爱恋后,就开始叮嘱巧珍要每天刷牙。在当时的村民看来,刷牙那是干部、知识分子和城里人才讲究的事。但是巧珍未来可能是加林的对象,虽然现在高加林不能当老师了,但是刷牙这个*惯,他希望自己和他未来的另一半能够保持下去。

  高加林一边享受巧珍的爱恋,一边又深刻怀疑:是不是和巧珍在一起了,自己这一辈子就逃不出这农村的土地了。从高加林不甘心开始,就注定了他们之间就不会有很好的结局。

  巧珍在农村可能是一位贤惠的妻子,但是在理想和精神上,她和高加林完全是两类人。巧珍不识字,不可能和高加林讨论文学或者国际政治。巧珍只会讲的一些衣食住行,这在高加林看来,是那么的俗气而又不厌其烦。

  两个没有思想共鸣的人,注定在一起的时间不会长久的。

  当高加林得到了一个在县城里做记者的工作时,他比任何人都努力工作。他觉得,这是他人生中跳出农村的好机会。

  他开始慢慢疏远了和农村的一切,包括他的巧珍。

  当他听到了城里播音员女同学黄亚萍对自己的表白后,他又一次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不过,这次他已经开始在城里站住了脚,因为工作出色,他很快就得到了上级的赏识和同事的爱戴。

  黄亚萍的时尚、博学一直深深的浮现在自己的脑海里,自己同城里姑娘结婚,一辈子就不用当农民了吧!

  在他确定了黄亚萍对他的想法后,即使知道这是一个艰难选择,他还是与巧珍划分了界限。高加林明白巧珍是爱他的,但是,为了个人前途,他真的再也不想回到农村了。

  无论加林多么不想回到农村,兜兜转转、起起伏伏,没想到最后他还是不得不回去。

  可是,曾经那个要等他一辈子的巧珍,在那样落后愚昧的小山村,却嫁人了!

  巧珍是爱高加林的,为了享受高加林的亲吻,她每天都在大家的嘲笑和父亲的咒骂中坚持刷牙。

  为了和高加林约会,她多晚都愿意去等待喜欢的人出现。

  当他们两个人恋爱的流言在村里闹的满天飞的时候,她愿意大胆坐在自行车后,在众人的鄙视下与高加林飞驰而去。

  当她知道高加林去县城工作后,不辞劳苦照顾高加林父母,早就把自己当作了高家的媳妇。

  她自己的积蓄都想着给加林。

  她用笨拙的方式爱着高加林的一切。

  当她知道高加林要分手的时候,一直自责自己没有读书,不认识字,是自己配不上优秀的加林。

  当村里都觉得她是攀高枝被抛弃,可能会自杀或者疯掉的时候,她又出现了在田里正常劳作。

  当她得知自己的母亲和姐姐要去找加林算账时,及时阻止母亲和姐姐没必要去闹,一直都觉得是自己高攀了加林。

  整本书看完后,深深记得德顺大爷对高加林说的那句话:“加林啊,你把巧珍这个金子丢了哇!”

  《人生》读书笔记 12

  好句:我不是菱角的敌人,师徒用包容霸占整个世界!我也不是圆的情人,夸赞圆是唯一没有角的图形!

  我努力,我奋斗,我沉醉,我王青,我昏昏的患者其,我宁愿去冒险而上的支离破碎,我宁愿放纵而痛的遍体鳞伤,我也不甘心自己IDE一生**坦坦无惊无险!

  人生就如吹气球,不能拘于时拘于世,宽恕一切的不羁与顽皮,拒绝一切拜金的冷漠,抛弃一切恐惧和怯弱!不要求他深刻到透明,悲壮到喋血,不需要掩饰,无需顿悟!

  在我们的和四节里,生存的斗争是一切生命的基本原则,死亡所萦绕的生命!

  主题:文章以气球来展开线索,来表达作者的志向!

  感想:这篇文章写得异常的好!他所运用的修辞手法很多,优美语句,亢奋人心的句子很多,同时,作者也能以小见大,从一个普通常见的气球引申到了人生这一令人深思的话题!让我明白,其实生活中每一样东西都是写作题材,生活中每个不起眼的东西,只要你把它升华了,那么每样东西都会给你不一样的启迪!

  《人生》读书笔记 13

  我们有时会有这样的想法“为什么我总是很忙,但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做”“工作多年,为什么别人都能升职加薪,而自己还在原地踏步?”“我厌倦了一成不变的生活和工作,但如何才能改变呢?”身边不少同事和朋友,常常发出这样的感慨,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碌碌无为,人生没有奔头。

  最*读了张萌写的《人生效率手册》,这本书给了我答案,读完这本书后,明白了人和人之间的差别是如何产生的。主要是两方面:一是目标的建立,二是时间的投入,其中我认为时间的投入尤为关键。把时间放在学*上,成就了智慧;把时间用在市场,成就了经营;把时间用在家庭,成就了亲情;一个人的成就取决于工作之外8小时的业余时间。我们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天24小时,有些人硬是把一天的24小时活出了48小时的价值,而有的人整天无所事事,把时间荒废在没有价值的事情上面,日积月累,人与人之间就在这些不经意间慢慢的拉开差距。这本书告诉我们通往成功之路的3个因素:

  第一,要有清晰的个人目标。在作者的全篇文章中大部分内容都提到了目标,目标是作者做人做事的判断标准,每一件事她都会认真计划并进行总结评估。我们最宝贵的是专注,我们必须充分将自己的时间专注在我们的目标上,将目标进行可行的分解落实,我们才能离自己的梦想越来越*。

  第二,注重实践。很多时候,我们和梦想之间就差一个行动,为了靠*或者实现梦想,除了行动就是行动。唯有行动才能解除所有的不安,焦虑,怀疑,懒惰,拖延。待在舒适区,安逸、轻松都只是暂时的,不勇敢跳出来,一个人就会慢慢废掉。

  第三,持续不断的行动。实现目标需要贵在坚持,一个人做一件事情容易,但若是让他长久的做一件事那就有点难上加难,持续行动贵在“持续”,如果一个人在一件事上做的久了,那么他会对这件事情信手拈来,会把这个事情研究透彻,可能有的人会坚持一段时间,但一段时间过后就不在坚持了,半途而废了,还有的人一直在那默默的坚持着,到了一定的时间之后,一直坚持的人获得了成功,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坚持,把自己做的事情去做无数遍,让自己在工作上游刃有余,使自己在行动的路上一直持续的努力,最终实现目标。

  《人生》读书笔记 14

  《人生》将之前曾经模模糊糊考虑过的问题清晰条理地展现在眼前了。

  你想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两个人一定是不可能完美地契合。生活一直在改变,环境也一直在变,一个人的三观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你面临选择,你选择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当某些东西发生了改变,当发现他(她)已经不再适应自己的生活,又该怎么去抉择?

  人生是一条岔路口,是一道巨大的选择题,做了选择,可能兜兜转转回到了原地,也可能渐行渐远物是人非,沧海桑田。不一定哪一个选择是对的,哪一个就是错的,但存在的一定有它合理且珍贵的地方。

  高加林与巧珍的开始是冲动的。高加林是一个成熟、有志向、不甘于*凡、目标明确的人。他与巧珍爱情的开始也是悲剧的开始,如果当时他能够更加理性地对待巧珍的告白,也许人生并不就是书中的人生,金子可能不会在心中马上发光,但金子也许就不会被像土圪塔一样被丢掉。然而,面对突如其来的爱情,往往又是感性胜过理性的。

  二十岁,应该考虑的东西更多了,希望能做不让自己后悔的选择。

  《人生》读书笔记 15

  好句:我不是菱角的敌人,师徒用包容霸占整个世界!我也不是圆的情人,夸赞圆是唯一没有角的图形!

  我努力,我奋斗,我沉醉,我王青,我昏昏的患者其,我宁愿去冒险而上的支离破碎,我宁愿放纵而痛的遍体鳞伤,我也不甘心自己IDE一生**坦坦无惊无险!

  人生就如吹气球,不能拘于时拘于世,宽恕一切的不羁与顽皮,拒绝一切拜金的冷漠,抛弃一切恐惧和怯弱!不要求他深刻到透明,悲壮到喋血,不需要掩饰,无需顿悟!

  在我们的和四节里,生存的`斗争是一切生命的基本原则,死亡所萦绕的生命!

  主题:文章以气球来展开线索,来表达作者的志向!

  感想:这篇文章写得异常的好!他所运用的修辞手法很多,优美语句,亢奋人心的句子很多,同时,作者也能以小见大,从一个普通常见的气球引申到了人生这一令人深思的话题!让我明白,其实生活中每一样东西都是写作题材,生活中每个不起眼的东西,只要你把它升华了,那么每样东西都会给你不一样的启迪!

  《人生》读书笔记 16

  今年很流行一个游戏,球球大作战,特别简单,刚开始你是一个不足2像素的小球球,靠吃旁边的道具,身体慢慢变大,最后会变成大球球,同时整个游戏世界不止你一个人,还有很多玩家一起在竞争,如果碰上比自己大的球,跑不掉就会被慢慢吞并掉,体型变小,直到被吃掉就game over,反之亦然,你大就能把对方融合到自己体内吃掉。所以通常情况下会有开黑——也就是组队一起玩,如果当队伍其中一个人面对敌人无法逃脱时,另一个人会主动将自己的球球吐出来送给队友让他变大,免于死亡反而将对方击败,如此你帮我,我帮你,获得最终的胜利。

  这个事情让我想到,从小我们受到的教育就是,如果你想要什么东西、想要实现什么目标,那就要时刻关注自己的目标,去把相关资源争取到自己身边才能成功。若有人告诉我:不,恰好相反,你想要什么,就先要给出去什么,我是万万不相信的。光帮别人了,我的事儿都没有做,怎么可能实现成功呢?但事实上,却有一个人,用这种方式实现了精神和物质上的巨大成功

  那就是《业力管理》这本书的作者麦克·罗奇格西。

  这个人很是传奇,怎么个传奇法呢?他是一个美国人,在印度佛教学院学*了22年、受具足戒的比丘,通俗来说就是个美国和尚。在上师的建议下,于1981年回到美国接受“经商”的另一种人生与修持考验,结果一不小心成为了年营业额一亿美元企业的霸道总裁,还写了一本全球商业畅销书《当和尚遇到钻石》。

  从和尚到商界大亨,这跨度也是非常大,像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样东西,突然和谐地结合在一起,不得不令人好奇,一个从未接受过专业商业教育、不问红尘的和尚,是如何实现这巨大的反差成功?

  不是励志书,不是励志书,不是励志书,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市面上已经有太多教你如何成功地书籍了,大致都是教你如何制定周密的计划,做一些看上去特别有意义的事情等等。《业力管理》这本书反其道而行之,它告诉你“放弃对自己项目的关注才是成功之道”,大体就一个中心思想:提携与帮助他人,来成就自己。

  那它究竟用了什么手段征服众多霸道总裁的呢?且听我细细道来。

  一、八条法则

  首先,这本书从一开始就强调,“业力管理”是历经了数千年时间考研的全新革命性从商之道,所以,并不是那些普通的身心灵、佛说虚无缥缈的东西,用各种商界成功人士的案例告诉你:我这个方法是经得起考验,只要你用,就立竿见影的!

  其次,将这种事业和生活中“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道理,分为八个部分,也就是八条法则。且第一章就告诉你一句金玉良言,出自公元6世纪的佛门圣者月称大师:“所有事物的成功几率都是百分之百”。

  哎呀,这不是刷新了三观吗?如果所有事情都是百分百成功,为什么我追不上隔壁班女神,为什么我不能马上变成亿万富翁,为什么…

  好嘛,成功吸引我们的注意了。

  二、我们不要猜,要100%决定结果

  书中法则一,就打破了我们人类五万年来的一个巨大错误,即,我们五万年来做任何一件事都是在碰运气,带着赌的成分去做每一个行动决定,还是不知道如何让事情发生以及为什么会发生?

  问一问自己,我们有多少时间,都浪费在担心做的事情是否能成功上?是不是成天挣扎着做决定,却不知道哪一个会成功?是不是工作中老大的每个项目都会说做了可能成功而不会保障100%实现?

  要是我们确定它会成功,那会怎样呢?

  这就是业力管理的承诺,它让人们接受“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原理,去探究每件事情发生背后的原因,那个原因就是“业”。

  所谓“业”,也就是人们的所行所思所言,是每一个想法被意识所记录下来,种下的种子,在未来的某一天返回,决定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

  用通俗且科学的方式解释,现在你所成为的样子,都是由你的童年、环境、经历所决定。而这个影响你的因素,就是种在你脑袋里的那些想法。

  “业”就是真相,所有事物的根源,它也是我们他人所做的一切。

  那如何让“业”为你服务?根据“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无论你想得到什么,你必须首先帮助别人获得它,“业”引发的实质就像你做了好事,回报到你身上的必定是好事,你想要获得成功,就去帮助别人成功。

  这个概念很空是吧,不过想想物质守恒,我们一直都说此消彼长,让世间达到*衡,那也可以反过来说,我们在这边付出努力(消)为他人创造了成功,世界必定在我们这里创造成功(长)来弥补能量空缺达到*衡。

  这也就是回报,此起彼伏,犹如山谷中的回音。

  三、纠结症患者福音——任何选择都是无用功

  它继续告诉我们,决定源于对成败的不确定,我们探索事物最根本的缘由,也就是业,那么对于我们来说,无论任何一个选择,成功和失败的几率都是50%咯。

  你没有做,这个选择成功几率只能是0,做了,可能有50%成功。

  那么,既然成功和失败都只有一半几率,那何必纠结!回归直觉,相信直觉的判断。

  这个真是给纠结症患者的良药啊!你一直纠结无法下决定的选项,最终都被证明是无用功,那何必费精力,任凭心意选择一个就可以啊!

  当我们已经选择了直觉判断的方式,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用订书机举例子,当我们要使用订书机的时候,我们当然不会根据颜色、大小、样式来挑选————当然要选里面有订书针的那个呀!没有订书针,这个订书机再好看,还是不能使用的废物。

  正如你做出了一个选择,但行动里没有订书针,这个任务依然会失败。

  那这个订书针是什么呢?

  当然就是“业”啦。

  都说了“业”是所有事物的根源,它是促使事物发生的原因。

  四、放弃决定,支持你身边的人

  如何运用“业”将成功变成100%呢?

  刚才说“业”的本质是我们的所思所想所言,也是我们对他人所做的一切。那么,若想让业帮助我们实现我们任务的成功,反过来,也就要对他人实现他们的成功。

  这样说有点绕,不过书中列举了四类人,可以作为我们帮助的事“业”伙伴。通过对这四类人竭尽全力的帮助其成功,从而实现自己的成就。

  四类人分别是:同事、顾客、供应商、世界。

  说了这本书是立足商业嘛,所以举例也是跟商业企业有关的。

  运用到生活方面,你可以将生活中各类人对号入位。

  记住,这本书一直强调的是“放弃对于自己项目的关注才是成功之道”,所以,看书时姑且假装自己深信这一理论,然后来实践,才能有好的效果。当然,关上这本书,你会带着思辨去思考。

  大家都在社会中生存,无可避免会受到各种社会人的影响,你的项目进行时,你的每个行动决定回影响到同事、顾客、供应商以及整个世界,对应的,同事、顾客、供应商以及整个世界在这个过程中的每个行动结果也会反过来影响你。

  就像照镜子,你希望镜子里的人给你以好颜色,你就得报以它微笑。

  所以,想想,当你的项目完成之时,他们会获得什么样的成功?他们需要做些什么来获得这样的成功。如此,你就会得到一个详细的行动步骤,针对每类人,每一天,工作前,你需要写下为你的事业伙伴获得成功采取的一个特定行动,最好是今天确定能完成的事情,尽量小,为你的合作伙伴的成功加砖添瓦。

  关于竞争,这个世界有太多对此的莫名崇拜。竞争来源于计划经济时代,大家资源缺乏,你多就意味着我少,而如今,这个世界并不是我们认为的那么匮乏,为竞争对手带去成功,也不是你死我亡的结局。但在同行里,共赢才是真正的成功,这样一来,是不是就说得通了?

  五、打破事物的生命周期,争取永远的成功

  我相信一定有人跟我一样,害怕成功。究其原因是因为害怕经历萌芽—成长—鼎盛—衰退的过程,迎来衰退后又一次煞费苦心地经营。

  事物都有尽头,如生命也会终结一样,业力终有一天会用尽衰败。

  有什么办法能让事物自然持续下去吗?

  答案就是,在业力顶峰时,种下新的业种,让新的业种替你创造新的成功。

  怎么做呢?

  你以为一个任务或项目结束了就完了吗?too young too simple。一个事情结束时恰好就是新业种入堂之时,方法还是那一个,回馈你的事“业”伙伴。

  比如一个项目完成了,拿出奖金的10%————甚至都用不着那么多————给每个项目下属写奖励信并发给老板,请你的同事吃一顿好的庆功宴,说服公司做一件公益项目,给你的供应商寄一份特别的礼物——公益项目的订单,给消费者一份惊喜的反馈和奖励。

  这样,你的同事不会觉得你独自邀功奖金最多,反而收获了成就感和信任;创造了跟供应商下一次合作的机会;收获消费者潜移默化的衷心;为世界贡献了一次公益爱心。

  究极目的,还是倡导为他人服务。因为我们在世界上并不分离,你即是我。

  六、实践

  看完了这一个薄薄的册子,遇到以前认为理所当然的想法,会不会停下来重新思考一下:这是真的吗?当别人都在拼命争夺资源的时候,你会不会停下来为自己的合作伙伴付出点东西?的确这是件很违背人性的事儿,没有人能立马接受“想要成功就是为他人服务”这个观念,但我们看过的书,都会像种子一样被埋在心里,慢慢地开花结果,影响我们的思维模式,进而影响我们的选择。去用最小的事情尝试一下,人生就像一场游戏,单打独斗敌对的是一整个世界,为你的朋友和同伴送去必要的帮助,也许能够走的更远。

  《人生》读书笔记 17

  《人生》是路遥的一部中篇小说,它以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为时空背景,叙述了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人生的变化过程。高加林同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构成了故事发展的矛盾,也正是体现那种艰难选择的悲剧。

  人生,多么沉重的字眼,有谁能在这条道上一马*川。有些事情蹉跎的是岁月,而有些事情却要用整个岁月去怀念。也许人是易忘的,可有一种记忆是深深的烙印在我们的心上,每一次扯动就会疼痛,就会流血,就会进一步的加深它的伤痕。人生这部作品是段朴实而又凄美的爱情悲剧,而这段悲剧之所以凄美,就是因为有刘巧珍的存在。高加林的背叛,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致命打击,但是,“刚强的姑娘,她既没寻短见,也没神经失常,人生的灾难打倒了她,但她没有放弃,而是坚强的活着,她要在土地上寻找别的地方的东西!”这一是体现出她的坚强、坚韧;又体现出她对生活,对土地,对自然,对家乡的深厚感情。这正露出路遥对土地、劳动对故乡自然的深切热爱和依恋。

  不过人生也的确是矛盾的,换做是其他任何人处在高加林当时的位置,也难免不做出相同的选择。如果不是后来的变故也许高加林和亚萍之间也的确比和他和巧珍能够更加和谐。巧珍很善良,有金子般的心,可是同样是金子,在乞丐面前绝对比在国王面前更耀眼,关键是看获得金子的人是贫穷还是富贵。抛开感情不谈,真正值得敬佩的是巧珍的坚强和豁达,即使在遭遇情感变故的时候并没有像一般女性一样任由自己软弱消沉,觅死觅活,反而是高加林在最后埋怨活着没有意思。巧珍没有文化而高加林是村里的才子,但是这种优劣的对比却在需要坚韧的意志力时候颠倒了,也许正是因为巧珍的没有文化,从小在乡野山间长大才让她对于世事无常的得意失意没有过多计较和苛求,往往是一些自命不凡,自负清高的文化人才对于生活百般挑剔。

  人生就是这样,如此的变幻莫测,人好像总处在一个怪圈中,一个希望诞生、尔后希望破灭这不断循环的怪圈。一种希望的产生使人生霎时一片光明,似乎前路不再渺茫与难走;一种希望的破灭又使人生突然间一片漆黑,似乎找不到前进的方向与动力。可我们也许还不能弄清楚什么才是我们的希望,我们其实仍困惑于希望的真实含义,我们不懂根据自己的情况去追求属于我们的希望,所以在人生路上我们走的并不*坦。

  当一个人站在几*绝望的河流边时,他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尽管无法确定在激情耗尽时,能否达到彼岸,泅渡、泅渡、再泅渡,甚至死亡在那时也是一种幸福。当高家林意外的当上了县报社记者后,似乎又寻回了“天生我才必有用”的感觉,然而他的成功同时也为别人留下了发泄私愤的借口,他是不“合法的”在那个时代里,一个人连施展自己的抱负和理想都必须的先“净身”,否则,会被一根稻草**。

  也许他被压抑了太久,他冲击理想的热情不但有了“燎原之势”,而且还幻想着将自己“志投千山外”,于是他强忍着骨子里的痛,断绝了愿为他付命山崖的巧珍和她的一生的痴情。但是*衡生命是需要代价的。高家林最终被谴回乡,他是开了后门当上记者的。这是一个多么大的玩笑。轮回永远无情。当他明白这一切时他的所有便都犹如一粒浮尘,在狂风中颠簸了激情,最终还是被暴风雨无情的拍打在地。回归绝望。

  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我想,人生就如这段话一样,让我们慢慢去走,去体验,去感受其中的酸甜苦辣。直到有一天,我们老了,回首往事时能欣然一笑。直到有一天,我们老了,回首往事时嘴角能流淌出几个小小的故事。不也无憾吗?

  《人生》读书笔记 18

  翻开《人生》,封面的淡雅的水墨画却像一缕青烟在脑海中萦绕。尤其是那句“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于路遥,其实我并不了解,只是有很多人向我推荐他的《*凡的世界》,当时听书名觉得自己可能难看懂,便没有勇气看。可是有次在书店见到《人生》,被书简单的封面所吸引,而后是对一段从书中摘录的话有点感觉,于是,开始了这次的“人生之旅”。

  “人生”这个话题,充满着一种遥远又空旷的感觉,从时间和空间上都给我一种距离感,似乎只有那些经历了沧海桑田的父辈才有资格和经验向青年人论述它的概念,于我,显得很陌生,但又好像熟悉到每天都会出现。怎样的人生才是有价值的?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想法。记得小学和初中的书上说过,为社会和他人做出贡献的人生就是有价值的,也是实现我们自身的价值的过程。可是这句话却显得苍白和无力,似乎概括了一切,但又令我们不知所措。

  刚拿到书,没几天就看完了,自己总是沉不住气,急切的想要知道下一章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书中的人物担心和焦虑,其实这样也好,把自己置身书中,更能体会人物的感情和所处的环境,品味他们的人生。

  书的开头,作者摘录了柳青的一段话: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感觉这句话很有道理,但是我却没有经历过什么大风大雨,并没有很深刻的见解。有时会很羡慕那些经历了很多事情的人,感觉他们在一次又一次的风雪中一步步成长,一点一点的积累知识和经验,从而产生一种由内而外的睿智。可能是我还太年轻,见过的东西太少,虽然总是想去外面的世界学*和生活,但是爸妈于我的那份爱把我紧紧的保护在他们的羽翼下,生怕那些风浪让我受到伤害。但终有一天,我会长大,会远离爸妈的庇护,自己独立的在这个偌大的世界闯荡,想想也是充满了挑战和期待的。

  最喜欢的书中人物是顺德老汉和巧珍。

  顺德老汉是个老光棍,他对于感情是忠诚而且真实的。年轻时那个和他相恋的女孩受父母逼迫嫁给了别人,从此远离了他的世界,但他一直牢牢的记挂着她,从未忘记他们的曾经。当巧珍问他那个女的是否还活着时,顺德老汉说道:“我死不了,她就活着!她一辈子都揣在我心里……”这份感情在经历了那么多艰苦的岁月后依旧鲜活的跳动在他的心里,没有轰轰烈烈的热恋,没有甜言蜜语的抚慰,他一个人,一直在等她,等着一份没有结果的爱情。其实,如若他的心里只有她一个,再容不下其他的人,那他的等待可能不是一种煎熬,而是一种享受,她住在他心里,从未离去。他一个人的生活也就是两个人的生活,永远在一起。想来,这样的感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真的是一份融进心里的刻骨铭心。书中顺德老汉的形象有种岁月累积的沧桑感,他像一位明理的指路人,教给加林人生的道理,在他走错的地方给他警示和引导,在他伤心无助时帮助他找回人生的灯塔。很希望自己身边也有像顺德老汉一样的人,鞭策我,在我迷惘时一巴掌把我拍醒。

  而书中巧珍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对加林无私的爱和包容。对于一个没有知识的农村女孩来说,众人的流言是很可怕的,但是她爱加林胜过自己,此时的流言不管多难听她都不在意。好像在加林面前她什么都可以放弃,只要他过得好。她在加林最无助时开导他,给他安慰,虽然她不识字,没有多少文化,但是她淳朴,善良,可爱,加林能够度过那段消沉的时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巧珍给予的温暖。故事的最后,与其说是加林抛弃了她,还不如说是她自己默默退出,不想再拖累他。

  “你……去吧!我决不连累你!……我尽管爱你爱的要命,但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了。我一个字不识,给你帮不上忙,还要拖累你的工作……你走你的,到外面找个更好的对象……到外面你多操心,人生地疏,不像咱本乡田地……”

  她默默的离开,把自己那颗爱加林的心埋起来,重新开始属于这个年纪农村女人的生活,只不过,这一段没有加林的生活,或许不够完美,但是爱她的马栓也会给她幸福。不知道身边的人不是加林,巧珍是以怎样的心情生活,可能是对一切都死心了;也可能是时间让她忘记了曾经的伤心,开始了一段新生活。虽然她有了自己和睦的家庭和*静的生活,但我总觉得她没有顺德老汉过得幸福,至少他一直坚守着那份爱和执着。

  对于本书的主人公——加林,在经历了人生一段旅程的沉沉浮浮后,成长了很多。从一件一件事情中,他看到了自己的无奈,势利,软弱和渺小。可能每个人都是这样,在青春年少时总是充满了斗志,溢满了心中的自信让我们把世界看得很小,很简单,总认为自己可以很轻松的改变世界,博得旁人的呐喊和欣赏,却不知我们正在那些真正有能力和阅历的人面前像小丑一样展现自己的无知和愚蠢。有时候,时间真的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它把锋芒外露的我们磨得成熟和稳重。加林又回到了这一片他从小生长,一直想要离开的土地,他不再怕自己这颗珍珠会埋没在这里,相反,没有那些嫌弃和伤心,有的是一种对新生活的渴望和期待。

  和巧珍的分手,是他很伤心但已经无法挽回的事情,他爱巧珍,但是,是在和亚萍在一起后才发现的。他以为自己和亚萍有很多共同语言,应该算是很般配的一对,但他却忘了爱情与文化没有关系,与前途更没有关系,他把自己对于光明前途的渴望当成了对于亚萍的爱,他错爱了亚萍,对于亚萍和巧珍都是不公*的。在茫茫人海中与一个人的相遇,相知,相爱,确实是不易,但是加林却亲手葬送了那份珍贵的爱情。巧珍对于他是完全真诚的,没有要从他身上得到什么,这种简单的感情在现在这个物质社会更显得珍贵。可能,真的是这样,很多东西在你失去它时才懂得珍惜。一次次的错过,一点点的学会珍惜。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生。或是情势所逼,或是被人安排,再或是自己掌握,我们在这个大大的世界上游走着小小的自己,安静或喧哗。有人在官场拼搏了一辈子,有人在田地里劳作了一生,我们以自己的方式证明着我们的存在。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以后会有怎样的人生,过怎样的生活。也许现在我已经走上了一条人生轨迹,只是自己还没有意识到。等到不久的以后,回过头来品味时,是庆幸还是懊悔,我也不清楚,只是希望那时的自己不要悔恨,因为路是自己选的,自己理应有能力和勇气把它走完,而且,要走得精彩。

  愿自己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学会宽容,忍耐和珍惜。

  《人生》读书笔记 19

  也许你读过《外婆的道歉信》,那你一定知道我说的,读完后大哭着笑或者大笑着哭的感觉。即便你没读过,我保证在《清单人生》第一章之后,你会爱上这个63岁的古怪女人。

  因为她真的太好笑了!布里特―玛丽的情商接*于零(也许会让你想起家里某个亲戚)。她夸奖别人的新发型:“您的额头非常宽,剪这么短的发型需要很大的勇气”;她管别人要一杯水时,会责怪对方竟然不给她杯垫。关键是,她根本意识不到这会得罪人!她内向胆怯,渴望改变却不敢改变。她的生活严格遵循一张张事先制定的清单,她甚至有一张记录所有清单的清单。她6点准时起床,12点必须用餐,将家里的一切整理得一尘不染,因为她相信,只要什么都不变,生活就能永远持续下去……

  《人生》读书笔记 20

  路遥笔下的《人生》从里到外都透露出一股子沉重味,仿佛是对人生的拷问,来引发我们对自身的探讨。什么样的人生才是我们想要的?什么样的才是值得?

  《人生》讲述了高加林从城市到农村,从农村到城市,又从城市回到农村的故事。小说戏剧性的将他推到了人生巅峰,又无情的将他拉到起跑线,那过于真实的感觉,似乎那一代的人都能感同身受。他就这样处在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现代文明与传统文明的冲突中,走上了戏剧化的人生。

  高加林是一个很有追求的人,在当代享乐主义的摧残下,我们已经离那种为了梦想努力拼搏的精神越来越远了。繁荣的都市,互联网的普及、科技的发展已经慢慢的湮没了我们的雄心与壮志,沉浸在一个虚拟的世界,自娱自乐渐渐成了我们的看家本领。所以《人生》的出版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给许多处在人生分叉口的人给予启迪。同时,也告诉我们要*等的看待每一项职业,它都在为这座城做出贡献,就像高加林,他并不逼视农民,但是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当农民,所以他拼命的读书,就是不想一辈子成为这土地的主人。对于自己所热衷的事情,就不遗余力的去做,要不然你可能就只是眼前的你,科技的附庸品。

  《人生》有高加林与刘巧珍、黄亚萍两条爱情线,给我们呈现了两种不同的爱情。在这两段爱情中,也让我对高加林的态度发生了转变。我很敬佩高加林身上的那种无畏精神,但是他抛弃了善良纯洁的巧珍,让人觉得十分的可气,就像你疼爱许久的宠物,有一天他跟着其他的宠物跑走,而你只能在人海中祝福,她能遇见跟你一样疼爱它的主人。

  高加林与刘巧珍的爱情是纯粹的,但又充满了困难的。巧珍是一个没有文化的乡村漂亮姑娘,而高加林是一位在城市待过的知识分子,这让他们自身就有了无法跨越的鸿沟。加林是教师的时候,巧珍在旁边默默的看着,加林回到农村,她才敢于表露心扉,她的感情在一定程度是抹*了高加林跌落的悲痛,她陪同他度过了一段非常艰难的时期,所以他们可以算是患难情侣。巧珍帮加林将烧饼卖出去,为他想好所有的说辞,既避免了尴尬,又保留了加林的自尊,她对加林的爱是纯粹而真实的。但他们之间由充满了磨难,他们之间隔着知识阶级的鸿沟,在加林面前,巧珍总是认为自己没有文化而看低自己。他们之间还有家庭的反对,巧珍的父亲看不上这个被遣回的穷小子,还用现代化的恋爱方式,毁了自己女儿的清白。最后因为巧珍的固执而放弃了阻拦,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突破了种.种磨难才走到一起。

  黄亚萍的出现使他们之间的矛盾提前爆发了。高加林因为他叔叔的原因到城里当了通讯员,很快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了“知名人士”,也让黄亚萍对他的爱重新燃烧了起来,抛开一切,对他展开了猛烈的追求。高加林随着眼界的开阔与心境的提升,也渐渐发现了黄亚萍的见识广阔,能给自己精神上带来许多惊奇的地方。所以当巧珍来看望他与他说家中老母猪下了几只的仔,今年庄稼收成怎么样时,彻底的击垮了高加林心里的防线。他明白如果他与黄亚萍在一起,他的精神与物质上都会得到很大的满足,而巧珍,他心里是喜欢的,但又不愿自己的以后是与这样一个*庸的农民渡过,每天都是些生活琐事。于是他决定在精神上选择黄亚萍,如粪坨般地将“金子般”的巧珍抛弃了。

  《人生》当中教会了我们许多的道理,那些前人慢慢品尝的痛与爱,都在触发我们身上每一个器官,让我们去体会如何追求我们所热爱的事物,如何懂得取舍。正如书中所说:“人生的路虽然很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我们都处在人生的开始阶段,此后做的每一个决定都可能影响我们之后的生活。如果你不想像看《人生》这般惋惜,就不要让自己成为别人的风景,让他人也来惋惜你。


读书笔记实用二十篇(扩展2)

——《家》读书笔记实用二十篇

  《家》读书笔记 1

  这个家,还有一个可怜的小事儿爷,那就是觉新。虽然他是家族里的长房长孙,是继承者。可是,他这个继承者可当得一点也不舒心,那是相当的悲催。看,中学刚毕业,还在幻想着升学,进而留学的觉新,就被老爹召回了家中管理家事,大好青年就变成了管家,真是为他感到可惜。

  而且,他的婚姻不能自主,妻子是拈阄得来的,中意的姑娘不是自己的妻子。*时还要受叔婶们的闲气,奉行“作揖主义”讨好他们, 辛苦维持着这个家,最后却落了个孤家寡人的下场,真是个可怜人。

  

  《家》读书笔记 2

  这是一本传统的,优美的,含着泪水与微笑的,蕴藏着爱的力量的书。

  ——亚马逊书店

  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他的名字叫阿曼德,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时,发现自己的地盘居然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小狗给占了。他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甚至替他们白天在洗衣房工作的妈妈照顾他们,而这三个孩子,也早已把他当作自己亲爱的爷爷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纳塔莉萨维奇卡尔森,1958年出版,1959年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悠悠时光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是什么让这个故事依然像缀在蓝丝绒般夜幕上的宝石一样熠熠闪光呢?

  阿曼德真是个乐天派!在他的身上你绝看不到因为生活的窘困而造成的颓废模样。虽然他所有的家当都可以放在一个没有篷子的婴儿车里推走,虽然他常常从一个藏身的洞穴搬到另一个地方。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在圣诞节,这个美好的日子即将来临的时候,“他把捡来的碎树枝放在手推车里的东西上面,然后小心翼翼地从垃圾堆里挑了一根干冬青枝,把它插在撕裂的扣眼里”。阿曼德让我们懂得——真正的快乐,不是依附在鲜丽的华服上,是像池塘中的水一样由内向外漫溢的。只要衣衫下紧紧包裹的是花朵,再冷的冬日都会温暖地绽放。

  阿曼德相信奇遇,阿曼德追寻奇遇。他总能在追求奇遇的过程中获得满足。“他把手推车放在餐馆对面的矮墙下,享受着从餐馆里飘出来的香味,他把所有来自餐馆里的香味儿都深深地吸进鼻子里”。他甚至要用袖口擦一擦胡子拉碴的嘴,还假装付给服务员小费。阿曼德的举动从不让你感到心酸,你甚至会会心地笑,像面对一个顽皮的孩子。当然,阿曼德最大的奇遇就是遇到了那三个小家伙——苏西、保罗、伊夫琳。

  吉普赛女郎米勒里是最了解阿曼德的,她说:“虽然你认为你不喜欢孩子,但那只是因为你害怕他们。你害怕机灵的小家伙们一旦发现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们就会把他偷走”。真让米勒里说着了!第一天,他拿出沾满污垢的,裂口的碗和弯曲的小勺,分食物给孩子们吃;第二天,他带着三个小家伙去见他的穷朋友——扮成圣诞老人的卡米拉,想让他给孩子们带来点美好的希望;第三天,他受到孩子们的妈妈凯尔西特夫人的误会和指责,宁愿自己离开寻找新的住处,而把桥下留给孩子们……他从来没有感到过自己这么被人需要。经历了种种事情,他们成为了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不管是穷是富,一家人应该在一起。”像所有的美好童话的结局一样,从此,他们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很久没有读过这么好听的故事了。故事中洋溢着的人性的善良,洋溢着的诗意和希望让我感动。在繁华的大街上,在人来人往的地铁站,我不止一次地看到过流浪汉,他们或是因为贫困、或是因为残疾,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他们往往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满脸无奈的哀伤……甚至还有人心甘情愿地把这些当作博得他人同情的道具。虽然我时常能够感受到他们活着的不容易,也能够解囊施舍,但是却不曾获得感动和力量……写到这里,我蓦地想到曾经读过的一首小诗,稍作修改,送给带给我温暖的《桥下一家人》——

  我要把昨天我读的这个故事,放到冰箱里冷冻。到遥远的一天,我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妪,我就把这个可爱的故事拿出来解冻,然后把它煮沸,坐下来,浸暖我冰冷的双足。

  浪漫的情怀让人感到:包裹着的大衣,掩饰不了那颗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心。脚步在流浪,流浪的是身体,但心灵总是固守着一个地方。

  《家》读书笔记 3

  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未能赶在考试的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

  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觉新与觉慧是书中两个性格很对立的人物,一个逆来顺受,一个从不屈服。觉新总是为了顾及别人的感受而委屈自己,觉慧坚持自己是对的而不会太在意别人。在那个时代大背景下,作者有意把觉新置于悲剧之地来警醒青年,又把觉慧塑造成觉醒青年之典范以引导青年走向自由之路。但在现今这个社会,以在下拙见,觉新未必不可取,而觉慧又未必可龋觉新顾及家庭的和谐,宁愿将许多痛苦自己担下,屡为别人意念而委屈自己,如此博爱、牺牲之精神当为世人之楷模。

  其不可取之处是明知别人是有意的伤害而逆受,*于懦弱,珏之死实是大过失。为人当有博爱、牺牲之品格,凡事多替别人想想实是社会温暖之根源,但博爱之人更需有明辨是非之眼睛。觉慧之性格于当今社会可取之处不可太多,无论自己如何的正确都不可太执著于自我,许多次他对于觉新的嘲讽指责都*乎恶毒。如今之青年都如觉慧般是很自我的,无论是对于朋友、兄弟甚至是父母都不肯稍作让步,只顾及自己的喜怒哀乐而不肯替他人想半点。或许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老年人看新人总感叹一辈不如一辈,上辈人总觉着下辈人行为方式不合情理,不顾情面。而这情理又多体现在人们相处时,懂情理的不肯伤了别人。而这些在新辈人眼中又多被责为圆滑。诚然,人们是越来越理性的,权利观念越来越强,总不肯吃半点亏。然而,人总是活在社会中的,用完与他人接触的,断不能完全不顾及别人的。

  大家或许会发现,无论棱角多分明的青年,到了中年以后都会变得温和些,这便是世人所说的“世故”了,但从另一方面说,是因为人们成熟了,发现人与人的接触中必须要顾及别人的感受的。

  唠唠叨叨这么多,发现所写的竟然与所要表达的并不那么一致,呵呵…想说的其实不多,只一个意思:做人不可太自我,要换位思考,多顾及一下别人的感受。毕竟和谐社会最终还是人与人的和谐。

  《家》读书笔记 4

  爱家的人言“家是心灵的避难场所。”;厌家的人言“家是争吵纠纷的根源。”而出自巴金笔下的家,给我们展现了一个逐渐走向衰败的家。

  多数读过《家》的人都会赞美觉慧。认为他的反抗奋斗是青春热情的表现。但他又何尝不是加速这个家灭亡的祸首。众人都想方设法维持这个家,而他却不听亲朋好友的劝阻,参与**。从积极一面来说,在国与家中,他以大局为重,支持国家,他拥有不顾及,不害怕,不妥协的信念,反对觉新剑云的生活态度。他敢于打破封建的束缚和枷锁,向纯真的鸣凤表达爱情,执着的他积极编写书刊。但从相反的一面来说,觉慧与家族的规矩背道而驰。他的反抗在家族形成了恶劣的影响,从而加速了家族走向灭亡,当然,落魄的家必定会灭亡,但是,觉慧却加速了这一切。

  当然他的结局也并不美好,面对,鸣凤,瑞钰和梅芳的死,他不能忍受,离开了这个家。

  当然不能说他不爱家,他也希望自己的家人和他一起争取,自己愤斗,可是他并没有在意,无形的封建思想已给他的家人带来了心灵的锁,这把锁的钥匙他没找对。

  也想聊聊陈建云。一个封建统治的畸形人,这个家中的一员,他从不反抗,也没想过挣扎,他是家中最软弱的人,但相比于觉慧,他更是家中合格的一人。但用当今的眼光,不果断,无志向,更无计划,是当今社会一个彻头彻脑的失败者。他只把自己对琴的爱看成一盏明灯,却从不敢琴知道丝毫,只想的是自己身体不好,家境不富裕,一个悲观者。

  当然如今的社会,已经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峥嵘岁月。回望过去的悲哀,为自己的幸福庆幸。

  《家》读书笔记 5

  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未能赶在考试的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觉新与觉慧是书中两个性格很对立的人物,一个逆来顺受,一个从不屈服。觉新总是为了顾及别人的感受而委屈自己,觉慧坚持自己是对的而不会太在意别人。在那个时代大背景下,作者有意把觉新置于悲剧之地来警醒青年,又把觉慧塑造成觉醒青年之典范以引导青年走向自由之路,但在现今这个社会,以在下拙见,觉新未必不可取,而觉慧又未必可龋觉新顾及家庭的和—谐,宁愿将许多痛苦自己担下,屡为别人意念而委屈自己,如此博爱、牺牲之精神当为世人之楷模。其不可取之处是明知别人是有意的伤害而逆受,*于懦弱,珏之死实是大过失。为人当有博爱、牺牲之品格,凡事多替别人想想实是社会温暖之根源,但博爱之人更需有明辨是非之眼睛。觉慧之性格于当今社会可取之处不可太多,无论自己如何的正确都不可太执著于自我,许多次他对于觉新的嘲讽指责都*乎恶毒。如今之青年都如觉慧般是很自我的,无论是对于朋友、兄弟甚至是父母都不肯稍作让步,只顾及自己的喜怒哀乐而不肯替他人想半点。或许这是时代的发展的必然,老年人看新人总感叹一辈不如一辈,上辈人总觉着下辈人行为方式不合情理,不顾情面。而这情理又多体现在人们相处时,懂情理的不肯伤了别人。而这些在新辈人眼中又多被责为圆滑。诚然,人们是越来越理性的,权利观念越来越强,总不肯吃半点亏。然而,人总是活在社会中的,用完与他人接触的,断不能完全不顾及别人的。

  大家或许会发现,无论棱角多分明的青年,到了中年以后都会变得温和些,这便是世人所说的“世故”了,但从另一方面说,是因为人们成熟了,发现人与人的接触中必须要顾及别人的感受的。

  唠唠叨叨这么多,发现所写的竟然与所要表达的并不那么一致,呵呵…想说的其实不多,只一个意思:做人不可太自我,要换位思考,多顾及一下别人的感受。毕竟和谐社会最终还是人与人的和谐。

  《家》读书笔记 6

  初读《家》时,我还是十来岁的毛头小子,是仰慕巴金老人之名而选择读这一本以为作者既是名家其著作自然深奥的书。然而,随着手指的翻动,我居然“一路顺畅”——原来,《家》竟然离我们这么*,巴金用的是*淡的语言将一个旧的家庭的崩溃,与青年一代追求革命事业的旅程娓娓道来,仿佛是用*凡的双手在一个废墟上一砖一瓦垒起一个美丽而雄伟的“家”,书中的人物栩栩如生,虽年代已不属于我们这一代,但就因这神奇之笔,所有的人物便似仍在我们的眼前,每一件事,似乎才刚刚过去。

  《家》让我看到了三十年代中国“家”的现状:流离失所、支离破碎!因此而为“家”的“主人”或哭泣,或佩服,或喝彩,或祝福……《家》其实不是简单的“高家”,而应是一个社会,巴金将社会浓缩于一个家中,通过“家”而将整个社会描绘得淋漓尽致。

  高觉新,让我懂得了怎样区别“家”的“大”与“小”。高觉新自以为“井水不犯河水”,自己的事业必定风*浪静,大可子承父业,创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然而,我进入“家”中,才知道高觉新的愿望原来是这般的幼稚。在军阀混战、外敌入侵的乱世,他这种愿望只能是可望不可及。巴金成“家”,便是对这种社会及造成这样的社会的各种因素进行批判。同时促使读者提升认识:有国才有家,任何事情均离不开现实。当时,笔者对高觉新是感觉是:胸无大志——是的,好男儿应志在四方,胸怀大局!如此不思进取,不正是造成这样的家、这样的社会的人为因素吗?但之后细细想来,其有其的难处,毕竟,他是家中的长子长孙,高家需要他的“理智”——无疑,这是社会使然。因而恰恰缺少了对社会的责任感,颠倒了国与家的次序,未能做到先“大家”后“小家”。

  高老太爷,让我理解了中国停步不前的原因和发展所必须的条件。高老太爷是一个慈祥的老人,他不想觉慧“出去”,目的是希望他*安,希望他“好好读书”,出人头地,为高家光宗耀祖,不但自己忍辱负重,且以自己意志强加于人。

  高觉慧,是时代先进青年的缩影和代表,让我们看到了中国的希望,认识到建设美好家园应具备的胸怀和态度。高觉慧,以其当时的家境,自然不愁食、住、穿,按现时标准,丰衣足食不在话下。其拼着性命所追求的,却是一种自由,比丰衣足食更加高尚的自由。是的,家是生活的港湾,但当时的社会背景,不会也不可能让你独善其身。觉慧的“我们四川社会里卫道的人太多了。他们的势力很大……”便是对整个社会背景的高度概括和无奈叹息,更是一个热血青年对不公*社会不满情绪的渲泄和鞭挞。同时表达了当时进步青年追求新社会、新生活的期盼和呐喊。或许,当时的觉慧开始只是想拥有一个简单的家。但这样的一个社会,拥有一个完整的家谈何容易?于是,同所有热血青年一样,为了国家而作出了最终实现自己理想的决定。“国破山河在”,只要一息尚存,便当奋斗终身——巴金不正是亲闻目睹时代的黑暗,而拿起自己的笔杆子作武器,揭露了当时社会的腐败吗?同时,又颂扬了革命青年为革命毅然奋斗的一种高尚精神。不甘为人鱼肉,而选择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家》给每一位读者应当是一种启迪:家,需要大家共同建设!《家》中的年代造就了很多热血青年,共同为抵制外敌的入侵、开创中国新局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总而言之,巴金的《家》,让笔者阅读了一个时代,理解了“什么样的家”才能成为“美满的家”。但愿在新时代的征程中,爱“家”之心人人皆有,让家之魂永存,便是时代之福、社会之福!

  《家》读书笔记 7

  巴金先生的《家》算是我看过的第一个经典书籍,过去听说过这本书,以为是一个温暖的故事,家这个字,怎么听都那么温馨,看完后才知道,温馨的家也可以写出悲剧,故事发生在军阀混战时期,讲的是觉新,觉民,觉慧三个兄弟的爱情,以他们的爱情,来反应当时的社会。

  家是一个在别人看来羡慕不已的家,但家里的'三兄弟并不这么认为,他们被束缚住了,但他们又是幸运的,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被束缚住了,有太多人被束缚住,却丝毫感觉不到,过着别人安排好的生活,也许在外人看来很是幸福,其中的悲伤只有自己知道。三兄弟性格不同,所以应对的方法各有不同,也代表着社会上的几类人,每个人都有应对的方式,没有对与错,错的不是人,而是当时的风俗,没有人可以躲的过。家是避难所,也是牢笼,它给了你优越的条件,也给了你太多的责任。

  《家》体现了青年对爱情的渴望,对自由的向往,为了爱情和自由,每个人都做出努力,为之而奋斗,甚至献出生命。从开始感到觉慧的活力,到后来愤慨觉慧的不争,最后欣喜觉慧跳出牢笼。故事跌宕起伏,而且文笔极好,文字朴实无华,但描述的景象跃然纸上,描述的心情让人感同身受,觉新述说自己背负的压力时,我差点哭出声来。

  也许三兄弟是三个人,也可能三兄弟就是我们自己,觉新是我们的奴性,听从他人的安排,然后为他人的安排找各种理由,为自己的错误,找到一个完美的解释。觉民是我们的理智,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把握事情的尺度和理解他人。觉慧是我们的心,代表自己的想法,自己的需要,自己的向往,心之所向,为之奋斗。

  《家》读书笔记 8

  《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欢迎的一部。《家》是描写“五四运动”之后,成都地区一个封建大家庭从繁荣走向奔溃的故事。故事情节集中发生在1920年冬天至1921年秋天这段时间里,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罪恶,撕开了封建大家庭里被温情、亲情所掩盖的勾心斗角与自私,暴露了“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荒淫无耻。同时,也描写了一批青年在新思潮的召唤下艰难的走向新的时代。

  《家》的主要人物有觉新、觉明、觉慧、琴、鸣凤,巴金笔下的这群年轻人拥有不同的性格特点,因而也有了不一样的人生轨道。高老太爷是这个大家庭的,在虚无的世界里主宰着一大群人的命运。觉新向旧势力屈服,成为了他曾经所憎恶的人;觉明和琴在新思潮的召唤下勇敢但艰难的远离家乡,失去了父母和亲人的支持,包括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支持。

  巴金言:在写《家》中的'那群年轻人时,他仿佛和他们一起在魔爪下,和他们一起享受生命的欢愉,也陪着他们哀哭。《家》是巴金自我掘开思想坟墓里他曾经目睹的、耳闻的真实的存在。

  巴金向那“垂死的制度”喊出他的控诉的时候,也深深的震撼着许多读者,那一群在阴影下生活的少年在心理上、身体上都备受折磨。从这一部小说看出,坚定的信念和新的思潮对一代人的改变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家》读书笔记 9

  演而优则胜,讲而优则利,演讲胜利!

  没有演讲力,永远当小弟!没有演讲力,干啥都给力!

  克服一个坏*惯最好的办法就是养成一个好*惯,替代那个坏*惯。

  自我设限就是不断给自己画圈圈,一个又一个,这就叫:画个圈圈——诅咒你!诅咒自己!我告诉你:总有一天,会有人代表月亮惩罚你!

  做人重要的是有恒定的自我定位和认知,不卑不亢,不气馁,不骄狂,不自大,不自贱。当别人认为你是一颗草的时候,你认为你是一棵树;当别人认为你是一座山的时候,你还认为你是一棵树。

  江山载不动太多悲哀,人生绝不能没有演讲和口才。

  挖一条河,不如打一口井!专注、聚焦、死磕一个点,才有源源活水来!

  感悟:要成就自我,就必须不断学*,不断克服遇到的困难,肯定自我,保持专注度。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演讲口才也是如此,除了科学的方法,你还需要有一颗坚韧不拔的心去面对任何场面。

  《家》读书笔记 10

  《家》这部小说是巴金为他的哥哥写的,并且以他哥哥及他的事为原形,巴金的哥哥就是觉新的原形,懦弱和无奈,但他哥哥三十几岁就服毒死了。巴金的哥哥也曾爱过一个少女但父亲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去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他爱他的妻子,但终因别人的鬼话不得不把待产的孕妇送到城外荒凉的地方,忍受着这一切不义的行为。他知道他已走到深渊边,但就是不愿意去走另一条新的路,只顾着向深渊走去,这和觉新是一模一样的。而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

  虽然他哥哥是这样的不愿意死,因为他写了三次遗书,又撕了三次,但终于写了第四次,字里行间控诉着“我不想死”,但终究还是走进了深渊。与觉新一样,觉新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最后在压迫下痛苦的死去。

  而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觉慧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进行的斗争。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此外《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其实,巴金写觉新、觉民、觉慧是想体现三种不同的性格,他写梅琴、瑞玉、鸣风,也是想体现那个年代,不同的女人、不同的思想,但都是同样的约束和封建。鸣风倒没什么原形,只是灵感来自于巴金家后来一个叫翠环的丫头,寄饭在他们家,当有一个远房亲戚要取她去做小老婆,被她严词拒绝,后来她快乐的嫁给一个农夫,虽然很贫穷,但只有无价的快乐和幸福。鸣风是从这迸发出的灵感从而塑造了这人物,由于封建礼节约束,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而最后出嫁的婉儿,也是这场悲剧是一个替代品。

  可以说这整本书说的都是一个家庭悲剧,一个被封建礼教约束的悲剧。

  合上《家》的最后一页,思忖良久,感慨颇多,最终写下这篇文章,借以抒情。闭上眼睛,首先想到的是要为自己做主的觉慧,他苏醒在五四思潮的冲击下,成长在一个封建思想的家族中。他饱有自己的思想,不盲从,敢反抗。他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理想,什么是追求。他知道,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救世主,只有自己才是自己行为的支配人。《独立宣言》中曾这样阐述,人人生而*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而觉慧“自己把幸福拿过来”正是对自己权力的追求啊!

  法律只有在不断的修订后才能得到完善,社会只有在不断的改革之后才能得到发展。只有出现像觉慧这样叛逆者的形象,对于社会的弊端加以发现而去反抗,社会才能得以进步。不去迎合,不去逃避,不怨,不屈,而是自己去面对,去反抗,去呐喊的觉慧令我印象深刻。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他和鸣凤的爱情。即使鸣凤知道,婢女是不能和少爷相爱的,即使鸣凤知道,他们的爱是没有结果的,就算她知道,觉慧的爱摇摆不定,随时可能离开的,但她依然深深的爱着觉慧。其实她一直明白,做下人的便要好好侍奉主子,自己一辈子的命运也是掌握在主子手里的。(“虽然这其间流了不少的眼泪,吃了不少的打骂,但毕竟是很*常的”)下人的惯有思想操控着她,使她并不抱有反抗的念头。不,也许是在她的潜意识里还没有“反抗”这个定义,但当她和觉慧相爱时,这种情绪就产生了。“我只求你不要送我出去。我愿意一辈子在公馆里头服侍你,做你的丫头,时时刻刻在你的身边”。鸣凤对觉慧如此深不可测的爱,给了她难以估计的勇气和力量。

  于是就在那一天,鸣凤带着觉慧轻轻的一吻和“再过两天”的承诺,在湖中寻找到了自己的归宿。(看着在黑暗中发光的湖水,往事一幕幕在鸣凤脑海中浮现……她揩了揩脸上的泪水,凄楚的叫了两声“三少爷!觉慧!”,便纵身往湖里一跳……不久,湖水又恢复*静……)这就是鸣凤反抗的爆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没有屈服,却把生命献给了真挚的爱情。这条路的选择,也许她永远也不明白究竟因为什么!但是,也许她明白,她是为了追求幸福,自由等不可转让的权利而死,她是为了反抗封建家长制而死!

  再者带给我深刻印象的恐怕就是觉新了,《家》的艺术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高觉新形象的塑造,觉新是这部小说中最见艺术功力的人物形象。在他的身上,既存在着作者对他的批判,也充溢着作者对他的同情。他是处于时代转折点的封建家庭和礼教的牺牲品,是一个没有着“青春”的“青年”。一方面,他在理论上接受“五四”的新思潮,新观念。另一方面,处在“长房长孙”的他深受就道德与伦理的毒害。他的内心充满着不安与矛盾,有着“哈姆雷特”式的矛盾。

  《家》读书笔记 11

  《家》这本小说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我读书的速度并不快,但这本书两天便读完了,我自己都有点惊叹这个速度。我想原因有二,一是有任务在身,必须快速读完,二是这本小说确实十分有吸引力,看着看着就全身心融入进去了,等回过神才发现原来已经看了这么多了。

  巴金的《家》这部小说,以四川成都为背景,写出高家这个很有带表情的封建大家庭渐趋腐朽的过程,其间表现了觉民兄弟和一群新青年奋起反抗以及深受封建礼教毒害的女性的悲惨命运,控诉了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高家三兄弟了。虽然他们是兄弟,但性格差异很大,所以对比起来就很有意思。

  首先是觉新,觉新是一个很可怜的人。他本来也是一个有这自己的梦想和心爱之人的人,但由于封建大家长早就为身为长房长孙的他规划好了一切,安排了他的'工作和妻子,觉新没有反抗,家庭的重担落在他身上,他也默默承受。他开始用敷衍的方法来与长辈相处,以避免冲突。于是觉新的朝气与青年梦想被生活磨尽,他处于极度的痛苦之中。后来又因为他的懦弱,妻子在生下二胎后死去,觉新才觉醒,帮助觉慧离开高家。觉新信奉着“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深受封建毒害但又受一些新思想影响,可悲又可怜。

  然后是觉民,觉民是我最喜欢的一位,带金丝眼镜,温文尔雅,比觉慧理智,又比觉新勇敢。为追求爱情,逃出高家,坚决抗婚,最终取得胜利。他是介于觉新与觉慧之间的人。

  觉慧可以说是三兄弟中觉醒最早最彻底的一个,或许是因为年少而无畏,受封建影响不深入。觉慧藐视等级制度与丫头鸣凤相爱,反对包办婚姻支持觉民逃婚,大胆揭穿迷信的捉鬼、血光之灾等邪说,最后义无反顾地从封建大家庭出走。但我又觉得觉慧身上还存在着他所出身的那个家庭和阶级的思想印记,比如他对待鸣凤的态度,一边表示着自己的爱慕,说着并不在意鸣凤婢女的身份,但一边又想着要是鸣凤处于琴的地位就好了。如果他没有封建等级观念,或许根本不会这样想,所以我觉得觉慧并没有完全跳出封建的桎梏。

  《家》读书笔记 12

  《家》是巴金的代表作,在我国现代文学史上,巴金是一位热情的、有思想进步的、有独特艺术风格的文学巨匠之一。

  巴金的激流三部曲是《家》、《春》、《秋》,在大家看来这三部作品好像是不能分开来的,可是因为本人的懒惰,暂时只看完《家》这部作品。

  本书以时代中最年轻的一代为主线,着意表现了其与靠着封建制度循规蹈矩而残存的上一辈人之间的冲突与矛盾,然而令我赞叹的是,作者恰恰是在这样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下,能够最大限度的展示各个阶层,不同人赤裸裸的心声。关于情,关于理,关于一个压抑时代下“奴隶”与自我的斗争,还关于那些与时代中最容易为读者和世人所忽略的小人物的内心世界。巴金的妙笔毫无保留的描述了一个真实的时代和真实的人。

  关于家,冠冕堂皇,气势宏伟,作者曲折的笔下从朱红大门前座落的石狮,穿过叠嶂的园林,踏着木拱桥下潺潺的溪水,和着眼前豁然开然湖泊,似乎这所有的一切都让你漫游了一次梦的国度。她端庄,优雅,瑰丽,浪漫,你似乎还可以想象这奢华的背后是怎样的一户雍容,高贵的人家。然而,就像看着落叶,看似飞翔却在降落,读完《家》的心情是沉重的,这种沉重在于那样美丽而令人陶醉的家却处处洋溢着窒息的浪漫。希望与绝望在两代人之间化成模糊的界限,或者说是希望恰恰带来了毁灭,它似乎理直气壮的蒙蔽着有着封建权威的高老太爷的双眼,却麻木了克明克定的一代人,他们有着宝贵的经验,那就是理所当然的遵守为他们设计的这一切,甚至于感恩所有即将沉没的荣誉。

  如果说觉新在封建制度下是无反抗主义者的话,那么不如说他是残酷现实下承受了巨大痛苦的勇者。觉新生活的时代注定了他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民的勇敢与追求。即使文章中并不是正面的表达这一个牺牲者,但其细腻的心里刻画让人感受得到这是一个承受着非人痛苦的弱者。在随遇而安的“懦弱”者身上,他无疑是把生活处理的最好的一个,他深爱着梅表妹,却从不辜负瑞钰的感情,面对两个深爱的女人,任何一种选择都是痛苦的,而这种痛苦却深沉的藏在一颗受伤的心里,想着麻木,因为这不再是属于自己的世界,可是他却放不下身边爱着他和他爱着的女人;而孤独月夜,偶然的思念,却化成深深的自责。在现实社会下,他可以放弃追求新潮的梦想,可是却放不下两个女人之间的爱。对于毁灭的梦想,他拥有着下一代人最后的底线,那就是没有随风漂流,而是用诠释爱的这种极端的苦痛变成了对封建社会提出挑战的最后利刃,是悲壮的离去,无声的战斗。

  关于鸣凤,是感受最深刻的人物。作为高府任人使唤的丫鬟,并不是说她有着与其他丫鬟不同的的一面,恰恰是她的共同性,把整个社会带入了人权的黑暗中。刻画鸣凤的深刻性,代表整个封建时代最底层人的生活和痛苦。作为高府中的小角色,抑或是历史中的小角色,鸣凤所代表的底层人的命运和思想很难为后人所察觉,而《家》却很深刻的叙述了一类人的挣扎,然而,这种挣扎最悲剧性的表现在这是一场在现实中毫无意义的斗争中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觉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尽管他们的爱情深沉而持久,但也没有换来鸣凤死后觉慧撕心裂肺的“殉情”之念,而是渐渐的淡忘,如同生命中一次心旷神怡的登高远望,成为了记忆,也淹没在记忆之中。但是,鸣凤又是热烈的,她早就察觉现实残酷的.一面,夜深人静,在灯光下的痛苦;苦苦等待和培养的爱情最终还是变成了欲罢不能处处躲着的奢侈品;婉儿的出嫁,更令她敏锐的感觉到死神来临的恐怖。她一秒钟一秒钟的等待心爱人的到来,也一秒钟一秒钟的等待死亡。当希望彻底的破灭后,她走向死亡,选择抗争,压抑的死去,唤起一大批人的起伏心灵。

  《家》的人物内心或矛盾,或压抑的袒露,是抛却了时代沟壑的表达,是一道心灵的长廊,走着不同的人,却有着相同的感受。

  在我们看来,家就像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在你寒冷的时候,它可以带给你最温暖的关怀;家就像是一潭清澈的池水,在你口渴的时候,它可以带给你最清凉的感受;家就像是一双温柔体贴的大手,当你感到沮丧之时,它可以让你振作起来。家,给予我们莫大的鼓舞和支持,因为有了家,我们才有了赖以生存的空间,也是因为有了家,我们才体会到了世间真情所在。

  然而秋风瑟瑟,落叶飘尽,当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家族的沉落、衰败,除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忧伤,我们并不能去做些什么,这就是无奈吧。

  《家》读书笔记 13

  《那一年在奶奶家》是一本充满幽默、爱和写实的小镇故事,里面是在述说那时芝加哥面临一场经济灾难,所以本书的女主角梅莉必须搬去跟他奶奶住,这样他们家的经济负担会比较松。虽然她一开始不*惯小镇的生活,很想回到芝加哥,可是一段时间后,奶奶的爱心感动了,家人又有固定的薪资和工作,生活逐渐稳定下来,同时在这里认识了许多好朋友,所以梅莉开始喜欢小镇不再留恋芝加哥!

  在现在这种社会里,有很多人跟梅莉一样是属于隔代教养,也就是由祖父母抚养,而不是由父母亲自教养的,大部份造成隔代教养的原因是父母离婚,或是父母忙于工作,但也因为年龄的差距,或掌被教育程度的不足,往往造成小孩在功课和人品上缺乏比较正面的教导,所以产生偏差的问题,导致有些小朋友因此学坏,加入帮派,成为未来社会问题。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奶奶,他很有份量,不过他身手敏捷,例如,那天晚上抓狐狸的时候,简直比男生还厉害。还有,他也很会赚钱,虽然没有骗钱,不过实际上像抢劫。奶奶也很幽默。

  这本书,让我领悟,爱不能用说的,应该要是实际的行动,别人才能感受的到,爱也是一种包容,不过需要牺牲,就像书中奶奶为了完成梅利见侨依的愿望,而卖掉珍贵的狐狸皮。

  《家》读书笔记 14

  在《家》出版的那个年代,它的任务就是向整个旧社会扬起反抗的剑。而今天,按巴金爷爷的话:“我的作品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任务,让读者忘记它们,可能会更好一些。”我现在重新拜读这部作品,为的'是了解封建社会的一些情况,毕竟它就是一部描写:“一个正在崩溃中的封建大家庭的全部悲欢离合的历史。”

  在没有读过巴金的作品之前,我无法想象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自从我读了他的作品《家》之后,对巴金我有了全新的认识。《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

  时间冲走浮华与喧噪,沉淀下来的才是时代的精华。我从时间长河的沉沙中捞起这本《家》细细尝味。也许在当今充斥着名利,竞争激烈的社会,《家》的意义与帮助不大,但我也只能在这里才找到那个年代纯纯的革命情怀。

  《家》读书笔记 15

  当我流着眼泪读完《家》后心中充满复杂的情感……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不下于七十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小说着重刻画了觉新这个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的熏染。他的一生陷入极大的矛盾痛苦中大大加强了这个人物的悲剧力量。

  高家正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而那些高家子弟正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腐官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

  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这个社会永远都在进步并不曾有一个时候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它。在途中它也曾发射出许多水花。这一切造成了一股奔腾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家》读书笔记 16

  巴金在一九三七年曾在他写的一篇《代序》里大胆地说:“我要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我控诉’。”他做到了。在这封建大家庭分崩离析的过程中,他深刻地揭露了那个时代国民的麻木愚昧和社会的吃人本性真实一面。

  作为主人公之一的觉新,无疑是全书最“华丽”的悲剧。他是处于时代转折点的封建家庭和旧礼教的牺牲品,他是新思想和守旧势力之间抗衡的矛盾产物,他以自己无数次的无奈悔恨委屈求全演绎了自己彻头彻尾令人声泪俱下的悲剧人生,也注定成为旧时代千万陪葬中之一。他欠梅的,欠瑞珏的,欠给海儿和刚出生就永失母爱的新生儿的,该拿什么偿还?可怜的人啊。新的号角已经吹响,公明的审判即将开始,阳光刺穿阴霾,撕裂开一条口子,他分明地看见了,那些腐朽不堪处处散发糜烂气息的旧事物迅疾化成一股汹涌的激流*卷而来,他退缩了屈服了,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接受了,而且还自觉不自觉地带走了梅和瑞珏。如果当初他勇敢些争取和梅的幸福或许一切都会迥乎不同。

  觉新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纵览全书,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最后的不同境遇,正是由他们不同的个性决定的。作者不就在借此表达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愤恨,“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以及为青年一代呼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

  还有多少鸣凤用温柔的目光注视着波澜不惊的湖水,含泪纵身了结了短暂而辛酸的一生,萧瑟了月夜;还有多少梅用忧郁的眼光望着觉新渐行渐远的背影,苦叹“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还有多少瑞珏屈于郊外潮湿的小瓦房,躺在床上嘶声力竭地发出凄厉的喊叫,临死也无缘见丈夫孩子。还有多少生命可以浪费,还有多少血肉被肆意践踏。人果真能够如此绝情,鸣凤的抽泣,梅的落泪,瑞珏的恸喊,尽湮没于千百年来的忠孝礼义。她们的眼前“是一条很长很长的路,上面躺满了年轻女子的尸体”,“这条路是几千年前就修好了的,地上浸饱了那些女子的血泪,她们被人拿镣铐锁住,赶上这条路来,让她们跪在那里,用她们的血泪灌溉土地,让野兽们撕裂、吞食她们的'身体。”这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但是终于出现了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而大胆的叛徒。他寄托了我们的希望,带给我们一点新鲜空气,尤其是在自己房间门口义正词严义愤填膺地痛批要来他房间捉鬼闹事的陈姨太克明一群人,令人眼前一亮并为之热血沸腾。那个时代正是需要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更何况还是一只风雨飘摇中自位难保的纸老虎。觉慧,他终于冲破了黑暗,踏上了光明,他在身先士卒地宣告“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取过来。”

  如今再通过此书穿越那腥风血雨的年代,不由地为觉慧倩如存仁喝彩,他们奏响了旧制度的葬歌,奏起了那一整代进步青年所梦想着的新社会的催生曲,他们向旧礼教灭绝人性的罪恶,令人齿寒的污秽发起了强有力的控诉。

  “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

  他们是勇敢的新生代!


  《家》读书笔记 17

  在巴金的众多小说中,由《家》、《春》、《秋》三部长篇组成的《激流三部曲》是成就很高,影响很大的一部巨制。

  家,在我心中永远是最幸福最温暖的地方。当我在书架上看见《家》这本书时,我家情不自禁的取下它,对它里面的内容充满着美好的幻想。当我读的时候,才发现,它与我心中的“家”是完全不同的。

  封建大家庭的维护者,老一代高老太爷。他专制、冷酷、虚伪:对孙子包办婚姻,把鸣凤送给冯乐山,导致鸣凤投水自尽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对封建思想有着醒悟的头脑。可是正当高觉新期待着朦胧爱情的时候,他父亲给了他一个晴天霹雳:“你爷爷希望有一个重孙。”于是,他渐渐转成了“作揖主义者”、“无反抗主义者”。接二连三地造成了梅、瑞钰、他的第二个孩子云儿以及他第一个孩子海臣的死。

  觉慧则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封建专制的叛逆者的典型。在“五四”的浪潮下,这个年轻少爷最早醒悟过来,他不愿像他的大哥觉新那样隐忍。又正如觉新所说:“我们家需要一个叛逆者”。他大胆蔑视封建等级制度和旧礼教,支持觉民逃婚,大胆向婢女鸣凤表示纯洁的爱意,他也不怕冒犯长辈,公然揭露他们愚蠢的“捉鬼”的丑剧。又毅然从“埋葬青年理想和幸福的坟墓”中逃离。

  觉民是一个略具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青年。他不满封建礼教的束缚。对于老一代为他的包办婚事时。他毅然选择了逃婚。在“五四”浪潮的影响下,他意识到必须抗争才能获得幸福。在觉慧的支持和帮助下,觉民的坚决反抗终于挫伤了高老太爷的威风,使高老太爷不得不在临终前放弃包办婚姻,从而取得自由婚姻的胜利。

  “我们要听父母的话”这句话我认为是对的。但也切不可像觉新那样,做一个“作揖主义者”、“无反抗主义者”。对于自己的幸福,我们需要自己争取。年轻人就是要拼,就是要闯。对于自己的幸福,自己不争取,自己争取来的在最有价值、最有意义,无愧于自己以及他人。

  我们要像觉民和觉慧那样,在逆境中成长,在逆境中争取自己的幸福。我们都知道,时间是过得很快的,不要因为自己年轻时没努力,后悔自己没有勇气对某个人许下一个承诺,别做一个不负责的人…。

  《家》读书笔记 18

  家,对于我们来说是幸福的象征,温暖的标志。它给那些失落和悲观的人带来希望和光明。但是,在巴金先生的笔下,家失去了原有的温馨,被封建礼教束缚着,下面就让我们走进这本书的世界。

  《家》描写的是高公馆的这个封建家庭,小说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他们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接着又闹“避血光”,害死了瑞珏;他们很清楚是军阀混战,导致商场被毁,但却硬逼觉新赔偿股票的损失;还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小说中塑造了觉慧、觉民、觉新这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在为自己的理想奋斗:觉新处于长房长孙的位置,有着较强传统观念的人,为了维护家庭,他凡事采取“不抵抗主义”,他处处表现出逆来顺受、委曲求全的性格特征。他希望这个大家庭能和*共处,每一个人都生活好,因此他一方面遵从祖父意愿,一方面又帮助觉民逃婚、觉慧离家;觉慧、觉民、琴三个受到新思想的影响的青年投身革命,用自己的笔去教化他人,传播新思想。

  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有许多人遭到封建礼教迫害,觉新就是受它毒害的典型例子。他虽有一腔冲破旧礼教的热血,但却失败既而沉沦了。因为他受的毒害实在太深,在强大的势力下他无可选择,只能屈服。就因为他服从,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梦想,割舍了自己的爱情,最后又碍于压力致妻子惨死,这一切都表现出他的`懦弱。

  相比觉新,我更欣赏觉慧,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大胆地与旧礼教抗争,勇敢追求自己的理想,接受新思想的洗礼。他勇于发表自己的看法,抨击旧社会,用自己的文章去影响更多的人。

  在这种社会中,人们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希望,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觉新就是代表之一。但在这样的环境下,还是有拥有新思想的人们,他们带领人们走出了这个可怕的囚笼,一步步开导人们,就像主人公觉慧一样,挣脱了牢笼,舍弃了自己从小长大的家,远赴他乡去寻找自己所追求的光明,他这份敢于追求新思想、敢于探索、敢爱敢恨的热情与毅力值得我们学*。

  《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生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进行了极度讽刺,对那些在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的人们给予了无限同情,对那些争取自由生活、新思想的人进行了大力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即使是在最阴暗的时候,也会有人去争取自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时代的潮流。虽然在流经的途中,总会遇到艰难险阻,但,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和改变它的流向,因为这种水流具有排山倒海之势,可以轻易击倒沿途的阻碍,朝着那唯一的海洋流去。

  《家》读书笔记 19

  故事梗概:《家》这本小说额背景是中国民国时期,以一个很富有的家庭为主体,主要写了高觉民,高觉新,高觉慧三兄弟在家庭中发生的各种事情反映了他们不同的思想,性格,同时写了一家四辈人对生活,爱情的不同观念,是一部富有悲剧色彩的小说。

  成都高公馆,高老太爷是这公馆的统治者,他的话没人敢反对,觉新,觉慧,觉民自幼丧父母,大哥觉新当家,他依着爷爷的想法,放弃了留学和梅,而工作了,有何指定的女人结了婚,梅最终病逝

  。觉民和觉慧不想再重蹈覆辙,他们敢于追求自己的梦想,觉民和琴表姐,觉慧和鸣凤,但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鸣凤宁死拒绝被卖到冯家,最终还是自杀了,觉慧一气之下便要离家出走觉民也要以私奔**,后来,老太爷病死了,陈姨太,克安,克定为了遗产闹翻时,觉慧静静的逃离了这个黑暗的,封建的,落寞的家庭。

  我眼中的觉慧

  说到《家》中的人物,说实话没有什么我喜欢的,因为这些人物都与个人英雄主义没什么关系,没有乔帮主的英雄气概,也没有哈利波特智勇双全。

  既然没有个人英雄主义,那只能分析点正面角色了,说到这个正面角色,那也几乎是没有,只有觉慧和觉民还勉强算得上正面,那今天我就来分析一下高觉慧吧。

  觉慧,觉慧,可真没觉得他挺智慧,在我眼中他是个青春期的叛逆少年,但他英俊,热情,正直,勇敢,可唯独缺了点智慧,如果将整个高公关比作一盘死沙,那觉慧便是沙子上的明珠了。我认为作者塑造这个形象是为了告诉读者,这样死气沉沉的,思想腐化的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需要什么样的人来改变。

  其实关于觉慧的情节,请我最记忆深刻的就是他在鸣凤跳江他那一晚与他的吻别,那一吻,彻底表达了自己对鸣凤的真情,也彻底让鸣凤下定了用跳江来不背叛觉慧的决心,这一吻,还吻醒了整个高公关和整个社会,何为真爱!觉慧在这个家庭中地位并不高,在这个勾心斗角,明争暗斗的家庭中,能遇到鸣凤这样一位有品貌,有修养的.心灵纯洁的姑娘,他此时的心情是矛盾的,觉慧讨厌自称贵族,他从不坐轿子,不乱花钱,他对底下的人能够一视同仁,有事更为之感奋,非常善良又有同情心,而对于丫头,他也有种特别的感情,不然,品学兼优的琴表姐为什不是他所喜欢的呢?但鸣凤却有不同,这是为什么呢?开始我很不解,原来,那是鸣凤并内有做好成为“少爷小姐”中的一员,她怯懦,而这样的鸣凤,觉慧并不催促,他想让鸣凤自然地适应这个过程,又急于寻求真爱,因此他处于一种矛盾之中。

  最终鸣凤的死着实令人遗憾,但觉慧并没有为儿女情长而颓丧,他选择离家出走,离开着没落的地方,继续寻求他的梦想。

  我想说,觉慧,你是好样的!

  《家》读书笔记 20

  《家》是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的其中一本。描写19世纪20年代初,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罪恶与腐朽,控诉了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歌颂青年一代反封建斗争与民主主义的觉醒。

  高家大少爷高觉新,由于是长子,在那个年代,长子自然被家长寄予厚望,加上他聪慧,读书又好,不仅得到双亲的钟爱,私塾先生的赞美,看见他的人都说他日后会有很大的成就。这样,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对前途充满了美丽的幻想,他对化学感兴趣,打算以后去上海或北京的大学继续研究,还打算出国留学。总之年少的他踌躇满志,大有抱负。如果他是出生在当下这个时代,那么他必定会有所作为,但是,他是生在那个年代里。

  中学毕业后,家里并不打算让他继续求学,而是让他成家,接替父亲料理家事,他纵有万般不肯,但是他所受过的旧教育熏陶以及懦弱的个性让他不敢不能也不会反抗,他默默地顺从,最多只会关上门用铺盖蒙头痛哭一下。结婚成家,工作养家,从学生到**,中间没有任何转折点,这条路由家里安排好,他只管默默照做照走,一切都由不得自己。

  父亲离世后,才满二十岁的他则要担当起家里的重担,看似稚嫩,但只能老成持重。处在复杂的大家庭里明争暗斗中,他渐渐发明的他的一套处世方法,他极力去和大家庭其他成员保持和*,甚至牺牲时间去讨好这些太太们,而换取安静的生活。他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从来不曾说过一句反抗的话,他或者完全是为了敷衍别人,任人拨弄。

  毕竟也接受过新式教育,他也渴望改变,但是无情的现实让他屈服,他只能借助订阅的报纸刊物,在文章里面抚慰一下自己。于是,一个双重人格的人物出现了:在旧社会的旧家庭里他是一位暮气十足的少爷,跟两个兄弟在一起时又是一个新青年。他阅读着新思想书报,过着旧式生活。

  后来,他有儿子了,他想:“我所想做而不能做到的,应当由他来替我完成。”这是许许多多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的夙愿,自己做不到的企盼下一代替自己完成。

  在他身上既有旧制度的约束,也有新一代的思想,加上懦弱的个性,让他时时活在矛盾中,活得压抑郁闷。

  对于老大不敢做的事,老二和老三倒是勇敢地做了,他们勇于反抗包办婚姻,最后胜利属于他们。

  如果说大少爷代表的是旧社会逆来顺受,受封建制度束缚的保守人士,那么,三少爷觉慧便代表新一代青年。他最具勇气,虽然略显幼稚,他读了一些新思想的书籍,眼界变得宽广了,他想要做一个跟他长辈们完全不一样的人,他比他的两个兄长勇敢,因此他才能呐喊出:

  “你们总是忍受,你们一点也不反抗。你们究竟要忍受多久?你们口里说要反对旧家庭,实际上你们却拥护旧家庭。你们的思想是新的,行为却是旧的,你们没有胆量!你们是矛盾的。”

  三少爷是勇于打破旧社会封建制度的一个代表。

  书到三分之一时,一个人物出场了,梅表姐。这个梅表姐我略略记得拍成电影时是由饰演林黛玉的陈晓旭饰演的。充满了悲剧色彩的梅表姐一出场便是怨妇状,活脱脱一个林黛玉形象。与大表哥(大少爷)错失的姻缘,又经历失婚,让这个女人的心境苍老如老妪,悲观厌世。这种绝望的情绪让患了肺病的她加速了死亡。她的死倒了唤醒了一个人,就是琴小姐的母亲,她目睹梅表姐身后的情形和她的母亲的'惨状,她就再也不敢逼迫女儿做不愿意做的事了。

  大少奶奶这个人物,她因难产而死,突然我发现她跟一个人很像,就是《飘》里面的玫兰妮,是一个天使般的女性,少有的完美的女性,她娇弱,但是非常坚强勇敢,纯然没有一点私心阴暗心机,极度善良,是爱的化身,获得人人喜爱。大少奶奶面对自己丈夫昔日的旧恋人,哪怕是丈夫至今仍对她念念不忘,她也没有半点恼怒嫉妒,她全然的真心的喜欢心疼梅表姐,她的死让人觉得比梅表姐的死更让人惋惜。

  剑云这个人物笔墨不多,他默默地爱着琴小姐,但是因为自卑从不敢表白,甚至不敢让她知道,笔者说他甚至比大少爷更加懦弱,书中并没有透露他的结局,只说他也得了很重的肺病,疾病加上心病,估计结局也不会太好的。

  还有婢女鸣凤也是一个悲剧,被老太爷逼迫给一个老头子做小,本来她与三少爷互生情愫,无奈她的身份让她根本没有办法决定自己的命运,而三少爷也保护不了她,她只好一死了之。

  总之,在旧社会女性大多是悲剧的,上至小姐,下至丫鬟都不能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

  小说是虚构的,但是时代背景是真实的。那个年代我们没有经历过,无法体会,但通过书里描述的也能感受到旧社会封建制度下活着是多么的不容易,就万分庆幸自己生在这个年代这个国家了。

  我发现本书用“底”这个字作为“的”来用,比如:“她底眼里发出光辉”,现在文应该是:“她的眼里发出光辉”,我查了下字典,原来这个“底”字有多种意思:

  1.最下面部分;

  2.末了;

  3.根基;

  4.图案的基层;

  5.何,什么;

  6.到达;

  7.的。一字多意,难怪说中文是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了。最*在自学英文,也觉得甚是难学,但英文单词的意思总不及我们中文复杂,想想也就不觉得太难了,甚至还庆幸自己生在中国,掌握了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


读书笔记实用二十篇(扩展3)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实用二十篇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

  谈到哈姆雷特的延宕,很多喜爱这个角色的读者或剧迷都多少会为他感到惋惜:或许再果断冷酷一些,复仇之计便可以大功告成,而且不必赔上自己的性命。然而,在我看来,延宕在《哈姆雷特》中的存在是必然且合理的。

  一、从文本出发

  (一)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高贵英俊而又聪明的贵族青年,就像奥菲莉亚口中夸赞的那样:“朝士的相貌,军曹的武艺、学者的口才,一国之君的辉煌前途,万人楷模的翩翩风度,显赫的至高尊严……”。虽然在杀父之仇的冲击下,他从过去单纯高贵的生活中惊醒,看到了生活丑恶的一面,也因此产生了必报此仇的念头,正如他向父亲的鬼魂承诺的那样:“赶快告诉我,我将在一念之瞬飞奔去与您复仇”。但试想一下,将如此一个青年拉下高高在上的位置,再往他的手中塞一把刀,然后说去杀了你的仇人吧!

  任凭对所要杀死之人怀有的仇恨是多么巨大,只要没有被热血冲昏头脑,只要残存一点点对法律和生命的敬畏,没有人会像入了戏的观众和读者们希望的那样果断而冷酷的杀死自己的仇人,更何况是风度翩翩的贵公子哈姆雷特呢?克劳地是哈姆雷特的杀父仇人,他还是哈姆雷特血浓于水的亲叔父,所以哈姆雷特就更有理由延宕了。也许他的叔父克劳地是在欲望和野心的驱使下犯下了**的恶行,可是哈姆雷特的良知还不至于泯灭到轻易就能够**,甚至于杀死亲人的程度。所以他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试探克劳地,直到确认克劳地就是**凶手后才实施复仇计划。然而,哈姆雷特在杀克劳地的机会来临时还是犹豫了,成了千古留名的“延宕王子”。

  (二)哈姆雷特曾经这样自白过: “而我……却是个懒散的家伙,整天抑郁不乐,胸无成竹的没个主意。简直像个白日梦迷,也无能替一位被狠毒谋害的国王说半句话。我是不是个懦夫?”从杀波隆尼尔、杀两个侍从时的表现来看,他不是一个懦夫,起码,他的延宕绝不是因为懦弱。在我看来,他的延宕就像是拖延症,而这“拖延症”正源于他的完美主义倾向。

  哈姆雷特与赫瑞修交谈时这样说过,“一小块污点能抹杀一人之所有优点”,这应该足以说明他是多么最求完美了吧。这种倾向导致的结果就是做所有事情都想要达到一个很高的境界,想要一次做好,所以不愿意匆匆忙忙进行,要万事俱备才行。看看哈姆雷特在克劳地祈祷时的表现:“现在容易动手了,当他在祈祷时;我现在就下手杀了他…【拔出佩剑】”观众们的心都吊在了嗓子眼,可是接下来却又一下子泄了气,“……这就算复了仇?这还须三思……假如我正当他在忏悔时把他杀死,那他为此旅程已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我能算是复了仇吗?

  不!”那到底怎样才算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复仇呢?“回鞘去吧,宝剑呀,让我寻个更好的机会:当他烂醉如泥、大发雷霆、淫榻寻欢、赌博渎神、或做其他毫无拯救可言之事时,那是我再颠他于我的足下……” 换做寻常的人,取掉仇人的性命就已经算作最最厉害的复仇了,可是追求完美的哈姆雷特不仅仅要杀掉克劳地,更要让克劳地的灵魂也下到地狱,这么彻底的复仇可是不容易寻求机会的。所以在王后的房里,误把波隆尼尔当成克劳地后,哈姆雷特才会那样毫不迟疑的刺出手中的`宝剑。

  二、从创作出发

  哈姆雷特的复仇是《哈姆雷特》这部戏剧的主线,但是绝不是莎士比亚唯一想要表现的内容。他在《哈姆雷特》中把复仇当做整部剧的主干,然后再在主干的基础上添上各种支干及枝叶,这些添加上的部分也是他想要表达和呈现的。比如说哈姆雷特对于生与死的思考:“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还有他思想中鲜明的人文主义:“我可闭于一桃壳内,而仍自认我是个无疆域之君主”,“人类……它是天之骄子,也是万物之灵”……不难看出故事中发生的一切恰恰描写的就是当时英国的社会,整个故事渗透着属于莎士比亚那个时代的精神。

  可以说,《哈姆雷特》这部作品是莎士比亚人文主义和对现实生活批判精神的最深刻的表达。所以,王子复仇必须得延宕,只有延宕才能为剧中想要反映的现实和表达的思想提供充足的时间空间。如果哈姆雷特不延宕,那么在他一刀杀死了克劳地之后,《哈姆雷特》就结束了,无论是欧菲莉亚的发疯还是约利克的头颅,亦或是风趣的掘墓人,都将不复存在。此外,就喜剧效果而言,不延宕的《哈姆雷特》就是一部*庸的复仇喜剧,而延宕的《哈姆雷特》则在刺杀的不断地推迟中将观众的情绪带向高潮,此时最后的悲剧结局也能带给他们最大的震撼和启迪。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2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每个人看这部《哈姆雷特》戏剧每个人眼中都有不同的哈姆雷特。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扑朔迷离的,读者不能把他只定位成一个片面的形象,有一句话说“一千个人的眼中,有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哈姆雷特”,已经不是一个形象,而是一个人。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

  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我是很悲痛的,这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冤冤相报何时了啊!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3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4

  如果你身上背负着深仇大恨,你将怎么做?如果你的仇人是你的亲人,是你不易复仇的对象,你将如何面对?这些问题离我们很遥远,可是,并非不存在。

  父亲去世,母亲再嫁给自己的叔叔,哈姆雷特无法接受这所谓为了减少悲伤而办的喜事。父亲的鬼魂告诉他自己死亡的真相时,他心里应该是很痛苦的吧,自己的母亲竟然是那样不堪的人,而叔父成了他杀父夺母的大仇人。因此他决定复仇,他所选的办法是很通俗的装疯。为了复仇,他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失去了深爱人;为了复仇,他冷酷的对待性格柔弱的母亲。他内心的那些善良呢?他内心的那些柔情呢?他内心的那些正义呢?在仇恨中,他丧失了这一切。他在真理和仇恨中挣扎,在仇恨中燃烧,在仇恨中呐喊:“To be or not to be,this is a question。” 深深的震撼着我们的灵魂。他喊出了我们每个人都不敢出口的,但在内心深处都曾思考过的对生命的怀疑。

  无法理解哈姆雷特的做法,或许是无法设身处地地进入到情节里,我并不赞同他的行为,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过于优柔寡断,若非如此,有些人的死是不必要的。他很勇敢,但有常人所有的缺点他也拥有了。过于谨慎,不断的在杀与不杀间徘徊,思索着他认为最佳的方法,全副精力的在做决定,而错过了时机,这或许是导致这场悲剧的原因之一。

  虽然,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矛盾的是双重的,但是在我心中,哈姆雷特依然是那个才智过人,内心深处的善良不曾泯灭的高贵的王子!对于那些奉命想从他口中套出他癫狂的真相的所谓同学,他采取的是智斗,用亦真亦假的话混乱他们的视听。对于爱情,我无法评价他起初对奥菲利娅的感情是否出自肺腑,但至少我认为那并非作假,只是他身上背负的仇恨不允许他去爱吧。奥菲利亚是个令人同情的人,她的悲剧可以说是莫名其妙的。父亲不明不白的去世,连丧葬也是偷偷摸摸进行的,她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悲伤,导致精神错乱,她的美丽,高贵,优雅成了泡影,最终失去了生命。这些不必要的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而它却发生了,这或许就是悲剧的悲所在。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整个人都笼罩着悲观主义色彩。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灭后的眼中,人类本体是丑恶的,他对人的这种认识带有偏激。所以,既然人在本体意义上是恶的,那还值得斗争吗?人活着还有意义吗?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5

  在征战挪威成功后,本要迎接胜利的喜悦,却得知丹麦国王---自己的父亲,被自己恶毒的叔父下毒致死,在国家盛时离开了人世。而雪上加霜的是,纂取王位的叔父娶了自己的母亲,成为新国王。夜深,父亲的鬼魂穿着甲胄将这些真相告诉了哈姆莱特,至此,哈姆莱特深受打击,甚至只能装疯,谋划着杀死叔父的一系列事。最终,在一场剑术比武中,阴险的国王被哈姆莱特灌下毒酒,而哈姆莱特也被对手的钝剑刺伤而死。英雄总是肩负着悲哀的命运,哈姆莱特也不例外。因为意外刺死了大臣波洛涅斯,从而间接导致了叔父对哈姆莱特的仇恨。

  在战场战无不胜的将军,却必须面对自己亲人的叛变和凶狠,不得不说这是世间最残酷的事。无论是谁经历这样的遭遇,都会性格大变。走投无路的哈姆莱特,只好假装成疯子,想方设法为父亲报仇雪恨。其间,他放弃了爱人奥菲利娅的爱情,甚至眼睁睁地看着她被下葬,离他而去,心中的悲痛与无奈显而易见,却只能默默忍受,继续等候报仇的时机。这一切对哈姆莱特的打击,使他更加坚定了报仇的`信念。父亲离世,母亲改嫁,误杀大臣,爱情消逝,与昔日的好友反目成仇…很难想象普通人经历这一切后,还能留在世上,坚持自己一概的气魄,坚持复仇之路。

  身为丹麦王子,哈姆莱特所能做的只有隐忍。“即使把我关在一个果壳里,我也会把自己当作一个拥有着无限空间的君王的。”这样的句子,透露出哈姆莱特怎样的气概与胆魄,透露出他与生俱来的身为君王的无比的骄傲。《哈姆莱特》又叫《王子复仇记》,生动刻画了哈姆莱特一步步知晓真相、计划复仇、实行复仇的事情发展线路。也许,正是因为哈姆莱特身上不服输、不向仇人妥协的气质,上帝才赐予他身为君王的骄傲。我想,他继承了父亲身上一切的优点,才能在面对仇恨时即使内心布满恨意,也不表露,而是一步步静等时机。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人的意料,他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导致了昔日好友的仇恨,以及爱人的意外死亡。跌宕起伏的情节令人为他捏一把汗,最终,令他仇恨的叔父死去,自己的母亲也不幸去世,而哈姆莱特自己,也为复仇付出了生命。哈姆莱特的不幸,不仅因为亲人的背叛,更因为自己的鲁莽和冲动。因为复仇,他失去了宝贵的爱情和友情,甚至是亲情。然而他身为君王,却别无选择,也许在计划和密谋漫长的复仇之路时,他早已料到自己会付出生命的代价,然而他还是像勇士一般,挥舞着利剑,和身为君王的骄傲,将自己的仇人送入地狱。

  《哈姆莱特》告诉我们,如果人生选择了一条路,只要你认为是正确的,便永不回头。莎士比亚悲剧中,多是这样肩负不幸命运的伟大君王。我从哈姆莱特身上,学到了面对现实中不幸的隐忍和背后付出行动的必要性。哈姆莱特历经坎坷,暗中练*剑术,默默等待时机。终于,在和好友的比试中,趁机成功复仇,达到了目的。现实生活中,面对建立的目标,无论经历了怎样的起伏,我都应该用行动一步步地克服困难,直至目标的实现。而这条路上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艰难险阻,考验着我的耐心和意志。我会翻山越岭,克服重重障碍,带着君王的骄傲,迎接胜利的曙光。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6

  莎士比亚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伟大的戏剧家和诗人。本·琼森称他为“时代的灵魂”,马克思称他和古希腊的埃斯库罗斯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虽然莎士比亚只用英文写作,但他却是世界著名作家,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其剧作也在许多国家上演。他对文学史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人们尊称他为“莎翁”。

  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有四大杯具:《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著名喜剧:《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皆大欢喜》。历史剧:《亨利四世》、《亨利五世》、《查理二世》。正剧、悲喜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们必修四的教材中就有《哈姆雷特》的选段。看了课文之后,我对这部戏剧产生了好奇,于是就利用休息的时间读了这本书。

  《哈姆雷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因父王突然去世,怀着沉痛的心境回到祖国。不久,母后又与国王的弟弟、新国王克劳狄斯结了婚,更使他感到难过。新王声称老国王是在花园被蛇咬死的,而老国王的灵魂显灵,告诉哈姆雷特自我是被人害死的,凶手就是他的亲弟弟克劳狄斯,目的是为篡夺王位、霸占王嫂。鬼魂请求哈姆雷特说,要是他确实崇拜和挚爱他父亲的话,那他必须要向那卑鄙的凶手复仇。哈姆雷特担心泄露心事,于是作出了一个奇特而大胆的决定:假装发疯。

  哈姆雷特借一个戏班子进宫演出的机会,自我改编了一出描述阴谋杀兄的旧戏“贡扎古之死”,让戏班子演出以试探新国王。戏未演完,新国王就做贼心虚,仓皇而去。这样,哈姆雷特相信新国王的罪行属实。新国王下在坐立不安,奥菲利亚的父亲———宫内大臣波洛涅斯为他献计,让王后将哈姆雷特叫到房中谈话,自我躲在帷幕后偷听,以便探明情景。与母后谈话时,哈姆雷特发现帷幕后面有人,以为是新国王,便一剑刺过去,结果杀死了波洛涅斯。新国王明白事已败露,又想出借刀**的办法。他派哈姆雷特去英国,并让与他同行的两个老同学带上一封密信,集中要英国国王在哈姆雷特上岸时将其杀死。没想到哈姆雷特已有察觉,调换了密信,反让英国国王杀死克劳狄斯的这两个特使;他自我则跳上海盗船,回到丹麦。

  哈姆雷特这才明白:奥菲利亚因为父亲被杀、情人远离而发了疯,落水溺死了。奥菲利亚的哥哥雷欧提斯与哈姆雷特带领一批人冲进宫来,要为父亲和妹妹报仇。新国王利用雷芡提斯与哈姆雷特决斗的机会,在雷欧提斯的剑上蘸了毒,同时还准备好毒酒,以便将哈姆雷特除掉。最终,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中了毒谋剑,王后饮了毒酒,奸王克劳提斯也被哈姆雷特刺死。哈姆雷特留下遗嘱,让好友霍拉旭完成他的心愿。赞同在这部剧中,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很不理性,例如当他在愤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这或许会让人觉得他太冲动了,然而就是他这种不理智的行为,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从心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这样不完美的人,才是也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

  戏剧中有许多经典的语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倾听每个人的意见,但只对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理解每个人的批评,可是坚持你自我的确定;你能够怀疑星星是火把;你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炽热决心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种研究下,也逆流而退,失去行动的意义;能够怀疑太阳会移动;你能够怀疑事实是谎言;可是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爱意……这些话中充满着哲理,当然,整个故事对我们也有着莫大的启发。

  在一个“脱了节”的时代,哈姆雷特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犹豫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他身上集中体现着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的优点和缺点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哈姆雷特的精神苦闷具有超越时空的意义,他已经成为世界文学画廊中不休的经典形象。

  《哈姆雷特》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他经过“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我们看”的方式来揭示人类的.深层灵魂以及对人类前景的再思考。哈姆雷特的变化过程正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当我们没有踏入真实的社会中的时候我们都是踌躇满志的王子,在我们的眼中一切都是完美的,我们有太多的梦与想。

  当我们慢慢地成长起来到了青春年少的时候,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也是如此,更何况我们在这个时候是比较敏感与心萌动的时代,也仍然保留着童年时代的那颗童心,对有些事情仍然抱有完美的憧憬,当事情的结局不如自我的梦想之中或梦想的时候,我们就会变得郁郁寡欢甚至是自暴自弃,那时周围的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丑恶与厌恶,让我们觉得个社会、世界是异常的残酷,当我们经历了一些残酷的事情之后,或许就会左思右面想,迟迟不肯行动,顾虑太多,到头来只是错过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有时我们错过了机会反而还会给我们自我找借口以此来摆脱我们的内心的失望与空虚,更会以此来向别人证明自我的无奈与清白。

  在我们研究不周全或鲁莽的无奈的行动失败之后仍然还会给我们自我找种种的借口以此来完善自我的面目,可是我们却不曾想过这样做反而到头来只会弄巧成拙。经历也是一种财富,让我们学会时刻呵护自我的心灵吧,慢慢的成长,在以后的岁月里,在前人的教导下,慢慢的走向属于自我的那片天地,期许着与自我的梦想更贴*些吧。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7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一直幸福生活、心地纯善的丹麦王子叫做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去世而感到非常悲痛,可是,更让他无所适从的是,他的母亲,格特鲁德,在父亲死后不到两个月就转而嫁给了哈姆雷特的.叔父,现任的国王。

  哈姆雷特感到非常的悲痛和不解,为什么母亲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就可以忘记悲痛转而投入叔父的怀抱。

  一直到有一天,他从父亲的鬼魂中得知了父亲死亡的真相,原来,父亲死于一场由叔父主谋的谋杀。他感到非常的愤怒,自己的认知被深深的震撼了。为了帮父亲报仇,哈姆雷特决定要将国王杀死。

  因为和叔父的势力悬殊太大,哈姆雷特先是装疯卖傻降低敌人的警惕性,尽管国王和王后多次试探,哈姆雷特都没有让别人发现他的真实意图。可是已经作为国王的叔父却还是想要哈姆雷特的生命。

  最终,国王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哈姆雷特和国王同归于尽,王后也因为饮下毒酒而死去了。

  哈姆雷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最初的时候,哈姆雷特是一个单纯善良的理想主义和完美主义者。在他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不知道世界的黑暗和丑陋面,他相信生活的***并且向往这种生活。可是当他的母亲在父亲死后不久匆忙改嫁给叔父,又从鬼魂得知父亲的死因时,他对世界产生了怀疑,他变得混乱和迷茫。他决定要为父亲报仇。父亲死后的这段时间的经历,哈姆雷特的思想有了重要的转变,他努力克服自身的缺点,变得很坚定,他打算奋起反抗,哪怕以生命为代价。

  我相信哈姆雷特是一个勇敢的,智慧的勇士,他在敌我力量悬殊时没有鲁莽行事,对鬼魂的话也没有立即听信,而是通过改编戏剧的方式来试探国王,验证鬼魂的话的真假。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8

  依我之见,哈姆雷特之延宕一是使这个角色更贴*于真实的人性,二是出于剧本创作和戏剧表演的需要,恐怕哈姆雷特必须得一直戴着“延宕王子”这顶帽子了。

  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standing thus unknown , shall live behind me !" 或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象"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9

  众所周知,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莎士比亚在剧中成功地塑造了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使其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哈姆雷特是怎样一个形象呢先简单描绘一下剧情。剧中丹麦王子为父复仇的故事取材于公元1200年的丹麦史,莎士比亚的复仇剧在众多的改编中推陈出新,成为戏剧史的一大奇观。剧本开始是丹麦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新国王克劳狄斯(即哈姆雷特的叔父)以杀兄之暴行,夺取王位,霸占王后,并企图置哈姆雷特于死地。克劳狄斯是一个自私阴险的家伙,许多人从恶如流,王后禁不住情欲的诱惑委身于他,而哈姆雷特昔日的情人和朋友也成为新国王的密探,大臣波洛涅斯趋炎附势,为了保护个人的既得利益,变得圆滑世故,失去正直之心。在这种情景下,哈姆雷特由原先是“欢乐王子”变成“忧郁王子”,严酷的现实击败了他昔日的梦幻和信念。哈姆雷特在父亲灵魂的提示下得知真凶就是他的叔父,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但由于他的犹豫不决和骨子里的软弱,使得复仇计划一再拖延。最终,最终在比剑的时候手刃仇人,而自我也倒了下去。

  哈姆雷特不具备一个王子,未来国王的气度和胆略。哈姆雷特在复仇中一再拖延,错过许多良机,比如在克劳狄斯忏悔的时候,他完全有本事有机会把罪恶的国王杀死,而他却以为克劳狄斯是在向神忏悔,这个时候杀死他不仁慈,会受到神的责怪。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哈姆雷特的人文主义精神,却更能反映他遇事的不果断和缺乏勇气。一个王者通常是不讲游戏规则的,哈姆雷特为他所具的人文气质所害,导致最终杯具的发生。哈姆雷特是一个偏激和悲观的人物。他的言行在之后越来越游离于为父复的职责和重新夺取王位的社会职责。在现实的压抑下竟然想到了自杀“早早脱身而去”,“谁愿意负着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流汗”然而一想到死后不仅仅要坠入一片虚无的世界,并且灵魂有不得安宁,他在心头又升起对死亡的恐惧。在这样的想法下人就显得十分卑微和不足道,充满了悲观的情绪。哈姆雷特的内心充满矛盾和斗争。从以上文字中也能看出哈姆雷特心中的这种矛盾心理。在矛盾心理的作用下,使他一次次成为“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就是这种心理使得复仇成为泡影。这种矛盾心理让他犹豫和悲观,

  在一次次机会面前,读者比他还着急。虽然是以杯具结尾,但我以为,哈姆雷特的使命已经完成,他能够走了。在最终克劳狄斯设下诡计,企图经过比剑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却杀死了和他比剑之人,并在其临死之前得知剑上有毒,拿起剑来结束了恶魔的生命。这一次,他没有忧郁,没有令所有的人失望,在生命的最终一刻亲眼看到了仇敌的死亡。我以为哈姆雷特之前一向懦弱和犹豫,悲观和偏激,而在临死的时候,他却成功地完成了主角的转变,揣着一个真正王子的梦去了。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0

  11月28日,国家大剧院迎来了英国皇家莎士比亚剧团与李六乙导演合作的《哈姆雷特》世界首演,我有幸观看了这场演出。

  此版《哈姆雷特》由李健鸣对原作做出了重译,结合舞台语言的特性创造出更适合表演的台词和节奏。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这个版本的话剧也会有不同的解读。

  我来之前已经看过朱生豪的译本,了解了故事梗概,但是看的过程中仍感觉有些吃力和沉闷。

  没看过剧本的观众可能会更加感觉云里雾里,我周围的几位就一直在悄悄讨论剧情。

  一是因为濮存昕和卢芳会分别扮演两个角色,有时角色转换太快令人反应不过来他(她)是谁。

  二是场景的搭建过于抽象,主要依靠舞台中央一个巨大的圆形*台进行转动来达到多场景的效果。

  因此,这部舞台剧主要还需依靠演员来展现故事魅力,濮存昕、胡军老师都是正常发挥,令我感到意外好的是戏子的唱腔和波洛涅斯扮演者的台词。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1

  国王杀害哈姆雷特的阴谋因为海盗的突然出现而失败了,被诛杀的反而是国王派出的两名送信的奸臣。阴差阳错之下,哈姆雷特回到了国内。另一方面,雷欧提斯,波洛涅斯的儿子、血气方刚的男子汉,也在闻知父亲死讯后回国,在国王的唆使下,他将复仇的矛头指向了哈姆雷特,并成为国王谋杀王子阴谋的一枚棋子。

  奥菲利娅的葬礼上,哈姆雷特与雷欧提斯相遇了,两个都急于复仇的年轻人正中克劳狄斯的下怀,国王的赌注让两个年轻人走上了决斗场。讽刺的是,虽然比赛开始之前哈姆雷特向雷欧提斯道歉并赢得了对方的谅解,但还是没能避免惨剧的发生。两人所谓的“友谊赛”还是让剑上的毒汁发挥了作用,国王事先准备的毒酒也排上了用场――王后出于对子女的`疼爱和对王的权威的敬畏,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下了毒酒。

  国王的奸计没有得逞了,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为毒剑所伤,雷欧提斯在最后时刻向哈姆雷特道歉并告知其国王的诡计。算是冰释前嫌。之前背叛丈夫的王后也为了自己的子女而死,算是洗刷了自己的罪孽。哈姆雷特在垂死之际用尽全部力量将剑刺向了万恶的国王克劳狄斯,复仇的目的达到了!哈姆雷特饮下了仅剩的毒酒,与死亡拥抱。

  福丁布拉斯凯旋而归,正好遇上这一幕宫廷惨祸。故事的最后,获得胜利的挪威王子下令将哈姆雷特的遗体抬上露台,鸣炮向哈姆雷特致敬。笔者窃以为,这次致敬,也是莎翁对于自己笔下人物的情感的体现。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2

  昨晚,我在新华书店读了一本书,叫做《哈姆雷特》,这本书讲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亲在花园里神秘的去了另一个世界,因此,大家都认为是老国王睡觉的时候被毒蛇咬了才离开了人世。国王死后还不到两个月,他的母亲乔特鲁德和叔叔克劳狄斯结婚了,还将克劳狄斯扶上了皇位。过后,哈姆雷特就听见了有关于鬼魂的故事。

  这个鬼魂长得很像他过世的父亲。哈姆雷特断定这个鬼魂一定是父亲,他一定是来想、向哈姆雷特诉说冤情的,为了能够见到父亲,他决定晚上和哨兵一同守夜,到了晚上,鬼魂的出现彻底打破了夜晚的静寂。这个鬼魂正是哈姆雷特逝世的父亲。父亲说,他的死绝对不是个意外,而是克劳狄斯和王后在他睡觉的时候用毒药滴进了耳朵里,才会死去的。

  没过多久,哈姆雷特的两个朋友罗生克兰和盖登思邓来了,他们还带来了一个戏剧团。哈姆雷特在演出的剧本里加了和父亲死亡差不多的一幕来试探叔父,并且让马塞洛在一旁关注新国王克劳狄斯的反应,果真,当克劳狄斯看到了剧中用毒药**的时候,他想起了自己和王后曾在花园中用毒药杀了自己的哥哥,生怕这件事情会被哈姆雷特知道,做贼心虚,命人点起火炬回宫,称身体不舒服。终于哈姆雷特断定鬼魂的话是真的,王后让他到自己的宫中,温婉地责备已经得罪了自己的“父亲”可是当他一听到父亲这两个的时候,就冲着母亲喊,说她大大的得罪了丈夫。

  克劳狄斯决定担心哈姆雷特已经知道他父亲的真正死因让哈姆雷特去了英国,并派了几个人去暗中杀了他,可是,他非但没有死,还活生生的回到了丹麦,雷欧提斯因父亲波利尼尔斯和妹妹奥菲利娅发生了事故,对哈姆雷特憎恨不已,克劳狄斯就趁这个机会逼哈姆雷特走上绝路,他特地让雷欧提斯和哈姆雷特比赛,在雷欧提斯的剑上擦了毒药,还准备了一杯毒酒,如果雷欧提斯失败了,就可以用毒酒来毒死他,谁知道毒酒竟然被王后误喝导致死亡,而哈姆雷特也被毒剑所伤,不过,最后,奸王克劳狄斯被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剑刺穿了胸膛。

  这真是应了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即使自己做的事情谁也不知道,但是总会有人揭穿的,就像书中的克劳狄斯和王后一样,本以为杀死了国王,这件事情谁也不会知道,就是没有想到,老国王因为死不瞑目而化成鬼魂来将真相告诉哈姆雷特,最后他们双双死去,这就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下场。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3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

  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4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5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

  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

  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6

  简要分幕剧情:

  第一幕:哈姆雷特之父化为鬼魂,哈姆雷特得知父死真相,克劳狄斯迎娶乔特鲁德,哈姆雷特假装疯癫决心复仇。

  第二幕:哈姆雷特假借因爱而疯,安排伶人“戏中戏”重现父死场景。

  第三幕:“戏中戏”惹恼克劳狄斯,哈姆雷特斥责其母乔特鲁德,误杀波洛涅斯。

  第四幕:克劳狄斯送哈姆雷特去英国欲将哈姆雷特处死,奥菲利亚因父死而发疯后溺死,雷欧提斯决定复仇,与国王密谋。

  第五幕:哈姆雷特施巧计逃回丹麦,与雷欧提斯比剑,乔特鲁德误服毒酒,欧雷提斯与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国王被刺,皆死。

  戏剧的主角哈姆雷特,丹麦的王子,如剧中所描述,他拥有一颗高贵的心,是朝臣的眼睛,学者的辩舌,军人的利剑,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是国家所瞩望的一朵娇花,举世瞩目的中心,但在这场充满人伦的背叛与阴谋的横祸中如同流星陨落般早夭。但他的死亡并不是“必须的”,他在复仇的过程中曾经有过很多次的.犹豫,即使是最后的成功刺杀也是在得知自己命不久矣之时,所以说他的决心是在非常被动的情况下所作出的。

  我在读《哈姆雷特》的时候十七岁,和哈姆雷特处于相仿的年纪,归根究底,哈姆雷特只是一个孩子而已。

  在还未正式证实了鬼魂的话语之前,哈姆雷特已经开始思考了“存在”还是“毁灭”的问题,他开始怀疑复仇的意义,默默忍受命运的毒箭和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痛苦到底哪一个更加勇敢?眼前的幸福曾经是真实的,而反抗必然带来的痛苦却是虚无而不可测的。虽然存在是痛苦的,但是哈姆雷特开始预测自己在毁灭克劳狄斯的同时,是否自己也会一同走向那未知的、不可测的虚无,陷入死亡后依旧痛苦的境地。“理智使得人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在确认了鬼魂的话语是真实的之后,哈姆雷特依旧犹豫了。在克劳狄斯忏悔的时候,哈姆雷特正拥有一个极好的机会刺死他,但是哈姆雷特认为手刃一个忏悔的人反而是在送他去天堂。种种迹象已经表露出哈姆雷特内心的犹豫,哈姆雷特的内心其实充满怯懦与对自我的怀疑的。但哈姆雷特的高尚之处在于,应该消弭的是罪恶本身而并非拥有罪恶的肉体。哈姆雷特选择假装疯癫作为掩护是不二的决策,哈姆雷特也赖此发泄情感。剧中出现的两个女性是王后乔特鲁德和奥菲利亚,她们都是哈姆雷特所爱的女人,但是这两个女人都在不同程度上使哈姆雷特失望,甚至哈姆雷特将对于母亲不忠的仇恨迁移到了奥菲利亚身上。可以说在暴雨来临之际,哈姆雷特还没有做好迎接的准备,他是一个无端被卷入宫廷大权风云的无辜受害者,仍在思考着“存在与毁灭”,但复仇的任务重压在他的肩头。如拉康回答,哈姆雷特并不知道母亲究竟要的是什么,更不知道自己的欲望所在。在母亲、投射着母亲的影子的奥菲利亚死后,悲剧的主人公已经失去了生存的意义,哈姆雷特从疯狂的梦境中惊醒,完成复仇。

  我个人并不喜欢奥菲莉亚,尽管奥菲莉亚的溺亡给后世带来了无数美的来源。我认为奥菲莉亚本身是并不爱哈姆雷特的,她不能像朱丽叶一样勇敢、热爱、奉献。她爱的是父亲、兄长和茫然无措的自己罢了。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7

  《哈姆雷特》读后感:生命里总有我们不喜欢,但必须去做的事。

  本周共读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哈姆雷特》,这也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为了复仇哈姆雷特失去了一切,他的爱情,他的王位,乃至他的生命。那么哈姆雷特为什么一定要去做这件事呢?

  哈姆雷斯的叔父为了获得王位和权利,引诱王后一起设计阴谋毒死了哈姆雷特的国王父亲。葬礼两月不到又迎娶哈姆雷特的母亲,曾经的长嫂为新王后。前任国王的灵魂得不到安息,化作鬼魂向哈姆雷特揭**谋并要求哈姆雷特替父报仇的故事。

  哈姆雷特在朋友帮助下见到了亡魂父亲,亡魂告诉他自己是被弟弟和妻子合谋下毒害死。死后灵魂受尽煎熬,只有揭开真相完成复仇才能安息。

  得知其中阴谋的哈姆雷斯痛苦,愤怒,但却没有冲动。为搞清事情真相,哈姆雷特借戏剧表演还原国王遇害现场以观察叔父反应。得知真相的他心碎了。为父母爱情的叹息,为今后人生的无奈,也为自己那无果的爱情。

  好几次,哈姆雷特完全有机会可以直接杀掉国王,揭发叔父阴谋,为父报仇,但哈姆雷特在自己的优柔寡断中错失良机。犹犹豫豫的性格和拖拖拉拉的行为造就了他最后的悲剧。

  其实换了新国王并没有影响哈姆雷特的地位,他还是国王当众承认的直接继承人,待他接任国王再揭露真相也是一种复仇方式。但哈姆雷特过不去心里这一关。心灵的煎熬,痛苦时时刻刻折磨并提醒他复仇。他所看到的,见到的,一切都成为了复仇行动的催化剂。

  如他所说:“一个人要是把他生活的幸福和目的,只看作吃吃睡睡,他还算是个什么东西?”

  人生有许多无奈,就像哈姆雷特,即使不喜欢不愿意也必须去做的事情。

  朋友有个堂弟,生活中特别挑食,不爱吃饭独爱垃圾食品饮料。学*得看心情和环境,作业不到最后一刻绝不做。日常服饰非品牌不穿。问了就是一句:“我喜欢。”

  生活不是喜欢就可以,每个人身上都有属于他的责任。喜欢是一种拥有,而爱是一种责任。

  所以,珍惜吧,在我们还可以选择喜欢,选择爱,选择说走就走的时候。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8

  一部剧本带你阅尽千帆,尝遍疾苦,在爱与恨之间徘徊,在亲情与爱情间抉择,在复仇与宽恕间犹豫。杀父之仇,弑父之恨,失妹之痛。莎士比亚悲剧作品《哈姆雷特》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带领读者、观众在仇恨痛苦中,领略人性的美与陋,光明与黑暗。

  《哈姆雷特》是我看莎士比亚的第一部作品。以前我十分排斥剧本,曾认为一个剧本能有什么哲理可言。可当我目光落在最后一个字符,慢慢合上封面时,我仍念念不忘里面精彩的剧情和哈姆雷特又爱又恨的复杂情感。

  合上书本,他们形象在脑海里久居不散。正值青春年华的哈姆雷特藏着秘密与丹麦国王、御前大臣周旋,我敬佩他的聪明才智,又为他可怜的身世与肩上所承担的巨大责任所叹息。可叹他的母亲虚伪自私懦弱,前夫刚死便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只为守住自己的繁荣富贵。看到她的借口时,我真的颇感嫌鄙,明明是自己不想失去现在的生活,偏说是为哈姆雷特着想。尽管明知她的过失,可看到她为哈姆雷特掩护时,内心还是悸动了一下。人性不就如此吗?有着迥乎不同的正反两面。再坚硬的内心仍因爱,留有一块柔软。

  奥菲利亚不过是位寻常女子,她聪慧美丽,是哈姆雷特心头的那朵花。可因自己的父亲不懂风情与直截了断的刚硬性格,断送了自己与哈姆雷特的爱情。我不明白为什么奥菲利亚如此冷血,从之前的爱慕仅一瞬,变成了以美色去探问,诘问哈姆雷特。或许她还是爱的,不过爱得隐蔽,爱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举世瞩目的中心”可以看出,她对哈姆雷特评价极高,“谁料过去繁华变做今朝的泥土”她怀念以往的时光,感慨天地不公会,毁了如此骄傲、绚烂的人儿。

  在整本书中,哈姆雷特是毋庸置疑的主角,而他也是最难理解的人物。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一个重亲情大于爱情的人。他既不贪恋权势,也没有宏大的雄志,他不过是为尊严而战。试想如果哈姆雷特不报仇,那结局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他依旧能用王子的身份体面地活着,但他不愿认贼作父,宁愿为尊严而战死,其实这也是给含冤而死的父亲一个交代。

  他放荡不羁,敢爱敢恨。大方地表露他对祖国的敬意,对貌美的奥菲利亚的爱意,无与伦比的盟约,见证他的忠诚。他足智多谋,巧妙地从去往英国的船只上脱身,并用英国王室伤害了两名忠心于国王的大臣。装疯卖傻,试探叔父,他用自己的智慧使自己在一次次暗算中幸存。

  他嫉恶如仇,心狠手辣。一剑杀死御前大臣和他的儿子,刺死自己的叔叔,当今国王。间接毁灭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自己的心上人,奥菲利亚。他不是**如麻,他是有仇必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曹操曾云:宁使我负天下人,毋使天下人负我。哈姆雷特没有负天下人,在国人心中他的形象是高大的,是模范,是榜样。尽管复仇之路难走,但他没有滥杀无辜,且宽恕自己的母亲。可以说,哈姆雷特就是真君子,真英雄。

  虽然结局十分凄惨,但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里。在临去决斗场时,他说:“一个人既然在离开世界的时候,只能一无所有,那么早早脱身而去不是更好吗?”他面对死亡的无惧让我震撼。或许真的唯有看淡了生,才能不畏惧死亡,看透了死,才能好好地活着。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9

  众所周知,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莎士比亚在剧中成功地塑造了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使其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哈姆雷特是怎样一个形象呢先简单描绘一下剧情。剧中丹麦王子为父复仇的故事取材于公元1200年的丹麦史,莎士比亚的复仇剧在众多的改编中推陈出新,成为戏剧史的一大奇观。剧本开始是丹麦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新国王克劳狄斯(即哈姆雷特的叔父)以杀兄之暴行,夺取王位,霸占王后,并企图置哈姆雷特于死地。克劳狄斯是一个自私阴险的家伙,许多人从恶如流,王后禁不住情欲的诱惑委身于他,而哈姆雷特昔日的情人和朋友也成为新国王的密探,大臣波洛涅斯趋炎附势,为了保护个人的既得利益,变得圆滑世故,失去正直之心。在这种情景下,哈姆雷特由原先是“欢乐王子”变成“忧郁王子”,严酷的现实击败了他昔日的梦幻和信念。哈姆雷特在父亲灵魂的提示下得知真凶就是他的叔父,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但由于他的犹豫不决和骨子里的软弱,使得复仇计划一再拖延。最终,最终在比剑的时候手刃仇人,而自我也倒了下去。

  哈姆雷特不具备一个王子,未来国王的气度和胆略。哈姆雷特在复仇中一再拖延,错过许多良机,比如在克劳狄斯忏悔的时候,他完全有本事有机会把罪恶的国王杀死,而他却以为克劳狄斯是在向神忏悔,这个时候杀死他不仁慈,会受到神的责怪。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哈姆雷特的人文主义精神,却更能反映他遇事的不果断和缺乏勇气。一个王者通常是不讲游戏规则的,哈姆雷特为他所具的人文气质所害,导致最终杯具的发生。哈姆雷特是一个偏激和悲观的人物。他的言行在之后越来越游离于为父复的职责和重新夺取王位的社会职责。在现实的压抑下竟然想到了自杀“早早脱身而去”,“谁愿意负着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流汗”然而一想到死后不仅仅要坠入一片虚无的世界,并且灵魂有不得安宁,他在心头又升起对死亡的恐惧。在这样的想法下人就显得十分卑微和不足道,充满了悲观的情绪。哈姆雷特的内心充满矛盾和斗争。从以上文字中也能看出哈姆雷特心中的这种矛盾心理。在矛盾心理的作用下,使他一次次成为“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就是这种心理使得复仇成为泡影。这种矛盾心理让他犹豫和悲观,在一次次机会面前,读者比他还着急。虽然是以杯具结尾,但我以为,哈姆雷特的使命已经完成,他能够走了。在最终克劳狄斯设下诡计,企图经过比剑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却杀死了和他比剑之人,并在其临死之前得知剑上有毒,拿起剑来结束了恶魔的生命。这一次,他没有忧郁,没有令所有的人失望,在生命的最终一刻亲眼看到了仇敌的死亡。我以为哈姆雷特之前一向懦弱和犹豫,悲观和偏激,而在临死的时候,他却成功地完成了主角的转变,揣着一个真正王子的梦去了。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20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读书笔记实用二十篇(扩展4)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实用二十篇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1

  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终于把这本厚厚的《爱的教育》读完了。读完后给我的第一感触,那就是——爱。 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日记,来透视日常生活中的学校和家庭关系,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以及父母,兄弟姐妹间的天伦之爱。 爱的教育文字虽然简单朴实,所描写的也是极为*凡的人物,但是,其中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会让人感受动不已。

  例如,每月故事中——马可尔万里寻母的故事。文中讲到了因父母负债,马可尔的妈妈决定去工资丰厚的布宜洛斯艾利斯工作.妈妈刚离开时,还和家里保持着联络。可自从上次马可尔的妈妈写信说身体有些不适后,就和家里失去了联络。家里用尽各种方式寄去的信也石沉大海。收不到妈妈的信,家里更冷请了。父子三人每日以泪洗面,马可尔想妈妈想的快死了。终于,13岁的马可尔自告奋勇决定去找妈妈。马可尔的坚持使父亲无奈地相信了这个理解事物程度并不逊于成年人的孝子一定能成功。筹备好了一切,马可尔开始了万里寻母的旅程。途中,他历尽了各种艰难险阻,尝遍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凭借着马可尔坚持不懈的努力加上人们的帮助,终于找到了失去了生活意识的奄奄一息的妈妈。

  马可尔的.出现使母亲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在医生的帮助下,马可尔和妈妈终于重逢了……读到这里,我不禁为马可尔对母亲深深的爱肃然起敬。再想想自己。和马可尔同样的岁数,却显得样无知,那样渺小。只要发生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就把火往妈妈身上撒。真是太不应该了…… “爱”是我们每个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字,可是,有时候,我们也常会忽略周围的爱:如父母对子女无微不至的爱、老师对学生循循善诱、朋友间互相安慰……这些`往往都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没有细细地加以体会。而如果你加以体会,你会感觉到,人生,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东西啊!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2

  《给予是快乐的》,这篇摘自《爱的教育》的课文深深感动了我,促使我寒假中再一次捧起《爱的教育》这本书,细细地读起来。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埃德蒙多·徳·亚米契斯的代表作。这本书通过学校、家庭中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通过父母和姐姐给主人公恩利科的信以及老师给同学们讲的小故事来体现父子之爱、母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爱国之心。书中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藻,更没有什么动人的话语,但字字句句都饱含着深厚的情谊,让人感动至深,热泪盈眶。记得那个身无分文、衣衫破旧的小男孩为了教训那些侮辱自己祖国的人,把他们施舍给自己的钱币狠狠地向他们砸去;记得那个为了保护自己的祖国,而牺牲性命的小男孩;记得那个为了弥补过错而将视作自己生命的集邮册送掉的小男孩;也记得那个为了不让父亲太辛苦而偷偷帮父亲干活的小男孩;更记得那位为了不让孩子掉课而坚持上班,以至于生病的老师;还记得······

  想着他们,我也想到了自己。记得有一次,夜深人静,外面下着大雨,我突然不舒服,又是吐又是拉肚子,妈妈给我量了体温,40°C!妈妈马上抱起我,冒着雨赶去附*的小诊所,可是小诊所设备不齐全,没有很好的医生。妈妈又抱着我赶往大医院治疗。医生说幸好就诊及时,要不然病情会加重。之后,妈妈也感冒了,大概是上次送我去看病时淋雨淋坏了。我叫妈妈去看病,可妈妈坚持不去,说吃点药过几天就好了。这又是多么无私的母爱啊!

  还有一次,我在上英语课的时候,英语老师组织同学玩游戏,我也不知道自己着了什么迷,一直坐在那里做作业,老师不让我写,我偏写,后来还哭了。最后放学时老师来找我,和我谈了心,让我积极参与游戏。之后,我便将老师说的话牢记在心,到学期结束时,我不仅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还拿到了奖学金。这又是多么感人的师生之情啊!

  爱你的亲人,因为是他们把你拉扯大;爱你的老师,因为是他们教给你知识;爱你的朋友,因为是他们陪你度过童年,让你学会交往;爱你的祖国,因为这是你出身的地方,爱······爱世间的一切,让爱充满整个世界。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3

  我读了《爱的教育》里的一个故事让我知道一个道理。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烧炭工和绅士》讲的是诺比斯和贝蒂吵架。诺比斯见理屈就骂贝蒂的父亲是叫花子,贝蒂听了这句话羞怯极了。到了家就告诉了爸爸,他的爸爸就到学校找老师抱怨,这时诺比斯的爸爸听到有人在说自己的名字就问怎么回事,老师就把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诺比斯的`爸爸非常生气,就把诺比斯叫过来向贝蒂道歉,并向贝蒂的爸爸握手。诺比斯道完歉之后,贝蒂的爸爸往贝蒂背后一推,贝蒂就和诺比斯拥抱了起来。

  这个故事的道理不用说你也应该知道就是不要傲慢、不要瞧不起人。否则会使别人伤心,自己也会受到惩罚。

  我就经历过,有一次我上剑桥,老师把我安排的到了一个同学的旁边,我见他脏就不搭理他,躲他生怕他碰上我。结果我挨了顿骂。从此以后,我再也不瞧不起人了。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4

  寒假里,我读完了《爱的教育》这本书。书里的故事生动有趣、非常感人,描写得也特别精彩,比如“卡隆注视着我,其神情可表达千言万语”等等。

  《爱的教育》主要写了主人利柯和同班同学之间发生的喜怒哀乐,还有触动人心的每月例话。书中出现了很多让人难忘的人物:助人为乐的'卡隆,严谨认真的斯带地,活泼可爱的“小石匠”,坚持不懈的耐利,骄傲自大的诺琵斯,心地善良的“小商人”卡洛斐……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更是让人难以忘怀,比如有人欺负残疾的克洛西,卡隆挺身而出,保护着克洛西,当同学有困难时,卡隆总是热情地帮助他;瘦弱的耐利在一次体育课上勇敢、顽强地爬上了*台的顶端;卡洛斐在打雪球时不小心打到了一位老人的眼睛,他承认了失误,并且为了弥补过失,他把最心爱的邮册送给受伤的老人……

  读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我终于弄懂了一个让我疑惑不解的问题:为什么翻译家夏丏尊爷爷要把书的原名《心》改为《爱的教育》呢?这个问题曾经一直困恼着我,现在我明白了,这本书讲的每一个故事都与爱有关,同学之间的关爱,爸爸妈妈对孩子的爱,孩子对父母的爱,学生对老师的爱,一个人对祖国、对陌生人的爱……每一个爱的故事都深深地打动着我,有时我都被感动地流泪了……夏丏尊爷爷将题目改为《爱的故事》,也是希望我们读到这本书的每一个中国人,都能延续这伟大的爱吧!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5

  当我一口气读完了《爱的教育》这本书时,书中那*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的尽乎完美的爱,令我感动得涕然泪下。

  这部书处处洋溢着的爱国、爱亲、爱师之情,所蕴涵散发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一直向你诉说着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这是一种最真诚的教育,使爱在我们的身边永远存在。

  它让我深深地感动时,也引发了我对“爱”的思考,爱,究竟是什么?读后,使我明白了,爱如空气,每时每刻都在我们的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却不能没有它。

  当我看到小抄写员时,令我十分震惊,事情是这样的:裘里亚是小学四年级学生,12岁了。他是个黑头发、白皮肤、举止文雅的佛罗伦萨少年。他的家境很困难。因为他那在铁路上工作的父亲工资很低,又要养活家人。父亲对他要求很严,因为他是家里最大的孩子,总希望他能成为弟弟、妹妹的榜样。父亲知道他学*很用功,可还是一再督促他要加倍努力,父亲多么希望他能早些毕业找份工作,减少生活中的压力。父亲终于找到了一份抄写的工作,他一日一日地抄着,裘里亚看见父亲这么辛苦,便对父亲说:“父亲,您太累了,让我来帮你抄吧!可父亲却严厉地拒绝了,裘里亚只好走开了书房,忽然,他想到父亲每天夜晚都要去睡觉,何不如在晚上抄呢!晚上,父亲回到了睡室睡觉去了,裘里亚便悄悄地来到了书房,点燃了灯,抄了起来,就这样几天以后,裘里亚出了睡室时,都有黑眼圈,成绩也下降了,爸爸每天打他,可裘里亚觉得这样温暖。终于,父亲明白了,原来裘里亚在夜间帮自己抄写,父亲抱起他说:“儿子,你真好,爸爸以后不打你了。”裘里亚像吃了糖一样甜。多么感人的亲子之爱啊!

  我们要有一颗最真诚的爱心,去爱世界每一人、每一物真心付出,真情无价,让我们记住这样一段话“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6

  【篇一: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我的书架上静静的伫立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我心烦意乱时我总会捧起它认真的阅读,它就是意大利著名作家亚米契斯的经典作品——《爱的教育》。

  小说的主人**利柯是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他记载下的点点滴滴的日记,成为展现成长故事的连环画卷。每一篇都闪耀着爱的火花。这火花绚丽多姿,五彩缤纷:有老师对学生无私的关怀教育;有热血少年对祖国的赤胆忠诚;有朋友间的真诚友谊;有陌生人之间的温暖帮助;有人与人之间的尊重理解……一个个生动的小故事向我们展示了*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虽然故事中的人距离我们上百年,却仿佛就活在我们的身边,让我们感动至深。

  比如书中有个故事叫《伦巴第的小哨兵》,讲的是一位军官让一位少年上树去看看有没有敌人的踪影。于是,少年爬上了树,这时三颗子弹划破了天空的宁静,少年中弹了,少年像断了线的风筝从树了掉了下来。军官赶紧跑过去,用手帕捂住他的伤口,少年的头猛的下沉停止了呼吸。军官如遭电击似的愣在那里。过了几分钟,军官埋葬了少年。我想少年是为国家而死,为了人民而死的。司马迁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少年的死就重于泰山。我们要向他学*,学*他为祖国不怕流血牺牲的精神。

  【篇二: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爱的教育》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令我收益匪浅。

  我觉得安利科是个孝顺的孩子,也是个善良的孩子。他天真、活泼、好动,在他生活中有许多关怀他的好朋友,时常鼓励他,安慰他,所以他才可以顺利成长,也可以从中获取经验。

  给我记忆最深的是二年级的学生罗贝蒂,他为了保护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朱利奥不被马车撞到,自己却来不及躲开,被马车把脚骨压碎了,经后只能靠拐杖行走了。在我们的生活中,帮助别人的同学是有的,但像他这样了为保护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同学,我们就不一定有幸遇到了。

  看到这一个故事,令我想到了报纸上的一则报道:一位九十多岁的老太太倒在人行道上。20分钟里,竟没有一个路人上前搀扶。等到120急救车赶到时,老太太已经去世约20分钟了。同样是两个值得帮助的人,但是遇到的结果却完全不同,一个得到了别人舍命相救,一个去世了很久才被人发现。这些行人跟舍身救人的罗贝蒂简直是差之千里。

  正是因为安利科身边有这么多善良的伙伴,他才可以明白这个世界处处充满爱。这让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意义,让我体会到什么是同学之间无法摧毁的友谊,什么是师生之间无微不至的关怀,什么是父母永无止境的爱!我相信如果有了这些品质,知道了什么是真、善、美的人,一定是世界上生活的最美好的人!

  【篇三: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爱的教育》这本书采用日记的写作方法,讲述了一个叫恩利柯的小男孩的成长故事,我最喜欢的是每月故事——撒丁岛的鼓手。

  它讲的是意大利1848年7月24日古斯托战役的第一天,一个步兵兵团的团长被派到一个高地去占领一个小房子,可是,他们遭到了敌人的猛烈攻击,于是,他们派一个14岁的小鼓手去送请援兵的纸条,小鼓手下到房子底下,去请援兵,可是敌人发现他了,他的腿中弹了,但他还是把纸条送到了。援军把敌人打败了,让他去送纸条的上尉也负伤了,他俩在军医处相遇了,令上尉惊讶的是,小鼓手的一条腿没了,上尉说:“我只是个上尉,而你是个英雄!”

  他虽然只不过是个*凡无奇的鼓手,却勇敢地拯救了六十多人的生命。敌军罪恶的子弹击中了他,由于失血过多,他脸色苍白,身体极度虚弱,但是仍然坚持完成了任务。战友得救了,他却失去了一条左腿……看到这里,一股从未有过的敬仰之情从我心底升起。的确,小鼓手的确是个英雄!

  虽然他是意大利人,但是,他的这种精神是所有国家、所有地区,所有的人都应该学*的精神,那就是:爱国,把国家、人民的利益置于第一位!虽然现在是和*年代,但是,认真读书,提高素质,培养情操,增强爱心,长大以后对国家和人民多做一些有益的事,这也是一种爱国的方式。

  【篇四: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爱是什么?爱像空气,无时不刻包围着我们。我们伸出手指,阳光穿梭在我们的手指中。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关于爱的书籍——《爱的教育》。

  这本书的作者是意大利著名作家亚米契斯,它主要讲了安利柯升入四年级,从开学以来写了大约100多篇在他身边发生的一些关于爱、关于感恩的事情。它里边有悲伤的、高兴的、催人泪下的、发人深省的……但我最难忘的还是那两篇,分别是《灾难》和《耐利的保护者》。

  《灾难》主要是说:在上学的路上,一位一年级学生忽然离开了母亲的手,倒在了街上,一辆街车驶来,这一幕正好被洛佩谛看到,他大胆的跳了过去,把小学生救但他的腿却被街车扎伤。这件事,虽然自己没有经历过,但他却让我久久难忘,他为了救一个一年级学生不惜让自己受伤,他那种为人的.精神让我敬佩。

  《耐利的保护者》主要讲了弱小的耐利学*很好,但同学们却不是很尊重他,有一天,他又被捉弄了,他却不反抗,这一次卡隆跳了出来,保护耐利,勿兰谛不怕,他尝到了卡隆的老拳,后来,再也没有人敢欺辱耐利了,卡隆也很尊重耐利,他们成了一对很好的朋友。卡隆他非常的侠肝义胆,我知道了爱是相互的,这样的爱令人感动。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对父母的爱,对教师的爱,对同学的爱是做人的根本,有用一颗宽容的、真诚的、进取的、善良的心去爱祖国,爱家长,爱同学,爱护弱者。

  【篇五: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爱的教育》它主要讲: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安利柯在父母慈爱的教导下,通过自己的眼睛,看到别人的优点。小主人公极富有同情心,喜欢帮助他人,是一个极富有上进心的不可多得的少年,作者用日记的形式把家庭、社会、学校都建立在情感的基础上,都建立在爱的基础上。

  这本书充满了儿童情趣的幽默语和十九世纪意大利引入胜的*俗风尚,描写了发生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上的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

  这本书是一部流伟世界各地的名着,它是以日记方式来写的,每篇的篇幅不长,但都有一个感人的故事。

  《伦巴底的小哨兵》是一则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故事,故事讲述了一位流浪的小男孩给一支骑兵小队当哨兵,为了看清楚敌军的情况,他不顾危险,勇敢地爬上树梢,最后为祖国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故事宣扬了普通的人对祖国的热爱之心,从故事中,我感受到了勇敢和忠诚,感受到了拳拳的赤子之心。《爱国》是一篇爸爸写给恩里科文章,爸爸在恩里科听了一个爱国故事以后,用这个故事的内容教育、启发恩里科。

  《爱的教育》一书让我受益匪浅:只要那个人是疼你的,是关心你的,是帮助过你的,那就是爱你的,无论何时何地,你都应该将他们挂在心上。这又让我想起了《感恩的心》里的一句歌词: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作我自己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7

  深秋的阳光慵懒地照进我的房间,在小书桌上留下了一方天地,空气里有午后暖意。我静静地合上了书,这本令人回味无穷的书—《爱的教育》,它以自身独有的魅力感染者每一位品读的读者……

  我陡然能体味到朱熹伯伯《观书有感》的深意了,《爱的教育》恰似一泓清泉,在浊流之中,以每一文、每一字句洗?m读者的心灵。是的。它没有过多华丽的语句去修饰,可是,字里行间无处不洋溢着一股温情。说实话,有时读着读着,一向不爱哭的我,调皮的泪水会在眼眶里转悠转悠;但更多时候,读到动情处我会情不自禁的咧开了嘴笑,或许—这,就是“爱”的魅力吧……

  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的该是朱利亚和他的父亲了吧。朱利亚的家庭很贫困,父亲利用晚上的时间抄写签条,以补家用。朱利亚心疼父亲如此辛苦劳累,就在晚上12点趁父亲睡觉的时候偷偷爬起来抄写签条,这是他的成绩因此下降。父亲不知实情,反而责骂朱利亚甚至不管他了,可朱利亚并没有因此中断抄写。直到有一天晚上,父亲终于发现了实情,父亲悔恨交加,最终他们恢复了父子深厚的情谊。其实,只要你用心去体味 ,你会了解—那就是一种叫做“爱”的滋味,深沉而隐秘的,就像是涓涓细水长流……

  其实,“无论穷人还是富人,只要有一颗淳朴的爱心,都会有最富的时候。”不是吗?

  早就记不得从哪本书上记来的一句话,可这句话却使我久久难以忘怀:“如果父母的爱能理解我们,我们的爱也能够理解父母,那么这两种爱便可以融汇成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最宝贵的也是最美好最恒久的财富。”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8

  在我的书架上,各种各样的书都有,可最令我感动的就是《爱的教育》,这是一本诠释爱的书。

  《爱的教育》的作者是亚米契斯,他以日记题写了意大利的四年级小学生安利柯的一学年的经历,描写了发生在学校,班级,和家里的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父母对女儿的一片挚爱之心和殷殷相盼,师生、朋友、同学之间的爱和友谊,对祖国神圣的爱,无不留溢于纸上,动人心魄。直到最后安利柯转学了,大家的十分难过,我也为此感动的心酸酸的。

  爱,是无边无际的;爱就在你的身旁。请瞧:春天的光照耀着你;夏天的绿叶遮蔽着你;秋天的风清爽着你;冬天的雪欢快着你。这难道不是爱吗?这难道不是已经爱充满人间了吗?

  正如罗兰所说的:爱是什么的火焰,没有它,一切都将变成黑暗。还有彭莎尔所说的:爱别人,也被别人爱,这就是一切,这就是宇宙的法则,为了爱,我们才存在,有爱慰藉的人,无惧任何事,任何人。

  看了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爱,也让我认识到了爱,只有关爱他人,才能得到他人的关爱。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9

  前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爱的教育》。书中主要讲的是培养我们爱的精神,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让我们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第一节讲的是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故事。小主人**利科新学年换了一个新老师,他开始很失望,一点不喜欢这个表情非常冷漠的男老师,直到有一次,有个学生脸上生了红痘,老师赶紧停止听写,来看他的脸,又摸他的'额头,还小声的询问。安利科终于发现新老师是一个非常热爱学生的人,而且把学生当作亲人来看待,从此他改变了对新老师的看法。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自己刚上二年级的时候,新来的数学老师非常厉害,又特别的严肃,我别提多害怕了,觉得老师的眼神好恐怖啊,仿佛可以洞穿我心里的一切小秘密。

  说恐怖这个词即使有点过分,不过我是真害怕呀!每一次看她的眼睛就象被针刺一下。后来一次测验,同学们有了错题,老师却特别的有耐心,一个一个的给讲解,我突然觉得老师特别的亲切,即使她现在也经常说我,但是我的许老师告诉过我忠言逆耳利于行这句话后,我越来越喜欢自己的数学老师了。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10

  这个假期我一口气读完了《爱的教育》这本书。书中一个个小故事,很*凡很质朴,但却非常真实,其中蕴含的浓浓的爱,更是激荡于胸,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这本书以一个意大利小学生安利柯写日记的形式,记录了发生在他小学四年级期间的一个个小故事。它以“爱”为主题,抒发了对祖国的爱,对父母的爱,对恩师的爱,对同学的爱,对穷苦人民的爱……总而言之,这本书教会了我们怎样去爱别人。

  故事里有善良高尚的卡隆,总是挺身而出帮助弱小者;有聪明懂事的德罗西,他学*优秀,却从不骄傲;有勤奋好学的斯代地,他不善言辞,却毅力非凡;有可亲可爱,慈爱温和的新老师;还有热切爱着小主人公,并给予他指引的爸爸妈妈……这里洋溢着浓郁的`亲子之情,师生之情,同学之情,还有小小少年的爱国之心,小主人公在爱的氛围中渐渐成长起来。

  读《爱的教育》就是在爱的海洋中畅游。我希望大家都来读读这本书。我也希望把我的爱献给爸爸妈妈,老师同学,让大家都学会爱别人,传递爱,让大家都能感受到爱的温暖!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11

  今天吕老师让我们写关于爱的故事,我想来想去,写爱的教育吧。这本书中有许多动人的故事,让我给讲两个故事吧!

  每个故事都有爱。接下来给你讲两个故事――父子情深和陪护“爸爸”。

  父子情深讲的是一个小学中年级的学生――朱里奥。朱里奥的爸爸非常辛苦,他的爸爸要养活全家人,很不容易。他的爸爸不仅干正常的公事,还联系公文来抄写,经常抄到深夜12点。朱里奥的父亲写字大大方方,可是500张公文才有3里拉。“好辛苦啊”我自言自语地说。朱里奥看见爸爸很辛苦,就请求帮爸爸抄写,却被爸爸拒绝了。

  朱里奥知道爸爸抄到12点才睡。父亲入睡后,朱里奥悄悄下床,来到父亲的书房,模仿父亲的笔记抄写,字条已有160条了,可以换1里拉了,他高兴极了。回到了房间里。他一连写了好几夜,父亲都没发现。有一天,朱里奥心烦意乱,碰掉了一本书,他非常害怕,直到没有声音,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可这是父亲已经站在他背后了,他的父亲看了一下朱里奥,突然恍然大悟。他的父亲把朱里奥带到他母亲面前,父亲把经过对他的母亲说了,母亲的眼泪夺眶而出。朱里奥一连熟睡了几个小时,当他睁开眼时,看见爸爸在他旁边睡着。这是朱里奥这几个月来第一次睡的这样安稳、香甜。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12

  我在前天下午刚拿到这本书,对了差点忘了告诉你们和她一起回到我们家的还有童年,小英雄雨来,她的几个小伙伴呢!不过我先拿起的是爱的教育,可能是因为我个人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我比较喜欢读故事吧!

  我刚拿到这本书就先看见了书皮上印着写这本书作者的简介,他的名字叫做亚米契斯,是意大利人(1846-1908),是一位多产作家,是意大利民族复兴运动时期的爱国志士等。

  第一篇的标题是开学的第一天,写了作者,过完了三个月如梦一般的假期,迎来了新的学期四年级,写他和他的妈妈来学校注册,在去注册的路上遇见了他以前的地老师和同学和我们一样会想象自己的新同学和新老师长什么样?或是以前和自己一班的好学生还是第一名吗?也会回想到自己一前的老师。当然也回想起既然要上学就一定会想到:今天才第一天,还有九个多月呢。多少作业呀。多少考试呀。多少劳累呀。也就感觉到“学校”这个词也就不像以前那样美好了。

  我读完这个故事开头的第一篇后觉得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非常可爱,天真,充满了童趣!还非常有礼貌!也让我想起我的开学第一天,不过我的开学第一天更多的是对老师和同学的思念。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13

  《爱的教育》是一本博爱的小说,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充满了爱,细细品读之后,我感到爱无处不在。在我们的生活中、玩耍中、学*中处处有爱,只要我们用心体会。

  在“受伤的工人”中,我看见了父子情。从“他被吓得面无血色”写出了小泥瓦匠对父亲的担忧。从“你还笑,一个大胡子一巴掌把弗兰蒂的帽子打掉了”写出了大家对泥瓦匠的关心。

  在“病中的教师”中,我体会到了师生情。从“墙上挂的照片”写出了教师爱学生,尽管学生那么调皮,在教师眼里都是好孩子。

  在“争吵”中,我看见了朋友之谊。从柯莱蒂微笑着拨开尺子,温和的对我说:“不,恩里科,让我们像以前一样做好朋友吧!”从这句话我感到了柯莱蒂对恩里科的友谊。

  在“我的姐姐”里,我感悟到了姐弟之情。从姐姐照顾生病的我,为我去挣面包、挣学费,看出姐姐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

  《爱的教育》一听就是一本好书,一看就明白里面都是充满爱的故事,让我们一齐享受爱吧。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14

  同学们,第十届书香班级为我们开启了“名著阅读之旅”。名著就是“具有推崇价值的有名的作品”,这些经典名著的价值在于精彩的语言,在于动人的故事,在于丰富的人物,在于深刻的主题。这些名著往往能扣动我们的心扉,获得心灵的滋润。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一本已经出版一个多世纪,被翻译成一百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国广为流传的名著――《爱的教育》。

  【内容简介】

  《爱的教育》是一部献给九岁到十三岁小学生的书,由亚米契斯呕心沥血耗时*XX年完成的。在这部作品中作者以一个四年级小学生的名义,通过日记体的形势,讲述了很多发生在学校、班级和家庭里的小故事。

  【阅读建议】

  阅读这本书,你首先被书中曲折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你不妨潜心体味书中蕴含着的丰富的思想感情和人生经验。

  1.精彩的故事情节

  这本书中的日记以安利柯的学*和生活为主要内容,在学校有可爱的老师和同学,在家中有亲切的父母和姐妹,安利柯的生活中每天发生着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事情,所不同的'是安利柯有着一颗纯真质朴、乐于助人的美好心灵,他的描述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温馨动人的世界。

  其次,安利柯每个月收到的一、两篇父亲或母亲的留言,他们纠正安利柯的过失教导安利柯要惜福感恩,如:“我在窗口望着你,你碰到一位妇人。……遇见老人或乞丐,抱着小孩的妇人,……一定要亲切地让路给他们。”要帮助他人:“有一个抱着瘦小苍白的小孩的女乞丐向你讨钱,而你却什么都没给他就走开了。”要尊敬师长:“老师的名字是世界上最珍贵、最值得怀慕的名字。”还有一篇姐姐雪儿写给安利柯的信。许多优秀的品德就是在这些生活的旁枝末节上建立起来的,这些促使安利柯不断的反思自己的言行,也使我们这些读者反观自己,心生惭愧。

  而每月故事是本书的另一个重点,每个月老师讲一篇杰出少年的故事,由大家记录下来作为榜样。《爱国少年者》讲述了流浪少年即使穷途潦倒,也不肯收受说自己国家坏话者的施舍。《少年笔耕》描写了懂事的贫苦少年叙利亚为了帮父亲多赚点钱,瞒着父亲在半夜爬起来抄写文件,以至成绩退步令父亲失望个人遭到斥责,虽有委屈但不抱怨的令人无比感动的故事。“六千英里寻母”讲述了热那亚少年玛尔可历尽千辛万苦寻找到国外打工的母亲,由于它的矢志不渝才救活了危病中的母亲。这些故事篇篇都是令人热泪盈眶的精彩人生,是我们学*的典范。

  2.丰富的人物形象

  ⑴不同的教师形象。这本书以学校教育为背景,因此,介绍了学校各种不同形象的老师。安利柯最难忘的是一、二年级的女老师,她全心全意地、毫无保留地教导学生,就连假日也总是带学生参观展览,但终因操劳过度而病逝,令人感动。他也非常怀念三年级慈祥又和蔼的红发老师。升入四年级之后,他慢慢发现新老师严肃的背后是一如关心与责任。而高大和善又威仪的校长呢,留着白须、穿着黑袍,他每天最早到校,最后才离开,他的儿子不幸在战斗中死亡,但他默默忍受了丧子之痛,把整个身心都投入到了管理学校和教育学生的工作中……

  ⑵亲密的同窗好友

  在学校安利柯最亲*的是他的同学们,他的同学遍布各种不同的社会阶层,每个人都有着各种不同的个性与人格。舍己救人却不幸被车子压伤变成跛子的洛佩蒂;身材高大的卡隆,是正义的代言人,总是行侠仗义、保护弱小;考试总考第一名,学*刻苦勤奋的代洛西;乐观进取的可莱蒂,服侍生病的母亲,毫无怨言;父亲因犯案进了牢狱,家境极为不幸、非常穷苦的克洛西;经常被酒醉的铁匠父亲打伤,却从不抱怨的泼来可西……

  ⑶永恒的文章主题

  《爱的教育》这本书,主题就表现在一个“爱”字上。书中每一个章节,都把“爱”表现的真切动人,淋漓尽致,大至对国家、对社会、对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至亲子情、朋友情……纯真无邪的“小我”之爱,处处扣人心弦,时时引人入胜,感人肺腑。它教会我们用一颗宽容的、真诚的、进取的、善良的心去爱国、爱家长、爱老师、爱同学、爱弱小。让我们用心阅读,在爱中受到了教育吧,相信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15

  书,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之一,谁的家中都有许许多多的书。在书的海洋中,有数不胜数的好书,其中《爱的教育》就算一本,很值得一看,尤其是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这本书更值得我们去读,去学*。

  《爱的教育》的作者是意大利亚米契斯,他创作了许多反映教育教学的作品。全书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主人**利柯学年日记(包括作者所见的发生在家庭、学校、社会上的各式各样的小故事以及作者

  安利柯的真实感受);他的父母亲及他的姐姐在他日记上所写下的劝诫性、启发性的文字;10则老师每月在课堂上宣读的精彩、感人的小故事(每月例话)。《爱的教育》的特色是以孩子的眼光去观察周围的事物,描述了学校孜孜不倦的老师们如何关爱学生们的学*和启发学生们的心灵;描述家庭中父母亲对子女心灵成长的引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描述可爱单纯的小学生如何在学*和生活的相处中彼此照顾、彼此鼓舞,相互学*、相互帮助。书中表露了家庭、学校到整个社会,都在努力营造一种良好的环境,培养和塑造儿童爱国爱民爱生活的感情。对于教育来说,除了知识的传承书中还强调了教育所具有的更大的意义,那就是对受教育者心灵的启发和开导。

  在《爱的教育》里,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名义,通过日记本的形式,讲述了生活中一些通俗易懂的小故事,将“爱的教育 ”融入这些故事,用以培养年轻一代的思想情操。其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好强心”这篇日记。这篇日记讲了一个驼背孩子那格,在一次体育课上,大家都在“爬秆”这个项目上取得了及格以上的成绩,那格的母亲因儿子驼背而向体育老师说明,那格身体不便,不宜爬秆,而那格不愿让别人看不起自己,毅然向高达5米的竖杆发起冲击,最终,他没有靠别人的帮助,奋力地爬上了竖杆,取得了优秀的好成绩。然而,在他下杆时竟然晕倒了,这是因为他的好强心给了他力量,使他爬上了杆顶,但因他体格弱小,实在坚持不住,才会导致他累晕在杆上,我被他执著、坚持不懈的精神而感动,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亚米契斯所倡导的爱的教育,包括热爱学*、热爱劳动、热爱祖国、同情弱小、乐于助人、尊师爱生、体贴父母等人类美好的精神和情感。

  这些小故事,通过孩子叙事的形式表述出来,让人感觉特别熟悉与亲切感人,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这些日记形式的故事一篇篇都不是很长,都是孩子在读书期间每天发生的有趣,有意义的事,孩子只是很简单的将这些学*过程,教育过程如实地记叙着,但越是简单的东西越是可以表达很多的内涵。因为我们读者看到小学生将他眼中的老师的教育方法,老师对学生的爱、关心,对学生的帮助,以及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友爱的情感用一些记叙性的文章记录下来,将一些简单的情感表达其中,小学生虽小,但却能深刻感受到老师“爱的教育”感受好与坏,感受爱与憎恶,这一切复杂的`感受通过这一篇篇日记表达出来,传达给我们读者,引起我们读者的一些思考,让我们读者能切身体会“爱的教育”,感受“童言无忌”。

  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常常思考这样一个问题:爱的教育并非易事,我们教师应该怎样去爱学生?怎样充分运用爱的教育“法宝”?我认为:

  第一、老师对成绩低下学生要有一颗无私的爱心和善心。因为我们的成绩低下的学生,由于进入民办院校,一些人瞧不起他们,更不用说关心爱护他们,理解尊重他们了。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孩子,当作朋友。对成绩低下学生的同情和理解,是爱他们的重要表现。我对那些因学*智力特别差的成绩低下学生总是给于特别的关心爱护;对那些违犯纪律而抬不起头、受到责罚而陷入孤立的学生给予同情;对那些因失败产生心理挫折的学生给予同情;对那些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感到低人一等的学生给予同情。我们的教育学首先是人学;而教育者首先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对学生没有同情心,决不是一个真正的教育者。所以,我认为,教师更应该对成绩低下学生富有同情心和爱心,这是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在生活细节上关心爱护成绩低下学生。关怀学生是教师的教育素养和责任心的具体表现。我们要关怀我们的学生,这关怀不止局限于对学生物质生活和身体健康的关心,更重要的是关怀学生的内心世界和学生的未来。我们用要心灵来认识自己的学生,感受他们的需要、了解他们的动机、体会他们的欢乐和忧愁、理解他们的兴趣和爱好。而《爱的教育》正是老师把对学生的爱与关心体现在教育教学中的点滴小事情上,才对学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看了这本书,对我影响最大的就是:我能够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在学*上、生活上关心照顾每一个成绩低下学生,让他们从中感受到老师的关心与爱护,从而激起他们刻苦学*,自立自强的精神。在我曾经执教过学生里,有一个非常调皮的成绩低下学生,父母对他的一切很淡漠,甚至不管不问的。这个孩子从小仇视一切,无论是谁和他说话,他都不理睬。以前我对他的教育只是严厉的批评,他很少服从老师的教育。但是,我的一个很*常的爱的举动却改变了他。他上课不再故意捣乱,学*肯努力了,成绩逐渐上升。这让我深刻地感悟到:从前我的严厉批评,我的多次说服教育,都没有改变他的行为,都没有使他转变,而仅仅是老师一次爱的行动,却彻底地改变了一个学生,可见,教师在生活中实际的、真心的去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却让一个差生迅速转变。《爱的教育》这本书,它对教育的影响很大,是改变教育方式的指南。

  第三、尊重信任每个一个成绩低下学生是教育好他们的关键。尊重学生是教师热爱学生的具体表现。尊重包括对学生人格的尊重和对学生自尊心的保护,二者是一致的。自尊心是学生心灵中最敏感的角落,是他们在学校中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重要内驱力和主要的精神支柱。心理学研究认为自尊心是人的一种自我意识的表现,是人们对自己在集体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一种认识和评价。因此,我们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时候必须不折不扣地做到尊重学生,特别是在对犯了错误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时候,可以用严厉的语气和措辞指出他的错误、指出他的缺点和不足、指出他的行为所造成的不良甚至是很坏的影响,但不能对学生讽刺、挖苦来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侮辱学生的人格。回顾我的教学过程,有过多少次对学生的批评教育,那是数也数不清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每次我都十分注意自己的用词并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失言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即使是批评也是在肯定学生优点的前提下客观地指出他的不足。

  爱自己的亲人是应该的,也是容易的,但如果一个人只懂得爱自己的家人,除了家人之外的人一概不爱,那他就是一个可悲的人,他并不真正明白爱。然而又有多少人真的去感受去学*那种爱呢?! 我认为这本书虽然讲的是情感教育,却洋溢着对生活,对大自然的热爱,充满乐观向上的精神。在阅读时好似把我带入了广阔的社会中去,它真是让我懂得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每个故事都讲述了那些朋友的友谊和宁肯牺牲自己的高贵品质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儿童。爱可以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

  所以在《爱的教育》一书中,也有老师尊敬学生的事情,学生用充满感情的语言表述了对老师的难忘和喜爱。我在教育中,时刻注意告诫自己:不要以为成绩低下学生智力低下,在某些人的眼里随便讽刺挖苦他们;不要以为他们没有自尊心而随意地批评他们,而要时刻注意保护他们的自尊心,培养他们的自尊心,让他们在一个和谐*等的教育氛围中健康成长。

  世上有一部永远写不完的书,那便是爱。是呀,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份纯洁的爱,爱是无私的,爱是博大的,只有生活在爱的海洋里,才会享受爱。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16

  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爱”吗?,如果你对这个问题还感到很陌生的话,那么就请你读一读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吧!

  这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洛马格那的血》。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杂货店的孩子,由于赌博输了钱被奶奶发现了,奶奶语重心长地教导了他,并诉说了如何艰辛地将他抚养**。孩子虽然嘴上没说,心里早已被打动。正在此时,一场噩梦降临,两个强盗闯入家中,一个用刀威胁老人,另一个抢了钱,正当他们离开时,老人认出了其中一个,那强盗立即要**灭口,一刀向老人刺去,孩子舍身护住了老人,自己却被刺中。强盗逃走后,孩子不顾自己的伤,还安慰着老人,最后因失血过多而永远地告别了这个世界。

  读了《爱的教育》使我感受到一种纯真的友情,博爱的亲情。无私的师生之情。这些都是人间最美的情感。亚米契斯以一个小学生的名义,通过日记的形式,讲述了他在学校、校外的所见所闻,并且写成一个个很小的故事。让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份情感。充满爱心、献身教育事业的老师;对孩子关怀备至、拳拳之心的父母;清纯善良、活泼可爱、见义勇为、心灵高尚的小学生,还有那使安利柯永生难忘的小学校园生活。它会让你感动,让你读起来就好象在充满爱的海洋里翱翔。

  爱的力量是伟大的。阳光之爱可以熔化冰雪,春风之爱可以萌发草木,雨露之爱可以滋润禾苗……爱是无处不在的!这就是“爱”真正的含义

  让世界充满爱,这就是我们梦想的天堂!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17

  读完了《爱的教育》后,给我的第一感触,那就是——爱。

  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日记来透视日常生活中的学校和家庭关系,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以及父母,兄弟姐妹间的天伦之爱。

  《爱的教育》文字虽然简单朴实,所描写的也是极为*凡的人物。但是,其中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令人感动不已。

  这本《爱的教育》我是一口气读完的,虽然我没有流泪,可是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是那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乎完美的亲子之爱,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爱的教育》告诉我们: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爱”是我们每个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字,有时候,我们也常会忽略周围的爱,这些往往都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没有细细地加以体会。如果你加以体会,你会感觉到:人生,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东西啊!如果人生是一场戏,我觉得应该给这些*凡而又难忘的瞬间一个特写。尽管我知道时间不会给我多余胶卷,这些瞬间也许只会成为我们心中无足轻重的片段,被时间剪掉,永远只是我们波澜壮阔的人生历程中的一朵小小的花。但,我仍愿意用自己的心去迎接幸福。《爱的教育》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首先《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它的力量究竟有多大?带着这个问题,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长途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这一切的一切,使人读之,犹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在这当中,我找到了答案,虽然并不像想象的那样特殊,但让人觉得很温暖。爱比珍珠更宝贵,比糖果更甜蜜,比水晶更晶莹,比群星更璀璨。爱是一种感觉,是一种令人快乐,人人都想要而又用金钱买不到的感觉。爱能够将心中的恨化为勇气,它使你微笑地面对生活,使你倔强地反抗命运。它是还魂的仙草,给罪人新生,它是慈爱的母亲,唤浪子回头,它既是一种获得,又是一种牺牲。但,一分耕耘 一分收获,命运不会让你白白付出,它会用人间最珍贵的爱来回报你。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为它无影无形,所以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成为了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如亲子之爱,如此*凡,但很多人都无法感觉到。《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身上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面对现在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了《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世界上最大的幸福就是坚信有人爱我们。”其实,如果我们能够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我们周围的一切,一定会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居然有那么多人疼我们、爱我们、帮助我们。当你能够感受那份极为普通的爱的时候,相信你一定不会吝惜付出你的爱心给一些需要帮助的人。不是吗?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希望工程……

  我感激上帝,谢谢他将我变**类,这样我才有机会,体验爱的生活。朋友们:请你带着一颗圣洁的爱心,投入到全世界中。你会发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18

  一场漂洒的雨过后,阳光带着清新的空气飞来。我从抽屉中翻出“六一”儿童节妈妈送给我的一本书,书名是《爱的教育》。

  翻开书,扉页上写有两行字:学会感恩――妈妈。

  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

  这是一本从四年级学生埃瑞克的角度来记叙他所发生的事情,并写到日记本上。书是一个个小故事串连在一起的,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名叫《小抄写员》的故事。

  叙利奥的父亲是铁路工人,为了养活一大家子人,他帮杂志社抄写。叙利奥不忍心看父亲辛苦,便在父亲停笔后,晚上帮父亲抄写。但是因为睡眠不足,一天晚上,竟然趴在作业本上睡着了。父亲严厉批评了他,他想说出来真相却忍住了。可是每天晚上抄写已成为了*惯,那天晚上,叙利奥又起来了,不小心碰倒了一本书,心中紧张,生怕惊动父亲,但是他没有想到父亲已站在了背后了,父亲明白了一切,父子俩紧紧抱在了一起。

  父子间的感情是宽广博大的。“一个人爱别人,同时也被另一个人爱时,那么这个人是最幸福的” 。难道不是吗?叙利奥爱自己的父亲,竟忍受委屈。他把一切埋在心底,因为他爱爸爸,爸爸也爱他。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想到了生活中的一些事例:

  每当妈妈叫我洗一下碗,扫一下地时,我都是极不情愿的,经常要妈妈用一些东西“贿赂”我。“拿人的钱嘴短”,我拿了妈妈的东西,又不好意思不为她分担家务活,但**活时总会假装带着一副极尽全力的样子,来骗取妈妈对我的信任。有时尽管妈妈贿赂我,我也不去做某件事,所以经常会让妈妈生气。

  我被叙利奥关心父母、孝敬父母、体贴父母、勇于分担家庭责任的精神打动了。在当今社会,我们这些独生子女受到父母的百般呵护,各个都是“小皇帝”“小公主”,总是会抓住父母对我们的万般溺爱,进行攻击,父母们就无可柰何了。

  这本书是一本好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要把书中的精神永远保留在我们心中。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19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帮助希望工程……虽然如同空气般的爱有时会被“污染”,“稀释”,甚至“消失”,所以希望更多的人去感受一下朴实语言中深厚的爱,我想这部好小说将会把这种美好的感受带给更多更多的人。

 

  爱的教育的读书笔记 20

  书中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也有的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的出身、性格虽然不同,但他们身上却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祖国意大利深深的爱和对亲友的真挚。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

  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 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会因为有对新东西的感悟而充实。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不管它将持续多久。这就是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

  读《爱的教育》,我走入恩里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爱的教育》,我是一口气读完的,虽然我没有流泪,可是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似乎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在诉说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首先《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个思考,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使人读之,尤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恩里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之外,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同样让我这个外国读者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恩里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帮助希望工程…… 虽然如同空气般的爱有时会被"污染","稀释",甚至"消失",所以希望更多的人去感受一下朴实语言中深厚的爱,我想这部好小说将会把这种美好的感受带给更多更多的人。

  其中有一章是写一个清扫烟筒的小孩把清扫烟筒赚来的三十个铜币弄丢了,回不了家,于是路过的同学都用自己的钱币来帮助他,没有带钱的同学就把自己的鲜花赠送给他。我觉得这一段写的最感人,因为我们自己*时遇到困难时总想获得帮助,而我们*时遇到有困难的人时也应该尽力而为地帮助他,而被你帮助的人又会再帮别人,爱就这样传递了下去。相信那个清扫烟筒的小孩以后也会再帮别人。


读书笔记实用二十篇(扩展5)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实用二十篇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1

  《儒林外史》是我国杰出的讽刺小说,作者吴敬梓以夸张辛辣的手法描写了不同层次的'知识分子的不同心态,展现了中国封建社会制度下,文人穷极一生只为模仿八股文,以便考中飞黄腾达,除此之外什么也不知道的愚昧心理。

  作者吴敬梓出自书香世家,本来是极其相信科举制的,但死板木讷的八股文和族兄好友的经历让他渐渐失望,原来所谓的科举制只是帮助读书人构建自己的关系网,腐败不堪,到了晚年,吴敬梓从绝望走向清醒,写出了《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通过辛辣的讽刺,以笔为刀,刻画了一系列丑恶的人物。如范进,从黑发垂髫到花甲之年考了二十余次仍然不中,终于他中举了,却又因为过度兴奋“痰迷心窍”发疯,丑态百出。如匡超人,他原来孝顺勤快,是个继承了中华传统美德的淳朴青年,但在疯狂追逐名利富贵的世风和腐朽科举制度的荼毒下,他追名逐利,卖友求荣,忘恩负义,甚至停妻再娶,渐渐从一个老实淳朴的青年变成不择手段的势利小人。

  但在讽刺之余,吴敬梓还包含了对灰暗社会的期望,如开篇描写的王冕,他淡泊名利,追求高洁傲岸的情操,官府让他当官,他却躲了起来,不为功名利禄所动。再比如“散尽千金付之一笑”的杜少卿,他轻财仗义,不满八股取士制度,不愿受封建礼教的约束。

  科举制从隋朝开始,唐代发展到巅峰,到明清时渐渐衰落,最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科举制是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的一部分,它培育维系了传统文化,推动了教育的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人才,但随着时间的流逝,科举制的弊端显现了出来,到明清时期,科举制已经成为文化发展的桎梏,变为扼**才的工具。

  《儒林外传》里的封建社会的科举制荼毒着文人的心灵,而现代的应试教育又何尝不是呢?

  “这个星期的作文是《让我最感动的一件事》。”全班一片哀嚎,我咬着笔头苦恼不已,上次我已经写了妈妈送我去医院,上上次我写了下雨天时同桌和我一起撑伞,上上上次是成绩不好老师鼓励我,这回我该写些什么呢?“这个题目都出了多少次了?老师也不出些别的,我直接上网抄算了。”同桌抱怨道。我默默叹气,不语。“今天我们来上《古诗三首》,大家一定要背好,考试肯定会考的。”一听见“背”我就烦了,干巴巴的古诗意思更让我无心听下去。写作文是为了考试,学古诗也是为了考试,那么读书又是为了什么?

  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学校教育的教学方式和教学评价往往存在着弊端,而现在的中国教育界还处于转型阶段,一方面,应试教育抑制了学生的天性和潜力;另一方面,素质教育不一定能得高分考上名牌大学,教育界也分成了两派争论不休。而在我看来,现在我们要做的不是争吵,要是要在两者之间找到*衡点,取长补短,让“教改”的春风吹遍中国的每个角落,不让“吃人”的封建制度再次出现!

  “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让我们以史为鉴,不故作目傲清高,也不随波逐流,有自己的想法和意识,明白读书的目的和意义,最终成为自己理想的样子。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2

  花了一周左右时间终于把《儒林外史》重读了一遍,书中情节比《红楼梦》更家常琐碎,也无核心事件和核心人物贯穿,中间科场术语和套话很不少,有些章节(主要在三十回以后)读起来较为枯燥乏味。幸亏此书有意无意提到茶的地方甚多,我才得以有动力把书啃完。

  据我的经验,作家有什么偏好,总会不知觉地在其作品中流露出来,如金庸先生喜好佛学,所以他的武侠小说涉及佛教之处无论深度还是广度要远胜于其他武侠名家;紫式部精通汉学,所以在《源氏物语》中动辄引用《史记》的典故和《白氏长庆集》中的名句,令人叹为观止。

  显而易见,吴敬梓在写那些追名逐利之徒、虚与委蛇之辈时下笔是非常狠辣的,尤其是写他们的装腔作势被别人撞破或揭露之后的那种尴尬狼狈,丝毫不留情面。可是作者在写到饮茶时,笔触却突然变得温情和诗意,在提到江南的富庶与繁华时,更是要浓墨重彩地提及茶的,甚至将其作为殿军:“水满的时候,画船箫鼓,昼夜不绝。城里城外,琳宫梵宇,碧瓦朱甍,在六朝时是四百八十寺,到如今,何止四千八百寺!大街小巷,合共起来,大小酒楼有六七百座,茶社有一千余处。不论你走到一个僻巷里面,总有一个地方悬着灯笼卖茶,插着时鲜花朵,烹着上好的雨水,茶社里坐满了吃茶的人。”这样的好文字,让人有种读《梦粱录》和《东京梦华录》的错觉。在吴敬梓看来,遍地都有好茶喝的城市才算天堂。

  里面的各种风流“名士”、衣冠君子,甚至贩夫走卒戏子,会面时是一定要吃茶的,遇到条件好有讲究的人家,佐茶的那些精致茶点吴敬梓也要言不烦地一一列举开来,虽然那些茶点于情节是可有可无的。最令人咋舌的是,倒数第三回写风俗行业的`人接待嫖客,那茶也是极讲究的:“房中间放着一个大铜火盆,烧着通红的炭,顿着铜,煨着雨水。聘娘用纤手在锡瓶内撮出银针茶来,安放在宜兴壶里,冲了水,递与四老爷……”就是条件不好的牛老,在待客时也会“一个罐内倒出两块橘饼和些蜜饯天茄,斟了一杯茶……”条件好的如杜慎卿“叫取点心来,便是猪油饺饵、鸭子肉包的烧卖、鹅油酥、软香糕,每样一盘拿上来。众人吃了,又是雨水煨的六安毛尖茶,每人一碗。”看得人垂涎欲滴,也想取茶来同饮。

  当然茶也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比如第二十二回沽名钓誉的牛蒲为讨好董孝廉,让自己的舅丈人卜信侍奉茶水,缺了礼数还要一顿批评奚落:“但凡官府来拜,规矩是该换三遍茶,你只送了一遍,就不见了……董老爷看见了你这两个灰扑扑的人,也就够笑的了,何必要等你捧茶走错了才笑!”卜诚也替作者毫不留情地回骂这等势力小人:“没的扯淡!就算你相与老爷,你到底不是个老爷!”第四十七回,成老爹吹嘘自己被当地有钱有势的方老六请吃饭(其实并没有),被虞华轩戏弄。成老爹被虞华轩将计就计骗到方府上赴宴,结果扑了一空,成老爹灰溜溜回到虞华轩家里,虞正大鱼大肉的大宴宾客,并感慨“成老爹偏背了我们,吃了方家的好东西来了,好快活!”让小厮泡上好消食的陈茶来与成老爹吃,“那盖碗陈茶,左一碗,右一碗,送来与成老爹,成老爹越吃越饿,肚里说不出来的苦。”看罢掩卷大呼好玩。

  书中我最爱读的是第十四回,写选家马二先生游西湖,一路饱览名胜,逛累了就去茶楼吃茶吃点心,吃饱喝足继续逛,逛累了又继续进茶楼或茶亭……虽有些记流水账的嫌疑,但却是整本书中最有滋有味的一回,有趣的段落不少,如“马二先生身子又长,戴一顶高方巾,一幅乌黑的脸,腆着个肚子,穿着一双厚底破靴,横着身子乱跑,只管在人窝子里撞。女人也不看他,他也不看女人,前前后后跑了一交,又出来坐在那茶亭内——上面一个横匾,金书南屏两字——吃了一碗茶。柜上摆着许多碟子:橘饼、芝麻糖、粽子、烧饼、处片、黑枣、煮栗子,马二先生每样买了几个钱的,不论好歹,吃了一饱。”这样的文字极鲜活有趣的。

  纵观《儒林外史》全书,里面的故事主要发生在南京、杭州、苏州、扬州、徽州等这几座南方名城,如果不谈及茶,还真对不住杭州的龙井、苏州的碧螺春、扬州的早茶文化、徽州附*的六安瓜片、黄山毛尖、太*猴魁、祁门红茶等,还对不住杭州的天目山茶盏、龙泉窑瓷器和宜兴的紫砂壶!

  时嘉,枝江人氏,语文教师、国学教师。性率真,喜书法,素日与书为友。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3

  在暑假里,我读了《儒林外史》这本书。

  《儒林外史》是我国一部著名的古典长篇小说,它通过生动的艺术形象,反映了封建社会末期腐朽黑暗的社会现实,批判了八股科举制度,揭露了**统治的罪恶和虚伪。

  小说的作者运用了周进和范进等生动的`艺术形象,还运用了多种排比,比喻等的修辞手法,他用辛辣的笔触,揭露了一群统治者的腐朽和虚伪。集中概括,典型地再现了生活的真实,揭示了他们的不合理,可笑,可鄙,甚至于可恶。

  我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我们长大后,不能想书里的这些贪官一样,收取钱财,帮人做事,也不能整天游手好闲,要努力工作。我们要想飞将萧云仙一样,为国家奋斗,要与时俱进,科教兴国!自己要清正廉洁,公私分明,以身作则。我们现在要努力学*,将来为祖国出力!

  我还通过作者的修辞手法和好词好句中体会到:文学可以让我们陶冶情操,加强修养,使我们成长道路上充满阳光,并且使我们成长道路上充满阳光,并且滋润我们的心灵。文学是比鸟飞的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量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文学可以丰富我们课余生活的同时提高文学功底,锻炼文字驾驭能力,使我们更聪明。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4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儒林外史》。这部长篇讽刺小说通过生动的故事情节,把众多人物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揭露了统治者的虚伪。

  书中让我油生敬佩之心的是孝敬母亲的王冕。王冕7岁时父亲去世,家境一贫如洗,与母亲相依为命。10岁时给秦家放牛,有时候秦家煮些腌鱼、腌肉给他吃,他就拿荷叶包了带回家,留给母亲吃。14岁卖画得了钱,就买各种好食物来孝敬母亲。在春光明媚的时节,他用牛车载着母亲到处玩。后来,母亲年老生病,卧床不起,王冕遍寻良医,为母亲治病。母亲去世,他守孝三年。

  尊敬长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王冕的爱母之心,孝母之情让我深受感动。父母不仅给了我们生命,百般呵护养育我们,而且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做事的方法,所以我们也要好好报答父母。《弟子规》中的“入则孝”篇也讲述了孝敬父母的道理:教导我们要虚心听话,照顾父母,为人做事不要让父母担心,与父母交流要态度诚恳,一生一世都要记住父母的恩情。

  想想自己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任性地对妈妈发火,全然不顾她的感受,把孝敬父母的道理全忘了。我要对妈妈真诚地说句对不起。以后我一定要孝敬父母,帮父母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5

  《儒林外史》这本书,我相信大家都知道。它的作者就是吴敬梓。这本书是一本主角不断变换的长篇小说。书中写的都是生活中的小事,应此,这本书就非常贴合生活,让人们都爱不释手。这本书的作者利用讽刺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混乱与黑暗。这本书以栩栩如生的人物塑造、优美细腻的景物描写,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儒林外史》曾经被大文豪鲁迅先生,给予了“伟大”的美称。书中的主见都备注中了他的:自吹自擂、自以为是、自作聪明、弄巧成拙的一面。透视了人的内心的黑暗。在书中讲述了很多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就是《布衣画家王冕》了!里面主要讲了:王冕是一个乡下人,他在放牛的时候看见了荷花,就画了一幅《荷花图》,他认为画的还不错就托人把它送给了知府。知府见这幅画画的栩栩如生,就要召见那个画家,但他却不来,因为王冕的母亲再三地提醒他不要做官、不要做官,所以他才没去。为了不缠上不必要的麻烦,他就隐居山林,再也不出来了!

  从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当时官场上的黑暗是多么可怕!王母权王冕不要当官也是有原因,真可谓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呀!但逃避也不是一种办法,只要人心齐就一定能打倒黑暗!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6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儒林外史》的书,它是作家吴敬梓笔下的代表作。

  这本书中所描述的人物形象十分的生动。有爱才如命的严监生;有苦读诗书的鲍文玺;有打秋风的张乡绅……

  最吝啬的是严监生,家财万贯,仆人众多,却格外的“节约”。家里一斤肉都不卖,有时候家中的的孩子实在忍不住了就拿来一两钱买熟肉来给孩子诱馋。有时候,今天的菜可以留到明天甚至到后天才吃完,他还格外克扣工人们的工资。有一次,他的弟弟严贡生因犯罪别追差,当巡捕来到严监生家里来搜查的时候,他才十分心疼的拿出一小串钱交给巡捕搪塞过去。他的正妻王氏死的时候他也十分心疼,心疼他少了一个精打心算的人。又恰逢他结婚,有几个人就乘着时机把他的金银首饰都偷了个精光。在他临死前,他还从被窝里伸出两个手指头,死死不放,为的是那灯盏里的那两斤还在燃烧的灯草。直到最后,赵氏挑掉了其中的一斤灯草,他才闭上眼睛一命呜呼了。

  最可笑的是牛浦,由于一次机遇他遇到了牛布衣,牛布衣死后他盗其之诗,来进行贩卖,最终事情暴露逃亡。

  《儒林外史》一部耐人寻味的书!《儒林外史》一部充满趣味的书!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7

书这是一个字,这不单单是一个字,全世界的人没有了它就不能成长,没有了它就不能获取知识。书是另一种,天书是另一种地。

这里的天不能像蓝蓝的天空上有着自由飞翔的鸟儿,可这天里所有的文字可以让人看到鸟儿那样喜悦,让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里的天不像蓝蓝的天空中有着耀眼的太阳,可这里的天所蕴含的道理能使人们一生受益。

这里的地不像辽阔的大地上有奔腾的马儿,可这地里有一种文雅气质,不是那骑在骏马上的英姿飒爽可以匹配,因为这地给了你永远用不完的知识,一辈子都用不完。这样的天,这样的地都是一个字书。

书让我们成长,没有了书人类将会枯燥乏味,没有任何乐趣,如果世界上的书越来越多,那些贫苦的孩子就会有书的陪伴。书会陪我们度过春、夏、秋、冬,伴随我们度过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这条文字的小径通往神圣无比智慧的大门,只要你去认真仔细、一丝不苟地去读这些好书,细细品味这些书的含义,那么,智慧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智慧的宝藏是永远属于你的。

这就是我读书的感受,你读书有什么感受呢?快快写下来吧。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8

  《儒林外史》这本书是吴敬梓爷爷写的,吴敬梓爷爷是安徽全椒人。

  这本书是一本长篇讽刺小说,里面的人物都很吝啬,小气,所以大家读起来肯定都皱着眉头的吧!

  其中,我最喜欢看《王秀才议立偏房严监生疾终正寝》这篇文章里面的人物很生动。

  文章主要讲了,严贡生亲弟严监生的大妻子王氏卧病不起,次妻赵氏精心待侍奉。一日王氏对赵氏说:"我若死了,就把你扶正做个填房",赵氏听了忙把严监生请来,把奶奶的话说了。

  第二天严监生叫二位舅爷来说定了,并要趁王氏眼见让他俩"同拜天地"。严监生积劳成疾,中秋以后,一连三天不能说话,晚间挤一屋人,桌上点盏灯,严监生慢慢的把手从被子里拿出来,伸着两个指头,这是什么意思呢?大侄子上前猜没猜中,二侄子上去猜,也没猜中,最后被赵氏猜中了,正因为那灯盏里点的是两茎灯火,不放心,恐费是不是费油,我如今挑掉一茎,就是了。”

  这就是一位吝啬的严监生。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9

阅读了作品之后,其实很多读者都是心有感触的。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以下内容“《菜根谭》读书笔记”为我们收集整理,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10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的人又有几个。

  “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

  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儒林外史》是中国古代最杰出的长篇小说,全书共56回,40余万字。作者吴敬梓,字敏轩,安徽全椒人,清代著名小说家。

  《儒林外史》主要塑造的是封建社会中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的形象。作者通过对醉心于功名利禄的各种类型的“儒”的剖析,抨击了科举制度的罪恶,揭露了封建社会政治的腐败黑暗,道德的败坏腐坏。这其中有利欲熏心、热衷于功名的腐儒,如周进、范超、匡超人等;有不学无术、趋炎附势的名流,如季萧苇、赵雪斋等;有敲骨吸髓,贪婪成性的猾吏,如王惠、汤奉等;还有道德沦丧,到处招摇的骗子,如权勿用、牛浦郎等。这些典型人物,具体形象地反映了科举制度如何毒害知识分子的灵魂,怎样使它们变得麻木、愚昧、无耻和堕落。书中反映的各种类型的“儒”的种种丑态,说明科举制度下的腐朽风气已经毒化到了社会的各种阶层。

  《儒林外史》还塑造了一些正直仁善的形象,如视功名富贵如草芥的杜少卿,巡抚推荐他进京面见皇帝,他急忙推病躲开。又如敢于向封建势力挑战的女性——范琼枝,她宁肯靠卖诗文和做刺绣糊口,也不愿嫁给盐商做妾。还有卖画为生的王冕,卖艺为生的鲍文卿等,都是作者肯定赞扬的人物。这些人物的身上,寄托了作者的理想和主张。

  《儒林外史》代表着我国古代讽刺文化作品的最高成就。在讽刺手法上,作者不直接表露出自己的看法,而是通过人物言行的自我矛盾,自然而然的显露出其荒谬和丑恶;透过喜剧性的人物形象,揭露出悲剧性的社会本质,因此他的讽刺艺术既真实又尖锐深刻,并对后世讽刺文学作品的影响极为深远。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得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11

  花了一周左右时间终于把《儒林外史》重读了一遍,书中情节比《红楼梦》更家常琐碎,也无核心事件和核心人物贯穿,中间科场术语和套话很不少,有些章节(主要在三十回以后)读起来较为枯燥乏味。幸亏此书有意无意提到茶的地方甚多,我才得以有动力把书啃完。

  据我的经验,作家有什么偏好,总会不知觉地在其作品中流露出来,如金庸先生喜好佛学,所以他的武侠小说涉及佛教之处无论深度还是广度要远胜于其他武侠名家;紫式部精通汉学,所以在《源氏物语》中动辄引用《史记》的典故和《白氏长庆集》中的名句,令人叹为观止。

  显而易见,吴敬梓在写那些追名逐利之徒、虚与委蛇之辈时下笔是非常狠辣的,尤其是写他们的装腔作势被别人撞破或揭露之后的那种尴尬狼狈,丝毫不留情面。可是作者在写到饮茶时,笔触却突然变得温情和诗意,在提到江南的富庶与繁华时,更是要浓墨重彩地提及茶的,甚至将其作为殿军:“水满的时候,画船箫鼓,昼夜不绝。城里城外,琳宫梵宇,碧瓦朱甍,在六朝时是四百八十寺,到如今,何止四千八百寺!大街小巷,合共起来,大小酒楼有六七百座,茶社有一千余处。不论你走到一个僻巷里面,总有一个地方悬着灯笼卖茶,插着时鲜花朵,烹着上好的雨水,茶社里坐满了吃茶的人。”这样的好文字,让人有种读《梦粱录》和《东京梦华录》的错觉。在吴敬梓看来,遍地都有好茶喝的城市才算天堂。

  里面的各种风流“名士”、衣冠君子,甚至贩夫走卒戏子,会面时是一定要吃茶的,遇到条件好有讲究的人家,佐茶的那些精致茶点吴敬梓也要言不烦地一一列举开来,虽然那些茶点于情节是可有可无的。最令人咋舌的是,倒数第三回写风俗行业的人接待嫖客,那茶也是极讲究的:“房中间放着一个大铜火盆,烧着通红的炭,顿着铜,煨着雨水。聘娘用纤手在锡瓶内撮出银针茶来,安放在宜兴壶里,冲了水,递与四老爷……”就是条件不好的牛老,在待客时也会“一个罐内倒出两块橘饼和些蜜饯天茄,斟了一杯茶……”条件好的如杜慎卿“叫取点心来,便是猪油饺饵、鸭子肉包的烧卖、鹅油酥、软香糕,每样一盘拿上来。众人吃了,又是雨水煨的六安毛尖茶,每人一碗。”看得人垂涎欲滴,也想取茶来同饮。

  当然茶也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比如第二十二回沽名钓誉的牛蒲为讨好董孝廉,让自己的舅丈人卜信侍奉茶水,缺了礼数还要一顿批评奚落:“但凡官府来拜,规矩是该换三遍茶,你只送了一遍,就不见了……董老爷看见了你这两个灰扑扑的人,也就够笑的了,何必要等你捧茶走错了才笑!”卜诚也替作者毫不留情地回骂这等势力小人:“没的扯淡!就算你相与老爷,你到底不是个老爷!”第四十七回,成老爹吹嘘自己被当地有钱有势的方老六请吃饭(其实并没有),被虞华轩戏弄。成老爹被虞华轩将计就计骗到方府上赴宴,结果扑了一空,成老爹灰溜溜回到虞华轩家里,虞正大鱼大肉的大宴宾客,并感慨“成老爹偏背了我们,吃了方家的好东西来了,好快活!”让小厮泡上好消食的陈茶来与成老爹吃,“那盖碗陈茶,左一碗,右一碗,送来与成老爹,成老爹越吃越饿,肚里说不出来的苦。”看罢掩卷大呼好玩。

  书中我最爱读的是第十四回,写选家马二先生游西湖,一路饱览名胜,逛累了就去茶楼吃茶吃点心,吃饱喝足继续逛,逛累了又继续进茶楼或茶亭……虽有些记流水账的嫌疑,但却是整本书中最有滋有味的一回,有趣的段落不少,如“马二先生身子又长,戴一顶高方巾,一幅乌黑的脸,腆着个肚子,穿着一双厚底破靴,横着身子乱跑,只管在人窝子里撞。女人也不看他,他也不看女人,前前后后跑了一交,又出来坐在那茶亭内——上面一个横匾,金书南屏两字——吃了一碗茶。柜上摆着许多碟子:橘饼、芝麻糖、粽子、烧饼、处片、黑枣、煮栗子,马二先生每样买了几个钱的,不论好歹,吃了一饱。”这样的文字极鲜活有趣的。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12

从我上学到现在,爸爸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木偶的森林》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是一本有着很多深刻寓意的童话故事书。

书里讲了木偶人罗里的故事。罗里原本是一棵橡树,有一天一位老匠人把它做成了木偶人,并且取名叫罗里。罗里在森林里学会了很多,也知道了很多。不久罗里就来到了忙碌城,还当上了马戏团的主持人,他用自己在森林里学会的魔法来控制马戏团里的许多动物。阿汤先生是一位热爱动物的工程师,他修建了一条通往森林的铁路。可爱的小熊白黑黑一心想到森林外面的世界去看看,便通过铁路来到了忙碌城,在城里白黑黑遇到了已经变得充满野心的罗里。罗里想要把人类赶出忙碌城,为了实现它的目的,罗里施展魔法使白黑黑和小动物们失去了记忆,一心为它卖命。最后,木偶人罗里遇到温柔善良的小女孩阿灿,阿灿在朋友们的帮助下用真诚和爱心感动了罗里,使它放弃了自己的野心。到最后,罗里帮助白黑黑和小动物们恢复了记忆,并且回到森林快乐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热爱动物的阿汤先生、可爱的白黑黑、知错就改的罗里,还有温柔善良的阿灿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木偶的森林》告诉我们应该用爱心去关心别人,爱护别人,尤其是犯了错的人,要帮助他们丢掉缺点,改正错误,这样我们的世界就会更加美好。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13

  最*我读了《儒林外史》这本书,书中的英雄好汉令我敬佩不已。

  《儒林外史》这本书共有五十六回,写了*四万字,描写了*两百个人物的故事。这一整本书以写实、讽刺和批判性的笔调,写出了许多文人在科举制度伤害下的悲掺命运。在这个制度下士子文人性格扭曲,灵魂变得丑恶。他们可笑、可悲的虚伪与罪恶。同时,作者也热情歌颂了善良、公正与善良的人物,写出了作者对自己改良社会的美好理想。

  书中,有些人和事总是让我无法忘怀。如范进,周进对做官如痴如醉,结果被折磨得人鬼难分。但中举后,他们在人们心中的地位迅速上升,当了大官,别人对他们也越来越好。

  其中有个叫匡超人,原先是一个很纯朴的青年,但是中了八股文的毒害以后,很快就堕落为一个坑蒙拐骗,甚至是出卖自己灵魂的恶少。其实,文人一旦中举成功,便会有许多人堕落为贪得无厌,毫无廉耻的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

  这本书运用了讽刺的修辞手法,通过传神的描写,把要讽刺的对象或明或暗的变现出来,让我们读者去细细品读。作者只用了三言两语,就能把一个人的`形象,性格,栩栩如生的描画出来。

  另外,我建议你们去看看《儒林外史》,去看看贪官污吏的下场,去看看吝啬的严监生、阴险刁滑的严贡生······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14

  真名望高的人在我看来非是“淑世”之辈,我私人崇尚庄绍光,心存天下,进可为国度国家献计,退可为修身自娱。

  庄绍光所解释的名望高的人在我看来,远远超过了那一些放荡不羁,但愿长醉不复醒的一味寻求隐遁者的心胸。

  杜少卿由避世到顽世的神态,看待世俗其实是失望至极后转而消极,对统治者、政治做官的道路意兴将尽,沈醉于私人天和地,于纵容中求开释自我求醉,不过那一些看似豪侠之举,却往往被街市混混所利用所愚昧,没有办法触动到或缓解下层老百姓的困苦。

  庄绍光不一样,大隐约于市,萧然对待名与利,但却不相同味回避政治与统治者,可以说出则法家拂士,治国经略的洞晓,足可见其胸怀天下,怀有济世之才,一朝有机缘,便加以发挥,倾囊而出献策献计后,便又萧然归返于天然,可以说将传统“儒”“道”二家思想精髓合成一体。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15

在今年全省调查队系统学*“六大理念”活动中,李晓超总队长在总队党课中向全省调查队系统推荐了一本明朝洪应明的《菜根谭》,随州队积极响应总队号召为每位干部购买了一本《菜根谭》,积极组织全队干部学*。作为一个调查队的青年干部几个月来一直认真阅读这部先贤着作,通过学*联系青年干部自身的成长,我感触颇多。今天以此作为我的发言与各位青年同事共勉。

《菜根谭》又名《处世修养篇》,是明代还初道人洪应明所着的一部论述修养,人生,处世的语录集,是融儒,道,释意蕴于一体的智慧结晶和万古不变的教人传世之道,为旷古稀世的奇珍宝训。对于人的正义修身,养性育德有着不可思议的潜移默化的力量。古哲先贤云:“凡种菜者,必要厚培其根,器味乃厚。人就咬得菜根,则百事可成。” 读懂一部《菜根谈》,体味人生的百种滋味,就能做到“风斜雨急处,立得脚定。花浓郁艳处,着得眼高。路危径险处,回得头早”。

初读此书感觉书与其名,菜根者,为*淡普通之物,无鲜花之妍丽,无大树之挺拔,味道清淡而其貌不扬。正如书中语言之*实至极。但菜根之汁液精华又远胜于繁花巨树,在细细品读之余能够感悟到其为人处世、修身养性的深刻含义,它告诉我们如何巧妙地处理低调做人与高调做事的辩证关系,如何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工作,面对生活,面对社会,面对理想与现实的交错。同时其中很多思想也与我们正在践行的六大理念重要思想有很多切合之处。

书中观心自省篇中写道看得圆满、放得宽*。原文为“此心常看得圆满,天下自无缺陷之世界;此心常放得宽*,天下自无险侧之人情。”也就是说有怎样的心灵,就对世界投以怎样的目光,予以怎样的解读。当你以狭隘之心看这个世界,看身边的人和事,你就会觉得事事缺憾,人人险恶;当你以宽容之心看这一切你便会觉得心胸宽*,诸事皆明。在李晓超总队长六大理念中提到的欣赏宽容理念也说是这方面的道理,就是说在工作和生活中要学会欣赏别人,把自己放低一点,多看别人的长处,用发展的眼光去看人。就是要学会尊重、理解、信任和沟通。当你欣赏别人的长处,宽容别人的过失实际就是在帮助自己,帮助自己融入集体融入社会。作为青年干部刚从校园走进社会,为人处世经验不足,不免在工作中社会交往中心态浮躁、自视过高。这样既不利于工作的开展更加不利于青年人的成长,甚至会招致其他人的反感和厌恶。所以我们青年人在工作生活中就要做到如菜根一般放低自己,做到欣赏宽容。真心去善待别人就会得到别人善待。多为别人排忧解难别人也会无私的去帮助我们。

书中建功立业谭说到凭兴作为,事业大忌。原文为“凭意兴作为者,随作则随止,岂是不退之轮”意思是说只凭着一时兴起去做事的人,随时会高兴而做,随时会败兴而止,这哪里像勇往直前的车轮。想做成一件事情,凭借的事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勇气和毅力。菜根是寻常普通之物,往往*凡的不为人所知,这就像我们的日常工作一样,因此我们要做出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就要耐住寂寞,守得清贫,不怨天、不尤人,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这就像务实细致理念所要求的那样要面对现实,不脱离客观实际,按要求把本职工作做好,把工作的每个环节做好。细节决定成败,无论大事小事都应该养成认真做好的*惯。就像水滴水穿,就像积跬步而至千里。当有一天我们回望我们成长的脚步每一步都那么坚实,那么成功就距离我们不远了。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16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在五年级的语文课本中,有一篇课文《临死前的严监生》选自《儒林外史》。教学中需要了解这篇课文的出处及相关的背景介绍,在给学生布置读名著的任务时,我也随之认真读了读。这次的读书带有教学任务去读,在读中的思考也是围绕着教学中出现的相关细节。因为这节课在学校上语文研究课,对这部著作只是粗浅的了解。

  在假期中,完全以一种放松的心情再次品读,感受颇深。对于这部清代封建小说,鲁迅曾有过如此的评价。“如集诸碎锦,合为帖子,虽非巨幅,而时见珍异。”对于此,但却也深有同感。“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一是立志,二是奋斗,三是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花卉的名笔。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对于封建社会中科举制度和官场的黑暗,儒林的堕落。作者感到非常的感叹和痛心。但作者同时也感到了自己做为一个民间学士,势单力薄的无奈。对此他不能抵抗,他只能选择叹息多余激情澎湃的斗争。吴敬梓用他的一枝老笔写尽了几百年儒林人士的悲痛叹息,写尽了作者一个一辈子盼望期许的盛世儒林。作者希望他能激起,所有正直文人的内心共鸣,重寻儒林的那条正洁古路。吴敬梓的《儒林外史》的确堪称经典。

  一卷《儒林外史》,道尽了百年士林的风云雨雪,辛酸苦叹。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17

  《儒林外史》是中国四大讽刺小说之一,*来读了,颇为喜欢。

  在《儒林外史》的众多人物大都有真人真事的影子。但作者却又巧妙的把故事推向了前朝,避开了统制者残酷的***,这是很有勇气的。并且对于这本书的主题闲斋老人的《儒林外史序》又讲的非常清楚:“其书以功名富贵为一篇之骨。有心艳功名富贵而媚人下人者;有倚仗功名富贵而骄人闹人者;有假托无意功名富贵自以为高被人看破耻笑者;乃终以辞却功名富贵,品第最上一层为中流砥柱。”全书正是以反对科举和功名富贵为中心抨击当时的官僚制度,人伦关系以及整个社会风尚的,这是它独特的亮点。

  还有这本书中作者的创作意图,人物形象都是清晰的,作者赞扬什么反对什么都用作品中的人物语言一一道了出来,一点也不做作。因为作者不喜欢做官所以在第一回“楔子”里就写了王冕母亲临死时劝说儿子的话:“做官怕不是荣宗耀祖的!我看见这些做官的都不得有什麽好收场;况你的性情高傲倘若弄出祸来反为不美,我儿可听我遗言,将来要娶妻生子,守着我的坟墓,不要出去做官我死了口眼也闭。”而匡超人的父亲临死时也有类似的遗言:“功名到底是身外之物,德行是要紧的。”这些都体现出作者的坦荡。

  关于这本书的主旨是通过一个个的小故事讲述出来的:比如王冕弃官隐居,匡超人的背弃遗训混官场,周进对于仕途的情有独钟,范进中举等等。我比较佩服王冕的身处诱惑时表现出来的坚定。唾弃匡超人、周进、范进等人的不知廉耻。

  王冕是个农民出身的放牛娃,他凭借聪明好学,不仅精通经史子集,还自学得到了画荷花的绝招,但从来没有迈进科举的轨道,从不被功名富贵所连累,凭借着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孝敬母亲自食其力,当他得知朝廷要他出来做官时,他却连夜逃到了会稽山隐居。因为他知道任何一个人,无论是什么出身,一旦身登官位就身不由己了。不能有自己的思想与活动,只能做一名没有灵魂的奴才了。他最终成了一个磊落潇洒的人。

  匡超人是一个敦厚朴实的贫苦孩子出身,由于对于仕途的追求背弃了父亲的遗训,一心贪图功名不顾德行变成一个毒辣凉薄趋炎附势的统制者的打手,终生痛苦没了人样。六十多岁的周进,因为未曾进学不得不卑躬屈节,忍着新进学的梅三相公的嘲笑,还替前朝新中的王举人扫了一早晨的垃圾,到后来连教馆的职位也给丢了,只得给商人记账,还哭的死去活来最后商人给他捐了个监生,他竟没了尊严爬到地上给他们磕头说他们是在生父母做牛做马也要报答。要知道那时商人地位何等低下而周进不顾一切却恭维他们是多么可笑。还有范进,他是连考二十多次都不中的老童生,后来终于上榜了,发榜的那天家里连米都没了就抱着正下蛋的母鸡到集上去卖了,当他的知中举后拍手大笑欢喜的疯了,直到挨了丈人胡屠户的耳光才清醒过来,后来*步登天,还有许多人来奉承他,转眼间房屋田产、奴仆丫鬟什么都有了。

  这里的许多故事讲述了清朝科举制度腐败、八股文考试弊端百出,可以行贿,可以冒名顶替,书中也有这样的描写。当安东向升为安庆知府后,他到察院去考察童生时,看到那些童生有代笔的,有传考卷的,有丢纸团、扔砖头的,挤眉弄眼的,无所不为,甚至还有一个童生,借者出去方便的机会,走到土墙根前,竟把土墙挖了个洞,伸手要到外头去接文章。这样的环境能出什么样的人才官吏,又怎么能使清**千秋万代呢,这里体现出了清灭亡的实质漏洞。

  在这本书中作者笔下的人物无论是孝子还是逆子,无论是升官者还是罢官者,无论是翰林学士还是侍读,都写得形象逼真,美丑可见。这本书的语言也是很有艺术的,经常三言两语就使人物“穷形尽相”。没有艺术的语言便不是文学,文学应该是语言艺术的宝塔。它的任何部位都应闪烁着语言艺术的光泽,《儒林外传》全然达到了这一标准。这本书的艺术结构很独创,没有贯穿始终的事件,没有贯穿始终的人物,但却有贯穿始终的思想。用功名富贵引出不同的各类人物,借以否定了那时的科举社会制度。

  《儒林外史》不仅有丰富的深刻的思想,还有卓越独特的艺术风格,通篇贯穿了“讽刺”艺术的技巧,它的讽刺艺术几乎达到了超及古人,后无来者的地步。所以我更加喜欢这本书,它的语言艺术、文学艺术都是堪称一流的。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18

  利用暑假的时间我去买了一本儒林外史来读,以前我听过这本书,是一本讽刺小说。书中描写的是作者吴敬梓的所见所闻。反应了封建社会中人性被腐蚀的现象。

  书中我们最熟悉的人物,没过严监生了。他在我们的课本中出现过他是一个胆小而有钱的人。他最令人深刻的那件事就是严监生在临终前,还在看两个竹心,反应出他的.爱财如命的性格。不过,此人也有一点也令我十分反感,就是他追悼他妻子时,连一枝花也不肯买,更反应了他的视财如命的家伙。

  小说在一开始就讲王冕的故事,作者从这里入手,是有很大的深意的。通过在后面的各位书生故事的阅读,与王冕的一生对比就会显示出作者的讽刺。这正好回应主题,讽刺封建社会。不过,王冕是值得我们学*的,他一生苦读,干成了许多事情。

  在文中,有以为考生用钱买来监生,那就是周进。他在生活中不好好学*,在外头风流潇洒,专门靠父亲的地位来欺负别人。我最看不起这种人了,这本书中,也有不少这样的人物,无非是为了讽刺社会。

  其实,从辛辣的讽刺中,我还读到了欣慰的一点,就是已经有人开始意识到危害,并且想要革命去改变现状,这是思想的升华。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19

  余尝读吴文木之《儒林外史》,其书儒者之种种,光怪陆离,众生百态,不一而足,或吝啬,或迂腐,或势利,或恬淡,或浑雅,比比皆是也。

  吝啬者如严监生之属,迂腐者如马纯上之类,势利者则五河县人之流也,恬淡者如庄征君,浑雅者如虞博士,文木老人皆述之以笔,其历历者如在目矣。

  另有如五十五回述盖宽及其邻翁于雨花台绝顶望江上舟船之往来,红日之西坠者,愚窃以为殆有谓也:其述江船之逡巡者,非谓时人之去而后人之来,寓述往追来之意者乎?而落日之谓非喻礼乐文章之颓废也欤?噫吁兮,聊聊数笔而一至如是之思者,此所谓文木之高妙也。

  难*者事也,无尽者欲也,而皆出于人,是知世间善恶,皆自人出。夫人者无有穷而欲者无有尽,功名富贵,朝夕挂念,焉之此虚妄之物终为无益也?徒费尽心情,误尽流光,莫如啸傲林泉,梅妻鹤子,快然自足,极娱游于终日也。

  且夫古之君子,温文尔雅,雍容敦厚,以正其身而推及人,行不言之教,助礼乐之闻,岂如文中之类,礼乐不行,教化不兴,惟知皓首穷经以为仕途,及仕则未知何谓仁义也,无论唐诗宋词文章辞赋也,而尽日所见惟黄白之物,所闻皆为官之道也。是以有泰伯祠群贤毕至,以复旧时礼乐之教化者,实文木之喟叹也。由是知之,八股之为害甚矣!

  呜呼,圣道之不传也久矣,礼乐之不兴也亦久矣,而世人愚昧,不解名利之属终为虚妄,日追夜逐,靡有朝矣!夫庸知濯足沧浪,醉舞明月,伴药炉经卷,自礼空王之乐也欤?余既怅然,故虽有不才而敢不竭鄙诚以为此文者哉?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20

  初识吴敬梓写的《儒林外史》是我们上学期学得课文《少年王冕》。学这篇课文时,我就很好奇:《儒林外史》究竟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

  寒假时,我在电脑上搜索了《儒林外史》这本书有滋有味地看了起来。这本书开头有一首词,其中:“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可以说是整本书的灵魂。

  这本书给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第一位就是我们课本上的王冕了。王冕淡泊名利、刻苦好学、孝顺长辈。有一次,王冕得知:朝廷行文到江浙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要是别人肯定很高兴,可是王冕呢?他一声不响的连夜收拾行李逃往会稽山隐居。

  第二位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秀才范进。范进可不像王冕那样淡泊名利。他为了中举一直考举人考到了五十多岁。不过令我印象很深刻的不光是范进还有他的岳父胡屠户。范进中举前,他的岳父是一直骂他,打他。可范进中举后呢?范进因为太高兴,疯了。众人让胡屠户把他打醒。胡屠户怎么也不敢打,在众人劝说下,胡屠户喝了两碗酒打了范进一下。可他打了一下,手就颤了起来,不敢再打了。由此可见当时的人是多么势力。

  看了《儒林外史》这本书我知道了学*知识不是为了升官发财,而是为了充实自己。


读书笔记实用二十篇(扩展6)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实用二十份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1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用一生的时间与精力,透过仔细观察昆虫的生活,并且详细的记录编写的。介绍了昆虫的本能、*性、劳动、繁衍和死亡。全书包括10大册,暑假里我读了一小部分。

  透过读书使我们真真实实地感觉到了法布尔观察得仔细,就连小小的萤火虫怎样捕食他都看得清清楚楚。他还不辞辛苦,追踪观察了迷宫蛛是怎样产卵和养育宝宝的。为了观察石蚕的生活*性,他亲自养了一些,讲述了石蚕室如何利用简易房子金蝉脱壳。法布尔这种坚持不懈、探索大自然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呀!

  读了《昆虫记》使我增长了很多知识,例如:蚂蚁和蝉之间的斗争,明白了蚂蚁是顽强的乞丐,蝉才是勤劳的生产者;螳螂善于运用心理战术,是一个真正的心理专家,但它却自食同类,凶残的很;还有在各种昆虫当中,蟋蟀是地道的哲学家,有高超的建筑技术……

  从《昆虫记》这本书的描述,能够看出作者的独具匠心。他语言生动、活泼,而且充满了情趣。他把感情融入到观察当中,使我们了解到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以后我也要像法布尔那样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2

  今年暑假,我在老师的指导下买了一本《小飞侠彼得潘》并读了这本书。《小飞侠彼得潘》的作者是詹姆斯·巴里。

  我先简单的介绍一下作者,詹姆斯。巴里是英国小说家、剧作家。1860-1937年,出生于英国东部苏格兰奇瑞谬耳(现安格斯郡)农村一个织布工人之家。

  这本书一共有17个章节,我最喜欢第六章节,这一章节主要讲了孩子们上了铃叮当的当,嘟嘟还真的把温迪从天空射了下来,然后孩子们看清楚那不是鸟,是一位女士。等彼得回来之后,看到温迪受伤了,非常气愤。但是后来一看,温迪没有受伤,箭射中了彼得给温迪的顶针。后来彼得让孩子们和约翰还有迈克尔给温迪造了一间房子,温迪在梦中说了她喜欢什么样的房子。最后房子造完了,他们晚上全部住在这间房子里面。我觉得铃叮当好坏,骗了孩子们。还有嘟嘟好蠢好笨,上了铃叮当的当,把温迪从天空上射了下来。

  我在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温迪了,她是美丽和可爱还有勇敢以及善良组成的好妈妈。

  除了这一本《小飞侠彼得潘》以外,我们老师还给我们推荐了其他几本书,有《伊索寓言精选》、《昆虫记》、《凡尔纳经典科幻——-八十天环游地球》、《夏日历险》,这几本都是好书,希望大家也能看一看我推荐的几本书吧!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3

  读完《昆虫记》,轻轻合上书,细细回味着书中那些生动细致的描写,我的心中泛起了一阵阵波澜,沉浸在这个奇妙的昆虫世界里,仿佛自己也化身为一只长得像人类的虫子,会飞会爬树会钻洞,在法布尔的显微镜下,翻动着眼皮,挥动着触角,调皮地和他打招呼。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性的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守门卫兵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放行,异类来了就赶跑;迷宫蛛的网编织得像一个迷宫,其他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只吃青草,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得活灵活现,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昆虫具有了人性,和人类一样有喜怒哀乐,也有高尚的奉献精神。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奔波着;老了,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操碎了心,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一直惦记着自己的孩子,想要再做点什么。

  昆虫世界精彩绝伦,历史和人类一样久远,我联想昆虫世界和人类世界,细细对比,才发现,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为何以前就没人去发现这一点,而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却发现了?后来我才知道,法布尔将一生的精力都投入到昆虫的研究中去了,因此,他发现了昆虫的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为何只有法布尔能够孜孜不倦地投入到昆虫研究呢?我觉得是因为他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大自然,向往大自然。唯有如此,方能留下如此巨著,启迪着一代又一代后人。

  《昆虫记》虽然看起来**淡淡,都是说昆虫世界的小事情,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作为自然界最高级的动物,爱护昆虫,保护好大自然永远是我们人类的使命。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4

  前几天,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其中,<狼蛛>这一章给我的启发最大。

  蜘蛛,相信是我们多数人都认识的昆虫,但它有一个很坏的名声,并且一看到它就感到害怕。其实不然,大多数蜘蛛是无毒的,仅有少数的蜘蛛有毒,而狼蛛就是其中之一。

  狼蛛的身手真敏捷啊!轻而易举就把一只土蜂给杀死了,土蜂成了狼蛛的一顿美餐。作者还不满足,让狼蛛与木匠蜂作战,有只胆大的狼蛛冲出来,一下,木匠蜂就毙了命。狼蛛可真不一般呀。作者再次试验,狼蛛居然把体积大自我几十倍的麻雀和体积是自我几百倍的鼹鼠给杀死了,狼蛛可真是捕猎能手啊!

  狼蛛不但捕猎技能超强,它保护自我的卵的精神也让我敬佩。它把自我的卵包在一个小圆球里,随身挂在它身后的丝囊上,即使在危险的时候,也绝不会抛弃卵。它每一天都要让卵晒太阳,让小狼蛛尽早出巢。

  小狼蛛出巢后,整天趴在母狼蛛身上,不吃不喝,竟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且,母狼蛛背上的小狼蛛如果不细心掉下去,母狼蛛决不会理会,让稚嫩的小狼蛛自我爬上来,让小狼蛛养成不依靠的*惯。这一点,我们的家长们应当好好地反思一下啊!

  小狼蛛要与母亲分离了,可它们不会依依不舍,几百个兄弟姐妹各自与母亲分别,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建立自我的家庭。

  大自然是美丽的,是新奇的,更是可爱的!让我们擦亮双眼,认真观察大自然中的神奇世界吧!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5

  《昆虫记》是著名科学家法布尔的作品,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我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住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青竹蜂的巢是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是个头最小的蚂蚁,螂蛛是蜘蛛中的毒王,当人们被咬后会失去知觉,小动物被咬死后就会立刻死去等。

  法布尔总是珍惜每一个生命,哪怕是很微小的生命,他也从不杀死它们,昆虫和我们一样,也会有可爱的小宝贝,它们也有自己的家,各有各的本领,只是他们不会说话。

  昆虫的世界真奇妙啊!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明白管虫还会穿衣服,不明白松峨虫会预测天气,也不明白小蜘蛛会用丝线爬到各个地方,此刻,我全明白了。

  有些动物的思维比人类还要高,例如给赤条蜂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的不能动,让它失去知觉,而不是将毛毛虫杀死,这样的话食物就可以保鲜了,又如舍腰蜂给卵捕蜘蛛时,只是捕小的,这样,每只都能够使小虫一顿就能吃完,也是保证新鲜。

  《昆虫记》中,我还认识了喝树汁的蝉,吃蜗牛的萤火虫,爱吃莴笋叶的小蟋蟀……

  我也明白是我误会了蜜蜂。我不该用相同的眼光对待所有的.昆虫。蜜蜂早出晚归是为了人们能吃到甜的蜜,而它用刺并不是为了伤害人类,而是自卫;还有蝴蝶,七星瓢虫等等,如果没有它们,我们会有多姿多彩的世界吗?

  因此,我们要保护昆虫,让它们更好的活下去!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要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就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就是我读完《昆虫记》后深刻体会到的。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6

  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来读法布尔所写的一部著作——《昆虫记》。

  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中,我们要学*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

  当我读到“但到了相当的高度,仍然难免后退。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不但球滚落下去,连自己也被拽下来??有时经过一二十次锲而不舍的努力,才能获得最后成功”的时候,我的心就像被刺了一下。一二十次,虽然不是大数目,但对于一只背着一个沉重的大圆球,经过险陡的斜坡,攀登简直无法上去的地方的小小的甲虫来说,却是多么大的挑战啊!有时,甚至可能将性命都搭上去。

  多么值得我学*的小甲虫呀!想起我以前玩电脑游戏,总是选“简单”这一级别,跟那只小甲虫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了。一只小甲虫,都知“勤奋+努力成功”的道理。而我们呢?五年级的学生,当老师布置几道难题时,同学们刚开始是蛮起劲的,没过几分钟,就没耐心了。这些题虽然有点难度,但是也不是困难到极点。况且,也总有做出来的人,为什么别人能做出来,而我们却做不出来呢?那是因为我们太懒惰了,没有上进心,只会向简单的题目挑战,不敢向困难的题目挑战。

  写到这里,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如果只向容易攻克的题目,比自己弱小的人挑战,那么,也就是永远的弱者。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7

  《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法布尔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观察植物和昆虫,记录下了昆虫的本能与*性,讲述了许多发生在昆虫身上有趣的事。在他的笔下,小昆虫就是神奇的小精灵,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富有灵性。读《昆虫记》,感受大自然的奇妙,不知不觉被带进奇妙的昆虫世界,体会大自然的带来的神奇魔力。

  蝉,辛辛苦苦在地下生长四年才奋力一搏掘土而出,就是为了能在阳光下歌唱,时长仅有短短的一个月;萤火虫会发光,是因为光亮产生于萤火虫的呼吸器官,属于自然光;蚂蚁能够辨认方向,如果沿途景物发生了变化她就回不了家了。

  最让我感动的要数条纹蜘蛛了,在冬季很多虫子都在冬眠,可是它却不然。如果有人在野草丛里或柳树丛里搜寻,就能找到条纹蜘蛛的巢。它的巢是一个丝织的袋子,像蛋一样的物体,底部宽大,顶部狭小,是削*的。中央的袋子很精致能装下全部的卵而不留一点空隙,这样精致的袋子是蜘蛛用丝一圈一圈叠加上去的,既保暖又舒适。为了给孩子筑巢,吐完了最后一根丝,然后在衰老和疲惫中静静等死。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我们的爸爸妈妈:无论严寒酷暑、风霜雨雪,有孩子的身影就一定有强大的父母的爱存在,时刻陪伴着我们,佑护着孩子的安全。所以就有“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情感升华,用在这里非常贴切。

  有爸爸妈妈的呵护与爱,我们是幸福的。每天的一日三餐,他们都会为我精心的准备,每次都是我喜欢的饭菜;每次逛街,爸爸妈妈都会给我买新衣服或小礼物;我上学的时候有妈妈送、爸爸接;假期里,爸爸妈妈会带我到海边游玩,或到一些著名的景点去游玩……绚丽多彩的生活就是这样,陪伴着我的七彩童年。

  记得有一次,我和姐姐玩跳格子,因为格子画的太小,我总是踩到线,踩到线就等于输了。为了能赢,我就我就把鞋子脱掉,光着脚跳了起来。眼看着妈妈看到了就要迎来一阵“暴风骤雨”了,我马上吓的光着脚拔腿就跑了,留下了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还有妈妈宠溺的嗔怪……

  伴随着充满快乐的七彩童年,我慢慢长大了,而这一段多彩的日子,也将点缀我的生活这张优美的画卷,这最为珍贵的精彩掠影,令我流连忘返……

  回味之中,我学会了感恩:我会主动帮助爸爸妈妈做家务,给家人做贺卡,说说感恩的话,表达我对大人的深深的爱。所以,我感到幸福无比。父母为孩子付出了这么多,我们做子女的一定要孝顺自己的父母,不能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

  《昆虫记》内容奇幻,值得一看,它会让我们在了解昆虫的同时,唤醒我们的感恩之心,教会我们满怀热情回报父母的爱。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8

  炎热的暑假里,我坐在桌前静静地看书。头顶上的小电扇“嗡嗡嗡”飞速地旋转着。“热死啦!热死啦!——”窗外不断传来蝉不知疲倦的欢叫声。如果在以前,我肯定会无奈而厌烦地说:“唉,这么小的蝉竟能叫得这么响,真是吵死了!”不过现在,我对蝉有了全新的认识,并且喜欢上了这种小小的昆虫,这要归功于前不久我读的一本书——法布尔的《昆虫记》。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各种各样有趣的昆虫:爱把巢建在烟囱里的泥水匠蜂;全身翠绿、举着两把大刀的螳螂;神奇的会发光的萤火虫;勤劳的“天才歌唱家”蟋蟀……甚至令人厌恶的苍蝇竟然是大自然的清洁工,他们能加快动物尸体的腐烂。

  *常这些小小的虫子在我眼里是那么不起眼,甚至都不会多看他们一眼。但读了这本书,让我觉得这些小虫子是多么生动、美丽、聪明,好像大自然的一个个小魔术师,他们神奇的本领真让我惊叹!

  当我读到介绍蝉的'那一章,我惊诧于蝉的一生。当蝉把卵产在干枯的树枝上时,就有一种比蝉还小的昆虫把针一样的触角刺进蝉的卵里,把自己的卵产在里面,好多蝉的孩子还没出生就死去了。蝉的幼虫从卵里出来后,就爬到地面上,钻到泥土中。他们要在漆黑的地下生活漫长的5年,有的蝉甚至要经过17年,才能爬上地面见到灿烂的太阳。但此时他们却只能存活短短的5周。尽管如此,他们的歌声还是那么快乐。他们尽情地享受着阳光,吮吸着甘甜的树汁。蝉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他们生活得充实而快乐。小小的蝉不仅给人们带来了夏的韵味,更给小朋友们带来了无尽的童年乐趣!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仿佛走进了昆虫的精彩世界,让我了解、懂得了许多昆虫的知识,更让我觉得大自然是多么亲切!心中油然而生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9

  《昆虫记》无疑是一部生物学巨作,法布尔通过长期观察所得的一手资料,以其细腻的笔触,充满爱与诗意的语言,用20年的时间向人们展现了一个多姿多彩的昆虫世界。

  作为一本科学著作,《昆虫记》的语言必然是科学而严谨的。但他不像一般的科普类文章那样语言枯燥呆板,相反,生动活泼、轻松诙谐、充满情趣是他最大的特点。人性化的虫子在法布尔*实自然的文字下、幽默的叙述中翩然登场:有表面虔诚,而实际残忍的杀手螳螂;有为后代无私奉献,操碎了心的甲虫;还有像婴儿般哭闹的麻雀。似乎所有昆虫都不再是那么微乎其微、不显眼,都成为了大自然这个家庭中灵气逼人、栩栩如生的一分子,让人看了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讨厌的食粪虫也让人觉得妙趣横生。

  比如在《蝉出地洞》中如此描述:“其实,它的举措简直像矿工或是铁路工程师一样。矿工用支柱支持隧道,铁路工程师利用砖墙使地道坚固。”这里运用了比喻的修辞,用矿工和工程师来比喻蝉,让蝉出地洞这个本来深涩难懂的事情,变得活灵活现。

  作者对昆虫充满了喜爱之情,将虫性,人性完美地结合起来。文章自然、亲切,增强了可读性。如: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的进食,如果我们的喂食动作慢了,它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昆虫记》中还引用了大量的诗歌神话,用这些耳熟能详的故事来加深我们的理解。文艺的笔调,优雅的叙述,既对昆虫进行生动的描写,更融入了深深的情感,原本枯燥的生物知识,变得*易*人,仿若一切尽在我们眼前。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昆虫记》是“讲昆虫的故事”、是“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10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法布尔所创作的一本描写昆虫的矿世佳作。这个暑假,我初次接触其书,便被书中这个现实、美妙的昆虫世界所吸引。

  法布尔年轻时住在一个村庄里,他从小就对年轻的生活感兴趣,在空中飞翔,在地上爬行。 他对真理和生命的热爱促使他们为探索奇妙的昆虫世界奠定了基础,他对昆虫的好奇心,与因素交织在一起,构成了这幅杰作的诞生。 因此,它被如此赞扬,流传千古。

  巴金曾经赞扬这本书“用人性观察昆虫性行为” ,他做到了。作为一本科普读物,本应枯燥乏味的内容在法布雷的作品中变得栩栩如生、“人性化”。对昆虫本能、*性、劳动、婚姻、生殖和死亡的描写都充满了对人性的关怀。例如: “我经常看到它们排成一排,站在筱原的树枝上... ... 它们喝水或移动的时候,总是不停地唱歌”这里是法布尔对蝉的描述,把它们比作成年蝉,利用人类的感知力来了解它们的生活和*性,让蝉的声音更形象,更有意义,这一定是它的真实含义!

  同时,昆虫的法布尔观察是充满童趣,他就像一个孩子,充满了好奇,看看昆虫世界,但也有一个健康的严谨,求实的态度。相比之下,那些相同的昆虫的科普介绍的书籍是少了很多,难怪法布尔曾说过:“他们是昆虫解剖学研究,我在昆虫跳进行的研究,其他人都在探索死亡,而我是探索生命! “

  法布尔拥有中国哲学家一样的“思”,美术家一样的“看”,文学家一样的“感受”,在这本书中,他不再是作为一个企业单纯的生物经济学家,一个研究昆虫学家,而是通过一个国家科学主义诗人。他让我明白了昆虫世界的与人进行社会发展一般比较复杂,也用人性管理观察虫性,更用虫性展现自己人性的丑恶,让我深有体会。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11

  *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让我的心深受感触。

  这本书的作者享孙法布尔,用优美的语言把昆虫变得可爱,让人喜欢。这本书里,让我有了新的见识,我以前都分辨不出哪个是蟋蟀,哪个是螳螂。但是自从看了这一本书之后我不光能辨别出它们,还能分别出它们的性别了。

  其实们两个并不难区分,一个有一把大镰刀,一个只是空着手。还有蟋蟀会“唱歌”,而螳螂不会。其实它们还有很多区别只要用心观察就能发现。

  法布尔简直是把昆虫给当成了一个社会,每一个“人”它都了如分掌,像那种亲密的好伙伴。是啊,法布尔是就是那昆虫最亲密的伴友。他是多次去大自然中观察昆虫,然后写出来让我们去领略那些昆虫,明明知道有些昆虫有剧毒,但是他还是继续向前探究。他难道他不怕吗?他怕,他当然怕。那让是他什么东西去继续向前探究吗呢?那就是一热爱!如果一个人对某个东西有着浓厚的热爱那么他的力量就会让人震惊。有些人会说我对某个东西也有热爱为什么我没成功。但是光有热爱还不够,还要去努力克服种种困难才能成功。

  就拿那件事情来说吧,我和我的一个朋友。我们俩都是吉他爱好者。所以我们俩一起上了一节吉他试听课。上完了之后,双方都觉得特别好。所以就给我们报了吉他课。从此,我几乎每天上完吉他课。都回来趁热打铁复*一下。然后*时空闲时,也会弹一弹。而他,却只有上了课,回来就放下了吉他不动了。久而久之的,我们俩的差距越来越大。到现在,我掌握了许多新的技法。但是他却空着手没有学到很多的东西。你们看,我和他都是吉他爱好者。我和他的距离却很大,为什么呢?那是因为我克服了困难,而他却没有。

  是法布尔打开了昆虫界的大门,让我继续前进!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12

  读完《昆虫记》这本书,我感到十分震撼,因为我没想到,原来昆虫的世界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情发生。

  《昆虫记》这一部不朽的著作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用尽毕生心血所完成的。这本书的内容不用说,看到了书名就可以知道这主要是在讲昆虫。这本书中,让我留下最深的印象的一篇文章是“螳螂打猎”这一节。在南方有一些无知识的农夫把与蝉一样的动物——螳螂称为祈祷的螳螂,这是一个极大的错误。如果只从外表上来评论一个人,那他并不可怕,反之他看上去却相当的美丽,螳螂他拥有纤细的手,优雅的姿态,淡绿的肤色,轻薄如纱的长翼等等这些能让一个小动物从凶狠变的温柔。《昆虫记》中对昆虫的细节描写更是令人不得不佩服法布尔超人的观察力,如蝉和蚂蚁乞讨粮食时的狼狈形相:“蚂蚁站在门槛上,身边摆放着大袋大袋的麦粒,正调过脸去背对前来乞讨的蝉。那蝉则伸着爪子,唔,对不起,是伸着手。头戴十八世纪宽大撑边女帽,胳膊下夹着吉他琴,裙摆被凛冽寒风吹得贴在腿肚子上,这就是蝉的形象。”这段乞讨的描写真是惟妙惟肖。知了的繁殖能力很强,一次能产300-400个卵。听上去很多,但最后能幸存下来,变成若虫(从卵里孵化出来、钻入土中的知了幼虫称为若虫)的为数不多,在这为数不多的若虫里,经过4年的途中生活,再变成真正的知了的那就是凤毛麟角了。导致这一现象最主要的原因是:有一种小苍蝇在知了产完卵后便把自己的卵也产在知了产卵的地方。苍蝇的卵虽然比知了的卵小,但是蝇卵孵化地早,蝇蛆一出生就把知了的卵吃掉一大半。可怜的知了到最后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我还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看!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故事,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尽在于探索昆虫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了《昆虫记》。 读过《昆虫记》作者的生*和《昆虫记》,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中,我们要学*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13

  《昆虫记》这本书是由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用一生精力编写的一本昆虫观察日记,书中讲述了三十五个法布尔观察昆虫的故事这本书并不只是一本单纯的科普读物,而是一本生动有趣的科学著作。

  法布尔的这本《昆虫记》让我知道了法布尔小时候学*条件不好,不能学*很多的昆虫知识但是这些困难都没有难得到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法布尔很努力的去争取,终于在他的努力下,他二十时得到了一块在森林*坦地区的土地和一间木屋。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感动。

  在后来,我知道了法布尔一天观察昆虫五至七个小时,甚至牺牲睡眠时间来观察夜行性昆虫,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法布尔成为了著名的昆虫学家。

  《昆虫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只有为自己的目标努力拼搏,才会有好的结果。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14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优秀的课外读物。其中《昆虫记》最为吸引我,因为*时我就十分喜欢观察这些小虫子。

  一天,我回到家,就看见书桌上有个大大的包裹。我拆开一看,《昆虫记》三个醒目的大字出此刻我的眼前。我心里一阵狂喜,迫不及待的拿起一本,狼吞虎咽的看起来。这一看就一发不可收拾,就连做作业的时候都“见缝插针”的偷看,有时候甚至看到半夜,越看越有味,越看越舍不得放下,嘿嘿……一下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小书迷。

  这套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全套共十册。法布尔一生致力于昆虫研究,还被达尔文誉为“无与伦比的观察家”。他在书中描述的一只只昆虫清晰的在我们眼前活着,那充满活力的自然和生命之美几乎触手可及。那里有麻醉师泥蜂、挖路工天牛、田园歌手蟋蟀、剑客胡蜂等等。书中详细地介绍了各种昆虫产卵孵化的过程,身体特征,生活*性和特殊才能以及居住环境。其中令我最为惊叹的是挖路工天牛,一提到挖路工这种繁重的工作,大家自然就想到了这肯定是成年天牛干的活。因为从我们人类的角度看,仅有成年人才能干这种重活,而孩子则在父母的保护下享受天堂般的生活。但天牛却恰恰相反,幼虫反而是母亲的保护人,母亲才是那个享受的人。根据法布尔的观察,天牛幼虫不仅仅智商高,并且有很强的预知本事。他们幼虫时代拥有强壮的身体和不错的挖掘工具,幼虫时代就开始用牙艰辛的挖掘通道,就是为了日后成虫能顺利的走出去。这是因为成虫外壳看似坚硬,却缺少耐力,并且不懂得技艺,,只懂享受,如果没有幼虫挖掘的通道,成虫最终只会死亡在洞里,所以幼虫终身都在为成虫服务。这让我想到了我们此刻的生活状态,我们一向生活在父母的羽翼下,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也没有觉得有多幸福。甚至抱怨父母报的补*班太多,父母的要求太高,学*压力大。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这是自我的事,也是父母为了我们日后能有更好的生活所做的努力。如果我们此刻不向天牛幼虫一样努力,不珍惜生活,不好好学*,恐怕以后也会向天牛的成虫一样,终身依靠他人,没有生活本事。

  《昆虫记》这本书不仅仅让我了解了很多的昆虫知识,并且也让我懂得了很多生活的道理。里面也有很多趣味的观察,大家想不想跟随法布尔的脚步一齐去昆虫世界一探究竟?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15

  昆虫记是法国法布尔写的世界名著,这本书以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百种昆虫的*性,该作品是一部概括昆虫的种类、特征、*性和婚*的昆虫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富含之时趣味美感和哲理的文学宝藏。

  法布尔几乎花了半生时间去观察昆虫,是为了给后人带来更多的昆虫知识,其中蝉吸引了我。原来,蝉需要在无尽黑暗的地下生活四年,受尽千般万苦,然而在阳光下的歌唱却不到五个星期。这就是蝉的生活。四年黑暗中的劳苦,一月阳光下的快乐,我们不应厌恶它歌声中的烦吵浮夸,因为它藏在土中四年,现在忽然穿起漂亮的衣服,长出与飞鸟可以匹敌的翅膀,又在温暖的阳光中沐浴着,他这种脱胎换骨的、极度的欢乐,只有像钹一样的高音调才足以表达。这种欢乐是如此难得,又是如此短暂。

  蜂螨,一种寄生在蜜蜂上的动物,它们把卵产在蜜蜂家门口,等到长成小幼虫,这些小东西便寻找机会附身在蜜蜂上,当蜜蜂把卵产进蜂房的时候,这些小玩意便跳到那个卵上,蜜蜂的卵对于蜂螨而言,是绝对重要的`,它是幼虫的必需品。因而小小的蜂卵,不仅仅可以当作蜂螨幼虫的一叶小舟,是它在蜜池中安全的行进,(因为它怕蜂蜜)更重要的是,它还是幼虫相当有营养的食物,为幼虫的茁壮成长提供条件。等到整整一个星期以后,是一个生命的结束,也是一个生命的崛起。可怜的蜜蜂妈妈还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已经被吃掉了!

  《昆虫记》不仅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被誉为"昆虫的史诗",法布尔还被达尔文称为"无法效仿的观察家"。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16

  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作家和生物学家,他一生写过二百多篇《昆虫记》。我早听说《昆虫记》名扬天下了。

  说那可怕的狼蛛的产卵和母爱吧!狼蛛是节肢动物,身体主要分头、腹两大部分,是世界上最大的蜘蛛之一。狼蛛有一个又小又圆的`头,头上长着八只眼睛和恐怖的毒牙,还有八只长毛的长腿;腹是产卵用的。狼蛛真令人望而生畏啊!一年夏季的一天,法布尔在一丛迷迭香的花下见到一只挺着巨大肚子的狼蛛,这表明它既将临产。法布尔见了马上用捏子小心翼翼地把狼蛛夹起,轻轻地放入一个既透明,底部又放着泥土的大瓶子里,留作观察。几天后,狼蛛开始产卵了。只见它先在地上织了一张网,大小相当于一只手掌。蛛网很粗糙,也不成形,却相当稳固,接着,母狼蛛吐出一些更结实的丝,织成一个圆状的白色球体。上面留了个小口子;再把胎部对准小口子,产下一粒粒金黄的卵;;产完后,狼蛛把口子封上。最后,它把那张不成形的网用脚踹到一边,把卵袋往身上一背,卵带就成了它的无价之宝。狼珠妈妈把它的“宝贝丸子”保护得严严实实的,无论行路、休息、捕猎、逃跑,狼蛛妈妈与它的卵袋每分每秒都不离开。如果卵袋意外脱落了,狼蛛也会飞速地拾起卵袋。狼蛛的母爱真深啊!

  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知道要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做个生活中的有心人。还知道法布尔对昆虫是那样的好奇,所以才去专心致志地观察、研究昆虫。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17

  昆虫记是法国法布尔写的世界名著,这本书以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百种昆虫的*性,该作品是一部概括昆虫的种类、特征、*性和婚*的昆虫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富含之时趣味美感和哲理的文学宝藏。

  法布尔几乎花了半生时间去观察昆虫,是为了给后人带来更多的昆虫知识,其中蝉吸引了我。原来,蝉需要在无尽黑暗的地下生活四年,受尽千般万苦,然而在阳光下的歌唱却不到五个星期。这就是蝉的生活。四年黑暗中的劳苦,一月阳光下的快乐,我们不应厌恶它歌声中的烦吵浮夸,因为它藏在土中四年,现在忽然穿起漂亮的衣服,长出与飞鸟可以匹敌的翅膀,又在温暖的阳光中沐浴着,他这种脱胎换骨的、极度的欢乐,只有像钹一样的高音调才足以表达。这种欢乐是如此难得,又是如此短暂。

  蜂螨,一种寄生在蜜蜂上的动物,它们把卵产在蜜蜂家门口,等到长成小幼虫,这些小东西便寻找机会附身在蜜蜂上,当蜜蜂把卵产进蜂房的时候,这些小玩意便跳到那个卵上,蜜蜂的卵对于蜂螨而言,是绝对重要的,它是幼虫的必需品。因而小小的蜂卵,不仅仅可以当作蜂螨幼虫的一叶小舟,是它在蜜池中安全的行进,(因为它怕蜂蜜)更重要的是,它还是幼虫相当有营养的食物,为幼虫的茁壮成长提供条件。等到整整一个星期以后,是一个生命的结束,也是一个生命的崛起。可怜的蜜蜂妈妈还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已经被吃掉了!

  《昆虫记》不仅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被誉为"昆虫的史诗",法布尔还被达尔文称为"无法效仿的观察家"。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18

  也许是出于好奇,也许是出于无聊,那天,我翻阅了《昆虫记》这本书。我发现,我面对的不是枯燥无味的汉字,而是那神奇美妙的大自然,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着,它就像我前方的指路老人,让我摆脱了迷茫的困扰。它,让我改变了对昆虫的看法。以前,也不知为什么,我对昆虫有极其的讨厌,也许是因为我对昆虫忽视太久了,产生了厌恶感,而现在,我对昆虫充满了喜爱之情,它们就像自然界的小精灵,嗬,多么可爱啊!而创作这鸿篇巨著的人——法布尔,他的那份执著,使他的胸口上蹿起了钻研的火花。梦想是我们心中最深切的、最美好的渴望。人世间的很多奇迹都源自于梦想,并经过人们不懈的努力使梦想成真。梦想的力量是伟大的,它能创造出令人难以想象的奇迹,正因为梦想,他刻苦地研究着,用自己所有的时间都用在观察昆虫上。他出生于农民家庭,家里一贫如洗,竟靠自学取得多个学位,这是多么了不起!与他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正因为他热爱科学,因此妙笔生花,撰写了一部享誉全球的《昆虫记》。

  书中描写昆虫的本能、*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朴素的笔下,却犹如优美的散文,人们能从中获得知识和思想。这本书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情趣。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法布尔用这清新自然的笔调,生动地描绘出昆虫们的形象,幽默风趣的叙述,惹人捧腹大笑。法布尔把昆虫描写得那么真切、动人,活灵活现,来之于长期对昆虫生活精细的观察与研究,准确地掌握了他所描写的事物的典型特征。他的一生被“偏见”和“贫穷”所折磨和困扰,可却通过难以想象的努力,逐渐化教书匠之“贫穷”为为昆虫学之富有,最后又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这本身就是奇迹。到了晚年时,则用一生积蓄的一点钱在荒僻的乡间买了一块园地,在园中修建一种简陋的住宅,然后把住宅和园子当做观察昆虫的实验室和试验基地,真正过上了人虫共处的生活。可想而知,他对昆虫是多么的迷恋啊!

  读过《昆虫记》后,他让我受益匪浅:我们要学*法布尔那种敢于探索、勇于追求梦想的精神,并且我还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人与自然需要和谐,人与生物需要友谊。只有学会尊重大自然,敬畏自然中的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坦途。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19

  我今天读了法国法布尔花费毕生精力写的《昆虫记》。法布尔通过这本书告诉我做什么事都要像蜣螂一样认真;干什么事要像黑胡蜂一样专注;做人要像大孔雀蝶一样珍惜生命……

  当我看到萤虫那一章时,我才发现萤火虫是多么的奇妙。萤火虫发光原来是在吸引异性,谁知这样会引来天敌,因此而毙命。萤火虫非常喜欢在宁静的夏夜的草丛中游荡,那幽静的草丛多么惬意!一盏盏小灯笼若隐若现,在碧绿的草海中,多么像童话中的世界。萤火虫的食物是蜗牛,我看到萤火虫捕食的那一章时,我才发现这些为人们引道回家的路的小虫是多么邪恶呀!我才悟到:人不能只看表面的善良,万一他的内心是狠毒、可怕的呢?金腰蜂,大家都听说过“蜂针”的可怕威力,可是舍腰蜂的蜂针刺到人的皮肤里一点也不痛,可对昆虫却是致命的。舍腰蜂的腰很细,经不起风吹雨打,可是在风雨中,它们用小小的身体挡雨,它们不怕在上帝的眼泪中丧命,不畏生死的痛苦煎熬,只怕孩子在家中等得太久了而饿坏肚子,这是大自然中最伟大的母爱啊!舍腰蜂居住在常年下雨的地方,只因为那里的食物丰富,而不怕被雨夺走性命,原来,舍腰蜂不仅是一位伟大的母亲,还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吃货”啊!我真为大自然的生物感到骄傲和自豪!文中有一句话:你们在把昆虫开膛破肚,而我则让它们成为人们喜爱的小家伙;你们在探究死亡,而我们在探究生命……我本来十分厌恶可恶的。、恶心的昆虫,可是看过法布尔的《昆虫记》后,我渐渐的对昆虫产生了好感,更佩服生命的伟大!

  《昆虫记》让我明白了昆虫世界的大道理。

  《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20

  暑假里,我阅读了课外书《昆虫记》,我叹服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作者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他用人性化的方式观察虫子,向我们展现了昆虫的生活。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等等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还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

  作者能写得这么引人入胜,都源于他的仔细观察,让我惊叹的是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有没有恒心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好的题材。有时甚至“挤牙膏”式,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

  《昆虫记》,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大开眼界,看待问题、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一本好书,值得推荐,同学们如果还没看过的,赶紧去阅读,肯定对你受益匪浅。


读书笔记实用二十篇(扩展7)

——《细米》读书笔记实用二十份

  《细米》读书笔记 1

  细米,读了他我知道:细米是好样的,是个响当当的男子汉!

  为什么要这么形容细米呢?我从内心深处感到细米很坚强,文章中有这样一个典型的故事:“梅纹是苏州来的知青,梅纹的父母不幸溺水而死,梅纹去为爸妈办后事去了,去了很长时间没回来,细米就坐在家门口等着梅纹,有一次,他看错了人,以为那个女孩是梅纹,就追上去,不了把脸磕破了,流了很多血,细米依然不放弃”从这段就能充分地体现出细米很坚定,脸割破了要,换了我,我只会哇哇大哭,而细米没有!后面,更让我感到震撼:梅纹终于回来了,可是她大病了一场,细米听母亲说河里有一种鱼能治好梅纹的病,那是一个寒冬,外面非常的冷,细米偷偷的借来了鱼网来到冰面上打鱼,细米为了能捞上一条能够救命的'金鲤鱼,她的手被锋利的冰片划破了,流出了鲜血”从这我体会到:在那样的环境下能捞上罕见的金鲤鱼是十分困难的,读到这,一股寒流仿佛穿过我的身体。细米还很有毅力,在别人捞不上的情况下,别人会放弃,而细米却坚持到底。细米不疼吗?疼啊,可他坚强。

  我已后也要做一个坚强的好孩子!

  《细米》读书笔记 2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的《细米》,读完后深受感动。

  作者曹文轩,1954年1月出生于江苏盐城,他是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是中国少年写作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以前,我曾读过他写的《草房子》,今天有幸读了他的另一作品《细米》。

  《细米》这本书讲了细米,本来是一个单纯的男孩子,和其他所有乡村里的孩子一样,他爱脸红,喜欢在田间和同伴嬉戏。然而随着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的到来,这个叫梅纹的女子,改变了他的生活。

  在书中,细米这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是吃了睡,睡了吃。直到梅纹的出现。细米的爸爸看梅纹干不成粗活,就让梅纹做了小老师,也是细米的老师。后来,梅纹发现细米对雕刻很感兴趣,也很有天分。便亲自培养他雕刻。在梅纹的指导下,整天在木桌上用刻刀乱刻来发泄自己心情的细米,渐渐的变成一个擅长篆刻的细米,认真学*的细米。

  读到这时,我想起了我打乒乓球的事。我每次遇到比我强大的对手时,我都会感到有点气馁,想:哎!好强大的对手,看来我要输了。哎!反正要输了,还不如主动弃权呢!但随后又想想,万一我能打嬴了呢?不试试怎么知道呢?就这样,经历了许多场后,我现在也能成为成功者。虽然有时也失败了,但我知道了,要勇敢,要努力,要自信!

  读完《细米》后,我觉得,不管做什么事,还是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不要低头,都要勇于面对,放手一博,向着胜利勇敢前进!

  《细米》读书笔记 3

  最*,我读完《细米》这一本书。

  《细米》这本书是曹文轩叔叔的作品。在曹叔叔的笔下,乡村宁静、优美、神秘,令人回味,书中不时写出芦苇、芦絮的美,让人感受到一个似乎神秘、安静的境界。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细米的成长历程。女知青梅纹来到了细米的村里,把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野男孩带入一个新的成长历程。原来细米好动、野性、贪玩,在与梅纹的相处下变得比以前更有思想、更加坚强。细米变得像另一个人,不再乱刻乱画,而是在木头上刻画着农村生活。细米渐渐从野男孩,变成一个有色彩的男孩。后来梅纹当上稻香渡的老师,细米在学*上加劲。有时梅纹像小学生一样和女孩玩,而细米跟男孩一起打蓝球。在稻香村的每一天就是充满快乐、欢笑、温暖的一天。最后,细米在舅舅家一段时间,梅纹回家了。细米回到家,妈妈告诉他,此时细米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回忆着与梅纹的一段快乐时光。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乡村生活的美,也感受到文学的美。从这本书,我懂得人的一生需要一些人点拨,像细米如果没有梅纹的点拨,他还是个野孩子。如果人生缺少了点拨,也许这个人就会堕落,就会碌碌无为。

  《细米》读书笔记 4

  在这个星期我读完了《细米》这本书,它让我看到了一个乡村孩子富有情趣的乡村生活。

  这本书主要塑造了两个人物,一个是又聪明又顽皮的乡下小孩儿,另一个则是住在苏州城又温柔又纯净的女知青梅纹。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苏州城的一些女知青来到了稻香渡,给稻香渡带来了一番迷人的气息。一个叫梅纹的女知青被分到了细米的家里,梅纹在于细米相处的日子里,她发现了细米在雕刻方面的天赋,于是开始教细米雕刻发生的.一些事,和与细米之间在乡下发生的一些事,最后还是恋恋不舍得离开了稻香渡。

  看完《细米》以后,让我感触最盛的一次,是有一次梅纹听说父母出事了,回去却发现自己的父母都去世了,梅纹回了后就生了一场大病。当时是冬天,正下着大雪,细米突然想到了河中的金鲤鱼,于是向红藕(细密的表妹)家借了一张鱼网,开始捕鱼,撒了十几次都没不着,他的手都冻得裂开了,流出了鲜红的血,也并没都想过放弃,最后他捕到了金鲤鱼。细米这种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不过他身上还要一种更可贵的精神,那就是为他人着想。

  设本书就是描写了这样一个永不放弃、坚持不懈、为他人着想的顽皮、聪明的细米。

  《细米》读书笔记 5

  《细米》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里的一本,我非常喜欢他的书,我看过他的很多作品,都被他丰富的语言和感人的情节迷住了,《细米》也是其中之一。

  《细米》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细米。细米是一个单纯的男孩子,和其他所有乡村里的孩子一样,他爱脸红,喜欢在田间和同伴嬉戏。他与表妹红藕两小无猜,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般自然地流淌着。然而随着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的到来,这个叫梅纹的女子,改变了他的生活。

  这一天,大河上漂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是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这些从苏州城来乡村插队的女知青,给*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超凡而迷人的精神力量,引领少年细米步入了新的成长历程,与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轻摇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还有四季优美的乡村风景一起,共同完成了少年细米的成长加冕礼。小说深谙人情与人性的微妙,写就了一段震撼人心的情感故事,以优雅的笔调完成了一个少年的心灵雕塑。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乡村生活,也知道了当时下乡的知青很多很多,他们的生活是简朴的,一碗小米粥、一盘咸菜、一盘玉米团子,是当时最美的享受了。我从这本书里的几个主要人物身上,也学*了很多东西:梅纹的执着坚强、不屈不挠;细米的持之以恒、坚持不懈;还有红藕的*易*人、乖巧可爱。

  在这本书里,我还看到了寂静的麦田、看到了旋转的风车、看到了轻摇的小船、看到了纯朴的民风。呵呵,还有那会害羞的细米,给我们带来快乐的细米!

  让我们学*细米的勇敢吧!

  《细米》读书笔记 6

  读完《细米》这部文学作品,我收到了一些启发,产生了一些遐想,得到了一些收获,发挥了一些畅想,有了一些向往...

  一开始接触《细米》这部作品的时候,我是出于对作品名称的好奇才勉强阅读的。阅读下去以后渐渐发现《细米》讲述的是一份乡村的淳朴与真情,表达了人物的善良、纯真。

  还是简单地概述一下《细米》的作品内容:少年细米居住在农村,他的家乡是一个远离尘嚣的地方,直到有一天当地来了一位下乡的知识女青年。这样一位女青年的到来给乡村带来了迷人气息,也是这位女知青叫细米步入了一段新的成长历程。

  总的来说《细米》写出了乡村人的淳朴与真情,叫人非常感怀与感触。因为现在居住在大城市的人们,也有不少小时候是在乡村成长的。乡村的生活是那么的淳朴与简单,是与如今的城市生活非常不同的。

  《细米》恰恰勾起了人们对于乡村的那份记忆,叫人追忆了往昔的美好记忆。

  《细米》读书笔记 7

  读完《细米》这部文学作品,我收到了一些启发,产生了一些遐想,得到了一些收获,发挥了一些畅想,有了一些向往...

  一开始接触《细米》这部作品的时候,我是出于对作品名称的好奇才勉强阅读的。阅读下去以后渐渐发现《细米》讲述的是一份乡村的.淳朴与真情,表达了人物的善良、纯真。

  还是简单地概述一下《细米》的作品内容:少年细米居住在农村,他的家乡是一个远离尘嚣的地方,直到有一天当地来了一位下乡的知识女青年。这样一位女青年的到来给乡村带来了迷人气息,也是这位女知青叫细米步入了一段新的成长历程。

  总的来说《细米》写出了乡村人的淳朴与真情,叫人非常感怀与感触。因为现在居住在大城市的人们,也有不少小时候是在乡村成长的。乡村的生活是那么的淳朴与简单,是与如今的城市生活非常不同的。

  《细米》恰恰勾起了人们对于乡村的那份记忆,叫人追忆了往昔的美好记忆。

  《细米》读书笔记 8

  人生是一艘船,走过天真的童年,就驶进青春的港湾。

  青春是什么?

  青春,是一杯茶,常品不腻;青春,是一本书,百读不厌。

  青春,是一江水,奔流不止;青春,是一支歌,永不言败。

  青春,是魏紫姚黄,丽句清辞难形容其美丽;青春,是和璧隋珠,生花妙笔难描绘其珍贵。

  青春,是萍踪浪迹的状态;青春,是四海为家的勇敢。

  青春,是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青春,是一段魅力四射的日子。

  然而,青春短暂,终将失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童年的.天真无邪、无忧无虑、纯真美好给每个人都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或许童年的你犯过可爱的错误、或许童年的你做过傻事,这都不影响童年在我们心中的美好,这是我们永远无可替代的一段人生。

  少年细米,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子,与表妹红藕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一同长大,*淡又充实的日子如清水般自然流淌。有那么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这些从苏州城里来到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清新的气息,带来了新的活力。梅纹姑娘,一个天真纯美的江南女孩,温柔、甜美、纯净、充满活力与朝气,给细米的生活带来了一种不一样的色彩。

  细米原来是一个聪明机智的孩子,是校长杜子渐之子,他有一条可爱的小狗—翘翘。翘翘是他的贴身伙伴,是他在调皮鬼小七子追杀它时挺身而出救下的小狗,翘翘把他视为救命恩人,对他忠心不二。细米是一个正直善良的男孩,思想单纯,但是乐于助人,打抱不*,性格大大咧咧,不爱斤斤计较。他经常会犯一些可爱的小错,翘翘总能在他遇到麻烦和烦恼时及时出手相救,这主仆二人就是一对可爱的小精灵,相依相伴,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时代,梅纹姑娘的到来,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乐趣。

  每个人的童年或许都不一样,但是童年的快乐是终身难忘的。记得《海伦·凯勒》这篇课文,海伦从小就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原来她的童年是在无声无色的黑暗中默默度过,后来她遇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莎莉文老师,她用各种奇特的方式教海伦感受世界,在她手心里浇水,比划单词,让她感受水、理解水,海伦在她老师的帮助下,也度过了幸福快乐的童年,虽然一开始痛苦,但是后来也非常快乐,成为她一辈子的美好回忆。

  趁着青春还在,趁着遥远的未来还没来;趁着我们都还有热烈的爱,趁着梦想之花还没有尽情的开。放下无奈,拾起豪迈,用我们尚且稚嫩的臂膀拥抱青春的现在,用我们尚且瘦弱的双肩托举青春的未来。

  《细米》读书笔记 9

  《细米》是曹文轩的又一力作,它以淳朴优雅的笔调写就了一个桀骜不驯的乡间少年—细米的成长历程。这部长篇小说给孩子以心灵的启迪,更是给家长教育孩子提供了一个正确方向。

  少年细米自小生活在稻香渡,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清凌凌的河水,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构成了一幅绝美的画面。这一切的一切给本文主人公提供了一个广阔自由的空间。细米生性淘气,常常闯祸,时常有人找上门去,他还喜欢刻东西,用他妈妈的话说“再刻下去,家里就没有一处好地方了。”这些都让他爸爸妈妈头疼。女知青梅纹的出现使这一切峰回路转,她惊讶于这个男孩精细的感觉,对事物的敏锐发现,她认定细米的种种“怪癖”其实是蛮艺术的,于是她就对细米加强引导,特别是对其心灵的净化,让细米步入了一个新的成长历程。梅纹是一个美丽、柔弱、善良、惹人心生怜爱的女子,她对非亲非故的细米的付出让人感动。

  文章在写到细米的同时,还提到了小狗翘翘,它是细米在一个暴风雨的天气,拼了命从小七子手下救下来的,并对它细心呵护。后来他们如影随形,细米对翘翘就如同对待自己的亲人,而翘翘最后用它的鲜血、与主人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决心帮助细米脱离了险境。这一切给予我们一次心灵的震憾,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细米善良的一面。

  文中的细米生活在广阔的空间,呼吸着自由的空气。而我们现在大多数孩子成天闷在室内,不是学*就是上网,严重脱离了大自然,跟我们提倡的知识来源于生活,灵感来源于对大自然的探索背道而驰。

  所以我们不要过分束缚孩子,不要泯灭了他们的天性。只要家长能够正确的引导,孩子们都能走上正轨。

  《细米》读书笔记 10

  细米,看了他之后我知道:细米是好样的,是个响当当的男子汉!

  为什么要这么形容细米呢?我从内心深处感到细米很坚强,文章中有这样一个典型的故事:“梅纹是苏州来的知青,梅纹的父母不幸溺水而死,梅纹去为爸妈办后事去了,去了很长时间没回来,细米就坐在家门口等着梅纹,有一次,他看错了人,以为那个女孩是梅纹,就追上去,不了把脸磕破了,流了很多血,细米依然不放弃”从这段就能充分地体现出细米很坚定,脸割破了要,换了我,我只会哇哇大哭,而细米没有!后面,更让我感到震撼:梅纹终于回来了,可是她大病了一场,细米听母亲说河里有一种鱼能治好梅纹的病,那是一个寒冬外面非常的冷,细米偷偷的借来了鱼网来到冰面上打鱼,细米为了能捞上一条能够救命的金鲤鱼,她的手被锋利的冰片划破了,流出了鲜血”从这我体会到:在那样的环境下能捞上罕见的`金鲤鱼是十分困难的,读到这,一股寒流仿佛穿过我的身体。细米还很有毅力,在别人捞不上的情况下,别人会放弃,而细米却坚持到底。细米不疼吗?疼啊,可他坚强。

  我以后也会做一个坚强对社会有用的人!

  《细米》读书笔记 11

  最*,我读了一本书,叫《细米》。

  这本书是曹文轩所写。故事里的主人公——细米,是一个非常喜欢雕塑的小男孩,他的爸爸妈妈都为这个而感到苦恼。但他们却不知道,这个*凡的小男孩,却有关不*凡的雕塑天赋。当梅纹来到后,她一眼不看出了这个天赋,并支持他雕刻,还跟他一起去艺术馆求发展。

  自从细米经过梅纹的教导之后,他雕得越来越好了。而细米的爸爸妈妈也都发现他进步了,都很开心,还把梅纹提升到了细米班的班主任和各个班的美术老师。当梅纹觉得细米刻得作品越来越多的时候,她就给细米办了一个展览会,邀请同学们来参观,同学们都看的流连忘返呢!

  读了这本书,我想起了一句话“是金子总会发光人”而细米正好就是这样!这本书也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只要你努力过吧,就会的得到回报。

  《细米》读书笔记 12

  我读《细米》一书三次,最让我感慨的还是细米救翘翘的篇章,细米表现出的怜悯每个生命是最纯最真的。

  镜头放映到那个暴雨天,小七子追杀着一只白狗,白狗碰上了细米,细米赶紧把他放走了。小七子赶到,问细米有没有看到一只白狗,细米刻意指了一个错误的方向。我佩服细米的勇气,毕竟小七子是比他高了一个头的大人了。细米把翘翘救回了家。镜头再次快进,到了野风车下。小七子执意要完成那个暴雨天未完成的使命,细米毫不畏惧,拿着木棍跟他干,后来不惜一切用柴刀将绳子砍断,使小七子在风车上哭喊。

  我虽没有小七子那么残暴,但也没有细米这样悯生。

  还记得,有一次我在菜园里玩,突然听见几声“呜呜”的`叫声,我一惊,却见一只老狗走来,脖颈到脊椎的皮毛都没了,尾巴也只剩个根儿了。我猜想,他一定是有什么目的的。果不其然,他在地上打滚,讨好我,眼睛却死死盯着我手中的饼干。它见我不给,面露凶相,扑了过来。我刚才正想蓄力踢走它,便飞起一脚,踢在他肚子上。还不解气,朝它身上又踢了几脚,它夹着尾巴逃走了。几天后,便见他到在了路边。唉,如果那天我给了他吃饼干,说不定他就不会冷冰冰地躺在那里了。另一次,我遥控着玩具车,载着婴儿小臭臭玩。一只跛脚狗从前面冲了过来。我哼了一下,开着车全速撞了过去。那狗连脚都来不及叫一声,便飞了出去。你们说说我哪儿比得上细米?

  从今以后,我要向细米学*,尊重生命!

  《细米》读书笔记 13

  在书海中,忘却不了那汗湿的背影;在阳光中,难以忘怀那甜甜的笑容;在变幻中,印在心中的是那淳朴的阳光。《细米》向我们铺开一卷浓浓的乡村风情。

  这本书刻画了一个天真顽皮的乡村孩童,展现了一套城市中所没有的洒脱与自由,把人间真情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个名叫细米的男孩迎来了一名女知青——梅纹。在与她相处中,细米感受到了那颗来自大城市的天真懂事的心。而梅纹教会了细米雕塑、认真懂事地做人。梅纹还有一个表哥,常常来滔香渡吹口琴……渐渐地,细米成长了,懂事了。他明白了许多,也迷惘了许久,可他就是长大了,长成了一个正义、纯真的男孩……

  真是一个淳朴的孩子!真是一则跌宕起伏的故事!

  读了书,我感触颇深。细米的种种动作,种种神情已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我看见,他在夕阳下用小小的刻刀在各处刻下希望的画作;我看见,梅纹坐在椅子上教细米作下梦想;我看见,细米在野风车下为了自由而拼搏;我看见,日光照耀,溢满了希望……他笑着,哭着,和伙伴们奔跑,在考场上奋斗着,他害羞,他喜悦,他倚在草堆边畅想着,在球场上挥洒着……我看见他的身影正越来越高大,他正成长着,懂事着。

  嗯,谁能想象一个顽皮到自己父母都为之放弃的孩子竟然会被一个女孩子改变!这是温暖与和谐交融在一起,递进所成的一个奇妙效果。这就是友善,友善可治愈一切。

  我陷入了沉思,记得有一次搬书,我身边有一个同学重心不稳,“哗啦……”书本落得遍地都是,我想都没想就上前帮忙,把书一本本摞好,放齐,交至他手中时不忘一笑,只见她也是朝我笑笑,便匆忙离去。或许,这就是友善。

  在生活中,为什么我们不能少一点歧视,多一点友善与帮助呢?或许,可以化干戈为玉帛,除仇恨至友好。只要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友善,多一缕阳光,世界将成为美好的天堂!

  淳朴的阳光,即是友善;积极的力量,便是《细米》。

  《细米》读书笔记 14

  最*,我读了一本曹文轩的书――《细米》,之前读书,都是单纯的完成一本书的阅读任务,但看到了这本书后,我便对它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乡村,名叫细米和红藕身上发生的事情,细米活泼好动,在其他人看来是顽皮的不能在顽皮的小孩,但他对他的妹妹红藕却充满责任感。从苏州城里来的女知青,给*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让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在现实生活中也一样,每个人来到世界上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在别人眼中总会有缺陷,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总会有闪光点,总有一天会被别人发现并赞赏,就像细米的雕刻作品一样,虽然一开始的作品被人认为是垃圾,毁坏东西,没人赞赏,但他依然坚持不懈,坚持自己的爱好,最后作品在艺术馆展出。同样,在做题或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时候,总会有人不被看好,但这个时候不要因为别人的嘲笑而放弃,成长的道路上总会有坎坷,但我们要一直坚持下去,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台,释放出自己的光彩。

  《细米》这本书虽然这么*淡无奇,不引人注目,但非常的让人有感触,令人回味无穷的去体味,让人心旷神怡,从中感受到乡村的魅力,非常值得去看。

  《细米》读书笔记 15

  细米?你们一定觉得这是种粮食,不对,这其实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一本书的名字,这本书的名字就叫《细米》细米生在大麦地,父亲是小学校长,日子风*浪静的.过着。有一天,从苏州来了很多女知青,这些女知青是来大麦地干活的,这些人中有草凝、梅纹等,她们都长在城市里,很娇气,干不了很多活,刚下地时,大家还能适应,但是,时间一长,那个叫梅纹的女知青就累得散架了,大胡子队长将梅纹安排在了细米父亲的学校,就在细米家住。

  细米渐渐的对梅纹这个女知青喜欢起来,因为细米喜欢雕刻,梅纹就去油麻地镇上买了一套正规的雕刻刀,并一步一步教细米入门,细米也一天天认真的学着,但好景不长,梅纹的父母又回到了苏州城,梅纹被父母接走了。细米回到家,知道这个消息之后,放声大哭,哭过之后,失踪了好一阵子才回到家,人们都说,他去找梅纹了。看了这部小说,我知道了五六十年代的乡村生活,也知道了当时下乡的知青很多很多,但他们的生活是美好的,人们的生活是不会改变以前的那种美好的境界,一碗小米粥,一盘咸菜,一盘玉米团子,是当时最美的享受了,细读细米这本书,你会发现,里面也有很多描写水的细节,细米这个人物集合了所有的情感杂念,也让我觉得,一个人可能有时候会不怎么样,可是只要自己勤奋努力,就一定能追上来。

  《细米》读书笔记 16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是曹文轩写的,书名叫《细米》。

  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名字叫细米,他出生在稻香渡,他的爸爸是一名校长,另一名主人公是梅文,她是一名下乡女知青。

  我喜欢细米,因为他关心人。当梅文知道父母已经去世的消息时,竟然一病不起,细米很心疼,就去河边捕大金鱼,细米在大冬天里捕了好长时间,终于捕到了一条大金鱼给梅文吃,梅文一天一天的好了起来。我喜欢细米,因为他为人着想。因为父母的去世,所以梅文一直无心教学,细密害怕爸爸不让她干了,就偷偷的拿走了试卷,结果被爸爸抓住了,就打了他一顿。我也喜欢梅纹,因为自从同学们作弊后,她用心教学,晚上,他去同学家看看他们。一直到了很晚,才肯回家,最后他们班取得了正数第二的好成绩,大家都高兴极了。故事的最后,细米跟着大舅去割稻草,梅文等了细米7天,最终没等到,就遗憾的回城了。细米和梅文之间有着浓浓的师生之情,温馨的朋友之情,真挚的姐弟之情。

  同学们,让我们珍惜生命,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吧!我们上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一共才有15年的时间,在这短短的学*期间,请让我们一起珍惜这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

  《细米》读书笔记 17

  “细米”我轻轻地读着,心中有着一个又一个的疑问:这本书为什么叫细米?细米是谁?这本书讲了细米的什么事?我百思不得其解,带着种种疑问,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这本书,贪婪地读着。

  少年细米生来就是一个爱脸红的男孩儿,他与表妹红藕两小无猜,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般自然流淌。然而,有那么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这些从苏州城里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而其中的梅纹姑娘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了新的.成长历程。书中深谙人情与人性的微妙,写就了一段可以与日月同在的情感故事,以优雅的笔调完成了一个少年的心灵雕塑,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与四季优美的乡村风景一道参加了这个东方少年的成长加冕礼。

  在这个故事中,梅纹是一个在苦难中坚韧不拔,在风雨中顽强成长的女知青,为了不耽误孩子们的课程,强忍失去双亲的痛苦,拖着病体,为孩子们上课,努力的想让细米在雕刻的艺术路上勇往直前。由于梅纹的坚持,细米不断雕刻技术获得了大家的一致称赞。梅纹的这种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细想想我自己,也许缺乏的正是这种坚持的精神,我应该向梅纹学*:要做,就做最好,不能半途而废!

  《细米》读书笔记 18

  细米是一个小男孩,住在一个叫稻香渡的村庄里生活着。

  细米很爱小动物,一天小七子看见了一只狗,就想用砖头砸死它,当时细米也正在田地里玩,看见这一幕,就想去把它救回家。当小七子问他有没有看见一只狗,细米故意指错方向,趁机在夜色的掩护下,把狗救回了家,并给它治疗。

  我也是这样的,一次我和妈妈去散步,看见了一只流浪猫饿的站不起来了,我连忙让妈妈去买几条鱼来,给这条可怜的猫吃,它"喵喵喵"的`叫着好像在说:“谢谢你,你真是一个爱小动物的人。"我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

  细米还是个为别人着想的人,他怕他们班数学考不好,梅纹就不能做老师了,又要去田地干活,多累呀!他就去偷试卷答案,让全班同学来抄,最终被爸爸杜子渐发现,遭遇了一顿毒打,全身上下青一块紫一块,可是他仍然不后悔这一举动。

  说来我很惭愧,这一点我没细米做得好。有一次妈妈生日,我却不知道还在外面欢快地玩。中午吃饭还惹妈妈生气。晚上,我将功补过,用压岁钱给妈妈买了一个大大的蛋糕,妈妈这才不生气了,原谅了我。

  从《细米》这本书上,我感悟到了什么是真、善、美,知道我们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细米》读书笔记 19

  前几天,我到书店借了一本书——《细米》作者,曹文轩。

  这本书讲了:有一天,从苏州城里来这里的女知青,到了稻香渡。细米想让梅纹分到他家,可她分到了“三鼻涕”家,所以细米整天闷闷不乐的。终于有一天梅纹到他家生活发生的事。

  主人公细米是一个活泼、爱好雕刻、敢作敢为、知错就改的人物。我要学*并发扬他这种敢作敢为、知错就改的精神。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和小伙伴在家玩耍,一不小心把家里一个很精致的玻璃瓶打碎了。心里害怕极了,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心想:“是等妈妈回来责备呢?还是主动向妈妈承认错误呢?还是······。”就在这时妈妈回来了,耳边萦饶着妈妈的教诲:“好孩子要诚实。”于是,我鼓足了勇气,勇敢地向妈妈承认了错误。结果,出乎意料的是她不但没有责备而且表扬了我:“真是妈妈的好孩子。”看了《细米》又一次证实我当初的做法是正确的,给了我自信。不过,以后我还要学*他的活泼。同时,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我班的其他小朋友。因为,我们班有个别“小偷”,可他们连承认错误就不敢,怎能改正呢?要知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孔子。”

  《细米》读书笔记 20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但有些人因为父母的不支持、不理解而放弃了。今天,我推荐一本好书《细米》,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深。

  《细米》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细米的小孩,他特别喜欢雕刻。但是细米的父亲,作为校长,却只认为学雕刻以后会没出息。所以细米父亲就不支持、不认同、不理解细米。直到一位叫梅纹的女知青来到细米的家。梅纹的父亲是一位杰出的雕刻师,所以梅纹看到了细米的天赋,于是便有意去培养细米的雕刻天赋,使细米成为村里的大师。

  这本书里还有几处感人的剧情,比如细米把图案刻在庙里的木桩子上,细米的父亲不让他进家门,梅纹跪在地上求情和得知梅纹要走之时,细米冲出家门在角落中哭泣的环境描写以及梅纹挥泪告别时的面部描写都让我十分心酸。

  这些故事虽然是阴沉沉的,但整个故事又令我惊叹与感动,再加上曹文轩先生笔下的生动描写,让我感受到故事的`感人肺腑、独一无二。

  在生活中,我也看到了类似的经历,我们家的邻居,有一个是比我大两岁的哥哥。他对吹葫芦丝一见钟情,但他的父母却不支持他,于是他就每天躲在阳台上吹,我与他家很*,他每天在阳台上练*时,我在小房间都能听见小哥哥一遍又一遍的练*曲。就这样他一直坚持了五年,有几次我还去他家听他吹葫芦丝,葫芦丝发出优美的旋律,真是太好听了。要是五年前他不坚持练*吹葫芦丝,被家长的不支持打破的话,他就不会吹出如此好听的曲子了。虽然他现在搬走了,但他一直是我学*的榜样!

  希望小读者们可以坚持自己的梦想,不受外界的因素坚持下去,没有人可以阻止你去圆梦。希望同学们都去读一读这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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